往日热闹的京城夜市,仿佛成了遥远的记忆。
入夜,京城各门各户大门窗紧闭,大街上寂静无声。
偶尔有孩童的啼哭声响起,被大人吓唬,“再哭,杀人魔就要把你抓去。”
孩童立时止住了哭泣。
这些日子来,寻常百姓、官宦世家不时有血案发生。官府查案时,门窗皆关得好好的,进门便是合家被杀,不论老弱妇幼,皆是脖颈间一条细如银丝的伤口,失血过多而亡。
这些人之间,并没有什么关系,有些是贩夫走卒,有些是达官显贵,还有几个活跃的乞丐。
一时间,大理寺也是头绪全无,程禹的脑袋都要想破了,也没理出个头绪。
京城这么多人,总不能家家派人防守,只能在紧要关口加派城防,以防万一。
戚纶坐在右佥都御史的院子里,静静擦拭着雁翎刀,刀刃如星光一闪,寒光闪烁即逝。
他脚下是死不瞑目的右佥都御史和家眷仆从。
戚纶蹲下身子,替右佥都御史把眼睛合上,而后,起身恭敬施礼。
“黄泉路上,再找戚某索命吧!”
这是一个清官,也是一个好官,但他不该深究流言,甚至有验证流言真假的念头。
戚纶脱下夜行衣,丢在地上,滴上几滴液体,夜行衣很快化为一滩水。
他起身跃上屋顶,消失在夜色中。
“程大人,右佥都御史家,出事了!”衙役牵着黄狗,一路狂奔而来。
若不是狗儿闻到了血腥,狂叫不止,他根本不会想到里面是一屋子的死人。
他就守在门口,真的一点儿动静都没有,怎么就被灭了门?
程禹听了,只觉得头皮发麻,这是第十户了!
他率人匆忙赶往案发现场,迎面走来一个身材中等的男人,穿着寻常的裾袍,面容并没有什么奇特,程禹也只是看了一眼,继续赶路。
戚纶坦然接受守卫的问话,守卫看并没有什么可疑,便放行。
他走到宜男桥下,看到有个老丈守着摊位,木架子前挂着油灯。
油灯昏暗,偶尔夜风吹动灯火,眼看下一秒就灭了,可一晃,它又燃了起来。
那是一个卖豆皮的小摊,薄如纸的豆皮在卤水里咕噜咕噜冒着热气,另一个锅子里放着卤肉和笋丝。
看得人心里热乎乎的。
“老丈,给我卷五张豆皮。”戚纶说道。
老丈利落把豆皮摊在案板上,“客官可要辣子?”
“三张要,三张不要。”戚纶掏出荷包,“多少钱?”
“一个两文钱,五张十文钱。”老丈笑道。
戚纶摸出十文钱,正要付钱的时候,改口道:“再加一张。十二文钱。”
老丈卷好了六张豆皮,用两个油纸袋包了,“左边三张有辣子,右边没有。客官,您拿好。”
戚纶接过,付了钱,转身要走时,被老丈叫住,从摊位下拿出一盏萝卜灯,“客官,这盏灯送您,前面夜黑难行,您拿着好歹能照个亮儿。”
官场中人,没人见过戚纶的真面目,也没人知道他住在哪里。
他就提着这盏萝卜灯,照亮这方寸之地,一直走到万人冢,那里是曾经戍守北疆数万人的衣冠冢。
那些兄弟,曾经是他的部下,他把他们带去了北疆,却没有再把他们带回家乡。
万人冢墙外,有几间低矮的瓦房,门前两个白灯笼,在夜里,显得有些阴森。
戚纶拉起门环,敲了三下。
这是方圆五里唯一的一户人家,四周空旷,就显得这声音格外大。
很快,一个须发皆白的老汉来开门,看到他,面容含笑,嘴里咿咿呀呀,却说不出一个字。
他是个哑巴。
戚纶拿出两张豆皮,把剩下的交给他,“张伯,给你们带的豆皮,不辣的给丫头,辣的你吃。”
张伯笑得更开心,他打开油皮纸袋,闻了闻,还是熟悉的味道。
他忙跟上,手里比划着,问戚纶要不要吃饭。
戚纶摆摆手,连说带比划,“给我打些水来。”
半炷香后,一个瘸腿的仆从捧着脸盆儿颠着一条腿进来。
他身后,跟着一个明媚的少女,手里拿着豆皮,吃得正香。
“丫头,过来。”戚纶说道。
女孩傻笑着走过去,把吃了一半的豆皮塞到戚纶嘴里,“吃,你吃!”
还没来得及张口的戚纶被糊了一嘴卤汁,他也不恼,拿出帕子先帮女孩擦干净嘴,“女孩子吃东西要文雅,你吃相这么难看,将来可怎么嫁人?”
女孩听不懂他在说什么,眨巴着两只大眼睛,又咬了一大口豆皮。
张伯忙赶过来,冲女孩比划着:快跟我回去,主人要休息了。
女孩同样看不懂,她猛然抱住戚纶的胳臂,不愿意离开。
她是个痴傻儿,不知宗教礼仪为何物,只知道谁对她好,好就对谁好。
张伯使劲把丫头的手掰开,不由分说,把人拉走。
不大的小院里重归宁静,戚纶并不喜欢安静,自北疆回来后,他总觉得耳边要有一些声音,才能睡着。
这里的丫鬟和仆从都是残疾,有些是孤儿,有些是乞丐,他把奄奄一息的残疾带回家,精心调养,养好了身体留在小院做些杂活。
而丫头,是他灭门时的遗孤,他本想了结那孩童的性命时,却发现那孩童对着自己微笑。
在满院的尸体中间,有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小女孩,冲着他笑得天真无邪。
他才知道,那丫头是个痴傻儿。
高举的雁翎刀终究没有落下,他把丫头带回了家,当女儿一般养着。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却在带回那些需要救助的人时,心里能获得些许的慰藉。
戚纶拿过桌上的豆皮,还有一张静静躺在桌案上。
为什么自己要留下两张?
因为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曾经同生共死的战友也最爱吃豆皮。
他们在北疆浴血奋战时,总是想起家乡的那张豆皮。
可是,他忘了,他的兄弟和战友早已身居高位,那个曾经驰骋沙场的军士正沉浸在女人的温柔乡。
他的手早已握不住长刀,他的体态臃肿,早已跨不上战马。
所以,自己成了他手中的刀,替他杀尽对皇位有威胁的人,替他私下做尽肮脏龌龊事。
可是,自己也曾杀敌卫国,也曾受万民敬仰。
为什么?
为什么如今却活得像阴沟里的老鼠,见不得天日!
是因为他曾单枪匹马救自己于敌营,还是因为自己曾经立誓:要永生永世保护他!
戚纶坐在狭小的台阶上,开始吃起豆皮。
密不透风的黑夜,一颗星子也没有,黑暗像要把人吞噬,而那老丈送的萝卜灯,在院子里闪烁不定。
最终,一阵夜风袭来,灯灭,整个院子陷入死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