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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四章 立誓

    腊月二十二,天气晴...

    接连下了几天的大雪,今天却无缘无故停了,也许上天都在祝福柳云峰和余兰芝这场婚礼。

    礼部尚书府,张灯结彩,人来人往,夕月和墨铭都易了容,外貌看起来十分普通。夕月一直陪在余兰芝身边,要说余兰芝出嫁,最开心的人非属夕月莫属。在夕月心里,花娘就是她的亲人,她已经没有其他亲人了,等将来她和墨铭结婚,她是要将余兰芝当成长辈来对待的。

    余兰芝还住在之前她为柳云峰购买的小院里,夕月亲自为她梳妆打扮,然后陪同余兰芝一起上花轿向尚书府行去。

    柳云峰已经等在门口,神情慌张,看到花轿到来,连忙上前迎接,余兰芝将小手放到柳云峰手中,起身下轿,跨过火盆,周围响起热烈掌声。

    柳云峰乃是礼部尚书,一切礼仪都中规中矩,严格按照朝廷礼制,婚娶流程来操办。

    先行拜堂之礼,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

    拜堂仪式结束,宴会正式开始,文武百官俱到,场面热闹非凡。墨铭与夕月坐在普通亲朋好友一座,大都是以前桃花坊的姑娘。夕月端起酒杯放在鼻尖一闻,不错,乃是陈年上好花雕。

    大厅独留一桌,在座都是朝中重臣,左右二相,稳坐主位,六部九卿,依次排开。左相顾丰华正襟危坐,目不斜视,他不动筷,其他人自然也不敢动筷。

    柳云峰携着余兰芝过来敬酒,先敬左右二相,柳云峰今日心情很好,满面红光,手拿酒杯对两人躬身行礼:“多谢两位丞相大人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参加下官的婚礼,下官感激之至。”说完,双手举起酒杯:“请。”

    二相对望一眼,同时拿起酒杯,顾丰华哈哈一笑,声音爽朗道:“人逢喜事精神爽,柳尚书今日满面红光,真是可喜可贺。来,请。”说完,举杯与柳云峰酒杯一碰 ,仰头一饮而尽,颇具豪迈之气。

    韩炳哲也笑着道:“柳尚书,本相祝贺你能与...”

    “柳云峰,你这个忘恩负义,猪狗不如的畜生,拿命来。”声音突然响起,十分突兀,所有人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一个黑色人影已经从正门闯入,右手紧握一柄匕首,直接向柳云峰胸口刺去。事情太突然,众人反应过来时,刺客已经近在眼前,余兰芝身体下意识挡在柳云峰身前,幸亏余兰芝身体较低,匕首只是刺入余兰芝左肩,刺客一脚踹开余兰芝,匕首一划,韩炳哲躲闪不及,右臂受伤,鲜血直流。

    刺客大喝一声,踹开韩炳哲,匕首直取顾丰华咽喉,速度其快,就在匕首临近身前,顾丰华右脚猛然踹出,力道凶猛,刺客直接倒飞出去。

    大厅里,乱做一团,夕月和墨铭由于坐在普通席位,距离大堂较远,声音传出,两人直接飞身进入大厅,刺客已经被一名灰衣人,踩在脚下,正是左相府管家赵恒。刺客口中鲜血直流,嘴里大笑道:“你们这些当官的,没有一个好东西,全部都该去死。”

    余兰芝肩头鲜血直流,柳云峰右手用力压着伤口,嘴里不断询问:“阿芝,你怎么样?”

    夕月连忙上前查看余兰芝伤势,发现血液鲜红,没有中毒,顿时松了一口,连忙伸手为余兰芝点穴止血,然后将其抱起,向后堂走去,起身时,看了一眼墨铭,墨铭微微点了点头。

    顾丰华抬步走到刺客跟前,面色平静,冷薄道:“抓起来,带走。”

    刺客低低发笑,突然仰头大叫一声:“立即动手。”

    十几人从宾客中穿出,冲入大堂,开始疯狂砍杀,其中四人直接向顾丰华冲去,还有两个也向韩炳哲冲去。

    赵恒右脚用力,刺客口中鲜血涌出,一命呜呼,赵恒身形一闪挡在四人面前,又有两人改变目标向顾丰华杀去,

    见两个刺客向韩炳哲杀去,顾丰华右手一弹,食指上扳指飞出,击在正追杀韩炳哲刺客的刀上,韩炳哲长刀直接脱手而出。顾丰华嘴角冷笑,扳指上的劲力并不大,刺客长刀竟然能被轻易撞飞,不用想就能明白,刺客分明在假装刺杀韩炳哲。

    韩炳哲连忙冲到顾丰华身边,道谢,顾丰华清淡一笑,脚尖一踢,地上一柄长刀飞出,直接刺入韩炳哲身后一名刺客心脏,另一个刺客长刀向顾丰华头顶劈下,却被顾丰华闪身躲过,右手顺势抓在刺客拿刀手腕,右脚抬起,用力踹在刺客腹部,刺客凌空飞起,双腿跪在地上,顾丰华右手一转,夺过长刀,划破刺客咽喉。

    十几个刺客,顾丰华杀了两个,其余全被赵恒斩杀,就在众人以为结束时,又有一群刺客冲入大厅,行动有序,身法奇快,向顾丰华杀去,赵恒连忙上前阻挡,七人留下与其对抗,剩余五人向顾丰华杀去,顾丰华眉头微皱,看了一眼韩炳哲,发现对方满脸疑惑,明白这些人不是他的安排,想杀他的,另有其人。

    顾丰华少年成名,南征北战,武功非凡,可毕竟年事已高,再加上常年身居高位,武艺略有疏忽,对方五人也并非庸俗之辈,五人结成五行剑阵,一时之间双方打成平手,相持不下,随着时间增加,顾丰华年老体衰之态也显露出来,慢慢处于下风。

    赵恒被对方七星剑阵围困,一时半会也无法脱身。

    墨铭默然立在木柱一侧,静看双方相斗,他知道以顾丰华这等枭雄,必有后手。后面出来这群人显然和先前那伙人并不是同路,现在这十二人武功更高,身法更快,手段也更专业,这些人即便放到江湖上,也是一方好手,更何况还有合击剑阵,威力不凡。

    顾丰华虽然处于劣势,却依然面无异色,身法游转,游刃有余,顾丰华知道只凭自己无法挣脱困局,用力深吸一口气,口中发出三声怪异啸叫,宛如游走深夜的孤狼,高亢低昂,幽深可怖,围在大院观看的众人,都不觉头皮发麻,心神俱损。

    随着三声啸叫消失,一个黑影闪过,原本还和顾丰华缠斗的五人,竟然一动不动,半息之后,所有人喉咙处鲜血喷出,身体摔倒在地,当众人反应过来,黑影已经消失无影无踪。

    黑影出现那一瞬,墨铭眉峰微皱,此人功夫之高,怕是不在剑影之下。

    “撤。”围攻赵恒的七人,眼见情况不对,其中一人,大喝一声,七人身影立即消失,真是来去如风。

    赵恒收剑走向顾丰华,发现顾丰华正看着韩炳哲,眼神凌厉。韩炳哲看着七人离去,脸色颇为无奈,想到自己现在的处境,心里一紧,连忙望向顾丰华,却发现,对方不知道何时,已经走出大堂,准备离开。韩炳哲想一下,没有追赶,否则,就真有点此地无银了。

    从听到顾丰华的啸叫,墨铭便想起:

    顾丰华出身贫寒,长于狼窝,后幸得一位落难将军所救,收为义子,将军名为顾德龙,原南疆吴林军十大将军之一,掌兵五万,征战半生,功勋卓着,深受军民爱戴。

    最后却因为吴林军大帅,妒贤嫉能,勾结南陵,导致顾德龙深陷埋伏,遭逢大败,五万军士全军覆没。

    此战后,郭德龙侥幸逃脱一命,心灰意冷之下,决定秘密返乡,不再领兵作战。

    返乡途中,遭遇狼群,血战群狼之后,救下六岁狼子。

    顾德龙戎马半生,膝下无儿无女,见狼子可怜,便收为义子,取名顾丰华,全力栽培,将自身所学倾囊相授。谁知顾丰华天赋异禀,短短七年,无论军事策略,排兵布阵,还是骑马射猎,武功智谋皆青出于蓝,当时顾丰华年仅十三岁,后参加吴林军招兵。顾丰华利用所学,屡立战功,十八岁成年之际,成为吴林军十大将军之一,是当时吴林军最年轻的将军。

    又过了七年,在顾丰华二十五岁时,南陵振国大将军亲率五十万大军入侵东华,吴林军主帅私通外敌,退而不战,顾丰华带人杀之,随后以强硬手段,收拢各军,整顿兵马,大战南陵,此战长达一年之久,再后来,朝廷得知吴林军主帅通敌卖国之后,特下诏书,改吴林军为顾林军,特封顾丰华为主帅。受封后,短短三个月,南陵大军损兵折将,大败而回。

    据传:顾风华为将后,亲自训练一一批将士,号称恶狼军团,此军团仅三百军士,却人人身带恶狼,每逢作战,必会发出怪异狼啸,使听者心胆俱裂,所有与之交战者,还没见人,闻狼声,等到作战开始时,大部分人已被叫声吓成一滩软泥。恶狼军团不仅狼会啸叫,所有军士也都会啸叫,和狼啸一模一样,毫无分别。

    顾丰华为帅后,更是打造全军狼啸的局面。每次交战,南陵深受其害,从无胜仗,直到几十年后,南陵出现一位鬼才,遍访天下,求得异人口技,众军习得猛虎出山,啸叫山林。顾林军狼啸才慢慢弱了下来,不过此时,顾丰华早已栖身庙堂,身居左相高位,顾林军也交给了顾家后辈。

    直到轩辕岗继位后,心念顾家势大,恰逢南陵再次入侵,顾林军遭逢大败,轩辕岗借机收回顾家半数兵马,重组新军。几年后,萧铭之名横空出世,短短数年,身经百战,无一败绩,名动天下,更多次救轩辕岗于危难之间。

    传闻:恶狼军团二十年前已经销声匿迹,没想到顾丰华今日还能发出如此啸叫,而且中气十足,由此看来,恶狼军团对顾丰华而言,真是意义非凡呀!

    一场好好的婚礼,因为刺杀,草草结束,余兰芝受伤,柳云峰心情失落,将众人送离后,寸步不离守着余兰芝。墨铭找到夕月,将情况大致说明,听闻刺客目标并非柳云峰与余兰芝后,夕月心里稍安,才随着墨铭一起离开。

    夜间,大雪纷落,夕月小手缩在墨铭手心里,墨铭宽大的袖袍,将两只手包裹。夕月一走一摇,墨铭的手也跟着摇动起来,天地皆白,街上早已空无一人,只留下两人长长的脚印。夕月倍感无奈,道:“铭,他们两个已经举办两次婚礼了,结果都没有完美收场。哎...这也真是造物弄人呀!”

    墨铭轻声安慰道:“事情也不能这么说,他们经历如此磨难,却依旧能够相护相守,也许他们都已心满意足了吧!”

    夕月不解问道:“是这样吗?兰芝姐受伤了,柳云峰心情难受,他们又怎么会心满意足呢?”

    墨铭道:“一个人女人为救一个男人,不惜以身挡剑,不顾生死,此等情谊,柳云峰焉能不喜,他们以后应该会更加相濡以沫,不分彼此,你不是想余兰芝陪你一起去盛洲,现在可以去试一试了。”

    夕月恍然大悟,道:“你是说,经过此事,柳云峰能放弃功名,陪兰芝姐一起走。”

    墨铭微微一笑:“可以一试,你可以直接...”

    “我知道,我会直接去找柳云峰谈,此事怎么能让兰芝姐知道呢。她如果知道了,肯定不愿柳云峰为难。”夕月抢过墨铭的话,兴奋说道。

    墨铭点点头,两人并排而行,很快行到洛河桥上。夕月拉着墨铭立于桥上,河水已经结冰,漫天雪花,纷扬飘落,天地独白。夕月转头看向墨铭,笑颜如花,却也满脸羞红,声音悠然,温柔悦耳,道:“铭,我想为你一舞。”

    夕月脱下大氅,递给墨铭,露出里面火红色长裙,身形轻轻飘出,落于冰面之上,漫天雪花之中,一只火色精灵,翩然起舞,顿时间,天地失色,墨铭眼中只剩下那一抹火红,就像一团炙热火焰,可以燃尽世间万物,包括人心。

    飞蛾扑火...

    夕月学的第一支舞,练得最多的一支舞,跳得最好的一支舞,她最喜欢的一支舞,她从没对外人跳过的一支舞。今日,她要在漫天雪景中,跳给她最在意的人,最爱的人,最不能割舍的人。

    一舞结束,夕月缓缓转身,抬头望向墨铭,只见一道黑色身影,从桥上跃下,落在夕月面前,静视夕月良久,单膝跪在冰面,右手向天,沉声说道:“萧铭在此立誓,愿娶肖凤羽为妻,护她一生,不离不弃,若有违背,天诛地灭。羽儿,你可愿意嫁给我为妻?”

    夕月静静看着身前跪地男子,泪流满面,躬身扑倒墨铭怀里,紧紧抱着墨铭脖颈,情深柔语道:“我愿意,肖凤羽愿意嫁为萧铭为妻,永不言悔。”

    皓月当空,漫天飞雪,洛河桥下,天地为证,生死一诺,相守一生,不离不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