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陈菀意的确觉得他可怜。
当年可怜,现在费尽心思,亦是如此。
94年的时候,她并不认识任明喆。
实话说,如果不是任明喆今日提起了这件事,她估计永远不会记起来。
因为十岁的任明喆,已经脱胎换骨。
他仅仅用了两年便由穷民窟里的混小孩变成了任家的小少爷。
骄矜、冷淡、高高在上。和大雪里那个隐隐发抖的小可怜毫无关联。
原来是他……
“谢了。”任明喆坐起身,顺手捞过那颗糖,不知是心虚还是什么,直到回了厅室,他也没再和陈菀意对视一眼。
茶几上的锅炉滚沸起来,任明喆取了茶叶,慢条斯理的擦拭杯子。
“陈小姐故事也听了,是不是该回报我点什么了?”
他捏着钳夹,冲烫着茶杯,玩笑似的道。
“你想知道什么?”陈菀意问。
“那可多了。”任明喆说。
“……”
陈菀意把湿漉漉的头发拨到耳后,皮笑肉不笑的扫了他一眼:“任先生,你这还没得寸呢,先进尺上了?”
任明喆也笑:“不敢。那我想要什么,陈小姐还能不知道吗。”
“还是想见她?”
“是。”
陈菀意纳闷:“她走都走了,你到底还有什么可纠结的?”
他们之间,平淡如水,爱和恨不都是她陈菀意一个人的戏份吗。
任明喆摇摇头,在满室的茶香中平静的开口:“如你所见,我跟她……并不恩爱,甚至都彼此没多少了解,现在要是说我有多么思念她,你定也是不信的。我……不是纠结,只是有些遗憾罢了。”
“那你想问她什么?”片刻后,陈菀意追问。
“想问……”任明喆沉吟片刻,淡然道:“想问她当年为什么要送我糖。”
明明萍水相蓬,明明差距甚远,明明他那么……狼狈不堪。
“就这?”陈菀意诧异。
任明喆笑了笑,肯定:“嗯,就这个。”
陈菀意险些把他骂了。
找这么离谱的理由敷衍她。
为什么送他糖呢?
那时陈菀意宿在小小身躯里,每日被家里人一口一个“宝宝”叫着,穿衣吃饭都不用自己动手,任务也还没发放,她整天悠哉悠哉的,闲得很。
除夕夜她支走管家偷偷跑出来,本来是想买点鞭炮放的,结果那店主看她年纪太小,不肯卖,她便跑上街玩了。
看到被拖着走过来的任明喆时,她有些后悔——
早知道刚刚在小卖店拿点吃的了,现下她口袋里可只有家里做的果糖,还只剩一颗了。
那日风雪大的迷眼,陈菀意没想太多,只是觉得那小孩太苦了,应该让他甜一甜。
没别的理由。
*
“有机会我一定帮你。”陈菀意开始画饼,“这事情不能急。”
任明喆看着她,似乎在分辨这话的真假,几秒后点了头:“好。”
“那我先走了。”她起身道。
这地方陈菀意不愿多呆,回忆太多于她而言是折磨。
“好。”任明喆也起身:“我送你。”
陈菀意叫了司机过来接,任明喆便陪她在廊上等。
“今天的流星没看到,反倒让陈小姐淋了雨,实在抱歉。”任明喆说。
“没关系。”远远看到了自家的车驶来,陈菀意随口道:“听了个有趣儿的故事,也不亏。”
陈菀意没接他的伞,而是用昂贵包包遮着脑袋,大大方方走进雨幕中,弯腰上车。
车子按了声喇叭算打招呼,便飞驰而去了。
任明喆倚靠着葡萄藤,静静望着那辆车消失在拐角,脸上挂着的礼貌微笑才缓缓淡下。
他顺着长廊往回走,步伐不紧不慢,姿态松散。
雨下大了,砸在地面恍惚有回音,拉响了这变季的交响曲。
任明喆回到房间里,脱下外套挂好,想了想,从口袋里拿出那颗薄荷糖。
绿色的糖纸,清新不俗。
看起来不像是外面卖的,也不知那陈小姐是自己做的还是找人定制的。
仔细想想,菀意好像也喜欢自己做糖吃,他见过一次……只不过可惜,从来没有尝到过。
走了会神,任明喆稍没注意,竟把手里的糖捏变了型。
他垂眸看了片刻,满眼淡漠,随后把它丢进了茶几边的垃圾桶里。
智能家电的屏幕闪了闪,叮一声播报——
滴,有害垃圾。
任明喆抽了张纸巾擦手,慢悠悠晃上了楼。
路过陈菀意的那间卧室,他脚步一顿,打开门扫了一眼。
房间里四面八方都贴着符咒,上面红色的朱砂印并未褪色,平平整整的挂着。
窗口处垂着一只银色铃铛,有风吹来时微微晃。
为陈菀意招魂这件事他并不是一时兴起。
在看到“陈大师”直播前,他便已经准备了两年,什么样招式他都见过了,都没用。
希望那女人是真的能做到……
任明喆检查了几处符纸是否位移,又简单打扫了下房间,这才退出来。
他的菀意爱干净,回来时这房间可不能乱着。
卧室斜对面便是任明喆的书房,以前不常用,现在算他睡觉的地方。
他打开门,先给窗台的盆栽都浇了水,这才坐到桌前处理事情。
大堂的挂钟敲了整整十二下时,任明喆终于完成了工作,他取下眼镜,疲惫的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他往常的工作效率都很高,用不着熬太晚,今天却不知怎么,老是走神。
他总能回忆起八岁时那颗水果糖的香甜。
也会想起今天的那颗奇怪的、别扭的、带着冰凉气息的薄荷糖。
“陈、晚、意。”
他一字一顿,像是要把这个名字揉碎了嚼进嘴里,好好品一品味道。
半晌,他起身,走向房间背面的大书柜。
那书柜“顶天立地”,最上面直通屋顶,任明喆抽出第三排的某本厚重诗集时,整个书柜便缓缓旋转开来,露出了一条黝黑的小道。
任明喆轻车熟路的走进去,摁亮了里面的灯。
那是一间不算太大的藏品室,房间中间摆着木质的格子柜,上面放着零零散散几样东西,女士背包、女款手表,还有一些陈旧的衣服。
屋子里除了这个柜子并没有其他东西了,而四面墙上都贴着满了照片。
照片的主人公是同一个人,最老的照片里是个八九岁的小女孩,穿着蓝色公主裙,站在摩天轮下比耶。
从那张往后便没有正常角度的拍摄了,不是半张脸就是背影、侧影,像是情急混乱下的偷拍。
好在那姑娘的颜值能打,无论拍摄角度多么清奇,那张脸始终漂亮的不像话。
整整四面墙,没有一张重复的照片,记载了陈菀意的七岁到二十五岁。
“陈菀意……”
任明喆呢喃着,手指轻轻擦过照片上的脸。
他满目执拗的迷恋与不舍,都在最后一张照片前转化为癫狂。
“阿菀,回来吧……”
他骗了陈菀意,说什么只要再见一面、只要问出他想要的答案他就不再纠缠,都是假的。
陈菀意是他的,活着是他明谋正娶的妻子,死了也当是他任明喆的鬼。
他不会放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