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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无常引

    余海明静默着坐在书房里,手上拿的笔不曾落下。

    他眼里闪过的光或阴鸷或毒辣,明灭的光印衬着他的脸,让他看起来仿佛地狱爬出来的恶鬼般狰狞可怖。

    “笃笃——”

    一阵敲门声将他唤醒。

    “进。”

    余海明把笔搁在笔山上,看见管家拿着一封信推门而入。

    “老爷,少爷从刑部送信来了。”

    信没有封口,显然是刑部不允许,甚至可能抖出信纸看过上面的内容。

    想到这,余海明一阵血气翻涌,好不容易压下去的怒火再次沸腾。

    越辞这个贱人,他怕是早就知道刑部里安插了自己的人,才借余管事之手,害了正兮不说,还拔除了自己的眼线,好一个一石二鸟!

    刑部里没了自己的人,还不知道正兮要在牢里受多少苦!

    抖开信纸一看,信上的一字一句,全是正兮喊冤,想要离开那阴暗潮湿,不见天日牢笼的哭诉。

    看到这,余海明甚至能想到写这封信时,自己小儿子脸上的悲切绝望。

    他忍痛的闭上眼。

    看到这,管家小心翼翼的问道:“老爷,咱们一切都准备好了,不是随时都可以把罪名推给刘昌吗,为什么现在还要等?”

    老爷明明不舍得少爷在牢里受苦,却把推脱罪名的事拖到现在。

    他真不明白为什么,难不成刘昌手上还有什么老爷的把柄不成?

    余海明睁开眼,苦楚一闪而过:“让人去刑部给正兮送些东西,安慰他好好待在牢里,最迟一个月,爹一定能把他救出来!”

    “这……”

    管家惊愕,一脸的不可置信。

    “这什么这?”

    余海明气不打一处来:“怎么,你以为我这个做爹的忍心让儿子在牢里受苦?”

    “可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情况,越辞这个余孽盯着我,赵家盯着我,云家盯着我,受过云家恩惠的朝臣也在盯着我!”

    “这段时间皇上对余家就颇有怨言,这个时候嫁祸刘昌,老子头上这顶乌纱帽是不想要了吗?”

    他咆哮的怒音回荡在书房里,震得管家肩头一颤。

    “老爷息怒,小人不是这个意思。”

    管家把腰弯的更低,擦一把额角的冷汗,懊悔自己怎么把云家这茬给忘了。

    他两颗绿豆大的眼珠子飞快转着,利弊在脑海里剖析得清楚。

    首先,赵太师是站在余家这边的。

    这次只不过是因为赵小姐,赵家才暂时站到老爷的对立面,然而他们余家赔礼道歉一切都到位了,只要赵小姐醒过来,赵家依然是余家的朋友。

    至于云家,云家的小子还没下场,乾坤未定,他们余家的地位依然不可撼动。

    更别说依附于云家的那些言官。

    目前最大的威胁,依然是越家的余孽!

    想到这,管家眼底闪过一道嗜血的凶光,心底忽然有了个主意。

    “老爷,奴才有一计。”

    他卑躬屈膝道:“只要公子不认,那这护城河白骨案罪魁祸首的罪名就落不到咱们余家头上。”

    余海明白了他一眼:“难道我不知道?”

    管家给他倒一杯茶,耐心开口:

    “奴才的意思是,只要绊住那个余孽的脚步,不让他有机会审讯公子,没有凶手这件事就不能结案,我们可以等这阵风头过去,再把罪名嫁祸给刘昌!”

    “那你说,要怎么绊住那孽障?”

    “库房里不是有一株叫做无常引的蛊虫吗?”

    管家狞笑着,眼里透着寒凉。

    听到这,余海明的表情好像定格在脸上,他先是疑惑,恍然,最后勾起一个阴森的冷笑。

    “好,好,你这个主意不错!”

    他豪放的笑出声来,跟方才气急败坏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无常引’,南疆一个医蛊盛行的无名部族的镇族之宝,这种蛊虫本身不带毒,放在正常人的身体里甚至有延年益寿的功效,本来是前朝进献给南朝霸主的好东西,后来落到了余家人手里。

    这种好东西,按理说本不该用在越辞身上。

    可越辞不正常,他早十年前就中了余家特有的,无药可解的毒!

    无常引这种蛊虫有激发骨血的功效,如果一个人骨血健康充满元气,埋下无常引之后,骨血里的元气会被激发,健康的人更加健康。

    但一个人要是毒入骨髓,骨血本身有毒性,再用无常引激发,那不管是潜伏期多长的毒,都会在短时间内发作!

    越辞这个余孽本身还有十年可活,可他们等不了这么久了!

    想到这的余海明眼中闪过一丝隐秘的畅快。

    这主意好啊,只要越辞毒发,不管他能不能熬过这次,正兮都安全了!

    他爽快的掏出库房的钥匙:“去,把这好东西给我拿出来。”

    越辞啊越辞,戴恩戴德吧,你的好日子马上就要到头了。

    今晚的夜色如墨般厚重漆黑,天上的月轮被云层遮住,昔日闪烁的明星也黯淡,本就冷肃的上京城在昏黑里愈发寒意逼人。

    可这明明是夏季的夜。

    天边一点点亮起来,澄黄的日轮从东边升起,照的远处的山头金光灿灿。

    柱子背上破布缝起来的挎包,热好昨晚的剩饭放在妹妹床头,赶到城门时,城门正好大开。

    他要走大概一个时辰的路才能到赵家的庄子,他拜了庄子上的孙木匠为师,现在是一个学徒,每天不论刮风下雨,他都要去庄子上跟师父学手艺。

    哑巴父亲去世之后,他跟妹妹相依为命。

    上次妹妹生病,他不得以偷了一个大小姐的银子。

    银子没偷成,还差点被扭送官府,有另一个大小姐插手,给了他二十两银子。

    最后二十两银子也没要成,就像被偷了银子的大小姐说的那样,他手上有二十两银子,岂不是要被街上的地痞流氓盯上。

    不过他还是幸运的,被偷银子的大小姐没罚她,还托医馆治好了妹妹的病。

    医馆的郎中是个好人,他跟郎中借了十两银子,五两送妹妹进上京的绣坊学手艺,五两给自己用来拜师。

    学刺绣可是个精细活,没个几年的功夫可学不会,而且要是没有天资,还有可能被绣坊赶出来,当初交的五两银子学费也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