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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代价2

    另一辆宝马车上下来的两男两女分别是:郑劲松、李志、林佳琪、张雪蓉。

    郑劲松,二十九岁,他的父亲郑金诚是上市公司“万恒集团”的董事长,公司生意涉足各个领域。这里顺便提一下,郑劲松是郑金诚和前妻所生,郑金诚与现在的妻子何月华没有生育子女,至于何月华的身份,后文会有详细叙述,在此就暂且按下不表了。郑劲松原本跟着母亲生活,读书时成绩一般,勉强读完中专,后来郑金诚和何月华结婚,便把他接到身边,之后便成立了影视公司交给他打理。不过他并不是块做生意的料,虽然投资拍摄了一些影视作品,但要么票房惨淡,要么就是收视低迷。当然,他“醉翁之意不在酒”,主要还是通过拍戏追求女明星,所以从来不管票房和收视,而郑金诚似乎也并不在意儿子把公司经营的是好是坏。

    林佳琪,二十二岁,电影学院毕业,曾在几部影视作品中出演过女二号,因其长相清纯甜美,气质出众,近几年人气一直攀升。而最近关于她的新闻更是天天上头条,那就是成为了郑劲松的新任女朋友。

    李志,二十八岁,大学毕业后进入万恒集团,负责产品的宣传策划,一年半前被调到影视公司,担任助理一职,算是辅佐郑劲松了。

    张雪蓉,二十八岁,林佳琪助理,林佳琪成名初期就一直在跟在她的身边,为人聪明伶俐,做事认真仔细。

    至于从其余四辆车上下来的男男女女,他们有的拎着摄像机,有的提着行李箱纷纷朝宾馆内走去,在此就不浪费篇幅对他们进行介绍了,如有需要,后面的文章会进行说明。

    相信看过上述介绍,读者应该已经清楚了,这是一个摄制团队,到此地并非旅游,而是进行影视剧的拍摄。

    “李志!”郑劲松站在车边,看着田园宾馆,不满地喊道,“你这找的什么鬼地方?能住人?要不要这么节约啊?我没钱吗?住不起大酒店吗?”

    李志一脸苦相地说道:“我也想找个好的地方,可是太平乡就只有这一家宾馆……”

    李志话还没说完,就被郑劲松打断。

    “这里没有就到县里,县里没有,就到市里嘛,你第一天跟我吗?这种事还要我教吗?”

    “县里倒是有几家像样的酒店,可是如果住县里,开车过来就要半天时间,根本没多少时间拍摄了。”李志解释道。

    “那就慢慢拍嘛,资金紧张吗?我有催过你们吗?”郑劲松黑着脸质问道。

    “可是……”李志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

    “这和小李没关系,是我的主意。”王希文走上前,板着脸说道,“这次的电影就是以在这里发生的事为背景改编,所以只有在这里才能拍得出我要的效果。更何况拍电影本身就是一项辛苦的工作,这里的条件虽然简陋一些,但还不至于餐风宿露,如果这点罪都受不了,大可以先行离开!”

    王希文摆出了一副长辈教训晚辈的姿态,说话的语气也是毫不客气。当然,他有这个资格,郑劲松什么德行,他也略有耳闻,这次如果不是何万恒出面请他出马,以他的名气和地位,即使郑劲松给再多钱,他也不会理会这个纨绔子弟。

    这里顺便提一下,何万恒是何月华的父亲,他是“万恒集团”的创始人,但由于身患重病,集团的业务都已经交给女儿和女婿打理了。

    何万恒和王希文是莫逆之交,他之所以卧病在床还出面邀请王希文,估计也是不希望看到这个与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外孙坏了公司的名声吧,毕竟影视公司也是“万恒集团”的一部分,虽然不是主营业务,但也不能因为这样就放任自流。

    郑劲松虽然不情愿,但也不好再有怨言,一方面对方是自己的长辈,又是着名导演;另一方面虽然何万恒已经退居幕后,但威严犹在,如果为了住宿这样的小事闹得不愉快,一旦传到何万恒的耳朵里,对自己准没好处。

    “既然是王导你的主意,那我就将就一下吧!”

    一听这话,李志立刻向王希文投去了感激的目光。

    “放心吧,亲爱的。”林佳琪上前挽住郑劲松的手臂,柔声说道,“我保证拍摄的时候少NG几次,争取都一条过,那我们就能早点离开这里了。”

    林佳琪说话的声音就像是潺潺流动的溪水,柔和清澈,再配合上她清秀甜美的外形,的确很容易融化男人的心。

    “好好好,既然宝贝你没意见,那我们就住这儿吧!”郑劲松毫无顾忌地伸手轻轻捏住林佳琪的下巴,然后在她脸上亲了一下,但看得出他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

    在一旁始终冷眼旁观的蒋雪菲在看到这亲密的举动后,向林佳琪投去了一道嫉妒的目光,她的嘴唇微微动了动,似乎是在咒骂什么,但却没有发出声音。

    正当一行人抬脚准备进入宾馆时,突然一块约半个拳头大小的石块朝郑劲松飞来,正中他的后背。

    “谁啊!”

    郑劲松怒吼着转身朝石头飞来的方向看去,众人也一齐转身。

    只见距他们约百米开外站着一个男人,正大笑着看着郑劲松。

    这个男人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滑稽可笑。他身高大约一米六五左右,长着一张娃娃脸,戴着一顶棒球帽,穿着一身不知从哪搞来的有些像是校服的衣服,脚上穿着一双白色回力鞋,身后还背着一个双肩书包,要说他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孩子,却又不像,他脸上戴着的那副足以遮住他半张脸的老式玳瑁眼镜为他增添了几许老成。

    十七、八岁?应该不可能;二十四、五岁?也可能三十出头,总之他的打扮和实际年龄格格不入,让人无法判断这个男人的年龄。

    当在场的众人看清这个滑稽男人后,似乎都不陌生,他们把目光纷纷投向了郑劲松。

    “又是你这个傻子!久了没揍你,又皮痒了。”

    郑劲松原本已经憋了一肚子火气没处发泄,此时滑稽男人又来招惹他,立刻让他怒上心头,紧握拳头如猛兽般冲向了对方。

    滑稽男人见状也不跑,只是不停地将手中的石头扔向郑劲松。

    眨眼工夫,郑劲松就已经冲到了滑稽男人面前,滑稽男人见势不妙,转身想跑却已经来不及了,被郑劲松一脚踹倒。

    郑劲松把滑稽男人摁倒在地,发疯似地挥拳不停地打。

    滑稽男人倒也奇怪,面对殴打,不还手、不挣扎、不喊叫,只是抱着头蜷缩成一团任凭郑劲松“宰割”。难道他真的就像郑劲松之前所说真是“傻子”?可即便是傻子,也不至于面对殴打毫无反应。

    而面对如此突如其来的状况,在场的众人都只是静静地站在原地看着,似乎早已经对这样的场面见怪不怪了。

    “都别看了,该干嘛干嘛,你们两个和我一起过去,别把事情又闹大了。”

    还是李志最先有了反应,他叫了两名强壮的工作人员一起上前去劝架。从他说的“又闹大了”来看,这样的场面不止一次出现过了。

    “郑总,别打了,万一闹出人命就不好了。”

    赶到出事地点后,李志从背后环抱住郑劲松,将他和滑稽男人分开。

    “李志,你放手!这傻子每次打,每次都不长记性。这里是乡下,天高皇帝远的,没人管,今天我非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个傻子!”郑劲松怒气冲冲瞪着滑稽男人,同时不停地扭着身子,试图甩开李志。

    两名工作人员想要拉起滑稽男人,但他却耍赖坐在地上就是不起来,他的鼻子和嘴角不停有血流出,但他就像是感觉不到疼痛,根本不理会,只是瞪着郑劲松,眼神充满了怨恨。

    “妈的,还敢瞪老子!李志,放开我,我今天非要打到这傻子怕为止!”郑劲松吼道。

    “算了,你是有身份的人,为了这个傻子把事情闹大了不值得。虽说这里天高皇帝远,可也不是没人管,万一闹大了,消息传出去把记者引来,他们再像前几次那样大肆报道,到时候被你外公看到,又要发火了,为了这个傻子,得不偿失,不值得。”

    闻言,郑劲松的情绪稍稍有所缓和,“何万恒”的名字就像“紧箍咒”一样让他忌惮。

    “一而再,再而三的惹老子,我真想拿把刀把这傻子废了,反正这种人活着也是浪费粮食。”

    “算了,你看他的模样,已经受到教训了,一会我再和他好好说说,希望他别再惹事就好了。”随后,李志对两名工作人员说道:“你们先陪郑总回宾馆休息,这里我来处理。”

    “傻子,老子有的是钱,你要再不识好歹惹老子,老子要不把你废了,就不姓郑。”郑劲松撂下一句狠话后,怒气冲冲地在两名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转身大步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