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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仙罚篇 那人

    大齐公主缙云是出了名儿的喜欢美人。

    男的喜欢,女的也喜欢。

    只不过前者属于能做什么的喜欢,后者属于缙云这辈子都想成为的喜欢。

    缙云年幼时就常常暗自庆幸,因为如果自己不是个公主,凭自己这张平平无奇的脸,怕是要对那些男美人做什么,拖去浸猪笼才是正常的结局。

    可老天就让她生在了皇后肚子里,虽说母女俩都不大受她爹重视,但出门坐的也都是五匹马拉的绣着鸾鸟腾云纹顶的豪车。

    缙云十六岁以前都住在宫里,在她娘大齐第十三位受过严格教育的王后娘娘眼皮子底下,读着甚是无聊的书,绣着甚是无聊的花,下着甚是无聊的棋,画着甚是无聊的画。

    那时年幼的姑娘们聚在御花园看春花烂漫。

    她爹辛苦耕耘出来的二十多位兄弟姐妹,拈花做那些酸不溜秋的诗更是无聊,偏那时节,诗会多的就跟她爹脸上的皱纹一样多,她跟在那些认不全的姐妹们后面,填饱了肚子就靠在椅子上仰头望天做白日梦,被人背后蛐蛐儿没有一点礼数。

    那时她想还不如跟她娘去拜佛,凡人心口不一,菩萨外面金光闪闪,里面也金光闪闪。

    缙云爱金子,菩萨是金子做的,由此可推出,缙云爱菩萨。

    大概是因为缙云这爱太肤浅,金光闪闪的菩萨觉得不行,便给了她一个考验。

    那天是万佛节,王室为表虔诚,纷纷提前沐浴斋戒,后宫中王后领了乌泱泱一群人去了护国寺祈福,独留齐王一人守着空荡荡的家。

    每日必吃山珍海味的小公主吃了快半个月素菜,到最后馋得眼睛都发着绿,看跟在自己身后的小胖宫女,只觉得是块晶莹剔透的嫩虾饺,不然也是宣乎软香的叉烧包……眼神饥渴得宫女都离她远远的,生怕一个不注意,自己就被生吞了。

    幸好,护国寺后山草木葱翠,打几只兔子尝尝肉味儿救一救自己这快失灵的味蕾,也算是那些兔子救人一命。

    便偷摸溜出了寺庙。

    但问题是,缙云是一个养尊处优,思维被固化了的公主,她都能想到跑去后山打兔子吃,何况那些和她们同行前来礼佛的世家夫人和世家子?

    十几双绿幽幽的眼睛在夜里闪着光,缙云起先以为是野狼,吓出一声冷汗。

    最后看见跟她模样狷狂的爹长得一样娟狂的几个姐姐,从一到最末,都打了招呼,最后却发现又多了双眼睛。

    颜色绿得比她们的厉害多了,也不知是饿了多久。

    小公主颇为同情,旁边的姐姐突然一巴掌拍在她头上骂她死孩子,还不跑?

    跑?

    跑什么?

    ……

    很快,随着月色偏移,绿眼睛的主人显露出全貌,竟是只成年的大野狼!

    这野狼看她们就像她们看野兔——我爱你,你爱她,她爱他,而他却爱着我……

    野狼也确实独独爱着缙云,十几个姐姐四散奔逃,独独只追她。

    这种偏爱,缙云真的不是很想要。

    尤其是下一秒,也不知道是哪个完蛋玩意儿挖的深坑,她逃得慌不择路,光顾着眼前,没注意脚下一空,整个人栽倒进去,痛得眼冒金星,跳也跳不出去,更别提逃跑。

    只能仰着头,对大野狼露出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

    心想着拖延拖延时间,等姐姐们叫人来救她,可依照野狼的进食速度,不说吃掉她全身,在来人之前肯定能咬断她的喉咙。

    她恐怕要成为天上地下唯一一个死于狼口的公主了呜呜呜,想起来以后要被人这样称呼还真是怪不好意思。

    反正也跑不掉了,缙云捂住眼睛等死,正在心里一边将野狼的祖宗十八代来回鞭尸。

    没想到不仅没等到预想中的疼痛,反而听到一声痛苦的哀鸣,紧接着,便是箭矢划破空气的破空声,直挺挺插在野兽想要前进的脚步前。

    野兽压低身体,低吼着和那人对峙了许久,眼见讨不到好处,才带着流血的伤口慢慢退下。

    从缙云贴紧坑壁的角度,只能瞧见野狼离去的背影,看不到是什么人救了她。

    她心想着,这可是真是个厉害的好人,等他把她救上去,一定要好好报答他。

    可等了许久,依旧不见那人抛下来的绳子。

    不知道是不是走了,他要走了,没人震慑,那头野狼说不定还在周围盘桓,没吃到肉还会折返回来。

    想到这里,缙云头皮发麻,只能试探着喊了几声:“大侠?壮士?您还在吗?在的话能吱个声儿,给个绳子拉我上去吗?”

    四下沉默了许久,静得可怕,缙云原以为恩人已经走了,跪在地上祈祷野狼可千万别回来。

    此时头顶却突然传来声音:“我不会救你。”

    男子的声音,听着带有大病初愈后独有的沙粒粗糙,却也是好听的。

    可缙云却倏地变了神色。

    真是熟悉啊,算起来已经有五年还是六年没有听见这人的声音了吧。

    她真的没想到,这人还能活下来,甚至还会出现在这里。

    她低眉,自此天地之间再无任何声音,只有树叶被风吹得摇摆。

    这下缙云确定,这人是一定走了。

    姐姐们再带不来人救她,她迟早是野兽的小零嘴儿。

    只能想办法,拔了簪子插在泥里,带着自己往上爬。

    她是个养尊处优的小公主,没什么力气,废了许久,中间摔回去许多回,折腾得满身泥巴和淤青,才磕磕绊绊爬出坑洞,终于可以松懈下来,趴在地上喘口气。

    也是这时,一支长箭突然扎在距离她脸颊不过一寸的地方。

    吓得她赶紧起身,一抬眼,十步开外,那人举着弓,长箭对准的正是她的眉心。

    她退后,他的弓便又拉满一分,她想要往旁边跑,他的箭始终跟着她,永远能一箭毙命。

    可缙云知道自己不能躲,她生来就欠这个人,他杀了她,她也无话可说。

    于是就沉静得坦然望着他,然后闭上了眼睛。

    可预想中的疼痛依旧没有来到,甚至都没有听到任何靠近的声音,缙云微微眯起来眼睛,微微的一条缝隙中,已经快要看不见走进森林间小路的那人。

    缙云几乎是没有一刻犹豫,顾不上身上的伤跑着跟上去,更不在乎他手中随时能取她性命的弓箭。

    那人看到她跟过来,虽没有反对,却在她每次快要靠近时,皱着眉不耐烦得回头举箭,缙云吓得立刻举手停下,表示停下,等他走远了,再跟上。

    就这样,二人一直保持着不远不近,却又能清楚在黑夜中看清彼此的微妙距离。

    缙云是想说话的,她有许多询问,比如城破之时他怎么逃脱?怎么会出现在佛寺……

    可他压根没有施舍她一点眼神,她也找不到出声的时机,关心的话都没说出口,就瞧见了举着火把四处寻人的护卫。

    也就到这里,他停下脚步,要走入森林的阴影里。

    缙云下意识去抓他的手臂,却被他厌恶得一掌甩开,眼神狠厉:“滚!”

    缙云却不管:“你是我未婚夫,我不会让你再走。”

    听到这三个字这人却恍惚听见一个天大的笑话,眸色嘲讽又充满怨恨:“跟你走,让你们再杀我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