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月不照我》 第一章 楔子 这一年,是她离开后的第多少纪元,我已不大记得。 只隐约记得四季有了许多个轮回,我身边的草和树来来回回得黄绿,钻我躯体的蛇虫鼠蚁也繁衍了几百代。 难得有个蚯蚓成了精的,竟有了些造化,能看到我的魂魄。 它一边钻土问我为何不去投胎? 我记得自己从前是个不大爱说话的人,可太久没同我说话了,就一口气说了许久,道:“我也不知,我一醒来就在此处,勾魂的阴差并不来寻我。” 蚯蚓君即便是成了精,尚未被点化的脑子也不会知道天上地下的仙人们打什么主意。 它十分爱打洞,以为农家松土为修行,偶尔会在田间听见谁家娶了亲谁家生了儿这类的事来和我说,同我憧憬凡人的热闹日子。 我活着的时候也经历过这样的日子,但已经过去太久,半推半就得大多已经不记得了。 只唯一记得怀中曾有一份珍藏的书简,却被一位路过的新娘拿走,她也十分善良,见我无人掩埋曝尸荒野,为我掬了捧黄土。 我那时无比庆幸书简已经随我的尸身一起被蛇虫鼠蚁啃食,被日晒雨淋消融,连带着我那些不可言述的旧梦彻底腐烂。 后来又过了许多年,蚯蚓君修行很努力,在凡间做了个小土地公,有两位我的熟人从他这里找到我。 他们一黑一白,面容可憎,是受她曾经所托前来,一个问我愿不愿意入轮回? 一个问我愿不愿去她为我安排的那条路? 我恨她骗我,又丢下我,可我还是问他们,哪条路能见到她我去哪里。 于是白衣少年化作七彩的神鹿,带我跨过百国,四海和八荒,在雾霭沉沉中停在天的边际,临走前却吞了我的记忆。 这里将明未明,将黯未黯,我走了很久很久,在一棵枯树下遇见了痛惜的灵宝天尊,他似乎很喜欢我,点化了我做徒弟,将我分去管理仙凡典籍。 仙史浩渺,藏着人间更迭。 我花一千年潜心修读,一日,在整理一片旧书时找到本人间典籍,这大抵是哪位仙家在人间历劫时所记,我只当是个游记话本,读来打发时间。 子虚山是个很神奇的地方,山上长怪兽,水里长怪鱼,平地拨开草丛就是一堆的毒蛇,因此没什么人来此地游玩。 此处是一片荒山,我是这荒山的泽君乐游。三百年前得了点机缘被点化,被一脚踢到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别看此处就我一个大活人,实际这山上长的,水里游的,地上爬的,都是我的臣子。 他们奇形怪状,且丑得令人发指,且心狠手辣。 我们家这山头邪性得很,啥也种不活,就跟天上的神农王造福人间时专门从手指缝里漏了这么个巴掌大的地方似的,独独留着一山的命给阎王爷年底充点业绩, 可惜每日会有白色的石头每天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我刚被从天上踢下来的时候,因为愤怒对天唾骂被雷劈得满山乱跑,这群家伙猫在洞穴草地里,估计没见过哪种生物生命力如此顽强,看雷公电母批累了后离开,黑成焦炭的我竟然还十分坚强得活着,叼来许许多多石头给我。 第二章 子虚山 我的小心脏刚被雷劈得直抽抽,转眼看见这么些分不清是脸上长了五官,还是五官上长了脸的生物,吓得差点先去阎王面前报道,而后看见他们当着我的面把那石头吞了,我是真的死命掐着自己的人中才不至于昏过去。 石头做粮食,这是何等的心狠手辣啊,连自己都不放过。 我来此处后,不许他们这样吃,更不许他们趁着我快饿昏了时直接掰开我的嘴往里塞石头。 我想让他们尝尝正常人吃的食物的滋味,可我丑陋的臣子们说:山主,什么是正常食物?我们自小就是吃这石头出生长大养孩子,也不曾见过我们以外的生物。 天对他们只有远处的一线,而地,于他们也只有未被海水包裹的一角。 我可怜的孩儿们,一生就这样困在方寸之间,不知自己丑陋又愚昧。 我想去求隔壁堂庭山的秋灵君借我些粮食。 堂庭山在子虚山往东八百里的地方,山上有许多棪木,有许多白猿,多产水晶和黄金。 因此经常有凡人前来,为求庇佑,在堂庭山上为秋灵君建庙祭拜。 可惜我不会水游不过去,只好做筏子,却也每次划不了多远就沉水。 丑大和大丑在岸边感叹我的锲而不舍,等我累了躺在沙滩上想痛骂老天时依偎在我颈边。 他们说:“泽君,您若饿了,就食儿吧,儿虽丑,却可果腹。” 我心中酸涩难忍,越发努力做筏子去堂庭山。 后来我的筏子还未做好,秋灵君却先踩着金色莲花顺着海风飘来。 他穿着玄色的好衣裳,模样凌厉俊朗,从前在天上等候分配山头时,就经常有仙女从他经过时偷看他。 我那群孩儿没见过世面,瞧着这么副好皮囊就羞得钻进了我的袖子里偷看。 我倒是没那么肤浅,抹了把嘴边的口水,见他手里还封了张拜贴,礼数倒做得好。 我也不好显得太小家子气,挺了挺胸膛,端声问他:“不知秋灵君来我家有何贵干?” 秋灵君纠结了许久,眼瞅着拜贴都要被他揉碎,才终于鼓足勇气看我,拱手道:“乐游君,能否帮我去人间办件事?”我琢磨着他的话,倒是有些讶异。 诸君莫要认为都成了仙,早就前尘往事尽忘,与人间再无纠葛。 须知凡人点化的仙总带着些六根不净,前生总会欠些情啊爱啊恨啊种种还不尽。 凡人言: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更何况要修功德的神仙。 诸行不净,大道不成。 只是神仙绝对不可插手凡人命数,不是报应他人,就是应在己身。 想来这位秋灵君便是怕如此,才找上我来替他顶一顶天罚。 我摆摆手不想去,但想想我那群连白米都没见过的孩儿们,接了秋灵君的拜贴。 我不放心,同他立了书简约定道:“我不在时,你须得照顾我这些好孩子。” “不能让他们一日少许三斤牛乳,十斤牛肉、十斤白米面……若他们少了一两肉,我便不再帮你,还要砸了你的家烧了你的庙……” 若在人间还要加上句:睡了你滴老婆,卖了你滴儿女…… 真是活脱脱流氓做派。 不过秋灵君财大气粗,他们家山头流的都是黄金,根本不愁花,便点点头。 我同大丑丑大告了别,让他们回家同其他人交代了,千千万万不能让秋灵君少给一粒米,泽君我只在人间耽搁些日子,最多十几日就回来。 说完大丑丑大留恋得蹭蹭我的手指走远了,秋灵君则抓着我去往人间。 那个,我死前不曾见过,死后也近六百年不曾去往的人间啊…… 第三章 砸神像 永安十年大年初一。 这一日,是个难得的好天气。 金灿灿的太阳从海的尽头爬出来,照在放了一夜炮竹的泉州城,驱散了些冬日的寒冷。 按照规矩,泉州百姓大年初一并不同亲戚串门拜年,只想着起早去将军观中上香捐钱,期望神仙瞧见自己的诚心,求个新年的好运道。 谁知正跟着人群默念所求之事排队等候,一阵喧闹惊呼声,夹杂在堂上享受香火的将军神像被推到的摔裂声传来,都来不及指责是何人发疯,不敬神明,众人赶紧诚惶诚恐得跪下磕头求神灵原谅。 那推到神像的人被庙中的道士静一抓住,看着模样是个十一二岁的少年,十分桀骜的模样,竟然要两个成人才能被强压到碎了一地的神像前跪下,还能许多次挣扎着要起身,叫嚷自己不跪畜牲,尤其还骂了一通这些跪拜他的人都是傻子笨蛋,都被这个畜牲给骗了…… 这一下可是犯了众怒,你骂一个人就骂呗,连带着一屋子的人都骂了个遍。 这小小年纪,气性也太大了吧! 这不得替他家长辈先给他个完整的童年? 众人涌过去,吐唾沫的唾沫,扇巴掌的扇巴掌……都想给这臭小子点教训,抓人的静一这时被夹在人群中,想走也走不掉,也跟着遭殃,高声喊着别打别打,可这时中途也不知道是谁这边给了他一巴掌,那边踹了他一脚……甚至还有气狠了直接抬起供神的手腕粗的一捆香火直直插下来…… 大有送这孩子直接上西天的架势…… 那孩子也机灵,缩了脖子蹲下,因为身形清瘦竟然还能在重重人腿中钻了出来。 只听围殴的人群中爆发出一道凄惨的哀嚎声:“李大娘,你扎错了!” 众人顿时静了下来,稍微散了些距离,这才瞧见那捆香火扎在庙里的道士胳膊上。 这时节正是隆冬,人人都穿得厚棉衣,那捆香火却不需要手扶就能直直立于手腕,底部漫着鲜血,可见力度之大,精度之准。 要不是被扎的是自己,静一都想夸一句李大娘老当益壮,真是女中豪杰。 他捂着伤口,愤愤得盯着今日骚乱的罪魁祸首——赵承。 这已经不是这家伙第一次来冒犯神明,自前年他爷爷赵老爷子病倒,不能再跑来冒犯神明,就把这项艰巨的任务交给了他孙子。 是的,诸君没有看错,旁人家世袭银钱和手艺,就这家姓赵的世袭死活跟将军观过不去。 不论是黑的白的红的黄的紫的绿的蓝的灰的、大的小的圆的扁的、好的坏的美的丑的、新的旧的各种款式,城里谁出钱建将军观他就去谁家门口闹,哪一处的建成了,他不是上门泼墨就是上门放火烧将军…… 明明赵家老爷子年轻时,也亲眼见过将军保卫家国的神勇,怎么还能这样冒犯他? 赵承瞧着这一屋子因他而起乱状,丝毫不觉得愧疚,反而对着笃信将军的人做了个鬼脸,不屑道:“我早说了这家伙不是什么好家伙,偏你们还每日跑来供奉香火,他若真能庇佑你们,又怎么会让这样的事发生?可见那些什么灵验都是狗屁……” “你闭嘴!” 静一忍不住了,大喝一声打断他的胡言乱语,冲过去要势必要抽烂这家伙的屁股。 赵承见自己捣乱的目的达到,每日垃圾话的成就也完成的非常棒,对着散落一地的神像十分讨打得拍了拍屁股,脚底抹油赶紧溜得没影。 独留剩下的人不爽得收拾一地狼藉。 “就这样的人砸了你的金身,你不生气?” 第四章 人间 海上飘了好几日,乐游君才同秋灵山君到了人间,刚来此处隐了身形旁观了所有。 开始乐游君倒是挺惊奇,秋灵君竟然前生是个将军,这样受人尊敬,香火鼎盛,难怪分山头时能落在那样好的堂庭山。 偏偏她沦落到个鸟不拉屎的地儿,足可见人间是真没人供奉她。 没想人比人气人,仙比仙也气仙呦! 乐游君心里长吁,许久等不到秋灵君的回答,反而听见凡人们打扫一地狼藉时道:“这赵家也真是,回回找将军的麻烦,偏将军也不显灵罚他……” 神仙做到这地步,也不知夸他是宅心仁厚,还是窝囊了。 乐游君在心中甚是后悔,早知这人这般窝囊,她就早早些报酬了——比如挖了他满山的金银铜铁,圈了他们山上的白猿,卖到人间还能赚点儿银钱给我家俩丑孩子买些吃的…… 她在心中盘算半天,喜滋滋得想和秋灵君加个价,谁知一抬头这人早已走远,不见踪影。 神仙要找人不过是抬抬手的事,可乐游君她最不爱做皇帝不急太监急的事儿。 人间太久没来了,四下吵吵嚷嚷的,乐游君慢慢在道上逛着,肚里馋虫作怪,带着她停在个卖面条的妇人摊前。 这妇人摊子十分红火,备下的桌子皆坐满了人,刺溜刺溜吸面条,瞧着人流口水。 乐游君便挪了位置在后面等,正好坐在个孩子身边,瞧他忙着给妇人端碗擦桌后,就拿了石头去一边在地上写字。 不过大概是不怎么熟悉,写起来歪歪扭扭,还有些笔画都漏了。 左右无事,乐游君出声点了两句,小孩儿倒也聪慧,一笔一划认真写了,还来问她别的字怎么写。 这一教,不知不觉还又被几个人插了队,一旁的妇人瞧了十分不好意思,请她免费吃了碗肉料满满的面,道:“这年岁读书都是要去私塾交束修,我家温饱都难,孩子便只能趁着家中不忙去学堂偷听,字都认不全,还想着来日帮我读信和给他在军营的爹写信……” 男人不在家,一个女人带着孩子确实不易。可这都是凡人命数,她无能为力。 不过妇人求的也不是这些,等她吃完面,妇人观察了她半天,才嗫喏道:“姑娘,我瞧您心善,能否帮我个忙,帮我读封信?帮我读信的话我就不收您钱了。” 嗯……乐游君毫无纠结。 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妇人看她同意·,将一直小心揣在衣襟里的信递给她,很是期待。 可看了一眼,乐游君却问道:“这信,你还给谁看过?” “这信寄来本该是要去街上请人看的,但最近这生意不好,这孩子又生了病才耽搁了。”妇人解释道,似乎是怕信里说了什么不该说的,紧张得问道:“这信里,可是写了什么军中的机密?会不会影响他归家?” 听见并无他人看过,乐游君略微沉吟了下,笑着道:“并无不妥,只是你丈夫在心中说了些私房话,我不好读出来。” 第五章 遇妖 闻此,妇人松了一口气,转瞬面上又浮现淡淡的粉红,又羞又热的,让旁人瞧见夫妻间的私房话可真是不好意思,可想着那人已许久没有消息,战场最是无情,她委实想知道他的近况,就并没有要回信。 乐游君垂了眸,道:“这信上说,他一切都好,前段时日断了书信是因为战事紧张,日日备战战友并无精力帮他写信,让你担心万分抱歉。他问您家中如何,你身体如何、安儿什么如何,家中生计若艰难,劳你辛苦,待军中粮饷和奋勇杀敌的奖赏发下来,他会托退伍的同乡给你带回来,有了钱你便不要紧衣缩食过日子,该为自己置办些衣裳,安儿若想读书你也千万送他去……” 唠唠叨叨,生怕有什么自己没有说到的,妇人听了,捂着心口竟然激动得流了眼泪。 瞧见乐游君读完了的样子,心中舍不得信竟然能读得这般快,若能再多读一会儿,恍惚能瞧见她丈夫坐在面前同她絮絮叨叨家中事。 但能知晓丈夫还活着她已是万分满足。 小心翼翼接回信,她虽看不懂字,可摸索信纸的时候就如同抚摸恋人的脸颊般轻柔,好半响才平复下心情将信收回衣襟里,对着乐游君千恩万谢。 “姑娘宅心仁厚,今日帮了我大忙,日后您来我这儿吃面我绝不收钱,您想吃什么我就给你做什么……待我丈夫归家,我们夫妇二人再好好感谢您一番!” 日后日后,哪会有什么日后。 乐游君垂眸瞧着这妇人,凡人确实愚昧无知,只她两句模棱两可的话便能高兴得流泪。 那她若要真的读出来信上的话,她又会是如何呢? 那张被抚摸得边缘柔软的纸上赫然写着,他的男人在军中立了功,得了上面的赏识,好模样又遭了贵女看上,就此飞黄腾达,这次寄信过来便是告诫自己要与这妇人断了夫妻情分,儿子他也不要了,至于同乡带回去的银钱,就权当是这些年劳她照顾公婆到去世的辛苦费,待收了钱切莫再与他扯上关系。 何等绝情…… 升官发财死老婆的人生三大乐事这男子如今就占了两样。 莫说乐游君说的那些话是平白无故给了这妇人期望,期望一个永远不会归家的人,会白搭了自己的一生。 可这大年初一谁家还出来摆摊卖吃食呢?昨夜自己家中的年夜饭都多得要连吃许多天了让人看着就反味了,须知谁家都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的,今日顶多是卖香火的有些生意。 更何况这满街吆喝的摊贩,谁家有那些闲钱净做些没人吃的东西来这三九寒天里冻着。 最主要她与秋灵君前去将军观时路过这条路,冷清得狗都不出门,怎么凑个热闹的功夫就能喧闹成这般? 一切不过是一场幻境。 说些她爱听的话又能如何,反正她早就死了。 乐游君好歹是个神仙,虽说不大入流,但一眼看破红尘的功力还是有的,她伸手在妇人肩上拍了拍,道:“方才信上还有一句我忘了说。” 妇人忙着下面,闻言忙擦了手,像聆听夫子圣训的稚痛般恭敬:“我丈夫还说了什么吗?” “他望你珍重,万分珍重……” 这话平白无故的,都有些不像她那自小就莽夫的男人说的话了。 妇人原以为自己会羞涩得不行,不想竟一时落了泪。 她伸手去擦,却越擦越多,不知是不是想到了一人讨生活的艰辛,竟然当街嚎啕大哭起来。 忙着跑腿招呼客人的小孩儿听见自己娘亲在哭,还以为是她受了谁的欺负,霎时间化作一团黑气铺天盖地得扑过来大有吃人的架势:“不许欺负我娘!你说的都是假的!都是假的!” 第六章 妖也窝囊仙也窝囊 乐游君不仅不怕,收妖可是大功德,平日里哪能遇到这好事? 可正当她捏诀,那黑气竟然直直穿过她的身体,罡风凌冽,让她睁不开眼,等缓过来,连带着满街的幻境都消失不见。 生气了都不知道吃人的妖……还能有这样窝囊的妖怪? 这一天她接连见识到个窝囊的仙和一个窝囊的妖,说出去估计都没人信。 她正琢磨着,一转身,真是说曹操曹操到,那个窝囊的神仙站在她身后,望着她问道:“你在此处傻站着做什么?” 乐游君眯着眼,像是在寻思着什么坏事,可半晌,心里也不过浮了浮些许猜测罢了。 她笑着道:“没什么,只是在想你让我替你在人间跑腿就行了,何必自己还要亲自来一趟,是怕我诓你吗?” 秋灵君没应,自顾自走了。 乐游君也习惯了,这人自同行之初就不咋理她,初见那副有礼的模样可见是装的——人与人之间果真还是互不相识的时候最美好,这话真是不假。 白日里在城里走了一通,秋灵君跟个木头似的啥也不做。 到了晚间,也抠门得很,他在人间有道观,附身在神像上就能休息,乐游君就惨了,没有供奉的地方,也没钱,住不了客栈,只能在地上铺了几个蒲团当垫子,饿了就吃供果,果皮瓜子壳吐的满地皆是,一副十足的无赖样。 她嫌无聊,就自顾自讲起来白日的见闻,秋灵君懒得理她。 “白日里,我就见一妇人带着孩子讨生活,那真是可怜,大人瘦得就剩一层皮了,孩子也又瘦又黄,小得如同三寸丁,也不晓得他家男人死到什么地方去了,让妻儿过得这般凄惨,真是窝囊……” 这时秋灵君才微微睁开眼,乐游君恍若不知继续痛骂:“那妇人不识字让我读信,我一看那信,这妇人的丈夫还不如死了,他啊……在外头飞黄腾达就抛弃糟糠之妻,要去过好日子了!我瞧她可怜,就编了些好话哄她,那妇人就痛哭流涕得……真不知来日她知道真像该怎样难过。” “倘若……倘若她不难过,还欢欢喜喜嫁了旁人过日子呢?”秋灵君蓦然开口,倒把乐游君吓了一跳,没想这人瞧着庄重的,还有八卦的爱好,瞬间就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她道:“若真的欢喜嫁人,与她也是好事,可你想想,她给那人生了孩儿又拉扯大,还侍奉了男人的爹娘去世,那男人却负心的人,平白耽误了她的好年华。” “她若从最初嫁的旁人,日子虽一样清苦,却好歹夫妻团圆,凡事有个人同她商量,孩儿生病老人去世都有人替她分担,怎么会需要受这日日担惊受怕郎君战死沙场的苦呢?” 乐游君君妙语连珠,把那负心的男人骂得狗屁不是,许久大概是说累了,抿了口凉茶,斜眼觑了面色发白的秋灵君。 “秋灵君,你说这男的是不是有错呢?” 秋灵君附在神像上,此时面色连带着神像都发白,舌尖泛着苦。 也是这时,观外突然传来一声痛呼。 第七章 是的,我有一个孩子 此刻夜已经深了,狗都睡熟了,竟然还有人前来拜神? 虔诚也不是这个虔诚法吧…… 乐游君和秋灵君对视了眼,一个施法将满地狼藉恢复原样躲上了房梁,一个在神像上闭了眼。 赵承揉了揉翻墙率先着地的屁股,一瘸一拐得挪到观内。 白日里他才废了泉州城内一处香火鼎盛的将军观,为了求神,百姓们就会去往其他较小的道观。 他才不会让这样的事发生,只能半夜前来毁观。 他打量着庄严华丽的神像,模样确实是好,可惜就是生前不做人,抛妻弃子最后死在战场上也是活该,没想世上还有人愿意给他修建庙宇,让他享受人间供奉。 这样的人怎么配呢? 他的爷爷现在还因为这样的畜牲病倒在床榻上苟延残喘,生不能死不能。 城中最有名的大夫说治不了,最后找了道士和尚都说是天意,将军观的将军让他死。 天意让他生病?让他苦痛?还想要他的命? 凭什么! 左邻右舍都说这是神明的好意,这是要收了你爷爷上天去享福。 他赵承不服。 生前抛弃曾祖母害她含恨而终,后来又对爷爷唯一的儿子见死不救,现在又要收走爷爷…… 赵承恨得牙痒痒,从怀里掏出来把斧头,对着神像脚下就是咔咔就是砍。 乐游君原本是坐在高处看戏,瞧见这副场景也是惊了。 神仙附在神像上时,也会与其通感,这小子是使出来吃奶的劲儿生怕砍不倒神像。 她瞧着秋灵君痛得连带着神像的颜色又白了几度,可神奇的事,这人就是一声不吭,既不显灵也不施法惩罚,甚至还满是慈爱得望着赵承,颇有种夸赞这孩儿力气真大的感觉。 这个画面让乐游君君怀疑自己在做梦。 但她也没有动作,万一这是秋灵君某种不可言说的爱好呢?她收了下巴,看那孩儿辛苦了半天,终于砍得神像只剩一点还连着神台,咒骂了句后,一脚踢在神像屁股上,给它踹下了高台。 巨大的声响惊动了观后休息的道士们,慌忙收拾了东西就要冲过来查看发生了什么。 赵承抓紧跑去墙根儿翻墙出去。 动作之利落,可见平日里到底做过这样的事多少回。 匆匆赶来的道士们瞧见满地狼籍,也甚至无奈。 这手笔,不用想这知道是谁。观主嘱咐众人打扫,自己去和师兄弟商量再造神像的事。 有人不满道:“这小子日日这样不敬神明,为何神明不罚?不仅不罚,反而受累的是我们这些信奉的人。” 观主修行有些时日,捏着胡子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道:“上天自由安排。” 其实哪里是上天自由安排,是上天自有欠债。 大半个时辰殿里才收拾干净,众人散了,秋灵君显了身形,因脚跟被砍疼痛得只能坐在蒲团上,旁边则坐着神色不显的乐游君君。 方才那赵承来时心中所思所想乐游君君皆用术法听见。 望着他的眼神简直是意味深明。 秋灵君嗫喏了半晌,才道:“是的,我有一个孩子。” 第八章 赵府 这……这可真是没想到……人间的靡靡风气也传到了天上。 乐游君君心中暗爽,这趟人间可真是没白来! 接着秋灵君道:“不过,这是我前生做人时在人间留的血脉。” 乐游君君泄气了,就这?还以为是某段惊天地泣鬼神的仙凡恋画本子在眼前发生呢! 可谁还没个前世呢?谁又没经历过爱恨情仇呢?可若人人都忘不掉放不下,又叫什么仙呢? 乐游君不解:“可如今这已是前世,你又何必这样看重?给他们粮食银钱功名,护了一生无虞也算是全了人世间的情分。” 道理该是如此,天上的神仙都无欲无求,修得都是太上忘情众生皆苦,各人皆有命数,凡是插手,皆有报应。 他又何苦做到这般地步? 可道理是道理,真若能全部放下,修仙之路早就大道平坦,天上的神仙多到神位都不够分了。 “我来人间,是想让我儿能安心赴死,他的魂魄日日逗留人间不肯离去,终有一日会彻底消散,再也不能入轮回。”秋灵君目色沉沉,却有一点光亮,似乎是在黑夜中瞧见了什么,连带着脚上的疼痛都缓了些,停了按揉的动作。 那样的目光,乐游君君下午才在那妇人面上见过。 似乎回忆从前的某个过往,幸福得足以支撑一生的苦楚。 可依照赵承对秋灵君的恨意,想来是不愿意让他见到自己的爷爷。 秋灵君道:“他如今身体不好,那我就去给他看看病。” 看病?看到人家最后去阎王爷那儿? 乐游君君心想:那你曾孙不得直接拿着斧头把你大卸八块? 隔日,乐游君和秋灵君起了个大早。 人间的神像难得捏得和秋灵君本尊像个十成十,赵安也不会认不得他爹,他若顶着这张脸前去赵家,赵承不得拿捆了他当刀削面? 于是秋灵君便换了副白胡子老道的模样,和换了卦袍的乐游君君去了赵家。 起初,乐游君以为赵家也顶多不过衣食无忧的水平,毕竟就算是心存愧疚,秋灵君也不能干涉人间太多。 可没想秋灵君在别的事上窝囊,疼儿子是真疼,若不是不能超过人间帝王的规制,他恨不得将赵家修得犹如皇宫。 亭台楼阁,雕廊画栋,飞檐怪石…… 他们由门房通报了能给赵老太爷看病,就被人领了不知多少个垂月门,才终于见到了这位世袭砸神像的赵老太爷。 赵老太爷瞅着只有进气没有出气,像是棵内外都已经腐朽到了极致的枯木,微微睁开的眼里暗暗一片,确实是没有多少日子的模样。 这倒是和外面传的那副誓要和神明作对到底的硬气样天壤之别。 管家道:“半年前,老太爷便是这副光景,当时请了大夫来看说是让准备后事,没过多少日子老太爷也确实断了回气,家中上下哭成一团,可老太爷又醒了过来,请了大夫来看,也说不出缘由,后来道士僧人又请了个遍,什么理由都说了,其中说的最多的便是家中有不干净的东西附在了老太爷身上。” “家里什么人都请了,法事也不晓得做了多少回,老太爷还是不好,后来又有人说看老太爷是心里不痛快,一口气憋在心口咽不下去吐不出来才一直这样不肯走……两位大仙,你们说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救救我们家老太爷吧!” 不干净的东西?还有心里憋着口气? 前者昨日乐游君君倒是亲眼见过,还不能拿下,就让它跑了,她倒是可以负责这一项,至于另外一项……她觑了眼从进屋就望着自己孩儿的秋灵君,兴许这一切不过是解铃还须系铃人。 乐游君君摸准了时机,让管家带着自己在赵家逛逛。 至于秋灵君,四下无人,已经恢复了自己本来的模样。 此刻若只看样貌,谁能想到榻上濒死的老人竟是这少年人的孩儿? 赵老太爷还在沉睡,秋灵君伸手想要触碰一下自己的孩儿,最后却停在咫尺之距。 他隐隐听见他的孩子梦中艰难呓语:“娘……娘……爹……不要我们了……” 第九章 黑影 赵家的园子生怕不能旁人看出‘老子有钱老子贼有钱老子巨有钱’,所到之处奇花异草怪石假山无一不让人啧啧称奇。 跟乐游君山相比,恍惚此处才是神仙应该居住的地方。 开始乐游君还在算赵老太爷好手笔,什么玩意儿都舍得买,后来想想,他爹谁啊?他爹可是堂庭山山主,那家伙河里流的都是黄金宝石水晶,给自家儿子多少钱都不为过。 乐游君的身旁还跟着管家,为了引来他,给秋灵君父子二人单独的时间,她佯装要在园子里寻妖,手里捧着从道观里顺的罗盘左转转右转转,没事儿停下来沉吟一番,再摇摇头咂咂嘴。 看着真有些神棍模样。 直到她捧着罗盘七拐八拐也不知拐到了何处,罗盘上的指针直直指着前方。 她顺着指针看去,就叫一团黑影立在自个儿面前不到十尺的距离。 老管家五六十岁牙齿都没剩多少的人了,豆腐儿似的颤巍巍惊呼一声:“有鬼!”然后便直直晕了过去。 乐游君十分嫌弃他这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倒是好奇得捣鼓这罗盘。 她还以为人间的都是假的呢,没想到真有用啊。 黑影大概是在这园子里横行霸道久了,从前哗啦啦见了一堆道士和尚都没发现过它,甚至还有被它出动现身作弄得落荒而逃的。 可惜这家人许久不曾再找人来给它玩了,今天终于有人自己来到它面前,忍不住有些兴奋。 它巴巴得凑过去,原本还晴朗朗的天蓦然变得有些阴沉。 黑影顿时变成一条粗壮的长蛇缠绕在乐游君身上,长长的信子吐出,獠牙腥臭,没想后者并不害怕,又变成一只巨大的八爪蜘蛛,在她身上爬来爬去,触感诡异,可这女子还是不怕…… 黑影觉得奇了怪,难得有女子面对这些这么平静。 它不禁好奇此人真有些道行,比那些装模作样的假道士厉害多了。 既然这样,它得先跑为上! 可脚下还没动作,乐游君一伸手,抓住黑影的后颈,她也不怕妖气鬼气冲天,直接拽回身边。 女人模样平淡,是那种看了千八百十眼都记不住的长相,虽是笑着,黑影却没来由得觉得害怕,瑟缩着求饶:“神仙饶命!神仙饶命!放过我这小喽啰吧!” 乐游君问它:“你让我饶了你,可谁去饶过这府上的主人赵老太爷?” 黑影茫然不解:“谁?” 半晌它才反应过来,惊异得喊道:“神仙神仙,你不会说是我害得他吧?我都没见过他,我怎么会害他呢?倒是这赵家之前天天派人来抓我,我只是为了自保才不得不吓退那些人。” “哎呦,你还不知道小的我多弱呀,您轻轻一抓我就着了道,怎么可能去还有害人的本事?” 这家伙确实没什么本事,乐游君信它的解释,问道:“那你为何出现在赵家?” 提及这个,黑影顿时急了:“神仙神仙,您神通广大,可能帮我找找我的孩儿,他误入了此处,我在这里找了许久都不见他的影子,您能帮我找找他吗?一找到他,我立刻离开这里,生生世世都不再回来打扰他们!” 它急得跪地上发誓。 活人对天上的神灵发誓,死了的人归阎王爷管,它便对阎王爷发誓。 这是重誓。 第十章 寻子 乐游君将它扶起来,问道:“你孩儿叫什么?” “他叫安儿。” 乐游君抬眸,有一瞬间的惊讶。 那黑影接着道:“我们家是在家边卖面条的小贩,我丈夫上了战场,就我一个人带着孩子在家。前段时日我丈夫一直没有消息,我等得焦心,这孩子也想他爹,便想着拿着钱请人帮我写信去军营里问问他现在怎么样,谁知刚在摊上休息了会儿眯了过去,安儿便不见了踪影,我找了许久,才遥遥看见安儿进了这家的门,就趁着他家门口无人进来了,本想着找到孩子就走,谁知自己还迷了路……” 黑影长吁短叹,它找了孩子许久,也不知他跑到哪里去了,要是被人贩子拐了,还是出了什么事,她真是死也不能瞑目。 安儿……还有以卖面条为生…… 这黑影便是那个请她读信的妇人,可如今却是不认识她的样子。 乐游君垂了眸,道:“你跟着我吧,我带你去找他。” 黑影忙不迭作揖感谢,一路上絮絮叨叨:“多谢神仙,待我找到儿子走出这里,出去便给您立庙上香!您若是不嫌弃,来我摊上想吃什么我都给您做!” 这妇人来来回回就是做吃的感谢,大抵是苦得太久,自己平时也吃不得饱,凡是想报恩都是要请人吃饭。 她们在园子里乱逛,原本还灵的罗盘,竟一时失了方向,管家尚晕在原地,乐游君路痴,只好捏了个诀请秋灵君前来相救。 等候的时间,妇人急得坐不住,盘算着找到孩子后还来不来得及去请人写信。 她记性似乎是不大好,总是把要在信里问的一件事又一件事一边又一遍得在嘴里嗫喏,生怕自己忘了。 又怕神仙笑话,羞涩道:“我丈夫已经许久没回家了,我想把家里的事都告诉他,让他比战场上安心杀敌,家里有我,安儿等他爹回家给他做木马骑……我……我等他回家,给他做些他爱吃的菜……” 说到这里,她又有些惆怅:“不知他在军中可还吃得惯,家中给他寄的鞋底穿起来可还舒适。他自小脾气急,不知道和军营的兄弟们处得可好……” 妇人絮絮叨叨的,大抵是平日里忙着劳作,都没人也没时间听她说话,此刻乐游君同她随意在棵枯树下坐着,也并不打断她说话,还十分认真得听着,此刻也来了兴致。 “神仙,你知道我们从前是怎么认识的吗?” 乐游君怎么能不知道呢?做神仙总比凡人多些他们做不到的事,前尘因果真有心的话一眼就能看出来。 可她看着这妇人兴致满满的模样,实在难以拒绝,便含着笑听她讲。 宁鱼还记得,她是在十一二岁认识赵轩的。 那年节收成不好,火辣辣的日头晒干了山河湖水,却是半分不肯落下滴雨水,秋天的时候颗粒无收,看天吃饭的人家都遭了灾,为了活下去,恨不得一粒米分成八瓣儿煮粥喝,冬日里只能躺在炕上。 倒不是怕冷躲懒,主要是因为动得多饿得快,大人还能忍忍,孩子是饿了就哭的主儿。 苦一苦大人行,亏了孩子,那可是万万不行。 这道理上至天潢贵胄下至飞禽走兽都懂,偏宁鱼他爹不懂。 或者说他爹只不愿意苦他的新儿子。 宁鱼他娘身体不好死的早,去年他爹又给她新娶了个后娘。 第十一章 初识 俗话说有了后娘,那亲爹变后爹的日子就不远了。虽说这后娘没进门时宁鱼他爹也不咋管她,但好歹是三餐管饱,逢了好年岁也是能裁身衣服,可自后娘进了门,宁鱼的好日子便是到了头,不仅七八岁年纪包揽了家里的所有家务,后娘怀了孕,想吃什么山珍野味也是让这么个女娃娃上山去找。 几次差点没从野兽嘴里逃出来,又瘦又小满身伤痕的模样瞧得左领右舍心疼却又不好多说什么,怕万一被这丫头赖上就不好了。 毕竟地主家也没什么余粮。 宁鱼她那后娘一直焦心家里多了张吃干饭的,恰好今年家里收成不好,便同她爹商量着,给她卖了好歹能给她刚出生的弟弟买些有营养的吃食。 她爹欣然同意,大冬天的给她头上插了枯草扔路边,谁家可怜她,就赖上谁给钱带走。 这副流氓的架势,吓得没人敢上前。 只有地痞流氓瞧她还有些颜色,要拽着她走。 她爹能管她才怪,只当钱打了水漂,怕这些地痞流氓给他们找麻烦撵了她快滚。 这下宁鱼的心是死了,心里想着这样的命道还有什么活头,一头撞死算了。 没想就在这时,恍惚有神兵天降,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拦住将要欺侮她的地痞,还将她拉到身后护着。 地痞们一看,哦哟,这不是那有娘养没娘教的野种嘛,还想呈英雄救美人啊?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 赵轩也是个脾气暴的主儿,说他是野种的时候他就撸了袖子冲上去,直接一拳揍断了个流氓的门牙…… 一场围殴发生得意料之中,赵轩被揍得鼻青脸肿也是意料之中,但意料之外的是赵轩只有一个人,但也让其他人吃了苦头,打断了好几个人的鼻子和牙齿。 宁鱼在围殴开始的瞬间就跑了,但天大地大,她爹不要她,谁家都缺粮,没有人愿意收留她。 她只能跑回那个天降神兵身边。 神兵此时正躺在雪地里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他的眼睛成了熊猫眼,鼻子也被打得出血,嘴角也是血,衣服在拉扯中被撕烂。 宁鱼都不敢想他这样回家,他爹娘会怎么样罚他。毕竟自己在家里弄坏了后娘和爹爹的衣服就会被暴打一顿,饿上三四天,期间还不能落下家务,不然又是一顿毒打。 她怯怯得伸手,想把赵轩拉起来。 赵轩恍若什么事都没发生一般,自己从地上爬起来,一点一点捡起来散落的药材,而后对宁鱼道:“活着总比死了好,活着就能见到想见的人,还能吃到想吃的东西。” 他这话没指名道姓。 可宁鱼就是知道,他方才一定是看到她想要撞墙自尽了。 宁鱼默默低头,活着有什么好,她可真是找不到…… 这时赵轩收拾好,抱着药材一瘸一拐得走回家。 那人手受了伤,药材总是抱不稳,动漏一点儿西漏一点。 宁鱼跟在他身后,一点点帮他拾起来。 赵轩似是被打得狠了,走路总是慢慢,即便是风雪渐渐起了,她也能一直看见他的身影。 等到了赵家,她才发现赵家也不过一间木屋,同她家一般清贫,却有一对老夫妻一直等着他回家。 第十二章 收留 可想想自己的爹,宁鱼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要被他这样厌恶抛弃。 瞧见赵母一直盯着赵轩鼻青脸肿的模样,宁鱼怕他被骂,即便是害怕被撵被骂,还是下意识冲上去解释:“婶子,你别打他,他是为了帮我才被流氓打的。” 暮色风雪之中,赵母若不仔细看,还真没注意赵轩身后跟着这么个小丫头,她怀里还抱着大半药草,瘦弱得仿佛天上多落了会儿雪都能把她压死。 赵母低头看儿子,他心虚得偏头,自顾自去找屋里的他爹,道:“老头儿,我把药买回来了!我手伤了,路上掉了不少,幸亏有个妹妹帮我捡了带回来……” 这样为她说好话求他们心软的小心思,活了大半辈子的人怎么能看不出来呢? 只是看这女孩惴惴不安的样子,家中也没什么余粮…… 但看着女孩单薄的衣裳,赵母终归是个做母亲的,舍不得看孩子冻死,无奈放了她进家门。 夜里,又给她烧了热水擦身子,才看到她身上数不清的新旧伤痕交错。 她和赵父商量,要不要留下这孩子。 而屋外赵轩和宁鱼就坐在火堆边烘烤湿了的草药。 两个人久久没有言语,还是宁鱼存了讨好的心思,率先开口道谢。 赵轩在爹娘面前调皮得很,这时候就成闷葫芦了。给自己擦药酒手下没轻重,痛得脸通红,只喏喏得憋出来:“我是男人,保护女子是应该的。” 十几岁的少年人,身形还只是清瘦纤长,就敢说自己是个男人? 宁鱼听了笑了笑,这下可把赵轩惹急了:“你笑什么?我就是男人,我……我……能砍一天柴火还能上山打来野鹿呢!” 赵轩着急忙慌给自己解释,宁鱼直接戳了他被揍紫的眼眶,前者立马痛得直咧嘴。 “是是是,你是男子汉,天不怕地不怕,什么都不怕,连疼也不怕。”宁鱼接过他的药酒给他揉掉淤血,赵轩疼得要抽手,没想宁鱼的手劲儿还挺大,他这是躲也躲不掉,跑也跑不掉。 两个孩子笑做一团。 屋内的赵父赵母听见声响,瞧了,叹了口气。 他们年轻的时候几个孩子都被征兵的带走了,从此日日等夜夜等,只等来了孩子的死讯,若不是后来在路边捡了襁褓中的赵轩,简直活不下去。 唉……谁让他们看不得孩子受苦,自己吃点苦就吃点苦吧。 赵家虽然收留了宁鱼,可到底年景不好,家里粮食也不多,两个老人便尽量少吃东西。 赵轩则顶着一脸的伤去山上碰运气,看看能不能猎到兔子狐狸什么的,给宁鱼和父母加餐,怎么说一家人也要挺过这个冬天。 可等到来年春天播种,宁鱼在赵家的田里插秧,被人瞧见传到了宁父的耳朵,当即便带了人去闹,说什么赵家诱拐了他女儿,在他家睡了许多时日,也是不干净了,带回家也没有人家要了,平白亏了聘礼,说什么也要赵家赔偿他的损失,不然就直接溺死了这不要脸的贱丫头。 第十三章 变故 宁父这样的人,谁多看一眼都觉得恶心。 这样的动静闹得满村的人都来凑热闹,赵父赵母不能不顾宁鱼的名声,商量了半宿,赵轩冲进屋里道:“不行我揍他一顿,打得他下不了床,看他还敢不敢来骚扰鱼儿。” 赵母直接给了这没脑子的臭小子一巴掌,什么都只想着用武力解决,世上的事要真的都这样简单就好了。 赵父最后还是决定用钱解决,同人商量了合适的银钱,打算分月慢慢还。 宁父不愿,生怕赵家跑了,他好不容易得来的摇钱树就没了。 眼瞅着事情僵持不下,宁鱼为身上有这样的人血脉羞耻得不行,她恨自己为什么是个女人,为什么要经历这样的苦楚,没被生下来就好了,早点死了就好了,也不至于会拖累对她比亲生父母还好的赵家…… 可赵轩又一次神兵天降,扔了个沉甸甸的荷包给贪财的宁父。 那是他所有的存款,平日里省吃俭用十来年还有父母给的钱存下的,本想着用来去学堂的学费,如今被他用来将宁鱼从泥潭里救出来。 宁鱼愈发觉得对不住赵轩。 有这钱去读书,就算不至于考取功名,好歹也能识字断文,若能将来做个账房先生,也比在田间日晒雨淋舒服得多。 可这一下是毁了。 赵轩却心宽得很,这一切是他愿意。 话说到这里,该明白的也都能明白了。 宁鱼也红了脸。 可赵轩依旧让她放宽心:”你不欠我,万事皆在你自愿。” 相处五年后,赵家有喜。 赵轩与宁鱼,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赵轩有父亲的好手艺,在家中会接些做木工的伙计,若不忙,还会去山上打猎贴补家用。 宁鱼厨艺好,村里常有宴席让她去帮忙,也能赚些钱。 赵父赵母也在家照顾几亩薄田,养养鸡鸭,日子也算越来越红火。 “那时候真是好啊,阿轩打猎回来还会给我带各种各样的花。” 讲到此处,似乎前半生的苦都不算苦,妇人面上笑得甜蜜。 可下一秒脸色苍白了不少:“我们攒了些钱,却始终要不上孩子,爹娘也没有催促,反而都说只是缘分未到。” 没想缘分未到,征兵的队伍却先来了村里。 那一年,战事又多了起来。 赵母最看不得这事,只听见了征兵两个字就几次晕厥。 她的亲生孩子全死在了战场,现在又要带走她唯一的孩子。 我朝征兵,凡二十以上六十以下的健康成年男子每家都要带走一个。 赵父一个老实了一辈子的老农民头一次去做了贿赂朝廷命官的事,但他也不是想要逃避兵役,只是想把自己的年岁改小两岁,自己替儿子出征,宁愿用自己的命换儿子的命。 却被征兵的人赶了出去,回了家就把自己关在屋里生闷气,恨这点事他都做不到,不能护着自己唯一的儿子。 赵母伤心得吃不下睡不着,气得病倒,日日躺在榻上哭自己的命苦,怎么老天就不愿意让她有个孩子留在身边。 宁鱼顾不得自己伤心,衣不解带得照顾公婆。 而赵轩,也常常不在家。 想着在出征前最后的日子里,能够上山多打些猎物,换些银两让宁鱼和爹娘生活。 是以二人相处时间不多,夜里也多是相拥无眠, 第十四章 相离 等到离家那日,满村的人前来送了儿女一程又一程。赵父赵母走不动了,就宁鱼依旧紧紧跟着,赵轩让她归家,只要活着,他就一定回来。 赵轩走不久,家中一片愁云,直到宁鱼接连几日的食欲不振和呕吐,请了大夫来看,才发现终于是有了孩子。 赵父赵母喜得与她抱头痛哭,请了识字的人帮他们写信,寄去军营,但一直是没有回信。 后来问了人才知道,新兵要同整个营队安排,才有机会给家里写信,若能有了军衔,不仅会加饷银,还能多几次往家中寄书信的机会。 家中并不指着他建功立业,只求他平平安安,刀剑无眼,能够留他一条狗命,能够顺利熬到归家。 阿轩走了,宁鱼有了身子,不好再操劳,赵父赵母便又担起了养家的担子,几亩田耕得起劲,鸡蛋除了留给她的,都省下来,好到赶集的日子卖了给孙儿买玩具。 若说难过,阿轩走了那些时日最是难过,可日子不就得这么过嘛。 十月后,宁鱼生了个大胖小子。 家中寄信去军营,告诉赵轩他当了爹,孩子叫安儿,万望他能在战场上平安归来的意思。 本想着并无回信,没想又一年赵安的一岁生辰,信客带了信回来,替他们一家大字不识的人读信:吾妻小鱼安,烦代问爹娘,军营辛苦,但为夫勇猛,已升百夫长。饷银随信带回贴补家用,安字极佳,万望康健,待归。 轻轻一张纸,盛了两地相思。 向信客道了谢,宁鱼收好信纸,又开始盼着下一回的书信。 日子就这么平淡如水得又过了几年,书信攒了厚厚一沓,皆是崭新完整,可见主人保存用心。 可近来回信间隔愈发久远。 与之而来的是,我朝与他国的战事愈发吃紧,战场之上,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谁还有心思想着那些儿女情长? 赵父赵母一直没有放下心,加之年岁大了,受了风寒很快就一病不起。 苦苦硬撑了几日,快到了每次赵轩寄信来的日子,他们在等儿子的平安。 可信依旧没来,赵父赵母走了。 带着对儿子的无尽思念和担忧死了。 她一个人料理了丧事,依旧给赵轩写信。 村子里说这回我朝打了败仗,派出去的将士都死光了,尸体多得都送不回来,还寄什么信?寄什么信? 可是,不寄信,她又能做什么? 阿轩……夫君……你到底为什么不寄信回家呢? 你切莫切莫死了啊! 安儿在爷奶死后也大病一场,她在大雪天抱着他求医,可是高烧一直不退。 大夫劝她准备后事吧,她不信,三天三夜不敢闭眼,硬是靠自己把孩子熬了回来。 家里为给老人和孩子看病,一点余钱都没了。 她给丈夫寄了最后一封信,带着孩子去路边摆摊卖面条。 一个丈夫生死不明的女人抛头露面,在这样的乱世总会有些闲言碎语,和找上门的地痞无赖。 宁鱼全都忍了,她要活着,活着等到阿轩归家。 她要她的安儿亲眼见到自己的爹爹,再不是望着旁人艳羡得问她:娘亲,爹爹是不是不要我们了? 赵轩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怎么会扔下他们不管呢? 第十五章 记忆混乱 话到此处,妇人抹了抹泪。 乐游君道:“那你可等到他的回信了?” 妇人叹了句:“还没有呢……不……” 她忽然换了副神色,表情茫然许久。 她收到了信的,但是苦于自己和安儿都不识字,就带到街上卖面时问问可有识字的客人帮她读读。 有个好心的姑娘帮了她,还教了安儿写字。 妇人沉吟半晌,目光在乐游君君面上盯了许久,像是如梦初醒般拊掌,惊喜道:“姑娘是你!是你帮我读了信!” “没想到我会在此处遇见您!我这记性真是不好,怎么能忘了您的恩德……” 妇人笑着牵起乐游君的手,再也没了方才的被抓时的惧怕。 乐游君淡淡笑道:“你想起来就好,等会儿安儿便来,莫急。” 宁鱼突然一愣:“安儿?安儿也来此处了吗?” 乐游君静静得盯着她,并不说话。 记忆不全,乃是魂魄被束缚太久,在人间逗留太久,已经虚弱得将近消散才会有的症状。 很快,宁鱼又顿了顿,整个人眼睛和表情又变得恍惚木讷,像是个僵硬的木偶。 她怔怔道:“不对,阿轩信上写的话不是你说的那般!” “你骗了我!” “你骗了我!” 她捂住头,痛得已经再也难以站立,只能跪在地上缩成一团嘶吼着,眼泪汹涌:“他没有在等我的信,他没有想我和安儿,他抛弃了我们,他要飞黄腾达,再与我没有关系!明明我一直按他所说的一直在等他……为什么不要我……” “你骗我,他也骗我!他根本不想回家!爹娘不在了,安儿也不见了,那我拼了命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四周树林无风自动,原本还算亮堂的天此刻忽然变得阴郁低沉。 罡风猎猎,宁鱼的嘶吼声愈发撕心裂肺。 她的七窍皆流出血来。 这是要自毁的前兆。 按理乐游君该阻止她,可下一秒,不知从何处滚出来个蹴鞠的球,停在宁鱼脚边。 这吸引了宁鱼的注意,她喘着粗气,抬起头,年幼的赵安缓缓从草丛中走出。 远远得笑起来时,还缺了门牙,甜甜得问她:“娘,你怎么了?有人欺负你吗?” 宁鱼的眼中霎时噙满了泪水,朝着赵安张开双手,紧紧抱着他,恨不得把这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重新揉回骨血保护起来,从此再也无人会让他们分开。 赵安为她擦去泪水:“娘,是这个人欺负你吗?我会保护你的。” 赵安原本对母亲的依恋在转向乐游君时,倏尔变得冰冷凶狠。 他记得这个人,竟然能闯进他专门为母亲所造的幻境。 那幻境演练了无数回,他会在幻境里一直和母亲相依为命,母亲也会遇见一个对她极好的真心人,可那天竟因此人,母亲的魂魄竟然主动找她读了那封被他清除了记忆的信。 母亲不识字,却因时常翻看,记得每个字的形状,那封根据她记忆幻化的信,摧毁了他所作的一切努力! 赵安目光阴沉:“我好不容易才让她忘记那些痛哭,为什么还要让她想起来?我绝不放过你!” 话音刚落,赵安化作一团烟雾,直直向乐游君冲过来。 这类小鬼乐游君自不在意,但这对母子都因一个人而执念成魔,难道罪魁祸首不应该现身吗? “赵轩……秋灵君,瞧见眼前这副光景,你难道不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吗?” 第十六章 怨恨 赵轩这个名字,让宁鱼和赵安皆是一愣。 乐游君微微侧身,露出身后不知何时出现的秋灵君。 一对夫妻,一对父子,咫尺之距,却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秋灵君红着眼:“鱼儿,安儿……” “秋灵君?秋灵君?你这样的人凭什么叫我的名字?凭什么做神仙?你抛妻弃子,将我赶出家门,你这样人为什么不下地狱?”不等宁鱼开口,赵安率先吼道。 他自出生就从未见过父亲,村子里的小孩都有爹爹陪,就他没有。 还有人骂他,是娘亲趁爹爹不在家时偷人生的野种,他为此打了人,旁人的爹爹都会为他们出头,就他只有母亲带着四处赔罪…… 但他还是笃信,等爹爹归家那日,他就再也不是没有爹爹的孩子,可最后等来的是什么? 他爹不要他了! 他要怎么不恨! “我没有抛妻弃子,我也没有将你赶出家门,我那时若不是成了仙,也没有办法后来再见到你,给你安排钱财……” 秋灵君想要解释,赵安吼道:“我不要那些钱财,我就想问你知不知道,这些年你在享福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我娘一个人抚养我多么艰难,她的摊子常有人闹事,赚不到钱活不下去,为了养我差点把自己卖去青楼……” 秋灵君不忍得闭了眼。 赵安再次质问:“就为你一句等你归家,她给自己卖了,做个老混蛋的续弦,就因为那混蛋愿意出钱让我读书,这么多年被那混蛋殴打,还是我考了功名后,才将他送进大牢。我就问你,我娘为我受苦时,你知不知?” 做人时,只能看顾眼前,只有成了神仙,才能尽知天下事。 秋灵君面色苍白,就是因为死后成了仙才知道,想要弥补时,却不知如何同宁鱼和赵安解释,才拖到如今地步。 他早已不敢奢望还能得到这二人原谅,只求能在赵安魂魄消散之前,送他入轮回。 但没想到,也会见到宁鱼。 按理说她早就在赵安的照顾下离世,他也求了天上的神仙,来生为她安排个好去处。 乐游君叹了口气,朗声道:“赵安,这本该是你们之间的家事,本君不好插手,但本君要提醒你一句,你的执念太深,甚至将你母亲的魂魄缚在家中,让她不能前去投胎转世,甚至还用幻境改变她的记忆,这有违天道。” “天道之罚,不是报应己身,就是亲人,你忍心看你母亲魂魄彻底消散吗?别忘了,你们只有一世母子情缘,饮下孟婆汤,她在来世还有自己的人生。” 赵安此生没有母亲,不会有后来的好日子。 万事万物在他心中没有母亲重要,听见母亲的魂魄会彻底消散,他犹豫了。 他的执念是什么? 是要秋灵君以死谢罪! 可是神仙怎么会死呢? 他永远也不会原谅这位神仙。 可乐游君君却笑了:“你真的以为,你想杀了秋灵君?” 赵安冷着脸,点头。 他这冷峻的模样,其实同最开始不怎么理乐游君的秋灵君十分像。 有时候真是不得不佩服血亲这二字。 可他没有秋灵君的窝囊样,神像说砸就砸,当鬼就当鬼,就算是神仙也敢较量较量,这样利落较真的性子,与宁鱼的痴情像了个十成十。 这个孩子,完美继承了爹娘的一切。 这三人,若不是阴差阳错,本该就是很幸福的一家人。 第十七章 战场 一场僵局,还得由乐游君先开口道:“我有一秘法,可通晓过去,你想知道什么我都可以带你去看,看完你再告诉我,你的执念是什么,我再帮你去救你娘。” 望着母亲,赵安点点头。 于是乐游君问他:“你想知道什么?” 赵安抿了唇,很久才下定决心,道:“我要知道,赵轩是否真的抛妻弃子?” 瞧瞧瞧瞧,诸君瞧瞧,这是多么一个嘴硬心热的孩子。 恨自己被抛弃,可最后,自己才是那个最不信被抛弃的。 乐游君捏了决,霎时眼前从赵家的园子换了场景。 这是一片焦土。 碎裂的尸体、燃烧的尸体、还有被秃鹫啃食的尸体…… 此处似乎是刚经过一场恶战,趁着两军停战的间隙,有人开了城门抓紧抢回尸体和尚且能用的兵器。 众人神色厌倦,抵抗敌军一整晚,还来不及好好休息,就又被长官踢出来捡尸,身上实在是没力气,捡东西的动作缓慢。 忽然有人看见地上的碎石震动,还未反应过来,一道银光已经割掉了他的头颅。 鲜血四洒,是敌军又杀了回来! 城墙上鸣金关城门,可此时还有人在城外,俨然是成了弃子。 可为了活,还是有人不死心想要抓紧在城门关上的最后一刻跑进去,却只能眼睁睁看着紧闭的城门绝望等死。 敌军在城墙下肆意屠杀,城内却无人敢应战。 骂得累了,敌军也骑着马回去了,临走前,还要再用长枪或者大刀在尸体上再砍伤几刀,绝不给人生还的机会。 这场景,屈辱,却又无可奈何。 赵安也是有血性的男人,攥着手忍了许久,问道:“赵轩呢?” 乐游君君让他别急。 大约过了半炷香,确认敌军是真真正正走远了,层层尸体下才爬出来个黑黢黢的人。 他招呼城墙上的人放他进去。 第一时间回到住的地方,连脸都来不及洗,确认周围没有人经过,屋子里唯一的男人是自己的好兄弟,才从胸口里掏出来好几个荷包。 第八章 “赵轩你也真是,死人的钱你也拿。” 正在屋里炕上休息的男人名叫周欢,前几天在战场上被射伤了腿,只能卧床休养。 赵轩先不管他,先清点了荷包里的钱,足足有七两银子,除去拜托信者跑路的路费,还能留下五两左右。 他对着天拜了拜又对着地拜了拜,连说几句有怪莫怪,才终于松了神经懒瘫倒在炕上,如释重负道:“你这孤家寡人当然不懂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有多好,我把这些钱寄回去,就能给我的安儿打一把长命锁了。我小时候瞧有钱人家的小孩儿都有那个,我出来都几年了,可不得给我儿子挣一个大金锁让他带出去炫耀炫耀?” 周欢最烦这家伙拿自己有妻子儿子的事炫耀,但也忍不住劝:“你为你儿子挣,也得考虑考虑自己的身体,除了战场杀敌,还要去做这收尸体的事,最近敌军的攻势越发猛了,常常几天几夜不能休息,你别把自己累垮了。” 这些赵轩当然知道,可一个杂兵又有什么办法呢? 当兵非他所愿,杀人非他所愿,现在偷死人钱财,更非他所愿。 第十八章 小杂兵 之前说是给了他百夫长的名头,可手下的兵都死完了,他又成了一长不长。 从前拥挤睡觉翻个身都不行的大通铺,如今也就剩了他和周欢两个人。 生死这事儿在战场上,就算是阎王爷亲自来了,看了都摇头。 赵轩闭了眼睛,浮现的是宁鱼嫁给他时害羞又圆润的小脸儿,道:“我娘子还在等着我回家,我才不会死在这儿,就算是爬我也会爬回家。” 周欢骂他乌鸦嘴呸呸呸, 很快,还没眯一会儿,军中又敲起来集合令,赵轩起了身就直接冲去集合,跟着命令去城墙阻挡敌军。 这种事赵轩做过无数次,大多时候他绝不冒进,为了回家,他万分保重自己的小命。 有些时候他都觉得怪无趣的,他们和对方总为几个城池争得你死我活,今天这个赢明天那个赢,就像是小孩儿为了争夺玩具一般,可得利的是上面的长官,与他们这些小杂兵有什么关系? 没想过几日守城墙时,他正忙着守住垛口,一把砍刀挥舞得虎虎生风,忽而一支流箭射来,正中他的心脉之上,甚至力度之大还带着他连连后退。 彼时城墙上没人顾得上他,就连他自己也顾不上自己,一把大刀挥舞救了伤刚好的周欢,硬撑到敌军鸣金收兵,连洗漱都顾不上,黑黢黢又一身血得才回了屋里休息。 第二天有一场战事再次袭来,周欢叫他起来集合,没想看见他满头大汗面色青白的模样,忙叫了军医来看。 军医说这是中了毒,毒箭卡在心脉之上,又延误了治疗的时间,即便是华佗在世,也没有办法。 周欢哀求军医多试试,可赵轩依旧没有任何好转,甚至最后整个伤口开始溃烂发臭。 营中派人来要将他拉走埋了,周欢不让,嚷嚷着赵轩还有一口气,埋了他就是谋杀卫国的将士。 赵轩不忍他违抗军令,周欢便主动提出帮他写封家书。 周欢以为家里人会是他活下去的支柱,未想赵轩气若游丝得求他,帮他按照曾经同他们住一起却死了很久的胖子做的青天白梦,写了回信,告诉他妻子他飞黄腾达,有了贵人相助,要抛弃糟糠之妻。 他知道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在世上活着有多艰难,他死了,依照宁鱼的性子必然痛不欲生,说不定还会追随他而死。 他光想想便觉得要在九泉之下痛不欲生,求周欢写封绝情信,帮他断了宁鱼的念想,从此安心再嫁最好。 这样他也好能含笑九泉。 周欢奈不过他用最后的命来求,按照他的要求写了信后,在他挣扎的最后一眼中,将赵轩的抚恤金同自己的几个月饷银都交给了信客,赵轩这才安心得闭上了眼。 周欢则亲手埋了自己唯一的兄弟。 不久后,这唯一知道赵轩为所爱之人殚精竭虑的知情人也死在了战场上。 自此,这世上,再无爱妻如命的小杂兵赵轩,只有被妻子儿子深深怨恨的负心人。 这秘法委实有些用处。 赵安想不到他所憎恨的抛妻弃子的真相竟然会是如此。 第十九章 他要回家 他小的时候不认字,从旁人口中听见父亲抛弃他们的话时只觉得四肢百骸都冷得发抖,头脑却热得发烫,在旁人的怜悯的目光中羞耻得连哭都哭不出来,只顾着大喊不可能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而母亲,更是直接当场晕了过去。 他记得母亲自那以后病了许久,而比身上的病更可怕的是,她整个人像彻底失去了魂魄生气的木偶,生不生,死不死,足可见父亲给她的这封诀别信的打击有多大。 最后还是他拼命在母亲面前磕头,磕得满脸鲜血,求母亲醒一醒,这世上至少还有他这个孩子还活着,他会孝敬母亲,才把母亲的精神唤回来。 从那之后他就恨这个薄情寡性的男人。 他真的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一时心口激愤,身形发抖。 一直站在赵安身旁的宁鱼瞧见过去的丈夫被人埋起来,似乎是终于有了些精神,缓缓走到赵轩坟前,沉默了许久后,终于跪下,疯狂得开始用手挖土,想要把自己的丈夫从土里挖出来。 可过去就是过去,她做什么都没有用。 甚至因为自己情绪过于激动,身形都开始有些飘忽。 秋灵君冲过去赶紧为她输送自己的仙力。 几十年还是百年了,他终于能再次抱住他的妻子。 可此时她身体也不再像记忆里那般温热。 甚至因为魂魄虚弱,反应也呆呆愣愣的。 赵安不愿相信真相,却也没有再强制将他们二人分开,只眼眶通红得望着乐游君君要一个答案:“那封信他可以解释,那告诉我为何后来又能看见活生生的他,而他甚至还能将我赶出家门……” 乐游君君伸出食指打断他,嘘声指了指地上,让他继续看。 周欢将赵轩埋得并不深,一场大雨将表面的泥土冲走。 赵轩的面容又露了出来。 一只手从泥坑里伸出来,带着整具身体一点一点向前挪动。 有时候赵轩都很难分辨这到底是神仙显灵,还是本就是他的一场梦。 他没有死,他还活着。 他为国家死了一回,他现在已经不是杂兵赵轩,是只属于宁鱼的丈夫是赵安的爹爹,他,终于可以回家了! 他要回家…… 他要回家! 他要回家! 他要回家!! 家里有人在等他! 鱼儿,安儿……我要回家了! 中了毒的身体没什么了力气,赵轩每次爬了几寸就累得晕倒。 可是一旦醒来他就立即爬,周而复始周而复始…… 没有食物太渴太饿他就嚼草根,抓些虫子果腹…… 这样苟延残喘得活着,就是为了回家。 凭这样的方式,他竟然沿路爬到了另一座城池。 在这里,有十分厉害的将军驻守在这里,平时会给人施粥找大夫义诊。 他也是多亏了这些,终于身上有了些力气。 但毒素依旧存在身体里,并且随时都会要了他的命。 那里的大夫看他可怜,便免费为他会诊,得到的唯一的法子就是以毒攻毒,但若挺不过来,他也是死路一条。 第二十章 新的一切 他能有什么办法呢? 为了活,为了回家,就算是刀山火海他也闯了。 可是两种毒药在在身体里起效那一刻,便是从骨髓深处开始疯狂撕咬魂魄的痛。 这些并不是最可怕的,剧烈的疼痛伴随着长时间的高热。 他烧得稀里糊涂,几次都惊厥过去,都是咬牙念宁鱼拿手的菜色,最后醒过来时竟然忘记了自己是谁。 他茫茫然坐在医馆里,只记得自己有一件似乎要回去哪里的事。 可要回去哪里呢?他想破脑袋也想不起来。 后来他无处可去,身上还有些从前当兵的习性,有人带着他又去参了军,随便给自己取了个新名字——秋灵,自此又在将军镇守的城池下当了个小杂兵。 这里的人知道他从前吃了很多苦都待他很不错,后来他在战场杀敌神勇,慢慢从个大头兵,得到了将军的看重,被他提拔到了身边做了护卫亲兵,一日日的,也渐渐有了军功名气,手下又有了兵,同他们一起同吃穿同杀敌,守护一方百姓安宁,声名鹊起。 多年后,将军年纪渐渐大了,战事渐渐即将平息,将军也只有一个女儿是他的心病,看重他的脾性,问他愿不愿照顾自己的女儿一辈子。 将军一脸横肉,但他的女儿却很漂亮也十分善良,身为名门贵女却愿意亲近前线分管后勤,也从他出身微末时就对他很好。 按照所有人说,这是一桩极好的姻缘。 更也有人说,这多年来,秋灵将军身边一个又一个同僚成亲生子,独独他一直孤身一人,就是因为他早就暗暗喜欢将军的女儿,当年他还是个要死的乞丐时,是将军的女儿捡到他救了他,才让他有如今的这些成就。 二人早就相互倾慕许久,只不过是秋灵将军认为自己身份低微,不敢讲心意吐露,才会拼命在战场上奋勇杀敌,想多挣军功封侯封爵,好去配上将军小姐…… 他去哪儿都有人问上一句他何时与将军小姐成亲,不然也是默认他早成了那位将军小姐的相公,买吃食时摊主都会凑上来一句小将军要不要给夫人买上一些尝尝?更有巡视街道时,有热情的大爷大娘给他送成双成对的瓜果,祝他们早身贵子…… 这些话说得有鼻子有眼的,全城的百姓似乎都成了他的爹娘兄弟姐妹,想要为他操持婚事,恨不得连生孩子这件事都亲自给他办了,却独独忘了,他这个当事人根本就不记得那位小姐名什么。 姓是跟着他追随的将军叫,模样他回回都是低眉,听候将军下令就退下,从不曾侧目,更别提传闻中那样的心存爱慕,更要为了她在战场上以死相搏。 他奋勇,是为了有朝一日战事平息,能够回家见自己的妻子和爹娘…… 赵轩愣了许久,恍惚间脑子里闪过许多模糊的场景。 有纷纷扬扬的大雪中他同人打架、有在田间扔了自己存了多年的积蓄打发无赖、有父母为他主持婚礼,他领着红衣娇美的妻子给他们磕头,还有他一个男人在山上到处采花就为了回家送给娘子…… 第二十一章 归乡 零星记忆拼凑不出他曾经的身世。他只能将记忆里仅有的特殊景色和名称写下来,在来自天南海北的军营里四处寻找知晓的人。 这方法笨得很,需知天下广阔,总会重复几个刘家屯张家屯儿,他写的李家屯儿可能在地图上随便指个地儿就能有好几个同名,届时难道他要真的一个地方一个地方找过去,抛下手下的将士们不管吗? 所有知道这些事的人都劝他忘了前尘,用最大的恶意去揣测他想起来的那些人和事——就当这是老天的恩赐,现下的生活有名有利,更有美人相伴,何苦回到未发迹时的小山村见黄脸婆呢?兴许人家早就以为你死了,另嫁他人了呢? 至于你的爹娘,你若找到家在何处,就先寄封信回去,有了回信再回去,也省得老人不在了,你白跑一趟…… 来了很多人劝他,让他不要留恋过去。 赵轩知道,这是将军在提点他。 将军也曾是血性男儿,他在战场上所向披靡,军营里公正严明,但在女儿面前,也只是一个只想达成女儿心愿的父亲。 站在谁的立场,谁都没错。 可他就是不愿意,他不愿意娶别的女人,不愿意留在这军营里,他每每夜里梦见那位同他成亲的女子,模样虽总是模糊,却是真正得让他心动不已,每每想要亲近,最后却发现只是大梦一场。 那一瞬间的茫然心痛和委屈,谁人又能懂? 他这副要死要活的模样看得将军直冒火,丢了把剑让他选,做将军的女婿还是去死选一个? 谁知这倔牛竟然真抓了剑当即就要抹脖子,急得将军小姐赶紧冲出来阻拦。 她也是头一回看到一个人就为了一个早就不确定的从前这般癫狂,偷偷放了赵轩回家。 赵轩立约,无论老家是都有人,都会及时回到军营,毕竟他身上还肩负着守城卫国的重任。 他紧赶慢赶,一路上不敢轻易休息,找了许多个同名的地方都没有收获。身体累得坐在马背上都能睡着,可精神却在每次愈发接近老家同名的地方时越来越亢奋。 可风尘仆仆回到老家时,那里早已因为战争征光了年轻人早已破财,房屋空空荡荡,地里的庄稼也没有年轻人耕种,上了年纪的人失了魂魄一般呆坐在门口,像是随时等着鬼差勾魂死了也无所谓的样子。 独独在看到他身着劲装,气势汹汹时,眼里有了几分光亮,顾不上衰老的身体冲过来问他,知不知道自己被征走的孩儿什么时候归家? 这副模样早就已经是疯癫,可怕的是,这片村庄的人大多都是如此。 他对此地陌生又熟悉,在村子里转了许久,这些天的舟车劳顿实在是扛不住了,就找了个人家休息讨碗水喝。 然后忽然听见喜乐敲敲打打的声音。 他转头去看,一个破旧的木屋前停着大概二十来号人的迎亲队伍。 媒婆牵着新娘子从屋中走出来上了轿子,新郎官坐在马上得意得很。 让他休息的老人家感叹道:“这姑娘也是可怜孩子,丈夫不在身边,一个人养孩子,现在终于是找到了个可以托付终身的好人了……” “这新郎官儿舍得花钱哪,说是今天成亲在村子里摆了席面,村子里的都可以去吃,孩子,我这儿没什么可招呼你吃的东西,今天就跟着我去凑凑热闹吧……” 老人家倒是十分自来熟,大概是因为他的孩子若不是征兵死在战场上,顺顺当当活着也应该同他差不多大,心里有些爱屋及乌。 他带着老人跟着花轿,忽然,一阵风吹过,掀起来轿帘,他抬眼,恰好对上漏出来新娘子的脸。 那是他在梦中已经思念了无数回的脸。 他不记得她叫什么,但是甚至大多时候只她的模样十分模糊,可他还是觉得一定要见到她,就像是一只漂泊了半生无腿鸟儿要回到自己的巢穴。 可现在他回来了,他没有找错家乡,可家乡变了,他漂泊回来接纳他的巢穴也变了…… 她有了新的丈夫,新的家庭,新的生活…… 那他现在又算什么呢? 一个诈尸的孤魂野鬼? 军营里的那些人说得没错,人心之变,何人能够笃定? 更何况,他没有任何消息,她当他死了再嫁,也并没有任何问题。 毕竟,她也要活着…… 给他水喝的那位老人家同他说,这位新郎官儿对她极好,衣食住行皆是上心,就连前人生的儿子都视如己出,还供他读书……早就成了和和美美的一家人啦! 赵轩曾想,若他模糊记忆里的妻子还活着,找到她,就带着她从此山高水长得永不分离,功名利禄都给她换漂亮的衣服和好吃的食物,骂他打他做什么都行,只要陪在他身边就好;若她死了,他就在她身边挖出来一块坟,买了棺材就躺进去,让人给他钉死,他已经让她等了太久,就绝对不会让她再多等一天…… 可现在…… 呵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一个前人,怎么好去吃后人的喜宴? 赵轩留了身上所有的积蓄在她出嫁的老屋后,在老人家的指引下,拜祭了离世的爹娘,就日夜兼程赶回军营。 将军对他的逃跑愤怒异常,不止为他不接受自己女儿的事生气,更生气他如此不知轻重,战事还未彻底结束,他这样做简直就是临阵脱逃,要按军法处置! 小姐好心要救他。 他却磕了头自己去领军棍,被打得背上血肉模糊,也一声不吭,直到晕过去。 他也因此做了梦,梦见自己从未参军,作为一个普通人和妻子过普通的人生,普通得了却残生。 梦境普通却又美好得让他无法得到,醒来又是新的一日。 他受罚的事在军营里闹得沸沸扬扬,可当事人依旧没有当回事,仿佛之前发生的所有事都不存在。 日子一天天过,赵轩如常练兵杀敌,领赏封官。 几年后,将军到了油尽灯枯之时,临死前,上奏天听,能让秋灵接替他的位置。 至于他的女儿,也依旧交给他照顾。 第二十二章 寻找 可赵安还是愤愤:“托你照顾,就真得非得照顾到床榻之上吗?你若真的诚心去找我母亲,怎会不知她受什么苦呢?” 旁人都说她好命,带着个拖油瓶都能找到一个憨厚的老实人,虽说相貌丑陋了些,却也愿意给她花钱买衣买食,当头婚的看重。 可背地里谁又能想到这‘老实人’将自己平日受的气全发在她身上,喝了二两马尿尤甚。 那畜生聪明得很,做屠夫卖肉被占点便宜只乐呵呵笑,邻里间帮忙也二话不说,更是每每提起亡妻总是泫然欲泣的样子,更让人觉得他是个情深义重的人。 加上他欺负宁鱼时专挑衣服遮掩到的地方下手,更不会惹人怀疑了。 如若真有对宁鱼殴打的痕迹被人瞧见,他也自会装出一副夫妻恩爱一时没个轻重的害羞模样,供人打趣几回就过去了,待回家关起门,又是对宁鱼一阵暴打。 莫说宁鱼不会哭喊求救逃跑了,别忘了她还有个孩子掐在那畜生手上。 她哭喊一句,拳头也会落在小小的赵安身上一回。她也不是没有逃跑过,反而被抓回来后,诬陷成自己不知足,与哪个男子偷情,这时便到了这畜生上场,装出一副可怜又宽松大度的模样,在邻里之间流芳百世。 彼时赵安才不过十岁,恨着这畜生,更恨自己是母亲的拖累,每次被打都会在心里祈祷神明能让这畜生受到惩罚,却无一应验…… 一次他终于发狠,拿了刀要趁那畜生酒醉打完他们昏睡杀了它,从此还了母亲清净,却被浑身湿透的她拦下。 后来赵安才知道,那时母亲浑身湿透是因为实在活不下跳河自杀,窒息前最后一刻却猛然想起出门前他双眼猩红拿了刀,怕他做错事,急忙赶回来,押着他去祖父母坟前磕头认错。 那畜生不许他们祭拜赵家,因此祖父母的坟头已是杂草丛生。 母亲平生头一回气愤得打了他,骂他为了这么个畜生赔上性命不值当。 最后却又颤抖着紧紧抱住他这苦命的儿子。 她得保住她和阿轩的儿子,她得等他回来后一家团圆…… 那个夜里,赵安愈发痛恨自己的弱小、痛恨畜生两面三刀、痛恨自己祭拜的神明不曾怜悯他们的痛苦、却最痛恨他那个从没见过的爹抛妻弃子,才导致他们沦落到如今的地步。 或许这样的排序本就是因为对父亲无比得期望,才导致失望时能成百上千倍得痛苦。 后来赵安争气,奋发读书考取了功名,上任的第一件事却是将继父告上衙门。 以子告父,真是闻所未闻。 虽说确有家暴一事,也将他继父送进大牢,但他也因不孝被革去功名,又回家种起了田。 等到了娶亲的年纪,名声太差家里又穷,幸而有个身体不大好的姑娘愿意嫁他,虽然也真心呵护,却也在难产中撒手人寰。 孤儿寡母,如今又加一个幼子,生活愈发艰难起来。 幸好有一日他在老屋后面翻土想要多种些菜时,突然挖到一个旧包裹,里面是白花花的银子。 银子下面有刻字,是哪个军营哪个哪个队伍发的饷银。 他慌忙拿去给母亲看,被畜生蹉跎了十几年的宁鱼比同龄人老得多,四十多岁的年纪双鬓已经斑白,看到军中的饷银此刻竟然像个孩子般嚎啕大哭。 可惜包裹已经掩埋了许久,不知赵轩已经离去多久。 一直将赵轩视为痛苦之源的赵安却无比兴奋,信誓旦旦要去军营带回父亲。 他没有同父亲一样将孩子留在家里,一路上都在想该如何同父亲讲述这么多年他和母亲有多苦,可到最后,他只想父亲好好叫他一声安儿,好好抱抱他…… 说起来还怪不好意思的,快三十岁都当了爹的人了,还只想着和自己的爹撒娇,娘知道了肯定会笑话他…… 可到了军营,他报上名号和老家,见了许多个叫赵轩的,都没有人同他有几分相似。 都走到这里了不能空着手回去让母亲失望,他只能在附近的城镇寻了个店铺当跑腿的伙计,一边在城里打听爹爹的消息。 直到又一年的中秋节,酒楼的生意爆满,他忙得脚不沾地,骑着高头大马慰问军士巡城的大将军秋灵,他一路享受着所有人的欢呼和簇拥,走进了他做事的酒楼。 只一眼,他就能看出来那是他爹赵轩,他们那么想象,眉眼鼻梁下巴身量,他身上流着他父亲的血,他们怎么可能不像? 那时的赵安什么都顾不得了,恨不得立刻冲到父亲身边,求他抱抱他的安儿,却在下一刻瞧见有位姗姗来迟的美妇人和个俊郎的少年同他一起走上包间。 周遭的将士感叹将军与夫人真是伉俪情深,少主可真是丰神俊朗…… 一转头,呵斥已经说不说话的他,一个店小二偷什么懒,快点上菜! 呵呵呵呵,同为他的儿子,一个是少主,一个却是被人呼来喝去的店小二;同为他赵轩的妻子,一个是乡下被欺负黄脸婆,一个却是姿容华贵的美妇人…… 哈哈哈哈哈哈哈去他N的爹爹! 去他N的带他回家! 假的!假的!都是假的! 他掀了桌,发了狂,要冲去找赵轩报仇——报他是真的抛妻弃子的仇、报因为他母亲和他受了这么多年苦的仇、更要报赵轩留下的那些银两让他这个蠢货心生希冀的仇…… 却被赵轩的亲卫拦下,暴打后扔了出去。 他没了居所,也没钱吃饭,后来孩子染了风寒,他四处求了大夫救一救他的孩子,却根本没有药钱。 眼瞅着孩子要病死了,只能去苦苦哀求将军府,说他是赵轩曾经乡下妻子的孩子,哪怕是不愿意认他也没关系,给点钱打发了他,能给赵轩的孙子看病也行…… 却被看门的扫出门,还朝他吐了口唾沫:“先说了我们将军可不叫赵轩,你说你是将军的儿子,我还说我是将军他爹呢!我们少主那可是出了名儿的丰神俊朗才华灼灼,你瞧瞧你,就是个臭乞丐,还想碰瓷我们将军府,可别带着那小孩儿死我们将军府滚滚滚……” 没有钱没有药,他只能亲眼看着孩子哭着一点点没了声儿,抱着孩子的尸身一路乞讨回家。 留守的母亲最开始看到门外站着他,一时都没有认出来,还是他噗通一声跪下来,抱着母亲嚎啕大哭,母亲才认出来这个散发着恶臭浑身脏乱的乞丐是自己那一心要带爹爹回家的儿子。 这一年,赵安没了孩子,也彻底绝了对亲生父亲的念想。 他没有告诉母亲赵轩还活着的消息,拼命赚钱让母亲能颐养天年,后来有一天突然听见赵轩战死沙场的消息也没有多大反应,只在屋里枯坐了一夜,年老了,收养了个孤儿当孙子,取名赵承。 第二十三章 苦因苦果 本想着都快死了的年纪也就能好好带带孙子了。 没想世上突然兴起给那个赵轩盖将军观,人人都要给他供香火,祭拜他,感念他保家卫国的功德。 我可去你的保家卫国吧! 享受了大将军的地位,连发妻儿子都不要,不做点好事,你赵轩怎么睡得着觉? 赵安每日在街上遛弯儿总会看见城中各处逐渐建起来的将军观。 也不知道画像的人到底什么水平,给神像画得丑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的。 他越看越觉得难受。 每天跑去工地和木匠坊挑刺。 工匠和木匠看见他一个六七十的老头儿,还是当地有名儿的富户,骂不能骂,打又不能打的,只能把他的指指点点当耳旁风。 后来被啰嗦得实在受不了了,你行你上,不行就别叨叨。 赵安怎么不成呢? 回家熬了个夜就雕出了个活灵活现的赵轩给木匠和工匠看。 工匠和木匠两双眼睛对视了会儿无语道:“老爷子你就别开玩笑了,这木雕你按自己雕的吧,别来耽误我们做工,误了工期神仙降罚你负责啊?” 这副轻描淡写的态度可怕赵安气到了,当时梗着脖子欲与天公试比高。 “来来来,你让这破神仙来劈我,我巴不得他劈死我,老子要去阎王爷面前告状,这畜生玩意儿没良心不知道你们为啥这么尊敬,要我我就恨不得给他画厕纸上拿去擦屁股……” 旁人看他这幅模样,以为这老头儿是个疯子,就更加不理他了。 这下气得赵安实在是夜不能寐,当夜便找了人——他也要建个将军观,让所有嘲笑他的人看看,真正的那个大将军到底是什么货色! 有钱能使鬼推磨,赵安银子哗哗撒,办事的人贼啦贼啦有劲儿,明明是最后一个选址开建的将军观,最后却第一个建成。 开放那日吸引了许多信众前来,赵安站在盖着红布的神像前,半截入土的年纪却莫名有些紧张,直到神像面世,望着那张他们近乎完全相似的脸,他突然反应过来自己这是在给仇人吸引信众,一气之下拿锤子把刚建好的神像咋了个稀巴烂,最后身影寂寥得在众人目光中离去。 他这一举动在众人眼中被评为,脑子有毛病。 但赵安更愿意将其称为——钱多烧得慌。 也不知是不是这一次砸通了任督二脉,从此赵安就爱上了跟将军观过不去的日子,哪个观新建好,就要光临一次。 他也不多挑麻烦,就砸赵轩。 有人找他麻烦,他就大撒金币。 看着众人不仅不怪罪,还蹲在地上疯狂争抢的样子,赵安望着被他砸毁的神像不禁觉得好笑——生前这人为了钱抛弃他们,死后这些人为了钱根本不管他,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因果报应? 城中很多人都对赵安这样议论纷纷,但谁让他有钱呢,砸了观,他不高兴挥挥手就能在建起来,等着他砸——诶,爷就是玩儿! 这种做法极大得抱住了城中工匠木匠的饭碗,对赵安都是好脸色。 可很快这样砸神像发泄已经满足不了赵安。 母亲已经要到了离开的时候,他不想母亲离开,听人说有法术能将人的执念化作牢笼锁住人的灵魂,他找人寻了,自己偷偷试了,母亲依旧还是死了。 被赵轩迫害的苦主只剩了他一个,他选择将这项事业传给孙子赵承。 这孩子非常聪慧,每餐食三碗饭三斤牛乳,长得十分壮硕,去砸神像比他快多了。 渐渐的渐渐的,日子也要走到头了。 赵安躺在床榻上等死,每次都是要死了,一想起来赵轩还没同他和母亲道歉,就又挣扎着从奈何桥边爬了回来。 生不能,死又不甘心。 就这般僵持着,他都要堕落成妖怪了,终于见到了生前高贵的大将军死后高贵的神仙赵轩,亦是秋灵君。 “是你不愿意找我母亲呢?还是根本就不把我们当回事呢?” 赵安的质问让秋灵君不知如何开口,嗫喏了几次,才终于道:“不是不愿意,也不是不在意,是根本不敢。” 第一个不敢,是在他见到宁鱼再嫁后的怨,无论如何劝自己她有苦衷,他都怨她再等等他就好了。 只要再等等……再等等……就好了…… 可她又不是天上的神仙,能知道未来的事。 他好懦弱,他明明不舍得宁鱼,却因为这一时的怨恨没有直接抢了她走,反而直接将她拱手让人,没有去打听她嫁的那人是何品行,她日后的生活皆是他成神后才知晓,那时万事皆晚,他只能保佑赵安的生意越做越大,去求阎王给他们母子来生好去处。 第二个不敢,是因为赵安。 成神后他知晓天下事,才知道赵安去寻过他,还被他的家丁赶走。 做人的时候,在老将军临死前的嘱托时,他依旧是沉默得拒绝。 他视老将军为再生父母,可以为了保护他去死,但对于娶他的女儿这事,绝无商量。 他知道这位老将军的慈父心肠,也知道在战场他有多狠辣。运用在他身上也不过是仅仅派人跟踪调查之后就已经彻底查清宁鱼和赵安的底细。 也知晓了他托人给教赵安读书的师父送礼,让他耐心教导;托人在赵安赶考的路上安全护送他进京;并且在赵安以子告父时,本该被老将军联络的官员施以刑法偷偷弄死时,仅仅以革除功名护他在老家生活;在他家穷时偷偷相看了许多姑娘,确认了那位身体不好的姑娘,替他付了聘礼…… 虽远在千里之外,但他好似真的做了会儿安儿的父亲,能为他操心为他顶起一片天来。 他托信客路过他家时,帮他送银钱之外,麻烦画一副宁鱼的小相带回来。 宁鱼已然苍老,他也一身病痛,兴许来日能死在一块儿呢…… 可惜他从未想过信客竟然贪了所有的钱,赵安也会来军营找他。 那时朝中波云诡谲,他被弹劾,回到军营巡防慰问。 没想老将军的女儿也跟了过来。 这么多年他不成婚,说亲的媒人都要将将军府的门槛儿踏破,他估摸着能将宁鱼和安儿接到京城享福。圣上却起了用他来同哪位公主或是哪位爱臣之女联姻,拿捏兵权的心思。 他深知圣上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宁鱼和安儿若在将军夫人和世子的位置,必不会有命活,只能忍了。 为了不被赐婚,他只能假意同将军的女儿成亲。 至于世子,那也是他与她约法三章,她死心后,同族中遇见心动的男子所生。 说来可笑,折腾了这么多年,最后还是这个结果,还不如当初他抛弃一切,抢了宁鱼的亲,带着安儿四海为家山高水长得过日子。 他忤逆了圣上的心意,逐渐被踢到了边疆,曾经巴结他的人也都渐渐散了,也无法再与老家传递消息。 不知道赵安来寻他,门房也不曾说有个赵安为孩子来求他施舍一点银钱……我的好孩子,爹应该给你的钱怎么叫施舍?那是身为父亲应该为你为我的孙儿做的事啊! 每每想到此处,在战场上被敌军的无数箭雨穿心的痛比不过赵安说施舍二字时的痛一丝一毫。 他为国捐躯,上天点了他飞升,过往那些知道的不知道的记忆都涌进脑子里,他哭着求神让他去做人做畜生也好,做了神仙断情绝爱,他再也不能去找宁鱼和安儿了! 可天道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他应当将宁鱼和安儿当做万事万物中平常的一个看待。 可他真的放不下,自请去离人间最近的神山做一泽之主,能够偶尔去见一见自己的孩子。 第二十四章 最后执念 往事追溯到此处,已经不知该说是谁的错,或者,谁都没错。 一个守约等了,却没有等到;一个守约回来了,却终究是回来晚了。 一个孩子,渴望着爹爹,却只得到如此怨恨不平的结局;一个父亲,惦念着孩儿,最后自己却是造成他所有痛苦的根源。 即便是无心,却也已经是一步错,步步错。 赵安已经无力承受他所恨的一切,却饱含着这么多的阴差阳错。 他茫茫然望着母亲,她生前最后十几年,已经不会在他面前提起父亲,他就以为她已经释怀,可当她的亡魂被他拘住时,却幻化成望夫归家那几年的模样,即使已经认不出他,还是会向他打听父亲寄回家的书信写了什么。 他这才知道,母亲未有一日忘记同父亲待他归家的约定,只不过从前怕他难受才不提。 那他呢? 他口口声声恨父亲,可仅仅就见过那一面,他就认出从未见过的父亲,仅仅凭借那一点记忆,就能将他的模样雕得栩栩如生…… 他日日去砸那些神像,也未尝没有带着父亲能亲自降临人间来见他一面的念想,哪怕是真的罚他,他也带着些许被压住的欣喜。 现在想来,若无深深的爱意,恨又怎么能持久这么多年? 他赵安,始终是那个老家被欺负后想念父亲回家能替他报仇的小孩儿。 可惜闹得最后子不知父,父不知子的境地。 真是世事无常。 前尘往事尽已知晓,乐游君收了法术。 这一家人,一个痴傻,一个魂魄将散,一个修的大道无情。 原本不过几十年的一世缘分拖延到此时,终于是要尽了。 她催促秋灵君将赵安的魂魄带回肉身之中,好送赵安跟宁鱼去投胎。 赵安却突然道:“执念不除,我绝不转世。” 乐游君心都凉了。 这是做嘛呢?做嘛呢? 屎到临门了你跟我说没带纸?又来幺蛾子? 她一记眼刀飞给秋灵君——瞧你生的好儿子! 秋灵君虽不知赵安想做什么,却也乐呵呵得拱手拜托。 “乐游君再助我最后一回,您要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这样,倒还真有赵轩幻想做的慈父模样。 这一日,也是极平常的一日。 街上人声鼎沸,熙熙攘攘得,将乐游君挤得烦不胜烦,干脆隐了身飞到城墙上,望着不远处牵着一位老人的年轻夫妇。 旁人以为这对年轻夫妇是老人的儿孙,正想夸一句孝顺。 未想走近时,听见的却是老人指着摊子上的冰糖葫芦道:“爹娘,我想要那个!” 这这这……这落在让人眼中可真是倒反天罡。 哪有这么老的儿子?又哪有这么小的爹娘? 摊主刚想纠正,可那年轻俊朗的郎君和蔼得摸摸老人的头道:“安儿乖,爹去买,你要多少,爹都给你买!” 倒是他身旁的妇人笑着打断他:“你这样宠他,小心他把牙吃坏了找你哭!” 秋灵君已经换回在人间时赵轩的猎户打扮,拍了拍宁鱼的手:“还在过年节呢,随他吧,正好一会儿再给你去买两身衣裳打个银首饰,一年到头了,好好打扮一回,晚上回家我做饭,让娘子好好休息休息。” 宁鱼虽说舍不得辛苦钱,但听丈夫在意自己,也甜甜得笑着道:“你给我和安儿都买东西,那也给你买两身衣裳。” “我?我一个大男人糙得很,啥也不要,让你们娘俩吃好喝好,我就高兴了。” 这副光景恍惚他们不过是人间最平凡一家三口,从未经历过那些同心爱之人的生离死别。 这样平凡,却是赵安自懂事以来,日日渴望却只能在梦中才能见到的画面。 他本该是个无忧无虑的孩童,在每个赶集的日子被爹娘带着,在琳琅满目的集市上左看看右看看,要这个要那个。 爹爹会什么都给他买,娘亲深知他对什么都是拿到手就抛之脑后的性子,让爹爹不要什么都答应他,气得他直接躺在地上撒泼打滚哭得满脸鼻涕丢爹娘的脸,最后心满意足得拿到自己想要的收获满满。 等到上学的日子,他就带到学堂炫耀,有人抢欺负他,他就回家找爹爹给他撑腰! 他才不是有娘养没爹教的孩子呢! 赵安一路颤颤巍巍得走在赵轩和宁鱼的前面,仿佛还是那个不知愁怨恨意是什么,每天只想着吃喝玩乐的幼童。 时光一点点在他身上剥离,他一步步变回个小小的孩童,行将就木的身体都轻盈起来,蹦蹦跳跳得跑回爹娘中间,一手牵着一个,仿佛就这么走完自己的一生。 当夜,跟将军观过不去了一辈子的赵老太爷溘然辞世。 临去前,他的母亲父亲就坐在他的身边,他为他们介绍捡来的孙儿赵承。 乐游君所造的幻境,终于让赵安安心赴死,带着母亲前去投胎。 乐游君正思索着任务结束要拿什么礼物,秋灵君却突然道:“我不做仙了,我要去投胎,我要同宁鱼安儿再做家人。” 诸君以为乐游君会好言相劝吗? 什么神仙比凡人好,什么来生他们就忘记你吧啦吧啦的,可神仙凡人做决定都是自己的一念之间。 妄加干涉因果,是要受罚的。 乐游君道:“你的神仙命格不在人间和地府之中,投了胎,也是走的成仙路,与他们道不同不相为谋。” “那我便不要这神仙命格。” 秋灵君说得十分坚定。 仿佛这无数凡人趋之若鹜的神仙路是要人性命的砒霜。 可甲之砒霜,却是乙之蜜糖,他不要,自然有人要。 乐游君道:“正好我有位旧友需要此物,你欠我人情,把命格送我,就当是平账,从此你我再无相欠。” 长赢睁开眼时,想起来自己还躺在乱葬岗的坡上。 低垂的苍穹如墨,仿佛伸手就能碰到,几点星子稀疏得点缀在一轮孤单的弦月边,远处的未央宫千宫万阙灯火阑珊,在漆黑的夜里融成一只衰亡的野兽。 他尝试着说话,可白日里在未央宫里时时刻刻都要装疯卖傻,傀儡一般不停地重复旁人的话,此刻竟然觉得发出声音也是一件恶心的事。 但从前,他同自己捡来的小乞丐说话时还总是兴致勃勃。 可惜她也早已被他害死。 他默默在冷风中躺到太阳升起,想要将自己干脆冻死,可即便是已经被腰斩肉身分离,死亡依旧不肯将他带走。 这时他突然听见什么声音,不远处的树上坐着个白衣少女,还一晃一晃着腿,似乎也很好奇,他这副惨样怎么还活着。 子赢却颤抖着闭上眼偏头,万事已结,这妖孽怎么还缠着他? 白衣少女见他这副身死心死的模样,原本还凑热闹的表情瞬间就变了,直接用捡来的石子砸他:“傻子!嘿!傻子!怎么几年不见,你就把自己折腾成这副模样了?还是说,你做了什么背叛本君的事,见到本君就心虚难为情了?” 第二十五章 卫国 众所周知,卫国王君是个傻子。 傻子每日只用做两件事:一是端坐朝堂之上聆听相父徐拂的治国方针皆曰善;二是将相父所有的政敌通通当白菜砍了。 就会得到某位言官呜呼哀哉:我主实蠢,然后以头抢地乎。 鲜血猛得溅起三尺高,污了头顶的神明,被庭上武士拖走后,子赢望向相父,相父就会和蔼得摸摸他的头,给他一块甜甜的糕点,让他自己出去玩儿吧,他这个做父亲的来帮他继续上朝处理烂摊子。 子赢乐得清闲,当着朝臣的面就摘了冠冕,扒了王袍,只穿着外衣满王宫疯跑。 内侍们若不是怕这傻子不是被个恨死他的刺客杀了,或是东爬西跑死在哪个鸡角旮瘩里,徐相没了王位上的傀儡要他们的命,都懒得跟着他。 一路上内侍们都在喊陛下慢些。 后来实在是跟不上,或是这小子故意同他们捉迷藏,看他们干着急,内侍们不耐烦得直接叫了傻子。 可千万别被他们抓住,徐相只说别让他死,可没说不能缺了胳膊少了腿,不影响留种就行。 当然,不能留种也行,历朝历代哪个宫里没点娘娘和狂徒的密辛,只要认徐相做父,谁的孩子都会是王君的孩子。 想到这里,内侍们也就不管了,这傻子饿了会找他们,干脆懒懒散散得结伴回屋歇息。 等了许久,确认所有人都走远了,子赢才从朱门的阴影里走出来,将徐拂给的糕点捏碎扔进沟渠里。 护城河水清澈见底,倏地倒映出个白衣小姑娘的脸。 子赢却并不惊讶,四处观察了下,见无人,才牵着小姑娘的手道:“乞娘,我不主动找你你别在宫里乱跑,要是被徐拂抓住,你又要被他逼着喝毒药了。” 乞娘满不在乎:“喝毒药就喝毒药呗,反正你会医术,能救我一回就能救我第二回。” 子赢早知乞娘的任性,他确实会医术,可当年徐拂让他亲自给她喂下毒药,是他偷偷减少了剂量才能勉强留够时间去寻草药救下她。 但谁能保证这样的小聪明能成功一回又一回呢? 子赢皱着眉,乞娘立刻就知道他生气了,赶紧保住他的袖子撒娇:“放心放心,我保证听话,保证不给子赢添乱。” 他们两个才十四五岁,算下来,如今已经是在徐拂手下讨生活的第五个年头,一个装疯五年,一个默不作声做野鬼游荡五年,可谁知还要隐藏多少年呢? 想想可真是无奈。 其实子赢并不是生来就是在王宫里生活。 他曾经是某个小镇上靠给义庄背尸体的孤儿,每天就靠一点干巴巴的窝窝头和野菜过活,存了大半年的钱也就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去买两块儿旁人不要的猪下水。 大多时候他不用买衣服,都是捡尸体上的旧衣穿。 旁人总嫌他这样晦气,可若真是没有活路了,谁又愿意这样活得艰难呢? 就像春天夏天就还好,天暖穿得破旧也能扛过去,但冬天就不行了,冻坏了手脚就更加没法去背尸体做活了,是真的会活活饿死的。 若说死,子赢是从来不怕的,他只怕死都死不掉。 毕竟他从小都是被人说活不下来,婴儿时路过他的人很多,却都没有捡他回家的,后来有只路过的狗给他喝了奶,新生产的妇人被他可怜得流泪堵了奶,就施舍了大半年乳汁给他喝,饥一顿饱一顿也渐渐长大了。 后来长大些就学别人去做照顾少爷的小厮,奶都没断的年纪,少爷还担心他这个奶娃娃每天有没有吃饱穿好,就又被辞退了。 他饿得在路上连爬都没力气,倒在路边被人踢被人打驱赶,别死在他家门口晦气死了。 饥饿的感觉太可怕,让胃恍惚在自我啃食,眼前一阵阵发黑。他恨不得将五脏六腑都掏出来塞进胃里,哪怕是个死,好歹也不会这样饿到死都死不掉, 可他饿得绝望到没有力气哭,眼皮掀不动。 忽近忽远得听见路过的妇人拎着在私塾里调皮的孩子恨铁不成钢得数落。 他就想,如果是他有爹娘亲人,爹娘绝不让他饿着,他也绝对不让爹娘生气,如果让他有书读,那他一定将书读得天下第一好…… 可惜后来,来为他收尸的只有义庄的疯老头。 老头儿也只有窝窝头两个,用水泡了喂给他,让他这条贱命也苟活了下来。 老头儿疯疯癫癫说他有仙缘,诸多磨难中也总能够活下去。 可彼时自小无父无母吃不饱穿不暖的子赢也看他跟见到的每一个人说人家有仙缘,甚至说他是某某皇帝,给我五十文筹集军队,待我重登帝位,封你做丞相…… 老头教他怎么背尸体最省力,怎么能在谁家流水席上多讨两口吃的,偶尔还教他一点医术,能在没活的时候去山里摘草不被饿死…… 后来老头也走了,更没人同他说话了,他就每天和尸体说许多许多话,盼着有个谁谁谁能诈个尸也行,只要别让他那么孤独就行。 后来一个人久了就突然觉得那些盼望怪没意思的,就干脆整天沉默,以至于他和旁人都以为他是个哑巴。 原以为日子就这么沉默下去。 九岁时,他在背尸体的路上采了草药要去卖给镇上的药馆,穿过卖菜的街市时,有几个人围在一处聊天。 隐隐约约能听见是在打赌,赌一个乞丐什么时候会死。 那乞丐他知道,一个似乎比他还小的女孩子,也不知道染了什么病,满头癞子,脓包哩哩啦啦得流着臭水,头发只有这一根那一根,面目可憎,浑身恶臭。 有人看她可怜扔两个铜板,她却没有力气捡起来买药,最后只能眼睁睁看着地痞流氓或别的乞丐拿走,已然是等死了。 子赢卖了药,只有四五个铜板,喜滋滋买几个暄软的馒头改善伙食,剩下的钱存起来。 他计划着买个板车方便运尸体,想想就觉得日子会慢慢好起来。 可当经过那条结尾时,他又站在那个乞丐面前。 打赌的人瞧见他,让他赶紧走,:“哑巴,还没到你收尸的时候呢,过两日你再来,爷们儿我还和人打着赌她死不死呢,可别让你把她晦气死了。” 这是什么世道,竟宁愿有钱打赌有时间等人死,都不愿意送人去治病。 子赢攥了拳头,默默了半晌,还是低头走了。 第二十六章 许愿 可夜里,子赢睡不着。 他梦见自己心心念念的板车自己跑了。 他哭着追了老远,最后停在那个小乞丐面前。 小乞丐头上的癞子已经长到了脸上,浑身散发着那种他最熟悉的尸体的死气。 他在梦里把她背回家,原本挖个坑给她埋了吧。 小乞丐却迷迷糊糊突然抓住他的袖子,叫他一声哥哥。 一句话,就能让男人掏空积蓄。 子赢脸色阴沉得拿着自己所有的钱去给小乞丐买了药,给她擦身喂饭,夜深人静后为自己的突发奇想直抽自己嘴巴子。 他怎么能背叛他的板板车? 那可是他想了好几年的板板车! 每次他给这小乞丐喂药,一见她有不想喝药的苗头,就恨铁不成钢:“这可是我的板板车换来的!你不喝?你凭什么不喝吧啦吧啦……” 小乞丐不肯好好吃饭,他念经:“这可是我板板车换来的!你不吃?你凭什么不吃吧啦吧啦……” ……什么事子赢都能扯到他的板车。 等死的小乞丐无奈闭眼:……为什么明明是三个人的故事,为什么她却不配有姓名? 最后实在啰嗦到生病的小乞丐实在忍不住了,在子赢又一次开始啰嗦时,她怒了:“要不你还是把我杀了吧!你实在是……太啰嗦了!从早到晚!从晚到早!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河里游的你全都能叨叨叨……你是逐木鸟吗?这么爱叨叨叨叨那我给你找块木头让你天天对着它叨叨叨,不把嘴给我叨叨烂你可千万别停下,停下你就是乌龟儿子王八蛋……” 子赢愣愣得眨巴眨巴眼,呆呆得听她骂完,许久,眸中深处如冬日冰冻深厚的寒潭遇见了春日一般慢慢得化开,惊喜得脸上泛起笑来。 乞丐长满癞子的脸比茅坑中的石头还黑,现下又带了些许不解:“你……笑毛啊?” 子赢道:“我……我笑,我给你配的药没把你吃死啊!” 子赢的钱哪里够给人将病彻底治好?给了大夫看了一回诊,配一回药吃了不见好,还要买平日吃的食物早就见了底。 他只能自己去山上找和大夫开的药相似草药,一点点剂量喂给乞丐吃。 子赢有时候都怕自己就治过这么一个人,可别把她玩儿死了。 现在看老天还是怪垂怜他的……嘿嘿嘿他可能还是有那么点仙缘,还有点做大夫的天赋…… 小乞丐被他这副模样整得一时有些不好意思,虽说那当做实验有些不大厚道,但也真的治好了她。 她真诚得道了谢,这人却突然像中了邪一样,噔噔噔往后退了好几步,鲜艳的红一路从脖子飙升到头顶,跟被谁掐住了脖子哼哼唧唧,腰腿扭扭捏捏画着圈儿,发不出声音。 小乞丐更不解了,这家伙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可子赢僵硬了许久才道:“我你……你的病还没好,我想给你治,你能不能让我给你治好,毕竟……毕竟你是我花了买板板车的钱才带回来的……哎呀哎呀太羞耻了……你别理我我我就乱说的……” 慌慌张张说话也不等小乞丐出声,转头就跑出义庄,谁知捂着脸太害羞了,一时没注意脚下的门槛儿,摔了个狗啃泥。 小乞丐被他这副样子弄得摸不着头脑,心里憋着笑,可实在是忍不住,最后噗嗤一声哈哈哈哈大笑起来。 反而是子赢又羞答答得跟个小姑娘似的躲在门后,露出半边眼睛小心翼翼偷看她。 小乞丐觉得子赢是个很奇怪的人。 明明在她昏迷的时候能把个植物一样的人啰嗦醒了,怎么在她醒了之后就跟锯嘴葫芦似的,半天憋不出个响屁。 他小心翼翼给她上药,小心翼翼喂她吃饭,却又生怕她的目光落在他身上,十分恐惧她的样子。 可等平时她稍微一动,他就如惊弓之鸟一样弹射起来,问她身上哪里痛喝水吃饭吧啦吧啦恨不得把人八辈儿祖宗都问上一遍。 啊……真是奇怪的人啊…… 一日夜里,小乞丐问子赢:“子赢,你讨厌我吗?” 子赢就在她不远处的地上随意铺了稻草躺着,手上系着红线,同小乞丐的手腕相连,这样她有任何动作他都能感觉到。 听到这个问题,子赢依然是道:“不讨厌。” “那你为什么总是很害怕我的样子?是因为我的脸长得很可怕吗?” 子赢默了默,就在小乞丐都以为他默认了,摸上脸自嘲一笑时,他轻轻道:“不可怕。” 他每天背尸体,有各种各样的腐烂程度,尸水蛆虫还是什么别的,人皮美丑说白了不过一团肉的新鲜程度罢了。 “我只是,想同你说话。” 这个回答着实让小乞丐想破头都没想明白。 可在这世上有些人就是这样,愈喜爱便愈发珍重。 一片漆黑中,子赢脸红得厉害,翻来覆去睡不着,又怕翻身扯动红线打扰小乞丐休息,硬是平躺到天亮,瞪着一双黑眼圈和另外一双黑眼圈相见。 这可不是巧了嘛! 俩人都没睡着,正好互换了名字。 子赢的名字是老疯子取得,正好是夏日的别称,小乞丐没名字,两个完蛋玩意儿也没文化,想了半天,给小乞丐取名乞娘,自此就相依为命了。 乞娘的病得治太晚,脸上的癞子是去不掉了,出去跟着子赢搬尸体也没什么力气,就干起了老本行乞讨。 她模样狰狞,时常被没教养的小孩子围起来取笑吐口水。 反正被骂习惯了,她就当耳旁风,揣着破碗,换个地方乞讨就是了。 最后那些小王八蛋又骂子赢,她直接撸起来袖子干架。 但别忘了这时她也不过七八岁,揍得了一个还有二三四五六七八个等着她,最后被人骑在身上一拳又一拳砸在脸上,遭人吐了口水和撒了尿在身上,败犬一样满脸血得回了义庄。 多了一张嘴吃饭,子赢除了背尸体,还会去给各家医馆送药材赚钱,偶尔还能偷学点手艺,勉强做个赤脚大夫给人低价看看病,早出晚归忙得脚不沾地,只想多存点钱给乞娘买吃的和衣服。 可晚上回来时却看见乞娘脸上的伤口——尽管这时她已经洗漱过灯火昏暗,伤口还是清晰可见。 他也不知是哪里生来了勇气,在满镇子狗都睡了的深夜,挨家挨户去敲欺负了乞娘的小孩人家。 人都是欺软怕硬,若都是好爹好娘,怎么会养出欺负人的孩子? 这些人无一例外看这两个孩子没有爹娘亲人依仗,直接冷言冷语两个没爹娘的畜生玩意儿,将他们轰了出去。 更有甚者还又打了他们一顿。 可子赢仍旧要一个说法。 可天就是不让子赢如愿。 两个人一瘸一拐得搀扶着回到家,夜里长路好漫长,两个小孩走不动,就坐在路边休息,正好是欺负他们的人家菜地,这不巧了嘛! 俩小孩儿冲进去放肆得摘瓜偷果,就差要把地皮都翻过来了,贼兮兮得跑回家,都顾不上洗了直接咔咔造。 可夜里,子赢还是听见乞娘压抑的哭声,但她怕子赢发现,还主动道:“子赢,如果老天能实现你三个愿望,你会许什么愿?” 老天老天,没让他吃饱穿暖过,它还能实现他什么愿望? 还是乞娘等得不耐烦了,主动催他:“就当是我来为你实现三个愿望,你快说快说!” 这时子赢才无奈道:“我想不再被人欺负,我想有爹娘,我想你能一直在我身边。” 相比较乞娘的这可真是朴实到极致的愿望。 她要子赢吃饱吃好,子赢穿暖穿好,要世上再没人能欺负子赢,要子赢长命百岁…… ……怎么都是跟他有关…… 絮絮叨叨得都把子赢说困了。 等第二天醒来,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终于被谁拿小刀开了眼,昨夜小镇上七八户人家全部暴毙。 还全部都是欺负了乞娘和子赢的人家。 第二十七章 朝廷 乞娘一路乞讨听见了,立刻飞奔到山上找采草药的子赢,一路呜呼诶嘿哈哈哈哈,不知道的还以为哪座山头的大马猴儿成了精。 子赢听了却并不怎么开心,等二人回了义庄,已经有一群人将义庄团团围住。 大抵是说昨天傍晚那家人还好好的,夜深了听见有人敲门有了矛盾,第二天就全没了,这不恰恰说明了问题吗? 定是两个小畜生心中不忿夜里投毒,理应处死! 对,处死! 不处死他们,万一他们日后又投毒怎么办? …… 预料之中,谁都没给子赢思辨的时间。或者说,就算他真的没有做,但谁会信呢?他不过是个孤儿,他唯一想要保全的不过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家人乞娘,哪怕是将杀威棒老虎凳鞭子还是滚钉床都受尽了,只要砸门一日不放乞娘他就一日不签字画押。 这孩子的心性,真是做了狱卒几十年的人都有些不忍了,悄悄同县太爷求情放了小丫头。 县太爷埝了山羊胡,怀里是为了能在死人后低价拿走那片地的乡绅送的白花花银子,懒声问他,嗯?你说什么? 狱卒这下是知道这俩孩子纯纯冤枉,但谁让世道就这样,没钱的干不过有钱的,有钱的得奉承有权的。 给子赢判了处斩那日,老天爷又短暂被人开了眼儿。王君南巡,听闻当地有桩投毒灭门惨案,派人来瞧瞧是什么恶徒, 彼时子赢已经被打成血人,神志不清,县令也不怕他申冤。恭恭敬敬接待了都城来的贵人,正要抬出铡刀来。 贵人定眼一瞧,呜呼道:“王子!您怎么在这儿?” 县令啊啊啊啊了四个声调——王子?什么王子?他怎么不知道王子来了…… 啊完了就突然看见贵人冲到堂下抱着那小畜生嚎得像死了亲爹似的,县令原本抖如筛糠,现下悬着的心是真的死了。 老天爷真开眼了,只不过开的是另外那个,顺带还拉了坨大的。 子赢是先王当年还是个年轻小伙子在南巡的一个月黑风高夜,探亲来的。 诸君也要说,一个王子,同这偏远山村有什么亲人。 诸君不知,正所谓探亲——探着探着,不就亲了? 谁知那美人深以为辱,将孩子生下来扔了,就是恨他早点死。没想这孩子命大,还是活了下来。 这不,还被他徐拂找着了,这回咱们王君的江山可算是有了人继承了! 彼时尚为内侍总管的徐拂拿帕子按泪,瞧着倒是真情实感。 他将俩孩子带回去,先给俩孩子治病,后来就天天看他们风卷残云般扫完所有食物还嚷嚷着饿,还有些长辈看孩子吃得多就盼着长高长壮的欣慰。 子赢和乞娘着实过了几天好日子,后来等他身子养好了,就启程回都城见从未见过的父亲。 父亲…… 子赢夜里常常睡不着觉,母亲丢弃他,那父亲是否又盼望过他的降生呢? 然后一只小手悄悄握住他的手:“子赢,别怕,我陪你。” “嗯。” 可是日夜兼程赶回未央宫,见到的却是缠绵病榻气息奄奄的王上。 他已经分辨不出人和鬼,子赢被引见过去时,只听见徐拂说什么,王上就应什么。 认回血脉这样的大事本该仔细查验,可只凭徐拂一句话,子赢就从背尸体的小畜生变成了金尊玉贵的王子殿下,最后突然一日夜里,王上去了,他被徐拂披上王袍,按在王位上…… 这可真是让一个十岁的孩子……摸不着头脑,却莫名得后背发凉。 子赢下意识想跑,同乞娘约好夜里爬出宫墙。 可徐拂像是知道早有此事,悠哉悠哉出现,坐在宫墙下看着他们二人攀爬。 你们不是要跑吗? 一次失败,爬! 两次失败,爬! 三四五六……次失败,都爬! 爬到后来,他和乞娘手指都磨出血见到骨头,还得爬……他只能跪在徐拂脚边尽力将乞娘挡在身后,求他饶恕。 徐拂这时很大度,只端了杯酒来,让他们喝了好睡觉,别误了第二日的朝会。 这酒一杯有毒,一杯无毒,就像他俩,一个还有活着当傀儡的价值,一个丑陋得做妃子生下孩子都不配。 子赢会点医术,仔细分辨了之后选了杯略有腥臭味的,山间毒草和毒蛇一般都是这种味道。 他端了那杯无毒的给了乞娘,看她喝了,确认无事后,才将自己的酒一干二净,可没想到看到的却是乞娘七窍流血而死暴毙而亡的场景。 徐拂似乎早就料到会发生这种事,给了他们单独相处的机会。 也幸好给了这一点点机会,他偷跑去找草药,将乞娘救了回来,让她如鬼魅一般在宫里游荡。 自己为了活命,装作被吓傻浑浑噩噩的样子,在上朝第一日突然张狂得大笑起来,哭着叫徐拂爹爹。 这可把百官吓了一大跳,徐拂当然不信,当下让子赢设立他为卫国丞相,这小子也二话不说,直接拉着他坐在王位上。 万人之上,百官朝拜,所有人即便是站着,也依旧是被他踩在脚下…… 徐拂虽已经不是个完整的男人,可也依旧存着些世间男子的壮志豪情,从前日日望着这咫尺之距的王位,说不心动是假的,在下毒蛊惑先王不理朝政后,他也偷偷在深夜坐过王位,却从未有今日这般舒服到四肢百骸都像漂浮起来。 很好,他喜欢这孩子。 但徐拂仍旧一点点试探,似是不信子赢真的能一夜之间能疯了。 在他面前接连杀人,把这傻子吓得当众屁滚尿流真是丢死人;给他的饭菜里扔蛆虫和刀片瓦砾,他说这是珍馐美食,这傻子即便是割破到满嘴鲜血依旧不管不顾吞食…… 直到最后他指着茅坑里说那是温泉,这傻子也直接蹦进去,他才相信,这是真傻了。 不是真傻也没关系,他给他的食物,每一样都带着毒。 这小子终于一日会死,王室血脉早就被他在先王在时杀光了,不然怎么会轮到这穷乡僻壤的野小子呢? 第二十八章 漫长结束 这一年,是他掌控朝廷的第五年,给子赢喂了五年的毒药,这小子近来的行为愈发乖张,经常头痛欲裂,身体也每况愈下,同当年的先王一样,眼看是下手的好时机了。 于是他趁着某一日的上朝道:“陛下,最近有暴民揭竿起义,要推翻您的统治,不仅要推翻王室的百年基业,还要杀了您!” 子赢今日头痛愈发难忍,不然早从朝会上跑了,此时被刺激直接怒了,双目血红得抽出殿上武士的佩剑,直接在丹陛上乱砍:“杀了孤?让他们来!孤要杀了他们所有人!” 这副癫狂模样更让百官呜呼国家危噫。 徐拂要的就是这效果,但面上他还得找御医来给子赢诊治,开了一大包有用没用的草药,熬成的药却被头痛的子赢直接一脚踢远,暴躁声在未央宫里回响。 “滚!滚!你们都要害孤!我要相父!我要相父爹爹!他不来,孤绝不会吃一口你们的东西!” 无法,徐拂只能坐在王位上全权代理朝政后,下朝还要来安慰子赢,俨然一副慈父模样。 可子赢的病依旧不见好,反而愈发严重。 似乎是快死了,疯疯癫癫的子赢终于有了些做王君的责任,抓住徐拂的手道:“爹爹,国不可一日无君,我死了你便做卫王吧。” 徐拂心中激动,已经控制不住,命礼官着手准备登位大典。 这典礼,一定要做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得盛大!要配得上孤的身份! 礼官恭恭敬敬记录,心里却不屑:一个阉狗要什么身份?叛军都要打到王城了,还要登位?怕是破开城门第一个死的就是你吧…… 按礼法,登位前要去参拜祖先。 徐拂从前是穷人出身,爹娘把他卖进宫拿了钱就跑,他从最卑贱的奴隶爬到如今的位置,凭什么他如今做王就要去祭拜他们这贪心的夫妇? 他便自己入了卫王宗师,称自己为子赢的叔父,斋戒五天后,在登位典礼上去请子赢奉还王位给他。 可这段时间他一直住在宗庙,没有他在,子赢的病愈发厉害,却依旧是任性得不愿意吃药,他耍脾气不去登位大典,徐拂虽心中窝火,只盼着早日称王,就杀了这崽子。 在众官簇拥下亲自去请子赢。 此时子赢已经绝食得形容枯槁,遥遥看见徐拂的身影就呜呜哭泣起来,似是极其想念他的父亲。 即便是一心想杀子赢的徐拂面对此刻也有些不忍了,大概是相处久了,被这傻子真心得叫了几年爹爹,真养出了些许亲情,现下万事已定,这傻子也注定会死,他穿着朝服走向这毫无血缘的儿子。 ‘儿子’气若游丝,已经只有出气的份儿了。 徐拂只能俯身凑到他面前听,却不想一把匕首直直插进他的心口。 他的儿子,傻子王君子赢眸中闪烁着报仇的火焰。 徐拂伸手想要拔出匕首,大声呼救,可当众人跑进未央宫时,看到这副画面实在难以想象。 一个傻子竟然没傻,这么多年的都是卧薪尝胆,蛰伏到今日杀了权倾朝野的丞相徐拂。 人群中有徐拂的党羽要冲上来解救他。 可状如骷髅的子赢此刻却如同一位真正的王者冷冷扫视他们一眼,众人立刻像被毒蛇猛兽盯上一般,颤巍巍跪下。 待徐拂死了,子赢踩着他的尸体缓缓走下台阶,人群一层一层跪下,似乎是在恭迎他即将重掌权力,可这些人也曾拜服徐拂,拜别人,他们只拜权力。 子赢却淡声道:“孤蛰伏多年,只为斩杀奸臣徐拂,如今大业已成,本该重整河山,但天下已被徐奸毁于一旦,各地骚乱频频,已不是孤一介凡人能挽回之相。” “此虽为徐奸之祸,却也是孤为王之无能,理应担之大责。战乱苦,孤不忍攻城守城时黎民受难,预备于城郊三十里外设亭投降叛军,保一城百姓性命。” 卫国王室百年没出过这样的明君,都尽是些爱喝嫖赌各种无能的草包,天天有人盼明君,可惜却出现得这样晚,结局这样无奈,还没让他施展一点抱负,就要这样衰亡。 都说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是为气节,可这样为民的王,又何尝不是另外一种气节呢? 百官皆是抹泪。 子赢负手而立,瞧见乞娘藏在人群之中对他笑,他也淡淡一笑。 七日后,投降的队伍于城外三十里等候叛军首领出现。 子赢双手捧起降书,兵符和传国玉玺缓缓走向百姓们拥立的新王。 他周身洁净,意气风发,与子赢这出城时被因为他重用徐拂糟蹋得活不下去的百姓唾骂,扔泥巴和石头的旧王天壤之别。 百姓不管他是否会有苦衷,只知道身为天下人的君父没有让他们多一口饭吃多一寸衣穿,甚至活得更加痛苦,他们就更恨他们的君父。 子赢投降的物品中还有他写下的徐拂党羽名字,他给新王,让他在登位后处罚他们,在百姓中立威。 至于他这个无能的君父,也请将他处死,只有他死,才能真正以全民愤。 众人皆默默。 半月后,子赢的处刑日来到。 他被人压在铡刀下,行刑台下是群情激奋的百姓。 乞娘隐匿其间。仰头对他笑。 他也回她笑,转过头,自己身后是许许多多的乞娘,或托腮或翘着二郎腿……却都无一例外在笑着。 这副场景若落在旁人眼里着实有些恐怖,可幸好也只有他能看见。 因为这都不过是他的幻想。真正的乞娘早就死在刚入宫的那杯毒酒下,他没能救下她,他只是……太孤独了…… 太需要有个人在徐拂的控制下,陪他说说话,以至于会自欺欺人得幻想他那点三脚猫的医术能派上用场,可用脚趾头想想,徐拂会给他救人的机会吗? 子赢忽然想起来年少的那个夜晚,乞娘要他许三个愿望。 第一个要再没有欺负他们的人;第二个,他找到爹娘;第三个,能和乞娘永远在一起…… 如今细细想来,虽说过程和结局都有些不尽如人意,但这又何尝不是另外一种实现? 他闭上眼,对这世间已经是厌烦疲倦,终于可以结束这孤独的五年,能够去见乞娘了。 第二十九章 不忍你受辱 这一年的春夏交际,同往年不同,早早就炎热得不成样子。 茶楼放下了帷幕,将冬日储存的冰块儿取出来除了制成冰饮,还专门有负责扇开凉气的小厮,一时间楼内竟同初春一般凉爽,聚集了不少客人前来消暑。 说书先生站在大堂中,一块惊堂木,一张木桌,秀口一吐,蛐蛐儿最多的便是这个君那个王,说得绘声绘色,整得就像他当时就躲在他们床底下来着。 今儿个挨蛐蛐的,便是两个月前被新王腰斩的前朝余孽子赢。 “话说这个子赢啊,与那挨千刀的徐相狼狈为奸,日日龟缩在高大巍峨的未央宫里,酒池肉林,纵情声色,左一个美人儿右一个俏郎君,诶!男女通吃!” “那小儿虽才不过十五六,却已是初见暴君之相,想他还未发迹时的亲人都被他亲手弄死,后来处决宫人,也当是砍白菜,洒洒sui啦~后来更是在朝上接连处死了十余位忠臣良将,甚至还将死谏处死奸相徐拂的儒生们个个都下了大狱,以至于朝廷皆是溜须拍马之辈,面对蛮族侵扰时,无将可用的境地……” “这小畜生说是先王曾经在宫外巡游时,不知道和哪位美人一夜风流生下流落在人间的王子。可诸君也知道,先王多年无所出,好不容易有个王子不得心疼得天上有地上无的,怎么还能流落在人间?还是流落人间十余年?最后被当年不过个内监总管的徐拂找到,让这徐拂就此荣升丞相之位掌控朝廷。” “你们是不知道啊,这小儿入宫就认贼作父,对这阉货一口一个相父,亲昵得哟仿佛从那奸相屁眼儿里爬出来得似的!” 说书的作出一副嫌恶至极的表情,台下的人听得入神,被他这副模样引得仿佛眼前就能看见那臭名昭着的长赢,愤愤得捏拳,与同桌侃侃:“可惜新王登基只罚这小畜生腰斩,若是我,非得将他的肉一刀刀割下来再五马分尸死……” “咳咳……” 与他同桌的是个头戴斗笠背着大竹篓的少年人,被他的话惊得连连咳嗽。 瞧这楼里的人皆是恨得牙痒痒,少年人拍了拍身后的大竹篓,小声道:“看来你这王君做得真不怎么样,死这么久了还有人骂……” 竹篓中许久才传来一副淡淡的哼声。 似是不想理他。 少年人也不恼,笑眯眯得趁着众人听说书,接连偷了好几块儿糕点塞进怀里,想起来就塞一块进背篓。 可好半天也没人接,反倒是让糕点的主人瞧见了他偷东西,直接就抓住他的手,要检查他的竹篓。 少年人当然不愿意,背上竹篓当即就要溜,却被扯住后颈,一下摔倒在地。 也正好露出被布盖住的竹篓内部——竟是个断成两截儿的人! 断成两截儿的子赢无奈得和那人对视,见所有人的脸色都齐刷刷得白了,自己摸到长布把竹篓盖住,很明显的在掩耳盗铃,想让众人眼不见为净。 这下更是把率先发难的人吓得不行,一声尖叫把所有人的目光吸引了过来。 也不知道是谁大喊了一声:“是先王子赢!近来只有他被处以腰斩!他没死!妖孽妖孽!这是妖孽……” 这下众人便不敢动了。 被腰斩都不死,这可比小强妖孽多了! 乐游君一副‘早说了不让你们看是为你们好非不信’的表情,从地上爬起来时,还十分做作得理了理不存在的衣袖,再弹弹衣服上不存在的灰尘,这才慢条斯理得想起来把倒在地上的子赢扶起来,掀开布。 原本就气呼呼的子赢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又因这家伙丢了一回脸,更加不想理乐游君,冷着脸自己将黑布盖在竹篓上重新盖好,绝不给乐游君一点解释的机会。 行,谁让生气的俊俏男孩儿最好命,尤其还是断成两截儿的,还带着时下就行的破碎感,乐游君笑着摸摸鼻子忍了。 主动背起竹篓在众人惊恐的目光之中离开——等等,为什么她突然倒退回来……哦,原来只是顺便拿两盘糕点吃…… 众人长吁一口气,正想等这妖孽走远了去报官,还是去找个什么道士收了它。 未想这妖孽突然又折返回来,吓得众人赶紧缩挤在一处,不敢看她。 生怕这妖孽看上自己不是一口吞了,还是像画本子里似的拖去哪个角落里采了阳补了阴……哎呦如来佛祖观世音菩萨无量天尊还是西方哪个神仙多保佑保佑,我还想多活个百八十年儿呢! 可这妖孽似乎就是跟他们过不去,龇牙咧嘴把他们闻了个遍,像是挑选食材一般仔细,在这漫长的审视中,着实吓尿了几个人,可这时她却又惊讶又嫌弃得捏起鼻子桀桀桀笑起来,很明显得就是为了看他们出丑。 这不是摆明了欺负老实人嘛! 众人心中窝火,心想着管你ya的妖不妖了,先撸起袖子揍了再说,然后就一窝蜂冲过去,将乐游君围起来推倒在地又是用脚踩又是用脚踢,哀嚎凄惨。 可越打越听着声儿——似乎不大对啊。 有人大喝一声停手。 拉着人群散了散,这才发现被揍得鼻青脸肿哎呦来哎呦去的是楼中方才说书骂子赢的先生,至于那两个妖孽,早已不见了踪影。 离了茶楼,热气自四面八方扑来。 乐游君倒是好心情,斑驳树影落在她脸上。 森林处处是明亮快活的绿,正如将来的日子都会如这愈发青翠的绿色一样,都会渐渐灿烂起来。 子赢的声音低沉得发着蔫儿:“你不必替我出气。” 他看不见,乐游君声音淡淡,目光却灼灼:“我只做了你曾对我做的事。” 正如乐游君做那个被欺负的癞头乞娘时,他也这样挨家挨户为她讨一个公道。 不过是谁对她好,她就报答谁。 就比如秋灵君真的把自己的神仙命格给了她,她偷偷给他与宁鱼和赵安又安排了来世缘分,哪怕是受到天道惩罚变成个癞头乞丐做凡人,她也接受。 年少的子赢救了她,她就许这人三个愿望。 用仅有的法力只实现了两个,就被直接毒死作为乞娘的这条命,看着珍重的人受苦而死,也是天道给她的惩罚。 结果她还是不死心,一定要完成他的第三个心愿。 与乞娘,一直在一起。 子赢这人,着实有仙缘。 可他本人也没想到,这个缘字,会是另一个意思。 第三十章 仙缘? 他们是在一个深夜才回到子虚山的。 乐游君这厮背着他走了许多黑夜白天,漂洋过海,最后进了个山洞,给他放下了就不知去了何处。 此处隔绝了月色,伸手瞧不见五指,只能听见许许多多窸窸窣窣的声音在不停得靠近。 有些像是蛇类爬行,还有地面被重重践踏的声音。 子赢顿时有些皮肉发紧,方才伸出竹篓的头,又讪讪缩回去。 可想想他一分为二都没死,被蛇咬了应该也不能死上加死,干脆随它们蹂躏吧,只恨乐游君这个没正形的家伙,将他一个人仍在此处,又让他孤孤单单一个人,正要闭上眼在心中骂上两句。 四下忽然无声,仿佛空气都凝滞了。 就衬着山洞外的呜呜风声愈发明显,甚至连青草浮动,有人穿行其中的声音竟然都能听见。 子赢睁眼,远远处,一片浓重的黑色中,一个莹润的小点仿佛自天地的另一端自由又惬意得跑过来。 最初,子赢以为不过是只落单的萤火虫,可等它逐渐飘近,才发现是那位从前的乞娘,如今把他带回来又扔在一旁消失不见的乐游君正抱着颗南瓜大的珠子疯跑过来。 明珠光辉莹莹,照出她的头发和衣衫都湿漉漉得黏在身上,明明该是十分狼狈,神情却是说不出的兴奋。 尤其是等她出现在他面前,献宝一样把明珠展示给他看,气都喘不匀:“你看……南瓜大的夜明珠,给你看书的时候用最好了!” 这厮似乎不知道什么叫男人女人,贸然将脸蛋放在与子赢几乎鼻尖相碰的地方,呼吸滚烫的铺在他脸上, 子赢只能涩涩得转开目光。 在夜明珠的照映下,原本漆黑的山洞突然恍如白昼。 这时子赢才看清楚这里的全貌。 真是小偷看了都要半夜笑醒,可要真来了此处,说定还没抹着眼泪扔下两块铜板可怜可怜。 此处并不是什么山洞,因为山洞好歹只有入口能进风,其他地方都能将风雨遮挡得好好的。 可这里虽有四面墙壁,却是每一面都有容人通过的大洞,最可怕是,这是间屋子,却没有屋顶。 这哪是地上建了个房子啊,分明是一堆建造工地垃圾堆放处。 就更别提什么家具了,天为被地为床,省时省力省钱还省脑! 可即便是这样,这样的惨状之中还贴了个十分显眼的红色喜字。 如果那喜字不是已经褪色得发了白…… 如果不是那喜字不是已经只剩下半拉…… 看着怎么不算是有些喜庆呢? …… 子赢蛰伏多年,学到什么帝王手段另说,但在徐拂手下,演技肯定是不差的。 看见此副场景,也着实有些不知该作何反应。 用余光偷偷观察乐游君的脸色,这厮竟然还能喜滋滋感叹:“我儿手巧。” 儿…… 子赢心尖一跳,斟酌着,想要问他一个陌生男子来次,会不会连累她被夫君责罚。 下一秒,乐游君隐没在暗处的孩儿就慢腾腾得走到光亮处。 不知诸君是否还记得,从前就说过,子虚山是个盛产奇怪物什的地方。 山上跑的水里游的地上爬的,都奇形怪状,丑得令人发指。 有色彩各异的毒蛇,还有一群不知道是脸上长了五官还是五官上长了脸的怪物正羞答答得挪动身子,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般,看了一眼子赢又迅速收回目光,然后再看他一眼再收回目光。 它们每回只看他一眼,只看到他模样的一部分,最后在脑海中拼凑出一个锁在竹篓里跟乐游君模样相似又不相似的家伙。 明明能用长相直接丑得看到的人直接自戳双目愤而自杀,此刻却纷纷乖乖缩在乐游君身后,生怕这个陌生人将目光落在它们身上,悄声问乐游君:“泽君,此人是谁啊?” 子赢没料到它们还会说话。 就如同他没想到自己被腰斩还能活着,从前的小乞丐原来是神仙的事都有得发生,怎么怪物就不能会人语呢? 他此刻处境似乎与它们并无什么不同。 乐游君十分骄傲得说道:“这是我在人间给自己找的夫君,把他带回来给你们看看。” 夫君? 子虚倒是没想到乐游君会这么说。 他以为这人救他不过是为了报了什么在人间的恩。 但这个词在子虚山倒是很稀奇。 它们这群怪物从前连石头不能吃都不知道,乐游君是他们见到的第一个直立行走的家伙,更别提是属于凡人制造的词。 如果酸秀才在凡人中属于知识分子,那文盲在这里都要属于先知了。 对,此处就是这般无知! 毒蛇和怪物们实在耐不住好奇,逐渐向子赢靠近。 它们挪动的速度很慢,眼神一刻都不敢同子赢对视,每次子赢与他们刚刚对视上,它们立刻如同惊弓之鸟一般,飞快地躲回乐游君的身后,在悄咪咪露出一半的眼睛观察他。 这副模样,同他从前刚见到乞娘时一模一样。 但乞娘当时可给他臭骂一顿,他倒是做不到那样,就闭了眼睛,任由它们放下戒心放肆得将目光落在他身上,然后再不断靠近。 看不见,其他感觉就会越发敏感。 他能感觉到每个家伙的呼吸扑面而来,有些甚至会从他的脖子肩膀锁骨处游动,冰冰凉凉得,带起一阵战栗。 腥臭的……似乎是蛇类,这种的在人间应该是属于剧毒那类…… 略带着青草香的……想来是那群怪物中长得有些像鹿的…… 至于这个带着些许不知名的花香气的……是花精?还是方才吃过鲜花的哪只怪物? 子赢缓缓睁开眼,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双黑黝黝又发着亮的眼睛。 眼睛里面是他人间无能帝王子赢的身影,从最初是淡淡的笑意,逐渐浮现出一两分的温柔,慢慢逐渐升腾,最后融化成子赢有些瞧不懂的情绪。 于是子赢愈发认真得在她眼中探看,想要知道是何意。 乐游君却突然不知像想到了什么,垂下眼睑,别开头去。 却仍旧问他:“你闻出了它们谁是谁,那有没有闻出来我是谁?” 子赢虽奇怪乐游君怎么知道他心里在做什么,却也诚实得摇头:“只闻出是道花草香气,但具体……并不清楚。” 话到此处,乐游君却望着他莫名笑了:“也是,我都不知道我自己是什么,怎么还能指望你?” 她虽笑,眼底却总有落寞。 子赢不知为何,总不忍她不愉快,转移话题道:“仙君说我是你夫君,我不明白何意,能否示下?” 说到这个,乐游君可就来了精神。 她装模作样咳了咳,清干净嗓子:“从前是否有人同你说,你有仙缘?” 子赢愣愣点头。 是那个见人就说给我五十文的老疯子常说。 乐游君嘿嘿嘿指着那在风中摇晃得心酸的半拉喜字,搓着手,猥琐得活像个拉人进青楼的老鸨,道:“那这便是你的仙缘。” 啊? 仙缘? 合着是姻缘的缘啊? 第三十一章 报恩 “报恩。” 乐游君回答得很干脆:“从前不是就有那种,男人救了女人,女人就会以身相许的话本吗?例如什么白蛇和热心肠的大夫、狐狸和善良的书生、还有仙螺跟好心的渔夫,都是凡人救了她们,她们以身相许后洗手做羹汤,相夫教子,好成就一桩姻缘佳话流芳百世。” “这些故事,大多都是人间杜撰。”子赢道。 因为大多数妖怪吃人,人见了它们,跑都来不及,就会被一口吞了,或是人若遇见妖,就要想尽方法收了妖。因为他们害怕异类,他们相信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哪怕现在这一刻没有杀了他们,也终有一日会这般。 就这样互相盼着对方死,还能在一起卿卿我我吗? 再者,报恩的法子有千千万万种,为何非要以身相许? 是写这故事的人没见过世面,只能被那胯间二两肉夺舍了脑子,非得滚到床榻上,才叫还了恩? 做他的妻也就罢了,给两碗米,就又是做厨子为他做饭又是做洗衣女,又是做床上的奴,做教书的夫子……这样好,真是人人都要打着灯笼去路边找找,有没有落难的妖,从此世上就又少了几个找不到老婆的穷男人。 这可真是只要人人都奉献出一份爱,世间将变成更美好的人间。 这样的见解,可真是与众不同。 乐游君抱着腿,侧脸搁在膝盖上,细细端详子赢的眉眼,在天地的光辉中看着他笑了,“所以,你在拒绝我吗?” 她的眸子一点点冷下来,带着三分凉薄,三分讥笑,四分漫不经心,凡人有爱卷草烟抽的,她装作指尖夹了根,嘴里猛吸一口,撅着嘴吐出来,声音里带着些上位者的愠怒,:“从没有人能拒绝我的要求,男人,你知不知道这是在玩火?” 子赢:…… 他真是不懂,这孩子同他分开的那五年到底经历了什么? 什么无良话本给孩子都看傻了。 瞧着子赢无语的表情。乐游君的目的达到,她就是喜欢逗他玩儿。 做人嘛,苦一天,笑也是一天。 她就喜欢看这人笑。 这时子赢似乎是忘了男女分别,他不自觉得摸摸乐游君的头,没有一丝疤痕,模样骨骼,真是与从前的乞娘没有半分相同。 乐游君也不拒绝他的靠近,目光静静落在子赢的脸上。 这一年,他还是少年人,十五岁,眉眼间却一片阴郁不散。 她伸出手想要抚平。 得到的却是子赢轻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算是拒绝,他依旧不同意这桩与父母之命无媒妁之言,更不曾心意相通的缘分。 从前同乞娘同吃同住,那是少年人无知时对孤独的恐惧相依为命,爱恨都未明白什么滋味,只知道白面馒头比野菜窝窝头好吃的年纪就分离了,此后只有他一人的愧疚。 情爱,对他真是太过遥远的事情。 更别提现在他生不生,死不死的。 他不愿欺骗。 乐游君似乎早就预见这样的结果,也并不气恼。 只是笑容淡了几分,十分潇洒得甩了袍子起身,想要砸什么发泄发泄。 结果环顾一周,门都没有。 连她想要推门出去,最后摔个门,留给子赢一个威武霸气又决绝的背影,可她的好孩儿们根本就没有做门,或许它们都没有门这种东西的概念。 众多眼睛巴巴得望着她。 乐游君有些尴尬,半只脚都踏出屋子,走了好几步了,都没人出声叫住她。 她好歹是子虚山的主人啊,被拒绝了想发回脾气,怎么这时候完全没有人来拉她给个台阶下? 真是白养那群死孩子了! 此时的子虚山连月光都不愿意眷顾,若不是那颗夜明珠,真是天地一团混沌。 乐游从前就不喜欢这座山,白天黑夜,总在提醒她的人生困顿。 她定定得站在最后有光亮的地方,仿佛再踏出一步,就是万丈深渊。 也是此时,身后有马蹄声响起。 她回头,子赢不知何时,爬到了丑大的身上,逐渐向她走来。 丑大的脸红红的,因为从未与乐游君以外的人接触过。 但当他请求相助,它竟然也不排斥,俯下身。 这人从竹篓里爬起来,竟然不像泽君那般,拥有下身。 因此行动得十分艰难,花了好大的力气才登上它的背。 这人掌控不好方向,却不忍抓痛它的鬃毛,白着脸,努力在高处平衡方向。 待走出山洞,乐游君也发现了他们。 丑大没见过乐游君会眼眶红红的样子,眼底蔓延着某种它没多少容量的丑脑袋不懂的情绪。 但是子赢懂。 这姑娘在害怕。 做了神仙还有害怕的东西可真稀奇。 子赢垂眸,朝她伸出手,道:“幸好你停在这里,不然我还不知道你去何处找你。” 没有任何怪罪,没有任何不悦,只是清清淡淡带着几分微笑。 乐游君眼眶却愈发得红。 以至于朝着他不自觉得走了两步都不知道,直到额头触碰到他居高零下伸出的手。 才被他冰冷的温度惊得回了神。 再抬头是,对上的却是子赢被铡刀砍下的伤口。 整个腰部血肉模糊,即便穿了衣裳遮挡,整个下身也是空空如也。 她似乎伸手想要触碰,子赢却伸手挡住。 说不清是觉得羞耻,还是怕吓到她,或者是二者都有。 子赢叹声道:“泽君不要走远,我怕我找不到你。” 乐游君这时才恍然,自己举动于礼不合。 虽然此处只有一个半人,加一只野兽和远处一群野兽,都是她的人,她大可以直接强了子赢,他叫破喉咙也没用啊! 哎呀!真是失策! 乐游君后悔得直呲牙。 等回了破木框子——乐游君真的无法无法昧着良心叫这是个屋子。 万幸今晚无风无雨,子赢拒绝了乐游君抱他回竹篓,自己一个人坚强得从丑大背上爬回竹篓,睡在里面。 乐游君躺在跪伏在子赢身边的丑大背上。 这孩子除了丑之外,身上的毛却洁净如雪,俗话说一白遮百丑,它兄弟大丑就是黑黢黢的,丑上加丑,所以叫大丑。 乐游君随手抓了条红色的长蛇,蛇儿也听话,头绕在子赢手腕,尾巴绕在她腕上,就和在人间时反过来,子赢一有动作就她就能感知到。 蛇儿冰凉凉的,很喜欢泽君和子赢温热的皮肤,惬意得将下巴拖在子赢的腕骨上。 周遭不少家伙看到它这般,也悄咪咪凑过去,这个绕在子赢的脖子上,那个盘在他的胸口,将他身上每一寸都占据得牢牢的。 乐游君有些吃味:“它们怪喜欢你的。” 这副盛爱,子赢也着实有些难以承受,呼吸都重了几分。 正艰难得调整动作,免得压到哪条蛇儿。 乐游君却突然道:“还是得你让你能正常行走。” 不提还好,提起来子赢的脑海中突然想起来那日,被按在砧板上铡刀直接切开身体,腰部的切口竟然还有些幻痛。 他却敛了神色,淡然道:“我这样,还好。” “我也不愿再给你添麻烦。” “无妨,不过是换个帝王骨罢了。” 第三十二章 帝王骨篇 帝王骨,只要一点点就能活死人肉白骨,更重要的是只有承接天命的帝王,才会生出这样的骨头。 子赢也曾是人间的某处的君主,可天命不在他身,才会出了徐拂这样的奸佞,亡了他的国断了他的运。 即便子赢最后铲除了他,可天命自他出生以前早就注定落在别人身上。 子赢的挣扎,不过是天道对另一位宠儿人生的铺垫。 何其不公。 “你得亏是遇见我了,不然,就已经重开下辈子了,就再也遇不见我这样想要给你一个公道的人了。” 乐游君扬起下巴,神情十分得意得对着掌心拖着的一只只有上半身的小老鼠道。 小老鼠的毛洁白无瑕,却穿着件灰扑扑的袍子,表情在做人的时候就不大变化,现下变成一张鼠鼠脸,就更不好看明白了。 只是依旧两只小小的爪子搁在腰上,十分端庄。 天亮后乐游君兴冲冲就要带子赢视察山头。 一看他要费劲巴拉得要爬上丑大的背,直接给他变成只老鼠……不对……半截老鼠…… 视角的突然转变让子赢有些措手不及,万事万物都突然变得巨大,破屋望出去的天变得更加长远,脚下的地变得更加宽广,曾经比他小的蛇儿和怪兽都变成了能遮天蔽日的怪物。 他心里只想着在空中摔下去,一定会比做人的时候会更加疼。 都有些不忍睁眼了,却落在一个温热的柔软掌心。 望着他的那双眼睛比从前更加大,也比从前黑和明亮干净。 子赢的小爪爪忍不住互相攥紧了,被乐游君带着在山间奔跑。 子虚山荒凉得鸟都不来拉屎,山上除了奇形怪状的草木就是石头,并没有什么好看的。 乐游君倒是非常有兴致得指着这里的山洞那里的河水说她在这里给哪个孩儿取名字。 子赢听着并不说话。 直到在奔跑的途中,他的视线突然变得低矮,被用力甩向天空,再落下时,却是落在一片柔软的猫毛中。 乐游君此时竟然竟然变成了只黑色的猫!身形矫健,载着他专门找一些刁钻的小地方跑——在枯木下盘桓跳跃,在杂草中匍匐急行,纵身越过河流…… 好多次子赢都以为自己要被甩下猫背摔死了,或是在那些奇奇怪怪的地方中被撞死被锋利的草刃割死,或者跳不过河流溺死其中,下一秒乐游君都会带着他奇迹般安然无恙得度过。 风在子赢耳边流动,即使速度快到他有些睁不开眼,却依旧心如雷动,仿佛在更久很久以前,他也曾有过这样自由的时候。 以至于在乐游君突然停下后,他都有些怔愣。 “呦,这个世界真是太疯狂,耗子都要给猫当新郎了?” 温润的男声在头顶响起,子赢缓缓抬头。 看见的却是只狮子身姿,通体雪白,头上生了一对长而弯曲的角,却留着山羊胡的怪物。 这怪物不知是一只猫半只鼠的多少倍。 瞧他俩紧张到纷纷龇牙炸毛,怪物突然变成了个如玉面庞的仙君,眉眼低垂着笑着道:“你们两个是人,怎么会变成动物就真的怕了我呢?” 来人是白泽神君,通万物情晓天下事,是去哪儿都会有有一群信众等等着抓他吃肉想要得到他能力的神兽。 他是乐游君特意请来为子赢准备帝王骨的。 帝王骨,只有能统一天下,带给万物万兽安宁的天命所归才能拥有,此时人间正逢乱世,所有人都是按照天道安排将局势愈发搅得混乱,为来日帝王骨的出世做准备。 且,即便帝王骨出现,他是终结无数人水深火热的希望,乐游君如果敢真去抽了那位帝王的骨头,那位能终结乱世的帝王就彻底成了普通人,百姓也就不知道要再吃多少年苦才能遇到身怀帝王骨的人了。 这样有违天道,天上的诸位神仙不将她挫骨扬灰做花泥也就怪了。 子赢……子赢也未必能承受住天下人苦果的反噬。 因此,她只能找了白泽来帮忙。 白泽君也有一秘法,所写所画之物皆能成真。 只不过总秉持着万物平衡的道理,他变出的东西出现在这里,那人世间的某一处总会少一样东西。 子赢垂眸,这不还是同直接从人身上直接抽走帝王骨的法子一样? 他拒绝道:“这不妥,天下人不应承担我的错。” 你有什么错呢? 子赢,你是天道手中为帝王骨出世所做的棋子,是天道欠你,她也……欠他良多…… 找来白泽神君的乐游君此刻却并不言语。 白泽神君却什么都知道,主动道:“许多年前我在人间也有一世,那一世我就有帝王骨,因为临死前,预料到今日的事,留了一节以备不时之需。” 他摊开手,一块与凡人腰骨无异,只是小上几倍的骨头躺在其中。 乐游君对此似乎毫不意外。 天道不可能不知道这事,想必做了些让白泽神君痛不欲生的事,嘲笑他能预知天命又如何做惩罚。 白泽神君似乎陷入了某种回忆,整个人有些痴狂:“你们帮我去问一个人,问她,对我是恨,还是什么。” 记不清是多少个百年了,反正总拢共也不过十个一百。 天下曾经是一个天下,国家只有一个国家,朝代也只有一个朝代,叫做周。 周以礼教约束人。 见了面,男人女人要不同的礼法动作和衣服打招呼;老人和儿童也要有不同的装束,同辈的人你问我今儿好不好吃了没,我就要用相应的礼节回答今儿好今儿吃了。 如果有一样做的不好,那他们就不会夸你不是个君子。 君子是天下的君王最喜欢的称呼,天下所有人都推崇做君子,便不会有人想着去做君王。 谁要想去做君王,就会有其他的君子来替帝王用唾沫淹死他。 古往今来多少被唾沫星子淹死的可怜的女子,足可见唾沫星子也是威力巨大,因此君子们做了很多年的君子。 可后来又很多年,众人已经不时兴做君子了,他们信奉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窃国后,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你是王我也是王,王不见王,凭什么当我头上的那个王,我凭什么被你踩在脚下?你要听不懂人话,我也有一点武力可以解决问题。 由此,天下又变成了很多人,但又不属于天下人的天下。 这一年,白泽遵循天命入世,托生到了位窃国诸侯的国家燕国。 第三十三章 帝王骨篇(一) 燕国地处大周版图极北,一年中大半积雪不化,庄稼们很难生存,百姓们都是饥一顿饱一顿,只盼着来年仅有的暖日里,麦稻们能多多发芽结穗,存些过冬的口粮。 底下的百姓日子过得如此艰难,上面的君主若是昏庸,大可直接举起反旗,可国君也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身形在诸侯中是出了名的矮小,只有出访各国时才能见到荤腥,只光顾着埋头苦吃,美人儿都急得扒他裤子了,还是没把他手里的鸡腿抢下来。 六国之中便有歌谣嘲讽——矮子哟,汤罐铎,又好吃,又惹祸。 前半句唱得对,后半句倒是与这位国君性子相反。 那时节,诸国天天互喷你是乌龟儿子王八蛋,他是没人埋的狗屎粑粑……口腔体操打得不可开交,始终都没都没真的弄死谁,最后都瞧燕国没出息,纷纷派兵前来伺候伺候。 可这位燕王君倒是十分有骨气,整个王室凭借着同全国百姓一起挨饿几十年的情谊无价,硬是拖延到北地冬日来到,大雪连绵不绝,每日都有大批活活冻死的将士牲畜,诸侯知道这下更没有办法啃下这块硬骨头,就纷纷退兵找别人干架了。 可三天之后,燕国被一举击破的消息传遍天下。 诸王震惊,连忙派人去打听。 才知道完成了这桩壮举的竟然是个女人。 陈国名将沈翊之女沈姝,年仅十六岁,却已经是跟随父亲身经百战,一把长刀在战场上饮血无数,刃上即使擦干了都能看见隐隐红色。 她头上有个哥哥沈朝,也是陈国出兵攻打燕国的将领之一,即便做了应对严寒的准备,依旧被北地的冰雪打得措手不及,又不肯双手空空回家。 眼见双方已经战得筋疲力尽,即将天降大雪,沈朝只能以陈军所剩粮草做赌注,双方各派三人对战,三局两胜,他若胜了,请将燕国奉上,若输了,粮草归你。 沈朝判断出错,以为燕国已是穷途末路,良将早已死光,第一局他派部下应战赢得毫无悬念,第二局他直接亲自出马,本想一举拿下胜利,未想却因轻敌被挑落马下,眼见对方的长枪不停朝着自己的咽喉刺来,一支长箭从远处射来,直接将对方的印堂射穿。 哒哒的马蹄声在天地之间回响,雾霭沉沉中一个红色的小点不断接近。 待走近,沈朝才知道是小妹沈姝前来支援。 看到哥哥狼狈,沈姝明艳的脸上尽是揶揄:“哥,你怎么也学我玩起了阵前豪赌?你不常骂我胆子大嘛。” 沈朝被打趣惯了,见她来了,以为是援军也来了,正要准备强攻。 沈姝却说,她是自己一个人来。 且她一个人,足矣。 沈姝一身极艳丽的红色铠甲,手上是带着红缨的长刀,脚蹬赤色宝马,整个人于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似乎是要将北地的冰原燃烧殆尽。 她抬起长刀,打马上前,刀刃直指在城墙上的燕国王君:“陈国沈姝,想请燕君赐教!” 三局两胜,双方都是一胜一负,只不过沈姝方才射杀了那位燕国的将领,让燕君可以另外派出两人对战。 这真是猖狂的没边。 又无比得瞧不起燕国。 可燕国不得不接受,燕王又派了两位将领出阵。 茫茫白色中,一点红色不停在两个黑点中穿梭。 在场的所有人从没见过有人能将一把长刀使得如此行云流水,它就像是沈姝的一部分,仿佛生来就该跟着她驰骋沙场,战无不胜。 两个将领逐渐不敌,仅仅十几个来回就被沈姝接连挑落马下。 这一局,沈姝赢。 燕王却紧闭城门,无视约定,哪怕沈朝以两位为国出征的将士性命威胁,燕王也紧闭城门不出。 最后激得沈朝发毛了,要直接强攻。 大军由沈姝带领,直冲燕国城门。 未想,这时的巨大城门却被缓缓打开,逐渐露出城中尸横遍野的惨状。 燕王领着一众王室子弟捧着降书玉玺甚至脱去王袍前来投降。 沈朝看了降书,写于很早之前,诸国传出消息要攻打燕国之时,看来是早有准备。 燕王痛哭流涕,乞求沈朝饶命,一点君王的样子都没有。 沈姝心中不屑,不敢相信这样的人能令诸国的军队都无功而返,让她不远千里奔袭而来想要挑战一下这位君王的骨气,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 她撇撇嘴,勒马回家。 此时不知何处突然传来一阵歌声,呜咽幽怨。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一点泛着青色的白傲然伫立于燕国的断壁残垣之中。 寒风如刀,似乎要将少年人消瘦的身体凌迟。 他的嗓音已然沙哑,似乎是要将所有的不公怨愤唱给逝去的所有将士神灵还有这片土地上每一个侵略者听。 仅剩的燕国士兵听了后都抹着泪跪下。 这是北地的民歌,唱的是战争的残酷,唱的是发生在他们身边今日约定同生明日却要亲手埋葬的兄弟。 燕王君仓皇着挪动了脚步,老泪纵横得喊道:“吾儿,你这是做什么?” 燕泽双手相合拱敬地上的父亲,恭恭敬敬按照礼法磕了三个头道:“父亲,孩儿殚精竭虑,也没有让燕国度过此难,枉受百姓将士供养,今国破家亡,望沈将军善待我家人,以及国中百姓。” 他原本以为用尽方法,撑到北地的寒冬来到,诸国受不了寒冬,也就能度过这次的危机,没想这是天要亡了燕国,他一个少年人怎么敌得过天? 是他一直劝父王拼死抵抗,如果不是他,说不定就不必死那么多的将士,不会有那么多人死于这场战争。 说完,他再对着燕国的将士们跪下,决绝得跳下百丈高的城墙。 若故事到此处,也就应该普普通通结束。 可谁让战场上还有个让整场战局彻底改变的沈姝呢? 一把长刀如流星,朝着城墙射出。 红马溅起白雪。 最好红衣的女将军飞身,如同直冲云霄的烟花,踩上长刀,在茫茫雪原中接下了殉国的王子。 第三十四章 帝王骨篇(二) “胡闹!” 军营之中,沈朝对着妹妹沈姝大发脾气:“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去救一个宁愿殉国,也不愿意臣服的燕世子,王君会怎么想我沈家?” 被灭了国,燕王已经不能再称王,成了陈国下属的一位郡王,他的孩子自然也就要降格被称为世子。 在沈朝眼中,这样一个能领着一堆残兵败将在这样严峻的环境下能抵抗住诸侯国的军队,差点就真的安然度过这场战争,又能不要性命也要成全王室气节的人比豺狼虎豹更可怕。 后者,是没有神智的野兽,受到恐吓或填饱肚子就会离开,可是燕泽这样性命都不要,又聪明的人,谁知道他心里盘算着什么?是向他们报仇还是整个陈国王君,亦或是所有人,反正不可能是臣服。 沈朝苦口婆心:“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啊!妹妹!” 可沈姝却道:“哥哥,你有没有见到那些燕军对他有多敬重?他调兵遣将的能力又有多厉害,能在多国围困下坚持这么久,还有以身殉国的气节,你不觉得这样的人如果被我们潦草杀了,焉知会不会在燕人心里留下复仇的念头呢?” 困兽之斗,虽注定会死,也要在临时前殊死一搏,怎么样也要撕扯掉一块人肉下来。 燕国将来还会有陈国派人来接管,谁知届时燕人会不会暗中报复呢? 不如就这样怀柔,让燕泽归顺陈国,燕人看到他们曾经那么负隅顽抗不惜性命的王子都投靠陈国,只会愈发心悦臣服。 这话,似乎是有那么些道理。 但没有得到王君的首肯,沈朝还是不敢掉以轻心,派人守着燕泽的住所,若有二心,就地格杀。 可行军中每个人都各司其职,没人有空去管也不想伺候这么个败军之主。 沈姝是自己单刀匹马前来,营中没给她派事,沈朝看不得她白吃白喝,自然而然就成了盯着燕泽的不二人选。 被救下来的燕泽以绝食抗议,表示对陈国侵略他们的愤怒。 燕国似乎是被冰雪包裹,与世隔绝久了,还学着曾经周的礼数——虽然经常被人背后蛐蛐儿饭都吃不饱还管很呢礼数,真是穷讲究。 可燕国的百姓们似乎也很喜欢王室这样对待万事万物都应该有相应的礼节,仿佛能从他们身上看到先古时代和平安定的日子,总当个念想希冀,终有一日,他们能再有那样的日子就好了。 所有人都对燕泽礼数周到,让年幼的他以为,世上本该就是这样,殊不知,这是燕国上上下下对他的宠爱。 他身为人,不会去指责旁人投降求生之举,但一个国家的死,不能让它在风雪之中死得这样悄无声息。 为它和为燕泽战死的百姓殉葬,是他身为燕王子的荣幸。 没想竟然被敌人救下。 绝食昏迷后,他迷迷糊糊间听见,那个毁了他谋划的红衣将军的诡计。 他是决计不会遂了她的心愿,为仇人的手下臣的! 燕泽绝食期间,并不理沈姝。 没想沈姝也不惯着他,不吃就不吃,饿了就自然会吃饭喝水,人要活下去嘛。 不过沈姝也没想到这小子气性这么大啊,说不吃就不吃,水都不喝一口。 也不知是沈姝心思清奇,还是故意折磨他呢? 沈姝看他绝食,竟然每天拿各种食物来诱惑他。 色泽鲜亮,肉汁鲜美的烤鸡翅膀……从燕泽鼻子绕过去,再咬上一大口……哎呦喂你那次怎么着……就一个字香! 浓油赤酱,咸甜软嫩的红烧肉夹起来一块,从燕泽眼前一晃,再塞进嘴里……真是肥而不腻,恨不得当场来上两碗饭! 还有那咬一口就簌簌掉渣的猪肉酥饼,那真是又香又脆,猪油渣同肉和各种香料比例得当,吃起来满嘴流油却不腻味! …… 绕是出生在燕国自小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也没吃饱过的燕泽再能忍,他也有些忍无可忍了。 他闭眼捂住耳朵捏鼻子,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闻! 每日十分优待自己,都给自己吃胖了好几斤的沈姝见燕泽还不上钩,原本还想再逗逗他——可不是她嘴馋,想找借口在路上买吃的啊,她这是在利诱! 眼见距离陈国王都越发近,还没发撬开燕泽的嘴。 沈姝坐在他身边,问道:“你确定不同我说话?” 燕泽捂住耳朵。 沈姝道:“你确定一辈子不说话?” 燕泽无声。 最后沈姝沉默了半晌,道:“你不同我说话,我就杀你一个子民。” 燕泽无声,这时营帐外突然爆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王子!” 因为绝食太久,燕泽已经早就连掀动眼皮的力气都没有了,此刻却在听闻惨叫后,猛然从榻上扑向地上,却因饿了太久虚弱得摔在地上。 说不清是肋骨断了,还是胳膊,即便痛得要晕厥,燕泽还是挣扎着要爬过去。 好不容易挪动了点距离,却被沈姝拽住脚踝轻轻松松拖回远点。 燕泽尝试着再次爬过去,他的子民在被折磨…… 可几次都被沈姝轻轻松松拽回去,最后他气恼极了,礼数也不顾了,手脚并用像猪狗一样爬。 沈姝却直接坐在他背上,压得他无法动弹。 最后燕泽只能听着营帐外的惨叫声逐渐平息,目眦欲裂得突然翻身将沈姝压在身下,只有皮包骨的手掐住沈姝的脖子,眼看轻轻用力就能捏死她。 最后却因为饿了太久虚弱得昏了过去。 等再醒来时,沈姝穿着赤红色的衣服,坐在火堆边,火焰将她的面容映照得姝丽英气,是陈国水乡女子中难得的明艳,正十分豪爽得仰头喝着酒。 沈姝察觉燕泽醒了,挑着眉问他:“醒了?我给你机会杀我,你都不中用,你知道为什么吗?” 燕泽不想理她,这人喜欢看他做败犬,不是什么好东西。 可沈姝却自顾自道:“人活着,就有时间去做所有的事,燕泽,你现在这样绝食,即便真给你复仇的机会,你又有什么用呢?” 他确实连爬都爬不远,明明报仇就在眼前,却白白错失。 燕泽懊悔得闭上眼,耳边依旧回响着凄厉的惨叫声。 沈姝看他面色苍白,递给他酒壶,燕泽极少饮酒,除了因为家里少,也是因为要克己守礼,酒能使人面目全非。 更是,这酒是他敌人给的,他才不喝。 没想沈姝这次直接强硬得捏着他的嘴,灌了进去。 烈酒灼烧着喉咙,燕泽止不住得咳嗽,这酒可比他喝过的所有酒加起来都烈,他没想到沈姝一个女人会喝这么烈,也不会有任何反应,因为没两眼,他就已经晕晕乎乎脸色通红。 闭上眼,是他的子民被屠杀的画面,捂住耳朵,耳边依旧环绕着那凄厉的惨叫声。 燕泽的眼底慢慢红起来,眼泪渐渐流出来。 沈姝没随身带帕子的习惯,将自己的衣袖递给他。 燕泽却不要,非要自己瞪大眼睛由着火焰将眼泪烤干。 沈姝看他这样,真是好玩道:“燕泽,你若觉得活不下去,就以杀了我为目标,活下去吧!” 第三十五章 帝王骨篇(三)献降 大抵是酒喝多了,燕泽的脑子有些不够用。 这女子……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上赶着让自己的仇人活下去杀了她,这真是……闻所未闻…… 燕泽愣愣得抬眼,望着沈姝。 这人怎么能这么猖狂呢? 有水珠顺着她的嘴角流下纤长的脖颈,滑入衣领,燕泽无端看得口渴,却偏开了目光。 他几次攥紧了拳头又松开,像是不愿承认什么,最后肃声道:“你杀了我的子民,我反抗不了你,但请让我能将他好好安葬,自此,我悉听尊便。” 燕泽纠结了很久,才终于说出口。 他知道自己身为俘虏,并没有什么话语权,能活下来,都是眼前这厮要采取的怀柔战术。 但他还是不能让那个因为他而无辜惨死的子民曝尸荒野。如今行军已经即将到达陈国国都,让他落叶归根已然不可能,那他这前王子,唯一能做到的就是让他朝着面北而葬,希望他的灵魂能朝着北方回到家乡。 可沈姝眨眨眼,皱着眉回忆了许久,才道:“你说的是谁?” “我杀过的人就同吃掉的白菜那么多,记不清了。” 燕泽委实没想到会是这么个回应。 他想过沈姝会毫不犹豫拒绝,哪怕是她大发善心答应,他都没想到,沈姝竟然会是个这么无所谓的态度。 一条人命,就那么死在她面前!她怎么能——不对,她可是个将军,她的手下亡魂无数,她就当着他的面杀了他的将士,她怎么可能会记得所有她杀过的人,她明明就是他的敌人,他怎么能寄托于敌人的仁慈呢? 燕泽心痛难忍,可事实他弱她强摆在面前,又能怎么样?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离他远点。 沈姝好似没头脑,看不出来他不高兴,又递过来酒给他喝。 燕泽不接,烦她,背过身子不想看见她。 沈姝扯扯他的衣袖……你怎么了……不高兴啊……为什么不高兴啊…… “就因为我不让你葬燕人?” 沈姝不理解的语气让燕泽更加窝火,骂道:“你这女子好生无情……” 可骂到一半,沈姝打断他:“我不让你葬,是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杀了燕人,既无尸体,又何必要葬呢?” 燕泽有些狐疑,憋了半天才挤出两个字:“真的?” 沈姝笑眯眯点头。 开始燕泽心中有些欢喜,但沈姝她可是敌人,还对人命那般轻贱,她的话怎么能信?又开始恶狠狠得瞪着她。 沈姝背他这副模样逗得哈哈大笑,可笑完了,神色却是充满傲气得如同天初升的朝阳:“燕泽,我沈姝可以在战场上杀敌如砍菜,可我绝不杀没有反抗能力的俘虏,不仅是不屑,更是他们臣服我,我就有责任庇护他们。” 这些话,很难想象会是出自一个比他还小的姑娘。 燕泽深深得望着沈姝,不知是因为喝了酒上头,他对这人竟生出了些佩服。 可下一秒,沈姝就对他挑眉,将他上下打量了遍,而后摇头:“我不过就在军中找个会口技的人模仿的惨叫声逗逗你,虽然我早就知道你会信,但看到你被骗,还真是……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响亮的笑声已经直接表明了她想说什么。 燕泽气得咬牙——怎得不笑死你! 敌人果然不可信! 燕泽被戏弄了十全十,那日他被灌了酒睡着了都是紧紧咬着牙,在梦里诅咒沈姝这厮笑死你算了。 可第二日,他也照常进食,似乎是真的将沈姝的话听了进去。 人活着,才能去做想做的事,不然哪怕是仇人就在眼前,也没有用。 沈朝对他听话的模样满意之余,依旧不肯掉以轻心,派人监视他。 这个旁人,却不再是让他恨得牙痒痒的沈姝。 她有自己的队伍,离开太久也是时候回去了。 她统领军队? 燕泽很难想象这样轻狂的人是如何率领一支军队,还能像旁人口中说的那般横扫无数。 可他又亲眼见过,她像团火,燃烧了他的城——这人还真是,不能只看一面。 很快,陈军加紧行军,回到了国都。 陈军受到了百姓夹道欢迎,难得胆子大的年轻姑娘纷纷扔来鲜花和帕子扔向骑着高头大马的神采飞扬的沈朝,声音娇软得招手喊着沈郎沈郎。 与被押在马车中一片愁云惨淡的燕王室实在是天壤之别。 燕泽最初被单独关押,前几日沈朝瞧他态度缓和不少,就让他见见家人,也是让后者劝劝他。 如今的欢呼声和记忆里燕国的哭喊声真是对比鲜明。 燕泽掐着手。 燕泽一行人虽到了陈国国都,却始终不得陈王召见,据说是陈王身上不适,不宜见人。 可谁人都说陈王壮得跟头牛似的,宫里的御医挨个都是九族严选,怎么敢让陈王生病? 摆明了是瞧不起他们这样,仅仅只靠沈姝一人就灭掉的小国。 燕王在驿站里也被欺负,虽早就想到投降会日子不好过,但看到饭菜端过来都是馊的,忍不住老泪纵横,上半辈子没吃过两口好的,临了了还要受这样的奇耻大辱,还不如当时直接死在城破那日,留下个君子守国门的好名声,也不至于到哪儿都被嘲讽一句窝囊,还要受这样的欺负。 弱国无外交,更何况无国之君,自然谁都能踩上一脚。 可既然都决定活下去,自然要千方百计活下去。 在燕王震惊得目光中,燕泽吃得面不改色。 又熬了半个月,燕王室的众人已经面如菜色,陈王似乎终于也戏弄得没意思了,终于召见他们。 这一次燕泽主动提出奉上降书。 没想到这一次陈王还邀请了其他国家的国君,来一同观赏他的胜利果实。 瞧瞧,你们谁都没啃下来的硬骨头,被我家一个姑娘一个人就破了,还不如一个女人…… 陈王举着酒杯高谈阔论,围绕他而坐的国君们面色讪讪,却还要奉承着他,谁让如今陈国国力最强大?惹了他,燕国就是下场。 这时内侍凑到陈王耳边道:“燕王到了!” 陈王斜了眼,笑色却淡了些。身边的内侍立刻夹着嗓子啪啪打脸:“是奴才犯蠢了,应当是燕郡王。” 陈王却道:“无妨,都是曾经的兄弟。” 诸王心中蛐蛐:兄弟你也干,要不要脸啊? 面上皆举杯:“都是兄弟哈哈哈哈。” 酒宴上美人如云,脂粉香气四溢,丝竹乱耳还有一头猪哼哼唧唧,听得人心烦意乱。 燕王室的众人穿着青衣踏进殿中,如一片清新的春雨,缓步走进众人目光中。 燕王年轻时是诸王中有名的美男子,可惜国家羸弱偏远,名号传不出去。他的儿子燕泽比他年轻时更加洁净如明月,只看着就让人愣神。 相反陈王相貌就平庸了,他的儿女们也都平庸。 世人都说女人们爱攀比,可谁知男人们不会嫉妒呢? 陈王一身珠光宝气,招手,让燕王上前,兄弟之间好好叙叙话。 燕王是败家之犬,畏畏缩缩上前,畏畏缩缩听陈王说他从前多羡慕燕王容貌招美人儿喜欢,可君王最重要的不是手里的疆土嘛? 没了疆土的燕王讪讪得称是。 诸王心里骂人面上也笑着说是。 很快便到了献上降书。 燕泽的步伐是诸王见到的最优雅大方的一个,加上面容气质,都有些感叹如若燕国不灭,赘过来做女婿,姑娘应该乐得能给他造几个外孙,可惜啊可惜…… 燕泽却并不觉得什么。 他早已在托盘中藏了匕首,靠近陈王时,刺杀他。 可就在陈王靠近他时,陈王突然顿了,问他:“孤听闻,贤侄十分有气节,宁愿殉国也不做孤的下臣,怎么今日却愿意主动献上降书?古有图穷匕首见,今日夜泽世子不会也含了那样的心思吧?” 眼看他的手逐渐靠近燕泽挖空内部,藏进去的匕首,燕泽忍不住屏住呼吸,手指挪动,要将其掏出来直接刺向陈王。 可……匕首呢? 第三十六章 帝王骨篇(四) 这时,只听得大殿之上突然响起一声爆喝。 “楚雄,你这贼子!” 一直畏畏缩缩的窝囊燕王突然暴起,也不知从哪里变出把匕首,径直冲向陈王。 可陈王似乎早就看穿了一切,都不用自己招招手,一直随身伺候的殿上武士直接冲过来想要将燕王砸成肉泥,没想陈王此时却笑了,对着惊魂未定的燕泽问道:“贤侄,你可知道,你父亲要这样杀了我?” 燕泽当然不知道,因为原本他才是那个要刺杀陈王的人。 他的目光落在被武士控制住的父亲手中使用的那把匕首……真眼熟啊……是他放在托盘中的那把…… 一瞬间,他就已经什么都知道了。 为了活下去,窝囊到不顾君王之名投降的燕王,怎么可能突然会变得这般勇猛,能去刺杀陈王? 不过是在某个夜里偷看到儿子偷藏匕首的举动,想明白了他想做什么,拿走了匕首。 眼看陈王疑心不减,让内侍取走托盘检查,怕他们发现其中的秘密,即便他真的拿走了匕首,暗格空空如也,他们也能以此为借口,杀了他的儿子。 此后,便是一个父亲的爱子心切。 可惜他身体不好啊,速度慢了,动作也不那么灵敏,没能真的杀了陈王,好歹也能给他两刀……痛死他也成啊! 现下他还得麻烦得装模作样演戏——目眦欲裂,恨得双眼通红,低吼道:“竖子为贼,窃我家国,辱我将士,今朝不报,誓不为人!” 大殿上,其他的王室中人在出发前,早就听燕王说过燕泽想做的事,即使真的能刺杀,也从来不指望燕泽能成功,只想着陈王不会发现,放燕泽一条小命。 如今还是泄露,也同燕王一般,装模作样地开始演戏,朝着陈王吐口水。 陈王面色冷淡,目光却落在燕泽身上。 “那你呢?贤侄,你也和他们一样,想要杀了孤吗?” 想啊! 想啊!每日每夜都想啊! 恨不得食汝肉,饮汝血啊! 燕泽颤抖着身体,眼神四处搜寻有没有能杀了陈王的利刃,或者是自己直接掐死他……虽然有些不切实际,可他真的不想忍,这已经是第二次离自己的仇人这么近了,要是再不成功,他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可父亲,为何你的眼神,再制止我? 燕王落在他身上的目光很短暂,仅仅一瞬,就继续对着陈王开始破口大骂:“贼子何故只欺小辈,不会是怕了本王吧哈哈哈哈,本王隐忍了那么久,连自己的亲儿子都瞒着,今日终于能接近你,可惜啊可惜,没能一刀带走你这肥猪的烂命!不过看着你只能欺负小儿的样子,想这陈国,不久矣哈哈哈哈……” 陈王的面色愈发阴沉起来,一直默不作声的诸王也觉得此人疯了。 殿上武士们举刀,杀人如砍菜,将殿上的燕王室众人砍了,尸体堆叠在一起,鲜血蔓延出一片湖泊。 燕王心痛得难以控制,一瞬间爆发挣扎的力度竟然连经过训练的两位武士都差点控制不住,痛骂声不绝于耳。 燕泽也想去看看死不瞑目的母亲兄弟姐妹,却被陈王牢牢按在身边,对着燕王道:“孤知道你将所有罪责揽在身上是为了保住家人,那孤也可以成全你。” 他扔了把割炙肉的刀在燕王脚下,道:“贤侄,你选一个吧,是自己活,还是你父亲活,孤不阻拦。” 刀上还十分油腻,陈王捧了杯酒好暇以待。 诸王都不忍看了:老肥猪,畜牲跟你比都觉得自己不那么畜牲了。 却无一人敢出声,成王败寇,燕国的下场焉知何时会不会是他们的将来呢? 燕泽颤抖着捡起刀,脑海中第一个想到的却是转头杀了陈王,可燕王能不知道自己儿子在想什么吗? 他骂道:“吾儿怎么会听你这头肥猪的话?吾儿绝不会杀我,反倒是你,吾儿杀了他!杀了他……” 诸王的皮紧了紧,盼望着盼望燕泽能杀了陈王,可一对上后者目光,又缩起来脖子。 燕王虽一口一个杀了陈王,可目光却是让燕泽靠近他,杀了他…… “泽儿,隐忍至今,你若不杀此贼,怎么对得起为父所做一切!” 吾儿,隐忍至今,你若不杀我,不保全下自己的性命,怎么对得起为父所做一切…… 燕泽颤抖着靠近他,捡起来刀,诸王的皮紧了紧,盼望着盼望他能转头杀了陈王,可一对上后者目光,又缩起来脖子。 可等到的却是,燕王痛苦的呜呼声:“吾儿!你愧对为父啊!” 吾儿,你活着,才不愧对为父啊! 诸王万万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震惊之余也不禁感叹,生死面前,看着再高洁也不过是俗人。 陈王最喜欢看揭穿品行高洁的真君子,其实是个贪生怕死能杀父苟活的小人。 戏看完了,也没什么意思了,他招手,让殿上武士去杀了燕泽。 诸王心一惊,这厮这般不守信用…… 殿上武士执长刀,气势汹汹得走过来。 燕泽愣愣得,双手都是父亲的血。 一生被族人宠爱长大的小王子鸡都没杀过半只,没想到头一次杀人竟然会是自己父亲…… 人人都说他窝囊,可最后他却为了自己的孩子无畏到这地步——眼看着燕泽要转身刺向殿上武士,自己挣扎着挺起胸膛让利刃刺进去…… 瘦弱的燕泽拿起那把杀了父亲的肉刀,面对强壮的殿上武士,就是蝼蚁面对巨石。 死,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 可那个在战场上突然出现的转机,此刻又突然突然出现在此处。 一匹赤红色的骏马冲进大殿,引得人群惊呼逃窜,骑马的人一身红衣,无数人侧目。 内侍吓得都夹不住嗓子了:“大胆,何人敢在陛下面前无礼?” “臣沈姝,拜见陛下,臣前些日子又灭一国,实在欢喜,想第一时间告知陛下,还请陛下见谅!” 红衣服的沈姝真是张狂,灭国的消息就这么堂而皇之得在诸王面前说出来,甚至在环顾了面色阴沉的诸王后,瞅准了其中一个笑眯眯道:“是您的国家哦!” 那位王君愣了一下,难以置信指着陈王你了半天,最后竟两眼一翻晕了过去,却无人敢扶。 陈王很满意,勉强原谅了沈姝的无力,让她落座欣赏。 可沈姝却拱拱手道:“陛下,臣有功应当有赏,臣想要燕王世子燕泽为奴,为臣牵马执凳。” 第三十七章 帝王骨篇(五)我见你 陈王凝视她许久都不发一言,可沈姝也丝毫不畏惧,坦荡到甚至有些挑衅得回望他。 没有一点点身为臣子的乖顺,就跟她的祖祖辈辈一样,手中永远掐着兵权,随时都能反…… 若不是他要统一诸国,还用得上沈家,他早就将他们灭了…… 正巧,一直端坐在台阶下首,即便是发生了刺杀和灭门惨案,年过半百的老将军沈翊丝毫不受影响。 朝他望过去,二人都纷纷换上笑意,点点头。 陈王心里骂了句老狐狸,面上打趣道:“这燕世子瞧着娇生惯养弱不禁风的,怕不是没被日头晒两眼就昏过去了,哪里做得了你的奴隶?你可就别折磨他了。” 那也好过你要弄死人家吧!诸王低头吐槽。 更让人没想到的,竟是沈姝真的在歪头思考。 燕泽说难听点就是行走的骷髅兵,豆芽菜好歹还有颗大头呢,他是从头到脚都很瘦。 当奴隶他确实不行,大概率给他努力做事换算下来的工钱还不够他买药的呢。 最后沈姝干脆道:“那他既然这么娇弱,就做我的娇夫吧!” 沈翊是谁,那可是陈国有名的杀神,手下没有百万也有几十万冤魂,陡然听见这句话,顿时一口茶水惊得喷了出来。 陈王斜眼,顺气了:嘿嘿,该! 然后打趣道:“原来阿姝是春心萌动了?不如也看看孤的王子们?” 沈姝非常直白:“臣喜欢长得好看的男子。” 可见哪怕再猖狂,也不过是个看见男人就走不动道的女人。 女人,永远不足为惧。 陈王已经能预见沈家帮他统一六国后,他该怎么除掉沈家了。 燕泽在听到这句话时也一副惊得说不出来——她破了他的国,怎么能如此轻飘飘得说出这种话? 真的不怕半夜他会杀了她吗? 沈姝不怕,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同房的机会。 她领了陈王的刁难,领兵去攻打一个难啃的城池,却只能带着三千人,做三万人都做不到的事。 她若赢了,燕泽随她处置,输了,不仅燕泽要死,沈姝还得受百下廷杖。 宫廷的长杖上面还有尖尖的钉子,一棍子下去,都是冲着扎入骨髓去的,真是人不死也要废了。 经历过燕王室惨死的燕泽很难分辨他到底是希望沈姝是该赢还是输。 按理说他该恨沈姝,可他却因沈姝几次活下来。君子应该滴水之恩以泉相报,可她又是攻破燕国的人,应该被他恨上…… 就这么纠结到沈姝回来,燕泽也没琢磨出个结果。 那日他站在高处,扶着城墙,看着蜿蜒的军队胜利归来。 他们这是又毁掉了谁的家园? 又有几个人,成了比他还可怜的亡国奴? 沈姝用一座城池换他的性命,陈王几次问她要不要再想想,这样昂贵的买命钱真是世所罕见。 沈姝却满不在乎,一座城池而已,她还能拿下第二座第三座!还能拿下整个天下! 不出意料得猖狂。 老父亲沈翊气得要爆炸。 他一向不喜沈姝,更看不惯她这副张扬到没脑子的作风,绝不让她带着燕泽回家。 “不回去就不回去呗,我还有陛下赐给我的宅子,那里面的湖老大了,还有特别宽敞的练武场!对了,还有好多好多神兵武器!还有会做数不清好吃的御厨!你不让我回家真当我稀罕了!你儿子要不是我,早死了!有眼不识泰山忘恩负义的老东西……” “滚!你给我滚!当初没掐死你我后悔了一辈子!让你姓沈我更后悔!你永远别出现在我眼前!我看见你这害死亲娘的畜牲就恶心!” 沈家争吵的声音响遍整条巷子。 沈姝闷头领着燕泽回到御赐的府中,之后就自己泡进了练武场,从早到晚,从晚到早…… 此时的沈姝就像是头狂怒的母虎。 和从前逗他的那个混蛋玩意儿完全不同。 她一遍遍将练武场的所有兵器练了不知道多少个来回,累得实在是没力气摔倒在地上。 突然问等得打瞌睡的燕泽:“燕泽,你父亲也会那样骂你嘛?” 燕王对外很窝囊,对内也很窝囊,燕国上下都十分轻声细语,但大概率是因为常年吃不饱人就会很虚弱吧,他小的时候很聪明,读书认字写文章一点不在话下。 燕王多是偷偷给他放假让他出去注意的那种。 “那我倒跟你相反,那个老头对我一点都看不惯我,我做什么都骂我是蠢货,后来我学打仗想让他开心,分担他的压力,他也只骂我上了战场也是带着所有人送死……我才不是蠢货呢,你看我现在也是大将军了……我一个人就能赢所有人,我才十六岁,打的胜仗很快就能超过他了……” 压抑的呜咽声就在耳边,燕泽还是头一次看见这样的沈姝,伸出手袖想给她擦擦眼泪。 谁知沈姝一巴掌给他的脸拍过去。 好吧,不准看就不看,女孩子嘛,总会好些面子的。 燕泽干脆就在沈姝旁边躺下。 天上的星子真璀璨啊,一颗又一颗虽然相隔千里,可眼看着就是相互依偎。 救他的沈姝、逗他的沈姝、猖狂的沈姝、还有哭泣脆弱的沈姝…… 沈姝啊沈姝,你还有多少面? 怎么每一面,都让他对这个家伙……心中酸软? 那之后,沈姝与他看见对方,总有些奇怪的尴尬。 毕竟流泪是件私密,又显得软弱的事。 他俩似乎都喜欢看见沈姝这个人是张狂明艳的,默契得不再提起那一晚。 虽说这种默契也不叫什么默契,但总比一开始二人见面的那种剑拔弩张好多许多。 偌大的府邸除了伺候的人,就只有他俩。 不需要打仗的时候,沈姝在家无聊得给燕泽打拳看,不然就是把刀枪剑戟舞了个遍。 沈姝的身手矫健,一招一式十分飒爽。 满头大汗却也不显狼狈。 状态同那夜全然不同。 没事儿沈姝也能逗人了,燕泽也会从脸红到锁骨得喊:汝不知羞也! 当兵的,即便是个小姑娘,总归有些兵痞子的流里流气:“你这样真跟那小媳妇儿一样,来来来让军爷我好好疼疼你!必不让你寂寞到天明!” 燕泽你了半天,红着脸恼羞成怒:“登徒子!吾此生栽在汝手,大不幸呜!” 沈姝斜了他眼:“近我不幸,那敢问世子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呢?我必请来,与世子做对恩爱夫妻。” 燕泽此时望了眼沈姝,姿容明丽如朝日,愈发不敢看,嘴上却恶狠狠道:“与汝必相反之!吾厌汝至极,肖似者,吾亦恶!” 第三十八章 帝王骨篇(六)自讨没趣 “是吗?” 沈姝危险的眯了眯眼睛,嘲讽道:“你这般厌恶我,却还得靠我救你才能苟活,燕世子倒是有本事。” “再有本事,也比不过沈将军神勇,单刀破城,如今还神勇得来问我这被你亡了国的人男女之事。” 原本燕泽已经意识到自己说的话对一个小姑娘太过,只是从未有人这样直白到不顾礼法,反而自己却是大姑娘上轿头一遭,是如临大敌,脑中下意识以为是沈姝又开始逗他,便有些恼羞成怒,可等热血从脑子里退下来,反应过来正想道歉。 却没想到沈姝会提到他的痛处,他从城破那日就没想过活,没想过会被这人救下,还被她救上几次,恩与仇,竟然相隔这般近,交杂着,还令他更加烦躁纠结。 可终于此刻仇恨还是被刺激得占据上风,燕泽心头也起了火,出声讽刺道:“某无能,但也能令沈将军色令智昏,违抗王命也要用军功相保。” 原本二人还算亲昵的氛围此刻陡然冷了下来,沈姝羞耻得攥紧了拳。 这是她人生头一次试探着问一个人喜欢,却因为害羞,只敢盘敲侧击得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子。 若是别的样子,温柔或泼辣,她都可以照着模样学学;若他就喜欢她这样猖狂这样的,那她就好好保持,做一辈子猖狂的姑娘…… 可现在,他是厌恶,厌恶到要这样羞辱她。 说不是是愤怒还是难过,沈姝头一次觉得眼眶酸涩得滚烫,似乎下一秒就要哭出来,可她从八个月在地上爬到在战场上哪怕是受再重的伤都没觉得像此刻这样想哭。 尤其还在这个罪魁祸首面前落泪! 好你个燕泽,真是开天辟地头一个啊! 两方对峙,沈姝瞪着一双发红的汪汪泪眼恶狠狠得横了一眼燕泽,恶狠狠道:“君既如此厌恶我,那我就祝君此生都不会与心念之人相知相守。” 说完,拂袖而去。 燕泽一愣,他没想到沈姝会只这么简单得扔下一句话,他本来都做好被她一只手掐死的准备了…… 结果只扔下这么句轻飘飘的话……这姑娘怎么就这么出人意料呢? 尤其她还是背过身,很明显得深呼吸了几口气,恶狠狠得瞪眼,却是眼眶红红,没有一点威胁的样子……燕泽本来是忍住不想笑的,毕竟沈姝还没有走远,不一会儿,却还是没忍住,毕竟那样子的沈姝还是有些可爱的啊…… 还没走远的沈姝脸色臭得跟茅坑里的石头似的,听见嘲笑自己的声音,脚下一顿,脸色现在更臭了。 于是街上流氓小贼们就倒霉了。 但凡被沈姝瞧见偷鸡摸狗,调戏良家妇女,哪怕是招猫逗狗笑得稍微那么猥琐了点儿,都会被火没处发的沈姝抓起来胖揍一顿,虽泡苦了他们,却极大得整治了国都街道的治安,得到了百姓们的一致好评。 被百姓们称赞的沈姝一挑下巴,哼,什么色令智昏,她可是最英明神武的女将军!被这么多人爱戴,总不是她只看谁的脸多加照顾了吧!虽说长得丑的流氓她也会多揍两拳,但谁让那家伙丑到她了? 这一日,到哪儿都被夸赞的沈将军喝了酒,得意洋洋得又当街做了桩好事,揍了强抢民女的恶霸,却没赢得一片欢呼,她去看被抢的民女……啊,是个十分俊俏的郎君……再看那个恶霸……嘶怎么这么眼熟……啊……太子殿下怎么是你! 剧情发展到此处,正常情况下沈姝应该酒都被吓醒了,跪地喊饶命,但谁让我们沈将军是个脑子同旁人不同的奇女子呢? 反而指着被揍得鼻青脸肿的太子殿下和那个美郎君嘿嘿嘿笑,十分猥琐的样子。 太子被她这模样看得后背发毛,让她别发疯,见带不走那男子就落荒而逃。 原本那日的事也就过去了,谁知第二天一觉醒来,她的床上躺了个俏郎君。 郎君睡眼惺忪,见沈姝醒来,顾不上自己半褪的衣衫,柔和得问她:“将军,你的腰可还酸?” 酸什么? 什么酸? 什酸么? 将军说酸什么?昨夜将军缠着某到深夜…… 沈姝吓得差点没给这位郎君跪下。 可巧,这时燕泽也来因前两日的事来敲门让她出来见一面。 沈姝躲也没处躲,床边挪挪,门口跑跑,说词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然后,就突然听见那位俏郎君自己下了地,开了门,声音朗朗道:“公子要找将军吗?将军昨夜与某睡得晚,您有事同我说吧,某会转告将军的。” 死寂…… 纠结了许久,好不容易彻底想明白,预备将自己心中纠结全部告知沈姝的燕泽,死死盯着眼前衣衫凌乱的俊俏男子,他的身后是只着中衣的沈姝…… 什么问他喜欢谁,假的! 什么眼泪,假的! 只有这几日一直在纠结仇人与恩人的他是蠢的!他也确实……是喜欢和她相处的。 没想到沈姝却已经找到了新人,还滚到了床上,看来他那句色令智昏确实没错! 她这人,因美貌救他,也会爱别的男子。 说白了,不过当他是个宠物罢了。 宠物还在这里呆着做什么,他可没有旁观二人欢愉的毛病,躬身行礼默默走了。 俏郎君瞪着双无辜的眼睛问她:“将军,是某做错了什么吗?他是何人” 何人? 不是爱人,更是仇人。 这人毫无动静,可见燕泽对她有多么不在意。 她还自讨没趣什么? 自那之后,沈姝更加不想去找燕泽。 虽然也没多喜欢那个俏郎君,但耐不过人家真会痴缠。 “将军将军,这里有好多鱼儿!您快来看!” “将军将军,这糕点真好吃!您尝尝!” “将军将军,您武功那么高,能打一套拳给我看看嘛!” “将军将军,您这把长刀好威武,能给我试试吗?” 练武场上,沈姝被缠得没办法,又瞧见燕泽不知道为何出现在这里,两人看见对方皆是一愣,而后移开目光。 燕泽却瞧见他身后的家伙,直接一走了之。 沈姝也不想看他,没想那俏郎君竟然自己去抓她的长刀。 长刀几十斤,不是练家子根本舞不动,那俏郎君抓着长刀本想左砍,没想中心一时不稳,长刀带着他要跌下练武台。 这不死也是要断条腿,沈姝下意识抓住他。 这时,长刀被俏郎君松开手,惯性带着它滑向别处。 只听见一声痛呼。 沈姝循声望去,燕泽已经捂着腿跪倒在地。 长刀虽然没有砍断他的腿,却也割开了他的小腿肉,鲜血淋漓的,很快就流了满地。 沈姝赶忙要送他去找大夫,燕泽却直直将她推开,一声不吭得跛着腿走回屋。 第三十九章 帝王骨篇(七)疑心计 沈姝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呆呆得望着地上的血,很快就看见燕泽失血过多晕倒。 赶紧找人去请大夫。 寻常大夫看见深可见骨的伤口束手无策,沈姝直接冲进陈王宫揪了只给陈王治病的御医过来。 御医瞧她这副不管天高地厚的模样,冷笑了声,傲气道:“沈将军不知,御医只给王君看病吗?您让我去给一个亡国世子看病,不会是想尊他为王吧……” 沈姝平日里总笑嘻嘻的谁都能说上两句话,都快让人忘了她可是战场上刀下亡魂无数的杀神,直接一掌拍碎了桌子。 吓得在场的御医们一哆嗦,缩着脖子跟着沈姝回将军府了。 可即便是进货似的把所有御医都打包了回去,燕泽的腿也依旧没有治好,长刀划伤了经脉,余生行走都会不便。 御医们哆哆嗦嗦报告,生怕自己跟小鸡崽儿似的被这煞神一下捏死了,幸好她忙着伤心无瑕顾及他们,哆哆嗦嗦走出将军府后,立马换上另一幅面孔,凌乱了衣衫哭喊着进宫抱着陈王一把鼻涕一把泪——陛下,您可要给臣做主啊!那沈贼非要臣给那燕世子治病,臣再三解释只给君王治病,她这是摆明了要尊那燕世子为王啊!陛下我的陛下!臣给您之外的人治了病,臣不干净了,臣不如一头撞死算了嘤嘤嘤呜呜呜…… 这都什么乌七八糟的…… 陈王转着圈得踢开围着他的一群人。 脑海中也一直盘旋着那句话——尊燕世子为王。 沈姝这厮从来是谁都不放在眼底,前段时间还当街揍了太子,皇家的脸面是一点不顾,作为臣子的本分是一点没有。 挺好…… 她这么看中那个燕世子,灭国之仇,真的能那么简单化解? 那就且看看对方对她又有多少信任呢? 百官听闻沈姝闹出的这桩事,深知陈王小心眼儿的尿性,以为会对她好一番申斥,没想第二日只召了沈姝进宫,握着她的手痛心道:“沈卿此举,孤只当是救人心切,并不会追罚。可沈卿有没有想过,此子心思机敏,仅仅一人就能排兵布阵抵抗诸国,刚入陈国就害得你与生父生出嫌隙,受伤一事,孤也略有耳闻,可那真的就是避无可避嘛?” “兵书有美人计,你一向喜欢光明正大得赢,不看这战术。那些惯会做可怜的奴婢样,千人面前千副面孔,枕边风耳旁风一吹,真面目却是要令君臣生疑。” “你瞧这百官,今日哪一个不是认为孤要惩处你不敬王君呢?可孤能不知你心思澄澈吗?姝儿,你有大好前途,莫要被这怜奴诓了!一时是小,一生是大啊!” 沈姝以前就经常做触犯天颜的事,可陈王都没摘了她的脑袋,打了他亲儿子也没罚她,又给她封了陈国百国开天辟地头一个女将军,可见陈王还是挺宠爱她的。 这话说得情真意切,竟还有些老父亲为被情爱上头的女儿担忧的难过。 陈王见火燃得还不够旺,装模作样叹道:“这样吧,前几日边疆急报,梁国有些不安分,你领兵去替我攻下梁国,正所谓小别胜新婚,梁国的美食和歌姬都是天下闻名的,你届时你把她们当做继续送给他,他肯定会很高兴,哪有人不喜欢礼物呢?说不定你不在他身边就想你了呢?” 沈姝与情爱方面是张白得不能再白的白纸,眨眨眼,还能有这种说法? 内侍送她出宫的时候,捂着嘴道:“小将军不知道宫里有些娘娘拿捏陛下就爱用这招呢!男人,可不能让他吃饱了,得让他饥一顿饱一顿!对付男人,就得拿乔,让他知道,咱们也是有脾气的!” “真的?” “当然是真的,您没瞧见陛下同您说完话就颠颠儿回后宫去找美人去了吗?” 既然有了高人指点,沈姝也就放心了。 出了宫之后回家,燕泽已经醒了,面色虽苍白精神还尚可。 他没什么知道成了瘸子的悲痛,罪魁祸首跪在门外哭哭啼啼道歉,他看着心烦,赶也赶不走,就闭着眼假寐。 忽然听见有人黏黏糊糊喊将军,燕泽说不清自己什么情绪,怨恨委屈或者是知道她抓了陈王的御医来又被叫进宫一整天没消息而有一丝丝的担忧,转瞬又觉得可笑,仇人还担心什么? 沈姝小心翼翼坐在他身边,像是面对一件稀世珍宝般,一点点靠近,连呼吸都控制着,怕惊扰他,见他似乎睡熟了,只能轻声道:“燕泽,我无意伤你,幸好你无事,我知道你讨厌我,所以过几日我就出征去梁国,我听说梁国有好多新奇的吃的,到时候我多抓几个厨子带回来让他们给你做吃的,那边还有好多好听的歌,我也抓歌姬回来唱歌给你听……你在家好好休养,等我打了胜仗回来……” “你说什么?” 可惜话还没说到一半就被陡然睁眼的燕泽打断。 沈姝正惊讶他怎么听见,是不是一直没睡,那她说得那些话他是不是都听见了…… 她面上刚浮现出袒露心声的不好意思,燕泽却满脸愤怒和不可置信:“你又要去领兵出征?” “是,是啊……出兵梁国,以我的实力很快就能攻下梁国的!你不必担心我……” 沈姝刚以为燕泽担心他笑起来,下一秒燕泽的眼底却满是嘲讽:“你又要去毁掉梁国人的家,要让多少人变成我这样的亡国奴?还要用那样的人来供我驱使?沈姝,你这是在,嘲讽我吗?嘲讽我和那些歌姬一样,是你豢养的一只供你取乐的鸟儿吗?” 沈姝一愣,她……分明……是好意啊…… “我只是,想讨你欢心,陛下说,送礼物给你,你说不定就会喜欢我了。” 沈姝的脸上难得会出现嗫喏的表情。 燕泽气极反笑:“陈王?你为什么会信他的话?他可是灭了我燕国,杀了我父亲亲族,还想杀了我的人,你为什么会认为他会为我说话?” “沈姝,他能杀了从前的兄弟,就必然不是什么良善之人,你多次不顾他的脸面,甚至违逆他保下我的性命,说不定他就在背后怎么想着弄死你,你信不信你将来定会死在他手上!” 说到此处,燕泽似乎已经触碰到真相的边缘,背后冷汗涔涔——这陈王,真是杀人不用刀。 可沈姝想到的却是陈王说的那句美人计,非要令他们君臣生疑。 一个好言语为她出谋划策,一个却全是挑拨。 沈姝冷声一笑:“你以为你是谁?燕泽,若无陈王我沈姝何至于能在此处与你说这些?” “我身为将士,就是他手中之剑,所指何处,剑之所向。” 燕泽此时颤抖了声音:“所以……我燕国……也是?” 这是燕泽的痛处,自那日之后,二人之前都默契不再提起,今日燕泽主动,沈姝也不肯让步,扬起下巴道:“自然,是。” “你这么厌恶我屋陈王,最好日夜祈祷我死在战场之上,让陈王震怒将我尸身挫骨扬灰,诅咒陈王最后不得善终。” 第四十章 帝王骨篇(八)时移世易 何至于此? 明明那夜她还在他身边落泪。 何至于说出这般诅咒自己的话? 沈姝只留给燕泽一个决绝的背影,院子里的俏郎君又巴巴黏糊到她身边,一点也不见他因这人受伤,她要替他惩处的样子。 她爱美色,爱到这样不顾对错的地步。 也对,若是真顾及旁人,又怎么敢纵马至陈王面前讨要他? 沈姝并不禁止燕泽出门,可他腿刚伤时走不远,等能走动,院落里的人又在说沈姝对谁谁谁多好,他就更不愿出门了。 直到沈姝出征梁国那里,他对沈姝最后的记忆都是她决绝的背影。 他不愿送一个侵略者出征,可陈王下令,抬了他出府,似乎是真心为他与沈姝的感情着想,紧赶慢赶终于要追上出征的队伍,最后关头却被人拦下。 也让他看到了他此生不愿看到的画面。 一个奴隶不知做错了什么,被人抽打得血肉模糊,眼见是快死了,却还是护着身下的孩子和妻子。 陈王派的人上前驱赶他们:“马车上坐的可是燕国世子,沈姝将军即将出征梁国,耽误了一对有情人相见,你们这几条贱命够赔吗?” 燕国世子?有情人?哪个字不讽刺? 燕泽咬紧牙,四周无处不是嫌弃的眼神压在他身上。 那血人一般的奴隶却突然扬起头,仿佛看见了什么希望,嘶吼道:“王子殿下,救救我的妻子孩子!” 对着燕泽一个亡国之人喊王子,这可是大大的谋逆罪! 都不等奴隶主动手,陈王的人就上前用乱剑将他砍死。 “停下!停下!” “我还在这里,你们怎么敢当街杀我的子民?” “这是活生生的人命啊!你们真的就没有心吗?” …… 燕泽冲下去阻止,却因为残疾摔下马车,四下都是冷眼旁观,他爬向护着妻儿的汉子。 可他依旧不愿放弃:“王子殿下!王子殿下!求求您!救救我的妻子孩子……” 燕泽颤抖着伸出手,却被他的妻子打开。 “王子殿下?你与沈贼苟合,如今还装什么良善?你身为王室中人,却没有保护好你的子民,你本就该死,你为什么活着?我的丈夫只是保护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为什么要死?我们做错了什么?要从燕国被带到这里,受尽侮辱,仅仅就因为你和沈贼有矛盾,陈国所有的人就要迁怒燕人……王子殿下?你这是什么王子……” 话还未说话,女人的胸口被长剑贯穿,连带着怀抱中的婴儿,软软得倒在丈夫身边。 血泊不断蔓延,燕泽,想要抚平女人怨恨的眼睛,却被人抓回马车捆起来,眼睁睁看着车轮轧过尸体。 他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直到被送到城门外,大军即将启行,沈姝失望得望了一眼城里,再看到专门沈府里买给燕泽出门马车后,瞬间眼睛亮了起来,下了马跑过去。 她想这人还是放不下她的,那她就告诉他,她已经跟陈王说过了,陈国已经够强大土地够辽阔了,等从梁国回来,她就再也不去打仗了。 可掀开帘子,印入眼帘的却是满身凌乱脏污,一双眼中盛满了愤怒和厌恶的燕泽。 沈姝一愣。 燕泽嘲讽道:“将军绑我来,想听我这鱼肉说什么?” 沈姝不解:“我没有绑你……” 可不等她解释,燕泽咬着牙一字一句道:“那我便祝将军万箭穿心,野火焚烧,灰烬无寻。” 上一次,是赌气。 这一次,是真心。 可上天终究没有完成燕泽的心愿。 出征半年的时间里,沈姝依旧神勇,她像是天生为打仗而生,无论多凶险的战况,最后的胜利都会归属于她。 陈王很喜欢召他进宫,给他讲沈姝又歼灭多少敌军,又占领多少城池,俘虏多少奴隶。 不得不说,沈姝真是……陈王的一把好刀啊。 也是陈王告诉他,沈姝绝对不可能背叛他。 因为是他在沈翊的妻子因生他难产,扔在院子里被下人欺负反而将其打死,要被沈翊打死时留下了她的命,还允许她习武,一手提拔她到今日。 她的手下死的从前不止一个燕国,将来也不止一个梁国。 他陈王想要的是天下! 天下所有人都是他的奴隶! 届时沈姝,这么个猖狂的小畜生,也就没了存在的必要。 周遭百官高呼万岁,燕泽看着他冷冷一笑。 不到两月,一直势如破竹的沈姝却接连打了几场败仗,折损了大半将士。 陈王虽难以置信,却依旧鼓励沈姝不可轻敌,可去攻下几座小城休整几日。 可沈姝依旧连输几场。 这实在是匪夷所思。 恰好陈国别的边境接连有几国侵扰,虽都赶了出去,朝中却渐渐有了沈姝与他国勾结,带走大半兵力导致国中兵力不足,方便他国偷袭的传闻。 一直看不惯沈姝张狂的老臣们接连上书,请求陈王召回沈姝以示惩罚。 陈王对沈姝不过是当工具,顺手就喜爱到觉得宝剑越锋利越好,不顺手还会割伤自己自然要毁了。 他派人搜了沈姝的府邸,黏糊糊的俏郎君吓得早就收拾包裹跑了,燕泽坐在榻上,冷眼旁观,最后真在沈姝的房间搜出出征前她同他国的通信,她会带走大半将士,让他国可以联盟出兵瓜分陈国。 陈王震怒,派了沈家父子去捉拿沈姝。 沈姝几次抗命,却被沈家父子亲手抓住,沈翊押她回去,沈朝完成她设下的诱敌之计,顶着功臣的名号招摇回城。 沈家父子带兵打仗多年,不会不明白她的计谋。 陈王看在她从前的功绩上没有杀了她,收了她的兵权,关在家里思过。 许久不见的燕泽嘲笑得如败家之犬狼狈的她。 曾经帮着她欺负燕国人的陈国人,听见她背叛家国的消息,对她也没有多少尊敬,戳着她的脊梁骨骂。 真可谓是时移世易。 沈姝似乎被打击狠了,意志消沉,沉迷喝酒逛青楼。 燕泽每每看见她一身脂粉气,总要冷冷讽刺几句。 很好。 燕泽,你很好。 第四十一章 帝王骨篇(九)隐藏 书案上的笔墨纸砚平白遭难,被醉醺醺的沈姝挥到地上。 噼里啪啦的响声屋外的侍女小厮们听着心慌,扑通跪下来请求沈姝息怒。 可挑起这愤怒的罪魁祸首依旧懒洋洋得坐靠在美人榻上,原本手里捧着卷书看,瞧见沈姝,似乎是老远就闻见她身上刺鼻的酒味,嫌恶得将书挡住鼻子,冷冷得眸子和沈姝发红的眼眶对视着。 良久,才淡淡得移开目光,却不是同她说话:“把你们主人抬走,去青楼寻几个小倌来压在她的火。” 侍女们更加惶恐了,头深深埋着。 沈姝本就因为污名一直委屈窝火,被他这样一激,掐住他的脖子,咬牙切齿:“是啊,至少他们还能讨本将军的欢心,可你……” 她嘲讽的目光落在燕泽残疾的腿上,想说什么,燕泽自然会懂。 燕泽呼吸困难,却依旧将怒火化作唇边的嘲讽:“是啊,将军神勇,能得这些人尊敬喜爱。” 这些人的情爱是跟着银子走,哪有什么真心? 外面的百姓个个将她骂得狗血淋头,她真心侍奉的君主也没有为她说过一句话。 就连她真心喜欢的人更是嘲讽她,盼着她死,可惜她活着回来,他一定非常失望,所以她被押回京中即使拖着一条废腿,也要看到她狼狈,被问责甚至差点被朝臣联名上书处死的惨样。 可惜她还是没死,平白让这人在失望与希望中起起伏伏。 沈姝的眼底快速闪过一丝悲痛,不想让人尤其是燕泽发现,松开手拂袖而去:“本将军命大,总会逢凶化吉,燕世子,你就瞧着吧,届时本王一定亲手将你斩于马下,有本事你的魂魄就来日日找本王追魂索命。” 离得那般近,燕泽怎么可能没发现她渐渐发红的眼眶,嘴角拼命压抑的下抿,还有背过身说话的颤抖。 又难看,又难听…… 他和她说出的那些话,他知道,都并不是心中所想,只是中间隔着太多,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好好说话了。 后来又有几次府中相遇,都已经是将对方视若空气的程度。 直到后来一次,国都许多官员都惨死家中,京兆尹四下搜查,就差把阎王爷从十八层地狱里挖出来都毫无线索。 陈王对沈姝终于消了气,不忍心她一直浑浑噩噩,让她同京兆尹一个追凶,一个巡逻。 这是好事,可在亲自抓捕作案的凶手,亲手扯掉他的面具时,她再也笑不出来了。 当初陈王的预言又成真了。 燕泽穿着夜行衣,与沈姝各自站在城墙的两边。 他并没有残疾,也并没有平时看着那般无能懦弱,他的武功不弱于朝中的很多高手,他对很多官员暗杀的手法也很高明。 或许他入陈国,为的就是一点点诛杀陈国的栋梁。 可惜王宫守卫森严,今日没让他得手。 也幸亏王宫守卫森严,能让她追上他。 除了那张脸,他和她印象里的一点也不一样。 他隐藏得真好啊,若不是今夜,她还不知道要蒙在鼓里多久。 可这也没法怪他,仇人手中的刀,谁会信任呢? 沈姝都不知道自己是该哭还是笑?亦或者是觉得无所谓,可心中总有一个声音不停得说: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背叛我?为什么骗我?我也是真心担心过你为你伤情过啊! 燕泽对她也并不手下留情,刀刀冲着命脉而去。 沈姝反而因为一时惊赫动作迟缓,几次差点被他刺上要害,最后躲避时,要不是有人及时赶到替他挡了一刀,命丧当场的就是她了。 结局当然是燕泽轻轻松松逃走,一个眼神都不曾施舍过来。 后来回家,府中的东西他也没有带走任何。 陈王似乎对燕泽的身份并不惊讶。 “多年前,有一游侠即将饿死于北地,是燕世子用仅有的余量救了他,游侠会些精妙之术,说此子有大造化,传了自己的功法给他,只是非得到紧要关头才能使用,想必当初被差点割断腿性命垂危时,他就是用这功法救了自己,并一直隐藏至今。” 陈王委实恨铁不成钢,大发雷霆:“我早说要杀了他,你还当中救他!你太心软了!你是不是还同他勾结着所以故意放跑了他?孤怎么养了你这么个吃里扒外的东西!本王杀了你都不为过!” 沈姝差点被打死在百官面前,却依旧苟活了下来。 国都,实在是让她伤心不已,自请去镇守边关,远离这些阴谋诡谲。 陈王却并不给兵给她,沈姝只能孤身前往,每天在镇守的关隘里训练新兵。 她的爱好有二,一是看这些新兵蛋子个个不服她一个女人,竖着来挑战横着爬回去,最后都会交给林峰收拾烂摊子。 林峰,就是那个挡住了燕泽给她一刀的人,据说是一直敬重她的能力,才跟了过来,可分明看她的眼神就不是二弟看大哥的那般。 经常盯得假装不知道的她烦躁,最后她看回去,他又红着脸前后左右东南西北得乱看,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看着怪好笑的。 有好拉媒的阿婆问她:“将军啊,您如今也要二十岁了,这在我们陈国早就是两个娃娃地上跑了,您一直一个人多孤单啊,林大人从国都一直跟着您到这边境苦寒之地,可见是真的喜欢你,您真的就没想过给自己找个夫君吗?” 她当然给自己找过一个娇夫,色令智昏,觉得她可以做一个男人一样的角色,保护他,可最后发现,不过是一场骗局。 这时恰好林峰帮她缝好了衣服送过来,瞧见有外人在,又不好意思得到处看。 七月初七,牛郎织女有情人鹊桥相会的好日子,沈姝同林峰办了两桌酒,吃过了就该互称夫妻。 却来了个不速之客。 燕泽悄无声息出现在城主府,来商讨陈王残暴,百国联军要来讨伐他,让沈姝开城门让路。 沈姝笑了,却骂道:“你有病还是我有病?我打仗输了都被骂得跟孙子似的,要投降,我祖宗十八代都被骂出粑粑来,虽说沈家祖宗被骂我也挺开心,毕竟那家没什么东西,可你凭什么保证,你率领的百国军队会不杀我城中百姓?斩草不除根,后患无穷的例子,不就正站在我面前吗?” 燕泽礼数极好,被骂也面无表情。 望着在场众人面色不善的样子,也知道自己不可能劝降成功,拱了拱手要走。 沈姝却叫住他。 叶峰有些紧张得握住她的手。 却在听见沈姝对燕泽讨要新婚贺礼时松了口气。 国都无人不知这位世子的美人计多害人,他怕将军好不容易接受他,又被他勾走。 也幸好燕泽阴沉了脸只留下一句——破城那日,将军便会见到了。 第四十二章 帝王骨篇(十)有缘无缘 最后叶峰到底还是独守空房了。 倒不是因为沈姝对燕泽还有诸多留恋, 她可是对这乌龟儿子王八蛋恨得牙痒痒。 从前就被他用美色坑了一把,再迷恋他就真是治好了也只会流口水的傻子了。 如今只能自请戍守边疆,现在她用心训练了城里那么多士兵,结果不说抓住燕泽那个乌龟儿子王八蛋,竟然连一点察觉都没有,说出去多丢脸啊! 她曾经也是闻名天下的神将啊! 新婚夜沈姝坐在书房中重新布置了一夜城防,再重新计划兵将们的训练计划,一边写一边磨牙自言自语,她一定要把燕泽那家伙抓回来百八十种刑具都使上一遭,让阎王爷看到她都觉得手下的给人下油锅的小鬼们太温柔。 于是,城中下至刚入营八柱香上只只剩八根头发的兵蛋子们都开始了噩梦。 从早到晚训练不停歇,哪怕是拉屎也定好了几个眨眼就要解决。 那段时间的沈姝可真是,蚯蚓从她面前路过都要被劈两半,鸡蛋拿她手里都得被摇散黄。 也多亏了这些疯狂加训,各国联盟的军队先后几次前来攻城,都被轻松挡了下来。 只可惜燕泽并未亲自督战,不然她一定要让他后悔来到这世上。 又过了几日,大抵是瞧见沈姝镇守的城池固若金汤,联盟军调转了方向去攻打别的关隘,城中百姓和将士终于松了口气,恰逢当地的情人节,想要庆祝一番。 沈姝难得没有反对,布置了一批留守的光棍们,在一片怨声载道中放了有心上人的将士们出去玩。 叶峰也难得换下了灰扑扑的官服,穿了鲜艳的衣裳同她一起逛街,丝毫没有被她丢在一旁的责怪。 大抵这就是被人爱着的好处,她做什么,都会被他包容理解。 不像是爱一个人,用是给了自己能给的一切,却还要被各种不理解。 烟花绚烂下,叶峰鼓起勇气,主动牵起沈姝的手,正要吻上她的唇。 却被一声惊呼打断:“将军,有敌军来袭!似乎还立了燕国的旗帜!” 燕国? 燕泽! 情到浓时被硬生生打断,成亲一次今天又一次! 叶峰对沈姝是好脾气的人,可对陈国的敌人,还是他的情敌,他可从来不会手软。 待沈姝指挥着将士守住攻城,敌军仓皇败退,叶峰难得主动出头,拿了把银枪,领人出城,势必要拿了敌方主将的项上人头给沈姝当球踢! 沈姝对叶峰的实力自然是放心,可燕泽曾是被诸国军队围困城下都能撑下去的人,怎么可能这么简单就败退? 必定有诈。 叶峰被一时上头,很可能出事,沈姝顾不上其他,留下亲信守城,自己趁着夜色前去找叶峰。 可叶峰未找到,反而碰见了与盟军主将起了冲突的燕军。 只不过起初他们并未树立旗帜,夜色深重,又是陈军的兵服,沈姝一开始还以为是迷了路的叶峰被人围攻,拍马过去,一把捞起来地上叶峰,又杀了几个敌军,转身就跑。 一路上骂骂咧咧:“你这傻子,我都说了敌军有诈,燕泽那小瘪三坑了我,你怎么就记不住呢?知道你是要给我报仇,结果差点小命都丢在此处,你是想让本将军年纪轻轻做寡妇吗?你要死了,那本将军可是要找上百八十个精壮汉子天天在你坟头跳舞……” “看来沈将军与属下也并无感情。” 这令人作呕的声音…… 是燕泽这个乌龟儿子王八蛋! 她怎么又救了这孙子! 沈姝气得恨不得找块树撞死,瞬间抬手向后拍去,却被燕泽一把刀顶在腰上,眼睁睁看着燕泽握紧缰绳调转方向去联军所在的营地。 她又被这孙子诓了! 尤其二人之间近乎完美贴合,燕泽温热的气息喷在她脖颈,更是让她无法忍受。 恰好远处窜出来个小兵,说是已经围困住出城的叶峰, 沈姝顾不上许多,直接转身,和燕泽扭打起来,一掌拍在他的心口,震得他呕出血来。。 燕泽也没想到她为了叶峰什么也不顾,刀就那么直直扎进她的腰腹,鲜血淋漓的,沈姝自己拔出刀,扔在他旁边,面无表情得拍马离开。 一句话,一个眼神都不曾有一刻留下。 她,不杀了他吗? 燕泽有些难以自信。 可不过一刻钟,派出去的探子就回报,沈姝第一时间就去救了叶峰出来,二人一身是血得搀扶着回了城,他们此次的计策失败了。 这可真是份大礼。 叶峰带着人出去没多久,瞧见树林就觉得有诈要返回,没想伏兵自己涌了出来要留住他,一路边打边跑,竟一时进了林子深处,幸好最后放了烟花弹后沈姝和城中的救兵先后赶到。 只不过沈姝在赶来之前似乎也中了埋伏受了伤,又在跟他一起杀敌时失血过多回城后就晕了过去,却连昏睡都不敢,强打着精神指挥布防。 果然第二日天还没亮,敌军就再次来袭。 沈姝脸色苍白被叶峰搀扶着现在城楼上,另一方却是乌泱泱精神抖擞的敌军中立于马上神清气爽的燕泽。 这对比不可谓不明显。 遥遥相望着,沈姝道:“燕世子的新婚贺礼,果然让人出乎意料。” 燕泽也很有礼数:“多谢沈将军夸奖,您从前总诓在下,也不怪在下还您一回。” “既然提起从前,那不知世子是否还记得,燕国是本将军所破?您既然也要还清,不知您是否能破了我这一城呢?” …… 这可真是,都知道怎么往对方心窝子里捅刀最痛。 沈姝话说得太多,有些头晕靠在叶峰怀中,燕泽的脸色铁青,下令攻城。 这一场,很明显不同于之前,燕泽似乎是要将燕国在沈姝身上的耻辱讨回来,排兵布阵,就差亲自上场拿刀砍人。 战事一开,沈姝就立刻就恢复了冷硬的模样,完全不需要叶峰看护,自己亲自上场帮着城楼的士兵对敌,硬是扛过来两天两夜。 两方都已经疲惫不堪,死伤无数,满地的尸体上一秒还是活生生在身边叫她将军嘿嘿傻笑要酒喝的傻子,此刻却只剩残肢…… 战争,有什么意思啊? 沈姝眼底满是血丝,燕泽也没有好到哪去,眉头紧皱。 却不知道为何,沈姝头一次有些敬佩燕泽的才华。 他有阴谋诡计有阳谋隐忍,更有仁慈才华和傲骨,曾经苦苦对她相劝心疼子民,确实是比好大喜功野心勃勃的陈王更适合做一位君主。 可现在二人对垒,已经是不解之局,如今她的一点欣赏已经是超脱情爱,却跨不过国仇家恨。 无缘和有缘真是令人无法分辨哪。 第四十三章 帝王骨篇(十一)兴亡百姓苦 多可笑,能日夜相对好好说话的时候,偏偏都是针锋相对,恨不得说出的话成真刀子,一刀刀割掉对方身上的每一寸肉,可真到了势如水火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时候,沈姝竟然能静下心来好好欣赏燕泽所做的每一件事。 真是说不清这是什么孽缘还是一场阴差阳错。 或许他为王君,她为将,他们只做君臣,一个治理好国家一个保卫家园,不仅不会发生这么多难堪,说不定还能做做为君臣相亲的佳话流芳百世。 但世事哪有或许? 燕泽依旧想尽办法攻城,沈姝依旧想尽办法守城,竟然难得思想同步,你想到攻城的子民方法,那我也会想到应对的方式提前布置;我想到击退敌袭的方法,那你也能巧妙化解…… 双方就这般僵持着,谁也拿不下谁,两两相望,竟然生出些欣赏。 可这欣赏都是建立在各自将士和百姓的残肢断臂和一片焦土之上。 燕泽久攻不下,撤退一段距离休养,沈姝暂时松了口气。 可渐渐的,不知何处来了许多躲避战乱的流民敲响城门哭喊:“将军,放我们进去吧!我们的城池家园都被联盟国家的军队毁了,听闻您这里还一直坚守着,日夜跋涉到这里,真是饿得要死了,将军……将军……即便是不放我老头子进去,也给一口饭给我的小孙儿吧……他才三岁啊!爹娘都因为打仗死了!” “国家兴盛的时候,他们我们,没沾到什么好处,日日吃糠咽菜就苟活在这世上做苦役做贵人们的奴才,如今国家亡,我们的亲人手足也为保卫家国死在战场上,不求建功立业,只想着能苟活,可日日颠沛流离,饿得草皮土灰都吃了……将军将军,给一口饭吃吧……老头子饿死不要紧啊,还有我的孙儿我家唯一的血脉啊!老头子不能带着他去见他死去的爹娘啊!”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 一番哭诉,闻着伤心见者流泪,何况是一路上见过被逼到易子而食,甚至卖自己的肉求生的人,跪倒在城门外,仰望着百丈高城墙上的沈姝。 叶峰和城中的兵将都坚决反对放这些流民进来。 接收了这些人,势必会有别的流民听闻此处愿意收留,源源不断赶过来, 城中的粮食给了流民,他们怎么办? 届时燕军混在其中偷袭怎么办?或者大开城门时,燕军发动奇袭怎么办? 城墙修得那样高,本是为了保卫家园和生活在这里面的子民,此刻看他们却是蝼蚁一般渺小。 沈姝遥遥望向燕军的方向,咬牙切齿。 燕泽,你好计谋。 要让她也尝尝被围困,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国人被屠杀哀求救命,却只能龟缩城中的无能吗? 可只几瞬犹豫,沈姝没想到,竟然会有一队骑兵奔驰而来,当着面像追赶牛羊一样,肆意屠杀正在苦苦哀求的流民。 沈姝为将,从不杀俘虏,不杀平民不杀弱者,看着这样凄惨的画面,气得双目血红,握紧长刀,连叶峰都没有反应过来,单枪匹马就冲出城。 这对骑兵至少有五六十人,沈姝从前不放在眼里,此刻却是身上有伤,多日不曾休息强打精神撑着,杀了十余个已经感觉伤口崩裂,大股血液涌出来,带着她的意识。 远处还有大片赶来的联盟军。 叶峰带兵来救,看到一把大刀直直冲着沈姝的面门劈下,阻拦已是不及,一声惊呼刚出口。 一支长箭射穿握着大刀的骑兵的头,轰然倒下。 而后,露出百丈远,扔掉长弓,骑马狂奔而来的燕泽。 他的表情是难得没有对她面露嘲讽,略带着些许惊慌,可在接近沈姝时又恢复了惯常的冰冷。 沈姝这才有时间辨认骑兵身上的服饰——竟是被沈朝半路抢了战国的梁军。 沈家除沈姝,打仗有个破爱好,就是不留活口,想来是沈朝攻破梁国后,力图不留活口向陈王献媚,所以梁军才这般疯狂。 一路上,对于攻破的陈国关口里的百姓都是屠戮殆尽。 这一波流民是燕泽漏出消息,镇守在此处的沈将军对平民最是友善,一定会放他们进去休息。 没想到会被梁军追赶上,他立刻就带了燕军前来阻拦。 没想会情急之下射出这一箭。 更没想到他二人此刻竟然会有并肩对敌之时——虽然中间硬是挤进个叶峰。 浴血厮杀了一番,梁军见此,骂道:“燕王,你可知自己在做什么?你我是盟友,怎么转头救起来陈国人?可别忘了,你身边那女子正是破了你家国之人!” 燕泽自反陈,已经回了燕国继任为王,沉声道:“本王的盟友只有心怀百姓之人,你,不是。” 梁军愤愤:“陈军将我国百姓屠戮殆尽,我难道不能杀了他们报仇吗?” “杀了你国人的是军人,他们是平民,有仇当找仇主,而不是在此处欺压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者。” 梁军听了,良久放声大笑,笑声中有说不出的凄惶,而后突然死死盯着他们,脸上都是扭曲的愤怒:“燕王,你是君子,父母亲人子民被逼死,还能做这样的大圣人,可我不能!生我的,我生的,爱我的,我爱的都被陈人杀了,一个不留,我从家族兴盛到孤家寡人只用一瞬!燕王,今日我必会传信诸国!你到底是向着哪一方!” 叶峰想要拍马追上,可沈姝和燕泽单独相处,他不放心,一直在旁静候。 “沈将军,可还记得这一箭?” 记得,怎么不记得? 她们初见就是她一支射穿敌军头颅的箭,能不让人印象深刻吗? 现在想想,哪有恋人的初见会是这般血腥的场景?不都是那些风花雪月衬着俊俏公子柔情的姑娘嘛? 兴许所有的结局,都早有预兆。 燕泽真是,她对他所做的所有事他都要一点点报复回来。 沈姝也刺他:“燕将军救我,不会是是余情未了?” 叶峰呼吸一紧。 燕泽看了一眼,嘲讽道:“我只是看不惯梁军这般屠戮平民罢了。” 说完,便是良久寂静。 燕泽今日帮着沈姝,无异于背叛联军,想来之后的日子不会好过。 梁军不会放过他,攻破城门之后,更加不会放过城中百姓。 她可以撤退,这里居住的百姓呢? 不是刀下亡魂,就是变成流民四处流浪。 陈国如今四处都在打仗,沈家虽有两位将才,可终究救不了被诸国军队围困的整个陈国。 双拳难敌四手,何况现在已经是数不清大国小国都来围殴。 陈国灭亡只是时间长短。 可这些人打完仗,陈国的百姓怎么办?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他们多的是为了温饱苦苦挣扎,终生没见过什么所谓的帝国的荣光照耀在自己身上,现在却要承受帝国倾轧他人的反噬。 王位年年有人坐,但一个仁慈的君王太少见。 沈姝一个马头调转本该回城,一个马头相反,该回燕军的营地重新布防,以防联盟军偷袭他们。 他们应该像从前那样,再次陷入水深火热的仇恨中。 可一连几日,燕泽都并没有来攻城,沈姝以为燕军是为了躲避联盟军已经寻找新的驻地,做好了收留流民的准备,却迟迟不见有流民前来。 不顾叶峰不满,派出去的探子却说,燕军在几十里在安营扎寨救助流民,为他们指引方向,去别的方向寻求帮助。 这可……真是,出乎意料。 叶峰乐得清闲:“这人真是给自己找麻烦。” 沈姝却知道,燕泽是怕梁军不日赶来此处,会对这些流民再次屠杀。 即便她真的全部接收,流民并不能算作战力,还要多分出粮食给他们,会拖累将来她们对敌。 很难想,燕王到底是如何将燕泽教成这般仁慈的真君子。 乱世之中,谁家的君主不是弑父杀兄,穷奢极欲的神经病都算烧高香了,燕国出了这么个大圣人。 可惜圣人没受老天庇佑,流民中有生了疫病的,传染给燕军了。 燕泽自然是也没跑掉,高热不退,咳嗽都没力气,浑身剧痛,眼瞅着要被烧死了,依旧将仅有的药材供着流民用。 叶峰听到消息时,直叹老天保佑,不用打仗就解决了支敌军。 沈姝沉默许久,却道:“我要救人。” 第四十四章 帝王骨篇(十二)无话可说 叶峰觉得沈姝疯了。 所有人都觉得沈姝疯了。 她可是陈国的将领啊! 燕泽可是要灭了他们的敌人啊! 更何况她从前灭了他的国,他后来也欺骗了她的真心,中间还隔着那么多两国将士的性命,怎么就还能说出来救人的话呢? 不是应该日夜扎小人儿生怕燕泽死得不够快吗? 难不成……是她还记挂着燕泽? 叶峰实在是难以置信:“都这样了,你还要记挂着他吗?”嘶哑着声音质问:“他之前几次杀你,你腰上的伤是他的手笔,至今还没痊愈,沈姝,你当真这样看重他到这地步,就为了一个不爱你的人,全城百姓,还有你的所有名声,你都不要了?” 沈姝道:“名声,是最不要紧的东西。” 起高楼,还是跌落泥潭,不过一线之隔,那些人可以爱慕你的辉煌,也能厌恶你的卑贱,甚至你辉煌时更盼着你卑贱,哪个人背后没有笑过她一个女人执掌风云,又面上恭维她是不世之才,可自从被陈王厌弃,又有几个从前的朋友来问候一句? 只有叶峰一个人单枪匹马带着一颗真心追来。 真心比什么都要紧。 叶峰眸底说不上是探究还是愤怒,亦或是失望,他多么想问,那些都不重要,那……他呢? 沈姝,我也是你的夫君啊! 你真的就一点点都不在乎我的感受吗? 可最后只是眨掉眼底的酸涩,轻轻一笑,拱手行礼:“将军既然已经这样决定,那属下只有谨遵命令。” 叶峰从不会这样生疏的对她,沈姝伸手去拉叶峰的手,想要解释自己的打算,却被他避开。 她走近,他却退后一步,十分有礼得退出去。 这副画面,竟有些像从前的她和燕泽,只不过她成了曾经想要解释的燕泽,叶峰成了听不进去的她。 世事真是让人捉摸不透。 沈姝特意将城中住户不多的地方圈了出来,给生了病的燕军居住,其他燕军作为报答,主动守卫在城外,保护城池。 入城那日,城中的百姓都缩在家中闭门不出,偷偷用门缝观察,除了害怕疫病,也怕这要侵略自己国家的坏人。 从前说书的都说,这些坏人有三个头六双手,六条腿,青面獠牙,还能吃人肉喝人血,看一眼谁谁就能死,可现在狭小的门缝中,那些人也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生病了也会躺着哭着叫爹娘。 原来人,都是一样啊…… 沈姝派了军医去给这些得病的将士治疗,军医嫌弃得不行随便煮了毒草毒死这些人就能了了麻烦,却被个十余岁的被病痛折磨得只剩骨头架子的娃娃兵抓住衣角。 军医正将毒药端到他唇边,娃娃兵对他绽放出一个虚弱的笑,从怀里掏出个破布包,打开,是个发了霉的麦芽糖。 军医以为他要自己吃,可娃娃兵说:“爹……你和娘也尝尝……我给妹妹留的……你叫妹妹来……” 军医怔怔:“你不吃?” “我不爱吃糖,给爹娘和妹妹吃。” 似乎是要证明这句话,毒药闻着就极苦,娃娃兵自己主动端了送进嘴,却被怔怔的军医反应过来赶紧打翻了。 哪有孩子不爱吃甜,他家那个臭小子一嘴虫牙还要吃这吃那。 这什么世道哟!一个孩子都要上场打仗,还要被他这样的畜牲毒死!他的儿子要遇到他这样的畜牲,他能把对方八辈儿祖宗从坟里刨出来鞭尸一万遍都不解气! 他狠狠甩了自己几巴掌,真正开始给这些人治病。 都是爹生娘养的人,怎么就他能活,他不能活? 渐渐的,除了沈姝派过去的人,也有百姓自发凑过去看看有没有需要帮忙的。 这样的场景,很奇特,似乎这些人本该如此,可不久前他们才是要你死我活的仇人。 沈姝和燕泽看了都久久不语。 还是燕泽率先开口:“我欠你一次。” 大病初愈,他还很虚弱,只能坐在赶制出来粗糙的轮椅上,声音还带着几分咳嗽久了的沙哑。 沈姝目光遥远:“病好了,就赶紧走,这里容不下你,毕竟你我可是敌人。” 又过了半月,生病了的燕军已经好了大半,与城中百姓处得极好,四下帮着搭房子做活,还有两边对上眼的男男女女。 燕泽依旧是领了人出城。 不多日,知晓她叛国罪行的陈王震怒,别的地界都不管了,让她爹沈翊领兵过来将她关进大牢,择日处斩。 阵前杀主将,城中兵将和百姓都十分不满,一向傲气的沈姝却出乎意料得束手就擒,看到投向沈翊为他打开城门的叶峰,也并无言语。 沈朝能将儿子养成为向陈王献媚屠杀百姓,就证明他更是冷血,杀了为她求情的近百人以儆效尤。 沈姝在牢中得此消息时,已经被折磨得与死无异,双手一节节被折断,双臂和双腿的经脉尽数被挑断,骨头也被敲断,犹如血人,每一寸皮肉都被烙铁深深烫过,整个人狰狞又恐怖。 很难想象这些伤都是沈翊亲手所赐,毕竟都说虎毒不食子,可沈翊自沈姝出生就不喜欢这畜牲。 说是因为他的挚爱妻子为生沈姝难产而死,就将所有的怨恨发泄在她身上,可惜陈王宠信她,他没法下手,现在好不容易落在他手上,当然不能放过。 可沈姝却勾起一个诡异的微笑,嘲讽道:“沈翊,母亲的死真能怪在我头上吗?渭水河畔,瑞兽白泽……” “闭嘴闭嘴!你给我闭嘴!” 似乎是被提起最可怕的噩梦,沈翊狰狞着将滚烫的烙铁按在沈姝的眼睛上。 周围瞬间漆黑,沈姝却并不是痛苦得喊叫,凡是疯狂得大笑出来。 这笑声一直盘旋在沈翊耳边,直到城中百姓偷偷配合燕泽,一举破城那日。 沈翊万万没想到,陈国的百姓会配合别人来偷袭他,他只恨从前没有杀光那些有反心之人。 燕泽就让这些反了他的人好好同他聊聊。 自己却是去看了沈姝。 阴暗的牢房寂静得可怕,一身血人满身凌乱伤疤的沈姝虚弱得靠在一团污秽中,对逐渐靠近的脚步声并没有什么反应。 这里阴冷,充满着恶臭,烛火在黑暗中也只有小小的一团,不过对于已经看不见的沈姝,有没有光亮也无所谓了。 燕泽看了她许久,沈姝起初只是垂着头当没发现,可最后还是忍不住出声:“燕王对本将军的惨状可还满意?” 沈姝的嗓子已经沙哑得犹如糙石在沙地上摩挲千百遍得可怕和疲累,嘴巴也有被烙铁烫过的痕迹。 燕泽不忍再看,可已经很久没有见过沈姝了,曾经那样充满朝气,明艳到令天地失色的面庞和身体,怎么就变成黑暗中这副模样了呢? 他的声音带了些控制不住的颤抖:“都到如今了,还要这样说话吗?” 沈姝脸上的伤疤太恐怖,突然起了坏心思想做表情吓吓燕泽,却发现皮肉都黏连得发紧,做不了,又泄气了。 燕泽都要被她气笑了,这厮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这样的脑子是怎么想出来,放他带着燕军进城,让城中百姓接纳燕人,故意放出消息让陈王派沈家人来惩处她,最后让敢怒不敢言的城中百姓与他里应外合假装抵抗后,让他破城拿下沈翊。 所有的一切,她早就预料到。 哪怕是此时惨状。 可沈姝却淡淡道:“燕王,城中百姓和将士助你入城,已心向你,就是你的子民,你必要保他们在乱世中存活,不得让他国屠杀他们。” 她说得很多,喉咙很干很痛,却依旧不肯停下。 “陈王残暴,若有朝一日你能坐上王位,请将你的仁慈挥洒给每一个你的子民身上,让他们能吃饱能穿暖,能让他们安稳得睡在这片土地上……” “叶峰他,为我夫君,愿做贼子不顾性命名声投靠沈翊实为在城中为你们传递消息,请你留他性命,他有大才华,心爱我才追随我来边疆屈居人下,他将来必能为你开疆拓土,成就不世之功。” 百姓,陈王和天下,还有……叶峰,她都提了,燕泽等着她的下文,她却说完了? 他等得呼吸都难以控制得大了,忍了许久还是等不到,问她:“那对燕泽,你又有什么要交代?” 沈姝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他会问自己。 歪了点头,似乎是在思考,就在燕泽燃起希望的时候,她恶作剧似的露出血淋淋的牙齿道:“我,无话可说。” 燕泽真是要被沈姝气死,伸出手想要捏她脸。 可真伸出去,竟然无处下手,半晌,轻叹一声。 沈姝却感到一滴温热的液体落在脸颊。 不是眼泪,肯定是他的口水。 她自嘲笑笑,才轻声道:“把你的爱分给你的每一个子民吧,将来你就会懂得。” 第四十五章 帝王骨篇(十三)不懂 什么叫,把他的爱,都给世人? “沈……姝……” 燕泽实在难以理解难以置信,更加难以控制得跪在她面前。 想要从她的脸上看出一丝丝不同的表情。 恶劣的、调皮的、失望的、哪怕是愤怒怨恨……好歹是有个什么表情,让他可以看出来,她对他,终究还是有什么不同。 像初见,她意气风发,他恨得要死;亦或是后来他苦口婆心规劝,她却什么也听不进去…… 给点反应啊沈姝! 沈姝! 燕泽咆哮出口,黑暗中只有颤抖了一下的烛火回应了他心中逐渐要将他吞噬的恐慌。 爱和恨,都是只有看得到哪个人,心里有他,在意他,才会有的情绪,现在这样算什么? 他现在算什么? 世人眼中卧薪尝胆终于大仇得报的君王,可她明明向陈王及众多君王面前讨要他做丈夫…… 只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又不是……真的要死生不复相见,明明她也明白了天下安定有多重要,谁说殊途不能同归? 他抓住沈姝的肩膀,想要强迫她说出来——本将军愿意与燕王共掌天下,开创和平安定,能让百姓安居乐业的太平盛世,以沈姝的仁善和才华,一定能做到,她怎么能现在就放弃呢? 是爱到不愿拖累他? 还是恨到不愿再跟他有任何牵扯? 沈姝,你给我一句话啊? 可沈姝已经再不愿意跟他说一句话。 他将沈姝接出地牢,派军医为她诊治,给她用最好的药最好的食物最好的一切一切,一定要将沈姝治好。 可沈姝被囚禁折磨太久,身上的每一寸关节骨头都被扭曲成了一种奇异到无人能想象的角度,每一次军医尝试着将她的骨头掰回原位,营帐中总是长长得爆发出一阵又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喊声:“爹!娘!爹!娘!我疼啊!儿疼啊!” 她的伤就是来自父亲,她父亲对她的恨就来自生她而难产的母亲,她没见过她母亲,对她没有记忆,她母亲爱不爱她呢? 沈姝觉得必须是爱的,世上谁的父母都挚爱儿女,她平生第一次喜欢的人也不喜欢他,如果她连痛到不愿活下去的时候都没个可诉苦的人,那这一声也太可怜了。 她已经如此艰难,就让她骗骗自己吧! 每一次接骨结束,沈姝都会直接痛晕过去,军医也只是摇头。 沈姝已经是强弩之末,接好了骨头,也活不了多久。 可燕泽就要强求。 现在的他反而愈发同从前的沈姝像了,恶狠狠威胁她:“你若死了,孤便让叶峰和城中百姓为你陪葬!” 却只换来形削骨瘦的沈姝一声极其敷衍的嗤笑。 燕泽想反驳她,可沈姝已经无力再跟他争吵,她已经很明显得不想活了。 军医说她不过是凭借一口气吊着命,有个未完的心愿。 燕泽怎么问她,沈姝都不愿开口。 直到被问烦了,沈姝说了一句再等人。 叶峰,被他派了任务,接管沈翊的队伍,至今未归…… 燕泽下意识顿住了呼吸,可又无可奈何,将公务搬到沈姝居住的营帐中,偶尔读两句给她听。 “李有才家儿子都上了战场,就剩下个小孙儿,家里房子塌了,申请人手给家里建造房屋。” “张阿婆逃难来的,腿脚和眼睛都不好,儿子女儿死在逃难路上,需要每日有人去安置所送个饭菜之余,偶尔带个大夫给她看看病。” ……都是些平平淡淡的鸡毛蒜皮小事,好在最后终于有了件喜事。 “孙小姐同吴大头兵心意相通,想要申请城中的一家酒楼成亲办喜事。” 燕泽沉默了许久,似乎是下定了决心:“沈姝,你我……还未办喜宴……” 良久的沉默。 外面响起叶峰的声音,他处理完事情归来立刻来见沈姝,看着燕泽。 燕泽自嘲得笑笑,可又念着叶峰能劝告沈姝活下来,告诉他,到底对他是爱还是恨,他一定要这个答案,走了出去。 可没想过几日,梁军带兵停在城外。 前段时间的争执还历历在目,燕泽立于城门上,并未让人开门,梁人恨陈人至极,放他们进来,很危险。 可城门却突然缓缓打开。 梁军都举刀做好了冲进去屠杀的准备。 却只见沉重的城门渐渐打开,一个男人搀扶着女人站在正中。 燕泽近乎无法站稳,怒吼道:“关城门!关城门啊!你们的将军在那里!梁军会杀了她的!你们看不到吗!她会死的……沈姝你发什么疯!你快上来!沈姝!” 可无论他怎么呼喊,无人所动,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了然的悲痛。 沈姝的骨头刚刚接好,一呼一吸,每一步都是踩在刀刃上,可她依旧是坦然站立。 领头的梁王曾是家中最小的一个孩子,每天只知道招猫逗狗被哥哥姐姐父王母后宠爱,可现在全没了,皆拜沈家所赐。 他冷着脸嘲笑:“早知道沈梁军神勇,现在竟然还想以这样的残破之躯敌我万军?” 可令他和燕泽,以至于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沈姝竟然拱手垂眸,艰难得控制着身体,缓缓向所有的梁军跪伏。 她的声音粗糙难听到极致,还是拼尽全力正声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梁王,某愿用性命,恳请您放过一城……一国百姓!” 梁王冷哼:“你说放过我就要放过?你们沈家人怎么不放过我梁国百姓?你沈姝不是一向傲气吗?来给孤擦靴做凳,说不定本王真的能考虑考虑……” 随即招手带领军队继续行进。 叶峰手握银枪,护在沈姝身前。 可沈姝却一点点跪行到他面前,哪怕刚接好的骨头又断裂,戳破皮肉,在地上拖出一条蜿蜒的血迹,也依旧没有停下,苍白着脸色,抬起手,想要擦干净梁王的靴子。 梁王开始是难以置信,然后放声大笑起来,可笑着笑着眼角又泛出泪来。 “你也有今日?沈姝!你也有今日!你不是不可一世吗!不是不世之才吗?也有跪下来求我的时候?” 沈姝哑声道:“只求您放过一国百姓,求您与燕王共同抗陈。” 话已经说得如此明白,燕泽还有什么不懂? 他护着陈国百姓,与梁王必定有嫌疑,若有人挑拨,很可能会有背刺。 他跪倒在地上:“沈姝,你何至于此……” 梁王也默默。 沈姝道:“这一切,只为苍生。” 梁王放不下仇恨。 他不是燕泽大圣人。 伐陈是必然,他能约束好自己和手下的人与燕王达成一致抗陈,至于陈国人,暂时不会动他们性命,可若有异心……哼…… 得到这个答案,沈姝已经是极其满意。 于深夜时,偷偷坐了轮椅找燕泽要了口酒。 燕泽轻轻说了句谢谢。 可沈姝却道:“将感谢弥补给苍生吧。” 一点点都不愿意跟他多扯上关系的样子。 燕泽问她:“沈姝,你是否恨我?” 沈姝望着他,点头……而后摇头。 他眼底升腾起希望:“那爱我?” 沈姝望着他,点头……而后摇头。 这可真是奇怪的回答。 可沈姝却玄之又玄道:“你将来会明白的。” 明白什么? 什么明白? 燕泽还要再问,叶峰已经来找她了。 他们像一对真正的夫妻,一个唠叨一个虚心点头,再三保证不会再偷跑出来让他担心。 营帐偷出来温暖的烛光,她轻轻靠在他的怀里。 她爱叶峰吗? 那为什么要为他做这么多呢? 她不爱叶峰吗? 那为何要和他在一起呢? 燕泽想不通,大口大口灌着酒,何时睡去不知道,醒来却是沈姝的葬礼。 据说她昨夜在叶峰怀中安详得睡去,嘴角还带着笑意。 似乎是放下了一切的重担。 可不嘛,她把一切都托付给他,接下来天下不就是靠他燕泽去打吗? 此后人生四十年,从伐陈,到平定各国,到建立一个统一的王朝,燕泽从一个搞不懂很多问题的少年,长成了一个搞不懂很多问题的老头儿。 即使他思考得头发比很多人都白,胡子比很多人都长。 可他依旧想不明白,沈姝这厮到底是爱还是恨。 叶峰已经在前两年死了,他似乎从未有这个困扰,安详得笑着滚去阴曹地府了。 这么多年这孙子冷眼看着他就这么纠结到老也不愿意告诉他答案。 后来将王位给了自己亲手培养的旁支的孩子,这孩子很好,整个人活像团初升的朝阳,像这整个国家一样一切都欣欣向荣。 可他还是想不明白。 最后死了,回归神位了,还是想不明白。 …… 乐游君脸色阴沉着。 看见白泽神君的一瞬间,冲上去就是给他一顿爆锤。 完蛋玩意儿,你瞅瞅你看得什么事儿啊! 第四十六章 帝王骨篇(完)见众生,爱众生 四下刺眼的白光还未褪完。 吸收了帝王骨的燕泽躺在石板床上静静得闭着眼睛,可随着他的眼睫眨动,他的面容五官也逐渐虚化,像是一团朦胧的雾气终于得见天日散开了,露出真实的面容——是只剩被砍成两个半截的子赢。 乐游君的脸也从那张灿若朝阳的脸缓缓消散为自己的脸——消瘦的、泯然众人矣的五官。 子赢恍惚睡了一场,做了一个一生都在征战中思考的帝王,猝然醒来,还有些愣愣的。 他转头去看半张脸明艳半张脸毫无生气还黑如锅底的女人……却并不惊讶这副常人不可能见到的场景。 哪怕是当看见被砍断的下半身体静静得和自己的腰部的断口连接在一起,皮肤仿佛从未分割开的光滑,也依旧淡淡的望着虚空中的某一点发愣,似乎还是习惯性得在思考。 乐游君看了,怒了。 丫的。 这完蛋玩意儿说是给了帝王骨,可没想到趁着她用法力催动帝王骨融入子赢的身体时,将她俩打入了一场幻境。 幻境曾经是他拥有帝王骨的一世,从风雪之中逐渐升腾起一团朝阳,他被灼烧,却又真切得爱上了她的张扬明媚。 可最后,他不懂她了。 他给乐游君踢进沈姝的身体,给子赢踢入燕泽的身体,重新经历他们的一切,告诉他曾经苦寻不到的答案。 知晓世间一切的白泽,竟然还有不知道的事,甚至还能被它困到用这样的手段寻求答案,说出去哪有人信? 可白泽就是被这样的痛苦折磨,忘不掉,想不出来,恨不得掏出来自己的心窍看看,到底是哪里被蒙蔽了,才有这样的疏漏。 可找不到啊!就是找不到! 哪怕他去阴曹地府寻找沈姝的魂魄转世,都没有她的痕迹。 这样便只有是天上的仙人下凡历劫的可能了。 可他去求负责安排这类事务的司命神君,后者翻遍了史书也没发现有同他一起历劫的仙女儿和仙男儿。 答案似乎触手可及,却怎么也无法解答。 幸好白泽神君知晓未来,留了一块帝王骨等到了今日。 他无比期待得望着乐游君和子赢,尤其是乐游君,她都变成沈姝走过一回她的人生了,一定知道答案。 她望了眼子赢,发现后者也静静看着她,瞳孔漆黑如墨,似乎能看透人心。 乐游君知道,这人已经看到了,帝王骨中最后的记忆。 这也是一切的起因。 乐游君一挥手,四下突然变成一片丛林深处,远处一片碧玉泉水,一只狮子身姿生着双翼头生两脚的怪兽轻轻从空中落在此处,低下头啜饮泉水。 白泽如何不熟悉,那是他自已。 四周本来静悄悄的,怪兽白泽原本只想饮水饱就离开,最近它有入世安定天下的众人,得快些赶到泰山府君处进行投胎转世。 可正当它准备转身离开时,铺天盖地的大火从山底下蔓延上山,飞鸟惊慌,无数森林中的动物惊恐得四处逃窜。 人类的声音在不远处传来:“烧!把这山都烧了,我就不信它不现身!” 它? 白泽眨了眨眼,凡人在找它。 可它得先扑灭山火。 它作为瑞兽,自从被天道创造出来就是只有知晓一切的能力,并不是主杀伐的凶兽,用尽全力才将半座山烧成焦炭的山火平息,最后将剩余神力用作恢复生灵的家园,才终于筋疲力尽得去到人类面前。 人类是个十分俊美的男子,找到白泽是听说白泽的肉能够活死人肉白骨,他要用白泽的肉来救濒死的妻子。 白泽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这样的用处,再加上不能滥自干预人命,甩了尾巴离开,它还有更重要的拯救乱世中的百姓要做。 没想到身后却射来一只箭羽,正中它的面门额中。 男子赶紧跑过来要了结它的性命。 白泽正要乞求,可脑海中却突然闪过许多陌生的画面。 那是只有天道才知道的人间的剧本,天道不许它反抗,让他眼睁睁看着男人将他的血肉分离干净带回家中,亲自煨给面若死色的妻子。 妻子吃了神兽的血肉很快好起来,能和男人儿子一起出门游玩,教导孩子读书写字,最后在吃完保存的最后一块白泽肉后,妻子又怀上了孩子。 同年,北方苦寒之地的窝囊燕王终于迎来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因梦见一年前白泽入王后梦中,为其取名为泽披苍生的泽字。 这个孩子在她腹中十分好动,男人笑眯眯说:“一定是个健康的男孩儿,将来和朝儿一起继承我将军府!” 妻子却觉得是个美丽的女儿,起名姝字,想要让她如同天上的太阳一样明媚可爱。 可惜太阳的温度能将孕育她的母亲灼伤而死,男人的妻子在挣扎了三天三夜后咽气,他对这个孽胎深入骨髓,气愤之下,拿刀要砍了孽胎。 可孽胎额中一点红心,不仅不哭,还对他微笑:“许久不见,沈翊将军。” 沈翊这才明白,他杀了神兽,神兽的血肉都给妻子吃下,它滋养妻子的骨血,最后又在她腹中重新汇聚,妻子的命自然也还了回去。 这世上从来就是等价交换,不是不报,有时只是时候未到。 天道将白泽的血肉和魂魄分离,一个带着模糊记忆报复沈翊,一个拥有瑞兽仁善灵魂在北地学习如何做个爱护子民的王子。 是天道的一时兴起,想要玩些新花样吗? 当然不是。 白泽这样的神兽怎么会不知道人心的贪念呢? 它可以避开,却在明知结果后依旧前往。 因为它在预知中,看到了一个令天地失色的美丽女子。 苍茫雪原中,她是唯一一抹绝色。 它知道,那是它自己的一半,可还是想见见,所以哪怕被分尸,也并没有惧怕。 天道对它这样的举动难以容忍,身负重任却沉迷这样可笑的情爱。 它甚至都没爱上别人,那不过是自己的半身。 天道抹去了带着前世白泽记忆出生的沈姝的所有记忆,看着她运用自己的才华在军营中崭露头角,直到后来遇见另一个白泽的半身燕泽。 虽不明白为何,却依旧是喜爱至极。 喜欢到愿意违抗王命,诸多争吵后依旧不忍心和他分开。 沈姝为了荣耀,燕泽为了百姓,谁都没错。 可沈姝渐渐明白,一人之荣耀,千人万人殇别离,那不过是一种极端的自私。 天下从来不是一个人的天下,天下没了人,还统治个完蛋玩意儿? 她看辛勤劳作的老农、看街边吆喝的摊贩、私塾读书的学子……众生太多,她看不过来…… 反而让她隐约想起天道交给她的真正任务。 白泽,你要让人间有爱,四海归心。 见众生,爱众生,忘个人,忘自私,大道无情中生有情…… 太上忘情,万物为刍狗,万物为重,万物平等,无分贵贱。 爱小人,也是爱众生,爱众生,也是爱小人…… 一念之间,沈姝看破红尘。 所以她和燕泽说:“把你的爱分给世人吧。” 神爱世人,本就该如此。 至于从前的爱和恨,不过是天道给予最后的一丝历练。 沈姝死后灵魂回到了白泽神君体内,天地之中当然无人再能寻到她的踪迹。 白泽神君却至今无法看破这须臾一瞬,所以才无法想起从前种种。 天道,何其无情,对被他亲手创造的孩子都如此冷漠,可他又给了这孩子机会,如此简单,却又如此折磨人。 天道的决定,乐游君无法解释。 和子赢面露愁容得送他到海边,白泽神君突然笑了。 “我似乎,也在众生之中。” 第四十七章 花 这一日,子虚山不见风雨晴空万里。 光秃秃的黑土地上依旧鸟不拉屎,鱼不过境,乐游君地上爬的水里游的丑臣子们平素应该趁着难得的好天气懒洋洋寻个好地方晒太阳。 可今日却纷纷两只眼睛瞪得比乌眼儿鸡还精神。 因为乐游君带回来的那个两截凡人变成了一截儿,甚至还能下地了。 丑家伙们眨眨眼歪着头觉得神奇,为啥这个凡人能从一半儿加一半儿变成个一,它们学着给自己从中扭断了,却拼不回去,拖着血淋淋的半截身体满山号君上,差点儿没把躺在树上晒太阳的乐游君吓得头发都直接竖起来,赶紧用了法术把这又蠢又丑的孩子黏了回去。 孩子们没见过世面,看见乐游君这么厉害,崇拜得眼里直飞星星,直把后者看得骄傲得挺起胸膛,这才将目光落在它们身后佝偻着身体,扶着土推或枯木,一点点蹒跚挪动步伐的子赢。 帝王骨虽然将他的上下身和骨骼重新融合在一起,可终究是分离太久,下半身血脉经络瘀堵,肌肉又萎缩了许多,根本无法支撑整个身体的重量。 每走一步就好像行走在刀尖针扎一般,痛得人冷汗淋淋,根本不想迈出第二步。 乐游君对他这副模样满脸幸灾乐祸:“疼吗?” 子赢神色苍白,咬紧牙关,继续挪动脚步。 还没有一根手指的长度…… 乐游君继续说风凉话:“这个距离,可真是他的一小步,人类前进的一大步啊……” 可子赢却并不出声,双手死死扒住石墙等一切能帮助他站起来移动的东西。 有时用力太久,腿软到已经再难以控制,只能摔倒在地。 可这样再爬起来站直就会是巨大的难题,因为膝盖没有支撑的力气,疼痛却依旧没有减轻。 丑大想去咬住他的衣领将他拎起来,不然就是屈膝跪下来,想要他坐在它的身上,却被子赢摸摸头拒绝。 他用指甲深深抠进坚硬的墙面枯木石块中,鲜红的血从折断的指甲中流出来,十指连心,用尽全力,只凭借双臂的力量带直身体,双腿终于站直,却也终于再被剧痛缠上,可即便如此,从脖子到额角,青筋一路暴起,也没有停下,只发出一点沉闷的哼声,这倒无端看得人敬佩。 乐游君一边嗑着瓜子儿,看完这副坚强的画面实在忍不住鼓掌,道:“看到你这样,我实在不忍,本君有法术可以让你直接站起来,你要不要用?” 按照普通人的想法一定是:丫的,你有这一招咋不早说,还要累得老子摸爬这么久,故意欺负老实人是吧!快快快,痛死老子了,赶紧给老子施法,老子要赶紧站起来。 可子赢是谁? 他可是茅坑拉屎脸朝外的汉子啊! 他死死盯着乐游君磕得满地都是的瓜子壳儿,脸色阴沉:“你这是哪儿来的?” “这个?”乐游君不解:“隔壁堂庭山给的,就搁你躺的石板床旁边上拿的,吃着还怪香的嘞,你要吃吗?赢大爷那你可得挪快点儿了,不然我可得全吃了!” 那是前段时间隔壁的堂庭山的仙使久久等不到秋灵君归来,派了仙女儿姐姐前来请人,结果一问秋灵君在人间办事,要个千八百年才能回来。 并且还说给子虚山多送些粮食啊金银财宝神马的。 仙女儿姐姐也不在乎真假,反正堂庭山不是有钱,那可是相当相当有钱,粮食而已,当天就飞了几百斤过来。 乐游君默默祈祷再来个千八百斤的黄金,可仙女儿姐姐歇了火。 她只好化悲愤为食欲。 带着没咋吃过好东西的丑孩子们不到三天吃完了所有的食物,最后撑得肚皮圆滚滚得只能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丑孩子们奇形怪状的,却纷纷有一个凸起得大肚子,显得身体更加凹凸不平,让原本在石板床上还想多休养几天的子赢看得一脸黑线。 死孩子一点都不知道给自己留条后路,都吃完了下一顿怎么办? 幸好他还偷偷留了点种子,想着能快点正常活动,将种子种起来,这里怎么也说是块洞天福地,应该不会愁收获…… 可没想到这么点存货还能被乐游君找到了! 死孩子怎么能嘴馋成这样? 子赢深呼了口气,才终于能顺利说出话来:“你把这吃了,就没种子可以播种了,之后孩子们吃什么?” 乐游君满不在乎得笑他天真:“你刚来子虚山不知道,这山头啥都活不了……你不信问它们,它们从前都是吃的石头。” 丑孩子们眨着无辜的眼睛点头。 甚至乐游君还丢了个种子给他,让他就地埋了,看她施法后能不能长出来。 子赢当然是不信的,亲手埋了之后,轮到笑得无奈的乐游君施法,等到第二日来看…… 脸被打得啪啪响。 她愤怒了:红土地黑土地,哪个孙zei半夜起偷爬来施肥用史丹利了? 那颗种子竟然一夜之间猛得窜出老高,枝丫伸展曼妙,淡粉色的小花秀满枝头,簇拥在一起,像一团散发着淡淡清香的粉色云霞。 子虚山一向光秃秃的,除了荒凉和衰败,从不会有任何色彩,这一棵树,一点粉,让从未见过颜色的大丑和丑大们都惊喜得不行,凑过去却不敢太过靠近,只好两只眼睛盯紧了地上飘落的花瓣,观察了好久,确定没有任何反应后,才小心伸出舌头舔进嘴里。 ……没什么味道,只有一点淡淡的苦涩……但它好看呀…… 风一吹,还会有许多花瓣像下雨一样簌簌落下来。 大丑和丑大是所有怪物们中最高的,跳起来想要触碰到更多花瓣,却不小心撞落一支枝桠。 乐游君从见到这棵树开始就一直是难以置信。 怎么可能呢? 她不是没有试过种下种子,用法术催动,却每一次都是失败。 这里分明,就是一片死地啊! 怎么可能长出一棵树还会开出这么像的花? 重重花雨遮挡了她的视线,隐隐约约得,能看见他的轮廓。 清瘦,却总是爱仰望。 乐游君难以控制得,急切得向着子赢走去,也向着他走去。 一时间却被花瓣砸在脸上,明明是轻飘飘的东西,可砸在脸上像刀割开一般疼。 甚至让她彻底迷乱了视线,连风也不愿意让她前行,将她吹倒在地。 似乎有团熟悉的身影像她靠近,乐游君抬起手,触到的却是一截儿粗糙的树枝。 上面还有来得正盛的花朵。 记忆里那人似乎没活到花开的时候,所以她终于渐渐看清,树枝的另一头是满头冷汗的凡人子赢。 她救下来的凡人子赢,似乎是很担心她,所以不顾疼痛难忍,快速来到她身边,却无法蹲下身扶她起来,只能将树枝递给她想要拉她起来。 可这个人,自己都摇摇欲坠的模样。 乐游君试探着抓住树枝,粗糙的树皮将她掌心磨砺得连带着心脏都开始生疼。 子赢依旧将她拉起来,只是略微咬牙。 他原想拉起来乐游君,她的性子肯定就会将树枝扔了,没想她却越握越紧,以至于到另一端都能察觉到微微的颤抖。 “乐游君……” 他轻轻出声,乐游君却率先打断,仿佛失了魂魄怔怔道:“我带你走路,我在前面,你一定……不要走在前面。” 第四十八章 仙饿 子虚山突然能种活东西这件事实在匪夷所思,就跟它从前啥也种不活一样匪夷所思。 山上的丑孩子们头一次见了那天的花喜欢得不得了,自告奋勇从乐游君那里拿了种子埋到自己喜欢的地方日夜守着,不肯错过它生长的每一个瞬间。 吃喝终于不愁了,乐游君也就那日突然神色不稳了会儿,待平定情绪之后,又一副懒洋洋得到处追着日头晒太阳睡懒觉,仿佛那日惊恍着喃喃‘我果然没有做错’又哭又笑的人不是她一样。 子赢依旧每日辛苦复健,从挪动几寸到能走上几丈。 又累又痛时,一抬眸,不远处总有只毛色雪白的猫儿翻着肚皮睡觉。 大丑和丑大们都忙着去照顾自己的种子了,就没人看顾子赢,在他站不稳摔倒时稳住他,拉起来他。 最后还是被吵醒的乐游君看不过去,用了法术扶他起来。 足可见少年夫妻老来伴这句话是多么真实,孩子养大了终究会跑,还得是老夫老妻互相看顾着。 日子就这样平静得过着,没有乐游君施法,种子们也顺利得发了芽,黑色的土地上斑驳的绿色一簇簇点缀其中,子赢终于舍了拐杖,身后又跟着一群之前跑了的丑孩子们。 丑孩子们的菜地好不容易发了芽,嫩芽儿却一直长不大,它们找乐游君看,后者瞥了眼:长了堆杂草,拔了就是。 丑孩子们:拔了的那些草们是不是就会死了? 乐游君:是的。 结果死孩子们突然开始就嚎啕大哭起来。 它们舍不得这贫瘠之地上的好不容易生长出来的每一点绿色。 死孩子们肚子都没填饱,也不知从哪里学来这一套莫名其妙的悲春伤秋。 乐游君饿得心慌慌,正要施法拔了,子赢来了。 他说他能解决。 乐游君还以为是什么法子,没想就是子赢跪在地上一棵一棵将杂草和嫩芽儿分开,拔出来的杂草被他专门找了地界重新栽种起来,甚至还每日悉心照顾。 这样的举动落在任何一个人眼中,一定笑这人是个傻子。 可子赢倒是很喜欢,每天草拔得乐此不彼,身后的那群丑孩子们不厌其烦得问会开什么花会出什么果,子赢也不嫌烦。 杂草越长越盛,很快就占据大片子虚山。 葱葱郁郁的绿色爬满山,竟然还莫名开出了花。 丑孩子们很兴奋,每天睁眼闭眼都要在那些绿色里面。 也不知道是不是修行的年限到了,有些竟然还化成了人形。 化成人形的孩子们依旧很丑,但人间古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他们依旧乖巧蠢笨得跟在乐游君和子赢身后。 子虚山上粮食紧赶慢赶终于赶在大批怪物化成人之前成熟了,好不容易收割了,做成食物了,分食下去,竟然还没有给乐游君这个一泽之君,一山之主留下一口。 乐游君气得直咬牙,死孩子们成人了,咋就不知道尊敬她这个君主了? 还有那子赢,一点儿没个教导孩子的样儿! 做君主做成她这个孬样儿,真是窝囊!想那隔壁的秋灵君好歹还有仙使伺候照顾,她捡回来个凡人带大那么多丑孩子,现在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哎呦喂她的命咋就那么苦欸! 乐游君愤愤得刮了口锅底,刚塞进嘴……差点一口陈年老血喷出几十里远。 那种酸不是酸苦不是苦好似是老太太的裹脚布直熏得她恨不得把手伸进胃里把肠子掏出来洗刷个千八百次的冲动。 她抬眼去看依偎在子赢身边的丑孩子们,先是怀疑他们是不是没有味觉毕竟从前是吃石头的,后一想他们可能真的是爱她的,所以抢光了那些难吃玩意儿。 毕竟对于一个对美食尚有追求的仙,饿死可比吐死,死法好看得多。 哎哟,真是我的好孩子。 乐游君欣慰得直抹泪。 可没想到子赢看她抹泪,以为她是真生气了。叹了口气,端出碗早就留好的饭给她:“原本是怕孩子们跟你抢,想单独留着给你吃的。” 明明是关心的话,可那种想自掏肠子的恐惧感横亘在心头,落在乐游君眼里却是:原本是怕没毒死孩子们,单独留着毒死你的…… 乐游君顿时汗如雨下,赶紧岔开话题。 眼看着孩子们都接连化成人形了,也是时候得学学文化了,说不定将来能够修行出个什么一二三来,从这小地方飞升上界,也能挣扎出一番造化来。 可她是天生天养,与普通的神啊仙啊的修行方式不同,心里盘算了许久,决定去找龙女借书。 龙女身份高贵,平素爱清静,总喜欢搜罗六界中不同的书籍来看,想必有适合孩子们修炼的书。 她觑了一眼阎王爷的厨子——子赢,终于是没出来……还有,能教他做出一顿能吃的饭的书…… 只不过龙女一定见惯了珍馐宝物。 乐游君从前穷得吃不起饭,更别说什么宝物了,想着要不要去隔壁堂庭山偷点儿美玉宝石啥的再上门。 龙王却率先让人送了请帖上门。 乐游君虽是个仙,却是排在最末等的仙——不然也不会被分到这破山头了。 龙王掌管一方天地,咋说也是乐游君这小玩意儿接触不到的大人物。 慌忙收了请帖之后,她赶紧带着子赢跟着虾兵蟹将离开。 俗话说宰相门丁七品官,打狗一看主人,比老子大,那也得熄火了。 虾兵蟹将的主子是龙王,对着乐游君这荒山野岭的小泽君没什么好脸色,懒洋洋得送了请帖就叫人赶紧跟上,尤其是看见她又带了个凡人,虽有些气息不同,可到底也不是啥有身份的人。 子赢温声问他们龙王所为何事。 虾兵蟹将翻了个白眼儿:你自己问龙王不就知道了? 而一旁的乐游君眼里闪着幽幽绿光。 那可不是啥好表情,子赢以为她是生气,一看她抬起手,呼吸都顿了顿,要拉住她别冲动。 谁知她的手一拐,跑去抹了嘴角,像是在擦口水。 子赢:…… 乐游君实在是吃不下子赢做的那些玩意儿,饿了大半个月肚子,虽说神仙可以辟谷,不一定要进食。可前段时间天天吃堂庭山送的食物,也养出来按时吃饭的习惯了。 饿了许久,看这俩虾兵蟹将她脑子里就只有是清蒸还是做香辣…… 至于他俩说什么,乐游君都当放屁,她现在饿得能把这俩直接当刺身吃咯。 子赢只要随时关注着饿至即将疯癫的乐游君。 以至于进了海底一路飘进龙宫他都没有注意到四周景色和水晶宫殿的巍峨美丽,还有自己竟然能在水里放肆呼吸。 还是待看到个龙头人身的老家伙才真有种自己进了龙宫的恍惚。 见到领导干部,乐游君也终于换了副正经神色,敛了袖子道:“子虚山乐游君见过龙王。” 老龙王年岁大了,识人都是瞧人家的仙气,大多还是人家自己介绍。 隔着丹陛看不清子赢,目光落过来,后者垂眸行礼:“凡人子赢见过龙王。” “孤看你气息有些熟悉。” 子赢道:“在人间时,我也曾做过几年人间的天子。” 想在人间时,帝王们总爱称呼自己为真龙天子,要真按这话恬不知耻算起来,子赢也算名义上半个龙子龙孙。 但大概历史上最先这么自称的人没想过真会有人有一天见到龙王,如果他能提前预知,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还敢说出来自己是龙王在外流落在外的某个孩子? 别的龙王不好说认不认,但对于这位龙王,大概率是能认下这个便宜孩子。 第四十九章 老渣龙 这位龙王别看如今发须皆白十分沉稳的模样,年轻时却也是个风流快活的大美男,仗着姿容出色,十分不着调儿。 所到之处,上至八十岁老母下至八个月婴儿见了他都能笑得犹如正青春的花朵儿,其博爱之心,不管种族,不论美丑,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爬的,他都能勾搭上,是真真正正得用身体践行海纳百川四个字。 彼时人间流传一句话,龙生九子,各有不同。 言下之意就是,九个儿子九个妈,年轻的龙王子满世界甩籽。 老龙家再往上数百八十代,也没出现过这么样的烂黄瓜玩意儿,老龙王他爹自己也是个十分专情的神仙,心里只有龙后一人,十分恨铁不成钢得问儿子咋就非得当个人渣呢? 彼时年轻的龙王子一甩邪魅狷狂的斜刘海儿,仰望天空四十五度角道:“我不是渣,我只是心怀天下,把一颗心分成无数片,想给每个女孩子一个家。” 老龙爹和龙后:…… 好在随着年岁渐长和狼牙棍抽断了十几根,龙王子终于沉稳了不少,静下心来处理龙宫事务,有了些一方之主的气度。 后来他甩出去的那些籽们年纪大了都渐渐安家了,生的孙子孙女们也个个都活泼可爱,独独剩下个最小的女儿每天就缩在屋子里。 好看的男人看不上,老龙王心想闺女儿口味有点奇特喜欢丑的,可丑男人找来了,她看都不看。 老龙王心里隐隐有些紧张,颤巍巍找了好看的女人和不好看的女人给她看,闺女儿还是不看,说不上是该高兴孩子没有跟他兴趣爱好相同,又该不高兴姑娘人生大事还是没个着落,这时姑娘又嚷嚷着每天要去人间。 老龙王没办法,听闻子虚山的主人前阵子与秋灵君去了人间,他特意请乐游君前来护送她一趟,好处嘛,自然是大大滴有。 “啊?有什么……” 乐游君风卷残云般打扫着桌子上的山珍海味。 老龙王十分上道给她和子赢准备了一桌饭菜,一边说话一边长吁短叹,就是不吃饭。 乐游君饿得半死搞不懂,有饭不吃是傻子吗? 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嘴里还塞着一只大龙虾,吃得油光满面,是一点不顾子赢死活,后者却看乐游君吃得正欢,不愿打断她,主动问道:“敢问公主在何处?她有什么要求,某尽力而为。” 老龙王可就一直等着这句话了,心里直觉得子赢这孩子上道,不愧是有些龙子龙孙的血脉在身上,和他这老祖宗就是心意相通,赶紧让龟丞相去请闺女儿过来。 龙女在外名声十分好,只说性静爱书,模样冷艳高高高高……好高啊…… 乐游君打眼一看跟在龟丞相身后的龙女儿……嘶……这高度差,活像个妈妈带着两三岁的孩子。 那高度如同一根竹笋终于积攒够了营养,拼了命得往天上窜,欲与天公试比高。 若单说高也就罢了,偏偏整个人等比例横向发展。 乐游君张着嘴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子赢看她愣愣得,伸手抬起她的下巴,合上嘴巴,好显得不那么失礼。 老龙王倒是一看闺女就喜欢的直龇牙,笑吟吟介绍:“这边是本王的掌上明珠琉璃,今年八岁。” 八岁? 这TM的八岁? 这个身高? 这个体型? 你要说八百岁都小了,还说八岁? 乐游君惊得一口刚塞进嘴的虾肉差点喷出来。直看得一旁给她带路的虾兵蟹将们牙痒痒,吃了它俩同胞又敢吐,信不信爷用钳子夹死你! 子赢从善如流得再次合上乐游君的下巴。 龙女没怎么见过生人,见乐游君和一个陌生人对自己露出这么惊讶的表情,更加不好意思得躲在老龙王的身后不肯见人。 只是老龙王还没她生得高,根本挡不住她的脸,躲了也白躲,哇哇哭起来。 老龙王花了好一会儿时间才宽慰完女儿,抹着汗回来解释:“琉璃乃我与一只胖头鱼精所生,龙百年为一岁,如今琉璃出生八百年确实才八岁。” 胖头鱼精……乐游君忍不住嘴角抽搐,龙王大人您可真是饿了,连与海边相隔千万里的淡水物种都不放过啊。 可神仙妖怪化形虽说也有爹娘美丑遗传,但大多都看法力高低,虽说人人仙仙都说外表美丑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心,可真到了眼前,总归是更偏爱美好的东西。 无论神仙妖怪法力高的总要把自己脸捏好看些,龙女就算老娘是只胖头鱼,但另一半也好歹随了龙族吧,她爹还是出了名的美男,怎么能生得——这么原形毕露? 提到此处老龙王就忍不住伤心了。 他年少太风流,哄了许多姑娘恩爱,可无论追的时候多费心思,到手了就觉得这个姑娘和那个姑娘都一个味儿,没意思得很,没几天就跑了,因此欠下了不知多少风流债。 其中有姑娘挺着大肚子过牵着孩子追到龙宫来要说法,但更多的是找不到他带着孩子流落在外的。 琉璃他娘便是后者。她娘算是胖头鱼精中长得好看的,他不信这个种族里能有貌美的姑娘,同仙友打了赌去看,果然看见一个娇美的女子在湖里修炼,陡然看见一个陌生人羞答答得躲在了石头后面。 老龙王看见美女就犯病,穷追不舍了大半年与她做了夫妻。可等面前游过一条华丽的小锦鲤又觉得这条胖头鱼精太蠢笨太不知闺房情趣,偷偷跑了。 没过多久琉璃她娘发现自个儿有了孩子,却到处找不到相公,湖中的长老因她未婚生子把她赶了出去,别的湖泊又不愿接纳她,就只能化作人形带着孩子在人间讨生活。 可惜空有美貌没什么脑子被人骗回家做了小妾,很快又被发现是妖怪,被道士除了。 琉璃年纪小被母亲掩护着偷偷跑了,可也因年纪小法力低微化形也变得奇形怪状,幸好身上有龙族气息被土地公土地婆捡回来养了,平素做些达成点小愿望的小事积累功德,还是后来老龙王来此兴云布雨发现有龙气环绕,叫了土地一问,才终于知道自己有个流落在外的女儿,接了她回家宠爱非常。 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渣男上岸的故事。 可渣男上岸了,姑娘们的感情和清白也确实被白白浪费了。 都说天道好轮回总会有报应,老龙王如今最在意女儿,那老天就专门报应在他女儿身上。 老龙王私下骂过老天缺德,但谁让一切的源头是自己,骂完了又求老天爷老天奶开眼,给好幺女儿一个好姻缘,不然他真觉得哪天等自己死了他爹娘也能在地下用狼牙棍再抽死他一回。 可他真给幺女儿费心看过每一个介绍的男男女女,这孩子一个都不喜欢,非要去人间,老龙王真是无可奈何了,这才寻了乐游君来带孩子去人间。 这些来龙去脉可真是……让人听了不知道该做什么言语。 乐游君是不喜老龙王这般,从前做了恶如今却成了慈父,仿佛从前那些伤人的事就能一笔勾销了似的。 可谁让她有求于人呢? 家中的那些孩儿们还指望着她带书回去认字修炼呢……还有旁边这位阎王爷的使者,必须得让他学学怎么烧饭。 第五十章 龙女篇 针对不同客户需求,要衍生出行业新打法,深化不同时代特点进行改革创新,针对不同侧重点进行独特优化,形成个性化服务——简而言之,就是你想要啥尽管提。 龙女琉璃眼放金光,但仍有些害羞,试探了几次真假。 “我要做杀手。” “行。”你那大体格一锤给人捶死,被人捅个对穿都不死,光耗血都能把人耗死。 “我要做妖妃。” “行。”总有口味特殊的皇帝就好你这一口,到时候哪个跟你争宠你给一锤给人家,没人能从你手下活下来。 “我要做女帝。” “……行。”行个屁,你也不动动鱼脑想想,当帝王扰乱天下人因果,你看天雷先把你劈成鱼干儿还是先给我劈成八瓣儿? 乐游君对小姑娘脾气很好,微笑的嘴角好似二月春风。 子赢却深知这厮脾性,那笑背后还有话。 您尽管提要求,能办到啥样儿那就不能保证了。 美名其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琉璃思考了好一会儿才带乐游君和子赢回房间。 龙公主的房间华丽得令人不敢闭眼,到处都是用大大大大珊瑚,大大大夜明珠装饰,可比这些惹眼的是数不清的书。 看来龙公主除了美貌,爱看书倒是真的。 子赢艳羡得收回目光,看了眼离自己最近的书……《西想记》书生与闺阁小姐相会。 那看一眼《墙头马下》,又是对闺阁小姐和才子佳人相爱,再瞥一眼远处,《拜月亮》写秀才和大家闺秀的悲欢离合,远处还有一本翻了一半讲姑娘魂魄追着男人跑的《离魂记》。 净是些情爱故事。 乐游君更不会没看见,嘴角的笑淡了些。 不那么貌美的龙公主抿着唇脸颊两边飞上一抹粉红:“乐游君能否帮我造一段好姻缘?” 乐游君淡淡道:“看来公主是早有了心仪的人选了?” 想到心上人,龙公主更加忍不住害羞了,手捏着帕子挡住脸,一副可爱的小女儿情态。 龙公主在人间那几年,被土地公土地婆当亲女儿养。 那时她的模样还是好看的。 毕竟她娘在胖头鱼这个种族中也是难得美人儿,爹又是条俊龙,只要没出意外,从出生到老死都会是条美丽的胖头鱼龙女。 可最后却变成了那么副奇怪模样,全是她在人间被土地公土地婆捡走后,在土地庙中打着哈切听人说点小愿望。 男人前来求风调雨顺庄稼丰收,妇人求家人身体健康总有余粮,孩子求学业有成顿顿有肉夫子日日拉肚子不上课…… “求神仙保佑,能让我娘死了吧。” 平素无论好人坏人都求的是对自己和家人有利的好事,尤其小孩子,不过是要一点吃的一点玩具或者是一点夫子的夸奖,从未听过有孩子要这样恶毒的愿望,还是对待自己的母亲。 琉璃的鱼脑不大,对已经被道士宰了百年的母亲样貌已经有些模糊了,只记得她临死前用尽法力把自己变幻成人的模样丢进凡人堆里,但琉璃太小没什么法力,外表又和凡人的小孩子无异,道士们就更加难以分辨她,让她能顺利逃掉。 这是她不聪慧的母亲临危时想到的最聪明也是唯一的法子,完全意识不到这么个孩子没法力,不是饿死就是要被人伢子卖了,一个人根本活不下去。 可不管怎样她是个爱孩子的母亲。 琉璃不会做对母亲不好的事,现了身,让这孩子回家去,她不会帮他。 恶毒的小孩子带着大大的帽子遮住脸,被这突然出现的女孩子吓了一跳,哪怕是这女孩子长得漂亮,也不在乎,只一心跪在蒲团上奶声奶气虔诚得乞求:“神仙在上,求求您一定要让我母亲死了。” 他丝毫没注意到身边的人就是他祈祷的神仙。 琉璃蹲下身托着下巴,大眼睛定定得观察这孩子,直看得后者有些怕,却依旧装着硬气吼她:“看什么看,我求神仙关你什么事?” 琉璃指着自己道:“当然和我有事,我就是神仙,你求我,我不同意你求我。” 小孩儿觉得这女孩子疯了,不想理她,但想想,这么小就疯了肯定是从小受了许多非人的欺负,跟他一样可怜,他勉为其难帮她也求求神仙,给她恢复一点神智,让神仙帮她,惩罚那些欺负她的人。 可这疯女娃不识好歹,还是说:“我没疯,我就是神仙,我还是不会帮你欺负别人。” 恶毒小孩儿真是笨,还是不信。 琉璃没办法化作原型给他看。 一条头大身子也大似鱼的生物,本该看起来十分滑稽,可头和爪子又有些像龙,平白给自己添了些威武霸气。 这是琉璃新学的化形法术。 她心想这样总能震慑住这笨人类,没想学术不精,四周没有水,半身为鱼的特性让她在变回原形时离了水就难以呼吸,她想变成人,但是奈何法力用光了,呼哧呼哧得蹦蹦哒哒想要钻进最近的水池,可距离太远了,眼看着就要等着干巴死了。 笨小孩儿见了这幅场景,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尖叫:“妖怪?妖怪!” 琉璃干巴得口干舌燥头晕眼花,还不忘和他争执:“我是神仙!神仙!” 这世上没几个人见过神仙和妖怪,对他们而言,能完成心愿的就是神,毁了他们所念就是妖,具体不过一句,为我还是不为我。 琉璃拒绝了他,落在这孩子眼里就该是妖,因为所有人都认为,神仙就该为人实现乞求的一切,不然给他建宫立庙做什么? 人都不能白吃饭,神仙凭什么白享香火。 小孩儿恶毒得偏开头当看不见。 琉璃都准备当历史上头一个自己变身被自己干死的鱼了。 可这时小小的一双手捧起来她,飞奔向离土地庙最近的池塘,用力将琉璃扔出去。 琉璃人生第一次被水面砸得脸颊生疼,可进入水面,就又活了过来,紧绷到干裂的皮肤都变得有弹性起来。 她自由得在水里游了个舒服,才终于在水面露出个头对恶毒又不那么恶毒的小孩子道谢。 小孩子跑得满头大汗,此处距离土地庙约有半柱香路程,对于一个小孩子跑起来就要更久了,可他依旧愿意把她送过来,可见还是有善心的。 琉璃道:“你既救了我,我可以给你完成个心愿。” 小孩儿略有些不信,道:“那你帮我杀了我娘。” 琉璃立刻瞪大眼睛:“害人的事除外,害人会坏我功德的。” 听到这个回答小孩儿十分泄气,仿佛这件事如果不能完成,那他的人生也就彻底没了多少意义,丧气得摔坐在岸边,默默得掉着眼泪。 琉璃好奇得游到他身边吐了个泡泡,见逗不笑他,问道:“你为什么一定要你母亲死啊?” “妖怪懂什么母亲,你娘对你很好吗?”小孩儿恶狠狠得瞪了眼这条妖怪。 琉璃道:“我娘死了。” 小孩儿一愣,有些抱歉。 琉璃接着道:“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死好多年了。” 小孩儿抿唇,觉得自己更该死了。 可琉璃并没有什么伤心的神色,她道:“我并不觉得难过,我娘想我活下去,所以我现在活得很好,我娘一定很高兴。” “你娘对你真好。”恶毒的小孩子面上浮现淡淡的羡慕,咬着腮边的软肉,似乎是纠结了很久,才终于下定决心说出来:“我娘,我娘一点不喜欢我,她总打我,不给我饭吃,还不让我见爹爹,他总说我长得丑,说我会吓到别人,可分明是他们一直欺负我,我的脸才会变成这样。” “吓到别人?” 琉璃不解,人不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的嘛,怎么还会吓到人…… 随着小孩儿鼓起勇气掀开挡住脸的兜帽,露出来的是一张布满烫伤凹凸不平的脸颊。 小孩儿很痛恨脸上的疤,连水面的倒影都不愿意看,只给琉璃快速得露了瞬间,又将帽子重新带了回去,将头埋在膝盖里,肩膀微微颤抖着,似乎是在哭。 琉璃看不得人哭,恢复了点法力就赶紧变成人形,同情得拍了拍小孩儿的肩膀道:“你别哭,我答应实现你的愿望,你可以许愿让我给你治好脸啊!” “可我依旧会被坏人欺负,你帮我也没用。” “那那,那我在帮你打跑那些坏人。” “真的?可我娘也还是不爱我。” “那我就让你娘爱你怎么样?反正你也是她的孩子。” “真的?能让这个娘爱我?” 第五十一章 龙女篇(一)卖身葬父童叟无欺 “所以你就用法术改变了他母亲的心思?” 乐游君托着腮,让家人和睦是能增添功德的好事,不可能反而让人落得这般容貌尽毁的下场,很明显这丫头对她爹隐瞒了不少。 想到这里龙女就忍不住流眼泪道:“我做了好事,让那孩子的娘十分爱他,可却被他家中的另一个坏孩子知道了,那坏孩子嫉妒他,就带了人来土地庙里来抓我杀我,专门瞅准了那段时日我干爹干妈上天述职留我一人看家,那坏孩子把我家烧了,我变回原形在水里躲着,他也到处来抓我,后来还是那个好孩子捡了我,可惜他却被那个坏孩子打得半死,我只能用自己的心血去救他,还好临死前爹爹待我回了龙宫,可我伤了根本,再化形后就成了这样。” 乐游君眯了眯眼睛,似乎是在思考着什么,半晌,轻轻笑了:“所以,你便喜欢上他了?” 乐游说得如此直白,龙女更加不好意思了,嫩葱似的双手捂住圆嫩嫩的脸,少女怀春的模样十分可爱:“树上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他是用命救我,我自然得报答得稀里哗啦的。” 这都什么形容词…… 子赢默默,这群神仙怎么都爱把以身相许的话挂在嘴边。 大概也是因为乐游君也是这话的拥护者,并没有反对她,只是道:“你想清楚,真的是报恩,而不是别的?” 龙女抿唇:“定是报恩,那小孩儿良善,我与他自然是恩爱。” “有意思。” 上任楚王统治的第三十年,国家虽不算政通人和吧,却也算是民不聊生,但幸好楚王生了场大病,举国百姓天天盼着他早点儿嗝屁,没想到每次刚看见孟婆刚见他露了头,汤还没端起来,楚王又活了,白瞎了举国百姓一腔期盼之情。 楚王心想丫的,爷爷我还没死透竟让诸如此失望,有这么些虫豸怎么能让国家繁荣昌盛,抓了一大批人进行大清洗后,深感为君辛苦,又是要去见孟婆,百姓们又期盼了,结果孟婆汤又没端起来,楚王又回了人间,这下又让他抓了批虫豸,又深感为君辛苦,要下去找孟婆…… 孟婆奶奶看见这么个玩意儿,汤也不端了,一汤勺给他踢回人间,倒是没把期盼他死的百姓吓到——因为人家都给他玩免疫了,只等着快些亡国,毕竟一个能将生死之事当捉迷藏,捉弄臣民的君王,还能有啥统治的才能。 可这一次,楚王没能再玩一回他的把戏。 因为当他从生死之间醒来,他的四皇子直接让人拿了白绫亲手勒死了他,得到了举国支持。 以至于连他亲手杀死自己的兄弟姐妹这样残忍,百姓们都觉得能够接受。 毕竟这个王杀不到他们头上。 龙女的故事倒不是同这位弑父杀弟的楚王开始。 毕竟以龙女的智商如果落在这样的君王手上,大概率很难留个全尸。 同龙女姻缘颇深的,是那位杀了老爹和兄弟亲人的第二任楚王的众多孩子之一。 这位楚王也算个枭雄,虽说王位的由来有些不甚好看,可如果不是当时那一下的当机立断,楚国很可能和历史上的某些国家不是被国内的暴民联合起来掀了,就是被他国派兵攻占,还有一堆做内应的百姓。 他登位后推行政令顺利非常,大抵也是因为名声在外,所以没人敢反对,如果敢反对,那就直接砍了没有任何多余动作。 这样政治上极度冷硬刚强的人,想来很难与女人会有寻欢作乐柔情似水的时候,虽然事实也若是如此,可男人的嘴可怕的紧,说了爱江山,可裤裆就是管不住,亲了这个又睡那个,女人多孩子就也多。 倒不是歧视,女人多的地方是非多,实在是因为男人把女人圈养起来,用那么点儿手指头缝里口出来的权利和金钱,像挂在拉磨的驴眼前的那根胡萝卜似的。要她们温驯柔弱,又要聪慧有干劲儿,一点小恩小惠猫儿似的挠着人心,又不让她们读书不让她们科举,每天就洗脑说活着就是为了男人,还是那一个男人,那么多人如同满池塘的鱼儿抢食,可不得这个疯了那个傻了。 这样的招数用在哪儿都适合。 楚王用来训女人,女人就用来杀女人,训儿子,儿子之间再你杀我我杀你,反正那劣质的根儿就歪了。 足可见基因和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乐游君带着龙女在人间哼哧哼哧跑了大半个月,都没有找到她说的那个好孩子。 倒不是乐游君不可以帮忙,她都已经带着这孩子从海里千里迢迢游到这人间了,还怕这么点麻烦吗? 主要是她问龙女:“那孩子姓甚名谁?” 龙女:“啊?不知道啊。” “忘了问了。” 你咋不知道你个头搁哪儿呢……我xxxx…… 乐游君再问:“他家住何方?家中做什么的?” 龙女心虚得反而笑了:“啊,还要这个啊?” “我也忘记问了。” 乐游君心理扭曲了…… 这死孩子脑子是缺根筋吧,她忙着动脑筋,死孩子连脑筋都没有,信不信她来玩儿她的小龙筋…… 心中臭骂了这蠢孩子几百遍,乐游君连日来的奔波加上也不知感染了什么背病,竟然连夜发起高烧来。 龙女用法术给她医治,反而越治越差,乐游君难受得直哼哼:“死孩子你不会是听见我骂你故意的吧?” 眼见乐游君是浑身肿胀得快要像一颗即将爆炸了的脓包,她们落脚的地方也把她们撵出门。 两个女人,哪怕是一个快病死一个不那么貌美的女人单独走在街上,自然也是有许多不怀好意的视线盯着。 乐游君临了了还得担心这死孩子的安全,让龙女在人间给他找个草席卷吧卷吧,直接给她埋了下葬了就赶紧回龙宫。 龙女没别的优点,心善得过头,乐游君快死了,眼泪汪汪得断不能让她生前活的没尊严了,死了还埋得没尊严,想好好给她办场丧事,差点没把得知她想法的乐游君气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的。 这死丫头估摸了身上钱不够,学人间那些画本子上写的,要卖身葬父。 乐游君真是要昏倒,她爹老龙王要知道了她成了龙女的‘爹’,直接拿雷电串了她当烤串儿,撒一把孜然嚼得嘎嘣脆。 更要命是这死孩子也不知从哪儿找了块板,上书……上书:卖身葬父,童叟无欺…… ……她爹知道这孩子这么呆的吗? 可乐游君也实在是没力气和这孩子争论了,每天痛得浑身有进气没出气的,眼瞅着是没两天了。 龙女反而带着她到处被驱赶,她落脚的每个地儿四周的人都十分害怕乐游君得的是什么传染的瘟疫,再加上问龙女这个呆子,得到的永远只是一句不知道。 楚国居民们更加恐惧了,一路撵着这俩人恨不得杀了她们。 也是在这样的悲惨中,乐游君一命呜呼噶了,成了头一个病死人间的神仙。 龙女嗷呜一声哭得比死了亲爹还难过,眼泪汪汪得似乎是要淹了人间。 开始还有路过的看她这副惨样同情得过来安慰两句,但很快龙女这样就成了扰民,被举报到官府,给她关了杀了咋样都行,天天吵得不让人睡觉咱家孩子吃不好睡好考试都没精神这咋行。 龙女怎么拦也拦不下来,眼见是要被官府砸了摊,乐游君还裹着草席没下葬,正准备喊了老龙王救命,幸好有个清雅俊逸的声音如久旱逢甘霖般适时从旁边响起来。 龙女泪眼婆娑间瞧见个戴着深深兜帽的男子。 这个男子被官府的人尊称一句“大殿下”,好心得帮龙女应付了官兵,给了她钱给乐游君下葬了,最后准备走了。 龙女还眼巴巴等着人家问她接下来作何打算,结果人家根本不管她,脑海中立刻闪过千百本看过的画本子。 一般这种的得是郎君好心相救,女儿家芳心暗许,本该两眼相望,便知心意相通,从此就酱酱酿酿的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想到这里,刚死了的乐游君也就没让龙女有多伤心了。 第五十二章 龙女篇(二) 眼见好心的郎君要走了,龙女赶紧追上去。 “郎君怎的不问问奴家,日后去往何处?如何安身呢?不怕奴家被人欺负了吗?” 郎君似乎十分不喜欢被人触碰,哪怕是衣角被龙女牵扯住,都觉得十分不自在,想要退开。 但龙女就是拽住他,不让他跑了。 郎君只能尴尬得道:“姑娘,你……你这身形比我还要壮上许多,我……我实在……实在不知道,何人能欺负了你去?” 是的,诸君莫忘了,龙女的身形可是长了八百岁,把乐游君吓得饿得要死都一时忘了吃饭的可怕。 诸君千万莫要因为龙女呆,就忘了这孩子若上了战场也实为一员猛将啊! 龙女略有些尴尬,可好不容易才找到的人又怎么能轻易放了。 这时候就显得读书破万卷的好处了,她脑子里抓紧搜寻看过的剧情,虽说市面上大多画本子都是男生主动女子被牵着走,但偶尔也能淘到两本女子比男子主动的。 现在看来她应当就属于后者。 既如此,她也不装了,站起身,高大的身形投下的影子笼罩着弱小的郎君。 按照那本书里的女主角……应当是个土匪,她也换了副强盗表情:“我卖身葬父,你,葬了,她,所以,懂?” 这种情况,若放在任何一个王朝国家的任何一个王子,甚至是九品芝麻小官儿面前,也得落得个被不死也要屁股分八瓣儿的下场。 但眼前这位郎君,虽说是楚国的大殿下,可平素并不得看重,存在感极低,不然出行必然得跟旁的王公贵族一般,宝马香车侍儿环绕,而不是如今这般形单影只。 大殿下本也算是身量高挑,可和能做猛将的龙女一比,真是显得弱小了不少,依旧是温声劝道:“某帮姑娘只因本心不忍,从未想过其他,姑娘莫要开玩笑了,男女授受不亲,还请姑娘自重。” ……这几句落在龙女眼里只有四个字——欲擒故纵! 书里的书生小姐们都是你推我我推你,非得拉扯好几回,才能真的放下薄脸皮来。 龙女一副‘我懂我都懂’的表情,看得郎君惊疑不定,可好歹是给他整个人放下了。 郎君拱了拱手赶紧跑了。 龙女却只觉得‘她逃他追’的戏码即将上演,虽说在她身上,男女调了个儿,但怎么说也是找对了人,才不会让到嘴的鸭子飞了。 接下来这几日龙女就一直蹲守在好心郎君出现的这条路上。 那位郎君的穿衣打扮十分有特点,再热的天儿都是会带着大兜帽,势必要把全身包裹的密不透风,很难不惹人注意。 楚国的百姓似乎是见多了,对此见怪不怪,视若无睹也就罢了。 只有龙女每次看到就立刻飞奔过去,也不管是闹室还是街上即将无人了,直接拍了他的肩膀,不是喊他回头,就是捂了他的眼睛问‘猜猜我是谁’。 龙女的声音清新甜美,不说放在什么样的美女身上有多相得益彰,但凡是个正常容貌体型的姑娘,都得让人多上几分好感,可偏偏……偏偏这声音的主人出自这么壮硕的一员猛将…… 实在是让人刚有些心潮澎湃,一转头,不说让人心花怒放,也得是让人立刻默默把头转回原位,想要删掉方才的记忆。 郎君实在是被龙女这毫不自知的过于亲近搞怕了,一上街,第一件事就开始四下搜寻龙女的身影。 一旦发现有鹤立鸡群的一颗头穿越人海跌跌撞撞向自己奔来,立刻拔腿就跑。 龙女种族天赋点满,体力好的不得了,追一个凡人不在话下。 因此这段时间楚国百姓常常能在大街上看到一个男人被一个比男人还勇猛的男人狂追,最后还跑不掉,被人家抓住的画面。 真是有种说不出的滑稽,竟也成了一时奇景。 大殿下自从被这个奇怪的姑娘盯上,每天出门都心惊肉跳得跟个做贼似的。 他时时思考这女子会不会是他的那群兄弟们派来要暗杀他的杀手。 但依据这姑娘的身形,应该不必暗杀,一锤就能锤得他吐三公斤血。并且这么长时间,她每次都是找到他,和他打个招呼聊聊昨天今天吃了什么,看他身体没什么大碍,就识趣得离开。 让他每次看到她就提起来的心都有些怪不好意思的。 毕竟人家也还真挺关心他的,他每天恶意揣测她,倒显得他有些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后来再碰到她,虽说不会直接逃跑了,但被骂大体型靠得太近,还是会有些忍不住紧张。 “郎君,你昨夜吃得好吗?睡得好吗?早晨吃得好吗?” 龙女声音很甜,望向他的目光灼灼。 郎君有些不好意思得用兜帽挡住视线:“多谢姑娘关心,某昨夜吃得好,睡得好,今早也吃得好。” 他顿了顿,试探着加了句:“不知道姑娘吃得好不好?睡得好不好?” 坚持了快一个多月,终于让这人多问她一句,可见女追男隔层纱这句话还是有点道理。 世人都爱坚强开朗的姑娘,龙女道:“好啊好啊。” 她决定带郎君去看她居住的地方。 窥探女子闺房不是君子所为,郎君推脱了许多回,最后还是拗不过她,被龙女直接拎了衣领扯去了。 有时候他都不知道自己非要挣扎白费这一遭力气做什么,反正结局最后都是他直接被龙女武力带走。 路上郎君害羞得恨不得自戳双目,连想象女子居所都觉得自己可耻,都要直抽自己嘴巴子。 可等到真被带过去,耳边刚响起来龙女提示说到了。 他被催着睁眼,看到的却不是装饰得美丽柔和的女子闺房,反而是葱郁孤寂的树林,旁边只有一间年久失修的破庙还算清澈的鱼塘。 他愣了:“姑娘说,你就住这里?” 龙女道:“对啊。” 那破庙是不少流浪者的居所,白天出门讨饭流浪晚上回来缩在一起,这姑娘孤家寡人,也怪他蠢,怎么就觉得她还有钱住客栈住家里,明明她都被逼到卖身葬父的地步了。 虽这姑娘容貌……委实有些过人,好歹也是个家人珍爱的孩子,怎么能瑟缩在这样危险的地方。 郎君一下眼泪就出来了……太惨了,他之前竟然还拒绝她,求助肯定已经是无奈之举,现在每天还乐呵呵的,每天还特意跟他打招呼,可见是个坚强乐观的好孩子。 他捂着脸呜呜哭起来。 龙女有些摸不着头脑。 看着自己住的鱼塘,这分明也不错啊,鱼塘的族类看她是龙女,还专门给她腾地方,并不打扰她。 不管过程是什么,好歹结果是好的就行。 郎君给龙女安排了个住处。 他问龙女有何特长。 龙女见四下无人,神秘兮兮得道:“我能实现人的愿望。” 郎君愣愣又无比疑惑得‘啊’了一声。 龙女心想这该儿还跟她装什么装,明明小时候他就亲眼见过她帮了他。 龙女挤眉弄眼提示他:“你忘了,小时候,土地庙?” “我,女神仙哪!” 见这郎君不懂,龙女有些丧气。 怎么凡人的记性这么不好吗?才十几年怎么就忘得干干净净,就她一点一滴都记得清清楚楚吗? 额……不记得人名和地址也是因为忘记问了,才不是忘记。 看着龙女失望的表情,虽然觉得她说什么自己是神仙,郎君也只当是这段时间这姑娘过得太艰难,精神有些错乱了。 他叹了口气,留了口信给门房,有事就去找大殿下谢识檐。 大殿下被个猛女缠上的消息传得满城皆知。 私下抢皇位抢得比野狗争食还厉害的几位皇子殿下们凑到一起,面上反而和睦得如同真正的亲兄弟,嘲笑起远处抱着一大包功课被夫子摇头的传闻中的男主角。 “大哥最近看来是情场得意反而懈怠了学习啊,也是,自有佳人相伴,红袖添香,哪还有心思读书了,不得红鸾帐动整晚。可惜我们倒是没这送上门的好事了,不然也想尝尝这猛女的滋味如何,您说对吗四哥?” 说话的是这八王子,他的母妃郑氏是别国松来的美人,年轻时生下他,如今老了,深知自己作为礼物献来的女子生下来的孩子也没有继承王位的可能,只能依附皇后而活,她的儿子也选择依附皇后的儿子二王子。 这位二王子文武双全,模样光风霁月,身上可以说是无一丝不完美,是楚国上下男人女人的梦中情人。 王后自视甚高,对这个儿子有九分满意,唯一的不满是他不是楚王的嫡长子。 在后世的某些神经大婆严重,嫡子可以发卖这世上的一切,但在王后所处的年代,她在意这个,纯属因为她是强迫症。 像身后有什么鬼撵一般,她自小什么都是第一,第一个从她娘肚子里爬出来,家中第一个学完琴棋书画并且样样精通,嫁的夫君也要天下第一。 从前与她定亲青梅竹马的是太子,可太子不如当今的天子,被杀了她也不觉得有错,转头就嫁给当今的天子。 只可惜那时天子的后宫中已经有了不少女人,她那时没怀孕,断不能让别人在她前头生下孩子,哪个妃子怀孕露头就秒,没想还是漏了当今天子曾经的发妻,明明被废弃送出宫,却还是生下了孩子。 那孩子在宫外生的,谁知道亲爹是谁,可天子还是将那孩子排在了众王子第一。 给她这完美第一的人生留下一个重大污点,即便是她一直折磨那孩子,他也一直不死。 她一直迟迟怀不上孩子,被朝臣们轮番劝谏天子选秀,她只能忍了这口气,看着皇帝纳了新人,宫里的孩子她打胎打不过来,又从指甲缝儿里漏了俩皇子,这下她的孩子一退再退,成了四王子。 好在这孩子争气的,文成武就,做什么都比那个大王子厉害。 一支箭矢隔了老远,依旧正中靶子的红心。 四王子谢长宴似乎没听了弟弟的话,面上的笑容平平淡淡的,反而轻声训斥他:“不可妄言。” 八王子面上恭恭敬敬应了声是,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儿。 装,装,死装哥,搁他面前什么兄友弟恭,背地里指不定跟王后那老娘们儿怎么蛐蛐儿天蛐蛐儿地的。 谁不知道咱家几个争王位眼睛都争绿了,天天想着怎么讨父王高兴,还真以为咱几个是好兄弟呢? 要不是爷没从王后肚子里爬出来,爷改姓螃蟹,天天搁京城横着走! 八王子爱吐槽,可吐槽完了还得写夫子布置的作业。 狗屁崩的《策论》,狗屎写的《战国策》,狗尿撒的《四书》和《五经》…… 偏偏还不能找侍从替写,国子监的夫子狗眼睛狗鼻子,哪怕他花百金找人帮他抄写,最后都能被他们看出来,然后拿着藤条爆抽一顿,还要上报给父王,被臭骂一顿就算了,落下的功课还得继续写。 八王子每天睁眼闭眼想炸学堂。 也幸好,还有平素愚笨的大王子跟他作伴。 大王子本人,仁善多了就是优柔寡断,路上谁家哭个丧听见了都得流掉眼泪,智慧不多,夫子说的课文一概只知道半截儿,好似脑子就只有一半儿似的。 可若再加上就这样拼命学的前提,还总是一直被夫子师傅们骂蠢笨,那就显得更加可怜了。 他俩常被夫子罚留堂,也算是结下了某种奇怪的友谊。 但只要四王子等他,他才懒得搭理这人。 四哥虽面上对这人行礼,可也总是冷冷的。 偏这人还傻乎乎每次都跟他们打招呼,弟弟们好,弟弟们昨儿吃得好吗?弟弟们夜里睡得好吗?今早用饭可香? 眼巴巴得,做出一副长兄爱护弟弟的模样,可眼神里却好像只求着一点关心的小哈巴狗。 有时候他看见了,都不好意思将自己的作业扔给这人写了。 虽说扔给他写了最后也是要遭夫子一顿臭骂,写得什么玩意儿,拿去擦屁股都嫌写得垃圾。 第五十三章 龙女篇 可这大王子还是坚持着读书写字,课业一点不会敷衍。 有时候都不该说这人是傻,还是心性坚定。 这样的容貌,这样的身份,背后又没有世家支持,又没有人愿意让他依附,更没有父王的宠爱,占了个第一个出生的先机又有何用呢? 他的活着不过是供人取乐的笑话。 铃声在庭院中响起,提醒夫子将来上课,众人赶紧整理仪容。 八王子眼看着笑话在远处弯腰捡起来被夫子丢在地上的课业,一点一点整理好被揉皱的纸张,也走到了上课的屋里。 屋子里众人都对他视若无睹,更别提同他说话,却偏偏这人没什么眼色,还要对众人温和笑笑,大概是想和弟弟们说些话,正巧夫子已经到了,见有人还未落座,不耐烦得咳嗽两声,谢识檐才作罢,坐回自己的位置。 历来,众王子听课的位置都会按照长幼排序,谢识檐作为大哥,应该距离夫子最近。 可自入学以来,坐在夫子下首的就是四王子谢长宴。 圣人说有教无类,可自己教导的几百门生中也有分出最爱的叫颜回,谢长宴便是这样喜爱聪明又俊美的孩子,他的目光也就常落在他身上。 至于剩下的王子,则自己按照地位高低安排。 怎么样,序为长兄的谢识檐都被扔进了最角落。 夫子也权当看不见。 这样无声的刻薄,落在谢识檐这里,却似乎从未发生一般。 只默默收拾好一切,就静静等着夫子讲课,看着很是乖巧。 罢了,这孩子课业全是惨不忍睹,不堪大任到极致,将来必不会有机会担任要职,必不会为祸一方,也就不会有人知道是他的门徒,就当是个猫儿狗儿得在旁听了吧。 夫子酝酿了半晌,却并未同往日一般讲解书上的内容,反而放下了戒尺,在课上道:“这几日某路过一处人家,听见幼儿读书,读到人之初性本善,书上也常说儿童出生必然是纯真可爱,可世上也有论调,人之初,性本恶,幼儿撒谎贪心,归家后一直在思考,这人到底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诸君脱离幼稚不久,想来还留有记忆,为师想问问各位,人性该如何?诸君给为师一个答案,就可下学归家。” 上课是非常无聊的事,可如果是能统一答案,这还不简单,二选一,傻子都知道选好听的那个说。 小孩子嘛,谁不知道蠢笨蠢笨的,每日吃吃喝喝流鼻涕,能知道什么?就算是撒谎,也不过是一点小事,不值一提。 为了早点跑,于是诸王子十分有默契,纷纷道:“当然是善。” 脚下也已经做好了下课立刻就跑掉的准备。 可此时却突然出现个不合时宜的声音。 角落里的谢识檐轻轻道:“学生觉得,人性本恶。” 原本都做好了逃跑准备的众王子无语得转头瞪着这没眼色的家伙。 搞不懂差生装什么好学生,要讨论问题憋到下课找人家私聊不行吗?非要在这么多人面前做显眼包,明明平时写什么都被骂成狗屎,还装什么积极…… 八王子默默放下抬了一半的屁股,坐在四王子边上,不爽的表情即便是没睁眼夫子也是一清二楚。 当他真不知道这些小兔崽子们的心思吗? 本来想着这不过是走个过场给四王子谢长宴的生辰放个假找个由头罢了,没想真有人会想要辩经。 他微微睁开眼睛,声音的源头是带着大大兜帽挡住容貌的大王子谢识檐。 这孩子很惧怕别人的视线,被众多王子恶狠狠得盯着又紧张得低下头。 瞧见夫子望过来,让他继续说,慌里慌张得站起来道:“学……学生以为,儿童皆是自在母体中便带了恶。” 夫子挑眉,似乎是没想到他又将这恶的时间往前提,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谢识檐道:“婴儿在母体中时,会害母亲呕吐模样丑陋吸取母体营养,出生时让母亲承受剧痛甚至丧命,长大后又要母亲父亲一家供养,穷孩子看见富孩子又糖会羡慕会哭,这是恶,若伸手抢,这更是恶,认识不到对人的恶,这也是恶,所以人性恶,才需要读书和礼义教化,让人向善。” 这话说的有点意思,虽浅显,也还算是会听课思考,可比这群急躁的毛头小子好多了。 夫子这下挺想看看平日里看不上谢识檐的众王子该怎么样反驳他了,随手指了方才最想跑的八王子,让他来讲讲自己的想法。 八王子被这无妄之灾砸在头上,他一向不听谢识檐讲话,更别提是一心只想着在生辰宴上吃什么听什么玩儿什么,想不到怎么反驳,反而看了眼夫子手上跃跃欲试飞到他屁股上的戒尺,只冷冷哼了一声道:“大王子说得这样清楚,想来是自己亲身经历了这样的事多了,不知道您是这个做恶的还是受了恶苦的,若是后者,想来是兄弟们的错,让您多想了,弟弟们可没有想抢你的东西……” 毕竟你哪有东西能入我们的眼呢? 话音还未落,只听见‘啪’得一声,夫子的戒尺砸在书案上,八王子捂着屁股赶紧钻到谢长宴身后。 按照往常,谢长宴也会笑着护下他,说是他这个做哥哥的没有管教好弟弟,甘愿受罚。 夫子最喜欢谢长宴,肯定不舍得打到后者,一般这事就会不了了之。 可谁知今日谢长宴反而一直静静盯着谢识檐久久不语,眸子深沉,半晌,脸上才渐渐浮起笑意,起身敛袖对着谢识檐行了一礼道:“兄长高见,弟弟受教了。” 这……这谢长宴吃错药了? 他不比老大聪明千百倍?竟然还主动对他行礼? 太阳打西边儿出来了? 众人望着早晨还高悬在东方天空的太阳,转眼就是谢长宴抓着八王子送到夫子面前认错,让夫子给他来个降龙十八抽,改改嘴欠不尊兄长的臭毛病。 八王子的小心肝儿吓得直颤。 他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明明他以前经常在他面前说谢识檐这不好那不好,虽说没有明面儿夸奖,但到底也没有被训斥,可见谢长宴也是爱听的,现在又装什么深明大义?呸!完蛋玩意儿! 老子也是你装模作样的一环是吧? 八王子在心里把他祖宗骂了十几个来回,转念又停下,服了,他俩一个祖宗…… 本来都准备忍了一顿打,结果谢识檐又出声制止,什么弟弟有错,是哥哥没教导好,打他就行了。 八王子真服了,怎么今天一个个都拿他当表演的一环,折腾他的小心脏都要炸了。 “对对对,打他打他!” 八王子期待得眼珠子都锃亮。 可夫子不过是做做样子,今日是楚王最宠爱的孩子谢长宴的生辰,谁敢给他不痛快? 夫子摆了手让下课。 八王子见屁股终于逃脱一劫,乐呵呵得拿了书包跑,可许久不见四哥追上来。 一回头,竟然看见一向当谢识檐为不存在,冷漠的谢长宴主动走到他身边同他说话。 第五十四章 龙女篇(四)烟花 四王子笑得温和:“兄长今日有高见,平日里默默,想来是顾着弟弟们愚钝会被夫子责罚了。” 正慢吞吞收拾书包的谢识檐难得有弟弟愿意主动亲近,还是被夸,脸微微红起来,又顾及脸上疤痕,只敢低头侧脸,轻声道:“弟弟谬赞,哥哥只是略微灵光一闪罢了。” “灵光一闪?” 四王子似乎对这个十分有兴趣,侍从在屋外提醒要赶紧进宫面见王后都暂且忽略,同大王子慢慢散着步,似乎是无意,轻声问道:“兄长是想到了什么?亦或是觉得见过幼童行恶的事?” 从未有弟弟愿意给自己这样的亲近,大王子紧张得手心直冒汗,恨不得把自己知道的一切都倒豆子似得一口气全说了,可想了半天,他竟一时想不起来自己为何要在夫子面前说那些话。 恍惚说那些话的人不是他自己一般。 他怔怔愣了,还是一旁的四王子轻声提醒了下,他才缓缓回神。 可目光在彻底聚焦于谢长宴这个弟弟面上的最后一刻,却莫名得觉得熟悉,似乎眼前这张脸陪伴了自己许久,脑海中竟然还闪过自己这张布满伤疤的脸在四王子面前哭泣的场景。 谢识檐觉得不可能,他同四弟并不亲近,小时候就被王后与诸位夫人嫌弃,和诸位王子分开生活,平素都打不上两句招呼,更别提陪伴了。还有自己竟然会在四王子面前哭……不说他们之间的陌生,他好歹是大哥,怎么会在弟弟面前哭? 这个念头可真是荒诞。 他扯扯嘴角尴尬得笑笑:“为兄只是一时胡诌罢了,夫子看我愚钝平素又不爱发言,今日看我生出些许勇气,才没有打断,我的才学哪比得过弟弟呢?” 这话要是别人说,就可能会有些阴阳怪气,可若是从谢识檐口中说出来,就只会让人觉得他还真是挺有自知之明。 可被夸奖的谢长宴脸色却慢慢淡下来。 八王子跟在后头偷听了半天,蹲在地上拔草,搞不懂谢长宴是不是属狗的,一会儿变个脸。 还是侍从在旁又催促了几声进宫,后者才拱手告辞。 哪怕不爽礼数都做的这样周到,八王子忍不住点赞。 倒是留下谢识檐一头雾水,但转念想想今天最受欢迎的弟弟主动跟自己说话,兴许将来也会有更多的弟弟来找他,喜滋滋得抱着书包回了家。 今日是四王子的生辰,却也十分巧,也是他的生日。 虽说父王王后并不怎么在意他,他也不会不放在心上。 早早就让下人准备好了长寿面,他亲自端到母亲的屋里。 大王子的母亲,就是当今楚王的原配妻子,因为渐渐疯癫被撵出王宫,生下孩子后就愈发行为疯魔,前些年竟然多次要掐死自己的孩子。 为了保证安全,宫里下令,将她关在王子府上一个小角落。 平素侍从会给她送饭,不许大王子接近她,可今日是他的生辰,十六年前母亲的受难日,往常他没法尽孝心,今日却怎么样也要见见亲娘。 侍从思考了许久,只让谢识檐隔着牢门说两句话。 先王后已经四十多岁,日日被囚禁,已经苍老得不成样子。 眼下似乎白天已经发过疯没什么力气,对于一个陌生人的靠近没什么反应,只静静靠着墙壁闭目养神,见有人送了食物来,立刻扑过去捧起碗来狼吞虎咽起来。 谢识檐轻声唤了几句母亲,却依旧不见先王后有什么反应,他也不在意,笑着继续道:“母亲,今日上课夫子难得夸我了,连四弟也主动来找我说话关心我,母亲今日我做的长寿面也十分好吃,前几日我还救了个姑娘,您不用担心,我对她没有恶意,她家人都不在了,一个人在世上活太艰难,我只是想帮帮她,可您知道她说什么吗?她说自己是神仙,虽然听着傻乎乎的,但她要真是女神仙,看在我收留她几天的份上,能让您好起来就好了……” 说到此处,谢识檐眼眶微微发红。 自有记忆以来,母亲就一直这样疯疯癫癫,从未像正常的母亲一样给他一个温暖的怀抱给他唱过一首摇篮曲。 可他也并不怪罪,他知道母亲一定比任何一个人都希望自己健康正常。 此刻的他没有在外人眼中那副没心没肺,头靠在牢门上,想要多看看母亲的脸,像个孺慕母亲的普通孩子。 似乎是女子连心,察觉儿子的心痛难忍,先王后停下往嘴里塞食物的手,怔怔得回头,疑惑得望了谢识檐许久,眼底渐渐漫上一层水雾,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仓皇得手脚并用爬到谢识檐面前,伸出手想要抚摸他的脸。 那双手,脏污油腻,可谢识檐却渴望了许久,今日似乎是老天垂怜,母亲终于要想起来他了吗…… “畜牲!畜牲!你是哪里来的妖怪?你不是我的儿子!不是!把我儿子还来……” 那双谢识檐渴望了十几年的手正死死掐住他的脖子,他渴望孺慕的母亲正像追魂索命的恶鬼,疯狂地呕吼着要杀了她追要自己的儿子。 可他明明就是她的孩子啊! “母……亲……娘……” 谢识檐渐渐无法呼吸,想要掰开母亲的手,可后者一心想他死,生他给他生命的人想他死,还有什么能比这样更让人绝望? 他渐渐得也就不挣扎了,眼泪大颗大颗滚出来。 心中庆幸母亲是疯的,并不用承担杀死亲子的痛苦。 可侍从久久不见他出来,也听不见他说话的声音,匆匆冲进来看到这一幕,赶紧打退发疯的女人,将谢识檐拉开。 却又见先王后几次挣扎着爬起来还想冲过来杀了他,侍从忙着去制住她,没法送他出门。 谢识檐再不舍,却也只能在母亲怨恨的咒骂声中失魂落魄得走了。 正巧此时天空中突然爆发出一阵尖啸,然后便是绚烂到极致的彩色烟花。 那时王宫的方向,父王正给他喜爱的儿子庆祝生辰,丝毫没有想起来他曾经的儿子也是今日出生,更不会想到,这个儿子差点被自己的亲生母亲杀死。 何其可笑。 说不清是赌气还是觉得自己悲哀,他在这偌大的王府中找不到看不见烟花的地方,捂住耳朵,就埋头在街上走,到处找能供他躲避这场对天下昭告爱子盛大爱意的地方。 可正如世上无人爱他这事一样,他不仅找不到,街上还到处是人感叹烟花的美丽,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自己是只只能活在阴沟里的臭老鼠。 他已经忍了许久,躲不开跑不掉,干脆自暴自弃蹲在路边头埋在膝盖里当缩头乌龟。 却不想谁没长眼,一脚踩在他背上。 他气得恨不得蹦起来,也把踩了他的人吓了一大跳,一个没站稳,摔在地上,连带着她怀里的各种食物都摔在地上。 只听见一个熟悉的女声无比遗憾:“都脏了不能吃了……” 那么一副与众不同的长相身形,即使在夜色中,谢识檐也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是前段时日他收留的姑娘。 想来也是看烟花美丽才出了院子来看的。 提起来烟花谢识檐就生气,冷着脸和姑娘见了礼道歉后,转身就走。 他这副打扮和脸上丑陋的疤痕,加上阴沉沉的神色,同初见那副温热羞涩的模样简直天壤之别,甚至还有些恐怖,一路上过来,不少人都避着他。 谢识檐想,这世上再蠢的人看他这样,肯定就会知道他心情不好,别来惹他。 可……龙女琉璃又不是这俗世中的人。 等了好久都没见谢识檐离开后再来找她,今天偶然碰见了,当然要和他好好说话。 虽然这人走路有些快,幸好她腿长脚长,步子跨大点儿也不是追不上。 她问他:“谢识檐,你怎么了?不高兴?谁惹你不高兴了?我替你揍他!” 她展示了下自己发达的肱二头肌。 谢识檐泪目,让个姑娘自告奋勇给他出头,他真是活得失败。 于是更加想找个没人的地方躲起来,加快速度跑起来,可没想到琉璃见他提速,三步并作两步,又轻轻松松撵上他。 把谢识檐看得更加悲伤了。 连个姑娘都跑不过,还是这样轻松被追上,都说失败是成功之母,那他身上成功的妈也太多了吧…… 他的悲伤渐渐汇聚成河,跑得要吐了,都跑不过琉璃,实在忍不住就蹲在路边气鼓鼓得背对琉璃。 琉璃真是搞不懂凡人,一下跑一下又不跑,生气了也不说谁让他生气,她给他出头都找不到对象。 现在只能站在一旁默默看着他,手足无措得问:“谢识檐,你到底怎么了?” 谢识檐起初并不想说话,可骨子里的良善让他没办法将自己的脾气迁怒旁人,沉默了半晌,小声道:“我想要找个没人的地方,自己呆着。” 琉璃眨眨眼,道:“这里就没人啊。” 谢识檐被她的话逗笑了:“你不是人吗?” 琉璃就知道知道这人忘了,一本正经得指着自己道:“我真的不是人,我是女神仙,你想要什么愿望我都能给你实现。” 谢识檐觉得这人既然真疯,那就一直疯点儿好,他也就顺着她的话,指着天上的烟花道:“那你把它们变没了。” 满天都是此起彼伏的烟花,除了他们,还有别人喜欢看,琉璃摇头:“我法力还没那么大,去掉满天烟花,而且这烟花还有好多人喜欢看,变没了多可惜啊。” 谢识檐本身也没指望她能实现,只是试探着问问她:“那,你也喜欢,所以才出门看?” 琉璃不明白为什么话头又转到自己头上,她抬头看了会儿天上的绚烂,余光中,却望见紧张得等着她回答的谢识檐,被他发现了,还装作无事发生得移开目光。 琉璃想了想,问他:“你喜欢烟花吗?” 烟花,多好看的东西。 爱自己的父亲母亲,多令人羡慕的家人。 谢识檐嘴硬得想摇头,可鬼使神差得,还是点点头。 可刚一点头,又觉得和一个陌生人说这么多有什么用,怪尴尬得,想要离开。 谁知琉璃抓住他的手腕,带着他蹲在墙角,凑近他身边,轻声道:“喜欢烟花,简单啊!我给你放!” 这么小的地方,怎么可能…… 谢识檐觉得这家伙又犯了癔症。 可随着她的掌心缓缓摊开,一道淡蓝色的光芒在掌心上空缓缓炸开,变成彩色的绚烂花朵,紧接着是橙色红色,还有红银相间的光芒,接连在她掌心绽放后,其间还能看见海底游动的幻影,比天空中绽放的还要精美百倍千倍…… 小小的一方角落里,一场小型烟花在琉璃的手中接连绽放,谢识檐难以置信得不敢呼吸,他下意识伸出手想要去触摸,触碰到一点烟花的边角,却没有想象中的灼热,反而是淡淡清凉。 琉璃看他这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笑了:“怎么样?好看吧。” “我都说我是神仙了,你还不信。” 谢识檐愣了好一会儿,还是不信。 神仙都在九天之上,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来到人间? 更别提还专门给他这么个有父有母却如无父无母的人放烟花这等小事。 民间有戏法,如梦如幻月,若即若离花,这也不过是小戏法罢了。 可他还是在陡然听见有脚步声靠近后,掌心盖住琉璃的手掌,烟花就那么湮灭在他们的手掌交握中。 似乎刚才的一切不过是一场梦,也不曾引起过路人的注意,仿佛路边躲着的一男一女不过是普通的一对情人。 谢识檐待路人都走远了,才松开琉璃的掌心,红着脸道:“方才冒犯了。” 这一点,很符合话本中的攻略路线,一点适当的肌肤碰触,有益于感情增长。 琉璃虽说活了八百多岁,可在龙族里也是个不大的孩子,头一次和男子牵手,也忍不住害羞。 可当她距离这人这样近,却忽然闻到一股十分熟悉的味道。 第五十五章 龙女篇(五)我跟你一样 似乎是只有龙族身上才特有的冷冽海风香气。 父王说,这是海水独独只送给龙族的礼物,是海里其他任何一种生物绝对不会拥有的,更别提是一个生活在距离海边千万里的凡人了。 这每条龙的气味生来都会有不同,比如父王的就是浪花拍打礁石后海水飞扬的冷沉香气, 她的味道,是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过海面,照在海底最芳香娇艳的白色珊瑚花香气,还是她自出生时,就有的味道——天上地下,仅她一人独有。 起先琉璃以为是自己曾用精血救了谢识檐的缘故,可在今日相见之前,几次她故意搭话都没在他身上闻见过。 今日这回,好像就是凭空出现。 尤其这股香气还极其清淡,仿佛再也支撑不住,随时都要消散似的。 琉璃急得凑到谢识檐身上左闻闻又闻闻,眼见香气越来越淡,她直接趴在谢识檐胸口嗅来嗅去…… 丝毫没有注意到谢识檐害羞得拼命后退,最后实在退无可退,后背撞到棵粗糙的树木,谢识檐双手在空中挣扎纠结了不知多少遍,最后才下定决心,抓在琉璃的胳膊上,要将她拉得离自己远点。 可琉璃的力气就同她整个人一样强壮,无论谢识檐多努力,琉璃就像一堵墙一样压在他身上。 谢识檐感觉自己的脸都要烫得冒蒸汽了,羞耻得哭丧着脸道:“琉璃姑娘,这这这……这于礼不合!” 他跑不掉,只能最后将双手交叉挡在胸口,可这最后一道防线,直接被琉璃满不在乎得轻轻抬起一只手拉起来按在头顶。 谢识檐一下都不知道该为自己被一个女孩子轻薄泪目,还是该为自己竟然被轻薄还没有一丝反抗之力难过,亦或是两种情况他都应该泪目。 只能认命得转过头移开目光,权当看不见就不存在。 可琉璃像犬儿一般,将他身上闻了个遍,最后停在他的下巴,用力深深吸了口气。 少女特有的无名香气就在鼻尖缭绕,谢识檐一动不敢动。 尤其是在确认完之后,轻叹的那声没了。 温热的气息扑在他最脆弱的颈边,谢识檐紧张得感觉天地似乎在旋转。 还是琉璃抬起亮晶晶的眼睛,原本是要同他说什么,可最后眼神突然却变得比惊恐起来。 ……她,她看见他的脸了?! 恍如一道天雷从头顶将自己劈开来,谢识檐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抽回被禁锢的双手捂住脸躲到一旁,身体还不住得颤抖着。 他的脸,这张脸,似乎是生来就是如此,从小到大,自有记忆开始,每个人因他的身份,他的脸,对他都是非打即骂,尤其是王后,恨毒了他,连带着周遭的宫人都明里暗里嘲讽他欺负他,骂他是丑八怪,父王更是对他厌恶至极,从来不愿意与他说话。 可这张脸,也不是他愿意长成这样的啊! 他也想过学些女子化妆的手段,让自己脸上的疤痕看起来不那么恐怖,可最后还要被嘲笑男不男女不女。 最后只能选择带着兜帽,别人不能再轻易看到他,就不会受到惊吓,也不会再把他当成正常人一样同他打招呼说话。 每次他主动和弟弟们打招呼,只不过是想像普通人一样有能说说话的朋友而已…… 眼泪不停从指缝中露出去,谢识檐从未想过自己今晚会这样失态。 尤其还只是因为被人看到自己本来的模样,明明小时候恶语相向的人更多。 琉璃想要靠近他。 可谢识檐一直躲着她,哪怕是被她堵着走不掉,也决计不面对她。 最后琉璃实在忍不住了,一只手抓住他的衣领,直接把谢识檐跟拎小鸡崽儿似得拎起来。 …… 谢识檐吓了一大跳,又不好再让琉璃看见自己的脸被吓到,双手还是死死捂住脸,双脚却还在空中腾腾试探了好几下…… 都是空空如也。 ……很好,他谢识檐现在又多了一项丢脸的事。 可琉璃只是伸了手,轻轻点在谢识檐的手背上。 沉默了许久,两只手的指缝间露出两只哭红的眼睛,谢识檐的声音也嘶哑着:“怎么了?” 琉璃点在他的鼻尖上,有点幸灾乐祸,但又觉得这样不太厚道,只能抿着唇关心道:“你刚流鼻血了,又哭又跑的,很疼吗?” 鼻血? 谢识檐愣了愣,似乎是不信,可还是用一只手挪了两下,挡住脸,另外一只手去鼻子那儿摸了摸,放在手指缝前瞧了瞧…… 鲜红的,温热的鼻血…… 他的脸红了,心里也更绝望了。 今天到底要让他在一个女孩子面前出多少丑啊! 万幸经过方才他的折腾,鼻血也不再流了。 琉璃见他情绪平稳了,轻柔得将他放在地上,又凑近到他身边。 可谢识檐还是躲着她,不看她。 琉璃现在非常怀疑自己看的那些画本子,明明本子上都是男人霸道帅气,女人娇羞又可爱,怎么到她身上全都反了。 她怎么成了霸道那个? 明明她也很可爱娇弱嘛! 想是这么想,手下却是琉璃霸道得要抓住谢识檐的肩膀,强制把他扳向自己。 谢识檐的脸上又哭又笑,又惊又笑,同画本子里的小姐角色一模一样。 琉璃少爷干脆也捡了书中的台词,霸道得问:“姑娘……啊不……少爷为何在此哭泣?” 谢识檐谢姑娘娇滴滴道:“我这容貌丑陋,恐惊扰了姑娘。” 说罢,又娇滴滴得抹了抹泪,倔强得偏开头。 琉璃心里想着按照话本里的尿性,现在应该轮到男角来感叹:真是好、一、个、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绝色美人儿。 可谢识檐好像十分嫌弃自己的脸,她再这样说会不会更伤他的心? 琉璃挠挠头,她做女人的模样不说在龙族,应该在六界来说都算是开天辟地头一个,人嫌弃谢识檐丑陋,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俩其实半斤八两。 要真闭着眼睛乱夸,琉璃一时也找不到别的形容词,真是吃了没文化的亏。 她想了想,干脆直接抓了把泥巴抹在脸上。 谢识檐看不懂她在做什么,可还是下意识阻止她:“琉璃,这太脏了。” 可琉璃反而仰着一张脏黑的花猫脸,带着他往街上走。 起初没遇上几个人,可谢识檐还是以最快的速度把兜帽带起来,怕别人看到自己的脸,低垂着头走路。 又想起来琉璃还脏着脸,赶紧从怀中掏出来帕子给她擦脸。 可琉璃似乎完全不在乎,迎着街上愈发多的或探究或嘲笑的目光,大大方方得仰起头。 谁笑她,她就望过去,直接问你笑什么,反而让笑她的人一时愣了,讪讪得说没有没有得避开目光了。 若有说看丑八怪的,琉璃反而笑了道:“丑八怪看我。” 那人撸起来袖子,要过来揍她。 谢识檐赶紧挡在琉璃身前,可恰巧匆忙戴起来的兜帽滑落,露出他本来就满是疤痕丑陋的脸,现在又被糊得一堆鼻血,就显得更加恐怖了。 直接把那个要揍他们的人吓了一跳,然后就是出言讥讽:“我当什么神秘人物呢?原来又是个丑八怪!真是晦气死了。” 嫌弃的目光让谢识檐又想起来年少时被数不清的人欺负的时候,他有些紧张,可琉璃还在他身后,他走了,琉璃就要被欺负了。 可他忘了,琉璃的容貌是人间某种意义上的罕见,强壮也是。 原本她只是忍了说自己的,可听见骂谢识檐的,不等后者骂回去,琉璃大长腿一迈,直接揪住那人的衣襟,一个龙卷风摧毁停车场,把那人垮垮垮在地上摔了好几个来回。 直把周围来劝架的人看得都差点忘了自己是来干什么的。 不是一个男人欺负小姑娘吗?咋成了姑娘胖揍他? 谢识檐也是愣了半晌,才赶紧冲上去扯着余怒未消骂骂咧咧的琉璃跑走,虽说琉璃犹如猛将,可谁知道那人是不是什么地头蛇,他这次出行没带任何护卫,要是被扣留下来,他还真不一定能真的护着琉璃跑掉,还是见好就收。 他紧紧牵着琉璃的手,在自己最讨厌的烟花下逃跑。 琉璃笑眯眯问他:“谢识檐,现在你不怕别人说你不好看了吧?你看,我也一样不好看,有我陪着你呢!别怕,谁欺负你,我就保护你。像你以前保护我一样!” 第五十六章 龙女篇(6)嫉妒 “保护你?” 谢识檐有些不解,卖身葬父那日,是他与她人生中头一次相见,当时除了只是觉得这女子任孝可怜,便满心都是对这女子过于热情到不顾男女之别的不知所措。 若认识,他必不会让她父亲苦苦病死,更加不可能会让她需要在大庭广众之下抛头露面卖身葬父。 要说年岁太久忘记了,可,以琉璃的长相……实在是会让人记忆深刻。 谢识檐轻声解释:“我从前,并不认识你。” 琉璃眨眨眼,不知谢识檐是在逗她还是在说真话,睁大双眼仔细观察着他的神色,竟然很是端正,没有一点轻佻的意思。 琉璃很认真道:“不可能, 小时候你还去土地庙里求我,让你娘喜欢你呢!” “我变回原形差点干巴死了,还是你跑了好远才找到湖泊,给我放进水里救了我,就是因为这样,我才答应实现你的愿望的。” 琉璃一字一句讲得很慢,生怕谢识檐有一点儿没听清,从而会影响他在脑海中搜寻记忆。 在她印象中,凡人寿数不过百年,乍一听许久,可对于拥有千万年漫长生命的龙族神仙而言,是如同浮游一般的生物,浮游于凡人,朝生暮死,凡人于龙族,不过漫长人生中的须臾一瞬罢了。 可这短短的一瞬中又分裂出许许多多个刹那,许许多多的人和事夹杂其中,会忘记许多很正常。 可在她万分期待的目光中,谢识檐想了很久,依旧是没有任何与她有关的童年记忆。 他从前受困宫廷,后来就不怎么与人来往,因此就更加珍惜朋友,每每主动与弟弟们那些嘲笑他的人亲近,也是为了不那么孤单。 虽然琉璃总爱说些奇奇怪怪的话,可他若小时候见到她,她待他真心,他必记入骨血,永不会忘。 可没有记忆就是没有。 现下看来……兴许是,她似乎是认错了人…… 脑海中浮现出这个猜测,就能解释清楚,从他们初见那日,琉璃就对他格外热情,到后来的主动,和今夜的耐心安慰关心。 一切都是因为,她把他认成了旁人。 那个人,也一定对她极好,好到能让一个女孩子从小到大都记着。 想到此处,谢识檐忍不住攥紧了拳头,一股莫名的情绪积蓄在心口,又酸又涨的,带着整个人呼吸都变得酸涩起来。 可偏偏琉璃依旧还是两只眼睛亮晶晶得在期待他的回答。 他应该说什么? 说出事实,她必然会离开,那样他就彻底再也失去这唯一一个真心对他的人。 可不说出来,这个谎言能坚持多久呢? 没人愿意和骗子待在一起。 谢识檐抿紧唇,闭着眼睛,心中挣扎了半晌,明明是想要说出实话,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模棱两可的话:“抱歉,我可能……得多花些时间好好想想。” 琉璃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 挠挠头,不会是小时候被那个坏孩子发现,这孩子为了救她受的伤留下的隐患吧。 就像话本里说的那种,男主角女主角某一方被车撞,或者是自己撞到什么物件儿失去记忆,从此两人开始大悲大痛的一生纠缠。 想到这里,琉璃有些懂了。 这时候就得学故事里的脑子还好好的一方,照顾对方,把从前发生的事都一点一滴讲给对方听。 这是小事儿。 琉璃牵起谢识檐的手,两个人走回家的路上,琉璃耐心安慰他别急,他有的是时间陪着他。 这姑娘傻乎乎的。 他顾念着人前她的名声,哪有男女会这么牵着手堂而皇之得走在人前?他默默收回手。 可琉璃却更加握紧他的手,坦然得迎接行人的目光。 她才不管那么多嘞,她又不是人,人的规矩干她条龙啥事儿? 可越是这样亲近,谢识檐就愈发卑劣得难过。 她也会和她本来要找的那个人这样牵手吗?也会这样和他亲近,在外人欺负他时护着他吗? 是因为是她在意的人,容貌美丑,身份贵贱,她都,全然不会在乎吗? ……这可真是,令人嫉妒啊…… 回到府上,王子府上的管事虽对他们的模样吃了一惊,可到底也没多说什么,沉默着准备好了洗漱的东西,打扫好了客房,琉璃也就这么默默在王子府住下了。 琉璃每日醒来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去找谢识檐,跟他讲讲过去的事。 可谢识檐每天还有好多作业要写,每次一写都是大半天,琉璃等得无聊,去找人说话,可这座府上的人都只是埋头做事,除了必要的问话都并不多言,琉璃就自己在府中乱逛。 人间的府邸,自然比不上龙宫的华丽,可地上的鲜花,海水中也开不出来。 龙女逛得惬意,不知不觉间也不知走到了什么地方,冷清清的,也没什么仆人管理的样子,只有一间木屋死死白日里还木门紧锁着,只有高处一点阳光能照进去。 那里面似乎还有人在住。 从窗栏里能看见是个美丽的妇人,隐隐约约得似乎是在哼歌儿。 那歌很好听,从前谢识檐去土地庙找她的时候,也偶尔会哼起来。她想多听他唱一点,他却黑了脸说他最讨厌这首歌。 那时候她就觉得谢识檐是个口是心非的人,还是现在的性格可爱多了。 琉璃还未走近,妇人突然问她:“你是什么人?” 琉璃道:“我是谢识檐的好朋友,他小时候救过我,所以我来报恩。你是谁?你为什么住在这里?” 听到谢识檐三个字,妇人黯淡的眸光陡然一亮,似乎很惊讶她会认识谢识檐,想伸出手招琉璃过去,可一抬起手,就被沉重的铁链和镣铐限制住,只能无奈得垂手。 妇人也并不回答琉璃的问题,她的精神很是恍惚,每说一句话听一句话都要偏头思考许久。 “歌好听吗?我常用来哄我的孩子呢!” 琉璃想要再走近些,却被拎着裤腰带刚解决完生理问题,急忙跑过来的黑脸大汉呵斥离开。 琉璃不大懂,谢识檐府上为何要有这样一个被关起来的妇人? 她跑去问谢识檐,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讲清楚,可后者却不知所措得眨眨眼,小心翼翼地问她:“她唱的……是什么歌?” 琉璃不懂他怎么关注点会在这里,但还是依照着回忆,简单哼唱了些记得的。 可谢识檐却越听越沉默,这样的歌记忆里母亲从未对他唱过。 她现在唱,也是唱给她认为被他赶走的莫须有的孩子。 心口酸痛得令人难以忍受,谢识檐低头沉默了许久。 所有人都好像都不在乎现在的他,真是令人……绝望。 琉璃看着他心痛的模样,轻轻将手放在他的肩膀上。 不等安慰的话说出口,那股独属于她龙族身份的香气又清清浅浅得飘了出来。 她四处搜寻味道的来源,却看到书案上一张不同于谢识檐字迹的纸张。 她忍不住问:“谢识檐,这是你的字吗?” 第五十七章 龙女篇(七) 谢识檐的目光落在书案上的纸张上。 那上面写得是洋洋洒洒的夫子极为称赞的一篇策论,字体遒劲有力工整端正,颇有大师之风。 唯一不好的,可能就是不是出自自己的手。 想也是应该,他谢识檐从小从未在夫子面前得过脸,字也写得勉勉强强能入眼的程度。 这张策论是他的四弟谢长宴的手笔,因为写得太好,夫子要求所有的王子都传阅后写一篇心得,这两日就交上去。 他的字和谢长宴的字迹放在一处,简直就是天与地日与月的区别,也说不清是自卑还是什么,他尽量将那张纸放得远些,非得到脑子里不记得内容才投过去两眼。 没想到琉璃会对这个感兴趣。 谢识檐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心中微微发紧:“怎么?你也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好?” 好……还是不好…… 琉璃作为条龙,还是条年纪不大的龙,看不懂凡人的政治权利的论点…… “我只是觉得这张纸好香,你闻不到吗?和我身上的味道很像呀!” 琉璃举着自己的手腕让谢识檐闻。 女子的肌肤怎可随意让男子看见?虽说之前琉璃对谢识檐做的了许多男女授受不亲的事,可每一次再做谢识檐都要大惊小怪挣扎许久。 就像是什么奇奇怪怪的按钮,轻轻一按,就能看见谢识檐害羞挣扎,最后还得认命得由着她去。 这样的反差,琉璃觉得很是好玩。 可现在玩闹之后,最重要的是谢识檐的反应。 他被强按着轻轻闻了她的手腕,唯一能闻到的,只有侍女为她烘干衣服时所用的熏香,甚至不仅是她,整个王府都用的这种熏香,并没有什么特殊的。 他垂着眸静静沉默,琉璃还期待得等他。 他忽然想起来,那日夜里,她十分惊喜得不顾大防趴在自己身上左闻右闻,也是说闻到了什么香气。 那日他的一切吃穿住行也同今日一般没有任何区别。 只除了……这篇来自四弟谢长宴的文章。 如今细细想来,那日唯一同往日不同的,就是人生头一遭谢长宴主动与自己搭话,二人并肩走了不短的路,兴许就是那个时候他沾染上了谢长宴的气味。 他有些控制不住得攥紧拳……所以,琉璃是将他认成四弟,所以才会对他这般好吗? 可这个想法刚从脑海中冒出来,他就绝对十分可笑。 且不说他和谢长宴的身份地位几乎是人尽皆知,她认错人,肯定也会有别人给他提醒,就单单凭借这两张天壤之别的脸,一个俊逸出尘,一个丑陋可怕,谁能认错? 定是他忘记了许多事,才不会是琉璃认错人了。 他心中暗暗给自己劝诫。 可莫名得,还是忍不住靠近谢长宴想要闻闻他身上有没有琉璃所说的那股子香气,难得在下课放学时没有因为众人的无事而自己一个人离开,选择主动钻进围绕着谢长宴的小圈子里。 小圈子中数八王子最和谢长宴交好,眼风瞥了数次挤过来的谢识檐愣是不让他靠近。 丫的,憋什么坏呢?前几天被夫子夸了两句就想来得瑟了? 想到那天差点儿挨在屁股上的板子,八王子就肚子里一堆邪火,只一个眼神,自己的书侍就默不作声直接将谢识檐推倒。 今日恰好下了雨,满地泥泞,谢识檐被推倒躲避不及摔得狼狈,引得一众人侧目嘲笑,只能落魄得自己爬起来。 没想眼前恰好伸来一只手,再往上看,竟然是方才还被人群包围的四王子。 “大哥,你不起来吗?” 见他发愣,谢长宴温声询问,谢识檐这才大梦初醒般握住他的手站起身。 八王子一众人原本以为这不过一个小插曲,谢长宴一向矫揉造作爱做温和有礼的人设,哪怕卑贱如大王子,也不过是打造人设的一环罢了。 没想在谢识檐起身后,他还将伞下一半的位置让了出来,与大王子共撑一伞,笑眯眯得说:“我送兄长回家吧。” 这…… 八王子抬头,今天下雨,太阳又从西边一样出来了?怎么又跟那天一般抽风了? 这回可比上次主动搭话热情多了。 谢长宴的马车比他的华丽宽敞得多,连屁股下面的垫子都是用的极好的布料,他身上的衣服都没这些坐垫料子好,可见四王子有多么受宠。 谢识檐思量着身上肮脏,一时不知道该不该坐下,谢长宴淡淡一笑:“兄长不必客气,这些不过一团死物,脏了再换新的就是,不必挂怀。” 他亲自给谢长宴倒上热茶,悉心关切的模样倒还真有些兄友弟恭的模样。 谢识檐忽然就有些鄙夷自己对他生出的那些犹疑,明明四弟是个如此温和的性子,琉璃就算真认错人去找他,也是能被好好对待的,如今却被他欺骗。 这样很不对。 他细细分辨着谢长宴身上的味道,是很深沉的龙涎香气。 方才他的手也和四弟的手握紧过,想来还有味道,回府的第一时间就去找和侍女翻花绳翻到无聊,托人在摊子上买了本三流话本,被主人公的坎坷爱情感动得一把鼻一把泪,正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过得跟话本里好的结局一样幸福的琉璃。 他也顾不上身上狼狈,举起手给她闻。 谁知琉璃突然捂住鼻子,倏地后退出老远捏着鼻子,一边干呕,无比震惊道:“你你你……你玩儿屎了?” “什么屎?我这是给你闻你说的那种熟悉的香味!这分明是很名贵好闻的龙涎香气!” 琉璃愤怒了:“什么龙涎香,分明是海里鲸鱼的出体内的废物味道!臭死了!我身上才不是那种臭味儿呢!” 原本还想再骂上两句,可琉璃实在扛不住他整个人浓重的臭味,实在搞不懂凡人为什么会将动物的排泄物当成宝物。 恰好外面雨停,她直接跑出王府去街上呼吸清新空气。 却没想到对角的街道一辆本该送完人就离开的华贵马车上的贵人,轻轻放下了窗帘。 驱车的侍从虽然不解四殿下为何要留在此处,可主子发话,奴才也只能听着。 此刻从车门的缝隙中能看见主子心情不错,龙涎香的香气从车厢里面缭绕出来,本就是是一厘一毫就令人陶醉的好东西。 就是太贵了,十金才求得一二两,谢长宴却一次性够了大半斤,今日全给焚了,气味深沉得像是要浸入骨血里,像是故意要遮掩什么似的。 明明殿下平日里用的松香就很好闻。 见殿下说无事了,他放心驱车离开。 丝毫不知道谢长宴一点点浇灭龙涎香的香炉。 她果然没死。 第五十八章 龙女篇(八) 人这一辈子不过三万个日夜,要见的人和事何其繁多,脑子就那么大点儿地方,就像一张纸,总有边际定数框着,什么都写在上面,总会有用完的一天,什么都记得,把脑子里的空隙都装满了,就离死也就不远了。 因而人类总会在睡梦中遗忘些什么借此来保护自己。 这是天神独独赐予人类的礼物。 谢长宴也是个凡人,距离年少已经过了十多年,许多不重要的事都已经被他故意遗忘,让他认为许多事情就本该如此,例如疼爱他的父王母后,羡慕他又嫉妒他却无可奈何的王子们,对他俯首帖耳臣服的宫人和子民…… 可独独忘不了,他一心要杀死的那个人。 当年让她跑了,以至于自己寝食难安到今日,原以为她这辈子再也不会出现,没想最近竟然会闻到谢识檐身上有类似记忆里的香气出现,故而今日特意送他回家。 为了确认清楚和避免打草惊蛇,他还是命令侍从购得她最讨厌的香焚烧了遮掩身上气息。 等到马车刚一停稳,整个大王子府上弥漫着那股熟悉的气味一点点从掀开的车帘钻进来,让他愈发止不住想要杀人的手。 他多想直接亲手掐死那个女人,将她碎尸万段,可只有他一个人,谢识檐必然会阻止,万一她就此跑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次找到她。 凡人的寿命可不够和她耗的。 还有这位大王子到底有什么样的心思,明明是最讨厌生人,竟然会收留一个外人,还是说……这就是他故意的……他知道一切,握着他的把柄秘而不发,只等来日里的对他一击即中? 他自是不信王室中有哪个是憨厚老实的。 自那日主动送了大王子回家被众人调笑太阳打西边儿出来后,私塾众人原以为不过这副奇景就那么一回,却没想到,接下来几日谢长宴依旧主动在上下课时和谢识檐主动搭话,不是关切他的身体,就是耐心指导他的功课,甚至将他原本被扔在角落里的课桌挪到了自己身边最近的位置。 把从前离他最近又最讨厌谢识檐的八王子看得一愣一愣。 夫子倒是很喜欢这样的画面,自古天家总是亲情最淡薄的地方,今日唤你一声哥哥弟弟父亲母亲,明日就可能直接一把刀捅进你心口,真正践行那句和你说些掏心窝子的话的掏心窝子。 眼前这副场景是真是假又如何,人是喜欢看美好事物的,惯会自我欺骗。 连带着看大王子即便是经过指导也依旧垃圾不如的策论和诗歌也多了些容忍的气量,批判的话语和颜悦色了些。 却也能让看见夫子就发抖的谢识檐大喜过望,高兴得一定要请谢长宴吃酒。 八王子从前作为谢长宴的第一狗腿,如今被谢识檐挤到一边十分不爽,尤其方才是在课堂上唯一被夫子骂的那个,竟一时不知道是被占了后腿的位置难过,还是作为倒数第二一被上升的倒数第一背叛哪个更难过。 一边收拾书桌一边冷笑道:“就你们府上的破厨子,还能跟四王子府上父王赏赐的御厨相比?怕是平日里随便煮点猪食你们都吃的下吧……” 可一旁的谢长宴温和的声音甩在八王子脸上,打得啪啪响:“择日不如撞日,那弟弟今天便去兄长家中蹭饭吧。” 丫的,这小畜生是谢识檐下什么降头了吧! 八王子眼底要喷火,却也只能目送二人共乘一辆马车离去。 马车上的谢识檐经过最近得一段时间和弟弟的相处,已经不觉得他像从前一般生疏。 这还是人生头一次有弟弟愿意来他的家中做客,虽然早就让随从先跑回家让府上准备宴席,可管家他们应该也要些时间准备,因而有些不好意思。 谢长宴本就不在乎这些,温声道:“本就是一时兴起而来,下人们准备时,兄长可以领我在府上逛逛。” 末了,又似乎只是调笑:“或许,也能见见那位,坊间传闻王兄珍藏的娇人儿。” 提起这个,谢长宴有些不好意思:“不不不,那位只是我的好友。” 说是好友,可嘴角的笑却是止不住的。 但提到琉璃,谢识檐也直接问道:“弟对容貌美丑,可有何见解?” 他原是想说琉璃看着与普通女子有些不同,可心地是最最善良可爱不过的,请不要仅仅就依据容貌就轻怠她。 可谢长宴本就冰冷的心愈发觉得面前这人心思深沉——问他容貌美丑,是在讽刺他吗? 他分明是记得从前的事! 那这二人,必然都不能留下。 他眸中闪过一丝狠厉,却也很快被和煦的笑意遮掩:“身外之物,并不需要在意。” 得到这个答案的谢识檐缓缓松了口气,他这弟弟果然是最好的人,琉璃见到他一定很喜欢他。 尤其这几日他日日和谢长宴呆在一起,身上沾染了他的味道,可琉璃一直是无比嫌弃得甚至家也不呆了,跑到别的地方,等到气味散了才回家,完全没有最初时她闻到特定气味就兴奋的样子。 可见四弟并不是她要找的人,如此,也让他终于放下心邀请四弟来家,更不怕他和琉璃见面,从而知道认错人离开他。 这是他这个愚蠢之人,难得的心机。 府上的人哪怕是紧赶慢赶,也没有办上宴席的食材,临时去采买,连忙告罪。 万幸谢长宴也并不在意,由谢识檐领着逛园子。 彼时正是春日,花园却并不是往常人家常种植的牡丹芍药等花,皆是路边平平无奇的杂草花。 谢识檐道:“从前我在路边看到它们快干死渴死,一时不忍就捡回来养了,没想到会活得这样好,弟,你看,它们不比那些名贵花种差吧。” “不差。”谢长宴微笑,心里却冷笑一声。 野草就是野草,牡丹就是牡丹,就像被抛弃之人的孩子,永远是父王的耻辱,而王后的孩子,生来就是众星捧月的最高贵之人。 他的目光飘过园子角落里的木屋,那里有吵闹的哭声和骂声隐隐约约传来,谢识檐抱歉得看了他一眼,抓紧过去。 记忆里的那个妇人模样谢长宴已经有些模糊了,可不记得最好,那都是他故意遗忘的事。 既然做了,他就不会再后悔。 他今日来只为了杀了那个女子。 杀了她,再找个由头栽赃谢识檐,让父王杀了他,就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他的秘密。 也是这时,有脚步声从身后传来。 并不轻盈,不像女子的脚步,但故意垫着脚,似乎是准备吓他,以为他不知道,悄咪咪接近他,捂上他的眼睛,用故意压低的声音道:“猜猜我是谁?” 谢长宴垂眸,身子却微微颤抖着,舔着嘴唇,几乎压抑不住要杀人的欲望。 这熟悉的香气,和自己一体同源的香气。 真是好久没有闻见了啊……龙女琉璃…… 可他还是装着懵懂无知的模样:“是,兄长吗?” “啊哈哈哈哈你真笨,谢识檐,是我啊!” 身后之人爆发出一阵长长的笑声,声音中是谁都能听出来的快活。 却在看到自己的眼前人转过身来的容貌时脸色霎时间苍白:“你……你……怎么会是你……” 第五十九章 龙女篇(九) 怎么会是他? 怎么不会是他? 谢长宴明明嘴角是勾起来的,可眼神却是阴冷冷的,盯着眼前比自己高大不少的女子,就像条锁定猎物的毒蛇,一点点吐着信子。 他的双手渐渐抬起,向着这女子的脖子靠近。 琉璃死死盯着他的脸,就是这张脸的年少时,带人将土地庙重重围困住,势必要抓住她。 除了那个好心救了她的好孩子,她不愿现于人前,没想这人抓了前来还愿的信众,亲自抓了刀架在其中一人脖子上,扬言她不现身,在场所有人必死无疑。 何其狠心,琉璃没有办法,只能现身,心里想着这凡人不过是求荣华富贵权利加身,她取了大半心窍给那个好孩子,法力所剩无几,但拼上所有修为和积攒的功德,说不定还是能够实现一二的。 没想他一见她现身,立刻一把火要把整座庙和她全部烧死。 那是才不过几岁的小小幼童啊!与那个好心的孩子简直天壤之别。 心狠得能一点点看着火蛇舔上她的身体,确定她在自己的眼前彻底无了气息才离开。 她被那火烧得浑如焦炭,气息奄奄,眼见是要死了。 可恨还没见过自己的父亲,可恨没等到那个好心的孩子说回来报恩。 正要闭眼时,没想到一双手轻轻在地上捧起来她,那双熟悉的眼睛满脸的伤疤,还有额头的汗水,整张脸由远及近,然后便是他凑过来的鼻梁试探她的呼吸。 这样滚烫的气息,烫得她这条快死的烤鱼心跳加快了不少。 似乎也是因此,他察觉到手里的焦炭一息尚在,开心得笑了,眼里清澈得,如同他给她放进的那碗清凉的净水。 她被他放在随处捡起来的破碗中带回来了家。 他亲手一点点得喂她食物,给她上药,谁都说,这条鱼被烧成这样,没什么活下去的可能,可这孩子还是执拗得每天照常悉心照顾她。 也不知是瞎猫碰上死耗子,还是老天垂怜,亦或是她本身就是条龙身体倍儿棒,渐渐焦干的皮肉褪去,露出青玉般莹润的鳞片,惹得这孩子捧起来她惊呼,差点没把她干死。 夏日里的阳光照得水发烫,她懒洋洋得停在宽宽的水盆中不爱动弹。 可偏偏也不知道哪本破书哪个庸医说多晒太阳对身体好,眼瞅着再晒下去,她都要成水煮鱼了,这孩子纠结了半天晒太阳对身体好,可不晒对身体不好,最后这种想了个法子,撑了把伞挡住阳光坐在她旁边,说什么,太阳不晒,好歹温度高点儿,也会对身体好。 甚至怕她无聊,常常捧着本书,给她读人间的各种故事。 就这样,一人一鱼在炎热的三伏天齐齐中暑,管家吓得急忙请来的大夫啧啧称奇——见过人中暑的,还真是人生头一次见鱼也中暑的。 可这孩子倒是很高兴,让人把房门开着,说是这下母亲就可以来看自己了。 可从最热的正午,等到渐渐凉爽的晚上,蚊子给他咬得满身是包了,那扇开着的门还是没有等到她最期望的人走进来问他一句我儿不怕母亲在呢…… 琉璃在水里,蚊子想下嘴也无可奈何,躲过一灾。 她忍不住抱歉,果然是自己法力低微,哪怕给了半颗心窍也依旧不能让他的母亲心爱他。 她眼睁睁看着那孩子满眼期待,陪着他一点点失望,看着他将头埋在枕头里,哭声一点点大起来,似乎是没意识到屋子里还有个她,或者是有没有人旁观已经悲伤得彻底不在乎了。 她多想说声抱歉,自己没有勤加修炼,没有帮他实现愿望还要夸下海口平白给了他希望,又让他这样失望。 算下来,自己已经欠他两回救命之恩,真是要用命来报了。 可这孩子依旧没有记恨她,身体好了之后,就到了上学的日子。 他满心欢喜,兴奋了一晚上跟她说在学堂里有许许多多他的兄弟,他一定会跟他们做上好朋友,会好好学习让夫子高兴,说不定父王也会多来看看他,看到他聪明一定会很欣慰,说不定也会想起来母亲,他们一家三口也能团聚了…… 絮絮叨叨一晚上,她这条鱼被吵得睡不着觉,好不容易等他睡着了,等第二日要迟到了他还睡着,一甩尾巴,掀起来水浪这才给他浇醒。 她在水里骂骂咧咧,泡泡吐得一串又一串,可这孩子听不懂,小心翼翼将她放进去后专门请人做的琉璃的瓶子,带着她去学堂。 可学堂并不如他幻想的那样美好,他的弟弟们很爱欺负他,当面里骂他野种,也无人制止,夫子骂他蠢笨,也无人安慰。 只有她这条鱼愤怒得撞瓶子,恨不得化身食人鱼把这群人全啃了,可瓶子很坚硬,她这条鱼撞得满头包也没有半点办法,只能等他被捉弄得一身泥水回家,给她放到干净的清水中时,她眷恋得待在他的掌心。 这孩子似乎也察觉到她的安慰,虽然是笑着的,可嘴唇却被咬得青白。 他还是将她放进水里,她蹭了蹭他的指尖,担忧得望着他。 这孩子柔和得笑笑,轻轻摸了摸她头上的包,痛得她龇牙咧嘴。 鱼还能有表情呢! 到底还是个孩子,这副稀奇的样子把他乐得马上就把被欺负的事抛在脑后,对着琉璃的脑袋就是戳戳戳。 臭小子,也不看看她这包是怎么来的,是担心谁撞出来的。 她真的是死命忍了,真是的这小子欺人太甚,她才忍不住张嘴一口咬住他的手指,痛得他哇哇大叫。 还是这臭小子诚心诚意道歉了,她才慢悠悠松开嘴,最后甩了一尾巴的水到他脸上。 上了学,这孩子脑子又死笨,常做作业到深夜,王子府里狗都睡了的时间,一条鱼反而还要在书房陪着人熬夜。 让她都有些分不清,到底是这孩子上学还是她上学。 原以为日子就这样平静得过着,他带着鱼上学的事很快就被发现了。 倒不是很突然,主要是他常常没事儿就怕她饿着,给她喂吃的换水,又不怎么会遮掩行踪,被人发现也是迟早的事。 那些本就看不惯的人更加瞧不起他,也不理解。 公子哥儿们都爱招猫逗狗,提个八哥儿鹦鹉招摇过市也不算稀奇事,养鱼也都是拼着争奇斗艳谁家的更好看,偏这人带的这条鱼,面凸嘴长,又像平常河流里最常见的胖头鱼,都是端上餐桌的货,跟它这个主子一样上不得台面。 人多势众得来抢装着鱼的瓶子,可这孩子就是不给,挨打也不给,把瓶子里的她紧紧搂在怀里。 隔着坚硬的琉璃瓶,冰凉的水渐渐染上他的体温,她急得撞瓶子,掀起来水浪也无可奈何,眼泪混在水里,一点也不好喝。 最后伤痕累累得回到家,泪水这才砸在瓶子上,她游过去,温温热热的,一定也和她的眼泪一样难喝。 一人一鱼就隔着瓶壁,额头抵触着。 发生这样的事,却依旧没有任何惩罚,夫子们心都偏到猴年马月去了,无非就是看他不受楚王看重没有靠山,这孩子也渐渐明白这些作为人的弯弯绕绕,不再去期待那些有无,依旧带着自己的小鱼儿。 他只要这个朋友就好。 可他养了个和他一样的丑怪物的事人尽皆知,人人都更加欺负他,他也变得愈发沉默。 这时,备受楚王王后喜爱的四王子大病初愈,回来上学。 四王子回来第一日听闻他的蠢笨丑陋的大哥养了一条跟他一样丑陋蠢笨的鱼,眯着眼睛想要见识见识。 他不愿意,只说鱼儿已经放生。 可那人一伸手,自然有人愿意来做他的打手,踩在他的身上,扒开他的衣服,从书包中翻出来他的那条好鱼儿。 他的鱼儿是条会做表情的好鱼儿,从来都是做出可爱有趣的表情,却在看到四王子时惊恐得到处乱窜,却被困在小小的玻璃瓶中。 紧接着便是瓶子摔碎,她挣扎着想要远离那个恶魔身边,想要找到池塘躲进去,却被这人一脚踩住,痛得即将一命呜呼。 那孩子扑到她身上,再次用命护着她。 可这一次,那个四王子没有手下留情,活生生让人打死了他。 她被他临死前最后扔进了水池里,拼了命得往联通的护城河里游。 直到彻底安全了才返回去。 见到了已经冰凉的他,用自己所有的精血救了他,却没想到他会失去所有记忆。 如今再次见到这个混蛋,琉璃咬了咬牙,眼中满是愤恨。 第六十章 龙女篇(十) 琉璃万万没想到,这人会出现在这里。 还是在单纯得痴傻的谢识檐身边。 他把把一切都忘了,她忘了,甚至是这个杀过他一次的仇人都给忘了。 救他的人忘了,杀他的人反而费心讨好? 原来这就是天道惩罚人做出扭转生死这等有违天理事。 这是何等可怕又可笑。 在谢长宴阴冷的目光中琉璃愈发觉得彻骨寒凉。 眼见这人是要掐死自己,她第一时间是想杀了他。 可神仙怎么能杀凡人?天道怕是有更可怕的惩罚等着她。 天道知道什么对她最重要,所以报应,也只会报应在她最在意的人身上,再让她痛不欲生。 上次是要谢识檐忘记她们的一切,那她要杀了凡人,又会是什么可怕的惩罚? 琉璃不敢想。 可也不会坐以待毙。 一掌推开谢长宴胸口,想要他离自己远些。 她要去找谢识檐,告诉他从前的一切,哪怕他不信,也一定要他离这个杀过他的人远远的。 可她还未迈开脚步,忽然听见一声惊呼,谢长宴被退开之后,踉跄了几步,然后摔倒在地上,捂着心口脸色苍白得咳嗽,似乎她对他是下了死手的模样。 下一刻,处理完事情着急回来陪客人的谢识檐着急忙慌跑过来,琉璃嘴角的笑还未扬起来,却看见他第一时间看了她一眼,确实她没事,这才扶起谢长宴,询问他有没有事。 谢长宴虚弱得咳嗽两声,笑容勉强:“无事,只是没想到这位淑女的力气,相较旁人……咳咳……大了那么些许。” 琉璃不理解,她分明才用了不到一成的力,要真的是一条龙的十成十的力气,这时候谢长宴已经看到了一座桥上给人盛汤的老婆婆。 她捏捏手,自己已经修炼得这样厉害了?这是不是前两天看的小说里的那种寸劲? 她可真是天才,只用看的,就掌握了这么厉害的武功! 这下以后能更好得保护谢识檐了! 这时谢识檐也道:“这是,我府上的……贵客琉璃姑娘。” 他想说是自己的心上人,但当事人就在此处,就这么简单潦草得说出来,除了不好意思外,更多的是怠慢。 末了,最快得将肚子里仅有的那点儿墨水翻来覆去得捞了捞,才最快速得说出贵客两个字。 可脸颊还是控制不住得红了。 谢长宴低头咳嗽的功夫,抬眼,琉璃似乎是个呆子看不懂,还双手在袖子下面不停翻来覆去,嘴里小声嗫喏着隔山打牛降龙十八掌…… 每一下都冲着谢长宴的方向,生怕不能拍死他。 谢长宴无语,快把肺咳出来了,旁敲侧击道:“想来是在下吓到琉璃姑娘了,让姑娘反应这样大,幸好在下身子骨还酸强健被这样推倒都得咳嗽成这样,要是换了旁人,想来都直接得咳血一命呜呼了吧……” 傻子都在能听出来,他是在说这条龙鱼故意推他,还想弄死他,没想到谢识檐转头对他认真道:“当然是你吓到她了,不跑她那么柔弱的一个小姑娘,怎么会推你?弟,你应该向琉璃道歉……你别光顾着咳嗽啊!你就是把心肝脾肺肾咳出来,也是你先吓到人家的错……” 谢长宴满脸无语。 是他被推倒了诶!他都快把心肝脾肺肾咳出来,让这家伙可别说了,还端着兄长的架子跟着后面啰啰嗦嗦…… 再说了,这为猛士,哪里柔弱?上下左右俩前后哪里能看出来是个小姑娘? 即使他被推倒真有几分表演的成分,可她的力气,也不小啊! 是谢识檐真蠢?还是又跟他装出这副听不懂的样子,来隐晦得提醒他,他和那条龙鱼才是一个阵营? 呵……两个丑八怪。 谢长宴脸色阴沉,他依旧没有理会谢识檐自以为是兄长的教育,既然弄清楚了一切,那也就没什么好继续待得了,不顾谢识檐的挽留赶紧离开了。 琉璃恨不得拍手叫好,这个瘟神可算走了,终于能松口气了。 倒是谢识檐还有些遗憾,这还是人生头一次,有兄弟愿意来自己家中做客,原想作为一次兄长好好照顾他一回的,可到头来……唉…… 琉璃就看不得谢识檐不高兴,尤其还是因为罪魁祸首谢长宴不高兴,双手捧住他的脸,笑得灿烂:“他没口福,我们有啊!我刚过来的时候看见管家叔准备了好多菜呢!我们自己吃!吃得饱饱的!” 说完,也不管谢识檐有没有反应,就直接拉着他就跑。 望着拉着自己衣襟的手,谢识檐无比肯定,这么个吃饭都不吃独食的好姑娘,怎么可能会欺负四弟呢?她这明明是热情! 尤其是每天吃完饭,他还执拗得非要抱着本书眼神亮晶晶看着他。 谢识檐原以为她是要自己读给她听,没想到反而是她翻开书,给他读。 他觉得不好意思拒绝,琉璃还怪不乐意,总说从前他也是这么给她读书的。 她现在爱看话本,就是从前他培养的。 他以前还怪恶劣得嘞,读到精彩处就停下了,说等着下回分解,急得她抓耳挠腮,作为条鱼只能用甩他一脸水回击,心里想着再也不理他了,可下一次他说要读故事,还是巴巴游过来听。 …… 这些事,谢识檐听着,听着可真是恍如隔世,一点记忆都没有。 琉璃道:“都是因为有人杀了你,我虽救了你,你却也失去了记忆。” “只要你还是救了我的你,就没有关系,我会陪着你的。” 谢识檐并不怎么相信,谢长宴会杀了他。 尤其还是那么小的一个孩子。 可是琉璃说的每个故事都那么真切。 夜里,他这个一向沾了枕头就无梦到天明的蠢人竟然也难得做起来噩梦,甚至……不是琉璃同他说的那些被欺负的事。 在梦里,他不再是备受欺凌的丑陋王子,而是备受父王母后宠爱的孩子,俊美的容颜在不过几岁的年纪就被所有人称赞为如玉琢磨。 不再苦恼看不懂的书,在课堂上对答如流得到的都是夫子肯定的眼神,惹得一众兄弟嫉妒。 等等,兄弟? 他好像一直是众王子中的最长,没有哥哥。 可在学堂里,他的嘴一直在叫别人哥哥…… 其中,也包括角落里带着兜帽的那个人。 那张熟悉的丑陋的脸。 怎么会是,他……的脸? 第六十一章 龙女篇(十一) 这一场大梦,荒唐得没有来由,让人不敢相信。 毕竟能交换人生这种事,实在是天方夜谭。 可若真能的发生这样的事,拥有这样的能力,是继续做日日受辱的丑八怪,还是去做光风霁月备受宠爱的俊王子,自己又会怎么选…… 陡然从梦中惊醒时,谢识檐呆呆得望着屋顶静默了许久。 最后还是觉得可笑至极,什么时候梦里的千奇百怪也能当真了?要都是真的,也就不叫梦了。 彼时天已经渐渐亮起来,是要准备上学的时候了,他略收拾了下,用早膳时仆从说琉璃昨夜心绪不宁,方才睡下。 自那日见了四弟,琉璃就一直这样吃不好睡不好。 他嘱咐了下人几句照顾好她,就去了学堂。 学堂照样每日门前一溜儿送主子上学的马车,珠光宝气香车宝马,显得整个巷子都亮堂了起来,愈发衬得他的小马车寒酸得不行。 冷眼,嘲笑,一切如常。 本该照常上了白天的课就回家,谁知一向勤勉的四王子在堂上总是一副没睡醒昏昏沉沉打瞌睡,这堂课的夫子是出了名的严厉和脾气差,不管是皇亲国戚,谁都敢骂敢打。 当即沉了脸,叫四王子起身,看他回答问题时也磕磕绊绊驴唇不对马嘴的,夫子的脸色愈发难看起来,直接开骂。 四王子脸色苍白得想要道歉,可刚抬手行礼,整个人就像直接栽倒在地,不仅打翻了书案,砚台的墨汁流了满地,淹到脸上,是一点形象都没了。 众人赶紧慌忙过去搀扶。 兵荒马乱中,年纪最小的王子一下眼里含了泪哀嚎:“完了呦,夫子把我哥哥骂死了!”然后立马龇牙,要治夫子昨日让他抄书三百遍的仇:“让我们快把夫子关进大牢吧!” 夫子无语得翻了个白眼儿,检查了下,四王子没被墨汁染色的脸颊滚烫发红,似乎是受了凉,赶紧叫人送四王子入宫找御医。 临走前,夫子轻飘飘留下一句抄书翻倍,徒留小王子咬着袖子落泪。 本以为这不过是小风寒,四王子年轻健壮,加之天气又渐渐暖和起来,御医们悉心照顾,应该会很快好起来。 没想到过了十来天,课堂依旧不见四王子的身影。 有人去问四王子的第一狗腿八王子,得到的也是只有一句不耐烦的,风寒严重还在精心调养中,不该问的别问。 在座的又不是没人得过小风寒,发热闷几回汗大多就好了,而剩下那群没好的,自然是严重到死了人的,民间也不是没见过。 八王子末尾的这一句,倒是怪让人遐想的。 数着日子每天上学第一时间先考四王子有没有好起来。 亲兄弟生病好起来让人高兴,可若……好不起来,也……怪让人高兴的,毕竟,老四那么受陛下宠爱,身份又高贵,有他在,王位总落不到旁人头上,众人也就没什么心思,年轻时啃老,年纪大了安心做个纨绔子弟等着啃兄弟的本儿就行了,可若说他没了,那依照每个人在父王面前都是背景板,每个人也都是机会均等,各自看对方的目光也就耐人寻味了起来,平素亲热得哥哥长弟弟短的,如今倒也有了些冷淡下来的意思。 可这一切都得建立在谢长宴之死上。 于是冷淡了的兄弟们又常常聚集在一起,画个圈圈诅咒他赶紧死。 这可真是一副奇景。 被众人排除在外的谢识檐依旧是独来独往,每次回家想要看望琉璃,她也是在发着高热,苦药一碗接一碗,也始终不见好,就同四弟谢长宴一般。 又过了没几日,速来与四王子亲近的八王子上学时,身后又跟了个白毛道人,拿了罗盘四处张望着走了一圈。 众人瞧着好奇,问八王子,这是何人。 八王子依旧是那句不该问的别问。 可等各位王子归家一打听,终于知道,那位老道出自楚国有名的仙山天柱山,向来以斩妖除魔为己任,本该在山上清修,可算出人间有大妖横行,试图扰乱帝王因果,特自出山前来捉妖。 前两日他路过王宫,只见一团黑气在其上舞得欢腾,必定是有人被妖物缠身,本该是早就死了的,可幸好有真龙天子居住在此,有浩浩然正气压着,妖物才没能弄死那人,却也只能保住那人挣扎的一口气,还是离死不远。 只剩一口气的人,还是居住在王宫之中,很符合那位四王子的情况。 此话一出,所有情况都对上了,楚王赶紧请了道长去看心爱的儿子。 还未走近,道长立刻就皱眉大惊,这妖气似曾相识,从前似乎被他降服过。 神啊妖啊的,那是画本子里和神话故事里才有的人物,虽说楚国子民笃信巫术,可毕竟是头一次见到,上课时再次见到这位道长时,就连一向严肃的夫子都巴巴儿得伸着头去看热闹。 被人发现了,还故作矜持得咳嗽了两声继续上课。 可这时那位老道捧着的罗盘,也不知道怎么得,指着他们的方向。 道长在屋中环视了一圈。最后目光落在角落里因为距离窗口和大门太远,凑不到热闹,还在担心家里那个病人有没有好起来的丑孩子身上,只觉得一团不属于他的气息在他身上缭绕,这与纠缠着四王子的气息相同,掐指一算,四王子有生病的迹象,也是在去过大王子府上之后。可为了避免打草惊蛇,道长在人前还是并没有询问什么,只给了每人一枚平安福配在身上,以防妖邪入体。 谢识檐虽然并不怎么信,可还是收好回家给了难得脸色好了些,在家读着新买的话本等他的琉璃。 他凑过去,看她预备给他读的故事。 平安福,琉璃在土地庙的时候也做过许多,一点点法力包在里面,给人一点点好运气。 可她刚接到这枚平安福,突然一阵阵发烫,正要凑近看是个什么东西,一道金光倏地刺进她的眼中,痛得她捂住眼睛不住得哀嚎。 这事发生得太快,谢识檐还还絮絮叨叨学堂里发生了什么事,转头就看见琉璃双目流出汩汩鲜血,而他给的那枚平安福已经破碎。 “平安福!平安福里有东西刺进了我的眼睛!” “别怕,我带你去找大夫找御医……” 可话音还未落,只见门房和管家慌里慌张得跑进来,身后跟着的赫然就是在学堂里见过的那位道长和宫中只属于陛下的数名金吾卫。 第六十二章 龙女篇(十二) 道长一见到屋中女子的惨状,就知道自己设下的法术已经被触发。 那是他曾经抓捕一只与人生活在一起的鱼妖的法术,如今再次用来,果然还是十分顺手。 抓鱼就要先毁了它的视觉,再慢慢封闭五官,最后再一击毙命。 只见那女子先是双目流血,细嫩的皮肤下竟然逐渐开始若隐若现得闪着细细密密的青色鳞片。 此女俨然不是凡人。 金吾卫们也惊讶了一瞬,可还是上前要抓住妖怪。 谢识檐再蠢也能想明白,自己是被这白胡子老道利用了,他从前就隐隐觉得琉璃不同于普通人,却只是认为世人总有千奇百怪长成这样是她的个性,可也没觉得她是妖,或者说,不至于是只妖。 妖,异族也,以杀人放火,霍乱人间为乐。 没想到,霍乱的第一个人却是他的弟弟。 他的手触碰到她的脸颊,冰冰的,没有一点人类皮肉的温度,还有细密的坚硬纹路。 这不是凡人能有的皮肤。 可惜,他都来不及怔愣,余光中金吾卫就要带走琉璃,身体比比脑子还先反应过来张开双手挡在两方人中间,用身体护着她,目光沉沉得下了逐客令。 虽然大王子并不怎么受宠,可好歹也是陛下的儿子,他们都是粗人,要是大王子反抗,一急起来动手没轻没重的,伤了他,陛下搞不好也会问责,一时有些犹豫。 一直旁观的老道眼色深沉得开口了:“四殿下真是宅心仁厚,竟还护着这让自己受了十几年冷眼的罪魁祸首。” 四殿下? 谢识檐不懂他突然提到这么一个无关之人做什么。 更何况四殿下又受过什么冷眼。 他冷声道:“你这老道满口胡言,我弟弟从未受过什么欺负,琉璃更是从未让我受过苦,你道行不够还是赶紧回山里修行,可别出来贻害大方了。” 骂得这样难听。 可这道长也并不生气,反而蹲下身子,平视着谢识檐的目光。 这双眼睛并不同他外表年纪那般苍老浑浊,黑白分明外还带着看透一切的冷漠,让谢识檐没来由得心中有些慌,只听见道长缓缓开口:“四殿下,前些日子的梦您忘了吗?那些本该属于你的,慈爱的父母,俊美的容貌,聪慧的脑子……本该都是你的,却被她用法力和从前的大殿下如今性命垂危的四殿下悄悄交换了,从此您替他受苦,他鸠占鹊巢享福,您……当真不恨吗?” “那个……终究只是个梦罢了。”谢识檐否认,可眸子却率先在与道长的对视中偏开,声音渐弱:“梦,都是假的……” 那个梦里,同样的一张脸,他顶着却只会是憨得亮着眼睛同这个弟弟那个弟弟说话,被欺负被骂,也只会窝囊得低下头,用兜帽挡住脸。 可那个人,却会拼命得反抗,谁骂他一句,他还十句;打他一下,他还十下。 骂不过打不过也没关系,怎么样也要当场还回去,当场还不去,想尽各种办法也要还,十足十得睚眦必报。 这样恶劣的性子,本质却只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受欺负,得到的,却是欺负他的人更加疯狂的报复,由私下里的针对,直接变成了路上看一眼都觉得被恶心到了,要打他一顿以作惩罚。 学堂里每日中午会供应午膳,那些人哪怕是有多余的饭菜也不给他吃。 那人不服,和他们打起来,可惜双拳难敌四手,尤其还是一群人,最后被好几个人压在身上,动弹不得,双目血红愤怒得瞪着在场所有人。 其中一人笑了,阴狠狠道:“丑八怪,你不是饿吗?这地上泥到处都是,小爷我心善,赏你吃了,你可千万别给小爷客气啊!” 说完,脚踩在那人消瘦的脸上,赏他吃了满嘴的泥。 开始那人还挣扎着,手脚并用得要挣脱束缚,可几个人都坐在他的身上,一个年幼的孩子,能有什么力气,很快就没了力气。 欺负那人的人见他不挣扎了,拎起来他的头发,强迫他抬头,一抬手,立刻就有人端了碗汤食过来。 食肆的粮食,为了保证味道,都是刚出锅,滚烫的热气缭绕。 就在那人惊恐的睁大双眼时,端在碗里的热汤直接浇在那人的脸上,随即爆发出一阵凄厉的惨叫声,惊得在场众人都差点压不住因为剧痛而爆发出强大力气的那人。 欺负人的那个头儿,也被吓了一跳,又想起来在小弟们面前没了面子,又猛得踹上他的身体,小弟们见他动了,也跟着照葫芦画瓢,开始围殴他。 最后不知是打累了,还是觉得无聊了,他们才兴致缺缺得离开。 被打得奄奄一息的那人昏迷了很久,手指才挣扎着动了动,迷迷糊糊醒了,都顾不上身上的伤,爬向被欺负他的人倒在地上的食物,狼吞虎咽得捡起来塞进嘴里,完全顾不上脏污。 可吃着吃着,眼泪就流了下来,怎么擦也擦不干。 回到王子府,不,那甚至可以只是一个破落的小院落,里面一个美丽的女人正等着他。 这是那人的母亲,竟然是……先王后。 那个疯癫得压根不认自己亲儿子的女人。 这个受了委屈的孩子看见母亲的第一眼不是感到委屈哭诉,而是颤抖得缩了缩脖子,立在一旁低头。 她怒喝:“你跑到哪里鬼混去了?课业学得这样差,还有脸让夫子为你担心?把手伸出来!” 孩子委屈道:“母亲,是他们欺负我……把我打晕了……我不是故意不去上课的……” “借口都是借口!他们为什么欺负你不去欺负别人,定是你这个做大哥的做得不对,你先犯了错,才会被欺负!如今竟然还学推脱责任,同你那个无情无义的父亲一般无耻……伸出手来,看我不纠正你这个臭毛病……” 可这次,一向乖巧的小孩子竟然沉默得没有任何动作,反而仰头直直得瞪着她,直看得她浑身发毛,再次扬起竹棍,却被抓住,这孩子阴冷冷道:“母亲总说一切都是我的错,那我告诉你我的错是什么,就是投错了胎成了您的儿子,如果再有机会,我宁愿做别人的儿子,随你死了还是活着,都是你活该……” 话还未说完,只听得巴掌甩在脸上的清脆响声,小孩儿被甩到外地,撞到被踢伤的地方,五脏往上涌出一口腥甜,实在是咽不下去,才疯狂从鼻子和嘴边涌出来。 可他却毫不在意得擦掉所有的血,平静得离开王子府,疯狂得在街上奔跑着。 漆黑的夜里,陡然绽放出绚烂的烟花。 他羡慕得双眼亮晶晶,可想来这是他的父亲为自己喜爱的孩子放的烟花,就恨得咬牙。 也是这时,听见有人窃窃私语,说近来有间土地庙最近灵得很,经常还有人在庙里面的池塘里瞧见有条似鱼似龙的青色鱼儿在里面畅游,想来只差一步就是能真正化龙了,应该是法力深厚吧,难怪最近许愿这么,这下看来是什么愿望都能实现了…… 这孩子听了,在街上游荡到了第二日一早,立刻去了,他跪在土地公土地婆脚下诚心诚意磕头求,一定要让他娘死,他恨这个女人,自作主张没有和他商量就把他带到世上,生下他养大他又不爱他,让他在恨又不能全恨中爱也不能全爱。 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儿却突然出现在自己身边,说不会帮他,还说自己是神仙……真是可笑……神仙怎么会是这么个小孩儿? 可当她真的变化成那条似鱼似龙的东西,他才终于相信。 但这神仙似乎缺水了,他理应将她扔到土地庙里自带的池塘里,这是最快也是最近的方法,可他沉默了,最后选择将她带到更远的一出水源中放进水中,让神仙记住他的救命之恩,再也不能拒绝他的要求。 后来神仙也果然愚蠢,愿意帮他,让他的母亲喜欢他。 他笑了,母亲非母。 他可不止一个母亲,现王后,也是他的母亲。 那可是位高贵典雅的美人,对待那个四王子好得了,父亲也最喜欢他。 现王后最爱自己生的儿子,那就成为那个他生的儿子——谢长宴。 他哄骗那个小神仙她的法力不够,别人照旧欺负他。 小神仙发了狠,用直接动用龙族的七窍玲珑心,输送了近乎一半的龙族法力,只为让他自保护。 丝毫没有注意到 他吃下那半颗心,拥有了改变人心智的法力和交换外貌的能力。 和谁交换呢? 当然是被众星捧月的大王子谢长宴。 他还删去了谢识檐和所有人对自己对所有人的记忆。 一切都按着他所想的发展。 作为交换了身体的人,直到今晚,谢识檐,不对,内里装着谢识檐的谢长宴已经许久没有想起来过去的事。 他和谢长宴都曾是这幅身体最初的主人,残留的记忆让人以为只是一场梦。 人这种生物,惯爱自我洗脑,自欺欺人,他就算知道自己才是真的谢长宴又如何,说出去有谁会信? 琉璃是罪魁祸首又能怎么办? 他如今唯一拥有的,也只有琉璃这颗错认的真心。 可最初与琉璃相识的,也是另一个人。 索性当做大梦一场。 他是假的,一切都是假的,只要琉璃真的在他身边就行。 想到这里,谢识檐抬起眼睛,故作镇定得与道长对视,请他离开。 道长见他是这样的回答,竟也不恼,反而是嘴角勾起淡淡的笑,一甩浮尘细声道:“我可以帮你换回身体。” 谢识檐一时下意识脱口而出:“真的?” “绝对,童叟无欺。”老道举手对天发誓:“四殿下是上天眷顾的人,想要什么,都能得到。” 谢识檐低眉,口中细细咀嚼都能得到四个字。 “只要你让我带走她。” 第六十三章 龙女篇(十三) “不可能。” 谢识檐略微思索了下,张开双手死死护着想要上前的金吾卫,坦然得和老道士对峙。 本以为还要吵上许久,谁知这道士叹了口气,在他头上轻轻一点,似乎是恨铁不成钢,直接甩了浮尘,带人……撤了? 谢识檐百思不得其解。 可现下不是多思考的时候,赶紧带着琉璃去看病,可寻常大夫不说没给妖看过病,瞧见妖怪直接就要报官找道士除妖。 谢识檐只能带着琉璃缩在家中,自己对着医术拿好药材给她配,得到的,却是琉璃愈发溃烂的皮肤和暴躁癫狂的脾气。 没办法,谢识檐只能找了绳索给她捆起来,却被她在上药时偷袭,一口咬在手腕上,深可见骨:“四殿下,你要又来杀我了?你这恶毒的畜牲,我绝对不会放过你!绝对不会……” 他只能耐心解释他真的是谢识檐,可得到的却是琉璃浓浓的厌恶:“谢识檐身上有我龙族的香气,你没有,你不是谢识檐,别想骗我!我若逃了出去,一定杀了你!” 相比如此,手腕上的伤已经不算什么了。 最可怕的是,他带着只妖怪到处寻医的消息不胫而走,城中的百姓个个无比惶恐,纷纷在王子府外守着辱骂,他自己是个丑八怪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护着一只妖怪,这是完全不把全城百姓的命当回事啊! 就连管家想让人出门买个菜,都得先顶把雨伞,怕被唾沫和臭鱼烂菜砸死,去菜场,一瞧他是大王子府的,要么卖的是烂菜死鱼烂虾,不然就是根本不卖,拿着扫把棍子撵他走。 开始还能用府上的存粮顶一顶,可坐吃山空完了,又买不到饭菜,府上的人都开始饿肚子,怨声载道的。 谢识檐无奈,原本想着琉璃快点好起来,所受的苦也就值得了。 没想到她依旧是对他不闻不问,态度十分恶劣,再一次打翻他喂的药。 如果按以往,谢识檐一定会先小心给琉璃擦拭掉脸上和衣服上的药汁,再去重新给她煎药,可今天已经是王府断粮的第五天,他自己都已经饿了好几天,还要耐心照顾这个……人……这条鱼妖…… 他本来不用这么麻烦得伺候一个妖怪,本来不用饿肚子,本来不用被百姓辱骂到门都不能出……甚至本来这些所有的不堪都不会出现在他的生命中! 他可是,天上地下,除了楚王和王后最尊贵的人啊! 所有人都恭恭敬敬得叫他一声四王子殿下,金钱权利,一切都是他生来就应该享受的……现在这样狼狈低贱……全是拜这只妖怪所赐! 如果不是她私自换了他的人生,他何至于受这么多年的冷眼凌辱…… 这样的念头在脑海之中仅仅是出现了一瞬,就赶紧被谢识檐掐灭,并且深恶痛绝。 可肚子里的饥饿,府外百姓们的辱骂声,还有仆从们的愁容满面和窃窃私语也一直在他脑海中打转。 夜里,也不知是困了还是饿晕了他又做起梦来。 他年少时坐在父王母后怀中,吃着宫中美丽的宫人们捧着的山珍海味供他品尝,大殿中还有杂耍艺人供他取乐。 所有人都是欢声笑语,对他无有不从。 这样幸福,让他都不敢清醒。 因为清醒了就愈发厌恶饥饿。 在最后一次打起精神给琉璃喂药,依旧喂不进她的嘴里时,谢识檐终于忍不住了。 他要换回身体,他要得到梦里的一切。 虽说那些本该就是自己的,可隔了十几年再回想起来,竟然让谢识檐的心跳微微加快。 他派人去王宫找那位道长,王府的人原本都跟饿死鬼一样不想动弹,一听他终于改了心思,激动得老泪纵横,无比积极得拿了拜贴替他去请人。 这一回再见,老道已经比初见胖了两三圈,嘴边的油还没来得及抹掉,可见伙食多好。 紧赶慢赶来了,看到大王子府端坐的一只长麻秆儿,还以为自己看错了。 幸好谢识檐主动开口,熟悉的声音,却气息虚浮,问他:“敢问道长,是否还愿意带琉璃离开,帮我回归原身。” 老道笑了:“殿下不是不愿意放手这只妖吗?怎么突然改了性子?” 谢识檐沉声道:“本殿下绝对不能为了一己之私,为了这只妖怪,放弃府上那么多人。” 这话,听着倒是挺为人着想的。 可从前他从来不会叫琉璃妖怪。 人心啊……真是有趣的东西,可比画本子有意思多了。 老道垂眸微笑。 反倒是谢识檐见他一直不提帮他换回身体,主动道:“不知道长何时能帮我换回身体?” 也是这时,金吾卫眼疾手快,抓住了五感尽失,艰难得在地上爬动,啊啊啊得四处摸索的琉璃。 开始她的鼻子在空中不停得嗅,似乎在辨认人的身份,可惜已经彻底闻不见。最后摸索了许久,才凑到谢识檐身边。 却依旧不敢直接和他亲近,只能抬起脏污的手想要摸索面前人的眉眼。 谢识檐原本也是静静望着她,却在她的指尖即将触碰到他的眼睛时,微微侧开了脸。 摸不到人,琉璃只好换了方向,却正好撞到金吾卫怀中,直接被钳住,还在啊啊啊得挣扎乱叫。 显得愈发聒噪……和丑陋…… 谢识檐皱了皱眉,似乎在纠结,望向老道:“你带她走,她会好好活着吗?” 老道似乎早有预料他会问出这样的话,微微一笑:“当然。” 这下,谢识檐终于安了心。 老道带走了琉璃,围着他辱骂的百姓也渐渐褪去,王府中的食物供应也恢复如初,这一日,谢识檐要了所有吃过没吃过的山珍海味,摆了长长一道流水席,吃到肚子恨不得炸裂都要继续往嘴里塞,到最后却适得其反全部吐了出来。 余下的食物吃不完也全扔了。 在他以前,一定会舍不得浪费,热了几回也要吃掉,可他现在是要回归受宠的四王子的,这么点东西算什么? 父王那么宠爱他,来日整个楚国都是他的! 他静静等着道长给他还魂的日子,在那之前,要把一些事情给了结掉。 比如,那个差点掐死他的母亲……不对,那哪里是他的母亲,是那个换了他人生的混蛋的母亲。 他从前认为一定是自己哪里做的不好,让母亲这样不愿意认他,可自己又无比愚笨,只能一边伤心,一边恨自己为什么不能再聪明一点。 可现在想想那时候的自己真是可怜,认贼人的母亲当娘,她当然不会认他。 她也怪聪明,能看出来,这副身体里早就已经换了空壳。 也一直高呼他不是谢识檐,谁都听见了,但谁也没信。 不过她这样记挂着自己的孩子,谢长宴那日来府上,都不愿意来看她,可见她活着有多失败。 他其实可以让这个人一直被这样被当成疯子一样囚禁着。 可越想他越愤怒,他的儿子毁了他那么多年,她作为母亲难道不应该付出点代价吗? 漆黑的屋子里,一点月光洒进窗台。 先王后照样懒得给他一点眼神。 谢识檐也并不在意,缓缓道:“先王后娘娘,您真的就这么不喜欢自己这个儿子吗?” 先王后冷哼道:“你并不是我的王儿。” “确实。” 谢识檐赞许得点头,这么多年,他的好父王没有发现,生了自己的母后娘娘也没有发现自己的儿子有任何异样,可见都不是什么聪明的家伙。 他也不屑于装了:“想知道您的儿子谢识檐在哪里吗?” 听到这里,先王后终于肯施舍一个眼神过来,聚精会神得盯着眼前和儿子一张脸的男子。 她从小对王儿严厉,是因为她知道作为一个废王后的孩子,一定会遭受更多非议,如果不出色到被父王喜爱继承王位,一定会被所有人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只有爬得更高,让人追赶不上,才能真正得成为王者,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打在儿身,娘心又如何不痛? 却没想到,忽然有一天,自己的孩子突然变了。 样貌,声音……一切的一切,所有人都说一模一样,只有她能察觉到,只有她这个做母亲的能够发现,他的灵魂变了。 一个陌生人抢占了她儿子的身体,楚国巫术盛行,民间也不是没有过这种事发生,可被抢占身体的人最后都是变成孤魂野鬼,下场无一不凄惨。 她恨!她恨啊! 掐他打他骂他,都得不到自己儿子的消息!最后还要被关在这里,看这恶心的男子盯着自己王儿的脸来献殷勤,哭着求自己作为母亲给一点点爱…… 不可能! 她恨不得食其肉饮其血! 今日他突然来找自己,总觉得没安什么好心。可关于自己儿子的事,她又怎么忍得住? 先王后高声尖叫:“我的王儿被你藏在何处了?” 可方才才用这个消息勾引先王后的男子此刻却静静得垂着眸子欣赏她苦苦等不到回复,逐渐变得癫狂。 先王后不停得伸着双手,想要抓住谢识檐。 可他始终现在距离她的指尖不过一寸的地方。 就像骡子面前挂着的那根胡萝卜,勾引着它不停前进前进前进,最后却只是拉着磨盘,给主人做冤种罢了。 “我知道你的王儿在哪儿,您很想他我知道,可他想不想您,我却不知道了,毕竟前些日子他还来我府上休息过,可惜从未提起来过看您,您说,这是不是很不孝顺?” “他来过?” 先王后一愣,不敢相信。 “是啊,他很恨您,说您总逼着他,他背人欺负,您也不曾护他,说您不如别的母亲,根本不爱他,说完他便走了。” 先王后有一瞬间不信,可最终还是爱子之心占了上风:“不……不可能……我的孩子,我那是为你谋划,怎么会不爱你呢……你可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啊!” 这样的场景任谁看了都觉得可怜,可落在谢识檐眼中,愈发觉得可笑。 他也曾好好讨好过她十几年,她却不曾施舍过一点点爱给他,想杀了他也就算了,现在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他的儿子,不然他也会好好在母亲身边长大,怎么会沦落到如今这种地步? 他心中酸胀难忍,咬了腮才用疼痛忍住,道:“我最后才同您说一点他的近况吧,前些日子得了风寒,却药石无灵,眼见是不行了……您别急啊,急我也不会放您去见他……就算您嚷嚷我不是您的孩儿又有谁信呢?毕竟都喊这么多年了……” 谢识檐最后轻轻一笑,在先王后的痛骂声中心情无比舒畅得离开。 攻心计,真是让人痛快。 后来几日,也不知是不是道长的法术渐渐起了效,他常常在睡梦中能够听见许多不同的声音。 开始他以为是梦,可渐渐的,耳边传来的是真切的王宫中宫人们的谈笑声,还有现王后和父王询问御医关切的声音。 御医说,四殿下虽说还未苏醒,可身体却是在渐渐好转,怕是不日就要苏醒过来。 这是天大的喜讯,王后高兴得厚赏赐宫人。 可他的父王却瞧着沉睡的谢长宴久久沉默。 谢识檐这时虽然是闭着眼睛,可除了视觉,其他感官都还算清醒,听他屏退宫人后,一双手掐在他的脖颈上。 几次用力,谢识檐困在这副身体里,窒息的感觉让人恐惧得尖叫,可他却叫不出声,只能痛苦得在心中哀嚎。 万幸最后他的好父王没有狠下心,对他做对他爷爷做的事。 回到自己身体,谢识檐委实不懂父王为何要杀了他。 那可是他最疼爱的儿子的身体,杀了他,怎么舍得? 可很快他便明白了。 那一日,他再一次回归到谢长宴的身体,忽然听见父王同宫人说话:“你说,四王子与大王子很快就会各自归位?” 宫人的声音十分熟悉,是那个老道士的笑声:“回陛下,最多不过几日,两位王子都会回归本位,您到时候就可以直接杀了四王子,将王位传给大王子殿下。” “好好好。” 得到这个答案的楚王无比欣慰:“这下可就不罔本王宠爱了四子这样久。” 这下还有什么不能明了? 他从小宠爱四王子,是因为他要在现王后的嫉妒之下保存自己的爱子,装出一副对他厌恶至极的模样,对他不理不睬,可如果真的不爱,又怎么会在废了先王后之后,还让她生下自己的孩子? 还保留孩子王子的名位? 而后来对四王子的宠爱,是因为他知道了四王子身体里的已经换成了他的爱子,那个丑陋的孩子,虽然换了副皮囊,可终究也算是能够站在他的身旁,能够被他悉心教导,给予一切的好东西,这样就更加不会想起来,被当做靶子的孩子如何了。 又是一个,换了身体,也还能认出自己孩子的父亲。 这哪里是把他当成孩子? 简直就是一枚棋子,有用时就多加垂爱,没用时就直接丢弃,就他一个蠢货在没有想起一切时还在记挂这个不爱自己的父亲。 他谢识檐这辈子有爹有娘,却还是硬生生过了一回,无父无母的苦日子。 这些都是拜那个谢长宴所赐。 不对,他才是谢长宴,大楚除了楚王最尊贵的人! 他忍了泪。 静静得等着换魂结束那日。 他刚一睁眼,眼前从大王子府那无比寒酸的房间当王宫富丽堂皇,一时间被惊得有些怔忪。 从小到大,他很少进宫,因而并不知道王宫到底如何华丽,每次都是在楚王宫外羡慕得望着能进宫见父王母妃给他们请安的兄弟们,想问问王宫是不是很好看,宫里的食物又很好吃,可每个人都不理他,拿他当笑话。 如今陡然看见,还真是觉得有些恍如隔世。 王后瞧昏睡了许多日的儿子醒了,抱着他不顾礼仪得大哭。 她似乎还没有料到自己的孩子壳子里又换了人。 是啊,换魂这件事怎么能让王后知道呢? 她一定会为了自己的儿子像先王后一样疯狂吧。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他的目光四下搜寻,却并不没有找到楚王的身影。 王后道:“你父亲这几日一直在忙国家大事,等忙忘了就来看你。” 忙? 宠爱大王子时,可是恨不得把心都掏出来给他当球踢。 现在知道这副身体换了人,就不乐意装了? 谢识檐,不,谢长宴微微一笑,道:“既然父亲这样忙,母亲先顾好父亲那边吧,儿臣不要紧的。” “儿臣与父王,来日方长。” 第六十四章 龙女篇(十四) 按照楚王的预计,谢长宴同谢识檐已经换回身体,他只需要全心全意得继续顾念好自己的爱子即可。 王后的家族这么些年来表面看着依旧兴盛,可背地里早就被他安插的探子插得无处下脚,倾覆只不过是动动手指的事。 正当他预备动手时,安插在大王子府上的探子却回报——大殿下,不见了。 王府上下,哪怕是路过的蚯蚓都被扒了皮,可就是没有找到姿容不同于人的大殿下。 问先王后娘娘,她依旧疯疯癫癫得,也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哪儿,见了谁,都说把我的孩儿还给我。 楚王觉得蹊跷,一个大活人,尤其在还魂前几日,他还特意派人守住了王子府以防万一。 怎么可能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让这么大一个活人消失不见,直接调动了金吾卫出宫寻找,依旧是一无所获。 楚王坐在王位上,思考了半晌,让人去请四王子。 内侍们面面相觑,不太懂陛下这是何意,不会怀疑是四王子殿下做的吧? 可四王子殿下……自从病了许久醒来,整个人都逐渐变得呆呆愣愣的,像个傻子一样,每日只知道吃喝玩乐,完全没了从前的灵气逼人。 王后娘娘每日都还要跟在身后捧着碗,没个三里地喂不下一口饭,俨然是又将这即将成年的儿子又从稚子时又养了一回。 这是宫中众人皆知的笑话,无比感叹,再一时受宠又如何,得一世受宠一生聪慧才是真本事。 宫人们搞不懂当王的什么想法,去王后处宣了旨意。 此时王后恭恭敬敬得接旨,如蒙大赦般眼角眉梢都是泪:“陛下果然还是念着我们母子的。” 她的身边,是连接旨跪下都坚持不了多久,目光立刻被蝴蝶吸引走的谢长宴。 这么一个痴傻的孩子,她耐心照顾了快一两个月,还是不见一点恢复的迹象。 陛下似乎十分厌恶这样的他,这段时间并不像从前一般对谢长宴热情喜爱,有什么东西都紧着他来挑选。 反倒是突然想起了从前的发妻,和那个丑陋的蠢孩子,还让金吾卫全城搜寻。 甚至隐隐有认为是她的手段,导致那孩子失踪,对她几次试探,之后,绝口不提她们痴傻的孩子。 要在从前,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 可此刻,就是无比真实。 王后的母家这些年早已不似当年一般如日中天,面对天子的愤怒,也要王后避其锋芒,等着扶上四王子上位。 可这好不容易治好了也是流口水的样子,还不如不救。 或者,换了这个孩子?反正宫里没母亲的孩子那么多,她是所有孩子的母亲。 没有人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争气,但她首先是她自己,她最爱权利,不然当初也不会放弃先太子,转头嫁给当今陛下。 今日这道旨意,倒让她有些庆幸,还只是在相看几位皇子,私下里让他们叫自己母亲而已。 她叫来不情不愿的谢长宴,嘱托他一定要好好得了父王的喜爱。 谢长宴正玩得高兴,被强行扯过来,难受得哼哼唧唧的,可对上母亲凶狠的目光,委屈得低下了头。 这么副可怜模样,怎么可能会与伤害兄长有关? 万幸谢长宴从前对他们不错,宫人们哄着小王子赶紧去了楚王面前。 他呆呆得看着宫人行礼,许久不动,还得要人提醒,才按照宫人的架势行礼,高呼奴才给陛下行礼。 这一下让在场的众人都掩唇笑了。 楚王想起来,那位道长所说:“幻魂有违天道,必定会让一人残缺,不是身体就是灵智,且再无恢复可能。” 他望着被嘲笑的谢长宴,心里很满意,是这个不爱的孩子承受可报应。 现下只用赶紧找到消失许久的谢识檐,让道长恢复他的容貌,成为自己最心爱的继承人。 他亲昵得招手,让谢长宴走到自己面前,温柔抚摸着他的额头,问道:“老四,近来可见过你兄长?” “兄长?那是什么?能吃吗?” 谢长宴呆呆扯着嘴,露出一大片口水,真是毫无一点形象。 楚王满眼嫌弃,却依旧拿了爱子的画像给他看:“这是父王最爱的儿子,也是你的哥哥,你仔细想想,有没有见过这个哥哥?” 谢长宴撇着嘴,皱眉思考了许久,最后恍然大悟得亮了眼睛,看得楚王心中一喜,谁知道谢长宴突然抱住他,头埋在楚王怀中,满脸孺慕之情,说的却是:“父王,他好丑啊!你别喜欢他喜欢我好不好。长宴比他听话比他聪明……” 可惜话还未说完,却被一脚踢开。 “你算个什么东西?敢教孤做事?孤宠爱谁是你一个傻子能插手的?” 大殿之上,还有许多人,陡然看见楚王发了脾气,纷纷惶恐得跪下,请求陛下息怒。 倒是谢长宴只懂得哭泣,呜呜呜得抹着眼泪,一点用处也没有,楚王气得领着众人拂袖而去,完全忘了再次询问谢长宴,他最心爱的孩子去了哪里。 倒是忽略了谢长宴哭泣时抬起的阴狠神色。 他抹了抹泪,在众人离开后,缓缓起身,望了华丽宽大的龙椅坐下。 这里……能将丹陛下的所有人看成蝼蚁。 他当然知道谢识檐在哪里。 甚至,就是他设计了这人的消失。 换魂前几日老道士就找上了他,却不是直接给他换魂,而是来同他说,换魂的危害——一方会像寄生的怪物一样吸收干净另一人的智慧、另一方就会变成傻子。 年少的时候,谢识檐同他换魂,就是吸收了他的聪明才智,导致他变成如今这幅愚蠢的样子。 他本来就不聪明了,要是再被吸收一回,整个人估计连怎么吃饭撒尿这样的本能都会忘了吧。 这可真是恶毒。 “但是有一个办法,可以避免。”老道一脸高深莫测,甩了甩浮沉,道:“当年就是这妖怪的半颗心,保住了谢识檐的聪慧,现在同理,只要你挖了那只妖怪的另外半颗玲珑心服下,这心合二为一,必然能保住你的神志。” 第六十五章 龙女篇(完) 谢长宴低眉,似乎是在思考这话的真假。 道长也并不催促,捏着山羊胡子道了句改日再来。 谢长宴突然叫住他,道:“道长保证万无一失?” “小老儿保证,殿下能得到想要的一切。” 于是谢长宴终于在时隔多日后再次见到琉璃。 老道士将她关押在阴暗的水牢里,昏暗的地牢里血腥气浓郁,一点橘色的火光在平静的水面跃动,照出的却是赤红色的水面。 很明显是由尽头胸骨尽数被铁链穿透的妖女而来。 就是这样严重的伤,还能有一息尚在,不得不说,妖这种物什,真是天赋异禀。 谢长宴缓缓靠近了。 手中的匕首也渐渐攥紧了。 这是那个老道士给他的道家至宝,据说妖女的鳞片极其坚硬,寻常兵器无法穿透,这把匕首加了能一刀毙命的法术。 越靠近琉璃,令人作呕的血腥气也就越浓。 琉璃一直在昏睡,似乎是察觉不到有人在靠近。 连他走到她面前,踢了踢,都没有任何反应,看来是老道士让她丧失感知的见了效。 正好,在昏睡中死去,也少了些苦痛。 见他毫无犹豫得举刀,老道突然出声道:“殿下勿怪小老儿多嘴,可真的敢杀了这妖,这妖女好歹也真心对过您,您真的忍心杀了她吗?” 听到这个问题的谢长宴仅仅只是愣了一瞬,也仅仅是一瞬,而后便是极其不屑的嗤笑一声。 忍心。 怎么能忍不下心? 罪魁祸首杀一百次都不够,更何况是只妖? 真心这种东西,是最不要紧的。 能被他所用,也算是这只妖的赎罪了。 他高高举起刀,直直捅进琉璃的身体,手法利落得不像是个从未杀过人的公子哥儿。 似乎是在脑海中已经演练过无数次。 老道士也有些讶异。 这可是他从前不顾安危也要护着的人,杀了她之后,还能一口一口,啃食掉她的心脏。 最后满脸鲜血得回头看他,问道:“这样便能保住本殿下的神志了?” 活脱脱一只怪物。 看着令人恶心。 老道士眸色深沉。 妖女的胸口汩汩流着鲜血,齐齐涌向身下的水池。 见他不理自己,谢长宴一脚将妖女踹进水池,扑通一声,溅起来红色的水花。 他用帕子擦了血,冷冷道:“一只妖而已,道长若舍不得,来日孤再封你为国师,抓尽天下妖怪给你。” “小老儿只是怕殿下会后悔。” “孤,会是太子,最后是天子,想要什么没有,绝不会后悔。” 真是豪情。 老道士笑了笑,并不言语。 现在妖女的一整颗玲珑心被他服下,他如今只需要等着时日换魂即可。 可谢长宴并不放心。 他如今的躯体,谢识檐,可是楚王的爱子,就算是真的傻子,他只要看见自己心爱的孩子自然也会高兴。 凭什么呢? 他也是楚王的孩子,做谢识檐的时候得不到爱,做谢长宴依旧得不到爱。 那就谁都别想得到爱了。 换魂前一日,他出门,寻了处无人的深山,跳进了猎户抓捕野兽挖出的深洞。 此处常有野狼和熊出没,即便谢识檐能从洞里爬出去,也逃不出野兽的围猎。 楚王就算是把整个国家都翻个底朝天,也绝对找不到心爱孩子的尸身。 深爱孩子的父亲又如何肯承认孩子的死亡,只会自我欺骗,一直寻找下去。 这便是最好的报复。 至于王位,当然是父王怎么得到的,他的孩子就要怎么得到咯。 父王弑父,他也弑父。 这不就是天下人常说的那句,上梁不正下梁歪嘛哈哈哈哈,可见父母真是孩子最好的老师。 那一日,是极其平常的一个清晨,他被父王囚禁在身边已经许久,父王始终不信他真的成了傻子,日日让人跟着他去了哪些地方,生怕错过找到谢识檐的线索。 落在让人眼中却是对这个孩子如珠如宝一样喜爱,去哪里都要带上,可见是真心喜欢离了一刻都不行。 王后宫中又恢复了往日的门庭若市。 命妇们将她和谢长宴夸得天上有地下无得,王后高兴得合不拢嘴,母家也重新扬起了头,想要什么都不用眼神,自然有人殷勤奉上。 殊不知在他们以为的殿下重获圣宠,却是谢长宴特意找老道士要了些东西,饭菜里加一点点,酒水里加一点点。 这里一点点,那里一点点…… 日期月累下来,花了好几百个加起来的日夜,楚王终于像他的父亲一样,天天在孟婆桥上闪来闪去的。 宫人们哭丧的丧仪刚举起来又放下,刚放下又赶紧举起来……最后怒了……完蛋玩意儿,你玩儿我捏嗷! 不出意外,就有宫人因为背后蛐蛐儿被发现了不说安然无恙,也是八辈儿祖宗的坟都被撅了吧。 也是这时,谢长宴听见了广大群众的需求。 这么个完蛋玩意儿,不杀了留着过年当盘菜? 谢长宴当然要响应咯。 捧了条白绫,现在这丢失孩子一夜就老了十余岁的父亲。 这么多年,这么多个日夜,他已经苍老得不成样子,再加上毒药的侵蚀,就像一棵已经内外都腐朽到了极致的枯木,轻轻一碰都要簌簌得掉下不少渣子来。 也只有这样虚弱的楚王,谢长宴杀起来才算安心。 他不过是帮助一个被疾病缠身的可怜人早登极乐,他是好心是大善人。 楚王想逃,可他老了,像他曾经亲手杀死的父亲一样老了,被自己的亲生儿子杀死。 这个儿子都是不受父亲宠爱的孩子,就像生命自有出路这句话,不受宠的总要为自己争取些权益,谁挡路,就杀谁。 楚王还记得自己的父亲临死前怨毒的诅咒——杀我者,被杀之。 不可谓,不是报应。 如今他也同自己的父王一般,怨毒得诅咒。 王后陡然死了男人,儿子却成了楚王,大悲还是大喜,她选了后者。 就像他的儿子死了爹,自己成了王,让他选。他也选择大喜得当王。 可这样的高兴背后总有些瑕疵。 先王的诅咒历历在目,让他寝食难安。 大楚巫术盛行,用命诅咒,还有前车之鉴,自然让人难以安心。 老道士队伍站得好,如今已经国师的法袍加身,成了出国最尊贵的人之一,天天吃肘子和山珍海味,胖得不成模样,略走两步就疯狂擦干,赶紧道:“臣在古书上看到,修仙得道可破人间邪恶。” “修仙?” 谢长宴穿了楚国最华丽的朝服,模样贵气得令人不敢移开目光。 可他最喜欢将直视他的人眼睛全挖了出来,送给他们,好好收藏这看了他的眼睛。 因此宫中上下对他无有不惧,及时才继位没两年,老道士陡然被主子瞧见还是有些心惊,赶紧垂眸。 谢长宴道:“可修仙至少得百年才能初见成效,孤怎么能等百年?” “爱卿喜欢读书,孤也喜欢,古书上也有记载,吃下仙人仙丹,也得到那人的所有修为?” 见谢长宴目光灼灼得盯着自己,活像饿死鬼见了食物,老道士突然背脊有些发凉。 正要解释,四下忽然走出许多穿着道袍的道士向自己走来。 他跑,脚下却发软。 一抬眼,谢长宴手中把玩着一个细腻的瓷瓶,那是他曾经给他毒死先王的毒药,如今又回到了自己身上。 第六十六章 真不可谓是报应。 捆住老道士的人中,有他心爱的徒子徒孙。 他给他们带下山,寻最尊贵的温柔乡,见过了许许多多在山上见不到的景色,没想到最后得到的,却是死在他们手上,就只因为可笑的……师父不退,徒弟又到何日才能出头? 活脱脱另一个版本弑父得位的谢长宴。 殊不知,这些人从前也不过是因为战乱而流离失所为了活命才拜入他门下的流民。 口腹之欲满足了,就想要得更多了。 是恩情也不认了,良心也不要了。 人心,似乎本就是不古的。 老道士仰头笑得大声,都不过是报应,楚王杀父,他的孩子就杀他。 他杀人,人也来杀他。 心如死灰之后,死也就并不怎么可怕了。 更何况他已经活了许多年,被灌下毒药时也就并没有许多得害怕。 反而在五脏六腑被剧烈灼烧时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好暇以待得抬眸,望着尊贵的新任楚王,轻轻得笑了。 谢长宴不解:“道长即将身消道陨,又笑什么?” 老道士嘴角缓缓溢出鲜血,嘴角却勾起来笑了:“小老儿不过是真心祝愿陛下得偿所愿罢了。” 这句话,每次谢长宴向他有所求时,这人都会这样说,真不知道是该夸他是条衷心的好狗,临死都为主子着想,还是夸他蠢,临死了,还只会说这样的话。 他感念这人也算有功,赏了厚葬,慢慢享受着仙丹在体内力量充盈的感觉。 日日捧着镜子,模糊的铜镜里,似乎真的眼角眉梢都比旁人格外精致些。 如仙人般长生,那可真是,普通人想都不敢想。 那么多的时间,整个国家都被拿在手中把玩到永久…… 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 朝堂上的臣子都死了又换了好几批,龙椅上依旧只有一个人端坐。 可他的眉眼竟然依旧如同年少一般,顶多添了几分成熟的气韵。 按理,臣子们都爱喊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恨不得天子与天同寿,可真要让这样的人出现在眼前,又忍不住犯了嘀咕。 哪有人真的能万岁万岁万万岁? 除了神仙,不就是妖怪吗? 可咱们家陛下也不是那修仙的人啊!美食美人,酒池肉林一下没放过……和陛下同年出生的老头子我多吃两口海鲜就开始发痛风……比陛下还小的臣子都死了一大把,陛下却一点也不见有任何皱纹……不会有什么猫腻吧? 怀着这样的疑问,又过了几十年,从前的臣子生了孩子,子又生孙,孙又生子,生生不息,却并没几个人站在朝堂上。 这一年的谢长宴终于长了皱纹,远远不如从前那样青春亮眼。 衰老……这两个字本不该出现在谢长宴的人生中,可眼下的皱纹松垮的皮肉,渐渐在摧毁自己的自尊心。 他不理解,他吃了仙人的仙丹,本该长生不老,现在只有长生,身体依旧在变得衰老。 即便是这样,丹陛下的众臣依旧眼神怪异。 从前很年轻,如今突然老起来,不会是听到他们背后骂他老不死的妖怪吧? 能控制身体的衰老,这不是妖怪又是什么东西? 模糊的镜子里都模糊不了谢长宴衰松的皮肉,身体也不再像从前健壮。 他拿布扯紧脸皮,可又生出不少皱纹。 谢长宴这是终于忽然有些想起来许多年前那个道士临死前意味深明的笑。 他要修仙人的仙丹,要长生,却不知道给自己再求个不老,毕竟修仙的人究其根本,自己也还算是个凡人。 朝中有人坚决不肯效忠一只妖怪,闹起来,被革职处罚,心中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纷纷罢朝。 谢长宴当了快百年的楚王,还怕你这个不成,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可凡人再会勾心斗角,面对非我族类时总会格外齐心协力,绝对不听谢长宴的召唤,反而请了道士和尚巫师巴拉巴拉的,各自带了自己信奉的老大来抓他。 谢长宴虽然是王,可没了愿意被他统治的人,还是孤家寡人一个,尤其还是一个年纪大得腰都直不起来的老年人。 那些家伙真真假假掺杂着,就算不摇仙儿,光是一人吐口唾沫都能淹死他。 没有什么逼宫,甚至都没有什么威逼利诱,他就被人在睡梦中从床榻上扯起来,然后给他卷了俩件衣裳,一同跟他扔出了宫门。 彼时天还不算亮,狗都没起的时间点,谢长宴还以为自己在做梦,猛猛抽了自己俩大嘴巴子,没想一下被仅剩的两颗牙齿给扇了下来。 痛! 极痛! 越痛越证明不是在做梦。 他呆愣愣站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冷风吹得人跳脚。 可他不敢跳,怕一把老骨头闪了,随便找了个窝棚躲到天亮,逢人便说自己是王上,谁送他回网宫,必定涌泉相报。 “你说你是王上?我还是王上他爹呢……滚滚滚,哪里来的疯子,别打扰我做生意……” ……人人都当他疯,殊不知有时候越疯狂的事,还真有几分可能是真的,可惜没人相信罢了。 回不去王宫,也没个地方愿意收留他,给他一口饭,四处还有人驱赶他,他忽然就想起来,年少时,有个又丑又高大的姑娘说保护他。 怪可笑的……都那么久的事了,他这个老脑子竟然还能想起来。 每天除了从我是王上送我回宫,到我是某某皇帝,给我五十文东山再起,到时候封你做丞相等等让人无语的话。 街坊邻居都当他是个傻子,他傻与不傻也没什么必要了, 只是偶尔也会摊开掌心,仿佛能看见,年少时片只在掌心简短存在过的那场烟花,那时可真是人生头一次觉得快活。 有人陪,有人惦念,有人保护……即便是认错了人,好歹好过如今,无人问我粥可温。 生又不能生,身体日渐萎缩,却死也死不掉。 直到那日,陌生的少女一身平平无奇的白衣站在他面前,轻声问:“陛下,可曾得偿所愿?” 他已经老眼昏花,尸体都背不起来了,不解得摇头,认不出曾经和这人有什么瓜葛。 直到那女子手掌在面上滑过,她是那个死在自己手上的白胡子老道,问他真不是真的作出这样决定的老道。 他恨得牙痒痒,冲上去要讨个公道,他要权利,要长生,怎么能变成现在这样? 他应该享用最高级的一切,而不是做着低贱的背尸体的事。 少女变幻出来的老道一笑:“这一切不过是你自己的选择,你可以同琉璃好好在一起,可以不杀父,不去求长生……人这种东西,不过是在给自己的选择负责罢了。” 她说这话时,眉眼深沉,不知是在透过他看谁,可态度始终都冷冷的。 她要的,不过是在他身体里合二为一的那颗龙女的玲珑心。 只有这颗心,才配得上那个愿意用一生凄苦换她余生无虞的人。 第六十七章 仙罚 很难想象,一个肮脏又苍老的背尸人竟然会有如此鲜活的心脏。 谢长宴死死瞪大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心真的就真的敷衍又平淡得挖了出来,如同一个人打了个喷嚏一样稀松平常。 他挣扎两步想要躲回自己的心脏塞回心口,可这时,天地都在眼前飞速旋转发黑,他竟然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就彻底失去意识。 那颗心被抓在手里时,还是滚烫的,在微凉的空气中冒着升腾的热气。 似乎是因为被掏出来的太快,没有反应过来,已经离开了躯体,还极为有力得跳动了两下,最终才缓缓平静下来,化作一颗赤色通透的珠子,若能细心观察,还能瞧见倒腾其中的金色光芒。 龙女的玲珑心,可是天上地下都难得一见的至宝。 也不枉费她千年算计。 天空中雷声轰隆炸裂,是老龙王来接走女儿。他化了真身在云彩中间翻腾。 此时一道青色的光芒自王宫射向天空。 突然见到这幅场景,凡人们早就已经惊得说不话来,纷纷跪倒在地高呼神仙显灵。 愈发显得其中唯一一个站着的人鹤立鸡群。 那人正是方才才掏人心窝的乐游君。 她静静得抬头仰望,手中的那颗玲珑心感应到血脉同族正微微得颤抖着,隐约有冲过去的迹象。 乐游君赶紧收好玲珑心,换上副谄媚笑容,搓着手巴巴跑过去拱手:“恭迎龙王。” 龙王却并不理她,青色的光芒中,一条似龙非龙,似鱼非鱼的怪物正缓缓升上天空,在朝龙王飞去的路上一点点剥离掉原本的丑陋,一道金光闪过,正是龙门。 怪物紧紧闭着的眼睛恰好睁开,却并没有力气飞过,只能在龙门前盘桓,在龙门彻底消散的前一刻,老龙王直接用身体托了怪物飞跃龙门。 一路上天雷滚滚,劈在二人身上,一是罚清龙女身上的妖血,二是罚龙王的帮助。 老龙王却将一切都扛了下来,蜷缩起身体,肉身化作一块坚不可摧的盾,保护自己的孩子,及时被雷电劈出一块儿又一块的焦肉,也绝不退缩。 这慈父之心,可见不一般。 可惜谢长宴没看见,否则应该更加嫉妒崩溃。 也是这时,那条鱼跃过龙门,龙女丑陋的身体被一道金光笼罩,皮肤变得细腻光滑,身体也变得娇媚大气,眸光中全然已经没有了从前的那些呆愣。 很明显成神了,与从前就会是天壤之别。 她的目光在天下的臣民中一一掠过,哪怕是自己曾经真心照顾的人,也不再有曾经那些愚蠢的情欲念头。 天地间的一切在脑海中涌现,那一切不过是成神的考验,七情六欲灼烧人心,阻碍了飞升的天路,非得吃过了苦,看破了一切,才知道,所有一切不过云烟。 龙王让乐游君为她设计了一条认清人心苦路,就像她曾经最爱看的话本子,总要够反转够曲折,不然怎么能折磨人心? 琉璃垂眸,既然一切已经知晓了,人间也没有再留下的必要。 同操碎了心的老父亲瑞气腾腾得踩着祥云离去了。 可天上轰隆隆的雷声却并没有散去,反而愈发聚集起来,天边漆黑一片,凡人嚷嚷着,是要落雨,赶紧回家收衣服了。 乐游君却能看见其中腾跃的银色闪电,疯狂得汇聚到她的头顶。 今日小记: 乐游君离家距今已有一百又一日,龙宫中藏书无千过万,吾日夜苦读,吃透深意,愿助山中孩儿修行,另……再学厨艺……毒死千百水族实非我所愿…… 请让吾再练练…… 君若归来,吾必然厨艺大涨…… 这时,也不知哪里来的耗子路过,不信邪得咬了一口,刚吞下,就发出惊恐的一声尖叫疯狂得扣着喉咙,可惜已经为时已晚,不过几个呼吸,已经送了小命。 子赢抿紧了唇,俊逸的字体顿了顿,握笔的人似乎是在纠结,最后还是另外加上一句——尽量保证可食用不中毒。 也幸好,这时乐游君并不在家,要是被她看见了这副场景,定要好好取笑他一顿。 可惜,她已经许久不在家中了。 把他扔到了龙宫,就带着龙女跑了,就像是扔了共患难的妻子,带着小美人儿出去享福了,再也不回来了。 幸好龙王心好,给他送回了子虚山。 却也一直没有她的消息,如同彻底断联了。 他底下还有一堆孩子要养,真是日夜盼望着乐游君赶紧回家。 正想着,一道轰雷在天空与海面之间骤然炸裂,像是要在天上彻底打开一个洞。 孩子们是野兽,怕得四面八方来跑到他身边瑟缩着,眼珠子不安得颤抖。 其中还包含着一个人形的黑炭,还在疯狂朝着他奔跑。 天上的雷电就一直追着它跑,后者各种姿势躲避走位,像是在耍人,虽然偶尔也会被两道小小雷电,还是选择直直得冲向子赢。 子赢下意识要躲开他,可谁知那人第一时间冲过来,双手直接捧住他的脸,黑成焦炭的身体,还不断德靠近他。 子赢人生背过死尸,偶尔尸体也会碰到他的脸,被人形焦炭捧脸,竟然还直接一偏头,黑色的唇吻上他的唇…… 他的脸一下从红到红透了,再到红得要炸开,可焦炭死死按着他的头,不允许分开。 他挣扎,反而被按得更紧。 有什么东西撬开他的唇,子赢心中砰然,可滑进来的却并不是预想中的东西,反而是一颗圆润的珠子。 看他呆呆愣愣的模样,焦炭放过了他。 在他的面前,放肆得舔了舔唇似乎是在回味。 子赢,回忆了下唇上的触感,干裂的,粗糙的,触碰时,却更让他心中发动。 他刚想说话,焦炭却转身跑了出去。 在宽阔的山低中,仰望着天。 她的声音熟悉得不能再熟悉,无比决绝:“小仙纵容秋山君贪恋红尘,愿意接受任何惩罚。” “小仙违反天道,救回来该死之人,愿意受任何惩罚。” 第六十八章 仙罚篇 那人 大齐公主缙云是出了名儿的喜欢美人。 男的喜欢,女的也喜欢。 只不过前者属于能做什么的喜欢,后者属于缙云这辈子都想成为的喜欢。 缙云年幼时就常常暗自庆幸,因为如果自己不是个公主,凭自己这张平平无奇的脸,怕是要对那些男美人做什么,拖去浸猪笼才是正常的结局。 可老天就让她生在了皇后肚子里,虽说母女俩都不大受她爹重视,但出门坐的也都是五匹马拉的绣着鸾鸟腾云纹顶的豪车。 缙云十六岁以前都住在宫里,在她娘大齐第十三位受过严格教育的王后娘娘眼皮子底下,读着甚是无聊的书,绣着甚是无聊的花,下着甚是无聊的棋,画着甚是无聊的画。 那时年幼的姑娘们聚在御花园看春花烂漫。 她爹辛苦耕耘出来的二十多位兄弟姐妹,拈花做那些酸不溜秋的诗更是无聊,偏那时节,诗会多的就跟她爹脸上的皱纹一样多,她跟在那些认不全的姐妹们后面,填饱了肚子就靠在椅子上仰头望天做白日梦,被人背后蛐蛐儿没有一点礼数。 那时她想还不如跟她娘去拜佛,凡人心口不一,菩萨外面金光闪闪,里面也金光闪闪。 缙云爱金子,菩萨是金子做的,由此可推出,缙云爱菩萨。 大概是因为缙云这爱太肤浅,金光闪闪的菩萨觉得不行,便给了她一个考验。 那天是万佛节,王室为表虔诚,纷纷提前沐浴斋戒,后宫中王后领了乌泱泱一群人去了护国寺祈福,独留齐王一人守着空荡荡的家。 每日必吃山珍海味的小公主吃了快半个月素菜,到最后馋得眼睛都发着绿,看跟在自己身后的小胖宫女,只觉得是块晶莹剔透的嫩虾饺,不然也是宣乎软香的叉烧包……眼神饥渴得宫女都离她远远的,生怕一个不注意,自己就被生吞了。 幸好,护国寺后山草木葱翠,打几只兔子尝尝肉味儿救一救自己这快失灵的味蕾,也算是那些兔子救人一命。 便偷摸溜出了寺庙。 但问题是,缙云是一个养尊处优,思维被固化了的公主,她都能想到跑去后山打兔子吃,何况那些和她们同行前来礼佛的世家夫人和世家子? 十几双绿幽幽的眼睛在夜里闪着光,缙云起先以为是野狼,吓出一声冷汗。 最后看见跟她模样狷狂的爹长得一样娟狂的几个姐姐,从一到最末,都打了招呼,最后却发现又多了双眼睛。 颜色绿得比她们的厉害多了,也不知是饿了多久。 小公主颇为同情,旁边的姐姐突然一巴掌拍在她头上骂她死孩子,还不跑? 跑? 跑什么? …… 很快,随着月色偏移,绿眼睛的主人显露出全貌,竟是只成年的大野狼! 这野狼看她们就像她们看野兔——我爱你,你爱她,她爱他,而他却爱着我…… 野狼也确实独独爱着缙云,十几个姐姐四散奔逃,独独只追她。 这种偏爱,缙云真的不是很想要。 尤其是下一秒,也不知道是哪个完蛋玩意儿挖的深坑,她逃得慌不择路,光顾着眼前,没注意脚下一空,整个人栽倒进去,痛得眼冒金星,跳也跳不出去,更别提逃跑。 只能仰着头,对大野狼露出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 心想着拖延拖延时间,等姐姐们叫人来救她,可依照野狼的进食速度,不说吃掉她全身,在来人之前肯定能咬断她的喉咙。 她恐怕要成为天上地下唯一一个死于狼口的公主了呜呜呜,想起来以后要被人这样称呼还真是怪不好意思。 反正也跑不掉了,缙云捂住眼睛等死,正在心里一边将野狼的祖宗十八代来回鞭尸。 没想到不仅没等到预想中的疼痛,反而听到一声痛苦的哀鸣,紧接着,便是箭矢划破空气的破空声,直挺挺插在野兽想要前进的脚步前。 野兽压低身体,低吼着和那人对峙了许久,眼见讨不到好处,才带着流血的伤口慢慢退下。 从缙云贴紧坑壁的角度,只能瞧见野狼离去的背影,看不到是什么人救了她。 她心想着,这可是真是个厉害的好人,等他把她救上去,一定要好好报答他。 可等了许久,依旧不见那人抛下来的绳子。 不知道是不是走了,他要走了,没人震慑,那头野狼说不定还在周围盘桓,没吃到肉还会折返回来。 想到这里,缙云头皮发麻,只能试探着喊了几声:“大侠?壮士?您还在吗?在的话能吱个声儿,给个绳子拉我上去吗?” 四下沉默了许久,静得可怕,缙云原以为恩人已经走了,跪在地上祈祷野狼可千万别回来。 此时头顶却突然传来声音:“我不会救你。” 男子的声音,听着带有大病初愈后独有的沙粒粗糙,却也是好听的。 可缙云却倏地变了神色。 真是熟悉啊,算起来已经有五年还是六年没有听见这人的声音了吧。 她真的没想到,这人还能活下来,甚至还会出现在这里。 她低眉,自此天地之间再无任何声音,只有树叶被风吹得摇摆。 这下缙云确定,这人是一定走了。 姐姐们再带不来人救她,她迟早是野兽的小零嘴儿。 只能想办法,拔了簪子插在泥里,带着自己往上爬。 她是个养尊处优的小公主,没什么力气,废了许久,中间摔回去许多回,折腾得满身泥巴和淤青,才磕磕绊绊爬出坑洞,终于可以松懈下来,趴在地上喘口气。 也是这时,一支长箭突然扎在距离她脸颊不过一寸的地方。 吓得她赶紧起身,一抬眼,十步开外,那人举着弓,长箭对准的正是她的眉心。 她退后,他的弓便又拉满一分,她想要往旁边跑,他的箭始终跟着她,永远能一箭毙命。 可缙云知道自己不能躲,她生来就欠这个人,他杀了她,她也无话可说。 于是就沉静得坦然望着他,然后闭上了眼睛。 可预想中的疼痛依旧没有来到,甚至都没有听到任何靠近的声音,缙云微微眯起来眼睛,微微的一条缝隙中,已经快要看不见走进森林间小路的那人。 缙云几乎是没有一刻犹豫,顾不上身上的伤跑着跟上去,更不在乎他手中随时能取她性命的弓箭。 那人看到她跟过来,虽没有反对,却在她每次快要靠近时,皱着眉不耐烦得回头举箭,缙云吓得立刻举手停下,表示停下,等他走远了,再跟上。 就这样,二人一直保持着不远不近,却又能清楚在黑夜中看清彼此的微妙距离。 缙云是想说话的,她有许多询问,比如城破之时他怎么逃脱?怎么会出现在佛寺…… 可他压根没有施舍她一点眼神,她也找不到出声的时机,关心的话都没说出口,就瞧见了举着火把四处寻人的护卫。 也就到这里,他停下脚步,要走入森林的阴影里。 缙云下意识去抓他的手臂,却被他厌恶得一掌甩开,眼神狠厉:“滚!” 缙云却不管:“你是我未婚夫,我不会让你再走。” 听到这三个字这人却恍惚听见一个天大的笑话,眸色嘲讽又充满怨恨:“跟你走,让你们再杀我一回?” 第六十九章 仙罚篇 那人(一) 从前的事,缙云总觉得恍惚 嬷嬷们总说,她自从出生时也还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却在五六岁的一场大火中磕伤了脑袋,就变得呆愣愣得只会流口水。 人人都说她一辈子废了。 可也是这样一个废人,竟然成了那时的太子妃。 是的,缙云年少时,她家还只是某个小国君的臣子。 她家侍奉的君主并没什么开疆拓土的才能,每每有敌国骚扰边境的战报传来,皆是能忍则忍,窝囊得人尽皆知,连带着百姓们在与他国互市时被占了便宜时都没有底气争执,一口愤懑的气像一口黏痰,吞不下吐不出,卡在喉咙里,恶心得不行。 缙云的父亲与国君是异姓好兄弟,年少时在太学中,他们同吃同住,大抵是因为生母地位低下,从小国君就饱受欺凌,有什么好东西,虽说在让人眼中也不过是些过时无用的垃圾,可也总是有人来抢,就爱看他难受的模样。 彼时就有武将世家出身的缙父来为他出头,打跑那些欺负他的坏孩子,哪怕是天家的王子,缙父也从不手软。 事后也不会得到任何惩罚。 皆是因为缙父的家族是世袭的军候,是陪着开国君主建立国家的肱骨之臣,更是因为缙家掌握了大半个国家的军队,只要他们愿意,随时可以自己坐上王位,却愿意甘居人下,不过是遵守先祖与先王的约定——名为君臣,实为兄弟,也是因此,王子们的伴读总会是缙家子弟,缙家主母也总会是王室的公主。 世代联姻,也是一段君臣佳话。 也因此,那时缙云每天只用做两件事。 一是天不亮就起床去王子公主们读书的太学门口发呆,二是因为只会发呆被太学中的所有人欺负嘲笑。 等到那个人来,欺负她的人就赶紧跑了,她便不顾他厌恶的眼神跟在他身后跑,叫他亲亲夫君。 亲亲夫君从来不理她,还加快脚步,冲向书屋中,接受众人的行礼,然后‘砰’得一声摔上门,将她挡在外面。 她就揉揉撞疼的鼻子,乖乖坐在台阶上,听着屋子里传来的读书声昏昏欲睡。 可却仍旧睁着大大的眼睛,不肯合眼。 因为合上眼睛之后,又会看见那一场恨不得焚尽一切的大火,她和彼时刚刚被封为太子殿下的裴清晏被困在火场之中。 裴清晏的脸被火烤得通红,因为高烧不退的嘴唇此下烘烤之后又泛着心惊的苍白和干裂,怔怔得望着四下被包围的火场,俨然是已经放弃了等死了。 只有缙云还算冷静,搜寻了许久,终于找到个火势不再极度猛烈的地方,拉住裴清晏要冲出去。 却不想屋顶的一块横梁被烧得断裂,直直砸下来,缙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小小的身体直接将才七八岁的裴清晏撞了出去,自己却被砸到了脑袋,虽说万幸没留疤,可醒来却只会呆愣愣得望着众人流口水,又是另外一种不幸。 缙母愁得直掉眼泪,虽说为人臣子保住君主是自己的本分,可一个好好的孩子一生废了,纵然家世卓然,可女儿一生懵懂无知,若父母百年又该如何护住女儿? 国君似乎是个喜欢看话本子的人,平素总看英雄救美涌泉相报以身相许巴拉巴拉一大堆……如今美女救英雄,也定当哗啦啦相报。 他指了被救的英雄裴清晏与救人的美人成婚。 世代联姻,也是一段君臣佳话。 可年幼性子高傲的太子殿下裴清晏却不觉得。 他的出生,是由父亲母亲期盼了许久,被护国寺的众多得道高僧加持祝福过的,自小便是国家中第一等的高贵,读书是众多王子中第一等的聪慧,姿容自然也是所有儿郎中最第一等的美好,见过他的人无一不惊叹,太子殿下的惊世绝伦。 他在如此被宠爱的环境下长大。 那时节,一家有女百家求,孩子们的婚事都是从很小就开始商讨,小相册子都翻烂了,不是这个看着个儿高了点就是那个看着胖了些……纠结得热火朝天的。 可在全国最尊贵的太子殿下这里,却是出乎意料得冷清。 精心装裱后的画卷一展开,只露出来个毫无形象坐在门槛儿上,捧着一牙儿西瓜,撅着嘴往外吐了一地西瓜子的小女孩儿。 毫无礼数,又毫无姿容的一个小女孩儿。 近来,太子殿下已经到了儿童发展必定经历的阶段——装高冷时期,这段时期能用一个字回答他绝对不会用两个字,沉默了许久,还是没忍住,将画卷来会翻看了好几遍,都没有找到别的,难得说了两个字:“玩笑?” 一旁伺候的宫人心想着丫的你穿开裆裤的时候姑爷爷我也都见过,现在搁我这儿装什么高冷。 面上却还是笑眯眯得介绍:“殿下不知道,这位是缙将军的女儿,十分活泼可爱。” 可……爱? 裴清晏不知道宫人是怎么说得出口的。 普通至极的脸,一点规矩礼数都没有,他也让宫人打听过她的才情,一把字写得狗啃过一样,有下半截儿没上半儿的。 这叫什么可爱呢? 何况,她的父亲掌握着这整个国家几乎所有的军队,只要他想,所有人都不过是个摆设。 他的父王是个傻子,还给这样的人家这样大的权利,还要做国家继承人的妻子,来日要有了孩子,直接一刀砍了他,让幼子继位也并不是不可能。 这样人家的孩子,断不可做他的太子妃,更何况,他并不喜欢她。 报恩有那么多方法,赏赐金银珠宝,权力地位,那么多…… 他喜欢与自己相配的美人。 可父王偏要他同她亲近。 一场泛舟湖山的中秋家宴,钟鼓丝竹不绝于耳,清风吹拂过湖面,月色撒在其中波光粼粼的,照在人身上,恍如仙境。 他倚着亭台拈投鱼食儿,想要躲开与家宴上与那傻孩子的相见。 谁知她竟然巴巴得跑过来,见他不理,也没关系,像一条小狗一样,总是在他身边绕来绕去,在他的余光中睁着一双黑亮亮的眼睛。 有时他不得不承认,缙云貌若无盐,可这双眼睛生得极好,流光溢彩,他只看着,便总会生出些许柔软。 可他不愿承认,因此躲避她的目光。 最后被弄烦了,直接起身走进花园。 谁知她真的一直锲而不舍,想要凑到他面前,两条小短腿倒腾得厉害,一定要跟在他身后。 幽长的小径都快到了尽头,他不厌其烦,问她到底想要做什么。 明亮的月色下,这烦人精见他终于停下,最后三步距离直接两步蹦过来,擦擦额头的汗,又像想起了什么,赶忙将双手举高给他看。 小小的掌心中,躺着一块儿被握着太久,被掌心的温度融化了瘫软的白色糖块儿。 裴清晏不解得皱眉,不懂她什么意思。 缙云期待得脸颊红扑扑的:“吃啊,哥哥。” 她摊开手,竟然让裴清晏有些莫名的熟悉,似乎是在哪儿见过,可掌心却并不应该是那颗融化的糖。 这声哥哥,心口夹揉了不知什么情绪,裴清晏听得莫名心口一窒。 更是因为最近已经到了心理发展的另一个时期——傲娇,下意识拒绝:“本殿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不吃糖。” 缙云却接着道:“不是小孩子,就不能吃糖了?” 然后皱着整张脸,丑得不行:“好惨。” 这真是小孩子的想法。 裴清晏忍不住想。 他可是大人了,才不会吃糖这些幼稚的东西。 他转身往回走。 可半天没等到那笨丫头跟上来,一回头,竟然看到她单脚站在青石板上跳格子,自己一个人盯着影子,竟然也能玩得不亦乐乎…… 真是个奇怪的人。 可他竟然也并没有出声打断,只静静望着她。 直到觉得该睁眼的时候睁眼,眼前已经是护国寺后一间古朴的僧房。 此时天刚露出鱼肚白,早课的时辰将至,同住的师兄已经起来。 转头看到他醒来,道:“殿下醒了?” 裴清晏敛眸,轻声道:“师兄应唤我法号,皆忘。” 第七十章 仙罚篇 那人(二) 皆忘寅时三刻前做完了早课才去吃饭。 一碗白粥,一碟咸菜,看着清汤寡水得,可粥面浮着油亮的米油,是他从前逃亡在外不可能吃到的好东西。 他坐在角落里,捧着吃时,本该是极为享受,可一抬眼,对面坐着的人让他实在难以下咽。 那位从王宫里来的小公主描眉画眼,细细梳妆,力图将自己装扮成这世上最美的姑娘,托着粉白的腮,笑吟吟得看着他的一举一动。 年少时跟在他身边伺候的宫人没有几十也有十几,每个都眼巴巴等着伺候,可历经风雨后,他已经习惯一个人蜷缩着活,如今再次被人关注着,反而觉得难受,尤其还是自己杀父仇人的女儿。 他仰头咽下最后一口滚烫的粥,疼痛才压抑住心口的激荡,面上平静得去洗碗,然后去大殿中的众人中跪下念经。 却不想这人也依旧跟着他扑通一下跪在他身后的蒲团上,小眼睛滴溜溜在闭着眼双手合十念经的僧人面上转了转,也学着他们的样子闭上眼睛,嘴里也不知在念叨什么。 可皆忘还是能感觉到这人的视线一直落在肩上。 他原本并不需要在此念经许久,可眼瞅着这狗皮膏药,便直接闭了眼睛在蒲团上念了大半天的经。 原想着等她走就起来,没想到这家伙倒是怪有耐心,陪着他一直跪着。 后来,也不知道经书念了几遍,有什么东西靠在他肩膀上,他缓缓睁眼,是那张狗皮膏药真的贴在了他身上。 说不清是故意,还是无意,似乎是跪着都睡着了歪倒,才靠在他身上。 他不想同她有任何关系,伸手将她推开。 却不想因此闹出来声响吸引了不少僧人们的目光,纷纷望着他们。 皆忘只能尴尬得带着缙云起了身出去,在无人处眉目冰冷得问她到底要做什么? 缙云是个气势都是被油光发亮的山珍海味顶起来的的小公主,可连续吃了许久的绿叶菜,脸蛋儿都跟着发绿。 即使敷了粉,却依旧跟小时候一样,不是个怎么好看的姑娘。 甚至因为昨夜受了惊许久没睡好,许久没化过妆,涂的粉太厚,此刻随着她的动作簌簌往下落粉,任谁看了都觉得好笑。 可这女子似乎没什么羞耻心,依旧望着他眼里满是光亮:“你是我亲亲相公,我来找你,天经地义。” 这个回答,皆忘属实没有料到。 她爹杀了他爹,窃国者,该被他天诛地灭,或者该将他这个前朝遗孤天诛地灭,她的女儿现在却来叫他——亲亲相公? 呵,真是可笑。 皆忘真是恨不得立刻就看到她爹知道自己的女儿心悦一个前朝遗孤是什么表情。 可此时,护城寺的钟声响起,古朴沉闷至极。 却让皆忘此时有些清醒过来,忽而想起来方丈收留自己时说的那些话,前尘皆忘,才能入我佛门。 那日,他信誓旦旦对佛祖发誓,此生绝不会再有多余情愫,否则必受其苦。 爱恨情仇,对他,早已经是身外之物。 何况,他从前也并不喜欢这样一个并不出众的女子。 如今,也不会。 他如今是护国寺的弟子皆忘,应当恪守清规戒律,双手合十后,轻声道:“女施主自重。” 然后,只给小公主留下一个决绝的背影。 这样的背影,缙云年少时常常见过。 太子殿下裴清晏极其不喜太子妃的消息人尽皆知,凡她所在之地,太子殿下八辈子都不可能靠近。 可与之相反,若是太子先出现在某个书塾,亦或是某个街道,八十个眨眼,就能看见一个姑娘出现在他身后。 跟屁虫已经无法形容她的狗皮膏药特性。 裴清晏又拿她无可奈何,救命之恩压在肩膀上,还有缙家的位高权重压在头顶,他更做不出欺负小女孩儿的事,日日跟猫捉老鼠一般。 只不过她个傻子是猫,他这个堂堂太子殿下是见了猫就要四处逃窜的老鼠。 他俩真是从初见就是倒反天罡。 一番追逐战后,他总是会被她身边在战场上神行千里的太保找到,无比懊恼得接受又要被她缠上的现实。 他把这些屈辱讲给父王听,父王竟然不为他说话,反而笑他呆。 他呆? 呆什么?是他总被神行太保抓住太呆? 他可不服了。 不过这丫头,身上总还揣着各式各样的吃食,或者是玩具,大概是缙家人怕她呆呆傻傻得,饿了无聊了没个填肚子和解闷儿的。 她见到他,总会献宝一般全部倒出来给他看,给他介绍这个怎么好吃,那个怎么好玩儿。 母后期盼他许久,对他也期望甚高,比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希望他成材,怕他吃多会想瞌睡,就只会让他吃个半饱,更别提玩具这些在她口中玩物丧志的东西,更是一律不许碰。 于是便有了一副奇景,一向聪慧的太子殿下竟然不会玩缙云这个傻姑娘都会解的鲁班锁。 他以前觉得自己并不贪嘴,可吃了缙云给他带的零嘴儿,竟然还一时有些停不下来,红着脸,以为缙云会笑自己是贪吃鬼,可没想她只是睁大眼睛,无比期待得希望得到他的认可:“我就说我给你带的吃的好吃吧!亲亲相公,我要把我所有最好的东西都给你!” ……又是这四个字…… 裴清晏好不容易升腾起来些许感动,在这四个字的暴击下沉默下去。 可这次竟然破天荒头一次不同从前那般觉得丢脸,反而是他沉默了许久,才停下吃糖的动作,问缙云:“你知不知道,相公是什么意思?” 缙云眨眨眼,似乎是以她的脑子想不明白裴清晏是什么意思,最后一根手指头指在裴清晏鼻头,笑得比春意还融融:“相公是你呀!” 其实裴清晏本来想说,互相喜欢成亲拜过天地在一起,才可以叫相公,这样才会受天地的庇佑。 这样随口而说,轻佻又太过随意,仿佛……仿佛,她随口就能这样叫一个过路人。 今日得到她指着自己的鼻子这样说,他不知道自己是该怎么样的神情。 高兴她只认自己,亦或是担心她真的就一直找自己? 其实……其实……少年人手中的糖果被滚烫的掌心攥得融化……其实有时候看在糖果的面子上,缙云当当小尾巴,也还……行吧…… 照顾他的宫人以为他是烦一直被个想啥子缠上,一次带了他绕远路。 缙云果然没找到他。 那日比平日里早下学到家,裴清晏环顾一周,反倒不说话了。 宫人摸不着头脑。 年长的宫人觉得好笑,点拨道:“要真有心,怎么可能跑不掉?真无心,怎么能一次次让她追上?” 第七十一章 仙罚篇 那人(三) 太子殿下再聪慧,也终归是个孩子。 被议论的当事人听了宫人的话,原本低落的心情突然像被踩了尾巴的猫,皱着鼻子道:“怎么会是本殿下故意让她找到?分明是她自己聪明!” 年长的宫人抿唇微笑,她在宫中也曾照顾过许多王子公主,这些孩子性格千种模样。 可再多样的小孩子,对于喜欢的东西,哪怕掩藏的再好,也总会从各种各样的地方表现出来。 年长的宫人故意叹道:“殿下,您这样,宁愿承认人家聪明,都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小心思,可要小心最后人家真被您惹伤心了,再也不找您了可怎么好?” 裴清晏却像是听见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一样,十分自信得哼了一声:“她才不会不找我。” 可将手背到身后,十分老成得走了两步,突然咂摸出似乎有些不对味儿——他光顾着反驳那小尾巴不会来找他,反而忘了说,他对她,才没什么小心思…… 裴清晏愤愤得回头,年长的嬷嬷捂着嘴,眼睛却快装不下这笑意。 “对对对,我们太子殿下才没有喜欢这姑娘,我们太子殿下谁也不会喜欢……” 十足十的敷衍,百分百的调笑。 脸要红成猴屁股的太子殿下急了半天,砍人如白菜的话他的父王还没有教他,最后只憋出来一个气势都不大足的哼字,转头就要走。 可这时候也不知道从哪儿窜出来个大黑耗子一般的身影,着实把裴清晏吓了一大跳。 可定睛一看,是半张脸都泛着青紫的缙云。 这样的脸色,裴清晏都顾不上她是如何突破王宫侍卫的守护和高耸的城墙,急得赶紧扶住她,大声喊叫着太医。 可‘你不许死’四个字刚吐了三个,后者从布包中捧了一把烂了的紫黑色东西给他看。 淡淡的果香在她的指尖缭绕,还有那果子的形状……是桑葚…… 裴清晏悔得恨不得抽自己嘴巴子,可他又不可能真的在缙云面前这样做。 他对外,尤其在她面前,可是为极其高冷优秀的太子殿下,此刻又是失态又是显得太过对这么一个笨丫头在意,虽说她本人似乎意识不到,还期待得等着他尝尝她手上的烂果子……这不就愈发显得他一个人大惊小怪了嘛! 他对一个笨丫头、粘人精竟然会大惊小怪! 越想越懊恼,尤其是在他这样大惊小怪时,她反而还一点没有察觉,裴清晏真是越想越委屈,眼眶渐渐红了,留下一句:“我要告诉父王,将你们的头扭下来当球踢!”便抹着泪匆匆跑了。 独留了然的宫人和茫然的缙云在原地。 缙云愣了好一会儿,还是年长的宫人见多识广,让小姑娘赶紧去追上他,不然太子殿下怕是要在前面偷听得要蹲得腿都麻了。 “偷听?” 缙云不解,顺着宫人的目光望去,前方花坛的牡丹开得葱郁,层峦叠嶂得像是一片海。 而海的一角,露出了一点青色的衣角。 那是亲亲相公今日所穿的衣服颜色。 他……在等她? 缙云眨眨眼,望向宫人确认宫人淡淡笑着,缙云立刻马上即刻出发,蹦蹦跳跳去那片花海。 却在快要靠近时,悄咪咪缓下脚步。 缙云果然在此处瞧见了蹲在地上,拼命将耳朵抬起来要偷听的亲亲相公。 却在看到她的第一眼,瞬间就站起身来,转身就走,一点没有留恋。 缙云真是搞不懂,这人一会儿和她好好说话,一会儿又这样好奇。 但她只知道,要跟在他身边,不想让他一个人在这世上孤独存在。 两条小短腿倒腾得飞快,裴清晏却似乎并不想她跟上的样子。 她快,他也快。 她比他小上三四岁,这时候也才不大,又穿着碍事的长裙,并不好追上比她要腿长的多的裴清晏。 原以为这时候他就真的不理她,直接走掉了。 可在拉出些许距离后,缙云都已经看不到他的身影了,她都有些想要放弃回家了,没想到一抬眼他却忽然停在尽头。 似乎是在欣赏天地景色的样子,察觉到她的即将靠近,又猛得开始倒腾脚步,和她永远保持一定的距离。 你近我就远,你远我就停,等着你靠近…… 最后还是缙云自己巴巴跑过来同他搭话。 他不理。 那也就不奇怪,反正缙云在亲亲相公面前早就适应一个人自说自话了。 絮絮叨叨今天她去了哪里,做了什么,很想很想亲亲相公…… 裴清晏脚步放缓了,听见这样的话,咬紧了唇。 “你你你……你……”他结巴得不行:“你不知道羞的吗?” 羞…… 羞是什么?能吃吗? 缙云呆呆得眨眼。 看得裴清晏真觉得自己是一拳打在棉花上。 不知道是该为她是个笨丫头觉得无力,还是为了某个臭丫头的容貌美丑无力。 缙云搞不明白,回家去问父亲母亲。 母亲并不怎么言语,带着她去了家中最下等的仆人驱赶拉磨盘的驴……拿一根萝卜吊在它眼前。 为了吃就越努力靠近,磨盘拉得起劲儿…… 缙云有时候也不禁这么觉得,她蠢得像头驴,便开始追着裴清晏这口大萝卜吃。 靠不近,离不走。 因为国君下令的婚约。 她的家世让她成为太子妃殿下。 谁都想过利用她家中权势为自己牟利。 就连王君也是要为自己的孩子铺路。 想到此处,缙云便沉默着。 她都已经快有些想不起来自己到底是为什么喜欢裴清晏了。 因为他有才? 还是因为他的地位? 她在那场大火中磕坏了脑子,许多事都不记得了。 唯一记得的是,从第一眼见到裴清晏时,她对他的容貌总是格外喜欢。 或许她生来就是个老色鬼,只喜欢看好看的人。 一见钟情,钟的都是皮囊。 她是个俗气至顶的人。 长的好看,那就多额外让他可以生气的机会呗。 就像此刻,裴清晏似乎十分厌恶她,连同她并肩而行都不怎么愿意。 她的皮囊太差,他做不到一见钟情。 第七十二章 仙罚篇 那人(四) 公主殿下在护国寺每天就只知道一个和尚的事终归还是被传了出去。 但也不是她不隐瞒,实在是护国寺就那么巴掌点儿大,她的母后带着哥哥姐姐们都快把整个寺庙住满了。 虽说贵人们大多不怎么出门,吃食都是派人送到院落房门中,却也不乏有些闲得发慌,眼看春色正好要出门附庸风雅一番的。 于是正好能看到一副奇景。 一个女子眼巴巴跟在一个男人身后,叽叽喳喳也不知说什么,男人挑水她在说,男人扫地她也说,男人砍柴她也说…… 公主王子们开始就挺好奇,这姑娘得多大烦恼,苦水要从天黑吐到天亮在师傅面前吐完。 打眼儿一瞧…… 咦……这咋长得和小妹缙云长得怪像的……可转念一想,缙云好歹是个公主,怎么可能这样围着一个男人,何况还是个光头和尚,这也太不合规矩了吧! 正准备转眼,也正好那人侧过来正脸…… 嘶,这似乎就是他们那好歹是个公主的妹妹啊! 那可是平素里,她们办什么宴席,啥都不咋感兴趣的妹妹啊! 怎么此刻这样不守规矩,尤其是都被僧人当做空气一样,还是目下无尘。 无论缙云怎么样努力向他搭话,还是无论怎么样凑到他面前,他始终都是淡淡低眉做自己的事。 这样拒绝一个公主,是不是代表同样是看不起他们这些王子公主? 看不起她们不就是看不起整个王族? 平日里娇生惯养的公主王子们合计了半天,极其嚣张得得到了个答案——得教训教训他,知道谁才是这世上的大小王。 于是直接趁夜色深重,狗都睡了,人怎么也跑不掉的时候绑了那僧人,五花大绑得丢到缙云面前。 彼时天光微微亮,某位王子踹开缙云的门,把条用草绳缠成的长虫扔到缙云床前。 原以为这时候缙云还在睡梦中,会以为这会是送上门来的天大的好事。 可谁知这时候缙云已经醒了过来,甚至已经洗漱完毕,端坐在化妆台上,描眉画眼,正在慢慢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姑娘。 陡然看见脚下突然多了个挣扎的麻绳绑起来的人,缙云吓了一大跳。 直到对上了他的视线,明明就一眼,她就突然发现。 这人,似乎有什么不对劲,甚至有些熟悉的感觉。 她俯身,仔细去核算这人的情况,一点都不打算放过。 可松开绳子,渐渐看到的却是最近最为熟悉的一张脸。 缙云赶紧给被绑住的皆忘松绑。 后者破天荒,也并没有对她有什么意见还是生气,只是在被她解救出来后,望着正在描眉的她后,静默着。 但是把缙云看得心中一紧。 想起来自己似乎没有装扮完毕,还是不怎么好看,甚至涂脂抹粉刚开始,脸色都惨白,没什么色彩,心中慌乱得突突跳,赶紧松了搀扶他的手,挡住自己的脸,不想让皆忘看见。 都说女为悦己者容,如今皆忘在此,她可不想让他看见她妆容未成的模样。 皆忘被松了绑,又瞧见慌乱遮挡的缙云。 却并没有她预料之中的生气。 他的目光在众人脸色上流转了个遍,坦然又无畏。 这群人似乎都忘了,他是前朝的遗孤,她们是他的仇人。 这样抓捕他的阵仗,让他还以为众人终于发现了他的身份,终于要将他杀了永绝后患。 可所有人看他的眼神中,并没有他预料的仇恨,甚至都没有那种要折磨犯人变态一般的兴奋。 不是皆忘有些什么毛病。 自古帝王皆无情,尤其是对前朝遗孤,万一又激荡起一波前朝余孽打着他的旗号来威胁自己的统治,在最开始发现他时,就应该直接一下给他按得死透透的。 这些公主王子,似乎完全忘记了他的存在。 只要求他,同缙云亲近。 真是神奇。 皆忘双手合十,闭目沉声:“念经可以,其他……有违清规……” 话说到一半,却又被人提溜起来衣领打断,得到极其嚣张的回答:“我们可是王子公主,要什么你照做就行,其他的别废话!又不是没银子赏你。” 活脱脱一副穷人乍富,就骄傲自满的膨胀样儿。 皆忘从前还做太子殿下时,并没有人比他还富贵,除了缙家实际更有权势时,可在名义上他们是臣子,名义上总要低他们一头,从未有人这样对他说过话,也不会说这些话。 那时年纪轻轻的小太子殿下哪里知道人心险恶? 最多抱怨两句师傅留下的课业似乎有些多,亦或者是旁人伺候得不够周全。 也只有在真的落魄了之后才知道,人心险恶难测。 例如在外流浪只能喝沉淀的雨水,去翻垃圾,去抢野狗饭菜…… 如今被绑过来给人当床伴已经算是很好的挣钱方式。 虽说他并不会去做。 他曾在佛祖面前立誓,一生都会好好奉献给它。 所有人说什么,他都不应。 只温和得行了礼后,恍惚什么也没发生一般走了。 不生气,不怨恨……没有一点外露的情绪,甚至干脆就是可以说是无一点情绪。 更不要说,看到缙云一半妆容的心情。 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 缙云小公主最近每天最重要的事都是梳妆打扮,想要给他留下个好印象。 可他依旧没有关注。 小公主是空气,好看和不好看最想关注的人都不关注。 她忽然有了几分泄气的想法。 更为一件挺可笑的事难过。 他说他守清规戒律,那人世间那么多幸福的事他都无法再品尝——比如美味的食物,比如华贵的衣裳,比如心爱的感觉…… 不单单是指望他能爱上她,而是他再也无法爱上任何人。 七情六欲对他都会是废物,对她没有恨,就更加不会出现爱。 还有什么比一个人生命中没有一点点爱而更可怜的事呢? 缙云的眼角缓缓流出泪来。 她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凑过来,安慰她两条腿的男人多的事,她要乐意,还能给她找个三条腿的送上来。 丝毫不知道,她哭,是因为,她可以算是裴清晏人生最痛苦的开始。 第七十三章 仙罚篇 那人(五) 缙云还记得那是个并不怎么晴朗的阴天。 她同裴清晏在王宫中又开始玩起来你躲我藏的游戏。 虽说基本上是后者根本不怎么搭理她。 可看到这人期待得忽闪忽闪的眼睛,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拒绝,算是默认了她可以在宫中放肆。 他搁置了书笔,让她倒数,自己则在华丽宫殿中四处躲藏。 虽说大多时候他都是自己一个人,裴清晏也并不觉得怎么无聊。 每到一个地方,他的脑海中就会浮现出缙云找到他时,自己该作出什么表情。 是失望嘞? 还是高兴嘞? ……估计都是一副傻乎乎的样子…… 想到此处,裴清晏认不出一笑。 可与此同时的王宫外,一场几乎百年未曾记载的干旱席卷全国。 一连大半年,天上不曾落下一滴雨,渴死了庄稼,饿死了孩子,活着的人日日被烈日炙烤,没走两步歪歪一倒,一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便没了命。 整个江南,近百年来头一次饿殍遍地。 好不容易等到天上的乌云聚了堆,百姓们纷纷头仰望着天,手里抱着水盆预备接雨,等着老天爷哪怕是随便吐口唾沫也好,地里的庄稼,家里的孩儿渴了好几个月,也就有了活路。 可等了大半天,老天也不肯有半点垂怜,乌云聚了堆也只是光打雷不下雨。 哄着孩子马上就能有水喝的老人倚着门框摔在地上,饿得连哭都没力气。 也是这时,一匹战马抗了个满身血迹的将士自城外一路疾行。 大声呼喊着有紧急军情。 按理说,这样重大的事理应送往王宫,交由君王处置。 可将士第一时间却打马停在缙府门前。 若在平时,听见军情,百姓们定是要凑个热闹聊聊八卦,可现在吃都吃不饱,谁管你什么军情,敌国的军队还是外面的蛮子,下场不都是一个死字吗? 可死也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得死了。 天子脚下满京城的人都要饿死了,更不要说其他远离王城的地方,怕是连树皮都要啃得没办法了。 人固有一死,哪怕是真的饿死,也就认了。 可朝廷的赈灾粮款呢? 好歹让人喝的一碗水里见上两粒米,勉勉强强别让人做个饿死鬼。 可自从大旱以来,自京城往东西南北各自看过去,没有一粒米塞进百姓的嘴里。 与之相反的,就是王宫中日夜不停的丝竹管乐声。 这可是犯了众怒,丫的,我拜你做君父,是为了让你庇护,可你做了什么,孩子要饿死,你还天天听歌唱曲儿…… 好歹也装出来一副爱民如子的模样,如今这样不摆明把他们不放在心上吗? 泥人也尚有三分脾性。 丫的,饭都不给一口,信不信老子顺着你让你当君王,不顺着你,老子就反了? 后世将这句话简而言之概括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可那几年并没有人这样概括。 君王也都是高高在上,听不见下面人的声音,下面人的声音也都传不进去。 裴清晏拜入宫廷中时,一场乐队才刚刚结束一首古曲,换了一支新的乐队前来。 丹陛之上有位只穿着宽松中衣的君主。 他喝了许多酒,身边都是七倒八歪的酒壶,醉得连王位都坐不上去,只能瘫软得坐在脚踏上瘫靠着,迷迷糊糊得睡着。 对于亲儿子的到来,还是一直随身伺候的内侍提醒了许多次,才眯起来眼缝儿辨认了许久才认出来。 欢喜得招手,让他过来,给他看新画出来的夜宴图。 这位君王的画功可以说,俊逸潇洒得独树一格,谁看了都说好。 可此刻已经是白天。 夜宴已经结束,他还在白日饮酒浑浑噩噩。 裴清晏想要搀扶父亲坐上王位,向他禀告近日来的政事,要让百姓们能过活下去。 可他的父亲却摆摆手,道:“这世上哪有人吃不起饭?哪有人穿不起衣?孤看便是那群刁民偷懒,吃饭穿衣不过是很简单的事,怎么就能饿死人……” 即便是大旱,真的有人热死饿死,也自然会有人开仓放粮救济下去,怎么会真呢饿死了? 这位君王再次举起来自己画的画给他看——一座烟雾缭绕的海岛,岛上有千奇百怪的怪物。 虽看着荒诞,可笔触到底是俊逸的。 每一笔都画得极好。 裴清晏轻声道:“父王,国内饿殍遍地,您……好歹露个面……” “不去不去,这年头怎么还会有饿死的人?还会饿死一大片?” 他困倦得翻了个身。 裴清晏还要再劝上两句,一抬眼,看到的却是在华贵的宫殿门口静静看着这一幕发生的缙云。 她找到了躲起来的他。 笑眯眯得指着他道:“该你来找我啦!” 说完,便拎着裙子跑开,衣袂飘飘,像是是明媚的鹅黄色蝴蝶。 父王还是缙云,裴清晏只低眉了个瞬间,便跑了出去。 可等他再回到殿中,浓重的血腥味在空气中弥漫。 深红色的血液在冰冷的地砖上已经蔓延到再也无法扩张,将要凝固。 而在血泊之中,静立着一个高大的男人。 这个男人的身上都是喷溅的血,手中握着把鲜血已经干涸的匕首。 他的脚边是半张脸被自己的血糊住的君王,裴清晏的父亲。 察觉到声响,男人缓缓转身,露出被血染红的半张脸和冷漠的眸色。 再配上父王死后都不曾闭上的双眼,裴清晏也不是傻子。 他曾经担心的缙家会叛乱终于成了事实。 这家人就是狼子野心! 民间曾有民谣:小的来勾引,老的去夺权,王位明日就轮到缙家做。 唱得果然不错。 是他裴清晏自己单纯愚蠢,信了父王那套缙家不可能谋反那句废话。 他和父王都眼睁睁看着他杀人。 如此堂而皇之,王宫中一个守卫都没有,他得是多有自信,谋划了多久? 如今一个已经死了,一个尚且还活着的被发现了。 缙父冰冷的目光沉沉得扫过来,裴清晏人生头一次莫名冷得浑身发抖。 “同云儿玩得怎么样?” 缙父冷冷得问道。 裴清晏却愈发心冷。 他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缙云也参与了杀他父王的事吗? 难怪她毫不犹豫要把他从父王身边引走! 如此狼子野心的父女! 第七十四章 仙罚篇 那人(六) 裴清晏目眦欲裂。 王君被杀,却并没有人慌乱。 所有宫人依旧井井有条得低眉行进,悄无声息,提桶的提桶,洗刷的洗刷,甚至半柱香都不到,就已经将王君的尸体与血迹清理干净。 与此同时,宫人已经扶着缙父梳洗更衣完毕。 此刻的缙父,身上已经再没有身为人臣的恭敬温顺,沾了血的衣裳已经被换成了明黄的帝王之色,头发也用冠冕束起来。 自己缓缓走上丹陛,坐在王位之上,俯视着台下渺小忙碌的众人。 尤其是,曾经的太子殿下,自己手下亡魂的儿子。 王君的尸体像民间年节被杀的肉猪一样,毫无尊严得四肢被拎起来带走。 裴清晏挡在门前不许,宫人们也不争执,就那样拎着他父亲的尸身,继续毫无尊严得如同被宰等售的肉猪。 裴清晏伸手想要抢下来,却被人制住,挣扎着被押到丹陛前跪下。 对着他的杀父仇人跪下。 身着朝服的官员们自殿外鱼贯而入,恭恭敬敬得对着新的王君低眉行礼。 这群人,一早就在外面等候,等着他父亲的死! 何其可笑! 他父亲一个个亲封的臣子,如今对着一个杀了他君父的仇人行礼,荒谬!荒谬! 有位乱臣贼子从前同裴清晏关系好,如今不知是好心还是邀功,提醒他,求饶说不定还能得到王上的宽恕,留下性命。 裴清晏愤恨得抬眼,眼眶之中爬满骇人的血丝,目光没有任何偏移,死死盯着缙父,缓缓吐出一个‘滚’字。 这说的是好心提醒的人,还是端坐高处的缙父? 缙父的目光幽深冰冷,似乎是在思考该用哪种方法要了他的命。 自古以来,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为了保证无人造反威胁到自己的权利,都会斩草除根。 可这时,令人没想到的是,紧闭的大殿木门突然被人一脚踹开。 裴清晏以为会是母亲发现不对劲,叫来支援的援军。 心中刚燃起来一点希冀,没想到回头,看到的却是,套了一半公主规制华服的缙云,飞速得在人群之中搜寻到他的身影后,就直直冲过来拉住他的手往外跑。 杀父仇人的女儿,裴清晏直接想甩开她的手,却发现她握得死紧,似乎是要将二人的骨头都融合起来,再也无法分开。 缙云出现得突然,可也仅仅是只把众人吓了一跳。 殿上武士只横跨一步,高大的身躯就挡住殿门,拦下了她们。 缙云要他让开。 可身后传来的缙父的声音:“他是孤的部下,你要他让开,是以公主的身份?还是为臣之女的身份?” 轻飘飘的,却是要缙云在裴清晏和父亲之间选择一个。 前者,救不了人:后者,不应该救人。 她一时有些怔愣,也是这个瞬间,一直跟在缙云身后的宫人终于抓住了她,强行拉着她离开。 可缙云一直死死抓住裴清晏的手不愿松开。 她和裴清晏都知道,她要是松了手,他必然会被杀死。 所以她并不担心裴清晏会松开他。 只是要想办法求父亲留下裴清晏就行…… 她轻声安慰他:“没关系,我会保护你。” 可裴清晏……低眉看着被缙云死死攥得发青的手,伸手,将她的手一根根掰开。 然后冷冷道:“你以为演这番苦肉计,会让我信你?” “缙云,别装了,我不该为找你离开父亲身边。” “我不该,为你有一点点的,欢喜。” 他不顾缙云的挽留和挣扎,好不容易才将手抽出来,还一掌将缙云推开。 幸好她身后的宫人接得及时,才没让她摔在地上。 也是二人分开的瞬间,殿上武士一股脑冲过来一脚踢在裴清晏的膝盖上,似乎有什么东西裂开的声音,裴清晏软跪在地,紧接着,便是几把长剑交错着架在他的脖子上。 缙云还不死心,挣扎着要去护着他,却被宫人强行拉扯走。 这一次救不到人,那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缙云咬着牙,一狠心,拔了宫人发髻的簪子,抵在喉咙上。 周遭的宫人怕自己有什么动作会误让她伤了自己,僵硬着身体给她空出缝隙,却还是死死围绕着她,就等她一个松懈扑上来。 可缙云并没有给他们这个机会,飞快得跑到裴清晏身边,然后…… 然后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抓住裴清晏的下巴抬起来,吻上了他的唇。 这下不止在场的官员们吓了一跳,就连另一个当事人裴清晏也一时瞪大了眼睛,连断骨的疼痛都一时感知不到。 他不懂怎么吻,更别提缙云,只是胡乱在他唇上乱啃,腥甜在二人舌尖蔓延。 还不等裴清晏反应,缙云已经离开他的唇,眼眉只在和他对视的瞬间慌乱了一刹那,又立刻变得坚定,坦然得回头对父亲道:“裴郎是我的未婚夫,我今日之举众人都已经看到,已无再嫁他人之可能。” 她跪下哀求:“父亲,我只想同自己的心爱之人做夫妻,您只要留裴郎一条性命,您让孩儿做什么都可以。” 缙父有很多孩儿,可唯有缙云面容最像他,因而在众多孩子中最喜爱她。 眼看这孩子为了一个前朝余孽这样忤逆自己,本该是应该杀了的,可这么多年疼爱,终究还是不忍。 下了旨意,直接将裴清晏扔出都城,随他去哪儿,不能给一口饭吃,给一个铜板,让他自生自灭。 还有,只给他送出王宫,至于出都城,让他自己想办法。 一个断了腿的人,能有什么办法移动? 不外乎用两只手爬。 没有钱,没有吃,没有尊严,还有他的母亲,已经在得知夫君死讯后,自刎殉情。 说不清是幸与不幸。 地上的尘土都扑进鼻子里嘴巴里,伸出手爬,会被人踩到,还会被车轮轧到,肚子上的衣服会被磨破…… 世人最爱看的是神的坠落。 一大群人来围观曾经被众人围绕的太子殿下的惨样,嘲弄得高呼太子殿下,最后引来一阵哄笑。 裴清晏只恨找不到一条缝隙能让自己钻进去。 用尽最快速度要爬走。 没想到面前忽然停了一双破了洞的草鞋。 汗臭味令人作呕,这是曾经高高在上的太子殿下不可能会闻到的。 眼前人是个瘦到只剩一层皮包裹着骨头的中年人。 他的脸色黝黑却又泛着奇怪的白,满面沧桑,望着他的眼神却愤恨不已。 话都没说,直接上来就狠狠打了裴清晏一顿。 第七十五章 仙罚篇 那人(七) 裴清晏在地上翻滚着躲藏,就像是咬住鱼钩无法逃脱,只能用力翻滚着想要逃脱的鱼儿,可人群将他围起来。 他往左边滚,左边的人就要将他踢回去,往右边滚,右边的人也要将他赶回去。 没有地方可躲,也没有人来救他。 他被打得四肢百骸都痛起来,眼前恍惚着,能尝到喉头涌出来的一阵阵腥甜,已经是半死不活的样子。 却忽然不合时宜得想起来朝堂上救下自己的那个人。 可转瞬又为自己有这样的想法而恶心——对于自己的仇人,怎么还能惦念? 他应当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她,认为她所做从头到尾不过是一场戏,只为了让他生不如死……如今这样,也算是遂了她的心愿。 可……不知道自己就这么潦草得死了,会不会让她有一点点的伤心。 裴清晏认命得闭上眼睛,已然是在等死了,却陡然听见‘哐当’一声,是木棍掉落的声音。 周遭发出一阵阵惊呼,是众人跪下迎接护国寺最有名望的无妄法师。 裴清晏虚弱得抬眼,胡须长白的老者低眉,叹了声阿弥陀佛,说他与佛有缘,将来会有大造化,问他愿不愿意随他入道,从此看破红尘。 如果是这世上的任何一个人,在面对生与死,都会选择前者。 可裴清晏选择了拒绝。 他的目光滑过街角时,一张并不美丽的脸淹没在人群中,只露出半幅面孔。 裴清晏不是傻子,常年居住在佛寺的大师为什么会出山。 他不愿再欠她,何况隔着血海深仇。 佛祖不能平他的怨气。 即使听起来算是天方夜谭,可他只淡淡留下几个字——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就顶着一口气用双手在地上一点点带着已经快没有知觉的身体爬向城门口。 过去的事太久远,回忆起来,却还是那么让人痛彻心扉,连带着当年身上被殴打的伤口即便是已经修养好了,依旧还会时不时抽痛一下。 缙云自从打听到皆忘的日程后,就早早起床来早课的地方等候。 撵也撵不走,皆忘无可奈何,不许她进佛堂,她就在石阶上坐着等。 可惜起得太早,托着下巴等了太久,缙云无聊得发困,就干脆和小宫女一起玩儿在台阶上斗拳的小游戏。 谁赢了,谁就上层台阶,输了就在原地不动。 护国寺少说也有百层台阶,她就和小宫女玩了一上午,可她手气不好,总是被远远落下许多,只能仰头望着到许高处的小宫女对她摇摇手帕,拢着声音道:“殿下,您快来,驸马爷下课啦!” 是的,缙云让自己的宫女叫皆忘法师驸马爷。 他们从前就有婚约,即便并未礼成,可她是个公主,想这样喊谁就这样喊谁,谁敢阻拦? 也是这时,缙云就会提起来裙子,飞快得跑上百层台阶,气喘吁吁得站在门口等候背着书包出来的皆忘。 这样跑,让缙云有时候都快分不清,自己这颗心到底是见了皆忘就怦然,还是因为跑得太快了,才能跳得快得无法呼吸。 皆忘许久就说过,不愿她靠近。 可也有例外,比如前几日,皆忘生了场大病,虚弱得下不了床,却还是拼着病体去藏经阁读书。 可头脑昏昏沉沉,几次都看不进去书,头痛得不行。 偷偷摸摸跟在他身后的缙云纠结了许久被他发现会被赶出去,可最后还是更不愿意见到他难受,扭扭捏捏走到皆忘身边,想要扶他去休息。 不出意外,这人依旧目下无尘得让她离开。 按照平常,缙云都是极其听他的话,自己离开了。 可今日不知是被拒绝的次数多了,泥人也有了脾气,亦或者是她看到皆忘握着笔的手都在发抖,因为他不顾惜身体难过到心火燃烧。 直接抢了他在看的佛经。 皆忘皱起眉,让她不要任性。 可缙云瞪着眼睛,就是不给。 两个人对峙许久,眼见缙云没有松懈的样子,皆忘只能放弃,起了身,去拿的别的书,不想眼前却一阵阵发黑。 缙云伸手想要去扶,可都这样了,皆忘还不忘抬手去隔开她的手,同她拉开距离,才敢放心栽倒。 被皆忘碰到的指尖还剩一丝滚烫。 已经顾不上被拒绝的难过,缙云想要去找人送他就医。 皆忘却淡淡开口:“殿下若不干扰,贫僧就能越早读完这本书,就可以越早去休息。” 话尽于此,已然是下了逐客令。 可缙云却直接扯了皆忘手中的手道:“我读给你听也是一样,我读快些。” 说完,也不等皆忘拒绝,自己捧了书就开始读起来。 “嗯……耶格忒什么都成什么呵瑟婆什么嘚惊什么嚯……” 皆忘:…… 一句话,跳过十五六个不认识的字,缙云也红着脸沉默。 换了本书,刚读两句,还是不停重复什么两个字。 皆忘依旧是沉默,缙云真恨自己平时不好好读书,这时候丢脸丢大发了,只能尴尬得低头。 反倒是皆忘,本该是脸黑如同锅底,可此刻却突然咬紧唇,却好似有什么情绪终于压抑不住了,不一会儿,竟然放声大笑起来。 那笑声中,是藏不住的爽朗和自在。 她害羞又尴尬得不许他笑,甚至想伸手去捂住他的嘴巴。 可又不忍他做皆忘时的沉默。 看他甚至他都咳嗽起来,还是一直在笑。 连带着缙云都有些跃跃欲试,又换了本看着还算简单的《楞严经》。 这本书大概皆忘也很喜欢,书的边角已经起翘,有几页是一摊开就自动分到。 “佛陀弟子阿……” 可惜缙云还未看到下个字,书已经被皆忘抽走。 他同意去休息了,去了斋堂用膳,这位公主殿下还是跟着。 明明是顿顿离不开肉肉肉,此刻却坐在皆忘面前,淡出鸟味儿的素菜也吃得开心。 这样的日子过了大半个月,公主殿下不出意外得瘦了黑了,从宫里带出来的衣服穿起来都空荡荡了。 从宫里来的嬷嬷好不容易爬了许多台阶才找到缙云,惊叫的声音在天地之间回荡。 “我白玉无瑕的公主啊!” 彼时天下人以肤白细腻为美。 缙云虽说模样并不出众,可肤色端的是璞玉无暇,稍微用心打扮起来,也还算清丽。 又黑又瘦,跟个猴子成了精怪似得。 哪里能穿得了宫中新制的华服,怎么能去见她的未婚夫婿呢? 第七十六章 仙罚篇 那人(八) 缙云从前就十分好奇一句话——你年纪到了,该做某某事啦! 比如做三岁小孩儿时,就是被说该好好读书啦! 十五六岁时,就说该考取功名啦! 再大点儿,就是说孩子,你该娶个老婆或者是该嫁人啦!你嫁了人,爹娘的任务就结束啦! 可这是谁给爹娘的任务? 就好像一场游戏中必定会颁布的任务,你不做,就无法进行下一场故事。 可这个任务结束了,就不会有别的任务了吗? 年幼的缙云十分好奇,但作为曾经最受宠的公主殿下,除了她爹几乎没人要求他做这做那,因为敢有要求的,都会被直接做掉。 可自从前些年她在众臣面前当中驳了她爹的面子,她爹便不再像年少时宠爱她,给了别的儿子女儿挑了上佳的姻缘,轮到她时,就当看不见,由着她在城中撒欢儿。 她今年已经十八岁了,相比较齐国的其他十五六岁就已经出嫁,十七八岁孩子都能打酱油的的女孩儿,已经是个老姑娘了。 没人管她,每天还能在母后怀中撒娇再顺走一大堆宝石衣服,日子不知道过得多惬意。 可习惯终究难以战胜,齐王宠爱了这个最像自己的女儿十几年,就算冷落,也只不过是少给她送了几箱珠宝,最后还是忍不住关心乖女近日可想过父王。 缙云是个不记仇的好孩子,捧着璀璨的宝石笑嘻嘻:“女儿可想父王了,女儿最喜欢父王了!父王是世上最好的父王!” 三句话,让男人感动得痛哭流涕。 齐王高兴得心花怒放,当即神神秘秘得要再给缙云一个礼物。 缙云心里正搓着手准备让美丽的宝石来得更猛烈一些。 下一秒,她那好爹从怀中掏出一本册子,还四处张望着,生怕被人看见。 缙云隐隐约约从缝隙中能看到是些长发飘飘的人像,估计着是他爹想着给她找新的庶母了,张口就要喊母后过来。 她爹立刻捂住她的嘴,摊开书册,上面全是一张张一个个青年才俊。 “这个,出身丹阳卢氏,年十九,才华出众。” “这个,出身云溪宋氏,年十八,画术超绝。” “还有还有,清宁徐氏,年十七,风流倜傥!” …… 堂堂一国之君,说起做媒的事,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缙云听得从开始的发懵,到后来的无语,最后就是头疼烦躁。 这还不如说是想给她找个后娘,至少她亲娘能出马给她爹一榔头。 现在她作为女孩儿不仅不能给她爹一榔头,还得静静得听着她爹已经直接跨过她成亲有孕,生了外孙,用隔代相似的脸喊他外公…… 谁说女人是爱幻想? 明明男人才是那个最爱幻想的。 缙云听得直起鸡皮疙瘩,抓紧溜了,好些日子不敢在她爹面前晃悠。 原以为她爹贵人多忘事,没想到又开始旧事重提。 缙云在护国寺又逗留了大半个月,日日夜夜求佛祖让她爹忘了自己是个月老下凡的事儿。 谁知她爹直接就叫了一群才俊们去护国寺赏花。 都快冬天了,天上地下草都没有,还有个屁的花? 可还有这个说,公主人比花娇。 那个说,公主端庄大方。 还有一个说,公主才情卓然…… 缙云沉默了下,问他们:这三个人在哪儿? 众人:…… 抱着书路过的僧人不合时宜得笑出了声。 几个才俊尴尬得到处找东西看。 一转眼,公主不见了。 “裴郎,你怎么来看我啦?” “你是故意来找我的吗?故意发出声音的吗?你是知道我不想和他们多呆来解救我的吗……” 好多好多问题,皆忘听得头疼。 可惜手里捧了一摞书,没法堵住耳朵。 他想了想,停下脚步,然后低头看着叽叽喳喳的小公主。 小公主不解得眨眨眼,问他怎么了? “把双手伸出来。”皆忘声音清浅。 他难得会这样温柔,缙云眼里亮起来,以为伸出手,他会给她什么好东西,亦或者是要牵她的手,赶紧照他的话做。 谁知眼前人直接把手里的书分了交到缙云的手上,自己空着手,在缙云的目光中,得意得朝她勾勾眉,堵住自己的耳朵。 又解放了双手,又听不到吵吵闹闹,还捉弄了会傻丫头,一箭三雕。 皆忘嘴角一点都压不住。 在缙云皱起五官的骂声中潇潇洒洒走在前头。 三俊才在护国寺吃瘪的消息顺顺利利传回了王宫。 齐王在成堆的奏折中抬起了无语的脸。 自己抱着外孙的美好日子又远了一步,决定换一批人去给女儿看。 这次的借口是说护国寺无比灵验,新的三俊才来祈福。 缙云又得作陪。 三俊才说什么,缙云啥也没听。 她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她爹下次再派人来让她陪着,她可以收点儿向导费,毕竟每次陪逛也挺累的。 也幸好,这次皆忘拎着大扫帚从她面前经过,她又做了他的尾巴跟着跑了。 三俊才再次无功而返,齐王再次无语,这么些鲜嫩的小伙子都不能勾引她女儿动心,不得不说此子心性坚定啊! 可想想又不能夸,沉默了会儿,就又听见三俊才道:“陛下,公主殿下一见个和尚就跑了,臣等实在是无能为力啊。” 刚还在夸孩子性子坚毅,现在就被打脸,齐王很不爽:“孤的女儿,孤还不知道什么性子?就是个坚毅的好孩子,你们仨无能,还来怪孤的女儿?滚滚滚!” 三俊才无语得滚了。 可这也让齐王陛下终于有了个心眼儿。 缙云不是个能看上普通和尚的孩子。 虽说和尚身份普通,可若缙云真的喜欢,那给他封个什么官儿认个什么有权是的爹娘,也不过是一句话。 只是要让他亲自看一眼。 齐王年少也是个活泼好动的小伙子,乔装打扮也进过家里不让进的许多地方。 这次装作个香客去护国寺祈福。 原本是想给许久不见的女儿一个惊喜,拒绝了僧人带他进殿祈福。 没想到看到的,却是自己的好女儿,尊贵的公主殿下,背着书包,从里面一点点掏出来东西献宝似的给一个和尚看。 和尚脸色阴沉着,也不知说了什么,他心尖儿上的女儿就低下了头,半天才从书包里掏出来本书给和尚看。 和尚越看脸色越黑。 最后直接拿走她手上的玩具,转身就走。 缙云慌里慌张跟上他,嘴里还哄着他别生气,知道错了。 看得齐王一肚子火,撸起来袖子就要干架。 一看和尚的那张脸,面色也微微沉下来。 第七十七章 仙罚篇 那人(九) 夫子对不受宠的王子也爱搭不理,甚至因为他无权无势,还会顺着王子们的恶意而对他再有责罚。 众人都对此见怪不怪,反倒是因为调皮被父母提前强制送进学堂的缙父直接掀了桌子。 人人都有年少时,人人年少时都有好友。 哪怕是勋贵子弟,不懂事时也是上过树下过河泥巴地里打过滚的调皮鬼。 虽说最后免不了爹娘一顿打,可到底少年忘性大,养了一阵就忘了疼,又开始作天作地。 彼时裴清晏的父亲还是个不受宠的王子,在宫中每天不是个透明人,连被欺负都排不上号。 与之相反,缙云的父亲却是整个京城最明艳的少年,他的祖祖辈辈都是保护国家的大将军,祖先更是建立整个国家的大功臣,本该与先王共享天下,却因为兄弟情义甘居人下。 先王感念,特意立下缙家子弟世袭大将军职位的旨意,更是立下缙家后代与天家血脉互为兄弟的规矩,让两家的孩子做生生世世,世世代代的好兄弟。 通常缙家的孩子都被安排与最受宠的王子公主们亲近,意在从小培养感情,以便来日辅佐君主。 可到了缙父这儿,作为缙家家主唯一的儿子,本该做当年最受宠的王子的伴读,却在入太学的当日,救了被人围困住的裴父。 裴父当年瘦得如同一颗豆芽菜,不用风吹,自己没事儿走两步都摇摇晃晃随时都能倒的样子。 太监们奉几位王子的命令,因他前两日在父王面前表现出色而嫉妒,让人在他上学前狠狠揍他一顿。 他最爱看侠客行走江湖惩恶扬善的小说,总想做个在残阳如血中留下一个正义背影的大侠,见有人被这样欺负,小爷撸起来袖子,左打拳右踢腿,上抠鼻孔下掏裆,打法脏出天际。 地上哎呦呦一片,缙父长呼一口恶气,向豆芽菜露出漏风的大门牙,道:“别怕,为兄护着你!” 自己怎么突然多出个兄弟,豆芽菜裴父没有在乎,他已经被欺负了许多年,人都已经麻木。 收拾了散落的书本后自己走进太学,夫子对不受宠的王子也爱搭不理,甚至因为他无权无势,还会顺着王子们的恶意而对他再有责罚。 今日见他狼狈不堪,却只骂他迟到。 众人都对此见怪不怪,反倒是因为紧随其后而来的缙父听了,直接掀了桌子。 去你的老酱菜,眼睛不要就给捐了,丫被欺负成什么样了还说他的错,看小爷不给你眼睛抠出来扔水里涮涮,小爷就不信缙! 缙父那年还不到入太学的年纪,被送进去纯属是因为太调皮缺管教,可上学第一天反而管教起来了夫子…… 倒反天罡! 缙家家主差点没把他皮扒了当风筝,也打得他两三天下不了床。 这几日,许多人来看过他,独独那个他护着的人没来。 缙父认为行走江湖不图回报才是侠之大者,可这人真是一点不来看自己也怪难受的。 好不容易伤养好了去上学,他打了那些王子的脸面的事似乎从未发生,他们依旧极为热情得招呼他玩乐。 他知道,这些人不过是看重他的身份家族。 大侠不会与这样恃强凌弱的人为伍,去找裴父,后者却对他爱搭不理。 可他依旧不放弃,每天上下学都缠着他说话,好多个好多天,最后实在把裴父烦得不行,问他,到底要从他身上得到什么? 缙父看着瘦且穷得衣服不合适到都打补丁了的裴父,不太明白他为什么会觉得自己有什么好处能让他青睐。 见他久久没有回应,裴父直接抓起他的手掐住自己的脖子,他只有这条命,别人都用这样的方法欺负他,他除了这条命也没有别的东西给人。 这可把缙父吓了一大跳,连忙后退,却不想身后是片池塘,一不小心跌了进去,又因为裴父抓着自己,将他也带了进去。 两个孩子,没一个会水的。 在水池里扑腾来扑腾去,离岸边越来越远,眼见是都要沉了。 缙父突然抓住裴父的衣领,就在后者以为他要踩着他求生时,缙父却托着他的屁股将他托举得高些。 小孩子能有什么力气,何况刚才又在水里扑腾了许久,还没两下就没了力气渐渐沉进水里。 一双手却紧紧抓住他的衣领。 缙父醒来时,第一个见到的是两只眼睛肿成核桃的母亲,然后便是众人乌泱泱围上来确认他无碍。 他搜寻了半天,依旧没见到那个自己救了的人。 缙父心里说不难过是假的,救了人两回,不说送礼了,好歹露个面儿吧。 可转眼就听见有人说,推他下水的裴父已经在院子里罚跪了一天,要是真的害了缙家唯一的孩子死了,那他可真是死不足惜。 …… 什么被人推下水? 什么死不足惜? 顾不上虚弱的身体,缙父冲出去,看见了被罚跪的豆芽菜,他也落水了,他也很虚弱,得到的照顾却是天壤之别。 缙父就看不惯弱小被欺负,但这次下令的是他将来侍奉的君主,不能打,就直接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和裴父跪在一处,解释缘由,放言不让裴父起来,他也绝不起来,好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 缙家的长辈无奈,死孩子真是看小说看魔怔了。 可到底是身份地位和情分在这里,很快就让他们起来了。 缙父有一群人照顾,而豆芽菜自己尝试了几次都没站起来,反而摔坐在地,最后一次,还是缙父及时抓住他的胳膊,将他拉了起来。 裴父低着头直接就要走,可缙父还是抓住他,一定要问出个一二三,他是不是讨厌自己? 可裴父沉默许久道:“你最好离我远远的,我生来不详,你和我走得近会厄运缠身,还有那些讨厌我的人,也不会放过你的。” 大侠是不信什么神鬼的,因此第一条在缙父这里不成立,大侠也不会畏惧坏人,两条都不成立,因此缙父还是拉住裴父,说要和他做好兄弟。 这个人……很有可能,脑子有点毛病。 后来裴父回忆起当初,总爱这样说。 缙父也只是觉得年少无知得令人咋舌。 明明那时那样好,儿子女儿都要准备来日的喜酒了,可后来……后来怎么就非得走到你死我亡这一步? 第七十八章 仙罚篇 那人(十) 或许是老天爱开玩笑,又或许是那人本性如此。 即便缙父并没有在朝堂上未裴父多说几句话,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有了靠山,还是国家的半壁江山。 天下熙熙攘攘,皆为利来,立储的天平终于向一个从未被众人考虑过的王子倾斜。 不论裴父是有意或无意,短短几年,他的身后从空无一人到门庭若市,直到真的坐上一国之君的位置,让人不禁感叹人生真是无常。 而那几年,边关吃紧,缙父被长辈踢出京城带兵打仗,二人所通书信断断续续,不过是好友昨日被哪个杂碎参了一本,前天被哪个奸臣又坑了一把…… 缙父是个义薄云天的汉子,见不得好兄弟受辱,给了他自己手下缙家的探子让他保护好自己,就一心钻进厮杀阵里。 倒不是他瞧不起好友,按照他离开前好友那艰难的境地将来能得个不错的封地已然是不敢想。 没想到三年后他大胜归来,好友已经穿着君王的华袍端坐王位。 二人把酒言欢到深夜,原本该是君臣相亲的一段佳话。 可家中却让他与陛下再莫亲近。 后来生下的女儿,也破天荒不许送与王子公主们亲近。 最开始他不懂,后来诸位王子认为裴父在先王病重时下毒篡位,联合朝臣谋逆,被镇压下来后,他路过午门时,朝中曾与裴父不睦的臣子流的血擦不干洗不净,还有那些曾与他有嫌隙的王子们的头颅挂在城门上,腐烂发臭了也不许撤下来。 长长的谋逆队伍中还有四五岁的幼童托着锁链被驱赶着前行,因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还笑嘻嘻得看着人群。 他静静看了许久,夜里,君王传召他进宫喝酒。 酒到醉时,君王握着他的手,说:“缙兄,弟怕啊!弟的兄弟们要弟死,他们手里都握着权,弟这个君主算什么君主呢?弟手里空无一物啊!弟与你多年情义,弟信你!” 话到此处,再不懂就说不过去了。 缙父手里握着军权,军中谁人不服他呢? 君王递过来一杯酒,他接,是还是兄弟,不接,他哪里能走出大殿? 这夜,缙父喝得酩酊大醉后哭笑无状。 回家后却又收到要他送女儿入宫陪伴王子的诏书。 他放了权还不满,要他的女儿去做人质。 万幸一场火中,女儿为了救太子磕到了头,他散了谣言孩子傻了,想着这样总会遭人嫌弃,可没想到,他要的不过从来只是缙家。 缙父从前有些私心,这人是被欺负得多狠,才会变得这样狠辣,可想想,本性如此,从前软弱不过是形势所迫,得了权当然可以不再遮掩。 书中说兄弟如手足,可如今看来,君王的兄弟二字比屁轻。 后来诸多敲打,不过是意料之中。 而那人似乎渐渐连装都不想装,这个让他不高兴就砍了,那个让他看着烦了就拖出去炸了…… 朝中怨声载道,其中最可怕是,几次敌国来袭,都不许缙家出征。 似乎是生怕缙家重掌军权,又让他不得酣睡。 多可笑的理由,边关的军民比不过让他安心。 京城的他被将士们保护着,吃着他们的血肉,却觉得他们不过如此……呵哈哈哈哈…… 于是他这个爱卿做了一回贼子。 还是多年前一样的酒席,同样的你称我为兄,我敬你为弟。 他本来还想问问,年少初见他受的那场欺负到底是故意引到他面前引他心软的戏,还是真是二人有缘。 可最终还是没有问出口,利落一刀封喉。 他本想着细细思量该如何处理裴氏遗孀和太子。 可没想一转头,这孩子已经出现在他身后。 眼底的恨意滔天让人忌惮,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绝对不能让自己的女儿嫁给这样的仇人。 至于其他的,他终究杀了他父亲,欠他一条命。 他放他离开,想要他这个杀父仇人的命,欢迎来取,只要他能做到。 有时候不得不说是一句报应,他的女儿对这位仇人之子始终念念不忘。 国仇家恨隔在中间,她也不想想,怎么可能还毫无芥蒂呢? 当年真是一下给磕傻了。 齐王在僧房等了许久,才等来别人面前当铁树,裴清晏面前当狗尾巴的女儿。 多日未见,女儿瘦了黑了,可眼底是闪亮亮的。 只是瞧见她,眼底还有些许闪躲心虚。 哟……姑娘您怎么还心虚呐……不是这个瞧不上那个不要的嘛……今天让你爹我看见你当个和尚的狗尾巴,公主的脸面要不要了…… 齐王撸了袖子就要上手揍这不识好歹的闺女儿,缙云也不是傻的,就隔着桌子跟老父亲敌不动我不动,敌一动我再动。 拢共没看过两句兵书,最后用在自己身上,齐王气得吹胡子瞪眼。 可最后到走也没多说什么,只让众人收拾收拾回家。 日日让他独守空宫也不是个事儿。 缙云撅了嘴:“独守空房您找母后去,让我回去,我又不是没人陪。” 齐王听了,一巴掌又要举起来:“死丫头,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缙云这下跑得快,一溜烟儿就没影儿了,赶紧去找裴清晏。 可在不远处的灌木后,裴清晏默默望着热闹的院子,眼底晦暗不明。 他也曾有家人,可如今是孤家寡人,全赖那人所赐。 这时忽然一双手挡住他的视线。 白嫩的掌心,向下看,是缙云仰起来的小脸儿。 她垫着脚,不想他看到远处,或者不想远处看到他。 前朝的余孽,任谁看到都要斩草除根。 可裴清晏却毫无恐惧之意。 合起手掌,遥遥对着她身后远处望过来的齐王躬身行礼。 缙云赶紧挡在裴清晏身前,像从前一样想要保护他,坦然得望着自己的父亲。 可这一次,齐王并没有如何,目光深沉得望过来,受了和尚的礼,便不再理他,偏头同多日未见的王后说话。 这反倒是让缙云有些摸不着头脑。 转头去看裴清晏,正要问怎么回事。 裴清晏低眉,目光沉静,如同大殿中慈眉善目慈悲的菩萨,轻声道:“公主殿下莫言在贫僧身上纠缠。” 她以为他是又想起来从前的仇恨,她确实改变不了,可至少她在他身边,父王好歹会忌惮着,杀不了他。 “清晏……”缙云伸手,想要留住他。 可裴清晏却弯腰向后退了一大步,如同对着前来祭拜的诸多香客一般行礼。 “阿弥陀佛,贫僧法号皆忘,公主莫言再喊错。” 第七十九章 仙罚篇 那人(十一) 许多时候,缙云都觉得裴清晏这家伙玩儿自己跟玩狗似得。 高兴了,招招手,嘬嘬两声,她老远瞧见了,就巴巴儿得颠儿过去,围着他笑得那叫一个百花齐放春意盎然。 不高兴了,就是眼神都懒得给一个,自个儿干自个儿的,就跟那锯了嘴的葫芦一样,这辈子蒙想从他嘴里撬出来一个字。 她这个被当狗逗的苦主都忍不住夸他一句,他可真是个天生当卧底的好种。 那日他脸色变得比翻书还快,一退步,就当是臣这一生都退了。 宫人们收拾细软的几天,她在护国寺内死活找不到他的身影。 不用说,自然是躲着她。 一口邪火顶在心口,缙云眼瞅着要往僧人们的厢房里冲,宫女死死抱住癫狂了的小公主,实在是不解,问她:“殿下,您到底为何这样喜欢一个和尚呢?” 这本该是一个答案无比分明的问题。 例如她回答:“这人模样实在出众。” 小宫女不解:“齐国上下不说万万人,也有数万人,殿下,您一生才见过几人,何以觉得此人能出众到让您如此癫狂的地步?” 她想回答,此人地位秉性高洁。 可小宫女道:“殿下,他对众生皆温和,独独对您鄙夷,可见不是个六根清净的出家人,他对您,恨至极啊!又谈什么高洁呢?” 她想说,这人身份高贵。 小宫女更是不解:“殿下殿下,奴唤您殿下,又唤他什么呢?他若不是出了家,可是前朝余孽,连奴隶都不如啊!” 皮囊、品格、身份……这世上他所有一切,皆不如您,我的公主殿下,您又为何这样迷恋这人呢? 癫狂的缙云被问得愣住了。 她好像从未思考过这样的问题。 她自出生时的记忆已经记不大清,嬷嬷都说她在火里磕坏了脑子,后来人生就痴傻了。 唯一的记忆就是喜欢裴清晏。 好似她生来就是为了喜欢他。 可喜欢总得有个什么理由吧……容貌美丑、家世权利、才华秉性…… 可可可……可这人好似真没有什么能让她侧目的。 尤其他们还分离了好些年,尤其他们之间还有血海深仇,尤其他还曾经就十分厌恶她…… 诸多尤其结合下来,缙云得出一个结论,她可能是中了邪。 她要回宫找人给自己驱邪,这样就不会被裴清晏玩她跟玩狗一样容易了。 缙云嘉奖了让自己意识到这个大问题的小宫女,背着手得意洋洋地上了回宫的马车,临行前对着护国寺做了个鬼脸吐舌头。 驱走身体里的邪祟后,看她怎么铡了裴清晏这狗东西,她一定要好好欣赏他抱着她的腿痛哭求饶的脸,再让他日日夜夜在她面前抄写那些绕口的佛经,让他永远也睡不好觉…… 齐王对刚一回宫就到处找法师办法事的女儿表示不解,但终究沉迷法事比沉迷一个前朝余孽让她放心得多,也就安心处理前线几次送来的战报。 催婚的事也就落在了王后的头上。 接连办了几场宴会,前来做陪的才子佳人倒是在亭台楼阁中三两成对十分养眼。 可身为正主的缙云倒是无动于衷,沉默得捧着鱼食两粒丢出去,两粒塞嘴里。 把忙上忙下的王后和姐姐们气够呛。 憋着火等众人散了要戳她脑袋,可却看到缙云的眼泪默默然从脸上滚下来。 她的姐姐恨铁不成钢:“你现在哭个什么劲儿?方才那么多好男的在你不上,现在看人家各有看对眼儿的了,你怎么好意思哭?” 缙云也不说话,众人瞧她被打击得大了,也沉默着送了她回宫殿。 最后还是小宫女看她颓然得躺在美人榻上发愣,柔声细语:“殿下不要伤心,你若看上谁同王后娘娘说,她一定会替您牵线的。” 可缙云却是摇摇头:“我没有看上今日来的任何人。” 小宫女不解:“那殿下伤心什么?” 今日的阳光好得像是让人觉得这辈子再也遇不到,微小的尘埃在其中起伏,缙云轻轻抬手,却什么也抓不住。 就同那人一样。 目光渐渐飘远,她轻声道:“今日所见之人,无一不貌美,无一不高贵,无一不秉性温良,无一不是良配,无一不比他好……” 他是谁,小宫女很清楚,听到公主殿下这样说,自然很高兴。 可下一秒殿下却道:“可我还是觉得,他最好。” 小宫女不解:“为什么呢?” 谁知道呢? 就像是年少时父亲在民间搜寻来的拼图,各有各的图案和模样,那么多块,却仅有一块能互相卡上。 人将拼图做成那般,天将她也做成拼图,就卡着那狗东西过不去,最要命的是狗东西就是和他对不上。 小公主越思量,越不爽。 小宫女不知她要做什么,但跟着主子多年,脑子里已经在思考是准备吃还是喝,或者是找个什么人模样的沙包来给公主泄愤。 谁知后者撸起来袖子对着老天竖了个中指。 “狗老天!完蛋玩意儿……姑娘我一妙龄少女你非配什么光头和尚,什么破眼光,脑袋被驴踢了是吧……有本事你给姑奶奶再安排得惨点儿……” 公主玉言犹如滔滔江水不可断绝,连小宫女端来让她歇歇的茶水都没顾得上喝。 然后……然后天上就开始雷声滚滚。 俨然是老天被骂火了,一道道雷就跟长了眼儿似的净逮着缙云劈。 缙云只能满王宫乱跑,跑累了总恍惚自己似乎从前也被雷这样劈过。 齐国上下还从未出现过这样的奇景。 有说这是祥瑞的,结果被人揪了领子骂:这叫祥瑞?你家雷劈你叫祥瑞? 儿女就是债,齐王连忙将缙云送至护国寺让高僧诵经祈福。 十分不巧,其中就有多日不见的裴清晏。 如今他已经不是护国寺内的普通僧众,衣袍都已经变得华丽,愈发显得容貌如仙。 随行的宫人们见到他,都常常流连忘返。 缙云被众僧围绕,头顶避雷针,瞧见了打扮得人模狗样宫人一看就脸颊俏红的裴清晏,骂了句狗东西。 老天轰隆一声雷。 缙云一激灵,双手赶紧对着老天作揖:“没骂您没骂您!您是天上地下最美的奇葩!我是狗东西,狗东西是我!” 忽而也不知何处来得一声轻嗤。 缙云一低头。 距离自己最近的正是那狗东西。 分开的这段时日,狗东西不仅升迁还皮肤愈发白了,可见日子过得多舒坦,就自己可怜巴巴被雷劈。 小公主不服! 她撸起来袖子,齐王和伺候她的小宫女皮紧了,以为她又要对着老天痛骂,赶紧冲上去捂住她的嘴。 谁知凶神恶煞的小公主只是捏起那俊俏和尚的脸,向两边扯着。 裴清晏皮都展开了,缙云尤嫌不够,又把他的脸颊挤成金鱼嘴,狠狠蹂躏着。 吓得一众僧人们诵经声都抖了抖,又不敢停,纷纷斜着眼睛偷看。 平日里狗路过都要拿着戒尺看看规矩的监寺,此刻不仅没有发飙,反而随着娇蛮任性的小公主揉搓。 白皙的皮肤被蹂躏得通红,一看就下手不轻。 可他不仅不阻止,反而抬起目光,静静得看着龇牙咧嘴嘴里骂骂咧咧的缙云。 他若厌恶,正好中小公主下怀,煎了炒了炸了这不敬君主的狗东西。 他若开心,她就勉为其难,不捏他的脸,牵牵他的手。 可裴清晏却什么都没有。 他就那么平静得望着辣手摧花的小公主。 无悲无喜,毫无情绪,只是带着些许怜悯。 缙云不解到都觉得好笑:“你可怜我?裴清晏,你怜悯我什么?钱权容貌你什么都没有。” 她虽笑着,却呲着牙,眼神阴冷的,倒还真有几分上位者的威势。 裴清晏目光平静:“公主被执念所困,实在可怜。” 缙云更觉得好笑:“我被谁所困,你全然不知?” “贫僧知,但贫僧劝诫公主,佛海无垠,贫僧不过苍生一粟,公主应当回头是岸。” 沉默了半晌,缙云一脚把这狗东西踢开。 她不想不喜欢他? 呸! 缙云越想越觉得不爽:“回你个得的头。” 她顶着避雷针跑了,心里想着就让这雷劈死她吧! 可死老天就是同她做对,她想好就放雷,想死就艳阳高照。 每天气得跟个球儿似的,小宫女都不知道怎么逗她开心。 直到有人提起来一嘴儿,今日接连有人来护国寺求见皆忘法师,与他辩经。 依缙云的文化水平,她是听不懂什么哲理的。 但她知道,谁让裴清晏倒霉,谁就是她未曾蒙面的好朋友。 诸君肯定很奇怪,喜欢一个人,何至于让他受苦? 高情商的解释是,须知缙云怎么说也是个公主,自古以来公主这个职位想要什么就没有得不到的。 缙云被拒绝得次数都够她从条龙退化成万人嫌的洋辣子。 丢尽了古今中外无数公主的脸面。 低情商:其实就是缙云恼羞成怒了。 她大张旗鼓出宫,公主的轿撵就停在辩经大会最好的视野。 她定要第一个看到裴清晏落败!第一个嘲笑他! 可裴清晏天生就是让缙云算盘落空的狗东西。 他不曾输。 甚至还收服了众多来向他挑战的对手,百姓向他朝拜,众多法师都夸赞他极有慧根,将来必定有大造化。 缙云可不认,花了大价钱,去请齐国以外的大法师前来,要与裴清晏辩法。 彼时裴清晏,皆忘法师已经成了举国上下最有名望的法师,宫中许多人都对他十分虔诚。 对于小公主这样的不尊敬私下议论纷纷。 王后也让她别再无理取闹,皆忘法师普度众生是大好事,何必如此咄咄逼人。 缙云从前也算乖巧,对此事却比蛮牛还犟。 等到辩法那日,缙云的钱花得还算值,老法师几次让裴清晏无话可说。 百姓又朝着这位老法师跪拜。 裴清晏反而无人在意,落寞退场。 那位老法师反而乘胜追击,当着众多百姓的面嘲讽道:“年轻人,路还长,不要为一时名利迷了眼。” 裴清晏面色还如常,双手合十领受了教导。 可一抬眼,一道窈窕身影已经窜上高台,挡在自己身前。 “我当你这老秃驴是什么厉害人物呢?他多大?你多大?你在这儿嘲讽他个什么劲儿?你都活了这么多年,读了多少书,你对他根本就不公平,还来装模作样!不害臊!我呸呸呸呸呸……” 缙云骂得畅快,回头看裴清晏惊诧得望着自己,顺嘴儿的事:“他这样嘲讽你,你不骂回去?你是傻子嘛?脑子都跟头上的毛一样剃光了……” 公主骂人,恨不得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百姓中有泼妇,但没见过公主做泼妇,看得久了,还是小宫女领了人驱散人群,将二位祖宗引上马车。 王族的马车,裴清晏许多年未坐过了,面容却并没怎么变化,依旧平淡,倒是缙云气鼓鼓的。 裴清晏不解:“公主为何生气?” 狗东西……缙云没好气:“关你什么事?” 听到不关自己的事,裴清晏竟然真的就闭目养神。 缙云气得脸都红了,低声骂了句:“白眼儿狼!” 裴清晏问:“白眼狼骂谁?” 缙云嘴快:“白眼儿狼骂你!” 说完了,半晌,才反应过来,似乎有些不对味儿。 她瞪向裴清晏,后者此刻虽然是闭着眼,嘴角却已然勾起来。 你看,他什么都明白! 缙云气急了,一脚踢过去,要踢把裴清晏踢下马车。 可在脚即将碰到裴清晏时,被只宽大的手抓住,她甩不开挣不脱,干脆侧过身子,不再看他。 裴清晏此时才轻轻睁开目光,如此纤细的脚腕,如此不会掩藏的红耳。 他问:“今日明明是公主殿下寻人来与我辩法,要我落败,为何又替我出头?” 缙云没好气:“大抵是我贱得慌,忍不住看你受欺负。” 他微微挑眉:“那您欺负我便可以?” 裴清晏原以为娇蛮的公主殿下会有肯定的答复,还会说,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可她沉默了许久,才道:“那怎么叫欺负呢?” “我不过是,想将你从佛祖手下抢回来。” “可是……” 她咬紧唇,不肯眨眼,手却缓缓靠近法师眉眼。 “我不忍你受辱,即便是我,也不许。” 第八十章 仙罚篇 那人(十二) 她的目光,已经不似初见时那样快活。 似乎因为他,她那些快乐时光都再也不复返。 马车的空间并不大,缙云的手即将能够触碰到裴清晏的眉眼。 缙云想着,他没有躲避,想来,兴许也有被她的话触动,真心喜欢也罢,怜悯也罢,但凡他还有些许私心,都让她的心渐渐雀跃起来。 可就在指腹即将落在他睫上的最后一刻,裴清晏偏开了头,不再看她。 长长的睫毛滑过缙云的指心,明明是柔软到无物,却像是把把温柔刀,刀刀要人命。 “裴清晏……”缙云几乎是拼了命才忍住没有哭出来,声音却颤抖得不行:“我以君主的身份命令你,看我。” 裴清晏紧闭双目,拒绝的声音冰凉:“殿下,这于礼不合。” 缙云却是个不会轻易死心的。 她当然不是个轻易死心的。 从小到大,被嫌弃过多少回她早已经记不清了,要是放弃了,她如今该是孩子都能打酱油满地跑了,怎么会还让她的父亲操心得白发滋滋往外冒? 但不都是说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嘛。 人心怎么会比金石还难雕刻呢? 她一定要让裴清晏睁眼:“你看看我,我不信你真的能两眼空空。” 原本裴清晏是不愿看她的,可听到她不信他眼中无她时,不知是中了她的激将法,一定要证明什么。 反而真的抬眼,正视上缙云的目光。 不偏不倚,不退不让。 生怕缙云漏了一点他脸上的表情,从而产生一丁点儿让她再要纠缠的错觉。 这样的坦然,反而衬得缙云像个笑话。 缙云似乎是不信,颤抖着伸出手,捧住裴清晏的脸,缓缓俯下身子。 她从前曾做过梦,梦见自己曾吻过自己心爱的人。 可那人并不愿意,几度挣扎。 她心爱裴清晏,目光不肯移动,她盼望,裴清晏切莫同梦中人一样躲避。 然而,随着呼吸接近,她窃喜,裴清晏果然不曾躲开。 可转眼,又陷入更大的绝望。 此人目光中无悲无喜,丝毫不在意迎面而来的是她。 就像是一点雨一点风逐渐靠近一样平淡无波。 刚刚心中才升腾起点点希望的小公主陷入了一个巨大的绝望。 在裴清晏的眼中,她似乎已经不算做一个女人,甚至可能连个人都算不上。 你想啊,就算不是个女人,是男人亲自己,是个正常人也会避开吧。 可裴清晏躲都不躲,可见是不把她当人的。 人会在意被不是人的东西轻薄吗? 甚至都不是人了,怎么能用轻薄二字呢? 不过是接触碰上了,就更没必要在意啦! 这是多么令人绝望的事啊! 不被喜欢也就算了,缙云现在连个人都算不上了。 她的唇就与裴清晏的唇咫尺之距。 她若开口说话,呼吸都在他的唇齿之间。 这样缠绵,任谁看了都该是觉得闺房之乐的私密情事。 可此刻,缙云只觉得无趣至极。 他把她不当个人,她眼里,他又何尝是个真人? 从前敢爱敢恨的裴清晏不知道去了哪里,眼前的不过是一尊泥塑的菩萨。 难怪慧根深种。 真是无趣。 缙云一副彻底没了兴趣的模样,坐回位置。 裴清晏也是这时才彻底松懈下来。 马车里静悄悄的,连呼吸声都几不可闻,就愈发显得空气粘稠到令人不敢呼吸。 可缙云与裴清晏之间,从来缙云才是那个打破寂静的人。 如今这个人不想说话,二人之间就更没什么可说的了。 裴清晏低头,手中的佛珠已经被攥得滚烫,清心咒念得无声又飞快。 可还没念上两句,马车忽然一阵颠簸。 缙云毫无准备,被吓了一大跳,整个人摔在垫子上,慌忙问发生了什么。 可刚一掀开车帘,一道流矢直接射进车厢。 幸亏裴清晏眼疾手快,拽住缙云的手,将她拉进怀中,滚到角落,才免得她一击毙命。 檀香扑面而来,与之同时响起来的,还有四下的喊杀声,她心里记挂着同自己一起长大的宫女,起身要去将她塞进马车。 却被裴清晏按回身下,他居高临下,气势迫人:“有刺客!” 薄薄一层马车怎么挡得住周遭的呼救声? 缙云挣扎不出他的怀抱,瞪着他道:“我的宫女还在外面!” 似乎是不满她的任性,裴清晏眉头紧锁,思虑许久,将她按在角落,自己一个转身,直直冲出马车。 有风吹起动车帘,缙云能从缝隙中看到裴清晏穿梭在刺客中。 他的身手并不差,有时候能以一敌二,可他持戒,并不会杀人,只是在厮杀中四处搜寻着什么。 可惜车帘浮动不定,又有流矢不断射进马车,缙云不敢趴在车窗下看。 只能看到裴清晏山猫一样,身影轻巧得闪来闪去,最后一眨眼,竟然拎着个身上血痕累累的宫女扔进马车。 万幸小宫女躲得快,没受什么伤,只是被吓得脸色苍白,一阵阵打着抖。 缙云紧紧抱着她,轻声安慰。 约莫过了大半柱香,厮杀声才渐渐平息。 巡防营的人赶到,收拾了贼人,留了个活口。 拎到缙云面前时,目光却丝毫没有落在她身上,只是执拗得望着缙云身旁的裴清晏。 双眸猩红得质问他:“殿下,为什么不报仇?” 皆忘法师名扬齐国上下,但关于他的从前,民间流传的不过是他自有贫苦出家。 陡然听见贼人唤他殿下,巡防营的人多看了两眼。 可看缙云公主在,面上也没多说什么,只封了贼人口舌,带下去审问。 又安排了马车,要送贵人离开。 可临上马车时,裴清晏却是要随车步行。 美名其曰,顾及公主清誉。 名誉这两个字在缙云这么多年的追逐中早就在臣民议论纷纷中不存在了。 何况,方才不久,她还差点亲吻他。 不过是厌恶她方才的任性罢了。 缙云已经学会告诫自己不要强求。 公主被刺的消息很快就从王宫传遍了大街小巷。 还有那日抓住的刺客喊皆忘法师为殿下的事,也一并被传得热火朝天。 王朝的更迭对于底层的百姓并不算什么。 谁当老大也都是一天要吃三顿饭,每天都得干活。 他们在意的是,谁能让他们一天三顿吃得饱吃得好,就拥护谁,顶多当个茶余饭后的谈资,毕竟那些都是太过遥远的事,就像聊聊王上除草用的是金镰刀还是银镰刀,可事实是王上不用镰刀,因为他不需要除草。 可对于某些人来说就不一样啦。 某些人曾在前朝做大老爷,做贪官,谁让他贪谁就是青天大老爷。 某些人眼中,君王不用镰刀,君王也不管用什么,因为镰刀是他们对着百姓使用的,谁让他们镰刀用的顺手,某些人就拥护谁。 他们觉得自己是为旧主,可旧主早就死啦! 他们就为旧主的儿子女儿,哪怕旧主只留下条狗,他们也能找到由头,定要让自己再能做对着别人挥镰刀的老爷。 裴清晏便是他们要找的旧主儿旧主狗。 从前不知晓他还活着,咱们只能忍气吞声的苟活,如今皆忘法师的名声大起来,有人认出来,这位法师便是前朝的太子殿下。 太子殿下得佛祖庇佑,被贼人篡位追杀而不死,可见洪福齐天福泽深厚! 太子殿下信众庞多,势要为先王讨回公道,一定要将这窃国的贼人杀了,为先王报仇…… 巴拉巴拉许多,齐王听得只觉得耳朵起茧。 古人诚不欺我,斩草不除根,就是后患无穷。 各地打着匡扶先王朝廷名号的起义频起,齐王的书案前成山的折子要把这前朝余孽拖出去煎了炸了烤了。 齐王对吃人没什么兴趣。 他从前也是看着裴清晏长大,他也曾经做过他的老师,曾经也想过做辅佐他的刀,王心所指,臣之所向。 可终究物是人非。 从前留他一命,已经是仁慈。 如今有外族虎视眈眈,齐国不能再有内患。 齐王并不是个喜欢血腥震压的君主,因为曾亲自上过战场,才知道如今的安稳有多难得。 用一个人的命,换一群人的安稳。 任谁都觉得是壮无比划算的买卖。 朝臣们无比期待磨刀霍霍那日,可裴清晏却主动求见,想要求见近日被活捉的叛军首领。 还要在城中百姓面前承认身份。 朝臣直接休想两个字丢在他脸上,让一个前朝余孽广而告之自己还活着,还有一大片支持他复国的乱臣贼子。 真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可他们的齐王陛下竟然还真同意了。 真是给爷离谱笑了,可转念一想,他女儿可把这孽种看得比眼珠子还重要,怎么可能会让人要了情郎性命? 家中出了这么个不孝女,臣子们为齐王感到深深悲哀。 可悲哀归悲哀,自己选择侍奉的君主又不能不管,只能私下加派守卫。 尤其派个人盯住被情爱冲昏了头脑的小公主殿下,可别让那余孽造反的时候第一个就铡了她。 更是为了让她别又昏了头一定要护着这余孽。 可没想到那一日百姓集聚高台之下,对着气势威严端坐于轿撵上的齐王朝拜,不远处,便是搓着手,磨刀霍霍的众位朝臣。 被活捉的贼人经过审讯已经是虚弱不堪,可甫一瞧见齐王,还是顿时挣扎着起身靠近,想要杀了他。 可还未站起身,就软软倒下。 于是只能将希望转嫁到看戏的百姓身上,大声呼喊着:“吾王的臣民们,睁开眼睛看看,这人可是窃国的贼子,他杀他君王,蒙骗天下的百姓,他有什么资格统治你们……先王的后裔太子殿下才该是天下的主人!是这个乱臣贼子,谋权篡位!逼得太子殿下剃度出家才苟活至今!这样无情无义的冷血之人,难道不应该推翻嘛!” 他越说越激动,恍惚是个真正的前朝忠臣,为了侍奉的君主哪怕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发誓一定要揭露这眼前篡位者的丑恶嘴脸。 可无人回应。 空气中静得可怕。 一道身影缓缓从远处走来。 枣红色的袈裟,慈悲面庞,百姓中有人高呼法师来了,纷纷让出一条道来缓缓跪下。 众臣们的顿时脑筋绷紧了。 天下臣民能跪的除了菩萨就是君父,齐王还在这里,怎么能跪另外一个凡人? 此子若真有心造反,又何愁没有向着他的? 该杀! 四下的恶意如附骨之蛆黏在身上,裴清晏却恍若未闻,自百姓之中缓缓走向高台。 高台之上,一个贼人,一个君王。 两个选择,造反还是臣服? 是做前朝的太子绝不久居仇人之下,还是做本朝的和尚认杀父仇人为主? 朝臣并不觉得,也并不希望他做本朝的和尚,贼人也不希望。 两拨对立的人,在此时上竟然得到了统一。 可见从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是利益还未趋同。 双方都在默默倒数,裴清晏能做些什么。 可他走向齐王,不仅没有刺杀或者是做些什么贼人希望的,也没有做出朝臣们想要看到的。 只见裴清晏双手合十,对着齐王行礼:“贫僧护国寺法师皆忘,出家前名号前朝太子裴清晏,特来拜见君上,愿君上安康。” 前朝的名号,就这么轻悄悄从口中吐出来。 前朝太子的脊梁就这样轻易对着篡权夺位的贼人弯下? 这下不仅贼人不解,朝臣们也不解了。 若私下对着陛下这样做,还能说是忍辱负重,可当着臣民的面这样对着仇人谦卑,已然无异于剖腹坦明。 这玩的是三十六计中的哪一计? 贼人难以置信,讪讪:“太子殿下,您这是在做什么?他可是你的杀父仇人哪!怎么能对着他俯首称臣?” 裴清晏叹了句阿弥陀佛,声音低沉:“施主请扪心自问,所做一切是否真为忠君,还是忠于自己的贪欲?” 裴清晏可不是傻子。 自己被撵出京城时,这些人不在,是因为找不到他吗? 才不是,他们那时忙着战战兢兢这藏那收金银财宝和上下打点,才不管王位坐着谁,只要能让他们继续贪,君上天天换都没关系。 不过是这位君上严明,查到一个贪官杀一个,让他们没了搜刮民脂民膏的机会,不然他们怎么还会想得起来一个前朝余孽? 他们不过是打着匡扶正义的旗号,将来真的把裴清晏扶上位,也能靠着这些恩情威胁他放权。 就像他们企图用齐王曾为裴家朝臣,却造反的事,于民间施压,他杀裴家子弟就是丝毫不念旧情。 越要做仁君的人,就越容易被这空泛的道德绑架。 裴清晏在此事中,不过是个用完就会被丢掉的借口。 可他们既然打着他的旗号,那就该想到,一切谣言在正主面前,都会不攻自破。 他们说他被齐王折磨,他就好好站在百姓面前;他们说他出家是被齐王胁迫,他就自己说一切出于自愿…… 他绝不会让这些虫豸再有一点对着百姓敲骨吸髓的机会。 齐王,是个好君主,是个比他父亲对臣子对百姓好得多的君主。 如果只是裴清晏被杀了父亲,他一定会为父亲报仇,事实上他最初也是如此所做,全身上下无一不恨着缙家上下。 可他被驱逐出京城了,他从曾经名为太子殿下的保护壳温柔乡中被踢了出去,他看到了因为君主无能贪官污吏遍布的民间。 百姓卖儿卖女都换不来一口吃,老人甚至要沿街叫卖从自己手中割下来的肉为孙儿换一碗药,你若问他母亲去了何处,喏……隔壁肉摊上还剩下一条手臂的,就是我这可怜孙儿的娘,她给自己卖了换我们爷孙俩两条狗命,你问我苦命的儿,死啦!被强拉走给县太爷修大宅子摔死啦!我的儿啊! 忽而大街上有马车疾驰而过,也不顾路上躺了几个饿晕或是已经死了的人,一道金光从马车中跌落,是一颗无比精美的金球,骨碌碌在地上滚着。 瞬间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纷纷涌上去争抢。 你推我,我踹你……你给老子滚开……狗东西敢当爷爷财路,看你祖宗我不打死你…… 人间丑态,不过如此。 马车中传来极具嘲讽的哈哈大笑,一阵骚乱暴力中,轻轻抬手,金球就自己回到了车中。 这样欺负人,却无人上前理论。 那可是老爷,他们这些人畜牲都不如,上去了不得被他的侍卫们砍成杂碎,到时候只有还没彻底断气,就被人分食的下场。 …… 人间炼狱,不过如此。 京城却是富贵迷人眼,王宫沉溺温柔乡。 这一切都是因为天下臣民的君父只知道寻欢作乐。 被打到奄奄一息丢出京城的裴清晏也常常是暴民们的口粮对象。 他有时候都觉得自己会死,可醒来又是新的一天。 齐王派了人护着他,让他看看,人间是什么。 人间是地狱,是在他父亲手上变成的地狱,他流着父亲的血,父债子偿,可齐王并不让他以死偿债,他的女儿真心爱慕她,他不想心爱的女儿伤心,即便他真有心瞒,她也不会知晓真相。 救不能救,却又要让他看到。 裴清晏从未如此无力。 他四处流浪,所到之处,无一不是因他父亲昏庸而饿殍遍地。 他什么也做不了,直到遇见一位法师,他也不算富裕,清瘦得可怕,他无力改变苍生悲惨,就啃着一点树根,一边挖坑掩埋尸体。 裴清晏人不理解,人都死亡了,还埋什么。 法师饿得挖一下坑,缓半天气儿,笑呵呵的道:“入土为安嘛,再说了,尸体就这样放着腐烂,易生疫病,后人怎么办?” “后人,这里哪有后人?都死完了。” “非也非也,你我不过前人之后人,后人之前人,前人怎么知晓没有后人?前人怎么知道有后人,可见一切不过是天命。” 天……命…… 裴清晏跟着法师做了埋尸人,不想一个月后,见到穿着官袍的人。 裴清晏一路流浪,所见官员都不过搜刮民脂民膏的畜牲,对这人也没有好感。 可这人带来的全是朝廷的赈灾粮款,还有军医。 齐王登位,不忍民间受苦,特开国库赈灾,其人御驾亲征边疆,保家卫国。 见惯了被裴家糟蹋的江山,陡然看见白花花的大米馒头,裴清晏都觉得不敢相信。 更何况那乱臣贼子御驾亲征保家卫国,夫子父亲所有人对他都说的是,太子殿下只要好好享受臣民对您的义务就好啦! 原来君王对臣民也有义务啊…… 破碗装的粥并不浓,可裴清晏喝得比前半生吃的任何山珍海味都要满足,几乎认命。 他的父亲,做父亲,尚且不错,可做君父,不如齐王。 他杀齐王,对不起臣民。 他父亲,更对不起臣民。 带着他挖尸体的法师修养好身体,也要离开。 他看裴清晏也算有慧根,想要收他为徒,带着他四处游历。 最后回到京城。 巍峨高耸的城墙与他被撵出去时无二,只是街边多了摊贩,烟火气多了,人穿的衣服也比从前好多了。 烈日炎炎他们赶路匆忙,还有小哥儿笑着请他们喝茶,店家也送了小食让他们歇脚。 他四下望着沉默着。 法师默默跟在他身后,走了许久,都快到自己曾长大的王宫之前。 法师问他,可有留恋? 裴清晏想了想,轻轻一笑:“天意如此。” 法师曾多次收裴清晏为徒都被他有心事拒绝。 最后终于在得见天下人后同意拜入佛门之下。 是以,裴清晏绝对不会为了什么钱或权,刺杀齐王。 若说为血海深仇,可天下人因他父亲而亡而生不如死,他亏欠天下人更多,若真要一命抵一命,日日死一回都不够天下人泄愤。 有为天下人而忧乐的君父,他更不可能杀他。 第八十一章 仙罚篇 那人(十三) 多么伟大的理由。 伟大到令人都不敢相信。 这世上怎么会有人连杀父之仇也能原谅? 仅仅就因为,为了天下的臣民? 那可是王权!富贵啊! 他不要,给要它们的人啊! 那贼人听了裴清晏的话,怔愣之中满脸不解,甚至怨恨到面容扭曲。 可他不是为先王之仇不能抱而怨恨,是恨裴清晏空顶了前朝太子的名号。 他要是裴清晏,一定要将这天下搅乱,越乱越好! 人命算什么? 这个死了还有那个替上!钱没了就真没了! 那贼人吼道:“你这窝囊废!不肖子孙!你让先王在九泉之下如何瞑目?这天下你怎么能拱手让给这样一个贼子?” 他的心思,裴清晏一清二楚,却并不理他。 只对齐王道:“民间有流言,曰,贫僧有反齐复国之念,又有许多人借贫僧前朝太子的名头犯上作乱,致使家国不宁。” “贫僧在此对诸天神佛发誓,贫僧皆忘,早已看透红尘,一心钻研佛法,只愿渡众生离苦得乐,弘扬佛法,此生再不会踏入红尘……” 高台之下,众人皆虔诚仰望。 独有一人身影颤动,脸色苍白,似乎是用尽全身力气才控制自己没有冲上台去,只能蹒跚挪动脚步。 高台之上那人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就像刀一样,活生生刮着她的血肉。 她能接受不喜欢她,也能接受讨厌她,但那证明他还对她有不同于旁人的心绪。 她都如此卑微了,为求不同,可以被厌恶。 她都被厌恶了,能不能不要向众生宣告,众生与他眼中无一不同。 万民眼中高贵的公主,心爱之人眼中的万民之一。 缙云真想大喊一声,想得比长得美。 可艰难挪动到高台之下时,专门盯着她的侍卫也动了。 可当赶到公主殿下身边时已经过了几个呼吸,她却全然没有任何动作,一直静静抬头仰望高台。 齐王得到想要的答案,贼人也得到了答案,百姓也得到了答案,缙云也得到了答案。 渐渐得,齐王离开了,朝臣们自然也要离开,百姓们也拾掇拾掇各自回家啦。 缙云仍旧站在高台之下。 因为那人没有走。 那人的袈裟真好看,身形也好看,模样也好看。 可心肠却冷。 他静静立着,眉眼低垂,从正午到黄昏。 再而后,便是宵禁的第一道鼓声响起来,是通知商户民众要预备归家的信号。 可缙云依旧没有任何动作,裴清晏头一回在她面前主动出声:“公主殿下,该回去了。” 缙云没什么力气,坐在台阶上,背对着他,似乎已经疲累至极,目光呆愣得发着呆。 这也是她头一次并不理会裴清晏。 可裴清晏也并没有离开,反而站在她身后。 夕阳将他的影子拖得老长,缙云就在影子的心口里坐着。 鼓声又响了一遍,若是到第三遍还不回家,若被巡防营发现想来免不了一阵盘问。 刚说完一心向佛的法师就同与自己素有纠葛的公主天黑了也不回家,难免引人深思。 可这人就是不走。 缙云想自己单独静静都不行,公主的脾气上来,抓了一把尘土砸向他。 可这人丝毫不躲,绯色的华丽袈裟蒙尘,缙云看着舒心多了。 裴清晏瞧见她嘴角勾起来,又温声让她回家。 可缙云是自己早就遣散了公主的护卫仪仗,只能自己一个人慢慢往回走。 天渐渐黑沉下来。 房屋的阴影倾斜,明月垂照人间。 月色轻柔又清冷。 缙云低着头在前面走,裴清晏在后面跟着。 他们距离不近也不远,不过是影子总能触碰到对方脚下。 一片寂静,树影婆娑。 二人无话到分离。 他送她回到自己曾经的家。 临别前小公主殿下望着他,裴清晏等着她的话。 可等了许久,小公主只笑笑道了再见二字。 齐国上下笃信佛法,王宫也常叫人进宫讲经,经过此事,想来齐王对他也算放心。 他若进宫,确实也能与她再见。 裴清晏念了句阿弥陀佛就转身离开。 却不想,接下来的日子,边关传来紧急军情,有蛮族趁齐国被周边两个国家围攻后修养时前来骚扰。 此时边关的将士们正气血大伤,忙着休养 陡然遭遇袭击被打得措手不及,极不甘心得连失好几座城池。 战报传回京城,齐王又派军队过去,没想这次又有邻国骚扰别的地方,不能不管。 有些经验的将领被四散分开,蛮族挺进边关,一句南下,一路上杀人放火无恶不作。 齐王也是个血性男儿,虽说年纪大了,可怎么说也是老将,当即就披了战甲御驾亲征。 可齐国于诸国中并不算强盛,前些年经过昏君的剥削,才好好有些许好转,对付蛮族一方已然有些吃力,但没想到周边几个国家早就与他们达成协议,攻下齐国后瓜分土地。 为此他们准备得极其充分。 原本预计不过半年的出征拖到一年,一年半,两年。 两年时间,传回来的消息越来越少。 最后一条消息是半年前传回,意思要太子监国,身后事都已经安排好。 后来又不过大半年,国库都要被打空了,齐王也死在了战场上。 缙云的年纪,二十岁,在齐国也算是个老姑娘了。 她的大哥登上了王位,母亲成了王太后,兄弟姐妹该升职得升职,裴清晏的名声愈发传得久远。 东方的许多国家传信来,想要一瞻圣僧讲经。 护国寺商讨着,佛法无边,为了弘扬佛法,可以让僧侣东行各国传扬佛法中的慈悲为怀,想要终结这你杀我我杀你的乱世。 缙云依旧不怎么爱看书,坐在院子中爱发呆。 曾经陪伴自己的宫女也出宫嫁了喜欢的人有了孩子,人人都在走自己的路。 独独她不知道。 她的父亲死了,死前没能见到她成家成了王太后最大的心病,发誓一定要给她找个好人家嫁出去。 见过爱过怨过一个人,缙云对这些情爱啊啥的不大看重了。 人家说什么她就应什么,眼瞅着沉稳多了。 她那大哥也为她高兴,一日同她在湖边乘凉喝酒,突然问她喜欢什么样的男子。 什么样……不知道……反正不是个秃头样就行。 她和大哥很亲近,可这一次酒也没让她听不出他话语中的深意。 他说:“蛮族来信,想要休战,愿意同我国友好相处,但前提是,派个公主和亲。” 第八十二章 仙罚篇 那人(十三) 有些话,不明说,却早已说明。 齐国王室中除了她,猫儿狗儿的都配上了,崽子都生了几轮,她宫里的猫狗论资排辈,她都成奶奶了,可在人间,她还是个云英未嫁的黄花大闺女。 大闺女对嫁人一直没什么想法,天天当被母亲的掌珠宠爱着,就更不愿意想嫁人了。 从前年少,她爹娘都还在的时候,急得恨不得把她连人带行礼直接打包再贴上嫁妆赶紧送出家门。如今真要嫁人了,母后反而攥紧她的手不愿意撒开,坚决不同意让她和亲。 “你算什么君主!算什么兄长!自己懦弱无能不愿意打仗,就送你妹妹去千里之外和亲!你你你……你对不对得起你死去的爹!” 齐王垂首喏喏。 可对不对得起死去的爹,他也得答应蛮族的要求。 因为他们是弱者,弱者除了摇尾乞怜,没有拒绝的权利。 他纠结一日推脱一日,蛮族南下的铁蹄就越近,国中的百姓就愈发危险。 真正攻破国都,齐国被瓜分的下场,会是多么可怕,没有人们逃得掉,何况是王室子弟? 就是第一个被揪出去杀了的。 太后娘娘也不是不知道这样的道理,只是她不久前才失去了丈夫……不能又失去一个女儿…… 齐王轻声打断她:“母后,父亲已经离去快三年了……” 太后愣了愣,似乎是不信,又不得不信,喃喃自语:“三年?可哀家这心,怎么还同他,刚走时一样痛啊!” 先齐王是在现场上被暗箭伤到了心脉。 但为了不影响军心,伤口恶化也愣是不下一线,咬着牙指挥到打了胜仗军心稳定,顶着的一口气才彻底撑不住散了。 王后前半生与这人做夫妻,最怕他上战场,日日提心吊胆怕他没心没肺,一个不注意就死在了战场上,日日求神拜佛老天留他一条狗命,缺胳膊少腿都行,后来他回家,又到称王,终于远离战场,她才终于安心。 可没想,他终究还是死在战场上,她也还是逃不过为他守丧的结局。 她的丈夫死了,就可怜可怜她这老寡妇,不要送走她的女儿罢! 太后几度要对着齐王跪下,吓得后者惊慌后退。 这世上只有子跪母,哪有母跪子的道理? 齐王看着这样卑微的母亲,找了朝臣,去民间搜寻愿意替小公主和亲的女子。 看到告示的人也不是傻子,这算是什么好事儿? 自己的女儿不舍得去,让人就舍得自己的女儿去千里之外和蛮子和亲了? 听说蛮族都是茹毛饮血风餐露宿,野兽一样毫无人性教化的怪物,一个个杀人不眨眼的。 你舍不得女儿,就我舍得啊? 告示在城墙贴了几天,没有一个人搭理。 后来随着蛮子一路拿下的城池愈发多了,流民逃窜入京都的多了。日日哭诉蛮子有多恐怖。 城中的百姓看着那张搜寻替身的告示愈发不满起来,除了公主是人咱们的儿女不是人,更不满的是,堂堂一个公主殿下,国家危难之时,怎么就不知道挺身而出呢? 受了百姓的供养,自然也要为百姓们出力啊! 城中要求公主和亲的呼声渐渐大起来。 齐王将目光投向母后,后者看也不看他,就是去哪儿都带着闺女,不让他俩都单独接触,让齐王有劝诫她的机会。 没办法,齐王只能继续在民间搜寻女子替嫁。 本以为这次依旧是无功而返,甚至会被百姓更加厌恶。 没想临近蛮族提交答复的期限,真的有个姑娘揭榜,自愿替公主和亲。 就是要求,齐国上下要好好照顾她生病的爹娘,和年幼的弟弟。 这有些像民间卖身葬父的桥段。 听着的人都颇为触动,齐王万般感动,答应了她的要求,封她为公主,指了宅邸给她的父母弟弟居住,有赏赐了无数珍宝。 事情似乎正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齐王很高兴,太后也高兴。 缙云原本也是很高兴,谁能不为不用离开家乡和父母而高兴呢? 可当她看见那一家人坐在一处吃饭时,吃着吃着就抹起来眼泪,还要强颜欢笑时,就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高兴了。 既得利益者,都在高兴,可受苦的,都在流泪。 王族的责任,被这样转嫁给一群并没有享受过臣民奉养的人,甚至从前他们就是奉养王族的人,如今甜还没享受多少,就又要替王族承担无能的苦果。 这……还真是不公平到了极点。 那一家人中的小弟才不过六七岁,狗都嫌弃的年纪,想要好吃好玩,可代价却是再也见不到亲爱的姐姐,气愤得摔了肥嫩的大鸡腿跑了,被母亲甩了一巴掌骂道:“你做什么!这可是你姐姐舍不得吃专门就给你的!你才过几天好日子,就开始糟蹋粮食了?” 小孩儿双眼通红:“吃了这肉,阿姐就再也不回来了!我不要吃肉!我要阿姐!我要我姐姐!” 他不肯让眼泪掉下来,因为不认为自己有错,咬着牙跑了。 缙云跟上去,最后在湖边看见小小少年不停得捶打着粗糙的树干,最后没了力气,却仰头嚎啕大哭起来。 缙云没有走过去安慰他,因为这孩子很快就自己擦干了眼泪,换上一副笑容,拔了花园里开得最美的花花跑回去找他姐姐,哄姐姐开心。 那些花,是花匠们精心培育的名种,千金难求,可在那无知孩童眼中,比不上姐姐一分一毫。 后来这一家人还是发现了她,战战兢兢给公主殿下行礼,伺候她吃饭。 桌上不过是民间最平常的青菜,一点荤腥,几碗白米饭。 缙云问他们,怎么不多吃些? 年长的妇人和男人只说,做多了吃不了是浪费。 那孩子反而直接道:“那些是我姐姐卖命换来的,我吃不下……” 话还没说完,就被爹娘赶紧捂住嘴压住脖子向她告罪。 被这样直白的讨厌,缙云也呆不下去,回了宫中后,彻夜未眠。 待到定下和亲的日子,护国寺的法师要来为替缙云出嫁的姑娘祈福。 这次倒是没有见到裴清晏。 小沙弥说,他最近日日与人辩经,击败了不少对手,名声真正传遍诸国,又吸引了不少人前来对战。 宫中不需要缙云,她偷偷跑出宫去,明明应该去吃喝玩乐,脚步却不停歇,带她去看了城中人群聚集的高台下,仰望着正与蛮族辩法的裴清晏。 他还是那副好样貌,可眉眼却多了些许凌厉,死死盯着蛮族。 那人是蛮族的使者,在城中肆无忌惮,裴清晏眉头紧锁:“你果真要与贫僧辩法?” 使者道:“当然,法师声名在外,在下也想看看法师的真本事。” 裴清晏与人辩法向来是来者不拒,因为众生平等,人人都有得道的机会。 可对这个蛮族使者,却头一回不耐烦得拒绝。 蛮族使者被拒,无比气恼:“你们中原人说佛法无边,众生平等,你是瞧不起我?看来法师也不过是徒有其表!” 裴清晏正想走,似乎是又想起了什么,道:“若要辩经也可以,可贫僧想请施主答应贫僧,若辩经贫僧赢了,就请答应我一个愿望。” “哦?法师俗外活佛,还能有什么愿望?” 裴清晏道:“我要你放弃让缙云公主和亲。” 第八十三章 仙罚篇 那人(十五) “和亲是国事,可不是在下一人能决定,除非……” 使者顿了顿,吊足了众人胃口。 见裴清晏望着自己,许久,才缓缓开口:“除非,你们能自己打赢我族,皆是再来谈条件吧。” 弱国哪有外交,又谈什么尊严。 嚣张至极,却又无可奈何。 周遭的民众看不惯他这幅狗脸面,想要冲上高台打他,可这使者丝毫不惧,齐国的士兵自会保护好他。 两国交战,不斩来使。 齐国好不容易才换来这么点喘口气的机会,真炸了他,蛮子们就更有由头来找齐国的麻烦了。 齐国的士兵们咬着牙忍了这口气,用身体牵起来的人墙挡住暴怒的百姓。 不想,还有冲破人墙的人,竟然被士兵按在地上,屈辱得瞧着仇人近在眼前,自己国家的军人还要护着他们离开,发出一阵不甘的嘶吼声。 这样屈辱。 裴清晏的拳头攥紧又松开,反反复复,面容冷冷。 他若曾经是王子,就领兵去杀了他;若是个百姓,一命换一命,也不亏,可他才在天下人面前对着神佛发誓,永远做个和尚。 小沙弥劝他赶紧回去护国寺,正转身时。 瞧见高台之下还站着个人。 一个女人。 一个许久不见的女人。 缙云的目光深沉,静静望着他。 似乎有许多话要说。 裴清晏站在高台之上,等着她来。 他以为她回来问,你果然担心我,还专为我与蛮族使者提条件。 痴缠的性子,幸好周遭的百姓都已经离开,不会被他们议论。 可没想,这一次,缙云只是隔着数仗距离,遥遥对着她浅浅一笑。 这是这个女子脸上从来不曾出现过的感觉。 裴清晏不知为何,心口忽然酸胀得可怕。 他以为是自己不想又被她缠上,赶紧道:“我说那句话,是为了齐国不受辱。” 一个公主,无异于国家的脸面。 有谁会将自己的脸面送与对方,只为了交换对方的怜悯? 缙云难得没有反驳,温和得点点头:“我懂的。” 说完,二人久久没有言语。 夕阳再次落在二人身上,鼓声再次响起来。 这一次,却是缙云主动出声,催促裴清晏赶紧回家。 裴清晏却说,要送送她。 送送就送送吧,能得个免费保镖,她怎么说也不亏。 可这一次,月色撒下来,落在缙云的头发上,就像是白发丛生。 裴清晏互相想到自己,他从前有头发,如今只有持戒的戒疤。 他不说话,缙云也不是很想说话,等将她送到王宫。 宫女已经等候多时,急得眼泪都要下来,赶紧带着缙云回宫。 如此平常。 上一回送她回家,她也是这样笑着离开。 可裴清晏还是弄名觉得不舒服,想了许久,才反应过来,缙云并没有同他说再见。 想不明白的时候一直想,想明白了又觉得就这么两个字,竟让自己如此挂怀,可真是怪好笑。 他念了几遍清心咒,最后带着小沙弥回去护国寺。 可没几天,传来齐王的旨意,要他即刻收拾行囊,东方诸国来信,说是民不聊生,想要瞻仰无边佛法,渡人间苦厄。 这个消息如此突然。 裴清晏不大相信,护国寺佛经众多,怎么可能一时半刻就收拾好? 更何况齐国百姓饱经战乱,他们的苦难都没有渡,怎么会允许他去他国? 佛寺中诸位主持却让他别管了,红尘的事与修行的人无关,他的职责就是将佛法传遍诸国。 裴清晏只觉得不对劲。 后来还是求的那位带自己入佛门的师父给他求烦了,师父才轻叹一声:“皆忘,我的好徒儿,是蛮族使者看你曾与公主殿下纠葛不清,让齐王将你送出齐国,以免扰乱公主殿下和亲的定心。” “我知道你一向对公主没有情念,但为了公主和亲和齐国百姓,离开齐国,是你唯一的选择。” 越听越怒,可沉默半晌,裴清晏却只爆发出一句:“公主……和亲?” “公主怎么会和亲?不是自有旁人替她出嫁吗?” 师父从未见过皆忘这样生气,记忆里他连大声说话的次数都寥寥无几,原以为他是性子平和,没想到他也会这样生气,更没想到他在乎的竟然会是这个。 公主出嫁他生气,那让旁人替公主出嫁,他便不用生气了? 师父骂道:“皆忘,你这众生平等学到哪里去了!公主是人,那旁人也是人!你怎么能如此厚此薄彼?” 裴清晏冷着脸,并不言语,反而胸口起伏愈发得大。 师父忽然像想到了什么,问他:“你告诉为师,你对公主,是否真的有情?” 裴清晏低着头,不语。 不回答,就是最好的回答。 可师父不听到他的亲口回答,就是不死心,指着满殿菩萨和佛祖,一字一句问他:“弟子皆忘,叩问你心,是否动心?” 对师父,裴清晏可以沉默,因为是人。 可对佛祖,他终于抬起头。 佛祖拈指低眉,微笑时真正的慈悲,与他那些对百姓的慈悲柔和美好得多。 佛经说佛祖知道一切。 那他一定早就知道他的答案。 他没必要撒谎,像是终于不用再驮着一座高山巨石,周身缓缓松懈下来,似乎是想起来什么,面容微微勾起来笑:“不说动心,是情根深种。” 师父听了前四个字,正要高兴,可后面几个字,又如坠冰窖。 这可是他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后慧根的弟子啊! 将来一定能够得道大德,却从一开始就没有放下过红尘。 师父忍着心痛,不解:“你既然从未放下,又来修什么佛?” 裴清晏道:“今生无缘,但求来生。” 今生,他和她之间有血海深仇,国和父亲的死,他不说,她不提,真的就不存在了吗? 即便真的装傻,可真的能装一辈子吗? 正如那些利用他的名头来行刺的贼人,旁人可把他们之间的仇记得清楚多了。 仇恨无法抹去,可他对她欲壑难平。 这个小女子,总是一点点靠近他。 他想亲她,想抱她,想爱她…… 可仇恨不许,齐王不许。 他曾听师父超度,说愿他来生投胎个好人家。 今生无缘,但求来生。 他这才终于彻底甘心出家,为求与他的一个来生修行佛法,渡诸生苦厄。 正如佛祖弟子阿难出家前,在道上见一少女,从此,爱慕难舍。佛陀问阿难,你有多喜欢那少女。阿难回答,我愿化身石桥,受五百年风吹,五百年雨打,但求此少女从桥上走过。 他比阿难贪心,他要来生他们青梅竹马、恩爱厮守、白头到老…… 第八十四章 仙罚篇 那人(十六) 师父捂着心口,无话可说, 他这好徒儿掩藏得多好啊!一点没让周遭的人发现端倪。 但如今想想,也尽是端倪。 如果真真是对一个人厌恶至极,怎么会在其危难之时出手相救,甚至是第一时间就出手,分明是一开始就跟着她的步伐,没有让她离开过自己的视线。 后来在庙中,她多纠葛,若他真厌恶,怎么会允许她跟着? 听闻她被朝臣非议要情爱不要忠孝,自己找上仇人的门说要在天下人面前立誓。 她要被送出去和亲,他就不顾清规戒律,非要入这红尘,替她求一点留下的希冀…… 桩桩件件,细数下来,真是令人心惊。 这样斩不断红尘的弟子,或者说,裴清晏从一开始就没想过斩断情愿,按照规矩,应该立刻逐出护国寺。 可他的师父实在怜爱他的慧根和才华。 这可是将佛法发扬光大的一个好机会。 在他思考出要不要上报主持前,派了人将裴清晏关押在藏经阁,让他抄写佛经清心净念。 裴清晏怎么清得了心,净得了念。 公主出嫁的日子愈发接近,他就越来越焦躁。 砸门哀求或者是以利相诱,想要求同门的兄弟开门,放他出去。 他要去找公主,让她……求她回心转意。 告诉她,他不是不爱,是从未有一刻不爱她,留下来,她们做一世夫妻,流言蜚语或者贼人利用,都没关心…… 可是师兄们始终不为所动。 还是师父前来问他:“你这样舍不得公主,安知做她替身出嫁的姑娘嫁人会不会一样不舍得她?公主可怜?她们就不可怜吗?众生难道就不可怜吗?” 藏经阁内终于安静了些。 师父以为他这难得的好徒儿想明白了,等到公主出嫁的日子放他出来。 结果一打开门,藏经阁内藏书散落一地,触目所及皆是佛经,从最初的工整,到狂乱,再到颤抖的工整,最后笔画猝然中断……俨然是裴清晏内心的诸多挣扎。 可最后不管怎么思考劝诫自己,他还是从三四楼高的地方跳了下去。 这样高,下面还没有任何防护,想来也吃了一番苦头,却丝毫没有停留。 握着裴清晏字迹的师父长叹一声。 快点快点! 再快一点! …… 嘈杂的大街上,一个瘸腿和尚拼了命得朝王宫跑着。 裴清晏咬紧牙,从前送她回家,只恨这条路太短,如今却恨它太远太长。 他的腿在跳下藏经阁时摔断了,根本就用不了力,跑起来痛入骨髓。 可也比不过他看到满城系上的红绸心痛。 他求守卫赶紧给他开门,他要去见公主。 可侍卫却摆摆手,让他个赖头和尚抓紧去别的地方乞讨,公主一会儿就要经过,可别惊扰贵人。 几日不眠不休,裴清晏也知道自己的模样并不整洁,却也不至于像个乞丐一样遭人嫌弃。 幸好公主身边的宫女匆忙走来,拿了令牌领了他进宫,去见公主。 刚开始,裴清晏感叹,自己走运,能碰见宫女出宫。 宫女却道:“是殿下收到护国寺传信,说法师出逃,定会来王宫,特意遣奴婢前来迎接。” 一路上,裴清晏一直在问宫女知不知道公主为何要改变主意,自己出嫁? 宫女说:“公主的心思怎么会是奴婢们能了解的?” 可头却是低垂着,时不时抬手抹泪,想来也是不舍。 你看,所有人都不理解这死丫头脑子里又搭错了哪根筋。 宫女领着裴清晏走到缙云的宫殿。 此时天还未亮,殿中却灯火通明。 宫女进去通传,裴清晏就站在一棵樱树下遥遥望着雕花木窗透出的一抹剪影。 齐国的婚礼自古周传下来,新娘天不亮就要起来梳妆。 他忍不住想按照缙云的性子,应该正困得都睁不开眼。 可等他被人引进殿内,缙云已经梳妆完毕。 面庞如玉,琼鼻樱唇,杏眼桃腮,眉间花钿精美繁复。 齐国美人众多,去庙中参拜者也不乏佼佼者,可都不如眼前之人嫁衣烈烈。 他的心都不知道是该加速,还是该停顿,乱得可怕。 只能静静望着她,可触碰到她的视线,又惊慌移开,不可谓不怂。 缙云倒是很满意他的反应,笑着道:“希望我将来的夫君也能像你这样。” 提到这里,裴清晏顿时回神,情绪激动:“你为何不让替身代你出嫁?” 缙云道:“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事,让你火急火燎入宫。” “没什么理由,只是觉得,我想嫁就嫁咯。” 这样满不在乎的态度,让裴清晏窝火,怒道:“你知不知道蛮族是什么地方?风餐露宿也就罢了,那可是群没有教化过的畜牲!” 对比他所说的蛮族,缙云反而平和得多,还亲自倒了茶水递给他,让他缓缓火气。 给她梳妆的宫女都被她遣出去,缙云只能自己戴上珠钗,可总是戴不正,只能可怜巴巴望向裴清晏。 后者不理解都如今这个情形了,她为什么还能这样冷静,可还是走过去,替他戴上发簪。 铜镜只能照出二人模糊的身影。 若不细看,还真有些新婚夫妻闺房之乐的亲近。 也是这时,公主在外通报,白剪一家前来拜见公主。 白剪白家,便是原定替她出嫁的女子的家人。 他们特意提早来感谢公主,可又惶恐,自己家享受了这么多好处,如今却没有完成任务, 缙云勾起唇,没有说话。 这孩子之前对她不敬,如今红着脸似乎有什么话要说。 她招招手让白家唯一的小孩子上前。 那孩子道:“谢谢殿下留下我姐姐。” 缙云笑得温柔:“不用谢,本殿离开之后,你们也不必惶恐,好好在赐给你们的府邸住下,好好读书……让齐国变得更加强大,然后……” “然后什么?”小孩儿不解。 然后,去接我回家…… 可这几个字缙云说不出口,自古公主和亲就没有活到回到家乡的例子。 说了也不过是徒增悲伤。 她旁人带这家人离开。 殿内又只剩下了她和裴清晏。 她问裴清晏:“你知道,我为何要自己和亲了吗?” 裴清晏哪能不懂呢? 公主的家人顾念她,就让别人代替,可别人也有家人。 她享受了百姓的奉养,外敌来犯,不能保护自己的子民也就算了,怎么还能做对她们敲髓吸骨的事呢? 让她们留下来,好好读书,让齐国变得更加强大,才会杜绝将来有公主有女子走她的老路。 道理裴清晏怎么会不懂? 不过是他不想接受罢了。 他一直劝自己想是这个死丫头被人威胁,比如如今的齐王,他没有能力,却还强迫妹妹出卖自己,缙云没有办法才同意。 那他就用自己的名声煽动百姓来反对他的自私。 可没想到,缙云真的是自愿。 他蹲下来,目光与缙云齐平,想要在她眼中看到些许不愿意,可如今她坦然又平静。 这让裴清晏心惊后又莫名愤怒。 不应该! 不可以! 爱和恨,或者怨都好,总要有情绪波动,不然就是已经不在乎,他不接受! 他伸手去牵她的手,可宫女的提醒声响起来,提醒他们,使者快要来接亲,公主还要拜别王上太后。 裴清晏的手僵在远处。 宫人趁机进来领走缙云,替她穿戴饰品。 裴清晏只能推到一旁,也是这时,嬷嬷看他模样邋遢,不能让使者与齐王看见,领他到偏殿。 殿内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张桌子。 其上放着换洗衣物。 第八十五章 仙罚篇 那人(十七) 宫人们的手巧,不过半刻就给裴清晏修整得焕然一新。 法师的袍子光艳如新,衬得他如仙人一般出尘。 缙云看到后笑吟吟的,很明显十分满意:“我还以为这衣服会不合身,没想到你穿起来还挺好看。” 她声音轻柔,似乎是恍惚:“和我从前想象的一样好看。” 一个女人的家中,怎么会出现男子的袍子……尤其还如此合身合适…… 裴清晏不敢想,她从前有多少次描摹他的身影,才能合身到如此地步。 他伸出手,想要去触碰她的脸。 缙云却直接避开,冰冷华丽的步摇坠子滑过他的指腹。 裴清晏什么也没抓住。 此刻他就和从前的缙云一样无力。 出门的吉时已至。 嬷嬷高声宣唱公主出阁,就要去朝阳殿拜别家人。 蛮族的使者也会在那里等候。 而在去往朝阳殿的路上,红绸系成的大红花一端被缙云握在手里,另一端原本在嬷嬷手中收好。 可踏出公主殿下的居所时,牵着红花另一端的,竟是护国寺最有慧根的皆忘法师。 宫中人几乎无人不知他们之前的纠葛。 可小公主就要再也回不了家啦,谁舍得她带着遗憾离开呢? 红色的地毯蔓延出老远,宫女在前方撒着鲜花。 若这一个不是和尚,若那一个不是再也不会回家,还真像是一对即将礼成的新婚夫妻。 鲜红的大红花二人都攥得死紧,面上却是笑着。 尤其是缙云,笑嘻嘻得,还有心情找裴清晏说话:“你说,这样,咱俩算不算是行过婚礼了?” 婚礼程序繁琐,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可他们本来就是未婚夫妻,可惜中间发生了许多事,这套流程除了没有亲迎,几乎礼成。 如今也算是误打误撞得礼成。 他多想这条路没有尽头,他就能陪她一直走下去,从黑发到白发,从年少到老翁…… 可就像人间没有不散的筵席。 红毯的尽头已经能看见不少命妇在等候。 今日她们都穿着朝服,面容肃穆或怜悯。 都是女人,都是母亲的女儿,都有有儿女的母亲,看到这么个孩子从此背井离乡,谁又能舍得? 太后娘娘在得知女儿还是决定自请和亲后,气得举起来棍子要抽死这不孝女。 可听到女儿说:“那孩子也有家人,千千万万齐国百姓也有家人,我作为公主,没有什么好恐惧的。” 她很自豪,她的女儿是个爱护子民的公主,她很难过,她的女儿要离开母亲的怀抱,再也不能回来…… 几乎是一夜白头,太后娘娘华发丛生。 忙上前来握住女儿的手。 在民间,在太后娘娘出嫁成亲时,父母都会攥住自己的女儿,叮嘱到婆家要好好照顾自己。 太后娘娘亦不例外,甚至更甚。 攥着缙云的手,几次泣不成声。 最后还是礼官催促吉时已到,太后才松开缙云的手。 可真等到她离开,又着急去追逐她的脚步。 但已经为时已晚,缙云同裴清晏已经走出后宫,朝着前朝走去。 等现在站在朝阳殿门口。 裴清晏丝毫没有放下大红花的迹象。 哪怕是缙云扯了扯红绸提醒他,也依旧不见他有任何动作。 真是犟得跟头牛似得。 以前怎么不见他这样珍惜她呢? 果然人都是得到了就不珍惜,失去了就疯狂怀念的下贱坯子。 如今,早已为时已晚。 使者就在不远处等着她。 她们二人老僧入定般在门口站了许久。 传话的太监要禀报,缙云使了眼色,身边的宫女上前,送了包银两,然后让太监们背过身去。 缙云侧身,面对裴清晏。 此刻的她妆容精致艳丽,虽美丽却像一具即将失去灵魂的玩偶。 她头上的珠钗繁杂,在缙云转身时,总是不稳。 看别的女人身形不稳很是性感,裴清晏坚持了许久,竟然歪倒进裴清晏的怀中。 檀香扑面而来。 不仅裴清晏没想到,缙云更是没想到,一时竟然有些僵住。 她以为裴清晏会像平日一般嫌弃得推开她,可此刻,却静静得没有任何动作。 他的心跳、他的体温、他的香气,都让缙云有些目眩神迷。 竟然一时试探着抬起手,缓而又缓得,渐渐拢住这人的身形。 她想,若这人真的要推开她,此刻还有机会。 可他仍是不动,呼吸却是绷紧了,似乎是期待,又似乎是忍耐。 她分辨不出是哪一种,手就愣愣停在原处许久。 可缙云却只是轻轻唤了句他的名字。 却不是裴清晏,而是……法师皆忘…… 称呼而已,叫阿猫阿狗都可以,但是皆忘法师……绝对不可以。 这是认命! 这是认命! 怎么能认命啊! 她不是最擅长死缠烂打吗? 怎么说出这样放弃的话? 缙云依旧没有抱上裴清晏,或者说她本就不打算去抱住他。 他头上的戒疤不能白受,爱恨嗔痴从前他掩藏的很好。 但这一次,仅仅出嫁一件事,爱恨嗔痴几大重罪全部犯了个遍,却依旧带不走人。 这世上的土豪横来看看风景也不存的是吗 可他最想得道的呢? 公主殿下所有的标准都做不到,反而是做得好另外一面——怎么都做不好,都是要她们知难而退。 可这一次,唢呐独奏时所有人都干活。 那时她也算预计许久,她会和她们将来核对账单人数时理解从前人多的后果。 可最后还是将男女脸面的后果无情得碾压。 没有人在意她们。 世事真是难料。 缙云微笑着看着一切。 这时等着召唤的太监也转过身子来。 缙云面色已经如常,从裴清晏的怀中后退一步,离开他的身边,抽走他手中的红花绸缎。 然后眼睁睁看着蛮族使者的目光渐渐落在她们二人并排的红色地毯上。 宫人立刻就来解道:“这是殿下特意找来为出嫁祈福的法师。” 蛮族不是傻子,更不会没有眼线。 小公主在齐国有多任性也不是空穴来风,她同谁纠结了这么多年。 所以之前让他去东方弘扬佛法,就再也不耽误缙云出嫁。 第八十六章 仙罚篇 那人(十八) 陡然看见裴清晏这样暧昧得出现在这样暧昧的场合,还是这样暧昧的举动。 使者对着齐王眉眼一挑,询问这是何意。 齐王哪里知道妹妹的这些行为,她宫中的人都只向着她,就连蛮族那样的蛮夷之地都愿意跟着她走。 可他也不是不知道妹妹的任性,她想做什么他拦得住吗? 更何况她真的要走了,就算提前和他提起,他又真的会拒绝吗? 肯定不会,因为她是为了他的无能才要远离家乡,兄长君主的无能,代价却要让他来付,他对不起她。 齐王道:“皆忘法师是我齐国最出众的法师,特意在东渡弘扬佛法前来为公主祈福,望公主能平安到达夫君所在之地,两国永结秦晋之好。” 齐王这吉祥话说的,若在民间,该是哄得主子高兴,得了不少赏钱。 可这蛮族使者面上虽高兴了,却是冷哼一声,拽走了缙云手中的红绸。 “公主身家清白最好,可别让我们可汗听见半点儿流言蜚语,届时……” 齐王赶紧喏喏陪笑,哄着使者带着自己的妹妹走出朝阳殿。 太监一甩浮尘,高声宣唱,公主出嫁。 鼓声沉重,就连一向激昂的唢呐都沉闷起来。 从朝阳殿到宫门有很长一段路走。 宫女太监们都站在夹道前探看。 出了宫门,就是民间,此时这里也聚集了围观的百姓。 跟裴清晏与使者辩经那日一般,起初百姓群情激奋,恨不得直接冲破齐军的阻挡,一拳头一唾沫淹死这贼人。 可一看见公主殿下身穿火红的嫁衣缓缓走出宫门时,又逐渐平静下来。 使者牵着她的大红花,像一个猎户扯着一条狗一只待宰的羊,丝毫不管她身上华裳饰品繁杂,难以跟上他的脚步。 齐王就在其后跟随,而后便是王室宗亲还有朝臣命妇。 他们都好像一条狗一只羊,那他们这些不如他们有权有钱的百姓就直接是一条虫一粒土。 这样屈辱,却又无可奈何。 缙云的盖头并不是全然看不见,出嫁之前,她特意求兄长在她出嫁那日,一定要全城的百姓前来观礼。 齐王不大乐意,哪有君主这样窝囊还要被自己的子民看见? 缙云却笑了:“就要让他们看见,弱小有多可怜,才能让他们记住,只有强大才能保护自己,只有强大了,就再也不需要受别人的威胁……也再也不用……让一个女子远离家乡了……” 她勾勾齐王的手指,眨眨眼:“哥哥,我等你接我回家。” 齐王的手攥得死紧,目光死死盯着被拽着走得狼狈的妹妹,却无可奈何。 最后只能看着她被塞进送行的马车。 鼓声响起来,马儿迈出脚步,公主就此远离家乡。 此时,一道身影从人群中向着启动的马车冲去。 齐王当然知道那是谁,赶紧叫人拦住他。 在朝阳殿内时,就叫太监侍卫紧紧看着他,也不知道这天天吃素的家伙怎么挣脱出来的。 可千万不能让他去毁了缙云好不容易才求来的和平。 可侍卫众多,愣是无人能追赶得上他。 百姓们只见到德高望重的皆忘法师一路跑得飞快,像是要跑过只知道前行的时间,回到过去,每一个缙云等待他的时候,从那时候就告诉她,吾心悦汝,吾很高兴汝能做吾的太子妃,你会做吾一生一世的妻子…… 可无论如今的皆忘法师跑得多快,都回不到过去。 他跑得喉咙都要咳出血来,好不容易追上公主的马车。 宫人都无比惊讶,看着他一边跑一边拍马车,让公主掀开窗帘。 可公主并不曾搭理他,不曾掀开窗帘。 就像他从前一直不曾理会过她的真心。 不可谓不是报应。 却不想,来得如此迟,又如此痛入骨髓。 最后还是骑马走在队伍前面的使者叫停马车,问他何事。 裴清晏当然能看出来他目光中的凶狠。 只要一个念头,他就能轻易杀了他,或者齐国的任何一个百姓。 裴清晏这时才明白自己是多么任性,而缙云是已经思考过了所有。 任性的公主不再任性,慈悲的法师不再慈悲…… 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是福气还是惩罚? 裴清晏强行咽下喉头的腥甜,道:“贫僧不日东渡,没什么赠予公主的贺礼,唯有手中一串佛珠,虽不值钱,可也是在佛前受过供奉听过多场佛经大全,特来赠予公主,希望公主平安喜乐……” 使者对于这些吉祥话没什么听的兴趣。 旁人接了裴清晏的手串,檀木做的手串,没什么稀奇。 扔进马车里后,旁人带着裴清晏离开。 “然后呢?然后呢?” 化成人形的丑大和大丑依旧丑得惊心动魄。 此时子虚山的夜色已经浓重,蛇虫鼠蚁们都该回窝睡了,就这俩孩子不睡觉,非要缠着子赢讲故事。 他这一趟离开家许久,这俩孩子比之前更加黏他。 子赢平生最不会拒绝别人了,日日给这些孩子在地上拔草都行。 可此刻,头一次他拒绝了俩孩子,端起灯,让俩孩子抓紧睡觉,明日还要学习新的法术。 等走到自己所住的山洞,里面躺着一个人。 这个人正悠闲得看着话本子,丝毫没察觉到他进来的样子,身上的衣服松松垮垮,肌肤白皙。 只不过一个肩头,子赢就已经红了脸,赶紧转过身,让那人穿好衣服。 乐游君话本子看得正起劲儿呢,陡然被这么一吓,惊得打了个激灵,拿枕头砸他。 “小犊子,你想吓死老娘?” 子赢结结巴巴道:“是你先不穿好衣服!你恶人先告状!” 这纯情的小模样,乐游君倒是许久没见。 忍不住起了逗弄的小心思。 她无奈道:“行了行了,就一个肩膀看把你吓的,真是胆子比老鼠还小,我把衣服穿好了,你转过来吧。” 子赢一向是个实诚孩子,傻愣愣转过身去,看到的却是乐游君香肩半露,甚至比最开始还漏了半条玉腿。 这孩子一下就感觉温热的液体从鼻子中喷涌而出。 看得乐游君真是喜不自胜,她还有这么大魅力! 第八十七章 她喜滋滋凑过去,想要靠在子赢背上。 可这孩子害羞,乐游君靠近一寸,他就向另一边挪动一寸。 她近一尺,他就再挪一尺。 乐游君将脸贴近,后者连忙错开目光。 这可真是像极了人间那话本子里带着猴精猪精河精的臭和尚。 乐游君柔声道:“好哥哥,你看看我,我不信你两眼空空……” 子赢是个比乐游君这个精怪小了不知道多少个沧海桑田的凡人,被陡然叫了句哥哥,原本应该是该觉得不是她见了鬼,就是他见了鬼。 可他竟然并不惊诧,反而脸愈发红了,双手极为熟练得合十,显然这句哥哥,是叫到他心坎儿里去了。 小伙子心中暗爽,面上还要装出副欲拒还迎的死模样,可真是跟那话本子里的臭和尚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乐游君靠过去。 子赢背对着她,虽没有亲眼瞧见她的动作。可头顶是她先前也不知道从何处找到的夜明珠,用石头砸下来的一块,用来当壁灯。 壁灯下,乐游君的身影绰约多姿,张开双臂真像只妖精,来吃掉得道高僧。 子赢却觉得熟悉。 他站在原处并不动弹,而从身后逐渐靠近自己的那双臂弯,从背后缓缓将自己围绕住。 缓缓收紧,可在最后真正能环抱住他时,又轻轻停下。 这未竟的一个拥抱……多么眼熟…… 子赢的一点目光落在久久不肯环抱住自己的那双手上。 可等了许久,这双手也不肯落下,反而想要收回去。 子赢心头一跳,想要握住那双手。 可对方似乎是察觉到了他的心思,泥鳅一般赶紧缩回手,还急急忙忙转过身子走回床榻上,打着哈切要困觉。 乐游君躺倒的那张床榻,准确来说,并不算张床。 不过是块不那么崎岖的大石头被丑孩子们在思念君父和君母不在家时,日日咬着尾巴在石头上翻滚打赖磨挲出来的。 皮毛能将石头打磨光滑,足可见这些孩儿们皮毛之可怕。 回来那日乐游君啧啧称奇,活像个啥用也没有的爹。 倒是子赢更像个亲娘,抱着多年不见的孩儿们泪眼朦胧得差点水漫金山。 不过到了晚上,子赢和乐游君倒是十分默契得进了一间屋。 这也是这群孩儿们在他们不在家时搭建的。 按理说君父和子赢应该一人一间房,那为啥最后他俩睡到一间了呢? 因为这群孩子还来不及搭第二间他俩就回来了。 就连石头床他们都只来得及磨出一张。 万幸孩子们褪下的毛没扔,子赢回家连夜洗了晒干铺在地上打了地铺,石屋也不算漏风得厉害,也还算暖和。 只是乐游君比从前离他更加疏远还是亲近,他也说不清。 她比从前更爱逗他,逗他的举动也愈发亲昵,凡他所在之处抬眼,她就在。 有时是只猫儿懒洋洋得晒着太阳看他拔草,有兴趣了就迈着猫步轻悄悄凑过去蹭他的腿。 可等他回应,摸她的脸,她又恢复了凶神恶煞的本色,一巴掌拍在他的手背,骄矜得竖直尾巴走了,徒留他疼得龇牙咧嘴。 他决定再也不理会这不讲理的猫儿女子了,可过了会儿她坐在她面前,轻轻哼了一声,他又控制不住自己。不记打得伸出手。 然后他就看见小猫儿胜利的目光,然后张开嘴,嗷呜一下咬在他的指头。 小猫牙尖嘴利,子赢痛得赶紧掐住它的脖子。 小猫崽子刚一被抓住,就可怜兮兮得睁大眼睛求原谅。 “求原谅就求原谅,你好歹也先把牙给收了好吧!”子赢无奈道。 这世上大概没几个人能在一只猫的脸上看见尴尬又不乐意的表情。 子赢伸手要捏开小猫的嘴巴,可手刚捏住它的嘴巴,猫儿的牙尖嘴利却忽然变化成少女的银牙贝齿。 湿漉漉的鹿眼就那么直直撞进子赢眼底。 那个人间的女子,也曾这样直直望着他的眼睛。 只不过那时是她蹂躏着他的脸。 只不过那时候,她因为他而神伤。 所以……此刻,她是在报复? 察觉到子赢有一瞬间的恍惚,乐游君瞅准时机,从他手中挣脱,提起裙摆,飞快得在子虚山上的满片翠色中跳跃跑远。 金灿灿的阳光在她的发间起舞,飞扬的裙摆像猫儿蓬松的长尾。 乐游君跑远了还躲在树后偷看他,仿佛是在得意,他就是抓不住她。 活脱脱个精灵仙子。 不知道,她……在草原是否也有过这样自由的时刻? 她…… 夜深人静,他睡不着,又想起来她来。 人间的那个小公主,她最后有过得好吗? 乐游君并不肯同他透露许多她历劫的事。 大抵是觉得不过天上短短几天,人间几年匆匆过客,不值一提。 这人和人之间的差距真是比生与死还大。 一个夜不能寐,一个夜不能不寐。 子赢睡不着,捡了她常看的话本出门。 话本之中,是为普世高僧在为信众讲授佛法。 这位高僧一生跌宕起伏,曾贵为王子,又沦为乞丐,最后皈依我佛,坚定本心,东渡各国,弘扬佛法,不可谓之不伟大。 这样伟大的高僧,早已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一生唯一的污点确实被一个公主看上。 好在公主最后也被佛法感动,不再任性,愿意在国家危难之时和亲蛮族。 …… 污点? 什么叫做污点? 他才是那个不坚定之人,她才是那个坚定之人。 裴清晏怎么能被称之伟大? 缙云怎么被称为污点? 子赢看不下去,要撕了这书。 可手指还是忍不住翻下去,话本子嘛,总是会写着百转千回一些,过程曲折一些,结局是好就行。 公主和亲那日,举国见证这屈辱一面。 去往蛮族地界的路途山高水长,马车颠得从未出过远门的小公主吐得昏天黑地,病殃殃得动弹不得,可还是要掀开车窗,多看一看祖国河山。 侍女磨破了几双鞋,离开齐国地界之时,虚弱的公主挣扎着要爬下马车。 侍女问她要什么,公主只走到河边,捧起来一把水饮下,抓了一把土捧在怀中。 再饮一口故乡的水,从此再也不得归家。 怀中一把故乡的土,从此故乡就只有一把这么大。 小公主这是做好了一辈子在蛮族的打算了。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一路舟车劳困,她又水土不服,几次高热便病死在和亲的路上。 蛮族使者觉着晦气,就地挖了坑给她埋了,要将剩下的人带回蛮族当奴隶。 可公主临死前让侍女买了蒙汗药加在蛮族人的饮食中,让随行的齐国子民们分走她身上的所有金银财宝四散奔逃。 只要给她留下一捧土,一串佛珠就好。 还有一个未竟的拥抱,足够她在死前想起来那个开窍太晚的臭和尚的表情回味无穷。 可真正临死前,她才想起来她是掌管子虚山泽的君主,她偷偷帮了个神仙去投胎转世,所以要被惩罚。 一生爱而不得,你爱我,我爱你…… 就是不能同时相爱。 此时,乐游君在话本子上写了个大大的老土和吐舌的搞怪表情。 子赢看得无语一笑。 而这还不是惩罚结束。 缙云这一世死了,乐游君却不得归位,最后灵魂飘到了千万里之外。 光头和尚背着书,在风沙之中蹒跚前行。 一张嘴就是一口沙,一呼吸就是一鼻子土。 可这人依旧不肯停下。 前行路上有盗贼、有暴民、有天灾、有人祸……贪心的有,不贪心的有;嗔怒的有,不嗔怒的也有;痴心的有,不痴心的有…… 诸多苦厄,最后造就一个得道高僧。 高僧寿终正寝是几十年后,乐游君每天被迫天天听他诵经不厌其烦,夸是不会夸的,骂他也听不见。 最后干脆不管了。 可这也不叫什么惩罚。 因为在他东渡各国的路上,他所受之哭她都没有离开,却都没有办法解救他。 魂魄中名为缙云的那块儿地方酸涩难忍,眼泪总控制不住。 看着心爱之人受苦,却无能为力,这才是惩罚。 最可怕是,他数次身陷险境,昏迷或濒死时,嘴里总喃喃一句话。 缙云凑近听。 “我求来生我求来生我求来生我求来生……” 她忽然想起来,多年前藏经阁的那个白日,她替他读书,还未开头就被他抽走的那页:佛陀弟子阿难的故事。 一个懦弱到不敢当着心上人面承认的懦夫,一个为求来生不顾生死的勇士…… 人真是矛盾至极。 谁又能想到这样的高僧,爱恨贪嗔痴一戒没持住呢? 缙云,也是乐游君在他身边守到他寿终正寝。 原以为是老天随机抽取的个倒霉蛋跟她一起渡劫来了,没想到竟然是个老熟人。 该好好看家的子赢。 第八十八章 乐游君正低眉望着自己做缙云时深深喜爱的人的死去。 这时乐游君才明白,比看着爱人受尽天下苦楚外更让人心疼的,就是看着他从少年到苍老到死亡。 临死之前,还心心念念,他们的来生,而所求的来生,本来今生就能够实现,只不过世上的阴差阳错从未停下。 乐游君看着自己的手,并不怎么受控制,自己伸出去,似乎是想要去抚摸爱人苍老冰冷的面容。 乐游君也并不阻止,只是指尖刚碰到逐渐失去温度的裴清晏时。 死孩子的魂魄从已经瞑目的裴清晏身上坐起来。 茫茫然环顾四周后,发现身旁的是她,脸色掩饰不住得高兴。 乐游君十分不理解,怎么能在人间见到这家伙。 子赢的真身在人间早就死了,一直就在这里,一定会被鬼差勾走去人间投胎。 都顾不上询问,乐游君拎着这小子就赶紧往仙界飞。 许是因为垂直起飞得太快,子赢大脑缺氧,把在人间的许多事都忘了,只有模糊的片段偶尔在脑海中闪现。 他问乐游君,人间发生了什么? 乐游君在人间做多了跟屁虫,回了子虚山,可算是回了快乐老家,人猖狂得没边儿,叼着根儿破草杆儿,摆手让他起来:“人间的事儿,就当是个话本子,有什么好记住的?快快快,我要吃饭,给本君做饭去……” 颐指气使,活像个大爷。 子赢是个好脾气的孩子,照顾一个瘫痪儿童尽心尽力时亦在思考,自己在人间到底做了什么? 如今看来,他在人间才是二人关系中大爷的那个。 乐游君很明显是要把一切都报复回来。 真是个小气鬼! 所有的故事在话本中翻完,乐游君还在睡着。 却又不能让她发现自己偷偷不听话。 子赢蹑手蹑脚回到屋子里时,月上中天。 银色的月光从天窗中洒下,乐游君睡的迷糊糊得转头,月色正好包裹着她的眉眼轮廓。 隐隐迷离,似乎是块莹润温和的白玉。 玉,都是易碎的。 所以她前世碎在了为国和亲的路上。 一个以为对方自由,一个以为对方功成名就。 殊不知一个潦倒,一个早死。 子赢坐在石榻边,悄无声息。 指尖隔着半寸距离,停在乐游君的眉心,隔空缓缓描摹她的鼻梁到唇角…… 与缙云没有半分像,子虚山穷得连块镜子也没有,他只能临水自照,他的脸也与裴清晏并不相同。 难怪她对他,始终疏远又亲近。 他缓缓俯下身,却不是为了亲吻。 而只是,为了那个,两次都未完成的拥抱。 为了懦弱的裴清晏。 子赢小心翼翼,张开双手,想要凑近轻轻环抱住熟睡的乐游君。 吵醒这暴君周扒皮地主婆,可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可没想这暴君周扒皮地主婆睡得不深,眉头紧皱后,似乎是要醒来。 子赢一时间退不出去,又不能真的被她发现偷偷抱她,正进退两难之间,乐游君竟然自己滚进他的怀抱。 像只猫儿一样,闭着眼睛蹭了蹭,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又沉沉得睡了过去。 熟睡的乐游君有种神灵一般的圣洁美丽,可谁又能想到醒来就是个喜欢龇牙咧嘴恶作剧的暴君? 子赢一点不敢动,可半撑着身子眼瞅着胳膊撑不住,缓缓放平身体,又怕乐游君真的醒来,轻缓得拍着她的后背,像照顾个小孩儿一样。 子赢轻轻哼起来无名的歌。 原本有些躁动的乐游君渐渐安定下来。 经过这一番折腾,子赢就算是再不困也有些困了。 迷迷糊糊之间,忽然感觉腰间似乎有什么东西缠了上来。 他想睁眼看,可实在困倦得厉害。 隐约间,听见轻轻的一声呼唤:哥哥…… 声音中满是委屈。 什么哥哥? 子赢挣扎了几次眼皮越黏越紧,心里念叨着等明早醒早些在看罢,便睡了过去。 可没想到第二日,子赢因为要照顾菜地起得一向早,睡眼惺忪得摸了摸身边床榻,竟然空空如也。 他还没反应过来,转眼,竟然看见乐游君从屋外端了碗饭过来,动作轻柔得坐到他身边,柔声道:“来,喝口我熬的粥。” 子赢沉默了会儿,抬眼望了眼天窗。 此时,天虽然亮了,但还是有些阴沉。 因此,子赢判定,他肯定还没睡醒,还在做梦中,眼前这个柔情似水眼睛看着他比铜铃还大比夜明珠还锃亮的乐游君是一场梦,反常反常太反常,他需要赶紧躺下再睡一会儿。 可这梦中的人不仅不让他睡,以为他不喜欢吃东西,就拉起来他,帮他穿衣服。 子赢不理解,他身上这件破衣服,有什么可需要服侍着穿的。 乞丐来了都能撕两块破布给他当好心了。 可乐游君就是整理得不厌其烦,还乐呵呵夸他——真好看真俊真风流倜傥啊…… 这下子赢已经不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了,他觉得自己可能有些中邪。 离得乐游君远远的。 乐游君反而又跟狗皮膏药似得黏上来。 他去哪儿,她就跟到哪儿。 也把一众孩儿们看呆了。 其一问:“君父这是中邪了吗?” 其二答:“笨!君父是神仙,怎么可能中邪?这分明就是疯了!” …… 小王八蛋们讨论得热火朝天,丝毫没注意到从远处射来的眼刀。 子赢也终于被这样剧烈的反差耗得再也忍不住了,直接和乐游君推门见山:“乐游君,您到底想怎么做?你这样是不会得到我的心……” 心字差点就呲出牙关,乐游君得了他的话,眼前亮得发闪。 “我就等你这句话了!”她握着子赢的手道:“我的心上人就要回来了,你能不能离开子虚山,我怕他回来了看见你会伤心。” 心字幸好差点就说出口。 差点就丢脸丢到十八层地狱。 子赢还以为自己听错了,难以置信得望着她的嘴巴,可耳鸣却随着那人的口舌之间耳鸣嘈杂。 他连惊讶的心情都没有,只有不相信。 她明明日日都跟他在一起,怎么说还有心上人? 她还之前就说过,她要嫁给他呢! 提起来这个,乐游君抱歉一笑:“那原本,是我要同我心上人所说,只是误认为你是他,你就当我是为了报恩就胡言乱语吧!切莫放在心上。” 第八十九章 从前子赢还不信,人在无语至极的时候是会笑的。 此情此景,面对着陡然变卦的乐游君,他都不知道该做何表情。 当初巴巴跑过来,说是报恩,救了他已然是够了,却又说什么要以身相许。 如今真的亲近了,却又说,自己报恩报错了…… 怎么可能报错呢? 是他在人间救了个濒死的乞丐、是他一点点照顾她…… 一点一滴,他都记得清清楚楚,怎么报恩报错呢? 子赢不信:“你我相识的每一件事,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不可能认错。” 对于眼前这倔犟的凡人,乐游君也从最初的和颜悦色,换了副冷硬不屑的眼神。 “你一个凡人能懂什么?我这个神仙都说你不是,你就不是,就算你是,我也将你死而复生了一回,算还了你一条命,你还怎样?难不成还要用这么芝麻粒儿大小的事儿要挟我一辈子?” 她捂住鼻子,夸张似得嗤笑一声:“神仙不与凡人配,认清楚自己的身份吧!若不是我下凡历劫,给你一份机缘,你哪里还能上得这碧落?” “去去去,可别耽误了我接我那心上人。” 乐游君如今已经完全恢复了神仙的高傲。 虽说她不过是众多仙人中最不眨眼的犄角旮旯里的最不起眼的一个小卡拉米。 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何况人和仙之间,总是横着一道不可逾越的天堑。 人生来就不如仙。 乐游君懒得同他啰嗦许多,为了腾地方,直接扔了他的行李到山门。 虽说子赢来时就没带什么东西,可好歹在子虚山住了些时日,锅碗瓢盆都自己用木头雕了刻了些,直接被乐游君摔在地上。 木头做的东西不怎么易碎,可摔在石头上,直接炸裂四散,可见她是甩了大力气。 隔壁秋灵君金莲花都被借过来,抓紧时间驮他出海。 子赢也就没什么捡起来东西的念头了。 他从前有个习惯,初到一个地方还不确定呆得长久时,并不怎么置办东西。 因为总担心搬来搬去太麻烦,又会遗漏了这儿忘了那儿,最重要是,东西置办了,心就安定下来了。 安定了就会舍不得。 起初他来子虚山,也担心不过是呆个过场,可一日日,照看着满山的丑孩子们,满山的花草们……此山唯一的乐游君时,他的东西也愈发多。 心就同这些东西一起,摞放在山洞里,愈发多,愈发沉。 如今看来,并没有什么用处。 乐游君反而早早就打扮起来,只顾着迎接心上人。 神仙果真无情。 如果能够重来,他在不愿意同这人说一句话。 既然如此,子赢也没什么话好说,踏上金莲花后,都不用乐游君说话,层层花瓣合上,带着他往人间而去。 初春时,正是齐云山最冷的时候,明明该是春意融化冰雪的暖阳高照时,偏偏冷雨绵绵。 雨丝落在地上,化作层层白雾笼罩着连寒冬腊月都一直草木葱郁的齐云山。 是的,这是一座仙山。 虽说住在山上的人,还不是神仙,可也都是半只脚踏进神仙境界的半仙儿。 听说各个都已经是长命百岁,各个都能御剑飞行,各个都能吃一百万碗饭—— 锦潇师兄,你说呢? 被唤作锦潇的男子静静望着车帘之外。 坐在他身边讨论得热火朝天等着他说话的众人正满眼期待,可等了半天也得不到一个肯定的回答,甚至连个嗯字,一个眼神的偏移也没有。 不免挫败。 是了,锦潇师兄是齐云山出了名的沉默是金。 谁同他说话,他都不理。 这种人按理说出任务都没有人愿意结队,可这次齐云山下作乱的妖怪有些资历,掌门担心几个小辈出事,就派了齐云山最优秀最聪慧最有希望飞升的首徒锦潇陪同他们下山除妖。 原本众人还想好好同他相处,但这人真是去哪儿哪儿冷场。 夏灵将其归类为天才与凡人之间的天堑,虽然不能理解,但好歹天才有点小脾气也算是可以接受。 而且不得不说,锦潇师兄长得是真的好看呀! 面冠如玉,眉目如星,额间一点朱印衬得他就像是神仙座下虔诚的仙童。 神仙嘛,对他们这样的凡人高傲点也算能理解,早日完成任务才是第一要事。 今日来齐云山下来接他们的,是距离齐云山大抵半个多时辰路途的青城县令的手下。 他们大半个月前说,县城中总有男子被吸食精气,日日夜不归宿,回家还没躺两天就纷纷暴毙而亡。 可见是有狐狸精作祟,特意来求齐云山的师傅们出手相救。 斩妖除魔,夏灵手痒的不行,一路上都在催促马车快些,她要赶紧大显身手。 可紧赶慢赶到了青城县,此处的空气清新得仿佛刚被水擦洗过。 四下并没有狐狸精移动的痕迹,看来是被雨水冲刷掉了。 可县令也不敢掉以轻心,好说歹说才把这两位高人留下来以防万一。 青城山特意为两位仙人准备了上好的厢房和饭菜。 齐云山规,要求弟子们早晚各沐浴一次。 可巧,县令准备的厢房正好也备下了。 偷偷得……我偷偷得往上爬…… 轻轻得……我轻轻得掀开屋檐上的瓦片…… 温热的水雾氤氲,缓缓向上飘散又堆积,整个厢房中雾气缭绕。 手搭在眼前,眯着眼睛使劲儿探看许久,直到雾气通过被掀开的一点屋檐瓦片散得多了。 终于能看清楚一点一道身影,在褪去外衣之后,缓缓走进木桶之中。 木桶不大,那身影坐进去之后,还有大半个身子漏在外面。 可在水汽逐渐升腾之下,薄薄的里衣黏在身上,若隐若现,更是勾人。 她飞快得在纸上画下来这样香艳的画面,心里正盘算着画出来不知道能被多少人疯抢。 身后忽然传来吱呀一声。 她愣了一下,恍惚想起来,她趴着的屋顶似乎是二楼,对面正好有一栋客栈的窗户打开,正好能看见她。 而现在打开,就说明…… 第九十章 青城篇 青城县道场中,来拜见仙门中人的百姓络绎不绝。 锦潇同锦潇虽说只是来人间抓妖,但见此地百姓对仙人之憧憬,每日络绎不绝的百姓前来道场,也十分欣慰。 本想着可以帮着他们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可总觉得人家看自己的眼神似乎有些不对劲。 在对着又一个莫名对自己笑的百姓回以微笑时,锦潇再也忍不住了,冲过去问了人家笑什么。 可人家看到他过去,不是虔诚行礼,就是飞快走开。 锦潇只能变了副容貌混在人群中间,随意寻了人来问。 锦潇最初以为是羞涩上前,可没想人家却说并不是看他笑,而是看到他身旁的男子笑。 他师兄? 这个闷葫芦? 他虽然理解他师兄皮囊确实不错,可也没到是个女子见到他都笑得……一脸引人遐想的地步吧? 人家却四下观察了下没有外人,先问道:“你还没看过小六大家的新作吗?” 什么新作? 还有这个小六大家,似乎在哪儿听过这个名字。 锦潇一脸茫然,人家也好心,给他指了道场后门的位置,让他等明日的法会开始前过去,小六大家一定会让他满意! 这副笃定的神情,让锦潇都有些期待起来。 可等到第二日约定的时间守在道场后门,不想早早就有人在此排队等候。 他们都是女子,似乎彼此都认识,也不知聊起来什么都无比兴奋的样子,瞧见锦潇这个新面孔,还十分热情邀请他来跟自己一起排队。 道场、排队、又十分虔诚,锦潇怎么想都觉得,肯定是在说什么道法相关的事。 可没想到等自己排队到最前面,摆在自己面前的,会是一地的书。 书名曰:《霸道道长与纯情小姐》、《纯情道长火辣辣》、《他逃他追,道长的掌中娇》、《冷面道长对我一见钟情》…… 锦潇:…… 每一本封面都画的是他的那位冷面师兄…… 更让人沉默的是,随意摊开的页面全是荤得让人直长针眼,他的口口炙热……她的指尖柔软……轻轻一碰……他的身体就愈发滚烫…… 她哭泣她求饶……他紧追他疯狂…… 锦潇:…… 坐在自己面前的摊主见他久久没有反应,咳咳两声,提醒他赶紧回神。 他道:“你就卖这些?” 锦潇本意是说,你怎么能卖这些东西? 谁知摊主以为他是大客户,谄媚得凑过去拉开自己的外套:“当然不止啦,您看……” 外套是破烂的补丁拼在一起的,可没想到里面竟然有十余本书挂在其上。 锦潇定睛一看,鼻血差点喷出来。 好消息,不是色情读物。 坏消息:直接热情图画。 并且其中每一张脸,都是他的脸…… 而他一抬眼,看到的确实是一张熟悉的脸。 燕小六。 三天前,青城县衙门。 “我!燕小六!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乃是天香楼第一写手第一画手! 作为写作圈画画圈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虽说升起来的速度慢到出奇,但也是小有名气,有一批忠实读者的好不好! 你们今天随便抓我,信不信我的读者前来把你们这破衙门给砸了? 我奉劝你们,赶紧给我放了!不然我的读者们可不是吃素的……” 乡镇的衙门虽比不上京城里的府衙半分气派,可好歹也是挂着明镜高悬,有着父母官坐镇。 虽说官员从一排到七八九品,越往下越是个芝麻粒儿,可糊弄糊弄人间草民也就够了。 寻常百姓见到官老爷,不是见青天大老爷就两眼泪汪汪求大老爷给草民做主,就是惊堂木一拍求大老爷饶小的一命,虽说有嚣张的,可旁边的杀威棒一敲,也乖得跟孙子似得,很少见到这样嚣张的完蛋玩意儿。 身穿九品芝麻官袍的大人看着堂下仰着下巴一脸无所谓的城中知名二流子,再看另外一边,他们特意从齐云山请来的高风亮节的道长们。 原本以为这八竿子都打不着关系的两拨人左不过因为寻常钱财什么的理由纠缠上,没想到听完师爷说完,黑着脸沉默了许久。 师爷说,几位道长舟车劳顿,正在下榻的客栈休息沐浴,没想一开窗,看见一个小流氓正趴着同门的屋顶上偷看人家沐浴。 被发现了,转身就跑。 结果没想到这段时间一直下雨,青瓦片上生了许多苔藓,加上这些瓦片有些年头,一个脚滑,就直接摔倒,将屋顶砸出了个大坑,自己也掉进去了。 更要命是,其中一位道长还正褪去了衣裳沐浴,这毛贼一下就把人家看了个精光…… 我冰清玉洁的道长哟!县令在心里痛心疾首。 乡镇上的百姓从出生到大每天过的都是同样的日子,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顶多聊聊谁家儿子调皮谁家女儿手巧的事儿,无聊得很。 难得一见新面孔,还是好看的新面孔,还是修仙的好看新面孔。 自来了镇上,就总有人好奇打量,今日竟然听闻有流氓与道长上了衙门,这样的热闹事儿真是不凑热闹亏得半夜都得捶床。 纷纷把衙门围得水泄不通,听见师爷讲出来起因,纷纷惊呼,这小流氓可真是胆儿大,虽然姑娘确实貌美,可人家是修行的道长,这都不放过。 众人都怀着可惜的目光去看着夏灵。 县令也安慰他道:“道长莫怕,这事儿是这登徒子的错,按照律法,男窥女,当受重刑,本官必定还你一个公道。” 县令自认自己表情还算关切温和,不会引起受害者的伤心事。 没想夏灵脸色却并不好,道了句不是,正要说下去。 一旁的燕小六及时插嘴,一脸不屑道:“我才没看她呢!我看的是他身后的男人,那个男人比他值钱多了!” “那个肩膀!恁宽!” “那个胸肌!恁大!” “还有那个腹肌!恁多!” “还有那个……” 燕小六虽是跪在地上的,可面上却朝着衙门外围观的百姓。 她每说一个位置,就要停顿一会儿,作出一副回味无穷的表情,双手还要在相同的位置上比划出一个夸张的形状,再配上眼冒精光的样子,十分引人遐想。 于是众人的目光在陷入几分沉思之后,从女道长的身上转移到其身后一直默不作声的男子身上。 这男子一身白衣胜雪,面容俊逸,却没什么表情,看着便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性子,让人不敢冒犯。 可这样的人……却有那么带劲儿的身板儿…… 这个反差可真是引人遐想。 燕小六眼看着众人望向道长的目光从同情凑热闹,到充满好奇得上下打量,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 眼见县令气得头疼,抓起来一把令牌就要扔下去,要衙役狠狠揍她一顿。 可想想又放了回去,只让人给她扔进牢里关上几天长长记性。 那时锦潇想着那孩子被放出来定能改邪归正,没想到她竟然直接给他画下来,还就在距离他不过百丈的距离售卖这些……这些难以启齿的东西! “老板,要书吗?新鲜出炉的!” 第九十一章 青城篇(一) 燕小六不动声色得将眼前人打量了个遍。 面冠如玉、周身整洁、就连身上的布料,不用细查都能看出来是上好的料子,凑近了还有隐隐的熏香传来,想来非富即贵。 这样的人,燕小六莫说在市井,光天香阁巴掌大的地方都能看到不少。 这类人看着人模人样的,实际总有些特殊爱好,要不然怎么能让她这样的人挣到钱呢? 这可是大客户啊! 燕小六见他一直不说话,还以为他是瞧不上这些小儿科的本子,凑过去拢着声音道:“大爷,您若觉得这些不够带劲,我这儿还能定制更带劲儿的……想要什么样你说,我都能画出来!当然就是这个价格……” 她搓搓手指,很明显,有钱能使鬼推磨。 锦潇低眉,他实在难以想象,眼前这些她觉得小儿科的他都觉得带劲得不行,那那些更带劲儿的东西得有多带劲儿。 齐云山修道,虽与人间的佛家所行之路不同,可都是要禁欲持戒。 平素口腹之欲都要戒掉,何况这等淫秽之物,更是不允许出现。 民间律法为防腐蚀心智,也并不允许这类黄书春图在市面上流通,只要被发现都要严打抓捕,可见危害。 锦潇瞧着对这些禁书如数家珍的燕小六,本该是无忧无虑读书的青葱少女,却被荼毒到偷窥男子洗澡。 可见这些东西危害之大。 他得拯救这个失足少女回头。 锦潇捏了诀传信出去,不过一会儿就听闻不知道是谁一声呼喊:“衙门来人啦!” 周遭还在排队买书看书交流心得的人也慌了,瞬间要做鱼鸟散。 方才还谄媚弯腰的燕小六瞬间变了脸,动作无比利落得收了摊子就要跑。 但没想到这群衙役来得又快又多,提醒的声音刚落下,就带着棍棒将院子围了起来,在场的没一个跑掉。 县太爷挨个盘问,来此处做什么。 来此处的人都是书友,友情深厚,情义无价,低着头互相对了个眼神,当然不会随随便便就直接说出来自己来买小黄书——当然更多的是为了自己的形象,好歹自己也是个没嫁人的黄花大闺女,看小黄书这样独特小众的爱好怎么随便传出去呢? 县太爷问了好几个,都说是来欣赏此间春色。 春色? 春色个屁,地上草都没长齐,还天天下雨,走哪儿都是泥巴地,哪儿有春? 见众人没一个承认的,县太爷也懒得说话了,招呼衙役们上前搜身。 但面前的大多都是年轻姑娘,衙役们危难的看了自家老爷——他们敢搜身,你信不信明天他们爹娘直接拿了杀猪刀冲衙门给咱都灭门了? 青城县百姓文化程度不高,但是民风彪悍至极。 从这群聚堆来看黄色书籍的丫头们就能看出来。 县太爷为掩饰尴尬咳了两声,眼睛在人群中看了又看,似乎都是女人。 燕小六身量不大,又缩在人群之后,并不惹眼。 县太爷没办法,捂着脸随便点了个人出来问个话做个样子就准备收拾收拾回衙门。 谁知他这走运,见了队伍末尾的人过去问话。 燕小六也不紧张,把包袱扔下,小跑着从队伍的末尾穿过人群,缓缓走到县太爷面前。 县太爷一看到她这个熟人,就直觉不好,似乎不信有她这个知名二流子在地方,会什么事儿都没发生。 怀疑的目光将她上下打量个遍,燕小六想着这群人在这儿呆得越久她的那些宝贝书就越危险,全然没了最初在公堂上的嚣张,谄媚得凑过去道:“大人这话说的,小的被关了几天,在大人的伟大光辉下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人怎么能偷奸耍滑呢!必然得靠双手吃饭才是真道理!” 她这话,说得夸张,但县太爷听着——实在爽啊! 他被哄得山羊胡子都往上翘,指着这丫头笑:“你这家伙嘴皮子是溜,行了,你们这会儿没事儿最好,可千万别让本大人抓到作奸犯科,不然没你好果子吃!” “诶是是是!” 燕小六面上嘿嘿嘿嘿笑得猥琐,心里急得已经白眼儿翻上了天。 可就在县太爷即将收队,也不知道是谁轻轻喊了一声慢着。 这一下可把燕小六气得够呛,转头就骂:“慢慢慢着慢个屁啊!” 转瞬察觉到身后一道眼刀扫来,燕小六立刻换上笑脸:“大人,您还没走呢!” 小丫头片子,还两副面孔。 县太爷哼了一声道:“急什么?”他瞧着从队伍末尾走过来的人,模样倒是不错。 燕小六原本还有些紧张,一看是方才来她这儿准备买书的同道之人。 正所谓,同道之人就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她松了口气,都准备好一会儿继续把摊子摆起来了。 没想那人走出人群之后,正拎着一条她方才放下的包袱。 包袱被他放下,露出数本封面震撼的书本…… 燕小六和在场众位姑娘眼睛气得差点从眼眶里掉出来! 要不是自己正在县太爷旁边,她多想冲上去掐死这瘪三。 怎么来这儿买书又砸厨子的饭碗? 但现在东西都被他公之于众了,她只能挤眉弄眼提醒他,不能暴露她。 随便扯个什么挖出来的古代史书,具有什么什么造就价值也行。 谁知这完蛋玩意儿直接道:“大人,这些都是禁书,悉数上交。” 这声音,清冷微沉,只几个字又没什么声调,却平白让在场好些姑娘红了脸。 燕小六真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多想掐着这群姑娘的脖子咆哮——他可是正在砸给你们产粮的厨子的摊子啊! 可是不行。 她不仅不能咆哮质问,还得在县太爷吃人的目光中尴尬得再次露出所有牙齿微笑。 县太爷问她:“你不是说要用双手挣钱吗?” 燕小六道:“这些都是我用双手画的。” 县太爷脸比锅盖还黑:…… 来抓人的衙役们撅着嘴,真是把半辈子的辛酸回想了一遍,才忍住没笑出来。 燕小六笑得尴尬,县太爷也懒得跟她多掰扯了,旁人捆了他带回衙门大牢。 燕小六一边躲衙役一边不服得喊:“那他呢!他也是来跟我一起卖小黄书的!大人你怎么不抓他?哎呦喂……青城县太爷徇私枉法呀……快来看看呀,抓人就抓穷人,不抓有钱人呀……” 她这样颠倒黑白,真是一点教养没有。 县太爷气得让所有人去抓她,但她还是挣扎着不服气,一定要把那个高发她的王八蛋也抓了,她就是死也要找个垫背的。 “买卖同罪你不知道吗大人?没他这样的家伙买,我怎么又会画这个呢!可见他也是个无赖登徒子小瘪三小赤佬……” 县太爷被她吵得头疼欲裂,让人赶紧找东西堵住她的嘴。 燕小六抓紧一切时间疯狂输出,可告发的她的男子却缓缓开口:“你确定,我是来买你的画本的?” “你不买你来这里做什么?来这里的都是来买我本子的!别人都好好的就是端着碗骂娘……” 燕小六出身市井,作为泼皮无赖,骂人的话那可真是百八十回不重复。 可下一秒却陡然停住…… 因为她看到那完蛋玩意面容缓缓褪去,然后,她就又开始尴尬了。 第九十二章 多么帅出天际!风流倜傥的一张脸! 多么高大威猛的一具身体! 想必这么一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神仙人物一定也会有一副无比宽广的胸怀吧! 燕小六的脸在旁人的眼中变得飞快,上一秒还叫嚣着死了也要拉个垫背的,可一看这人竟然和自己画的那些无良画本长得一模一样,就歇了火。 下一秒就谄媚得笑着说吉祥话,想让这位爷放自己一码。 “爷,您看你长得多么丰神俊朗,粉面桃腮,好一个惊天泣地的绝世美人儿……就放小的一码吧!小的实在是对您的憧憬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才会将您画在这纸上呀!这都是送去给敬重您的人敬仰的呀……” 巴拉巴拉一大堆,没有一点儿重复,绕是喜欢听甜言蜜语的县太爷都觉着有些牙颤。 赶紧收了队伍给这二流子送回衙门。 二流子说了许多好话,喉咙都要说干了,就想着那位大爷能替她说句好赖话,绕过她这一回。 可他都是举报她的人了,怎么还会帮她? 大爷大爷,大个屁的爷? 那人目光微垂着看她被人带走,就跟个破木头似得。 二流子咬牙切齿,对着锦潇竖了个中指。 今日之仇,她燕小六记下了! 燕小六从小到大就是个二流子,从小就是牢饭吃的比百家饭还多,进去对她而言不过是多了个稳定吃上几天饭的好机会,本该是乐滋滋的事儿。 平时会有人被抓进大牢,用银钱行个方便,很快就能被保出去。 当然,更重要的是,狱卒们别想从她手里头抠出来一问钱。 燕小六在平时才不会急呢,有吃有喝,虽说会有馊掉的饭菜,但好歹不用担心日晒雨淋,简直是人间仙境。 可这一次她倒是焦躁得很。 连一向舍不得拿出来的钱,也分别从袖子里、胸口间还有鞋袜里抠出来,一股脑塞进县太爷和衙役们的手上,让他们行个好,能暂且放过她这一回,哪怕一两个时辰都行,她以后一定改邪归正。 县太爷才不信她的鬼话,方才已经骗过他一回,现在又来一回,真当他是傻的? 见她还想说什么,一张破抹布直接堵了她的嘴扔进牢里。 牢里和以前一样无趣,但以前她挺喜欢在地上写写画画,每每到被扔出去的日子都觉得时间过得真快,还怪舍不得的。 可今天的她一直抓着栏杆呼喊。 狱卒被她吵得无可奈何,只能亮出大刀,让她小心自己的小命,她这才不得已收敛一点儿。 县太爷别看是个没啥用的东西,但对于旁的狗官来说,他还算温和。 只关了燕小六两三天,才将她放出去。 而燕小六好不容易到放出去的日子,第一时间冲出衙门钻进人群消失不见。 完全没把前来迎接她的锦潇放在眼里,因为她要赶紧回去,见见最近一直在生病的红姨。 红姨是天香阁十几年前中众多小透明中的一个,一次从街角路过,捡到了被抛弃的燕小六,将她带回天香阁好好照顾。 姑娘们都不过是二十边上的年纪,却也大多都是被家人卖了的可怜孩子,见这孩子被抛弃,一时想到自己,更觉得可以养了。 可天香阁到底是个青楼,老鸨可不是大善人,养着姑娘们是因为姑娘们能挣钱,养孩子,将来也是要有收益的。 一个女孩子,将来在青楼,除了卖皮肉,还能有什么收益? 姑娘们想教孩子读书,可惜自己大字不识得几个,教她琴棋书画,可这些钱又不够邀请正经师父,教她雅乐…… 最后还是偶然发现这孩子画画还有些天赋。 本来想着我儿将来说不定能做本朝头一个女画家。 可没想到,这女画家还得加个前缀——头一个小黄书画家。 想来只有一个可能——她是在青楼这鱼龙混杂乌烟瘴气的地方呆得久了,被影响了。 于是姑娘们凑巧赎回来红姨的卖身契,让她出了天香阁照顾燕小六长大,将来能嫁个好人家。 红姨为了燕小六一生操心,一直没有孩子,如今却生了病。 穷人是不配生病的,除了拿不到工钱,还得花上好多好多钱。 红姨自己给人做浆洗衣服的女工,本就不多的存款自己更加雪上加霜。 再加上她这几日被关进大牢,连呼吸都快忘了,燕小六当即就冲到红姨面前。 她虽然不是真正的大夫,好歹也是个人,看出来红姨身体比之前更加差了。 她这么多年存下来的钱也不过给她再抓几副药。 只能翻出来自己之前的存稿,一点点更改。 “让你举报老子!” 青城县难得有德高望重的法师来此,因而说是要办讲道会的消息传出去,就吸引了不少人前来,早早就虔诚得在门口等候。 燕小六背着包裹觉得好笑,什么好事不想着靠自己,只想着靠老天? 要老天是真的,那么多人,老天怎么一个个能实现过来呢? 可和这些人说是没有用的。 燕小六吸取了上一次的经验,这一次摆在地上的不过是正常的道法经书。 至于同道中人,既然都是一样的人,一个眼神一个对视,然后就是小声对上一个暗号,张开双臂,展露出更加激情的画面——例如她最新赶工的各类画本。 当然,男主角还是那个举报自己的王八蛋。 虽说他确实可恶,可模样是真的帅气。 女人都喜欢好看的生物。 虽然燕小六不愿意承认,但她画了快十余年小黄书,其中男子美色各甚,均有夸赞者,但也没有到锦潇这地步。 在衙门严打时期都好线下来现场来买她的书,而且在她刚放出来,还有放出话来,只要她安心画什么,不愁没人买——可见女人是多么颜控的人。 锦潇,一张脸长得好像老天都把钱给了他一样让人嫉妒, 燕小六在人群中飞快穿梭,目光每每刚和人接触,轻轻一下碰脸,来一句:老板,要书不? “还是那句话,您喜欢什么就拿什么。” 第九十三章 青城篇(三) 夏灵瞧见这人偷偷摸摸,以为是个小毛贼,想要趁着法会人多,浑水摸鱼偷东西,报了官让人将她撵走。 燕小六在市井混了好些年,作为一个二流子对衙役们敏感得不行,老远就看见衙役们过来,就直接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响叮当之势,收了摊子就跑。 衙门们轻悄悄来了,啥也没发现,挠挠头,就又收了队轻悄悄走了。 殊不知燕小六就藏在头顶一棵大树的树冠里,瞧着她们走了,猫儿一样身形矫健得跳下来,又继续开始凑到人前问——大爷,买不买小黄书。 来此处听法会见仙人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打扮得非富即贵,再不济也是清白人家,收拾得干净利落,在人前也是副好形象。 按理说,这样的人是绝不会看燕小六这些下九流的玩意儿,直接摆手让她滚蛋,更有甚至还直接又报了官来抓她。 燕小六对于这样无聊的出招无聊得打哈切,天天报官,又抓不到她,知不知道衙役们也是要去抓真正的犯人的,天天都把时间浪费在她一个小鼻嘎身上了,那些真正受苦受难的人怎么办…… 燕小六躲在书上,估摸着时间,等这些衙役们走了她就能赶紧下去,趁法会开始之前再卖两本书,就能再换个点儿去卖书。 可正当她悠哉悠哉计划时,树下忽然传来一点声音。 燕小六估计是哪个衙役晃悠到了这里,但大概率也是不给眼睛吃饭的家伙,不知道往树上找人,干脆就靠在树干上乐悠悠看睁眼瞎。 谁知一低眼,来人是俊美无双的那位道长锦潇。 他似乎一早就知道她在这儿,微微仰头,目光沉静得望着燕小六。 燕小六心中一紧。 她可知道这人不是啥好玩意儿。 之前他俩就结下过梁子,这一次她还当着他的眼皮子底下来卖他的小黄书。 不过她摸摸身上,书早就卖完了,他要真质问她,也没有证据啊! 修仙之人,应该不会像衙役们一样喜欢动用刑罚。 想到这里,燕小六也就不紧张了,懒散得又靠回树干不说话。 主打一个,敌不动我不动,看谁急得过谁? 锦潇瞧她一会儿紧张一会儿乐悠悠撅嘴。 难得今日出了点阳光,他抬眼时,阳光在树影摇动下斑驳闪动,落进他的眼底。 并不刺眼,却让人恍惚。 恍惚他许多年前也爱这样仰望抬头,可最后低头时,两手却空空。 修仙之人,应当摒弃欲念。 锦潇一向觉得自己做的不错,可仅仅因为这一瞬的恍惚,心中忽而生出一点隐晦的情绪。 虽然他并不知道这情绪是什么。 但这样一点点的情绪,如同一点墨汁,被滴进一盆清水中,纵使清水如何清澈,可沾染了一点黑,就愈发显得碍眼。 短短思考之后,锦潇将其归为,看见无知少女失足的惋惜。 他应当拯救她。 于是在燕小六戒备的目光中,他抬手,远处的衙役正在看别的方向。 眼瞅着是要看过来,届时他跑过来,她就更加跑不掉了! 燕小六急得冒汗,最后赶紧叫了一声锦潇的名字。 锦潇转头,抬眼,似乎是不解。 可谁知下一秒,一团黑影直接朝着他的面门砸来。 他委实没想过,这世上还会有人用这样的法子来对付一个修仙的人。 一时躲闪不及,直接被砸得倒在地上,半天没反应过来。 那棵树可不低,燕小六就算没爬到树顶,本来要是直接跳下来还搞不好会摔伤自己,现在有了个肉垫,又能保护自己,又能让这爱打小报告的家伙闭嘴,一石二鸟! 要不是要躲开衙役,她都忍不住夸自己聪明绝顶了。 衙役们听到声响,就立即以最快的速度冲了过来,可还是晚了一步,只看见一团黑影从道长身上跑了。 等跑到道长身边,原本一直高洁如雪的道长此刻浑身污泥,脸也被砸了通红,尤其是,鼻子还汩汩流下两道血痕。 除非是真的很好笑,不然他们经过专业训练的人,是绝对笑不出来的。 衙役们憋了好几次,都没忍住笑。 见道长缓缓苏醒过来,赶紧收了神色关切得问他身体如何。 锦潇沉默着起身,沉默着整理衣冠,最后沉默着擦掉鼻血,才对着前来关心自己的衙役们沉默得行礼表示感谢,再沉默得走了。 他这样沉默,衙役们一时都不好说话了。 他们也是人生头一次见到这样……情绪稳定的人。 不禁对视一眼,在心里夸赞,修仙的人是不一样哈……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 夜里三更的梆子又敲了一回,锦潇在榻上眼睛瞪得锃亮。 他睡不着……睡不着睡不着睡不着…… 一闭上眼满脑子都是白天迎面砸过来的黑影。 偏偏还是那人叫他过去,她才能直接砸得他脸面尽失。 人活几十年,他还是头一次气得半夜睡不着,气得半夜捶床。 等早晨起来预备法会,倒把夏灵又吓了一跳。 夏灵憋着笑问他是不是因为昨天的事? 锦潇尴尬得闭眼。 但今早每个进道观参拜的人都来关切他一句——不知道长身体如何了? 锦潇尴尬得扯开嘴角,但又不能不回应,咬牙切齿:“身体安康,多谢施主关心。” 后来,来关心他的人多了,他依旧习惯了,随便吧,只要他不觉得丢脸,丢脸的就是别人。 可没想到经过昨天的事后,害他受伤又丢脸的罪魁祸首又准时出现在道观门口。 继续偷偷摸摸逮着人问要不要小黄书。 甚至还一脸猥琐得指着大殿之中的他说:“您放心,都是最新的,根据那位道长的样貌身形画的,您问我怎么确定是按照他身形画的,是不是看过……那肯定是啊!那身材!那腹肌!那……” 问:锦潇是如何知晓燕小六和别人的谈话?是不是动用了什么法术? 哪里还轮得到他用法术啊,燕小六就生怕他回忆不起来昨日的惨状,特意拦着人在她面前说话。 说到身材说到腹肌,那双眼放光如幽幽野狼。 被拦住的那人还有些良知,直接拒绝,可表情却出卖了内心的想法,一点点被点亮。 如果不是锦潇实在是忍不住了,估计他俩当场就要交易完成。 是的,是他,不是她。 锦潇冲到二人之间,直接将燕小六拎着脖子带走。 原本只是想要训斥她两句,谁知一转头,却看到被她拦住的那男人对着燕小六眨眼,然后做了个十的手势,似乎是要买十本书的意思。 燕小六还喜出望外做了回应了个没问题的手势。 “你……这……他……” 绕是锦潇脾气再好,也终于感觉到一口气上不来又散不出去的憋屈感,眼前一黑,气得仰倒。 把众人吓得抓紧围过来。 燕小六原本正被拎着走呢,陡然一见这场景,当即就道好机会,赶紧溜。 可没想到,这人就算是昏倒,还是死死抓着她的衣领,生怕她跑咯。 第九十四章 青城篇(四) 无语无语无语无语无语非常无语! 燕小六这辈子从来没这般无语过。 堂堂一个奔着成仙去的仙门弟子,怎么就非跟她一个人间小喽啰过不去呢? 她明明就只是想卖点儿小人书补贴补贴生活嘛! 怎么就轮落到如今这样要给这尊大佛……不对,佛道两家不同,这尊大神抄写法咒了? 三天前,齐云山大弟子锦潇在当庭广众之下晕倒,彻底失去意识之前还死死抓着她的衣领,不让她跑了。 燕小六因为这人猛不叠摔倒,一时没反应过来,被他带着也摔在地上。 刚高兴可以溜了,没想到衣领在人家手里抓着,废了半天劲儿,衣服都要扯烂了还扯不出来。 来救人的众人也纷纷来帮忙,可废了半天劲儿,也是一样的结果。 为了仙人的身体,于是众人无奈,只能先将锦潇抬上担架运到医馆去。 至于人微言轻的燕小六,没什么人愿意管她,又跑不掉,只能跟着去医馆。 其中,由于众人抬起担着担架的高度并不高,被揪住衣领的她就只能以一种奇怪的姿势,曲着腿弯着腰斜着上半身仅仅凭借自己的两条腿,十分艰难得走到医馆。 一路上的百姓都对她这副滑稽样笑的不行。 她烦得这瞪一下那瞪一下,一路骂骂咧咧,没见过美女嘛?再看就把你们眼睛挖出来! 可惜四周都是人,她瞪了这个那个就接着笑,没一会儿眼皮就累得直抽抽,再搭配上她那副扭曲样,就更加没有威慑力了,一路上她都在地上找有没有地缝能让她钻进去。 好不容易送到最近的医馆,她已经维持那个扭曲的姿势筋疲力尽,直接瘫坐在地上。 却不想抬着担架的家伙们也不把锦潇放下,继续抬着他往医馆里面走。 燕小六没力气了,随便吧,任由他们抬着锦潇,锦潇拽着他在地上拖。 好不容易等给他抬上床榻,医馆的大夫酝酿了半天,最后在众人的翘首以盼中,蹦出来一句:“我这儿是兽医管哪。” 众人和燕小六都无语了,是兽医你不早说。 大夫不好意思挠挠头:“这不是好奇,仙人的脉和兽类有什么区别嘛……” 说完,众人也懒得骂了,正要抬着锦潇去找下一家医馆。 燕小六可再受不起一回折腾了,双手双脚抱着床角死活不动弹。 开玩笑,担架上躺的那个又不出力,抬担架又不用歪着身体走路,哪个不此她走路的时候轻松多了? 燕小六叫道:“要走你们走,先把我从他手里放出来先!” 其中有人道:“方才就试过了,打不开道长的手。” 打不开就不试了? 就活该她吃苦了? 燕小六都要被这群人蠢死了:“打不开他的手,就拿剪刀呗!” 可话音未落,立刻就有人反驳:“怎么可以伤害道长?不妥不妥!” 有时候吧,燕小六常常怀疑人和人之间是不是有些某些天堑,类似凡人与神仙之间,凡人寿数不过十几几十个春秋,而神仙却能与沧海桑田同寿,人和人之间,也有我说天你说地,我说神仙你说狗屁的话不投机半句多之无力感。 燕小六此刻就有这种感觉。 剪刀不是用来剪东西的吗? 虽然她真的很想把这锦潇的手剪了。 但如果她真的这样实践,齐云山的仙人们估计能挨个用天雷把她劈成黑炭。 她还是忍忍只用剪刀剪了衣服吧。 可当医馆的大夫真拿了剪刀来,给她剪开后颈的衣服时,燕小六还是忍不住在锦潇的脖子上晃悠晃悠…… 不能真的干掉他,好歹装个样子过过瘾也行。 可也是这时,一直躺在担架上的锦潇动了动眼皮,然后幽幽转醒。 在众人激动的目光中,看着方才还脸臭到十分的燕小六愣了一瞬,然后几乎是刹那间,换上先前的谄媚表情:“呦!道长,您醒啦?”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还有抵在自己脖子上的大剪刀,锦潇实在难以想象,民间传统艺术变脸会在被一个毛丫头演绎得如此娴熟。 毛丫头看着他,很尴尬。 万幸周遭的人看到他醒过来,都纷纷凑上来关心他的身体。 修仙之人甚少生病,甚至极少心绪不宁。 今日这一回晕倒,他也是人生有记忆以来头一遭。 当时气血翻涌到实在难以控制,就眼前一黑晕倒。 如今这罪魁祸首想趁着人多嘈杂想要偷偷溜走,奈何他的手依旧没有松开。 还在人群中将自己缩成一小团,偷偷摸摸想要掰开他的手指。 一抬眼,发现人群嘈杂,他并没有理,只是低垂眉眼,看着她的所有小动作。 她有点儿尴尬。 好不容易刚掰开其中三根手指头,在他的目光中讪讪得又将手指按回去。 然后自己乖觉得坐在他的床榻边,甚至还双手放在双膝上,挺直腰板,一副乖宝宝的模样。 只有他笃定那一双黑亮亮的眼睛正溜溜转,一看就是在打什么坏主意。 有人劝他:“道长,既然无事了,我们就回道观吧?” 燕小六是第一个举双手双脚赞成他赶紧走的。 赶紧给他放了,可千万别耽误她去赚钱。 虽然锦潇确实也是这么做的。 但还是磨磨蹭蹭问她:“今日之后,不许再卖那些禁书。” 燕小六无比真诚得举手对天发誓:“不卖!” 然后在心里一万个呸呸呸……我可没说我不卖嗷……说话没有主语,不算数不算数! 锦潇这才笑了,缓缓松开手。 可在燕小六好不容易重获自由之后,她得意得对着锦潇做了个鬼脸。 “你说不让我卖就不让我卖,你以为你谁啊?” “我不仅要接着卖小黄书,我还要继续把你当做主角儿,什么姿势我都要给你画一遍……” 然后就赶紧钻进人群溜了。 但没想到,刚跑出医馆,本来抬起来的脚突然落在地上,两只脚紧紧粘在一起,猝不及防带着她直接摔在地上。 医馆门口有段的石阶,虽说不高,可若真的摔下去,就算不死也得破了相。 燕小六下意识赶紧捂住脸。 就在她以为疼痛即将来袭,却等了许久,也不见自己摔倒。 反而以一个神奇的角度——她的脸几乎是与地面平行,稍微呼吸重一点,就能将地面的尘土吹拂起来,然后就被吸进鼻子里。 燕小六心脏砰砰跳。 没有破相,很好很好,不然又得花上一大笔钱买药了。 可这样子,她既摔不下去,也爬不起来,只能维持这么一个尴尬得角度。 有爱凑热闹的还纷纷围过来看。 指指点点的,有说她怪厉害的,还有想试试能不能将她摁进土里的。 也是这时,她的身体陡然直直从与地平行一下甩直。 燕小六还以为自己没事儿了,两条腿抬起来要跑。 可却两条腿却自己调转了方向,带着她朝自己跑出来的医馆里的走。 医馆里都是方才看见她变脸还嚣张做鬼脸的人,都冷冷得望着她。 至于那个她做鬼脸的对象,脸色也并不怎么好看,只是静静看着她表情极其不情愿得被两条腿带着走向他。 燕小六的表情和身体形成了两个极大的反差。 众人看着这副画面,都有些震惊。 方才只看见锦潇双指在空中轻轻一晃,没一会儿就看见燕小六从外面自己走了回来。 这丫头人精,绝对不会得罪了人还会回来。 想来是这位道长用了些什么术法。 众人这下更加钦佩。 但是燕小六这时心都凉了半截儿。 这这这……这人竟然不是什么招摇撞骗的骗子啊…… 她先前看这人被她几乎蹬鼻子上脸都没什么表示,就以为他不过是些招摇撞骗的骗子,没想到他是真的有些东西,也是之前真的不跟她一般见识。 然后她还一直对他蹬鼻子上脸……不对,今天这行为已经是把他的脸皮按在地上摩擦了,想来也是实在忍不了了,才终于对她用了法术。 燕小六看着锦潇,终于有些紧张得舔舔嘴。 燕小六赶紧哀嚎:“大佬!大爷!大师!小的真的知道自己错了……求您饶了小的吧!” 那么多称呼,没一个是对的。 锦潇看着她,眼睛黑亮亮,好几次她也这样认错真诚,结果小丫头片子两副面孔变得比谁都快。 他要再信她,就有鬼了。 这么一个皮厚又反复无常的家伙,可不能再将她随便丢在外面,简直是祸害人间。 他在凡间的时间不会有许多,要在回到齐云山之前给她把性子掰回去,做个温良贤淑的姑娘,他才能安心。 于是,无论燕小六如何求饶,锦潇的态度都没有任何松动。 他直接带了她回道场。 他不在时,夏灵已经做完了今日的讲经会,看到他带回来个穿着破破烂烂的姑娘,还以为他是在什么恶人手下救下来的,赶紧去照顾她。 可一靠近,先是发现这不是那个偷窥她师兄沐浴裸体的流氓嘛!下一个就发觉师兄在她身上下了让她能听话跟随的咒。 这人是又做了什么混账事儿,能让她那几乎将众人视若无人的师兄都下了咒? 夏灵好奇询问。 她那师兄又对众人视若无人,还是跟随在后的信众解释,此人就是那将锦潇道长画作禁书主角的罪魁祸首。 夏灵正喝着水呢,顿时惊得一口水直接从嘴里喷出来,咳嗽了半天。 她虽确实听说过这事儿,可……画那些禁书的不该都是些看着猥琐的臭男人嘛…… 怎么会是真的小的一个姑娘家…… 夏灵真是难以想象。 不过隐约也能想起来在官府那日,这丫头似乎确实念叨着什么她是画什么的…… 不过,她更难以想象的是,都这样了,她的师兄竟然还将她带回来。 这几日,都让这女子跟着她们同吃同睡,还要带着她出席讲经会。 讲经会在齐云山上就是门非常非常非常非常无聊的功课。 夏灵平时再怎么不喜欢,也会强行打起来精神,让自己平心静气好好学习。 可那女流氓……不对,她好像说过她叫燕小六,她的位置直接被安排到锦潇座下最近的位置。 对于聆听教诲最为清晰,夏灵及一种师兄弟们在山上称其处为左右护法。 有任何一点风吹草动一点走神,师父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因此经常是最为调皮的弟子们的常坐的位置。 此刻燕小六就被锦潇安排在那里。 不过她不同于齐云山的弟子们战战兢兢,头顶上,锦潇正在解释经书,她竟然直接在下面倒头就睡。 ……实在是太有勇气了。 而最有勇气的,当数她除了睡觉,竟然还一阵一阵得打呼噜。 比如锦潇让人自由讨论休息时,她就不打呼噜,等锦潇开始在台上说话,她就开始打呼噜。 锦潇:…… 他试着停下,她的呼噜声也停。 等他出声,呼噜声也跑出来。 如此试了两三回,台下的信众都低下头,憋着劲儿不敢笑。 更别提台上的锦潇,多明显,真把他当傻子一点都发现不了。 他冷着脸沉默许久。 台下的家伙也停下。 可这一次,锦潇停顿得太久,台下的燕小六似乎觉得有些不对劲。眯着眼睛,抬眼一看…… 台上的人冷眼低眉,似乎是早就发现了她的捣乱。 就等着她自己发现,她已经被发现了。 此刻,她也果然发现她被发现了,尴尬得想要再次合上眼睛,想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 可头顶依旧没有响起来那人的声音,她再抬眼看,他还再盯着她,似乎是她不醒来,他就绝对不出声。 燕小六虽是个谄媚欺软怕硬的家伙,可泥人儿尚且也有两点脾气,都这样了,干脆直接闭上眼睛躺倒……姑奶奶我就睡了,我还真不信你能直接在大庭广众之下真的欺负我一个弱女子! 她以为她这样耍无赖,能拿捏得了锦潇。 殊不知这家伙是个没有感情的主儿,白天他确实不方便在信众面前教育她。 待人群散了,他就专门开了一对一辅导的课。 二人共同坐在书案对面。 锦潇指着这个字教她读,燕小六蔑视一笑,当她空气。 然而下一秒,自己的嘴巴竟然自顾自就念出了声。 她难以置信得望着锦潇。 后者的指尖微微发亮,很明显又用法术了。 燕小六骂道:“你这是什么仙人,就知道欺负弱者!” 被瞪着的锦潇也不激动,轻轻翻了下一页给她看礼法规矩。 燕小六倔强得偏开头,才不看。 可下一秒,先是头倔强得转回来,然后就是眼睛倔强得看向书,最后就是嘴巴,再次倔强得读出来…… 燕小六完败。 挫败至极得瘫倒在书案,可下一秒,腰杆儿就自顾自得带着她整个人直起来…… 她的整个身体,已经完全不受她自己控制了! 第九十五章 青城篇(五) 这是在齐云山上惩罚那些言行不一的弟子的法术。 只要对方能改过自新,法术就会自动消失。 锦潇在齐云山是大师兄,修行清苦,总会有人受不了而躲懒,或者是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最适合用这种法术来规范对方的行为。 正所谓道有道,进了修行的道,就要遵守此道之规则。 燕小六在人间活得太过无赖,此时众生看她年纪小无知无畏,能够原谅她,可这样的性子养成了,真的长大了或者是碰到不愿意包容她的,必定会吃亏。 与其等到来日不知时日的一刀,不如就如今吃些苦头早点矫正过来。 可燕小六非常非常非常非常不喜欢这样的行为。 她讨厌那些之乎者也的唠叨,讨厌那些笑不露齿行不露脚的破规矩。 于是当夜,她偷偷逃跑了。 跑回天香阁去找养大她的姨娘和红姨,都已经在路上想好了措辞该怎么将锦潇那王八蛋骂得祖坟冒青烟。 可刚翻墙进天香阁,忽然感觉头皮痒的厉害。 她轻轻一摸,热热的,软软的,还有一点毛茸茸的…… 她只能临时在路边找了块水泊看,她的头顶竟然长了俩猫耳朵! 一个人!怎么能长猫耳朵! 怎么能让红姨她们看到! 燕小六气得当即就冲回道场。 此时锦潇似乎已经睡了,屋子里昏暗不明。 燕小六气得要死,当即就要冲到他榻上,直接掐死这妖道。 没想上一秒还是人的手,陡然变成猫爪,燕小六吓得直接从榻上跌落。 难以置信自己的变化。 锦潇被她的尖叫声吵醒,缓缓起身,看到她,似乎并不惊讶。 燕小六最讨厌他这副死人脸,对着他把酝酿着对天香阁的众人们说的脏话一会儿全吐了出来。 锦潇竟然也并不生气。 燕小六更气了。 这世上最让人气愤的事莫过于你连对方的祖宗十八代都绞尽脑汁得想到了该怎么骂,甚至都想好了该怎么骂回去对方的反驳,可对方连回复都懒得回复,让你有种劲儿白使了的无力感。 当下燕小六就是如此。 她对于锦潇这块破棉花的捶打无比挫败。 都低下头等着被惩罚了,锦潇却并没有说什么,自顾自喝了口水,又躺下睡了。 燕小六此时眼睛都闪着光,他他他他……他转了性子,他不惩罚她了? 这样的反转让燕小六都有些怀疑自己是在做梦,再想想自己一个人,竟然一时间长了猫耳,怎么可能呢? 只有在梦里才会有这样荒唐的事! 她彻底松了口气,拍拍胸口……可手掌的触感……似乎有些不对劲…… 燕小六愣愣得低头,看到的手……不对,此刻应该不能称之为手了……此刻应该是叫做爪!是猫爪! 她的手!变成了猫爪! 燕小六又爆发出一阵尖叫,可发出的声音,也已经不是人的声音,反而是猫的喵喵叫…… 燕小六很明显得愣了大半天,然后再次颤颤巍巍伸出手确认…… 确实是猫爪,毛茸茸的还有软嫩的肉球…… 燕小六吓得几乎眼前一阵阵发黑。 可也是这时,床榻上本该睡着的人肩头轻轻抖动。 如果不是燕小六此刻变成了只猫,听力提升了好几个等级,她都发现不了这点微小的变化。 燕小六轻轻跳跃过去,正好看到锦潇勾起来的嘴角。 锦潇似乎也没想到,燕小六会这样直接冲到自己面前。 一时间微微睁大了眼睛。 如果在平时,看到这么个死人脸突然有了表情,燕小六一定觉得稀奇稀奇真稀奇。 可现在,她变成猫了! 肯定都是这个王八蛋的手笔,还笑笑笑! 我让你笑! 燕小六直接伸出爪子,在这人脸上留下了十几道爪痕。 燕小六抓完就想跑,没想到都变成猫真的灵敏的动物了,锦潇还是一抬手就能抓住她,拎起来她脖子上的皮肉,捂着被她抓痛的脸,冷冷盯着她。 原本还被怒火冲得气血翻涌的燕小六顿时蔫儿了。 她永远是属于给点阳光就灿烂,给点儿洪水就泛滥,真到了关键时刻或者人前就开始犯怂的怂货。 此刻被揪到眼前了,虽说她还在心里吐槽,很不理解为什么这人这么喜欢揪她后颈,可面上还是作出小猫咪无辜的可爱表情,睁大圆圆的眼睛,然后发出可怜又娇弱的一声喵? 燕小六自信,她这么可爱的小猫咪,谁看了会不喜欢? 可锦潇不是人,拎着她放在书案前。 书案上放着纸笔,似乎一早就准备好,就等着人来用。 她被他搁到书案前,敲了敲经书:“不抄完,不可能变回来。” 燕小六看看自己的猫爪,再看看毛笔,娇弱得喵了一声——你确定要惩罚我这么可爱的小猫咪吗? 圆圆的脸蛋,圆圆的眼睛,可怜的小表情……再加上燕小六在心里劝自己自己忍住恶心,还轻轻蹭他的指尖。 锦潇冷漠的脸,微微有了些松动。 就在燕小六以为自己终于要成功了的时候。 锦潇拍了拍猫猫头,然后躺会榻上。 他道:“你写吧,我会陪着你的。” 鬼要你陪啊! 燕小六气得直磨牙。 抄写的书卷又臭又长。 作为只猫,还要握笔,天知道燕小六是怎么抄完的。 到最后它都没有意识了,都在心里想着一辈子做猫算了,之前小猫不用上工。 直接昏睡了过去。 待第二日醒来一看,经书昨晚不知道何时已经抄写完了,而她也已经从猫变回了人。 除此之外,她每天还要天刚亮就要爬起来打扫道观,然后迎接香客信众,聆听他们的苦难,然后安慰他们。 燕小六起不了,迎接不了,聆听不了,安慰不了…… 锦潇看她这样要死不活,直摇头:“我真不该叫你燕小六,应该叫你不了居士。” 话中的嘲讽燕小六就当听不见,只是道:“世上诸多苦厄,不是你看得见就存在,没看见就不存在。” 她说这话时,燕小六的神情并不怎么好。 这段时间她都在道场,跟着锦潇和夏灵两个修仙之人的作息起居洗漱,原先看不进去的经书也能看见,遵守不了的规矩也能遵守。 整个人于从前的浮躁,变得愈发沉静。 来来往往的信众对于燕小六这个流氓的行径也是见识过不少的,如今看到她变化简直是翻天覆地,都夸锦潇道长真是替青城县除了一害。 夏灵听着夸奖神清气爽。 锦潇依旧是一副是冰块儿脸。 照常检查完燕小六的功课后,十分满意。 估摸着再过点儿时间她就能彻底改掉以前的流氓行径。 也如此,锦潇也撤掉了下在燕小六身上的法术。 让她自我监督,毕竟他们将来也是要回到齐云山的,不可能一辈子都盯着燕小六。 人贵自立,是锦潇想要燕小六学会的。 燕小六在道场呆了许久,好不容易偷跑回天香阁,还中途发生了那样的事,满打满算都快一个月多了,虽然平时有人传信,但她终究是想回家想得紧。 好不容易法术被撤掉,当即就要请假回天香阁。 可锦潇却道:“你的学习收尾在即,未免功亏一篑,再坚持一段时间,我也同你一起回去拜见家人,同他们讲讲你这段时日的变化。” 这些事,同她家人说些什么? 燕小六虽然不解,但锦潇这人的心思一向都难测。 那么张冰块儿死人脸,谁能知道他在想什么。 她懒得多想,在道场的日子清苦但也还算能接受。 夏灵虽在齐云山是小师妹,可在燕小六面前,头一次能做师姐长辈,虽然门规不许教外人术法,可到底是头一回做长辈,还是忍不住要教她点儿小术法。 比如什么一见到妖怪就会放出火球的符咒,不用她自己动手,就会自动出现。 燕小六对于鬼神之说一向都是不信,老早以前,他对锦潇一行人都是觉得是骗子,就算锦潇他真的能控制她的身体给她下咒,可她依旧觉得妖怪这玩意儿是些无比遥远的事。 她面上收了东西敷衍得紧,只数了日子想赶紧回家。 红姨的病,天香阁姨娘们又有没有受到客人欺负? 她梦里都是想赶紧回家,可到最后锦潇定好学习结束的日子,他又说要出门除妖,让她在道场看家。 道场才不是她家。 燕小六烦得不行,但长时间没说过脏话,又一时说不出,下意识答应了句好。 这个好字,不过六道比划,可真等起来,是一天又一天。 燕小六活活等了大半个月,都不见锦潇回来。 她有时候都幻想,不会是那家伙真是个骗子,学艺不精被妖怪打死了吧……可他要都是个骗子了,这世上咋还会有妖怪嘞? 可怜是矛盾。 如果真是有妖怪,他要不是个骗子还被妖怪打死了,那这妖怪得多厉害呀! 那这世上的人不就都得完了嘛! 燕小六越想越觉得糟糕,虽然她在这世上第一看不惯锦潇,但是如果真要他死了,那她还是有些不忍心。 也是人生头一次,她对大殿中的各位真君天尊许愿能救救那完蛋玩意儿。 至于代价……她她她就日后在心里少骂一点锦潇那王八蛋吧。 燕小六又不安得在道场等了好久,原本正蹲在门槛儿那打瞌睡呢。 头顶的风铃突然一阵阵响。 她被吓醒。 下一秒,风铃中传出来一阵阵声音:“小六,来城郊破庙,师兄不行了……” 是夏灵的声音! 只不过她的声音断断续续,还似乎在忍受巨大的痛苦,连话都没有说完,风铃就直接四分五裂摔在地上零落一地。 这个风铃,据说是齐云山的法宝,注入法力之后就能够千里传音。 也因为有了法力,也是能追踪定位,平时齐云山的人能用风铃定位同门,也因此若落在妖怪手上,也能凭借此物来追杀仙门中人。 法宝与主人同心,风铃都碎成这样,那看来锦潇受的伤不小。 燕小六当即收拾了道场仅有的药草赶紧往城外赶。 路上还有人来问她急匆匆去何处,燕小六都来不及回应。 城郊有许多破庙,大多都是乞丐或者过路的穷人应付一下的居所,因此都是四面八方总有一处是有不漏风雨的。 燕小六找了大半天,才在距离青城县最远的破庙找到人。 原本她以为此处会是一片狼藉,到处都是血,锦潇会是奄奄一息。 可最初她看到的却是平平无奇的破庙空无一人。 她都恨不得把地砖翻了个遍,都找不到锦潇。 她都怀疑这人不会是被妖怪吃了吧,或者是自己已经走了,她算是白跑一趟。 但她已经把周遭沿路都找过了,根本就没有其他人。 她想了想,虽然觉得这个法子有些缺德,但这已经是没办法的办法。 深吸了口气,道:“只见那位名叫锦潇的齐云山道长,剑目星眉,生的脸是好模样,脱了衣服也是精壮好大。” “他靠近那女子,轻轻拨开那女子肩头披着的薄纱……” “女子身形微微颤动……只听得那锦潇道长清风朗月一般的面容潮红难褪,搂住女子娇柔的身躯,女子便如丝萝缠绕,这一刻,吻如大珠小珠落玉盘……这女子如小猫殷殷,眼角有泪,难受却又不难受……他爱极了这样的难忍,又最喜欢这样的难忍因他而起,便又发了狠……” 好久没写这样的东西,燕小六难得有些脸红。 她的声音却一直不小,适当停顿婉转,一点不比说书的先生差。 在场所有人,怕是都听得口干舌燥。 可惜破庙里空无一人,只有几尊破败的神像。 也是这时,燕小六正说着话的嘴一紧,呜呜发不出声音。 第九十六章 青城篇(六) 这熟悉的感觉! 锦潇一定在这附近! 但燕小六在破庙四处找了个遍,都没见人影儿,想想这家伙会些术法,一定是为了躲避追杀用了什么障眼法。 可惜此刻她被封住了嘴巴,不能再继续朗诵小黄书。 她又不知道该怎么破解齐云山的法术,只能在这破庙等着锦潇自己现身。 于是在这儿从白天守到了太阳西垂。 先头便说过,此处是破庙,专供无家可归的乞丐们有个容身之所。 白日里乞丐们都结伴出去乞讨,等到太阳下山,镇子上的人都休息了,讨不到饭也就陆陆续续都回来。 此处臭气熏天,八百年没什么人乐意进来,路过都是匆匆跑走,更别提有人愿意在这儿一直守着了。 自古一人不入庙,二人不观井,三人不抱树,四人不回头…… 今夜留守在此处的竟然还是个姑娘…… 走近一看,竟然还是个长得不错的姑娘! 燕小六出来得急,包里只随便装了些伤药,原以为会很快就能找到锦潇,没想到天黑了他都还没有出现。 她都有些不想等了,越想越气……完蛋玩意儿不识好人心,她收到消息就马不停蹄赶过来了,等了这么久都不现身,不会是耍着她玩吧! 可刚起身,又想到夏灵的传讯,不会这人是伤得太重,已经死了才没办法现身吧…… 她这次来,可能是来给锦潇收尸…… 虽说有点晦气,可谁让她是大好人呢? 但收尸好歹也把尸体显露出来吧!让她一直在这儿苦等又是个什么劲儿? 尤其是她下午出门跑得急,只带了伤药,想着很快就能将人接到,就没有带干粮。 跑了一下午,又热又累的,现在等了这么久,肚子里早就空空如也了。 有个年纪大的老乞丐先从外面乞讨回来,瞧见破庙里有个陌生女子,气势冲冲走过来,拿着棍子把她往外面撵:“滚滚滚,你占的可是我的地方,少在这里碍事儿!” 要是在以前,燕小六做地痞流氓绝对要跟他对骂上八百个来回。 可现在嘴巴被不知身影的锦潇封住,只能愤愤得瞪了一眼驱赶自己的老乞丐,去了别的地方坐下。 可刚坐下没一会儿,那老乞丐又跑过来拿棍子赶她。 燕小六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又换了个地儿,结果老乞丐就是跟她过不去,又拿着棍子过来了。 好几次都是如此,燕小六气得指着地,意思是:你存心跟我过不去? 老乞丐看她说不出话是个哑巴,就更嚣张了,直接用一双黑手拉着她的胳膊给她拽出破庙,让她赶紧滚蛋。 “老子我就是欺负你,你能拿我怎么样?回家叫你爹娘祖宗来打我呀?奶娃娃就赶紧回家吃奶去吧!” 燕小六不服,老乞丐见她还梗着脖子,啐了口痰让她赶紧滚,自己懒洋洋打着哈切随地找了块空地躺下呼呼大睡。 好女不跟混蛋斗。 燕小六只能坐在门槛儿处等着。 也是夜渐渐深了,陆陆续续走回来不少乞丐。 瞧见破庙门口坐着个样貌不错的年轻姑娘,纷纷侧目。 不打扰人过路,燕小六还尽力往门边挪挪。 有人听见她肚子咕咕叫,笑得露出一排脏牙,然后从怀里掏出来个馒头递给她。 “姑娘,你别嫌脏,这馒头我下午才讨回来的,就外面脏了点儿,你把皮撕了吃里面的芯。” 那人笑呵呵的,面相看着比那老乞丐和蔼多了。 燕小六但还没有饿到被乞丐怜悯,她摆摆手拒绝。 那人瞧她不说话,温声问道:“姑娘这是……” 可惜不等燕小六回复,被那人身后睡觉的老乞丐不耐烦打断:“你管人家怎么回事,夜里不睡觉,就知道唧唧歪歪,你不睡老子我还睡呢!再吵就把你嘴巴撕烂!” 被这样一吼,那人也有些尴尬,对着燕小六笑笑。 但看这姑娘一直不说话,心里也估摸了个大概,把馒头塞到她手里之后,期待得看着她吃下去。 若只看面相,只看行为,那人确实是和蔼热情。 愿意把自己的口粮分给一个陌生小女孩儿。 要是一般人,不说千恩万谢了,也会认为这人是好人,然后在他期待的目光中怎么说也会装模作样吃两口馒头做做样子。 可此刻,燕小六却没有。 她把馒头放下,推回给那人,意思是让他自己吃了。 那人原本还笑着的脸渐渐得……渐渐得冷下来。 燕小六此时还是不能说话,但两条腿还能用,当即转身就跑。 ……开玩笑,她燕小六可是青楼里市井里长大的,怎么会不知道这么点小招数? 在馒头面上撒上点儿迷药,就是再烈性的姑娘都能软成绕指柔。 这家伙,大抵是看她一个姑娘家孤零零的,下手方便。 月黑风高夜,还是这样的破庙,无论在什么话本里都是极好的杀人放火时。 燕小六以前打扮得跟个流氓似得都不敢一个人往这边跑,今次真是一时疯了,敢在这里等到深夜。 都怪锦潇那王八蛋! 她自从遇见这玩意儿,没一件好事! 燕小六两条腿倒腾得飞快,都顾不上在心里骂骂咧咧了。 但现在穿的裙子穿着是好看,可跑起来却是无比碍事,总是容易被踩到。 燕小六总算是知道话本里那些姑娘们想逃跑结果总是被抓住的原因了。 燕小六发疯似得跑,可男女体力悬殊,再加上裙子碍事,很快就被那人追赶上。 那人浑身恶臭,笑得狰狞,于最初的和蔼递给她馒头时的可亲简直是天壤之别。 想来那副模样就是专门哄骗女生练就的。 燕小六还想跑,可他猛得窜过来,不仅抓住燕小六,还直接用力将她压在身下,又丑又臭的脸在她脖颈和脸上闻来闻去。 此刻他们在的地方,已经有些住户了,若她能发出声音,就能大声呼救,说不定能吸引来村民救她。 可她的嘴巴被封住,这贼人就是确定她能不能发声才几次同她搭话。 他的每一步,都无比熟练,不知道是通过伤害了多少姑娘。 燕小六双手双脚并用,想要推开这混蛋,可她没办法,她的力气没男人大,她的体型也没男人大……她现在就只能无助等着被侵犯被杀…… 燕小六真是要恨死锦潇。 可也是这时,漆黑夜空中一道银光闪动。 第九十七章 青城篇(七) 银光如闪电,霹雳一声在世间极快得闪动。 燕小六挣扎得筋疲力尽,没想只眨眼一瞬,身上的乞丐就一下瘫软下来。 她一脚把他踢开,原本想再在他身上补上几脚,不对,直接抄起来石头打死这畜生也不为过。 可自己的手顿时又僵硬空中。 嬢西皮……又是锦潇的破法术! 它要她温柔淑雅,可这法术让她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连呼喊都做不到,若不是这突然一道银光,她就真的差点被先奸后杀。 燕小六怎么想怎么觉得后怕和生气。 可此刻她要报复回去,又被控制着无法下手。 她抬眼,这一刻,终于不用再四处搜寻了许久,一道熟悉的身影从齐腰的灌草中缓缓挪动走来。 但仅仅是几步的距离,那人却也走得颤颤巍巍,像是用尽了全身力气,把重量压在拄着的长剑上,才能缓缓挪动脚步。 因为这个完蛋玩意儿,自己差点交代在这荒郊野外,燕小六也顾不上什么重逢的激动,直接拎着石头气势汹汹走向锦潇。 平素他没病法力高深,此刻都伤成了这样,燕小六对祖宗一句话深以为然——趁他病要他命! 可当她走近,他似乎是察觉到燕小六不安好心,抬起头时,眼神凌厉,直接挥起手中长剑。 只见长剑银光一闪,瞬间从锦潇手中飞出。 快得燕小六根本来不及反应,连呼吸的时间都不到就已经到了眼前。 燕小六以为这人是察觉到自己的恶意,要先下手为强,可下一秒,银光闪到她的身后。 血肉被割裂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来。 燕小六回头一看,竟然是方才准备侵犯她的贼子。 此刻的他被贯穿了心口,颓然倒下,可胸口却没有流出鲜红的血,反而是黑色的液体从伤口汩汩流出来。 人,是绝对不会有这样的血的。 是妖怪! 燕小六吓得差点站不住,也是这时,身后传来一声沉痛的闷哼声。 没了手里的剑,锦潇再也支撑不住,直接单膝摔跪在地上,大口得呕着鲜血。 长剑斩杀了妖怪之后,立刻回到主人的身边不安得发出嗡鸣。 看着可怜得很。 算起来这人这是第二回救了她,一回跟让她深更半夜还在郊外等到贼人抵了,还有一回,她勉强把手里的石头甩了。 走过去正要问他发生了什么。 锦潇却冷冷撑着剑起身,要往齐云山方向走。 可惜还没走两步,他又直接瘫倒。 很明显是伤得严重,能撑到现在都是靠一口气顶着。 他救她的命,她都平了账,才懒得管他呢! 都这么晚了,肯定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而且他走了,就更没有人来用法术约束她了! 燕小六笑嘻嘻得抬脚要走了。 可锦潇这完蛋玩意儿又突然呕出来一口血。 似乎是察觉燕小六的身体一愣,锦潇道:“我没事……” 说完,又呕出来一口血…… 本尊都发话了,燕小六就更没有忌惮了,抬起来一条腿要走。 下一秒,锦潇又呕出来两口血,却像生怕他发现了,倔强道:“不用管我……” 众所周知,燕小六是女人堆里长大的,她自己也是个女人,还是个装男人装得跟男人一样流氓的女人,因而同时无比了解男女两种心思。 女人,说不要,可能要也可能不要,所以要学会一张火眼金睛辨别,可不能随便乱猜测,也不能直接就当说什么就是什么。 男人也是一样的生物,比如说此刻,让人别管他,可说一次吐一口血,真不管的话,多考验人的良知啊! 燕小六以前是个没啥良知的人,毕竟是个地痞流氓,但现在不是了——主要是因为他在她身上下的法术还是那个不能做坏事,只能做好事的咒术。 她可以不想做,法术不允许啊不允许。 强制她,直接将锦潇的胳膊架在肩头,扛着他往青城县去。 此处离青城县不远,一路上却寂静得很。 锦潇不曾与女子这样接近过,脸色苍白,耳朵却红的厉害。 他很累很疼,口鼻之中皆是之前与妖怪缠斗时被打伤的鲜血,却能闻到一股无名的香气。 他的眼神也一阵阵发颤,都控制不住得去看这扛着自己瘦弱女子,莹莹肌肤,如月光辉,忽而紧张到有些喉头发紧。 齐云山上并没有典籍说过被哪一种妖怪打伤,反应会是这样的难受。 这这这……他定是中了先头那妖怪的圈套! 症状这样严重,锦潇以为自己大抵是要去拜见祖师爷了。 可没想再睁眼,所见的却是精致繁复的纱幔,空气中弥漫着甜蜜的香气。 四下的装饰都是极其浓艳华丽,与他前半生在齐云山与人间任一场所见到的地方都不一样。 最让人惊慌的,还属于是有个女人发现他醒了之后,立刻又去叫来一群女人围成圈儿得打量他。 那眼神活像是打量……一块儿猪肉? “皮肤还算白……” “牙口看着也不错,也没什么坏牙……” “身量也不差,看着有些瘦弱,可到底还算结实……” “还有这腿……啧啧啧是又长又有劲儿……” “哎呦喂……还有这腰……恁细……” …… 这每一句话都耳熟得可怕! 锦潇还从来没被这样的女人、这样多的女人们这样骚扰过。 她只被一个女子这样骚扰过。 那就是燕小六。 他尽快平复了心情,对着这群眼睛幽幽冒着绿光的女人温声问道:“敢问各位施主,此处是何处?” 锦潇寻思着自己这个问题倒也不难吧。 可这群女人不仅不回答,反而兴奋得凑到一起叽叽喳喳:“这声音,也还不错……” “听着此那群臭男人好听多了……” “还是咱们家小六子眼光高……” …… 民间有云,三个女人一台戏,此处有十余个女人,几台大戏同台上演,锦潇听得头有些疼。 其中还要回复这几个人陡然冒出来的问题。 他也没心思管她们聊什么。 既然这些人不说,他就自己去找。 此处没什么妖气,都是凡人,他倒是放心安全。 开了门走出厢房,此刻楼上楼下都是一片热闹嘈杂。 人影攒动仰头瞧着露骨的舞蹈,有的在牌桌前大吼大喊。 众生百态,醉生梦死。 还有在酒桌上叫嚣拼酒,来砸场子的。 小二和姑娘赔着笑脸请那人走,可那人就是叫嚣着欺负怀里的姑娘。 那女子被压迫得眼泪直流,周遭却没有一个人敢伸出手援救。 眼见就要被那壮汉拖走了。 酒桌上突然站了个人。 她道:“今日我来陪你喝酒,若赢了,姑娘留下,你混蛋!” “若输了……”换上一身流仙裙的燕小六清丽得犹如天上仙:“今夜我来陪您……” 第九十八章 青城篇(八) 锦潇低头看了许久。 赌桌上的人瞧见有这么个天仙儿般的姑娘主动凑上来,自然是把怀里的姑娘甩了,一双眼睛跟主子一起狗皮膏药似得黏了上来。 燕小六狡猾得侧身躲过,让那人扑了个空。 眼见他还不死心再过来,燕小六也不知从何处变出来把匕首,在那人扑过来的瞬间直接抵在他脖颈上。 也得亏那人眼疾手快,收了冲劲儿,停了下来。 不然就是血溅当场。 瞧见是来真的,那人也立刻谨慎了起来。 换了副笑脸儿,让燕小六同他在牌桌上一较高下。 这种人,燕小六自小见得多了。 收了匕首,却一直握在手中把玩,似乎是在震慑。 他们玩儿的是最简单的比大小,一局就定胜负。 对半分的胜率,那人以为自己胜券在握。 不仅是不把燕小六放在眼里,也是因为自己同这桌上的庄家早就私下勾结到了一起,动动手指就能改变大小。 燕小六即便是天香阁的人又能如何? 银子面前都是狗屁。 他胜券在握,随手点了个大字,牌桌上的庄家抬眼一看。 可等打开盖子,庄家报了个小字。 那人难以置信,拼命朝庄家使眼色。 庄家自然是不敢看他,而一旁的燕小六轻轻笑了笑,让手下直接把那人“请”了出去。 可那人不肯,叫嚣着燕小六出老千。 赌场出老千,那是该死。 作为庄家的老板出老千,那该是死上加死。 可燕小六也不怕,点点手指,立刻就有人甩了一叠这人贿赂赌场多位庄家的证词。 哪一天哪一场玩儿的什么赌法,证词上都交代的清清楚楚。 围观的人中,自然是赌场的常客,同眼前这人打过不少照面,瞧这人常是大赢特赢,还以为他是赌神在世,没想到是早早就跟庄家勾结好了,纷纷冲上去要揍他。 那人眼瞅着被揍,临死也要拉个垫背的,指着燕小六道:“这家庄家,也同我认识,他脱不了干系!还有这小贱蹄子!她不也是这庄家的老板,也赚得是坑了你们的钱!你们怎么不揍她?” 众人视线纷纷落过来,燕小六扬起下巴:“天香阁开赌也才不过半个月,其中这个庄家是前几日才从别家过来,他桌上的不对劲我早就存了心眼儿,私下补了客人被骗的钱,今日这场不过是等着你们自投罗网罢了,你们不会真以为自己手段高明吧……你坑了钱的那些人为什么不找上门,他们可都在门口等着想要请你们好好吃个饭呢。” 燕小六笑笑,再懒得跟他们啰嗦,让手下给他们扔出去。 给赌场的客人诚心道了歉后转身上了楼。 这才发现,锦潇已经苏醒,还出了厢房,想必是已经将事情的来龙去脉看了全。 外头人多眼杂,还有手下人跟着,她只是冷冷撇了他一眼,让他别挡了贵客们的道,便去处理别的事。 锦潇看了她许久,似乎是不相信那么一个顽劣的女子此刻在青楼这样乌烟瘴气的地方,竟然手段如此干练深沉。 他被天香阁的侍女请回了屋子,原以为很快就能再见到燕小六,未想等了许久得到的都是她在忙的回复。 问她在忙什么,丫鬟也答不上来,但是看他的目光中颇为怜悯。 怜悯他什么,锦潇并不怎么理解。 直到一日夜里,天香阁开门迎客,来了位贵客中的贵客,燕小六亲自出来迎接。 按理说迎接这样的人物,都还是找好姑娘们陪着,可燕小六却提前传话,让锦潇把自己洗刷一遍,还送了新衣服过来,让他一定一定一定要好好打扮一番。 锦潇:…… 锦潇自然是不愿。 燕小六就发了账单过来,皆是这段时间好吃好喝供着他修养身体。还有他受伤时的诊费药费……巴拉巴拉一大堆,甚至还有一堆姑娘们的护工费,看见他长得帅就看不下去丑客人的精神损失费也全算在了他头上。 资本家剥削人,总会是寻各种各样的由头。 锦潇最后还是在丫鬟以完不成任务要被饿肚子哀求的目光中勉强换了衣服过去。 锦潇的模样是一等一的好,从前就能吸引姑娘们看他的黄段子,现在经过包装之后,更是芝兰玉树,仅仅在楼上简单的露了个面,立刻就有人来问这新人要多少钱,爷今晚就要当一回新郎官! 得亏是有人提前定好了,不然真得是要被那二两肉夺舍了脑子的家伙给生吃咯。 锦潇对于这些自然是没有注意。 去了贵客的房间后,此处只比他在天香阁见到的任一地方还要华丽的多,熏香甜得呛人,四处都是帷幔,朦朦胧胧的,只能瞧见床榻至上躺了个身形姣好的女子。 女子听见有人进来,让锦潇过去她身边。 锦潇朗声解释道:“姑娘,我并非天香阁中人。” 女子笑笑:“天香阁的很多人,都说自己不是这里的人,可最后都说自己是,所以你现在说不是,指不定过了今夜就是了呢?” 锦潇自小在齐云山长大,人世间的事听过,可说到底也跟凡人与神仙之间一般遥远。 门规说什么不好,自然也是有它的道理,他没必要去深究。 他道:“齐云山上修行的弟子,绝对不会踏进青楼。” 女子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笑得都要停不下来,最后深吸一口气才缓下来:“那道长要不要看看自己现在身在何处?你受伤是我天香阁的人救了你,给你寻医问药,好吃好喝伺候,最后你来一句,不会踏进青楼?锦潇……做人可不能太过狼心狗肺……” 前半段话,那女子说起来时只觉得他可笑,可后半段,叫他名字时,咬牙切齿到恨意几乎不加掩饰。 也是这时,锦潇辨别出来这女子的声音,正是多日不见的燕小六。 他快步冲过去,不懂她为何要这样出言讽刺。 可挥开帷幔重重复重重,永远也扫不完。 他急得要念动法术。 下一秒,眼前的帷幔被一只瓷白柔软的手掀开。 露出燕小六精致的半张脸,而后那只手轻轻落在他的脸上,轻柔得摩挲着。 锦潇刚要出声,燕小六的另外半张脸出现。 焦黑苍老狰狞崎岖…… 用尽这世上所有恶毒的词语来形容都不为过…… 第九十九章 青城篇(九) 极度的诡异令锦潇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看到这样的场景,他倒不是害怕,是实在想象不出来,不过十几日,燕小六到底惹了什么样的人物,脸会被毁坏到如此地步。 难怪她一直不愿意见他,可见容貌毁坏之后,是有多么伤心…… 也怪他没动脑子,只觉得燕小六这样的泼皮怎么可能忍得住被欺负,少她两粒米都能把天地搅乱,可如今毁容成这样,反而一言不发,想来委屈也是泼天沉重。 即便是不在尘世之中,他也知道,容貌对于女子有多重要——山上的女子因持戒而统一服侍,可也会精心装扮保养自己。 这个人救了他又收留了他,他理应报答。 于是锦潇伸出手,抚摸上燕小六干枯丑陋的那半张脸。 手下之人起初还想躲,可锦潇抓住她的肩膀,不许她动弹。 作为修道者,除非妖邪作祟,否则不应该干扰人间因果。 虽说不说是医治半张脸,可谁能知道,那半张脸治好之后,会不会影响她未来人生的进展。 不应该……但是……锦潇,看到她这样,本该是漂漂亮亮的小姑娘,如今却是这样人不人鬼不鬼得蜷缩在黑暗之中,忽而觉得,哪怕是她从前做的不着调的二流子,也比现在这样阴郁颓丧好得多。 锦潇心中劝自己,这不过是修道者对于凡人弱者的怜悯。 可燕小六刚一看到他伸过来闪动着莹莹光辉的手,反而惊恐得整个人止不住得颤抖。 甚至随着他掌心的光越发靠近,她的反应就愈发的厉害。 甚至到最后关头,锦潇的手即将落在她脸颊的最后一刻时,燕小六直接将他推开,甚至尤嫌不够,自己还退后不少距离。 仿佛面前这人不是帮她的,而是要来取他性命的。 锦潇想要靠近,反而被她一声惊呼,勒令只能呆在原地。 燕小六奇怪得很。 锦潇为显安抚,就乖乖听她的话,敌不动我不动。 只是身后忽然响起来敲门声,极为熟悉的声音在呼唤他的名字——是燕小六的声音。 锦潇顿时有些不大理解怎么回事。 回头看见厢房门被推开,燕小六双手怀抱,极为不屑得站在那处嚷嚷:“好你个锦潇,吃姑奶奶的喝姑奶奶的用姑奶奶的,想见你一面还得到处堵你一回……” 燕小六一边骂,一边叉着腰走近。 锦潇难以置信,门外走进来一个燕小六,那方才的燕小六…… 他回头,方才的那个燕小六不知何时竟然不见了! 这简直不可能! 若是武功,也不可能这样彻底悄无声息,不被他察觉就能离开! 那就是妖! 想到这里,锦潇的目光渐渐坦露了些杀气。 可如果此地有妖气,以锦潇的修为,一定会发现,而不至于现在这样一脸茫然。 燕小六才不管锦潇在想什么呢。 丫的,之前给他治病就花了不少银子,吃着她的用着她的,还拒绝让她探视,若不是她偶然瞧见这人打扮得惊世绝艳得出了厢房,当即就在想是不是哪位客人耍了些手段,把他骗过去卖身。 都顾不上处理手上的琐事,燕小六第一时间就冲了过来。 结果这人还呆愣愣得不知道在想什么? 齐云山都不教弟子们一点生活常识吗? 在青楼,无论是女人还是同样为男人,都不怎么安全。 这间厢房因为是招待贵客中的贵客,打扫起来无比麻烦,都许久没有开过了,也不知道谁想的,把锦潇往这儿引。 锦潇没想到燕小六会发这样的不高兴。 头一次紧张得跟在她身后往回走。 一个美人儿,还是在青楼,尤其是夜已经深了。 众人都已经酒过三巡,酒肉熏天,行径都已经粗鄙起来。 陡然瞧见这么个美人,就算是男的又怎么样,反而玩玩儿而已。 毕竟是青楼嘛……拿青楼里的玩意儿不当人。 锦潇只是刚一露面,二楼距离一楼有些距离,就已经开始有人凑过来巴巴问,锦潇多少钱一晚。 爷爷我可不差钱儿! 若普通人只听着前半段,那可真得感叹一句有钱。 可后者就是让人忍不住后脊发凉。 人命如此轻贱。 锦潇只听着就不大喜欢。 可燕小六却像习以为常了,安排了新的人过去伺候,再加上赔礼道歉,才没让那个客人砸了场次。 有时候锦潇都有些难以想象,之前在他面前无比见好就收的没脾气的小姑娘,现在却迎来送往无比熟练。 他想得多。 可燕小六完全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后来问出来,他一直盯着自己作甚? 锦潇沉默许久,才问出来。 她知道他的想法,但也只是最开始在天香阁迎来送往时会想有的没的,怎么想怎么觉得怪没意思的,还总会因为……被人白眼,还总是会伤心。 如今却是觉得并不算什么了。 都不过是求生之举,只要人或者群体有需求,才会有人相应,需要取缔的应该是提出这种需求并且付出行动的家伙,而不是她们这些讨生活都艰难得不行的人。 毕竟,人光活着,都已经很累了。 …… 这样说来,燕小六画那些禁书,也不过是为了活下去。 毕竟人可以缺衣少食,但不能真的不吃。 这样的生活,是在齐云山上永远接触不到的。 他们这些弟子所需要的不过是刻苦修行,然后飞升成仙。 人与人之间真是不同。 锦潇忽然有个理解燕小六所有的行为。 可在他看来依旧不是长久之计,就像如今她在青楼里经营着这些黄赌的事。 这些女子若是因为在人间无处可去才将自己卖身进青楼求生,那还可以学些手艺来养活自己,也许日子会清贫不少,但终究不用再出卖自己的身体,也免了伤病。 “站着说话不腰疼。”燕小六冷笑了笑:“若真的这样简单,这里怎么可能会将青楼一直开着呢?就算这里所有人有心从良,可又有谁愿意不顾世俗来教他们手艺呢?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借着教授学习的由头,对姑娘们动手动脚的畜牲。” “还有那些听见姑娘们要从良,还会对她们冷嘲热讽的人,姑娘们去街上卖帕子,还有人驱赶她们,或者是造谣她们的帕子带着脏病,谁用谁就得脏病……” “论法术修行,锦潇,我不如你,可论见人心,锦潇,你永远不如在青楼里长大的我。” “再说了,你让我把姑娘们都散了,那我就没家了,如今你受伤我需要帮助,还能回天香阁有姨娘姐姐们帮忙,可她们都走了,我若再受伤,能去哪里呢?锦潇道长,想必皆是您应该已经回到齐云山,若顺利,您飞升成仙,就更想不起人间还有个人需要帮助了吧……” 第一百章 青城篇(十) 这话说得决绝,却也是事实。 上了齐云山,就代表与世断绝,前尘往事尽断。 若不是因为凡间有妖邪作祟,他怕是一辈子都不会有机会认识眼前这些人。 燕小六对他的沉默全在意料之中,只冷冷一笑之后,便领着人离开。 接下来的日子,依旧是对他照顾有佳。 可到底还是不愿意见他,哪怕是在天香阁里偶然遇见,她也只是陪着客人,在他期待的目光中,眼神跃过他,不然就是一个人时,只当他是空气,而后赶紧转身离开。 很明显,她的气未消。 因他遇到的人都是好人,就觉得这世道都是好世道。 可若是好世道,怎么会有这么多卖儿卖女卖自己卖皮肉的人? 有时候也并不觉得这是生气,只是嫉妒。 但不是嫉妒金银权利或者是修道成仙,只是羡慕他能有选择的余地。 燕小六回到天香阁的日子里,每天忙得脚不沾地,一日三餐忙得都是身边的外套催了又催才想来吃。 没多久就时常感觉不适,大夫跑得勤快得很。 几个看着她长大的姨娘们舍不得,劝了没用。就寻思着让锦潇来劝劝。 锦潇倒是十分不解。 亲人都劝不动,他一个外人又会有什么用? 姨娘们看他的眼神瞬间就变了,一副‘我懂的’表情,捂着嘴笑,让他千万别害羞,我们家小六可是破天荒头一遭带个男人回来,平日里扣得一张草纸都得分八瓣儿用,竟然还愿意贴钱给你找大夫,还一直养着你,不就说明你俩两情相悦嘛…… 一个人的照顾,如何能联想到两个人的相许……这是个问题…… 等等……她们说她喜欢他? 锦潇忽然感觉自己抓住了什么盲点……明明还没确定的事,可仔细想想,似乎是有那么些不对劲儿吼……按照礼数,带男子见自家长辈,可不是证明关系匪浅? 在齐云山无情无欲孤寡了前半生的锦潇破天荒觉得有些心跳加快……似乎空气中都飘满了香甜的气息,连带着他被姨娘们推搡过去找她的脚步都轻快不少。 他敲了门,等候的时候心如擂鼓,脑子里疯狂思考着该怎么跟她解释他并无恶意,会想办法救这里所有的人…… 可房间半天无人应答。 他想换个时间再来,姨娘们拼命使眼色让他上! 锦潇还是纠结,最后姨娘气得直接一巴掌给他推进屋子里,他就老实了。 天香阁原本的老鸨生了病,前些日子走了,燕小六如今算是这里的主人。 可主人的房间不仅不华丽,几乎是什么东西都没有。 除了睡觉的床榻,就是一个香炉散发着提神的清香,却也唤不醒趴在书案上睡熟的年轻女子。 这女子眼下乌青深重,一看就是许久没有好好休息过,所以哪怕是提神用的香料都没什么用。 锦潇原本是打算立刻就该走的。 可看她身后还开着窗,雾气与雨丝斜斜飘进窗棂,落在她的后背上,不一会儿就勾勒出少女嶙峋背。 锦潇本可以直接抬起手用法术还上,却还是自己走上前,轻轻关上窗后,生怕一点声响就将她吵醒。 他定了定,此刻该走了。 可想想方才的雨水湿气飘进屋子里里,肯定一时半会儿还会寒凉。 四下看了,找了见外褂动作轻巧得披在燕小六身上。 俯下身时,能闻见她沾染上的香薰气息,可又略有不同,因为让人闻了就在心脏发紧。 而睡熟的燕小六嘴唇喏喏,似乎是在说些什么。 正巧锦潇凑得近,耐心把断断续续的句子连接起来。 “别死……锦潇……别死……我会救你……什么方法我都救你……只求你再坚持……马上就到了……我们都能活下来……” 燕小六大抵说的是先前他被妖孽打伤,救下她之后,他昏迷失去记忆那段…… 锦潇完全没有那段记忆。 也没有想到,那件事会给她留下这样的痛苦,连做梦都会想起来痛苦至极。 原来,他在她心中,会这样重要…… 锦潇伸手,想要抚平燕小六因做噩梦而紧皱颤抖的眉头。 可几次中途都停顿下来…… 师父说过,要专心修炼,早日飞升,说只有清心寡欲之人,才能得到老天的眷顾。 自古修道成功之人就没见过有情爱缠身的。 他是齐云山这一代被寄予了厚望的大弟子,怎么能在这点小事上纠结呢? 是以,最后,那抬起来几次的手,都终究没落在这救了自己的姑娘眉上。 也恰巧,燕小六眼皮动了动,似乎是要苏醒的迹象。 锦潇赶紧退开,想要趁她彻底清醒之前离开。 可燕小六似乎是有什么急事,直接在人还没有清醒的情况下爬起身,直接走向屋外。 却不想被裙角绊倒,正要摔个狗吃屎时,一只手恰如其时得出现在了燕小六的身前,直接拦腰将她揽进怀里。 突如其来的意外连续吓得燕小六瞌睡虫跑得干干净净,看见腰上的手,才发觉自己屋子里悄无声息进了外人……想要赶紧叫打手上来,可下一秒,而后响起来低沉温和的声音道:“燕小六,是我!” 这是把燕小六吓到的第三回。一个冰清玉洁的道长出现在她房间,还以如此暧昧不清的方式直接抱着她…… 燕小六虽说是个流氓,可内里终究还是个姑娘家。 脸颊一下通红起来,直接将锦潇推开。 锦潇作为当事人之一,第一次如此靠近一个女孩子,也非常紧张。 浑身僵硬着,很容易就被推倒。 可他身后就是书案的桌角。 他算是半蹲着,被推开,顺势后倒头就会撞上。 即便不死,也免不了又是一道疤一滩血。 他可才被她用银子堆好呢! 她可再没钱给他治病了! 燕小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锦潇的手臂,拽着他导向自己。 好消息:确实拉住了,没让锦潇受伤。 坏消息:燕小六用的力气太大,锦潇没有防备,仅仅只是用尽全身力气,导致锦潇被拉过头。 刹车已然来不及,只能僵硬着表情,最后整个人将燕小六压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