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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你要不要试一试

    “无头尸的真凶,是你,对不对?”

    李莲花眉目冷若凝霜。

    “可是呢,你把这一切,都嫁祸给了你最好的朋友。”

    那实为无心槐的迷香,就是巫尔焦给仇不平的。

    一个说要帮他复仇。

    一个信以为真,因而在拿到药的那一刻,连查验都没有查验。

    至于面皮和衣裳这两项技艺,仇不平也只教给过巫尔焦。

    那是五年前,在血域的时候,他遇到了被追杀的巫尔焦。

    自己当时,也在躲避严莫华的搜捕。

    可谓同是天涯沦落人。

    两个人不期而遇,而后携手患难。

    他便把那技艺,传授给了“朋友。”

    可是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在同过生共过死的情谊上失足。

    “你不是赌上性命,也要与他共进退。”李莲花点出来。

    “你是早就料准了他的信任,来致他于死地。”

    昨日破晓的一幕幕,全都是戏。

    巫尔焦要的,就是仇不平为他开脱的话。

    就像单孤刀假死一样,要的就是,李相夷为他报仇雪恨的不死不休。

    “看来,”他透过那话,知晓了些什么,“你去找过仇不平。”

    “想来,还有点情分。”

    要不然,也不会知道这些东西。

    “你如此设计,可曾有一丝一毫,惦念过他对你的救命之恩?”

    李莲花沉声问。

    巫尔焦短暂地滞了滞,目光有些扩散。

    几秒后问,“他还在柴房吗?”

    李莲花没有答他的话。

    巫尔焦意会,“这样也不错。”

    “带着伤与恨活着,总比稀里糊涂死了要好。”

    李莲花眸光一动,他说不上,这两种情况,哪一种比较好。

    “不过,”巫尔焦又道,“我也没什么可后悔的。”

    “救命之恩,何尝比得过自己重要。”

    李莲花不欲与他辩解什么。

    人的信念,总是有所不同的。

    幸好的是,仇不平走了,不必听到这话。

    他调转话锋,问起无头尸案来。

    “你挑选的目标,是依照头盖骨来选的吧?”

    刚佯装躺地时,巫尔焦就对他的头骨,东捏捏西捏捏的。

    嘴里还念念有词,说他头盖骨长得圆长得好之类的。

    虽然他从来不关注,自己的头盖骨长得怎么样。

    一个正常人,谁没事研究自己的头盖骨呢?

    又不是仵作和大夫。

    但巫尔焦看起来,好像对头盖骨,有着非同一般的“兴趣”。

    而且一眼就能观察出来。

    实际上,刚来武林大会那天,在客栈吃饭时,李莲花感觉到的,盯着他的视线,就是来自巫尔焦。

    他在挑选一个,完美的头盖骨。

    这也难怪,为何死者男女老少,高矮胖瘦都有,且美丑不一,难以找寻到共同之处。

    因为他的选择标准,是一个极偏僻的赛道。

    说来,他后面也相中了李相夷的头盖骨。

    然经历过一天的武林大会后,他决定放弃。

    还是李莲花这种书生似的,比较好对付。

    谁知道呢,这书生如此具有欺骗性。

    思及此,他盯着李莲花的脑袋,又想象起,那脑袋剥开皮以后,会得到一只多么圆润漂亮的头盖骨。

    可惜,这样的头盖骨,近在咫尺,又得不到手。

    实在抓心挠肝。

    他先是高兴地翘起嘴角,而后暴怒地龇起牙来。

    那口生硬尖利的钢牙,诡异而危险。

    又似乎,带着对原生牙齿失落的痛。

    他磨了两下牙,脸上露出愤恨的表情。

    “头盖骨,”桀桀的两声笑,“我也有个完美的头盖骨。”

    “梆梆,当当……”

    他目光穿过树隙,望向暗沉天空中的月亮,嘴里发出奇怪的声响。

    “梆梆,当当——”

    月华光洁而伟大的洗礼下,木槌一下一下地,敲击着一个莹白的,圆滑的东西。

    一只头盖骨。

    在血域的喀兰小国,住着一群达乌汗人,延续着一种古老的习俗。

    每年九月月华最盛那天,都要前往神山,举行重大的祭祀。

    当然,那些辉煌隆重的祭祀,属于高高在上的老爷。

    奴隶是没办法参与的。

    他们负责祭祀的所有准备工作,祭祀一到,便会被驱逐出神山,省得卑贱的灵魂,玷污神山与神灵。

    唯一有点参与感的奴隶,就是那些头盖骨长得好的。

    他们被自家老爷选出来,命人切掉头颅。

    然后用特殊的药水,腐蚀掉皮肉头发。

    得到头盖骨后,撒过三遍格桑花,去掉奴隶独有的污秽。

    之后令工匠打磨抛光,镶上金嵌上玉,成为神圣的祭祀法器。

    那些老爷盛装出席祭祀大典,在神山五彩斑斓的经幡下,敲击头盖骨以通神灵。

    谁家的头盖骨最多最好,敲击出来的声音最动听,神灵就会越庇佑他。

    梆梆当当,巍峨的神山,到处都回荡着那样的声音。

    虔诚地呜咽着。

    信奉地哭泣着。

    巫尔焦差一点,就成了那样的声音。

    他是一位老爷家的奴隶。

    五年前九月前夕,老爷选中了他。

    他被人押着,押到每个达官显贵家,都有的闸刀面前。

    他瑟缩地盯着刀,又漫漫地想……

    也许死了,要比活着好。

    活着的时候,要干各种脏活累活。

    用两块干硬的馕饼撑一天,去牧牛赶羊,去给葡萄埋牛羊粪便腐熟的肥,去广阔的田地里不停地摘棉花……

    一不小心犯错,或是老爷家心情不好,就要忍受惨无人道的辱骂责打。

    他那满口的牙齿,就是被一颗颗绞掉后,才换的钢牙。

    在没换以前,连咀嚼东西都是奢侈。

    能咽的,只有流体的糊糊和汤水。

    至于身上,是数不清的伤疤。

    鞭伤,刀伤,什么伤都有。

    层层叠叠垒在一起,他也说不清什么是什么了。

    还有一个挥之不去的,从出生起就烙上的,奴隶的烙印。

    后来他生生剜掉了,却好像永远也剜不掉了。

    若是死了的话,一切的一切,都不必再忍受。

    等到祭祀时,能堂堂正正地见到神山,对神灵发出呼唤。

    而且,神说,今生的苦难,是来世的光明璀璨。

    可是,他又想。

    那些老爷,今世的光明璀璨,会转换为来世的苦难吗?

    神没有说啊。

    神是骗子!

    神救不了他!

    神也不会救他,不会救千千万万个如他一样的人。

    神早就迷失在了,祭坛上供奉的美酒里。

    所有的遭遇,所有的苦难,都是老爷们,用神编织的谎言。

    他非要当一回老爷,割下他们的头不可!

    抱着这样决绝的信念,他逃了。

    好在闸刀是吊在院子里的,又偷学了些功夫傍身,逃跑的希望不算渺茫。

    他狂奔着,躲藏着,没日没夜。

    脚磨得皮肉糜烂,因为奴隶没有鞋穿。

    老爷也派人四处搜捕他,还牵来了猎狗。

    好在,他遇见了逃进血域的仇不平。

    他给他蒙上面皮,套上百变的衣裳,没有人认识他了。

    他倒在自由的草地上,一朵格桑花低头。

    柔软的花瓣,亲吻他的脸颊。

    摘下来,戴到耳朵上。

    幸福就好似,从那一天开始了。

    后来,他苦练功夫,短短三年,就成了天下第七。

    他终于可以回去,割掉老爷的头了。

    可是皮肉包裹着的头盖骨,是真丑啊。

    敲出来的声音,是多么难听。

    以至于根本不配进入神山。

    他又去挑选另外的老爷,一个、两个、三个……数不清了。

    他的眼睛慢慢溢出血色,近乎魔怔般,在挑选完美的头盖骨上,一去不返。

    喀兰,血域,已经满足不了他的。

    他把手,伸进了中原。

    而在朋友面前,扮演着一个可怜的正直人。

    他像个疯子。

    一个可怜可悲又可恨的疯子。

    李莲花侧目,深深叹了口气。

    “你如今这样,同那些压榨你们的人,有什么区别?”

    “区别?”巫尔焦眼珠骨碌一转,似乎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忖了忖,他明白了。

    “区别,啊,我的眼光比他们好多了。”

    可心头,有个异样的声音在叫嚣。

    区别,能有什么区别呢?

    他不敢承认罢了。

    自己从残忍里走出来,又变成了一个残忍的人。

    可是不残忍,该如何有决心,去割下老爷们的头呢?

    那便不要管。

    沉沦着,继续沉沦着好了。

    “你要不要试一试?”

    蓦地,他对李莲花,认真地胡言乱语起来。

    “挑选一颗完美的头,切下它,一步步获得一只完美的头盖骨。”

    “再用一个小槌子,”他手指模仿着木槌,“梆梆梆地敲。”

    “真是美妙的声音呢,呵哈哈哈……”

    他大笑起来。

    笑声变异般癫狂,令人起鸡皮疙瘩。

    笑过一阵,他又提议。

    “你身边那位,跟你一样姓李的小友,也有一个完美的头盖骨呢。”

    “你有这样的功夫,兴许可以切下他的,来敲上一敲。”

    “我保证,那种声音,会让你过耳不——”

    话音戛然而止,“忘”字胎死腹中。

    李莲花手上的力道陡然加重,目光前所未有地冷厉。

    “我劝你最好别打他的主意。”

    当然,现在的巫尔焦,似乎也打不上。

    要打,也打不过。

    他脸憋得通红,止不住咳嗽起来。

    拼命拉扯桎梏自己的手臂,想要吸口鲜活的空气。

    李莲花松了毫末。

    死了,可不好套话。

    巫尔焦活过来。

    李莲花瞥他一眼,“我且问你。”

    “你选中目标后,可是在他们身上抹了花粉,再用追踪蜂进行追踪?”

    “你不是看出来了吗。”巫尔焦道。

    “何必问我。”

    那就是承认了。

    所以在府衙的停尸房内,查验完尸体,跨出门去的那一刻,他注意到了一只蜜蜂。

    是因为,那些尸体上,残存着花粉。

    而昨天晚上,各方势力,在严莫华客房内外,大吵大闹时。

    巫尔焦跌往他身上,也绝非偶然。

    就是为了制造合理而平常的意外,来抹上一点花粉。

    谁会觉得那样的动作,是奇怪的呢?

    想必对于其他受害者,他也是那么做的。

    最简单的,莫过于路过,随便一蹭。

    衣物头发什么的,只要不用力,甚至惊不起任何注意。

    等到事后,再利用追踪蜂进行追踪。

    目标一旦走到偏僻的角落,就是下手的好时机。

    是故根本不需要分白天黑夜。

    是故今晚,李莲花是特意走到僻静处的。

    就是为了引蛇出洞。

    “我再问你,”他目视着对方,“你把那些头弄到哪里去了?”

    “弄那么多头,又是为了什么?”

    “还有,你是血域人,可认识南胤的无心槐?”

    “你给仇不平的无心槐,又是从哪里来的?”

    巫尔焦嘴角一弯。

    “你一下问我这么多,让我先回答哪一个。”

    “我不管你先回答哪一个,”李莲花声色冷硬,“总之,我要全部的答案。”

    “否则——”

    巫尔焦“噢”了一声,眯眼回答。

    “我弄那些头,就是为了好看。”

    “看完了,我就扔了啊。”

    “扔在哪里,我也不知道了。”

    顿了秒,他又笑盈盈地开口。

    “无心槐,什么无心槐。”

    “我给仇不平的,明明是烈性迷香。”

    “你这么说,也就是说,你知道无心槐喽。”

    “不如你给我讲讲,这是个什么东西。”

    “你说无心槐是南胤之物,难不成,你是南胤人啊?”

    “巫尔焦。”李莲花低喝了一声。

    “我没有那么大的耐性,在这里听你瞎说胡扯。”

    他一寸寸攥紧指节,能听到手下颈骨发出的声响。

    巫尔焦再度难受起来。

    但仍旧只字不提,“李莲花,有本事你就杀了我。”

    “反正五年前,我就该被主家割掉头,拿去祭神了。”

    “我告诉你,我不怕死!”

    “到时候,”他面目狰狞起来,“我就在天上看着。”

    “看着你们这群查案的人,急得团团转。”

    “你说,是不是特别有意思?”

    他眉目舒展,又笑起来。

    李莲花有些无奈。

    对这种不怕死的疯子,还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正琢磨该如何应对时,一道凶悍的掌风,突然从后背袭来。

    直觉所感,那掌力非同一般。

    他当即弃了巫尔焦,闪身对出一掌。

    林间砰然一响,掀起巨大的风,削平了一众野草。

    树干上,也切出深厚的凹痕。

    李莲花与那人目光相接,一种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

    脑中还倏地浮出一件事来。

    缁色衣袍,狼牙铜面。

    上次救走凤凌烟姐弟的那个人!

    李相夷他们,就是这般描述的。

    而现在,这个人又拎走了巫尔焦。

    脚下踏着出神入化的轻功。

    他眉目一凝,“迷踪步。”

    “原来是你。”

    不过,他也不追。

    追踪蜂,谁还不会用了?

    也就那么刚才,他在巫尔焦身上,抹了点花粉。

    疯子不说,自有追踪蜂来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