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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头渐渐落下,三三两两的行人渐次步入屋中。除了巡更的差役,入夜后的东山,街上将不会再有任何良人。

    只有不良之人,才会犯那夜禁。

    赵无咎虽然已经端起了公门里的饭碗,但是今夜还是得做一次不良人。

    因为他又得去趟鬼市。

    除了想要踅摸些白天想到的、自己一些设想所需的材料,他还想着再替家里置办些吃食——他母亲肚子里还怀有身孕,光是吃米面之类的食物而缺少其它营养,无论是对孩子还是孕妇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

    因此,这段日子以来,赵无咎几乎隔三差五就会去趟鬼市。每次夜里离家之前,他都会将祖母和母亲安置到那个经过他改造过的地窖里,还要在地窖口覆上块巨石。

    这样一来,就算再赶上绿眉细作夤夜杀人的事情,他家里也能多一份保险。毕竟,贼人就算发现地窖口,可一时搬不动巨石,权衡之下九成九也会离开他家去别地。

    去鬼市唯一麻烦的就是,他虽然这几次都花的是之前那份白得的银子,但是回来也得跟祖母和母亲编一个瞎话。

    不过,今天以及往后事情就好办了。

    今天傍晚,天刚擦黑,那个被唤作“老六”的老捕快就带着巡更的差役,恰好“路过”了赵家肉铺一趟,讨了碗热水喝。

    只不过,老六上门讨水喝是假,给赵家送来一袋粟米却是真的。

    赵无咎也借着这个由头,跟母亲和祖母证明了,自己殴打了二马帮那群人不仅没留什么隐患,反而还因为公门中人的身份,从后者那边要来了不少好处。

    分到的粟米就是“好处”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则是些银子,他今天去鬼市就是想把银子都给换成家里需要的东西。

    “还得顺道看看,有什么东西适合送礼。”

    快走到鬼市所在那个僻静小院的门口时,赵无咎提醒了自己一下。

    他今天带了十多两白银。

    这些都要感谢冯家的“馈赠”。

    赵无咎之前用清水反复洗过那些碎银,确定其表面不再附着有能迅速致普通人麻痹乃至死亡的毒性。

    此外,他还将把这些碎银重新掰碎,反复揉捏成银锞子的形状,又往上抹了些油泥,给茬口做了次“旧”。

    而且,除了第一次买粮,后面几次来鬼市买东西时,他每次都是提前利用“能升能隐”的本领压缩了一下自己高大的身形,又用斗笠和麻布片遮住头面,务求不被旁人记住。

    今夜再访鬼市,赵无咎可谓轻车熟路,一应准备均已做足。

    推门进院,把“入场费”交与那接引的打手兼杂役,他径直就走向了鬼市所在那个“大北坞”。

    东山县白天的市面日渐凋敝,可这鬼市上的生意却愈发红火。

    蜂攒蚁聚,人头耸动。

    卖的货物不拘其类,买东西的人也各样都有。

    赵无咎按着步子,走入买主通行的槛道,细细打量着沿途货主们售卖的货物。

    也是因为买卖红火,所以为了促进市场上的交割数目,鬼市背后的管理者对买卖双方都放宽了一些要求。

    虽然仍是不许吆喝叫卖和大声讨价还价外,但各家货主的摊位旁都挂上了一盏纸糊的“气死风”灯,以方便买主们在灯下验看货物。

    当然,鬼市上最红火的买卖,仍要数林家自己经营的那个卖粮的摊位。

    还是一个老头在驴车前负责收账,几个打手模样的人负责看货和搬运粮食。都不用刻意做什么,只要往地上插块写着粮价几何的木牌牌,周围就会围上里三层、外三层的买粮的主顾。

    远远瞅了眼,一是估摸那粮食一时半会不会售罄,二是觉得现在去排队有点耽误工夫,所以赵无咎就打算先转转别的摊子,看看能不能淘到些自己“购物清单”里的其它东西。

    还真别说,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他还真就在鬼市的各种摊位上很快淘来些东西。

    在一个卖药的摊位上,他买到了少量的黄精、松子、芒硝和硫磺粉末;

    在一个偷偷贩卖铁器刀具的商人那里,他花了相当于两、三贯钱的银子,买了两把精炼障刀;

    从一个身上带着轻微的烂酒糟味,不知是偷卖还是代卖主家东西的小伙计处,他买到了一大一小两罐子东西,分别是黄糖和蜂蜜——这些都应该是某个酒坊为了控制粮食发酵速度而储备的饧料,只不现下连酿酒的粮食都不好买,所以那酒坊也只能沦落到用库存的一些辅料换现钱的地步。

    可是,就在其寻得之前光顾过的、专门贩鸡的摊位时,却惊讶得发现这个摊位的主人换了个人。

    “嗯?”

    赵无咎心下生疑。

    原本的摊主是一个祝姓老头,因为善于豢养家禽,所以在家中养了许多肥鸡。

    早先,当赵无咎碰巧遇到这摊位时,那可把他高兴坏了。

    原因也很简单,东山城里市面上的猪牛羊已然全都找寻不见,而常人家里想要弄些肉食吃,就算兜里有钱也没处买去。

    而因为连续买了好多次,算是个主顾,所以他也得以和那祝姓老者攀谈过一二。

    因此,他知道那祝翁有个女儿,不过早已嫁到了府城,东山这边他家里只有他一个人。

    祝翁养鸡,初始只是为了解闷,卖钱什么的其实都是次要的。

    可今年城外闹了绿眉,城里肉食紧缺,这祝翁家里养的那十数只肥鸡就变成了稀罕东西。

    无论是母鸡下的蛋,还是肥鸡本身,很容易就能卖上个好价钱。

    一来二去,那祝姓老者就起了扩大养殖规模的心思,春末那阵孵出了好多鸡崽子。

    他家里养的鸡,数量一下子就原本的十几只,直接增长到百多只。

    只是,时值春夏之交,小鸡崽子容易患病,想要养大得费不少心力。

    还有就是,虽然鸡吃的饲料不算多,出肉率也高,但一口气添了这么多张嘴,一日也得要不少粮食。

    往日,祝翁卖鸡、卖蛋多是卖给周围邻里,哪怕价格不低,可其实也就是仅仅就是“不低”。

    想要多卖钱来给小鸡崽子们买米粮,光靠卖与邻里肯定是不行的。

    于是,他便带着些肥鸡到了这鬼市上售卖。按肥瘦不同,他带来的肥鸡每只都能卖得一百文左右,也就是大约一陌钱,比卖给邻里的要高出不少,算是获利颇丰。

    但如果考虑到时下行情,那祝姓老者卖的价格,其实还算是挺有良心的。

    “所以,是有人眼红祝老头的生意,所以行了那‘戗行’之举了呗?”

    赵无咎打量了一眼那原本属于祝翁的东西和摊位,又看了看在摊位上坐着的新货主。

    也是巧了,他恰好也认得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