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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采月在乡医院动了手术,花了两千多块钱把腿看好了。

    要不是江祥贵,江采月就要落下一辈子的残疾。

    只可惜,第二年,江祥贵就离世了。

    “你还能走吗?”张志宏蹲下身子,关切地询问。

    江采月痛苦地摇了摇头。

    张志宏二话不说,赶紧把江采月背起来,往回去的路赶。

    张志宏背着江采月一路到了张慧娴上工的田地里。

    “慧娴阿姨,江采月不舒服,您快过来看看。”

    背着孩子的张慧娴赶紧从地里起来,江成华和江成军也匆匆跑过来。

    “采月,怎么回事啊!”

    江采月忍着疼,虚弱道:“妈,没事,我腿疼,晚上回去再说,你们先忙地里的事。”

    江采月有经验,知道自己腿疼是一阵一阵的,等过一会儿,就不会那么疼了。

    张慧娴一听是腿疼,又没有外伤,想着应该没多大事。

    “那行,你先回去,等晚上你爸回来了再看看情况。”

    张志宏又背着江采月往家里走。

    当疼痛渐渐退散,趴在张志宏瘦弱的肩膀上,江采月忽然一阵心安。

    她上一世,除了小时候被父母疼爱过,就没有人疼爱过她。

    陈明辉那个狗东西,和他结婚就像多了个祖宗,从来不关心自己,哪怕是一句体贴的话都没有,还瞧不起她、吼她,甚至吵架的时候动手打她。自己还得伺候他,给他洗衣服做饭。

    想想真是亏。

    而此刻的张志宏,让江采月感受到了除父母以外的关心。他小小年纪尚且如此,想必以后和自己结了婚,也是个会心疼媳妇的。

    想到这里,江采月一阵羞恼。

    自己这是在干什么?自己和张志宏才十二岁,她居然会想到他们结婚的事。

    张志宏把江采月送回家后,江采月的腿也不那么疼了,张志宏便回去了。

    晚上一家人都回来了,江采月赶紧告诉江祥贵自己腿疼的事。

    “很疼吗?等明天看看会不会好。”江祥贵盯着江采月的腿看了半天,怎么也看不出问题。

    “爸,明天带我去乡医院吧。”

    江采月只想趁着自己的病情没加重之前,赶紧把腿治好,不然拖到后面,受了苦不说,还得多花那么多钱。

    早点治好,花费也能少点。

    “去乡医院?”江祥贵皱着眉头,“乡医院又远,花费也大,我看你的腿没什么大毛病,明天去找赤脚医生看看就行了。”

    那怎么行!这样下去又是耽误事,到时候花两千多块治腿,江采月想想就心疼。

    江采月思忖片刻,忽然捂着右腿直直地从床上栽到地上。

    “哎呦,哎呦,爸,妈,我腿好疼,又疼起来了,太疼了,我是不是要死了?”

    江祥贵和张慧娴被江采月的阵仗吓到,急忙把她从地上抱起来放到床上。

    “采月,真的很疼吗?”

    “真的,哎呦,爸,救命啊!”江采月痛苦地喊叫着,甚至挤出了几滴眼泪。

    “好,采月,我去山上砍几根木头,做个推车,明天一早,我们就去乡医院。”

    江祥贵说完,立马出了门。张慧娴也着急地接了盆热水,拿毛巾给江采月热敷右腿。

    当天晚上,江采月“哎呦哎呦”地叫了一夜。

    江祥贵忙活了一夜,用刚砍下来的木头扎了个独轮小推车。张慧娴也是在江采月床前守了一夜,不停地换热水给江采月敷腿。

    江采月也不想这样折腾自己的父母,自己看了心疼,平时自己有个小病小痛的,从来是忍着,不会叫一句。

    可如果现在不这样做,江祥贵就不会放在心上,到时候病严重了,更是得不偿失。

    第二天一早,江采月躺在推车上,江祥贵推着车,一脚泥巴一脚土地朝乡医院走。

    上一世江采月右腿开始肿胀不能走路,也是由江祥贵推着车走去医院的。此时的江采月其实还能走,但为了夸大病情严重程度,江采月虽然不忍心,也只好辛苦江祥贵了。

    江采月心想,上一世没机会报答江祥贵的恩情,这一世,她要让江祥贵长命百岁,以后自己学了车,她要开车带着江祥贵去兜风。

    走了三个多小时,父女俩总算到了乡医院。

    经过医生检查,确定江采月右腿的肉里长了疮,需要尽快动手术,不然拖到后面会导致残疾。

    江祥贵一阵后怕:“采月,幸好听了你的话到了乡里医院,不然可就耽误你了。”

    第二天,手术开始,医生给江采月的腿打了麻药。手术刀切开肌肉时,江采月庆幸没有再一次看到流脓的场面,也亏是看病早,现在还不严重。

    做完手术,医生开了药,叮嘱了几句,告诉父女俩,今天就能出院。

    这一次治腿,江祥贵花了三百多块,虽然也不算少,但是和两千多比起来,是省下了不少。

    江采月有些惭愧:“爸,对不起,我治病费钱了。”

    “钱嘛,总还是会再有的。有什么办法呢?又不是你想得病的。”

    江采月坐上推车,江祥贵带着她离开医院。

    走在乡大街上,江采月左看右看两边的景观,实在觉得亲切。上一世的1979年,她看病来过一次,再后来到乡里,就是好几年之后了。

    相较于荒凉贫瘠的村里,乡里可繁华多了——虽然和二十一世纪比起来还是落后的。

    “采月,你等我一下,我去买几斤白糖。”

    江祥贵把推车停在一家供销社门口,自己走了进去。

    右腿缠着纱布的江采月独自无聊,又不方便走动,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四处打量。

    供销社对面是一家国营饭店,里面生意似乎不错。

    一阵叫骂声传来,紧接着,一个高大的中年胖厨师揪着一个学徒模样的瘦弱少年走出来。

    “老子给你说了多少遍?做这道菜要准备葱,你每次都忘记,你耳朵长着是用来打蚊子的?”

    胖厨师说着,使劲拧了一把少年的耳朵,少年不躲,也不吭声,默默忍受。

    “像你这样的蠢货,趁早给我滚蛋!”

    胖厨师说完,又给了少年一巴掌,怒气冲冲地进了饭店。

    少年一直低着头,江采月只看到他用袖子抹着眼泪,站在饭店门口彷徨无助。

    此时的江采月只有十二岁,但对于内在年龄五十八岁的江采月而言,眼前的少年就是个孩子,看着还怪让人心疼的。

    江采月用一只脚站起来,蹦蹦跳跳地来到少年面前。

    “别哭了,那个死胖子太欺负人,跟着他估计也学不到什么东西。”

    少年抬起头:“谢谢你,小妹妹。”

    江采月表情凝住,有些不确定道:“你是……陈明辉?”

    少年疑惑地问:“你认识我?”

    江采月对眼前人的同情心疼一瞬间消失,她甚至想对着他翻一个白眼,再嘲讽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