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我疯狂的挣扎,我也阻止不了他撕扯我衣服的速度。
宫女的衣服或许真的只是好看,一点都不结实,我耳边是衣帛碎裂的声音,还有我的皮肤一寸一寸裸露在空气中感觉到的寒意。
他贴的我太近了,就算我再不愿意,我也完完全全的触碰到了他的身体,与我身体相贴的是平滑的肌肤和异常强健的肌肉,这是对于一个习武之人来说都过于完美的体魄,他的手按在我腰上的那一瞬间,我绝望的发现,我与他都已经不着寸缕。
“看啊,不看吗。”
“你费尽心机,忍辱负重的留在这里,不就是想看这个纹身吗?”
“来,机会给你了——你快看啊!”
他按住我,扣着我的脸去看他小腹上的那处纹身。
刀劈斧凿般流畅的肌肉纹理上,有一个圆形的镂空刺青,在它周围是一圈燃烧着的黑色火焰,组成了一个看上去精致又危险的图案。
那是太阳花纹。
那是……我曾见过的图案。
失而复得的欣喜和巨大的绝望同时涌上了我的心口,我觉得眼眶发酸,泪水就不自觉的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他粗暴的抹去了我脸上的泪,扣着我的脖子将我重新压倒在床上。
我感觉到他一只手按在我的小腿上,然后将它抬了起来。就算我再没有经验也意识到这是真正的危险降临,但我就像是被饿狼按住的兔子,丧失了求生的本能。
他咬着牙,湿热的呼吸就在我的耳边,在一片黑暗里,他那张和月风一模一样的脸离我那么近,我的目光透过泪水看着他——或许从未这样清晰的看见他。
他的身体沉了下去,胸口与我相贴,小腹贴上来的时候,我觉得那个太阳的纹身仿佛灼伤了我。
我咬住下唇,依然没能抑制住那声痛哼。
这是对于我来说非常陌生的痛苦,不仅仅是肉体受伤那样痛,而是身体内部一直裂到灵魂的疼痛。
我的指尖不自觉的陷入他肩膀的肌肉里。
空气中弥漫出了淡淡的血腥气。
“哈,”他咬着牙,喘着气,一边顶弄一边在我耳边说:“看来你那早死的男人没有什么用啊,倒是便宜了我,哈哈哈。”
“你……你不配提他的名字,”我疼的眼前发黑,嘴里面都尝到了血腥味,但是我还要咬着牙说:“我只爱他一个人!就算这样……你什么也得不到!”
我的话音刚落,他报复般的一用力,我额头渗出了冷汗。
太痛了。
在这种情形下,一个男人太容易伤害一个女人了。
“住嘴!”
他突然如同野兽一般吼了一声,然后垂下脸,狠狠的咬上我的嘴唇。
我才发现,我一直在低声叫着月风的名字。
痛的是我,可受伤的好像是他。
在这场好像看不见结束的凌迟中,我最后晕了过去。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月光透过窗户洒到了地上,将偏殿的地面照的一片惨白。
我动了一下指头,酸涩剧烈的疼痛瞬间就如同闪电一般刺穿了我的全身,我的四肢就像被碾碎又重新装起来一样,动一下都痛的钻心,我甚至能感觉到耳朵里充斥着嗡鸣声。
我希望这是梦,但残留在皮肤上的被揉捏的痛感却让我不得不回到现实。
“姑娘。”
有人在旁边低低的叫了我一声。
刘嬷嬷站在床头,不知道待了多久。
我想开口,却发现动一下嘴唇都痛的厉害,被咬破的伤口又渗出鲜血,和舌尖的创口碰到一起。
“刘……”
我的嗓子完全嘶哑了,说话都带着浓重的血腥气,我剧烈的咳嗽了起来。
刘嬷嬷确认我醒了,上前将我扶了起来。
我摸了摸身体,发现我身上好好的穿着新的衣服,我也不想去想到底是谁帮我穿上了这些。
刘嬷嬷一手扶着我坐起来,另一只手端着一碗还在冒着热气的药,苦涩的味道非常刺鼻。
“这是药,快喝了吧。”
她低低的叹了口气。
我不会愚蠢的去问这是什么药,一声没有吭,用颤抖的手将碗接了过来,一口气就灌了下去。
药苦的让人心发抖。
刘嬷嬷用手帕去擦我唇边残留的药液,我下意识的躲了一下,避开了。
刘嬷嬷的手停在半空,又收了回去。
“嬷嬷放心,我不会寻短见的,”我嘶哑着声音说:“不值得我去死。”
“这几日,姑娘就好好休息吧,”刘嬷嬷说:“我也叫了太医来帮姑娘看,殿下——”
“我不想听见他的名字。”
刘嬷嬷顿了一下,接着说。
“殿下没有什么经验,怕是伤了姑娘,”她说:“姑娘既然想好好的活着,那就得保重自己的身子。”
刘嬷嬷还算靠谱,他找来的太医是一个纯粹的哑巴。为我诊过脉以后,他只留下了一罐药膏,打着手势告诉我让我按时涂上。
我在殿中躺了很久,除了一日三餐,连刘嬷嬷都不会进来。
我以前也不知道我的皮肤这么容易留下伤痕,躺了那么久,当我终于鼓足勇气去看身上的伤痕的时候,我的大腿和我的胳膊上还残留着青紫的手指印。
我的手腕上戴上了一只玉镯,玉质温润,上面雕着异常精美的合欢花。
我原本是想摘下去的,可是不知怎么戴上去的,在我的腕骨上卡的很紧,而且如果把它摘了就会露出我手腕上的握痕——到现在还是隐隐的泛着血痕,可想而知当时用了多大的力气。
最后我放弃了。
没必要为了把镯子摘下来,选择把自己的手剁掉。
我没有那么大的牺牲精神。
何况这镯子看着就很贵,至少值三箱黄金。
我忍不住苦笑,几年前我就拿了三箱黄金,如今也……也不算我吃亏。
重阳在发生了这一切以后就没有出现在我的面前,刘嬷嬷旁敲侧击的告诉我,说他去了鉴星观,说是心绪不稳,国师说他恐有走火入魔之虞,所以几乎是强行将他扣在那里。
生平第一次,我觉得妄欢做得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