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你身上的每一道伤痕。”
他的指尖爬上那滚烫的肌肤,跳动的心脏撞击着指尖,连通他的心脏一起,点燃热情与欲望。
白凤轩刚要低头亲他,却听他细语声声,“这样,你每一次的痛苦,我都与你同在。”
心头涌上的无限酸楚,这一刻刺激得有些狠了。
凑到对方唇边的嘴唇微微颤动,低声问着,“怎么了?”
他的手滑落下来,却被白凤轩拉住,环在自己腰间。
“心肝!说话!”
白凤轩微微一用力,就把人抱起来放到了办公桌上,身上的汗珠弄湿了对方的军装,他躬着腰,双手支撑在桌子双侧,眼神灼灼。
沈怀景很少有这种情绪,就是软软弱弱,好像特别好欺负的模样。
就连他抬起眼来,满眼都漾着水光,像是下一刻,那晶莹的珠子就得滚落出来。
“小景,别吓我!”
沈怀景看着他,在对方眼睛里找到了自己的模样。
他从不觉得自己会有楚楚可怜的时候,哪怕当初走投无路,哪怕被白凤轩折腾得很惨,他也硬着那口气。
但现在,他被白凤轩那八年的等待给灼伤。每一年的生辰,他该有多疼,而他却什么都不知道,还在心里怨恨过他许久。
沈怀景,你拿什么来补偿他?
他问自己,自然也没有任何答案。
片刻之后,才哑着声音道:“你抱抱我!”
白凤轩二话没说,立马把人抱起来,双手托着屁股,沈怀景的双臂就环在他的脖子上,那模样就像是撒娇要人哄的大小孩。
媳妇到底怎么了?
白凤轩抱着人,心里也犯嘀咕啊。
他二哥前两天就回了开江,罗天逸那个嘴欠的也嫁去了千波寨,按说不太可能再有哪个找死的家伙敢欺负小兔子了。
可是,眼睛都红了的小兔子,到底是哪里受的委屈。
他家小兔子他都恨不得天天捧在手心里,谁要么不识趣,他也不介意杀几个给小兔子出出气。
白凤轩抱着人在屋子里打转,军医官听说沈怀景过来了,便赶过来找沈怀景说点事。
哪知道,门也没关,在门口就看到白凤轩抱着沈怀景,他犹豫了一下,到底是咳嗽了一声。
沈怀景本来紧紧抱着白凤轩的脖子的,听到有人咳嗽,立马回过头来,对上军医官的脸,他忙慌乱着下来。
“舅舅......”沈怀景有点不太好意思。
军医官笑了笑,“是我来得不是时候,但有点事跟你说,所以......”
“舅舅快进来!”
沈怀景忙招呼军医官进来。
白凤轩知道媳妇没哄好,虽然也不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只不过,军医官这一来,沈怀景刚刚那些情绪立马就消失不见了,又成了活力满满的小兔子。
他便越发心疼。
自己拿了干净的衣服去冲了个澡,顺道让人去打听,沈怀景今天都见了谁,说了什么,经历了什么事。他得知道媳妇是不是受了委屈。
洗了澡回来时,军医官已经走了。
“舅舅说什么了?”
“之前跟舅舅提过成立军医处的事,让舅舅先拟一个章程,回头我们再商量。舅舅动作快,章程已经有了初稿,就过来跟我说说。另外就是这回从广州招募的人才里也有几个医学院毕业的,过几天就能到江城,顺道与舅舅商量了一下如何安置。其实,也不只军医处,军械处、后勤处、参谋作战处等等,都得有相关的章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以后的事,还多着呢......”
沈怀景一开口就是公事。
白凤轩有时候都好奇,就沈怀景那脑子里到底能装多少东西。
大大小小的事务,白家军的,江城的,家里的,没有一件是他落下的。
听说前几天跟政府那帮人开会,沈怀景还处理了几个在其位不谋其政的人。手段狠辣,整堂的政府官员皆不敢出声。
但这些事,沈怀景回家只字未提。
当晚二人去了富春楼吃烧鹅,回来时还压着马路散了会步。他们已经许久没有那么悠闲过。
街灯并不明亮,而他们的影子被街灯拉长,身后跟着的几个警卫人员,很难让路上的行人把他们看作只是江城的普通市民。
沈怀景早已经不在意世人的眼光,只是夜色之下,他们这样走在街上并不算安全。
上回的枪击事件过去不久,虽然人都抓了,到底还是害怕江城再有那样的人存在。
所以,半路上二人又上了车,回了沈宅。
“凤轩,你有什么愿望吗?”沈怀景洗漱完后,想起白凤轩的生辰来。其实,他都不曾给白凤轩过过生辰。
就连当年送给白凤轩的怀表,也是后补的生辰礼物。
白凤轩拉过他的手来,在唇边亲了一口,“你一直在我身边,就是我最大的愿望。”
谁听这话,都当是白凤轩嘴甜会哄人,但这就是他的真实愿望。
“小景,你呢,你有什么愿望?”
沈怀景想了想,然后看向窗外,“我的愿望很庸俗。”
“说说看。”
沈怀景笑了一下,然后看着白凤轩特别认真地说道:“我想送你一个帝国。”
一个帝国?
难怪更早之前,他问自己想做军阀还是做诸侯。
其实,在沈怀景回来之前,白凤轩没有特别想过自己要成为什么。
最爱的那个人没在身边,就算是得到了天下又如何?
但沈怀景回来了,他便想成为更好的自己,成为那个可以给他撑起一片天的男人。
只不过,好像这片天是沈怀景为他撑起来的。毕竟,现在整个白家军都是沈怀景养着。
一时间,他不知道是感动还是别的,情绪涌动着身体的每一根神经,紧紧攥着对方的手,“你不必......”
“要的。”
“小景!”他把沈怀景的手抓得紧紧的。
“现在离那个目标还很远,但会努力的。”说完,他把头靠在了白凤轩的肩上。
白凤轩此刻心跳太快。
他到底是上辈子积了什么德,还是那肝肠寸断等待的八年感动了上苍,所以才把这么好的媳妇送回到他身边。
他很难用语言来形容自己的心情。
他只恨自己语言贫乏,说不出动听的话来,只是紧紧地揽过身边的人,恨不得把他揉进身体里,与他的每一滴血,每一分肉,每一根神经都融合在一起。
“凤轩......”他低低地叫。
“嗯?”
“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还在海上。遇了风浪,搭乘的客船不得不停靠最近的港口。那时候,我在想,回江城了,没准儿会在大街上遇见你吧。只是,八年过去了,你大概都认不出我来了。我要是叫你,你说不认识,那我得多尴尬......”
白凤轩没有说话,但在心里回答了一句:我永远不会认不出你来,你也永远都在我心上。
“那时候我哪里知道,回到江城会是另一个局面等着我。其实,我很懦弱。我想逃走的,并且也那么做了。但我又卑鄙的觉得,没准儿你还记着我,会卖我个人情。一开始,我真的就是想利用你的......”
白凤轩把人紧了紧,“说这些做什么。你那时候只是没有看清自己的心,你呀,跟我一样,当初上学的时候,你就把我放在了心里,只是我家小景是个小傻瓜,不知道而已。”
因为他的不知道,所以那离开的八年,他少了很多痛苦。
因为那个人先明白了自己的心,所以痛苦地等了八年。
八年,好长啊,他要如何才能填上那八年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