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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章 家有淑女19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是谁也没有想到的。

    对于熟悉阿音的人来说,她那种胆大妄为的性格就是一切祸端的根源。她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要自己说了算,只要她看中的就应该是自己的,包括情感,这种霸道的行为于是就会成为一切戕害自己的祸根。

    和她亲近的人们在这个时候只期盼她不要出事。

    毕竟这仍然是个不太安宁的社会。

    青春年华是人生最美丽的季节,也往往是人的一生最危险最多事的时期,而追求爱又是这个美丽季节盛开的鲜花。可是,爱让一个人的生活充满五彩斑斓的色彩,也为太多的人在这个过程中带来过多的苦难,苦难往往是伴随着人的一生迤俪前行。如果只求一帆风顺,当遇到风浪时,那片单薄的小舟很难不被风浪击毁。

    一向过于顺利的阿音,在这小小的风浪面前几乎显得不堪一击。

    也许一切的原由都是潘英凡的出现引发的。可余韵却并不这样看。潘英凡的出现只是一个导火索,而危机早就在阿音那霸道的个性里潜藏着。拿她自己来说,她刻苦学习努力学画的生活虽然有时过于寂寞,但也有一种温馨和甜蜜的滋味让她感到生活的美好。她是甘心于这样平静的生活的。她不是那种敢于追求时常做出一些过头事情的姑娘,对于一些美好的事物,她把她藏在心里,时常回味。她知道自己现在应该做的事情太多了。班上有许多男孩子总在她的面前献殷勤,可她从不多看他们一眼。

    可阿音就不是这样。她往往是这样的,当她看上一件东西或者一个人的时候,她不惜一切代价先把他拿在手里先属于自己再说,如果不喜欢再扔掉,那样她就可以满足了自己那贪婪的占有的欲望。在这次变故之前,应该说她是屡试不爽的。

    如果企盼自己永远是一个胜利者,那无疑是痴人说梦。如今阿音终于遇到了她在活了十八岁的年纪中的第一次麻烦。如果换个别人也许这完全是无所谓的事情,可对于阿音来说可就真的是一件大事了。

    应该说潘英凡的优秀,是她们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们所能遇到的那些男青年都是无法匹敌的,如果哪一个姑娘遇见了这样的优秀青年不在心里有着某种青春期的渴望,那她不是虚伪就是不正常,就如同一个即美丽大方,又聪明贤淑的女子不能不让任何一个小伙子动心的情况是一样的。但美好的事物并不就应该是属于自己的。应该说阿音遇到的挫折完全是正常的,潘英凡并没有答应她什么,更没有表示出自己的爱意,可阿音的不顾一切就让这本来是正常的关系变了味道,而纪云朋的抢先出马,又为这件事情的逆转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真正表现了阿音人生中的强盗逻辑是,在不能随心所愿的情况下,她竟然离家出走。

    一个十八岁的姑娘当然到了谈情说爱的年纪。余韵也知道,阿音早已经尝试了由爱或者说是吸引所发生的一切内容,阿音也曾经和她说起过其中的滋味和奥秘,那种暴露和大胆是她绝对要为阿音担心的。不过,对于阿音来说,过去的那些经历还都不能算是爱,也许是一时的吸引,也许是为了排遣空虚时而弄出的小把戏,也许是向那种自视清高的人试一试自己的手段,甚至包括那个流浪歌手。然而,这一次她明显是动了真的。虽然潘英凡和阿音也只是有过那么一两次接触,无论如何也还没有到那种非常亲密的程度,可谁也没有想到阿音竟然如此看重英凡,这是包括余韵在内和阿音亲近的几个人中谁都没有想到的。

    昨天晚上阿音跑回自己的房间关好了房门,就嚎啕大哭起来,那哭声震撼着人的耳膜,就在今天早晨义父送她来到学校的同时,巩梅走出自己的房间去看了阿音一眼,她突然发现阿音不见了。他们找了一天没有找到,最后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巩梅给英凡打了电话,英凡就立刻赶到了。他也没有想到竟然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然后就是继续找人,他们把阿音那些所有能联系上的朋友一个个都打了电话,又都纷纷失望,然后又是一家家的夜总会,一家家的歌厅,一家家生意兴隆的饭馆。这个该死的姑娘能到哪里去呢?虽然阿音留了个条子说她走了,不要找她,可又怎么能不找呢?最后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英凡才来到这里,他们也都知道阿音是不会和余韵在一起的。

    余韵听到了这个消息大惊失色,她说:“你可能还不知道,我和阿音平时很少在一起的。可是,她怎么会这样?那怎么办?那我和你们一起去找她吧。”

    英凡摆着手,他看着余韵说:“你就好好地学习等着考试吧。我也许真的不该出现在你们面前,咳……”

    “这一点也不怪你,你完全是出于好意,只是阿音……”余韵说到这里觉得再说下去对阿音不好就住了口。

    “你知道她那个歌手朋友去了什么地方吗?她会去找他吗?”

    “不会,绝对不会。再说谁也没见过那个流浪歌手是个怎么样的人。他也从来没有在家里出现过。”

    “她的那些能找的朋友都找了。”

    “我觉得既然她走了就是不让我们找到她的。”

    “这么晚了,你是不是该休息了?”英凡说完转身走了。

    她想叫住英凡,可话到嘴边终于又止住。

    英凡的到来让她的心里微微泛起了波澜,好半天才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她遏止住自己联翩的浮想,走进了房间,来到桌子前,拿起了画笔。

    默菲似乎并不关心她的事情,半卧在床上读着一本外国的美术理论着作。余韵拿着画笔,可半天也没画上一笔。她有些为阿音担心。事情发展到了这一步,是谁也不希望发生的。她的心感到十分沉重。现在只是希望阿音早点回家,不要让义父义母过于为她操心。

    如果英凡为此背了黑锅她都要为他喊冤,都是阿音的自做多情。

    第二天一整天余韵的脑袋都是昏昏沉沉的。她不知道义父他们是不是找到了阿音。她没有想到阿音竟然把事情做得这么绝,真的离家出走。如今离家出走的青年人并不在少数,可那多半都是家里不如意,或者穷困之极的家庭,可这个家缺少什么呢?应该说阿音要什么有什么,可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一个本来就不存在的爱的必然失去,她就该做出这样绝决的事情吗?

    一个人的自身修养是何等的重要。

    余韵总觉得凭着阿音为所欲为的个性早晚要出事。她为阿音担心的隐忧越来越强烈。她准备明天抽出时间回去一趟。也许她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但她实在是放心不下。

    可就在她还没有来得及回去的时候,一件天大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阿音的尸体是在十几公里以外的郊外草丛里发现的。

    发现尸体的是二道村的养狗专业户李福来。

    确切地说,阿音的尸体是被李福来养的两条狗发现的。

    就在阿音失踪的这天早晨,距离鹤岗市西南方向十多公里的大安乡二道村的村民李富来,五点三十分准时走出他那漆着黑色油漆大门的大院,领着他那两条纯种“大丹”,出了村里的这条乡村土道,踏上了通乡大道。他看着两条上窜下跳的“大丹”,心里比这晴朗的天空还敞亮。凭着这两条狗,他脱了贫,致了富,让村民们好生羡慕。他把它们当成了祖宗养活着,不,祖宗能一年给他几万块钱吗?他侍侯它们的热心早超过了祖宗。

    通乡大道从村子旁边贴身而过。往下走五里多地是郊区的一个大市场,他每天都往那里去转游一圈。往上没什么可去的地方,只是一片空旷的野地。他忽然想起来,下边昨天有一家不明不白地死了一条狗,他怕那病把他的宝贝大丹传染上,那可就倒天大的霉了。他换了个方向,朝着上坡路走去。

    二道村是个小村子,只有四十几户人家,虽然有公路,但几乎到了尽头,因为上头只有一个市里某家单位的一个大仓库,但这个仓库早已废弃不用了。这就等于说,在这条公路上,到了二道村就等于到了头了。这样倒也挺好,村民的土地不多,背靠着山林,优势也不少。

    两条狗一会儿跑上长满蒿草的野地,一会儿沿着公路跑着。那条叫“大黄”的四岁了,“二黄”是它的后代。“大黄”的肚子里已经怀了崽子。还看不大出来。

    突然,从岗坡上的蒿草地里传来“大黄”的狂吠,“二黄”也立刻跑了过去,接着也大叫起来。

    李富来纳闷儿起来。这狗叫唤什么呢?许是碰上什么东西了。他也踏上了长着齐膝深蒿草的荒地。两条狗见主人来了,围着主人转了一圈,又跑过去狂吠着。

    他慢慢悠悠地走过去,向那让狗狂吠的地方看了一眼。他猛地几乎晕过去。他定了定神,立刻转回身,叫着狗,回到村子,把狗栓好,骑上摩托,朝着乡派出所驶去。

    大安乡派出所此时静悄悄的,值班的民警李义德刚在床上眯了一会儿,就听到外面有人大呼小叫地进来。他抬起身子,看到是养狗的李富来,不满地说:

    “你这么早就来叫唤啥?不会是你那破狗丢了吧。”

    “不是狗,是人,人……”

    “人丢了?谁,谁丢了?”

    李义德不紧不慢地坐起来,看着李富来,说。

    “不是丢了,是……”李富来不知道是吓的还是怎么的,话说不成个了。

    “操,你他妈的歇会儿再说。”李义德想笑却没笑。

    李富来等气喘匀乎了,说:

    “刚才我去溜狗,往上坡走,我的大黄……”

    “你的大黄,像你儿子似的。”

    “大黄没命地叫,我上去一看,吓死我了,人,死人,遍地都是血,我就到这里来了。”

    李义德吸了一口,像埋怨又不是埋怨地说:

    “你怎么没到分局,像这种事最好……”

    “这是派出所啊,我想就应该到这里来。”

    李义德笑了说:

    “也是。走,去看看。最后还得他们出面。走。”

    李义德叫醒了一个小年轻的,一起上了摩托。李义德问:

    “是男的还是女的?”

    “女的,年轻的。别的我没敢看。”

    “你还想看什么。”

    这里有尸体,而且还有血,这可不是个小事。谁也不会主动到这里来寻死的。杀了人把尸体扔到这里,可真会找地方。李义德立刻给市东城公安分局打了电话,很快就开来了几辆警车。在现场找到了一部女式手机,这样就给存在手机里的用户通了话。纪云朋和巩梅很快就来到了现场。他们起初并不相信他们的女儿会死或者说被什么人杀死。女儿被惯坏了的脾气他们是知道的,他们以为他们的女儿又是跟他们耍了一顿脾气后出走几天,等脾气消了就会乖乖地回来。

    可是,他们错了。当他们踏着发黄的早春的荒草来到尸体前时,立刻惊呆了,他们看到躺在荒野里身染血迹的年轻女子就是他们的阿音,纪云朋总算没有倒下,可巩梅当场就昏了过去,于是被和他们一起来的朋友抬到了车里。

    一个那么年轻漂亮的生命怎么就会惨死在这荒草中呢?难道这就是找了两天后最后的结果吗?尽管她不听话,可怎么就会葬身在这样的地方呢?他们的疑问很快就有了答案,现场勘察的结果是,死者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吞服了过量的麻醉品,然后被出租车拉到了野外实施了奸污,奸污后凶手就杀害了这名女子。

    这样两个健壮的中年人一下子就倒下去了。当余韵听到了这个消息后也晕了过去。她清醒过来后,为了安慰义父义母那颗受到强烈刺激的心,余韵又搬回到了纪家住了下来。

    余韵请了几天假一边陪着受到强烈打击的义父义母,一边由于家中一下子来了许多客人忙前忙后。许多客人见到这样的场面,暗自地都在赞赏着余韵的懂事。

    阿音出殡那天,余壮生也来了。纪云朋见到了自己的老朋友,扑到余壮生的怀里大哭起来。

    余壮生是女儿余韵给他打了电话他才匆匆赶到的。他起初也不相信阿音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可是女儿沉重的话语让他又不能不信。余壮生问女儿为什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余韵只好说是阿音看上了英凡哥,可潘大爷却不同意这门婚事,然后就出现了这样的结果。余壮生在电话里就一个劲地骂纪云朋,想不到纪云朋一个这样聪明的人怎么会办出这样糊涂的事情。

    “你可要多照顾一下你的义父他们,现在他们不知道有多伤心。”

    “我知道,我已经请了几天假。义母始终躺在床上不吃不喝的。”

    “可这事怎么能闹到这个份上啊。”

    “阿音是被坏人挟持后杀了。”

    “这些该死的畜生。”

    “你会来吗?”

    “我现在就去。”

    “你可要小心一些,我又不能去接你。”

    “我没事,你就放心吧。”

    对于阿音,余壮生从来表现着不置可否的态度,因为纪云朋出于对他的感恩非要认余韵做他的义女,但他知道自己没有那样的力量也实在没有必要同样把阿音当做自己的义女。但他在心里早就知道阿音是远不如自己的女儿余韵懂事和听话的。

    阿音从小就表现出自己的霸道。余纪两家每年都要来往几次,阿音就显示出她的傲慢无礼和娇纵,这点余壮生就提示过纪云朋。如果不是城里有着良好的教育,又由于江达非的美术学校全省一流,他是不会让余韵在纪家一住就是两三年的。不过,他现在已经看出来,他的女儿可不是阿音那样的姑娘,这一点是他最为满足的。

    他坐了第一趟长途汽车来到纪家。见到纪云朋他的眼睛里也含着眼泪。白发人送黑发人那种悲哀是难以言喻的。潘新业也来了,面对纪云朋他表示着自己的愧疚,但一切已经无法挽回,说什么也是没有意义的。此时的纪云朋悲哀已绝,痛失唯一女儿,他一下子就失去了过去那种斗志。不管女儿怎么样,活着与死掉毕竟是两个性质,巩梅一病不起,余韵在招呼着客人的同时,就始终照顾着她。她忙来忙去的,甚至不能和爸爸多说几句话。潘英凡出于自己是一个小辈,和余韵一起,做着这样那样的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