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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三章 不害臊

    沈清墨见她突然开始一个人发呆傻笑,捏了下她脸颊边的软肉:“又想什么坏主意?”

    “想你如果当和尚,我就当尼姑。”俊俏的尼姑和帅帅的和尚,想想就好刺激。

    沈清墨一脸莫名,视线转向她松松扎着的乌黑长辫:“你舍得?”

    “有什么不舍得的,不是都说头发是三千烦恼丝吗?剪了也就没烦恼了。”顾雨晴拽回自己的长辫,笑着说。

    沈清墨一愣,也知道这段日子辛苦妻子了,为了他,她没少跟邻居打交道:“媳妇,这段日子辛苦你了。”

    “你才是辛苦,离开学还有一周,我们得赶紧把一些事情都定下来,对了,你上次说买货车,我把钱给你,尽快买下来吧!”

    现在虽然还没有改革开放,但一些脑子灵活的人已经嗅到了非同寻常的气息,开始偷偷摸摸做起了倒买倒卖的生意,以后,这种二手车子会很抢手。

    “嗯。”

    “还有一件事。”顾雨晴看着他道:“我昨天打电话到家里,爸妈说我小弟已经上火车了,估计这两天就会到京城,他想住我们这儿,我让他住校,但开学前几天可以在家里住。”

    “嗯,你决定就好。”反正家里的空屋子不少,多一个人住也没什么。

    但顾雨晴却不这么认为,家是她和沈清墨的家,小弟到京城来也不是给他们带孩子的,他没理由住在姐姐姐夫家,这一点她还是分得很清楚的。

    哄睡了两个孩子,沈清墨把他们放到小床上。

    “会不会冷啊?”顾雨晴碰碰孩子们的小脸,真可爱,趁着还小,多模模,再过几年就不可爱了。

    “不会,这里比老家暖和。”孩子火气大睡得太热,他们晚上还要踢被子,尤其是平平,有一次他半夜醒来,见安安睡在角落里,平平睡得四仰八叉。

    顾雨晴靠在他肩上,长发散下来,落在他颈间,她畅想未来:“我们买个三进的小院,以后给他俩一人住一个院子。”

    沈清墨侧头,抓住她一缕乌发,很严肃地摇头:“不,不给他们,最起码不给平平住。”

    三进的院子,一进他们夫妻住,要给媳妇买很多很多漂亮衣服,全都挂在一个房间里,还要装修出二人的书房,一进可能还要装修一个阳光房和一个花房,不忙的时候,他们可以在家喝茶赏花,最多再给安安留一个房间。

    最外面一进用来待客,哪里还有地方给平平那臭小子住。

    “哼,我看如果孩子们没出息,你狠得下心赶他们出去。”沈清墨和她聊天时不时表示出嫌弃,实际上对着孩子们,他不会那样,可能是受顾雨晴的影响,他不是那种沉默如山的父亲,他会表达爱,让孩子们沐浴在爱里成长。

    “你呀,就是嘴硬心软。”

    顾雨晴下评语,突然腰被一只大手紧紧箍住,男人漆黑的眼眸里散发出深沉的幽光:“媳妇,我不止嘴硬,还有一个地方更硬。”

    顾雨晴抖着指尖,这人……这人说话越来越不害臊了!

    她啊呜一口咬上去:“你牙齿硬。”嘴唇软软的,真好亲。

    沈清墨笑了,拉着她的手缓缓往下,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她早就了解的,没必要装什么矜持的文明人。

    可怜的小女人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可恶的臭流氓吃干抹净,吃了一遍又一遍,吃到最后,小女人手脚发软,一条笔直纤细的长腿无力地垂在炕沿,粉白圆润的脚趾都在颤抖,被麦色大手捞回去藏起来。

    ……

    第二天,沈清墨睁开眼睛,媳妇还埋在他怀里沉睡,他爱怜地把她额前的头发拨开,低头亲了亲,蹑手蹑脚下床。

    平平安安也早就醒了,乖乖坐在床上互相玩着对方的手指,见爸爸醒来,不约而同地要开口。

    沈清墨连忙伸出一根手指放到唇上:“嘘!宝贝乖,妈妈很累,让她多睡会儿,我们不要吵醒妈妈。”

    两个孩子听不懂那么长的句子,但爸爸让他们闭嘴的意思还是看得懂的,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他们看了眼还在炕上睡得昏天黑地的妈妈,平静地点点头。

    沈清墨一手抱一个将两个孩子抱出了卧室,倒了温水给他们自己洗漱干净,他熬了点粥:“爸爸出去买早饭,你们乖乖地自己玩,不能大喊大叫知道了吗?”

    两孩子一起点头:“知道!”

    “真乖!”沈清墨亲了亲两个孩子,让小狸看家,关上院门出去了。

    院子在胡同里,沈清墨是跑着出去的,两个孩子太小,他们的妈妈又在睡觉,他怕俩孩子乱玩会受伤。

    这时候买早点不像后世,商家还准备塑料袋给装着,都是自己带东西来,沈清墨拿了两个大饭盒和一个搪瓷缸子,那么大高个的一个年轻男人排在一群婶子大妈中显得很是格格不入。

    沈清墨却神态自若,还有闲心观察周围的环境。

    清晨七点钟,路上是骑着自行车匆匆忙忙去上班的人,商铺除了国营饭店,都还没开门,一些商铺没有招牌,沈清墨估计是闲置的,有招牌的都写着国营的字样,私人还不能开店。

    心里有了数,沈清墨再看行人的穿着,雨晴之前做了很多头饰和假领子,她说还没到开卖的时候,一个是没有自己的店铺,她不想随便摆个地摊卖,还有一个是他们来了京城。

    她原本是想去沪市的,相比京城,沪市人更愿意在穿上花钱,受近现代海派文化的影响,后来,沪市人常常和一个词联系在一起—小资。

    京城在这方面更加随意些,沈清墨前几年路过沪市,人们尽管不富裕,里面的毛衣已经拆了织织了又拆,袖口都磨破了,外面却要穿一件没有补丁的衣服,体面很重要。

    而京城,沈清墨看到个戴眼镜像是知识分子的男人,咬一口大饼,喝一口搪瓷杯里的豆浆,棉袄腋下破了,露出了白色的棉花,棉花是新续的,还能佩戴眼镜,显然不会很缺钱,但穿着却不讲究,头上戴着的帽子还脱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