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凤至,将这一刻定格,心里涌起了许多酸涩,眼眶红红的,但摄影师以为是这位漂亮的年轻夫人,点的胭脂,为这张照片更加增添了许多美好。
想起来小时候,父亲接待了一位散修游走的道长,和我父亲说我这辈子是凤凰的命格,贵不可言。小时候,还有几分自得,觉得自己不同于凡人,有大造化,和不同的际遇。
而今,想起来自己如今也不过二十八的正好年华,就不得不以苦行僧的法子练气,不然多少自哀,丈夫尊重却没有爱,或许一开始就错了,应该完全找一个势均力敌的男人,与自己共度余生。
大家都夸我端庄,殊不知,我年少在家的时候,霸道任性,在奉天女子师范学院的时候,是辩论赛的黄金辩手,青春肆意,就如同之前的学长曾对说,连阳光都格外偏爱我。
今天也好,让我自己想开了,拒着自己干什么,浪费了颜色和青春,以往行走经营家里生意,一律选择黑色、棕色、褐色等深沉的颜色,表现自己的老成,避免别人看清了我这个年轻人,可是真正的认可从来不是着装,活的像六子一样不是很好,我何苦操那没用的心。
他外面都找到了第四位,而我仍旧端着正妻的态度,只不过是把他当成了所有物,那就完全没必要将自己的情绪,定义为爱而不得,,,
这时的喜儿,看到了自家小姐,释然地笑了,觉得十分开心,又难过,她都记不清,小姐有多久,不带面具发自内心的笑了,喜儿内心里十分感谢陆小姐,让小姐想开了。
“先生,我想问一下这个照片多久可以洗出来?”,“这位美丽的女士,大概三天就可以了,你到我的店来就可以取了。”
“好的,谢谢。”,“喜儿,你去看看中街还有卖冰糕的吗?买点去吃我们。”
“小姐,这个天气冷了,你的身体不太能吃这些。”
“去吧,今天我高兴想吃点喜欢的。”
“好的,小姐。”说着,便跑远了。
等主仆两个人品尝到了这个许久未吃的美食,都心满意足的很。
因此,回到家正赶上晚饭时间,也不觉得面对一大家子人显得枯燥了。
但没想到今天六子回来了,反常,这时他应该不知道在哪里听戏呢,反倒回来了。
张学良,看着眼前的于凤至,痴迷了,揉了揉眼睛,一开始以为是他爹,又不知道从哪里纳来的姨娘,
刚想从头到脚打量一番,没想到是他的那个娃娃亲大姐。
还是三姨娘率先打破了沉默,“这六子,连自己媳妇都不认识了?”
“没,”,说着便装作淡然地吃粥,吃不过今天的吃法,有点风卷残云地意味了。
终于到了茶歇的时间了,他先出去到先生的办公室里探讨了地理的课业,走进了卧房,
于凤至已经在屋里看书了,头一次没看她打算盘。随手关了门,“大白天的,关门做什么?”
“遮挡看书的光线,”,于凤至带了几分漫不经心,但是张学良仿佛第一次正视了于凤志的美,
当她把头发都梳到了最后,一簪子,簪起满头青丝,带着淡粉芍药的旗袍收腰紧致,纤细的脚踝瓷白羸弱,明明衣着端庄,却给人活色生香之感。
“夫人别看书了,看看我吧,”,说着便抱起了于凤至,走向了里屋的暖塌,而看着她还拿着一本书,觉得自己被挑衅了,
有些烦躁地把书扔了,一股痒意从脖领直通大脑,让人浑身发麻,便有些敏感地轻喝,大白天的,做什么~
殊不知这动情的状态,配合今天的打扮,是清冷中带着娇媚,这骨子味道,仿佛他把高岭之花拉下了神坛,
不过这次于凤至也不打算拒绝,毕竟此时的自己孩子也生了,不想矫情,
以前总是想要他尽兴,压抑着自己,不过这一次她却不打算再委屈自己了。
因此,在无形中调换了位置,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轻轻挑开纽扣,用指尖留恋皮肤的肌理,
张学良想要起来吻她,掌握主动权,可却被不动声色地按下,勾了勾男人的下巴,用鼻尖试探,
轻嗅他身上的脂粉气,索性没闻到,要不然今天的开心,算是被毁掉了,她真的会有可能把他一脚踹下床。
勾了两次,他愈演愈烈,她也乐得自在把这出力的活计交给他,而窗外天已经彻底黑了下来,
月光遍布了塌上,甚至有些交替的晶莹,汗水不经意地滚落,促成了这场水乳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