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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卧室,看到陆小曼坐在露天阳台上的藤椅上看书,精致的丝绸拖鞋被踢到一边。以随性的、舒服的姿势,倾斜着晒太阳。

    但偏偏看书的姿态却格外认真,想来这就是他陆大小姐的魅力,随性洒脱,但偏偏聪慧,想要做什么又专注,又有魅力。

    不同于别人的勤学苦练,她天生就聪慧,此刻的她就如画卷一般温柔,令人蜷缩。不说话真正的样子实在美好。她不会用犀利的眼神看你,不会用高傲的语气去命令你,紧紧懒散,漫不经心的态度着实迷人。

    “在看什么?这么认真?”“嗯?你这个人走路没声音呢?”陆小曼答到

    “是夫人太入迷,王某端详夫人已经有好一会儿了。”“在看,《社会契约论》”陆小曼随意的说。

    “怎么突然读这本书?”“给孩子做胎教。”中江兆民所作《民约译解》,作为卢梭《社会契约论》是的首个汉译本,是含义极其丰富的政治思想文献。

    但全法文的民约,中国人对该文本的接受,对其中含义的发掘,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有一个不断重新发现、重新认识的过程。

    所以当陆小曼再次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也有了新的感悟。家庭是最古老和自然的社会形态,但是父母与能够自立的子女之间的联系,有必要用一系列约定来维系一社会秩序。

    但父母作为孩子看社会的先决导师,不应该是压制如反压制的关系。

    不可建立在强力的基础上,因为最强者无法一直保持强势霸权,除非他能把强力转化为权力。因为有了服从才有了权利,不过这种关系根本上就是不平等的,是十分岌岌可危的。

    把服从转化为义务、在那种情形下,权利与强力就要互换位置,如果必须要用强力使人服从,人们就无须根据义务而服从了。

    所以陆小曼觉得,这与中国传统的儒教思想类似,尊重是人与人交往的关联准则,且适用于任何关系。

    所以我认为,在未来,对待我们的孩子,也应该坚持这个道理。

    不应该以经验之谈,去限制他。只要人们不再是被迫服从时,他们就不再有服从的义务,社会秩序来源于共同的原始、朴素的约定。

    “你觉得呢?”“我觉得很好,小曼,从前只认为你不关注社会现状,现在觉得你比我深入。”“简直就是个哲学家!”

    “又打趣我,不过本小姐确实不差,这么多年,不仅仅你读圣贤书,我从来,都挑我喜欢的去学习,只要学了,就要有收获,”

    “还没同你讲,我小时候,喜欢画画,却因为学习太苦了,实在坚持不下去,把画笔扔了,了之。却被我父亲严厉地训斥,我从来没见过父亲如此疾声厉色。”

    “从那以后,我从来不会随意半途而废,对待任何以我开始的事物。”

    看着陆小曼专注的眼睛,突然有什么东西,从心口破土而出。我们就静静地看着彼此的目光,都想要从中找到什么。而这种莫名的感觉,仿佛是惺惺相惜,也仿佛是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