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1章 妹子村中归来 "秦琼在 梅花阵中刚刚完成双锤的练习,忽然看见黄旗之下有一位骑士飞速驰出..." 高晓明在一个农户门前停下了脚步,聆听着屋内收音机传出单田芳解说的《唐宋演义》。只听完几句,他就知道已经正午12点了。 每逢中午12点到12点半,村民们都会聚集在拥有收音机的家庭中,共同收听这个经典故事。但高晓明并没有多听下去,提着一条约五六斤重的大鲈鱼,沿着小径迈向一座小山丘。 小山上有一座有着三层结构的房子——底层用石砖,上层则采用木质材料,整个构造显得粗糙却又透露出贫困的气息。然而对高晓明来说,这里却洋溢着不同寻常的温馨。他捏紧雄鱼,心中鼓起勇气,向着房屋前进。 然而当他迈进门槛那一刻,一道带着气势的扫帚便凌空向他袭来。机敏的高晓明迅速退后一步,侧身一闪,险而又险地躲过攻击。 这动作让一位年约五十岁的妇女手中的扫帚落下,眼看就要与他撞个正着。“走啊!再不让开,小心我打断你的骨头!”手持扫帚的是位貌美的少女,她的怒容使得整张脸庞涨红,呈现出别样的泼辣美态。 门边的高晓明眼神明亮如新星,他回忆起妻子年轻时候的美貌,并不输于任何一个当红女星。 “许多少美啊,你这个无父无母的孤独家庭,儿子看得上你简直是你的造化!除了我儿子,村里的人谁还敢娶你呢!”妇人饱经世故,在抵挡扫帚攻势的同时,气恼地叉腰训斥道。 “呸!你个厚颜 的家伙,看看你家儿子的德行,都不懂自我检点!”许多少美毫不畏惧,从小失去了母亲,又在父亲离世后,独自与三个妹妹相伴。久而久之,她习惯了村里人的欺压,性格变得泼辣,遇到挑衅便无所畏惧,甚至直接挥拳相对。 “你儿子三十多岁了,才刚刚娶了个老婆就想让我成为他的下一任,想得太美了吧!一边去!”许多少美舞动着扫帚,数次击中妇人的身体,迫使后者连连后退。此时她的脚下好像踩空,整个人失足摔倒。 “哎哟!” 这一跤实在猛烈,连臀部也感到隐隐作痛。 “啊,黄阿姨,对不起,我没注意到你。”高晓明收回迈出去的脚,嬉皮笑脸地说着,当黄阿姨看向他的眼神里充满了责备时,他的话语瞬间让她的怒意消散。 黄阿姨疑惑着高晓明为什么会来,环视他们两人一眼后,她心中的猜想已然升起。 黄婶未能促成儿子婚事,心中郁结,但由于在高晓明面前,她又不敢久留。高晓明并非善茬,时常惹麻烦,算是村里最强壮的人之一。 面对高晓明的威慑,黄婶发出不满的哼声后,灰溜溜地离开了。 许小美也看到了高晓明,她怒意难消,猛地将扫帚扔在地上。她无视高晓明,转向屋内,大声说道:“二姐,大哥,为什么不来帮我?” 她有些恼火,目光中充满了指责。 高晓明同样朝房屋内看去,看见许小美的二姐——许多玉和她的丈夫张成远。张成远是入赘的,所以年美称他为兄。这个内向的人很少开口,村里人因他的性格和身份时常作弄。在他与许小美的上辈子婚姻中,他曾屡次挺身而出,为家中人撑腰,让她们在村里安身不易。 许多玉在被年美方问之后,略感尴尬,轻声回应:“黄婶的哥哥是红星农场的副政委……” 听到这话,年美愈发生气,提高声音反驳:“她哥哥虽然是副政委又能怎样?红星农场管得到咱们高家村千里之外的地方吗?隔的可不是一星半点!”虽然实际距离并没有十万八千里那么远,大概五六十里。 高晓明走上前,拍拍年美的后背安慰道:“别气,别气。”可是,年美没有接纳这份好意,迅速避开,晶莹的眼睛不悦地瞥了他一眼。 面对她的眼神,高晓明并不介意,脸上依然带着笑容,只是在眼神深处划过一道思念的痕迹。 年轻的活力真好!比起上辈子躺在床上等待死亡时的脆弱无能! 这辈子,再也不会让你遭受乳腺癌的痛苦,也不再容许一个人承受过多的委屈和生活的艰难! 高晓明暗自发誓,递过大鲤鱼对她说:“给,拿去吃吧!心情舒坦些了吗?”年美看到大鱼,眼中闪过欢喜,她们家经济条件较差,难得有肉可食,平时只能吃些小型河鲜解馋,但这样的大鱼十分罕见。 接过鱼,年美朝厨房走去,边走边咕哝:“有什么好兴奋的?要煎好吃就要加油,那还不知要用多少呢!” 随后,高晓明紧跟其后,脸上尽是满足的笑容。 重生后,见到未来的妻子便是首要之务。 你看,她多年轻、美丽、健康! “只管煎就好,过几天我会送油给你!” “你还赚不到钱,哪来的油呀?” “这个你不用担心,我能解决!” 年美不太信服地瞥了他一眼,但此时,高晓明竟脱口而出:“年美,考虑下嫁给我如何?”这一言,正巧年美正在杀鱼,菜刀险些伤到自己的手指。 她抬起头望着高晓明,眼中交织着不安与惊讶,毫无疑问,还有那么一丝难以掩饰的欣喜。他们两人一起成长,高晓明仗义直爽,从小就常常帮助她,还经常会给她带去食物,对他的感情岂能简单定义为不喜欢? 而高晓明直接提出了结婚的要求,这份突如其来的请求让她完全没想到。 猛然间的求婚像电流般让不少女子脸颊染上红晕,她试图避开他的目光,却无法逃避高晓明热烈而直接的眼神。 事实上,高晓明内心也同样充满波动。在他的前生命运中,他们在1987年的秋天结为了夫妇,然而重生之后,他对拥有这样一位妻子的期待更为明确,渴望早日正式迎娶她进门! 原本凭借一条足有五六斤重的雄鱼,他有可能在许小美的家中蹭顿饭,但如果提及求婚的事,便惹得她心慌意乱地将他请出门去。黄婶为儿子提亲,遭遇了许小美怒拿扫帚轰出门,相对待遇还算好些,许小美只红着脸蛋轻轻推开了他。 "我…我还没准备好…"她羞涩地瞥他一眼后,旋即躲进了厨房里。 看着她含羞带怯的模样,高晓明忍俊不禁,笑而不言,没有坚持跟进。 能够看到一贯泼辣的许小美羞态可掬的一面,他心中满是趣味。要是按前世的心性行事,或许他会不顾一切地缠绕不休;然而现在经历了岁月磨砺,他懂得了追求之道,知晓要有适当的克制。 “好好考虑吧!反正我对你已下了决心!”他在门口高声留下这句话,话犹如石头投进湖面,涟漪逐渐扩散并激起更大的浪花。 第2章 察看他处 厨房内,许小美贴靠在墙边,心脏狂跳不已,仿佛即将蹦出胸腔。直到高晓程离开的脚步渐渐消失,她才轻喘一口气,低垂的眼神陷入了深思,嘴角泛起微笑。 告别许小美家后,高晓程并没有返回自家,而是转道去往距家不远的另一户人家。高家村的人有个共同居住的传统,过去曾是一个姓高的大家族划分成三房,嫡长房势力最大,二房与三房为旁系,每个家族都有其各自的聚居地,整个村庄尊奉长房。 当然这是古时候的情况,现代已经平等许多,但他们保持的聚居习性仍保留,因而村中心地带多居住着本姓的高氏族人。 虽然他的未婚妻许小美同样住在村里,但她由于非正统姓氏而稍显偏远。他自己隶属于长房一系,称呼这户人为细细的祖母是按传统称呼,但实际宗亲关系已经疏远了。 刚踏入那门槛,他耳里即飘入评书大师单田芳讲述的《隋唐演义》末段。这时,厨房里传来炒菜的声音,让他脚步略作停留片刻后步入灶房。 一个六十开外的长者正在火炉边烹饪,一大铁锅内翻炒着切碎的青菜,旺盛的火焰让菜肴迅速烹煮熟透。 老练的他加盐提味,随后用铁勺将菜肴从锅中起出,盛入盘中。 旁边还有一个碟子,装着煎炸的豆腐。 "小细奶奶。"望着老者的略显弯曲的背影,高尚程眼角泛红,心里的情感如同波涛一般翻腾。在他前世通知高壮去世的消息后,细奶奶因为过度悲伤不久便离世了,高尚程对此深深自责。他原本想要代替高壮尽孝道,并慷慨地给她钱财,可一旦知道了唯一的孙子去世,她失去了活下去的意志,伤心欲绝痛哭后连续三天滴水未进,在第四日就不幸离去。 这个遗憾成了高尚程内心的刺。现在重新见到细奶奶安然无恙,那道心痛逐渐平息,仿佛拔掉心头之刺。 听到他的呼唤,细奶奶回首,满面慈祥地笑着:"晓程,吃过饭没?快来细奶奶这里一块儿用餐吧!" "快去听你的故事,怕就结束了呢!饭菜交给我来弄就好了!"细奶奶知道高尚程喜爱听《隋唐演义》,于是催他进屋聆听。 "嗯。"高尚程注视着细奶奶的亲切笑容,心中的紧张与不稳骤然缓解。 他得以重生,前世的所有不幸可以在这个世界从源头上避免。这次重生,他将珍惜所有美好,关爱他的两个儿子,绝不会再让高壮过早凄惨地倒在街头! 调整心态,他步向摆放收音机的屋子。 从窗户看进去,一个穿着白背心的少年正专注聆听,故事中的情节让他的神情变幻莫测:一会儿激昂,一会儿紧绷,一会又满含愤怒。 望着青年生机勃勃的侧脸,高尚程心中充满了追忆。 以前世的旅程而言,他与高壮一起风餐露宿尝尽艰辛,收获了一些财富。却在一次街头混混 中,为了保护他,高壮不顾一切地替高尚程挡下一刀。 可当高尚程失控将受伤的高壮送到医院时,高壮已经因为大量失血离世。近二十多年的岁月流逝,高尚程依然清晰记得临终前,高壮的话语:“晓程哥哥,只要你没事就好了……替我照看好奶奶。”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次分解。" 随着故事的尾声,今天的《隋唐演义》落幕。 正沉溺于故事中的高壮抱怨道:"这回秦叔宝和群将比武,后羿展现巧手技艺的情节真的好精彩!听完真是热血沸腾!" "哎,不知晓程哥哥跑哪儿去了,都没来听。等我告诉他,他肯定后悔错过了,嘻!" "哎,你怎么一直笑呢!"高尚程轻盈地靠在窗户外,随意地看着室内忙碌的高壮。 过去的高尚程早已变得沉稳,只是年轻时这种洒脱不羁的作风让人记忆犹新。他若表现出改变,恐怕会显得异常,因此还是保持本色为宜。看见高壮,高尚程立即回应了他的呼唤:"你怎么不过来听故事啊!" 在高壮身旁,他的眼神闪耀着兴奋,滔滔不绝地说道:“你有没有听到刚才的故事啊?就在你家听到的那个,今天的真的精彩极了!要是我能像秦叔宝那样英勇,那得多酷啊!我一定要驰骋沙场,痛快一番!哈哈哈!” “年轻人,你的小小体格…不太适合打打杀杀呀!”高晓程意味深长地瞥了一眼高壮壮实的身影,话中透出几分惋惜。 原本满脸激动的高壮,一下子表情僵硬了。 虽然他自称为高壮,但实际上,他的体型并不高大魁梧。出生就是早产儿的他,先天身体素质欠缺,后天也没有得到良好的抚养,那是因为多年前常常挨饿,一直到近年来家庭的生活才稍微好转,能够吃饱八成饱。 “你们都在外头站着干嘛?来吃饭吧!”细细的母亲端了两碗饭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米饭上面盖着煎的豆腐和青菜。 “奶奶,晓程哥也要跟我们一起在家吃饭!”高壮十分热情地说。 “嗯,我知道,这两碗就是给你们的。”细细的母亲温柔地笑着,先递给了高晓程两双筷子,然后又返身进入厨房去了。 由于高壮家人口不多,所以他们的饮食简单随意,为了讲故事,高壮习惯先把菜混到饭里,省事不少。 第3章 微微喘气 吃过饭后,高晓程拉起高壮向北走去,来到牛尾岭山脚,高壮不解问道:“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呢?” 没有直说的目的,高晓程神秘兮兮地提到他要带他见识一件奇妙的东西。 一听这话,高壮立刻兴致勃勃地跟在高晓明后面登山探险。 他们所处区域地势起伏,多山缺水,好在这里的小山都相当低矮,翻过二三座这样的山后,才算进入了真正的幽谷深处。 过去,高壮经常跟随高晓明穿梭在山野之间,采摘野果、收集柴火或挖掘鸟蛋等小事都常做,但那些活动往往局限于附近几座山上。 但这一趟,高晓明却把他带到了未知的深处。 盛夏之际,本来炽热无比,可在深山里,却凉爽宜人。 树木愈发挺拔,满地是厚厚的落叶,他们的到来惊扰了山中的禽鸟,时不时传出动物被吓飞的鸣叫声。 体力不如高晓明的高壮已经开始微微喘气。 “晓明哥,我们到底是去干什么呢?”高壮又一次询问。 高晓明走在前面,四下张望,判断方向,当他看见那棵矗立山对面的巨大樟树时,眼中瞬间一亮。 指着它,他语气肯定道:“我们就去找那个,来,跟我来!” 说完,两人径直向大树走去。尽管高壮走得相当费力,但他不敢落后,紧紧紧跟高晓明的步伐。大约五分钟的功夫,他们到达了樟树所在的位置。 站在这棵樟树前,高壮觉得除了更高大,没有什么特别的。 高晓明却是观察着脚下。这棵樟树旁有一片像小山坡般的空地,上面生长着些许杂草与矮小的灌木,若是普通人看见,顶多猜想可能是光照不佳导致周围未长出大树。 然而,对高晓明而言,这里蕴藏着不可忽视的秘密! “晓明兄,咱们到这里来做什么呢?”壮硕的高壮并未发现异样,疑惑地看向晓明。 看着依旧未遭破坏的地面,高晓明微微一笑,指着小山丘解释:“这个山丘,其实……”说着,他的手指微微点向小山坡。 本来高壮刚踏上小山坡听后,不禁惊讶地差点跳起来,迅速地从小山坡下来,一脸不敢置信:“不会吧,你怎么会知道?快别吓唬我啦!” 见到高壮胆小的模样,高晓明忍不住摇头苦笑两声。 回顾前生,村里外有一伙盗墓者前来,察觉他们之后先是驱逐不让进入挖掘,经过一番交流与妥协,最后达成共识,一同发掘并约定共享掘墓之物。 凭借从那第一次的非法收益中积攒的资本,他带着高壮离开了这个小山乡,投身滚滚世俗之中,他们在发展南征北战,在羊城创立功业,又分别挑战魔城和京城。 数年的风雨漂泊后,他们在商场上收获了丰富的事业与财富,但也为此失去了一些宝贵的东西:壮实的高壮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他自己失去了至亲们的关怀和陪伴。 回忆起那些往事,高晓明心中五味杂陈。 如今正是八月底尾端,他记得在九月份的开学季,有人开始探察这座山,并被一伙年轻人,也就是包括他自己在内的小组成员察觉。 在初次打探阶段,他们 退出了山地,随后经由驱逐及艰难商谈后,在九月八日这天,才真正展开挖掘工作。 根据时间推算,距离现在还有一些天数。然而重生成熟后的他还是想要自己确认无误后再采取行动。“走吧!”看到墓葬尚未遭到侵扰,他的心稍微安稳下来,喊了一声便下山而去。 “唉……”壮硕的高壮感到莫名奇妙,追在后头继续追问:“晓明哥,带我来这里到底干嘛啊?就只是为了看这个坟?下面真的有墓吗?” “自然了,现在看看,该做的事情就干完了。”高晓明对此显得理直气壮。 高壮挠着脑袋,虽然觉得高晓明说得合乎逻辑,可总觉有些不对劲。他的大脑并不灵敏,通常都是跟随高晓明,任凭他说什么就做什么。 此刻显然不想多作解释,高壮挣扎一番之后还是选择了默认。 古人常言“上山容易下山难”,对他们两人而言,这却构不成阻碍。作为山区半个土生土长的人,攀登和行走对他们来说就跟喝水吃饭一样平常。 下了山,高晓明便开始安排任务。“壮壮,接下来几日,你无事的话就多到这周边看看,如果发现陌生人企图登山,立刻通知我明白吗?要郑重其事哦。”语调坚定,一副肩负重任的样子。 “好的!”高壮如条件反射般点点头。 分担起情报侦查的任务后,高晓明也没闲着。如今囊中羞涩对他的活动颇有限制,于是首先要做的是获取资金。“准备好你的装备,我们要去旁边的山。”那座山离他们的村口稍微偏远些,植被丰茂,常能发现野鸡野兔踪迹,他计划在此设置一些陷阱,并定期查探。 望着亲手设定的简易陷阱,高晓明回想着前辈子自己发财后,举着手持 在深山 的辉煌画面 拥有 在手,即使是面对巨大的野猪,对他来说也是轻而易举! 直到 与 被禁止,他才没有再次踏足山林打猎。 第4章 心盘算着 在等待着那些寻宝者们的到来之际,高晓明心中暗下决定:打算把这个功劳当作一份特殊礼物献给同村的建设叔,或许能通过这次机会从他那里换取一些二手 工具。 "这可能会是我们互换价值的机会”,他在内心盘算着。 村庄里的建设叔已经晋升到县里的警方工作,是一名经验丰富的侦探队长,处理过许多重大犯罪案件,村里的村民们对他的敬重犹如高山仰止。 虽然高晓明与建设叔由于年龄辈分的关系,并不太亲近,但他们各自的孩子们,却因为小时候一起玩耍建立了深厚的友情,高晓明尤其跟那位高家孩子的友谊格外深沉。 现今,他的大儿子高宏已投身军队当兵,最小的儿子则在读高中。 计划完毕之后,高晓明来到了村庄最大的水坝前。 这里位于丘陵地带,雨水稀少,城市附近都找不到一条值得一提的河流,他们的日常用水都依赖于那些大小不一的水库。 村子自己拥有一个大水库,面积广大,足有十七亩,与周围村庄形成水源共享。 尽管身处缺乏河流的地方,但高晓明的水上能力极强,从小就掌握了出色的钓鱼技术和抓黄鳝的本事,游刃有余。 此时正值晚稻插种期,水库经过先前的排水准备,水位下降,最深处仅两米,岸上浅浅的一米多便能看到水底茂密的水草,藏着不少游鱼。 脱去鞋袜,高晓明挽起了裤腿慢慢步入水中。 哪怕久未涉足水里,但脚尖接触到湖面的那一刻,他体内的潜意识似乎立刻回荡开来,那种熟悉的捕捉本能指引着他自如地捕捞。 当初赠予许小美的那条大鱼就是他的作品。 为了将来的妻子,自然希望选择更大的猎物,但现在,只要是鱼就好,他已无心理会琐事,专心致志于渔猎,半个小时左右就捕获了满满一堆鱼,大部分是无名的小型混杂鱼类,小到指甲盖大小,而那些色泽鲜亮,刺少的黄鱼特别受欢迎,特别是孩子间。 捕捉黄鱼其实相当考验技巧,它们背上隐 刺,让人抓挠起来颇为费神。 一旦被刺伤,疼痛瞬间扩散,严重的甚至可能因疼痛而弃手而去。 曾经,高晓明也曾遭遇刺伤,然而他并未就此退缩,逐渐学会避开这些痛苦源,这让他少受伤痛的次数。 此番他抓到了一条约三两多重的黄鱼,心中微感骄傲。 寻常人很难获得这种战果。 仰头看着黄昏洒下的金光,晚霞映红天际,万物在这清亮天地之间沐浴。 这样的美景恐怕在未来的世界已经不易再见。 虽然神州大地日渐繁盛,但环境仍然保持着原始的洁净,大自然没有遭受严重损害。 高晓明捕鱼许久,直至能满足一餐饭的需要才停止。 河边生长着大片野生的荷花,叶子茂盛花儿稀疏,即便是盛开也小巧可爱。 他随意摘下两张荷叶,同时清理所获之鱼。 挑出几条体型较大的黄嘴巴鱼,单独摆置,较小的混合小鱼放置在一旁,以供区分。 经过牛尾岭山脚时,看见高壮依旧守在那儿,他便大声呼喊:“走吧,我们回家!” “哎!”回应响起,高壮快步向他跑来。 两人汇合,高晓明递过一袋装满的鱼,说道:“把这些鱼带回去,分给你们奶奶还有你自己。” 当高壮掀开包裹,惊喜地发现里面尽是约两三两的小黄喙鱼,脸上流露出由衷的笑容。 误以为高晓明同样携带着类似的鱼群,高壮毫不犹豫地接手,并且面带愉悦的表情。 接着,他认真地说:“明天我会有一个捕捉野兔的新陷阱法子,你要好好学习并安排到牛尾岭周围设置,既可以监视那个人,还能顺便 一些小动物带回。” “好的,明白。”二人相伴步入村庄后,各自回到自己的家园。 提起那个包裹鱼的重量,高晓明的步履似乎变得更加沉重。 在重生后的愿望清单上,探望美景是他最初的愿望,其次是寻找高壮和他的祖母,至于家人,他总是把自己的感情摆在后面。 这并不是他对家庭的冷漠,而是前世太过执着于亲情,在美去世后,面对家人他感到了无比难以面对。 在他心底疑惑的是,尽管他曾倾尽财富给他们,为何家人会那样对他和妻子孩子? 在他回忆里,他一心投入追求爱情,忽略了家庭里的琐事。 结婚后他常常在外面打拼,很少在家陪伴,就连长子的出生都错过了大部分时光。 直到他第一次见到长大后的长子,已是一年多后的事情。 对次子倒是一直守在身边照顾生产过程,但美刚刚月子出房不久,他又因为生意离开。 他原本期盼自己挣钱能改善家庭,也有人照顾孩子。 但现实又是如何?他清楚父母对美的排斥,害怕因为她家境贫寒会给将来的生活带来负担。 他曾因爱情而激动地娶了美,期待有了孩子后能让他们看法改变。 然而,他却没有全心对待美,甚至对她的话语疏离,觉得她在无理取闹。 经历了上一世诸多至亲好友离去后,他的内心悲痛欲绝,四处询问过去的长者,试图详细了解他们的故事和家族过往。 高晓尚深呼吸一口,眼中阴暗的情感更为深邃。 他推开门,不仅仅进入了熟悉的房间,还面临着让他感觉既亲近又生分的人们。 身为家庭次子,他的家中有七个兄弟姐妹,兄长排行老大,加上新嫂子一共是九口人。 春季之初,大哥成婚,让家庭人口迅速增加。 此时,其余八个家人正各自活动:母亲和妹妹在厨房忙着做饭,父亲在院中一角静静地抽烟。 院子里,两个弟弟玩耍不休,一人手捧书籍,边看边模仿书中的场景。 “嘿嘿嘿,我这个姿势学得像不像啊?”他们笑作一团,新进门的大嫂也在边上饶有兴趣地看着。 长嫂低头跟身旁大哥私语:“这是用你的大洋给他买的书吗?”语气里带有一丝质疑。 “是。”大哥脸色阴郁,显然对此事心有不快。 长嫂继续探究:“那些是家里给的钱吗?”她眼神闪烁,似有所思。 起初,大哥点点头承认,接着补充道:“没错,后来为了反对父亲的决定,被责打后他只好去捕捞小鱼换取,想借此补上这些开支。” 正当高尚万全神贯注地练习书中招式的当口,瞥见走进来的高晓尚,他知道不好,匆忙把手中的书籍掩入后背。 第五章 一番教训 那本书他是深深了解,那是哥哥的珍贵宝物,连他们求读的机会都不多得。 恰巧在听到嫂嫂提及时,高尚万一片好意,自作主张从哥哥的柜子里取了出来。 现在,这个秘密即将曝光。 面对回来的二哥,高尚万紧张唤道:“二哥……你来了。”他言语犹豫,心中担忧着如何应对晓尚可能产生的愤怒。 第三子高晓尚看到了高尚万身后的书,脸色更加沉重。 但他还没来得及质问,长兄高尚鹏便发话道:“只是翻阅一下罢了,怎么可能就被损坏呢?” 两个小兄弟连忙用力点头,同意兄长的看法。 然而高晓尚仍面容阴郁,虽然重生才一天,前世的记忆逐渐褪去,他虽然大致记得年轻时的大咧咧个性,不在意许多事情,重视义气,有时会吃到点亏。 如今他洞悉世事,视野开阔,明白有些事可以忍受,有些则是原则问题不可退让。 像这本并不珍稀的书,如果妥善对待,自然不会出问题。 但他记忆中的高晓尚,确实视它为宝贝,阅读后都会细心平整页张,藏到最隐蔽的抽屉深处。 现在的小三高尚万竟未经允许拿出书,假使真的有所后悔,或许可从轻处置,可事实却非如此。 第三子出于本能在隐藏书籍,而大哥未待他开口,就以权压人进行了一番教训。 一段时间过去了,高晓明想起关于那本书的故事。 去年六月,他在去邻近县城交易家中的稻草时,市场上《少林武学秘籍》引起了他的兴趣。 他曾因《少林寺》对武术如痴如醉,于是无法抵抗 。 最终,他用买草席的钱买下了这本书。 当然,私自花用家庭财物购买的举动让他遭到父母责怪。 但由于他的倔强,通过捕捞几天的鱼卖掉了换钱,这本书成为了私有物。 到了第二年,大嫂借给了娘家的亲戚,结果书本因无知孩子不慎而被烧毁,他深感惋惜,但也无可挽回。 大哥称他已经记得书中内容,毁掉就算,不必再追究责任,就轻轻放下这事了。 如今忆及此事,他表情阴郁地走向弟弟,伸手却没有说话。 万弟有些紧张地看着,将书递给了晓明。 看着重得来的宝贵藏书,他有种劫后余生的庆幸,这一次重生,不再轻易失落任何珍重的东西。 把书放回书柜后,他在角落静静地处理捕来的碎鱼。 挑最好最大一条给细奶奶,余下的野生小鱼则留给妈妈烹饪。 自迈进门槛,他没有开口说一句话。 并非他心情不佳,只是此刻没什么话可言。 曾经他的慷慨使家族得到财富,大家争相逢迎。 只需静静地听,总会有一些话题出现。 然而这次重生,他空无所有,也无意于快速累积钱财。 前世靠盗墓起家,抓住商机发家致富风光一时,然而家庭的不幸让他明白那罪孽带来的后果:兄弟离世、爱人离开,晚年健康的困扰也令人心痛。 他认为这些都是因他之前的盗墓罪行。 因此,他决定转变道路。 他在一旁悄然窥伺,理智审视着自己的无力,他明白还未声名鹊起时,他在家庭中并未有多大作为,悄然无息。 随着父亲高远见点燃一支烟,他们三人开始和大哥高明鹏讨论下一步的事宜,两个小弟弟低声耳语,对他们的话语毫不关心。 “开饭了!”厨房传来了声音,院子里的人们纷纷往厨房走去。 四居室的厨房设施朴素,餐桌并不宽敞,很难容纳所有的家人,所以除了奶奶、父亲和几位兄弟外,大家都习惯了在夹菜后各自端碗菜去院子里共餐。 食物朴素而简单,杂鱼,由高晓明带来的,是为数不多的荤菜,剩下的主要是腌菜和自家种的新鲜青菜。 晚餐的氛围正浓郁时,突然进来一人,约莫四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件汗迹斑斑的白衬衫配旧皮鞋,这是村民们常见的着装打扮。 他肤色深沉,脸上的皱纹清晰可见,仿佛刻画了岁月的磨砺。 他的嗓门响亮有力,一进门,院内便被这声音填满。 循着声音看去,高晓明很快就辨认出来访者,是个常来家中串门的堂伯。 他们的关系虽长,无需过多客套,因此高远见开口询问他已经用餐否,能否在此处同吃一餐。 这样的邀请本属礼节性,几年前,家中因物质困乏常感饥渴,而现在,虽勉强能果腹,储备的食物却依然匮乏,调料稀少,通常不在外家就餐除非必要。 "繁茂啊,淑芳,快给你叔叔端把椅子来,"长辈至高的奶奶对高晓明的妹妹吩咐着。 待高繁茂落座后,便开始述说最新的消息: "我听说,那军岭火车站附近的铁路很快就要动工了! 我之前观察到那边有人在做测量,今天我路过时,发现场地堆满了石头、轨枕和水泥,看来肯定是即将动起真格的!" 听见此话,高远见眼睛闪烁兴奋,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赶紧追问道:"会需要招人手干活吧?需要体力搬运石料的活儿,日工多少工钱呢?"满脸皱纹的老汉笑着,像盛开的皱菊一样。 "确实有招聘,扛石头的日工资是两块九毛九!" 高繁茂微笑着回应。 他们曾听说此事,却迟迟没有实际的消息,现在总算是正式开始建设。 这下子要开始施工了!这条铁路至少要修建数月,对村民们来说,无疑是一个赚钱的好时机。 "你打听清楚了吗?明天就能去报到应聘了吗?"高远见笑容洋溢再确认。 "确定,明天就去,地里的活最近不太忙。打算让老二俩孩子跟我一起过去。哥,你们家呢?老大、老二可以去,但老四还小。"说到这里,他又提起。 “老四后天开学,还得去上学,”提到学业问题,高远见惋惜补充。 然而,老四的成绩并不出色,他不好意思地微微一笑后离开话题。 对此,高远见轻轻叹气,他家族并无杰出学生。 但他们不能忽视教育重要,毕竟多读些书对孩子的未来有益。 只是孩子们小,帮不上家的忙,这是理所当然的。 高晓明并未注意到他最年轻的妹妹,她早已由于年纪过小而被迫停学,留家居里打杂。 第六章 另寻财路 农村里的性别认知偏向明显:高家四兄弟均读完了初中,而最小的妹妹则只能读完小学就被迫退学,因为她必须到较远的地方念初中,并需要住宿,那样的环境对女孩子来说显然不太适合。 在传统观念中,女子被期待的仅是识文断字,读书似乎不会影响她们料理家务和早日出嫁延续香火。 话题稍作偏移后,再次回到主要议题上。 望向自己的儿郎们,高远见郑重宣布:“机会巧合地在我们门口出现了,明天一大早,你们三位跟我一同加入铁路行业吧!” 作为这个家庭的主要决策者,高远见总是保持着一种权威的指令口吻。 面对这样的决定,尽管大哥高明鹏与小弟高明万并无明显反感,后者却显得更为审慎:“父亲,我们可以自己保管工资吗?” 高家尚未分家,全年的家计倚赖田间的作物收入,诸如夏天的西瓜、秋天的甘蔗及自行耕种的种种蔬果。 除了农业收益,高远见还另寻财路。 每到秋意渐浓的时候,他会利用空闲的时间学习酿酒技术来帮助邻里酿造米酒。 除此之外,他还会烹饪各类婚庆丧宴的菜肴,从而获取一部分收益,足以维持五位子女生活,支持四个儿子上初中。 说到钱财问题,高远见会不自觉流露出责备的眼神,但他注意到旁边妻子轻抚他的手臂,暗示要他留意大媳妇黄素娥脸上的微妙情绪。 透过她眼里的期望神色,高远见明白了他的角色和任务。"孩子们,我们在家里享用每一餐都是辛勤努力换来的成果。况且,为你们选好对象和即将举行婚礼所需的花费,都是真实发生的开支。” “当然,随着你们长大,也需要适当的自 。这样吧,每人的工薪分配二块九,你们留下一块,剩下的交给家庭。” 开始听到了这样的薪资安排,小弟高明万最初显得有点失落,但在知晓他们可以保留一块钱时,脸上绽放出欣喜的笑容,连高明鹏与黄素娥都微微笑着。 而二哥高晓明,虽然一直保持着静默不语,外边性格冲动随意,家中的他则低调沉默,他的行为常被人忽视。 关于铁路工地的事,他前世有所耳闻,那里工作的辛苦和炎热——盛夏里搬运石料、清理道路和调配水泥后,一天的劳动几乎榨干人们的精力。 上一世,他曾在铁路上做了三天苦工后无意遇见一组偷墓贼探查地形。 在压力之下,他被迫参与其中,为了交易物品来到南昌,然而发现价格可以更高。 这个意外的经历让他的人生轨道与村民们有了不同。 夜晚降临,高晓明因家人过多,房子狭小而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兄弟俩共享一屋后,他的床铺显得宽敞,仅有一张宽大的床和一个小型柜子充当主要家具。 朴实的乡村夜晚缺少娱乐活动,大家也都珍惜用电资源,天还未黑就已经进入梦乡。 高晓明被弟弟们如雷般的鼾声困扰得无法休息,于是起身走出卧室透透气,初时打算只是找个凉快处,但他想了想,决定取出一本沉睡已久的《少林武功秘籍》。 置身于命运的反复中,他在有生之年未能完全领略此书深意。 历经轮回后,他明白所谓的秘籍不过浮于表面,真正的技艺需师承传习,每一个招式的威力运用与技能磨砺皆非自学能及。 前世的积淀让他洞察武术教育的重要性,因而不惜重金聘请一流高手亲授,这些经历让他在几次危机中侥幸生还。 回想过去坎坷的生命旅程,高晓明不觉深感叹息。 月光如银洒落,虽然夜晚无灯火照明,星空如洗,月色将四周浸透,但即便是这般柔和光亮,仍是无法替代书房所需的阅读条件。 高晓明之家原本供电正常,却常常节省,只在收音机前享受片刻的奢华。 此刻,他熟练找到一盏油灯,合作社购来的油料一斤不过三分大洋,微弱的灯火摇曳着在漆黑夜晚中照亮字句。 油灯下的他再次取出秘籍,怀旧之情溢于言表,翻阅每一页历史。 时间相隔,某些细节记忆渐消,再阅时他如同初次相遇般,感受既熟悉又有新的发现。 完整读完书卷,他才意识到其中的价值。 过去因见识有限,对于武学仅是肤浅领悟,作战更多依靠本能和体力优势,所学的动作不过表面模仿,无法实战应用。 然而有了从前师承的基础,现在的他能理解并操作这些内容,以智胜敌。 "这本书还真是买对了!"高晓明笑得满怀喜悦,内心激动难以抑制。 “嗯…这是什么感觉?”建设突然后知其然地蹙起了眉头,他反复抚摩着书的封皮,敏锐感觉到某种不同寻常的气息。 一般来说,封皮的厚度略大于内页,这种现象并不出人意料。 先前,高晓明并未质疑这一细节,而前世的经历让他本能地对事物有着深层洞察,轻易地察觉到异于常理之处。 尽管多次细心检查,他仍未能发现异常所在。 试图轻挑一角测试其坚韧度,他惊讶地发现这材料异常牢固,远远超出他的预想。 灵光一闪,他的目光投向那燃烧的油灯,火苗汲取燃油的炽热,如同瞬间绽放的璀璨烟花,令他恍惚以为火焰似乎活了起来,轻盈地舞动。 内心一股冲动引导下,尽管短暂迟疑,他仍旧谨慎地让书的一角触碰火焰。 在这一动作的小心翼翼之下,他生怕火焰瞬间吞噬整个封皮。 他的初衷只在于检验猜想——猜测是否暗藏着秘密。 高晓明经验丰富,深知古代收藏品中有暗隔隐藏珍品的技艺——木材里的隐层、瓷碗中的机关乃至书画之内。 一旦书封触及火焰,立刻腾起炽焰,火焰如潮迅速扩散。 预先准备应对措施的高晓明抓住这一契机,瞬间抽出书封,并轻轻向火焰送去凉风,火势瞬息间被扑灭。 火势虽灭,那曾燃烧的部分留下焦痕,暗黑色映入眼帘。 高晓明轻轻挑去余烬,细致地透过尚完好部分寻找迹象,但却未寻到满意的结果。 第七章 隐藏的秘密 当触感回归封皮时,那份异样感仍然挥之不去。 为确保心中猜想的准确,他小心翼翼地靠近火焰,再次点燃封皮。 在他预备在心中默数三下的那一刻,一个阴影突兀掠过。 心照感应使他的目光紧紧锁定那个身影,辨认出那是一个窜出的老鼠,瞬间心弦紧绷,脉搏加速。 在转头的那一刹那,他发现书脊已经有大半损坏,赶紧吹熄了烛火,一时显得有些手足无措,"该死的老鼠!"这话情不自禁从口中冒了出来。 他盯着那已经被烧焦了一半的书脊,此刻的高晓明心中对寻找隐藏在书页间的附加层次并没有那么急切。 一旦珍贵物品真的只剩下灰烬,对他心理的影响将会是不小的压力。 许久,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再次细查剩余的灰烬和残存的痕迹。 由于封皮较厚,火焰烧起来相对较慢,燃烧后的余烬并未立即散开,反而聚集成黑团,而非常态下的灰烬色泽。 这表明书页的纸面并未彻底碳化。 程高明轻轻地用手指擦拭那些残迹,金色的尘埃随之落下,显露出一股刺眼且炫目的光泽,仿佛金色的日光穿透了他的灵魂核心。 心绪猛然加速,一个大胆的猜测在他脑海中形成。 那只布满黑灰的手指忍不住抚摩着那金黄色的物质,喜悦像潮水般席卷而来。 他曾设想过封面内是否会埋藏着一些秘藏,像上次的明朝或清朝银票一样,毕竟银票容易燃毁,他害怕无意间的火源会抹灭那些秘密。 然而,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书本的封面竟然暗藏夹层,其中隐藏的秘密竟是黄金!自然,这样薄透的金色金属箔必然经过精心制作才能嵌入书页之内。 在中国,金子的魅力深入人心,程高明也不例外。 认识到这些的贵重,他的胆识也随之提升。 他曾想直接点燃来确认金箔的真实身份,然而在火焰即将触及之际,又有些迟疑,因为这样脆弱的金箔禁不住炽热融化。 为什么要将这样一片金色金属箔夹藏在封面之内? 只是为了隐匿一点点财物,还是蕴含着更深沉的意义? 在这个如同蝉翼般的金箔表面,是否存在关乎重大线索或者信息? 他想起了一条原则:铭刻有故事的古玩往往会拥有超乎想象的价值。 若这片金箔上毫无内容,那可能就是普普通通的黄金,但只要有承载重要价值的文字或记号,它就能瞬间升级为宝贵的文化瑰宝! 内心的狂热驱使着他那颤抖的双手,程高明找来了一个盆,慢慢倒入清水,让覆盖金箔纸的封面浸入其中,静静地让时间溶解金黄的秘密。 数分钟后,他估计足够时间,小心谨慎地将已经湿润的封皮取出来。 由于考虑到金箔的脆薄和自身的担忧,他行动十分谨慎,花费了整整十分钟才确保将所有纸张都完整移除。 望着掌心那两张薄薄的金色箔纸,他心中泛起满足的笑容。 先将它们放在煤油灯下,微弱的火光下,金色闪耀夺目,然而那金色表面的谜底依然隐藏得很深。 程高明并不沮丧,认为或许光源影响了发现。 他计划白天在阳光充足的时候再次揭开这个秘密。 正当要把金箔放回书中时,屋外传来了母亲熟悉而严厉的声音——抱怨他在深夜为何还不睡觉,而且还点灯耗用燃料,不明白钱该做什么用。 在黑暗的角落,母影像风暴一样突然闯进来,灯熄灭了,只剩下一丝淡淡的余烬缓缓升起。 月色中,母亲疼惜的眼神就像那盏被点亮的灯火,照亮的不仅是房间,更是她深切的关怀。 原本身体力已沉睡的母亲,疾病迫使她在深夜屡次起身为他解决问题。 第二天早上,高晓明必须回到繁忙的铁路工作上,母亲罗小小对他发泄不满。 面对母亲质问,高晓明没有太多争辩,只是简洁应答几句后就去了休憩。 然后,他起身回到自己的房间,罗晓华也只能强忍着痛楚收起煤油灯准备入睡。 第二天早晨,高家全家人早早地醒来,罗晓华为大家准备了一锅浓浓的粥,供他们在辛勤劳动时补足体能,因为今天他们面临着繁重的任务。 然而,在享用早餐的时候,高远发现全家人都起床了,只有老二高晓明还在床上没有动静,顿时面色严峻,对着最小的儿子说:"二儿子,还不快起床?赶紧把他叫醒!" 可是高明万回答:“他已经起来了!我起身时他就出门了。” 这话让高远气愤不已,"这个不成器的东西!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成天无所事事,有了份零工还想溜之大吉?"由于无法针对高晓明发泄不满,他开始迁怒罗晓华。 罗晓华一直不太待见这个让人厌烦的次子,此刻她回应说:"二儿子肯定是不知想什么呢,昨晚熬夜点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真是蠢,烧了多少油才够啊!"说完,她伸手指了指做个手势来表示数量之大。 此时,正在自家院子默默望着的高晓明打了个喷嚏,想象自己的父母亲一定又会数落自己的错误。 他在沉默中匆匆喝完一大碗粥,未挑蔬菜就草草了结饭局。 吃完,他跟祖母说:"祖奶奶,如果父母问起来,就说我没回来。" 然后,他抓起包裹起身,头也不回地离去了。 高壮似乎也希望赶上高晓明,正准备扔下早餐去追赶…… 其实,高晓明并没有害怕辛苦地前往铁路上班,他的打算是利用这个时间研读昨日所获取的两片金色纸张,还要教授高壮捕捉野鸡和野兔的陷阱设置技巧。 原计划先用在铁路上赚个二三十块,等待那些盗墓贼再来时告诉他大哥高建设那可能的机会。 高晓明刚刚离开细奶祖家没多久,罗晓华便寻上门来找他。 她满心不悦,对于长者的细奶祖也没有太客气,进门就扯开嗓子喊:"高晓明,这个浑小子快给我滚出来!" 尽管罗晓华火爆性子,但高壮并不畏惧她的态度,反驳道:"大妈,怎么您亲自来我家找您的儿子呢?这么早来串门也该有个限度吧。" 第八章 古怪的姿态 善良的细奶祖虽然附和,但仍委婉地说道:"小华,晓明不在我们这里,你应该再到别处看看。" 但罗晓华依旧半信半疑,直接进入屋内查找,一间间找遍仍不见高晓明的踪迹。 失落之际,她嘟囔道:"这个浑小子,真被我找到了肯定得好好数落一顿!" 离开的时候,高壮微微叹了口气,对细奶祖说道:"晓明哥哥在家里的待遇可真是不好,爹妈总是要么打要么骂!看四个儿子,就晓明哥最不受重视。" 细奶祖深有体会地点点头,遗憾地说:"家里孩子太多,中间的往往最容易被忽视。 他无法像老大那样分担家务,也不能指望他像小弟那样撒娇。 做父母的总会偏袒某些孩子,这样就容易造成平衡被打破,有太多孩子的家总是难免会不平衡。" 接着,她怜爱地看着高壮,仿佛已预见他们家族子孙繁多的景象。 说到生育与育儿的问题,高壮面露羞涩,低声答道:"祖奶奶,我还小,哥哥比我年长多了,他的婚事他们都还未提及呢。" 看着孙子羞涩的样子,老奶奶欣然笑开,微眯眼睛道:“哈哈,别急嘛,奶奶这就给壮壮物色合适的人选,有了合适的就介绍给你们相识啦。” 对于最好的朋友结婚的事情,高晓明毫不知情。 如果他知道,他心里一定会涌上五味杂陈的复杂情绪。 回首前生,他在疲于奔波之际,身边的朋友高壮匆匆离世未及成家立业。 就算有子孙留下,当得知高壮的不幸,精瘦的老奶奶想必不会绝望到以绝食作为 ,她会找到生活的新希望。 远离罗小华的喧嚣,高晓明到达了牛尾岭。 清晨的山岭静悄悄,远离村落在稍显遥远的位置,村民们不太会特意来这里砍柴。 他仔细警觉地环顾四周,在确认安全无虞后,放下包裹,小心翼翼地从袋里取出国两张泛黄的薄片金纸。 它们散发出独特的金色光泽,瞬间打动了他的心灵。 前世,他赚了许多钱财,曾购买过多件黄金制品,比如厚重的大项链、金手环以及金币等。 这两张薄金片估摸只有大约十克重,折算成实际价值并不高。 但他更珍视的是重逢这难得的机会,比物质财富更让他兴奋不已。 失落许久的宝物重归手中,所带给他的喜悦,远胜金钱本身。 因为昨晚光线不足,他没来得及看清金箔的细节,却深信其间必有玄机。 金箔既然如此轻薄廉价,不可能被刻意隐藏在书籍里——那个隐藏方式本身就具有价值。 薄金箔如同掌心大小,厚度虽然略增一些,触感仍有金质的独特韵味和纯粹的金属性。 起始,高晓明捧着金箔细细审视,无所发现,遂将它转向阳光方向。 在阳光下,隐藏的画面隐约显现。 还未完全解读其纹理,他内心的激昂已蠢蠢欲动,他不断调整角度直至捕捉完整画面。 四个肖像绘画在那里,各人 调息,姿势千差万别,有的人双手合十,仰望苍穹;有的怀抱着大自然,低首沉思者、抱天地于胸膛的……形象各异。 空隙处,还有四行细小的文字,要费力辨别才可读通。 当确定是篆书字迹,高晓明压抑不住的喜悦犹如潮涌,胸中浊气一扫而空,感觉这就是命运的馈赠。 这本旧书在前生已相伴超过一年,可夹页却从未引起他的注意。 它曾被人恶意 ,一度因小孩恶作剧而损毁。 然而今世归来,不单发现了隐蔽的夹层,更意外发现篆书字迹。 对普通人而言,这似乎是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巧合。 虽只是初中文化的他对篆书并无专业认知,但前世他曾和盗墓贼打过交道,并涉猎一些古董交易,不过因经济能力有限且对文物知之甚少,终究未能投身其中做古玩生意。 再谈起盗墓,他毫无头绪,也轻易不去冒险闯荒郊野外。 因而选择了新的生活方式,他放弃了那行当。 尽管仅能识别部分篆书,但对于字迹,他依旧小心翼翼,字斟句酌。 直到每个词都明辨,这四句话犹如心灵深处的一阵涟漪,每一句触动他心中的层层波澜。 光影穿过树叶投射斑驳于绿草地间。 此时,高晓明双膝盘坐,双目紧闭,身心向天地交融。 而在一旁,神情慵懒的高壮嚼着草茎,抬眸望着天空,带着一丝无奈的神情,等待这个神秘游戏最终收场。 在吃过晚饭后的一个小时,他就赶到了牛尾岭,在一片静谧之中寻觅到正在静静打坐的兄长。 可是,令高大困扰的是,他的哥哥仿佛陷入了一个全新的挑战,保持着深深的沉默和坚定,毫无动静!他曾试图呼唤,轻拍以唤醒,甚至讲了个笑话来吸引注意力,然而,哥哥的定力犹如磐石,依然屹立不摇。 最终,他只有守候在一旁,耐心地等候适当时机。 他不禁哼了一声。 过了漫长的时间,高晓明总算结束了他的入定状态,清醒了过来。 阳光倾泻在他眼前,眼前是一片耀眼夺目的光泽。 直到那些光芒渐渐消逝,青翠的山峰和挺拔的树木才重新清晰地展现出来。 "哥哥,你在干嘛呢?是练功还是睡觉啊?我叫你都不理我。"高大地鼓足勇气走过去,充满好奇地问。 这时候的高晓明感到自己似在梦境与现实中交错,心中依旧有些模糊。 一个庞大身躯蓦然出现在他面前,未料突然降临,让高大晓明吓得心脏猛跳了一下。 "你... "他刚要开口,话到了嘴边却又停了下来。 他环顾周围,发现他居然双腿盘坐,心头朝上,摆出了古怪的姿态。 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清晰的画面,那是一个金色线条勾勒的人影,闪耀着金光。 心中揣测着情况,高大的第一步便是寻找那两张薄薄的金箔纸。 低头一瞥,它们却不翼而飞,他顿时变得焦虑起来,本能地伸出手在口袋里摸索。 宽大的裤兜有足够的空间容纳物品,金箔纸正安静地隐藏其中。 当手指触碰到金箔纸独特的质地,他紧张的心情稍稍缓解。 尽管并不明了发生了什么,他觉得现在的身心状态无比舒畅,能量充盈如狂奔十圈般饱满! 第九章 前世的记忆 "我昨晚没睡够,只是打个小盹。"高大晓明找了个借口。 对金箔的奥秘他还未深入了解,不敢草率地向高大透漏。 哪怕事后证实它们确实有益处,他也不会轻易分享给他人。 有时候,保守秘密就是保藏它的秘密价值;一旦泄漏,则可能引起无谓的纷扰。 "看起来你昨晚沉睡得太沉了,我都喊不醒你!大兄弟晓明,今晚要不要到我家住?你们三个大男人一起挤床,估计都要热得中暑了。"高大性格淳朴,完全相信高大的解释。 尽管高大家族人口并不多,但他们的住房反而比大晓明家里更加宽敞,条件也更好。 这是因为他们家的木匠父亲除了务农养家,还在制作家具方面有额外的收入。 家中只有一个儿子的高大一家负担较轻,自然而然能够投资更好的生活环境。 提起这件事,他想起了前世的记忆:他与许小美结婚后也曾居住在那里,原本是个四室一厅的房子,因为哥哥夫妇早早入住,占据三间,剩下一间给新房人。 后续,出于善良的性格,许小美主动退了一半给嫂子,但嫂子故意将柴火堆得屋子里乌烟熏天,导致矛盾持续不断。 那时的高大晓明心思主要放在工作上,很少在家待太久。 当机会成熟,他带着财宝离开了。 等他返回时,发现自己的儿子早已接近成年的年龄。 高晓明的思想飘忽,脑海中萦绕着那些记忆,使得他的眼神中多了份深思。 他虽无法亲身体验许小美曾遭遇的困苦,村里长辈的话语足以令他叹息:小美的生活充满了艰难。 面对公婆的嫌弃,妯娌的压力,育儿无依靠,以及永无休止的农田劳累,他期待在财富累积后能够宽大地分给他们,期待他们能真心照顾美美与孩子们。 然而现实中,哪怕是身处父母之家,她甚至连一张餐桌上的绿叶都难以得到分享。 为何会这样,他难以理解。 重获新生的他每次注视父母及兄嫂,心头总是萦绕着要问出的问题。 但他忍下了,过去那样的痛苦不会再重现,他决不容许相同的命运落在自己的女人身上。 照顾她、她是妻子的责任,也是使命! 眼见高晓明再次陷入沉思,高壮心中不无哀叹。 心想:“大兄弟状态似乎不太好,总是一恍惚。”而高晓明迅速收拾起情绪,拿起遗漏的手套,从里面拿出需要的工具。 他对强壮地说:“壮壮,来,让我教你怎么制作陷阱,这是专用来捕兔子或野鸡的工具,虽然有技巧难度,但在冬季大雪后使用更有效,通常能轻易捕获。 只需看一遍演示就懂。” 接着,他用细铁丝娴熟地操作,快速地打造一个可伸缩的圆环,另一头穿入固定环,巧妙形成一个灵活拉出却不会轻易脱落的环套。 "明白了吗?很简单的!”说着,他已把成功之作呈现,引导高壮探索可能有兔子出没的地方。 野兔作为以草为食的物种,对于鲜嫩的青草有着极致热爱,所以寻找草地并且留意是否有兔子粪便是至关重要的。 新鲜、光泽的兔粪就意味着它们近期肯定经过此处。 熟知这片土地的高晓明找到了理想的地点。 他在兔子常走的小径一侧系好环套,精细调整大小,让兔子仅能勉强头部进入而身躯却不会轻易挣脱。 一旦兔子通过,头部通行顺畅,但脖颈会被牢牢卡住,挣扎只会使自己被困得更为牢固。 在此过程中,观察与敏捷是关键,所以他还安排了好些套索,并密切关注兔子动静。 原计划上百个,却因资源限制,只能制作了三个陷阱。 剩下的两个,则是在他的指导和 尝试下,由高壮亲自完成了制作。 看着眼前的作品,高壮眼睛里充满期待,“老大,真的能有效吗?” 高晓明轻拍他的肩笑着说:“当然行,看似简单实际里头大有讲究。放远一点观察,我就再设了些其他陷阱,稍后我会过去查看成果。” 告别强壮,他往昨日陷阱布下的地点前进。 离高家不远,就是军岭铁路的施工区,步行五里左右就能抵达。 此时,在村民们全速奔赴工地时,专注思索的高晓明已经开始行动了。 铁路建设往往临时聘请当地工人参与繁重的劳动,包括搬动巨大岩石、铺设枕木和搅拌混凝土。 比起正式员工的工作,虽然临时工薪酬较低,却更具劳力性。 工地满是各种建材,数百名青年男子如聚宝盆般的集结,等待下一步行动指令。 队伍之中,除了铁路公司的稳定员工外,大都是临近村庄的居民,他们相互认识或是素未谋面的乡亲。 在群中有一位身材消瘦的身影,一个老者蓄着的胡须仿佛是公羊的触须,身穿略显旧却依然整洁的中山装。 老人的举止气质与周围粗犷的男子形成鲜明反差,带着一份书生特有的儒雅风范。 旁人以此戏谑道:“你也来求职?你这个年纪估计搬不动石料了,还是回去享清福吧。”“嗯,那一大包东西怎么算也应该有一两百斤!”四周传来阵阵笑声附和。 老者尴尬面对众人的质疑,他凝视眼前的枕木与散石,暗自揣摩能否胜任,最后却无奈地道:“算了,还是别添麻烦了。”说罢,老者微微驼背的走向了工地边缘。 这一幕很快淹没在繁忙之中,人们顶多随意评论道:“那人看上去面生,不太可能是咱们村子里的人。” “说不定是从远方迁移来的。”邻居给出了熟悉的话语回应。 老者早已离开,循山路向山脚走去。 在那里,两个年轻人正静静待在阴凉之地等待着。 “爸,进展如何?”看到老者出现,一位年轻人立即关切地询问。 老者没有急切地答复,只是轻轻地扯下嘴上似山羊胡的物件。 原来是用胶带粘的假胡子,除去胡须,他身形挺立,面容年轻不少。 第十章 英勇救援 “我已经查看过,高家村的年轻人差不多全去了那里。”得到了确认的回答,两人脸上洋溢着满意的笑容。 他们之前就知道山里可能有宋代的古墓,但是为了保密起见,村民们几乎无人不知。 他们这样的行径并不利于隐匿。 所幸,通过排查,剩下最有可能的地点就是牛尾岭和小元山了。 据说明朝时期,有读书人在小元山附近考中了秀才,因此此山被称作小元山。 根据这一线索,老人和他的孩子们决定先探访小元山。 小元山坐落于高家村与董家村之间,但董家通往的山路陡峭难以行走,所以他们选择从交通条件较好且地势平缓的高家村出发,穿越一个小山头即可到达。 盛夏八月底,烈日炎炎,田间的劳作并不沉重,大部分男性劳力已聚集在军岭。 因此,三人长辈悄然踏上了探查小元山的道路,希望能尽量不被人察觉。 若换做高晓明在场,一眼便认出这三人。 毕竟在上辈子,高晓明已经同他们有所交集。 这时的他正专心致志于查看昨天布置的 陷井,还没有与他们正式相遇。 陷阱种类繁多且各有奇思,既有看似简单的以细草掩饰的土坑陷阱,也有借助藤蔓制成的灵活绊索,都是捕捉野生动物的秘密武器。 一番搜寻,有些陷阱完好无损,意味着没发生过意外;有的虽然损坏但仍不见成果,仿佛动物们察觉了陷阱的存在,灵敏避过了。 然而高晓明并未气馁,仍旧坚定地继续探寻,准备一探究竟。 在繁茂的草丛间,终于找到了关键线索!清晰可见的大片践踏痕迹昭示出了挣扎的迹象。 他低头细察,拨开繁密的草丛,赫然发现一只深陷困境的灰色褐色兔子。 数根坚韧的藤蔓交织如网,牢牢捆绑住了它,并系在不远处树上的扣环。 那只野兔竭力想要逃离,无奈受制于藤蔓,最终未能如愿。 这一次捕获的成功让他内心欢愉难以掩藏,高晓明嘴角微扬,捡起那只兔子,用尽全力松绑。 接下来,他在柔软的草茎中为野兔缠绕了保护物后,肩头挑起了它,朝下一个待验证的陷阱行进。 先前的一无所获让他稍感惋惜,然而当找到了这只野兔后,最后一座隐藏的陷阱却给他带来惊喜——树枝被触碰的轻微响动引起了他的注意,于是快步走过去,确信洞穴中有只受困的野鸡。 虽坑虽浅但窄小,让那鸡挣扎无望。 高晓明并未加害,直接将野鸡捉出。 一手提着鸟,一手抱紧兔,低头略作思考,他最终决定以它们换些现金。 美食的 固然不错,但他深知,钱包的空虚比享受片刻满足更重要。 肉类以后再想办法,但对于眼下的困境,钱财更为关键。 近日,一群窃墓者即将抵达,需要乘车载着东西进城,找堂叔高建设。 即使真的囊中羞涩,他也愿意找强壮的弟弟高壮借贷,不过,他知道,还是避免求助为宜。 每逢农历一、四、七在军岭会举行集市,县城在二、六、八有 。 虽然已过了今天的市集时间,但这不妨碍他展示他的猎获物。 于是,他满载而归,来到村里的一户人家。 这是村里的一个大家族分支,生活颇为富裕,是村中的佼佼者。 村里的男人们大多已去军岭的铁路上劳作了,这户主人一家则留在家中。 男主人惬意地靠在凉棚下摇椅里,通过无线电聆听信息,他的夫人专心一志做针线活,缝纫机的声音回荡在空气中。 高晓明踏入门槛,面带笑意唤了一声:“建设叔,您好清闲啊!”男主人立刻睁开眼睛,看见是晓明,笑容如阳光般灿烂,他热情邀请道:“哦,是大明啊,快请进。 飞霞,泡壶好茶。” 大约与他父亲年纪相仿,但对晓明却如待自家儿子般的和善。 坐上简朴的竹凳,晓明确实口渴,一口气喝干了整碗茶。 喝毕,他言归正题:“叔,我今天猎了一些货,打算换点零钱。 想起你喜欢吃野味,所以来问问看。” 提及猎物,晓明眉眼间洋溢得意,炫耀着他的战利品让大家观看。"而且是活的哦!”他说道。 高守旺打量着那些野鸡和兔子,没做太多犹豫就回答:“我正好缺点新鲜肉,这些全部送给你叔叔,尽情享用吧!”随后他转而对妻子说:“飞霞,进屋把这些估算个价,拿到钱。” 按现今的价格计算,猪肉大约一斤卖到一块五或一元八,鱼类则半价,大概是一元,这得视体型和类别而定。 野鸡和兔子昔日因其独特的口感备受青睐,价格曾经高出猪肉,但由于村民偏爱轻油的菜肴,导致这些野味的价码也逐渐降下来,大概等值于常规肉类。 经过估量,野鸡和兔子总共才五斤八两。 根据一斤一元八角的定价,这笔交易为高晓明带来了十块四分的利润。 虽然高守旺没有讨价还价,但高大明也不是贪小便宜的人,自掏腰包省去了那些零头,笑道:“叔,您只管给我十块钱就行了。” 高守旺听到后,没有再推让,开心道:“行!叔我可好久没吃麻辣兔了,今晚媳妇准备做,你一块儿来喝个小酒,如何?” 高大明闻言略感意外,没想到卖出 所得,居然还有晚宴可以享受。 但他心中也隐约明白个中原因。 半年前,当高守旺进城进货时因为财富太显眼,惹来了别人的觊觎,在返回村中的路上遭到一群人的袭击,钱财和货物险些落得被劫夺一空。 幸运的是,正好碰上经过此处的高大明和他的朋友,一番努力不仅解救了高守旺,找回财物也分毫不差。 那次英勇救援让高守旺深深铭记于心,尽管在他前世,他们之间不算深厚的友情,因为很多时候,打架 对于高大明而言只是出于兄弟道义。 所以,尽管有那样的援助往事,但事情过去后两人并没有太深入接触。 随着盗墓工作忙碌,高晓明南下求发展,这使两人的关系自然疏远了。 然而如今他忆起高守旺的儿女们,尤其是那两位尚未公开军绩的儿子,便想找个机会亲近。 第十一章 重创 高守旺家中总共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女儿已嫁到附近村董家,两个儿子当了兵,外界只知道他们是普通的军人。 但十年之后村子里的人都知道这对双胞胎儿子都获得了二等战功,晋升至高级 。 高晓明在这个小山村的愿望是与家人过着平静生活,无惊无波。 但这并不妨碍他与高守旺之间建立起良好的友谊。 “没问题,今晚就跟我叔叔一起好好尽兴一番!”高晓明痛快地应允道。 闻言,高守旺满面笑容,他对美酒爱不释手,可惜两个儿子不在身边,妻子也不会品,剩下的亲朋好友里,能陪他痛饮之人并不多。 那次被解救后,高晓明在他眼中不再是无所事事、四处游荡的浪子。 事实上,高晓明默默行善,从不受利益驱使,助人为乐。 这一改变,使得两人有意增进情谊,氛围变得更加亲切和谐。 短暂交谈过后,高晓明不失风度地告辞离开。 这笔收入让他的心情焕然一新,感受到一种来自田野收获的喜悦。 现在的自然条件保存完好,山区野生动植物种类丰富,山头间栖息着野鸡兔子,若进深处还可见野猪、麂子的身影。 品尝了捕猎的乐趣,他决定增设更多陷阱,即使捕获的野味仅供自己家庭享用,亦足够满足。 顺着村子小径走到小白元山,那曾埋藏着族人的先祖遗骨,平时几乎无人涉足,唯有在清明时才会涌来许多人进行祭祀。 但是这座山因为空旷而长满了茂密的绿植,吸引了各种野生禽兽,其中黄鼠狼尤其众多。 他在此处打算设下陷阱。 才进入树林不久,迎面就遇到来一对男女——男子正是黄婶的儿子高仁。 虽然名曰“仁”,但此人性情恶劣。 早年因无法继承香火,其妻子屡次遭受他的 ,甚至遭致杀害。 此刻发现高仁隐匿于林中,高晓明并未急于现身,而是谨慎地藏身在一簇竹叶之后,决定暗中观察形势。 高仁紧攥着一包饼干,脸上浮现着油腻而恶心的笑容,语气带着狡诈:“蠢小子,只要你把裤子褪下来,趴在地上,我就赏你这包饼干吃。” “瞧见了吧,里面有芝麻,特别香哦,不信闻闻。”高仁取出一块饼干在小傻子眼前摆动,最终假装吞咽的动作,引诱着他。 诱人的饼干香味挑起了小傻子肚子里的馋虫,他焦急地伸手尝试触碰。 高仁露出了满意的表情,又重复一遍:“把裤子脱了,我就会给你吃的。” 那个天真的男孩迟疑片刻,饼干的 下,他最后还是狠心地卷起了裤管,露出了布满补丁的脏黑色长裤,显露出细瘦的大腿及膝关节。 这可怜的女孩仅仅十二岁,因营养不良显得十分柔弱。 她父母双亡,聋哑的母亲,以及患病精神障碍的父亲。 尽管她出生时一切都正常,但是智力稍微不足导致乡亲们都唤她为“小傻子”。 连学校的门也没进过,她的生活贫困不堪,如今却被高仁引入这座名叫小元山的地方,只凭一块饼干,轻易地让她袒露了私密。 目睹到高仁那让人反感的模样,高晓明立刻识破了他的 心思。 胸中激起了怒意,恨不得立即抹杀掉这恶魔! 虽然前世的记忆一片模糊,但今生他明白,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他面前,自己决不能以“高”为姓! “滚到那边的树上去!”高仁发出命令,眼中燃起欲望之火,脸庞泛着贪婪的潮红。 他夫人之前的污名让他再婚变得困难,必须寻找对高家状况不知情的外地女孩,并准备厚礼迎娶。 可他对美丽有一种难以抵挡的执着。 不得不说,他的眼光挑剔极了,因为她按前世说法,简直就是村里的仙女一般,无论穿着寒酸还是素颜,都无法掩藏她迷人的魅力。 他曾试图让自己那耳闻目睹了美丽力量的母亲提亲,企图通过结婚控制这位孤儿,谁料黄婶带回了令他沮丧的消息:即便如高晓明这般的人也对其垂涎,嘲笑他痴情,并劝他另觅良缘。 内心的不甘迫使他不敢直接挑衅健壮的高晓明。 他曾亲眼见到过高晓明的搏击风采,那威力足以震慑一切。 一旦遭受重创,他可能下半生都要受影响。 于是,高仁妥协退让。 而这次他在村里闲荡时,意外看见小傻子在此处收集猪饲料。 这个念头瞬间涌现脑海,但还未等他出手行动,便已经尝到了重重打击。 拳头来袭得如此突然,让他来不及闪避,只看到一片影子已受重创。 攻击者的身份,他无法看清。 左颊受打后,紧接右侧的脸蛋也遭到重击,这番重创使他头脑眩晕,耳边的轰鸣声不绝于耳。 高晓明住进家中时,她虽然乐意接纳,但也尽量避免家与他发生严重对立,以防离婚时权益受损。 这是出于对她好,高晓明对此感觉得到。 前世他的父亲仅工作了半月,确实抱怨辛苦,然而停止工作并非是因为劳累,而是有人开始邀请他去做酿酒的工作。 与在铁路上劳作相比,酿酒要轻松得多,收入却不菲。"知道了。”高晓明将野兔扔在一边,接着洗净他从山上带回的山捻子,递给了细奶奶一把让她品尝。 细奶奶尝了一点儿后,笑道已经满足,说自己上了年纪,消化不好,不宜多吃山捻子,以免导致排便不畅。"山捻子原本就是一味药草,对止泻有收敛作用。 过量食用可能导致便秘,不过山捻子酒主要的作用在补血补虚和活络去风。” 因此,在村子里的人往往少吃生果,倒是常喝果酒。 高晓明并未劝阻,只是说:“我将山捻子放在厨房里了,细奶奶想吃就自取吧。 我要去一趟军岭的旧集市,高壮还在睡吗?”“还没起来,我刚喊了他一声。 晓明,锅里有几个野鸡蛋,昨晚你们带来的,等会儿一起吃吧。”说着,细奶奶提了满满一桶脏衣服出了门。 第十一章 捅蜂窝? 早就饿得发慌的高晓明赶紧去厨房舀了一大碗粥狼吞虎咽,瞥见锅中的四颗野鸡蛋便取了两个解馋。 野鸡蛋小巧如鹑蛋一般,他一口气就吃完了一个。 一碗粥加两个蛋虽只填了半饱,然而高晓明并无贪食之意,打算去往军岭集市。 出门之前,他不忘叫醒仍在梦乡的高壮,叮嘱他在吃完粥后前往牛尾岭守候,如有陌生人的踪迹进山务必通知他。 高壮虽已醒,仍略显迷茫,含糊回答了他的要求。 高晓明手提昨日蛇类收集袋,带上满篮蜜蜂制品,踏上了通往军岭旧集市的路。 在现代社会,赶集交易并非随心所欲去街上就能成事,而是得按着集市的日期,逢一周一,四,七便是军岭,二,六,八则是城中的交易场。 今日正是9月1号,适逢军岭集市。 距离这里有三四里路程,一般人或许费时走一段路,对高晓明而言却轻如漫步。 他故意在有人的时候慢行,无旁人时疾步如风,不出十分钟便抵达集市。 附近几个村庄的人都汇聚至此交易物资,一棵百年的樟树底下是一片排列紧密的临时摊点,蔬菜贩、屠夫、甜点贩和驱鼠商皆在此处活跃。 市场里充斥着叫卖声、讨价还价以及欢声笑语,一派熙熙攘攘的气氛。 高晓明并未急着摆摊,而是沉浸在这熟悉的市场氛围中,逐一游览各色摊铺。 这情景早已成为他内心深处的记忆。 鼻尖萦绕着阵阵诱人的香味,他跟随这香味找到一处大煎油条锅。 油锅嗤嗤作响,每一条炸至酥脆时都散发出让人垂涎欲滴的香气,孩子们围绕其间,有的已享受美味,有的望着炸得满口金黄的眼神直直发光,而那些跑开了的小孩则央求大人购买。 大人也同样无法抵挡这美食 ,买卖者、消费者皆纷纷掏钱包购买炸油条品味。 孩童们的嘴馋、大人也抑制不住心中的馋虫,这一幕在集市上显得颇为温馨且喧闹。 十七岁的高晓明自然不容错失良机,上次他将自家养的兔子与野鸡卖给村里的高守旺,换来了十一块钱,这笔钱此刻还稳稳地装在他的裤兜中。 他人买一根油条只是为了解解馋,然而高晓明直接购买两根以解饥饿,他还顺手挑了两只菜包子添食,直到所有食物全部落腹,才有充饥的感觉。 眼见卖小吃的地方热闹,他立刻找到了一块空档,把装满货品的竹篮和布袋放在地上,放开喉咙开始叫卖。 “卖蜂蜜啦!真正的深山野蜂蜜,甘甜又有滋补作用!”他的嗓音响亮洪亮,一旦喊起来,市场中的每个人都能清晰听见,很快吸引了一批好奇的人聚集。 竹篮子里一共码了八瓶蜂蜜,装的是铁皮罐子,每瓶约有两斤分量。 一位衣着体面的中年人手指向竹篮的蜂蜜,问价,“这蜂蜜每斤卖多少?能先尝尝不?” "七块一斤,你可以试试。”高晓明虽然未自带碗和餐具,可他机敏得很,马上向旁边的豆腐脑摊借来碗与勺子使用。 开启一瓶蜂蜜,他在碗中倒了一些醇厚黏腻的蜂蜜,太阳下照,那蜂蜜呈现出琥珀的颜色,散发着甜蜜而馥郁的气息,极具诱人口感。 "大家请尝一尝!"他话音刚落,那中年人首先品味起来。 尝了少许,蜂蜜在口中立即爆发出丰富的甜味,这股浓郁又霸气的甜美,是当时大多数人难得尝尝的享受。 比起蜂蜜的价格——那时白砂糖只需九毛钱一斤——即便如此,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豪饮它。 中年人品尝了满意后,指指那些罐子询问,“每瓶多重?” "大概是二斤出头点,我刚才没有称重,你要的话,我可以借别人的秤来测量。" "没问题,你去秤一下吧。 我要买一瓶,别忘了去掉瓶子重量啊!" “那是自然!”军岭老集的人们大多都是附近的村民,大多认识他,所以他能迅速地借到了一把秤。 过秤后,总重是两斤零三两。 罐头瓶子到底多重,这下难住了高晓明。 此时,一名老者出声,“我记得这种铁罐大约有七八两的重量,你就这样算法好了,不会出差错。” 高晓明目光转向那位买蜂蜜的中年人。 中年人思索片刻后同意:“那就算它七八两吧。” 扣除罐子重量,实际蜂蜜是两斤十六两,按照一斤七块算,一整罐蜂蜜的价格就是十一块二毛。 高晓明当面清算了费用,并大方地减掉了两毛。 "一共十一块二毛,你是第一个客人,我帮你免去这两毛,收十块钱就好了。” 在这年头的一角钱跟后世的一角钱价值相差悬殊,闻言那中年人脸露笑容接受了这笔买卖优惠。 “好样的!小伙子,做生意诚实可靠啊!你的蜂蜜是你亲手去山上摘的吧?不容易呀!”一边说着话,他就掏出了腰间的零钱。 提到山采蜂蜜,高晓明自然不能说实情,他故意渲染道:“太不容易了!为了这点蜂蜜我可是险被一群蜜蜂蛰了十几次,连着好多天全身浮肿,疼死了!唉,赚钱可真不是那么简单的,如果蜂蜜易得,大家早都享用了!” 农村的人,大多对被虫子蜇伤有过亲身经历,尤其是黄蜂和毛毛虫,其毒性是可怕的。 相比之下,蜜蜂虽不算太糟,但也绝不轻松疼痛。 忽然间,一位村民插话道:“前年村里有个小伙子上山采蜂巢,让马蜂蜇了,脸上肿得跟球一样,眼都睁不开!本来这也就够倒霉的了,结果那小子居然两天就没了!医生从卫生院赶来一看,说是给毒死了!哎呀,后来村上的人哪还敢轻易去捅蜂窝呐。” “小明子,我也劝你别冒险,人哪,宁可信其无,不可信其有。”那位乡亲唤出高晓明的名字,高晓明这才扭头看向他,只觉得对方面善,却不记得他的确切姓名。 看对方年纪偏大,高晓明显得几分恭敬:“叔,您说得对,我手脚快的很呢!” “呵呵,手脚确实快,我记得你小时候闯祸,逃到咱们村时跑得多快!”此话一出,引来一阵笑骂,因为围观的人大都是村里或者附近的。 毕竟高晓明出了名打架厉害,他或许不认得所有的人,但这些乡亲们都对他有所了解。 尴尬笑笑,他收下中年人递给的钱。 第十一章 远程监视 这位中年人接过蜂蜜,小心谨慎地握在手里,同时又指向高晓明脚边的大袋,“这里面是什么玩意儿?”好奇问道。 “是一条三斤重的蛇,要不?”高晓明显摆着他卖的好货色。 为了能换到一些好吃的,他极力推销。 要是这条蛇能卖个好价钱,他足以换个好几斤猪肉了。 不过那中年人显然害怕,听到“蛇”这个字就远远避开,摆摆手就离开不买。 虽然生意不成,高晓明并未失望,又吆喝起来。 只是高价的蜂蜜并非所有人心动。 集市又待了一个半小时后仍没有人问津,他准备收工了。 毕竟城里的集市更热闹些,城里人对营养丰富的物品更感兴趣,把这些蜂蜜带到城里卖,肯定会受欢迎得多。 怀着这样的期待,高晓明收拾起自己的货物准备离开。 当然,走之前还得添置些别的,于是买了两根油条和十个馒头,最后一站来到肉摊前。 “我这条蛇,能换你们的一斤猪肉么?”高晓明晃晃装蛇的袋子征求同意。 大壮哥怕蛇,细奶奶则从不吃,蛇拿回家也没啥用处。 若是能换肉吃,倒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卖肉的倒对这交易有些兴趣,挥手示意先看下蛇。 看过那袋里的鲜活花纹蛇,确认后,他对分量估测一番,蛇连袋一共是三斤二两。 蛇肉的价格不定,一般是七八毛一斤,猪肉分优质一元八,差一点的一元五,而下水部分价格更低。 他已几乎清空好肉货色,剩余的部分都按一块五卖出,以此来看,用蛇交换一斤肉相当划算。 想到这,卖肉的答应了,从剩下的好肉中割下一磅略显偏瘦的肉给高晓明。 现在优质的猪腿肉鲜美多油,肉质细嫩;但前后腿肉品质差了些,由于猪通常趴在地面,后腿活动不如前腿,肉质也较硬。 成交之后,高晓明满载而归。 正逢回程,高晓明看见三个人已经走近,即将踏上通往高家村之路,且他们已经在牛尾岭的山脚下出现,一路避开村落,没被人撞见。 只有当他们抵达牛尾岭脚下时,经验丰富的老人敏锐地捕捉到一些踪迹,他目光炯炯地看了一会儿,低声对两个儿子说:“有人设陷阱捕捉动物了。 一会进山小心脚下,也别被人看见。” “嗯。”两个儿子同样警觉,轻轻回应道。 那些套捕猎物的装置,如果有人不小心踩上,后果可能会比较麻烦。 还有一种挖掘成坑的陷阱,一旦不慎坠入,运气不好可能性命难保,因有些坑底埋藏着锐利的竹签,落入其中的猎物会被竹签戳伤,难以逃脱。 三父子小心翼翼地踏入山区,此时高壮已到达牛尾岭,但他正驻足于另一侧山丘,他最近发现了兔子窝,正思考如何清理它们。 父子三人沿着山路行走时,刚好与高壮方向相反,因此高壮未曾看到他们。 尽管三人平安进了山,但山脉范围广袤,要在其中找寻古墓并非易事。 不过古时安葬遵循风水学理,勘查风水需登至山顶观察全貌,选择潜在位置再逐一深入探寻。 但岁月流逝,几百年前的地形必然有了变化,当初的墓冢也不复存在了。 当他们登顶俯瞰时,高晓明已赶到现场。 上辈子正是在这个日子,那帮人在山脉中寻找古墓,尽管这世还不清楚会不会发生变故,但这一天对他来说尤为重要,所以决定在此驻守。 回到村子,他先把东西存放在细奶奶家,随后便朝着牛尾岭而来。 环视周围,他很快找到高壮的身影。 “高壮,你有没有看到陌生人进入山里?”高晓明问道。 高壮抬起头,片刻的疑惑后,不确定地回答:“没有啊,我没看见有人进来。” 高晓明眉头微蹙,看看天空,已是近十一点钟了,通常那个时间点那帮人应该已进入山里。 他心中不安,对高壮说道:“那你继续守在山脚,我去山上查看一下。” 整座牛尾岭占地极宽,想在山里寻人非易事,好在高晓明提前知道墓穴大概位置,并凭借强化的视力,即便在茂密丛林中,也能精准找出线索。 他疾驰进山,速度快得惊人,但动作小心谨慎,步履轻如猫儿在落叶中穿梭,只有细碎的响声泄露他的行踪。 不久,高晓明依靠对地形熟悉,已然看到那三个登山的身影。 见到他们的确在山里活动后,高晓明心头释然,世世代代都如此,未雨绸缪,不失为稳妥之道。 确认三人已在山中后,高晓明不急反定,他并未靠近而是远程监视他们。 查寻古墓的确切位置谈何容易,连专业盗墓者也要花费半天的时间,在上一辈子,直到明天上午那群人才能确定墓穴的所在并着手挖掘。 高晓明计划把这个功劳转赠给高建设,最好的结果自然是让他率队撞个正着! 否则若无实证,解释起来就有问题了。 将近午时,父子三人开始拿出水和干粮,在树林深处休憩就餐。 遥望着他们的身影,高晓明也不禁感到饥肠辘辘。 预计他们如前世一般,到明日才能锁定古墓地点并挖掘,思索后,他悄然下山。 高壮仍然站在山脚下守候,见到高晓明确实飞奔回来,便急忙迎上前去,一脸好奇地问道:“里面真的有人吗?”见高晓明确认地点点头,高壮立刻惊呼出声,随即懊悔的表情占据了他的脸庞。 他尽力解释:“可是我真的没看到有谁进入山中啊!这些人简直是鬼聪明!”随即他仿佛想到了些什么,心头涌上愧疚,不好意思继续直视高晓明。 面对此情此景,高晓明并没有责备高壮,只是安抚道:“他们这行干的就是步步为营,而且牛尾岭这般广阔,你也不可能时刻关注着每一个人。 好了,我们回家吃晚饭吧。” 高壮惊讶地问道:“就这样算了?那些人不管了吗?” 高晓明笑着回应:“呵,哪管得上他们中午吃什么?我们走,我去安排别的事情。” “嗯。”高壮顺从地应允着,此时心里依旧觉得有点内疚,他的思绪全放在追捕兔子上,以至于山里有人进来都没察觉。 好不容易接到大哥的一个吩咐,结果却没办妥,这让高壮的心里有些难受。 第十三章 冒险之旅 他垂头丧气地回到家,一进家门就迎面飘来了令人垂涎的饭菜香。 他顿时听到胃部传来了欢快的咕噜声,迫不及待地冲进厨房嚷着:“奶奶,今天做了什么好东西?” “呀!居然有肉吃!晓明哥,你买了新肉回来啦!” 厨房那边,传来高壮兴奋的声音。 然而高晓明却没有凑热闹,他拿起早些时候捕获的那只野兔,开始收拾起来。 他没有在市场上卖掉这只兔子,是打算自己享用。 自那晚拥有金箔纸后,每次打坐冥想,身体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也因此对饮食的营养有了更高要求。 他简单而快速地处理起这只兔子:沿着大腿两侧的皮肉用刀绕一圈切割,再沿着切口向下割开直到私密处,然后慢慢地、轻轻地剥离兔皮,以免破坏肉质。 碰到纠结难解的地方,他会用尖锐的刀具耐心切割。 此刻,剥下的兔皮犹如一根圆柱,前端开口,到了前腿处再同样划开一圈,这样就可以顺利取出前腿。 最后,他完整地把兔子皮剥了下来,从后腿剪下来成为一张完整的皮,如果兔子皮的质量够好,还能拿去皮货店卖掉换取一些收入。 秋季的兔子因食物充足而皮毛光滑,于是高晓明细心地切除皮上多余的肥肉,平整铺在一块旧门板上放在杂物间阴干。 做完这些,他又将带毛的兔子脚和头部进行了清洁处理,手法既快又利落。 正当忙完了这一切,传来细奶奶唤他的叫声:“晓明,该吃晚饭了。”高晓明应了一声,拎着已处理好的野兔走进厨房。 他看着剩下一半的猪肉问道:“细奶奶,晚上我们来煮这只兔子,咦,你炒的那半斤猪肉怎么还剩下这么多?”高晓明不解地挑了挑眉毛。 细奶奶解释道:“因为你买的猪肉,也应当给你们家送去,你的爸爸和哥哥他们在铁路上工作不容易,需要补充营养。” 高晓明对此并无深思,不过他知道细奶奶是为自己着想,也欣然接受了这个提议。 就这么办吧,况且晚上还有兔肉可吃。 今日,细奶奶炒了三道菜肴——辣子炒肉、炒苦瓜和清蒸茄子。 加上高晓明之前在市场上购置的炸油条和馒头,构成了丰富的午餐选择。 见状,高晓明邀请细奶奶和壮实高兄弟一同品尝油条:“你们尽管享用吧,我已经吃过几根。” 听到这话,壮高显得十分欢喜,回应道:“太棒了,我好一阵子没吃油条了!下次赶集我也要买一些。”拿起一根,他美滋滋地享用了起来。 细奶奶也决定浅尝油条,但在品尝前,她细心地将其分割为两段,递给高晓明半根,说道:“我想尝下味道即可,这类食物我会上火的。” 然后提醒:“别担心,吃点苦瓜就可以平衡。”对于她的体贴,高晓明微笑接受,他知道苦瓜虽然略带微苦,但是在炎炎夏日食用能使人清爽。 午餐过后,高晓明并无休息的打算,而是决定继续探索山中的野蜂蜜。 村庄坐落在三面环山的地带,那里野生的蜂窝数量众多,他计划采摘大量蜂蜜,拿到县城销售。 这一次出行,高晓明准备好工具——刀和水桶,向山里进发。 起初,高壮也想随行,但被晓明确意劝止——蜜蜂叮咬可不是闹着玩的。 细奶奶也对此忧虑,嘱咐高壮不要靠近,并提醒高晓明行事需谨慎,不要惹怒马蜂。 马蜂不仅不会生产蜂蜜,而且还十分凶猛。 “明白啦。”高晓明说完,消失在山间的小径中。 之前他曾在山腰间挖掘蜂蜜巢穴,这回换了新的地方,进入树林后,阴凉树阴带走了他体内的炽热,让他渐感清爽。 沿着鲜花盛开的路径,高晓明找到了蜜蜂的踪迹,鲜花丛中常有蜂群活动,而蜜蜂则必然聚居在蜂巢附近。 他在探寻和识别蜂巢方面有着独门技艺,且十分有效。 这回发现十几个蜂巢,大部分位于树木上,也有少部分隐藏于地表土石缝隙之间。 这些蜂巢表面暴露得不多,但实际上在地底或石缝里分布密集。 蜂蜜常常储藏在蜂巢最深处。 在这种情况下,挖取蜜巢需要细致操作:用小锄慢慢清理周边,从前方入手既耗费力气,又可能引出攻击。 高晓明会选择仔细观察周围情况,优先挖掘后面的缝隙。 找到巢穴后,他会迅速剪除一大部分蜜源带回,以免对蜜蜂造成严重影响。 采收蜂蜜并非一味地索取,而是遵循可持续的做法。 太阳还未西沉,在高晓明手中水桶满溢的时候,午后才刚过一半。 考虑到没有了装填的器具,他也不再贪婪,提着满满的蜂蜜返回了细奶奶的家中。 望一眼天色——大约已是下午四点,于是他暂且将蜂蜜盖上一块木板,防止蚂蚁虫子破坏,决定暂时不急于处理。 手上留有一个空袋子,高晓明踏上向牛尾岭的路途,希望能探视那三人并带回一些山间的收获。 感谢增强的身体素质,他才能在这有限的时间内,奔波这么多地方完成许多任务。 深入牛尾岭后,高晓明立刻找到父子公司行踪的踪迹。 他们三人现已分散在密林中,各自探索古代陵墓的踪迹,继续他们的冒险之旅。 在确认古墓暂时还没被找到后,高晓明确信地离开了现场,悄然消失。 走出古墓附近的范围后,出乎意料地遇上了群游的野猪。 野猪群聚而生,看到的往往都是数头,最少也有七八头,多时可达二三十只。 这些山林之王,既会品味野菜果子,又嗜好猎取小型生物,连蛇亦不在话下,哪怕有毒的也不拒绝。 当饱餐一顿之后,它们有时还会在泥浆地里打滚,全身覆盖泥层,这种粘土能抵御蚊虫侵害。 尤其是成年雄性野猪,还热爱玩撞树游戏,乐此不疲,时而野猪群声名大噪,成群结队于森林中奔窜驰骋。 高晓明眼前的这群正在山谷嬉戏的野猪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引起了他无尽的好奇。 此处虽山脉众多,大型掠食者罕见,高晓明显然记得上辈子从没听说过有虎豹这样的猛兽出没。 第十四章 砖窑运作 无大型猎捕者,野猪在此地横行霸道,繁殖迅速,冬日常会下山觅食,山脚下精心种植的白菜萝卜往往遭殃于它们的嘴边。 在山巅上,高晓明眼巴巴地凝视着远去的野猪队伍,内心对美味野味充满了向往。 如果能拥有一杆 ,只需一击,即可得猎物! 他心中暗自盘算,决定完成给高建设的任务之后,必要从他那里搞一把 来,才能满足自己的胃口。 带着些许失落与决心,高晓明踏上了回程。 入山深处,沿途遇到一些罕有的生灵,诸如狐狸、短尾猴和獐子。 更幸运的是,他还看见了一群五彩斑斓的野鸡栖息于枝头,每当它们展翅飞掠时,长长的尾翼尤为引人注目,令他也情不自禁多注视片刻。 然而,对于打猎而言,美丽并非决定因素。 他知道,野鸡虽然外表艳丽,但肉质并不丰美,要捕获并非易事。 现在的他饥肠辘辘,只想满足最基本的食物需求,其他的事暂时退居二线。 或许是命运眷顾,竟然在这一刻发现了黄麂的身影! 黄麂属于鹿科,体形庞大,约有一米长度,尾巴也有十七至二十公分,体重二十五至三十公斤,是孤僻生活、警觉谨慎的动物,习惯于黑夜、黎明和黄昏时刻觅食,白日则躲在灌木丛里休憩。 正当黄昏降临,高晓明有幸瞧见一只正在啃噬新嫩枝条的黄麂。 这种动物繁衍力强,所以这一片山区的它们数目众多,即使在未来的年代黄麂已被列为保护区动物,但现在1986年里,并没有相应的法规制约与管理! 寻找猎物不过是开始,接下来要考虑的如何将黄麂顺利捕获。 高晓明显然欠缺捕猎装备——无枪无弓无法远攻,连 也欠奉,没法近身搏斗,况且黄麂的胆子小得离谱,任何微乎其微的声响都会引发它们的恐慌逃逸。 尽管处境似乎颇为不利,但高晓明并未轻言放弃,对口腹之欲的热情驱使他不断思考解决策略。 毫无遮掩,他大步朝黄麂的位置疾奔。 起初,黄麂因响动迅速逃跑,速度飞快,转瞬即逝在树林间,高晓明却没有追赶。 他停留在那只黄麂曾驻足的灌木丛前左顾右盼,随后选了一处隐蔽角落,席地蹲坐,身边收集起硬邦邦的石块。 他就这样静静地等候着,大约十分钟后,那只因受惊逃跑的黄麂竟然不可思议地重返原地。 黄麂的特性之一就是它们活动区域相当固定,尽管逃离再远,最终总会返回到熟悉的领域。 当高晓明停止追逐后,那只逃脱的黄麂察知没有危险,选择了返回原处。 此刻,它回到先前食用嫩叶的地方,开始贪婪地咀嚼,过了一会,仿佛吃饱了似的,咀嚼的速度放缓下来,并缓缓跪下四蹄休息。 躲在一旁的高晓明紧紧压抑着呼吸,保持完全的寂静,但他的眼睛却闪耀出坚定的目光,因为他确信,时机已经来临! 此刻,高晓明和黄麂相隔五至六米,他们之间的位置几乎是直线距离,这样的距离有利于高晓明利用石头发动攻势。 他透过眼神估测了这个间距,对此颇有信心。 自那张黄金般的薄纸入他之手,每天晚上,他都会冥坐调息,身体状况大幅提升。 现在的他,力量倍增,即使击打在野兔与野鸡的头部,也能使其昏迷过去。 即便黄麂身躯硕大,高晓明仍想试试自己的能力。 他的指尖不带丝毫声息地捏起一块石头,对准黄麂右眼,疾射而出。 "砰"的一声响,足有一颗婴儿拳头大的石头精确命中黄麂的右眼。 这一突如其来的惊吓使得黄麂发出惊人的、类似犬吠的尖叫声。 伴随着尖叫声,试图逃脱的黄麂遭受打击,不仅眼眶受伤流出血液,头部也被痛得厉害。 站起来的时候,脚步踉跄,动作不及从前灵敏。 此时,第二块石头紧跟而来,精准地落在黄麂的另一只好眼里,两只眼一起受伤后,黄麂哀嚎挣扎,但在眩晕之中迷失了方向,原地团团转。 打完第二轮石头后,高晓明迅速从隐匿之处现身,大步走到惊惶中的黄麂身旁,挥拳重击在头部。 一击之下,黄麂的哀号渐弱,鲜血顺着鼻子、眼睛和嘴角流出。 这拳的力量出人意料地巨大,直接让黄麂失去抵抗力! 感受着刚才出击的力量感,高晓明内心的欣喜如泉水涌出。 身体的强化让他越发自信! 俯身抱起黄麂,晃了晃以确认重量——大约五十斤,但这还只是 肉,剔除皮毛、清理脏器以及四肢,顶多留下二十斤的优质肉类。 作为鹿科动物,黄麂的肉质与鹿相似,富含营养,正是补血的好食材。 尽管可以卖得好价钱,高晓明并未打算卖掉它,反而想留给自己细细享用。 若放肆地进食,一天能吃掉两斤肉,那么三餐加起来就有足足六斤。 当然,这个数目纯属想象,现实中是不可能让他在细奶奶家实现的,细奶奶决不允许他一天吃那么多肉。 "唉,有自个的住所多好!"他心内默默想着计划,决定首先要积攒金钱,卖掉蜂蜜和猎物购入破旧房屋暂居,等到存够了钱,再造一个全新的房子。 在他生活的那年份,在93年开始,村里有人已开始用自家自制的砖块建房,而非依赖外界采购。 他们村掌握烧制砖瓦的传统技术,但因先前生活艰苦,大多数人选择少烧砖来盖房,直到1993年,村民们的生活水平有所提升,才开始有钱修建房屋。 那个时代,村子里有多座砖窑,大型窑厂一炉可烧一万块砖,小型窑则数千块不等。 那些年,为了砖窑运作,附近山峦变得遍地光秃,景象甚为凄凉。 为了大量供应燃料,附近的小山基本都被削平,连野生动物如野鸡、野兔也难以觅得,要捕捉,得跋山涉水深入丛林。 高晓明肩扛黄鹿,心思纷飞,疾步下山,他的速度犹如金钱豹般矫健。 西方的余晖逐渐淡去,天空留下一道朦胧的红霞映照着山谷。 山脚下,夜晚降临让村庄多出几分生气。 忙碌在外的男人纷纷归来,小学生们成群结队在田野间嬉戏。 各家各户的炊烟冉冉上升,空气中充满了饭菜的香气,时不时会听见召唤孩子的呼唤声,在那个通信主要靠叫喊的时代,这种大声嚷嚷十分常见。 高晓明热爱这样的田园生活,但在扛着黄鹿的状态下,他并不想遇见任何人,也不想被问及是如何获得这只黄鹿。 因此,他避开人群,巧妙地回到了细细奶奶的住所。 进了院门,他习惯性地关上了大门,隔绝可能的目光窥探。 这一举动被高壮察觉,他探出身来,立刻看到了哥哥高晓明肩上的黄鹿。 高壮对这动物并不陌生,过去有人捕猎过,引来过全村的围观。"晓明哥!”高壮欣喜叫出声,尽管抑制住了激动的情绪,但他还是忍不住追问道,“你是怎么弄来这么大的黄麂?它一定已经长大成年了!” 把黄鹿丢在地上,不急着解释,高晓明吩咐道:“把煤油灯和菜刀拿来!要赶紧处理!”因为暑气蒸人且没有冰箱,他必须迅速处理黄鹿以确保其肉质不变质。 “好的!”高壮兴奋应答,毫不犹豫地拿来两盏煤油灯点亮,周围昏暗的空间在灯火的照耀下略显清晰。 不久,他再次提着菜刀来到,家里恰巧有备用,无需打断细细奶奶烹饪。 高晓明坐上矮凳,开始动手。 处理黄鹿的过程与对待兔子类似,先褪毛剥皮,剖开膛脏清理器官。 内脏中好整理的部分清洗后即煮食,如心、肝、肺等;肠腑则处理起来复杂繁琐得多。 剥离皮毛,高壮在一开始帮忙不怎么行,但等到了切割开腹的阶段,他负责辅助清理内脏残液。 此时,细细奶奶从厨房出来,瞥见俩人的忙碌,提出建议:“壮壮,明天拿点钱去换个灯泡,我家这个很久没亮过了。” 高壮也感觉煤油灯光照不足,细奶奶这么一说,他毫不犹豫地答应,因为他们家里安装了电灯,只是很少使用,自灯泡坏以后,就没再更换。 只有高壮听收音机的时候,家里的电才稍微活动起来。 二婶因为确信这么做是为便于高晓明的生活,购买了灯泡。 高晓明听了她的话,心中感到无比温暖。 他拿出麂鹿的心脏交给二婶,要她炖汤享用。 然而,二婶有些舍不得,问道:“家里有兔肉了,为什么还要用这个?”高晓明随意地解释道:“外面天热,食物不易保存,二婶快炖了吧。 这心太小,不妨把肝也一同炖。”二婶闻言,更加心疼,因为老辈节俭,不愿过度浪费,她无奈地说:“我们三人哪吃得完这些?要是真不够,你就送去给你父母吧。 对了,那只半斤猪肉我没见你回来,就让壮壮送到你家了。” 高晓明简单回答了句“哦”,注意到高壮在忙碌着收拾动物内脏,便建议:“肠子就别弄了,我待会带回家给他们慢慢弄吧!”说着,他拿起两斤好肉和剩余器官回家了。 第十五章 高晓明的晚餐 回家时,家人正坐在院子里乘凉,尽管还未开餐,已有菜香飘来。 看着意外归来的儿子,高远见到面色一沉,不满地骂道:“我以为你在外失踪,还知羞耻回来!”面对责骂,高晓明不以为意,因为他知道家里总是采取粗暴的管教方式,对他冷嘲热讽。 尽管备受冷落,高晓明完成了孝敬父母的职责:“我捉了只麂鹿,带来一些给你们尝尝。 肺脏和肠子都没洗,你们自行处理。”说完,便转身离开,不理会家人的情绪。 高家的大哥高明鹏试图唤住高晓明询问他的冲动行为,却被父亲阻止。"高仁被打的事别再管了,对方理亏,二小子又没承认,不要乱说话!”身为村委副主任的高远见虽然不满,但依然会对外保持一致立场,并教育家人,“至于二弟的事,随他去吧,年轻人难免犯浑,你们把脏器洗净煮了,好的肉明天再享。”他自己则静静抽着自制的烟。 高明鹏略一打量了弟弟遗留的物品,心有抵触之余不愿移动。 他于是转向排行老三的那一位,后者迅速装出一副身受劳苦的模样。 最后,高明鹏喊了黄素娥过来处理那些琐事。 她的嘴角微微上挑,视线瞥向厨房,瞧见罗小华在炒菜肴,高淑芳在一旁劈柴生火,虽不太情愿,她还是拿起物品前往处置。 原因无他,她自己也很想品尝到鲜肉。 这餐饭,高家众人吃得心满意足,就连先前对于高晓明的怨气也渐渐淡去。 言语之间谈起他,他们都希望能从他那里获得更多野味尝尝。 被众人关注的高晓明这时也正在尽情享用这丰富晚宴,包括爆炒兔肉、青菜,更有黄猄的心肝汤下肚。 他舀给婆婆细奶奶满满一碗浓郁肉汤:“细奶奶,多补身子!” "嗯,好的。"细奶奶满面笑容,露出的牙不见眼,显得格外开心。 她长久以来早已把高晓明视为亲孙子。 高壮很服从高晓明的话,细奶奶的教导起到了关键作用:常告诉高壮与高晓明一起玩耍,并听他的。 因高晓明正直,跟从他会有所收获。 "好吃!"高壮满嘴油腻,这几天对肉的渴望已然得到满足,连黄猄也尝试过了!厨房的铁锅里还炖了一整锅肉。 原本人家本不期望一餐大嚼,但高晓明有个托词,说这些炖熟的将赠给许小美,听到这话,细奶奶便不再多言。 饱餐完毕后,细奶奶再次关心起高晓明的长远规划,提醒道:“高晓明,上回你在高守旺家出售猎物赚了一笔。 如今你捕得黄猄,可以考虑卖给他些,剩下的带到城里卖。 城里的价格更好。” 面对此事,高晓明皱起眉头。 原本就不多的肉已被他们拿去两大份,并有整整一锅美肴,还有黄猄头,剩下的优质肉块所剩无几。 见他犹豫,细奶奶耐心劝导:“肉食难持久,钱却可留存,用于更重要的事情。” "你要和许小美结婚,总得攒些嫁妆吧,不能空手上战场。” 她接着道:"以你们的家境,估计为结婚能拿出多少钱呢?你自己多为自己打算呀!高晓明,我家还有闲房,以后你结婚也可住在这,等有了钱买房再说搬出去的事情。” 听着细心入微的关怀,高晓明确实体悟,内心深感感激。 但他有自己的未来规划,并无须当下的阐述。 最后为打消顾虑,他答应带着一整块黄猄肉走访高守旺,如果对方需要的话,就卖掉一些。 出了门,高家才真正地释怀对此的谈话。 步入早已吃过晚饭、正在院中的凉椅休息的高守旺家,电灯的橘黄光芒照射着这座小小的院子,收音机内流淌着那个时代的流行曲调。 见到高晓明,高守旺笑着问:“小伙子,你找我有什么事儿?” 还没等高守旺开口提问,他就直接展示了他的成果,说:“叔,今天我在山上捕获了一只黄麂,我把它的前腿肉带来了,想着叔家的日子过得殷实,所以问问您要不要这黄麂肉。” 一听见黄麂肉这几个字,高守旺的眼中瞬间闪耀出光芒。 黄麂肉,这可是大补食材啊!它的营养价值远超过普通的猪肉。 虽然猪肉有钱就能买到,但珍贵的黄麂肉可不是想买就有货源的,村里并没有专业的猎户,捕捉到猎物通常是个稀罕事。 “要!你能有多少我就要多少!”估摸了下数量大约四五斤左右,高守旺豪爽地说道。 他自己吃不完的,还能带些去给他哥和父亲。 然而高晓明原本只想让他叔叔拿二斤,没想到他会全包下,让他颇感意外。 但现在既然开口,不好忽然反悔。 于是,他勉强答应了这笔交易。 高守旺家里有秤,拿出来称过后,这肉仅四斤六两。"晓明啊,这黄麂肉你要怎么个价儿?几年之前村里有人得到过这等宝贝,但没人舍得购买,最后都是运到城里卖了,我记得那时候一块三就能卖出,说不定现在的价钱更高。”高守旺看着高晓明,等待他开出价码。 高晓明对此并非很清楚,他知道现代人的狂热追崇野生食材,但在当时,许多野味价格并不高,黄麂肉因被认为具有滋养价值才会贵于猪肉。 所以他以参考了高守旺说的价格——三块五一斤,不再上调。 他告诉高守旺:“叔,我也按您所说的三块五来算,总共四斤六两,就是十六块一毛钱,这一毛钱您别给,十六块钱就行。” 尽管是几年前的价,那时送到县城销售,如今物价上涨幅度不大。"那好吧,飞霞,你拿十六块钱去!”高守旺招呼妻子,董飞霞立刻回应并走进屋子拿出钱财。 当着高晓明的面,她把钱一点,而后递给了高晓明。 接过钱,高晓明没再多核实,他认为没有必要那么麻烦。"叔,我这就告辞,下次再来有这等美味,我会记得送来的。”他一边走,一边回应。 刚回到细奶奶家,一个熟悉的身影便入了眼,见到这个人,高晓明心底涌起异样的感觉。"淑芳,你怎么来了?”他对高淑芳问道。 院落里,身材丰满的高淑芳正坐在矮凳上,与堂弟高壮交谈。 听见高晓明的声音,她迅速转头笑道:“我妈让我来看看你,二哥,我妈还问我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就这些?”高晓明心底的好奇越来越强烈。 回忆起之前的事,高淑芳开口道:“也没啥,就是说了你两句,指责你是正规员工不做,就知道到处乱跑。 对了,我妈还问我上次一共收了多少蜂蜜,说她有个远亲一直想要,愿意照市场价格购买。 如果有多余,可以让她帮你卖掉。” 听这话后,高晓明心头那股莫名的怪异情绪消散了不少。 因为此刻他明白妹妹过来的原因——探听他的动向。 没错,这几天他虽然没在家,但先后送去过一碗蜂蜜和半斤肉,甚至还有两斤麂肉和内脏。 这样的行为频繁,免不了会让父母疑惑,认为这两天他在山中获得不少宝贝。 对此猜测,高晓明有些烦恼。 前世刚赚钱之时,家里就开始不断强调生活艰辛,缺衣少食的情况时常提到。 每当他听到这样的话,都会毫不犹豫出手相助。 然而如今的他深知家里实情:他们确实有些困难,子女众多,经济压力很大,但并非像妈妈描述的那样苦不堪言。 高晓明和妹妹说话时,高壮去厨房添加薪材,并掀开锅盖查看炖肉的进程。 虽然肉还煮得不够酥烂,但那浓郁的香气早已飘逸出来。 一口大铁锅内足足有三斤好肉,一个麂头与整个胃部,再加上一大锅的水分,满满登登的画面令人心动。"真香啊!”高壮紧闭眼睛深深吸了口气,一脸沉醉。 肉香顺着飘至院落,高淑芳也不禁深深吸了口气,满是对厨房中美食的向往。 这份香气如此霸道! 她今日已有肉品尝,可是肉量不多,人口众多,到她口中实在有限。 此时的浓香,瞬间激发起她馋涎欲滴的胃口。 她感到坐立难安,若在别人家中,或许她早该离开以免露出马脚。 但现在,她没有选择离开,因为她明白那炖肉的来源。 是她二哥的辛勤成果。 察觉到她的食欲,高晓明毫无吝啬。 既然来了,便让她好好享受这碗炖肉和汤。 “高壮,肉熟了吗?”他问道。 随即得到答复:“差不多快好了,只有麂头还差一点时间才能软烂。” 家中的大砍骨刀不够用,于是整个麂头被直接放进锅中,要炖至软糯方可将肉撕下享用。 一听肉熟,高晓明便进入厨房盛了一碗肉汤出,保留了最初的汤汁风味,他又往碗里加了些盐提味,递给了高淑芳:“慢慢享用!” 此时的高淑芳哪还记得嘱咐她的话?被美食迷住,心无旁骛地接下那碗热气腾腾的美食,尽情嗅着满溢的肉香,面露陶醉神情。 第十六章 家常便饭 高淑芳大快朵颐之际,高晓明拿出大海碗,将炖好的肉和胃部刮出满满的一碗,打算送给未来的准新娘许小美。 她的体态太瘦弱,还有营养不足的问题,需要多摄入一些滋养。 他叮嘱一句:“高壮,你帮我守火”,随后经过高淑芳身边,补充:“你吃过肉后,回家去见我妈。 告诉她蜂蜜没怎么多,够我们自己吃就可以了。” 高晓明并未打算让妈妈涉足蜂蜜的售卖事宜。 他自知应尽孝道,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完全把所有事务交给他父母处理。 "嗯哼。"高淑芳专注于手中的肉,对二哥的说话充耳不闻。 她内心仍然感到欣喜,毕竟妈妈派她来,能确保至少可以尝到肉。 高晓明也没将家中的琐事当回事,他行事有规划,不会因他人影响初衷。 手托着一碗热腾腾的肉汤,他大步走向许小美的家。 来到后,肉汤依然滚烫。 一如以往的行动方式,他在林中隐藏好碗,随后去找许小美。 这回,许小美的大姐和哥哥在场,哥哥躺在床上扇着竹扇,而她俩则忙着搓绳索。 这些麻线她们亲手从山里取得,经过剥皮、烂制、冲洗晒干,才成为麻丝编织物的原材。 尽管家里有人,但高晓明并未选择避嫌,直接走入,响亮地叫道:"许小美,有事找你,出来一下。" 一听到高晓明的声音,许小美面颊瞬间涨得 ,她害羞地低头不语。 稍待片刻,才抬头看向大姐,轻轻说:"姐,我出去一下。" 妹妹的反应也让许多玉感到不便,点头应了一声后继续搓绳。 许小美刚刚走出门,就被高晓明拉住手臂,一起走向附近的树林。 接近树林,许小美心跳加速,紧握双手,甚至留下浅浅的指甲印。 两人靠得很近,高晓明高高的体温让她感受到了炽热感,那种感觉既让她害羞,又有点好奇他在计划什么。 来找她有何事?莫非......一系列念头纷至沓来,思绪飘忽无定。 高晓明突然停下,许小美随之停止脚步,正犹豫着是否要抬眼看高晓明,却又不禁羞赧。 正当这时,一道香味扑鼻的肉汤出现在她眼前。 想起上次的鸡腿,许小美好似瞬间明白了。 她目光闪烁兴奋,动作比意识还要敏捷接过筷子和碗。 "怎么这么多肉呀!"她惊喜喊道。 昨天的那个鸡腿已让她满足不已,但此刻满满一碗肉汤竟如此丰富! 不知何种肉做的,鲜美却不腥,全是浓郁的肉香。 "下午我打到了一只大的黄麂,大约五十斤重。 你吃吧,热乎的口感更佳。"高晓明背倚树干,轻松地看着她,心中暗暗盘算着如何把小媳妇喂得圆滚滚。 他的第一个小目标是把小媳妇照料得好好的。 于是,这样的滋养当然不可或缺。 许小美心中暗喜,对于高晓明的分享,她感激不尽。 这满碗肉足有一斤多啊!对她来说,一个人吃完一斤简直是难以置信,便说道:"这么多,我吃不完,咱们一起吃吧。" 事实上,共享饮食本身就是一种温馨的乐趣,看到别人满足的样子,心里同样有着满满的满足感。 然而,面对这样的盛情邀请,高晓明确实摇了摇头,谢绝道: "不用,我已吃过不少了,你要全部吃完,一点也不能浪费。" 许小美好似埋怨地看着高晓明,这个时代的人都珍视每一份食物,尤其对于荤食。 由于高晓明不愿意食用,许小美也不再拘束,坐在一块石头上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这些黄麂肉附带着骨骼未烂,因此有的骨头她难以嚼碎,被迫吐出,让人心疼不已。 见到她紧皱秀眉、满脸遗憾的表情,高晓明觉得这个女孩十分可爱,仿佛一个小家碧玉。 按照常理推测,许小美好像已用过晚餐,但由于家中伙食贫瘠,饥饿得较快,即便满满一碗的肉汤也被她一饮而尽,满足地叹息一声。 她的十七年人生,这次品尝肉食的畅快绝对是前所未有的体验,这样的事情讲出来,大概身边的朋友都不相信吧。 天色渐晚,又有两个家人在等待,高晓明未多停留,只是接过用过的碗筷叮嘱道:“我要走了,你要尽早休息,别熬夜,小心对视力有害。"他温和的话语充满关切。 许小美好乖地站在一旁,甜美地微笑,一侧脸上有个小小的酒窝,虽单侧深,另一只却若隐若现,微笑时让许小美好显得更为清新可爱。 高晓明禁不住指尖蠢蠢欲动,轻轻捏了捏她的脸颊,感受到那细腻的触感,心中暗赞。 遗憾的是,此时还不属于她的家,如果她是家中一员,他会肆意享受这温馨画面。 高晓明压制住了内心的感慨,毅然转身离去。 随后,许小美也随他走出森林,站立在开阔坡地上目送他的身影渐渐消失。 满含情感的眼眸中洋溢幸福,期盼早日成为高晓明的妻子。 她孤身无依,如果结婚将相当方便,只需为大姐姐稍备薄礼作为回报。 父母离世后,许小美就像失去港湾,期待婚后的稳定归宿。 她轻声喃喃道:“高晓明,你快快来娶我吧!”说这话时,脸颊顿时烧红。 似乎在想象中得到了响应,但她转眼间又怀疑这只是幻觉。 想着自己急于嫁人的样子,许小美愈发害羞。 黎明前冥想打坐后,天色刚亮,高晓明便迅速起了身。 细奶奶和高壮还沉睡未醒,他悄然拿起早已准备好的竹篮,轻轻踏出家门。 竹篮里装着7瓶蜂蜜,昨天集市上他仅卖了一瓶,因为买家大多是附近村民,消费力有限。 手持竹篮,他朝军岭的方向走去,那里才有通向县镇的国家公路。 进入县境需要沿着道路行驶或等待长途班车路过此地。 往返邻近两地的公交班次定时运行,军岭恰位于两座县城之间的节点,购物极为便利。 此时无人行走的路上,高晓明毫不掩饰飞奔的步伐,快速通过狭窄乡间小径,转瞬间就来到了军岭。 昨天是军岭的集日,一大清早就熙熙攘攘,但今日非墟期,因此这里仍旧保持着宁静,周围的乡亲们尚未起身。 高晓明站在公路边上稍作停留,左右环视一番,由于缺少手表,他难以精确推测时间,凭经验他估测现在大概是清晨五点半。 首班班车会在七点整由县城出发,大约到军岭是早上八点钟左右。 高晓明确信钱袋里的钱已经绰绰有余。"罢了,去县城吧。”他心想。 他们所在的村落距县城大约四十里,然而要抵达市中心,还得再跋涉十多里的路程。 他的计划是从市场卖出蜂蜜,之后再去公安局拜访父亲高建设。 此刻四周围无他人,高晓明毫无顾虑地带着竹篮全力奔跑,即使速度快如旋风,他仍保持着稳稳的手劲,瓶罐间不相碰磕。 这条公路尽管为水泥铺设,但坑洼不平,逊色于后来现代化的道路。 沐浴着清晨的微风,轻抚他的脸庞,并吹动略显冗长的头发往后飘。 尽管高晓明的速度不亚于班车,但十多分钟后,公路开始逐渐有行人往来。 他们是村民们沿着村路走入主道赶往县城集市的人群,挑着担子,里面满满当当堆满了精心挑选的各种蔬果,看上去分外诱人。 有人肩扛鲜鱼,他目光所及多是手掌大小、活蹦乱跳的鲫鱼,还混有一些长约二斤的草鱼和一桶泥鳅黄鳝。 见路人增多,高晓明刻意放缓了脚步,但仍稍显快捷。 大约半小时后,他来到了这座县城,初次涉足这个城市旧迹斑斑的街巷,内心颇有感触。 这座城市曾是他们生活的地方,但在前世它已从县变为区,并以高耸入云的大厦为标志,他作为开发商的一小部分功绩也在其中。 在这个时代,他已经不再打算四处奔波创业,只是期待 稳稳的日子,并等待房地产业起势分享财富盛宴的时机。 他到达集市,人群早已熙攘热闹。 好在时间尚早,摊位还有些位置,高晓明放下竹篮找了个空地,开始叫卖蜂蜜。 市场中叫卖声响亮不停,与讨价还价声交相辉映,最终交织出一片喧嚣。 随着他的呼唤声响起,不一会儿就有几个人围过来询价,对每公斤七十元的价格感到新鲜。 有人半信半疑地询问:"这是山间采集的野生蜂蜜么?" “当然了,如果不是山上野生,我还造得出真假来吗?这样吧,我带了碗给大家尝一尝。”说着,高晓明开启了一罐蜂蜜,倾入小碗中,并取出准备好的竹签般整齐的竹片,用于舀取蜜汁。 若手持木勺,则足以捞取丰盛的 ,而竹条仅能粘些,虽不多,但品其香气已经绰绰有余。 他递给那位有兴趣购买蜜露的人那根竹枝。 买家尽管稍感诧异,也不需要过多询问,便明白其用途。 他们将竹梢探入蜂巢,缓缓转动,尽力汲取更多的汁液,待抽离之际,浓郁的糖胶自动滑回碗中,随即张嘴,满口皆为醇甜。 同是甘甜,蜂蜜与白糖的味道截然不同。 白糖单纯于甜,蜂蜜却饱含花香四溢。 因山谷间群花纷飞,野生蜂蜜又称作百花酿。 "我也尝尝看,行不行呢?"第一位品尝的人试过后,旁人均渴望尝鲜。 这蜜露色泽如琥珀,经清晨阳光洗礼,诱人万分。 尚未品尝,沁人心脾的甜蜜气息已扑面而来。 无需赘述,此为优质山中秘制之蜜无疑!高晓明慷慨大度,自带诸多竹枝分赠每位客人,只禁止单尝之后不再品味罢了。 即便不购买,尝尝亦无妨,只是反复品味会搅浑 ;多数人或许不在意这点,然而,高晓明确实有讲究,他不想因此失掉顾客,毕竟这些顾客往往是经济宽裕且对生活有品质要求的阶层。 他的行事准则引来些许喝彩,便有人出声询问:“能否告知,这一坛蜜有多少分量?指的是罐子除去后的净含量。”今日,高晓明还特意备好了天平——细娘家平日用来称量家中蔬果。 “这只罐重三两,若减去其重量,大约能盛得半斤蜂蜜,我帮你称一下。” 初尝成功的生意,让他心里雀跃,他立即拿出天平。 第一坛蜜卖出后,第二坛也随之告罄。 这座城镇毕竟不凡,有钱人无数!今日,他的买卖顺利得出奇,七坛蜜仅半小时内尽数售完。 手中紧握着银钱,高晓明心境愉快,提着清空的篮子准备离开。 在他刚转身之际,眼角余光发现有双贼亮的目光一直在尾随着自己。 对方是个装扮新潮的年轻人,身着衬衫、喇叭裤,眼神却显得游荡而不安。 只是匆匆一瞥,高晓明已然断定那是街巷里常见的小混混。 无论过往是今生抑或是上辈子的经历,与这类人的冲突已是家常便饭。 他收起眼中的戒备,装作毫无察觉的样子出了市场。 市场周边环绕小巷,有些巷子偏僻寂寥。 他脚步轻捷地走向一个少有人迹的暗角,行事决断且喜欢迅速解决麻烦。 果然,当他踏入那个僻静之处,那伙人随之跟进。 年轻人群中有先前目瞪口呆凝视他的青年混混。 不久,巷内传来了拳头砸击身体和痛嚎的惨叫,随之而来的是重物摔倒地面的一声闷响。 一分钟过后,高晓明轻松地离开巷子,步履矫健,表情安然,仿佛刚发生的只是一幕日常场景。 看似没有任何改变,其实有所收获——他衣兜中的钱财增加了一笔。 高晓明带来的大约一斤多的蜂蜜,在售出后收入七十余元。 加上以前的收益,他总共拥有将近百元。 这全部现金都随身携带,他期待用这笔钱趁机在县城购买一些所需的物品。 很可能正是卖蜂蜜的时候,这些混混盯上了他,意图乘其不备抢夺他钱财。 这种情况其实并不罕见。 第十七章 那个案件还是借口? 当今的风潮也不是很好,有些人购物时不付款。 问其原因,不但不支付,反而会恶语相向,几个年轻的地痞站在你面前便形成威慑。 高晓明这样既善战又敢于对抗的人少有,大部分老实村民卖货时宁愿吃亏也不敢追讨欠款。 “哎呀,这些 居然比我还有钱!”握紧着自己手上三百多元的高晓明心底颇为不悦。 不过现在,这确实已是他囊中之物! 既然钱财来路不明且他人图谋不良,拿走他们的钱无异于教训他们一顿。 对高晓明而言,没有任何良心上的负罪感! 这笔钱获得如此容易,甚至让他有了再度尝试钓鱼执法的想法,当然这只是空想,他还得完成正事。 饱餐一顿后,高晓明没有急于前往警局,而是四下看看,来到了一家理发摊前。 “师傅,理个头发!” "好的,你坐好。"剃头师父是一位慈祥的长者,面带微笑,皱纹密布。 他指引高晓明坐下,并询问他想要何种发型。 由于可供选择不多,高晓明确切要求剪成平头。 大家都说平头能考验颜值,但即便理成平头,高晓明仍旧展现刚毅的帅气。 考虑到他的脸部特征和身材,换成当今的流量鲜肉式发型则稍显格格不入和油腻。 唯有这种简约平头才能显得清新大方。 他浓眉大眼、五官端正,身高一米八二且健壮魁梧,在这个时代里被视为标准美男子。 看着镜子中焕然一新的自我,高晓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显然,理发后的他也精神抖擞许多。 接下来,他进入商场购置一块庐山牌手表,花了六十元。 由于当地的风尚,大多数人选择戴庐山牌表,年轻夫妇购买婚嫁物品通常都会考虑购买这款手表和长征牌自行车。 一辆自行车标价167元,过去对高晓明而言遥不可及,现在却能承担。 然而,权衡片刻,他最终决定不买。 自行车再快哪比得过他自己的速度?更何况,这么短时间内就要带个自行车回家,难道不怕父母担忧? 他在家中是有家务帮忙的,但他妈妈说既然住在家,享受家中的一切都是天经地义,所以他的衣兜总是空空如也。 刚离开家几天就考虑买车,也太过引人注意。 自行车不买,但日常必需品还是要买的。 他闲逛了一会儿,买了一块白色的条纹布、一大幅绿色面料以及一大卷白纱。 除此之外,高晓明又买了一些琐碎的小玩意,加起来,竹篮几乎都要满了。 离开商场时,一道阳光柔和地洒在他的身上,为他增添了几分光彩。 高晓明心情愉快,抬起手腕,展露了一只新买的腕表。 他瞥了一眼时间,现在才刚刚八点四十分,公安机关的人员已经正式开始上班了。 于是,他辨别了一下方向,向着公安机关的方向迈出脚步。 大约五分钟之后,他就站在了公安局的门前。 这座楼尽管看起来有些年代久远,但挂上标志牌后,显得威严庄重,透露出沉稳的气息。 高晓明抬起头扫视着,此时却听到身后一个声音略带耳熟。"就是他!他还袭击我,还偷了我的钱!”他的心中突然闪过一丝不安,转过身去,恰好看到那位穿着喇叭裤的年轻人。 现在的他已没了那种随意的态度,鼻子淤青,脸颊红肿,再加上微微弯曲的一瘸一拐,显得格外落魄。 喇叭裤年轻人旁边站立着一名穿着制服的男子,两人显然很熟络。 看到他们的姿势与态度,推测他们可能有着亲密的联系。 高晓明轻轻挑眉,惊讶于这种巧合,但他明白,不管这个喇叭裤年轻人是什么来历,事实就是他已经动粗了。 若对方不服,他大可以每天找理由再打这家伙一顿! 心中毫不畏惧的高晓明并未在这样的场景里承认自己打了人还抢劫。 他露出了疑惑的表情,仿佛毫不知情般说道:“我没有打人啊!你们是谁?不要胡言乱语!我是高建设的侄子,特地来探望我的叔叔。” 这句话,就像是一记虎皮大旗般让制服男子感到震惊。 他虽然穿着制服从外表上看约莫三十出头,很有可能是高建设的手下,即使不是,为了给领导面子,也应该暂时放过。 喇叭裤青年的品质如何,高晓明心里有数。 有时,遇到暗箱操作的事,只能忍耐而不宣之于口。 “哦,原来是股长的侄子。 股长大人正好在办公室,我带您进去。”那人闻言立刻态度大变,微笑着向高晓明走去。 在走之前,还狠狠地瞪了喇叭裤年轻人一眼,暗示他不要多嘴。 喇叭裤年轻人意识到自己遇到不好惹的角色,吃哑巴亏在所难免。 心中的不甘让他犹豫,但在对上高晓明玩味且威胁的眼神后,竟慌张得全身颤抖,脑海中回想起了被揍的画面。 这一切进展迅速,他和朋友毫无反抗之力就被击倒在地,而期间高晓明一言未发,只是收拾完现场便开始搜查,夺走了他们所有的钱财。 制服男,其实是他的表兄。 所以在他遭受冤屈时,想到找表兄讨回公道。 但事情却没有那么顺利...喇叭裤年轻人倒吸一口冷气,深知这里是不能再逗留了。 他匆忙离去,但因为腿骨被踢伤,行动不便,走起路来跌跌撞撞。 面对这些事,高晓明没有把那喇叭裤年轻人放在心上,跟随制服男子走入了他的叔父的专属办公室。 股长高建设正专注于一份报纸。 “叔叔,我来了,这是晓明。”一进门,高晓明便笑得灿烂,大声打着招呼。 高建设放下手上的报纸,目光投向来找他的高晓明。 高晓明与建设同属高家村大房一脉,且彼此关系甚佳,由于他还和两位堂兄弟感情极佳,所以对他们都很熟悉。 虽然对晓明此刻的到访有些纳闷,但他依然客气起身问:“晓明啊,城里有啥事吗?你今日该上课,二爸高岳还留校里学习。”随即他自然地指示旁边的“小宋”倒茶。 “哦好的。”名为“小宋”的人赶紧出门备茶,这时他已确认晓明确系建叔侄子,意味着他不能随便为表弟惹事端。 其实他对自己的这位表弟也很清楚。 母亲经常告诫他要顾着姨夫一家,尽量帮忙表弟少受人欺负。 很快,“小宋”便端茶进来,高晓明确认接过表示感激。 两人闲聊之际,高建设不无感慨,感叹:“瞧见没?晓明真的长大了。” 短暂交谈后,晓明已经喝了半杯茶水,然后才说出他此行的目的:“叔,昨天我随意到牛尾岭打猎,在那儿听见几人寻找古墓。 他们看上去陌生,还携着开挖工具,我觉得可疑,就远远躲着 ,听他们讲是要来盗墓的。” 高建设的表情随着晓明的话语变得严肃,他深知盗墓贼恶劣,不光破坏人家安息,还窃取大量宝贵的文化遗产。 恰巧的是,高建设和本县文物保护所所长是密友。 上月邻县有古墓被盗,只剩下残破骨头及散乱陶片,让对方大怒不已,同时表示若能在本地发现古墓,将有份大功。 于是,高建设严肃追问:“这真确吗?” 面对提问,高晓明庄重回应:“千真万确,不敢 叔,我看他们的动作就知道快找到了。 天黑不便行事他们暂时没动手,但昨夜在那儿过夜的,现在古墓恐怕已被掏空。” 闻言,高建设坐立不安,立刻从抽屉掏出一把 。 他虽曾是民兵,对射击技艺颇精,即便在现今警察常会面临类似枪械需求的境况。 高建设深深意识到紧迫的时间价值,立刻行动:“现在我们出发。 小宋,你跟小张一起随我去高家军岭村!” 应声,点名的两个人马上抓起武器和车辆钥匙冲向门外,那里停着一台破旧的吉普车。 驾车正是小宋,他是知悉村子位置的,原因简单——他与高建设本同村而来。 驾车的同时,他在倒后镜中悄然瞥向高晓明。 宋晓小心翼翼地在心中揣测着,但他深知绝不能流露任何端倪。 汽车以疾速行驶,然而离开县城后道路逐渐变差,车行驶在高低不平的小路上,车内的震动格外强烈。 高晓明不禁叹气,感叹起国家基础建设尚需时日的艰难,即便有车也无法享受愉快的旅途! 对于众人来说,这样的波动只是微不足道的,不至于造成不适,他们对此早已习惯。 车辆沿着主路直驱军岭。 离开主线道,转向一片泥土小径,蜿蜒前往村庄。 这条泥路窄得仅容一辆车通过,沿路灌木丛生,比起主线道,更加崎岖,车的震动感随之增强。 天气闷热,车辆窗户开启,路边的树枝、竹叶时常掠过,这对于身旁的高晓明而言,实在是个烦恼。 汽车驶到村口即止,因为村里都是狭窄小路,并不适宜行车。 一行人随即下车,在高晓明的引领下,朝着牛尾岭走去。 村子里出现这么一辆陌生车辆引起了农田中忙碌村民们的好奇与注意,纷纷朝这里看来。 认出是高建设及其堂弟宋晓,立刻有人围过来寒暄问候。 高建设本应在村中的威望很高,他平日返回,向来对村民们态度和蔼。 不过,此时全身心沉浸在案子中,无暇分心聊天。 “大叔,我是办案来的,不是回来玩耍的。”他特意对一位老年村民说明。 那位老者闻言后即刻站出来,帮高建设赶散围聚的人,不让他们打扰他调查。 就这样,一行人顺利避开人群继续前进。 然而他们才离开没多久,消息在村中迅速传播开来:高建设带来一帮人查案,据说与宋晓有所关联。 于是大家将目光转向了高仁。 几天前,高仁的双亲因与高晓明发生争执找上门 ,称高晓明致使高仁受伤严重。 高虎本意想要高远见赔偿,但在最后哑巴吃黄连,不了了之。 虽然大家最初不明所以高远见如何安抚了那对夫妇,但聪明一些的人猜测可能涉及高仁私生活中某些不便公开的事情。 高晓明真的狠下 ,不仅打断高仁命根子,还将警察找来抓高仁吗?这太令人匪夷所思了,毕竟同村人哪能这样恩怨分明? 听到这一说法后,牵涉到高仁家庭的亲戚慌忙跑去传递消息,请他避难山间,不可露面。 这一事件对高仁家族造成了巨大恐慌。 原先是消沉在床上的高仁惊慌失措地起身向后山奔跑躲藏。 至于这一插曲的具体详情,宋晓毫不知情。 他继续带人往牛尾岭走去,在半路遇上了勤劳的强壮哥高壮,他示意高壮接手他手中装满篮的竹编筐,还要求他多烧些肉,为午宴做准备。 高壮心领神会,提着沉重的食物离去,连山村里的喧闹也未能吸引他片刻。 九月的酷暑之下,尽管一路走来汗如雨下,然而走入清凉的深山之中,暑意渐散,众人倍感舒爽。 接着,高建设、小宋和小张三人紧跟其后,他们的身体素质优良,自然也能与高晓明的步伐保持同步。 当然,高晓明并不是全力以赴。 四个人都没有开口说话,默不作声地赶路,仅留下落叶在脚下沙沙的声音。 大概走了大约一个小时后,高晓明远远地看到了那棵硕大的樟树。 于是在这里停步了几秒钟后,高建设、小宋和小张三人相继走近,他指着樟树低声说:“我昨天听说,这古墓里的三个盗墓者应该是父子三人,从语调来看,感觉挺像的。” 这句话犹如一根弦,在高建设的神经上紧绷。 他迅速瞥了一眼小宋和小张,两人的脚步瞬间变得坚定。 原本已有些上气不接下气的小宋和小张在听见这句话后立刻振作,不自觉地将手滑向了枪托。 高建设没有过多说明,仅仅用眼神传达了他的意涵,两人默契地点了点头。 于是四个人再度上路,这次行动更加敏捷,步履更显轻盈。 第十八章 高晓明领头疾行,在前方快速移动 原只需要三四分钟就能抵达,但他们故意放慢了脚步,足足八分钟后,整个团队才悄悄探出山坡边缘查看。 他们保持半蹲的身形,被茂密的灌木丛完全掩蔽。 透过灌木枝丫,高晓明发现那对父子正埋头在挖沙,不禁在心里暗自惊叹:“来得真及时!要晚半小时,这群贼人怕是早打开了棺材。” 看到盗墓贼虽然已经开始挖掘,却没有触及棺椁,众人心中的石头才落了地。 要是真的损坏了文物,即使捉拿了盗墓犯,功劳固然有,但也略显不够风光。 眼下正巧赶上现场抓住盗贼,古墓仍完好无损,他们在送到公安机关后再通知文物局及上级部门,所有人共同参与开启陵墓,这样的功劳才算全面。 这次,高建设依然沉默无声,只给了小宋、小张两人眼神暗示,并用简单的手势指挥。 三人协作娴熟,不需要多余言辞,心照不宣,小宋与小张分别从左右两侧悄然包围上去。 高建设站在原地不动,他注视着高晓明,低声道:“你就留在这里别动。” 高晓明明白他的意图是保护自己。 前世他就曾与这三人性息相联,知道他们的本领。 即使如此,高晓明也不急于展现力量,点头回应:“我明白了。” 他确实不会鲁莽冲进危险之中,会选择提前拦在盗墓三人企图脱逃的路上。 待众人离去,高晓明仔细打量周围环境,选取一个路线向那父子三人接近。 此时,他们三人呈扇形围攻,逐渐逼近盗墓父子。 这对父子丝毫未曾意识到危险,全神贯注于挖掘沙土,因为他们挖掘的这座宋代古墓非常重视防腐处理和防止湿气侵蚀。 他们在陵墓、墓穴以及棺椁之间会填充泥土来防止霉变和潮湿。 上辈子与父子二人一起工作期间,高晓明曾在周边发掘多个宋代古墓,发现几乎都是以泥土为防腐材料的填实结构。 必须将泥土清理干净后,才能够开棺取宝,收获陪葬物品。 这个古墓在这片区域规模最大,陪葬品也最多。 要知道,在宋代倡导简朴丧葬,很多墓穴内的珍贵陪葬物寥寥无几,因此往往不大受盗墓贼的喜爱。 然而真遇上了,又有谁肯轻易放弃呢? "好了,我们已经挖的差不多,休息一下再打开棺柩吧。 看来这是一座宋朝晚期的坟墓,宋人对待死者的习俗是如同生活一般,所以墓室里会摆放与生前住所相似的雕刻品与随葬品,应该有不少值钱的东西在里面。" 那个年纪较大的老者说到,眼中闪烁出满足的笑容。 他的两位儿子听闻后也满脸笑意。 "警察!站住,举起手来!" 耳边突然响起的是高建设那正义的呼喊,在寂静的山间显得分外突兀,吓得那对父子浑身震颤。 他们在来探寻墓穴前已对周边环境有所侦察,这里是深山内部,很少有村民深入这么远。 况且高家村大多年轻力壮的男子都在铁路工作,所以他们在行事时毫无畏惧。 原本预计只会遭到村民偶遇,却没想到会被真警察抓个正着!三个窃墓者一时之间愣住了,那老人倒是先有了动作,抛开铲子,向一个方向疾跑并大喊:“快逃!” 随后两兄弟也意识过来,不再关心喊声真假,先保住命再说。 三个人的配合颇为默契,分散逃跑,不约而同避开同一方向,小宋和小张这时从藏身处走出来,一边喊着停下,一边追赶。 他们手握武器,不过并未立即使用。 抓捕罪犯有一定的程序,非必要情况不应轻易 。 盗墓者即使犯法,也不致于 ,但若造成伤害需救治,那随之而来的医疗费用就令人头疼了。 然而,在枪械面前,任何犯人都会心存畏惧。 尽管还没靠近三人,仅凭声音,就足以使他们警觉。 高建设适时地用此威慑,边追赶边叫喊着:“别动!再乱动我可就 了!” 他体格强健,即便接近五十岁,敏捷度依然不减。 在树丛间穿梭如猫,一跳之下便将一年轻人按倒。 这个人正是那老者的大儿子,被压伏后凶性大发奋力挣脱。 腰部的奋力一搏,使高建设略显吃力。 他正庆幸能暂时制服,忽而额头感觉到一道冷硬的压力,定睛一看是一把54式 。 高建设威胁道:"不许动!继续挣扎我就要开火了!" 重重压在年轻人的脑门上。 年轻人闻言停止反抗,他清楚,这人确实是真警察,不是黑帮成员。 一旦承认了对方身份,他也顿时收敛起了嚣张的气焰。 正当以为局面已经控制,那年轻人忽然大喊:“快跑,真的警察啊!”此言传来,连他的父亲和兄弟听见都不由打了个寒战,加快逃遁的步伐。 小宋虽是城里的小伙子,射击精准且体质不错,但在山里追踪如此灵活且拼命奔跑的嫌疑犯仍力不从心。 他们在山区跋涉了一个小时,体力早已消耗大半。 现在追踪时已是气喘吁吁却无功而返。 他手握一把武器,但不是经典的54式 ,而是人们熟知的驳壳枪。 这个名字源自其独特的外形设计,但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各个部队里颇为常见。 然而,到了1986年,这种老旧的枪械显然已经过时,难以确保射击的精确性! 不敢轻易射击的小宋明白,即使是扳机扣动,面对现在这种情况,也不能确信 能否击中目标。 相比之下,小张在乡村环境中表现出更强的适应性。 他跑得飞快,更为果断,已连续 两次,但由于驳壳枪的稳定性问题,并未命中。 尽管枪声起到了震慑作用,逃犯乱作一团。 高建设控制住一人后,注意到了小宋与老人之间的距离拉得过大,于是急促地指挥:“小宋,冷静些!” 被盗贼的父亲身份暴露后,抓住任何一个成员都是关键,哪怕是配角也绝不能遗漏。 感受到巨大的压力,小宋情急之下尝试射击,却依旧没能改变驳壳枪的颓势, 偏斜,撞上树干沉闷作响。 目睹这一切,隐藏在大树后的高晓明心中暗自摇头,对方的精准度实在令人担忧。 不过他并不需要 ,因为他看到了机会。 趁老人准备逃跑时,高晓明突然显现并踢中腰背,力量强大至使老人直接被踢飞。 另一枚 紧接而来,但高晓明视力提升让他及时躲避,让对方再次失手。 担忧小宋不知轻重可能伤到无辜的高晓明,他大声提醒:“不要盲目射击!我已经抓住罪犯了!” 然而听到他的声音,倒在地上的老人挣扎企图逃脱,却被高晓明一记猛踢断了脊骨,导致无法站起来。 意识到危险的高建设心有余悸,责怪着高晓明擅自行动,同时提醒小宋:“小宋,千万不要随便射击!” 事实上,从小宋听到高晓明的声音那一刻起,他就明白情况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犯罪分子已遭制伏,小宋松了口气。 这出警总共是三人,要是放跑主要嫌疑人,回去必然受到牵连。 小宋将驳壳枪收起,跑向高晓明身边笑道赞赏:“不错嘛你!”对此高晓明谦虚一笑,解释他是熟悉环境的本地居民。 小宋感慨地说,他在警察局中的速度比其他人快得多,但在这山林里就不灵光了,话语中带着满身的疲惫与汗水。 终于调整呼吸后,他才拿出 ,小心翼翼地拷住 他轻踢了一脚老者,喝令道:“起身,跟我走!”可是那老人完全无法挪动。 小宋心存疑虑,下意识看向了高晓明。 高晓明无辜耸耸肩,解释道:“他骨头被我踹断了,现在动不了。” 小宋惊愕的眼神里满是对这消息的不信。 五分钟后,所有人终于在古墓汇合。 了解到三个盗墓贼已被捕获,高建设松了口气,他环顾四周,审视这个已经被掘出大半的墓穴,只剩下开棺暴露遗骨这一环节了。 “小宋,你为什么还要背着他来?”高建设看到小宋累得气喘吁吁背着老者回来时,心头疑惑丛生。 小宋放下背上的老人,弯腰扶着膝盖深深呼吸,一边调整一边无奈地说:“骨头断了,不能动。” 听见这话,高建设立刻转身查看老人。 他躺在地上微弱叫唤,由于脊椎的断裂让他一动就会扯及全身,剧烈的痛苦难以忍受,即使他久经世事的人,此时也只能无助地哀叫。 看到此景,他俩的孩子担心询问:“爸,你还好吗?撞到了哪根骨头?”老人手部已被铐住,挣扎着指了一个位置道:“这是被那个年轻人用力过猛踩断的。” 说着,老人怒视高晓明。 后者面带无辜的微笑,牙齿微微外露,展现一副坦荡模样。 高建设闻言转向高晓明,“是你干的?”他知道高晓明善于打架,实力不俗,只是说这话时强调这"不俗"是在普通人中而言,一旦遇见厉害角色,可能高晓明就是被挨揍的命。 老人腰部和背部骨头断裂,让高建设颇感意外,毕竟高晓明一脚就能如此致人重伤。 尴尬的笑容浮上高晓明脸颊,他解释道:“意外,纯属巧合。” 原本没想过伤得如此严重,他只是...没有控制好力度! 自打得到金箔纸之后每日禅定冥想,他很少真正冲突或 ,以至于对自己力量的理解并不清晰。 他心里暗暗决定,在对抗别人时只使用七分力,若无法打败对手,就适当加强,以免再次陷入类似窘境。 在这个远离城市的地方断了老人的骨头意味着,他们必须合力下山带走他。 想到这里,高晓明心底有点内疚。 正打算开口要背那老人下山,高建设早已对着那俩孩子下令:“等一下,两人轮流背父亲,要是跑就等着我 !” 一句威胁,解除了大儿子的 。 高晓明眼睛一亮,暗赞高建设行事决绝。 大儿子深知处境艰难,不敢冒险。 父子三人被捕、自己父亲行动不便,加上 震慑的威胁,任何冒险 古墓还未开掘,但他们不会急于此时,而是计划报告给上级及文化局,或许会在下午或明天再来进行处理。 好在这个时节秋高气爽,阳光普照,不用担心阴雨的干扰。 上山时耗时大约一个半小时,下山则耗时足足两个小时,因为背上背着一人,使得步履蹒跚,拖慢了整个队伍的步伐。 抵达村庄后,强烈的阳光映照,已是午餐过后的时间——已近一点半。 经过漫长的体力消耗,所有人都感到饥肠辘辘。 高晓明看着高建设提议道:“叔叔,时间已经不早了,你们应该也饿了,不如在村里简单用餐,然后回城如何?” 然而,高建设有所迟疑:“你们那儿人多地方狭小,恐怕不太方便招待我们。”身为同村人,他对高晓明的家庭状况了如指掌,并不想贸然造访。 高晓明立刻回应:“我暂时住在奶奶细那里,和她一起吃饭。 昨日猎得了一只黄猄,正好让高壮去烹饪了。”提起黄猄肉,他的神情充满自豪。 “你自己捕到的黄猄?”高建设颇感意外。 作为一个总是能保证食物来源的人,听到是高晓明亲自收获的,他的兴趣盎然。 在高建设心目中,尽管高晓明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儿子,但在村里共同度过的生活让彼此关系亲密,那时与高晓明的儿子常有往来的他时常邀请他们一同用餐。 而高晓明也深知人心,吃完他们的饭后,要么送去野果,要么是自己捕捉的鱼,这让高建设的妻子对他也心怀善意,总是乐于招待他留下来就餐。 注意到身边的小宋和小张也都饥肠辘辘,高建设决定:“好吧,吃完饭再回警局。”小宋和小张闻言都露出了喜色。 此刻,在饥饿驱使下,一碗清粥也能让他们狼吞虎咽,全无嫌弃之意。 一行人在村庄中走着,很快引起村民们的好奇,他们纷纷围拢过来。 认识高建设的人赶紧与他攀谈起来。 第十九章 企图抢劫 其中一个上了年纪的妇人惊讶地嚷嚷:“吓!原来是来抓那些盗墓贼的吗?我还以为你们是要对付高仁呢,据说一大早他就逃进山里避风头了。”话音中充满了误会。 高建设敏锐地察觉到事情不对,眼神中闪烁犀利的光芒。 他的妻子连忙拉住妇人的手臂呵斥:“胡言乱语什么呢?”妇人才反应过来自己失言,旋即找个台阶掩饰道:“嗯,家里有点事,我得先走了。” 高建设虽心中疑虑重重,但没有挽留她,转而询问高晓明:“那高仁出了什么事?”高晓明沉默片刻,察觉到周遭村民们复杂的目光——有些眼神含着看热闹的戏谑,有的则是担忧和不赞同公开提及此事的。 在这小小的村庄,人际关系同样充满了人情冷暖。 每个人之间的纽带,可能比外面的世界更加紧密。 高家人,他们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同一个始祖,长期以来,世代共同生活,彼此之间的联系如同血脉,紧密相连。 至于高晓明没多说什么关于高尚仁妻子的事情,只说道:“没什么事,叔叔,闻见了吗?那黄麂肯定是炖好了,我们赶快回去吃吧!” 高建设深望了他一眼,便没有追问下去,注意到村人们眼神中的微妙,猜测可能涉及到一些难以启齿的秘密。 至少在众人面前,高晓明不能说出来。 为什么呢?因为他身份的特殊性使某些话题一旦出口,其含义就大不相同。 一行人很快到达细奶奶家。 尽管她的房子还算宽敞,却容不下太多人,高晓明借此机会劝阻聚集的人群离开:“好了,没啥可看了,大家都散开吧!他们要办正事,现在还在忙,吃完饭就要回城里。”人们的注意力被他的言语逐渐驱逐。 “叔叔,外面挺热的,快进来凉快。”高壮热情地邀请高建设回家,高建设一路观察四周,八年前搬至城里的他在村里罕见归来,此刻的回忆仍带着眷恋。 进了内室,堂屋正 摆放一张大桌,堆满了五六个大海碗,其中包括两大碗的黄麂炖肉、一大碗兔肉,还有一大碗丝瓜汤以及一碟辣椒炒茄子。 见到高建设,细奶奶微笑着打招呼,他也回应一声:“婶婶。” 寒暄了几句,细奶奶就催促大家开饭,避免大家饥饿难耐。 高建设客气地说:“婶婶,你们也请坐一起吃吧,你们做了这么多人的饭菜真的辛苦了。” 然而,细奶奶和高壮拒绝入座,表示他们早已吃过,这些都是为高建设一行人准备的。 尽管无法劝阻,高建设只能先落座,并叫唤同样尴尬拘谨的小宋和小张坐下来一起享美食。 两人心生贪馋,眼里放光,盯着满桌的美食。 高晓明也觉得肚子叫起来了,给他爸爸夹了一筷子黄麂肉,并介绍这是细奶奶的手艺。"叔叔,你应该尝尝,细奶奶真的手艺不错。 兔子也是高壮捉的,最近学会了新技巧,已经捉了好几只了。" “呵,真是大长进了,高壮。”父子们用餐时交谈着,小宋和小张也会参与,略显活跃。 这边欢声笑语,另一边却黯淡无趣。 被抓的盗墓父子显然无资格与之同桌,只能闻着肉香垂涎欲滴。 幸好细奶奶善良,在满足他们的基本需求上略施援手,给了他们每人一碗粥,还有一些素菜搭配。 三人心怀感激,一扫而空地吃完这份晚餐的馈赠。 吃过饭,大家都稍作休息,其中小宋和小张上洗手间解决个人事项。 此时,高建设找了一个机会,再次询问起高尚仁妻子的事情。 只有他们两个人,高晓明也没有隐瞒,讲述起那个事情来。 高建设眉头紧锁,明显对此持有不悦态度。 多年来他处理了许多案件,见过许多打老婆的男人,但将老婆置于这般处境的却凤毛麟角。"他妻子的娘家怎么说?他们有报警的打算吗?”高建设面露凝重问道。 高晓明深深叹了口气,说道:“他老婆家中贫困,不懂法。 拿了高仁一笔钱之后,她们就再没来往了,对那两个外孙女的管教也不怎么关心。” 这个结果对于高建设来说,并非意外。 但凡死者家族还有点儿骨气,此类案件早已向警方上报。 尽管如此,在听完高晓明的话后,他心底依旧欣慰,没再提及高仁的事,反而赞扬地望向高晓明:“你懂法这一点很好。 法律是个好东西,不仅能预防我们犯大错,更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晓明,这么久不见了,你真是长大了!你才十九岁,考虑过要不要重返高中么?如果有意愿,我可以想办法让你回去。”这一席话听在高晓明耳中,他心中略有所动,可是......真让他再次投身书卷,他却不乐意。 体内承载后世阅历丰富灵魂的年轻人身体,重活一次后他尽量保持年轻时的朝气蓬勃。 但那种青春期特有的活跃与叛逆,他还做不到彻底掩饰。 选择住在细奶奶这里除了享受她家庭环境的优越,也有远离最了解自己的亲属们,以免露出破绽的原因。 思虑良久,高晓明先是衷心感谢高建设的好心提议,随后诚挚地答道:“叔叔,终身学习的精神永不止息。 我很愿意持续学习,但我离开学校已两年,一旦离开就很难找回从前的记忆。 更何况……叔叔,我快结婚了,我还想为将来积攒一些嫁妆。” 说到这里,高晓明终于笑了,笑容带着某种期待。 重回这个世界后,他的行事可能杂乱无章、缺乏明确计划,实则是暗暗等待盗墓贼的落网。 现在目标已达成,接下来他将慎重规划个人未来的生活。 听到结婚的消息,高建设愣住了。 村里的年轻人早婚常见,而他两个儿子——一个是军人,一个正在就读高中,还未触及此话题。 因此他对高晓明突如其来的宣布有些恍惚。 “你结婚了?对象是何人?”他询问时既好奇又关切。 高晓明微笑道:“许小美!我打算年底与她共结连理。” 高建设回想着,忆起了许小美是谁。 然后他摇头,带着一丝担忧地说:“不必急于一时,你们年幼且未领证,或许再等两年更适合。” 事实上,高建设内心并非十分支持高晓明迎娶许小美,因为他真心关心高晓明的幸福。 像许小美那样的身份,在婚姻市场里并不受待见。 “叔叔,结为夫妻后,便有了自己的家。 说急着结婚不如说自己希望建立个小天地。”高晓明认真地看向他,将自己的真谛揭示,“上一辈子,我和许小美关系不顺利,家庭也未能接受我,让我一直为此痛苦悔恨。 这次重新青春焕发,我便开始着手为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努力。” 过去的一切失败让他明白,重回到过去,他要把握住与许小美构建和谐美满家庭的机会。 这次,他有信心能够管理好婚姻和生活。 高建设感受到他的严肃和急切,不再过多言辞,而是轻轻拍拍高晓明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行,如果有需要援助的时候,记得直接来县里找我,我会尽我所能提供支持,绝不会有丝毫推脱!” 对于高晓明打算赠送这个“盗墓贼”功勋来与高建设亲近的想法,他心里清楚明白。 上一世,高晓明与他的兄长高洪、高岳感情极佳。 高洪退役回归故乡做官之后,他还在帮助高洪经营房地产,收获了许多支持。 但如今是一九 年,高洪仍然在部队服役,还需要再过十年才能退役回乡。 此刻在县城内,值得拉拢的,目前只有高建设一个了。 庆幸的是他们出身同村同族,即使数年未见并且年龄有所差距,在高晓明的主动亲昵下,两人之间的关系快速升温。 与高建设相处时,高晓明展现的气质巧妙地融合了青年人的热情与中年人的稳重,行事既显年少有活力又不失沉稳有策略。 过去的高晓明往往冲动行事,让人觉得不可靠,而现在,他有意识地收敛这份冲动,以更加成熟的形象出现在人前。 果然,在多年后再见到高晓明时,高建设对于他的变化大加赞赏,十成十认为他是一个有志青年。"晓明,我这就带人去审问犯案者,并向相关部门汇报古墓的情况,可惜可能今儿不行了,大约明天就会有人来提取棺材。 这两 得多留心,别给其他的盗墓者可乘之机。 发现生人靠近,就立刻拦截盘查,记住不用顾虑,出了问题我会负责的。” 又一次拍拍高晓明的肩膀交付任务,接着他准备率队返回县城。 汽车就停在村口,还要步行一会儿才能到达。 高晓明和强壮的小张陪同着,走到车边。 小宋也在过程中拍了拍高晓明的肩膀,并衷心感谢地说:“谢谢你的飞踹,否则那个狡猾的老头跑得飞快,我还真不一定捉得到!晓明老弟,等着领了我的功赏后,我请你痛饮一番!” “行啊,小宋哥,”高晓明显然乐意与之拉近距离。 小宋职位虽不如高建设显赫,但交个朋友总归没错。 他们在路上稍稍落后几步,小宋轻声叮嘱:“以后如果在县城遇到看不上眼的人找茬,你就来找我,保证帮你搞定。” 听见此话,高晓明不禁笑出声,他记得早上有个地痞企图抢劫自己的事还历历在目。 小宋闻言脸色有些尴尬,随后解释道:“你身手了得,这些 绝不会是你的对手。” 一边,小宋试图与高晓明套近乎,小张那边却被他装备所吸引。 他忍不住好奇地向高建设追问:“科长,这次功劳拿到后,我能换成一把54式吗?这些破 真心不方便 这把54型 直到1984年才落入他的手中。 当初,东北二王兄弟从辽宁南逃至江西省广昌县时,一名年轻干部在商店里发现了他们的踪迹。 他立刻向当地派出所报告,派出所长随即带了一位同事追捕这两人。 然而,二王兄弟共计持有三把54型 ,而公安机关的执法人员却仅有寥寥几把 。 在这种火力悬殊的情况下,警方对抗犯罪的效能出现瓶颈,使得二王兄弟成功脱逃。 为了加强追捕力度,省里紧急采购了50把79式冲锋枪,并在后续的时间里逐年采购了一些54型及其他的常规武器,以及79式冲锋枪,为警队提供了更多的实战支持,以避免今后类似情况下的火力短板。 高建设作为公安局股长,在翌年便得到了一支崭新的54型 。 相反,像小宋、小张这些普通警察依旧使用老式的 。 当他们提到更换新型装备的话题,高晓明顿时聚精会神地倾听。 与高建设建立紧密关系的初衷之一,正是想要通过后者获得 。 “四十年前,我们村的模样可大不一样!那时我们村里每户的屋子相连,下雨时,即使你在村中四处跑,也不必担忧会被淋湿。 家家户户都有天井与引水道相连,雨水积攒后从渠道流入村口的池塘。 不论雨有多大,整个村子总是干净利落。” “啊,那时候住的房子多舒服呢!”那位老者半闭着眼睛,脸上洋溢着怀旧的神色,流露对过去的不舍。 高家村早年曾经出过状元,因此在村里享有显着威望,祖先传下的宅第自是非凡。 即使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古人在成就功名后仍然坚持修缮故居,保持它的精美。 由于古代官场规定,任多大的官员也终究需要退休归乡,不可能长居于京师。 家宅是家族之根基,而周围的好农田大部分由他们家人耕作拥有。 “曾太爷爷,那屋子呢?我也想要住在那样房子里!”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发出惊叹,其他孩子纷纷附和。 “是呀,我们也想要住那种房子!” “唉,一说起来,就得追溯几十年了!四十多年前,时局动荡。 隔壁村的土地主家子弟考入了黄埔军校,成为了 。 第二十章 搬家自住 我们的村子虽然出现了几名校官,但他们整年在外作战,不常见面。”老人说到这里微微一顿。 接着,他说:“后来战争即将获胜,那个土地主的儿子得到消息,急忙带着全家逃逸,留下了许多家产,包括粮食、耕牛和各类家禽、猪。” “那个时期的村子日子难熬,有人趁机洗劫他们的财物。 不过,校官的军队随后途经我们村庄,在很短的时间就离开了。 当校官返回家园时,见到家中已被洗劫一空,怒不可遏。 于是带着他的部下和枪械、火油一把火将全村房屋付之一炬。” “事情结束后,他明白不能再留在此地。 不久之后,他去了其他地方避风头。 哎,只可惜我们的房子被毁,幸好那是在夏天而非寒冬,不然可能真有更多人冻死。” 回忆起这些,老者的言语中透出惋惜。 在场的人大多未曾亲历那段艰难岁月,但对于这位已经92岁高龄的老一辈而言,这是他所经历的世界的一部分。 少年们无法理解当时的情形,四十多岁的成年人却深感此事带来的影响,氛围骤然沉重了下来。 最终有人提出转移话题:“爷爷,换讲个关于古墓的故事如何?” “对,讲古墓的事情!”老人仿佛从刚才的情绪中解脱,调整一下思路继续说,“宋代、明代,我们的先人们有许多做官的和商人,去世后自然而然地葬在这个青山绿水的地方。 过去,葬礼仪式十分讲究,死者会有丰富的陪葬品!” “民初时军事割据、战火连连,财政吃紧怎么办?挖掘古墓填补资金空缺。 那段日子,不仅我们村庄,甚至临近的县城,知名的古墓都无法幸免被盗掘的命运。” "唉,我还以为所有古墓都已经被人偷完了呢,没想到在这山里竟还藏有一个!居然还会引来盗墓贼!" "好在晓明发现了这个盗墓贼,及时唤来了建设,才将他们逮住,不然咱们村里的宝物可就要白白被盗走了!" 九十岁的长者感叹道,言语中透出一份欣慰。 对他们村来说,古墓就像村子的一部分财产,不容别人侵犯。 尽管如此,这只是内心的一种认同,并非真正要去取宝,毕竟盗墓行为是违法的,就算不恐惧,也做不到触犯法律。 听故事的人,都感叹连连,只有孩子们还没完全体会到这样的感受。 有小孩疑惑地问:"古墓是怎样的?陪葬品是在墓室边上呢,还是有其他地方?" 这句话立刻引起了身旁大人责备的手指敲打:"别胡说八道!这不是你应该知道的事情!快回去吃饭啦!" 几个小家伙被逐出了交谈的圈子。 没有从小大人那里获得答案,但他们不灰心,低声窃窃私语:"山里那不就是有个被挖了一半的古墓嘛?不如我们也去看看?" 创议的是村里那个顽皮的孩子,他眼里闪烁狡黠的光亮,显示出他聪明异常。 突然,一个低沉凶狠的声音响起:"你们真想去山里?敢去我就打断你们腿!" 孩子们闻言皆惊讶抬首,看见高大晓明一手持锄,夕阳下笑容可掬,但眼神里透着威胁之色,孩子们尖叫着迅速逃散。 虽年幼,但对他们生活的了解可不容小觑,村人们畏惧高大晓明是事实,连他们的父母也无法与之争锋相对。 如果真敢闯进山里,别说被打断腿,就是被恐吓也会让父母不敢多言。 所以,趁现在,逃!那最精灵的孩子还补充了一句:“我长大了一定会更比你好!” 面对孩子的话,高晓明眼中微眯,冷笑着回应。 他没有太理会这些小事,提着锄头回了家。 这些小子,不警告就不知道怕,天已近傍晚,一入夜就会在崎岖的山路中迷路。 高大晓明进了村,径直到家中。 他放下锄头,告知屋内的人:"妈,我已经清理完田里的草,锄头就搁门外了。" 屋子里传来应答。 正欲离开时,高淑芳急忙出门相迎,笑着邀请道:"晓明,晚餐就留在家里吃吧,妈让我这么说的。" 考虑了片刻,高晓明答应下来:"好的,我去和细奶那边打个招呼。" 旋即他就返了回来,在自家院中享受夜晚凉风,他坐下没多久,他的父亲及两位哥哥一起归来。 三人均已筋疲力尽,一天劳作让他们汗水满身,疲惫难当。 老三,高明万肩部酸痛,每一步都仿佛牵拉着他的神经。 “二哥。”在见到正在院中的高晓明,高明万分惊喜,随即靠近坐下来,准备与二哥聊聊。 高明万觉得,这个平日不靠谱的二哥今天好像变得不同寻常了,更让人敬畏几分。 这几天,高明万品尝着二哥送来的蜜糖,享受着猪肉和麂子肉的滋味,让他对见到二哥有了特别的亲近感。 "二哥,你可真明智,没去铁路工地。 那份活简直不是人能承受的!我在烈日下搬运石头和枕木,每天都腰酸背疼,夜里更是辗转难眠。"高明万发牢 道,他的肩头因劳累而青肿一块,确实在承受艰辛。 但对于当时来说,能在封闭山村寻得生计已经相当不错。 若不是铁路工程延伸至家门口,即便是他们甘愿吃苦,恐怕也无法轻易赚取生活所需。 话说回来,他们村子地势还不错,九五年将会建起一条高速公路,而这道路将直抵村子边缘,届时还将征收一些地皮。 "二哥,我不打算再去铁路做工了,跟我一起进山打蜂蜜抓猎怎么样?”高明万贴近身子小声道。 尽管他刻意压低声音,但狭小庭院中的声音依旧能清晰传到高远见和高明鹏耳朵里。 高远见怒道:"说些啥疯话呢?嫌累,人家还想终身侍奉在铁路上呢!你不想找那份收入?我让你学二哥,我打断你的腿!" 然后还瞪了高晓明一眼。 高晓明无声反抗,只是默默积攒着怨念。 而高明鹏此刻开口,语调带有一丝阴沉。 "二弟,不是说去别人家住了吗?怎么又跑回来了?" 高晓明看着自己的兄长,早觉察到大哥对他有所偏见,只是不清楚其根源何在。 尚未启齿就被远见斥责开来:"你回家有错?你能跟其他人住一世?想让我们被人笑话么?" 对于家的儿子疏远外出,多嘴的人总会窃笑于背地,故看到自家兄弟,尽管不快也未加深究。 此时,高淑芳在厨房大声叫喊,似乎是为解围:"爸爸,大哥,你们三个去了铁路工地,田里的草长了那么多,妈才派二弟去除草。" 一家人都在奉献力量,岂能让一人空缺在家吃饭,这样就说不过去了。 高明鹏不再争论,而是返回屋里。 妻子黄素娥正在床上小憩,因为她近日怀孕了却有些出血,因此被劝止活动,应躺在床上静养。 见高明鹏进来,黄素娥连忙翻身而起,滔滔不绝像架机关枪般说起当天的最新新闻——高建设带人抓了几名盗墓者! 刚刚从铁路工程返家的高明鹏尚不知道此事。 听完,只在脑海里留下这样的念头:二弟这次真的立了大功! "唉,瞧咱们晓明,似乎改邪归正了,不再是到处捣乱或与人争斗,而是打猎采蜜,或者遇上事能积极帮忙立功了!" “嗯,他怎么会看上许小美呢?毕竟她没父母依靠,如果她日后有个小孩,恐怕孩子的带养问题就得落在咱妈身上了,明鹏,妈早说过,我得为生孩子作打算!” “还有,之前爸说想买下高富贵老家的房子,具体什么时间入手呢?不能到时候孩子出生了,家里都找不到栖身之处!” 黄素娥极希望能敲定买房之事,担心家中可能为了老二的婚事筹备礼金和婚礼开销,而难以再添置新居。 实际上,他们家的状况略胜高明鹏,选择嫁给他不仅因为高明鹏人高马大且家族兄弟众多,在村里有影响力不会受欺凌,还有公公高远瞻擅长酿酒与厨艺,年收入颇为可观;再加上婆婆早早表明愿意善待黄素娥,让她不必劳苦,还会帮忙带孩子。 黄素娥婚后日子虽然略嫌憋屈,但也算可以。 即使家里饭菜不丰富,她还有鸡蛋解馋。 这顿饭颇具水准:黄麂汤满满一大碗,丝瓜汤一大盆,再配上两碟炸辣椒和蒸茄子作为主菜,摆在一起也还算丰盛。 高晓明专注于蔬菜而非肉类,因为他昨日中午到现在已吃过许多肉,所以他决定在家中不再碰肉。 他说:“素娥,你现在怀着身孕,得多喝汤!”罗小华为黄素娥盛了满满一碗浓郁的肉汤,也帮她婆婆和丈夫各备一碗,最后剩的大家分食得一干二净。 尽管看上去是两大肉斤,但在人多的时候就显得不足。"真美味!明万,下次进山能再猎到黄麂不?那时能多给点儿肉吧,这点真的不够吃!”吃完汤的高明万仍满脸遗憾,期盼二哥能得到更多肉来。 但高晓明并无此意愿,他还计划存钱买房和结婚。 因此,他决定将接下来捕获的野味,除了他自己吃的,余下全部卖出。 他犹豫着回答:“如果真有的话……” “二哥,黄麂不行,野兔和野鸡也是好的啊!我看见高壮抓到了野兔,你肯定也能捕到。 高壮总是在你身后学习,一定是跟着学到的,对吧?”高明万越来越激动地责问。 就连旁人也目光投向高晓明。 内心无言的高晓明想起这个方法是他前世学习而来,无法教导亲弟实属情非得已。 但是既然都已经教给了高壮,对自己不传授就不合适。 他们的村子环绕三面高山,野生动物丰富,于是他解释道:“那个捕捉动物的方法是最近我才跟人学习的,试验两天感觉很有效,正要跟大家说,但你们工作忙一直没机会。” 他直接从储物室拿出粗线钢丝,一边慢悠悠地在现场操作一个陷阱,边示范其布置位置以确保最大概率能捕捉到兔子。 随后又连续做了些装置,直到用光所有家里现成材料。"老大,明万,我们一起放后山,明早再来确认一下。”他这般提议道。 高晓明带着兄长高大鹏与弟弟小万来到了后山,这座山低矮且离村较近,实际上这里的野鸡兔子数量不多。 他们在几个合适的位置安置下捕兽夹,并向两人解释选择这些地点的理由,之后说:“后山动物不多,恐怕不容易捕到兔子,要捉的话得往牛尾岭和小元山那边去。 可小元山那儿黄鼠狼多得很。” 大鹏和小万全神贯注地听他说话,这个年景贫瘠,他们都想改善生活,能多吃口肉。 设置好陷阱后,高晓明打算离开,却被大鹏拦住。 三兄弟一同回到了家中。 此刻,大鹏提出新的话题:“爸,素娥怀孕了,你看房子啥时候可以入手?买了后我和素娥就可以搬家自住,让老二也有些归属,不会再依赖别人。” 抽着自制烟草的父亲高远见脸色复杂,烟味重而刺鼻,他听到大鹏的问题本能地皱眉,并看向高晓明,发出一声惋惜的叹息。 从高远见的目光和叹息中,高晓明捕捉到一丝责备,让他感觉莫名奇妙。 父亲深深吸了口烟后,道:“原计划这个月能买下的,可如果房子一到手,家用会紧巴巴。 如果老二要成家……” 这话虽未言明,却已清楚说明购买房屋会影响老二的婚姻。 一听到这话,黄素娥心中一凛,这岂不是自己担忧的事,于是急忙轻捏了下大鹏的手。 大鹏迅速回应:“老二才刚满十九,结婚连许可证都未必能得到,还是等明年来谈为宜。 爸,咱们人多房少是真的不够,上次我丈母娘还问起这事呢。” 父亲默然再吸了口烟。 一旁,罗小华突然 来:“必须买!就这月!” 瞪了高晓明一眼后,她厉声补充道:“你若真要娶许小美,别指望一分钱家庭支持!”她讨厌许小美,不仅因为她家庭背景,更嫌恶她的性格。 小华为自己将来设想,不愿家中接纳火爆任性的许小美。 第二十一章 古墓的关键人物 夫妻间的态度决定了,父亲也不再保留。 高远见瞥了高晓明一眼,眼色中传达出同样坚定的讯息。 他说:“好吧,明早我就将买房的钱送到高富家,拿到钱房子就算咱们家的。 你自己找个好日子安排收拾,搬到新家吧。” 夫妇俩听见了期待已久的话,脸上立即洋溢着满意的笑容。 这件事明明与高晓明无关,但无辜地卷入父母的眼神责难中,他便决定等问题处理完即刻回家见奶奶。 离别时,并无人阻止他或征询意见,他自觉今天更像是工具人,也似乎在替某件事承担指责。 抵达奶奶住所,一室明亮。 梨形灯泡散发着淡黄色的微光,洒落在这农舍院落中。 高壮大清早跑到合作社买来这只灯泡,亮度足以抵过两只煤油灯。 “高晓明啊,回来了!晚饭炖在厨房大铜锅里,快来吃。”躺着休息的大壮大腿搭起,见高晓明来了,马上精神起来,招呼他赶紧用餐。 高晓明愣住了,“我说过今天不在这边吃饭嘛,细奶奶怎么还特地给我留饭?” 身材魁梧的高壮跳了起来,解释道:“奶奶说你吃得少,所以特地带了一些饭菜给你,现在就去吃吧,吃完我们就一起去水库游泳。” “我跟你说,刚才有个人在游泳时被蛇给咬了!”提到这件事时,高壮忍不住身体颤抖了一下,连忙补充道:“我现在都没让奶奶再去水库,我自己打了水,在家为她泡澡。” “谁被蛇咬了?哪种蛇?”高晓明迅速问道,蛇咬可不是小事,若真是毒蛇,后果不堪设想。 “是高大才,被一条菜花蛇袭击了。 哎呀,你知道吗?那个高大才力气挺大的,被咬的时候居然把蛇给捉住了!”高壮急切地分享这个消息。 “我还听说,他今晚要把那条蛇给吃了,说什么要补身子。”他说这话的表情满是恐惧,这两件事都给他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震撼。 听见这些,高晓明悬起的心瞬间放下——幸好不是毒蛇。 他很清楚高大才是捕蛇高手,可能是不小心中招的。 于是他走到厨房掀锅一看,的确有一碗满满的米饭和蔬菜,还带着些余温,显然是细奶奶特意留的。 打坐静心之后,他体质有所增强,饭量自然也增多了。 但这天妈妈做的饭并不太多,高晓明也不敢多要,只是简单吃了碗米饭就饱了,就连配菜也没有多吃。 此时,肚子正虚位以待。 吃完这顿饭,他终于有了饱足感。 “走吧,我带你去洗个澡。”知道高壮受惊了,高晓明知道他不敢单独去水库,“高壮,尽管放心,我会看着你的。” 高壮倒是挺愿意替奶奶打水洗澡,只是对自己却不愿意这样做。 “好的,马上去!”高壮早已准备好替换衣物,并带上一块香皂,他今天还想顺手洗个头。 二人往水库的方向走去,道路虽暗,头顶星空却璀璨明亮,足以勉强看清脚下道路。 偶尔有村民们从村里往水库的方向回来,他们住在一个村庄里,遇见时互相问候几句是理所当然。 刚靠近水库不远处,他们就听到一阵喝彩声,细听原来是有人在水中捉到了一只乌龟,还有人在喊:“这是大补的,今晚就把它当饭吃掉!” 也有泼冷水的人:“高亮这家伙也没女朋友,吃什么那么补?不怕半夜肚子不舒服呀!” 一片笑声不断,搞得那抓到乌龟的高亮害羞得抱着它迅速逃走。 他们在这时意外相遇,高亮年纪与高晓明差不多,曾和高晓明一同游山玩水,只是近来高晓明性格有所转变,没有再叫上他一起。 “晓明哥,我告诉你哦,那片水草下还有很多乌龟!我看到好几个,不过太难抓,我就没动手了。”高亮见着了高晓明,立刻凑了过来,指指某处告诉这个“ ”。 “谢谢你,我去试试看。”高晓明看向高亮手上的乌龟,口水已经在心中打转。 不只是他,听到美食的介绍,连高壮都不禁咽了口口水。 “你打算把这乌龟卖了吗?还是自己吃呢?”高壮问起了这个。 高亮点点头又摇摇头,回答道:“还没想好要怎样处理。”他还在为这个问题犹豫。 有谁不想品尝美味?不过,对于能赚钱的事物,总是先要考虑能否售出变现。 当前,他们的收入途径少之又少,却有不少开销需要支出,食物吃了就会消失,可积攒下的财富则能做大事。 和高亮告辞后,高晓明一行也来到了水库边。 高亮因为在澡堂抓到了一只鳖,使得其他人也争相搜寻起来,只是目前尚无收获。 “你留在这边看,我去旁边的草丛找。”高晓明叮嘱身边壮实的高壮,随后走向高亮所指示的方向。 水库面积宽广,即便已有人搜寻,众人也能互不干扰。 此时的高壮不再惧怕蛇影,他兴高采烈地盯着高晓明,盼着他有所收获。 高晓明是捉鱼好手,然而鳖在他们村里算珍贵稀有的物种。 它的滋补性极高,一旦拿到集市,一定能换得不菲的利润。 夜晚的光线微弱,难以看清水面,摸鱼依靠的是手心感知,清晰可见反而不是关键。 他低头潜入水中摸索,虽然未摸到鳖,但却意外触碰到数条掌长的鲤鱼。 既然遇到了,就不会错过,他随手抛掷,鲤鱼跳落在岸边草丛。 活生生的鲤鱼在草地上跳跃,尝试重返水塘却不得其门而入,动作渐弱直至静止。 约摸十分钟左右,高晓明的手突然感知到一只鳖!触碰到的瞬间,他立刻快速捕捉,两只手掌迅速张开扣紧,成功握住了一只。 鳖性格猛烈,试图咬他,但他凭借丰富的捕鱼经验巧妙避免了攻击。 “晓明哥,逮到鳖没?”岸边的高壮看到情况,以为已然到手,焦急地询问。 高晓明满面笑容,举高手掌。 皎洁月光下,映衬着一只灰色斑点的鳖出现在他的手中。 高壮不禁喜上心头,跳了起来,太好了,他高晓明哥确是捕鱼大师! 在他眼中,这鳖的体型似乎比刚才高亮捕获的那只更大一点。 高晓明涉水回到岸上,高壮已经脱去外衣,说:“先放衣服里,免得它跑了。” 鳖不像鱼,若不用心守护,就会溜之大吉。 高壮用衣服层层包裹鳖,再打个死结固定,确保鳖无法脱逃。 有了这次的捕鳖经历后,高壮询问高晓明是否还要继续捕捉。 高晓明觉得可能不会再有大的收获,不浪费时间后回答不再抓。 于是,两人挑选一处地方清洗起来。 洗净后,带着战利品,他们满意地返家。 当晚,不止他们丰收,村子其他角落也不时回荡起笑声,整体氛围随之变得欢快。 穿过村庄小径时,两侧都是民宅,偶有声音逸出:孩童因鳖而欢笑,父母呵斥孩童的声音,夫妇间的争论拌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点小喜悦,源自于这些生活的小小成果。 这个时侯虽然生活不算富裕,人们的神态却饱满积极。 他们坚定,乐天,有时斤斤计较但不失温暖。 此时包裹着的鳖微微挪动,打断了思索,高晓明调整情绪说:“别急,明天炖了你好好补一补!”听到这话,壮小伙眼睛亮闪闪,充满对第二天期待。 虽已步入秋天,白天依然比夜晚长,可夜晚降临时,气温明显变得宜人,适宜一整晚的好眠。 苏醒后的高晓明习惯性地观察外头,天边才刚刚破晓,大约是五点刚过。 他心中这样思考,旋即记起他早已拥有手表,不用再依靠经验来估算时间。 他俯身拾起那块心仪的手表。 前一晚在县城里购得它,他感到些许自豪,但在走进村子时,他还是选择了摘下手表,放进了裤袋中,毕竟,“财不露白”嘛。 主要原因在于无法解释买表资金的来历,与其解释,或引发不必要的猜测,他更乐意无声无息地完成这事。 毕竟,购买手表仅是他为自己提供准确时间的便捷,并无意夸耀。 他查看时间,没错,确实是五点二十。 此时尚早,但高晓明细思己力充足,并不想再入睡。 于是,他悄然外出,飞奔直向后山,惯例进行了一个小时的修炼拳法后,顺道 了两只野兔野鸡作为早餐。 等到七点钟天光完全明亮时,三辆车陆续停在了村口——前两辆为面包车,一辆则是卡车。 村里仅能容纳小型车辆,因此三辆汽车只得以开阔些的村口作停驻点。 下车后,人群中包括了他的熟人高建设,还有几个他不太熟悉的面孔,但从着装及气度上辨认,他们应是来自各局的负责人。 其中有公安局局长,他直接领导着高建设,还有文化局局长也随行。 这些人都为探访牛尾岭中的古墓而来。 王所长和他的处境一样,作为好友只能站在人群之外,静静聆听上级指示。 两位局长率先四顾村内,并注意到了那些远远注视的村民们。 陈局长率先开口:“我们上山吧,目的明确,直接去看古墓的情况。” 陆局长也表示同意,一群人遂开始前往牛尾岭。 高建设一边引导路径,一边解释说:“我虽然是村上的人,但由于许久没回来,对于这里的地形了解有限。 局长们请稍候片刻,让我去把发现古墓的年轻人叫来,有他在可以确保不会走错路。” 高建设希望借此机会,让高晓明在领导面前露脸,以后在可能的任何事宜中多一分发言权。 对此,两位局长并未拒绝。 这时,在人群中观看热闹的高亮发现了机会,他立刻出声说道:“伯父,我去叫晓明哥来!” 他快速跑向了细奶奶家,他深知近来高晓明居住在那里。 有其他人代劳,高建设感到轻松不少,于是领着大伙缓缓向牛尾岭行进。 还没到山脚下,高晓明已快步跑来,其后跟着的就是高亮和另一位强壮的青年——两人心中也满含好奇,村中发生的大事怎忍错过? 跟随他们身后的是村民们,甚至有的孩子们也被吸引而来,他们因不想上课被父母斥责、痛揍后,才含泪向学校迈进,那是在前往兴安岭小学的路上。 在高晓明到来之后,他的伯父高建设随即把他唤至一旁,向几位领导进行了引荐。 "各位领导,这是我的侄子高晓明,也是这次发现盗墓贼潜入山中 古墓的关键人物,若非他的快速报警,这座古墓怕是已经被洗劫一空了!" "您好们!" 高晓明立刻微笑着,露出白净的牙齿,礼貌致意。 见到这样的高晓明,局长陈氏和陆局长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 身高体壮、衣着整齐、五官端正且有力度,配上利落的短发,他的形象无疑符合这个时代人们对美的共识。 在陈局长的经验下,高晓明的气质立刻让人感觉投缘,他开始对这位年轻人大感兴趣。 "小伙子精神不错,真是活力四溢呀!" 陈局长赞美道。 而文化局局长陆局长更是对他赞赏有加,表示高晓明阻止盗贼行径的行为极佳,为国家文物保护作出了贡献,承诺未来会给予相应的嘉奖。 原本十五岁时的高晓明对社交不太熟练,然而如今的他却十分娴熟地与众人闲聊,并且始终担任着向导的角色,沿途提醒路途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理论上他们需要花一小时半到达古墓,但实际却多花十分钟,这是因为陆局长体质欠佳,减缓了整个旅程的进度。 登顶一座小山坡后,他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一手倚着树,一手抹掉额头的汗液。 眼镜镜片上水痕让他的视界变得模糊,十分不便利。 这时,王所长忙不迭掏出袖口的手帕递给陆局长:"陆局,有毛巾在这里,擦擦吧。" 接受到毛巾的陆局长,先是拭净镜片,随后才用于擦干脸上的汗渍。 他颇为感怀地自言:"岁月不饶人啊,想起自己年轻时候也在军队里待过……现在担任文化局长职务后,生活悠闲得多,文化局的事务少得就像养老一般。" 第二十二章 一心田园 若不是因为预计宋墓中可能隐藏众多陪葬品,以他的身份无需亲自来处理,他本应无需如此奔波。 随着陆局长休息,陈局长不失时机询问高晓明道:"我觉得你体魄健壮又聪明伶俐,对于未来的规划有何设想呢?" 眼见高晓明确实具备表现才华的机遇,高建设眼神一炽,暗示鼓励着高晓明。 可是高晓明似乎并未注意,笑道:“我计划今年年底举行婚礼,然后分财产 买房,在耕田 生活中度日。” 此话一出,陈局长的神色显得略微愕然,高建设心中则是感到极度失望。 毕竟,高晓明的文化水平仅限于初中阶段,时距太远重新返回学校读书,他恐怕很难再次投入学习。 他偏爱无拘无束的生活,追求随性的行事作风。 上辈子,他走南闯北吃尽艰辛,许多家庭亲情也随之磨灭。 因此这一生,他希望建立在青山绿水间的恬淡生活,不求荣华繁重。 在他的规划里,或许要到孩子们开始入学读书时,他才会逐步拓展至县城,彼时正值创业的黄金节点。 "陈长官,这高晓明实在太过朴实,可能一辈子就会安于小村庄,还没觉醒呢!"郭建设为侄子补充道。 听到这番话,陈长官微微一笑,他深知:“小孩子的天真无邪本属正常,你这个做叔叔的角色正好能助他开智。 否则岁月荏苒,可能会留下遗憾。” 郭建设颔首赞同陈长官的见解。 他对高晓明的评价与陈长官相符,毕竟他们两人有所关联,所以帮助年轻人成长是职责所在。 陈长官目光犀利,一接触便看好高晓明,认为这种毅力是成功的根基。 所以尽管初次相识,他仍决定对这名青年予以关照。 二人之间的互动引发一阵轻笑声,让陈长官再次欣赏这对叔侄之间的默契。 作为退伍老军人,见识丰富,陈长官阅人无数,一眼就能判断事物的价值。 他看到高晓明身上的决心,这样坚韧的个性注定不简单,不会轻易埋没。 在谈笑声中,队伍终于到了那古墓所在的区域。 度过漫长的夜晚后,墓地仍然如昔,这意味着尚未被触动。 面对一座完整的古墓,众人安心许多。 高壮左右张望,认出了此地正是当初高晓明确实来过的地方,他曾向高壮描述那个山坡。 那时,高壮心里存疑,不过当奉命驻守于牛角岭山脚时,即便心中不信,他也遵守着对高晓明的信任。 但盗贼进入山区时,他还是没能拦截住,这是他的一大疏忽。 看着那古墓,村民们的目光聚焦,纷纷围着议论不休,猜测墓主人是否就是他们村的祖先是何许人物。 然而年头太久远,文物尚未发掘,碑记更是鲜见,这一切都成了猜测。 陆局在抵达后立刻精神焕发,之前的疲惫感和酷暑都不翼而飞。 在同事们的协助下,他亲自来到了墓地边,详尽观察起眼前的一切。 "这墓穴呈南北轴线排列,为竖坑竖穴,圆角矩形状墓室装饰精美的雕砖,壁画细致考究,仿佛展示了墓主人生前行事的场景。 藻井顶部,恰好位于坟墓正上方,这就是典型的宋代特征!这确实是一处宋朝墓穴。"身为文管局局长,陆局胸中满含文化底蕴,评论得专业严谨。 随后,文物管理部门的王所长立即恭维道,赞美陆局眼界广阔。 听到赞誉,陆局不禁笑颜逐开。 他还特意指了墓穴一侧刻画精致的莲花,“这座陵墓显然属于官绅显赫,墓室设计精致,可惜遭了那些不懂得文物保护的窃墓者的破坏,不少砖石壁画被损坏,未能揭示更多信息真是可惜。” 众人皆同仇敌忾,“这些可恶的盗墓者!” 在展现了丰富的学识之后,陆局不再拖沓,命令:“抓紧时间吧,立刻开始勘查,把值得保留的遗物清理出来。 并且,请把棺柩暂不现场开启,要运回到县城全面检查。” 首先,院长王回应说可以尝试,但他随后犹豫道:“这具棺木和陪葬盒十分沉重巨大,山路崎岖难行,我们的人员有限,恐怕很难运下山哦!”陆副局长眉头紧皱,也在专注思考这个问题。 最终,他改变了想法,决定说:“那就在这里开箱吧,将内部的棺木完好无损地送回。”对盗墓者而言,墓穴里最重要的宝物可能是陪葬品,但对于考古学者,任何古代墓穴中的事物都有其价值,哪怕仅仅是棺木中的遗骸。 考古学者对待墓中遗骸的态度不同于盗墓贼。 他们会将这些遗骨带到医疗鉴定和科研机构进行研究,利用各种科学方法确定墓主的身份、年龄、生前生活状况以及死亡原因。 这些资讯对于墓葬年代确定与墓穴出土文物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过程可能需要长时间的研究。 遗骨处理完毕后,由考古部门妥善处置。 有价值的部分会被送到博物馆展示,无价值部分则会被火化,并择址再葬,以此示敬死者。 这个步骤是高晓明询问后才了解到的。 此刻站在墓坑边上,眼见文物保护单位的人在墓室忙活,他的心中满是感叹。 前世,自己和盗墓团伙狼狈为奸,拿走了所有的陪葬品,虽然没特意破坏墓主人的骨头,但匆忙掩埋了了事,丝毫没有给予墓主应有的敬意,甚至从未想过默哀。 他凝视着棺盖,内心默默道:“对不起,打扰到您了。 今世我不会再做出那样的事,会有人来照看您的,请谅解。”祭奠完,他又想起了此山中还有其它遗迹,于是悄声问父亲高建设:“爸爸,那些盗墓贼问了吗?他们除了这座墓外,还发现了其他古墓吗?” 高建设回应道:“审问过了,据说只挖到这一座墓。 我想,坟头不是大白菜到处都是那种吧。” 听他这语气,似乎是明白盗墓贼们要么因为时间紧迫,来不及发掘更多古墓就被拘捕;要么发现其他古墓但不敢透露。 因为此次 尚算未遂,一旦被定罪,量刑也不会太重。 高晓明的目光穿透密集的森林,望向遥远的地方。 既然如此,那些古墓或许更适合永远长眠地下,不再遭受打扰。 此刻墓室内的人们已经开始对那个巨大棺椁进行操作。 外面的大棺就是椁,它由松木制成,常用于制造棺材。 松木不易生蛀,也易于获取。 “队长高,还有年轻人,大家下来搭把手吧!”王所在墓室大声叫唤着,他计划招呼更多人来帮忙。 由于棺材太大且木材沉重,要打开它不是轻而易举之事。 庆幸的是,他们带了一些适合的工具,再有人支援的话应该能够解决。 “走吧,过去帮忙。”高建设对高晓明说着,两人的脚步迈向墓室。"我们也加入帮忙。”旁观的高亮等村民们也被激起兴趣,他们挽起袖口,准备参与。 高壮大也想凑份热闹,可惜他的身高与力气略逊,只能呆在一旁协助,最多也就是搬运雕花精美的墓砖而已。 “大家一起来用力吧!一、二、三、拉!”他高喊着口号。 在所长王的呼喊指挥下,众人齐心协力,沉重的棺柩缓缓开启。 这具在地底下埋藏了数个世纪之久的棺木重新现于世间。 里面的主棺同样是杉木制作,但木材质量显然上乘。 为避免损毁遗骸,整个团队竭尽全力,将棺柩谨慎抬离陵寝,随后几人联手将它安置在稍为平整的地面。 接着,他们取出了预备好的粗麻绳和原木,稳固并牢牢绑定棺材,确保平稳无误。 "大伙儿!力气大的来抬棺,力气小的去搬砖石,乡亲们都请伸出援手帮帮忙!"所长王极具人心思,拿出袋子里成包的香烟作为酬谢,虽然这些只是一般的烟草。 发放后,每个人脸上都露出笑容,对付出的努力倍感乐意。 高晓明接过烟卷,并顺手放入口袋。 他并非轻视这些烟,但因为他承诺此生戒绝吸烟。 前世他曾烟瘾甚重,每天至少一包,甚至有时需要两包,导致肺部受损,曾胃出血,连手指与牙齿都被熏黄了。 而戒烟的主要原因并非健康因素,其一是他上辈子的小儿子同样烟不离口,甚至还涉足了一些非法烟品。 这个情况让高晓明深恶痛绝,但对成年的孩子管教无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犯错。 小儿子的沉沦成为了他的心头重病。 因此重生后,他决定通过自身的行为树立榜样,防止小儿子重复这一错误,最终毁了他自己。 身为力士的高晓明负责扛棺,体力稍逊的高壮大声应和着搬砖头。 一行几十人浩荡启程下山。 早晨七点到达高家村,然而山路跋涉耗去近两个时辰。 拆解棺枢,挖掘石砖等工作繁琐。 等到整理完毕欲下山,已是接近正午十一时。 古人云:“上山易,下山难”。 更何况还有数百斤重的棺木和石砖,一路上,“小心,慢慢来”的呼喊频频出现。 因重物压肩,即使是健壮者,扛十分钟便会感疲乏。 因此每隔十五分钟,他们会暂停歇息,或者轮换劳累的人换岗。 圆木搭于棺身,粗麻绳紧密绑扎,四人分前、后肩扛,压力巨大,圆木重如压饼。 "这实在过于繁重,需有人帮手!"还没走到山腰,扛棺的人便抱怨连连,所长再度调配人力,在棺边帮忙减轻重量。 不过山势坎坷,人数一多,狭路段更难通过,耽误了不少时间。 抬棺人已经替换了几批,但高晓明觉得自己尚能胜任,并未主动提出更换。 反观高建设对此忧虑不已,他坚持要求高晓明接受替换。 高建设拉过高晓明至一旁,怒目相视,训诫道:“你是谁啊,装什么大牌?别人换岗好几次了,你就不能换个班吗?别觉得自己年轻有力,就不懂克制!用力过度可不是什么好事,以后几天有你好受的日子!”虽然被教训,高晓明心底依旧觉得温馨。 在他心中,高建设就像他半个父亲一般。 当初,他在村里时,与高建设的儿子关系颇佳,经常受邀在他们家享用饭食。"嗯,我知道了。”高晓明顺从地点头。 高建设脸色稍霁,接着教他如何缓解肩部不适:“夜里用热毛巾敷一敷肩头,可以舒缓痛感,要是有跌打损伤药酒红花油一类的更好。”"好的。" 高晓明乖巧回答。 然而内情自己最清楚,高晓明现在身体健壮得很,些许负重不算问题。 即使肩部有点疼痛,也不是严重到影响行走,稍微休息就能恢复过来。 二人落在后队,聊天几句间,前方一阵动静传来,原来路已成斜坡。 这条路狭陡蜿蜒,抬棺之人本已疲惫,前方一人因脚底失措险些跌倒,随之带动其他三个人和棺木也随之颤抖不稳。 王队长面色骤然紧张,慌忙呼喝:“稳住!不能让棺木落下!里面有陪葬品!”即便经过数百年, 大概只剩骨架,可众多陪葬品完好如初,其中不少是瓷器。 一旦棺木坠地,那些瓷器将碎成碎片,损失惨重!深知价值的高晓明见到这危急关头,二话不说,立刻飞速奔去,双手稳稳抬起棺木。 几百斤的重量瞬间压在他的肩上,即使是身体强健,他也是痛得五官变形。"快来帮把手!” 陆局长也被吓得不轻,自己的所有功劳可都在这棺材上了。 他虽年老体弱,此时也顾不上那么多,准备前去帮忙抬棺。 然而场中有这么多人,根本不需要他,其他人们看到状况,早已抢先把棺木抬起。 有了众人的帮助,才使得棺木安全着地,而非猛烈落下。 此时摔了一跤的人满面歉意道:“不好意思,我失足了。” 这个人是文物局的下属,王队长顿时骂道:“你是干什么吃的?里面的东西可是宝贝知道吗?你要是掉地了,我就砸了你的饭碗!”陆局长也在一旁厉声喝斥他。 那人心知理亏,不敢辩解,只能低头承受责骂。 第二十三章 坟头作画 高晓明却注意到他的脚有问题,可能是刚才绊倒扭伤了脚踝:“局长、队长,请冷静,这山路本来难行,加上大家都肚子饥饿,力不足。 这样吧,你们不太熟悉这里的道路,何不接下来让我们村民来抬棺木,之后补点劳工费便是。” 闻言,王局长心中暗动,但权力归属不由他决定,他望向陆局长。 陆局长先是感谢高晓明先前的援手避免了棺木摔落,接着说:“你们费心了,该给点报酬,就麻烦一下。”他目前只求安全地把棺木运回县里,这样的成果可能助他仕途更进一步。 见陆局长已经开口要支付酬劳,高晓明就对村民们提议:“兄弟们,谁能来帮个忙?” 几个身体健壮的汉子当即自告奋勇。"我!我!”立刻出列响应。 他们起初跟着来看热闹,已提供了不少援助,如今听说还有钱可拿,自然更是积极参与。 高晓明挑选了三人协助,加上自己便是四人。 仍是那两位走前面,后两位压阵。 下山之路,前面的人负重更重,于是高晓明主动承担前导,指引他们稳健抬起棺材。 他们沿途齐心协力,每当路况困难时,高晓明就会大声提示调整,每过15分钟找个平坦地方让棺木落地休息一会儿。 途中也有一些人因负荷过大换了手,但高晓明始终坚持到底,跟随大家一起将棺材抬下了山。 等到平安抵达目的地,陆局长等人不约而同舒了口气。 炎阳高悬,没有树木遮蔽,炽烈阳光灼烧皮肤,引发一阵刺痛感。 山谷内植被茂密,锋利的野草边缘偶尔让人割破皮肤,经汗水浸透更添不适。 即使下山了,车辆还需开至村口接续搬运。 短暂休息之后,高晓明便催促:“继续,就快到了!” 其他人振奋回应。 又经过几分钟努力,最终抵达了卡车边,但怎么让棺材上车成了难题。 一行人围在一起研讨良久,一番忙碌后才顺利装上,并安置好那些刻有浮雕的墓砖。 此时,陆局长总算完全放心。 他兴奋地与高晓明握手,对他的援助表达感激之情,并指示王所长分发辛苦费。 所长大人善于体恤人心,早已准备好在城里的人事关系,自然也预备了经费以备急需。 他们事先就商定好了每个人应得金额,现在得到陆局长指示,王所长立刻从款项中分配,逐一支付给大家。 凡参与过的村民,只要出了一份力,皆能得到相应的回报,每个人的收入差异也反映着工作难度:挑石块的高壮得了一块钱,稍作额外劳力的高亮有两块钱,搬运棺木者获酬五十块,而高晓明因为陆局长格外看重他的付出,亲自给了十块钱。 纵然所得最多,众人却无异议,毕竟所有人都看到过他的艰辛付出。 “时候不早,我们这就回城吧!”陆局长看向陈局长提出。 陈局长毫无异议,点头赞同后便坐入了自己的轿车,随后其他人也都陆续上车。 向高建设道别时,高晓明感慨地道:“叔,太匆忙了,没能请您吃饭真是不好意思。”高建设不悦地看着他道:“回家要记得用热毛巾敷肩,别搞坏了身体!下次空闲过来,岳儿还念叨你呢。” 高晓明也有许久没跟高岳碰头了,当即爽快地答应,并目送高建设上了车,接着又目送三辆车子一一驶离。 待车辆完全消失于视线之外,村民们围在一旁观看着的人群这才渐渐散去。 "唉,官家给人的酬劳真大气,尽管有些累,可是足足五块钱啊!相比之下,铁路工人整天下来也就是区区二块九!扛石块、枕木的人也够呛!" "的确如此,可惜这样的机会不常有。" "还是要谢谢晓明,要不是他提出劳动费用,这些官员恐怕也不会给呢。” "没错,没错!没想到晓明的力气如此之大,这么沉重的棺材居然一个人就能扛起!" 人们纷纷围着高晓明,赞叹他的力气大。 高晓明客气了几句,随后人群在他走到岔口的时候,逐渐四散各自回家了。 "高壮、高亮,咱先洗澡再回家吃饭!"高晓明满身都是汗,难受极了,于是在一处水槽旁边停步,那水槽大概有半米宽,水质清澈。 他站在水里弯腰,用手捧水清洗了脸庞,还把衣服脱掉,清洗上半身。 至于下半身的裤子已经浸湿了,反正此刻天气炎热也无所谓。 高壮和高亮如法炮制,经过冰爽的洗礼后,三人都觉得清爽了不少。 高亮说道:“晓明哥,我先回家了。”说完径直沿着另外一条道离去。 "我们也快走,我都快饿死了!"高壮急匆匆地催促道,随后他和高晓明俩人迅速赶回家。 抵达家中时,细奶奶正在屋檐下的台阶边搓麻绳,见他们回来了,满脸心疼地说:“累坏了吧?赶快去吃饭吧!” “奶奶,还有粥吗?”高壮问道。 因为天气太热而且体力耗尽,他此刻虽感饥饿,却咽不下实饭,反而期待一碗稀粥解渴。 “有,还在盆子里放着呢。 给晓明也煮碗粥消暑,绿豆的。”细奶奶说得好,在这个年代没有冰箱,村民们自有降温的技巧。 她们会将粥盛出后放入井里冰冻片刻,很快便可让热乎乎的米粥变凉。 一碗冰镇绿豆粥让高晓明和高壮大感舒坦许多。 在这无电冰箱的日子里,村民们利用简单的智慧让食物降温,这是他们的消暑秘诀之一。 接连喝了两碗绿豆粥,又搭配一碗米饭食用后,高壮觉得浑身酸痛疲惫至极。 他便告以自己需要躺一会儿,说完后便离开了。 返回他暂住的房间时,高晓明并没有选择躺下休息。 相反,他取出了裤子口袋里所有积蓄的金钱,和剩余的钱一同摆在了眼前。 此番重生后,他对那个古老的陵墓念念不忘。 随着盗墓贼被捕,陵墓中的一切已被文保部门带走,这个悬念终成历史。 现在,他心中唯一的目标只剩赚钱。 人们常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 此处四面临山、水源匮乏,因此,他寻找收入来源的途径还得在山上挖掘。 手头上还剩下一大罐蜂蜜没售出,他曾从深山采摘回来的蜂蜜原封不动地装在桶里。 得知情况后,细奶奶为他找到了一个清洗过的大型陶罐,之前这罐子曾装满泡菜,现在则充盈着甜蜜的蜂蜜香气。 但这只是一时权宜之计。 下一步他必须购买蜂蜜的容器,最好选择塑料罐,便于直接过秤,无需扣除罐体本身的重量。 他还计划请一名木匠打造几只蜂箱。 对于野蜂蜜采集,对他而言风险并不高,但操作繁琐。 若能置备几只蜂箱隐匿于深山,每三十日进去一次收割蜂蜜,则更为便捷且产量有保障。 至于其他获取物,捕猎也不可或缺。 凭借如今的体魄,他奔跑迅捷,石头也能成为捕捉小型猎物的工具。 然而,大型猎物还需另谋对策,但不必急于一时,因为他已有解决方案。 由于天气仍旧炎热,猎物若是过多,若不迅速卖出,也无法长时间保存。 深山中尚隐藏更多宝物——草药。 药品种类众多,价格差异悬殊,普通草药随处可见,稀有价值的大药藏匿于山深处。 他们的山区资源相对有限,知名药材唯有灵芝和茯苓两者。 现在是九月初始,直至月底正是采集这两种药材的最佳时期。 干晒完成后,他打算带着这些药材赶往药都樟树市售卖。 此地每年十月中旬的药展会是一年一度盛事,那里摆满了药材商的小摊,各式各样的药材无所不有。 在展会上不仅能售卖药材,还能找寻诊病制药的医师,总之与药品相关的事物,在这里都能寻觅到。 高晓明前世未曾参加药交会,由于他对这行并无涉足,但他通过一位药品商人了解了一些情况。 故此次重生,他决心充分利用这份馈赠,虽然村庄偏僻,难以引来买家收购,他们可自行收集草药送往盛会! 对接下来的事情心中有数后,他换下衣衫,提刀进山。 找木匠劳作可有两种支付方式:一是材料全由工匠供应且包含人工,代价自然较高;另一种则是提供原材料,让木匠做工,费用较低。 他决定亲力亲为,以节省开支。 林中木材丰饶,不必额外花费。 然而村周边山头上的树木属于村民共有,深处的森林资源归国家所有,按理是严禁私自伐木。 因此,高晓明伐木实质上是在巧取国家的财富。 好在他熟知这种情况,只要避开人群,不让旁人察觉或告发,事情就可大事化小。 当下还算风平浪静。 他知道上世纪90年代,村子曾盛行私售树木获取财富。 一米四五长、直径十公分的木材可售三十元,十五公分粗者值五十元。 这个利润 了不少人为之倾倒,甚至吸引外人偷砍此处山脉上的林木。 当年,村民的生活日渐好转,大多人家有了建房能力,木料需求巨大。 高晓明躲开人群,轻易进入林中。 挥动斧头快速行进,山谷清风轻拂,带走身体的燥热。 他一路狂奔直到罕有人迹处,渐渐放慢步调,在四周搜寻适合的木材资源。 建造蜂巢,最适合的是杉木和梧桐这两种木材。 杉木防腐蚀、防虫害,制作完成的蜂箱可以使用长达数十年。 如果能刷上一层桐油,更是延长使用寿命的好选择。 然而,梧桐木的防腐抗虫性能不如杉木,但它轻巧便于移动。 高晓明虽力大,但仍倾向于选择杉木作为首选,因为他计划把蜂箱放置在野外。 杉木无需额外防腐措施便能持久耐用,显示出更优的材料特性。 进入深山一番探寻,高晓明找到一棵大约十五厘米直径的适材杉树,即使售卖也能得到五十大洋。 尽管缺钱,他并不打算为了收益砍伐这棵树,毕竟,利用公共资源并非小事儿,个人使用尚且没问题,但如果大量售卖就会招致不必要的注意,或许还会惹上麻烦。 选好树后,他立即动手砍伐。 没有电锯,全靠着斧头,这样的任务对于他大力气的来说仍是不小的消耗。 每次挥斧,精确地击在同一个部位,斧口呈现出平整,显现出他的良好手法和精准控制力。 砍树技巧在于掌握力度与位置,不能直接斩断,还要确保站立远离倒塌可能的位置,以防火拼。 还需要评估树倒落的方向,确保无安全隐患。 高晓明在开始之前已经考虑周全,树干几乎完全断裂之际,他适时停下,用脚在剩下的联系部位猛地一踢,促使树倒。 倒下的树和旁边的枝条碰撞,产生了噼啪作响的声音。 杉树高耸笔直,分枝稀疏。 在确认倒下稳定后,他走向前去进一步剪断树干分枝,并将其分割成长约四五米的一段段。 这么一颗杉树的木材足可打造数十个蜂箱了,于是他满足于砍倒这一棵。 这棵杉木倒下不必立刻移动,放在此处让其自然风干,等待雨水减少的九月份,数日之间就能充分干燥。 在此之前,得先剥去树皮促进干透,为此他再度忙碌起来。 等全部树皮去除,天色已近傍晚。 高晓明没有逗留太久,按照下山的小径,迅速回到村庄。 还未进门,就已经闻到诱人的炖菜香——不是先前那些,而是一款醇厚的甲鱼!正炖在锅里的是昨晚沐浴时碰到的那只甲鱼,虽只煮了半个小时,但汤汁飘香四溢,鲜美入骨。 甲鱼富含胶质,肉质爽滑且汤液浓稠,当地人非常喜爱这种菜肴,只是平时享用的机会不多。 见到高晓明归来,细奶奶说道:“饭菜马上就好,你们先洗个手准备品尝吧!”高晓明应承,不过他并未忙着洗手,先将手中的斧头放好。 高大壮午休后刚起床不久,看到高晓明扛着斧头回来,不由得好奇问道:“晓明哥,你去了哪里?” “我去山上砍了棵杉木,打算请木匠做些蜂箱,发展养蜂产业。”高晓明回答,他想要尝试这个生意。 第二十五章 炼油 养蜂其实很简单,而且蜂蜜的售价一直很稳定,现在一斤可以卖到七块钱,未来随着时代的变迁,价格至少能涨至现在的十倍,达到七十块钱一斤。 但在后世,蜂蜜真伪混杂,许多便宜蜂蜜实际上添加了假成分,无法比得上传统野生的纯粹口感。 “明天是军岭集市的日子,晓明哥准备去卖蜂蜜吗?”高大壮接着询问,他知道高晓明家里还藏着一罐蜂蜜。 然而高晓明摇头道:“不去,我找不到装货的器皿,散卖不容易卖掉。” 除开这点考量,高晓明无意在镇上的老 上大量销售蜂蜜。 首先当地乡亲们消费力有限,其次是不想让熟悉的人察觉到自己的丰厚利润来源。 因此,他计划将蜂蜜运去县城售卖,那样无论价格如何,外界都一无所知,有利于他未来的家庭分割计划。 他知道妈妈罗小华的脾性,若是知道自己从卖蜂蜜捞了大笔,准会有些 。 在这个重视孝顺和名誉的社会中,一旦一个人有了悖逆伦理的流言,生活肯定将充满困扰。 尽管高晓明愿意照顾父母,但他也有自己明确的边界。 不久,细奶奶端上了三碗甲鱼汤,两碗汤多肉少,一碗则恰巧反之,细奶奶当然明白这个分寸,年纪大了,吃太多肉容易导致消化问题。 但这对高晓明可并非单纯的常识理解。 即使面对细奶奶的观点,他也保持着理性。 他从自己的汤碗里挑了最好的一块肉送给细奶奶,然后再享用自己那一份。 尽管粗鲁如大壮不清楚缘由,作为高晓明忠诚的追随者,他照做了,只为模仿那个举动。 得到一块好肉后,细奶奶脸上绽放出像雏菊般明媚的笑容,心里满溢满足与幸福。 三人围坐共餐,享用那鲜美的甲鱼汤,汤滑肚满,野生的甲鱼丝毫没有腥味,肉质结实且裙边饱满有弹性,美味别具一格。 “真棒!”大壮赞美道,他好久没品尝过如此美味的菜肴了。 他的捕鱼技巧生疏,连甲鱼也不常见,在高晓明的帮助下才有机会享受。 夜晚的饭菜一如既往地丰盛,尽管高晓明胃纳甚广,也吃得满意。 但在晚饭结束后,他已经开始筹划明天如何去集市采购一些米回去。 因为细奶奶家里劳动力有限,两亩田地的产量一般,除去公粮和谷物的买卖,所剩不多。 本来只有她和大壮两人勉强糊口,自从高晓明住进来后,米粮消耗速度明显加快,这是无需言语也能感受的事实。 尽管细奶奶未曾直言,但高晓明心中有分寸。 他没有当面向她讨算住食的费用,担心直接提出会让细奶奶难以接受,因此他计划稍后再给她适当的补偿。 新的一天清晨,高晓明如往常一样早起,一路跑到半山腰,选了一个空旷之地开始锻炼,因为他深知“拳不离手,曲不离口”的道理。 在练习了近一个小时的武术后,东方才渐渐明亮起来。 随后,他踏上了下山的路程,沿路捕捉了两只野兔作为额外的收获。 捧着战利品,他没有直接回到翠奶奶家,而是选择了径直去往镇上——军岭古镇。 集市在清晨总是最为活跃,此刻已见许多小贩整齐摆放起各自的货摊,顾客穿梭在各个摊位,挑选他们需要的日常生活用品。 这个市场主打各种吃食,也有毛巾、布匹等日常用品,甚至还有些便宜的老布鞋和手套可供选择。 然而品质和款式都相对落后于县城里流行的时尚品,青年人并不怎么感兴趣,年长的人却视之为实用的好东西,节省几分钱就能让他们满意。 一辆面包车驶来引起了不小的围观。 车门开启后,驾驶员和他的助理走下车子,他们卸下车内装载的木板,在路上架起了简易摊点。 接着,一大箱脂肪丰厚的猪油被搬了出来,包括猪板油以及少量水分较多的油脂。 人们立刻聚拢过来,纷纷询价。 卖家喊出价格,强调这些是新鲜直供自南昌的屠宰场,保证供应充足和品质上乘。 高晓明在一旁观望着,心中跃跃欲试。 在这个城乡交融的时代,城里人的生活方式日益改善,对健康和减肥的关注导致猪油市场需求降低,城市中普遍食用菜籽油或茶油取代。 但是对猪肉本身需求不减,所以城里屠宰场会产生一些额外的猪油,这部分被商人收集,送到乡村集市。 相对于城里,乡村的人更加钟爱猪油,认为它是菜肴中的提味之宝,因长期缺乏足够的食物油脂而格外珍惜。 一般而言,小镇一周才有一场集市,每集市只宰一只猪,而猪脂有限,想要买到就得拼抢。 高晓明确实计划购买猪油,然而现场已被挤得满满当当,妇人众多,他决定先填饱肚子。 于是,他转向不远处卖早餐的地方,品尝了米粉、包子和馒头油条等美食。 等到众人买得差不多,高晓明才有机会上前询问。 他首先是问了价格,接着提出以手中的野兔换购猪油的想法。 山上野兔丰富,如今他的身手足以任意捕猎,那些简陋陷阱已有多日未去过。 卖猪油的人认真检查了兔子的状况,确认新鲜度后,欣然答应了他的提议。 不过考虑到两副猪板油价值超过两只兔子,高晓明补足了一些款项,让每一份都裹成长条,再用棕榈叶在中间三分之一位置扎紧,便于携带。 购置好猪油后,他并未停留,迅速前往高家村。 途中,又购买了五十斤大米——最近几年由于粮价逐年增长,初始三十元可买一百斤的价格已经飙升到了四十四多元,并预计一九九零年时将会更高。 高晓明因追求便捷,直接购置了精米,意味着多花了一些代价。 所提的米袋本是用于装载化肥的,使用后只要清洗干净晾干便可以循环使用。 购物完毕后,他径直回到自己的村庄,继续自己的生活轨迹。 高晓明肩挑五十斤大米,手提两块肥猪脂,这形象不可谓不潇洒,路上引来了不少目光。 对他尚算生分些的还好,遇见相熟之人,总会迎来一声问候。 有人会玩笑地说晓明发了财,竟然置办这么多佳肴。 高晓明打趣地回答说是为别人携带的,至于他人相信与否,也就无须过问了。 乡村是个密布的织网,人际联系紧密得近乎无形,既有优点,也存在弊端。 身处其间的人们习以为常,但在经历了高晓明所熟悉的未来,那边的人群鼓吹个体的界限,不仅邻居家、同僚间,甚至连亲人间的接触也开始讲究起了界线。 虽然不像别人那样讲究距离感,但过于热络的互动还是让高晓明感到不太适应。 在此地的村子里,几乎没有什么私人空间。 例如哪家买一斤肉,这样的琐事也能瞬间传开,众人还得分析原因,猜测是否来客人了或是有何特别需求。 随后,高晓明匆匆避开人群,径直回到细奶奶家里。 细奶奶和大壮均不在,听说他们已前往田里除草了。 放下食材,他带着其中一块猪脂,径往许小美家走去。 他之前便承诺给她送一些食用油,原本打算从合作社购豆油,如今遇上卖猪脂的正好机会来临。 对于营养不良的许小美来说,食用猪脂对健康更有益。 没走出多远,便看到许小美身戴草帽,一手举着空的水壶,正向家走去。 二人刚好碰见,两人心中都涌现了惊喜。"小美!"高晓明大声招呼,把提着的猪脂稍微举了举,笑着说:"记得我说要送你的东西吧,给你!" 看到那块足有五六斤重的猪脂,许小美的心中交织着欣喜与不赞同的情感。 她环视左右,并没看见其他人,暗松一口气,赶紧问道:"你怎么带来这么多油呢?你昨天才赚了十块钱,这么快就要全部花掉吗?" "这个油不能收,你得立刻带回家!"许小美的神情坚决。 之前高晓明曾暗地里给她送猪肉,让她感到甜美,但她坚决不能接受这些花钱买来的猪脂。 因为那是他打猎换来的,而不是买来的。 她希望高晓明能积存更多的钱,好让他们的婚姻有个保障。 把自己的愿望说出后,她还劝说高晓明将多余的猪脂卖掉。 她的用心体贴,让高晓明内心充满了温馨的感觉,固执地将猪脂硬塞到许小美的手里:"你就尽管放心吃,钱的事你别担心。 结婚的事我会准备好。" 然而,许小美始终婉拒,好说歹说之后,她勉强同意留下约一斤的猪脂,剩下的只好让高晓明带走。 面对此景,高晓明只能无奈地笑笑。 许小美盖住竹篮以防野猫或老鼠,再往水壶里装满了凉水。"我和二姐在田里劳动,我只是回家里灌水。 一会儿还要回去干活,你先走吧,我去忙了!”跟高晓明道别,她快步走向农田。 如果滞留太久,她的二姐定会指责她贪图安逸。 目送许小美离开,高晓明扛起剩余的一半猪脂,回到了细奶奶家,他的行动也充满了些许无奈和理解。 既然时间尚充裕,高晓明索性把猪板油洗净,然后切成小块炼油。 炼油有一套秘诀,一开始应添加些许水,避免油沾底锅,最终炼出的猪油会更为清澈。 这次炼制的猪油颇多,但问题不大。 他们村庄每户都使用硕大的铁锅做饭,即便价格高昂,但由于维护得宜,这样的锅子往往可以经年使用十载。 铁锅有许多益处,既适宜熬粥煮食,也可烹饪猪饲料。 有些不太讲究的人家,煮饭的锅和做饲料的锅会是同一个。 旺盛的火焰在炉膛中舞动,油锅传出丝丝声响,空气里弥漫着独特的猪油香气,从小巧的厨房向四周扩散。 高晓明时常用木铲搅动,确保油炸均匀。 把握适当的火候极为关键,猪油接近理想状态时,就得立刻过滤出油渣,以防油渣烧焦,破坏油质。 平时高晓明涉足厨房较少,但这并不会阻碍他的技巧和经验帮助他顺利完成炼油。 降低火力,撇除油渣,再倒入陶瓷坛子,为了冷却,他会把坛子放进盆中,旁边再放上一满盆冷水。 村民间都懂得这样的方法,自小见惯了。 一旦有家人开始炼油,整个村庄的孩子们便会在香味 下聚到那里,等待分尝炸过的油渣。 此刻屋主也会大方地分一些油渣加盐,刚出炉的油渣脆香四溢。 实而言之,纯正油渣的味道优于水油。 所谓的水油是源自猪内脏附近的一层油脂,常见伴有猪肠铁丝,因其含水分丰富,产出少,价格相对板油低廉,而炸过的油渣口感更加酥脆,尤其是那一丝猪肠铁丝,咬感绝佳。 挑选了一片带有筋膜的油渣,高晓明确信这便是脂膏所带来的满足感。 接连品味了几块之后,门外忽现的脚步声令他的神情稍有凝重,口中的味道瞬间失香。 几秒钟后,一位女子走进了厨房,起初仅是小心翼翼地探视,见到来者是高晓明,她的身躯瞬间挺直,气势陡然提升。 "高晓明,你就为他们家掏了这十块钱,难道你疯了?" 罗小华为这情况气愤难平。 村里人情关系紧密,像高晓明前一天因帮助送葬得到了十元报酬的事儿,仅半小时已全村落皆知。 许小美听说了,母亲罗小华同样知情。"从小你就替他们家高的劳作,如今吃上两顿饭本就正常,你还倒贴钱买油买米,你一定是脑袋进水了吧!” 说完话就要采取行动拿走物品,“走!离开这,带上大米和油!”罗小华怒气腾腾。 面对这情况,高晓明怎会让事态进展至此,他从口袋里掏出了十元:“油和米是大娘给了我钱让我买的,瞧,这就是证据。”他手指着十元人民币表明自己的立场。 高晓明向妈妈展示了手中的十元钞票,随即就将其放回了口袋,动作如此快速,令罗小华 有点不满,却也只是无声地瞪着他。 第二十六章 预备结婚的 她瞥了满满一盘子炸油渣一眼,然后又看着装满食用油的大缸,心底泛起酸涩,酸酸地开口道:“你家里连个壮劳力都没有,日子却还过的这么宽裕!难怪你舍不得回家一趟!”说到这儿,她还不忘抓起油渣吃,吃的飞快,似乎每慢一丁点,就等于失了一点儿好处。 高晓明确认母亲的动作,并询问了她的目的。 罗小华理所当然的回答:“咱们家的老房子,你爸爸昨日已然购下。 鉴于你近期并无上铁路工作之需,空余两天可以去那边帮忙整理。 随后挑个吉日,你们哥嫂就可以乔迁至此了。” 听到这,高晓明显露疑惑和皱眉。"我没空做这差事,你直接过去就好。 等搬家那天,我才出面帮忙提些物件。” 闻言,罗小华怒火上涌,狠瞪着儿子,但对方毫不让步,她最后不得不妥协:“待你哥嫂搬走后,你必须搬回家去住,总不能一辈子寄人篱下,让村人笑你吧!” “这个家尚未分家产,花钱之处多着呢。 那些十元,你交给我保管,将来娶了媳妇儿还需添置家具。” 高晓明的眉头拧成一团,在隐约听见门口动静的时候,心中已经有所预感。 母亲这话并不突兀,仿佛早已在他的预料之中。 其实高晓明确实手头有些零花钱,但这笔钱给他母亲也是自愿的,只是他此刻并不打算这么做。"妈,你曾说如果我迎娶许小美,你不肯掏一分钱。 我也不想再求你。 我会自己存钱来迎娶她,到时候分家时,我不贪求家中任何物品,只要你给我那亩属于我的田地足矣。” 八三年的田地是按人头分配的,他们家八个成员,总计能得将近十亩田土地,这些都是自家开垦出来的一份财产。 因此,高晓明确要求分得其中一份田地也是情有可原的诉求。 然而这句话立刻引发了罗小华的强烈反应,她手指尖指向儿子鼻子怒斥:“你还想跟她一起?她哪里好,不要忘了,她没有自己的田地,两口子只分到一亩田,怕是活生生熬成乞丐!”接着厉声警告:“要是娶了她,一针一线都不给,更别想我们帮衬。” 面对母亲的态度强硬,高晓明却异常镇静。"好吧,明白你的态度。 我上一世便已决定如此,这辈子也没什么指望你的援助。” 看到高晓明毫不动摇,她只好愤然离去,出门前不忘带上一把炸油渣。 目送她远去,高晓明朝内心长叹一口气,回忆起当年分田的情景:彼时他年纪还小,在村里无足轻重。 那时,许小美二姐和张成远已成婚,但由于张来自外村且是上门的,起先无人愿给其田。 但是对农人至关重要的田地怎能轻易放弃? 于是许家四位姐妹在村里引起一场波澜,争论之后,他们达成一致——村里答应给张成远半亩田,许小美却失去了份额。 那时候许小美年纪尚小无力争取,这样的结果就成了定局。 这也是罗小美被冷落的主要原因,她在她母亲的眼里只有美貌的优点,其它皆不足论。 不过他心向许小美已成事实,哪怕再来一次,他也绝不会考虑其他人。 因为她早已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不可或缺。 罗小华的来访让高晓明略感困扰,并促使他对赚钱更为急迫。 午餐后,他又返回山中采蜜,这次计划取得更多,以便于集市销售。 目前是4日,6日便是县城赶集的日子,他规划在今天收集蜂蜜,明天再到山区 ,期望能得到一只野生的黄麂,一并带上城镇出售。 他独自在山林奔忙,享受这份宁谧和自由的陶醉心情。 前世的他厌恶高山,认为它们限制了他的世界,向往都市的繁华与斗争,生活充满了顺境和挫折,各种经历应有尽有。 但在重生到1986年,他体验到了质朴的返璞归真之感。 尤其是在获得两张金色箔片之后,每天早晨他在晨露间锻炼太极拳,无拘无束在丛林小道疾奔,随手指尖即可获得美食。 他意识到选择离开山区进入城市的路上必定充满了劳碌和拥挤,生活空间狭小,难以舒展肢体。 因此,尽管城里有更好的生活,他也不急于早早涉足。 只有在他拥有足够基础时,才会毫不犹豫地融入都市生活。 转瞬即逝的日子里,正如他期待那样,高晓明收获了更多蜂蜜,还抓到了两只黄麂。 为防止天气热导致肉质 ,黄麂被他活捉。 9月6日,阳光明媚的一天,醒来的高晓明如常习武后,肩挑两大篓,预备起程前往县城。 为何要用扁担搬运?因为交通工具欠缺!蜂蜜暂放那只大坛子里,容量足以容纳四五十斤;另一边则捆绑好一对黄麂待售,因保持生机使售价提高。 尽管总重稍显沉,黄麂与盛蜜坛加起来不算轻,但通过调整担子两侧重心分布能均衡挑夫的负重。 高晓明身轻如燕,快速地穿梭在狭窄乡间小路上,遇到许多和自己一样扛担去赶集的人们,甚至有些骑着单车,车后座绑有竹篮,篮内装填满满的东西。 途中,高晓明邂逅了一对特殊的父女。 父亲也挑着担子,一篮是新鲜的蔬菜,而另一侧则是一蹲下五、六岁的小女孩。 女孩穿着碎花裙子,头发绑成两个小辫子,眼睛水汪汪的闪着灵动光泽,显得机警又美丽。 小女孩发现了高晓明,眼中流露出兴奋的光彩:“爸爸,看!那位哥哥走得好快哦!” 憨厚的父亲凝视着高晓明,并微笑说:“年轻的我当年速度也不亚于他!”“真这样吗,爸爸太棒了!”小女孩带着半信半疑的赞赏,父女两人欢快交谈的欢笑声随着他们的远行逐渐远离了耳际,只因高晓明的步伐早已超过他们前方远去。 即便他的速度很快,他也花了接近一个小时才抵达县里的农贸批发市场。 若非肩挑重担或有意放缓步速,凭借他的奔跑速度,最多只需三十分钟。 高晓明抬眼看向手表,时间还剩下五分钟才到七点。 他并未急着去摆摊,而是先找了点东西吃。 在进食过程中,他也向其他人探听是否有人会大量收购蜂蜜。 这次的蜂蜜他希望能尽快一次卖出,哪怕价格偏低也好过逐次出售。 毕竟,零星贩卖不仅没处装盛,而且会浪费时间。 在市场上摆早点的摊贩对这里非常了解,便指引了高晓明几个可能会接受蜂蜜的地方。 他吞下最后一口食物,放下碗,道谢后,挑起了担子离开。 依照引导,他来到一家杂货铺,这家店铺有两个店面,琳琅满目的货品摆设,老板的生意兴隆,不少人正在选购物品。 高晓明朝那老板询能否收购蜂蜜,老板连正眼都没瞧他一下,直接挥着手表示拒绝。 见老板正忙着做生意,他不愿耽误太久,扛着担子离开。 有些人在看到他的货物后上前询问,听说他缺少存储蜂蜜的罐子,有些感到可惜,其中一人提议可以去买一些罐子来装。 受到建议,高晓明跑去买了罐子。 既然无人接手整箱蜂蜜,那就只能一点一点的卖了。 然而,在罐子铺的老板一听他的计划,明白了蜂蜜的用途后,就问起了每斤蜂蜜的价格,甚至表示想要尝尝看。 高晓明很大方,用勺子舀了一小口给他们品尝。 野外的野蜂蜜是最纯厚的。 自家养殖的蜂窝如果取蜜过于频繁,可能导致蜜还未完全酿熟,含水分较高,味道不够甜。 但野外蜂蜜在这方面则无需担心,它们在山上已经经历了多年的自我运营。 “这蜂蜜真浓!超甜啊!”顾客显然懂货,尝过后有了购买的意愿。 "若是单论零售,每斤七元,如果你愿意全购,我可以降至五块五一斤。” 高晓明希望能尽快卖掉,便稍微暗示了一点。 店主果然有所动摇,但仍存疑虑。 他又说:“老板,你在店中经营,蜂蜜不易坏,可以慢慢出手。” "这样的话,我再降低价格,五块三怎么样?"店主明白了高晓明的心意,开始出价压价。 “五块二我就不客气了!”但高晓明摇了摇头拒绝,坚持说:"五块二就是极限!否则就算了!" 对于老板来说,每斤蜂蜜就能赚到八角,这样的利润还算不错。 “我只要你后续拿到的所有蜂蜜我都收!”店主仍步步紧逼,这次让高晓明产生了动摇。 最终,他同意了。 尽管上山找蜂蜜会增加麻烦,但零散出售蜂蜜同样耗神费力。 确定下来后,他开始从坛子里取蜂蜜。 因为那老板同时经营罐头买卖,所以高晓明可以直接装罐后一起秤量。 忙碌一番后,共收获五十斤的蜂蜜,这让高晓明轻松收入三百元现金。 此时,附近有一个穿着蝙蝠衫、喇叭裤的年轻人站得不远,一双眼睛紧盯着金钱,闪烁着贪欲之光。 他没有冲上去,而是悄然离开了。 口袋里揣着三百元,高晓明挑着担子走向一家酒店。 这是一家店主推荐的店,店主让他别在街边摆摊,而是直接去酒店售卖黄麂。 黄麂可是稀有美食,活生生的更是难得一见,一些酒店为了招揽眼球,都会高价收购。 高晓明朝着酒店前行,为取捷径,只须穿过多条小巷,就可以进入县城主要街道。 这里是偏僻的小城,酒店寥寥几家,皆集中于县府附近,主要用于接待商人和远方的客人,村民们很少光顾酒店就餐。 高晓明忽然停下脚步。 眼前小巷中,七八个人突然现身,他们都身穿时髦的蝙蝠衫和喇叭裤,显得颇紧跟潮流。 他们挡住高晓明的去路,目光里带着冷笑。"兄弟,不认识?你哪来的小村落?”带头者是一名身高颇高的家伙,光头加上刀疤从眉毛直到眼角,透出几分凶悍。 相比之下,高晓明外表平和,面容刚毅,看起来憨厚纯朴。 面对他们时,高晓明细不可察觉地露出微笑,暗中审视着那几位兄弟的钱包,期望里面的钱能够多些。 丢下担子,高晓明迈步上前。 几人的直觉告诉他事情有些不妙,连忙聚集成阵势,喊叫威胁:“留下钱和黄麂,我们就放你一马!” 高晓明轻挑嘴角,拳头已蓄势待发,他不再像前世那般喜欢唇枪舌剑争辩,现在的他武力更强,不屑与此般争论,干脆直接动手。 三秒后,哀号乍起。 一分钟内,一个身影飞出撞上路边。 三分钟后,众人皆倒,个个鼻青脸肿。 脚踏光头男子胸口,高晓明低头瞪着对方,虽没出声,那双眼睛似在询问:“服不服?” 面对如此羞辱,光头男气得脸色涨红,只能愤怒地瞪着高晓明。 高晓明自然不会理会,收拾完对手,他开始收获战利品。 猛然间,一脚踢飞,准确命中某人手腕,那人手里的刀应声落地。 这是锋利的 ,一旦受伤,鲜血直流无止。 “啊!”痛苦叫声中,男子缩成一团,另一只手紧握受伤部位,仿佛骨头都已经碎裂。"光哥……好痛!”他一边叫喊,一边寻求光头男的援手。 光头男自身也受伤不小,此刻见状心底一惊,才明白高晓明之前并未全力出手。 他们尽管遭受痛打,只是皮肉损伤,没碰触到骨髓。 但高晓明这踢来的一脚,竟断了刘路的手腕!对方胆寒起来,忙求饶:“大哥,请问您在哪个圈子?我等人瞎了眼没认清楚您的身份,请您别和我们计较。”他在心中默哀,早知如此,不如早将身上的财货拱手相赠。 高晓明挑眉望了眼那些钱,并未立刻接手,秃头男误以为他嫌弃金额少,立即摘下手腕上的表,赔笑道:“只是小小心意,敬请收下。”随着高晓明的沉默不语,秃头男的心越来越乱,他心脏狂跳不已,害怕高晓明身份尊贵。 他紧盯着高晓明,直到高晓明伸手取过钱和手表,他心中大石方落地,只要有钱便是最好。 一切终于解决! 第二十七章 《西游记》 “我们保证再不会有失眼错过您的大人物之日了。”秃头男外表凶狠,实际圆滑得很,话说得好听。"您尽管放宽心。” 高晓明斜瞄了他一眼,对他是丝毫记忆都没有,想来生前身份无交集。 在他们眼前,他细细清点了数目,总共五百二十元,数额实在可喜!他自己辛苦收集五斗蜜糖只卖到三百元,一场冲突便赚得五百二十一枚银元外加新购的手表,大概值三十元,真是收获丰厚。 揣起钱财,高晓明对他们的眼神平添了几分尊敬,仿佛看见财神降临,不言不语,肩起担子越过地上的青年,大步向前走。 几个青年赶忙避让,深怕招惹他,又被踢出个洞洞。 这就是什么是狠角色,今日秃头他们算是领教到了! 直至高晓明消失踪影,秃头男啐出口带着血沫的唾液,破口大骂:“该死的!” “谁在算计这个人?”面对受伤兄弟,秃头怒问。"是大青没错!”回答响起。"我是毛子告诉的,他说那人身着蜂蜜生意,衣袋中有三百元!” “毛子?他不也是何大有那一拨吗?为何不见他跟着?这亏不能白受,我们要找何大有算账!要是他的阴谋,我要让他们付出代价!”他们一边骂一边气冲冲。 隔一条街之外,被称为何大有的人在那边得意地笑了:“看呐,光头他们肯定吃足了苦头!”但他身边的毛子则抱有不同的看法,“还不一定,他们手里有刀,人多,一个高晓明虽厉害,终究孤身作战。 常言道双拳难敌四手呢!” 何大无动于衷,挥手道:“随他去,不管成败,我都乐意,光头他们抢地盘,使我们都缺钱,那高晓明更糟,揍了我们还想洗劫我们财富!”接着洋洋自得。 他们的斗嘴与争执全然没留意真正的危机潜藏近前。 何大有算计人时自信无比,但他忘记了,人皆非草木,岂甘为己驱驰。 对于帮派纷争的内情,高晓明一无所知,即便知晓了他也会无动于衷,袖手旁观。 但他突然间的行动,确实让部分人思想有了转变、行事也更加低调。 以往无所事事的混混因人多势重而横行乡里,专寻独自者攻击,但经历过与高晓明硬碰硬后,他们再不敢光明正大地抢劫,反而转向琢磨偷窃与欺诈的把戏,这样面对如高晓明一样的高手也能有所提防。 至于幸存下来的那些,他们会等待时机反击,给予回敬,不再单纯被动接受挨打的命运。 接下来的日子里,整个县里的劫案明显减少了,但是偷窃事件却逐渐增多。 普通人在遇到 时,或者默默承受损失,或者去公安局报案。 即使有的人因为关系特别,预先有所躲避,警方依旧能抓捕一些不法之徒。 然而,相比之下,现在的 更加隐秘。 受害人们常常很长时间后才发现财物失窃,至于丢失的地点和盗贼的身份,往往是茫然不知。 自然,也会有少数人非常警觉,在小偷偷盗行动之初就能察觉,试图进行制止。 然而,一旦周围人众多,窃贼会立即溜之大吉,若周围无人,他们的小团体则会选择直接强行夺走。 对于高晓明来说,这一切并未引起他的注意。 此刻他心境愉快至极,因为他那两只活蹦乱跳的黄麂顺利地卖给了酒店,价钱不菲。 看出机会来临,他还趁此跟买货员结成了好友,谈妥今后只要有野味,直接送到那里即可。 这次交易,他居然找到了两个固定的买主!提着空担子走进唯一的商业区后,他购置了两瓶好酒和两包糕点,然后带着这些东西直奔高建设家。 今日适逢周末,高岳恰好不用上学。 上回高建设邀请他周末去家中用餐,现在正巧赶上售卖货物和用餐一并完成。 高建设目前住在公司分配的住所,但一年之后,他将在这个县城拿到一块土地,打算盖起一栋三层的独栋房子。 这里大多是自建房,真正的商品住宅还未来得及普及。 县中心地段的土地比较稀缺,然而外围地带若由像高建设这般有影响的人说话加上适当的费用,还是有机会拿下的。 走在路上,高晓明留意周围的景象,渐渐将其与前世的记忆对齐,脑海中清晰地勾勒出了每一块地未来发展的情形。 走了大概十几分钟,他走到了警局背后的老楼前仰头看着那座有着悠久历史的建筑,瞬间记不清高建设的公寓位于几楼。 他大概还能记住住址,不过确切房间的位置已随着数十年的时光流逝变得模糊不清。 就在这时,背后有人轻拍了他的肩膀,让他的神经瞬间紧张起来。 他极力压抑,直到那声响出现才回头一看。 一个既亲近又陌生的面孔映入他眼帘。 说是亲切,因为他们相识已有数十年;但说是陌生,因为他看见的不再是那个沉稳的男人,而是年轻、略显青涩的脸庞。 正是今年刚步入高三的高岳!尽管他们同龄,高岳比他小几个月,要是没有中途辍学的话,此刻也应该在为高考备战。 高岳一手提着一瓶酱油,见到高晓明时眼中充满惊喜:“高晓明!我爸提到你会在最近几天过来,你还真来了!傻站着干嘛?晒坏身体啊!来,我们上楼吧。” 高岳展现了他的热情。 在他父亲还未进城上班时,他们兄弟三人——他、大哥高宏和高晓明关系密切。 三人常在河边捞鱼、山上搜寻鸟蛋,一起上下学,共同度过午后时光,当然也难免因为小纠纷动动拳脚。 高晓明和他的哥哥体质都不错,但他稍显逊色,在冲突中不如他们两位那样猛烈。 看到大哥精力旺盛但时常闯祸,他父亲在他高中毕业后选择了让他进军营。 “晓明,很久没见了,应该有半年多了吧?我记得去年夏天,那次你为家里来城里卖土豆种子,咱们见过一面呢,”高岳欣喜地絮叨道,对比前世那个严肃的刑警,现在的他是那么活力四溢,充满青春的气息。 他们爬楼梯时,与许多熟人互相致意。 这里住的人几乎全是警察家属。 高建设的家位于二层的东侧,大约80平方米的房子分为三个房间,阳光充沛而整洁有序。 厨房里有人正在忙碌着,听到门口的声音,那人喊道:“高岳,你不是去买酱油了吗,怎么会磨蹭这么久?午饭还想不想吃红烧豆腐了?” “妈!您看谁来了!”对于母亲的话,高岳根本不惧,拉扯着高晓明走进厨房。 自见到对方那一刻,高晓明总是被动地听着,主要是高岳过于激动,话多得让他无法插话。 来到厨房门口,高晓明才有机会正色开口:“婶婶。” 厨房里的妇女正将切碎的蹄膀与黄豆倒进“双喜”牌高压锅内,她听到叫声立刻看向这边,眼中的惊讶瞬间转为笑意,仔细打量着高晓明,笑着说:“晓明,你看起来又高了些!晓明、高岳,好好站一下,咱们比较比。” 因此,兄弟二人立马调整站姿,接受母亲的高度评判。 “恩,高晓明好像高了一两厘米,这小子壮实了不少!”她微笑着评价,态度亲切如故,似乎之前的分别从未发生过。 他们的亲近如同儿时乡村的生活,自然而然。 "妈妈,之前你才说我长高了裤子都穿不下,那你不是早就知道我更高了吗?”高岳不服气地反驳,脚尖跃跃欲试,像是想要跳起来证明自己。 尽管嘴硬,但最终却换来了母亲调侃式的呵斥:“说你矮,你还委屈了不成?怕什么,男子汉总要长得到二十多岁啊!" 高岳得意地说:“我就不知道了能到不能到二十多岁,但我肯定比爸爸还要高!”他提到自己的身高,毕竟比起当时那个物资匮乏的时代,大家都普遍不高大。 "你这样当着你爸说,不怕挨骂啊?"母亲毫不留情地泼他的冷水。 然而这对母子相处得极为亲密,那种情感触动让高晓明艳羡不已。 他们笑着交谈,消弭了长久不见所带来的尴尬。 高岳他妈笑着邀请:"晓明你真是时候,早上刚刚有人送过来一只猪脚,今天的午餐是猪脚黄豆炖锅和红烧豆腐搭配凉拌四季豆。 你还想吃什么,婶婶这就为你准备!"边说着,她继续操作着手上的动作,将双喜锅盖上并放到煤炉之上。 对于如此周到的款待,高晓明表示感谢:"太丰盛了,我都爱吃。"他随即关心起父亲的去向,因为进来后并未看见他父亲。 高岳连忙说道:"我爸爸正在前面警察局值勤,但现在没出啥大事。 待会吃午饭他就回来了。 你跟我到我房里吧,我新买的几本书,我们一起阅读如何?" 说着,他拉起了高晓明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他们两兄弟高岳和高宏同住一间屋子,只不过眼下高宏服役去了外地,房间里就剩下他的私人物品。 角落里堆满了高宏的东西。 高岳所说的书可并不正规,而是一些闲书,准确地说是那些武侠小说!里面几乎全是梁羽生、金庸与古龙的作品,还有一本名为《燕子李三》的武侠连环画。 书架上摆放着四大名着和诸如《封神演义》《三侠五义》等书籍,以藏书的丰富程度而言,他们家里远超村中的平均水平。 村里的人一般只会把上学用的课本视为课外读物,其余的闲书很少,因为购买它们并不易,村民也缺乏这样的兴趣。 村子里午间会收音机准时收听评书,如《隋唐演义》,他们只需听上半个钟头便能在接下来一整天有所回味了。 "看看,这些都是我新近购入的。 这部连环画就很不错,相比文字更能引起兴趣。 不过说到真正的乐趣,莫过于看电视!今年春晚播放的《西游记》真是太棒了,你看了吗?高晓明?" 高岳滔滔不绝地谈论着,目光锁定高晓明,希望能与他对《西游记》的故事交换观点和喜爱程度。 高晓明点点头,毫不犹豫地说:“看了。” 那部经典的86版《西游记》自1982年开始拍摄,直至1986年春节期间 电视台首播了其中11集;而后,在1988年的假期时段播出剩下25集。 直到2000年,《西游记续集》也在 电视台开播。 那时,《西游记》一经推出,全国震撼,赢得极高的赞誉,并因寒暑假的不断重播,创下累计超过三千多次的播放频率,成为了几代人心中的经典回忆。 二人接着探讨了1986版《西游记》的话题,讨论各自的偏好和看法——最喜欢的剧目章节。 随后,高岳又一次邀请高晓明一起去电视前。 他们家里拥有一台黑白电视机,每天父亲高建设会在固定时间收看《新闻联播》,而剩下的时段则供高岳欣赏电视剧。 那个时代的电视节目虽不多,内容也不如现代多元化,但它无疑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娱乐活动。 打开电视后,屏幕上放映的是一个关于某位大师的内容。 这一年全国各地正流行大师效应,各大电视、报纸对此事报导甚多。 看到屏幕上的大师讲述其 及其对身体健康的益处,同时表演了吞咽碎玻璃、折勺子之类的技巧,高岳的眼睛也闪烁着兴奋。 他充满期待地说:"我爸爸和他的朋友们也修炼这种 ,练的就是智能功。 我曾见过他们练功的过程,太奇妙了!你说我爸修炼成这样以后,真能像这位大师那样吞玻璃和拗折勺子吗?" 脸上写满了好奇和渴望,然而面对这个话题,高晓明却感到有些啼笑皆非,反问道:"就算你叔叔能那么做,又能怎么样?他要每天都为了演示给别人看吗?" 想到每天让父亲去展示吞玻璃和拿勺表演弯曲……为何忽然有种透心凉的感觉? 这时高晓明再次开口:“你知道你们练的那种‘智能功’是如何操作的吗?” 大多数修炼项目依赖于一系列标准动作,比如“太极拳”、“智能功”这样着名的。 第二十八章 “智能功” 高岳默然了一会儿,不知该怎样回应。 事实上,高建设练习的就是那个稍负盛名的“智能功”。 不过,在高晓明的上一世里,他在商场里辛勤劳作,从未跟随热潮练过这“智能功”。 虽然“智能功”一度火热,最终却趋于平淡,仅限于个别小圈子的秘密喜好中口口相传。 原本他对“智能功”没什么好感,但得到两张金色箔片后,每日 冥想让他的体质有了显着提升。 此时,他不禁设想,若投身修习会否带来改变? 这个念头勾起心中一股好奇和期盼。 高建设回来时,恰好看到高岳在教高晓明修炼“智能功”,见他在示范中动作并不完美,高建设眉头紧皱。"动作不合标准,等同于徒劳!高岳,如果你不行,就别随意教学!” 高建设严格地训斥着,让高岳如同鹌鹑一样缩在一旁不敢乱动。 接着,他对高晓明严厉道:“晓明,让我演示一次标准动作,学会后,有空可以多加练习。 这项技艺对身体大有裨益!” 然后,他亲自向高晓明展示了一遍修炼方法。 得益于高晓明过人的记忆力,仅仅看了一眼,他就把整套动作都记牢,随后一个人再次练习。 见高晓明的动作确实标准如行云流水,完成整套动作流畅而有力,高建设感到无比惊喜。 如果要用武侠小说的话来形容,那就是觉得高晓明简直就是修炼武术的奇才! 他心想,若是向上级介绍这个“智能功”的奇才,大师甚至可能破格收录作为衣钵传人。 于是他立刻握住高晓明的手,详细介绍起“智能功”的原则和咒语,以及它所谓的预防癌症的功效。 一开始高晓明都牢记于心,但当听到关于防癌的描述,他差点破功。 眼下正是“智能功”如日中天的时候,各种天花乱坠的好处都被夸大了。 然而历史证明,“智能功”其实并不存在防癌的功效。 看着满脸兴奋的高建设,高岳适时插入话题打断他:“别说那么多,快吃饭吧!” 立刻,话题中断,三位男士坐回到饭桌前。 桌子上的餐点颇为丰富,有猪蹄炖黄豆、红烧豆腐、清爽的四季豆以及满满一碗桂圆蒸肉——这是最高级别的接待标准,无论是喜事或贵客临门,总会准备一碗香喷喷的桂圆蒸肉。 “晓明,多吃点!”高岳的母亲热情地为高晓明盛上一碗桂圆蒸肉,笑容满面地说服着他品尝更多的美食。 猪肉剁碎混以清水,再配上桂圆一起慢火蒸煮,汤汁甜润美味。 真诚地表达谢意后,高晓明痛快地品尝。 现在的猪肉自然风味绝佳,没有腥臊气味,桂圆的香糯与猪肉交融,一碗热乎乎的肉汤让高晓明感觉暖意满胸。 这次的重生,这是他头一次尝到这般滋味的桂圆蒸肉。 "你们也吃一些吧,我蒸了好多呢。" 高岳的母亲对高岳和高建设说到,但却没有为他们帮忙盛的意思。 高岳可不敢让母亲动手,连忙给自己装了一碗吃起来。 他已经很久没尝过桂圆蒸肉了,尽管他们家经常吃肉,每周末都有两次以上的聚餐,但因为母亲觉得做这种肉繁琐,她不常做。 高建设一声不响,盛汤的速度倒是挺快。 一会儿饭桌上传来了大家都在喝汤的声音,吃完了桂圆蒸肉后,高岳的母亲又特意夹了猪蹄给高晓明。 这猪蹄炖得很烂,还拌了黄豆和辣椒,味道十足。 高晓明很有礼貌地说:"谢谢阿姨,阿姨吃就好,我会夹的。" 母亲没有勉强,笑着说:“我还记得你第一次来我家,那个时候你只能吃半碗红薯,连盘里的菜都不敢动手夹呢。” “我当然记得!”高岳接口说:“那天,哥哥们偷偷放学出去玩,高晓明被他爸爸发现了要打他。 当时把你吓到村头巷尾乱窜,肚子饿都不敢回家。 哈哈!”说到这,他还笑出了声。 可是笑声渐渐消逝在他的脸庞上,表情有些凝重,因为他注意到父母的目光变得复杂难以揣测。 嗯,他想起后来的事情……在高晓明离开后,他和哥哥承受了一场来自父母的混合双打的教训!那次痛教训后,他哥都不敢再带他逃课了! 对于这种情况,高岳只有低头埋头吃饭的份,“我可惹不起!别人家爸爸凶也就罢了,起码妈妈还有柔情,但他妈呀——咳咳,说她是虎婆,那真是委屈了她的身份!” 高岳的母亲可不是一般的家庭主妇,她在当地妇女联合会工作。 她为人豪爽,行动果决,坚定地认为妇女支撑着家的一半天空。 在家中,她的地位无可动摇,父亲也只能退居次席,听命行事。 用餐的过程中,大家都边吃饭边分享旧日趣事。 最后话题不知如何就转到了许小美上。 望着高晓明,高岳的母亲语气沉稳地说:“现在虽然强调婚姻自主,实际上仍有包办婚配的余韵,不过不如以往般严格。 你能鼓足勇气听从内心,想要迎娶心爱之人,这是值得称赞的。” “我已经八年没和许小美见面了,但她在我心中依然鲜明。 很多人希望女性温文尔雅、贤良淑德,但这使很多女人受限,她们失去自我见解,只知道围着孩子和家务转,最后变成了无脑的家庭妇女。 我很厌恶这种现象。 我认为许小美挺好,她出身那样一个家庭,却能不折不扣坚持下去,她身上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这跟你有点相似。” “关于她没有田地的问题,想开些也就好了。 假设你娶的是邻村女孩,那么她们也同样没有自家地!看看你嫂子吧,她在家那边确实有田,但婚后那是娘家所有,绝不会带来这里的。” "晓明,如今时代变了,如果不想留在农村,完全可以选择去县城发展。 我和你爸愿意为你提供一切支持,只要你有需要。" 高岳的母亲一口气说出了一大串心里话,这不仅是对他们的婚事的支持,也是头一回有亲人公开表明这个立场。 当初高岳的父亲对许小美持反对意见,但他的妻子却恰好态度相反。 此刻听着妻子的话,高建设大气不敢出一声。 高晓明心头暖烘烘的,“婶娘,谢谢你,不过我目前还是计划留在村子里。 进城后还不清楚要做啥,而且在这里,我依旧可以从山里拿到蜂蜜和捕猎,这算是一种赚取收入的途径。” “对了,婶娘,我把礼物带来了,哎呀,我都差点忘记了。”高晓明立刻起身,跑到他的货摊前,拿起两瓶酒和两包点心,再从里头取出一大约两公斤装的蜂蜜。 这些蜂蜜是他特意为他们保留的,是希望高建设他们可以品尝到。 饭后,高建设带高晓明去外面散步帮助消化,高岳本来想跟一起去,不过最后被高建设的一个眼神劝住了。 "妈,碗盘我来收拾!" 高岳乖巧地讨好着母亲,换来了她的满意目光。 下楼之后,两个人沿着后院走,那边是小坡,满是零散的杂树林,还有一些常见的野花小草。 未来几年这个地方将会改造成为一个人民公园,成为城里人的热门游玩场所;但目前,仍是一片未开发的树林。 他们并肩行进在林间,高建设走在前面,高晓明紧随其后。 "晓明,你来找我是另有原因,对吗?"尽管用的是问句,但高建设的口气里满满确定。 他常年参与侦控行政工作,早就察觉到高晓明此次找他是带着目标的,只是还没琢磨透具体目的何在。 高晓明显然地微笑,爽快道:"叔叔,我想向您拿一台二 ,您看可能么?" 听到了枪的话题,高建设先是愣住,但紧接着他就释然了。 但他思考了片刻才回应:"买枪是件容易也难的事。" 对于这个问题,高晓明显得困惑。 在这个时间,还没有枪械禁令,原则上只要能找到路子购买和合法取得持枪证,就没问题。 然而,高建设开始详尽解释:“晓明,公安局的经费来自地方财政。 但我们这个地方...挺穷的!八三年时,我们镇的一个警察所也就有那么一两杆 。 后来东北的二王案件后,地方财政批了一些款项购买更新设备,但人多地少,这点 根本不够分发。” "不久前这里抓获了一批盗墓者,挖开了一座完整的宋代墓葬。 向上级报告后,按现在的风声,或许能拿到更多的装备。 不过,新枪肯定是不可能流失的。" "旧枪嘛...仓库里确实有一些旧枪,可是质量都极差,连打猎都不能保证不会炸膛,那样的枪我哪敢交给你呢!" 高建设阐述得很清晰,这让高晓明完全理解了他的意思。 他们县的发展有点滞后, 年上海已经在依靠视频侦查 皆因县里穷困潦倒,假使置之于东北三省那种地带,有了高建设那样的关系网,别说是一支 ,就连老旧的五六式 也非难事。 对于枪械的事,高晓明已死心不问。 叔侄俩边走边聊些闲话。 虽然今日乃周末,高建设还得轮班守值,两人漫步十来分钟后,回到了家中。 进了自己的卧室没一会儿,他就走了出来,手里握着一支擦拭得熠熠生辉的 。 他慎重 看着高岳的复杂眼神,高晓明心知肚明,高建设让他多阅读,可绝对不会让他沉迷于武侠小说中!但对于兄弟这份好意,他表示心领了! “谢谢,我会妥善保存,读完后再还给你。” 虽然口袋里有钱,但他并没有选择打车。 毕竟,他的快速奔跑已经足够,没有必要额外浪费。 因为在炎炎夏日里,若坐车等待的时间不定,车内拥挤且充满汗臭味不说,路况又崎岖不平,坐车无疑是一种苦修。 所以他坚持跑步。 离开繁华区域后,高晓明径直奔回自己的家——高家村。 肩挑重担,在一个空荡荡的罐子边挂着塑料瓶,还有武侠小说等一堆物品。 这些包括母亲托付给他给许小美补血的食物,如 和红枣及红糖。 按照高岳的看法,这些都是给未婚妻补气的必需品,据说十个女人中就有九个会有贫血情况发生,对怀孕不利。 高晓明虽然皮糙肉厚的听了也觉得不好意思。 到村口时才下午三点。 进村前,他先把手腕上的表收进裤兜,而那 则更为细致地隐藏起来。 本想放在身上,但衣服薄裤袋又浅且无法轻松随身携带,于是只好藏在扁担之下。 同时心里构思着要定制一根既能挂枪又有一定便利性的皮带,便决定找董飞霞求助。 还未有所行动,他听见身后董飞霞的呼唤声,戴着草帽提着篮子从田间归来。"晓明,上次那布料我全做了新衣,你这就过来取!”她亲切喊道。 "好的。"高晓明回答着,跟随着她走进家中。 可不见高守旺的身影。 董飞霞先放下篮子洗净双手,随后取出衣物递来。 共分两件:一件是绿色男士装,另一套是碎花白底女装,后者是长袖裤款式,原计划要做裙子。 但董飞霞提醒现在已是秋天,不久便会凉快,做裙穿不了多久。 对此,高晓明不懂太多,就任由董阿姨按许小美体型剪裁。 他打开女装,看似还过得去;男装是村人常备风格,有点中山装的味道,但不及它挺括。 除了衣物,还有一个纱布做的护额,像斗笠却又包住四周防蜜蜂刺脸。 试戴合适大小,但网眼稍嫌密,视力稍受影响;这年代的纱质确实不如后世精致。 他向董飞霞表示感谢,付款了谈妥的价格。 紧接着提问:“婶,我要做一条能挂 的皮质腰带,你会做吗?” “当然行,家里有些余料可选,你想要何种皮料的呢?”作为裁缝,她不仅技艺精湛,料子库存也很丰富。 于是董飞霞进屋查看,一会儿回来时,手中已握着不同材质,既有猪皮亦有牛皮的皮料,更适合制作腰带。 高晓明拿起一摸,觉得牛皮材质更为精细,于是选择了牛皮的那款。 第二十九章 前往餐桌就餐 "牛皮制的自然要比猪皮的贵,皮带制作简单,明晚傍晚你到我家取就好。" "嗯,明白。" 说完,高晓明肩挑担儿回家。 他首先回到细奶奶家,看到大门微敞,屋内空无一人,不过房间门窗紧闭,他便知晓细奶奶与壮儿应仍在田间劳作。 将物件收置妥当,他在熟睡时的枕头下藏妥了重要的物品,随后带着那件素白碎花纹的女装,还有一包红枣和红糖寻许小美而去。 来到许小美家时,正好撞见她。 天气晴朗,许小美正忙碌于晾晒蔬菜干料。 "小美。"高晓明微笑叫了一声,快速走近她。 他把带来的东西呈递出去,说道:"这个给你!这身衣服我是特意为你做的,红枣红糖则是岳母送给你的补品。" 许小美听着一半还是心情舒畅,听到后面时,目光不禁放大地疑惑。 她们毕竟曾在同一个村庄,对高岳有所了解,但他们之间的交流并不多。 "婶婶怎会无端给我这些东西?" 许小美感到十分困惑,双手无措不知如何应对。 这些通常是在亲朋好友往来时才会送出的东西,她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毫无理由的赠送给自己。 "我今天去建设叔家做客,婶婶知道我们就要订婚了,所以给你这份心意,她说你要好好滋补身体。 你可以藏着自己慢慢享用,如果不方便的话,也只需与大姐分享少许即可。" 高晓明细声道,但这句话似乎触动了许小美敏感的情绪,脸颊泛起了粉红的害羞。 虽然村子里的人都已知悉他们的婚事,但想到就连建设他们都知道,许小美心底泛起了害羞的情绪。 至于红枣与红糖的用处她清楚得很,这无疑是为女子补充血气的好选择,而这些被赠与自己……这让许小美愈发害羞,瞪了一眼高晓明,似质问道:"是不是你又多嘴了?无缘无故怎么会给我不合适的东西!" 高晓明眨眼,显得无辜至极,实话实说:"真没说什么啊,我只是顺口提了一下……" 但他深知与女子纠缠同一话题不会有赢家,所以他迅速转变话题,展开白底碎花服装:"你看,这套衣服我让你的董婶裁剪的,不太确定尺码合不合适,你赶快试穿看看,如果不合适,可以让婶婶帮你修改。" 这套新衣如预期吸引了许小美的全部注意力,看到美丽的服装,她眼中闪烁出欣喜的光芒,显然她相当满意。 "快去试一试嘛。" 高晓明催促道。 在他耐心的敦促之下,许小美娇媚地瞪他一眼后,便依言走进屋子里准备换衣。 这一刻,高晓明舒了一口气,女性本该是如此轻易就被温柔说服,强硬对抗绝不可取,只能伤害彼此的感情。 在前世的经验,他明白了这夫妻之间的相处之道,在争论与误解中,他们夫妻曾如同陌路人一般久矣。 世人形容少女如花般绚烂,十七岁的许小美正符合这个形容,因为出身农村,肌肤略暗但皮肤光滑细致,手指或许不够白皙但却因年轻而饱满,充满了生命的活力。 之前许小美所穿的衣服,多半是几位姐姐淘汰的旧货,因此布料泛黄且款式显得过时。 然而,由于她的活泼开朗弥补了这些缺憾,才没有让整体气质显得黯然无光。 换了那件崭新雪白带有碎花的衣裙后,她宛如焕发出了光彩,内在活力如泉涌般溢出。 那正是她藏不住的喜悦情绪的体现。 她几乎是踮着脚款步而至,当走到高晓明眼前,她羞涩地扬起一抹微笑,随后旋转一圈,让高晓明显然能欣赏整袭服饰的美丽之处。 尽管这衣服高晓明曾见过,最初并未过多评价,而现在在许小美的映衬下,他认为这套衣服简直是极好。 设计上,袖口和裤脚运用了荷花领般的层次效果,接近当下盛行的喇叭裤设计,只是更显女性温婉。 "很好看!尺寸也正好!"他毫不吝啬地赞赏,眼中饱含赏识之意。 许小美抿嘴轻笑,微低头带羞意。 高晓明在她的低头动作中发现,她的头发只用最便宜的皮筋,这让他意识到自己的购置还有不足。 下次进城还要添购物品:头发夹和发梳必不可少,也许还需要一瓶护肤霜;再就是她脚上的鞋——那双破旧不堪,下次一定给她添购新鞋。 他暗自思量这些事项,但并不急于表白。 他们俩在大树荫下聊了一会儿后,高晓明拿出处一书测试起她的识字能力。 这些都是他以前教授过的字,她全神贯注地作答,大部分答对了,这使他满意。 接着,他开始教授更多生字,并解释一篇文章的内容,顺便提及高岳借他的一些武侠小说,“我把他的武侠小说借你,看完以后你也可看。 它们主要是香江和湾湾的作者创作,会拓宽你的视野。” “是不是像《隋唐演义》一样的书?”许小美好奇又期盼地问道,虽然家里无电台,但她还是有机会在邻居家中听到那部讲古故事的作品。 “没错,不过里面的生词较多,刚开始可能会有些困难。 遇到不认识的字,可以抄写下来,待我有空就教你,或者根据上下文来猜测。”高晓明耐心解释。 “好的。”她听话地点头,像一个乖顺的学童,向老师保证会认真执行。 谈话之际,时光悄然逝去,傍晚西边天空已染上瑰丽的夕阳色泽。 许小美抬起头,看着天边惊叹一声,表情立刻紧张。"几点了?可能五点半了,糟糕,我是回来晾晒菜干准备做饭的!怎么办,二姐回家肯定会说我了!”说到激动处,她的嗓音里带了哭音。 她在地上焦虑地打转,一会儿想起要捡拾柴火,片刻又奔回厨房煮饭。 农村的劳作总是忙碌,她为生存忙碌不停。 看着这慌张的样子,高晓明确不能忍受,他拉起她的手,镇静地说,“别急,去煮饭,剩下由我来。”在高晓明的支持下,她的紧张不安缓和下来,她轻轻点头表示认可,回应以一声“嗯”。 她冲向厨房,但即将进门之际却又退回卧室,再次出现时,已换下新衣,着旧衫出门。 那身新衣对她来说弥足珍贵,不舍让它沾染一丝厨房的尘垢。 高晓明把手表从裤袋掏出来,瞥了眼时间,已经五点一刻。 尽管已不算早,但距离村民晚餐开始还有大约一个钟头。 他们的晚饭一般集中在傍晚六点半到七点半间食用,少数人可能会晚点,但无论如何都会保持在一小时内完成。 由于忙活了整整一天,人也格外饥饿,需及时补充能量。 拾柴并非随意挑选之地,村周围的低矮山坡被分给每人负责,捡柴只能去自家分配的那一片区域,擅自踏入他人地盘,则难免引来冲突。 而火柴却是日常所需的消耗品,单靠自家山头提供的柴火根本满足不了,因此村民们不得不去深入山中找柴,有时难免引发争夺资源的争执。 因速度快而灵活的高晓明选择了这条途径。 他奔入林深处,轻易找到来自枯枝的干柴,熟练地聚拢在一起并以藤蔓绑紧。 正忙于俯身拾柴时,耳中捕捉到远处灌木丛传来的细微动静,顺手取起一块石头,抬头望向声音来源。 茂密的荆棘丛间有数只野鸡惶恐地飞离,以为逃脱危险。 石头携带着力气猛然出击。"嘭!”一声巨响之后,一只野鸡应声仆地,另一只慌忙扑棱翅膀逃离。 成功捕获,高晓明心中暗自雀跃。 他避过荆棘丛,拾起地上的野鸡。 野鸡尚未完全死去,高晓明未急于打断颈部释放血液,这样回去后宰杀,肉质会更鲜美。 俯身的过程中,他不经意间看到那荆棘中隐藏的一窝野鸡蛋,显然这里曾为野鸡们的家巢,受到他的 扰才急忙离开。 屈下身躯靠近,高晓明尝试着小心翼翼捡拾鸡蛋,尽管小心翼翼,还是让几根荆棘划过皮肤。 不过努力总有回报,最终得到了五颗鸡蛋。 天色渐趋黄昏,他没在山里多做停留,揣了野鸡蛋在口袋,一手提着一捆薪柴,一手拎着只猎物,疾步向山下归去。 抵达许小美的住所,正见她忙碌着洗菜准备烹饪。 尽管家用柴火不算太多,但也勉强可以烹出热饭。 “小美,柴火我已经准备好了,你看,还有这几个野鸡蛋,你自己收好吧,慢慢享受。”高晓明将野鸡蛋递向许小美,对于猎捕的野鸡,留给她便算间接送给了小美的家人,不如他自己品尝为上。 直到高晓明回到细奶奶家,西方的余晖仅剩下一丝照亮。 家家户户的烟囱上袅袅升起淡烟,在邻近屋舍之间的狭窄小巷中能嗅到飘出的饭香四溢。 近年来生活稍有好转,与前两年比,白米不再是奢望,更多的是地瓜粥或豆腐煮食。 现在,能享受白米的人越来越多,只有极少数依然处境困难。 此刻,细奶奶家的堂屋里灯火明亮,厨房里也溢出微光,伴随着炒菜的滋滋声。"细奶奶,有没有热水呢?”高晓明半只身子探了进去询问。 "有,在那只保温壶里。" 细奶奶答了一句,瞥见高晓明手中提着的一只野鸡。 高晓明从厨房取出开水壶和刀,来到院里,首先剪断野鸡喉咙,让血液流出来,然后将它扔进一个盆中。 这时,大壮也过来帮忙,等高晓明用热水烫过后,便将鸡肉放在地面上,两个人齐心协力拔掉漂亮的羽毛。 "哥,奶奶已经做好两个菜了,这野鸡恐怕不够煮透时间。" 大壮提醒道。 "没关系,我们先吃饭,再慢慢炖野鸡,稍后再享用了。" 高晓明对这个并未太过焦急,他拿起刀开始处理内脏。 院子里光线昏暗,大壮端来了煤油灯照亮。 眨眼之间,只见高晓明刀工纯熟,迅疾而流畅,很快就完成了内部器官的整理,他保留了心脏、肝脏和鸡胗,却将多余的肠子抛弃了。 实际上,虽然鸡肠子味道也不错,但清洗较为麻烦,高晓明习惯现代生活的便利,直接舍弃。 然而,大壮不舍得这些废弃物,将它们移到一旁细细清理,再利用草木灰擦拭,随后以热水冲洗。 他对高晓明笑道:"鸡肉肠可是美味,别扔啊!如果你不想弄,我来做,省得奶奶看见责备我!" 高晓明略带尴尬,将洗过的鸡收拾好摆在案板上,快速切成小块。 此时,细奶奶已做好菜品,重新洗涤过的锅子注满水,鸡肉碎片随即被倒入大锅慢炖。 他看向炉灶下方那两根粗大木材,足以维持一阵火力供应。 随后,高晓明前往餐桌就餐,餐点虽朴素简单,只有辣椒炒配和丝瓜蛋汤。 饭桌旁,大壮满脸牢 :“种甘蔗太辛苦!若非县里的指示,我才不愿呢。”一整天他们都在甘蔗田里劳作,县里的糖厂要求所有家庭种植甘蔗供冬季收购以促进农村发展,但这任务实属额外负担。 一吨甘蔗只能卖出两百多块,收割不及时还会堆积在家门口。 由于种植繁琐、价值低廉,农民们根本不愿为之。 “你看我手上都被割伤了!”大壮伸出伤口,满含抱怨。 甘蔗叶子锐利,不仅刺伤还引起奇痒难耐。 听见孙子这般描述,细奶奶心疼不已但也怒其不听劝告:"我不是让你穿长袖衣服了吗,偏偏你不愿意!" 大壮反驳道:"天热嘛!" 年轻人总嫌热,缺乏长辈的经验判断,自然偏好短袖穿搭。 无奈地,她提议道:“好吧,明年春天我找村子谈谈,借口我身体差,劳动力不足,或许可以请求不用种这么多甘蔗,哪怕只能种三分之一地也算好的了。”终究,老太奶奶还是为唯一的小孙子考虑周全。 听闻此言,大壮满脸喜色连声道:“奶奶您真是太好太贴心了!”高晓明看着祖孙间的温情互动,微笑挂在脸颊上。 第三十章 举家同乐之日,共享甘甜 晚餐过后,高晓明回到自己住处,很快从那里拿出了半新手腕上的手表,递给大壮:“送给你。” 见到这只表,大壮先是惊讶,旋即满心喜悦。 他接过手表,仔细端详在灯光照射下,它是一块庐山牌手表,尽管称不上全新,却并未显得太老旧。 "晓明哥,你的这块手表从哪儿弄来的?" 高壮惊讶地问道,细奶奶也转过视线望过来。 事实嘛,并非高晓明抢来的——恰恰相反,是那个光头主动赠送的!然而,对于真实经过并不做过多说明,高晓明轻描淡写地答道:"我在出售蜂蜜的时候,发现有人想卖一块旧手表,原因是为了急用钱,只卖十块钱,我看质量还挺好的,就买下来了。" 全新六十块的表打折只要十块,确实划算得很。 高壮显得很开心,把新买的手表戴在腕上,得意地晃动着手腕,觉得自己戴上手表后整个人都有所不一样,更有型! 细奶奶可不同情这种行为:"晓明,买了归你用就足够了,没必要给高壮。" 十元虽不多,却是实实在在的钱呀。 接着,高晓明又从裤子口袋掏出口袋里的另一块手表展示,这块是全新的。"我也有块手表,这个是新的,所以有点儿贵。”在此之前,他一直藏着没露出来,如今终于公之于众了。 高壮兴奋不已,要求看看,拿着两块庐山手表对照比较。 两者均为庐山牌,一块崭新一块略陈旧,如果不仔细分辨的话很难察觉。 细奶奶对此摇头叹息:"现在的年轻人啊,赚钱这么不容易,存钱怎么就这么困难呢?"她的眼神流露出深深的失望与无可奈何地看着高晓明。 于是,她回到房间,从钱包取出十块钱交给他说:"辛苦你赚钱了,收下吧,我们就当是替你买了这两块表。" 但高晓明自然推辞:"细奶奶,来你这里住吃,你从未跟我计较过钱的事。 如今我给高壮大哥东西,你怎么忽然说起这个了?这份心意我不接受!" 一番僵持过后,高晓明借故说要去洗澡,拎起衣物拉着高壮一起离开,留下这句话:"细奶奶,我跟高壮去洗个澡,麻烦您照顾一会儿。" 面对高晓明的坚持,细奶奶也只能接受现实,目送他们离去。 而竹椅上留下的两块手表,新旧并列映衬着。 洗手间内,高晓明意 见两个弟弟——高明万和高明里也正在库中洗澡。 兄弟相见总是热情的场面,高明万还向他通报了家中即将发生的事情。 "父母明天觉得日子不错,让大哥你们全家都搬到新房,午饭也在那边享用以庆新居落成。"他补充说,"明天一大早就开始帮哥哥搬东西,到时候你也过来帮忙吧!" "嗯。" 高晓明满口答应,毕竟,这是家人共同承担的义务。 他心中与弟弟们的亲密度也许减弱,但亲情纽带无法切割。 他也明白没有必要撕破脸皮让他人取笑。 和谐的家庭是任何挑衅都无可畏惧的基础。 说完此事,他们闲聊片刻后各自离开水边准备回家。 上岸才发现,他们的四弟和小弟趁洗澡之时在库区抓了一些鱼回来,但数量有限,也就五六条的样子,且都不是大鱼,最棒的也只有小孩子的手掌大小。 看到这些鱼,高峰明忆起了自己教授高峰万套捕兔子的事情,便主动提起。"捕捉到一只兔子,肉味可真是不错!”高峰万一边笑着说道,“只是后来再没抓到过,估计技巧还需要提高。”高峰明点头回应后,想到明日新房要启用厨房,总不能两手空空拜访,决定早上到山上去练习功夫的时候顺手猎获些野味。 分别跟两位弟弟挥手告别后,高峰健问道:“哥哥,明天需要我一起去帮忙吗?”高峰明回答:“不用,爸妈他们都休息了,家里足够人手,东西也不是太多。”他们大哥夫妇的搬家物件就三样:一张床、一个衣柜以及一个木箱,其它琐碎事物可以过后再说,毕竟兄弟成家后仍和父母共住,即使分开住食亦会照旧。 “奶奶说,她带我去后山收集薪柴,计划捡些干松针回来 。”说完这话,他们一起回到了家。 院子里飘来了炖鸡汤的香味,两人口舌生津,不禁深呼吸数次。"鸡汤炖好了,我给你们舀一碗放凉。”秀奶微笑着走进厨房准备热汤。 尝了一口肉质鲜美无比的鸡肉,高峰健陶醉其中:“简直停不下来呀!”急不可耐地进了厨房。 高峰明却不急于进食,从厨房提了两桶水,敏捷地走向院中的公共水井,轻而易举地提了两桶清冽的井水。 他还模仿电影《少林寺》的动作,伸直手掌持水,不让一滴水溅出,这虽然看起来潇洒,却颇费力。 回家路上,即使是体力充沛的高峰明,在放下水桶那一刻也显得有些喘息。 他将井水倒入一块石缸储存,以石头代替木质容器,据说是保持水源的新鲜和洁净得多。 细奶呼唤高峰明进屋:“快来吃饭!”可她却提着铁皮水壶往炉子走去,忙着烧水准备下餐。 煮出来的野生鸡经过分配,每人大约有一整碗,而给许小美预留的那一份特别照顾了她的口味,包含一个鸡腿、翅膀和鸡汤的一半。 高峰明的碗里配有大腿肉及部分精肉,高峰健分得的则是骨架丰富的部位,比如脖子、头和脚。 高峰明看向自己的那份食物后,把鸡腿夹给了细奶,但她拒绝接受,说:“我都老了,牙不行,胃肠也不行,吃得太多反不适,你们多吃点儿好。”高峰明无奈之下,只有自己享用了。 细奶就是这样,总是为他人着想,并不想在小事上占别人便宜。 他妈妈就截然不同,总是渴望好处,一有所得便欣喜不已,常常吹嘘自己的智慧和本事。 品尝过第一碗鸡汤之后,峰腹渐圆,内心的幸福感如同潮水般激增。 拿着余下的那份鸡肉,高峰明走向了他的新娘子,准备与她共享这份温情时刻。 又有谁不愿意对自己伴侣表达爱意呢!次晨曙光初现,高晓明早早醒来。 如同每日惯例,他前往山上锻炼拳术 ,随后在上午七点钟左右满载两只野兔回家。 他曾预先告知细奶奶,今日两餐将享用自家美味。 入门之时,家人已围着粥碗享用早膳,他唤了一声随即让野兔落在地,走入了厨房。 取过橱柜里的一个碗,在大铁锅边探头,见到锅内粥稀薄如水。 短暂的愣神后,他的表情很快恢复日常状态:对于母亲这早已成为习以为常的操作,无需过多激动。 他吃完仅剩的半碗粥,询问搬家的日程安排。"我已经找人看过,建议七点半开始迁移最宜。 你大哥和嫂子东西已经打包,待会直接搬运就行。”高远见说着,还不忘提醒罗小华,“晓明只喝了半碗粥,可能会饿。 你快去帮他煮碗面条。”面对有些不情愿的妻子,高晓明解释道:“天没亮我就进了山捕捉兔子,刚回来。” 一想到丈夫带来的兔子,罗小华的心情稍许舒畅了些。 她开始为高晓明烹制面条,却又忍不住嘀咕两句丈夫太爱管闲事。 煮出的面条仅是一碗素白的清水汤面,既无调料亦无油腥,清淡如斯。 高晓明偏爱荷包蛋面条,煎炒过的蛋香软搭配面条,口感极佳。 若是再加上瘦肉和青菜,则更加美味。 此刻,尽管寡淡无味,但他克制住对母亲节约度日的理解,一碗面条勉强解决了腹饥。 吃过面条后,时间恰是约定中的七点半。 高远见有一块耐用的手表,虽历时数年依然崭新。 他看向腕间的指针宣布:“该搬迁了,趁好时辰出发,希望能从此日子红火。”新房离老宅大约三百度米远,沿夹缝步行可缩短距离,但大型物品不便,他们选择大路绕行。 家庭成员众多,行李却并不多,一趟就把新居安置妥当。 虽然名为新房,但这实际上是重建后的旧屋。 它只有四间房,占地不过六十几平方米左右,带个小院。 因族人聚居的传统,村庄的宅基地一度紧密分布。 直至九十年代初期,大家才开始建新家,土地才有所疏散。 望着房子,尽管破旧但明显有人细心照料,每个角落整洁有序,墙面上还挂着些历月份的装饰画。 大哥高明鹏和嫂子黄素娥一脸喜气洋洋,他们带着全家四处探索,新鲜感过后便协助筹备午饭。 第一顿饭自然热闹,家里的准备本来丰富,包括一尾鱼、一斤猪肉、九个鸡蛋及各类时令蔬果。 有了高晓明的贡献,食材更为丰盛。 到中午十二点整,美味佳肴香气诱人。 手里拿着酒瓶的高远见满脸笑意。 他会酿制家酒,热爱小酌。 此时一切安好,再过些年,等家中日子宽裕,他的每一顿都将离不开酒香。 他还特意为四个儿子倒上一小杯,举家同乐之日,共享甘甜。 未满十八岁的小儿子高明理虽然年纪轻轻,但这无关紧要,村里没有严格的规定禁止未成年人饮酒,一些醉醺醺的大人甚至会拿酒逗弄只有数岁的孩子,看着他们辣的伸出舌头的画面,他们还会开怀大笑。 “今天真是好兆头,来,咱们父子好好庆祝一杯!” 尽管给长子购置房产让他几乎消耗了全部家当,但高远见仍感到欢喜和自豪。 一杯下肚,酒意微熏,他又为自己斟满了酒,边饮边品尝菜式。 桌上摆着两大碗红烧兔肉,一碗辣椒炒肉,一碟鱼干,一份豆角炒,外加九个水煮蛋。 水煮蛋是以每人一份的标准分配的,因此每个人都能享受到一个。 寻常时候不易吃到水煮蛋,但在这一瞬间,众人并没有争抢它,反而热衷于争夺美味的肉食。 饭桌旁,高远见忍不住显摆一番:“我为人最公道,老大享有的,我保证诸位也有份!” 这些话是对三兄弟而说,对于高晓明两位弟弟的感受,高晓明并不清楚。 不过,他听到这些,不自觉地露出了轻蔑之笑。 他吞下一口水煮蛋,试图掩盖自己微妙的情绪。 此时,他又开口:“老二,反正你在闲着也没事儿做,明天去山上砍几棵树。 等木头晒干后,我会请人来做一张宽大的床。 届时,床是给你大哥夫妇的,你的破床就搬到你大哥那去。” “我们家现在已经买了房子,你们也可以住进来了。 即使目前缺张床,你可以打地铺或是与小三挤一挤,但不可能一直借宿在外,会被他人戳脊梁骨的......” 听出话中浓浓的厚此薄彼意味,高晓明愤怒之余露出讽刺的笑容,他说道:“既然你偏心就偏心,偏偏还要标榜自己是最公道的那个,自己都不在乎流言蜚语,我还怕什么呢?” 这一席话让大家惊讶地看着高晓明。 随后,高晓明细言直语:“趁大家在这里,我说得明明白白。 许小美,我非娶不可。 妈妈不愿意资助我也好,我不在乎。 上回我已经明确,结婚后我们自立门户,我只要分到的那一片田,其他都不希罕。” “毕竟,早晚都要分家,我就不打算回去了,免得让你们动不动就烦心。”说完,他就站起身准备离开,因为深知争吵在所难免。 不出意料,高远见脸上的神情迅速沉暗,指着他说:“你这是翅膀硬了,得意忘形对吗?就因为你多赚了几块钱,你就觉得自己威风?在家里吃用都是咱们的钱,不给你们养老钱你还有什么理?” “我没说不会给你们养老钱。 你小时候,是我供着养大。 现在我老了,你们当然也负责养老。 等到那时候,我一定拿钱出来。”高晓明毫不理会这些歪理,只希望尽快结束争吵。 高远见性格急躁,几口酒下肚原本的好心情被搅和得一败涂地,于是他将酒杯一摔,怒气冲冲地想冲向高晓明教训一顿。 第三十一章 过分偏心 自小,每当这种时候,高晓明总会挑起是非,常常与其他同龄人街头巷尾大打出手,而他都会受到一顿惩罚。 当年他还是孩童,只能默默忍打。 然而大了一些,聪明机敏的他会预先溜掉。 一见高远见挥拳的动静,他迅速闪避一边,同时嘲讽道:“父亲,下次少说些所谓的公道,太虚伪又伤人心!”话毕,高晓明细速逃窜,速度快到让高远见追出门时只能看见一道消失的影子。 满腔怒火无处发泄的高远见,只能以脚踢大门泄恨,砰砰的门框撞击声充斥整屋。 在众人的内心震动之余,唯有黄素娥心疼地看着那扇被高远见踹过的门,满目愁容,却不敢在这时打扰氛围。 房内此刻沉寂如死,只剩破门声回荡。 高明万与高明里相互交换了一眼,默然不语,作为三子和四子,他们同样察觉到了家中四位兄弟间的差距待遇,两人还算幸运,挨揍的机会不多,相比之下二哥则从小被打惯了。 二哥有时为了避免皮肉之苦,常常跑去邻居家借宿,最初这么做其实出自母亲对他的惩罚,故意不让他吃饱。 因此,即使回家不仅会被揍,还会饿着肚子,自然很少回那个家。 罗小华的谩骂尚未停止时,高晓明早已迅速回到阿婆处,心中还带有一丝隐秘的窃喜,见父母因自己而怒,他竟莫名兴奋起来。 这种感受像是久被两座大山压抑,此刻,他不只推倒山峰,还在上面嬉笑跳跃,心情无比畅快! 本以为父亲会自豪地声称行事公正无私,他虽觉得荒谬但也默默忍受。 却没想到,父亲口中的公道竟与不公如此鲜明对比:让他去山里砍柴做新床给兄长们,自己却仍睡旧的。 这事非一个憋着怨气的人才能做!因此,他对父母发泄了一通,原以为妈妈可能会找上门来找自己算账,没想到这一天竟出奇地平静。 父亲身为前任队长,办起事来确实公正无私,如今成为村委副主任。 他的面子观很强,所以即使冒犯了他,也只是家庭教育内部的惩罚,外人无从知晓。 至于妈妈,则脾气不定,一旦火起就会失控处理事情。 对母亲为何没来找他,高家其他人却有默契的理解。 当罗小华想冲出门外时,高阿婆叫住了她。 阿婆已年迈体弱,平时鲜少参与家庭纷争,多数时候会在田间劳作或与人闲谈打发时光。 四个孙子中,她最疼爱长子与最小的高明里,然后是孙女高淑芳。 对排行居中的二孙,她并无过多关注,并非不喜欢,而是实在精力有限,无法顾及所有人。 "小华啊,当年你也身世可怜,是从别处乞讨到我们村子的。 我看你可怜,给了碗饭,后来远方觉你不错才与你共结连理。 我从未因你的过去嫌弃过你,现在你却挑剔小美的身世。"虽然性情亲和,但阿婆的话语里透着凝重。 提及上回的冲突,阿婆再次提醒罗小华那次的错误:"上次你为难许小美,我当时极力反对,但你坚持己见。 晓明伤心在心头,你自己不知道吗?" 听到提到自己的出身,罗小华的神色略显尴尬,她不甘心地试图辩解说:"但我至少有个哥哥!" "没错,你哥哥在相邻村当上门女婿,那个媳妇脚还有疾!"阿婆毫不留情拆开她的遮羞布,揭露了一个流浪街头兄妹的艰辛前景。 女人能嫁出去,男人留下来则只有做入赘这条路可走。 听了这番话,罗小华一时无言,张嘴想说些什么,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 阿婆脸色稍缓,开口道:"我明白你不希望晓明找个不如意的妻子,希望他有个更贤内助的伴侣。 但晓明那孩子固执得可怕,挨打也绝不求饶,不求食也会忍耐饥饿,绝无背叛。” “我记得有回,不知小虎哪犯错了,远见哥哥欲打他,结果小虎一下蹦到一棵大树上,死活不肯下来。 即使后来远见哥哥饶了他,他也坚决待在树上直到你们离开后才偷偷逃走。” “这孩子性格倔,以后别再责骂了,你也别苛责,既然分开,他日子如何就看他自个儿。 如果过得好,那是本事;倘若不好,当父母的还是要关心关怀!” 大娘一番语重心长的话语,听起来合情合理。 然而高远见却在酒意影响下,无法接受,冷笑道:“就算他活不下去,我都不再管他,让他自己自食其力去讨饭吧!” 提到“讨饭”,罗小华脸上的表情立刻掠过一道反感。 时间流逝太久,她几乎忘掉那过去靠乞讨度日的日子了。 桌上的菜肴还剩一些荤素,然而大家似乎都没怎么有胃口,就连高明万也低头,隐忍着内心的纠结与矛盾。 对于兄长二人的分家之事,二哥仅要求一亩土地,其它都不争。 这让他心中既欣喜,又感到忐忑。 他小心翼翼地打量父母亲的脸色,思索自己成家时可能会有什么样的待遇。 他的目光不经意转向别的房间。 原以为按照过去的安排,等他结婚后,兄嫂应该会搬进来共享这栋房子。 但是现在…… 没人来找麻烦,高晓明觉得安心自在。 他按自己的计划,进入山林,开始割蜂蜜,也就是“割蜜窝”。 上次出售蜂蜜时,顺手买了一些装货的瓶子,一斤装、两斤装都有,这样灌装之后便于贩卖出。 同时,他在闲暇时也会进行 ,平日不多,赶上集市时才略加出手,积累些物资,便在军岭老市集出售,如此逐渐声名在外了。 县城他也有一段时间没去了。 尽管他跑得飞快,但一趟往返也需要不少时间与精力。 除非实在必要,不然不太愿去。 半月转瞬过去,要么忙碌采集山货,要么阅读武侠小说打发时光。 书籍带回来后,并非只有高晓明一人品味。 高壮率先注意到书的内容并上了瘾。 单田芳讲述的《隋唐演义》说评虽然精彩,每天仅半小时,相比起来纸质小说却让他整日沉迷。 细奶看着疼爱的小孙子全神贯注的样子,尽管心疼但也由着他。 看到此状,高晓明自然也不戳穿。 为了照顾好友的兴趣,他从中挑出一本金庸的小说交给许小美阅读,因为他认为金庸的文笔比古龙更为正式,某些部分或许不适合初接触者,比如描绘得有些 。 他打算婚后或许可以让许小美阅读。 在九月二十日晚上下过一场阵雨,所幸不大,转天即放晴了。 天天在山林中流连,观察药物的生长期,这时灵芝和茯苓已经达到可收获的标准。 当然,除灵芝和茯苓外,山上还有其他季节性植物可供采摘,如秋季采集的黄栀子、蔓荆子、白前等药材,摘取后简单制作即可。 人的力量有限,纵然能摘取灵芝和茯苓,别的种类也无法尽揽。 要去药材交易会上交换更多资源,就需要准备更多的材料。 若单枪匹马一次下来赚得太少,岂不是可惜? 所以,他对村民们如何采集杜鹃之类的草药早有了周密设想,这些药草在山坡低洼处俯拾即是,他完全可以吩咐村民们代为摘取,而自己只需出资收购。 他身上存了上千元现金,足够周转了。 时至此刻,高晓明开始公开表态,让乡亲们采摘药物,他将以高价回购,并强调会优先收购新鲜材料并自行炮制药材以保持质量。 此言一出,响应者络绎不绝。 每日拂晓时分,山里的人们便热热闹闹地忙碌起来,有的人甚至为此引发冲突,几乎动起了拳脚,不过,高晓明不会干涉私下的恩怨,只管验收药材,给价交易。 他也命令强壮的髙壮守家,负责接待上门兜售药品的卖家,公正过秤、付现。 至于自己,他不愿浪费时间在收购这些小事上,而是踏遍青山,亲自采摘灵芝和茯苓。 实际上,他对现在这类药草的价值并无确切了解,但觉得值些钱的东西理应自己去发掘。 在逢集的日子,抽空进城是高晓明的一项任务。 这段时间蜂蜜积累不少,需要卖掉,原本一千多元的启动资金悄然消耗,只剩少许。 即使寻常像杜鹃这样的草药,一斤四毛钱并不算贵,可是架不住多量累积。 不过高晓明显然不急,卖出剩下的蜂蜜又能赚取数百,若有人蠢到挑衅他,反而更好。 满怀着希望,他在城内顺利出售了蜂蜜后,并未急匆匆离开,还在集市闲逛,意图挑起事端,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期间确实有人企图接近、偷窃他的财物,然而偷盗者还没实施行动,同伴已将他们强行带走。 高晓明表面不动声色,其实这一切早已尽在眼中。 他心中疑惑:是不是我被识别出来了? 但这不太可能,自己重生之后,才进过两次县城而已,认识的人屈指可数!几分钟之后观察到的情况表明:没人在意他,无论何时何地,这里都是相对安全之地。 意识到这个事实,高晓明心底滋生一股微不可见的失落。 但是,让他自己出手掠夺是不符合常理的事。 于是他在市集完成采购后离开,没有去找高建设,决定回家。 看到目标离场,隐藏在一旁的人如释重负,唯有那个 并且试图下手的小年轻困惑不已。 他嘀咕:“陈老二,你这是玩哪出啊?干嘛刚才扯走我?我都看见他裤兜里有钱啊!连一角边都看到了!” “啪”地一声响,陈老二狠狠地在年轻人肩上拍了一下,语气凝重:“老子刚刚救你的命明白吗?今晚请你吃顿好的,要有档次的菜肴!” 年轻人一脸懵懂,只是被阻止窃财还算好,竟要请吃饭? 对方继续说:“哎,别以为那人和咱沾亲带故,你知道姓刘的疤面刀客或是那个何大力吗?他们都栽在这人身上下不了台呢。”说完,又赏了年轻人一记大巴掌,“我要有那样狠的亲戚,都乐坏了!记住,你敢摸他口袋里的银子,不仅手脚要断,口袋里的钱也没了,他下手不留情。” 这段描写通过一系列事件,描绘了高晓明在当地生活与交易的情形,同时也展现出他不露面却能掌握局势的能力。 "真的吗?"年轻人半信半疑,但他同伴们都点头附和。 那个人确实够狠的! 关于集市上的插曲,高晓明毫不知情,他一路返回高山村,继续着手中药材的收购计划。 细奶奶的院落里晒满各类草药,由于最近的好天气,只需晾晒两三天就能烘干大半。 药材有了,他准备打包到麻袋里。 寻常人并不会太讲究,用的往往是化肥袋子或者饲料袋子装药草,但这会让人感觉价格低廉且不专业。 两世为人,这还是高晓明首次尝试贩卖药品,其实他对这个行业并不熟悉,但山里的丰富资源促使他想要试一试,并相信自己有能力应对可能的风险。 蜂箱已经请人为他制作并放置在不同山区,他还捕捉了蜂王将其关入蜂箱,相信只要蜂王安家,工蜂们随后就会筑巢繁衍并采集花粉酿蜜。 计划看似周密,就算药品销售亏本,他还可以继续采集蜂蜜或打猎,总不至于饿死。 最后一次售蜜的收入,不出两三天便所剩无几了,所以高晓明决定停收购。 “为何不收了?我知道一处种植大量栀子的地方,明早就想去采些回来。”一听高晓明不再采购,那些积极采药换取金钱的村民们纷纷表现出不满。 对于他们的指责,高晓明无所畏惧,站在门廊双手抱胸,随意答道:“这些药材我其实是帮另一位老板收集,他仅给出这些预算,我自然只收这么多。 难道还要我自己贴钱?就算愿意,我身上的钱也不多吧?” 从一开始就声称自己是在替别人收购中药材,只是借此机会获得一些微薄的回报。 他生长在乡村里,深知村民们间有时会存在攀比心态——生怕别人穷、羡慕别人的富裕、嫉妒别人的所得和嘲笑他人的一无所有。 第三十二章 戏耍 按照现代社会的话说,就是惧怕你过得艰难却羡慕你的豪车。 为了避免麻烦,高晓明干脆声称只是为了帮别人跑腿,这样投入本钱也不会引来太多怀疑。 从开始收购起,家人就没怎么干扰过他,唯有妹妹来找过一次,问能否让她采的栀子送去他那里卖掉。 高晓明欣然应允,不管是谁的药材他都接受,哪有拒绝自家人的道理。 寥寥数语就把想要卖药材的人都打发了回去,看着他们意犹未尽的模样,补充说道:“你们要是真心想卖,那就按我说的去做,去集市上看看是否有人接手。” 村民们陷入了犹豫,若辛辛苦苦摘的药没人买,岂不是白瞎功夫? 不过仍有人决定尝试,既然有人雇高晓明代购,说不定别的人也一样会有需求。 不论买给谁卖都是一样,不如行动起来!十月十一日那天,正是高晓明终止收购的时候,药交会还有五天举行,至少需提早两天到达现场,意味着这几天他必须开始筹备行程。 看着半屋堆积的药草,高晓明思索起来。 这次的状况似乎与自己的预期不符!药材收得少、利润不足以抵扣长途奔波。 但是药材繁多,光凭他一人怎能携取? 尽管身强力壮,但毕竟并非长着三个脑袋六只手的超人。 这时,高尚明不禁陷入了困境。 即便夜晚他也难得冥想修炼,一心琢磨怎么处置堆积如山的草药。 单独行动是万万不能的,他必须再寻几员帮手。 首要的援助对象便是憨厚的高壮大,但这两个人依然难以独力承担,他还需另外找人,该找谁好呢? 进入十月份,天气渐渐转冷,在阳光下还能感受一丝暖意,一旦踏入树林,便觉微微清凉。 这段时间里,村民们都很忙碌,稻谷成熟将近,再加上高尚明收购药材之事,村民们纷纷忙于农田和药材间,等到药材收购告一段落后,大家才会将目光转向即将成熟的晚稻。 有的家稻穗丰盛已可收割,有的则长得欠佳尚未成熟,还有的因干旱而稻粒稀疏。 高尚明的田里的水稻亦已熟透,可这一次家中并未派人叫唤他帮忙收割,既然没叫,他便主动不回家了。 当天他再次踏足山区,临出门前他决定再去搜集些价值不菲的野生动物肉类。 因为实在囊中羞涩了! 常言道,“穷家富行”,口袋里钱不足出行时便缺少些许底气。 他曾经南下闯荡,但对于药材这行业却是一窍不通,所以他格外谨慎、早作准备。 深入林间后,他没有立刻寻找猎物,而是循着山道探寻那些先前放置的蜂巢盒。 总计二十口箱,他按天然花蜜地点分散摆放,虽不清楚具体的树木名称,但他了解哪些会开花、哪些不开,这还是有的。 蜂箱放置在树荫下,以防止阳光直射和雨淋。 沿途边查视蜂箱情况,由于时间尚短,多数蜂巢还未满载。 工蜂们忙着构建新巢,还未开始酿蜜。 年底时应有一次丰收,冬季蜜源稀缺,蜜蜂自会储备蜂蜜度冬,如果过早割蜜,可能会让蜜蜂缺乏抵御严寒的能量。 高尚明并无杀鸡取卵的想法,这批蜂巢暂时不动,等待明春蜜源充沛时再取蜂蜜。 猛然间,警惕之感充斥他的心胸,双眼牢牢锁定某处,手指缓缓抽出手套下的 。 寒光闪过之际,他举刀横扫,一道刀光过处,一只胡蜂的身影断裂空中落下。 胡蜂堪称蜜蜂的天敌,它们会无差别袭击整巢蜜蜂,毫不留情吞噬一切。 高尚明紧随其后,又接连几刀斩杀几只胡蜂,面对如此渺小的敌手用上刀具,感觉好似牛刀杀鸡太过浪费,但他乐于享受这每斩一刀带来的成就感与快乐。 片刻功夫,环绕在蜂巢周围的胡蜂几乎尽数被他一一击杀。 随后他环视周边,除了胡蜂的尸骸,更有蜜蜂残片,说明已经有部分蜜蜂遭受攻击。 他小心翼翼揭开通往蜂巢内部的盖板,查看里面的情况。 由于遭受了部分损伤,这箱蜜蜂建造巢穴进度落后其他蜂箱。 他微微蹙眉,意识到以后有必要密切照看着,一旦里面的蜜蜂被消灭殆尽,或许就得另寻栖身之地,找一个新的蜂巢加入。 他依照今天的计划,向经常出没的野猪地进发。 秋意渐浓,山中的野果与根茎积累丰富,正是野猪食料充足的时期。 山涧和山坡皆可见到野猪的痕迹遍布。 经过一处缓坡,高晓明看到土壤有被挖掘过迹象,地上洒落着植被碎片,密布的蹄印与粪迹亦昭示其来去。 这片地区缠绕着大片的葛藤。 在他们的山间,遍山的葛藤随处可见,十一月初,村民们会扛起锄头进山挖掘葛根,洗净后磨成淀粉,晒干便是葛粉原料。 既为人所食,野猪自然也不放过,葛藤叶和根都是它们喜爱的美食。 泥土表面仍有潮湿,高晓明断定野猪群体刚离开不久。 他紧随痕迹继续追踪下去。 他的腰带上别有一截皮绳,悬垂两样利器:一把 用的传统猎 和一把寻常 。 他曾遇一群野兔欲投掷石块,却惊觉该处寸石无存。 恍然之间,高晓明意识到,既然投掷石头如此精准,何不制作些矛、箭等利器? 他马上赶往铁匠铺准备制作适合的武器。 可惜,若想入手一把标枪并非轻易之事,需耗费时间等待铁匠精心打造。 未得标枪之前,高晓明顺便带回了那把平日 ,计划练习飞镖技巧,以便关键时刻掷出 阻碍逃跑猎物,便于追赶。 原来猎 质素无疑优于寻常刀子,但他不舍弃宝贵之物。 丢失平日的简易尖刀尚能承受,那柄猎 却是不可或缺的珍品。 在他与铁匠交流中又获知,只要提供充足的资金,老匠甚至能制造猎用的 ,即古人之称的“鸟铳”。 然而鸟铳虽称 ,却因年代 当他获得 后,开始研习投掷技巧,首先他选定了一棵树作为目标。 他先从树干附近的练习开始,逐步拉远距离并切换左右角度,力求每一次掷出都能精确命中同一位置。 在多次反复练习之后,他对投掷飞刀的操控变得游刃有余,如同 是他思想力量所化的一只手,可以随心控制其路线和力度。 细致观察后,他在一群野猪中发现有三只成年母猪,两只公猪,于是高晓明定下了目标——捕捉一只公猪。 由于母猪在分娩后肉质不佳且皮肤增厚,无人问津。 被高晓明确为目标的公猪独自离开了族群,在一个水塘边的小树林中寻找食物,它以杂食习性觅食各类动植物,包括昆虫、卵、小鸟、幼蛇和田鼠。 他内心默数"三、二、一",然后甩臂一击, 沿着抛物线飞向那只野猪,瞬间插入其眼眸。 野猪受惊疼痛嘶鸣,慌忙逃窜,它的行动引起其它同伴恐慌,纷纷本能地逃离现场。 嘈杂的脚步声犹如旋风,野猪群急速遁入山林深处。 飞出 的同时,高晓明也开始了追踪。 途中他灵活避开树木以防被撞击头部,但丛林茂密,难以通行的地方他也只能绕道前行。 即使追踪的目标已消失在视野中,高晓明仍能根据残留的声音辨别其位置。 前方大片缠绕的藤蔓阻隔了去路,他抽出 快速斩断,开辟只足一人通行的小径,并停止继续切割。 留下的醒目红斑是伤痕所致,奔跑时的伤口更加流血不止,深深扎入眼窝的 持续造成伤害。 然而,野猪生命力顽强,十几分钟后才见到它身影出现——竟然因为陷入了一个天然的洞穴。 这个洞原本隐蔽,多年植被生长遮蔽了洞口,肉眼几乎无从察觉。 因情急而误入,野猪此刻已是力竭,失去大量血液,无力自救。 感叹一声“麻烦!”高晓明调整呼吸,不再急躁,等恢复体力后,手持 走近。 他先割喉放血,再小心翼翼地拔出眼眶里的锋刃,尽管它已深深陷进骨骼里。 用一根野草擦拭干净血渍后,将 插回腰间的鞘中。 在公猪不断低鸣中,高晓明静静守护直到它生命气息断绝,血液停止流动,才小心爬入坑中尝试将野猪扛起来。 高晓明掂量了一下那只野猪的重量,大致推测约莫不到两百斤,应该是差不多一百五十到一百六十斤的样子,也算是相当大的猎物了! 他肩抗野猪,在确认了方向之后开始沿着山路下坡。 这时,天色已逐渐暗沉。 尽管高晓明体质优良,速度很快,可是肩上负着重达数百磅的野猪,他的行动终究不能称得上轻盈如燕。 夜晚有它的好处,当他在黑暗中下山时得以避开众人的目光。 刚回到细奶奶家门口,屋内传来动静,高壮听到后便匆匆出来察看情况。 发现来人果然是高晓明时,他眼睛闪闪发光地迎上前去。"晓明哥,真的打到了一只野猪啊,真是太牛了!” “奶奶,把灯带到院子来。”高壮朝房子喊道,细奶奶正在等候他们的归来,迅速拉出电线,并使用竹杆固定在户外以照亮。 现在的灯并不是固定位置的,一条电线可以随意摆放在任何需要照亮的地方,更加方便。 看着那头野猪,细奶奶惊喜地道:“天哪,真的打到了!这猪起码重上百来斤,晓明,怎么办,要烧开水刮掉毛皮吗?” 她眼神里满是对高晓明的期待,仿佛只需点点头,她便准备好进厨房煮水。 然而高晓明否决了,“不用刮,野猪肉质粗糙,皮厚也没什么味道。 我会直接剥皮。” 由于没有准备热水和剃毛工具,高晓明决定直接剥皮。 对于一个没有专门宰猪器具的人来说,这可不是件易事。 “壮壮,把那个老木门拿来。”他对高壮下令,早就预想着 野猪,这块老旧门板已经被他细心清洗过,如今能派上用场。 听到命令,高壮一脸的兴奋,如同猎物是他自己斩获的一般。 看见高晓明想要立刻动手,细奶奶突然想起来,“等等,晓明,你还是先吃饭吧。 我在大锅里给你留了热菜热饭呢。” 此时高晓明确实感到肚子咕咕叫,而且野猪既然都已经带回了家,也不急于一时处理。 于是他朝着厨房走,却被高壮叫住,后者满脸笑意。"晓明哥,把那把小刀借我,我会帮你把皮给剥掉。” 听言,高晓明皱眉打量了高壮一下,显然对他能否胜任持怀疑态度。 高壮昂首站直,坚定地表示:“绝对没问题!” 自从见识过高晓明从县城带回来的小刀之后,高壮就很想知道其锋利程度,只是之前一直没机会尝试。 现在,他终于抓住了这个机会,迫不及待地想要体验小刀的威力。 带着一半的疑惑,一半的信任,高晓明把小刀交给了高壮,并不忘叮咛一句:“它可是很锋利的,你一定要小心点儿。”听到这,高壮脸上洋溢出了无法抑制的喜悦。 高壮满脸笑容,拿起小刀便寻找下手的部位。 他选择从受伤的颈部开始割切,小刀确实在轻轻一下下之间切割开皮肉,展现出不俗的效果。 男人们总是对利器情有独钟,更何况近期阅读了大量的武侠小说,高壮对这样的工具玩味得不亦乐乎。 看着这一切,细奶奶难免会担忧地在一旁说:“小心些,慢慢来别急躁!” 高壮厌烦她的噪音,咕哝着对祖母说:“奶奶,你别来打扰我了!去烧一壶开水,稍后还得清洗猪肠猪肚。”面对孙子的嫌弃,奶奶丝毫不生气。 在她心里,孙子是唯一的宝贝,纵然有些话听着不悦,但她仍笑意盈盈地走向厨房,预备煮一大壶热水用来处理食材。 猪肠猪肚的肮脏需热水才能冲洗洁净,这样才能保证烹饪的食物更健康。 高晓明坐在小凳上,大快朵颐的同时,眼角余光瞥向正忙碌的高壮。 尽管他的剥离方法不那么熟练快捷,可得益于他的锐利刀具,少许皮肤已经剥离开来。 野生猪比家养的猪油脂少,脱去皮后只留一层薄薄白脂,其余多为瘦肉。 第三十三章 猎杀野猪的方法 不过几分钟,一碗满满的食物就消失在他的筷子间。 搁下餐具,高晓明从厨房取出一把砍骨刀,递给正在忙碌的高壮。 对于高晓明突如其来的请求,高壮虽有些失落未尽兴的心情,但仍接过 应了一声,心中不满但无可奈何。 今日新磨的砍骨刀确有锋芒,但在手上握紧时,那种江湖侠士般豪迈之感与平日持日常菜刀的亲切感迥异。 而在高晓明手中,它却仿佛焕发出不同寻常的灵动,他一刀划过,顺畅地剥开皮与肉,刀与动作融为一体。 灯火照耀下的庭院中,高晓明与高壮各自忙着活儿,他们背后的光影交错移动,忙碌且活泼。 不一会儿,野猪皮的大半部分都被除去,最后一刀划出,他们一起抬起那块剔下的猪皮。 高晓明提议:"高壮,帮一下,我们把这只野猪移到门板上。” 回应一声,高壮紧抓野猪前部,合力将去皮的猪放稳。 猪的头部和四个脚蹄因难以剥离而保留原状。 高晓明确信带有皮的猪头猪脚更佳风味,并打算先清理多余毛发。 他挥斧剁掉多余的部位,“等会我们会清理表面毛发再清洗。” 高晓明留下一头猪的头部和一条猪的前肢以自食,余下的脚则计划赠予他人,于是叮嘱:“你不用费神处理其它部分。” “这样省事就好!”高兴能减轻自己工作量的高壮抱着猪头及猪前腿进了厨房,那里火炉犹有温度,正好烧去多余毛发。 切除四肢后的野猪准备开膛,高晓明要求细奶奶处理猪胃猪肠只需保持干净。 看见祖母准备动手,他赶忙提醒,免得浪费时间。 高晓明细心分工,处理工作进展有序,只剩精美的部分留待进一步享受。 他偏爱猪肚与猪大肠,却嫌弃猪小肠,嫌其口感不好,略带粉质且带有一丝苦涩,不如大肠爽脆美味。 当然,这些食材是不可能扔掉的,他的想法是送给他父母享用。 自从搬入新居开始自己做饭后,他许久未曾回家,家人也未上门造访,只有偶尔与妹妹碰面,问候一下家里的情况。 手拿一个碗,专门盛放猪小肠,又提着一个篮子,篮内装满猪肺、猪板油、猪肥油以及附带着部分毛发的猪蹄,以及两斤优质的肉。 这些东西堆积如山,显得格外丰盈。 不过,这些对高晓明本人来说可能并不急需,但他觉得拿去孝敬双亲,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也挺好。 对于细细奶奶家,他曾购置过两次猪板油,熬炼成满满的猪油罐头。 至今仍有大量留存。 "我会给爸爸妈妈送去。"他说道,抱着那些物资离开了家门。 望着高晓明远去的身影,细细奶奶满心欣慰。 关于与家人的纷争,她多少有些了解。 当初遇见罗小华时,对方不止一次冷言冷语地对她说过。 但如今,看到高晓明打到一只野猪并主动送东西回家,她心里认为这确实是正确的行动! 如果对此视而不见,一旦消息扩散,村民们闲话闲言会如潮水般淹没高晓明。 对他们来说,忤逆父母可是极大的罪过。 等到夜晚降临,高晓明疲惫地归来,时间已相当晚。 发现自家院门已然关闭,仅门缝间露出些许亮光,可见还有人未真正歇息。 他轻扣门板,并道:“是我。” 那时虽然清醒过来,但酒后他妈妈找他谈过一些,他意识到自己或许有些失态。 但他作为父亲,也不应主动去向儿子示弱,和解的关系就这么微妙而尴尬。 如今看到儿子主动上门,高远见内心其实颇为欣喜,毕竟这是做父亲应有的欣慰时刻。 门缓缓打开,光线顿时大增。"妈,爸爸睡了吗?”高晓明问道,“我在山里找到一头野猪,给你们带回了些东西。 剩下的猪肉明天早上拿到军事集镇上卖钱。” 边说边指向手里的货物,然后递给母亲。 罗小华原本有些阴郁的脸色见到那些礼物后立刻有了光彩,连卧室里的高远见也披上外衣走了出来。 “你打到了野猪?用的什么?没事吧?它没有伤着你吧?”担忧的神色在高远见脸上紧锁着,野猪与普通的兔子和鸡可不一样,打猎野猪可是极度危险的行为。 他记得村子里以前有人曾遇见过凶残的野猪,险些为此丧命。 听到儿子的回答,感受到他父亲关心的言辞,他的心里顿时感到温暖舒适。 高晓明摊开双手展示了自己的无恙,自鸣得意地解释道:“我没事,我只是碰巧运气好,找到了一个大便宜,那头野猪恰好只有一只,并且还有受伤,我就是想着试一试。 结果追踪时,它不小心掉进了坑里。” 罗小华瞄了一眼高晓明,心中暗道,老二的运气怎么这么好。 高远见也稍微放心,但仍忍不住提醒道:“还好你没事,以后常往山上跑要注意安全!” "好吧。 爸,这些肉有些少,如果明天还有剩余,我再去给你们送些。”高晓明开口解释他为何没带来更多的肉。 高远见低头看了看,不算太少,“多余的才奇怪?全都卖了最好!打到一头野猪已经很不错了,把肉卖掉后,你的手上就有钱可用。” 兄弟俩说完这些,刚才的不快暂时消失了,不再触及上次争吵的事情。 这时,小儿子高明万睡眼惺忪地从屋里走出来。 被外界声音吵醒,忍不住起身。 “二哥,你真的弄到一头野猪吗?多大呀?是你一个人背回来的?”他的嗓音激动不已,双目炯炯地看着二哥。 高晓明微笑着回应:“不是特别重,约一百五十斤吧。 剥去皮毛后,真正的好肉也没多少。” “二哥,咱们快去看看!”高明万火烧眉毛般迫不及待,却被父亲唤住。 “去看啥看?你没见到你二哥浑身沾满了鲜血吗?你就回屋睡吧,不用凑热闹。 二小子,赶紧去水库洗洗再睡。”高远见在这个场合表现出公正,注意到一些罗小华并未察觉的细节。 “好的。”高晓明答应着,低头审视自己污迹斑斑的衣裳,粘着泥土和大量猪血,贴在身上感觉不大舒适。 向家人告别后,补充道:“爸,我后天要和药贩外出几日,可能半个月后才会回来处理药材。” 对于这一消息,他的父亲并无惊讶之色,之前就知道他在村里的收购活动。 高晓明未曾低头妥协,他也没有急于表态。 “嗯,那你一切小心,多听老板的话。”他的吩咐简单却包含关切。 正准备离开,罗小华忽然唤住了他:“老二,你给别人干活儿,人家给了你多少钱呢?” “这个我不清楚,得看药材的行情怎么样。”高晓明显得有些敷衍,快速离去避免进一步的话题。 回到家后,他取来了替换的衣服前往水库洗澡。 洗完澡回到家里,家中的野猪肉已经被细心照料一番。 肉量过剩,直接摆在门外的长板上,为防范野猫、老鼠等窃食,还覆上了两层纱布,四周还用物体压实,保持通风的同时防止夜晚低温变质。 对于奶奶们的细致准备,高晓明并不再多言,只是安静地回到房间休息。 明天就是军岭的市集,他必须早起去贩卖猪肉。 黎明时分,晨曦尚微明,高晓明已然早早起床。 周围院子静无声息,唯有高壮大叔熟睡的鼾声偶尔传荡。 他选择自己独自去赶集,毕竟昨天细奶奶建议他一同前去,可一人拿这么多猪肉并不方便。 然而,高晓明自有妙招,他将处理妥当的猪肉藏在干净的米袋中,这样一来扛在肩上轻松自如,另一只手则提着一个篮子,装着菜刀、秤,还有满满的一大捆棕榈叶作为替代购物袋之用。 利用棕榈叶,顾客们可以把买来的猪肉穿透个小孔,串上棕叶提走,既方便又有环保效果。 步入村门,独自提着物品的高晓明朝着目的地军岭出发,步伐快速而矫健。 抵达时,军岭还未见人潮涌动,因为天未全明,军岭上的几户人家特意架起了电线,照明照亮了一片区域。 相比之下,高家村的人家生活或许不如这里优渥,原因之一便是地理位置优势显着。 军岭周边几个村庄的集市在此设置,而且它靠近国道及一小火车站,只要勤快,居民们都有机会赚钱。 "瞧,那是高晓明啊!这么早来这儿卖什么呢?" 熟悉他的村民们见状立刻打招呼。 高晓明已经成为市场的常客,经常贩卖野兔或野鸡,并且偶尔还会购买一些日常生活必需品。 他的名声慢慢在外,主要源自于频繁捕捉并售卖野味。 "今天卖的是野猪肉哦,是昨天午后刚捕获的,叔叔,想尝尝野味吗?" 高晓明找个灯火通明的地方停下,拉开米袋便现出那已切割整理好的新鲜野猪肉。 野猪肉在寻常生活中较少出现,与家养猪比较罕见,因此听到这消息后附近的人们立即聚集一堂看热闹。 高晓明毫不避讳别人的注视,甚至问旁边的某人:“叔叔,你们家有废木门吗?可以借用一下?” 那人气量很大地答:“有一块较大木板,你可以拿去用。”说着走进屋里去取来那块木板。 作为集市的第一个营业者,第一批客人自然是那些来卖货物的村民。 野猪肉虽然稀少,但价格相对实惠,不如家猪肉肥胖,更受青睐。 高晓明公平对待每位顾客,称足分量并额外赠送给借木板给他的那人一点猪肉,这让他欣喜不已,面带微笑。 其他人看着也很欢喜,称赞高晓明会为人处世,询问起猎杀野猪的方法。 趁此早市还不拥挤,高晓明开始自吹自擂,说拳打一出便野猪丧命、一脚踹出惊动黄牛的话语滔滔不绝,听得人们情绪激昂。 尽管知道他在吹嘘,却没人点破。 随着晨曦微透,赶早买卖的村民越聚越多,挑着货物寻找合适地点搭台售卖。 除了蔬果鱼肉贩,卖日用杂品的小贩也开始抢占一席之地,整个市集越来越热闹。 随着人群增长,买家也随之增加,高晓明不示弱地扯开嗓子叫卖起他的野猪肉。 在高晓明的热情促销下,野猪肉卖出了些许成果。 然而通常集市每次都会宰一头家猪才足以清空库存,如今他又带来一头野猪,使得原本适中的市场有些承受不住压力,卖肉的商人对他露出明显的不满眼神。 面对这种情况,毕竟集市规模有限,竞争不可避免,所以高晓明只能坦然看待别人的不满,并当作看不见。 直到接近上午10点,他还未能把那堆野猪肉卖完。 一百个人中,有的尝鲜会选择野猪肉,但大多数更喜欢口感柔嫩的家猪肉,觉得野猪肉太柴。 高晓明低头审视木板上的野猪肉,估量还剩下十多公斤,决定不再浪费时间,迅速将其装入袋中,将木板归还。 离开后,他并非立即回返,而是前往军事基地附近的那户农家。 这家主人拥有拖拉机,高晓明计划让他第二天帮忙送自己到县城火车站,带着几个帮手和大量的药材,交通工具不可或缺。 还未进门前,他就认出一个面孔。"那位先生,”一位年轻人捧着一把毛栗,满心感激牵住中年男子陈国林的手,哽咽道,“国林叔叔,上次真的是亏得你了。 若非你开车送我妈妈去医院,她恐怕就没命了!国林叔叔,我家贫苦得很,实在没有足够的钱财来酬谢您,这一篮毛栗是在山里找来的,算是我的一点儿心意,请您收下。”这位就是家有拖拉机的陈国林,面对年轻小伙子,他深感惋惜地叹了一口气。 年轻人他自然认得,正是住在附近山坡下的那家人。 家中贫穷,他家里人生病:父亲体弱多病无法劳作,弟弟患上麻痹症行动不便,全仗母亲和两个劳动力维持生计。 不久前,他的母亲突发疾病,危在旦夕,陈国林闻讯当即驾着拖拉机救急。 经治疗后母亲虽然好转,但并未康复。 第三十四章 稻米丰收在望 陈国林并未期待这个年轻人付车费,年轻人却特地带来了一篮毛栗,既令人心生感激,又让人感叹生活的不公。 一个善良的孩子,却身处这样的境遇。"好,这东西你就收下吧。 这有一些鸡蛋,给你的母亲补身子用。”陈国林接过毛栗,却又递给他鸡蛋。 然而年轻人大方拒收,因为如今鸡蛋也是一角钱一个,并不是易获取的资源。 年轻人匆忙地道:“叔,我真的不需要,我还有家里的事。 我先走了。”说完,仿佛有什么事情追赶,他慌张地离开了。 恰在此刻,他与高晓明错身走过,高晓明的目光盯着他,眼神复杂无比。 原来两人认识。"咦,你怎这么快就走?”陈国林追上去,表情透着无尽的惋惜。 高晓明见到陈国林站在门口显得困惑,“我来找您,叔叔,我明天需要用到您的拖拉机。 您能否早一点来高家村,早上送我们去县城的火车站?费用怎么样算?”高晓明试图解释自己的来意。 "明日,好的,没问题。 要多少钱你说一下。"陈国林答应下来,提出了一个合理的费用数额。 双方都对价目相当满意,没有过多讨论,便达成了一致。 在告别的最后,他又强调了一次,“叔,明天请早上七点来,别迟到了!”"知道了。"陈国林点头回应,对于火车时间,当然得早点出门预备着。 从陈国林家门口出来,高晓明沿着小路向着山谷深处,约五分钟后他看见了刚才那个年轻人,此时正在田间耕作。"黄伟志。”他在田边呼唤了一声。 抬起头,年轻的黄伟志透过萎蔫的老豆茎露出了面庞。 他疑惑地看着高晓明,不知为何会被召唤。 黄伟志和高晓明并不算十分熟络,但作为高家村的人,两人偶尔也会碰面,只是没有什么过多的交际。 听到高晓明的话语,他眼前立刻亮了起来。 "黄伟志,你过来,你想不想赚钱?" 高晓明招手示意黄伟志靠近。 这话像是磁铁,吸引了黄伟志的全部注意力,眼睛闪烁出兴奋。 他快速地奔至田边问道:"怎么赚钱?要我做什么?" "我明天打算去樟树售卖药材,正好少了个帮手。 我觉得你看上去合适,打算雇佣你一天,给你一百块,做不做?" "做!" 高晓明的声音未落,黄伟志便激动得立即答应。 一百块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怎能轻易放过! 对此,高晓明并无惊讶,补充道:"我已经租借了叔叔国林的拖拉机,明早七点,他将去高家村接你。" "明白!" 黄伟志立刻表示确认。 他还叮嘱:“这次出村要在外待几天,记得带几套替换衣服。” “知道了,谢谢。” 犹豫了一下,高晓明又取出一片肥美的肉,送到黄伟志手上:"辛苦费我会等你做完再付,这肉你就拿着当下饭菜吧。” "谢谢!谢……谢谢!" 黄伟志满脸欣喜,心中暗自发誓要更加勤勉工作来回报高晓明。 这场交易令两人皆感到满意的对话就这么完成了。 高晓明满心喜悦地回到了高家村,口哨声一路欢快地穿梭在乡间小道上。 对于黄伟志这个看似本分实则凶猛的角色,他心里清楚。 虽然上辈子他不是十足的善人或恶棍,只是一直顺着潮流行事。 像风中的一只猪,因时代而得利。 而黄伟志就不一样了,虽家乡的口碑不错,但到了羊城的下一年,他就会成为一个有名的飙车党。 高晓明不清楚具体过程,只是当年他在羊城遭遇群匪袭击,生死边缘。 危急时刻,是黄伟志救下了他,并驱散了那些 。 尽管两人的友谊基础仅来自于故乡关系,但他帮过自己,高晓明对此念念不忘。 当他再次在几年后的报纸上看见了黄伟志,那是一个已被拘捕的犯罪嫌疑人。 然而他心底依然存有黄伟志曾为他做过的事情的痕迹。 此刻,高晓明看着黄伟志,忽然冒出想法:他是否该带上黄伟志一起去樟树卖药?让他在那里赚钱安身,或许会阻止他离开家乡走向无法回头的罪恶之路。 回到祖母家后,高晓明匆匆放置物件,直奔厨房去饮水解渴。 一碗咕噜声四起的凉水下肚才缓了喉咙 ,此时他才察觉到了厨房里充满 的浓郁肉香。 强壮儿坐在火坑边,正冒着腾腾的热气,问道:"晓明哥,卖的野猪肉都没了么?怎么我没醒来就去了呢?" 高晓明早早就离开,强壮儿沉睡得太深。 直到他醒来看向时间,却发现已是早晨八点整。 “我自己就可以搞定,叫你干什么?你看,你把猪肉处理完,我回家就有得享用了!”高晓明笑道,随即环视四周,发现尚有一份猪肝,便提刀将它切成了三份。 “还有一些野猪肉,我要分成几份,送给邻居们尝鲜。 你照看好火堆,一会儿肉烧好后我就回来一起享用。”高晓明这样说着,接着也将剩余的野猪肉分成了三份。 他之所以愿意卖出更多的肉,便是允许顾客选择所需的部位,剩余的是骨头比较多,肉较少的部分。 切分完毕后,他把肉装进篮子,其中一份留给细奶奶,一份自家父母享用,剩下的自然而然属于许小美。 额外,他还特地打包了一个带着绒毛的猪蹄以及一块油渣,这些零碎但量却不轻。 这些日子以来,每当他有美食分享,总不忘送一份给许小美。 这使得许小美的体质日益红润,她大姐察觉出了异样,甚至有些醋意,用略带酸味的言语暗示。 对诸多玉的讽刺不以为意,然而眼下即将外出贩卖草药,高晓明不便再去送吃的给许小美,于是他决定送到她大姐那里,让她大姐也能分享美味,少几句抱怨。 到访时,恰好碰见了在厨房忙碌的许多玉,她正剥着即将做种子的老玉米,另一边许小美则在柴堆边劈柴,手里握着钝重的斧子,粗大的木材被斧头砍裂,而细的则用手折断。 “小美,昨天抓到了一头野猪,大部分肉都卖出收益丰厚,这是你的。”高晓明越过许多玉,径直把盛满食物的篮子递到许小美手中。 她的目光落在满满的篮子里,心里甜如蜜糖般满足。 之前他赠送过一块油脂,由于许小美没有要,他勉强送出半斤;而这次他又送来一副油脂,尽管野猪肉的油脂薄了些,但它能出的油也不少。 “怎么给了那么多,你留下一些……”还没说完,旁边传来许多玉焦急的声音:“晓明打到野猪,他肉多得很,你怎么好意思谦让?”她对高晓明确实满怀热情。 见此情况,高晓明就把篮子给了许多玉,“那你收拾一下,别让它变质了。 我去和小美好聊聊天。”说完,转身离去。 “没问题!”对于需要承担多点活计,并且心里暗想价值几何的事情,许多玉没去计较,反而看到满满的一篮子食材,她的心跳似乎加快了一两拍。 一直以来羡慕许小美总是能得到偏爱,如今总算可以大快朵颐了,而且这么多!许多玉离开后,高晓明主动接过斧头:“我来做吧。” 许小美好整以暇地看着高晓明熟练地砍柴,他的力气极大,每一斧落下都能将木材砍成两截。 而他们家中原有的斧头早已磨损严重,满是缺口,只因手头拮据未能更换新家伙什。 同时,他在劈柴的同时说起了接下来的计划:“明早我就得动身售卖草药,可能大概十天左右才能回来。 你自己在家的时候,请好好照料自己。” 听他说起即将分离,许小美眼中洋溢着笑容,但她开口安慰道:“你外出在外,好好照顾好自己就是。 我不在意这些,家里一切自是安然无恙。” 二人相谈甚欢间一同忙活家务,当所有的柴火都被劈完,离别的时候也就快了。"我要走了,记得多吃点肉!”高晓明的话使许小美忍不住噗嗤笑了起来。 等高晓明离开后,她也进厨房助一臂之力,由于日间气温仍有回升,昨晚放置的肉确实需要尽快解决掉。 许小美好心清理完猪蹄板油上的绒毛,接着将其切成块,放进已经清洗干净的大铁锅。 随着炉灶里的火焰熊熊燃烧,肥美的板油释放出醇厚香气,使得她们这顿早餐格外美味。 “小美啊,你好运气找到了这般好伴侣!”许多玉羡慕极了,忆往事说道:“当初爹病重那会儿,他让我找个上门女婿,我真是千般不愿却毫无办法。” “想想吧,要是我能出嫁多好啊!”对于娶进门的丈夫话题,始终萦绕着诸多玉的心头痛。 她期待自己有一天能结束这样艰苦的生活。 然而,她大哥早年定下婚事,自然要挑起家庭的重担。 次日清晨六点,细心奶奶家已喧闹一片。 穿戴整齐、手上还戴着手表的高晓明和粗壮大壮(高晓明的堂弟),他们以给大老板收药材为借口,高调展示起了手表。 至此,高晓明的饰物终于公开,无需隐藏。 厨房内火光熊熊,炖锅热力不减,面汤咕嘟冒泡。 今日细奶奶并未煮粥,粥品容易消化但容易使人饿得更快,对需要出门忙碌的人来说并不适宜。 于是她决定烧制面条。 煮好荷包蛋并加入肉丁与蔬菜,一碗冒着热气的面条香味浓郁。"晓明,壮壮,面熟啦,快来享用!”细心奶奶叫喊道,取来了两个大碗,盛满面,余下的汤则自己留下品尝。 高晓明与粗壮大壮各自端着面条,来到庭院坐下品尝。 吃完面条已将近六点半。 约定七点拖拉机来接,还有半小时。 因为拖拉机无法驶入村子内部,所以收拢药材这项任务还需提早进行到村口。 兄弟二人轮流出门前去如厕,解决了个人事务,紧接着便肩挑药材,走向村口。 尽管年纪已高的细心奶奶无法帮忙搬运,但她仍旧跟在两人后面,目光充满关爱。 此时,高远见一家人也来探望。 因他老二要出远门,这趟探访自然而然。 正巧撞见高晓明准备挑药,高远见提议:“万明,帮你二弟搬一袋去。” 听到这,高晓万一脸欢欣地接过一袋药材。 然而,待药材扛上肩膀才发现分量沉甸甸的。 高远见也过来搭把手,罗小华站在一旁未动手,不过她手里捧着一个布口袋,里边装着六个熟鸡蛋,显然是为他们备好的。 几人协作无阻,六袋药材迅速堆在村口。 事实上,收到的药材比这要多。 由于人手不足,高晓明挑选了更值钱的带走以便在市场上摸清行情,其余便宜一些的留着日后或许有用途。 那些便宜药草他并不会浪费,县城里或许有愿意接受的小药厂,他会回来后努力争取。 尚存些许时间,一行人在村口闲聊起来。 粗壮大壮拉着细心奶奶的手,认真叮嘱:“奶奶,我要跟随晓明哥哥外出办事,但家里的稻谷尚未收割。 你不要一人劳累了,找个帮工协助吧,钱你就别太放在心上。” 高壮家中有两顷良田与一顷荒地,他们的稻谷种植稍迟,此刻邻近人家稻米丰收在望,而他们的稻穗仍待成熟,还需数日。 正当此时,高晓明亟需领高壮外出处理事务。 "嗯,我知道的。 你在外面要学会聆听晓明的话,不要闯祸。"细奶奶凝视即将远行的孙子,心情既欣慰又忐忑,毕竟高家人安土重迁,对于有能力走出家乡的子女并无异议,尤其是像晓明这样有望出人头地的人物。 高壮与奶 流之际,高晓明也同父母与弟弟道别,高远见同样叮咛他行事应审慎有度。 "你妈已经为你炖了一些鸡蛋,带在路上解馋。"高远见示意妻子罗小华为高晓明递上煮鸡蛋。 未料到父母会有此举,高晓明回道:"妈妈已为我预备十枚蛋,足够了,细奶奶那份心意就不需要了。" 听到“十枚”,罗小华不禁撇了撇嘴角,瞥见她时,似藏着不满。 第三十五章 就是他! 原本被吩咐做十个,但舍不得,便只烧了六枚。 她内心不悦,不愿把鸡蛋交出。 即使家中备好了十个鸡蛋,已足够旅途所需,高晓明的父母仍然坚持:"这是她的祝福,这是我们的关怀。 带着路上吃,千万别饿了。" 察觉到罗小华的吝啬,二十多年的夫妻情分令高远见硬是将鸡蛋塞到高晓明手中。 "心意不论大小,都是满满的情谊,路上记得食用以免挨饿。" 高晓明注意到了母亲略显失落的脸庞,他意外发现自己竟有小小的满足感,立刻将鸡蛋收进背囊,预备出发。 拖拉机的声音渐近,早到几步的陈国林驾驶而来,黄伟志正挤在车上,穿着稍显破旧的衣衫,神情紧张中略带一丝胆怯。 无人能想象他离开这个村子,最终成为了羊城赛车帮的一分子。 还未稳住,黄伟志已然按捺不住急切,一下跳下车向高晓明奔去。 "哥哥,我来了。" 面对年轻的“哥哥”,高晓明皱眉说道,语气无奈:"我以为你二十三,才刚十九,你怎么成了我的哥哥?" 被这样叫了一声哥哥,黄伟志瑟缩得更加明显,只是盯着高晓明说不出话来。 "好了,别多想,赶紧把东西装上车。 我们要尽快赶往县里的火车站买票。"话落,众人忙碌起来,药材纷纷被搬到拖拉机内。 在这个年代,购票全靠人工,必须亲自去车站排起长队,列车信息也一概不明朗。 为了应对众多的不确定性,外出者不得不早早准备,尽量赶早。 拖拉机容载有限,加上六个大的药材口袋,三个大男人才刚坐定,空间已挤得满满当当。 高晓明向家人挥了挥手:"父母大人,我要启程了。" 车上的众人以及车下的细奶奶齐声告别,随着拖拉机轰鸣启动,他们的身影渐行渐远,在后视镜里逐渐缩小。 初踏出村境的高晓明,眼中充满了雄心壮志,重活一生,初次离乡的他又怎能不大胆且满怀 呢。 “晓明哥,你说樟树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我们要怎样继续行程,还有到了那儿后我们要住在哪儿?”高壮靠着高晓明,激动的话语中流露出对即将的探险满心期盼和欢喜。 毕竟,年轻的心总是充满好奇的。 谁不向往探索外面的世界呢?高壮对于未知世界的知识匮乏,他的经验仅限于通过广播得知外界的事物,但这和亲眼所见的感受绝对是有区别的。 火车渐行渐远,微风拂过他们的头发与衣物。 高晓明倚靠着一大袋药材,用响亮而坚定的语气道:“车到山前必有路,路遇挑战便前行。 樟树的样子我也不明了,只有亲身到了,才能揭晓答案!”下午的时候,高晓明踏上了那趟旅程。 作为一名有一定外出经历的年轻人,他引导着懵懂的高壮和黄伟志买票、检票,最后挤入那满载的绿色皮火车。 当满满当当的人和货物包围着他们三人携带的大药材包时,这任务显得有些艰难。 上了火车,人头攒动,物什纷杂,令高壮和黄伟志有些无所适从。 然而,经验丰富点的高晓明眼观八方,寻找空间。 在一位旅客座椅下发现些许空余,便果断扛起一袋药材,灵巧地将它放下。 人多处空间紧张,他懂得如何合理布局。 安置好药材后,他们的紧张情绪略有缓和。 三个人分隔开来,各守药材一包,虽然他们手中的票无座位,只能站立等待可能的机会坐下休息。 车厢内的景象五花八门:时髦的男女、质朴的工人们和活泼的孩子……有的人忙着品尝零食,有的沉浸于阅读报纸,有的交谈欢畅,喧嚣声在耳边交错。 高晓明随手掏出两只鸡蛋递给他们。 此刻的黄壮,甚至是高晓明,都显得有点尴尬,手忙脚乱的模样。"晓明哥,这火车怎么和大巴一样拥挤啊!”低声抱怨一句后,黄壮接过鸡蛋找了个借口拉近距离。 闻言,高晓明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语气温和:“人潮涌动,资源有限,习惯了就会好些。”在这个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的年代,他们国家虽有"基建狂魔"的美称,但变革速度之快也可见一斑。 二人借着边吃鸡蛋边聊天的方式消磨时间。 后来他们要到达樟树的话,快车只要一个小时或普快两个小时就足够,但如今却要慢腾腾地经历这段绿皮车之旅。 忽然间,一声敦实嗓音唤起注意。"哎,他在偷东西!”许多视线纷纷投去。 高晓明目光快速捕捉声音来源,正是黄伟志指向的焦点——那名体态削瘦、戴着宽边帽、身着破旧黑衣的男人正紧握一个女士皮包。 旁边那位睡得正酣的女乘客听到动静立刻清醒过来,发现手边心爱的包不翼而飞。"天哪!是我的包!”她慌张起身试图抢回来。 身材微弱的男人察觉自己被发现,连忙丢下手里的包,戴上帽子,企图尽快逃窜。 周围的混乱场景仿佛一幅现实生活的戏剧画作。 年轻女性惊慌失措地拿起包,战战兢兢地看着黄伟志,并向他表示感激:“哦,刚刚真的谢谢你了。 来,这是我请你吃的!” 感谢过后,年轻女子递给黄伟志一颗进口巧克力,包装纸是用英文写的,而她穿着也很时髦。 面对突如其来的美食,黄伟志涨红了脸,手足无措,脊梁绷直,支吾着说:“客气了。” 虽然接受了巧克力,但他并不清楚这是什么。 年轻女性的声音充满了笑意,催促他,“来吃呀,很好吃的!” 但黄伟志茫然不知所措,焦虑地看着高晓明,并将巧克力递给他。"这是巧克力,拆开来尝尝。”高晓明为他撕开了包装,把巧克力递给黄伟志。 然而,黄伟志并未接过去,而是说道:“你吃吧。”既然接受了报酬,他又怎能独自享受? 高晓明用一百元请他办事,收到东西自然不好独自享用,而他的反应也引起了周围人的哄笑声。"巧克力是什么啊?那么黑的东西,甜甜的还是酸的?应该是苦的吧?”高壮大咧咧地说了一堆土话。 那位年轻女性笑着回应说:“甜甜的,非常甜的。” 见黄伟志不愿意独占美食,高晓明索性将巧克力切成三份,每个人都能尝到一点。 那种黑乎乎、既不坚硬又有点融化感的东西,在舌尖化开,味道甜中带一丝苦涩,难以言喻,却是好吃得让人难以忘怀。 听高晓明如此描述,高强壮吃了口巧克力后眼睛闪闪发亮,明显对这个味道十分喜欢。"这里的巧克力还蛮好,晓明哥,咱们县里也能买到吗?” 回忆了一下,高晓明不确定是否能在自己的家乡购买这种商品。 在他的认知里,巧克力是女人的消费品,价格不菲,他之前对此并无多做了解。 现代社会的青少年可能将巧克力作为告白的礼物送女孩,但于许小美而言,美味的巧克力恐怕还不如一块实实在在的肉更有吸引力。 花在巧克力上的钱可以买到很多肥美的肉啊! 等他们吃完了巧克力,高晓明附到黄伟志耳边低声说:“火车上常有扒手偷窃,他们会结伙行动。 你揭露他们的恶行可能导致被报复。 之后你得小心警惕,若发现问题就高声呼救。” 黄伟志闻言,心里一阵紧张,目光迷茫像犯了错误的小孩。 然而,高晓明毫不惧怕,拍拍他的肩膀,保证道:“别担心,有我在呢,没事的。” 三人再次各守职责,看守价值不菲的药材,一旦被盗将会引来诸多麻烦。 半小时后,黄伟志凑了过来。 他神情闪烁,一脸犹豫,身躯微微弯着,在靠近高晓明后,压低嗓音道:“晓明,我发现了个东西,我不清楚该怎么办。” 看着他的纠结样子,高晓明不解询问:“拿出来给我看看。” 但此时,黄伟志并未立刻取出,而是一同与高晓明走向车厢的连接处。 转过身时,他的身影藏在衣物内,取出一个小黑包。 当包包打开的刹那,高晓明瞪大了双眼。 视线瞬间投向黄伟志,内心的震惊宛如一匹奔腾的马群在嘶鸣。 这是何等运气的子民? 居然在这样巧遇下,得到了一大包钞票与一柄 ! 面对着眼神复杂的高晓明,黄伟志手里捏着一百元钞票,这是高晓明确实希望他避免走入歪路,一同参与贩药的试探。 然而命运似乎有着它独特的安排,无形的手似乎拼命地驱使着黄伟志步入黑暗。 “难道说,在那个狭窄的空间里,他并未觉察那神秘的手正牵动他的心向 行进吗?”高晓明心中不解。 那些沾有血迹的钱包和黑色背包,最初只是因为他并未注意到黑颜色而错过了异常。 然而钱和枪这种敏感的物事结合在一起,却激起了无数联想与疑惑。 察觉到黄伟志眼神中的异样,不安在黄伟志心底涌现,急忙说道:“不行的,我应该离开。”他的心脏快速跳动着,仿佛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超出底线。 高晓明紧紧抓住他,环顾周遭寻找可疑踪迹。 确认无人后,他压低嗓音问:"你在那里找到的?”语气里满是警惕和探究。 "就是在…在厕所。”黄伟志的慌张显而易见,他似乎感觉做错了一件不可挽回的事情。 当时他上厕所,无意中发现包,好奇心驱使下查看后,看到了惊人的财富。 他眼花缭乱,只想藏好包裹后立刻告知高晓明。 对于黄伟志的单纯行为,高晓明不禁冷笑在心中:“这家伙,还真是天真!”这样的财物若留在原处,若是没人知道还好,万一被人发现,又将成为麻烦无穷的事端。 思考片刻后,高晓明显然不愿陷入麻烦,拒绝了黄伟志想要归还的想法。"东西不能回去,若是被发现后果不堪设想。”高晓明摇头坚决地说道。 黄伟志紧张得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眼眶中闪烁着一丝期盼:“那…那就保留下来吗?” 闻言,高晓明瞬间噎住,目光狠狠地瞥了过去。 这么多钱怎能让他不动心?但他不想因此而惹上性命攸关的麻烦,这包说不定属于身负累累血腥的狠人,而那些财产可能并非干净所得。 但在金钱的巨大 面前,高晓明也忍不住内心蠢蠢欲动。 毕竟他并不是圣洁无比的人。 迅速从包里抽出一些现金,他将其隐秘地揣进了外套口袋。 随着啪的一声,黑袋子拉链被紧闭,他面色沉稳地说道:“中华儿女有拾金不昧的传统,既然找到了就得归还给警方。 走,去找乘警。” 黄伟志被高晓明快速的动作弄蒙了,目瞪口呆,愣在那里没反应过来。 直到高晓明转身离去,他才慌忙追赶而去。 每列火车上总会配几位乘警以确保旅途的安全。 然而拥挤的车厢内,由于人数众多,乘警巡视的时间可能会减少。 高晓明牵着黄伟志穿过人群,他们在寻找乘警的途中,忽然听闻一声怒吼:“就是他!” 这充满恶意的喊叫立即吸引了高晓明的注意。 顺着声音来源望去,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 那是一个矮小、一身老旧黑装的男子,头戴宽边帽,面部暴露在外,脸上凶神恶煞,眼神阴冷且坚韧。 那人气势汹汹,手指着黄伟志,旁边还站着几位身材魁梧的大汉,共同围剿之势昭然可见。"听说过南方小队没?”那人傲慢地说,“小子你竟敢动我们的人,自寻死路!”随着他们步步紧逼,车厢里的平民百姓纷纷退避,给这场对峙让出一块略为空旷的空间。 聆听"南下行动组"这帮混混的名字,高峰晓鸣心中陡然一紧。 对此团体他并不陌生——它专为南区火车抢劫及暴力活动出没,在此地嚣张得令人发指。 "今天我就教给你一个教训:不要去碰你本不应插手之事!"为首的壮汉突然抽出一把 ,举起来就要朝黄伟志捅去。 黄伟志惊呆了,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农,第一次远离家乡出行,竟遭遇这样的 。 第三十六章 上辈子打滚街头的教训 "小心!"在前面拦路的黄伟志眼看危机逼近,身后的高峰晓鸣急忙一把推开已懵住的朋友,他赤手空拳地迎了上来,手中没有任何兵器。 然而他的身体状况如今已经超越一般军人,每一拳一脚都足以让寻常人身受重创。 以敏捷的反应力和强大的力量,他得以率先攻击,拳头落在那个持刀大汉的手腕上,劲道之大差点让他武器脱手。 眼见高峰晓鸣挺身而出对抗,团伙的其他壮汉虽欲群攻,车厢内狭小的空间限制与自身的身材使围攻变成徒劳。 高峰晓鸣站在那里,如一面铁壁般阻挡住汹涌来势,展现了独步千军的强大气场。 他受过正规的拳法训练,熟练施展四门拳,每一次击打,仿佛都能听见骨头碎裂的微音。 他担心误伤,决定先控制凶器,于是开始与对手周旋。 可对手并非软弱之辈,他们的江湖地位非浪得虚名,车厢狭窄,难以对他们构成压倒性优势,而高峰晓鸣同样难以迅速将他们逐一击溃。 未能夺下 ,高峰晓鸣仍保持沉稳。 他在躲避攻击之余,还时不时地反击,动作精准又强劲。 在他脚尖踢向对方手腕的同时,对方忽然喊了句:"赵寒,动手!"伴随着破空之声,一把刀悄然靠近高峰晓鸣的背后。 此时黄伟志保护在高峰的背后,人群中拥挤导致他被挤到一边。 一见背后暗算,他立即不顾一切地冲向前去。 尽管没有武艺功底,但他凭借本能抓住了这危急关头的一刻,用自己的手挡住了那 刺来,然而…… "啊!"一声痛苦的大喊,黄伟志受伤倒下,血从伤口中流出。 并未命中高峰晓鸣,他尚存理智,没有全力释放;但这已超出忍耐极限,尤其是看见眼前一群敌人对黄伟志毫不留情的伤害。 伴随着脆响"啪!"高峰晓鸣一腿踢断那人持刀的手腕,手中的兵器也随之坠落。 瞬间抓过,一道闪动的光芒映入眼帘。 转瞬之间,他已经飞身回击,双刀交缠。 动作精确,威力无比!车厢内的战局愈发白热化,恐惧和绝望在旁观者中弥漫。 有些怯懦之人已被惊恐得面色苍白、浑身颤抖;还有些勇敢的乘客赶忙寻求乘警救援。 峰晓鸣面色沉着,眼中闪烁着决断而凶猛的光茫。 他的前世常常参与群架,伤了不少人,也被同样伤痕累累。 打架的经验之丰富,丝毫不逊于这些黑帮分子。 这一世,命运赋予了他非凡的机会,他的身体素质远远超越前世,每一个出拳和抬脚都带着不容小觑的力量,对于一般人来说,这样的力度是无法抗拒的。 在他的凌厉攻势下,持刀之人节节败退,其他人见状纷纷围攻高晓明。 然而,高晓明毫无畏惧,冷静应对。 他稳稳站在两边座位上,身形如同猎豹般跃起,直接跃过高人头顶,轻松 了前后夹击,落地时旋即转身,一脚精准踢中前面那人后背,瞬间将对方击飞。 一声闷响后,众人痛苦惨叫,因为他们不经意间的碰撞,刀尖刺伤了同伙。"乘警!就是他们动粗了!”忽然,一名嗓音打破了沉寂,紧随而来的是严肃的警告:“原地不动,我们是警察!” 乘警的到来让黑帮有些惊慌失措,他们恶狠狠瞪向高晓明,试图溜走。 这些成员素以剽悍着称,他们会与乘警对抗,只因此时还未配枪在身,徒手对抗,自然毫不畏惧。 但受伤使他们的第一选项变成了逃跑。 可对于高晓明而言,既然结了怨,就要斩草除根!他迅速追逐,几下便抓住最后一个想逃跑的家伙,先是重拳将其击晕,再将其往后方丢弃。 后面的制服警察忙将其制伏并用铐锁住。 继续向前,又一人落入他的魔掌,一套组合拳下来,几乎把人打昏死。 黑帮分子见状悔之不已,如果一开始就知道后果会如此,绝对不会找上他。 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个同伙倒地,无论乘客还是制服警官都被这一系列行为震住,一时之间无语凝噎。 在收拾完所有人之后,高晓明松了口气,他警觉地四下张望,感觉有暗中埋伏者,但未现身也拿他无可奈何。"警官同志,这位,这帮‘南下支队’的人是罪犯,麻烦彻底审讯并监禁,为民除害。”他语气坚定地述说,仿佛他是有权势的公子哥,这让对面的制服警察愣住了,怀疑他的身份来历。 这时,高晓明当着众人取出那只黑色的包裹,“对了,刚才我在厕所发现的,正要上交。” 取出包时,他的视线特意落在倒在一旁的地痞身上,看到其中一个人眼神闪烁,立刻明白包内的内容必定与他们有关。 很好!在当着大家的面把东西给制服警官后,后续之事他就无能为力了。 "这包是哪位乘客丢的?回头我查一查。”警官初看,还误以为是寻常的失物。 听到这句话,高晓明对他点了点头,说:“你检查一下内容。” 乘警半信半疑地解开了行李拉链,拉链一拉开,警察的眼眸顿时瞪大了。 另一名警察并未看清包内物品,于是靠近查看,他清晰视线后,同样惊讶地睁大眼睛——满满一包的现金和武器赫然在目。 这位见识丰富的乘警瞬间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呃,您是……”警员重新拉上了拉链,试图确定高晓明的身分,但高晓明保持着神秘感,低沉地说:“不方便告知。” 这一回答引得两位乘警眉间紧锁,目光疑惑地打量着他。 尽管先前已见到过高晓明的能力,但这仅是猜测,并未得到证实。 高晓明见到警官们的严肃,轻捏鼻尖,干笑了声,随后拿出身份证说:“这只是个误会,这是我的身份证。”说着,他掏出一直贴身保管的证件。 自1984年开始实施居民身份证,远比过去出行需要介绍信便利。 检查确认身份证没有问题后,一名警员随意问道:“你们此行目的是?” “我们在樟树贩药。”高晓明解释道。 随后,在他的协助下,警方控制住了倒在地上的嫌疑人,并暂押在警务室内,待列车下一站停稳后交予当地警局处置。 黄伟志的伤口出血不止,引起了高晓明的关注:“有止血药和绷带吗?刚才被这家伙捅伤了。”他注意到黄伟志紧握手臂止痛,赶紧向乘警索要急救物资。 这类药品本为警方常备,马上有人将药物送来。 高晓明并未请求协助,自己亲手处理了伤口,那伤口长约手掌长度,尽管有些深入,还好不算过重。 眼见朋友承受如此痛苦却强忍不发,汗水渗满了额头,高晓明心里也不好过。"忍一忍吧。”他说着轻轻拍拍黄伟志的肩头,给予安慰。 随后,他又如实地叙述事情始末,当然对自己顺手带走一叠现金的事情保持沉默。 对此,警员并未质疑,而只是专注于案件处理。 直到那眼神狡猾的人突然露出恶意的笑容,对着高晓明喊道:“你等着吧!看你还能活几天!”话音刚落,他大笑道,仿佛在看一个即将消亡的生命。 这让高晓明心生寒意,他狠狠盯着对方,警员也随之警告那人:“住口!”高晓明径直走向那人质问:“黑包的主人究竟是谁?” 当天夜晚七点,火车抵达樟树时,高晓明已来回搬运多次药材才全部卸货。 黄伟志因手臂受伤心怀歉疚,他没有参与到繁重的劳动中。 实际上,高晓明花一百块钱雇他只是一次毫无作用的差事,还给他添了麻烦。 高晓明瞥见高强壮的肩膀上分担了两袋药材,手里还抓着一包,忙接口道:“我可以帮你提一袋!”虽然他的另一只手还在伤痛中,不过高晓明扫视他一眼后,轻轻把药材放置在他的肩上,好让他能辅助扶持。 即使如此,高晓明仍然要扛下所有三袋沉重的药材,毕竟强壮如高的力气有限,扛两个也勉强够用。 "我们走吧,先出站再说。" 他说着,领头离开了火车站。 这个时代的火车站相当简陋,无法与他记忆中那些繁忙的大火车站相提并论,人们进出站都无需太多辗转的路程。 出了车站后,依靠前世的经历,高晓明在当地寻找到了一家价格适中的旅馆,放下药材便出发觅食。 用餐完毕后,他也不打算远离住宿的地方,直接返回。 高晓明的心境并非轻松愉快,那个叫赵涵的罪犯先前言语激烈,可之后却对详情守口如瓶,这让他颇为头疼。 关于黑色包裹的线索更是毫无线索。 最终,警员给予些许安慰,告诉他自己方已掌握黑色包裹的情况,就算真正的失主知道了也无可奈何。 然而,这样的保证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 是否真的不会引起麻烦,全在于黑包失主的意愿。 若他固执地认为有人破坏了计划,报复性找上门来几乎是必然的。 身处光亮中的高晓明,对那些隐藏在暗处的对手唯有谨慎应对,思虑无益。 他叮嘱强壮和黄伟志早点休息。 整晚,高晓明保持清醒警惕,夜未出事。 破晓之时,随着晨光透入窗户,高晓明已然醒转。 身在外地,他虽不练习打坐静心,却也养成早起习惯,但在狭窄的空间内,无法挥洒汗水练武。 简单清洁之后,高晓明唤醒仍在梦乡中的强壮和伟志。 今天是10月15日,药交大会将于次日16—18日举行,早一步抵达是有必要的,以调查更多详情。 他对前世不曾亲身参与的药交大会知之甚少,于是趁此早餐时间,询问当地居民。 高晓明擅长交际,不多时获得了所需信息:这里的樟树林是着名的药材集散地,药交大会闻名遐迩,曾因历史原因中断长达16年,直到1980年重启,并于1982年建造起高达十层的药物都市旅馆,成为药交会的主要活动场所与住宿设施。 交易市场广阔,面积逾二万五千平方米,拥有2000多个摊位以及200余间展览厅。 药交会自此拥有规范、稳固的交易场地和生活设施。 听到这里,高晓明略感宽慰,准备带着药材直赴药物都市旅馆。 经过艰辛跋涉,他们中午前后终于抵达了旅馆。 三人在宏伟的药物都市旅馆面前凝视。 强壮与伟志脸上洋溢着惊叹,山村出生的两人从未见识过十几层高的大楼。 即便是他们的县城都没有这种高度的存在! 只有高晓明从容不迫,见识过未来城市的壮观建筑,十几层在他眼里相当平常。 "走了,进去办入住手续吧。" 高晓明轻轻敲了敲他们的肩膀,示意先进入旅馆登记。 强壮点头应允,却显露出少许迟疑与紧张。 这座旅馆专门为药交盛会建设,而药交临近之际,旅馆内外已挤满了各地来的药材商们,既有大佬商贾,也有多数小本经营者。 包括高晓明在内的众人,作为小贩成员,选择住进小商贾们集中的楼层。 搬入后,高晓明便穿梭于各类人群,活跃地搜集信息,药品价格,甚至细到各种药材,他全部记于心中。 他料到,灵芝与茯苓的价格尚佳,毕竟这两种草药颇有名气。 同时,他发现产地出产的栀子在市场上也非常受欢迎。 同样的药物来自不同的产地,其价格可能有异。 通过打探,高晓明了解到,本地特产的那白花蛇舌草同样十分珍贵,因为此草一年可采摘两次,他这次携带的干货并非太多。 高晓明就像一个活跃的外交家,积极展开社交互动,而高壮和黄伟志却像是典型的社交恐惧症患者,静静站在一旁,连开口搭话都不太敢。 他们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跟随着高晓明,看到他轻而易举与人熟络并很快成为亲密伙伴,都露出了佩服的表情。 高壮满怀敬意地道:"晓明哥真是能干!" 就连黄伟志也点头认同,未曾料想到不仅战斗技艺高超,交朋结友也是如此擅长。 第三十七章 他不会就此放弃! 让他主持这样的场合,他会不知所措如何安排。 很快午餐时间就到了,新认识的朋友邀请大家一起就餐,高晓明欣然接受,他们便一同向食堂方向走去。 经过高壮时,他用眼神示意,后者立刻明白了,点头答应。 待一行人都走远后,高壮对黄伟志说:“我们也该去吃饭了。” 在短短一顿饭的时间内,高晓明获得了更多信息,然而这些都是基本的常识,在药材交易会上略显肤浅。 在他新朋友的指引下,他租了一个摊位,并提前考察过交易场所,确认了自己的位置以便明早迅速摆放。 夜幕降临,喝得微醉的高晓明回到房间,对二人说:“今夜都先洗澡,换身衣物,避免身上留有异味。”两人自然点头同意,随后三人在各自的浴室清洗更衣。 坐上整洁的大床,高壮神情既紧张又振奋。 这个药材都宾馆建于一九八二年,如今是一九 年,整个大厦依旧崭新,内部的设施亦十分新颖,这让高壮感到宛如置身梦中,他谨慎地行事,害怕无意破坏。 高晓明躺到床上,觉得这床远胜于他们家里那简陋的木板床,心想有机会一定要进山伐木,早日把房子建造好。 想象结婚生子的生活模式,一切都完美无缺! 十月十六日,一年一度的樟树国家级药材交易盛会拉开序幕!黎明时分,住宿在药材都宾馆的商人陆续苏醒,他们携着琳琅满目的药材,匆匆赶往展会现场,开始精心布置摊位。 高晓明也不甘示弱,与高壮和黄伟志一起行动,三人扛着药材来到租赁的摊位上。 眼前尽是熙熙攘攘的摊贩和人流。 不少展位背后悬挂着条幅,上面赫然写些似宣传标语的口号,如“药材不在樟,疗效必缺席”,有的甚至直接展示药丸药膏、酒剂等名称,大力促销。 环顾四周的摊位也都有类似条幅,只可惜高晓明未做预备,无法效仿。 他所带来的药量有限,所选摊位的位置偏后,属于小宗交易的区域,而那些打算大规模买卖的商家,则选择在展览馆那里参展。 早晨的摊贩并不多,高晓明吩咐高壮和黄伟志留守摊位,自己决定去四处走走,找昨天刚结识的朋友寒暄一番,互通最新资讯。 他步履间流露出友善的问候,每当见到感兴趣的药材便停下来询问价格。 对他来说,此行既想借此卖药,也欲购置药材带回去,比如东北的人参、鹿茸,以及XZ的冬虫夏草、宁夏的枸杞等。 然而这些特产价钱昂贵,他现在的资金有限,就算购买也会消耗不少,带回后还需要拓展市场,因此必须慎思而后行。 见到陆续有买家入场,各个摊位纷纷忙碌起来,高晓明急切地赶回摊子,生怕他的同伴无法承担吆喝买卖的任务。 确实,他们两人心生怯意,就连顾客问价都显得局促。 高晓明并无怪罪之心,因为他们犹如新手稚嫩,第一次出门谋生自然怯场,多次经验会让他们胆量渐大,眼界拓宽。 看见他回来,高壮眼中掠过寻求支持的眼神,心绪也稍定。 随后,高晓明接手,让二人从旁学习,观察他是如何操作的。 市场的中药售价相差不大,高晓明卖价公道且药品质量良好,半个上午下来已有了不错的成交。 午间顾客较少,高晓明便让伙伴探索会场,增广见闻。 在交易会场内,商品种类繁多,不仅中药材,还有中成药、西药和医疗器械。 更有摊贩现场治病炼丹的场景,人气鼎沸,药罐蒸汽升腾,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草药香气。 针灸疗法、骨科治疗、号脉等手段应接不暇。 来到大宗药材交易区后,他们见识到另一种行业——行医草药行。 这门职业无需巨资,只凭洞察力与市场知识,也可稳健经营。 只要善于判断,公平交易,并且为资本丰厚的药材商家提供大宗批发服务,都能立足。 途中有人谈起草药店经营的诀窍,用一句顺口溜总结:药材要选土的、师傅需经验丰厚,徒弟尚需青涩。 若能掌握这些,小李也能开一家药材行。 高壮被这话吸引,正听得入神时,话题已然变换。 漫步之中,他逐渐理解这交易大会属于药材行业的江湖,还有关于四十八家草药行里夹带三家中卖硫磺的说法。 对于硫磺的具体用途,他此时并不熟悉,只是不由自主地寻觅那些特别的存在。 每穿过一个店铺,都会听到里面各种热闹的声音,或是算盘珠子清脆的碰撞,或是捣药槌的丁零声,或是磨药粉发出的咕咚声。 热闹非凡的氛围围绕四周。 还散布着很多小型摊贩,他们货品稀少,安静地坐在板凳上守候着顾客上门。 货物杂七杂八,尽管强壮和黄伟志略知一些草药,但还是有不少陌生品种对他们来说如同谜一般。 强壮试图讨价还价,可对面商贩满口浓郁的地方口音,他竟无法理解对方话语中的含义。 国土广大,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 这个药材交流会汇集了各地药商,尽管从五六年已经开始推广普通话,但大多数人还是能听不能说,特别是年纪大些的人乡土口音浓厚,沟通起来颇为困难。 强壮全神贯注地观察人与事,满怀好奇与喜悦;而黄伟志则是神情困惑,显得心事重重。 令人心惊的是,他在不经意间目睹三次小偷偷窃事件! 第一次看到时,他本想要及时提醒受害者,但转念想到火车上遭受偷窃的经历,便选择了沉默不言。 直至目睹第三次,黄伟志的面容早已淡漠至极。 他回头看看强壮,窃贼正在他不远处活动,但强壮浑然不知,反而饶有兴趣地研究着罕见的药材。 突然一阵尖叫声划破展览会场半空:“ !你敢乱摸我!”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位四十多岁的妇女蹲地叫喊,正专心摆弄自己的货摊,却意外发现臀部遭袭,不由大骇尖叫出来。 然而那偷摸并非有意,而是趁人不注意从她衣袋里取钱。 她一挪动身体,小偷手滑没拿到钱反触碰到她的臀部,于是这一幕戏剧性发生。 那位妇女性子强硬,气势汹汹地要教训盗贼,小偷吓得逃跑。 旁观者议论纷纷,猜测年轻的贼人饥不择食才会出手猥琐地摸女子屁股。 唯有黄伟志面色沉静如初,因为他明白事情原委。 凭着友善和通晓多地方言的能力,高晓明在此交易会上生意颇为红火。 展会的第一天,他带来的草药已卖出多半。 夜晚来临,盘点剩余物资和今天的进账,高晓明对两位伙伴说道:“草药已所剩无几,价格咱们都知道。 关于售卖,也该明白了吧?” 强壮与黄伟志看到了那叠钞票,眼神中却没有丝毫贪婪神色。 听了高晓明的提问,强壮连连点头回应:“放心,晓明兄弟,这儿真是太有趣了!人多而且各种我没见过的打扮独特的人,他们穿的衣服真有味道啊!” 听着这话,高晓明微微微笑,他知道强壮指的是那些身着民族服装的客人,在他眼中这确属难得一见的好景致。 高晓明确信两位已经明白如何售货后,便安排:“明天你们俩负责摆放和售卖商品,我自己去探秘一下别的展区。”高壮与黄伟志像接了重大任务,严肃地点了点头答应。 决定明天的任务后,高晓明小心收好钱物,准备安睡。 今天赚了不少,加上火车上意外得到的钱,高晓明手中的现金已有六千八百元!这笔财富对他意义重大。 这些财富,足以让他们村庄盖起一栋颇为富丽堂皇的房子了!当然,对于小贩而言,金钱是要流通才能生财。 因此,高尚明天计划漫游城周边,采购一些在这个县城罕见的草药,以备后续销售赚取利益。 第二天一早,他们三人醒来,共同享用早餐之后,高尚与黄维义便携带着草药出摊,高尚便开始四处闲逛以观察学习市场。 昨晚心有所求只是草率浏览,没有真正感受药展会的热情。 今天整日空闲,高尚驻足于数家草药店门口,观察其交易策略与口才表现。 他还向那位摆摊诊病的老中医请教,并请对方为他号脉,得到了身体健康的判断。 在这个交流过程里,高尚逐渐深化了对药展会的认知,它源自历史悠久的药王庙民俗,早在汉晋就有了雏形,唐代繁茂,明清繁荣昌盛延续千年之久。 在唐朝,樟树作为南北药材贸易的枢纽之地,设有专门用于交易的场所,号称“药墟”。 看到高贵树言谈举止的陌生人,老中医不禁问道:“孩子啊,你口音像我们的区域人士,为什么关于这事竟毫不知晓呢?”老中医眼中流露出疑惑。 身为樟帮的一份子,药交会名声大振,当地人对此倍感自豪,其历史沿革随口就知。 然而高尚却说着当地口音问起了外行人的问题,令老中医感到惊讶。 高尚略带歉意微笑,改换本地腔调说:“我来自临川那边,先生,我这样讲你能听懂吗?”临桂与樟树相距不太遥远,且口音差别并不大,高尚前世走南闯北,语言交流能力极强。 听见高尚来自临桂,老中医一愣继而说道:“能听懂一些,临川嘛,那儿可是名士辈出的地方啊,你是来自临川?”高尚否认,并补充道,他是临桂旁边的人,由于村里从没出现过大学生,故不敢期待与那些才子沾亲带故。 “先生,您收 吗?”高尚转移话题,想起许小米非常喜欢那本医药书,对附近各种中药也有深入了解,若是能有个名师指导她学习,日后或许开一家草药店也不赖。 "不再收徒了,我已经有了三个学徒,年龄偏大了。 但我见你聪明懂事又对草药有些了解,如果你真有意愿学,我可以让大 考虑教你。" 老者语气和善,明显对高尚有所好感。 高尚内心一动,但还是谢绝了,事实上他对干草药的认识很肤浅,到了这儿才了解中药炮制有着各种工艺和技巧:浸制药性、使用切片刀、剁刀、磨坊刀具、制成丸剂、碾磨等。 至于药理与穴位,更是不懂得。 对于自己这样资质,学医可能耗时漫长难以入门。 可是岁月无情,高尚不愿耗费在陌生且兴趣缺乏的事情上。 尽管药交会已给他带来收入,但高尚心里谋划着的是购入更多草药,粗制后再来这里出售,期望借此提升售价。 离开那位温厚的老中医后,高晓明继续前行。 沿途见到许多售卖丹膏、丸散与药酒的小摊,吸引着他前去驻足观看。 旁人只会考量自己的需求,然而对于高晓明而言,他的思绪跃然脑际,琢磨要是能得到一份成药配方该有多棒。 记忆里的“太太口服液”以及那个年代热销的产品,比如昂立一号、三株口服液、太阳神及中华鳖精,他们都曾经缔造过令人叹为观止的销量奇迹,然而岁月流转,它们早已悄无声息,当初的风光人物亦跌下神坛。 尽管如此,它们至少带来了一段丰收时光!假若能够复制他们的成功路径,在时机适当时止步不前,倒也未必不是一个好的策略,不过首要任务自然是获取可靠且优质的药方,接着得有生产能力,再者还有庞大的投入去做广告推广和销售。 想着这一切现实所需的种种资源和花费,高晓明忽然感觉到手中的钱财有些不够用。 当年“太太口服液”的配方,价值九万的价码,他却囊中羞涩,连万分之一都不够! 罢了,人人都有过一夜暴富的幻想嘛。 当下还是得专注于先把简单的药材粗加工的店铺办好!药交会明天还会召开,他不会就此放弃! 满怀期待地,他正准备着未来之事,突然一个黑色箱体瞄准他,一个笑容可掬的声音传来:“年轻人,你是来采购药材的买家,还是要贩卖的卖家呢?” 循声望去,他看见一名男子扛着照相机,正忙于捕捉药交会上的情形,偶尔会对路过的人进行采访。 第三十七章 一个想法 高晓明不幸成了这位镜头下的“受访者”。 原作已续写,这里再为您创作: 药交会持续两天,临近午后尾声之际,热闹渐减。 在他高晓明眼里,这就像是一场盛大的草药店市集。 这一日,他丰富了见闻,购入了中药,还有一些西医的药品,准备将它们带回去试验一番。 由于欠缺药理知识,他的购买并未贪大求全,而是精选了人参、枸杞、冬虫夏草、天麻、党参等知名药材。 西药方面,选择的类别相对较少,主要以消炎药如阿莫西林为主,他认为这类药品用途广,市场潜力较大。 将物资放回药都旅馆之后,他来到摊位找到强壮哥和黄伟志。 摊位剩下的药材并不算少,强壮哥脸上透出掩饰不住的狂喜神情,显然对那神秘相机的事情充满憧憬。 一见高晓明回来,他急不可待地上前,激动不已地说:“哥!刚才真有个摄像的人拍我!他好像说我会出现在电视屏幕上呢!我等回去,一定要跑陈军岭那里看看!”他紧张地摸了摸衣服:“这套衣服行不行?我真应该换套新衣服。” 黄伟志没有言语,眼神中却是难以掩藏的热情。 此刻,他的内心蠢蠢欲动,突然开口:“国林叔叔那儿还有一台黑白电视机!”显而易见,回去后他们也将有相似的打算。 高晓明赶紧浇熄他们不切实际的幻想,解释说:“不要抱太大希望,那个摄像师可能是省里的记者,录像或许会被放到省级电视台播放。 他拍下那么多内容,实际播出的部分可能仅有短短一分钟,你确定自己真的能占据那几秒钟画面?” 一番讲解让两人明白了事情的本质。 高家村极度贫穷,没有电视可言,村民们几乎与世隔绝。 然而,随着1986年改革开放步伐加快,全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如火如荼,像电视机、电冰箱这些大型家电在许多地方已不再罕见。 "别多想了,这样吧,我们三人回去县城后,找家相馆拍张照片留念如何?"高晓明察觉到高壮和黄伟志失落的神色,提议拍照作为庆祝方式。 他自己其实也该趁年轻时留下帅气形象的记忆,待到头发苍白,垂暮之年再细细回味。 "好吧!"高壮大起精神,先前的失落被喜悦取代。 "行,也准备差不多了,收拾收摊吧。 我们一起回药都宾馆,今夜我们要大快朵颐,好好享用一顿美餐!"一声令下,高壮与黄伟志快手收拾物品,因为东西不多,收摊动作迅速。 不仅是他们俩,附近的摊位也都相继整理起来。 在返程药都宾馆的路上,高晓明忽然察觉到了某种异样。 他左右观察,发现原来是黄伟志的状态不太对劲。 黄伟志整个身体僵硬,视线只聚焦在前方,毫不旁视,反观高壮,左顾右盼,眼底满是好奇之色。 "伟志,怎么了?"高晓明走近黄伟志询问。 黄伟志苦涩一笑,低声道:"我……看见很多小偷,但我没敢吱声。" 闻言,高晓明立刻四周打量,并未察觉任何异常。 黄伟志赶紧补充道:"不是现在,而是先前看到的。" 高晓明短暂地陷入一种神秘的沉寂中,脑海里回忆起列车上的事情。 虽然那个黑色包裹已经交给乘警,随后日子平稳过去,但赵涵的话依旧萦绕在他心里,始终警惕不已。 "听我的,伟志,你以后最好还是在家里呆着。"高晓明确切地劝告。 黄伟志的脸色更加阴沉,这几天的经历已让他忧心忡忡,而高晓明的建议如同一道冰冷的霜刃,迅速抹去了他的希望,眼神也因此变得暗淡。 "你是不是决定……以后不让我参与行动了?"黄伟志紧张又期待地看着他。 军岭附近有铁路工务,每天可以挣到两块九钱。 但实际上,黄伟志并没有去修筑,这并非因为他不愿意,而是家中田地无人照管,田产将大幅下降。 权衡之后,他并未行动。 而在此之前,母亲病重耗尽了家中全部积蓄,家庭境况艰难到了极点。 高晓明提供的帮忙机会,原本像是黎明前的曙光,照亮了他的生活,但现在看来似乎熄灭了。 "其实,我并不是这个意思。 你知道你们军岭周围山峦叠嶂,可能有很多药材资源,如今你也长进了不少知识。 你在农闲之时进山采药,不是挺好吗,既可以赚些外快,又能锻炼自己!"高晓明赶紧宽慰黄伟志,他是真心希望对方能得到安稳。 实际上,让他呆在家对黄伟志来说确有好处。 高晓明不禁怀疑黄伟志上辈子为什么会是那种犯罪倾向强烈的生活方式,也许过去的一切并非全然错乱。 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预料,黄伟志虽然开始有所领悟,但也出现了意料之外的转折。 都只是源于他的奇异体质,一旦人性败坏,便会丧失初心,陷入疯狂的境地。 实则……高晓明心中暗想,黄伟志这副身躯,活脱脱就像是人型的警犬般! 或许,可以回老家找建设叔了解一下招募临时警察的程序与待遇如何,如果条件允许,介绍黄伟志去警局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对抗 也不失为一桩美事。 由于情况未明,高晓明只是默默地思索,并没有急于开口。 听闻这些话语,黄伟志的脸色闪过了片刻的领悟,随后又回复了常态。 正如高晓明所言,即便待在家里,他也能进山采草药售卖以增加收入,“晓明,还是你心思灵活。”黄伟志感激地对高晓明露出笑容,心头郁积的压力也随之消散。 一旁的大壮听得云里雾里,但并未多想便插话道:“哥,以后咱们做事别忘了带上我!我就跟定你了!”言语间透出几分决然。 在高晓明的建议下,原本事情发展得相当顺遂。 然而,就在晚饭后,不为人知的变故却悄悄降临。 吃完饭,几位新结识的朋友邀请高晓明前往邻近的麻将馆切磋。 高晓明欣然应允了这一提议,因为这些多半是药厂同仁,作为买卖药材的合作单位,与他们保持良好的关系对未来很有益处。 而大壮和黄伟志二人对此全然不了解,既不会打麻将也没机会接触过,他们好奇地一同前往,但面对眼花缭乱的比赛局面完全摸不着头绪。 麻将的魅力就在于此:理解规则之后看别人玩起来就更容易进入角色,情感随之起伏;若不明规则,只能觉得索然无趣。 不久,他们逐渐感到乏味,便提议提早回房。 在即将转身离开之际,大壮又心血来潮地建议:“不如我们散散步吧,明日便要离去,谁知道下一回是什么时候?” 黄伟志短暂犹豫后欣然答应,考虑到也许此次一别后便很难重返城市。 两人离开了药都宾馆,漫步至附近的街市。 药交会场地白天繁茂,夜间却显得萧瑟,沿途零星散落的废弃垃圾、淘汰药材,空气中隐约混杂着药草的香味。 在不经意间,两人的行踪偏离初衷,来到了另一条小径上。 乡下村里的夜晚,约傍晚八点,村民已准备归家歇息,然而街头仍有城里人在活动。 少数商铺仍然开门,出售烟草和饮料之类商品。 漫步在这个新奇的城市,他们眼中满是新鲜的事物,直至此时。 突然,黄伟志驻足,目光锁定在一位年轻人身上。 本能地凝视了一阵子后,他连忙移开了视线,显现出几分慌乱。"壮哥,我们回去吧!”他低语道。 沉浸在欢乐中的大壮虽然略有不舍,但在察觉到黄伟志的异常后,尽管无法确定原因,却温顺地点头同意返程。 他们刚要动身,那个让黄伟志警惕的年轻人和他几个同伴缓缓靠近了。 “嘿,你刚才好像在盯着我?”嚣张的年轻人指向黄伟志,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轻蔑地笑道:“呵,乡巴佬。” “我没有……看你。”黄伟志说话底气不足,眼神飘忽,显然是有所隐瞒。 他这样的神情立刻引起旁人更多的猜疑。 年轻人知道自己是什么路数,看着黄伟志见到他就一副如坐针毡的样子,他也暗自担忧。 再细细观察,黄伟志又不像警方的人。 “牛子,出什么事了?要教训这家伙一下?”身旁的朋友起哄着,对他来说动手是寻常事。 “教训他吧,看他不顺眼。”牛子不再追究原因,只是莫名地看黄伟志不顺眼,决定痛扁一顿。 黄伟志瞬间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挑战者。 这个年轻人就是他药交会几度遇到的扒手,每次相遇时都在行窃,有时候得手,有时候失利。 失败的那次他不经意间摸了个女士臀部,结果挨了一巴掌匆匆逃跑。 黄伟志心里憋屈极了,当时虽然选择了沉默以避免事端,但内心的不安一直没有平息。 没想到再次碰面,只因为彼此看不顺眼,就要受到这种待遇。 “愣着干嘛?跑啊!”高个壮实的男人虽然不是打架高手,但头脑灵活,察觉形势不妙便向药材交易大厦奔去,他在那里能找到救命稻草——高晓明,有了他就无所畏惧。 察觉危险后,黄伟志跟着高壮一起奔跑。 不过那伙人也迅速追来,带着微微醉意的脸色和强烈的攻击性。 其中有一个人飞速奔跑着,很快就逼近黄伟志,一拳击打他的后脑。 那一记攻击差点让黄伟志倒地,但他挣扎之下已陷入人群包围中。 相反,虽然未被围,高强壮壮大胆想帮忙,可又担心会拖累好友。 此刻,他面临着进退两难。 “呵呵,还想溜?老子让你走得了?”牛子冷笑,抬起脚对准黄伟志就是一脚。 黄伟志身躯微弓,目光怒视牛子。 他无法理解,自己并未招惹任何人,为何却招来了这摊浑水? 从上车到现在,他总能在暗流中感知些什么,可能是运气差,对此他也默认接受高晓明的规劝,决定待在家里,不再外出。 但这还不够,连无辜的挨揍也必须忍受吗? 这样的无缘无故受击打让他心中苦不堪言,原本惧怕的眼神慢慢转变,透露出凶狠的目光。 “滚蛋!”黄伟志咆哮一声,忽然从外套里抽出了一个暗藏的凶器。 刀光森然,朝向牛子刺来。 可能不是打架好手,但身为农夫的他力大无比。 此刻猛然出手并持有利刃,让对手们的应对手脚显得迟滞。 “拿刀,拿家伙来! !”牛子惊慌失措,慌张呼喊。 他伙伴们的慌乱中寻找身边的武器——折叠的小型手术刀。 虽锋利但不足以应对真正的凶器,它们主要是为划开他人的行李和衣物准备的。 面对亮出尖刀的黄伟志,他的气势变得狂野。 不顾一切冲向对方,尽管对方面对的也是同样的刀刃已刺伤他,但黄伟志毫无停顿。 一番乱捅之后,黄伟志已记不清自己刺中了多少人,只听见周围传来凄厉的尖叫。 "快逃!"目睹这一幕的壮硕高晓明惊愕之余,理智尚存,知道要立刻撤离。 他试图上前拉住黄伟志,可黄伟志却仿佛失去了理智般朝他冲刺。 "小心!"壮硕的高晓明大声惊呼,险象环生间闪过一旁。 黄伟志挥舞出那一刀后,终于稍稍回过神来。 眼中的狂躁稍有消退,带着一丝懊悔。 "你,没事儿吧?" "别废话,快跑!" 高晓明直觉告诉他必须远离这里,充斥的血腥味给他一种不安的感觉。 他拉着黄伟志奔向药都宾馆,丝毫没有回头。 黄伟志回头看去,那一拨人都被自己伤到,有人站也困难,有人已倒地,满地鲜血和哀嚎声不绝于耳。 满目鲜血令他头晕目眩,脑海中掠过一个想法 — 自己到底做了什么? 他的愤怒源自高晓明,原本是火车上抢来的武器,虽然他交出了黑色背包,但 暂时保管下来。 可能是被巡逻的乘警注意到,但并未提及此事。 第三十九章 我想回家去看看 经过深思熟虑后,他决定将 手中的 给了黄伟志,因为觉得黄伟志总是命运多舛,给他能自卫一把。 沿着路上斑驳的血迹,高晓明追寻到了一处建筑,行进一段路程后,血迹消失在一户房子门前的街巷中。 仰望着那座建筑,他猜测大部分人都藏身于此。 身为上一世的浪子,高晓明了解,有些人行为恶劣,冲突可能随时发生。 不过只要心存忍耐,大多数问题可以避免。 打量了下围着的墙壁,约有两米高,这对擅长格斗的高晓明来说算不得难题。 他后退几步,加速奔跑,轻松借力一跃便翻过了围墙。 他是想悄然而入察探,若只是受伤,他会悄悄离开;若是出了人命……他暗暗盘算着。 小心翼翼地走入房屋,灯光微弱但能闻见浓郁的血腥味。 眼前有十几位年轻人,有些伤痕累累躺在椅子上,另一些则完好无缺。 那些安然无恙的年轻人正一边咒骂,一边协助同伴处理伤口。 屋里唾骂的是一个身材彪悍的中年男子,音量震人。 伤者们都低垂脑袋,如同惊恐的兔子。 一位叫小牛的年轻人疼得龇牙咧嘴,但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白天小牛窃取了不小财物,兴奋之下同伙伴们喝酒庆祝,随后不知怎的看什么都不顺眼,意图教训对方,未料到对方有随身凶器,还伤人不少。 幸运的是对手毫无战斗技巧,攻击毫无章法,他们没有挨到致命的地方。 但身上被添了些洞口,伤口的确剧痛难当。 “春哥,该怎么办?就这么吞下这口气?”一名成员开口,其余人目光纷纷转向春哥,显然他在团队中居于领导地位。 春哥冷笑回应:“若不愿接受,你有何打算?揍那个愣头青还是杀了他?难道没听过江湖规矩,蛮横碰上愣傻,愣傻惧怕亡命徒?他愣又不顾性命,一看就知道是无产阶级,你怎么教训得了?” “再说了,这事牛儿并不在理,闹大了反而无益。 吃了亏,也好让他明白一些道理!”春哥这番话一锤定音,禁止其他人去纠缠黄伟志。 窗户另一头,高晓明悉数收在耳朵里,从窗玻璃看出去,看清房内的一切动态。 见所有人仅仅受伤,高晓明悬着的心放下一半,因为知道他们的命是宝贵的。 在黄伟志那样家境的人来说,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剩下的家人恐怕就要艰难度日。 高晓明悄悄到来,无声离去。 返回药品招待所,见到黄伟志依然坐床边,脸色暗淡。 身上的伤口已被壮子处理妥当,所幸早些时候高晓明已购买了一些应急止血和消炎药物。 虽没有纱布,但这难不住他。 询问他人后,高晓明迅速弄到了。 遍体鳞伤的黄伟志,原本在火车上的伤口已开始愈合,但此刻因大力移动又被撕开。 这样的伤口确实应送医缝合。 高晓明提出去医院接受治疗,黄伟志却摇头拒绝,嘴里念叨着:“我犯了法……” 言下之意,他认为自己已是违法之人,伤势与否已无关紧要。 进来房间时,壮子和黄伟志皆看向他。 壮子关心询问:“晓明哥,你还好吧?”虽然黄伟志没问,目光却十分紧张。 “没问题,那帮人只是受了些伤,并无大碍。 也不会再找你麻烦了。”高晓明语气轻松地说,又拍了拍黄伟志的肩,“我们明天就可以回家!” 这句话让黄伟志漂泊不定的心安定下来:“好,回家。” 他掩面失声痛哭,然后红肿着眼看着高晓明,悲痛问:“怎么总是我遇上这种事?” 虽然高晓明年纪比他小,但他行事成熟,见识广博,早已成为黄伟志精神依靠。 连续的经历令黄伟志心情低落。 高晓明显然理解,尽全力安慰:“这不过是你的独特能力,你善于捕捉周围的细微变化,只是眼前的情况不妙罢了。” “回想一下,过去你是否也能敏锐察觉到家人或乡亲的行为动态?”高晓明的话让黄伟志沉思,渐入回忆,似有所领悟。 他感慨道:“毕竟村里人更淳朴,人心简单。” 本来说不明白为什么一出门就会有如此多事情找他,黄伟志如今有些困惑,甚至觉得自己可能霉运缠身。 但听过高晓明的陈述后,他意识到在家时自己对周围事物的留意早已深入细致。 自家的稻田和蔬菜实际上照料得很好,稍有叶片泛黄或害虫侵扰的情况,他便能及时察觉并妥善施肥浇水管理。 他原本的习惯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敏锐观察周围环境的本能,只是之前的日常生活过于平静,这种能力未得到明显展现。 踏入社会,那些曾被忽视的问题在他的视线中突然变得醒目,然而他尚未完全学会如何妥善应对,因此显得颇为手足无措。 目睹黄晓明确信了他的言辞,高晓明心中也释然许多。 本来他就觉得黄伟志的运势可能背负着什么奇特因素,使他常涉霉运碰到诸多不幸,但如果真说出这话,会对对方的自信和心理产生重击。 为此,高晓明深思熟虑,最终换了一种更为恰当的理由。 不过眼下来看,那可能不仅是托词,更是实情的真实写照。 有时候,事情确如古人所言,“否极泰来”。 返程途中,高晓明不只顺利获得了座位票,一路上行程顺畅。 出门时带着沉重的六个药包,返回则只有一个小包分量,明显变得轻松不少。 一行三人均状态尚佳,唯有黄伟志显得凄惨,全身遍布十几道大小各异的伤口。 虽然在路上他只是静静地坐着不动,目光一旦掠过,却能捕捉到每一个微小的细节。 无惧之后,他的神情也愈发从容,看到形色各异的人们、各种尺寸的行李甚至一张掉落的纸片都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段旅途经历,对他来说或将在人生的轨迹上带来重要影响。 回到县里,已经是下午四点,原计划的十天行程在五日内就已完成。 除了黄伟志遭遇的小插曲,整体进程还算顺遂。 至于那个黑皮包的持有者,始终未曾现身。 按照那位乘警的推测,可能是包已交由相关人员处理。 即使黑包主人满腔怨气,至多只能找他麻烦一番,甚或极端点动手报复。 然而包里的物品已被取走,仅余发泄一途。 黑道之人即便混迹于此,也有权衡之策,不至于如丧心病狂般紧追不舍。 如今回归自己的领地,紧悬于胸的担忧终于稍稍放松。 “我们走吧,去站点搭公交车。”心情愉悦的高晓明说道,其他二人也同样满怀期待。 无论外面世界多么精彩,归属感唯有在熟悉的家乡才会让人感到踏实安稳。 来到车站,运气甚佳,恰好赶上了末班车。 于是三人匆忙登上车子。 班车是一种老式的城乡巴士,是从省城淘汰下来的型号,难免显得老旧些。 因可能是末班,车厢内并没有太多的乘客,甚至还余下一个空位。 高晓明大方地示意黄伟志坐下。 汽车颠簸着前行,在摇摆中抵达军岭,当到达站点时,三人在瞬间迅速下车,踏在这熟悉的大地上,黄伟志的眼神充满激动。 这次短短五天的历练,让黄伟志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生活冲击,也让他意外发现自己拥有某种天赋或优点。 从贴身口袋里,高晓明掏出一个小布袋,内装一根人参和一撮枸杞。 再取出一百元钞票,亲手递给黄伟志。 “这是人参跟一些枸杞,你带回家分给大家补补身子。”高尚明说罢。 黄伟志眼睛闪烁一丝惊喜,但仍摆摆手推辞道:“这个……我不方便收下。” 对于高尚明原打算给出的一百元报酬,他已经心生疑虑,短短五天竟然赚得这么多,日均收入竟达二十多元!黄伟志朴实的性格让他感觉到这些钱太多了,有些不好意思要。 但是高尚明毫不客气地将钞票和药材硬塞给了他。"拿着吧,我并不亏待,你心知肚明。”高尚明性情爽朗,慷慨大方,他最初的出价一百元雇佣黄伟志是基于黄伟志前世曾有过帮助,所以今世他以此报答算是因果轮回。 另外,黄伟志曾无意间在火车上发现一只黑包,并将它归还了失主。 然而高尚明知道后,私下里悄悄拿了一部分钱财。 数了过后,那一沓现金足足有三千多! 正因为这样,给黄伟志一百元对高尚明来说并未感觉心痛。 “好吧,谢谢你。 要不,你进来我家坐会?”黄伟志握紧钱,心中难以平息激动的心情。 “不用了,趁现在天还没黑透,我们要赶紧回家。”高尚明拒绝了他的提议,两人告别后,高尚明和高壮一起向高家村行去。 与此同时,满心期待的黄伟志则是朝着自家疾速走去,在田埂上他注意到一枚铜钱大部分被尘土杂草遮掩。 他停下,俯身捡了起来。 确实是一毛钱!他在心中欢呼,感觉运势即将转运。 高尚明扛着大包药材,步履矫健,高壮空着手还得一路小跑跟上。 十月中旬,昼夜时间已渐趋拉长。 在幽僻乡路旁,凉爽晚风轻拂他们额边,两位青年散发的活力为这片千年村庄带来了一份别样的生机。 当他们回到家的那一刻,傍晚的最后一抹余辉已悄然消逝,天空渐渐沉暗下来。 在厨房间内,幽幽灯光照亮厨房,伴随着洗碗声轻轻传出。 刚一迈进门槛,高壮便不满地嘟囔,“奶奶,怎么不开灯,这么暗。”说着直奔堂屋开启灯光。 一听见孙子的呼唤,阿婆细奶奶急忙从厨房间走出,手指还粘着水珠,湿哒哒的。 "壮壮!你回来了呀!"此刻,对于细奶奶而言,除了眼前这个宝贝孙子以外其他皆不在话下。 她仔细打量着高壮,确认并无异样后,才安下心来。 “回来就好,肚子饿了吗?奶奶马上弄吃的给你!”由于没有提前打电话告知,加上高尚明他们的归期难以确定,细奶奶也未早做准备。 随即她走向了厨房。 高壮急急叫住:“奶奶慢点!就不用做晚饭了,我和晓明哥一人一碗面就可以了!记得打鸡蛋呢!晓明哥最喜欢那个。”高壮记得,他哥哥高尚明对荷包蛋尤为喜欢。 “好,知道了。”高尚明在一旁望着他们的祖孙情深,感到几分羡慕同时也心生愉快。 "晓明,先别忙活了,你去帮奶奶生火。”高壮担心高尚明清累,这些药材本是他扛来的重量不小。 因黄伟志受了伤,再加上药品珍贵,高尚明觉得亲自扛比较保险。 "恩,好。”应允了一声后,高尚明将药材放入他的睡房。 一进入,他便注意到屋里整洁如新,床铺上的床品已更换,而且多了一条厚重的棉被。 山区早晚温差巨大,夜凉时已需增添厚重的被褥以保暖。 硕大的铁锅里面条翻滚得飞快,灶膛里的火焰炽烈如炬,锅中的汤水蒸发形成白茫茫的水雾环绕其中。 家里虽然并无肉食,但细致的奶奶还是炖了四个嫩滑的荷包蛋,搭配些许青菜,算是丰盛之极。 奶奶细致的奶奶站在炉灶前方,高大粗壮的高壮却蹲在灶膛下方。 祖孙俩口若悬河地聊天,多数是高壮讲述,分享外出的经历给细奶听,当然了,关于黄伟志引起的小小麻烦自然被他巧妙地隐瞒。 原因很简单,高壮担忧祖母会因为担心他而出手干预,怕她在得知详情后禁止他再次追随晓明一起远行。 对于见识过外界繁荣的少年,对外面的新世界抱有着无尽的憧憬和向往。 我依旧会全力以赴! 高晓明吃完一大碗热面条,他俩皆吃得满脸满足。 放好碗,高晓明说了一句:“我想回家去看看。” 出门的子女无论与家人是否分家,归乡探望双亲总是常理,毕竟只是告知平安就好。 第四十章 枸杞没名气 都不在意 黄素娥好 他取了预备好的东西,回到自家,不过短短的数分钟,便抵达了目的地。 院子的门还未完全关闭,屋内亮堂透出光来,还有交谈声传了出来。 "你怎么回事!为了几颗茶籽还与人争,结果连人带物全倒下去!"高远方的指责声传来,满溢着愠怒。 "错都在我吗?那是我看见的茶树呀,谁知她非要来捡,我都推辞了,结果竟被推倒,要不是她动手,我会受伤?"罗小小反驳道,并命令她大儿子去为母亲找高富贵理论,讨回疗伤所需的医药费。 可是高远方不准许,喝道:"你就不知羞耻!那是公家的树,凭什么你就能收,人家就拿不得?" "凭什么不能?上回采栀子她就是那样,只准她独占!"罗小小的不满溢于言表。 她实在忍无可忍,高富贵一家太跋扈了,现在竟然欺到她们头上了。 罗氏身为同样多孩子的母亲,难道还会怕他们不成? 这时,正巧高晓明听到这段对话。 母亲跌倒受了伤,无法行走,坐在椅子上,一条右腿高高地卷起, 的小腿肿大乌紫,甚至还划了个出血的口子。 伤口处厚厚地覆盖了一层锅灰,这种锅底炭黑叫做百草霜。 随着锅子的长久使用,底下会产生这层黑色积灰,若不清除,将会影响烹饪。 刮下的炭屑会被专门收集,必要时刻会再利用。 锅底灰的功能多效,能敷治出血、消淤、杀菌。 高晓明迈进厨房:“爸妈,我回来了。”他们的厨房颇为简易,也没额外的椅子可用,他就这样站着开口打招呼。 “晓明回来了啊。”高远方见到自己的二子,脸上竟显出了少许欢喜。 以前可能有所排斥,如今眼前这个二小子明显长进了,是家中第一波走出家门的人,使得整个家庭的目光齐集在他的身上。 “二哥,你怎么这就回来了?外面是什么情景?这次你收获几何?”小弟弟高明清迫不及待地靠过来,带着好奇询问。 高晓明并未急于回应,而是开口道:“我带了一些消炎药回家,我给妈妈一包,我们等一下再说。”他说罢,将手上的袋子轻轻地搁在桌上,然后转身出了门。 虽说灰烬能暂时止血,但如果再加上消炎药,伤口痊愈无疑更快。 要是没有药也就罢了,有却偏不让妈妈用,这样的事情他是做不出的。 “这是什么呀?”万好奇地打开了高晓明留在桌上的袋子。 袋子里躺着像树枝一样的东西,还有一个装着红色干果的小袋。 那小果实闻起来甜甜的,看来是可以食用的,于是万忍不住尝了一颗,结果却遭到了高远见的呵斥。"乱吃什么,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就不准你吃!"高远见怒骂道,并接着补充:“那些可能也是药材,不要随意触碰。” 被打后的万显得很无辜,口中喃喃地说着:"好甜的呢!"随后转过头跟大哥炫耀起味道。 两家的家境相距不远,加上高晓明走得快,他很快就回来了,此时手中握着一板阿莫西林。"妈,这是消炎药,你可以吃两片。”他把药递给妈妈。 妈妈接过来,但一边说着话:“这个得不少钱,为什么要吃?我的伤口很快就自愈了。”对此,高晓明并没有辩驳,药毕竟送出去了,吃或者不吃全凭她个人选择。 相反地,高远见对着罗小华瞥了一眼,严厉地说:“你那腿被树枝刮伤,儿子这么好心给你拿药,你都不吃,不吃就把药拿回来!”阿莫西林是国内直到今年才引进生产线,价格自然高昂。 以前黄伟志身上多处伤口也只是给他拿一小盒。 虽然高远见他们并不确切知道阿莫西林的价格,但凭盒子就能大致判断是西药,而西药,通常意味着昂贵。 听到这话,罗小华攥着药,内心坚决,口中反驳:“我没说不吃啊,我要吃,我要吃!” 这时候,万实在是等不及了,拉着高晓明追问袋子里装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于是在哥哥面前,高晓明详细介绍了:“这是人参,用来泡酒或炖鸡汤,对身体有益。 这是枸杞,泡水或直接咀嚼都可以,炖鸡或炖肉时候放一些也能增加风味。”人参与枸杞对他们而言都是稀罕物,在这之前,从未亲眼见识过。 听到人参两字,万的声音陡然提高,其他人的眼光也炽热地看着眼前那两只人参。 高远见满脸激动,伸出手想去触摸,却又忽然缩回来。"这就是能起死回生的人参吗?”他的手颤抖着询问。 大家聚了过来,就连做饭的黄素娥和高淑芳也加入了围观的队伍,因为罗小华摔伤,家里还没吃饭。 高晓明确信地笑道:“并没有那么神奇的力量,但它能补身,特别是来自长白山的那种人参,效果最佳。” 面对激动到不敢碰触的人参,高明万则是直接伸手,一边大喊:“去拿煤油灯来!”又催促,“爸,你能帮忙拉根电线、安个灯泡吗?现在没电灯太暗了,我看不太清楚呢!” 激动不已的高远见伸出双手想去制止,大声催促:"放下来!你可别弄坏了它们!”万却不从,巧妙地避开他,和哥哥一样凝神端详那些人参。 相较于名声响亮的东西,枸杞默默无闻,因此没人特别注意,但黄素娥却有些动心,询问道:“吃了这种枸杞,对身体有什么好处呢?” 怀着身孕的她特别关注滋养品,娘家送来了足足一斤红枣和一斤红糖,以帮助身体补足养分。 她心想红枣和红糖因都是红色,那枸杞想必也不例外,应该是安全可食用的。 观察入微的高晓明看出了黄素娥的想法,随即解释:“枸杞可以滋补肝肾,益精明目,还具有养血作用,增强体质。 大嫂你可以适量食用,不过怀孕期间应少吃人参。” 闻言,黄素娥转向同样对她关怀备至的罗小华寻求确认。 罗小华毫不犹豫地表示:“嗯,你吃红枣多一些,至于人参就少用点。 要是不吃,就试试看枸杞吧。” 听到建议,黄素娥又询问高晓明,参和杞的价格。 但高晓明确实不想透露实情,只是回答:“这次赚的钱,大部分花在这上面了。” 此语一出,家庭中的气氛顿时凝固。 有人惊叹高晓明出手阔绰,竟用全部收入购买了如此昂贵的参和枸杞。 有人对此摇头不满,认为他的经济决策不太理智,赚的钱也不知道存好。 尤其是高远见,在得知 后眼睛瞪大,嗓门也变得粗重:“你怎么回事?辛辛苦苦赚的钱全买了人参?你是不是疯了,人参有多贵你知道吗?你在哪里买的?快去找他们退货!”年长一代对于花费极为珍惜,像高晓明这样的豪爽风格自然很难接受。 就连温柔的罗小华也心中起伏不定,她在人参和枸杞间来回扫视,语气微颤问道:“那……这……一根人参大约多少钱?” 高晓明如实回应:“原价一公斤要两百多块,这个差不多是一两多一点,是我老板买的,分给了我一些。”虽然表情诚实,但他心里暗自窃喜。 上一世豪爽惯了,但今世他选择低调敛财。 他的送礼不仅是为了表达孝心,也是为了避免家人过多猜测自己的财富状况。 “那就是十多块钱,给我!”高远见心思敏捷,迅速计算了金额,并要求再拿几根参回去秤称。"这个足有三两了!”他说着,瞪了高晓明一眼,一副严厉的模样。 面对父亲的质询,高晓明含笑不语,接受了父亲对价格的认知。 “那……枸杞怎么定价呢?”黄素娥将注意力转向另一味药。 高晓明有意保持模糊:“比人参稍微便宜一些。” 但人参的价钱就在眼前,大家都不敢过于低估枸杞的价值。 每个人都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些珍贵的药材,心跳加速,因为昂贵的事物总是容易让人兴奋。 然而此时,突然厨房传来了烧焦的味道。 黄素娥敏感地意识到,慌忙奔到炉具前,抓起木勺舀起锅中溢出的水分,锅盖上火星四溅的声音刺耳又紧急。 注意力转移至烧菜,其他家人们围拢到高晓明身边,再次追问他在外面的所见所闻,引发了对未知世界的新鲜向往。 在这个场景里,一边是高晓明与家人分享旅途的故事,另一边则是黄伟志正赶往地里忙碌。 刚刚结束旅行,他在家中待的时间虽短,田野上的事却不容忽视。 在外出五日之后,田里的事情也需要开始处理了。 直到夜幕降临,黄伟志回到家,餐桌上自然而然地向父母分享起此次的经历。 当他家人听见黄伟志描述捡到的黑色手提包,包内塞满了至少数万元的钱财,全家人的气息都不由自主地变得紧张起来。 在这个贫困的家庭里,几万块简直是难以想象的财富。 黄伟志的父亲浑身颤抖,嗓音含糊却又激动万分:“伟志,那些钱呢?”他满是对机会的渴望,却被儿子接下来的回答瞬间粉碎了梦想。 黄伟志略显苦笑,答道:“袋子里除了钱,还有把沾了血迹的手!我怎么可能拿走,后来都交给列车上的乘警了。”这句话像一颗 ,炸飞了家人期盼的梦想。 他父亲看着黄伟志,眼中是痛惜又不满:“你个傻瓜!那么多钱,怎么就不拿?到底是不是笨得无药可救?”母亲和弟弟的期待也转为淡淡的失望与责备,仿佛原本属于他们的那份幸运现在消失殆尽。 默默垂头的黄伟志并未提起高晓明私下取钱之事,那笔三千多元,他在高晓明眼皮子底下亲眼目睹,对方邀请分一半。 可是受制于被赵涵那一行人威胁,以及担忧丢失者可能的报复,黄伟志坚决婉拒了,即使心有波澜,但害怕冒险。 他认为有些钱牵涉危险,非一般人心可触碰,相比之下,胆量出众的高晓明则更有担当,即使主人来找麻烦,他也可能全身而退。 由于黄伟志不愿让他人背负所有风险,他选择坚守自己的良心,并拒绝与之分账。 此刻的餐桌上,黄伟志忍受着父亲责骂,默默吃饭。 等父亲怒火平息,他说出一句泄愤:“你们身上受伤这么多,一分钱也没捞到!”不过,面对那数万的 ,即使是百元,也显微不足道。 黄伟志洞察入微,已明白家人的真实想法。 这次行动让他深感懊悔,若早知高晓明和高壮在讲述时都未触及黑包内容,也许他的感触会更加深刻。 然而,他的淳朴与坦诚让他忽略了深沉的秘密带来的后果。 他拿出一百块钱,连同人参和枸杞,低声说道:“妈,把这些藏好。 人参切片炖肉补身体,枸杞泡水喝。”他的请求还没落地,父亲抢先夺走物品,并略带牢 :“要炖肉?家里连肉都没有!”黄伟志无奈地沉默,继续默默地用餐。 他早知父母亲的本质,但并未质疑。 如今出门在外,归来的他却发现,一切都变得陌生而违和。 他回味乡邻的生活,内心越发深邃。 晚餐后稍事休息,黄伟志忍痛放弃洗浴的机会,毕竟现在不方便。 服下了消炎药阿莫西林以期早日康复伤口。 生活的磨砺使他更加明白,有些信息还是保留给未知会更好,尽管有时这让他倍感孤独与失落。 夜晚来临,村庄逐渐沉睡,黄伟志独自躺在床上,难以入睡。 片刻后,他从袋子里掏出一把短刃,这把短刃是高晓明早已送给他,在入山采药之时以备应急。 紧握着刀鞘,黄伟志能感受到利剑带来的冷峻与肃杀感。 闭上双眼,记忆里那狂态毕露的拿刀之夜又浮现在脑海。 他初时微微颤抖,但很快平复下来。 自打从那樟树下返回,高晓明的生活步调渐渐放缓。 第二天早晨,他一如既往地早起走向山林习武,随后取出飞刀,轻易捕获两只野兔。 第四十一章 生意不容易 近日家里对野兔料理的次数增加,储藏室里堆积了一些兔皮,他打算找个时机将其卖去换些零用。 没必要千里迢迢到县城,镇上的皮货坊便能处理这些事务,不仅能售卖也可付钱请店家鞣制皮毛。 此刻秋意渐浓,是采集野生动物毛皮的好时机,高晓明盘算着要趁机捕捉皮毛光泽优良的兔子和狐狸。 自古皆言,富贵人家讲究穿戴皮草,优质皮料往往价格不菲。 闲暇之余,高晓明巡检蜂箱,发现不少村人涌入山中寻找茶籽。 就缘于这原因,他母亲曾因争抢茶籽与高富强的母亲起了冲突,以致扭伤了脚踝。 原本他父母打算找上门理论,但父亲碍于颜面,认为事情无理,担心事态扩大导致旁人非议,因而拒绝孩子们插手解决纷争,令罗小华颇为愤慨。 而高晓明回家献上人参枸杞的行为,却为罗小华带来了喜悦。 罗小华即使受伤不便活动,也会专门走到热闹处大声宣扬此事。 很快,村民们得知了高晓明为家庭谋取药材所得钱财,用来购买补品的事迹。 赞誉者赞美他的孝心,嘲笑者则戏称他痴傻不懂珍惜。 近期高晓明暂住壮硕家,村里流言纷纷猜测他与家中产生纠纷。 然而目睹他拿出大笔资金为父母购买补品的举动,这又不像争吵的表现。 结果,关于他的口碑在村里开始好转。 眼下,高晓明立于茶树脚下,目光落在满目翠绿的茶叶籽上,他也在盘算着能否采摘这些果实。 此为山中的油脂茶树,在霜降后,人们便会采收种子,经晒制去壳,选取多油部分研磨成食用或榨油用的茶子油。 山中有一大片由六十年代农场种植的茶叶林,如今已属集体产业。 虽严禁私摘,仍难保村民偶作尝试。 不久后市 有人收购新鲜茶籽,干制后可值更高的价。 高晓明打算自己采集,但他的目的不在售卖,而要攒得多些用于自家的榨油计划。 茶油味道甘甜、属性清凉,对于孕妇而言,有助于胎儿的成长;儿童食用则可以畅通气滞、促进排便、消炎化痰以及增强消化,尤其有利于骨骼和其他身体部分的发育;而老人饮用,它具有清火功效,有益容貌焕发、改善视力、黑发生发以及减缓衰老,并对于缓解慢性咽喉炎、预防高血压、动脉硬化等心血管问题有着显着效果。 更神奇的是,茶籽蕴含的杀虫能力不容小觑,可以用来治疗癣和疥疮。 而将剩下的茶枯制成洗发液或护发素,能抵御紫外线伤害,避免晒伤产生色斑及淡化皱纹。 可见,茶油实在好处多多,自古以来就是高品质食用油的选择。 对于这样的好东西,怎能抗拒呢?高晓明因无袋子随身,便匆忙跑回家,取出两个袋子进入山中。 他没有选择争抢山村丘陵的资源,而是深入了山腹之地。 由于大片的人工种植茶树林,山深处也繁生着野生的茶叶,他的出色体质让他得以独自摘取,无需与他人争夺,收获的茶籽自然就比他人丰富得多。 连续三天辛勤努力,细奶奶家的庭院内积满了满目的茶籽。 直至榨取尽所有的茶叶,高晓明才满意停下了动作。 大量的茶籽导致院门几乎不再打开,也禁止外人探访。 以免引来别人羡慕的眼神:辛苦采摘十几二十斤的他们,无法与满院上千斤的你家中相比。 茶籽在充足的暴晒下自然裂开,露出其中黝黑的籽粒。 不过有些仍未能裂开,需要用棍敲或手工逐个剥开,这些都是日后的工作,此刻,高晓明专注于别的事情。 今日恰逢县城集市,天未亮高晓明已经准备好一大袋珍贵的药材和西药,前往交易市场贩卖。 他在药交会中买入的这些贵重药材,他打算在这里寻找出路销售,以获得额外利益。 除了药材,他还打算顺道拜访高建设,带来礼物表心意。 两株人参会与一斤枸杞是为高建设精心挑选的赠品。 高晓明带着药材径直走向警局,上次的墓盗案件后,大家都知道他是高建设的亲戚,门岗见到他就亲切问候,并告知他“股长就在办公室”。 面带微笑,高晓明向高建设表达自己的来访:“叔,您今在,正好我路过县城,带来一些药材。 我最近受人托付,收购并贩售我们的村中特产,希望能寻到销售途径分一杯羹。” 高建设放下报纸露出笑颜:“晓明啊,今日来城里真是不凑巧。 坐下吧,我叫人泡杯茶过来。”随即,招呼人去准备饮品,自己则在对面对坐下,关系已经亲厚到可以毫无隐瞒地说: “我确实没销售渠道,考虑再三,决定向您求援。 这是我找到的一些珍稀药材,比如人参、枸杞、冬虫夏草、鹿茸,还有一些西洋药物。”说到这里,高晓明打开袋子展示里面的药材,引来高建设神情庄重的关注。 面对高晓明的质询,他并未轻信,反而询问:"那个托付你的人自己没有途径吗?为什么要让你去找?那人是谁,可靠吗?"他的声音严肃又透出关切,显然对高晓明可能会被 感到忧虑。 高晓明对此并无意外。 村里人因为他声称有老板委任收药而深信不疑,他们思维单纯,且看到的是真真切切的金币。 在他们的印象中,高晓明并不具备这么多钱。 甚至他的父母也没有怀疑到哪里去。 然而高建设不同,他是警察,行为举止十分谨慎。 此时,高晓明也决定坦白,脸上带笑地坦诚道:"叔,说实话吧,这些药材其实是我的私产。" 本来忧心的高建设此刻难以置信地睁大眼睛,流露出惊讶的神色。"这些都是你的?" "嗯。"高晓明确认点头。 这时,服务员送来了茶,他们默契地结束了话题。 待服务员离去,他锁上办公室门,高晓明悠闲喝茶,高建设则审视着他。 如果是普通的药材,他说那是他自有的,高建设会相信;可是如今,这些都是珍贵药材,虽然高建设不清楚价格,但估摸至少上千元投入。 对许多人来说,这笔数目不小。 看着眼前的年轻人,他眉头紧锁,怀疑的目光聚焦在高晓明身上。 面对如此审视,高晓明心中苦笑,说道:"叔,您别像审讯犯人一样看我嘛!我不交代还不行吗?起初 贩卖野生动物和蜂蜜攒了些,然后找朋友凑了一部分本金。 收到药材后再去镇上的樟树林贩售,赚到了点。” 高晓明的话里有99%的真实,只有关于贷款的部分有所隐藏。 提到全部出自己有资金有些夸张,他又不愿泄露太多个人信息。 回忆起上回见到的黄麂皮和黄氏蜜,以及高晓明前去市集售卖的事,高建设选择了信他。 气氛顿时缓和下来。 高晓明见此赞赏地看向他:"做得不错,敢于梦想,勇于行动!现在的中国正敞开大门,对你们年轻人来说是大显身手的时代!过去,搞些生意被视为投机倒把,但现在则是光明正大的。" 高建设提议:“小明,既然你能做生意,我中午带你去见一位朋友,他是县里某个民营企业厂长。 我俩有些交情,介绍你认识一下。” 这个意外之喜让高晓明欣喜,他笑着答应并询问是否需要送礼。 高建设则摇头回应:"不用,我们关系亲近,而且你也不需向他索求什么,不用特意送礼。" 提及礼物,高晓明从包里取出准备好的东西。"叔,这是上等的长白山人参和宁夏枸杞。 我的本钱不大,只能送这么一点,别嫌弃。"他递给高建设。 高建设没有立即接过,沉吟片刻,考虑起了人参和枸杞的价值。 相较于高晓明所提的包裹里的其他商品来说,这两样确实不多,但由于价值非凡,高建设有些为难要不要收取。 要是其他人托办这事他或许欣然接受,但面对眼前这仿佛自家侄子般的孩子,他就陷入了思考。 高晓明故作姿态地说,“叔叔,您要是不留,是不是嫌少了呀?”他说着,一副十分委屈的表情。 “哎,做生意不容易。 这些本金还是借的,花起钱来要懂得节约。 要想做生意做得好,投入就得多。 不然怎么谈生意?”高建设认真说道,但最终仍抵挡不住高晓明的坚持,他接受了人参枸杞。 接过物品后,高建设开始关注高晓明卖药材的计划。 他坐在办公室,迅速拨打电话。 简短交流后,他结束了通话,告诉高晓明:“我已经安排了个医药公司的职员来看看你的药材品质,之后咱们定个合理价格。” “好啊,行。”高晓明一脸笑意,温顺如儿时遵从长辈安排的孩子。 很快,门外响起敲门声,一个约莫四十岁的中年人进屋。"股长高先生,我在附近办事,厂长特让我来看看。”他穿着得体的中山装,佩戴眼镜,一副文气工程师的形象。 “你帮我看看这批药材的质量如何?”高建设指向面前一袋药材。 那位技术员欣然接受任务,详细查看每一味药材,他的表情严肃起来,因为珍贵药材必须仔细对待。 一番专业检验后,他的忧虑缓解了。 技术人员微笑着评价:“股长的药材质量都不错,都是精品。” 这话让两人如释重负。 事实上,就连高晓明心中也是忐忑,怕买到次品。 于是,高建设直接询问:"那你们工厂要不要这批货?" 由于早已有过交代,技术员立刻回答:“要。 这些药品都很优质,正好符合我厂需求。” 接着,技术人员又看了看西药问道,这些是否也需要收购。 面对不能推拒的药材,他同意全数接收,这样一来,连同高晓明带来的中药一起都落到了工厂手中。 但技术人员是两手空空来的,没法进行称量和交易。 这时,高晓明开口说:“我忘了带磅秤,不如等会儿到了厂里算吧。” 起初,这位技术人员并未把高晓明看在眼里,仅仅以为他是个跟随者。 但此时听到高晓明的话语,那语气似乎不是旁人能有的,反而像是药材的真正主人般自信。 高建设微微一笑,说:“晓明,你跟着小杨一起去厂子吧。 午饭记得回家吃。”他又提及即将介绍认识的 工厂厂长,这更凸显了高晓明的地位。 叫了一声“叔叔”,技术员对高晓明的敬重有了转变。 他意识到眼前这位是股长的侄子。 “那么,就去工厂结算吧,你放心,我们会给出公平的价格。”技术员的笑容更加亲和,态度热情起来。 于是,高晓明和技术员一道走向了医药厂。 原本人家技术员是打算自己扛袋子的,但是看到高晓明体瘦文雅的模样,高晓明谢绝了对方。 这些药材重量虽不重,但他害怕会超出技术人员能承受的程度。 医药厂规模不大,还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建立的一家国营单位,主要制造中草药,其产品销售渠道也有限,仅覆盖附近地区。 然而,当高晓明走进厂子,他还想到这个昔日的企业在九十年代晚期破产,后被 企业家接手,变成了现在的 医药公司。 药厂以低廉的价格购入了一条国有大型药厂退役的西药生产线,借助这种方式打入了药品市场。 随着时代的进步,西药的市场需求旺盛,很快成为了民众常用的一种药物。 相比之下,中药丸剂和煎剂的地位则逐渐衰退。 秤重、定价、计费,最终完成交易,高晓明核对手中的钱币,数目相符后便将其塞进了夹克衫内层的口袋。 这次的收入并不丰厚,因为药厂给出的价格只是略高于他的进货价,如果高晓明能另辟蹊径,或慢慢销售,可能赚得更多。 但他有些急躁,拿回药物出售只是为了检验本地市场状况,甚至已经准备好可能要亏本。 因此,他在挑选药材时优先考虑了滋补类的珍稀中药材,一旦无法出手,就留作自用。 当然,若能够卖个回本也是一件美事。 更重要的是,与药厂建立关系使得家中堆积的普通药材也能送到药厂去,尽管赚取的不多,但却极为便捷。 第四十二章 叔帮忙天经地义 虽然药交会是一个好的交流平台,但它每年仅举行一次。 中药材却是一年四季都有收获的时间,每个季节及时采收,制成成品或干燥后立刻可以送往药厂转化为现金。 交易结束之后,高晓明并没有即刻离开,而是选择了跟技术人员杨某攀谈。"我想询问你一件事,”他说。"请讲。”杨某微笑着回应。 高晓明不解地问道:“香樟树林离我们并不远,为何厂里不派人去香樟药材交流会上购买药材?”他原以为能透过高建设找到一些富裕人士,因为富裕人群对保健品有着天然的兴趣,有钱之后自然期望延年益寿,而名贵的中药材自然抵挡不住这样的 。 然而,让高晓明出乎意料的是,高建设竟将这批药材直接提供给了厂里,而自己并未得到预期中的介绍。 听到高晓明提及此事,杨技术员环顾四周确保无旁人 后,才轻声道:“除非有上头指示,否则哪敢自行行动呢?即便收购本地药材,也是按上层要求来保障当地居民一定的收入。” 这番话语让高晓明感到意外,并本能地说出了他在药交会上所遇见的其他药厂,包括省城的一些代表。"省城的药厂显然不同。”杨某笑着回答,眼中透露着只有熟人才明白的暗示。 至于这种差异的具体含义,杨技术员并未详细讲述,但这已经足够启发高晓明的洞察力。 他们继续交谈,逐渐拉近了双方的关系。 在告别药厂时,大约是中午十一点半,离午饭时间尚有一些空余,所以高晓明并不赶路,而是慢慢漫步回去。 沿途望去,80年代的城市满目苍夷、破败,毫无现代都市的气息。 然而,在街头人群中,人们依然精神饱满,满怀期待地迎接未来。 就在此时,高晓明的脚步忽然驻足,在一家服装店的橱窗前定住了视线。 这家服装店虽小,且有些简陋,却熙攘异常,人群围着一款大衣驻足欣赏。 那件大衣的设计风格相当眼熟... 高晓明蹙起了眉头,感觉似曾相识,直至他注意到搭配大衣的白色长围巾,这才猛然省悟。 那可是《上海滩》里许文强曾经披过的一套装扮! 《上海滩》是八五年代末从港粤引进大陆的剧集,一经播出,旋即红遍大江南北,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全国为之倾倒,剧中激昂的主题曲也流传了很长一段时间。 随着《上海滩》风靡,大街小巷的人们都模仿剧中的角色打扮,而那些主角们钟爱的服装款式也随之变成流行潮品。 他们身处县城,电视普及率并不高,因此品味上往往落后于一线城市,一线城市一年前所热的商品要在这边流行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话说回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做起服装生意,不失为明智的抉择。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对生活品质追求日益增加,尤其对于女性来说,她们甚至乐意花费一个月——不对,或许是几个月的薪水,只为得到一件心仪的好衣裳! 过去受限于时代的限制,服饰朴素单一,布料色系不多,样式显得较为土气。 在那时,消费者大多选择国营商场现买现穿,自己购买面料找师傅手工裁剪制作的情况更为常见,所以服装设计上自然缺乏国际化的时尚感。 高晓明注视着这间服装店,并非真心想买大衣,而是联想到许小美。 在医药交易会上,他曾考虑让许小美拜师学艺,专注医术研习,未来无论入院或是 行医,这都是一份稳定的技术。 而现在,如果许小美有兴趣,其实也能试试从事服装生意。 或去广州进货贩售,或是创办一家成衣工坊自产自销。 关于款式的问题……尽管不是特别专业,高晓明却能预见到未来的热门趋向。 这一念在心头盘旋之际,他稳步向前。 回去之后,高晓明打算征询许小美的意见,看看她是选择从医道路,还是要尝试经商。 如今腰缠万贯,他在规划人生的路上已不再受限制,可以随性而行。 有钱真是件好事,让他不禁面带微笑。 踏步入警局之时,正遇上刚刚走出办公室的高建设叔叔,两人偶遇于此。 对于介绍会是哪号人物,高晓明已在心里有了猜测。 (老林饭店距警局不远,是一家私人餐馆。 老板原为国营酒店的大厨,擅长烹饪美味佳肴。 ) 伴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替代传统计划经济,一些人恋旧于稳定的国营饭碗,而有些人则勇于跳出体制下海做生意。 自老林饭店开业以来,老板的财富明显增长了许多。 店里已有食客坐等,当高建设带高晓明步入时,老板早已笑脸相迎。"高队长,您来了,快请坐!” 他主动请高建设坐首席,又望向旁边的年轻人:“这是高队长大人的侄子吧?呵,确实仪表堂堂!” 此刻,这人心中审视高晓明,而高晓明也正在观察对方。 这个男人年纪尚轻,约莫三十岁,保持着干练的平头造型,神情饱满,与众不同的是,他并未身着当时流行的中山装,反而一身西装整洁,脚下则是一双光亮的皮鞋。 当他抬手时,一块腕表隐约可见,然而指间沾着不易擦净的黑点,整体散发出成功人士的气质。 对于高晓明而言,此人并无特别深刻的印象。"股长大人来啦,今天准备点什么菜呀?”饭店老板老林热情地走过来询问。 这些人在场中,高建设的身份自然最显赫,众人纷纷将视线与敬意投向他。 高建设先瞥了民企厂长一眼,得到示意后示意由自己下单。 于是,他简洁下令:“你就照你的拿手好菜上吧。” “行啊,给你们来一份红烧肉,猪肚鸡汤,还有一份排骨海带汤好了。”老林说完菜单,确认没有异议后,转身忙往厨房去张罗。 “股长大人,来一杯茶。”民企厂长为高建设和高晓明各倒上一杯热茶。 等待菜肴上桌的短暂时间里,高建设向二人介绍了眼前这位年轻企业家。 “晓明,这是我们县里的优秀企业家苏总,他经营的农机厂生意十分兴隆。 苏总,这位是我的侄子高晓明,他是位年轻人,敢于开拓,最近甚至收购了村里的一些药材,在樟树药交会贩卖。” “我的这个侄儿还是头回出来闯荡,尽管略有斩获,但和你们办企业的目光深远自然不能比。 所以,苏总,还需麻烦您多多关照了。” 从高建设的话语中,不难听出他们关系的亲密无间,仿佛是自然而然将照顾责任交付给苏通。 苏总对高晓明的热情瞬间增加,“高股长的侄儿就如同我的弟弟一般,我一定会尽力照应。” 起初,苏总的言行似有拉拢之意,表示欢迎让高晓明共事,但随后的话语却是另一种调子。"哎,实话实说,我那小店可能撑不过明年的经济风暴,可能就要垮台了。”此番情绪反转,使得高晓明都忍不住侧目打量。 见到高建设的神色有些阴沉,显然他对这一转变也有不好的预期。 苏通用眼下的困境作为解释:“本打算诚邀你兄弟加入公司理所应当,然而过去几个月因订单寥寥,我们几乎无事可做。” “怎么会呢?现在不是乡镇企业崛起的好时机吗?”高晓明条件反射般脱口而出,心中暗想着乡镇企业在一年内确有抬头趋势,华为与娃哈哈也将陆续崭露头角,被誉为传奇人物的“马胜利”也逐渐声名远播。 然而看到苏总满含苦涩的笑容和无力感,高晓明立刻明白了个中的意味。 确实,乡镇企业在振兴中,却并非个个都能笑到最后。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里,有人乘风破浪发家致富,有人却因诸多挑战而走向衰落。 原先不解自己为何没对苏总留下记忆,如今看来,可能是因为对未来的预料——那家公司有可能走向破产,所以自己对其并无印象。 我爸本来是国营工厂里的顶级装配工,而我也达到了第四级,但这些年来,我见到许多人通过办厂赚大钱,内心也开始躁动。 在1984年,我成功地说服父亲,创立了现在的农机厂。 凭借父亲的技术和人脉,最初工厂确实有了一些订单,小有盈余。 然而现在……" "老实说吧,我爸爸现在已经去了其他厂子工作。 如果我不赶紧揽下新订单,恐怕我自己也要去找别的地方了。" 苏通的述说在深深的叹息声中画上了句点。 高建设眉头紧锁,本来他是想找个民营企业家带领高晓明,以免让这位新手瞎撞。 选择苏通的原因,主要是他相对年轻些,可能跟高晓明更易交谈,然而却完全未曾料到苏通会有破产之忧。 如今他面临着尴尬的局面,无法插手企业订单这类问题,毕竟他擅长的是刑事侦查而非商业运营。 整个晚宴的气氛因此显得阴郁。 “苏厂长,你们农机厂主要是生产什么样的产品?”高晓明的话语打破静默。 苏通忙纠正:“别叫我厂长,直呼我的名字就行了。 我们厂主要是维修农业机械,生产一些基本的农具和炊具,还有压力锅的零件。” “嗯,那么考虑过联合经营吗?”高晓明微笑询问,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 关于联合经营,并非高晓明第一个想到的概念,但它是当时社会发展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 乡村企业能在市场中迅速崛起,除了市场环境,便是联合经营模式的作用。 所谓的联合经营,是指 企业借用国有企业名号,获取国企的技术资源,生产附品牌产品,而后给予国企一定利润的分成——形象点来说,就好比 企业在国有企业的‘乳汁’中壮大自身,而随着市场瓜分完毕,一些企业便陷入困境,甚至可能破产。 听了苏通的处境后,高晓明脑中瞬间闪过了联营的思路。 "联营?" 苏通眼神迷茫,不解地盯着高晓明。 高晓明随即开始详细讲解联营的含义及操作方式、前景等。 这顿饭对于苏通来说仿佛如拨云见日,但也有些难以置信和飘渺。 他似乎懂了,又有些摸不透其中的奥秘。 送别苏通后,高建设问起高晓明是怎么知道这个概念的,高晓明只好借口他在药材交易会期间接触到的信息。 外界都以为他从未远离家乡,所以任何“异类”认知都会被认为是来源于那次大会。 因此,他口若悬河地向父亲讲述了看似天马行空的知识,使得高建设满头雾水,却又无法不信服。 高晓明就此灌输了一系列模糊不清的信息进入父亲的思想。 当天下午,因为工作安排,高建设需要上班,而高晓明也并未在县城过多停留,而是带着采购的一些物品返回高家村。 途经军事山脉时,他又与黄伟志相遇。 此时黄伟志在农田忙碌,正挥舞锄头松土准备冬季蔬菜种植。 "伟志,你的伤口还好吗?" 高晓明显身询问,两人的关系似乎比起往昔亲近了不少。 “快康复了”,面对高晓明的关心,黄伟志脸上绽开了笑容回答。 回想起黄伟志家庭的境况,缺乏足够的劳动力,田里的活都落在黄伟志一个人肩上,即便身上遍布十几处伤痕,他也毫无怨言,只能强撑着干活。 忽然,他发现自己相较于黄伟志真是幸运许多。 受到不待见又算什么呢?相比之下,他的生活重压并没有黄伟志来得繁重!到了分家的时候,他甚至能专注于自我,到了老人们真的无法自顾时,才去考虑承担赡养责任。 然而,黄伟志不行,他的一家人全赖他支撑起了整个家。 在农村这个早婚早育普遍的社会,已经二十四岁的黄伟志早应成家立业了。 高晓明细细回溯,似乎在前世,黄伟志一生都是独身,并未听闻有任何子女消息。 第四十三章 高晓明白了,这并不是个好事 高晓明将手中物件丢在田埂边,走近田里,开口说:“来,让我帮你一起松土。”随即一把接过黄伟志的锄头。 黄伟志拼尽全力也争不过他,只能满怀感激地道谢。 高晓明体魄硬朗,农活也做得熟练。 每一挥锄头,都能轻易松出大片的土壤,伴随着轻快的话题。 黄伟志按捺不住喜悦的心情,与高晓明分享道:“晓明,集市上的时候我瞎逛,竟然捡到了五毛钱!”说着,他伸出手掌,五个手指一张一合,笑容满面,显得无比兴奋。 这五毛钱看似平常的意外之财,实则显示了他的观察能力不凡。 以前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但现在重新审视身边事物,他不禁深感眼界豁然开朗。 高晓明笑道:“太好了!你的观察力真是一绝,足以去做侦查员,破案靠的就是眼力和细心。”黄伟志闻言连连摇头,面露担忧,坦陈:“我都还没念完小学,连字还认不全,哪有本事侦破案件?我做不来,真的做不来。” 高晓明询问:“你读到三年级就停学了?” 黄伟志点点头,“嗯,那时候我家弟弟得了小儿麻痹,爸爸妈妈要去地里劳作,我便在家里照顾弟弟。 随后几年,爸爸身体状况也不好了。” “那叔叔有去医院检查过吗?” 黄伟志苦笑,“去了,医生查不出病因,让带我们去省城检查,不过……”说到这里,他戛然而止。 前往省城就医并非小事儿,没有一些底子的家庭哪敢如此轻易尝试。 从古至今,疾病往往拖垮了一个家庭。 “除了体力活做不来,他其他方面没什么不适,所以才没去。”黄伟志轻描淡写地说。 不过对于一个壮年男子无法胜任农事的农家来说,这无疑是沉痛的负担。 如果他父亲能顶得住,黄伟志也能稍加松缓。 在两人聊天间隙,高晓明早已完成了这一小块地的翻土作业。 他把锄头还给黄伟志:“你要好好爱惜自己,受伤时别强求做太重的活,不然伤口反复发炎不好治愈。 你的伤口还有炎症吗?家里还有些阿莫西林,我再多给你一些。” 原本用上一盒药就能解决问题,但现在黄伟志不顾健康瞎折腾,高晓明觉得还得再多准备一些以备不时之需。 对黄伟志而言,那个黑包裹里的金钱他不敢接受,于是高晓明决定,以后更多帮助这个朋友度过难关。 “哦对了,你们家里有钢丝吗?我会编织捕兔网,做成的网放在兔子常出没的地方,就有可能抓住它们,你可以吃也可以卖掉哦!”高晓明打算教黄伟志捕兔子技术,但他摇摇头答道:“家里没有钢丝。” “那就去合作社购买吧!”合作社就在附近军岭上,因此高晓明立即起身前往,未料黄伟志被他的行动迅速震惊,赶紧随后。 到达合作社后,高晓明大方地购入一大把钢丝绳,当然全部费用由他支付。 随后他亲自带着黄伟志来到山上,凭借已深入了解兔子习性的知识,指导他制作了几个陷阱并放置在兔子可能出现的地方。 “没问题,明天早上你可以来看看,如果你运气够好,或许能收获兔子哦!”提到抓兔子,高晓明显得相当自信。 事实上,高晓明和家人经常通过这种方式获取野味。 “买了一些苹果给你,吃吧。 多吃肉对身体健康恢复有很大帮助,别不舍得那个人参,太久会潮软变质的!”高晓明体贴地说。 “好食物要珍惜享用,这样才能避免浪费啊!”今天高晓明显得有些教师气概,已经在教导三人不同想法。 由于时间耽误了,天色渐暗,高晓明提着东西与黄伟志道别,大步返回高家村。 望着高晓明渐行渐远的身影,黄伟志目光中充满感动。 他认为,高晓明的话都是正确的! 回家后,黄伟志将大苹果清洗后分给了家人,因为这种水果在这个地方颇为罕见,对他们来说算奢侈品。 接着他对父亲提出:“爸,明天去赶集的时候,给我们弄点肉,再加上那个人参,咱们炖着吃。” 而那株人参在家里一直没有动用。 就在黄伟志思索如何品尝人参炖肉的美味时,他的父亲质疑道:“你还想花光所有钱买肉吗?家里就这么点儿积蓄。” 听到这话,一股沮丧的气氛瞬间笼罩着黄伟志,原本的眼神不再明亮。 他紧闭双唇,一个决定在他心中逐渐形成。 虽然黄伟志没尝到人参炖肉,高晓明却尝到了用野生土鸡汤配上三四片人参炖出来的浓稠美味。 他在山上打来的野鸡,和少量的人参一同烹饪,美味十足。 丰收的日子里,院落内晒满了茶叶籽,它们渐渐裂开暴露出深色内仁。 细心的小奶奶,农田作业完毕,闲暇时总会坐在院子边上,清理干净壳子,晒干后作为柴火烧。 山中的茶叶籽已被采集完毕,然而苦槠子仍随处可见,一颗树就能搜集几十斤。 这些无法直接食用的果子经过加工后,能成为美味的苦槠豆腐。 到了秋冬之际,村里的人们会进山采集,当严冬食物稀缺时,它是餐桌上的佳肴。 高晓明见村里其他人正在捡拾,也加入行列拾了些,但收获只有二十几斤左右,因为他并未考虑出售,仅打算自家用。 相比于茶籽的价格,苦槠更加低廉,而现在的高晓明已经不愿把这蝇头小利放在眼里。 他虽不在意,但对于许小美而言,这却是值得追求的收益。 某日,许小美与一群人在山上搜寻苦槠,甚至因此发生了冲突。 “这片林木归公众所有,凭什么只有你们能捡,我们就不能?”许小美好气地瞪大双眼,对着黄婆子质疑。 这位黄婆婆,正是高仁的母亲,自从上门提亲被许小美拒绝并害死了她的儿子后,她对许小美十分反感。 面对高晓明,她却选择忍耐。 她叉腰而立,理直气壮地说:“树木确属公共区域,但是,你看看脚下,这是我家山顶地!果实因此而落在此地。” 原本属于大家的苦槠树,它的枝桠恰好斜向黄婆子的土地,因而果实才会积聚于此。 尽管心生气愤,但许小美底气不足。 许多玉则尽力安抚,拉扯着她的衣物道:“别计较了,我们换个地方找吧。” 瞧着两人尴尬离开,黄婆子轻蔑地哼了一声。 站在山坡上的高晓明,目睹全过程,但由于此事小事,他并不介入,选择息事宁人。 直到许小美离去,他才走近她。 "小美,过来一下。"高晓明示意许小美靠近。 听到他的呼唤,许小美双眸瞬间闪耀,面带笑意,愉悦地走向他。 虽已订婚步入甜蜜期,由于各忙各的事,两人相处的机会并不频繁。 “我想问下,你想学医学术呢,还是创业做生计?”高晓明对许小美未来有着计划,但他尊重她的决定。 然而许小美一脸困惑,似乎未完全理解。"怎么学习医学?做商业又该怎么做?” “如果你想要成为医者,我会想办法为你介绍一位经验丰富的老中医,供你拜师求教。 如果你偏向商业,可以试试女装行业,我看咱们县城的服装店铺生意兴隆。”边说边挡住她前方拦路的树枝,以示关心。 听见这些话,许小美内心如疾风吹过湖面般波澜起伏,激动的双颊泛红,手心不住颤动。 原本封闭的心弦因高晓明的建议悄然开启,她从没想过学习医疗或是从商这条路。 换作别人这般提及,她可能只会嗤之以鼻,视为无稽之谈。 但这一切出自于高晓明之口,他的真诚使她在信任中认真聆听。 然而面对挑战的现实,她不禁感到为难。"可是…我连字都认不全呢…学医老中医会嫌弃我笨吗?做生意我又不会做衣服,我连缝纫机都不大会用啊!” 对此,高晓明轻松应对:“没关系,只要你愿意,总会有办法的。 好好思考,我会帮你规划。 若你要学缝制,董婶娘可以当你的师父,或者我可以去买一台缝纫机给你。” 短短的话语,迅速激发了许小美的决定。 “我要学习制作服装!” 董阿姨就是他们村里知名的裁缝,许多人的衣物大多是找她定制的,她的手艺真的不错。 为何许小美会选择学裁缝?原因很简单,因为她不仅与村里熟人——董飞霞有交情,同时身为女性的身份也适合这个行业。 而对于拜一个不熟悉为师的情况,许小美心中充满了犹豫。 对此,高晓明全力支持许小美的决定,并提议:“好吧,那我现在就去找董大婶问问,看看她愿不愿意教你入门。 有了结果,我会再告诉你的。” “嗯!”许小美沉声答应。 告别之后,高晓明提着刚猎到的两只野兔,来到了高守旺家里。 董飞霞正坐在缝纫机前缝制衣物,高守旺在一旁帮忙铺料准备。 眼看秋天已凉,村民们会来找董飞霞加工棉衣。 这时,高晓明不禁意识到,他和许小美都没有太多适用的暖和衣物,是时候考虑置办了。 高晓明面带笑意上前问好,把手中的兔子递出,并直接说明意图:“婶子,你近期事情繁多吗?我打算多做一些棉衣和厚重裤料,就在您这里买材料,省得跑腿了。” “行啊,但最近确实有点忙,要等几天才能完成。”董飞霞赶忙答道。 “不必急。 婶婶,小美有兴趣学习,想请你传授她裁缝技艺。 我想让她来做学徒,你能考虑一下吗?我保证,以后小美不会在村里揽活,她会在县里的服装店工作。”高晓明细述初衷,避免师傅与徒弟竞争导致的潜在问题。 这一席话让董飞霞略感诧异,一时没有立即回应。 然而,高守旺代她做了决定: “好的,那你明早让小美来找我就行,刚好我这里有好些订单,有个助手也会更方便。” 书友们如“大大可”是第一个给予大额赞助的,一直在我的心上;关于“08a”同学的小说加更还需稍候。 如今想要习得一手技艺非易事,常是师傅们仅教授亲友或孩子与手艺人间深厚关系者。 一旦拜入师门,初期并非能立竿见影地学到手艺,通常要甘当三年帮手。 三年过去,才可能收获极少的薪酬。 若住在师家居,还需自带口粮。 高晓明敢于如此直抒心意,因为他深知,高守旺对自己印象颇佳,常常夸赞自己,虽年纪相异,但他们还是有些共同话题。 董飞霞对高晓明的帮助早已有所了解,这次由丈夫应承了她的学徒要求,虽然被瞥了一眼,但她并未反对,只柔声道:“那么明天上午就喊她来吧。” 得到董飞霞的认可,高晓明心才安顿,随后又提出了新的建议:“婶婶,三年太久,能不能加快进度?我期待她一年后的县服装店之旅。” 高守旺也开始觉得高晓明有些贪心过甚了。 习得一门手艺,通常徒弟都需要为师傅效力三年才能掌握技艺精髓呢。 意识到两人的不愉快情绪,高晓明马上道:“叔婶,学费我会想办法的!只要是能让小美早日完成学艺,花多少钱都不是问题。” 在过去的时代,若是想学点入门技术,人们只需在互联网搜寻教程即可,深入研习的话,则可在职业技术学校报名短期课程,比如速成烹饪或裁缝课程,仅需三个月就可以掌握基础技能。 高晓明不希望许小美耗费三年光阴习得手艺,他认为这是一种时间和机会的巨大浪费。 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若只是为了开服装店或裁缝铺而投入三年学习,无疑会错失很多发展可能。 对于这种说法,董飞霞显然不满意,她的手艺是跟亲姨学来的,因为年龄原因,当年她足足在姨婆家当了五年的学徒才毕业。"出师”。 在这期间,她不只是学习技巧,还帮忙做事务,带孩子,艰辛程度可想而知。 第四十四章 不孝则被指责,行孝受赞美 董飞霞好不容易精通技艺,开始接附近的缝补生意,慢慢积累了财富。 而现在,高晓明让许小美只花一年时间学习,意味着她大部分时间将专注于技术训练,而非为师门做家务事。 换作一般人如此建议,董飞霞一定会毫不客气地拒绝。 然而高守旺左右为难,他欣赏高晓明,想帮忙,但关于教导的事宜还需听取妻子的意见。 她轻轻抿起唇,沉思片刻,开口问出的第一个问题是和教学全然不沾边的。"县里有多少服装店?生意如何?”这让高晓明有些诧异,旋即回答:“不多,不过买卖挺好。 有个服装店是从羊城进的货,是我们这里没见过的样式,一套外套价值足有一个工人三个月的工钱。” 高守旺一脸不可思议地张大眼睛,质疑道:“这么贵?有人会买吗?”对此,高晓明微笑解释道:“每个地方总不乏有钱人,即使愿意花三个月薪水购置衣物的人很少,但那些乐意花一月工钱打扮自己的人却很多。” 切勿轻觑女性对美丽的永恒追求! 有人说,“女性的衣橱总是缺一件完美的衣服”! “还是城里人更有钱。”董飞霞语气带些羡慕地说道,作为一名裁缝,她对服装行业的状况自然有所认知。 之前取料途中,她察觉到了县里的服装新潮流,一度打算带回拆开设计,却未能实行,因为乡里人更追求实惠和耐用。 经过一番思索,董飞霞做出了妥协:“学费你就收88块,节日再来表示敬意,我可以承诺教授她一年的技艺。”闻言,高晓明满怀欣喜地道:“太好了,婶,你心肠真好!”他对这位亲戚表达了衷心感激之情。 董飞霞的要价虽然不多,但这象征着吉祥。 相比之下的初中生学费,一学期就需要花费17块,三年共计102块,毕业后学业上并无保工作的承诺。 但一旦习得裁缝手艺,这就像是拥有一份稳固的工作。 最后愉快达成协议,高晓明开心宣布:“那我明天就带小美好去拜师了,今后叔如果想念野味,尽管告诉我哦!”他再次送上带来的野兔,展现出亲情的温暖。 “行啦!好得很!”高守旺开心地笑了起来,他知道高晓明掌握了特别的捕猎兔子和野鸡的技能,高晓明平时也常以此果腹。 如今董飞霞接收了许小美作学徒,他也算是间接品尝到了甜头。 在高晓明离开后,高守旺还称赞道:“收这个学徒可真棒,将来家里的伙食可就不愁了。” 董飞霞抿嘴笑了笑,心里曾有的顾虑也消失了大半。 次日黎明,高晓明领着许小美来找董飞霞求学,不仅仅是支付了八十八元的学费,还带来了人参和一只野鸡,礼物显得颇丰厚。 在整个过程中,许小美好像是有些提心吊胆,尽管都是村里人,但她明白拜师学艺意味着两人之间关系将会有所不同。 更重要的是,她未料到高晓明为了她的学习不惜付出这般多的资金,这让她感概万分,却又充满担忧,生怕自己的学习成效不佳而辜负了他的花费。 从那一天开始,许小美成了董飞霞正式的学徒,跟随她在村中忙碌起来。 村民们对这种事十分眼馋,纷纷打听着为什么董飞霞会选择收许小美入门。 不过高守旺夫妇对此保密得严实,别人问起来也没什么多余的话。 但在乡村里,秘密很难长久。 大家都明白,如此贫困的许小美自身没有财力去拜师,这背后一定有高晓明的助力。 高晓明则很快淡忘了此事,因为他还有很多重要的事要做。 拥有了一定的资金,高晓明确立了许多目标,但他心中最首要的是选择一块合适的土地建造新居。 在他前世,高晓明是从他人那里买到废弃的老房子,然而在农村,连地基一块售卖是惯例,否则土地的价值低,也乏人购买。 他了解到,若看中的还是集体的土地,只需告诉村人们你的计划并取得他们的六成同意,就能拿到使用权。 与村务人员保持良好关系能事半功倍。 而高晓明打算在年底迎娶许小美,但因为法定婚龄未到,无法拿到结婚证书。 因此他得通过一些人脉关系补全缺失的手续。 几天的时间,高晓明经过深思熟虑,挑中了一片理想的宅基地。 前世他会建房子在旧村落附近,现在他决定离村子远一点,选定牛尾岭这边,因为它离老村落远,却靠近最大的水库。 、蜂蜜采集以及捕鱼等户外活动都会极为便利。 一旦敲定土地,高晓明便开始准备建筑事宜,所需的主要材料——木材和砖块,他优先考虑采用杉木,砖则可以自个烧制,亦可以外购。 在他前世,村民们多数选择自建砖,能节省一大笔成本。 但在今世,高晓明确决心选择花钱购砖,毕竟,效率更为便捷。 村庄、县城以及邻县里,都散布着制砖和制瓦厂,只要有足够的财力,砖瓦唾手可得,能迅速建设房屋。 早晨时分,高晓明手提一把斧子步入山林开始伐木。 杉木价格不菲,购买整建一套房屋可能花费大约上千元。 不过,整座山脉皆被茂密的树木覆盖,很少有人愿意为此破费。 在这没有无人机窥探的寂静时期,只要高晓明独自深入山谷砍伐,无需担心被人察觉。 于是这段时间,他效仿《熊出没》里的光头强,持斧挥砍,忙碌于林间。 树木伐倒后,削皮晾干待用,等到了建房时刻再背山下行。 所有前期准备完成后,高晓明找到了父母,讨论分家事宜。 家庭重组意味着划分户籍的必要步骤。 对于高晓明提出分家的需求,家人早有预案。 高远见点燃一支香烟,沉稳道:“兄弟之间要公允行事。 分家这么大的事得邀请两位舅舅共同参加。 你看明天恰好你也空闲,不如你明天跑一趟,提前告知二位舅舅,他们后天中午来家里聚餐如何?” 让母亲那边的兄弟作证分家程序合乎情理。 高晓明答应,打算次日前往。 他的舅舅两人因为各种原因联系不多。 罗小华静 旁,起先沉默不语,后来带着尴尬开口:“就你大哥就好了,没必要都通知。” 然而高远见不满其言,锐利的目光扫向她,反驳道:“石门的舅舅必须来,免得起疑。 晓明,别受人挑拨,两位舅舅都不能少!” 面对长辈的要求,高晓明深知自己不能疏漏一个亲人的意愿,他欣然点头答应。 尽管心中存有不快,罗小华依旧面色阴郁,凝视地上的草,怨气隐藏在眼中。 罗小华的经历其实颇为悲惨:他们原本是殷实的地主家庭,生活优渥,但却连生女儿几胎。 所以在罗小华降生后,她被与邻居家的男孩替换抚养。 交换的背后是对方家里已有男孩,加上贫困,她亲生父母付了一笔钱促成交易。 简单来说,罗小华从小娇纵如公主,如今却沦落成为别人的仆役,命运跌宕令人感慨。 罗小华直到四、五岁时,因亲爸养子丧亡而揭露身份,她的养父母为此悲泣,不久后亲父母又生下一个儿子,即高晓明的那个亲弟弟。 然而两个家族几乎不通消息,主要是因为十几岁前后,罗小华的养父母双亡,兄妹在村子附近的贫困状况让她选择投奔生父,但换来的却是一星半点的生活物资。 正是这段痛苦的经历让罗小华心底埋藏对弟弟的恨意。 尽管如此,高晓明决定不理会她的情绪,关键是要把分家的事情办好,避免流言飞语。 第二日,他即启程去通知两位舅舅。 邻村的大舅家虽相近,但由于大舅为上门女婿,生活较为平常。 石门村则远在另一个乡,离高晓明他们的村落有一定距离,一般人需跋涉三两小时左右。 不过对活力满满的高晓明而言,路程不算难,轻装前往即可见到。 至于石门村那位舅舅家,日子颇为滋润。 他们承包了一大片山地,种植丰富,满是柑橘、柚子、葡萄和柿子树,年年有丰收可赚。 自然,罗小华家的孩子们是无法尝鲜太多这些食物的。 虽然称作亲姐弟,但他们之间并不存在深厚的情感纽带。 高晓明对于这个舅舅的情感也不太深,只是简单通知一声,舅舅回应过后算是知道了,完全未曾邀请这个外甥进屋一同坐下或倒一杯茶。 简单的礼节交流后,高晓明便离去了。 第二天中午,两个舅舅如期而至。 由于年纪原因,高远见已经不再到铁路工作了,他身体已难以负荷这种劳累。 现在,他在秋冬季节为人蒸酒,每做一次就能赚取大约一千多元,所以今天在家特意待客。 厨房里,大铁锅里的肉汤沸涌,香味飘散四溢。 灶火燃烧旺炽,火焰映红了高淑芳的脸庞,她的眼睛也因此熠熠生辉。 这满满一锅肉来自于今早她二哥的赠予,除两份野兔,还有大雄鱼一条。 至于二哥分家的事,高淑芳并不关心,她的重点始终是餐桌上的美味。 “一定很美味!”她满怀期待地想道。 虽然饭桌上的气氛一般,大量肉类却增添了几分热闹,两位舅舅依然保持着沉默。 高远见向他们介绍了家庭分家计划及分法,两位舅舅只是礼貌性点头,并未给出实质性意见。 餐后没过多久,他们便起身离开。 虽然程序有点仓促,但流程已经走过,村里八卦的人士自然也不会再议论纷纷。 高晓明办事利索,立即拿着父母的户口本到乡派出所,顺利完成了户口拆分手续。 在乡里他还购置了一些瓜子、花生和柑橘,这些都是后续计划所需。 找到村委员会的小队长,并召集其他人,他们一行去了细奶奶家作客。 其间热茶相伴,花生、瓜子和柑橘共享,大家聊得其乐融融。 随着替外地雇主收药材后在村里声誉日益提升,高晓明的评价变得更为正面。 当他将收入的钱财用来购置人参和枸杞送给罗小华作为炫耀资本后,高晓明的好名声攀上了高峰。 农村里,不孝则被指责,行孝受赞美。 声誉好,事情自然就顺畅了。 当高晓明提出要在牛尾岭山坡底下建造新房时,大家都给予了面子,让他按照程序进行,只要六成村民同意,他就能拥有这片宅基地。 一般来说,申请使用集体土地建房不容易遭到反对,除非是个人名声极差,才会有人出面制造阻碍。 他提前准备好文件,让现场的每个人都签字表示赞同,接着去村里跑了大多数户人家,凑够大概六成的支持率后,由小队长将报批表提交上去。 一切顺利的话,这片宅基地就将正式属于高晓明所有了。 结婚证虽重要,但村里人都了解高晓明与许小美的事,因此有无证件影响不大。 完成分家和获取宅基地后,下一个目标便是盖房了。 面对大事,高远见专门询问了高晓明的计划,得知他砍了一些木材并筹了些钱,希望能先造三间屋权充住所。 是的,高晓明并未计划修建豪宅,甚至连二层都没有,只想修个基础的单层,包括三间房间,不算庞大,但足够实用。 高晓明手中的钱财足以建造一座奢华别墅,然而那样又有何意义?钱花费殆尽,反倒会引起旁人关注,以后做事会诸多不便。 但若是修建三间屋子,则透露出自筹的信息,无人会质疑他的财富积累,只会视其为理应如此。 即便如此,他独自建好三间房屋的事实仍让乡亲们为之赞誉。 高远见点头认同这个决定,但对他挑选的地基地位表示不满。"你怎么选择那个地方?”他的眉蹙起,继续道,“没有多余的宅基地,你可以试着用山或土地与村民换取临近村里的位置。”老一代村民习惯群聚,买下一间旧屋不仅能立即入住,还能位于老村子的核心地段,倍受欢迎。 第四十五章 邀请入山 “那地周边荒无人烟,冬季野猪甚至会 扰农田。 你自己独居那边,万一发生危险可如何是好?”高远见忧心忡忡,对高晓明忽而靠谱忽而不稳妥的行动颇有意见。 众多的闲置宅基地里,他挑中的偏偏远在村庄之外。 “我去山中频繁,那个位置更适合居住。 我计划购置更多的砖石,建一座坚实的围栏。”围栏确实必需,高晓明本身并不怕野生动物,但他关心的是许小美和未来子女的保障,有围栏保护更具私密性,做任何事也更加自在。 尽管高远见持有异议,房屋仍按计划建造。 高晓明请来技艺娴熟的工匠,他们测量规划用地,并预估木材、砖瓦所需的数量。 高晓明负责购买所需物品,并选好吉日,工程便开始施工。 他特意驾车去镇上大批采购砖块和瓦砾,来回多次方才装载完成。 实际上建造三间房子所需的砖并不算多,然而高晓明偏要搭建一道庞大的围栏,围栏所用的砖几乎和三间的屋子数量相当,这引发了村民们不少非议,认为他是“傻气”的投资方式。 关于是否聪明与否,各有各的看法,高晓明并不强求别人的理解,全心投入建筑工作。 期间,许小美留在临时厨房帮忙做饭,代替罗小华照应午餐。 砌工人员都有包午餐,因此许小美担当了这个责任。 高晓明每天清晨深入山区 ,不过并非每日带回猎物,两三天才偶尔有所收获,既令人艳羡,也避免引来猜疑。 他还在水库边投放鱼笼,每天总会收获些鱼类。 有了这些额外的收入,高晓明得以节俭购买肉类食材。 在房子初具规模之际,一位仪表不凡的少年走进了村庄。 他骑着单车,自感恩门而来,沿路上向村民们友善地打招呼。"高岳,回来啦?有啥事?”邻居的热情迎接都被他婉拒:“不了,婶子,我是来找高晓明的。” 于是有人出声叫住了他,劝道:“晓明,不必再走了,你的朋友高晓明在牛尾岭那头造房子,你应该去找他。” “造房子?”高岳惊讶地看着对方,难以置信道。 据他所知,他的表弟高晓明赚了点小钱,但是在咱们农村,建造一栋房子可是件大事。 “难怪好长一阵子没见他在县城里晃悠了。”高岳轻声嘟囔着,然后掉转了车头,往牛尾岭驶去。 最近高定的成绩上升不错,订阅数达到了一千八,平均订阅一千四,为了追求高质量作品,我也准备增加更新。 这篇算作昨日的内容,今日尚余三次发布,今天上午要举行家长会,会在下午更新。 抵达时,正好瞧见高晓明手握锄头,正辛勤劳作。 他选择这个地方做基地虽然偏僻了些,但附近荒地众多,只要有决心开拓,种植各种蔬菜都是小事。 “晓明!”高岳下车将车停在一旁,走向忙碌的身影。"晓明,你怎么在这儿?是不是放假日了?”高岳生活太过闲适,无需上学或上班,他都差点忘了当天日期。 身着黑色羽绒服与休闲运动鞋的高岳和村里的村民们不太一样,显得格格不入。 “当然是放假日,不然我怎么能来村庄?你瞧,这就是你建的小房子吗?看起来有点寒酸啊!”高岳毫不客气地质问他,并看向不远处的房屋建造项目。 “房子大小不重要,能用就行。 渴了吧?我给你倒杯水。”高晓明走进简陋的厨房,为高岳盛了杯水。 高岳咕咚咕咚饮下水,尽管天渐冷,骑行的路上他也确实口渴了。 “是我爸叫我来告诉你,你有空的话,可以进城一趟,上次那个人——他爸爸帮你在市里面安排的那个,似乎还有些事儿要找你。”饮水过后,高岳开门见山地说明来意。 高晓明先是一愣,随后想起了高岳口中的那个人正是苏厂长,一家快要倒闭的农机厂的经理。 他们仅有一面之缘,那次他给苏通引入了合作的概念。 而他这段时间全身心投入村落事务中,差不多有一个月没去县里了。 苏通现在却找他,究竟有什么事?高晓明感到好奇。 况且高建设和他已经安排妥当,他必须给面子。 “好吧,时辰不早了,我明早进城。 走吧,我带你参观一下我的新家。”高晓明热情洋溢地带着他绕遍了整座屋子。 对于高岳而言,这个房子显得朴素粗糙,不过出于这是高晓明的成就,他表现出浓厚兴趣,认真地审视起来。 继而他目光投向葱郁的牛尾岭。 在乡村里成长大的高岳十分了解此地,而且听父亲讲述,那片神秘古老的墓穴就在岭中深处。 忽然,他凑近高晓明低声道:“晓明,你知道吗?我爸弄到一支质地不错的盒子枪,问他要不要,若需要,我可以让他留下。 此外,警方仓库里还存放着一枝不错的火绳枪。 那只经过改造,不用火线引燃,可以直接使用火绒点。” “寒假了我就想去打猎,我爸爸说你在这方面很在行。”高岳的话语透着满满的期待。 对此高晓明毫不拒绝:“那你留心点儿吧,我想买一根好马鞭。 没有这个东西, 会辛苦许多,收获可能也没那么如意。”他也知道,马鞭是山中活动的得力工具。 高岳深知马鞭的实用性,便拍拍胸膛保证:“没问题,我会记着这事。” 高晓明原本打算亲自挑选适合的武器,但在周围没能找到,而且鉴于近期事多琐碎,他抽不出时间外出。 此刻,高岳主动来访,正巧为高晓明提供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机会。 一想到今后能和高晓明一起深入山林 ,高岳心中充满期待,他们当下便在山脚下四处游走。 高晓明陪伴他游玩,还邀请他与工匠们共进午餐。 稍作休憩后,高岳表明他准备离开。 由于冬季白昼短暂黑夜漫长,他自己骑车返回城镇需要一定时间,所以决定早点动身。 目送高岳离去,高晓明独自踏入密林。 这次,他手中握了一支全新的投矛。 他已经从铁匠那里领回了这把武器,并反复练习投掷,对准树干,一次又一次,直到每发都准确地戳入相同的洞口,直至树木断裂。 即使技艺熟练,但他尚未使用这武器进行过真正的 。 因为第二天必须前往县城,他不想空手而归,于是决定猎捕一只野鹿。 冬天是进补时节,鹿肉无疑十分合适。 他耗时许久,才追踪到了黄麂的踪迹,一旦锁定目标,剩下的行动就不那么困难了。 他在一个恰当的角度选定射击位置,握住手中的投矛,蓄势待发。 标枪的威力远超过一把小型刀具,只需一刺,哪怕是野猪,也难以抵挡。 瞄准、运气、投掷!在黄麂还未察觉到危胁之际,投矛已带着极大的力量穿透它的头部。 黄麂瞬间毙命。 天色渐黑之时,提着猎物的高晓明踏上了回家路,匠人们已完成了一天的工作纷纷离去。 新房还未完工,自然是没有电力与电灯的,此刻只能借助昏暗的手电光前进。 他径直走向纤婆婆的家,暂时仍是那里居住的地方。 待新房子正式搬入,高晓明打算在那里生活。 回家时,看到晚餐准备好,纤婆婆立刻叫他前来吃饭。"晓明,茶籽都已经干透了,记得找个时间拿到榨油坊榨油,搁置太久不好保存。”饭桌上,纤婆婆提醒着高晓明。 闻言,高晓明微微一愣。 近段时间忙碌,连处理茶叶的事情都忘记了。 茶叶大半是纤婆婆和高壮合力采摘晾晒,因此他决定油榨完成后送一份给纤婆婆以示感谢。 他在这段时日与纤婆婆相处,她对他如同亲孙子般疼爱。"我明天要进城一趟,不如这样,我后天去榨油好了。”高晓明提议。 高壮略感好奇:“明天并不是集市日子,你为什么要去县里?”话音刚落,他又自顾自说道:“没问题,你就安心去吧,房子那里我会帮忙照看的。” 高壮的确在新房那里提供了不少帮助。"谢谢。”高晓明首先表示了谢意,继而又解释道:“今天高岳来村里,说建叔叫我进城一趟,具体什么原因我现在也不知道。” 纤婆婆一听,笑意满面地说:“一定是好事儿!晓明,你最擅长结交朋友,和高建好好相处,他将来一定能助你一臂之力。”大家围坐的餐桌弥漫出轻松欢乐的气氛。 纤婆婆注视着高晓明,内心深处有一份不舍,她甚至希望能一直留住他在身边,让家中充满热闹的气息。 然而,高晓明终将是别人家的孩子,也将会有自己的生活。 得知高晓明即将与许小美结婚,细奶奶满目疼惜地看着健硕的高壮。 是时候为他们安排相亲事宜了! 高晓明早就习惯了每日晨起冥想打拳,十一月末的清晨山区微凉,不过几套拳打过,就连厚实的棉衣都不再需要穿上,更别提那件军绿的毛线衣。 这毛线衣已微微变硬不再柔软保温,因此决定今早在县城买些毛线回去。 村里的女人们编织毛线活娴熟,甚至会编织毛线鞋,许小美亦精通此道。 他计划买许多毛线,以便许小美能共同为两人亲手编织一件保暖的毛衣。 打拳过后,细奶奶的粥香已经袅袅升起。 饱食粥饭后,高晓明确保手中握有两斤精挑细选的麂肉,这才从容地往县上进发。 今日不需赶集市,出行时间比平时晚了一些。 沿途行人寥寥无几,天气渐渐寒冷,农田无需太多照管,村民们外出散步的机会也随之减少,这让高晓明跑动更为方便。 瞧那山下道路上,一个矫健身影正在飞奔,速度迅捷令飞鸟也忍不住发出好奇的鸣叫。 因工作休息,高建设不需要出门上班,于是高晓明径直前往高建设家。 到达时,正见高建岳的母亲笑容灿烂,像是有什么令人喜悦的消息传来。 高岳的母亲赵丽梅名字虽然朴素,但样貌尚可,此时笑意盈盈,双眼中闪烁喜悦光彩。 提及远在军队中的高宏,高晓明眼神深处掠过一道回忆,从重生以来,他还未亲眼见到高宏。 在他记忆中,到明年春节,高宏才会回家团圆,不过那也只是短暂停留,随后还需回到军队服役。 唯有等到他退役转业、在县城做事后,两人才有更多见面的时间。 赵丽梅讲述起高宏军队里的趣事,但不多,因为多数军情秘而不宣。 赵丽梅聊得尽兴时,高建设这才叫过高晓明。 他告诉高晓明:“苏同找到了我,希望能跟你再次聊聊,中午在老林饭店有约。” “好的!”高晓明回答道,距离午饭时间还有一段时间,他们闲聊了起来。 “你进来。”高建设将高晓明引领至书房内,从书柜拿出两柄枪交给高晓明。"我们这儿没多少好装备,我搜罗了一个多月,才弄来这俩勉强还看得过去的。 看看你偏好哪把?” “这盒子炮是局里淘汰的,那鸟铳是有人违法用枪伤害人后被收缴的。 我试验过了,两者都没什么问题,打猎足够用了。”高建设说明着。 见枪,即使是高晓明也难免心生激动,哪个男人会对武器无动于衷?现代游乐园里那些举 戳气球的多半是男士。 他端详两柄枪片刻,最终选择了鸟铳。 这把鸟铳曾加以改良,实际性能与盒子炮相当,并由于较长的枪身,入手有些份量,更有质感。 相较之下,盒子炮的外观似乎略显逊色。 “叔叔,我看这把。”高晓明得意地举起鸟铳摆出瞄准姿态,傲慢的眼神挑衅着高建设。 听这话,高建设不禁笑道,对他的选择并未感到意外。 都是男子汉,能体会得到。 苏总取出一包物品,递给高晓明,道:“节省着用,别乱花,明白吗?” “嗯,大叔您尽管放心,我又不是无底洞!”高晓明急忙保证,因为在不久前,他听闻有人带着枪进山打猎竟不慎击中了一个在草丛中如厕的中年女士臀部,这事情闹得沸沸扬扬。 第四十六章 培育果树 “明白就好,总之别出问题。 否则这枪你就得自己想办法找来。”苏建设语气严肃地提醒他。 谈完这事儿,苏建设神色缓和,轻声说道:“高岳提到过你建了新房?选择牛尾岭那个地方了啊?怎么会选这种偏僻的选址?” “我就是想过安静日子,建在那里, 垂钓啥的一概方便多了。”高晓明一脸轻松地说笑着。 叔侄俩聊了会儿已至中午十一时,虽然约定的是午饭时光,但由于是以讨论事务为目的,他们决定早点出发。 于是俩人一起走向老树林餐馆。 见到高建设与高晓明走远,高岳不禁酸酸地说:“妈,你看我爸,对我还不如对晓明好呢!” 然而赵丽梅并不理他的抱怨,说道:“在家给你准备的黄麂肉不是很好吃吗?安静做你的作业,都快到高三了还浪费时间在这儿。” 眼眶微怒,辩解道:“爸都知道我要高考了,可他昨晚还非叫我往高家村跑一趟?” 简直是双重标准!最终还是被赵丽梅压在书桌前,沉浸在他的知识殿堂中了。 餐馆老板苏通用午餐时分已先一步到了,吩咐过大厨林师傅准备食物。 等到人齐,菜肴便可以一盘接一盘地上桌了。 远远看到高建设与高晓明,苏通起身招呼道:“股长,这里请!” 他先招待好高建设坐下,然后急切对高晓明说道:“最近我去了趟省城,了解了一番合资事宜。” 这就暗示了今天讨论的重点。 对这样的情况,高晓明毫不惊讶。 毕竟他们仅见过一面,谈话主要围绕的是合资之事。 闻言,高晓明面带微笑,很想知道这位苏厂长此生会选择何路:大胆涉足合资还是步步衰败,最后泯然众人。 目光闪烁,年轻的创业家苏通满载着热望和决断,胸怀壮志,同时行动力非凡。 在确认真的存在合股机会后,他在脑海中思考着种种策略。 于是在饭桌上,他分享了自己的想法,并向高晓明请教他的见解。 虽说高晓明是个仅仅19岁的青年,学历也停留在初中阶段,但他率先提出合资的设想给了他独特的发言权利。 “我对如何让拖拉机厂继续生存这个问题考虑了很久。 想要实施,光是想还不够,该找哪间国有企业合作,这我就拿不定主意了。”苏通用眼光看着高晓明,请他给个主意。 关于拖拉机厂的技术难题,上一世并不是高晓明涉足行业,所以他对详情不太了解。 可是现在被问及时,他却想起了成功案例:双喜牌高压锅! 沈阳双喜牌压力锅在国内享有极高声誉,然而因工厂产能有限,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电器、炊具的需求不断增长。 乡镇企业的兴盛正是时代之选。 高晓明微微一笑道:“苏厂长对农机厂未来的规划是如何的?你的目标是不是转向压力锅市场?” “压力锅?”苏通一愣,他们的工厂虽能做些压力锅的基础配件,却并未具备完整生产压力锅的实力和技术。 原计划是专注于模具和机械设备制作。 “你听说过双喜牌压力锅吗?” 苏通毫不犹豫地点头,这样的品牌怎能不熟悉?他们现在家中使用的正是双喜品牌的。 “试想一下,如果你与双喜合作,生产他们的品牌商品,你觉得销量会如何?”高晓明引导苏通进行思考。 听到这里,苏通的眼神越发熠熠生辉,高声回应:“肯定会大卖的!肯定的!” 原本对于发展路径困惑迷茫,眼前似乎满是可能,又似处处是阻碍的苏通,如今面对高晓明清晰的建议,犹如一道曙光拨云见日,使得道路豁然明朗起来。 但他旋即又产生了疑虑:“双喜在沈阳,我们这距离似乎有些遥远……” 在这个时代,出行并非易事,耗费时间和资金不算,还有坚强的毅力必不可少。 那时的绿皮列车速度甚慢,千里行程漫长且未知的风险无数。 南下支队这样的团伙南方火车上的横行是苏通了解的情况,他甚至亲身体验过抢劫,那么北方地区是否会有所不同,他心存忧虑。 由于自身以技术研发为主,身体素质一般,面对此类不安因素,若非万不得已,只能任由劫持。 这次长途跋涉,满载着诸多不确定因素。 高晓明察觉到苏通心中的焦虑和惧意,于是安慰道:“这只是个提议,不是必然的决定。 厂长你可以深思熟虑,只需找到适宜的合作方,就能展开谈判。” “沈阳确实远了些,也许可以考虑省城。”面对苏通的选择,高晓明并无太多意外,假如苏通能坚定决心并勇往直前,也许上一世也不会落至这般地步。 此刻老林端来事先准备的佳肴,尽管提及财务状况紧张,这一餐却摆设丰盛,显示出主人的热情。 “我们先用餐吧。”见二人谈话陷入困境,高建设迅速打破沉闷气氛。 于是,三人话题一转,开始共进美食。 饭后,高建设本欲送高晓明离开,不料苏通却提出新请求:“如果我去沈阳洽谈合作之事,能否请你一同前往?” 高晓明眉眼微抬,没想到这突如其来的要求。 苏通报名寻求高晓明随行乃实属无奈,因为身边的合适人选有限,懂联营运作的人唯有高晓明。 同时,高晓明的壮硕身型和健硕体魄是吸引苏通的原因之一,一同外出行动显得稳妥可靠。 说实话,高晓明对此并不热衷于远行。 他已经经历过前辈子在外闯荡,饱尝艰辛。 在体验过现代社会的飞机和高铁后,他对老旧的汽车和火车更是没了什么好感,每次出门他都觉得这是种煎熬。 但考虑到苏通是由他的父亲高建设引荐的,况且苏通本人似乎没有直接去沈阳的打算,他也就爽快地应承了下来,说道:“行,等苏厂长确定行程时,就直接来高家村告诉我一声吧。” “嘿,好!”苏通听见高晓明同意,心头踏实许多。 这次无论去不去,他都不再那么担忧。 后续他还想找更多的同行详细询问合资的事宜,以便做出明智的选择。 看到这一切,高建设拍了拍苏通的肩膀,赞赏地说:“你让晓明一块儿去就对了。 他打野兽和采药技术精湛,行事谨慎勇敢。” 高建设的话让苏通更加信任高晓明。 三人享受了一场丰盛的宴席后,分别离去。 高晓明跟随父母回家,取回改造过的 。 那把枪已被赵丽梅细心用粗布一层又一层包扎,以防止暴露而引起不必要的关注。 告别家人,高晓明并未直接回家,反而去了商场,挑选了足足够做两件新衣料的毛线,颜色选择不多,选择了红色和军绿色,以在树林里行走更为隐形。 携带好衣物和其他必需品,高晓明回到村子。 途经军岭,他再次与黄伟志邂逅,这次,黄伟志的精神状态明显改善,与以往迥异。 遇见好友,两人互相问候并闲聊,期间高晓明觉察到黄伟志的巨大变化,这一切皆源于捕获兔子的经历。 此时的黄伟志背直面笑,宣布道:“现在,这个家我作主啦!” 自从高晓明教授兔子猎捕技巧后的一个月,黄伟志好运连连地猎得数只,第一只被他自享美食。 他许久未沾荤腥,又因农事忙碌伤口始终难愈。 他曾央求父亲花钱买肉,却遭遇坚决的拒绝。 当他自己狩获兔子后,父母虽不舍,仍催他卖出换钱。 然而,黄伟志没有照做,那个晚上他终于满足了自己的口腹之欲。 后续捕得的兔子,他卖掉了换成银两,但他并未交给父母,而是自己保管。 他开始意识到,如今22岁的他是家中核心劳动力,应当掌握家庭财富。 就这样,生活的新篇章在一把改良后的鸟 和一个新目标之间展开。 尽管初始有些冲动想去山上尝试枪法,但在婶婶提醒下,他知道首先要完成家中的茶籽榨油任务,家里的猪油也不多,因此压抑住了这份 ,先解决实际问题。 他捡的茶籽过于丰富,即使去壳后还剩下四大袋子,总重量差不多五六百斤,单凭他一人之力是很难处理的。 要雇拖拉机帮忙又会显得有些昂贵。 因此,他向他人求助,租借了一个平板车,将茶叶堆置其上,他便一手推车往镇上那家制油作坊行去。 那里的设施可提炼茶籽油,也能榨取菜籽油与豆油。 正逢茶叶的丰收季节,镇上大部分来的客户都是来榨取茶籽油。 还没接近作坊,高晓明已然嗅到了浓厚的茶油香。 在作坊外面,有一个大型的石碾,一边牵挂着一头驴以提供磨压的动力。 首先是将干爽的茶籽进行100%的晾晒处理,这部分,高晓明早已在家里提前完成了,接下来则是把处理好的茶籽置于碾盘上,磨成细末。 随后,碾磨好的油茶籽被倒入锅里蒸大约一个小时,直到熟透才能榨取油质,这时,磨出的茶油粉将会特别蓬松,易于出油。 搬下平板车,高晓明与坊主沟通选择的榨油方式:一种是他直接取走茶渣,带油离开;另一种则是将茶渣留下,支付一些工钱。 经过深思熟虑,他选择第二种方法。 随后,工作人员便开始对油籽进行过秤。 同时,老练的技术人员会对新鲜油籽的干度进行检验,若干湿程度不够,他们是不会进行榨油的,因为水分过多的籽只会产出品质较低、容量较少的油。 茶籽出油的比率有一定的规律,若油品少于预期值,就可能引发争议。 完成秤重后,只需静待茶叶变成粉末的过程。 高晓明则在这个空闲时间在作坊里参观,虽然这里设备简单、无现代化器械,但历史悠久。 这里有专人负责研磨、蒸煮茶籽粉末,另有专人将蒸熟的油茶粉放入用稻草填充的圆形竹制圈子里,制成果饼形状。 制作果饼这步不可忽视,如果厚度偏差大,会降低出油效率。 熟练的师傅能精准地用手中的铁勺将茶油粉包成合适的尺寸,手法既快又娴熟。 一切准备妥当后,终于到了压榨环节——也是最关键的步骤!高晓明站在老旧的油床前面,仔细打量着这见证了历史的木榨机。 它是由上百年的樟木精心削刻而成,是整座作坊的核心设备。 床内预留的长达两米,宽0.4米的空间正好容纳一个油饼,放置好茶油饼,师傅们便开始运用人力挤压。 传统工艺在此展现:用尺寸不规则的木桩逐点插入木质缝隙,一点一点挤压出茶油。 不多时,油线涓涓而下,香气满室。 花了大约五个钟头,高晓明的所有茶叶总算被榨完。 最后步骤进行到最后时刻,他还嫌师傅力量不足,甚至亲手上阵,将木棍投入油床。 他的坚持让茶油多了不少!这一成果让他非常骄傲。 就连那些师傅,也都为高晓明的力量赞叹不已,伸出大拇指。 高晓明安装好茶油罐,随后把榨过的茶渣从小油盘上取下,一并将它们堆放到平板车上,给过工钱后,推着小车往高家村走回。 这些都是珍贵材料,不仅能天然做洗发剂,还可制成肥料为作物施肥,有了这些肥料,田地既增加营养也防害虫,还增产提糖。 其效果远胜过常规农家肥。 不然榨油坊为何愿意保存茶渣?为的就是出售,换取利益。 既是珍品,高晓明自然不舍放弃,他已经开垦出了两亩农田,家中人口寥寥且不养家禽,正迫切需要肥料。 除去已耕种的土地,他还计划扩展更多,不过并非全部种植蔬果,还要留空地方培育果树。 例如西瓜、甜瓜、葡萄、桃树和柿子。 打算春节后,再到市 购水果幼苗,按个人喜好来布局园子。 回到家时,夜幕将近。 细奶奶已在厨房备餐,见到他回归,立刻关切地问起了收获的茶油数量。 高晓明饮了口茶水润喉,接着回答:“一千五百粒干茶叶子只榨得二百斤的茶油。” 细奶奶惊喜一声:“哎呀,听说这一千五百粒只出百八十斤左右,你能榨二百斤已经很不错啦。” 他露出微笑,传统的手工压榨出油效率低,若非最后一把劲,只会出到一百九十几斤而已。 第四十七章 制作鸡舍 高晓明将茶油安置室内,而那剩下的茶渣,则被他沿墙角堆置。 再将平板车归还。 闲暇的午后,离饭点儿尚早,高晓明顺手拿出锤子,动手将茶渣一点点砸碎。 榨剩的茶渣犹如一块硬邦邦的固态水泥,常人无法轻易掰动,得借助工具将其研磨为粉才能利用。 不论是用作头发护理还是做农用肥料,破碎都是必经步骤,否则一大坨坚硬的茶渣是派不上大用场的。 屋檐下的厨房内传来锅铲炒菜的噼啪声,锤子有节奏地砸碎杂物的声音融合,交织出日常生活的和谐曲调。 随着铁锅加入半锅清水,滋滋冒泡之际,细奶奶招呼着:"开饭了!" 高晓明应声站起,步入厨内。 高壮负责生火,此刻正欲把还未彻底燃烧完的大柴挪开填到炭火坑底层, 高晓明让那些树木继续在山林里自然风干,他则只将已干枯的树枝剪除后整修尺寸,分段扛回山下。 他并非直接运到山脚堆积,而是先找个较近的安全地点隐藏,等到夜晚人群减少后再搬运。 当前村里的房屋建设者并不多,进山少量采木料以供自用,并不会引发大争议,但如果大量砍伐便会引起他人嫉妒,甚至遭投诉到大队。 理论上,非自家山林范围内的树木属于国有,不得擅自砍伐。 况且,高晓明采的全是珍贵的杉木,其价值远高于一般杂木。 这日,他整日都忙碌在山里,一边挑着重物前行,另一边关注蜂箱状况,蜜蜂已开始造蜜,但从观察来看,蜂蜜产量还不丰富。 虽然四季鲜花不断,但冬季花种相对较少。 高晓明观察发现,主要冬日开花的植物就是山茶、枇杷及紫云英几样。 在蜂蜜源不多的情况下,蜜蜂们的蜜产出也会相应减少,甚至自身也难以供给足够的食物。 除此之外,他还密切注视野猪动静,为之后的 计划作准备。 由于野猪肉大耐食,尤其是冬季寒冷,肉类保存方便,腌制风干慢慢享用非常惬意。 经过细致观察,他发现之前横行的野猪竟定居了!在牛尾岭深处有一片橡树林,富含橡实,恰好成为野猪寒冬的食物来源。 冬至时分,他们会在这聚集,或躺卧休息,或寻找橡实。 如野猪群体过大,橡实时令不佳,有些饥饿的个体可能迫于无奈会选择下山偷袭村民们种植的蔬菜。 农田里的菜品种类繁多,如大白菜、萝卜、土豆、青葱、大蒜及油菜等。 若年成顺利,村民们的努力定会有收获,但碰上成群的野猪,辛苦劳作成果恐被扫荡一空。 这群野猪常集体出动,破坏的农作物往往多于它们实际摄入的。 后世的某处记载显示,有的村民会在必经之地设置电网,一旦野猪闯入便会触电受伤。 此时,他们会有一条狗守护,在野猪冲来前大声报警。 接到信号的人随即赶来,断掉电网后协助控制住野猪。 这样的方式就像守株待兔,既省力又效果显着。 一天结束,高晓明掌握了山上的一切动态后,也开始策划捕获一只肥美野猪的具体策略。 他已经配备了鸟枪、投石器和某种工具(原文缺失)作为装备,仅缺一条好狗作为猎手的助力。 他沉浸在对那条未知 的期盼之际,却不料一下山,便看见了一只威风十足的狼狗正拴在草地上,旁边站着黄伟志和一位高晓明不认识的新面孔。 他笑眯眯地上前打招呼:"伟志,你怎么会突然过来?"考虑到黄伟志家人力不足,他日常大多数时间还是在自己田地里辛勤劳作,来这里探访的机会很少。 黄伟志满面笑容地说:“如今田间也没什么急事,所以我过来看看。 我早就听说你开始砌房子,今天才有空过来瞧一瞧。”他又突然问道:“哎,说到找东西,我听说你想找 ,有没有眉目呢?” 高晓明摇了摇头,告诉他还没找到,随后低下头看着那只狼犬,已经猜出几分他们此次造访的目的。 因此,他对这只狼狗更加仔细地打量起来。 狼狗察觉到他的目光,马上起身怒视,向高晓明大声吠叫,吠声尖锐且气势汹汹。 估计有五十多斤,全身漆黑发亮,摸起来应该滑如油光。 它的眼睛黑漆漆的,眼神凌厉,耳朵直立,透出对高晓明的敌意。 黄伟志此时对那中年男子介绍道:“他是坑里村的人,他儿子近日得了个病,需要用钱去医院。 所以他带了这只狼狗跑到军岭来,看有人愿不愿意买。 今天不是赶集日,这狗自然未能出手。 我记得你之前说过想要条狗,所以来这儿碰运气。” 态度十分热忱的黄伟志说:“据说是小儿麻痹症,如今医疗技术发达,及时就医是可以治愈的!高晓明,你看这条狗如何,合适的话,可以买下啊!”他自己兄弟当年因小儿麻痹留下后遗症,残疾一生,家庭贫困和父母过分看重钱财,导致耽误了及时就医,情况恶化就无可挽回了。 因此,在得知男孩可能是得了一样疾病后,黄伟志显得比对方还要急切,极力推荐这狼狗给高晓明。 他认为高晓明既需要狗又有能力,这条狼狗的售出概率很高。 看着两个期待的眼神,高晓明也迅速做了决定:“好吧,你说个价码,我要了!”这条狼狗确实出色, 到位后作为 非常适合。 当然,如果不驯服的话……那就只有让他享受美食——狗肉了。 由于腰疼,稍后章节会稍晚一些发布,请稍候。 交易顺利完成,中年男子接过钱时满脸的不舍。 他望着高晓明,斟酌良久后叮嘱:“大黑,它是条好狗,你善待它。”得到点头允诺,狗作为人类的朋友,高晓明确决心将它当做一个伙伴,一起共同生活。 当狼狗的大黑接过牵它来的绳子时,仿佛明白了它的未来。 它不满地冲向中年男子,叫声带着疑问。 中年男子没有久留,抓着钞票匆匆离开了,身后,大黑仍在大声吠叫,尽管未曾真正追赶,它显然察觉到被新主人遗弃了。 哀鸣许久,大黑终于停止,内心满是不安,在绳子束缚下,虽然尝试过多次逃逸,但仍难以逃脱命运的手掌。 黄伟志顺利促成这笔买卖后便离开了,返回军岭,同时也转告陈国林明天要用拖拉机跑一趟的事。 考虑到一次送完所有木材,让陈国林驾驶拖拉机是最便利快捷的。 而且距离不远,运费不多,这对于高晓明来说是非常划算的一笔交易。 众人散去,高晓明与新来的狼狗开始磨合感情。 他牵着狼狗回到了细奶奶的房子,从厨房取了半只兔子,先是切成小块,递给狼狗嗅闻。 狗儿嗅到肉的味道,喉中低声咆哮,对高晓明持有警惕,没有立即进食。 在这个年代,人鲜少有机会吃到肉,狗狗就更不用说了。 但从狼狗闪亮的毛发看来,它的饮食条件应不会差。 能饲养这样的大型犬只,养它的中年男人想必也常涉足山林 。 他知道坑里村四面环山,村庄位于小小的山谷之中,从上往下看,恰似深深的大坑里居住着的人家。 "吃吧!往后你就跟着我,我会保证让你日子过得很滋润!香的就是香的,辣的就是辣的!" 高晓明用口齿说服这只狗,并看着狗魁梧的身影说:"名字叫大黑确实有些土气,看你威猛无比,就该有个更有气势的名号,嗯…黑虎,如何?"人们购买狗后,往往会为它们取新名字,表明这是家庭一员的身份。 拥有这样的认知,主人与狗的互动就能更顺畅地建立和谐关系。 不过大黑作为性格独特的狗,对此并未表示同意,只是用一声洪亮的狗吠作答。 细奶奶和强壮在一旁听见声音,也一同走出了屋子。 看见院子里系着的大狼狗,强壮眼中顿时放出光芒,男子怎会拒绝一只威武的大狼狗呢? "晓明哥,是你买的吗?为什么要带只大狗回家!小孩子般大的小幼犬反而更好养!" 壮大走上前去尝试抚摸它,大狼狗却不同意,冲他一阵咆哮,目光凶猛,让强壮步步后退,不敢靠近。 高晓明则嘿嘿笑起来。 起先他也打算买幼犬,便于从小养起,训练得更听指挥。 但大狗也有其魅力,何况,买这只狗也算帮它之前的主人减轻了负担。 假使那位陌生人能凭这些收入尽快治好儿子的病,那就真是他的幸运。 细奶奶也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大狼狗。 如今村里生活朴素,养狗人家寥寥无几,多数为了 。 优秀的猎犬可以帮助主人捕获野兔或是野鸡等小动物。 "晓明,直接给生肉它吃?不用煮熟吗?"细奶奶问道。 高晓明摇头回答:"不必煮熟,这样喂对它更好。" 狼狗食用生肉有益于健康,可减少疾病的发作,并能使狗保持活力,相比之下,熟食可能导致它们变得过于安逸。 此外,喂食生肉可保持狗的天然牙齿清洁,排泄物更少,味道更清幽。 高晓明花钱购置狼狗的目的显然是希望一起 山川。 倘若将狼狗喂养成宠物狗的性格,那便本末倒置了! "黑虎!快吃肉,不然饿死你了!"高晓明指了指地上那片兔肉,下达了指令。 尽管改名黑虎的狼狗仍旧倔强不为所动,不肯接受。 然而高晓明并未因此妥协,转身自顾自在旁边坐下。 呵,它还挺有脾气呢,不吃就不吃,总有饿得难受的时候,总要吃下去!高晓明并不理会,但细奶奶与强壮却十分关心。 祖孙俩聚在一起讨论怎样为黑虎找个合适的狗窝,现在天气寒冷,总不能让它露天睡觉,以免染病。 建造狗窝还算简单,所需材料就在身边,细婶子提议:"壮壮,有个快要烂掉的木盆,你去找来,然后在上面铺点稻草,基本就行。” "嗯。"高壮爽快答应,满怀热情地去寻找木盆和稻草。 当前的稻谷都是手工割的,所以收获后会有很多稻草留了下来。 这些稻草大有用处,它们能替代床垫,在寒冷冬季,将床板上厚厚铺上稻草,足以提供保暖效果。 还可以用来制作鸡舍,甚至是引燃火源。 至于牛家,稻草也能喂饱冬天食量大的牛群,如果没有足够的草料,它们很可能难以度过严冬。 可惜的是,细婶家没养牛,耕田要用牛的话需要借用,然而他们养了头猪。 养猪时,猪圈清理后会剩下不少清洁柔软的稻草。 经过一段时间后,这些稻草混入了猪的粪便,再一起清理掉。 总之,稻草是生活的宝藏,哪里都能发挥作用!小黑的新居就选在储藏杂物的地方,而它的颈圈不会立刻解开,除非它对新环境有一定程度的接纳,与新主人建立起情感联系。 如果是买回来的小狗,一开始就不会套绳,因小狗对家更有归属感,不会随便乱跑。 黑夜渐渐降临,黑虎固执地不吃掉地面的兔肉,就连高晓明用破碗盛的水,都没喝一口。 见状,他微挑眉头,打算耗时间观察。 他索性把剩下的兔肉全部剁碎,摆放在黑虎面前,就等着看它是否会动心进食。 (清晨,把准备好的木料送到木匠那儿后,高晓明领着黑虎来到新房现场。 虽然黑虎脾气不太好,但身在高晓明的掌控之下,还是不得不跟上他的步履。 新房虽然只有三间,可是院子里空间不小,由于施工人员稀少,且附近无其他人家,所以高晓明得以独自占据更多的空间。 等到墙打好、房梁安好瓦片,房屋结构就完成了。 后续只需木匠安装门窗,制作并安放下必要的家私,如木床、柜子、箱子等,这新房就齐全了。 尽管进展迅速,但高晓明并未急着入住。 因为在没有新房屋甲醛释放这一概念的时代,这里并无甲醛担忧。 然而新房必然会有潮湿的问题,即使在寒冷冬季也不适宜居住,南方的人通常是睡觉用木床,不像北方人那样睡暖炕。 第四十八章 特殊训练 火坑一旦点燃,整间屋子立刻暖意融融且干燥。 南方的冬天风寒刺骨,加上缺乏取暖设备,取暖更多依赖人的毅力。 许小美好似一只在简陋厨房忙碌的小鸟,她在洗菜,手泡在冷水中直至发红,细细一看,手指甚至有些浮肿,原来是冻疮的前兆。 对此,高晓明心急如焚地关心问道:"上次买的面霜和蛤蜊油,你忘记用了,还是已经全部涂完了?"虽是寒冬冷水洗菜之苦,但看到心上人的关心,许小美的心中如同饮蜜般甜蜜,她微笑回答:"我都用过了,早晚都会涂抹。" 随即高晓明斩钉截铁:"洗过手就得再补涂一次!你不用担心,没有就再来买!") 蛤蜊油不必特意到县城购买,因为村里的合作社就有销售,并且价格也十分公道。 因此,不管多少,高晓明都不会介意它的消耗。 他对许小美建议:“以后清洗蔬菜,用热水就行了,我的木柴不少,不必吝啬!另外,做饭时少烧需要洗涤的蔬菜,多烧一些腌菜。 家里有没有腌制的咸菜?如果没有,我去买给你。”说到这里,他已经盘算着更换食谱的事情。 青菜是自家园子里种植的,经济实惠,可以随时取食。 而咸菜则需要预先腌制,村里人会在秋冬之时制作各种腌菜如辣椒萝卜干、柚子皮腌渍、梅干菜和酸菜等,便于下饭菜,并减轻做菜人的工作负担。 许小美说:“不需要购买,我已经腌制了辣萝卜干和梅干菜,但梅干菜最好是配上一些肉才更美味。”特别是五花肉为首选。 高晓明答应了,他说:“行,明天是军岭逢集,我会买些猪肉。 你就别洗了,我来干。”许小美好像得到了什么甜头,嘴角轻轻扬起。 工人们打趣道:“你俩小两口感情真好啊!你就放一百个心吧,叔叔们会安排让你们春节之前搬进来住!”他们的谈话让工地氛围瞬间活跃了起来。 时光飞逝,很快就要给高晓明的新屋上梁铺瓦了。 这是个大事件,要按一定的仪式进行,同时需敲锣打鼓通知村民,并分享些花生瓜子作为礼物,若能有好心主人,还会有糖果。 那天,小学校的学生已放寒假,一听到锣响孩子们便奔这里来了,甚至大人们也会过来围观。 仪式完成后,他会散发些瓜子、花生,当然也准备了些糖果分给到的孩子们,至于成年人则没有这样的优待。 在房屋中间并列架设的带有藤蔓的大楠竹,缠裹着红色丝绸作为装饰,这是本地习俗中的挂红。 每逢庆典,主人会将一根红线披在客人肩上表示祝福。 如果有孩子参加宴会,他们得到的红丝线将附有小小差别,丝线另一端会挂着一块红包,包裹着几块钱作为喜庆之财。 现在的风俗多数包一块一块元钱,寄予吉祥之兆。 而后来时代红包面额则更加丰富,既有十块、二十块,甚至上百元的选择,看主人怎么安排。 仪式完成后是餐宴开始的时候,虽然不办乔迁酒席,但也需要好好款待工人师傅以及父母叔伯。 罗小华和许小美合力操持这场盛宴。 硕大的铁锅冒出蒸汽,浓郁的香气缭绕,令人口舌生津。 有些懂事儿的人已离开以免失礼,唯有孩子们沉醉在美食香中,流连不去。 望着孩子渴望的眼睛,高晓明心生怜爱,他特地盛出一盘肉类菜肴,请每人尝一块。 满足过后,孩子们笑颜逐开离去,小手紧紧按着衣兜以防蹦跳时散落瓜子花生的奖赏。 宴席上,微醺的高远见显得格外兴奋,大声赞扬说:“老二,你的本事真不小啊!小时候我就看出你精明,如今果然是有出息的料。” 同样喝酒上头的高繁茂脸颊泛红,舌头略显不太灵便,当即揭了高远见的老底:“哈哈,记得晓明小的时候惹事,是谁最先动手揍他的?就是你!” 这话说得高远见尴尬不已,狠狠瞪了他一眼。 他们是同宗堂兄弟,并且邻居关系亲密,对他们各自的家情况颇为了解。 然而,他们那里对孩子教育采取一种宽松的方式,除非打到要出人命的程度,不然很少有人干涉干预。 就像小时候高晓明淘气 ,那时的高远见拿起竹条教训他,高繁茂在一旁笑眯眯地看着,并调侃高晓明,“下回还敢不敢犯错了?” 高繁茂呵呵一笑,又倒满一杯自家酿的烈酒。 那种酒酒精浓度非常高,滋味浓郁。 高远见凝视着高晓明,开口道:“晓明,实话说吧,你究竟挣了多少钱?之前你妈妈说过,你把赚的全买参枸杞给他们,可房子怎么会盖得这么快呢?你知道钱赚来的路子,别忘了还有咱们兄弟。” 此话一出,四周气氛变得暧昧,所有人都饶有兴趣地看向了高晓明,就连在一旁默默啃骨头,一双黑色亮眼的黑虎,仿佛也被吸引了八卦的目光。 它身上的皮套已无需束缚,说明黑虎已经完完全全融入了新家庭,它头脑机敏,听懂人的命令,虽未戴链子,但它从没攻击过人。 此刻,所有人目光都汇聚到高晓明身上,其中包括黑虎本人。 然而,高晓明显得从容冷静。 他早摸透高繁茂的性格,对方平时还可以应付,唯独酒后状态让他堪忧:要么口无遮拦,要么行为失态。 高远见也是如此,喝了酒就容易自视甚高,言语粗暴,并且不容别人插话,不然很可能醉醺醺地去找人打架。 于是他对高繁茂道:“叔父,我给父母买人参枸杞表心意,孝敬他们是天经地义。 而盖房毕竟是大事情,他们自然不想我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白花。 确实,爸妈给了我些钱,我又借了些,加上打猎所得的肉类与山上砍下的木材,以及村里的亲友帮忙,花销其实不多。” “还有,我的两个堂弟因为铁路工作没法帮我忙。 没关系,等他们在建房时,我一定会帮忙。”高晓明口中的两个堂兄弟指的是高繁茂家的男孩们。 在这个乡间,有个不成文的传统,那就是互相帮忙,不收报酬。 像盖房、收割水稻,大家都会自愿互换劳作。 高晓明之前曾帮助过人,所以在他的房屋修建过程中,这些人都来帮忙报答。 提到自己两个儿子的帮忙问题,使得高繁茂处境有点尴尬。 要是不喝酒,这件事或许会被淡忘。 可现在醉了的他说出了:“嘿,你们已经分家了对吧?你们一家才得到了一亩田和山林的一小部分,凭这种分配,你父母还要出钱盖房吗?”这话语显然带有挑拨的意思。 这回连高远见这张老面孔都觉得尴尬挂不住了。 当时分配方式只是在气头上的一句话,随着观察到高晓明逐渐展现出才能,他又想到该尽量让老二分得少一点,多留些遗产给其他三个儿子和闺女。 就这样,默认了下来。 但现在在大庭广众下被高繁茂揭破,他的面子如 辣痛,周围的人都投以惊讶与嘲笑的眼光。 “啪!”高远见猛地一拍桌面,大声说:“怎么了?我儿子盖房子,还不能给我送钱吗?花老大家的钱买旧房子没问题,我为何帮不了老二盖房子?我偏心吗?我很公平的!”说着,他在众人眼前伸手掏出一百元,硬是塞给高晓明,尽管他不要。 看到这一切,工匠头头见状连忙转换话题,赞美起高远见公平对待所有孩子,并强调这是身为父母应有的帮助。 被吹捧的高远见愈发欢欣,一连干了酒杯,满脸红润,眼神也开始模糊。 在不远处的小桌子上,罗小华对此轻声冷哼,但黄素娥看着这幕眼神深邃起来。 公公刚刚当众给了高老二一百块,私下里肯定给了更多。 之前他们刚买房时,黄素娥还挺满意,可现在…… 她看着那新修的三间屋子,尽管只有门窗装好了,却透着一股新鲜感,绝非老旧房屋可比。 内心酸意泛滥,盘算着该如何从公婆手中争取些零花钱。 抚摸着隆起的腹部,黄素娥心里有了计划。 一餐酒席后,房子的任务就算完成了!接下来只需将木匠定制的床、衣柜、箱子、桌椅等物品慢慢添置入新房。 其实建的这三间屋子是主体,中间为堂屋接待客人的地方,两边则为卧室,现在两人口头,只需要一间;另一边预备储物及喂猪舍,等将来孩子降临再说卧室之事调整。 除这三个房间,还需要配建辅助设施,比如厨房、厕所、澡堂以及猪舍、鸡舍。 高晓明的房舍规模较大,院落也宽敞,各类布局显得相当规整,但他决定不用养猪,转养牛。 牛可以野外找草,田间劳动,粪便又能肥沃土地。 相比之下,养猪则每日割猪草、熬猪食还得定时清理异味四溢的猪圈,太费心费力。 而山里野生猪肉唾手可得,何苦自找烦恼? “黑虎,巡逻去!”高晓明大喊一声,远处回应的黑虎如同疾风一般奔来。 拥有黑虎后,他也并未采取特殊训练,仅供应食物、交谈与轻轻抚摸。 待黑虎稍显习惯后,他们一同步入深山熟悉环境。 久而久之,人与狗间的情谊便悄然滋长。 对于黑虎来说,现在的它过上了奢华的日子!回想之前的生活,即使原来的主人还算疼爱,但食物标准怎能与如今相较? “黑虎!” 随着呼喊,“汪汪!”回应回荡在林间,黑虎追赶着高晓明进入山谷。 此刻的它虽有些许不爽,为何前方的那两个“人”比它跑得还要快呢? 高晓明领先于前,拿着改良后的猎鸟枪漫步,黑虎紧跟在侧,间或朝着矮丛林低吠一两句玩笑式的口号,又或是顽皮地嚼一口草地。 选好地点后,高晓明着手于搜索今日的目标,而非巨兽野猪或梅花鹿,而是飞禽——斑鸠。 斑鸠因其肉嫩口感上佳,成为他的首要 对象。 然而,在后来的时代,它们被列入受保护物种清单内。 选择斑鸠,更重要的是作为枪法训练。 手持新枪后,高晓明开始了射击练习,初始制作简易靶子对靶练习,后来转向练习射杀野兔或野鸡。 然而,他的射术欠佳,只意外打到了一只刺猬而不是任何兔子。 在练习过程中,高晓明带着黑虎,试图让它们熟悉枪声的节奏。 刚开始时,枪响引起慌乱叫声,但久闻后黑虎逐渐适应,并获赠一块肉以奖赏其行为。 射击斑鸠之前,他会仔细瞄准并扣下扳机:“砰”的一声,空中飞翔的斑鸠骤然落地,扑腾翻滚。 黑虎瞬间发出叫声,向猎物奔去。"黑虎,停下别吃!”高晓明制止道,以防 吞入黑虎腹中。 同时他也借此机会教导狗,主人有对猎物的所有权及决定权。 尽管已击落斑鸠,可看着插着弹丸的斑鸠,高晓明脸上微微露出不满。 因为弹丸嵌在腹内部分,切割会失去肉质,可能导致铅毒。 如果能够射中头,就直接取头就好。 他熟练地拔下鸟身上余留的毛羽,并掏出腹中的 。 使用后的 还能重用,虽然威力削弱且射程变短,但对于练枪足够了,熟练的动作便是熟能生巧。 自从他得到了两张金箔纸后,夜间禅修令体质得以提高,但仅此而已。 若要提高速度,就必须通过专门的跑动训练提升;若想枪法准,唯有持之以恒地练枪,直至肌纤维习得条件反射地射击。 高晓明将拔掉毛的斑鸠放入背负的袋子中,对着黑虎道:“出发!”黑聪明地跟随着。 这一次,高晓明计划教黑虎如何独自捕猎兔子,却惊喜地发现黑虎似乎已具备这方面的能力,听明白指示后,黑虎开始边嗅边搜索野兔洞穴。 犬类的嗅觉无比出色,对于 帮助巨大,猎人只要在它们的帮助下找出并追踪猎物,然后选择恰当时机击中。 第四十九章 非实战 这天,两人顶风跋山涉水在山区游荡半日,直到夕阳将落,高晓明才带着黑虎回到村里。 返回时已入夜,虽不过傍晚七点,却已是漆黑一片。 冷冽的冬风吹来,寒气直入骨髓。 还好高晓明体魄健壮,否则早就扛不住这路途艰辛了。"黑虎,明天休假!”高晓明看向略显疲惫的它,决定作为奖赏给一天假期。 劳累了一整天的黑虎听此显得精神振奋,欢快地叫了一声。 进入细奶娘的院落,高岳恰好是首位遇到的人。 高晓明见到他,顿时意识到他的来意。 原来之前提到过寒假想一起来打猎,虽然假期来到,可是高岳迟迟未来,差点让这事烟消云散。 "高晓明!今天真的打猎去了?这么晚回来,抓到什么了吗?"高岳眼神中闪烁期待,注视着高晓明背上背的东西。 袋子不大,看来内容物并不多。 "只是练手罢了,一直忙于盖房子,今才有空进山熟悉枪法。 你此次打算待多久?我新房子虽盖好,但空无一物,不能独居,你就和我挤一间吧。"高晓明解释并径直递给高岳袋子。 高岳点点头,他在下午已来,找不到高晓明,便和细奶奶、高壮攀谈过,得知情况,也得知他今日 。"也好,与你同房倒也乐得耳根清净,高壮的打呼声可够闹的,担心他影响我的睡眠质量。”他回答,并向倚靠堂门打盹的高壮瞥了一眼。 高壮听到这话,白了他一眼,抱怨道:“你还说人家?瞧瞧你自己的睡相!别到时候把你哥踢到床下去才好!”两人都露出些许尴尬神色。 听到此话的高晓明心中暗叹,久没同榻,早已遗忘哥哥的睡姿之尴尬,简直是“梦中破坏家”,实则令人苦笑。"明天估计又要泡汤了!”高岳的假日计划可能又要落空了。 没有假期还不够,还要加上一个小奶狗的竞争求爱!黑虎心中定下,决定对这个人独占鳌头的厌恶感进行到底! 黑虎不安地绕着庭院转悠,不时望向堂屋里的一群围着一只幼犬的人群。 小狗约摸三个多月大,金黄的毛发搭配着一双圆润明亮的眼睛,可爱得让人心动。 由于刚来到这个环境,小狗有些害怕陌生人,躲闪着人们的亲近,嘴里低声叫唤。 而在它面前,有一碗肉粥摆在那儿,看起来它是真的饿了,又有点迟疑不敢上前。 壮壮对小狗狗非常宠爱,已经开始着手为它打造温暖的小窝。 既然黑虎的窝是他设计的,小狗窝的任务他也毫不犹豫接了下来。 “奶奶,我的那件旧棉衣还蛮合适的,不如拿来给小狗狗垫一下,外面的夜晚真是冷得让人缩成一团呀!”壮壮一脸关切地建议,经细奶奶的首肯,他飞快走进屋内寻找合适的衣物。 一会儿工夫,他拿着一件洗得有些陈旧的棉袄走了出来。 如今人们买衣服精细得很,“流行三年旧衣又服役五年,修补再用三年”,衣物换季,总有适合新生儿或者小朋友的东西。 壮壮手里这件衣物原本是姑姑留给他的,表哥曾经穿着度过寒风。 在破旧竹筐里垫满柔软的稻草,然后覆盖一件旧衣,温馨的小窝就做好了。 壮壮小心翼翼地抱着小狗放进窝里,希望小狗能适应这个新家。 但小狗狗显得不太乐意,紧张地躲避。 初见黑虎时壮壮已有好感,如今看着这个小狗宝宝,更是心生向往。 他抬头朝高岳提议:“岳哥哥,你能不能再给我找个狗宝宝?我想养它。” 这小家伙原先是送给晓明的,而晓明确实在春天搬去新家,所以壮壮渴望自己拥有一只宠物陪伴。 嘴里啃着鸽子肉,岳开心享受着美食。 听到壮壮的愿望,他爽快地点点头,“行!我也给你找一条!说实话,我也挺想要。 可我爸不同意!他说我们家空间小,还有我马上要面临高考,不能三心二意。” 聊起父亲,岳脸上带着一丝不甘,夸张地抱怨:“寒假本来打算来找你的,但他非逼我把作业全做完并且答对才肯让我出门玩儿呢!” 他吐槽的同时,学霸本色在壮壮眼中闪闪发光。 壮壮羡慕地说:“岳哥哥,你肯定能考上大学的!” 傲娇的岳轻哼了一声,似乎对未来并无太多忧虑。 他还对晓明说起了往事:“当初我和我哥进城读初中时,还邀请你也一起来呢,如果来了,你也该准备好备考啦!” 提到那些陈年旧事,晓明短暂愣住,记忆回溯到很久以前。 那时跟着爸工作调动,宏儿和岳一起搬到城市,三个人的关系变得尤为亲密。 壮壮尽管常常跟着他,但由于年幼且体弱,宏和岳都不太情愿让他加入游戏。 宏他们确实邀请过他去城里念初中,但爸爸忙于事务,只好让他的大哥帮他询问入学的情况,而晓明那时候也只是十几岁的少年。 刚到都市的他和大哥都懵懵懂懂的,感觉仿佛在大城市的地图上找不到方向。 历经艰辛,他们终于找到学校,却不知向何人打听。 最后的记忆模糊了,他们只得回家,由父亲决定送他们去镇上的初中就读。 那镇与县的教学差距显然明显,要是当时去了县里,或许他们的视野会因此拓宽,从而塑造不同的自己。 前任局长高宏在回忆起前世时提起此事,遗憾不已。 要是当初高晓明的父亲亲自询问详情、疏通关系,或许孩子就能留县念初中;或者请高建设出面,也可能有转机。 可惜,那时仅仅比高晓明年长两岁的高明鹏并未具备那样的能力和策略。 年幼的高晓明天真无邪,并不了解这些。 人生往往有许多机遇流逝,失去一次,可能就会牵动整个人生的方向。 想象一下,若他去县级的中学学习,那么那个 者就不会遇上他,也就没有盗墓之事,他的生活或许会截然不同,考入大学、参军、或是留在家乡就业,都是可能的选择。 忆及此段历史,高晓明陷入沉思,直到黑虎吠声惊醒他。 原本悠闲地院内游荡的黑虎终于忍不住对新生的小狗吠叫起来。 小狗被惊吓,发出微弱的哀鸣,但它并不惧怕黑虎,还试着接近后者。 "黑虎,过来!" 高晓明挥手示意,黑虎立刻跑到他的身旁,眼神骄傲地望着小狗,像是在声明自己的地位——这里是属于我的领域。 "黑虎,这只小狗以后是你的小伙伴,由你照顾。" 高晓明指着小狗命令道,而黑虎显然懂人情的生物,立刻表现出反对的意图,低沉地吼叫着,一边用牙齿轻咬着高晓明的腿。 "黑虎啊,作为大哥怎能没有兄弟呢?这是我替你好呢!" 高晓明慈祥地看着黑虎,试图说服它接受这一安排。 最终,在勉强妥协下,黑虎勉强接纳了新成员。 小狗跟着模仿黑虎的叫声,在院子中互相追逐玩耍,带来了生动热闹的气息。 看着这一幕,高晓明心中满意。 如果 野猪,多一条狗能分担任务,否则面对一大群野猪可能会孤立无援。 驱赶野猪时,最好是先分散其群体,集中攻击一个目标,猎人随后跟进并找准机会出击。 这种策略无疑是非常完善的。 然而现实中的情况是,黑虎尽管之前答应了一天假,很快又被催促进山卖苦力,奋力奔跑的黑虎开始质疑:为什么今天两足生物的脚步如此之慢? 走在森林中,高晓明随着步伐逐渐调整以配合高岳。 今日,身着旧棉袄的高岳替代了本应穿的羽绒服,因为山林里树木繁多,高晓明顾虑一旦羽毛服被树枝勾破,里面的羽绒会跑出来,毁了整件外套。 脸上满溢着兴奋之情,高岳背负起一只 ,充满活力地漫步于山脉之间。 秋冬季节的山上比春夏更加显露出萧瑟,大部分树木叶片已落光,只剩 的枝干。 由于时节因素,山中的鸟类也因此减少,秋时在高空中偶能见到大雁南迁。 然而进了山后不久,对猎鸟的兴奋在重力的拖累下慢慢消退,高岳感到手中的鸟枪越来越沉。 原本是由高晓明携带,但出于形象上的坚持,高岳坚持自个儿拿,可这加重的手感并未因时间的消磨而减小。 身为村子里长大的孩子,他对山林环境知之甚详,但在外县度过了八年的城市生活使他体质上逊色于乡亲们——少爬山、不做农事,这令他的体力并不如想象般健壮。 察觉到高岳疲惫不堪,高晓明主动接过枪说:“还是我来拿吧。” 这次,高岳没有再争执,将武器诚实地交给了同伴。 他们此行的目标很简单——野兔和斑鸠。 原本想挑战大型动物如鹿、野猪的高岳被高晓明确信这是明智之举,考虑到深入山区的风险与季节性的困难——白天短暂黑夜漫长,寒冬困山无疑是糟糕至极。 为了安全性起见,他们在高晓明的引导下越过一个小丘坡,来到了一个地势较低的地方。 此处春天会有池塘,但到了冬季,干涸的小水坑成了唯一的水源。 根据观察,这片地方随着水分积累,将来又会有新的水域形成。 有了水的存在,周围植被繁茂。 高晓明专注在地上搜索野兔踪迹,并让高岳负责四周寻找新鲜兔子粪便:“你可以看看有没有兔子的踪迹。”听到指令,高岳点头回应,两人以小水坑为中心展开了搜寻。 还没找到目标,鸟儿却先吸引了他们的注意:鸟儿飞过树林间,不同的鸟鸣声此起彼伏。 这让高岳分了心,目光被飞翔的鸟儿牵引,辨别着各种种类:麻雀数量最多,偶尔也能看见水鸟,尤其是斑鸠的身影也出现在视线里。 麻雀虽食谱广泛,但由于体形小肉量不足。 水鸟在近水地区频繁出没觅食小鱼与虫子。 它们张翅飞行的样子看似大只,但若被打下来清理,骨瘦如柴,肉质带股生鱼味道。 意识到眼前的斑鸠可能是一顿美餐,高岳向高晓明索取鸟枪:“把枪给我,我要打斑鸠。 我发现那边树枝上有一只。”接到高晓明递过来的鸟枪以及瞄准镜,高岳对枪械并不陌生,毕竟父亲是警界的人员,从小他就跟枪相伴。 不仅是这只鸟枪,就连家里那只老五四是高岳童年的一部分游戏——尽管他尚未真正用枪击发。 高岳熟练地填充 后,对准树梢上的斑鸠瞄准。 斑鸠似乎感觉到潜在的危险,在高岳关键的一刹那飞走了,"砰!"的一声, 射空。 受到惊扰,周围的鸟儿四散而逃。 虽然初次尝试失败,高岳并没有气馁,迅速重新填装并继续瞄准目标。"砰!” "砰!" "砰!" 连续射击却次次空枪。 这让高晓明颇为惊讶。 一开始,他知道后世高岳是个身手不凡的警察,但他没想到高岳在此刻还是一个专注学业的高三学生! 高岳渐渐有些恼火,坚持说道:“我在靶场可从未偏离目标,我的技术肯定准确的。” 面对这样的争论,高晓明保持沉默。 靶场中的练手绝非实战,两者效果相差甚远。 “别急,技巧慢慢来,我当初也一样难以命中。”高晓明以安慰的方式说道,人生和使用 同样都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 高岳并未放弃,继续探寻斑鸠新的活动轨迹。 那天,山区内响起了多声枪声,他们的消耗殆尽,最终捕获了两只斑鸠、三只麻雀,还有偶然得来的野兔。 兔子并不是高岳的主要成果, 这是来自高家的一个远房堂叔的声音,看到侄子购得了枪,内心颇为欣喜。 不过他自己虽然心动,却从未实际使用过,因此特地前来邀请高晓明一同前往查看。 早已熟知高晓明进山打野味的故事,他从县里带回来一杆鸟铳的事,在村里引起了长久的讨论。 尽管有人请求借用过,但高晓明鉴于可能带来的麻烦,始终没有答应。 第五十章 枪后坐力 闻言高晓明询问:“高富强也有了鸟铳?参与的人有哪些?”他想起了过去听说的事情。 堂叔回答:“主要是他那些兄弟,村里的一些朋友,哦,还有上桥村的刘岩,他也去了。”边说边与高晓明往田地走去。 冬季里的农田空旷宁静,对于他们尝试射击来说是绝佳地点。 到达时,只见高富强仍在炫耀夸夸其谈,忽然间话题升级开始争执。 高富强大声叫板:“刘岩,你要是胆小就直接说,将来我借你玩枪便是!” 三十岁的刘岩不高大但有力气,且颇有胆识。 他回应得十分坚决:“谁怕就是胆小鬼!把你的鸟铳给我,我这就开一枪!” “给你!”高富强不容多说地递出武器。 刘岩接过鸟铳便做好了发射的准备。 远远看着这一切,高晓明心里一沉。 当发现刘岩握紧 ,立刻大喊制止:“停下!不准 !” 这一嗓子吓着了所有人,目光集中在高晓明身上。 因与高晓明不合,高富强故意 刘岩:“你干吗不射呀!”他挑衅道。 尽管勇气十足,又缺乏必要的技巧,刘岩深知 的原理,知道只要扣动扳机, 就会从枪筒射出 这支鸟铳质量普普通通,并无明显问题。 因此,他把鸟铳递给高富强,并告诫道:“ 之际,会有巨大反震,你需要用肩胛骨顶住枪托,不然简直就是 !” “你试一枪给我看!” 高富强气势汹汹的样子,让高晓明轻易唬住。 在他的指导下,高富强按要求用手臂撑着枪托,对着无人之处扣下了扳机。 “砰!” 当弹丸喷射出来的同时,一股巨力冲击高富强的肩部,使他痛苦得龇牙咧嘴。 事实上,尽管他试图抵挡,却并非紧贴枪托,仍有一丝空间,也低估了这杆鸟铳的力量,所以吃了点苦头。 周围人目睹刘岩痛苦地惨叫以及捂眼龇牙的高富强,从这两人的遭遇明白了所谓枪后的反弹威力是什么回事。 原先膨胀的好勇之心顿时冷却,意识到这并不是随便就能涉足的行为。 同样心惊胆战的是高富强的族叔,庆幸自己冷静下来找来了高晓明帮忙,没有他的出面,事情的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你的鸟铳品质一般,使用时须格外留意。 首先练习射击,能精准命中五米外树木再说其它。”高晓明告诫,说完后便离开了,不再理会周围人。 回忆起过去村里因鸟铳造成的种种不幸,尤其是刘岩被打瞎眼睛的事情——如果不是为了这事,高晓明可能不会亲自过来一趟。 那一次,有人面部挨打,也有人受伤在胸口,而最惨的就是刘岩的独眼。 堂叔劝高富强别针对高晓明不快的表情时提到,他是真心实意的朋友且极为忠诚。"晓明是好人,很够兄弟。”堂叔这样评价。 然而高富强大有疑虑:“够兄弟?我看他嚣张得很!”他依然记得,高晓明曾主动阻止他们伤害张成远,尽管他看似年轻,却言语犀利。 面对此事,原本不满的情绪在刘岩向高富强索赔时瞬间烟消云散。 因为刘岩一口咬定,都是高富强鼓动他射击才致眼伤,索求赔偿。 看着刘岩那淤血浮起的眼睛,高富强心头不禁畏惧,却又不愿赔偿。 最后在族叔催促之下勉强同意,以购买一斤肉作为妥协。 考虑到临近年底,肉价涨高,最后高富强只给了刘岩三块钱了事。 自此,好胜心强的他不再轻易让他人借用 ,枪的使用局限于自家人,每天都能听到枪鸣。 冬天农活减少,村民们聚在池塘边阴凉处抽烟、打牌、 来打发时间 在高晓明再次步入山区时,他留意到那里增加了不少粘鸟网。 这些网大大小小,借助竹竿固定在树林中,等待小鸟飞近,一旦触及便会缠绕其中,而放网者每日都会上山查看一次,确保捕获的鸟能及时解脱。 在未来的历史阶段,这种做法已经被禁止,因为它给鸟类造成严重的危害。 村里十来岁的少年,此刻也在那座小山出没。 他们手持篮子,手持米粒,企图以饵引来鸟儿,然后迅速利用篮子将其捕捉。 山间不时传出孩子们的欢声笑语,相比之下,女孩们更多是在家中帮忙料理家务,学习编织毛衣或勾织毛线鞋,虽然农闲期间人们仍保持着活力和娱乐。 高岳陪伴高晓明在高家村逗留了五天,一同 探险和采药材,生活显得相当丰富多彩。 一旦学业繁重,高晓明恐再难有这样的悠闲时光。 随着高岳的离去,日子转眼间进入了腊月二十七,许多地方已临近小年与除夕,但此村庄还有一个传统:豆腐年。 这天他们会举办,据说是因为有位状元归乡上任必须在特定时间出发,故在家提前过年,一家人团聚后再让其离开。 具体的典故无从考证,但却成为代代相传的习俗。 在这个节日前夕,高淑芳已经提前通知,让高晓明带许小美回来一起吃年夜饭。 这是对许小美的初次邀请,因此她格外用心,那天精心打扮,容光焕发。 来到家中后,许小美积极地参与到厨房的协助中去。"晓明,来一下,"远远看到高晓明的高远见叫住了他,两人并肩站在一片竹林边。 看着高晓明,高远见皱紧眉头,深深叹了口气。 他内心痛苦万分,因为自己的二儿子使自己身处困境。 酒醒后他就感觉事态不对,几个孩子和儿媳纷纷质疑给他儿子的金钱数目。 高远见当然坚称未曾给,事实上也是这样。 但在那场景下,当高繁茂追问过高晓明的收入时,而后者声称是砌房子费用出自父母资助,那么高远见能否认这一点吗?连自尊心强烈的罗小华也无法否认这样的质疑会带来多么尴尬的场面,儿子盖房而父母无分毫贡献和资金投入! 无奈之下,高远见从口袋取出一沓钱,交到高晓明手中。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钞票,高晓明一脸惊讶,看着高远见。 高远见开口道:"拿着这个,六百块钱。 一会儿大家一起吃饭时,你要当着大家公开声明这是之前砌房子用掉的钱,然后我会找机会收回去。 其实,这些钱终究还是要用到你们两人身上的,作为你们婚礼宴会的资金。” 高晓明认为父亲此举不恰当,但鉴于他的坚持,也只能配合,毕竟这仅是个缓和局面的形式之举。 众人面前,高晓明确实在大家眼前取出了那六百块钱,大声说道:“爸,前一阵我卖药材赚了一些,砌房子跟您的借钱我这就先还。”“行啊,买房确实重要,家里能借钱给你是应该的。”高远见也放声回应,仿佛唯恐没人听到他们的对话。 接着他对其他家庭成员说:“之前我提没给晓明钱的事是因为当时借给他,而非给他,怕大家误会。”“晓明虽然搬出去了,我们仍然是家人。 之前他妈妈说过一些气话,晓明个性倔强,确实有些不愉快。 可是结婚是件大事,到了春天,我们会出钱帮他们置办婚礼。”说到这里,高远见刻意看着长子夫妇多看了一眼。 高明鹏立刻表态道:“出资办婚礼本就应当。”在传统的观念中,父母出办婚礼费用属于义务,通常并不会有所损失。 筹备婚礼所需的钱不算太多,菜品可以从自家田地取得,雇佣一位厨子就能应付。 主要消耗的是肉类的开支,其余基本可自行解决。 而高晓明手中不就有一把 吗? 只要进山打到一头野猪,一切花销都将省去!高明鹏心中如意算盘已噼啪敲响。 但吃完饭后,妻子却把他拉到房间内,黄素娥微抿着嘴小声嘀咕:“晓明刚才给爸的钱,肯定是爸刚才给他的!”这番话有点绕口,不过高明鹏也隐约明白了她的暗示——她指出了高晓明爸爸在场时给了晓明钱。 不仅如此,他还留意到当时他爸把晓明唤到一边,谈话的态度也有点异样。"就算是爸直接给的,又能怎样呢?如果不是他坚持不接受,那些本来就应该由他得到。”高明鹏面不改色地说,似乎想要辩解。 在他没有与二弟分家之前,他有时候会对老二心存不满,因为老二时常闯祸,使得他在与人交际的过程中常常受到牵扯,这让他心中不舒服。 但现在 即,二弟又要成婚,这些事情瞬间变得无关紧要。 然而,黄素娥却不能忽视。"刚才妈妈还给了小美六十块,说是给她添置衣服。”她补充道。 高明鹏平静如旧:“新娘进门头几年,过年婆婆都会给出置衣费。 我记得你去年得到了一百六十元,今年似乎也有八十元左右。 这样对比来看,你得到的更多,妈妈心里还是更偏向你哦。” 面对这样的回应,黄素娥只能:“......” 既然已经提及这种敏感问题,高晓明的应对也让她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过年后,高晓明带着黑虎提着 进入山林) 一直以来,杂七杂八的事情使他无法全力展现实力,未能 太久。 今日目标明确:猎取一只野猪!临近年尾,村中有个商贩前来收生猪肉,村民卖掉自己养了足足一年的大肥猪,收入能近似上千,若是家畜充足,收入更多。 不过这只是毛利润,扣除开销,实际收入大约几百块,这完全取决于养殖的成效。 刚分了家的高晓明一无所有,新年所需之肉,要么花钱去买,要么就得进山获取,显然他是选择了后者。"黑虎,冲!”趁四下无人时,他突然加快速度,向深入山谷的橡树森林奔去。 他之前已实地探访过多次,在冬季时野猪常常聚集在此。 随着他的一声呼唤,“汪汪”!黑虎尽全力向前狂奔。 狗的工作精神一旦爆发,那就要放手去做! 进了橡树森林,高晓明和黑虎两人渐渐放缓步子。 高晓明对着黑虎挥手示意:“去找一群野猪,然后驱散它们。”黑虎非常聪颖,善解人意,但关键的是,黑虎还没尝过野猪肉,对此类新奇的食物,他自然表现不出过度的热情。 还好栎树下的土地布满野猪留下的痕迹,黑虎借助这些气味轻易寻觅到了一群休憩的野猪群。 当天的天气不错,阳光透过叶缝斜照下来,形成了斑驳的光束洒落地面。 满地皆是落叶和干草,在这落叶之上堆积了密密麻麻的橡果,它们小巧圆润,是村子里孩子们喜欢的游戏道具。 这群野猪正躲在背风的树林深处休息,饥饿时直接可以品尝那些橡果解馋。 还有一些小野猪更为顽皮,嬉戏声断断续续。 高晓明隐蔽在丛生矮木之后,伸出一只手安慰黑虎。 他起初打算让黑虎冲散野猪群,锁定目标,但现在的情况却出乎他意料——好几头大野猪正懒洋洋地趴在地上! 简直是绝佳的目标,绝不能浪费这个良机!高晓明先示意黑虎保持安静,然后便取出鸟枪,上膛,对准目标,一扳枪机!也许动物们感知敏锐,他与黑虎发出的声音微不可闻,还是被警觉的野猪察觉到了它们的临近。 这些机警的野猪发出尖厉警报,纷纷朝同一方向逃跑,小猪们紧随其后。 而就在这个时刻,高晓明的枪声响起! "砰!" 然而, 没射向预想的野猪,却偏离了些许。 他原意是对准头攻击,偏偏关键时刻,那头野猪站起身欲逃跑,他的射程偏了些,不偏不倚击中了野猪的屁股。 受到创伤的野猪发出凄惨的叫声,其他同类受此影响,惊慌失措四散逃离。 虽然被射中臀部,伤口并未立即致死,野猪还是拼力逃脱。 “黑虎!追上去!”黑虎闻到了血腥味,眼中掠过凶光,毫不犹豫地朝那只受伤的野猪穷追不舍。 狼狗的速度丝毫不输野猪,单打独斗可能不是成年野猪的对手,但如果群策群力,劣势则将反转。 俗话说得好,蚁多也能咬倒大象。 第五十一章 这就是优势! 尽管在寒冬季节,山中树木依然茂盛,就连落叶阔叶木,枝丫也紧紧争夺空间。 以前抓猎野猪时,没有武器的高晓明不得不靠自身的耐力与野兽角逐。 路况较好的地方还能追赶,面对繁密灌木丛,则极为不易。 现在,情况不同,他有了伙伴助力!猎取猎物的黑虎无声疾行如箭,紧紧尾随于后。 受创野猪血液滴答作响,落在枯黄叶面上。 找准机会,黑虎猛地跳起,扑向野猪,一口狠狠咬在其屁股上。 野猪皮肤虽糙,黑虎牙锋利无比,这一下深入皮肉,使得疼痛加剧,野猪痛叫更加激烈。 见到黑虎的成果,紧跟其后的高晓明立刻放下鸟枪,拔出了腰间的佩剑。 既然有猛犬帮忙,他就用长剑从容收割残局,与狗一同结束了这只受伤野猪的命运。 脖子被割断鲜血涌出后,受伤的野猪轰然倒地,虽非当场丧命,但也无力继续挣扎。 “汪汪!”黑虎像是在向高晓明炫耀般的吠叫着,上肢缠绕在他身上,满怀期待地等着他的奖赏抚摸。 “干得好!待会儿就有奖励!”高晓明满意地拍拍黑虎的脑袋,感觉手感很不错。 这头黑虎正值壮年,凶悍健壮,如果不是原主人急着筹钱给儿子看病,恐怕舍不得出售它。 家中小巧的狗宝宝也换上了新名,叫作小精灵。 它极具灵性,在熟悉了环境后,展现出极其可爱的特质,赢得了每个人的欢心。 然而遗憾的是,现在的它只能卖萌,不能帮手工作。 解决了那只野猪后,高晓明将它倒提,让体内的鲜血流尽,因为宰杀其他如猪和鸡时都需要放血,而斑鸠就没这必要了。 他用手指掐住斑鸠嘴鼻使其窒息而死,然后简单褪毛,并无须预先浸泡。 当然,也可以选择热水烫过,但这不在高晓明考虑的必要环节之内。 此刻才有空详细打量那头猎物。 这是只母猪,尽管未见怀孕迹象,但它体格健硕,活下来必定会在来年春天繁衍一群幼仔。 提起野猪估测有近两百斤重,秋天里丰饶的食物使得它们体态饱满。 他拾了一些枯木枝叶堆积在一旁准备点燃篝火。 之前,他还小心翼翼划开野猪右臂,割下一小块肥瘦均匀的肉,约为一斤,当作奖励,放在地上说:“来,黑虎,这是给你的。” “汪汪”一声轻叫后,黑虎欣喜地低头啃起了这块肉。 随后高晓明为自己割了一块肉,用携带的盐腌制调入口味,又挑了根剥去树皮的树枝穿串,在火焰上烤炙起来。 他边享受烧烤过程,一边小酌自己从父亲那购来的白酒,有些是用来浸泡人参制成果酒,另一些用于提炼做酒引。 手里的人参酒在疲劳时饮上一口,能够立刻提神醒脑。 火焰渐渐将肉烤至金黄,香气扑鼻而来。 他一口肉一口酒,先前的疲惫瞬间消失无踪。 但与此同时,他留意着丛林深处悄然的动静,狼群正在窥探。 直到高晓明吃饱喝足,隐藏的狼群仍未曾露面。 狼,作为一种极其智慧的动物,总是先观察形势再行动。 如有可能获胜,会精心设计战术抓捕猎物;倘若胜算不高,狼群也会选择不战以减小损失。 高晓明的五感敏锐,察觉到了那群躲在暗处的狼群,但具体数量不甚确定。 在这个收获猎物的关键时刻,狼群若发起攻势,他可能既要保护猎物抵抗,或者牺牲它以逃离。 这两种抉择都不符合他的意愿。 如今正好腹空,不如在此地吃饱喝足,养精蓄锐再作打算。 黑虎也察觉到狼群的存在,显得紧张并频繁地躁动起来,紧盯着远方的景象,由于感到威胁,它对于即将的晚餐表现出急切,以至于高晓明烤的肉尚未完全熟透,一大块已被黑虎迅速一扫而光。 它显然在为可能的冲突做好准备。 然而真正的威胁并没有立刻降临。 尽管不愿率先挑起事端,高晓明明白无法再浪费时间,于是他拿起手边的鸟铳,扛起了倒在地上的野猪。 那上百磅重的东西在他肩上轻松无比,丝毫不觉重量。 "黑虎,保持警戒!"高晓明下令,黑虎回应似的一声低鸣。 两人便带着警惕,快速离开这片橡树林,目标指向山脚下名叫高家村的地方。 全程下山的过程中,他们依然能清晰感受到被人窥视的不安全感。 回头望去,他能在丛林矮草丛后隐约见到狼群的身影。 这里的狼群皮毛暗棕色,不太显眼,被长辈们称为恶犬(原文豺狼)。 据上辈子的记忆,这些猛兽很少下山,未曾听说过伤害人类的事情。 追溯往事,在大约五十几年前,确实有过狼群或大型猫科动物华南虎下山侵犯村民生活的事情。 那个时期,生产队组织人力进山围捕这些猛兽,那时擒住老虎是被视为英雄的行为;而在后续的时代,捕捉反而可能招致极刑。 打虎行动的结果也影响了华南虎的数量。 到了94年,由于长年捕猎,这种曾遍布多地的物种几乎野外绝迹。 此时身处86年,他们深山里的确可能还有华南虎留存,但也寥寥无几。 走在这山路上,高晓明主要精力集中在防备可能随时发起攻击的豺狼身上,真正行走则只需要少许注意脚下即可。 虽然豺狼与真正的狼在习性上存在一些差别——豺狼不是纯正的狼类——但它们采取类似的团队协作攻击方式,通过接力追击与围剿群体作战,以数量压制对手。 它们锋利的爪牙、巨大的胆识、凶残好斗以及食量惊人。 通常它们首先将猎物围困,从四面八方一起冲击,破坏视野和防御,并咬断肢体、扒开皮肉,接着共享内脏肉食或直接冲击要害,撕扯出来后迅速瓜分完毕。 因此,对峙之中,高晓明并无意正面交战,必要时会选择牺牲猎物逃跑。 但直到接近村庄附近的丘陵,狼群的踪影才彻底消失,只是停驻等待,然后在领袖带领下重返山里。 目送着它们离去的背影,高晓明感到困惑。 或许是他猜想这些年人们对虎、熊这类猛兽的大规模猎捕,让它们形成了人类是不可轻易惹怒的存在认知。 记得过去对付豺狼,他们会设计埋伏——在猪肉里藏着 之类的 物,诱骗豺狼上钩——以此手段导致山上豺狼的数量骤降,一度变成保护物种。 总之,狼群退走对于高晓明是好消息,他不必为这头野猪担忧了。 顺着山路走下去,他并未前往细奶奶的家,而是径直走进了新的家。 高晓明的新居虽然宽敞但显得有些空旷,但却隐藏着一个小院落。 他的计划是在这里收拾那只野猪,随后将处理好的肉送到细奶奶的家里。 毕竟老村子的人口密集,他怕带着一头野猪引来不必要的关注,也懒得费事跟旁人客套,若有人索要猪肉的器官或骨架,他也难免感到棘手。 由于新房没有自家的水井,高晓明打算待春季来临时,找寻钻井师傅来打井,以确保以后用水便利。 他从屋里拿出两个水桶,吩咐黑虎道:“你就留守这里吧!”黑虎欢快地吠叫响应,用后脚坐下,就像一个专业的哨兵守护在野猪旁边。 寒冬时节水库缺水,原本十七亩大的水面如今缩小成三四亩左右。 等到雨季,库中的水将会缓缓涨满,但在干旱时也可能干涸,毕竟这水来源于山区自然流集,并非外界河流补给,所以易受天气变化影响。 提着两桶满满的水返回新屋,黑虎坚守职责,没动过野猪一根毛。 此刻,高晓明取出 ,开始着手处理。 首先便是去皮,剥下的猪肉随后会铺展在一整块木板上,这是高晓明特别定制的家具,以前村里宰猪都是用门板,但他相信今后会有机会 到更多的野猪,频繁换门板变得繁复。 因此,干脆要求木匠制作了一块大木板,既能用于切割野猪,也能用于晾晒食物和药物,颇为实用。 虽独自操作,高晓明动作轻快,很快就将猪肉分割好了。 此时他不禁心想:得赶紧去买一把锋利些的斧头,毕竟砍肉尚可,骨头处理就有些力不从心了。 在忙于山林 的同时,高晓明的好朋友高壮则投入到另一桩重要的事务中——相亲。 临近年末,人们频繁走亲访友,高壮的姑姑夫带孩子回村给细奶奶送年礼时,又向高壮提及姑父所在村庄的女孩人选。 姑夫是木匠,与高壮的父亲相识并联姻后,两家关系更为亲密。 因高壮的父母早逝,姑姑姑父视他如子,关心他的婚事。 于是今天姑姑带着高壮拜访了一家女孩,按风俗常是由男孩上门考察,如果双方家长同意,接下来才会由男方回访确认对方家庭。 彼此都满意,后续就可以讨论婚约之事,不需要像古时那样的繁文缛节,简单快速挑选吉日便可举行婚礼。 天色渐暗,高晓明收拾完猎物,猪肉放竹篮中,内脏与下水装水桶中,然后拎起东西回到细奶奶家。 一次自然运不完,还需再来一次搬运。 高晓明看着眼前这位神采奕奕的高壮,心中感慨万千。 以前他带领高壮南征北战,两人都在各自忙碌的生活中忽略了生活的小确幸,包括组建家庭。 如今他们都将要迈入人生的新阶段,与各自的伴侣携手,而这一切的变迁,他都有了责任。 “晓明哥,这是……又打到一头野猪了?”高壮声音起初颇显惊讶,然后刻意降低,以避免被旁人听见。 “是啊,这些都是好肉,咱们先收着,我去找些猪头猪蹄。”高晓明说着,眼中流露出对未来的期待。 “我来帮你一起拿吧。”高壮积极响应道,两个人一起离开细奶奶的院落,向着新建的牛尾岭房屋前进。 在路上,高壮兴致勃勃地讲述了与女方的相亲经历,这让高晓明也大致了解了这位姑娘的轮廓。 女方名叫何秀曼,二十一岁,家中长女,性格似乎比较主动和直率。 高壮脸微微泛红:“他们家里起初对我不满,可秀曼,她……她说就是喜欢我。” 提及最后一句时,高壮羞涩极了。 他意识到,这辈子首次听到异性如此直接表达好感,令他心中暗喜。 原以为由于年纪差距,他对于何秀曼并非特别心动,但她公开表示喜爱后,他认为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魅力。 既然有人如此热烈地向他示好,自然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迎娶。 同样地,在另一边,何秀曼也在和好友交流与高壮的故事。 何秀曼虽外貌平凡,衣着简朴,由于早早就开始劳动,手指略显粗茧。 二十一岁的年纪,原本父母仍想留住她在家里做事,而不是考虑出嫁。 然而,当听到姑姑谈起侄儿的时候,她鼓足勇气请求见面机会。 可以说,这次的相亲源于何秀曼本人的意愿。 初次见到高壮,她既未找到明显的优点,也没发现明显的缺点,她立刻表明了自己的心意。 她的好友,也是村里同龄且同样作为长姐被留家的女子,对何秀曼这般直截了当的行为感到有些不安。 何秀曼盘腿坐在床沿上,不经意地道:“男人嘛,无非就是那样,嫁给他人的不都是嫁吗?重点是他本身的条件好不好!”她的朋友紧锁眉头,因为她觉得高壮大人并不太理想。 没有父母、只有一位年迈的奶奶,本身也没有出类拔萃之处,普通长相,中等身材,朋友不解何秀曼为什么会看上高壮这样的男孩。 何秀曼没好气地横了她一眼,轻轻拉了拉她的手肘,附耳悄声道:“高壮连父亲母亲都没有,这就是优势!” 这番言论让她的朋友震惊地睁大眼睛,难以置信。 旁人看来,无疑,这些条件都不算理想。 何秀曼继续分析:“等结了婚,家里的大事小情都由我说了算。 儿女的性别、生育,我都说了算!我已经厌倦跟我妈妈以及奶奶打交道了。 第五十二章 优劣之选 高壮的家庭人丁稀少,环境清静,家事也会减少很多。” 何秀曼真挚地对朋友道:“丽丽你也找个对象吧,趁着年轻,尽早寻得佳偶,否则等妈妈把你留在这儿帮佣时间久了,优秀的就会越来越难找。” 然而,面对朋友的畏缩和胆怯,她不再强求,只要一想到即将摆脱原本混乱的家庭与琐碎劳作,何秀曼内心的兴奋和喜悦溢于言表。 哦,还有一点不能忽视的优势:高壮的住处距离不远。 从小就下定决心不再嫁入村内的人家,因为和村子里的人在一起几乎没有什么差别,还是要承担起家庭的各种麻烦! 第二天清晨,高晓明陪伴着高壮一起去县城选购自行车。 随着年底的来临,县城里的窃贼小偷偷窃之事更多。 考虑到个子矮小的高壮看似体态柔弱,很可能成为下手的目标。 买车并非易事,这笔钱绝不是个小数目,出点差池就得后悔终生。 不过高晓明这次前来,并不只是义务劳动,他还要在年关时节采购不少节日用品,同时为高建设家带回六七斤山野猪肉。 与高壮一起出行,通常会乘坐班车前往,他们一下车便直接前往高建设家。 恰巧全家都在,见到高晓明送来的珍贵野猪肉,高岳兴奋叫嚷:“高晓明,你以前天天带我去抓斑鸠打兔子,现在我走了,你就改打野猪了啊!” “我也想去打啊!”高岳目光充满嫉妒地看着高晓明。 高晓明一脸无奈笑得傻乎乎的。 倒是赵丽梅补了一句:“要是你不在后面扯后腿,说不定晓明早就能打到野猪啦!” 赵丽梅说得真是不客气! 作为送礼者,赵丽梅邀请他们两人共进午餐。 上次高岳回村,曾借宿过高壮家,彼此之间多少熟悉了一点。 现在相见,也有共同话题。 得知高壮相亲成功,准备购置自行车迎娶新娘,高建设夫妇向他表示了热烈的祝贺,让羞涩不已的高壮脸上泛起红霞、灿烂不已。 午餐时间还未至,于是主动提议去挑辆好自行车的正是高岳:“买自行车可不能马虎,要选择适合的才行。 我会替你精心挑选,保证选一辆最棒的!” 三人结伴走向商城,在途中,高岳就询问高晓明要不要跟着一块购买。 听到这个提议,高晓明一愣,凭借优秀的身体素质和爱奔跑的习性,他在何处都能迅速前进,自行车对他似乎不是必需的。 然而,听到这话后,他很快有了主意。 "买!等到春天来临,我就要和小美好事成,自行车是需要的结婚道具。" 即使他能奔跑,但若许小美有辆自行车,去哪儿也更便捷。 当地风俗,娶亲会用自行车载新娘,无论是同乡还是村庄里的女子,都会有这传统习俗,骑车绕村 展示新娘。 哪怕未嫁妆丰富的农户,婚典当日也可能向别人借取自行车。 如果新娘没被自行车接送,免不了成为村民们茶余饭后闲谈的笑柄,损害家庭脸面。 全县城唯一商场,既是卖自行车的地方,也是售卖表盘之处,其他日用品亦可购置。 货物相对全面,商家知晓高岳的特殊身份,对高岳的要求并未加以阻拦。 一番筛选后,高岳选择了两辆自行车。 自行车的定价是固定无疑的,砍价环节并不存在,于是大家各自出钱结算后提走新车。 高晓明重生后还没骑过自行车,起初感到些许生涩,好在他的技术迅速提升,能够驾驭自如。 同样对自行车有所熟悉的高强壮,在村子里时已从高岳那学会骑乘技巧。"让我带你们环城逛一圈吧!”高岳兴致高昂,看着弟弟骑行技巧尚不熟练,干脆自己上阵骑车带领他们,围绕着县城转悠。 少年时代的意气风发在自行车踩踏中得以显现,他们如风中的踏板,一路疾驰在城市之中,形成一道美丽的画面。 对从未尝试如此经历的高强壮而言,这无疑是无比振奋的。 行驶到空荡荡的小路时,他甚至与高岳一起发出响亮的欢呼。 高岳哈哈大笑,说出了释放城市压力的法子:“压力太大的时候,我们会骑车狂奔并放声大喊,在累得筋疲力尽才回家吃顿美餐休息,新的一天便能重新振作。” 这算是城市生活的减压方式,尽管对生活在村庄的高强壮来说新鲜陌生,但他也分享:“我偶尔会跑到山上大吼大叫,听到回音总会很开心。” 那声音在山谷回荡,仿佛有神秘的回应自远方传来。 高晓明聆听,笑容满面。 此情此景让他回味起往日的少年岁月。 年华如诗啊! 不算庞大的县城里骑自行车也要不少时间,当返回时,高岳体力略有不支,便与高晓明代换位置,让他来驾驶载着高岳回去。 回到高家村后,正逢赵丽梅预备了一顿丰盛饭菜,饿极的两兄弟大块朵颐。 用完饭后略做休息,高晓明提出该返程了。 赵丽梅没有硬留,从屋里取了两包东西出来分给他们,笑容中带着暖意:“这些是从外边送来的核桃,每个我都给你们拿了一些,带回老家过年享用。” 这里不盛产核桃,再加上交通不够发达,这是一份不易获得的馈赠。 道别之际,两人满怀感谢地带着这份礼物走出。 他们没有急于回家,又去了一趟商场,采购新年所需的物资,高晓明有经验地带着高强壮购买女孩们喜欢的护肤品和红彤彤的纱线。 这些都是为日后正式拜访新娘家做准备。 对无知而又全心依赖的高强壮,自然是什么都要听高晓明的建议。 实际上,他曾试图结识过一些女孩子,但因为一个明显不足,都没能得到对方青睐。 当何秀曼坦露真心,表示愿意接纳他的身世缺憾,高尚壮大内心便已坚定选择了她。 他们并肩骑着自行车,将采购的物品绳捆身后,欢快启程前往高山村,虽然道路长远,但他们仿佛有着无尽活力,双脚踏动如疾驰,偶尔在无人处高壮还能忍不住发出欢鸣,释放压抑已久的愉快。 然而返回村里后,高昂的情绪瞬间消退。 入门之际,高尚打了个喷嚏——糟了,着凉了。 冬季的寒风无情刺骨,走走都会受到影响,快速骑行更加速寒风侵袭头脸,体质一般的高尚随即病倒,陷入痛苦。 幸运的是,细心的婆婆早已预备了生姜红糖水。 他们的到家便迎来了驱寒良饮。 那暖暖一碗下肚,似乎赶走了所有的寒意。 这姜糖茶就是村民心中的抗寒灵丹,又健康美味! (注:此处插入古诗词——宋·王安石《元日》中的句子: 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寓意农历新年热闹和传统。 ) 今日的新年里,放鞭炮贴春联取代了古老的风俗,年味浓郁而简洁。 家家户户桌上满是鱼肉,贫穷之家也会备些佳肴。 高晓明在父母家度过春节,由于还尚未与许小美婚定,故由父亲唤他团年。 于是带回了野生的硕大猪头和十数公斤鲜肉,分别向家中长辈、许小美及守旺等人表达了心意。 正是有了这些美食,春节期间他的日子也算舒心满足。 没有人让他不愉快,每日和谐美满。 转眼间到了年初六,一大早高壮大早就起床打理自己。 首先是泡澡、理发、着装焕然一身,擦上雪花膏,整个人焕然一新。 不只是他,奶奶也为这一天精心装扮,显得清爽整洁。 堂屋里摆满了各种美食糖果,从红富士苹果到蜜橘,从柚子到炒杏仁,再到香脆的瓜籽和红枣,琳琅满目。 大锅炖煮着排骨,旁边的小陶罐则盛满了一只婆婆自家饲养的老母鸡炖成的鸡汤,它已经不多产蛋,便成为了日常滋养的好汤源。 一同在这里忙碌的还有高晓明,他把内外打扫得窗明几净,迎接特殊的一天。 今天是何秀曼造访家族的日子,过关若顺,则即将讨论婚姻大事。 大约上午十点半左右,院外响起声音,高尚紧绷的神经顿时如弦般僵硬,高晓明拉着同伴出门迎候。 共有八个人,分乘四种自行车来到,包括何秀曼一家及她那四位前来贺年的姑婆家族。 本应在家走亲的她们决定一起同行。"秀曼。”见到心上人,高尚脸庞泛红,但仍尽力打了个招呼,连忙邀请着她的双亲和叔叔进门。"叔,婶,外面冷,请先喝杯热茶,尝点小吃吧。"高晓明热情地款待,引领他们进入堂屋。 秀曼的双亲四五十岁的样子,不高大,皮肤黝黑带少许岁月痕迹,身上披着一件略微旧的棉布衫,还算保持清洁。 一进院子,他们的视线并不停留于人身上,而是左顾右盼,仔细打量着庭院的整体构造,点数着有多少间房子,又有多少只家禽,这是一幅标准的新婚家庭评估模式。 初看之下,他们对此还算是相当满意的。 就整体而言,高家在这村里算得上是中上阶层了,不过唯一的遗憾,就是这家人并无父母在侧,也没什么劳动力。 厨房中的奶奶听着外面的声响,立刻端出了已准备好的茶,确保每位来访者都有饮料招待。 看见这番情景,高婶当即提出,“妈,你就在这里款待贵客,我去准备饭菜吧。” 说着,她拉扯着年幼的儿子进入厨房生火。 高婶一眼瞧见预备的菜肴,心里面已有谱,接着就是一阵热闹的锅碗瓢盆声此起彼伏。 何秀曼坐在于饭桌边缘的一条长凳上,目光满是喜悦看着堆砌满桌的美味食物,她认定这是高壮对自己的一种认可。 她向高壮微笑着望了眼,笑容在唇边漾起,见到此景的高壮反而不好意思起来。 两人之间的微妙互动,高晓明都尽收眼底,他已经清楚,这位姑娘已经在不知不觉间俘获了高壮的心。 何秀曼的父母看到这满桌佳肴,也是非常满意的,一边大快朵颐,一边悄悄塞食物进各自的衣袋,仿佛意犹未尽地惋惜着未携带小儿子。 听到母亲遗憾的话语,提到如果带着小儿子一定会更为愉快,“这么多好东西,他会有多高兴!”何秀曼闻言,下意识低头以遮掩眼中的嘲笑情绪。 午宴后撤走剩余的果品,餐桌上更换成丰富的大菜和热汤,诸如砂锅排骨、兔肉炒丁、炖鸡肉以及豆腐炖萝卜肉,还有糖醋鱼等各种丰盛佳肴,使得何秀曼和父母的满意度更甚,同时也对他们未能带小儿子前来而感到丝丝懊悔。 宾客们的肚子吃得滚圆饱满,随后,何秀曼的父亲在品茗之际评论:“我这女儿既勤劳又能干,模样也俏丽,仰慕者必然络绎不绝。 如今选择你们高家壮儿郎,我们就顺着她的心意好了。”他首先夸赞了女儿的条件优越,接着谈及彩礼,“不多要求,挑一个吉祥数字,八百八十块如何?亲家婆,你认为合适吗?” 早已准备好“出血”准备的细奶奶,一听这话略显为难。 自家劳力短缺,老人年纪又大,之前孩子年纪尚轻时也没能积攒多少钱。 年初曾花了上百块买辆自行车,如今只剩数百现款。 这笔钱大半来自亡子的赔偿金。 面对奶奶的迟疑,高婶笑着缓解尴尬,“老伴啊,这只是你开玩笑的说法吧?人家结婚一般要个几百块礼金就够了!”而何爸反驳,“那只是以前的行情,现在的至少得六百元起吧?” 于是,高婶提议,“那就六百六十吧,如何?”何爸听了脸上闪过不满。 此刻,何秀曼打破了沉静:“爸爸,能不能请您出来一下?”对她忽然的请求,父亲不解其意但也担心当面尴尬,最终只得随她在庭院的一角停下脚步。 何秀曼当面对父亲询问,“你打算把对方给的彩礼都花在我置办嫁妆上,对吗?”她父亲愣住了,难以置信地看着她,“怎么会?这不可能的吧!” 第五十三章 全是他的错! “哦。”何秀丽表情淡漠,并非意外,她有自己的对策,狡黠地说:“我喜欢高壮,就算他不给聘礼,我还是要嫁给他!如果你不同意,那就是你不支持自由恋爱!”她语气坚决:“你不让嫁我就在家里吃闲饭,什么都不管!” 何秀丽笔挺着后背,目光坚定,当和女儿对视时,父亲内心一沉——他知道,女儿说到能做到!于是,只隔了一分钟,他灰溜溜地回到了客厅,口中说:“六百六十块就六百六十块好了,还挺吉祥的!” 细奶奶看到亲家婆松了口,立刻如释重负,笑道:“行!好!”接下来双方就谈论其他婚礼细节,诸如新衣服、点心、酒水等等。 何秀丽返回客厅后保持沉默,优雅娴静地等待,但暗自计划着如何巧妙地向父母索取聘金。 想要我嫁过去,门都没有! 高壮的婚事已经定了,这几天他开心得像是个小笨蛋。 尽管喜悦满满,但他知道,必须过了春播后,他才能娶何秀丽入门。 由于何秀丽的双亲希望能留下她完成春季劳作,两人决定将婚礼和办喜宴安排在五月份。 与此同时,高壮也开始筹备喜宴所需,对此没有异议。 随着时间推移,离高晓明举行婚礼的日子越来越近。 在他的要求下,哥哥高峰会在年初帮他举办酒席,这样吃完饭正好可以忙着农耕事务。 为了准备新房,高晓明曾答应许小米给她一台缝纫机,便特地叫来陈国林的拖拉机把物品运回家。 除此之外,他们还添置了铁锅、厨具、床上用品等一应杂物,基本布置出一个新的家庭环境。 紧接着是进山拾柴以准备开火。 但由于旧房子地方有限,他们打算在新家举行婚宴,预计将请十六到十八桌的客人,其中包括自家亲人以及村里的邻居们。 不可能请所有邻居,而是以每个家庭一人作为代表出席。 这样一来,大约要准备二十桌菜肴。 婚宴前一天,高明鹏找到高晓明,希望他能进山再猎杀一只野猪增添菜肴。 听到提议,高晓明两手摊开,一脸无辜:“哪有那么容易打到野猪?我的那些成绩都是靠运气,你跟我进去试试就知道了。” 高明鹏当场无言,他自己也曾试图进山 。 找了一个晚上,他终于发现一处野猪踪迹,然而刚一出声,野猪群便四散逃跑,速度快得如同狂风般!他无法追踪,只能失落地下山。 但考虑到高晓明的收获经历,高明鹏仍坚持:“去试试吧,或许有好运。” 高晓明看着他,明白大哥不是笨蛋,自己如果拒绝,恐怕他会借这个话题缠着自己。 因此点头同意了。 虽然同意尝试,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行动。 对于 ,高晓明并没有太大兴致。 婚宴虽说是由爸妈赞助经费,可是收到的礼物也归他们。 办宴并不会让他父母亏本,如果加上自己贡献最高规格的野味,则更显得他的父母赚大发了。 虽不反对让他们获利,可如此行为太明显自己太傻气。 第二天清晨,口头上说着去打猎,高晓明真的走进了山里,但这次并不是为野猪而是去检查蜂箱。 经历了整个冬季,蜂箱状态依旧稳定。 高晓明为了让蜜蜂能获得丰富的蜜源,专门将蜂箱安置在茶园附近,那里的油茶花开于冬末,对于酿蜜是个极佳的选择。 然而,春季到来时,山间各种野花开始逐一盛开,虽数量不多,但等到三、四月份,山里便会满目繁花,芳香四溢,犹如步入仙境。 经过蜜脾检测,高晓明预测到四月份可以进行初次的取蜜,接下来两个月便能进行一次,考虑到这种情况,他预见到需要着手准备摇蜜机器。 此处并未售卖摇蜜机器,但这无妨,只要明白了其工作原理,并购买所需部件,找到当地的木匠师傅便能帮忙制作。 由于时间宽裕,他打算等婚礼后再说起这事儿。 在照顾蜜蜂之余,高晓明也没有忘记年前他所砍伐的那些松树。 那些不是用来建筑住房或家具,而是为栽培茯苓做准备的。 灵芝和茯苓大多生长于松树林里,不过它们的繁殖方式大不相同:灵芝主要靠孢子,而茯苓则依赖于菌丝。 去年凭借强壮体魄,他在山里几乎搜罗了大部分的灵芝和茯苓,只留下一部分待繁殖。 还好有留存,与山民的交流让他学到了关于茯苓的养护知识,知道茯苓可人工培育,关键条件为松木与菌丝。 自然界野生的茯苓是菌丝在合适条件下聚集形成的菌核,既可以直接药用,也可扩繁或筛选菌种。 得知这一资讯,高晓明决定尝试培植茯苓以扩大规模。 祖先留下了一条找寻茯苓的准则—“望见松树红,则有茯苓。”暗示通常茯苓会在枯死的松树上生长。 但天然枯萎的松树毕竟不多,要实现大规模繁殖,必须预先把一些成年的松树砍倒,断绝它们的生存活力,到春天便可以将茯苓菌丝植入以人工培育。 虽然初次操作,信心不足,但他的优点就是乐于学习,敢于实践。 就如同巡查珍宝,高晓明完成了山中考察,准备下山。 "黑虎,我们走吧!" 高晓明呼唤,正欢快奔向远处的黑虎听到指令后,疾步飞驰过来。 凝神一瞧,他看到黑虎嘴里叼住了一只田鼠。 “呵!你这是狗拿耗子嫌贫帮富,行啦,你的战利品,你自行享用吧!”高晓明一边笑着说,一边坐下石头,等待黑虎享用猎物。 尽管平常黑虎主要摄取生鲜肉类,偶尔也会接受煮饭或者骨块,自己还会捕捉田鼠来加餐。 不得不佩服黑虎在捕鼠方面具有天赋。 不过,此刻的黑虎并不直接吞食田鼠,反又离开了片刻,紧接着再次带回一只鼠儿,将鼠子放在高晓明面前,抬起眼凝视,轻声发出提示叫声。 听到黑虎呼唤,高晓明哑然失笑,伸手轻拍狗脑袋,光滑的毛发感觉很舒服。 "多谢!"高晓明并不忌食田鼠,也想不让黑虎好心白费,索性就地开始烤田鼠。 火星腾起,烧烤出田鼠剥皮的肉香四散。 火焰边上,黑虎低下头专注享受着自己的捕猎成果。 这一天,高晓明悠闲地度过,然而渴望他猎取野猪的高明鹏则略感不快,毕竟打猎本就充满运气因素,大家也无法过多责备。 不仅是高明鹏感到失落,高远见同样心有遗憾。 傍晚用餐时,他告诉罗小华说:“明天我要去集上买五十斤肉还有些鱼。 你也留心杀两头猪,家里两只鸡蛋产的少了,干脆杀了吧。 另外,再加工些豆腐吧!” “明鹏,去山上挖些新鲜春笋,记得挖多点。” “淑芳,你和妈妈一起去田里割青菜回来!” 大家都积极响应,一副忙碌的准备样子。 今天查询资料耗费了不少时间,但没有找到十分有用的信息,实在令人沮丧! 高晓明的大喜日子到了,共设二十桌酒席。 这天,高建设特意从县里返回为高晓明与许小美的婚礼送贺,尽展亲朋之力。 伴随着家人和邻里的欢声笑语,骑着自行车的高晓明载着许小美,在兄弟高壮、高亮、高明万和高明里的围绕下,遍览村庄各处,气氛甚佳。 由于学校还未开学,孩子们兴高采烈地跟随着车队喧闹嬉戏。 有人负责分发零食,这使得孩子们更加兴奋欢快。 许小美身着红色棉衣,撑着雨伞,脸颊微红、含羞带怯的笑容让人着迷。 看着前方骑行的未婚夫,她的内心犹如鼓瑟,对未来充满期待。 即将嫁给他,她的眼睛满是光辉,怀揣美好。 今日婚礼程序简洁,仅是沿村一圈后,便把新人接回家中,庭院里排列整齐的桌子、凳子和一应碗筷皆是借自村庄之物。 角落里特地增设两个临时土灶,一个热炒,一个炊蒸。 高晓明自己的厨房内,则搭建有三口灶:一台大锅适合炒菜和热水,一口小锅负责蒸煮米饭。 这里的烹饪习惯与众不同,早晨煮粥,粥煮熟膨胀还未开时便要捞一部分至旁边的大蒸笼。 然后将煮好的米放置小火继续蒸制,直到午餐时分。 由于人多菜量需求量大,除了锅内的满满米饭外,还有一个装满的大蒸桶。 两口炒菜的大铁锅翻炒出各种半成品菜肴,如红烧肉、桂圆肉饼汤、老母鸡汤、春笋炒菜、煎小鱼和兔肉爆炒等,种类丰富。 高晓明虽未去打猎,但他献上了先前制作的风味肉和兔肉以备酒席之需。 客流量稍超出预期,他的储存也被耗尽。 但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高晓明并未在意这些琐事,始终笑意盈盈,周旋于长辈们的谈话、朋友间的逗笑,还有许小美的姐姐面前,确保言辞得当,表示对自己的呵护和对许小美的关爱之情。 宴席上,高晓明牵着新婚妻子许小美向客人们敬酒,尽管被迫喝了不少酒,新娘子许小美由于其新娘身份尚算幸运,基本无人前来恶作剧。 而同村的一些女伴也聚集在一起,笑声连连。 这场宴会直至午后才结束,但在场的人们中最欢喜的一个无疑是一直嚼骨头欢畅的黑虎,表示这顿饭让它心满意足! 宾客离去后,院落一片狼藉。 忙碌的主人还要整理打扫,归还借来的餐具和家具。 完成了这一切,连高晓明自己也感到了筋疲力竭,直到高远等人离开,夜色已深。 "晓明,吃晚饭啦!"站在厨房门口的许小美好心喊道,她精心烹制了晚餐。 面对她,灯下的许小美如初开的花朵,在皎洁的光线下格外吸引眼球。 此刻,高晓明仿佛感觉身上的疲劳全然消失,全身充满力量。 他径直抱起许小美步入卧室,这个突如其来的动作让小美惊讶不已,她困惑地询问:“这么冷,饭菜要趁热吃啊!” 然而高晓明热血沸腾,坚决地点点头:“就是趁热吃!”至于具体吃什么,则无需详述。 夜里,黑虎因灵敏的听觉未曾入眠,黑亮的眼睛一直注视着一个特定的房间。 小狗崽精灵也有相似的行为,低声嘀咕,想要探索,却被守在门口的黑虎阻止。 在角落,高晓明为狗狗搭起一间舒适的小窝,铺上新鲜稻草保暖。 这时刻,一条黑大狗和一只小狗紧紧挤在一起,其中一只虎爪按着小小精灵,不让它随意闯入干扰其他人。 第二天清晨,高晓明精力满满走出房子,脸上洋溢笑容和满足的表情,尽管他的腰偶尔有些酸痛。 不过若忽略这点不适,这足以表明他的心态。"汪汪”,未眠整夜的黑虎迎上来嗅了嗅,察觉到异样的味道——这是女主人的专属香气。 “黑虎,轻点儿,别吵醒小美。”高晓明爱抚狗头后走向厨房,升起两堆火,一锅熬粥,一锅烧开水以备清洗。 坐在小板凳旁烧火,他的心里充满实实在在的安全感,这真的是他和小美共同建造的家园。 许小美在熟睡中被粥香唤醒,尽管整夜未眠,但她的作息依旧规律,早晨便早早起床了。 清醒的同时却感觉身体不太对劲。"醒啦?饿吗?”听到动静的高晓明走入房间。 许小美仍躺在床上,严实地包裹着,只有头脸 ,此时,她瞪着高晓明的眼睛满含羞恼。"我要洗澡。” 开口的第一句话声音低哑,令她本人也为之一愣。 接着她恶狠狠地看向他,认为全是他的错! 面对她的话,高晓明喉头发干,极力压制住内心冲动。 这个年轻人体质确实不太好,脾气火爆啊。 高晓明的喜酒,是春耕前夕村里人们的最后狂欢派对。 接着,新的一年的播种篇章就要正式揭开了。 从精选良种、晾晒籽粒、培育苗头,到耕田、翻地,乃至卖甘薯秧苗一连串农事活动中,高晓明刚 门户,家中所需皆一应匮乏,不得不购买。 然而,尚未买妥,细细奶奶便已替他筹谋周全。 第五十四章 幸免于难! 细细奶奶与他说:“你仅有那一亩田地,自个育苗也多余。 我会再多预备一些苗,届时给你分些。 至于甘薯秧也不用买,摘些薯藤扦插就好。 今夏你想种多少红薯?” 高晓明道:“大约二三分之地就够了。” 虽说红红薯售价不高,但其高产且红薯藤可供猪食用,因而村里大部分人都会栽植大量红薯,就连细细奶奶家也是规划了两块田地。 一听到高晓明打算的田地只有这么一点,细细奶奶不禁反对道:“红红薯可是好东西,你多多益善,若粮食不够,还有红红薯应急呢。” 细细奶奶经历过艰辛时刻,对此刻的粮食尤其珍视。 她即使可以不栽培出售后挣钱的甘蔗,也不会舍弃红红薯这样基础的食物来源。 高晓明易于听取他人意见,不想增添奶奶的担忧,于是答道:“那就多种点吧。” 恩,或许五到六分之地更好! 细细奶奶误以为他说的一亩,她满怀希望地看着他教导的样子。 接着细谈起黄瓜、茄子、丝瓜、辣椒之类的作物种子,细细奶奶家里都有多余的储备,专门分给了高晓明一些。 凭着来自细细奶奶的这批种子,寻常餐桌上的各类菜品就无需忧虑了。 除细细奶奶提供的种子外,许小美也有早就备妥的种子清单。 她虽身为女性,却毫不示弱于男人,不论是挖坑撒籽、覆土追肥还是修剪疏苗,她样样精通,只是翻地对她而言略显费劲。 春耕之际,许小美特地与高晓明立下约定,每隔三天才能劳作一次,每次不得超时两小时! 听到这规则,高晓明摸了摸鼻子,仿佛没听见般地沉默了。 他长久压抑,好不容易解禁了,一放开味蕾,怎能不欲求不满?然而繁重田间的辛劳总是能让 渐渐冷却,对秋天丰收的期待则消融了耕耘过程中的疲惫。 小山村里的人们不受外界 ,遵循节令进行安排:付出辛勤,期待收获,储存食物,品味美食!就这样循环着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的生活。 当天边飘洒着春季的雨点,尽管雨水限制了外出劳作的村民,但这场雨所带来的喜悦无法忽视。 古人常言:“春雨如油,价值珍贵无比。”他们生活的这片地区雨水资源并不充足,种植的一切仰仗风调雨顺,一旦天气干旱,作物的减产将会严重。 身临檐下的高晓明注视着细密的春雨,脑海里闪现出前世熟悉的气候变化情景,脸上的神情随之变得严峻。 在过去的那个世界,因忙碌于在外的生意,他太久没有躬身土地,仅剩模糊的记忆表明这个夏日会有久旱的危险。 确切时间大概是在晚稻种植后的不久。 那时候雨水迟迟不下,农田干涸,若再不解救庄稼,秧苗便会枯死。 虽然整个高家村姓同一人、同有一脉,然而生存的压力驱使人争水抢柴,冲突争执几乎无日无之。 高晓明望向空荡荡的庭院,在心中构思出一条计划,他回房取出一把伞,告诉许小美:“我出门片刻。” 正在埋首书本阅读的许小美好奇地抬眼看,只看见他已经迈步离开,只剩那熟悉的背影。 然而,并非步行出门,高晓明选择了跨上他的自行车离去。 他单手紧握自行车把手,另一只手支开雨伞,骑行依然稳健无比。 他的目的地是龙山下的村庄,那里有技术出色的工匠,曾打过他们村子好几口井,水源清澈。 之前高晓明计划在自家院内挖井,却因琐事纷杂未能成行。 如今意识到这个夏季将有旱情,他再也按捺不住,立刻起身行动,要确保及时开凿以应对用水。 骑自行车穿行在路上,行人稀疏。 农田间,偶有农夫不顾风雨坚持劳作,他们人手少但田地多,故无论天晴下雨都不耽误生产。 经过军岭的时候,高晓明瞥见黄伟志也在田里耕耘,两人隔太远,便未打招呼。 约骑行四五十分钟后,抵达龙山脚下。 此村唤做大龙村,传闻村民们通晓堪舆之术,曾为主富人选墓地,这使他们相对闭塞,与外村人交往较少。 刚一进村,高晓明就觉得这里气氛有些凝重,人们的交谈显得沉闷而少言。 “请问张师傅住在哪里?”高晓明站在路旁,转头问一个恰好倚在屋檐下抽烟的人。 此人约莫四十余岁,肤色深暗,额上皱纹颇显苍老,像是时常紧锁双眉的结果。 听到动静,那人抬头,嗓音低沉,“你要打井吗?”他的声音带着沙哑。 “对,我高家村的,准备修一口井。 您就是张师傅吧?我记得我家建房后那口井就是你们村子来的。”高晓明说,前世家中筑屋后的那口井就出自大龙村匠人。 然而他不在家并未见过这位井匠。 “嗯,你是何时想要施工呢?”果然就是张师傅确认道。 “越早越好!”高晓明确切回答。 听罢,张师傅立即起身道:“明天如何?”这一答复让急切的高晓明细感意外。 高晓明微怔,他知道农忙时节可能需等待,但没想到张师傅答应如此干脆利落。 他忍不住开口:“您…不用忙农耕吗?”这句话下意识脱口而出。 闻言,张师傅似笑非笑地轻哼了一声,“就这么点土地,不必忙活。”他的话语中透露出山村生活的自在与悠然。 高晓明环顾四周,此时才真正意识到大龙村的山乡风味。 他本处所在的高家村尽管被群山环绕,仍有大片相连的七百亩良田,足以养活村里的人们;然而大龙村整个村子仅紧邻山脚下,成狭长的一条,可供耕种的水稻田也同样有限,最多百十来亩。 这里的农舍依山势而造,大都并无围墙,与山路交错,使得他在路经老张屋外的时候能够清晰地看到他抽烟的身影。 由于水田寥寥,村落里人口也不密集,分布松散。 见到张师傅痛快,高晓明亦无迟疑,详细报出自家坐标,随即询问打井的价格和食宿安排。 至于价格还可接受,但张师傅提出要在打好井后在他家中停留几日,直至满意了才会带走工钱。 因为交通条件不便,他来回需耗费大量时间,所以井匠们通常会在雇主家里暂居,等工作完成,确认雇主满意才离席带薪。 次日清晨,井工师傅张师傅携其沉默内敛的儿子来到,孩子约莫二十岁左右,看似与高晓明年纪相近,但言行沉静,丝毫不见年轻活力。 他始终跟随在张师傅身后,保持着无声的沉默。 热情洋溢的高晓明热烈迎接他们,首先带他们参观院子一圈,又引领上山转悠,从山坡向下俯瞰院落。 张师傅并未携带风水探测器,全凭着经验丰富的眼睛和洞察力,凭借地理形态估算打井的合适地点。 返回院子后,他在一块地方用力插入铲子,以低沉的声音指示道:“就是这儿,我们就从这儿挖井。” 对此,高晓明并无置疑,尊重行家所为,于是让张师傅一家动手施工。 他们的井址位于院门右侧,靠近厨房,有利于取水。 考虑到他们话少沉默,高晓明便在一旁静静观看,而不打扰。 两人工作相当默契,共同挖掘坑洞,再将其扩展成圆形的井洞。 挖掘过程中产生的土块则被他们挑往指定位置。 尽管只有两人在操作,但干起活来高效麻利,一天下来,已见到了些许渗水,井底也开始混有石头。 然而,他们并不满足于此,还需继续深入。 高家村一般井深约十五米,水质会更好。 村里古老的井仅有七八米深,那时水量丰沛,尤其春夏时节甚至溢出,汇聚在村边的小水沟最终流入池塘。 张父子随身带着铺盖,在高家暂住空房,但由于婚礼后未能建造新床,仅有一床供他们安寝。 高晓明从姨婆那里取来厚实的稻草,铺在地面上,厚厚一层足以抵御寒冷,临时度过了几天。 第二天,父子俩继续掘井作业。 与昨日不同,今日难度提升,铁锹难以深入,他们改用钢钎挖掘,还得不断清理出的混水泥土。 二人轮流分工,一个人挖掘并装载泥土和清水,另一个则在上方利用简易支架和滑轮将物料提拉,省力许多。 目睹他们的辛勤,高晓明特别吩咐许小美烹制丰盛的饭餐,不要怠慢他们。 因婚宴上的储备肉几乎消耗殆尽,高晓明决定进山打猎。 春季来临时,嫩绿植物如雨后春笋,覆盖枯黄的大地;野兔活动频繁,成为易捕目标。 他没带鸟铳,只带着简陋武器,因其箭术精准有力,只要捕获野兔的气息,总能精准射落。 此番进山,高晓明不仅限于 兔子,他还计划去查看蜂箱,由于近期忙于各种事务,已经有半个月未曾探访。 刚抵达蜂箱摆放地点,高晓明的脸色顿时抽搐了一下。 眼前的一个蜂箱重重摔倒在地上,木盖被掀起,显露出已被损毁的蜂巢。 最初的揣测,他曾以为有人偷蜜,可仔细观察却发现并非人为。 环绕蜂箱周身的,有几个明显的大脚印赫然入目。 凝视着这些脚印,高晓明心头沉重起来,那恐怕是棕熊留下的标记。 他弯腰拾起散落的蜂箱,那是由杉木制作,质地相当坚固,经受住了破坏。 显然,棕熊颇具智慧,懂得撬开木盖以享用蜂蜜。 然而这一番捣乱却让蜂箱损失不小。 本来尚有一部分蜜蜂在守护着家园,但这些外泄的蜜糖吸引来了黄蜂和马蜂,它们贪婪地掠夺着,还不惜对蜜蜂发动攻击。 这让高晓明感到颇为郁闷。 他的蜂箱原意藏于深山,以防村民觊觎且确保更多采蜜源,却不曾想变成了黑熊手中的牺牲品。 首只蜂箱的不幸让他的其他储蜜设施也倍感危机。 高晓明暂时搁置寻找野兔踪迹的事,径直赶向下一个蜂箱所在之处。 蜂箱通常会被放置在干燥的岩石或大树下,一个置于像是山洞缝隙处的避雨之所。 但他一路巡过,已有五六只蜂箱未能幸免于难! 损失惨重,眼看春季收获蜂蜜有望赚钱的盘算就这样被打断。 高晓明紧握双拳,怒火填胸,但在注意到动静来源的瞬间,身体瞬间凝固不动,缓缓地将视线引向一簇竹林。 林中传来轻微响动,透过光影斑驳,他看到一只庞大的黑熊正在觅食鲜嫩竹笋。 黑熊是杂食动物,既食各种植物,又猎食小动物,平日里极少主动袭击人类,除非感到自身的生存受到威胁或是为了保护幼崽。 即便如此,人们也应避免与它们产生过多的接触,毕竟它们力量强大,非一般人能够抗衡。 即使是 ,也难有十足的命中率。 面对意外出现的黑熊,高晓明决定保持不动,低调避开它可能的关注。 但黑熊常年身处野外,察觉到了异样,并受惊于突来的“猎物”,慌忙逃离现场,发出惊人的声响,留下渐行渐远的背影。 望着黑熊消失的方向,高晓明显然松了口气,深知面对面搏斗实乃下策,可能自身还会受伤害。 他蹙起眉,疑惑地回忆起前世的记忆,山里并未听说过黑熊的传说,直到今年早春,这突如其来的遭遇令人匪夷所思。 目光转回到那个遭受侵扰的蜂箱上,高晓明猜测是不是由于蜂蜜太过 ,才导致这头饥肠辘辘的黑熊找到这里。 如今的困境使他在深山内继续安置蜂箱还是移往山脚下之间徘徊,忧虑如何阻止黑熊的侵犯行动,这令人心绪复杂。 真是让人苦恼至极!下山归去,满脸沮丧的同时,他也决定转移剩余的蜂箱,以减少潜在的威胁。 由于担 熊会下山侵袭村庄,他并未敢把蜂巢置于山脚,而是选择了一个相对较隐蔽的地方以防范黑熊 。 他总共制作了20个蜂巢,清点之后惊人地发现,已有16个遭受黑熊光顾,只剩下4个幸运地完好无损,得益于其隐蔽的位址。 第五十五章 无足挂齿 这个打击让他颇感沮丧——高晓明心情不悦。 人生并非总是顺遂,磕磕绊绊才是人生的历练。 他原本考虑在蜂巢周边布置藤蔓陷井,又自我否定了这个想法,因为他意识到黑熊力大无穷,即使是坚固的钢丝也可能难以阻挡。 于是,他选择了更巧妙的方法,就是寻找最佳隐蔽场所存放蜂巢,日后巡查还需更频繁。 黑熊也是惧人的生物,频繁地出现,可能让它们避而不见,避免再来盗食蜂蜜。 考虑到这片地方或许对它们来说并不习性,这也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手段。 到了傍晚时分,高晓明手提三只野兔下山,山路的中途可以隐隐看到山脚人家灯火微亮,厨房的烟囱飘起淡淡的炊烟。 踏入院子,他发现自家井已经有六七米深,底部混浊的黄泥水还不能用,挖掘还需要继续。 老张家父子二人并排靠着墙壁休息,他们正在享用自制烟草,山村人口虽少土地有限,但山林众多,大家都热爱抽烟,还会自家种植烟草。 半山腰的梯田上,烟草田满满当当,一部分供自用,另一部分则可售出换钱。 对于抽烟,高晓明的父亲也有兴趣,虽然从没种植,他会购买成品烟草,回家后再切制以备用,因为烟草的种植过程并非易事。 从种到摘取晾晒直至售卖,一连串工序繁复。 优质的烟草通常整片销售价格高昂,次一些的则切成碎丝搭配销售。 重生以来,高晓明尚未尝过烟草的味道,与老张家打了招呼后,他便将野兔送入厨房,只见许小美正忙着准备晚饭。 高晓明在一旁空地坐下,一边利落地为兔子剥皮,一边向许小美倾诉山上遇到的事情。 听到黑熊的经历,许小美立刻流露出紧张神色,检查完丈夫完好无损后才松一口气,抱怨着他春季贸然深入山林,“这正是春荒,野猪都变得异常凶猛呢。 别说黑熊了,咱们山里甚至还有老虎!我爸生前告诉我,山里就有虎,他曾有一个童年伙伴被虎害。 以后不准再去深山了,听见了吗?” 对妻子的吩咐,高晓明笑着点头同意,心中盘算何时行动全由他定夺。 经历过与黑熊相遇的经历后,他再次进山会变得更加警觉。 上次 ,野猪险些引来狼群追踪,幸好未曾交锋;这回又撞上黑熊,也许下次还能见识华南虎!他的心头不禁暗想道。 回顾86年的数据,在那时,这些生物虽曾数量锐减,但仍活跃于人烟稀少的崇山峻岭之中。 但在 禁令未施行的年份里,未来十年它们的命运每况愈下,数目逐渐凋零,直至禁止捕猎,它们才能获得宝贵的喘息空间成为受法律保护的生命。 那天晚间,由于有个陌生人在邻屋,许小美严禁高晓明有所非分举动,幸好晓明并无此类习性,对此他相当克制。 当许小美进入熟睡后,晓明静静地坐定,拿出了那张金箔纸。 想起今天邂逅黑熊的危机情境,如果当时它不退避,向自己袭来,晓明能否制伏它仍不得而知。 这种危机感让他明白提高自身能力是迫在眉睫之事。 在村庄的农忙之际,山林里的动物们也开始繁衍生息,求偶与冲突无处不在地进行。 细雨如丝,雨点滴落在叶尖上,使它们的绿色更加鲜明,新生的嫩芽如日变化,迅速繁茂起来,增添山间生气勃勃的色彩。 雨后的天空放晴,晓明家的井已完成了凿挖,井虽不太深,约十米深,却能触及水源,清泉潺潺冒出,井水的清澈度立时提升不少。 清洗掉井底淤泥之后,澄清的水可以直接饮水了。 他们此刻的凿井工作并没有采取固定井壁的方式,而是仅在井顶搭建一层,用砖石与混凝土堆砌一圈,高度大约十五厘米,旨在使井口高出地势以便识别。 有些人家甚至会选择更高些的高度防护。 但这儿并未砌过高处,为了保护小孩子,他们会放置一块木板遮盖井口,以防范意外。 晓明和许小美品尝完井水后皆极为满意,晓明付给老张酬劳。 老张寡言不多,接过钱,只简单道一声:“走了。”随即他带着儿子,携着打井工具和冬眠布料离去。 村民们随着这一家的离去逐渐得知晓明新打了一口井,与其交好的村民们纷至沓来,尝鲜后的评价无一不是赞美晓明的好运气找到了优质井源。 井的好坏取决于选取的地点。 若是错置,井或许会涌水,但由于地质或水源质量差劲,水质难以令人满意。 若选择适宜之地,如附近即含泉眼,开凿后清流自然流淌出来,比寻常水井更能提供优质水源。 即使旱季,也有涓涓流水,不易全然断绝。 许小美兴高采烈地说道:“这里的水并不逊于村里老井,用来泡豆子做豆腐肯定美味无比!” 听言“豆腐”,这几天稍疏远高晓明的眼睛突然显得深沉起来,他毫不迟疑地抱起她,快步走入屋内。 “我想此刻就品尝你的手工嫩豆腐,又香又滑口!” 在这几天里,晓明心情格外愉悦。 不仅品尝到 煮的柔嫩豆腐,还享受到了真正源于泉脉的水豆腐。 村里的妇女几乎人人都擅长豆腐制作工艺,这不仅仅是豆腐。 烹红糖、炒米花、做米糕、包粽子,都是妇女的传统技艺;家中孩子的年节假日零食是否充足,往往反映出主妇们的灵巧程度如何。 编号189的许晓美好比以石膏调制细腻的豆腐,她做出来的豆腐口感极其柔嫩。 她精心加工豆腐,榨干其中多余的水分后,均匀地切割成大小各异的五部分。 他们家中还没有购置石碾设备,所以只好借用邻居家细奶奶的石碾,用黄豆研磨豆浆,完成之后她将两大部分豆腐送给细奶奶表示感谢,另一份给二姐分,一部分给高晓明父母准备,最后一部分当然属于她的师父董菲霞,家中自留的那一份则刚刚够用。 眼下农田中新鲜蔬菜尚未充足,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 许晓美细心地炒了一大盘豆腐,配上干辣椒和大蒜叶,香气扑鼻的美味瞬间在家中飘散开来。"井水质好,做的豆腐味道就是不一样!晓明,多吃一点哦!”许晓美微笑着给高晓明递过去菜肴。 看着高晓明狼吞虎咽的样子,他仿佛通过味觉表达了对许晓美厨艺的赞美——只有当美味菜肴就在眼前,他才会大快朵颐!饭还没吃完,门外忽然传来动静。 “晓明!水库有鱼!你想去看看抓几条吗?”院子外,是高亮和健硕的高壮两兄弟,他们的头盔上都盖着奇怪的遮雨披,手里握着桶子。 高晓明是村里距离水库最近的人,但他们并未首先赶去捕鱼,因为不久前他们看到邻居高大卫家满载渔获而归。 所以健壮的高壮急切催促,“晓明哥,你在水库附近住,赶快拿桶,我们赶紧出发,别让别人把鱼都捞光了!” 春季降雨时水库小河常有大量鱼儿,特别是雨天捕捞更为容易。 今日正值降雨天,故此直到现在他尚未外出捕鱼。 见到高氏兄弟身上那件简易雨披——化肥袋裁减、缝制而成,并配有系绳头,他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 以前有人用棕树皮或稻草编制蓑衣,但在如今,年轻人们为了简便轻盈,直接选用化肥袋作为临时防雨工具。 尽管没有简易雨披与蓑衣,但家中仅有的是伞和斗篷,高晓明毫不犹豫拿起水桶,随手摘下斗篷戴在头上便踏上了行程。 听到他不以为意的话,高壮不禁皱眉提醒道:“晓明哥,就这样出去会被淋湿的,你得找个东西挡雨。” 因为捕鱼需要靠近水面,雨水无情洒在衣物上,除非有防雨设施,否则衣服定会湿透。 许晓美担心他的湿疹病情会恶化,提出借蓑衣以保护身体,“你最好找人去借一件蓑衣,这会儿很冷,弄湿可就麻烦大了。” 高晓明却不答应她的主意,他对村民在涨水时节集体捕鱼的热情记忆犹新,此时去问谁借,或许很难得手。 何况他的体质一向强健,些许雨露算不得什么。 未与许晓美多说什么,与高壮、高亮他们向大水库走去的脚步并未停止。 而许晓美站在屋檐下,气得面颊泛红,不仅生闷气高晓明不听劝告,更后悔自己未事先预备好防雨措施。 她在料理完厨房又烧一壶热水之后,翻箱倒柜搜寻适合裁剪的雨具材料,但家中的杂物匮乏无功而返。 此时,高晓明三人已走远去向水库前进,许晓美决定放下怨气,决定先去向她的师父董飞霞求解。 董老师家拥有成堆的织物面料,说不定能找到合适的布匹做出应急的防雨之需。 在春风细雨的滋润下,水坝面积已有约十二三亩大小,再下几场雨,预计还能膨胀至十 亩的宽度。 不仅是大坝,连那与之相接连的水槽里也充满了鱼的身影。 这些鱼属于原生态种类,它们个头通常发育较小,鲫鱼尤其多。 他们三人到达时,已有别的人群守在水库边,所有人都戴上了斗笠、裹上蓑衣或是使用化肥袋当遮挡,专注地弯腰捞鱼。 偶尔,欢声笑语飘散,有的人满载而归,捕获众多鱼儿引得他们雀跃;但也有人因为鱼少转至别处寻求。 尽管高晓明一行人默不作声,但他们之间默契十足地各自分开寻找。 这时正是一年之中捕捞鱼最适宜的时期,勤奋者能轻易斩获几十公斤,有的甚至可以达到上百斤的大收获。 捕获那么多鱼类显然不是一次能尽数吃完,鲫鱼尤为耐养且易存活。 他们甚至可以在新鲜鱼儿洗净后放入铁锅里,采用温火慢慢晾晒成鱼干。 这将成为日后慢慢品尝的美味。 高晓明是个钓鱼行家,经验丰富。 不久就找到了鱼群聚集的地方,他专注投入,每动必有所得。 雨水淋湿了他的背部,渐渐湿透衣服使他感受到丝丝寒意。 但这些并未减低他的热忱,鱼儿一条条落入小桶,原本广阔的水面成了它们的终点,也是他们越来越狭窄的牢笼,直至满桶。 挺直身体后,提起盛满了鱼的桶走向自家。"我要回家一趟”这句话,他是对高壮、高亮二位同伴说的。 两兄弟虽熟知高晓明捕鱼技能高超,却也没料到他收获如此迅速,不禁发出惊叹声。 手提满满一大桶的鱼,他如箭离弦般快速归家。 此时,他的优势明显,因为他家靠近大水库。 回到家中,并不见许小美的身影,他也不介怀,自行取出浴盆将鱼倒入清洗。 随后他又出门,拿上两大桶,再次返回。 望着这场景,高壮和高亮不禁暗自嘀咕。 他们感受到紧迫的时间压力,全力以赴投入到捉鱼之中,可是数量庞大的鱼群并不能轻易被捕获,何况天气寒冷且下雨。 然而,对于高晓明来说,这些都是无足挂齿的。 他对鱼的热情并未减退,甚至还挑选大些的,不屑小的。 家中恰巧还剩下些豆腐,今晚就尝试做个炖鱼豆腐的美味。 选上一些大号的鲫鱼是必备的! 生活的必需需求一旦得以满足,追求往往随之而来。 正如高晓明一样,尽管已经捕获三大桶的普通鱼儿(其中主要是鲫鱼,但大小并不如意),但他慢慢开始失去当初那种热切的心情。 他放慢捞鱼速度,转而开始在周边的水洼里搜寻不同的猎物。 由于天气变冷,他不再愿涉足大水塘深处捕鱼,与众人一样,他守住了熟悉的河床及溪流边的角落。 古谚常说,劝君勿食春三月之鲫,因此时为鲫鱼育仔繁衍关键期,捕捞可能妨碍它们繁殖。 然而,他们的村庄并未彻底遵守这则古训。 每逢涨水,村民们会在水库边与水沟内大举捕鱼,而鲫鱼数量却年年维持不变。 第五十六章 一泄而出 若问老人们,他们会回答,鲫鱼丰富极了,一只雌鲫便能孕育无数鱼卵,取之不尽。 这是否吃得完,高晓明不甚清楚,只知每逢春天河水上涨,水底仍充斥密集的鱼群。 随着雨势渐大,尽管高晓明未曾佩戴蓑衣,衣物已完全湿透,遂决定回家。"高壮大兄弟,你抓了多少?我不陪你们了,我要先回去。”高晓明显然疲惫至极。 高壮与他的伙伴们专注于捕捞,听闻叫声后,才直起身。 见身边盛鱼的大桶已满一半,尽管手法不甚精湛,成果亦颇为显着。 见雨水愈发密集,他们亦有了回家的念头。"我不抓了,高亮点,你的桶满得像什么样子了!”高强壮悍的语气中充满了羡慕。 高亮咧嘴憨笑,对高壮大弟的艳羡暗中满足。 相较于高明亮,虽然不及,可与他比起来,收获感颇足。 于是三人都收拾回家,在泥泞的田地间行走,脚下沾满泥巴,尽管穿着黑色防水胶鞋,雨滴还是让它们变得透湿。 正欲离去时,忽见高晓明向一处水沟疾驰,他飞速伸手,一把抓出了条成年人手腕般粗大的黑鱼!黑鱼挣扎着企图逃脱,但高晓明的力道极大,将其紧紧握在手心。 这一幕令高壮和高亮惊叹不已。"天啊,这么巨大的黑鱼,竟然在沟渠出现!”高壮大声道,好奇地上前观看。 俯瞰那片水沟时,只见没有其他成鱼踪影,唯有数寸长的小鱼穿梭在水草间。 高晓明朝黑鱼笑了笑,将其收入水桶。 那黑鱼虽不算小,有一斤出头,能在沟里捕获算得上他的好运。"哈哈,大丰收!咱们走。”笑着,高晓明踏上了归途。 高壮和高亮点着头跟随,但在抵达主要路口后,两人转向通往古村落的方向,而高晓明选择了另外一条路径,回到自己的家门。 回家后,徐晓美已经在家中等待,一见到全身湿淋淋的高晓明,顾不得询问战绩,急切地说道:“热水烧好了,你赶快去浴室洗洗,换套干净衣服。”得到回应后,高晓明放下水桶便赶去洗涤更换。 直到这一刻,徐晓美才开始仔细查看捕回来的鱼,看着那一篓子鱼,她忍不住露出大大的笑脸。 在过去每年春天,她和她的姐姐也会到溪流中觅食,但由于村里人排斥,她们常被迫趁夜行动,道路虽然艰难,收获却不乏鱼儿。 徐晓美好不忙于整理这些鲜鱼,反而进了厨房,烧热水之余,取来一片姜擦拭洗净切片,再加入搪瓷杯内,再加上一些红糖,待水煮沸后用开水冲泡,即成了简便的姜汁红糖水,既快速又简便。 男人们洗澡动作利落,不到五六分钟,高晓明便已提着热水步入浴室,并很快洗完出来了,这时壶中的水还未沸腾。 "晓明,瞧瞧,我为你准备了一顶新雨披!" 许小美骄傲地展示了刚刚为高晓明缝制的雨披。 这雨披是由透明塑料布精心制成的,两层面料叠加确保牢固,上头还用白绳绑了个颈圈以便悬挂。 望着这件雨披,高晓明显得有些忍俊不禁,宛如孩子玩扮家家一般。 然而对于许小美的良苦用心,他深感感激,当即致谢并试穿了起来。 尽管样式不算精致,但它的确抵挡风雨。 在雨天还需劳作的环境下,这将是实用的一件物品。 尽管他对严寒酷暑无惧,但若衣服湿透了去干活定不会轻松。 "晓明,咱们家中所需的东西还有一些缺头,待天气好转,我们一起去镇上走一趟如何?我有一些物品要买。" 许小美提出提议,这塑料布就是他们家目前所无,是从董飞霞那儿获得的。 作为一个男人,高晓明购买的通常是大件的必需品,而对于小件如剪刀、针线、鞋垫等琐物却未顾及。 对于妻子逛街的需求,高晓明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好的,我们选在县城集日的时候,我可以陪你好好逛逛。” 许美欣喜之余,内心满是对未来旅程的期盼。 她在记忆中描绘出了自己要去买的东西清单,虽然次数屈指可数,但她对于县城充满憧憬。 此时壶内的水已滚滚烧沸,许小美提起它往放置着生姜和红糖的搪瓷杯倒入部分,余水则注入保温瓶以备之后饮用。 "晓明,等水不烫了再喝。" 她轻声道。 "好嘞。" 高晓明应道,注意到许小美手持空盆向屋檐走去,她将带回的鱼放在那儿。 小美先从水桶中将鱼转移到大浴缸,然后细心分类——将大小不一的鱼分别捞出。 看到黑鱼时,她的笑容溢了出来:"居然捞到黑鱼了?真是太好运啦!" 按照当地的风俗,黑鱼被认为极具滋补功效,非常适合给怀孕妇女或孩子食用,汤品更是鲜而不腥。 黑鱼的价格相较于鲤鱼高出不少。 然而,高晓明并未考虑将其售出,他认为既然别人都需要出价买来滋补身体,免费品尝岂非更佳? "今晚就把这条黑鱼煮了吧,你得多尝些,对身体有益。" 高晓明提议道。 "哎呀……" 许小美微皱眉头,心生一丝怜惜,她曾打算将它卖出以换取钱财。 她不清楚高晓明确切有多少财产,只是看着他在盖房与置办嫁妆上花费不少,恐怕所余不多。 凝视着那坚定而带着浅笑的眸子,她犹豫要不要提及自己的想法,然而,最终话语未出。 她低下眼,轻柔地回应:“好吧。” 连续三天大雨,库池中的水面日见上涨,附近的湿地早已积满了泛着湿气的淤泥,即使穿着雨靴踏入其中,也能陷至脚踝。 哪怕采取了诸多防护,仍是徒然。 虽然山路坎坷,但在水势上涨时,捕捞鱼儿是最惬意的时光。 因此,在这段时间里,人们几乎天天涌向水库与水沟捕捉,一桶桶满载的战利品回到各家,较大些的会被带到市场上售卖,稍小的则被当场处理后,以大铁锅烘干储藏。 在高晓明家的屋子里,满是浓郁的鱼腥气和干鱼的香料混合味道。 而这个看似普通的任务——烘干鱼干,其实是个技术活,要求火候控制得恰好,过大则易烤焦变黑变苦,味道受损;火候太小,则不足以让鱼干化水。 而火候的拿捏需要非常细致,不能频繁搅扰烤制过程。 当一面干透,不会粘锅时再翻转鱼干。 然而这细致入微的操作对高晓明来讲并不容易完成。 不过他有妻小,无需担心,他的贤内助会替他打理这件事。 在家里,鱼儿的捕获以及后续工作全部交给许小美负责,比如杀鱼和烘干。 高晓明只负责捕捞工作。 当他判断水库存鱼减少到一定数量后,他便会停止行动,给它们留出空间自然繁衍,如此才能循环往复,生生不息。 而此时家里已有三十大几斤干鱼储备,还有二三十条手掌大的鲫鱼游弋在家中的大澡盆里,足够他们慢慢品味鲜美。 午后,终于从早到晚的雨势停息下来,一道明亮的日光透过云层,映亮世界,空气也瞬间清新。 望着这一幕,高晓明内心蠢蠢欲动,因下雨已多日没上半山修炼,他的拳术不能荒废,“拳不离手,曲不离口”的理念让他急于挥洒拳劲。 但此刻并未前往山坡,而是选择了自家院子进行练习,院子虽宽广,地面铺的不过是石块,积了不少水,但高晓明身法稳健,在练拳间绝没有失衡的风险。 许小美站在屋檐边,目不转睛地看着院中那个强壮的男人锻炼,她亲眼见证了年轻人体内蕴藏的能量与活力,虽然从前也曾目睹过高晓明的生活状态,但这样近距离观察他练拳,这是头一次,使得她眼神中的敬佩转变成深深的迷恋。 注意到许小美视线的变化,高晓明确感自豪,回忆前世习得的功夫每日不断精进。 即便到了四十几岁的体弱之年,生活和工作繁重使他渐渐少了功夫练习,但在重生以后,每天拳拳入肉的锻炼使他身心都远超前世。 同一套拳法,在体态不同的情况下呈现出的效果完全不同——瘦弱者动作无力缓慢,而健硕者如猛虎般威猛。 站在那里看着自己挥舞出的一招一式,刻意减缓的动作,在许小美眼里依旧流畅迅速,她的视觉刚刚开始清晰。 练至最后,许小美兴奋地说:“晓明,你教教我吧!我也想要学习!”。 由于家庭背景使然,许小美好似总笼罩着不安感,她内心渴望以力量作为庇护,以免受他人的欺凌。 她清楚高晓明身怀搏击技巧,然而在此之前,她并未有过想要向他学习武术的想法。 直至亲眼目睹高晓明练拳时的身姿飒爽,才在内心滋生了一颗想跟他习武的种子,并渐长成为坚定决心。 "好!"面对小美的要求,高晓明自然二话不说便同意了,于是两人开始了基本动作的磨炼。 他们肢体接触间的互动,虽有些青涩,却另有一番滋味。 尽管许小美的脸颊泛起淡淡的羞红,心里怀疑高晓明是刻意为之,但看着他专注且认真的表情,似乎并无恶意。 所以,深吸一口气,她收起思绪,全心投入拳术的修炼中。 当然,高晓明并不打算将全部拳法教给小美,但他确能指导她掌握几种关键招式,例如太极圆手,它可以用来防御胸前任何攻击,并借机 。 面对背后偷袭者,若被制住了双手,解决方案也是有的,首先挑起对方足趾,随后奋力抬起手臂和翘臀以挣脱束缚,接着瞄准裆部或头部猛烈出腿,并迅速撤离。 伴随着动作演示,高晓明模拟多种情境讲解,确保许小美明白何时何地应对何种问题,她的耳界也因此焕然一新。 以前和人冲突,许小美的战斗方法简单粗鲁,只是胡乱拉扯或卡脖子抓眼睛。 相比之下,如今的战术显得井井有条。 “如果明天不下雨,我打算去山里选两块合手的石头制作石锁,通过训练来增肌。”说到这里,高晓明不但计划做石锁,还考虑添置吊环,以锻炼身体的灵活性。 听着这些,许小美皱起脸庞,仿佛尝到了苦瓜的味道,带着担忧问道:“你说的‘重’是多少?” 关于石锁,她倒不陌生,父亲曾经练过这门手艺,然而战乱时期家乡被毁,青年时的父亲更是因战乱被人抓去做工,历尽艰辛才幸存。 至于后来的事情,她知之甚少,父亲更偏爱回忆她们幼年和青年时期的趣闻轶事,时常讲述给她们听,为那个缺乏娱乐的年代生活增添了些趣味。 讲解往事不仅娱乐时间,也令下一代对祖辈的生活有了更多理解,他们的故事,无论是喜怒哀乐,都在孩子们心中增添了深远的情感印记,让父母的身影愈发庄重伟大。 看到小美皱成的小脸,高晓明忍不住笑出了声,半开玩笑说:“嗯,先从一百斤起步吧,搞一双!” 顿时,小美的脸上失落之色一泄而出。 一百斤? 一对!? 显然她不可能举起这个重量! 就在高晓明日常忙碌农务,指导许小美学艺,还时不时去检查山上的蜂箱时,一个不速之客忽然出现在他的居所前。 当背着锄头进门的他望见,苏通坐在院子中,身边堆积着一堆礼品,乍看一眼,有两个酒瓶子以及一些甜品零食。 “苏厂长,怎么突然来了?”高晓明丢下工具,朝着他走去。 苏通赶紧起身,微笑着说:“晓明兄弟,不好意思来叨扰了。”这似乎是在为不请自来的造访道歉。 再次邀请苏通坐下后,他又让许小美烹些茶水招待来客。 不久,许小美好不容易捧来两杯热茶。 三人相对而坐,品茶谈话,气氛闲适。 在高晓明的记忆中,苏通他们不过碰面过两次,那次谈到有需要他协助的时候,他还慷慨地给出了自己家的地址。 然而此后,苏通却一直没露面,这事也随之淡忘。 对高晓明来说,苏通过去身为一名破产者,这辈子怕也是不会有太大的胆识或决策能力。 第五十七章 海港人家 刚好,他自己也不想出门远行。 就在几乎要遗忘这段往事时,苏通竟然来到了他家!这确实令人惊奇。 “苏厂长,你特意来访是有什么事吗?”高晓明确切问道,心底猜测可能有一些隐情。 苏通脸色显得有些难堪,抿了一口茶,深深叹了口气:“晓明弟弟,我已经将工厂关张了。”语气中带着一股沉重。 高晓明挑起了眉毛,破产了?但这和关厂停业还是有差别的,苏通解释道:“以前与你谈论过的那些计划,你知道我对你有信心。 本打算全力以赴地到沈阳尝试与双喜联合,扭转乾坤。 但后来,父亲通过人脉打听到,想要跟国有企业合作并非易事,必须要先有一笔庞大的投资,大概需要这么多……”说着他竖起了手指比了个数字,“我全部身家加起来,甚至还不到这个数字的百分之一。” 高晓明沉默了,他明白了,世界上并无免费午餐。 表面上是国企吸走了 企业的资源,可你若是没有足够的资本参与,这一切都是空谈。 显然,以苏通那个小城市的 厂身份而言,这还不够格。 正准备开口问苏通是不是就此放弃时,他看到苏通从背包中取出一张旧报纸递过来。 打开一看,那是一份1985年的报纸,最显眼的地方一篇名为《好厂长马胜利,常记国家和人民之益》的文章跃入眼帘。 配图上有马胜利的照片和一段对这位厂长的事迹的叙述。 高晓明匆匆浏览了一遍,不明白苏通为何此刻提这些事情。 苏通紧接着又说道:“我听说,今年马胜利厂长可能会承建全国各地的造纸厂。” 高晓明迅速回顾了关于马胜利的故事,他知道他是经历了风起云涌的人物。 “你的工厂生产农机,而不是造纸机。”高晓明不解其意。 对此,苏通回应道:“造纸技术我并非一无所知,我一直在考虑与马厂长联手,把农机厂改造成纸厂。” 苏通无疑是个善于思考并付诸实践的人,只是他的运气似乎并不好,在这个关键时刻选择了马胜利作为合作伙伴。 这一年,马胜利确实开始在全国各地包揽造纸厂,到了下一年他还整合形成了“中国马胜利造纸企业集团”。 但这非但没有开启新篇章,反而成了他的转折点,由于盲目扩张和不适应市场的迅速变化,这些工厂连续多年遭受亏损。 到了1991年,他的集团解体;五年后,1995年时,马胜利甚至被迫退休。 所以,高晓明说他是潮起潮落的人生缩影。 苏通硬要和这位起伏中的马胜利搭档,实在是个不走运的选择啊。 如果高晓明不了解这一切,也就罢了,但他心中有数。 因此,当苏通道出此事,面对可能的结果,高晓明无法视若无睹,看着他盲目行事。 “你想让农机厂转型做纸厂,我也不是不能理解,但是与马胜利的合作就不宜再考虑了。 就算你工厂归马胜利承包,那也只是他名下的产业,跟你不相干。 更何况,以他这样的规模,未必会看上你的小企业。”高晓明道。 “联营大型国企无果的情况下,难道小型国企就没有任何可尝试之处了吗?”他追问,话语中带有深意。 苏通听了这番话有些迷茫,但转瞬间又充满希望,握住高晓明的手说道:“我就知道小弟高晓明不一般!别人问我这方面的想法,要么答不出一二,和你聊过后,你就立刻明白了,还能给我建设性的建议!” “要是厂子还不至于破败不堪,真希望能邀请你共事!照你看来,眼下我应该怎么做呢?手头资金最多能拿出这么多,还得把工厂抵押出去贷款。”说着,苏通伸出了两根手指。 高晓明心中估算了一下,猜到苏通所指大约二十万元,对于民间人士来说,这个数目不小,但却无法解决他的困境。 办个整套生产线就需要三百万!这样的庞大投入对他而言遥不可及。 高晓明略作思索,凝视着苏通,看得对方紧张不已。 他其实是苏通求助诸多途径无果后的最后期望。 对苏通来说,如今的选择仿佛溺水者的救命稻草。 高晓明坦然地说:“我看啊,或许得从长远规划考虑,先把个人素质提高起来。 毕竟办厂不易,学习进步总是有益的。” 他原本提议苏通和双喜等大型国企合作,但自己并未深入了解细节,仅知名气响亮,苏泊尔亦是如此。 然而成功的联营案例他又不全知。 苏通听见这话,眼中闪过一丝愕然。 高晓明的提议令他质疑自己:要去学?学习什么呢?成为高级技工还是在大公司里爬梯?永远待在这狭小的空间? 片刻之间,苏通陷入了挣扎,他对未来的道路感到迷茫。 他技术出身,梦想着成功与财富,但现实中工厂关门在即,面临破产威胁。 经过深入思考,苏通仰望着高晓明,眼神不再迷茫,逐渐显现出决断。 苏通默默转身离开,骑上了他的“长征”自行车。 来时心存顾虑,离开时则如释重负。 门旁的许小美注视着苏通的背影离去,接着她移开目光转向了高晓明。 她心中的他仿佛变得更加深邃和吸引人。 原以为自己对他是熟知的,但现在发现有许多她并未探知的秘密。 比如,高晓明会武,擅长与工厂经营者深入交流。 还有很多她未察觉的事情,正潜藏在他的人生背后。 此刻,许小美内心对高晓明充满探索的好奇。 那一晚,许小美的顺从而温柔,极大地满足了高晓明的情感需求。 人前的风光确有不可估量的价值!苏通的出现使得高晓明的光芒得以显现在他妻子面前,这令他倍感欣慰。 此时的苏通,在困惑和迷惘中找到了出路,决定踏上自己的选择之路。 他的工厂最初只是宣布停工,现在则直接面临破产,人员已经解散,尽管高晓明建议他留下厂房,自己赔付亏损的资金,使资产仅剩下一个工厂。 从头开始至今,除了那个仓库外,苏通几乎空无所有。 本有机会在他爸的关系网里找个稳定的工作,但他却执意南下奋斗,曾经设想去沈阳与双喜协商合资,那时还邀请高晓明同行,防备财务问题,然而现今,他已一无所有,便不再需要高晓明护送了。 整理行囊,踏上驶向南边的列车,他的冒险旅程即将深入繁荣的现代社会旋涡之中。 直到很长一段时间后,苏通的故事也许才能大放异彩。 踏入四月,气温逐渐回升,田野上的庄稼生机勃勃。 新绿的蔬菜种子破土而出,它们满怀对阳光的热切渴望,追寻温暖生长。 细心的细奶奶告知高晓明,红薯的秧苗已准备好嫁接,提醒他作好相应的准备。 听到这话,高晓明跟细奶奶来到地里观察,见细奶奶早早就精心培育,用稻草遮盖保温。 如今,随着气候转暖,红薯秧已由草中露出,茂密的叶子显得生机勃勃。 红薯可以通过扦插繁殖,在春季进行最为适宜。 根据培育时间与当地的气候调整。 听到这些,高晓明提醒说:“细奶奶,还需施点农家肥,那样会长得更好些。”鉴于他可能会分得部分薯苗,他对苗株有些忧虑。 细奶奶慈祥地笑道:“是需要的,今天就让高壮大声吆喝着施肥。”随即,高晓明主动提出:“我去施肥好了!来,我们一起去挑农家肥吧。” 因为不肯收取薯苗的钱,细奶奶便让高晓明以帮助做农活的方式来弥补。 考虑到高壮力气小,又因年岁渐大不能承担太多体力劳动,那天上午,高晓明帮细奶奶的地块都洒满了猪粪,这样约过十天左右,选一个雨水充足的日子,他们就可开始嫁接薯苗。 在挑猪粪的路上,细奶奶询问起为何高晓明不养猪仔。 他说不打算养殖猪只,而希望养牛,可最近未能寻得合适的牛犊。 人们普遍养母猪供售卖仔猪,然而像他这般寻找适合做奶牛的小牛则不多,得花些工夫找。 闻言,细奶奶答应替他探听相关讯息。 但细奶奶顾虑到了肥料问题,因为高晓明未打算养猪,于是建议他考虑购买化肥:“如果不买肥沃,田里的庄稼就没 常成长。”高晓明点头同意,计划今年使用化肥,并结合家里自家产的鸡粪、粪便和木柴灰进行混合。 待有了耕牛,他将获得稳定的牛粪做肥料,用它培育的蔬菜将更加美味可口。 回到家中,带着一身味道的高晓明刚进门,许小美毫不嫌弃地凑过来,迫不及待地告诉他一个惊天动地的消息。"晓明,你知道吗?咱们村里的高乐飞私奔啦!” 不论何时何地,“私奔”都是个 性的新闻,高晓明禁不住追问详情。 许小美作为消息灵通人士,马上一口气讲起这个新鲜八卦的来龙去脉。 听说那高乐飞爱上了一位在附近铁路施工的工人,他们秘密交往,直至铁路工程结束,临时工们陆续回乡务农,这时高乐飞却失踪了。 高乐飞的父母曾跑到军岭铁路那里寻人,却无所收获。 那工人并非当地人,来自福建,如今他在别处不知何方,无地址便难以追寻。 因此,父母在村里愤慨指责她不肖,说她是白养大的。 但擅长于搜集八卦的许小美又接着透露说:“其实早先高乐飞跟她父母提过这事,可父母不同意她远嫁,甚至春节期间还找媒人为她物色人选,但她都没看上眼。 谁想得到啊,她竟然就这么跑了。” “这胆子真是不小!”但这也使得村里的女孩们面临更为严格的监护,父母禁止她们去军岭。 听到这段故事,高晓明努力回想前世的记忆里关于这件事的部分。 他清楚记得这个故事:高乐飞后来确实私奔了,但在三年后,她带着丈夫孩子回家,还将父母接到福建短暂居住。 随着抖音兴起,她开始在直播平台上直播海滩赶海的视频,打扮成当地渔女的模样,熟练地挖掘蛤蜊、拾拣猫眼螺与小蟹,积攒了一批粉丝。 总体生活还算不错。 对方是个海港人家,不久便拥有了自己的捕鱼船只,财富累积,高乐飞成为了村里姑娘们的仰慕对象。 了解这些结果后,高晓明也就淡忘了这段八卦:“小美,最近天气适宜,明天是镇里的集市日,我陪你去转转,你想买什么,提前告诉我。” 许小美眼睛放光,兴奋地说:“好的,我已经想好了,怕忘记我还写下来了。”这让高晓明显然很关心学习。"嗯,你许久没练习了,今天抄两篇作文给我看。 明天我们一起去书店,再买些合适的书籍和笔”。 对于许小美的学习,高晓明非常上心。 只是平时她太忙于农事和向董飞霞学裁剪衣物,导致这些基本功荒废。 如今提及,许小美有点羞愧,乖巧地拿出纸笔,用心地将一篇课文逐字抄录。 站在一旁的高晓明满意地看着这一幕。 与以前相比,许小美的字进步了些,不再错漏严重。 此外,她识的字变多,可以流畅阅读小说篇章。 她还挑选部分内容做了摘抄,对此,高晓明自然是表扬她的进步和求知热情。 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双日,那是镇上的集日活动。 今天恰巧是4月2日,天公作美,仅需穿着一件薄外套便可应对。 晓明和晓美早上起床很早就开始,他们没有煮粥,直接做了一大锅荷包蛋拌面,用过餐后,两人带着自行车出了门,并锁上了院门。 虽然黑虎和精灵无法跟去,但他们仍可以在村中自由奔跑玩耍。 "黑虎,要是饿了就带你的好朋友精灵去翠奶奶家吃顿饭,记住了吗?"高晓明低头对忠实的黑虎吩咐道,黑虎聪明地吠了一声回应,仿佛答应了下来。 精灵也在一旁兴奋地叫了几声,围着黑虎欢跃,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孩子。 第五十八章 浆果 “小美,你上车吧。”说完,高晓明已经跨上自行车向晓美邀请。 今天晓美特别打扮一番:她内搭白衬衫,披着件手工针织的红毛衣,还精心织了些透雕花样,看上去非常时尚。 晓美的头发天然微微卷曲,在披散的秀发下,显得她优雅动人。 这次她并未扎起辫子,头发垂落在肩头,骑在自行车后座时,她自然而然的搂住了晓明的腰。 "好了,我们出发吧!"晓美的话语中带着掩饰不住的期盼。 高晓明蹬起自行车,尽管带了个成年人,仍骑行得快速有力,车轮疾驰向军岭,再转进驶往县城的大路。 微风吹拂,两人的发丝随着风往后飘逸,感觉舒适宜人。 因速度过快,晓美担心摔倒,她双手紧抱着晓明。 沿途,她好奇地左右张望遇到的行人们,如果遇到骑行或步行的人,还会多看一眼。 一进城区,晓美的好奇心变得更加明显,她东看看西看看,似乎无法将所有事物尽收眼底。 由于赶集应趁早,高晓明直奔集市场,一进去就听到了各种喧哗声:叫卖、问价、砍价和争执,汇聚成吵杂的市场景象。 集市摊位林立,人潮拥挤,无法骑行,两人下车,晓明推着车前行。 这里的环境并不安全,有过被人公然抢劫的遭遇,但每次都凭借智慧和力量化解。 随后,就连隐蔽的小偷偷窃也没有碰到。 "小美,想买什么你就去买,钱不用担心我有!"男人的钱袋代表着安全感,腰包充实的高晓明信心十足地说道。 “嗯!”晓美点头望着晓明,嘴角洋溢起甜美微笑。 两人并肩行走的样子,仿佛是一幕霸道老板与娇羞职员的场景。 晓美确实有些想买的东西,但对于逛集巿,特别是感受这里丰富且齐全的商品她更感兴趣。 相较家乡军岭的小集市,县里的市场规模庞大且品种更繁多,因此她希望能在这儿一次购足所需。 集巿布局有序:一些地区专门销售鸡鸭鹅猪等各种牲畜;一些区域出售琳琅满目的蔬菜、鱼肉;还有售卖日常生活杂物的地段,如五金用具、餐具、服装鞋袜等,各类产品种类繁多。 当二人经过一家出售服饰的地方时,晓美的步速明显慢了下来,一双眼直盯那花式的衣物,宛如黏住了般不舍离开。 卖衣服的小贩是个约四十岁的女性摊主,她眼睛明亮,能言善辩。 哪怕围了一大圈顾客,她依然能精准地满足每个人的需要。 以往人们在合作社选购现成衣服,不允许试穿,然而现在的个体经营者大都会让试穿。 顾客一旦穿上她的衣物,铺天盖地的恭维话语便会随之而来,如同催促一般怂恿他们购买,仿佛若不入手便亏了。 通常,那些听了溢美之词后陷入迷乱的女士们便会顺理成章地付款,哪怕是昂贵的价格,她们也会咬牙接受,视其为对美的追求。 看着那些漂亮的衣服,许小美的神情愈发激动,其中有几件简直是让她心生惊艳!她几乎都想试穿每一件,却犹疑未决,因为衣服价格不菲。 摊主见状,试图说服许小美好试一试,“小美,你试试这一款,”高晓明捕捉到许小美内心的渴望与纠结,指着挂在架子上的一款薄款夹克让摊主取来。"你男人的眼光真不错,这是从羊城进的货呢!店里卖得最好看的,这图案简直是级别的!” 尽管许小美在半推半就下披上那件衣服后,耳边再次充斥着赞美的言语,如同咒语般侵扰她的判断。 有时,她会真心认同,那件衣服真的很搭,她穿上更添魅力。 买下它!内心的呼声在躁动。 然而穷困的生活经历让许小美抵挡住了欲望,最终痛下决心脱下新衣,她说:“我觉得还好,先再看看。”这种含蓄的说法避免了提及无法承担。 摊主与高晓明看在眼里,摊主准备再加点压力,高晓明确切表态。"确实是从羊城来的,但那边的价格是这个数,”说着高晓明亮出了一个数字,“我去过,稍后还会再路过。 我看你也辛苦经营,少收五块我就买了吧。” 听到这句话,摊主看着那个数心里有了波动,稍加迟疑,随即微笑。"行了行了,就当你帮我推销成功好了,我一分钱没赚啊!”接着她开始夸耀起来:“小美女运气真好,有这样一个对你好的男人。 你看天气都放晴了,不用再穿毛衣外套了,就试试新衣吧,新衣衬得人精神多了!” 在摊主的花言巧语下,许小美脸颊微红,心满意足地穿上新衣,看向高晓明的眼睛里满是对新衣服的喜爱。 她内心暗自庆幸:“我男人太棒了,短短两句就省下五块钱!” 对于摊主能从这件衣服上赚多少钱,许小美没有概念。 但对她而言,少花钱等同于多得利,这让喜悦宛如蜂蜜一般甜蜜。 高晓明笑着付完钱,说道:“走吧,去其它地方看看。”“嗯,好。”许小美乖巧回应。 待远离服装摊位后,许小美小声咕哝:“那图案其实也真的很棒!就是在家里没法穿呀...” 这里指的衣服款式或是品牌等细节,根据上下文未详述,但明显让许小美颇有些心动。 在高晓明的记忆中浮现了一个经典的港片场景,他看着眼前的许小美,眼神复杂。 这位十八岁的女孩身材娇好,肌肤如玉,全身曲线玲珑无赘,若穿起,恐怕更加迷人。 高晓明的心底涌上一抹淡淡的阴霾。 出乎高晓明意料的是,原本来的时候一切顺利,却没想到离开时遇到麻烦,陷入了困境!街道上,许小美好像装了不少东西,自行车的前篮和后座塞得满满当当。 而反观高晓明,他正牵着一头牛犊和两只羊在后头慢慢挪动。 只能说他是运气不错,在县城的市集上终于觅得心仪的小牛犊,要知道,在这里大物件买卖非县市不行,今天算是捡了个便宜。 而且,他干脆顺势又挑了两头羊一起买下,毕竟羊也是食草动物,与牛一同放养不会太吃力,到了冬天缺少草料,还可以宰羊过年解馋。 骑着车的许小美不时回头望着身后辛勤劳作的高晓明,迟疑了一下,开口问道:“需不需要我帮你牵?”高晓明摇头拒绝,决定独自承担这个任务:“我自己来就好了。” 按他的体力,这段路程本不算啥,可无奈那牛犊和羊的行动迟缓拖慢了进程。"小美,你快一点,先回家也可以。”他建议许小美回家休息。 然而许小美却选择了留下,坚持陪着他。 高晓明便不再勉强,两人慢慢往村子走去。 途中耽误时间,等到达家乡高家村时已接近下午三点。 幸亏他们在县城里解决午餐,还不至于过饥。 看到这一幕的村民们聚集过来,有人关注高晓明新买的牛犊,仔细检查一番,夸奖道:“晓明这头小牛不错,价钱合理?”对于他的羊人们也感到好奇,因为养羊在他们的村庄中并不常见。 因为猪有肉可以出售,并提供粪便肥田,牛则可犁田拉车运稻谷;相比之下,羊既无法出力做工,体型又小肉不多,饲养收益就不那么理想。 高晓明微笑着和村民交谈,分享购买过程中的种种。 居住乡村意味着必须与人打交道,交换最新资讯,偶尔也会因为利益关系产生摩擦。 与人寒暄后,他带着牛羊回到了自己的家,没有立即把它们安置屋里,而是选择把它们牵至附近的山坡。 这正是生机勃勃的四月,山间的野生草木茂盛,野草高度甚至超过了孩童的足踝。 “旺旺”叫声中,黑虎带着精灵不知从何处突然蹦出来,围着高晓明欢快叫嚷,它甚至试着用手搭在晓明的大腿上求玩耍。 受其感染,精灵试图效仿,但却只能轻轻搭在小腿上。 高晓明轻轻拍拍黑虎的脑袋,指着正在吃草的三头牲口:“黑虎,我又找来三个小伙伴,它们以后归你照看啦!”一开始,黑虎有些抗拒精灵的到来,然而之后接受了它后,两只狗狗如同亲生兄弟般亲昵。 这正如谚语所说的,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瞧见了吧,现在黑虎都有小跟班了。 显然黑虎理解了,围着那几头牛羊转了一圈,嗅探了一番后,对着高晓明低声吠叫示意。 就这样,一切似乎都OK。 许小美在庭院门口问高晓明:“你口渴吗?我去给你倒水吧。” 在高晓明和村民交谈之时,许小美已先回家。 安置好货物后,她立即泡了一杯茶。 “好,”高晓明应声而动,朝着家中走来,这一路上确实让他有些口渴。 刚一口喝干杯中的水,他就看见众多玉从村落的另一边笑眯眯地走来,神色红润显得相当精神饱满。 手中的粗茶苦麦蔬菜满满一大把,显然是给他们送过来的食材。 果然,与他们会面时,许多玉就开口说道:“你们的菜种得有点迟,还没收获。 我地里的苦麦蔬菜长得不错,给你们送了些过来。” 苦麦菜性质和苦荬类似,口感优于后者,个头更大,且与韭菜相似,能够连根拔食。 自三月开春一直持续到四五月份都能吃到嫩叶。 许小美也种植了几棵苦麦菜,仅十来株供家人食用已绰绰有余,因为这些不是出售之物。 许小美接过苦麦菜,随后拿出家中的米花糖招待她:“二姐,尝尝这个。” 许多玉也不客套,坐在凳子上,津津有味地品尝甜点。 看着眼前崭新的住房,她的目光中流露出向往之情,看着山脚下低头吃草的牛群羊群,心底更是生出了无比艳羡。 她的妹妹真是一入福窝门,再无苦寒事! “小美,明年插秧季节,你家那头牛能犁田了吧?到时我需要借用。”望着许小美,许多玉提出了个小请求。 高晓明购进的幼牛还算成活,养了几个月,到了来年耕田时节估计也能派上用场。 尽管小牛和大耕牛的速度不可相提并论,但他们家仅有一亩地,而许多玉家中只有两亩。 许小美看了一眼高晓明,他点了点头。 许小美好似心照不宣地说:“没问题,大姐,等需要牛帮忙的时候,你来找我就行。” 自从许小美嫁出家门,与姐姐间的关系似乎有所缓和。 昔日同处一室,常遭姐姐责骂,许小美则因在家里的弱势地位只能默默忍受。 如今,她有了自己的小窝,有了自我主张和力量。 见姐妹们如此亲密的谈话,高晓明略显无聊,便提着锄头准备离开家门。 他去年新开发的土地,今年是初次种植,土壤贫瘠杂草丛生,晴朗时野草疯长,必须有人及时除草,以免夺走土壤养分,对蔬菜的生长不利。 劳动之余,他注意到了一件事:果园树苗还需补充。 附近可供购买树苗的店寥寥无几,他已采购了十株柑橘树和两棵板栗,其他的还未购到手。 由于村民们通常选择本地的毛栗作为食用,而非栽植树种,因为他们可以直接到山上摘取,不必施肥和照料。 但高晓明还是买了几株板栗树。 自栽板栗的果实比起野生毛栗要大很多,吃起来也更解腻可口。 凝视着一片闲置土地,他思考着是不是应该进山采集些野生的果树林木。 虽然小元山一带野生的果树种类不算丰富,但他们还是找到了一些野生的桃树、葡萄、柿子树、野杨梅树等。 每年春天,那片野杨梅林果实丰硕,每当春雨降临,地面总会铺满鲜美的浆果。 为什么会掉落满地的樱桃?那是因为樱桃太酸啦!太过酸涩,大人真的咬不动,只有嘴馋的孩子们才会上樱桃树亲手摘取。 最初的果子他们是当作正餐来品尝的,接着,不知怎的,这些果子便演变成了孩子们间的攻击工具,玩起了“砸果实”的游戏。 第五十九章 蛇出没 当然,在这一天的最后总是回归到亲情上,一场“母亲VS女儿”甜蜜的责备后画上了句点。 高晓明真的踏入了山区挖树,但他并未寻找野果,而是带回了两株栀子花树。 他们这里的山里产出的是黄栀子,开花后结实可以入药。 高晓明带着那两棵栀子树回去,图的并不止是果子的价值,更因为它美丽出众。 盛开的栀子花色泽雪白如绸,香气清新优雅。 人们可以把花摘下,去掉花蒂,清洗过后的花瓣煮熟,再泡凉水里享用。 简单的烹制后,这就能成为一道清香四溢的鲜花菜肴。 关于种树的位置,他已经心中有数。 回到家中时,他在大门左右两侧找了一片适宜的地方开始挖掘。 树坑挖好后,他并不急于立刻栽植,而是先取来了一些经过发酵熟化的肥料,这些都是来自茶叶残留物的优良腐肥,他希望通过这样的滋养让两棵栀子花生长得更好,到时五月底它们绽放如锦,光亮可人,让人满心欢喜。 在种植时,许小美从屋内走出来看望。 她的二姐早已返回,将今年新置办的物品分门别类摆放在一旁。 如今她倚靠门框,注视着高晓明的植树行动。 "帮我一把,行吗?" 高晓明确切请求道。 于是许小美快步走去,微微弯曲腰肢,托住栀子花树以防其摇晃,这样能确保高晓明专注填埋土壤。 此刻,许小美的语气突然充满了喜悦:"晓明,你知道吗?二姐怀孕了!" 高晓明一时间愕然,紧接着点头回应,计算日期发现许多玉的大儿子正是预在今年秋季诞生的。 许小美深有感触,说:“二姐与哥哥结婚多年才有的宝宝,爸肯定非常开心。 晓明,今年清明我会去给爸爸扫墓祭品。” "当然可以。" 高晓明朝她肯定道,随即追问是否准备做青果点心。 清明时节他们这儿有个传统,就是会做青果,用来祭祀祖先,带上点心和肉类供奉。 "做,我会做呢。" 许小美笑语回答。 知道高晓明喜爱这种传统食品,每当家做青果点心,他会忘掉饭食,只对那些美味上瘾。 听闻此话,高晓明果然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 做青果的过程其实繁琐费时,仅仅是为了满足味觉记忆。 随着他们一代老去,年轻人陆续离开乡下,愿意亲手做青果的人渐渐变少。 而在城镇中想寻觅手工技艺传承的手制品,更是难如登天。 因考虑许多玉怀着孕不太方便,高晓明和许小美商定,他们将送去一斤红糖和十个鸡蛋给她。 临行时,许小美又收到了嘱咐: "我现在怀孕,手脚不灵便,你也懂,你哥木讷,不太会表达。 小美,还得你辛苦一趟,请告诉大姐大妹这事儿。 反正你现在骑车去哪都轻松。” 就这样,许小美接下了这番责任。 就像她二姐所讲,她有车,传达消息自然方便,而且她也确实好久没有去看望大姐和三姐了。 "好的,我明天就去告知她们这个消息。"借着最近天气适宜,许小美决定即刻动身。 隔天,早餐后,许小美向高晓明说道:"我不一定能按时回来,如果不回来的话,你自己随意做些吃的,或者去细细奶奶那里就餐。” 虽然高晓明会烹饪,只是手艺不算精巧,基本能让自己避免挨饿。 "去吧,不用担心我,无论在哪我都能混口饭吃。 你先是大姐那,接着再到三姐那,用完午餐后再回来正好不迟。"高晓明为许小美制定了行程计划。 许小美的三姐婚姻美满且性格爽朗,所以她去了以后定然会被挽留用餐。 关于几位姐妹的性格,许小美了如指掌,嘴角微扬,似在对高晓明会意地一笑。 随后,她跨上自行车,朝着高晓明挥别,便踩下脚踏,潇洒离开。 目送着离去的身影,高晓明向黑虎建议道:"我们就一起去细奶奶那蹭个午饭吧!" "汪汪!"黑虎兴奋呼应。 想要去蹭饭也不应空手而去,因此高晓明提着刚刚捕获的兔子,前往细奶奶家报到。 放下东西,告知自己午饭将会在那边吃,细奶奶笑着答应,准备额外多加一份菜肴。 然而在聊天间隙,细奶奶问起了许小美的去向。 高晓明便详细阐述了许小美因为二姐怀胎待产,代替传递喜讯的事情。 "呀,多多终于有了!太棒了!听说她婚事多年未育,村里都传了些闲言。 有人说她是不能生蛋的鸡,找了倒插门的儿子还不顺带担心咱们孩子的姓氏。"细奶奶一边择菜,一边感慨。 这话惹得高晓明脸色不太好看,想不到那些婆娑妇女竟对他评头论足。 嘴巴归别人所有,他也不愿为此与人争吵,只好微微摇头,憋住心中的不满。 接着细奶奶又欣慰地补充道:"如今多玉怀上了好,大家自然不会再有那么多闲话。" 高晓明敷衍点头,向细奶奶告别后说午后还要回来用餐。 今日无事,高晓明打定了主意再次踏入深山。 雨季曾导致山路难行,这还是他近期第一次进山探索。 穿行于村里房屋间的巷子中,高晓明忽然又听见背后议论起他来。 于是他停下步伐,凝神倾听从隔壁墙上传来的私语声。 "当初我一心一意想要嫁给高晓明,偏偏你坚决反对。 你说他在家里不受待见,名声也不佳,跟我结合只会受苦。 结果让你帮我物色了外乡人家,并拿着彩礼把我送过去了。 现在呢?看高晓明过得多么自在!我呢?好不容易有了机会怀胎,却被人流掉!" "妈妈,我对不起!"女子泣声含愤。 少女音量大,音色刺耳,听得高晓明一清二楚,顿时陷入尴尬。 他思了良久,终于记起了对方的身份,也是儿时一同求学的老友。 但对于两人之间的其他互动画面,却已想不出许多了。 如果不是在墙壁的转角偶尔 ,也许永远都不会知晓这名旧识曾暗恋自己。 这种事,真叫人生番世故吗? (译文中的人物姓名保持原样) 高晓明此刻感到进退维谷,他已经记起老同学未来的境遇。 起初这事本无涉己,他也不想多管他人闲事,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缘分。 但当他知晓老同学曾试图与他共度余生,他心境不由得有所变化。 他仿佛感到了莫名的责任感,或许是因为对她现状深感不忍心坐视不管。 毕竟老同学过得相当艰难,苦不堪言的情景令他无法冷漠视之,但他一时却找不到合适的方式来介入,亦不清楚应如何站稳立场来伸出援手。 他已婚于许小美,也无暇维持一段无法言表的隐蔽情感。 此时墙对面持续争吵的声音并未再引起他的聆听,而是选择了离开那里。 那个曾经想嫁给他的人,唤作高菲菲,长相也算得上不错,性情温柔内敛,鲜少与人发生冲突。 而现在,就是这段平静背后隐藏的巨大变动,使她在绝望边缘嘶吼,和母亲激烈争吵。 她遭受了巨大的人生打击,这导致了她的性格突变。 她本该安详的家庭生活因婆媳不和而化为炼狱,婆婆 儿子拳脚相加,她怀孕的身子因此遭受重创,最后流产。 返回娘家的日子虽短暂如过客,但随后丈夫带着歉意前来,将她接回破碎的家庭。 然而,人们都知道,家暴往往一次都不会停息。"零次”之后,无数次的伤害可能悄然而至。 随后的日子里,高菲菲承受了更多无尽的 ,当她决定摆脱时却发现身怀六甲。 孩子成为她的临时保护伞,让她的生活暂时平稳,然而分娩之后,当女儿降生,阴影重新降临在她的生活中。 或许可以说,在接下来的漫长岁月里,高菲菲的生命如同一场苦难之旅。 哎! 感叹之余,高晓明心想,生活何至于此?得知别人暗慕自己却引来这样的悲惨命运。 管还是不管呢?这的确是个问题。 暂且搁置一旁,既然知道她还会在这个村子里逗留半个月,那就慢慢思考好了。 他步入山中,进入深邃幽静后,速度加快成了狂奔。 山里独自奔跑让他体验到前所未有的轻松自由,仿佛整个身心都融入了大自然怀抱。 四月的群山绿意盎然,新叶如翡翠铺展,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孕育生机与养分的竞争随处可见。 各色野花盛开装点山林,蜂儿蝶子忙忙碌碌采集甜腻花蜜,草从中蝉蛹蹦跳间惊扰人耳。 检查蜂巢成为了首要之事,搬迁过后总算未再遭黑熊 扰劫取蜂蜜,他细心地察看了周围的地形,并未察觉到任何大生物的存在迹象。 检查完后顺道瞥了瞧那些灵芝与茯苓的长势如何,去年采收过灵芝之处,又簇簇幼小的灵芝新生茁壮,目所能及的范围里散布着众多小灵芝。 此处所产乃赤灵芝,亦称丹芝。 新生的赤灵芝娇嫩嫩的黄绿色,待长至丰满,会变为暗褐,熠熠生辉,菌茎通常颜色更深。 形态各异,多半呈半球状,或是肾脏的弧形图案显现。 事实上,赤灵芝一年只采一次,一般秋末时节适合采摘。 高晓明在山里曾经看见直径达磨盘大的赤灵芝未予采摘,只为观察若让它顺其自然生长,能否成为千年的灵芝珍宝。 "恩,长得相当可观。"审视着一片片的小灵芝,高晓明内心还算满意。 由于其抗肿瘤的功效以及对脑血管、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和高血压的医疗效益,赤灵芝的药用价值不菲,在市场上颇受欢迎。 对于患有慢性肝病、肝硬化、支气管炎、肺炎、肾炎和哮喘的人们,赤灵芝也是良医良药,能列入众多方剂,因此在市场上的流通良好。 犹如农夫检视农田,高晓明逐一看过,确保没有任何问题后,才转移目光关注接下来的目标——茯苓。 山里野生茯苓稀缺,去年收采一番更让剩余无几。 为此,他决定进行人工种植,甚至预先砍下木料堆置于山中以供使用。 茯苓种植有讲究,一般选择春夏五六月份开始播种,最迟不宜超过七月。 高晓明打算五月份开始动手,毕竟早播早点丰收。 可是种植茯苓依赖新鲜茯苓种子,所以他要去看看去年留存的那些活茯苓,考察它们本年度的成长状况。 漫步山野间,尽管鸟鸣花香围绕,此处却格外安宁,脚步轻踏枯叶朽枝,回荡出沙沙声响。 不远的矮树林里,偶然传来细小的响动,是小动物的活动声,树枝与草丛中偶尔闪现蛇影。 随着气候转暖,沉睡于冬日的野生动物纷纷复苏,捕食以弥补冬眠消耗的能量。 到了春季,蛇需谨慎,特别是剧毒的蛇种类。 在寒冬里积攒了一整个冬天毒囊的能量,此刻无疑极其危险。 不过,高晓明并未有意惹事,尽量避开潜在危机,即便偶遇也能利用自己的警惕性避而不碰并捕捉蛇类。 例如乌梢蛇这类药用蛇,高晓明决不允许手软,抓捕后加以宰杀,将其晾干。 乌梢蛇很受市场需求,无论是送到交易会抑或送县里的制药厂,很快就能找到买家。 甚至计划在药交会展开前,他就预先把乌梢蛇抓一批,质量上乘的可望卖出高价。 心下盘算着这些计划,高晓明从容穿过一条吃饱了悠闲游泳的蛇,它的存在没有对高晓明构成威胁,迅速融入草丛中消失了。 当走近一处山谷溪流边缘,高晓明忽然听见一声怪异的呼叫声,辨析之下是牛蛙的声音在回响。 牛蛙嗓音宏亮,仿佛牛一般吼叫,得其名称。 他追踪这声音,在山泉旁边寻见。 他的眼力卓越,一眼瞧见清澈的水中游动的庞大身影。 啧啧称赞不已,牛字实至名归,那只蛙确实体积不小啊! 面对这约重一斤的巨型牛蛙,高晓明承认,自己开始垂涎欲滴了。 随着四月的离开,五月的到来,新的月份带来新期待,继续祈求你们的支持。 第六十章 油菜籽 人的生命离不开口,既然嘴馋了,那么就应该尝尝! 高晓明沿着山坡蜿蜒前行,步入山涧下的排水沟。 溪水源于山中的清泉,受地形影响,在这里汇集而成,清澈见底,大约深达半米,溢出部分径直流入周边更低洼地区。 在水底铺满了一些缠绕有水藻和蔓草的石头,两边湿润的泥壁上分布着一些小孔,大多数是由蟾蜍和蛇挖掘而成。 一出现,高晓明便不慎惊动了沉水中的蛙群,它们纷纷潜回水中,发出嘈杂的声音。 实际上,要想轻易捕捉蟾蜍的话,最佳时机当属夜晚。 只要手持手电照亮其身影,它们就会静止不动,此刻轻巧地伸出双手就能抓住,简直易如反掌。 抓捕青蛙也适用类似手段,只是夜里蛇类尤为活跃,得记得穿着避蛇之鞋以保障安全。 然而,高晓明无意在晚上捕捞,身边也不携带这样的工具。 因此他决定立刻行动起来。 即使是在白天捕捉也有其策略,一种方法是在可能隐藏着蟾蜍的土穴内挖掘,不过这可能带来蛇类的风险;另一种便是使用诱饵垂钓,趁蟾蜍被引至线上,迅速收入袋中。 高晓明养成了随身携带小袋子的习惯,以便随时收纳山林间的珍品。 他抽出空荡荡的袋子,摊开布料,开始搜寻。 他无从获取诱饵,只得用手作为探寻工具,沿着沟槽旁湿润的泥土壁探寻。 蟾蜍喜造洞穴,这些洞口较大且呈横椭圆形,深度有限,便于他伸手捕获。 同时,这种操作犹如未知箱中的惊喜,或许洞中并非蛙而是一条蛇,这也是他所担忧的。 为确保安全,高晓明选择拿树枝试探洞穴内部,凭借感知区分两者。 通过此法,他成功收获了一些蟾蜍,不大,约有半斤重量,那些稍大的他曾遥见,等接近却消失无踪了。 但这无妨,无论是大只还是小的,口感都极佳。 捕获了十几只后,高晓明心满意足地停下来。 两盘子的量足以,一半送给外婆家享受,剩下一半留给自己晚上食用。 由于抓蛙的这段旅程使得午餐时间已至中午,他的胃开始作响,决定不再耽搁。 他辨别方向,匆匆开始下山的归程。 步伐快而悄声,却不料,动静惊扰了附近水草旁栖息的野鸭,惊惶中野鸭鸣叫不已,振动着羽翼慌忙逃飞。 高晓明转身看见那一群野鸭躲入对岸茂密的灌木丛,这让他感到惊讶,山中的水资源本就不丰富,因此野鸭少见。 既遇见这难得一见的野鸭,若错失机会岂不太过可惜?于是,他向着野鸭之前的隐蔽之处前进,拨开繁茂的杂草,果不其然,找到了一巢青壳鸭蛋! 蛋带有一些腥味,但这并没能阻碍高晓明的心情。 能遇到,便是份外欢喜。 野鸭蛋体积较小,共找到了七个,他将全部拾起收入包中。 考虑到无法继续放卵,高晓明解下了外衣,充当起临时的鸭蛋包裹。 这次收获颇为丰富,高晓明欢快疾行下山。 当抵达山脚,恰好赶上家中厨房飘起袅袅炊烟,伴随着锅铲翻动声,正是正午用餐的好时节。 察觉动静后,厨房里粗壮的高叔叔从忙碌中抽离,饭菜基本煮好,不需要他继续监视炉火。 “晓明哥,跟你说件新鲜事儿,高菲菲回家看望父母啦!知道她为什么要回家吗?”高壮满是八卦神色地凑过来,但一提到高菲菲的名字,高晓明的脸不禁有些难为情。 不用高晓明搭腔,高壮紧接着道:“我听说她是被她老公打的!听说还被打流了产!唉,高菲菲人这么好,勤奋又能干,怎么会遇上这种事?”接着,他愤慨地又道,“打女人的男人简直就是渣滓!我结婚的话,绝对不对我妻子动手!” 满是对高菲菲不幸遭遇的同情,高壮慷慨陈词。 不知怎么,高晓明似乎一时失言,脱口回应道:“嗯,她能不对你动手就算不错了。” 闻言,高壮立刻焦急起来,大嗓门吼道:“小秀根本不是那种人!她特别温柔呢!我上次去她村里还见过她!我说等我们结婚就带她进城看电影,《庐山恋》多经典的一部片子。” 高壮提到电影的时候,脸颊竟然有点羞涩泛红。 高晓明轻啧一下评价说:“心思不良啊。”他们俩的谈话间,厨房的婶婶拿着一碟子刚出锅的菜肴,边走过来一边喊:“吃饭啦,晓明快去洗手。” “哦。”高晓明应声跑过去洗手,高壮也一同,两人一起帮忙端菜上桌。 菜色非常丰盛,有一大盘香脆兔肉、苦荞菜和苦槠豆腐。 苦槠豆腐有着独特风味,婶婶每年秋天都会捡取苦槠果,经过处理制作成这道美食。 餐桌上,婶婶道:“这个豆腐昨晚才做的,还有很多泡在水缸里呢,晓明一会儿多拿些回去。” “好的。”高晓明毫不客气地答应。 苦槠豆腐需要泡水以去除苦涩口感,且能保持得更久。 即使是放上两三天也能食用。 午餐过后,高晓明留给他们四只田鸡和两颗咸鸭蛋,他自己则提了那些食物回家。 时间尚早,许小美还没有从她大姐家返回。 安置好所有食材后,高晓明确切出门查看起自己的牛羊。 都是吃草的动物,他一大早把它们带到外面放食,村民们互相熟知这些牛羊属于高晓明家,除非外人捣鬼,否则无人敢下手。 经过一个上午,草地已经被啃去不少,高晓明把拴在树干上的绳子解开,引导它们去溪边喝水,换了个地方休息。 “汪汪……”黑虎和精灵欢快的叫声响起,围绕在高晓明身边,周围的气氛瞬间变得生动起来。 四月间,田野间的油菜已经到了收尾之际,花朵金黄的色彩转变为一个个翠绿的豆荚,豆荚内孕育着即将丰收的油菜籽。 当油菜籽成熟后,人们将进行晒制,收取籽粒,然后送进榨油坊制作自家的食用油。 高晓明看到他人田中的油菜,不由得心中羡慕不已。 再看着种满绿豆、芝麻和花生的田地,那渴望的念头愈发强烈了。 怀着强烈的期待和贪婪,高晓明回到家中拿起锄头,开始继续垦殖土地——明天,他的地盘里就将种满他自己喜爱的作物,实现自给自足的梦想! 而与此同时,在满头大汗开垦的间隙,许小美踏着自行车悠然返回。 她径直骑到高晓明不远处,自行车发出悦耳的叮叮铃声,仿佛为忙碌的生活增添了别样的韵律。 高晓明循声望去,只见许小美满脸笑意,轻盈地骑在自行车上,单足撑地保持平衡。 “晓明,咱们到山里弄些桑树回来吧,就种在这儿!”许小美指向自家院子墙东角的一块空地,那里正好开阔平整,既没有大树遮挡阳光,地面也无障碍,真是种树的理想之处。 听到这个突如其来的提议,高晓明略感惊讶。 这时,许小美兴奋地拿出一个小纸盒,打开它后,对高晓明展示。"你看这是什么?” 走近一看,纸盒里放了几片桑叶,上面爬满了刚刚孵化的小蚕,它们体形娇小如丝,显然还是最近几天的事。 明白了,原来小美忽然想到种桑树是为这些蚕宝宝考虑的。 蚕宝宝是她三姐赠送的,“她说让我照顾它们,蚕宝宝长大后吐丝的蚕茧可以卖给她,她们那能回收去做蚕丝被。”许小美眼中闪烁期待。 “没问题,你养呗。”高晓明并没有阻拦,毕竟这事也不大。 他们暂停开垦空地,拿着铁锹向山区进发取树。 在一南偏东的地势较高的山坡上,密集种植了许多大小不一的桑树,五月间可摘食甜美桑葚。 但不是所有树都能结成果子,有些树虽然茁壮,却没有生育力。 村里老人说这些都是“光棍树”,只有雌株才结果实。 许小美好不易将自行车停回家,小心翼翼把盒子放在桌上,随后急急追赶高晓明的步伐。 两人很快到达长满桑树的坡地。 既然要栽植在自家庭院,他们自然挑选那些形状优美且枝繁叶茂的桑树作为目标。 “就那棵吧!”高晓明指着其中的一颗,许小美好似没有反对的回应,随后就见晓明挥起锄头开始挖起土块来。 移栽时保持根部完整及土壤原封是最好的存活策略。 晓明小心翼翼在根部周围刨了个大土堆,并用锄头细心处理余下的根系,这样移种后,新生根系会自然生出以确保植株的生长。 桑树生命力顽强,即使是仅存的大树根也能再次焕发生机。 高晓明干完一棵又接着一棵,而小美见状也想把之前的桑树搬回家。 可是她低估了带土根桑树的份量,树本身不高大,成年人高度左右,可加上土壤重量后竟变得沉甸甸的。 见许小美差点栽倒是高晓明立刻出声道:“别忙,这活交给我。” 小美的脸色微微红了,有些不好意思。"那我先把家里挖好坑。” 沿着山路而下,她回到杂物间的工具堆里取了铁锹,选一块好地准备待高晓明树来即挖。 虽然挖掘泥土也需要力气,但小美的工作效率不容忽视,等高晓明细算携着树木返回,坑穴已深深挖好。 看着坑底黄色的疏松泥土,高晓明显露出需求,“小美,需要一些肥料。”此处的土壤看来不太肥沃,还需要补充些营养。 “嗯。”许小美应了一声,前往堆肥的地方拿了些肥料过来,撒在坑的底部,那是经过腐熟发酵后的肥料,不用担心会对树造成伤害。 于是,许小美搀扶着树干,高晓明则负责把土覆盖在上面,做完这些后,他还用脚在土上夯实了几步,确保土层紧密结实。 那个第二个坑是高晓明独自挖掘的,他挥动着锄头,不一会儿就挖掘出了一个合适的坑洞,然后二人配合得当,顺利种下了两棵树。 两颗桑树之间的距离保持得很好,只有大约两米远,新种下的桑树成为了院子外墙处的一道装饰。 高晓明吩咐道:“小美,你能折一些树枝吗?不能留太多的叶子,我要去提点水来。”说着,他自己提着桶走向院子内。 他选择直接从井里取水而非去水库那边,他家的这口井非常不错,水每天都满的很,而且水质清凉甜美。 果不其然,周围的邻居们要打井的话,首选的掘井人都是大龙村的!他的技术无话可说! 桑树灌溉过后,迁移栽种的工作基本就告一段落,接下来只需耐心等待桑树长出新的根和嫩芽即可。 许小美提着折断的树枝向房屋走去,那些桑叶将是蚕宝宝们美食的一部分。 “小美,你想怎么饲养蚕宝宝呢?这个纸盒很快就不够用了。”高晓明问道,他已经去厨房端来水。 蚕宝宝的发育速度飞快,此刻看上去还是个小家伙,但几日之后就会有所变化,生长速度惊人的快。 许小美好像一时想不到什么合适的容器,她瞪着眼看着高晓明,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 还能怎么办呢? 当然是给蚕宝宝准备一个新的家园! “小美,你就负责做饭吧,我去山上割点竹子回来。”高晓明扛起斧子,再次踏入了山林深处。 走出院子大门的时候,他又想起了牛蛙,他说:“我在厨房放了些牛蛙,如果你不会处理,就先这样好了,我回来再做。” 许小美连忙回应:“我自己来,不用你动手!”对她而言,尽管宰牛蛙听起来有点复杂,但由于在农村长大,这算不上难事。 之前她也捕吃过青蛙。 蛙类和牛蛙的肉质都细腻鲜美。 而高晓明则是带着斧子去山中砍竹子,目的是想用竹材编织一个大篓子,这可是每家每户都需要的常用工具。 铲状篓子可以用作收集垃圾,圆篓子则能用于扬弃糠麸或是晾晒物品。 鉴于蚕宝宝喜欢通风,编织的竹篾篓最适合用来养蚕。 第六十一章 制作竹篮 竹林往往连绵不断,并随着岁月的增长逐渐向四周扩展,直至形成一片葱郁的竹海。 村里附近的山上也有大量竹子,但通常是分配给村民们使用的,不允许任意砍伐。 高晓明他们两处山里都不凑巧有竹林,若要寻找就需要进入深山,不过幸好,竹子随处可见,毕竟它们的存活率很高。 步入竹林,周围尽是翠绿色的生机,竹杆、竹叶和地面生长的竹笋一眼就能看见。 这里的春笋体积硕大,味道略带苦涩,不如冬笋鲜美;山里还有另一种小号竹笋,口感更为细腻,让品尝者倍感鲜嫩多汁。 晓明看着院子里铺满的竹笋,打算明早在那里挖些回家烹饪。 他的想法不是新鲜食用,而是打算将其晾干慢慢享用。 相比之下,虽然新鲜嫩竹笋的口感独特,但在烹饪后的口感上更佳。 他会将鲜嫩的竹笋烧煮后切片,接着晾干。 待需要食用时,只要将它们泡发,配以一些腊肉或炒制,便会散发出浓郁的笋香与弹性十足的嚼劲。 当他带着两支楠竹回到家时,天色已经渐渐变暗。 许小美正在厨房中切菜,金属刀具敲击着砧板,奏出了清脆的响声。 “我去牵牛羊回家了。”高晓明边说边将楠竹放置在院子里,便走出门去。 他一路来到牧放牛羊的区域,确认一切都安然无恙。 村庄普遍是养猪多而养牛羊的少,使得牛羊得以随意游弋于广阔的草地。 他大声叫唤:“回去喽!”松开栓系,牵着牲口踏上归途。 原本用来围建住房的石墙旁边已建好了牛舍与猪栏、鸡笼之类的辅助设施,现在他没养猪,那些空出来的空间对羊而言绰绰有余。 通常牛沉静无声,而羊们却活泼得多。 看见高晓明靠近,羊们纷纷开始叫唤,一路跟随他咩咩作响,仿佛述说白天的生活琐事。 这个时候,那只黑虎带着一个小精灵不知从何处忽然出现,围绕着高晓明,时而传来狗吠,令他身处群兽之中,颇为热闹。 幸运的是,高晓明居所离邻居稍远,不然那些动物们的噪声肯定会扰邻。 等到所有畜类都安置妥帖,夜晚完全降临。 他家里已经敷设了电源,购入了数盏灯泡,厨房、客厅以及他们睡的卧室各一个。 起初许小美好像觉得灯具有些多余,但在使用后她体会到便利。 此刻,厨房传来了许小美的声音,“快洗个手过来吃饭啦!”随之是烹饪的声音响起。 高晓明打来清水洗净双手,随后走向厨房。 刚一跨进门,就扑鼻而来阵阵诱人香气。 原本捉来的几只牛蛙,现在已是一道美味佳肴:去皮后处理内部脏器,并剁去脚趾及头部,剩余皆可食用。 事实上,牛蛙皮也是可品尝的一部分,富含蛋白质,口感虽不及脆口,反而带着类似熟透猪肉皮般的柔软质地。 许小美好像是无意中将蛙皮丢弃了,桌上只有剔肉后的蛙腿搭配着干辣椒和香葱,色彩搭配得相当诱人。 满满的一大盘蛙肉令人心生馋意。 此外,许小美还准备了一碟绿色蔬菜作为清新的陪衬,一道荤素搭配十分和谐。 许小美好似非常满意这一餐,接过盛好的米饭,夹了一筷子的蛙肉品尝。 品尝之后,双眼熠熠生辉,惊叹:“这肉如此细腻,比青蛙好吃得多,份量还大呢!你是在哪里找到的?下次我们也一起去捕捉吧。” 但高晓明可不敢领着许小美深入深山的溪涧寻找牛蛙,那里的野生蛙大多只是体型较小的青蛙。 而且对农夫而言,青蛙是水稻的好伴侣,因为它们能驱赶农田里的虫害。 村民们通常很少抓捕青蛙。 “再过两个月就是它们繁衍季节了,就留给大自然吧,越多蛙就意味着更健康的农田。 我们就偶尔享用几只即可。”高晓明表达了自己的见解。 对此,许小美自然赞同,由他全权安排。 用完餐后,许小美好像着了迷一般又回到她的蚕宝宝身边。 如今蚕宝宝还是幼态,实际上并无太多看头,毕竟那些刚给她准备好的桑叶尚未消耗殆尽,仅留着几处小洞作为进食的证据。 "它们居然还没吃完,我还想再来些叶子呢。"许小美带着点失望的神情说到。 相反,高晓明此刻有些忍俊不禁,心中想:待这些蚕进入繁育期,肯定等不到你的叶子放下去,一大半就被吃得差不多啦!想想要是养太多的话,半夜三更还得起床加叶子,这人累到一半的份上都不为过啊! 对于这一切,虽然高晓明心知肚明,但他没有打断。 只是静静地让许小美享受养蚕整个过程,包括日后是否扩大规模,蚕丝销售所得也是她个人的小金库,悉听尊便。 经过一整天的忙碌,两人终于疲惫地上床休息。 然而,卧室里,另一种“忙碌”悄悄展开——黑虎躺在院中的狗窝里,耳尖听到屋内有声息,便抬了抬脑袋,竖起耳朵聆听片刻,接着确认没有异常后,才安然入睡。 夜色渐渐笼罩了大地,半月高悬于星空之中,映照出一片明亮。 周围安静无声,人们沉眠于梦乡,就连动物们都进入了甜美的梦境里。 时光悄然流过,星辰转移间将漆黑之夜替换为曙光微照的东边天际。 然后太阳从天边跃起,普照着世间万物,迎来了新的一天。 黑夜消逝而黎明破晓,大自然的轮回永不更改。 有的人在此刻从梦乡中苏醒,而有些人则永久留在了那个梦境。 清晨七点半,正蹲在自家院子喝粥的高晓明忽然听到远方似乎隐隐传来哭泣的声音,眉头微锁,放下手中的碗碟,朝村庄的老去方向张望。 村务工作到了 时,原副主任高远见失去了副主任之职,加上夏季蒸酒的人不多,近段日子他的闲暇时光显得更多了。 此刻,他径直来到了高晓明家中,目光直接落在了两株最近移栽进来的桑树上,不由得眉头紧锁。 此时刚喝完粥,本来打算去村子里一探究竟,由于之前只听得一些模糊声息,高晓明对此并未特别在意。 然而还没来得及启程,父亲先他一步到来。 "爸爸,那边的老村子出了什么事?我怎么好像听到有人哭泣的声音呢?"高晓明关切地问道。 可是面对这样的问题,高远见并未直接回答,反问道:"你什么时候在家里门口移栽了两棵桑树?" “昨天。”儿子答道。 听到回答,高远见的脸瞬间阴沉下来,大声呵斥:“前面不种桑,后面不种柳。 这样一句俗话你也不记得吗?桑谐音同‘丧’,昨天才种上,今晚村里的就有人驾鹤西归了!赶紧把它们挪走,免得旁人知道了!” "都这么大个人了,一点常识都不懂!"高远见一边怒斥着,一面起身找来了农具,亲自要搬走这两棵树。 听到这里,高晓明呆住了,这个局面并未在他预期之内。 关于前不栽桑后的禁忌他听过,但未曾深信。 因此,在小美好提出为方便采桑叶种上桑树的时候,他没有犹豫就实施了。 然而如今,父亲坚决要移走桑树,并把它归咎于昨天栽下的树与昨晚村子有人去世有直接关联,这让高晓明觉得牵强之至。 但前世的高晓明对此抱怀疑态度,而今世的他对这个观念还是有些信服。 如果一件事没人质疑不好,也就罢了;但如果一旦有负面言论,总会在他心中留下印记。 若事情进展不顺,他会试图把这些不利因素归咎于此。 站在门口的许小美好似心里七上八下,提出移植桑树和选择地点的也是她。 如今听高远见到这样的反馈,她不禁自责起来。 “爸爸,我去挖吧。”高晓明代劳接手高远见手中的铁锹。 他们刚在前一天移植了这棵桑树,土壤尚且柔韧,挖掘起来轻易找回了树根系统。 “爸爸,谁……”高晓明询问,这里人们在谈到逝去者时倾向于称作‘老’或逝世、离去,很少会直接提到死亡。 “是大房的祖父,已经九十三岁了,是喜丧之年。 你一会儿要去村子那边帮忙整理些事务。”高远见过来通知晓明,因去世的是家族长辈,他当然会被请去主持一些事务。 此外,这家主人还委托高远见掌厨筹备葬礼宴席,需要根据他们的预算设计菜单,并提前准备所需菜品。 “祖父没了?”高晓明脑海里浮现出老人慈祥的笑容,顿时感触颇多。 他对老人记忆犹新,小时候常围着老人听他讲故事和猜谜。 据知,老人曾读过书,学识颇丰。 “是的,他在睡梦中安然离世,还算平和。 醒来时家人发现他已经离世,但具体什么时刻就不得而知了。”说着,他们已将桑树挖出。 这一次,是高远见主动选定了一处安置之地,在晓明以前拓垦过的山坡下方,旁边有一片橘树丛。 看着幼小的橘树,他说起:“如果想多种果树,要到石门村购买果树苗,那边村民们很多都包下了山林种植。” 听到这话,高晓明回应了一个哦,不过心里并不乐意跑一趟石门村,尤其是想到见他的舅舅。 尽管他们名义上是亲人,但事实上几乎没什么往来,甚至比与陌生人的相处更令他感觉不自然。 是到舅舅那儿买,还是到其他人手里?两者都让人不舒服,还不如换个其他地方,至少能更自由地讲价。 看出了高晓明的犹豫,高远见没有再多说什么。 他认为晓明他们与这边的舅舅关系友好会是件好事。 重新种植了桑树后,他们俩一起来到了祖父的家中,帮忙料理身后事宜。 因为年代和地区的特殊性,喜庆活动简办,葬礼也是同样简朴,只是暂时不需要火化,他们还需挑选墓穴,并挖掘土坑。 每一户人家都有专属的墓地区域,不可随意安置亲人。 高晓明赶到那里时,家中满是忙碌的身影,为祖父的遗愿忙前忙后。 作为家族中最年长和声誉昭彰的人物,祖父的去世在整个村子都是重要事项。 高晓明细心想帮,然而他还年轻,许多事情还不在其力之范围。 因此在站了一会儿后,还是选择了返回家中。 回到家后,看到许小美神情仍显得焦虑,许小美走至高晓明身旁,忐忑地说:“晓明,都是因为我,竟然在家里门口种桑树……” 高晓明闻言轻轻一笑,宽慰她道:“别太往心里去,就算真有不好的事,那也是发生在我们家头上,不会影响到他人。 祖父寿终正寝,丧事本来就是喜事。 不必太挂心,也尽量别和别人提这事。”村里的乡亲们普遍很迷信,爱闲话家常,要是真的乱嚼舌根就糟了。 许小美当然明了轻重,没有随意乱说,可她整个人的情绪很低落,显然是对自己仍有愧疚感。 虽然高晓明不善于安慰,但他明白人们在忙碌的时候容易忘记烦恼。 所以他提议和许小美好好利用时间编织篮筐,以此分散她的注意力。 制作竹篮需要用劈开的细竹片编织网眼底架,粗一点的竹材作为篮身结构。 首先固定篮体框架,然后用细竹丝编织,从 渐次绕至边缘,形成所需的尺寸。 随后在顶端往上织上约三寸,最后收口。 两人的合力下,篮筐雏形逐渐显现。 高晓明与许美儿都是心灵手巧之人,整个村庄几乎大部分的人都掌握了这类手艺,只有极少数人手欠灵巧些。 编篮筐或是竹篮,不仅可以用竹编,用柳枝也能,柳枝编织的更光洁,不易刮手。 完成大的一个竹篮后,剩余的原料也能物尽其用,于是他们接着编织了一个小一点的篮子。 祖父离世的那日曾逢雨,连绵到第二天早晨仍滴滴答答地下着,仿佛是天空替逝者哭泣。 即便失去了村里的长老,大多数人依旧坚守日常,农作需进行,家务也不能丢。 于是细奶奶来找高晓明商议红薯藤的嫁接工作。 第六十二章 村民们的清明忙碌 最适合嫁接红薯藤的日子,便是下雨时将红薯苗摘回,保持长度较长部分,用专用的刀将其分为一截截的藤段,每段至少两个关节,根据苗子特性,较长节的切两段,较短节的切三段,能一手拿牢为一捆,用稻草捆紧固定。 剪好红薯种苗之后,便可扛上地去进行插植。 每株红薯苗间隔大约20厘米插入,避免过于拥挤。 选择雨天才插植是为了利于成活。 约一周后,新芽便会冒出,成活后再选晴朗日子疏松土块,拔除杂草,并撒上草木灰,红薯会更佳,从此无须其他肥料。 因为红薯好种植,而且收成丰富,所以村民们基本都会种。 此时,高晓明头戴斗笠,披挂着许小美做的简朴防水外套,步入细奶奶的幼苗种植区。 这片区域的红薯苗已经茁壮成长,早两天其实已经可以割下。 但由于先前几日气候明媚,若提前动手会影响其存活率,所以来得恰巧,雨水适时提供了理想的时机。 放眼望去,田地里有不少人俯身于割取红薯苗的工作,看来都在安排今天进行种植。 细奶奶和高壮也加入了行列,高壮的身边已经聚积起一些收获。 当高晓明到达后,二话不说就开始埋头工作,他的工作效率极高,不多时便砍好了一大片红薯幼苗,估计足以种植大约三分多地。 因此,高晓明决定离开。 “细奶奶,我已经搞定了,先带回家种起来。”他出声示意。 细奶奶抬起头,眉头微蹙,唤住了他:“你砍这么点儿?还不够呢!我今年多育苗就是想多种点!” 见奶奶坚持要更多,高晓明尽管有些无可奈何,只好再次砍了一段,足够植满半亩田了,才停下手来。 细奶奶拿他毫无办法,只能放他走。 高晓明走后,细奶奶转头对高壮说:“壮儿,我们要多种一些。 等秧苗插完,秀曼就要嫁进来了,我们家那时会有额外的人手。” 说到何秀曼,高壮的嘴角露出笑容,但旋即黯淡下来:“奶奶,我不爱吃红薯,我想秀曼恐怕也是。”那几年他吃红薯吃得都要腻透了。 面对孩子的担忧,细奶奶微笑着,无奈却又充满希望:“今年多种的话,我们就做成红薯粉丝。 你不爱红薯可以不吃,总喜欢吃的肯定是粉丝!” 一听粉丝,高壮的神情立刻生动起来。 虽然制作红薯粉丝的过程相当繁复,细奶奶每年都不一定会亲自做,但她确实记得那几次美味的记忆:丝滑可口,很有咬劲,尤其是炖着肉一起,味道更美。 “秀曼肯定会喜欢吃红薯粉丝的,奶奶,咱们多种一些吧!”受到美食的鼓舞,高壮的行动速度也轻快了几分。 细奶奶看着这样的他,心中满溢笑意。 另一边,高晓明已挑着一担红薯幼苗返回他先前整理过的田野。 许小美早就在此等待,她也戴斗笠、披简易防水衣,好在降雨不大,不用担心全身淋湿。 这块土地已经预先深翻并且垄起,红薯的生长需要足够的通气和排水,沟状耕作可以增加土壤厚度,促进通风透光。 最佳的行向应当沿南北线,保证植物能最大程度地接收光照。 山坡上的红薯地垄应该与山坡方向垂直,便于雨水汇聚并避免冲蚀土壤;而套种时的垄向最好与邻近作物种植行向平行。 种地其实是一门大学问,同样的一片地,如果一位经验丰富的农夫操刀,与一个不懂的门外汉相比,两者最后的收获必定差异明显。 高晓明前世虽未多参与农事,多年后的记忆已然模糊,但凭借尊长的指导和个人的好学天性,在村里只要用心观察他人的工作,就能掌握基本知识。 然而,知道怎么操作就够了,并非所有细节都需要彻底理解。 只要效果满意,农民就无须纠结于原理,如问及他们为什么这么做,很多有经验的老农也未必能言之凿凿,他们可能会说是祖辈传授或是传统种植方式的高产证明。 尽管如此,那些看似玄妙的方法,依旧能让经验丰富者种出优良的作物。 “小美,细奶奶家红薯是什么颜色心的?”许小美一边插着红薯幼苗,一边提出问题。 高晓明道:“就是白心种的,但她家的红薯品种优良,口感也很赞。” "唔。”许小美轻轻回应,心里却有些小失落,她感觉红心的更好吃些。 种植完毕红薯苗后,许小美好心没有直接回家,转往了二姐那里。 她二姐的红薯以红心为主,所以她想去二姐那里索取几株红薯苗。 目送许小美离去的背影,高晓明苦笑着摇摇头,他的女人该怎么说呢?当然是宠爱有加嘛!于是他拿起锄头,为她又挖出一片新的空地作为培育的土坡。 许小美的动作十分麻利,刚刚高晓明才弄完一个土坡,她便拿着一把红薯幼苗走过来了。 脸上挂着满足的笑容,骄傲地让高晓明看了那些新苗,特别是看见专门为她培好的坡子,她心里满溢甜意。 接着她便急切地将手里的红心红薯苗插在泥土里。 刚刚植入的红薯苗在黄土壤里显得微不足道,等到长大后枝繁叶茂,才是真正的主角。 这时,为了保证红薯的产量,还需要翻整秧根除去多余的旁枝。 清明期间,春雨如织,这个季节频繁降雨,都是因着春天将至清明不远。 对于村子里的人而言,清明不单纯是对先辈的祭扫,更包含了丰富的农业生产事务。 深山里正值采摘的好时光,蕨菜、竹笋和金樱花、茶叶纷纷成熟,许小美戴上草帽,穿着老式衣裳,手持篮子,与村里熟识的姐妹们一道进入山里采拾野生植物。 像蕨菜和竹笋,可当做绿色野蔬晒制,慢慢享用。 金银花干燥之后是上佳的清热排毒草药,既可自家储存待用也可能售卖赚钱。 而茶叶则是采摘下来自家烘焙保留,虽然可能不及外面卖的好香,但对于他们来说,夏天泡茶消暑便足够。 女子们专注于采集,而在半山腰处可见她们穿梭忙碌的景象。 平复稻田这项工程则交由男性担当。 稻田中的青苗正长得旺盛,现在水田已灌饱,但犁沟未必平直,可能影响插秧。 因此,在插秧之前必须用特制工具平整田地。 高晓明仅拥有区区一亩田,所以处理自家工作后,顺手也去帮忙整理细奶奶的地。 细奶奶的家里劳力短缺,并有三亩地,高晓明显然会在耕种时期出上几分力。 接近晌午时刻,细奶奶直起脊梁喊道:“我回去做午饭,你们俩午餐就在我这享用吧。”邀请外人回家共餐是当地的习俗。 对于这样的招待,高晓明并未推拒,爽快应承了下来。 细奶奶走后,他和壮子继续平整稻田。 在田间工作中,他偶然间发现了不少藏匿于泥土里的小鱼、泥鳅以及鳝鱼,甚至还有一些田螺。 这些都是洪水过后随着水流冲刷带来的馈赠。 “壮子,我们捕黄鳝如何?”高晓明眼馋于那条肥硕的鳝鱼潜入浑水的模样,跃跃欲试。 “行啊!”同样贪玩的壮子毫不犹豫地答道,两人干脆将脏衣服扔一边,系个简单的口袋,准备捕捉他们的战利品。 事实上,把裤子脱下装东西会更加便利,但对于已届二十岁的年轻人来说,这似乎有些不太得体。 做好准备的收纳袋,两人都开始忙碌起来。 尽管口头上说要抓黄鳝,但他们遇见泥鳅也不肯错过,两个从小就生活在田野的孩子,捕捞技术自然是娴熟的,强壮可能在捉鱼方面不如晓明,但在对付泥鳅与黄鳝时表现尚佳。 主要是在水库里找黄鳝和泥鳅才是正理,需要徒手在水底缓缓搜寻,一旦碰到,要迅速捕捉在手。 不过也有一些鱼类不可随意招惹,如黄颡鱼,身含刺、有毒,令有些人畏惧而手足无措,很难捕捉成功。 然而,抓黄鳝则需要技巧,要学会观察淤泥中洞穴和气泡处,因为往往那里藏有黄鳝或泥鳅。 只需追踪洞穴,手疾眼快一抓,十有 便可成功。 黄鳝或泥鳅滑腻无比,容易溜走,所以抓捕时力道需大且动作要快,直接丢入手肘袋内防止逃窜。 旁边田野里,还有别的少年们正在忙碌捕鱼,他们技艺熟练,速度并不亚于二人。 此时,满身污垢的高万万走了过来,手里提着沾满泥土的衣服,显然之前也加入了捕黄鳝的队伍。 站在田头,他看着哥哥。"二哥,你抓了多少?” “还好吧。”晓明没详细数过,此刻他伸展下腰背以稍作歇息,顺便数数成果,发现意外丰收。 随手一掂,估算足足能装满两大盘。 于是,他问高万万:“你抓了多少?” 高万万也露出笑容:“应该能有一大盘吧,我还想下午再来,等插完秧就难有这种机会了。” "其实秋收时是最好的时机!"晓明感叹,那时田野里的黄鳝泥鳅又肥又多,是村民们特别期待的乐趣之一,尤其对孩子来说是盛大的派对。 短暂聊天后,高万万离开回到他的目的地。 晓明抬头看了看天空,判断大概是午后一点,该回家劳动了,便催促壮子回去。 同样兴奋的壮子同意了,两人分别赶回。 捕获的黄鳝和泥鳅不可马上烹调,需先洗净放置于清澈的水中养几日,待其排出体内杂质,方可品尝,否则将会带有土腥味。 晓明将衣袖中的鱼放入大浴缸里,这个澡缸平时供他沐浴使用,但现在也充当了鱼儿们的家园。 他计划再次跟木匠订制专用的鱼浴盆,毕竟家边还储存了一些经风干处理的杉木,用起来很方便。 因泥土附着过多,先是清洁这些黄鳝泥鳅,最后投入清水养殖。 家里自打水井,取水格外方便。 接下来,他又提了一桶冷水,来到附近的一边洗手洗脸脚。 井中的水直接洒落身体,带来少许清凉,高晓明还能适应这种温度。 更换上一身干净的衣物后,他便踏上了前往细奶奶家的道路。 在路上,恰巧撞见了提满竹篮返回的许小美。 她的篮子里满满当当的装满了金银花和茶叶,还有一些新鲜的蕨菜。 至于竹笋,许小美并未去采,因为上回高晓明从山上弄了不少竹笋回来,经过处理之后,足够他们在很长时间内享用。 自从许小美在山中摘了两天金银花和茶叶后,第三天,周边山峦上的资源就被村里的大多数人几乎摘光了。 此时,清明节只剩下一日之遥。 吃过早粥,许小美便扛着篮子走向水库岸边。 今天她有计划去摘鼠曲草来准备制作米果。 在他们这里,在清明时节制作米果总是不可或缺鼠曲草的,这些圆润的糕点也被称作清明果。 有些地方则是使用艾叶,使得成品呈现出绿色调。 鼠曲草生长在水库边的土地和丘陵边缘,尤其是临近水源的地区,更为鲜嫩。 采摘鼠曲草需选取新鲜嫩芽,以免纤维过重而嚼不烂,影响口感。 许小美好不容易找到了一片茂盛的鼠曲草丛,随即蹲下来进行收获。 身旁不远处,村民们也在进行相同的忙碌。 就在许小美忙着摘鼠曲草的同时,高晓明也一刻未歇。 他手握半桶泡过的糯米,径直走向细奶奶家。 因为他还未购置石磨,所以需要借细奶奶的设备磨米成为米浆。 高晓明抵达之时,正赶上高壮大发慈悲地擦拭磨石。 由于石磨并不是日常用具,总会积灰,所以在使用前需彻底清洗,并确保用专用的小刷帚将水分清理干净。 “晓明,你先来磨吧。”高壮挪开位置,邀请他开始工作。 此刻,细奶奶也将米浸泡好,预备今日完成米果制作,明日祭祖之时即可携带前往坟前供奉。 "好的!"高晓明确信地点点头。 第六十三章 小元山 他将手中的糯米暂时放下,环顾四周,在细奶奶家拿了个空桶,又去井那边提了一桶备用的水。 磨米浆时必不可少的便是加入水。 高壮大方地接过饭勺,“我会帮您添米。”随后,他将浸泡的米与部分清水慢慢倒入磨洞里,而高晓明则专心致志地推动磨轮,靠摩擦力将糯米磨成黏稠的米浆。 米浆从磨盘侧溢出后,由人工汇集,并流入预先准备的倾斜区域。 高晓明的力气惊人,驱动石磨轻松自在,毫无费力的感觉。 而像这样一种装置,对力气的需求相当敏感,力气不够就越来越难推动,而一旦有足够的力量并且顺其自然,就会形成稳定的推动力,让他省下了不少力气。 他仿佛一台永动机持续运作,反倒是高壮不得不不断地往磨槽添加更多的米,而这个添米动作亦有窍门:过多会导致米浆磨得不够均匀,过少又会让人力显得多余。 高壮几乎是被人赶工一般添加,却骤然发现已没米可添! 于是他轻轻倒入几滴清水,以便一起洗净磨孔中剩余的米浆。 "行啦!晓明,你的力气太强大了!"高壮满心敬佩地注视着他的伙伴。 从小跟随高晓明,他知道高晓明力气大,但这会儿,他感觉那力量变得更夸张了! 高晓明一脸得意,朝着身旁健壮的高壮眨眼,诡谲地说道:“还记得我教你做的俯卧撑吗?每天都练习了吗?” 高壮大方地点头,对于高晓明的要求,他通常会照做,除非那实在是难以完成。 前段时间,高晓明突如其来教授了他一系列动作,有仰卧起坐、弹跳操,尤其强调要练习俯卧撑。 而且他曾宣称,如果做到俯卧撑完美,那么高壮的人生下半程必会幸福美满! 但当提到那个"下半生幸福美满"时,高壮总觉得,高晓明的言语和神色带着某种微妙的变化。 后来,每次做俯卧撑的时候,高壮都无法理解这小小的举动怎么会带来一辈子的美满。 他一边努力,一边纳闷。 看到高壮的模样,高晓明眼中闪烁着教导者的光泽,温和地询问:“你能做到多少个呢?” 他老实回答道:“一开始只能撑十几下,现在已经好了许多,可以达到二十多个。” 一般来说,成人的俯卧撑能力能达到三四十下,而以他的体格,能做到二十几个也相当不错。 于是,高晓明轻轻拍了拍高壮的肩头鼓励说:“继续加油!” 他瞄了一眼旁边已经磨好的米粉,转而告诉高壮:“你家里有多少米,也都拿来给我吧,我帮你一道研磨。” 高壮还未答话,忙着在厨房的细奶奶已开口阻止:“不用麻烦了,我们才泡了二斤,很快就完成了,你先回去好了!” 既然如此,高晓明没有强行坚持,带着满桶米粉回家。 当他回来时,许小美也已摘完野生田螺草,这些需要清洗烫煮后,挤出多余的水分,再剁碎与米粉搅拌均匀。 加入田螺草后,原先雪白的米粉转为了淡绿,这野菜不仅是一种食材,更是具有化痰止咳、治疗哮喘以及帮助降低血压的功效。 正是因为这份益处,村里在制作米粿时习惯添加田螺草。 一方面为身体健康,另一方面也增添了美食的颜色。 “晓明,你来烤火。”许小美招呼一声,把大铁锅里的米粉倒入已经洗净的容器,这五斤米研磨的粉足够多,装满了整个铁锅。 然而,这么多米粉里依然含有很多水分,经过加热搅拌,水分散失后,分量便会减少。 高晓明负责往灶里添柴 ,而许小美则专注掌勺。 在倒入米粉后,便需要用锅铲缓缓搅拌,以免粘锅烧糊,从而影响米果的口感。 时间逐渐流逝,米粉里的水分不断蒸发,代替它的是凝结在一起的软糯饭团。 此时仍需持续不断地搅拌,控制好力度让饭团成型。 尽管许小美年纪尚小,但她的体力不容小觑,经验又丰富。 她在翻动中将巨大的米粉团捏成一个大圆球,轻松地在锅中滚动,毫无黏连现象。 唯有这般工艺,才打造出优质的米粿! 高晓明注视着锅中的饭团,目光里充满了热切,这时火势已不需要再加大,他于是准备好提前备好的盆子。 “差不多快成了吧?让我接手!”高晓明说道,说着,他上前去接手,许小美略显谦让地让开,将锅铲交到他的手里。 高晓明熟练地一铲,便把那团大米揽入勺中,微小的铁勺面对偌大一团饭团,自然而然迅速转移至旁边的盆中。 这个盆已是他们家中最大的,却仅能容下这么一个团儿罢了。 紧接着,许小美倾倒了小半瓢冷水,炽热的底部遇上冷冽的井水时,即刻响起沙啦的交响曲。 “拿到桌上还需要揉揉。”一边指示,许小美已快步走到桌边。 他们新添置的桌子,表面覆盖了一层桐油,平滑如镜。 小酌几滴茶油于碗中,这将备用于待会儿操作,因饭团略显粘稠,手上需要点润滑。 洗完手后,许小美便抓紧时间趁着温度适宜揉捏饭团,搓成一块块坯子。 新鲜的饭团柔软而温热,一旦凉透便硬化难做,所以需赶忙处理,高晓明看着被烫红的手,急忙提议:“你歇会儿,我来。”说完他立刻去洗净手,接手揉捏。 起先是从大面团掐下一小团,逐渐反复搓捏,直到渐渐成细条形状。 搓好后,根据所需掐取适量剂子。 实际上,制做米果类似包饺子,但步骤更为繁琐复杂! 接过高晓明细碎的剂子,许小美好好抚平,努力使它们均匀扩大但不能过于薄弱,否则无法成型。 平展过后,许小美取出预先炒好的两碗作料——这里通常以萝卜或芋艿为主。 作料不必烹煮彻底,略微炒制提香足矣。 如果搭配肉片,则更佳滋味无穷。 由于近期高晓明未专程深山打猎,因此在镇上的老字号店铺购买两斤五花肉。 许小美取适量馅料置于皮上,如同包饺子般精心捏合,封得密不透气,确保完美包裹。 完工的米果静静躺在桌上等候,满屉放置后,那上屉的粽叶香会在空气中弥漫。 两人分工合作,一人揉团,另一人成形,配合得颇为协调。 当饭团都搓圆后,高晓明也投入米果制作环节。 “材料可能不足了,剩下的用来做圆形米果吧。”话落,他分段成若干份,逐份搓为圆球状的小点心。 这类圆形米果可供即时品尝,也能入粥煮煮或是经油盐炸一炸以别致口感呈现。 形式多元,趣味十足。 米果完成后,大铝锅中已然加热水,再次加点开水并将火力调到最大,以烈火炖煮大约一个小时左右。 您看,比起包饺子确实费心思啊! 但是,这里的老一辈都钟情此道,于是每到清明,各家各户都忙碌着制作用作供品的米果。 它在上坟祭拜之时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仿佛,这样的仪式,可以让逝者在天堂同样享受那份甜美与怀念。 不得不说的是,这一描写,我仿佛闻到了清明果的诱人香气。 不知有多少朋友曾品尝过清明时令的这种甜蜜果实? 那日清明,并无降雨,天空微微阴沉,乌云缓缓飘荡,似预示着即将有一场短暂的小雨莅临。 许小美早已悉数预备就绪,她计划去拜访父母的灵魂栖息之所。 尽管她现已成婚远离家乡,清明扫墓这件事依然要告知双亲,纵然阴阳相隔,在这祭奠日,也是人们情感得以依托的方式之一。 似乎,世间凡间的点滴之事,在那特殊的清明,阴间都能感知和共鸣。 在一张白色的盘子里盛满烧熟的五花肉,一篮米果摆在旁边,再加上纸钱、香烛与酒,这些都是祭扫坟墓不可或缺的物件。 晓明握紧手中的镰刀,向许小美说道:“咱们出发吧。” 除了在坟前敬奉,清扫荒芜也是祭扫的一部分,由于平时墓地鲜有人来,沿途满是杂草丛生和树木阻路。 如无路可行,他们就得凭借镰刀砍掉一些碍事的树,开出一条通道。 关上高家村的院门,他们一同踏上了前往山中的旅程。 村里大多人的祖先都长眠于小元山,然而许小美的父母并不在那里。 可能是混血的原因,他们的陵寝坐落在另一座山脉,需经过一片田野,随后攀登山坡,才能抵达。 半山腰才是目标的地点,由于人迹罕至,村民们平日几乎不会踏入这里,只在缺乏木材时才辛劳砍伐。 路边杂乱的枝叶遮蔽了道路,他们一个拿镰刀开路,另一个提篮跟随其后。 尽管天空未落雨,但因先前降雨,地面仍有少许湿润,步行山间时务必小心翼翼。 行走了约半小时左右,终于来到坟地所在地。 山坡上有两个不起眼的小土堆,因生活贫苦,无力树立碑文以示怀念。 这类小小的坟冢,通常只有至亲方识得下方安睡何人。 两人并未立刻祭奠,先忙着打扫墓地,除杂草添新土,增添些气势。 当完成所有工作,许小美的脸上已沁出微湿的汗水。 接下来,她摆放祭品,点燃了香烛和纸钱,并和晓明一起对父母进行深深的追思。 尽管他们在孩提时代有过一面之识,却无法预知未来的婚姻关系。 祭扫主要是为了她个人的心意,许小美对坟底的父母诉说近况,分享晓明的疼爱以及自身安乐的生活,希望父母在那个世界里能感到安心。 她又提及二姐即将临盆,家庭血脉得以延续,使得地下双亲也能放心。 大姐和三姐出嫁后甚少前来祭奠,对于即将分娩的二姐,许小美不确定她是否会参加,但自己已前来告知家中姐妹的近况,以使亡故的父母也能知晓她们的状况。 仪式结束之后,还需确保祭品火光完全熄灭,虽然山谷湿度较高,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许小美细心踩灭火星纸钱,收起剩余的食物,开口轻声地说:“走吧。” 两人带着供品下山,并非立即返家,而是前往另一座山——小元山。 因为这是晓明新成年的首次祭拜他已离世的祖父。 刚到达,便注意到高家老祖父的坟墓显然已被其父母亲人探访并祭拜过。 然而在大家庭分割之后,每份关爱与敬意都值得个体表达,兄弟们日后自然会有各自上坟的机会。 从小元山下来,恰好遇见闲步村中的奶奶。 晓明脚步止住了,望向他慈爱的祖母。 他与奶奶的情感并不深厚,远不及对小奶奶的感情深厚。 在他记忆里,小时候的奶奶还是充满活力的,但她那时为了家庭忙碌不已:她要外出劳作获取工分,管理家中的大小事务,还需帮忙照看他的妈妈和弟妹,非常疲惫。 只是那些繁重劳累很少直接影响到他。 “奶奶。”高晓明和许小美齐声呼唤。 高奶奶其实是一位心地善良、宽容的人,如果不是这样,当初她也不会接纳出身不高的罗小华成为家里的一员。 “咳,我刚给你们爷爷祭扫完坟墓回来?”奶奶微笑着回答,眼神朝着远处的小元山看去,那里躺着她的丈夫。 “是的,快下雨了,地面湿润,奶奶你要小心走路。”高晓明神情庄重地提醒。 尽管奶奶体健如牛,晚年也极少生病,但在来年的冬天,一个不小心摔了一跤,髋部断裂,导致此后她的精神元气大幅亏损。 仅仅半月时间,就在痛疼中永远告别了这个世界。 老年人多有骨质疏松和钙质缺乏,一旦跌倒后果严重。 告别奶奶后,高晓明暗下决心:明年,让爸爸在老房子到厕所之间的道路铺上水泥硬化。 因为在上一生里,奶奶正是在这条滑腻的路上不慎摔倒,才造成了这样的不幸。 回家途中,看着尚未用混凝土封铺的庭院,他立刻决定等插秧完毕后购置水泥和砂石。 铺装水泥地面虽技术简单,但他自信能 胜任。 第六十四章 生活的繁忙 清明之后,离插秧还有几天,村子里迎来一位不速之客——骑着一台略显陈旧自行车的陌生男子径直朝高菲菲的住处赶来。 旁边邻里一眼便识得此人物的真正身份。 于是传言迅速流传开来,那些饶舌的村民纷纷涌入高菲菲家门口等待第一手热门话题。 在地间耕作的高晓明很快听到此新闻。 他双眉紧锁,目光投向古老村落深处。 心中盘算之后,他放下农具,直奔故乡而去。 沿途呼喊了许多儿时好友同行。 实际上,高晓明人脉甚广,许多村民都受过他的帮助,他从不自视甚高或索取回报。 因此,他这一号召,顿时吸引众人云集。 来到村庄门口的承恩牌楼下,他指着牌楼大喊:“我们高家村子源流深长,曾有过仕宦先人啊!眼下我们村有人被打得流产能咽得下这口气?不行!” “如果别人听说这事,岂不是以为我们高家的男人窝囊,让自家女人任凭欺凌!” “菲菲是我们从小学就认识的朋友,性格如何我们心知肚明。 她此次遭受巨大伤害,必须伸张正义。” 一席话落,马上有人催促采取行动。 群情激昂。 乡村之中并没有秘密可言,高菲菲回家看望父母的一天,众人得知她返回娘家的理由,都在私下谈论并表达同情。 但对于替高菲菲挺身而出的行为,大家并未考虑,毕竟真正的援助者应是她的兄弟们——哥哥、弟弟以及堂兄弟等亲缘较近的人。 虽然他们同姓高,但并非家家之间都有深厚的血脉相连。 不过,当高晓明挺身而出,召集村里的青年,表明要支持高菲菲,众人看到带头人,也不由自主地鼓噪起来,纷纷喊嚣要给那个男人点颜色看看。 一时激起的怒火中,他们直闯入了高菲菲的家中。 她的丈夫事先早已带着礼物和慰问金来到,面对她的父母信誓旦旦承诺再也不 她,并坦诚此次是专程为道歉以及接她回家的。 农村的婚姻观念中不太提倡离婚,而且离异女子的出路相对有限,一些无法承受生活的女性会选择以悲剧收场。 对于高菲菲而言,由于她家房屋狭小,兄长 里又有不少人,她的回娘家本就不易。 但她是在遭受丈夫 致流产的无奈之下归来,这场婚事是父母替她选择,嫁妆中的大部分钱也是他们的财产,因此她被迫留在家中。 生活在这里毕竟不会顺畅。 如今高菲菲的丈夫登门赔罪,给了她应有的道歉礼节,父母心中的气恼已然淡去,急于将女儿召回自家。 一旁的高菲菲面容黯淡无光,对眼前的情况有着清醒的理解。 初次回娘家时的激烈反应和言语,源自她意识到如果不这么做,很可能被父母亲急之下遣送回婆家。 不过,最终还是要回归那个家。 想起这些,她的脸色苍白如死灰。 此时,一群年轻人涌入屋内,领头的就是高晓明。 他指着高菲菲的丈夫,厉声说道:“在我们的高家村,女人还没有被人欺负到这份上的。 你这家伙,简直是开了恶劣的先例!” “我和几个小学同学都是高菲菲的同学,我们彼此关联,你的行为伤害的不仅是她个人,更是整个高家村的颜面!” “小子,我不管你在暗地里的举动,但我要告诉清楚:我们的村中女人是不能任意欺凌的!下次再胆敢动粗,不要怪我们几个找上门修理你!” 随后,高晓明展示了自己的力量——徒手将手臂粗的大木棍折为两截,发出喀嚓声。 感谢"飘香4"、“感觉”以及“哪个角落丢了只可爱”三位舵主的打赏,以及“路过一季花开”的助理打赏,同时还有其他好友们的厚爱。 心存感激,本想默默回报以加更,但我一直没能抽出时间来创作。 我儿生病了,又连累我……真是令人心酸啊。 (高菲菲的丈夫姓黄,他们在的地方名为岭下村,位于山区之中,而非被称为黄家村,村庄依傍山峰而建。 此处土地主要是丘陵地,山地众多,大部分村落位于山脚下,有的地方海拔较高,有的稍显平缓。 而岭下村因为地理条件贫瘠,农田较少,主要在半山腰开辟梯田,种植红薯、芝麻、绿豆和烟草等作物。 ) 在黄庆春家中,仅仅两亩地种植烟草,烟草收益就成了全家主要的经济来源。 家中没有姑娘,仅有两子,幼者小两岁,尚未结婚安家。 尽管黄庆春已婚,但他们一家人仍住在一起,摩擦自然难免。 菲菲和她的婆母之间的矛盾主要源自婚礼习俗上的聘金问题。 岭下村村民婚礼彩礼要求高,需支付高额礼金才能娶得媳妇,而这通常意味着男方要准备相应的嫁妆。 地方习俗规定,聘金有固定范围,嫁妆则因人而异,有的家庭出于对女儿的美好祝福会准备更丰厚。 对于一些宠爱女儿的家庭,他们会归还大部分聘金并增添嫁妆,希望女儿生活富裕。 然而也有一些家长把女儿当作财产出售, 者不支付分文,仅供给简单财物,而稍微有点颜面的会准备一些家具或几套衣服做遮羞之物。 菲菲有两个哥哥弟弟,大部分聘金自然落入父母手中,她在嫁妆上的收获寥寥无几。 这一分歧直接导致婆媳间的严重摩擦,婆媳矛盾不断升级,以至于她的生活充满痛苦与责骂,尤其怀孕后的那次体罚更让她不堪忍受,最终选择了离开返回娘家。 原本以为丈夫能轻易摆平娘家,可看见明晓带着一帮年轻人气势汹汹地保护她,坚决反对继续施暴,原本黯然的眼神陡然焕发出坚定。 高明晓的到来如同一抹亮光,给她带来一线生机。 高晓明此举并非只因对菲菲有好感,村民们并未有这样的猜测,他们都知道他是个重情义的人,自然而然选择支持。 此刻,恐慌写满了黄庆春的脸庞,他目光闪烁地看着那断裂的树枝,心中惶恐不安。 面对七八位气势汹汹的年轻人,每个人的眼神都冷冽而严厉,他的内心被震慑。 当明明白指着他对众人宣称已经查清住址,若再次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他们绝不轻饶,黄庆春愈发感到恐惧。 原本是黄家的家务纠纷,在明晓的公开宣誓下,转变成了整个村子的共同责任,牵涉了全村人的颜面,即使是年过三十的村民也开始纷纷谴责黄庆春。 那些人的目光咄咄逼人,言语激昂,让人心生畏惧。 黄庆春瑟瑟发抖站立着,试图为自己辩解,却发现自己口吃了起来。 这种压抑和紧张让他觉得,只要说错任何一句话,都可能会招致一顿暴力攻击,令他战栗不已。 面对高晓明等人的紧盯着,黄庆春最后还是开了口:“我……我真的错了,我不会再打了,不会再伤害菲菲。”他的话语微弱且带着怯意。 高晓明哼笑一声,继续开口:“这是你的承诺,但别当我们村的男人找上门时,你又翻脸说后悔!”他的话音坚决。 "是,是的。"黄庆春双手紧扣,身子略显紧张,颤抖着身躯,将自己的软弱暴露无遗。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他曾竟对刚刚进门的新婚妻子拳脚相加,甚至导致流产。 他的行为恶劣至极。 控制住黄庆春后,高晓明走向了菲菲的兄弟们,恶狠狠地啐道:“胆小如鼠的东西!如果菲菲被人欺负,我定要为她拼命!”言语刻薄且充满挑衅。 “滚!混账!”在他的 下,村民们纷纷对着菲菲的兄弟们怒吼,让二人羞愧满面。 通常家庭姐妹受到攻击时,家中其他男亲都会挺身而出为她们撑腰。 然而,高菲菲的兄弟却没有这样的意识。 正是这个原因,在之后的日子里,菲菲始终活在一个受虐的家庭阴影下。 高晓明的一番行为可能为她带来了一些改变,然而,他所能做的,已经到达极限。 最后,他对菲菲说:“如果他还敢欺负你,你要回到村里报告,我们的男子汉都有热血!不必害怕,反击也行,打破他的眼睛,踹他下面,或者在他睡觉时用热水泼他,让他们清醒清醒!我们会用一切方法让他知道厉害!” 随着高晓明的每句话,黄庆春都会浑身发抖,他担忧地看着菲菲,见她的神情对这些手段有所认同时,心中越发慌乱。 毕竟男性力气虽强,也总会有睡熟的时候,女性一旦铁了心报复,就算杀夫也不无可能。 黄庆春终究带着心有余悸的表情将菲菲带回,骑行过程中战战兢兢。 一次失神,自行车陷入了一个洼坑中,差点使菲菲摔倒。 那一刻,他僵住了身体,害怕遭受打罚。 好在他最终没有被打,也没听到菲菲的任何抱怨。 她转过头看向村子尽头的池塘,高晓明等人正默默注视着。 这给她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安全感,感觉背后有依靠。 她渐渐理解了自己的地位——既然婆家目前无力负担弟弟的娶亲费用,那她就是唯一的已婚女子,除非他们愿自家兄弟成为单身汉,否则应该疼爱、珍惜自己! 内心得到启发后,她腰板挺得更直。 这件事后,高晓明以这种方式守护家人得到了村人们的认可和赞美,邻村人也都耳闻了他的壮举,提起时皆点头称赞。 本村的居民尤其为高家自豪,特别是尚未出嫁的少女们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安全。 与此同时,高淑芳也因此备受羡慕,因为有个优秀的兄长在她身旁! 在高大人的庇护下,如果淑芳出嫁,想必不会受人欺负。 但仍有几位妇女对此抱有嘲讽的态度,黄阿姨还曾在大庭广众之下笑着说:“嘿,有这样的大哥,我看淑芳将来能找到怎样的归宿啊!恐怕方圆百里内的男人都会被她的这个大哥吓跑的!”这番言论竟获得一些人的共鸣。 罗小华也听到过这样的话语,心里颇多复杂感受:一方面认为老大没错,但他行事过于张扬,又担心这会影响淑芳的终身大事。 忧虑之余,高淑芳则是一派欣快模样。 她亲眼目睹黄阿姨挨揍,以及邻村女子被婆家施暴的经历,而这一次听到菲菲因为家暴流产后,更是让她心痛。 虽说高菲菲身边有众多兄长和表弟堂弟,总计七八人,但在关键时刻却没有一个人为她发声。 这一情景对还未嫁出的女孩来说无疑是一个警示,令人害怕这样的遭遇可能降临在她们身上。 然而,高晓明的行动如同一道曙光,照亮了高家村上方。 看到女儿自信愉快的笑容,罗小华心中更加苦涩。 她心想,这事不能再放任,必须找老大谈谈,不能让他如此霸道行事。 毕竟,他对菲菲并无亲缘关系,无端出头并不合适。 虽然高远见觉得自己儿子太过插足别人的事情,但他不希望妻子或女儿婚后遭此待遇,于是阻止了罗小华对高晓明的行动干涉。 插秧季开始了,烈日高挂,数百亩农田热闹非凡。 无论是拔稻穗还是挑送插秧,或是低头插秧,连稍大的孩子也需助手,幼小的在田梗嬉戏,一片忙碌之中透出生活的繁忙。 农人的春季耕作至关重要,高晓明与许小美也是如此,尽管只有一块田地也要忙上一阵。 高晓明想着接下来该去山中转转。 春季正是各种动物繁殖期,他并未频繁进山打猎,更多的是顺便去查看蜂箱和动物踪迹。 初春之际,山中的野猪们肆意游玩,挖掘竹笋、嚼食根茎,甚至在烂泥里打滚,蹭松油,生活显得悠然自得。 同样,黄鹿的身影也落入了高晓明眼底,它们活动的区域通常较固定,很容易追踪。 在清晨,高晓明意外早早踏入山林。 在一次极其罕见的机遇下,他见证了豺狼 野猪的惊险过程。 这群野猪正在山沟的一片空地上享受甘甜的葛藤叶子。 家族规模并不庞大,仅仅八只,其中包括六只成年野猪,和两只幼小的。 第六十五章 亲自教导 它们正沉浸于悠闲的进食,直到悄然接近的豺狼悄悄包围了它们。 豺狼性情隐忍、机警,行动迅捷,以至于野猪们还未察觉潜在的危机。 若不是高晓明感官超乎常人,且站在小山丘上远观,这场战斗很可能悄无声息地进行。 回忆去年冬天的经历,那次高晓明曾在橡树林偶遇一只野猪,并被一群豺狼尾随直至下山,尽管双方未曾正面冲突,也足以体现这些狡猾而迅速捕猎者的能力。 刹那间,山沟四面响起震天狼嚎。 随之而来,潜伏森林里的豺狼如狂潮般奔向野猪群。 野猪们受嚎叫声驱使,开始紧张失措。 面对四面包围,方向感丧失,只能慌忙奔往前方。 然而,当跑到豺狼面前,有几头豺狼突然跃起,攻击野猪的眼睛,这是它们惯有的策略:围堵后先致盲猎物,随后撕咬耳朵、鼻子,甚至嘴唇,再分解内脏和肉块。 还有部分狼只直接对准心脏进行攻击,手段残忍而彻底,短时间内就能瓜分完毕。 豺狼群通常协同猎捕,数量可达三十之多。 沟壑中此刻便至少有二十只,它们的叫声富有召唤作用,可能吸引更多同伴至此。 结果很快,野猪群四分五裂。 体型庞大的它们,在群狼围攻中轻易崩溃,体力强、性情凶猛的公猪先行脱逃,母猪及小猪落在后面。 一声巨响过后,一只狼以惊人高度弹起,快速靠近猎物,精确落在目标的头顶,尖锐利爪瞬间使之失明!受伤的野猪发出哀嚎,然而嗜杀的豺狼并未因此而慈悲,它们围拢上来,凶残的爪子和牙齿留下深深伤口。 一开始的哀号渐弱,最终只是微弱的哼泣。 看着满身是伤、几乎只剩皮包骨头的野猪,高晓明心生恐惧。 然而,猎物的牺牲并未使其余的狼群停止。 另一只野猪更惨,已被掏心,狼群继续追逐不止。 两只野猪的收获让族群大快朵颐。 这时,狼群安静进食的同时,高晓明则悄然离开观察位置。 他握住投矛,向着一个地方疾驰而去。 他知道尚有受伤的野猪未能落入狼口:一只要靠一只眼勉强逃离的,眼睛被伤,另一只尚无大碍。 现在,是高晓明准备“顺手”救场的时候了,虽然更像捡些被遗忘的食物,却充满策略与冒险。 在高晓明初次得到火绳枪时,他曾有一段时间把玩并刻意磨练射击技巧,但他很快意识到枪身过于柔弱且其中 带有毒性,所以火绳枪逐渐被他搁置一旁。 当清晨步入山脉准备 时,他选择了标枪作武器。 这根标枪是附近铁匠根据他的特别要求打制的,铁块部分重量达到了惊人的六斤,再加上柘木枪杆的加乘,整体重量估计约有八斤。 柘木作为一种珍贵的木材,可用于家具、弓矢乃至棒槌制作,其材质坚韧耐用。 标枪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能在投掷过程中释放出强大的威力,足以穿透 皮甲。 高晓明向他面前的黑虎唤道:“黑虎,追!”早上进山时,他便带了这位警觉敏锐的猎犬。 受伤的野猪尽管隐藏得好,却仍难逃黑虎的追踪。 紧随在黑虎后面,高晓明能轻松定位并锁定那只受伤的野猪——由于群猎的豺狼,这片山脉愈发沉寂,许多动物纷纷逃散。 未受伤的藏匿起来,受创者则疯狂奔跑,伤痛使他们嘶鸣不断。 高晓明迟迟未出手,但见黑虎蓄势待发。 它猛然加速,伴随着大声犬啸,直扑野猪。 虽然豺狼与狗的叫声不同,但这头失去一目的野猪已彻底被吓坏了,斗志全失。 很快,黑虎追上了目标。 勇敢地猛噬下去,尽管没有像豺狼那样穷追猛打,但目标集中在颈部这一弱点。 面对剧烈惊恐,野猪哀嚎却无章法反抗。 黑虎的牙力强大,能瞬间结束兔子的生命,对野猪这坚韧皮毛的打击同样坚固——即使野猪拼命挣扎摇头,黑虎仍咬紧不放。 高晓明深知野猪已近衰竭,未急于介入,只是静观其变,欣赏黑虎的英勇。 随着黑虎一次次的咬合,野猪生机渐逝。 野猪不再动弹,黑虎方才松口。 傲然立在一旁,“汪汪”叫着,犹如胜利的将军。 高晓明走过来,轻抚着黑虎的狗头赞道:“做得好,黑虎。”这无疑是一条优秀的伙伴。 他表示:“我会记你一等功,美食共享!”黑虎,聪明的它听懂了他的奖励承诺,欣喜若狂。 在这静寂的山谷,黑虎欢快的吠叫声尤为响亮。 高晓明扫视周围,确认安全后,在深山里仍保持谨慎。 于是,他低头弯腰,扛起了那只无力挣扎的 ,继续前行。 这是一头正值壮年的雄猪,原以为能从豺狼口中侥幸逃生,未曾料想,最后竟丧命于犬类之口,只能说世事难测。 "该回家了!" 高晓明下令后确定好方向,大步离开。 黑虎并未负担重物,愉快地走在前面,虽表面兴奋,但它时刻保持着警惕,任何细小动静都难以逃脱它的察觉。 一路上,他很顺利,没有遇到豺狼群尾随,也没遭遇贪婪取蜜的黑熊,只是偶尔遇见几只松鼠、野兔、野鸡之类,小事一桩。 早晨进入山林,傍晚十一时许便踏下山峦。 幸好他家就在山脚下且与老村落有一定距离,所以当他背着重猎物返回,旁人并未发现。 进了自家院子,高晓明随意关上了院门。 这片区域虽然多数是他在努力开垦的土地,但也有其他人前来开垦的部分。 卸下肩头野猪,他转动肩膀活动,伸直关节以缓解疲劳。 家中寂静无声,许小美此时并不在,农闲后的裁缝学习又让她来到董飞霞家中。 上一次她在镇集购买的衣服,已被送到董飞霞那里,由其指导分解再按样版重组,如今董飞霞已能熟练制作当下最时尚的羊城夹克。 这手法老裁缝常施,只要有一份模板便能复制相似的风格。 所以在服装市场,新潮款式一经兴起,仿品往往也随之涌现。 正品若要在竞争中占优,关键在于材质,优质材料会更吸引那些经济条件好的顾客选择。 高晓明首先去了厨房,灌下一大碗茶水解渴,随即提刀走出。 出来时恰好撞见黑虎如同警卫般守护野猪身旁,精灵也兴奋地围绕着野猪嬉戏,尝试攻击,但稚嫩的利齿根本无法对野猪造成伤害。 然而,随着它渐渐长大,也到了适当时机开始锻炼它的捕猎技能。 “别闹了。”高晓明一把将精灵推开,并说道,“看好你的兄弟!”,听话的黑虎马上阻止了精灵靠近野猪。 没了狗的干扰,高晓明全神贯注地展开剥皮工作。 仅仅一小片皮被撕下,他顺手切下半斤猪肉分给了黑虎,同时也为精灵割了同样的一块重约二两。 得到新鲜肉类的奖励,黑虎显得十分开心,低声叫唤着低头进食。 精灵亦随之效仿,刚开始时只接受熟食,之后学咬骨头,到现在,高晓明有时会给它喂些生肉,逐渐锻炼它的野性本能。 对野猪的处理,对于高晓明来说已经是游刃有余。 毫不费力地剥完整个野猪后,他又将肉猪放在清洁的大型木板上,那块木板就是专门为此类任务准备的。 他并不计划出售这头野猪,打算留一部分自享其鲜,一部分风干保存,还有一部分则送与亲朋好友分享。 春种已成往事,高壮大婚期将至,半月中旬将是他的大喜日子。 而且听所言,似乎近期要为三弟高明寻觅配偶之事已提上了日程。 他在婚姻方面几乎不用花费家里一分钱,这使他有了足够的能力去为老三娶妻,而老四则到了今年上半年即将结束的时候完成初中学业。 家庭的学术氛围并不好,虽然兄弟们都读到初中,但只是混日子,以高晓明的情况就不必赘述,就拿最小的弟弟来说吧,从小就不专心功课、作业。 他们村里曾有个桥下村的天资聪颖的学生,读书极刻苦。 只因家庭条件艰辛。 于是,这个老四想了一个办法,每天都会为学霸带去一些食物,然后请求对方帮助他完成作业。 当李子丰收时,他带回一把李子,栗子熟了则捧一袋,甚至有时从鸡窝窃取一枚鸡蛋。 就这样,友情渐渐建立起来,学霸的助力使老四在学校过的相对轻松。 重生后,高晓明曾提醒过老四应更亲近学霸,并寻求其学习上的帮助。 这位学霸之后顺利考上中国人民大学并进入研究生院,毕业后在特别经济区域的企业工作得有声有色,然而全家随之迁走,原有的邻里关系逐渐断裂。 如果老四能增进与对方关系,或许将来能有些益处。 不过这一切都在高晓明的闲谈之中,并未过多施加压力于弟弟。 高晓明正专心切着野猪肉处理内脏,门突然开启,许小美走进院子。 已经到了中午,她是要回来做饭的。 进了门看到如此大量的猪肉,她欣喜不已,满脸笑容。"小明,又是野猪吗?”她的声音满载期待。 "这只并非我所猎杀,而是黑虎捕获的。”高晓明手指着黑虎笑着回答。 黑虎随即高昂头颅向许小美望去,仿佛在为自己立下的赫赫战果叫嚷几句。 许小美好奇而惊讶,她知道黑虎能捕猎兔子,却未曾想到能击杀如此大的野猪。 看着已经被切割的猪肉,她明白这是一头硕大的野猪无疑。 真是让人赞叹! 于是一个称赞之声脱口而出,黑虎被夸赞得更加趾高气昂。 午间菜肴因此变得更加丰盛。 饭桌上,许小美对高晓明透露了一件事:“小明,我今天见到了淑芳,我觉得她想学做裁缝。 我想问问师傅是否同意教她?”她说完这话。 高晓明微愣,接着询问:“你的学习进度如何?” "师傅非常耐心教我,我已经能独自缝制宽松些的衣服,就是做工还没有师傅那么精致。" 许小美信心满满地回应。 几个月以来,尽管学习不是很系统,但她时常向老师学习裁缝的基本技巧。 加上董老师大方的教学态度,答应她在一年内 成师傅,因此进度很快。 许小美因此对自己的技艺颇为自信,她相信自己教导高淑芳应该是可以胜任的。 高淑芳毕竟是自己的妹妹,她愿意拉近彼此的关系。 高晓明欣然点头赞同:"那你问问董婶娘的意见吧,若她愿意收淑芳入门,我会替她缴纳学费。”说完继续了他的手头工作。 尽管许小美已经入门了,但由师傅们亲自教导还是别具一格。 许小美看着高晓明,心疼那一笔费用,觉得自己也有能力教课。 但她并没有直接拒绝,而是决定下午询问两位师父,听听他们的意见。"下午我会问过师傅们,看他们的想法怎么样。”她说道。 到了下午,高晓明托付许小美带了两斤野猪肉给守旺夫妇,他自己没有一同去,计划外出县市一次。 因春耕忙碌,他长时间留守村庄,即便上次带许小美去了市集,行程也匆忙,没有实现初衷。 现在已经是1987年, 政策有所松动,允许当年移居海外而回到 探亲的人回归大陆。 同时台资企业在大陆也逐步活跃,听说有人在他的家乡县里设立了一批工厂,有制糖厂、织布工和造纸厂。 高晓明忆及前世在这个时刻,他在外漂泊,家乡的情况变得模糊。 这次决定利用这段时间到县里逛逛,紧跟时代的步伐,还能顺带谋取一些利益。 配备了自行车后,高晓明骑行出行,车篮里装着一只干净的口袋,内含一个腌制好的野猪肚和两斤新鲜的野猪肉。 这里有种流传,野猪肚可以助治胃疾,虽不能治愈,但也确有缓解之效。 据说有些野猪吞食中毒后,能自我寻药修复胃部创伤,形成疤痕;吃得越多,疤痕越多,对人体的益处越大。 第六十六章 坚定的决心 这些传说真假难辨,都是乡老所述。 若出售市集,也能卖出好价钱。 不过先前他得到的野猪肚已尽数享用。 此次,则打算赠予关键人物高建设,这是他在县里最强硬的关系之一,能给自己极大助力,不能忽略这份联系。 当初带许小美去市集本想趁机拜见高建设,结果意外购得牛羊,只好先返回。 午间的阳光高照,街上行人数目不多,多数人都选择清晨出行以办事。 因此,这个时段人流减少。 高晓明脚踏自行车如箭一般飞驰,春风吹拂他的面颊与身姿,带走发丝与衣物上的尘土。 他逆风前进,心情畅快,直奔县府。 到达县城后,他立即赶往警察局。 因今天是工作日,估计家中无人,需要在局内寻找。 不过进去一问,得知高建设并不在警察局。 小宋,这位与高晓明有过几次接触的警官,叫他过去。"晓明,过来一下。”他悄悄地把高晓明带到一处无人区域。 “大事发生了!”来到僻静处,小宋神色凝重,“我们这儿发生了一宗血案!全家被灭门!”闻言,高晓明的眉头一紧,这消息太过震撼。 无论何时何地, 案皆堪称恶性重罪。 这样的案件牵扯广泛且艰难破案。 经验丰富的高建设接下了这件重任来调查此案。 “小张跟队长高出去查案了,我在局里整理文件,晓明啊,这个案件棘手,队长最近压力不小,恐怕没空见你了。 不过……” 宋科员话说到这里就顿了一下,警惕地左右环顾,确认没有人靠近,他悄悄靠向高晓明耳边低声道:“如果队长能把案子解决,很可能就要升职啦!” 高晓明闻言眉毛微蹙。 在前生,高队长一直到退休都保持着相同的职位,从未晋升。 换句话说……在前生,高队长没有搞定这件案子? “宋哥,我对办案也蛮感兴趣的,能否……让我看看你整理好的资料?”高晓明对宋科员提出请求。 尽管高晓明年纪略小于宋科员,但喊他宋哥,让宋感到一丝满足。 原本调查文件并不随便对外泄露,但对于他高晓明可就不同了,他可是那位高队长特别器重的侄子! 于是,宋科员回到自己的位子,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资料递给了高晓明,周围的同事对此只当作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认了他的做法。 毕竟,当前查案设施简陋,关键信息—— 解剖报告才是核心:凶案致五人死亡,一老两中一少,全是同凶器砍杀,凶器留在现场且已卷刃,显见 手法狠辣。 受害人是大田村的居民,村庄看似偏远,其实临近县城。 家境算不上富裕,主要以务农为生,那位年轻男子更是泥瓦匠,有份外收入,因此日子相比村民们略显宽裕。 受害人家遭到入室抢劫,财物凌乱不堪。 看过资料,高晓明心中暗自庆幸:“苍天助我也!我明白了凶手是谁!” 他将资料归还给宋科员,“我带给叔叔的东西就这些,他现在太忙。 宋哥,能不能麻烦你帮我送到他手上?”说罢,高晓明取出行李递给对方。 宋科员并不意外他看完整理材料即告辞,查案非每个人擅长之事。 接受物资,承诺必定传递到队长手上:“那你走吧,晓明,再见。” 高晓明跨上自行车,离去警局。 他来到受害人家,房门已由官方封锁,四周寂静无声。 村民皆知此 ,日常活动一般避免路过此地。 高晓明没进屋,只是在门外观察一番后继续上路。 他对这一案有记忆,直至十二年后凶手落网,即便高队长能力再出众,在那时也无法侦破此案子。 距案件发生已两天过去,凶手明日即将离境,这成了高晓明心中的关键节点。 他曾透过网络见过凶手被捕后十五年的影像,知其为甘省人,作案后逃离北地,一路南下,期间多起命案在他名下。 在他们的县,凶手只为那一日所为犯下罪行,因为他明日便会离去。 多年后,这名凶手坦承,那时他饥饿不堪,被害人家主人善意留他吃饭喝水,而主人交给妻儿保管的一天天工资触发了他的贪欲。 为那一点财物,他竟残忍地 了一家五口,但最后实际搜寻劫财时,他仅得到区区二百元现金。 起初他想要迅速撤离现场,然而行凶时,他自己也在混战中负伤,右腿被板凳击中,痛苦不堪,所以他不得不延长停留两天的时间。 直到耳闻警方追捕行动的消息,他才匆匆逃离。 如今的时代没有实名制的车票和监视设施,也无法凭凶器上的指纹锁定真凶,这样的情况下案件的处理速度必将大受影响,很多罪行往往被延迟解决。 高晓明骑着自行车,驶向城镇里物价较低的旅馆方向。 在路过小吃店时,他会专门停车驻足,细观察店内食客,他们当地人多半偏好米线而非面条,凶手恰恰相反,几乎从未吃米线,而偏好面条。 一路骑行时歇息寻找,却始终未寻得目标人物的迹象。 关于线索他仍然不足了解,只知道明日凶手计划离开,但离开前住在哪里却未曾提及,他毫无头绪。 不过高晓明并未放弃,他的搜寻依旧继续进行着。 他不仅要帮高建设提升地位,更重要的是拯救那些无辜受害者的命运。 凶手逃出此地后,改头换面隐藏起来,期间还犯下了多宗案件,既有 案又有 案件。 穿梭在街头巷尾中,特别是偏僻狭窄的小巷,高晓明尤为仔细排查。 凶手作案杀害一家后因伤躲避,很自然会躲匿在暗处不易被人觉察。 突然,背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路。 一回头,竟是高建设和他的两名随从。 他们在同一区域搜索,手里还别着 。 高建设眉头紧锁,正欲呵斥,突然间高晓明补充道:“我们可以去找那些常惹事生非的混混,他们在城里的街头巷尾最熟悉,对于出事后可能躲避的地方了如指掌。 我们需要的也不是让混混与罪犯直接对抗,只需他们能提供对我们有用的线索即可。” 这样的提议等同于利用混混做警局的“耳目”。 高建设听完这番解释,眉头渐渐舒展开来。 他曾一度误以为高晓明打算让普通民众参与追踪凶手,然而实际上,若是混混能够提供情报,倒也不是不可以接受。 事实上,在处理这起案件时,高建设已经调查过受害者的人际交往和社会关系,向周边居民了解过案发当时的状况,询问是否有见过凶手。 他还找过当地混混寻求线索,但这却未能带来显着的进展。 因凶手是个外来者,短期逗留期间犯罪后逃遁,当地的居民对于这位陌生人的信息知之甚少。 这个案子困难重重,给高建设带来不小的压力。 如果能 案件,将有望为他的仕途增添更多助力,同时也有沉重的心理压力。 因此,高建设在经过短暂的思考后,认同了让混混提供情报的策略。 众人团结的力量巨大,有更多的力量加入搜寻队伍,说不定真能揪出凶手。"小张、小罗,你们去召集人员,要求他们这几天仔细搜遍全城!”他向两个下属吩咐。 二人立即行动起来,骑车分散搜查。 不久便带回了两个目标,高晓明乍一看他们两人的脸,顿时感到世间真是奇妙无比——这俩人正是昔日企图抢劫自己的。 他们正是宋某表弟何大有力与那个满脑袋伤疤的男人。 见到高晓明,两人神情略显不自在,目光闪避,仿佛不愿承认似的。 “你们应该知道,我目前正调查的那个案子吧?”高建设直视二人,目光严峻,语调冷峻,毕竟民间人士通常避免与官员冲突,况且他们背景不太干净,因此在他面前,只能显得恭顺听令。 他们的身份已经被高建设识破,两人当即表明愿为警方全力搜寻凶手,并承诺一旦发现任何可能的情报,立刻向警方反馈。 正当他们准备离开时,高晓明忽然出声问道:“本县卖面食的地方众多吗?你们留意一下,是否有人几乎每餐都要吃面食或者馒头包子。”高建设疑惑地盯着高晓明,其他人都对这突如其来的请求感到困惑。 高晓明解释说:“据案宗记载,受害者带回来的人极可能是饥饿无比的。 邻居见到时曾交谈,受害者说过那个凶手饿得不行,十分可怜。 所以,带他回来吃了东西。”在现场复盘时确实发现了剩下的半碗饭与空荡荡的菜盘。"我据此大胆猜测,凶手也许不是我们本地,甚至不是南方人,饥饿如此严重竟只挑了菜吃掉,而不是饭菜皆吞。”他继续推理,“也许我的推断有误,但它确是一条搜寻的线索。” 听完这一席论述,高建设心中豁然开朗。 他对案发现场的饭菜细节原本并未过多深究。 小张和小罗两员警员的眼神也对高晓明充满了新奇。 高建设对剃了个光头的同伴们吩咐道:“好啦,搜索过程中,记得仔细观察有没有外地来的陌生人。 只要看见外地人,无论是哪儿来的,都尽快来公安局报备。”他们都点点头表示同意。 队伍很快离开,组织起自己的部下去县城各处搜寻 凶手。 他们是帮派成员,但从没有严重触犯法律,现在县城内发生全家遭袭案件,且可能与外来人有关,每个人都气愤不已,急于协助警方,早日抓住凶手绳之以法。 尽管增加了临时的眼线,高建设等人依然无法回局休息,他们得持续展开搜索。 大约三十分钟后,何大有带来了个年轻的男子。"高队长,这家伙有事情要说!”何大有指着他,“他说在火车站旁边小巷子里碰见一个北方的外地人,那人讲的外地口音还买了面吃,咱当地人最多也就吃一碗,那家伙一口气吃了两大碗!所以他就多留意了几眼。” “快来详细描绘那人的样子!”何大有轻拍了一下青年的肩膀,催促他说下去。 那年轻人虽然有些紧张,仍说道:“那是个又高又壮的人,穿着一件有些破旧的棉袄,胡子浓密,头发蓬乱,就像很久没刮洗过一样。 他的眉毛特浓,超过一般人。” “你还记得那个人的准确模样吗?”高建设询问。 那人犹豫道:“不确定,我只见过一次。 如果不是老大特别提了北方陌生人,我都差点忘记了。” “我们现在就去火车站查看!”高晓明立即提出建议,他知道凶手计划第二天离开,但他不确定对方是否一直躲藏在火车站附近。 如今有人在那儿见到他,那就基本确定是在那儿。 这个突发提议让其他人诧异,但也迅速得到响应:“行!去火车站!”一行人马上往那里出发。 众人骑着自行车,在街上风驰电掣般驶过,显示出他们坚定的决心。 火车站通常是复杂人群汇聚之地,有的车站甚至存在不良旅馆和街边女郎,出站时会被询问是否需要乘车、住店或特殊服务。 遇到这类人,一定要保持冷静,切勿随便理睬,以免被纠缠;不然轻则损失财物,重则性命堪忧。 而高晓明所在的火车站较小,行人流量稀疏,这类灰色产业尚未形成规模,即便存在,数量也很有限。 到达火车站后,高建设提出大家分开行动,一旦发现可疑人物,可先行监视,等所有人集合后一起围捕。 由于高晓明没配备武器,为了确保他的安全,高建设选择带他在一起。 何大有与那个青年一同到场,见到高建设担心高晓明,他们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这家伙究竟知不知道他侄子有多么变态!而且他在打架时过于狠手了!对于高晓明的手艺,何大有亲身体会,清楚凶手没有枪,他的侄子足以与其匹敌。 高晓明察觉到何大有人流露出怪异的目光,微斜了下眼对他们视了一眼。 第六十七章 蜂脾 一旦对上他们的视线,何大有等人立刻端正了神情,好像刚才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 一行人分开行动,高晓明随同高建设同行,小张与小罗各自单独行事,而何大有则带上他的跟班往四个不同方向探寻。 受害者的邻居曾目击过嫌疑人,尽管夜晚视线模糊,她还是形容嫌疑人身形魁梧。 至于口音,嫌疑人没有开口讲话,使得邻居无从判断他是外乡人。 何大有的一个跟班声称曾在这火车站见到一个身高出众的外地人士,综合线索,如果凶手尚未撤离,那很可能还在这个地方! 然而,高建设也有他的疑虑,担心凶手已经潜伏在火车站并可能已经趁机登上火车离去。 高晓明了解高建设的顾虑,但又不能直接告诉他,犯人是在明天而非今天离场的。 他在过去世因为好奇心研究过许多知名未解案件,其中包括当地的一些犯罪情况,偶然知晓了凶手的一些信息。 不过在眼下这个情境中,他不能表露出熟知内情的样子。 高晓明更加专注于找寻凶手,要从茫茫人海中寻觅出他来。 骑行时,街景行人如画般展现在他眼中。 他们在转角一条小巷前停了下来,路边有个简陋的剃头铺,主人是一位大约六十多岁的老者。 虽已年迈,但手法依旧稳定,而且收费比别处略低一些,从而生意还算不错。 此时正有一名顾客正在享受理发,理发师傅一边细心修剪,一边热着一壶水,在壁炉上“咕噜咕噜”轻声低语,仿佛就要沸腾一般。 那名剃头的客人以及老人均背对高晓明等人,不过墙上挂着一块斑驳的镜子,映照出镜子里一张深眉大眼的男人形象。 男子容貌粗犷,皮肤晒得黝黑,然而干净整洁没有胡须,发量减掉一半显露出精神焕发。 他身穿不是褴褛破布而是半旧的黑色外套,由于是坐着并未能直观看出身材高度。 高晓明匆匆骑过,仅仅通过那个有些朦胧的镜子扫了一眼顾客的样子。 当他看向镜子时,那位顾客也被反窥了一眼,出于瞬间警觉,顾客本能绷紧神经,不过旋即发现那两个骑车人已经远远离去。 前方转弯处让两人身影迅速消失。 呼,顾客松了口气,重新坐好继续剃头。 老练的剃头师快速完成了整个理发过程,顾客在镜中看着自己消瘦而略高的轮廓。 准备开始清洗时,理发师备好热水与肥皂,朝顾客挥手示意。 洗发流程包括低下头以便头部高于盆子上,由师傅湿润头发、抹肥皂,然后再清洗泡沫。 由于顾客头上的发量不多,理发师并未使用过多的水,而当头皮涂满泡沫,人们自然而然地会阖上眼睛。 此时高晓明与高建设早就隐藏在一旁,高晓明悄然示意高建设一下。 高建设稍显迟疑,但他很快抛开了这种想法,对高晓明使了个眼色。 后者点点头,表示明白了。 两人立刻采取行动,高晓明一拥而上,成功抱起剃头匠并将他转移到一旁。 此时,高建设已经趁乱制服了正在洗头的顾客。 那位顾客本来就低着头、紧闭双眼,头上满是泡沫,使得高建设轻易得逞。 起初,高建设担心可能抓错人,但当他按倒那个客人时,后者出于本能的反抗力量强烈而野蛮,消除了他所有的疑虑:这个人有问题! 剃头匠率先发问:“喂,你们是干什么的?”看到高建设制服了嫌犯,高晓明也放开了剪刀匠。 他掏出五分钱,递给理发师。 对于这么年长仍在工作的人,实在不容易。 “我们是警察,抓捕嫌疑人!”高建设严肃地道。 原本要接过钱的剪刀匠被震慑住,闻言停止了伸手。 虽然嫌疑人还想挣扎,但高建设手法娴熟地反绑了他的手,让他很难逃脱。 处理好一切后,高建设计划带着嫌犯返回警察局审问。 考虑到使用自行车运送嫌疑人有危险,他们还在犯人脚上系了绳子确保他跑不掉。 高建设在前方押解,高晓明紧随其后,全程严密监视嫌疑人的动作。 从镜子中看着犯人的面孔,高晓明心中的熟悉感涌现。 经过和记忆里照片的对比,他迅速锁定犯人。 由于高晓明是在高建设家吃过晚餐后要回去,尽管后者希望能留住他过夜,高晓明婉拒了。 如今没有电话联络,如不及时回家,许小美可能会非常担忧。 当天下午抵达县城并助阵抓凶后,如果没有找到凶手,他原可能逗留在县里多一晚,抓住离开之前的时机。 幸运的是,他们在火车站附近的搜查中恰好遇到了正刮胡子的嫌疑人。 确认身份后,高建设请何大有的人以及受害者邻居辨认,但化过容后的模样让他们难以确定,只说是身材相似。 而方言则揭示了嫌疑人是外来者。 在接受高建设老练审讯时,嫌疑人因紧张和害怕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不过他是个外地来的犯人,在当地又犯了新罪,所以案件无法立即结案,需要联络甘肃警方来证实和配合调查。 当高建设把高晓明送到警署大院一处无人处,忍不住流露出心中的满足。 他拍了拍他的肩膀,郑重承诺道:“晓明,大叔绝不会让你受亏待的。” 高晓明露出了招牌式的微笑,巧妙地回应:“大叔从来都没有亏待过我啊!” “今天太晚了,就不留你了。 你这几天有空,再来看看。”高建设笑道。 接着两人互道再见,高晓明踏上自行车,离开了那个地方。 等到再也看不见高晓明的身影,高建设这才返回家中。 在家中,赵丽梅正整理物品,而高岳则专注于学业。 "丽梅,你需要准备一下,我要在家里安排个小型宴会,到时候陈局长、刘副局长、陆局长,还有王警官,加上咱们的大哥和小弟都来聚餐。" 赵丽梅放下了手中的抹布,激动之情无法掩饰,压抑情感低声道:"有什么消息吗?" 高建设谦和地微笑,道:"差不多了,和大家一起用餐后就会尘埃落定。" 他口中所说的大哥和小弟指的则是赵丽梅的两位哥哥,他们都拥有所谓铁饭碗的工作,一位任职于林业局,另一位在交通局工作。 尽管这些位置与他即将追寻的目标不甚相关,但这无疑展示了他的人脉资源。 如果你要盖房子需要用木材,与林业局的人打好交道就会顺利很多;要是你想买车或做其他事情,交通局的关系同样会有很大帮助。 人际网络就像这样紧密交织。 尽管骑车风驰电掣,但到家时时间已经相当晚。 幸好当日天空湛蓝,圆月挂高洒下银光映亮大地,加上高晓明眼力出众,他能顺利平安回到家。 许小美还未入眠,听到院门被推开的声音和黑虎与精灵的互动,立即出门迎接。 "晓明,怎么这么晚才回家?吃过饭没?要不要我给你准备一点?我都为你留着呢!我这就去给你拿。" 高晓明才迈进家门,尚未开口就被许小美连珠炮般的话语围绕,只见她匆匆进了厨房,在热气腾腾的大铁锅旁取出一份食物。 端着热乎乎的食物在手,高晓明还能说什么?当然是一一扫空! 尽管已在高建设家用过饭,可由于每日习武锻炼,他的饭量巨大。 骑行一路耗费了一些体力,所以他坐下来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 用完晚餐,许小美又贴心地奉上一杯水。 吃得饱饱的,喝得舒畅后,高晓明与许小美简单叙述起今天的遭遇,包括灭门案件的追捕,尽管 惊人,实际上现场抓捕的画面相比之下并不算紧张。 高晓明和高建设是趁着罪犯不备突然行动,将之逮捕。 罪犯本是村民,因争执土地失手用锄头攻击,慌忙逃跑时身无长物,没携枪械。 凶器其实出自受害人家中。 但对此细节,高晓明并未详述,大概提了下,然后问道:"这几天叔叔他们还要忙碌案子,过几天我再去县城看他。 小美,你要一起去吗?" 见小美好似犹豫,高晓明理解她的顾虑,当即替她做了一个决定:"三天后刚好赶上县集,我带你一起去建设叔家作客,并顺带给你也买些书。" 上次说到的事情这次就不再延后。 无需过多挣扎,许小美露出明媚的笑容,对高晓明充满感激。 夜已深,洗漱过后两人紧挨着进入甜梦中。 次日清晨,高晓明计划再次踏入森林,但这次不是为 ,因为昨日猎获的野猪仅是尝鲜罢了。 编号239 高晓明计划去山中采蜜,三天后他会带着许小美去拜访高建设,所以他不能空着手上门。 买礼物并非必需,于是决定带些自家蜂蜜过去。 去年赠予高建设的蜜,已经被吃得精光,现在的时机正合适他们的需求,正好能接着食用。 原定在今年三月就可以开始采集第一次的蜂蜜,但由于黑熊窃取蜂巢蜜,造成他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他的蜜源没了,大部分蜜蜂也被马蜂攻击致死,只好再次寻找野生蜂巢引来蜂王和蜂后重建家园。 幸好有两只未被破坏的蜂箱还能产出蜜,这让高晓明有些收获。 手里紧握简易摇蜜装置,他踏入山林之中。 这台机械的制作并不复杂,只需稍加讲解,木匠就能照做实现预期的效果。 不过真正实用与否,还得通过实践去验证。 他满怀期待地准备检验它是否可靠。 踏步在无人的山路,高晓明轻巧地前进。 他在寂静的森林中踏出了独特的道路,黑虎作为他的老助手,时刻观察周围的动静,忠诚的小精灵则兴奋地在丛林中穿梭着。 看见蜂箱依然完好无缺,高晓明不禁舒了一口气。 他先是检查箱内的状态。 他一共有二十个蜂箱,只有两只是完整的,其他最近才刚引来蜜蜂筑巢,巢穴上的蜂蜜仅有一层浅浅的覆盖,量小又稀薄,还在酿造过程中。 蜂蜜稀的话,含水较高,呈现出液体状,滋味相对较淡。 反之,酿制完成的蜜质地更粘稠,甜度增加,且保质期长。 而这两个未受影响的蜂箱已满是醇厚且色泽浓郁的熟蜜。 此处的野生蜂群体可归类为意大利蜜蜂种类,故他引入的也是同类。 意大利蜜蜂集群能力强大,适应大规模养蜂,能在每个蜂箱里新增蜂脾多达八张。 这两只蜂箱里总共存放了十六张蜂脾,两边满满的都是蜂蜜。 最初为了防范蜂群袭击,高晓明还得穿上防蜂装备,但现在随着频繁的互动,靠近蜂箱时,蜜蜂不再刺蛰他。 考虑到操作方便,他逐渐停止了使用自制防护服装。 首先,他取下一张蜂脾,轻柔地振动使其上的蜜蜂散开。 蜂脾虽然富含蜂蜜,但并不会直接流出,因为有一层蜂蜡封顶。 摇蜜前需要使用刀片削除蜡封,以利用离心力将蜜倾倒入接蜜的木质摇桶。 这是个技巧活,必须掌握精准力度,以免浪费或割不下蜡封,手不稳则可能导致倾斜失误。 初始阶段,高晓明没找到准确的手法和力度,但经过尝试练习,他对刀具的控制迅速熟练起来,拳击者般稳定的双手使他在处理蜂脾的蜡封时游刃有余。 处理完之后,整张蜂蜜就可以放入摇蜜机了,由于它的容量有限,一次最多只能容纳两张,一左一右交替使用。 完成了两张蜂脾的切割后,高晓明就可以开始摇蜜工作了。 他小心翼翼地将两张蜂脾安置在摇蜜装置桶内的支架上,接着迅速地拉动绳索,伴随着木桶中心轴的旋转,桶内的蜂蜜如同波涛般脱离了蜂脾,坠落在桶的底部。 高晓明注视着这场景,内心不再有任何担忧,对自家木匠打造的摇蜜机,感到相当满意。 只是拉动绳子稍微有点费力,但这算不上什么难题,对于力大的高晓明来说,这不过是小事一桩。 第六十八章 大嫂快分娩 随着一张又一张蜂脾的摇动,十六张蜂脾完成摇蜜后,大半个木桶已经装满了甘美的蜂蜜。 这是因为两个蜜箱存留的蜜源丰富,从去年秋收时节导入,到现在春季中期才首次摇蜜,自然收获颇丰。 之后的季节百花绽放,森林内不虞蜜源不足,也许两个月、甚至一个半月才摇蜜一次。 具体的间隔会因蜜脾内的蜜糖量而定。 "好了!" 高晓明欣赏满满一桶蜂蜜的色泽,嗅到甜蜜的香气,心中涌起一阵欣慰,但也有些许不甘心——想到如果有其他完整的十八个蜜箱,产出的蜂蜜还会更多啊! 虽然心疼损失,但事已至此,无法扭转。 高晓明收拾好已摇过的蜂脾,检查是否破损,若没有太严重的损坏,依然能够继续使用。 蜂巢内的蜜蜂会自行修复,并且尽管大部分蜂蜜已经离开,但仍会有些留在蜂脾上作为储备的食物。 将蜂脾安置完毕,密封好蜜箱盖子,准备扛着摇蜜工具归家。 这时,原本守护在一旁的黑虎猛然发出疯狂的吠叫,精灵也在不远处响应,吠声紧张不安。 高晓明神经绷紧,握紧手中的物体,他的目光投向黑虎锁定的方向。 高晓明视力敏锐,听觉也得到了增强,但由于专注于摇蜜,他对周围环境的警觉稍有欠缺。 然而,有黑虎与精灵的存在,他的警觉度已经足够。 此刻,他凝神细听,察觉到了林中的震动,那是巨大生物在树林间奔走时才会产生的。 是老虎,还是黑熊? 虽从未在山中遇见过老虎,但黑熊曾有过印象。 况且身边还有半桶蜂蜜散发出甜美芬芳,黑熊的嗅觉和听觉非常出色,能在两公里外的风吹处察觉到气味,脚步声远至三十步就能辨别。 但它们视力较差,因此被俗称为"瞎熊"。 此时,正是那头先前遭遇的巨硕黑熊以疾速逼近他的地点狂跑而来。 其实白天并不是黑熊出没的好时机,多数会选择在洞穴里安眠,待到夜幕低垂才活跃。 不过,这种情况并不绝对,有时白天仍有极个别黑熊觅食。 从发现问题到熊的到达仅半分钟时间,高晓明知道已经来不及逃跑。 但他并没有想要逃避。 当巨熊庞大的影子投影在他眼前,那平日里的宁静眼神逐渐转变为充满攻击力的凶狠。 他曾为蜂蜜惋惜其流失,黑熊却又在此刻出现,怎能忍受!面对此情此景,他绝不可能逃离。 他必须要控制住这只熊,或者赶走,甚至是消灭,以免影响今后在山里养殖蜂箱。 否则还能怎么在这片土地上继续养蜂呢? 这两箱蜜蜂仅仅是个初步尝试,如果进展顺利,日后他打算增加更多蜂箱,到时单单卖蜂蜜就能为他带来相当可观的收益。 但在山中拥有黑熊这位偷蜜者,养蜂的工作变得不安宁。 高晓明并未携鸟枪或标枪,仅带着一柄(此处原文应为汉语汉字而非音译词,建议根据语境推测具体武器名)。 那把上依然粘有蜡封和残留的蜂蜜。 尽管面临巨大的威胁,黑虎犬却坚定地留在高晓明身前,寸步不移,誓要保护主人的安全。"汪汪!”它咆哮出声,面对敌人绝不示弱。 精灵显得有些畏惧,它惶恐地四处转动身体,似乎想逃跑,最终却选择坚守不离主人。 主人才在此,大哥尚在,怎能抛下小弟独自逃离? 黑熊是循着蜂蜜的甜美香气寻来的。 当到达此地,满空气弥漫着香甜气息,令贪婪的黑熊口水直流。 黑熊视力不佳,不过尚不至于完全看不见。 行至此处,它朝黑虎、精灵和高晓明低吼一声,展示自己的威力。 站立起来的黑熊身形巨大、肌肉壮硕,其厚实的皮肤和强大的力量使得一掌足以摧毁一棵大树。 遇到寻常人,他们会尽快逃离,必要时甚至装作死尸以躲避,黑熊因视力欠佳,难以注意到一动不动的人。 但对于不再是普通人的高晓明而言,自从首次遭遇黑熊以来,他对危机的预感便越发强烈。 他每日都会借助金银箔进行冥想 ,并随后去山中修炼拳术。 除了拳术,他还会特意举起巨石锻炼力量,学习标枪投掷及短剑的精确袭击。 在山区,生活的条件无限广阔,而在狭小的城市里,无论做什么都会有种种不便。 黑熊已然逼近,咆哮过后,连精灵都无法抵挡,惊慌失措中朝高晓明身后躲避,黑虎虽未退缩,但气势已不如以往般张扬,显然是被黑熊的威压震慑住。 黑虎并未避开攻击并非因为它不怕,而是源于它对主人忠诚无比,只有在主人不离去时,它才不会撤离。"黑虎,后退!”高晓明目光赞赏,下达了命令。 对于驱赶野猪,黑虎十分擅长,能帮助寻找并驱散野猪群,然而对黑熊,这种效果则有限度。 眼前这只黑熊,是他势均力敌的对手! 闻言,黑虎乖巧地退了一步,但它仍然坚守在主人身旁。 随着黑虎后撤,高晓明抓紧短剑迅速冲向黑熊。 速度迅猛,拳法刚猛,但他理智地决定用对峙,因为手中的锋利无比,尽管使用频繁,却不曾忽视养护。 黑熊乃杂食性动物,食量广泛,吃植物的鲜嫩叶、果实和种子,同时喜好蜂蜜、鸟蛋、虫子乃至小型哺乳动物。 看上去强壮威猛,实际饮食需求却颇为平易近人。 遭遇挑衅,黑熊勃然大怒,挥爪欲攻高晓明,庞大的力气与锐利爪甲,一记落在人身,必然伤痕累累。 尽管力大无穷,然而高晓明反应迅捷。 在黑熊攻势落下前,已敏捷地闪避开去,同时短剑精准地刺入黑熊身体。 插入那一刻,他明显感觉到黑熊厚重皮毛带来的阻碍。 但短剑终究极其锐利,划破黑熊皮毛,留下的是一道较浅的伤口。 只在一回合中,黑熊先被创痕。 愤怒的黑熊更是凶焰四起,吼叫着再次扑向高晓明,攻势急促,利爪连连拍打在他周身。 高晓明找不到合适的攻击机会,只好边战边退。 他并未直接前往蜂巢,而是转向另一个方向疾行。 临走时,他对黑虎下达命令:“黑虎,守护蜂箱!” 好不容易得到的手边美味,他怎肯让它在他离开后有任何闪失。 原本黑虎紧跟不舍,但在追踪十几米后却又返回原地,在摇蜜机旁守着,视线始终投向高晓明逃离的方向。 既然黑熊缺乏有利攻击时机,高晓明索性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遛起这只熊。 虽然熊的耐力优秀,但高晓明亦不逊色,先前的那一刀伤口尚未完全愈合,每跑一步都在撕裂着它的疼痛神经。 野生动物和人类最大的差别,就是人类掌握工具且智识较高。 尽管一些动物表现出智慧的一面,但在人类眼前还是显得微不足道。 因此,很多一度横行山林的强大动物最终只能沦落为被保护对象,而这头黑熊便是其中一员。 熊掌美食,熊皮大衣受欢迎,熊胆更是珍贵药材。 从古代到现代,黑熊因其多种用途屡遭猎杀取内脏用药。 高晓明虽被黑熊紧逼,心中却泰然自若,甚至有意引其进入长满棘刺的丛地,即使熊的皮粗肉厚,也被刺得疼痛不堪。 随着一声怒吼,整个森林震动,周边野兽纷纷四散逃离,以免招惹麻烦上身。 随时间流逝,高晓明在尽情游走在黑熊的追赶与摆脱之间,心性越发轻松愉悦。 早先还担忧难以抵挡黑熊,现在看起来自己体能强大、敏捷飞快,足以躲过黑熊的攻击。 加之自己习得武艺,手持利刃,黑熊想捕获他并非易事,只要选择逃脱,它根本无法触及自己。 若要真正捕获并杀黑熊,成功的几率也很可观。 心中盘算,或许今日就能尝到传说中的熊掌呢,但他并无过多渴望。 上辈子未曾亲口品尝熊掌,而生意场上的朋友分享过的偷猎品,口感据说并不佳,带有浓重的腥味和腻感。 品尝熊掌更多只是一种虚名罢了。 就在高晓明还在思考如何处理这头熊时,意外地听到熊崽的啼哭声。 追寻声音,他在半山腰的山洞中看见了一头熊崽,在洞口拼命呼唤着他。 原来气愤的黑熊打算报复伤害自己者的失误,不料一不留神已接近它洞穴附近。 听到了熊崽的哭泣声,黑熊怒火平息,理智占据上风,它止步追捕,放弃了追踪高晓明。 同样地,见黑熊护崽的决心坚定,高晓明也放缓了步伐。 只见黑熊迅速回到熊仔身边,守护着小生命的安宁。 此情此景,熊掌美食之梦就此消散,他转念决定:暂时留待之后再说。 “喂,下次再偷吃我的蜂蜜,我就把你吃掉!别以为我跟你沟通不了,我可是当真的!”虽然不清楚对方能否理解,但高晓明决心表达,如果黑熊再次偷盗蜂蜡,绝不留情! 即使它是携幼的家庭成员又何妨。 熊低声吼叫回应,但高晓明不明其含义,不过随后便看到母子两一同进入了山洞。 未能狩杀黑熊,高晓明略显遗憾,主要原因在于小熊的弱小令他动生怜悯之心。 一般来说,黑熊冬藏孕崽,在二月初左右产仔并悉心抚养至成年。 有趣的是,黑熊繁殖的时期大约在六七月之间, 后并不会立即怀胎,而是等待雌性黑熊填饱肚子,储备足够的冬眠能量,受精卵才会开始成长。 而在翌年二月份,当春意盎然之际,新生的小熊方能降生世间。 此时正是四月中旬,小熊刚刚出生两个月,体型仍然显得很娇小。 若失去母亲的庇护,它很可能难以在山区自保。 罢了,但愿天道酬勤,大地厚重无比,仁人更愿意成全美好的事物。 就让他今天展现出君子的风度吧! 回到存放蜂箱的位置,黑虎和精灵激动地迎接他,它们看到高晓明安然归来,神情异常兴奋,绕着他转个不停,似乎渴望能爬上他的身体分享欢喜。 感受着它们对主人的忠心与深情,高晓明确实心头欢喜,他轻轻抚摸了两只狗狗的头颅,开口道:“时间也不早了,我们该开始工作了!” 这个地方已经被黑熊注意到,为了安全起见,得重新选择一处隐蔽地点放置蜂箱。 高晓明只能扛着蜂箱四处搜寻合适的放置地,并一一安置它们,祈愿熊君不再捣乱,不然他定要以烹饪熊掌作为反击! 忙碌一阵之后,高晓明提着蜜蜂摇蜜器,领着狗儿下山。 待回家时已是中午时分,许小美正忙碌在厨房,大锅中炖煮着野猪头骨的肉。 前一晚,许小美清洗了野猪头蹄预备煮食,恰好今日得以进行。 剩下来的野猪肉与内脏,遵照高晓明吩咐,她分发了一些给周围几家人,连同送到自己大姨姐那里:送去一斤肉和半斤猪肝,以滋养正在妊娠的大姨姐,补血养颜是其急需的营养。 提到此事,其实高晓明的大嫂快分娩了,可这个年代生育多数还是在家进行,有的会请助产婆,有的则依靠家庭长辈如婆婆或妈妈帮忙。 当时的妇女们,耕作之外,还需操持家务,孕妇也不例外。 许多孕妇清晨还在田间劳作,下午便已顺利诞下新生命,接下来只需在床上歇息一二日,就要开始承担起育儿和生活的重任。 听说,她们甚至有的人会在田中生子,比如高家村有个女孩名叫高田,便是因出生之时正在田中。 “晓明,你回来啦?午餐还需要一会。”许小美走出厨房,注视着高晓明手中的蜜蜂摇蜜机。 高晓明放下摇蜜机,取下旋转轴,上头还挂有少许的蜜汁。 这是无法避免的损耗,因为蜂蜜浓稠易粘,免不了附着在机具上。 抽离轴后,只留下一只空桶,所有收获的蜜品已存入其中,桶底则积了一些碎糖渣。 “这些都是多少个蜂箱酿的蜜呀?”许小美好奇询问。 接着,高晓明简单跟她讲述了一番,但并未提及遇袭熊的经历,考虑到许小美年幼而且是女子,他不希望过分惊吓她。 第六十九章 小狗幼崽 二人交谈一会儿,许小美回返厨房继续准备午餐,而高晓明则进屋取来了瓶罐,开始精心灌装这甘甜的蜂蜜。 他拥有不同容量的瓶子,有一斤装的也有两斤装的。 装满后,高晓明这才意识到这次采集蜂蜜总共得到了三十五斤,加上留在桶里的那些残余蜜糖,总计有三十六斤。 这个产量总的来说还不赖。 意大利蜂很勤劳,酿蜜的能力强于本土蜜蜂,但在冬天损失了一些蜂群,因此到目前位置它们数量还没恢复过来。 随着天气变暖,蜂群才开始逐步增多。 蜂蜜产出多少主要取决于蜂巢中的工蜂数量和可供采蜜植物的丰富程度。 这些百花蜜是高晓明自家酿造的,他决定留下两瓶自享,另外一部分送给细奶奶和高建设,其余的部分就拿去售卖以换得一些收入。 上次在药交会上赚了点,但后续就没有太多的利润进账,更多的是花费,很久没大额收入进帐。 虽然蜂蜜还有一点点不足,但如果能从二十个蜂箱全部取完,将是一次丰盛收获。 "晓明,开饭啦!"厨房内,许小美唤道。 今天的菜色很简单,一个是有辣酱和野生葱腌炒的猪头骨瘦肉,另一个就是猪骨汤熬煮的豆腐。 家里面没做豆腐,是有人先前送来的,前一次,许小美剩下了一些便送给了解馋的熟人。 虽说是送出去,实际上是互换心意的行为,相当于一种礼尚往来。 在饭桌旁讨论,高晓明谈起了妹妹学习裁缝的进展。 他已经让许小美询问过董大婶,但他因忙碌还没顾得上去跟进。 许小美说道:“我已经和师父商量过了,师父同意接纳,无需支付学费,不过苏芳需要学会手艺后为师父服务满三年,虽不算多,但至少有工资。” "晓明,师傅正计划成立自己的制衣工坊呢!之前你不曾说希望我能到县里卖衣服?所以师傅提议我们直接自己制作然后出售!"说到这里,许小美的眼神闪烁,显现出极大的兴趣。 原本让许小美学裁缝一方面出于手工艺技巧,另一方面也为今后卖衣服打基础,比如修改裤脚这类问题就能自己处理,既可以节省费用,又可以作为自家产品的补充。 然而开制衣作坊的想法,高晓明曾有过但未提,主要是考虑到当地缺乏相应的技术人才,招聘外地人员不太现实。 "开工坊可以,不过人力是不是会有些紧张?董大婶是独自经营还是打算合作?"高晓明进一步询问。 听到这个问题,许小美轻轻笑了,开口道:“是说要跟我合作。”实际上,董大婶提出合伙的话,等于是在向高晓明间接寻求合作,尽管许小美自身条件并不太丰厚。 "很好,如果你愿意去做,我全力支持。"高晓明当即给出了积极的支持,这话让许小美的脸瞬间灿烂起来。 最初,让许小美去城里做生意,是为了顺应热潮,但其实她内心有所畏惧,因为县城对她来说很陌生,也未尝试过商业活动。 可这次是和董大婶合作开服装工坊,这种合伙的形式让她感到更有把握,就像取暖般彼此支撑。 饭后,高晓明主动想要与董飞霞详细探讨开设工坊的计划。 近期田地事务不忙,他抵达时高守旺夫妻俩均在家。 "叔叔,婶婶。"高晓明微笑着打了个招呼,走进院子。 "晓明来了,快来坐。"看见久违的侄子,高守旺热情洋溢地请高晓明落座,态度如同接待亲生儿子一般。 寒暄后,高晓明确切地提到了服装作坊的事宜。 高守旺和董飞霞夫妻相互瞥了一眼,后者说道:"我打算与小美合作开启个服装作坊,我自己带学徒做衣服,让小美负责将成品带往城市销售,你觉得怎么样呢?" 高晓明自然同意了,不过他还未发言,高守旺已抢着道:“咱们打算今年建个小型工厂房,设立正规的乡镇企业。 关于经费嘛,我那小子最近立了些功劳,得了一些奖励,他已经将那些钱以及他的津贴全部邮寄给了我们,足够用来建设工厂和购买缝纫机。” 听到这,高晓明明白了董飞霞为何突然想要创立衣厂,而且想要打造成乡镇企业。 然而,事实发展的轨迹却和他在前世不同。 他还记得上一世高守旺夫妇最终是离开了高家村,跟随他们的儿子迁移到外面安家。 同时,董飞霞并未涉足任何衣物手工坊。 这可能是因为那个所谓的“蝴蝶效应”——是他提出的卖衣服想法激发了董飞霞将其具体实施。 高晓明望向高守旺夫妇,诚挚地说道:“叔叔、婶婶,我们是同一个村子的,亲上加亲,我们了解对方的为人,能跟你们一起做生意,我很放心也很乐意。” 高晓明说完,高守旺的笑容就没停止过。 话锋一转,他语气坚定地说:“但在商场上讲规矩,要成立乡镇企业,咱们的资金投入和股份份额,需要好好商议。” 高守旺点点头,“嗯,这是必须的。 但我们都不懂这些流程,还得咨询村里干部或者去镇上看看其他类似企业的运作情况,再做详细决定。” “好,那就这么做。”高晓明表示同意。 当前乡镇企业的具体情况他也不是很了解,得问问别人。 他曾相识的一个创业者苏通,如今的企业已经倒闭,不知去向了。 苏通的情况使他在创业道路上显得形单影只。"我想去问问淑芳,看她是否有兴趣学习裁缝技术。”高晓明决定亲自上门询问淑芳的意向。 董飞霞马上接口:“我想起来你有几个堂妹,如果她们也有兴趣参与,没问题。 我预计招学徒六七名,可以村里留三个位置,剩下几个就让孩子们来。” 董飞霞这是想帮高晓明一把,高晓明便感激不尽地答应了下来。 俗话常说,肥水不流外人田,在好事面前首先想到的自然是自家亲人。 告别高守旺的房子,他朝自己的住处走去。 离家门口还有几步远,便见淑芳和两位堂姐正坐在一棵李树下玩耍,旁边堆满了新鲜的柳枝和鲜花,看样子是在制作花环。 今年十五岁的淑芳本应还在上初中,但小学毕业后就留家居住,帮忙照顾罗小华起居了。 淑芳未读初中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家里的观念并不支持,二是她本身并不想去。 初中需要去镇上念,还得在校寄宿。 一个女孩子独自面对这样陌生的新环境会感到害怕,更重要的是,她们高家村几乎没有女孩子初中毕业,如果单独一个人上学,会相当孤单。 原先我国的教育并没有普及到初中阶段,直至1986年国家才开始实行九年义务教育。 此刻,假如淑芳还渴望求学,初中阶段对她而言应该是开放的。 但这对和高晓明一样的他们来说,由于长时间离开校园,想要重返已经不太可能。 对淑芳来说,世界只有眼前堂姐们和朋友们的生活状态,她从未考虑过其他选择。"淑芳、淑珍、淑媛,我有件事情需要跟你们谈。”看着那三位女孩,其中的淑芳恰是高晓明的堂妹。 他们的家遵循着辈分来起名,男孩们用"明"字,而女孩们则以"淑"为名。 "二哥!" 高淑芳看到哥哥高晓明过来,露出了甜蜜的笑容欢迎他。 她很喜欢这个二哥,不只因为他会给好吃的东西,更重要的是那份强烈的安全感。 这份安心源自于他曾经为高菲菲发声,教训了黄庆春。 高晓明注视着他们,开口说:“董婶和你们的嫂子计划合伙开一家服装厂,如果想学裁缝的话,婶婶愿意免费教授。 不需要你们支付费用,学会之后只需要帮忙做工,头三年可能薪酬少些,三年后熟练后则按市场价格计算。” "自己好好考虑一下,跟家人讨论后决定要不要尝试学习裁缝。" 高晓明刚说完,高淑芳即刻表态:“二哥,我要去学习!”上回见到许小美时,她就暗暗羡慕对方,而现在她的机会来了。 高淑芳的脑中全被二哥的体贴占据了,市场价的事,她根本没去细想。 总之她知道二哥绝对不会亏待她。 高淑珍与高淑媛也有所心动,但还未给出立即答复,决定先与家人商量。 毕竟这事并不紧急,且应该得到家庭的同意。 高晓明欣然赞同并告诉高淑芳:“你回去也跟你父母说说,听听他们的意见。 我有点事要先走了。” 知道父母对他态度冷淡后,高晓明很少主动找事情做。 在他准备回家时巧遇了高壮。 手中抓着几篮鱼的高壮正走向水库,看到高晓明时笑着说:“哥,我今天想去水库捞鱼,你要一起去吗?” “行。” 高晓明干脆地应允,随即跟着高壮走向水库。 “上回你才抓回来一堆鱼干,难道已经全部吃掉了吗?如果吃完了,回头我再多送两斤给你,我家还有很多呢。”因鱼干太多,近来高晓明已不大想吃。 "家中还有一些。"高壮立刻接话,洪水期虽然他不太善于抓鱼,但也轻松能捕个十几斤。 “再过八天,我就要娶老婆了,我想多抓些新鲜的鱼,最好是大鱼。”高壮微笑着略带害羞与期待地说道。 每个年轻人心中都向往娶妻。 更何况,新娘如此喜欢他! "没问题,婚礼前两天,我来为你抓几条大鱼!”高晓明确保道。 "谢谢兄弟了,你真是个好人。"高壮毫无保留地接纳了这个善意,笑着致谢。 二人边走边聊,来到了水库旁边,这里有一片宽阔的沼泽地,里面错综复杂的水渠、水洼丛生,高大的蒲草随处可见。 青蛙在这里四溅起一片生机。 高晓明指导高壮将鱼篮放下,告诉他第二天早上再来取,这种篮子既可捞小鱼,又能收黄鳝,收获取决于运气。 三日时间转眼即逝,转眼就是市集的日子。 黎明时分,高晓明和许小美早早就起来了,两人各自吃了一碗面条,随后准备出门。 高晓明先把牛羊赶到山脚下大树浓荫之处,那里青草鲜美适合牲畜食用。 他又留下黑虎和精灵在家照看。 途经许多姓玉的人家时,许小美还会停下来告诉她的二姐和哥哥照看牛羊。 乡里人就是这样,在外出时总是彼此帮忙照看家中的牲畜。 两人心意相通,骑自行车前往县城,由于早早出发,抵达时还刚过早上九点。 恰逢休假的日子,然而高晓明并未直接去找高建设,而是先前往集市将带去的蜂蜜全部售出,如同以往,一次性出清,虽然价格稍低但省心省力。 见到此景,许小美好似吃亏了般,脸上满是不赞成的神色。 "下次我来卖,零散出售能卖出七块钱呢!"许小美提出自己的观点。 考虑之后,高晓明欣然应允,他个人不愿在摊位前耗时待售,既然许小美好心主动承担,那就随她的意愿。 更何况接下来蜜蜂收蜂季,蜂蜜数量足有一百多斤,货多可以慢慢出售。 见高晓明朝令若响,许小美的脸上这才露出笑容,批量低价销售,对她而言无疑亏本不少。 售出蜂蜜后,两人来到了高建设的家,除了一斤蜂蜜外,前一天许小美还在竹林里挖了一些春笋,又摘了点豌豆,表示一同赠予高建设一家。 原计划采摘一些野生苦麦菜,可考虑到性价比太低又占地儿,最后高晓明还是婉拒了。 进了门发现只有赵丽梅和高岳在家,得知高建设因单位事情外出。 "岳儿,去把爸爸找回来,告诉他们晓明和小美来了。"赵丽梅迅速安排儿子跑腿做事。 "哦。"高岳爽快地答应了,一眨眼工夫就消失在视线里。 十多分钟后才赶回来,怀中还抱一只小狗幼崽。 "晓明,上次提到为高壮大哥选只狗狗。 我功课太多忙脱不开身,幸亏上个月它生了一窝狗崽,我已经和别人约好了。 你看这只小狗是最健壮的那个呢。"高岳像抱着新生儿般爱不释手,炫耀般给高晓明看。 第七十章 高家村 "回去时你帮我把这个狗狗带给他!"高岳恳求道。 "好的,没问题。"高晓明爽快地接过小狗,仔细观察,这小狗并未畏惧生人,轻轻发出哀求般的犬吠声。 还未长毛,浑身都是乳白色茸毛,一双眼睛黝黑深邃,微有神韵,看来相当聪颖。 它的亲兄弟就是那匹精灵马,长相上确实有几分相似。 尽管比不上那黑虎般威猛,但精灵马同样机智可爱,讨人喜欢,且懂事顺从。 期望这小狗也能成为好伙伴。 这时候,高建设回来了,看见他们,立刻笑着打招呼。 "哎呀,小美来了!晓明坐,我们进书房谈谈话。"高建设拍了拍高晓明肩膀,眉开眼笑。 然后他对赵丽梅说:"小美你就好好接待吧,多备几样菜。 不够再叫餐馆送些来。" "我会照顾的,放心,让你们爷俩说你们的话去。 做娘的也有聊天的时候呢!"赵丽梅说着,并不理会丈夫的要求,转向儿子训话道:"作业写完了再出来!" 面对爸和妈不同的期待,高岳看看父亲又看看母亲:看来他们各有各的事聊……好吧,高三考生该学习!于是他回到自己的书桌前。 等所有人都离开后,赵丽梅对许小美道:“我们在外面,得顾及男性的颜面,但家里,咱们夫妻得平等相待,而且男人更得多关心照顾妻子才是道理!” “小美,别再像村里那些女子那样,一味地依赖丈夫。 如今时代已不同,我们要坚强自立,挺直腰杆生活,这样生活才有滋味。” 赵丽梅进一步告诉许小美:“我了解过,高家村的妇联同志在基层已经服务了很多年,他们也应该往上晋升了。 你有兴趣加入村妇联吗?”说到最后,这是赵丽梅的重点话题。 之前赵丽梅就了解过许小美的个性,刚才又观察过一番,觉得许小美充满活力,如果她愿意,完全可以帮助许小美把所有的事理顺妥当。 许小美并非愚笨之人,她立刻察觉到了赵丽梅的暗示,心里紧张激动。 但她知道这些机会并非因为她个人,而是与高晓明密切相关。 因赵丽梅深知高建设和她的欣赏与信赖在其中起关键作用,所以才愿意替她安排。 “我……连小学都没有读完……”许小美脱口说出的开场白显露了她对自己的不足的担忧。 面对此,赵丽梅微笑示意,毕竟在村里,许多女孩学历不高也算常情。 高晓明曾告诉她正在教许小美好学知识,想必此刻许小美对常见的文字已相当熟悉了。 做妇联工作,识字写写就能应对。 关键是真心为女性争取权益,推进性别平等的精神至关重要。 作为经验丰富的老手,赵丽梅有足够的能力带教并帮助许小美适应这项工作,只要她愿意。 不过赵丽梅的期待并未得到圆满回应。 许小美好似有不同的想法。"我想要和师父董飞霞合伙开设制衣作坊,再到县里贩卖衣服。”她透露道。 听到这个消息,赵丽梅有些诧异,她直到此时才知道这件事。"你是打算跟随董飞霞学裁剪?”她提问道。 许小美坚定地点了点头:“我已经学了一段时间,基本的技能掌握了,能辅助做一些基础活儿。” “这样嘛……掌握一项技能自然是好事。 现在县里服装销售行情不错,不少人都愿意花一个月薪水来添置。 不过,你自家制作的衣服可能没有市场上的样式新潮。”虽然赵丽梅并未亲身参与服装生意,但她身为女性,对市场趋势颇有感触。 对此,许小美已有对策:“开店之前,我们会由晓明带着去广州进货,同时也会看看那里各式各样的款型,选一些带回自己照着板子做。” 这样做的话,她们店铺里的衣服既有创新性款式,又能节约反复去广州的交通时间和成本。 与此同时,书房里,高建设和高晓明也保持着类似的对话,主题围绕高晓明的人生选择。 “晓明,你是否有兴趣成为一名警察?我们部门正好在招聘辅警,只要你愿意可以报名,先做几年后看有没有转为正式的可能性。”高建设提及了此事。 再次提到教育的问题,他说:“学历较低是个问题,中专或高中也比目前情况好些。 要不再多学些年?等毕业了,我会为你安排一份正式工作。” 然而高晓明对于这些提议都委婉拒绝了。 无论当辅警或继续深造,都不是他的最终选择。 他并不是轻视协警,毕竟工资微薄且事务繁重,工作占据了大部分日间时间,几乎无暇顾及个人生活。 现在的他更偏好一种随性自由的生活方式,不愿受这样的约束。 平时他会耕作田地,深入山区捕猎采蜜,或者下水捞鱼,空余时甚至还会找些副业补贴生计,这样的生活不是相当逍遥自在吗? “叔,我最近有个计划,和高守旺夫妇一起搞个乡企项目,服装加工厂,婶子董氏负责缝制衣物,小美则负责将它们销往县区,你觉得怎么样?”高晓明直接道出了他的想法。 而此事他还希望得到叔叔高建设的助力。 要在县里做生意,店面问题不容忽视,要么租一处现成的铺面,要么寻一块地皮打造自家商场。 其实,高晓明心底希望自有一处商场,掌控核心区域,并将其他位置租给其他人,那无疑是事半功倍的投资方式。 听见侄子的打算后,高建设露出了惊讶之色,思考片刻,缓缓开口:“ 如今正在积极支持乡村企业的发展,此时创办服装厂也不错。 资金够不够?若需贷款,我有些关系能帮你引荐。” 高晓明回答:“资金需求我还暂未详细计算,初期的规模不会很大,主要投资在村里的厂房建设、购入缝纫机,可能还得在县城内找个铺面。” “叔,如果我要在县城盖商场,你看需要什么条件呢?”他话锋一转,引来了高建设的好奇和审视目光,甚至在高晓明衣袋那里略作停留。 “你手上大概有多少钱?资金够了,我会帮你搭通关系,大概需这个数量。”高建设用手比画了个数额,显然对这个问题比较慎重。 他知道高晓明肯定有点儿存款,但是绝不可能充足到能建成一座商场。 高晓明看了那个金额后,顿时感到沮丧。 看来,他的设想得谨慎些,以免期望过高导致尴尬。 “那如果我在县城买地盖房子呢,叔您觉得好找吗?”他不死心地继续问。 这次高建设笑开了:“只要你有钱有资源,想买就容易多了。 你想盖什么样的房子?是为了……”说着看向了适合商业经营的角度。 “需要找适合的位置吧……若果真要建,我可以帮忙找位置,联系相关人脉。 至于土地价格,大致就是这样。”又用手示意了下大概的价格,以备高晓明心里有个准备。 买房和造房分为两步骤,首先是买地皮,之后才是建造。 资金不够也没关系,可以先买地皮,然后慢慢来施工。 优质的土地总是稀缺而宝贵的。 对于手上的那笔款项,虽然觉得有点超出预计,但他认为还是勉强可支撑这个计划的。 考虑到县城还未大规模发展,人口将大幅增加,能提前投资占据有利地形盖房子是有长远益处的。 “那就有劳您了,帮我在地皮和人际关系上指点一番。”高晓明脸上挂起一抹微笑,表示感激接受了叔叔的这份帮忙。 高建设凝视着他,原本计划借机会让高晓明先当协警积累经验,再转正提升职务,但他知道高晓明有自己的意愿,自然不再过多催促。 做生意在过去被视为不正当行为,但现在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正逐渐被主流接受,对于热衷于生意的高晓明来说,这无疑是个绝佳时机。 同时,作为表哥的高建设也非常乐意伸出援手。 他说:“如果资金短缺,我可以借一些给你,如果需要的多,我可以帮你介绍熟人去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太好了!”高晓明欣然同意,并认为贷款是个可选选项,尤其是如果有内部关系能帮忙的话,利息会更低。 现在国家支持乡镇企业发展,贷款优惠政策也在不断增加,他可以尝试以乡镇企业名义申请贷款,加上高建设的人脉,这个过程应该会相对容易。 他还顺便问道:“对了,叔,警务所的协警招募名额多吗?我认识一个人很有潜力。”提到的这个人正是黄伟志。 他详述了一些黄伟志的优点,并断言经过培训后,他会成为一个出色的协警。 听了这个提议,高建设微笑着说道:“尽管正式的指标是两个,但是灵活些也是可以的。 你不打算自己来做,反而想推荐别人,这可是两码事。 你先咨询一下,看他愿不愿意加入,同意的话,再来这里参加考试评估。” 点头接受了建议后,高晓明回忆起去年他本来有意向让黄伟志到县局当协警,只可惜当时没有相关名额。 这次有机会的话,他会抓住。 谈话至此,暂告一段落。 沉默了一会儿后,高建设沉吟道:“过不久我会晋升为副局长。 能升职,多亏了你在短时间内帮我解决了大田村的灭门凶案。 晓明,这次真的是你的大功啊。” 面对表扬,高晓明急忙回应:“叔,咱俩侄叔间二十多年的交情不是盖的,互相帮助,本就是应该的。 咱们是一家人,就是要共同支持。” 高晓明虽然只有二十岁,却自称为他们交往二十多年的亲人,这话引得高建设开心大笑,爽朗的笑声回荡屋外。 客厅的赵丽梅和许小美已经在厨房间忙碌起来,准备丰富的午餐。 午宴自然丰盛无比。 饭后再一起闲聊,到下午三点左右,高晓明才带着许小美准备回家告别。 离开之际,赵丽梅拿出了一些礼物:一些糕点、两瓶名酒。 这些原是其他人送高建设的,但他们家里留不下太多,所以让高晓明带回去慢慢享用。 高建设则推荐其中的四特酒:“这是一种不错的酒,你留下一瓶尝尝,另一瓶记得给你父亲,让他对比一下市售的和其他自家酿的口感区别。” 告别时,高晓明答应了下来,随后,伴随着他两口子的注视,骑自行车载着抱着小狗的许小美离开了。 他们没直接回到高家村,而是先进了一家书店,购置了四大名着——这类畅销书籍适合作长时期的阅读材料。 买完书后,他们才前往高家村。 路过军岭,高晓明告诉许小美:“你先自己回去,我要办点儿事。”许小美好奇却不询问,同意了。 然而抱着小狗骑行有些困难,因此她把狗 给了高晓明,自己先行骑车离开。 无可奈何的笑了笑,高晓明抱着狗狗,踏上了拜访黄伟志的路。 已经接近五点钟了,但天光尚且明亮。 在军事岭的田野里,村民们挥汗如雨,辛勤耕种着。 黄伟志也在田地间劳作,他专心致志为西瓜和甜瓜地除去杂草。 他今年种植了一亩甜瓜与一亩西瓜,预计待到收获季节,便可将新鲜蔬果直接在军事岭的老集市销售。 “志哥!”站在田垄高晓明的声音从远方传来。 “嗯!”黄伟志应了一声,回过头来看见高晓明,脸上总是不由自主洋溢起温暖的笑容。 现在的黄伟志虽衣着如旧,却精神抖擞,脸颊微胖,显得颇有几分男子气概。 暗中高晓明满意地点头,他已经对黄伟志的精神状态与外在形象相当满意。 “志哥,近来怎么样啊?”高晓明开口问候,而非直奔主题,像朋友闲聊一般拉开了话题。 闻言,黄伟志停下了农事,走向田畔笑道:“凑合,晓明。 前阵子我去了一次县城里的市集,你能猜猜看,我意外收获了多少吗?”说完,他忍不住伸出三根手指,充满期待地告诉高晓明:“我拾了三块钱!集市上人多,有时候难免会有人失落财物,我稍微转了转就捡到这笔钱。” 第七十一章 四大名着 自从几次拾到零钱以后,黄伟志逐渐开始利用自己的特殊能力寻找财物。 尽管军事岭每周有一次集市,但地方较小,人流稀疏,村民们对财富的重视使得金钱损失的情况寥寥。 他便把注意力转向县城,上回需要一件村里买不到的商品,所以他特地去了县城,最终得到了三块钱这一小笔“意外之财”。 这笔钱对一直捡到些小钱的黄伟志来说,简直像是天降横财一般喜出望外。 闻言,高晓明不由得微微笑意,心中觉得黄伟志的世界变得愈发神奇有趣。"真是祝贺你,有个能让你在城里谋个工作的机会,你要不要去?”他提出了自己的提议。 出于本能,黄伟志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当然愿意!” 他还以为这次又是像上次那样被安排做些事情。 跟在高晓明身边,他相信不会有损失,并且还能开阔视野,自然十分积极。 但当高晓明告诉他,是想让他成为县局的协助员时,黄伟志的脸色立刻变得紧张。 他曾有些结结巴巴地说到:“我……小学都没毕业,字也没认全……” 眼见黄伟志的畏缩模样,高晓明感到无奈但深感同情。 他拍了拍对方肩膀,激励说:“人的一生都应保持学习,你可以慢慢学,常用汉字学习起来不难,只要你认真投入,速度一定会提升。 家里保留着小学课本没?没有就拿我的一些书看看,不懂的就去询问村里的其他人。” “当协助员并不意味着坐在办公室做文职,只是在岗位上做做杂事罢了。 识字足以完成大多数需求。 这样的机遇实属不易,我希望你能去警局接受考核,若合格便可以留下当地工作。 局里的前辈会教导你如何处理这些事务的。” 说得明白易懂,高晓明细盼黄伟志能够去尝试。 靠着高层关系,黄伟志的表现只要不是太差,问题不大。 协警工作虽待遇一般,事务繁多,对于没有任何关系背景的黄伟志而言,无疑是一份珍贵的职业机会。 高晓明考虑周全,指出黄伟志在市场逛逛说不定会有所收获,那些积累起来的钱虽小,但也足够补贴他的日常生活。 担任治安协警对于技能要求不高,识字、体能良好,有勇气面对犯罪分子便基本胜任。 思考到这里,高晓明进一步说:“时间不早了,我明天再来教导你一招功夫,你要在家勤奋练习。”寥寥几句,他就给黄伟志的生活轨迹设定了目标。 黄伟志张口欲言,却最终保持了沉默。 他的内心翻腾不止,视觉有些眩晕,难以置信这一切变得如此快:忽然就成了乡镇警察? 嗯,确切地说是参加考核。 即使是这样,这份突然的转变也让黄伟志激动不已。 他喘了一口气,话语凌乱:“我…我可以吗?我要去了,谁来管理家里田地?不行,我不能去……” 黄伟志即便心向往之,但他还是不由自主想起肩上的家族责任,毕竟他是家庭中的大哥。 这些情况,高晓明当然有所考虑。 就像树木不宜移栽,人需要行动才能进步。 留在村里种地只会限制黄伟志的发展,甚至于他的婚姻也会面临困难。 哪位女性愿嫁进他这样的家庭? 高晓明解释道:“你家的农田问题,我帮你设想一下。 以后你父亲负责家事,母亲则负责农作。 农忙时,你可以请些工人帮忙。 想想看,你有了一份工作后,就有固定的收入,从中抽出一部分,这个困扰就可以解决了。” “有了工作不仅是体面,相亲也会顺利得多。 你比我年长,都已经娶了媳妇,你难道不想也找个对象吗?这是难得的机会,不可错过啊!” 高晓明一番话语触动了黄伟志的心弦,脸上写满矛盾和挣扎。 其实乡下的农民渴望有工作的机会,可惜他们缺乏关系网络和学历优势。 现在这样的好机会落到了黄伟志头上,他无法抵挡 。 他抬眼看向高晓明,眼神充满了强烈的兴趣和期待,虽然未曾开口,但显然已经深受打动。 看到他的样子,高晓明微笑着,不必再说什么。 他答应明天带几本小学教材过来,顺便教 ,而后天就带黄伟志去县城参加考核:“你有没有合身的衣服?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借给你,不过可能会稍大一点。” 黄伟志急切地回应:“我有一件新衣裳!”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有钱后,买了一些布料,做了身新衣,平时外出会穿。” 高晓明赞赏地点点头,新衣服总是必要的,不管是办事还是相亲,衣着整洁是很关键的。 说到这里,高晓明就离开了高家村,怀抱着小狗大步走去,与黄伟志约好明日相见。 站在原地的黄伟志目送着高晓明渐行渐远的背影,直至视线尽头,他深感自从认识高晓明后自己的好运仿佛源源不断!诚然,这时分他已经几乎忘记当初出门遭遇的不快之事。 有时经历挫折能让人学会更为珍贵的才能,正如谚语所说:“玉不琢,不成器。”高晓明回乡径直前往细奶奶家,此刻恰好是晚餐时分,村子里的炊烟袅袅升起。 “高壮,”一入门,高晓明便呼唤。"哎,晓明哥,”高壮匆匆地从厨房走出,正欲询问有何事情,却被他怀中抱紧的小奶狗吸引。 他惊讶问道:“晓明哥,你要再养条狗狗?” 这也难怪,因为高晓明原本就养了两条大犬,每天都享受比普通人更加丰盛的食物。 高晓明解释道:“这不是给你的狗,”说着,将小狗递给一脸愕然的高壮,小狗轻轻挣扎了几下想站立,显然不排斥这位新主人。"上次你问过高岳要小狗吧,他帮你搞来了。 他即将高考忙得回不来,所以托我把小狗带来。” 高壮露出笑意,他本以为这事已经淡忘。 接着他又问起了小奶狗的价格,想付给高晓明,由他交给高岳。 但高晓明有些惊讶:“哎呀,你没提过钱的事呢。”想起得到精灵时他也没收过高岳的钱,对于高岳是否会给买狗的人支付钱款,他则不太清楚。 “说啥傻话,这礼物是你应得的。 下次他回村,你们多请他吃顿饭就好啦。”高晓明爽快说道,反正高岳也没提起,他二人主动给予倒会显得拘谨。 若是彼此都这么谨慎,关系何来亲密? 信服于高晓明的建议,高壮不再提及钱财之事。 "时间差不多了,我去吃晚饭,你先喂小奶狗喝水和食料,找个狗窝吧。"说完,高晓明便回家去。 细奶奶听见动静,唤道:"晓明,一起吃顿晚饭呗?”然而高晓明显然已经决定,答道:“不用麻烦了,小美已经做好饭了。” 于是细奶奶没再多坚持。 回家后,发现提早等他的许小美已经开始做晚饭,而牛栏里的牛羊已归巢,两狗更是兴奋围绕着他叫唤。 午间的佳肴虽丰盛,晚饭却清淡简单,但也少不了荤腥,那不久前猎获的一头野猪只剩百余斤鲜肉剩世,被许小美白腌存起来慢慢品尝。 至于剩下的骨头,则需每日新鲜烹食,不得腌制。 次日清晨,高晓明习惯地到半山腰习练拳法,下来之时顺便带上一瓶四特酒与冬瓜糖作为礼物,去看望爸妈。 这事儿在高建设提醒之下,他已经无法推卸。 对于零食,高晓明挑了其中最甜的那一包。 尽管他已经不那么偏好过甜的甜点,但在那个时代,人们对于甜食总是无法抵挡其 。 "粥差不多煮好了,你等会儿回家来吃。" 许小美站在门廊边,向高晓明提醒了一句,得到回应后才去打理自己。 当高晓明返回时,他的父母其实已经醒了。 只是妈妈看上去精神不佳,不停地打着哈欠,而爸爸脸庞通红,似乎沉浸在喜悦之中,像是有什么好事即将来临。 看到高晓明到来,高远见开心地笑着,邀请他靠近自己并兴奋地说:"晓明,你现在可是堂堂叔叔啦!昨晚大嫂生了个健壮的小男孩,哈哈!" 提及婴儿时,高远见抑制不住的发出欢快笑声。 尽管高远见原本已有四个儿子,然而世俗观念还是让他对男丁有着特别的看重。 实际上,大嫂即将生产的日子高晓明并未详细追踪,但当他听见这个消息,也没有过多惊讶。 因为在前世,大嫂也分别给他生下了一男一女。 "哦,那真是祝贺大哥。" 高晓明将带来的四特酒和冬瓜糖递给了高远见,并说道:"我昨晚去建叔那儿拜访,他给了我这些美酒和零食,说是要让你品尝一下外界的风味。" 这四特酒是用精美的瓷器装盛,显然比一般散装酒高出不少品味。 作为樟树本地的特产,自问世以来便声誉在外,是这里的人民常见之选择。 爱不释手的接过了酒,高远见的目光里充满渴望。 随后他决定:"等大哥的儿子过了满月,我们为他庆祝一番,那时开启这瓶佳酿更显得意义非凡。" 好酒总是要在值得庆贺的时刻饮用,才会更添乐趣。 此刻高远见的所有心情和目光全凝聚在他那大胖孙子上。 送完礼品后,高晓明返回自己餐桌,享用完粥后带上几本小学课本出门学习。 望着他离开的背影,许小美好似并不想追问太多,径自处理家里的事务,接着前往董飞霞那头。 之前,高晓明征求了高淑芳、高淑珍、高淑媛三人的意见,是否愿意学习缝纫。 当即,高淑芳表明愿意投入,同时,高远见及罗小华也积极支持。 高淑珍与高淑媛最后也决定一同加入学习行列。 在这个年头,学得一手技艺绝非易事,如果轻易放过如此良机,无疑会让人心中不悦,被人诟病愚蠢。 前三年给予的报酬并不多,大家对此并未过于关注,毕竟这是学艺之初的常情——必须向师傅效力三年,即便师傅未给钱,徒弟也不能有怨言。 因此,在这段时间,许小美协助董飞霞教高淑芳等人基础课程。 待学会之后,她们会进入董飞霞的亲自教导阶段。 此事引起了许小美的二姐,许多玉的关注和责备,她指责许小美忽略了亲姐妹,仅顾及夫家亲属的学习机会。 对于此质疑,许小美表示,由于姐姐身体不便,未能让她参与,不过保证在二姐能够方便之时,定会教习她技术。 确实,许多玉确实忙于家务与照料,家中只有她和丈夫张成远支撑,怀胎生育后又需自己哺乳照顾,实在抽不出空暇学习裁缝或者去作坊干活。 许小美与她的二姐之间虽有纷争,但无论矛盾多重,她们仍是姐妹,互相需要照顾。 许小美计划等二姐孩子长大些,可以分身,会教她裁缝技巧,让她到衣物作坊工作。 说完这些想法后,虽然有许多玉心中尚存芥蒂,但最终也表示同意。 高晓明骑车来到了军岭,此时并不是市集的日子,显得宁静,农田里只有寥寥几人在辛勤劳作。 还没走到黄伟志家,高晓明就在田间碰上了他。 黄伟志是个勤快的农夫,很早便扛起锄头开始了工作。 "伟志,"高晓明挥了挥手喊住他,示意走近。 黄伟志立刻欢欣鼓舞地跑至路边,他昨晚经过深思熟虑,还是决定将应聘警局一事告知他的父母。 他们的第一反应和他相同,即若他离开,谁来操持田地的事? 但在高晓明劝导后,黄伟志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他都想尝试,这是难得的机会。"伟志,我带来了几本小学课本,闲时可自修,不懂的字你问我或询问村人。"高晓明递给他带来的教材。 这些都是他曾用来指导许小美的教材,经年累月的教学使许小美熟悉常用字,已能阅读诸如《天龙八部》这样的小说了。 昨 给许小美买了四大名着,她晚上阅读的是《西游记》。 却没想到书 现了许多生僻字,当许小美询问时,连高晓明也为难,毕竟他也不是博学的人,许多字都不认识。 因此决定下次去买一本《新华字典》,遇到不认识的字可以查询。 第七十二章 家族的倚仗 鉴于此事,高晓明告诉黄伟志:“等你基本学会课本上的字,基础就算扎实了,实在遇到不认识的字,可以买《新华字典》自行学习。” 对于高晓明的建议,黄伟志全然信任,他认为那是明智之言。"来,找一个宽敞地方,我教你一套拳法。"高晓明提议。 由于对当地地形熟络,黄伟志带他来到山脚下的荒草处,这里空旷而平整。 "看着,"高晓明先演练一遍,然后一一分解步骤教给黄伟志。 尽管他速度放慢,黄伟志仍觉得眼花缭乱。 黄伟志早知高晓明武艺精湛,自小习得;并且他听说过高晓明的实战声誉。 "我先教你基础和出拳技巧,一蹴而就不可能,时间有限,能学会个皮毛也够用了,剩下的可以自己多加练习。"高晓明说。 为了让黄伟志少些压力,他刻意用轻松的语气道:"不用担心,当上了辅助警员,资深警察们自然会教你抓捕技术,只要有心,没有什么困难。" 黄伟志性格憨厚,但心底却坚韧,他已经做了决定,于是愿意投入心思跟学拳术。 黄伟志渴望掌握些基本功,在考核中不会太过丢脸,以免让高晓明难堪。 察觉了他的诚恳和付出,高晓明格外投入地教他基本拳法——直拳、勾拳与摆拳。 一旦学会了这几招,他就算面对寻常人,也能应付自如。 黄伟志心怀坚韧,每一次拳击练习都是全力以赴,任凭汗湿身也坚持不懈。 看着他的毅力,高晓明满怀欣赏。 以黄伟志的性格和建设的关系来看,他成为一名辅助警员应该是游刃有余的。 不过,协警没有编制,也没有配枪权利,主要任务就是协助警察执行职务,维护社会秩序。 领导一句话,有时决定着是否使用某个人员。 为了让黄伟志未来入职有更好的基础,高晓明安排他抓紧识字和练习武术。 行事雷厉风行的高晓明给了黄伟一天准备,次日两人一同前往了县里。 对此,黄伟志极其重视,前一天夜晚特意洗澡,甚至仔细清洗了头发,换上了崭新的军绿色服装,展现出整洁而精神的状态。 然而他的父母并不同意,担心他的付出只是徒劳,且担忧他在外地工作后疏于家庭责任。 但自跟随高晓明外出后,黄伟志明显变得坚定而自主,父母发现他们的说服不再有效。 尽管内心复杂,但黄伟志决心已定,不会再受家中束缚。 迎接高晓明的那一天,带着既有紧张又激动的情绪,坐上自行车后座。 早上的微风吹过,仿佛消除了所有的担忧。 在县里,高晓明领着黄伟志直往警察局,见到了堂哥高建设。"叔叔,这位是黄伟志,我说过的。”他指着黄伟志向高建设作介绍。 面对久经沙场的长者和上级,黄伟志原打算鼓起勇气,但在高建设面前气势却骤然减弱。 高建设是资深警员,威仪卓着,自然有一种与一般人不同的气度。 高建设略微审视黄伟志,眉头微皱,显然对黄伟志有些保留意见,但因是高晓明带来的人,还是保有一定的颜面,叫来了助手小宋带他去考核。 小宋一脸笑容,温和地带走了黄伟志。 高晓明原打算观看黄伟志的考核,结果被高建设留了下来,只见高建设拿出堆积的悬案卷宗,希望能凭借高晓明的独特洞察,帮助解决一些疑难杂症。 因为在上次那场灭门案中,正是高晓明的敏锐分析,让他们从剩饭碗推测凶案背景,并最终找到关键线索。 高建设这次希望借助高晓明的力量再解决一些悬案,对他自身而言,好处无疑是巨大的。 高晓明感到一阵压力袭来,但还是保持着冷静,接过那一沓堆满尘封岁月的文件,开始了翻阅。 有些纸张都已经泛黄,显示出这些案件日期追溯至十几年前。 这堆未解决的案件,大小各异,犯罪手法各有特色,有的手段凶残,有的手法离奇难测,还有一些案件让人匪夷所思。 高晓明的大脑迅速闪回,上辈子在无所事事时,他确实涉猎过国内的大案,还有本地的悬案,然而互联网上被广为流传的,往往是那些奇诡、让人难以忽视的信息,寻常案件的报道往往寥寥。 高晓明能够对 案有所留意,主要是因为凶手后续频繁作恶,抓捕过程中引发巨大震动,使得案情在网络中留下了一丝讨论的痕迹。 现在,一边翻阅案卷,他在脑海中搜索有没有自己熟悉的情景出现。 上一次的查看,其实并未被高建设留意。 看见此刻的高晓明快速浏览,他的眉头微微皱起,质疑这样的随手翻阅能否揭示隐藏 ? 但随后,高建设便释然了,这只是他的最后一线希望,晋升副局长只是时间问题,无非是对闲暇时光的消磨。 他近期没有什么新鲜案子可查,便想到从这些沉寂多年的资料中寻觅线索。 或许能 一二,对他提升名声极为有益。 忽然间,高晓明的翻阅节奏放缓。 抽出了一份档案,他仔细审视起眼前的文字。 这个……案子他曾隐约有印象! 此案定性为悬案,线索匮乏。 但在前世的记忆中,他记得凶手是个让人意外的名字——遇害者的丈夫!案件发生在两年前的红星农场,一名妇女在一棵树林中惨遭侵犯和杀害,疑似遭受。 但是案发现场除了被害者外空无一物,取证极其困难。 经过警方调查,这名女 单纯,性格 这件衣物已接近腐朽,不过其中所穿着的衣物及其内部遗留的物件以及尸骸信息揭示,受害者正是红星农场的工人,一个二十有三,尚未婚娶,且在他消失前不久,因为父母坚持让他相亲,他坚决反对后一怒而出。 起初,他的父母还曾焦虑是否发生了不幸,由于当时找不到 也没有确凿证据,警方面对此案并未展开正式调查。 然而随着这具再次出现,连同之前那起疑似凶杀的悬案一起,引起了警方的重新重视,调查随之启动,并借此追踪到了与死者有关的社会线索,终将其背后的凶手锁定并捕获。 现在的问题是,这名凶嫌又为何会提前数月就将此事透露了出来? 这个问题相当紧迫,他在等待答案! 看着案卷,高晓明皱着眉头,不断重阅每一份文件,最后他找到了一个突破点。 他抬起手指向受害者的丈夫名宇,转向高建设,“这个人……我有点印象,他是红星农场政委之子,政委是我乡里的高仁他舅舅,我也碰巧见过几次面。 我还记得几年前高仁提起,他的表哥丧偶之后,迎娶了年轻的女子为妻,还有了个孩子,这让他颇羡慕不已。” “然而高仁表哥能够这么顺利娶得新人,是因为这女子是他的对象!她后来怀上了他的孩子,男方的家人担心丢脸,加上高仁给了丰厚的聘礼,因此才让女方入了他的家门。” 高晓明假装深思,他的话语虽看似远离此案本身,但其实一步步引领着高建设的思路。"据说这个女子当初本有个青梅竹马,而当女子嫁给高仁表哥之后,那个男的感情仍旧坚定,始终没再另娶他人。 这事在红星农场附近并非秘密,”说到这里时,他停顿下来,等待高建设进一步回应。 听到此话,高建设的表情严肃起来,接过高晓明递来的案卷翻阅。 突然,他的脸色阴沉,像是想到了某些细节。"死者曾有情人吗?你知道那位是谁吗?”高建设焦急地追问。 然而对于这个问题,高晓明眨眨眼,显得无辜,“这只是旁人口中的传闻,我并不清楚名字。 刚刚只是在看到黄源名字觉得熟悉时,顺口提起的。 作为不直接相关的人,不知全貌也在情理之中。”他解释道。 对此,高建设并无怀疑,他朝门外喊道:“张警官,过来一下!” “明白,我马上来。”门外的警员张立刻回应,热情洋溢地跑了进来。 “张警官,你看一下这个案件。”高建设将案卷交给张,案件的早期正是二人合作的时候。"我记得,在这次案发生前不久,还有一起红星农场的失踪案对吧?那个失踪者叫什么名字?”高建设眼神锐利地质问。 他明白了可能有人因为那政委的身份,刻意遮盖了犯罪 。 如果能及早知道那些隐瞒的事,或许早就找出破绽,而不是如今案无进展。 张小的记忆相当出色,加上此案刚发生不久,且与他的职责相关——那个失踪案由他处理过。 然而因警方人员紧张及受害者失踪得毫无痕迹,无 式立案。 毕竟这里也曾发生子女与父母争吵后的离家出走,但他们最终往往会回返,人们一般都会以为那失踪者或许只是外出未归罢了。 张小很快记起详情,“那位失踪者名叫马力帆,他是个独子。 他失踪后,父母极为悲痛,曾恳求我们帮忙搜寻。 当年我们也曾竭尽全力,但从红星农场那里了解到,据说他们在指定时间没见马力帆出现;随后调查车站,同样证实他没留下乘车站点的信息。” 马力帆的失踪确乎诡异。 他曾跟父母争吵一怒之下走失,从此后再无人看见他。 高建设已有了某个设想,马上开口说道:“张小,去一趟红星农场核实下马力帆的情况。 看看他是否回家了。 如果还没的话,再问一下他的父母——多年前,他曾和田永蝶有所往来吧!就是这件案中不幸逝去的那个死者,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看着高建设的目光,张小心头紧张,但他立刻领会:“明白!我这就调查去!” 张小整理行囊,走向门口。 尽管设备在警察局存在,但使用权限主要掌握在高层手中,以他的级别很难获取。 所以他选择了更为常见的交通方式,骑着自行车前往红星农场。 旁边的高晓明听着高建设的话语,感到他的思路并不十分妥当。 若查实马力帆与田永蝶的情分,那他们肯定会推测是马力帆犯下了罪行后逃逸。 然而实际情况是,这个马力帆与田永蝶这对苦恋的情侣惨遭恶魔黄渊杀害!在此之前,黄渊甚至了田永蝶。 出于极度仇恨,她在反抗过程中,触发了他的残忍本性,从而被他活生生掐死。 之后,黄渊把马力帆的绑上重物投入水库并清除痕迹。 田永蝶的并未被抛入湖中,因为黄渊对她抱有过深怨恨,认为她是背叛,希望通过让她死后仍然名誉受损,让人心生忌讳,免于怀疑他们的关系。 假如抛入田永蝶会引来猜测他们私奔,导致不明 的人误以为黄渊戴了一顶永远抹不掉的绿帽,这是黄渊坚决不容忍之事。 他在行凶后极力撇清关联,树立忠诚丈夫的形象。 高晓明最初无意干涉此案,然而偶遇此案让他渴望见到黄渊落网。 去年,在看到堂兄高仁意图加害那位呆傻的人时,激愤不已地破坏了对方的男根,而那个窝囊之辈竟也并未来找他麻烦。 高晓明有个舅舅是红星农场的副政委,某种程度上是他们家族的倚仗。 “叔,你想想看,黄源是怎样娶到田永蝶的?肯定是先迷惑了田永蝶,让她有了他的孩子,然后才会使这对鸳鸯分离,顺利迎娶田永蝶!这样的人做出那样的事,你觉得他会是真的老实,真的疼爱他的妻子吗?”高晓明极力地提示,生怕影响到高建设追查案件的方向。 接着他又说:“我一直思考着,如果黄源真是凶手,那他会不会也将马力帆骗了呢?若是这样,那马力帆的东西又去哪里了呢?” “那失踪的东西可能就被隐藏在偏远的山区或者被扔进了水库里。”高晓明一边说着,一边注视着高建设,心里默默想:我提醒得很明确了? 但千万不要弄错了啊,快点把这个 黄源抓起来,让他老爹也为之付出代价! 第七十三章 红腹锦鸡 听了这些,高建设受到些影响,陷入沉思片刻,然后点头认可了高晓明的看法。 他分析认为,对田永蝶下手的可能性最大也就是马力帆和黄源两人,考虑到田永蝶人际关系单纯,生活简朴,不曾与任何人结下深仇。 高建设沉声道:“这个案件我会直接负责调查,如果黄源真的是罪犯,我要亲自送他上公堂!他的父亲职位也要保不住!” 听到这话,高晓明暗中松了口气,即使黄源前世已经遭遇不幸,还是希望能让他早日解脱,免再伤害无辜女子。 此时正值四月底,还有半个月黄源即将再次婚礼。 如果此时展开田永蝶的案件调查,他的第三次婚姻很可能就此告吹! 父子俩谈话间,小宋带着黄伟志归来。 黄伟志神情轻松且充满自信,小宋脸上挂着笑意,走进来后对高建设说:“股长高先生,黄伟志已通过测试,能胜任协警的工作。” “我调查过,黄伟志是军岭的人,第一次进城做事,暂时无处居住。 但我们警方大院有个废弃的小储藏室恰好闲置,我觉得可以让他住在那里方便上下班。 您看这样如何?”小宋提议道。 听到此,高建设微皱了一下眉头,略加思索后说道:“你是说那个靠近厕所、光线阴暗且湿漉漉的杂物间吗?记得它长久没有人居住。” “对,我把详情说了,黄伟志表示接受,并表示住那里也没关系。”小宋补充道。 其实,小宋提到这个房子的时候,黄伟志早已欣然答应。 尽管那房子状况不佳,他自己家境也不是很好,关键是他可以免费得到一处住处!如果出去租屋,又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高建设了解情况后,点了下头,对黄伟志道:“既然你通过了测试,那明天就来报到上班如何?需要带上哪些物品,最好今天整理好!另外,如果你有空,可以用我们局里的自行车回家取东西。” 说着,高建设似乎刻意地瞥了一眼高晓明,他是顾虑高晓明过于重情,或许会帮助黄伟志频繁奔波而让自己累着!然而这一眼神落在高晓明眼里,使他尴尬地摩挲着鼻子,心中感叹叔叔的贴心。 自从黄伟志顺利通过考验并确认能在警察局工作之后,高晓明没多做停留。 因为高建设很快要重启田永蝶案件的调查,想必那时他会非常忙碌。 "叔,我要回去了,几天后高壮就要举行婚礼,我需要回家帮忙打理。 等过一段时间,我会再到县城来找您!" 高晓明笑道,向高建设挥手告别。 过来的时候,他骑车载着黄伟志,回程则是两人各一辆自行车。 实际上,黄伟志骑行技巧并不纯熟,只在借过别人车练习过几次。 如今骑上了属于警察的自行车,心情既兴奋又紧张。 不过幸运的是,骑自行车并非太难之事。 经过路上几次尝试和摔跤后,他逐渐找到了感觉,骑得更加稳健。 骑行至军建岭时,旁人已经几乎看不出来他还是一名新手。 抵达军建岭后,两人停下休息,黄伟志情绪激昂地对高晓明表示感谢:“晓明,太谢谢你了。” 黄伟志明白不是因为他自己优秀,而是由于和高晓明的关系良好,才有机会进局成为辅助警员。 从此他也能获得薪水,这是份难得的机遇。 高晓明微笑着。 他们的际遇源远流长,前世黄伟志曾给予帮助,如今轮到高晓明回报。"你不用谢我,找到工作只是一方面。 往后,你要谦虚向老前辈学习,多尊重他们。 尽量早到并保持办公室整洁。 几个月的努力,我相信大家对你印象深刻。" "随着天气逐渐升温,带上一张轻薄的被子,还得添置新衣以便替换。 那些小学生课本你要带着,不会的字可以问问小宋。" "别忘了那把 器械,尽管作为辅助警员,你在执法时不太可能遇到极度凶残的罪犯,但有防身武器,能增添胆识。" 尽管年龄稍大,但对于高晓明提出的每一点建议,黄伟志都细心聆听并牢牢记在心里,决定一一遵循。 自遇见高晓明后,他就清楚,对方永远不会让自己受损失。 而他自己也同样意识到,不能使高晓明受损。 他希望建立持久的友谊。 道别后,高晓明回到了高家村,黄伟志骑上自行车返回自己的住所。 家里人看见他回来,满脸惊诧。 当他告知大家已通过考试,成为了正式警察,并且第二天开始正式上班时,全家人震惊无比。 "你是……警察了?" 爸爸的眼中充满了不可置信,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妈妈和弟弟还沉浸在惊讶中未能回神。 黄伟志得意地笑了笑:“没错,我的自行车来自警察局,我回来是要打包行装。 从今以后,我会住在警察局院子里,那里有房供我住宿,而且完全是免费的! "免费"这两个字可让人心头痒痒哪!” “这……高晓明真的能让你成为警察?他的能力这么出众吗?”黄伟志的父亲也不是不明事理之人,很快意识到儿子成为警察必定是拜高晓明所赐。 他自语道:“为什么那个高晓明对你如此厚待?他的职业是当警察,我记得他们家是有四个兄弟,就连他的亲大哥和弟弟都还未就业!”说着,他疑惑地打量起自己的儿子。 然而,无论怎么看,他都不确定究竟是哪一点吸引了高晓明出手相助,尽管他的儿子并不显赫。 确实,黄伟志今天带孩子去了游乐园,他本人还挺乐意的,借此机会补偿自己童年的遗憾。 黄伟志猜测,高晓明如此全力协助或许与那辆火车上的黑包事件有关,因为在发现黑包中的财物之前,高晓明已经先动过了里面的钱财。 事后,他也问过高晓明是否分一些,但因为那次出行遇到的危险情况,他不敢冒这个风险去占有不属于他的财富。 毕竟,他知道没有这份勇气。 然而,高晓明拿钱的同时也承担了所有风险。 所以,黄伟志视这为高晓明应得的回报。 他对此事从未后悔,更庆幸没取那几百块钱,因为后来高晓明给他的支持远远超过这笔金额!况且,高晓明甚至安排他成为警察助理! 他从中收获远超损失,这就是为什么他听到别人谈起高晓明时,大家都称其讲义气的原因,看来他们说得没错!黄伟志并未把此事告诉家人,只收好被子和衣物,在离家前告诉父母:“我要去县里上班,家里缺人手,你们忙农事需要请人干活的事,就让我出钱。” “妈妈,你如果觉得有必要,请就找人帮忙,别让自己太累了,万一身体不好,医药费还得我自己付。”黄伟志心中牵挂的,其实是母亲。 他怕她过于坚韧而劳累过度。 对于父亲,黄伟志同样交代清楚,“我走了以后,家里的一日三餐以及洗衣服的事情,就交给你负责。”本以为父亲会对做饭洗衣这事表示反对,然而,在儿子身为警察的眼神下,父亲竟一时犹豫不言。 黄伟志原准备进一步说服父亲,但现在对方没有争辩,他有些茫然,意识到一切都已不同以往。 过去他们一直试图让他将赚来的钱交给他们掌管,但现在母亲连声都没哼,父亲竟也默许。 这大概就是工作带来的变化,黄伟志心想。 跨上自行车,他带着疑问,骑向县里,面对路人的疑问,他只是淡淡回应:“我有事去县里。” 尽管他未言明真实职务,但那份坚定的眼神泄露了更多含义。 他已不仅仅是个普通的儿子,还成为了一个有职责感的警员。 而他的父母也渐渐开始明白,某些事情真的已不再相同了。 仅仅说了寥寥数语,他就完全消失在了军建镇的土地上,留下的村民们都充满好奇心地议论纷纷,甚至还有人直接去了黄为民的家,询问了他的父母。 很快,整个军建镇的人便都知道了黄为民已展翅高飞的消息! 高晓明回家的时候,刚好赶上中午的饭点。 这一天,他领着黄为民去县城办理了些事情,任务结束后就直接返回,时间并未浪费太多。 午间用餐后,趁着天气晴朗,高晓明拿着一个捕网步入山区,准备捕捉几只牛蛙以增色高壮大婚的宴席。 至于之前许诺的大鱼捕鱼行动,他打算等到傍晚洗澡时再一同执行。 自从他家里打出深井后,许小小就不再到水库去洗濯,但高晓明在阳光和煦的日子里仍习惯去那儿游泳,享受在水面畅游的乐趣。 进了山里,他就径直走向上次找到蛙鸣之处,尚未抵达便听到潺潺的流水声。 循声而去,只见那排水沟内的水流比从前涨得更多,水沟里遍布着牛蛙的身影,连串的蛙叫更是清晰可闻。 除此之外,他在水面看到了另一种物什,那是牛蛙的卵。 牛蛙卵与其他蛙类卵别无二致,仅体积稍大些,卵呈黑圆点状,包裹着厚实的黏液保护内部的卵。 值得注意的是,牛蛙每年的四月至九月都有产卵期,雌雄青蛙交配后将卵排放水中,雄性也将精子注入,经过结合受精后,卵便渐渐发育成蝌蚪。 前次前来,牛蛙们尚未进行抱对产卵的行为,或许是因为当时的气候稍显寒冷。 展开带来的捕网,高晓明做好捕捉行动的准备。 由于牛蛙移动速度不算快,夜晚使用手电简捕捞几乎十拿九稳,而白昼下略有些麻烦,但对他来说这如同做生意一般,捕捞数量按需即是。 牛蛙抓捕够之后,他的视线转移至野鸭上。 上次在这曾发现过野鸭,甚至还找到了几个野鸭蛋。 他目光聚焦在水边繁茂的草地,不必要费力搜寻,只需看到稍显压低的草丛处,走近观察即可。 因为在野外,野鸭在产卵之际必定会将一部分草地压倒。 并非所有鸭子都老老实实地在岸边下蛋,有一些大胆的母亲选择在水中,在树林或岩石间产卵,随心所欲地散播生命之种。 母鸭与母鸡的不同在于她们不擅长自行孵化雏鸭,因此自然繁殖情况下,若想增加鸭的总量,需要人工让母鸡来孵化鸭蛋。 搜索一番,借助极好的眼力,高晓明总算找到几个野生的野鸭蛋,可是其中握在手里的几个却明显感觉到里面有液体摇摆,显然是坏了。 高晓明丢弃那些已坏的蛋,在地上碰撞时确认,果见蛋液泛黑、恶臭弥漫。 他决定继续找寻,却被一条蛇挡了道。 蛇不知道怎地静静盘在那,他仔细辨别发现这是绞花林蛇,这类生物通常树栖且以夜间活动居多,且含有微毒性。 对这突发的情况感到惊异,高晓明随手拾了根棍棒触碰试探,发现蛇一动未动,显然它早已失去了生机。 于是,高晓明并未介意这些,径直跨过去,继续往前行进。 此刻,他忽然听到了鸟类快速奔腾的动静,抬头一看,只见一只群集的红腹锦鸡。 面对这群美丽的红腹锦鸡,高晓明的眼睛睁得圆溜溜的。 这里的野鸡大多是平凡且不太显眼的那种,它们长得跟家鸡相似,只是身材稍小。 然而,红腹锦鸡则截然不同,它们尤其迷人!雄鸡大约一米的体型覆盖着赤、橙、黄、绿、青、蓝、紫等多种色彩的绚丽羽毛,光芒耀眼。 高晓明并非对红腹锦鸡的美丽感到惊讶,而是因为他在此从未见过这样的品种!眼前有五六只红腹锦鸡,其中的一只雄鸡正在展示求偶的风采,用其独特装扮向雌鸟展示魅力,同时发出低沉鸣叫声,围着雌鸟轻跑或急速环绕。 在求偶舞蹈中最动人的时刻,雄鸟身上的华丽羽毛都会自然蓬散,如同张开了斑斓的折扇,十分抢眼。 看到这一情景,高晓明悄悄避开,他知道打断他人的求爱行为是不文明的! 受到牛蛙的繁殖气氛和红腹锦鸡求偶行为的影响,那天晚上,高晓明对许小美格外尽心,直至深夜。 第七十四章 种植茯苓 呵,这季节确是繁衍的好时机! 一觉醒来后,早已习惯了早早起身的高晓明低头发现许小美仍在沉睡。 他料定了今天她可能赖床——不是懒,而是她身体的需要。 多亏了金箔纸对身体素质的强化,否则此刻的他恐怕也无法挺拔了! 吃过早餐后,他习惯性前往半山练习拳击,喜欢在山林之中锻炼身体,久而久之便踏出一片寸草不生的荒芜之地。 因拳法凌厉带着一股肃杀气息,周围的动静瞬间变得悄然无声,不见鸟禽兽迹。 一套拳法挥洒完毕,他已经满头大汗。 他快步返回家中,还只有早上六点半。 进门后,他马上开始煮粥,那时的炉子还需有人照看以防火焰熄灭。 在想起前世便捷的电饭煲后,他决定日后电饭煲一上市就立即购买回来。 有电饭煲后,烹煮食物会简单许多。 前世在偏远贫困地区,每户人家一般都会拥有电灯和电饭煲这两件家电设备,这足见电饭煲是多么受人们青睐。 等到粥水饱满,高晓明添了点木柴,决定让剩下的热量煮好最后的份量。 然后,他牵出院外觅食的牛羊,早上的青草最为美味新鲜,牲口们埋头大嚼的声音显得欢快悦耳。 小黑虎和精灵精灵在草地尽情玩耍,灵活身姿令人称叹。 尽管完成了一系列事务,忙碌并不代表可以停歇。 因为他还得上山摘桑叶。 正如之前的预测,自从从大姐那儿取回蚕宝宝后,他们已成长不少,胃 增,每天都需求大量桑叶喂食。 摘完桑叶,新更换鲜桑叶之后,许小美终于从梦中醒来,但走起路的姿势有点怪异,瞥见高晓明后下意识露出嫌恶表情。"赶快再去搭建一张床,我要跟姐姐分开住!”不满的话从她口中脱口而出。 当初还会脸红害羞,如今……呵呵,显然已习惯了不满现状。 昨晚那种程度的劳累再来几次,许小美好像已经开始担心自己的极限了!对此,高晓明心领神会,尴尬地笑了笑,开始了耍赖的说辞:“我粥早就炖好了,你漱口洗完就能吃了。 牛羊我也牵出去放牧,桑叶也都采回来了,应该够用一整天。”事实上,除非特殊情况,像昨天这样,许小美大部分时间都在忙碌这些家务事。 听着这话,许小美脸色稍缓,向高晓明送上了赞赏的眼神——你懂就好了,然后她便去了洗漱的地方。 见到这情形,高晓明松了口气,他知道自己妻子的情绪已经安抚了下来,嗯,这确实不需要太过复杂的手段!所以他明白,之前提出的分开睡的话题可以搁下了。 在这样愉快的气氛中,同样即将享受逍遥人生的兄弟高壮迎来了他大喜的日子。 一天过去,便是高壮的新婚之日。 因着亲戚少,高晓明自然成为高壮亲近的朋友中首选帮忙的人,他还拉上了关系尚可的几个同龄好友同行。 众人骑行前往何秀曼居住的村庄,高壮的表情既激动又紧张,即将踏入成婚的门槛,这幸福仿佛太过梦幻。 到了何秀曼家中,身披红裙的她已经候在那里等待,还有她的伯母一家,预备一起前往高壮的家乡完成婚礼。 嫁妆和聘礼各有所持:女方负责陪嫁物品,数额根据父母疼爱女儿的程度有所增减。 起初,何秀曼父母想保留所有聘礼,却被她的小聪明说服拿出了一半给女儿置办新装,添置木箱子和压箱的钱,一共是一百块。 何秀曼保证她作为长姐,在家庭中关系深挚,即使是出嫁也会挂念家人,她更倾向于留下彩礼,期待弟妹们的未来。 然而若两手空空嫁入婆家会被轻视,连管理家中财务的权利也会被剥夺。 有了钱,她才可以在公婆面前维持颜面说话,待感情稳固,自家人便可以从她的手中获取资助。 何秀曼的算盘打得精,成功说服父母拿出了另一半。 不过这已是父母最大的让步,无论何秀曼如何请求,他们都坚决不再额外支出。 对此结果,何秀曼内心暗暗得意,从父母那儿“抠”下这么多已经不易了。 当看到丈夫前来迎娶,何秀曼的母亲仍不忘叮咛:“别忘记你的承诺,将来你在他们家掌管财务的时候,不要忘了爸妈和你的弟妹哦。”她低头回应,内心却是不以为然的想:我管的是我家的钱,怎么可能会让出去? 当然,对于孝顺父母是应当的,逢年过节买礼品或给予零花钱是常事,但若过多干涉家里的钱财问题,绝不会发生。 在这个节点,女儿并不能合法继承家产,但她也无需承担主要的养老职责。 随着岁月的增长,将来父母老去,如果何秀曼能帮父母做些日常照料,比如洗衣、帮妈妈洗澡梳头等,那就真是太美好了。 毕竟养育父母不仅需要经济上的支持,更包含实质性的照料。 在大多数家庭中,有儿子的家庭往往默认这是儿子的责任。 当然,考虑到何秀曼父母亲对儿子何秀曼般的爱护,他们在晚年或许也会竭尽全力从各个女儿那里争取额外关心和照顾。 尽管面对这些未来可能的状况,何秀曼并未感到过度焦虑。 她相信,只要顺其自然,未来的问题总会有一个解决方法。 现在的何秀曼已经满怀希望期待自己新生活,那是一个 自主、充满自由的新篇章。 这段时间,何秀曼与高壮频繁接触,两人越发相互理解和欣赏。 她对意外发现的高壮深感庆幸,因为他不会让她失望。 高壮的婚礼举办的挺成功,主要由高晓明的父亲,厨艺高手高远见主厨料理。 村里和其他周边村子的人都会请他烹饪大餐,因为他的技艺出色,还能帮忙筹备食材,方便客人省去购买与搬运的麻烦。 宴席的菜肴繁多,新鲜的 肉也是主角之一。 不久前高晓明猎得一头野猪,与伙伴共同分享了一部分。 其余部分腌制晾干后,他将剩下的十斤赠予高壮。 不过,粗婆奶坚持不要白拿,几经推辞后,他们以每斤一块钱的价格达成交易。 品尝过何秀曼的婚礼美食,这标志着高壮和何秀曼的关系已确立为婚姻。 婚礼当天,新郎高壮无疑很高兴,而粗婆奶是最欣喜若狂的一个,她见证了儿子不幸早逝和孙儿独自成长,现在终于能看到他成为新家的一份子! 尽管何秀曼年龄较大,但粗婆奶对此并不介意,反而认为大龄女性更有爱心。 她想象着很快就能享受成为祖母的乐趣。 婚礼过后没多久,高晓明再次作为重要宾客出席。 他大哥的长子刚刚满月,于是高远见特地为这个长孙举办了一场宴席,不过只邀请自家亲戚,只设六桌酒席。 在宴会上,以叔叔的身份,高晓明不仅送上贺礼红包,还在其中加入了满满的一斤蜂蜜和两斤风吹肉,希望小侄儿未来生活富庶且甜蜜。 此举表达了美好的祝愿,也让罗小华对他大哥的认可倍增,认定二哥真是贴心的。 送完了红包,但高晓明不需要为两位弟弟和妹妹准备,因为他们还没结婚,依然算是家里人。 聚餐之际,得知大哥高明鹏正跟着堂兄学习建房,如今已成为小工赚取工资。 他骑着自行车上下班,与同事逐渐亲近,并承诺等招聘新人力的时候也会帮助带他一同干活。 一位家族长辈在听到此消息后感慨说:"晓明,你是兄弟中第一个盖新房的。 若有什么赚钱的好路子,别忘了你的其他几个弟弟,他们也需要机会。" 高晓明朝那位长辈微微看了一眼,他们的关系不算亲近,因此带着几分憨厚的傻笑,故作不知地回应道:“我要是有赚钱门道,还能在这儿耕田放牛放羊?不过是偶尔到山上去 罢了。” 然而,那位长辈并没有放过这个话题,追问道:“之前听说你妻子许小美和董飞霞打算合开服装厂,现在怎么没了消息?” 面对询问,高晓明装出一副憨厚无知的样子,坦白地说:“我不太清楚,我只是专注于照料田里的蔬菜。” 其他人也开始提问此事,每次都有问必答但表示毫不知情,这让高晓明感觉这些人对开设服装厂的理解过于简单。 实际上,开一家工厂涉及诸多复杂事务:人员培训、选址建厂、面料购置、设计款式,还有销售申请……每个环节都需要时间和心思来完善。 不过,还是取得了一些进展。 例如,高守旺已经成功地向村委申请,获得了工厂土地。 在国家大力支持乡镇企业发展时,优惠政策众多,有权势的人也因此能过得更好。 所以他申请过程顺利得出奇。 工房的选址不在人群密集的居民区,大队则希望能将这项成就醒目展示出来,于是选在了兴安岭边的一块空地,这里离大队办公室不远处,就在一个小山坡上。 得知此事,高晓明也没太多意见。 虽然比起村中的便利性略有欠缺,但如果骑车,七八分钟的行程并不算远。 趁着制衣作坊还未正式启动,高晓明尽量避开人群讨论,遇到询问,他选择装傻;随后借酒劲转移注意力,因为当地人划拳喝酒盛行。 一时间酒席欢腾,整个村子都能听到人们的叫嚣和划拳声,往往直持续到下午三四点钟。 两轮下来,高晓明找个借口离开,直接回家倒床歇息。 眼下生活相对轻松,不过五月到来意味着种植茯苓的大忙时节也将来临。 次日,他扛着锄头,手持斧头步入山间,此前已做过一些前期准备,现在要做的是完成后续工作。 种植茯苓需先整备土地,选择具有良好排水的山坡做培育场。 深入挖掘土壤,清除碎石和杂草,确保土壤疏松平整,还需施入驱虫药防备白蚁,这些都是早已规划的工作。 而为了保证茯苓有足够的养分成长,他已经事先准备了松木为肥料,并将多余的侧枝去除、剥皮晒干。 不过今日,他还必须将暴晒后的松木切分为约八十厘米长的小段,并呈井字型排在田地中。 大量的松木让高晓明尽管力大,但完成整个伐木工作仍耗了不少功夫。 既然要种植茯苓,高晓明当然不会仅局限一隅。 他打算将大面积的土地开垦出来,只有在收获之际,才真正能品尝丰收的喜悦! 虽然说是大面积种植,但实际上他的种植区域分散不集中,首先要找出适合的坡地才开始。 在深深的山里探索了七八处,每一块山坡都被划出一片地方用于种植。 在地里把采来的松木按照井字布局堆放之后,高晓明紧接着进入了关键阶段——种植。 种植茯苓,可用菌种也可用新鲜的茯苓;高晓明缺乏菌种,但他备有新鲜茯苓。 只需将其切分为节,置放于松木之间或两段之间的位置,以帮助菌丝生长。 完成接种后,只需轻轻用锄头撒上一层薄薄的土壤掩住。 至此之后还需围绕四周挖排水沟以避免积水,大约等待十个月后,茯苓便可成熟采摘。 挖掘排水沟的同时,高晓明也担忧这即将到来的旱季可能会对茯苓的成长造成影响。 然而,担忧并不会阻止行动,即使干旱可能会影响茯苓,他也愿意先尝试种植再观察。 尽管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尝试种植茯苓,但其实整个过程与照料蔬菜大体相似:选择适宜之地深翻土壤,清理石砾和杂草,准备养料与接种材料。 总的说来,两者间并无太大差异,主要区别在于松木的预备工作中花费更多时间精力。 尽管种植工作已完成,茯苓仍需仔细照看,观察并及时清理死去的菌株。 考虑到防止其他微生物干扰生长,等到明年的春季他需再次寻找适宜之地。 茯苓一般在春末秋初种植,鉴于旱情影响,今年秋天高晓明暂不做计划。 第七十五章 避免被盘问的策略 这一天,高晓明踏入山中查看养蜂箱。 自从上次采蜜已经过去了一个月,这段时间山里的蜜源繁多,工蜂忙着采集蜂蜜,导致蜂巢上的蜜已经积累不少。 意蜂勤劳采集,繁殖速度快,但蜂群一旦繁殖到一定规模,就会出现分巢现象,王后会带领一部分蜜蜂离开原群。 这时候,人工分箱就显得有必要,否则得趁王后仍是幼虫时实施干预,以免蜂群大规模减员。 检查完蜂箱状况后,他决定明天便来进行一次大规模采蜜行动。 他还考虑再砍一棵杉木带下山,拿给木匠制作新的蜂箱扩充容量。 小规模的养蜂并不算太辛苦,最大困扰是找寻足够的蜜源。 后来人常常乘坐大货车携蜜蜂箱全国各地搜寻优质花源,产出的产品种类丰富多样。 根据蜜源的不同,可细分为龙眼蜜、油菜花蜜、枇杷蜜、柑橘蜜等,总称百花蜜,不加区分的话就是这么称呼。 高晓明并未特意追猎特定品种的蜂蜜,他安置的蜂箱位于树林内的一片空地,周边恰好有许多荆条丛生。 荆条非刺丛植物,反而是一种常见药材,在大江南北广为种植。 荆条不仅可以做药用,而且有助于防止水土流失,又因开花时间长且能产生丰盛的蜜源,于是高晓明选择了这片荆条为养蜂之地。 5月至7月,荆条正当盛开季节,枝丫间繁茂地挂满浅紫的花朵,这些花儿看似小巧且低调,不甚起眼,然而因为密集的花朵,许多花蕾依次开放,犹如一支支细碎的烟火。 高晓明看着眼前的花卉海洋,情绪颇为高昂,哼着曲调轻快,带着黑虎与精灵走下了山。 不过,他第二天重回此地,却不见了先前的好心情!看着被破坏殆尽的蜂巢,他的面庞瞬间凝重如冬日,嘴角挂着讥讽的冷笑。 扛着摇蜜设备的他进山而来,结果却是空着手离开。 再度踏入山林,高晓明手里紧握一根标枪,眼神充满决心地说:“黑虎、精灵,我们要去 野熊了!”任何敢触动他蜂群的人,不管多远,他都绝不会放过!今晚,他决定好好安排一番——享用一顿熊掌晚餐! 若是在现代社会,他只能忍受黑熊侵食,毕竟黑熊是受国家保护的动物。 但在这个尚无禁枪或 限制的时代,力量至上的原则驱使着他:只要他能击败那头黑熊,那熊肉便是他的盘中之餐! 高晓明持标枪,插腰,两条忠诚的狗伴随左右,气势汹汹地往黑熊之前居住的山洞行进。 然而一探入洞内,才发现黑熊已弃置不用。 那次采蜜遭遇后,尽管他曾改变蜂巢的位置,熊竟然也能随之变更居所。 但即使换了地方,黑熊依旧能找到吗?这下,就算黑熊换了洞穴,高晓明也自信能够追踪!“黑虎,精灵,进去辨认气味,然后找那只黑熊,明白吗?”他发出号令。 黑虎和精灵,经过训练后嗅觉灵敏,轻松就能锁定猎物所在。 尽管黑熊弃洞,洞内仍有其残留的气息。 黑虎在洞穴内部打了个圈,出洞四顾,顺着空气中留下的痕迹,往某一方向飞奔而去。 高晓明紧紧跟随着它们的脚步,一双眼睛戒备四周,一旦捕捉到黑熊的踪影,他的标枪将致命出击!他曾发现昨晚蜂蜜并未遭受侵扰,只因有新近的足迹证明,黑熊应在夜间找到蜂箱,毁损以求美餐。 所幸,发现还算及时。 熊妈妈仅破坏了部分蜂巢,由于一只蜂巢蜜源丰足,足以满足母子两饱餐一顿。 前方奔跑的黑虎和精灵不时低吠示意,仿佛告知目标所在的大概方向。 十余分钟后,他们到达了一个新的山洞前。 然而黑虎和精灵并未轻易进去,而是停于洞口外,冲洞内低吠以确认。 高晓明心里有了底:熊妈妈和幼崽很可能就藏匿在里面。 黑熊原本是昼伏夜出,现在应处于熟睡状态!然而犬吠声却打破这宁静,惹动了黑熊。 低沉咆哮一声,它步履傲然自洞里走出,意欲教训那些不识趣的犬类。 然而高晓明早已守在此,他选择在外与黑熊狭路相逢。 洞口狭窄,不适合激战,他耐心等待,只为在熊露面的那一刻揭示:为何这花朵如此妖娆? “嗖——”一支标枪被他全力投掷,破风而去,尖啸的声响如同刺耳警告,精准地向黑熊飞刺过去! 这根标枪份量颇沉,其末端经过精细磨砺,又兼具高晓明强大投掷力,即使黑熊皮毛厚重,标枪依旧顺利穿透它的身躯。 受伤的黑熊悲鸣不止,挣扎着试图挣脱,剧烈的摇摆使其手中的标枪脱落,随后发出几声声响,似乎在传达某种讯息给洞里的某个个体,接着便慌忙向远处逃跑。 高晓明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迅速拾起标枪,紧随其后追赶。 他曾有机会 这只黑熊,但在发现熊仔之后,出于怜悯,他选择释放它们母子 事。 如果黑熊不对蜂箱构成威胁,两人也能相安无事。 但现在,蜂箱再次被毁,显然预示着高晓明与黑熊的恩怨将要做个决裂! 黑熊嗅觉敏锐,记性良好,一旦找到了美味,就一定会回来寻找。 此刻,当高晓明领着手下的两只犬只追逐它,他的余光注意到一只小熊已经趁隙逃出洞穴,朝另一边跑去。 看样子,黑熊之前正试图让自己的孩子先逃出去。 虽然意识到了这一情况,高晓明当下更专注于眼前的任务,首要目标依旧是那只成年雌性黑熊。 尽管黑熊速度快,但他毫不逊色,在山间追逐数分钟,他很快便重新逼近目标。 “嗖!”再次准确投掷,标枪精确击中黑熊。 两次受伤削弱了它的机动性,也让黑熊丧失理智,不再逃跑,转而与高晓明进行正面较量。 投枪虽适用于远程杀敌,而近距离搏斗,则需赤手肉搏。 从腰间解下,高晓明果断应战。 黑虎和精灵感受到主人的信心,相较于以往,对黑熊的惧意有所减少,两者都冲向对手狂叫不止,其间黑虎甚至试图帮忙,偶尔咬住黑熊,协助主人牵制住它。 熊的力量巨大,但高晓明并不逊色。 如今身体状况出色,单论肉搏,他并不会输于健康状况下的黑熊,但人总是讲究智谋,除非必要,才不冒没必要的风险。 因此,他采取了偷袭的策略,首先伤到对方再说。 或许是因为意外受创和对幼崽的担心,黑熊并未即时与他战斗,而是通过逃脱吸引注意力,使洞内的小熊有机可乘逃脱。 这种策略使黑熊付出代价——第二次遭受伤害。 当黑熊不顾一切扑来,气势汹汹,然而受伤后的力道大减,加上黑虎和精灵的干扰,已经不足以发挥昔日的实力。 高晓明几乎可以轻松闪避,然后手中的瞄准了它颈部。 人类若开挂,无论先进装备亦或强劲身体,大多猛兽都会望尘莫及,如华南虎和黑熊这类猛兽能成为保护类动物,便是这个道理。 于是,刀锋一次又一次划过,直到第三下才划破喉咙,血液狂暴喷洒而出。 鲜血不断流逝中,黑熊渐渐力竭,最后倒在地上,发出微弱的最后一息。 深知黑熊已死,高晓明并未立即施加最后一击,但他的两只犬只仍不停攻击,边吠叫边撕咬着熊体。 他本有阻止之意,毕竟熊皮价值连城,黑虎与精灵的肆虐可能会对其品相造成损坏。 然而最后,他并未制止,任由黑虎和灵狐尽情撕咬,等到双方玩得尽兴了些,才出声制止它们罢手。 任由 被撕扯猎物,能 肆虐本能,也提振它的勇猛心气。 假使下次再面临猎杀棕熊的情境,黑虎和灵狐恐怕会毫不畏缩,更主动地 出击。 "汪!汪!" 两动物兴奋至极,尽管心情仍未平复,但由于它们相当驯服,于是结束了进食,没有再进一步伤害棕熊。 高晓明提着他的武器走近棕熊 ,拉开它的腹部以利探索。 即便死去,棕熊的内脏依旧残留温暖,显示出其生前生命力。 高晓明的目标便是取出它的熊胆,棕熊身体最有价值的部分莫过于熊胆与熊掌。 正是人类对熊胆的需求,催生了大量捕猎。 他顺利掏出熊胆,随后剪断囊口,并使用坚韧的草茎捆束,以防珍贵的胆汁流失。 凝视着手中的熊胆,犹如望着一笔财富,他的嘴角扬起了笑意,内心充满欣喜。 对他而言,这也算是一种激动,因为这是他首次猎获黑熊。 除非刻意再次寻觅,否则这大概会成为一次独特的体验。 原已稀少的棕熊,他在此之前甚至不知这一山脚处也有。 据他曾知,武夷山那边似乎确实有黑熊的踪影。 至于两地的距离,开车往返也只需几小时,大约二百八十多公里。 同其他大部分凶猛生物一样,棕熊本是独居,只有繁殖季节,雌性才会分泌浓郁的气味招引来异性,相配成功后进行繁育。 当 期过,雄熊则撤离,剩下雌熊负责抚育后代。 母亲会照料它们直到幼崽成年,如果幼崽为雄性,便会予以驱逐;反之,雌性幼崽会居住在她 领域附近, 当高晓明扛着一只黑熊返家时,正晾衣服的许小美顿时吓得心跳几乎停止,差点把刚晾好的衣物跌落在地。 此刻的她也没心思晾衣服了,随意将衣服挂着竹竿后,便急忙望向高晓明。 然而许小美以前从未见识过黑熊,家中也没有电视去了解更多奇怪的知识,因此她完全辨别不出这是何种动物,只是觉得它异常威猛强大。 "这是什么?"许小美满是好奇地问道。 “呵呵,你知道熊掌烤肉吗?”高晓明得意地指了指黑熊的脚说道:“这就是熊掌!”说着还显摆起来。 "什么?这是黑熊?" 许小美瞪圆了眼睛,一脸难以置信地说:“我们山里会有黑熊?我没听老人提起过啊!” 其实连高晓明前世也不知道这种事,除非黑熊走出深山进了村,谁还会去关注深林中隐藏的物种种类? "嘿嘿,难道我会骗你不成?这只不是普通的熊,它抢过我的两次蜂巢,太过可恶,我才把它 了!" 高晓明确信自己的话,一脚踢向黑熊的四蹄,并决定砍下它的爪子。 "小美,拿把斧头来!"他命令着。 高晓明要求许小美拿斧头帮忙处理,因为黑熊皮厚骨头硬,光用斧子可能砍不断其四肢。 他虽然计划卖黑熊,但既然打算享受熊掌这道美食,就得准备好。 毕竟熊掌这顿大餐可能只有这机会一尝,不可错过。 于是许小美立刻跑回家中取斧头。 看着汗水混泥土沾染满身的高晓明,又忙着端来一杯清水让他补充能量。 “你一定饿了吧?我给你留了饭,你快去吃饭。” 许小美清楚高晓明一定劳累而饥肠辘辘,已无暇关 熊的事,她只是温柔地催促着他吃饭。 果然,高晓明细感饥饿,他还有一个重要交代。 "小美,你骑车去军岭看下陈国林,他在家的话叫他开着拖拉机来接我一下。 我需要去县城办点事情,借用他的车子。”他又看向许小美继续说明,“我想卖掉这只黑熊,自己吃倒是浪费,而且能换不少钱。” 其实许小美从未想过自己食用黑熊,她立即点头附和这个主意。 这么值钱的资源,卖了当然是明智之举! 她想象着手中的钱财会如何令人心动啊! 当许小美离开去找陈国林时,高晓明已经举起斧头,果断砍下了黑熊的前爪,感觉大致重量在二十公斤左右。 "来尝尝!”高晓明切下一公斤左右的熊肉,分别给了黑虎与精灵,两只犬欣喜若狂地扑向食物。 他拿着熊掌进了厨房,放至高处避开老鼠侵扰,同时拿出一口温热的菜肴用餐填饱了肚子。 经过长时间的工作,确实消耗了大量的体力。 吃得快而饱后,他又找寻到一块黑色塑料袋,仔细地把黑熊包裹得紧紧的。 再在外面堆上些树枝杂草掩盖住痕迹,以免一眼就认出这是黑熊。 第七十六章 熊皮 由于山村里几乎很少有黑熊踪迹,在市场上更不用说出售它们的皮毛,要是不遮盖起来就宣传出去,按照村里消息传播的迅速,很可能几天之内全城的人都会知晓他击猎到了一只黑熊的消息。 等到村长和大队的人听说此事,肯定要过来瞧热闹。 若真是如此,你总得拿出些表示才是,毕竟村里人大多数都有着血脉相连,一家落难百家忧,如果不让大家沾点光,怕是非议四起、流言蜚语难挡。 这样的苦差事,高晓明是不屑做的。 若非要借用陈国林的拖拉机进城,他是断然不会找上他,但到了这一刻,若是陈国林询问,就谎称是捕获了一只野生大猪就好,信不信就随他的心意了。 一切都筹备完毕后,高晓明听到门外响起拖拉机引擎的声音,果不其然,陈国林已驱车到来。 许小美打算卸下自行车下车,可是车子还没放下,高晓明连忙开口:"小美啊,别卸了,这车我就暂时借用,等我会回来取。" 许小美惊讶地挑了挑眉毛,既然用了陈国林的拖拉机,又何必自驾车回去呢?这时候,陈国林从车厢探出身子,目光落在了被严密包装的大物之上,满心的好奇促使他问道:“这是何物?” 高晓明微笑答道:"叔,我猎到了一头大野猪,自家消化不完,想带到城里卖点钱。" “你又 到了野猪呀!我听说有其他村庄的人都进山去捕猎,有些人反而被野猪撞倒了,幸好同伴在旁帮忙,不然可能会有性命之忧。”陈国林道,因为拥有拖拉机,所以他常外出,知晓的信息颇多。 其实普通人面对成群的猛兽如野猪,并无法招架它们的冲击和威慑。 然而,高晓明只是微微一笑,轻柔地托起了熊体放到拖拉机上,陈国林见状称赞道:“好大一块儿家伙,应该不下二百斤重,让我帮你一把……” 陈国林的话还未完,却发现高晓明显然轻松搞定黑熊,不由得对他竖起了拇指以示赞赏。 这般神勇,也就不难理解他曾成功 野猪之事了。 陈国林对此毫不质疑,一头野猪的斩获已经是让人眼热的成绩了。 许小美明白这并非野猪,但出于高晓明的话意,她聪明地保持沉默。 高晓明跨上拖拉机,留下一句话给许小美:"今晚我可能不回来,厨房的事儿你自己打理好,明天咱们享受这顿美味!" "好吧!"许小美白回应着,目送拖拉机离开。 她内心激动不已,想象那头黑熊能卖出多高的价钱,既珍贵又稀缺,定要比普通的猪肉价值高出很多。 一边思索,许小美进入厨房,目光立刻锁定在了半空中悬挂的竹篮里,那儿正好挂了一条熊腿。 兴奋和喜悦之余又不禁腹诽起丈夫留下太多肉食,家中的猪肉还未吃完。 她提起熊腿,这份重量对她来说有些沉重,黑漆漆且细长的熊毛令她有些犯难——如何去清理干净它呢? 大概是像清洗猪皮那样?她在脑海中有了初步计划。 先用热水焯烫使毛发柔软,然后用刮刀细心除去,刮到差不多,再烧水彻底冲洗,就能干净无余。 说着,许小美立即付诸实践。 她曾有过处理野猪肉头和脚的经验,尽管初次应对熊掌,但也从容不迫。 另一方面,拖拉机已经在通往县城的路上,穿过了军人坡道。 尽管拖拉机行驶速度不快,道路状况亦不佳,路面满是坑洼。 高晓明独自坐在拖拉机后部,闭目休息,心里还在盘算那只黑熊的命运。 是自己到市场找个买家?还是通过高建设的资源寻找买家,或许能卖出更好的价钱呢? 村子里的消息传播不易,但高建设身为村中有影响力的人物,他在县里的社交网也同样广泛,几乎与县里的权贵人士都有接触。 如果没有高建设的帮助而自行出售黑熊,一旦买家跟高建设相识,之后提起这件事情,高晓明怕是会和高建设疏远。 在前世与高建设并没有太多交集,但高晓明同高宏和高岳交情不错,尤其是在高宏退伍回乡后还经常帮忙。 出于这些因素,他并不愿意因这件事影响到和高建设的关系。 算了吧,反正不过是少挣点钱而已,拥有人脉之后,赚起钱来只会更容易。 就这样决定了。 高晓明把黑熊带回家里是在下午两点,随后搭乘拖拉机离开,在前往县城的路上花费了约一个半小时,直至三点半左右才抵达警局的大院,时间将近下午四点。 他选择了稍微隐蔽的位置放下黑熊和自行车,给陈国林支付车费,并道谢:“陈叔,劳烦你了。 等我把事情办好可能很晚,我自己骑车回去就可以了。” 这条路夜里没有路灯,夜晚驾驶车辆非常不便。 陈国林明白这是高晓明为自己着想,内心感激之余也感到高晓明懂得尊重人。 陈国林接过钱随手放入兜里,笑道:“以后要是再用车,记得来找我哦!” "好的,一定会的!" 高晓明欣然答允。 在高建设的帮助下,黑熊被转移至一个空置的房间,黑熊身上的塑料布和遮盖物已去除,一只完整的黑熊暴露眼前。 熊的左腿少了半截,肚子上还有一个伤口,但不大,内部器官没有掉落。 颈部和全身的伤口源自高晓明投掷标枪的两次攻击,还有后来虎儿和小精灵近乎疯狂的撕扯。 由于这些伤痕,熊皮质量一般,售价将大打折扣。 一见腹部的伤口,高建设立刻询问:“熊胆有没有取出?” 高晓明拿出宝贵的熊胆,在高建设面前炫耀,因为在人工合成去氧胆酸问世前,熊胆的价格曾高于熊皮和熊肉的整体价值,如果捕获黑熊后不立即获取胆囊会相当遗憾! 看到熊胆,高建设面露欣喜,他拍了拍高晓明的肩膀,说:“这是珍贵的宝贝,肯定会卖出好价钱的,晓明。 有了这头黑熊,建房的资金就有希望了。” 高晓明也笑了。 他曾考虑过在县里建造房子,而由于高建设的牵线搭桥,他已经拿到了市中心花园的一块一百五十平方米土地。 目前这片花园看似平淡,仅有一些店铺生意,然而90年代之后,逐渐变成了热闹的步行街区,个体经营者纷纷汇聚于此,最终发展成为一个商业区。 到了二十一世纪,县里房地产火爆,这一片地皮更加稀缺,市场价格自然远超其他地区。 更重要的是,走二十分钟就可以轻松到达县人民医院,如果骑自行车就更快啦!等到人民公园完成翻新,到这里也就只需十几分钟。 周围还有公安局、自来水局、教育局和税务局等各种机构,办起事来真是方便极了。 高建设帮他找到了这片优质的土地,这份感激他铭记在心。 等新房建好,它就成了一口生财宝窝,不论是用来自营生意还是出租出去,都会带来巨额收益。 “熊胆价值最高,你可以交给药厂,或者转给有需要的人……” 高建设朝上方指了一下,具体指的是哪位人士,并未详细说明。 “熊皮和熊肉就不必拿到市场售卖了,可以直接卖给各个机关食堂,相信他们会有需求。 这方面价格随行就市吧。” 对于高建设的话,高晓明并无异议,但他有个恳求:“叔叔,我能 到这只黑熊纯属机缘巧合。 但我希望能低调行事,对外就说熊是别人猎取来的,拜托我代售,从中抽取些差价便可。” 沉思片刻,高建设同意了他的要求。 “好吧,你就在这里等着,我这就将这个消息传递出去,相信很快就能出手卖掉。” 十分钟后,高建设回来,身后跟着好几个人,他们有的手执秤具,有的捧着大罐子,显然是准备处理熊肉。 高建设走到高晓明身边,对他说:“熊胆已有人预订,不过付款会在几天后,你来县城的时候再到我这里来取。” 因为需求大而供应紧张,就连在1983年,国家卫生部曾集合沈阳众多药学专家着手研究人工熊胆产品,不过至今尚未取得突破。 而在1984年引进了抽取 熊胆的技术,并开始了圈养野熊的工作,成效显赫。 然而,这个“成功”对人或许如此,但对于黑熊而言,它们因持续的胆汁采集遭受苦难。 近年来黑熊数量锐减,熊养殖场的收购也是原因之一:为得到黑熊和幼崽的高价,偷猎者涌入山区。 然而,在此捕捉过程中,黑熊的死亡率十分惊人。 旁边那位约五十岁男子对高建设赞许道:“建设,你的人脉真强大啊,连黑熊都能入手!”从他跟高建设说话的口吻判断,他似乎职位在高建设之上。 “这只黑熊我只在二十多年前在伐木林场时有幸尝过一次。 那时刚好遇到有空洞的大树,黑熊在里面冬眠。 我们砍倒树后趁其昏睡之际,便用斧头与吊杆将其猎杀了。 那只熊不大,顶多重一百来磅,远不如现在这只庞大。” 那个多嘴的同伴马上 来问道:“咦?怎么缺一只熊掌啊?吃熊可不能缺少熊掌的!”他就像一台永动机,话匣子一开就停不下来。 对此,了解详情的高建设微笑着说:“陈局,猎杀者留下了那只熊掌,毕竟美食人人爱尝鲜嘛。 他自己也想享受这种美味是自然的事。” 那人赞同地点点头:“说得也是。 我将近二十年没见过这壮观景象,没想到今儿还能品尝到熊肉啊!” “听着,这只熊身上可全是宝啊!熊胆是不用提了,那是宝贝,能够护肝。 喝些熊胆粉对酒后的肝脏最有益,对于我们常喝醉的人来说,这再好不过了。 那只熊胆已经有主儿了,咱们只能放弃。 但吃一丁点儿熊肉也挺不错的,它的肉能补虚养筋,对于我们这些人太适合了!”陈局长毫不拘谨地叫大家动手,像是在自家厨房里一般。 “好了,动作快点,别愣着。 都差不多五点了,赶紧分了,今天晚上还能享用!”他说完立即投入行动。 众人应答声中,有人持刀剥皮,有人挥动巨斧断裂骨骼,每个人都忙碌而有序。 高晓明则完全插不上话,站在一旁不知所措。 此时,建哥走过来,在他耳边小声说:“这是陈局长,林业局的老大。 原本他也很想要熊胆,但是县 买了,明白吗?” 高晓明确实听懂了。 在局长热情的指导下,团队很快就将熊皮剥去,切割好熊肉。 “我们单位要分三十斤肉!”建哥急忙说,先为他们的部门拿了一半。"其实我们原本能要五十斤的,但同事们胃口大,剩下还能分给附近的兄弟单位,没想到陈局长也出手要了一份,连熊掌都要,真是太意外了。”剩余的肉不多了,除了局长的那一份留给县委的人。 接着就是分配肉,测量重量,记账。 付款自然会到账,不过不会立即兑现。 看着大家忙得团团转,分好了肉又盯着那层熊皮看,高晓明赶紧出声道:“这熊皮算是我工作的一点酬劳,我是要孝敬叔叔的。” 大家都没强求那破损的熊皮,既然争夺价值不大。 很快,带肉回单位的人离开了。 高晓明望着空空的钱袋子,尴尬地摸了摸鼻子——他一分钱也没拿到! 但至少建哥在这儿,高晓明对讨债不太担心。 此刻只剩建哥二人,高晓明不好意思地开口道:“我本想着给叔叔带上熊掌……谁承想……” 那些买货的人都未曾理会卖货的他! “这皮子虽有破洞,但也还过得去。 叔叔可以把洞硝掉,制作点心或其他你想做些什么吧,”他语气恳切。"这皮能做皮衣,但这张显然不够。 做一件围腿毯子或一顶帽子、几双手套之类的倒是勉强够。” 然而,对于那张熊皮的渴望并未燃烧到建哥心中。 他说:“我很结实,不需要这种玩意儿。 你要买房正是缺钱的时候,不如把它卖了换成现钱!” 本打算一日写一万字的心情因眼疾而变得苦涩,有些疼痛和痒感困扰着他。 第七十七章 高小明规划新生活 当晚,高晓明借住在建哥家里。 宏哥哥参军后空出来的床仅用了塑料薄膜遮掩防灰土,掀开一层薄膜下还是清洁如新,铺上薄被子,在这样初冬的寒气中便已足够御寒。 他们的晚餐就是在公安局食堂享用,炖熊肉由于供应有限,每人一份半斤左右,肉量虽不大,可加点肉汤伴饭,既香醇又有回味。 饭局上,高晓明与黄伟志邂逅,此时黄伟志进入公司已整整一个月。 看着黄伟志与其他同事相处融洽,就连他引荐的父亲高建设都不由露出满意的微笑。"晓明,你介绍的那个小伙子,还真有两把刷子。 我接手田永蝶那个案子时,他正好跟着参与。 虽然起初让他做些跑腿问讯的工作,但这个小伙子眼光独到,对观察非常拿手。” "我们在盘查黄源的时候,故布疑阵暗示可能是马力帆涉及田永蝶一案,随后畏罪潜逃。 这时候,小张提出了另一种推测,怀疑有人因为发现了田永蝶的秘密,可能被马力帆察觉并被灭口。" 讲述这一系列情况时,黄伟志一直细致观察着黄源及他家人的神情,特别留意到黄源眼神中的不对劲。 那天晚上,他没去警察局,而是躲在红星农场背后,秘密监视黄源。 随后发现黄源长时间滞留在大水库边,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第二天,他带上小宋,一同去到农场并潜入大水库,在水中寻找了一段时间。 大约两个小时后,他总算找到马力帆的 了!"讲到这里,高建设语气充满敬佩。 黄伟志为人真诚,入职后天天早起,一丝不苟打理办公室,同事的求助他总是热心接纳,并主动帮忙。 关于搜寻 ,他也考虑过,只是农场有几个水库,逐一搜索工程巨大。 而令人意外的是,黄伟志无声无息就完成了这件看似艰难的任务。 进一步解释时,高建设说:"事后询问过他,他是如何断定 在那个大水库的,他说询问过农场的人,黄源这两年极少接近那里。 平日洗澡、农田浇水都选用别处水源,加上警方问询后的去向,他判定水库可能藏着秘密。” 对此,高晓明心中既有些惊喜,也在意料之中,因为黄伟志的观察能力早已在他日常互动中展现出来。 但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发现马力帆的 这一成就,竟是出自这位细心如黄伟志之手! 接着高晓明问道:“他找到 时的反应如何?有没有害怕的情绪?”关于泡在水中的 ,经过近两年时间已经变成白骨,身体组织有的自解,有的则成为鱼儿的美餐。 高建设沉吟片刻后回答道:“起初确实有点惊恐,但他调整的很快。 嗯,他的心理素质不错,虽然未经专业的警察训练,但是学得快,适应能力强。” 还提到了一个巧合,"我记得看他观察力突出,所以我帮他联系了一位警察老前辈做师父。 这位老前辈很擅长画肖像,有时需要凭他的画作协助抓捕嫌疑犯。" 对此感到惊讶的高晓明问道:"学习进步如何?" 高建设答道:“开始没有绘画基础让他学起来有些吃力,但他的态度很好,那位前辈也愿意耐心指导,所以进步还算稳定。” 说完了黄伟志的境遇,知道了他在警局的情况以后,高晓明便转而关注起了黄源的话题。 他缓缓道:“找到马力帆的 之后,那田永蝶与马力帆有关的人,该不会就是黄源吧?” “当然是!这禽兽不如的东西!当初大家都以为他们重燃旧情导致了关系曝光,结果让刚好路过的黄源撞见,因而 了这对男女。 然而,谁能料到那个对田永蝶出手的罪魁祸首竟然是黄源本人。”一说到这个案件,高建设的怒火就不由自主上升。 这件案子公开后,警方人员对此都深感惊讶。 他们经验丰富,见识过不少罪大恶极的犯人,可黄源的 程度却超乎想象!他田永蝶时,田的独子尚不满周岁! 只是因为他满心妒忌,便 了妻子,成了孩子母亲的毁灭者,而且还是以极其不堪的方式来行径! 案情调查清楚后,整个红星农场的民众激动不已,因为在水库嬉戏游泳或是捕鱼的事件在那儿颇为常见。 之前对黄源的行为尚不知情,但一旦得知他将马力帆的系上石块抛入大水库的事情,那些曾品尝过大水库鱼的人心里便极度不适,纷纷冲至黄源家进行质询。 对于黄源的父亲来说,本为农场政委辅佐,但有个的儿子导致他的职务被迫暂停,舆论压力更是迫使他不得不离开红星农场。 高建设继续述说:“鉴于黄源犯下如此恶劣的罪行,我认为公审尤为必要,上面已给予批准。 很快就要对他进行公审了!” “他是罪有应得!”高晓明附和道。 听说黄源即将面临判决,他内心莫名宽慰。 在这个通讯并不方便的时代,直到进县城前,他们家都不知道舅父已 变成 罪犯! 不过随着公审结束后,恐怕全城的人都会知晓这场触目惊心的凶杀案! 叔侄俩喝了点酒,聊了会,夜幕降临,赵丽梅便催促两人上床歇息。 高建设起身,虽然脸色微微泛红,但步态稳当,犹豫片刻,他还是开口对高晓明叮嘱:“多年前,咱们这片的山林里有许多黑熊,不过近二十几年来它们几乎绝迹了。” “不过你这一次带黑熊进城恐怕无法瞒得太久,很可能传出风声。 未来也许会出现人上山捕熊。 提醒一句,你以后得多留意,别的先不说,总不至于连外地人都能进入高家村猎熊?明白了没?” “如有需要的话,我可以将枪暂借你。”高建设压低声音说着,他口中的枪不是鸟枪或手炮,而是那把94式自动 。 盖房子所需要的木头和砖瓦,在村里他能自行砍伐节省成本,但如果在县城里,则不可行。 然而问题不大,由于人脉广泛,加上他自己正修建新房,有了现成的联系网络,可以帮忙低价获取材料。 人工方面,他也能借助于朋友介绍的人,他们决不会偷懒或减质量。 思考至此,高晓明开始计划择个吉祥的日子,准备破土动工! 那只稍显破损的棕熊皮,本来他打算送给高建设,但后者并未接受,他也就懒得另寻买家,径直送去了皮毛加工的店铺,请人处理这张皮熊。 这只黑熊是他射中的第一头,对他具有纪念价值。 事情完成后,高小明便返回了高家村。 午间抵达家门,用过午饭,他又扛起采蜜机再次入山。 原本打算昨天就进行摇蜜作业,谁知却撞见黑熊来 蜂蜜。 他的火气上涌,当即决定与其一战! 鉴于正在修建新房,急需资金,提前把蜂蜜榨出来卖掉不失为明智之举。 于是,带着两条犬只,气势汹汹地进入了山脉。 这次行程倒还算平静,除了遇见零星小型野兽躲避他们之外,未遇野猪或黄麂之类的大型野生动物。 高晓明对小动物并不关注,但他家里的黑虎和精灵对那些小家伙颇为好奇。 一旦有异响,二犬便跃跃欲试,试图抓住猎物。 对于它们的行为,他置若罔闻,独自走向养蜂地点。 忽然,精灵发出了一声凄厉哀号,似遭到了某种危机。 高晓明停下摇蜜工作,急切奔向精灵所处之地。 看见精灵陷进了荆棘丛中,似乎在企图捕捉什么却遭了刮伤。 但这只是高晓明最初的判断,在精灵奋力挣脱时,他发现了自己的错误。 真正让精灵哀嚎的并非荆棘,而是一颗胆大的刺猬!刺猬为了自保,缩起了身子,硬刺保护着柔软腹部;精灵不知轻重,竟真的去咬那刺猬,结果硬刺刺穿了它的口腔,痛苦不堪地呼救。 站在一边的黑虎目光锐利,仿佛在看着傻瓜一般。 受了伤的精灵扑到高晓明跟前,绕着打转,悲鸣声中仿佛控诉着主人的责罚。 低下头,透过荆棘缝隙,果真看见一个圆滚滚的刺猬藏身于地。 出乎精灵意料,他轻拍了拍其头部,沉声训斥道:“你这是活该!” 如此可爱的家伙,你也想下手! “行了!记得下次不要咬那些扎人的东西!”高小明再三提醒,聪明伶俐的精灵委屈得低吼 。 它的小伤使它不快,但它的情绪转瞬即逝。 没过多久,已不见它的怒气,又欢腾地追小动物去了。 望着它消失的背影,他心想:“但愿这次的目标不是刺猬!” 来到蜜蜂箱子区域,略做查看,一切正常。 昨天全心投入击杀母熊的工作而让幼熊漏网,不过对此,他也并未刻意 ,毕竟幼熊能否存活,得看造化了。 花费了整整半天,高晓明才提取出五个蜂箱的蜂蜜。 并不是因为他力气不足,而是因为装满蜜的摇蜜机几乎满溢,不能再进行摇了。 接下来的日子他可能需要进山频繁地提取。 虽有些忙碌劳累,但能收获与赚钱的日子让他充满期待。 当晚,他品尝到了炖制的熊掌美食。 本来说是蒸熊掌的玩笑开过,但许小美尝试蒸制半天后发现难度很大。 所以她换了个方法,将熊掌重新洗净放入大铁锅内慢炖。 事实证明,炖煮的效果的确使食物更快烹熟! 天热易腐坏,没有冰箱的情况下,许小美将瘦肉切割下来盐腌制,而那些带骨部位则一起炖,至少也有十几斤。 尝了几口后,许小美的眉头略显紧锁。 这味道似乎是出了问题,熊掌口感腥腻并不佳。 嫁予高晓明之后,她的口味早已不同于以往,对肉类并不那么渴望。 担心会浪费食材,她带着犹豫的眼神看向高晓明。 高晓明并未太介意,只是专心地继续品尝。 这熊掌显然不如上次警局那般美味,但手艺高超的厨师确实在调配上独具慧眼。 察觉许小美的担忧,高晓明温和地安慰道:“熊掌有腥味本就常见,但可能调味不够,下次我会多购买些香料。 就这样吧,下次我回县里带多些调料。” 一句流行的话说:“优质的食材,通常简单的烹饪就能凸显其本色。”然而,越贵重的食物往往烹饪技巧更讲究。 以燕窝鱼翅为例,它们自身几乎没有味道,还需复杂程序洗涤发泡,并且在烹煮时还需配合其它调味品。 对于熊掌而言,若方法不当,它尝起来绝非美味。"如果你实在不爱吃,就用这两个碗各装一点,一个给爸妈,一个给小姨。”说完他又补了一句:“如果你想要,也可以送一些给你二姐。” 许小美听后满意地微笑,抿嘴望向高晓明,心底充满温馨。 即便曾经与二姐有过冲突,但如今她们仍是亲人。 所以,她在取碗时特意准备了一只,只放入了两大块带骨头的肉,“家里只有两人,一人一份就好。” 闻言,高晓明点头赞同,顺从地由她决定。 每个盘子中的分配都有其含义:一碗饱满的,显然是送给家人多的父母;另两只各有特点。 快速吃完一碗饭后,高晓明放下筷子说:“这一碗我自己送给我爸妈还有小姨,那碗你就送给二姐吧。” 许小美好似答应着,轻手拿起那碗量最少的食物走向二姐家。 与此同时,高晓明提着剩下炖好的熊掌,往老家的方向走去。 首先,他拜访细奶奶那里,送去了精心分好的份额。 之后才去父母那边,以防被发现,以免引来家长无尽的唠叨,他实在有些厌烦这样的谈论。 一迈进院子,他就嗅到一阵淡淡的酒精味,原来是他父亲正在蒸自家酿制的酒。 院子一角的小土灶,便是他爸时常在这里完成这个过程。 由于自己田地里的谷子有限,高父通常会额外购买村里人家的产品用来发酵蒸酒。 如果有人请他参与酿制米酒,他就不负责原料谷物,仅献出蒸酒工艺与劳动力。 作为高远见儿子高晓明,虽未受系统酿酒教程,但也略知一二,只是对药粉的调和把握不准,过量或者不足,都会影响酒的质量。 第七十八章 何人在此! 高远见经验丰富,从未有所浪费。 他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便尝试酿酒,但由于当时的粮食严重匮乏,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均饱受粮食短缺之苦,大队严禁酿酒行为,因而他的酿酒工具都被没收。 直至七十年代中期,食物供应有所缓解,高远见才得以重新酿酒。 到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他开始了大量的酿酒活动,也正是这段时间,因酒获利使得家庭能够购买下现在的老房子。 "爸。" 高晓明唤了一声,得到了回应。 只见父亲正全神贯注于酒的蒸制过程,关注火力调整与适时添加冷水于顶部的槽中以维持酿酒效率。 高晓明记得母亲特别喜欢在冬日里帮忙蒸酒,每当此时刻便会洗衣,用蒸汽酒勺的热水洗涤,以免双手冰凉。 许小美炖熊肉颇费时间,所以等高晓明到达时,父母已吃过。 然而当他捧来满满一大碗的肉时,仍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罗小华笑着接过了肉,询问道:"这是什么肉啊?你是不是进山打猎又有新收获了?" "嗯,你们趁热尝尝。" 高晓明模糊地答着,并未揭示肉的真实来源。 于是大家一起分享这道肉。 在分肉前,罗小华留了部分给高远见,剩下的才分给其他人。 尽管由于许小美的处理不当,熊肉带有些许血腥味和油腻,但他们并无排斥。 长久的饮食稀缺使他们极其向往重油重腻的食物。 祖母高奶奶只尝了最嫩的两小片便不再动箸,她的辈分虽高,却从不因为年纪大就贪求更多食物,反倒把自己舍不得的分享给了年轻辈。 用现代社会的话语来形容,高奶奶是一个奉献型人格。 事实上,在这个时代,这类无私的性格十分常见。 细奶奶奶也是如此,大部分的家庭长辈皆如此,只有极少数自私任性的才会为了占据家中更多的资源而闹腾,尤其在儿媳妇这件事上尤为显着。 用餐时,高明鹏突然说出让高晓明留意的一句话:"我在镇上工地时听说,我们县竟然还有野生黑熊!爸,这里以前真有过黑熊吗?" 高远见一边咀嚼食物,一边关注着酿酒进程,随意说道:"大约五十年代还有,七十年代开始就非常少了,那阵很多人带着 进山捕杀黑熊,估计是快捕光了吧!" "反正过去这十年我倒是没听说有黑熊的事了。"他边说边吐出口中的骨头,然后继续道,"如今又有传言说人们想要再进山猎黑熊,听说有人打到黑熊,送县里去炫耀。 这消息传出,似乎有人蠢蠢欲动要进山捕捉它们。" 高晓明确信插嘴问道:"打算进山的人是谁呢?他们会携带武器吗?准备闯哪个山头?" 高明鹏本以为高晓明也会想要进山猎捕棕熊,于是连忙开口道:“老二,你在山中能猎到几头野猪,已经相当不易了,别妄想去追踪棕熊了,我听说过,它们力量巨大,能够伤人性命。” 高晓明望着碗里满满的肉,神色复杂地沉默了一会。 幸运的是,高明鹏很快补充道:“这都是听他人传言,并非确切信息,我也没听说具体哪些人要进山捕熊,或目标在哪里。” 知道问不出更多情报,高晓明也只好作罢。 但他心中暗自感叹,昨天早晨他还成功抓获一头黑熊,傍晚就送到县城了,想不到这么快就有了其他觊觎者! 回想建设大哥的告诫,高晓明明白几分,村里关于存在棕熊的信息可能是那些得到部分熊肉的组织散布的,而那些准备进山的人说不定背后跟他们有着某种联系。 于是建设大哥才会明示:不管其他人将去何处猎熊,都不能涉足到高家村的领地之内。 对于这一点,高晓明深表认同。 他也把自己村子附近的一些大山当成了 场,不允许别人侵占自己的势力范围。 因此,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决定勤于巡山,遇到不速之客绝不手软。 没过多说,他就转身离去,但没有径直回家,而是选择在小径上迅速奔跑起来。 尽管夜已深沉,但他还是决定去铁匠那里走一趟。 天色太暗不适合骑车,再加上他奔跑的速度比自行车更快,所以他直接跑步前往铁匠铺。 那位铁匠独居,因打铁噪音大,店址不在村落中心,而是在一块简陋的铁匠房边上,住着他全家四口。 他大叫:“老李,我要打造一把刀!”黑黝黝的铁匠炉子虽暗,但旁边的木屋里点着灯。 然而,他没有走进屋子,而是守在外面大声喊叫。 之前的标枪与几把小刀就是老李亲手所制,他的锻工技巧着实出色。 “是高晓明啊,你需要打什么类型的刀?菜刀还是上次那样的小型尖刀?”老李大约四十多岁,一个健壮的壮汉,身无寸缕,胸膛和双臂上显露出薄薄的肌腱。 “还是小尖刀,给我打造二十把!刀柄不需要过分装饰,刀片足够锋利就行。”高晓明说出了他的计划。 他打算演练飞刀绝技,借助老李的力量打造精锐武器,守护好自己的领地! 之后的日子里,高晓明一面采蜜进山,一面巡视自己视为 地的领地。 其实他并不频繁猎杀,大部分时间只是满足自身所需,少有出售赚钱的意图,他的目标是长远发展的道路。 生活常常充满奇妙转折,前天他才从老李处得到二十把飞刀,次日就察觉到了山林中不同寻常的动静! 那夜恰好下了小雨,使得第二天地面有些湿润,但他依然如故前往巡查,对那处曾经擒获熊熊的山脉最为挂心。 尽管幼熊逃遁了,但由于年纪幼小,除非遇到其他大型食肉猛兽,否则应该还没走远。 凝视着留在草地上清晰可见的足迹,高晓明的脸色沉了下来。 他登高四望,判断那些闯入者大概是从坑里村一带涉足这片山区的。 最近,高家村并无陌生访客,他坚守在牛尾岭山脚下,任何想进山的人都难以逃脱他的耳目。 山脉蜿蜒连绵,峰峦重叠,山间遍布溪流、水沟和谷地,生态环境多样丰富。 但尽管范围广阔,无数进入的路线如网密集,村庄几乎均坐落在山脉的脚下,无论从哪个村落起步,深入丛林直至深处,都能抵达这里。 高晓明与他人为伍的优势显而易见,体魄健壮,脚步轻捷。 每天他独自就能往返于深山,而一般人需要耗费两天才能徒步从山脚下步入山区中心。 这片草地除了脚印之外,还遗留下两袋饼干。 显然是众人在此逗留并稍事进食。 察觉异己踪迹以来,高晓明便隐秘起来,不再明目张胆地穿越山野。 他沿着踪迹追去,走了大约半小时后再次发现了他们的痕迹。 此刻隐蔽在一丛低矮灌木之后,谨慎探视林间的动静。 那边共有三人同行,一犬陪伴。 其中两位上年纪的猎者身携 ,是插弹式 ,相较于传统弓矢,威力巨大,甚至能对付人。 打猎尚不足以形容他们的危险,它们能轻易洞穿生命。 除 之外,另一位青年猎人腰带上还别着一把小型 ,经过仔细辨认,这是 枪,以其低故障率、快速发射及简易操作和相对较低的误伤概率着称。 然而,其短板在于弹容量小、射程短且动能低。 对于新手而言, 的优势之一即上手快,只需几天训练,便能熟练运用。 但这对于他们而言,也许还有额外的意义。 三个携包而行的人们各自警惕地左顾右盼,似乎正在寻找某个目标。 走在中间,持 青年人说:“叔,找到黑熊的足迹了吗?我们进山三天,连根熊毛都没碰到啊!”语气透出不满,但他身边的持枪同伴并未动怒,可见在这三人中,他是领导者或至少级别较高。 这对姓马的兄弟世代都是猎户,靠着 维生,主要是对付野猪、麂鹿和小型野生动物。 因为本地山林里已罕有大型猛兽,包括黑熊。 他们在十多年前联手猎获过一头黑熊,但此后黑熊踪影几不可觅。 这回却有人雇佣他们在山里找寻,声称若猎到,不仅支付报酬,还会购买他们的成果。 闻言,那对姓马的兄弟很快答应下来,毕竟这是既能赚钱又能确保自己利益的好机会,谁能抵挡得了这样的 呢? 罗兄不用急,咱们这里本来黑熊就稀少,找不到也不足为奇。 如果确实没找着黑熊,不如我们带您去 野猪和黄麂怎么样?”老大马家兄弟劝解道,语气带着一点讨好之意。 然而傲慢的罗先生并未满意,冷笑一声,轻蔑地说:“ 野猪有什么乐趣?我就是想猎取黑熊!” “行,就追捕黑熊。 据罗先生那里的人说黑熊应当在这座山脉出没,那么我们耐心寻找,继续深入搜寻吧。 进山打猎与养殖场 不同,耗费的时间和力气得多。”马家兄弟又说了几句话,继续热切地查找熊的踪迹。 因为黑熊是昼伏夜出的动物,所以一旦见到山洞或树洞,他们会立即进去探寻。 忽然,带来的追踪犬似乎捕捉到了某种气息,顺着线索一路嗅闻,跑到一个洞穴里边并开始朝里吠叫。 马氏兄弟俩立刻跟入洞穴,里面虽然空荡荡,但在地上有一排深深的印记,并有些零星的粪便。 “罗先生,看!这是黑熊曾逗留过的痕迹!你看,这团粪便是黑熊留下来的!不过时间估计至少有一个月。”他们激动地指着地上的印记解释道。 “这山洞虽然已废弃,但熊还应留在山上!”这让他们的目标更清晰起来。 “这山里果然有黑熊!”罗先生兴奋起来。 催促道:“太棒了,我们快去找它!”这一小发现让所有人都欣喜若狂。 躲在后面的高晓明见形势有变,蹙起了眉头,意识到是时候采取行动了!下手要狠要留情? 犹豫之后,高晓明眼神渐渐显现出坚定的神情,藏于暗处,他握着一把小巧的 ,专注地注视着罗先生头顶那顶军绿鸭舌帽。 帽子对于保护视力很有益,尤其在强烈的阳光下,而这恰好成了高晓明的眼中钉。 之前,他曾练习标枪、鸟枪,甚至连小刀也不陌生,对于射击部位早已了如指掌。 手腕暗暗蓄力,寻找下手的最佳时刻。 猛然,他的手腕用力一甩,那把 划出一道微弱的呼啸声脱手而出,径直朝前方飞射,精准地击中了那顶帽子。 那把飞刀不算大,刀刃只有七寸长,两侧开锋,穿透力极强。 高晓明训练时曾做到飞刀深深刺进树干,只有巨大的力道才能拔出。 这次瞄准目标,飞刀准确穿透帽子,随着力道传递,它将帽子连同帽主人从头上拉了下来。 随后“笃”的一声, 附带着帽子狠狠 不远处的树干。 “啊!啊!” 受到突发事件震惊的罗先生才慢慢蹲下来,捂头凄厉惨叫。 他还恐慌地抚着脑袋,仿佛在确认自己的脑袋还在。 手触处却是落满头发的感觉。 事实是高晓明精准度略有欠缺,在击中帽子的同时削去他的一小束头发,提前让这位罗先生体验了秃顶生活。 目睹此景,远处隐蔽处的高晓明显然有所遗憾。 “何人在此!何人!”马氏兄弟也惶恐失措,拿着 虽然他还在大声叫嚷,但他心底已经开始有所动摇了。 身为猎人,他明白一些行规:每个猎人都有自己的领地,贸然闯入就意味着可能会有一场争斗。 胜者将接管这里,败者只能道歉离开。 这和动物的地盘意识相似,如同野熊、老虎或群狼等,都有自己划界的领域,若别个动物侵犯,它们会驱逐来犯者。 “哥,”马家老二拍了拍大哥的肩膀,并眼神示意他看向树干上的 。 深深嵌入树中,只露出简陋的手柄在外。 看到这一幕,马家老大惊吸一口气。 若是袭击来自 ,他不至于如此畏惧;而现在是一把凶器,这表明攻击者显然具有不俗的实力,令他不得不忌惮。 第七十九章 阻碍者难测 “罗先生受惊醒来后,他站起来,从腰间拔出了自己的防身 ,可行为混乱如无头苍蝇,挥动着 大声咆哮:“你认识我吗?居然对我动手?告诉你,我姓罗!姓哪个罗?你猜得到吗?” 既然对方都点明了,高晓明思量着问:“是鹿源的罗家?” 在这个县里,罗姓是个大家族,其中鹿源的分支相当繁茂,世代有官员出没。 罗氏宗族的影响力甚至扩展到了这座城市,并在几年前掌握了一部分亿亿元财源。 而此刻的罗先生没想到对方竟知道他的出身世家,顿了一会后傲气回应:“没错!怕了吧?知难而退,滚远点!” 沉默过后,高晓明刻意用阴沉的语气说:“嘿,老子我会惧怕?像你这样的只会仗势欺人!再给你一句话,这是我的 区,滚或者留下来!”他还补充了一句挑衅,“哪儿的青山不安葬英雄呢?这片青山我看也是块福地,你们留在这儿也绝不吃亏!” 这番威胁直击三人内心,他们的脸色纷纷变得苍白。 他们都有武器,却不知道对手藏身何处。 这时,那匹追踪狗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边吠边奔向了高晓明的位置。 追踪狗的嗅觉敏锐度高,即使高晓明竭力隐藏,但几句话的时间已经让追踪狗锁定声音来源。 看着追踪狗起了反应,罗先生眼底闪现一抹期待。 随即对马家兄弟下令:“找到了就干掉它,这只畜生归我!杀个人算什么,背后的大佬们能搞定一切。” 然而马家兄弟听完后却本能退缩半步,露出难过的表情。 两人目光交流,流露出的是无尽的无奈与懊悔。 假如早知道将面对的不是猎物而是生死搏斗,他们宁愿拒绝无论多大的酬金! 他们以为追踪狗能助他们找出隐蔽之人,但他们见证了空中一道飞刀如闪电飞快射来,直直 追踪狗的脚爪。 力量 这两只 是他们的,也是他们在山区打猎不可或缺的好伙伴。 所以,当看到 受伤,即使知道潜在的风险,他们还是本能地向狗跑去营救。 "旺旺别动!让我来处理一下!"马家的老大坚定地下令,一手按住 的伤腿,另一手紧握着刀柄,用力从地上拔出,这一过程异常艰难。 然而在拔刀时,狗狗又承受了一次剧痛,痛苦的叫声被扭曲了。 幸运的是,他们在野外 时总携带有止血药。 马家老二立刻拿来止血,清理狗狗的伤口并敷上药物。 周围安静得出奇,唯有这只 凄厉的哀鸣在空气中回荡。 目睹飞刀意外伤到 ,罗先生不禁心惊肉跳。 先前那把 原本的目标是他,可直到它击破自己的帽子带离,他才反应过来危机临头。 对手竟能准确射中奔跑中的 ,这份视力与精确性足以使人胆寒。 这时,暗处再次传来命令:"放下刀子!" 原来,马老大想在给狗治疗伤口的同时,留下那把刀。 但无论其目的是什么,对于高晓明来说,都不能让他们带走那刀。 每一个铁匠的手艺都有其独特之处。 若真让他们找到定做这种刀的铁匠老李,便有可能揭示出一些蛛丝马迹。 高晓明从未正面现身,是为了不完全暴露自己。 听了低吼,马老大连忙扔掉 ,后退一步示弱。 他害怕高晓明真的出手,不再有任何其他想法。 高晓明以冷峻的语气警告道:“马上离开这座山脉,不要再逼我动手!罗先生,你以为背后的强权能使你们安然无恙吗?但你知道我也有背后的力量。”这样的威慑几乎达到了完美! 即使一贯傲慢的罗先生也不敢再挑衅。 他在深山里知道生存是危险的,敌人的杀意同样毫不含糊。 即便手握枪械自认精准,但也无法保证面对一个始终未露真面目、目标不明的对手时能够有效反击。 在高晓明的驱逐下,兄弟俩和罗先生一起离开。 而那对凶器飞刀则被他收起,至于绿色的鸭舌帽,则随意地丢在原地。 随后,他始终尾随着他们,确认他们真的开始下山,才停下手来。 久待山中天色已晚,高晓明确实也该回家了。 尽管他步伐很快,可当回到家时已是暮色渐浓。 估计那群人还会在山上留宿一夜,速度较快的话或许天黑前能够顺利出山,进入山脚下的村落。 吃晚饭时,许小美提出疑问:“晓明,村里人在合作社买化肥了,我们也需要吗?家里庄稼缺少肥料,不施肥,可能会长不好。” 这提醒了高晓明,的确近期正需进行追肥,于是答道:"嗯,需要,明天有空我就去买回来!" 提到山上之事,高晓明脸上却难掩忧虑的笑容。 今天他驱赶走了那帮人,谁知会不会还有其他人试图潜入山中呢? 实际上,他也考虑过设陷阱,但迟迟无法下定这个决心。 在山区安置陷阱实在风险重重,一旦遭遇落陷阱且无人救援,伤者可能面临致命的威胁。 尽管如此,高晓明依旧想要守卫自己地盘,却也不想背负生命之责。 权衡许久后,他认为或许可以用藤蔓搭建一道天然屏障,让它在行经处成为绊脚石,这样一来,进山之路能多加些坎坷,但不至于威胁到行人的生命安全。 只可惜,这项工程浩繁,因为山区辽阔无垠,无法逐一设立陷阱。 第二天早晨,高晓明早早起床,简单洗漱过后喝杯水、吃五枚仙丹便开始了进山之途。 他动静一出,虎犬与精灵也跟随其侧,但高晓明选择独行,带着它们容易暴露身份。"滚开!”轻拍了黑虎一下,黑虎懂得主人意思,带领精灵回到窝中,默默地目送他离开。 最近段时间里,高晓明并未常带它们进入山区。 入山后,他按例练习一套武学心法,随后向昨日人群出现地点进发。 他推测他们是沿着坑里村路径而来,并估计他们曾走过一定路径来到此处,然而寻找半日,仍未见到他们的踪迹。 他们难道没下山吗?高晓明心中忧虑而无奈。 自己没有千里眼无法监控整个山脉,只能待冲突发生后应对。 他在一处山岭上停留,放眼四顾,未能找到有人迹,决定离开此地。 此刻正是五月炎热之时,阳光如火烈照射,行走在林荫中尚可稍减暑意,但在阳光直射下,则难抵高温。 在山上,他注意到数棵毛桃树,上面挂满了青涩的果实,只有朝阳一面稍见熟透斑驳,象征着它们即将成熟。 这些毛桃果皮密布绒毛,要洗净才能食用,不然刺痛口腔。 童年,村里的老人们曾告诫过,吃毛桃必须除去顶端部分,若不慎吞入,身体可能会长出类似红包疹的小红点儿。 尽管高晓明明白了二者没有因果关系,但他自此习惯性地剔除桃尖。 细心观察着树上毛桃的状况,预计它们到六月才真正熟透。 除了毛桃树,山中有野生山楂、毛栗、野生柿树等,不过这些树木暂时还不具备采摘果品的时机。 沿路前行,他在记忆中整理起山间所见资源。 其实,他一般很少来到这里。 毕竟时间和精力有限,大部分时间还是花在放养蜂群、培育茯苓的地方。 仅当有特别需要时,才带着黑虎和精灵进山捕捉野兽追踪目标。 此地远离高家村,即便是他这位熟知路线的人也较少踏足过。 行至路上,意外发现一条清浅溪流穿过,其中遍布大石但水质纯净,隐约有小鱼小虾自在游动。 循水源而上,竟是一眼山泉奔腾,也就解释了为何此处水质这般优异。 口渴的高晓明洗净双手捧水畅饮,泉水甜美清凉,瞬间驱走了炎热。 正欲离开之际,他无意间于溪边发现一些动物排泄物。 经过仔细辨认,他的神色瞬时严峻起来——那些竟然来自老虎! 老虎身为猫科成员,但与寻常猫咪不同,它并不掩藏粪便,反而借尿粪来宣示领域。 这股独特的味道和视觉标志是老虎对附近潜在危险的警告:这是我的领地,远离为佳。 高晓明从前听说过,五十年代这里还有华南虎的身影,曾有老虎下山伤人。 若有人能捕虎,还能赢得英雄美誉,被誉为打虎勇士。 高晓明从祖母高晓明口中得知,当年村中有三位受害者惨遭老虎侵袭。 其中一位村民晒稻谷之时不幸遭到攻击,老虎闯入村庄,悄无声息间夺取了一条生命。 幸好,随后集体响应下,手持农具的人们冲过来支援,成功将凶手 。 另两个受害者,则是在进山砍柴时遭受埋伏而丧生,只剩残缺 。 那次事件之后,生产队组织人员进山打虎,虽未斩获,却确保老虎不再下山肆虐。 随着时光推移,老虎似乎逐渐消失在这片山区的传闻中。 即便如此,村民们仍对老虎有所戒心,借此教训孩子要听话,避免深入山中——“山上有老虎,会吃人的”。 因此,在孩子们的记忆里,老虎是可怕食人猛兽。 再次遇见华南虎,让高晓明震惊且忧虑。 实际上,老虎并不常以人为食,但在尝过 滋味后可能会成瘾。 尤其是老态龙钟的老虎,在难以捕捉其他猎物,饱腹感难寻之际,人类可能成为相对容易获取的食物来源。 人类动作缓慢,缺乏高级武器和体力,对它们而言是轻易可猎之目标。 意识到老虎可能在此出没,高晓明决定追踪其遗留下的线索。"既然找到了虎迹,我就沿着这条路探寻这老虎的行踪。” 虎乃夜行生物,晚上会在森林内咆哮觅食,白天则沉眠休息。 但这并不代表没有白天在户外活动的虎。 现在的他视力、嗅觉较之前增强了许多,紧随粪便痕迹,朝茂密的树林深处行进。 每前进一步,树丛越发繁茂,这片地拥有足够的水源、草地、灌木以及野生浆果,还有一些大小适中的岩洞供老虎栖居。 对它们来说,这里是绝佳的生活地。 一边前行,高晓明不断扫视周遭环境,深深烙印在心中。 此刻肚子微空,摘了几颗野生浆果塞入口中,尽管味道偏酸甜,却能解一时饥肠辘辘。 他的目光忽然定格在一个陡峭的峭壁上,那里意外生成了一座庞大的天然蜂巢。 在这长期在山林漫步且挖掘众多野蜂巢的途中,这却是他头一回看见规模如此宏大的天然宝藏。 "至少要有五十斤蜂蜜吧……" 高晓明惊讶之余,也没打那蜂巢的主意。 因其所在环境恶劣,尽管他有可能取出蜂蜜,但在没有防护装备的情况下这么做有潜在危险。 他如今是养蜂人,并不想为了这点利益去冒这么大的险。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如此一来,高晓明轻易说服自己继续前行。 此时,他隐约听见微弱的呼救声音,驻足细听。 "救救我们……有人在吗?" 这次清晰听见求救。 一个猜想在他脑海闪现:罗先生会不会并非未下山,而是遭遇了危险? 决定去查看一下。 他沿着声音的方向搜索。 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尚未找到求救者,他反而看见了一只老虎!华南虎是我国特有的猛兽,在后世野外已然灭绝。 而实际上,这头华南虎在此偏远山区还存活,直到现在才知晓此处山脉的深处尚有一只。 这只华南虎脑袋滚圆,耳朵短短,四肢粗大而健壮,尾巴偏长,胸腹部有白色斑点,整体呈现鲜艳的橙黄色并伴有黑色斑纹。 尽管属于中小型虎,即使是雄性,看起来也不显得过于凶悍,且似乎有些落魄。 它右耳受了枪伤, 直击而出,在耳边形成一个血洞。 除了耳朵,身体上还遍布着细微的弹孔,是由金属颗粒所导致,但由于没能射中要害,只有零散的铁砂留下了轻微划痕。 它此刻坐在一颗槐树下,眼睛紧紧盯着附近的一个山洞。 山洞口用石块封住了大半,仅留下人头尺寸的空间作为空气交换。 求救的声音便是从此处传出。 第八十章 野鸡蛋 看到此情景,高晓明颇感意外。 虽不知这头虎与洞里的人之间发生了何种纠葛,但他深知,能保全老虎也是件好事。 就算最终它会在野外走向 ,至少不是死在自己手里。 然而问题随之而来:他该如何放过老虎,又能救出山洞里的人呢?如若有 ,他可以直接击中老虎使其失去行动能力,再去处理伤口,并将它搬移到安全地带。 但问题是高晓明根本没可能携带 这样的物品!他思考许久,发现盘在槐树下的老虎居然缓缓站起。 它挪至山洞边,没有站到预留的小孔前,因为它清楚那里的位置容易被攻击。 它藏身于洞口的盲区边缘,对着山洞低吼一声! 野兽低沉的咆哮具有强大的威慑力,一瞬间,洞内的所有声音都悄然消失。 在恐吓完毕后,这只老虎飞快撤离!它因饥饿想找猎物填饱肚子,却设计了一个小计谋:先通过低吼制造惊恐,随后再悄然消失,使得山洞里的人误以为它仍在外头,并因此迟迟不敢冒险出来。 看着虎儿远去,高晓明暗暗松一口气。 如果没有老虎自行离开,他真无法想象自己还能怎样不杀害它而营救洞中人。 但他并没有打算露面,捡起一块小石头投向洞穴的入口。 “砰!”石头落地的声音让洞穴中的众人惊恐不已。 不过他们很快就意识到,外面有人出现! 是救兵来了!洞内有人喊道:“外面是谁?那只老虎离开了吗?” 高晓明刻意改变嗓音,低沉而阴柔地说:“老虎已经离开,赶快出来。”他现在的语调比起昨天更加奇特,不似男儿,倒有些像太监的语气。 随即,头伸了出来查看的探险者不见虎踪,也辨不清那声音的来源。"愣着干嘛!快把石头移开!”接着传来罗先生催促的嗓音,原本堵塞洞口的石头慢慢移开。 第一个走出石缝的是手持弓箭的罗先生。 马家两兄弟紧紧跟着,保卫他的安全。 除了他们,洞穴还有其他两人出来了,其中一个伤势严重,由另人背着行来。 罗先生不满地看着两人,吩咐:“既然老虎离开,我们各自逃命,不要跟我们!”若非这两人,自己的困境也不会如此不堪。 “那只虎昨晚一直紧逼,现在离开,或许饿了。 趁它不在时快逃!”马家老大分析说。 罗先生同意他们的计划,因为被困一夜后渴望离开。 受伤的动物依靠剩下健全的腿能走动,虽然有些瘸,速度缓慢,所以马家人得小心不让它拖累。 高晓明对罗氏三人毫不关心,注意力转移到剩下的两个人:一个大腿骨折昏厥的男人,竟然是将黑虎卖给他、为了支付小儿麻痹治疗费用的那个中年人。 关于他儿子病情是否已愈,高晓明并未跟进关注。 照顾受伤伙伴的强壮男子肩扛长枪短箭,明显是为了山中猎狩而来的。 显然,黑熊的传闻已广为流传,驱使人们络绎入山,然而他们未曾预料这里隐藏着一只猛虎。 然而,虎肉对于某些猎人来说,也是一种可口的佳肴。 虎骨酒的口碑经久不衰,反映出其独特的 力。 卖黑虎的人来自坑里村,他们很可能选择回村的道路下山,但在寻常步程下,到夜晚才能抵达,加上携带伤员,估计要在野外过夜。 高晓明把手 口袋,在袋子里找到了盒抗生素。 止血草药他早已习惯自己动手,因为山里的植物如艾草、刺槐、侧柏、菖蒲、葛根、兔耳蕨和金钱狗蕨等都有止血效果。 对于创伤较小的情况,他更倾向于使用金钱狗蕨。 只需摘取它的绒状部分覆盖于伤口,并适当按压数分钟即可达到止血效果。 这些药材山间遍地可见,获取方便无需特殊处理。 高晓明找准方向,果断地抛出手中的止痛膏,并开口说:“它是怎么受伤的?你给他先用些药止住伤口发炎,再摘点儿金狗蕨覆盖上去。”那名大汉早有所察觉附近有人潜伏,闻言不显突兀,先致谢后答道:“它是在逃避老虎追逐时从山丘坠落,右脚骨折还撞击到了头部。 老弟,能不能帮忙一下?我自己背不动他,必须得尽快在天黑之前下山去治疗。” 静默了片刻,高晓明决定援助,但他不愿透露身份。 于是他说:“我会拖住那只老虎,让它不要追击你们。” 对他们而言,老虎也是隐形的威胁。 大汉沉吟了片刻,将背上之人轻轻放下,拾起消炎药喂伤者服用,旋即取出水壶喂了几口水,随后又润湿了自己的嘴唇。 处理完这些事情后,大汉背起人,步履沉重地向山下行进。 高晓明目送他们离开后,自己转身寻找那只受伤的老虎踪影。 他在茂密的森林里搜寻许久,才发现那只受创的老虎。 老虎已饱餐一顿,地面上留下了些毛发与血迹。 推测它是刚刚捉获了野兔为食,可一头野兔肯定不足以填饱老虎的肚子。 因而,略事休整后,老虎重新踏上 的征程。 身为猎杀高手,老虎捕猎的成功率并不高,每次都需付出漫长的时间,直到找到足以充饥的食物。 年岁渐长的老虎有饿死的风险。 但眼前这只老虎看似尚处在壮年,身体强悍,体型雄伟。 然而因受伤之故,略带疲惫狼狈之态。 此刻的目标锁定在附近的野生野猪群上,因为饱餐后,修复伤口的最佳方式便是更多摄取食物。 高晓明如影随形,目睹这一切。 受伤的老虎选择了猎物数量较少的一窝——五只小野猪的群体。 此时它们在林中嬉戏进食,有咀嚼嫩叶、挖土找虫、摘食浆果各色活动。 发现目标后,老虎悄然潜入黑暗之中,谨慎监视,随即迅猛一跃,锁定其中一只年幼野猪攻击。 受惊的小野猪奋力挣脱虎口,其他野猪也受到恐慌,四散奔逃。 老虎紧追不舍,目标锁定那只挣扎的小野猪时,林内远处突然响起动静。 “啊呜!”。 高晓明双眸微瞠,眼前竟现出一头异常狰狞的巨大野猪!这或许就是野猪王,身形超出寻常多,气息震撼人心,率领十数只同类向老虎发动冲击。 那股气压让老虎不得不改变策略,选择撤离。 见到王者般傲慢的野猪群喧闹驰骋,连一向胆大的高晓明也为之心惊肉跳。 环顾四周的他满心疑惑,同是这座山,为什么这里有老虎的同时还有这般凶悍的野猪王? 在距离高家村不远的地区,并未见过这种凶狠的野猪群体啊!就连高晓明自问,在面临与老虎抗衡的野生猪王时,也会小心翼翼避开这头狂暴的存在。 这只野猪王的皮毛更为粗硬,嘴上还有两只长獠牙。 从其体积来看,约有四百磅,奔跑时如同黑色山峦般雄壮无比。 野猪王带领其余成员加入,跟随其疾驰,直到将老虎至远离的水域让它不得不跳入以避追赶才罢休。 相比之下,老虎这类猫科动物很擅长游泳,在酷暑中也会利用这个优势在水中降温。 沿途高晓明发现这些野猪明显与他先前见识的有所不同,它们显得更为凶猛。 以往遇到的野猪通常胆小许多,遭遇危险时往往会选择逃避而非组织对抗。 高晓明想起村里的老人讲述过,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有人曾在山中偷偷挖洞养猪,后来事发被察觉。 为避免处罚,那个人将猪偷偷放出,导致寻找失踪家猪的努力以未解告终。 或许他遇见的野猪,其实是家猪和野猪混血的结果,所以少了正宗野猪那种凌厉的性情吗?尽管这是个推测,但它深深地植入了高晓明心中,让他感谢第一次遇见的并非野猪王这般极强的生灵。 一整天追逐老虎的经历,让高晓明体验到某种隐藏的兴奋。 据说在90年代初期野外已经看不到华南虎的身影,而此刻只是87年。 他认为自己可能不再有机会见到野生的华南虎,所以更加珍惜此刻。 随着老虎离开水面进入树林,高晓明确实看到一群麂子,老虎显然是改变主意转而对付猎物。 麂子相较于野猪更为娇小,缺乏防御能力,仅能以迅疾的速度逃离,而且天真可爱地回头等待可能的威胁消失。 最终老虎在一番挣扎后捕获了一只。 然而饱餐之后却也带来潜在危机——隐藏在树后的豺狼开始包围上来,尽管只发现了六只。 老虎察觉了危险,咆哮警示,但豺狼并未退却而是保持围困态势。 老虎虽勇,但面对群敌仍会选择撤退以避开致命的群起攻击。 老虎离开后,高晓明继续尾随,见它在半山腰找到一处洞穴安然入睡。 野生老虎本就在白天行动稀疏,充足的食物和休息后自然会困倦。 注意到老虎无意再次追踪先前被其围困的人,高晓明便终止了盯梢。 一路追踪老虎使他对所处的位置产生了混淆,仿佛置身迷失之中。 对于高晓明而言,这座丛林是全然陌生的领域,这是他第一次踏入如此深远的山间。 瞥一眼手腕上的表,已然是中午时分。 他早先只是简单吃了几块法国面包和少量清水,这时自然难以抑制的饥饿感开始蔓延。 然而,在陌生的山林里,他也能找寻到解决温饱的办法。 这个五月份,树林中的野果可供采摘,比如口感甜美的桑葚、野樱桃和野生枇杷。 走了不远,高晓明看到前方的山坡被大片的枇杷树覆盖。 野生枇杷的发芽率极高,成熟后的果实落下,在第二年就能生长出小小的枇杷树,经年累月之下,枇杷树就能形成密密麻麻的一片。 现在的枇杷树枝头挂满了黄色的果实,相较于前世市场销售的那些,野枇杷显然小很多,核儿偏大且带有一点微酸。 但它的好处在于果肉饱满度极佳。 前世高晓明吃过几种枇杷,虽然外观硕大漂亮,但汁水丰富而味道寡淡。 他采下几枚熟透的野枇杷剥开,第一口便感到酸爽至极,过后是微微回甘,其实并不算糟糕。 只是吃了几个后,高晓明便停下来,因为他发现,这玩意似乎越吃越饿! 高晓明决定去捕杀山中小型野兽充饥,大型动物在这里可是危险重重。 凭借自身的经验和身手,轻易捕捉到一只兔子,并在一丛灌木下摸到了几颗野鸡蛋。 手提着猎物,顺着流水声音,他来到一条溪沟边缘。 先静静地站在水边,细心处理了兔子,除去皮和内脏再洗净。 接着,他在一根尖锐的木棒和坚韧的细枝的帮助下,穿刺并撑开了兔子的 腔骨。 一切妥当之后,便需在兔子皮上巧妙切割出纹理,接着抹上海盐腌制。 将带着兔肉的树枝垂直插入土里,再去不远处拾些枯柴,他搭建起了简易的灶台,火种由打火机引燃。 搭建的理由不仅是烹制兔肉,还有准备炖一锅汤。 人们通常会想到用锅子煮汤,但在野外,其他替代物也管用,比如说竹子。 选用手腕粗的楠竹,每节都有不少容积,只需注 水,置于火上也不至于燃烧。 即便是纸锅也可以胜任。 火焰渐渐升腾,他将兔肉稍远不远地横放在灶火上,保持恰当的距离以避免过热而烤焦。 随即,他又开始寻找适合烹饪的竹子,这片山区常见此物,他挑了最大棵的砍下,削皮取下一截,灌入清澈的溪水,洗净的兔内脏切碎后扔入其中,在简陋的土灶中一同熬煮起来。 此刻烤箱的兔子已经开始溢出油脂,高晓明迅速移动,让它均匀接受另一边火候。 而竹筒中则慢慢熬煮出了丰富的滋味。 汤煮得尚且不够透彻时,高晓明打破野生鸡蛋,将液体加入到那竹筒中,尽管可能口味稍显怪异,但重要的是营养全面。 待到野脏器官蛋汤冷却后,他将竹筒放在一旁待凉,专注于继续烤兔肉。 兔肉半生不熟还需时间,再经过十多分钟,终于一边嚼食烤兔肉,一边品享鲜美浓汤的高晓明忍不住感慨:这味道还真不错! 第八十一章 同归于尽 高小明四处张望,心道他差一台直播工具,否则肯定能进行荒野生存直播挑战!享用完美食,已经是下午两点钟。 高晓明无意继续滞留山区,白天必须在天黑之前下山,返回家门是首要任务。 他对许小美许下的承诺还在脑中回响——今儿去供销社购化肥,然而……终究是违约了。 他登上一颗挺拔的杉木,树干笔直,枝叶稀疏,方便攀爬。 只是爬得越高,越难找合适的踩脚处,反而使人心生胆怯。 迅速爬高后,高小明确保视线开阔,环顾着周边环境,搜寻回到高家村的道路。"看到了,就在那边!”他看向一处记忆深刻的山峰,心情暗暗振奋。 下到地面后,高小明飞奔而去,奔向熟悉的山巅。 尽管初入这片茂密的丛林,但即便速度如飞,到家时天色亦已转为傍晚六点多。 黄昏尚未完全降临,西边天空燃烧着橙红色的天火云霞,将天空点缀得有些暗淡却不失绚丽多变。 这场壮美的日落云彩变化万千,却又短暂无比,仅仅十几分钟后,太阳完全沉没,光晕退去后,原本五彩斑斓的云层如脱下艳丽外衣,重归素色宁静。 坐在院中,高晓明先咕咚咕咚痛饮了一大碗清水滋润喉咙,而后埋首大嚼,先前的野外烤兔虽然填饱了一阵子,但大量体力消耗让他此刻饥肠辘辘,饥不可耐。 目睹他的进食,许小美好笑而无奈地看着。 本欲说些什么,犹豫片刻,还是选择了沉默。 算了,还是等他吃饱再说。 高晓明大口大口地把食物一扫而光,满足的表情尽露于面庞。 许小美忍不住抱怨道:“你不厌其烦每日进山倒罢了,可今早熬粥你都没回来吃,中午饭又是如此,都没吃几筷子!”“连黑虎知道饿了都会赶回家来,你怎么就不明白?” 听着主妇的话,忠犬黑虎赶紧来到主人身边,嗅着男主人的气息,神情变得焦躁不安。 它从男主人身上闻到一种不祥之气,不知何来,直觉却告知危险迫在眉睫。 “汪汪”黑虎焦急地对着高晓明叫唤,显然对他的安全感到担忧。 高小明轻笑,伸手拍拍狗头以安抚,随后听到许小美冷哼了一声。 便开口回应:“我在林中遇到一头老虎,为了避它,兜了一个大圈子,你不用担心。 嗯,中午吃了兔肉烤串……我有点忙,明天化肥的事咱们明天去办。”他又叮嘱:“关于山中有虎的事,仅咱们俩知晓,千万别往外传。” “啥,遇到老虎?”许小美的愠色瞬间转变为担心,“这消息我还真不清楚。 你还好吗?”听到他有险情,原打算教训丈夫的许小美顿时放下怒气,唯恐他的安危受扰。 “真的,我没事,那是在深处的丛林里遇到。 山里的物种多样,老虎不出深林,乡亲们平日都不踏足,当然不会知晓。”他冷静地说明。 接着又命令:“关于老虎的事,就咱俩知道,不对外说。” 许小美不解为何保密,但她依旧答应并坚持道:“我今天早去供销社给你购回了化肥,无需你再跑了。 明天你在家休息,别进山!”语调隐隐带着命令。 说到这里,她的语气已带上坚决。 高晓明露出微笑,答应了对方。 他今天确实疲惫不堪,明天还是留在家中修养一天为好。 山里的小熊和华南虎自求多福吧,毕竟他只能承诺不去打它们的主意。 如果碰到其他人要捕猎,他也乐于施以援手。 由于太累了,高晓明连水库都没去洗个澡,径直打了桶井水,来到种植了栀子花的角落,就这样赤条条地浸在水桶里,简单冲洗身上的泥浆和汗水,就当做完成了一次清爽的沐浴。 许小美偷偷瞥见这一幕,虽然心底不满,可脸庞也忍不住有些微红和烫。 夜晚过后的好眠,让高晓明感到体力恢复,他在庭院里神采奕奕地舞动几招拳术,然后便去了厨房烹调小米粥。 他打开储藏室,发现里面存的糕点不多,琢磨要买些可储存的糕点,比如蛋糕、桃酥、面包或饼干,供下次进山备用,以防无法生火烤制和做饭,只能忍受饥饿。 熬粥时米粒膨胀起来,他添了些柴火后不再管它,依靠灶台余烬的温度慢慢煮浓。 拿着一把锄头,他准备去周围的田间看看。 他近段时间全身心投入山林中,农田基本未照料,但在勤奋的小美帮助下,田里的蔬果状况不错,只是野草和菜苗争抢营养和水分。 高晓明舞动锄头清除一大片牛筋草,将其根部暴露于阳光下暴晒以致其枯萎。 他已经开拓很多荒地,种植各种农作物,特别是红薯,其藤叶茂盛。 过段时间就得翻藤,为了能让薯块长得更饱满,至少需翻两次。 若任由藤蔓自行生长,新出的侧根扎在土壤中,就难长出大的主根,主根无法得到充足的生长资源。 然而,在翻藤过程中,难免扯断一些藤蔓。 村民们通常把这些断裂的红薯藤用来喂养家畜,像猪、牛或羊。 虽无自家养猪,但这部分废弃物可以利用。 望着农田的收获,高晓明心情愉快。 当他听见村里老宅传来声音,出于好奇便放下了锄头前往探寻。 虽然老村子位于距离稍远处,但这里的地理位置正好可以让他开发出一片适合耕种的土地。 到达现场时,他听见黄婶的哭泣和旁边人们的议论声。 走近后才了解到,黄源前一日接受公审并被判 。 这种在乡村内传播的信息迅速,第二天便有乡亲跑来说出这个震惊消息给黄婶子听。 得知侄子杀了人,起初黄婶只有些许震惊。 然而,听到已被定罪且遭枪决,她一时难以接受。 但她第一个关心的是,“我哥哥还在农场做副政委吗?” 报讯者不屑一顾地答道:“他有一个犯罪的儿子,哪还能当政委?当然是失去职务,说回家养老去了。” "哎呀……我的可怜侄子……"黄大妈跌坐地上,哭得悲痛欲绝。 周围村民们纷纷围拢过来,亲眼目睹这一切后,其中几位义愤填膺者立刻指责:“他哪可怜了?可怜的是被他 的太太呀!” "啧,你们黄家人太坏了!" "就是啊,肯定是他们家遗传的问题,不然村里的谁也不会打太太,但高仁那样恶劣的情况还真少见!" 旁观者议论纷纷,都是在声讨着黄大妈。 紧接着,有人朝高仁的父亲责备道:"高虎,你选错了老婆!如果你娶一个贤良淑德的,孩子就不会变成这样啊!" 村里的人往往袒护自家,之前大家都默许了高仁 妻子的事情,但现在高仁的亲侄子 犯下人伦惨剧,这个错误瞬间被迁怒到黄氏母家。 村民们忽略了高虎自己也曾打老婆,而这一切不良行为的根源,实际上可能就来源于他的行为。 高晓明心里明白一切,可听见这些言论,嘴角不禁挂着冷笑。 面对这一切,高虎深信不疑,当即踹了黄大妈一脚,痛骂她的不称职,导致自己遭罪。 被打后,黄大妈没勇气躲开,只是捂着脸哭诉。 高仁整场事情都未曾现身,只在屋内窥视。 当黄大妈受到欺辱时,儿子并未站出来维护她;同样,在儿子打媳妇的情景下,黄大妈也未能出来替她说话,而是冷嘲热讽甚至怂恿打闹。 这样的环境促使高仁的妻子无法坚持到底,最后只能任由 ,最终悲剧发生了。 看着这一幕的高晓明已洞察家人的品性,心中厌恶至极,于是转身离去。 作恶必自毙,一旦做坏事,报应总会降临。 这道理无论谁都难以逃脱。 原本计划在家休养生息的高晓明没想到,十点半钟左右,门外响起了黄伟志的声音。 "伟志?你怎么忽然来了?"看到突然出现的黄伟志,高晓明感到惊讶,今天明明不是他的休息日。 黄伟志表情严峻,他跳下自行车,快步来到高晓明旁边,掏出一样东西塞进对方手里。 "晓明,看看这个!" 高晓明疑惑接过,低下头瞥见一幅画。 图中是个中年男子,国字脸庞、浓眉亮眼,右眉上方有一粒花生大的黑痣,塌鼻梁,像是患有雀斑酒糟鼻,薄嘴唇微抿,眼神里带着凶狠之气。 盯着画,高晓明目不转睛地审视两分钟后,确定自己不认识这陌生人,便开口询问:"他是谁?与我有关系吗?" 如果这人确实和自己没关系,那么黄伟志不会无缘无故出示画像给他看。 但如果有关,自己应该对此人物有印象才对。 就算回溯过去生前世,他也从未与画中人有过交际。 然而,黄伟志此时显得越发焦急,示意他先收好画像,而后压低声音道:“你忘了在火车上捡到的那个黑色提包了吗?”这个关键提示让高晓明脸色骤变,他的目光锁定黄伟志,眼神询问是否确凿无疑。 黄志伟道:“昨天我在火车站附近巡检,忽然看见了那个人的身影在人群之中!最初我并未有所察觉,可是他反应极其迅速,我视线刚刚落在他身上,他也注意到了我!幸好我警觉,立刻转移视线,而且还刻意躲藏在一位行人的身后,避免了他的目光追击。” “那人离开后,我一直思索他究竟在哪里见过,可怎么也想不起来具体情景。 傍晚时候空闲下来,我跟师父学习绘画技巧,他教导我要如何迅速记住一个人的面部特征,指出每个人五官都有其独特之处,只要找到这些特点,便能如出一辙地描绘。” “我听到这里,立即想起在何处曾碰见那个男人了!没错,就是在火车上!就在你找到黑色包裹交付给我,遭遇南方支队长驱直入围攻的那一刻。” 说到最后,黄志伟情绪愈发激昂,脸颊微热,颈间的脉络也随之凸现出来。 当天的情况一片混乱,他对周遭景象无暇顾及,只知道许多乘客因为突发事件陷入惊惧中,女性孩子的尖叫、男性们的回避交织成一片。 当时他思绪空白,事后也无法记起细节。 不过他有一个长处——敏锐观察力,虽在入警前并未自知,但在加入警察队伍接受专业训练后,这一技能变得更加出色。 因此,在再次见到此人为时,关于他的一切画面很快涌入黄志伟的脑际! “晓明,拿着这张画,记住这张脸的样子。 无论何时何地遇到这个人,务必要万分小心!”黄志伟神情紧张提醒道,而且声明这幅肖像是由师傅按照他的描述画出来的,高度接近真人面貌。 相信只要看到真身,高晓明一定可以辨识清楚。 感受到黄志伟焦虑的情绪,连带着也使高晓明心中生出几分紧迫感。 他低头审视画像,让它深深铭刻在记忆中。 若这男人真是黑色包裹的失主,他又为何出现在这里?高晓明又想起了他曾把包裹交给乘警,还为此提供了些许个人信息,似乎提及自己的家乡。 糟糕,高晓明顿时暗道不好。 眼前这人脸形狰狞,一看就知道是个难缠的狠角色,真要对上了,恐怕只能同归于尽了。 高晓明神情庄重地收回肖像,说道:“志伟,多谢你告知这一切。 那时候虽是我们同一阵营的人,但现在也无法确定他是否知道黑色包裹是你首先发现。 但你要保持警惕,我也得同样告诫其他同伴。” 黄志伟用力点了点头,补充道:“虽然小壮没参与行动,只留下看守药材,可还是得让他知道这可能带来的危险。” 提到了高壮,一抹凛冽的光芒在高晓明的眼底闪过。 高壮曾为了他失去生命,那是他一生挥之不去的愧疚和痛。 眼下,高壮已有了家人,即将踏入平凡的幸福生活。 他绝不愿意任何事破坏他们的宁静。 说完这番话,黄志伟转向话题:“我来到高家村是由局长高建设所指派的,他叮嘱我这边靠近坑里村山里的老虎时常出没,提醒你入山探查时务必小心,切勿贪心,避免与虎争锋这样的凶物纠缠。” 第八十二章 一起聚餐 提到晋升副局的高建设,大家习惯性不称“高副局”,而继续尊称为“高局”。 因此听到黄志伟转述的信息,高晓明沉默片刻,显然有所感触: 看来高建设应该是了解到罗先生进入那片山区的信息,从而掌握了有关老虎出没的消息。 高晓明的领地感并不局限于不让别人进高家村和从村庄进入山区猎熊。 相比之下,整个山区对他而言已是巨大的 场,所以他在之前去威吓了罗先生一行。 至于那名身份不明的大汉和提供黑虎的中年男子,他们很可能也有后台支持。 高建设既然已知晓罗先生他们遭遇老虎,那么他对他们还遭遇了未知强者的恐吓会不会有所耳闻?高晓明眼中闪过思考,问道:“呵,除了这件事情,局长还有没有其他叮嘱?” 黄伟志回应道:“局长强调山里不止有老虎,还有一些心狠手辣的人,让你最近留在村中务农,暂时别去登山。 万一遇上这些 ,要懂得认怂避风头,不要太顽固。” 听后,高晓明羞愧地摩挲鼻子,坦率地说:“你就告诉建叔叔一声,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近段时间我会老实呆在家里,少生事。” 因为连高建设都没想到“ ”指的就是他,也没有往他身上联想,所以他这边的事情更不会有人联想到他身上。 根据时间推测,罗先生等人傍晚才下山,若有车辆,当天就能回县,若无,至少早上才能到。 那么说,罗先生他们一返回县,高建设很快就得到了关于山里有猛兽与狠人的情报,并迅速让黄伟志告知。 这件事再次坚定了高晓明的想法:他是确确实实高建设的亲侄子! 自此后,与高宏和高岳的关系也正式定性为异父异母的兄弟。 ——黄伟志离开后,高晓明便前往老村子打算找到壮壮,叮嘱他一些事情。 还未踏足细婆婆家,天空就开始滴落蒙蒙细雨。 虽然雨不大,高晓明仍不为所动,加快脚步进入细婆婆的院子。 细婆婆正忙碌于整理院子里晾晒的衣物,见他前来,笑问:“晓明,你是来找壮壮的吧?秀曼最近身体不大好,壮壮很担心,带她去看卫生院了。” 卫生院在军岭那边,骑自行车的距离不算太远。 细婆婆收好衣物,望向阴云密布的天空,脸上带着欣慰的笑意,“明天就是小满了,接下来一段时间应该经常下雨。 晓明啊,最近你别进山,下大雨山路不好走,别被淋病了。” 高晓明应答:“好的。”然后询问了壮壮他们几点去的卫生院。 得知是上午九时出门,现在大约是上午十一点多,应该快回来了。 不出高晓明所料,不久后院子里便传来壮壮惊讶的抱怨:“早上还挺晴的,怎么突然开始下雨!”随即是何秀曼兴奋的声线:“叫你不要忘了日子,明天就是小满啊,谚语说‘小满小满江河满’,这几天都会时常下雨!” “下雨天抓鱼最合适了,但我现在情况不太好去。”听见妻子的念叨,壮壮瞬间明白她的意思:她肯定想要吃鱼。"没事的,别你操心!我去抓鱼,一会儿就好!” 两人边聊,一边骑着自行车进入了院子。 壮壮急忙提醒:“赶紧回屋里,别着凉!”然后他停好自行车,避免被雨打湿,以免沾染泥土。 忙完这一切后,壮壮仰头看见高晓明立在屋檐之下,他立刻咧嘴笑了,高声喊道:“哥,高晓明!我就想找你聊聊呢!” 高壮急切地跑到屋檐下,望着高晓明和细奶奶,大声宣布:“我要做父亲了!细奶奶,小曼怀孕了!医生说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哈哈!”话一出口,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宣布完喜讯后,高壮忍不住笑了开来。"真的吗?小曼怀孕了?我就说她的那些症状像个孕妇,不过没敢确认,怕让她觉得我是催她要孩子的。 孩子的到来,全凭缘分,现在缘分来了,宝宝就自然而然地出现了!” “小曼,别站着了,快来坐下。 头发衣服有没有被雨弄湿?我去拿毛巾帮你擦干。”细奶奶也洋溢着欢喜,迫不及待地想要去找干毛巾帮何秀曼擦干头发。 何秀曼连忙回答:“奶奶,我的头没湿,衣服也没事儿,我其实挺好的。 是壮哥太紧张非要让我看医生。 我身边很多人都这样,直到肚子鼓起来才知怀了孕。 有的甚至临产了才发现自己肚子里多了个小生命,然后就在地里直接添了口。”说到这里,还不忘轻声调侃一句。 “哎呀,那已经是老皇历了,现在的日子不能那样。 现在的生活要讲究健康呢。”细奶奶脸上带着坚决反对的表情,心里早已将爱转移到未出世的孙子身上。 “我要去烧饭了,小曼想吃什么,以后你就直说。 地里有什么我们就种什么,没有的话,可以去市场买,或者换人家的东西,总之就是要让你们吃得营养。”对于这个新生命的关爱,细致入微。 秀曼笑得抿着嘴,自嫁入高壮家中以来,她享受着极佳的生活待遇。 细奶奶善良宽容,高壮性情温和,加上家庭简单和睦,基本很少发生口角争执。 “我不挑食,什么都不介意。”何秀曼不愿麻烦老人家,轻描淡写地说。 的确,她在婆家不会因为好吃的就被特别厚待;而娘家,每当美味上桌时,弟弟总是优先享有,她则总是排在后边。 然而,在婆家,每个人都会得到相应的关爱,细奶奶和高壮还会故意给她夹更多的佳肴,唯恐她因为客气而少吃一点。 何秀曼感到无比幸福,对比过往的压抑生活,现在的一切都充满活力。"壮哥,你动作真快!”对于小曼早早有孕的事情,高晓明意外而欣慰,更因这份改变与前生截然不同而深感触动。 “晓明哥,你结婚在我之前,得多努力啊!以后你的娃得管我叫伯伯伯母!”高壮骄傲地挺起腰杆,带着一丝丝小小的得意。 尽管年纪小于他,但是下一代的竞争已经开始了。 沉默片刻,高晓明的余光扫过了何秀曼,心中五味杂陈。 这样的恩爱话语像蜜糖般甜蜜但也刺痛着他,毕竟许小美还年轻。 许小美确实比高晓明先婚,然而他们一直没有孩子的缘故并非在于种子的“不结种子”问题,而是根本未曾播撒。 相反,何秀曼由于年龄的优势,正处于最佳生育时期,既容易 又能享受为人父母的过程。 许小美比高晓明年幼,尚未满二十一岁,这让高晓明不愿冒险使她承受太大压力。 而且,他还在回味和享受两个人世界的甜蜜时光。 虽然重生后他渴望弥补孩子,但内心还是希望能多享受夫妻的宁静日子。 但是……谁能保证这些下一代孩子就不会与上辈相同呢?就算是……呃,但这并不会妨碍他稍后给予他们父亲般的关怀!就在此刻,细奶娘从厨房那边传来了嗓音:“没错,晓明,你也该尽力多要几个孩子了。 以后孩子们年岁接近,互相有个陪伴才会快乐嘛!” 显然,细奶娘并未对何秀曼提出催生的要求,转而把关注转向了高晓明身上!高晓明含糊地应允,对于是否尽全力生育,他自会酌情决定。 细奶娘的饭菜还需一些时间才能做好,而高强壮早就按捺不住了。 他看向高晓明说:“晓明大哥,我们一起去捕鱼吗?” 听到何秀曼的话,高晓明心里有数,他猜到了高强壮迫不及待希望让何秀曼尝鲜,于是他同意道:“去吧,记得带上捕鱼篓。” “哦,知道了。”高强壮欣喜若狂地拿起鱼篓,二人便迎着蒙蒙小雨往水库出发。 途中,高晓明找个借口提醒高强壮:“壮,你媳妇已经怀上了,头几个月你最好寸步不离地陪在她身边,别到处乱跑了。” 尽管有些纳闷,但高强壮还是郑重地点了头:“那是自然!我原本就不会乱来的,现在除了集市的日子,我只是去军岭给秀曼带点吃的罢了。” 提到这里,他又苦恼起来,抱怨道:“过去丢网夹的时候,我不小心丢失了几只网夹,结果村民们后来也开始了 。 现在抓兔子没那么容易了!” 如果没有了野生兔子作为家庭肉食来源,家里的日子会略显拮据。"晓明大哥,我家后院空地还有些,我打算砌个小屋用来饲养兔子,你觉着咋样?”高强壮询问,期待他的建议。 当初他虽会捕获几只兔子暂时养着,但最终都会消灭掉。 如今捕捉变得更困难,他想长期养殖来积累资源:“挺好,你如果决定养,那就放手做吧!我捕到了兔子直接送过来。” “就这么定了!”高强壮笑了起来,毫不客气地接受了高晓明的帮助。 他俩间的亲密关系让他们更看重实质帮助而非客套。 在南方,小满一词象征河流逐渐丰盈,雨量渐增,可能带来大规模持续降水。 然而在北方,小满代表夏季收获的作物籽粒开始饱满但未完全成熟,只是小满,而非大满。 而且北方的这个时节通常少雨,但气温快速攀升,南方和北方之间的温差渐减,共同步入炎热夏天。 强降雨从黑夜绵延到白昼初开,雨势虽变小,但仍嘀嘀答答不断。 雨天出行不便,田间的蔬菜尚无需要照料之需,高晓明借此难得的空闲,在屋檐下闲适地看着雨景。 雨后的山林雾气缭绕,整片大地都被淡淡的灰雾包围。 平日忙碌的高晓明此刻坐在简朴的木板凳上,突然后悔起那久违的躺椅。 藤制而成、无比舒适的躺椅,总能给人舒适、缓解压力。 他在心中盘算,该去弄一把……嗯,应该弄来两把。 虽然天空下着雨,地里的农活无法继续,但许小美并未因此而闲着,一大早就来到了董飞霞家,帮忙指导新来的学徒。 众人一同投入到时下颇为热门的衬衫、长裤及裙子制作。 许小美好心设想,在市集的日子,他们会先把这些成品拿到军岭看看买家的兴趣,或许还可以尝试送到镇上或县城寻找更多的销售可能。 高晓明对此当然持完全赞同的态度。 在他短暂无趣之后,雨势稍稍缓和,他拿起雨伞并带了茶叶油与蜂蜜,计划去一趟细细奶奶家。 他们的习俗里,亲人们当听说谁家有孕妇后会送些礼物示意庆祝,可能是个红包、只小公鸡或猪肚之类的。 细称这些为祝贺孕妇的礼品。 了解到何秀曼怀孕的信息后,高晓明今天特意前来送祝贺品——家里自己酿造的茶叶油和蜂蜜。 这些都是优质产品,无需额外花费去购得。 据说孕妇饮用茶叶油有益处,因其味道清淡且不如菜籽油浓重;在怀孕头三个月,许多孕妇特别敏感,对油烟和食物选择十分谨慎。 手上提着礼物,高晓明踏进细奶奶家。 今天是阴雨天气,细家人一家三口均留在家中。 刚走进大门便能听到广播里流淌的声音。 "细奶奶、壮壮,是我,晓明。"高晓明一边叫着,往堂屋走去。 步入堂屋,高晓明把带来的东西交给高壮,温和地说:"来看看你老婆能收什么分。 这些就让她好好补养一下身体。" "啊,真是太感谢了。"高壮赶紧接过来东西。 此时,细奶奶接着说:"晓明呀,你怎么这么客气呢?其实你原本不必送,但送来的东西都是那么好,那就留下来用膳吧。 秀曼的婆家以及壮壮姑婆家应该不久也会来送,到时候一起聚餐吧." "我计划等雨过天晴后再通知他们去秀曼那边和姑姑家道喜,大概要下个月再宴请亲友,如果田间的活计繁忙可能还需再等些日子." 高壮解释道。 探访孕妇家为她们送上祝福并享受一顿美宴是亲友间共同的习俗,什么时候来送是随个人的时间安排,但务必确保在产前进行这个环节。 第八十三章 “小满” 第二天便是二十四节气中的“小满”。 高晓明提前来是为了让何秀曼尽快品尝他的茶叶油和蜂蜜,这两者都能为孕期健康贡献力量。 在一旁听着三人交谈,何秀曼心中的感触五味杂陈。 还未入婆家,但她已经从丈夫和他的母亲口中知道了这个叫做高晓明的人,这个非血脉关系却与家人深深连结在一起的名字频繁出现。 虽然决定留在午饭时刻一起吃饭,但借着这段空闲时间,高晓明临时决定前往他的父母家走一遭。 自从分家以后,他已很久没有回过老家了,通常除非事情特殊或是父母呼唤,否则几乎难得光顾。 原本想从 进入,但由于那里上了锁,所以他选择走前门。 没走几步就已听到了小孩哭泣的声音,那是在符合俗语说的“一个月睡两个月闹”的规律。 大哥的小儿子此刻正处于容易闹腾的时间段。 看到罗小华正抱着孙子安慰,并用甜言哄他,跟平时她那个怒斥的劲头完全不同。 屋里除开他妈照看年幼侄子,其他人并不在。 "妈,爸爸还有明万他们现在人在哪儿?"高晓明礼貌问道。 罗小华望了一眼他,说道:“昨天小宝整宿哭不停,你哥嫂都没睡好,就把小孩送到这边给我照看,他们在家里补觉。 至于你爸爸和老三嘛,他们都去了水库抓鱼,你嫂子的奶还不够,要熬鲫鱼汤滋补呢!” “哦, 去探望高亮奶奶了,她身体不好,这两天好多关系不错的人都在轮流陪伴。 ” 提到高亮奶奶,高晓明回想了一下,这才想起来她是在这个冬天去世的。 奶奶与罗小华相交甚笃,年迈的她们,每一次见面都可能变得越来越珍贵。 “咦,估计小宝是饿了,正好你回来了,来帮我抱抱他,我去泡牛奶给他。”罗小华把婴儿交给高晓明,随即连忙冲向厨房为宝宝制作奶制品。 一会儿工夫,她端着一只玻璃奶瓶回来,里面盛满温热的牛奶。 这款牛奶来自红星农场所属的奶粉厂。 由于当前物流尚不便利,工厂多数只供应本地市场,名声极高的才能销售至邻省。 至于配方奶粉,当时尚未细分段别,主要有婴儿和成人用两类品种。 接住孩子的罗小华调整姿势,柔声哄道:“宝宝,我们喝牛奶喽。” 然而,习惯于哺乳的婴儿对瓶子及奶粉并不接受,不愿意乖乖喝下去。 这让罗小华有些手足无措,她低声劝说,可是面对两个月大的孩子却毫无效果,反而越加哭声鼎沸起来。 最后,罗小华无计可施,焦急地向高晓明喊:“老二你快去忙吧,让我带着宝宝去找你嫂子!这奶粉太金贵了,它都不肯喝啊!” 罗小华不忍心浪费牛奶,自己咕咚一声直接饮掉瓶内的余温,才取伞出门,怀抱宝宝走向长子家的方向。 看到这一连串行为,高晓明内心五味杂陈。 (此时正值芒种前后连续多雨天,到了五月末,雨势稍减,天气也开始逐渐回暖转晴。 ) 暴雨过后隔日,高晓明便计划进城一趟。 其实之前并未因害怕而不出行,而是由于连绵阴雨,外出总是诸多不便。 此时,许小美正忙碌地在厨边为他煮面条,疑惑不解道:“今日并不是市集日,你进城有何事?” 随口找了个借口,高晓明说道:“我上次在城里售出一头黑熊,至今还未拿到货款,今去建筑叔叔那里领取。”一听到与金钱紧密相关,许小美马上闭上了嘴巴,没有再质疑他的原因。 “面条好了,多吃一些!”许小美舀起一大海碗面条放在他面前,配了两个荷包蛋及一些蔬菜。 另外还为自己准备了小碗面条,只有一枚荷包蛋。 这些鸡蛋是家中土鸡下的,春日之际,许小美购买了一些雏鸡回来,又从大姐姐处买来两只母鸡养着。 此刻,虽雏鸡逐渐成长,却还未到开始下蛋的阶段。 待到秋末之时,她们应当就能产出鸡蛋供家庭享用。 高晓明进食如饥似渴,几分钟即空碗告捷,抹了抹嘴便准备离去。 他骑上自行车,沿着去往县城的道路骑行。 行途中,他会注意每个擦身而过的人,目不暇接,观察着周围的动态。 黄伟志给他的画像他依然揣在兜里,不过那画像已深入他心,只需片刻对视,就能辨识出来。 抵达县城,高晓明径直奔向公安局,意在寻找黄伟志。 要在人海茫茫中寻找一个人,简直如同寻针一般困难。 如果对方想隐藏或避开,要找到他几乎是不可能的;同样,自己想要寻他人,也是一道难事。 在这个尚无监控的公安局,案件侦查效率不算高,只有待网络发达之日,才可能对犯罪者产生无所遁形的压力。 到公安后,高晓明自然首先要去拜访叔叔高建设,一见面他就告知,“晓明啊,你来得正是时候,那卖黑熊的钱我交给你。”随即,高建设将已准备好的现金递给高晓明。 晓明连数都不数,直接放进裤子口袋。 高建设一脸无奈,“你也不清点下吗?”晓明笑道:“叔叔可是破案高手,这点小事怎么可能出差错。”既表示了自己的信任,也略加奉承。 听到钱的事,高晓明此行目的不在拿钱,故与建设叔叔聊了几句后便打算离开。 晋升副队长的高建设此刻事务繁多,也无太多停留之意,只提出若晓明下午返回城内,中午就一起去警局食堂共进午餐。 晓明确定后,便前往找寻黄伟志。 一问得知,黄伟志在跟人学习摔跤技巧,小宋已领着他过去,路上,小宋笑言:“伟志真的很努力,平常会找我识字,向小张学习擒拿,还会向他的师父学习绘画。 你懂的,他可能是我们全队最忙碌的一个!”随后他又提起堂弟何大有力争上游的转变:“你知道吧,何大有这家伙也来做辅警了,原本懒散惯了,可是看到伟志那么积极,相比之下简直就是天壤之别!现在他变规矩很多了。” 提起自己的表弟,小宋的言语里透出感叹之情。 何大有一度是游手好闲的角色,但在家人的推动下,成为了正义之师的辅警。 何本身对此并未抗拒,而是选择行动起来。 然而态度不够严肃,结果就被黄伟志勤勉的态度影响,不得不为之努力。 黄伟志如今正在专注练习格斗技巧,与前辈小张对练时虽多次失利,但所学技艺让他有信心能与普通人一战。 小张看到高晓明出现,猜想他来找黄伟志定有事,于是结束训练提醒:“今天先到这儿吧,你的基本步伐还需稳固,继续早起跑步、做俯卧撑!”说完两人离去。 黄伟志立正擦拭汗水,望着高晓明,猜测着来访原因。 等只剩他们两人后,黄伟志走近悄声说:“那个可能是真要找我们了!两天前又有家庭遭窃报案,我跟宋警官上门勘查后,在巷尾再次遇见了他。 幸运的是当时下雨打伞遮住了他的视线,他可能没有看清我。” 寻常罪犯是不会故意去惹警方,反而要避之不及。 现在黄伟志的境况不同,加上当天是由高晓明出面,递交那个黑色塑料袋的时候也没有提到黄伟志,所以那人不大可能会对付他。 但黄伟志仍然心有余悸。 自从遇见那个人后,他的生活就像在刀尖上过日子,日夜难安,因此一旦有空闲时间,他就跟着资深同事学习擒拿、散打等技巧,希望以此增强自保之力。 “你在哪儿碰见他的?”高晓明确问着,他已经决定积极应对,总比等别人找上门好些。 “在杏子湾路上!晓明,你要千万当心!这个……要不要告诉建叔叔一下?虽然不一定派警察,至少带把枪会安全点。” 黄伟志知道高晓明的想法,但仍忍不住担忧。 高晓明摇头回应道:“现在还是嫌疑阶段,没有足够的证据不便行事。 建叔叔那里暂且不说。”他又补充了一句,“也不用带枪了,我的枪术未必精湛,这里是县城,乱射不好。” 实际上,高晓明随身携带的是 和飞刀,而非枪。 相比之下,他对飞刀的掌握更好。 在获得最新地址后,高晓明准备出发,可是黄伟志思量再三,仍难以放心让他一人冒险,于是叫住他鼓起勇气开口:“我也要去!” 听到此,高晓明微微皱眉。 两人的目标可能更大。 但当他看到黄伟志眼里充满关心和义气,便妥协地说:“好吧,我们分开行动,你紧跟在我后面。 如果发现有什么异常情况,你去找支援。” (这里描述了两人身处的环境,一处偏远的农民自建区。 一幢老旧的屋子散发苦杏仁味——虽然难闻却由于环境无人注意。 屋子里聚集了三人:两人相貌酷似,推测是兄弟;另一个人高大且长相凶狠,特别是鼻子和唇部显示出此人容易怒火中烧的样子。 如果黄伟志和高晓明在这里,一眼就能认出来。 ) 那人问他们:“还得多久?” 老大回应:“强哥,剩下的这些金矿石大概还需要两天到三天处理。 提炼完成,我们就离开。”而弟弟似乎心情放松,打趣道:“不是说到这儿有你想教训的人吗?找到了吗?” 被称为“强哥”的人不满地撅了撅嘴,取出香烟,点了一根。 深深地吸了一口,他说:“还没找到,不过没关系,遇到便教训一顿。 没遇上的话,我不浪费那个闲工夫到处寻找。” “嗯,有怨恨不假,不过还不至于拼命。”弟弟笑着总结,强哥默许不语。 他虽手段强硬,但明白区别对待。 那些非必要的怨仇,能报就报复,否则不妨碍他追求大富大贵的目标。 瞥了一眼桌上堆积如山的金块,心情似乎略好。 他宣布:“难得雨停,我去散心,你们赶紧做,尽早弄好,以免被其他人盯上。” “恩,嗯。”俩兄弟答应着,并继续专注于手里的工作。 在刺鼻的苦杏仁味中,一种贵重金属缓缓形成,随后兄弟能小心地将其移到金色矿块区去。 他们利用氰化溶液将黄金矿石中的金币提炼出来,除此之外,也有其他方法,比如利用硝酸或王水等试剂。 由于黄金矿石不是纯金元素组成,伴有其他共生矿物,不同的矿石需要采用不同提炼技巧处理。 提炼出的金币暂时堆放一处,等出了这个地方,他们会将其熔铸成大块黄金流入 中交易。 他们的行事相当谨慎,从不在同一个地点逗留太久,特别是氰化溶液提炼环节,做完后会尽快撤离,因为溶液不仅有独特的气味而且有毒,会危害周边环境,若滞留时间过长必定会被察觉。 选择不曾在村里作业,是因为那里行人较少,陌生人在村里出现会引起较大警觉。 在县城租房悄悄干活,任务成功后也可便于离开。 大哥拿着香烟出门,刚走出去,敏锐的眼睛快速审视四周确认没人才放松下来。 他的装扮是件稍微有些磨损的黑色短袖衬衫,穿于众人中间毫不起眼,但嗅觉敏锐的能觉察出他淡淡的苦杏仁气息,来自用于提炼的氰化溶液散发。 口头上说要找人算账,由于连续多日的降雨让他不太想外出。 直到饭点才会出门几次购买,这会难得停了雨,大哥打算去制药厂看看。 列车上虽然没见过那人的脸,但从他携带药材前往樟树镇出售这一点得知详情。 那时大哥心里窝火,钱财损失不小,还有至关重要的烈性硝酸,但让他最为痛恨的是那些敢于对他出手之人! 于是,大哥没首先去找报案人 雪恨,反而一路跟踪南下的部队,抓住时机,在派出所附近的街道上 了偷窃他包的小赵涵,借此逃之夭夭以躲避警方追捕。 黄伟志衡量着自己那些不怎么可靠的手段,不确定能不能派上用场。 但幸运的是,强哥对他实在没什么深刻的印象,毕竟当时主动上交黑色包裹的是高晓明,隐藏在人群之后的黄伟志并未引起他的注意,只记住那叫高晓明的人。 第八十四章 瞧,那边是高亮的奶奶 南下支队的人虽然用狡猾手段窃走了他的黑色包裹,但他抓住其中一个犯人问讯时,那人害怕得立刻求饶,并供认包被藏匿在卫生间,因为不敢要了,请求黄伟志去取。 正当黄伟志走向卫生间时,他看见南下支队的人与一个年轻男子起了冲突。 原本黄伟志并不以为意,只想赶紧找到包,但南下支队的人挡住了他的去路。 接下来,让他震惊的是,他发现那个年轻人居然当众把一个包递给警官! 一见到那个黑包,强哥心中的恨意如同江水滔滔,他对偷他包的人、以及交出的人的仇恨,就像他们已经死了般刻骨铭心。 然而黄伟志分身乏术,最终只能去对那更有恨意之人痛下 。 直到提炼黄金时,同伙询问在哪里提炼,黄伟志脱口说了这个地方的名字,因为计划在提取过程中,找到并报复那位年轻男子,好好教训他一顿。 然而命运弄人,两个人偏偏在此刻交错而过,一个是刚好低下头拿烟,完美避开对视,一个是心中波澜起伏却无法有所行动。 当两人距离拉开五六米,黄伟志这才偷偷松了口气,他快步走到高晓明身旁,肯定地说:“就是他!” 高晓明目睹黄伟志与那人交锋的画面,但对方没有露出认识黄伟志的反应,应该没有识破他。 这让他稍微安心些,回想当年在火车上虽然有些波折,但他毕竟还是从中获得了些好处。 当时,他想把赚的钱分给黄伟志,但黄伟志因为惧怕惹麻烦拒绝收钱。 若此人还记得黄伟志并意图找麻烦,那么对于黄伟志有所亏欠的将是高晓明。"看起来,他大概就住在这里附近的某个地方。 我跟在他身后,你在周围寻找线索,先别暴露我们。 明白吗?”他压低嗓音道。 两天之内两次撞见那人,证明他住在近处。"晓明,要小心点。”黄伟志紧张道。 高晓明对自己的实力有着绝对的信心。 现在,他的力气足以对抗熊,飞刀技巧也日趋熟练。 当初的担忧源自于明争暗斗,但现在情况逆转,自己占据了暗处。 即便对手是神 ,高晓明也有十足把握制服他。"他在这一带停留很久,说不定有同伙!查探的时候你要多留个心眼!”他叮嘱。 听到此话,黄伟志果然更加紧张。 两人的时间有限,匆匆说完几句话便分头行事,高晓明尾随那人在前,黄伟志则沿着杨梅炳路探寻可能落脚之处。 虽然两人找到了目标,高晓明却不了解那人的身份和意图。 他并不贸然闯上去。 而是决定暗中观察,查明对方的行动目的。 就这样一直追踪,最终到了那家药厂附近!高晓明来到近前,意识到事情不会就这么简单落幕!凭借自己出众的身体素质和敏锐的眼力,他无需尾随至近,一路上悄然未被察觉。 老兄在药厂附近转了一遍,并特别驻守于门口,仔细观察进出的人员,直到午时,众多药厂员工穿梭往复,却没有一个符合他的搜索目标。 !气得他一声咒骂,情绪开始飙升。 老兄再度打开烟盒,却发现只剩最后一支烟,掏出烟后将空瘪的烟盒用力一掷,还狠命地踏踩了几脚,烟盒瞬间变扁。 厂里的保安注意到异常动静,便上前询问情况。 尽管他性子急躁,此刻仍竭力保持冷静:“兄弟,我寻人。 我记得那人比我矮一些,大概一米七八,相貌还算不错,约二十岁上下。 去年十月他曾到樟树贩药。 老兄,你认识他吗?”老兄说着,还不忘递上尚未点燃的香烟示人。 接过香烟后,保安低头看了一眼,识别出了昂贵的品质,随即笑道:“绝非我们厂里的人,这里是药厂,他们只会购药,而非售卖。 明白了吧?” 老兄虽早有预感,但并未因此气馁,接着问道:“这样年轻的人,在你们厂有没有卖过药?” 保安思忖片刻,回答道:“我们药厂来往之人复杂,年轻有年轻,年长也有年长的。 能否描述清楚一些?让我想想看能不能想起相似的人。” 因此,老兄详尽地描述了高晓明的模样,虽然时过境迁已不太清晰,但他对自己自信满满:一旦再见面,一定辨认得出。 因为那个年轻人身上有他特别留意的气息,易于识别。 保安思考良久后,却摇头否定道:“没记住你说的人,我们药厂交易的多是粗矿大汉,很少有外表清秀的年轻人出现。” 说完,保安返回了自己的岗位。 看着他离去的身影,老兄叫不回头,四周也没有要找的目标,于是低声咒骂几声,也随之离开。 走到一间技术员办公室门口,保安敲门进入。 戴着一副眼镜的技术员杨先生亲自开门迎他,笑问道:“王警官,你怎么来啦?” 王警官表情严肃地解释:“杨技术员,高晓明惹麻烦了。 外头有个陌生人寻找他,他体格魁梧,外地口音很重。 他似乎表面上友善,但实际上很不好对付!” “你说是高局的侄子?他出了事?”杨技术员还是觉得有点摸不着头脑,即使高晓明惹祸,他们药厂究竟何干?只因高局的情面,他们接收他的药材价格仅凭市场价格而已。 况且,若要找寻高晓明,也不至于直接来这药厂。 对于这点,杨技术员尚存疑虑,然而当过兵的王警官思路更加通透,解释道:“那陌生人来此地寻仇,很可能跟高晓明去年十月底在樟树卖药的事情有关。 他是外地人,只知道这个,不知道其他详情,于是才想到来这里寻找目标。” “杨技术员你看,这是我收到的烟——金叶子!那人抽的可是好烟,衣物却寒酸破旧,还透着一股味儿,此人不寻常呐!” "你赶紧联系一下高的局座,把这个情况告知他。 万一高局的侄子有个闪失,我们若一无所知倒还罢了,知道情况不说就是大忌,会惹恼人家。" 长官王的叮嘱,在技术员杨听起来还是有点迷糊,他专注于技术层面,对于江湖上的恩怨情仇并不懂。 看到长官王的神情认真,技术员杨同意道:"好吧,我去跟厂长商量一下,这种电话应该由厂长出面才是稳妥的。" 虽然对于江湖纷争不了解,但是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杨的技术员却是游刃有余。 他找到厂长,五分钟内便完成联系,那电话直通高建设的办公室。 电话结束后,高建设的面容立刻严肃了起来,他走出办公间审视四周,紧锁着眉头质问道:"黄伟志在哪?" 小宋立即回应道:"高晓明先前过来找伟志,随后他们俩一起离开了,到现在还没回来!" 高建设闻言心中已有了些许判断,随后他又问了几个与黄伟志有关的问题,然后找到了那位教导黄伟志画图的老警员。 他对老张开口:"老张,据说伟志请你为他画一幅肖像,现在还能记下来绘制么?" 老张是专门画人物素描的老警员,听到这个问题,未多加探究直接摊开纸,刷刷刷几下迅速地勾勒出一张面孔轮廓。 他的画作简约却不失细节,如若依此寻找此人,准确度高达百分之八十。 接过老张画好的像片,高建设连声道谢:"多谢了,老张。" "局长您太客气了,这是我该做的。"老张微笑着回应谦虚有礼。 随后高建设回到大厅,招手叫来那些常常一起行动的小宋、小张和何大有:“你们三个过来一趟。”他们被点了名,立刻迈步来到眼前。 高建设把手中的肖像递过去,命令他们记清楚对方的样子。 小宋等人受过快速记忆技巧的训练,只要看见过一次就能轻易在人群中辨识出他。 这时,宋某询问:"局长,这是谁?罪犯吗?这家伙看起来不太简单,十分威猛。” 面对自家的人,高建设没有隐藏实情,解释道:"这家伙很有可能是高晓明的仇人,如今正在四处搜寻晓明。 还好药厂的保安警惕性强,查探出了他的意图。 刚才厂长及时通报我,这个人刚去过药厂。" 对于黄伟志,原本以为他是个踏实勤恳的人,如今看来竟背着自己有隐瞒的事情让高建设颇为气愤:"一向觉得黄伟志为人正直勤奋,想不到背后居然藏着事!而且今天高晓明来找我时,仅仅说了几句就带走了伟志,十有 他们是去找画面上的那个人!" 得知事情如此严重,小宋感到意外:"真没想到伟志胆量这么大!高局长的侄子有麻烦也不事先知会!” 这可不行,“这黄伟志必定难逃此劫!我们现在即刻出发,去看看在药厂有没有他的消息,如果能找到,立刻押回警察局盘问!” 高建设以不容分说的强硬语气说。 “明白!” 小宋和小张毫不犹豫,各自检查佩枪,准备外出。 可怜的协警何大有没配带武器,只能默默尾随在后,内心暗骂:"慌什么慌?高晓明动起手来就跟畜生一样!现在的首要敌人不是高晓明,而是那个画像上的狠人!"虽然心里嘀咕着,但何大有哪敢在这时候说出来,毕竟连高建设都焦急不已,火气颇重。 三人在路上每人骑着一辆自行车,一同向着制药厂进发。 制药厂那边虽然报告称人已离去,但说不定他仍在附近区域,前往搜索,找到的概率更高。 高晓明始终紧跟那位老大步伐,目睹老大与制药厂警卫交谈的模样,猜想着可能正是找自己的原因,此刻他的内心燃起了复仇的怒火。 既然敌人送上门挑衅,他决定不能让他就这么轻易逃脱,否则他的下半生将难以安心! 黄伟志对于杨梅炳这条路并不是十分了解,除非有 案件,他才会过来协助查证。 遇到那个神秘人物后,他对这条街的畏缩并未消失。 作为协警的他,虽然改变了不少,深知自身短板,也珍惜平静生活,于是尽量保持警惕,避免踏入危险之地。 直至高晓明的到来才为他注入新的勇气。 由于对方离开,黄伟志的最大担忧也随之消散,他的心态重新变得轻松,踏上悠哉漫步在这杨梅炳路上。 杨梅炳路的名字源于周边一片杨梅树林。 这里的家家户户几乎都会种植一颗杨梅树,而此刻果实挂满枝头,红润如霞,虽然未完全成熟,但空气中弥漫着一丝酸甜的气息。 这里的房子密集但不失空间,在屋前屋后,有的种上绿油油的蔬菜,比如整齐的 或茂盛的丝瓜。 丝瓜藤蔓沿着竹竿攀爬生长,繁花朵朵如金黄的伞状,偶尔有雌花结成的小手指长度的丝瓜垂落。 此地的风情与村庄相似,村民有的务农近在咫尺,有的在县城上班,还有负责看护这片杨梅林的人。 屋门几乎都是开着的,这样黄伟志可以窥探室内动静。 不过他留意的是那些宁静的宅屋,并未发现任何异常。 路间的通道狭长,只能容两三人体并行,雨后的洼地仍存积水,泥土黏滑难走。 他在狭窄的巷间穿行,环顾四周,没有异样的发现,思索着如那人有帮手在此,他们会不会寻找高晓明报复?还是暗藏其他目的?一边思考,一边前进,忽然他的鼻腔捕捉到一种特殊味道。 黄伟志猛然抬头,聚焦到一道臭水沟后面的破旧屋子!这座屋与其他相邻建筑物距离甚远,因有臭水沟作屏障,且本身显得破旧不堪,可见已有许久历史。 雨水浸湿后,那污水沟已泛滥满溢,周围道路泥泞且气味不佳。 然而让黄伟志留神注意的不是水沟,而是来自那房屋的气味。 他曾嗅过那与眼前相同的味道从那名男子身上传来! 瞬间,黄伟志心底滋生了一个想法,他的心跳快速加速,手掌都湿乎乎的。 那个人是否隐匿于此?又或者屋内的某角落藏着与那男子同行的伙伴? 深呼吸平复心情后,他鼓足勇气绕开臭水沟,向那屋子靠近。 第八十三章 各类化学剂桶 ...已经是午时,大多的人正在享用午餐。 老大没找到想要的人物颇为失落,烟瘾也随之发作,他摸索裤子口袋才发现只剩最后一根已被给警卫了。 这才意识到问题。 强哥低声骂了一句脏话,步入一家烟草店,购买了包黄金叶香烟。 对他而言,这款是他的心头好,既喜它的味道,也爱它的名字。 由于黄金叶品牌在多个省份都有销售,不用担心买不到。 叼着烟的同时,他在寻找用餐之处,索性点了大份的面条与包子馒头。 他身高体健,饭量巨大,吃东西时犹如逃难般狼吞虎咽,几乎无需细嚼就直接吞下,只因长久的生活不稳定让他深知,吃得快是保持安全的必要手段。 喝光最后一口汤后,他付账离开。 如鹰一般的眼眸左右扫视,朝目的地前进。 很快,他来到了一辆没人的自行车旁,车子主人显然匆忙中忘了它已上锁,然而强哥从口袋中取出工具轻松 ,毫不紧张地骑乘上了这辆老旧自行车,迅速离开了现场。 目睹一切的暗中追踪者高晓明不禁心中骂了一声。 由于担心行动不便,他的自行车此刻寄存于警方。 近日,警方在镇子严厉打击偷窃事件,但这世间总不乏 者的存在! 紧紧跟随,高晓明却不能弄出太大声响,以免引起对方的怀疑。 那人逃脱现场后放慢脚步,边骑行边观察,似是在寻找某个人物,却殊不知那个人已在身后躲藏。 此时,高晓明隐藏在黑暗中,忽然看到了同样骑行中的高建设。 他也正环顾周遭,仿佛搜寻什么,身旁还伴有一些相识面孔。 难道有什么线索? 高晓明思索着可能的情况,此刻他必须专心追踪目标,而对发生在高建设身边的状况无暇多虑。 但他没想到的是,当高建设无意中撞见嫌疑人,猛然叫喊道:“就是这家伙,拿下他!” 这令嫌疑人大惊,连同他高晓明都愕然。 难道是这位高建设曾调查过这个人的案子吗?高建设现在已经是副局长级别,说明案件重大,或许涉及到犯罪? 高晓明心中念头翻涌,万万想不到这一切的行动,其实都是围绕着那个人展开。 这个名叫强哥的,生性机敏,在黑帮世界有着数不清的秘密 记录,胆大妄为得在警所近郊犯案! 听到高建设的命令,强哥像游戏开了挂一般,骑车技巧出神入化,灵活变向迅速消失,若非高晓明紧跟着,几乎会跟丢了他。 这一刻,他一心一意跟梢,自顾不暇与其他人打招呼。 高建设同样没想到对方竟这般难以抓住,脸上的表情愈发严肃。 多年的侦缉经验提醒他,眼前的这个人在犯罪世界必是条巨鳄。"散开找!必要的时候动粗也不妨!”高建设指挥着手下二人答应了下来,但何大有一副沉默寡言的模样,默默跟在后方,他没有武器,选择退后…… 实际上,只是一介辅警的高局,并不需要因私人关系处处携带他人办事。 但这次追踪涉及的案件,确实让人感觉危险重重。 强哥神色阴郁,他顺利摆脱了似乎跟踪的便衣,拐过了几个巷口,又回到了杨梅炳路。 这一带街坊密布,小巷纵横,隐藏行踪十分容易。 在路上丢掉自行车时,强哥刻意而为之,他将车胡乱一扔就疾步离开,仿佛真的有急事在身,甚至连看都没再多瞥一眼。 但他刚离开,几道窥伺的目光立刻紧紧跟上。 在当下的时代,自行车是贵重物品,每个都需要挂车牌,但这并不意味着拥有车牌就能确保安全,只是增加了 难度。 人性贪婪,强哥自信他的自行车很快会被不怀好意之徒觊觎夺走。 就算无人下手,也没什么差别,反正那车本来就非其所有,最多借此判断他的弃车点。 快速奔回租借的小屋途中,强哥警惕扫视四周,确保平安无事且无尾随,才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 他走到门口,按照约定的暗号敲门,长音一击,短音两响。 很快,里边的人应答,然而并未立即开门,而是低声询问:“谁?” 强哥一听,心头略沉重。 他们已经事先协定好了敲门方式,对方会在对准时回答。 此刻,却……他同样低沉地回答:“是我!” 听见确认无疑的声音后,房门才缓缓开启,露出那两人都熟知的容颜。 他迅速闪入门内,紧跟的是另一人的匆匆关门。 “出什么事了?”两人的提问几乎是同步响起,相视一眼后,强哥低沉地道:“刘大哥,你先讲。” 这位长兄道:“刚才有人来找上门来,别担心,就他自己一人,已经被我们制伏了。” “肯定是警探!这里不能再停留,快收拾好准备离开!”强哥咒骂了一句,接着又说:“我在外头寻找帮手时,和那个警探照面了,他似乎要找我!” 刘兄弟大感惊讶:“哥,难道你的身份曝光了吗?” 强哥阴沉的脸庞显出不满。 他虽犯下过几桩案行,但从不曾在这里犯罪,照理来说,当地的警探应该不会识破他的身份。 唤警察为“条子”,不过是借鉴港片,表达对他们的一种轻蔑,以获得心理上的快意。 这时,强哥看见了黄伟志被五花大绑,嘴里还塞着东西。 他阴狠地询问:“这小子怎么了?” 刘兄弟解释:“他在附近晃荡,想要攀墙,但他没想到我们会布电网在墙上。” “还用上了潜望镜呢!这小子刚进来,就被我盯住了!”小刘沾沾自喜,补充说明。 为了隐蔽,他们在一个偏远污水沟边选择了地址,墙面设电网,还自制了窥镜以监测外界动静。 尽管黄伟志文化程度有限,对现代技术一无所知,靠着自身实力追踪到了这个地方。 却不小心在尝试爬墙时被电网电翻,还没回神就被人牢牢制服了。 此时见到强哥归来,本应惊惧无比的黄伟志心境慢慢恢复平静。 他无法出声,眼眸却是动个不停,视线穿过强哥,望向身后。 他在想:高晓明,你在吗?那是他的唯一愿望。 确实,高晓明就在院子的外面。 与黄伟志不一样的是,他源自未来,见多识广。 到达此地后,他就察觉到三大异状:首先,那苦杏仁般的味道愈发浓烈,必定是非天然的,是化学制剂散发的气味;其次,围墙顶上安装有一圈电网,而且有一处看起来曾被重型物体拉过而倾斜;最后,一处墙角隐藏了一个黑色塑料筒,这样物件在此类屋子里并不常见。 高晓明内心飞速地推理:难道是氰钾?作为剧毒物质,氰钾常出现在悬疑侦探故事里,他曾看过不少,深知氰钾闻起来就是苦杏仁味,且中毒者身亡后往往散发出这种气味。 电网加上疑似用途不明的塑料筒,这个塑料筒是不是用来……进行观察或窥探? 接着,屋内的人命令道:“快收拾东西走人,这个人杀了他。”这让高晓明陡然心惊,这个人是谁?黄伟志么? 起初尚无焦急,现在却按捺不住。 高晓明毫不迟疑,从腰间拔出 ,后撤一步然后猛跳而上。 借助良好的跳跃力,他轻松跃上围墙,避开电网。 利用足尖短暂的借力,他悄无声息地翻入院子里。 然而他的动静引起了屋内三人的注意。"谁在外面!”怒吼的同时,他们立刻持械出来查看。 保持沉默的高晓明决定先击败对手。 手握 ,他动作娴熟,虽然敌人有三人,但无法靠近。 也许是不想暴露意图,那个强人同样拿起了 ,而非选择格斗。 激烈的拳脚相向和 对决充满死亡威胁。 此刻强人已认清眼前的就是高晓明,杀气涌动,“竟然是你!”感觉如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小刘,去整理东西,放弃那些矿石和溶液,只要黄金就行了!"命令传来,他认为能解决这个麻烦。 实力较弱的小刘闻言,毫不犹豫地快步返回屋内准备打包带走金子。 提炼完成后的金子摆在桌上,三人合作必须摆放到显眼地方称重分配。 此时小刘随意拿起布袋,将所有的黄金装进去。 他对黄金的专注使他忽略了黄伟志的不同寻常。 尽管对电网和潜望镜不了解,但黄伟志一个月协警经验让他略懂一些逃生之术。 其中之一是如何挣脱束缚。 他自己身体不济,更依赖技巧生存。 虽带了 ,但在捆绑过程中已失窃。 不过他还藏有把锋利的小刀于袖口。 试图挣脱时发现绳索牢固难解,于是他悄然用小刀缓慢切割。 外界的打斗喧嚣掩盖了他的行动声音。 凭借他的耐心和坚持,绳结渐渐松懈! 此时,他的眼神闪耀着一丝异彩,凝视着装满金子的帆布袋。 "之前你让我损失了近三万和一把武器,今日我要你偿还血债!" 强哥严厉低吼,犹如狂奔的猛虎直扑高晓明。 高晓明无法躲开这双重攻击,强哥主导攻势,大刘则从侧协助,堵住了高晓明的后路。 面对此境,高晓明眼中闪过决绝,他挺刀不闪,准备迎战。 叮当! 他的斩击极为精准,精准挡下强哥袭来的剑刃。 然而,强哥并未因此停滞,敏捷地一个转身,右腿猛蹬向高晓明的脚踝,与此同时,右拳击向其胸膛。 他身躯高大,体质强健,在这样短兵相接的情况下,显露出高晓明身形略显矮小。 然而,尽管高晓明外表清瘦,体内蕴含力量不容忽视。 他勤修武艺,山野奔跑锻炼了他绝佳的体能,再加上每日饮食不乏荤腥,他整体状态超越强哥。 但在战场直觉上,强哥无疑是更加犀利。 他的攻击每一招都毫不花哨,直接、致命。 与之相反,尽管高晓明前世社会经验丰富,今世勤奋习武,可实战经验却未有这般激荡人心。 他往往通过轻盈的动作,勉强躲开强哥的一波波致命打击。 强哥的刀再次险之毫厘擦过高晓明的脸颊。 高晓明迅速弓身后退数步,拉开双方的距离。 强哥愈发激昂,脸颊泛红,酒糟鼻更显得血丝遍布。 在这激动的状态中,仿佛饮下烈酒一般。 久违的酣畅搏杀,他已难觅对手。 一年前,强哥在列车上曾远远审视高晓明,虽然察觉对方技艺不俗,但仍自信能轻易制服。 那时他曾确信,只需几分钟内,就能置高晓明于死地。 可三分钟过去了, 眼前的高晓明宛如狡猾的泥鳅,在强哥与大刘的合力下,险峻间闪过了无数次生死危机。 战局越发白热化,而另一侧,小刘已搞定黄金,背着帆布袋,持枪走近捆绑的黄伟志。 他的目光冷酷无情,似乎把生或死当作无足轻重的存在。 察觉危机的黄伟志,命运已无出路。 双手被绑,被扔入角落。 角落附近堆叠的各类化学剂桶里,有一桶正是氰化液,此刻正贴近黄伟志。 手握钢刀的小刘毫不犹豫地向黄伟志的心脏刺去,威力之大足以摧毁心脏。 然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黄伟志骤然发动反击。 只见他迅疾地抓起身边的氰化液,泼向了毫无防备的小刘脸上! 出乎小刘意外的是,黄伟志竟在此关头挣断束缚。 这猝不及防的一泼正中面门,剧毒液体顷刻洒落全身。 “哎呀!”小刘凄惨尖叫,氰化液的剧毒在他口中留下灾难。 液体顺着口鼻流入,意识到不妙,立刻张口呕吐,无奈 早已侵蚀双眼。 利用这一瞬间,黄伟志飞速解开脚链,抽出嘴中的布块,但他没有立即逃跑,趁着视线未复的瞬间,扑向了不远处的小刘的帆布包。 小刘下意识地抱住帆布包紧守不放。 然而黄伟志心知包中皆为金子,在面临生死关头时恐惧已经消散,此刻他头脑发热,丝毫不惧!他知道保住这包黄金就能建奇功! 小刘痛苦的呼喊声唤起了院子里战斗中的三人注意。 第八十四章 我做错了 一开始,高晓明颇为担忧困绑的黄伟志,但面对强哥与大刘的强大,即使是他开了“挂”,在上一世面对他们,顶多三分钟就会败亡。 自顾之急让他分身乏术,难以援助黄伟志,可当看到黄伟志挣脱绳索,反过来制服一人后,自豪之情油然而生,仿佛看着孩子长大一般。 “兄弟!”看到弟弟受挫,大刘焦急无比,放弃对抗高晓明,转向援助弟弟。 高晓明不愿放任,迅速取出一把飞刀,直投正在转身、面向他的大刘。 失去大刘干扰后,机会稍现,飞刀如愿钉中他的背部。 实际上,以高晓明的眼力与精度,瞄准大刘头部与颈部并非难题,但他从未 ,怕失手致人死亡。 尽管认为自卫,并有人保庇,他仍不愿冒太大风险。 中刀的大刘惨叫连连,所幸高晓明的顾虑使刀没伤到关键处,他继续朝屋内移动。 屋里黄伟志与小刘扭打一团,一个试图夺走包裹,另一个死守。 两人力量虽悬殊,但小刘目力受伤,难以招架黄伟志智计的运用。 "嗖!"又一刀疾射出,目标直指大刘的小腿! "哎呀!"这次的大刘叫声更为悲凉,行走之间遭受突袭,失去平衡摔倒在地。 只是瞬间的攻击,大刘已无力还手。 见此景,强哥眼中闪过震惊,不禁怀疑能否将眼前的人彻底解决。 怀疑刚刚滋生,他的手指已在紧扣扳机! "砰!"这枪快且准,当高晓明转移至大刘之后,才觉察到强哥的威胁。 高晓明身体敏捷反应快,但也未能及时避开那一枪。 枪弹擦臂而过,虽未击中手臂,却划出一道血痕。 鲜血涌出,枪辣般的疼痛 了高晓明的凶性,他不再允许强哥反击,跃上前去,将强哥压倒,已瞄准了强哥持枪的手。 你的枪伤换我的断掌! “呵!”强哥低沉吼叫,意识到高晓明的意图,竭力挣动,妄图改变形势,无奈的是高晓明力量庞大,如同猛虎压制他般,令其毫无反抗之力。 强哥的动作让高晓明的刺偏,仅伤了手掌,并未伤及手腕的关键肌腱。 这边激战正酣,另一边高建设他们追寻到杨梅炳路附近,听闻了那震耳的枪声。 高建设面色一变,尽管现在还未全面取缔武器,但在这样一个小镇,大部分人都没持有 ,就算有,也不会公开炫耀,所以他眼前持械之人必定是歹徒无疑! “跟我来!”高建设确定方向后,带领大家往一道小巷走去。 此处居民密集,小路纵横,几个人快步前进,但随后就不再传来枪声。 失去了枪火的导引,队伍步伐稍减缓了。 高建设皱眉环顾周遭,下了命令,“分散搜索!” “明白!”小宋和小张两人神色凝重,各自选择一条道路,向着前方探索过去。 高建设也随之选择了另一条小路探寻,只剩何大有怔立原地片刻后,他毅然决定跟随表哥的方向。 "表哥会救我的!" (在许多经典执法剧情中,警察常常迟到才到场,然而警察到来之际,则标志着紧张的冲突即将画下句点!) 终于找到那所房子时,高建设领着人发现里面的人皆已受伤倒地。 高晓明靠在树旁艰难喘息,就在不久以前,他试图救援强哥,在激烈搏斗中,强哥混乱下 打在他腰部附近,虽未致命但造成大面积擦伤。 当然,这场对抗下来,强哥已是元气大伤,一手被打断,枪被抢走,双脚还各自遭受一刀攻击,动弹不得。 躺在地上的强哥也是大口呼吸,脸上还有淤青,那是被高晓明拳揍所致。 虽然行动不便,但他仍然勉强支撑身体,眼神充满恨意地望着近处的高晓明:“早知会有今天,我早应该取你性命!” 此刻,他的怨怒难以言喻。 他心中痛恨那个偷他包的小贼,觉得自己这个 高手却被野雁啄眼,失去了用命换来的财富,因此对偷包人绝不手软。 他曾尾随赵涵等人,趁警员不注意,在派出所附近痛下 ! 高晓明带着笑意面对高建设,然而后者眉头紧锁,恶狠狠瞪了他一眼后开口说:“小宋、小张,还有何大有,开始搜身!” 嫌疑犯已被制服,瘫在地上无法动弹后,小宋和小张二人收起枪,取而代之掏出工具,慢慢走向哥几个。 “高局长,这些人走私黄金并且私炼,在这里有大量他们的成品,您看,这是黄金。”黄伟志突然从房间冲出,他显得有些狼狈,却死死捏着一个帆布袋。 敞开袋子的内部,金黄的光芒在阳光下闪耀,犹如诱人瑰宝。 是黄金! 众人凝视那金碧辉煌,心脏砰砰直跳,不是因为贪婪,而是欢喜的喜悦! 他们的付出即将换来大功! 这时,先前被擒的大刘挣扎跃起,持械冲向了黄伟志,刺向对方大腿。 他并非刻意刺腿,而事实上也无法再选择其他部位。 “志志,小心!”小张离这里最近,连忙疾步向前,踹在大刘身上,使得其动作摇晃,枪刃仍然浅浅划破了黄伟志的大腿。 “嘶。”黄伟志因疼痛哀叫,脸色愈发显得苍白。 作为善于观察之人,黄伟志此时却被功名心冲昏了头脑,没能察觉潜在的危机。 目睹兄弟被黄伟志突袭且脸上被泼洒了氰化物后,大刘一心想要解救。 可惜,高晓明两刀将其制伏。 但他倒地后仍想助弟,却没料到就在强哥被按倒时,黄伟志也顺势拿到了武器,并且伤害了他的弟弟! 弟弟随即倒在地下,帆布包裹也被黄夺去。 然而此时,趁着黄志未及提防,大刘决意教训他一番。 “你还敢继续动手!”高建设愤怒至极,而紧邻现场的小张已连踢了好几下大刘。 大刘两刀插在身上,受到连续攻击后发出低吟,血水自嘴角渗出。 “何大有,骑自行车急速回警局,取那辆吉普过来!”高建下令。 “明白了。”跟在身后的小队立刻响应,迅速出门。 这里房子拥挤,骑自行车颇为困难,所以他已先行将自行车安置在外面。 通常标有特殊标识,很少有人会冒险 。 短暂时刻内,高建设已预感到事态的严重,心中忧虑高晓明,看到他并无生死威胁后,决定先把这几人带回审讯。 或许,先简单包扎伤口更为妥当。 他审视这几位可悲可恨的犯罪分子,心中满是惊讶。 对于高晓明和黄伟志的强悍,他显然有了全新看法。 对于黄伟志,他知道能力;至于协警的高晓明,虽然自己以为有所了解,但现在看来,似乎并没有看清其真实实力。 思绪到这里,他以审慎的眼神看向高晓明。 不明所以的高晓明站起身,走到大刘旁边。 原想拔出飞刀,又迟疑不决,对于人体并不熟悉,担心这可能导致不可逆的后果。 “这刀……可以 吗?”高晓明向高建求助,眼中满是无助。 高建设轻轻嗤笑一声,细细查看刀口位置,挑起眉毛质疑地问道:“你刺的?” “呵呵。”高晓明不好意思地笑了,他希望那飞刀只是自己隐藏的底牌,而不是公开的秘密。 高建设再次轻轻哼了一声,下令:“拿吧!”听到指示,高晓明毫不犹豫地拔出了刀,对于刘大嗓在他拔刀时的凄厉哀嚎,全然不顾。 那次涉及黄金走私的重大案件引发了警方的高度重视,就连局长亲自过问调查细节。 高建设原本只是股长级别,凭借对大田村连环凶杀案的卓越调查和胜于竞敌的表现,升为了副局长。 接着,他重新启动了田永蝶凶案的调查,最终将真凶绳之以法,那起事件在当时也是一时瞩目。 然而,就在人们认为高建设风光无限之际,他又迅速接手了一件巨案,使得大家对他更是刮目相看,赞誉其神通广大。 然而这时的神探高局,并不在犯罪现场办公,反而在医院里,目光严峻地凝视着满脸血迹的高晓明。 高晓明已经脱掉了上衣,为医生清理他身上的割伤——除了一些轻微的擦伤之外并没有其他的严重伤口。 这些损伤虽痛,但高晓明还能忍受,毕竟是皮外伤。 在一旁,黄伟志情况稍显凄惨,他的脸肿得通红,身上还有打斗留下的瘀痕,尤其是大腿上一道严重的划伤。 他原本逃过了一劫,但最终因疏忽大意,未能料到大门口附近倒地不起的刘大嗓会突然袭击,导致帆布袋内的金条险些落入手。 如果非是张同志及时踹出一脚救下黄伟志,恐怕刀尖早已深深陷入他的大腿。 那里正是人体主要的动脉区域,动脉受伤足以危及生命。 所幸黄伟志也算好运,虽伤口有一公分深,但并未刺到大的血管。 包扎伤口后,医生配给他们止痛消炎药并离去。 只剩下三人:高建设、受伤的两人。 黄伟志早就看出高建设情绪不善,所以即使疼痛得面目扭曲,他也选择了沉默。 高建设用压低的嗓音、充满威严的口气质问道:“如实交待,从宽处理!”他紧盯着高晓明,期待听到 。 承担重大责任的高晓明显得无辜且无辜地回答:“这个说起来可就长了……” 面对逼问,高晓明细数了事情经过。 事情发生时,南下特遣队玩弄手段,企图盗走强哥的黑色包裹,然而担心后果恶劣,最后他们决定先将其暂时安置在卫生间里,以为无人知晓。 不料黄伟志天性敏锐,发现了黑色包的秘密,他在混乱中求助于同样纠结其中的高晓明。 “作为一名公正守法的好市民,我理当归还捡到的钱财。”高晓明智理言辞,坚决声明自己已将黑色包裹送到乘警处,“那时我真的不知道谁丢了那个包。” 高建设有些质疑,仍觉得高晓明有所保留。"这个人向来睚眦必报,这笔重金和危险的武器损失使他至今恨不得你丧命,那么为什么不趁机下手?”他的质询充满了不信和不满。 高晓明眨了眨眼,这事儿他真不清楚答案。 老实说,初到樟树镇时,他对周边确实心存顾虑,时刻留意周围的动静,担心会有麻烦找上门。 整个药交会期间算是相当平静——哦,当然,黄伟志闹的小乱子就别算在这平静范围里! 深思之后,高建设转身看向黄伟志,克制住恼怒问道:“你需要补充说明吗?” 黄伟志一脸困惑地摇头,他觉得自己没有遗漏重要的信息,因为一切似乎都被高晓明说过了。 “哼!”高建设冷哼一声,威严却不发火,“黄伟志,你是协助警察,见到可疑分子竟然隐瞒不上报!私自私下调查案子,你是想独挑大梁,成为什么秘密勇士吗?”他的训斥让黄伟志吓出白脸,他担心自己因犯错而丢掉工作。 未当上协警时,黄伟志对这份工作既有期待又有担忧。 可真正成为了辅警后,他愈发不愿意重回军岭耕作。 他认识到有其他生活道路可以选,不愿意继续过那种整天对着黄土地的日子。 此刻,黄伟志显得手足无措,惊恐地说道:“我……我做错了。” 他的话语生涩,不知怎么为自己辩解,只好接受责罚。 “伯父,别苛责伟志,他这几天本来就十分恐慌,如果不是连续几天下雨,我早就处理完了。”原本高晓明试图为黄伟志求情,结果话出口,却激怒了高建设。 高建设指向高晓明,严厉地说:“你就是爱出风头,你知道他是谁吗?背包藏着成捆的现金、还有武器,还有那上百公斤含高纯度矿石来提炼。 你以为这种人物只是个小角色?以为抓了他事情就能了结吗?谁知道他背后会不会有更多的犯罪团体!” 面对责问,高晓明无言以对,只能感受着被牵连带来的尴尬和沮丧,像不小心沾到鱼腥味。 “那还能怎么办?既然人家上门寻衅,我不反击难道坐以待毙?”高晓明显得毫无办法,把手一摊,将问题推给了高建设,令后者更是不满地怒视。 然而高建设终究是长辈,愿意承担这些。 第八十五章 赚钱的技术 他深呼吸,决定今后如何应对,“如果以后再次遇见这样的事,不准单独行动,提前告诉我一声知道吗?” 手上有力量,有必要的时候辅助高晓明,完全没问题。 比如如果早点告诉他自己,就能事先安排人员盯梢,寻找他们的藏身处,集结人手,形成优势力量压制。 高晓明从对话里感到叔叔诚挚的关心,心中涌起暖意,他感激他是自己真正的亲人! 于是他欣然同意:“好。” 轻松的家庭场景骤变,高建设站了起来,眼睛锁定住儿子的防身武器:“我知道你勇猛,但没想到竟这般勇猛。 接下来你有几天时间休息恢复体力,咱们武斗场上再见!” 离开前,高建设再次告诫黄伟志:“下回若还想瞒我,就考虑清楚你的身子骨够不够硬朗!回去休息两天好好恢复体能,记住这次事件也算你的功劳。” 说完,他离开了处理室,只留下二人面对面。 目睹这一刻,黄伟志内心庆幸,还好上司只是嘴硬罢了!他终于放松了紧绷的心情。 此时,他来到门前,探头往外窥望一番,确定四下无人后,他悄然关上门,并悄悄把手伸向裤兜深处……对此,高晓明看得瞠目结舌,做梦也没料到黄伟志会有这般癖好! 就在他考虑是否要开口时,一道灿烂的金光吸引了他的目光!黄伟志向高晓明伸手,面带真心的笑容道:“给你,一起分。” 夺得布包时,黄伟志出于何种原因竟在不假思索之间,从中抽出一些金币,迅速地塞进了裤裆内层的小口袋。 很多人都会选择在裤子内加缝一个隐藏的内袋放钱,以此避免财物丢失,而黄伟志显然就是这样。 他裤子内的那个秘密袋此刻满满都是金币,随手一拿就掏出一把赠予高晓明。 高晓明一时愣住,惊讶询问:“是你拿的?” 对于那批人的行为及小刘包中的黄金,他略有所知。 他明白黄伟志曾从刘姓小弟手中掠取黄金。 但现在,看着看似朴实的黄伟志竟作出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震惊。 “嗯,没错。”黄伟志坦诚以对,他深知高晓明与自己心意相通。 他们之间无需过多言语就能明了心意。 望着黄伟志递来的金银,高晓明显然看出有二三两之多,世人都说“乱世黄金”,黄金在任何时代皆是硬货币。 这笔财富,若折算成现金,价值颇丰。 然而此刻,这黄金轻而易举地摆在了眼前。 其实内心深处,高晓明难免动心,谁又会抵抗不住黄金的 呢?但他仍坚定地摇头:“这些是你自己努力得来的,我不接受。” 回想起那次,当自己从黑包内分取财物时,对方没接受,如今反过来黄伟志却因私自拿金,他自然更不能收。"放心吧,这事我没告诉任何人。”为了消除黄伟志顾虑,高晓明补充道。 毕竟,黄伟志的行为本就隐蔽至极。 如果不是主动拿出,连他自己可能都不清楚当时紧迫形势下还做了些什么小动作。 至于具体拿了多少,高晓明也没必要深究。 这些黄金毕竟算是个人功绩。 尽管如此,两人态度依然坚决。 黄伟志坚定地将金子递过去,深情告诫:“拿着吧,这是你应得的!” 那场与小刘的打斗,他虽略占上风,但深知如果大刘插手,以他的实力恐怕难以招架。 想到这里,心脏砰砰狂跳,几乎以为必死无疑。 但在关键时刻,高晓明挺身救了自己一命,甚至险些遭枪击。 那一场景,黄伟志历历在目,于是他心中萌生一股冲动——想与救星分享这份意外得来的财富。 在情深义重的推让中,盛情之下高晓明最后收下了黄金。 他拍了拍黄伟志的肩膀,二人相视一笑,那份默契不言自明。 事实上,当初黄伟志在瞬间取金的举措,正是被高晓明先前行动所启迪的。 当初他看见高晓明迅速 钱财的场面,深深震撼。 原来,英雄也有私下贪欲的一面。 在黄伟志当上了辅警后,他每日勤勉工作,不断学习,希望能尽做更多事,就像所有的警察渴望破案立功,他也是如此期盼。 于是,当得知强哥一行涉及走私黄金后,他满脑子都是想要一展身手,成就大功劳。 随后高建设等人迅速冲进现场,面对待提炼的黄金矿石和纯金,按规定必须收缴。 然而,精明的黄伟志早就有所保留。 高晓明贴着黄伟志的耳朵轻声提醒:“这些黄金质量普普通通,你可以暂且保管,日后要么找到合适的时机卖掉变现,要么找个信誉良好的金匠,把它们提炼成纯净的金块,再打造成一个大手镯。” 普通的金手镯,有的重量达五十多克,轻的也有十来克。 完成后的作品既可以赠予爱妻佩戴,遇到经济拮据时也能变卖为现钱。 黄伟志说:“我现在手头还算充裕,先留几年再用更好。”对于这个几乎一穷二白的人来说,刚刚走私黄金就被曝光拿金块去打镯子太不合时宜,容易招致不必要的注意。 两人口头没有提及那笔黄金,默契地离开,各自算是受伤号。 黄伟志腿部受伤行动不便,而高晓明虽然腰部和手臂轻微擦伤,但仍能勉强行走。 他们在前往警察局的路上各怀心事:高晓明打算骑车回高家村,黄伟志虽获休假,却选择留在警局看书、练字。 原以为伤口不会构成太大困扰的高晓明没想到,回到高家村后包扎过的伤处竟然撕裂开,鲜血渗出纱布,让人心疼。 无奈之下,他只好将上衣脱去,准备自行清理伤口敷药。 此时,厅堂中突然走出个人影,欢快地喊:“大哥回来了啊!”是他的妹妹高淑芳,她身后是许小美,这位敏锐的眼睛早已看到丈夫高晓明 出来的上半身受伤! 许小美好奇又担心地问道:“你怎么受了伤,跟人打架了吗?”边问还准备立刻到山上采止血药。"不用那么忙活,医生已经配了药,你自己清理一下再给我抹上就行。”高晓明说着,从口袋掏出一小袋医疗用品,其中包括纱布、止血剂和消 。 山村里的天然草药能有效止血,他们家里还保存有半罐百草霜。 有现成药物可用,他就省去了额外的劳作。 坐定之后,许小美细致地为丈夫处理起伤口。 骑车时,跨下的力道和腰肌的牵动导致伤口再度裂开,幸亏只是浅表伤害,并非大碍。 听着妹妹的担忧,高晓芳不禁问道:“大哥,到底怎么回事啊?伤成这样?”她还记得自己二哥在邻乡可是个打遍无人敌的高手,这次受伤实在令她吃惊不小。 什么样的角色竟会伤害到他的二妹?她的识人眼光不深,因此误以为那不过是划伤,而非打架所致。 高晓明当然不会对她直言实情,含糊其辞地解释:“那是我在不经意间跌了一跤,撞到了铁皮尖刺上,不小心弄破了皮肤。” 然后高晓明试图转换话题:“淑芳,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当许小美与高淑芳姐妹们学裁缝时,一切就在董飞霞家中进行,为了让生活更便利,许小美甚至还把以前高晓明给她买的那台缝纫机搬了过去,大家可以共同使用。 听见询问,高淑芳眨眨眼说:“我来找姐姐谈谈心而已。” 然而她的掩饰并未奏效,因为被小妹许小美揭发道:“其实有个媒婆来访了,说邻村的一个男子对你淑芳很有意思,提议择期面谈。” “岂有此理!淑芳她年纪多小?怎么会谈这个?”高晓明闻言立刻气冲冲地责怪起来,他可是深知自己还有个未及长大的最小妹妹! 即便高淑芳前世是在成年才嫁人,高晓明仍旧对此感到担忧:“现在你的目标应当放在学习缝纫上,一心想着赚取更多钱。 等到将来开了服装店,你就会明白拥有财富的感觉。” “男人只会拖慢你赚钱的速度!”这话说得有些严厉,让认真聆听的高淑芳忍不住轻轻笑了起来。 连许小美都被高晓明弄得无语,但她知道高晓明的担忧。 她急忙补充:“妈妈才精明,直接骂跑了媒婆,一点也没答应见面事宜。” 看见罗小华正在全力教导高淑芳学裁缝技艺,为的是培养一门赚钱的技术,怎会轻易把她许配他人?她又不是供养不起自己的女儿。 罗小华并未有意要将高淑芳留在家里多干几年苦力。 她是小女儿,更是唯一的孩子,理应享有一份特别的关注和保护。 罗小华赶走那个媒婆的主要原因并非是对男方不满,而是嫌男方过于普通,不合罗小华的期待。 她认为有裁缝手艺的高淑芳完全能与家庭条件更好的人家攀亲。 “最好没见着!淑芳,在你还没真正长大之前,这些事你无需去想。”高晓明放心了些,并以严肃的口吻告诫妹妹。 高淑芳乖巧地点点头,表达她已经听明白了父亲的话。 她目前仍处于稚气未脱的年纪,还不太适合谈论这样的婚姻大事。 (那天晚上,高晓明的爸爸,高远见到访他,原来是他听说了儿子受了伤,这才特意前来探视。 一见面,他就迫不及待要求查看儿子的伤口,这跟妹妹不同,因为高远见见识过枪伤的创伤程度,只要瞄一眼伤口,便足以猜出端倪。 中国人有个传统的心理——报喜不报忧,所以高晓明并不愿在父亲面前表现出自己的困扰。 尤其高远见一面对事情过分担忧,常常先责骂、责罚一顿,然后又苦口婆心地叮嘱一番。 这套关心的方式让人不禁畏惧三分。 “爸爸,眼看快到六月了,四弟在学校表现如何?有可能考取高中吗?”巧妙地把话题转回到学业上,转移父亲关注的焦点,高晓明显得机智灵敏。 这就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精神!只要能让自己置身事外,哪怕牺牲一些其他兄弟姐妹的利益也在所不惜。 轻哼了一声,他抱怨道:“你们几个就没有一个是读书的料!前些日子我还特地去学校一趟,和四弟的老师交流过,据他说,四弟可能高考生都不够资格,更别说考取中专或中师了!” “唉,可惜四弟是农村户口,如果城市户口的话,还可以考虑学技术去。 算了,既然无法读书,那就毕业后回来种地吧!”高远见惋惜地叹息,他其实对这种情况早有预见。 毕竟一个学生是否有成材的资质,很早就看得出来。 对于高远见提出的技校,高峰明并没有多在意。 技校主要是为了解决城镇青年的就业,所以只接收城镇户口的学生,技术学校的毕业生还可以由学校进行工作分配。 可是,中专或中师的毕业生算是干部身份,技校的则是工人身份,在当下这个社会中,身份地位很重要! 从技校毕业后,人们会被安排进入厂矿或者企业,虽工作相对稳定些,但工人的地位显然不如干干部的好。 因此,许多人会选择走这条路,但90年代末的大规模下岗潮使得许多接受技校教育的人都将面临失业的风险。 如果四弟这时候就读技校,很可能刚分配到工作不久就被迫下岗。 考虑到这些问题,尽管可能给四弟提供一个机会,高峰明对此还是不太认同。 提及四弟,话锋又转至高建设,“你叔叔晋升了,你肯定知情吧?”他目光落在高峰明脸上,询问道。 “嗯,我知道。”高峰明点了点头,在心里分析父亲提起高建设的真实目的。 从小与高建设两子关系密切,再加上如今常常往返县里,他应该能有一些交流。 于是高远见关怀地询问:“你跟建设叔叔那里联系多,有没有跟他交往?他对待你好吗?能不能在县里给你找工作?”。 高峰明的确和那边有所往来,但并未详细讲述。 第八十六章 无需过度客套 面对高远见关心,他回答说:“我不去县里做事,我在山上养了许多蜜蜂,光靠卖蜂蜜就有不少收入了,去县里做事对我来说没意义。” 然而听到这里,高远见的表情并未变化,反而说:“你不愿意就罢了,那你能否让三弟去试试?三弟最近一直在找事情做,本来大哥计划让他在工地上帮忙,可短期内没那么多活计。” 高峰明内心暗暗叫苦:原来他只是做个引子而已!真正关心的还是三弟! 作为兄弟情谊在心的高晓明没有立刻回绝,说:“我现在受伤了,不便出门,待这几天伤势好些再去县里看看,另外也得问问三弟本人,看他想要干什么。” 但高远见则说道:“只要让他有机会做事就很不错了,他还考虑什么呢?” 典型的家长风范啊!高晓明心想。 次日,高峰明专门去找了老三,征询他的意见。 三弟实诚坦率地说,只要有事可做能赚钱就行。 深思熟虑后,高峰明决定几天后当面询问高建设是否能为三弟找到一家能安排岗位的工厂。 他这辈子不想再拖家带口地涉足纷扰的事情。 因为受伤,高晓明难得在家里休憩了两天,甚至连山里的工作都没有去。 不过伤势愈合结疤后,他再次进入山谷查看茯苓的情况,及时拔掉枯死的,免得影响其它菌株的成长。 另外,他也需要去看看蜜蜂巢箱,即便没有黑熊取蜜,巢箱也需要时常查看。 因为蜜蜂也有天敌,随时可能遭劫。 如果你任由这样,一段时间后,巢箱里的蜜蜂要么失去,要么飞走。 没了蜜蜂,哪里还会收获到蜜? 高晓明带着两条犬只,逐一巡查每只蜂巢,两只小狗兴奋地围绕着他奔跑,偶尔回头追逐小动物。 精灵那只笨狗自从咬伤了一次刺猬,就记住了这小小仇人,一见到刺猬便会穷追不舍,直到刺猬缩进草丛深处,它还会咆哮几声 才罢休。 高晓明看见它的“复仇”行为不禁感到好笑。 整个巡查过程中一切平安,这里比靠近坑里村那一片,显然更安静和安全,没见到有老虎据守或野猪 之类的重大威胁。 站在巢箱旁,他随手用木棍轻敲赶开 扰的马蜂。 马蜂的蜇人虽然剧痛,然而用木棍打落它们在地,就差不多算作消灭,若非彻底 , 但这表明犬群确实困住了老虎!接着,后面的偷猎者也紧紧尾随,他们都举起(枪械),瞄准虎身发射。 (枪)存在一个缺陷,每射一发都需要填装钢珠,但这八个人分批开火,威力足以构成巨大威胁。 虎虽受了伤,但未至死地,仍旧挣扎逃窜。 此刻既有枪击,加上群犬撕咬,老虎陷入了极为危险的局面。 高晓明躲在树后,亲眼见证了这一切。 他的脸上阴郁,满含苦痛和愤怒。 他视整座山为 场,将山中的一切视为本地产物,却被这些外来者觊觎,他的心头不禁感到怒火中烧。 回想起九十年代华南虎就在野外消失,眼前这幕恐怕与此密切相关!这些家伙出手绝不留情,明显是针对(猎杀对象,此处具体化可能是老虎,也可能是在说他们目标特殊)。 下意识地摸向腰间,他除了随身武器,还有两只飞刀。 但这还不够!他们人多势众,飞刀的数量远远不足对抗全队。 但他知道时间紧迫!高晓明确信眼中掠过一丝严峻,已将飞刀弹出。 嗖的一声,一只打算扑向老虎的(犬类或追踪者)猛地倒地,刀子深嵌入它的头部,只有刀柄外露。 倒下之际,高晓明大声宣布:“这片丛林的王者属于我!速速离去!”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他的警告未结束,一发 突然从远处袭来,尽管未能直接命中他,但就在他附近 ,震散的钢珠和铁砂四处飞溅,对四周造成了损害。 他灵敏避让,没有被弹丸所伤。 这时候,一道傲慢的声音传了过来:“你就是罗家小子说过的那个?哈哈,正好我要会会你!我倒要看看,有没有本事信口雌黄!” “给我 !”一声令下 在高晓明勇敢冲入野猪群里那一刻,他立即吸引了所有的仇恨值,成功的引导怪物的攻击,高晓明则赶紧向后撤离。 他所面临的那帮人仍在后面穷追不舍,却只见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回头冲了回去。 然而还未等他们庆祝成功,高晓明陡然纵身跃起,双臂向上延伸,稳稳抓着身旁一根树枝。 他如同灵活无比的猴子,在树间飞快跳跃,转眼间便改变了方向。 与此同时,野猪的冲击目标并没有随着他的变换而转移,八个人成了新的冲击目标。 “该死!”其中一人愤懑大骂,举起 对着野猪扣动扳机。 然而这批野猪是由一只彪悍的野猪王领队,远超山另一侧那胆小的家伙们。 面对他们的 攻击,野猪王不仅毫无惧意,反而更显狂怒,口中的呼噜声愈发响亮,就像一枚疾速炮弹直扑向人群。 那 守护的主人被野猪王直接撞飞数米远,重重落地,显示出 的体形与力量与野猪王相差悬殊。 尽管 已经发射出去,但野猪王的速度太快,加上其厚重的皮糙肉糙,若不能击中要害,恐怕并不能取其性命。 “该死!”另一个人咒骂道,放下了 ,从腰间掏出一支小型冲锋枪,这绝非一般平民能拥有之物。 藏身在树冠中的高晓明目睹此景,瞳孔瞬间收紧。 之前远眺时只觉得那 体积小巧,挂在腰间的带子让他以为是 ,但实际看见 射击,经验丰富于常人百倍的高晓明立刻识别出那是一部微型冲锋枪。 不过他并不知晓具体型号,但这把微型冲锋枪威力巨大,眨眼之间已 五弹,有两 编号326的家伙不知道为什么对高晓明怀恨在心,但他之前挑衅了野猪王,在受伤未愈的情况下,野猪王的目光紧锁着他,不断冲他逼近。 原本后撤时,他们与野猪王保持了一些距离,又有队友协助吸引它的注意,如今他们相距已有一段空间。 高晓明稳稳站立,举枪向狂奔而来的野猪王射击! "砰!" 枪响一声,野猪王的脑袋中弹,传奇的霸主就此倒下,尽管仍在不甘地喘息。 精准射击!隐蔽中的高晓明对此赞叹不已,他心中明白,逃跑是当下最重要的抉择。 他的速度快得无人能及,一旦逃跑就无人能拦。 身后接连响起枪声,但都被幸运躲过的高晓明敏捷应对,时而像猿猴在树藤间跳跃,时而像猎豹般地面疾驰,快得像一道幻影般难以捕捉。 自称"马王爷"的男子尝试追赶与 ,然而 里的 用尽了,也没看见目标有受伤的迹象。 "该死的!这家伙比狗还难缠!" 马王爷咒骂道,知道追捕可能已经无力回天,于是放弃了攻击,返回至队友身旁。 他看到地上的两具 以及散落在旁的 但是,那位兄长又说:“我们即将前往香江,届时天各一方,即便他认出我们的面孔又能怎样?” 然而,他的话语还未落定,已遭遇马王凶狠的目光一瞥,马王冷笑着回应:“难道你想留下陪着老三和老五吗?” 如此明明白白的威胁顿时让众人都选择了沉默。 原本一队共八人,已有两位丧命,一条因不明身份者的袭击丧失了两条生命,另外一条则因野猪王的撞击重伤不起,同样留在了这片陌生的丛林之中,其命运与老三和老五相同,永久地困在这儿。 当高晓明顺利逃脱,转过几个弯,返回了高家村。 黑色猛虎和精灵犬守在门阶边,听见山间的声音,便跳起来飞奔向山中,沿途欢叫声不绝,犹如欢迎着高晓明的归来。 一路奔跑而下,看着迎接的两条狗,高晓明止步,任它们亲近自己,表达出久违的热情。 他轻轻拍了拍狗头,愉悦的笑容灿烂无比:“你们放心吧,我命贱得很顽强呢!走,回家去!” 回到家中,他急忙跑到厨房,咕嘟咕嘟喝完一大碗解渴之水,随后拿出些糕点填饱肚子。 由于常常进山活动,家里的食品如鸡蛋糕、桃酥、酥皮饼和米糖之类常备充足。 只是简单的糕点显然不能满足他,于是打开厨柜,取出剩余菜肴食用,山上体力消耗巨大,此时他的确饥饿不堪。 许小美手提菜篮归家时,恰巧见到他在疯狂进食的模样,于是无奈地盯视,问道:“别心急嘛,饭一会儿就做好了,看你急成什么样?” "进山总归饿得快,记得多吃些。” 高晓明模糊地回答,随后等待许小美煮菜。 许小美手脚敏捷,迅速生起火焰,开始蒸锅中的米。 早晨熬粥的米已经充分膨胀,因此只需短暂加热即可。 她的小火燃起,接着点燃炉火烹饪大锅的菜肴,喊道:“过来帮我看火吧!” 答应了一声后,高晓明坐在炉台下的小凳子上,注视火焰并添加木材。 在此期间,许小美早已快手快脚地清洗和切割刚采来的青蔬。 这些蔬菜刚摘自田间,极为新鲜,冲过井水便可切得碎嫩,特别是满满一小篮子的辣椒,首批收获,个头健硕且色彩诱人,不管是做虎皮辣椒还是鸡蛋炒肉都是绝佳佐料。 辣度排行榜,大家常常提及湖南女性因为“辣妹子”的称号而闻名,其次则是重庆火锅的麻辣风味。 然而鲜少人明白,辣之真霸主是江西人! 传闻在江西人煮制青椒炒菜时,还需再加入干辣椒来增味!湖南的辣椒是香辣型,川渝地区的则偏向麻辣,然而在江西人的眼中,那辣才是原汁原味! 目睹许小美洗净锅铲,待油热后,立即投入切细的辣椒到大铁锅里。 瞬间,特有的青椒香气在厨房弥漫开来。 在炒辣椒的过程中,许小美已开始着手另一道菜,一块风肉在清水中浸泡以去除多余的盐分。 高晓明期待着风干猪肉,知道需先将猪肉放入冷水中浸泡。 浸泡一是为了去掉过多的盐分,二是能使猪肉变软易切割。 菜肴除风干猪肉外,还有满盘干鱼。 待三盘菜肴端上餐桌后,由于每道菜都搭配了辣椒,一眼望去还以为是相同的菜品。 "晓明,你先吃吧。" 许小美体贴地说,她是担心高晓明饿,因此催促他先行品尝。 环视锅中汤水,高晓明询问:"还需要做别的菜吗?" "我怕你不够填饱肚子,再加上些面条,下面蛋!" 许小美说着,开始搅拌锅中的鸡蛋。 在口语中,这叫做"下面蛋",简单又健康,就是香气稍逊。 面对自己的爱人,无需过度客套,他胃中饥饿难耐,决定自己开动。 清晨烧制的米饭,在午后加热再次享用时虽然柔软松散,不如刚出锅的饱满口感,然而便利性与煮熟时间却是优势。 因为村中人大抵忙碌,午餐往往仓促完成。 直到傍晚,才会用铁锅烹调米饭,因为在炎炎夏季,米饭存放一天就会变质。 尽管胃口大,高晓明进食快速但不忘留一些菜肴给妻子许小美。 许 食欲较小,剩余的菜肴对她已足够。 如非忙碌时刻,她会选择在高晓明结束后清碗。 所以高晓明家的食物鲜少剩余。 吃了三碗饭和一碗面,高晓明满嘴余香,舒适地靠着后背,露出懒散的神情。 在前生此时他常抽一支烟,但现在身体对烟草并无依赖,他早就戒断了。 有人说,除了物质的依赖,内心也有习惯形成的需求,有些人很难从某一事物中完全解脱。 但高晓明不知道是因为坚韧的决心,还是因 修行的功效,他的重生并没有受到烟草欲求的影响。 即使看旁人抽烟,他也无不适或向往。 这顿饭让高晓明心情平稳,不再为山中遭遇的危机紧张。 他内心宁静,既没恐惧也没激动,不急于展现自己的能力于危机之中。 然而山中的人,他们的命运如何他不得而知:身份、目的,乃至未来行动,都是谜团。 第八十七章 一把好手 唯一确认的是自己未曾露面,即便再次相遇也可能不被辨认出来。 遗落于山中的那两把飞刀让高晓明略显忧虑。 那时局势紧张,无暇取走挂在心头的武器,只能留在原处。 不过那并非名匠之作,寻找原锻造者、追踪线索会耗费颇多时间。 那陌生人有外地口音,但装备优良,尤其是那支微型冲锋枪直教高晓明目瞪口呆。 猜测他们也许是当地某股力量的代理人。 是的,很可能与上次的罗先生有所牵连。 现在,对方显然来山上不是单纯 虎豹,而是针对他而行。 见状,那队人马直接抛开猎物,径向他追过来。 高晓明从他们的行动中,嗅出了些狂妄的气息,明白有些人生来热爱冒险且无视道德规范。 这种人在乱世中最为常见,但现在,盛世已至,国泰民安,他们的生存空间正在逐渐萎缩。 而这些人也有两条可选择的道路,要么压抑本性,以朴实人形象度日,要么投身动荡之地,既可追求高额报酬,又能满足内在的渴望。 这些动荡之处,要么可能是香江的 ,要么是在国外加入帮派或招募佣兵。 这类人物,高晓明曾在前世见过,但仅仅是旁观,并未涉及纠葛。 他知道,这类人不可惹,因为他们像蚂蟥一般黏缠不清。 凝望着群山之巅,高晓明思考着接下来要如何应对。 无论是行动还是静观其变,都有理由。 他们纵然嚣张,也不可能轻易举枪滥杀于人世。 他们若在山区久搜不出结果,自会知难而退。 对他心头记恨之事,他并不担忧,反正这辈子不一定再见。 虽然心中藏身是稳妥的选择,但思索一番后,高晓明总觉得不完全妥当。 他长久地眺望山峦,双眉紧锁,流露出不易察觉的情绪。 一旁的许小美好奇他思绪的流转,却因此刻生活的满足与轻松,决定不去深究,待收拾好厨房后,便忙自己的事。 在废弃山庙中,六个体形剽悍的男子占据了此处,篝火旺盛,照耀整个荒凉的空间。 烧烤的野猪随着火焰翻滚,满屋香气四溢。 “老大,肉熟了。”脸上带着伤痕的一人递给他们的大哥——被戏称为“马王爷”的领头者。"马王爷”非本名,来源于其传说般的第三只眼睛,寓意其威猛无匹。 常有人云,“错不在名,名实难违”,“马王爷”的确名副其实,在家乡黑白两道皆敬畏三分。 如今带众人至此偏远地,只因其路过与罗家前辈有旧交罢了。 这群人皆厌倦平凡,嗜冒险如命,无论是驱赶异兽, 游走,乃至非法交易都在所不惜。 一开始在此设立了据点,生活富足,但国内环境日益严苛,诸多限制影响了他们的行事顺畅。 经中间人的介绍,他们决定前往香江闯荡。 途经此处时,偶尔听闻罗家晚辈述及其山遇狠人,刀剑之间轻易脱帽还削去一束发丝。 同时听说此地山中虎日渐稀罕,故“马王爷”生出兴趣,意图猎虎顺便较量一二。 最终未能猎得虎,却遇上那个狠角色,并未留手较量。 接过烧烤的野猪肉,边享受美味,一边审视周围破旧庙宇。 庙宇残破不堪,显然已废弃二十余年,神像碎屑与散乱长椅见证过往的历史尘埃。 他身旁一个小弟不解,开口问道:“大佬,您说那位凶人是村民出身还是罪犯入山躲避?” 三只眼神仙马王爷微微瞥了一眼他,说道:“要我动用第三只眼睛帮你看看吗?” 小弟顿时默默收了声,其他的弟弟们都禁不住轻笑,但这笑声低沉且谨慎,显然对他们这位马王爷忌惮三分。 夜幕降临时,黎明破晓东方升起,一片林子被阳光映照得如火烧云般炽热。 马王爷一行人在清晨早已苏醒过来,用烤肉和清水填饱肚子后,背着行囊,端着枪械,在树林里仔细搜索那位凶猛人士的踪影。 普通人或许会觉得在山中毫无目的地搜索枯燥,但他们并非如此。 他们在山间摸爬滚打的日子让他们的生活经验和知识广博,熟悉各种猎物与药草,在山林生存技巧高超,可一整天搜遍山谷,他们并未找到任何线索,连老虎的身影也没有看见,仿佛那狠人在一夜之间就与老虎一起消匿在山间。 大概是由于交通不便或距离太远,老虎可能整夜逃离了此地,而高晓明作为本地居民,不可能逃跑至此。 正当你以为他们会遍地搜寻他的时候,他却正坐在村子中吹牛,跟乡亲们闲聊。 这时,高守旺找到了他,告诉高晓明工厂的地基已平整完成,准备工作接近尾声,接下来几天需去镇上购买砖块、水泥和河沙。 得知此事,高晓明让高守旺帮忙多采购一些水泥与河沙,他准备将自己的庭院铺砖硬化的,此外还会给父母带些过去将家中剩余部分同样处理。 他曾记挂着奶奶明年可能会因上厕所而摔跤的问题。 "好的。"这是举手之劳,高守旺一口答应。 两人本计划合资开设裁缝厂并将成品送往县城贩卖,但作为亲密的兄弟们,他们在详细商量时调整了合作方式,分摊任务,使得合作关系更为清晰。 村庄的这家裁缝厂完全由高守旺主持,处理征地手续及招聘人员和生产事务。 而县城店铺则由高晓明一手承包,包括修建房子、装潢店铺以及售卖商品。 利润分成方面,高晓明从高守旺这里进货计作成本价,而高守旺方利润包含在成本中。 高晓明的盈利,则主要取决于他在当地销售的效果,只要他的服装设计吸引人且销量良好,一定能比在广州拿货更赚钱。 由于偏远地区的交通限制和高昂的路费,并不是每一次出行都轻松,货物还需一一带回,这种模式使双方负担相对减少,合作更有默契。 就这样,白天高晓明大部分时间在村里闲谈,照管田野中的作物,一天过得飞快。 晚餐之后,他便沐浴使用院子里的井水洗净身子,随后进入空置的杂物室。 这屋子人少,杂物不多,最宽敞处堆置了一个大约一米直径的稻草编织座椅。 这个由稻草编结而成,坐着双腿可盘坐,颇为柔软且透气,常人言"座椅乃豪杰之墓",高晓明结婚后的旺盛精力自然需要宣泄。 相较于一个人孤独盘膝冥想,能枕着年轻 入睡,无疑要温馨得多。 然而人皆深知临时抱佛脚的心态,当察觉到危机逼近,高晓明便会奋发向上,在夜晚 冥想着调节身心,日后再进山锻炼拳脚,这一番身心修炼使得他体魄日益强大。 每一击犹如雷霆万钧,每一步生风疾行。 清晨未明时分,高晓明已从沉睡中醒来,看表发现已经是清晨五点整。 平常他空腹入山锻炼拳法,但这天例外,他在厨房为自己烹制了一大海碗面食,因为他有个重要任务要做,必须要吃得充足。 在五点半的黎明时刻,他悄然推门外出,确认大门关紧后便隐入视线。 小狗们自然注意到了他的动静,在接到他的指令后,乖乖地回到它们的小窝。 两颗犬眸默默地在夜色中目送他的离去。 高晓明稳步走在上山的路上,他才刚刚饱餐了一大碗面条,他并不打算立即进行剧烈运动以保护健康。 他今天的准备极为充分:背负的小背包中收纳有饼干、水壶、外伤药以及剩余的十八枚飞刀。 手里拿的不是枪械,而是他的标志性标枪,原因简单,枪的性能不佳,用枪无疑是找死,新改良过的火绳 射程小、需要填充每一发 ,这意味着敌手早已瞄准,哪有那么多的时间等待填装? 标枪的运用更为灵活,无论是远程投放还是近战防守都游刃有余。 他的身影刚消失在森林深处,天际开始泛起曙光。 回归重生之后,高晓明性格中少了些许冒失,多了冷静。 在前世面对类似情况,他可能会毫不犹疑地采取行动,而现在,他变得更加深思熟虑,懂得权衡利弊,战斗与退让的选择更加明智。 他昨天没有上山,并非犹豫或者恐惧,而是在给对方逃离的机会。 假如今天他遇见那些仍在搜索并且威胁他的人们,他会毫不留情地清理掉所有人!在这个年代,许多人为逃避生活选择避入山区,随之死亡也不乏其例。 此刻的他坚定地踏步,眼神锐利,如同猎鹰搜索着林中的异动。 豺狼进食的咔嚓声引起了高晓明的注意力,这种行为对他并不奇怪,豺群习惯在黎明时分觅食。 令他诧异的是,这些豺正在撕咬两头野生猪,然而这不是豺狼的捕食行为,它们口中的猪已毙命, 被猎杀者遗弃,引来后续的狼群作美餐。 高晓明的脸庞掠过一抹凝重,事态的升级使得他明白,对手并没有放弃对他的威胁——那些被 的野猪似乎成了复仇的方式 在前天夜里下过雨后,高晓明推测那个对手可能会躲在破败的庙宇内。 但他认定现在他们不可能仍留在那里,便决定不过去确认,转而在山区持续寻找。 这里的群峰错综复杂,要让马王爷他们在这迷宫般的山中找到高晓明十分艰难,同样,高晓明搜寻马王爷他们也很不易。 但高晓明占了优势,对山里的地形更为熟悉。 于是,他划定了五个搜索区域,分块深入搜索。 这个过程中,他还发现了不少动植物的迹象,包括鸟类、兔子、黄鹿和松鼠,还有一些被人为摧残的药草。 看到脚下一片松树林里被践踏得零落不全的灵芝,他愤怒难抑,从中深深感受到那股恶意。 如果捕杀野猪是对它们的惩罚,随意捕猎其他动物和有意破坏药草则是对他的公然挑衅。 不只是灵芝,还有茯苓、黄栀子、厚朴、金樱子等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恶意破坏,甚至是发现一些砍碎的金银花藤。 高晓明为此后悔不已,他本应该早些进山的!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后,高晓明拿过包中的布巾蒙面,模样颇有盗贼之意。 手持标枪,他如猛兽般狂奔,在山间疾驰的速庋较以前提高了不止一倍。 此刻的他带着肃杀之气,一区一区地仔细搜寻可能的线索。 直至早晨九点,高晓明仍旧没有觅得马王爷的踪影,疲惫感也随之涌来。 停下于水源边,他打算歇息一下,然而,人生的戏剧性就在于此—— 一声枪响突袭,动物四散飞奔。"砰!”他辨别了方位后,朝声音源直冲过去。 然而,还未靠近,又响起数声枪声,是 发射出的铁砂弹,每颗都造成附近范围内的混乱。 现场两头野猪倒在血泊中,一头遭受数枪,身体布满血孔;而另一头则是瞬间丧命。 人群中传出笑声,称赞道:“老大真是一把好手啊!”马王爷得意之余,微笑着说:“这些家伙总算懂事了,逃跑得飞快。” 其中一个成员趁机问道:“老大,我们在山里搜索了一整天都没见到那人,您看还应该继续寻找吗?”他的鼻子有些红肿,身上敷满了草药,说明情况不佳,渴望下山。 马王爷瞥了他一眼,装填好 的咔嚓声使提问者心头一惊。 旁人连忙打圆场说:“老大的计划我们怎能质疑,照他说的做就行!”其余兄弟随声附和。 尽管如此,马王爷并未用枪回应,而是回应了提问:“再给一天时间搜查,如果今日无果,明天就下山离开。 我原想会个较量,哪想他这么没种!”语气中带着不屑,“无论遇见猎物还是药物,都要全部清除!要他明白躲藏无济于事,这片山林里只有这些是有价值的。 损毁这些足以教训他了。” 说完,马王爷轻笑了下,一脚踩断了眼前一棵黄栀子树。 跟随的其他人模仿起这个动作,遇到的任何东西,无不是以破坏告终。 第八十八章 非同小可! 藏身于阴暗处的高晓明深深吐出一口气,才险些遏制住心中的狂怒,马王爷的狠劲真的令人侧目!他一路观察,已经发现至少有二十多头死去的野猪,更不用说他还没有察觉到的其他牺牲品——小兔、黄麂之类的,今年的山区生物种类,可能会遭受严重的冲击。 而那些马王爷等人破坏的药草,就算简单的核算价值也有几百块钱。 不仅如此,他们连根拔起,完全断绝了高晓明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这笔血债非同小可! 眼神深处略显晦暗,高晓明隐没在黑夜里,举起手中掷出器,目标直指领队的马王爷!此刻马王爷持有一把 ,而小巧的手持冲锋枪挂在他腰间,如此贵重之物,自然是得省着点儿用。 心中倒计时开始,就在"一"响起的一瞬,投掷器带着巨大的动能,向前方飞射而出! 掷出标枪的同时,高晓明已经握住暗藏的飞刀。 他并未去看标枪轨迹,对自己的技巧,他深具信心,无需亲眼所见,已知结果会如何。 标枪划破空气的破响惊动了马王爷,他警觉地回头,只见一道巨大身影直奔自己袭来,瞬间瞳孔收缩,想要闪躲,可惜已是晚了半步。 标枪穿透胸膛,然而其力量并没有消减,反而带着身体狠狠坠落地面。 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以至于马王爷被刺倒地,他的同伴们也只是此刻才发现异样,他们几乎是出于本能,提起手中的枪口对准标枪来的方向。 "砰砰砰!" 枪声纷乱,夹杂在这一阵嘈杂中,致命的飞刀悄然靠近,每一刀都在切割生命。 整个交锋,从开始到收场,仅仅一分钟不到。 高晓明依旧静静地站在原地,内心波澜起伏。 过去在江湖上闯荡,他习惯性地介入灰色地带,打架 不过是寻常事,但他出手最为严厉的时候,也只不过是砍了几下人,再一脚踹断对方腿而已。 而现在…… 侠士凭力量违法行道,当实力大幅度提高后,对待同样事件的处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 非常感谢大家的评论,看到大家支持很欣慰。 同时也有指出情节不太符合主题的观点。 痛定思痛之后,意识到这是写作过于激昂后的后果。 回想起来,的确有些唐突。 另一边,高守旺将混凝土和河沙购买回来,直接用拖拉机运到了兴安岭项目工地。 于是,高晓明推着平板车搬运货物。 他本就是央求高守旺帮忙采购这些物资,这样不仅便利,还能节省一些费用。 他拉着满满一辆车物资返回高家村。 途经村庄 ,他放下一些水泥与河沙,声称是给父母的,打算用作将厨房至卫生间的地方硬化地板。 他奶奶在去年冬天就是在那个地方跌倒的。 尽管不能全天候照看奶奶,但他认为应该为奶奶做些什么。 即使摔倒不可避免,他至少要在可能的范围内预防风险。 而行动与否,给高晓明内心带来了不同的感知。 人们去做一件事,并非全为了寻求结果,而是源于内心的呼唤和需求。 比如说乐于助人、展现自己的德行或是热衷于教导他人,这一切都能带来某些情感层面的价值。 高晓明深知,高奶奶明年由于摔伤可能会丧命。 不做的话,他会备受良心的煎熬;而一旦照做,他的内心便毫无亏欠。 “此时铺水泥有什么用呢?”罗小华插口道,显然不愿意花大力气去完成这件事,“爸爸曾经说,还要积攒些年头,准备拆了这个旧屋,重建一栋两层的砖瓦房!” 提前铺设水泥地面,等日后翻新时岂不是白白浪费吗?高晓明上辈子就是这么想的,即便厨房与厕所以前提条件恶劣,在下雨天变得湿滑危险,家人还是没有铺设。 尽管后续的确盖成了二楼的新楼,但对于操劳一生的高奶奶来说,却未曾在那里住上一天。 她承受苦难,去世之际甚至因为跌倒骨折疼痛不堪,带着满腔苦楚离开。 深知自己无法反驳高奶奶的心思,转而看着父亲高远见,高晓明提议:“这段路平日还行,但一遇雨天,连我们都容易摔跤。 对于老年人来说,滑倒可不是闹着玩的,还是先铺上混凝土吧。” “我已经把混凝土和河沙送了过来,爸,你只需花两天功夫就能铺完这条路。”他接着说道,考虑到将来可能重修房屋,一开始没做是出于简省的想法。 然而听见关于奶奶的事,身为她的亲儿子,高远见不禁动了心意。"好吧,你的孝心可嘉,我待会就去铺些碎石平整地面,家里的碎石足够用。”他下了决定,随即去寻找工具平整地面。 罗小华微微撇嘴,虽然表示不满,但却没再开口反驳。 目睹这一切的高奶奶,坐在屋檐下,满面沧桑中仍透出如雏菊般明媚的笑。 她招手示意高晓明过去,关切询问:“晓明,结婚也有一段时间了,小美那边有没有好消息呢?” 略感尴尬的高晓明片刻后才回复,他母亲现在一心照料着大孙子,对他自然没有太多关注,他也并不在意。"我和小美年纪还轻,等再过两三年再生也一样。”他说。 但是,奶奶坚决反对,“年纪轻?你都大过高的壮半岁了,他结婚还晚于你,却先怀上了!”这话戳到他的痛处,但高强壮并未怀孕,是他妻子怀孕的现实让他暗暗感慨。 从高奶奶的例子看来,娶一个年龄稍长的妻子并非全然坏事。 随后,高晓明陪高奶奶聊了一会儿,提出自己也得回家为院子铺混凝土地板,好在收稻米的时候有个晾晒的地方,这也是他份内的事情。 所以,高奶奶未强留,让他自行离去处理这些事。 回到家,他先把剩余的水泥和河沙送回自己那里,但并未直接投入劳动。 相反,他首先驾车将其余物资送给借用了这车的人家。 其实这车本来就是临时借用,不过他已经有心想自己购置一辆平板车。 在这个村子里,差不多有一半家庭拥有平板车,还有少数人家则有独轮车,尽管载货量较小,却适合穿越农田中的狭窄小道。 到了收获季,有的田地远离居所,村民就会选择用独轮车装满割下来的稻谷运回家中,然后再脱粒处理。 传统的方式则是将谷物放在类似深木槽的器具里捶打,或者干脆用手持稻穗猛烈地拍打在坚硬的水泥墙上去除谷粒。 然而,随着科技发展,如今出现了电动的打谷机。 只需踩动脚踏板让安装着满载铁圈的巨大滚筒旋转,接着利用那些半圆形的铁环对稻谷实施击打分离。 然而,一台打谷机作为大型农具,并不是每一户都有,因此在必要的时候人们要么会选择互相借用,要么就是向大队借取,因为大队通常会有几台打谷机可供村民分享。 话题有些偏离主线,但对于仅拥有一亩田的高晓明而言,造独轮车和购置打谷机并不是他计划之内的事情。 仅一亩田收获的稻谷有限,他的本事足够轻易完成割稻脱粒,甚至不必去借贷机械。 高晓明拥有一个相对较大的院子,建造房子的时候地面就已经被平整并铺设了碎石路面,平时行走没问题。 但对于晒谷物而言就不是很合适。 现在他找了个合适的地方,准备混合水泥与河沙,他对材料比例有清晰的记忆,他在前世从事过房地产,亲眼见过建筑过程,还在边上帮忙。 先搅拌水泥,搅拌好后的混泥土可以进行运输和铺设了,用工具平整,然后刻出一些微浅的条纹,这样做既能防止滑倒又能美观。 铺设水泥时,他不会一次铺满,而是划分为小块区域分步骤处理,相邻的每一块之间预留大约一厘米空间,以抵消水泥的热胀冷缩可能带来的龟裂风险。 上辈子有些人铺设后等到混凝土干硬,再来切块划分;高晓明不打算这么复杂,他从最初就开始考虑可能出现的细节。 花了整整一天功夫,高晓明成功完成了整个院子的水泥硬化。 站在房檐下欣赏未干的新地面,他的嘴角上扬挂着满意的微笑:曾经那满是碎石的院地显得简陋而便宜,如今平滑光亮的水泥路面才透出高端大气的气息! 今天幼儿园提前举行六一儿童节表演,孩子们忙而不累地欢唱起舞,大人也无法闲着。 我女儿有三个演出项目,年仅两岁的小儿子还参加了舞蹈表演,惊喜的是,儿子成了整个表演中舞技最好的!绝对不夸大,我们托班的孩子普遍不到三岁,很多还是懵懂的状态,唯有我的儿子表演得最为完整!没了他,整个班级的艺术活力都无法持续。 步入六月份,温度骤然攀升。 枪伤早已愈合,但他却懒得起身活动,此刻他的注意力集中在地里那些西瓜,琢磨何时才会熟透。 今年他也种植了一些西瓜与甜瓜,约有十多棵苗,自食尚可,毕竟无意拿出去贩卖赚钱。 村里的其他人家,种得更多,往往可达两三亩甚至更多,西瓜一熟,他们就会拉车前往城镇和县市交易。 至于位于军岭的老市场,到时瓜果丰收,西瓜会成为主要产物,但由于供大于求,很难畅销。 只有当地人会选择在此出售,想要卖个好价钱还是得去县城。 自家直接去县里售卖是个选择,有时还有瓜贩会来乡村收买,但这价格自然便宜许多。 家里劳动力不够的家庭,为了生计也只得售出,即便如此,瓜田带来的收入并不能使整个家庭丰盈,但也无疑是许多农户重要的一份额外经济来源。 高远见正沉浸在一朵西瓜花的凝视中时,他的三弟高明万悄然走来。 "二哥,最近都没进城了吧?" 高明万的话语虽然含蓄,但高晓明却立即察觉到弦外之音。 这才忆起自己曾许下的诺言,他承诺过为高明万在城里找工作的事情。 随即,高晓明立起身,整理了一下头上的草帽,说道:"明天正好是城里赶集的日子,我去的话,你也一起去吗?" 听到这话,高明万眼睛闪闪发亮,迫不及待地回答:"去!" 两人约定好行程之后,心满意足的高明万回到家中,从衣柜里找出一套崭新的衣裳,在镜子前比试起来。 这套衣服是专门为进城准备的,尚未启用。 看到高明万的行动,高远见判断老二第二天很可能就会带三子进城里。 放下心里担忧,高远见吩咐:"小三,陪我去田里做活,甘蔗地得翻土了。" "哎。" 高明万一改换衣物,迅速摘下一个草帽,扛起锄头,随父亲踏上了田间小径。 他们栽植的是一种夏天生的甘蔗,在五月份才播种,此时已经长出了五六片叶子,并开始了分蘖过程,这时候就需要第一次进行翻土,期间还得锄除杂草。 行走在乡野间,高远见不忘提醒:"明儿你进城记得让二哥带你理发,显得精神一些。" "你和宏山、岳山这些童年时的朋友也算有些交情吧,见了高建设,别害羞,亲近点叫他叔叔,清楚了吗?" "嗯。" 高明万应允,面露期待的表情。 高晓明和这几个伙伴的年纪相仿,小时候在村里曾是玩伴。 然而,宏山和岳山似乎和高二哥更加投缘,经常抛开他们另寻他处玩闹。 准确地说,宏山跟高二哥的感情更亲密,而岳山就像跟屁虫一样粘在宏山身后,三人的友情就自然而然地形成。 他们的甘蔗种植区距离村庄较远,翻过那座山后才到达。 刚开始开发时,村周围的田地已满载,为了扩展农田,他们只能跋涉更远的地方,因此高远见带领家人来到了这片山丘上开发地。 跨过山梁,展现在眼前的是一片坡地广阔,满目翠绿的甘蔗林。 这片土地并不全由他们家耕作,他们占了约两亩,剩下的归村里其他几家所有。 第八十九章 最大的遗憾! 选择在这个地方种植甘蔗,并非因其土壤肥沃,主要是由于地理位置偏僻。 大家都偏好于在近处种瓜种蔬菜,可以便利管理与及时卖出。 而甘蔗,上级要求种植,尤其是适合制糖的那种,尽管口感甜度适宜,但是皮糙质硬,不甚易咀嚼。 而且每家都种,被盗的风险很低。 如果种的是甜瓜西瓜这些易腐食物,就得时刻警戒起来,因为即使都是姓高的大家族,各村庄仍有手脚不太老实、偷偷拿走他人作物的人,特别是在那些还未成熟,馋嘴的小孩子们之间。 抵达甘蔗田时,父子俩正式展开工作。 这次的翻土仅浅浅一层,约三厘米足以,待蔗茎茂盛期再来第二次,这次会深至六厘米。 而这仍未终止,初生时期的甘蔗还需进行第三次培土,这次要求高达二十至三十厘米的高度。 除了三次锄草、施肥和灌溉外,还要应对甘蔗田里的烦心事,特别是处理那些棘手的工作:处理多余的甘蔗和应对偏低的价格。 由于它是强制性质的任务,每年丰收时节糖厂的人会前来收购,但这时间往往是不确定的,他们有时候按时来,有时则会推迟一两个月之久。 因此每次收购季节来临,村里的村民们怨气沸腾,几乎无人乐意种植,却又无计可施。 高晓明今年没有种,因他在不久前分割了家庭,仅仅从家族获得了一小块土地,需要自我开拓。 即便如此,由于大队并未征召他耕种甘蔗,他就以懵懂的姿态回避了这项苦工。 种植甘蔗是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1992年,村民们联合起来 了许久,才使得甘蔗不再是“强种”的项目。 从那以后,很多年村里再也没有人种植了,足以说明大家对此多么厌恶。 尽管今年细奶奶还是决定种植一些,但由于她的年岁已高和劳力缺乏,年初时,她试图与村委沟通,但遭拒绝。 村委怕其他人效仿而不愿耕种,于是答应让她减少面积,细奶奶只耕作了半亩。 此刻,她在高壮的帮助下培土,而何秀曼也在旁陪伴,但被安置在树阴下休息。 何秀曼的健康状况良好,怀孕期间虽偶尔胃口不佳,但整体上身体尚好。 此刻望着勤奋工作的高壮,她越来越满意。 只是想起两日后,丈母娘家会送“孕期礼金”,她的眉头轻蹙,得想个法子哄瞒他们。 高晓明一大早便带着小弟高明万赶往县城。 他爹吩咐要先带孩子理发,他自己同样感觉到头发该修剪了。 两人一同前往理发店。 在这个年代,可供选择的发型非常有限,通常只留短发。 理发店中,高晓明朝前面刚刚剃过的顾客瞥去,那人扁平的后脑勺让他忍不住摸了一下自己的,内心默默念叨:谢天谢地,小时候的我那么皮实啊! 这是这里的习俗,他们让孩子从小就使用糯米枕头睡觉,据说能让颅型更佳,前额更宽展美观。 高晓明对此并不清楚是否确实有效,但他能肯定的是,那枕头让那人的后脑勺扁得不成样子。 随着长大头发逐渐生长时,差距或许不明显,但若是剪成光头或是短发,这个问题立即突现。 他回忆起自己小时候有多活跃,总是翻腾不停,连硬朗的糯米枕头都觉得不舒服,不愿用,罗小华虽然揍了骂过也不听劝。 也因此,五个兄妹之中他的后脑勺是最圆的。 十五分钟的剃头之后,抚摸新发型的高晓明满心愉悦,当他留意到老三相对平整的脑袋,他的喜悦更为强烈。 他下定决心,等将来自己的双胞胎孩子降生,绝不让他们枕糯米枕头,以防头骨形状变形。 完成理发,兄弟俩买了些油条和包子填饱肚子后,踏上了去警察局寻找高建设的路上,因为今天正式上班,找他自是在那里碰面的地点。 高晓明在公安局算是老面孔了,甫一露面,就有人主动告知:“高局长半小时后将赴县委开会议,现在正好有空。” 一听此言,高晓明步伐快了些,紧跟在他后面的是高明万,小步急促追赶着。 “笃笃。” “请进。” 两人推门而入,眼前即见高建设端正坐在办公桌前奋笔疾书。 他们进去之后首先问候:“叔!” 然而高建设专注于手中的笔头事务,直到写完一段才抬眼看人。 当他看到高晓明,一贯严肃的表情柔和了几分。 正欲问及高晓明的枪伤恢复情况,他注意到了站在旁边的高明万。 他环顾他们的脸庞,心中的大概轮廓便清楚了。 “晓明、明万,坐!”高建设开口问起,尽管话中未流露与高晓明过于亲近的关系。 因为明了高晓明并不被父母和兄弟们喜爱,加上 门户,他担心儿子会隐瞒自己的事情于家长和亲人们。 呵呵!又何止是他爸妈、兄弟知道此事!连做叔叔的他都被刻意隐瞒了!事后再追问黄伟志,知道了高晓明的真实武力状况。 想到这里,高建设心中不禁不忿。 这情绪并未刻意压抑,而是自然流露。 高晓明敏感察觉到了这些微妙的变化,尴尬一笑。 然而高明万不解其意,只当他和叔叔不太和睦。 他感到紧张得说不出话来,怕这次见面会让事情泡汤,高建设或许不肯帮找工作。 高晓明坦诚说:“叔,三弟在家无所事事,能否让他在这边找点事情干?” 闻言,高明万紧张地抓紧拳头,内心思绪汹涌翻滚,怎么也没想到,他大哥居然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地提出了工作的请求,没有用半点套近乎的手腕或委婉之词。 高明万心想:难怪爹妈都不待见二哥,出门前,他还叮嘱自己千万莫向大哥学习! 此时一切已明了。 高建设轻轻一笑,意味深长地注视高晓明,沉吟片刻,似乎在思考什么。 高明万几乎失望时,他忽然发问:“明万,你有何种工作想找?” 高明万连忙唯唯诺诺:“只要是叔觉得我能做的就行。” 高建设早就猜到他的态度,接着提议:“学车如何?如果有意愿,我安排教练教你,学会了可以留那儿工作。” 这句话犹如天降馅饼,让高明万惊喜交加。 如今这个社会里,拥有机动车驾驶技能无异于有了金饭碗! 毫不犹豫,他以小鸡啄米般的速度连连点头答应:“愿意!我愿意学开车!” 天上掉馅饼,傻子才会不接。 高建设立即叫小宋前来,让小宋引导高明万去交通运输公司。 这个交通公司其实是高建设妻弟与他人合伙创办的,而那个做交警工作的妻弟,对于路面事物自然了解得透彻。 近来他开设了一家运输公司,打算从本地区采购活猪,然后将它们送往福建省销售,同时也会从福建运输本地缺乏的商品回去,比如各种海鲜。 现今会开车的人很少,因此在扩展交通运输行业时,他们发现驾驶员的需求量巨大。 高明万跟随小宋离去时仍略感迷茫,发生的事情太快,他还来不及充分消化,而且让他随着一名陌生男子离开,自己的大哥高建设则留在办公室内,他内心莫名产生一丝异样的感觉。 同时伴随着些许担忧,高明万看向小宋,眼神怯懦。 小宋微笑着对他开口:“别担心,有高局在,运输公司会安排专人指导你学习驾驶的。” “哦……”尽管如此,高明万应答声中仍然充斥不安。 但来到运输公司后,提到是由高局长安排来学习开车的学生,那个魁梧汉子的态度瞬间改变。"是叫高明万是吧?嗯,看上去不错,还挺有精气神的!你要立即开始学,还是改天再来?”汉子发问。 高明万几乎毫不犹豫地回答:“就是今天!” 在他离家前,父亲就说过,如遇良机可直接把握住,不再需要回头拿衣物及日用品,所以高明万害怕任何犹豫会使这次的机遇瞬间失去。 小宋带着高明万离去后,办公室内只剩下高晓明和高建设两人。 高建设将背倚在椅子后背上,仔细审视着他的侄子高晓明。 高晓明坐在他对面,嘴角勾起笑意,明白接下来就是摊牌的时候,不过,最重要的底牌自然是要留着未揭开。 他开口问:“叔叔,是我们你问我答还是让我自行说明?” “你自行讲!”高建设轻声哼了一声,依旧用探查的目光审视高晓明,聆听他说的每一字一句。 一旦察觉不妥之处便会立刻追问。 然而,高晓明对此胸有成竹,他言辞严谨、毫无破绽,更关键的是他在展示了一部分实力,即通过展示拳术技艺。 高建设的办公室不算太大,但还是能容纳两人练习拳脚,因此,高晓明当着他的面演示起了那套四门拳法。 拳路对于门外汉而言是热闹,但对于内行人却是精髓所在。 略通武技的高建设仅看几遍,就大概了解了高晓明的实力。 在讲述练拳之事时,高晓明没有刻意隐藏,只是他的真正底牌是与众不同的身体条件赋予的特殊能力。 同样的套路因身体差异而出拳,威力与表现效果自然各异。 演示完毕后,高建设已经从座位站起身,惊叹的目光满含赞赏:“你的这套拳法是谁教你的?像是世代相传的手艺,没什么花架子,每个动作都以实用见长。” “是我师傅所传,修筑铁路上村时,我听说有个奉城佬武艺高强,一拳就能打断一棵树,我就私下去找到他拜为师傅,学来了这套拳。 现在每日早晨我都习练,一般人就算五六人围攻,也靠近不了我。”高晓明笑着说。 关于奉城佬的事实确凿,军岭那确实有擅长拳术的奉城佬,因此即便高建设调查也无需担惊受怕。 至于那位奉城佬,铁轨建成后就已离开,人海茫茫的何处追寻?所以这个借口也足够站得住脚。 高建设满意地称赞道:"这拳术学得好极!你先前打架确实不错,但也仅仅是胡乱拼杀,凭借着灵活身手、大胆胆量以及力量,才能获胜。 但如果没有规律可循,面对厉害角色时,你就可能落败。 如今学了这套功夫,你进可攻退可守,动作有序,难怪连那个牛强也败给了你。" "哦,说到牛强,那可是前黄金走私案的主要人物,被称作‘强哥’,这家伙不得了啊!不深入了解,你真想不到!在我办过的诸多案件中,像他这么凶狠的角色并不多见!根据他自己交代,已经死了十五人了!"每次提及这名狠角色,高建设都不禁倒吸冷气。 强哥做过的恶事不胜枚举,为了赚钱他甚至无所不用其极,哪怕是烧火这种事情,也毫不手软! 高建设已知高晓明与黄伟志在火车上的遭遇,所以在审问强哥时故意提起,根据交代,当时他极度恨透了偷走包的小赵涵,因此立即对其下了 。 然而为了躲避警察追捕,所以他没对高晓明下手,这却成为他一生最大的遗憾! 因为强哥的自白,承受了一次剧烈的记忆恢复术。 听到这段往事,高晓明也不免内心惊颤,好在他的好运始终伴他左右。 现在,他不单除去一潜在威胁,而且还有所收获。 高建设因为连续 重大案件,已经引起了上级的关注。 半小时后的会议上将以对他表彰为主题。 于是,他还特地撰写了演讲稿。 随后两人又聊了几句,高晓明从裤子口袋掏出一个小物件,递给他。 "叔,你能帮我弄到这个东西吗?" 高晓明拿出的是他近日取得的一件“战利品”。 接过那物,高建设仔细察看了许久,马上分辨出这是一颗什么 ,目光立刻转往高晓明。 高晓明只能勉强笑道。 "这是微型冲锋枪的 ,你怎么得到的?你要这些干什么?是不是还有别的秘密瞒着我?" 高建设连续三个问题,本觉得这侄子还算可靠,现在却露出一丝狡黠之态。 第九十章 一切听你的安排 其实,那把 是高晓明战利品 因为他在黄金走私案件中起了关键作用,所以高建设为此给了黄建设一桩功劳,接下来将会发放奖金,据传是一个可观的金额。 "晓明,你觉得我该不该把户口转到城里去?" 黄伟志拖着高晓明走到角落,对他倾诉着自己最近的心结。 在那个年代,城里户口很吃香,许多人拼了命都想把户籍移到城市里去。 自六十年代起,城市户口就有了很多优越性,如诸多优惠政策,而农村户口除了无那些便利之外,还要上交公粮与各种琐碎税费。 即便一年辛劳,能揣进腰包的财物有限。 高晓明并没有马上给出建议,反问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呢?” 黄伟志说:“宋哥告诉过我,只要将户口搬过来,一旦手头有资金,就可以买到土地盖房子,那么我就真正成为城里人了。”提到“城里人”这三个字时,他的嗓音激动而热切。 在这个时期,谁又不向往成为城里人呢?就算只有一个城市亲戚,也足以让他感到脸上光彩。 高晓明想起黄伟志所拥有的财富,明白了这家伙的真实渴望,于是建议道:“迁移户口吧!虽然你现在是临时警察,但将来有机会转正式员工。 落户城市,长远来看更有利。” 原本黄伟志还有点摇摆,但听见这番话后立刻坚定了心思。 对常人来说,迁户口难于登天;但对于像他这般握有权力的人来说,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一句话罢了。 如今的黄伟志在警察局声名鹊起,人缘极佳,户籍科作为警察局下属机构,对于他的请求自然是易如反掌的事。 与黄伟志交谈一番后,高晓明依照小宋的指点,前往运输公司,他带来的是高明万一起来。 如果没有在返回之前看望一下他的情况,似乎也不尽妥。 高建设的妹夫赵喜来,在交通局任职,利用手头资源,与人联手成立了运输公司。 他打算趁着公司处于起步阶段,如果能拥有更多的车辆,并开设城乡公交线路,那时就能占据一条路权。 他们的业务涵盖了公交车、长途客车及大型货车。 高建设曾提及让高明万学车的事情时,高晓明就对此有过深思。 原打算让高明万去工厂工作,结果却是高建设提供了更好的机会:学会驾驶就意味着拥有一份稳固的饭碗,不论未来去哪儿,都能较为轻易地找到就业机会。 到公司时,高明万正在熟悉环境。 教他驾驶的是一位魁梧男子,肖金峰,他身材高大,曾经戍守北方,有着出色的体质。 面对他,瘦弱的高明万显得就像未成年的孩子一样。 "嘿,你运气不错,公司现在人员不多,这一间就是你的房间了。 这是单间,卫生间和水源在西侧的那角落,自己熟悉一下这里。"肖金峰豪爽地说,语气中充满自信。 这简陋的条件虽谈不上优质,但也尚可接受。 这家公司,虽然冠以公司的名号,实则正处于初创阶段,那个用于居住和练车的院落,就是肖金峰自家房产。 但他的家人——妻子与孩子们并未在这里,只有一位帮他做饭的母亲驻守在这里。 当高晓明骑车来到时,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开阔的大院,停了好几辆车,其中一辆破旧的小面包车,一辆已拆除了一半的夏利,还有一辆崭新5成的新款解放牌货车。 由于这款老解放车已在去年停产,因此引起了他的特别关注。 在远远看见肖金峰后,高晓明热情地打着招呼:"肖大哥!" 上辈子他们曾有一些往来,而肖金峰今年正是三十岁的年纪,所以称他一声大哥,可高晓明瞬间意识到态度有些太过随随便便,毕竟这是他转生后的第一次相遇。 但高晓明的厚脸皮让他并不介意显得过于熟络,他从容不迫地与肖金峰搭话。 肖金峰看着他,眼睛微眯,注意到他们两人间的共同点,特别是高晓明与他堂弟高明万相像的地方,从而认出他。 尽管未曾亲自相见,但关于高晓明帮高建设破获重大案件的消息已在家族内传开,肖金峰因此早就闻名于耳。 正因为熟知高晓明的事情,知道有个高明万是他的亲弟弟,才让他对高明万的态度稍微宽容了些,否则,脾气暴躁如肖金峰是不愿接纳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的。 要成为一个车手,就得熟知各类车型,但对于车子内部结构和功能的理解,高明万顶多只坐过几次公交车,对此几乎是无知的。 肖金峰走向高晓明,伸手问道:"你是...高晓明?" 高晓明也含笑回应,并伸出握手道:"没错!" 高明万紧跟在后,见二人亲密无间地握手,他的内心既震惊又失落,明白了与二哥之间的差距有多么巨大。 "练习一番怎么样?" 肖金峰挑眉建议。 表面上两人似在握手致意,实际上暗暗较量力道,结果双方都非常强悍。 "好的。" 高晓明愉快地接受,意识到有必要展现一下自己的实力,以此获取尊重,这是人们的常态:强者往往更容易赢得他人的敬仰。 广阔的院子无需另寻空地,两人保持着安全的距离,对视一笑后同步出击。 看着他们比试,高明万惊愕后退,满心不解,明明没事儿怎么就会忽然动手? 高晓明挥动速度快,肖金峰也毫不逊色,拳腿并用,有时险些令高明万绊倒,但高明万二哥身手灵活,一个转身迅速躲避开,反手回敬一拳重重打在肖金峰后背,沉闷的撞击声清晰可闻。 见到二哥占据上风,高明万心中激荡不已,他矛盾着期望哥哥能胜但又担心如果获胜会让肖金峰恼羞成怒,不愿意再继续教导他驾驶技术。 身处两难中的他,场内交手的人却愈发投入,动作熟练且直接,肖金峰凭借部队式的格斗技巧,每一击简明直接且实用性十足。 而这些,恰好也是与高晓明习练的拳路有着相似之处,两人比斗起来既凶险又震撼。 肖金锋和高峰的拳术较量中,两人都互相击中几拳,感受到力量的对抗,对他们彼此的实力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在高峰有意克制力道的状态下,二人战至平分秋色,这场拳斗持续了十几分钟,直至呼吸急促、疲惫不堪后,他们才相互注视,然后默契地停下手。 肖金锋大口大口喘着气,虽然只打了短暂的十分钟,但是每个动作都快捷有力,这让体能的消耗很大。 尽管吃了几拳,身体感到酸痛,肖金锋性格豪爽,不仅没有动怒,反而心生愉快。 原想夸赞高峰几句,却注意到即使喘气,高峰的气息依旧比自己平静许多。 换句话说……高峰没有用全力战斗! 意识到这一点,肖金锋不由自主地蹙眉,心里有些不满,随后反省自己自退役以来,疏于锻炼。 重新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他伸出手说道:“高局长曾夸赞过你实力非凡,果不其然啊!” 高峰也伸手回应,这次是纯粹的友好握手,不会再有所试探了。 “肖大哥同样令人敬畏,我好久未曾如此酣畅淋漓地挥洒拳劲!”锻炼后的高峰心情飞扬,直言感受。 这段时间他的出手颇多,但都是出于生存压力。 而现在,这是纯粹的力量对决,两者的态度和心境截然不同。 与肖金锋对决,他感觉自己如同遇见了旗鼓相当的对手,充满了兴奋挑战的感觉。 当然,若是没有控制,以他拳头的力道,一拳就能击败肖金锋。 “高峰,你是要到我这儿做运输工作吗?若你喜欢,我可以给你私人分一部分股权。”肖金锋看出高峰的能力,提议了颇具吸引力的条件。 这段时期的道路安全状况不容乐观,要从事长途货运,或是具备丰富江湖经验和避开潜在危险的技术,或者是拥有硬邦邦的拳头能对付劫匪。 高峰身手好,脑筋灵活,从他帮助高建设解决问题可看到,这是一个颇有能力的人。 将这种人才引入公司无疑大有裨益,况且他还提到是私人份额,想必高建设和赵来喜都会乐于接受这样的合作方式。 肖金锋的好意招揽,但高峰谢绝了提议。"感谢你的邀请,但我习惯了乡村生活,不愿意束缚,肖大哥你有空可来我们村子,观赏我养的蜜蜂,或是采摘些茯苓。”笑容满面的他表示拒绝,同时也热情相邀肖金锋来高家村做客。 听到他们的对话,高明万一脸的呆滞。 之后,高峰向高晓明询问起了三弟在此地的一些情况。 "肖金峰笑道,了解三弟肯定无处借宿于县里,我于是让他暂时栖身我家,这房子是我们家的。 地方偏远一点,院子宽敞,周遭道路平整,而且人员稀少,正好方便练习驾驶。"高晓明四下一转,赞同此话不假。 如今虽然位置偏远,但未来这里有望发展为汽车贸易中心,购车、修车大都汇集在此。 此外,大部分运输公司也将设站于此。 "肖大哥,你知我家三弟从小就在乡村长大,或许见闻较少,希望你在教导他的时候耐心一些,让他逐步学习。"高晓明道。 他知道肖金峰性格豪迈,有时易动肝火,所以他担忧如果进度过慢,高明万可能会因为冲动受到责骂。 然而,肖金峰明白自己的火爆性子,他断然否决了他的顾虑,说道:"我不亲身教授他,我帮他找一位脾气温柔的师傅,若是在我手里学习迟缓,岂只是训斥这么简单,免不了挨打一顿。" 肖金峰继续补充:“别人或许还能因教训进步得更快,但对待你家老三,得悠着些,以防弄巧成拙,坏了东西。” 闻言,高晓明并不介意,而高明万听了后显得紧张起来。 他刚才曾亲眼看见两位兄长切磋技艺,知道肖金峰下手狠劲十足,因此听到找个温顺师傅后,他才放下心来。"好吧,一切听你的安排。 对了,三弟今天就住下来,还是明天再来呢?”高晓明询问。 还没等到肖金峰回答,一旁的高明万已先说道:“今天我就住。”望着这位弟弟的坚持,高晓明点头道:“这样好了,明天我会叫父亲送来替换衣服。” 天气都到了六月,被子床单什么的根本用不上,只是一张床加上草席便足矣。"好主意,”高明万舒了口气,早来一天省得半路生出变故。 然而,没有替换衣物还是一个问题。 解决高明万的事宜之后,高晓明转向肖金峰问道:“肖大哥,关于你们的运输公司,计划从哪些路线开展业务?” 肖金峰回答:“高峰局长有没有跟你提及?他也持有我们公司的股份。 目前公司车少人不多,所以我们首先以短途试探,后续会往福建发展。 福建生猪市场活跃,可以把我们这边的猪肉送往贩卖赚取利润。 返回时再带回一车海鲜。 等秋天到了,橘子成熟,我们还会跑一趟广东省的ZQ市,购回砂糖橘。” “砂糖橘与我们的本地蜜橘完全不同,更加甘甜。 到时候年底旺季来临,必然热销!”提起砂糖橘,高晓明心动不已,故作兴趣:“真的很甜吗?你那里能得到树苗?我要试着种植,我们村别的资源或许短缺,但山和地还是不少的!” 然而,肖金峰面露忧虑:“你想试种?能否成活是个问题。 那广东的温度远超我们这里,有的果树适合南方,不适合北方种植。 就算能活,也可能无法结好果或者味道差强人意。” 所谓"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就是这样的现象。 面对此,高晓明确定地说:“我相信这里也适宜橘树生长。 虽然品种可能不如砂糖橘,但我们这边毕竟也产橘子。 但在后世有个成功例子,整片山都被承包去种植砂糖橘,并取得好成效。” 然而,不得不承认,他们这里的砂糖橘品质相较于广东广西还是差些,原因在于气候和土壤条件的局限。 第九十一章 提炼松脂 这是客观的事实,无法逾越的局限。 然而,如果这些资源在当地就能获得,自然能大大节省运费和损耗。 开年之初,高晓明费尽心力尝试开辟一片果园,但他遗憾地发现周围很难买到果树苗,于是暂且搁置了他的果园梦想。 当肖金峰质疑能否在这种条件下种植砂糖橘时,高晓明并未过分打包票,只轻描淡写道:"尝试一下嘛!秋天也适合种植橘树。 到时候你需要进购树苗时,就顺带帮我问问,先带个几百株回来如何?" 尽管对本地能否成功种出甜橙持保留态度,肖金峰没有拒绝如此顺水推舟的事宜,他满口应承道:“行,进货的时候我会让人顺便带点树苗过去给你。” 话题敲定后,高晓明内心开始暗暗期待起来。 本地区本身就有很多种本土柑橘,当中“蜜桔”的口感最优,而最为知名的要属旁边的南丰蜜桔。 它早在唐代已列为宫廷贡品,在62年被评为国家优质水果,在88年更是全国柑橘交易的主要产区。 按照常理,近水楼台先得月,既然高晓明有意向种植橘树,他应当先考虑南丰蜜桔。 事实上,前世的他在山村试种过一小片南丰蜜桔,结果果实口感偏酸,大小也欠佳,不仅不赚钱,自己都提不起多少兴致食用。 可能是种植技术不到位,也可能是因为购买了非正品树苗。 如今有了教训在前,高晓明暂时决定先从小众些的砂糖橘开始试验。 砂糖橘可是柑橘市场上的常青树,风靡多年,独树一帜! 直至后来出现沃柑等各种新品种的挑战,由于过度供应,砂糖橘的价格才逐渐降低下来。 午饭时分,肖母的饭菜准备就绪,喊他们去餐桌就餐,肖金峰便邀请高晓明共享这顿午餐。 菜品还算丰富,红烧肉一大盘,再加上当季新鲜蔬果。 用过餐后,两人在附近散步交谈。 聊得越深,肖金峰就越觉得高晓明非寻常人物,他不像一般城里人的狭隘眼界与见识。 为何这样优秀的人才却宁愿待在这乡村呢?这个问题,肖金峰困惑却也明白自己的长处:绝不无谓游说他人做决定。 与肖金峰辞行后,高晓明骑车离开。 高明万还沉浸在最基本的教学中,虽然他对什么都还懵懂无知,但他确实有个优点,那就是乐于学习和探索。 在这个过程中,他感受到了与大哥的巨大差距,心境有些低沉但也增添了某种安心。 他原以为能有这样的机会是一种恐惧的负担,怕一个不小心犯错便被淘汰。 但现在他明白,纵然有误也能保他安然无事,因为他有了坚实的后台。 只要与肖金峰的关系稳固,他能得到越来越多的照拂和保护,这是他对二人关系的深刻感知。 骑车载着这股新认识,高晓明回到了高家村,首站自然是去他父母家拜望。 到达时,正赶上父亲高远正在给刚铺好的水泥地浇水。 瞥见只有高晓明独自归家,父亲不自觉扭头查看,询问道:“小三去哪儿了?”他停下洒水动作。 闻言,高晓明放下车子,径直走向厨房,一边开口答复道:“哦,他在镇上找工作,爸爸,先让我喝点水。”话还没落地,就听见母亲从屋内端来一杯凉水,笑着说:“你来了。” 接过母亲递过来的水,高晓明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干。 天气实在太炎热了,尽管骑自行车比走路稍微好些,却仍免不了炎热与口渴。 在家中,罗小华关切地询问道:“老二,你说老三留在县里做事了是吧?你帮他找了份工作吗?是什么工作?月薪多少?”这些问题她非常在意。 这也是高远见关注的问题,夫妇俩的目光齐刷刷投向高晓明。 对此,高晓明并没有隐藏实情,详细讲述着高明万的现状,补充了一句:“爸,记得明儿给我弟弟送去更换的衣服。” 听后,高远见急忙点头,他认为为儿子铺设更好的前程是他义不容辞的,打算亲自去看看确认一切无误。 紧接着他问道:“学开车这事,费用说好了吗?他在哪儿吃饭、住宿,伙食费怎么解决?” 高晓明闻言却有些尴尬,眨眼回答:“那个……没有特别说过。”提到这,他又想起高建设在将弟弟送去运输公司以及后续找肖金峰的过程中,都没提及具体费用事项。 听到此,高远见不禁瞪了高晓明一眼,感觉这个儿子一如既往做事不上心。 然而他还是宽容地说道:“那就等我明天过去详细了解下吧!学习驾驶是大事,学费的事我们家会承担。”平日高远见生活中精打细算,但他对孩子们已经相当不错,曾为老大高明鹏购置了房产,甚至参与他们的婚礼和大孙子的百日宴。 高明万脑海里思考的则不是细节,所以他不管夫妻间的讨论,专心将肖金峰家的具体地址复述一遍,以免高远见迷路。 虽然之前去过几次县里,听到地址后,高远见大概了解位置。 待到了那里,只需问问当地人就能准确找到。 考虑到明日的出行方式为自行车,所以高晓明留自行车在家,先行返回自己的家。 高晓明清走后,夫妻二人开始了商议计划:“一会儿你收拾好明万的衣服,装上一袋米,明早就去菜地摘一袋子菜,我去的时候带去,等到瓜熟,就多摘些送到建设那边。” 高远见颇为感慨:“当初听说建设升职后,我就期望能帮上忙安排份工作,他竟然这么好心,让明万学开车,真不容易!在这个手艺不易轻易传承的年月,有一技之长意味着自立。” 得到丈夫的认可,罗小华开心地上去整理衣服,看见破旧的补丁,她决定再为明万做几套新衣。 一个即将成为驾驶员的年轻人,自然应该穿戴整洁体面。 突然记起董飞霞已经有成衣售卖,罗小华带上资金便急匆匆来到店里。 店里面正有缝纫机声音和女孩子聊天的声音:女儿高淑芳和两个侄女正忙活着。 一进门,就被高淑芳发现。"妈妈,你怎么来了?”随即喊住了她,淑珍和淑媛两位姐姐也喊来了奶奶。 “啊。”罗小华应了一声,走到董飞霞面前,“我想买几身衣服给明万,你有什么合适的,指给我看看。”董飞霞放下手中事务,带她到衣服堆前挑选起衣物。 “妈妈,你怎么会给三哥买新衣服呢?他不久前不是自己刚置办了一套吗?”高淑芳不解地问道,要知道,她母亲一贯勤俭持家,那件新衣可是她三哥自己掏钱买的。 罗小华笑容满面地答道:“你知道吗,你三哥将来的前程不可限量!他现在正在学习开车呢!学会后就会成为驾驶员!想想,司机这个身份多有光彩!” “当然,我得再多备两套衣裳以应对各种场合,以免他穿着寒酸被人看扁!”说到这里,罗小华一边浏览衣物,一边凭直觉选购,她对家人的身材十分了解,一看尺寸即能判断适宜与否。 高淑芳立刻猜测:“三哥怎么会想跑去学车,难道是二哥介绍的吗?我一直认为二哥能力最强。” 罗小华撇嘴笑道:“别想多了,二哥哪有这样的能力!其实是建设叔叔引介的!”但这没得到高淑芳的认同,“如果没有二哥的介绍,建设叔叔怎么会为三哥找到这样的好机会?说到底,还是你二哥本事大!” 听到这个逻辑,罗小华一时有些恍惚。 她和高远见可能都未曾留意到这个问题。 到月底,让我们看看表现吧!四月份刚开始订阅量是两千左右,我当时满怀期待,估计五月可能会达到精品级水平……不过,直到十六日主编强力推荐前,它都徘徊在每天两千订阅,上推之后提升了五百,到现在凌晨时,已达到平均五千七百六十的订阅数和每日二千六百三十的新订阅量。 不清楚六月份是否有机会上推荐,如果有,这次应该能实现精品了? 高晓明萌发了种植砂糖橘的想法后,便去山里考察地理环境和气候适宜度。 这里的地形起伏成丘陵,邻村周边都是一些小山丘,非常适合栽种橘树,而且土壤和光照等自然条件也很适合。 山坡上有十来棵野生橙子树,树身高挺且带刺,结的果实硕大饱满,尽管味道很酸。 人们基本上不吃橙子,而主要是将其利用起来。 有的人杀鸡前会先切成两半,让橙肉那一面对鸡清洗,他们声称这样能去除鸡肉的血腥味,让皮质更清洁。 还有的人会用橙皮汁水在秋冬时滋养肌肤当作护肤品,虽然橙子富含维他命,或许有些效果,但若有微小伤口接触到酸液便会疼痛难忍。 每逢这个时候,村民们尤其是孩子们常因活泼好动,皮肤上免不了有些划伤,用橙子汁涂抹时会疼得哀号。 对于一些富裕的家庭,会选择用润肤霜,其更为温和滋润,香气迷人,而且不会有强烈的橘子味。 行走山间,高晓明左右环视山脉的植被状态。 以往他常常上山,但只专注于攀爬大山,没仔细探究这些小山坡。 如果真要种砂糖橘,就得局限在这周围低山区域,并将原本的树木清除掉,因为橘子树需要足够的阳光。 若是种上几棵树还好,山脚下的空隙就能利用;但如果大规模发展,这就涉及到开垦问题,虽不限制,但也意味着数量要有个度,不能独占过多资源,以免惹来其他村民的不满。 因此,他开始陷入深思:到底要不要承揽这片山林进行橘树种植呢?高晓明眉头紧锁,思考着这项计划的可行度。 听完肖金峰的建议后,他萌生了种植砂糖橘的念头。 因为他本人对这种水果有着深厚的感情,并且预见到种植后,砂糖橘一定会畅销。 若要在自家周围寻求山地承包,他是该选择自家附近的牛尾岭呢,还是别处?高晓明直觉倾向于家乡,不过牛尾岭仅有一片山坡地势较平缓,其余部分陡峭且植被繁茂。 一旦承包,修整山地和砍伐工作需要大量精力与时间投入。 站在一座高地,高晓明注视着下方平坦的土地,思索对策。 在他的前世,由于地理位置不佳,牛尾岭并没有人承包。 相反,邻居黄林湾倒是有个承包者栽种马尾松用来提炼松脂。 马尾松长大到适当尺寸后,会在树皮上切割成V形的割口,底下挂上袋子收集油脂。 当油采尽,便可砍伐松树售卖木材,然后再次补种新生林木,形成周而复始的过程。 那个人不仅会自己经营承包山林,还与其他村庄交流,租借他人山地上的松树,以此换取报酬。 虽然有的村民乐意出租,但也有人忧虑过度采油会导致松树受损。 其实的确发生了一些松树死亡的案例,过度切割树皮导致生命力被剥夺。 至于在山地的其他利用方式,有的人选择了水蜜桃和油茶树。 然而他们高家村由于地理位置较险峻,自古来都没有外人承租承包。 主要因为这里的山体陡峭,再加上随着21世纪到来,多数年轻人外出谋生,只剩下老年人大部分时间闲置在家,缺乏动力和体力进行承包事宜,于是山地空置,让自然肆意生长。 回味这些情景后,高晓明走下山头,来到兴安岭的队部和村委会。 他决定先询问一下有关承包的情况。 抵达现场时,他瞧见高守旺正在工地上施工,制衣厂基础建设已经就绪,部分墙体已有半米的高度。 这座制衣厂面积不算大,目标是一栋约两百平方米的平顶建筑,分为三个区域:工作坊、布料存放库和接待办公室。 与他相遇后,高晓明和高守旺自然而然聊起进度。"工厂预计还有一个多月就可以完成建设,那时我会到县城购入十台缝纫机。”高守旺说。 第九十二章 钱不够花 接下来高守旺询问道:“晓明,你之前提过要带小美去羊城进货,甚至带回样品服,计划是啥时候行动啊?”这个计划出自高晓明对于许小美的手艺培养和未来开服装店的规划。 由于外部环境纷乱,长途出行不易,他本身并不情愿,可想到能让许小美开阔视野,增进见识,他又觉得有必要。 经过指导,她从曾经的知识断层飞跃性提升到学会常用汉字,并具备基本阅读四大小说的能力,即使遇到不熟悉的字也会借助字典解决问题。 总体而言,在文化层面已有长足进步,但仍需加强审美和品位方面的提升。 面对高守旺的问题,高晓明心底闪过一抹不悦。 计划虽多,口袋中的金钱却显得捉襟见肘!计算一番,在高建设的帮助支持下,他已在县城内获得一片土地,并请来了建筑队施工盖起了一栋三楼住宅。 这些建造房子的花费,几乎消耗了他绝大部分储蓄! 而现在,他又渴望承揽山上种植砂糖橘的工程! 我还剩多少钱呢?高晓明的心瞬间感到慌张。 去一趟羊城所需的交通费、生活费用乃至添置衣物,绝非微不足道! 高晓明心慌不过几秒,随即镇定地说:“最晚到月底我们出发吧,那边我们可以带样品服装,这边得找合宜的布料才行。” 高守旺笑着接口:“不必担忧,我已经在县城纺织厂打过交道了!那厂长是退伍后转业的企业家,他和我大儿子服役的部队曾经有过渊源。 我曾写信向他表示了情况,或许有什么无形的力量驱使吧,他建议我去工厂,他们会为我提供不少折扣。” 提到自己的大儿子,高守旺的背影挺得更直了,自豪无比。 然而,对高晓明来说,上一世的往事仿佛画卷在眼前。 上一生高守旺的两个儿子都很出息,尤其是大儿子,既有个人才能,又有一位出色的妻子作为依靠。 由于妻子的社会地位极高,他们的大儿子似乎更像是“入赘”到外人眼中,此后一直居住在丈人家,这也导致了他们最后离开高家村,追随子女迁移到外地居住。 ——(高晓明找到了村里负责人,咨询了包山造林的事情) 村长眼睛一亮,连忙问道:“高晓明,你打算包山造林?好主意,来,说说看,你要承包哪个山坡?种植什么样的作物呢?” 他的迫切态度,使得高晓明确觉一丝不对劲。 前世,他们高家村的所有山区从未对外承包过! 虽然高家村环山而立,然而并非所有山脉都适合作为农业用地。 村边的矮山坡,比如后山等地,早就被分割给了每个农户。 小元山地理形势确实理想,可惜因为是祖坟所在的地,高家人世代长眠于斯。 村头的矮山较小且位置尴尬,在一九九六年,附近规划建了一条高速公路,这片山林将会纳入征收之列。 即便现在签订合同,未来征收会有补偿,但这不是他追求的目的,他一心要投入砂糖橘的研究中。 仔细权衡之下,他认定大概只有牛尾岭脚下的一座小山勉强可以考虑。 “确实有这样的想法,只是咨询一下。 大概是种植果树的初步设想,具体种类还没想好。”高晓明留出话茬子,并未一口定论。 接着他又提出:“请问村长,包山如果要怎么做?价格如何算?期限是多久呢?” 村长大方地回应:“在我村尚未有人承包,但在大队上有所案例,按照一亩七块钱的价格成交,承包合同长达五十年,逐年缴费。” 片刻思考后,高晓明追问道:“你说的是那个位于黄林湾附近的地方吗?” 紧邻黄林湾的黄林村居民以黄林两族为主,大多数是外乡迁徙而来,传说他们是民国时期由A省迁至此处。 因此这里的建筑特色呈现出徽派风格,区别于其他地区普遍遵循的赣派样式。 “没错。”村长接着道:“就是那一片森林,六个黄林村村民合租的,总计大约三百五十亩。 签约之后,就需要把第一年份的租金交给村委员会。” 按每亩七块钱计,一年下来租金要两千多元,对于常人来说并非小数目,因此对租赁的人选并不多。 高晓明分析道:“黄林湾地处低洼,而且有一大片的马尾松林,承租者可以直截了当地收获果实,第一年的收入就有了。 虽然每亩七块还算适中,但我们村好山林有限,这样按七块来计算就不合理了。” 村长若有所思,深知情况的确如此,但他并没有立即讨论价格问题,而是问道:“首先,你想承租哪片森林?” “我家前的小山,牛尾岭下方的那一部分,不到三百亩。”高晓明明确表示。 闻言,村长脑中立刻浮现出那个区域的形象——小山并不高大,丛林茂盛却多数是非经济作物,主要是些低矮的灌木丛中夹杂着少量马尾松、野生枇杷和樟树。 山坡底部,还有一个自然形成的小水塘,稍微整修一番,就能成为小型储水设施。 不过小山有个缺点,由于被牛尾岭后的陡坡所遮挡,阳光照射不够充沛。 村长确认说:“你说的位置,在我们高家村算是较好的资源了。 如果你真有此意,我们会开会议论,考虑是否能将价格适当降低。 并且会公开征询,看看有没有人对这片地方有兴趣。” 高晓明同意这个流程是正规的,并表明:“先让村委员会进行讨论并公开招募吧,但我目前还并未完全定下心意,投标时我会根据实际情况提交投标。” 尽管话说得还有些灵活,但他的心情此刻已急转直下!一考虑到承租森林意味着必须即刻签订合同、交付款额。 那片地即使不足三百亩,就算三百亩计算,也是两千元左右。 假设村里给予一些优惠,也要大致维持在两千上下。 但这还只是起步费用,承包后还需雇佣工人砍伐、清理土地并挖掘池塘等花费也是不小的。 大树可以砍下来售卖,小灌木也能作为烧柴,实用性很强。 日落后回到自己家,村里的炊烟渐渐升起,照亮古色古香的高家村。 一路归来的高晓明开始盘算起未来的资金流动。 先前他还在犹豫是否要接手,如今突然满心充满动力,因为他意识到:承包下这些山林后,有许多可能性!例如种植果树,再加上养鸡、鸭、鱼…… 山脚有洼地利于放养鱼类及鸭子,也许塘不大,但自给自足绰绰有余。 而现在人们所吃的鸡鸭鱼,大都散养、无饲料添加剂,原生态口感最佳。 未来,想吃到这样品质的食物恐怕不易找到! 想到此,心头激动不已,开始逐个审视家里的财产。 他手头上的资金大都花在了县城的房屋建设上,那儿已经开始奠基,因为是聘请了有着“高建设”美誉的施工队伍,所以不用担心他们会偷工减料。 高晓明只需负责建筑完成后的验收工作,预估十月即可完工。 接着就是装修,通风散发新屋气味,年底左右就可能投入使用了,以此在年前捞一笔收益。 你知道吗,这个时段之所以洋溢着浓厚的年味,是因为大部分人在一年里大概只有在春节时能添置新的衣物,只有春节期间才会享用到丰盛的大鱼大肉。 因此,每个人对新年的期望就让年味更浓烈。 若是在后来的世界,每天都能更换新衣,随时都能尝到丰盛的饮食,过年的期待就变得淡薄无形了。 上次他在山林中击杀马王爷一行人后,收获了几样战利品,首当其冲就是那把袖珍冲锋枪,以及另外八把 。 他对马王爷是如何拿到那把小型枪感到好奇,但它已经成为了他所有之物。 有这把 ,那些 似乎多余起来,于是高晓明打算将其卖出换取资金。 除却武器外,他在那些人身上也发现了些零星现金,但数目不大,可能大多数的钱早就藏匿在他人的什么地方了,未曾放在身边。 除此之外……哦,他还抓了两头野猪! 原本马王爷及其同伴在山间胡乱杀戮破坏时, 了二十多头野猪,糟蹋了不少药材。 等高晓明赶来时,他们刚结束一场 ,新鲜猎取的两头野猪理所当然落入了他的视线,他便将它们带下了山。 一头卖掉了,剩下的一头则留给家人食用。 分配亲戚朋友后,多余的猪肉用食盐腌渍做熏肉储存起来,但因夏天炎热容易变质,手艺不过关,就得确保肉干才安全。 幸运的是,高晓明食量惊人,也很大方地分享带骨的腌制肉块予黑虎与灵狐,这就意味着不需要那么多的肉制品风干了。 此刻高晓明在房间内走动,最终停在了蜂巢旁——细算下来,家中能够直接兑换成钱财的东西,便是这蜂蜜了!这些是之前采的蜜,因为太忙还没来得及出售后就被存放家里了。 他自己不耐烦繁琐,宁愿牺牲部分利润尽早处理完这批蜂蜜,许小美倒是心疼那些钱想逐一批售出,无奈琐事繁多,而她一人无法独自前往城里卖蜂蜜,于是只好暂时保存着。 因为蜂蜜含有高糖且未受污染,能长久保持新鲜,所以原没着急出售。 如今为了前往羊城筹备费用,他必须开始动卖这批蜂蜜。 除蜂蜜之外,他还有三两金子。 那是黄伟大志暗中送给他的,起初他并不愿立刻动用这部分财富,现在却可以考虑到羊城卖掉黄金换取现金。"晓明,快来烧火!”思考之际,厨房传出许小美的呼唤声。 忙碌时她一人就能应付做饭与看火,但只要高晓明闲暇,她便爱唤他过去助燃并聊聊,既省心又能交流几句。"好嘞,来了。”答应着,他走向厨房,看见许小美正在切掉青皮的丝瓜。 这个不是很大个的丝瓜是今年首次收获之一,因其作为棚架蔬菜普及之前,初见的新鲜果蔬总让人心生期待,仿佛数月间未曾谋面的老友一样充满吸引力。 有高晓明协助看火,许小美翻煎动作迅速。 等丝瓜快炖熟时,她又快刀下剁了两大瓣青椒一同倒入锅里。 没错,制作丝瓜汤时还会加点青椒,这是南方赣鄱之地的习惯。 经过两天的奔忙,高晓明不动声色地将那八杆 悄悄售出了。 在这儿,枪械非常稀缺,就连打鸟用的土枪也供不应求,而这些 更是抢手,拥有这样一件工具,就能勇敢地进山 野猪了。 寻常土枪定价通常几百元,便宜些的老式型号只要几十块也能入手,但是,这类土枪的质量可不好马虎对待,以防不测反而伤到自己捕捉不到目标!优质土枪要两三百元,而高晓明手中的这八把,则良莠不齐。 他找到个神通广大的中间人,将它们一揽子出手,最终售价是五千块钱。 除了卖掉 ,蜂蜜他也没有放过,一次性全部转卖出一部分,换来了一笔可观的钱财。 积聚这笔钱财,高晓明内心踏实了许多。 接下来的计划,是要安排与许小美共赴羊城之行。 此刻虽已入夏,炎炎六月过后,七八月的炎热更是可想而知。 更何况,七月上旬是早稻收割的时候,之后还得耕田整地、播种晚稻,工作繁忙。 所以,要在早稻收割之前回到羊城,是高晓明的底线。 他把这个计划告知许小美,让她有所准备。 许小美对于此行早就心向往之,此时听到真要出行,她更是雀跃万分。 "要去多久呢?"许小美怀着激动和好奇问道。 "至少半个月吧。"高晓明回答道,此次出行旨在开阔许小美的视野,自然不是匆匆忙忙,回程加上路上,可能还要几天。 加上去市场探访行情也需要花上一些时间。 "这么长啊,家里地里的事谁来料理呢?"许小美好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神情显得困惑。 对大部分农村家庭来说,外出远行是个难题,因为家家户户都得种植蔬菜,照管牲畜,一旦出门,这些琐事就成了负担。 第九十三章 包裹粽子 听到许美的疑虑,高晓明反问道:"你的主意怎么样呢?" 过了一会儿,她想了想回答说:"地的事,就让我大哥帮我看管吧。 他这个人话不多,只知道埋头苦干,农活也做得很好。"她口中的“大哥”是她二姐的丈夫张成远。 作为入赘的女婿,他的存在感相对较弱,平时专注于农务,难得与人交流,只有闲暇时才会提着锄头进山挖药材。 在艰苦的环境下,他还保留一本医书,可见略懂草药之道。 早年自制药用以度日,后来因高晓明接手药材采购,他挖来的药材便被积极处理,炮制成熟后售卖给高晓明。 高晓明自然是乐意购买,再将之带到县城,卖给药品工厂。 与药厂建立联系后,大约每隔一两个月,他就带着采集来的药材过去出售一次。 那次,强哥试图到厂寻找他时,多亏药厂保安机警识破对方意图,并保密了高晓明的真实身份。 这消息及时传给了高建设,使得高建设能在接到通知后的第一时间派人抓捕了他。 高晓明认可许美的主意,并补充说:"好的,地里菜园就让他帮忙照看吧,等我们回来再给他一些报酬。" "耶!"许美好不欢喜。 她姐姐家虽然土地不多,但她哥哥辛勤朴实却备受冷落,一但去开拓荒地,总会受到闲言闲语甚至反对。 张成远性格谦和,不轻易与人起争端,自然就不会参与到开垦土地的活动中去。 现在空闲时间充裕,都用来在山里探寻各种草药。 农田中的蔬菜由张成远负责照料,就连牛羊也能交由他照管。 每日只要早上带牛羊出门吃草,中途适时地看顾一下就成了。 例如发现草地吃完,及时转移地点,或是天色炎热时为它们找寻阴凉地。 既然有了张成远打理蔬菜和照看牛羊,至于两只狗狗…… “黑虎、精灵过来!”高晓明对着院子里玩耍的两只狗挥手,两狗听闻呼唤立刻欢蹦乱跳地奔到他身旁,在他周围绕圈子。 “黑虎、精灵,是想在这里吃饭呢,还是去奶奶细奶奶那里?”高晓明问。 黑虎和精灵回应着汪汪声,显然它们的意思并不能被人理解! “好,我会和奶奶细奶奶说的,如果你们想去,我就让她给备些吃食。”高晓明“领会”了一下,摸了摸狗的脑袋,一边和狗们玩耍,许小美在一旁微微笑着。 广州啊,它在哪里?得坐多长时间的车才能抵达呢? 她满心欢喜地想象着,激动的情绪仿佛让她有转圈的冲动。 很快,她跑到二姐家里,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并提议让哥哥张成远照看着田里的蔬果和牛羊,还会给他一部分报酬。 此刻在家中的张成远,正专注于修补锄头。 锄头木质把手有些松动,他在细心削制一块大小适配的新木块,然后用力用锤子敲入松懈的空缺处,使握柄更加稳固。 听见许小美提到报酬,张成远连忙摆手拒绝,说道:“不用给钱,小事一桩,顺带帮忙罢了。” 可是这话刚刚出口,便招来了许多玉的斜眼瞪视。 他阴阳怪调道:“这可不是一次两次的事,是半个月的任务!没有补贴哪里行呢?而且他们是去赚大钱的人,岂会把这点钱当回事?” 这突如其来的反差让许小美的热情瞬间冷却,笑意难以维系,心里有一股压抑已久的怨气,想要和二姐争吵。 毕竟,她是个性烈女子,绝不是任人欺凌的性格。 不过自嫁给高晓明后,日子一天比一天轻松,未来充满期盼。 村里的人也改变了对她的态度,不再肆意欺压。 于是,她的火爆脾气有所收敛,只想享受愉快的生活,谁愿意见 目,每日口角纷飞? 许小美强忍着不发作,最终考虑到二姐已怀有身孕,选择暂且搁置争吵。 但对于分享快乐的事情,显然她的二姐不是最佳听众。 她选择了离去,去找自己的嫂子高淑芳。 从她们一起学习刺绣起,这对婆媳之间相处甚欢。 同时,高晓明也拜访了细奶奶的家,两只爱犬跟在他的脚后跟,一道前往。 手中还提着今天清晨捕获的小兔子,这是他练拳于山中时意外所见,没有借助任何利器,只凭速度便追到了兔子,轻而易举地抓住它。 之前高壮大提养兔子的打算,得到了他的全力赞同,并承诺如果抓到小兔子,便送到高壮那养。 至今大约一个月过去了,高壮已经在他的后院搭起了兔笼子,陆续养了二三十只,其中大部分都是高晓明送的。 兔子同样是吃草动物,然而照料它们与照料牛羊却有别。 牛羊可牵出去自行吃草,兔子就不行了,若是放它们出门,恐怕就难再将它们收回了! 所以喂养兔子,自然得为它们收割青草。 兔子除了草之外,也爱吃蔬菜,田地里的老化菜叶正好成为兔儿们的新鲜食物。 据说兔子还会咬胡萝卜和南瓜,为此,高壮特意额外种植了一些,期待到了冬天草料稀薄之时,可以用这些作替代口粮。 “细婆婆、壮子。”高晓明一进院落,马上打招呼。 这时候已近中午,细婆婆和高壮正在屋顶下方择菜,准备做饭。 看到高晓明手提活蹦乱跳的兔子,高壮大喜,笑逐颜开。"小明弟弟,你又抓回了一只?”说着,他走上前接过兔子放入精心筑建的兔子笼,兔笼由砖块堆砌且表面抹上了水泥,确保兔子难以逃脱。 放下兔子后,他转向高晓明兴奋地说:“晓明哥哥,家里有两只母兔子怀孕了,据我打听过,应该就这几天会下崽!想想那情景,我内心就特别期待。”每窝兔儿可以生育6至12只幼崽,母兔顺利诞崽,就意味着繁殖的链条开始畅通起来。 站在一边观看的高晓明看到这阵势,称赞道:“很好,再饲养几个月就能出售盈利了。” 看完兔子,他又走到细婆婆身边,“细婆婆,我后天打算带着小美去趟羊城。 届时如果有黑虎和精灵来探望你,你能代劳照顾他们几日吗?” 细婆婆爽快应允:“行的,你就放心,我会好好喂他们的。”毕竟黑虎和精灵之前曾在细婆婆处生活,而这里又有发财这个伙伴陪伴着。 顺便提一下,发财这只狗也是高壮养的,高大岳曾经送来的礼物。 “你要去羊城?打算待多久呀?”高壮立刻询问。 接着他说:“小曼的娘家不久后会过来送嫁妆,咱们家里计划那时候举行个宴席招待。 如果你离开一阵子,我会去看看小曼娘家,让他们稍晚一些再来。” 一提到这些事情,何秀曼也关注地看着高晓明。 亲友们,尤其是高晓明在高壮心中的位置十分重要,如果他在家办宴那天不在场,难免会有失落之感。 再说,小曼的娘家来访时间提前或延后都可以调整。 这时,高晓明才得知此行的细节,他回答:“具体日期还没定下来,大致会在半个月左右。” 听了这话,高壮立马行动:“那好,我明天就去一趟小曼家,跟丈母娘、丈人讲明,让他们晚半个多月再来。” 明白他的关切,心中温暖的高晓明笑道:“行啊,你做得好。” 临行前,除了已托付的农事和家畜,高晓明还有一个任务需单独执行——照顾山中的蜂箱。 本来制作了二十口箱,他又添置了十个,总共四十箱蜜蜂散落在山中,需要他定时巡访。 一是观察周围的花源,若附近无充足采食处,需移动巢箱搜寻新源,否则蜜蜂因饥饿易导致冲突。 二来,还需检查蜂群的发展情况,如发现某个巢箱蜂数量过多且产生新的蜂王,需要防止出现事件,以免工蜂离散。 除了这些,还要留意是否有蜜蜂群驱逐前来偷蜜的马蜂,如有发现,绝不能犹豫,坚决将马蜂击杀! 高晓明依次审视蜂巢,关注里面储藏的蜜糖,若足够丰硕,他会找一个适合的日子来进行蜂蜜的收割工作。 近期山区的蜜源丰富,意蜂积极采集花蜜,它们的巢脾积累了不少甜美,还有众多新生的蜜蜂在不断繁衍,一切看起来都是生机盎然。 在他检查过程中,高晓明会适度搬动一部分蜂巢,并借机除掉看到的 扰者。 他的目光敏锐,下手干脆利落,马蜂往往只觉眼前一晃,就倒地殒命。 那头黑熊死后的日子,他的蜂箱再也没有受到蜂蜜失窃,而之后的上山寻找被他“解决”过的黑熊幼崽与受伤的虎崽却并未寻到。 那些在未来受人庇护的生物,在这里似乎已然销声匿迹。 也许,他们都远离这片丛林,或许在某处隐秘角落里化为尘土。 从此之后,这座山上不再有黑熊或华南虎的身影。 对于这个讯息,高晓明感触颇深,尽管重新踏足这一特殊的时空点,带来了前世从未经历过的情感起伏,心中也夹杂着激动的心情。 完成蜂巢的查看,他又接着察看了茯苓的生长情况。 当初刚种植的时候难免会有枯萎,需及时拔除,幸存下来的茯苓植物长得极为茁壮,已不需太多照顾,只需静静地静待,让茯苓充分吸取松树的养分,逐渐成长为成熟的根茎。 做完这一切,高晓明还需继续他的行程。 他抵达计划承包的那座山坡。 这并不是什么特殊的景致,仅是一座不太高不矮的小山丘,若俯瞰其形,仿佛是牛尾巴最后的延伸点。 由他生活之处走到这座山丘,山脚便有一片低洼地段阻挡行人。 少有人会选择穿过那凹地进山拾柴,因此,这座山上草木繁茂,几乎无路径可行。 高晓明选择了能够步行的道路穿过分水岭,走进了这片森林。 山路崎岖难行,随身携带一把 以便于沿途修剪肆意生长的枝蔓,开辟仅可一人通行的小径。 先前仅是从远处眺望,尚未亲自涉足。 然而提出想承租这片山林的设想后,村里的人来此看过,书记也找高晓明商议过,表示如果他决定承租,村里的定价将优惠,一亩地六块五折。 黄林湾则是每亩七块的行情,这里以六块五计,则节省了五十个便士,看似微不足道,然而积攒下来,一年省下的金额也颇为可观。 如今,村子透露出了招标出租山林的消息,只要村民有此意,都可在规定时间向村务委员提出,并提交投标意向书,如申请人数较多,则须通过竞标决定归属权。 高晓明对此却并未焦急,他的家乡上辈子的山林从无人承租,自然生长的状态维持着生态平衡。 这座小山对他来说适宜栽种和培育树木,对于村民们而言,山上并非蕴含丰厚经济价值,即使砍伐木材也无法预知未来将种植何种作物,而且也不知道如何推销。 在这种经济困难的环境下,普通人家缺乏足够的胆识和资金来进行如此大规模的项目。 在林中行走时,高晓明逐一审视原有的丛林景象,对每一片叶子和每一棵树都细细端详。 山脚处茂盛生长着一小片翠绿的竹丛,它们不是那种粗壮的楠竹,仅是较为寻常的细竹,它们的价值相较于楠竹显得逊色很多。 竹丛旁边零星地生长着相似的箬叶,这是用于包裹粽子的那种,逢端午时节,村民们常去山中采摘,要么自己动手包裹家乡美食,也可能带到镇上出售谋取点零钱。 对于乡亲们而言,这样的箬叶俯拾即是;然而对城里的市民来说,生活中诸多物品需要耗费金钱购买。 学术上称这些叶子为箬叶,而当地人直呼粽叶,因它们的常见用途便是制作糯米包裹的美食。 粽叶除了包粽子之外,还能用来衬垫宽边的斗笠。 山下混生的竹林与低矮的灌木丛杂 织,穿过后就是渐渐起伏的山腰,那里开始出现了参天大树:水桐、槐树、樟树、苦楮和一棵荷花。 后者是山茶科木荷属的植物,会在合适季节开出漂亮娇嫩的花朵,整个山坡犹如披上了缤纷绚丽的锦锻。 第九十四章 山间的竹叶 有了遮蔽,地上的杂草得以减少,行走在小路上更为顺畅。 高晓明跋涉至此,在山顶终于看见了一些有价值的树木——松木。 三棵大小不一的杉木错落分布,若是砍伐下来,多少能带来实用的价值。 站在山颠之上眺望四野,又见远处的野枇杷、桑树、毛栗与山椒树等,这些皆是村中的平凡树木,它们的木材在市场上并无太大价格竞争力。 高晓明心中不断勾画出规划的图景,如何清理土地以种下甜橙树。 嘴里轻声自语:“啊,的确是个浩大的工程。 不过,想象完成后,那份满足和期待也不容忽视。 以后山上自养走地鸡、鸭,水塘里再养鱼,偶尔来这里寻一只来享用,钓鱼消磨时光,也是惬意之事。” 他意识到,这难道不是许多人在步入暮年后憧憬的理想退休生活吗?有一处菜园、一座小池塘、果园环绕,还有那些自由自在游荡的家禽以及几幢简居。 这样宁静恬淡的生活,必然是对无忧无虑生活者的一种 。 然而此刻的高晓明,虽对这样的生活有所感慨,但深知他已经失去年轻人那股无所顾忌的闯劲。 年轻人向往远离此境,奔向都市的大千世界,追寻更丰富多彩的人生经历以及名利。 当岁月流逝,他们实现了心中的追求并渐入中年后,才怀念起了那遗忘许久的故土。 高晓明呢?他在前一生为了追名逐利劳碌不停,即便获得颇丰但也失去更多。 即便如此,他灵魂仍在外飘摇。 直到心境平静后,才恍然明白生活的真谛所在。 第二天清晨,一切都筹备完毕后,高晓明与许小美好不容易醒来。 许小美炖煮面食供两人食用,接着仔细清洗过盘盏厨具,生怕二人回来的时候看到发霉的情况。 许小美干活忙碌着,高晓明也没有停下,而是开始照顾客鸡的饲料。 这时,一贯低调的张成就来找他,一如既往的隐于门口,并牵着牛羊准备让它们去吃草。 "哥,你来的真是时候,拿去,这是庭院门的钥匙,你拿着。 米糠和稻壳放在杂货间的架子上,每天再割点蔬菜喂鸡们。" 高晓明把钥匙递给张承远,补充道:"两条狗应该去高壮家蹭饭,如果没有去,你就看着弄点吃的给它们吧。" "呃!" 张承远嘟囔着答应,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专心干活。 他走往牛舍羊圈,牵出里面的牲畜。 "哥,家里的一切就托付给你了!" 许晓美站在厨房门口说话,说着便摘下了围裙。 "啊。" 张承远又一次应承下来,人已经走开了。 高晓明与许晓美好像都看到了对方眼里的无奈。 看着他这种沉默寡言的态度,二人只能无奈对视。 "我们走吧。" 高晓明推着自行车走出来,对许晓美提议。 她点点头,连忙拾起大行李包,里面装着他们不多的几件换洗衣物,因为她这是初次出门,所有带的东西都是照着高晓明的建议来的。 二人踏上自行车,朝着县城的方向出发。 那时的交通不算便利,家庭出行主要依赖的就是自行车。 到了县城后,他们会将车放在高的住所,从羊城返回后则可以顺路取回车辆。 高晓明今天正好要上班,便径直去了警察局。 令他未料到的是,小宋刚见到他就说:"这几天高队长还念叨着你,赶紧进去找找他吧。" 对于高建设会有什么事找他,高晓明并不清楚,便带起许晓美往他的办公室走去。 对于这位第一次步入警察局的女孩来说,周围一切都充满紧张和好奇心。 推门进入,发现高建设在通电话。 见到他们,用眼神示意稍候片刻。 一分钟后,他结束了通话。 "晓明,晓美,你们怎么会突然过来?" 高建设提问。 高晓明微笑答道:"我想带晓美去趟羊城,所以自行车需要暂时放在这里。" "去羊城吗?" 高建设一怔,然后反应过来,颔首:"放到这里就行。" 说到这里,他又转变话题:"晓明,听说最近罗家有些人进入我们附近的山,你知道原因吗? 谈的含蓄一些,但是眼神里传递出一丝探究之意。” 高晓明知道高建设想问的问题,但他故作不知地答道:"还能为什么? 叔不是说过他们在山里发现老虎嘛?也许想去 老虎呗?" 高建设发出不明其意的笑容,随后问道:"你觉得他们会找到老虎吗?" 高晓明笃定地说:"我不觉得能。" 高建设若有所思地看着他,并未继续追问。 他知道问题的实质已被揭示。 "外面路复杂,出门在外自己要注意安全,能避则避,小事化无才是上策,忍耐一时可以风平浪静,谦让一步才能天地宽广。 要好好照顾小美啊。"高建设认真叮咛道。 高晓明用力点头,保证一定照办。 上次出门因为黄伟志之事引起了一些麻烦,这次他会主动避免麻烦发生,除非麻烦主动找上门。 他们家并非住在海滨,他的管辖范围有限。 和高建设道别之后,他带着许晓美往火车站走去。 在那个年代,绿色的绿皮火车如是说:若要去稍远处的地方,皆非直行可达,往往需多次辗转转乘方能抵达。 幸运的是,前世的高晓明确切知道如何购票乘车,带着这份心得,在简陋的火车站耐心等待约一个小时,他们终于携手登上了列车。 两人幸运获得一个空座,高晓明随即大方地让给了许小美。 她安坐于窗边,一脸新奇,不时凝视窗外风景,又回头打量着穿梭于车厢内的各异面孔。 乘客们来自五湖四海,开口即口音纷呈,既有浓重的东北话和北京腔,闽南、河南、湖南的方言交织在耳。 对许小美来说,这般情景无疑充满了异域与奇妙的感受,她的目光始终专注,直到火车启动,窗外景致快速掠过吸引了全部的目光。 长途旅行中,高晓明耐心引导她上上下下车,一次次排队购票,再耐心等车。 三天多的时间过去,他们才终于踏上了广州这片土地。 仅仅三日,便已让许小美这个嫩白菜成为了一副腌透的味道。 在外行走,洗手漱口自成难题,但在吃的方面,只要有心花钱,总能填饱肚子,可是淋浴洗澡这类基本需求就成了奢侈品。 正值盛夏六月,广州愈发炽热湿热。 在那辆非空调的火车上,开窗透气也不能消去拥挤车厢里闷热潮湿,混合着汗水与各种食物异味的空气浑浊难耐,让人心生不快。 终至车站,无论是高晓明还是许小美,都如释重负地呼出一口气。 相较他们县里的火车站,广州站显然规模宏大得多。 面对高楼大厦、硬化道路以及络绎不绝的各类人群及车辆,许小美眼中充满了震撼。 在他们的小城,桑塔纳和夏利都少有,而在广州街头遍地可见,并配有诸多国外品牌的汽车。 尽管许小美并不识这些车种,但这不妨碍她对眼前的一切深深感到惊奇与赞叹。 "小美,我们该去坐公交啦。"高晓明牵着她的手走向公交站,心中盘算着先找一家旅社安顿下来,享受一下久违的热水澡并好好地补给一番。 这一路的艰辛,对经历过高铁生活的他来说,确实是一份苦不堪言的记忆。 原本的行程规划需要半个月,但加上往返路途时间,实际行程压缩至十天。 初次出行的许小美满怀期待却又因气候和食物适应不佳显得有些不适。 广州湿热的气候与不合口味的食物,让几天后她食欲不振。 初计划游历观光,然而见许小美的状态,高晓明便打消了念头。 事务结束后,他们早早结束旅程回到故乡。 这次行程中,高晓明经历了种种场景:目睹小偷公然行窃,南下支队成员暗处活动,还见证了摩托车匪徒公然抢劫项链,将人拖拽数米生死一线。 更意外的遇见,是他竟然在这个陌生之地见到了上辈子曾共事的乡间土贼。 这群乡巴佬也是要前往羊城,共五个人,衣着打扮如同典型的农民,手上提着一个毫不起眼的麻袋,袋子表面还残留着些许泥土,旁人很难一眼洞穿他们的真正身份。 但高晓明心知肚明,这群人乃是擅长挖掘古墓的高手,他们的目标往往是大型墓葬,那袋子必定装满了珍贵的古董文物。 他们在广州转了几圈,然后去了 ,一番动作后,那些文物有的落入权贵之手,有的流入了拍卖行,甚至一部分流失海外,从此与华夏土地上的喧嚣无缘。 这一切,尽管都在高晓明的视线之内,但他却不动声色,不轻易惹事。 高建设在他出发前已有所吩咐,他不愿无故树敌,避免波及许小美,让她免受意外伤害。 尘世间的事往往如此,每一个决策都可能左右局势的发展,人们多倾向自我保护,对周遭不快的事置若罔闻。 在广州那段时间,他带着许小美游历各个服装市场,分析人群动态,探讨什么衣物最为流行,穿着起来效果最佳。 除了购置成衣,他还陪许小美购置了许多时尚和文学杂志,其中包括 《号外》近二十期。 对比内地, 的娱乐产业明显更为繁荣。 当许小美见到那些杂志,眼中闪烁着好奇,觉得明星们都极为美丽,萌生了想效仿她们的冲动。 原本她留着自然卷发,为了工作简单利落,一直是马尾辫的形象,如今在高晓明的引导下,模仿起明星的妆容,放下头发,换上刚买的连衣裙,站到镜子前,她眼前的那个人影即似熟悉又带异彩。 但确实非常漂亮! 看到许小美尝试新的造型,高晓明不禁微笑欣赏着她的新风貌。 广州最后一天,他更是陪她去了城中最繁华的地方逛街,又去看了一场电影。 虽然县里的影院设施简陋,与广州电影院形成鲜明对比,不过许小美要是没身体不适的问题,恐怕真能在此流连忘返。 她惋惜地望着高晓明,道:“如果有瓶辣酱就好啦!” 辣酱加上白米饭,至少也能吃两大碗! 高晓明笑了笑:“下次记得带过来哦!” “嗯。”许小美答应,但她明白这个"下次",可能遥遥无期。 这次旅行所花费的费用让她感到心痛不已。 好在高晓明东拼西凑,积攒了一些现金,在广州他还找到机会卖出黄金。 自1981年后,黄金价格持续下跌,之后陷入漫长的疲软期,留下黄金收益微薄。 当下年轻人婚礼讲究的三金五金,许小美一无所获,但高晓明计划几年后攒够钱后为她添置黄金饰品,毕竟这些年的价格差距不大。 现在金价约在每克一百元,高晓明拥有大约3两(约130克)的纯金,因纯度略逊,售价略低于市价,但仍卖出了1.3万元人民币! 攥着手中的大量钞票,高晓明心头激荡。 回想当初他悄悄从包裹里拿了一千三百元,提出与黄伟志平分,但黄伟志不肯接收,考虑到自身的风险与潜在的后续危机,他也并未勉强。 这时,黄伟志本可独占这窃得的黄金,但他却主动分给他一部分。 这可不是千儿八百,而是近万元现金啊! 高晓明确信无疑地收好钱后深深地吸了口气。 他穿着宽松的衣物,头戴棒球帽与墨镜,与平时的装束判若两人。 现今流行的正是这类蛤蟆墨镜,街上年轻人中有十之七八佩戴着它们。 离开黄金交易的地点,高晓明拐弯抹角地融入街头人流中。 他感觉背后有人在跟踪他,于是开始设法摆脱追踪者。 而那些追踪者,便是黄金交易商团伙的一部分。 他们借跟踪高晓明试图辨认身份。 若无招惹之力,也许会放过他;若是单枪匹马、实力较强,那他们便会趁虚而入进行劫夺。 也就是说,他们不仅要金子,也要钱! 可惜碰上了高晓明,前世的经历让他熟悉此地环境。 再加上他身形敏捷,轻易就能隐入人群,将身后的人甩开。 第九十五章 都装哪儿去了 数次跟丢了线索后,那些人意识到对手是位 湖。 部分人心生退意,但领头人物却并不甘心。 此 肤白皙微胖,面容中透着一股狠劲。 他环顾手下说道:“那是万三千块钱啊!你们能忍心放弃吗?” 提到钱,众人心又动摇。 虽然他们的生意常有上门出售黄金的人,但从一个人一次性售出三两黄金的情况极其罕见。 能一次性售出这么多,说明他手中藏有更多的金子未现于世。 他们不仅可以把先前的花费夺回,还可从他手里抢到更多的黄金——这一行为收益丰厚。 因此,没有人愿意退缩。 众人鼓动更多伙伴一起追踪,并许诺瓜分利益。 附近的地痞小混混们都集结起来,一双双精明的眼神在人群中扫视,极力追寻高晓明的行踪。 而高晓明早有准备。 不仅换了衣帽,甚至背上一袋子货物,看似朴实又能干的小贩,与穿梭街巷的小贩并无两样,完美隐匿于人群中。 但小混混中的某些扒手专找小商贩下手。 众所周知,做生意的小贩总会带有财富。 加上他们全神贯注于生计之上,往往会在不留意间失去防范,一天辛勤劳作的血汗就可能遭窃贼光顾。 正巧高晓明走过一段繁华的小巷,他的手忽然快速伸进口袋,一把牢牢抓住另一只想要溜进去的手。 对方的手既修长又机敏,在两人擦肩之际已鬼祟地滑向高晓明的口袋。 若非高晓明五官敏锐,裤袋中的钱财恐早已不翼而飞。 扒手竟然对自己出手,这他绝难容忍!高晓明的脸色瞬间严肃,回头直直看向扒手。 那个扒手年龄尚轻,大约十六七的样子。 被抓住的一瞬,他的脸上掠过慌张。 随即他奋力挣扎试图摆脱牵制,但在强势的高晓明手里,这无疑是妄想。 扒手惊呼一声:“大哥!”躲在暗处的同伙立刻从四面八方涌出来。 通常扒手并非单打独斗,他们散开以相互照应,遇上困难便联手对抗,应对问题绰绰有余。 这群人一个个面目凶恶,一看就不是易于相处之辈。 四周人群见状纷纷避让,给他们留出了一个小空地。 尽管高晓明不愿挑起事端,但也毫不惧怕。 身怀巨款让他更恨那些想找他麻烦的小偷。 高晓明把用来伪装的手提袋丢在地上,用力一甩,瞬间将那名窃贼击飞,刚好砸到他的一位同伙,二人一同倒下,痛呼声不绝于耳。 这样的手段立刻引发惊叹的倒吸声。 这种力道……那领头的“王哥”毫不在乎,“怕什么?那只瘦猴子还不到百斤重!”他直接上前,发布指令:“上!一起干了他!” 于是,这伙人一起朝高晓明蜂拥而去。 而高晓明则冷笑地看着,一路上所遭遇的黑暗虽多,但他通常默默忍受、无视,直至有人触动底线。 此刻,他准备一吐心中压抑。 面对七八个人的攻击,他毫不留情,拳头腿功结合,每一击都有可能让一人受伤倒下。 他们甚至还未近身就被彻 服。 被打者一旦中拳,立刻觉得生机骤减,仿佛丧失半条命。 从动手到他们全部倒下,这一切不超过一分钟。 胜利之后,高晓明习惯性搜刮战利品,总共获得了数百元现金的收获,这份意外之财让他满意地笑纳。 看到此情景,扒手懊悔不已,而旁观的人们更不敢靠近,以免惹火烧身。 收拾好战利品,高晓明迅速离开现场。 有人目睹这一幕,打起了退出念头。 地方帮派一般不会招惹来自其他地区的强手。 为了确保无人跟踪,高晓明绕了几条巷子,才乘坐电车回到他与许小美合租的宾馆。 这里住了形形 的商贩,贩卖服装、电子产品或进口商品,如名贵手表。 高晓明能与任何人交谈,熟悉各地方言,且略通事物,因此很快得知了有人专营劳力士、豪雅和潜水表。 这些货物未来有望升值,极具收藏价值。 原本没打算买的高晓明,在售出手里的黄金后,突然感到富有,想要给自己添置一块手表,结果一圈下来发现劳力士竟要一千多元。 这数额可不小,要知道,大部分人一个月收入不足五十元,积攒多年才有此消费能力。 几秒钟的犹豫后,他下定决心,不仅买下了一块,还添购了另一块。 黄伟志给了黄金,高晓明也该回馈些什么。 因为劳力士声誉卓越,他不假思索就决定入手。 在羊城的旅程结束后,高晓明打包好行李,与许小美一起踏上了回家的旅途。 许小美身体不适,脸色不佳,犹豫不定,心中纠结:既是留恋又期待回归家乡 高晓明购置的物品琳琅满目,值钱的随身收藏,便宜的则一股脑儿塞进了编织袋里,直接用肩膀抗着回家。 说到钱,他也借鉴了黄伟志的做法,在裤子内部隐藏了一个暗袋,所有零散的剩余款项,全收纳于内。 这个编织袋里面装满了东西,有各式各样的衣服样板,还有高晓明自己经营的小批商品,比如那些体积不大却颇受欢迎的手表和蛤蟆镜。 这些产品的性价比高,而且在大城市早已广受欢迎,虽然他们所在小镇还鲜有人尝试,但只要有需求,卖起来并不成问题。 背着沉重的女性背包,又一手提了个手提包,尽管有些勉强,但这正是许小美好意提醒,以避免在高晓明扛起巨 袋后露出手足无措的神情,让她自己觉得尴尬。 看见疲倦不堪的许小美,高晓明也并未着急去警局取回自行车,因为杂物实在太多,一辆自行车根本难以承载。 他想了想后,决定在县城住上一宿,第二天先清售一部分货物,再去拜访高建设一家并送上准备好的礼物。 这次外出,高晓明带回的不仅有商品,还有满满的馈赠,尽管在他们的话语中,称这为"伴手礼",但对于家乡的亲人朋友来说,给出行或来访的朋友家准备些礼物实乃寻常之事。 对于每一个亲朋好友,高晓明都备了份心意。 在宾馆里,许小美品尝到了久违的家乡菜肴,饥渴难耐,一碗接一碗直到满足了才恋恋不舍地放下。 感叹道:“出门远行真的辛苦!”但实际上,在面对村人的问询时,定是夸赞她在羊城的新鲜事与经历以显耀气派。 毕竟,即便真说了辛苦,怕也没人信她。 时间尚早,只是下午三点,高晓明便准备此刻开始探寻出售渠道。"我出门之后,你就待在家里,无论谁敲门都不要应答,先去洗个澡、睡一会缓神。”他吩咐道。 许小美确实困倦,眼睛疲惫至极,应承着他的建议,几乎是要直接瘫倒在床。 看见这般景象,高晓明嘴角挂着笑意,却没有再说什么。 离开宾馆后,独身一人走向警局,高晓明知道,他如今有着"黄金大腿"的关系,不能光说不做。 步入警局,径直来到他熟识的地方—高建设的办公室。 在这个熟悉的空间里,他还意外碰上了肖金峰。 二人相互招呼,交谈之中,高晓明自然地询问起三弟高明万的情况。"听说你弟挺好的,学习刻苦又尽职尽责,将来必是有前途,大概再过些日子我就想让他开始跟车实习积累经验。 不过奇怪了,明明你身手好得一塌糊涂,你的弟弟为什么在这方面毫无建树呢?”肖金峰对此感到疑惑,心里略显惋惜。 作为同样出自农家的好勇斗狠者,本以为高晓明能力强,弟弟高明万也应当不会弱,然而眼前的事实令他不禁质疑起这一理论。 毕竟,农村长大的他力气十足,但显然其他素质就捉襟见肘了。 听到这话,高晓明露出笑容道:“我三弟从小就有点聪明,他不常惹事,哪怕真有麻烦,也会有我在背后替他撑腰。 虽然没怎么打过架,但如果传授他些基础防护术,我想他是学得来的。”"那是必须要教的,出门在外,懂得些应对之策总是好的。"肖金峰说,从知晓高明万几乎不通武艺起,他的日常课余活动便增加到包括学开车、修车,和练武。 出身于军营的肖金峰教授给高明万的招式源自军队实践,都非常实用。 提及运输事宜,高晓明补充道:“对了,大哥肖,今年十月我还得去樟树参与药品交易会。 届时,想要租赁一辆小型卡车,你公司是否方便?" 以往他携高壮和黄伟志带着六大包药材,搭火车去樟树那次,两地虽不算远但也折腾够了。 所以他那时就有意下次出行配备一辆车。 如今有肖金峰的关系,自然而然地向肖求助:"如果要去交易会上,各地的药材应有尽有,肖大哥若有兴趣,也可带些当地缺少的药材回我们的地方销售。" 肖金峰微笑着道:"高局曾与我提起你卖药的计划,你们高家村虽拥有资源但一度缺乏市场,你开辟了这条路,既能为你自己谋生财,也带领了乡亲们共享好处,这是值得赞扬的。” "看你今年还要去樟树,不如我们同行如何?无需再担心租车的事,咱们就像家人一样互相支持嘛。"肖金峰诚挚的话语令人信服,高晓明微微一笑,还未急着作答,眼神转向高建设。 此刻,高建设专注地听着他们谈论,这时点了点头,确认此事并无异议。 因此这件事就这么确定下来了,有了肖金峰公司的卡车,高晓明今年可以收获更多的药材。 他不仅可以从村里收购,还可以扩大收货半径至周边村子。 这样做意味着有更多的收入,同时也能更早开始收购。 聊完这些后,高晓明打开手中的帆布包:"这次我去羊城,主要是购买新流行的服饰,同时也买了几块手表和蛤蟆镜回来出售。" 他笑指着包裹:"爸,这里带了件礼物给你,你喜欢吗?还有岳父和婶子。 嗯,还有大哥肖。" 笑容中,高晓明拿出了赠品。 分给高建设的是两块电子表和一斤茶叶,而肖金峰则得到了一副蛤蟆镜。 肖金峰接过蛤蟆镜后笑道:“我在路上见很多大城市的年轻人喜欢戴这个,当时都想买了,只是没机会。 如今终于拥有一个了。”他的表扬非常有礼,立刻戴上蛤蟆镜展示给大家看。 的确,戴上蛤蟆镜后的他,看起来十分酷! 高建设看着肖金峰笑赞道:“你戴着真的挺帅!”他放下视线,看着桌上新颖独特的日本牌子电子表。 取下旧表换上新手表,欣赏着腕间的时兴。 肖金峰也跟着称赞道:“局长这块表很时尚。” 霎时间,办公室充满欢乐的笑声。 在这个愉快轻松的氛围下,高建设询问高晓明是否有足够多的手头货物,他可以按需零售,还是整批出货? 实际上,高晓明手头的商品并不是很多,由于人力有限,并且许小美身体欠佳,途中还需要照顾她。 高晓明收到的两块高建设赠送的手表价值较为昂贵,然而他自己的进货却主要集中在较为实惠的商品上,进货价格低廉,只有几元。 黑白液晶屏幕在这个时代的年轻群体中是非常时尚的潮流产品,广受欢迎,由于价格并非太高,年轻人能够负担得起,只需稍加节省便能购入。 他的进货清单中有许多金色款,这种设计最具韵味且销量最好。 高晓明照实描述之后,向高建设透露了一个卖家的信息,声称这个人提供的价格公道,付款效率高,适合做交易。 听完肖金峰询问的货物进价,他有些动心了。 由于他的运输公司的规模很小,只有一些短期的运送工作,了解到羊城的机会后,他认为长距离的运输才能盈利。 于是肖金峰向高建设提出了这个主意,“高局长,本计划几个月后购置货车,但我想不如现在就行动吧,尽早开始赚钱!关于司机,我们可以暂时从交通局借用。 第九十六章 万元劳 你看怎么样?” 沉默了一会儿,高建设回答说:“公司运输事宜由你负责,你决定就照做。 买车辆的钱是否充足?” 肖金峰自信地说:“买一辆货车绰绰有余,我们可以年初再添置第二辆。” 高建设没有反对,两人就此商定。 结束与高建设的交谈,准备离开的肖金峰,也被高建设挽留。"明晚你打算返回村里,不如今天就住我家吧!”可是高晓明以爱人美眉可能水土不服、身体不适为由,选择住在了附近酒店,以便休息。 虽然高家还有一个空闲房间,但如果两人同时出现,似乎有些不合适。 在某些风俗中,夫妻在外拜访别人,通常不能共宿一床,以维护主人家的好兆头。 虽然他们的家乡对此不甚讲究,但带着病人上门总是不太好。 高晓明抱持着避免给别人造成不便以及保持个人生活方便的原则,即便在后世也坚持这样的观念。 对此,高建设虽然不太同意,但既然高晓明决定了,也就不多加干预,只是提议:“那就晚上来我家吃饭吧。” “行,事办完我就带美眉过去。”这次,高晓明欣然接受。 走出房间时,肖金峰注意到大厅里有人哭泣,伴随着一名警察询问记录,似乎发生了案件。 这不是黄伟志管辖的事情,因此他默默坐回办公桌,低头画画。 高晓明看到他在绘画,经过一番辨识后确定对象是小宋。 如果当初不是先识得小宋,真有可能混淆呢! 他叫黄伟志出来,“伟志,这里人太多,不太方便说话。 我们出去谈谈。”闻言,黄伟志愉快地应允。 两位找了个僻静之地谈话。 高晓明确保没人注意后,打开随身背包,拿出一块劳力士手表,笑道:“这是我带的一块劳力士,是海外进口,你觉得要值多少钱?” 当黄伟志看到这块腕表时,眼神瞪直,前所未见的精致奢华在他的眼前呈现。 他手腕上佩戴着的,虽已有几分陈旧却仍是庐山牌的手表,是他以二十块的价格向同事购来的。 现在作为协警的他已经明白,没有这样的一款腕表几乎是无法行头的,所以他在一番深思熟虑后才下了决心买下这款劳力士。 黄伟志接过的腕表,心跳瞬间加快。 他本能觉得价格绝不普通。"多少钱?”他在接过那价值连城的宝物时,心底已经隐隐感到贵重。 海外的商品,估计最少也是……好几百吧?黄伟志小心翼翼猜测道。 “一万一三千多!这块表贵在保值性,未来还有更高的价值呢。 好好保存起来,私下看看就是,千万不可让他人知晓。”高晓明拿出了包装盒让黄伟志妥当收好。 听到价格瞬间破万,黄伟志仿佛被电击一般,身体都僵住,手微颤但又忍着不放,害怕手中价值不菲的手表不小心落下。 他立刻要把腕表退回给高晓明,坚决拒绝拥有。"不必了。”他说的有些结巴。 卖掉黄金,他从未懊悔。 虽然金钱宝贵,但在他眼中,朋友更为珍贵!若没有高晓明的援手,此刻他依然困在岭头辛勤劳作,家里老的老,病的病,看不到生活的指望。 如今眼前是曙光。"我只是……反正也无法佩戴罢了." 黄伟志略带苦涩地解释。 高晓明笑道:“我能佩戴这宝贝吗?村里人不懂它的价值,自然看不出。 但我怎能在田间地头劳作时戴上它?这块表,我会先当作珍藏,待日后条件允许,再来品味它的风采。” “看着一千三不算多,但未来它的价值会远超此刻。 先保存起来,总有我们光鲜佩戴它的一天!”高晓明的话点燃了黄伟志内心深处的愿望,他坚定地回答“嗯”,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话题至此,黄伟志也不再多言,仔细收起腕表,藏进衬衣口袋。 他决定珍视这份贵重之物。 “好了,我还有任务要办,以后咱们彼此分享资源,好事千万别忘了对方!”高晓明笑容满面地告别了黄伟志,离开警察局,前往卖货的地方。 他先是按照高建设的指引,拿出了样品,商定了价格,接着返回宾馆提取了货物,一边买卖一边收付现金。 尽管零售利润略低,但财富的累积不可能只依赖一人独享。 握着刚赚来的钱,高晓明心里颇为满足,这趟在广州之旅,绝对算得上不虚此行!若能有一辆卡车运送更多货品,那就更财源滚滚了。 晚间,高晓明带着许小美好客似地造访了高建设家,享受了一顿家庭晚餐。 其实许小美并没有身体不适,只是路途辛劳带来的疲劳,经过旅馆稍事休整后,她的精神恢复了许多,但要完全恢复仍需休息几日。 用餐氛围非常愉快,尤其是看到爷爷高岳戴着晓明送的那块手表,他非常喜欢,觉得与之前的老款式相比,新款至少提升了一百倍的魅力,并且那独特的时尚感和技术让老人一见钟情,几乎片刻不离。 赵婶同样欣赏那份礼物,家乡鲜有海洋特产,这份礼物对她来说相当稀罕,让她心生欢喜。 晚餐后,大家一起闲聊了一个小时左右,直至九点以后,高晓明才骑自行车,携许小美离去。 他们计划一大清早就返家,事实上,睡到了早上8点半才起,这对习惯早起6点半的许小美而言已是偏晚时间。 早餐过后,两人便准备回村。 因为之前的手表和蛤蟆镜已经卖出,行李轻了一半。 高晓明把衣服袋固定在自行车前端栏杆,而身后的许小美只需拿个小包包就可以了,包里是带给亲人的礼物。 考虑到便利性和公正,他们都选择了一些价格亲民的电子手表,新鲜实用又能压低成本。 六月底,风穿过森林,拂过他们身畔,带来了微凉。 但到了中午和午后,风的清凉逐渐消失,转为炎炎夏日里的灼热。 高晓明和许小美在一天中最炎热的时候回到了高家村。 看着熟悉的家乡,许小美有种奇特的心跳加速的感觉。 在外游走之后再回归这里,心中充满踏实与怀念,如同人们常说的,“金窝银窝,不如自己老家”,这种落叶归根的情感,是世代相传的文化情绪。 两人刚入村,村民们便看到了并纷纷询问起来。 他们都知道高晓明去了羊城,一个遥远又富饶的地方。 面对热情,高晓明不得不停下车在村庄最大那棵百年老樟树下休息。 这棵树树冠如云,是最好的乘凉之地,也是村民们聚集交流消息的好地点。 高晓明口齿伶俐,讲述起在羊城的见闻,那些趣味盎然的故事绘声绘色,令众人听得津津有味。 因此,远游世界的愿望在年轻人心中扎根。 起初出门探访的人不多,到九十年代时,村中的年轻人都逐渐离开家乡,进入广大的陌生都市。 他们在建筑工地上辛勤劳作,有的人进入了工厂生产,更有创业者的身影。 高晓明的堂兄弟高繁茂的两个儿子,便选择去了那个皮革产业知名的城市。 最初作为小工人起家,随后开设了自己的皮革厂,专攻皮衣贸易,积攒了不少财富。 然而这都是以后的事情。 让人意外的是,由于高晓明先前的夸夸其谈,两位堂兄弟竟提前两年踏入社会工作。 讲述完之后,高晓明找了个托词离席,以防他人穷追不舍问个不停。 回到住所,见许小美仍显疲态,他建议:“你休息在家,我这就去外头送点东西。” 虽然确实困乏,但她坚持道:“我想先把二姐和大哥的礼物送过去,以免她们说三道四的。”她深知二姐的性格。 于是,许小美带着两块手表拜访二姐,此次出远门,委托大哥照看家中禽畜和农田,除了礼品,还需要酬劳。 这些,都未涉及高晓明与姐妹们之间的互动。 他整理了带回的东西,将要送给高守旺的产品样本分别装入袋中,并单独包扎了礼物。 接着,骑着自行车再度出行。 首先前往的是高守旺家。 还未进门,已听见屋里响起缝纫机的哒哒声和女孩们轻快的交谈。 谈话内容正是关于他。 村里早就传遍他广州之行的消息。 但高守旺等人并未焦虑,因为料定整理妥当后的他会来找自己。 “旺叔!霞婶!我来了!”高晓明笑着停放自行车,在手里抓着重礼进屋喊道。 首先迎上前来是姐姐高淑芳,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兄妹二人血缘相连,亲情亲密。 高守旺和董飞霞也忍不住靠近,他们两眼紧盯着那大包裹,心中期待且振奋。 他们已倾尽家财投资制衣厂,对此寄予了厚望。 事实上,他们的奋斗,很大程度是为了他们的儿子。 一封书信中提到大儿子即将迎娶的姑娘地位非凡,将来未必会退伍回乡。 这消息让这对父母欢喜的同时充满复杂情感。 老一辈自然不愿离开故土,却又担心儿子如同上门女婿般。 尽管在上一辈子出于无可奈何的境地,他们曾无奈离开高家村,为了孙辈的未来迁至别处。 然而这一世,因为与高晓明的深厚友谊和对方开服装店的计划,他们的想法开始改变:既然要卖衣服就需要供应原料,不如就创建自己的服装工坊,直接生产成品来售卖。 而有缝纫技术的董飞霞,加上女儿的技艺,再配上收些徒弟,一个初始的创业团队就这样诞生了。 当服装厂运转起来并有了经济效益后,他们的信心也随之增强,即使对象的地位较高,也不再需要卑躬屈膝。 然而她们的人生经验较为有限,尽管从业十多年,但每天反复的制作,款式几乎并无太大区别。 见识浅薄、技巧有限也是在所难免的。 还好这时,高晓明提出了新的想法,说他会带许小美出去增长见闻,并购买羊城流行的衣物作为参考。 有这些样本,她们可以把衣服拆开,设计模板,裁剪,随后就可以照着样子制成相似的时装了。 这样的做法其实可以算作是模仿,但现在不会有人来追讨版权的问题。 拿出的衣物中,大多是夏季装扮,包含了各种男女老少的款式,还有两件冬季服装——男士一件,女士一件。 夏天找到冬季服装并非易事,因为街上店铺展示的基本全是夏季货品,甚至连秋季款式都少见。 凭借伶牙俐齿,高晓明迅速与一档位的店主建立了联系,通过店主之手获取了去年冬季最热销的男女大衣款式。 对羊城市民来说,过去的时尚到今年已经显得过时,但实际上,流行趋势往往先从大城市引领,继而扩散到小地方。 将这两件冬季时装带回小城镇,就足以成为焦点了。"真漂亮!”“太迷人了!”众人赞叹之声不绝于耳,特别是年轻女孩高淑芳她们已经被那一堆连衣裙迷住。 毕竟女性总是觉得自己缺少合适的衣物。 同样如此,高淑芳等人不买只是受限于囊中羞涩。"漂亮!真的太棒了!羊城的东西真是不一样!”董飞霞满脸期待地看着那些服饰,如痴如醉地欣赏。 她迅疾选出几条裙子,对高淑芳她们道:“淑芳,你们去试穿看看,效果如何。”她的眼光犀利,挑选出几件很合她们风格的。 这几个正值追求美的年龄的女孩按捺不住心中的喜爱,带着裙子走进董飞霞房间换装。 仅两分钟后,三人轮流出场。 新款连衣裙让她们瞬间焕发了光彩,假如换个发型,烫烫卷或者略施脂粉,可能连亲妈都认不出她们了。 高晓明看着眼前的效果也非常满意,豪爽地说:“等这些服装拆解成模板后,就送给你们吧。” 他所购买的服装归他所有,只允许高守旺他们分解成样板以便制作。 得知这一消息,高淑芳高兴得跳了起来,其他堂妹们也同样掩饰不住内心的欢喜,完全没料到会有这样的惊喜。 接着,高晓明对着夫妇俩解释道:“这些衣服,模板完成后,我会拿回去送给别人。”高守旺立刻应道:“这本是应当的。” 第九十七章 张蔷掀起热潮 考虑到这些衣服价格不菲,他不能占这么大的便宜。 能免费让他们解构制作,已经算是不小的优惠了。 说清楚要求后,高晓明又从另一包中取出三块电子表——男士一块,两块女士的。 男式给给了高守旺,女士则分给了董飞霞和高淑芳。 对于高淑珍姐妹俩,他并没有考虑进去,这也情有可原,因为亲戚之间,钱财不是轻易能共享的,他只优先赠予家人而已。 就算心中有所艳羡,高淑珍俩人的神色也只是略带羡慕,并无过多不满,她们能拥有新裙子就已经心满意足。 "那是什么呀?是个手表吗?好特别的手表!" 高淑芳惊奇叫喊,言语中满是兴奋之情。 感受到她的快乐,高晓明微笑着解释了电子表的使用方法。 他赠送的款式简单,外观或许不算精致,但却是最新潮的象征,因为具备液晶屏功能,这就象征着科技进步! 这对村民们来说,真是神奇非凡,怎么瞧都百看不厌。 说完,高晓明就与他们道别,回家看望父母。 一到家门口,意外发现全家人都聚齐了,连嫂嫂也带着婴儿坐在门前的屋檐下。 高晓明的出现引起一片惊喜与欢腾。 老父亲高远见首开口:"晓明,你回来了,路上还好吧?" 有了话题的引导,高晓明讲述了他的旅程见闻,让人津津有味,满心向往。 这些都是经过筛选的美好片段,对于不太美好的细节,他暂且避而不提,因为在目前情况下无需触及那些伤感。 让村民们向往外界,其实并非坏事。 虽然小山村宜居,但缺少进一步的发展机会。 若一生禁锢于此,便是种悲哀。 在物质富足、生活自在的情况下,村庄才成为向往之地。 说完旅途轶事,紧接着便到了 部分:礼物时间。 高晓明取出几块手表,男女各一款,笑笑道:“一人一个,你们随意挑选!” 颜色虽各有不同,但大部分是金色的。 金色总是最易引人注目,果然最先被选完。 剩下几个还在犹豫之际。 尽管高奶奶坐在凳上没有移动,但眸光流露出强烈的好奇,可她的沉静如山并未被动摇。 岁月沉淀的经历让她更懂得珍惜眼前的事物。 当看见多余的表,高奶奶笑道:"我都老了,又不知道如何看时间,这只就不要了,你自己拿着吧。" 高晓明并未感到意外,理所当然收回手表,随即魔术般地从包里取出另一样事物。 他递给高奶奶,轻声道:"奶奶,这个送给你。" 是一只朴实典雅的银簪,虽然是空心,握在手中心感依然十足。 高奶奶原本使用木梳,显得不那么讲究。 于是,在羊城逛街时,高晓明留意到了这款银簪。 高奶奶望着它,声音微微颤抖:"是真的银?" 微笑回应之后,高晓明带来的这份珍贵,使得年迈的她泪珠在眶,因为她此生从未拥有过金银饰品。 恰巧在他儿子病情发作四日后,女儿亦病倒,一家人再度奔向医院,儿科患者几乎十之七八患手足口病,疫情愈发严峻。 读友们的家长们,请密切关注孩子们的健康状况!高晓明到访羊城的事已经成了村里热门话题,每当看到高远见一家人人佩戴的新颖电子手表,村人们便纷纷上前欣赏这一稀罕物。 同样有人询问如何运用及价格,而高晓明实话实说,但他提到的是零售价,而不是批发价。 一听到价格,一些精明人士暗自计算后大吃一惊,揣测着高晓明究竟做了什么生意,竟花费巨额钱财以赠予他人! 原来对于高晓明的资金来源,众人各种推测纷纷出炉,很快这些猜测便聚焦于他背后的新任官员—高建设身上,毕竟现在大家都知晓他升任公职! 虽然当年的小队长也算半个官员,但相较于局长这样的职位,人们似乎对“官员”这一头衔赋予更大的威望。 一旦涉及到高建设,人们便不会再羡慕高晓明的财富,可能也认为去挑战他不是明智之举,毕竟他是出了名的性格强硬且拳头厉害。 得知这些传闻,高晓明只是淡淡一笑,无过多评论。 完成了羊城的事务后,他开始着手办理承包山林之事。 卖掉黄金后的收入,他顺手买卖了一些手表和墨镜,手中累积了一笔可观的钱财,这些足够支付山林承包费用和后续的土地整理费用。 找到村里的管理者讨论后,事情进展迅速。 对他们而言,将山林出租有极大的益处,而且由于无人争夺,高晓明轻易获得这片小山的合同权。 因山林无特定名称,现场高晓明临时起名为“小富山”,虽名字简单,但他对此很满意。 得到山林所有权后,高晓明立刻着手招募劳力,计划赶在早稻收获前填平地面上的低洼地变成池塘。 挖掘的泥土不会被浪费,还能充当改良土壤,并加固塘边的地基。 村民们乐于帮忙做重活,高晓明一声令下便积极响应。 由于是一同生活的小乡村,人们彼此理解,工作多意味着忙碌而不挑挑拣拣,砍树、平整土地都需要人员协助。 因此,不论是否勤劳肯干,愿意前来帮忙的人都被接纳。 那些心存侥幸的投机分子,也没胆子到高晓明处偷懒或捣乱,因为他们加在一起都不是他的对手。 一切进行顺利。 为了方便,高晓明没额外准备午餐,只提升了一点薪酬待遇,比起修建铁路那次又多了五毛钱。 这两份工作都需要体力,所幸距离村落较近,路途节省了不少时间。 最初的时候,高晓明带领大家一起规划,讲解工作的步骤。 此后,他就忙于处理个人事宜,如定期查看蜂巢状况、监测茯苓生长状况,顺便观察天然草药如灵芝和黄栀子的成长。 一日,高晓明扛起摇蜜机踏入山林。 经过这段时间的采集,蜂箱里积累了大量的蜂蜜,颜色变得深沉,是该采取蜂蜜的时候了。 蜂蜜酿造的时间不足,味道较稀且颜色偏黄;如果酿得长久,色泽更深似暗沉的琥珀色,口感更浓郁醇厚,保质期更长。 高晓明总是等到差不多时候才摇蜜,避免让消费者购买到质量一般的糖水。 经过一整天的努力,终于将蜂蜜全部榨出,就连一向健壮的他也感觉到手臂酸痛。 面对满屋子的蜂蜜,高晓明喜忧交织。 的确,满满一屋!蜂蜜量巨大,家里的存储罐已无法容纳。 他只好将清水缸洗净,晾干后暂时代替储存桶。 高晓明确信明天有必要再到镇上采购一批容器归来。 他其实也在斟酌是否要购买一辆小型拖拉机,这样运货去县城就更为便捷了,面对数量众多的货物,长途跋涉总是不便。 小富山村里的大多数树木价值有限,大多是多余的野生树枝草木,高晓明慷慨允诺那些劳作的人们,可以将这部分带回作为燃料使用。 虽然看似不起眼,但杂草其实是烧火的好材料。 村民们极少愿意购买煤,每日三餐烹饪都靠柴火,偶尔柴不够甚至会引起争斗和纷争,因为他们会在邻人的山上擅自取柴。 高晓明家门口便堆积了大片已被砍下的杂树林木,这些先摊开曝晒以至干燥,用时只需将其剁为适宜的大小然后堆积好备取。 有人说,在家中的柴火堆越高、整理得越好,就意味着那家人日子过得更好。 有的人能将柴火堆积至几乎覆盖整个墙壁,展示了自己的富饶。 高晓明召集的大部队大多被派去挖掘水塘,目标是早稻收割前填好。 种树需要灌溉,而一个储水池必不可少。 而且,今年秋天旱情可能更严重,所以储存水源更为关键。 尽管高晓明主要专注于家中事务,但他也会抽空脱掉外衣展示他的肌肉,跟其他人一同劳作,工作效率既快又好,带动大家一起加把劲以免被比落。 拿着工钱,干起活儿比雇主更慢,那是件丢人的事情。 "找到了水源!哈哈,这个地方一直湿漉漉的,就知道下面定有泉水!"众人锄头拄地大笑,现场气氛因此变得活跃起来。 走近仔细观察,那片土壤中已经渗出丝丝清泉,原本的小水洼也开始慢慢积涨。 于是他指挥道:"弟兄们继续挖!确保泉水位置通畅!" 大家欣然应答,清楚知道只有迅速开挖,才能及时建好蓄水池,否则取用清水将面临不便。 于是,大家一起挥洒汗水,挖泥的挖泥,抬担的抬担,忙碌且井然有序。 高晓明更是身先士卒,努力要在接下来两日内完工。 他的池塘虽然不大,仅一亩多些地,但也挖到了相当深度,下面是细腻的灰色泥土与一些石块,适宜植物成长。 装泥的斗车不断装满再运走,力量叠加,到了傍晚,池塘的雏形初现,泉眼附近已经有了些许蓄水,甚至高过了成年人的小腿长度。 "好了,今天就暂且到此,明天再来完善周边,并加固池底基础!"高晓明扔下锄头大声发话。 "收到。"大家应和,随即擦去汗水,脸上洋溢着疲惫却满足的笑容。 他们犹如比赛般抓紧每一分每一秒,干得汗流浃背,此刻停下来才发觉全身颤抖,仿佛力气已被抽空。 看到此情景,高晓明不好意思地笑道。 没有他的督促,说不定他们并不会如此拼命。 一群人各自回家,有的疲倦坐下,等待着晚餐,而更爱整洁的一小部分人先跑到水库边,痛痛快快地洗了把澡以缓解一身污垢。 到了傍晚七点,夏夜的炽热慢慢退却,山岗间拂来的微风带来了叶片的轻响和野花摇曳。 风带走剩余的热度,带来久违的凉意,这就是居住在这朴素山村的感受,即使是炎炎夏日,清晨和傍晚也有清新的气息。 此刻,高晓明家的晚餐已摆在庭院中,他们享受着院中凉爽。 高晓明悠闲地躺在藤椅上歇息,他的女友许小美在厨房忙碌清洗盘碟,边洗边哼着轻快的小调。 这首歌是她在羊城耳濡目染所学来的。 小美颇有歌唱天赋,她能将听上几遍的旋律流畅地吟唱出来,音准也接近原声。 然而,与之相比,唱歌不是高晓明的强项,由于五音不全,他鲜少出声以免引得别人讪笑。 听着小美美妙的歌声,他心中浮现出想法:或许应该为她买一台录音机。 那是一个流行于八十年代标志物:宽松的喇叭裤、时尚的蛤蟆镜,还有必备的收录机——用于记录下每一刻欢声笑语,或是伴随迪斯科节拍共舞! 此刻,高晓明微微合眼,思绪纷飞,在许小美的歌声渐入梦乡。 山脚新修的池塘因天气酷热而不止干涸,长达一个月晴空万里,没有下雨的迹象。 现在明显感觉到旱情,但似乎没人放在心上,还有人感叹着这样的晴日有利于收割稻谷晾晒。 尽管库里的水还充足,但种上晚稻并开启放水流程后,水位的下滑问题会逐渐显现。 望着满池碧波,高晓明的心安定下来,确信有足够的水源支撑下一轮树苗栽种。 但由于气候变化和树苗品质,今年的种植规模有限,也许只会小范围地试验一番。 种植品种上,他有个初步的考虑。 他拿下这座小山不止为单一收益,不会将所有土地都用来种柑橘。 能否成功种植砂糖橘,尚是个未知数,他明白必须尝试多种经营。 除了引进南丰的蜜橘,他计划 挑选一些柑橘家族,例如柚子和橙子,规划在一片山地,占用一百亩左右,因为这里是种植柑橘的适宜之地。 第九十八章 丰厚的馈赠 他也打算留出一小片空间种上常见的食用果树,如樱桃和枇杷,但也需谨慎选育优质的苗木。 这些野性的果树产量可能不理想,比如野生杨梅酸味十足,野生枇杷皮厚籽大、汁少难吞。 倒是葡萄这种可以用来酿制葡萄酒,但需要用到大量白糖,而现在白糖的价格可不低。 这些想法和现实场景在他的思绪中交织融合,在小美的歌声与生活的宁静中,高晓明慢慢地入睡了。 村民们更偏爱捻子酒以养生,他们认为这是个更好的选择。 "小美,村子有人开始收割稻谷了,我们何时动手?我刚刚去看过了,咱们的稻穗也大致饱满熟透了。"许小美戴着草帽,身着一袭破旧的长裤和长袖。 夏天农作,为了遮阳和预防尖锐野草划伤皮肤,必须穿长衣长裤。 有的野草边锋锐利如锯,行走在其间,一不小心,腿就会留下红色伤痕,更不用提那些含毒的草了。 高晓明随意取来一顶草帽套在头上,道:“不需刻意安排,今日正好!只有一亩地而已,一会功夫就能完成!”对于此事,许小美并无异议,立即带着她预先备好的镰刀和扁担。 他们一前一后踏入自家稻田,途中果然可见有人已忙碌起来,村庄充满着丰年即将来临的喜悦气氛。 在没有收割机的那个年代,村民们得亲自挥镰,一手抓稻穗,一手砍切,整株收割,然后聚拢在一起。 待积累到一定量,再用扁担把它们挑回家。 抵达田地,高晓明望向满眼金黄的稻穗,低眉垂思。 微风拂过,带起缕缕稻香。 今年的收成不错,上半年风雨协调,大部分人的稻谷都能长得良好,产量方面有所差异。 高晓明捻下一颗稻谷搓破外壳审视米粒,硬度适中,确已熟透。 他放进嘴里嚼食,细细品味新稻的味道。 虽然早稻口感可能逊于晚稻,但由于其煮饭能增加饭量,颇为村民钟爱。 "确已成熟,让我们开始收割吧!"说罢,高晓明率先开始农作。 他踩上略微湿滑的田地,一步落下留下浅浅脚印。 尽管雨水较少,田土已接近干涸,等待晚稻插种前需要放水润地的时机。 高晓明工作高效,动作麻利;许小美则行事干净利落,毫不矫情。 只见她在高晓明身后,片刻工夫已堆积起许多稻穗,于是,高晓明帮她将稻穗捆紧后,用扁担挑回家。 稻谷不必装筐搬运,而是直接编成长长的两捆,分别系在扁担两端固定。 高晓明对她说:"我将稻谷挑回家去,你慢点割,别急。"说完,他提起扁担,步履轻快地消失在人流与稻田间。 由于居住地地处牛尾岭下,稻田离老村虽近,却距离牛尾岭较远,算是缺点之一。 好在他身强力壮,这种差距并无大碍,担子在肩上如行云流水,快步前行。 返回家中后,高晓明解开战成一堆的稻穗,在院子硬化的水泥地面上晾晒开来。 接着继续前往稻田忙碌。 两人共同辛勤劳作之下,一亩稻田的稻穗很快就全部收获完毕,许小美挺直腰板,满面的笑容洋溢着满足感。 “走吧!回家去!”由于高晓明家只有区区一亩田,他们夫妻又是手脚麻利的劳力者,所以村里率先完成收割不在话下。 回到家中,他们的首要事务就是饮茶提神。 许小美好早就准备好了一壶热腾腾的开水中放入自制茶叶,虽然不如名贵的茶叶醇厚,却有着独特香味,而且在炎热的夏日喝上它还有解暑的作用,比白开水更为宜人。 解过渴,二人随即又开始了接下来的工作。 收获回来的稻穗还需剥壳除粒。 要是家里配备有打谷机那会更轻松,只需边踩动一边握紧稻穗,让顶部稻谷与金属工具碰撞便能掉落颗粒。 可惜,高晓明还未添置打谷机,他们采取传统方式,高晓明用力握住稻穗,以稻根为依托,再猛地甩向墙面。 在他的动作带动下,稻粒如雨点般纷然坠落。 此时正值农历七月,也就是所谓的双抢季节,田间地头的抢收、抢种工作紧张至极,人们忙得以月减肉三两。 尽管高晓明自家农田面积不大,收割完自己的,他还得赶去父母和亲朋家提供援手。 今年,他的三弟已在外打工,不能参与农业劳动。 四弟高中未考取,留在村里种地成为唯一的选择。 原本他们家共有九亩田,分家后减少至八亩,但由于奶奶年事已高,无法出力,大嫂则需要在家照顾幼子做家务,人手更加紧缺。 高晓明先后帮助了父母一家和细细奶奶家整日辛勤劳动,而他还要忙于自己家里的农活,预作播种前的准备工作,因为他需要耕耘田野以备插秧。 人们常说,“牛饲千日,用在一时”,他们家的小牛还是春天才买入,年纪虽轻尚未过周岁。 通常牛一到一岁就得戴上鼻环,以便牵驾,但太早扎鼻环,可能会失败。 一旦鼻环戴好并稍作愈合,牛就可以拉犁耕田。 然而小牛体小力弱,暂时还承担不起这一任务。 目前家中尚未给小牛扎鼻环,而是用绳索环绕牛颈固定,形似三角状保护头部,确保不那么容易挣脱。 晚间牛入栅栏休息时,绳子会松开以供舒缓。 因为小牛未能干活,土地上的劳作全都压在高晓明自己身上。 他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虽然忙碌,却没有叫上妻子许小美一同出门劳作。 毕竟许小美尽管能胜任体力活,但作为女性体力有限,还是不宜过度劳累。 不过,高晓明怜悯许小美,而许小美也为她的二姐担忧,看见姐姐挺着肚子下田劳作,她主动提出帮忙,这是乡村之间常有的互助。 村民们懂得在这种关键时候互相支持。 种植晚稻要在八月之前完成插秧工作,否则延后就可能影响收成,农民们尤为看重这个。 于是,各家各户忙得不可开交,就连集结市场的军人岭,也只是寥寥几人光顾,大多数是去集市买肉的绝佳时机。 高晓明也不例外,自己去买了一些肉,同时也为父母家和奶奶家考虑,双抢期间,大家食用肉类的次数比平时多多。 因天气炎热不宜存储,他们通常等赶一次市集,就品尝一次美味。 餐桌上除了猪肉,还会摆放着捕来的泥鳅与黄鳝。 家里有五、六岁的孩子虽然无法承担重活,但他们的小手却能拎个小袋,在田间搜寻遗漏的稻穗,还能捞些泥鳅玩。 这些小家伙抓到的泥鳅稍作洗净,用油炸香配青椒,口感也十分诱人。 高晓明在翻土耕田的同时,偶然收获了一盆满满的泥鳅,此刻正安静地蓄养其中。 田里的积水不多,村民正商讨着是不是应该注入更多的水,这并无太大异议,大家都心照不宣地接受这个决定。 此时水库里水位尚满,气氛和睦,早几天晚一天放水都不足为奇。 到了九月,稻谷正在灌浆的时刻,土地却干旱如斯,亟需水源滋润,此时水库将临近涸竭。 谁家优先取水,谁家稍缓一下,就会引发争议。 这种纠纷如果持续,可能会发展至言语乃至动武,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 高晓明明白这个道理,但对于干旱缺水,人力无解的事实他感到无奈。 农民的命运往往系于苍天之上,风调雨顺时丰收满堂,但一旦遭遇天灾,便会饿肚度日。 此地虽无滔滔江河,旱灾仍每隔几年出现。 完成农田劳作后,人们在七月底稍稍喘口气。 关于高晓明的小富山管理,计划三天后再雇佣工人,让他让大家先恢复精力再去。 量过之后,小富山占地298亩,只差两亩就达到三百亩。 那些山脚未被利用的土地,实际上也可利用。 他计划建一个大棚以存放工具和提供避暑场所,待果实成熟时也能暂存以防止被烈阳晒伤。 除建棚外,他还能在这儿种下一排树,占用的土地,其他人不会提出异议。 这样,这片区域的合理利用逐渐展开。 双抢结束后,高壮大叔过来告诉高晓明,他们将在明天中午请他到家中用餐,同时秀曼的父母也会来送生育费。 这原本计划在抢收之前进行,但由于高晓明需要去羊城一次,所以高壮大特意提前告知。 然而,事情被耽误了些时间,直至此刻才成行。 但重要的是,在孩子降生前履行了这些礼节,别人就没话说了。 "好吧,明天中午我会来," 高晓明微笑着接受了邀请。 但高壮大补充道:"哥,你也把嫂子带过去!" 通常这种场合,一家人只有一个代表参加,不会全家出动。 不过,既然高壮大特别提到让高晓明带许小美一起,就没有问题。 于是第二天,高晓明带着许小美到高壮大家中拜访。 虽他先前已有所馈赠,但此次并未空手,他还提着早晨刚刚 到的两只兔子作伴手礼。 抵达时,高大的表姐一家人已在,姑妈正在厨房帮着做饭。 今天客人较多,所需的食材自然繁多。 许小美很细心,进门就提出想要帮忙。 “也好,”高晓明点头同意,目视她拎着兔子进了厨房。 他则与高壮大及几个堂弟一起闲聊。 到了差不多中午十二点半左右,何秀曼的娘家人才缓缓地到达。 之前订婚,他们是骑车前来,并仅有秀曼和她的父母三人,而这回则全员出动! 老老少少无一缺席,齐聚一堂。 看到这熟悉的大家庭,何秀曼的笑容瞬间凝固,心中隐隐觉得不对劲,她预感她的父母又要耍些手段了。 刚迈进门槛,何秀曼的母亲便从兜里掏出一个红包,笑意盈盈地走到何秀曼跟前,高声道:“亲家奶奶啊,您孙媳真好,一进我们家门就让您高家繁衍兴旺!”说着递过一个红包:“秀曼,这是给你肚子里的孩子的钱。 天气太热,买东西容易坏,拿现金更实际。 这五十块,你自己爱吃什么就买些什么!” 何秀曼的母亲强行把红包塞进她的手里,何秀曼下意识地蹙眉,难以置信。 怎么可能给这么多钱呢? 她本能地想去当场拆开查看,但被她妈妈紧紧握住并以眼神示意别乱来。 见此,何秀曼心知肚明,心底冷笑着想,他们怎么可能轻易地给出五十块这样的大数额。 但又考虑到面子问题,通过这样大肆宣布,让人知晓他们给出了丰厚的馈赠,尽管有七口之家来吃饭,也不会过于显得难堪。 当她妈妈说话的时候,娘家人已陆续步入大厅。 刚才围在一起交谈的高壮大、高晓明还有那两位堂弟,立刻上前迎接,忙于招待客人们。 细心的细奶奶也急忙走出来,开心地说:“秀曼好极了,能为我生下这般棒的孙媳,我太感谢你们了!快来坐。 壮壮,把糖果点心准备好;冯景,泡杯好茶。” 两个年轻人都积极回应,迅速行动,很快,桌子就摆满了各种东西:瓜子、花生、灌肠糖、鸡蛋糕、饼干,还有大西瓜,是高壮从水桶里取出来的。 这只西瓜自家种植,清晨采摘并置于井水中冷藏,这样尝起来才会甘甜爽口。 他操起刀具,快速切割瓜体,绿色的果皮在切开时展现出内里的鲜红果肉,还流淌出一丝丝香醇的果汁,在餐桌上泛着诱人光华。 身材健硕的他呼唤道:“来享受西瓜吧!” 高壮殷勤地递给何秀曼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而她的两个姐妹及弟弟早已自觉上前,拿取各自的份额。 满桌的美食让他们的目光放亮,看见哪个都想尝一尝。 两个姐姐还尚显克制,年长一点且识得礼仪,她们只敢品尝些许,生怕过分放纵自己。 相比之下,弟弟是个小少爷,习惯家中无条件疼爱,任何美味总让他无所顾忌,双手同时抓食,嘴巴满溢,偶尔还有碎渣滑落,样子很是不顾形象。 第九十九章 有经济效益的植物 何秀曼看着这样的弟弟心中五味杂陈,满腔愁绪。 她的父母见她难受的表情,心疼道:“宝贝别急,慢慢吃,有的是。 吃不完可以带回去慢慢享用。”祖母也用温柔的口吻说:“留些胃空间,一会儿还要品尝肉食呢。” 这个十五岁的男孩,正处于大吃特吃的少年阶段,由于生活优渥,体形饱满,相比同龄人更为贪嘴。 此刻咀嚼着糕点,他模糊不清地说:“有肉吃吗?我想要大鸡腿!” 奶奶站在旁边笑道:“放心,今儿有一只鸡,炖着有两大腿,以后再给秀曼。 到时候一人一只。” 听及此处,名叫何永福的弟弟不服气地挑眉,语气不屑:“她一个女孩子怎能吃得我一样?我要两只!”此番言语惹来了诸多不满的眼神,唯有亲人们的表情淡然,明白他的任性。 父母轻轻拉住何永福,轻声道:“在外家,注意些举止。”他的倔强之气瞬间泄了半分。 何秀曼压抑住心中的不满,缓缓吸气,手指用力攥住手里压皱了的红包,那是装有极少现金的薄纸袋。 她努力控制自己,没有将它丢向母亲。 带着酸意她说:“没错,我已经算是别家的了。” 她妈妈神情尴尬,父亲迅速介入调解:“永福,这儿是姐姐的家,就如同自己的,你想吃什么吃什么,玩儿就尽情享受。 不过你要记得体贴姐姐。”说罢他又鼓励姐姐:“秀曼,怀孕需要补充营养,你的两个鸡腿他肯定是心甘情愿地给你。” 察觉姐姐心中的郁积,秀曼再次深呼吸,压抑下所有的怨气,换上笑容走至何永福近旁,“当然啦,毕竟我们是一母同胞,我会珍惜肚中的生命。 相信你能体谅我把鸡腿让给她。” 她知道这不可能打动弟弟。 不出她所料,永福朝她怒气冲冲地举起拳头恐吓:“你算个啥,敢跟我争食物?” 那只本非冲着秀曼来的拳头因她的上前错失了方向,打在她的手臂。 秀曼惊呼一声,痛呼着倒退,并捂住肚子惨叫:“哎呀,腹部好痛啊!弟弟,为什么打我?” 虽然何秀曼的手臂只是受到了轻击,但作为一名孕妇,她只要轻轻一句肚子疼,谁也无法不信以为真。 在一旁的高壮大刚好目睹此景,立刻上前一把扶住了她。 由于他的性格温和,极少与人争执,对岳父一家也一直以谦和之态相对,此时秀曼受伤,他的怒气再也克制不住,向何永福厉声质问:“你竟不知你姐姐已有身孕吗?怎能出手伤害她?万一有个万一,休想我放你一马!” 事件发生的迅速,大部分人都没看清实情,只是根据现场的动态判断,都认为何永福才是始作俑者,并且手段十分恶劣。 唯有高晓明看得清楚事情经过,但他并未出言反驳帮助何永福辩解。 何秀曼深知弟弟的性格特点,预测到他的行动后,巧妙地保护自己又率先行动起来,使得何永福打孕妇的事情变得确凿无疑。 此刻,尽管何秀曼肚子微微隆起,但她平日坚强的身体此刻变得脆弱如林妹妹般无助。 她趴在高壮怀里低呼:“好痛,我真的站不住了,你快来扶我回床上休息。” 高壮大为焦急,赶紧回应:“严重吗?我这就去卫生所叫医生来检查!” “千万不行!”何秀曼的母亲第一时间反对,因为如果有外人插手,她不想让人知道是小叔打准嫂子。 这事将如何被旁人评头论足呢? 她进一步解释道:“肯定是秀曼累了,才会出现这种情况,绝不是永福的错!他们俩只是在闹着玩,双抢劳累她是实情。” 这种 事实的理由,令人惊叹其狡辩功夫。 不过何秀曼的父母及祖父母坚决认为这是在高家劳累所致,并无意中触碰到秀曼的孕肚。 而对于何秀曼那两位不敢置喙的姐妹,她们只能畏缩地一旁静观。 高壮恼怒地反驳道:“胡说些什么?她有身孕,我怎会让她做体力活?你们去问问村里人就知道,整个夏天她哪一次是下田帮忙的!” 他对何永福怒目而视,双手紧握拳头,恨不得教训这个上门女婿一顿。 原本他还对这个弟媳有些看不上,毕竟两家接触并不多,可今天的事已经触及底线。 他在自家动手伤妻子,且害得妻子腹中胎儿受惊,这是决不能容忍的! 他指着何永福,愤慨地说道:“如果你再 扰你姐姐,我一定毫不留情地收拾你!” 何永福一开始趾高气昂,如今情况骤变让他措手不及,不由自主躲到父母和长辈背后寻求庇护。 他们还在,大不了事情闹大由他们担待,他自然不用承担太多。 震慑了岳父一家后,高壮大不忘职责所在,谨慎地扶持着何秀曼回屋休息。 随着何秀曼的离开,厅堂中的氛围显得愈发微妙,本来满满一桌佳肴象征着欢聚与期待的心情,他们本是满怀喜悦地前来为何秀曼补身的。 这次双抢确实劳累,一顿美餐能让她们得到彻底的舒缓与安慰。 然而此刻,这些食物仿佛变得难以入口,因为引起事端的竟是自己的孩子(孙子),所以即便心有不悦,也选择了原谅。 只轻轻抚着何永福的背后,安抚他有些惊恐的情绪,提醒他在外面世界虽霸道,回到家中仍是温室花朵,在高壮威压之下难免怯场。 房间里,何秀曼盘腿坐于床沿,手中咬着一只鸡腿,碗边尚余下另一只完整的。 一对鸡腿此刻皆在她之掌握,堪称丰收。 这是鸡身最精华的部分,富含肉质,口感饱满,既韧又嫩,自家土鸡的肉质尤为紧实,炖制后肉与汁醇香可口。 瞧她满脸满足的笑容,高壮也随之笑开了怀,却忍不住担忧:"确定你没事?要不要请大夫过来看看?" 虽心中有所顾虑,医生一说总能带来些许安心。 何秀曼含笑安慰道:"别担心,我吃完饭再好好休息就行。" 这一切其实早有预料在心,她尽管被打在臂膀,并非重伤,对整体无大碍。 但教训那个弟弟,这一回她绝不退缩!当年家中长辈的压迫她忍气吞声,可如今嫁为人妇的她已决定不再忍让!鸡腿之享用,全凭她心意! 视线不经意间掠过床上散开的红包,显露出里面皱巴巴的一元纸币。 堂屋内,由于先前之事,气氛凝重。 通常,有脸面者会选择因羞愧而离去,因为他们不愿因难堪而共餐。 但有脸者亦不太可能有那样的孩子。 这场盛宴众人盼望着很久,若轻易弃之,必是满腹失落。 于是,当丰盛菜肴摆上桌面,何秀曼的娘家人毫不掩饰内心的欢愉,痛快大块朵颐,犹如饿极的饿鬼重生。 然而,用完餐之后,便不好再多逗留。 起初何家打算将零食等带走,供其儿郎回家慢慢享用。 但此刻心情复杂,带东西离开难免显得不自在,只得以手取走一包,细奶奶说道:"家中事务繁多,就不多打扰了。 秀曼,你要放宽心。 哪有怀孕的女人不做家务的?我记得生孩子前一天还在田里劳作,还不是生出健康的娃。" "罢了,我已经给她五十元,让她去买点好东西补补身子。" 一家人的言谈客套过后,便是告辞的尴尬。 细奶奶心底有些懊恼,但也知晓最基本的礼仪,便道几声好走,亲自护送众人离院。 按道理送至村头已是适宜,只是双方心绪复杂,难以下留送别。 送客离去,细奶奶不禁轻叹:"秀曼是个孝顺的女孩,可是她那个弟弟真是混账!十五岁了还是如此不成熟!听说他没念完小学就在家游荡,吃喝玩乐成天!" 平常细奶奶极少背后议论别人短处,这番言语显然由衷地愤怒。 她的儿媳脸色也略见阴霾:"当初给高壮大哥提亲时,我没看中他家,是秀曼主动跟我接触的。 看她确实是个上乘姑娘,才提的这桩亲事。" 细奶奶对此并不责怪自己的女儿,反而赶紧宽慰道:"秀曼确是贤良。 好了,进去看看秀曼吧。"走进屋内,关心之情溢于言表,询问有何不适之处,必要的话要马上就医。 何秀曼心中温暖,满口答应,不希望让老人过分担忧。 高晓明借助这次事件,狠狠地纠正了嚣张的弟弟的行为,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她之前苦口婆心地劝两个妹妹早点结婚,但她们出于胆怯,并没有违抗父母意愿。 然而,这件事情之后,她们好像突然有了转变,回家后就像大姐那样行动起来,到处搜寻合适的结婚对象。 她们发现大姐婚后的美好生活以及丈夫挺身而出保护她的勇敢行为,在她们心中深深留下烙印。 她们渴望也能拥有这样的保护。 以上所述为日后发展,暂且略过。 用餐结束后,高晓明和许小美离开现场,途中他露出微笑,心中觉得高壮迎娶的妻子非常有趣。 而许小美突然提起何秀曼:“秀曼真的很可怜,她的父母完全不关心她,家里的观念极其重男轻女。”虽然她那时在厨房帮忙没看见事情的全貌,但对于后续的发展却了如指掌:一个儿子居然动手打了怀胎的女儿,父母竟然毫不在意。 听到这些,许小美感慨地叹息一声,忆起了自己的父亲。 由于五岁丧母,她是与父亲和姐姐们共同长大的。 虽然父亲内心遗憾没有子嗣,但对四个女儿仍然爱护有加,唯独在临终之际要求二姐招了上门女婿,以保持家族姓氏。 “晓明,如果你有了女儿,可千万不能这样对待她!”何秀曼的经历让许小美联想到自己。 她紧张地看着高晓明,等待他的回应。 高晓明轻笑,握住她的肩膀,承诺道:“如果有女儿,我会视她如同珍宝!我要让村子里所有小孩羡慕她的幸福生活!” 他低头凝视着许小美好似空瘪的腹部,思考起明年生孩子的重任。 他前辈子已经育有两个儿子,如果这次转世得女儿亦不算遗憾,最重要的是他深爱着所有孩子,性别不是问题。 许小美的担忧在高晓明的话语中顿时消失无踪,她期待未来的家庭温馨。 其实从小受重男轻女的熏染,她心底难免有所顾虑,但直到此刻获得高晓明确切保证,她的心境方才安定。 何秀曼也同样对这类问题感到忧虑,并试探性向高壮提问他更偏好男孩还是女孩。 虽然高壮智商和情商不是很高,他的品性纯朴、踏实,面对这个问题时,他笑着说:“都挺好,我都喜欢!我奶奶常说,生男生女有伴就好。” 看着高壮满足的笑容,何秀曼心里紧绷的情绪随之缓解。 而此时的小富山工程正热火朝天地进行,早稻收割前,山脚下的水塘已提前挖好。 之后高晓明亲力亲为,稳固了塘边的土层。 对于尚未开发的地方,尽管有些人选择建设桑园与果园围绕着鱼塘,但他遵循当地的习俗,不急于在新筑池基种树,而是在计划明年种满西瓜的土地里开辟一块空间。 因为西瓜不宜连续在同一块地种植,所以每年都需要更换新地进行耕作。 工人们正在山头忙碌起来,他们的工作包括砍除杂木杂物。 有价值的他们会分类存放以便出售,不值钱的则另外堆栈。 尽管满眼都是树木,但他们不必一一砍掉,像捻子树、桑树、乌梅树、桃花树、油桐树,还有一些杉木,则被暂留未动,被视为有经济效益的植物。 这时,一位陌生人忽然到访。"高晓明!”那熟悉而又洪亮的声音传来,高晓明抬起头,一眼看到的就是哥哥高岳满脸笑意的脸庞。 “高岳,你怎么来这里?”高晓明直起腰,放下手头的斧头交给身旁的村民,迎向高岳走去。 高岳衣着清爽,白衬衫搭配黑裤子,略带一丝帅酷。 第一百章 打猎啦! “我来找你玩!我就纳闷你怎么这么久不去城里了,原来是承包了一座山当果园啊!这太能干了!”高岳对高晓明竖起大拇指表示赞许,他来到高家村后,才得知小表弟有此计划,预备种果树。 “嗨,我又不喜欢去城市忙碌,待在村子里自然要有点事情做。 其实我才包了这一亩三分田,时间多得很。 前阵子肖大哥打算秋天进广东摘砂糖橘,我就向他要了砂糖橘树苗。 起初我以为家里地方够用,后来发现不够,想了想,直接承包了一座山。”高晓明笑着解开了自己的行动原因。 高晓明从广州带许小美回来后,就没再去过高建设家,即使是去买塑料瓶子储存蜂蜜,也是急来急去。 直到如今。 边走边观察着眼前的这片小山丘,高岳问:“你要全用来种砂糖橘?” “哪有那么容易!”高晓明显然否定了,“我打算把所有适合这里的果树种起来,实在空间不足,才会全部改成种油茶。”油茶树栽培容易,大片树林就是油茶的天堂,历经岁月仍然翠绿茂盛,油茶果的产量可观。 高晓明选择的一半阴凉处的小富山不适合果树种植,所以他安排了这片地方来种植油茶树。 油茶树喜阴又耐阳,幼株适宜阴凉,成熟树林却偏好阳光充足的环境。 这里尽管被牛尾岭的山峰遮蔽阳光,但仍有半天时间沐浴在阳光下,非常适合油茶生长。 对于这类知识,高岳虽不是专业但也大致明白。 听完后点点头又说:“那么其余的果树苗,你打算去哪儿购买呢?” 对这个问题,高晓明还没想好明确的答案,只是回答道:“先看看再说。” 听这话,高岳给出了建议:“石门村很多人都种果树,你可以去那里买,那的村支书和我爸爸还算是亲戚!”提到石门村的名字,高晓明不由得微微蹙眉。 石门村地理位置优越,特产优良的杨梅个大汁甜,就连市里的杨梅市场大部分也是来源于此地的树种。 既然高岳与自家并无隔阂,高晓明直言道:“那里有我一个亲戚,只是我们的关系不是太好,我不想过多接触他。” 高岳惊奇地看着高晓明,说道:“原来你也有心事的时候!你们之间的关系不好,就不往来了,你找别人去买就行了!算了,这件事我会帮忙解决!我可以直接跟他们村子的书记说,通过书记帮你批一批果树苗,你觉得怎么样?” "这类果树应该是在春季种植吧?那就等我过年时去找他把事情搞定,让苗木送回村子里,你觉得如何?" 高岳的话音刚落,高晓明就兴奋地拍了一下高岳的肩膀,大声回应道:“行!太谢谢了!” 虽然种植果树在秋季也能,但春播更优,成活率更高。 本来高晓明考虑过如果实在无法亲自买果苗,就需要找个代理,但如今有高岳出面找石门村的书记办这事,那成功的几率肯定大大提高。 万一他自己去购置,对方稍有不了解,十有 会上当受骗! 可有村支书出手,买来的苗木无疑品质上乘! "山里很热,我们回到屋里去吧,高岳,你打算在这儿停留几天还是今天回家?"高晓明引领高岳朝自己住所走去。 "打算待几天,我已经跟我爸说了,他同意了。"高岳答道,接着神秘兮兮地问道:“高晓明,猜猜我是否考上了大学?” 听到这个问题,高晓明显得很无奈。 这种事还需要猜测吗? 哪怕不知道过去的事,光从高岳那骄傲的样子就看得出他肯定金榜题名了! 于是他说:“我敢说不仅你上了大学,而且去了省城的警校!” 一瞬间,高岳的目光收紧,先是惊讶,随后很快明白了。 他以前提到过对警校的向往,高晓明猜到这也没让他太意外。 他露出灿烂的笑容,昂首挺胸道:“没错!再过半个月,我就会去省城深造啦!” 高晓明笑着说恭喜,询问他会否主修侦查,得到明确的答案证实了他的猜想。 看来这辈子高岳依旧选择了警界的道路。 警察学院于85年4月1日才正式建立,至今还不到两年。 两人在闲谈中回到了家,进门即有两个 好地围过来。 高岳看着精灵,看了一会儿评价道:“这只狗养得很好,相貌不错。” 他挥手招呼,但精灵并未理会,只围着高晓明转悠,努力讨好黑虎。 见此情景,高岳嘟起了嘴,显然不开心了。 他低声怒道:“忘恩负义的家伙!” 高晓明大笑,先进入厨房为高岳泡茶。 看见许小美已经在准备午餐,明白这是因为许小美特别提前开始烹饪,毕竟家里一般中午吃得较晚、简单。 常言“早餐要吃得饱,午餐吃得足,晚餐吃得轻”。 不过现实中,除非有客人,他们才会早饭和午饭吃得稍微丰盛,只有晚餐才是比较丰富的时候。 打量着这幢屋子,高岳感慨地说:“我记得我上次来时,这房子还没有完工。 如今看来,只是房间略显不足,其他都挺好的。”那次他是年前来的,那时说自己要进山 ,只打了几只小鸟就回来了。 当时高晓明还住在高壮家,高岳来访后就同他挤一张床睡。 然而,高岳的睡相简直糟糕透了,让那些日子的他就寝格外艰难。 高晓明想到高岳即将来访,心中骤然紧张起来。 哎呀,虽他们家还剩下空房间,但没床啊!想一起睡觉嘛,那是万万不可能,如今他可是已经有了妻子的人! 喝了口水解渴后,他打算应对这个问题,说:“我会铺一些新鲜的稻草,再放一张席子凑合着,应该可以应付一阵子。” 谁知听到这话,高岳翻了个白眼,“这么些木材竟想不出多添张床吗?” “我才不要睡地上,不如这样,我家里还有张床,我们拿过去吧!”虽然住在县城里多年,早已习惯了都市生活,但对于地上,高岳依然难以接受。 幸好他们的房子是农村的,尽管离开已久,但仍有两张床和一个陈旧橱柜以及一张破旧餐桌椅子留在那儿。 即使那床有点磨损,修补一下总好过直接睡在地板上。 听他如此建议,高晓明当下便赞同,俩人一并前往高岳的老房子搬运物品。 (高岳是带着旧屋钥匙而来) 插入钥匙,喀嚓一声金属摩擦的声音,铁锈斑驳的门锁顺利开启。 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俩人瞥见一道黑影在瞬间闪过,然后藏于角落。 尽管动作迅速,但他们看清来的是只大老鼠。 高岳忍不住不满地低声抱怨:“这大白天的,家中竟然还有老鼠!” 这种情况也难怪,毕竟是很久没人居住了。 即使是再豪华的房子,无人打理都会慢慢败坏,虫子和鼠害会让一切渐入衰落。 高晓明在门前凝视着熟悉又陌生的屋景,心情五味杂陈。 他曾在这里嬉戏童年,读小学时的功课常是三人间合作完成。 他还曾因铅笔短缺借用过哥哥们的。 眼前的这栋房子,门窗破旧,推开门只闻见空荡荡的室内,只有张简陋的木板床和一只古旧的橱柜立于尘埃之中。 被单遮盖着木床,但那张被单过于陈旧,布满了窟窿,且触手即碎。 既然带不走这床板,那条破被单也留不得。 高岳用力将布扯成一团扔在地上,却扬起一片尘土,甚至还有碎屑混入老鼠粪里。 尘土直逼他咳嗽,甚至打出连续数次喷嚏。 老式木床尺寸窄,床沿较高,涂着桐油让它显得光滑。 这时,高晓明走上前。"我来做!” 他先取下里面的木板,接着解构床架。 榫卯架构使床坚固稳定,他蹲下审视一会,找到一块杂草丛生处的石块,在床框的卯榫间轻轻砸松缝隙。 然后,床架慢慢松开分解开来。 分成两部分后的床架,便于从门里搬走。 虽然有些重,但对于身强力壮的高晓明来说轻而易举,仿佛提着十斤蔬菜那样轻松。 见到这一幕,高岳目瞪口呆,不过立刻回过神,将之前的床板一一叠起,扛出老屋。 这对年轻且训练过的身体来说有些吃力,让他肩膀隐隐作痛,毕竟他的体格已不适应这类劳作。 可他毕竟年青,并跟随过高建设习练武艺,即使不适也在强忍中。 二人走出屋外,高岳再次锁上了大门。 当初他父亲本有意向修缮这村庄的房子,然而由于经济上的拮据和家人极少返回,这个念头一直未能实现。 如今,高建设只有在处理事务或是清明扫墓时才回到村庄,高岳也只是偶尔回来。 身处老村核心区域的家中,任何举动都逃不过人们的关注,于是邻居们向他们寒暄问候,关切询问。 看着眼前的老乡们,高晓明微侧着头,高岳便开口为行动作了简单的说明,称是将床搬去高晓明家过夜。 得知即将面临的高考,大家又纷纷打听成绩。 在同族长辈面前,高岳表现得比较谦逊。 尽管有些洋洋自得,在提及高考结果时只是轻描淡写道已经勉力考入大学,并计划于八月底入学,这样的话语赢得了乡邻不少赞美。 大家赞扬起他是“虎父无犬子”,将来肯定比他父亲还要有出息。 有人见高岳背着床板,连忙主动提出帮忙。"你的肩膀娇气,承受不起这份重量,交给我扛吧!”村民们心肠热诚,但高岳礼貌地婉拒:“这点分量算不得什么,我能胜任。 喂,晓明你怎么先跑了?大叔大婶,我随后就走啦!” 找个借口,高岳快步追上了高晓明。 赶上之后埋怨对方默默无声就离开,高晓明笑道:“我不走,你哪能脱身?”两少年对望欢笑,爽朗的欢笑声回荡在周围。 回至家中后,未立刻动手组装新床,他们在院中将它放下,然后取井水清洗木料,晾在阳光下。 这张床已久未使用,就算用床单覆盖也难免留下陈旧的气息。 因为没人用,夜里它几乎就成了老鼠的巢穴!清洗晾晒一番,到了晚间便不会再有怪味。 这时,许小美好心地从厨房出来,笑容满面地邀请两人用餐。"小美,饭已经准备好了,我们开饭吧。”餐桌上摆满了家常菜品,包括辣椒炒干鱼、清炒豆角、辣椒炒茄子和丝瓜鸡蛋汤。 听到军岭赶集的消息,高晓明看向菜肴许诺:“明天集市,我给你带回新鲜猪肉。” 考虑到家中并无提前准备,这番话语流露出高岳临时到来的实际情况。 虽然他不特别注重是否能有肉吃,因为在家中他已常食到美味肉类,并未像寻常人那般向往不已。 他提议:“为何要去买肉?带我进山打猎不好吗?你以前不是也捕获了黑熊吗? 野猪定不费吹灰之力嘛。”说完他满怀期待地凝视着弟弟。 想到一件事,他走近自己的自行车,取出一样物件。 物品用布袋包裹,外形一眼便让他心中有了猜测。 果然,高岳递给他:“这是我爸托我带给你的。”他眼神更加炽热:“拿这个进山打猎如何?”对高晓明来说,布包内的东西他了然于胸,也知道需要用何种 搭配这武器配件。 高晓明确实藏有相应的武器,这让高岳暗自欣喜。 看着满怀兴奋与期待的高岳,高晓明无奈摇头,却还是应承了他的请求:“好吧,我领你深入山区,这会是一段长距离,你要做好心理准备。”虽然他看似每次轻松自如,一日游似地来回,但常人若非走半天时间,根本无法涉足富含猎物的山地。 而想踏入深林,则需要更多的跋涉,甚至一天两天也不足为奇!然而,高岳对此早已心中有数,他回村就是为了和高晓明一起游玩,游玩什么呢?显而易见——打猎啦! (古代猎手是手牵黄口擎苍,在华美的头冠下裹貂皮战衣,引领浩荡马队征服平川,高晓明带高岳的 活动虽没有那么雄姿勃发,却恰好呼应了那"左牵黄"的诗意开场。 ) 第一百零一章 进山探索 黑虎以其全身黑亮的皮毛显得勇猛威武,而精灵则是身披金黄色细毛,虽身形较小却灵活无比,它们如前后护卫,奔跑于树影间,忽而穿梭林隙,忽而飞快跃出院中。 此时清晨六时,高岳状态饱满,早晨他满满一碗面满足了早餐需求,此刻他背了一个背包,里面备有水壶与饼干以应对旅途的干渴饥饿。 同样,高晓明也背着包,其中塞着调料与水壶,尽管空空如也,但他心中盘算着稍后的收获可能装进去的丰富战利品。 眼下正值夏历八月初,暑气炽热,许久没有雨洗刷过的村庄,水库在释放之后就再未填满。 阳光炙烤大地,令人难以承受,可刚一踏足丛林,却总有阵阵凉风吹拂。 山路曲狭,二人前后结伴,高晓明配合着高岳的步伐,缓步而行,眼睛四顾左右,与往日独自赶路截然不同。 过往他急于奔赴目的,那些山间景致在他眼前匆匆略过,如今他却有闲暇细看沿途的草木。 众多熟悉的果树映入眼帘,诸如毛栗、捻子丛生其间,野山楂与寥寥数枚野生樱桃也点缀其中。 他们的乡村确实产有樱桃,却鲜有硕果满枝,即使有的也只是绿色小个,口感酸涩不甜。 毛栗树枝已被果实压弯,尽管毛栗还未成熟,但捻子已经开始转变色泽。 捻子结实周期漫长,开花至结果要横跨五月至七月,于是七月到十月,果实从绿色渐变为青红紫色。 如今树上只剩花期的印记,或青涩,或已熟透,有的甚至变成黑紫色,那是真正可以食用的颜色。 高晓明随手采摘了几把紫黑色的捻子,分了一些给高岳。 山中的食材天然清洁无 污染,他们无需用水洗涤,直接放入口中享用。 成熟的捻子带着淡雅清香,滋味甘甜,但幼小的核仁中心带有微微的苦涩。 如果不介意,可以直接吐弃不吃。 提到这些往事,高岳的神情中流露出怀旧之情:“还记得吗,晓明,小学放学后咱们迫不及待涌入山中觅食,那些野果一熟我们就摘了尝鲜,记得我和哥哥爬树技术超群,还抓到鸟蛋来庆祝?”他曾与朋友们一次吃得过多捻子,数天内便陷入“便秘困境”,自那以后对多食就有所警惕。 高岳娓娓讲述着往事,唤醒了那段岁月的回忆。 听他说起过去,高晓明脸上不禁露出微笑,忆起他的儿时虽不乏挨饿的记忆,却也不乏欢乐的插曲和无数有趣的往事。 两个人轻松地边走边聊,不知不觉已经越过了一个小山坡。 这时,黑虎与精灵突然激动地冲向一丛灌木丛里。 仔细观察,原来是两只小狗意外发现了一只兔子,兴奋无比地紧追不舍。 黑虎负责攻击,精灵在一旁助威,在狗狗们的合作之下,兔子无处可逃,最终落入狗口。 “干得好!”看到这一幕,高岳也不禁心潮澎湃,拍打着黑虎以示鼓励。 叼着猎物,黑虎欢快地跑到高晓明跟前,它放下猎物后等待表扬。 高晓明微笑着,轻轻摸着它的脑袋:“不错!” 得到称赞的黑虎骄傲地摇着尾巴,精灵则急切地想加入表扬行列。 当然,高晓明也适时夸奖了精灵,并承诺:“午餐时候,我们再来一起分享这只兔子!” 他弯腰拿起猎物,准备带走。 野生豺狼进食往往直接破开猎物的胸膛,享用鲜美内脏,然而这两条狗毕竟是家养宠物,尽管它们在晓明潜移默化下变得更凶猛一些,但对于食物,还是习惯依赖主人的处理。 “黑虎、精灵,现在你们去找找野猪留下的痕迹!”高晓明命令它们。 刚捕获兔子 了它们的好斗心,它们明白一只兔子还远远不够,于是它们仔细嗅闻空气中的气味,引领着高晓明和高岳搜索起野猪的踪迹。 时,若有动物伙伴协助,效率无疑更高一筹。 单纯依赖人力,还需细心留意地面,辨认是否有新踏出的野猪足迹或粪便,追踪方向。 有了它们在侧,高岳只需要跟着,留意周围环境就行。 提起手里的微型冲锋枪,他不禁兴奋起来,有些颤抖:虽然在那样的环境下长大,他早对枪械习以为常,但这款微型武器对他仍是全新的体验。 “晓明啊,不久前我还特意到靶场训练过。”他说得自信满满,“等着瞧吧,我现在已经是神射手了!” 高建设对儿子考上大学很高兴,找关系让高岳接受了枪术特训,既训练枪技,也分享了他的侦查经验。 未来虽然他将投身于专门的警察学院研习更先进手法,但在建哥眼里,优异的表现才是通向更好未来的敲门砖。 “好吧,我拭目以待。”笑中带讽地回应,忆及去年冬季弟弟枪法欠火候的场景。 不过在高岳上一世的职业经历中,确实被誉为神射手,这说明他在警察能力上极具天赋。 只不过先前专注于学业,没有太多时间磨练。 对于跟踪野猪,黑虎和精灵已经是轻车熟路了,它们敏锐的嗅觉很快找到了野猪的存在。 野猪属杂食动物,食物丰富时,他们会无所不食,活动范围广泛而无固定据点,经常突然大肆游荡。 跟随着狗群穿越丛林时,高岳也看见了一群野猪。 这个群体不大,只有三头,母猪带两幼崽一同觅食。 小猪还小,大约四个月大小。 在野外,成年的野猪通常三到六个月生产一次,由于食物充足且气候宜人,足以养大新生仔猪。 而在人类养殖圈中,则可人为控制交配时间,让它们随时繁殖。 乍见那三头野猪时,起初他充满兴致,但接着却又皱起了眉头,似乎陷入了抉择。 高晓明瞄了他一眼,大概猜测到情况,于是开口问道:“要继续搜寻吗?” 高岳内心挣扎良久,最终还是点头答道:“我们就去找找吧!” 既然他已经决定要前行,两人默默离开了。 来时悄无声息,离去同样不太刻意,他们发出的微小响动顿时惊吓到了三只野生野猪,它们立刻四散逃离。 面对此景,高晓明并不介意。 高岳心存仁慈,之前已放过了那些野猪,它们跑不跑已无关紧要。 借助两条狗狗的帮助,高晓明和高岳穿越过更多的丛林,发现了一群数量庞大的野猪群。 有七只,其中四只为成年猪,其余三只是幼仔。 这群体的野猪毛色为漆黑,身上的污泥覆盖,外表看来颇显污秽。 由于森林资源丰富,此刻它们个个肥肥胖胖,肚子滚圆。 两只狗狗以及高晓明与高岳都和野猪群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并保持悄然无声,生怕打扰了这宁静的画面。 实际上,黑虎和精灵按捺不住心中激昂,蠢蠢欲动,但高岳希望能展示他的射击技艺,更偏向在隐蔽处 以获得理想的效果。 毕竟,在确定的目标上击发一定比在移动靶子上更容易些。 野猪们浑然未觉威胁临近,各自专注享受美食,有的啃食植物茎块,有的搜寻地下昆虫作为美食。 此时的高岳,枪械已上膛,正精准对准目标。 对于高龄的野猪,其肉质不够肥嫩,他倾向于猎杀那些上百斤、既美味又有适当肥度的野猪,恰好眼前的这头符合条件。 "砰!"一声沉闷的枪响打破平静。 就在寂静间,枪声划破长空,附近的所有生物纷纷仓皇逃逸,唯有那一头野猪绝望地倒地! “嗷!”黑虎和精灵终于克制不住冲动,狂奔着扑向目标。 由于长期跟随高晓明,枪响已习以为常,因此并未让他们惊惧,反而激发了他们的野性,逼近目标时疯狂撕咬野猪颈部。 中枪部位为头部,一枪即刻夺去野猪的性命! 这头野猪在倒下的那一刻还回味着手中的葛藤叶,不料就这样结束了生命。 的瞬间释放了后座力,高岳忍不住赞道:“枪感真是太棒了!” 他将手里的枪递给高晓明,匆匆赶至野猪身边,查看着 ,见到枪伤处的笑容难掩喜悦。 "我早就说了吧,我是神 !" 高岳 高晓明轻轻拍打着两只狗的脑袋,语气训导地说:“下次猎物死了就不必再去撕咬了,全身血淋淋的!” 似乎并不理解主人的意思,狗儿们回应了几声低吠。 此刻已是中午十二点半,从早上七点踏入山林起,他们已默默走过好几个小时。 专注追踪野猪,高岳并未感觉疲惫。 但成功捕获猎物后,他才觉察到些许的疲劳与饥饿感。 “高晓明,我已经饿了,我们先找个地方解决晚餐吧。”高岳提议。 “好的。”高晓明对此并无异议,扛着野猪步履轻快地来到一条溪边。 他放下肩膀上的猪,取出腰间的 ,开始精心筹备午餐——自热的烧烤盛宴即将上演。 看着高晓明熟练的动作,令一旁的高岳瞠目结舌。 他正准备从包裹里拿饮用水和面包时,目睹了对方干净利落地切割猪肉的情景! 切肉的同时,他顺便割开了野猪喉咙,以便放血去腥,这样烹制出来的肉更为鲜美多汁。 野猪的体温尚未消散,血窦被割裂后立刻有殷红的鲜血流出,不同于生前的喷涌。 高岳不禁惊叹道:“在山里就直接放血,还要做烧烤吗?不会引来什么东西吗?” 对此,高晓明显得颇不以为然:“这里不会有大型野兽了,顶多是一群群狼。” 山里的恶狼虽逃过一劫,数量大大减少,高晓明曾在山上遇到过几次狼,但狼群似乎并不主动对他构成威胁,他也无意特意围剿。 双方相处得还算和平。 如果真要与它们为敌,高晓明也不会畏惧。 他的功夫、枪械技能磨砺得颇为精良,无论是搏斗大棕熊,还是对抗犯罪分子,都没怕过。 区区豺狼,怎会让这个无所畏惧的人胆寒? 接着,他对肉块进行了腌制后,命令高岳去找附近的枯枝,自己则为黑虎与精灵处理兔子毛皮。 皮毛剥去后,兔子被分成两部分,递给忠诚的同伴共享。 不久,高岳带回一堆柴薪,满脸愠怒。"见鬼!刚才见到好几条四脚蛇,真是让人烦透了!”提及蛇,他不由一阵战栗。 小时候哥哥和高晓明总爱捉弄蛇,而每次他都会吓得直哭,对蛇天生惧怕。 在这个点上,兄弟俩的共通之处就在这了。 他们后来搬离农村住进了城市,这让高岳暗自称幸。 相比之下,他对蛇的恐惧成了不少乡村孩童玩闹的有趣素材。 然而对四脚蛇这类玩意,高晓明毫不在意。 这类蛇常出现在水沟旁草丛里,城里小朋友觉得恐怖,但对于他们,却只是寻常娱乐。 “有什么好怕的,它叫‘蛇’也只是名而已,根本就不太可能咬你。”看似有毒蛇之名的“四脚蛇”实际上是一种蜥蜴。 它们尾巴纤长,行动敏捷以昆虫为主食。 尽管明白四脚蛇并不会造成伤害,但提到类似蛇状的物体,恐惧感总会袭上高岳心头,毕竟怕蛇者哪怕见到类似的东西都易惊慌失措。 篝火烧起来,兄弟俩各自持一根棍子,在烤架上烤起了那些半斤肉。 每串肉均匀切割,不太厚,用针扎了一些孔便于调味。 二人边享受饼干和闲聊,边等待佳肴成熟,在野外的生活简单惬意。 如同高晓明所言,从头至尾,他们都没有遭遇猛烈的兽群侵袭,如今回想,要是放在从前,这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 当年这片山区中的凶猛野生动物确实繁多,但由于数十年的变迁,它们已经逐渐消匿。 高晓明之前 的黑熊,还有他曾目击的华南虎,可能便是这山脉之中留存下来的为数不多的猛兽。 然而,现在它们已经离开这里。 虽有一丝惋惜,但对普通村民而言,山中的风险已经显着减少。 不过危险依然存在于隐蔽之处:暗藏的毒蛇、潜在的有毒植物,或是险峻难行的小径等。 第一百零二章 单亲母亲带两子的阵容 高岳在村子里待了五日。 刚开始,他随同高晓明进山 ,共同射杀了一头足重上百斤的野猪,然后又一同下田劳作,深刻体会了农民生活的艰难困苦。 他们一同清理田间杂草,上山砍伐木材并搬运回家,傍晚则前往水坝嬉戏畅游。 高岳特别喜欢游泳,因为住在县城的一大憾事就是没法随意地享受清凉的水面,毕竟一整个夏季,乡下孩子们都会在池水中尽情欢乐。 他们比赛泳姿、较量憋气时间,或是比拼谁捕获的鱼儿最多。 这里的小型水库和池塘对孩童们来说都足够小,年幼时便在家长引领下游水洗澡,长大后才会相约到较浅水域嬉水。 尽管其他地方的情况高晓明并不清楚,但他深知这些年村里从未发生过淹死事故。 即使有人落入水中,也会快速获得营救。 那天傍晚,高岳意犹未尽地跳出水面,踩着泥土回到岸边,“这里的水太少了,游的不尽兴!”虽然这已是他们三个水库里水量较多的,但仍不足以满足人们任意戏水的要求。 高晓明没有下水,而是在附近的水塘专心致志捕捉河虾,更确切地说,是捕虾。 有句俗话这样说:涨水抓鱼,落水捞虾。 因为虾生活在水底层,当水面下降时,更容易捕捉到它们。 这地区有两种虾,本地的小河虾个头虽小,口感依旧甘甜,而小龙虾则是外地品种,原是入侵物种,但在美食大国大中华面前,不论是什么食材,都抵挡不住被大快朵颐的洪流。 小龙虾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便迅速占领了小摊,从野生到养殖,它已经成为人们桌上的固定节目。 小龙虾在温暖时节最为活泼,要捕捉它们需要找寻芦苇丛生、水草丰茂之地,简单的鱼竿即可,或者勇气过人者直接徒手也能擒住。 高晓明嫌携带鱼竿麻烦,全凭一手之力,只要巧妙躲开前方一对大钳,便能大获丰收。 听着高岳的嘀咕,高晓明说:“村里快两个月没降雨了,等田里干旱不堪,还得放水到水库来灌溉,如果再不下雨,今年的庄稼收成必定要受到影响。”这让高岳瞬间焦虑起来,他情不自禁地问:“那么,该怎么做呢?” 高晓明回头注视着他,默默抛给他一个无声的眼神让他自己深思。 怎么做?人力总有穷尽的时候,怎么可以掌控天公的阴晴?实际上,在一九五八年那个夏季,吉林省已经率先在国内进行了首次空中降雨尝试,并取得了成功。 然而,这里虽然干旱,却还没到颗粒无收的地步,况且属于局部性旱灾,因此未动用这项技术。 听到这样的解释,高岳嘟囔了几句,不再提起降雨的事,但仍目光聚焦在那小小的水坝上,忧虑在心。 他自幼在村庄成长,亲眼见证了村民们为土地和水源的争斗。 他预感到未来 Village 一定会有一场纷乱,高晓明虽手脚灵活,却担忧他的冲动行事,所以提议说:“到时候,你何不到县城暂住几天呢?房子你也快装修完成了,应该过去看看。” 这话使高晓明一愣,旋即理解了父亲的想法。 高岳继续补充:“你也得回家住几天吧,上次你在旅馆住宿,我们都不自在,感觉与你有点生分。”高晓明同意地点点头,“好的!” 事实上,他在盘算到时候是否避开这样的冲突。 争抢水源他并不愿意参与,自己仅有的农田也不需要那么多食粮;然而,生活并非只为自己,家中有父母、伯父等亲人,他们可能会被卷入这场争端。 到时候,置身其中难以置身事外,但如果情绪被撩拨失控动手打架怎么办?以往的经历让他深知这一点——再出手就显得不那么合理了。 因为平 能把握力度,但愤怒之下很可能失去分寸。 最终,为了避免意外,他认为先避一避更为稳妥,毕竟只是短期的事。 讨论完此事后,高岳探头观察高晓明的捕获,见桶中已有半桶小龙虾,立刻赞叹道:“厉害,用手就能抓那么多!看来成果丰盛嘛。” “差不多能装一餐了,走吧,回家享受小龙虾盛宴!”高晓明愉快地说着,停止捕捞,提着桶准备回去。 虽说半桶龙虾看上去颇丰,实际加工后的分量不多,去除头尾剩下的肉并不多。 回家后,他俩坐在井旁开始清理小龙虾。 看着井水依然满满,高岳满意称赞:“你的井打得好啊,干旱时期也够用,总是不愁饮水的问题。”高晓明微笑,当初正是预见夏季缺水,才会决心打井储备,而且自家与村落老井路途遥远,频繁挑水确实不易。 他想到村里公共资源——老井日渐见底,心头不免有些黯然。 那时不只是水源,甚至老井里的水也可能成为争议的焦点。 清晨四五点钟就有早起的人来取水,满载而归后又急忙返回安睡。 若是谁晚起,则常能看到井已干涸。 井水水质混浊,带回后需要静置才可饮用。 早年间,高晓明已经开始节约使用水。 洗米水用于浇灌,洗澡后的水也用于浇灌植物。 如今在家洗涤更有乐趣:他提起一大桶,在花园角落里洗净自己,顺便为花草滋润一番。 他在院子里种着茉莉、茶油和一圈沿着围墙生长的丝瓜,青绿色的叶子,金黄的花朵及条带状的丝瓜使院子充满了生机。 晚餐上主角无疑是香辣小龙虾,清洗干净的龙虾放入油锅煎炒至熟,佐以大量辣椒、大蒜和生姜提味,一道难得的美味就此诞生。 高晓明取出自酿米酒,为哥俩——高岳与许小美各斟一杯。 享用小龙虾的最佳伙伴是清凉的啤酒,不过他家中并无储备,少许的米酒也同样适宜。 晚餐后,高岳就要回到城里。 这些日子返回村子算是一段难得的休息,但回去之后他还得专心学习。 得益于天然的机会,高岳可以直接到警察局实习,观看警方办理各类案件,并记住每一个步骤的过程。 离开前,高晓明为他准备了一大包行李:一只野兔、一个西瓜、几瓜甜瓜,还有一些风干蔬菜,当然还有一车季节新鲜农产物。 眼看着满载着各种礼物的自行车,高岳心中交织着无言的无奈和喜悦。 在他来到后的第二天,他们一起捕获了一头野猪。 天气炎热带不走,所以决定分一部分自己留下,剩余则送予亲友共享:高晓明父母、婶婶和这里的一些远亲们都得到了馈赠。 高岳虽然有许多亲戚,但大多是疏离的关系,父亲原本有个兄弟却在那段艰难时期早逝,母亲也不是本村人而是来自别村。 临别前,他说:“高晓明,等我回城里会再找时间来找你玩的!”接着向他眨了眨眼,示意他们的秘密约定。"嗯,我找时间过去。”他们达成共识后,高晓明目送着他离开,直至他在炎炎日头中消失在视野内。 夏季炎酷如斯,想要出门要么早要么迟;即便是在小富山,也只有晨昏时分方能伐木,以确保村民们免于中暑劳累。 高晓明不愿别人受累生病,自己还要花费人力物力照顾。 因为大多数果树需等到明春种植,推迟伐树也不算太紧要。 在目送高岳渐行渐远,直至他离开村外前往城区的路途中,高晓明关切地提醒道:“路上小心!”只闻其声未见身影,但似乎听到了远方的回答。 然而,在高岳离开之后不久,村里气氛有了微妙的变化。 每个人都露出几分焦虑。 由于炎热,高晓明暂时中断了在小富山的伐木活动,以给人们一个十天半月的小憩时间。 实际上,随着天气日益干旱,田地急需早晚灌溉以防作物晒蔫。 尤其是稻田,插秧期的水分已逐渐干涸,在植物成长关键阶段,不得少水。 因此,村民们开始谈论着如何轮流补水灌田。 一天接近傍晚,高晓明对许小美提议:“明天带你去城里拍照吧!”许小美闻言一愣,然后流露出渴望之色,“好啊!我一直想拍个照片。” 事实上,虽然生活水平有所提升,但在村里,并非每对新婚夫妇都能到城中相馆拍照留念。 他们的婚礼至今还没拍下一张全家福。 但在农村,若谁曾进城摄影,那消息必定迅速传遍整个社区,成为村民间的话题。 高晓明补充:“你一会儿收拾妥当,多带两身衣服,可能要在城里停留两天。”夏日炎热,每日换洗是必要的。 出于本能,许小美回应道:“要去城里住宿,家里的牲口和菜怎么办?正好村里这几天计划放水灌溉,这时间外出不大合适呀!”对她而言,拍照当天来回才更为合适,以免影响家里的农活。 面对此景,高晓明解释道:“蓄水池里的水已经快枯竭,到时候大家都会争抢用水。 我要在这里出面解决,否则事情会更容易闹大。”他拿起旁边一根粗大的枝干,在许小美面前轻轻一折,使其断裂。 接着他又说道:“都是同一个村子的人,若是我的动作过大,伤及他人或家畜菜地就不太好。 至于那些,你就让哥哥去照料,小富山那边的池塘尚存水分可供灌溉蔬菜,家里的井也未干涸,如果你们家里缺水,也能来这里取。”看着断掉的枝干,许小美心中略感不满,嘟起了嘴。 他们原本生活困难,过去在这种情况下总会吃点亏,如今嫁给高晓明期望能有所改变,可没想到他会选择避开。 她的骄傲内心不服气,却又担忧过高晓明会出手过重,伤害到他人。 这段时间,她也学了一些基本功夫,觉得对付这类场面不会像以前那样受欺凌,于是她说:“那就你一人去县城,我留在这儿。” 听闻此言,高晓明微微沉下脸,上辈子由于他的个性强硬,以及许小美的 ,两人的婚姻并不和谐。 他这次决心改正,尽力去善待许小美,而她享受安宁日子之后,脾性虽收敛许多,变得温顺,但仍无法掩盖原有的刚硬本质。 他的一丝愤怒,许小美自然感受到了,赶紧谨慎地看着他,矛盾的表情中,她选择了妥协:“好吧,我听你的。” 对于只有一亩田的现状,能否保住水源并非头等大事。 他们商量定论后,许小美开始整理衣裳,她刻意将当初在广州购置的漂亮裙裳带上。 那些美丽的裙子,她只曾在做样品让董飞霞裁剪后穿过,遗憾的是,能穿上它们的机会并不多。 劳动时自然不愿穿着它们,即便穿上也可能不如长裤舒适,裙子会被草割伤,还极容易引蚊子,奇痒无比。 收拾过程中,许小美想起两天后的市集,迅速起身出门,直到跑出家门才大声提醒:“我去师傅家一次!” 半小时后,许小美返回,满面笑容,建议高晓明:“明天我们要多准备一些衣服去集市卖!”董飞霞已经帮她们制做好一些成品衣,不过主要是附近的市集交易,很少运往县城。 她不想虚度这数天时间,于是打算带些衣服到市集展示并售卖。 她进一步提出:“还有一些蜂蜜,我们也一起带上卖吧!” 高晓明听完计划后并无异议,随即开始收拾蜂蜜,蜂蜜已封装在坛子里,只是暂时还没有销售的机会。 次日一早,两人整装待发,途径玉家宅子时,许小美与哥哥道别,同时递给他院子的钥匙。 张成远心甘情愿助其一臂之力,上次的互助使他获得了工钱乃至一块电子手表。 他非常珍视那块手表,干活时总舍不得佩戴。 完成安排后,他们径直走向老村庄,然后从高守旺家取出一 袋衣物。 有了这些,高晓明与许小美离开村庄便有了绝佳的理由。 自行车前部的铁丝筐装着蜂蜜,而衣物绑在横梁上,许小美好像个小公主般坐在后座,背包在肩头挂着,双手环抱住高晓明腰部保持平衡。 第一百零三章 饮食佐酒,归期将至 "坐稳啦!"高晓明提示了一声,随后踩起自行车,向着村落边缘前进。 他的踩踏速度非常快,在夏日炎热尚未降临前成功抵达了县城。 由于携带了很多物品,高晓明直接去了警局找高建设。 高建设早已预料到这几天他会来到县城,但因忙于手头之事,就把钥匙交给了他,吩咐自己开门置物。 毫不介意地接过钥匙,环顾四下却不见高岳的身影,于是他询问:"高岳去哪里了?" 高建设回应说:"他出去办理案子了。"告辞之后,高晓明再次骑上自行车回到干部宿舍区。 这个地方他曾多次来访,邻里间的面孔已相当熟识,遇到都会热情地打个招呼。 手里一袋衣物,一手提篮蜂蜜,高晓明牵着许小美的手登上了楼房,并打开高建设的家门。 屋内整洁如新,尽管空无一人,因为他们全家此刻在妇联上班。 高晓明看见高宏的房间已做好了入住准备,床上铺设整洁的草席。 他将带来的行李堆放到那里,然后转向许小美:"好了,我们先去拍照吧。" 许小美好奇且期待地点头赞同。 两个人骑上车找到了附近唯一的照相馆,因为规模有限,所以店内的生意还算不错。 前面排队等待的是对年轻的夫妻,他们的表情甜蜜,无疑近期才新婚。 那对夫妇照相完毕后离开时,赞叹了许小美的裙子美丽,问她是在何处购得,仿佛是稀世珍品。 许小美大方地笑道这是不久前在广州羊城买到的,可能在县里还未流传开。 得知衣服出自广州,那女士流露出更加仰慕的神情。 她看着身边的男人提议:"如果我们也能去趟羊城,该多好啊!"男子无奈微笑,如今出一趟门何其困难。 眼见此情此景,许小美白手套出了自己的进货途径:"我进了一批从羊城来的最新潮流服装,还有香江明星曾经穿过的好东西!后天赶集日时我会去市集贩卖,你若真爱那件衣服,第二天来我摊子挑选吧!" 那位女士听到这话惊喜道:"真的?"得到确认后非常高兴,她与许小美约好日期后,在男子引领下离开。 很快到了他们二人照相的时间。 习惯于数码产品的高晓明,看着这古老的胶片机显得颇有趣味。 在这个年代,并非每个拍照的地方都能提供完整的化妆服务,彩色化妆品还没完全渗透进小城,多数人冬季才会用保湿霜,少量的人才会添置香粉、发蜡、口红等化妆品。 趁着拍照的机会不多,高晓明计划拍上几套,刚开始时许小美有些紧张。 高晓明安抚她之后,她的紧张情绪才有所缓解。 他们留下了扎发的形象,也保留了披发的娇俏样貌,特别是她披发的时候,整个面庞更显柔和风情。 摄影师看后不禁称赞:“太棒了!” 交拍后的手续由摄影师匆匆完成,写了一个收据单递给了高晓明:“五天后来取你的照片吧。” “没问题。”高晓明把收据收入裤袋,携着许小美离开了拍照地点。 五天后他不一定能在这里,所以他可以先让高岳帮忙来拿。 到时候,待他到城里办事,再把照片带回来。 他对许小美道:“我们去看你在城里租的公寓。”二人朝还在施工中的房屋走过去。 许小美了解高晓明通过高建设的帮助,在县城购置了土地并开始建房。 将来这里将成她卖衣的店面,将董飞霞等人缝制的衣物卖出。 对于此事,她心中充满期待。 然而这是第一次真真切切地来看房子。 因为就算是房东高晓明,自己也只是来过寥寥几次。 来到工地上,俩人见到建筑工人们在阳光炽烈下继续劳作。 这座房子总共三层,目前已进入三楼阶段。 封顶覆瓦之后,就是安装窗户和粉刷内墙的环节了。 地板采用一、二层水磨石和三四层瓷砖,虽然花色不多,大抵只是简单白砖,除了视觉不如预期那样精美,其实实用性没有问题。 向包工头点头示意,高晓明询问了房子的详情。 得知房子归属,包工头的态度十分友好,回答得有问必答。 尽管高晓明询问后并未发现明显的问题,还是顺便打听了一下高建设的那座屋子。 包工头告知,高建设的房子已完工正在装潢,年底前肯定能入住了。 听到这个消息,高晓明也为之一乐。 他想起今年春节期间从军中的高宏能回家探望家人,搬入这套新居定会非常愉快。 由于房子还在施工中,有砖石泥土落下可能不安全,所以暂时没有必要进去观看,他们在外面粗略看看就好。 高晓明询问了封顶的日程后便准备离去。 到封顶之日,他会与许小美一道过来庆祝。 房子竣工的时刻,有着特定的仪式感,房子的主人需到场。 既然今日时间尚多,他便有了新的决定:购入一辆手推车。 这不是赶集日,摊贩并未陈列商品,但在木匠家中购买或订制是可能的选择。 高晓明的手推车不能太矮以方便装载衣物,考虑到是售卖的用途,他希望车子能更高点。 手推车的侧面还将添加横杠,用来挂衣服,展示款式的角度更好,更吸引路人的眼光。 这类型的车相当常见,当他与木匠讲述自己的想法后,后者当即明白,拿出工具和木料,着手制作。 许小美看着木料,即使表面已大致刮磨平整,她还是担忧尖锐处会损毁衣物,遂建议:“我们还需要一块布料垫在车上。” 这意见让高晓明认可,又买了幅红底图案的布覆盖在平板车面上,为这份节日喜庆增添一抹色彩。 当所有准备工作完毕时,已近午後。 回到公安局家属大院,直接将手推车放置在院内。 尽管此刻偷盗之事较为猖獗,但仍无人敢在这儿下手。 提及偷窃事件,其实现在县里的民风好转了许多,得益于何大有的转变和黄伟志的洞察。 作为从前混迹江湖的带头大哥,何大有如今改邪归正成为了一名助手警察,他手下曾有的小兄弟自然也不再胆敢公然犯法。 再者,黄伟志的观察能力极为出色,对琐事洞若观火。 他在市集游走就能轻易抓住偷窃之人,甚至还能意外收获小财。 正因为如此,在初入协警岗位时,黄伟志便频繁地抓获了一些小偷,以便赢得功劳。 高晓明对付那些混混时,还会反抢钱财,然而黄伟志则无法如此行事,因那些钱被认定为赃物,需上交警方。 集镇的活动即将在翌日,故两人黎明前便早早地起床。 起床后,发现高建设他们仍未起,所以两人都悄然拿起东西,轻轻关上门后离去。 早饭会在集市上解决。 抵达院子,许小美铺上带有红色花卉图案的布料,将装着新衣服的袋子拿出来,高晓明则帮她悬挂上一些式样较好的服装。 整顿完摊位,两人径直向集市进发。 推着推车,许小美旁行,脸上带着期待和紧张的神情。 这时天尚未完全破晓,路上行人稀疏,但到了集市,已是人头攒动,商家众多,买家寥寥。 他们在摊位处稍作搜寻后找到了一个好的空位,将车子停稳。 问许小美好吃什么早餐时,她选择简单,只要包点包子即可。 高晓明遂至邻近卖早饭的摊档购买,带回五个荤包和五个素包、两根油条及两杯豆浆,返回之际摊位并未开业,实属常态,食品类一般最早开业,五金和日常用品等还要等待。 但售卖者须早早到位以占有位置。 固定店面外,摊位流动易位,抢先即拥有,好的位置对于生意至关重要。 趁着无人,两人抓紧享用早饭,随后继续整理衣物,使其整齐可观。 手推车旁还有二十几瓶蜂蜜,准备一同贩卖。 随着阳光初升,集市人流如织,喧哗之声四起,叫卖声此起彼伏,食品、蔬果乃至厨具应有尽有。 而引人注目的,却是那些卖老鼠药的。 他们没有固定摊点,推着手推车巡回,并挂着展示品,要么是风干的老鼠,或只是鼠尾——在炎炎夏日,新鲜老鼠很快腐烂并散发恶臭,这些证明他们的 功效卓着。 好在高家两条猛犬守护,无需顾虑老鼠问题。 在山脚之下,黑虎和精灵常常捕获田鼠与兔子以作美食,它们对待家中的鼠类亦毫不留情,见到便一口咬毙,于是家中渐渐地鲜少有老鼠敢再次出没了。 "咦,你真的在这里卖衣服吗?这件裙子真漂亮!"一道熟悉的嗓音突然想起,高晓明循声看去,只见是昨天在照相馆邂逅的那个年轻女子。 许小美顿时笑逐颜开地说:"挺好看的吧?这件衣服可是 明星都穿过哦,你不信就看看!"随后,她抽出一本时尚杂志翻开,展示给她看。 虽说不完全相同,但这风格也略带几分相似之处。 那女子惊叹道:"呀,这是……这是在广州买的?里面的明星们好养眼呀!"她兴奋不已,立刻拿过那本杂志仔细浏览起来。 这是许小美精心带来的,这杂志使得她的衣物似乎多了分高端的气息。 人类往往有着追求新鲜事物的倾向,原本冷清的小摊因为第一位顾客的来临,慢慢吸引了其他的人来围观。 有些人昂头打量架子上挂满的衣服,有人低头翻弄车轮式衣车,还有人拿衣物在自己身上比量,更有人直接探问价格。 许小美是摊位的主要服务者,只会在她忙不过来时才由高晓明接手销售。 这个年纪的年轻人羞涩些,看到身材高大的高晓明会显得脸红,但他的话语有时能引发人们的购买欲。 一米八高,容貌端正,气宇轩昂,体态匀称的高晓明穿上合适的衣物自然引人注目,难怪会让女性心生爱慕。 在两人合力之下,摊点很快便开始了运作。 首位客人竟是昨日遇见的女子,她一次性买了两件裙子,甚至对那本时尚杂志感兴趣。 然而,许小美坚决不能售出那些杂志!这些都是辛苦搬运自广州的宝贝,对她还有许多用途。 首单售出后,后续的交易就顺畅了,他们的衣物新颖别致且定价比广州的供货商还要稍低。 广州的商品种类多,量大能享受到更多的折扣,但如今交通和物流不便导致运输缓慢且不安全,成本随之增高。 他们所提供的服装款式源自广州设计,而物料本地购置,面料是由高守旺利用儿子的关系从纺织厂以低廉价格购得,然后由董飞霞指导一群徒弟亲手缝制,这无疑降低了整体成本。 优质又价优的产品总是好卖,一个上午过去了,摊位上只剩三分之一的存货,就连伴销的蜂蜜也已卖去了超过一半。 尽管许小美好歹学会了读字,但在运算上仍有困难,收银找零的任务自然落在了高晓明肩头,装钱的包裹如今塞得满满当当。 烈日炎炎中,集市上的人流也渐渐稀疏。 见高晓明不想再受日晒,许小美提议道:"我们回去吧?" 女子依依不舍地望了一圈,确认寥寥几人后同意:"回去吧!" 二人还没到中午时分回到警察家属区。 家中仍然空无一人,幸好高建设给了高晓明钥匙,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进出。 他们先将剩余货物整理进房间储存妥帖,许小美准备前往厨房下厨。 以前在厨房帮助赵丽梅料理,她已经对此地环境非常熟悉,做起事来得心应手。 半小时后,阵阵香气扑鼻的菜肴相继出锅。 在小镇上烹饪,他们不用大铁锅,而是依赖高压锅烹调,就连炒菜也是使用小型铁锅,这对于习惯了大锅的许小美来说是一大挑战。 她坚信只有用柴火烧旺大火,才能通过大铁锅煮出色香味俱全的食物。 于是,她询问高晓明:“我们的镇上住宅,是否可以按照村庄里的习俗安装那种砖土灶台?” 片刻思考后,高晓明答道:“我们得另外单独设计个厨房空间,以防于油烟排放的问题,房子背面还有一些可利用的空间,我们可以在那里建造。 第一百零四章 意外的能力 等房子盖顶时,我会和工人头目说一声,他再去采购需要的原料。” 听到这里,许小美满意得笑了:“太棒了,这是我长久以来的愿望。” 午餐时间到了,十二点时分,赵丽梅风尘仆仆归来,看到一桌已烹饪好的饭菜,笑道:“你们早回来了?今天集市上的生意如何?” “很不错!大有收获呢!”许小美喜笑颜开地说,满脸的欢喜流露无遗。 她的生意已销售出大半的库存服装。 望着她开心的样子,赵丽梅笑了:“真为你能赚到自己的收入而高兴。 告诉你,今天早晨在城东的一户人家因家暴闹到了我们妇联那里,那个男人差点把他老婆打至重伤,结果我们调解过程中发现,原因竟然是她妻子偷用公公买药的钱送给了娘家父母,后来被发现了……真是够呛。” “唉,女性还是要经济 啊。 我们都同情她,可问她离婚意愿,她却不肯。 最后只能说不通情理的暴力丈夫,告诉她这样的行为可是触犯法律的,可能还要坐牢。” 讲完这一早上经历的事,赵丽梅不禁发出了一声无奈的叹气。 作为妇女权益保护机构的一员,赵丽梅对此类现象早已司空见惯,但她仍然会因为同情受害者的心情感到沉重。 看着许小美好奇且努力自给自足的商业行为,她心生喜悦。 这证明了女性的自主能力多么重要。 听闻此情此景,许小美好像意识到自己的数学知识还需提升,起码要学会基础的收款找零。"我知道晓明有许多事情,也许不再像以前一样随时帮助我去集市,所以我得学会自己管理财务。” 正交谈之际,高建设和高岳前后返回家中。"爸、哥,快过来尝尝妹妹的手艺!”赵丽梅心情好转,热情邀请大伙落座进餐。 这顿饭自然赢得了所有人的赞美。 饭后,高岳找到高晓明,一脸担忧:“你知道现在的警察处理最多什么案件?就是群欧打架的事件!几乎接到的九成报告是关于水资源的纷争!有的伤情轻微,重一点直接涉及的!” 听完,高晓明一时无言以对。 这一年天气特别干燥,从夏季开始就没多少雨水,入秋的那次稀雨都没使地面潮湿。 秋天的酷暑格外炽热,而冬天也较常年温暖。 老话讲:“一入秋雨冷,”少了秋天的降雨,气温也就显得不太严寒。 此时高建设点燃一支香烟,心宽似海地吸了一口,对高晓明说:“你选择避居在外是对的。 同祖血脉,真要是意外伤害到族人就不那么妙了。” 这次,高晓明只有苦笑,他的绝技竟然变成了麻烦。 由于与外界失去联络方式,高晓明无法迅速掌握村子的情况,所以在县城里多逗留了一日。 在闲暇之余,高晓明带着准备好的两瓶蜂蜜前往肖金峰的运输公司探访。 重生归来后的他还没有摸过车,手感都生疏了,但凭借着过去的驾驶记忆,他在短时间适应后,找回了操控车辆的感觉。 目光坚定,脚下轻踩油门,他操纵方向盘,熟练地在这开阔的场地里绕了几个圈。 对于肖金峰和高明万来说,这是无比惊叹的场景。 特别是高明万,他跟随教练学习已久,到现在都不能流畅驾车,而他的二哥刚入手不久,就已经能自如驾驶了!并且开得相当不错! 这一刻,高明万对自己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他怀疑,他们四兄弟之中,或许是自己的二哥最具备这方面的天赋。 这辆旧卡车上有着斑驳的铁锈,由于时间已久,油漆早已剥落露出了锈痕,尽管如此,它行驶状况良好,在技术没有飞跃之前,车辆不会有强制报废的说法。 特别是在偏远地方,还能看见不少老旧却仍在坚守服务的老车。 这些都是城市里的废弃车辆,流入到小型县城继续服役的。 而这部旧卡车,正是肖金峰利用关系,低价得来的。 高晓明环绕赛道开了几个圈后,找到了驾驶的自信感,于是停下汽车,离开驾驶座下了车。"相当好,你第一次上路就这么有把握?”站在旁边观瞧的肖金峰眼神熠熠。 他之前问过高明万,据对方所说,二哥确实在这方面属于新手,主要原因是他以前没有这种机会。 高晓明心中略显愧疚,但他还是点点头表示认同,确是他的首度驾车经历。 “嘿,那真是一块做这行的好料子,天生就会开车!这样,想过来做事随时欢迎。 只要你有兴趣,运输公司的大门永远向你敞开。”肖金峰走上前去,轻拍着高晓明的肩,语气里夹带着些遗憾和期望。 之前他曾主动提出过职位,甚至包括一些公司的股份,都被高晓明婉言谢绝。 接下来肖金峰又说:“对了,你会开车后,如果有机会,可以考驾照。 这样日后会更加便捷。 驾照不难拿,我帮你联系下,安排个时间过去试驾几次,就能搞定。” 闻言,高晓明当即表态同意,并称还想再在此练上几把,尽管在权贵圈中,凭关系获得驾照已非难事,但高晓明个性严谨,他还是倾向于多加锻炼。 对此,肖金峰毫无异议,允许他驾驶停车场内任意一辆。 起初出于不知情,所以给的是二手车;但现在了解到高晓明会开车,肖金峰让他随意挑选车辆。 之前,肖金峰曾自掏腰包买了一辆全新的“解放”型号卡车,然而这时它并不在这处,已经在外部做货运业务了。 现在,停车场内停着三辆车:一台卡车,一台面包车,还有半新吉普车。 高晓明逐一试驾,体会各种车型的不同驾驶感受,最后他选择了借肖金峰的那辆吉普车,预备带许小美出去游玩。 在这时候,吉普车也算是名车上乘的车型。 许小美坐于副驾驶座位,目光熠熠生辉地左顾右盼,她欣赏着车内布置,满心欢喜,忍不住想要摸索车内按键,却又犹豫。 见状,高晓明索性耐心解释了各按钮功能,让许小美大体了解车内设计。 这辆吉普车是国产品牌,起源于1961年,首代自主越野车型BJ210便以威利斯吉普为蓝本诞生产行。 这部车辆已有七八年车龄,虽然外观还好,前脸部分是铁皮与玻璃构成,后部则是配备着可伸缩式车篷。 若从当下的审美角度看,这辆车显得相当落后且过时。 它仅配备了三挡手动挡,方向盘没有助力转向,甚至连同步器都没有,变挡时必须严格按照“离合、踩油门、踩刹车换挡、挂档”的古老步骤进行。 若非高晓明身为经验丰富的“老司机”,驾驭这辆车还真需要一些技巧和耐心。 “坐稳了!”他提醒道,然后全神贯注地开始驾驶这台陈旧但功能实用的汽车,虽破旧,驾驶过程却不乏乐趣。 毕竟这类车型有着某种别样的沧桑感,而男性往往会对军人的那份坚韧和追求有着天然的认同。 驾驶座上的高晓明,感受着磨砂绿色涂装钢铁车身和圆润的手动拨杆换挡,左脚控制离合,右脚操控脚刹,而转动摇柄就像是握住了历史的记忆。 相比之下,许小美凝视车窗外流动的风景,风轻柔地吹过她的秀发,拂走了身上的躁热。 路上的树木匆匆向后退,每一次眨眼,眼前景色便已转换。 她贪婪地享受着这份独特的新鲜感,前所未有的舒适令人心醉神迷。 在去羊城的六月,她初尝火车和公交车,但此刻的感受又与那些记忆大相径庭。 如今驾驶她的是高晓明,陪伴在身边的也只有她一人。 这份独特的独享之感让她觉得天地间的一切都变得更加宽广。 高晓明驾驶Jeep带许小美环游全县。 县城当时规模尚小,路上寥寥无几的车辆,因此一路上畅通无阻,很快就走遍了每个角落。 高晓明并不急于回家,而是停靠在一个加油站,为车辆加满了汽油,毕竟借用他人的车辆,理应确保充足燃油,以免被认为占人小便宜。 午餐时刻,肖金峰的母亲准备好饭菜后邀请他们共享。 高晓明并未推辞,在人际交往中,偶尔的应承有时正是拉近距离的方式。 他愿意接受今天的款待,期待有机会以礼相还。 面对许小美略显紧张的态度,高晓明轻松应对,饭后主动承担起洗碗清理工作,得到了肖金峰赞美的肯定。 而肖金峰对高晓明说:“今 来得很凑巧,明天一大早就得陪儿子明万里去市里处理事情,那边近期摩托销量大,我正考虑是否进货并问一问本地是否有人买,能帮我运些回来售卖。” 听肖金峰这么提起了摩托车的话题,高晓明内心有所感触。 即使是在这时代,一辆摩托车的重要性也不容小觑,它可能代表着现代世界的兰博基尼,尽管眼前的济源15C轻骑摩托车价格仅800多块,而且外观普通。 想要选择更时尚的款式,则成本更高。 短暂考虑后,他委婉拒绝。 手中的资金虽有些积累,但并不能任意挥霍,再说他眼光挑剔,对现有车型并不满足。 一番交谈过后,高晓明确约找个时间来考取驾照,这样万一运输公司的车辆出问题有急用,也可以临时提供帮助,这个要求对他并无坏处,所以高晓明欣然同意。 最后,在约定好了考照的事项后,两人回到高建设家。 现在太阳毒辣炙热,他们决定休憩一小时,然后再收拾行装返回村庄。 三天外出后,也确实该回去了。 只愿有关水争执之事已尘埃落定,前世没有听说过因水起冲突导致人命伤亡,这世上大概也不会再有这样的惨剧。 大约傍晚五点左右,高晓明一行抵达高家村。 甫一入村,只见稀稀落落有几个人的身影,有些人身上还有些伤痕;沿着路边望去,已有不少水滋润农田,稻田的生长情况尚可。 这情景让高晓明意识到,水纷争想必已经收尾。 争夺水源,一直是乡间古来已久的常态,当水资源匮乏,这类冲突便易发生。 他们村子内部的矛盾还算和谐,一般不会造成性命之忧,只有偶尓冲动时才会出现意外。 更令人担心的是两村间的竞争,那时往往拼得你死我活,暴力行为也就成了司空见惯的手段。 途径老村子时,他们将剩下待售的衣服归还给高守旺家,并当面对簿公堂结算账目。 这批衣物并非由许小美购买,而是直接从高守旺那里获取售卖权,算是初次试探性进入市场之举。 卖出的数量会根据预先约定的分成比率,分润给许小美作为销售提成。 董飞霞对他们的回归最为关注,立刻叫唤许小美上前,女孩子们聚在一起,七嘴八舌讨论起卖货的种种细节。 许小美展示剩下的库存,以及一份详细记录每一笔销售的记账本,都是高晓明确切准备的。 随后数清袋子里的收益,“这么多的钱呢!” 高淑芳禁不住惊讶呼叫,其余少女也满心欢喜。 这批服装是款式最新颖,质地最为高级,所以售价偏高。 然而县城的消费能力远超小市集,爱美的女人们一旦相中哪一件,不惜代价购买是常有的事。 在女伴们讨论着卖衣经过时,许小美 洋溢地分享她的体验,众人都听得津津有味。 高守旺把高晓明拉到一旁,说:“昨天村子出了点事,多人起了冲突。 高富强那一家最激烈,兄弟几个联手,打伤了别人,最后才让他们家的地灌溉到。 等他们田地里有了水,其他人这才轮到。” “你的地势还算好,即使不争也能分一杯羹,可是你那块地的位置就不怎么样,等到你的田灌满水时,大伙儿可能都已经干渴了!” “晓明,要做好产量受损的准备。”他说得语气沉重。 片刻沉默后,高晓明早料想到这样的后果。 有的人田地优势突出,一放水最先受益,但是水的流向与流量就牵扯众多问题。 若是换成他,即使地理位置不利也可能争到水源,但他的确未采取行动。 第一百零五章 处理茯苓 “没关系,些许损失而已。”他轻声道。 高守旺点点头,同意儿子的做法。 他们家里开有制衣厂,没必要因小的利益跟村里人闹翻,坏了名声。 高晓明的想法也一样,避免争端,一是防止误伤,二来他们生活已经明显优渥,一亩田的水权在他眼里不算大事情,太小家子气了。 问明白了昨天发生的事情,高晓明先一步回到了家中。 此刻许小美正热情高昂,还不肯离开。 回到家里,两条狗立刻奔出来迎接他,和他嬉戏一番。 看到牛棚依然空无一牛,高晓明便知道张成远还没有带羊群回来。 然而,当他目光移向菜园后,他隐约瞥见池塘边有个人影,一个熟悉的背影正在辛勤挑水,神情专注且稳健的步伐。 定睛一看,他辨认出了那是张成远。 事实上,张成远就在富山水池那边汲水,这池塘是高晓明投资挖开并承包了的,自然属于他的私产。 尽管近日天气干燥,但池塘下方有眼泉,保持水量稳定,未曾干涸。 走近了,高晓明看见张成远身上满是泥污,显然是在池塘的淤泥中打了个滚。"哥,摔倒了?”他对张成远的好奇询问道。 见到高晓明,张成远略显拘束回答说:“刚刚去水库存捕鱼,被绊倒了。”他曾说过,水库没水了,但实则还剩下一层浅水,无法通过渠道灌入田中灌溉。 水位低但鱼类更密集,于是村民们纷纷来这里捞小鱼,甚至收集蚌壳。 虽不如海蚌产珠珍贵,淡水河蚌肉可吃,辣炒之后也有不错口感,但年老的河蚌嚼不动。 高晓明问道,是谁 了张成远?如果是故意的,他必须找个时间谈一谈。 可是张成远没有提及,只解释是因为不小心,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见此情景,高晓明不再多说:“把你的水桶放下吧,我来浇水就好。 你去池塘清洗一番,早点回去歇息。”毕竟他看到张成远的模样颇为狼狈,该让他先休息恢复体力。 但出乎意料,张成远并未采纳建议,他告诉高晓明,既然他自己找不到存放牛羊的地方,此刻最好还是去找回来。"那我去牵牲畜。”他表示同意。 随后,高晓明负责给自己家的菜地浇水,尤其是照料那些快到季节末而停止结果的黄瓜和豆角,它们叶子干枯无须继续浇水。 而黄瓜藤蔓上的辣椒树受蚜虫困扰,七星瓢虫是天敌。 尽管菜地中昆虫较多,但并未严重泛滥。 几天没有摘辣椒,枝条上结满辣椒,并有些已经开始转红。 红熟的辣椒要及时采摘,否则影响后续开花结子。 红辣椒既可用晒干储存,冬天时炖汤做剁椒也是好食材。 冬季村民们制作腊菜如辣萝卜干、腌柚子皮、菜根,剁椒泡藠头酸甜开胃。 给辣椒浇完水后,他顺手摘掉枯病的辣椒。 有的遭害虫蛀食,有的烂在枝梢,旁边的茄子丛也同期收获的好时机,当地习俗常常两者混搭一起炖汤作为家常菜。 在高晓明完成浇灌剩余菜地后,看见张成远正牵着牛羊归来。 他先是引导牛羊回到院内牛舍,随后才走向池塘,准备脱衣洗澡。 如今水库里的储水量已微乎其微,连洗澡都变得异常奢侈。 争抢水源的纷争似乎暂时平息,但仍处在炎热之中,天空湛蓝如洗,飘着几缕稀疏的白云,无下雨之意显露。 虽然全国人民的粮食供应充足,但对村中来说,金钱仍是个宝物。 所以,高晓明刚刚进城回来,雇用的砍树工人就前来打听是否能继续工作。 他们急切渴望通过辛勤工作获取收入。 高晓明毫不犹豫,同意他们继续作业。 这片不算广阔的山坡虽然面积有限,但整修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 伐树仅仅是开始,后续还要彻底挖掘土里的树根,以确保果树种植。 干燥后的树根也可当作耐烧的燃料使用,许多人十分依赖这个替代资源。 工人们忙着砍伐,其余的村民也不甘落后,他们问起是否可以采收草药。 各类草药的采摘时间各有差别,此时正好是农历八月底,山上的茯苓和灵芝进入收获季节,而黄栀子和白花蛇舌草则需要等些时日。 黄栀子与白花蛇舌草分别要在九到十月份收获,采收过程中,白花蛇舌草只要清理杂质并晒干即可,而黄栀子还需蒸煮杀青后再晾干处理。 高晓明放出风声,表示收药材在即,并开放给周边村庄,欢迎大家采掘。 由于肖金峰卡车的支持,运输货物更加便利,越多越有利。 于是,妇女和孩子率先行动,忙碌采药,男士们则部分帮高晓明砍树,部分忙于自家农田。 其实,细致耐心正是女子在采药上的长处。 高晓明再次深入山区采药,照例避开山谷下低海拔地带,把机会让给村民。 他携带挖采工具和两个篮子——一筐装灵芝,一框装茯苓。 当灵芝从浅黄逐渐变成红棕色,菌帽和柄的颜色一致且坚硬挺拔,孢子粉散布时,标志着灵芝已到采收之时,去年也是如此操作。 但在上一年的药材交易会上,高晓明了解到一个关键信息:采集灵芝应当用利刃沿着菌柄底部削下!这样能保留0.5到1厘米的茎蒂,便于伤口愈合、再生原基,从而可持续生长两到三年。 这对去年无知的他是份憾事。 今年,带着新知和一把锐刀走进森林,他迅速定位生长成熟的灵芝,轻刀挥落,绝不犹豫。 由于灵芝是年度植物,留得越多只会导致木质化而丧失药效。 他在山间行走了许久,并刻意探索过灵芝与茯苓的生长地,因此只需顺着记忆前往,就能有所收获。 这时的灵芝已基本成熟,然而茯苓就不一定了。 他初期种植的茯苓还没完全成熟,他在五月种植,常规需要大约10个月左右的生长周期,那么这些茯苓将于明年春天可进行挖掘采摘。 而野生的茯苓则需要判断其成熟程度。 当茯苓表皮变成黄褐色,表明其成熟了;若呈现黄白色尚未熟透,黑色则可能过于成熟。 采集野生茯苓更加精细,因为它们隐秘在地表之下。 这时候,他需要在松林间观测树木和树桩附近的土地,一旦找到生长点,就利用铁制锥状探针进行探测,寻找并发掘。 借助铁锥探针 土层中,在深入10到20厘米处遇到坚实的块状物质,抽出时见白色茯苓粉末,便可挖掘收货。 人们常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晓明掌握了这套法门后便找到了铁匠定制了适合的锥型铲具,现在使用起来颇为得心应手。 他还带了一柄特别的小锄头,又称作“药锄”,便于携带和采挖。 这柄小锄头使得很快他就挖出几个茯苓,这些就像黑乎乎的小包块。 这些茯苓是鲜制品,还需要进一步加工炮制,做成块状干茯苓才是成品。 野生茯苓体形较小且质硬实,而人工种植的较大,质地相对较松散。 市场上,野生茯苓的价格通常要比人工培育高出一些。 晓明边采边下山,不久之后,他的茯苓口袋满满当当,相比之下,装灵芝的只填充了一半,显得分量不大。 嗯,下次得带上更多的袋子——反正扛得起!下山回家后,灵芝先被倾倒入竹筛中晾干,简单去腐和土沙后便可完成。 然而,茯苓的过程则更为复杂。 茯苓有晒制生、熟两种方法。 先将新鲜的茯苓洗净,堆放在遮风室内,盖上稻草或麻袋让其充分出汗,释放水分,摊开晾晒,待表皮皱缩呈咖啡色时,削下外皮。 然后择天气晴朗的日子将去皮后的茯苓切成小块或条、方形,分别晾干。 熟晒则是切去表皮后再置于蒸笼上,通过隔水蒸发使它内外均熟透,再按上述步骤切割和晒干。 通常情况下,这种方法能将1公斤鲜茯苓提炼为约500克干品。 标准是全干无杂质,呈方形、厚薄均匀、色泽洁白为上乘产品。 不过,在切片过程中,总有些边角品不易定形。 为了销售,可以将这些零头分出来单独晾晒,降低价格出售,或是自家人食用。 因为性平且无 性,茯苓几乎人人可用,它的利水去湿、健脾安神功效十分广泛,适合大众人群服用。 相对于售卖,高晓明更倾向于将其留给自家品尝。 最终,关于茯苓的处置办法,高晓明决定采用生晒。 虽然生晒时间长,但随着数量增多,实际上操作较为便捷。 因为熟晒必须预先煮透,大量茯苓的蒸煮需要日复一日的添柴,这在酷热天就成了不大友好的事情。 当茯苓整理完毕后,他额外多预备了几只袋子,又一次踏入了山脉之中。 凭借其出色的身体素质,他游刃有余地深入大山,像从口袋中提取物品那样轻松,只要愿意花时间与精力,就能一点点将山脉里的宝物搬出来。 山区中生长繁茂的是马尾松和赤松,而茯苓和灵芝则钟爱于这样的树林环境中。 接下来的数日,按照高晓明的规划,他逐一搜索每一片林子,每天收获都颇为丰富。 他在山里忙活之时,许小美全权负责家庭与田间的事务,如果有村民售出产品,均由她验收与接收。 村民们见此景象后燃起了赚钱的愿望,尽管天旱导致作物减产,但他们脸上的忧虑也开始消融。 高晓明收购药材的消息传出后,邻村的乡亲们都涌向山林采挖药材,他们曾对高家村的富裕有所羡慕,此刻终于轮到他们贩卖药材。 这一天,扛着两大袋茯苓回到村里时,一眼望见角落堆积的几只塑料袋吸引了他的注意。 这些都是这几天所购进的药材。 许小美正专心致志地翻晒在竹筛上的灵芝,这批灵芝已经晒得十分干燥,能放入袋子封装了。 她抬头看到高晓明回来,说:“晓明,首批茯苓的表面开始皱缩变为褐色,你看看明天空闲时间是否能切割成块。” 高晓明确应,走到屋中掀开了覆在稻草上的杂物查看。 只见满屋都是药材,他不禁遗憾,看来当初盖屋时,还是应该设计得更大一点! 后院已封闭并预留空间,目前尚能扩张一些空间。 他盘算着,明年春天有空时,还会再搭建间新屋。 一般家庭会选择在后院养猪和建圈栏,但高晓明并没有养殖打算,而且牛棚就在厨房附近,并未考虑修建在后面。 虽然心中有所构思,但他知道暂因缺乏水源,决定待春天雨水充足后再来安排建筑事宜。 盖屋需要大量的水资源,他现有的水井暂时还能满足需要,但需避免浪费。 许小美从未处理茯苓,因此高晓明打算第二天在家指导她相关步骤。 挑选天气晴朗的日子切割晒干则是无需担心的问题,最近每天都阳光普照,除非下雨,村里的居民都该庆幸。 “明天就可以准备切割了。”高晓明出声道,视线注意到许小美手里提着的小布袋,里面是决明子。 决明子为常见的药物,功能包括清肝明目和通便,是一种生命力极强的物种,即使是泡入热水也能继续萌芽。 它的分布区域主要在长江以南地区,他们的村子自然也不乏其踪。 许小美留意到他的目光,解释说:“这些决明子是董家村的人带来要出售的,问我们要不要。 据她所说,她村的边界、路边和荒野到处都种满了这个。” 听到这话,高晓明评价道:“这个很好卖,下回她过来,告诉我要大批收购!另外,你选一些种子保留好,我想在明年春天,播洒些在山脚下荒芜的地方,我们自家也种些,拓宽收益渠道。” 决明子不仅售价可观,且易种又耐旱,适合插入果园的空隙土地中。 果树幼苗间隔较大,留下的空地足够种上一株决明子,借此增添收入来源。 高晓明无需专人督工,大家都明白,由于气候炎热,大伙早晨傍晚都会过来劳作,中午便 稍微多一些歇息时光。 第一百零六章 实际难题 吃过早餐后,他就要处理刚收采的一批茯苓。 这批茯苓先被堆捂至发汗,晾晒,再返工重复此过程多次,直至表皮收缩并显现出褐色。 这些茯苓大大小小不一,犹如球状足球与薯类大小不同,高晓明招呼了许小美好奇的心,他们每人手持刀具,一起削除茯苓外壳,暴露其内部白色部分,一些内含浅红的会被称作赤茯苓。 具体来说,茯苓还可细分为四种,各具不同的药性。 例如,茯苓皮有利水消肿的性能,赤茯苓能渗利湿热,最常见的白色茯苓则是渗湿强健脾肾;茯神则是包裹在白茯苓内的心型小块,切割成薄片能宁心定神。 在工作过程中,高晓明耐心地解说,由于屋里还存有半屋子茯苓,他迫切需要许小美的协助处理。 许小美认真聆听并迅速领悟,她的灵巧手指和基本药材知识让她能快速掌握要领。 首先剥去茯苓外皮,随后切割成块,这对她来讲,就像切割寻常食材一般轻而易举。 初始切割为大片,然后交错堆叠成条形,最后将它们平整排列再水平切成正方形。 这些方形茯苓的尺寸大概保持在长宽高约4厘米,晒干之后还会有所缩减。 两人动作熟练,切好的白茯苓快如弹珠般落在竹筛中滚动。 全部整理完毕后,高晓明告诉许小美:“这些剩下的,把边边角角挑拣出来分装到其他竹筛晒干,其余的部分留给我们日常使用。” 茯苓功效多样,食用方法丰富。 最简单是煮粥,若配以中药可发挥更大药效。 对女士们而言,茯苓的美妙之处在于能与白芍、白术合制“三白汤”。 这份源自明代《医学入门》的经典偏方,风行于民间,深受欢迎的美容良品。 方子仅需白芍、白术、白茯苓各五克,甘草少许,加水煎熬后温服,对改善皮肤问题,比如粗糙、晦暗和黄褐斑有显着效果。 然而,对于体热、肝火炽盛的人则并不适用。 把后续事务交给了许小美,高晓明带着工具和袋子又向更深山走去。 这里距离村庄越来越远,但高山广野藏宝无穷,静静地等待那些寻宝者的到来。 纵使一路狂奔吓跑了山中生灵,但他并不介意,离去后一切归于平静。 随着海拔升高,所见的植物也会发生变化。 在一棵树木下的湿漉落叶下,一大片生长着的细辛进入他的视线。 作为药材的细辛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连根部都可用于医疗。 它的功能众多,尤其知名的一点能祛除口腔异味。 如今是收采时机,高晓明毫不迟疑地开始连根拔取。 因为要采集的主要是根部,他需要用锄头慢慢松动土壤,而后小心细致地提取每一寸根茎。 幸运的是,它喜阴湿润、富含腐殖土的树林环境,便于拔出它的根系。 高晓明将它的叶子去掉,仅留下根部放入袋中,移除这片细辛后继续前进。 他对药材并没有精挑细选,遇到便直接采集,日积月累,在药交会时能一次卖出大量药材。 今年虽说雨水稀少,属于局部干旱,对山中的生态系统影响并不大,只是地面上的溪流明显减少,放眼望去很难找到湿润的小沟或水潭。 他在上次捕捉牛蛙的区域看到,这里的水也大幅度减少,大多数牛蛙已移到地上生活,剩下的一点水分也被它们占据。 观察到此景,高晓明认为需要为牛蛙提供生存空间,他暂时放下药材袋,拿出一个空袋,准备和那些牛蛙亲近一番。 他专拣体型大的捕抓,手速非常迅速,不待牛蛙察觉,就已为其换了个位置。 抓满半个袋子后,他才停止。 因为即将枯竭,作为两栖动物,缺水会导致牛蛙死亡,同样果树产出也受到影响,他已察觉山里的野生水果似乎数量没有以往多。 面对自然灾害,植物与动物相比之下更加无力求救,只能任由环境摆布。 经过探索,高晓明发现仍有个别水潭水位稳定,水源要么来自地下水脉,要么直连地下暗河。 这足以保证某些水生生物不会大批丧命,也让山林动物有饮水的地方。 同时,他也发现许多动物在此处觅食定居,野猪一族尤为引人注意,它们是一群共包含十二只野猪,八只成年和四只幼仔,占据了一个小池塘,快活玩耍饮水。 高晓明悄悄避开,并不打算打扰他们,此刻正处于积累秋肥的时节,让他们好好享受吧。 一路上不断挖掘草药,高晓明走得有些远。 到了返村的时间,即使全速奔跑,也需要相当长时间回到村落。 半山腰处,他看到人群聚集树林里,村民也纷纷进山寻找药材。 当他肩扛几麻袋回来时,立即吸引了一群人的目光。 前来采药的人大多是妇女,由于担心危险,她们一般不深入山区。 如今看到高晓明满载而归,自然对他羡慕不已。 然而,有些事情只可艳羡,不是每个人都能冒险深入山林或者时间都充裕的。 在这些妇人日常生活中,早上起来就要煮粥生火,田间劳作,操持家务,早晚三餐,还要照管孩子的教育。 如果有子嗣,生活更为忙碌繁重。 哪怕是粗鲁的育儿方式,也得母爱满满才能支撑孩子的成长。 与人打招呼过后,高晓明悄然回家,将带回的东西放下,恰好许小美这时正走出厨房。"晓明,淑芳来找过你,奶奶最近身体不适,父亲让你回去看看。 我已经做了十个鸡蛋,你认为少了没有?如果不够,我可以再去姐姐家拿一些来。”许小美边走边说。 别人家可能会攒鸡蛋以期赚取额外收入,但高晓明家不同,只要有鸡蛋都会及时消费。 这十个鸡蛋,是他女儿许小美从鸡舍凑齐的。 看见这种情况,高晓明开口道:“用不着带太多,就带十个吧,我在山上抓了一些牛蛙,带上这些足够了。”随后,他又去了储藏室拿了袋子,从牛蛙装里挑了十个大牛蛙准备携带。 看似肥硕的牛蛙剥皮去脏之后,实则含肉不多。 临近傍晚时分,太阳接近落山,天空被晚霞染得绚丽多彩。 凉爽的晚风拂过,吹走了白天残存的闷热。 即使是夏日炎炎,山村早晚依旧清凉。 当他到达爸妈家时,奶奶高晓琴正坐在屋檐下的竹椅上纳凉。 她衣着质朴,表情有些低落,看起来状态不佳。 "奶奶。"进入院落后,高晓明唤了一声,成功吸引了发呆的奶奶看向他。"晓明。”见到孙子,她略带笑意地招手让他过去。 在高晓明还没说话前,奶奶便说:"我没大事,只是天儿太热,吃饭提不起精神,本来不让你们来回奔波的,可你爸坚持要你来。"奶奶个性善良,总是尽量不给孩子添烦,任何不舒服都是她独自承担。 高晓明打量了下奶奶面色,虽然他知道药材,却非医术出身,看出没有什么大问题,便开口说:"我有段时间没来了,过来坐坐也是应该的。" 他继续说道:"咱家鸡蛋不多,带了这十颗过来,你多吃些补身子,不必节省。"实际上,高晓明爸妈家里虽然算不上富裕,父亲与大儿子一家还会时常吃到鸡蛋,但其他亲戚较少有分配。 这并不是因为不想吃,而是主要受到奶奶的影响,她不舍得吃,宁愿节省留给亲人,孩子们也跟着不好意思吃,而罗小华早年习惯节约,所以能减则减,大家默契地选择少吃。 高晓明将鸡蛋放入后,又拿出一瓶蜂蜜。 这是他离开前在家里的准备。 蜂蜜有诸多好处,对健康有益,并因其甘甜使人的心情舒畅。 他告诉奶奶:"早上和晚上喝杯蜂蜜水吧,这蜂蜜放你房间里,你可以慢慢享用。"奶奶有一个简朴的小房间,只有床和衣柜。 高明里与高淑芳相伴而归,高明里手里还提着一篮子新鲜蔬菜。 随后不久,他们的爸爸妈妈也回家了,父亲肩扛锄头,母亲提着药材篮子。 "爸妈,我摘了一些牛蛙给你们。"高晓明打了招呼,随后又提到关于处理的事情。 听到这话,罗小华斜睨他一眼,略有不悦地责问道:"为什么不做好清洗再来?家里用水紧张,你那里又有井,应该洗干净再拿来做料。" 听到 话,高晓明摸了摸鼻子,微微叹了口气。 这大概是他少来这边的一个缘由:无论他如何努力,总会发现父母总有看不上的地方。 事实上,他的父亲对他也有一些不满,最主要的在于认为他做事从来不会与家人商量,而是自行决断。 比方说,他擅自带许小美前往羊城,又或是接下承包小富山的项目,或者在争夺水源的重要关头离开乡村去了县城。 在高远见看来,这些都是重大的决策,理应先与家人商量,如若去羊城,他可能会推荐刚刚大学毕业的高明里同行,借此让年轻人见见世面! “好了,带给你吃的,你还在嫌弃!晓明这么有孝心,你应该感到开心才对。”高奶奶开腔了。 罗小华撅起嘴,进入厨房处理事物。 随后,高淑芳在和二哥寒暄过后也跟进厨房帮忙。 放好锄头,高远见从一旁取出他的烟具,那是一袋烟丝和一堆白纸。 他熟练地将烟丝放在白纸上,然后慢慢卷成自家制作的香烟。 这种烟草威力较强,不含滤嘴,对吸烟者的双手和牙齿损伤颇大,除非烟瘾极深者,否则通常难以吸入。 实际上成品香烟并不昂贵,更为便利,但是高晓明始终不理解,既然家庭并非极度贫穷,为何生活仍然显得拮据。 他默默看着高远见吸烟,这时高奶奶低声开口道:“自从天旱开始,你父亲就没酿酒了,今年估计收益不好。” 听到这话,高晓明明白了:干旱少雨加上收成减少,许多人的开支自然会缩减,不再大方地雇佣他人在家里酿酒了。 换句话说,作为他爸副业中最赚钱的那一部分收入,这一年很可能泡汤了。 自从田地划分到农户手上之后,村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 秋天至冬半年,是酿酒高峰期,村里不少人会在这个时期请他父亲去家中帮忙酿酒,这样下来一年能有一千多元的进账。 然而积蓄了好几年的钱款在为大哥办婚事、购置房子后就几乎花完了。 加上日日家庭花费,他们实际上储蓄并不多。 今年天气原因导致酿酒无法进行,家里经济更加依赖于出售蔬菜和猪肉。 他们家里现在养了三头猪、一头牛,还养着几十只鸡,畜生们的饮水问题每天都会带来实际难题。 一时之间陷入沉默,高晓明思量再三,决定回家一趟。 还未迈出几步,高晓明的父亲叫住了他:“我已经和明万谈过,运输公司现在需要人手,但必须是有驾照的司机才行,不会再招聘不会开车的。” 高远见这一提,高晓明的脚步停了下来。 他望向父亲,明白这个话题迟早会出现。 他转向高明里问道:“明里,你也想找份工作吗?” 在家最年轻的高明里本就备受宠爱,性格因此比较开朗外向。 他点头说道:“是的,我想去!今年家里收入微薄,还需要买粮,所以我希望能够挣钱。” 高晓明陷入了沉思。 针对高明里的安置方案有两个选择,一是让他做服装销售,二是安排某个工作职位让高建设协助。 然而,高建设似乎已经为高明万做了安排,再来帮他会不会太过于操劳? 权衡着和高建设的关系,他觉得这样做应该不会有什么冲突。 于是开口说道:“守旺伯那边服装店缺人,如果想试试卖衣服,可以和他讲明此事。” 不等高明里回答,厨房里就传出高淑芳的声音,她愉快地道:“四哥曾试过,可他不行的,不适合这个活儿!” 董飞霞制作的衣服不仅限于女装,男士服装也不在话下。 第一百零七章 鬼针草 其实,买卖之人并无性别之分,只要口齿伶俐,擅长揽客贩卖,这个生意就能做得很好。 高明里略显不好意思地笑道:“实在是不擅长销售,所以我想找一份更稳定的职位。” 高晓明从他的眼神里读出了他的真实意图——显然与高明万的想法一样,想去县城发展。 对于村民们来说,追求县城的生活并无过失。 “好的,我会在有空的时候去找建叔咨询,看看能否有这样的机会。”高晓明道,“不过你也不必着急,我现在实在太忙,分不开身。” 原本打算去考驾照的他,回村后便投身药材收购工作,每天忙忙碌碌到脚不停步。 对此,高明里表示理解,并告诉他:“你别急,你的事情更重要!”说完后,他就离开了。 没过多久,高晓明就在路上碰见了高壮。 高壮似是专程在此等他,站在桂树下傻笑着向他挥手。 已经有一段日子不见的高壮这时问道:“我今天在田里挖了些番薯,它们已经长熟了,尽管个头稍微小于往年,但也还好。 如今正是干旱季节,所以我奶奶让我来找你,看是否一起把番薯挖出来。” 他们的两家用了同样的薯苗,种植时间一致,因此在番薯长成时,细婆婆自然想到了高晓明,害怕他会忽视地里生长的番薯。 高晓明每天早晚都要从富贵山脚的池塘担水灌溉菜园,所以他家里的蔬果长得还挺不错,没有因为水源短缺变得枯黄。 番薯因种植时机的不同收获时期不同,他们这里五月种,九月、十月就可收割。 现在才刚入九月,按照惯例,他们可能会晚些时候采摘,但今年气候干燥,不提前摘,白天和晚上都要额外浇水以防缺水。 细婆婆家的劳力紧张,却要照料很多块菜地,每日灌溉就够疲惫的了。 看到高壮消瘦黝黑的模样,高晓明深有感触。"嗯,那我就抽空明早过去看一眼,长得差不多就直接挖吧。” 传达了此番话后,高壮决定回去休息。 细婆婆已年迈,何秀曼又怀着身孕,这些重活都落在了高壮一人肩上,能变黑又消瘦也就不奇怪了。 高晓明告别高壮,望着他的背影,感叹近期确乎忙碌无暇——许久没有看望自己的奶奶,也未曾顾及细婆婆了。 他快步往家里赶,首先取了一瓶蜂蜜,接着又去了井边,准备处理剩下的牛蛙。 他母亲说得没错,旧村里用水紧俏,所以最好处理好后再给细婆婆送去。 此时,许小美正在准备饭菜,见状忍不住问:“你不是做了一盘吗,怎么还在这里弄?” 高晓明解释说是多为细婆婆家送去一些。 对此,许小美好无异议。 毕竟他们从小一块长大,清楚高晓明和高壮深厚的兄弟情,于是补充了一句:“我知道有很多,刚送给二姐五只了。” 对于此事,高晓明并不反对。 尽管许小美有三位姐姐,但在村里的亲缘关系中,她与二姐家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即便姐妹间偶尔有点小争执,也不影响她们频繁的走动。 高晓明送给细致奶奶一罐蜂蜜和一盘已经处理好的牛蛙。 由于牛蛙无需烹饪即可食用,只要放到热锅中炒一下就可以了。 然而,当精细奶奶邀请他在家中用餐时,他礼貌地拒绝,告诉精细奶奶许小美已经煮好饭菜了。 于是,精细奶奶并没有硬性挽留,他们闲聊几句后,高晓明起身告别离开。 翌日如约而至,高晓明果然去红薯田中挖了一小片红薯,小心抖掉泥土,看见红薯根部连着一个个红薯,大小形状各异:大者如成年人的拳头,小巧的则如同孩童的手臂。 每年在他的精心照料下,红薯在风雨适宜的时候长得硕大,足够当作主食,所以当地人昵称为"粮薯"。 精细奶奶提供的薯种心是白色的,高晓明挖的这一垄都是白色心的。 当他削掉表皮后,红薯瞬间会渗出乳白色的浆液,这种液体易黏手。 红薯可以直接生吃,尝起来甜而且酥脆,高晓明迅速吞下一截后,觉得口感不赖。 望着鲜绿的红薯藤,以及不太过大的红薯块,他打定主意先挖一些现吃,余下的则暂且留存。 许小美好像比较喜欢红心红薯,认为其更为甜蜜。 因此,他又额外挖了一小丛红心红薯,一手提着鲜红薯,一手拿着捆绑的红薯藤回家。 正忙于晾晒药材的许小美看到这一幕,略带责备地说:"现在不是挖红薯的时节吧?"高晓明轻答:"确实,但我看已经有村民开始采摘了。"随后,他把红薯放置在一个避光通风处晾开。 刚刚挖掘出的新鲜红薯含水量较高,尚未完全糖化,甜度不够,需要放几天待水分蒸发才会变得更甜。 他解释道:"我挖了一些来应急吃,较大的可以用来煮粥,较小的就烤制来享用。"接着,把多余的红薯藤一分为二,一部分供牛羊进食,一部分置于太阳底下晒干,它们既可以生吃也能晒干。 许小美对于现在马上喂食显得不太认同,嘟囔道:"你可以稍后再喂它们。 你不是还在忙碌嘛。"然而高晓明提醒她现在确实很忙,没有时间处理这些。 这段日子以来,他是天天进山挖药材,而处理的工作往往由许小美操持。 自从她学会处理茯苓后,家中的茯苓一旦表皮变色发皱,许小美都会自动料理。 药材堆在竹编筛上已经快铺满整个院落,幸亏院场开阔,足够存放。 这时,他准备好工具袋,说:"我又要去山上啦。" 又一次快速奔入山区。 这一次,他要跋涉去更深的地方,经过半月来的频繁探查,附近高家村的区域几乎已经被一一踩遍了。 他细心寻觅之下,于树阴下发现了一些黄精草丛。 黄精是一种多枝且每枝叶子犹如翠竹的植物,只不过它的叶子相对较短。 到了秋季挖取根茎作为药用植物时,它们会挂着一串成熟的果实,那些便是黄精的种子了。 黄精的繁殖方式有两种:根状茎繁殖和种子播种,但从经济考量,种子繁殖效率低,生长周期更漫长,因而建议采用根状茎进行繁殖。 这一点与石斛颇为相似,石斛也以其根状茎及石斛球茎繁殖,然而采用根茎繁殖,当年即可收成;若是借助种子,那就不太可行。 见到黄精,高晓明心中不禁泛起一丝期待。 尽管这里并非黄精的主要产区,他们在小山丘上很少目睹其芳踪,黄精却因其美誉流传,被誉为"灵芝精华"。 享用它的途径繁多,可以搭配其他草药入酒,或者炖煮鸡肉、家禽。 其实,黄精还有个别名,野生姜,古时还曾作为一种应急的救命植物,经过多次蒸晒,可替代粮食。 但蒸晒过程繁琐,实际许多山区居民往往把它当作日常蔬菜。 因为其根状茎形似甘薯,肉质丰厚且富含淀粉、糖分等多种营养,生食也可,烹饪亦美味,有助增强体质提神气力。 因此,黄精在民间非常受欢迎。 回想起前世的经验,高晓明也曾品尝过,不仅有利于身体健康,还带有独特的口感,因此广受青睐。 如今遇见这良机,岂能错过?于是他决定亲自下田耕作,首先要摘取黄精的浆果,那些黑亮果实内通常包含五六个用于播种的种子。 对的,高晓明打定主意种一批黄精。 既然在这里相遇并得以成功挖掘,证明这里的环境适宜黄精繁衍生息,他计划大规模种植。 尽管黄精范围并不遍布大江南北,但在不少地方均有分布,适地就能人工栽培。 采摘完果实后,下一步便是挖掘其根部。 黄精的地下结构更像生姜,是一节一节相连的,用来扩种则将其切割为数个小段,每一段保持三至四节。 黄精在秋末春初两个时段都是种植好时机。 挖掘几丛黄精后,他又发现附近的其它株,由于它们依靠种子繁殖,通常成群出现。 只要发现一株,细心搜索,就能在周边找到其他植株,不过由于种子繁殖条件较苛刻,成活率有时不高。 面对手中的黄精根茎,高晓明面露深思。 他知道家中的鸡们恐怕要少掉一个美味佳肴了,因黄精对鸟类有害,一只鸡吃下去足以致命。 黄精炖鸡汤滋味浓郁,令人垂涎。 还在幻想着这道佳肴的高晓明听觉灵敏地捕捉到了异样,顺着声音望去,发现了野鸡的踪影。 还好他的鸡们保住了一条生路。 高晓明从口袋掏出利刃,瞄准远处的一只目标,飞刀出弦即命中目标,倒下的是那只无辜的野鸡。 又一枚飞刀掷出,在更多野鸡受惊之前夺走了它的命。 其余见状立即逃之夭夭。 许久未曾 ,这次意外收获令高晓明心满意足,他靠近捡起那只战利品。 弯腰的同时,他在杂草间察觉到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一条蛇尾巴飞速隐去。 细瞧之下,辨识出来的是常见的乌梢蛇。 乌梢蛇在全国各地广泛分布,并作为珍贵药材被大量收购。 早在年初,高晓明就有捕捉乌梢蛇出售的计划。 可惜蛇溜之快,他只好打消念头。 在继续探寻的过程中,除了地面,他也不忘留心临近水源边的树枝,寻找更多可能的发现。 在412区,黑头乌梢蛇倾向于捕捉青蛙、鱼类、泥鳅、黄鳝和鼠类作为食物,故此常常能在临水的地方出没。 它们也是个爬树爱好者,喜欢挂在树枝间。 尽管动作敏捷,乌梢蛇本性温和,一般不主动伤人,只有在面临极端威胁或者受惊时,才会本能地自卫并攻击。 被其咬伤并不构成太大风险,因其为无毒蛇种。 因其医疗价值和无害,乌梢蛇不幸遭大量猎捕。 历史长河中,野外的它们逐渐减少,有成为受保护动物的趋势。 然而,在山野及田地之间,它们的踪影依然时常可见。 仔细打量就能看见,乌梢蛇经常沿着水田边缘的田间道路悄悄滑行,它们也喜欢在菜地边缘与沟渠周边逗留。 村中的有些居民不畏蛇,甚至会特别抓来食用,有的用于泡制药酒,也有的烹煮后品味,都觉得颇为可口。 此时,药农高晓明正在山上挖药,同时家里也有事做。 因为常有村民送来草药换取现金,当高晓明不在时,许小美便需留在家中负责收购。 那天上午,她的桌上摆放着常见药草:如铺地锦、乌药、鬼针草、鱼腥草、猴姜、羊乳草、盘珠果等。 这个“盘珠果”非指计算器的“算盘”,而是中草药名,别称野南瓜。 果实可供药用,常用于治疗喉咙痛、疟疾、附睾炎等疾病。 鬼针草常见于田野、路边或废弃地,同属菊科,花开似菊。 它的独特之处在于叶片边缘带刺,且浑身皆药。 可清热解毒、消炎止血,主要用于肠道病和痢疾治疗。 这些都是许小美熟悉的药材,她对每一株都有了解,买卖需仔细鉴别,质量不佳即拒绝。 尽管有些买家心中不服,但由于高晓明在当地的名声,加上许小美口舌伶俐,敢说敢为,极少有人真正与其动手。 人们更多的是试图讨好她,以便卖出自己的草药。 由于今年气候干旱,作物收成不好,村民们更加珍视能卖药草的机会。 许小美收下了一波药材,记账后,听到牛羊的叫声才发觉自己忙得连放牧都没做。 于是放下手头的工作,牵着它们来到富金山脚的阴凉处放食,这里水源近,草地葱郁。 远处的山腰不时传来自男人的交谈声和伐木声响,农民们辛勤砍木,将一片片山林夷为平地, 出黄色红土地貌。 当地土壤多数为黄壤,夹杂少量红土,常年耕耘的土地因充足的肥料与细致的照料,土色较深。 再次回到自家,途径菜地时,许小美顺便摘取了茄子和辣椒带回家里。 第一百零八章 共进晚餐 因为施入的肥料和水分充足,她的蔬菜长势喜人。 辣椒和茄子尽管曾处于高峰期,如今结出的果实数量明显减少。 上个月,辣椒和茄子疯长,仿佛一日不去摘就会遍布枝头。 那时候,许小美摘了不少送去晾干。 处理青红辣椒的方式大不相同:红椒清洗干净后切成碎末晾干,而对于青椒,她则需放入沸水中煮至半熟以除去生涩,接着与盐混合搅拌,展开暴晒使其脱水。 这样的方法制成的辣椒风味独特,在冬天搭配肉类食用别有一番风味。 回到家中后,许小美准备着手烹制午餐,而高晓明则不时会返回家中用餐,其余时间他常常在山上忙到傍晚。 日月匆匆而逝,大约过去了七天时间,山中的草药大都被高晓明逐一找全。 至于黄栀子和白花蛇舌草还未完全成熟,因此他趁此时机去往县城。 上次他的父亲和四弟提过,期待能经由高建设安排工作机会给高明里。 深思后,高晓明决定单独前去。 此行不仅拜访高建设讨论此事,他还需要咨询肖金峰关于收购草药进展如何。 之前原计划一起参加药品交易会,两人得预先商量各自准备多少药材以及车辆容量能否满足需求。 一进城便径直来到警察局,高建设见到高晓明,开了一句玩笑:“稀客呀!你多久没回来县城了?听说你在山里采药,那儿的药材产量如何?” 高晓明确实告诉他:“今年虽干旱,但对山里的药材影响相对较小,跟去年差不多。”事实上,高晓明并未深入山区采摘,只是徘徊在临近村子的林间;然而今年,他在更深远处搜寻,收获显然比前年多得多。 不过山里的些许草药因马王等人胡乱砍伐而减少了,这些没必要详细述说。 聊了几句关于草药的事情后,高晓明直入话题,提出请求高建设帮助他的四弟安排一份工作。 对于他的四弟寻求职业的事宜,高建设笑着调侃:"你这么尽心帮助两个弟弟找事做,是不是忘记了大哥呢?" 高晓明确保大哥不会被遗忘,指出他哥哥在岳家人那边的建筑工地上班既能赚取生活所需,空余时间还能照顾家庭。 实际上,高明里如果愿意,他可以随着即将大规模兴起的建房热潮,追随大哥到工地上做工,长久的工作机会应有尽有。 然而从高明里的态度来看,更偏向寻求稳定不繁重的工作机会。 "叔叔,你帮帮忙吧?如果你没法,我可以婉拒他的请求。"高晓明诚恳地表达愿望,却被高建设轻飘飘的一个白眼回应。 这位长辈宽宏大度地说:"这事儿对我来说小意思啦,安排个人工作而已。 你四弟他自己想要什么样的职位?" 然后,高晓明讲述了高明里所期望的工作类型:稳定的职位且轻松适宜。 然而,这两点正是最难寻找的部分——哪一位辛苦劳作的人不想拥有这样的工作呢?高建设略作沉思后答道:“我可以让高明里去造纸厂或制糖厂看看,你们回头问问看他对去哪儿工作感兴趣。 这并不着急,你可以先带他参加药材交流会,让他增长见识也挺好。” “肖金峰那边运输公司的人员短缺,到时候他只能单打独斗,你需要带一个人留在药材旁帮忙看守。”听到这话,高晓明立即应承下来。 确实如此,药材众多,他和肖金峰必然会在寻找尽早卖出手的机会,因此得有人照料药材。 去年,是黄伟志和强壮高的两人陪伴,但现在,黄伟志成了协助警务,高强壮很可能也需要处理家里的田务。 仔细权衡后,带高明里去也显得合适。 虽然高明里学习不好,初中学历已让他认识大部分汉字,至少不会怯场,把他带出来经历点事务也有裨益。 “顺便提一下,肖金峰告诉我,你在驾驶技能上颇有天赋。 既然这样,找空当考个驾照会很重要,懂驾驶很实用的。”高建设补充说道。 高晓明对此正有心照不宣的打算,利用这难得的清闲时光。"计划待会让肖大哥帮我再次练习一下驾驶,明天一早就拿驾照。” 明白了这个意思后,高建设便没有继续挽留他,而是嘱咐晚上回家住,让高晓明自行忙活去。 高晓明二人已亲密如叔侄一般,他也就无需客套地告别,直奔而去。 到达大堂,他对认识的警察打过招呼,特别跟黄伟志闲聊起来。 黄伟志表示:“我回家休假期间曾告知父母你会接收药材的事情,请他们抽空挖取附近的药材给你。 由于种种原因,可能还没送到,等会回程能不能去我家一趟,取走我爸妈准备的药材?” 黄伟志大方馈赠黄金让彼此情谊更深,对于黄伟志的小请求,高晓明爽快地答应。"谢谢。”黄伟志真心感激。 能够为父母创更多财源当然是好事。 他身上虽有些黄金,但却谨慎保管,并未使用,手头现钱并不多。 离开了公安局后,高晓明前往肖金峰的运输公司。 不过,此时他们恰好都不在,肖金峰的母亲告知,两人去省里,预计晚间返回。 运输公司的院子里只有两辆车,一辆废弃且支离破碎,另一辆旧皮卡倒是能开动。 从肖金峰母亲那里拿到皮卡车钥匙,高晓明便开始认真演练起来。 前世作为司机的他,今生开车的时间却相当有限。 虽然驾照易拿,但他明白最重要的是驾车时保证自身的安全。 有些人持有驾照又能怎样,若无行车的警觉,一旦出意外,便是车毁人亡。 高晓明专心训练,先在运输公司范围内短距离驾驶,待找到感觉,绕县城一圈,再到红星农场转悠。 红星是本县最大的农场,农业发展优良,同时兼具养殖场和奶粉厂。 以后这里还会有数个新厂设立。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所有这些工厂均为 的老兵回国探亲时投资设立。 在今年十月, 开放民众大陆探访亲属的机会,据称十万个探亲名额一眨眼就被哄抢而光。 接着,的老兵们陆陆续续回家探亲,他们离家已有三十八年,对家乡的感情格外深重,归来的他们当然会给亲人们带上许多礼物,其中有大物件如冰箱、电视和摩托车,也包括诸如挂钟、吹风机、电饭煲等小型用品。 然而,几位更有经济实力的老兵更是积极在当地投资,既助力家乡建设又寻求政策红利。 不只是他们的老兵,很多当地商人也开始着眼于幅员辽阔且市场需求庞大的中国大陆,竞相在这建立工厂。 像高家村亦不例外,退役老兵们纷纷返乡探亲,他们的回归也为亲友带来了好处。 例如,有位兄长回来探亲后,特别送给弟弟在县里的农贸市场的两家铺面,意在帮助弟妹们提升生活品质。 这两个门面确实为一个普通农户家庭的生活水平带来了显着改善。 开始时,他们以租赁的方式利用门面获得租金;后期他们直接收回并经营,专注于蔬菜贩运业务,收获了不少利润。 驾驶车辆途中,高晓明的目光扫过红星农场,注意到这里的作物生长依然茁壮,稻田青葱茂盛,稻花盛开,弥漫着宜人的花香。 由于马力帆的事件导致最大的水库被放弃使用,农场的人因此对水产生了厌恶,之前常用水库之水洗涤衣物,如今则转向新的水源,挖了两个新的井。 这些新井无疑有助于缓解红星农场的用水压力。 一路上,高晓明看到沿路数个小村庄,虽然同属一个县,风貌与高家村相近,但贫富差距显而易见。 直至油料所剩无几,他才回到县里,先是给车子加满了油,然后回到运输公司。 谁曾想,就在归途上,高晓明正好遇到了刚完成运输任务回来的肖金峰和高明万。"哈,真巧啊!”肖金峰热情地招呼,并带领高晓明到一辆解放牌卡车上,看见高明万正忙于搬运木制支架,这是一种卸货工具,一块厚木板斜靠在地面和车厢边缘,以便货物平滑降落。 车厢一打开,一辆造型优雅的摩托车映入眼帘。 它稳固地用绳索固定好,便于运输时避免碰撞。 肖金峰轻盈地踏上木板,熟练解开绳索,调整方向,然后一跃上摩托车,开启油门,将摩托车从车上缓缓移出。 当摩托车重量落到木板上时,木板咯吱作响,但由于木质良好并未断掉。 "瞧!这是本田CG125摩托车,来自樱国的货色!"肖金峰炫耀般地向高晓明展示他的新车。 尽管作为一名,对樱国持有某种敌视态度,但现在国货的水平不及国际,市面上很多高品质商品都源自海外进口,其中就包括了不少樱国产品。 "真漂亮啊!"高晓明赞美道,这款摩托车不仅外观不错,在后世还有不少车型沿袭了它的经典设计。 "坐上来体验一下吧,"肖金峰的热情邀请,高晓明也不拒绝,径直坐到了肖金峰背后。 这部摩托车车身修长,承载两人绰绰有余。 当高晓明坐稳之后,肖金峰启动摩托车,开始环绕周边驾驶。 狂风呼啸,吹起他们衣服的角和发梢,这让高晓明感觉比起驾驶重型卡车,更有一份自在畅快! "肖哥,你不是之前说买不起吗?"高晓明疑惑地询问,回忆中,肖金峰计划要进省城卖摩托车时,他曾询问要不要购置一台,但当时的高晓明选择摇头拒绝。 随后肖金峰透露他的心愿想购买摩托车,可是难以实现。 鉴于运输公司尚未盈利丰厚,还必须投入资金购置更新的卡车以便运输货物。 尽管摩托车帅气,但它对于财力来说并无太多价值。 “不是我买,我替赵公子买的,一会儿我要开到他府上,当面交给他。”肖金峰所说的赵公子,指的是本地首富之子。 原来是富二代啊,那倒是可以理解了! 经过时间沉淀,能有机会坐一次摩托车重温那份初期的舒适,对高晓明来说,也是不错的选择。 于是请求驾驶一段。 鉴于高晓明学习驾车时展现的迅速,肖金峰欣然将车辆借给他,并出于新手安全考虑,他自己下车旁观指导。 "留意油门,不要开得太猛,即使超速也不用惊慌,只要保持冷静,问题就不大。"肖金峰提醒道,给予一些简单的建议。 “好的!”高晓明回应,骑车时虽小心翼翼,但看得出确实具备潜在的天赋。 肖金峰眼中的他,在初始阶段显得生疏,很快便熟练了起来,没有任何兴奋或害怕流露,仿佛早已习惯了驾驶。 这种心态稳定,连肖金峰也要称赞。 这种“不以得失动心境”,他心里暗自赞叹。 高晓明独自骑了几圈后,感觉自己驾驭得很稳,便折回原地,让肖金峰坐在身后。 肖金峰对他的快速学习速度赞不绝口,毫无保留地登车,却无意间发现摩托车行驶时轻微摇晃,似乎是微小的技术问题。 然而,这些问题并没有酿成大错,只在可承受的小范围内。 抵达运输公司,肖金峰当着众人夸赞:“学车快,学骑车竟然也很出色!”听着这话,高晓明咧嘴一笑,掩盖住初次尝试的紧张和激动。 肖金峰要送新车给赵公子,但高晓明并未跟随,留在公司里与三弟高明万交谈。 从他口中得知公司最近的一些状况:刚开始高明万学车是免费的,但现在每次跟随出车都有酬劳了,而且不是固定数额,视他的表现而定。 直至黄昏,高晓明返回高建设家。 家中赵丽梅已然准备好饭菜,看到他的到来心情愉快。 她有两个孩子都已远离,家里剩下她、高建设和暂代儿子角色的高晓明,显得颇为清寂。 而对于年岁相近的高晓明,赵丽梅仿佛对待自家亲儿。 笑声相邀洗手共进晚餐。 餐后,赵丽梅递上一封信封,对高晓明说道:“这些都是上回你和小美好像叫作"小美"的人一起拍的照片,我都看了,照得很好。” 第一百零九章 见识见识 “若不是有你们拍下的这张合影,我哥建设都不愿陪我去照相馆了。”赵丽梅笑说着,回忆起高岳还未读大学的时候,曾拉着大哥和他一起在照相馆留了几张合照。 而等年底高宏回家探亲时,他们计划再拉他一道拍摄。 赵丽梅也把自己家人拍的照片拿出来分享。 在灯光的映衬下,桌面排列着许多照片,每个人的脸上或是沉稳,或是含笑,充满了记忆。 看到他们一家三人的照片,高晓明心中油然而生一股念头:是不是也要带父母去照相馆捕捉生活片段呢? 正如逝水东流,青春不再回头。 每拍一张照片,便是记录一份青春岁月的美好。 当年的画面又历历在目。 三人共同欣赏着,谈笑着,期间还有那张穿军装的高宏照片,那是他在部队中的定格,后来寄回了家里。 握着照片,高晓明仔细凝视着那个年轻人。 此刻的高宏二十一岁,入伍刚两年,新兵的身份已去却未有大功立业的成绩。 回顾前生,高宏当了二十年的兵,直至晋升正团长才转业回乡,进入了公务员行列。 见到高晓明如此专注地看着照片,赵丽梅也略感怀念地说起:“高宏当年去当兵时曾邀请你也加入,不过遗憾的是那时你因为受伤不能通过体检。 如果那时候你能一起去,如今和高宏同在军队的经历也是极好的。” 高晓明闻言,神情微微恍惚,沉思良久,这才想起往事。 当初有一伙窃贼频繁偷袭高家村子,几乎家家都受其 扰,村民时常被吵醒。 贫穷如高晓明家,一年难得吃几回肉,这些仅有的鸡也被频频盗走。 因此,他纠集了几位年轻伙伴,经历多夜蹲守,最终抓住了这些贼,予以教训。 自小就勇猛善斗的高晓明,在与强盗的较量中虽倒下过一人,腿部肌肉肿青无法行走,也因此错失了随同高宏参军的机会。 每当回想起这个瞬间,他心中满是遗憾。 本有机会转折命运,但他两次都轻易放弃了:读书期间虽然不是学霸,但仍不赖,如能跟着高宏一同进城念初中,也许还有可能走更远;又如没有伤病的他,原本有机会追随高宏入伍共创辉煌。 家庭的力量确实会影响着仕途的畅通无阻,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哥哥高建设的支持。 高宏如今能成为团长,多少离不开家族的影响。 高晓明的家庭背景一般,然而他个人的能力较强。 如果加入军队,他或许可以在十多年的奋斗后获得成为正营级的机会。 另外,他还有望在兄长高宏升任团长后获得额外的支持。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至更早的时期,他的道路或许会有所不同。 在一个橙黄温馨的灯光氛围中,三人坐着,一边欣赏旧日的照片,一边讲述着昔日的故事和眼前的状况。 第二天早上,睡了个好觉之后,高建设和赵丽梅各赴工作岗位,而高晓明亦出门前往,目标是获取驾照。 有了驾照,他的开车行为就能名正言顺了。 抵达驾驶证管理处后,他报上姓名,工作人员立即微笑着走过来,确认道:“您就是赵局长的侄子高晓明吧?赵局长早就说过你要来考驾照的事情。 你跟我来,只要你有驾驶技术,很快就能领到驾照。” 那位职员是个圆脸、看起来十分朴实之人,提到的赵局长便是赵丽梅的兄弟,同时也是交通局下属运输管理部门的所长。 这个职位掌管的是货运许可与管理工作,因此肖金峰——赵所长的妹夫——创办运输公司相当顺畅。 正如俗语所说,“朝中有人好办事”。 在他的指引下,高晓明轻松地取得了驾照。 得益于当前车辆不多,考取驾照的流程相对不那么复杂,加上赵所长事先关照,事情进展得十分顺利。 获得驾照后,高晓明前往他自己修建的那座房屋。 房屋主体已接近完成,即将封顶。 这几天正好是他的空档期,之后他将返回村子,投入采摘黄栀子和白花蛇舌草的忙碌之中,他约定明日进行上梁礼。 包工头承诺提前准备所需物品,让业主只需要出席仪式。 就这样,高晓明去看了肖金峰的运输公司。 这次肖金峰恰好在家,不过高明万不在,正跟着老师傅跑运输。 高晓明告诉肖金峰他新取得了驾照,并说明明天自家新房上梁,他希望借皮卡车一用。 由于装载货物较少,这辆皮卡今日还停在这儿。 它主要用于县内短途业务,如为个人或家庭服务、搬运大型电器等。 肖金峰性格豪爽,听闻高晓明的目的与住房大典有关,立刻取出皮卡车钥匙,表示让他随意使用。 高晓明想租车是为了第二天接亲朋好友参加上梁典礼。 除了妻子许小美,他还必须带父母前来,毕竟建造房子是重要事件,若有兄弟同行也能增加欢乐气氛。 人多了出行自然不便,车辆接送能大大改善情况。 收下车钥匙,他将自行车放入车厢,然后坐上驾驶员座位准备出发。 取得车辆后,高晓明先到商店买了些瓜子、花生和糖果,虽非集市,但商店常年开放,购买生活必备品颇为容易。 他还去了趟照相馆,咨询相机租赁费用。 当他看到一家人合照时,便产生了拍摄自家全家福的想法,明日又是他在县里首幢新房上梁的特殊日子,值得记录,况且他也将父母一起接来,是拍照的好时候。 当高晓明驾驶着老旧皮卡车驶回村庄,立刻引发了一场小小的轰动。 田野里的工作者们闻讯围了过来,争相目睹这一幕。 村民们聚在车旁,目光聚焦,尽管这只是一辆被遗弃的老皮卡,在乡亲们朴素的认知里,它仍然透出一股独特的魅力。 剥落的漆面,凹陷的车身,些许斑驳的座椅——这些缺陷在众人的视线里化为了美感。 一位村民惊讶道:“高晓明,你会开车了?这车是从哪儿来的,莫非是你买的?”高晓明从车边跳下来,意识到被人群堵住进不了村,便主动开启交谈。 他笑道:“我哪有经济能力买车,是暂时借的。 三弟高明万里如今在运输公司上班,我才得以借用这部车。”村民们回应道:“呵,听过你父亲提起,明万里出息不少啊。” 紧接着,乡亲们的询问连珠炮般传来:“高晓明,你租车得花多少钱?没事借车干嘛?不是还没到时候采黄栀子嘛?”还有一位关切问道:“看你收购这么多药材,得大车才运得走吧?” 高晓明应答得颇为纠结,他解释道:“我确实因为有急事才借车,必须这么做。 我要拿些木材卖掉,明天还要带爸妈进城。 还有别的事情,先告辞了。 让让,请让一下路。”他挥手示意众人让道,虽不情愿,但众人还是为他让出路,目送他驾车离去,直到消失在牛尾岭的方向。 村子的小径蜿蜒窄小,一座座房屋紧密相连,只留一道狭小通道供通行,所以轿车无法驶入。 然而高晓明家住牛尾岭的地方,却宽阔得多,足以驱车到达。 事实正如高晓明所述,他确实打算借此机会售卖一批木材。 从承包小富山开始,便雇用人员不断砍伐,山脚的空地堆满了大树,有用的树木和废弃的柴火、杂枝分开摆放。 连绵的野草晒干后,工人也会自行带回家。 他驾驶皮卡直奔小富山,这引来了砍伐工人们的侧目和询问。 高晓明简单解释了几句后下车,打开了车厢进行木材装车的工作。 但由于卡车车厢不长,较长的树木只好被裁成两截,余下的部分则 在外。 拿斧头砍掉多余的枝叶后,高晓明正专心准备装载,消息传出后,许小美闻声而来。 她明白高晓明懂得开车,曾经一起开车闲逛。 她认为开车像是"兜风"这种港片术语非常适合,因为在车内的风似乎环绕在四周。 上一次,高晓明开吉普车与她共乘时,许小美留意到老旧的皮卡车相比之下显得稍逊色。 见她现身,高晓明大致说明了接下来两天的工作,然后要求许小美将车内的零食和药材以及那辆自行车带回。 许小美好奇地答应一声,把那些食物放在铁篮子和自行车座包,较大的无法放入的部分则用绳子绑定于车身。 然后她一路推着车子送回家。 而身材魁梧如他,无论是修树枝还是装载木材,都做得井井有条,毫无倦态,速度亦是迅捷无比。 装满一车后,他还细心地利用粗麻绳确保木材在路上保持稳固。 待这一切妥当后,发动汽车,带着木材直奔衙前——那个邻县里的小镇,离他们村落相对较近,因其附近有个接纳大量木材加工的大厂。 返回村子时正值下午两点多钟,完成一趟木料交易归来已是将近傍晚四点。 由于天还没黑,他又决定再装一趢单独运到衙前。 经过两轮运送,能赚钱的木材基本销售殆尽,未砍伐的树木只能等下次有机会再卖。 回到家时,许小美已经准备好丰盛的晚餐。 吃过晚饭后,高晓明没歇息,立刻去探访他的父母,告诉他们即将去县城参与新屋“上梁”典礼的行程。 去之前,家人正在自家吃晚饭,菜单是乡间常见的菜肴——应季蔬菜几乎每天都有的,例如辣炒茄子这个季节里常见的配搭。 尽管如此,他们并没有厌倦,而是受条件限制,无法频繁更换,不买新鲜就只能选择现有的。 而关于钱的问题总是家庭中的重要决策。 与双亲打了招呼,提及明天接送的行程安排后,高晓明又补充提及在高建设的协助下已在城市中建起了自己的房子。 家人尽管早就听说此事,但直到这一刻才真正了解到实际情况。 现在,高晓明来通知他们要去县里进行上梁仪式,并且他还特地借了一辆车,这让高远见颇感欣慰。 高晓明借车的事,高远见虽早有所闻,但在得知高晓明忙于运木材去销售后,便没有急于去找他提及此事。 "好的,我们打算明天早上八点启程。 这样应该能在早上给蔬菜田浇好水吧,老大,你明天要前往工地干活吗?" 高远见说着,目光转向高明鹏。 高明鹏虽然有在工地的工作,但这项工作并不总是忙碌的,有些时候需要材料才会进行,等物资到手才能接着干活。 "明天恰好没工作,我可以跟爸爸一起清晨去田里浇水。" 高明鹏回答道。 听了这话,高远见满意地点了点头,接着便关心起高明里的工作事务。 高晓明将高建设能够安排的两个岗位详情告知,并让高明里自己深思熟虑再做选择。 "这些不需要马上决定,明里你可以慢慢想一想。 过段时间我去樟树参加药交会,如果人手紧张的话,你就跟我一起去!我们不再搭火车,**大卡车过去。" 高晓明如是说。 高明里闻言,眼睛一下子亮堂起来,兴奋地说:"行啊,我和二哥一起!我早就想要见识见识了!" 他知道,他渴望离开小乡村见世面的想法一直都有,但是单枪匹马他不敢尝试,而且高远见也不同意出钱支持,害怕路上的安全问题。 高远见深知外界并非总是一片平静,尤其是旅途之中。 考虑到高明里的稚嫩和体弱,高远见怎能放心让他独自行走?如今高晓明提出带他一同贩卖药物,高远见和罗小华都非常赞许这个决定。 甚至,高远见还有些感慨:"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叫自家兄弟帮忙才是正理!去年那个决定就很随意!" 回想去年,当高晓明请来强壮的高壮与陌生的黄伟志帮助,高远见颇为不满:高壮自不必提,从小就追随在高晓明身边;然而黄伟志是谁?毫无关系! 对于这件事,他和罗小华确实颇有异议。 不过高晓明微笑以对,他知道自己无需多言。 说完了关键的几句话,高晓明起身告辞,但他并未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外婆家拜访。 第一百一十章 乐见其成 之所以没有提及让全家一起参加,是因为怕皮卡座位不够,特别是外婆年纪较大,秀曼又怀着孩子,拥挤恐怕不适合。 他此次前来主要是为明天拍摄的照片之事。 "外婆、高壮、秀曼,明早我会带着相机过去,为大家拍几张照片,记得明天都要精神饱满哦!" 高晓明笑容满面地告诉他们。 他已租赁好相机,准备胶卷,是希望能够捕捉更多人的瞬间。 原计划下午拍摄,但树木出售打断了这个机会。 而且他认为早上大家精神更好,不会有疲劳感。 "真的吗?明明哥哥,你真好!" 兴奋的高壮最先表示喜悦,他对秀曼说:“之前我就说带你看县里的照片,你不愿意去,这下可以了,明明哥哥会帮我们拍摄!” "外婆,你还没拍照对吧!" 高壮活泼开朗的言语点燃了外婆和秀曼对拍照的好奇心。 对于乡下来说,拍照已然变成一种新鲜体验。 看到大家都开心,高晓明心里也是喜悦不已。 只盼望高壮和外婆这一生能平安快乐,他便心满意足了。 高晓明笑道:"高壮大,你们可得穿上你们最好的衣服啊!我们会先在这屋子里拍几张,然后去村头再拍一些留念。" 他意在将1987年的村景人物悉数用镜头捕捉。 一两年内,村中的老房子将会陆续拆掉重建,那时候村貌会大有区别。 如今这片略显破败的小山村即将消散于记忆深处。 记忆就像一幅画卷,初始色泽鲜明,但在岁月冲刷中,线条变得模糊,色彩暗淡下来。 摄影则能凝固这份记忆,让它长久保持生动与充实。 高晓明决定第二天早上八点出发去县城,所以他安排他们在七点钟来找自己拍摄。 村民们作息规律,夏天六点钟就会醒,连上年纪的长辈可能五点就开始忙碌起来。 "行,晓明哥,我们在等你呢!"高壮欣喜地挥手向离开的高晓明告别,他激动地像一个傻小子。 高晓明一走,高壮大便抓着何秀曼的手急忙说道:"秀曼,快给我找出我最棒的衣服来!" 自打结婚以来,何秀曼便成了照料他衣物的角色。 何秀曼含笑牵着高壮大去寻取衣物。 细奶奶也乐呵呵回到自己房间翻箱倒柜起来,哦,她可得找出最美的衣服才好! 留下三个满怀期待的人,对他们三人而言,这还是人生的初次摄影体验。 出乎高晓明意料的是,还未到县城,他购买的那卷胶卷已经被村里的事完全占用了。 原本打算帮细奶奶他们拍摄,却受到许小美提议为姐姐和哥哥也来几张,这让他爽快答应。 拍照的举动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所有人都围着观看,热烈地讨论这新颖时尚的拍照机以及摄影之事。 那个年代,拍照是一件时兴新鲜的事。 村民们尽管在城中有拍摄的经历,但首次看见有人租赁相机返回村庄实在让人惊奇。 那卷彩色的国产莱卡是高晓明的购买选择。 80年代初期,柯达与富士引入彩色胶卷后,在中国市场引发了热潮。 不久之后,保定的莱卡品牌应运而生,成为中国本土自研的彩色胶卷,维护了国产市场份额,并向海外拓展,一时声名鹊起。 到了90年代,红莱卡、黄柯达、绿富士展开“红黄绿”之争,莱卡承受巨大压力,但仍屹立不倒。 正是由于莱卡的兴起,国内消费者才能以相对低廉的价格买到胶卷,比如高晓明所购入的就是普通彩卷135金100度,每卷仅售十二元,总共36张。 若选择柯达或富士的,价格就得翻一倍,相比之下,乐凯的高性价比自然赢得了不少消费者的信赖。 即便是经济考虑精明如高晓明,也欣然接受节省,因为莱卡一开始质量稍逊色,而如今已经大为提升,至少用起来可靠无虞。 高繁茂粗犷的声音在旁边响起:"晓明,也给咱家拍一张吧!我会给钱的!"他随即大声唤家人过来准备上镜。 高繁茂是高晓明堂叔,他也深知这个价位并不低,所以愿意付费。 但这钱对于高晓明来说是无需接受的。 他大方地道:"自家亲戚还需要分什么钱?婶婶叔叔,你们慢慢来,去换身好衣服,梳梳头吧!" 在423号房子里,高繁茂的家庭成员们都忙乱地穿着外出做工的衣服,显得非常匆忙,于是高晓明热心地提了一句。"是啊,对,我得换身衣服才行!”高婶迅速跑回家中,她作为女性,依然很注重仪容。 他的两个儿子也急忙回家换衣服,唯有高繁茂咧着嘴笑着说:“女人就是爱事儿,穿什么衣服重要?反正过会儿还要下田的。”显然,他对换衣并不在意,仍然保持着 上身,只穿一条打了补丁的长裤,这让高晓明观察到一种质朴真实的场景。 他并未强硬劝说他们,而是寻找一处风景与光影适宜的地方,为细婆婆一家按下快门。 但在高繁茂提出要求之后,村民们纷纷出声请求。 最先向高晓明寻求摄影的是和他们家族有些联系的人们。 在高家村,大部分人都彼此沾亲带故,接受一个就意味着无法婉拒其他人,这样会影响大家的口碑。 原本打算多多给细婆婆一家拍摄的高晓明,此刻也只好作出调整,只为他们单独拍了两张:一张是细婆婆的特写,另一张是他们的全家福。 拍完细婆婆之后,罗小华立刻拉住高晓明到自己家里,抱怨道:“你昨晚怎么说也不说要照相啊,连我们自家人也没事先准备!”高晓明解释:“原打算过一会儿上梁时一起照。” 罗晓华听到这话,心中不满稍稍缓和,又补充道:“先在我们家里拍一张嘛,我爸说过如果明年风调雨顺,年后就要盖新房了。 老房子以后怕是看不到啰!”就连高远也点头同意先照,因为他本来就是要浇田,而且浇完后还需要进城办事,没工夫特意换衣。 高晓明建议高奶奶坐在凳子上,他将镜头对准老人说:“奶奶,我要为你单独拍一张!”高奶奶还是头一回拍照,紧张得全身绷直,高晓明耐心地帮她调整姿势,并讲些趣话逗她开心,这才使她稍微放松一些。 定格在相机中的画面是温暖的晨曦洒落庭院中,高奶奶挽起髻发,银簪点缀,安详坐在竹椅上,显得祥和平静。 随着一次次按动快门,终于,“卡嚓”声响起,第一卷胶片的拍摄已满。 还剩少许相隔较远的人们没能参与其中,高晓明遗憾地解释:“没胶片了,暂时照不了了,各位散了吧,等有机会咱们再照。”这番话语使围观看热闹的人都意犹未尽,一一散去。 已照过相的人都欣喜无比,没被拍摄的人虽然有些失落,却也并无太多不满,毕竟高晓明是按照亲疏关系来排列拍摄顺序,而胶片最多仅能留下36张。 大多数人家都被安排以全家福形式出现,唯独留给细婆婆和高奶奶独照的权利,这是因为两位老人家上了年纪,需要预留下遗像,百年之后放大挂在丧葬场所。 在很久以前,由于没有拍照的技术,长辈们的样子很多时候无法为后代传承。 而现在有了摄影术,许多人会预先准备好一张照片,用以后世子孙的缅怀。 到了后来的时代,甚至出现了一个新技术,即在瓷器上直接打印照片,以此长久保存。 由于稍有延误,众人直至8点30分才离开村庄。 高晓明驾驶,许小美坐在副驾驶席,其他成员拥挤在皮卡车厢内。 站立并非稳妥选择,大家拿了小板凳坐下,伴着车身摇摆以及途中的微风驶向县城。 一家人这次全都来了,尽管一开始高奶奶表示不参与,但高远见到此尽孝心,特地拿了一把竹椅给高奶奶,上面还铺着陈旧棉絮的垫子减缓颠簸。 原计划让高奶奶乘坐副驾驶,但奶奶深深享受儿子的体贴,在高远见和高晓明的帮助下一步步安稳登车。 一抵达县城,便直接驶向新屋工地。 包工头及其同伴已早早在那里等待,看见主人抵达,迅速聚拢。 许小美协助卸下车里的瓜子、花生和糖果,高晓明则转向包工头道:“稍等一下,我这就去买胶片!”他懊悔未早点买双份,好在其所在的照相馆就在附近,很快买到一卷新胶卷。 等他返回,包工头已吩咐通知高建设。 随后,高建设和赵丽梅两人分别骑自行车过来,互相问好一番。 “时辰已至,是否可以开始了?”包工头问,他认为按吉利时间做事会有好运。 “对,开始吧!”得到同意,随着高晓明的一句话,立梁仪式正式开始。 原定主持者高晓明有许多事情要做,但这会儿,他专注拍照,留下珍贵时刻,父母则分发糖果予围观的众人。 目睹这一幕,高建设和赵丽梅因为工作原因必须先行告辞。 此时他们特意的到来,使得包括高远见在内的村民明白,那个在此不太受欢迎的儿子在他乡反而备受欢迎。 察觉这一点,高远见与罗小华心中微妙复杂。 接着,高晓明带着家人来到人民公园,它距家不算远,步行只需十多分钟即可到达。 县城里娱乐之地并不多,人民公园虽然还在维修未完全开放,但也吸引了一些游客。 虽然公园本身没什么特色,游乐设施引人关注。 然而,玩乐并不是重点。 罗小华撇了撇嘴,抱怨道:“这个公园有什么意思嘛,村里的花花草草不是都见过?晓明,还不如带我们去逛商场吧。” 明白了,城市人追求花花草草的公园是有意境的,但对乡下人来说,商店商品繁多才是吸引力所在。 进城的目的不就是买卖东西吗? 高晓明恍然大悟,“行啊,商场其实就在附近。”他转换方向,领家人朝商场进发,他意识到之前的思路过于现代化,忽略了乡亲们可能更喜欢去商场而非公园。 走进商场后,人们的神情瞬间变了模样。 罗小华与抱着孩子的黄素娥立刻展开了讨论,接着果断地朝目的地前进。 她们预先约定,趁着此机会,到县城购买必需品。 女人逛街购物的速度总是慢悠悠,不买则已,一旦出手,即便不买或负担不起的商品,她们也能仔细挑选好久。 高淑芳也不例外,面对华丽的商场,她满目新奇地打量每一处细节,手中持有董飞霞赠送的一点资金,虽不多,但足以让她购置些小女孩心爱的小玩意。 在场的人分别陪同着各自的目标:许小美陪伴着高淑芳购买,而罗小华和黄素娥携手选购。 尽管男性同伴们略显焦躁,但他们还是选择了在商场里逛逛。 "城里确实不错。" 高明鹏看着宽敞的大厅,眼神间闪过向往的神色。 内心默许了一个愿望:定要努力赚取财富,最终定居此地。 他的两个弟弟借助高建设的关系已有机会踏入城市,但他并未过分考虑,目前跟随表哥工作已渐入佳境,拿起了正式的工资。 高明鹏规划数年后 运营建筑队伍,亲自接活来获取更多收入。 "确实,城里很不错。" 高远见深感感叹地赞同道,回想过去自己年轻时代,县城的模样简直是今非昔比。 现在,不仅是巨大的商场,还有他从未见识过的诸多时髦店铺出现在眼前。 季节轮回,从县城返回后,恰逢黄栀子与白花蛇舌草收成的时期。 同样参与赚钱大业,高晓明与村民伙伴们都全身心投入药材的采集中,多赚一点始终是大家乐见其成的事情。 黄栀子需要先经过煮熟处理、晾干储备。 在野外高晓明负责摘采药材,家中的许小美专门在家照料处理工作。 随着时间接近十月份,家中的药材越堆越多。 考虑到防潮的问题,大部分存放在高岳送来的木架床和临时搭设的低矮木栈上,防止直接接触到湿气。 制作这些简易木器无需专业木匠,高晓明自给自足动手搞定。 虽然手艺粗糙了些,但耐用度已足够应对。 第一百一十一章 羡慕不已 山上黄栀子树林繁茂,这里并非刻意种植,纯粹是因其气候和地形适合它们生长。 无论是山坡下方还是半山腰都能随处可见,而且长势良好。 早先,有人会在花开时节摘花瓣当作小吃,随着了解到黄栀子可作药材贩卖价值后,大家都开始珍稀它的花了。 就连懵懂的小孩子碰巧采摘玩耍也会被斥责一番。 黄栀子有广泛的用途,既是中药成分也是染色原料,因此药交会上一直是热门商品,不用担心销量。 忙碌了两天时间,将所有蜂箱的蜂蜜进行摇炼完成后,后续每次需要的作业将会延长至两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待冬天山花凋零,蜜蜂缺少采集蜂蜜的来源时,它们会逐渐消耗储备蜂蜜维持生活。 编号426的蜜蜂养护人可能会考虑喂蜜蜂食用白砂糖以节约蜂蜜。 因为如果蜂蜜采集完了,蜂群无食可吃,它们可能无法安稳度过寒冬。 然而,高晓明决定不对蜜蜂施加这种措施。 他的40个蜂箱散布在山区之中,自然有充足的蜜源供蜂群取用。 而且他并不会频繁摇蜜,蜂巢内部的蜂蜜足以供应蜜蜂自身的需求。 时日一天天地推移,家中药材日益积累,但现金储备却在逐渐削减。 直至十月十二日,高晓明对外宣布停止收药。 因为一年一度的樟木药市将在十月十六到十八日举办,他上年是因需搭火车赶集而提早出行,今年自己有车在手,可以更加从容不迫,计划十四日动身。 出行前一天,高晓明仔细检查家中所有药材,确保其质量过关。 大部分由许小美好管,高晓明还是希望能亲自审视确保安心。 确认药材无伪劣产品后,需晾晒者照常晾晒,待收的则收入库内。 近一个月里,村庄发生了改变:原来四处可见的药材现在踪影皆无,整体村落整洁有序。 手里提桶,高晓明信步走到小富山附近,先是取了池塘的满桶清水,随后在一片背阴地方停顿。 那儿有块湿润的黄土区域,中间有个浅浅的三十厘米深洞,内中藏匿了些砂土和种子,这是黄精的种子。 高晓明确认在当初搜罗山野生黄精的同时,顺道收获了一些种子,尽管播种的第一年无收成,但却能成大片连绵种植。 黄精种子需沙埋保存,具体操作是:收获的成种子立即与三倍量的沙子混合均匀,存置于三十厘米深的背阴处坑穴中,还需保持适当湿度。 尽管已十月,但雨水少、气候炎热,所以出门前提醒为沙堆浇水以确保水分充足是至关重要的。 灌足水后,高晓明继续走向小富山。 如今那儿的砍伐工作接近尾声,原来的砍树工人如今成为了挖掘者。 在指导下,他们清理出向阳山坡以等待移植广东引入的甘蔗橘幼株。 砍伐艰难,但挖掘也同样困难,得事先移除树根和较大石块。 清理完成后,地面土壤显得较为松散。 最后按树苗间距开挖坑洞,等待植栽。 路上见到的石头上附有黄色泥土,显然都是挖掘而出,他找来一副担子,将之运至山脚。 这些石头尺寸不一,较大的高晓明直接砸碎。 碎石将来可作为山路铺路,使得车辆通行无阻,车轮不至陷入坑中。 虽然眼前空荡荡的荒坡显得有些单调,但他的心已在憧憬几年后的繁荣景象。 届时,这里必定是果树成行,一片生机盎然,春天开花结果,夏日秋日收获颇丰。 地面之下,则会有土鸡在执行果园区的害虫清理工作,饱食后它们又会在窝里产下外壳绿色的鸡蛋。 这种独特的绿色蛋壳出自引进的一种特殊品种,当地人认为它比常见的黄壳蛋更为滋养。 后世人将之发展成为‘东方神蛋’品牌的特色商品,以礼品盒装销售,供游客选购。 其价值是否是智商税有待讨论,不过确实在口感上超越了洋鸡蛋。 这一天接近傍晚,高晓明完成他的任务,望着山脚下由石块堆积形成的小小山丘,已颇具规模。 考虑到时间已晚,高晓明不再拓展石材路道,而是带着工具离开了。 当他走到菜地的时候,仅一眼就能判断妻子许小美今日是否已前来采撷。 如果没有,则他会适量带回;如果有收获,那就不再需额外添置。 十一月十五清晨,高晓明与许小美早早便起了身。 许小美好不容易清醒,来不及清洗便赶去了厨房,精心为高晓明烹煮米粉。 此处的米粉以其紧实可口闻名,相对于面条而言,人们更偏爱它。 后世街道上,平均每十家店铺,就有五家专售米粉。 高晓明在院子里演练了一段拳法,活动筋骨后才换上一件轻薄的长袖衬衫,配上休闲裤和运动鞋,显得清爽利落。 听见许小美在厨房中唤着,“晓明,米粉熟啦,快来用餐!” 餐桌上摆满了两大一小的米粉碗,大碗里有两个煎蛋,小碗里则只有一个,佐以切碎的猪肉丝和时蔬,色香味俱全。 坐下来要吃饭了,许小美却没着急。 收拾完火灶后她去洗漱一番,由于不像晓明能直接承受刚出锅的温度,她要求面条适温才能入口。 她嘴尖且不能忍受极端温度。 许小美白净的面孔映入眼帘之际,米粉也正好达到适合口感的温度。"小美,这次出门大概三日后卖药材就能回来。 我们田地缺水,稻谷大多无籽,你无需担忧,待我归家后自会砍下带回家。 田地用水主要依赖地下水,只剩下一潭浅水,浑浊不堪。”高晓明确实关心她的劳累程度。 今年气候干旱,可供饮用的井水和灌溉用的水源主要依赖地下蓄水。 虽然只剩下一成的储水,但也聊胜于无。 唯有小水沟中的水分充沛一些,主要源于山里的雨水及土壤涌泉,虽水量有限,但每日用尽后隔天早上便会自然补满。 “嗯,我知道,”许小美答应道,感受到晓明体贴的关怀,心情愉快起来。 尽管收成减少,但秸秆还是要割下来的,瘪壳稻米可以作为喂鸡的饲料,稻草可用于饲养牲畜或冬季床铺保暖用具,还能搓成绳索。 这些都是乡村生活里宝贵的东西。 此时外头响起的脚步声打断两人的话语,高晓明走出厨房,一眼望见打扮一新的高明里,后者手中提了个布包,内装换洗衣物。 虽已进入十月中旬,天气依然炎热,外出办事总避免不了大量流汗,必须随时保持清新干净。 “二哥,二嫂。”高明亮热情地向二人问好,满脸掩饰不住兴奋的神色。 这次远行对他而言真是第一次,激动的心情不言而喻。 “你怎么不等等?等车来时路过老家那边,我会叫你的。”高小明叮嘱说,同时思考着他即使还没吃早饭,也预备些饼干或甜点给高明亮准备着。 许晓美才准备了两碗粉,并非有多余食物。 还好高明亮应声道:“已经吃了。”那就无需再款待他。 几人说话间,外头的道路上已传出车辆驶过石子路的嘎吱声,那必定是辆大型卡车。"肖金刚”他们一听就能辨识。 高小明还没出门,已清晰传来肖金刚响亮的嗓音:“高晓明,我来了!”“呵呵,那么远都能听见,你先进来休息一下,我把药材装上车再说。”高小明确切迎接,而肖金刚已把新车停稳,径自跃下了驾驶座。 他今早开的是全新的黄河重卡车,显然是刚购置不久。 高小明清楚记得之前肖金刚在外做摩托车运输,有所收获,眼前的车显示出他的公司生意红火,盈利可观。 肖金刚随高晓明一道参加了药交会,自然是带了不少收获。 他根据高晓明建议,在城区周边收拢了一些药材,而这些事则是他交给父母办理的。 相较于直接动手的高晓明,他们的方法各有所长。 高小明收集的药材里有一半是他亲自上山得来的高质量商品。 尽管表面上要肖金刚休息,但怎么可能闲下来,见到高小明搬运药材,他也主动上前帮忙。 两个人力气不小,加上高明亮,加上货物已放置门口,只消将药材运上车即可。 经过三人齐心协力,一整车的药材都被妥善装好。 多亏了那辆硕大的卡车空间足够,可以装载全部货物。 忙完了,许晓美给他们送上三杯清茶解暑。 每个人都小酌一口,考虑到接下来的旅程,喝水与解决基本生理需求皆在情理之中。 片刻后,提着帆布包的高小明带着高明亮一起登车。 通常这种大型卡车有两个座位,一名驾驶员和一名副驾,理论上只能坐下二人,但这年头路上管理并未严格,三人都塞得进去还算适宜。 由于车厢满载,只有紧靠货物才能坐下,但显然这不是最安全的方法。 高小明是肌肉丰满、线条流畅的形象,对比瘦高的高明亮更为魁梧,如今正值发育期的高明亮就像细竹竿一样。 两人一同挤在车厢狭窄的空间里虽然不宽敞,却并无疑惑。 驾车的重任交给肖金刚,随着引擎一声轰鸣,车辆启动。 高小明探出窗外向门口守望的许晓美挥手示意:“我走了,你要多加小心。” “好的,等你回来!”许晓美也回应着高小明,挥手告别。 当两人的目光交汇,车辆已经开始缓缓后退,然后掉头向村落口驶去。 这段路,是由高晓明特地平整过的,所以行车相当顺畅。 然而,在车子过后,路面上深深车痕清晰可见,这表明载重量大的车在这泥土道上确实会留下轮胎痕迹。 倘若反复多次通行,日积月累后,路面会被磨损得更加明显,遇到雨水,甚至会形成像小水洼般的积水区。 全新款的黄河牌重型卡车再次吸引了不少村民好奇的目光。 毕竟村民们见识有限,上次高晓明带回一台破旧的皮卡车,他们也都觉得挺炫酷的。 而现在这辆崭新的黄河重卡一出现,他们才意识到那个皮卡车其实并不适合。 “哎呀,瞧见了没,高晓明收集了这么多药材,这一趟估计要捞不少油水呢!”一位阿姨出言,话语间流露出醋意。 “没错,他家的财富越来越多。”她的同伴跟着附议,村里人对高晓明家的变化充满羡慕。 有了房子、田地和背后的支持,生活简直让人羡慕不已。 “嘿,你们若是能耐,干脆别卖给他们药材!这样一来,他的收入就能降低些。”旁边有人不满那些人的心态,讥笑道:“平时你们总是抢着卖货,收钱的时候也乐得飞起。” 听到这话,站在高晓明这边的人反驳道:“高晓明赚这么多,是他应得的收入!小美上次说为了收购药材把家里存款都花完了,连自家亲戚送来的新鲜药材,都是没给钱拿走,约定回来后再补偿。 你行吗?有这个胆识去冒险投资?” 关于村庄的纷争,高晓明自然是毫不知情,即便有所耳闻,他也只会淡淡微笑,对此无动于衷。 此时坐在车中,他的目标直指中药材交易会场。 去年他还必须一大早就起床赶早班,直到夜晚才抵达樟树,尽管两地并不遥远,但等待乘车的时间太过漫长。 现在拥有自己的车,可以大幅节约时间!肖金峰习惯了跑长途,虽未曾到过樟树,但在出门前早已请教资深司机路线。 他谨慎驾驶,沿着大路行驶,不是怕小路会有盗匪出没,而是因为在当前路况下,主公路才是已修建完善的,小路不仅车难以通过,还有可能陷入泥泞、翻车的危险。 他们的行程不急,更偏向稳妥行事。 前世修好高速后,从他住的城市到樟树只需两个半小时,加上进出高速的时长,顶多三小时内便抵达。 但现在高速公路还未修完,他们在公路上行驶,速度与距离难免有些差异。 肖金峰清晨八点半准时到了高晓明的村子迎接,大约九点两人就启程出发了。 整整五个小时不间断行驶,他们最终进入了樟州市境。 第一百一十二章 走街串巷 当靠近樟州城郊,肖金峰将车停在一酒店前打算休息一下。 他打算吃完饭就直接开车去药交会场所在——药都宾馆办理入住手续。 接近市区的过程中,路边的大大小小货车络绎不绝。 不论是崭新的一批还旧旧的款式,但无不装载着各式各样的药材,随行人员的五官和衣着打扮也体现出四面八方的不同。 位于历史悠久的药都,樟树自明清时代以来即成为药材集散中心。 解放之后,1958年十月,首次全国药材交易会在此举办。 随后暂停了十六年,1980年开始恢复,并且每次展会的热闹程度都逐年提升,参展人数也随之增加。 樟树药交会的繁荣时期集中在20世纪80年代初至21世纪初,但自此以后渐趋衰落。 由于互联网的发展,药交会的重要性似乎有所减弱。 在过去,若想购买各类药材,药交会是必不可少的,而今电商平台的兴起使得交易变得更便捷。 因此,樟树药交会面临转型。 肖金峰停车后,一行人下车步入餐厅。 此时已过了用餐高峰期,但仍有约一半顾客享用午餐,他们用各自的地方口音交流,话题离不开药材买卖,不时听到诸如“河南百泉”或“河北安国”等地名。 事实上,河南百泉、河北安国与江西樟树并称为我国的重要药交会地,各有其独特的举办时期:河南百泉春季办会,河北安国在夏季举行,而樟树则安排在秋季。 有的药材商专门游走各地的药交会上买卖,以赚取价差盈利。 高晓明这类小商人选择参与药交会主要因为药材充足以及地点邻近。 他的听力足以理解大部分方言,倾听时甚至帮忙点菜。 肖金峰多年来遍历多地,对一些方言略知一二,他在等待菜品上桌的过程中,也会仔细听周围人们的交谈,试图从中获取重要药材价格线索,了解热门药材情况。 高明里则是初次踏入江湖的小角色,远离家乡,连县城偏远地区间的方言差异也无法应付,他对这些谈话内容感到新奇且困惑。 尽管餐馆装饰不错,属于中档水平,对肖金峰而言熟悉无比,却是高明里的高档场所。 上菜不久后,肖金峰饿极难耐,边盛饭边邀请大家用餐。 午餐时间已过一点,饥饿的高晓明与高明里也毫不客气地大快朵颐。 三个胃口大男人大快吃肉喝菜,最后索性还点了肉包子。 吃到尽兴处,连高明里自己都打起了饱嗝,他感叹此生没吃过如此之饱。 并非他浅尝辄止,而是看到肖金峰与高晓明狼吞虎咽的速度,自己不自觉地也吃得太多。 “嗝~”一个不经意的饱嗝引得高晓明与肖金峰善意欢笑。"既然来到樟树,不用太赶。 不如我们先散步消消食再行动吧。”高晓明提出建议。 肖金峰自然是不会有反对意见的。 他是第一次来到樟树镇,正想借此机会彻底了解这里。 因此,他们三人离开餐厅,开始漫无目的地漫步周边。 只是高晓明与肖金峰在收集资讯,高明里只是简单地散步。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当肖金峰的胃不再涨痛的时候,高明里如释重负。 在他饱餐后打嗝时,他觉得这种场景让他略显尴尬。 尽管他吃到的东西可能是三人中最少的,他的表现却像吃得最多的一个。 一切准备就绪,他们计划直奔药都宾馆。 住宿安排在旅馆,药材生意则在药材交易市场展开。"让我来开车吧,我对这一带比较熟悉。”此番高晓明主动提出,因为他之前曾来过这个城市。 肖金峰没有任何异议,便把驾驶位让给了他。 毕竟高晓明是熟悉的当地人,如果他在城区迷路的话,那就有些尴尬了。 凭借记忆,高晓明顺利驱车抵达了药都宾馆,那里附近有一个专门的停车场。 来参会的交易者通常会选择大卡车进行大批量交易,买家或卖家都一样,这样交易完成后可以迅速将药材转运出货。 驾驶大卡车虽然便利,却不尽如人意,因为大量货物不方便即停即卸,需要放在车上带走,这样一来就需要有人守护药材以防被盗。 然而在这个阶段监控并不完善,很多 案最后都无法追责。 停车后,高晓明吩咐高明里:“你在这看着车,我先陪肖哥去登记入住。” 高明里对陌生之地总是有丝不安,不过他并未表露在外,而是点头表示同意。 高晓明原本就带他过来是为了看管药材的事务,这是先前就说好的。 “你就在这儿安心等着吧,一切不会有事。”看出他心底的疑虑,高晓明拍拍他的肩,给予慰藉。 现在的治安虽然有失盗情况存在,偏远地方偶尔会出现抢劫车的情况,但他们所在的是市区繁华地段,当地非常注重药材交易活动,警察也会定时巡邍,所以公开 几乎是不会发生的。 安排好高明里守车后,高晓明领着肖金峰前往药都宾馆,他们的目标不止登记那么简单,还计划潜入药材商的圈子内,获取更多的药材种类和价格资讯。 早在前一阵他们已经将各自商品罗列成表,一旦遇到批量交易的大批药材,便可一次性卖掉他们两家的产品。 实际上,乡村乡镇的药材质量与高家村相差无几,只是高晓明手里的灵芝、茯苓种类更多,数量上明显占优;他的货物品种丰富,源于肖金峰只收品质优良的数量多的货,他本人不愿花时间处理零零碎碎的买卖事务。 “肖哥,我们就分头行事吧。”建议中,高晓明目光环视人群,恰好看见几张相识的脸孔,令他颇为幸运。"去年药交会上建立的关系如今能派上用场。 如果我们都能独当一面,到傍晚汇总信息,肯定会有更多收获。” 肖金峰曾是一名军人,身形挺拔,言谈举止皆显现出与众不同的气质。 他一出现,就迅速吸引了其他退役军人们的注意。 对于 们而言,无论是否曾共在一个军营,或者服役时期不同,都无法削弱他们间的战友之情。 这种深厚的友谊超越寻常,即使他们在生活中并未紧密相处,那份情感的纽带仍紧紧相系。 凭借这一点,肖金峰很快便融入了一个小型圈子,分享着各自的军旅故事和商业经历。 到了傍晚,高晓明和肖金峰将白天打听的信息整理了一遍,饭后,高晓明提议:“肖哥,今晚我去守车,你睡大床。” 考虑到要轮值一人守车,只预定了一间房。 肖金峰起初想亲自值守,然而,高晓明坚决表示他去。 原本高建设计划租用肖金峰的卡车,但肖金峰婉拒了费用。 高建设也对此表示了理解。 这样,一路上油费和餐饮开支都由高晓明负责。 高晓明今晚坚持自己守车,原因显而易见:车上的药材有一半以上是他所有,他不愿让他人守夜自己不放心。 他觉得唯有亲身保护才最为安全。 肖金峰理解高晓明的立场和他的实力,完全放心让他守夜,便点头答应。 不久后,肖金峰和高晓明一起去停车点。 高明里慵懒地坐在车内,眼神似乎已昏昏欲睡,独处此处又语言不通,单调无趣。 高晓明喊醒了沉睡的弟弟,“明里”,随即高明里迅速清醒过来,见到哥哥时心中满是亲切。 长时间身处陌生之地,高明里内心充满了焦虑。 听闻此安排,一直悬挂的心事总算安定下来。 白天下班让他看车没问题,但晚上他真不敢独自守车。 于是,肖金峰带高明里回旅馆休息,留下高晓明专心看护。 夜幕降临时分,田野里昆虫鸣叫声回荡着,衬托着四周静寂。 在这样的安静夜晚,男人们聚在一起打牌消磨时间。 当高晓明守护车辆时,旁人都愿意借此与他闲聊解闷。 在停车场这片黑暗的开阔空间,数不清的卡车内停着车辆,明亮的火光映照在一个简单的木桌上,周围四座铁塔般的大汉坐镇。 在这些人中,高晓明的身材显得格外苗条。 没有电网,他们在烛光照亮的环境中开始玩牌。 在牌局上,433牌技娴熟高晓明其实不差。 尽管他平时少有显露,前世其实颇有点功力。 初次上场稍有适应不佳,失利了数局。 然而,一旦熟悉起来,他就势如破竹地连续赢了几把。 不过高晓明很有分寸,没有一直连番胜利,每赢两把就输了,这种稳健的输赢节奏保持得很好。 男人间的牌局向来不弄虚作假,输赢与金钱紧密相关,本质上也是一种 性质的游戏。 此刻他们并未因可能触犯聚赌条规而受监视。 他们的赌资数额不大,一局只输赢两三毛钱,这对长期在外奔走跑业务的司机们而言简直是九牛一毛。 打小牌的原因主要是为了低调,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他们都是守车待命的角色,车上的货价值不菲,稍有意外就可能导致重大后果。 随着时间推移,夜色渐深,午夜时分已至。 这个时候的人们多已早早安寝,所以有几个玩家显得萎靡,连牌局都屡出差错。 唯有高晓明依旧清醒,抓住时机结束了最后一轮。 收钱时,他提醒道:“夜深人静,我们歇息去吧,各自回车躺一下。”其他输得精疲力竭的人听他建议,纷纷表示同意后纷纷离去。 收完赌注上车之前,他特地用手电筒环绕整辆卡车做一次检查。 黄河北斗型的大卡车体态高大,车厢盖严实,并被篷布掩盖。 尽管干旱无雨多时,仍以防万一,出门前便将篷布覆盖。 车况正常,说明无人 扰。 确认完毕,他登上驾驶座清点所得的赌金,竟然有了一些零花钱。 他舒舒服服地倚在椅背上稍事歇息,闭上眼睛似眠非眠,对任何风吹草动保持着清醒。 凌晨时分,静得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 直到过了子夜,一阵异样的声音打破了宁静。 大约是凌晨四点,绝大多数人都正沉浸梦乡,外头微弱的声响并不易察觉。 除非像高晓明一般听力出众,否则不可能瞬间醒来。 没有迟疑,他悄无声息地打开车门,动作轻灵地跃下车去,直觉驱使着他向着嘈杂声源而去。 身处黑夜,他却能避开路上的所有障碍,隐身到一节车厢后藏身。 借手电光窥伺时,他目睹一群身影借助搭人梯的方式翻越高大卡车,随后亮出利刃,裁开篷布,显露底下一层层装满药材的袋子。 一人询问道:“猴子,那是人参吗?”答者声音低沉而笃定:“没错,的确是人参。” 接到指令,“猴子”这位身手灵活如猴的小个子飞速行动起来,他瘦小但有力,轻松抱起一大包药材,接着传交给同伙,最后轻轻放在地面。 若无人接手,药材落地的声音会震响四方,而如今,因为有了缓冲,声音小了很多。 这一群大概有七八人,有人负责抛扔草药,有人接应,还有人承担起搬运的工作。 这群人行事极其大胆,没过多久,他们已经扛走了三四包草药。 高晓明紧跟在他们后面,瞧见这些人把车辆停靠在一个停车场角落,而那草药便堆放在了皮卡车斗上。 等到所有的物资转移完毕,他们立刻就可以登车离开了。 高晓明目击了全过程,思索起是否应该介入这个插曲。 这样的行为肯定是本地的惯犯,若干预可能带来未知的麻烦。 他没打算久待此地,只要卖出草药,他们很快就能撤离。 正当他在犹豫是否行动,负责守车的人员竟然苏醒了!“铁蛋,有人偷盗东西!拿武器来!”寂静夜晚,这一声怒吼犹如炸雷响起。 那个被称为“铁蛋”的人长得和他的声音一样威猛,身躯强壮,像头猛虎下山时的震慑力使地面仿佛都要颤抖,他的手中挥舞着一根铁棍,冲向了企图窃取物品的一帮人。 看到这个人,高晓明认了出来,他们之前交谈与打牌时,他也曾与这个汉子有过互动,曾邀请对方加入游戏,却遭到他婉拒。 第一百一十三章 看护药材 此刻,从那群小偷的对话中,高晓明恍然大悟他们其实是运送整卡车的人参,怪不得他们那么谨慎,连娱乐都弃之一旁。 而且不止一个人守车,他们共有两个人守卫。 不久后,另一个唤作铁蛋的人也跳下了车,手里的枪是一支老旧的 年制 ,在那个不禁售枪的年代并不算罕见。 东北地界的人性剽悍、 众多,不少山民成年后都是猎户,只要有经济来源都能弄到 。 车辆主人刚醒来,局势已然逆转。 猴子那伙人选择了逃跑,但这两位东北方的大汉怎肯放过他们?一个挥舞铁棍砸向一人,另一个则毫不犹豫开火。 砰地一声,枪响划破夜空,吵醒了所有守车的人。 此时此刻,高晓明觉得自己该站出来缓和一下形势。 他迅速起身,从另一个方向奔出来,抬起脚尖绊倒毫无防备的小偷。 这名小偷本负责搬运草药到皮卡上,肩头仍扛有一袋,慌忙往车边奔去。"哎哟!”他跌倒在地,疼得低哼,然而还没等起身,一只脚已稳稳踩在他身体上,犹如千斤重物压顶,让他无法挣脱!“你这个窃贼,往哪里逃!”高晓明正义凛然地怒吼,同时亮明了自己的身份,以免黑夜里枪火误伤自己。 “有人偷抢草药,各位快来看看发生了什么!”高晓明大声呼喊,吸引了被枪声惊醒的守车人纷纷朝他跑过来了解状况。 意味着冲突升级,肯定 在去年的药交会现场,一公斤人参的价格是两百元,但这只是普通的货物,非精品货。 要是顶级的货,那价格自然会攀升。 高晓明已经下定决心要履行这份人情并挺身而出,自然不允许那只猴儿溜走。 在人前,高晓明通常留有一定的余地,不会显露所有的技能,因为他速度、力度及突发力惊人,必然会引人注目。 若他选择与众不同,只需全情投入展现自己的实力,定然会有人主动来找他。 此时,他迅速加速,若是旁人,肯定只会觉得眼睛花,一眨眼间他就追上猴子了,正赶上猴子欲打开皮卡车车门的瞬间! "哇啊!" 惊呼声中,还不待反应过来,猴子的手腕就被扭断了,只能跪坐在地,身体颤抖不已,承受着痛楚。 “王铁柱兄弟,他们在开溜,有车!”高晓明确音呼喊,引起了王铁柱的注意。 之前闲聊之时,他们都交换了名字,负责守车的两人,一个叫王铁柱,一个叫赵铁蛋,这些名字透露出浓厚的东北风味。 曾自报家门,皆来自长白山脚下的抚松县,家中世世代代从事人参种植。 抓住猴子之后,一分钟不到,挥舞铁棒的王铁柱飞奔而至。 高晓明指着装满药材的皮卡车说:“铁柱兄弟,被他们偷走的药材全在这儿了!刚刚那个试图逃脱,幸亏被我截下了。” "哇……真是多谢晓明兄弟您了!" 王铁柱眼中充满激动与愤怒,挥棍猛砸向猴子,猴子凄厉哀嚎。 这纯钢铁的棍棒打到人身,滋味绝无美妙可言。 东北人的暴烈脾气不可惹,不过高晓明还是不忘叮嘱:"铁柱兄弟,下手轻点,别伤人太重,那是犯法,会枪毙的!" 王铁柱沉重喘息,终于收起暴力,对高晓明说:"麻烦你看住这儿,我立刻去报警。" "好的!" 高晓明一口承诺,并开始坚守在现场,监视货车和猴子,他已经得到一份厚重人情。 这时,他忽然注意到某些暗处,隐约有微弱光芒浮动,像是藏着什么人。 高晓明眼光敏锐,察觉到了异样,但由于光线关系,无法看清细节。 于是从口袋里拿出绳索,捆住猴子的四肢,并且移除了皮卡车上的钥匙。 钥匙插在锁孔内,便于事后快速撤离。 随手把车钥匙放进口袋,高晓明走向光影摇曳处。 接近时,一个人影迅速遁入黑暗。 天太黑,看不见脸庞,只看出其个头不高,身材消瘦,微弓背脊,手里仿佛拎着某个物品,敏捷穿行于车阵之间,转眼不见踪影。 显然是熟门熟路的人,即使是高晓明也一时无法追踪。 高晓明放弃了追逐,低下头仔细察看。 眼前的情景,让他的眉头紧锁。 "该死!这就是着名的偷油鬼呀!" 那辆卡车的油门已被发动,周围还有遗落的汽油点点。 “别再看热闹了,大家都赶快回去看看各自的小汽车,有个小偷正在动手!” 高晓明高呼,将围观的人们驱散返回岗位。 在这个时代,油价真是让人头疼!药材被盗固然令人气愤,而油箱遭殃,更是令人心疼不已。 就连高晓明都开始为自己的车子担忧,急忙匆匆返回,见到爱车安然无恙,他才安心不少。 这款崭新的黄河重型卡车是肖金峰新近购入的心头好,他坚信人如铠甲马如鞍,为此特意挑选这辆新车出一趟差。 自己守在这里守车,若是车有丝毫损伤,那岂非亏大了?这个原本宁静的夜晚因为这两件事瞬间沸腾起来。 那些窃贼命运不济,全都被擒拿并受了重伤。 如果没有高晓明的介入,至少能有几个家伙逃脱,而王铁柱哥俩恐怕得失去许多袋药材。"谁偷了我的油!老娘跟你拼了!”众人的愤怒声和庆幸的欢呼交织在一起。 黑夜的阴沉逐渐褪去,在人们的渐渐苏醒下,烛光与手电光芒交错,再无角落暗处。 不久后,当地警方赶至,处理完案情后将窃贼们带走,可惜未能当场抓住“油耗子”,之后再查寻难度大增。 赵铁蛋也在嫌疑人中一同行进。 他的此行有两个任务,一是记录备案,二是用以防身自卫的枪械。 虽然没有 击毙人,但打伤了几个人,虽然目前持枪还算自由,但这枪可不是随意使用的,除非赵铁蛋有足够硬的关系网,否则他的武器必须交由官方处置。 解决后续后,王铁柱带着两样礼物来找高晓明致谢。"晓明老弟,这次真谢谢你,这一斤红参和一斤鹿茸算是心意了。”王铁柱诚恳致意,将答谢之礼双手奉上。 他明白没有高晓明相助,这回可能会损失好几千元。 红参经过加工,其性质不同于生参,具有温和的药效,适合补充气血,尤其是对女性常有益处。 “咱们村里都以种人参为主,这鹿茸是邻居梅花鹿的产物,我们一同经营。”王铁柱补充解释道。 从话中可知,他们这车商品不只是自产,还包括他人的部分,如此一来一旦被窃,受损会更严重。 面对王铁柱的致意,高晓明神色自如地接过礼物,淡然说:“做生意的出门在外嘛,互相扶持在所难免。” 几个之前与高晓明玩扑克牌的人也过来凑热闹,一人笑道:“老弟动作够快啊,枪声响过后我赶去时,你就已经打倒一个人了!”高晓明轻笑道:“我这新车,我一晚都不敢放心入睡呢。” 于是他们围坐着闲聊,此事影响情绪,使得他们一时提不起睡意。 大家索性就保持清醒谈天说地,恢复精力后再去药材交易市场活动。 心急货安的王铁柱对闲谈没有太大的兴趣,在向高晓明道过谢后悄然离开。 望着重归原主的药材,王铁柱长出一口气,紧接着又爬到车顶检查覆盖在货上面的帆布还能否修补。 清晨6时,东方泛起微光,肖金峰来到现场,看着守夜人们并没有入睡,在篝火旁热烈交谈,一时愣了片刻。 "肖大哥。" 高晓明挥手示意。 肖金峰走了过来,吩咐道:"我来守车,你去宾馆简单洗漱下,然后和明里一块儿吃个早饭再过来就行。" "好的。" 高晓明没有推迟,与肖金峰交换岗位后,朝药都宾馆的方向走去。 马上要开始生意,必须整理出最好的状态,展现出精神饱满、整洁的形象,留给人们良好初次的印象。 回宾馆时,高明里正好漱口完毕。"二哥,你昨晚还好吗?”见到哥哥,高明里立刻关心询问。 高晓明淡然回答:“还能怎么样?你等着,我要来个战斗澡。”说的就是在五分钟内搞定洗发沐浴换衣服的动作。 嗯,因为刷牙多花了些时间,六分钟后,高晓明神清气爽地从卫生间走了出来。 他身穿一件灰色套头衫、牛仔裤配白运动鞋,看起来就像个清新的大学生一样。 没错,这样穿搭真显年轻呢!就连高明里也被感染:“二哥,你的衣服穿得很漂亮。” "自然了,穿得有精神才能谈判生意嘛。"高晓明微笑着解释,如今身上的装扮很时尚,经典耐看。 在后世,年轻人仍这样搭配,只是一些设计上有更多的选择——套头衫款式各异,牛仔裤还有手工做旧或磨损的效果。 他们一起去找餐厅用餐,很简单的一顿,就是两碗面和几肉包加油条。 高晓明刚才注意到肖金峰嘴唇有些油渍,显然是刚吃完早饭过来替换班的,所以就没给他准备。 早餐过后,高晓明走向停车场,看到周围的人正忙个不停,他们在为搬运药材做准备,打算运到药材交易市场上交易。 他们家那辆黄色的黄河牌重型卡车旁边,肖金峰已经打开货舱,忙着卸货。 靠近车门口放了一个袋子,袋子里塞着十几个小袋子,每个小袋子里面都有几种药材样品,这些样品可以供客户一次过挑选,都是仔细挑选出来的优质品种,外表更显得品质上乘。 "我也来帮忙。"高晓明加入了卸货的行列。 车上的药材分两个部分,最外面的一批是高晓明的,中间是肖金峰的。 但由于货物太多,不可能全搬下来。 对于相同的药材,他们会选择留在车上等待大型采购订单时再搬走:"我也过来帮忙。" 高明里立刻上前要求。 高晓明笑道:“好吧,你负责到车里拿货。”说罢,他干脆利落地抱起弟弟,把他直接扔到了车厢上。 还处于震惊中的高明里一时没回过神,看着周围场景的变化,惊讶得瞪了自己的二哥一眼。 随后,他站在车厢上帮忙挑选不同的药材,将挑选后的药材递到车门边。 当车厢堆放了约二三十个袋子后,高晓明说:"大哥,我和明里先把这两个袋子拿到摊位上。" 肖金峰同意了,于是,高晓明背负两袋子药材,尽管弟弟力气小只扛一个。 但高明里在这里的任务只是看护药物,不期望他取太多。 待二人到达已租下的摊位后,他们放下药品,高晓明对高明里说道:“你留下守护这里,我和大哥肖会轮番搬运货品。” "好的。"高明里顺从地回应道。 尽管身处陌生环境,他并未显露出一丝畏惧,等待高晓明离去后,他好奇地四处探视。 此时众多摊贩忙于布置摊位,有些人如他们一般肩扛货品,也有依赖推车搬运的。 那些推车或是自备的,或者是从别人那里租来的,拥有推车可以使得搬运过程更为便捷。 当高晓明再次运来药材时,高明里注意到他也租了一辆推车。 这意味着大量药材一次即可搬运到位。 经过几个来回之后,他们的摊位上堆满了各种药材,现在需要整理摆放供客户选择。 高晓明向高明里叮嘱道:“你回去车那里继续留守车辆。 还有很多货物还没搬到摊上,记住要看护药材,防止小偷觊觎。 听说这边有人专门 燃油。”这番话让高明里显得有些紧张。 "不用太担心,白天一般不会有大碍,警方会巡逻确保安全。"高晓明安抚着他,看着他离开往停车场的方向。 接着,高晓明找出标记过的袋子,从中拿出多个小袋逐一解开,整齐地摆放到摊位上。 他与其他人一同忙着摆放药材,瞬间间空气中弥漫起浓厚的药香气息。 因为种类众多且交织在一起,那香气并不十分怡人,可能你会在一处摊位闻到微甜的味道,在转过去另一个时又能察觉到一丝淡淡的苦涩或 的硫磺味。 第一百一十四章 坐地起价,药交会现场 正当药材排列整齐,肖金峰便快步走来。"这边真热闹,昨晚居然有人偷药了。 我刚听路人提到,说那人似乎被人操纵行事,看样子那些东北的伙计可能是不小心泄露了车内的药材,才会招来一群地痞流氓前来抢劫。”他边说边走到高晓明身旁。 听闻此消息,高晓明问:“赵铁蛋已经出狱了吗?” "是啊,他被解除监禁了。 不过 已被回收,并且人员安全。 现在他们正在卸货。”肖金峰回答。 高晓明猜测事实大概如此,尽管赵铁蛋有过暴力事件,但毕竟事情起因不在他,加上对方有过失,赵铁蛋的行为还算幸运。 然而被收回的武器确实是一个不可弥补的损失。 这时,第一批买家已经进入市场询价。 他们伴随着樟树林这边的专业人员,亲自陪伴重要买家进行参观,介绍各个药材交易区域,并由摄像师不停记录现场的画面。 每个商户都在这瞬间倍感亢奋,他们深知药材交流盛会已经开始! 在这个药材区域,各种中药丰富多样,几乎你能在药交会上觅得所需。 与此同时,诊病和把脉专区汇聚了许多资深的中医医师。 他们一人独占一摊位,学徒则负责忙碌抓药熬药工作,炉火旺势、中药壶的热蒸汽环绕,各类药香飘散四方。 这些医界高手擅长诊断体质、针灸及治疗断骨等病症,吸引了不少带着疑难疾病前来求诊的人们。 无论是轻病者,或是重患者,在他们的调理下,都能见证疾病得以缓解甚至痊愈的神奇。 在专门经营大批药材的行子里,吆喝声、珠算声与账目核对声络绎不绝。 另一边,西医器械专区则稍微安静,由于国内西医尚未全面发展,许多制药生产线是近几年才陆续建立和投入运营。 这些药材的特点就是高昂!肖金山第一次参加药材交易会,在高晓明建议下走遍各个区域,拓宽了见识。 回摊位后,看见高晓明正忙碌交易,他站在一旁静观其成。 买家要采购的是黄栀子,每斤定价一元五角,并提出有多少量要收多少量。 刚开始,高晓明收购黄栀子的价格是一斤四毛钱,但由于需求逐渐减少,价格一度涨到五毛,当时的货是新鲜潮湿的;现在销售的已经是干燥后的产品,黄栀子含水量不高,晒干后份量尚可。 以现在的售价一斤十一五,利润率相当可观,其他中药材的情况大致相似。 如果量小,则利润微薄,但大量采购就能带来丰厚利润。 此外,高晓明有一半药材是自行采于山林,这部分纯粹为盈利。 肖金山的存货里自然也有黄栀子,由于这种作物在他们的县城适合生长,每个村庄里零星可见野生黄栀子树木。 市 在政策支持下已开始发展人工种植黄栀子,如今供应链较为充足。 大力推广种植的原因在于药材交易市场中,江西产的黄栀子要比福建的价位高出很多。 因此,高晓明销售的江西货受到追捧,很快便有一买家愿全额收购。 高晓明将二人合作的总货源,总计五百八十斤上报给买家,其中他占据了四百斤。"若质量一致,请全部拿走。”这位财大气粗的买家直接道。 接下来,便是清理整批黄栀子进行验收、过秤并结算。 高晓明确信这边黄栀子好卖,所以一开始就准备好了,只需揭开药材袋,供买家查验。 高晓明对自己的商品严格挑选,绝无伪劣产品;对于肖金山的货物,也还不错,他的家族在县城有一定的背景和社会网络,没有人敢用差货蒙混过关。 交易首单顺利完成。 “大哥,你在摊前留守,我去补充货源。”高晓明边说边推车朝停车场走。 他清楚什么品种热销、哪些价位吃香,所以这些抢手货需先买走,尽快变现获利。 至于那些小份或难售的药材,他们可以选择明天慢慢处置。 肖金山欣然同意,在摊点边耐心观战他人的交易,买家询价他就照高晓明定好的价格报价,并如实汇报存货量。 高晓明做了个详细的记账本,记录下两人合共的药材种类、出售量及剩余库存,一眼便可知情况如何。 全天营业,药交会的访客流量惊人,成交频繁。 经过繁忙的一天,虽已筋疲力尽,但大多数存货已被卖出大半。 完成了最后的账目记录,高晓明伸了个懒腰,缓解紧绷的肌肉。 在山中练武、疾奔,他从未像今日这般疲惫不堪。 不断重复的机械劳作,以及不停的笑容应对,使得他在一天结束后,身心俱疲。 然而,鼓鼓的钱包成为了慰藉。 随着暮色低垂,药材交易市场的顾客逐个散去,摊贩们相继结束营业。 剩余的药材再次被搬回车里保管。 吃完晚餐,肖金峰主动道:“今晚我留在这辆车旁,你好好睡一觉。”他看出高晓明的疲惫,也深知昨晚对方几乎无眠。 两人均不同意让高明里值晚班,毕竟夜晚的安全无法确保。 高晓明毫不推辞,的确渴求休息。 于是,高晓明与高明里入住旅馆,而肖金峰坚守车侧。 因畅销药材大都被售出,剩下的车货价值不大,肖金峰显得相当放松。 可能是之前的 太闹腾,今夜无人前来 。 尽管如此,肖金峰发现那个携有人参与鹿茸的东北商人消失了,不清楚是离开还是其他缘由。 他与这些人不过是萍水相逢,无心深入探寻。 次日早上,肖金峰告知了高晓明这个消息。 上午外出打听的高晓明带回了情报:那两位东北佬已将全车物资以低价甩售后驱车离去。 他们可能意识到对手棘手,所以选择避开。 “昨天他们赠送了一斤的红参和鹿茸,肖大哥也拿半斤尝一尝吧。”高晓明提议道。 然而,肖金峰回应:“只这么多?未免吝啬!你可帮他们挽回重大损失!”对此,高晓明心态宽广:“总共也有近两百块,算是心意,而且也只是顺水推舟的事。” 对高晓明而言,这些礼品只是顺便,故而没有觉得不足。 看到他对礼物满意,肖金峰便转移了话题。 另一边,细心的高明里结合听到的片段,大致勾勒出那天夜晚的情景,暗自庆幸自己不必面对那样的场面。 当天,所有商品搬至市场后,高明里不必单独坚守,他跟随大家一起看摊,以增长见闻。 高晓明让四处走动时,他照做,只是谨小慎微,沿原路返回以防迷路。 整个药交会之旅中,他只是体验新奇,并未深入理解,那些叫卖声对他来说是难以理解的语言。 幸而部分店铺挂起横幅,通过横幅内容他稍显懂得展会情况。 午后,交易市场开始清场,买家大致买齐,卖家也卖出所剩无几。 有些人只剩下些许药品待售,其他人则收起货物,准备离市。 同样卖完货的高晓明,在肖金峰的配合下完成了任务,虽然最后一笔交易赚的微乎其微,连带些剩下的小杂碎。 他们只为卖光这个吉祥象征而不惜付出。 "走吧,一起去好好享受大餐!" 高晓明开心地催促,招呼大家一同就餐。 前几天为了生意上的事,他们都忙碌而仓促地吃饭,饭菜入口即化,来不及细嚼慢咽,菜品也相当简朴。 此刻,他们亟需美食的力量抚慰身体的疲惫以及心中的满足感。 步入餐厅,却见满满当当,全部是药材商在用餐,他们的菜肴选得都很贵重。 注意到位子已满,高晓明并未打算离开,他猜想其他地方的餐厅可能也相似。 于是,他找到服务员询问是否还有空的小桌子。 通常在生意兴隆的时段,餐馆会在户外设置一些小桌,他们三人足以享用。 就在交谈间,有人突然对他大声喊道:"晓明兄弟,你们也来吃吧!过来跟我同桌,这里还能坐下!" 高晓明循着声音望去,认出了这位是以前打牌的朋友。 那人口中运载的甘草、肉苁蓉、锁阳全是来自北部沙漠珍稀药材,南方罕见,因而销售状况很好。 看到朋友那侧还有位子,高晓明便带领肖金峰和高明里过去入座。 那位朋友甚至已经让人帮着添加了一张凳子。 善于社交的高晓明与肖金峰与大家轻松谈笑,氛围甚是欢乐。 唯有高明里专注用餐,对他们的闲聊内容虽感兴趣,却因难以理解方言而不怎么跟进。 那些方言对于他就像谜一般的天方夜谭——或许换个比方,就像数学老师上课,声音听得很清楚,但他一句也不解。 这顿饭,高明里心满意足,不仅仅是美味丰富,他还借此机会见识了大哥不为人知的一面。 在家里,他感觉大哥无趣,沉默寡言,母亲常抱怨他的执拗脾气。 现在亲眼看到,他在人际交往中的表现虽有些无法完全理解的话,但看得出来他善于交友,且深受他人尊重。 此时,高明里想起了哥哥高建设。 村人眼里,高建设是个大人物,但他对待村里的人,却是以自己弟弟高晓明为中心。 就算有求于高建设,小事易成,大事就说不准。 然而,他大哥高建设却处理的全然是大事,诸如安排三哥加入运输公司、选择自己合适的工厂等工作,全由他说了算,高建设便毫不犹豫同意了。 高晓明看着,若换成旁人提出这些要求,高建设定会持不同意见,因为在当今来说,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太不容易。 当初,肖金峰带来满载药材的货车,走时同样装载着满满的货物,其中药材占据一小半,酒占据大半份额,包括香醇的四特酒,占据了半数。 他原本未料想,肖金峰来樟树不只是参加药交会,还将四特酒的销售权收入囊中。 这酒源于清光绪,正式建厂于五十二年,发展至今已经成为有一定规模的品牌。 仅在今年北京举办的展览会上,人气爆棚,每次都引发抢购热潮,声誉因此广为传播国内外。 各地甚至都向中国下单求购。 此刻,四特酒正迎来高速发展阶段,其实厂家手头订单满满,肖金峰能赢得这份经销权,全靠他背后的货运公司,可以直接自取,无需厂家送货上门。 所以出于这点考虑,厂家对他的请求勉强答应。 在路上,一边驾车,肖金峰心情甚佳地对高晓明说:“在许多宴请场合,人们常言道:‘待客以礼,不可无‘老九’’,这里的‘老九’即指四特酒。 虽未位列八大名酒之列,仅仅位居第九,但它这几年极为风光,在众多大城市里都是热门到需要排队购买的品牌!” “我想了很久,这次是个好时机。 回去后我就打算开一家专卖店,专门销售四特酒。 不仅是县里,还可带到其他地方,用来送礼或拓展人际关系也是个好选择。” 听到此,高晓明由衷赞叹:“肖哥,你确实是有商业智慧。 这种酒卖起来肯定不会亏本!” 在回到八十年代后,高晓明明白,四特酒繁荣并非限于现今,它的未来同样光明,后世更是成为‘江西白酒王者’,占据了极大的市场份额。 他本人也非常喜爱这款酒,因其清香纯醇,即便是多饮也不觉得不适。"我尝过一次,那香味太令人沉醉了。”说话的是高明理,确实有这样一次体验,那是高建设送给高晓明两瓶四特酒,他让小弟留一瓶给他父亲。 那时,高远见特意将其保存到大孙子的百日宴上才开启,瓶盖一启,香气扑鼻,连桌旁几位老酒友也被其勾起了馋瘾。 尽管只有一瓶,大家都尽量节约,只有少数几位亲人能酌上一小杯,年轻一辈如高明理,就轮不到他。 不过他闻到那醇郁的气味时,心中难以抗拒,最后从兄长的酒杯里偷抿了一口,那份回味一直萦绕心间,哪怕酒瓶空了后,很长时间仍余香缭绕。 第一百一十五章 竹虫生吃 肖金峰大笑道:“等回家我给你们带几瓶尝尝!” “好啊,那就多谢肖哥了。”高明理想都没想就接受了邀请,他深知肖金峰直爽豪放,说到做到。 早上七点他们从樟树出发,途中短暂受阻,整条道路上满是穿梭南北的大大小小卡车,装满了货物。 出城后,车辆渐渐减少,肖金峰身为经验丰富的司机,上山路上谨慎慢行;返回时,他便加快速度,疾驰如飞! 午餐时间,黄海牌大型卡车抵达高家村,沿一条泥巴路,来到牛尾巴山顶下一户住宅前。 “肖哥,快中午了,就在我们家一起吃午饭再出发吧。”高晓明热忱地提出邀约。 肖金峰也不是扭捏之人,爽朗应允。 随后,三人下车,高晓明率先踏入自家小院查看许小美是否在家。 “小明,回来啦!”门外来传来许小美欣喜的声音。 转头一看,她正欢快地小跑过来。 许小美解释道:“这些天,我家二姐说肚痛得厉害,村里的老人认为可能会早生产。 我刚才去帮她照顾。” “那么你二姐现在怎么样了?”高晓明随口一问,旋即想起前世不少玉氏子孙的出生日程,抱歉,记忆不太清楚了,只隐约记得大约是十月底或十一月初。 "只是轻微不适,还没有临产。 晓明,你们应该没吃午餐吧?我去给你们做点面食!"许小美好言相劝后迅速走向厨房。 高晓明请肖金峰先进客厅落座,接着为大家倒了杯水缓解旅途疲惫。 肖金峰已开了几个小时车,此时活动活动筋骨有助于放松,他喝了口水后,却坐不住了:“晓明,要不带你上你承包的那个山上走走吧?我这坐着屁股都不安分,越发疼痛,动起来更舒坦。” "行,你尽管说。”高晓明显然同意,立刻领着肖金峰和高明里走向小富豪山。 作为司机,长期久坐对身体并非益事,多运动有益健康。 十月中旬,气温适中,户外的野草略微干枯,显然是因为水分缺乏。 行至小富豪山脚边,周围的草木才开始丰茂。 这座小富豪山虽不算巍峨,地形平缓而无峭壁,仅仅是一座稍微高大些的小土丘。 此刻山上的林木大多数被伐掉,只有少数具有价值的树木保留下来。 他们发现梯田上有事先挖掘好的泥土浅坑,堆积了部分肥料,推测那是高晓明为种植砂糖橘作的准备。 于是肖金峰道:“我明天空置一天,大后天去趟广东,拉两卡车砂糖橘过来卖,顺便帮你找个苗木,但这是否找得到就不好保证了。” 闻言,高晓明道:“要是不行的话,我春季用买来的当地树苗来试试看。 石门村那边也有一些不错的选择。” 提到这,高晓明其实是想减去肖金峰的压力,尽管这么说了,但他相信这位大哥仍会尽全力帮忙找树苗。 一行人边聊天,边逛着小富豪山。 此时的山上并无过多景观,大部分地方仍是 的黄红色土壤,显得单调无味,倒是那几棵油茶树、黄栀子、桑树和稔子树愈发突显其绿意盎然。 这些有利用价值的树木,高晓明暂时未移动,计划春季种植后再迁移适宜的位置。 整个山头将作统一规划,按照不同区域种植不同种类,便于管理。 他大概向肖金峰介绍了自己的未来规划:“到那时果树飘香的季节,肖哥你可以带着家人来游览采果子啊!” "嗯,没问题!" 肖金峰一口答应,他虽然已经有子嗣,但现在孩子们还年幼;然而等到山间果香洋溢时,恰好是孩子们活泼好玩的时候。 到时,带他们来这里游玩,采摘果实,享受大自然的美好是一份不可多得的乐趣。 顺着山路,高晓明来到他隐藏黄精种子的地方查看土湿度,随即告知肖金峰:“这是上次找到的一些黄精种子,打算春天种下一小块区域,然后繁殖更多。” "很好,黄精需求量大,值回种植成本的。" 肖金峰参加了中药材交易会之后也了解到这方面的情况。 这时远处传来许小美的呼唤。 高晓明立刻回答道:“好了,回去吧,我媳妇说了饭菜都做好了。” "呵,你耳朵这么灵敏吗?" 肖金峰戏谑地笑了笑,他确实听到了声音,不过并不是非常确定。 几个人回到家,许小美催促他们洗手吃晚饭。 餐桌上,三个大海碗装满了面条,旁边还有三盘菜品:麻辣豆瓣、麻辣鱼干炒和炒蛋,皆裹满 的调料。 许小美不知道他们会什么时候回家,没有预做特别的肉食与菜肴,这是她的遗憾。 幸好肖金峰这位客人并不挑食,吃得津津有味。 饭后,高晓明丝毫没有休息,而是开始清点货品卸货。 这次从药交会上带回了一些中药材,这些是由他提前了解到药品公司的需要而准备购买的。 出门前,他专门去找了药厂的人询问他们需要哪些药材,并承诺帮忙代为携带。 当然,相对于在市场上采购的售价,他会略高。 但实际上,通过这样的方式赚取的利益并不多,因为本地的这家小药厂早就习惯自行出席药交会有采购活动。 带药材回家只是为了确保不会白跑一趟,能赚钱就尽量多赚点! 除了送给药厂的中药材外,高晓明还为自己买了一些滋补药品。 这些都是通过熟悉的卖家购买,这样即便数量不多,也会被视为大批量交易而给出折扣。 例如他购入了两公斤的肉苁蓉,这个被誉为"沙漠人参"的珍贵草药,历来是补肾 方中的常用药物,对各类虚弱引发的便秘,包括孕期及产后便秘都有良好的疗效,还有利于妇人的妇科疾病如经失调和腰膝疼痛。 事实上,购买肉苁蓉并非为高晓明确实是为了肾虚之需,毕竟他的身体结实得很,无须额外补充。 然而,由于前妻许小美的体质问题,他在前世的记忆中曾发现她自怀孕后常患便秘。 考虑到这一点,他买肉苁蓉是为了帮助许小美调节体征。 这个药物易于调理,可用泡水、配酒或炖汤的方式食用,方法多样简单。 肖金峰刚放下手中的啤酒箱,里面恰好四瓶四特酒,他说:“这个酒箱是送给你们哥俩的,去喝个痛快!”这箱子恰好够两人一人分得两瓶。 高明里显得有些慌张,他知道酒的价值不菲。 原本他很高兴有份酒喝,却没料到肖金峰会送两瓶而非一。 就在他要婉拒之时,肖金峰却抢先说道:“你守货车也很辛苦,我不收你的薪水,只希望这酒你能享受一下。” 这次送货,由于货物较少加上肖金峰亲自驾驶,高明里原本就未被要求计薪。 为此,两人早已私下约定,在这方面由高晓明自行负责补偿。 高晓明拍拍高明里的肩:“放心吧,既然肖大哥拿到了代理权,咱们再也不用为酒担忧。 你就留着这瓶四特酒吧!”他笑道。 在听完二哥的建议后,高明里感激地看着肖金峰,并收下了这份礼物。 "行了,我要回家去。 等树苗的事儿搞定了,再来找你。" 肖金峰坐到驾驶座,准备启程离去。 站在车旁,高晓明挥手和肖金峰告别。 待肖金峰驾车离开,高晓明才递上五十元人民币,对高明里说:"拿着,这是你辛苦工钱。 这几天你也累了,今晚好好休息。 等你想清楚要去哪儿工作,我就陪你去找叔叔在县城。” "哎,谢谢二哥!" 高明里满心欢喜,立刻收下这笔钱。 去年给黄伟志开的薪水是一百元,在那个时候他已经兑现承诺,并且还为强壮的高壮发了一百元。 这些工资背后有其特殊的原因——黄伟志从前对他有恩,所以他打算予以回报。 而强壮的高壮则不同,两人生死之交,价值无法仅用金钱衡量。 给高明里五十元这个价格在他心里已属慷慨,因为尽管工作辛劳了只有四天,但他收获的是见识与增长。 对高明来说,无论自家二哥给予多高的报酬他也不会推辞,于是带着兴奋和满载的钱币以及两瓶"老莲花"牌的四特酒,他愉快回到了家。 这批四特酒中包含了多种经典包装,比如青花玲珑瓶、四特瓶、38度仿古瓶,还有他们送出的那种有螺旋盖的玻璃瓶,承载了几代人的美好记忆。 回到家,高晓明将剩余的两瓶酒放入屋中保管后,便开始检查他的钱包。 先是摊开一本记事本,然后把钱包内的钞票倾倒在桌子上,一片纷乱的零钞马上占据了桌子的大部分。 许小美首次目睹这般数额,忍不住惊奇出声,并安静地在一旁观看。 高晓明动作迅速地点数,因为他早已估算好所有支出与收入。 他带来的药交会药品分为两类,一部分从附近村庄收购,另一部分是自己采摘。 收购的药品价格波动较大,好的能赚一倍以上,不太走俏的就少赚一些,而他自己采集的则是纯利润。 他卖出了数担茯苓、灵芝,一百来斤乌梢蛇干,以及大量蜜糖和其他杂货。 算清全部收益并扣除收购成本和路上消费后,这次纯粹的利润是六千二百一十三元。 药厂的产品全部卖出后,还将会有另一笔收入。 高晓明从中抽出两百一十三元零钱给了许小美,这是她的私房钱,随她自用。 家庭的钱财由高晓明管账,但是家中的开支都得由他负责。 例如许小美从董飞霞处得到的工钱和卖茧丝与蔬菜的钱,她也有权自主支配。 等将来许小美开设服装店时,这部分收入会转为她在管理。 高晓明向来不介意妻子管理钱财,因为他手中有更多余裕,行动起来更自如。 当然了,只要许小美需要用钱,她可以直接告诉他,他会大方提供;但至今为止,许小美并未提出要求。 因为家中生活过得还算丰盈,没有明显需要钱的时候。 高晓明道:“这笔资金以后要用于装修县镇上的房子和购买果树苗。 这些年辛辛苦苦攒的钱总是留不住,但等店铺开业和果园初见成果后,手中的钱财便可以稳定一些了。” "嗯。"许小美笑道,对于钱难以留住,并不甚在意。 现在的日子对她来说已极为满足。 账目整理完毕后,利用尚有的空余时间,高晓明确定了进山的计划。 日日奔波山间的习惯使他在短暂离别之后总会感到心神不宁,如同失去了些什么。 他直奔放着蜂箱的方向而去,意图探查蜂箱的状态。 他并非急迫于酿蜜的工作,因为在前几天刚提取了蜂蜜,箱内并无存货,但他得确认蜜蜂们是否平安,并注意是否遭遇黄蜂前来窃蜜或伤损蜂巢。 至于蜂蜜蜂蛹,有些地区的人尤其钟爱这个美食,它们经油炸后外酥内柔,带着独特香气。 虽然高晓明尝试过一次,感觉并不怎么美味,也不令人反感,这对他而言,只是一次好奇的尝鲜体验,除了蜂蛹之外,他还品尝过蝉蛹和蝎子。 在他村里,有部分人会猎食小虫,主要觅食自青竹或葛藤中的幼虫。 竹虫和葛藤虫的味道都相当可口,富含营养。 女性通常较少这么做,而顽皮男孩则常常寻找这些美食,其中竹虫生吃尤为有趣,带有一种牛奶的甜香。 没过多时,高晓明便来到了存放蜂箱的地方。 山区不再有黑熊作祟,蜜蜂的领地便显得格外安稳。 从外观上看并无破坏迹象,走近时依然能瞥见黄色的蜂影飞掠。 他娴熟地捡起一根棍子,轻敲之下,立刻击落在地,有的黄蜂当场毙命,有的徒劳挣扎几番。 作为经验丰富的养蜂人,他对自己的蜜蜂颇为呵护。 清理完毕蜂箱周围的所有黄蜂后,高晓明亮开蜂箱查看其中的蜂巢情况。 通常一只蜂巢分为储存蜂蜜的部分与蜂蛹繁殖区域。 蜂群由蜂王、雄蜂和工蜂组成,各类型的蜜蜂存活期限不同:蜂王大约可生存四五载,雄蜂大约三个月,而工蜂最为短命,采蜜忙碌期仅能撑一到半月,冬季会有所延长至三月左右。 第一百一十六章 年轻的蜂后 蜂王根据不同巢室产下不同类型的蛋,有被授精的卵发育为工蜂或未来的蜂王,未受精卵则会成为雄蜂。 无论哪种卵,都在三天后的相同时期孵化成幼虫。 最初三天,所有幼虫皆以蜂王浆为主要食物,此后情况改变,只有蜂王幼虫可继续进食直到进入蛹化阶段,而雄蜂和工蜂幼虫转为食用蜂蜜和花粉制成的“蜜蜂食品”。 当幼虫完成五次封盖房脱皮,即达到蛹化的状态,这个过程因种类的不同需要不同时间。 随后在封盖房中蛹羽化并打破外壳,脱离蜂巢,正式转变为蜜蜂,承担各自的岗位责任,这就是自然生命循环的过程。 所以透过蜂巢,高晓明就能了解此次蜂蛹的情况。 虽然蜂王长寿数年,但由于繁殖力会逐渐下降,通常会在养殖行业中被人工换掉,为提升产量和控制病害传播,每年更换一次新蜂王便显得尤为重要。 高晓明的蜂箱内,蜂王正值壮年,拥有强大的繁殖力,所以此刻他还没有换王的念头。 他逐一查看每一个蜂巢,用心记录着每个蜂群的状态。 直至检查完毕,日落已将近。 高晓明的心情愉快,吹着口哨下山,伴随一路的是婉转的鸟鸣,树叶随风摇曳,自然之音交织出悦人的乐章。 回到家,黑虎和精灵欢快地围着他打转,显示出热烈的欢迎。 此时许小美已经准备好晚餐,但是并未急于食用,而是在看一本时尚杂志。 见高晓明归来,她放下杂志,笑道:“快洗手,该吃饭了。” 两人清洗过手,坐在餐桌前享用。 虽是简餐,可味道醇厚。 江西菜品特色在于原汁原味,肥而不腻,口感浓重,并兼具咸鲜和辣味。 许小美的厨艺如今也有了很大的进步,能做到这番程度。 以前可能饮食清淡惯了,因此她做饭喜欢多放调料,并慷慨下料。 加点佐料的菜肴,往往口感都不会差。 用餐中,高晓明向许小美透露了明天的计划,准备到田里收割剩下的那一亩水稻。 走进村庄,他已经发现许多农田几乎都收获完了,仅剩他们家的小片地还有稻米留存。 "丰收后的公粮和常规税就该缴付了,今年产量减少,不知道公粮是不是还能减少点呢?" 许小美好像有些忧虑。 他们的生活经济富裕,然而对于一般家庭,缴纳公粮依然是件大事,再加上逐年上涨的常规税,无疑加重了负担。 "应该是能少一点吧。" 高晓明安慰着,暗自决定收割完稻米之后购买一些稻谷作为储备。 自家本地的农作物产量不足是确定的,大范围减产之下,外地的稻谷正好借此高价涌入。 他知道,后天是镇集日,应该可以去县城购置。 两人相约明天的工作,而近期,许小美正忙于制作冬衣。 董飞霞已经开始带领大家进入裁剪阶段。 第二日早晨,吃过早饭后,高晓明扛起镰刀和扁担往田地走去。 站在田堤上远望,满眼金黄的稻谷引人入胜。 然而,近距离观察,大多数低垂的稻穗空瘪,丰满的只是少数。 乌鸦上下翻腾,肆意啄食着稻谷。"呼!"高晓明扬手挥动,驱赶麻雀们纷飞,片刻的翅膀拍击声消失之后是短时间的沉寂。 田间草木并不多,尽管水源紧张,但他还是清除掉杂草,并尝试在稻谷灌浆关键期供水几次,之后便听天由命。 只有这么一亩田,高晓明并没有叫上许小美一起劳作,他独自弯腰投入割稻的工作。 他力大身手矫健,几乎不必停下频繁休息,不多时就收割完了整亩稻田的粮食。 他将收来的稻捆扎成堆,肩挑回家。 路上碰到邻村的人,他们都停下来与高晓明交谈,询问药材出售的问题。 关于药交会的话题,他叮嘱高明里保密。 虽然他通过收集药材并销售盈利,但这无可厚非,谁不做这个赚钱之事? 然而公开说自己能赚到钱与实际分享具体数额的心情大不相同。 每个人对于赚钱的想象各不相同,有人觉得可能每月能有个几百或者上千元便满足了,这是由于他们的年收入大致如此,生活开销也不算太多,因此他们很难体验到短时间内收入数千乃至数万的感觉。 但如果知道了这样的可能性,他们的感受必然是羡慕加嫉妒。 高晓明轻松地应对提问,详述了一下大致情况,但对于实际收入的问题,则避而不答,若是追问详细,他就会转而提起租赁卡车、汽油费、摊位租金、住宿和餐饮费用等杂七杂八的开支,把这些账算一起,足以混淆视听,让人以为尽管他在赚钱,但付出的努力和开销同样可观。 这样一听,他们或许会对高晓明产生同情,觉得他在经济状况上并不容易,尽管有钱,却也非常劳累,且路上花费不小。 这种理解让人们对高晓明的羡慕之情有所减退。 高晓明一路边谈笑风生,边挑稻谷,反反复复多次才将所有的庄稼运回家中,整齐地堆放于整洁的水泥地面。 进了厨房,他先一口气痛饮一碗茶,稍作休息后才继续投入劳作,他需要剥落稻穗上的谷粒,接着晾晒备用。 大半天的时间过去了,总算完成了一半任务。 黄昏时,他来到父母家。 明天是县城的集日,他得准备购买大米,并确认高明里决定去哪找工作,这样可以一起去见高建设。 到达时,高远见一家尚未用餐,正忙着烹饪。 厨房传来了炒菜声。 一看到走进来的高晓明,坐在院落歇息的高明里立刻起身,客气地说:“大哥,您来了!您坐!” 他将自己的椅子留给高晓明。 靠在墙边的高远见抽起了烟,这是他在经历一天劳累后的放松习惯。 以前自己亲手卷自制烟,高晓明深知这对健康的影响甚大,所以为父亲购买过带滤嘴的香烟作为替代。 "晓明回来了。"看见儿子回来,高远见目光投向他,尽管态度平和,但他已深知儿子的优秀。 高晓明确切指示高明里别在家人面前谈论药材交易会的事,但面对家人的关切,高明里又怎么忍得住不说呢? 因此昨晚,他激动地与家人分享了他的新奇见闻,还将从交易会拿到的两瓶特产酒献宝给父母保存以备佳节享用。 今年庄稼收成不足,身为酿酒师傅的高远见无处施展身手,以往家中总不乏酒水现在成了问题。 收到这份意外礼物后,高远见非常欣慰,计划留至春节期间再好好品味这些美酒。 等大家都安静下来后,高晓明开口对高明里说:“明天就是县城的集市了,我打算去城里采购大米,你想好去哪个工厂求职了吗?”当初提起初次讨论时,高建设提及过两家工厂,一家是制糖厂,另一家是造纸厂。 对于这份工作选择,高晓明倾向于推荐制糖厂。 他认为,随着岁月流转,造纸厂将被外地大型企业兼并重组,即使未来规模扩大,工人生计却不保。 相较之下,制糖厂一直表现稳健,且第二年有台资投资建厂,包括糖果厂,将主要制作牛奶糖,设址在红星农场附近。 这家工厂直接从制糖厂取得砂糖和麦芽糖原料,还需从奶粉厂获取奶粉,依照特定配方调制,就能生产出口感绝佳的奶糖产品。 之前,他们县的人想要买奶糖的话,得购买外省的产品,价格往往要高出一些。 当高晓明将自己的想法大致叙述后,只见高明里满脸欣喜地道:“二哥,经过我们的商议,都觉得进制糖厂是个好主意!父亲说,只要我去了那儿,村里自家种的甘蔗一定能早些卖掉,也算为我们村带来福祉。” 闻言,高晓明不禁笑了,他原还以为这只是个原因。 为了确保制糖厂有足够的原料供应,县上强制大部分村子都种植甘蔗,但是甘蔗收购顺序则由制糖厂决定,有时他们迟迟不前来收购,村民们就怨言不断。 若高明里进了厂子,至少他们的村务就能优先得到了关照,因制糖厂人员都知道他背后的支撑是高建设,一个出自他们高家村的人。 于是,高晓明赞同道:“那就好,事情既然敲定了,我们就明天一起去城里制糖厂。 你记住要打起精神!” “好的!”高明里兴奋地颔首答应,对于新的服装他早就筹备好了。 提到这里,他也如实跟父母报告,昨天得了五十大洋。 他妈建议将这些存着,未来娶老婆之类的大事可能需要。 但爸爸想了想,同意他自行保存,男子手里没有钱是不可想象的,“虽然你不需要花钱,但不能没有准备。” 高明里对这道理有点理解,但他明白自己不会轻易乱用这些钱。 关于此事达成共识后,高晓明又与家人交谈了些其它话题。 等妈妈把饭菜都准备好,高晓明打算离去,说道:“不了,出门前小美也在做饭,她的饭量不大,我回去了只会浪费。 天气仍然挺热,剩菜剩饭晚上放不好。” 他家的食物主要是白米饭,早餐才会偶尔放点红薯。 想到这里,对红薯饭他实在提不起胃口,尽管小美偶尔会在煮粥时加入一些切片红薯,这是唯一勉强可以接受的烹饪方式。 既然高晓明坚决要走,没人能留住。 穿越老村子间窄小的小巷时,他的耳边传来邻居们的各种声息,欢笑哭泣,争吵哭诉,乃至小孩们的尖叫声,在村子里回荡。 “发明又挨打了!”人群中有人如此说道。 “那个孩子特别顽皮。 今天玩闹时,不知怎么的把泥土扬到妹妹身上, 的眼角都弄进土里,看不见东西了,已经被送医去了卫生院检查。” 周围的人对这个消息并不陌生,听到高发明凄惨的喊叫,他们也不禁低声讨论起来。 听到“高发明”,高晓明皱起眉头。 那个聪明又顽皮,经常斗嘴动手的男孩常让人联想到自己。 当初他的父母对他有些不开心,但现在,眼看他步步高升,发明的父母也不自觉地期待他将来像弟弟一样有所成就。 等他长大后,高发明确实混迹江湖,寻找到不少赚钱的方法,也确实积累了钱,但这钱来的快去的也快。 即便表面上看来风光无限,其实存款并不多。 沿着小路走出了古老的村庄,高晓明站在残破的承恩牌坊下驻足回首。 那“承恩”二字已模糊不清,周围的雕饰建筑也显现出衰颓,被落日余晖映照,显得既质朴又凄凉。 这座牌坊是在九十年代末由村里投资修整的,虽经修复一新,但也略失原有的古意。 看着天空,高晓明盘算着要不要提前找工匠修理这珍贵的记忆符号,但修复之事非同小可,必须找手艺世代相传的师傅才行。 这样的手艺人懂得还原古迹的风格,并能在材料短缺时巧用古代技巧进行仿制。 踩着夕阳的光辉,高晓明回到家中,家中温暖的气息与美味的饭菜正等待着他。"啊,差点忘了,家里还应该有个淘气包。” 晚上,许久没有享受平静的高晓明便与许小美早早休息,尽管入睡很早,但他们清晨被腰部和背部的不适唤醒得很晚。 清晨醒来,许小美一脸疲惫,狠狠地瞪了熟睡中的高晓明一眼。 而高晓明一身整洁,心情愉快地说道:“我在厨房熬好了一锅粥,如果累你就多睡一会儿。 我要去城里处理些事,下午回来。”听到他的承诺,许小美好像喉咙有点哑,不好意思地闭上嘴,再瞪了高晓明一眼。 这个情景让高晓明心头暖化,家中少有邻居打扰,他偶尔放纵本性也不足为奇。 于是,哼着小调,骑上自行车,前往村子里去接另一个人。 载上高明里,两人启程进城,但由于晚起,抵达县城已将近中午十二点了。 此刻正值市集最热闹的时候,人群涌动,叫卖声不绝于耳。 第一百一十七章 自给自足 高晓明领着高明里首先逛了市场,他们没去找直接卖货的人,而是找了当地粮食商人,预定了五百斤的糯米,打算午后过来提取。 付完押金,拿到凭证后,两人便拜访高建设的警局。 见到面,高晓明立刻告知高明里已做出的选择。 高建设微笑道:“去糖厂工作也不错,但得提前说明,开始只是实习,后面才可能转成正式员工。” 当高明万初次应聘运输公司时,并没有明确提及工种差别,因为他们合作的运输公司是私人企业,而且还是由高建设持有股份。 但制糖厂就不同,就算有人脉帮忙,起初仍可能是临时工,以后还得慢慢寻找更多关系来转正。 此刻是十月下旬,接近甘蔗丰收的季节,一旦甘蔗收获,工厂将迎来繁忙时期。 以往这时候,他们常招聘季节工,这是一种为满足特殊季节需求而短期雇用的方式。 “小宋,你带明里到糖厂找到老张,说是我的意思,让他安排入职手续今天办妥。”高建设喊来小宋。 他挺喜欢小宋,这类跑腿的活总愿意让小宋承担。 “嗯,没问题。”小宋笑着,温柔地带过高明里离开。 高明里离别前,紧张地看着哥哥,但看到哥哥给予鼓励的眼神后,心里轻松了许多。 高晓明留下陪在办公室,跟高建设分享一些亲密的聊天内容,并馈赠他一些贵重的草药,全都是有助于身体健康的补品。 高建新的笑容里流露一丝得意:"金峰也给了我一点东西,还带了两箱四特酒。 咱们中午一起吃饭的时候,打开来品鉴一番如何?" "不错呀!"高晓明回应,笑着述说着药交会的一些趣闻轶事。 "对了,大叔,我打算买一辆拖拉机,你在这件事上应该能帮帮我吧?"高晓明道,原计划找肖金峰商议此事,然而他此时已经在广东接收货品。 高晓明心仪威力威猛的货车,无奈囊中羞涩。 权衡再三后,决定暂且购置辆拖拉机来应对日常需求。 因为眼下他就需要用到拖拉机,否则那辆老掉牙的自行车几乎不能搬运大宗货物。 今朝购入的五百斤稻谷就得靠它才能送回,药材厂所需原料以及日后种植和售卖果实都少不了交通工具。 所以拥有一台过渡用的拖拉机是必需的。 听见弟弟的心声,高建设认为购买一辆拖拉机也是好的选择,尤其是在农村,拥有一辆拖拉机已经显得颇具魅力! 高晓明考得驾照之后,体验过皮卡和吉普的驾驶,未曾想在轮到开拖拉机时还得从头学习。 而他买的拖拉机是江西丰收180双缸拖拉机,采用了方向盘操作设计,车身蓝色,造型略带威风。 该款拖拉机能承载七八吨重的货物,速度相比东方红稍快,更由于出自省城知名品牌,在价格上也有不错表现。 正逢省城拖拉机行业的鼎盛时期,这款江西丰收180备受欢迎,赢得诸多好评。 然而随时间流转,渐渐淡出了主流视线。 得益于它的双缸动力强大及后桥结实耐用,正常使用可达二十年无需担忧。 鉴于这些特性,高晓明购买时毫不犹豫选了它。 然而此刻的欢心雀跃与家中另一角的愁云笼罩形成了鲜明对比。 在小宋带领下,他在糖厂顺利成为一名临时工,可找工作的难题解决了,找房子却是另一道坎。 厂里虽提供宿舍,但这仅属于正式员工而非新进的兼职员工的待遇。 因此,高明里虽然有了一份工作,却没住处。 小宋深感为难,他是个本地居民,但也同样面临住房短缺。 当初小宋曾协助黄伟志处理居住困境,然而得到的那间房子条件差,采光不好,环境湿冷。 于是便闲置未用。 "你二哥不是盖了幢房子吗?上次经过时看到已经开始做窗户了。 咱们不妨去探一探,若情况允许的话,或许能先将那里暂时作住宿使用。"小宋给出建议。 高明里心中犹豫不决,房屋立梁他也是亲历其境。 房子毕竟是他二哥的成果,由堂哥帮助建筑。 "那就先去看看,兴许还没有彻底完工,还无法立即入住呢。"察觉到小宋的热情,高明里勉强点头。 小宋并不深知兄弟之间感情有多深,但当下重要的是先解决住房问题。 万一不行的话,他也只能考虑帮助找到出租屋。 高建新手下的高效率源于他欣赏小宋这种处事周全的能力,能让事情处理得滴水不漏。 转眼,二人便抵达了高晓明的新居工地。 建筑工人还在忙碌着,安装窗户、刷白墙,铺设地板,现场气氛繁忙而又生动。 一楼铺的是抛光砖,而二楼和三楼则是贴瓷砖,如今的款式相对朴素,基本上就是白色的普通瓷砖,而且出自本地采购,假如选择去外地如羊城、上海进货,或许能找到更为时尚好看的选项,不过高晓明现在的经济条件并不允许。 一楼还在繁忙地铺设瓷砖,环境显得杂乱无章,两人甚至不需要走近,就能明白这处房产还不具备入住条件。 看来,别无他法,必须找出其它解决方案。 "你有别的提议吗?高局长家里正好空着一个房间,二哥每次都住在那里,要不然你考虑一下……"小宋还未说完,就被高明里急忙挥手婉拒。 "不用,我不打算住那里。"高明里惊慌而坚定地拒绝,摇着手。 他对与高建设的感情还没有达到那样的亲密程度,一旦入住到高建设家,他会感觉极为不安。 小宋审视高明里几秒后,知道这是条死路,便转了个策略。"那就试试这条路吧。”随即,两人找到了制糖厂附近居委会,咨询房屋出租的信息,但一圈打听下来,并没找到满意的房子。 下午时分,高明里的焦虑渐渐显现,他们家人先前讨论过是去制糖厂还是造纸厂就业,但忘记了至关重要的住宿问题。 若时间推延两个月,他们本可以选择住在二哥家,但现在对方的家居修缮还未完毕,不适合暂居。 高明万一去运输公司工作,则享受公司内的膳宿,所以连远见都忽视了这个关键点。 “先回局里吧,我再和其他同事打探,看看谁家有空房间可用。 不行的话,今天晚上你就跟我的表弟何大有挤一挤睡个觉也行。”小宋提出方案。 他已经成家立业,而他的表弟何大有至今还没稳定下来,所以仍是独身,近期表姐夫正积极地帮着他物色对象。 对高明里来说,这已是最后的办法,只能姑且听之。 到达警察局时,他们注意到路边一辆簇新的拖拉机停放着,只是一瞥,小宋辨识出这是什么车型。 高明里对此一窍不通,只是觉得这拖拉机颇为美观。 当目光从拖拉机挪开,便看到高晓明独自站在一棵桂树底下,背靠树干,目光深远,似乎陷入沉思之中。 “二哥,你在这儿干什么呢?”高明里好奇问道。 高晓明笑答道:“正在让伟志帮我画张肖像。 怎么样了,伟志?”他询问的眼神看向身边的黄伟志。 黄伟志坐在一把小凳子上,一手握着硬纸板,一手持笔迅速描绘,专心创作中。 “快差不多了。”他专注于作品,随口敷衍道。 其他人都已围在他身后,关注那幅正在逐步形成的画像。 画像以硬纸板为背景,中间贴着一张洁白画纸,高晓明的形象在素描的笔触下清晰可见。 尽管并未精确复制五官细节,但高晓明的特征被精确捕捉到了,尤其是那份独特的神韵,一看就知道是本人。 "画得不错!已有七八分相像了!" 高晓明赞扬道,他认为黄伟志确实在绘图上有一定的天赋。 他擅长观察和记性强,但是文化素养有限,从未接触过绘画领域,然而在高建设引导下学习,渐渐显露出他的新特长。 “伟志学得快而且肯下功夫,师傅常表扬他。”小宋笑着附议。 黄伟志的师父即将退休,如果黄伟志能在师父退休前习得真传,这对警局无疑是个佳音。 在没有摄像和摄影设备普及的时代,手绘画像作为人工调查手段不可或缺。 同伴们对黄伟志的赞誉让他脸生红晕,将已完成的人物画像递给高晓明,后者仔细审视片刻后稍显满意,仿佛能想象未来的街头会有艺术家靠为路人画肖像维生,收取报酬。 高晓明暗想,如果再勤奋些,黄伟志日后可能也能成为艺术家的一分子。 于是他有了新想法,对黄伟志提议道:“伟志,你要多留意别人的衣着风格,把自己觉得漂亮的样式都记录下来画画。” 黄伟志有些困惑,不明白老师的意图,却本能遵命。"行。”思索过后,他开始考虑如何描绘衣物设计。 毕竟他师从师父,主要是专注于人物画技。 自己琢磨无果,决定找老师解答。 告别之际,他还备了一份师父爱抽的香烟,“我有事得走一趟,师父喜欢的东西我都带上了。” 黄伟志对学习抱持着坚定的态度。 熟知他的高晓明望着他的背影,深知这种求知若渴的心态是黄伟志进步的关键。 给他机会是一回事,能否取得成就还得看他个人的努力。 转问高晓明的工作,“你入职的事情都准备好了吗?从明天起正式开始?”高晓明关切地问道。 高明里面露忧虑之色,而小宋则是直爽开口:“工作的安排没问题,但住房还在找,打算询问同事们或者邻里有没有空置的出租屋。” 高晓明闻言,想到现今工厂不像现代那样包吃包住,一般员工需自行解决住宿,即便工厂提供住房也是给长期员工考虑的。 听到他们仍未找到住房,他不禁担忧:“你们的房子还没弄好吗?” 听完小宋讲述现状,高晓明也无奈,只好让小宋继续寻找合适住所。 一番积极搜寻后,他们终于在一位赵姓警员家中发现一个空闲房间可供租用。 这个警员也是当地人,拥有一栋两层小楼,由于没子嗣,二楼多出一间待分配。 确定住处后事情顺利进行,按照市场价格租住下来,接着高明里便能够搬迁进新房。 只是他匆忙而来,衣物仅够更换,高晓明只好陪他去买起洗漱用品。 幸运的是,身上还带着五十元钱能支付账单,至于白糖厂的工作工资,则还要下月发放。 处理好高明里的生活安排,高晓明才决定回家。 当高明里看到他兄弟拿起车钥匙,登上那辆全新的拖拉机,眼神瞬间瞪大,惊讶地喊道:“二哥,这是你新买的车辆吗?还买了辆拖拉机!” 高晓明轻轻拍了拍这个铁家伙,发出低沉的轰鸣,笑道:“明天我还需去县城办点事,那时候带上你的铺盖,还有什么东西想带走尽管说。” 经过一番思考,高明里答道:“就带些红薯和干蔬菜之类的食材吧。” 虽然赵警官提出邀请,但他婉言谢绝,他认为跟大家一起聚餐会有诸多不便,还会增加伙食费,所以决定自备炉具,早上的小笼包,午餐食堂解决,晚餐则随便煮面或粥。 乡下长大的人习惯自给自足,吃得也艰苦,无需他人操心。 随着高晓明驾驶这辆光鲜亮丽的新拖拉机回村,自然引起了阵阵议论。 此前,村里人对高晓明驾驶皮卡和肖金峰的新黄河牌车已经感到好奇。 而眼前的这部丰收180,凭借它的优美设计更是赢得了村民们赞叹的目光——前轮有两个大小不同的橡胶轮胎,宽敞的大载货空间足以容纳人与货物。 人群中,有人赞叹道:“高晓明,你真的买车了啊!这个拖拉机看起来就高级,比起我们大队那些旧家伙要时髦太多了!” 另一旁的人反驳:“哼,那都是70年代的大队车,那时的还是二手货,哪能和这新款相比呢!而且它们又难开还慢。” 他们热烈地围着拖拉机品头论足,大部分是溢美之词。 甚至有好事者询问起价格,高晓明含笑回应:“这是我卖草药得来的钱,尽数用在这里了。” 第一百一十八章 两大水库 “哎哟,那你的收益可不小!这车少说也要三千多块了吧!”有人闻言吸了口气,感慨着高晓明发家致富的程度。 不过他们的羡慕之情并未维持太久,想起高晓明已经用这笔钱购置了这部拖拉机,这份羡慕之情也就收敛了许多。 高晓明微微一笑,并未再多说什么。 其实,他的收获远不止于此,但他选择了低调保留这份秘密。 这款拖拉机算是当时比较时髦的设计,驾驶更顺手,速度较快。 但它在犁田、耕作方面可能就不如老式的手扶拖拉机那样强,因为它有两个小轮子,可以装配更多农机用于收割或播种。 若要耕田,手扶拖拉机显然更适合,但由于高地起伏,大片连片的土地不平整,机械耕作的效果并不是很好。 在丘陵地带,很多作物还需要人工耕种和收获,与平坦地区的机械化生产不可同日而语。 对于高晓明来说,这辆拖拉机主要是用于运送,而非农田作业,他只有那一亩田,而那些新开垦的地还未平整,不适合作为农业器械的施展场所。 这时,村里的一个老人作为长辈向高晓明提问:“晓明小伙子,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样的车。 说说看,你买的这玩意儿跟我们大队那批老旧拖拉机有什么区别?” 他是从大房子系来的,与高晓明算上有血缘联系。 面对询问,高晓明耐心地讲述这台拖拉机的特性,强调其双缸引擎的强大扭力输出,耐用性强的变速器和后桥,几乎无需修理的问题,让人心悦诚服。 自然,它也有其局限性,主要问题是发动机偏小。 而且,如果车子出现故障,问题多半出在发动机上,因为它其他部分异常坚固耐用,不容易出状况。 对于村民们来说,一些专业的行话简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他们听着高晓明讲述车子的坚固耐用,最终还是明白了几分。 在农村,人们最喜欢的是能经得起长时间使用的! 高晓明傍晚时分踏入村子,迎接他的是一群好奇又兴奋的村民。 他们围着他在村口议论纷纷,直到夜幕降临时,人群才逐渐散去,让他有机会回家。 驾驶着拖拉机返回,许小美早已知晓他的新收获。 不过,许小美并没有凑热闹,而是留在家中烹调晚餐。 此时饭菜已好,见到高晓明回来,她面带微笑,眼神中似乎含有一丝狡黠。 高晓明心中咯噔一下,意识到事情恐怕不妙。 他对妻子的笑声与眼泪都能欣然面对,唯独担心她嘴角挂着谜样微笑的时刻。 虽然高晓明本质上是一个正直的男人,前世或许略显轻浮,但他如今从失败中吸取了教训,迅速回想了自己的行为并发现了症结所在。"小美,我并不是有意不告诉你,建设叔有个好机会能以优惠价格买下。 我一直往返县城收药材、出售,有了车会大大便捷。 皮卡和吉普价格太贵我们负担不起,但拖拉机还是可行的选择。”他说得语速飞快,明显流露出寻求谅解的意图。 “记得上次和守旺叔聊天提到拖拉机运货的事,他说想要一辆,但现在资金都投入了工厂。 年后你要去城里卖衣料,用拖拉机运输既节约钱,时间也不一定充裕。”高晓明接着阐述购买拖拉机的原因,“有自家车了,做很多事情都将变得更加便利,比如山里水果成熟时运到县城卖掉。” “今年过年,我们就一起用这拖拉机去拜年!”高晓明热情地表白,透露出强烈希望得到理解的意愿。 原本购买这台大型农机,高晓明并未事先与许小美沟通,考虑到后期的实际需要才作出决定,这让许小美觉得委屈。 然而,听到高晓明诚恳的理由,心中的些许怨怼逐渐消散。"你说过要用药材赚的钱装饰和买果树,现在有了拖拉机,还能剩下多少?”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责怪。 高晓明立刻坚定回应:“别担心,我们有的是办法。 你放心,拖拉机的事情我会妥善处理的。”他看出她情绪平息后,又不失时机地转换话题,“我现在肚子好饿啊,能不能先填饱肚子呢?” 吃饭时光,许小美的情绪已回归常态。 尽管她并不干涉高晓明如何支配赚钱,深知丈夫是个有着清晰目标和规划的人,所以她选择宽容以待。 事实上,她还体贴地说出了愿意提供资金支持的话语:“我这儿还有五百块钱,你缺钱的话可以跟我支取。” 二人互相关心,在饭桌上交谈间,吃完饭后高晓明主动帮着搬运粮仓内的稻谷,展现出了彼此之间无间的默契。 高晓明看着堆积的五百斤稻谷,实际上不需要这么多粮食,因为他们即将缴纳公粮。 公粮完成后,剩下的稻谷会被送去作坊打成大米,留待自家使用。 接着,他对许小美道:"以后许明里会住到城里,我得先回老家一趟,帮我爸妈准备好他的衣物、红薯和其他日用品。" 清晨第二日,吃完早饭,高晓明将制药厂所需的药材装载到院中的拖拉机斗里。 他起初打算在院门外的空地停车以便行动方便,但因为材料贵重,许小美认为放在外边不太安心,于是选择放置于自家院子。 幸运的是,他家的院子宽大,院门开阔,可以方便拖拉机进出。 离开前,高晓明拿着车钥匙发动车子:"小美,我这就进城去。" 看着他远去,许小美好像还在屋檐下默默目送。 忙完家中事情后,许小美会前往董飞霞那里与高淑芳等人一道劳动。 现在她的劳动是会有报酬的,每获得一份收入,她内心的满足感都会油然而生。 高晓明驾车到达村口,放下物品后,他会去父母家取事先告知要准备的东西:高明里的铺盖以及粮食。 当时父亲已外出劳作,妈妈和祖母在家。 看到那摆着毛线球和浅筐,里头堆着鞋底和各色毛线的情景,他意识到祖母又要编织鞋子了。 乡村里,在冬季时人们常自己编织毛线鞋,认为这样的鞋更为结实耐穿。 通常底子会外购,多是泡沫质地,并有四周线加固。 如果想更加持久,会额外支付,买带轮胎底的。 尽管祖母年纪大了眼神不佳,但她织毛衣与编织鞋都非常在行,凭借着熟练的手感,无需过多眼睛观察便能顺利完成任务。 家人们的很多鞋就是她抽空制作的。 高奶奶见孙子进来,笑着说:"你会编织鞋吗?不会也没关系,奶奶给你织一双新的。"这一提议让高晓明有些感激不尽,但他仍礼貌地婉拒了。 虽然编织鞋子的能力仍在,但祖母的动作已较慢,仅是用来消磨时间罢了。 高晓明回答道:"小美好学,年轻力壮让她来做吧。"听了这话,祖母开心道:"娶了个好儿媳妇。" 在她眼中,许小美手脚灵活且勤奋,不仅农活做得来,人还长的不错。 尽管除了丧亲后缺乏依靠以外,没有其他明显的缺点,这让她感到满意。 然而,对于罗小华来说,最初对许小美的不满让她和许明里的婆媳关系有些尴尬。 但看着高晓明的事业发展并带动了许小美的成长,家庭面子上似乎好了一些。 最后,她对高晓明提及明里的东西准备齐全了,要他在路上带上,接着感慨:"计算了一下,虽然找到工作了,但交通和居住上的花销不小,每个月能存下的也很有限啊!"原先期待工作的美好,却被乡村生活的额外费用抵消了许多,剩下收入微薄。 在高晓明感到无言以对之际,他选择了保持沉默。 这就是劳动者的困顿——留在家乡缺乏稳定收入,进城却又需承受巨大生活开销才能存活下去。 于是,“月光族”这个词便在后世应运而生。 以高明里的临时工薪酬,如果不多加节省,同样会沦为“月光族”般的经济状况。 他低下头,眼前的地上堆放着两叠物资:一捆绑牢的铺盖,一袋袋粮食物资,如一小包米、一大袋红薯以及一筐腌菜,还有季节性的蔬菜。 他微微屈膝,抱起那些东西向村子入口走去。 沿着指定的小路通过“承恩门”,眼前展现出一方池塘。 穿越池塘,宽阔的路上停放着一台崭新的拖拉机等待着他。 放下物品后,高晓明发动拖拉机,朝县区驶去。 十月中旬的天气已渐转冷,道路两侧野生草花因缺水变得泛黄,唯有某些乌桕依旧生长茁壮。 实际上,这是一种药用植物,其冬日挖取根部洗净切片晾干可制药,虽有剧毒但能治水肿、脚气等症状,因其形似苋菜又有“红梗菜”、“大梗菜”之称。 而对于村里孩子来说,这些乌桕果实是玩具,男孩们以它作为“武器”,互相投掷击中对方的衣服染上红色,如同“中箭”。 女孩则借此机会把果汁榨破涂在指甲上,得意地炫耀她们“被染红”的指甲。 这种生命力顽强的植物,在别的作物萎靡不振的时候,它依然绿意盎然。 即便踩倒,也能再生。 沿途两侧景色从他眼中一掠而过,而拖拉机的声音惊扰了树林中的鸟,鸟儿们纷纷振翅起飞,鸣叫回响在空中。 抵达县里,高晓明首先前往药店售卖药材。 这批药材交易让他获得额外收入。 接着,他又拜访了警察赵员外。 前日已造访并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因此赵氏一家接纳了他们兄弟俩居住于此,待人友善亲切。 虽然县里已经实现了自来水供应,但赵家有自备井,无需为此付费。 然而,此井非他们独家享有,是与隔壁邻居共享资源,其下连接着一口在墙体间隙下的井眼。 以往年景平稳,可今年干旱,清晨水份稍多,耗尽则难有补给。 就连抽上来也不够清澈可供日常使用。 县城的主要水源来自两大水库,一是佛岭水库,另一是后溪水库,主要为城市供水,非农田灌溉之用。 即便是气候严峻的今年,因自来水循环利用,依然供应得上基本需求。 前日匆匆来时,高明里只是随意看了看这里,今天来送行东西时,他格外用心打量起这个居所。 租来的卧室就在二楼,约十几平方米的空间,房间里摆设仅有一个旧式木床及一只破损的老橱柜。 昨晚高晓里已预先购买好了锁具,并考虑到今朝他会来送行物品,便提前交给了他一把钥匙。 如今手里握着这把钥匙,他打开房门。 嗯,这里几乎可以说是家徒四壁,根本没有防盗的必要啊!但有了锁却昭示着私人领域,让人的心稍感宽慰。 把东西安放妥当后,他锁上房门走出了房间。 接下来,高晓明并未主动前往警局找寻高建设。 毕竟,他们昨日才刚刚会面,身为警察局副局长,高建设日程繁忙,既要办理手头的案件,还得应付各次会议。 他驱车直奔自家房子而去,因为房子正在装修,不能掉以轻心。 对于二楼和三楼,也许还能按部就班,但一楼店铺却需格外关注,待地面铺好抛光石材,墙面粉刷完毕,接着就是精细的软装配饰阶段。 对于他的服装店装饰,高晓明有着独特的构想。 鉴于房子所在的地段发展潜力巨大,未来有望成为县域内的热门购物区域,经营此店绝不会有亏本之虞。 不过,要想在竞争中迅速引起关注,就必须要打造出不一样的氛围。 其他店铺可能只维持简单布局,展示普通衣物,然而在他眼里这就太过平凡了! 他计划在店内悬挂亮丽的吊灯,装饰些花哨的艺术画作,铺设柔软的地垫,让门牌闪烁着夜间照明的光芒。 店门外的支柱,他打算裹以闪耀的金色装饰材料,在阳光下映射璀璨光辉,即使略显俗气,但在这种环境下,定会夺人眼球。 于是,高晓明找寻装修承包商,详细讨论所需材料及其来源及大概的价格。 第一百一十九章 缺乏水源 承包商虽是建筑工地领班,对软装则了解不多。 听到高晓明的需求后,他告知必须去省城进货,毕竟县城里此类新颖装饰品难得一见。 这个答案对高晓明而言并不意外,新兴时尚通常先由城市引领,逐步辐射偏远县城。 看来这次不得不亲自出门一趟。 对于开店来说,装饰至关重要。 只有将店面装修完善,才能吸引源源不断的顾客,进而带来更多商机。 询问过硬装修的预计完工日期,高晓明得知还需一个月左右,于是稍安勿躁。 他打算待到肖金峰种植沙糖橘树苗归途经过省城时,顺便了解一下肖金峰的货运公司是否途径这里。 若如此,便可以搭便车前去购置装饰材料,并与卡车上货物一并返回。 如今,他自己已拥有汽车,开拖拉机长途旅行并非不可行,只是速度上会有差距。 卡车需四五小时的车程,拖拉机可能还需更长时间。 驾驶拖拉机前往意味着无法当日往返,并且面对恶劣气候,人也必须忍耐。 毕竟拖拉机无车厢保护,抵御风雨能力有限。 结束房产事务,高晓明购置了些保质期长的食物,满载而归。 家中的事同样繁杂,其中最紧要的就是采摘茶籽。 自从上一年药交会回来,他一直致力于此事,村民们已抢先展开摘收。 不过他没有匆忙参与村里的争夺,而是瞄准了深处丛林那些野生茶林,大片野生茶树无需繁琐,只需要麻袋便能收获丰盈的茶籽。 在去年,高晓明只在靠近高家村的群山范围内搜集了大约上千公斤的油茶籽;现今,他所涉足的领域更广,油茶林的发掘也随之增多。 倘若他愿意投入更多的精力,那么今年收集的油茶籽产量定会翻倍。 他抵达家中已是正午时分,然而,许小美并不在家,家中也并未预备太多食物,只剩下早晨剩余的粥汤可供食用。 高晓明明白许小美很可能在董飞霞那里共餐,自己也无意烧煮饭食,于是就一碗冷粥配以今天的零食,便算是一顿午餐。 为了瞒过胃部的 ,高晓明怀揣两只麻布袋,就要进山去了。 从他返回后,黑虎和精灵就如影随形般围绕,这时也不例外,他并未呵斥它们,让它们跟随便是。 一路上快速奔跑,翻越陡坡时徒手攀爬,面对沟壑时跳越过或找捷径穿过。 他体力出众、动作敏捷,而两只具有丰富山行经历的忠诚伴侣犬紧随不舍。 半小时后,一行三人两犬来到一大片天然的油茶林。 这片面向阳光的山坡上,满目油茶树丛生,有的树高树矮枝头挂满果子。 今年气候干燥导致水果产量缩减,但这不打紧,因为油茶果在上半年就发育形成,需数月才能熟透,所以数量虽少但依旧丰硕,只是个头比平时小很多。 在正常气候年份,一枚油茶果可能含有一二瓣丰盈饱满的油茶籽,但今年的果实个小,一般只会有一粒,如果多的话也极微。 霜降后数日,油茶树下积满掉落的种子,有的遭受虫害,有的果皮绽裂,露出了内里的黑色油茶籽。 尽管油茶籽外表是黑色,剥去外壳后,里头却是翠绿或者淡黄的种仁,正是油茶油的藏身之处。 抵达目标地后,高晓明弯腰投入到劳动中,首先挑选地上完好无损的种子,狗儿们则在一旁嬉闹。 在摘取油茶籽的过程中,高晓明意外发现一些挂在树梢的马蜂窝。 油茶树开花期间花朵繁多且花期较长,产出大量花蜜,原是极好的蜜源,但对蜜蜂来说是个禁忌。 采到油茶花蜜的蜜蜂易因腐坏,反而会损害蜂群。 然而万物皆有生存之道,蜜蜂虽不能为油茶树传粉,但却适合作为马蜂的目标。 冬季少有花卉之时,马蜂就会来此油茶林觅食筑巢。 高晓明并未故意挑起马蜂的兴趣,知道这东西叮人痛疼,不可轻试,因此他并不打算用生命冒险。 或许他散发出了平和的态度,所以马蜂虽然围着,却并未攻击。 他在避开马蜂巢穴时,摘下了丰满的果实,马蜂在他的头顶嗡嗡鸣叫,就像在表演危险而微妙的舞蹈。 一整个下午,他在山里忙碌地捡拾油茶籽,直到两个麻布袋被装得满满。 高晓明显现出归家的意思——袋子重达上百公斤,足以填满他的肩膀。 两小狗慌忙跟随,怕会落后半步。 一回到家中,他立刻把散落在地上的油茶籽摊在干净的水泥地上晾晒。 油茶籽经过曝晒,外皮裂开后更容易去除内部的籽粒。 这一工序高晓明驾轻就熟,他专注地完成着这项年复一年的任务。 他一年大部分时间都食用油茶油,正是因为能自给自足的缘故。 完成此次采摘后,高晓明选择不再进山,由于日短夜长,黑夜提早降临,而崎岖的山路在这个时候易让人迷失。 在剩余的一点空闲时间里,他缓步走向那座名为小富山的地方,发现小富山已大异从前,满目皆是 的土地。 山脚的小水塘依旧有存水,但水质似乎也不如以往丰沛,尽管霜降已经过去,老天却依旧未见降雨之意。 由于地下水源枯竭,不仅村民井水减退,连高晓明自家那口井的水位也明显降低许多。 他仰视天空中被霞光染成金红的云朵,眉宇间轻蹙着担忧。 薄薄的云层显得稀疏透明,蕴含的水分不多,一眼看去,显然短期内没有降雨的可能。 接踵而来几天,高晓明每日都会深入山区采摘油茶籽。 这些茶籽对他来说总是多多益善,任何能够采集到的,他都必定会带回家中存放。 村里有一些家庭种植着油菜,丰收后的菜籽会用来榨油,炒菜时那香气四溢,用来煎鱼更显妙不可言。 这章节是在半梦半醒之间书写的,不知有没有问题。 实在是困倦难忍,就此暂别,愿你们晚安。 这日清晨,高晓明扛着两大袋子刚采来的油茶籽从山上归来,途中在半山腰处,他就注意到自家门口停着辆熟悉的旧皮卡车。 车斗内堆叠着一些柑橘幼苗,看到这一切,他立刻明白了—那是肖金峰为他带来沙糖橘苗! 因此,他的脚步不禁加快,然而抵达家门口却没见到肖金峰,反而遇见了高明万。 高明万正坐在门槛的木凳上小酌。 小美一见他归来了,笑意盈盈地开口:“明万给你带了沙糖橘苗来!现在就要种植吗?需要喊人来帮忙吗?” 随后,高明万站起身解释说:“这次我去广东跟随老板跑运输,日夜兼程怕水果损坏。 今天清晨到县城,吃完早饭后老板将部分货物送去了省城,其他的存放在当地售卖。 这些都是我带来的树苗,老板还送了二十斤新鲜橘子作为礼物。”他在运输公司待了数月,凭借勤勉的性格及师傅的悉心指导,早就熟练掌握了驾驶和维护工作。 在这个交通状况不理想且维修店少的年代,司机们通常都需要自我修车技能。 出车前总需仔细检查车况确保无碍,万一路途 问题还需自己动手解决。 虽然高明万单独修理汽车还不够专业,但是搭档驾驶长途却很在行。 他们会分工明确,一个在白日负责驾驶,另一个则在夜晚接力,通过轮流休息达到最快运货速度。 运输公司有两种业务:一是代人发货;二是自己搜寻货运目标并寻求销售途径。 对于那些对保质期限有特定要求的货物来说,高效运输至关重要。 凝视着高明万,高晓明觉得弟弟进入运输行业后,磨砺了不少,整个人的气息似乎与以往大有不同。 这是积极的转变。 接着,他看向堆积在卡车上的幼苗对许小美说:“小美,去请哥哥过来帮一把忙吧。” 树苗已在路上颠簸好几天,树根裹着泥土和湿稻草虽然有助于保湿,但他们知道尽早种植更为理想。 尽管秋天适于植树,但存活率比春天稍低,务必赶在气温骤降至适宜的种植区间,以便让它们早日扎根。 许小美应承下来,疾步奔向她二姐家寻求援手。 随即,高晓明收拾地上散落的袋子,倾倒里面的茶籽到院子之中,准备工作紧锣密鼓地展开。 望着满院堆叠的茶籽,高明万不由升起满心羡慕之情。 这么多的茶叶籽,能产出多少珍贵的茶油啊,二哥真是出类拔萃! "你要眯一会儿吗,万子?" 高晓明确问道。 可是高明万却摇头答道:"今晚车子并非由我驾驶,精神还饱满得很。 老板答应让我休息,明早回办公室就好。" "不如我帮你哥一块栽种,我现在先将车开去小富山山脚边。”说到这儿,高明万踏上皮卡,驶往目的地。 这条道路是高晓明特别安排修整过的,为的就是便于车辆通行。 来到山脚旁的路上,他们看到一大片平整空地留待搭建棚舍,那里放着种树所需的各种工具和歇息的地方。 一边问着树苗的数额和价格,高晓明开始从卡车货斗搬运,"万子,这里的树苗究竟有多少株,又该多少钱?" 他询问道。 高明万下了车,协助整理:“不多,大约百十来棵左右。 因为时节和地点缘故,树苗不易找。 砂糖橘畅销得很,有的产地供不应求,我们老板费了好一番周折去了偏远地方,那儿路况不佳,买树苗的较少,才有今日的结果。 至于价格,我也不清楚。” 从高明万嘴里了解到这些树苗来之不易,高晓明更加感谢起肖金峰的努力。 如果不是为了给自己置办这些树苗,这行程就不会如此漫长了。 不过,他对砂糖橘的质量最为关切,接着便问:"那边村落的砂糖橘怎样?质量与别的地方有差距吗?" "其实并不差,只是品种一样。 村子位置在山林间,未开通公路,大货车无法深入,装卸会有点麻烦。" 高明万解释道。 听见这里,高晓明朝安心。 树不好就意味着肖金峰赚不到太多,同时也直接影响到了树苗质量。 兄弟俩一边谈话,一边忙碌着种树工作。 高明万将树苗安置进早已挖好的坑中,而高晓明则是锄头不停挥动,填土使其牢固。 两人合力完成了两棵种植后,许小美和张成远相继加入他们的小队伍。 他们在任务分工中互相协助,如许小美扶住树苗,张成远负责松土,速度自然飞快,效率极高。 随着计数,一共栽种了一百零八棵树苗。 这样的数量令高晓明心头一阵欢喜,“好吉兆啊,但愿每个树苗都能顺利生存下来。” 种完树后,不能就此休息,还需立即灌溉,以抵抗干涸气候。 即使温度合适,缺乏水源是个问题。 因此每日浇水必不可少,而他们正好利用了山脚下的池塘作为便捷水源。 提水工作体力活,高晓明没有让许小美做这份累活。 许小美爽朗笑道:“我去准备午饭吧,今天午餐饮在我家。” 二人欣然接受。 在中国传统中,家人间互帮互助很常见,帮了对方一把后,到那人家享受一顿午餐,是常有的情理之举。 等到所有一百零八株树苗悉数浇水完毕,已是正午时光。"来,回去吃饭啦。”高晓明提议,引领众人踏上下山归路。 高明万开着皮卡车,准备驾车进城,高晓明和张成远也顺势坐到了车斗上,避免步行。 这是张成远头一次坐皮卡,心里既有紧张又有期待。 谁会抗拒汽车带来的乐趣呢?一回到家门口,许小美就已经煮好了晚餐,她手脚麻利地准备了四样菜品:炒兔肉、青椒炒蛋、白菜炒和南瓜炒。 虽然菜肴不算丰富,份量却足够。 “今天没什么特别的,凑合着吃吧。”高晓明微笑着招呼大家开始用餐。 事实上,这些菜肴主要出自他清晨的打猎成果,配上自家自产的蔬果。 “小美,把人参酒拿来,给大家一人斟一杯。”高晓明吩咐道,许小美应声照办,拿来了他们自酿的人参酒。 那是去年酿造的,滋味浓郁醇厚。 第一百二十章 驾车归来,引来议论 虽然菜品一般,但有酒助兴,倒也不显得单调。 自从高明万去了运输公司上班,难得返回村庄。 这一次驾驶皮卡车回归引发了一阵轰动,村民们围聚过来与他聊天攀谈。 用完午餐,高明万在二哥家中停留之后,回到老村子,将车停在池塘畔,开始了洗车的活计。 车上运载的树苗导致泥土残留,需要清理干净。 在洗车过程中,有人主动前来搭讪帮忙,这让忙碌的工作增添了趣味性,他也很乐意与人交流心得,甚至吹嘘起来。 “升官发财不易归故乡,穿锦衣黑夜行”,高明万被视为有出息的村人。 现在觉得自己见识较一般村民更广,就与大家分享了自己开车时的经历,有惊险又有幽默的事情。 他挽起袖子,展示着手臂上的刀疤:“上个月,我和师傅遭遇抢劫。 他们在路上放置了尖锐的铁钉,还握着刀斧威胁我们交钱和物资。 师傅假装答应交款,转身后挥舞大刀冲杀过去。 我当然不能退缩,也挥刀相迎,瞧,这疤就是那个时候留下的。” 高明万向众人讲述那道代表勇气和经历的疤痕,让他颇为自豪。 经过肖金峰教导的军拳之后,他如今已经不同于往昔,不再局限于普通的村民生活。 听着高明万的经历,村民们深感惊叹并微微寒意。 他们只知道他赚了钱,变得有钱,但没想到当司机竟然如此危险。 一些人开始羡慕高明万,同时也对赚钱有了新的理解:挣得多背后付出的风险也不小。 高明万一边交谈,另一边高晓明则拿着剪刀前往小富山。 他刚刚种下的砂糖橘幼苗,还需要修剪多余的枝叶,保持水分,确保植株健康成长。 整个下午,高晓明都忙于照顾这些新芽,放弃了前往山坡采摘茶籽的工作,因为他努力之下,近处的资源已经被搜刮殆尽。 今日天色阴郁,油茶籽又不大,使得他不愿再艰难跋涉去山区采摘。 毕竟之后,家中的农田仍有许多活计等待着他料理。 随着十一月份的脚步临近,冬季栽培的一些蔬菜开始适合种植了,比如大白菜、胡萝卜、芹菜、莴苣、芥蓝、 和各种洋葱、大蒜等。 除此之外,高晓明还需要一种独家种子播撒行动,这在村里独树一帜,正是种植紫云英的任务。 紫云英对于村里的老老少少并非生疏,山坡、田野无处不在,但人们对其深入了解却不多见。 事实上,紫云英可是重要的蜜源植物,能够作为一种优质的绿肥用于土地培肥,同时也是牲畜的好饲料,如羊和牛可以食用,但不宜过量,防止出现胃胀;然而对猪而言则不同,无论食量多寡皆无妨,因为它富含营养且口感绝佳。 紫云英更是一种药物植物,其根、全草与种子均有药用功效,具有祛风明目,强健脾肾,并有解毒止痛的作用。 讲起这番话,高晓明播种紫云英的初衷便是两个,增土壤肥沃,同时丰富蜜源供应。 其花期是从二月延续到六月,结实期在三月至七月,漫长的花期为春日采蜜的大好时光。 拥有四十箱蜜蜂的他,当然清楚地明白冬季蜂蜜的来源问题。 在九月下至十月初正值播种季节,高晓明手中储备的今年春天在山中采集的种子正是良机。 他曾留着这些种子,而非在出售中药之时一并脱手,就是为了用于如今。 紫云英非常适合种植于田野间。 待来年的耕地上,它们就能随着翻耕埋于深厚土壤里转化成天然肥料,紫云英极强的固氮作用还会使土壤中的氮元素增多,有利于后面种植作物的成长。 第二日天气晴朗,中午时分,他取出行囊中的紫云英种子,准备展开一番精细处理。 看似普遍的植物种子,实则繁杂琐碎。 首先种子须放置阳光下晾晒约五个钟头,晒种后混以细砂摩擦以去除种子上的蜡质,以此提升其吸水性和发芽效率。 紧接着,选用5%的盐水进行筛选,剔除病变或瘪小的种子。 接着将选好的种子浸没在经腐熟的人粪尿中泡上八小时,沥干水分后拌以复合肥即可播种。 瞧瞧那繁琐程度,绝非简单之事。 这时,晒种之余的间隙,他还忙起了去外壳的工作。 那些最先捡来的油茶籽,已受到强烈阳光炙烤,许多壳皮已裂开来露出黝黑的籽核。 部分易于剥落的,只需稍加抖落,难以处理的,则要动手分离,显得有些繁重。 高晓明借助木棒敲击辅助,不断剔除空壳,重复几遍之后,种子壳完全去除。 干爽到足够榨油的阶段,他便会把它们送去油坊进行加工。 近期的日子里,田间劳碌占据了高晓明大部分的时间,使得他几乎鲜少去县城。 而新购的拖拉机目前也只是尘封的展品。 由于院内的空地需放置晒油茶籽,所以拖拉机便只好暂且停泊在宽绰空地上,此景自然吸引了孩子们的目光,若他不在意,可能会有人调皮到爬上车辆。 每当这时,他总得训斥他们下车,他的担忧并非小气,而是出于防范那群难以管教的顽童!稍有不小心,可能车子就得在他们手下遭受损伤了! 对汽车一窍不通的人,反倒最容易损坏车辆,高晓明驾车技术不错,然而修复技术怕是要逊于名叫高明万的那人。 去掉茶油籽外皮后,占用的土地面积大大减少,那些漆黑的茶油籽核被堆积在房檐屋角,既便于晾干又可防范突如其来的大雨淋湿。 说到降雨,在十一月初,天空飘起了细雨,只是这雨量微小,刚湿润了地表,随后云层散开,刺目的阳光重回人间。 这场雨深深触动了村民的情绪。 起初雨下时,人们内心充满喜悦;雨歇之时,大家却显现出失落,议论纷纷希望雨量更多。 就在雨后的次日晚间,许小美的二姐、名为许多玉的女子如愿产下一子。 张成远便在村里找来一位产婆,请来许小美在一旁帮手照料新妈妈。 归来时,许小美眼眸下方已有淡淡阴影。 但她的神态掩饰不住激动:许家后继有人! 由于许多玉并无父母、公婆在旁,又仅有一妹许小美相伴。 产后修养是大事,如此照料任务便落在了妹妹的肩头。 近段日子,许小美专心陪伴许多玉做月子,对家中的日常稍显疏忽。 不过,高晓明确实理解,毕竟姐妹之间深厚的情感,而且那新生的是亲上加亲的许家人,让她倍感欣慰。 于是,许小美负责家中的三餐事务,大多数时间则留在许多玉家看顾她。 直至她的体能恢复大半后,许小美才减少出门时间。 如今村妇们多数顺产,且由于常年劳作,往往生产速度快,只是胎位异常的孩子需稍加周全。 顺产恢复期一般三至五日就能基本康复,能自由走动并部分自理,只是身体还需修养。 高晓明包揽田间事务,幸运的是他体质健朗,这类需要耗费体力的活计对他来说不算繁重。 他自己在自家田地,以及细奶奶家的田里撒播了紫色的云英草;至于父母家的农地,一方面因种子不够,另一方面因他爸视其犹如杂草般吸走地力而不愿意种植。 不过,细奶奶和高壮却接纳了他的提议,赞同他这么做。 以细奶奶的说法是,反正野草早晚要生,倒不如尝试种植紫云英,花儿美观,且紫云英嫩叶还能当菜肴食用。 这个普通的日子,趁着空隙,高晓明造访了细奶奶家。 自迁至牛尾岭后,他造访次数减少不少,但所幸细奶奶家迎娶了勤快的媳妇,并已怀孕,小院落每日充满了欢笑声及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盼,与前世的冷清寂静形成了鲜明对比。 随着日子忙碌起来,近来的首要工作主要是深耕、播下冬天吃的作物,并加以浇水。 耐心等待种子破土而出、成长为幼苗,细奶奶忧郁地看着高晓明说:“晓明呀,你家那个井,水充足吗?水供应够不够?” 村子里的水资源紧张,每一度水分都要合理调度,能不用就尽量避免洗澡。 所以仔细嗅去,你甚至能闻到村人群中那股独特的气息。 高晓明以为细奶奶是为用水担忧,于是说:“我家的井很好,就算天空再热,我都能拎两大桶水回来,或者你可以随时去我家取也行,让高壮帮忙就可以了。” 高壮连忙回答:“明哥,我自己去提就好,真的急需用水的时候。 家里还能凑合对付着,奶奶想做的可是酿红薯粉这件事。 上半年初,我们收获了许多红薯,目前全埋在地窖里。 可长时间存储,会有坏掉的风险,所以奶奶打算做成粉丝。” 高晓明一听立刻明白,制作红薯粉耗水巨大。 对于村里原有的老旧水井来说,满足细奶奶的需求有些勉强。 然而他家虽然人数较少,却拥有一口水井容量大的井,能负担得起制作一批红薯粉的需求。 他自己也挺爱食薯粉,便决定:“好呀,今咱们这就干!立即去地窖搬红薯,然后磨浆过滤,说不定明早就做出红薯粉丝!” 听了这句话,高壮顿时心情开朗。 这段时日,关于红薯,奶奶总是愁眉紧锁。 最初设想很美好,但在缺水的下半年里,许多事情变得难以进行。 因天干,他们在早些时候已提前将红薯挖掘出来,堆积在家中显然不合适,不过,乡亲们通常会在山中开凿简易的地窖存放此类蔬果,其中高壮家的地窖也在那边。 商定后,高晓明和高壮前往那片竹林地窖搬运红薯。 他们的地窖不算很深,仅三四米,身形较为瘦小的高壮自然负责下去捡红薯。 他用自制简陋踏板滑下去,将里面的红薯逐一放入竹篮中,满后,高晓明用系有粗绳的竹篮将红薯拉上,然后将红薯倒进更大的框中递与高壮装。 两个协作无间,忙碌片刻才大致将红薯搬完,最后高壮踩着踏板爬上地面,告知:“大约只剩三四十斤,奶奶打算留到冬天炖粥用。” “那就好,你们自作主张吧。”高晓明说着,挑起两篮红薯回了家。 他每次挑一担,高壮也挑一担。 到了家中,高晓明先汲井水拎出两大桶,随后寻得一只大盆,吩咐道:“你在这边挑红薯,剔掉坏的,洗掉泥土上的渣土,剩下的我去继续挑。” 鉴于体力差距,高晓明将更累的活分给了力气较大的自己。 高壮应允后坐在小木板凳上忙活。 不大会儿,高晓明又一趟能挑满满一担红薯返回,随他而来的还有细奶奶和何秀曼。 尽管何秀曼怀孕腹部日益隆起,但仍保持相对便利的行动。 经过往返奔波,所有红薯都悉数搬运到高壮家。 他们家的红薯远远超过这次所带,地窖中的尚未考虑。 红薯从熟起到现在,家里每日早餐大多都是番薯汤了。 正在洗净红薯的细奶奶提醒道:“晓明啊,你那也有些红薯吧,不如一起来制粉丝?” 闻言,高晓明短暂不好意思起来。 实际上,自家的红薯确实寥寥无几。 开始种植的数量并不多,加上为了当零食烤干了部分,剩余大概也就上百来斤。 这点数目对他的耐心制作红薯粉丝而言显然捉襟见肘。 虽美味,但红薯粉丝制作起来工序繁杂。 现在大部分人都能做到自我供给,自家想要的食物都亲手种植烹饪。 然而将来,人们可能会选择将红薯送到专业的工作坊,加工成粉,而不亲自操持。 尽管高壮家的红薯数量不多,但他们将它们混匀了后,并分配了一部分磨成的红薯粉,这还是完全可以实行的计划。 所以,高晓明也去把自家的一些红薯取回来了。 高壮家族本有地窖,对此,高晓明很自然地在牛尾岭山脚下的树林中开凿了一个。 第一百二十一章 传授经验 当他挑回了红薯后,眼光犀利的高壮惊叫道:“晓明哥,你们家的红薯好大啊!比我家整整大了一倍!” 精妙的老太细奶奶和何秀曼连忙过来看,确认了确实高晓明带来的红薯的确体型较大。 红薯是一种耐旱的作物,尽管天干会影响产量。 今年由于天候干旱且家力不继,浇水施肥不如以往频繁,因此高壮家的红薯不大。 但是,高晓明那里却水源充足,所以他经常灌溉,红薯自然生长状况更好。 “这就表示我非常会种地嘛!”高晓明笑道,他将红薯堆在地面上,然后大家着手开始了工作。 要想品尝香浓的红薯粉,首先要处理红薯,从清洗开始。 先将红薯洗干净,不必去皮,只需去掉表面难看的痕迹,剩下的放置在一块铁板上摩擦,以便去除外表的硬皮。 这个铁板藏着玄机,上面密密麻麻打了很多小孔,这样铁板背后便形成了一些凸起与凹陷,红薯借此被磨得如泥浆般。 红薯碎渣自然从磨好的铁板缝隙间滑落至干净盆子里,变成了纯净的白薯渣。 这部分红薯渣饱含丰富淀粉,便是提取出其淀粉,制成红薯粉的关键原料。 细奶奶带着何秀曼正在细心地磨制薯渣,高晓明则进入屋子拿出一些干净的洁白棉布准备备用。 先将这些棉布清洁一番,随后静待使用。 磨好的红薯渣需加入适量水分并搅拌均匀,然后裹进白棉布内过滤杂质,得到富含淀粉的水溶液。 将这水溶液澄清后,便会形成清澈的白薯淀粉。 红薯淀粉与水相调,变成糊状,便可用来制作红薯粉;同样,红薯淀粉干燥后也能长期储存,用于随时制作。 它还能做调料,让肉类口感变得更加滑嫩,可用于勾兑汤汁凝结或者烹炒食材。 在新鲜蔬食不足的冬季,这样的简易菜品也是应急的好选择。 获取鲜淀粉后,他们会立刻转化为红薯粉,因此不必先干燥存储。 制作出粉之后,再去晾干。 接着,高晓明到屋外搜集了几块木材,凭借这些材料搭建了一个简易的支架:一边置两根呈直角排列的小木桩,中间横放了一根约拳头粗的大木棒,然后将各种容器依次排列于木棍底部,形成一个简单的支撑结构。 完成所有预备工作后,他抓住布袋的四个角,朝着正在帮忙准备工作的高壮喊:“去拿一盆薯渣过来。” “好的。”回应的同时,高壮捧起一盆红薯碎渣倒入布袋中,液体从布料透出径直流下到容器内,留下的是被布袋隔出的薯渣。 在壮硕动作的推挤下,棉花布袋愈发显得沉重,然而高晓明的手腕稳健无比,纹丝不动。 待整盆废物倾倒殆尽后,他还抓着布裹的红薯碎屑,将其内含的水分挤尽,紧接着示意壮硕再来一盆。 接连两盆过后,包在布里的薯泥碎片开始堆积过多,难以继续装纳。 此时,高晓明巧妙地将布袋四角系于放置的竖杆上,依靠地心引力让多余的水分缓缓滴进下方盆中。 盆内的浑浊物呈现出乳白颜色,放置一段时间后,淀粉颗粒会沉淀下来,清澈的水分则会上升分离。 若色泽不理想偏深褐,也可在弃水后再添加清洁液体,使其再次沉淀分离开杂质。 这项工作的每个步骤都需要时间耐心进行,四人在两小时内共同完成了红薯粉碎工作。 尽管四人参与,实际主要劳作是由何秀曼与高晓明兄妹完成,孕期的何秀曼参与度最低,却也始终忙前忙后地配合。 傍晚时分,许小美从她大姐姐家回来,一眼见到庭院里热火朝天地干活场景。 看见她返回,细奶奶关心地询问起她及家中婴儿的情况。 许小美当然报以好消息,并简单描述了一些关于生产的细节,眼神认真地听着何秀曼聆听这些内容。 因何秀曼即将到来的生育,这些话题对她的吸引力尤为突出。 许小美前往厨房做饭,细奶奶和何秀曼随后也准备回家。 尽管高晓明盛情挽留,她们仍婉言谢绝留下。 高晓明并没有硬劝,反而提醒道:“细奶奶,红薯淀粉只需一宿沉淀就可以了,你们明早就过来做红薯粉丝吧!”闻言,细奶奶答应了,与何秀曼一同先回原村庄落,留下壮硕继续收尾处理。 壮硕最后倒掉残渣,并协助整理工具,笑着同高晓明告别道明早再见。 整个过程耗水量惊人,然而高晓明家中那口井极其充沛,即使如此大量的水提取也未曾见底部减少。 洗红薯和渣处理后的废弃水中所含养分并未废弃,会被倒入墙角处的花丛中。 人群离去后夜色渐深,高晓明核查完晾在一旁的器具,成果丰硕——一 袋满满的薯泥渣、木架上挂着的三个装满薯泥布袋、底下空盆中的浑浊液等待转化。 厨房内传来了许小美的呼唤:“晓明,该吃晚饭了。” 餐桌前,两人边享美食边闲谈。 许小美透露:“我二姐那也有很多红薯,不过他们都担心它们 ,所以预先将红薯切丁晒干,说是在冬天煮粥时用。” 她们家并没有储藏地下室,考虑到年迈父亲健康问题以及仅有四位姐妹的情况,一家人未曾挖掘自己的藏储空间。 直到许多玉与张成远结识,想寻地建地下室,遭到外界排斥导致无功而返,家 用的地窖至今未得。 红薯如果未能置于地下室储藏,极易腐烂造成损失,人们无不珍视种植成果,没有水源做粉丝保存,则会选择晾干保存,这样至少能保留在手里的一部分收获。 晒干的红薯可以在整个冬季用来炖粥食用。 高晓明说道:“他们家今年也没空来做红薯粉丝。 这样吧,问问你哥哥还打算挖地下室吗?如果你想,就在我们的旁边挖掘吧,直接挖到我们这里,就算别人知道了也管不着。” “嗯。”许小美随声附和,随后笑容满面地聊起新生儿的趣事。 然而高晓明却显得有些不在状态,上一世,许小美也很照顾她的外甥,只要有好吃的她都愿意分一份,待家里富裕之后,还负责了外甥的学费。 这位外甥确实是个勤奋读书的人,一路升学到京城,并在那里工作买房,即便如此一年到头能回几趟都不一定能数清,回来时对她这个姨娘也不见得有多亲热。 许小美曾经对此感到些许不平衡,可高晓明从未提起。 毕竟他也有包揽自己亲侄侄女学费的习惯,考试表现好的还会有些奖励。 更何况他们的亲亲晚辈在成长后也很少善待自己。 在这件事上,两人都有着各自的烦恼。 现在眼见许小美好不容易关心起外甥,高晓明心中有了想法:生育计划或许可以提前计划一下! 一旦许小美有了自己的孩子,那份爱心就会自然转移到新的生命上。 而在这一世里,他打算和许小美共同抚育他们的子女,体验父亲角色的责任和满足感。 至于别人的儿女,好坏都只是过客而已,各自家长自然照看着吧! ( 转眼便是第二天清早,细奶奶一家早早来访,她手中托着一张大的铁制方形板子,强壮的高壮提着一捆竹编网格框架,为接下来晒红薯粉丝做好准备。 昨晚的滤液沉淀一整夜,沉淀在盆底的是纯白色淀粉,而水面则清澈如昔。 包在布内的红薯皮此刻已略显干瘪,这部分废弃物不会白白丢弃,它们会被作为牲畜的食物。 许小美早餐过后再次去姐姐家帮忙照料婴儿,她如今虽经验不足,但许多人玉与张成远也同样生疏。 三人联手应付新生宝宝的啼哭、排泄,忙得不可开交。 张成远还有田里的事情要做,加上男性粗手粗脚的,很难妥善照顾新生婴儿,抱在手中的时候连呼吸都要谨慎。 对于刚出生的孩子来说,拉屎撒尿是最频繁的时刻,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在睡梦中度过。 孩子一旦哭起来,如果不是饿着了,那么肯定是要拉尿或排便了。 许多玉事先预备了一些尿布,许小美也亲手用旧棉布缝制了几套,可仍供不应求,因为他们一湿就得换洗,尿布频繁地脏污更换是避免不了的。 还好现在天气还不算寒冷,洗涤尿布还不算特别费力。 许小美主要是协助护理婴儿和照顾月子中的姐姐。 见到细奶奶一家,她连忙走上前迎接,"今天天气好,适合晒粉丝。" "正是的,最近晴朗连天,只需要晾两日就行。 晓明,你吃早饭了没?" 细奶奶笑问着。 "已经吃过了,小米将锅子洗净,我们现在就开始制粉丝吧。 细奶奶,您调和糊料的工作交给你了,我去取水,壮子,生火烧火!" 高晓明分配好了大家的任务,提着系有绳索的水桶向井边走去。 水缸的水量不算巨大,所以提了满满三次才能达到大铁锅所需的三分之二。 壮壮已先坐在炉子旁边的木凳上,点燃了炉膛里的火焰,准备工作逐渐启动。 如今在高晓明家里,柴火供应最为充足,小树枝整齐堆放在一起,劈开的成木也堆积如山。 烧火时,先使用那些小树枝,它们烧起来迅速而猛,待到火势旺盛,就可以加入大块柴火,大块柴材持久耐烧。 如果要在烹饪时,既要炒菜又要保持火焰,那么就必须使用大木头,否则每炒一次菜,就得重新添加柴火,那样就会手忙脚乱,菜肴质量自然就难以保证了。 细奶奶指导何秀曼调制红薯粉,一边教授一边实践。"秀曼啊,你看仔细些,这个过程可是大有玄机的。” 何秀曼专注地学习,她们家以前没有红薯粉的制作经历,因为她家人口众多,生活条件有限,产出的红薯往往作为粮食填饱肚子,奢侈做出红薯粉品尝自然是不现实。 红薯粉的调配其实不算复杂,主要是掌握水的加量而已。 自家制作的红薯粉素净无杂物,外面买的可能会添加明矾,以增加其韧性,助于面条形成长长一缕,并便于运输,口感弹牙经久不易破碎。 不过明矾含有铝,过量食用可能损伤大脑,因此尽量避免过多摄入。 市售的那种折不断甚至带弹性的粉丝,十有 是添加了过多明矾和明胶。 由于自家手工制粉不易定型,不用漏网漏水条入水,而是在温暖的水中直接涂布于铁盘上后,置于沸水中蒸烫一分多钟,待粉条煮熟后再撕下,放置于竹编架晾凉。 经过大约一小时的日晒,红薯粉皮表面干燥但尚未全干时,就可以取下并折弯,切割为细面条,再晒干后便储藏起来细嚼慢品。 只要保持适宜湿度,红薯粉丝可以保存两三年之久而不腐烂。 大锅中的水已然滚烫,细奶奶手持圆勺在面糊中搅拌,而后舀出一勺,倾倒入预先放置的铁盘,确保均匀铺展。 此刻铁盘被放入滚烫的沸水中,大小刚合适,恰如其分地漂浮,不沉下去。 奶奶将盖子盖在锅上:“大概需要一分钟左右,熟透就行了。 过去我们得凭直觉判断时间,有时得掀开盖试探。 但现在不同,你们都戴着手表,一看便知时间。” 话毕,一分短短时间即逝。 掀开锅盖,腾升的水汽扑面袭来。 铁盘上已附着了一层面粉,白净的红薯粉在烹煮过程中发生色泽改变,如同新鲜红薯切开后露出白浆,片刻转深褐色,红薯粉的变化道理相同。 奶奶熟练地把热乎乎的盘中粉皮挑起,放到一旁备好的竹架上散热晾凉。 紧接着,她又轻柔搅拌面糊,再舀取一勺倒入铁盘中。 每一次制作粉皮的过程,都不忘适度搅拌面糊,以防止淀粉沉淀影响最后的品质。 一边忙碌,一边传授经验,奶奶的教诲细致入微,何秀曼专注倾听,一丝不苟地记住。 在一旁默默观察的高晓明也动手将竹编网格架搬至院子,选择背风朝阳的位置晾晒,以防止尘土污染。 于是,奶奶细姑与何秀曼一起制作粉皮,高壮大叔生火,高晓明则在一旁协助,帮忙晒好粉皮到院里。 第一百二十二章 丰富的柴火 粉皮表面干透之后,他取过刀具与案板,将其对折后再切成条。 原产纯红薯淀粉的粉皮韧性不够,如果太干,则折叠即断。 因此,要在半湿半干的状态下将其切割成条。 随后将切好的条装入大筛箕内继续晒至干。 高壮一家的红薯数量大约 百斤,高晓明家里也有上百斤,因此得到的淀粉原料颇为可观。 而如今转化为粉皮制作过程漫长。 当许小美回到家中准备午饭时,发现他们的红薯淀粉尚未完成。 家中有两个不同尺寸的大锅和一个小锅,两个大锅分别用于煮食和炒菜,小锅则负责蒸饭。 通常家庭只用两口,一大一小;但由于村人们生活条件逐渐提高,且每家或多或少都有养猪的习惯,所以在新房屋建设时便出现了大中型锅具。 建造房屋时,工匠询问高晓明灶台应该如何设计,他脱口说出这种布局,工匠也就照此做了。 平日只用一锅烹饪,此刻则用来炖煮猪肉粉条。 今日正值军岭老墟镇的日子,一大早,许小美好心地骑着自行车买回新鲜的猪肉,一部分赠予她的二姐,另一部分留给自己。 将肥膘剁碎榨出猪油,而后倒入井水并烧沸。 考虑到多人食用,放满了整个大锅。 待热水翻滚后,加入切片的红薯粉条及瘦肉,临近熟透时再放入青菜作为调味点缀。 这简单的午餐,让人满口生香。 高晓明握着大海碗大快朵颐红薯粉,即使口感稍显柔韧而不是弹性十足,却同样滑顺可口,带来独有的风味。 他对美食赞不绝口,不仅赞美细奶奶制粉皮技艺,同时也盛赞许小美的厨艺。"真的好吃!红薯粉这么煮简直人间美味!”他毫不吝啬地表达了赞誉。 闻言,许小美抿嘴微笑了,低头专注享用每一口粉条。 她不常能吃到这地道的食物,配上肥美猪肉后的确滋味非凡。 一众人等将碗中的粉条一扫而空,就连那炖煮的汤汁亦滴汤不剩。 见何秀曼爱不释口,细姑忙告诉高壮:“我说过,秀曼肯定爱吃这个。 今年就特意向多栽了些红薯。” 高壮笑着想起种红薯时与奶奶的交流。 高壮自己厌烦红薯多得吃不掉,自然不太愿意种太多,可婆婆坚持要求多种一些,只为了满足何秀曼能品尝自制红薯粉的欲望。 谁知秋天干旱无雨,田里的红薯歉收不说,连做粉丝所需的井水都成了难题。 幸好有晓明家的井源! 制作红薯粉丝这一整天下来格外耗时,主要原因在于低效的工作流程:每制作一张粉皮都要经过一分钟烹煮的过程,虽然短暂,但累积起来时间长,而且随着水分的挥发,锅里的水平面也会慢慢降低,需不断加水烧沸保持温度。 直至午后,全家人才完成全部制作。 高晓明因为经常需要收购药材而在家中备有衡秤,他一一称量完所有的红薯粉,并依据原产地的比例来公平地分配这些原料。 细姑提出希望多拿一些,其原因是使用了高晓明家的水电资源。 这一天持续燃烧的大火,确消耗了不少柴火。 高晓明当然不想接受额外之物,但在细奶奶的坚持下,最终多了几斤红薯淀粉。 红薯皮则全数赠予了细奶奶,因为高晓明家里不养猪,连牛羊也吃得不多这类杂物。 这些红薯皮尽管部分营养流失,但仍对猪来说是一份不错的饲料。 高晓明挺有运气的,红薯淀粉刚刚晒完,天就开始变脸。 阴郁的天气里光线昏暗,温度骤降,但始终没有雨水降临。 许多人在等待雨滴降落的愿望中抬望天空,不过雨并未如他们所期待降临。 在这样一个阴冷的日子里,久未谋面的肖金峰意外来到了高晓明的门口。 当肖金峰出现在门口,高晓明瞬间怔住,接着立刻请他进入正厅落座。 “肖大哥,今日怎么突然来访?上次你说要送我的砂糖橘树苗及橘子我还没好好道谢。 因为家里有些杂务,我一直未有机会去县里。”高晓明解释了没有立刻回应的原因,并问道树苗的价值,好支付肖金峰酬劳。 然而听到这些话,肖金峰立刻摆了摆手,说道:“咱们兄弟之间别谈金钱问题。 这次我来找你,其实是有一件事情想请你帮忙。” 一听见请求,高晓明便忘了提及金钱,爽朗回答:“肖大哥请说,能帮助你的事我一定尽心尽力!” 人的交往就如此,互相关怀互助,这才是真正的兄弟之情。 肖金峰也没有客套,直接说出了来意:“前几天我接到一个活计,要将一批瓷器运到县城,没想到货物出事了!瓷器易碎,我安排一位退伍老司机去接货,本来一切顺利,但在鹰潭路段出现了问题!” 肖金峰皱起眉头,抑制着愤慨的情绪继续叙述:“司机和货都被扣了,师傅王师傅也被打伤。 带回来话的意思是想拿回车和货,就要付出赎金。” 听到这一番,高晓明眉间亦闪过担忧,询问详情:“这是怎么回事?” 任何事都需要有合理的解释,这样沟通起来才容易一些。 肖金峰答道:“他们声称王师傅撞倒了人。 当时王师傅因急于赶路开车,原本预料九点能到县城,却在七点发生事故。 当时天已黑了,他说看到有人扛着木头在路上,急刹车时没撞人,反倒差点让货车翻车。” “车一停下,一群人都扑上来,手里挥舞着棍子,一口咬定是王师傅撞人。 他们想扣下车辆,索要赔款。” “现场一片混乱,王师傅本想将那人带走,却被一棍打晕在地。 随后遭到了一顿毒打,身上的钱也被一扫而光。” 听着肖金峰的诉说,高晓明明白过来:这绝对是‘碰瓷’的行为!而且针对的是一整车的珍贵瓷器! 因此,高晓明询问:“肖大哥,你对此有何打算?” 肖金峰回应:“如果不是不慎误撞,赔点钱也就算了,但这次事情分明是设陷阱陷害!我咽不下这口气,如果就此妥协,今后路过这条路线都会举步维艰,因这里是瓷器之乡JDZ,必须途径鹰潭。” “晓明,找你是为了有个强大的形象陪衬!除了你,其他人都是能单挑三个的!”肖金峰言明来意后,热切的目光直盯住高晓明! 打架对高晓明来说简直是家常便饭!咳咳,是前世的寻常事!但这辈子为了哥儿们,他也会挺身而出,更何况一般场合,对他毫无压力。 于是他同意肖金峰的请求:“肖大哥,什么时候出发?” 见状,肖金峰神情欣喜,他知道高晓明身手超群,以前两人较量过,看似旗鼓相当,但实际上他喘着粗气,而高晓明依旧镇定自若,明显手下留情。 “立刻出发!那些瓷器今天的最后交货期限!”他紧迫道。 接运货物是有期限的,但从这里到JDZ不算远,两天往返足够,但由于想要稳健起见,交货日可能会推迟。 运输业没这么发达的时候,车主得仰仗运输出来办事,还得讨好司机。 但随着行业的变化,司机的地位逐渐下滑。 尽管肖金峰没在最后期限交付,车主也不会多嘴,但他自己追求诚实守信,希望能提前送达货物。 说完立刻就动身,也没什么收拾的时间,高晓明跟着肖金峰上了车。 路过余家的时候,他还特意停车向许小美道别。 现在已经超过上午十点,他嘱咐许小美不用做饭,就在余家吃饭,因为他需要外出处理事。 许小美认识肖金峰,向他致意后,询问晓明何时归来。 他说:“运气好的话晚上回来,否则就是明天。 你今天晚上不用为我做晚饭,我会在外面解决。” “好吧。”许小美应着,倒不是很担忧,因为高晓明在他心里像无所不能般可靠。 站在山坡上,目送两人驱车离开,余家老小看着黄河牌卡车驶远,特别是月子帽下的余妈妈,怀抱着婴儿坐在屋檐下,满心艳羡。 卡车里,肖金峰又去接了几个约定的人,大家上了车,车厢满了,后面的只能挤在车斗里。 瞧见这些人身手敏捷且气质类似肖金峰,高晓明推测他们可能都是退伍兵。 待所有人都齐备后,带着杀气,肖金峰驾驶着黄河卡车向鹰潭的小村庄冲去。 村子离国道大约三百米之处,林荫路边停着一辆解放牌卡车,被帆布遮掩着。 车厢内装满了精美的瓷器,两侧站着两个人守卫着。 其中一个人穿着军绿色的老棉袄,靠着树桩,慵懒地说:“那个赎回卡车的人怎么还不来?都过去一天了!” 另一个人边嚼着瓜子,剥壳满地,抱怨道:“谁知道呢,反正他会来的!这些瓷器价值可不小!那辆车也是宝贝,咱们村民都不会开车,哪还需要等着人家拿钱?不如直接拿去卖掉!”他又叹了口气,“哎,要是我们会开车多好!” 两个人随意交谈,各自感慨不已。 两人都不会驾驶,此刻车辆静止在树林间,只能求助于那位被迫停下的司机。 嗑完瓜子的人轻轻弹掉手中的残壳,说:“时间已近中午,我去先回家填饱肚子,回头换你值勤!” “嗯,随意。”那倚在树干上的人懒洋洋地应着。 突然,一辆崭新的卡车进入了他的视线,原本的慵懒之态瞬间收敛,腰板也挺得笔直。 他感觉到,那一定是来赎车的人! “大山,去请勇哥他们过来一趟!”他立刻吩咐道。 听到指示的先前那人像一阵风似的离去,一边疾跑,一边高声疾呼:“快来!拿钱的人来了,勇哥!” 接着,村里有几家门户应声而开,十多个壮实的身影持棍出门,朝公路的方向汇聚而来。 人们常说依靠山就有吃的食物,依傍水源就有饮水。 这座不起眼的小村庄虽没什么丰富的物产,但它恰好坐落在干道旁边!过去路上的车流量稀少,大多与背景相关;但随着改革开放,商贾如云,道路上的汽车逐渐增多。 陈勇身为村中的新一代领导者,周游四方,经验丰富,一直在灰色地带打滚。 他与人合伙行骗,正当营业与不义勾当并举。 劫完车后,他便负责卖掉车内的货物谋利,利润可观,价格自然低于市场价格,便于转卖。 然而,团伙内讧之后,众人四散。 陈勇由于不能驾车,无法继续这样的生计,回到村里照看生病的母亲,同时也是因母亲病情严重而归来。 然而看到门外繁忙的国道路过自家门口,他心中萌生新念。 过往的汽车就是流动的金银财宝。 于是,他集结起一帮青年,策划碰瓷 ,将车辆拦下后以碰撞为名勒索。 开始司机还能妥协付点小费,但他们贪得无厌,迫使车停下来就将司机折磨,扣留车辆以榨取更多赎金。 面对价值高的货物与车辆,较弱势力的司机不得不重金赎回,这让陈勇等人越发趾高气扬。 陈勇带领十几个同乡挥舞着棍子,站在路边。 当那辆标有“黄河”字样的卡车停在他们面前时,司机刚一开门,一个结实的男子敏捷跳了下来,同时从车厢里走出七名壮汉,手持铁棍或是空手。 陈勇目光停驻在那些铁管上片刻,意识到这是一群不容小觑的人物。 毕竟这里是自己家门口,纵有所求也不敢太明目张胆。 所以,他们的行径虽然嚣张,但只用木棍恐吓,并未触及致命点。 不过那些金属铁棍却令形势不同。 同样从中跳出的伤者王师傅,来到肖金峰旁,指着森林里的车子宣告:“这是我们的车。” 肖金峰瞥向那货车,布篷严实盖着,里面估计没有太大损失。 瓷器价值珍贵,但却也脆嫩,越贵的瓷愈罕售,非普通商家所能承载的生意。 这群人的目标应在于 ,而不是偷窃车辆。 肖金峰望向陈勇,问道:“这么说你是这儿的大哥?”陈勇虽明白对方不容小觑,但毫无畏惧。 陈勇身边虽仅带十几名追随者,但他们与村 系紧密,陈勇一声令下,村里的男女老少定会立刻赶来支援。 第一百二十三章 瓷器易碎且昂贵 村口已有一些人在张望,若有异变他们随时待命行动。 陈勇挺胸抬头,傲然回应:“对!你开车把我的部下来回了,这事该如何算?”肖金峰追问:“伤到谁了吗?” "陈老二!" 陈勇一声呼叫,只见一名身材矮小的人自人群中走出,陈老二正是撞木横穿公路的那一幕主角。 原本打算通过"碰瓷"的方法解决,村民们担心真出意外,司机可能不会停车,后果严重。 为此,陈勇计划先以木头做障碍使汽车停下,随后谎报是撞人需赔偿。 陈老二一瘸一拐走上前来:“你的车把我弄断了腿,今后我没法工作,必须赔!”肖金峰目光一掠,神色寒凉。 站在他身边的高晓明不禁暗自冷笑,觉得这位陈老二的演技欠佳。 之前他走路正常,一出事却马上装成瘸子。 肖金峰冷言直截:“我告诉你,一分不会给你们,但我车子会时常过这条马路!至于你陈老二……”他嘲讽道,“如果你真的觉得是被撞伤了脚,那就只能让这只脚离开你了!” 他迅速抬起腿向陈老二猛踹,行动出其不意而快如迅雷。 陈老二猝不及防,那只假扮受伤的腿直接被击中。 肖金峰腿力强劲,这一脚传来微弱的断裂声,显然已经折断。 陈老二痛呼不已,村口的人都听闻,其家人立刻拿起农具冲向事发地点。 见状,其他人大声响应跟进。 对于他们来说,碰瓷成为了村子主要的财源,务农反而成了其次。 陈勇眼睛瞬间放大,他意识到遇到了强硬挑战,却并未料到如此厉害。"你太大胆了,所有人动手!”他气愤地叫喊,挥舞着手中的棍子朝肖金峰攻击。 跟随者也群起攻之,一棍子瞄准了高晓明头顶而来。 他抬手抵挡并握住这棒子,用力一带将其夺了过来。 原本不携带武装以防麻烦,现在有了这工具可用,短小灵活的兵器在混战中更能发挥威力。 高晓明运用短棍犹如扫落秋叶一般,横向一击退却所有对手。 他手下分寸极准,只击打对手的手脚部位,以防止致命。 每一下棒击,疼痛立即在击打处肿胀起来,让人痛得龇牙咧嘴。 队伍中总共有九位身强力壮的队员,唯有王师傅受到伤病折磨。 王师傅尽管受伤了,但他毫不退缩,他操起一根铁棒,投身混乱战局。 那天遭遇背后突袭,头部受创,紧接着遭到暴揍。 车也被对方扣留后,王师傅只能徒步返回县城。 这番羞辱,不可遗忘! 王师傅眼睛红了,铁棒毫不留情地下狠手。 提到鹰潭,可能鲜为人知;但龙虎山,则更多人知晓。 这地方有着独特的道术传承,平凡人家生活于此,或许无法修炼道法,却习得了一些保身的武艺,练武之风甚嚣尘上。 陈勇就是此类杰出者,他的生涯经历跟高晓明类似,从小捣蛋鬼一枚,朋友圈子常常与正途脱钩,打架 习以为常,后来甚至在法律边缘行走,积累了不少财富。 一旦习惯了追求快钱,就难以适应踏实耕耘的农夫生涯。 在众人围攻陈勇等人以及挑战高晓明他们的时候,村庄上下都纷纷抄起家伙:有的提刀出战,无刀则握着火钳当战具。 数百人一拥而上,即使肖金峰这样的高手也显得凝重脸色。 他从王师傅处得知敌人不过是十几人,便喊了同队的人马,径直杀来。 谁能料到…… 然而一旦开打,岂能轻易停下脚步? 对手的实力,他心知肚明,最多只能一敌五。 眼下只能指望有保留实力的高晓明了,扭头看向好友,他大声喊:“兄弟晓明,这次全靠你了!” 面对蜂拥的乡亲们,高晓明心头也掠过一抹恐慌。 但是事情已至此,唯有硬着头皮应对,一拳挡百拳,出手毫不留情,迅速驱散周围的围攻,伴随着沉闷的哀叫,人们接连退散。 解决了身边对手,他在人群中敏捷游走,唯一的目的是抢夺敌人手中的刀斧等凶器。 兵器如猛兽,一旦混战起来,容易引发意外伤人,致命伤概率极高。 无论伤害自己人还是对方,都是棘手问题。 然而高晓明身影如流水般灵活,他抓住机会夺取对方兵器,掷于马路对面繁叶纷飞的小树林。 有的被扭断手腕,有的直接倒飞出几米之外,嘈杂声和叫骂声此起彼伏,现场一片喧乱。 诸多利刃挥向高晓明,如果换成他人面临这种困境,只怕早陷绝境。 然而高晓明的速度和反应力超群,他一边巧妙避开危机,一边觑准机会夺取敌人的武器,穿梭在人群间隙。 随着他移动,夺走的武器越聚越多,随意一掷,都能甩出两三丈开外,若要捡回,非耗费时间,再加上马路那边山坡地形,武器可能会顺势滚动下滑。 "肖哥,擒贼先擒王啊!"高晓明大声喊道,期望肖金峰会立即制服陈勇。 面对眼前的近百人,他初时有些手足无措。 夺刀剑时,行动迅猛,甚至伤到对手,然而一旦他们失去了武器,高晓明反而难以进一步下 。 因为他们不分男女老幼,无兵器后,皆不过是普通的村民。 唯有年轻力壮的青壮村民,因为年岁轻、略通拳脚功夫,多少具有些许抵抗力。 "拿铁棍的兄弟,请手下留情啊。"高晓明再度提醒,由于己方已经夺去许多长柄武器,局面略微缓和。 若非高晓明早一步夺走强力兵器,刚才这场混战可能会导致更多的伤亡。 所有人都情绪激昂,连妇女和老人,虽然武器在手时是防守一方,失去后指甲和牙龈就成了他们的武器。 "小 !"王师傅挥手欲赶走一名小男孩,却被后者紧紧抓着手臂不放。 这男孩极为勇猛,一跃而出冲向王师傅,并张口狠狠咬下。 尽管他们都穿有厚实衣物,但为了行动自如,王师傅等在动手时脱下了外套,战斗中更是挽起袖子,此刻那口直接咬在胳膊上的疼痛实在让他痛不欲生。 "混账东西!"王师傅咒骂,九人中以他实力较弱,再加上先前受伤,现在竟不能摆脱一个小孩,本来他不愿对孩子施暴,但手臂上传来的持续疼痛几乎侵蚀了他的理智。 愤怒之下,他的另一只手挥动铁棒,狠砸向孩子的头部! "冷静些!"高晓明眼尖地察觉了这一切。 他飞速穿过混乱的现场,撞翻好几个人直奔过去。 一名村民目睹了这一幕,尖声道:"小虎!" 这小虎正是那孩子名字,果然如其名一般野蛮! 就在铁棒即将落在男孩头上的那一刹那,一只手稳稳地拦截并夺走了棒子。 高晓明夺走了铁棒,一脚将小虎蹬飞出去半米远,摔倒地面。 此刻那女人大步冲向小虎,眼神满含怨愤,直勾勾地盯着高晓明等人。 面对她,高晓明毫不畏惧,呵斥道:"带着孩子滚远点!" 说完,他又用力挥舞铁棒以加重警告效果。 那女人怒火中烧,却又不得不顾及孩子的安全,抱着孩子退出混乱场面。 王师傅此时也从刚才的震惊中恢复过来,后怕不已。 他险些丧命在这次混乱中,对高晓明充满感激。 但高晓明已经加入战团,与他人对打。 他留意到高晓明清晰、镇定地应对十多个人的围攻,似乎应付裕如。 即使有打斗,也讲究分寸,多数是轻伤而非重创。 在纷乱中,肖金峰与陈勇一直对峙交手。 由于陈勇从事无本营生,自有一番技巧,在对抗昔日战友时显得难以压制。 顾虑可能发生命案,肖金峰没有携带凶器,战斗力量因此略逊。 几番纠缠后,利用自己惊人的耐力,他抓住陈勇疏忽的时刻,成功将对方制服! 怒意难抑,他朝陈勇甩出两记耳光,打得陈勇晕眩。 紧锁着陈勇,他扫视混战的局面,吼出怒喝:"所有人停下!" 谚语有云,捉贼必先拿贼首,此话不虚。 肖金峰解决掉陈勇之后,那纷乱的村民们立刻失去了气焰。 众人不由自主地停止打斗,而肖金峰那一方人员也随之聚集成形。 高晓明扫视周围,看见自己这一方的人都挂彩了,其中甚至有一位脸部被抓痕纵横,一看便知是一个“母老虎”所为。 另一边的人,也同样受了些伤,让人咋舌。 也许只有高晓明毫发无损,但也并非如此全然没错。 为了救援那个名为小虎的孩子,他在王师傅的一棒落下之际抓住了铁棍,震得他手腕隐隐作痛。 肖金峰同样受到陈勇几下攻击,显得有些狼狈,他脸红筋胀地对着陈勇那群村民霸气宣告:“记住,我们是诚信运输公司的!这条路还将由我们公司的车辆通行,你们再妄图拦截劫车,我们还会继续教训!” "恶有恶报,你们这样的行为将来必遭报应!" 他又狠狠地在陈勇脸颊上拍了一掌:“把你抢走司机钱财的证据交出来!” 陈勇还被肖金峰钳制在手中,感到来自他的凛冽气息,意识到肖金峰可能已经出手伤人。 他感到害怕,因为面前这个人曾是军人,手段决绝。 他瑟瑟缩缩地把手伸进口袋取出钱,慌乱地交给肖金峰。 肖金峰直接把钱递给了王师傅。 王师傅点完数后满意地点点头,认可了数目。 这并非巨额款项,但也不菲。 面对这种情况,尽管委屈,但陈勇深知自身性命掌控于人手,只能服软,只好叫家里筹了这一百元。 话题转到金钱之后,肖金峰仍然不肯放过陈勇,环视着村民们冷冷道:“未来我车上这条路,如你们再敢有任何挑衅,我建议你们夜里多保持清醒。 不然天热易燃,村庄被烧也是难免的。” 这是 的威胁。 听见这话,陈勇和其他村民们神情骤变,愤怒却不敢发作,只能用目光直瞪瞪地看着肖金峰。 他们的村落位于公路边,原本打算靠着一些非法手段轻松获利。 可是,他们的行事风格不同于那些流窜的强盗车霸,对手如果彻底下定决心,他们的脆弱性也暴露无遗。 谁都难保没有入睡之时,若真的遭到报复,整个村庄可能面临毁灭性的火灾。 况且对方如有后台,纵然起火也可能安然脱罪。 想到此处,陈勇开始为自己先前的行动感到恐惧。 他曾以为碰瓷捞钱不过是一点小小的勾当,没想到后来的胃口越来越大,行事越来越不顾一切。 实际上,肖金峰带领的人的到来,可以说是拯救了他们的性命。 因为他们再如此愚蠢行事,总有一天会被自己的愚蠢毁灭。 现在,当威胁说出后,肖金峰放开陈勇,傲然直视,而陈勇却再无勇气抵抗回去。 "晓明,开车这辆黄河卡车!"肖金峰扭头吩咐高晓明,而他自己则转向去开装载瓷器的解放卡车。 对此,高晓明自然照办,他已驾驶过这辆车,上手相当顺溜。 就这样,一行人上了车,在村民陈勇等人注视下离开了此地。 他们在离开后,纷纷低声咒骂,带着伤痛的步伐跨过马路,寻找各自的 与斧头。 毕竟这些是必不可少的日用品,失去了它们,生活将会大大不便。 有人很快找到了自己的家伙,而有的人找了半天无果,只能一边咒骂一边搜寻。 不过,经过这番较量,他们都明白自己的鲁莽,之后的行为不敢再那么暴力了,即使遇到冲突,也只是图求一些小额赔款。 高晓明是在上午十点出发的,将近中午时与对手大打出手,拿回车辆后,他驱车返回县城。 下午两点到达肖金峰的运输公司。 一进公司,肖金峰立刻冲着母亲问道:“妈,午餐都准备好没?”肖母见到儿子狼狈的模样,却毫不惊讶地说:“嗯,洗手去,开饭啦!”随后转身回屋继续料理。 高晓明等人排队去水槽洗手,此刻确实饥肠辘辘。 然而,肖金峰并未就此罢休,他要求陈勇再拿出钱:“你们把我公司的司 伤了,得赔偿!医药费加工伤费一共算一百元!” 第一百二十四章 小包裹 饭点儿已过,他们还经历了一场激斗,其中除了高晓明,其他人的疲惫明显,尤其是师傅王师傅面色苍白,显得十分虚弱。 洗净手后,众人走入正厅。 餐桌上摆放了十几道菜品,多数都是荤菜,仅有的几个素菜作为点缀。 每人面前的一大海碗饭,盛满了冒着热气的白米饭。 “都饿坏了吧,别拘束,尽情享用!”肖金峰邀请大家,并率先举起碗筷进食。 其他人看到他率先开始,也毫不迟疑地狼吞虎咽起来。 高晓明饿极了,筷子翻飞,吃得虽快,却又保持了良好的餐桌礼仪。 饭后,肖金峰取出了一叠红包,依次给每个人分发。 看见大家都在收下,高晓明虽有些意外,但也接下了。 拿到红包后,那些人都匆匆离去,肖金峰叫了一个司机开车送他们回去。 师傅王师傅是本地人,住得不远,他也要回家养病。 临走前,王师傅告知肖金峰:“我要休息一段时间,脑袋还有些懵。”听到他这话,肖金峰拍了拍他的肩说:“老王,安心养伤吧,康复再回来工作。”“好的,谢谢。”王师傅答应后便往家里走去。 众人散去后,高晓明又将手中红包还给肖金峰。"肖哥,红包你收回吧。”他说道。 之前为肖金峰种砂糖橘树苗没有要钱,那现在打人更不用收钱了,高晓明最不愿意占别人的便宜,否则他心里会过意不去。 肖金峰不愿推辞,他说:“大家都收了,你也不例外。 若非有你的帮助,今天的事情很难收场!”想起这件事,肖金峰至今仍有几分后怕。 他没料到村里人如此凶悍,一两百人全拿着凶器。 如果没有高晓明的敏捷,恐怕会有 。 商人多信奉和气生财,这次肖金峰采取行动并非出自喜好争斗,他希望一劳永逸,确保不再遭受未来的麻烦。 “晓明,上次我们比试的时候我就看出你有所保留,没想到你如此内敛,真令人赞叹不已!”肖金峰慷慨赞扬道,目光中满是对高晓明的赞赏。 他相信,连高建设对高晓明的实际能力可能也不甚了解!有这样的身手,何事不能胜任? 肖金峰虽不肯接受红包,但高晓明坚持递给他,说:“他人或许收下合适,但我不能收。 要么这样,我们先把那些树苗的钱结算了吧?” 看到高晓明的决心,肖金峰也不好拂了意,只好收下红包,塞进口袋。 接着他说:“晓明,我还需要你帮一个忙。 王师傅伤了,你也知道运输公司发展得很好,现在急需驾驶员。 寻找合适的司机并不容易,所以,我想请你暂时去公司做段时间的司机。” 说完这番话,他还观察着高晓明的眼神,补充道:“我知道你喜欢待在村里和经营山地。 但现在冬日里农活不忙,你能抽出两三个月来公司支持我工作,可以吗?” 高晓明原本要推辞,却被肖金峰的解释堵住了嘴。 他沉默了片刻后问道:“你们会去省城有业务吧?其实我正打算近期去买些装修材料。” 闻言,肖金峰欣然答道:“没错,公司常去省城。 我差不多每周都有一趟。 这样,所有去省城的任务都交给你来做。 路程不太远,一天往返,你需要购买的材料自个儿开车运回去就行。” 他还接着提到住宿的问题:“别担心住处,我这里还有一间房空置。 我明年初打算再建一栋楼,至少五层。 你随时可以用。” 高晓明在运输公司扫视了一圈,望向一片空旷之地还有废弃的小屋,笑道:“在那里建?” 肖金峰略怔之后笑道:“不错的眼睛,我是打算建在那里。 那是爷爷以前的房子,等到明年旧房拆除就着手重建了。” 听到这里,高晓明轻轻一笑,保持了沉默。 因为在前生,肖金峰也正是在那个地点建起一座五层大楼,作为公司办公室。 于是他说:“那就成交吧,既然你们需要司机,我就帮你撑一下阵脚。” 高晓明本要自己去省城购买材料,如今兼职司机,可谓一举两得。 得到高晓明肯定的回应,肖金峰大喜过望,心中的忧虑也随之放下。 运输公司虽然快速扩张,但司机紧缺问题尤为明显。 他曾极力鼓励高晓明学车,就是为了将来能及时填补人手。 长途出行时,他一个人出车足矣。 凭借他的实力,两人一同开车确实大可不必。 一切说定后,高晓明便不想久待,决定按约定明天正式到职上班后离开了。 既然到了县城,自然不会立刻回家。 他决定找个时间和高建设聊聊,并去关心下自己的房子装修进展。 高建设竟不曾在警局,打听之下,说是外出办凶杀案去了,这让他的行程有了小小波折。 “说是密室逃脱案,门和窗户都被完好地锁闭,人却莫名地消失在屋里了。 高局长现在正去调查死者的社会关系。”这番话是黄伟志所说,作为办公室内文档整理者,他未随队前往现场。 高晓明向黄伟志询问了更多案情细节,但由于此案刚发生不久,黄伟志所知的信息并不多,很快就讲完了。 高晓明思考了一会儿,发现自己对这个案件并不了解,上辈子也没有相关记录。 既然自己在这方面的知识有限,那就不再浪费精力在这上面了。 “伟志,我近期会在运输公司任职,将住在县里。 回头你帮我告诉我叔叔一声,就说有空我会去找他。” 快速扫视周围确定没人注意后,高晓明靠近黄伟志耳边低声说:“我需要频繁往返省城,黄金之事,你要不要托付给我处理?” 黄伟志的心跳突然加速,眼底闪烁着激动的光亮。 尽管目前有稳定的薪水工作,但日子过于平凡无奇!除周末休息,几乎每天他都得上班。 休假时也需回到农村,帮父母干农活,照看弟弟。 年迈的父母与残疾的弟弟需他分担照顾,怎能不多留点心思和帮助! 黄伟志也低语道:“这会不会给你带来麻烦?” 听到这里,高晓明轻笑了一声,递给他一个眼神示意,仿佛在告诉他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其实黄伟志对那些藏在手里的黄金颇为心动,但一直以来都顾虑重重不敢轻易行动。 毕竟县城里出手黄金太显眼,必须远离这里才能交易,但他却没有机会去别的地方。 他曾打算把户籍迁移到城市来,高晓明同样表示赞同,只是一直因为户籍迁移虽容易,但却无落脚之地的问题停滞不前。 因为黄伟志没有房产。 为此,高晓明给出了方案:“挣到钱之后,你就购买一套合适的房子,对外宣称房款是我出借给你的,我和你交情匪浅,不必担心他人质疑。” 黄伟志眼睛发亮,连连点头,觉得此提议无比合理。 他在警局工作是受高晓明引荐的,高晓明更是高局侄子,能帮他借款理所当然。 “你打算何时去省城?”黄伟志低声询问时间。 对于何时启程,高晓明并不确定:“明天吧?反正短期内我都要常去省城,还会顺便在那里购买装修材料。” 虽言语有些许不确定,但黄伟志自有决断。 他指引高晓明来到自己的住处,随后递给了一个小包裹。 包裹内,便是那笔金子。 他叮嘱道:“我不急用,按你自己判断出手就好,记住安全最重要!” 接过小包放进口袋后,高晓明保证道:“你只管安心等着,成交后便把钱给你。 你可以开始考虑选购房屋了。 我的建议是,首先进个小房子,过些年后再来购置一块地,盖幢自建房。” 此时尚无太多预售房屋,土地价格便宜,造房成本也不太高。 可是等二零零几年,房地产热潮起来后,购房者就需要购买商品楼了,那些大面积的豪宅动辄几百平米,再加上公摊,一家大小居住其中实感拥挤,哪比得上单独的小别墅舒适便捷呢! 他不常回到县里,因此这房子的设计与装修全部外包完成,完工后,他们将要装修三楼,粉刷墙壁、铺设地板,同时装设门窗、衣橱、木床等家具。 然而他还未踏出警察局,就有人叫住了他。 招呼他的是赵警官,一位虽曾熟识但也仅限于此的人,高明里正是在他家租住了公寓的弟弟之一。 比起高晓明来,赵警官年长两岁,高晓明于是询问道:"赵哥,找我有何事?" 赵警官开口说道:"你那个四弟似乎跟人起了些争端,我看他身上有伤,并且心情似乎不佳。 我问过他几次,可他始终没有多讲些什么。" 高晓明眉头轻挑,想起自高明里迁至县城就业以来,两人就没有再谋面过了。 赵警官特意向他透露此事,说明情况非同小可。 因此他决定去了解一下。 致谢后,他准备去糖厂。 尚未接近糖厂,就闻到浓烈的甜蜜味,这是糖厂已开始制糖工作,每日榨甘蔗,熬糖水,然后生产红糖、白砂糖等多种产品。 之前糖厂收购甘蔗来到村里收购,但由于高家并未种植甘蔗,这事儿对他而言并无关联。 此刻恰好为工人们的工作时间,但糖厂大门紧闭,只有一个门卫在传达室守值。 于是,高晓明抽出包烟走进门卫处。 他向来不吸烟,这烟是路过时随意买的。 他笑道,递出烟草,试图搭话:"大哥,我有一事相询,你知不认识高明理这位朋友?" 这是一名四十出头,体型适中的男子,虽然外在平凡,但气质颇为敏感。 接过高晓明递上的烟,瞥了一眼才发现是本地产,廉价的一元一包。 保安心中暗自赞赏这举动体现出了礼节周到,温和地回答:“认识,厂里每位员工我都熟识。” 高晓明露出微笑解释:“我是高明理的二哥,高局局长是咱两家人的长辈,他是经高局长安排入厂的,这你应该听说过吧?” 听到这话,保安神情微微改变,原本漫不经心的眼光渐渐变得慎重。"听说最近你弟弟好像和别人有些矛盾,是工厂内部的问题吗?"高晓明保持笑容继续问道,他已经亮出底牌,不怕对方撒谎了。 不出所料,门卫在稍作思索后,终于吐露实情:"前阵子,高明理跟厂里的一位姑娘走得挺亲近,结果遭到厂长妹夫一顿教训。 不仅如此,他们让高明理解放去做搬运重物的脏累活,还是单人承担卸货任务。" 至于具体原因,他没有明说,但显然是因为那位女孩儿。 听到这个信息,高晓明的眉宇微微皱起。 原来问题是因小看了那位姐夫。 难怪连警察赵兄问起来,高明里都不吱声。 也许,高明里意识到这矛盾不好应付,打算咽下这口气。 而高晓明却不容忍受。 若换作这份工作是高明理自主选择,即便再艰难,高晓明也愿意他坚持,但他知道,这是高建设引介的关系,不能坐视不管。"打了狗也得顾忌其主人”这句话,在这一刻浮现在他心头。 高明理在厂里的遭遇实际上打了高建设面子一耳光。 他的眼神犀利看着门卫:"你的厂长大人在哪?我想和他会谈一下!" 门卫又迟疑片刻,接着答:“在办公室。 他办公室在那幢楼,招牌上有标明。” 他指路引导向那位领导的方向。 高晓明的背后有高局倚靠,所以保安不敢不理会他。 至于高晓明与厂长之间的沟通,则纯属他们的私人事务,他并未与任何人产生摩擦。 进入工厂后,他在保安的指引下,稳步前行。 很快找到了厂长的办公室,敲响了房门。"请进。”传出威严的声音,高晓明推开办公室门走了进去。 在宽敞的办公室里,约三十五六岁的年轻厂长正专注写字。 他肤色白皙,佩戴着眼镜,散发出知识分子的气息。 能这般年纪便成为厂长,一是背景深厚,二是知识出众。 他上任以来,引入新式榨糖设备,显着提高了厂方产量。 第一百二十五章 茶枯 写下一行字后,他抬头看见进来的陌生人,顿时露出惊讶的神情,皱眉询问:“你是谁?”高晓明确实直言道:“我是高建设的侄子,高晓明。 来此是想知道,弟弟高明理现在的工作岗位是否出于您的安排?” 面对厂长困惑的眼神,他继续说明,“尽管明理只是一名临时工,因为高建设的关系,工厂一直照顾他,让他能跟随大师傅学习。 如果这是您授意的话,那就没毛病,我只是想了解实情。” 听着此话,年轻的厂长大感诧异:“我确实安排了他学习的机会,有什么问题吗?这样能让他学到实用的东西,难道不对?”实际上,这份工作的安排对他来说是十分适宜的。 听到这,高晓明显然安心了许多。 他之所以未找那位小舅子而是直接对话厂长,是料定小舅子可能会利用高建设的威势行事。 如果小舅子只是仗势,厂长出场可以解决此事。 但如果这背后是厂长本人的意思,那就是在向高建设挑战,那样的位置他就不应该争取,他要做的就是带高明理离开。 考虑到可能的状况,以及高明理由为保得这份工作不愿反抗的决心,高晓明的态度变得柔和。 他复述保安的话,又假意安抚:“厂长的日程繁忙,这样的小事自然不会放在心上。 但如果叔叔得知明理在厂里的待遇可能会有误会,我想我有必要来澄清。” 年轻厂长听了,神色瞬间紧张起来。 他立刻站起来解释:“我绝无此意!高局请您莫以为我是刻意的。” “如果这是事实,我会纠正的。”厂长带着高晓明径直走向卸货区。 他信奉实践检验真理,在确认情况之前,他并不鲁莽地将责任归咎于小舅子。 来到卸货区时,他发现只有高明理一人忙碌着卸货,其他人围在旁边袖手旁观。 正是在这个收糖旺季,本该安排三五个人卸货的车次,如今只有他一个人默默工作。 目睹这幕,年轻厂长确信高晓明的话不虚,不禁气红了脸:“石新生!王大国,你们两个干什么呢!” 他厉声呼喝,谈话的两人猛地转身,认出是厂长之后,瞬间满脸苍白。 此时,高明理疲惫地扛着重的甘蔗捆,手指 ,脸部左侧有明显青肿伤痕,显然是受到了不公的对待。 察觉这一切的刹那,高晓明心中更加不满:“明里,你下来!”他对眼前的情况感到义愤填膺。 回到村里的时候,他在,那些弟弟妹妹们就没有被人欺侮的经历。 但在学校里,他的名气流传,即使他毕业后,有人知道他是高晓明的弟弟——高明里,也没人敢于 扰他们,因为担心他的报复行动。 相对而言,他的两兄弟日子相对平稳。 特别是高明里,作为家中的小儿子,受了不少宠爱。 然而在学校工厂里,高明里竟被人欺负成这样!高晓明对于侮辱他弟弟的行为感到愤怒,也对高明里的迟钝无能感到生气——面对欺负从不诉苦,也不会反击,只是一味默默承受,就像头牛般辛苦劳作! 当高明里乍见二哥出现在眼前时,以为自己眼睛看花,愣怔几秒后才确定。 心怀委屈的他立即下车,飞奔至二哥身旁,还未启口就已热泪盈眶。 高晓明厌恶地看着他,呵斥道:“窝囊废!”虽然被骂了,但对高明里来说,这种斥责仿佛是一种心灵安慰。 青年厂长看到了这一切,对高明里的委屈深有感触。 他怒气难平,原本为了报答高层的关系,才给了高局一个工人名额。 现在这个人来了,却又受到这般待遇! 找不到出口的怒气,他直接将火力发泄到那两人身上,虽然他外表文质彬彬,但发起脾气来毫不留情。 他们的惧怕程度直线上升,因他的身份赋予了一种不容忽视的压力。 其中一个人甚至没有半点愧疚地透露:“是李文武让我们这么做的。”而这个李文武正是厂长的小姨子的弟弟,那位闲适且游手好闲的工会成员。 听到这里,厂长深呼吸一口压制怒火,“李文武!他在哪儿?”声音里满是对背叛者的愤怒。 “正在工会那里玩牌呢。”原来他是工会的人,每天主要任务似在混日子。 厂长大步朝工会所在地走去,身后紧紧跟着高晓明和高明里。 他对小姨子的弟弟处理的方式很大程度上是在为他们示范。 作为重要的观剧者,他们的存在不可或缺。 此外,他也希望能看清这个李文武的模样,以防错抓对象于晚上执行报复计划。 高晓明只需记住了那个人的脸,欺负他弟弟的人都要付出相应代价!当天晚上,夜色愈加深沉。 在餐馆内,后厨传来诱人的菜香,前方则是喝酒喧哗的气氛,其中李文武似乎是喝酒最凶的一个。"大哥,你又输啦,再来!” “给大哥斟满!”一桌子的人附和着,而旁边的人忙着替李文武斟满他的酒。 酒是老莲花瓶出品的四特佳酿,香气浓厚,连不善饮酒的人都会感觉到微醉之意。 李文武已喝了不少,满脸通红、目光泛血丝,心情烦躁,他很少开口,只是拿起酒杯一口干尽。 他的酒量向来很好,常常成为姐姐夫人的酒宴救星,挡住不少酒精。 但现在,为了一名临时员工,连姐夫都敢训斥,并逼迫他对那位新人道歉! 这种憋屈令他忍无可忍。 叫上好友来到此地,一杯接着一杯,喝得头晕目眩。 他脚步踉跄地站起身,猛推身旁的椅子,含糊不清地道:“结束,结束了!我姐那里有事,今晚就不陪各位喝酒了!” 席上众人,皆知他的地位,见他宣布离去,自然没人敢于勉强挽留。 客套了几句,就簇拥着李文武离开餐馆。 有人关切询问:“文哥,需要送您回家吗?” 李文武斜睨了一眼来人,冷哼一声:“不用麻烦!我家就在不远处,离这不近,还怕自己醉了?你们还是少管我。”说完,他避开援助,独自前行。 虽然醉得不算重,但这自豪的酒量使得他在摇晃之间依然行走稳健。 朋友们默默注视他远去。 李文武一离开,背后却已悄悄传来闲言碎语: “听说那‘李老大’至今未搞定罗溪?上个礼拜他不是才与那个工人传出暧昧?” “没错,听说还动粗了,让临时工去装卸东西,那工人现在肯定是敬他如鬼神。” ——— 87年小镇,街面的水泥道尚不完整,路灯亦未能全面照及。 出门后,还有些许小商店散发微弱光晕,在这段街道略显照明。 过了几家店铺,灯光渐消,四周陷入漆黑一片。 但从小在这片土地长大的李文武对此熟门熟路,即使是闭眼,也能顺利回家。 行走的同时,心里暗骂连连,计划着等见到他大姐时要倾诉委屈。 作为独子,上有三位姐姐宠爱备至,无论他提出什么要求都欣然应允。 然而就在此刻,忽然暗淡的光芒似乎更甚。 一捆麻布袋凌空落下,紧紧裹住了他的全身! 惊慌间,他脚步一错便失去平衡,重重摔倒在地。 阴影深处,走出两人,正是高晓明和高明理。 高晓明没有言语,仅朝高明理示意一下。 高明理深吸一口气,迅速靠近倒在地上的李文武,狠劲拳脚相加。 他遵照老二的指令,避开头部攻击,专攻手腿和脊背。 他沉默不语,沉浸在惩戒对手的乐趣中,听到李文武痛苦的尖叫,他心满意足。 忍耐几天的怨气此刻得以发泄出来。 在李文武的小腿上又狠踹几下后,高明理瞄见老二手势肯定,二人旋即飞奔逃离。 这周边多是居民区,稍有动静便会引人注目。 他们不能长时间打斗,适当时机必须脱逃! 果然,他们在逃离的脚步声还没消失多久,后面已有手电筒的灯光接近,辨认出受伤的人竟是李文武,场面顿时一片 动。 这个区就是制糖厂所在,李文武是那里的知名人物。 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受伤的他被送往了姐姐,也就是工厂厂长家里。 ...... 穿过两条街道,速度有所放缓的高晓明看向旁边略显狂喜的高明里,开口问:“爽了吧?” 高明里眼中闪烁兴奋,嘴角扬起满意的微笑。 “嗯。”他重重点头,满脸的笑容尽露满足之情。 爽极了!真爽透了! 高晓明浅笑道:“看看吧,打架并不是唯一的报复手段,只要心有此志,就有数不尽的方法来实施报复,不论成功与否,首先要有胆识。” "受到委屈并不可怕,人世间谁能无波折呢?可是,有些委屈是无需承受的!你是借高局长的关系进工厂的,你象征着他的人脉与声誉!被人冤枉、针对,你会坐视不管吗?高局长便是你的盾牌,如果这份庇护失效了,那么那份工作就该尽早放手!” "若你自己无法应对,直说就行,高局长自会支持你!" 高晓明耐心教导道,期望他的兄弟从教训中增长智慧,不让自己的泪水在未知的角落悄然滑落。 高明里聆听得很专注,但仍有些不知所措,他局促地说:“我和高局长……不是很熟络,我不太敢找他,据说他最近也忙碌无比。” 高晓明翻个白眼,给出建议:“既然你寄身于赵警员家中,那就把所有事务告诉他,让他代为沟通处理,并确保可办之事皆得以解决。” "明天去工厂,即使那姓李的指控你动手,也不要承认,夜晚漆黑,他绝不知道动手者何人。" "我打听到些信息,这小子坏事不断,只是由于他的身份才未有人修理。 至于罗溪……如你觉得合适,也可与其多接触,说不定会有意外的好事发生。" 高晓明不了解罗溪具体如何,然而一个人能抗拒厂长妹夫的 ,说明她应有不俗之处。 提到罗溪,高明里的脸颊泛起了红晕。 他含糊其辞地辩解:“我和她没什么瓜葛,只帮了一点小忙,偶尔有过几句交谈而已。” "呵?"高晓明挑眉追问:"在被李文武攻击后,她有什么举动吗?" 此刻,高明里脸部的羞涩淡了一些,迟疑着说:“她……没来找过我。” 嘿,这条可能的情感线刚要启动便已断裂。 他拍了拍高明里的肩膀,鼓励道:“君子何患无偶?你的缘分还没到,别过多沉溺在幻想里,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厂长让你跟制糖师傅学习,这份职业发展不算坏,学成技能后,转正就有机会成为真正的制糖师。” 掌握核心技术和经验丰富老工人的地位在厂里相当高。 待遇优厚,而且工作压力还不算大。 此时的高明里不再纠结罗溪的事,整理情绪后,他点头承诺:“嗯,我会专心求学,尽职尽责工作。” 离开高明里后,高晓明疾奔回家,此时街道空荡无人,光线虽昏暗,但对他的视线并未造成阻碍。 他身处幽静无人之地时,无需掩饰实力,能毫无束缚地疾驰而过。 他在山林中常狂跑,尽管山路崎岖,但他身形犹如灵活的猿猴,而在平整的路上,那份感觉却截然不同。 虽然路面略显坑洼,不如山路坎坷,但却更为平稳宽阔,让人跑步更快。 清风拂过,吹乱了他的秀发,他忽然察觉自己留的长发该剪了。 他现在头发健康亮丽,因为年富力强,生活规律,饮酒适量而非酗酒,烟更是早已放弃,因此他的牙龈和手指并没有黄斑出现。 如今市面上也有洗发水售卖,然而价格高昂,尽管高晓明财力足以负担,但他并未选购。 原因嘛,他有更好的选择。 那是茶叶榨汁后的渣滓,人们称它为茶枯。 用途多样,其中清洁秀发便是其一。 高家村村民特有的洗头法与众不同,他们将淘米水发酵后先加热,再用温热的淘米水润湿发丝。 接着涂抹打碎的茶枯粉,稍微揉搓几次,虽然泡沫不多,但效果显着地清洁头发。 使用茶枯粉洗发后,头发柔顺光亮,上面的尘垢污渍无处遁形。 第一百二十六章 小城里还没来得及 正因为这样,茶枯粉几乎已成为高家村每户人家洗发的重要工具。 但因这样的流程稍显繁琐,高晓明常借此机会蹭许小美一起洗。 每当许小美沐浴,他也会顺势一同冲洗;如果没有她的清洗活动,他就用清水分洗或者直接使用肥皂。 说起来,指望男人做到这般细心周到并不易。 思绪飘散片刻后,高晓明已回归高家村。 他踏入村庄时,见到古老的那一侧沉入了黑暗,村民们显然早已入眠。 原打算提早归家的高晓明,因陪高明里守着某个秘密地点等着抓李文武以将其制服套袋,延误了时间。 他迅速走过老村庄,奔向牛尾岭。 尚未到达家门,两条狗就已经嗅到了他的气息,冲出来吠叫欢迎。 原暗淡的家中,在狗叫声过后瞬间点亮了灯光。 他们在乡村放养犬只,无需拴链,尤其是刚买的成年狗在接受初步教育期间可能会有所束缚。 小狗则通常不会被牵制,从一开始就自由自在。 被两头忠诚伙伴簇拥进门,恰好捕捉到许小美身披棉袍走出的身影。 此时已是十一月初,白天还过得舒适,不过早晚温度逐渐下降,尤其是在偏远山区,早晚温差尤为显着。 "你才回家吗?" 许小美含糊的声音带着些睡意,表明她刚进入梦乡。"嗯,有任务耽搁了。 你回去睡觉吧,别冻着了。 我去洗漱一下就来。" 高晓明说着走往卫生间。 五分钟过去,他已经进入卧室并卸下外套。 许小美在床上缩着腿,裹在被子里并未真正入眠。 看见高晓明回来,自然而然需要寒暄几句,询问他的去向。 高晓明并未隐瞒,分享了他的主要活动以及高明里工厂遭遇欺凌的情况。 他还提及其未来将转向运输行业。 听他这一解释,许小美微微皱眉,显然是持反对态度。 在县里当一名司机的确不失为一项风光工作,薪水也很可观。 然而考虑到家庭琐事繁重,如若高晓明到城里任职,单靠许小美可能难以应对。 还未听完,高晓明就抢先开言道:“只是短期内的支援而已,大概一个月两个月就会回来。 主要是跑省城线路,为了购买装饰店铺所需的现代风格物料。 我记得以前和你讲过,我们的店需要流行的装修风格。 县里的商店是找不到那些时髦装饰品的。” 话音刚落,许小美的双眼亮起,明白了高晓明的用意,“就像羊城那样的专卖店那样,是吗?” 高晓明赞同地点点头,“差不多就是这样,反正比县里的其他店面都要洋气,一开业,光看店里的装修就可能会引来很多人的注意。” 接着他问道:“服装的存货都准备好了吗?” 许小美急忙接口:“我最近都没去赶集市了,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店铺进货里了,全是冬天的款式,你说过要趁年底前开业,好好大赚一笔。” 高晓明眉头稍蹙,此刻董飞霞的小作坊能有多少生产能力呢? 想了想后,他告知许小美:“我现在在运输公司,我计划在开店之前再去羊城一次进货。 新开张的店,新奇的货品更讨喜一些。” 对于这件事,许小美不大明白,完全信任高晓明的决策。 聊完装修的话题,他又补充:“接下来这两个月我会时不时回来看看,不过次数不会太多。 一个人独居可能会有孤独感,要是你害怕,可以让淑芳来陪你一起。” 在这牛尾岭,除了他高晓明一家,再无其他人家居留。 之前有他在旁边,许小美并不太畏惧。 但此刻他即将离去,她心底还是有点害怕。 好在家里的两条忠诚狗可以做她的保镖,在万一发生意外时能提供不小助力。 但与人的相伴总比分隔好些。 “好吧。”许小美没过多犹豫,接受了高晓明的提议。 和高淑芳姑嫂俩相处得还算融洽,她们都在董飞霞处帮忙打理生意。 话题说到差不多时,高晓明低头看着许小美。 在吊篮般的梨形灯具下,她的柔美更加分明。 他心中忽然兴起冲动,身子欺上将她压住,对上了许小美那既讶异又无辜的眼神。 他目光幽深,低声开口:“既然你没睡,那么我们做一些助眠活动如何?这对提升睡眠质量有益。” 说完,他俯身压制住许小美即将启齿的嘴巴,开始了接下来的动作。 …… 一夜好梦,次日早晨醒来时,许小美还沉醉在梦中。 高晓明没有去吵醒她,悄然无声地穿好衣物,整理了几件替换衣服后才出门。 紧接着,他走入厨房,洗净米粒煮粥。 趁热粥烹煮的时间里,他到屋外来了一场晨练。 常言道,拳不离手曲不离口,他若一天不练习,便会觉得浑身不适。 一套拳术挥洒完毕,他早已浑身汗如雨淋。 接着从井中汲取了一桶清水,洗净身后的衣物,井水的独特效果使得冬季温暖夏季清凉。 冬日饮用冷水虽清凉,但对于体格优秀的高晓明,即使冬天冬泳也没有任何冷感。 当然,今年的条件不允许冬泳。 此刻水库已经严重干旱, 还算充沛,周围土壤却龟裂干涸。 换过干净衣物,碗里的稀粥刚好煮熟。 品尝完热粥后,他再次走进房间查看许小美。 大概是累到极点了,此时的许小美还沉浸在甜美梦境中。 考虑到昨晚劳累,让他整晚陪伴未睡,他决定给她多点睡眠。 盯着妻子恬静的脸容一会儿,高晓明从皮夹里抽出了五百元钞票。 高晓明曾经掌管家中经济大权,因为他们是一体的伴侣,遇到事情他负责应对,需要花钱时他便会拿出,但现在他要去货运公司工作,无法时刻待在许小美身边,万一许小美好巧急需用钱,手中却空无分文,就会很棘手。 鉴于前生他让许小美遭受缺钱的困苦,这一世他无论如何都要改变这种情况。 然而…… 眼见许小美受了不少累,而床边只有一堆五百元零钞,这样的场景,怎能不显得有些奇怪呢? 高晓明甩了甩脑袋,尽力驱走这种阴暗的想法,他们毕竟是法律上认可的夫妻!嗯,准确来说还不算是正式夫妻,还没领结婚证书! “晓明,你来了吗?吃过早餐没有?我妈做了一些包子,还在厨房里。”肖金峰笑容满面的招呼道。 对于这个,高晓明感到一丝诧异,他们那地方很少有人喜欢吃包子,而懂得包包子的则更为少见。 察觉到高晓明的好奇,肖金峰解释:“我妈特别向别人请教学来的手艺,包子做得不算太好,蒸出来有点偏硬,不太蓬松,不过味道尚可。 由于现在公司人员较多,她常常做好一叠包子放在那里,大家饿了直接拿去热热就可以食用。” “我早晨喝了粥,尝一下阿姨的手艺也不妨。”高晓明说着走进了厨房。 厨房的大铁锅 放置着三层大蒸笼,揭开盖子,里面整齐排列着十几只包子,虽然炉灶已熄火,但仍留有余温。 这些包子每个如成人手掌大小,表皮略显硬且颜色偏黄,不如外面买来的那么雪白柔软,可能是发酵不够的问题。 一口咬下,味道尚可,带着淡淡的麦香,包裹其中的是猪肉韭菜的馅。 尽管包子皮可能不如外卖的那么完美,但馅料丰富饱满,肉质紧实多汁,非常可口。 高晓明随意拿过两只,一边咀嚼,一边走到肖金峰身边。"怎么样?你 厨艺如何?”肖金峰扭头笑问。 “相当不错,很赞。 今天的活儿多吗?”高晓明问道。 肖金峰回复:“日常都有任务分配,但暂时都交给了其他驾驶员。 你是新人,就先适应一下环境吧,等工作熟悉后再 接单。”他这样建议。 对此,高晓明确无异议,他旁观肖金峰修理汽车,并针对自己不懂的地方提出疑问。 前世他已经习惯了送车辆去维修站,亲自修理的情况很少碰到。 如今身处荒郊野外,如果车辆发生故障,他便需要自力更生学习维修技巧。 了解到这个必要性,肖金峰主动教导他。 整个上午,高晓明大部分时间都沉浸在学修理的环境中,了解的都是基本故障排查与处理办法,这些都是车辆时常会出现的问题。 午餐后,肖金峰对他说:“去省城前先帮我跑趟樟树吧,上次带回来的酒已经被卖掉,得重新进货。 路况你也熟悉,也知道酒厂位置,你非常适合跑这趟。 我已经提前跟对方打过招呼,明早八点你会过去装货。 可以直接过去,晚上就住宿在那里。” 既然开始工作,理所当然要遵命行事,高晓明并未提出异议,欣然接受了这项任务。 他驾驶着一辆大型卡车离开,因这次需装载大量货物回程。 他驾车,朝着樟树方向前进。 前一次和肖金峰一同驾车抵达的樟树,现在他对道路已了如指掌,一路驶过,几个小时内就来到了这个地方。 对于樟树,高晓明算是相对熟悉,然而之前的两次拜访正值药交会,那时熙攘的贩药人齐聚药都宾馆区,一片繁忙景象。 但此非药交会期间,整个樟树变得宁静许多,他驶往酒厂,计划在附近找住处。 下了车,他携带一个行李箱,里头满载着现金,一部分是付给酒厂的货款,另一部分则是他个人住宿的生活费。 刚刚在旅馆订下房间,就有人上前寒暄。"兄弟,你是去酒厂采购的吗?”此人仪表堂堂,口齿伶俐,看起来颇有生意经。 面对高晓明的静默审视,对方并没有退缩,继续介绍:“我是来做生意的,打算采购一批成药,还有一些四特酒。” “你知道吗,四特酒现在火得很,经常出现在人民大会堂,婚宴聚会上都很抢手哦!”那人进一步吹嘘。 随着冬季逼近,宴会活动将增多。 对方询问:“兄弟,你是给他人开车,还是准备自己贩卖药品?”高晓明不想理会,出门在外少与人攀谈才是上策。 因为你无法分辨他是善意还是有所图谋,谨慎是避免陷入陷阱的明智选择。 高晓明态度坚决,显然不想让陌生人分润利益,那人见状也不再强求。 用餐结束后,那人再次凑过来,身后跟着一男一女。 女人打扮时尚,化着妆,头发卷翘,面容颇为吸引人,尤其是那一双丹凤眼里闪烁出动人的眼神,似含情脉脉。"嗨,兄弟,巧了又见到你!我们在玩麻将,还差一人,要不要一起来?”男人邀约道。 还没等高晓明拒绝,女人已柔声催促:“哥哥,我们打个麻将呗,呆在酒店也挺无聊的。”高晓明冷漠地看着他们,毫不犹豫地回应:“我不懂牌类游戏。”女子短暂的惊讶过后说:“那你玩牌也是可以的!我告诉过你,我的牌艺相当不错哦!”旁边的男人微笑着助兴,不断劝说:“走走,我们去我房间吧?要么就在你的房间玩怎么样?” 高晓明没做声,默默看了他们一会儿,随后竟笑了:“那就试试吧,我倒是很会玩牌!怎么个赌法?” “就随便玩玩,不大赌,一块钱怎么样?”男子提议道。 “同意!”高晓明一口答应,于是四人一起进入了某个房间。 房间里宽敞且整洁,已有了一张麻将桌。 刚才那位与高晓明交谈的人,当即开始收拾桌上散乱的麻将,边收拾边讲述:“刚才打算中午时一起玩麻将的,但他吃完饭要离开了。 可惜,我们三个还不够凑局。” “不过也好,打牌正好消磨时间嘛!”他说完后很快整理完毕一副新牌,当着高晓明的面拆开了封皮。 他们在明处的一切行动都是坦荡的,言语间都暗藏玄机,旨在安抚高晓明的心神。 但真能让高晓明安心吗? 高晓明旁观着他们的举措,心里已有了应对策略和结束这场 的盘算。 高晓明是在七点坐到牌桌边,静观两个小时的局面。 最初,他是赚钱的赢家,但后来逐渐转输,原因显然不只是运气差或牌技差。 尽管输掉数百元,但高晓明的态度异常稳健,仿佛并未因此受到太大动摇。 第一百二十七章 捡了一笔巨款! 在一场 结束后,丽丽突然以娇柔的声音提议:“哎,一块钱游戏无趣啊,要不要升级到更大,比如十个单位怎么样?”两个男子没迟疑便积极响应。 目光交错中,高晓明对丽丽回以含蓄的眼神。 他缓缓开口:“也好。”那三个男子交换了个隐晦又匆忙的眼神,牌局洗牌的速度明显加快,背后似乎透出急于继续的心态。 在无人察觉之际,高晓明嘴角轻轻上扬,眼中流露出冷酷的目光。 两个小时里,他已经洞悉他们出千的手法,包括团队协作与调包策略。 每次丽丽撒娇求换牌时,她称呼自己为大哥的话语甜蜜而引人注目,实际上是在分散他的注意力。 对此,高晓明满不在意,输得多赢得少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反正最后的赢家是他自己!他原打算不招惹麻烦,可这些人偏偏找上门。 若论实力悬殊,他确实难以独自抗争,但他对自己的身手及牌艺有着信心。 这些人选择他作为猎物的方式昭然若揭:诱使其沉浸 中,继而以不光彩的手法赢得所有。 他们显然不是单干,背后还有暗中操纵的其他伙伴,可能是躲在宾馆相邻的房间等待。 四特酒销量颇旺,诸多大老板纷纷携款前来进货。 这些人就是这些大老板的目标。 从高晓明下车时那鲜明的识别标志开始,他的卡车、孤身一人和携带的钱包都显得他极可能是送货来的富商。 刚下火车,高晓明就成了他们监视的对象。 他的形象—全新卡车, 且携包裹——很容易被误认为携带大额交易。 就这样,他们不断试探和施展手段,试图拉他加入这场牌局。 顺水推舟的接受了牌局,绝非出于轻率,事实是他认为那丽丽的女人,尽管风情万种,还不如自家妻子动人。 更何况这样的女子危险重重,易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 高晓明在小面额 输掉几百时还淡定,但随着每翻牌一次损失加剧到每个10单位的输局后,三人愈发得意,欣喜的表情无所遮掩。 三人全然没有注意输者高晓明始终保持着平静。 当一场牌局结束,他故意摆出不满的口气说:“不玩了,老是输,没意思!”手指触碰到袋子,暗示要离去。 然而三人怎会容他轻易离席呢?即便赢了很多,谁能嫌财宝太多?看到高晓明对上千块的大输特输了无畏惧之色,他们更加坚信包里剩余的钱定会远远超过这个数目。 "哎呀,老大,你可别走啊!你的牌技那么棒,肯定下一局能赢的!”丽丽又开始了撒娇模式。 另外两个男人也都极力劝说高晓明留下,说了许多恭维的话。 高晓明故意迟疑了一会,接着坐回位置,说:"好吧,不把之前的钱赢回来我不甘心,来,继续!" 众人交换了一下眼神,皆带着一抹玩味的笑容在眼中浮现。 这肥猪跑不掉了嘛! 于是高晓明赢得了这一局,一脸得意,大声叫道:"再来再来!我就说我的牌技厉害的!" 他们互使了一个眼神,接下来故意松动输给了高晓明。 当他还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时,丽丽提议:"老大,你技术真是太好了!这样,我们就玩更大的,一百块一局,怎么样?" 高晓明正处于赢得兴奋之际,毫不犹豫答应道:"行啊!" 赌金又提高了,但这却预示着高晓明的好运走到尽头。 接连几次他赢,接下来却连番败退。 很快,他就把口袋中的钱输了个精光,总共是一万多元! 三人联手设局欺诈钱财,他们往往收获几百、几千块而已,这么大规模的一次成功并不多见,这让丽丽三人欣喜若狂。 看着堆积如山的钱,丽丽小脸涨得通红,眼中闪闪发光,激动得难以自抑。 就连其他两个男子也没比她俩好多少,开始贪婪地数钱,盘算着怎么装袋。 没人察觉,就在刚才懊丧万分的人此刻却饶有兴趣地默默旁观他们的闹剧。 忽然,一个声音打断他们的欣喜。"开心了吗?”这个突如其来的问话让丽丽心跳骤停,本能感到不安。 她抬起头,发现高晓明已无声地出现在那里,并挥起拳头砸向她脑袋。 她的视线瞬间模糊,直接倒在了地上。 击晕那女子后,高晓明迅速解决了另一个,留下最后一个男人才慢慢反应过来。 他刚开口要呼救,然而嘴巴再也说不出任何声响,因为有人扭断了他的下巴! 一切只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 因为那个人太烦,不断找话题搭腔,原本高晓明并不想搅这场混战,但现在下巴被摘了,不得不做出反击。 收拾掉那颗下巴后,高晓明又送了他一拳,让他好好“睡觉”。 高晓明的力量控制恰到好处,足以让人眩晕,却又不至于伤及性命。 三个对手都昏倒在地,室内瞬间安静无比。 看着桌上的赢钱堆积如山,但因为当时市场尚未流通,绝大多数是十块面额的钱,少许五十块新发行的币。 成堆的新钞看起来就像座小金山。 那些五十块钱是在今年4月27日刚刚开始流通,每一张都崭新无比。 装好桌子上的钱后,高晓明开始清搜众人的物品以找到些投入的初始资本,总计找出几百元。 虽然不多, 但他们本就会作弊赢,那些用于设局诱人的资金不需要很多,只需用来诱导目标陷入陷阱。 虽不甚满愿,高晓明还是拉上包包准备离去,当然他是选择窗口而不是门口。 三楼对于常人而言有点高,但对于高晓明,高度不在话下。 他推开窗户,悄悄向外窥探。 墙上有些可供攀爬和站立的凸起,他估算跳跃落脚处后,心里有了底。 离开前,他又回头望了房屋最后一眼。 三个同伴倒在地板上,昏迷时,他特意轻柔触碰他们,避免沉重的身躯跌地声招人耳目。 这时,某个物件转移了他的视线。 他离开窗边,弯下腰探寻到床下的异物,伸出手来抽出一只袋子。 袋口打开的一瞬,满载金币! 高晓明是从窗户悄然跃下,落地后并未回到他所在的房间,而是径直朝卡车停泊之处行去。 尽管武功超群,他还是希望保持低调行事,于是选择转投邻近宾馆住宿,在装载货物之后,迅速返回城里。 他在暗中前行,确保没有任何扰动他人生活的动静。 隔间内,是一群健硕壮士正在进行纸牌消遣。 然而,他们的目的并不是求胜取财,而是打发时间,因而他们注意力大多集中在牌局而非房门外。 房门半掩不紧实,如此一旦邻间有什么动态,他们都立刻知晓并奔赴查看,封锁对方退路。 然而那个夜晚直至十二点,都未出现预料中的声响。 一人耐不住,打了个哈欠,丢开手中的牌,“奇怪,丽丽那几个人到底怎么回事,怎么还不搞定?”语气透露些许不耐烦。 同伴也开始觉察情况蹊跷,有人瞄了一眼手腕,沉吟道:“就算是袋里有钱再多,此刻也应该败退才对。 这里有问题,我们得去隔壁瞧瞧。” “我去!”一个自告奋勇者提议,开门步入邻室。 笃笃笃。 起初是轻轻敲击无人回应,那人有种不祥预感,干脆掏出钥匙打开了门锁。 门敞开,其他人才跟来,在众人视线所及,三位躺倒在地的人衣衫不整,显然是被人强行检查过了。 房间的窗户敞开着,窗外的寒风吹入。 有人大步来到床前探头一看: "真 背运!竟成雁喙之下!" 他恼怒地低咒。 天天防备,今日却反遭鸟啄!那人悄无声息地将丽丽等人迷晕,自己则从窗户脱逃,他们浑然不知情! 那人身未由大门离去,必是知道外有埋伏。 有人提议:“先去看看钱还在这里吗?”接着众人着手翻找室内。 这段时间累积的钱财并没有一齐放置,以防意外。 粗犷男人们各有分配一部分,同样,丽丽等人也分了一波。 很快,有人弯身低头看向床下,原本空洞的床下此刻空无一物! “妈的,钱财消失了!老大,要追么?”他不甘示弱。 "追个什么,往哪追?该死!先把丽丽他们弄醒,询问出了什么事!" ... 此时,在另一家安静的宾馆内,高晓明沉沉睡梦,面容满足,嘴角甚至挂着浅浅的笑意。 晨光透过薄被,翌日早上精神焕发地起床,狭窄的客房让他未能大显身手,只做了些基本身体活动。 怀揣满溢的钱款,提着旅行袋走出这家客栈。 他挑选附近的小摊买了早餐后,坐在摊子旁静待食物送至的同时,目光敏锐地留意周遭环境。 虽然偶尔有路人经过或驻足吃早餐,每个人都保持着正常的举止,高晓明也因此可以安心享用一顿饭。 他知道行事不能掉以轻心,尽管他身手不凡,古语有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早餐后的时间刚过7点半,他来到停靠的大卡车旁,启动车子,驱车直奔酿酒厂。 肖金峰与酿酒厂已建立合作关系,进批货是通过电话事先约定的,对于高晓明来说,只要专注于送货和支付货款就行。 到达酿酒厂后,找到接应人员开始办理手续,交完货款后,酒厂工人开始装货。 站在卡车间隙,他敏锐地四下环顾,然而始终不见可疑人物现身。 或许,对方势力没想象中大,这种设局谋财的方式,关键是要设计得好,只要有两三个人便能控制局面。 而且这类人常常转移地点逃避追踪,之后追查起来颇为困难。 还好无人捣乱,这对高晓明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他在一旁盯着酒厂的工人装载货物,确保货物数量无误后,收好车门,覆盖帆布准备离开。"再见了。”他向厂里的人告别,登上驾驶座。 卡车上视野较宽广,正要启动之际,他眼角无意间扫到酿酒厂门外鬼祟的人影,似乎有人注视着自己。 高晓明收敛目光,不予回应,全心专心驶出酒厂。 驶离酿酒厂,沿路向郊区行进。 他对这条路还算熟悉,驾驶得很顺利,若无意外,他可以及时赶上运输公司午后的餐点。 在驾车途中,表面看起来专注,实则在期待一些变故发生。 让他始料未及的是,虽然对手确实在厂门外监控自己,但他们并没有直接攻击的迹象。 他的眉头轻蹙,对此感到困惑,但他转念一想,也能理解这种策略。 这个时代,许多人没车也不会驾驶,就算敌人拥有车辆,很可能也不是适合追踪大卡车的小型车。 假设他们开一辆吉普车或皮卡车来追赶,那样的小车压根难以拦截高晓明驾驶的大货车。 只要他果断行事,货车一旦撞上对方,对方恐怕只会落得惨重的后果。 果然,高晓明的揣测准确,对手权衡之下,决定放弃。 即便财物受损,人在江湖总要承担些许损失。 因此,高晓明于上午11点50分准时回到县城的运输公司。 还未下车,哥哥高明万早已迎上来,脸上带着笑容,露出皓齿:“二哥,辛苦了!”待车子完全停下,他转而看向高晓明。 昨 在运输公司没见过高明万,因为在外面做货拉业务。"二哥,你的初驾如何?感受如何啊?”高明万眼中充满了好奇心。 虽然心里佩服二哥,但他仍担忧首次驾车的高晓明是否有些许紧张? 高晓明报以真诚的笑,爽快说道:“挺好的,感觉挺不错!” 众人皆知致富之道路是修建交通,道路就是钱途呀! 身处于小山村落的高晓明,生活虽惬意但钱财不多,他开支却大方。 他的个人基金眼看着即将告磐。 幸好,他的财运不错,刚刚出门竟然捡了一笔巨款! 这笔巨款瞬间补足了他的资金缺口,使得他的财富又有了复苏的迹象! 高晓明所在的运输公司业务繁忙,当天下午他跟着一位经验丰富的师傅开车出门跑长途,两人轮流驾驶以确保最短时间完成运输任务。 第一百二十八章 爬越与潜心 高晓明也有新的任务,要将一条因省城新建药厂引进国外生产线而被淘汰的老旧生产线运回县里。 这家药厂曾从海外引入了一条生产阿莫西林胶囊的设备,旧生产线便以低价卖给了县城内的制药厂。 因为药厂自身没有大货车,高建设与制药厂的良好关系使运输公司负责此运输事宜。 肖金峰询问高晓明是否了解去省城的路线,而高晓明自信地答道他很清楚,并表示他会妥善安排。 尽管现实中这可能是高晓明人生头一回去省城,但他前一世对此十分熟悉。 对高晓明的能力感到信任后,肖金峰建议,路程约三小时,如果高晓明早出发,在城市里还能逛一圈。 他还提醒可以利用这个机会选购装修材料,“看好后再决定购买。” 高晓明同意这一观点,他除了选材还想着趁机卖掉黄伟志多余的黄金来解决问题。 由于黄伟志需购房迁户籍,但缺钱购买,卖掉黄金后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和肖金峰挥手告别后,高晓明登车,一路驶向省城。 提起省城,最有名当属那座滕王阁——江南三美阁楼之一,但在高晓明的前世,重建后的滕王阁已显出现代风格,不再是古风韵味。 该建筑1926年被毁后历经几十年修复还在建设中,到那时才能再次焕发生机。 然而,高晓明虽然回忆起有关腾王阁的历史,却没有立即想要去探查的意思。 他记得,由于周围今年的干旱和鄱阳湖的水位降低,登楼观景时已缺乏"落霞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美好情景。 一路上车辆运行顺利,并未遇见拦路 的不良分子,高晓明平安抵达省城,望着沿路建筑,内心略感感慨。 虽然这是省府所在地,此时的建筑风格多老旧,只有一些新建成的高层大厦显眼,但也可见一些正在施工的区域,预示着城市的活跃。 驾车进入市中心八一路附近,他打算在此寻找一家宾馆暂住。 这里是市的经济核心区,繁华异常,有纪念塔、金色的河渠供游客游憩购物,他计划借此机会研究一下省城店铺的装饰风格。 作为省城的核心地段,即便人潮汹涌,治安仍然良好,让高晓明得以在这一带有信心的歇息,无需担心欺诈或欺诈性质的行为。 到用餐时刻,他在一家餐厅享用餐食,并且点了一份瓦罐汤准备品味一番。 瓦罐熬制的滋补之汤,可以说是省会的一项美食标志。 若你在店铺门前看到那巨大的瓷坛罐子,那无疑是售卖瓦罐汤的标记。 使用特制的大型瓷坛罐子,它的底部长设有供燃烧柴火的结构,罐子里镶嵌了一个铁架子。 而在那些装满汤料的小型瓦罐中,则被有序放置在铁架层层叠叠之上。 紧接着,点燃木炭火,利用其炙热高温慢慢炖煮小瓦罐中的汤品,使汤液入味十足。 在一个庞大的大瓦坛罐中,你可以享受到多种汤底变化,诸如最常见的肉饼汤,未来会有更丰富品种等待解锁:党参鸽子汤、炖制猪心脏、排骨香菇,还有排骨海带汤等等,一应俱全。 高晓明点了一碗肉饼汤。 店内服务人员随即轻轻打开罐子盖,熟练地用特别设计的铁钩从铁架子取出一个小瓦罐递给顾客。 每个汤品对应固定区域陈列,店员们对汤的位置了如指掌,所以下单的客人无需费事,都能迅速获得想要的美味汤品。 新出炉的瓦罐汤热腾腾的,罐子和汤皆是温度高涨,短时间内不易直接饮用。 但只要揭开盖子,扑鼻的浓烈香气便会立即令人垂涎三尺。 配上一份简单的瓦罐粉条,这顿餐食就这样简便且丰盛。 午餐后,高晓明确定了接下来的行程:在八一时空漫游,感受这座城市的变迁。 这时的八一世空,尽管作为中心区,但仍带有些许破败气息,远不如后世那样亮丽。 不过,这里的建筑虽然显得稍逊一筹,但自然资源却不差,金水河边吹拂而来的夜风微带凉意,让高晓明悠然自得。 由于有许多支流,金水河水位尚存,与他在家乡的不同之处在于,那是个没有天然河流的地方,取而代之的是大大小小的水库供应着当地的居民。 这样的条件意味着一旦遭遇干旱,缺乏外来水源补给,缺水的问题可能比较严峻。 一边观赏沿街景色,高晓明目光扫过路边店铺——特别是服装店,总是多停留几秒,这是他在大城市生活的一环。 他边看边走,想着应该找个机会,带许小美一同体验都市风貌。 "嗯,该有个安排。"他在心中无声许下。 闲逛了两个小时后,在众多商店关闭后,高晓明返回酒店安歇。 第二天清晨,他如往常一样早早起床,吃罢早餐便直奔材料市场,想探询当前市面可供选择的具体建材种类。 虽然今日并未准备购买任何材料,但了解当前市场行情对他有备无患。 浏览完毕建材市场后,他又继续探寻数家黄金交易点,了解当前的金价水平。 黄金因其硬通货币的地位,虽不如后世般普遍售卖,但因其价值珍贵,商店内部布置通常也较精致。 经过几家店的询价,发现价格相差无几。 他心里明白,这是市场价位的顶峰,随后,高晓明确信分批出售会降低别人疑惑或觊觎的目光,于是决定各商家手中买了一些黄金。 当初他一次性出售羊城的黄金,但在这个城市,他采用了渐进方式卖出以避免不必要的嫌疑。 一路小心翼翼地监视,他确信并未遭人跟踪。 直至手头黄金处理完毕后,驾驶着卡车,他来到医药厂。 彼时抵达已过十点。 之所以时间如此,源于肖金峰曾说明,厂里的生产线需在上午开始卸载,卸下来后即刻打包运车,而且还有一个随行的技术团队陪伴。 他打算把整套生产线和专家一同带回家乡的医药厂,然而接下来专家怎么回城就不再是他的事务范围。 来前他已经探询,生产线和物资早已准备妥当,只剩下打包上车的过程。 所以他从容地倒驶货车,为装载留出足够空间。 早晨十点四十分,装满货品的货车终于离开了制药厂。 在副驾驶座上坐的是一位约莫四十多岁的技术员,他没戴眼镜,面部线条显得较为粗犷,手上还长着厚厚的茧——虽然是技术员的名字,但他其实是名钳工,而非制药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发现这位同行竟是苏通的叔叔后,高晓明感叹世界之小。 提到苏通,就是那个曾经自己开设公司、但终究失败的 企业家,他曾提及他的父亲是一名五级钳工。 令他意外的是,这叔叔竟然也是五级钳工,并且还在省城的工作! 原来,这一家人全都有着技术和才能啊! 同坐一车返回,途中两位因为有了共同话题的苏豫与高晓明交谈起来。 苏豫说起:“我最近接到苏通的电话,他现在在广州一家制造电饭煲的厂子工作。 在那里拜师学习手艺,说技术提升了不少。 等时机成熟,他计划回家再次创业。” “对了,他提起很感激你。 当时他的工厂濒临破产,未来迷茫不定。 尽管他爸希望他到省城来工作,但他选择坚持自己的想法。 随后,在和你的那次谈话之后,他独自去了广州。”高晓明很久没听到关于苏通的新动向,他曾为苏通指引一条学习之路,让他追求更深入的知识。 未曾料到,苏通在穗城考察后选择学习电饭煲制作技艺。 这种电器早在樱花国一五十年代便已诞生,但在我国的普及较晚,直到一六一年,中国首台国产电饭煲才得以面世。 尽管早期数量不多,许多家庭并未广泛使用它。 直至九十年代,随着电器化的步伐,电饭煲逐渐走进寻常百姓家。 高晓明记起国产“三角”牌电饭煲当时十分受欢迎,他问道:“他是做‘三角’电饭煲?” 苏豫先是一愣,旋即惊讶道:“你也知道‘三角’啊?苏通正是这么说的,还说到今年年底回家,准备给家人们带回几台。”听到这个消息,高晓明很高兴,电饭煲烹饪饭菜既方便又快捷。 他思索道:肖金刚要南下进货,应该能替他带回一台电饭煲,这样煮饭、熬粥都更加省事。 两人闲聊之际,时光飞逝,到了下午两点,轿车终于抵达县城的制药厂。 远远地,大门外已然有人员等候。 一停车,制药厂的工作人员忙不迭地迎上来。 他们热情地说道:“晓明哥辛苦了!现在时间不早,估计肚子都饿了吧?我们已经叫食堂备好了小吃,热腾腾的,快去尝尝!”这名工作人员对高晓明很是熟悉,毕竟他们经常见面交流,算得上相识已久的朋友。 没等高晓明回答,对方拉着他和苏豫走向食堂。 事实上,两人都确实没来得及用餐。 路途仅需三个小时,他们可以在县城解决。 制药厂这边待人热络,高晓明也不推辞,就在食堂享用了一份小炒。 这时,工作人员已忙碌开来,开始卸货。 大机器又沉又重,没有些技巧可是应付不了这项活儿的。 高晓明饭毕,大部分货品已经顺利卸下,并正抬着一件重型物件准备落地。 苏豫连忙提示道:“那是机床,要轻手轻脚搬运,避免碰伤它。”他们互相配合,井然有序进行着卸货的工作。 "好的!" 搬运工答应下来,几个人合力把那台机床搬了出去。 等全部货物搬运完毕后,高晓明便可以离开了。 关于租赁卡车的费用,药厂早就付给了运输公司。 在这个时期,运输公司很受欢迎,如果你想要货物被运送,就必须事先支付费用。 而且司机通常不会参与到货物搬卸上,如果遇上索小费、乱伸手的司机,货主往往还要额外破费。 高晓明不想做无品之人,如果是货主请吃饭或者给些香烟之类的小礼物,他欣然接受,但从不主动索取。 “苏哥,我这就走了!”高晓明与苏豫打完招呼,便上了车,准备开车返回运输公司。 当他回到运输公司,却不见肖金峰的踪影。 肖金峰的母亲告知他:“金峰开赛车去了,他说今天你不必去驾驶,可以休息一下。” 现在已经到了下午三点,有时间放松也是可以的。 自从加入运输公司,高晓明几乎一直在外跑车,很少得到休息。 看了看天空,今日气候适宜出行。"大娘,我借用公司自行车一会儿。”他对着肖金峰的母亲说道,对于长辈,他选择亲切的“大娘”称呼。 “嗯,你要用尽管用。 金峰说过,车不用装货你都可以骑。”肖金峰的母亲亲切地说。 随后,高晓明便骑上了自行车出发了。 他的拖拉机虽然停放在这里,但目的地只是县城,没必要开拖拉机。 沿途骑行,他朝着警察局驶去。 上次拜访主要是与高建设交谈情感,防止彼此久未相见关系变得生疏。 这次前来,则主要是为了黄伟志。 他已经将黄金分散卖出,腰包饱满。 不过,在警察局门口他正好遇到高建设。 高建设也正在骑行,似乎是外出归来的样子。 二人叔叔侄子意外相遇于此门廊前。 高建设率先打破沉默问道:“听说你在运输公司做事?适应得如何?”笑容挂在脸上。 高晓明愉快地回答:“还好,我觉得还不错。 两天前我去樟树了,刚刚才从省城回来。 今天下午时间有些空,就想过来看看叔叔谈谈。”一边走向院落一边说道。 “行嘛,你能适应就行。 肖金峰以前跟我说过,他们计划扩大业务,可合适的司机不好找。 小三算是聪明,现在已经能够发挥作用了。”他又说道。 “对了,你弟弟在糖厂的工作怎么样?如果他在那里觉得不顺手,可以过来咱们运输公司工作。 先前他是缺少经验,如今你刚好能带一带他。” 这又是高建设的新提议。 第一百二十九章 司机的薪水高 听到这里,高晓明愣了片刻,仔细思考起来。 新手入门并非易事,因此许多地方并不欢迎新丁。 当初如果有人带领,高明里本可能早就加入了运输公司,可惜那时候正值公司初期尚无暇顾及新员工。 “这样吧,我会咨询一下明里,如果他有兴趣,这段时间我可以教教他跑车的事,帮助他适应。”提起高明里,他立刻忆起了他在糖厂发生的不快经历。 因为当日太过匆忙,未曾详细向高建设描述。 他简要讲述了此事,为的是提前让高建设心里有数。 得知高明丽在制糖厂遭受欺凌,高建设立刻愁容满面。 就像高晓明之前所说的,高明丽在那里象征着高建设的颜面。 她被厂里主管的女人弟弟欺负,就是直接打脸高建设。 这让高建设觉得颜面扫地。 他提议:“你今天就跟明丽谈谈,看她是否愿意转职学习驾驶跑运输。”言语间透露出他希望高明丽能离开那个工厂。 在他看来,一旦高明丽离开,最好工厂别再来麻烦他帮忙,否则后果可不太好承受。 高晓明明白了高建设的暗示,决定今天就找机会问一下高明丽。 高晓明和高建设一起将自行车停到院落,一前一后进入办公区。 早在他们来前,已经有心人给他们准备好温热的茶饮等待。 询问起之前的密室案件,那次他来访,黄伟志曾告诉高建设,高建胄正在调查。 现在也不清楚案情进展如何。 高建设微微蹙眉,脸上显露出一丝不耐。 他说:“我们已经解决了,凶手是受害者的丈夫。 由于他对室内布局非常了解,所以杀了人后精心布置成密室,甚至还制造不在场证明。 若非发现他与一名女子交往,或许到现在还未锁定他。” 听罢,高晓明不由得感慨,若受害者有婚姻关系,那么凶手首先就会考虑可能是配偶!这样的可能性最高! 关于案件细节就无需多谈了,高建设也不想深入,他们很快转换了话题。 与高建设交谈了几分钟后,电话响起,他顺势找个理由告辞离去。 离开高建设办公室,高晓明直奔黄伟志那儿。 看到黄伟志全神贯注于手中的图纸,高晓明走近一看,是一张女性的脸。 她不算出众漂亮,然而气质温婉。 突然,高晓明打趣道:“春情涌动了吗?”黄伟志的手几乎拿着铅笔滑落,转过身去面对笑容满含玩笑之意的高晓明。 他知道高晓明肯定有了误会。 他解释道:“我县有一位女孩失踪,她父母报了警,但找不到她的照片。 所以我就根据父母描述来画像。”看着手中的作品,他心里复杂。 凭借他人的描述就能还原一个丢失者的样子,让他感到一种成就感,但想到她年纪轻轻,不明原因消失了,又让他感到悲痛。 收敛微笑,高晓明审视画像,将她的相貌特点记住,问道:“这个人叫什么名字?” “邓婉婉,来自邓家镇。”黄伟志答道。 “哦,我记住了,最近我可能会在跑业务中遇见她。”这是高晓明的美好愿望,谁都明白,少女失踪常常预示着不幸的事情可能发生,轻则,重则丧生。 撇开这沉重的话题,高晓明轻轻拍拍黄伟志的肩,目光交流中传达了一个信号。 “外面讲吧。” 想起某个事,黄伟志的表情瞬间振奋起来,压制内心的激荡和喜悦,紧跟在高晓明身后走出了警局。 二人走了相当一段距离,来到了一个人迹罕至、隐蔽的地方,高晓明仔细环视周遭确认无人后,这才从怀中取出一个包裹。 冬日里的服装宽松,包就隐匿在衣物深处,不为人所察觉。 “这......”黄伟志的声音因兴奋而微微颤抖。 直接解开包扣,现金显露其中,紧接着,高晓明简要述说了自己的金块售卖过程,并向黄伟志揭示包裹中满是近两万元的钞票。 当时黄伟志匆忙中拿了一些金块与他共享,留下一部分给自己,直至此刻卖出,高晓明才发现黄伟志分给他的金质更丰厚一些。 虽然如此,黄伟志愿意分享已经非常罕见了。 面对这两万多的现钞,大部分以百元大钞堆积成厚重的模样,黄伟志的内心激动得难以自抑。 黄伟志激动地接过包裹,立刻拉上拉链藏于他的大衣内层。 对此,高晓明扬了扬眉毛,出言提示道:“你不点数点数吗?” 然而黄伟志的回答带着满心信赖:“不用数了,我相信你,更何况现在这里也不是合适的地方。” 这么巨额的金钱令黄伟志不敢随意拿出查看。 他真心相信高晓明的信任程度,如果不是这样,他也不会同意高晓明帮忙售卖黄金了。 笑容浮现在高晓明的脸上,他表现出无比自然的态度,当然没有耍任何手腕。 对他来说,这样的行为毫无意义。 "伟志,你现在手头阔绰,足以置办一套房子并将户籍迁入。 祝贺你呀。"他愉快地道。 听闻此话,黄伟志眼中闪烁着憧憬的光芒,对未来充满期盼。 他如今,真的拥有了两万多元! 这笔钱对他来说不仅是翻番的增长,而是从无到有的巨大飞跃。 黄伟志无法遏制住内心的巨大欢喜,甚至走路的姿态都显得轻飘飘,仿佛自己的骨头真的减轻了不少重量。 看到这一切,高晓明轻叹,提醒:“你的这笔资金不宜存入银行,还是自行妥善保管为宜。” 对于贫穷的他而言,纵使成为协警,收入有限。 突然大额存款会引来不必要的怀疑。 因此唯有自己私藏才是最好的选择。 "嗯,我会谨慎的。 我这就把它收进我的房间里,找个安全的地方收藏起来。"黄伟志的情绪依然激动,显然这笔钱带来的惊喜远远超越了那份沉甸甸的黄金。 金子固然珍贵且有价值,然而并非随时都能使用;金钱却大相径庭。 它能为黄伟志实现众多期待:购买房子,迁移户籍,甚至有能力陪父母弟弟一起前往省级都市,去探寻他们的疾病的治疗方案。 上回他妈妈重病濒危,差点丢了性命。 幸运的是病情康复,但体魄可能隐藏了一些暗藏的损伤。 之前他们日子艰难,所以他才从未提及这件事,但现在不同!他的腰包鼓起,心中激荡。 藏钱于心房,心跳声激烈如同将从胸口跳破一般。 显然这种兴奋状态下他不适合返回警局,以防泄露异样。 因此黄伟志匆匆奔回住处,小心翼翼地把那一袋钱藏起来。 而高晓明则静静地站门外,待他处理完毕,两人才相伴离开了。 接着,高晓明询问黄伟志如何安排他们前往省级城市的行程。 黄伟志透露说:“找个空闲的日子回到军岭,接他们一同乘坐火车前往省城最为妥当。” 距离省城不远,车程不过几个小时即可,铁路也很便捷,只要两个多小时的火车便能抵达。 但是购票和等候也需要时间考虑。 高晓明想了想,干脆地说:“目前我在物流公司任职,主要往返于省城,我今天才刚从那里回来,接下来计划带我妻子一起去见识一番。 这样如何,找一个你有空的日子,我在下乡接我妻子的同时,也顺便接上你父母,然后我们一起坐车进城。” 黄伟志听了这个提议,眼中闪烁出兴奋的光芒。 他早就明白,跟随高晓明确实值得信赖! 于是,他们初步定了这个意向,但具体的日期高晓明还不确定,因为他如今为他人效力,必须看看老板的日程安排。 原本他打算从公司借一辆货车,带许小美等人一起去省城,然后再装载一些装修材料返回县城。 他已经上午在建材市场大致挑选好了需要购买的东西。 高晓明的晚餐是公安局的食堂解决的,餐后他便去找高明理。 这时候高明理已下班,正在租屋里烹饪简易面食,一个小煤球炉上坐着一口小锅,里面的面条快煮熟了,升腾出丝丝热气。 看见此景,高晓明低头看了看,不禁啧啧称赞:“你只有这个?要不要打个鸡蛋呢?” 高明理晚饭通常是清水煮面,就连调料都寥寥无几。 他勉强笑道:“二哥。” 由于面条煮好了,高明理从炉灶上移开锅子放在瓦楞纸上,顺便在炉口搁了个水壶,继续加热。 这段时间内,高晓明看到炉膛里燃烧的并非煤球,而是木炭。 原来他每天只做一次饭菜,并且常常是面条,所以用不着煤球,用木炭代替。 而这些木炭并非外购,是他乡下自建的土灶焚烧后留下的燃料。 炉子旁边还堆放着一些劈好的小柴枝,是 起始之物。 除此之外,还有几十个煤球,一旦火势大,用煤球会更便捷些。 高明理关心地问:“二哥,你吃了没?”如高晓明还未尝鲜,他就准备分一点饭菜。 高晓明谦虚道:“我已经吃过了,你尽管享受吧。”闻言,高明里没有推脱,他打开腌菜罐,挑了些放入锅里,就这么直接在锅边解决掉,连饭碗都没拿过。 关于这么做的理由,很多男人恐怕心中有数——实在是懒得洗碗! 吃完面条,高晓明才步入正题,询问他的近况:“你在糖厂过得如何?那家伙李文武还有没有纠缠你?”说到这,李文武的名头让高明理露出微笑,上次得感谢二哥帮他教训了那人一把,也算出了口气。 他回答:“我如今情况还好,李文武确实没再来烦我了。 当初他找到我,问是不是我揍了他,我没有承认。” 高晓明点点头,沉声道:“不必承认。”在无摄像头又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动手就动手了。 当然,如果李文武硬要坚持指控,那证据也不是必须的,毕竟还有“主观认定”这种说法在。 好在高明理有靠山存在,使得对方不敢轻举妄动,此事就此作罢。 即便现在高明理在制糖厂的生活尚可,高晓明依然提出新的打算。 他说道:“明儿,你想追随三哥的脚步成为驾驶,驾驭跑车吗?你要清楚,尽管在工厂工作相对安稳,但收入并不多。 瞧瞧你三哥,身上如今至少都有数百元了。” “之前没叫你一块,是运输公司不缺新手指导,只接纳老司机。 但现在情况不同,年底前我都会在那里帮忙,这个时间段你可以跟我学习。”高晓强提出了让高明理去运输公司的建议,连高晓明都觉得这是个好主意。 因为在工厂工作就像个每月花完薪金的穷人,再节俭一年下来也赚不了多少钱。 当然,一旦高明理正式成为员工,工资自然会稍有增加。 不过这些薪资,相比驾驶而言简直是微不足道。 司机的薪水高,并且额外收益丰富,比如在路上搭载乘客可以索取车费,或者自己借此采购货品,低价买入高价卖出盈利,还有帮人送货也能得到额外报酬。 听到这些,高明理心动了,但心中还是有些犹豫。"三哥曾言……做司机不仅辛苦,需连续驾车且面临诸多风险。”他说道。 “风险与利润往往是成正比的嘛!没办法,如果你真的想当司机,身体健康是必不可少的。”高晓明给出了坦诚的意见。 如今的道路虽然不太安全,但到了1987年这个阶段,国家已经开始大力打造高速公路和主干道路,路况会有所改善。 此外,交通安全也将日益提高,那些曾经令人心惊胆战的路匪将慢慢减少,监控系统的覆盖率也会增加,为司机提供更多安全保障。 “这样吧,不必急于做决定,你可以花时间考虑,或者找你三哥深入交谈。 等他经验更丰富后,或许他能亲自带你。”高晓明提出建议,并非催促立即定夺。 相比之下,工厂的工作稳定,但报酬相对少;而驾驶工作的吸引力在于它的经济前景,然而辛苦且存在一定风险。 “我明白,我会仔细思考。”高明理想了想,心情比较轻松,因为他明白自己有别的选择。 第一百三十章 出行必备 他也很好奇高晓明的新工作体验,于是询问:“二哥,你在运输公司的感觉如何?” 这个问题之前他已向哥哥询问过,对方提到那工作其实相当累,精神时刻紧绷,开完车后身体还会酸痛。 然而,高晓明轻描淡写地说:“还挺行的,只要有驾照并注意路况,就没太大问题。 就是别开得太久,否则容易疲劳、关节僵硬,适当停车休息下,舒活筋骨。”鉴于他的身体素质优秀,并且是新入职不久的驾驶员,因此还未深刻体验到长途驾驶的职业病隐患,像前列腺炎这样的问题可能还不明显。 接着,高晓明分享了他的经历,微笑着提到:“我才跑过两次,没有什么有趣的事,下次换你三哥跟你讲。” 听着讲述,高明理心中逐渐萌生出了渴望冒险的精神——他渴望见识外面的世界。 初到这座县城时,他曾感到其繁华和活跃程度超越了自己的村庄——高家村。 那时,他在这里既感陌生又略显紧张,带着对新生活的期待和对自己是否能长留在此的不安。 为此,他愿意承受一些牺牲,比如面对李文武对他的排挤打压,他选择默默承受。 他的目标是在县城保持地位,不愿再返回高家村过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耕生活,而是向往更为繁华的城市生活。 他对改善生活的渴望和与繁华世界的接触欲望已逐渐觉醒。 然而,在和二哥深谈后,他突然察觉自己仍然像井底之蛙,看待的世界依旧局限。 外界是如何一番景象呢? 不久后,高晓明获得了运送粮食去省城的机会,有个订单需他将车装满谷物返回。 由于今年收成不佳,县内存粮不足,百姓除了向 缴纳税粮,还需要自掏腰包购买,因此城市人口需要更频繁购置粮食。 高晓明提前获取信息,当天夜里开着公司车辆赶往高家村,打算第二天一早集合人手后前往省城。 肖金峰毫不犹豫地同意了他的安排。 途经军岭时,他在路边停了车,拜访了黄伟志的家庭,并告诉他们伟志要带他们全家去省城就医,明日出发,嘱咐他们提早准备行李。 收到这个意外的消息,黄伟志父母和弟弟都相当诧异,不过很快黄父欢喜异常,说:“这真是再好不过了!我一直想着何时能找到名医检查。”他询问出发的具体时间:“早上几点走?我们明天一定要早起。” “我们七点就启程,你们看到我车上时请直接去路边等我,记得带上小凳子。”吩咐完后,高晓明迅速回到卡车前。 上了车后,他驾驶得非常快速地奔赴高家村。 八天时间飞逝!他已经开始想念与许小美的时光,不确定这八天她在心里是不是也牵挂着自己。 因为卡车体积醒目,进入村子后引来了乡亲们的注意,连小孩们也欢跃地跑来跑去,围绕在卡车后。 冬夜提前降临,刚至下午六点,天色就已经昏暗。 还好,高晓明在他家彻底陷入黑暗之前及时到达。 停车的一瞬间,他听到了熟悉的犬吠。 两只狗狗快乐地跳跃,在他的车旁期盼与主人互动。 狗的嗅觉极为敏锐,尽管他尚未下车,狗狗已经嗅到了他的气息,知道他是主人回归。 下了车后,高晓明亲切地抚摸两犬的头,笑道:“黑虎,精灵,好长时间不见了!” 此时,一道急切而熟悉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晓明!”他立刻将目光从狗狗转移到门口,发现昏暗的光线下,系着围裙,双掌沾湿的许小美激动不已,喜悦的光芒在她眼中闪烁。 “小美!”他笑着快步走向她,轻轻将她搂入怀中,并来了个旋转嬉戏的场面。 前世看过的浪漫韩剧让他对这类行为颇有好感,虽然抱起许小美旋转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劲道有点大,差点失控,吓得许小美尖叫,但他内心十分愉悦。 看着她的反应,许小美边笑边撒娇地问道:“你是跟谁学会的这套……” 停下舞步后,他就这么抱紧她,双手托住她臀部的丰盈,感受这种无法用一掌容纳的美好。 然而就在他们交流的时候,却又传来了一声令人心慌意乱的咳声,回头望去,看到了满脸羞涩的高淑芳的脸庞。 在毫无改变的面色中,高晓明轻轻地放下许小美,许小美也意识到高淑芳的存在,刹那间脸颊像被辣椒灼烧般发烫,尴尬地几乎无地自容。 "二哥...既然二哥回来了,那我就先走了。"作为亲妹妹,高淑芳坚定地站在哥哥一边,绝不愿意充当电灯泡!她的决定下得很快,仿佛脚底打了润滑油一样,准备溜出屋子。 迈出几步伐之际,耳边却传来嫂嫂紧张又带些尴尬的声音:"饭菜还没熟,别急着走,现在回去家里也来不及准备什么吃的。" 原来,之前两人正在厨房切菜,听见卡车独有的声响后,一心想着外出的许小美放下锅铲冲出门外,正巧撞见刚刚下车的高晓明。 此时,高淑芳笑道:“我不吃,二哥想必都没吃过早餐。” 她挥了挥手,快步向着村子的老地方跑去。 内心对高晓明的选择深感赞赏,此刻,他没有与其他人交谈的心情,因为小别之后的感情确乎更显得新鲜和炽热。 入夜之后,许小美深深体验到"小别如新婚"的韵味!次日天未亮,高晓明悄然起床,避开熟睡的许小美自行穿戴,悄然离开了家门。 清晨的微风吹来,带着一丝凉意,抚过肌肤。 拉开柜门,他在食物储备里发现了鸡蛋,这是那个物资匮乏时代的共同习惯:出行时常预备几颗煮熟的鸡蛋以备不时之需。 同样地,他也为许小美的旅途考虑周到,提前准备了一些吃食。 一个炉子上烧鸡蛋,另一个煮红薯粉丝,还有些剩下的咸肉,想必是许小美之前买来的储备。 寒冷时节的咸肉经盐腌制,能储存较长时间。 做饭虽简单,但煮饭的耐心显然优于洗衣服——他耐不住繁琐,洗完衣物也只是匆匆浸水、搓揉,草草了事。 等到红薯粉丝煮熟后,高晓明才唤起还在休息的许小美,让她在完成洗漱之后,品尝适口的温热食物。 自己则早一步解决好早饭,在院落内审视庄稼成长情况。 他负责的这块田地中种植了各类蔬菜,如青菜、萝卜、葱花和大蒜,还有一些红菜苔等等。 每一颗种子都努力破土而出,有的长得迅猛,有些稍慢。 高晓明顺手除草,保证蔬菜的生长资源。 看完田野之后,他又来到了小富山的脚下,尽管没有登山,仅在山脚下驻足观察。 湖泊水质已经不多,水面泛起了薄薄的水层。 新的砂糖橘树苗状态看上去不错,但还需等到春天到来才能断定是否有树木干枯的问题。 看完所有的景象,他的内心平静了许多。 虽然在外跑车能看到各种人事物,然而那种忙碌浮躁的生活无法让他真正安心得如同乡间山水那般沉静与纯粹。 早晨六点半,他们整装待发。 早已换上了崭新打扮的许小美令人惊艳:鹅黄色的羽绒衫配上了蓝色牛仔裤和运动鞋,使得这位农村妇女显得活力十足且俏丽。 脸颊的保湿霜使肤色光洁鲜润,青春洋溢的脸庞无需额外妆饰已足够动人。 她站立一旁,轻声问道:"晓明,我们可以启程了吗?" 高晓明昨晚早早就告知许小美这次回来的目的,是要带着她游览省城,她为此兴奋了整整一夜。"咱们出发吧。"他说道,"还要和你哥说一声,请他照管好家里那些牲口。" "嗯,好的。"许小美回应着。 他们的外出惯例是由张成远照看家务事和牲畜,如果出行距离较远,他还得照料菜园里的蔬果。 生活在乡村的人们,务农自是难免,但也限制了出行的自由。 驾车驶出后,高晓明开着车驶向军建峰,中途在那里接上了黄伟志的家人。 前一天高晓明就已经提醒他们带上凳子,因为车厢里空间宽敞,没什么固定座位可言。 由于卡车较高,他们无法自行爬上去,所以高晓明将他们逐一抱进了车厢内,随后关上门。 然而那扇门并非密封式的,仅高出地面约一米,旨在防止车内的货品掉落。 黄伟志此前从未出远门,家人也是初次搭这种车辆,内心满怀兴奋与紧张。 特别是黄伟志的小弟弟,由于罹患小儿麻痹症,人生多磨,读书无门,友交往浅,常常情绪低落。 此刻坐在车上,看到窗外快速移动的景色,他的眼前展现出一片前所未见的风景——山峦静立,树木成林。 他坐在木凳上,伴随着车体震动轻轻摇晃,握紧车身的边沿,贪婪地看着窗外的景象。"小安,到车里去,外头冷。”黄妈妈提醒,车后的风呼啸而过,确实有些寒意。 黄小安拒绝道:“我不冷,我喜欢在这里。”他对城市生活充满好奇。 省城的模样、为什么要带他看病的原因以及哥哥是否有能力治疗他的病……这些都是他心中未解的疑惑。 这些问题如繁星般在他脑海中涌现,但他选择了期待。 高晓明驾驶如飞,十点不到便把车停稳于省城人民医院前。 停车后,高晓明利落地下车,来到后面的车厢,打开了门。 黄伟志率先跳下来,接着抱出了父母与弟弟。 现在的黄伟志面貌已有所不同,不再是昔日清瘦、营养不良的形象,自从进入警局,他享受到了改善的生活条件与每日的训练,体型逐步强壮。 在交际应对上,他也越发大方,尽管初次来到这个城市,脸上却无丝毫畏惧与自我压抑之色。 虽然不熟悉此地环境,但黄伟志依靠自身经验和直觉,开始观察医院的模样。"来,我们先挂号。"说着,他带领着家人朝医疗机构走去。 为他们办理挂号、寻找医师,高晓明早已熟稔这样的流程。 在来省城的路上,高晓明就详细询问过黄父症状的变化,父亲腰痛时起,力量逐日消减,母亲则是头晕、乏力,甚至有时昏厥,弟弟则无疑是因小儿麻痹导致的肢体残障,这些都已在路上为诊疗做了详尽准备。 若是黄伟志一家人来诊疗,就连挂号的科室都不知道,有了高晓明,一切便会简单许多。 他向院方大致介绍病人状况,从而得到妥善建议。 在医院里,黄伟志的父母都去了内科挂号,他的弟弟则是选择了骨科。 虽然小儿麻痹症无法彻底治愈,但可通过手术及医疗手段缓解骨骼异常。 由于发病初期未得到妥善治疗,黄小安骨骼扭曲尤为严重,一双脚长度不一,右脚大约比左脚长五厘米。 他的步态失衡,腿部两侧的肌肉分布不均,致使其抬起腿的力量不足,行动也不太利索,甚至伴随部分肢体麻痹。 看完号,便是排队等待看病了。 通常医院总是人潮汹涌,人生病本在情理之中,况且人间五味杂陈,病痛在所难免。 眼下,去医院就医者寥寥无几,大多数人会把轻疾拖延至严重才就医。 然而大病总会使人想起医院,目前可供选择的医疗机构又少,于是每家医院的病人便熙熙攘攘。 “这里我来照料就好,晓明,你跟小美自己去处理事务吧。”黄伟志对高晓明吩咐道。 看到排在诊室门口的人龙,预计至少半小时后才到他们家人的位置,高晓明判断道:“好吧,那我去办自己的事,午饭后再过来探望一下病情。” 黄伟志点头应允。"虽然这是我第一次进省级大医院,但在警察局和乡下的小医院历练过,有问题我能向人请教。” 随后,高晓明偕许小美离开,首程是去建筑材料市场挑了一些装饰物品。 由于次日还需要进城拉满满一卡车粮食回乡下,所以他们打算按天选购一部分物资,以免车厢过于拥挤。 采购完成后,高晓明与许小美又来到省城繁华的八一 。 此处是城市核心区,尽享都会的气派。 第一百三十一章 父母就医的科室 午餐,他们在附近餐馆解决了问题。 用完餐,高晓明才再次前往医院,了解黄家人的病情及后续治疗方案。 假如只需要开药即可,他们下午即可返回,但如果涉及手术,他需要延后几天。 抵达医院,高晓明明白了病人们的状况:黄父患肾结石,而黄母则因贫血。 两人都只需药物辅助,不过黄爸的结石较大,需要考虑手术,但考虑到可能带来的痛苦,他表示只想服用一些药。 关于黄小安的问题,明确无疑地,他必须进行手术矫正严重畸形。 这将有助于改善日常生活,改善体形并使活动更为自如,关乎他下半辈子生活品质。 为弟弟的未来,黄伟志最后下了定论:“我们必须让他做手术。 弟弟住院需要一些日子,这几天我在旁照料,至于爸爸妈妈,就拜托你的协助了。” 对于黄伟志这个请求,高晓明欣然允诺。 因此,高晓明首先安排黄父黄母的接送,随后前往卸货点。 今天的货物较少,腾出了空余的空间,既放置高购买来的装修材料,也能放下两位长辈。 然而,原本狭小的车头空间如今需承载四个成年人——三个是挤一挤尚可,但这会儿却是四人同挤,实在不易。 傍晚时分,当货物被带回县城时,已经接近下午五点半了。 高晓明没有选择等待卸货,而是呼叫了高明万帮忙照看货车卸货,自己则负责把采购的物品送去住所。 交代妥当后,他就带着一行人先行离开了。 因为他们的拖拉机还在运输公司存放,此刻正好能用。 因此,众人改乘坐拖拉机前往高家村。 当抵达军岭后,黄伟志的双亲下了车,他们满怀感激地向高晓明道谢。"真是太谢谢你了。”他的父亲表达了内心的感激之情。 尽管卡车座位不是很舒适,但他们明白,若是自行前往省城的医院,长途颠簸会让旅途更加疲惫。 高晓明轻松地回答:“没事,别忘了医生的叮嘱,按时服药。 婶子你贫血严重,多补充富含铁质的食物,如肉类、红枣和内脏。 大叔要多喝水,适量运动,说不定可以帮助排除结石。”这些都是根据他的经验给出的一些建议。 以前黄伟志的家庭非常贫困,营养都不足,而他的母亲尤为严重,女性贫血的概率更高,人们常言"十女九贫",这似乎证实了这一点。 闻言,对方连忙回应:“我们会听医生的,明白的。” 看着天色渐黑,他们提醒对方:“夜路需慢行啊。” “知道了,我们这就回去。”几个人互相告别后,拖拉机载着他们继续前行,等抵达目的地时,天完全黑透了。 由于回家途中时间仓促,他们还未用上晚饭。 回到家后,许小美首先做起面条。 此时,院子里的高晓明显露出感叹:当今出行真的不易! 他想到未来高速路畅通后,旅途应该会更便捷。 这次匆匆忙忙的经历让他决定,下一次出门游玩时不能再马虎,应该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一个晚上。 而许小美好像并不知道丈夫高晓明才刚从省城疲惫归来,就已经规划起了接下来的旅行。 真是累了也不想放过任何玩乐机会! 身心疲惫,却又对娱乐充满向往——累,反而成了他继续前进的动力。 (故事后续内容中提到,黄小安的手术即将进行,但黄伟志并未陪伴在其身边,而是在警局的省城处理案件。 他并未出事,只是一次抓到窃贼并与其发生争斗,幸好医院保安及时出现才得以制服嫌犯。 面对警方的盘问,黄伟志将事情如实陈述。 黄伟志本身是个无辜的协警,在澄清情况后得以离开。 然而,命运往往带有波折,就在返回医院的途中,他竟在一个僻静角落的垃圾箱听到婴儿的哭声。 尽管那哭声弱不可闻,黄伟志却敏感察觉,急忙翻开垃圾桶找到遗弃的小生命。 这个婴儿面色青紫、气息微薄,状况极差。 黄伟志立即把它抱出,径直送往儿科病房。"医生,求救!”他焦急喊道。 幸亏是在医院里,充足的医护人员与设施使得救治工作得以快速展开。 最终婴儿奇迹般挺过了危机。 之后的医生告知,孩子出生不久,虽然发现地点在医院,但却并非在本院出生,父母身份不明,初步认为这是故意丢弃的。 原因可能源于孩子的兔唇缺陷——一种天生性的嘴唇畸形和遗传性疾病。 医生建议道:“婴儿无 常哺乳,没有足够的母乳,你需要在外面的商店为孩子买个奶瓶和奶粉。”对于黄伟志来说,无法拒绝这份同情和责任感,他对这无助的小生命深表怜悯和关怀。 说到兔唇,威志并未因之恐惧,因为他亲眼见证了他的弟弟黄小安在罹患脊髓灰质炎后成为了残疾者。 因此,对于那些遭受命运捉弄的残疾人,他选择了理解和关爱而非歧视。 买了奶瓶和奶粉,接下来有护士帮忙泡奶并已经向警方报案,对于丢弃婴孩的案件,警察们将再次进行调查。 之前的问询刚结束,又需要再次面对威志。 两人的目光交汇,都有些意外。 当问讯完毕,即将离开的警官被威志拦下,问道:“如果...找不到婴儿的父母,那婴儿会怎么处置呢?”他的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情感,或许是对婴儿的命运关心,亦或因其出生缺陷,而对他有所共鸣。 警官回应道:“如果找不到父母,婴儿将会送往儿童 。 国家会照顾那些孤儿的。 你知道在哪里吗?就在抚生路那边!” 听到这一消息,威志心里还是有些担心,于是回到诊疗室询问:“那个孩子的嘴巴...可以治好吗?” 医生命令道:“目前还没办法治疗。 但我听说,不久后省里的口腔专科医院也许会有进展,治疗唇裂,只是成效暂不可预知。” “然而,你要安心。 虽然孩子的兔唇问题略显严重,但不至于威胁生命。 只是在外形上有少许瑕疵罢了。” 这或许是个万幸。 虽然患有兔唇,情况并不太糟糕。 唇裂过于严重时,的确可能危害生命。 此刻,宝宝静静躺在医院的病房,警察能在外面调查,而威志则是回到他弟弟黄小安的病床旁。 明日上午将是小安手术的日子,今日已完成基础检查。 见大哥返回,小安心头关切地问道:“哥,你怎么了?”他对大哥在医院揪出小偷的事情虽略有耳闻,但仍认为此举略显鲁莽。 毕竟在休假中的哥哥身在省城,这样的行为显得有些不合常理。 威志一脸严肃:“在其他场合或许我可以不管,但在医院里不行!那些钱是治病救命的钱,每分每毫都是家属辛辛苦苦筹集的,他们指望这笔钱给孩子带来生机。 一旦钱丢了,病人们怎么办?又如何去筹借钱款偿还?”然后,威志转向小安:“试想下,如果我被偷的钱足以支付你的手术费用,如果这笔钱突然没了,你想会发生什么?” 听哥哥说完,小安心弦紧绷,激动地回应:“我将会很绝望!” 没有一开始就有治愈的曙光,人生可能会浑浑噩噩度过,但如果满怀希望后又丧失它,小安的感受将是深陷无望的漩涡,甚者会陷入疯狂!从未想到哥哥有一天竟能有钱带自己进城看病、乃至做这场生死相关的手术! 此际,希望在他心中重新升起,他知道不能等待失望或绝望,更不能辜负眼前这份厚爱和坚持。 听哥哥剖析内心,黄小安心境大为震撼,他带着敬畏的眼神凝视着兄长,认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哥,我错了,我以前的想法真的很不应该。” 在黄伟志轻轻拍打黄小安肩膀的同时,神情变得平和,将捡到女婴的经过告知于他。 他说:“那个婴儿实在可怜,才刚降世就被父母无情抛弃,在垃圾堆里被人发现。 要是再晚些时辰才发现,那孩子可能就没命了。” 这是一段宝贵的生命,一个崭新的开端。 却要在刚刚起步时面临终结,显得多么残忍。 但还好有黄伟志的介入,改变了这个婴儿的命运轨迹。 他们两兄弟谈话时,多数情况下是哥哥说话,弟弟聆听。 因为身体原因,黄小安心灵较为封闭,对很多事不感兴趣。 但现在他如饥似渴的学生般,满怀敬意地凝望眼前的教师——自己的兄长! 现在的黄伟志已经有了知识和个体意识,察知弟弟心态转变,所以他的话语也多了起来,讲述了他自己的心路历程、所见所闻和计划:“如果…孩子的父母找不回来的话,我想要收养她。”这是黄伟志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尽管黄伟志尚未婚育,但在接触到新生生命后,他感到自己仿佛与之有些心灵相连。 正常孩子送去 或许没什么,但眼前的是个唇裂的孩子。 他深知一个有残疾的孩子会面临何种困难,特别是脸型的缺陷将影响终生生活。 因此他忧虑:这孩子去了 能否得到充分照顾?其他的孩子会不会嘲笑或者欺负她? 对此疑问,黄伟志心里没底。 但此刻的他,心中充满焦虑。 一直专注听哥哥讲述的黄小安默默倾听,不自觉间,黄伟志的情绪已经在他心底刻下了痕迹,影响着他未来的道路。 终于,他开了口:“哥,你要真打算收养她,就算在我头上好了!我这辈子大概无望结婚成家了,而你可以!” 黄小安懂得有限,但他意识到收养这个婴儿,必然会给哥哥的婚姻生活带来变化。 黄伟志年纪也不小了,家中贫寒本应早就谈婚论嫁,他朋友的后代甚至都已经有小孩。 听了弟弟的话,黄伟志露出惊讶的表情,眼神交汇之际,突然展露笑容:“行,如果没有亲生父母的话,我们就一起把她抚养大吧!” 并非为了今后的婚育需求方便起见,而是他此刻意识到,也许黄小安也需要一个孩子。 他自己有残疾,对于接纳同样有缺陷的孩子并不会抱有偏见。 虽然唇裂可能会影响外观,但不影响正常活动,在她年长后还能帮助分担一些家务。 将来黄小安老去,孩子也能照顾他。 因此,这份念头强烈催生出,黄伟志渴望立刻为弟弟领养一个孩子。 对于抛弃孩子的人们,他已经失去身为父母的资格!(在过去没有监控的环境中,案件破获十分艰巨,就算是省城这样的大地方,也不可能立时解决问题。 黄小安期待已久的手术终于在五个小时后顺利完成,医护人员将他推出了手术室。 虽然当时手术环境简陋,但仍是在省城一流的医院,使得骨折矫正手术相当成功。 预计后续恢复良好,黄小安的骨骼问题能得到改善,形态看起来也会好很多,行动也将更为方便。 黄卫志全程陪伴着,直到弟弟病情稳定才抽空去看那个新生的小女孩。 自作主张接纳女孩之后,黄卫志对她的关注更加深切。 他自己没经验带孩子,不知所措,但经过儿科护士的指点,他对养育孩子有了初步理解,便又买了一些适合婴儿穿着的衣物和具有良好吸水性的棉布以自制尿布。 原本,旧衣物也可以作为替代尿布,不过显然现在的黄卫志暂时没有多余。 虽然小女孩急救成功,但由于身体状况疲弱,她还需住院休养,等体质完全恢复再酌情转出。 如若能寻回父母自然由他们接手,不然,小女孩就得送往儿童福利机构了。 时日流转,已经过了整整三日,但小女孩的父母却未出现。 这天中午,高晓明代为装运粮食回到县城,因为减产,地方的粮食短缺问题尤为明显,可能还得过数日才能装完所有。 “卫志,你弟弟的手术怎么样?情况还好吧?”来的时候,高晓明两手满满,一罐奶粉,还有一个苹果,那是当时非常受欢迎的营养补充品,尤其适合作为馈赠礼品。 第一百三十二章 威志的心疼与期待 用后世的标准来看,奶粉在那时营养价值一般,含糖量也不算低。 然而,七八十年代能收到这种礼物,绝对是极富诚意的表现。 黄卫志笑道:“手术顺利得很,明天就能出院。 就是脚上的石膏得等到两个月后再拆。” 立刻,高晓明确言:“你是不是只问过医生能不能在这里拆除?省城大医院的医生能拆,县城的就行了吗?” 黄卫志微微愣怔,之前确实未虑及这点。 假使能在县医院拆石膏,显然更为便利。 “我这就去询问医生。”他当即应承。 两人一边交谈,走进了黄小安住的病房。 此时的黄小安已清醒,尽管不能自由移动,只好卧病在床。 他肢体残疾严重,双腿都动了手术,并上了石膏,就像半侧肢体麻痹。 尽管身体受限,他精神状态良好,看见有人探视,他脸露喜悦。 “晓明哥哥,真的太感谢你能来看我。”黄小安满心诚意道。 自从那次深入交谈后,黄小安明白,哥哥与高晓明朝夕相处的关系非比寻常,他也意识到,高晓明对家里是多么重要的人。 见到黄小安的状态变化,高晓明也微微惊奇。 他注意到了黄小安眼神和神色中的转变:之前这个孩子总给人压抑阴郁、少言寡语的印象,如今却目光焕发,神情中多了活力,仿佛对生活充满了期待。 “小安……明日可以出院,或许应该再多住几天。”他提出这个建议。 在当下这个时代,此类手术后需要留院修养的时日通常长达数十甚至上百天。 而现在,黄小安居然说准备明天就可以走了。 还未等黄卫志回应,黄小安已然开口:“医生告诉我已能出院,那我们就离开这里吧。”语中透着急切,害怕兄长受到他人意见影响。 这些天以来,黄小安被束缚在床上,动弹不得。 他也听到不少事情,了解治疗手术费用不菲,且住院越久,花费便越高。 所以在医生每日查房时,黄小安都积极询问能否提前回家。 面对提早出院的诉求,医生曾遭遇许多这样的情况,因为在当今许多人贫困的现状下,长期住院费用是一个负担,更何况医院的床位资源有限,患者稍见病情好转,医院通常会促使病人回家休养。 黄伟志明白弟弟的心意,无奈地叹了口气,对医生说:“医师告知要空出床位给别的病人,安仔状况稳定,只需定时服药就可以了。” 相较于金钱上的支出,黄伟志其实乐于再多付出一些,但这既不符合医院的规定,也不被小安接受。 于是,高晓明便不再纠结这些事:“就这样吧,明天具体什么时间出院?我会在我准备好货后前来接你们,这样可行吗?” “可以。”黄伟志立刻点头应承。 说完这一茬,黄伟志开始讲述自己捡拾婴儿的过程。 高晓明听得暗暗诧异,想起初次陪伴黄伟志到樟树参与药材交易大会时,黄伟志就像开了挂般,一路遇上了不 遇。 尽管拯救生命是件大善事,高晓明在听说黄伟志打算收养女婴时,还是不禁皱起了眉头:“我个人不太赞同你的收养想法。” 黄伟志闻言愣住,印象中的高晓明可不是无情之人。 高晓明见他误解,解释道:“伟志,你还没为人父,还不清楚养育一个孩子多么艰辛。 想象一下,一个小婴儿一日需要喝七八次奶,还要更换十多次尿布,每天擦拭身体。 你、甚至 人都得确保有足够的精力照顾好一个孩子。” “你父母身体欠佳,正在接受治疗,小弟更需要你们关爱。 你自己身为警员,每天多半时间在警局度过,很难给予充分的照顾。” “如果你把孩子领回来,只怕她得到的关注还不如 里的孩子多呢!” 这话令黄伟志表情凝滞,就连一旁的黄小安也眨巴着眼,显得无助。 收养一事他们是商量好了,但对于育儿责任的具体承担却从未仔细考虑过。 虽然在上辈子,作为一个不尽责的父亲,高晓明不算好榜样,但他至少有两个子女的经历,深知抚养孩子的不易。 他对黄伟志想要领养唇裂女婴的好心理解,但也指出这不是目前合适的情况: “警方仍未找到女婴的父母,或许过不了多久就有新的线索。 即使一直找不到,送去 也没问题。 若你真心决定抚养她,我觉得至少半年后再作决定为宜。” “半年后,你和父母还有小弟的身体都会有所恢复,会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孩子的照料中。 而且随着时间推移,孩子成长后护理起来也更为方便。” 实际上,高晓明尚未说出的一个现实原因,如果一切顺利,半年内黄伟志有可能成功谈婚论嫁并娶妻生子。 一旦结为夫妇,黄的妻子也能加入到照顾孩子的队伍中。 此外,国内唇颚裂手术技术也在不断提高,孩子到了三到五岁时就能考虑到接受纠正手术。 综合考虑这些现实因素,高晓明给出了更为周到的建议。 事实上,唇裂的最佳手术时机是在出生后三到六个月之间。 但在国内,目前技术并不成熟,如果婴儿唇裂状况严重,尽管技术有限仍需尝试治疗。 不过黄伟志提到女婴的状况不算严重。 在孩子具备理解力前进行手术,便不会影响后续的学习和社交。 黄伟志和黄小安听到高晓明的建言后,顿觉恍然大悟,他们的想法过于简单,并未顾及现实生活。 高晓明确指出了问题,使黄伟志意识到如今无法接纳孩子的情况。 他有兄弟刚完成手术,需要父母照顾,而他自己一天中有大部分时间在警局工作,无暇顾及其他。 长久地沉思后,黄伟志无奈地接受现实,他心怀感激地看着高晓明,这位朋友让他免于匆忙作出错误决定。"确实是我的眼光短浅,你说得对。 半年后我会再来省城,如婴儿未被父母找到并送往儿童福利机构,我将努力考虑领养事宜。” 对此,高晓明确切认同:“这是明智之举。 在案件未侦破前,你不应贸然申请收养。 警方正在调查,他们可能不会同意。” 黄伟志思考过后认为如此合理。 离开市前提前去警局询问案件进展及收养程序也是必要的步骤。 他表达出这些想法,而此时高晓明也无法提供建议,因为他并未有过领养孩子的经验。"听说有人领养,但过程却一团糟!那个孩子最初被附近家庭遗弃,虽然开始抚养良好,孩子长大后却因生父母返回认领而变故频生,更糟糕的是,孩子在生父生母的说服下回到亲人身边并结婚,关于彩礼问题……简直令人瞠目。” 次日,依照约定,高晓明如约去医院迎接黄伟志。 由于同行人数不多,三人可以选择坐在前座,黄小安体态较小,和他的兄长并排,毫不费力,还需哥哥帮助他稳固身体。 在路途中,高晓明专注驾驶,黄伟志则报告最新进展:由于黄伟志的救助行为以及先前抓获的小偷,省公安厅给予他不错的好感,当他们去查询案情时,警察也愿意透露。"至今还未查清那女婴的亲生父母,但由于唇裂具有遗传,警察正在筛查潜在关联。 经医生确认,孩子的健康状况已恢复正常,因此先送到了儿童 。” “我已经询问了具体地址和相关领养手续的事宜,除非无法确定孩子的亲生父母,否则才能走正规领养流程。”黄伟志终于松了口气。 因为种种限制,他现在暂时无法领养,案件仍在侦查之中,无法轻易行事。 听到这,高晓明开口:“找不到亲生父母也许更好。 把孩子遗弃的人,若是找回孩子又会怎样?他们在省城抛弃孩子而非其他地方,至少表明他们不是来自我们家乡那样的乡村环境,在那里,女婴常常被直接处死。” 听到这话,黄伟志深感叹息。 是啊,别说唇裂了,连正常的女婴也可能遭遇类似不幸。 黄伟志察觉了气氛转沉,于是换了个话题,问:"晓明,装饰材料你都采购好了吗?" "一切搞定!已经开始施工了,你有空可以来参观下。 这段时间都在市区跑,后续还有几次往返羊城,我计划进货充实店面,年底前要开门营业呢。" 高晓明回答。 商业方面的具体事务并非黄伟志的强项,但对于高晓明的信任让他对此信心满满。 车辆行驶期间,沿途的闲谈让时间仿佛疾驰,高晓明频繁的奔波使他对路线已相当熟悉,会选择路况较好的地方行驶,减少车身晃动。 而黄小安则静静地坐着,聆听着对话,望着窗外变幻的画面。 上次坐在车厢只能欣赏反方向风景,这次坐在前座,则可以同时看前方及两侧,视野转换带来的全新体验令他倍感新颖。 顺畅行进之下,午后四点他们就抵达县镇。 卡车停至发货方的仓库,那里有专业员工帮忙卸货。 考虑到黄小安行动不便,他一直在车头座位,黄伟志和高晓明则借此间隙下车活动筋骨。 卸完货,高晓明驾车向黄家村庄口驶去。 驾驶员的工作就是能适时自便,且高晓明和肖金峰关系亲密,用车从无异议。 约莫二十分钟后,他们到达了军岭。 黄伟志将弟弟安置下来,而高晓明则协助搬运随身行李。 寒冬时节农活稀少,黄父母亲早在家中等待着,当卡车进入视线,他们翘首以待。 黄父见状急切地上前,问道:"小安,你还好吗?" 听到儿子回答:“没问题,手术非常成功,只需拆掉石膏,多活动就好”,父母们略带惊讶后深受鼓舞,儿子的笑容让他们感到惊喜而感动,尽管这是许久以来的罕见情景。 收拾好后,他们将黄小安心甘情愿地安置在了床上。 长途驾驶后躺下,黄小安心感舒适,然而他还需卧床两个月。 "放心,我会找木匠为你做辆轮椅,阳光明媚时让你父母推你出来走走。"黄伟志保证道,而黄小安感激不尽地说了声:“谢谢哥哥”。 军岭本地就有木匠,像蜜蜂箱,衣柜这些日常用具都出自这些工匠的手,轮椅的构造虽简单,只需在椅子上添置轮子即可。 农村木工工艺也许稍显粗犷,却够实惠耐用。 将所有人安顿好,高晓明才告辞,驱车返回高家村。 他满心愉悦地想着,近日没有回家与妻子亲近,这回应该可以弥补啦! 可出乎意料,还未到家,却被父亲截住。 高晓明朝夕的期待在那一刻突然中断。 高瞻远瞩扛着锄头在路上闲逛,碰巧遇到驾驶着卡车归来的高晓明,立刻向他挥手示意停车。 高远见热情地说:“哎呀,今个可是的生日啊,你不凑巧回来了,晚上来家里尝个饭!”说到这儿他微微停顿,眼中略显歉疚之意。 高晓明确实有点尴尬,对于他奶奶的生日,他确实是有点记不清楚,更别说自己爸妈的生日细节了。 尽管心底有些愧疚,可他脸上保持着镇定,“好吧,我就先把车子停好,然后我和小美一块儿过来。” 高远见自然不反对他的决定,继续肩扛锄头返回家中。 另一边,高晓明将卡车暂时停靠在牛尾岭,天色已经临近傍晚,屋里的灯光逐渐亮起,能依稀听见厨房传来的忙碌声音,似乎已经在预备晚饭了。 他立刻走进厨房,不出所料地看到许小美正在烹调菜肴。 便开口问:“我奶奶过生,他们没通知你一起去吗?” 许小美好奇地扬起眼眸:“我不清楚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言下之意并没有人特别提起这件事。 这样的场景对他们两人来说并不陌生,高晓明决定不再纠结,简单地说:“那好,等下我会为奶奶贺寿,一起去吧。” 许小美略有些迟疑地说:“可我已经准备好菜肴了。” “先炒熟,明天接着吃啊,现在冷着呢,剩菜过夜没问题。”高晓明毫不犹疑。 他怀疑爸妈家里是否为这次庆祝做好充足准备,毕竟他是意外归来。 第一百三十三章 直驱羊城 当地有习俗,老人过寿不常操办大型宴请,多半只是家庭内部聚餐。 高家村也沿袭此俗,不过今天会稍微隆重些,因而在家中也能感受到丰盛的菜肴香气。 一进门就能闻到红烧肉的独特味道,尽管家中尚未点亮明灯,但堂屋和厨房的光芒让整个小院多了一份宁静与和谐。 客厅中热闹欢笑,正逗弄着大侄子的高氏成员吸引了他们的注意。 这孩子近八个月大,已开始展现出活泼,大人逗弄着他能坐又能爬,还不时索求零食和玩具,欢笑声不断。 一见到高晓明和许小美,高淑芳迅速反应过来,大声喊道:“大伯二婶!你们来了?” 屋里的视线都集中了过来。 因为是要给高奶奶庆祝寿辰,高晓明不可能两手空空而来。 但由于消息突然,他也没办法事先准备好合适的礼物。 最后,他向董飞霞那里借了一套新棉服给高奶奶穿,也算做为一份特别的生日祝福。 这件衣物原本准备出售的,用料精良、工艺精致,适合作为生日礼物。 他打量四周并未发现高明万的身影,原来他在县里处理生意,第二天又要出长差;同样,忙碌的高明里也不可能抽出身。 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尽职尽责,自然不能随意脱身回到家里。 "你们来得刚刚好,就差最后一道菜就可以开饭了。" 高淑芳笑着说道,随后准备放置餐具。 高晓明将新衣赠送给了奶奶,接着说了几句祝福语。 奶奶看着崭新的衣物,神情微有些动容。 一生艰辛的她,没想到到了晚年还能拥有如此华丽的衣裳。 她摸着质地柔顺的布料,感受到那份温润舒适的触感。 然而,她粗糙不堪的手指触及衣物,越发显露出肌肤的粗糙痕迹。 还好是全棉制品,要是真丝绸的话,只怕轻轻一碰都会使丝质变得黯淡。 饭菜很快备好,一大家子围坐一团。 尽管少了高明万与高明里,餐桌仍被占满。 菜品丰富,包含了红烧肉和大蒜炒鸡蛋等诸多美味。 高明鹏的孩子也配有特制菜肴——清蒸鸡蛋,嫩滑鲜美。 黄素娥并未先尝食,而是将美味喂给了孩童。 孩子大了,也能尝试辅食,零食可享用些饼干与水果,主食以大人吃粥和易嚼软饭、蔬菜汤为主。 围坐桌前,一家人在欢笑交错中进食,场面融洽愉快。 许久以来,高晓明在此处吃得这般安心满足,心境也渐感轻松,开始跟高明鹏分享外出的经历和见识。 过去生,两千零年之际他回乡创业,投身房地产业,还带动兄弟一并步入这个行业。 如今重生,他选择了另一条道路,连带影响到了高明万和高明里的职业选择。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他的兄长高明鹏竟早一步踏入这一行。 高明鹏现今帮人打理生意,心底却藏着自主经营的渴望。 而到了上世纪90年代,外包工已经成为致富之路,这个选择显然是正确的。 在他家人的视线里,高晓明已算是成功,这让他们对他的态度有所改善,比如高远见再也不会轻易责备,罗小华也不复唠叨。 此刻的家庭气氛堪称其乐融融。 饭后闲谈时,高远见拉高晓明走到一旁说道:"晓明,前两天明里回来看了我,他说是继续在制糖厂工作还是跟随你学开卡车,想听听你的意见。" 高晓明隐约能闻到笼罩在高远见周围的浓厚烟草味道,有些皱眉。 他的父亲、兄长都是不可救药的老烟枪,侄子也从小生活在这种烟雾缭绕之中,甚至年仅十岁就开始吸烟,到十四五岁已然染上严重的烟瘾。 尽管包装纸无一不写着"吸烟有害健康",但这并未阻止吸烟人群置若罔闻。 高远见用力吸了一口,火光在漆黑中划亮一个鲜明的亮点。 旋即一口浓郁的烟气随之逸散。 "晓明,你怎么考虑这个问题?"他一边抽烟,目光注视着儿子。 高晓明竭力忍耐着劝阻的冲动,因为他清楚这样的规劝不会起作用。 他对高远见说:"我的想法无关紧要,关键在于明里的意愿。 若明里偏向稳重,留在糖厂工作并无妨。 如他对收益有更好的期待,那么跟我学习驾驶会是不错的选择。" "做司机虽然体面且收入不错,但风险与挑战同样不少。 这一点,我想万已经有所理解。" 显然,高晓明的态度表明不愿过多干预别人的决定,他提供一次决定的机会,之后的抉择,则留给个人自行负责。 看到这里,高远见皱紧眉头,没能在高晓明口中获得实际的建议而感到意外。 许久,他深深地叹了口气,道:“明理还没决定好,他打算首先在糖厂做事,随后再作打算。” “哦。”对于高晓明来说,这样的回应在意料之中。 明明白里并非那种无所畏惧的人,否则他完全可以依靠学霸好友的帮助,考入中专或高中。 天色渐深,高晓明并未逗留过久,与高奶奶简单地道别后,牵着许小美返回自己的住所。 此刻无月亮挂空,村子里当然没有路灯,夜晚的道路显得漆黑而曲折,白天行走尚可应付,夜晚稍有不慎,便会踏空摔跤。 高晓明提前有备而来,手里拿着手电筒。 手电筒一开,一道光束射出,打在前方的地面上,一个扭曲的光圈映现在视野内。 随着走动,光柱随之摇曳。 告别旧村后,四下愈发宁静,只听山风拂过枝头发出萧瑟声响。 此时寒冬已至,连鸟儿鸣叫声虫鸣都减少许多。 在这一片寂寥中,握着许小美柔软的手,高晓明微笑道:“还好有你相伴,不然我会害怕独自走上这条山路。” 他将她的手握得更紧,接着问道:“等饰品店开业之后,你会住进城去。 我不可能常在那里,你一人住会感到害怕吗?” 闻言,许小美好似蹙了眉头,默默无言。 她的内心确实有些惧怕,但她不愿提及。 在高家村的时候,她渴望高晓明能一直陪着她;但一旦移居城里,她也希望高晓明在那里。 然而,理智告诉她这不可能。 因为家乡还有农田、土地、牲畜以及未经开垦却潜力巨大的小富山,高晓明需要分担许多事情。 时光飞逝,不经意间已然是十一月底。 冬寒逼人,街巷中的行道树有的叶落飘零,有的依旧苍翠。 寒风吹过,路人纷纷缩颈,拉紧衣裳抵御严寒。 高晓明身披薄棉衣,在街巷间快步穿行,最终来到了他的新房。 这座新盖三楼层的建筑,一个月的装修,现在已大为改观。 地面铺的是当下流行的磨砂石材,平滑如新;四壁被涂了白皙的石灰,泛着明亮的光晖;而顶部,璀璨水晶吊灯点缀其间! 店铺 悬挂的水晶吊灯最大也最贵,开启它的刹那,整个空间被华美的光线淹没,令人炫目。 吊灯一装好的时候,装修工人皆为之惊叹,他们未曾见过如此美的灯源。 要知道,当时大多人家家中使用的仍然是梨形灯泡,照明仅靠一根电线控制开关。 相比之下,那宛如来自梦境般的水晶吊灯简直是人间瑰宝。 除了三个水晶灯,店里面还有两排长管日光灯,平常人流稀疏时可以用日光灯,不需要开启吊灯。 至于二三层卧室,则同样配有日光灯,白色的照明更显明亮。 光线洒下,为店内一角照亮。 此刻一层已经具备服装店的基础形态,陈列着货架,墙面已钉上挂钩以挂置服装展示。 嗯,该前往购货了! 高晓明仔细检查着他的房子,从一层走到三层,确保没有疏漏,接着转身走向后院。 后院已经建起了一个小厨房,配备了两种炉灶:一是用来烧木材的大灶,另一是烧煤炭的小灶。 尽管厨房只装配了简单的日光灯,但由于炉灶还未配上铁锅,一切都还在筹备之中。 这些厨具还需购置,等到有人入住后再添置完备。 而楼上的卧室衣柜和木质床铺也需要资金购置。 高晓明结算完毕造房款项后,手上已所剩无几,不过,他在上次路过樟树时无意间收获了一笔不明收益,加上现在开车也能赚取一些零用,足以支持一些花费了。 然而核算下来,高晓明依然察觉自己的钱财匮乏。 购买家具、货物库存、购买树苗种植,甚至雇佣工人照管小富山,每一项都是需要花费的。 “的确,人生的奥秘在于循环,让我们开始新一轮的轮回吧。”验房结束后,高晓明找到了肖金峰。 “肖哥,有到羊城的任务吗?我要去!”他直言不讳道。 对于这样的请求,肖金峰早已料到,并查看了记事本:“有的,去羊城的生意很多。 既然你想做,我明天就能安排你。 不过你之前没去过,可能不太熟悉路线。 我给你找一名司机作伴,途中可以互相替换驾驶,减少疲惫。” 高晓明不排斥这种协作,便爽快答应。 最终,肖金峰给他分配的搭档却是高明万,一同工作的话,兄弟俩自然会更轻松一些。 对于这个安排,高晓明表示感谢了善意的考虑。 清晨,精神饱满的高明万坐上副驾驶位置,笑道:“二哥,这还是我们第一次一起驾车呢!”高晓明坐在主驾驶的位置,承认自己对羊城路况知之甚少,希望能有兄弟提醒道路的情况。 装载着瓷器的货车,并非空车出发,目标地羊城的瓷器昨夜刚从JDZ送来。 考虑到瓷器易碎,他们必须在行驶中格外小心。 自从上次肖金峰邀请他们途经鹰潭后,村民们谨慎许多,诚信运输公司的车辆经过都会受到尊敬,再无 扰。 高明万安慰说:“没事,二哥,我已经跑过几次羊城了,路况很熟。 我先开车,累了你接手。” 二人就这样换手轮流驾驶,一直到了晚上8点,离羊城越来越近。 夜晚光线不佳,行车安全需更加警惕。 他们在路边一家旅店停车过夜,以便第二天一早就直驱羊城。 可就在这时,他们走进房间刚打算休息,却来了个不速之客:一位丰满的中年妇女涂着浓重的妆容,红艳的口红使她看起来并非美丽动人,而是显得异样。 她挑逗性地朝他们眨眼,说道:“两位靓仔,要不要女人?什么品种的都有,价钱超公道哦!”短暂的沉默后,高晓明与高明万面面相觑,感到有些尴尬。 高明万慌忙挥手拒绝:“不,不要!请你马上离开,我们要休息。” “喂,小伙子别闹了嘛,我们这里有位十八岁的小姑娘,新手来的,可标致了!”丰满的女人热情洋溢地推销着,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 她目光锐利,见他们的货车簇新且穿着讲究,显然不缺钱财。 年轻人都很有消费力,这可是一块肥肉。 旅馆设在荒僻路边,没村子没商店,主要靠司机过路停留,提供住宿、饭食甚至额外的服务项目。 长途司机会频繁在外,自然有那方面的需求,而且收入不错,生意好做得很。 高明万深知不能被二哥误解,于是正色道:“说过不需要了就是不需要,你快走吧!” 他毫不迟疑,一把将丰满的女士推出房门。 大门随之“砰”一声关上。 转过头面对二哥,高明万有点儿不好意思地说:“大哥,我从没真正那样过……”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脸认真的表情,仿佛是在发誓一样。 听着,高晓明轻笑,随口应道:“你就算真的做过,我也不会揍你,不过保持纯真是好事,这样的人容易设陷阱,万一被骗财骗色就没那么容易甩开了。 况且还有染病的风险。” 高晓明前世就曾在边缘徘徊,难免和 人的角色打过交道。 他曾差点抵抗不住,但第一个的对象让他的食欲瞬间消散,从此再无涉足的想法。 原因是他发现那位女子病态缠身,只要衣物少有遮挡,病情即显露无疑,吓跑了他的欲念。 第一百三十四章 归乡之旅 “你说的‘黄脚鸡’就是这个意思吗?我师父曾经提过。 一旦被抓,定然会剥落一层皮的。”高明万说罢,轻轻点头认同。"嗯,是的。”粤语俚语里‘黄脚鸡’一词,通常用于形容不良行当,两地文化相近,高晓明一听即懂。 兄弟两人疲惫驾车之后终于能休息了,刚躺下,他们就听到模糊而渐渐增大的某种不宜详述的声音。 这样的噪音令他们都无法入眠,只能彼此尴尬地望着对方。 这里的隔音效果实在堪忧啊! 高晓明心里暗自批判房子的质量不佳,而丰满女人却仍在与旅馆老板吹嘘:“等着瞧好了,那两个帅小伙肯定会找我要人呢!我不信他们会忍得住!” 过了十几分钟难熬的时间后,隔壁终于沉寂下来,高晓明确实松了口气,电影中的情节往往作假,但实际上…… 高晓明疲惫不堪地说道:“先睡吧。”入睡对他来说毫不费力,即便五官敏感,一点点细微动静也会叫醒他。 他的卡车间隙与房间仅隔数米,他还是选择了这个旅店过夜。 不过为了预防,他计划只是短暂的浅睡,凌晨过半再起身。 根据以往经验, 多在午夜进行,那时熟睡中的人较易被攻其不备。 但这天的情况却出人意料,约深夜十一点,还在梦境中的高晓明被女孩哭喊和男人怒吼声吵醒。 “闭嘴!不许哭了!” 紧接着是一记清脆的耳光声,少女的哭喊越发哀戚。 高晓明瞬间警觉地从睡梦中清醒过来,迅速走向窗口,朝外窥探。 幽微的光线里,能看到两个男子押解着几名女子走向一辆破旧的面包车,车辆足够塞七八个人。 在场的还有一个之前向高晓明等人推荐过小女孩的肥胖妇人,她叼着一支烟,一边抽着一边焦躁地抱怨道:“今天生意不好,快换个地方!哭什么哭啊?不过是客人不小心用烟蒂烫了一下,不是还有额外的十块钱嘛?” “好了好了,今晚让你休息,可以吗?真是,都半个月了,还是那么矫情不懂事!我们这里的姑娘哪个没受过罪?你要怪就怪你自己时运不济,沦落到这个地方了。” 肥胖妇人身嘴碎念,但也终于同意让受伤的小女孩休息一个晚上。 所谓“休息”,其实是少换几拨客人而已。 尽管声音不高也不低,高晓明却听得清清楚楚。 他知道这些年轻的女孩都是被控制的,或是被骗,或者被贩卖,极少数是自愿选择这样生活的。 皱起眉,他对干预与否有所迟疑——救人简单,但后续善后问题不少。 然而,他突然看见那位抽泣的小女孩的脸,那张面孔...他感到熟悉! 尽管灯光微暗,高晓明的视力仍能辨别。 他在脑海中飞快搜索记忆,很快记起了在哪里见过这张脸:邓婉婉!她在黄伟志的画卷 现过,尽管现在脸蛋有些肿胀,长发遮面,但高晓明记忆力惊人,准确地认了出来。 眼看邓婉婉已经一脚踏进车厢里,高晓明心急如焚,猛地从窗户跳出,他的住处正是二楼,距地面仅三四米高。 他轻轻一跳,落地平稳,并迅速朝着面包车跑去,一手揪住邓婉婉。 变化来得猝不及防,直到这个时候,那胖子一行人才回过神来。 抓住机会,高晓明拉着邓婉婉下车,急忙核实:“是邓家的女儿邓婉婉对吗?你父亲是邓志勇吧?” 听到乡音及亲切的名字,邓婉婉神情紧张却又激动,“对,是我!”接着放声痛哭,觉得自己即将摆脱那暗无天日的生活。 此刻,两个壮汉和肥胖女人也逼向高晓明,那两人甚至蠢蠢欲动,像是要准备揍人。 尽管对方看起来很强壮,但是高晓明丝毫不惧。 他保护着邓婉婉,轻声道:“当心!”话音刚落,那俩人已挥动手中的刀片——小小的水果刀虽不显大,但在这些对女孩子构成威胁的存在面前,无疑是凶器。 但面对这威胁女孩们的凶器,高晓明毫不费力地打落它们,随后凌厉的拳头直击对方胸口。 拳出如雷,力沉无比,仿佛连五脏六腑都在震动。 几乎在一瞬之间,仅仅一分钟,胜负就已经显现,那二人落入了下风。 “喂,小子,你干嘛啊?这小姑娘我们可是花了钱买的,你以为自己能抢走吗?”见局面逆转,胖女人尖声嚷叫。 高晓明清清楚楚听见,心中充满厌弃。 在这个新世纪,竟然还有人不知贩卖人口已是非法! 他没有留丝毫情面,狠狠一脚踹在女人腰上,直接让她倒在地上。 “听着,邓婉婉的失踪案,已经在我们县正式受理,我正是负责调查此案的警察!人口贩卖和 良家妇女堕落都是违法行为,毫无同情心!”高晓明语气庄重地说,借警察的身份加强了自己的权威。 果不其然,一听见这话,两名介绍 的男子和那个肥胖女子都显得惊惶,其中一人慌乱地道:“快跑!” 说完,他们试图从地上爬起来,想上车逃走。 但是,高晓明怎能允许他们如愿以偿?迅速上前一步,分别以一脚让他们再度跌倒,还加重了力量又踢了几下,直至听到一声接一声的惨叫。 这一幕太显眼了,旅馆内的房门开始逐一亮灯,住客们从窗缝里注视着发生了什么。 此时,高明旺也被吵醒,醒来看不见自己的二哥不禁大惊失色。 发现窗开着,立刻跑至窗口,高呼: “二哥!” 高晓明抬头看了一眼,对着高明旺下达指令:“去拿绳子来!” 尽管不是真警察,他需要实际的手段来制伏这些人,只能依赖绳索。 高明旺答应后迅速套上外衣,飞奔下楼。 他们的车子虽然没绳子,但上面肯定有应急用品,下楼后便找出了车上备用的绳索。 绳子相当长,但他并不急着解开,而是直接用它把三个人捆在了一块。 其间,尽管他们挣扎,却无法逃离高晓明的注意,只要有轻微动作,就被他察觉,并踢了两脚,导致那两名男子受伤最为严重,关节疼痛且浮肿明显。 那位肥胖妇女情况稍好一些,在大声 时受些责备,但当她安静下来时,就没那么多的暴力。 这个行业里,领班也不算是好家伙,她们是逼良为娼的大恶,不过作为女性,高晓明在对待她们时多少还是手下留情。 捆住之后,他们直接被扔在一层的大堂,而车上的姑娘也被一同带回了楼下,无助地站立一旁。 众人情绪各异,有麻木、兴奋还有畏首畏尾躲在角落的。 旅馆里已经装了电话,高晓明拔打电话预备报警。 旅馆老板连忙表态:“我已经报警了,警察很快就赶来。” 他看着老板足足几秒钟,才转移视线,老板在被盯得紧张后终于稍微轻松了一些。 然而,轻松并未持续多久,因为电话键音响起。 警报已经拨出! 今晚注定是失眠之夜,大约半个小时后,一辆吉普车驶近旅店前,高晓明在门前观察着这辆渐渐靠近的车,心里满是疑惑。 刚才打电话时,旅馆老板显然有意隐藏什么,还想阻止报警;况且这位置偏僻的小旅店在郊外,最近的警局也遥远。 怎么会如此快速收到警力支援? 怀着这个疑惑,高晓明继续悄悄地打量着老板与那三个俘虏,观察他们的反应。 没过多久,车停在了旅馆门外,车内的两人下来,他们并未穿制服,但仍骄傲昂然走进旅店。 腰间还佩戴着 表明了身份。 进入店内 邓婉婉像受惊的小鸟般瑟缩不已,始终守在高晓明身旁。 但那个男 伸出的手还未触及她,她便惊叫一声,仓惶逃往高晓明身后寻求庇护。 “啪”的一声,高晓明精准捕捉到男人向邓婉婉伸来的手腕,力道巨大,令对方瞬间感受到仿佛手骨快要碎裂的痛楚。 男人生疼地闷哼了一声,另一只手迅速拔出手腰间的 ,扣紧扳机发出了清脆的“咔哒”声,预示着 已被上膛。 尚且待击发,高晓明迅速抬起一脚,目标直指他握枪的手,巨大冲击力下, 应声落地。"砰”的一声震响,意外走火! 幸运的是,枪声只在无人角落墙壁激起一声巨响, 嵌入墙壁 在凌晨十二点整,总算有一辆车驶近,车内人士身着制服,一上来便明确了身份,随后与高晓明交谈,希望能详细了解事件经过。 高晓明发现他们的车辆是一辆新款BJ212吉普车,携带的武器装备也不错,全新56式冲锋枪熠熠生辉。 哎,发达地区的装备真是小城镇比不了的! 情况的经过明明白白,高晓明寥寥数语便说清了,接着便是转移罪犯及涉事的妇女们。 当到了邓婉婉这里,她胆怯地躲在高晓明后面,垂首不肯接受警方的援助。 因为在她心里,说家乡话的高晓明似乎更加值得信赖。 邓婉婉作为受害人,警方未直接带离,而是在现场为她做了口供。 此时,高晓明第一次了解到邓婉婉遭受命运重击的过程。 原来她竟被亲叔叔卖给出走!辗转之间,成为了犯罪团伙的赚钱机器。 谈起往事,邓婉婉痛哭不已。 高晓明并不是善于安慰人心的人,特别是在安抚女子这方面;相反,高明万里现出了关心神色。 安慰邓婉婉说:"放心,你如今已经安全。 再过几天,我们便护送你回家。" 高明万补充道:"你的父母已报警,他们深爱你,渴望你完好无恙地归来。" 邓婉婉泣不成声,思念亲人,也为自身的经历惶恐不已。 被 所迫,今晚她刚从屈辱中恢复,身上烙印着好几个烫痕。 她感到自身肮脏,生不如死。 然而,求生意志犹存,一旦重获自由,她满心欢喜。 邓婉婉的悲惨境遇令人感叹。 当地警方没有直接带走她,将她移交给高晓明等人来料理。 老板被带走质询,高晓明环视一层空寂的大厅,只余下三人的踪影。 部分客人趁乱离开,有的留在房间内未曾露面。 离去的是曾经的不法客,生怕被牵扯进去而先行逃离。 "找间房休息吧,你也累了半夜了。"高晓明提议。 找到空闲卧室,让他们可以好好休息。 邓婉婉起初不愿独自一人睡,而高晓明和高明万身为强壮男子也不便陪伴;只能叮嘱她关紧门窗,翌日早晨来唤醒她。 直到夜深都无事,小偷并未如预想般出没。 午夜的大案令本地地头蛇有所忌惮,不会轻易来找茬。 第二天天一亮,高晓明已醒来,而高明万仍在酣睡。 他看一眼时间,没惊动后者,单独出门了。 他先在楼下空地活动一下筋骨,趁机考察周围环境。 即便是冬季,羊城的暖阳也让寒意消减,靠近海岸线的地方尤为适宜冬居。 清晨起来,高晓明甚至无需加衣,不觉得太冷。 三十分钟后,邓婉婉和高明万也起床,旅馆老板不在,他们在厨房找寻食材,自己烹饪填饱肚子。 至于账单的问题,自然也无需担忧。 上车时,高晓明告知邓婉婉他们还需前往羊城装货送货,大约三天后她才能踏上有归乡之旅。 五天后的傍晚,高晓明驾驶着满载货物的卡车回到了县城。 首先,他将车停在客户指定的地方,让高明亮留下看守,他自己则带着邓婉婉前往警局。 正如那句“近乡情更怯”,尽管在颠簸的路上,邓婉婉情绪尚算平静,然而一旦回到这个熟悉的县城,她的情绪开始紧张,双手开始用力咬自己的指甲,指尖甚至被磨得斑驳可见,有的甚至出血,这是一种自我折磨的行为。 走进警局前,邓婉婉犹豫地停住:“请你……别把我在外面的经历说出来。”高晓明停下步伐,他知道邓婉婉的意思,他能理解她的苦衷和遭遇。 他轻声道:“明白。” 这句简短的话让邓婉婉稍稍松了一口气。 在警局内部,高晓明的旧相识们热情地打招呼,尽管眼神瞥过邓婉婉,却并未过多停留探究。 第一百三十五章 等候结局 这时,宋小弟告诉他们:“巧了,高局刚从县委开会回来,现在办公室呢!” 由于高晓明与建设局的深厚关系,通常是来找高建设的。 作为高建设的核心助手,宋小弟对高晓明的态度自然不错。 正当此时,黄伟志抱着一堆资料走过来,与他们打着招呼。 一眼看到邓婉婉,黄伟志略作停顿,凭借他优秀的记忆力与手绘邓婉婉画像的记忆,首先认出了她。"邓婉婉!你找到了邓婉婉?在哪里发现她的?”他说出口的名字引起了大家关注的目光。 邓婉婉受到刚刚经历的心理创伤,面对众人的目光难以忍受,低头躲藏在浓密长发下。 高晓明悄然挡在她的身侧,挡住这些窥视,说道:“我在外面飙车的时候遇到她,所以把她带来了。 伟志,你能到邓家镇通知她的父母来这里接人吗?还有,宋哥和张哥,你们去把邓婉婉的叔叔逮捕回局。”面对此情此景,宋小弟和张小弟面露震惊,迅速看向高晓明确认指示。 屋外的消息将正在开会的建设吸引了出来,听到高晓明要他们抓捕某人,尽管不明详情,但他深信高晓明的能力,命令道:“带着武器和车,立刻去执行吧!”得到指令,宋小弟和张小弟迅速准备后离开了。 看着混乱的外界,建设环顾周围,建议道:“到我办公室详细说明。”就这样,高晓明护送着邓婉婉进入了建设的办公室,等待更多的后续处理。 在这个场合,高晓明将他如何结识邓婉婉,还有解救她的过程含糊其辞地表述出来。 他说得很隐约,仅提及邓婉婉被人贩团伙购买,并控制住了她的人身自由,却未给出详细的细节。 经验丰富的高建设怎么会不明白言外之意?当了解到 并卷入犯罪贩卖网络的人竟是邓婉婉的亲叔叔时,他怒不可遏。"砰!”一记重击落在办公桌上,他咒骂道:“真是豺狼心肠的畜生!” 对于这样的人,判决必当严厉!邓婉婉全程默不作声,低着头,神色依旧带着几分惊恐与不安。 约半小时后,一阵熟悉的声音让邓婉婉颤抖着站起,心如鼓擂般剧烈地跳动,她紧盯着门口,紧张万分。 很快,她的父母——邓志勇夫妇迈着急切的步伐闯进,一眼找到她时,母亲顿时涕泗横流:“婉婉!” 父爱也瞬间泛红眼眶,泪珠悄然滑落脸颊。 他们的生活中仅有一个独女邓婉婉,生下她后,邓志勇便意外失去生育能力。 尽管这令他在家中备受歧视,被视为断子绝孙的根源,但他们对婉婉珍若瑰宝。 无论她挣得多大的收入,父母总想方设法夺去,就连美味的食物都会留给她那已成亲侄的表弟。 多年委屈埋在他心底,只要有家人的和谐相伴,他也视为甘愿。 然而,突然的失踪让一切都化为泡影!报警后,半个多月内,一点音信也无。 不少人推测凶多吉少。 如花少女的消隐,后果自然不问可知。 就算最后安全回归,舆论的纷扰也无法避免。 "爸,妈妈!"泪水汹涌的邓婉婉放声号哭,响彻整个警局。 她的哭诉,倾泻了近半个月的担忧与苦楚。 她无从述说自己曾遭遇过的痛苦,无法道出不被当人待的辛酸,只能用泪水宣泄。 这时,宋小哥和张小弟扭住邓婉婉的叔叔走向他们。"凭什么抓我?我没有犯罪!”叔侄俩争辩着,引得众目睽睽。 听到小叔的声音,邓志勇一愣,旋即望过来:“志东......” 只这一唤,邓志东立即望向这里,当看到满面泪痕的婉婉,他的世界仿佛被闪电击中,震撼无比。 他大喊:“婉婉,我是你的亲叔叔呀!你爷爷奶奶还需要我照料!你弟弟有出息后也不会忘记你的贡献啊!”他的话,却被宋小张狠狠制止。 邓志勇一脸懵懂,不解小叔的言语为何,而此时的邓婉婉脸色苍白,身子微微战栗。 目睹这一切,知情的人都对她充满怜悯。 高晓明开口:“别在意旁人说什么,事实会自圆其说,公平永远存在每个人的心中。 关键在于,你自己如何塑造美好未来。” 邓志勇不解追问:“出了什么事?” 高建设简要讲述了一下事情的经过,邓志东的供词虽还没出,但他刚才的行为已足以昭示罪行。 高建设解释道:"邓志东一旦交代出人口贩卖的主谋,他自己也会被逮捕,并等着被判刑。" "可恶!你的弟弟简直是禽兽啊!"邓婉婉的母亲立即失控,冲向邓志勇猛烈地拍打,邓志勇面露震惊和悲伤。 自从女儿失联,他每晚都彻夜难眠,而他的亲侄子此时竟然成功订婚,预计年后将要完婚。 他家中亲戚欢天喜地,提及邓婉婉时,母亲却淡淡地说:"她反正赚不了什么钱,总有一天要流走。 你对她好,以后等老了,你的侄子能养你呢!" 听到这些,邓志勇心乱如麻,险些站立不稳。 邓婉婉的平安归返当然是件好事情,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他们家庭的 暗流涌动。 但这与高尚明没有瓜葛,他的立场仅属于自己,无暇他顾。 第一次去羊城时,高晓明是跟高尚明万共同驾驶,因为需要后者的指引。 而当他第二次独自前往,就提出独自驾驶的需求。 之前被邓婉婉的事耽误,那次没能去批发进货,现在他希望能多出个副驾驶位置堆放货物。 一年将尽之际,年代特色尤为凸显,人们期盼置办新衣过年,烹鱼炖肉,购置各种小吃糖食。 即便到了现代,年关前的服装交易仍然火爆。 高晓明连续几次去了羊城,一批批地带回来货物,直到12月底,他结束了这临时司机的角色。 肖金峰对这个决定遗憾,但并未勉强。 期间的缓冲让师傅王先生痊愈了伤病,并为他们找到了合适的新司机。 诚信运输公司的卡车如今共有十辆,大型载重卡车8辆,皮卡车2辆负责小型地方运输任务,一辆吉普车载客出行。 再过两天便是新年元旦,高晓明计划当天开业,所以他要回乡把许小美接到县城,同时也需要带上高守旺的衣物订单。 高守旺的制衣厂已经搭建好,配备十几台缝纫机和从邻村招募的一些熟练工人。 为赶在年底开业,所有人都在加班工作,争取尽早完工。 当高晓明驱车载回乡时,在兴安岭的服装加工厂停留。 那是个不大,一层楼高的平房工厂,旁边是办公室和仓库,因为寒冬,紧闭门窗以免影响女工们的缝纫进度,并燃着火盆取暖。 进门的一刹那,刺鼻的味道扑面而来,高晓明立刻被热气冲出门外,汲取户外清新的空气。"守旺叔,这可不行,人太多又 烧炉,不能全关门窗啊!要适当通风,否则气味太浓会导致呼吸不适,严重起来还会要人性命的!”他不容置疑地向高守旺建议。 在密封环境里燃烧炭火实则危险。 如果一氧化碳浓度过高,人们将吸入过多,生命将陷入险境。 再加上因今年天气干燥导致大家洗澡减少,靠近便闻得到汗味混合布料的染色剂,混合后气味熏心无比。 尤其是冬天制做的衣物里还有棉絮悬浮,这些无形的 更是让人窒息。 “是这样吗?难怪有时候我感觉到闷。 只开一扇窗够了吗?”高守旺颇为重视高晓明的意见,于是决定采纳。 高晓明点了点头,指着一个离人群稍远处的窗户说道:“从今往后,必须一直保持这一扇窗户开放,确保通风!”接着他又道:“守旺叔,所有货物都预备妥当了吗?我打算今天下午带到县城,目标就是新年开业。” “新年!如此仓促?春节要到二月十六才能回老家!”高守旺有些意外。 高晓明解释说:“一过了腊八就是年,十六是除夕,大家都待在家里团聚,互相走动拜年,新衣裳自然要早点置办好。” 提到的日子指的是阳历,但是传统节日比如春节及时节的划分还是根据农历计算的。 高守旺将高晓明带到了库房,指着架子上的麻布口袋解释:“飞霞一切都准备得很周全,有一两百套,大小尺寸和性别各款均有。 飞霞表示等知道什么款式销量好就抓紧再生产。” 尽管没有立即检验货品,但高晓明信赖董飞霞的技巧,就算有不满意的部分也能立即退回换新。"好,到时候我们会通知你们。”他点点头承诺,并叫出了在里面缝制衣服的高淑芳。 高淑芳当时正埋头工作,听见二哥声音,急忙奔向门口询问:“二哥,有什么事情吗?” “县城的新衣铺准备元节点门营业,我希望你能今天陪我一起去帮忙。”新开业的衣服店往往忙碌不堪,自然高晓明要找个人协助自己。 自家的妹妹既听话又善解人意,无疑最适合这个角色。"太好了!我现在回家整理行装!”她开心地跳跃起来,仿佛想围着原地打转。 高晓明笑着示意高淑芳登上拖拉机,“守旺叔,我下午再来搬货!”对高守旺挥了挥手后,驾驶拖拉机回到村子里。 自从购入拖拉机以来,它多数时候都闲置未用,然而从此刻起,它有了更重要的使命! 到达老村,先让高淑芳下了车,之后继续驾车直奔自己的家门。 由于高晓明不在,许小美既要操持家务又要照料田地,还需时常照顾她二姐和孩子,以至于无法抽身来裁缝厂帮忙。 等高晓明返家,便见到许小美正在赞扬黑虎和精灵。 它们竟在自家园子的菜地上捉住了一对野兔,那些狡猾的兔子原是为了偷吃蔬菜的,却没想到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小明你回来了!”看见爱郎归来,许小美的喜悦溢于言表。 虽然高晓明在外奔波时并非总是不留痕迹,在每周回家七八次的夜晚交付所谓的“义务”后次日清晨便会离去。 “小美,整理东西吧,我们今天下午就去县城,过两天就是新年开业日,店铺正式营业了。”笑容满面的他催促妻子准备。 高晓明的到来使得黑虎和精灵欢欣鼓舞,热烈围绕在他身边。 他发现了它们嘴唇附近还沾有鲜红的血液,显然是刚才刚吃完野兔。 早晨它们合力咬死了那对野兔,随后将 带来给许小美。 如同丈夫高晓明般,她也帮助狗狗剥皮、清理内脏,再切成适口的份量喂它们食用。 同时,作为报答的一部分,许小美也收取了一些额外处理费,并保存另一半兔肉备用。 在短暂的逗留之后,高晓明称赞了两狗的灵智与能耐,它们仿佛理解了他的赞誉,兴头上更加亢奋,似乎要在他眼前献技一番抓取野兔的绝活。 "走吧,我带你们去山顶!"虽然之前他曾回过,但匆忙之间并未仔细探索过这片山脉。 此刻,许小美在家里整理行装和烹饪午餐,而高晓明带着他的狗朋友走进了山区深处。 在没有他的日子,这两只狗尽管偶尔也会在村子里随意游荡,但真正深入险峻的山林却是罕见的。 即使是那里,尽管山中不至于拥有危险的熊或老虎,但野猪仍对大部分人和犬构成挑战。 在无人带领的情况下,两犬看见野猪往往会识相地避开,并提前逃离。 高晓明首先进到储放蜂巢的地方,逐个检查每个蜂巢的情况。 大部分还在稳定,不过也有几个蜂巢显得有些问题,因为蜜蜂数量明显减少不知何故。 由于最近两个多月的疏忽照顾,蜜蜂们面临的问题他是无法立即察觉并应对的,这是一个难免的损害。 高晓明决定挪动蜂箱,将受影响的箱体带出山区,因为春季到秋季丰富的自然资源不会缺乏蜜源,冬季就不同了,干旱影响了山里的植物和水源供应。 第一百三十六章 高价出售 山脚下,居民们耕作的大白菜和油菜、以及他自己先前播撒的紫云英都是可供蜜蜂采蜜的好地方。 (在这山野之中,高晓明如脱缰的野马般飞奔,感受释放的心绪。 长途运输虽有利可图,工作却不轻松。 路上潜在危险无需多言,驾驶本身就是一项耗能巨大又疲惫的任务。 人们坐定驾驶位,连续几个小时的行程下来,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视力难免疲劳,驾车时长远期疲劳感愈发显着。 加上年终临近,运输公司的订单纷至沓来,就连在告别的时刻,肖金峰也亲自驱车去山东装运一车苹果返程。 如今高晓明卸下司机遇见大自然,无羁地疾跑,他在前行,身后是忠诚追随的两条爱犬。 秋冬季节山里的景色不同于其它三个季节的生机勃勃,树叶泛黄落尽,多数乔木换上翠绿常青。 松柏在这片静寂中格外抢眼,沿途可见多株柏树挂着成熟的小种子。 柏子仁不仅是一种草药,九月可以用来制作风味独特的枕头,到十月底,则要待其果鳞转为黄色并轻微绽开才适合采集优质的果实以制备药物用料。 当初参加医药贸易会前,时间所限,未精心采集过松柏果实。 后来忙碌的事情又使此事淡忘,那些挂果在枝头已裂开的柏子仁自然失去了利用价值。 穿越丛生树木时,高晓明内心的想法不断涌现。 他的蜂箱已经迁移至山坡下的树林里,在那儿他还种下了茯苓,这些茯苓于五月播植,在成长过程中心情低落过一小部分,大部分倒是生存良好。 ) 很快就到了栽种茯苓的那一处山坡,相较于四周空阔,只有茂盛的茯苓苗显出了这片土地的生命力。 茯苓主要是从松木中吸取营养,在种植过程中无需施肥,只需保持土壤湿度并进行除虫除草便可。 高晓明发现,尽管剩下的茯苓并未死亡,但因气候干燥,它们的生长并不繁茂,显得较为枯萎。 身处崇山之中,即便高晓明体能过人,也不能轻易取水浇灌,只能听其自生自长。 一圈巡过后,时间已经过了中午十二点半,他对两条犬呼唤道:“回去吧!” 两条狗应声狂吠,虽然身体早已达到活动的指标,但由于久未有机会在山里自由奔跑,兴奋无比,毫无疲倦之感。 接着,他们三人带着小狗一同下山,声响惊扰了许多小动物迅速逃离。 抵达家中,只见许小美已在灶头热着饭菜,她正在地里摘拔小红萝卜,一旁已有不少堆集的蔬菜成果。 这些萝卜此时尚未硕大,如同婴儿手腕般细圆,但却极其鲜嫩。 嫩萝卜炒肉是美味的选择,较大一些则适宜煮汤。 见到高晓明回来,许小美直起身道:“我准备再多采摘一些菜,省得下次再来购买。”冬季里种植的蔬果丰富,由于勤劳的照顾,长势颇佳。 高晓明打量了一下说道:“不必太多,明天我还得来取些东西,那就到时候再带上些菜肴来吧。”鉴于今日收获颇丰,可能一车无法承载,所以估计他明天还得返回一趟。 冬季蔬果不易腐坏,但新鲜总胜过一切。 许小美点头赞同后停止采摘,“那你先别忙了。”随即,他们共同抱着萝卜,一同回家。 午饭过后,简单的收拾行装后,高晓明准备立即动身。 然而在经过那头黄牛时,他的脸上掠过一抹思索,心中认为这头牛已渐显多余的重负。 牛买了一年左右,尚未真正发挥作用,仿佛渐渐失去了它的价值。 仅有一亩地,即便是人力犁耕也难以使他感到疲乏,毕竟他们现在已有拖拉机助力。 拖拉机的驾驶舱和挂斗都可以卸开,配上相应的农具,他就能轻松驾驶它耕耘,相比之下,更为高效。 他们这里丘陵相连,地形相对平整,适合使用拖拉机进行田间作业,不过山区地势崎岖,则需谨慎操作。 “你在想什么?”许小美问道,她拿着包裹走过,提到最近外面并无丰盛草料,时常牵出牛羊走走舒缓一下,但她可以安排兄长一会儿去照料。"牛怎么啦?”她心里有个猜测,知道家里可能没有余钱购牛。 高晓明心里也有了主意,想要把它卖给父亲,因为他爸爸名下有许多农田。 目前老大、老三和老四都已在外工作,大哥则是在农忙的时候外出劳作,闲时留在家中务农。 然而即使这样,家里的田地仍然繁忙繁重,使人身心疲累。 但他深知亲人间也要讲明账目,打算明日与父亲商讨此事,问问是否愿意购买。 如果得到父亲首肯,那么春季耕种时期,这份田产就会派上用场。 "这事暂且不说,现在我们先进城,城里还有很多事情要办。"高晓明敷衍道,大步踏出家门。 拖拉机驾驶位置只有单人座位,所以许小美得坐进后面的货斗里。 当车来到她二姐家后,许小美下去,请她的哥哥帮忙照看着自家的房子、地还有家禽。 这样的事对张成远来说驾轻就熟,接过大钥匙时满口答应。 亲人之间本应相互扶持,更何况为高晓明办事能得到好处,张成远自然非常乐意。 张成远没有朋友,也没有休闲娱乐的去处,他以劳动作为消磨时间的方式。 嘱咐完后,拖拉机驶往旧村庄的池塘边。 此行高晓明下车,要回家找高淑芳。 刚好碰见高壮陪伴何秀曼村里串门,秀曼此时挺着大肚,就算穿上厚衣裳,身形也十分明显。 高壮和瘦老太太心疼秀曼,让她怀孕期间隔几天就能享用肉类,吃出了丰满的脸颊,气色十分红润。 "晓明哥!"高壮大概有一段时间没见,见到高晓明便满是惊喜地打着招呼。 "嗨,好久不见了,下次我闲下来咱们一起好好聚餐怎么样?"看着眼前的高壮,高晓明不禁感触颇深。 成家的男人肩负着责任。 之前总是一起玩耍嬉戏的高壮,如今已然担起这份职责,他在田里辛勤劳作,有时还得抽空陪着两位老人聊天或者一同听广播。 再过两个月孩子就要出生,那时,他将承受更多的责任,照顾家庭忙碌的他也难以再如过往一般跟随在高晓明左右。 想到这儿,虽然心头有些感慨,更多的却是为高壮感到欢喜。 家庭,既是一种负担,也蕴含幸福。 在与高壮谈话时,高淑芳已听见动静拿着一个袋子走出来,轻盈地跳跃,洋溢着愉悦的情绪。 "二哥,我已经整理好了,我们出发吧!"她笑容灿烂,明媚可人。 拖拉机穿过乡间的蜿蜒小路,进入公路后一路颠簸向县城进发。 货斗里堆满了胀鼓鼓的麻布袋,许小美和高淑芳站立无隙,只能坐在麻布袋上,软绵绵的麻布袋为她们分担了颠簸的痛苦。 到了下午两点半时,拖拉机在一所簇新建筑前停下了脚步。 这幢房子不同于寻常,一楼没有使用传统的木制大门,而是采用了卷帘式门设计。 此时已有几扇卷帘门了,不过多是以金属材质,而非铝合金,不能遥控开关,必须人工手动抬起,并会在滚动过程中发出哗啦啦的声音。 这种卷帘门的好处是占地面积小、采光良好,开门即现宽敞的店面。 未来日子里,这种门会被广泛采用,并不断提高科技一楼已经全面装修完毕,显得明亮而宽敞,高尔女士见到此景,惊讶之余满眼惊艳,她扫视一周后目光便被最大号的水晶吊灯深深吸引。 尽管此刻灯光未开,然而那些水晶装饰本身便足以吸人眼球。 高晓明察觉到了两位女士的注意力都被水晶吊灯牵扯,旋即开启开关,当水晶吊灯随着电力闪亮的那一刹那,它如魔力般绽放出诱人的光芒。 这是白天,若是换成晚上,这吊灯必将更加炫目动人! “哇!好美!”两位女子不禁赞叹,眼神仿佛被迷醉一般,毫无疑问,这款水晶吊灯对女性具有难以抵挡的魅力。 高晓明之所以愿意花重金购买这样一件摆设,全是为了借此博取关注度。 可以说是整个县城服装店内率先装潢悬挂的水晶吊灯,仅此一点,就足以引发诸多话题! 回顾装修设计,虽然以后来者的眼光观之稍显土气简单,但现今看来,无疑就是潮流与时尚的象征。 "好了,别愣在那里,你们两位去后院提点水,所有货柜货架都要擦拭一新,一尘不染,地板也同样需要清扫!" 高晓明指示着,而他自己开始搬运行李、卸载从穗城进购的商品。 一楼除了开阔的店面空间,还设置了两个试衣间以及一个小型仓库。 现时仓库已经满载,装满了高晓明从穗城分批采购的各种存货。 手里那些本地货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堆放,只能暂置于楼内。 于是乎两位姑娘忙于打扫清理,而高晓明则忙着搬货定位。 安排妥当后,他决定:"我要去购买厨具及煤炭!" 虽然后院的厨房已初具规模,然而空荡荡的,还缺少炊具。 驾驶农拖车出行的他,这一趟就可以将所需一网打尽。 购入厨具后,他还要再外出,这次的任务是购置床上用品,因为房子里尚未有人住,各类生活必需品都尚存短缺。 不过二楼的房间已预备了床铺与衣柜,随时都能居住。 而对于三楼,由于资金紧张,加上暂时无需求,他只做完了门窗,地板瓷砖、雪白墙面还需等待后期完善。 他计划等服装店赚足本钱后,再为三楼彻底修整焕新。 整整一下午,高晓明忙于购置日常生活用品,囊中的钱流水一般快速流失。 当高晓明抱回两床寝具,高尔女士方才意识到她忘记带自己的床铺。 她懊悔地感慨道:"哦不,本应携带床铺来,免得日后还要再买!" 对此,高晓明显得宽容笑道:"不用在意,总是需要用的,频繁搬运实在麻烦!" 目睹这一切,许小美见他购买这么多物品,生怕他会因为经济紧蹙而不愿接受援助,赶紧把自己随身携带的零钱掏了出来,全数递给高晓明。 当初高晓明留了一部分启动资金给许小美,两个月过去依然充足。 接过手中的钞票,他心怀暖意,却又没拿,反而回赠许小美道:“这钱你留下,开张时用来补足找零。” 商业运营需处理收支环节,提前准备找零是很常规的商务习惯。 "那,你还够用吗?"许小美担忧询问着,生怕他的坚持超出能力承受范围。 "额,还有些备用呢。" 高晓明确实回应,并暗自补充——但这部分金额所剩无几了。 虽然高某累积了一些财富并得到些隐性收益,但他开支甚巨,购置的高守旺商店的货品尚未支付,他曾约定服装店正式运营后再付款。 "好的,如果我没钱就不会和你客套,你还是拿着这笔钱去经营生意吧。 现在,首要任务是先铺货——淑芳,你去把那一大包衣架拿来!" 他们将仓库的物资一件件搬到室外,物资都装在编织袋内。 拉开袋子,因无约束,羽绒服从袋子里溢出,如同魔术般显现出来。 三个人忙碌着将衣物从中取出,先展开再使用衣架挂起。 看着衣服上的皱褶,高晓明盘算着还需要购入一台熨斗以确保完美形象。 要以高价出售,商品质量需毫不出瑕,特别是在羊绒大衣上尤其讲究。 如果满是褶皱,高品质面料的魅力便会大打折扣,售价必然随之减退。 尽管投入了许多力气,等停下来喘口气时,发现已经到了傍晚七点。 饥饿感在此刻不失时机地唤醒了他们,提示着用餐时间已过。 "晓明,你去买面条了吗?晚餐我们可以煮面条吃。"许小美提议,比起耗费长时间的煮饭,面条无疑更加省时简便。 高晓明确认已备好,甚至还有鸡蛋:"我已经准备好了。"于是许小美进入后院厨房准备。 他们的服装店不分男女款式,涵盖大人衣装及童装,算得上一个小规模服装超市。 第一百三十七章 试衣间的女性们 半小时后,许小美的声音从厨房传来:"晓明、淑芳,晚饭好了,快来吃吧!" 挂完最后一件衣服后,高晓明吩咐:"行了,今天的活差不多到这儿。"他们走进后院,木桌边有空间供人就餐。 餐后,高晓明让姐妹俩先休息,明天白昼再整理店面的工作。 铺床虽辛苦,但他们还需手工缝制被套,这时期尚无拉链被罩一说,主要是手工缝制工艺。 整个房间在日光灯下闪闪发亮,高晓明 着看着忙碌的许小美,心中满是欣慰。 被套由两部分组成,主体是鲜明亮丽的被面,高晓明选择的是经典的红色牡丹花款式,与之对应的是粉红色条纹的床底。 首先她细心地调整好牡丹花图案,接着把床底翻过来并折叠好,将两者缝合一体。 被罩如此便可拆解使用。 在被套脏了时只需简单拆下后片清洗,并保持被面干净,然后再进行缝合。 为减少洗涤次数,许多家庭妇女会在头部部分再缝上一快布料,这部分由于直接接触到人体更容易积累污渍,仅此处换洗可确保一个冬季的清洁维护,看似不雅但实用性强。 遗憾的是,高晓明忘了一件事——需要再买一块布。 许小美便叮嘱明晚别忘记补购。 对此,高晓明还能说什么呢?自然是赞同和铭记于心! 很快迎来了八八年的新年伊始,在清晨寒冷的微风中,一阵阵喜庆的鞭炮声响起,瞬间吸引了不少爱美女士前来探视。 早在很久前,有关新开的服装店铺就要在这里落成的消息已经在周边悄然传播。 当下,听见此声,打扮追求的年轻女眷们便簇拥向那头。 在商店的大门前,一道醒目且热烈的红色地毯如画卷延伸,沿地毯望去,便是那炫目光彩的吊灯犹如水晶瑰宝。 抬首向上看,全新的店招——熠熠生辉的"新新服装店",已然高悬其上,宣告着新的一年全新篇章就此展开。 名字531恰好顺应了时代的风潮,于是高晓明懒得更换,干脆沿用下来。 在1988年的元旦当天上午九点,全新时尚服装店开门营业啦!一身黑色风衣、黑皮鞋,搭配标志性的大背头,整装出场的高晓明多了几分都市魅力,身旁则是两位清秀的女孩陪伴着。 打扮精致的许小美和高淑芳梳起高高的马尾辫,嘴唇上了亮丽的口红,活脱脱像是电视剧里时髦的少女角色。 他们的出现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站在门前台阶上,高晓明微笑道:“今天是新年第一天,我们一起迎接新的一年。 并且,今天也是咱们新新服装店开业的良辰吉日。 这里有男装、女装和儿童服装,风格多种多样,紧跟潮流。 大家尽管随便看看,今天所有商品打八折哦。 什么意思呢?比方说十块钱的衣服,现在只售八块,并且购物满一百就能送一双暖袜哦。” 经验丰富,许小美早已不再惧怕人群,主动迎客起来,“大姐,来看看吧,这里的衣服保证你满意!” 相对内向的高淑芳有点紧张,身体微微颤抖,但仍保持着笑意。 见此情景,高晓明积极引导围观者进入店内,耐心询问他们的购物需求,并引路至相应区域。 俗话常说:“女人衣柜里永远差一件。”因此,服装店里最为显眼的便是女性服饰区,那些新颖设计的女士衣服,对生活在偏远县城的居民而言,无一不充满吸引力,尤其是水晶吊灯的衬托下,显得熠熠生辉,让人目不暇接。 此时,优美旋律在店内荡漾开来,原来是高晓明打开了录音机,播放音乐磁带。 这家装修简单、经营理念单一于80年代的小店,如同其名“新新”,一切都散发出全新的活力。 华丽的装饰、潮流的衣物款式以及动听的乐曲,共同捕获了人们的眼球。 在这个八卦话题满天飞的年代,新新服装店只需一天时间便能为数千人所知。 无论是抱着猎奇还是购物意愿的人群,新新服装店往往是他们的首要考虑地,他们想验证传言中的优质是否属实。 从早到晚,三人没有一刻闲着,店里人来人往,有因价格高而迟疑的,但也有毫不犹豫愿意消费的。 社会上总是不乏经济宽裕者,他们是各行各业的顶级人物,对他们来说,衣服的价值与其款式和品质紧密相关。 他们需在重要的社交场合亮相,自然是挑剔穿着,便宜货往往入不了他们的法眼。 高晓明把服装定位在中高档,高端市场则被他舍弃。 下午时分,赵丽梅来到店铺。 她为高建设两人准备了全新的衣物套装。 然而,尽管高晓明确实打算送给她们,她却不接受,甚至为此发脾气教训了高晓明一番。 最终,赵丽梅还是拿出了钱,认真地说:“亲兄妹也要明算账的。 做生生意,最忌讳的就是免费。 无论来的是什么人,再有关系都不能白拿东西,懂吗?” "快来结账吧!刚开张要讲究礼数,要生意兴隆嘛,才能引来福气啊!" 许小美瞄了眼高晓明,根据他的示意,才收下了赵丽梅递来的钞票,手法熟练地找了零。 打包的时候,许小美还多给了赵丽梅几双暖袜子。 对此,赵丽梅欣然接受。 买好衣服后,赵丽梅不想拖延时间,免得店中的生意繁忙,影响高晓明照顾客人,她径直离开去忙工作了。 拿着衣服,她在心里盘算,明天就穿上展示给同事们看,只要提及这衣服是在新新服装店买的,那些热爱时尚的同事定会忍不住前往店里探个究竟。 只要她们走进店里并乐意掏出腰包,那么她们一定能找到自己心仪的衣物。 整个上午,店里十分忙碌,午餐也没能抽空做,幸亏高晓明去外头饭馆搬回了三大碗米粉,他们轮流躲在后院匆匆填饱肚子,继续为客人们服务。 服装店里样样俱全且设有试衣间,吸引了很多年轻女性在其中挑选衣物、更换。 集市上的老阿姨们往往即刻试穿,但对于青涩的女孩子而言,当场试衣略显羞涩。 然而,在新新服装店这种顾虑就被化解。 晚七时分,终于店铺里只剩他们三人。 此时多数家庭已在家中享用晚饭。 在后世,夜市成了热门的休闲场所,尤其是在酷暑季节里,漫步其中,凉风习习,时间悄然流逝。 但在当下的时代,晚上闲逛之人寥寥无几,国有商场夜间并不营业,员工们都按时下班回家。 街头的灯光黯淡,黑漆漆一片,散步的乐趣荡然无存。 许小美和高淑芳疲惫极了,几乎瘫软地倚在椅背上。 许小美试图说话,但却没有力气,连续一天的高强度工作使得她面部僵硬,嗓子酸痛。 高晓明明白她们的想法,开口道:“你们俩休息下,我去买晚餐。”身为体力最好的男性,他主动挑起担子。 于是,高晓明离开前往附近的餐馆。 尽管已错过就餐高峰期,餐馆里仍有少数食客。 他订了一份饭加两样配菜,捧着食物回到店里。 他注意到远处有身影闪动,眉头紧锁后停顿了下来。 抵达该处后,他一眼便望见了自己的服装店,灯光明亮,犹如夜晚明珠。 店门外的三盏水晶吊灯吸引了四周邻居的目光,仿佛黑夜中的飞蛾,无法抗拒它的光芒。 孩子们更是兴奋,在门口蹦蹦跳跳,好奇地踏着红色地毯。 高晓明端着食物回来,那群踩着红毯的孩子如同惊吓的飞鸟快速消失在角落。 虽然他们担心会被责骂,但高晓明并不会因为小事责难。 只在他放下饭盒时,悄无声息地收好红地毯,仔细卷好放至门口,预备第二天早上铺用。 他放下卷闸门,遮挡了店内的些许亮光,宣布:“小美、淑芳,吃晚饭啦!饭后再数钱吧。” 闻言,两个精疲力尽的女性顿时恢复了一些活力,艰难地起身准备用餐。 目睹这一切,高晓明嘴角洋溢出了满足的笑容。 吃过饭后,他们确实开始了清点工作,当许小美掀开钱袋让钱落下的那一刻,满桌大小不一的钞票堆叠得仿佛一座小小的财富之丘。 沉重的气息顿时充斥房间,许小美和高淑芳惊讶的表情毫不掩饰。 面对这座钱山,许小美的茫然显得尤为突出,尽管只有小学三年级的她,加上高淑芳仅小学毕业的水平,她们共同懂得的加减算法只适用于小额不超过百元的交易。 "这个...我们应该如何开始计数?"许小美紧张地咽了口唾沫,嗓子干涩又心慌。 虽然在高晓明的指导下学会了不少常用字,在阅读时没有困扰,但涉及数 算的问题,她们仍然力有未逮。 随着金额增加,她与高淑芳只能求助于高晓明的精确运算以及记录清单。"别担心,让我教你们一种简单的分类方法吧。"高晓明开始了,他将各类面额的钱整理好分开,像五十元、二十元的单独归一类,如此依次递减至五块和一元。 通过这种方式,复杂的计算变得清晰有序。 他首先数清楚五十元那一叠的数量,接着记录下相应数字,在处理其他面额后一一对应,并将总数加起来,这样就得到了今日的营业收入。 而扣除进货成本,店面开销,员工薪水和税金,就是净盈利了。 他们的会计也有双份备忘本,一本登记每款售出服装的价格和款式信息,另一本则是记载进货商品的详情。 为便于记忆,款式及价码都进行了编号标识,查阅与记账更为便利。 但由于两人文化程度所限,理解和应用这些知识颇费了些力气。 好在高晓明耐心教了很多次,但到头来她们还是模模糊糊的理解不了许多。 "今晚太晚了,我们还是先休息,明早就继续生意。"累得高晓明少见地叫苦,平日翻过几座山也不会感到疲倦的他在数学和记账方面却显得力不从心。 看着一脸内疚的许小美,他知道她可能觉得自己笨拙。 许小美的商业经验虽有一些,但还是无法免于自责。 而高淑芳更是沉默,感激这只是大嫂二哥的店铺,而她仅能协助。 若让她自己掌舵,她确信自己无法胜任这样的业务。 早上开店第一刻便开始了繁重的准备工作:打扫清洁地板——尤其是在冬日拖地尤为困难,他们希望夜里没有客人的时期完成;整理凌乱的衣物,补充缺货样式,必要时用鸡毛掸清扫灰尘…… 早上八点半起,客人开始络绎不绝。 经过一夜口碑的传播,新新服装店已经成为县域内的热门话题。 当天光顾者众,但是因为店里主要针对中高端人群,因此买主较少。 店铺专注于中高档服装领域,虽客人不算多,然而盈利空间并不会因之缩水,毕竟质量决定一切。 经过顾客群体的初步筛选后,后来纯粹来看热闹的人会越来越少,而走进店里的客人,十之七八通常会选择店里出售的衣物。 有钱人家想要置装,首选的新新服装店往往占据首列,相反,普通家庭若需要购置高档服装,通常也会专程来店里仔细挑选。 这就体现了名牌效应。 在服装店开张前3天,所有商品八折优惠。 高晓明认识的朋友在这段期间涌入店铺支持生意,肖金峰的妻子便带领母亲前来为一家老小采购新衣,单这一趟购物已近六百多元。 还有其他从事生意的也过来精挑细选西装。 当前正盛行穿西装,这些都是高晓明从羊城进货而来,版型设计和材质都很出色,男人穿上会显得身材挺拔,形象更显潇洒。 俗语云,那就是神采奕奕! 然而,有些老板追逐流行却不讲风度,购买后纽扣常扣不稳,裤腰还常挂满钥匙,行进中碰撞叮当作响,再加上乡音浓厚,转眼之间,西装魅力男瞬间回归原样。 第一百三十八章 进退两难 第四天开始,因为没有折扣活动,又经围观者的初次光顾,店内的客流相比前几天减少了不少。 高晓明没有留守店面,决定返回村子。 他会依据这段时间的销售状况,与高守旺共同商讨未来的进货样式,并付一部分货款给高守旺。 办理了乡镇企业相关的手续后,高守旺以制衣工坊的名义向银行借贷,并因儿子关系享受更低价的针织厂货源,但制衣工作坊的主要难题是存货过多,资金回收周期较慢,所以高守旺的财务状况较为吃紧。 高晓明的门店是他自己的产业,不必支付额外租金,只有基本水电费用,进货的钱也是预先全额结清的,这让他暂时有了部分现金。 “我去趟村里,你们两人小心打理店铺,万一有捣乱的人,尽快报警。”高晓明关切地嘱咐他们。 这三天里店里的销售额不错,稍具慧眼的人都能窥见一二,所以高晓明担忧有人眼红从而滋生事端。 许小美好似明白了他说的话,轻笑出声:"警局就在附近,而且谁不知道这是我们局长亲戚开的店呢?不用担心,没人敢胡来。" 从盖房子到购买地皮,施工队伍的配置全是高建设一手安排,直到装修服装店,整个过程除了这些,高晓明并没有太多插手。 听到这话,高晓明也释然一笑,虽然如此仍提醒:"任何时候,人的重要性都要高于财物,你们懂吗?" "嗯,我明白。"许小美含笑点了点头,表明理解了他的深意。 高晓明把车开进后院,拖拉机正停在 旁。 他娴熟地驶出胡同,然后朝高家村前进。 路上,他碰到了几位面熟的村民,他们均是附近村落的人。 "上来搭个顺风车吧!"后车厢空间宽广,高晓明爽快地招呼他们登车。 这群人肩上担着货物,显然是为了赶早前往县市摆摊贩售。 见他们担上的物品似乎卖光了,高晓明于是好奇地询问售卖情况。 他们笑着说:"今年气候干燥,各地粮食蔬菜都非常紧缺,现在蔬菜卖得很好,价格也比往年稍贵一些。" 就在那些人刚刚笑着交谈完毕后,却又不约而同地叹息起来:“唉,咱们辛辛苦苦赚的钱啊,恐怕又要换成米粮才能留下。” 面对这样的场景,高晓明乐观回应道:“放心吧,明年一定是风调雨顺的!” "但愿如此!" 道路上的交谈让时间不再冗长难熬。 高晓明所在的地方——兴安岭,因为地理位置便利,连接周围数个村庄,成为了一个交汇点。 要到县里,村民们必定经过兴安岭,并随后穿越军岭,最终抵达通往县城的主干道。 当众人在这儿分别后,搭载过高晓明的村民纷纷下车,对他们表达感激之情之后便各回各家。 高晓明重新踏入了高守旺的服装厂,发现这次因为有扇窗户敞开着,空气相对没之前那般压抑。 伫立在外头,他就听到了缝纫机的工作声,厂内女工们都专心致志于手上的活计。 他们的工资是计件而非按月结算,为了增加收入,个个拼尽全力努力工作。 董飞霞负责模板制作和裁剪,身为一位经验丰富的大师级裁缝,她精于此道,能够巧妙裁剪减省布料。 完成裁剪后的工作交给其他女工负责缝合和组合,形成高效的生产线合作。 当忙碌的高守旺看到高晓明前来,忙里偷闲地迎了上来,同时,董飞霞也将手上的活放下,关注起高晓明。"晓明,你那服装店的生意怎样?”高守旺关切地询问。 工厂成立以来,不断招收到女员工,包括村里委员会引荐的一些客户也被留用。 庆幸的是大部分女孩确实心灵手巧,接受过培训后能从事简单的缝纫任务。 这段时日,服装厂制作出的产品已被送到市场上售卖,但这些只算是初期的尝试,高守旺夫妻俩真正关心的焦点依然是高晓明开设的服装店。 他们采购原材料讲究品质,如精挑细选昂贵的面料,沿用了羊城流行的款式设计,尽管不能超过名牌,但也保持着相当水准,普通人几乎看不出与高端商品的区别。 如今,是时候检验他们的努力成果。 在两人期待的目光下,高晓明确切地告知服装店最近三天的销售额,随后抽出一沓现钞递到他们手中。 高晓明微笑着说:“守旺叔,先给你们预支一些进货款项,其余部分等服装店资金运转后再说。”他把钱递给了高守旺。 看到那一叠钱,高守旺的眼睛湿润了,激动无比。 他接过纸币,心中感慨万分。 转头看向妻子董飞霞,两人都带着同样感动的笑容,彼此的眼神透露出对未来充满希望。 接着,高晓明详细说明哪些款式颇受欢迎,哪些滞销待改进,希望这对夫妻根据信息及时调整产能安排。 董飞霞听得入神并频繁点头,她负责确保产品质量,高守旺则掌管工厂其它日常管理事项。 “我们库存中的红花棉衣与羊毛大衣还要多少,我去县里多带一些,薄款毛线衫也要预备几件。”高晓明提出订单,而高守旺则将需求一一记录。 目前工厂设施简朴,拥有大约二三十台缝纫机,并没有大型编织毛衣的设备。 然而乡村女性心灵手巧,每个村子总有几位擅长针法的人才。 早些时候,高守旺已带着样衣找到这些人,请他们按照样品编织毛衣。 尽管人力制作效率稍慢,但由于手工无多余接口且紧贴身体,相比之下更显得舒适细腻。 不过,这也存在明显的不足之处,精细复杂的花纹在编织上颇具挑战。 “好的,我随后会去各村落收齐制好的衣服。”郭曙光欣然答应,计划骑自行车巡访周遭村庄。 “可以,你就负责这些,我大概下午三点过来处理其他事项。” 完成事情分配后,高尚明驱使着拖拉机,准备回高家村。 几天未回家,尽管家中并无明显的变化,但氛围略显空寂。 两头小狗看见他,表现出超出常例的亲昵。 “黑虎、精灵,我以后带你们去县城逛逛!”高尚明摸摸它们的脑袋,表示允诺。 现在城里允许养狗的规定宽松了许多,尽管县中心饲养的并不多,主要还是因为房屋条件并不适合宠物,然而城乡结合部的村民们较多选择拥有狗狗作为陪伴。 仿佛理解了这句话的意思,两狗欢吠,充满了兴奋。 “来,我们去老村里走一走,去找你的伙伴们玩耍去!”高尚明愉快地说罢,牵着两只小狗快速小跑。 一个人在家里的厨房冰冷清冷,高尚明不愿自己做饭费事,决定到细婆婆家蹭口饭。 郭壮家的狗也不小,平常也喜欢与黑虎它们一道嬉戏,都很温顺听话。 抵达郭壮家时,高尚明感觉自己或许选错了时机,因为何秀丽的母亲正在那里。 站在门外打量四周,发现这里仅她妈妈一人,没看到何秀丽的弟弟妹妹。 何秀丽的母亲眼睛通红,显然刚哭过。 “郭壮,都说半子之言如儿子在列,岳父被人欺凌,你不该坐视不管!”何母恳求道,但郭壮脸上写满拒绝之色。 郭壮讨厌争吵,因为他天生体格纤细,力量不大。 自打小时候便受欺负,全靠高尚明确誓保护他,后来郭壮始终追随高尚明身旁,无人敢再招惹他。 而他也尽量保持友善,不去挑起事端。 此次何母来找麻烦,要他为了秀丽的母亲与人械斗,他的内心不禁慌乱。 细婆婆的神情也格外凝重,脸上挂着不悦。 她知道孙子难推诿这个请求,所以缓缓道:“亲家太太,若是其他事我毫无异议。 但此事本非公正,在理上你们就输了。 吃点亏,让一步何尝不可呢?” 一听这话,何母气焰顿长:“你这话什么意思?连自己丈人的事都不管,还算男子汉吗?郭壮你不懂打架没关系,你弟弟那个会打架的朋友难道用不上?快去请那位高尚明,有他,一定能好好教训姓刘的那帮人。” 先前郭壮默默无言,此刻听到涉及高尚明,立刻反驳:“绝不可以!”如果丈父确实没错,那么请高尚明帮忙无可厚非;可这回是理亏的事,况且高尚明正忙碌店里事宜,怎能轻易涉水这样的冲突? “妈,本来我爸错在先!弟弟外出惹事被打回来,就已经是我们的不对,爸爸又去打了人家孩子,结果惹出了是非!”何秀丽不满地说道。 她父母深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对她弟弟呵护有加。 前两天,弟弟争抢了一本书,被一个小男孩反打了一顿,她爸爸见到这一幕,二话不说直接上前暴揍。 这次事件升级成了两个家庭间的对抗,结果却是她爸爸败给了三个大男人! 母亲是来搬救兵,希望召唤郭壮和高尚明为他们教训对方。 然而,这并非郭壮的意愿,也不为何秀丽所认同。 这件事让她觉得太丢脸。 高晓明已经一脚踏入屋内,却被听到的话愣住了,他顿时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局面。 "你这个不孝女,你是想让老头子被人羞辱吗?唉,我怎么生了这么个不肖的女儿呀!我不想活了!" 何母情绪立刻失控,一边演戏一般大呼小叫,摆出撞墙的样子。 这突如其来的场面立刻震惊了还没见过世面的细奶奶和强壮哥,他们两人急忙乱作一团去阻拦何母的动作。 高晓明正准备进门,不料这时,何秀曼也开始 起来。 "哎哟,我的肚子好痛,强壮哥,这下可怎么办,疼得我都站不住了,快来扶我一把!" 她哀叫着,一脸病态,确实让人心疼。 细奶奶也不再阻止何母,她心中满是对秀曼安全的关注,一放手,何母呆立原地,不敢再去撞击墙壁,因为深知此时无人会拦阻她的冲动行为。 她又不是真的厌倦生活,只是不想接受眼前的困局。 何母平静下来,转头对秀曼狐疑地打量着,怀疑女儿是不是在装病。 但看她疼痛不已的样子,紧抓着肚子不放,连站立都无法,只能依赖强壮哥的支撑,低声说着:“好,你就叫人找医生吧,这痛得让我忍不住。” 听到女儿的话,何母心中疑惑消减,却又感到此事太过巧合。 可是秀曼怀孕腹痛,她接下来的计划显然无法执行下去了。 唉,运气实在不佳! (因此,高晓明决定不再踏入门内,根据观察,他怀疑秀曼可能只是做样子疼痛。 秀曼不是一个能忍受屈服的性格,她自有对策应对。 在这种情况下,进去会被何母牵涉更深。 所以,他选择了折返到自己的父母家。 ) 院子的大门敞开,入内可见高奶奶正坐在椅子上,手忙脚地剥着熟透的老丝瓜外皮。 这种特别留种的老丝瓜经晒后,皮去掉后内部就是饱满的瓜囊,隐藏于其中的丝瓜籽用于春季种植。 剩余的瓜囊则有用处,不仅用于清洗餐具甚至皮肤粗糙的人可以用以擦身清洁。 "奶奶。" 高晓明轻唤,高奶奶听见后才抬起了眼眸,满头白发下的面容带着一抹温暖的笑容,如同初开的雏菊般绽放。 "原来是晓明啊,听说你去了镇里经商了是吗?" 高奶奶慈爱地问着。 高晓明简短回答,没有详细解释过多,因为他明白详细讲来,奶奶未必听得懂。 交谈一会儿后,他询问:"父母他们在哪里?" "你妈去找慧芳姐帮忙织毛衣了,她的手艺好,总想去学习一下。 你爸去了田间。" 高奶奶说着,言语中透露着孤独,因为原本的一大家子如今已经分散。 家族中的人员曾热闹非常,但先是晓明自成门户,之后明万去货运公司工作,接着又来了糖厂的工作邀请,再者淑芳也被送到城里贩售衣物。 如今,老宅仅剩下三人长期居住!原先紧挨挤的居所已变得冷清空旷。 第一百三十九章 闲暇时光 高奶奶内心的孤寂,被高晓明锐利地感知到。 然而,在这个世间,一切都在变,唯有适应变迁才是上策。 父子俩的对话才开始不久,高晓明的父亲就扛着锄头回到了家。 他手中还提了一个竹篮,里面放着刚采撷的新鲜小萝卜,看到儿子正坐在屋里,他的目光愣了一下。 往常的这时候,高永见总是异常忙碌,为了酿酒常常整日不在家,他所有的收益几乎就指望这几日的努力。 可惜今年雨水短缺,庄稼歉收,找他酿酒的人寥寥无几。 然而,长期养成的习惯使永见闲不下来,他喜欢在地里闲逛,对每一块土地的变化都洞察秋毫。 问道:“今儿咋不去镇上做生意了?最近生意好吗?”永见放下手中的农具,显得有些关切,接着提议让晓明中午在自己家吃饭。 晓明欣然接受,他本就是为了来蹭饭。 稍作讲述县里的事,他说:“我是过来取些货品,稍后还得回镇上。 爸,您要不要养头牛?” 永见眼神一闪,想到了某种可能。 他稍作思考后道:“正琢磨着买头牛,先前攒了些钱,不过如今家中开支少了,春天一过正打算添头牛犊回来。” “怎么?不再养原有的牛吗?”晓明问道,点点头补充说:“确实不养了。 我只有那一亩多地,新置了拖拉机,其实不用再养牛做农活。 况且频繁来回县里,也没时间照顾。” “老爸,如果真心想要牛,我就把我的卖给你,公平的价格,你看怎么样?”晓明确实直接地建议道,虽然他内心清楚牛不是白赠予的——毕竟代价高昂! 但永见并不认为晓明太过唐突,毕竟自古以来,牛都代表着价值。 他自己的牛已经被饲养了一年多,接近成熟,春天一来就能教它犁田,派上实用的场。 自家的土地多,需要牛耕田、拉稻谷,甚至可以用于运输货物至军岭,大大减轻人力负担。 权衡再三,永见果断做出决定。 他提议:“走,叫嫂子回来烧饭,然后一块看看那头牛。” 他并未急于开价,打算亲眼看看后再定个合理的价。 于是,父子俩前往秀惠婶娘家,将罗小华请回来准备午饭。 过去,罗小华不大喜欢晓明,但今日晓明中午留宿,她似乎态度缓和许多,笑道:“我家还有腌制的腊肉,待会炒些萝卜给你。” 高远见和高晓明走向老村落的土地,身边有黑虎与小精灵欢跃伴随,他们找到了牛,不在牛尾岭,而是这片连成一片的大约八百多亩的土地里。 尽管干旱,但这片田野仍有少量滋润,野生植物繁茂如新,其中包括大量的紫云英——这对牛来说是最适宜的食物。 张成远勤快,一大早便帮高晓明家的牛和羊带出去放牧,选择了一片绿草如茵的开阔地供它们自由享用。 在山地放牧牛羊时,可以把绳索绑定在树干上,但在平原田地就不适用了,因为那里没有大树供其倚靠。 然而,民间智者的才智无垠,他们能在绳子一端插入根木桩,将木桩的一端磨尖后再打进田地中,从而约束住牛羊的活动范围。 村子里有人家拥有牛只,而高晓明是唯一一个家养羊群的户主,因此寻找起来相对容易。 父子俩行走的步伐轻快有力,即使走上十多分钟,也不会显得疲惫。 “爸,这就是我家的牛了,你看!照管得还不错。 至于羊群,我打算年底就宰杀了。” 高晓明自豪地看着自家照料得干干净净的 牛,它的眼睛大而可爱,见到晓明他们接近,态度温顺。 大多数家养牛性格温驯,然而也有其执拗之处,有时不易驯服。 而高远见作为经验丰富的农夫,对牲畜的选择极为讲究。 他环绕观察牛小黄一番,并未发现任何问题,还让它小走了一程进行检验。 “嗯,腿脚矫健,活力四溢。 晓明,你这头牛买下来花了多少钱?”高远见询问道。 对于价格,高晓明确实未有所隐瞒,全盘相告。 高远见思考片刻,给出的价格略高于原价,算是一个公平公正的价位,并没有过高溢价。 高晓明并不介意价格微差,当下便与父亲顺利达成交易。 他解开黄牛的绳索递交给父亲后说:“近期我不在家,家中的畜生我都让小美的哥哥帮忙照顾。 回头我会跟他说一声,免得他自己不明情况。” 闻言,高远见立刻提议:“不如让他多照应两天,我们家的牛圈还没有准备好。” 养这类大型牲口需要预先准备畜棚,这是基本要求,否则难以进行有效饲养。 老宅的猪圈边仍有空间,高晓明料想父亲会将牛栏搭建在那里。 于是补充说:“我那儿还有一些水泥和红砖,一会儿我会带给您。” 高远见满意地点点头,先利用现有的砖块和水泥试试看,如果有不足,再补充采购。 父子两人交易结束,返回家中。 尽管并未立刻牵牛进门,但高远见仍当即付清了款项。 数两遍确认数额后,他才把钞票递给高晓明。 高晓明接过钱财直接放入口袋中,这笔卖牛的钱为他增加了现金储备。 高晓明选择在此享用午餐,破天荒地填饱肚子。 饭后,他还是决定去看望细奶奶。 由于之前何秀曼和她的母亲各有妙策,高晓明想知道现在的动态。 到时未见何母,估计她已经离开。 “晓明,你来了。”正忙碌剥老丝瓜皮的细奶奶看到他,脚边堆积的是剔除掉的瓜皮,竹篓里存放着满满的新鲜丝瓜籽。 “晓明,要不要要丝瓜籽?一会儿给你些。”细奶奶微笑着问道。 虽然这些种子看上去有半斤重,但通常来说,并不需要那么多种子。 乡里人一般只会将它们播在屋前屋后的墙壁阴角处和斜坡的边缘,用来装饰墙面并留给自己少许收获即可。 丝瓜成熟上市价格不高,且家庭消费也有限,但由于需要丝瓜络用于清洗碗盘和炊具,几乎每家每户都会有种七八颗丝瓜。 “不用,我留下一些旧丝瓜挂起保存,将来有空再剥出种子。” “高壮和秀曼在休息吗?”高晓明关心地问道。 高壮一说完这话,便径自从屋里走出,见高晓明前来,颇为欣喜地说:“晓明哥,你不是开店去了吗,怎么这会儿回来了?你吃过午餐了没有?我家还剩下些饭菜,要不要吃点?” 高晓明笑道:“不用了,我也刚吃完饭。 你老婆情况怎么样?我听人说你好像请医生去了卫校?” 说到妻子,高壮忍不住嘟囔起来,向高晓明诉说起对婆婆的一些不满。 可是他没想到,实际上高晓明已无意识地听到大半故事细节。 得知何秀曼平安,这只是虚惊一场后,高晓明彻底宽慰了下来。"她是长辈,你就算迁就她一下吧。 毕竟秀曼现在肚子里的孩子很重要,你一切以她为主就是。”由于主流看法如此,高晓明也只能给出这样的建议。 细细的祖母接着插话道:“我也是这样跟他讲的,但就是他岳母对这件事不太满意,总觉得是选错闺女给你。 按理说丈人挨了揍,女婿帮忙没错,可他家里处理得……有点不得体。” 在心底,高晓明觉得何母还算不错,实实在在的人,他反感的是那种满口谎言,让人掉入圈套后才 大白的情况。 所以,他就如实表达了这一观点。 听了这话,高壮有些困惑,但想了想,觉得也有几分道理,对何母的不满稍稍减少了一些。 此时房内,何秀曼听到外边的对话,不觉叹了口气。 她并非怪母亲老实,而是为母亲的脑袋不太灵光感到难过。 因为深知母亲难缠,她不敢直言顶撞,便借疼痛来掩饰,把事态模糊过去了。 跟祖母和高壮稍作交谈之后,高晓明告辞离开,还需回家取些田里的蔬果和烧火的柴火带到城里。 路过张成远家,见到张成远正在编篮筐,便向他透露卖牛的事宜。"哥,这牛你帮我多照顾几天,等我爸爸把牛栏修好了,再来牵走。”他说。 张成远自然答应得很痛快,反正牛少了一个对他来说工作反而轻了点,但同时也难免遗憾无法自家也养一头牛。 抵达自家的菜地后,高晓明开始拔萝卜,折菜苔。 这里有黑虎和精灵守护,免受鼠害,蔬菜长势不错。 他将够吃的蔬菜收好,放进拖拉机的后斗中,然后搬上了柴火与盖房剩下的砖瓦。 装载完毕,他准备动身。 离开前,他意识到这次回家只进了院子,并没碰过锁。 但他并不在乎这个,关键事情搞定就好! 驾驶着拖拉机,先送去父亲所需的红砖和水泥,接着在高峰旺处装货。 到下午三时,他踏上了通往县城的路程。 此刻大部分人都在避开中午的高峰时段,并没人寻求搭乘顺风车。 一路上颇为顺利,只可惜拖拉机速度慢,一个钟头后才抵达城内。 习惯将车停在店面后的窄巷子内,以确保不妨碍营业,接着从后院搬运部分物资。 还未走到后院,他即听到缝纫机的嘈杂声,抬头看,竟是许小美在缝制裤子下摆。 普通西装裤往往较长,对于身量较短的人穿上就显得不合适,让人整体看起来精神不足。 接着,新新服装店推出了一项贴心服务:顾客购买西装后,店员会主动测量腿长,进行适量的裁剪与整饰,确保合身效果。 虽然这需要一定的缝纫技术,但像许小美与高淑芳这样的店员,完全能应对这种工作。 高晓明家里那台缝纫机本归董飞霞使用,但她购买了更多设备后不再需要它。 “今天的生意如何?”高晓明面带笑意询问道。 见到心上人归来,许小美好像心情好了很多,笑道:“不太热闹,但也有一两批顾客。”她如实答道。 高晓明耐心宽慰她:“不同的店铺,面向的消费者群不一样,不必急于求成,稳步发展才是关键!”尽管他的心底很想告诉她,就算现在生意一般也能坚持,最终还是忍住了这番话,毕竟有些说法听起来不太吉利。 接下来的日子里,新新服装店的名声渐渐传播开来,但由于价格限制,销售额并未呈现井喷现象。 然而随着人们收入的增长,追求优质时尚的心态愈发凸显,高品质服装的需求也会逐步显现。 站在空旷的店面中,高晓明意识到仅靠目前的销售模式难以长期持续,必须引入一些吸睛的产品。 在未来的时代中,有些店铺常会有打折促销的商品,用来吸引顾客,进一步推动利润更高的其他商品。 这种营销策略不仅仅适用于服装店,在餐饮业也很常见,有些饭店通过设置便宜菜品来揽客,借此促使消费者购买酒水,而酒水往往是餐厅的真正收入来源。 服装店的工作相对不繁忙,高淑芳与许小美的表现就足够了,让高晓明拥有很多闲暇时光。 因此,他时常会回到老家探望、陪伴黑虎和小精灵,顺便带回些蔬菜。 除了老家之行,他还时常四处游荡,有时拜访公安局的高建设他们聊天,有时则走访运输公司或是找高明里聊聊天。 由于高明里偏好稳重安逸的生活方式,并未对目前的低收入抱有困扰,即使成为收支平衡者也没关系,因此并不急于购房。 得知此情况,高晓明提出让高明里搬到自己家中,二楼还有装修完毕的卧室,供他居住。 不过高明里并未立即同意,因为他习惯按月支付租费,想要完整租够一个月后再搬动。 一天,黄伟志来访高晓明。 “晓明,小安腿上的石膏要拆除两个星期了,你明天有时间吗?我想拜托你送小安去县医院。”黄伟志询问道,考虑到高晓明常往返于高家村,便期待着对方的帮助。 尽管手术是在省级医院进行,但脱石膏这样的日常护理县级医院同样能够胜任。 因此,就近就医自然是更好的选择。 第一百四十章 世态炎凉 高晓明检查了一下时间,确认拆石膏时机正好。"行,明天我会提早回来,并直接送他去医院。”他爽快地答应道。 黄伟志露出诚挚的感谢,不住地道谢。"我们俩之间的交情无需再多言语。 至于买房的事,你觉得怎么样了?”高晓明适时转换话题。 黄伟志摇摇头,道:“购房事宜还需要缓一缓。 单位的同事们都知道不久前我去省城为父母和弟弟看了病,特别是弟弟还做了手术花费了不少,短期内我负担不起购买新房的压力。” “幸好我不急着买房,先慢慢挑选吧。”黄伟志如是说。 黄伟志倒是很懂得收敛,虽然他可以选择对外声称那是高晓明借钱,但短时间内两次大规模的资金消耗仍然显得太过瞩目。 局里的每一个人都精通侦办事务,黄伟志深知不可随意泄漏过多,谨言慎行为好。 "那也可以年后再说购买的事宜。" 高晓明点点头,认为黄伟志的考量颇为明智。 紧接着,他又好奇地询问起黄伟志相亲的事。 随着年龄的增长,与黄伟志相仿的同龄朋友们的孩子几乎都能自立了!就在不久之前,单位里有个同事的母亲为黄伟志牵线,那是一位她的远房侄女,恰好二十分龄,一心想找能在城市里发展的伴侣。 尽管黄伟志出生在村里,现今职位也只是协助警察,但谁都知道,转正当一名正式警察只是时间问题,因为他严谨认真的态度屡次建立功劳,加之跟高建设有些交情,所以在并无强制转正要求的当今,这只是一个高建设开口的事情。 提及相亲,黄伟志的表情微妙地变化,有腼腆,还有失落与悲伤交织。 "唉。" 黄伟志首先叹了口气,随后皱起眉头描述起对方:"那位女士外表普通,算不上惊艳也不差,身高中等,略矮但尚可接受。 我都已这般年岁,渴望尽快找个伴侣组建家庭,所以对于女方的要求,不敢期望过高。" "一开始双方见面时感觉良好,后来……女方提出婚后要定居城市,这一点我能接受,因为工作确实需要留在这里,但她也提到会为了买房愿意借贷。 然而,当她说不能让我爸妈和弟弟搬进城时,我开始感到不快。 毕竟他们身体健康,在乡下有许多事情待办。 他们总有变老的一天,我不忍置之不理一生啊。" "纵使心里不满,我还是打算先安抚住女方,毕竟未来十年内我绝不会立刻让他们进城。 孩子出生后再提及这事,她恐怕也就说不出反对的理由了。" "原本此事告一段落,但令我无法接受的是她的彩礼清单。 女方要求现金八百八十元,两坛老酒、两套衣服,至少价值二百元以上;还有三斤毛线,一块手表,一辆自行车,二十四斤猪肉,一把红伞。" 黄伟志的表情愈发愁苦,他转向高晓明苦笑:"我到底多少家底你是知道的,结婚费用虽不是问题,但……她说除了两套衣服与一把红伞,她什么都不会带入婚姻,因为她还有个哥要办婚事,这些物资得留给哥用." 听到这里,高晓明简直有种啼笑皆非的感觉:这算抢劫有钱人家资助贫穷人家?还是个帮忙成亲狂魔? 如此倾注大量物品却仅获得一个不善尽 本分的人!后世他曾听说一个词汇,叫做亲情外包。 虽为男人,他认为此举不妥,毕竟赡养老父老母也是自己应尽责任,但作为伴侣,也应履行陪伴协助的责任。 像黄伟志这桩婚事,女性不愿让男方父母入住,这就显然是不合适的。 例如许小美的父母曾对许小美好奇的目光有所误解,让她受到一些委屈,但他去帮助父母时,并不强制许小美一同,同时许小美也不会阻拦他的善行。" 于是高晓明问道:“这个情况,你的那位介绍的婶婶知道吗?”若对方母亲知悉,那就无疑是合作起来陷害黄伟志了,今后还是避免和这个同事接触为宜。 黄伟志说:“婶婶是一片好意,之前她只知道她表妹想找个城里的夫婿,毕竟她是乡村出身,想嫁进城市不容易,结果她表妹到二十一岁都没找到对象。” “后来我知道女方提出了嫁妆要求后,我直接去找婶婶说明自己无能为力,买不起。 她也能体谅,承认不该介绍她的表妹给我。” 听到这里,黄伟志摇头示意无法答应,他拒绝别人也不会受指责,反而是如果接受,会让人怀疑他的经济来源。 高晓明赞同道:“你拒绝得很对,这种嫁妆开销太过分了!”他自己回想当年何秀曼的父母提出要嫁女儿换高价礼金,最后达成的只有区区六百八十个钱,而且就这些,没别的财物如衣衫、自行车或手表,连肉也没得加。 何秀曼出嫁时带着百来块钱嫁妆,虽算不上赚,但双方都能接受那样的婚配。 而黄伟志遇到的这位,显然是眼界过高了。 一个本来自乡下的姑娘,姿色平庸,还想索要高额嫁妆和礼物,太难实现了! 高晓明拍拍黄伟志的肩膀宽慰道:“好事多磨,伟志,不要急,总会有适合你的。 像你这样的情况很辛苦。”这些话让黄伟志情绪稍稍好了些,原本他独自承担这些想法,现在与好友分享后,心里轻松不少。 “我觉得,可能不应该由城里人来介绍,不如就在咱们村里找个。 彼此了解会更有保障,免得出现无边界的期望。”高晓明给了他一个提议。 这个主意得到黄伟志认同,点点头说:“我也有这样的想法,我所在的乡村有十几个村落,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好事发生。” 对于乡村家庭来说,通常彩礼会在六百八十元左右波动。 家庭贫穷的,三几百也可以谈;稍为富足一点的,也可能只出千多元。 黄伟志能接受的嫁妆是上千块,但他有个条件:女方必须温柔贤淑且懂得孝敬。 另外他还考虑收养唇颚裂的小婴儿,所以如果女方品行不好,他是不可能同意的,还会因此疏远关系。 这一晚,黄伟志一口气把自己的困扰,包括情感上及警方闲谈,全部告诉了高晓明。 他听着那些八卦,虽然嘴上抱怨,内心却颇为满足——男人都爱听这种事情! 第二日清晨,如约定,高晓明开车来到军岭接黄小安回家。 由于黄小安双腿打着石膏行动不便,黄伟志帮他买了一个轮椅,家人便在晴天里将他安置其中,推着他在村庄里散步。 服用药物治疗后,黄小安父亲结石病好转,偶尔还能做一些体力劳动。 所以此行由他陪同儿子去医院拆除石膏。 拖拉机的斗里铺了张旧垫被,裹得严严实实的黄小安坐在上面,头戴一顶毛皮帽子,面向前方背对高晓明,以此减少凛冽寒风吹打。 尽管拥有了拖拉机的确十分便利,可严冬中使用,寒冷刺骨的风仍然让人吃不消。 人类的需求确实会随着生活水准不断提升,没有车时还自嘲用辆拖拉机能凑合,真正有了拖拉机后又想换成有遮风挡雨作用的越野车。 只可惜高晓明脑海里冒出吉普车的价格时,理智瞬间熄灭,这就是他穷困不堪的现实呀! 来到了县医院,高晓明再次协助挂号和寻找诊所。 黄伟志正好也在,希望能亲眼见到黄小安康复的进展。 省城的专家表示手术很顺利,但拆除石膏后需要进一步康复训练,以免肌肉萎缩,恢复得好就能恢复正常活动。 尽管动作略显不雅,但任何进步都让人欣慰。 拆除石膏的过程有些冗长,旁边两位亲属守候着,于是高晓明决定在医院内稍作游逛。 县人民医院是八十年代建设的,虽然依旧崭新,但对他而言仍是那个破旧的样子。 因为直到二十一世纪才搬进新的医院大楼,它更加现代化且奢华,但是患者就诊流程变得更加繁琐,而现在则几乎一网通办,只需识字就轻松找到各科室。 由于各项设施紧凑,没走几步高晓明就到达了另一个科室门口。 他没过多干涉科室内部的事宜,只是路过时不免会瞥一眼。 这时,一张熟悉的面容掠过眼前,他在经过科室时折了回来。 确认门上标志后,发现是妇产科。 屋内熟悉的人是邓婉婉。 一股不祥之感萦绕心间,作为学识渊博的重生者,高晓明直觉邓婉婉可能遭遇了某些不幸。 高晓明的脚步顿住了,没直接进入,男性贸然闯入妇科等同于行为轻浮。 然而他站在门外,还是听见了来自邓婉婉的啜泣。 "医生,我孩子的生命遭到了威胁,这个孩子不能再留了!"这悲痛的声音出自邓妈妈口中。 "嗯,保不住了,已经有先兆性流产的征兆。 这里有流产药物,快服用吧。"医生回应得很冷静。 开具好药物后,医生抬起头看着邓婉婉,话语多了一些温暖:"如果你想避免怀孕,可以直接到医院进行,为什么要这样做损害自己的健康呢?这样的自我折磨,会伤及身体,可能导致未来难以再怀孕!" 邓婉婉眼神呆滞,仿佛失去了生机:"无法生育也挺好!"她心中对所有男性充满了排斥和恶心,不愿接受任何形式的触碰。 邓妈悲从中来,掩面哭泣,但并没有安慰她。 母女二人取药后向护士索要一杯水,当场吞下了那些药物。 而此刻,高晓明选择避开,并未靠近。 他认为邓婉婉现在的情绪不见得欢喜,她憔悴得厉害,双目乌黑,还有几处划伤,她的神态绝望至极,疯狂地运动,蹦跳,甚至爬到树上跳下来,只为了发泄。 折腾之后,血流如注,伴随着剧痛。 不过,邓婉婉却并不感觉痛苦,反而感到解脱与期待。 躺在林中的草地上,她仰望着天空,静待那个过程过去,但却并未完全成功,这让邓婉婉极为气恼。 邓妈经验丰富,感觉到异常,立刻带着邓婉婉赶往医院检查。 她们得知怀孕的同时,流产先兆也得以确认。 邓婉婉所在的医疗设施简陋,并没有病床让她休息,只坐在楼下的公共长椅上。 服药后,疼痛立刻袭来,她紧紧蜷缩如同受热后熟透的虾米,尽管痛苦,邓婉婉仍坚强地咬紧嘴唇,没有落下一滴泪,汗水却湿透了全身。 她的母亲邓妈怀里搂着她,哭得几乎说不出话。 不知黄伟志是什么时候来的,他站立二楼,目光可以触及一楼椅子上痛楚的邓婉婉。 身在警局工作的黄伟志深知世态炎凉,他看着这情景,再联想到邓婉婉的不幸遭遇,内心隐隐明白了些什么。"唉,真是祸不单行!”他说出了这个古老的感叹,意思是:人生就像那细细的麻绳,往往在脆弱之处折断,苦难偏爱折磨命运艰辛之人。 黄伟志决定,“我的弟弟石膏已经卸下,先走了。 如果……如果有机会,我想我会帮一把。”尽管他选择隐忍不出现。 女人的流产本就属私人问题,两位大男人生的硬闯,显然并不适合。 至于高晓明,虽然意识到他的介入可能会引起不便,但还是决定明天让许小美代为送些营养补给到邓婉婉那儿。 他听说她家境贫困,加上这样的不幸,怕是没有好好照顾自己。"她的身体会更加虚弱。”他心道。 第二天,许小美载着满满的礼物——一罐麦芽精、奶粉和补血必备的红枣、红糖踏上了自行车之旅。 到了邓家乡,她看到家人们意外地沉默,直到邓妈知道来由后,眼睛顿时涌上泪水,她忍不住呜咽起来。 她猜想到了可能高晓明前一天已在医院,从而知道了详情。 接过这些疗养的物品时,邓妈妈泪眼婆娑,不停地向许小美好言致谢。 高晓明对邓家而言,无疑是一位大救星,若无他,也许她们这一生都无法与邓婉婉相识。 至于婉婉今后会遭遇怎样,谁也无法预测。 第一百四十一章 弥足珍贵 得知邓婉婉的经历后,同为女性的许小美感同身受地同情起婉婉,于是毫无异议地接受了高晓明的帮助,前来送上补品。 此时,她正在一户老旧房子外喝茶。 忽然,一阵谩骂传来,仔细聆听,原来是邻居的老太太责骂偷窃行为,仿佛这是村子里习以为常的抱怨方式。 初时并未太关注,继续聆听才发现,骂的对象居然是老太太的媳妇及孙子们,最狠的一句是:“你怎么不去死!”这让邓婉婉的母亲气得面色通红,呼吸加剧。 面对怒气滔滔的老太太,邓婉婉的母亲并未与其争执,而是操起一根木杖指向她的丈夫邓志勇,“她有没有偷 害我婉婉?鸡蛋是我自家鸡舍捡的,怎么成了窃取了?” 邓婉婉的母亲似乎失去了耐心和忍耐,“难道你们还是大男人吗?这个老不死的东西,自从婉婉回来,她几次 扰咱们,是不是希望她小儿子能摆脱牢狱,好让她少操一点心?”情绪终于失控,挥舞起了那根木杖。 邓志勇无奈之下,只好闪躲一边,口中辩解说:“我也拿她没办法,只要我说重了点她就会摔倒在地上大哭,再把叔伯长辈都招来,说我不孝,唉……” 眼看妻子下手愈发狠劲,他急忙逃往门外。 立在门前,他对院中的老妇人说:“妈,那些鸡蛋是从我家的鸡窝找来的,并没有拿你的。” 他这话一出,老妇人生气地回击道:“你是瞎了吗?明明是我的母鸡跑到你那生的蛋,那就是我的!你这个不孝的东西,快给我赔上鸡蛋!” 就这样,沉默寡言的邓志勇败给了怒火中烧的老母亲。 他身处困境,无论是面对母亲还是妻子都无法妥善解决,连女儿都顾不上,只能像个木头人站在那儿忍受谩骂。 就任由她发泄吧,毕竟鸡蛋得留给婉婉调养身体使用。 这场争执引起了周围邻居的好奇,他们探头观看后又快速退离,这类纷争在这附近几乎成了每日惯例。 当邓婉婉回家的日子,便是最闹腾的时候,整个邓家村都已知晓。 看着这一切,其他人虽然也觉得热闹,然而事事重复便失去了新鲜感,只觉得吵闹。 果然,有人大声质问:“吵啥呢,把孙子都吵醒了!”随之而来的还有孩子的哭声。 邓家村民房屋紧密相连,一点动静他们都能听见。 看见儿子如同木偶般无动于衷,老妇人气得直跺脚。 要是以前她开口,儿子就会把鸡蛋乖乖奉上,至少双份! 但她现在骂了很久,对方依旧不愿意妥协。 心中积攒怒火,孩子的哭叫声成了她的烦扰。"你怎么不去做你的哭丧妇,白天也敢睡懒觉?天天晚上哇哇叫,都要哭出你第二条命来!早还钱早死远点!” 孩子的奶奶气得怒不可遏,随即走出门外与老母亲斗嘴起来。 邓志勇看到这情形,下意识松了口气,知道不会有太严重的后果。 打架他肯定是插不上手的。 许小美目睹这一幕戏剧性的冲突后,越发同情邓婉婉的遭遇。 躺在床上侧耳倾听的邓婉婉,用被子遮住脸孔,似乎对眼前的一切毫不关心。 许小美想了想说:“婉婉,等你的身体恢复些,愿意来我店里帮忙吗?” 高晓明曾经告诉她,在服装店走上正规后,两人会交给店员处理业务,从而让她从看店的压力中解脱出来。 忙碌时他们可以搬回村居住一段时间。 许小美也不想长年与高晓明分隔两地,自然欣然应允此建议。 她现在因怜悯,提议让邓婉婉加入卖衣服的行列,仿佛为她的未来打开了一扇窗。 许小美轻轻问道:“当你身体好些了,到我店来,如果愿意的话,可以住在这里。” 她深知需要帮助邓婉婉脱离如今生活。 听到许小美的慷慨之词,邓妈妈感激涕零地说:“真的吗?你们简直就是婉婉的贵人啊!孩子,快点把自己的身子养好,爸妈还得靠你的工资养老啊!”听到这些,木然无神的邓婉婉眼中闪烁着泪光,她不确定地问道:“我真的可以来做这份工作?” 她感到绝望无助,但许小美却如同一束光,引领她步入康庄大道。 许小美好似磐石点头,坚定无比。 招聘店员,既然邓婉婉有能力胜任,那么为何不接纳她?毕竟商店就需要人手嘛。 回到店面后,许小美把这事分享给了高晓明,对此,高晓明自然是欣然同意。 因为他认为邓婉婉不仅外表漂亮,体型合适,还善谈,应该能胜任销售人员的工作。 那天,除了照顾客人,高晓明大部分时间都沉浸在店内的财务事务中,核对销售清单,统计收入与货物库存。 审视账册后,高晓明不禁感叹。 尽管87年开始西装潮流兴起,但在小型城镇仍未完全蔓延。 他在广州批量购置了西服,本预计需要缓缓卖出,却不料店铺一开张,西装的销量出乎意料地飙升。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升,西装不仅是拍照的时髦选择,就连婚礼也常见西装配饰。 每个家庭只要有节余,都会购买西装以充实衣柜。 接近岁末时节,举办婚宴的新人都会增多,新新服装店的西装及高级女式时装自然而然成为他们首先考虑的目标。 通过观察,高晓明意识到自己应在年前再度去广州,为此决定补购更多西装,并为新娘准备特别款式的礼服。 对于引流爆款,他已要求董飞霞准备了一批碎花马甲,并在店前陈列展示,标明价格,吸引过客的注意。 只需9.9元一件!在大众还未习惯用数字9.9作为尾数的时代,高晓明早将其巧妙运用。 这是一款用纯棉混杂轻棉制成的马甲,触感柔滑,款式出众。 它既保暖又能避免臃肿的外表,十分实用。 即便这款夹棉马甲成本稍微高于10元,但在新新服装店仅售9.9元。 这一微小的价格差距,带来的却是强烈的心理对比。 它作为引流工具果真起到了效果,尽管有许多精明的阿姨坚决只买马甲不另购,但更多人被吸引进店流连于众多衣款之间。 因为不指望从马甲赚钱,所以高晓明规定每位消费者仅限购买一件,以免其他商家竞相跟进而使他蒙受损失。 然而这种限量策略反激起广泛讨论,引来更多顾客,有人甚至带着全家一起。 这样看来,新新服装店生意兴隆。 人类有模仿的本能,当众人纷至沓来,这家店就越发显得人气鼎沸。 自推出引流款式后,许小美与高淑芳倍加繁忙,但这忙碌却因满足而甜美无比。 而其他人若想去广州进货,通常是雇卡车运大量商品,或挤上拥挤的火车,携带物品回程;若有人脉在铁路系统或许更为便捷。 不过这些比起高晓明的轻松,还是略逊一筹。 因为只要他对肖金刚峰诚信运输公司的运输需求表示意愿,就能轻松地以赚差价的方式到达目的地。 肖金刚峰这次运输依然是JDZ瓷器。 好奇心作祟,高晓明询问了一下订单背景,惊讶地发现下单者竟是一位肖金刚峰的老战友情感链接战友,在羊城经营瓷器店,主要售卖高档瓷器,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因为他们是战友的关系,所以货运订单自然而然委托给了肖金峰的公司。 肖金峰提到:"我的这个战友就在JHZ,这批货里有些是他家人亲手烧制的,也有一些是购买的。 你此次出门,首先要去JHZ装货,之后再去羊城。 还有,除了装载,还得带个人过去。" "现在已经放寒假了,我战友托我这边带他儿子去那儿。 他孩子三年级,虽还小,但是相当听话。"肖金峰说到这里,还微笑着补充:"不管怎么样,不听话也能管得住的。” 听了这话,高晓明也忍不住笑起来。 想起之前邀请肖金峰去牛市岭打猎的事,于是提议道:"这个季节正好是打猎的好时光,可惜我都太忙碌,而且你那里好像也很紧凑,都没法休息一下。" 肖金峰感叹了一句:"自从退役以后,我就不太碰过枪了。 年前工作越来越忙,公司的司机一刻都不得闲,分两拨轮番开车,几乎停不下来。" 俩人聊天一阵,随后办公室的电话铃响起,高晓明见肖金峰繁忙,就不想多打扰,前往检查卡车上路所需的准备工作。 他这次驾驶的是一辆解放牌货车。 注意到肖金峰的运输公司各种车型齐全,既有全新购进的,也有凭借人脉收购的二手卡车,如同收藏者一般珍爱。 车辆长时间运行,故障发生的可能性就会增加,所以每次出发前,每一处都要彻底检查。 高晓明早晨九点出发,直到午后才到达JHZ。 以前他负责的运输主要是瓷器送往羊城,不过多半是从JHZ送到县城,再到他的路段上接手运至目的地。 因此,这次是他首次全程亲睹装载流程。 货车停在瓷器窑厂大门外的仓库前,打包好的货物整齐地码在篷车内。 瓷器极为精美昂贵,被包裹得非常严实,较大的陶器甚至采用了专门的木质框架固定,并在缝隙中填充旧报纸以防止震动。 司机如今已不再是单纯的搬运工,而是一个监工角色。 每当货物装卸时,他们会利用这段时间细致地检修汽车。 由于附近缺少维修店,保持车况良好和储备充足汽油显得格外重要。 这时,他们遇到一同前往羊城的小男孩——大约十岁,背着个小书包,由奶奶牵着手。 见到高晓明,老人恳切地叮嘱道:"拜托您路上慢些开,吃饭住宿的费用我们会额外补给。" “行,没问题。”看着这个有些害羞躲进奶奶身后的男孩,高晓明温和地笑道:“我叫高晓明,你叫我高叔叔就行。”男孩模仿着说:"我叫范立成,你就叫我立成吧,立成!”这让逗乐了高晓明。 两人愉快相处之际,因为他们至少需要共同度过两日时间,高晓明希望能提前建立一点默契,免得在旅途 现意外的情况。 突然,一位搬运工不慎绊倒,手上的满篮瓷器也随之落地。 货主看到摔散的瓷器,非常急切地怒吼道:“就不能小心点儿么?这些碎掉的代价,你怎么赔偿?”这位搬运工显然察觉出了危险,神色紧张地查看着地上的货品,迅速地扒开木材框架和垫底报纸,紧张而焦急地翻阅着其中的瓷器。 稍后他如释重负般地说出:"没有碎,还好没有碎!" 此言一出,周围所有人顿时松了一口气。 高晓明恰好在一旁观看这一切,接着脸色骤变! 很快,他就留意到货主偷偷打量自己,慌忙移开视线,并泰然地与小男孩对话,仿佛刚才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货主收回目光,却如雷轰过般震得高晓明显得内心波澜壮阔! 这些人,或是私藏古董,或是伪造古董者! 凭他的洞察力,尽管只是一瞬之间,那些货物的真假难辨,但两者可能性不容忽视! 他紧锁双眉,暗自揣摩肖金峰是否知道同伴在穗城做起了文物生意? (范立诚是个乖巧孩子,初见有些羞怯。 乘车之后则显得放松些,这大概与高晓明故意靠近他的策略分不开吧。) 对于孩童来说,亲近还是很容易的,尤其是在陌生的旅途中,有人能让他产生依靠的感觉就弥足珍贵。 高晓明与他闲谈之中才了解到范立诚其实并不乐意前往羊城。 “那里是我爸爸和新妈妈,还有妹妹的新家,并不是我的。”范立诚如此解释。 高晓明闻言立刻明白了,这个家庭想必是重组家庭。 他犹豫是否探问他 状况,最终没有,但范立诚自行启齿:“我妈妈在港都有自己的家,她还有个小弟弟,上回她说带我一起过去,可我爷爷奶奶不让我去。” “爷爷奶奶有自己的家,可我没有。”范立诚宛如一个早早尝遍沧桑的小大人,望着窗外,眼中尽是落寞。 第一百四十二章 身处险境 高晓明悄悄打量了眼前孩子,心中不禁暗赞:这个小孩儿心思深沉呢! 他说,“别担心,时间会带你长大,十年之后你就有了娶妻生子的机会,届时就有了属于你的家。” 换作别的孩子或许已害羞退缩,但范立诚细想了会,竟笑了:“说得对,我真的希望快点长大娶媳妇呢!” 听见此言,高晓明笑了,随口询问他想找怎样的妻子。 范立诚认真思考后答道:“我不知道要找什么样的,只知道不能像我妈妈和新妈妈那样。”他的话语流露出对家庭不和谐的理解。 沉默片刻后,高晓明忍不住好奇问道:“为什么这样说?” 对新妈妈有偏见无可厚非,但他怎么连亲妈也讨厌呢? 范立诚答道:“我新妈妈是狐媚之人,不过我亲妈更胜一筹。”接着他又补充,仿佛在讲述一件日常的事情,“高叔叔,你知道‘狐狸精’吗?漂亮但是很坏的那种。” 听到这里,高晓明饶有兴趣地看着范立诚,虽然不清楚他父母的样貌,但显然这个孩子五官端正,之前被祖母遮挡,加上常低头,使得高晓明还未仔细瞧清全貌。 此刻,面对仰视的少年,高晓明确切地捕捉到了他的脸部特征,五官精致且温柔,肤质白皙,透着温文的恬淡气息。 这孩子虽年纪小小,心计却不浅。 现今这个时代,孩子们接受的信息繁多、复杂,让他们看似较早成熟;而在这个相对来说单纯的时代里,他们却享受着简单的快乐,直到晚些时候才能真正明白事理与长大成人。 转移目光,回归现实,继续开车,他开口说道:“‘狐狸精’有时是负面称谓,有时则是赞美。 并非每位女性都有被人如此称唤的权利,或许你觉得她们坏,其实是对自己造成了困扰吧?” 五百五十 范立成摇头,解释道:“不是,妈妈舍不得对我严厉,但我新妈妈不敢这么做。 不过我知道他们都隐藏着恶意,嗯,我觉得我妈妈更为险恶,我新妈妈在我妈妈面前连大气也不敢出。 有一次她不小心责备了我,却立刻恳求我别告诉她妈。” 他斜眼瞧向窗外飞逝而过的风景,接着说道:“我没有告诉妈妈,因为她的小失误我能理解和接受。” 听到这些秘闻,高晓明的心思变得有些难以抑制——这些都是我能轻易得知的信息吗? 他原想借范立成了解一下他们瓷器厂的情况,比如生产的类型,哪种最为出色之类的。 原本想旁敲侧击,探一探那些古代瓷器究竟真伪有异。 但此刻见识了范立成如此成熟的反应,高晓明已放弃了这种想法。 就算如此,不管人家从事哪一行,人家不过是一名司机! 但不同寻常的情感涌上心头,因为从前运送货物到羊城,他都以为是寻常精致瓷器,未曾料到这里藏着疑似古董的收藏品。 他思索范立成父亲在羊城开铺子,再加上母亲定居 ,总觉得他们的家庭关系错综复杂。 驾驶期间,高晓明保持着沉默,而范立成也未言语,专注地望着窗外。 突然,他喊了出来:“停下来!” 高晓明理解他不会无理取闹,便缓缓停车,并询问缘由。 范立成指着远处说:“高叔叔,森林里有个人躺在那儿!他死了吗?” 顺着范立成的指针看去,高晓明果真看到路边的树林间,一个人背对着他们趴着。 因为专心于驾驶,他并没留意到路边有个躺者。 那人位置与静止如尸首的状态让高晓明怀疑这不是碰瓷者,更可能是遭遇困难。 “走,我们去看看!”他说罢推开车门先行下地,范立成想要跟进却被货车高度阻碍了一些。 “我抱你吧。”高晓明毫不费力抱着范立成落地。 两人走向路边那个身影,尚未近前,高晓明便询问:“喂,朋友,你怎么了?” 但那人一动不动,仿佛未闻。 察觉到异样,高晓明心中一惊,随后翻转那人,察觉触碰之物僵硬无比。 他凝视着那人的脸,看见伤口虽不新鲜,已然不再流血,脸色苍白无气息。 “叔叔,他是怎么死的?”范立成好奇提问,遇到此事仍面色镇定自若。 沉浸在眼前的状况中,高晓明推测道:“应该是遇到了不测。” 既然对方已逝,再纠结无用,他起身检查了周围的环境后确认了所在地点,“好,我们换个路线,去附近的警察局报案。 告诉他们发现了 ,让他们来处理。” “嗯。”范立成同意,对他而言绕路并没有引起不满。 他望着死者,没有半分恐惧,在离去前他低语:“我妈妈常说,无论什么宝贝都不值自己的生命重。 如果有谁要抢走我的财物,宁愿我自己放弃它们。” “是不是因为他不愿放弃才惹来了横祸?但是他被袭击后留下的物品最后也被夺走了。” 没忍住拍了范立成一记后脑勺,这个小孩子竟然如此老成何故? "别瞎操心了,警察会搞定的。" 高晓明上了车,沿国道前往镇上,之后找到最近的警所,报告他们在路边的发现,希望他们去调查和通知死者的家人。 天已经入夜,高晓明干脆决定与范立诚一同过夜,第二天早上再继续行程。 尽管范立诚早熟,年纪还是较小,因此起初高晓明只订了一个房间。 然而范立诚提议:“高叔叔,车上的货物挺贵重的,我们今晚是不是要在车上留人守夜呢?” 高晓明看了他一眼,半开玩笑说:“都是瓷器罢了,非生活所用之物。 再说,除非卖出去,否则东西再贵也是无用的。” 不料范立诚表情严肃,认真说道:“其中有我的一些货,妈妈要是知道少了,肯定不高兴!” 高晓明内心触动,开始猜想,并有意问道:“那你认为该怎么处理?我在车里睡,你在旅馆?” 范立诚坚决回答:“就睡在车上吧。”高晓明闻言只是淡然地说:“好吧,你要是能睡着就好!” 因此,他们并未选择在旅馆定房,而是找到了一家餐馆填饱肚子。 饭后,陪伴着这个小男孩,高晓明就在卡车内过夜。 卡卡车厢空间虽然不小,但实际睡在里面并不舒服,几乎无法躺着睡。 不仅是高晓明,连小家伙范立诚也只能倚在座椅上勉强入睡。 此时已入寒冬,夜晚尤其寒冷,但高晓明并未准备过夜的御寒物品。 倒是范立诚为了将来在广州和父亲团圆,带了些换洗衣物,但却没有毛毯。 只能依靠长款棉袄保暖。 相比之下,高晓明连件棉服也没有,凭借体魄强健,他可以承受一定程度的寒冷,但如果只是短暂的睡眠,可能让身子不舒服,影响第二天驾驶。 但他默不做声,仅靠座椅歇息,抱着双臂假寐。 看似沉睡,而范立诚则不断挪动寻找合适的位置,仍辗转反侧难眠。 不仅仅是无法安然入睡,寒冷让他倍受折磨。 偷偷睁开眼睛,范立诚看见身边睡着的高晓明。 他们的车停在一处小镇空地上,不远处的旅店内透出朦胧灯光,范立诚借着微弱光线,清楚看见高晓明的身影。 范立诚犯起嘀咕:高叔叔似乎真的睡过去了? 他为自己无法入睡而忧心,但面对眼前情景,他又感到纠结不已。 天气冷,真的很不好受! 一刹那间,范立诚后悔自己的选择,忆起了母亲教诲——人的生命高于一切财物。 他坚定了决心,决定不再顾忌车厢里的货物。 如果不幸损失,妈妈虽会失望,但她不舍得揍他。 决定了心事,范立诚摇醒睡着的高晓明,“高叔叔,快醒醒。” 一开始,高晓明并没有立即反应,过了几秒钟才摆出刚醒来的样子,语气含糊:“发生什么事了?” “高叔叔,你不盖东西睡觉很容易着凉的。 我不希望你生病,所以你还是回旅店住一晚比较好。”范立诚思路清晰,一副关心他的神情。 但由于他依然是个孩子,言辞未显得突兀或让人烦恼,听了之后,高晓明心下暗自发笑。 这位小大人,自己因为寒冷无法入睡,却硬要找个关心的理由给自己套牢。 高晓明丝毫不见拘束,刻意笑道:“车子上的货物......我去旅馆歇息,那么,你留车上过夜如何?呵,你也裹了毛毯,应该不至于太冷才对!”这话语里,带着明显的调侃。 范立成的呼吸顿时变得急促,他厉声叫道:“我只是个小孩儿,你怎么忍心把我扔在这辆车里?就算遇到窃贼,我打不过他们的!”话已出口,范立成坚定地表示:“我也要去旅馆睡!” 这次,再也无法忍受嬉闹的高晓明放声大笑,他轻拍范立成脑袋,戏谑道:“很好,咱们去旅馆休息吧!” 听见高晓明的笑声,范立成意识到自己成了“笑柄”,顿时懊恼地闷哼了一声。 但在高晓明准备抱他下车的时刻,他还是听话地让他抱起自己离开。 步入旅馆,高晓明兴奋地说道:“老板,请给我们一间客房!”旅馆老板回应道:“咱们这里人和环境都是安全可靠的,睡在车子里多辛苦呀,寒冬腊月的。” 高晓明随口附和,支付费用并拿了钥匙,带范立成走向舒适的卧室。 范立成安躺在柔软的大床,内心终于松了一口气,这下可以安稳睡觉了。 第二天拂晓时分,范立成睁眼,看见精力旺盛的高晓明正在房间内伸展筋骨。 他听到对方说:“醒啦?赶快穿衣,梳洗过后咱们一起去享用早餐!” “嗯。”范立成回应,乖巧自行穿好衣物进行清洁整理。 这一路上虽有些插曲,比如他们遇见路人困境、忧虑会有人 车俩,但驾驶了一天,情况良好。 抵达GD省,离羊城市中心还需三个小时车程。 即便是赶路彻夜,他们在羊城交货前也得找个地方休息恢复精力。 因此,他们选择了路边的一家旅馆多住一宿。 范立成对此毫无异议,他如今只想在床上温暖地享受冬日的时光。 第二天黎明,高晓明继续前行,路途依旧平顺,眼看一个小时后就能到达卸货点。 面对即将到来的卸货时,他对范立成说:“近在眼前,终于可以卸货解脱了!” 这“卸货”一语其实意蕴双关,饱含讽刺和期待。 范立成凝视着窗外繁华的陌生城市,年纪尚小却似乎预见到了困难,双手轻轻托住腮帮,眼神始终追随着风景。 骤然之间,货车紧急煞车,毫无预兆的冲撞使范立成头撞车顶。"高叔叔……”他近乎控诉地呼喊出声。 很快,他的视线投向远方,公路正 赫然摆放了一系列路障——钢质拒马,威猛难阻。 幸好,高晓明紧急刹车及时,不然卡车恐怕难逃轮番的冲击损坏。 此时,高晓明表情凝重,眼神隐藏着怒焰。 他对范立成说道:“你别下车!”言下之意明白,他们正身处险境。 打开车门,高晓明迅速下车,那动作透着果断。 如此明显地使用拦截手段停车,无非就是要制造问题。 高晓明的驾驶技术稳定得如同磐石,绝对不会因路障就冒险,这拦路拒马是突如其来的障碍,袭击者则正隐藏在两旁的路障后面。 这次准确拦截,显然就是有预谋地意图截获车驾。 原本平静的旅程,竟然在到达目的前遭遇此等困境,令他颇感意外与愤慨。 即便平素低调,他也明白不能惧怕这些威胁。 站在劫匪前,他凝视着那些遮住面孔的黑影,沉声询问:“你们究竟图什么?我只是一个驾驶者。” 匪徒们的装扮各异,全都戴着黑色面罩,一看就知道不是善茬。 或许是因为见高晓明空手下车,这些劫匪还算手下留情,并没有一上来就打人,反而命令道:“别开车走了,一个小时后你再来取车!” 高晓明表明自己的身份,尽管对方可能也知道高晓明并非卡车货主,而且劫匪们都戴着面罩,还是给了他一条活路。 第一百四十三章 醒来便遇难题 不过高晓明却不打算妥协。 立刻就走,一个钟头后再回? 对于在外面跑车的人来说,车就是他们的延伸手臂,怎么能够让他离开视野范围? 如果他们把车开走或者破坏了,该怎么办?现在的卡车可不是便宜货! “不行,车要是丢了或者损坏了,我一辈子赔不起。 卡车里的都是瓷器,想拿的话,自己动手去取。”高晓明虽然拒绝离去,但还是敞开车厢门,作出“随意”的手势。 他的举动倒使得劫匪感到意外。 但他们来找麻烦并非为了要他性命,而是货物。 因此,为首之人向其他分散于车旁的人挥了挥手,示意大家一起行动。 "一起找!"他们知道卡车上藏着一批物资,目标是要从中搜刮。 车厢里满满当当的货物堆积如山,非得一个个搬运才能查看。 有人嘟囔了一句:“这么多,哪搬得完啊?”旁边的人马上反驳:“废话!快点动手!两人搬东西,两人搜查!找到目标立马撤离!” 人数并不太多,一共五个,为首者个子最高、体魄最强。 五人带着随身的轻型钢管和刀具,之前一直手持这些工具。 然而为了寻找物品,需要腾出手来,于是随便插在背后的皮带上。 这种特殊的装备设计,是为了携带武器更为便捷。 尽管高晓明表面上显得乖顺站立一动不动,实际上内心早有计划。 在他注意力都集中在货物之时,高晓明采取行动。 虽无凶器在手,他拳头成了最强大的武器,一记又一记直拳准确地击中了一个劫匪的后脑,对方随之倒下。 第一拳,第二拳,第三拳,第四拳!仅仅数十秒时间内,他就击倒了四个人,因为他们聚拢在一起,给了高晓明绝佳机会。 但那位首领此刻也反应过来,条件反射般想逃,伸出的手已经抓握住了藏在刀鞘后的武器——一把 。 然而来不及拔枪,就被一拳击向太阳穴边缘,痛得眼前一阵闪烁,随即软瘫倒地。"砰!” 五个劫匪瞬间倒下,估计是受到了不小的震荡。 高晓明的力量之大可想而知。"范立成,你还好吧?”这时,他听到后者的喊声,急忙冲下车跑过来。 范立成满脸惊惧,在确认高晓明无事,而五名劫匪倒地之后,惊讶之情无法掩饰。"叔叔,那…你是……把他们都打趴下了吗?"范立成艰难地问出口。 他曾静静待在驾驶室,对高晓明允许匪徒自己去取货物的举动保持沉默。 他明白,生命永远胜过任何物质财富。 物品失去了就不会再来,倘若高叔叔因此被父亲责怪,立成会代为解释一番安抚情绪。 然而瞬间,汽车尾部响起了击打的声音,立成立刻担忧那些人不仅要东西,还要危及高叔叔的生命,急忙跳出车来。 因车辆较高,跳下去之后双脚还有些发麻。 高晓明略略撇了一眼立成,虽然小伙子并未完全听从指令,但是这份关心使他对小子的疏忽暂时不予追究。 弯腰将倒在地上的那人提起来,直接抛向路边。 将五人都丢弃一旁,高晓明确保了货厢的安全,那些人原本打算搬运箱内的货品,尚未有所行动就倒在了他的反击下。 但这还不够,还需移除前方阻车路障。 注意到轮胎因突然刹车磨损严重,高晓明不禁皱起眉头。 尽管汽车的维修不必他自掏腰包,这样的损坏依然令他心头不痛快。 “喂,上车!”他推开车门,将立成都包裹着,自己则走向倒地的人群。 耽误了他的行程并让车轮遭受损害,这些人自然得赔偿损失! 屈膝蹲下,熟练地搜刮他们的口袋。 除了凌乱的小额现金,总计不满百元! “吝啬鬼!”高晓明低声咒骂了一句,考虑片刻,又拿走了他们身上的零散物品,这些可能还有些价值。 遍寻了一遍,唯独那些黑色面罩他未曾触碰,原因是他并不关心对方外貌,而且不希望卷入不必要的纷争。 眼下只想交差而已,接下来他会前往服装批发市场选一批热销商品,最后在另一个指定地点满载干货海苔返回内陆地区。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海苔是他们接触最多海鲜的来源。 收拾完毕,高晓明坐回车里。 立成就在他旁边低声神秘地开口:“高叔叔,我看到了!” 高晓明斜眼瞥向立成,这个成熟早的孩子似乎明白了什么,乖巧地保证:“放心吧,我不会多嘴的。” “哼。”虽然心中对小孩的表现有别样的评价,他却并没有多说什么,这孩子看似早熟,但才见面不久就暴露家丑,并非真正老实。 但这都不重要,毕竟事情本身没什么大不了,即便丢失的钱物让他们知道了,又能怎样?他们会报案或者追踪?那太夸张了吧。 高晓明无惧任何后果,决定加快速度驶出这堆棘手的任务。 原本需要一个半小时的路程,被他缩短为四十分钟,就像一道疾风一般呼啸而过。 目的地是一家仓库前已有人等候。 当他们接近时,众人松了口气,焦虑的眼神紧紧聚焦在他的车辆。 "到达了。”车辆缓缓停下,高晓明向立成交代一句后,提示他背包。"立成,”一名衣着精致的中年男子走至车边,看着这边,看到立成时立刻露出了微笑。 立成乖乖应了声"爸爸",接着他的父亲打开车门,拉出孩子,并把他抱住。 高晓明也仔细观察了这个男人。 送货那天他并未见过他,货品卸载自然有属下处理。 细看之下,此人与立成确实相似,容貌端庄,有着浓厚眉毛和明亮眼睛的帅男形象。 "下车后,他也顺便拿了范立成随身的衣物更换用品。"范立成边说,语气亲切友好。 "是高晓明吗?我听说了金峰对你的评价很高,让你为我运送货物,我完全信任你!"范承耀微笑着伸出手,与高晓明友好地握在一起。 "据说你在从事服装生意,是不是过来这边进货?我正好认识一位服装厂的老板,他们的产品质量很好,如果有需要的,我可以帮你争取到最低价格!"范承耀举止大方且开朗,迅速拉近与高晓明的距离,仿佛成了亲兄弟般。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帮助,高晓明感到惊讶,但在人脉方面,能通过熟人的推荐获取最新产品和最优价格是很正常的。 有关系的人往往可以直接从厂里拿到最好的产品,而没有门路的人,则需在市场上讨价还价。 在这方面,高晓明虽然不算有广泛人脉,但他利用前世知识能分辨热门畅销款,进货颇有策略。 面对这样的机遇送上门来,拒绝岂不无聊?高晓明爽快答应道:"那就要劳烦范总了,我此次就是来顺便提货的。" "没问题,金峰是我兄弟,你也是我的好兄弟。 我们就像一家人,兄弟自然要互相帮助。 这是服装厂的名片,你去找欧厂长,告诉他我是推荐你过去的!"范承耀取出早已备好的名片,递给高晓明。 拿到名片,高晓明低头看见上面写有工厂地址、名字,还有一部电话号码。 他知道1987年末广东省已有移动电话,而现在是元月中的,因此使用移动电话并不常见。 不过对商人来说,安装座机电话已是基本需求。 正想到这儿,手机铃声忽然响起,范承耀的一个手下拿着一款全新的手机递给他。 天哪!这是个富人! 范承耀礼貌向高晓明点点头,道:"我得接个电话。"高晓明微笑着示意范承耀自行处理。 走远一些后,范承耀接听来电。 一旁,范立成小声问:"爸爸手上那块厚砖头是什么呢?" 高晓明答道:"那是手机,你看,不像固定在某一地点的座机,它可以随身携带和移动。" 听到这,范立成羡慕地凝视着高晓明:“叔叔,你知道的东西真多!” 他们本来相处甚欢,因为在谈话时高晓明并未轻视他的能力,使他在平等尊重的环境中畅所欲言。 然而目睹了高晓明轻松搞定劫匪,他现在更加崇拜他。 "那你爸为什么要别人帮他拿着?"范立成不解地又问道。 瞥了一眼手下的电话,高晓明淡淡道:"你都说它是大砖头,很重的嘛,身边有人帮忙扛才合理吧。" 听到这,范立成看向那个手机助手,那名助手回敬一个吓人的冷笑,范立成急忙转移视线,心想这样可不太好看了。 此时,范承耀的表情骤然凝重,他在接听电话的同时侧目瞥见了高晓明。 高晓明正与他的儿子聊天,而对话的内容也落入了范承耀耳中。 范承耀想起了肖金峰对于高晓明的评论:他形容高晓明是个能干有远见之人,只是缺少一丝果决或冲劲。 范承耀听到高晓明在村子里承包了一座小山,计划在此定居,这让范承耀皱起了眉头,心里暗自感叹这是浪费了他的天赋! “好吧,知道了。”挂掉电话,范承耀朝高晓明走近,同时将大哥大交给一名随从拿好。 他对高晓明表示:“晓明兄弟,刚才得知你的英勇之举,感激你的援手保护了我货物的安全及你儿子的周全,真的很感谢!非常感谢!”这回,范承耀的态度更加谦逊诚挚,连声道谢。 听了这话,高晓明推测这次谈话定与之前范承耀接到的电话有关。 他们在四十分钟前遭遇持枪劫匪,但那个人只花了五分钟就结束了这场危机,之后火速驾车前来。 范承耀这么迅速得知此事已经是罕见的速度了。 面对赞扬,高晓明谦虚道:“这是应当之举,我的目标就是确保人和货物的安全,范老板。 你们赶紧卸货吧。”说完,他又补充了一句,“当然了,安全第一。” 听到这里,范承耀点点头,并吩咐身边的手下:“好了,你们几位赶快进行卸货操作。”那些人立刻忙碌开来,打开车门就开始卸货了。 看着时间已不早,范承耀笑问道:“兄弟,中午我们一起用餐吧,货物卸完后再去我家简单吃个饭怎么样?我太太做的菜还可以,尤其是粤菜现在也学得一手。 你对粤菜口味能适应吗?” 对此,高晓明不挑食地答道:“都可以。 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风味,粤菜也有其独特的美味。” 在这个时代的其他大城市可能能轻易尝遍各种美食体系,但在当前情况下,只有亲身体验本地特色菜肴才是最佳选择。 随着范承耀领路,他们走上一段阶梯,抵达一个装潢富丽的大型店面。 店堂宽阔,摆设着琳琅满目的精致瓷器。 范承耀笑道:“这就我的店铺了。 另外,街上我还经营着另一家。 今天就在这里随意吃午餐吧。 我妻子烹饪技巧不错,特别是粤菜现在也会做了。 晓明,你喜欢吃这种口味的食物吗?” “喜欢。”高晓明不甚在意,无论湘菜赣菜亦或是粤菜,各有千秋。 接下来的一幕是,范承耀要求范立成去楼上找颜阿姨帮忙做饭并留一段时间跟妹妹一起玩。 但范立成都满脸不情愿,对新的家庭气氛显然很排斥。 见到父子间的互动,高晓明出声缓和:“立成很懂事,如果他不愿去,也没必要勉强。”他的话缓解了紧张气氛。 听到这个,范立成瞬间露出了笑容,飞快地站起来说道:“我去把颜阿姨叫下来。 她做出来的饭确实好吃,她常说要想俘获一个人的心,首先要让他尝到她的厨艺。 我父亲正是因为爱上她做的饭菜才选择了她。”一番言语逗笑了大家,范承耀脸色稍尴尬,只是悄悄瞥了儿子一眼后示意。 这时范立成已迫不及待地朝楼上跑去。 高晓明很快就见到了范立成嘴中的那个娇俏女子——颜阿姨。 颜阿姨大约二十一二岁,容颜秀丽,肌肤如雪,穿着得体大方。 由于广州市的气候较温和,她并没有裹厚重的大衣,而是穿着一件印花时尚的羊毛针织衫,配上一条紧紧包裹着双腿的喇叭牛仔裤。 第一百四十四章 大人的世界真复杂! 精致的大项链环绕在她的颈间,整个人散发出一种含蓄温婉的魅力。 她的眼睛明亮,笑靥如花,确实有种豪门千金的气质。 就算范立成对她态度冷淡,她的笑容始终如一。 当她开口讲话,声音清脆悦耳。 总的来说,颜阿姨无论在外表还是内在都展现出了十足的韵味。"得知立成要过来,我特地预订了一些新鲜海鲜,包括蟹钳、虾虎鱼、鱿鱼、海鲈鱼,还有文蛤与扇贝,要不要加一道带鱼油炸?“颜阿姨的话里带有些许逢迎的味道。 听闻菜单,高晓明都有些心动,新鲜海鲜价值不菲。 海产品从海里打捞上来就需要迅速冷冻运输,使得价格不菲。 范承耀这时补充道:“有贵客上门,你再多做一些好菜吧,也不要忘记下酒的好伴侣呀!”颜阿姨看了高晓明一眼,明白他被视作贵客,于是微笑着表示同意,转身走向了餐厅和厨房,楼上有一间大厨间和餐厅。 保姆早已准备好各种材料,洗净切好,只待她料理。 厨房设备齐整,烹饪区域划分明确。 尽管菜品繁多,颜阿姨只需负责操作就行了。 这里有好几座炉灶,能同时应付各类烹调。 范承耀带着高晓明坐到靠近窗户的藤质茶几旁边,藤编家具精细考究,经时间打磨光滑,显得既有品质又能感受岁月沧桑。 茶几由玻璃制成,简洁又高雅,刚刚泡好的普洱茶色泽红亮犹如琥珀酒。"这是云南的好茶普洱,晓明兄弟,你尝尝,喜欢这风味吗?我个人偏好普洱,它的红茶对养胃很有好处哦!" 范承耀为高晓明倒了一杯让他品尝。 恰好,高晓明也非常喜爱红茶,乡下的野茶也是红茶底,但未经细致工序制作出来的红茶略带点涩味。 然而陈化的普洱却截然不同,入口醇厚无涩。 仅仅这口茶就让高晓明感受到茶叶之贵重。 范承耀接着提出了吸引条件:“晓明,你的能力超群,在乡村度日实在委屈了。 这样如何,你可以跟我一起工作,我保证你一年至少能赚十万,怎么样?“听到这一数字,连高晓明都流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在当下的普通薪资水平下,范承耀直接许下如此高的年薪! 高晓明惊讶片刻后,还是拒绝道:“感谢范总赏识,只是我有我自己的志向,更享受乡间的宁静与自给自足的生活。”范承耀显然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回复。 他事先了解到高晓明并无太多的上进欲望,原本希望通过高薪吸引他,而现在看来却不是那么顺利。 对于许多企业家而言,一年赚到数十万都是艰难之事。 范承耀并未强硬地说服,仅以邀请的口吻提醒道:“你先不要急着做决定,如果愿意,我的位置随时欢迎你加入。”但高晓明已决定不再细想。 若非知晓范承耀暗中参与走私行为,他会质疑对方怎么会给出这么大数目。 如今知道了背后 ,他知道世间没有白白相送的资源。 明白了每一分钱背后的代价! 假如他决定追随范承耀的脚步工作,那接下来必定会有做走私的风险,收益虽高可能还违法,何其冒险。 其次,留在这里做事会让他无暇顾及妻儿,那他这一世重生的目的何在? 金钱确实宝贵,但是,人生的目的不全是金钱。 赚钱的机会多得很,没必要为了高额报酬去涉险。 范承耀果真是大佬作风,尽管高晓明拒绝了他的邀请,但他的态度丝毫未改,依然与高晓明谈笑风生。 其间,还有小弟拿着大哥大找到他们。 于是范承耀点头示意,带着大哥大去了旁边的隔间打电话。 范立成目送他离去后,带着好奇心看向身旁的高晓明,一脸疑惑:“十万块很多吗?” 高晓明确认地点点头,“是的,相当可观了。” “叔叔,你现在一年能赚多少钱呢?”范立成都继续发问。 这下轮到高晓明陷入了短暂沉默,尴尬地说:“可能……不足一万元吧。” 如果不算那些隐性收入,只算贩毒这个纯生意,一年下来也就不足万块。 但自从他开起服装店,明年的收入应该会有所改善。 听闻此言,范立成都跟着陷入安静,随后望着高晓明摇头感叹:“叔叔,你真的挣得太少了。” 这句话触动人心!高晓明只是轻描淡写地看了他一眼,并未作回应。 一个十岁的孩童又能理解什么,他现在所拥有的,已经是村里最好的收入了!若是在县里,他算的是高薪人群之一! 范立成并非想说服高叔叔跟随他父亲做事,只是一时间对高叔叔的状况感到好奇:“如果你这么穷,叔叔,为什么不加入爸爸他们的行列呢?那待遇比你现在要强百倍啊!” 看着范立成眼睛里的疑惑与好奇,高晓明思索了一阵子,然后解释道:“虽然金钱珍贵,但生活中还有很多重要因素。 在富裕的情况下,我们应该优先考虑提升生活的品质。” 这话太抽象,超出了范立成的理解范围。 虽然年纪不大,但对于许多事情,他已经有了自己的认知界限。 至于何为生活?生活的本质是什么,又如何区分?衣食住行,这些不就是生活的基本构成吗? 考虑到范立成的家庭复杂性,高晓明又说:“当你明白自己期望哪种生活后,你就会明白什么是生活了。” 听到这话,范立成紧锁眉头,感到问题太过于繁复,暂时理不出头绪。 就在此时,颜阿姨从厨房传来呼唤:“承耀,饭做好了,可以请客人入座了。” 范承耀结束了通话,朝着高晓明笑着走来:“我们过去简单吃个饭,畅饮一番。” 在他的引导下,两人走向餐厅,在大理石餐桌旁坐下。 桌面上摆满了美食佳肴,其中一半是各种海鲜,颜阿姨之前提到过的菜肴一一展示出来,清蒸、火爆和炸的烹饪方法齐全。 炖猪脚、排骨和烤鹅等各种肉菜,应有尽有。 除此之外,还有清爽的蔬菜如糖醋藕片、炒白菜和酸辣土豆丝。 如此丰盛的宴席足以展现,就算有家政帮忙,颜阿姨也确实体验了一份辛苦。 "晓明,不用客气,你喜欢吃什么尽管自己拿!" 范承耀慷慨款待高晓明,然后询问晓明喜欢喝何种酒。 二楼有个酒架,放满各种各样的佳酿,不论是市场高价的,或是来自国外的好酒,无一缺席,连知名葡萄酒和白兰地都能在那里找到。 高晓明大致浏览过一番,分辨出几种有名的酒类。 "之后还得去服装厂了解下状况,我就免了酒精了。" 高晓明谢绝了提议。 范承耀坚持要斟酒,那个年代虽无"查酒驾"概念,醉酒驾驶的情况还是时有出现。 "这个是果酒,口味清新且不易上头,尝一下吧。" 他说着,为高晓明斟倒一杯水果酒。 此时,颜阿姨微笑道:"我特别爱这果酒,耀仔特别为了我买的,你也试一下,绝不会让人醉的。" 情面上不好意思太过推拒,高晓明浅尝了一口。 味道果然淡雅,但他仍是少饮为宜,宁让他人误以为自己饮酒微弱,也不愿在此生僻之地醉意蒙头。 这顿聚餐相当丰盛且满足。 晓明难得品味新鲜的海味佳肴,而且品质上乘,在他的带动下,范立成都大快朵颐。 范承耀看儿子一脸欢悦,心里也很高兴。 (用餐结束后的片刻,高晓明没有逗留太长时间,礼貌地道别离开。 ) 范承耀不死心地说:“晓明,考虑清楚再告诉我,如果你肯在我这边工作,我会给年薪酬十万!这是我号码,有任何想法,随时可以打来。” 他递给了高晓明一张名片,简洁而不失庄重,不像如今的名片那么华丽多彩。 晓明大方地收下,点点头说:"行。" 眼见离别之时临近,范立成有些依依不舍,询问:“高叔叔,寒假结束回去的时候,你会来接我吗?” 范承耀立刻回答:“我们这里一般是按月发货,你可以挑在立成返校的日子。 对于其他人我不安心,对你我还是很有把握的。” 事实上,现在高晓明已不再跑车,只是逢到服装店订货,顺便从肖金峰那接活,跑一趟广州城。 那时还未盛行线上下单,即便可以通过电话,他依旧坚持亲手检查货物的质量,稳妥为上。 辛苦自不必言,但回报丰厚,除了收取运费,也能节约送货成本。 高晓明跟范立成相处还算愉快,想到范承耀所涉非法活动可能存在不少风险,略加权衡后,便应承了下来。 拍了拍范立成的肩,他说:“看你的面子上,到时候我确实会来接你。” 听到此话,范立成立刻觉得十分荣耀,露出了满脸的笑容。 范承耀目睹此景,暗自松了口气。 走私古董之事他原本保密极佳,但现在流言四起,甚至有人策划抢劫。 他意识到内部可能有叛徒泄露信息,否则无法如此准确知道他的一举一动。 幸好这次是高晓明驾车,孤身一人就击败了派来的五个家伙,这样的战斗能力实在让人垂涎欲滴。 范承耀明白,唯有尊重有才能的人,顺应他们的能力和意愿,引导他们自觉自愿为自己效劳,否则必将受到反噬。 他在没能成功吸引高晓明合作后,并没有当面发难。 与有实力的人保持良好关系,即便他不肯为你做事,在关键时刻找他帮忙也是莫大的支持。 “晓明,亏得你这一次,我才免于重大损失,这个红包,请务必收下!”范承耀说着,已经握住了预备已久的红包,递向高晓明。 面对红包,高晓明短暂地迟疑在直接受取与推让之间,最终,他遵循起中国社会的习惯,微微摇首道:“这是我应当的,范总不用这般客气。 况且你帮我介绍了服装厂的欧阳厂长,这份人情已足够重。” 尽管如此,范承耀执意送出:“毕竟,咱俩兄弟一场。 为兄弟指点迷津本就情理之中。 但我总得略表寸心,你帮我挽回了损失,如果我都不示意一番,岂不太见外?”接着他又说,“不过是小小意思,收下便是。” 两人之间上演了一场“见机行事”的互动。 不懂中国礼数的范立成在一旁困惑道:“叔叔这么拮据,您还是收下吧。” 当高晓明的手差点触及红包时,闻言,他的表情微微尴尬。 心里却是:这还真是个意外之喜! 范承耀对范立成皱了皱眉:“孩子说话没大没小的,天真无暇,天真无暇啊!”但他最终还是把红包放在了高晓明手里。 三人此时不约而同感到舒了口气。 高晓明想着拒绝这笔原本可收入的财富会让自己的心隐隐作痛;范承耀则如释重负,红包送出;而范立成内心暗道,大人的世界真复杂! 告别范氏父子,高晓明驾车前往范承耀所说的服装厂。 工厂位于另外一条街,大约三十分钟车程,这对于驾驶者来说不算什么。 半小时后,他抵达“星辰”服装厂。 远远望去,就能判断这是有一定规模的,而非像高守旺那样的小工坊。 工厂门禁,有保安亭站岗。 通过与守卫对话,高晓明争取到面见欧阳厂长的机会,一张名片成了他的敲门砖。 厂长是四五十岁中年人,穿着朴素却透露文艺气息。 他佩戴着黑色框眼镜,在画布上勾勒服装设计图。 瞥见此景,高晓明对这位既是管理者的领导产生了好感。 “哦,我认识,承耀刚刚给我来过电话,提到你的事情,他说他是你朋友,希望我以最低价格提供货源。 哈哈,走吧,我带你去库房挑挑。”欧阳厂长得知来者的身份,立刻放下笔,笑容和煦地带他走向仓库。 “你可以放心,我们厂的产品都是最新设计,畅销得很,需求远超供应。 但你跟承耀关系紧密,所以我不能亏待了他,你要的款式任你选,全部最低价!”通过欧阳的话语,可以感受到范承耀刚离开不久,就通知他关照这一单生意。 第一百四十五章 早餐简单至极 实际上,这也是范承耀拉拢高晓明的一个策略。 他并不知情的是,他走后不久,范承耀向范立成都了解到了之前的情况——这小伙子坚守承诺:“我保证没把叔叔说裤子内侧口袋的事情讲出去。” 关于高晓明如何击败劫匪的过程,范立成对此毫不知情。 当他听到声响冲出车外时,五名劫匪已倒在地上。 范承耀询问道:“从听到响动到你看清楚这一切,一共用时多久?”范立成回答道:“不超过一分钟!” “不到一分钟打倒五个!真是人才!”范承耀扼腕惋惜,心底强烈希望高晓明能立即加入自己一起行动。 开设在县城里的服装店利润究竟多少?包下村里小山又能盈利多少呢?但跟着范承耀,一年收入十万肯定是有保障的! 对于范承耀与儿子的对话,高晓明自然是毫不知晓。 此刻他在星辰服装厂仓库内,看着众多服饰,才想起这是一家极受欢迎的服装厂。 回忆起它是第一家举办订货会,吸引各地买家齐聚采购。 春季和秋季,他们会先支付预付款再到厂里选购。 如果没参加订货会,根本无法得到这里的产品!只是高晓明还不确定星辰服装厂是否会立即开始新一轮订货活动。 然而,不论怎样,根据范承耀介绍,这家工厂的可靠性无可质疑,款式、质量都没毛病。 每一件服装在这里销售都无需担忧。 但是不同地方的人们有不同的审美偏好,需要精心挑选才能满足市场需要。 原先高晓明未能找到合适的订单,因为订货需要大量采购;而资金短缺以及高守旺提供的部分货品让他不愿一次购入太多。 如今他有了自主选择的机会,自然不会放过。 除了畅销的羊毛西装,他挑选了一些轻薄的款式,以供春天时销售。 其他的选择也是结合自己的时尚观念和经验做出的决策。 这个工厂生产模式颇具前瞻性:他们在冬季就提前制作春天的服装,而春天就做夏天的,这样能保证上市时节对的上的商品供应。 如今工厂正生产春季新品,且皆是未曾公开的新样式,这对高晓明十分有吸引力,所以他又选购了一些春季服装。 然而,当他仔细计算花费时,发现自己有点尴尬。 原来厂长欧阳给出的是最低价格,比他在批发市场上所拿的价格略低一些。 但他因采购量超过预期,口袋里确实紧张,幸好范承耀先前送的红包里有一千块! 加上劫匪身上的百元左右现金,勉强可以凑足货款。 尽管钱包空荡荡,高晓明确实没有丝毫惧色,举止得体地完成了交易过程。 “车子就停在门口吗?我这就让工人帮你装货。 晓明兄弟,不如到我办公室坐坐,一起喝杯茶,事情就能迅速搞定。”欧阳厂长热情洋溢地邀请,并带他进了办公室,泡了一壶绿茶。 并非普通杯状,而是古式盖碗的模样,青花纹路的青花瓷,底部还印有“jdz”的落款。 从范承耀与厂长欧阳之间的关系推测,这套茶具应该来自范承耀的赠礼。 范承耀热爱红茶,但看来这位厂长却是绿茶的支持者,他说:“绿茶有助于清除油脂,让人头脑清醒。”高晓明浅酌一口龙井,心里暗想: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自有独特的品位趣味,自己就俗一点罢了,红茶绿茶都喜爱。 但在喝茶闲聊期间,高晓明注意到欧阳厂长的办公室里堆放着一堆过期的时尚杂志,其中包括一些国外版本。 见他眼神落在那些杂志上,欧阳厂长大方地说:“怎么,对杂志有兴趣?” 高晓明不便明说是因为他对此类东西感兴趣,便回答:“我妻子喜欢阅读,而且我发现有些可能是市面上没有售卖的。” 接着,欧阳厂长确认无疑地说道:“这是必然的,这些都是我收集而来,主要是港版,也有一些是来自美丽的国家。 既然这些对你有用,我把它们赠予你就没关系。 大部分已经不再新潮,对我没太大价值了。” 说着,欧阳厂长安排人员搬书,高晓明连忙道:“不必麻烦,我自行搬运就可以了。” "那就让其他人来帮忙,这些比较沉......嗯,好吧。"厂长话锋暂停,因为看着高晓明显露出能轻松应对的表情。 这个家伙,竟然连这么高的成叠杂志都能拎动。 他的虚荣心再次起作祟!我周二写了六千字,勉强登上战斗力排行榜,我之前的最高排名都在488左右,这次能到388,真有点儿不可思议。 大概大作家们都忙于聚会了。 没关系,我要努力不让榜位下滑,加油码字! 恳请大家投给我票。 这次长途跋涉花了五天,当高晓明返回县城时已是下午四点钟,卸货后已接近五点。 趁搬运货物期间,他返回过自己家取来了农用拖拉机。 此番采购大量物资并且收获了欧阳厂长大礼包般的一堆杂志,算得上硕果累累。 下次在广州进购的时候,可以直接从厂里取货,既便捷又能节省成本。 抵达店内,他先将货运进仓库,准备等店门一关,夜幕降临再处理这些事。 然而,在这时,许小美的一个噩耗让他皱起了眉头。"晓明,爸爸昨日回家提到,由于山上野猪出没破坏蔬菜田地,村里的情况相当严峻。 我们的菜园几乎被糟蹋殆尽。” 许小美面容愁容满面,一想起父亲的话,心里就非常难过。 虽然她知道出门在外没办法挽回全部损失,但也只好无奈接受现实。 村里其他人家同样受此困扰,有人已经开始组织进山 。 结果却收效甚微,甚至还造成了三起意外,一名农民因疏忽在山坡上滚落摔断手臂,而另两人则因误撞而受重伤,若非其他人的及时援助,说不定就被狂奔的野猪夺走生命。 因此,大家都希望借助过去高晓明的打猎经验解决问题。 关于高晓明如何智斗野猪的事早已传扬至邻近村落。 听到消息后,高远见决定自行车骑行前往县城寻人,谁知高晓明正在外出送货,人不在家中。 许美轻叹:“唉,村民们都抱怨不已。 本来今年旱灾影响,收成已经不好,辛苦栽培的蔬菜好不容易高价出售,却惨遭破坏!” 高淑芳在一旁附和道:“是啊,二哥。 家里菜园也被野猪祸害了,现在每天得有人看守。” 高晓明听完后,心里不禁烦躁不安,他迫不及待想回到村里。 但许小美好意劝解:“你的行程这么久,肯定相当疲惫。 急也没办法。 为何不先好好休息,今晚养足精力明早就赶紧回去呢!” 许小美深知驾车不易,因此不愿看到高晓明太过疲惫。 高晓明确实有点累了,为了节约时间,归途中他加快了速度驾驶。 驾车需持续精力集中并忍受着车体颠簸带来的身体不适,很容易引发疲劳。 察觉已接近傍晚五点,黑暗环境下并不适合,他便决定稍作停顿:"好了,明天再说吧,小美,今晚多做几个菜,我肚子都快饿扁了。" 安排完毕,他还需再次前往菜市,因为有菜贩索要海带。 等货物卸载后,他又得把卡车送回运输公司。 看着高晓明外出忙碌的身影,许小美开始准备晚餐,同时拜托高淑芳协助照看着店务。 经过一番锻炼,高淑芳在面对顾客时,虽然言辞不算流利,但却不再局促,她学习过裁缝技术,还会研读时尚杂志,逐渐建立起自己独到的审美,能够给予明智且中肯的购物建议。 不过,要想成为出色的衣服销售人员,光有建议还不足,他们还需要能精准地赞誉他人,让人心生购买冲动。 当高淑芳能做到闭目自夸的那一刻,她的销售技巧才算登堂入室。 在外奔走了一个小时后,高晓明在夜晚归来,店里已没有客户光顾,显得十分安静。 精打细算的高淑芳连三盏水晶吊灯都关闭,仅留下暖色的白炽灯照明。 许小美喊着:"晓明,该吃饭了,我把最后一道菜盛出来了。"她特别考虑到丈夫食量大,特意准备了很多米饭和菜肴,眼见他吃得迅速,心中既欣慰又不舍。 "我要帮你烧一壶热腾腾的水,让你好好泡个热水澡,放松身心些,"许小美体贴地提议,但她的本意与高晓明的想法相去甚远。 此刻他心里转着洗澡的事,因为他平日为方便行事并未常洗。 如今夫妻共寝一床,他明白不能疏忽细节。 虽然没明说,但许小美已明白他的含义,不禁面露羞愤地看着他,却换来了她爽朗的笑声。 那天晚上,高晓明痛痛快快泡了个澡,而后用心完成了家务,安心得休息一夜。 第二天清晨,高晓明如往常早早起身,却发现时间尚在早上六点,黎明微破。 悄然无声地起身,他走向一楼,先把粥熬好,接着来到服装店查看店面布置,翻阅起记账本。 马甲以9.9元的价格吸引顾客后,近来的销售额还算不错,平均每天售出二十至三十件左右。 审视库存,数量只剩寥寥几件,想来此行还需补进货。 他请董飞霞制作的马甲以碎花为主,并结合剩余布料制作了男款与童装马甲,所有定价均为实惠的9.9元。 其中剩下的是多款童装款式,也许是因为孩子小衣服尺寸不够实惠,使得它们销量较低。 在掌握了近期店内的状况后,他的早餐差不多煮成了。 这时,脚步轻柔的高淑芳下楼,见到她哥哥那一刻愣了一下。 对此,高晓明不禁询问道:"今天这么早就起来了做什么?" 相对于早点铺,服装店没必要早早就营业。 一般来说,她们店九点半开门迎客就算是正常时间了,开始进行卫生清理。 高淑芳还未启齿,脸庞已然泛起了红晕,结结巴巴地解释:“我以为二哥和嫂子一定会晚些起床,才会提早煮粥。” 说完后,她飞快瞥了一眼高晓明。 按她的消息来源,今天早晨二哥和弟妹应该是起不来的呀! 呃,关于消息来源……就不再详述了。 二哥……难道他不行吗?高淑芳心里闪过了这样一个念头,然后迅速摇头否定:弟妹明显对二哥很满意,怎么可能会不行! 高晓明诧异地看着眼前这位红着脸的姑娘,一大早脸红什么呢? 但是高晓明知道,正值少女时期的敏感性让他选择保留这个疑问,而不去深入询问。 他仅仅表示,粥已经炖好,去刷牙洗脸吧。 刷完漱完,姐弟两人率先用餐,早餐简单至极——粥、鸡蛋和渍菜搭配。 蛋是洗干净了,直接入锅与粥同煮,这样两者都能同时煮熟,既便捷又方便。 吃过饭,高晓明开口道:“记住,今日嫂子可能稍微疲倦一些,你要聪明些明白么?” 高淑芳双眸骤然闪耀光彩,拼命点头回应:“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多余的粥和蛋暂且放在炉子上保暖备用,等许小美醒来再食用。 随后,高晓明提着拖拉机钥匙,打算返回村庄。 关于野猪下山寻找食物这件事,他在心理上有预期准备。 今年气候干燥,山里的植物受挫,往年野猪赖以生存的橡果也严重减少,这让野猪的粮食来源面临危机。 长期以往,野猪的生存问题迟早凸显。 之前野猪未及时下来觅食,可能是还有剩余食物或受到之前的破坏导致数量锐减,马王爷等人曾在山上胡乱杀害野猪所致。 然而,野猪不会冬眠且食欲极强,当山里无粮可觅,它们总会找寻下山的机会,一且发现村中田间的菜蔬,尝到甜头便更频繁地出没。 人们都知道自家种植的菜蔬优于野生,野猪又怎不明白这点好呢? 任何生物面对美食 ,通常都会有大量吞食的行为。 高晓明表情严肃,心中思考需要猎杀多少野猪,才能恢复生态平衡。 第一百四十六章 高淑芳羞涩回应 单纯消灭干净肯定是不可行的,留下健康的种群继续繁衍生息必不可少。 所以他打算从老弱伤病四个标准筛选,适度捕猎,通过减小野猪数量让他们明白人类并非好欺。 数量少了,需求的食物也相对减少,这样一来,野猪可以从大自然得到足够的资源。 驾驶拖拉机,一路开回家乡,高晓明刚进村门,就被叫住——是有关上山捕猎野猪的事。 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来者:"叔,我比较喜欢独自进入山区 ,这次我不随你们一起去。" 自身的强大体能让高晓明敢于 行动,参与团队合作对他而言反添负担,况且还要与人分割 的成果,说不定还会为了分配问题争论不休。 得知高晓明谢绝请求,大房族长略有不满,但无奈自己份量不够,还得寻求高晓明父亲的力量。 看着高晓明走向牛尾岭的方向,这位长老立刻转向高远见家,意图说服高远见,劝说高晓明加入团队与大房一脉进山。 高远见何曾不知此人心意?同在一个家族中,偶尔借势得利本就是正常的事,尤其他们同是大家族成员。 思考片刻后,高远望开口道:“我待会去跟他聊聊试试,但晓明个性顽固,做事向来独来独往,他听进去与否就说不准了。” 幸好村里人都熟知高晓明那股拗劲和从小不受约束的性格,因此听到这消息,那个人心中顿时忐忑了起来。 与此同时,高晓明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农宅,将车停稳后,黑虎和小精灵旋风般冲出来,口中发出阵阵吠声,似乎是向他表示发生了事情。 颇具灵性的黑虎甚至用肢体语言示意高晓明跟着它们过去,随后三人一同来到了山脚下那一片种植区。 目睹那被破坏严重的菜地,虽然早已心中有所准备,可高晓明仍然忍不住破口骂了几句。"好不容易才种出来的菜呢!” 无论是平整土壤、播种灌溉、施肥除草,这些辛勤的努力不都是为了让家人有一餐温饱的食物吗?而现在,大部分的蔬菜几乎已被野猪吃得只剩残根,这帮浪费天物的动物,连吃东西都不懂得留些给人! 心情无比沮丧。 就在远处的张成远看到高晓明拖拉机的动静后,向这边走了过来,恰好看见高晓明正试图拯救最后一片还算完好无损的白菜叶子。 张成远带着歉意道:“晓明,我对你的这片菜园照顾不周啊。” 高晓明拿起一颗大白菜站起来,宽慰他道:“哥,这怎么能怪你呢?全怪那些野猪作祟,咱们来看看你的地怎么样?” 说起这个,张成远苦涩地摇头,指着靠近山脚的地方道:“那边的胡萝卜被它们吃得快没有了,我挖了些残根切碎喂了鸡。 另一边的还算幸运,没受太大祸害。” 听到这些,高晓明看了眼野猪肆虐过的蔬菜,觉得一会儿也该挖一些出来,不管是拿给鸡鸭当食物,还是分到绵羊那里去。 对于牛,他已经交给爸爸处理了,不必多费心。 谈话间,二人忽然听到后山那边惊慌的呼喊:“有野猪下山偷食物!快过来帮忙驱赶啊!” 离那边距离不近,但得益于高晓明出众的听力,还是清楚地捕捉到了。 他急忙放下手中的蔬菜,对张成远道:“哥,你帮我把这些整理一下,我去那边协助大家赶猪。” 张成远只能模模糊糊听个大概,却未能确切辨明情况。 看见高晓明如此决绝地向后山坡奔去,黑虎和小精灵紧紧相随。 他放缓速度至不快过两只狗,避免过于惹眼,直到抵达后山,村民们已经在使用木棍、农具之类的物件奋力追逐着猪群。 一般来说,野猪是一群行动,每个群体由一窝子组成,但这里竟然能看到几十头,很明显并非一整个家族,而是多个家族结成的小集团。 它们乱七八糟地奔跑着,不断试图找寻可供吞噬的食物,这里被他们与村民们的喧嚣弄得惨不忍睹。 “晓明来帮忙啦!”有人认出了他,立刻通报消息。 高晓明双手空空前来,不能在众目睽睽下和它们进行肉搏。 他喊道:“谁有锄头?我需要。” 接过一位村民递来的工具,他握紧锄头向最近的那头野猪猛挥而去,它还埋头大吃,这入侵的原因不过饥饿罢了,因此只要有机会,它们便会贪食不休。 他的动作疾速,眨眼间就靠近野猪,当手中的农具重重地挥下去时,准确地击中了野猪头部。 野猪虽然机敏,但也惊慌失措地想逃窜,可是速度上却落后于人,结果左耳不幸被农具砍下,鲜血激射。 受伤的野猪痛苦地嗷嗷直叫,而高晓明第二击紧接而至,这一次由于有所预测,轻易地击中目标。 他感到手上反馈的力度,知道自己击中的部位已经足以让野猪头颅破碎。 果然,野猪抽动了几下后,巨大的身躯轰然倒下,头部的伤口流淌的鲜血染红了一片土地。 这突发的变故震动了高家村的村民,纷纷呐喊:“ 野猪了! 野猪了!” 四处奔突的野猪也终于意识到危机,在一声疾啸下逃离山区。 看到它们走远,村民们追也追赶不及。 在地形复杂且丛林密布的山上,两脚哪里是四条腿的对手。 然而,高晓明并未穷追不舍,倒是两只狗狗被激发了凶性,跟随着尖叫的野猪踪迹穷追不舍。 此时,有人悄然抓起遗落在地的猪耳半边,偷偷塞入裤子口袋。 猪耳虽不算大,只有三四两重左右,但它再微小,也是一份肉呢。 "跑了!" 眼看野猪消失在视野之外,众人只好空手而归。 刚才尽管已经驱赶与激斗,野猪仍受了些轻伤,未致毙命,所以得以逃遁。 只有高晓明击中的那一只不幸些,因为它距离最近。 村民们现在关注的是倒在面前的野猪,田主心怀怨恨地连踩了几下它的 ,就算野猪已逝,也无法消除他的愤慨。 有人劝解道:“不用再踢了,肉会变质的。”此刻,提到肉,所有人都目光聚焦到地上的猎物上。 “分肉!" 每个人脑中都有这个念头。 不过由于这只野猪出自高晓明的手,实际如何分配,可能会由他决定。 恰好,高远见也在人群中,手里拿着一根棒子,身旁有几个堂兄弟暗示着他。 高远见明白他们的意图,同时察觉旁人的目光也集中在自己身上。 尽管心中惋惜,他也明白仅凭自家,无法独吞。 于是他询问:“晓明,你觉得这野猪该怎么样分?” 高晓明看出众人的心思,但他宽宏大量,开口提议:“平分就好,这里每个人都能有。” 然而高远见听到平分二字,顿时心头焦虑起来。 即便需要分配,付出越多努力的人应分到更多才对。 这些家伙…… 还没等他开口 ,其他人心花怒放。 万没想到高晓明竟然大方成这样,纷纷赞誉他的慷慨,让高远见的话语一时噎住。 最后,他只得暗暗白了高晓明一眼,然而被忽略了。 没去管这些事,高晓明细声说道自己还有很多家庭事务需处理,准备先行离去,“这头猪你们收拾吧。 收拾完之后,我那份先寄存到我爸那。” 已经全力以赴且主张平分后,旁人纷纷承诺会负责清理及烹饪。 当然,村民们都打算按照对待家猪的方法处理这头意外来的野猪。 虽然梳理野猪皮的过程较为繁琐,但在众人合力之下,大家都十分珍视这一成果,不会轻易放过野猪皮资源。 由于年景不顺,家家户户都已长时间没尝过肉类的味道。 这时,黑虎与精灵并未取得战果便退了回来。 尽管两狗极其勇猛,野猪却非省油的灯,在没有人协助的情况下,经过一番激烈的争斗,两只狗被迫撤退,垂头丧气的样子令人忍俊不禁。 高晓明笑着开口:“黑虎、精灵,我们先撤!” 稍后再来找回颜面! 领着两狗离开了现场后,剩下的人都开始投入到剥皮、烹饪野猪肉的工作中。 而这块田地的主人损失严重,不满地说:“这是我的菜园子啊,那么多的蔬菜就这样消失了,我不该多分些吗?” 菜园里种植了白玉和青白菜,然而在野猪与人群践踏下,已经面目全非,确实造成不小损失。 高晓明是费了好大劲 这只野猪的,但他早已经离开,没人主持局面。 此时高远见提出:“分猪肉大家平均,猪下水你就留着。”虽然心里想要更多,但菜园主人也知道见好就收,因此也就欣然接受了。 其他人对此倒没有过多反对,能吃到肉已是幸运。 此刻,高晓明带着两只狗狗回到了自己家中。 由于山中的野猪可能去了后山,这边则平静许多。 张成远仍然留在菜地劳作。 之前没立刻处理剩余食材,是为了等待高晓明决定,而现在则是将完好的小白菜捡了起来,同时摘下了茂盛的青白菜苔与紫花苜蓿。 菜苔即使被打断,也会在别处新生。 若是完全砍断,“哥,麻烦您了,回头我会分肉给您补偿!”说着,高晓明将地上的菜蔬收拾好,放进藤编篮子里。 抬起头的张成远问:“ 野猪了吗?” “是的,那边大概二三十头,我算是幸运地击毙了一只。”高晓明显得有些谦虚。 接着他连根拔起了萝卜,如今萝卜也到了收获期,边吃边拔会更为新鲜。 完成了农田内的杂事,高晓明打算进入山区 野猪,以免它们趁机袭击他的存粮。 他配有两把枪,一把是高建设赠送的 ,对大型猎物作用不大,并有些妨碍,另一把来自“三马大爷”的微冲性能卓越,适合打大动物。 但最终,高晓明选择带着起初制作的标枪出发,手握投矛,腰间悬挂着防身的武器,伴随着两只狗一起向山区行进。 这两狗以前与野猪多次抗衡,但缺少指挥,始终未能获胜。 有主人的加入,它们的信心大增,此行志在复仇给野猪瞧瞧。 沿途的痕迹明显,从脚印、粪便可以得知野猪近期曾多次下山,在山路间留有迹线。 新鲜的排泄物昭示着其踪迹清晰可见。 沿着这些标记,高晓明径直走进深山。 而两狗的嗅觉尤其敏锐,一路上充当领路的角色。 若高晓明偏离路线,它们也会通过吠声提醒。 两人二狗疾步快行,穿过空寂的山脉后,终于发现了一群野猪。 这群数量并不算多,只有三头,分散在一片树林内,正在挖地找寻根茎,咀嚼食物。 周围的掉落物判断出,那里有野生的豆根,它们正在寻找。 在这一片野生葛的丛林里,它们生长得十分茂盛,为一头野猪群提供了丰富的食物源。 这群野猪找到了美食,便专心享用,全然沉浸在这顿佳肴上。 然而,高晓明并没有急于出手,他隐藏于暗中进行观察。 他发现尽管野猪的数量不大,但它们的质量相当出色,三只野猪身形良好,显示出不错的体魄与健康。 这两只狗已经接受过训练,就算跃跃欲试,也会在没有高晓明下令时保持克制。 高晓明低声道:“走。”他的 原则是优先对付年老体衰或者伤病的,但这三只显然并不符合要求。 所以暂时放过它们吧。 他转身离去,两狗不解其意,但忠诚跟随在他身后。 接着一番搜寻,他们找到了第二群野猪。 这第二批运气回转不佳,它们还没能寻获充足食物,行动显得疲惫且迟缓,显然状况不佳,完全没有了季节转换带来的活力。 在食物充裕的季节,野猪会成群在山间疯狂奔跑,有的甚至以此宣泄情绪,公野猪更甚,以撞击树木为乐。 但这实际上是为了消耗过多的精力。 然而冬天来临,食物稀缺时,野猪主要选择待在窝里节省能量。 由于橡果歉收影响冬季的食物储备,野猪被迫离开巢穴外出觅食,有时候甚至连村民种植的作物也成了它们的盘中餐。 第一百四十七章 预计一下后果 高晓明猜测这群野猪之所以状况凄惨,不是因为运气不佳,而是由于数量庞大,哪怕偶尔找到一些食物,也无法满足全体成员的需求。 体格壮硕的先得饱,瘦弱的则常常受排挤。 食物短缺的时候,可能到最后才轮到它们。 在他的视野中,一只明显遭到挤压的瘦弱野猪落单于队列的尾巴。 就这样定下了目标: “黑虎,精灵,注意那只落单的野猪,上!”高晓明下达命令,两只狗理解了指示,早已蓄力等待时机。 他们从隐蔽处跳出,飞扑向最后那只相对柔弱的野猪,接近后展露尖牙发动攻势。 群猪一见到狗袭来,顿时慌乱,健硕的立刻四散奔逃,只剩下那只最虚弱的无法逃脱,只能遭受包围。 高晓明也缓缓向那只野猪靠近,但并未急于动手。 他认为这猪极度瘦弱,很可能长期饥饿,对抗这两条狗实在难以力敌。 高晓明的存在稳住了场面,其他的野猪已撤离。 黑虎与精灵乘胜追击,他们要弥补往日的挫败之感。 战斗十几分钟后,瘦弱野猪无力再战,倒毙在地。 “汪!汪!”两狗站在死猪边,骄傲地向主人鸣叫着,仿佛在炫耀功绩。 高晓明微笑着上前抚摸它们的头,并赞美:“做得好。” 他用 刺穿野猪的咽喉,让余血滴尽,然后剖开部分腹腔,从其中剔下一斤多左右的五花肉。 “享用吧。”将肉抛给两狗,暗示它们可以享用这顿美味的大餐。 在没有主人照顾的日子里,尽管有人投喂残羹剩饭,但从不舍得给他们新鲜肉吃。 想吃到肉的时候,唯有下山捕捉田鼠或猎捕兔子了。 但因不会剔皮,每次都有一些皮和毛一起吞下,滋味没想象中理想。 当两只犬将猪肉吃完,高晓明俯身拾起了野猪,略感其重量,发现这头野猪太瘦,大约不超过一百磅。 “先回家吧。”他提出,提着猪就轻松步出山去。 将野猪放置在家后,他并未稍作休息,而是携同两条犬再次进山,此刻下定决心获取更多。 既然野外供应的食物不足以填饱野猪,那就由他来“帮忙”减少它们的数量! 在家滞留两天,日日进山寻找那些老弱伤病者,最弱小的留给犬只,稍具攻击性的,让狗群合力围堵,而他自己,则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候出其不意地掷出击。 箭矢破空声响起,在野猪头部稳稳落下。 锋利的标枪深入骨骼,造成沉重打击,使这头重伤的野猪立刻毙命。 扛着死猪下山归家途中,望一眼家中堆积如山的猪肉,高晓明满足地暗想:怎么吃得完这么多呀! 此前,高晓明离家之时,村民们常常面对遭损毁的菜园怒火填膺;待他回归后,整个高家村满溢着肉类香气,村民们脸颊上也多了几分笑意,因为寒冬里的肉类不会腐坏,剩下的还能腌制成风味佳肴。 有些地方会做成烟熏火腿,但对身体健康不利。 村民们选择腌制成为“风干肉”,这既省事又美味,只需切块、腌渍,系好后置于透风阴凉之处晾干即可。 扣除最早杀掉的那一头野猪后,高晓明一共在山上 到八只衰老或生病的野猪,有些甚至在村民们交战后变得疲态,他毫不客气地带了回来。 高晓明的神勇在群猪间造成了恐慌,它们再也不敢出山觅食。 两天之间,再未看见它们的身影。 由于肉类堆积如山,高晓明慷慨解囊,为父母家、奶奶家、守旺家和成远家各自送上十斤肉,对于较远处的堂亲也送了些肉食,以及部分多余的猪下肚与猪骨,赠予村里贫困家庭,诸如“傻子”的家人们。 在他的照料下,村子里几乎无人缺席了这一美食恩惠。 大量猪肉亟需处理,不能长时间放在家中,高晓明在仓库中悬挂了许多还未用盐腌过的长条猪肉,专供两条犬享用,只需跳上木架,仰颈即可摘下。 剩余肉料,他会开车带到县里处理,并预留一定比例馈赠亲朋好友们,例如建设家得多赠送,肖金峰家也分到些,孤寡的高明里则分得几斤。 傍晚四点钟,满载肉类与蔬菜鸡蛋,披着防尘罩的拖拉机向县城驶去,高晓明一路沉默。 村庄的人虽然知晓他曾打获不少野猪,但无人确切得知猎物的数目,毕竟高晓明总是独身带狗行猎,猎到后即直接返回家园,并不张扬。 尽管如此,人们对他既艳羡又有感恩之情,因为他们既有了口腹之欢,野猪亦不敢前来窃食。 到了军岭,高晓明再次让拖拉机驻足于路旁,决定给黄伟志的家送去一些鲜肉表达心意。 黄伟志虽然兜里略有余钱,然而这并非正途所得,所以他小心翼翼地节俭使用,尽管家庭经济条件相较于以往有所改善,也只是勉强支撑罢了。 高晓明提来了几斤较为肥胖的五花肉,黄父黄母欣喜无比,他们热情地邀请他进门饮茶,但高晓明婉言拒绝,轻轻挥手告辞离去。 高晓明驱车直接驶入自家后院巷口,取出钥匙打开门扉。 大部分肉品及他在村子里带回的丰富蔬菜、鸡蛋及马甲都搬下来,堆置在院子里后,他便喊来许小美帮忙处理这一切。 此时店面生意清淡,听到高晓明的呼唤,许小美匆匆赶来。 见到这一桌满满的猪肉,她眼中不禁睁得老大。 尽管早已知晓高晓明打猎的技艺非凡,但她依然被这一肉山所震撼。 “这……你是怎么弄回来这么多肉的呢?”许小美询问。 “我总共猎到八头野猪,已经分送给他人,黑虎精灵也留了一些。 这些是为了家里自用的,你想办法处理吧,车里还有些准备送人的。”高晓明解释,又补充了一句:“今晚可能不会回家吃饭了。” 交代完毕,他转身离去。 许小美开始着手处理肉类,除去剔净的猪腿和排骨、板油,还有口感鲜美的心肝胃等内脏,还有几只带着皮毛的猪蹄和完整的猪头。 虽有丰收的愉悦,但也感受到了处理压力。 虽然天气渐寒肉不容易变质,但仍需尽快妥善处理。 她在厨房搜寻,找到仅有的三包盐却发现远不够用。 随即,她连忙前往周边的小杂货店购买更多的食盐,待将肉都浸泡入盐水中后,暂时可以不用太担心 问题。 猪心猪肝清洗较为简单,而猪肚就繁琐许多,还要用火慢慢清理猪蹄猪头上的细毛,并且仔细刮净皮肤。 店铺内响起高淑芳招呼客人的交谈声,后院则是不断地传来剁肉剁得“咚咚咚”的响动。 此刻,高晓明已经驾驶拖拉机抵达公安局家属区门口。 时间接近下班时段,就算高建设在家外,赵丽梅也应该在家。 他们的新房早已装潢完毕,迟迟不搬是因为在这里上班方便,计划待高宏回来探亲再做打算。 果然,高晓明到来时赵丽梅正待在家里,一边挑选菜肴,一边与邻里聊天。 见到高晓明来访,她露出喜悦的表情,说:“晓明,你如今可真忙碌,好久不见啦!”接着关心地问道:“我听说野猪跑到村中偷吃蔬菜,现在情况如何,影响重大吗?” “婶婶,”高晓明确先问候,然后回答道,“损失确实不小,但我们众人合力 了一些野猪,短期内应该能得到一定的缓解。 我是给你送点野猪肉过来。”他拉开车厢的遮盖布角,显现出一只猪蹄连同大块腿部肉,总重量达到三十来斤不止。 另外,他还拿出一个完整的猪头。 猪耳朵、猪口条以及猪脑都被誉为美食,中国人讲究"食补形体"的理念。 如果腰部不舒服,人们会选择吃猪腰调理;然而面对心脏不适,有人可能会惊人地说——活吃刺猬之心,那还是活着直接食用!没错,包括心脏! 最初,高晓明对此毫不了解。 他在山中碰到刺猬,嫌弃其肉太少而未捕获。 后来,他在车外听到有人提及,说生吞活刺猬的心脏能治疗心脏病,这让他有了些疑惑,却仍有一些人坚信不疑。 有心脏病亲属的家庭纷纷开始尝试捕捉山中的刺猬。 然而,抓刺猬并非易事,活剥且食用鲜活刺猬心脏的过程既是对家庭挑战也是考验病患者的决心。 高晓明脑海中的这番思绪只瞬间划过,他随后递给赵丽梅一块猪心脏。 赵丽梅看见这野生野味,双眼闪烁兴奋的光芒,笑意难以抑制,旁边邻居更是充满羡慕。 赵丽梅好奇问道:“哎呀,你怎么送来了这么多?”她既惊喜又困惑。 “打猎收获不少,这些是多余的,婶婶,你如果吃不完可以先腌制了做腊肉,过年时享用。”高晓明笑道,手里拎着猪脚、猪头,帮忙抬到楼上,东西太多以致于有些忙碌。 而赵丽梅则拿着菜篮,邀请他说:“晓明,今天你就在这里吃饭吧?上次你叔都提到许久没跟你一起吃了。” “也好,不过我还需要送些肉给别人,待会儿过去。”高晓明确实没有推辞,赵丽梅的性格直接,不会讲虚情假意的客套。 听了他的答复,赵丽梅脸上的笑意更加浓烈,回应:“那你快去处理完事情,我在家等着!” “嗯嗯,知道了。”高晓明应答着下了楼。 首先是送到高明里那边几斤猪肉,接着他前往运输公司的肖金峰那儿。 恰好,肖经理在办公室,见到高晓明送肉上门,询问:“你回去乡里打猎了?” “是的,但这是一次特别的经历,因为今年气候干燥,山上食物不多,连野猪也饿得出来找蔬菜,我家的菜地都成了它们的目标,所以我反过来要享用它们。”高晓明用轻松幽默的语言讲述,逗笑了肖金峰。 高晓明将猪大腿送给高建设,而后是后腿和一大块肉,配上一个猪头作为附加物。 虽然猪头美味,但制作起来较繁琐,所以他只自己保留两个。 剩余的,他全部赠送给了肖金峰。 "今晚你就在我这儿一起用餐吧,万年的车估计快要回了。"肖金峰提出邀请,不过高晓明婉拒:"你可能太晚了,今天晚上我要去建设叔家赴宴。" 肖金峰当然不会跟高建设争抢,只是笑笑没再说什么。 他还提到,范承耀给他打了电话,对高晓明的援助表达了感激,希望高晓明能在空闲时为他的货物搬运工作出份力,这让高晓明感到些许责任。 他已经承诺,在年后为了帮助范立成的孩子回去祖父母那儿而再次出行。 对此,高晓明点头确认。 这次的许诺主要出于对范立成的承诺,而非单纯的喜好或义务。 范承耀涉足的是不太清白的商业活动,必定有敌手。 虽然混迹黑道的人遵循着‘祸不及妻儿’的准则,但也存在为了使对手屈服,对对方亲人下手的情况,并非罕见。 高晓明认为范立成这个小伙子相当有意思,他真心希望他远离危险。 肖金峰笑了,像是猜出了什么,道:“我就知道他是个乖孩子,上路时没给你添麻烦吧?” 高晓明回应:“的确没那回事,我送去又接回来时心里也安稳。 对了,肖大哥,你知道范老板具体是做哪种生意的吗?不说太多,只希望下次你接手他的事务时,务必好好提醒司机,不论遭遇何事,务必自保。 万一情况危急,不惜弃车保命。” 闻言,肖金峰抬头凝视着高晓明,发现他神色凝重,完全不像是在开玩笑。 心中不免疑惑,“这是为什么这么说呢?是不是车子里藏着不应该有的东西?” 肖金峰的问话略带暗示,高晓明回答同样隐约含蓄:“不确定,但我总觉得提醒一下比较保险。” 对于运送公司的司机,他熟识每一个,甚至曾经一起共过事,所以他不希望任何人因为这些而卷入是非,从而惹来麻烦。 第一百四十八章 猪杂与智慧 深思之后,肖金峰将范承耀的话和高晓明的话语联系起来,心中逐渐有个推测浮现。 “好的,我会注意的。”肖金峰如是说,然而他接下来怎么做,一时还未可知。 送完野猪肉,高晓明并未过多逗留,简短交流几句后便告辞离去。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肖金峰低下头瞥向桌上的电话,然而最后并没有立刻拨打。 据说明范承耀的货物每月一送,这次刚刚交货不久,下个月的事尚难定论。 两人毕竟还有些交情,所以在无明确证据前,肖金峰愿意默认不知情。 不过,他非常重视高晓明给出的提示,因为他不也希望自己的司机出意外。 回到警局家属院后,高建设已经回家,早就得知高晓明送货的事,于是喊他过去聊天。 聊的主题自然关乎最近的变故。 高建设说:“我打算后天搬家,到时如果方便你,就过来帮我一把。” 高晓明立刻回应:“没问题,我随时都有空,到时候开拖拉机过来!” 高建设哈哈大笑,就是冲着高晓明有辆拖拉机,能方便物品搬运。 他解释:“黄伟志最近在单位的表现挺出色的,但是分房这事得按资历。 我提前搬出去,因为我的离开会为新同事腾位置。 他们的儿子长大了,不能继续挤在一床。” 闻言,高晓明回应:“按规矩来吧。 说到伟志,我想借点钱给他,好让他自己在外面租房子结婚生子,年纪也不小了。” 高建设点头赞同。 黄伟志作为新来的辅警,分房子的事很难轮到他。 他目前的房子原先是因品质较差,才没人要的。 “你们父子俩在聊什么呢?准备吃饭了吧,快来端菜呀!”赵丽梅在厨房喊,高建设马上起身回应。 高晓明动作却更快,抢先一步走进厨房帮忙。 两趟跑下来把菜全都端好后,高晓明说:“婶婶,你也要过来坐坐。” “嗯,这就来。” 高建设提着一瓶四特酒走来,因为晚间无值勤任务,能适当小酌。 高晓明自然加入其中,就连赵丽梅也不例外,饮下了小半杯。 赵丽梅其实也能沾一些酒,然而她的酒量 。 她的偏爱是甜蜜的米酒,醇厚甜美且后劲不大。 这场盛宴异常丰富,高建设与赵丽梅对高晓明如亲人般的对待,三人间毫无距离感,氛围其乐融融。 大约一个半小时后,酒足饭饱的高晓明打算离席。 他说:“家里有俩闺女,我得早些回家照料。” 赵丽梅对此深有同感,便没有强留。 向两位长辈道别后,高晓明独自下楼。 但还未走出家属区,他就听见黄伟志喊了他的名字。 他在黑僻的角落站立,看见高晓明回首看他,马上悄声说:“晓明,到我屋里来一趟。” 随后,黄伟志带领着高晓明到了他的宿舍,因为房间从未有人住,没有拉线,只能借煤油灯照明。 室内点燃一盏煤油灯,光芒驱散昏暗。 在四周仍然显得晦暗中,借助这点灯光,黄伟志拿出了一个造型独特的玉佩,递给高晓明。 “这是我新入手的物件,你觉得,能否鉴定一下?” 高晓明接过玉佩,细心观察在煤油灯下。 他发现玉佩雕刻的间隙中还残留有未擦净的黄色土尘,宛如刚从地底挖掘而得。 前世与古董结过缘的高晓明,眼光虽非高手之流,却比常人要敏锐。 通过细细打量,他初判断这是新出土不久的古董。 他认为这枚玉料应属羊脂玉的材质,不过关于玉的历史年代及背后含义,他还不是很明了。 他低声道:“你从哪儿得到的这块玉佩?” 黄伟志对此并无隐藏,答道:“岁末之际,四处 频发,我单位的任务就是追踪并查处 。 有时我们会在突击行动中截获一些赌资。 这块玉佩就是在我一次搜捕行动中无意间发现的。” “那 主人提前接到风声,便让赌客逃离,匆忙藏好赌资于事先挖掘好的土穴中,覆以土壤,自己站其上。 我们扑进去时,没抓到所有嫌疑人,找赌注花了很长时间。 我发现其中一人脚下土层似乎刚被翻动,挖开后果然发现了赌金。” 接着,黄伟志讲述了他的经历。"当时,是我身后的人们发现那些赌资,我们打算将他们带回警局,我在整理泥土时意外捡到了这块玉佩,原想着只是无用的东西,所以没报上去。” “后来我反复观看,觉得它不对劲,或许这是古代宝物吧!但现在事隔数日,我不好意思再上报了。” 说完事情始末,黄伟志表情显得有些烦恼。 原本他并无占有的念头,只是无意捡到,当作无主的小物品罢了。 听完这一切后,高晓明提出他的观点:“或许这是古董,具体品种和价值,我就不太清楚了。” 听到可能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古董,黄伟志眼睛闪烁起来。 他轻声提议:“晓明,你见多识广,如果有幸脱手出售,钱就一人一半如何?” 稍加思考后,高晓明应允了黄伟志的想法。 好的,高晓明提议,“那好吧,我去搜集一下资料,了解这个究竟是什么东西,值不值钱。 看样子这东西才出土没多久,我觉得……如果你方便的话,能再到上次那个抓人的地点去看看吗?或许地下还会藏着其它的东西。”听到这话,黄伟志立即明白了他的意图,无论可能性如何,他决定还是要亲自确认一次。 因此,黄伟志点了点头,承诺道:“我就安排一下,明天一定抽空过去!” 次日,趁着合适的机会,黄伟志独自从上次那个抓捕点出发。 这个地方在王桥村,虽然叫村,但实际上 并不在村内,它坐落在村子附近的一个小山里。 有个人在那里简单地搭建了一个存放劈材的小屋,平时基本是空置的。 然而随着年关将近,来这里 的人逐渐增多,庄家就会把人集中到这里来进行交易。 由于最近刚经历过抓捕, 的老千和一些赌徒都被抓了,此刻那里空荡荡没有丝毫人迹。 对于这种局面,他正求之不得。 由于山路不便于骑行,黄伟志选择推车上坡。 到达后,他把自行车倚放在一旁,独自走进小屋。 房间里杂乱无章,满地都是玩过后留下的扑克牌。 显然,赌徒们曾以纸牌为娱乐工具。 坑洞依然可见,被挖得松散凌乱。 考虑到当地居民可能出于避嫌,还没有人进来看过,黄伟志环视周遭,在一截沾有黄土的棍子上找到了挖掘的痕迹,这是先前挖掘时所用的工具。 黄伟志弯腰下来,细致地用棍子探索寻找,尽管房屋简易,四面墙是由湿泥砖构成,但地板未做硬化处理,仍是土面,门窗狭小,光照不足。 但屋内的零散烛头和蜡烛残余油滴表明,在时, 会使用蜡烛照亮。 尽管光线不理想,但在阳光普照下,凭借窗缝射入的微弱光线,寻找工作还能进行。 尽管起初并未发现什么,但由于玉石吊坠,黄伟志并没有失去信心,他逐寸搜寻。 终于,辛勤的付出得到回报,黄伟志又一次在泥土中翻出了另一块玉佩,模样与之前的很相似,似乎是成双成对的其中一枚,只不过已碎裂成了半截。 这使得黄伟志有些沮丧,但同时也带来了希望,他的搜寻愈发积极。 他的力气较大,虽然木棍不如农具来得得心应手,可仍不懈于挖掘。 在一系列搜寻之后,他又发现一个卧姿牛型的琥珀色玉雕。 这头牛埋得深陷土中,黄伟志擦拭后,辨识出了牛的形象。 关于玉石的质量好坏或者工艺精糙,黄伟志并不具备这方面的知识,但他却兴奋地感觉到可能即将有所收益。 在屋里彻底检查了一遍后,黄伟志除了那两件碎的宝物——一块断裂的玉佩和那颗黄玉卧牛之外,并无其他收获。 怀着激动的心情,黄伟志把这些东西收入怀中,走出小屋来到自行车停放的地方,骑行下山。 同时,在这段挖土期间,高晓明并未停止活动。 带着两只野猪,他找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那是一位他曾在某刻匆匆交汇过的,但此后就没了交集的文物保管所长——王主任。 高建设和王主任关系不俗,当初高晓明把山林盗墓的事情通报给建设后,建设在逮捕 团伙前已经预知了消息,随后第一时间通知王主任。 然而,事情涉及面较大,后续挖掘古墓时,当地的公安局局长陈局长与文化局局长陆局长也一同出席。 盗墓案件对郭海建设和所长王晓明的仕途有一定帮助,高建设曾提及,一旦陆局长退休,所长王晓明有机会晋升一职。 尽管听过王晓明的事迹,但由于两人关系不再如从前紧密,高晓明自此便没再与王晓明相见。 此刻,高晓明确信黄伟志获得的玉佩可能是个古董,甚至价值不菲,所以决定找这位所长会面确认。 拿着两斤猪肉作为礼物,再加上高建设的关系网,找机会与王晓明交谈并非难事。 果不其然,当他以高建设侄子的身份说明,不久就得到了和所长会面的机会。 在一个偏远地区文物管理岗位,工作较为清净,平日里无多事,主要就是喝杯茶、看看报纸度日。 笑容满脸,高晓明说:“昨天我在山上打猎捉到了几头野猪,下午我给叔叔送了些,叔叔当时说要送给所长您的。” “野猪肉鲜美多汁,晚上回到家您尝尝如何。”高晓明态度殷勤,所长接受了他的礼物,收下后聊了几句寒暄。 直入主题,他问:“去年牛尾巴岭的古墓清理完毕了吗?村里的长辈都说那座墓是祖先留下的,我想知道里头究竟藏着什么。 不知道您能否方便让我参观一下?” 他并未直接出示玉佩,而是提出要看去年挖掘出的遗物。 王晓明未曾犹豫,毕竟高晓明背景深厚且要求不过分,他自然愿意同意。 于是,所长带领着高晓明来到一处存放古文物的仓库。 说是仓库,原因在于县里博物馆尚未落成,计划提交于1992年才竣工。 待到那时,才将文物运送到博物馆妥善保管。 这间仓库设施简陋,远远达不到保护珍贵藏品的标准,但从一个小城市来看,馆内藏品也并不贵重。 高晓明看见木架上堆积了许多物品,粗糙的青铜器、陶器以及精雕砖瓦,还有古铜币以及旧衣物零散地堆放着。 “那边的木架,放着的就是去年牛尾巴岭挖掘出来的。”所长指向一处位置,示意高晓明查看。 高晓明第一眼看过去,眉头就皱了起来。 前世的那次冒险,他和盗墓贼一起打开了棺木,瓜分了陪葬品,他对墓内物件记得分毫不差! 而眼前这些物件明显缺少几件极为珍贵的! 他记得其中有一本书已被盗墓贼抢先取走,自己当时没认得那些繁体字,也不清楚其价值,故未曾争夺,但是有一个瓷器吸引了他的注意,那瓷器造型优美,胎薄透光,色彩鲜艳细致,极为赏心悦目。 盗墓贼优先拿走了书籍,而他自己则拿了瓷器。 事实表明,那件瓷器确实非常值钱。 如今,书本与那瓷器,都没在这仓库里找到踪迹。 “所长…这里的都齐备吗?这些东西看上去不算特别珍贵啊。 村里的长者说,我们高家村是名门望族,曾是仕宦乡绅,非常富有。”高晓明希望能确保无误。 因为关系甚笃,高建设与他之间的友谊使王所长得以了解关于高家村的部分历史文化。 于是,他带着一丝笑意道:"确实,你们的祖先相当富有。 开棺后,我们在灵柩中发现了若干珍宝,可是这里地小人稀,懂古董的太少,保养技巧更是欠缺,于是陆局长上报后,市文化局派人过来看过,认为我们的条件不具备进一步研究的要求,决定把所有财物带回城市处理。" "但那些财宝最终并未被文化局全部取走,省文化局才是接手者!如果真想瞧,只有等到 你有机会去省城的博物馆看看它们的归宿才行!" 第一百四十九章 宋代之玉 王所长微微笑起。 听了这番,高晓明也明白了这个道理:官大一级压死人,遇见珍贵文物,谁不想掌控在自己势力范围内呢?那样也能为官绩添彩。 撇开瓷器不论,缺乏适当研究设施和专业知识,保存书法或画作等古代文物实在不容易,也无法完全发掘出内部蕴含的信息。 他盘算日后找个合适的机会,实地到省博物馆一探究竟,验证一下那些宝物的真身确否还在原处。 此次高晓明打着学习的名号,借此机会了解了一些玉器的相关知识。 在文物保护所在库存中,恰好存有一块破碎且质地普通的青玉,它才被暂时留置。 "此为宋代之玉。 宋代玉雕多以田黄石和青玉为主要品种,其纹饰题材主要分为人类画像、动物、植物以及几何图案四种。 这块青玉属人物类,它刻制的是武将形象,武将面目粗犷,穿戴皮革甲胄,手握长枪,很是威风。 可惜因长枪枪头不慎断落,所以价格有所折扣。" 王所长取出一件玲珑小巧的玉雕小童让他把玩。 触摸着温润的玉质并观察纹路精细度,童子头部较大,毛发清晰可见,佩戴宋代发型标志,眉毛呈现八字形,鼻梁细长犹如小葱管,耳垂靠近颈部边缘,嘴巴微启,身穿敞开领口短外衣与宽松长裤,衣褶线条流畅而飘逸,衣角饰以米字形纹理。 回忆黄卫志赠送的那一枚玉佩,其纹样为动物题材,是松鹤龟鹿图案,他在灯下的光线下细心审视后,又浸水洗净内部尘土,再用牙刷轻轻清理,使其洁净后,质感提升。 这回来找王所长是有目的性的,高晓明便一一审视起仓库中的其他玉器。 尽管其中有不少并非精品,但他遗憾没能欣赏到真正的珍品。 尽管遗憾,但通过这段赏玩及听取的知识,他坚信黄伟志所赠那枚玉佩极可能是出自宋代。 因为此地出土的宋代墓葬最多,民间留存宋玉在所难免。 在一个多小时的研究与陶冶中,满满一脑袋的玉器知识令高晓明脑中晕晕沉沉。 如此海量的信息一时难以消化吸收,只有一些基本概念留在他的脑中尚算清楚。 回到家后,他又取出松鹤龟鹿图纹的玉佩,专注欣赏其细致入微之处,再一一与其在大脑中的知识点对应对照。 如今,他确信玉佩属于古董,其中宋玉的概率高达九十九个百分点,然而在市场上的具体价格,却无从得知。 世人常言"黄金有价玉无价",玉的价值难以有固定的标准,尤其是古玉。 古董不仅仅是本身的年代价值,还涵盖了额外的历史感。 同样的一件物品,如果曾由名流持有,与平常之物的价格可能会有所差别。 皇家拥有的任何物事,在市场上往往能更受瞩目,增值不言而喻。 夜幕降临后,黄伟志来到了高晓明的店里。 黄伟志下班后不久便抵达,当时许小美正在为晚餐忙碌。 见到他的到来,深知他们关系密切,许小美主动邀请黄伟志留下用餐。 因为工作之地不便,黄伟志自己并未煮饭,多数是在食堂,所以他亟切想分享今天找到的好玩意儿,故而一放学他就跑过来。 正在整理库存商品的高晓明说道:“伟志,你别走,今晚肉很多,放开肚子吃吧。 我没给你送饭,但昨天我去县里,给你父母带了些五花肉,算是改善他们的伙食。”这一席话让黄伟志内心感到温馨无比。 他知道高晓明经常 捕获野猪,昨天肯定又是送去给高的家人了。 但他并未料到高晓明连他爸妈也关心,这一点直到现在才明白。 听到这话,黄伟志说道:“好吧,那我也帮忙忙。 这些衣服是要挂起来吗?”他接过包裹,帮着一件件取出来。 为了保证衣物没有起皱,服装店每天需要补充新品并及时晾挂。 两人配合下效率提高,不一会儿,所有衣物都已经挂着。 剩下的是熨烫的工作,就交给高淑芳去处理吧。 “伟志,到我楼上房间来一趟。”高晓明提议着,引领着黄伟志上了楼。 房间在日光灯的照耀下明亮整洁。 高晓明从盒子中取出玉佩,道:“今天我找过王所长,在文物管理部门学了一些玉器的知识。 这块图案为松鹤龟鹿的玉佩,很大可能是宋玉。” 关于真伪和实际价值,由于不愿展示,暂时未能确定。 他推测若为真品,在广州、 这种地方出售可能会有巨大差距,“至少价值上万!”这句话让黄伟志心跳加快,眼里充满了兴奋。 万一两人平分这块价值上万的玉佩,每人可得五千以上! 急切地,黄伟志从裤兜里掏出了他的新发现,道:“我又回去了那个地方,找出了这玩意!”他的宝物有些沾染泥土,因为他没有妥善处理的地方,只好粗略用水冲洗。 其中之一是一块半个松鹤龟鹿纹玉佩,与另一片刚好能契合。 但由于只是一半,价值无疑打了不少折扣。 另外一块则是一头卧着的黄玉牛雕,玉质虽不算稀有,但制作精良,形象栩栩如生,牛屁股部位有一点玉石渗透,呈现出较深的颜色,并且有几道不甚显眼的裂缝。 高晓明全神贯注在玉牛上,细细观赏,随后将其与玉佩一半浸入清水中,用牙刷轻轻地擦拭。 玉也是一种矿物质,以其坚硬质地和能长久保存的特点着名,但它娇贵,需要良好的环境滋养。 若放置过于干燥,玉容易产生裂缝,故须妥善保养,存于保持适度湿度的环境中。 在后来的玉器珠宝展示橱内,常常会有一小杯水的存在,就是为了维持些许水分环境。 “这只卧牛埋土很久了,这片颜色深些的区域可能是土沁。”高晓明指着他屁股下方的颜色较深处说道:“另外,还可能有血沁,又称为尸沁,这意味着这块玉有很大可能性来自墓葬之中。” 高晓明立刻将最近学到的玉器知识运用给黄伟志。 然而黄伟志文化水平不高,似乎并未深入了解。 待他们准备下去就餐时,复杂的专业知识在他的脑海中慢慢消失无踪。 黄伟志略一眨眼,决定不再烦恼这些,毕竟出售玉器是高晓明的职责。 他说过,只要是玉器卖出,无论价格多少,他们都各自得半份收益。 “伟志,你的经济宽裕,我并不急于取现。 所以我不会急着出售这玉器,否则最后恐怕被骗还不自知。”高晓明解释道。 当初买卖黄金时无需顾虑此类事,毕竟市场价格固定,顶多只是轻微亏损。 而古代玉器就大不一样,特别是那些珍贵的文物。 一定要深入了解市场行情,选择合适的时机出售。 高晓明过去算是一个半专业的古董商,对买卖古董的一些事宜了解不浅。 黄伟志既听劝又信任高晓明,表示:“晓明,我不精通这些,你来定夺就好。” 闻言,高晓明微笑着说:“交给我吧,我保证!真品必会物有所值,绝不轻售!” 由于古董不易快速脱手,况且暂时还没有途径,玉佩和玉牛便先暂由高晓明保管,待时机成熟再说。 话题就此暂停。 很快到了高建设乔迁之日。 依照约定,高晓明准时前往帮忙。 当他驾驶拖拉机来到时,家具早已在警察同事的帮助下打包妥当。 “晓明!”远远看见高晓明,高岳兴奋地挥着手打招呼。 他已于八月底去了省城上大学,直到此时假期才有空返回家。 算起来,他们已有数月未见。 “高岳!”高晓明面带微笑回应,二人热情地相拥,高岳与赵丽梅见他们友情深厚,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叔叔、婶婶,现在就搬吗?”高晓明问道。 高建设点点头:“对,马上就开始。 等我们搬走,刘警官一家就可以搬进来住了。” 提到的刘警官,是警察局资历深厚的员工。 搬完之后,他们就会搬到这套房子居住。 既然高建设开口,大家伙一起忙碌,高晓明协助把物品搬下楼去。 并非单打独斗,现场的每个人都负责一部分,多人同心合力,物品迅速搬运到楼下。 但由于一车载不了所有东西,于是分成两车装载。 高晓明开着拖拉机,驶往高建设的新居。 实际上新家距警察局不算远,只需步行约七八分钟就能抵达,所以高建设夫妇和朋友们便徒步同行。 把所有物件送达后,高晓明首先卸货,然后再回到家属院,将余下的家具、行李搬运过来。 这样来回跑了两趟。 第二次回到新家,他看到大家已忙碌地整理物品,先把打包好的重新布置好位置,然后再拆封陈列。 高建设新居那边,高晓明以前曾去参观过装修进度。 由于这是纯粹的住宅,其布局显然和高晓明自己的截然不同:底层有一宽敞的客厅,旁边设有餐厅与厨房,还有一个洗手间。 此外,还有两间屋子,一间设计为书房,另一间则是卧室。 二楼和三楼的空间大致相似,只不过楼下的客厅相对小一些,卧室则更多。 整栋建筑属于别墅风格,如今时尚,即使在未来也保持着较高的审美水平,并不会显得过时。 关于房间的规划,高建设是如此分配的:他和赵丽梅住在底层的卧室,二楼留给长住的高岳使用,而三楼则归属高宏。 由于高宏长期驻扎在外,难得回家,他把更加便利居住的二楼让给了高岳。 高晓明参与协助搬迁物品,其中重者莫过于木质床铺和衣柜,虽是由优质木材制作,但款式已经有点陈旧。 过个几年可能得换成现代款式的床垫,例如席梦思之类。 同时,赵丽梅专注于装饰她的厨房,选择煤球炉而非柴火炉,并用较小的锅具。 而在后院的一间杂货屋里,积存如小山般高的煤球已预先准备好,这些是以前就购入并让人送来的。 忙完厨房后,她还要整理自己的卧室,木质床需要分解以便搬运。 新家里,她需要重新组装家具,铺设被褥,放置整理后的打包衣物至衣柜之中。 这座新房子还配备了大型衣柜,随着生活水平提升,拥有的衣物数量增加,不像以前,一个小小的衣橱就能满足四口之家的收纳需求。 对于这些涉及个人隐私的工作,高晓明保持一定距离并未提供帮忙,而是专注于搬运重物以及床具的重新安置。 随后,高岳还取出一麻袋的书籍归置妥当。 其中包括一些高岳上大学期间的专业教材,虽然他已经学习过,但定期翻阅能让知识印象更深。 看到自己的新房,高岳心情振奋不已,他兴奋地挽着高晓明,骄傲地说:“你看,这么大的房子,现在都成了我的天地!”相比之下,他们在警局分配的住房尽管还不错,但空间毕竟有限,四口挤在一起的生活质量肯定不高。 自家盖的大宅中,二楼完全归属于高岳一人享受青春洋溢的年轻人的生活空间。 因此高晓明半开玩笑回应:“你还没见识过我的地方呢,整幢房子都是我的领土!” 听见哥哥的吹嘘,高岳并未露出羡慕之情,反而说道:“我确实没去过,不过我妈前些日子去过了,她告诉我你那一楼全是店面,二楼也只简朴装修,可我这边,客厅、书房、卧室一应俱全,远胜过你!” 高晓明轻轻挠了下鼻子,认输这一回合:“好吧,我败给你!从舒适的居住角度来说,我的确实不如这里。” 每层楼一百五十平米,加上下有前后院总共大约四百多个实用面积,这些都是他那个为了商业需求设计的房子所不具备的。 他的房子后院只能供一个小厨房和餐桌占用,和眼前的精美住宅相比差距显而易见。 望着漂亮舒适的豪宅,又回忆起自己的住所,高晓明心中暗下决心:挣钱,再造一栋新的家! 第一百五十章 黄精 在建造新居的时候,他也有意将其建在高建设的周边,不是出于要亲近高建设的初衷,而是因为这里的地理位置极佳。 未来,附近会有人民公园落成,届时绿树环绕、山水依依,还配有各类游乐设施,简直是锻炼身体的绝佳去处。 许多年未曾相见,此刻高晓明和高岳见面后,自然聊起大学时期的回忆。 对于没有上过大专的高晓明而言,大学如同一个带着滤镜的存在。 他曾遗憾于过去的疏忽,未能让孩子们有个良好的学业开端,大儿子品性纯良最终得以进入大专就读,而调皮的小儿子则因不务正业,初中毕业后就辍学混迹于社会。 这次重生的机会,高晓明决心重新栽培两子,最基础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他渴望看到他们至少完成本科学业,以此弥补旧日遗憾。 高岳详细描述他在大学的日常生活,虽在学术上帮不上忙,但在生活经验方面却十分在行。 他们的学院采用严格的军事化管理方式,与普通大学迥然不同。 聊天正浓时,赵丽梅的声音从楼下飘上来:“高岳、晓明,下楼吃午餐啦!” 这是一次乔迁聚餐,赵丽梅特意邀请高晓明共度午餐,并且晚上将有更多的亲朋好友来访。 在饭桌旁,高建设提出:“晚上你也留下来。” 过去高建设很少请朋友回家聚餐,主要是因为老宅空间局促。 但现在不同,宽敞的大客厅和餐厅让一切皆有可能。 深知他们将招待的是哪类客人,心中满怀欣喜,高晓明愉快应允:“好的,我一定会参加的。” 晚间的宴会性质,意味着他需要备份些礼物。 傍晚五点,高晓明先是回到自己的住处简单巡查一圈,随后携带准备好的礼物,再次前往高建设家中。 这是一个周末假期,他们都无需工作,客厅内人来人往,热络交谈。 进屋后,高晓明一眼便辨认出了几张熟面孔,有赵丽梅的亲朋,高建设那边的亲友,以及昨天才相识的所长王大人。 一声亲切的招呼响起:“晓明,真巧!”回头望去,正是肖金峰提着礼品走进,笑容满面地打声招呼。 见到他们都拿着礼物,高建设热情地寒暄几句,引导众人来到客厅落座。 客厅里摆放着一套能容纳七八人的木制沙发,已有一些人占据了座位。 高晓明不善凑热闹,选了个靠边的木凳。 肖金峰也是如此,挑了个相对 的位置坐了下来。 彼此问候后,闲谈起最近的动态。 昨日刚接触过王所长的高晓明,今番再次相遇,自然少不了寒暄几句。 言语间,暗示了他对玉石相关知识的好奇请教态度。 王所长大显身手,讲述起相关的知识,在场之人惊叹连连。 一人好奇发问道:“所长,古代的东西拿到市场上卖掉,能有价值吗?”对于这个问题,所长回应道:“若是珍品肯定有价值,但这价值多少取决于具体的文物类别。” 对方接着说:“我家中有几枚铜钱,据说是传家宝。” 所长道:“铜币品种繁多,首要要看它是哪个朝代铸造的,其次铜币品相优劣也很关键,而且越是珍稀罕见的铜币价值就越高,数量庞大的反而不值钱。 比如乾隆通宝,就没什么价值。 那时乾隆在位,国力强盛,经济繁荣,朝廷铸币数量极其庞大,加之清朝距今较近,流通下来保存下来的自然也就较多,因此其货币地位不高。” “年代久远,稀少异常的铜币价值就更高,这不仅是对铜币而言,其他古玩也是如此。” 思考片刻后,那人说:“不管是多少钱的事,那几枚铜钱我绝不卖。 它们当年是我父亲秘密地收藏在卫生间才保存至今的,无论如何也不能脱手卖掉,当它作传家宝吧!” 这话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引得众人都善意轻笑以表赞赏。 那个年代若不想有所保留,就必须使点小手腕才行,但这种私隐往事还是不宜深谈,话题便顺势转移过去。 期间也有人关心高晓明开设的服装店,还有肖金峰运作的运输公司,两人含蓄地分享了一些基本情况。 正当讨论热情高涨时,厨房传来了赵丽梅呼唤:“开饭啰!” 赵丽梅及众姐妹忙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准备好了两桌佳肴美馔,一共有两桌原因很简单,来的人太多了,男人一桌,女人一桌。 由于只有一张长餐桌,赵丽梅便另外搬来一个小桌子作为陪衬。 高建设站起身来招呼道:“好了,大家坐定准备用餐吧。” 人们陆续起身,移步至餐前各自按座落位坐下。 高晓明与肖金峰不谋而合,选择坐在边缘的席位。 桌上菜肴丰富多样,众人品尝过后无不赞颂赵丽梅手艺出众。 赵丽梅略带羞涩的笑容谦逊应对,并请客人不必拘礼,多加享受。 而在此刻,高岳在高建设指导下为大家斟上美酒,由肖金峰提供了此次四特酒款。 这次饭宴大家都吃得欢畅,使得高晓明与其他人的关系更近一层,若日后有何需帮助之事,随时都能上门商议。 他也已然成为圈子的一员,得到了大家的接纳。 待到晚间十点钟光景,酒醒后的高晓明醉态熏人回到家。 因未能驾车回家,所以徒步而来。 途中虽脚步不稳,但他头脑还算清醒。 一回家就倒在床上沉沉睡去了。 许小美闻着他身上传来的浓郁酒香以及那鼾声,不禁皱眉不已。 随即毫不犹豫,她取了自己的枕头,径往隔壁睡去! 高淑芳正要休息,见嫂嫂走来,随口问道:“二嫂,你怎么不跟二哥一起睡呀?” 许小美好似有些不服,撇了撇嘴说道:“一身酒味,睡觉还打鼾,谁愿意?” 说完这些话时脸上透出一丝不悦。 高淑芳闻言掩嘴轻笑,并主动为小姨子腾出位置:“二嫂快来啊,我把被窝热乎得正合时宜!” 于是在这一夜,醉意熏人但满身酒气的高晓明独自沉睡,身边却散发着清新香气的小 香香共枕。 …… 没过多久,搬进新居的时间就落到高明里的身上了。 他曾长期在外租屋而居,高晓明的住处腾空后,由于房租是一月付一次的费用问题,所以他并未搬入。 现在租赁期限已过,高明里决意将家当搬去哥哥那里。 高晓明开着拖拉机亲自帮忙,因为物品不多,一车就能装载完成。 高晓明所居住的二楼有四个房间,都已经配备了木质的床铺与衣柜,还有电灯泡,只要准备寝具即可入住。 关于卫生间,高晓明并未单独设置,而是选择在一楼设立了一个共用设施,对于需要同时使用的情况也能妥善解决。 搬家后,高明里主动提起了房租和生活费的事宜。 关于租金,高晓明表示无需高明里付费,而生活费用是必须的。 尽管免费让高明里居住体现了兄弟情谊,但鉴于他是有工作的成年人,并非全无经济来源的学生,给予适量的生活费用合情合理。 制糖厂距此稍显偏远,以前高明里习惯在中午时段去食堂就餐,但现在为了避免频繁来回,他改为一日三餐都在家中享用。 尽管会收取一些费用,但高晓明并不过于苛求,象征性地收一点就行。 现在高明里住在家中,等于踏入了生活的舒适之地。 家中的饭菜一贯质量优异,再加上现有一堆积存的肉类,简直吃都吃不完。 时间迅速来到一月月末,农历春节渐近,街巷间充满浓厚的节日气息,尤其对于卖小吃的店铺,络绎不绝的顾客如同过江之鲫。 过年期间,他们家中会准备糖芯糖、米花糖、瓜子、花生和各种糖果;此外,村民们会购买新衣服,富裕家庭特别注重在新的一年穿着新的衣物。 在大年三十这天,孩子穿新衣、品美味、享零食,成为了全年最欢乐的时光。 高晓明家经营的服装店也因此迎来了繁忙的时期。 在此期间,高晓明专心留在店里接待客户,繁忙的工作使得时间飞逝。 大年廿八这日,他决定暂时停业,回到村庄过节!驶进村中的那刻起,拖拉机便感到了与往常不同的气氛,仿佛空气都被喜庆的欢快充盈,孩子们在村内肆意玩耍,大人则不再呵斥,显得格外包容。 拖拉机到达村口后,高淑芳和高明里下车,并携着各自携带的东西离去,他们的行李塞得满满当当。 “二哥,二嫂,我和四哥先告辞回家了。”高淑芳乖巧地向高晓明他们挥手告别。 “嗯。”高晓明回应了一声,看着两人朝父母的家走去,他驱车继续前往牛尾岭,沿路上与遇到的人们热情寒暄。 许小美在拖拉机斗篷上静 着,眼睛激动地看着熟悉的村庄已经久违。 自从服装店开业以来,她很少回来,离开家乡将近两个月,这份思乡之情愈发强烈。 回家后,她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了这份思念。 黑虎和精灵早已听到声音,奔跑了过来,迫不及待迎接她们的主人归来。 “黑虎,精灵。”许小美轻轻地抚摸着两只狗狗,欢笑着和它们玩耍。 但狗儿还不满足,一直往高晓明身边凑。 这时高晓明正忙着搬运车上的物品到屋内,无法分心理会它们,用脚轻轻碰碰两只狗,“待会儿我再陪你们玩!” 许小美看到高晓明搬运重物,便开始帮助处理较轻的物品,并提水上楼打扫。 虽然高晓明大约每五到六天才返回村庄一趟,特别是上次打野猪时还住了一两天,但他离家久了,房子里难免积起薄灰。 临近春节,屋内外都得彻底打扫干净。 在井口边,能看到水痕痕迹,这是张成远或高远见可能来汲水留下的。 因为今年气候干旱,缺水情况普遍,公共井也在考验着村民们耐性——若去迟,可能会没得饮用水可用。 于是,高晓明把自己的院门钥匙给了张成远与高远见,让他们能自行到自家井提水。 另外给予张成远钥匙也是希望他在照看家畜方面有所协助——张成远每日都会过来帮着牵出羊群喂草,喂鸡喂食稻谷。 家中鸡只每天喂食一次,如未饱足,则需自觅食,寻捕虫子或觅找草籽。 夫妇俩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将屋子内外收拾妥帖。 接下来,高晓明整理带回的米面、零食糖果和大量的晾干肉,随后他的视线移至那熟悉的山峦。 “小米,我们去山里逛一圈吧。”他这么说着便迈步出了门,黑虎与小精灵趴伏在一旁,一看见他外出便兴奋地上前,尾巴摇摆着跟随其身后。 "来,带你们去巡视山林!" 他们首先进了小富山。 山上大多空旷,仅半山坡上有砂糖橘树苗种植。 初次种植了一百零八株,后来不断有树苗因种种原因枯萎;最近高晓明发现又有一棵砂糖橘死亡,枝叶已枯,看来是难以幸免。 顺手间,他就将死去的树扔入堆积杂枝杂草之处,等待完全干燥之后,便可拿回灶头烧火。 虽然小富山此刻并无太大可转之物,但高晓明还特地挑了一桶水前往去年秋天储存黄精种子之地。 黄精需要埋在含沙环境中,种子需维持潮湿。 他将其放置在背风遮荫处,以备春天耕种之需。 黄精是一种补益的药草,可以直接加入炖肉食用,也可制作为药物药材,用途广泛,高晓明计划大规模种植一批。 然而现有的种子毕竟有限,他只能逐步扩大栽种面积。 巡视小富山结束,他们带着狗儿走进了牛尾岭,但并未深入丛林深处,只为查看养蜂箱的情况。 照料蜂群不容怠慢,高晓明细心观察蜜蜂箱,定期处理,确保蜂巢健康。 有时,会遇见胡蜂侵袭蜂群,它们会跟着蜜蜂到箱子周围觅食。 高晓明趁此时将它们 ,避免干扰蜜蜂。 时间一晃已是晌午,高晓明感到有些饥饿,决定不逗留太长时间,携两犬离开山路。 还未进屋,就能闻到浓郁的菜肴香甜,厨房里锅铲轻快地翻动声不绝于耳。 第一百五十一章 仙之领域! "回来啦?正巧准备吃饭。 晓明,快来提桶水,要不够喝了。"看见他,许小美立即吩咐道。 高晓明确认,提了水桶走到井边。 他们家井没装水泵,汲水方式简单,就在吊水桶上挂一根粗绳,投入深井后再用力拽动绳索将水桶提升上水面。 这项动作颇耗费体力,需要一定的力气方能做到。 高晓明家的这口井打得实在精妙,直通地下水脉,水质纯净。 尽管今年雨水较少,但井里的水依然充足,只是相对于年初稍显下降。 井口因未经水泥硬化,滋生了一些野生蕨类植物,它们既是天然草药,又能确保水的质量不受到影响,无人对这丝毫留意。 高晓明手提清水进入厨房,恰巧看到最后一道菜即将出锅。 餐桌边,许小美告诉丈夫:“不久前我去探望大姐,她提到村子最近有个猪贩上门收购,但由于今年村民们饲养不当,猪只不大,那买家想压价,但大家坚决拒绝。 他已定下明早再来收购。 大姐还向我要些糠,想让猪今儿绝食,以便明日早晨喂足,给猪儿享用丰富的食物。” 高晓明轻松回应:“需要的话你就借给他们吧。” 这种在收购猪前让猪空置一晚,第二天尽情享受食物的场景简直是壮观!猪可能一顿能吃掉几十公斤粮食! 如果猪只更大一些,一顿吃个十几公斤更是常见。 而这些饲料增加了猪的体重,自然提升卖出猪的价值。 这一做法在乡村很常见,收购者也知道实情,只是不会当面揭破。 但这种方法也带来小麻烦,饥饿的猪会不断哀嚎,影响周围人休息。 事实上,对于养猪这件事,高晓明并不愿意过多操劳。 用过午饭后,两人分别前往村庄探访。 许小美先将糠送到她大姐那里,接着又来到董飞霞家;高晓明则先到爸妈家,然后去拜访细奶奶,并趁此机会与其他村民们闲聊近况。 通过交谈,他才了解到不少农户家计划明日出售猪只,估计今晚村里会相当热闹,一片喧闹声怕是要影响晚间的宁静。 然而,大家还是乐意忍受这份噪音,只因卖猪能换取更多收益。 到了细奶奶家里,一切都很平静,唯有何秀曼快到预产期,腹部已经显眼,且时常伴随宫缩的阵痛。 细奶奶解释,这些都是临盆的前兆。 乡村妇女大多选择在家分娩,往往由亲朋好友协助,而不是专业的接生婆。 好在这时期多数孕妇由于活动较多,生产过程通常较快,即使是首次生产也不会耗时太长。 但这并非完全没有风险。 如果胎位不正、顺产受阻,严重时可能造成难产,甚至母子生命危急。 幸好现在医学发达,已有剖宫产的技术,县级以下地区的人们也能考虑去医疗机构生产。 即使在家,如有不适应也容易得到紧急医疗救助。 对此,高晓明心中有所忧虑,所以他私下与儿子高壮沟通。 轻声道: “壮儿,如果你媳妇身体有异样,立刻通知我。 我可以开车载她去医院。” “明白。”从未亲身经历过这一切的高壮听后有些紧张。 然而,在高晓明亲切的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下,心情渐渐安定。"别担心,这只是以防万一。 现在我有车,无论是镇上的卫生所还是县城医院都不远,情况没问题。” 听到这句安慰,高壮仿佛放下了重担,心里舒坦多了。 是的,自从有了拖拉机,生活的确便利不少。 尽管它无法挡风遮雨,冬日驾车时车内会格外寒冷,然而如果做好保温设施,这也就算不上大问题。 就这样一天过去,第二天一大早,高晓明便早早地奔赴老村庄准备帮助抓猪。 因为卖家知晓农民们会让猪充分填饱肚子,所以通常来得很早,想阻止猪们尽兴吃食。 但一些精明的人家在清晨四五点就开始喂猪,让它们尽情享用,而懒一点的人则拖到很晚才会处理。 尽管高晓明家养了两头猪,但由于兄弟们的辅助,不需要他亲自动手。 高明万在运输公司任职,并未归乡;但高明鹏和高明理完全可以搞定这事。 对于张成远和奶奶家,可能就需要他出手搭把手。 别小看张成远那间小屋,生活条件看似不佳,但他非常勤劳,同样有两只猪需要打理。 细奶奶家则仅养有一猪。 当他过去的时候,发现何秀曼面色苍白、神态疲惫,便关心地询问了原因。 细奶奶立刻心疼地说起前一天喂食延误,导致猪叫声连连,影响秀曼的睡眠,本来就因怀孕而难以入眠,结果整晚被扰。 半夜里,她唤壮壮来喂食,结果家里的猪安静了,邻居家的还在叫。 这样,秀曼整整一夜都未得安枕。 现在村中猪叫喧哗,她更加难以入眠,唯有等待买家离去后方能稍稍静寂片刻。 听到这里,高晓明心中也为何秀曼感到惋惜。 在这个村子里,几乎每户人家都会养几头猪,有的多达三四只,如此嘈杂的声响,估计村里所有人都会受苦。 对其他人来说,失眠只是暂时忍耐,可对于怀着孩子的何秀曼,这却可能导致身体健康状况变差。 很快,到了细奶奶出售猪肉的环节。 高晓明上前帮忙,他和高壮提着绳子走入猪圈,以迅捷的手法稳住了猪。 他力气过人,就连野猪也能按得住,更何况这些家庭驯养的猪。 抓住猪后,高壮趁机套住了猪腿,接着两人合力把猪抬出。 买家站在宽阔的樟树荫下,备好的大秤用来测量猪的重量。 猪过秤后,会被直接搬上卡车,是一辆专门运载猪肉的旧卡车,角落满是生锈,车内更是猪粪堆积,带着阵阵味道。 有的人记录重量,另一些人负责财务,村民拿到钱面露喜色。 养猪辛苦终见成效,此刻就是丰收之时。 有些人在清点数目时,即便一次不够,还会重复计算两三次。 干燥的手指不时蘸口水帮助继续。 不过由于干旱,今年下半年村民乃至猪群的食物都不够充足,因此高家村的猪通常瘦小。 剔除买入猪仔的费用以及全年的猪饲料开销,算来实际上收益不多。 但这对农村人来说并不多求,只要略有收获,就会积极投入努力。 许多人心中的核算并未包括劳动力或免费提供的猪草的成本。 因此,在他们的账目里,依旧视为盈利。 如果有的家庭人力不足,搬运困难,高晓明便会帮忙。 同姓之间难免关系亲近,他愿意伸援手。 就这样热闹的早晨过后,村子里的猪终于售罄。 在猪群缺席之后,村庄沉静了许多,大人们脸上洋溢着欢喜,孩子们也笑逐颜开。 明日即是一年一度的除夕之夜,届时,村里孩子们将满载压岁红包的祝福,用以换取甜蜜的糖果满足。 试问,有哪个孩子不会心向期盼新年红包的降临呢? 午后的阳光洒满大地,高晓明决定深入丛林探访一番,想要一探山中的生物多样与生态情景。 黑虎与精灵长久以来期待主人归家,他们寸步不离地尾随主人的步伐,伴随高晓明踏入深深的山林。 高晓明疾速奔行,冬日的森林内,干枯的枝叶堆积,杂草早已凋零,空阔的林间别有一番寂静之感。 人在森林中行进,感受着山涧更加宁静清幽。 那些曾常见识的小动物,诸如刺猬和蛇类,已经纷纷隐匿进入冬眠,等待春季的温暖与雨滴唤醒它们的生命律动。 踏至昔日捕蛙之地,依然不见蛙影踪影。 因为牛蛙、青蛙同样顺应季节,挖洞埋身,在春天温暖阳光与甘露的到来前,沉睡度冬。 新年的第一声鸣叫,将标志着它们的复苏。 一切宁静无声,而静默的背后蕴藏着的是新的生机与力量的蓄积。 秦始皇三十一世纪的某段光阴,辉煌的秦国咸阳宫内。 即便已是子夜时分,宫廷里依然亮如白昼。 "徐大人,此物乃何品?”秦始皇嬴政蹙眉间带着沉思问着身旁的大臣徐福。 刚才不过数刻前,在巍峨的大秦国宫殿之外,一缕青光自天际而降,一座精铸的铜制门槛横空现于世。 这诡异景象立时引发了殿内仆役们的惊呼与膝盖跪拜,并也唤醒了在歇息中的大秦国君。 身为方士的徐福,虽内心惊惶又好奇,他的真实身份一直存疑。 面对 质问,他眼光微动,即迅速回应道:“吾皇明鉴,此乃仙界之门!” 话音才落,那扇铜门居然自行滑开了一扇。 所有人都倒退了几步,惊魂未定。 始皇帝凝眸注视着那渐渐开启的铜门内景色,只见那深处隐藏了一个小花园,装修风格极为豪华,坐落于山脉底脚旁,灯光璀璨,富丽堂皇仿佛人间胜境。 "人间仙境啊!”徐福战栗身躯,手指指向铜门后的院子激动地喊了出来。 “庆贺陛下,喜迎吉祥!”他赶紧在一旁大喊,“那处应该就是神仙圣地,内定住有仙者!” 这状况之前不曾有过的,他只能随口瞎扯,姑且应付。 毕竟,天空降临如此神迹之铜门内,还能有那般美好的景象。除了仙境,还能是何处呢? 始皇听徐福所言,全身微微震颤,眼中难掩那股无法抑制的激赏与期盼。 其一生统一六合霸业辉煌,成就伟绩,此刻仿佛已得到了仙境青睐。 神灵降临一座铜门,难道是在赐予他寻道求仙、长生不老之术?当然,一定是这样! 内心激荡难藏,秦始皇的目光犹如炽热烈焰,盯着这扇铜门追问:"众位官员,面对神仙降瑞,我们当何应对?" 见丞相蒙毅看透 的念头企图步入此门,为保险计,迅速谏议:"陛下,臣建议应派人深入检查一番。" 毕竟帝国刚刚统一不久,朝堂尚未稳定。如若是陛下出了问题,整个秦国很可能就面临 。 始皇帝听到这建议,心中略做衡量后微微颔首。 他本人亦非无畏生死的人。 几位身穿墨铠的侍卫小心翼翼地靠向前,准备走入其中。却猛然被铜门弹力推倒在地。 徐福急忙请求嘉奖,赶忙上前查看,结果也被推了回去。 在蒙恬、王翦、李斯与赵高等人的引领下, 众人均依次步入了门前,却又在门口止步不前。 众眼观始皇帝,不禁问:「仙境是否只属神魔之地,咱们在此待命,由圣君自行探幽!」 众人默许,皆不敢阻挡这一重大决策。 在心中疑惑之际,却也有种莫名的好奇在滋长。 只有圣皇帝才享有仙门入场权? 深吸一口气,秦始皇毅然踏入铜门之内。 脚尖轻轻触碰到门槛时, 却惊讶的发现脚下并非坚硬的地面——自己真的可以自由进入这座神秘之门。 这一幕令群臣大感振奋又震惊,心中充满不可思议。 万般猜想之后,最终证实陛下能够真正深入仙之领域! 见此情此景,大家目光一凝。 「启禀圣上,请留步!」 蒙毅眼目一惊,看见嬴政真的踏入仙境,随即快步跟随着。却惊喜的发现原来自己也可以进入那仙境之中! 在王翦、赵高及蒙恬等人注视之下,他们的脸上都露出了惊叹与疑惑的表情。 为何蒙毅能突破铜门?进入仙境? 蒙恬立即快步朝前行,但再次被排斥出界。 --- 在穿越铜门那一刻, 只见青铜门缓缓拉开,将自己引入一片小巧庭院。 一道矮矮石墙环护院口,在绿草鲜花与几棵树旁, 前方可见一座双层木架小楼,而左右则为宽敞的厢房。 那建筑内,灯火通明,仿佛是光明的日间。 小院内的灯火亦同样炽热夺目,较其他灯具更为明亮百倍。 定是修道之人特有的光芒无处不在,让人震撼无疑! 目光一转,秦始皇被一辆蓝白相间的“小车”所吸引, 「朕也来了啊!」 蒙毅望着身后的身影轻舒气脉道,还好一切都平安。 「这是哪里?」 眼前这精装修的小院让蒙毅不禁肃穆而疑惑起来。 第一百五十二章 所谓长生的药 「此处便是神仙住的地方吧!这光线,这建筑,皆是超乎人力所及的奇景。 这光如日中天,这灯若银河闪耀。不是仙境是什么?」 这时,一只金发大狗忽而从门外奔腾而出,朝着二人狂吠不止, 「皇上请谨慎行事!」 为了秦始皇的安全,蒙毅及时拦在了他身前,一副临危姿态,准备抵御未知的危机。 实际情况是,出现在眼前的那条狗体型异常大,其叫声浑厚至极,迥异于他们以往见到过的家犬。 "不必担心,这显然应该是一只灵兽,若是普通动物,早就扑过来觅食了。" 嬴政的眼神充满了虔诚之意,他用手拍拍站在自己面前名叫蒙毅的人物肩膀,声音温和地说道。 听到嬴政如此话述,蒙毅的心情也随之舒缓了许多。 此时,房间内察觉到动静,一位名叫楚风的青年走出了房门,对他身旁那只毛色金黄的大狗说道:“福仔,不要叫了。” 待细观,楚风这才发现,进院的两个男人竟然都身着表演剧服,看上去似乎是刚从电影拍摄现场匆忙赶到这里的模样。 其中的男子穿着黑色的长袍,材质粗犷显旧。 特别是一位人的发型,乍看起来像是取自大秦王朝时期。 因为只有大秦国才盛行那奇特的盘辫习俗。 “看来他们是刚从拍摄地点赶过来?” “是前来就餐,还是投宿?” “恰好,刚才我刚好烹制了一些菜肴,不如咱们一起共享一番?” 连距离不远之处,有个横跨多个城市的大型摄影基地——横店,在那里,许多剧组都会选择在楚风的小宅邸里蹭餐一顿。 只不过是偶尔的插曲而已,并不是每次都有。 不过,这句话嬴政与蒙毅无法完全理解其深意。 嬴政认为这当然是来自于仙界的指示或指引。 凡俗的人听不懂也在情理之中,毕竟在他们听来“就餐”这个字眼应该是包含了其中的意义。 难不成,那降下青铜古门的仙人,还备好了美食? 理解至此,嬴政便觉得面前那个身穿奇奇怪装,肤色洁白而相貌出众的“仙人”,并非遥不可及。 他更为形象贴切地像是一个出世高人。 见此,嬴政连忙作了一揖行礼表示感激之情,“感谢您的招待。” 而蒙毅紧跟其后,在他背后同样行了一个完整的鞠躬礼仪,口中说道,“也谢谢先生的慷慨。” 对于此番礼仪周全之语,一旁的楚风略微怔了一下。 到底是因为沉浸太深于角色而显得过于正式? 还是这位“演员”表演太为真实了呢? "放心吧,不论何种目的来访者,在此均为尊贵宾客。所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快进来坐下吃点什么吧。" 最后,楚风略感诧异地这么回答,考虑到在现今这多元混杂的时代,各形各态的人都可能出现于公众场所进行交流互动。开饭店的老板也不能因为担心而推却接待客人啊! 第四章 竟然没注意到房子内部的设计,甚至连那个转盘式的大桌和木质餐椅都没留意。 随后就模仿楚风的姿势坐下。 “这座椅竟如此舒爽,简直棒呆了。”嬴政感觉坐姿比起单膝跪坐更加放松愉快。 蒙毅也频频点头赞许,“确实是这样,比传统跪姿更适合。” 楚风却睁大眼睛,仿佛在心里暗自嘀咕:“难不成他们是刚进城的人?见到一把椅子也能这么震惊与好奇?” “那是椅子啊,不是变魔术,饿了吧?”楚风自己盛了一碗饭,然后开始大嚼起来。 看到这一幕,嬴政急忙效仿起楚风的样子,自己又端一碗饭,同时拿起了一片土豆放入碗中。 "确实,这道土豆真是美味无比啊!" 嬴政尝了一口后,顿时感觉自己就像吃了人间天食般的欣喜。脸上洋溢的喜悦几乎可以想象他在心中轻哼了一段《小当家》的主题旋律。 这时,楚风微笑着说道:"那就是我们所谓的土豆哦。" “而且我还跟你们说啊,这土豆可是一亩地产量足足一百石呢!” 看着两位身穿古装的“戏精”,楚风心想今晚必定不会无聊了。 "一亩一百石!?" 握在手中的土豆忽然不受控制地下坠进了碗里,而嬴政咽了一口饭菜后急不可耐问道:“这是真的?” “当然真的,我可是自己种植的呀,要知道,我何必说谎。就在这片山背后,我就有一亩土地,春播夏收,一亩产土豆百石之巨。” 看到两人服饰的与众不同,楚风继续开言:“如果在古代,这个作物绝对算得上高产能品,在美食与主食两者皆有所宜的佳蔬。” “若是能将之带回古朝,相信足可获得王侯级别之爵位。" 提及此高产物种时,听着这话的大秦皇帝,不由回想起自己广袤农田,倘若将这般丰产之物播种于地里,大秦国就能有充足的粮食供养天下众生了。 “我估计若是神仙级人物种出来的农作物换王权也不过分吧。”楚风也只是随便调侃了几句,好不容易遇上有戏的一双人,乐一乐也不是什么错。 又补充到:"你们下次再来,记得试试看。” 这番话语使秦王的眼神充满了敬佩。神仙果然气度非凡!奥奖欠他们一个奖杯也不为过。 “既然是仙物,换成王候职位也不失为慷慨之举。” 面对戏精们难得的机会楚风也乐于与他们共戏一出。于是又说道:“回去时带点回去尝一尝吧。”。 这句提醒激起了秦王对“仙”般存在的一份敬畏,同时对他豁达胸襟的赞叹不胜。 非凡之物,却被他们拿走了。 而这般激动,蒙毅更为心绪汹涌。 他们的使命不就在此,为了获得仙人所赐非凡之物, 使得大秦未来的农业生产能够跃上新高度, “谢您!”秦始皇嬴政深为敬重,立刻起身向楚风致以礼节,紧随其后的便是同样激动着的蒙毅。 得到这份能够增加产量的农产品,今后在秦中的确不会再有饿死之人的现象。 楚风则轻轻挥动了一下,道,“别拘束客气,去吃东西。” 这两个演员般的角色着实挺有趣。 秦始 一人掌控了六国的统一,建立了中原大一统王朝的雄图伟业。 失败了吗? 秦始皇不肯相信。 这根本不可能发生的真实! "师傅,此事万万不可置信。一统六国、文治武功的千古一帝,又怎么可能在继位后即刻便 呢?" 见秦始皇似乎难以接纳此事,蒙毅立刻出言询问道。 而楚风仔细看了一眼之后,则提出疑问:"你们打算扮演秦始皇,却连历史都无法顾及吗?" "秦始皇在晚年贪图长生不老,贪吃过多含毒的丹药,最终因此生命堪忧,死在了东巡途中,连一份临终圣旨也未能留下。 赵高与李斯于是联手,伪造了一份遗旨,并推选胡亥继承帝位,成了秦二世。 而秦始皇留下的遗愿之一便是将扶苏送往北方守边关;逼迫蒙恬自裁以 。 整个秦朝,没有谁敢造次。 后来当发现赵高独揽朝政之后,李斯心灰意冷并指责了赵高,结果遭致赵高的 致其身亡。 由于劳役繁重压垮了民众的耐受力,最终引发了大规模抗争。 如此,整个秦国仅仅在短短几年内,便走向衰落与 了,成了名副其实的二世而亡。" 楚风阐述完毕,两人的神情由震惊转变成手抖不已,满脸通红,愤懑难抑。 "你们说谎未尝?两位显然未曾接触过大秦的正史,不然岂有这般的无知之论?" 尽管身为饰演秦始皇者的他们,对此事竟毫无头绪,的确算得上有演技的天赋,但这样的说法,恐怕并非事实那么简单。 "不可能!这简直是荒谬绝伦!" 秦始皇愤怒异常,对于这亲手创建的帝国,他有深厚的情感,难以接受这种结局。 "我如此宠幸赵高,他本是忠于国家的好臣子,何能作出背叛之事?" 看似楚风对这个问题有些微薄地嘲笑之意,他转向蒙毅说道: "老兄啊,在始皇时代有谁敢背叛?只怪始皇太过沉迷于追求长生的伪法,误食过量含铅、汞等元素的仙药,终究使得他英年早逝。 起初,若没有秦始皇坐镇,恐怕赵高手握中车府令与相权相制衡的权力局面便无从稳定下来,从而导致朝政混乱,群龙无首。" 秦朝于他来说,拥有非比寻常的意义。只是一世后 了,这简直叫人惊悚不已。 楚风凝视着蒙毅,并提出了询问:“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大秦上卿,蒙毅?” “是的,楚君王所见即是我,大秦上卿,蒙毅。”蒙毅如此应道。 幸好这不是那穿越到大秦世界的易小川,楚风在心中暗叹。 接着,口中也没怠于发言:“你作为秦国的一品官员,都尚且不信实情,那么外人自然也不相信真假遗诏之争之事;更有人认为遗诏乃是被假造者利用,始皇帝去世后的混乱局面,乃是为了让胡亥登基,才将辅公子苏及其叔蒙恬相继杀害。” 蒙毅低垂眼眸想了想。 最终他得出结论,在陛下离奇身故之后的事件确实像是他刚才所说的情况般发展了开来。 随即,他的身躯变得颓靡,坐下并神情沉重了起来。 见状,楚风准备再度观赏这出戏码,补充了一句话道: “而赵高与李斯首先对始皇帝的不幸辞世进行遮掩,然后再下令命公子苏去行此举动,始皇帝的忠义追随者——公子苏在接收到这含有特殊印记的圣令之后, 会做如何决断呢?” 始皇帝面色苍白,甚至连嘴唇几乎都失去了原有的血色,而蒙毅也是默不发声。 “我回去立即斩杀了那些作恶之人!赵高与李斯必须死!” 赢政咬紧牙齿,发出了这样的宣告。 然而楚风摇摇头。看来这位确实是位精通各种表演的大角色啊。 见此情况后,赢政赶紧问道:“先生摇动头是因为?” 楚风给出了解释:杀了那些赵高与李斯,根本解决不了关键问题。 赢政深思秦之未来走向,便挺身站立起来,庄重礼数问道:"望先生指点我一二,让我了解问题解决之道。" 这时,连作为配角之一的蒙毅也开始双膝下蹲。 “我,先生……你难道希望看着秦国再次面临 的命运以及天底下的动荡不安? 有哪些建议或者愿望,请您直接说清楚,蒙毅会全力效劳,倾力以赴。” 对于这段秦史中令人惋惜的部分,楚风心中的感慨颇深,于是他叹了一口气,如此说来:"我也并不愿看到大秦帝国陷入二朝败绩。如若真为秦王嬴政者,首先该做的则是清除那些所谓的神仙道士,从今后就不再服用所谓能延年益寿的仙丹,这些道家术士全都是些骗子。 比起他们,不如多请一些名医在旁侍候会更好。" "病入膏肓,这个词语你听说过吧? 医者更为靠谱,这个世间根本没有所谓长生的药。 身体健康的保障再加上良好的心理调节以及合理的休息和作息方式,可能活个五六七八十岁的高龄也并非不可能。”紧接着提到了科举考试, 希望能让天下所有热爱读书的人都能展现自身的才能与知识。 而这些话语,都被赢政用心的听取并且记住。 赢政:“先生,科举制度是什么?” 楚风凝视着嬴政,心中暗叹:「这家伙投入演技的速度也太快了。」 「科举就是朝廷设定题目,广纳天下的年轻文士参与竞争,只要回答符合标准,就能步入秦朝官员行列。」 「这种方式取代了从前的推荐方式,导致不少人难以获得任职途径。」 「若能找到一些六国贤能,引入 工作,则不失为一良策。」 蒙毅疑惑地问道:「尊者,如果他们成为秦官员后仍存自私念头,岂非自乱阵脚?」 楚风觉得这个问题非常关键:「这也就是为何大秦二世即倒啊!」 谈及此,楚风顿时找到了话题的重点,需要畅所欲言: 第一百五十三章 秦始皇重振雄威 「想一想秦始皇那急迫的模样,不仅追求长生,还耗费国力与财力建造陵园,其行为已经极为消耗百姓。」 「他筑长城抵御北方的匈羣,动员百万人力修建万里长城,这已是极度沉重的负担了。」 「这样的政策,怎能免掉其短命宿命!?」 嬴政不安地望着楚风。 蒙毅观察着嬴政的目光,也感受到一丝复杂的迹象。 他已经发现,开国皇帝开始对神仙有所憧憬,追求显耀功业。 「吾……。」 嬴政正准备否认一切。 不过却难以开口否认。毕竟,他正在摄食着道士所制的延年益寿之药,即使踏入仙境仍心系永恒生命。 未来,类似行动或许亦可能发生。「所以,要扭转大秦二世即逝的命运,殊为艰难。」 在六国立稳后的巨大国家,会面临种种困难。首要挑战在于民心涣散,大秦国面临着六国的残留问题。 解决策略应该是令其回心转念。「无论曾经是韩国,还是楚国,实质上同属炎帝与黄帝血脉。 应强调对他们敬重和包容,同属一族,并把匈奴、蛮族当作真凶,而非自己内部。」 其次,应向仍固执於六国认同,企图颠覆大秦皇威的个人,描绘他们自私贪权、意图 国家、重蹈战乱灾难的形象。「使民众流浪失所,失去安定家园。」 当然,前提条件是,实施仁政,对人民关怀爱护至极。」 楚风在这里表达出了一股豪情与斗志,他心中充满着变革中原悲惨历史的渴望。 如果大秦不会衰败在短时间内,提前建立起一个繁荣盛世,那么相比刘邦被冒顿围困而言,这无疑会让历史变得更加精彩。与晋朝后世五胡纷争导致混乱的格局相比,应该会有更加积极和正面的影响吧?” 这句话引起了嬴政的深深认同,于是将所有的想法都记下了笔记。 “君民犹如舟水,水能承载船舟航行,也能颠覆它。”楚风以一种慷慨激昂的口吻阐述道,“因此,治理国家的第一个任务是要关注民心,让民众能够享受到安逸舒适的生活。” 他相信仁政能够带给人民幸福,并使百姓心怀感恩。明君会赢得人民真心的支持,而暴君则注定要面对一次次的反抗。” 说到这里,嬴政仿佛感受到了一阵清晰的启示。 不仅是他,甚至连蒙毅也体验到了类似的感受。“先生的言辞如神明指引,‘君如舟、民如水,水既可载舟亦可覆舟’,多么恰当啊!” 对于蒙毅而言,这无疑是真正的至圣绝学。大秦之所以能够统一六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顺从民众、凝聚民心,这股合力才是关键。 “英勇的老秦人,同舟共济!正是有了这股力量,我们才有了一统天下的局面。” 接下来看到,楚风更进一步地说,“若想改善目前的局面,实质上只需要做三项事情: 首先是维护国家自身的稳定,只有拥有强壮的身体作为基础才能确保 运转顺畅;体力与精神力缺乏时易生变故。 然后是施行仁慈的政治政策——我们刚结束对六国的统一之战,内部尚不稳定,加之重役、劳工,以及修筑万里长城,战争带来的纷扰。这样下去就是在自我削弱。 最后就是通过考试选拔人才,为社会提供有用之才,这样社会整体才会趋于安定与和谐。」 楚风谈论国家治理的热情与自信,让嬴政激动不已,几乎就像是对他的赞美。 "感谢您的教导,我明白了。” 在经历了楚风的指导后,嬴政满含感激之情,这位看似神仙的智慧让他找回了信念,不再是为大秦二世的结局担忧。 接下来的日子里, " 那些企图利用术法危害国家的知识分子, 清理叛逆之徒, 稳人心情, 开放科举以吸纳各地英才, …… 嬴政的脑海里已经构建出了一个清晰而逐步完善的变革蓝图,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楚风只是微微一笑并示意说道:「光了解理论并不重要,即便您告诉我这些,并不能立即解决问题, 因为我和您并非同一时期的真正 。 」 尽管内心充满欲望去践行那些理论并成为秦始皇的真正化身, 最终还是被蒙毅提醒: “陛下班固言中, 我们将这些话牢记心中便是, " 见到蒙毅的微妙表情后,赢政立刻就明白他在想什么了。于是他将之前想要争辩、坚持证明自己的想法都压了下来。转变成一句: "阁下的言辞让我感念在心,必定永志不忘。" 楚风打了个伸懒腰的动作,说:"若阁下需要歇脚之处,二层有几间客房,过些时辰即可办理入住。待一会儿我把这里收拾一下。" 没说多久,他就站起开始整理桌子上的器具。 "阁下不用自取劳力,由这位兄弟操持便是。你接着指教就是了。" 见此情形,蒙毅立刻接手碗盘的工作,顺便说道。 楚风笑着回了一句:"谈不上指点,治国之道就如同料理佳肴般细微讲究,不可轻易给予建议而期待国家能得到改善。" "尊敬的客人,稍息片刻以供养身。” 在楚风离开后,赢政让蒙毅继续解释疑惑。" "蒙卿,当初为何不听我解释一下情况,如果先生信守我们的身份,也许还愿意给予更多宝贵建议?” 胸口有些不快,赢政对于刚才蒙毅阻拦他,表达了些微的情绪。 那一刻,蒙毅急忙出解释:"陛下,因先生对于我等身份表示怀疑,坚称我们虚假,却也告知关于我秦国未来的重要事项并给予我们改进展示的决心已经很足,臣推测先生或许正犹豫不决,不欲泄漏上天注定的轨迹。 而未承认是我们的真实身份。" 瞬间理解赢政的话语,拍拍胸脯说:"确实是个有智慧和见解的高位贵族,考虑问题周到。" 经过蒙毅提示,此刻赢政更确信若不是这个身份的影响力,那么即便他相信对方的真实身份,也难以透露接下来的关键计划。否则,若是一味信任并告知,以修仙者的行事手段来看:开天辟地的神器青铜门引路他们通往仙道之地后,还能不能识别出他们的真正身份呢? 呵斥声传来,“蒙卿,我要回去后亲手解决赵高与李斯这两人害群之马!”赢政气冲冲地宣布。 眼睛闪烁的蒙毅又提起了警告的话:“陛下先冷静一下,尽管赵高的所作所为令人反感且恶名昭着,但在您身边的那段日子,他也确实尽心尽力处理了许多繁杂之事。 尤其是在初时艰难时期辅佐陛下的丞相李斯,在多年的奋斗后更是贡献卓群。 哪怕只是将他们处决后,也有可能导致许多大臣们内心受到凉意。” 对于这种情况,赢政同样感到不愉快。他领导下的大秦王朝曾以其祖先的力量统一了天下,而自己则是将其从辉煌迈向没落的终结者。 结果在他逝世后,整个帝国的 瓦解现象愈发严重。这件事对他而言无疑是一次重击,实际上在他的内心已经有了对未来的思考,对帝国的重建充满了期待但同时对过去犯错进行了反思。 身为能够统一天下的始皇,嬴政的心计与策略自然非凡。不过片刻间,轻拭手掌,楚风踏入其中。 “走,我带你们去看看我的储藏室,那些都是我亲自种植的食物。你们离开时,可以拿一些带回家。” 过去每次接待客人,楚风也会这么做。作为一种推广的方式,不会带走太多。 对丰收农产渴望不已,始皇嬴政与蒙毅频频点头赞同。仙术中蕴含着令他们惊叹的力量——即使是黑夜也如白昼明亮。在西厢内,几排木架子摆放的不仅是器具,还有那珍贵药材。 东方地底则藏有入口通向地窖。 “看到了吗?这是土豆,那些则是红薯。此外,那边摆着的则是玉米,均为亩产百石的良田所出之品。” 楚风伸出手指着每一样作物,一种王者的自信与威势跃然于言表。始皇帝与蒙毅的目光被这些农产吸引,在它们面前燃烧起炽烈的热情之光。 “如果你们准备离去了,可以挑选一些。” 对于两人而言,既然已经得到了这样宝贵的体验,也许将来还能有机会带来更多人。 “先生您过誉了。”“多谢!”始皇帝行了拱手礼,蒙毅也躬了身。在这一刻,如何回报楚风这位“仙长”,似乎成为了困扰他们的难题。 根据他们的认知,“仙人”应拥有几乎无法想象的资源与财富。 有足够的粮食满足需求, 更别提,那些农作物还能有超乎一般的丰收效果。至于金钱,对他们这些凡人而言,“仙人”或许根本不会感兴趣,更谈不上看重与否的问题了。倘若楚风知晓自己的这些设想,可能会大叫冤枉。毕竟,他从未说过自己对此毫无兴趣,而是将财富的追求视作正常且必要的一部分。 而当下,随着楚风离去后,嬴政和蒙毅本想再深入探索这人间仙境的每一个角落。忽然之间,他们感到某种难以名状的感应,于是回望院落大门,竟有青光闪耀并慢慢幻化为铜铸的大门。 “先生,这究竟是?”他们心中的疑问油然而生。 (由于涉及原文中较为复杂的文言语境翻译和角 感表达,上一版已尽量忠实于原着风格进行重构和优化翻译。如果需要更加深入或专业的中文表达版本,请告知调整具体方向或有其他特别要求。) 秦始皇不敢置信,他们竟然打算再多休息一晚,等到次日与仙长分别。 意想不到的是,这仙宗又一次出现于此。 “皇上,仙长是要让我们回去?”蒙毅疑惑提问。 但秦始皇已开言:“仙长已指引本王前行之路,当早些返回宫城处理朝政,以避绝大秦二世而亡的命运。留连仙境之地何以如此贪恋?” 蒙毅迅速点头赞同,仙人先前的话语多半只是客套。 皇上的话是对极了。 背对铜门入口处站定,秦始皇屏息深深,心中决定此趟旅程后,要建立真正永恒的历史功勋,打破大秦注定二世而亡的预言。 即便道路满布崎岖,前路困难重重,他都将持 权柄,一往无返。 双方步入门口时,秦始皇仿佛想到一个提议。 “据仙长所述,我们在离别的时候可以带上一些高产量作物种子。” 蒙毅也回忆起了这一点。 “皇上,卑职这就行动。” 瞬间。 秦始皇看着脱掉外袍,背着一小包种子的蒙毅,自己伸手卸下外套,平静地命令他:“再带上些作物种子吧。” 众人默然望着。 蒙毅放下背包,接过秦始皇交付的新衣前往仓库。 几分钟后。 他已大喘气地回来。 秦始皇轻轻一扬衣袖展现 气概。看着装有高产作物种子的双包,他胸有成竹。 “走吧!” 两人穿越了青铜门户后, 却发现依旧停留于未央宫之中。 而且, 天仍是漆黑一片。 从众人的神色来看,似乎只过了片刻功夫; 然而, 缓缓淡出于天空之际, 秦始皇询问: “我进入仙境已多久了?” 赵髙快步上前恭敬回答: “皇上,不过片刻而已。” 始皇帝点头表示理解,仙境中的时间流速显然较外界缓慢。 正是仙境的特质无疑。 蒙毅暗中算了时间,入仙境后,直到离开这段经历可能已耗去一个完整时辰; 而外面世界只过去了不足片刻。 "赵高,即刻带着内殿与外界几位方士前来见朕。我要同他们面谈。 务必确保他们携带着仙药与圣品仙丹。" 秦始皇忍住杀意对侍立的宦者赵高下令道, 后者欣然而应承。 "不行!" 你是我大秦国的功勋,这仙丹是给你作为奖赏。" 秦始皇缓缓地开口说道。 赵高望着那些闪耀金色光芒的仙丹,只有跪拜在地面无法起身。 "陛下,这些年我对您的侍奉忠诚无比,从未有过半点差错。 对您的忠心之情,苍天可证,日月可见!" 第一百五十四章 恪守忠诫的始皇帝 话说到这里,直接双膝跪地,重重磕了一个头。 "如果不是仙师指点,恐怕我已经信了他的言语,真真乃是恶毒奸细!" 秦始皇仅这一句话,立刻使众人大感惊讶,不解其中之意。 蒙毅随即向前一步站了出来:"神仙之地,仙师曾经预言:陛下将在五次向东的远巡中离世,车驾之主赵高和丞相李斯对此秘而不发。 并且,他们假借圣旨误导公子扶苏自尽身亡,进而逼迫了前线的大将军蒙恬殉职。 助力王子胡亥篡位,自此权倾一时,无人敢于怨声载道。 丞相李斯对这种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局势感到不满,曾对其进行弹劾, 但已经被胡亥蛊惑,无法追究赵高的责任,反而被赵髧行动反击,杀害李斯。 赵高认定李斯破坏朝廷秩序, 百姓因此受冤,导致六国有力者趁虚而入。 大秦国的命运就是这样的, 二世而亡!” 此话一出口,整个未央宫的寂静得如同坟墓一样。 随后爆发出来的声音则如同潮水一样激荡开来。 "陛下,臣子有罪!" 李斯吓的面若白纸般的跪在了地上。 一旁的赵高认识到现在情况的严重程度,他直接表示妖言惑众,并不断地磕头求饶说从未有过这种不法行为。 更别说,在他的心里肯定相信,陛下是不能死的, 只可能是长寿之人。 桑弘羊等人纷纷站出来说,恳请秦始皇将赵高绳之于法。 同样,赢氏家族也表现出同样的立场,只有少数的武将像是蒙恬与王翦这类人士保持着沉默。 "快!把这些仙丹给赵高喝下!" 秦始皇要亲见这一切的后果,以警示众人为戒,也是警示自身。 赵高最终也算是发挥了他最后的作用。 现在杀了他是没有任何理由的, 可是这背后的策划家都是被他所找寻, 当他在极力声称仙丹能够使人长生不老时。 正是因为此等原因有了充足的借口! 咽咽……。. 这回应充满了无尽的绝望与悲伤。 在黑盔武者的严厉压制下,赵高只得吞下一颗丹丸,饮一口清泉。 片刻后, 七至八粒丹丸便尽数入肚。 目睹这一幕的方术士们,渐渐意识到事态的严重。 机智的人,纷纷跪拜求饶谢罪。 然而, 满堂肃静等待着接下来的演变。 不久,只见赵高喉中泛起大量泡沫,紧接着咳出血丝,全身颤动,血从小孔溢出,终致衰亡,不绝声息。 “咦——!” 有人大惊倒吸冷气。 日后定不会随意妄自食用所谓成道之物了。 见赵高凄惨逝去的情景,李斯此时已惧至深渊。 “贼徒赵高死而得其所,利用这批方术士博朕欢心,明知道他们吹捧的神奇药石不过是骗局之辞,仍令陛下品尝。 此等卑劣野心!” 谈及至此,嬴政当即举手指着尚有求情之士的侍卫命令道,“这些人公然凌越君主法权,带人,将他们斩草除根!” 身穿黑盔的武人应声领命,将其余官宦中惶恐不安者拖了下去。 有的官员,因畏惧已至顶峰,甚至双脚都在颤抖。 望着跪求赦免的李斯,赢政心中虽有一丝惋惜,但想到对方一直辅佐自己的成就大秦帝国辉煌的伟绩,其功莫属。 然而想到“二世 ”的命中注定命运,这仿佛卡在他心尖上,难以言喻。 “来啊,把李斯送回宫来处置!” 尽管未当即宣罪李斯,毕竟共掌帝霸,有臣子相待的情缘。 面对嬴政的裁断,李斯仅以沉默作为应对。 君之欲,臣不得不从,尤其是关乎身家的决定更是义不容辞。 蒙毅所提及的情况,并未亲自为之,但这未来之事难以捉摸。 赵高管辖黄金丹而陨落,这也成为一次明证。 试想如果陛下长久服用此等丹丸,则后果可预见。 完成这一切后, 嬴政内心似乎终于稳了下来。 仙师教诲,在要逆转‘大秦皇朝二世败灭’的命运前提下,首要之义便是保证秦始皇能够寿元长久。 那么,如何实现长久的生存法则? 首先便是剥夺方士的立足之地,驱赶它们归去。 赢政选择的方法是对他们进行处决,原因显而易见: 这些方士连他本人都敢欺诈,可能将来更会对更多人进行类似的骗局。重点则是确保这样的骗局不会触及他这个嬴政皇帝。 他们绝不会得到什么好的结果的。 接下来,要清除掉的是赵高和李斯这两个身居高位、然而私欲、野心极深的大臣。 “蒙将军,请拿些高产作物给众位将士们看看。天师对大秦的恩德,也要让各位记念于心。 如果有人胆敢再诋毁天师的功德,那么请不要再抱怨我不够仁慈。」 秦始皇望着默默不语的蒙毅、王翦及冯去疾等人,深知他们的内心一定有疑惑及困惑。 蒙毅手中的高产作物,就是天师前来的最好明证! “明白。!” 蒙毅略为躬身致礼后,缓步走到前方,轻轻解开两袋包裹,慢慢地展开。 都担心弄毁里面的高产作物。 至此,所有人方才发现。 赫然发现秦始皇及蒙毅都没有穿着外袍,且看向地面,那里的外袍上,摆放着一些从未见过的新奇物品。 “这个是土豆,天师说它每亩产量可过百,这个则是玉米,亦属高产能的作物。 然后是水稻,又称大米,在灌溉充足以及适宜耕种于水域的情况下去种植,每亩也可达上百产。 这正是由天师馈赠给我们大秦的仙物啊。」 蒙毅轻托土豆,逐一介绍在场的人士,引起不少听众震惊的反应,这些作物竟然有如此高的产量。 当众人士听罢其说明, 他们无不屏息凝神。 实在太过于震撼听闻! “恭喜吾王!” 右 冯去疾立即恭恭敬拜地向秦始皇上祝,夸赞道:“这拥有如此超然性能的神奇作物,将会保障大秦无一人因食物不足致死者。 让百姓可以安定幸福生活,并且建立长远稳定的国家,成就千秋霸业!」 直到现在,秦始皇最讨厌听别人说好听的言辞,听到了这样阿谀之言,心里自然有点不安。 看来那些平日口若悬河的赵高以及表忠诚实心的冯去疾都得低头。 “千秋霸业! 天师曾经提及天下局势总是处于 聚合的状态,合则必裂,裂则必聚。 没有一种王朝能够永远存续,总会有一名昏庸之主的出现罢了。』」 在提及这个观点后, 秦始皇突然想起了那个野心勃勃而又不成气候的儿子。 那右 当下的表情顿时僵硬,尴尬异常,原本为了奉承的话语,却撞在了一处不该碰的地方。 从某种程度来说,考虑到他仍保持忠诚的心性,并不同于那些 的权臣,如赵高和李斯一般,秦始皇并没有立刻责怪他。 嬴政:“蒙毅!” “在!微臣参见陛下。”蒙毅恭敬行礼。 “为了庆祝丰收之年,特封卿为大秦国的左丞相,接下来的事,就由你全权负责。” 他找到一处土地肥沃的地方,在季节适合的时候好好耕耘。 这是一件关乎秦国未来的重大事务。 你务必尽心尽责,明白了吗?”蒙毅抬头,庄重地回答:“微臣遵命。” 尽管李斯的职位可能不再稳固。 议员们内心纷纷暗忖。 一夜之间,发生了太多的事态。 嬴政秦始皇仍旧未满足于此刻。 "蒙恬。" “微臣在此。” "布置禁卫军保护这里,一旦仙界再次降临,第一时间报告!" "遵旨!" "王贲。" “微臣在此。” "带队伍搜索咸阳以及别地留下来的六 族后裔,特别是楚项世家之人。这些人 民众,我们必须发现一个灭杀一个,不容任何人逃避惩罚!" "谨遵命令!" “冯去疾。" "微臣在此。" 刚刚才没讨好到的左丞相迅速低下身,恭敬致意。 "将这些为建造长城出力的民众陆续放返乡村,并且暂停征召新兵。未来大秦国将永远不会再因徭役迫使百姓为劳。" 冯去疾愕然,只得恭恭敬敬执行命令,再也不愿奉承。 此刻,蒙恬上前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陛下,倘若不用长城,何以为抵挡北方匈奴呢?" 嬴政对被仙士提名表扬的忠诚大臣最有信心,直接回道。:"自然依靠蒙家的部队。" 后方,蒙毅担心他的兄长不解此事,插嘴补充:"仙师认为,国家强大的根本在于军事力量,而内文外武则可以维护长久和平。 匈奴虽强,但又有谁人不知大秦 的威力呢? 东南之地虽然人烟罕见、病菌横行,进攻东南反而不如对付匈奴有益。 再者,修建长城只会给百姓带来巨大的负担,对国家和民众都不利。不如组建一支强队,让他们不敢轻易侵扰。" 现在明白吗?” 对这个建议,蒙恬深表赞同。他深知,能让陛下带着兄弟一同飞升仙境的人物必然忠诚正直,而被仙师垂怜才能进入,这是对他的认可。 更不用说秦始皇惩治李斯后就重用蒙毅,以及现在强调蒙家军队的重要性——这就足以说明陛下不担心他们力量过大,威胁王权了! 要知道这位陛下可是有过污点的人选的。 既然能受如此信赖,或许就是一次全心投入的机会。 “臣誓不负陛上厚重恩惠,此生于灭匈奴为已任,永矢弗谖。” 嬴政赞许地点了点头。 而随着这批庞大的大秦官僚离开宫阙之际, 大秦必将面临一场转型的拐点。 首先是京城咸阳内 动不已,民众们在家颤抖躲藏; 廷尉审讯,铁骑武士举刀便至,将那些匿藏在京城的六国民众残余斩杀在地上; 诸多方术士、炼丹修行者在这夜遭受天灾一般的浩劫。 直到第二天的黎明之时分, 大秦的铁骑武士则转变为令民众感动的存在。 他们骑行马匹之上,背后的旗帜随风飘扬; 从京畿的咸阳出发,一路上反复高呼: “始皇帝宣命,大秦从此无征税之苦!” “始皇帝颁旨,大秦无徭役永不停歇!” 民众们的呼声在这一刻如同山洪奔流一般, 众人感激涕零,在地上匍匐敬奉,对着京城的方向虔诚地跪拜。 秦始皇等候了三个日夜。 他等待着给部分人一次机会,也在静待踏入仙境所带来的影响持续发酵的时间。 距下次上朝还有最后一个夜晚, 耐住两晚的蒙恬终究抵不过心痒痒, 踏进了自家弟侄的住所之内。 现今的情局是如此,李斯深陷牢狱,再无回天之力, 蒙毅如今坐上了大秦国的右丞相宝座,自应居右丞相府。 “蒙大公。” 看守门房的是蒙家的嫡系族亲,见着了蒙恬便恭谨施礼, 蒙恬只是点了点头, 步入门厅内。 这三个日夜里,虽然蒙毅谢绝了一切应酬拜访, 但身为兄长的存在,无人可以阻挡他前往。 "那天夜里,你在陛下的身上看到了什么奇异之事? 眉宇间忧虑丛生,眼神充满了好奇:"哥哥,这件事情非常重要,我不宜多谈;然而明天之后, 你的困惑将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夜空漆黑,漫长而不解之题之外的事物,我的大哥想请问其他的,但我将尽自己所能,知无不言。”蒙毅面容镇定无澜。 蒙恬点头称是,没有因为这位弟弟所询问的问题而为难对方。 大约也就是一夜而已。 他还等得起。 “为何我们要攻打百越而不是匈奴呢?”蒙恬发问道,作为一个军人将领,最令人困扰的莫过于战场战略。 蒙毅开口回应说:“大哥可了解真正的百越境遇?” “兵力仅仅五千人左右,人口多但领土广大,这是块可竞争之地。”蒙恬回答说。 蒙毅则补充道:“我兄与过去我以及宫中的君王的想法是一致的,其他可能的士兵也持有相同的想法。他们认为,在百越的兵力虽少,但却占领了大量的疆土,在占领这些领土后,大秦的版图将会有更大的扩张。然而事实并非这么简单的。 百越处于南边水系流域中,人口稀少,并且遍地都是沼泽,深处森林以及弥漫着毒气和瘴气。 我们会得到这样的领土有何用途?只是彰显出强大的国力吗? 第一百五十五章 我得到了仙师的启示 匈奴军队长期侵犯北境,劫掠北方,使得大秦国北部的百姓无法安生。我们却漠视这个问题,逃避困难、欺负软柿子,这种行为只是自我安慰。” 听了蒙毅的说法后,蒙恬瞪大了双眼,惊讶地注视着他的弟弟。 你何时变得这般聪明了,对整体格局的洞察那么透辟呢? 那应该便是被仙人指点了? 实至名归的“仙师”呀! 蒙恬从蒙毅的一番话受到了启示。 “你所说的很合理。事实上,起初,我也并未倾向于弃守北地匈奴,转而去攻伐百越的策略。 对于大秦国而言,就像是一只蚂蚁,可以随心控制和处置。 相比之下,北地匈奴则是我们的大患——长久威胁我们北方边境,并不断焚烧、掳掠、犯下了种种恶行。仅仅是长城都无法阻止他们的骑队。唯有用战事以遏制之才能解决问题。” 名不虚传的大秦国上将, 单纯听取了蒙毅对于局势的剖析解读, 就足以明白所有的情况。 蒙毅点了点头。感觉这正是仙师高招所在。 这不仅仅是他明白。 就连现在的大哥也能有所理解。 明天或许整座大秦国都将对此事明了。...... 这三天来对于广大秦国人民与多方势力来说, 真算得上是一个不小的动荡。 而云中郡之上的云中城市,正座落于北地广阔的荒原之中。 当初此处为野蛮之地,而后被大秦的元帅蒙恬带军征服,设立了云中郡。 同时因为这个原因,它成为了很多六国残留分子的避风港。 身穿汉文学长衫的张良,坐在庭院的柳荫下。 在其一旁,坐着一位垂暮老人。 “听闻宫中有变故,使得始皇命出金丹以处置中车府令赵高等重臣,并判责丞相李斯之刑,同时指派左丞相前往北部地区解散徭役并遣返回乡村。 在这期间,更是在咸阳等地捕捉那些来自六国的遗老遗孤,短短数日,鲜血如同江河泛滥。 暴君再一次提起他手中的镰刀,在这广袤的天地间引起了震颤。”沧海君叹了口气说。 张良放下了手中的书,问道:“那位巨力士是否已有消息找到?” 沧海君深深地叹了口气,语气显得有点焦灼, “要找一个巨力士并不困难。关键之处在于,让那个人愿意做出震惊天下的壮举才难上加难。” 说完,张良再度专心地读起了他的书。 而在楚地, 项羽咀嚼着手里的烤饼,听到叔父项梁的话后立刻回复:“连自己的亲臣都能杀,实在是过于残暴!这样的国君,我项羽必然要取其首!” 来自六国的土地和子民,怎么可能忘记背负的家国 的伤痛呢? ………… 而这一天,仍然漫长。 百位大臣在熬夜的状态下急急赶至秦王的皇家宫门前,秩序井然而入宫。 沿途,众人的小声议论不绝。 跟随在蒙毅身边的官员们几次想询问,却不确定该如何问出来。 嬴氏的人早已听说过一些事情。 但也曾经直接上门拜见过蒙毅,但被拒于门外。 因此他们知道,此时问出来也难以有明确的答复。 文官武职的官员进入宫殿。 大殿百步远便是秦始皇庄严的帝座。 目睹秦始皇一身墨黑衣裳与戴玉冠的身形出现在众人面前,大殿内的嘈杂瞬间安静下来。 “吾辈诸卿,拜见陛下。” 嬴政已落坐稳坐,所有的百官恭敬行礼。 "不必行跪拜之礼。” "遵旨!" 嬴政注视着殿上的文官与武将们,在他身旁已失去中车府令赵高的位置,下方的职位亦少了两位,左丞相冯去疾与右丞相李斯之座位。确实有些不太适应。但他的脸上显露出了一丝笑。 这是百官首次看见始皇在他的宝座上露出笑靥。他们纷纷点头致礼,各自抬头敬上。 “右侧之相。” 秦朝始皇帝颁布命令,蒙毅迅速从人群中退出。"臣在。" 接着,皇帝沉吟片刻道:"告诉所有人,在仙界的降临之夜,你们看到和听到的场景与声音!" 此时,满殿官员的兴奋与疑惑同时高涨——这一切即将揭示谜底吗? 他们的目光紧锁在蒙毅身上,一个个神情专注无比,仿佛每一字、每一句都将决定他们心中最深的秘密是否得以显露。 "明白。"蒙毅站起身,环视诸臣,接着说道:"仙人降临之夜,自天而降一座青铜大门降临未央宫,这正是仙境的门户,寻常人等不得妄入。 我秦始皇君统万乘、文治武功,建立大秦皇朝的伟绩,得到了天庭中仙师们的重视,特赐开天之径,让我们两位踏入仙界之中。 那里,...。” 随着蒙毅的讲述深入殿内响起许多急促的喘息声。 仙界?仙师? 是何人在其中谋算? 赵高?李斯? 大秦国祚仅仅二世而衰? 此言一出,震撼无比!也难怪,自始皇帝归隐于仙界的那一刻起,朝中的诸多大臣亲眼见证了那青铜门降世,亲眼见证了那令人难以置信的一切。 他们再也无法对现实与神话之间的界限存有半点怀疑了。 面对众位官员的复杂表情,始皇帝询问:"你们,理解我的心意吗?" 聆听了蒙毅一番话,一切变得清楚无疑:始皇回返凡间后处置赵高的原因、将大秦国丞相李斯囚禁的原因及发布搜寻六国外来异端并审查境内术士之举的动因。 最终,他委任冯去疾往北派遣劳改民工返回家乡,再度任用蒙恬,并提拔蒙毅至大秦国丞相一职——这每一个举措均基于神仙的指导。 “借助上古遗留之力成就了大统天下的伟业,我和诸位辛劳倾尽之力才消弭了列候的叛乱而统一了秦国。 最终,结果只是一代之后,秦国又再度 ! 初闻此事,我也难以置信, 但,那一夜赵高的离世,却确凿无误地点明了某些真理,即那些通过方术制造的灵丹并非如传闻所言般有益,其实它们不过是 的手段。” 始皇帝心中愤慨难掩。若非为了证实其毒性的缘故,或许早就以极刑处决了赵高。 因为这个人总是以极其残酷的方式折磨其他生者, 对于以方术诱骗他人而言,这种做法对他本人来讲,实在是太“温柔”了些。 "陛下,根据我的判断,赵高死而有其地!" 阿魁直接挺身而出,躬下身行了一礼说道。 说完这句话后,阿魁就开始列出最近这些年赵高用他的内廷总管的身份干过了什么恶事,具体到每一次行动每一个事件。 现在赵高虽然已逝,有些罪证确实难以证实,但对于他的弹劾是绝对可以存在的,并非完全无关紧要。 他这样做可以被视为秦朝最杰出丞相的典型表现。阿魁将所有赵高的大小罪名罗列,总数将近二十条左右。 听这话,嬴政不禁倒抽了一口气,面色满是愤怒。旁观者也都向阿魁投去了敬佩的眼神,内心更是有一股说不出的惧意。 “他是如何搜集到赵高罪证的?竟然这么详尽细致!” 就在大家都愣住时,嬴政突然拍了桌子,大声命令:“快去!” 外间的大红龙警卫立刻提着利剑,步入殿庭,在膝下跪着回复道:“陛下!” "王离,你就带领手下人去搜查一下赵高原有的住所,将那里的设施全部清点出来!" 这些住所的详情,正是阿魁方才揭露的信息,如果没有他,嬴政还不清楚在皇宫之外,赵高认识有人住在那里的事实。 "是啊!” 王远离了,带着人离去执行指令。现在赵高早已去世,想要对他实施进一步惩罚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太大。 弹劾完成,阿魁回到了原定的位子上坐下。 随后,嬴政平静了自己的情绪,因为他还需要面对更多的事。“仙人曾经为秦献过三种策略。第一条是他指出了宫廷里的术士都是在 天子。还有像赵高这类有狼子野心的奸佞人物都需受到处罚。这第二条策略就是施行仁爱之政策!” 嬴政说到这里便稍微停了下来。此时,他想看看其他朝臣的反馈,借此获取一定的信息,果然如此,当听说秦要实行仁德治国,底下官员纷纷显露不同的神情——他们大概明白这将意味着秦朝愿意遵从儒学理念,因为古圣人孔子曾言"仁德"。 这表明的"仁德"思想是孔子的学问中心点所在。 一位名叫王绾的另一个丞相站起行了一礼,开口问:"那么陛下认为仁爱治国是指什么呢?" 他知道秦王的意图所在并甘愿在这个场面扮演逗哏的角色。 看着这个局面,嬴政感到如释重负般,他语气坚定地说道:“首先,我们要永不增加赋税。” 一旦这话被说出来,犹如一颗巨大石头落入湖心激起一片巨 澜。 "陛下,绝对不行!" 一个 立即走上前来,在身为贵族的一员时,他知道"永不征税"带来的严重后果。 "陛下,若是推行"永不征税"政策,如何保证秦国庞大军事资源供应,又如何保障各个地区的行政官员薪资呢? 更何况,"永不征税"看上去似乎是惠 生之举,实则是对秦国内藏巨额税收危机!" 其他的 们见状,亦迅速起身,一迭声劝阻秦始皇收回这个所谓"仁政"的念头。 在魏壮刚列举赵高的罪状时那种慷慨陈词的情景,此刻如同烟消云散,无踪可寻。双手交抱于胸前,背倚而立,眼神注视前方,显得格外冷静沉着。 “圣师有语:君如船,民如水,水可以载舟亦可覆舟!”蒙毅从容地站在众人之中,并对着所有官员发言,“秦国为何能在战国中实现统一天下的梦想,那是因为当初改革先贤商鞅的功绩,使秦国崛起!” “诸位都是秦国的高级官员,为 所信任和重用,理当共享富贵。现正处在统一天下初成,万众人心凝聚的关键时刻。"永不征税"确实能减小民众的经济压力。 至于军需补给的粮食,自有解决方案,并不是要与民夺利对不对?” 蒙毅的一席话堪称针砭之言,像是一个大铁锤直接敲在了官员的头上,令众人再无力反驳。 赢政点头坐稳,蒙毅的确不同于寻常,其心向皇帝,更是深得圣心。"副相所议极是有见地,如今统一尚不深,六国之人不应被视为多余之害物,对他们过于苛刻实不正义。况且中原大地已是中华民族发源之土壤,秦国一旦实现统一,便将打破国与国的界限,让所有人都成为了大秦国的人!” 当这话出口后,许多的官员都不由陷入沉思,内心感到颇为震撼与共鸣。 而对于蒙恬和魏壮等人的看法,蒙恬似乎坚信当前的最大敌人便是北方的匈奴族部落,其他威胁都显得微不足道。 相比之下,蒙毅却更直接被楚风的影响深远,他早就打定主意要改变二世秦朝 秦朝获得了高产农作物,以后将会有很多余粮可用作贸易。 待到高产农作物能用于种植之时,朕将收取一定比例作为回报。” 这是在初探地窖时,楚风突然灵光一闪想到的一个建议。 若果真有此物,秦始皇完全有权设定规则。 持有高产农作物的农户、雇户乃至领主都需要根据特定数额,每年贡献谷物作为报酬,以弥补所取得的农作物数量多于一般水平。 毕竟这是每亩产百石的高产粮食,种植后可能带来丰富的收获。 实则亦为一种“赋役”,却在表面上显得相对容易为人接纳。 首先实行的是永不加重赋的政策,接着又从中收获高产农作物的小分账,表面看上去是农耕户占得上风。 在推行仁政之后,自然而然迎来了第三套计划的启动。 “这第三步...” 秦始开创了科举考试制度,在历史舞台上投下一场跨越千年的震波。文武百官个个 高涨,心中既有兴奋又有疑惑与困惑,想开口表达异议或进谏,却又找不到合适的起点。 其中较为明智的将领隗壮主动开口:“陛下手中的这场科举考,究竟将设什么内容?” 第一百五十六章 高人来访 这一句话顿时让大殿内气氛宁静如湖水。秦始感到意外的同时,暗自心想,确实忘了告诉他们科举考题为何。 于是立刻进行了思考,同样站在身边的将军蒙毅也陷入深深的思考。起初,他们无比激动,期待大秦改写败国的命运,有望创造真正强盛的王朝。 但随后,他们的热情瞬间熄灭,因为需要解答的关键问题出现了:到底科举考核的是哪家学问?是遵循法家学说、儒家教导还是结合道家的玄学智慧、阴阳哲学及游说之术?他们明白一旦决定,将实质上认可哪一家的思想,并且可能导致其他流派学者的不满和质疑。 秦始权衡之下说,“这等事宜等待讨论后方能实施,等神仙下界时再次询问大师。” 他内心暗自悔责当初太过激动,以至于在知晓帝国衰落的消息之前便失去了思考大局的能力。 其实,核心的问题是这时候大秦的科举制度可能不太适用,因为大秦的读书人群体规模有限,就那几个。 底层平民几乎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只有少数几家“百家”学派或许偶尔接纳一两位。 喏! 朝议结束后,赢政进入未央宫,双手交握在身后,站在于此之地——这里是当年天门降临的地方。 “扶苏前来拜见陛下!” 以白衣装扮的赢秦公子,步入未央宫内,向赢政行以礼数。 楚风为那金色毛发的动物清洗过后,在之后没看到赢政及蒙毅二人。 “看来,他们是从片场出来,这里吃住自在,演技果然专业。” 随着想法的流转,楚风越发觉自己亏待了不少。 “下次得向他们收费,还得伺候上做饭!” 经过一夜的更迭,迎接新的一天。 喂食鸡群、放飞鸭子,并为那金色毛发动物添上了饲料,也准备了自己的饭菜。 于是边吃着,同时收视了电视台的画面。“今日,陚川地区又有了一处大型墓葬群被考古专家认证是已故的秦相蒙毅之陵……。” 瞬间激起了楚风的兴趣:“哦?算是新奇发现耶!” “滴滴声响起!你拥有新订单,请立刻接收并处理!” 此时,电话的提示声响起了。 打开一看,一位旅客在店中预订了三间客房和三顿饭食。 “佛跳墙啊?” 望着菜单中提及到的佛跳墙,楚风不禁紧锁眉头。 虽然他自己并非不会料理,但佛跳墙的原料繁复且费工耗时。 乃是一道颇为讲究,价格不菲的经典菜肴。 “这回的客定看样子不简单呢。” 饱餐一顿后,带着来福骑行电动自行车穿梭市区采买所需物品返回。 采购后,开始对院子里进行整理。 等待这位潜在的重要客人光临。 蜿蜒于山间的道路,一辆悍马高速前行,并于转角进行漂移穿过,展现不凡的操控技能。 察觉到这声音的出现,楚风离开院落,随即目视着附近迅速疾驰而来的黑色悍马。 “嘶!” “嘎!” “咚!” 车辆紧急减速,将车身准确无误的停放于楚风前方的小型停车区域内,堪称精准入框!这一连串动作令楚风微微挑起了眉梢,从驾驶技术上看,此人性格可能随性和急躁兼备。 主角旁边的车门打开,走出一条高挑的身影,一位披肩长发、身穿白色风衣、搭配着蓝色迷你短裙和鲜艳 的妙曼少女。转身间,她的瓜子脸露出了明亮自信又略带狂野的眼神,在面对楚风的时候,眼神中明显含有挑衅与不满的情绪,又仿佛藏着一种若有若无的暗示。 那一双眼,仿佛能够说出故事。另一边,副驾驶的位置也有人走下,那是冰山美女的姿态。她拥有如霜般光润的皮肤,挺拔的鼻梁线条凌厉鲜明,微微紧抿的嘴唇仿佛传达出一股疏离的感觉。她的眼神不含任何情感,轻易地让人生出了远离的念头。 随后座的车门也开启,一个身穿简约运动服饰的高挑男子与一位西装笔挺的中年男子也跟着走了下来。他们面庞白净,身姿矫健。"呼,终于下车了。" 这时,车上的行囊已被收拾妥当,李玉昊拍拍自己的胸口,一脸后怕地说:"李玉言,其他人的驾驶是收费的,而你的则是冒险,回程时由我来负责!" 回应以冷冷的一声嗤笑,李玉言对正在等待着他们的楚风说道:"楚同学,咱们有缘再见了!" 眉宇之间闪过一丝不敢置信和想要逃离的眼神,楚风却显得相当意外。接着: “哈哈,的确,我们又重逢了!那你怎么知晓我的所在呢?” 轻轻拨了拨肩上的秀发,李玉言露出一种既有魅力又是傲慢的姿态,面带几分神秘: “当初听闻你放弃了花薇的引诱,我觉得非常不可思议,原本认为你可能投入科研机构。却不曾料想到的是,你默默地回乡经营了一家民宿。找来这里固然有些许挑战,但也并非全无方法。” 收拾完毕,李玉昊不悦地说道:“别夸耀那些技巧上的小玩意了,尽快的吧,向你们的校友介绍一下我们此行的目的,让他们有所准备。” 李玉言不满地接茬:"好了,催什么催?” 楚同学,认识一下,这位是我的大伯张天风,这位是我最好的朋友张澜。 我们这次来,听闻你的烹饪手艺非凡,能使人口福连连。 最近张澜得了厌食症,即便请来了顶尖名医,病情却不见起色,你还记得那个李娟吗? 正是从她的口中得知你的厨师技巧能通过食物调理治愈她的病态食欲,所以调查过你的信息。万想不到,你竟然是那位主角。 于是立刻下了定单前来探望你。” 楚风观察着张澜,他那苍白的脸色并非自然肤色,显然是病态了呢! “我能做的,只能尽全力。上一次成功是因为运气吧。”楚风并没有给出明确承诺的回答。 “我已经尝试过很多办法,就连国医那里我也去请过了。这次就权当我最后一次试了吧。如若能够治愈你,那张某人就欠你个人情。”张天风向前迈出步伐,开口道。 尽管他的脸上满是病弱之相,话语中透露着深邃与权威的力量,他作为高层的身份毫不隐晦地流露了出来。 楚风伸出手指轻轻地触了触空气,“让我们一起努力看看,你需要知道的是我不是医生”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没看到门口的标语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楚风在忙活着手中的黑鱼清理工作,并同时回应着正在门旁停留的李玉言。 “我是来看你炒菜的。”李玉言的目光中透露出欣赏之意。 所谓认真专注的男人总是格外吸引人的。 此时此刻,楚风专注于手中的动作,流畅的动作让观者感到舒心愉悦。 双手环抱着门边站立的李玉言,她的话语间充满好奇,“或许你以前的同学们都想不到,你居然开设了民宿,而你灵巧的双手在敲键盘时如此迅速,同样能在砧板上做出让人惊讶的表现。” 回望过去,大学生时代的楚风可是编程的高手。 没想到,今日的他竟然转职成了厨师。 "我不想做一只忙碌的‘职场奴隶’,被无尽的编程工作以及夜以继日的加班淹没。开设民宿成为我接触各式旅客的人生方式,这种自由而多彩的生活中充满了乐趣。“楚风边清洗着食材边这样述说着。 李玉言轻轻挥了挥手臂,优美的身姿显露无遗。尽管这一刻没有观众,但这份美好已足够展现她的自信与独特魅力。 这里的环境确实是独一无二的,远离城市的嘈杂声和紧张氛围,清新的空气让人仿佛回归自然。人们向往这里的宁静生活,但却鲜有人能够拥有足够的勇气选择它——这一点恰是楚风值得钦佩之处——敢于追求梦想与自由的灵魂。 望着面前的李玉言:“嘿,还是你回去多发掘一些值得欣赏的故事吧。” 作为那位曾被称为大学时期的「女王」的人物背后拥簇众多仰慕者的楚风,不愿意成为她生活中的小小点缀。他明白,只有相互的真诚与认可,才能维系双方的情感连接。 李玉言微微挑起了嘴角,笑道:“你很清楚,在我心中能找到让我真心倾慕的个体实属稀少。” 楚风则只是耸了耸肩膀,但他手上的动作依然快速且高效,对于应该放入蒸锅的食材,他会立即进行蒸煮程序;对于要去除腥味、调整油脂平衡的食材,则会马上开始这道过程的准备,展现出一个经验丰富的厨房高手的风采。 李玉言目睹此景,默默伫立一旁,注视着忙碌着的楚风。 不过片刻。 唇齿之感袭来。 "呼……!" 李玉言深吸了一口气,香气瞬间点燃了食欲。 一滴滴分泌物质在舌尖流淌而出,她双目紧紧盯向餐桌 的一片烤香黑鱼肉片。 见到楚风正细查炉中的菜品时,偷偷走向前,用一双筷子取了一小口。 真真是妙不可言的味道。 一抹眼光闪过,意识到楚风似乎想起身离开,她轻巧地下了筷子,悄无声息地隐退于门边。 楚风望着一旁淡然处之的李玉言,发问到:"你觉得好么?" 对此,李玉言怔住了几秒后回应道:"很好!你应该开家民宿,而我则建议你应该创立一家楚风特色的美食馆,那么我便能天天光顾了。" 楚风拭干了手上的残留油迹,接着说:"开个民宿很不错的哦!这些菜肴都是我自己种植的原生态有机食材,古法农作与乡野生活的理念其实挺好。" 同样的建言未被接受,李玉言反而表现得急切起来:"现在可以开饭了吗?我渴望尝鲜,身处乡下,便该全身心地享受美食的乐趣。" "当然,你可以去邀请客人共进美膳。" 听罢此话,心潮澎湃的李玉言迅速离开了后厨地带。 见到李玉昊焦急地追问:"怎么样了,饭菜准备好了吧?我的肚皮都饿得出汗了!只闻到美食的香气便让我迫不及待了。" 这边,李玉言并没有理会他,只是转向了张澜。 问到:"你觉得如何?" 张澜摇了摇头,回答说:"我还食不知滋味。" 邻座的张天风安慰道:"不必着急,我也感受到一股难以抵御的饥饿感,并非全是为了那美食的厨艺,更因为这氛围的营造让我期待满满。” 李玉昊在一旁同样给出建议:"嗯,你还只是嗅到了气味,没有看到实物或品尝味道,或许等一会儿你便会被眼前丰富、诱人、色泽与香气兼备的食物所征服,产生深深的喜爱。" 李玉言早已垂涎欲滴,于是直接道:"别等了,让我们直接过去。你想象不出,在一旁欣赏楚风炒菜的时候就预感到成功几率很高的情况了吧?" 四人前往隔壁的餐厅。 台面摆满了几道精心制作的菜肴,餐厅里充满了一片迷人的香味。 啊!实在是太美妙了,那些五星级酒店的佳肴都没这种香气四溢之效。 李玉昊也同样是一个重视饮食的人。 那些有着老字号的餐厅,他也有过体验,但是一直传说中的皇室御厨做出来的佳肴,似乎并没有桌上这一桌菜来吸引他。 张澜的目光转向张天风与李玉言。 此次到来的目标是主要解决张澜对食物反感的症状。 “呼……。” 看到这一切后,张澜似乎如释重负,脸上的表情不再是先前的冷漠,而是变得稍稍有所触动。 “我并没有出现抵抗的意识,虽然不是非常想吃,但是也不会感到反感。” 稍微皱了下眉,将心中的想法表述了出来。 张天风初时有些忧心的脸色迅速变为欣喜之色。 “那你就试着吃一口吧?”,李玉言急切地提议道。 但是,张澜拒绝了,“我依然不太有进食的意思。” 张天风则以张澜的餐具夹取了一个土豆放到他的盘里,“既然你不觉得反感,这就表示你仍然有机会去品尝一下。或许勉强吃一口可以试一下是否能接受。” 第一百五十七章 娴熟烹饪的艺术 作为一位慈爱的父亲,为了给突然出现这种状况的女儿治病花费了极大的心力。每天只能靠着点滴补充能量维持基本需求,否则她已经无法存活。 不管看着桌里的土豆多诱人,但张澜最终选择拒绝。“我也不敢尝试,我害怕万一……”。 以前,尝过那些由皇室御厨传人烹饪的食物后,只吃了一口就呕吐不止,让人大为震惊。这次,张天风没有强制要求他尝试。 李玉昊先试了一口辣子鸡,在品尝之后大加赞赏,惊叹在乡村民宿里居然有如此高明的厨师。“嗯,实在是太好吃的!伯父,请您也尝一下,我们都没有想到乡村的小屋中居然藏着这样高水平的大厨。” 张天风将自己的餐盘递给张澜,然后也从土豆开始吃了起来,立刻感觉到了这股菜香背后蕴藏的简单、纯朴之美感,“嗯,这位厨师的技艺可与资深大厨相当。” 接下来的李玉言也不忍辜负这顿饭,紧接着尝了一口,并且似乎也被这餐激发起了某种欲望,三人如同久别重逢后对美食无法停下的热情。“真是太棒了!”“真是难得啊!”“很久未曾享受如此精妙美味!” 当然,再好的美食,总是会有它的极限。三人都恰到好处有些肚子空了,并且整桌饭菜确是味道鲜美。然而对于张澜而言这些都不够让他动情,一桌丰盛宴会面前他毫无胃口。 “我尝这盘菜应该会喜欢。” 正准备享用完午餐休息片刻的小风(注释:此处“楚风”可能是张澜的照顾者或者家人的名字误译或简称,应以张澜的身份为准,下同),此时却端上了另一份炒饭并将其放在了张澜的餐桌面前。“这是......?”他疑惑询问道,希望理解张澜选择这份特定菜的理由是什么? 李玉昊审视着这金光璀璨的炒饭,心绪之中涌起几分疑惑。 "金光闪耀的炒饭。" 鸡蛋炒饭是中国餐品中最基础的一种,很多人都会准备,即便不太擅长的人也能大致完成。 每家的方法各有差异,而炒饭的做法千变万化。 在这其中有个要点,即蛋 度要恰如其分、大米软硬适中,并需控制得当的火力程度。 火力太大时,烹饪出的大米易过干。 火力太小的话,则炒出的大米略显柔软。 楚锋口中提述的是“金光炒饭”并不是如同漫画《食梦记之中华小将》中的闪耀金色那般,却又不是一般的鸡蛋炒饭。 使用自家孵化的母鸡产的鸡蛋,配合自家种植的纯净稻米和加入金黄酱料,方才可烹饪出这道金光闪闪的鸡蛋炒饭。 听到楚锋称这为“金光炒饭”,李玉言不由脱口而问:“《中华小将》里的金光炒饭是吗?” 楚锋对李玉言的这个反应感到相当诧异。 你也追过这部动漫? 李玉言被楚锋如此的眼神凝视,当即有点不自在,回过神来,以愤怒的眼光回应对方。 “快来尝一口。”她赶紧改变话题,对着张澜轻声提醒。 张澜看到这个被冠以“金光炒饭”名字的菜色时,香气浓郁,那是与众不同的芳香味道,触动了她心头的记忆。 仿佛有如儿时时光中那种熟悉香气的回忆涌现。 在犹豫之后,她伸出手指细细轻长地,拿起调羹舀了一勺。 接着在张天风、李玉言与李玉昊热切期待的眼神中,轻轻送入口中。 张天风已屏气敛息等待那一刻的到来。 成败,即将揭晓于这决定性的一口之间。 "嗯呜——" 张澜咬了几下,然后将这勺米食咽下肚。 她吞下去了! 张天风睁大双眼,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更不用提李玉言,拍打着桌子兴奋地高声道,“当我得知这片民宿是由楚风经营时,我就深感奇迹会降临在这位神奇的人物之上。在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都在楚风这里可能出现!" 李玉昊也是激动不已,毕竟张澜终于能吃下东西了,这可是个重要的转折点。 "感谢你!" 待张澜确认不会作吐并且再次享用之时, 李玉昊直接起身向楚锋深施一礼,以表感激之意。 更夸张的还有张天风站起身后紧紧握住楚锋的手道,“多亏了你呀,我该好好对你报恩了!” 楚风抽出手来,坐到一侧,说:"没关系的,能帮到你们我也很开心。至于情谊这种事,那你们这顿饭的一万元就算是我送给各位的情意了。" 张天风马上说:"五百万呢!楚兄能够医治兰儿的疾病,就已经帮我解了一个大难题了。我不是忘恩负义之人,为了能让兰儿恢复健康,我已经花费了比五百万更多的金钱和精力。" 张澜已经吃了几筷子的黄金米饭,很久没吃到食物的她早把饮食的味道淡忘了。而现在这一盘鸡蛋炒饭勾起的则是她儿时的回忆,那份以柴火烧的鸡蛋炒饭和眼前这盘炒得有模有样的口味似乎是相同的。 差不多快吃完了,听了张天风的话,张澜的眼神里露出一丝情感。但这些年来,她的厌食病导致她变得沉寂而又冷漠,在内心中本想向张天风表达感激之意,却没能鼓起勇气开口说出。 这时候李玉言看到了张澜犹豫不决的表情,心中既为自己的闺蜜感到欣喜也立刻转过头对张天风劝说道:"张伯父别太在意这些,楚同学一直是个守信用的人。要知道,连顶尖科技公司的百万高薪他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对钱不是很有兴趣。" 听见了李玉言的话,张天风愣了一下。看向楚风的目光立刻充满了尊重。当今社会像楚风这样有风骨,坚持原则的年轻人已经很少见了,这正是真正的高雅和正直的风范。 看着站在一边的楚风,其实他也非常想说自己对于金钱也有浓厚的兴趣,不然怎么会经营自己的客栈呢? 但是见到张天风和旁边李玉昊的赞赏目光后,他就不太好说出反对的理由。 “开始吃吧!” 李玉昊急忙说:"对的对的,快来吃饭。这个世界上只有美味的食物才是我们不能浪费的好东西!" 说完,才恍然意识到自己的措辞有些失误。他注意到张澜和张天风的眼神,忙夹了份辣子鸡过来,“来尝尝这盘辣子鸡,味道做得特别美味。” 张澜再次面对大家注目的目光,品尝了一口这盘菜肴。啊嗯,“真好吃!”她兴奋地点着头,接着又品尝了一次。"张叔,看到没有?兰儿现在吃了辣子鸡!”李玉昊激动起来。 张天风也被深深打动,眼里泛着泪水,连连点头,“真的看到啦,兰儿确实喜欢吃,她终于愿意接受了!” 因见到了张澜多年的病症已痊愈,让李玉言也心怀喜悦,更加放纵地扫视了桌上的美味。而楚风则快速用完餐,他知道客人对他精心准备的菜品充满热情。 张澜,李玉言和李玉昊三人之间的温情和欢声,使楚风倍感温馨,心中充满了对生活的感激与珍爱之情。 "老楚,你的手艺是跟谁学的呀?才短短的时间,就做出了这么好吃的菜肴,简直了!" 李玉言把椅子移了移,靠近了楚风一些。 听闻此话,所有人都盯着楚风,他们很好奇:什么样的师傅,能让他的学徒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展现出如此高的水平。 楚风描述了一晚上的故事:"在一个大雪之夜,我救了一个长着白胡子的老头儿……"。接着他解释,在那个时刻,那位老头因为惊奇楚风奇异的体格,判断他是一个烹饪的天才,便教会他一套独特的烹饪技巧。 但是李玉言给了一个大大的翻白眼表情,并且其他人也不大信服。 "哼,别说就不说了吧,谁会在乎你说的这个陈词滥调来忽悠我们?" 对楚风的话,李玉言不太相信。他把手搭在椅背上,轻松地躺着。随后她继续说:"不过,你能烹饪出来的美食已经到达了空前绝后的境界,连厌食的人都能被治愈。比那些大师甚至厨师界的传奇人物都要出色。" 现在对她来说,楚风是个难解之谜。曾经在学校时他是那种级别的学术天才,拒绝一份百万年薪的工作更是震撼一时。此后再也没有消息传出。却没想到他在家乡开民宿并且比专业大厨更有才能,这样的人放到哪个领域都应该会是顶尖的人才。 赚到一万元的喜悦令楚风心情极佳。 至于为什么要拒绝五百万元,倒不是因为他不在乎金钱;而是,一旦答应,事情就会变得不利,仿佛命中注定似的。 曾经楚风打算接收来自华维科技公司的百万高薪,但因种种小小的事故使他最终没能如愿签订契约。 在他放弃工作后,那些厄运才不会再发生。之后的实验也验证了这点。不义之财坚决不可贪取。 这个"不义之财"概念很广泛。但五百万元显然是不行的,而一万元刚好适合这个范围。他们为治疗患者支付的食材与人工费用和医疗开销,再加上民宿租金等各项支出。再多一分都会使好运退散数日。 楚风自己都没搞明白,为何网上教的方法能做出这样精致的佳肴,但这也没有过多研究的价值。 至于为什么不去考虑那些更高的收入?并非因为对他钱财不感兴趣——相反,他是怕万一接受了那些钱财后遭遇的种种不利与厄运。仿佛有一种神秘的宿命指引,使一切向着不顺遂的道路发展,直到他放弃了那些看似诱人的大额酬金,他的命运才又回到了正常的轨迹。 他的坚持也逐渐被人认可和理解:拒绝 ,坚守本心或许就是最好的决策。他通过自己的选择与努力,找到了生活的真正含义,并收获到了幸福。 楚风和李玉言一同前去找仙师,手携着一串精美的宝玉,在他们的心中燃起了希望之光。他们所经历的故事不仅仅是对他人影响深刻,也深深影响着他们自身的生活观念和人生道路。在未来的路途,无论前方有多少未知的挑战与考验,他们都有着无比坚定的信念,那就是相信内心的声音、勇毅前行,寻找那份真正的满足和平静。而在这过程中,他们也发现了,真正宝贵的不是外在的物质财富,而是那份在内心寻觅和坚持的力量与勇气。这样的旅途让他们更加珍惜每一个当下,并坚信每一次勇敢的尝试都将带来成长和自我超越。他们的故事,在时光的洪流中缓缓流淌,传递着一种温暖而深邃的人生哲学——珍惜每一刻,追求真正属于自己的美好。 "这庭院设计确实让人心情舒畅,仿佛是园艺师巧思打造一般。" 吃完饭后,张天风领着张澜等一众人去散步解闷。 “张先生,你说的没错,之前我没认真品味,这回一看果然不一样。” 在一旁奉承的李玉昊立即得到了反馈,然而这一行为在李玉言那里引起了轻微不满。 “说来说去,小楚这家伙可真是个不可按常规思考的人物,他就是天才。” 李玉言仰着头,语气骄傲中带有自恋的意味,仿佛这天才就是她一样。 看到坐在葡萄架下的张澜静静眺望乡村景色,张天风转向李玉言,补充一句,“老同学,你的见解确实不凡。” 见自己刻意奉承并未取得成效,李玉昊只能面露尴尬地注视着庭院布置。 张天风他们提前预约了这家民宿两天之久。本是在李玉言的一番劝诱之下,抱着一丝好奇心前往。 未曾预料会有奇迹发生,因此他们在那里额外逗留了多一天。毕竟,生活在繁华都市,拥有自己的事业和角色,并非能轻易驻足乡间小住。 "小楚学长,我不忍心离开,怎么办呢?" 嘴唇撅起,一副不愿放手的表情流露。 在旁的李玉昊笑着说道, "有什么大不了,你就在这里长期生活,吃遍各种美食。乡村空气清新、风景如画、自在悠闲的生活,岂不是很好?!" 第一百五十八章 领带着美珠拜访师 听到这些,深呼吸一口的李玉言,顿时神情沮丧,“你不说话会活不了吗!?”随后向平静无波的楚风轻轻点头,轻言:“楚学长,我会再次拜访。” 在此之时,沉默寡言的张澜开口说道:"我也要来。" 面对这样的回答,李玉昊眼中的吃惊程度简直如同遭受到了单方面的拒绝。他神色悲痛,充满失落感。"我也会来的……" 说完话后,李玉昊坐上了车的副驾驶座。他没能坐到想要的位置。 “轰~”! 路虎车咆哮而起,转弯之后便消失不见了。此时,楚风触摸着身边的小型拉布拉多,轻声道: “福尔摩斯啊,你对李玉言的感受是认同呢,还是一点不在意?” 在李玉言在场期间,她确实没有闲着。打着散步后消化的旗号,其实一出去就能度过半天光阴,且还不忘记命令福尔摩斯做各种表演,以便拍摄照片发往社交平台,享受粉丝的关注。 “汪!" 清晨之际,在广袤的云山雾谷,一位身穿古雅服饰的青年,手持一柄散发着淡蓝色幽光的神锋剑站在崖边,周围群山围绕,云海翻腾。 “又是一个全新的开始”,这位名叫若风的年轻人深吸一口气,望向东方即将升起的太阳,“今天,会是一个转折的日子。” 他身旁有一条金黄色、尾巴摇曳的大龙相伴,似乎在以一种复杂的情绪注视着远处的世界变化。“是的主人,我感知到一丝不寻常的气息即将到来。”巨龙的龙吟声打破了宁静的空气。 “既然如此,我们就做好迎接准备,不管未来如何,都勇敢地向前行吧。”若风微笑着对他的伙伴说。 随后一阵悠扬的声音传入他们的耳朵,仿佛来自天地之间的呼唤:“召唤!凡界英灵集合于我麾下!”声音充满了不容质疑的力量与神秘气息。 周围的空气开始震动,形成一个个由光芒编织的门户。它们逐渐清晰,呈现出一扇古朴而又奇异的大门轮廓。门缓缓开启,揭示出另一世界之景。 无数的目光聚焦在此瞬息的奇迹时刻,众位神界的使者们迅速行动起来,向着那光门聚集,心中皆涌起难以言喻的渴望——或是希望,或是在期盼那个世界的点石成金。 随着若风引领众人的进入,一股神秘而未知的力量环绕四周。那些光门不仅见证了这一刻历史性的交汇,也为在场所有带来了一场关于命运、抉择乃至超乎现实可能的深刻体验。 而那背后深藏的,不仅是古老的秘密、强大的力量和未曾见过的新生命之可能性,更是在这新世界的大门开启后,将带领着所有勇者踏上一场前所未有的冒险旅程。 在他凭借法师身份闯入宫廷,成为了秦始皇身边的宠信重臣之一的众多法师之中的一员,他是侥幸得以逃脱命运的惩罚。 徐福深知如果利用灵丹去 始皇帝,后果不堪设想,若秦始皇发觉任何问题,等待他的是死路一条或是极其残酷的命运。故而他一开始便声称要辅助始皇帝寻求海洋之外的仙山,以及寻找到长生的秘术,这既可确保物质与声望的地位,同时也为自己设定了一项看似不切实际的目标,以求保全性命。 始皇帝真的对他的承诺产生了信任,并至今依然在期待着能够派遣徐福前往海上找寻神仙指导。当青铜大门降临时,这种期盼更是加强了许多。 始皇帝坚信,既然已有了一位仙师的陪伴,那么一定还存在着其他仙师;总会有一个神仙愿意赋予他长生的力量。 “陛下调。” 一位官僚出列,致礼说道:“敢问,我等能有幸追随陛下 这仙师吗?” 这番建言引起了在场众人的高度关注,始皇帝邀请他们在此并非为了试探新的人选,他想验证是否有哪一个人有能力获取仙师的认可。 “可以。” 在他众望之所归的眼神中,始皇帝大方表态。 “多谢陛下!” 在场者立刻致礼表示感谢,兴奋地回复到, 然后大家互视,面带疑惑与好奇。 “蒙恬,你先行。” 始皇帝直接朝一旁的常在身边辅佐的蒙恬说话。 “诺!” 蒙恬抱拳作礼,慢慢走上前来,凝视青铜门口的那片仙境景象。不料行至距门口仅有三步之处,一阵无形力量突然出现,将他送回原处。 “陛下!” 蒙恬虽然内心略有遗憾,但表面上依然冷静镇定。 “嗯!” 不久后,始皇帝再次命其它大臣上前试验,结果都未能入内,都被推了出来。 望着身旁的一干太子公子扶苏,始皇帝说道:“扶苏,你来一试?” 在此期间,公子扶苏在群臣纷纷试验时已察觉,父亲让其参加的实是为了实现相同的期望。众人的视线凝聚在扶苏身上,他驻足于青铜门外约三步距离时。 这回,那股无形之力并没有现身将其阻挡。 “公子,可踏入仙界。” 蒙毅以满心激动地口吻说到。 赢政也露出了笑意,看着辅苏的眼光里充满着慈祥和温柔,说道:"一会时,我们会一起前去。” 辅苏露出满脸喜悦的同时,心中充满了激动与酸涩,他在这一刻得到了父王的认可。 "喏!" 之后赢政朝着章 贺招了招手,很快有仆人送上了一大捧价值极高的美玉共十块。 "上次匆忙踏入仙境的时候,幸得仙人的指导。今日,我要送这份美丽的玉石给仙人,算作感谢之礼。因为我对仙人的喜好了解不够全面,只好用这些珠宝表示我的心意。 希望辅苏能够同意呢?" 辅苏见到这些礼物时,建议道:"父王,臣下认为可以接受。既然仙人在仙境中生活,他所需一切自然齐全。但礼仪轻重量重,这份美的玉石体现了父亲的真心之意。我们或许可以用美石试探下是否喜欢凡人常用之物。” 赢政心中早有此念,在听了辅苏的话之后,他对自己的这个儿子更感到满意。 “那这样,我们便入仙门,会会这位尊贵仙人。” 楚风凝望着电视上关于蒙毅坟穴探寻的过程,心里突然对于秦朝的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铜制的玉米棒?」 在历史文献中,似乎并没有记载到大秦国曾有过玉米的存在吧? 虽然这可能来源于后世欧洲的方向传来的吧? 楚风心里疑惑,他不只是疑惑的人,在电视中,作为考古学大师的他也对此大为震惊。 秦朝古坟内竟发现了许多用金属雕成的玉米状物。那雕塑的细节精致至极,仿佛是真的玉米一般。 「这个发现相当重要,我们知道玉米应是从后世的欧洲引入,大秦国那时候并没有玉米的存在。但是眼前这枚由金属铸出的“玉米”又在提醒我们,大秦国的确存在着这农作物。」 电视上的专家侃侃而谈,试图探讨这背后的谜团,但在文献与史册缺乏相关描述的情况下,仍未能揭示出其中的原因。 因为,在大秦国时期至玉米出现的文献记载中,根本没有关于玉米的具体记录。 所以他不知道为何在大丞相墓室里会出现金属铸造作为陪葬品的一对玉米穗。 楚风轻轻摊开他的双手。 见金毛忽然站起并跑了出去呼叫了一声,他关上了电视,走出去一看果然又见到熟识的人了。「是你们?」 嬴政和蒙毅迅速向老师表达了敬意并说明:"我们的学生,虽然前一两次前来有些仓促,并未准备好适当的礼物。今天我们想告诉你,你生活在世外桃源般的环境中,应该不会缺任何所需,这份珍贵玉石就是我们的小小表示。” 嬴政说完后,蒙毅立刻捧起玉石走上前来。 此时楚风正望着光泽晶亮、色彩柔和的玉饰。冰种、暗纹龙头圆璧、龙形灯笼形状的碧玉石佩和以龙头装饰长形碧绿佩石等,不由自主地陷入了深思:没想到这两个擅长扮演的学生竟还有这样高明的手段——能够得到那些如此昂贵且难得的精美玉器,并慷慨相赠。 独到的是,当他准备接下玉佩时,心里不再感到过去的紧张与焦躁。这就意味着,这些精美之物是可以被接受并欢迎的。 "怎么还这么隆重?来了不就好了,你们却还要带着珍贵礼品,实在让我们过意不去。" 楚风毫不犹豫接下蒙毅递上的心意,发现这一次没有引起心中的震动。 这是个重要的突破性发现! 随着嬴政浅笑颔首——显然他是正确判断了情势,他认为不论带上多么珍贵的东西,只要是具有一定的分量,就能传递出一份真心诚意。这种举动体现了他对老师的尊敬,也是期望获得对方愉悦的意愿的一种表现方式。 一旁,见老师真挚接下了珍贵礼品,脸上绽放欢愉的笑容后,蒙毅不禁对其臣服起来——可见这位陛下确实掌握了深入与仙师沟通的关键。现在,陛下不仅懂得给予,还学会了恰当的时间进行这样的馈赠。 "先生,我等对您的指诲不计其数。换取您手里的玉器也是应该的呢。陛下,我铭感五内的深意,自当效仿这份尊崇之礼。" 嬴政恭敬行礼,并微躬以示对老师的尊敬与敬佩之情。 面对自己能欣然接受两位擅长演技学生的赠送,这让楚风颇感意外甚至有些激动。他终于有机会大获一笔丰厚的利益! "快来吧,我们先到室内坐下吧。你们还没有吃吗?" 此时,楚风表现得非常热情,对两位演员的身份不再那么关注——"朕近日常常思念起先生所特制的佳肴呢。"提到食物二字时,嬴政双眼中闪过期待。 自从品尝到楚风精心制作的菜肴后,每次秦皇宫内厨师做的美食对他而言都成了乏味难食——宛如干草一样缺乏 力的口感。 “那就极好。你们就坐在位上等着,我会先给大家做个几个简单的菜系。稍后我们一起喝酒聊天。享受这段美妙时刻。” 经过一番赏礼后,获得了一些物质收益。对楚风而言,这不仅仅是钱那么简单——这意味着他即将告别依靠劳作维生的生活轨迹,迈向一种全新的境界与体验。 “扶苏,在这片仙界里,你是否也有所感受或者评价?” 在楚风料理完成之后,嬴政坐在凳子上,目光专注地打量着屋内,对身边的扶苏提出询问。 “儿啊,这样的天界景观确实让为父心生感叹,那些能让黑夜变得如白昼般耀眼的仙物,确实超越了人间所能拥有的。 在为父想象中,若是你能得到这样的仙物,以后晚上的事物,也就不再有那么多困难了。”扶苏随口说了句心里话。 听见这话,嬴政先是怔了一下,随后环顾房间内的灯光,目光中顿时涌现出一丝灼热之情。 对扶苏的满意程度明显加深,心中赞叹道:“此儿不仅孝顺,心思更是深邃。” 蒙毅在一旁同样附和,“公子孝心难掩人前,此等仙器定非凡品,非人间所有之物;臣在猜测,或许我们能够将它带回人间呢。” 他自己其实也有意于这件仙器,希望放在房中,夜晚如同白天一般光明。 嬴政听了后点点头,表示认可,心想:“蒙毅说得对,仙者对我似乎颇为喜好珠宝美玉。此次带来此宝,可谓选对良时。”他的笑容中透着对仙术的虔诚与尊崇。 面对奉承之辞,若换成他人,尤其是若对方是赵高这般的佞臣,嬴政只感到作呕,内心厌弃。 但此刻他没有多加计较。因为仙人的启迪和教导对他而言至关重要,他必须表明决心与感激。 “朕站在这未央宫中,几日以来反复思量。仙师为了警示天下大事的发生,敢于触逆,此为朕深感钦佩。倘若将来,若朕没有表现出真正的敬畏之心,则无颜进入如此仙境。 所谓献上宝物,并非朕个人的珍爱,而是表达朕对仙师之尊重及诚意,期盼在大秦的改命之路上,朕能付出一切,包括朕的意志和权力,只要仙师给予指明的希望和方向。”最后这句话里,嬴政表情凝重而又坚定了起来,透露出 独特的权威。 第一百五十九章 主动接待的主人翁 他的坚定和坚决引起了扶苏以及蒙毅的各自思考。在嬴政眼中,他的心意仿佛坚不可摧,如同金城铁壁般保护着他前进的方向。 蒙毅的话进一步激起了嬴政心中的豪情。“臣以为大势已去,赵高已经被铲除,丞相李斯遭到罢黜,那些修道者因金丹而陨落。 现在我们只需要等待,未来在仙师的指引下,建立万古基业、开创天地和谐的局面,从而积累超脱凡俗之德行,最终达成道统的修行。”听完蒙毅这番话后,嬴政亦感到无限向往。 “来了,抱歉让你们久候,你们先享用吧,我再去煮几个小菜助兴,”楚风端上一份酸辣土豆丝。 听到“先生,您无需客气,虽然我们不是十分饥饿,但是真的很怀念你亲自烹调的仙家风味。” “不用担心、没事就好。”楚风招呼大家。“我已经快做好了哦,尝一尝,保证美味。”等他离开了几分钟,秦政三人就已迫不及待,食物的味道 着他们的感官,筷子已被牢牢握住。 然而,主人并未现身。 赢政不敢自行举箸尝菜。 扶苏只能嗅得菜肴之香气,在脑海中尽情想象那份神仙般滋味的味道。 “不急躁,稍等片刻,等待主人前来。”赢政强行克制自己不去动手。 蒙毅和扶苏颔首赞同。 不久后。 楚风再次端着两个盘菜入场,看到赢政等人尚未开餐,但却听得到口水的吞咽声。 “无需谦让,来到这里就如同在家一般,请放轻心情享用。”楚风这样说道。 他又进入厨房取了一个菜品与一大锅米饭。 “一切就绪,现在开始用膳。” “试试这份可乐鸡翅,和这个辣椒鸡,这份茄子和肉丁,风味都不错。” 赢政赞叹道:“真好吃,太美味了!” 蒙毅感慨道:“呵,主厨的佳肴确实具有神仙一般的韵味!” 扶苏也表示赞同。 楚风拍了一下桌子,吓得嬴政、蒙毅、扶苏一阵愕然。 他们全都在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我想起来忘记一件事,顾不上请大家吃东西却忘了拿酒来。”楚风边说边急忙起身,“这是纯正的甘蔗酒,酒香醇美,请品尝一下。” 楚风分别倒了每个人一杯酒出来。 仙酿? 赢政看到如清水一般的甘蔗酒,激动不已,连颤抖的手都难以抑制。 “呵,嘿!” 入唇柔滑,还带有一些甘甜的口感,紧跟着,便是一股辛辣的气息。 这种辣意仿佛是从嘴一直延伸到腹部的深处,直达胃部。 这才是真正的美酒吧! “果然是仙酿啊!” 虽然也有一些传言,说在他父亲离世之后,似乎有一个伪造的遗诏被赵高与李斯宣布,这了他的王权。 然而这一刻并没有真正到来。扶苏就像李斯一样,面对着这种似梦似幻的“宿命”,只是认为那是不可能的事。 但他与嬴政和蒙毅之间的认知略有不同。他们相信那位仙人绝不可能胡言乱语他们。 于是,扶苏回答:"我遵从先皇教导。" 当看到他恭敬又稍有些警惕的模样,嬴政内心轻轻叹息,似乎确信扶苏一旦发现伪造的遗诏,将会明白其中的真假。 接着,楚风提出疑点:"父皇?这是扮演的哪个角色呢?" 从语气和穿着、年纪分析,扶苏显然参与了一出以秦国为主导的历史剧,能成为嬴政的「父皇」,仅剩几位角色。 此时嬴政才想起:“本王错矣,尚未为仙师介绍这位。”于是补充:“先生,这是我儿子——扶苏。” 对此评价,楚风点头称道:“说得有道理,若不是性子温顺得近乎守法有则,完全没有半点野心,恐怕大秦王朝的覆灭会来得早一些。确实如此。" 通过扶苏的气场和神情,可以看到一个历史上熟悉的身影逐渐清晰。 至于蒙毅,他更像是那个在楚风记忆中的《步步惊心》中那个形象的角色。 气氛突然变得紧张压抑,扶苏浑身紧绷,不敢移动,脸上布满苍白,仿佛大秦的败象全在他的手中一般。 这时,站在一边沉静多年的嬴政开言:“是我的过失。为了维持帝位,我一直警戒着众人。 如果我不曾这样指导扶苏,他的性格也不可能变成这样,导致在我辞世后大秦便无继位之臣。」 蒙毅不禁感叹嬴政这一份勇于认错的胸襟与豪情壮志,心中对他的敬佩油然而生。这才是自己应该追随的方向啊。 而扶苏,则是在一旁,试图发言但感到不知该说些什么,面对的是自己的生父——秦国的第一任 及充满神秘的强者。 场景中的每一个角色都散发着强烈的真实感和紧张氛围。这是一幅复杂而微妙的历史长卷,每个人都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地位和命运,而这其中的波折,则是让故事更为跌宕,充满了未知和变化的气息。 面对这两位人物,他的那份智慧早已被 了。 「实际上并不是全部的错误都在你身上。最严重的过失,确实出自始皇帝。」 正如古语所说:「家教不足是父亲的责任。」 始皇帝确实教导过您,但却没有将您视为大秦的未来继承人而加以培养。 虽然始皇帝统一六国,建立了伟大的事业,但打天下容易,守护这江山却十分困难。 历史上传来的教导,许多人都忽略了守成的艰难,有的人也许有所体悟,但不愿意承认。 权谋让他们心中的野心膨胀,渴望永生不死,并永久掌握天下。 这绝不可能成真。」 当楚风尚看着扶苏的神情时,他不忍让这位儿子受更多的苦楚。「 毕竟是孝顺之人,又符合太子之位的标准,他又错在哪?」 「君主听见了始皇自我反省,原本想着替他分忧一些这份责任, 但他却无法开口说话。「即便在伪诏之下选择顺从而非反抗, 他有错了吗?」听完楚风的解释,扶苏顿时有种被理解的感觉, 「但又不愿听见仙师对他父亲过于严厉的责备。 「先生也犯错了。」扶苏不解于自己犯错的地方是什么,因此话语显得空洞无物。」 「陛下对此感愧意深沉。」「先生的话语句句话是真理,陛下的过错过于严重。」 仙师之意指,身为人类之君,在手中握有尊贵的 权利的同时, 却不愿意放开心怀寻找长久生存之法,这种矛盾的心态绝非常事。 故此,导致大秦二世之后迅速走向败落。」 「此时此刻,蒙毅静静地思考着仙师可能传达的意义。 「历史上,无数的君主」……仙师不只是揭示出大秦 的命运, 而且更预知了大秦之后的中原王朝会遭遇的挑战。」」 这是一种多么骇人的神仙技艺呢?」 「来,为大秦干杯。」 见到场面气氛有点低沉,楚风赶紧举起酒杯说。 「实际上大秦国始皇帝的功业,也是历史千百年后的回响。 他结束了一个个战争频发,割据 的时代, 创立了一个空前绝后的大一统帝国,推行了郡县制度,标准化车辆尺寸,统一测量单位与文字规范, 令历史留下了秦皇之名!」 听见夸赞的声音传来,嬴政心中的豪情再次升起。 就好比当年秦灭诸侯,面临重重内外压力也不放弃宏伟抱负一般。 多谢先生点拨,」 答案是对他的赞美之情。 随着楚风的引导,场中的气氛再次变得融洽起来。 “前辈,请问之前您提出的强国三策中的最后一策——创立科举考试一事,我不甚理解。”一位听客发问道。 “对于科举考试应该考查的内容有什么建议吗?”蒙毅感觉到氛围适宜,便抓住时机提出疑问。 秦始皇赢政和长子扶苏亦迅速转向楚风,等待他的见解。 "关于大秦国境的情况,在这个时代,这是最佳同时也是相对陈旧的时期。" 稍微感喟之后,楚风继续阐述道:"这个时候的大秦国正是百家思想争鸣的时候,包括儒学、道学、阴阳学、纵横学、墨学、法学等各种学派齐聚一堂。 可以认为是最佳的时代,因为儒家提倡「仁政」、道家推崇「顺其自然的治国」、纵横家用「结盟与制敌」的战术、上层政治策略讲究「以智胜人」、墨家主张不攻打友邻且互相扶持的思想以及技艺到达巅峰的地位,而法学提倡国家律法的实施。这个时代人才如云,学术成果遍布各地。 如果使用得当,秦国有可能构筑起稳固千年的盛世。若是管理不当,则最终会被历史洪流所吞没,形成百年短命政权。” 秦始皇与蒙毅皆似豁然醒悟,但随即被一个关键的问题阻住了思路——如何将这一复杂体系应用至实处。 “恳请前辈教导!” “对于百家学说应用于一个朝代而言,的确不够稳定。各学派均希冀于占据领先地位,并力求使自家的学说成为国家哲学,成为官方推崇的理念。而矛盾与竞争也随之产生。 然而,矛盾的背后蕴含机遇——借助诸学派间相互制衡,权力掌控者能够实现权力的均衡。 例如,儒学可以激发创新 ,一个稳健繁荣的社会需要仁政,也需要懂得诸如礼仪乐曲、射艺、驾御技艺以及读书、计算等基本伦理价值。这样才会形成社会稳定和谐的局面。” 听完楚风的话后,扶苏心生激动,未尝想到尊贵的仙师竟对儒学赞誉有加,他以为,儒家之学是国邦立业的根本所在。 而近几年间,他对儒家的关注较多,也曾和权臣李斯产生了争执。于扶苏的看法里,儒家提倡仁义诚信智慧忠心的理论才能确保大秦国长期的安宁稳定。而过分严厉的律法规则是导致人民缺乏感情的根源。 面对残酷严格的政治制度和律法下长年压迫下的人民,迟早会产生反叛,使得秦国民众无法承受。 “阁下说的是儒家的学问可以作为科举制度的内容?”秦始皇嬴政询问道。 实际上,他更倾向于吸收道家的学问。毕竟,仙境与仙人都存在,他的兴趣点在于如何借助这样的知识提升自己的国家,增强国力。 楚风摇了摇头,“不只是儒家。如果一个朝代全盘照搬儒家思想进行治理,到最后很可能沦为士族 的政权,就好比北宋。其奉行‘士君子不当以微过致法责,不致坐累重罪’之传统,导致它被外敌击败,中原大地沦落到蛮族统治的手中。读书人最后变得无法承受重担,只是文弱之人,在朝廷上斤斤计较利益,忽略了国家大计与种族的命运。” 秦始皇似乎明白了什么,对楚风的看法颇为赞同。“那么,关于长治久安,千秋万祀的策略,请问先生有何妙策?”他对这个问题的迫切性表露无疑。 秦始皇心中充满了期待,既然楚风能够预见未来的盛况,想必对于实现国家长期稳定有独特而深思熟虑的想法和策略。 楚风回答道:“关于策略之事,请允许我以酒助兴。让我们且先饮一杯吧。”说着向嬴政投去一视同仁的眼神,希望后者耐心等待。 看到三位秦国大臣如此急切,楚风内心暗自感慨,看来要重新对演技做出一番定夺——即便是与这些资深演员的演出相比也是相形见拙。 嬴政回问道:楚前辈是否有什么策略可以让天下太平,国祚永固而不衰亡?” 这无疑是秦始皇内心最大的期望和渴求,他愿意倾囊而出换取长盛不衰的答案。 楚风深知未来的不确定性,“世间变数众多,包括自然灾害与人为灾难都可能对国运带来影响。不过,就现有的理论与经验看来。” 他缓缓道: 然而关于具体的国策,我们还是要根据当时的情景和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就如同现在科举制度和百家争鸣的知识背景一样。” 一口甜蜜的甘蔗入口, 扶苏脸上洋溢出淡淡的红晕。 「对啊,先生提及儒家思想在治世中所扮演的关键角色之时, 又提到了宋朝及那些知识分子的故事。」 第一百六十章 深入对话 在一旁,蒙毅连忙接过话题,话语如流水般流出。 楚风靠着椅背,缓缓开口道: 在宋朝时,由于推行了儒家之道, 重视文学艺术,而忽略了军事建设。 结果导致宋朝走向了一个 风格。 最终未能真正挺直脊梁,将士在外为收复失地奋斗, 但朝廷中的君主们却担忧自身王位的安全, 于是下达了收回将士十二道金牌指令,将他们召回京城。 接着,在所谓“莫须有”的指控中将这些人置于死地。」 听到这里,嬴政心里对儒家的理论逐渐产生了偏见。他认为这样的教育,造就了一整代人缺少骨气, 与始皇帝一理念不相符合。「儒家学说虽美好,但为什么却导致了这些后果呢?」他的思绪开始浮现这样的疑问。 蒙毅的感受亦是如此。 出身武家家庭的他曾拥有了与军队之间深厚的情感联系。 如今,得知以儒家治国后,带来的结果竟是如此反常,他也开始排斥儒学的可能性。 而扶苏此刻心情沉重,难以掩饰其失望之情。 转折处,故事再展新风貌,引起了嬴政与同伴的好奇之心。 「但是,要知道,儒家的智慧却是确保长久安宁的理想之道!」 经过了世间的种种验证之后,儒家学说是如此宝贵。 「难道真的是这样?」 扶苏眼神闪烁着希望,带着一丝激动问道。同时,嬴政以及蒙毅也同样感意外,心中充满了不确定感。 「仙师此举究竟有何深意?」 他说的似乎指出了一个问题,强调了儒家思想如何使得一代知识分子丧失骨气、使得整个国家变得疲弱不堪。然而现在他又声称儒家才是带来国家持久稳定之策? 「宋朝犯下的错误在于,它过分依赖儒家思想去影响所有民众,当推崇文而抑制武之后,整个社会的风气便也随之转变了。」 而接下来,若是秦朝采取同样途径引导全民呢? 这是谁最先理解这一深刻道理的问题? 「先生,请问您已经明白了。」 楚风微笑着颔首,接着阐述,「悟透便好了,我们继续深入对话。」 三位听者连连点头,眼前的情景犹如甘霖洒落,使他们如醉醇美的美酒般欣喜,更胜过任何精致的佳酿琼浆玉露。 谈论结束后,话题转移到法家理念, 儒家教化百姓,法家管束众人,而在这过程中, 楚风心中还存在着一个更为理想的国家形态, 当然这一切都源自最新新闻报导的关于大秦古墓, 以及他对于这三个被称为"表演天才"的历史人物的思考,引发了楚风对其对历史进程做出某些干预的幻想。 他知道这一切只是一种理想,并非易行之事。 眼前的这几个人只是"表现型"的角色,他们才敢于放胆畅所欲言。 “一个国家没有法度就不稳定也不安宁,不会被判刑, 与作恶的人不受惩罚, 执法者失去了权威性,民众就会失去信心。 当违法犯罪者被捕受到惩处后,人民才会真正拥戴这样的 和朝代。 但也不能过度严厉,法立在上部,则社会形成其下的习俗应温和适中;法律应当公平,合乎人性和理性,不可因为几枚铜币失窃而立即执行 ; 也应给予合理的处罚, 嬴政脑中已经构思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计划着如何让秦国脱胎换骨、面目一新。 “恭喜陛下降临人间、祝福陛下得享永寿!”众臣皆纷纷称庆,内心深处对始皇帝提及的长治久安策略表现出强烈的兴趣与期待。 冯去疾迈步向前发问:“长治久安的手段具体是何物?请陛下详述。” 目光环视,嬴政扫视诸臣:“这个答案,在我们三日后聚首会面之际便可明晓。” 上一次他们进入仙境,斩魔杀戮三日;这一回同样是三日时间吗?究竟要面对的是何人? 众臣陷入猜度之中。有些人推想这次可能又将展开腥风血雨。 “中书令是否准备好了?现在我来宣旨。”嬴政下令。 中书令应声而动,屈身恭顺地答道:“陛下有命,在下遵奉。”随即启禀:“请您传书函,请儒学的首领伏念及墨者的掌事者,法学者中的代表如李斯和农学会中的精英代表,以及农家中的侠士领袖于三日后汇聚皇宫商谈事务!” 他的一番言论不仅解开了疑惑,但同时也仿佛投掷了石子般激起了层层涟漪。 “请问陛下,此为何目的?”隗壮立即发问道。 “我要通过融合这四大领域的知识与智慧来治理国家与政权,而不拘泥于某家的观点。”嬴政简单解说:“这些学问的源头,乃是神仙指授之机缘。将来的事情你们自会在其中体会到。" "时间不早,请各位大人回寝宫吧。" 挥手驱离后,始皇帝转身离开,留给臣子们时间思考今日晚上楚风所谈论之事。 听说嬴政意图用四大学派的智慧治理国家时,许多官臣都在暗思,蒙毅和扶苏观察到情况,也大致明白,始皇帝的真意。之前长期倾向儒学的扶苏,现在则端正了思想立场。 儒学会被用来教育民众,但不适合治世,仅作道德熏陶用。 每一学派都有其局限性,但合四家之力可补缺相生相克,并形成相互制约关系。而当楚风阐述心理的精髓——均衡理念后,不禁令嬴政皱眉深思。 心理首要原则便是追求均衡状态——让不同的政治力量达到相互平衡的态势,方能让帝国 稳固安定。 而非由单个车坊总监(中车府令)与首相联手操控国家全局。 接下来心理第二原则是分权:适度让手中不必要的权利下放给相关部门,防止国家陷入某位君王离世即动荡的困境。简言之,这也是一种维持整体和谐平衡的手法。 在做出痛苦的选择之时,儒教与墨教会同样面临着考验;农家的村民们,则在不断积累资源,时刻准备好发起叛乱以求存。在皇帝的陵墓中,李斯阅读完黑龙手稿,他的眉头虽是紧锁,却在内心深处涌动着一股 与热忱;仿佛是从空中摔落到了地面。对现在而言,这是他重新回归高位的契机。 再过三天,一座繁忙而热闹的咸阳城再次迎来了繁荣景象。嬴政宣布让那些未能获得出入许可的市民,也能踏入这座都城。 当然,在城墙的入口处设置了警备军队进行严格的查验证实,确保不允许任何持武器或危险物品的人闯入城内原本的整个大秦国就像一池静寂的死水,不断征发的劳役、未终结的大秦边防线上的烽烟,六国立界中的贼匪横行。看似完成了统一霸业的大秦国,实际上则是内部波涛暗藏、局势纷扰不定。 而这一切看似风平浪静的表层下,则是被一位名叫嬴政的大秦帝皇所严密掌控。在这层看似死水之下的暗潮涌动,实则是昔日六国残余的阴影、无辜百姓无奈的生活写照。 都城外围,身穿墨绿长袍的李斯是首批到达现场的人物。在他的周围,还有两名影卫的守卫,以防他出现突袭或逃跑的举动,尽管他对此并不感冒,对权力极度热衷,自然不会逃跑。 活在当下可能意味着有更多机会等待着他。为了保住性命而逃跑,却不值得这样的牺牲。 “伏玄见过师兄。”穿着儒服,以学问着称于人界的他,成为了第二位到场之人,而他并不愿让儒教成为嬴政大权之下的附庸。其他部分儒学学者则渴望推动他们自己的学术思想更广泛的传播。这是一个无法单凭他个人意愿去改变的机会。 面前的这个李斯正是荀子教授的学生之一,然而,因与韩非子事件中的裂隙而被迫离师而去。 “未央宫中有仙人的存在并非空谈;仙境实是确有其地。从前我也有过踏足仙界的经历,但遭到了拒绝。仅限于皇帝与右丞相方能入此仙界之门。”李斯以平静而客观的口吻述说了事实,仿佛在讨论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但对于伏玄来说,这段讲述证明了一个观点,并且,在这时,作为大秦墨者的代表,他也登场了。身穿粗糙的黑服,头戴竹斗笠、肤色泛黄色的男子蓄着山羊胡: “贤者相夫来到此地见到了尊敬的李公、尊贵的伏公。” 夫贤,这位人物是春 秋战国时期的墨子后代,并且现如今在墨家长者一职上有着重要地位。他的手中技术掌握的可以说是得心应手。 “哼,巨子,您吃过饭了吗?” 李斯微点了下头,带着些许关怀之意,提出这个问题。 夫贤回应道:“吃过了,咸阳城的羊肉汤,那个味道可是十分独特。” 他们三人的聊天充满了平淡的气息。 显然李斯对于话题的把握游刃有余, 知道如何与商鞅和巨子们讨论一些共 同关心的话题。 很快之后, 农家长者的代表,一位叫做朱伯的人物也出现了。他全身农耕者装扮,肤质在四人里是其中肤色最黑也最糙的。但他的体格高 大强壮,眼睛明亮有神,并拥有深沉稳重而又不露张扬的气质。 "诸公请起!"农家长者朱伯行直了身子,抱拳行礼。 因为身份原因 ,他对李斯、商鞅等人表示尊敬 ,从来不过分卑微也 不过高傲。 "既然大家已经聚齐,我们出发好了。” 李斯点头向朱伯示意。 在黄门侍郎的带领下,一行人通过走廊走过了石 雕石阶,登上了台阶,最终到达了咸 阳殿的殿堂。 四人一同施以躬身的朝拜之礼。 嬴政轻挥手,表示无需如此,“起来,你们坐下。” 这个庞大的殿堂里,坐在上位的正是赢正,身旁有数位郎中陪同守卫。右侧则分别坐着战功累累的武成候,以及当代的秦上将蒙恬,秦左右丞相和未来的秦国继承人扶 苏坐在了他的左侧。 「此次把诸位聚集过来是因为仙师给予的点化,为我找到治国安邦的有效办法 。」 说罢 ,嬴 正的眼神中泛起一丝复杂的情绪,注视着李斯 。 「李 斯。」 「属下在。」李 斯连忙低头恭敬回答 。 胜 正继续说到:“您作为法学家之首,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请对法 家学识做一个介绍,给众人分享你理解与认知的法家学问吧 。」 预料之中的是 ,早已对此做好准备 。他了解的皇帝嬴 正非同一般。 从当赢正提及要用各家学术管理国家政事,让黄门侍 廪前往传达这一决策的那一刻起,他就清楚自 己将会成为 法 学 高 层 的人物。 前往时凭借是他的法学背景,赢得了秦皇嬴正的信任和亲睐,随后他以优秀的执行能力,展现出自己对法家策略的理解并成功实践之。 可惜,仙门之世的降临打破了这个平静 ,由于 仙师的话语导致,他 的政治地位由 大秦左丞相降为管理皇家墓园之官,一切重新洗牌。 李斯开始介绍:「法家学问之重点,在法律制度 。在法 家看来,法典必须公平公正,并为人民所遵 行,同时强调以法制治理社会 。法的建立需确保所有社会成员遵循规则 ,通过严格的律法约束个体行为 。」 而是简单的几个案例,这些都是李斯这段时间以及之前所看到听到的事情。 没有秩序,国家就会乱。 嬴政心里有点不舍的让出了李斯这颗才华卓越的棋子。 他说的法,跟楚河所说的法非常接近了。 在他的记忆中,这些年李斯一直在他身边努力着,帮他构建起强大的帝国。 不过他又想到了,为了权势的利益,李斯联手赵高,起草伪造的遗诏,逼死了苏、蒙恬这样的功臣英雄。 那一份点出的心动消失了。 此刻的李斯只是法治领袖之一,他完成使命之后还是要去修建皇陵。 尽管李斯讲得非常出色,将建立法治的重要性表达得明明白白,连伏念、宰衡、朱博这些人都接受了这一理论,但似乎还缺失了最关键的环节——法律条文系统性建设。 第一百六十一章 厨师进城施展绝技 “老师说得好,在规则面前无法形成规矩,国家如果缺乏明确的法规,无法惩罚犯罪、防止 、抢劫和其他罪恶泛滥,老百姓怎能安心稳定生活?国家的安稳又在哪里能找到呢? 秦国在商鞅的法治之下曾变得强盛而最终统一中原。 我知道,大家心中依然存在怀念六个国家、对过往仇恨的念头。 但老师同样提到过,各国争斗只会让矛盾激化,而一个统一的大华夏会令人民得以安居乐业。 个人抱负以及个人仇恨,在国家大事面前微不足道。 华夏之敌,是在外部而不是内部。” 嬴政的话并没有对伏念等人大有触动。对家仇国耻的深埋使得这些人永远觉得他们依然是那六个国家的人,而不再认同他们是秦人,因为他们自出生就如此,父母、祖上都属于这个国家的一部分,对于这个世代流传下来的家园感情极为深厚。 当发现周围众人对此并无特别情绪时,他直奔主题:“伏念,作为儒家领袖,你来说说儒家之道的深意是什么?” 伏念回答得很干脆:“可以。” 儒家的道理繁杂且深刻,伏念用孔夫子的治国之道和荀子的人本主义思想来解读儒家思想。 这场讲授持续了整整半个时辰或是一个小时,嬴政全神贯注,深入理解和琢磨着每一个知识点。 因为他过去从未深入学习过儒家理论,对儒家理念存在偏见,而这正是由于法治时代的到来和李斯及其帝国的影响所致。 然而,根据仙师所述,儒家的学说算是受益多于弊端,因为其它各家学术若是执政,可能不会导致持续几个世纪的王朝衰落。 接下来则是墨家和农家的观点了。 “朕有个建议,使用这四家的思想来管理国家政治,是因为仙师已清楚表明。儒家教育人民、法家制定法律、墨家主张工程建筑、农家侧重农业生产,兵家关注对外军事事务。这样一来才有长期稳定的时机。并非以一家独大或多家辩论,任何事物都需要有序的安排,这也是规定。” 听完四方学术后的嬴政如此说来。 楚风并未具体描述应用这五家理念使秦国变强的策略。 然而,对于天生智慧非凡的秦始皇而言,一旦点明了一些理念,他就能够形成一套较成熟的策略。就像是现在的情况,秦始皇已发布了诏令,要开始实行科举制,并且用儒家、法家、墨家、农家、兵家五大学派的思想作为科考内容。并且公开宣布用这五种学派管理国家政治,详述应用五大学派的方式:儒家负责道德化大众,也就是说所有人都需要掌握儒家的知识,法家制定秦国法度,日后廷尉(掌刑法的地方)就会依据秦国典制判决犯事。法家的法律人士也将在许多方面进入廷尉职务。墨家则专注建设工程,城市改造、农业工具改进以及房屋建筑等都将由墨家人手完成,因此,未来可能会产生地产业和包工头一类的角色从中诞生。这当然还有未来的讨论。至于农家的立场,很明显,原本的徭役繁重使百姓劳苦不堪,包括修建长城、直道和城墙在内的任务加重了负担。而今农夫归于田亩,随着始皇采纳农家思想治理国政,农业与民生的基本保障相联系。这就是楚风的真实观点:“人民以饮食为核心,秦朝的和平安定源自于民众的生活所需。统一后的人心思定,如果大秦可以让每个平民饱腹衣暖并安定地生活。必然没有太多分歧,在面对后世复辟者时,这样的稳定也是毋庸置疑的。 儒学的孟子曾说过,“民犹如水”,既能承载事物也可以倾覆它们。 这五个学科,你们都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也已被你们理解得相当深入。” 现在,本王需要你们做出一个决定。 我们谈了这么多,时间已经接近午后。然而众人丝毫没有显露出疲惫之意,黄门侍郎依旧热情地端上了热茶和水果招待各位。 李斯内心已经开始憋不住,急于表达他的观点。如果他还是大秦的丞相,此时必定会率先站出来直接建言,或许还会为了法家的地位稍微努力争取一番,让法家坐首位置,或者是让秦始皇抛弃各家学说中的杂驳,直接以法家为基构建全新学术流派。但是现在的情况却大不相同——他已经从丞相的位置滑落,成为了大秦眼里的罪犯,仅因为仙师一句话就注定了将来的轨迹:他将成为奸佞之手赵高的同党,扶持胡亥即位,逼死了公子扶苏和上将军蒙恬。他自踏入这大殿的那一刻起,就感觉到蒙恬和蒙毅用充满敌意的眼神注视着他,秦始皇眼中则无丝毫感情。 以往的秦始皇对他可是宠爱有加!在这样的情况下,李斯不敢轻易站出,还需小心翼翼应对,以保住自己的一席之地。 "尊敬的伏念先生,请问您有何高见吗?" 看到大家都未发言,只是一味保持沉默,嬴政径直点名问道。在他内心,他坚信要做成之事,定要成功,若伏念反对,他认为在儒家学者中必能找到赞同者,那便以此为切入点进行游说。 无论是通过科举选拔引入的儒家学者,还是其他诸家,只要他们对各自的学问领域心向秦王的治国有贡献,无疑能吸引更多的志士投入进来,同样的原理也同样适用儒家以外的诸家。 伏念内心里并非希望儒家能成为秦国治理国家的工具之一,也不想儒家内部的“士”参与到各家之间的争夺当中。秦始皇以各家之法管理国政,而儒家仅作为教导大众的角色定位,并非其所能彻底理解的范畴。对于儒家学者而言,他们在步入官场后的职责是什么?又如何能够有效教导万民? 至于儒家自身,在此过程中需要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法家制定法律并负责司法执行。 兵家主战之事。 墨家致力于建设。 农家专注于农业生产与耕作。 儒家的目的是教育大众,那如何才能实现这个目的呢? "朕已无法明晓教育万民之途,阁下有何高招?"面对困惑的问题,伏念敢于直面提问。 面对这个疑问,嬴政稍作沉思后望向了身旁的蒙毅。话又说回来,仙师似乎也没明确说明儒家应当如何教育万民,这是不是也值得深入讨论的问题? 当时确实有些疏漏,忘了询问。蒙毅与我一同探讨以儒法教化的途径,却似觉其中有所分寸。 毕竟是仙人所言为大宋的先声。 伏念注意到始皇的表情变化,内心产生了疑问。 是仙人未曾讲明呢,还是诸公没能领悟仙意?当下场面有些凝重,气氛变得颇为别扭。 李斯忍不住在这个关键时机出声,向始皇帝报告:“陛下,臣有重要事宜需禀报。” 面对伏地的李斯,始皇帝眉头微蹙,最终给予了同意。 “详述详情。” 李斯抬起眼眸望向始皇帝满含厌恶的目光,补充道:“陛下,关于儒家教育之事,有稷下学宫可借鉴。” 这番言论一出口,多数人在意中略显愕然,目光不自觉看向旁人及对方。 蒙毅侧目审视李斯,对方急切显露自己策略的眼神已无法掩饰其野心。 不能被昔日毁大秦之人夺过风头! "陛下,所言甚是。儒家应立稷下学宫以为教化百姓的关键。" 蒙毅径自先提出关键意见。此论一发,人人顿悟,果是在全国各地设立学宫吗? 始皇帝略加考虑之后认为此法合理可取。 仙师未细谈教化方法,恐怕其本意就是如此?教化万民之意显赫。 若不在多地建设学宫、招收学子,则称何以万民生而为教化,岂不空言大言? "确实在理。"始皇帝点头称赞。 眼看此景,李斯转头望向蒙毅,内心虽然不情愿却只得低下头。 伏念深吸一口气,向始皇帝躬身致礼:"陛下,伏念仅是儒家的掌旗人物,并不一定能够令所有儒家人欣然认同此计策,更不必论建造学宫的事务之复杂以及如何将教化之重任交付于万民,又将用何等方法传授之?" 不止伏念心存质疑,其余之人同样抱有这样的不解。 如何运用各家之学教导万世,又将如何选择正确的教育方式,这是众人的疑惑所在。 这一段讨论直到始皇帝胃里的声响开始发出不适信号才告结束。 "仙境之中,仙师亲自下厨,烹制佳肴,那些美食确实人间难得,美味绝伦!" 始皇帝品尝的饭菜口感似乎有些欠缺,令他在心中产生了一些微感不满。随后,众人听闻仙境和仙师之事,更是充满了无穷的好奇感。仿佛一只猫,在内心不停地抓挠。 “确实,尤其是仙酿,那种味道简直是令人难以忘怀,实在是太美妙了,这一杯中的饮品,感觉自己就像是品尝到了纯粹的清水一般。”蒙毅舔了舔嘴唇,跟着附和道。 “仙意诱人,仙酒馥郁,仙境 。仙者之语,令人惊叹不已,心生敬畏,又能从中汲取人生之道。”扶苏也迅速补充说道。 伏念原先主张‘寝勿语,食无言’的原则, 但在秦始皇、蒙毅、以及扶苏他们谈及‘仙界之美妙’并引入‘丈夫贤明、朱伯英明、蒙恬雄才、李斯智慧’的话语话题时,他也难以抵挡住,主动提出了几句相关询问问题。 边谈边吃地开展对话, 也许,在某种程度上并无不当……。 制定国家策略的过程是相当繁复且庞大的工作。 看似任务艰巨,能对未来产生深远影响,然而对于这时的秦国来说,实则并未显得那么棘手。 在秦始皇完成吞灭六国后留下的赫赫威风之下,他正推行以科举来选用士子的制度,而非传统的推荐或世袭制。 秦国以县制为基础统治全国之时,已然在历史上开辟了创新的先河。只可惜,秦国的生命如此短暂。 但这片短暂的存在中,形成了统一帝国的秦朝,对后世的影象深远持久。 仅以皇帝身份而言,在嬴政之后,所有中原王朝的统治者都会自认为君主为 之尊。 始皇帝就像黄金在沙漠里闪耀,光彩万年不衰。这位皇帝的个人魅力不仅在此,更体现在他在午后的讨论中展现出的领导风范和远见卓识。因此,农学与墨学已经对其产生了臣服之心。 在此之前,墨家与农学等学派通常被视为处于法律体系下方的社会基层组织。伏念仍然坚持己见,是因为他认为,儒家教育普及万民,但建设学宫的工作却需要靠儒家人士自己承担这一重任。由于现在秦国已经不存在徭役,劳力皆已回归农村,建立学宫就需要自家出资雇佣墨学人士并购买所需的建材。 一番激烈讨论后, 紧接着的一天早朝会议上,赢政宣布将秦国的国策改为儒法墨兵农五家之说共同治国理政的综合运用,并且官制由荐举变为以科举取士,当然皇帝也拥有一定的任命免职权。 就仿佛当前的情况,正是这一政策变化的开端。 伏念、李斯、相夫贤与朱伯四大贤士变为了秦国的国师,并且有了正式职位。 朝廷之上的百官里,有些人明智通透,理解到新科举系统的开动,意味着他们无法再仅依赖亲近人士进行任命了;另一些人不明就里,则默守传统。 皇帝陛下听闻圣师指导后,决定实施强化版科举策略,如今各家代表之间已经有过多次深入交谈。 故决定将在秋季中旬,在咸阳、颖川、南阳、河东、巴郡、琅琊及邯郸等地设置专门举行科举考试之地。 凡进入参加考试之士,在科举监督下,只要通过资格筛选,都将获得官职。 秦国任命官员的方式,除了推荐制,也包括皇权亲自选拔与起用客卿的途径,还有一种是入伍从将,现在则是开启了一场历史的里程碑改革—— 任何人士,不管来自儒释道三界或是商工农学,只要具备读写的能力并且能够顺利通过这套系统的考题,都有机会进入朝廷服务, 这样的壮举在统一后大秦的历史上,确实引起了一番巨大的波澜,并且对后世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其他国家的六国人民对此也是颇为心动。 此时,风楚却不知自己不经意间的一念之行,已经对未来的大秦国史造就了巨大的影响,此刻他正站在四川航空机场的大门外。 第一百六十二章 女中豪杰之正义之行 嗡……! 一声轰响传遍周围。 车身为艳红,车型低矮精致且装饰着豪华前脸,立即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 “刹车!” 一声清晰的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红色的性能汽车直愣愣地停在楚风面前。 "上去吧。” 驾车室里的白衣服男子,李木元对着楚风点头示座。 众人的艳羡目光见证了楚风进入车厢的过程。 他坐下时感叹不已,这性能汽车坐着,确实与众不同。 “轰鸣……!” 重型动力系统的引擎声如雷般发出咆哮。 "我先带你回家吧。听说您今天要过来,我早早就准备了各种食材,在家里为你做好了餐。” 李木元的坦率性格显而易见,在旁人艳慕的眼神中显得坚定有力,虽有看似理所当然指挥的语气存在,初次交往或许会有不自在的体验。 深入接触后,则可以感受到他的个性实在很好,值得深入结交。 不然,楚风也无法直接找到她。 「你能稳定地驾驶汽车吗?」 注视着转头看向他的李玉言,看着不间断流动的人群车海,在他心中引起一股沉重感。 「放心,我是老手啦!」李玉言转头,对前方的道路笑了笑。 两人一起驱车前行。不久后,车辆抵达汉川市的蓝山区域,这里是高消费居住区的一份子,复式设计的公寓是过去的楚风从未敢梦想过的生活。 一阵电梯声音,李玉昊兴奋不已。「神级主厨来喽!」听到声音,就知道是主厨楚风抵达了。 了解到楚风即将莅临,他已经想好了主意,决定购买食物请楚风主厨在这座城市内做菜。 记得前次民宿之旅让他难以忘怀,那段经历令他渴望再次体验那种滋味。「他们是我的伙伴张澜,无需再自我介绍了。这是魏楚瑜以及张羽两位朋友;我们都喜爱美食,在听闻你可以治愈厌食,这实在不可思议,都想要试试你的手艺。只是因事务繁忙,原计划在夏季以后实现。 却没想到你会出现在这座城市,于是我自行发起邀请,让你充当客座厨师的角色。 请您放一万个心,这件事情我已经安排妥当。」 身穿轻便衣物,带上了柔和的粉妆,魏楚瑜轻轻一笑。「楚主厨,您看上去如此年青,英姿勃发。」她这样称赞。 楚风以礼回应:「谢谢您的褒赏。」另一面,身着西服且眼镜闪烁,张羽呈现出一种斯文的魅力。「您好。」「您好。」这就是双方的招呼方式。 对话结束后,李玉言说道:「好啦、好了,让我来向您展示我们的食材。若您需协助,请直接通知我。」她似乎已经口水流下三尺。作为一名吃货,面对由楚风所烹饪出的美食,没有任何抗拒与惋惜,她期待品尝这份美味一刻也未曾耽误。「呲!」厨房内响起一声油温加热后的响声。「好香耶!」李玉昊深深的吸了口气,心情异常激动,正是那香气四溢的美味。「让我们一起享受上次民宿旅行时的经历吧!」几个人围坐在一桌,重述了上次的旅程。「一小时过去,楚风洗净双手出来,他微笑说:」「可以开始用膳啦。」 李玉浩十分积极,立刻起身道:“我来帮忙!” 张澜和李玉言也跟着站起,面对这样的情况,魏楚瑜也只好起身准备协助,而张羽则觉得此事颇具趣味。 盒内装有九种蔬菜一品汤,摆置桌面。 “快,都坐下吧,我早迫不及待了。”李玉浩赶紧呼唤众人。 单是这扑鼻的香味,就足以勾起了人们的食欲。 尽管张羽一向以饱尝山珍海味自居,也不得不承认,桌上的每一道菜色皆非常美味。 "嗯!总算又能品味到大厨亲手所烹饪的美食了!" 李玉浩满心欢喜的表示。 别说他人,每个人的感受也差不多,他们全都靠着椅背不愿离开,这份沉溺感可见一斑。 一辆豪华跑车,停在秦的街头边缘。 由李玉言和她弟弟楚风组成的六人组,踏上了从郊区前往都市内着名老古董街的旅程。 抵达目的地后停车。 "我已经联系了翡翠斋的掌柜。这些美玉只需完成评估,就可以直接进行交易了。" 在边走谈边介绍情况中,李玉言对楚风说。 得知楚风需要帮助,她立刻应下了。古董市并不涉猎她,不过张澜的父亲张先生却有收集雅致好物的兴趣,并且与古玩市场中一些人士有所交游。这家翡翠斋正是其中之一。 这座古董 区,构成了汉江市的旅游亮点,一条布满古朴灰瓦、石板小巷的气息弥漫其中。 穿越两只小动物后,来到了一个典型的院子。 "欢迎光临!" 一名身材苗条的服务人员向他们微鞠躬致意,其深低的颈饰能吸引更多关注。 对于李玉浩及张羽,这位女孩的容貌仅属一般,无太多吸引之处。 于楚风则未觉有何不同。 他身边的御姐李玉言、冷峻女神张澜以及温婉的小妹妹魏楚瑜,足以令他的世界精彩无比。 "我是昨天有预先约定的事。请问可有一位马大叔?" 一眼之间,服务人员便可分辨出几人的穿着与身份,显而易见是些财力充裕者。 "诸位请跟我来。" 他赶忙回复并引导客人步入客厅。 进入大厅后,他们见到满墙的各式古董展品。 楚风对这类东西既无深入理解,也没兴趣过问。 见到这些,他并未表现什么,反而对坐在内屋中已发福、正在热情迎接他们的马二宝说道。 “去,把雨季之前的龙井绿茶拿出来给大伙品一品。” 马二宝深知张澜的底细, 在商海之中,张天风无疑是一名举足轻重的人物。 关于张澜这位女将,他也略有耳闻,在一次宴会上,听见过几位业界大佬酒后谈论。 为了爱女张澜的欢心,据说张天风不惜花费上亿巨资! 马叔叔,咱们此次前来,实则是想邀请您鉴赏一番几件珍贵玉石。”李玉言开门见山。 而楚风则摊开藏宝袋,展示了几枚精致绝伦的宝玉。 刚刚过三天的时间,嬴政赠送来的十件宝玉,承载着他对这份友情的心意。 “古玩玉器?” 接触片刻之后,马二宝便判断出这些珍宝非比寻常。 马二宝当即取出眼镜仔细检查,戴上手套,开始了一段细致的品赏过程。 “确实都是名贵的玉制品。” 按下了一阵子之后,马二宝的脸上的神情充满了疑惑。 “这些玉石究竟来自于何方?” 王者的目光,转向了楚风询问道。 “是我的朋友送的。” 楚风老实地答了问。 可以看出马二宝并不全然信任这些话,直接回应道: 以我多年的行业阅历,推断此批玉器大有可能属于秦朝时期,那纹饰与那时的玉艺相似。 而这纹案的样式亦与其相近。在这座咸阳古城中,的确存有这样的文物记录——名为"阴线龙首纹玉璧"。 但是这纹路却似乎不是年代久远的产物。仿佛是刚刚制造完成,没有经历过时间的磨炼与洗礼。 这也是我的疑问所在。” 楚风听得马语,微微拧眉思考。 那些演技高超的人到底是怎样的人物? 能拥有如斯顶级的宝物就已经足够让人吃惊,竟连秦朝都极为接近。 说是他们穿越时空而来秦帝国的说法,楚风是不会轻易相信的。 当前,已步入科技发达的时代,人们可以将月壤从月球背面采回地球。 “那就说说看,它们的价值呢?” 想到这里,楚风不愿再沉溺于不可思议之事,关键还是希望以自身能力换取更多的财富。 何时出自何代,又为什么制作成现在模样反而像古代工艺对他来说不值关心。 顺着楚风的目光望去,马二宝审视起眼前的人儿。 马叔对李玉言他们并没有了解,但关于张澜这位女子以及背后的张宇他多少有些记忆。 因此,在张澜亲自带他们出现的情况下,显然这些人都非同一般。 接着便知此时不能采用之前手段,只能静静倾听,观察对方真正的价值。 "这样的话,一块玉石,三十万怎么样?”马二宝想了想,开始提出了价格。 已经接近友情定价。 因为现在市面的一般宝石价格大概也就是这样了,变动范围从几千到几千万都有可能。 他们八块精美的玉石已经是精雕细琢好的状态,并不易于重新打磨。 论是否为“古玉”,如果行家鉴定,可能会有一些争议。除非用科学方式检测,像是做碳十四测年。 但是这样一来就涉及到了风险性,可能是真实的古玉,或者是复制品。 然而李玉言则道:"马叔,这可不是一般的价格,只要你不需要,那就没有关系啦。" "的确,这八件宝石确实值得去考虑出手呢。"站在旁边,李玉浩说道,虽然他只是在口头上表示,确实有这么一种想法的意味。 第一方面,他这样做可以偿还他对楚风的一份善意,建立友谊。 另一方面,将宝石送给别人,也是获得赞赏的一种途径。假如最初他就知道楚风是要出手卖宝石,他必然会出手购买。 负责笑谈的是马二宝:"若这的确是古玉,则这块商朝的珍贵宝石价值可达千万之数。然而这古玉石并不容易获得,不是埋入地底就是已经挖掘出土了。不久前有一条新闻应该你们都已经看过,那个战国时期的 之墓,内中的古玉就是如此珍贵,遗憾啊,未来或许只能存在于展览馆之中。 除却... 你的朋友,他的这个宝玉品质虽佳,不过已被精细雕刻过,再次磨砺的话,便会损伤玉石本身。看上去像是属于春秋时期,不过其图案似乎刚制作完不久,并非那么精细。即便是那些专家们来鉴识也是难分真假。既然这样,我再加上十万给你!" 商贸交流,他对这个条件给出了极慷慨的尺度。 "楚哥,卖给我两个吧。”直接选出了两对玉璧的,李玉言说。 她对宝石没有太多研究,不过也不想在帮助楚风时让他受到不公平的损失。 还是玉器本身的真伪得到了确认;不确定的只在于时代上可能有些浮动。 拨弄一下楚风的手,李玉言便笑道:"这套,价值一百万。” 楚风:"如果你喜欢的话,就算送你了。" 面前一阵呆滞过后,李玉言眼中流露出万般风情,给楚风以深邃的眼神。 "那可不可以收起你那种心疼的眼神呢!" 话说完,拿起手机操作了几下,又从袋子里取出一张卡片来。“这里有一百万,你拿着。” 当见到楚风云淡而定的眼神时,便开口道:“要是嫌多,就算数。” 楚风伸出手接住卡片。“那就这样吧。” 见到这一幕,马二宝的眼睛猛地瞪圆了看向李玉言,又回头笑着道:“呵呵呵呵,都说商场无义无信,今天竟然遇上贵人。先前,某确实是小看了你,那玉的价格定为55万。 都当做是我对诸位结缘之意。今后还请大家常来玉翠阁走走,多多照顾哦。” 我真是傻透顶了! 马二宝内心独白。能与澜公子一同出现的年轻男子哪是普通人! 此时才发现,眼前这位女士的身分更为惊人! 实质只是一帮富豪后的孩子出售珍藏。 我何必这么较真? 把奸商的角色刻在我头上。 总有一天会成为他们背后议论的对象。 自毁声誉我多傻? 难以置信的是,我真的傻到了骨子里。 我仅仅为玉石的奇特着迷。忘记了他们真正的身分。 心中不禁感到懊悔,甚至觉得50万可能少了,毕竟我现在拿出的数量已经很受限了。 六件玉石作品中,有两件被这容貌绝色,肤如雪,双腿修长的女性所选。剩下的四件,单价每块50万。总共加起来是200万,也是一笔不菲的财富。这并非一个小数目。 对于像他这样的古玩商人来说。喊出这个价位几乎等于贴上了本。 对这些雕工明显并非古玉所能有的特征。他见识了许多玉器,并不会出错。关键在于这人情。 第一百六十三章 为侠行举无法衡量恩 “交易成立” 楚风收下钱后便知那些礼物性质的玉都被收入囊中。对他的个人财务而言这三百万并不微小了。 马二宝一脸得意地正要派美丽的销售员去取现金。 "等一下,这块玉看起来不赖,我也想买一对。"李玉昊急忙伸出手来,边挑边说。 抓好后,他直接跟李玉言说:"向您借一百万,我没带这么多现金在身上。" 当李玉言看到这些时并未与李玉昊争论不休,拿起电话转账了一些钱给张澜。 "老楚,弟弟的那一部分,我已经转账到你拿着的那个卡上了。"李玉言稍微有些惊讶地看了李玉昊一眼。 看见他竟拿起其中一个玉壁递给张澜,说:"这块玉壁看起来很好,我觉得与你很搭配呢。" 并没提及是送给她,考虑到张澜的性格,她是不会接受这份礼物的。 但考虑到是出自于美食界的神人之手,色彩温润悦目的玉石让张澜也主动收下了它。 "谢谢你。" 李玉昊内心激动却极力稳住表情,面带礼貌而优雅的微笑:"不用这么客气。" 这是张澜第一次接受他的礼物。过去无论是花束或是包包她都不会接下而是婉拒称不喜欢。 张羽看见张澜接了李玉昊送给她的玉,眼神不禁缩了一下。他眸子深处复杂的情绪迅速隐去。 "好,那今天我就算正式开业大典,谢谢各人的厚爱,得到了四块精美的宝玉。那不如这样吧,我在聚味轩为大家宴请大家?” 马二宝悔不当初。现在,他又落入李玉昊手中,心中更觉得这开始就是个糟糕的想法。拥有轻易拿出二百万的人物,不可能仅仅是普通的富二世代子。 尤其,李玉昊把宝玉送了给了张澜,张澜也接受了。这个信息就不普通了。 "不用了,"李玉言和楚风一同回绝。他们的眼神相互交换意味深远。"何必抢我的台词?"李玉言故作生气,随即看向马二宝。 然后她解释说:"用餐不用再安排了,我们才刚用餐完毕。既然你觉得这份宝玉吸引,那就请你就把生意搞定吧。期待未来有更多的合作机会。" 李玉言看得出来,这一次,马二宝似乎是为了感谢背后的张家兄弟——张天风,在做出重大投资。 这人情他们必须要报。 而早些时候出手买下了楚风的玉、让他多出高价,其实也是为了避免楚风气吃亏的做法。 众人由马二宝亲自引导离玉翡楼。 登上了车,李玉言心生好奇,询问道:“你的这些珍品玉器,真的只是来自朋友赠予吗?而不是自祖先传承? 原来我一直以为您对于金钱是毫不在意呢?难道最近财务紧张?” 要知道,当年的楚风曾经坚决回绝过百万元薪酬的要求,上次张天风更是给出百万酬谢金。 然而,即便楚风断然推辞,他现在却在汉川售玉求金。 这种反常行为激发了李玉言的好奇心理和八卦精神。 “我已经摆脱财务上的压力,我也是一个账户上有百万存款的有钱人。”楚风眉目一挑,同时语气真诚道:“但无论如何我还是得感谢你的善意和帮助。” 听到此,李玉言看向窗外的路程说,“说句谢谢,未免有点把我当成旧日的同学吧。真正致谢的话,不如请吃上几顿大餐吧。” 楚风点了点头回应道:“那么请你得当心胃了!” 众人在商场闲逛了一会儿。 对他们来说请假不过是个小事儿。 直到晚间的来临。 自然而然地,楚风下厨做出一桌丰盛晚餐。 第二日早晨,李玉言与楚风前往4S店购入价值几十余万的长城9号车一辆。选择这车是看重了其大空间、高的车身高度与稳健的底盘设计。 李玉言不禁感到疑惑:“你也有了数百万元的积蓄,为什么不去购买更为豪华的车辆,比如那款被称为公路巡洋舰的车子?” 对于女性群体,这样级别的汽车稍显平庸。但这并非彰显身份地位之举,更因为长城汽车虽然是不错的车企,在性能安全方面依然以“公路巡洋舰”更为优选。 楚风则解释道,“不必如此,这些余下的资金另有用途。村中有一所小型学校,准备购买图书以备日后来增设跑道之用。” 自从楚风认识到不能贪占不义之财以来,就一直在想如何做一些善举。 他认为做好这些好事,能避免因获取过多利益带来的不幸命运,也是一种内心的安定。 看到李玉言更加难以琢磨这位名为楚风的男子了,既不贪婪财物,却又直接将其所收藏的古董玉器售卖。 一方面又显得节制吝啬,另一方面则对高薪职位婉拒百万年薪和数百万致谢。 如今竟然关注于为村里的小学校添置二十几万辆的交通工具。 这让人觉其内心可能趋于平淡与清修。 对于这种无法确切描述其优秀的特质或品质,似乎也并不符合那种追求向上的精神境界,让李玉言感到既不坏也不完全令人向往的复杂感。 乐在汉川畅游了三天, 沧海雄风方才将车辆驶回村落间, 所有的娱乐器具都逐一送达校内, 浸润在孩子的欢笑与歌声中, 现身于静谧庭院。 “汪汪!” 相逢于楚风的归途,来福犬跳跃不已。 皓月降临,院门熠熠生光,一道铜制之门浮现于前, 徐徐展开之时,一对身影步入, 其中一人衣饰如同帝者, 另一袭深红之袍,则显得华贵非常, “这岂是仙境所现之貌么?”着金袍者目露诧异,凝视庭院之境, 细观之后,长城9号的豪华汽车吸引其目光聚焦, “那是何物?”他们未曾见过此类型之物,心绪随之波动。 “ 汪 — 汪 — ” 迷你的金色 奔腾而出,站在门户边狂吠, 对于它们而言,此际出现之人各有一份神秘的气息。 鼻息之中很快便识别出其中食物的香气来自何处, “陛下注意。” 红衣宦官护立于着 黄袍前,保持高度警惕,面对门前之巨大金犬,眼神严肃。 “不必忧虑。” 轻拍身旁的红袍侍卫肩头,为其鼓劲安慰。 黄金猎犬长鸣一声之后,静静地立于此地,目送着二位突如其来的宾客,期盼楚风的身影。 当闻到来福声音时,从厨房走向前来, “哟,你们也是新入影视剧组的吗?” 又见两人皆着古代服饰,一位 着黄色龙袍、另一位则是红衣装扮, 他们或许同样在演绎着帝国君王的角色? 朱由检以大明 之姿出现,并介绍他的亲密随行王承恩, “吾乃大明天子朱由检,而此为朕的重要顾问、随从王承恩。” 仙境之内灯光明净照眼, 遇此非凡之人或可证实仙界的存在? 难道乾宁宫后忽然开现之仙门前,除自己及忠臣王承恩之外, 其他大臣竟无一人得及踏入? 若非天赐灵巧之力,则怎么可能只容他这一尊明帝进入仙境? 若非是拥有神奇的仙术, 这个庭院为何能够于暗夜之中亮如白昼,光影璀璨清晰可辨? 如非仙界魔幻之术, 这一切是如何实现于眼前。 庭院里的那件铁制品是如何被制造的呢? 在皇的想象中,能够完成如此技艺的人,或许也只有天仙一类的人物了。 “客人远道而来是我们的荣幸,请进,为什么您们不先变换一番戏服再来到这里?” 楚风让开了一条路,伸手示意。 朱由检深深吸了一口气,跨出了第一步。 皇还在审议官员的奏疏之时,侍奉他的大臣王大伴就禀告他乾宁宫后面出现了异动情况,皇看到一只直立起来的青铜大门,深感诧异。随即召集了几位高级官吏。 最后,只有皇和王大伴两人进入了那个隐藏在青铜门后的神秘世界。 在解释的同时,皇也留意着楚风的表情。 楚风不太信服皇所说之言,关于那些“青铜门”与“乾宁宫”的描述。 他并没有看见任何所谓的“青铜门”。 那所庭院的门依旧是厚重的铁门。 不过,他的心中多少产生了一些困惑——既然面前有秦皇及蒙毅在场,那么又有帝及王承恩现身影。 这个庭院更像是一家民宿,并不是仙境或帝的后花园。 "原来如此,两位吃了么?" 虽然对皇的言辞有所保留,不过想到古装剧现在在短视频平台上甚为流行。 "没吃过,没吃了。" 王承恩已经被饭菜的味道 出口水,皇帝则更为期待。 "那好极了,我们一起来品尝吧。" 一行人来到饭馆。 朱由检与王承恩皆被那奢华且宽敞的装修风格所吸引。 菜品一一端上, 香气扑鼻而来,令两人心神摇荡,忍不住咽下唾液。 要知道,在大明时期,虽然美食种类多样,但是烹饪技巧却是别有一番匠心独韵。 “那开始品尝吧。" 楚风盛了饭, “你怎么还站着?坐下吃吧。在这里,没有必要遵守那些繁文缛节。” 见到脸色苍白的王承恩恭谨站立于侧旁,皇帝发出召唤。 王承恩对朱由检表示尊重,“既然你已有了这意向,先生,那就请也一同用餐吧。“ 王承恩深受感激之情,仅凭那香气他就已经按耐不住,心中只想着若能得尝此人间至味,纵使赴死亦无所遗憾。 “再次谢过陛下,感谢您慷慨解囊。“ 王承恩匆忙坐下,尽管稍稍有些不安,心里盘旋着一个念头,害怕在什么环节上犯错,使 王爷感到不快。 而楚风对于这种情绪并未给予过多关注。拿起一块食物品尝后开口道:「你们也太过尽责了。上次来这民房的是自称为大秦国君赢政的人物,并伴有大秦御史廷的蒙毅。他们俩虽居高位但仍没有放下身份。就餐也要遵循某些形式和礼节。 其实只要进入这里,大家不必过分紧绷自己。没有必要事事模仿得太过逼真。 」听到楚风如此说,两个「历史人物」显得惊讶又意外。秦帝国赢政竟然也来了? 不久,在入口传来了某个声音:「贵人,请听我叙述,每一次的来访都是时机得当。那诱人的香气总是使我魂牵梦绕,在凡世间似乎无从触及,犹如天上独享的风味。 恰在此刻,一名着黑色长袍的人踏步入室,身后伴随者另一身披黑袍,发型则为向一侧倾斜并高束的鬓毛的人。 "哟,看来又有贵客光临?” 来人看见楚风旁的三人,一名着黄色衣裙的男子,以及着红色衣裳的同伴。误以为他们同样是仙人。正当要向三人施以礼数, 听了楚风的话语:「大家都到了,这挺好的机会,这是我所说的大明 朱由检;另一位则是我的随身宦官,名为王承恩。两陛下,用这种方式见面实是一段妙趣横生的历史瞬间呢!」 双目大睁,紧紧望着面前那位被后世尊称「始皇」的老者。「他,他……」言语在口中徘徊,无法形成完整的句子。 望着他的目光,见着楚风的笑意和介绍后的,楚风笑道。「这正是大秦帝国的始皇帝,身后是我的大秦御史廷廷长蒙毅。」 但秦皇帝立刻回应。「先生,本王已卸任李斯丞相之职。如今蒙将军则是帝国的左丞相。」他不希望楚风产生错误的理解——他回到了原位后没有作出任何事情。「那个李斯,虽对大秦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却最后走向堕落之路。」每当他回想起那个人便会想到帝国即将二朝败绩的命运。「我内心不由自主地产生了直接除其的想法,然而现今大秦实施的是法制统治,仍需依赖李斯这样的法律权威进行辅佐。」「他仍然有存在的必要性。」 感受秦皇帝言谈间的言外之意后,楚风一时沉默。「你的意思是,如果来自另一个时间空间,那么情况似乎发生了些变化,毕竟大秦的右丞相对应历史上的确为李斯而非您所说蒙将军;至于秦始的左相位,蒙毅则是后续的任职者,您若真的从过往时代归来,那么历史确实该有不同的发展,例如农业技术的出现或帝国不再 的可能,诸如此类的转变都会存在吧?」 但现在, 公子仍记得中学与高中的历史书. 第一百六十四章 想救大明,你可还得杀几个 "知道啦,来,一起坐,早不重要,重要的是此时正好相聚,我们边喝边聊." 对于赢政带来的美玉,公子依然怀有感激之情. "另外谢谢你上次送过来的美玉, 请问您那些美玉是从哪里取得呢?" 正坐在一边的一名君主,还在考虑今日的遭遇. 听到仙人提到的美玉之事后,立刻将其放入了脑中. 仙人偏爱于美玉吗? 赢政回答:"是从宫廷处拿来的,先生疑虑?不是品质不好的缘故吗?" 尽管有疑问,公子已放弃了追问, 回答:"不,玉石非常棒,我感恩你的馈赠,所以它们卖出了一个高价." 赢政对此表示好奇:在神仙境界里也会遇到交易不成功的情况吗? "先别聊,赶紧吃饭啦,饭菜凉了就没味道啦。" 公子率先举起了筷子. 跟在他身后的赢政及蒙毅急忙跟上步伐,对仙师的佳肴从不挑剔. 君主体面地食用着手边的食物. 来到这奇异之地,环境生疏,只好多听少问,以适应新的环境. 在等到君主几乎不欲食之后,王承恩夹了些食物迅速而小心翼翼地吞咽起来。 赢政吃完了后,看着旁边那位似乎还有疑惑神情的君主,心中想,莫非仙人在明朝降下仙门? 大明王朝看似在大秦国几千年后。 那次,仙人曾经说过了“秦皇汉唐,隋晋,以及明清皆有朝代之分,其间夹杂着一个‘明朝”。 而大明朝究竟与自己想象中的那个‘大明"是否有联系? 要开口之前,见身旁的君主意图解惑,“先生...." 君主忍耐了许久才开口求助,两位目光相视. 赢政目光威严而笃定,在其眼神下没有半点情绪波动。然而那强悍之气,令君主感到被 。 "先生,此次来此,我又带了十枚玉璧,请您收纳。” 对他看来不算是什么的王,但在赢政的眼中也只是 。 公子看到赢政从他身上的荷包中取出玉璧, 只感诧异。内心的疑问已到了难以自持的地步。 那么到底如何?何人会获得如此多的宝玉? 如果要称呼他为戏精的话? 恐怕这样的戏精不会随手就能拿出一块值价连城的美玉。这是真正的宝石珍品啊! 不过,如果说这就是历史上的大秦始皇吗? 那么,他心中的那个历史故事又该怎么解读呢?平行宇宙吗? 这一刻,楚风心里感到一片迷乱。 但在看到秦始皇那一抹疑惑,一丝害羞,又带着小心的神情时,他还是收下了那件东西。 “这个……” 不论如何,在楚风的心里还是先收下了玉器再说。“这是一个应该的举动,上一次,经由先生的指引, 我在回来之后就实施了一些变革。 区区一件玉饰,对我来说只是外在事物的一部分。既然先生喜欢,我深感荣幸。”秦始皇的话语中充满了诚意。 毕竟,眼下的大秦给他的感触如同复苏一样, 他找到了治理国家、统一天下的正确途径,不再只是个人的观点。有了仁政为基础, 并结合五家学问的理念,大秦真正焕发新生一般。 过去的问题仿佛都在这一刻得到了解决,第一个难题就是越人之乱。 在朝堂之上,一些将领提出应该征讨百越。 对他们这些将领而言,要提升职位、加官进爵,除了军功之路,没有其他的途径。于是, 在征服了六国之后的大秦,为了进一步开拓领土,选择的当然是边境的战争。 但是在得到仙人的指引之后, 秦始皇决定将外部威胁锁定在匈奴而非百越, 这是因为仙人的提示明确指出,百越目前是个贫瘠荒凉之地,资源匮乏、山深林密, 毫无可用之处。相反,匈奴长久地对大秦边境发动侵犯,才是大秦面临的真正的敌人。 长城对于匈奴的强大攻势无能为力,只有强硬的手段才能解决这样的冲突, 就像在六国之间实行 的手法那样,平服匈奴才能断除这一祸患。关于越人之乱, 在楚风的帮助下得到了轻松解决。其次是诸子百家的思想斗争,这也是在秦始皇以‘五学’理论指导下的解决方案。 诸如纵横家、阴阳家、杂家、名家、工艺家等,都受到了遏制, 这种控制不是来自 的手令, 而更深层次的体现了秦始皇对人才选拔的高明见解, 直接运用儒、法、墨、农业与军事这五种理论学派,去削弱和影响那些其他各种杂学派的影响与发展。 同样是因为大秦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员的原因,使各种不正规的知识流派纷纷融入了五大派系之中。 这些派系都被正统承认。 「百越之争」「百家之争」成为了历史过去的话题。 六个国家的影响逐渐消散。 剩余的力量,也在悄悄隐匿起来。 对于「吃饭问题」的最后一环,预计随着新式作物的涌现,将得到有效的改善和解决。 当前的大秦基础人口并不庞大,仍然处于农耕文化的时代。 商业活动尚未达到繁荣的地步。 相对地,一统全国后的大秦王朝也相对稳定与繁荣。 统治者不再依赖劳力征发、焚书坑儒的措施、修建万里长城与捷径道路等,这些举措在如今都不再存在。 整体社会呈现出更安定和和谐的态势。 皇帝看着嬴政和仙师两人交谈甚欢,内心做下了一个决定:下一次来访,也将带去一块珍贵的玉石作为礼物。 "尊者,您方才有所言及,这位陛下正是大明皇帝,是否是指那个朝代始于唐代结束于明末的时期呢?" 嬴政没忘了关注在仙境之行中的 。 他也渴望进一步探索中原本土历史的真实样貌。 “确实如此,即指始于唐代、兴盛到明清之间的那个大明帝国,他即是大明的末帝。” 楚风对着 点了点头回应。 皇帝再次瞪大双眼,身体抖动着,不敢相信地望向楚风。 "尊者,请问,这是什么意思?" 他难以置信自己的耳朵所听见的信息,王承恩也屏息凝神静听。 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内容? 他好心地给予解释说:“说到您是大明末帝这个描述并非非常精准,毕竟还存在一个南明,不过大体上说得没有大错——在您之后,整个大明王朝实际上已经形同虚设、徒具空名。” 皇帝:“…… 他的心里感到一片惶恐,因为神仙说在自己去世之后的大明帝国早已成为名义而非实体,并且提到了存在所谓的南明王朝。 “在先王制度的背景下——天子守护边境,君主忠于国土与民族。于是,这位 坚持在大明疆域之内抵御外来的金 队,后来随着清朝统治者多尔衮的继承国统,并更改国号。 就在大清势力不断膨胀时,最终大明的反叛力量、以李自成领导的「闯王」军团突破大明国境。在这场激烈的对抗中,他会去煤山处结束自己的生命,同时他的同伴们也随之追随他一起离开了人世间。” 楚风进一步详细描述这一切的发展。听着「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这段富有深刻内涵的言论,嬴政内心充满了感慨与思考。 听闻这位明代的君主的赞赏,我对这位明朝的皇帝产生了一些敬重,毕竟,我们在某种程度上算是共情。 我的大秦,在死后亦只是空有名气,实则早已崩坏! “不错。” 明帝在听到来自千古一帝的大秦君主的赞美后,内心难以分辨,应欢笑,还是苦笑。 仅此而已,又有何意义呢? 本皇朝的天下已然衰落,不复当年盛景! “前辈,还请您助大明一臂之力。” 这个君主急促呼吸,眼露迫切,不想真正的绝望与颓然出现在历史长河之中。更不愿在手下的见证下目睹整个帝国衰亡的过程,愧对祖祖辈辈的英魂。 "您的明朝并非容易挽危于微末之时。 楚风对于明朝的历史了解并不深,但在讨论中却有所提及。 他感觉这时的明朝已经是破败不堪的局势了——烂在根部,无法救治的局面。 加上当时正处于动荡不安、天灾难解时期。 这使得“明朝”的处境更为困难,几乎是不可能挽回的困境。 君主起身,几乎要跪倒在殿上, “请看开,不是非得这样,确实,若是有救,办法并非没有。” 楚风的话音刚落,觉得自己似乎陷入了泥潭。 乖乖,与演技家同行,我自己也变得演技超出了预期吗?! "坐吧,不必要这样,想救回大明朝的想法我可以理解。毕竟是大明的 ,若要救治,则需先除去数人。” 秦始皇与蒙毅默默地倾听楚风的指点。 关于“修士”如何引领“国主”,两人颇感兴趣。 本我是国君,身处于混乱中,心惊不已。 因为在我晚间的批阅公文时听闻心腹太监李进吾言说,在紫乾宫后的空间出现异常,并发现一道古铜色大门降于天地之上。 初始之时我不敢全信, 手上的批文告诉我,针对阉党之乱的问题已彻底平息,东北边境大都督袁崇焕拍心胸立誓,明朝正在复兴之路上。 青铜大门从天而降?这无疑是一些图谋不轨之人玩弄权术,试图扰乱朝廷的局面。 毕竟大伯让位给了我,肯定还遗留有一些不满王爷,或者阉党残害的危机尚存。 但是李进吾的描述充满了情感,急迫之中还夹杂着惊疑的神态。 事实使我不得不相信,他说的是真实之言。 自我开始信仰时,就有个名叫王承恩的忠诚仆从跟随身旁。他决不会违背我的旨意。 我随着那位忠实的朋友一同走向宫后,竟然真的看到了一道闪动着青铜光泽的大门。 一缕阳光在蓝天映照下洒落至宫殿,让那门上流泻着青白色的光辉,其壮丽令人赞叹不已。 宫女们纷纷单膝跪地,口中祈祷着仙人临世的话语。 我当时也惊讶莫名。 这世上真的存在神仙吗? 历史长河,虽有不少人自称修仙长生,最终都未能逃脱尘土的归宿。又有什么修道的君王、术士等,最终也都不过变成了一堆黄土。 瞬间的激动和困惑交织在我内心,无法用言语表达。 青色的光芒持续闪耀着,险些让我忍不住跪下去。 但作为明朝的大明君主,我得展现出 应有的风范和骄傲。 我认为天下人应跪在我的脚下,而绝不会向他人屈服。即便是面对天与地的力量也不例外! 得益于朋友的提示。 我顿觉恍然大悟,并迅速号召了朝臣会议,讨论如何应对此种奇异现象。皇宫中突然出现了这样一道青铜之门,它是通向何种命运?是迎来了神只,还是暗藏着恶魔? 莫非,会有一场由邪魔大军引发的恐怖降临在皇宫或人间? 怀疑、恐惧如暗潮汹涌於心底,我渴望消灭此门,然而又无从下手,不知应从何着手。 终于,朝臣们赶到现场了。 开先头的一批中便包含了首席内阁大臣韩煌,他分析道那可能是通往神仙世界的入口。 其次是几位深受信赖的大臣们,了解我此刻内心深处的感受。紧随其后的便是着名谋士周延儒,他对我说:“对于鬼神怪异之事不予置信”这暗示着背后可能存在某种用心不善的人策划此事。 现今需要逐一检查所有宫廷内外的人员和环境,以防宦 残留阴谋在幕后操纵一切。 稳稳跟在后头的王永光,却表明先前宦党已清算完毕,如今应无残留的隐患。一般人都无法创造如此奇异的大门。毕竟,自暗夜中划过一缕光明,这是非凡人间之力能够达成的事吧? 他的话语提醒了我们接下来的行动方向。 我内心感到忧虑加剧,毕竟没有任何预兆,在寝宫地出现了一扇青铜门,这使我深感自身安全处于潜在危险。 这种不明之物的存在,如同暗箭一般潜藏于阴影之中,对我构成了潜在威胁。因此,我想请求几位术士前来探究其中缘由。然而温体仁极力阻止了这一打算,他认为现在所谓术士皆是一些游说骗徒,真正的高手微乎其微,邀请这样一批人可能不如直接令羽林卫驻守。如若真遇不测,以羽林卫的保护足以确保皇宫的安全。 第一百六十五章 国主之言 我的观点和温体仁的意见达成一致,这是我的失察。我对此予以了称赞,紧接着立即安排羽林卫守住了整个乾宁宫,并且刻意将自己置于铜门前更远的距离。在此时此刻,令人震惊的景象发生了——铜门缓慢打开。从缓缓拉开的铜门之中,可以看到一个看似精致的小庭院内的景象。 之所以断定其为小庭院的原因,在于其中布置确实有房屋的模样。即便是以白色墙体衬托出黑色瓦顶,在夜色下泛着微妙的光芒。院子里摆放着一枚白底物件,不明其物为何,而旁边似乎装有两个轮体。一些人的猜测指向它是交通工具,“车”。它的确是拥有两片黑色的车轮,这得益于庭院中心的一盏强烈照明源,使得我有幸详观了这个小庭院的全部情况。 此时此刻,我内心产生了茫然与好奇的复杂情绪。毕竟如此场景前所未见,自史册以来未曾有“现世”之说,更何谈这青铜之谜。 环绕青铜门的后侧一探,发现同样是一堵紧闭的铜门。返回正前方,向身边大臣询问面对如此境况应做如何应对?此青铜之门,既不能破坏掉。身处皇城,若是突发未知情况,又该做何种处理。为此,内阁领袖韩癀建议我们不妨尝试有人入内一探究竟。 这建言极为合我意,我当即下令让羽林卫上前探查。这些人谨慎向前迈进,尽管有恐惧在心,但还是强行上前。结果却遭遇反弹力的强力推送,“倒”回了原先位置。 这番惊人的一幕引起全场震动。我紧盯着面前那扇铜门,不禁惊异于这神奇之事,这到底是如何运作的呢?如此超凡的现象令人感叹万分! 在这个时刻,一众臣僚连忙提出建议,表达他们的意愿,想要尝试一下这神奇之象。 我也给予了认同。 重要的是有人可以踏入青铜门户之中,窥探其中情形如何。 无论是谁都没有所谓的区别。 只是,臣僚们的行动很快就被制止,并且退至了原来的位置。 看着他们反复的尝试与动作,我心里渐渐感到不适。 仿佛他们对此感到趣味盎然,将其视为一种消遣娱乐之事。 然而这里关乎神秘的大门! 在我完全搞清楚这个事情之前,确实难以安然入睡、饮食正常甚至批阅奏章 。 因此果断下令让那些大臣们停止实验。 我自己则勇敢上前,缓缓接近那扇青铜大门。 却发现,我的身躯竟然无法被推出去。 小心翼翼伸出的那脚,直接穿过了大门的束缚。 吓了一跳,连忙把脚回收。 幸运的是,我的脚仍旧完好无损。 心头不禁长吁了一口气,对于刚才行为的疑虑也因此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而周围的臣僚,对我的举动充满惊讶之色。 “恭贺陛下的睿智决断!特此庆祝陛下非凡的胆识和气魄!” 周延儒急忙附和道,如今整个仙门领域,只有身为大明朝的开国君主能踏足此境,实属罕见。 仙门? 面对这小径旁静谧幽深、青门微显的独特小院子,我不禁内心疑窦频生。脑海深处浮现的仙境形象与眼下的场景似乎有着不小的出入。 我心中想象的仙境应有如轻纱漫漫、鹤翔九天般的超脱飘逸,以及仙人自在凌空的自由景象。而眼前的这青铜大门所映照的却仅仅是平凡的小径与小院落。如此境况难道就能称之为仙境? 但心中的好奇感愈发高涨。因为我成为了唯一的进入者,其他人皆不可触及其内。 既然如此,我是否应当大胆地踏步其中,亲证这是否真是仙境,或许还有可能遇上仙人的存在?若真的有幸步入仙镜,遇见了真正的神仙? 仙人们在此设立仙门有何意义呢? 当下明白了:我确实很傻,居然被那些朝堂的阴谋者骗去了心智。 原先自以为明朝的和平盛世和自我对大明的再度振兴有所期待,并且忽视了自身实际上已沦为君的现实状况! 如今终于洞察到了这一切!确实愚钝,轻易信服了奸佞的小人之说,妄图在皇位上延续大明的繁荣昌盛,却未曾想到最终竟将自身推向了之路。 在这段时期中,“”皇帝内心的波澜起伏显得尤为激烈。 看似勤政爱民的领导者,在其内心深处存在着强烈的多疑与警惕。 此刻他的心中仿佛摆置一个平衡的杠杆,一端是关于仙人们的猜测和想象, 另一端则是掌握朝权的关键臣僚们如周延儒、温体仁、王永光等等角色。 晚上的事实在是千奇百怪,前所未有,让人不得不信,人间的确存在仙人之说。若是不如此,房间里那奇特的装饰与精致的小花园如何解释? 然而,更令他疑惑的是,那些自称为最信任他的大臣居然尽是些贪婪奸佞之徒,大明朝的败亡竟然和这些人脱不了干系?这可是占了至少一半的责任。 皇上默默地聆听着这一切,心里的那一把秤已悄然向某个方向倾斜。 "这些奸臣首先用言语蛊惑你,导致了蓟辽总督袁崇焕的被诛杀,进而引发现有的战场变局。这一行动让辽东将士失去忠心,使辽东成为了帝国的一块难缠的大石绊脚。 轻易地侵犯中原内地,连山东等要地也被肆意洗劫。 他们不仅在自己的私欲驱使下,拉拢他人进言、诋毁正直之人,大明朝因此而虚弱失色。 失去了骨气,犹如被榨干的果实在风中哀吟。闯王的大军直扑京城, ,等到京被攻破时,他甚至在绝望之中投向煤山以尽余生。 楚风是个热爱分享的家伙。尤其是当一位自称嬴政(秦始皇)的人在他面前展现美玉的那一刻,楚风便更加情不自禁,乐于谈论历史的故事与事实了。 嬴政听了楚风一番话后,频频感慨,感叹同样是被臣子暗害,身陷绝境的处境让两位古时伟人都感同身受。 不过,他也自知,身为第一位统一六国的君主的他,后代无论再伟大也不能被比较。 “你真是太不幸了。”嬴政对他说道。 楚风看向嬴政,他也同样深陷类似的泥潭。只不过,他只是被误解或小看了,没有那么惨而已。这就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区别吧。 "神仙大人,在下有一个疑问,若仅 这些祸 真的能救回大明朝吗? 皇帝目光锐利,带着决意的火焰。 假如 这些人便能够扭转局势,他立刻会派人灭绝他们的家族。 楚风摇了摇头: “若是仅仅杀了这等人就可以拯救大明朝,那太简单了,也显得朝廷过于轻易被撼动。” 楚风或许不了解历史细节,但他对这段时期的很多内容有一定见解——毕竟看过很多历史帖子。自然便熟知了诸多关键环节。 "在此请教 皇帝。” 皇帝恭敬地行礼。一旁,王承恩(真实历史上可能扮演类似角色的人物)想插话,又有所顾虑。 如果前辈可以指教陛下,那么臣即使是在九天之上效犬马之劳,来回报前辈恩德,也是毫无怨言。 “接下来还要继续斩。” 楚风看大明如同树根腐朽,那就直接拔出根基。 “斩何人??” 皇帝当即追问道。 楚风:“斩张家口的豪商、斩山西的晋商巨头、斩陕西叛军首领、斩那些剥削民众的贵族大家族以及地方土豪、斩腐化 之辈。 目前的大明朝内忧外患,朝臣与富商勾连,在政治权柄和财力资源之间掌握主导。 而这其中虽有数十万余人的数量存在, 然而,大明百姓又有多么众多? 大旱之际,民间百姓难觅一粒米,只得食子充饥。 这些人呢,却又享有着满席的佳肴美味。 就像阁下那个女婿周扒皮,其实他的钱包并不是空无一物,而是异常富足。 不信任的话,你可以回去亲自查探一下家中藏物。” 楚风说到这里,望着在场的皇帝, 想验证下这个是否能成行。 终究,他是周氏家中的女婿——当今皇后亲爹的权柄不容忽视。 若果当真如此操作,那等于直接破坏宗法,必然面对巨幅的舆论压力,引发许多争议之声,甚至会有一些势力出头反对这一举动。 不过,在得到确认时,之皇仅稍作片刻思考就点头许诺:“先生放心,等回宫我定会将其全部抄清。” 现在,国都已经风雨欲来之势,皇帝也无暇考虑传统宗法制礼的约束性了。 尽管嬴政对于这个岳丈的身份了解不详,但从皇帝的表情以及眼前这位仙风道骨之士的观察态度上,能察觉到这位“岳丈”很可能位高权重、影响力甚巨, 所以通常来说,皇帝不会主动对岳父有所轻动。 但是当目睹皇帝果断决策的模样时,这为嬴政留下了良好的印象,认为他是一个决策坚决之人。 “正确,这些作乱的恶人不应该顾忌面子问题,必须直接没收他们的产业, 他们并确保无法留遗患。” 面对眼前局势的紧迫,皇帝急切寻找解决问题之策,看到楚风插话机会,便趁机提出建议,“先生,请您务必继续指点江山如何运作,以让大明朝实现长治久安。” 第一百六十六章 养成基地 此刻,面对强行闯入并夺取了他风头的皇帝形象,那位身穿黑色衣裳的袍子男子,他略显高大的身躯上散发出锋利而自信的神态。 这样的威势,非普通人力所具。 此人,宛如大启的开皇之主。 千年前的人物么? 大启早已落幕了啊! 开皇皇帝自觉世界观已崩坏。 他在世之时,目睹昔日开皇前来请求仙师指导他。 故而仙人果能唤回千年前的君王,还能引导其改朝更世? 遵循楚风所指引的方向,此时的开皇皇帝看着后者指授那传说中的开皇之君。 总觉得这一幕,不像是现实。 但在这梦境般的世界中,它却真实发生。 “自大启立国有敌人无数,匈奴为其一。但这桩大任需等待时机,六国之人复兴之心犹有余力。 仅凭仁义政策不足,需让他们认识到,在你这个开皇之下生活,能得到安定,得以安居乐业,过得开心幸福,他们方能渐忘自己乃来自六国的血脉。” 楚风讲完后,拿起几瓶冰乐准备享用。 “呲!” 楚风揭开铝盖,畅饮了一口。 秦政眼前豁然明亮,模仿开来,也将铝盖开启,啜饮了一口。 差点儿没控制得住,喷了一地,但他面前的是神灵般的存在,立刻压抑冲动将这液体灌下去。 “唔!…….” 秦政清了一下喉咙,又继续喝了一口,口中赞道:“真棒!” 蒙毅则是一旁迫不及待地开饮,口感仿佛有跳跳糖在其舌尖跳舞! 真正的过瘾! 见到这般情景,身为皇室贵族的开皇皇帝,急忙也揭开铝盖,啜饮起来。 入喉,两眼瞬间圆睁! 先要学习一年儒家思想,建立基础,待有识字阅读能力后,在这“法家、农业、墨家、兵家”四家中精钻一门。法家人可以管理法令、监禁犯罪,农业则专注于四季间培育高产作物的技术,发明与改进农民在田地工作的器具;墨家人负责城建及构建强大的防御工程设施,甚至豪华宅邸,出售给富裕商人。兵家则可深入战场一线,由低阶 起始,随军中文字知识和战略理解增强,指挥起来愈发便捷,甚至以小胜大。 短期内效果虽不易觉察,但需长期见证才能展现成果。相比而言,施行仁政的影响可在短期内被人们感受到。 随着修建长城与直达道路完工,服劳役的平民逐渐返回乡村。此时,大秦国的军队稳守北部国门,关内一片祥和景象,百姓与官员的脸上都透出一种释然感。 宫廷会议中,许多大臣呈上了赞誉秦始皇帝功德的奏章 ,其他渠道传来的好消息,也让更多人士对他的仁政表示赞赏认同。在民众返回各自的土地后,地方活力开始复苏。 这一切仅仅是一个月后的变化。 “老师所言确是精义,本皇确实过于急躁了。两代而崩的局面让人寝食不安,才会产生如此焦虑。 我必定记住老师的教诲,推行仁政、设举人制度、招揽贤才、抵御匈奴。” 嬴政以超越前六代余威,统一了六个国家,其自身的才干与决断力自不必言;这与死气沉沉的皇帝形成对比,他的食量和心情因美食饮料得以提升,以至于现在的腹部感到胀满不适。 对于皇帝提问:"真正的救世 果真仅靠残酷的杀伐?”他看到秦始皇帝受到仙师指点,似乎已是惯例,便急切寻求答案。仙师提出开放科举、以五家之学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天下实施仁政等方法,如若这些方法真能被大秦帝国采纳施行,则大明或许有望兴隆。 皇帝内心仍有疑惑,毕竟,史书记载表明,大秦国确实是经过一代 后走向 。 现在,他确凿地 这一番情景着实如同镜花水月般不真切。 “那是理所当然的,你目前所需要做的是杀,先从奸臣下手,昭告天听。这样方能让忠良之士感佩你为英明之主,使那些乱朝乱世的人物自视为失德之王,切不可掉以轻心。 接着利用雷霆万钧之势,涤荡天下腐贪冗冗之官,你或许未料及,例如温体仁和周延儒那样的权臣,甚至拥有比你这个天子更为雄厚的财力。 例如如岳丈大人一般,也拥有一栋价值斐然的府邸,在身为国丈的名分之下,自然赢得众人口头上的尊重。正是这般的权贵,将朝廷库财层层侵吞,自基层开始,县令敛财;再到州尹贪婪;巡按更甚于前两者;总督则是在顶层掠取;直至最后落入宫廷大臣之囊中。 最后残余微薄进府库的,则微乎其微。” 瞪大双眼,他从未见过这般的眼神,眼中怒血亦缓慢浮现出来。 “妈呀!” 帝怒气冲天的大骂,全然不顾及他作为尊者的形象了。 一旁侍奉于侧的王承恩悄悄看了一眼神仙师傅的情绪,确定这位神仙并没感到不悦,这才安心了心胸。 往日里 王爷可从未如此冲动。 可想而知他的勃怒程度有多么惊人。 我深表理解。 自登基为帝后,因魏忠贤这股奸邪,不得不时时小心翼翼。在御膳方面,甚至连王储都忌讳食,只敢进食皇太后御膳房 菜肴,并亲自用银针验证,以确认安全后才能下口享用。 魏忠贤一去世,国库却开始显得赤贫无比,反倒是原本尚存的国库,竟仅在短短一年间就被掏空。 首当其冲的是辽东的军费,因为大帅出征入京后,辽东需建造军事防御措施,加之兵力调动频繁导致开销陡增,财政状况雪崩般崩盘。 随后连带全国多地遭受灾害打击,其中陕西更是连续干旱三年之久。赈灾资金源源不断,以至于整个国库瞬间变得空荡荡的。 不必过于激奋了,身体受损不合划算,你懂了吗。”楚风轻声开导着,不确定这位陛下究竟是否真正恼怒还是表演性的爆发。不过看到 王爷面红耳赤、杀气腾腾的表情确似不是伪装,也能推想出他确实有此情绪的由来。 一国节源度日如梭的穷 突然明白到他的官吏们原是聚财成群的一方 时,这种强烈的反差 "若有一分 罪责,必斩绝之无遗!" 接着,李华思:"事情还没完。" 李明觉得以对方此时的状态,如果他就是当年的那位君王,或许回宫之后确实会发动血腥 。这并不符合他内心所愿——挽回大明王朝的心意。 "杀伐也要讲个方法,对比如周延儒、温体仁、王永光等奸佞之辈是一定要铲除的;否则朝中都是阿谀之徒。 不过对于其他朝臣,除非他们的罪状足以被判 ,按照大明朝律法处理就好。若犯错未达 ,则让他们留任以示惩戒,以此警示未来和激励忠诚之臣。部分官员因生活所迫不得不 ,则可以视 坐在后排的三人,头颅伸出前方的椅缝中,在两侧车窗旁的视野十分有限。 只有从前方,人们才能深刻领略仙器那无与伦比的速度。初试驾驶的楚风,回到庭院的小路,倒退后又一次回到家园内。 “感觉如何?” 嬴政几乎忍无可忍,但他却发现无法开门。 “尊者,吾欲下车,可否成全?” 楚风已忘记他们在剧中扮演的角色身份,估计这两个车身的门窗都未能启动。 “好了,下去吧。” 主动为二人打开了车门。 出乎他的意料,王承恩是第一个下车的人。随后,他的腹部仿佛翻滚一般,忍不住想要吐,但又 自己压制。 仙器的确是一件好宝物,不过对他们这种初次乘坐、在蜿蜒山路间行进的体验而言,确实容易产生不适。幸运的是,楚风明白夜晚的行山道路缓慢而平稳,这才没让乘客直接昏厥过去。 “呵,风驰电逝,果真令人叹为观止。这样的仙器,也只有尊驾您能驾驭,多谢您慷慨地让我们有幸踏上仙器之旅。” 以礼回拜。 万言千语不足以表达恭敬之情——当知晓这些人实际上是叛逆者之后,这一想法在他心头油然而生。 楚风观察着 的表情,难辨真假是未尝驾驶过的车辆体验,抑或是为了戏文演出而有意为之。见此,嬴政的不满情绪浮现。 身为先祖,虽心有欲为,却碍于颜面而不愿表达。而自己乃一国之君。 此时蒙毅疾趋过来,忍住了身体摇晃的反应,拱手道:“的确,此般的仙器唯尊驾能够驾驭,此番首次搭乘,确实有别样体会。这夜里的奇境之旅,将会是我回去后讲述给同伴的一大佳肴,令其大饱耳福。” 此时,只见嬴政双手背后踱着,脸上的敬畏之意昭然若揭:如果仙人不愿,或许我们就无缘这等厉害非凡的仙器了吧。 楚风深知,需要给两位正在扮演角色的皇帝解释清楚:工业何以为什么能引领人类达到天边的高度。“这实并非仙器之物,称之为汽车,为人类精心制作而出,与仙界法力无涉。”他认为应当对两位演帝之剧的演员,解释工业发展的意义与价值。面对他们的愕然与不信,他解释:“其实大明朝时期,已经具备制造它的技术。曾接触过西方人?” 第一百六十七章 开启杀神模式 “当然。” 的回应既迅速又坚定。 "西式的人已经能够驾驭海上的坚兵利器了,那就是通过铁质的包裹,使用螺旋桨提供动力。 如果你想拥有一款不用人力或是牛羊拉动的车行,完全可以聘请一批西洋人来帮忙。 让他们帮你改进炮击技术,更新明朝大军的装备。 到那个时候,即便是重甲骑兵也无法对抗明朝全地形火力覆盖的优势。 只要深入探究汽车的设计,可能明朝就会真的生产出行驶于陆地之上的车辆给你坐驾,就像那句老话说的好:‘世上没有不可逾越的大山。’” 听到这里,秦王脸上露出了思索的光芒,眼里充满希望,心中涌起新的憧憬。 "阁下的意思是我们明朝应当大力发展火炮?" 秦王不确定地询问道。 "那是当然的。" 楚风详细介绍了火炮的威力,并讲述了一个案例:清廷因无法抗衡明朝火炮,被迫对外开放的局面,这加深了秦王对火炮力量的深刻认识。 听完,秦王将这一切牢牢记在心上。 "请问老师,大秦能否拥有关于火炮那样的力量?" 面对如此强大的火力技术 ,秦王不禁动了心。 然而,楚风回答得却是摇头,“以大秦现有的工业基础,还远远达不到拥有这种强大武器的水平。原因在于人才与科技。 首先,在火炮的核心组件中,需要 的供应,大秦难以在这一领域突破,即便知道配方,实现起来也需要巨大的付出,包括技术和工艺的掌握时间成本。 其次,钢材制造的技术也制约着整个项目。目前的大秦依然停留在铜制工具甚至无法铸造百炼钢,其工业水平尚处在原始阶段。” 对此失望不已,嬴政感慨万分。 "不过,提到百炼钢这个环节相对简单些。" 当初学习化学,接触到铁提炼、炼制金属钢的过程,楚风对此深有感悟。而这些技术也很快被嬴政和蒙恬二人牢牢记下,并开始积极探寻实现途径。 小半个钟头之后已是夜里一点多。 来福趴倒在自己铺就的地面上,开始发起了“小公鸡”般的高声鸣唤,仿佛是对时间流逝的一个提示。 "时间都这么深了,你们是要回宫殿里去呢,还是就在这里借宿一晚上?" 打了个长长的哈欠,他并不沉迷于修行。 "老师的意思是咱们还是要回宫吧。" 嬴政深知,“不修仙只是一句客气的话语。”他相信对方很快会打开青铜大门将他们带回。 秦始皇原本打算询问更多关于长生的秘密以及对世界产生诸多的质疑,试图获得楚风的理解和解答。但现在看来他已明白对方并未邀请他们在外面过夜的想法,便也收起了疑问,不再打扰他人的宁静夜晚。 "好吧,我去收拾一下,回头见。" 楚风离开后,赢政盯着似乎有所言说的皇帝,想起了对方是国家 的一幕,便给出了提示。 "仙师不会让我在这里过夜,毕竟这里是仙界的领地,与人世间大为不同。不久后,青铜大门便会显现出来。” 讲完后,赢政径直走向了自己的休息房。蒙毅随即跟上,进入房间解下了外出披着的大衣。 “你们在做什么?” 皇帝跟随其后,目睹他们的卸衣行为,不由一愣,显得困惑不明所以。 "带回些高产值作物回去,"赢政顺理成章 地说。 "高产值作物吗?" 当始皇帝看到红薯、土豆与玉米,露出了一些意外的神色。“我在外国朝贡中见过类似的东西,这种叫做……” 一时他记不清具体名字了。 "爷,这就是番薯,那个是苞谷(玉米),"侍卫王承恩悄声道。 这时,皇帝恍然回忆起了之前的记忆:“不错,正是这样的物品,它们叫番薯与苞谷。” 赢政也略有诧异——原来仙界的土地上产出高产值作物?而明朝竟已知这种神秘仙物? "这是仙师口中提及的高产值作物,收成优良,每亩地产量可达千斤之多。"蒙毅立刻做出了明确解答。 见识了这样的作物威力后,赢政双眼发亮,难以置信地问,“是真的吗?” “仙师从不会撒谎的。”他回应。 当始皇帝发现自己直接赏给重臣的高级贡礼,如今似乎变得毫无价值,内心难免产生一丝苦涩感。 “我有个提议,仙界的高效农产品不易搬运。尽管明朝也出现了这种作物,但应该派人去搜集,随后进行广泛栽培。如此,明朝便也能得到高效的农产品了,若你把这些带到这里,我愿意高价买入。” 紧接着,关于他们制造的 ,如果可以引入仙界,也欢迎收购。 “至于价钱,多少都可以。” 蒙毅灵感突现,对皇帝提供了这一意见建议。赢政对此表示认可,并点头说“可行”。他继续提问皇帝:“那你呢,同意与否?” 就是这么棒的事态。 当然,在这样美妙的机会面前,皇帝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有机会能与千年前的大秦始皇帝做交易,实属是前所未有的大事,外人可能不会相信。 然而在场的所有人都亲眼见证了这一刻的真实发生,只愿明朝重振雄风,哪怕是牺牲一些也再所不惜。 "很好想法。" 大君点头答应。 "不知阁下的仙驾来到此处,已经多少个春秋?" 大君提问道。 蓝义则在一旁扮演着田间地里的农民形象。 而赢政则以始皇帝的身份回答:"已是第三次光临仙地,在仙师指导下不断推进政策与变革,如施行仁德之政,设置科举取士、创办学校教育,鼓励农耕与商业。现今大秦呈现出繁荣兴盛的局面。" 大君颇感好奇,询问:"不过据史书记载,大秦最终二朝而亡。那是我年少时常读的史书中的叙述。 作为千年前的大秦始皇帝,今日能在此仙境遇见过来的你,的确令人匪夷所思! " 大君心中早已忍不住疑惑。 奇异的是,赢政也是愣了下,他与一位千年后的统治者对话? 难道他也阅读过有关于大秦国两代而终的历史资料? 这样看来,赢政就想探究历史文献是怎么记录那个年代的大秦往事的。 大君当然会根据史书中的内容回应嬴政的疑惑。 通过《史记》这来自西汉太史令司马迁着作,再次震撼到了赢政。 凭借祖六代余威,统一天下的他,创立了一支新的中华一统的国家,即大秦王朝,并在轨度、尺码和文字领域制定统一标准。 但可惜只是因寻求永生之道,最终 。 反倒显得滑稽和讽刺,更令人哀怨自责,想立即扇自己几巴掌以表痛斥悔恨。 "或者,或许是仙师利用高强法术,使你我身处于不同时间流里了吧!" 虽说这想法完全是随意想象的,赢政对此也没有太多信心。毕竟他是始皇帝,三游仙界,在各方面都应有一定了解,不想让千年的皇帝看低自己。 "原来如此。" 大君觉得恍然大悟。 当见嬴政露出明白的样子,蓝义眉头微微一皱,难道真的有所体悟? 他是领悟了些什么? 不好意思直接提出疑问。 而恰好此时,他身侧已装扮好了两幅农田装。 "就此离别,他日相见。” 嬴政对着大君说道。 他们之间虽然初次接触交流深入起来,但考虑到对方身份分别是来自千年前的大君和现在的嬴政——两个不同时期的人类领袖。 一个是大秦始皇帝,另一位是大明朝的天子。 尽管他们的地位都极为显赫,然而对彼此的故事都知晓不少,实际上他们在位时的社会地位并没有实质上的差别巨大。 从一千多年前见到的那位伟大始皇帝那里回来, 天子心中仍旧激荡着一股莫名的激动。 他没想到,竟然能够亲眼目睹书中描绘的历史人物,以及一直敬仰的伟大君主的形象。 然后,在彼此深入交换信息和经历的过程中, 取得了些许平视的态度。 因为双方都在各自的年代里犯过同样的错误,始皇帝也没能在二世的统治下延续帝国。 "王爷,咱们家要不要也弄些农耕物资带回去?"见到 大帝与王承恩一同走出地下储藏室时,在旁边小心翼翼地问起道的侍臣小王承恩。 大帝看着红薯之类的食物道:"带上。" 当下就卸下了他的皇家御袍,并嘱托王承恩将那些农耕物资装载上马车带走。 经由青铜门槛踏入。 大帝一如往常地命令蒙毅妥善保管下这次发现的农作物高产品。 他随后召来了百官们,在皇宫旁边的殿堂中,还有伏念、相夫贤、朱伯、李斯四位特约顾问在一旁倾听演讲。 「我昨晚踏入仙境,在那看到了两名新的朋友。」 皇座上坐着的 大帝开始讲述他在仙境之中所见所感的传奇故事给大臣们听。 百姓们的内心羡慕得如同被电击般震动。 他们并未感到对 的艳羡,因为他本身就是大秦的 大尊主,是九鼎之下万国万民所尊奉的至尊之王。然而他们羡慕的对象,确实是 ,蒙毅。 第一百六十八章 明代的转型 他的德才和功绩为何如此非凡?竟能跟伟大的先皇同享仙境,乘仙乘器遨游云端。 "仙师说,执行新国策的效果并非一时可见的改变,而是需要时间证明的结果。 我觉得这应该是神仙的教诲和警示:我们不应只是因为在外界环境或某种偶然因素上存在异动就对某一个国策进行批评。” 大帝开始讲解自己的理解和见解,对于楚风的话语,仿佛是在一种议会氛围中的领袖阐述其思考过程。 这种情形使得百官更清晰明白, 在决策与领导层的真正意图是什么,并逐渐形成了高层与下层间的联动机制。 执着推行宽仁政策时,他麾下的百官也不敢公然违拗,不敢轻易冒犯。现在的秦国廷尉,不仅权柄惊人,地方上的许多官员也不敢肆意妄为了。 在了解到大明朝留给我们一个破旧残垣后, 认为加强对百官们的监管变得迫切。 他得知大明存在一种名为“锦衣卫”的特遣队后,也开始计划创建一套类似的特务机构,来加强 帝国内的安全管理和监察能力,以及更好地监督那些在朝廷之上掌管不同六部分管的 们。 当时心急于返回,来不及与那位明代的天子深入讨论,衙府的问题未能探索清楚。 大秦现今采用三公九卿的政制。 一场夜色下的讲坛过后,众官吏陆续退散。 围绕在蒙毅身边的是隗壮、冯去疾等人。 "公您此次的运势,确实令人钦羡不已呀!" 冯去疾先开语,转向蒙毅道出了心声。 作为同样是 的人物,他这位宰辅不如作为副 的小有名声的蒙毅备受青睐。 三人心里清楚,如今的蒙毅已然深得始皇的信任和支持。 拉近关系于他们而言,无疑百获而零损失。 可见身后跟随众多官员,都有前赴询问之意而缺乏勇气的情形。 蒙毅自然是谦逊且自信的回应:"承蒙道友的赏识,蒙毅理应为大秦竭诚服务!" "公您的忠心正直,天和地都能见证!" 隗壮赞道。 众人皆知晓所谓的道人之言的玄机,对于蒙家族,可谓是满门忠良之风。 在交谈间话题自然延伸至法器,以及道人在食物与话语方面的一些精要。 听到蒙毅提及的话语,两人内心不禁产生了酸意但还是无法克制好奇与询问。 --- 跨过青铜大门。 皇帝面对群臣的恭迎以及身边侍卫整装待命的态势。 韩癀立即上前,深深一躬,问道:"迎接皇帝陛下返宫,请问陛下,已见到道人了吗?内情是何种局面?" 皇帝的目光掠过韩癀,凝视周延儒、温体仁、王永光等人以及他的丈人。 "来吧," 在皇帝挥手指向方向后,即是周延儒等人被点的名字。 "逮捕周延儒、王永光和温体仁! 剥夺朝廷之服,押至西长安外的锦衣卫府大殿等待审理。" 正当在思考如何阿谀奉承,使皇帝喜悦之际,对周延儒等一伙的人来说这突如其来的宣判让他们一时愕然。 一旁的温体仁和王永光也有同感。 目视着锦衣卫成员起身前来逮捕,惊恐之下连忙下跪请饶。 面对此景,皇帝的怒骂更加激昂。 "你们这些恶臣败贼者们,死去都不足以为之可惜!" 爷前往仙境游历归来便直斥自己等人为逆臣邪贼并打算将其惩处示以警告, 关键是,并未发现他们犯有过失行为。 但是见到 皇帝这般怒气如潮水般倾泄,一把「大逆不道」的大帽子甩给某人时,谁都觉得不舒坦。 与周延儒关系还算和睦的一些官员,也不敢轻易上前为他求情。 反倒是周延儒与温体仁连忙下跪,大声喊冤。 “爷,臣真的冤枉啊!” “爷,我们这些人对爷和大明都是忠心耿耿,臣属们那忠诚的心可真是天地有知!这乱臣贼子的大罪,咱们是受不起的啊,根本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会被诬蔑得这么深重。” 就如同永光所说的一般——自己是无比忠心的大臣,只是皇帝看走眼了一样。 被他这一副誓将以生命扞卫国家的样子一衬,跪在地上时的他显得十分有正义感。 如若普通人见状还真容易上钩, 即便是被他们那逼真表演给蒙蔽,皇帝却想起了明朝最终败亡在了朝臣手里这件事,他心中那愤怒的情绪再也藏不住了: "还想抵赖么?" 皇帝直接跨前一步,踹倒了永光。 这一脚不仅是踢到了所有大臣心中深处最敏感的部分, 还在众目睽睽之下质问道:“薛国观看过来!” 站立在一旁的薛国观,身着尚书官袍,恭敬答礼:“臣在。” 连续的质疑如同连珠炮,皇帝又问道:“大明朝的库房里还剩下多少钱?” “只有区区三十二万两白银了。”虽然对皇帝的问题大感迷惑,薛国观仍然回答了, 不多时,又有人站了起来: “骆养性大人来了没有?” 来了一位身着精美华服,配戴着绣春刀的人走上台来,他答道,“在场的就是骆养性了。” 面对那些声称忠贞不二的大臣,皇帝再次强调:“你跟我说的那群忠心耿耿之人如今在做什么?现在朕将用实证让你们全部都亲眼看到真正的「忠臣形象」,今晚就要给你们一个彻底的交代。同时朕将派以锦衣卫指挥使骆养性为核心力量,辅佐以刑部尚书,加上司礼监总督王承恩的监察,带着京畿区域的兵马司,一齐进行搜查。我们要把这群作恶多端的家伙统统给捉回来!” 这命令一出, 现场的众人呆若木鸡——「搜查」? 幸福来的太过迅速。 那几人中有些无法承受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已经当场陷入昏厥。 周延儒却像是忽然转变成了无比忠勇的形象,指着皇座上的陛下,宣称他是受到异端邪说的 。 同时,自认是大明朝不可多得的忠臣,列举出了自己的诸多汗马功劳。 更是在一旁恶狠狠的咒骂起大明朝来,说着国土如何被他人侵夺,百姓又如何将其攻克等语句。 皇帝陛下静观着周延儒的表演,对他口 言不逊毫不动怒。 周延儒试图 ,但却被御林军强行压制,使他无法动弹。 口里满是责骂。 将陛下描绘成了荒唐、凶狠之人。 在场的群臣表情错综复杂,甚至有人对周延儒这样坚定忠诚的表现感到钦佩,想要向陛下提出请求饶恕。 然而,在皇帝看来,这并不足以动摇他对法律正义的坚守,反而让他的决定更加决然,罢去了周延儒的官职。 "清者自清,公正在于人民心间。朕刚刚坐上这个位置时,便扫除了最大的奸臣。" "如今,正是我们需要振作,让大明中兴的关键时期。" 而此时,居然有奸臣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与富贵权势,同财雄望大的商人狼狈为奸, 欺诈贪夺军饷、救灾基金,随意压迫我们大明百姓的时候——” 皇帝的声音沉郁深邃,“大家都知道一句话:‘国是舟,百姓是水;水可以载舟也,同样可以倾舟而毁之。’” "这就是唐朝的皇帝太宗所悟,出自千古之名言。而你们这些人,身为学问之士,不可能忘记了这话的意思,对吧?” 韩癀他们迅速响应并下跪认错,一个个脸色如纸,跪倒在地。 温体仁还想求情,请赐予宽赦。 然而,陛下似乎并不理睬,要求所有的臣子静待由锦衣卫执行抄没财产的过程归来。 不久之后,锦衣卫副使大步走进皇宫内室。 "爷爷,已完成对周延儒府邸的抄查工作,这些都是查扣来的物资,请陛下过目。” 对于这类查缴活动,锦衣卫是专业的,行动自如如流水般顺畅,加上有京畿守备司的协助,行动迅速有效。 富丽堂皇的宅第四周围住,直接强行攻入其中,然后对每一个角落的物品进行详细记录。 本番动作中。 青春卫严格遵守规则,任何细微之物如夜壶都被如实记录在案了。 当陛下接到记录表,上面详细标注了周延儒家中的财产时, "哈哈,这就是辅佐朕的伟大栋梁!" 陛下的目光充满了狂热与愤怒。“国家的仓库只有三十万两白银,可是身为尚书,你的财产竟然高达一千万之巨! ” 重新迈上殿阶,一脚踹向了周延儒。 “你还敢说自己是忠臣?你的‘忠’明目张胆地 天地?你竟说我是无道昏君? 确实,过去是我受了你们的愚弄。 但现在,天与地皆可鉴证——仙师今天降临了道宫,使我有幸拜见尊贵仙长。是他的指引让我不再蒙蔽,发现我的肱股重臣实乃奸佞之人! 我们的国库仅有区区三十二万两银子,却必须即将拨发军饷到辽东;然而你们,拥藏无数财富而不惜一用,每日大宴豪食,过着荒淫放纵的日子。 大明朝的老百姓甚至找不到口粮,仅剩以树根解馋的生存机会。 这样的大臣,难道也算明国忠良么?” 然后, 皇帝转身凝望朝堂百官。 第一百六十九章 刀与剑 这些人在新皇登基两年后,因得到升职重用了。此时便立刻站出来,力责那些周延儒等乱政奸佞。 紧接着,温体仁等 家产被查的谕令已全数拟定,并下达至相关部门执行。在这期间,从他们的家中清出的资金数以百万之计——骆养性都惊异不已,想不到这些朝廷 如此猖狂胡来。 包括其他官员乃至五城兵马司将士皆感震惊,同时认为理所应当。周延儒的身份可非同一般,身为朝臣中的首脑——大明代尚书! “看看,瞧一瞧这便是大明朝的忠贞官员?这才是当代大明代尚书的位置么?”随着愤怒涌上心头。 “我要惩处这群罪大恶极之人!” 语气颤抖,几乎失控地继续怒喝:“立即执行逮捕。明日正午时分,予以斩首公审。” 对待这批政坛祸害的无情,是历史上所显见证。仅仅“己巳”之战的例子,便能体现这一点:彼皇太极运用了离间计策,在我皇帝信人谗言下使大明的袁崇焕将军遭赐死,在战阵之上。 这一决定导致原本稳定的防线崩溃,军队瞬间士气低落,形同碎片化瓦砾,依赖当年孙承宗的远虑以及满桂等将领的忠诚,方能勉强保持局势。若是没有孙承宗等真正的忠直武将存在的话, 大明朝早已陷入覆亡的危机。一旦皇太极攻入城中,并且成功拘系大明朝帝君回撤至境外,接下来大明将失去领导者的权威而陷入四分五裂、民乱不断的动荡境况。 若从现在开始算起,仅过几年,整个局面便会有显着恶化。 似乎是诸势力各自争霸,战乱不止。 另一方面,假如能够有一位贤者在旁,收揽功绩,未尝不是一项好策略。 而至于那次“己巳之战”的终章 , 君不仅裁撤了蓟辽总督袁崇焕等人,更是废掉了兵部尚书王洽。 此后的大明如同日落西山般渐渐衰颓。 皇帝经常性地更替文武百官,尤其是更换那些掌权者的职位。 然而,依然未能扭转那不可挽的衰败趋势。 幸运的是有了楚风的一番指引与教导,使得那些奸邪大臣如周延儒等人得到了公正审判并被清除出去。 在周延儒和其他罪犯被押往锦衣卫的狱时,朝廷上却呈现出一片新的气象: 皇帝亲自阐述了自己身在仙界的经历。 "原来大爷见到了数千年前的秦始皇啊?" "这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 "仙界内竟然还有这样的神器?" "真的是眼界大开!" "哪怕此生仅有一窥仙界的机缘就足以让人大梦一觉后仍感激不尽!" "可是,那王承恩不过是太监,他有何功勋能受到仙人的垂青进入仙界?" "天哪,居然还有高产的农产品吗?!" "大明有望重振,大明即将迎来转机啊!" "上天庇佑大明,愿大明繁荣昌盛!" "秦帝国采用五家之言来治世,仙人看重这个理念有什么原因?" "用法治来约束,借助儒家思想来教诲人民,运用墨学提高工业生产,依凭兵家守御敌国,再利用农业为人民谋福祉。 多家并存,各具所长,并于各自专场上大展宏图,便是这仙界对始皇帝秦帝的指导精髓。 充满了科技感的仙境之旅,甚至能让夜空如白昼一般明亮并非靠神仙的神力,而是科技的快速发展带来的成果,并非依靠神奇物品或魔法力量,却是靠汽车等科技工具的运用。 皇帝的话语令朝堂上下都感到一阵恍惚与震撼, 爷似乎也想以这样的理念重塑国家治理。 但这对当时的东林 诸多支持保守传统的势力构成挑战。 儒家思想已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内心信仰和行为准则的一部分,无法轻易变动。 "爷,秦国采用五家之言治理国家是为了应对百家争鸣的形势,这样才能保证政策平稳落地。正如史书记载的那般,若以法家一统,虽能立一时之利却难免引起 。 "而现在,仙师有没有指导我利用五家之言来进行国家治理呢?" 韩癀率先表达了不满。 陛下听闻后,也有些点头称是,仙师确实并未要陛下按照五家之言来治理天下。 他只是告诉,大明已经步入了一个危险的阶段,若要挽救明朝,最重要的事情,乃是“ ”。 杀去宫廷内的奸佞之人,除去地方上的腐化 之辈。 挟持在朝廷与地方势力中的富商豪绅亦不可放过。 只有杀掉这些人,方能弥补一些疮痍, 接下来,就该以仁政方式治国。 君主如同船只,国民宛如水域,水域既可承载船只也易使之覆溺。 如若百姓陷入了困境,则必然转而去寻求其他的求生之道。 要想改变这一切,就必须让明朝的人民得到足够的食物与衣物, 即刻将罪人处决并没收他们的财产,以此持续开展救济灾荒和救助弱势民众的行为。” 陛下回答道:"韩爱卿说的对,仙师未曾有此提及。然而大明依然要遵从五家之言治理国家, 但在工商业的提升与发展上,我们也绝对不能落人后面。” "强大的火力是将来大明依靠的核心武器,在应对外邦马队与海盗的船舰袭击下, 明朝的军队唯有运用火炮抵抗,方能守护住我们国土的安全。” 这一提议是来自兵部尚书,王洽。"然而 皇说道,一门火炮制造的成本极其高昂, 我们的国库里银两已有限,如何能负担制造火炮的费用呢?" 为了保证国库安全, 陛下信心满满承诺道:"放心吧,银两总是有的,必然会有的!” 直到辰时,朝议终于结束了。 至于 皇陛下仍然无法入睡。 "曹化淳,今天夜晚的声音你能听见吗?" 面带红袍的曹化淳出现在 皇的视线前。 此处正是东厂, 自那魏忠贤之死,东厂亦随之解体。 尽管作为清除阉党混乱的重要功臣之一,但因其和东林 交情紧密, 皇对此并不信任, 然而这世间需要的,不只是一个锦衣卫。若要治理 污吏的问题, 仙师强调过 这一概念,亦即平衡的技艺。 这锦衣卫需要用,那么 工厂也需要利用! 面对 的问题时,一位臣子应答道 “是 主”,表现出应有的谦逊与恭敬。 大力称赞道 “恭喜陛下,您得以仙人的智慧点播, 从今往后的中兴已成必然! 曹化淳恭敬地作礼,在眼神中透出的是诚惶诚恐和敬畏之情。 大为喜悦,并道 “既然如此,则有事请教 主”,语气之中充满了信任和期望的温暖。 后继续说道 “仙师曾警示我,如今的大明朝已经病入膏肓,药石无医了。 整个 场已经充斥着贪婪的官吏、不道德之士的侵蚀, 他们互相勾连,百姓的苦难如水深火热。 朝廷之上更是聚集了诸多不忠之辈, 他们以权力谋私,创立商业联盟, 吸干着明朝的最后一缕生气。 您说, 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做何抉择?” 将目光转向身旁的曹化淳,那眸中燃烧着炽热的火焰,透露出了深深的忧虑。 曹化淳一时语噎。 再次强调道“你真的不明白吗?在这宫廷中除了王伴君外,你能看出来陛下心思的人没有几个,你难道会不了解吗?” 话落,曹化淳面色苍白,急忙下跪求饶。 不过这不过是表面上的姿态,他的心里清楚,事情并非这般单纯。 他得知了即将到来的宫廷剧变,当他再次见到陛下,就知道自己将成为关键的一部分。此刻只不过是行动前的警告,一个预示着他角色的预告符。 他岂会无知? 想要挽救明朝,那就只有依靠残酷的力量! “ 处境显得愈发沉寂,大殿内的气韵仿佛静止了几分,皇帝站起身来,背负起手,“大势已去,或许该有人接手了”。 煮熟了! 根据仙师的说法,煮玉米粒十分美味,这让赢政产生了强烈的期待感。 好几个月以来,再也没有神仙派代表前来,使整个天界充满了静谧与孤独。人们对仙师亲自料理的食物无比思慕,这甚至超出了长久不衰的生活和强大的国力。 在很久以前,他便在一座铜鼎旁搭上木柴烧得热气腾腾,并将鼎内热水烧至沸腾。古风烹饪方式虽简朴,但对于大秦而言,在那个时代为了存活下去,任何食物都可以变成食谱中的重要部分。 大秦人民的感官早已被驯服,不论是在农田劳作或日常餐食之时,他们习惯抬头向天空望去,心中充满敬畏与希望。随着煮熟的玉米香味扩散到四周,所有人都被吸引过去,这是他们前所未闻的独特香气,令人食指大动。 有人不禁吞了口水。 当烹饪的时间大致结束时,宦官急忙上前用筷子夹起煮熟的玉米粒,放置在一只青铜盘子里,再轻轻捧在手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送往赢政的餐桌上。 坐在由四根腿支托的一个木质椅子上的赢政,一嗅到玉米香扑鼻而来,就无法自控地垂涎三尺:“哧!嘿!……”然后拿起一片放进嘴里。对于大秦人来说,简单的享受便是满足, 第一百七十章 仙兽的肯定 “噗……” 这煮玉米的确别有一番风味,既甜蜜柔软又独具一格的香气,咀嚼中还能感觉到清甜的玉米水。这种感受对于赢政而言无异于世间罕见的美味佳肴。 此时此刻,他宣布着规则:每人都只能取一个,并且剩余的玉米要留下作为种子。明年的收获多了之后,他会把它们散发给民众,并鼓励在私属庄园里播种。 这显然并不是从农户那里开始的,一是因为若保不住这些种子,将是资源的巨大浪费;二是因为这对于大秦朝的臣子是一份特殊的宠爱和福利,无论什么事情最先享受的好处总是来自他们。这也显示了始皇帝对争取臣心的方法。 大臣们都表达了谢意:“谢谢陛下!”,早就按捺不住好奇,想尝一尝从天界带回的独特仙草是什么味道。蒙毅曾谈论“仙草”,让他们脑补出了无数关于仙草的美妙幻觉。如今,终于有了品尝真正“仙物”的机会,整个村子里,可以看到许多个大型铜鼎里煮着鲜嫩的玉米。 短短几分钟内,村民们纷纷围拢过来享用。这不仅是美食之旅的启程点,更是心灵与自然共舞的美好瞬间。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大地上将遍布煮玉米的馨香气息,预示着一个丰饶的未来的到来。 香气已经弥漫在整个会场上, 秦始皇吃掉一只之后,禁不住再次命令人们去烹煮一只。 毕竟一会儿大臣们享用时,他不能只在一旁静静看,刚吃过一只就尝一尝是否真的可口。 成熟的玉米粒散发出的独特香气,吸引着所有人的注意力。 "嗨,呼……" 大臣们纷纷模仿始皇帝刚刚咬过的玉米动作,一边吞着口中的气,一边交换手中的位置品尝。 第一口玉米就成了他们永远难以忘怀的记忆。 "咔擦,咔擦……" 当见到始皇帝与大臣们都低头努力啃食玉米时,侍卫们只是咽着口水,渴望尝试但身分有限的无奈。 只吃了另一个玉米之后,秦始皇这才满足了他口中的渴望。 "各位卿家,你们觉得这玉米的味道怎样?" 冯去疾率先站起来,抢先在蒙毅之前发表意见,表示这是人间的珍品,绝无仅比。 尽管每天吃这样的煮玉米对他来说都是乐事,他依然表示愿意每天享受。 秦始皇微微点头,随后是蒙毅、蒙恬、王贲等其他几位关键人物的赞同声响起, "这样美味的农产品,不仅产量高,对今后的大秦而言将不再担心粮食短缺的问题。 "这确实是仙师的恩赐,你们都要牢牢记住并感激!" 在场的人此时真希望能直接进入仙境,让秦风担任大官,一直指导自己如何提升。 让大秦国繁荣昌盛。 然而自从最后一次拜见那明帝之后,他已经未能继续踏入仙境了。 大秦的农产品丰收喜讯流传出去,并且为此赦免全国,百姓自然是欣喜若狂,对未来充满憧憬: 希望以后有了这种高产农作物,能摆脱饥饿困扰的幸福生活即将来临。 致于六国余党等人,则颇受影响, 他们曾全心致力于削弱秦朝、恢复各国统一天下的局面,却不料身边的人逐渐离心、叛逃。 虽想要拉拢一些 强盗,发现其中竟有人直接放弃军生涯返乡务农。 这一刻,他们在心底深深感受到了无以言喻的无力感。 …… 对于始皇嬴政和那位 而言, 楚风很久没有见面,但他并无在意。 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就算是戏中主角也免不了有饮食的需求。 永远不清楚为什么始皇帝会对楚风如此慷慨提供佳肴玉器? 之前将玉器出售以换取不菲收入的楚风,如今手上有了一些积蓄。 这使得他对村中的公路设施产生了新的期待。村长是个开明且受到上级委派指导基层工作的干部,村里开设的乡村民宿,正是在村长的支持下落实并开展的。 但由于资金主要被投入到了民宿的建设之中,只有限于建造一条单向的通道。然而,在有了足够的财富之后,楚风决定再次贡献自家的力量来帮助村庄扩建更宽阔的道路,以求进一步促进地方经济与环境美化。 鉴于村长看到了楚风日渐增加的银行存款数目,立刻填写了相关申请表,并组织召开了一次会议。 “风娃子,你是怎么积累下这么多的钱的?”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疑惑地询问着。 楚风则诚实地回答道:“我的二伯,请问你是不是听我说了上一次有位大亨前来民宿就餐?我当时做了几顿好菜给他品尝,而后他就请我去市里为他筹备两场酒会,并将全部报酬直接付给我作为服务费用。 据说客人对菜肴感到极为满意后才给予我这样多的回报。我认为有了金钱的支持后,我们可以着手改造村内狭窄的公路。 除此之外,附近有如电影城一般的地方可以吸引游人的目光——横店。如果我们将路建得更宽敞,更能体现出道路的独特风格。 那样无疑将吸引大量横店地区的游客光临民宿,届时村落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能否达成这个目标,关键还是因为有了资金后楚风自己的出行更加便捷。 究竟是金钱带来的便利让他有了这种远大的愿景。 至于个人的兴趣,楚风现在已经没有太大的欲望追逐金钱——他的关注点已经转移到更大的视野上了。 " 风娃自小聪明,我还打听过隔壁村的小张家,他们家的女孩相貌出众,和我们风娃相辅相助。 风娃现在年纪也不小了,该考虑娶妻立业的事了呀!" 姨妈在一旁大声提议着。 想象得到丰厚的新娘礼之后,姨妈迫不及待的希望成为那位媒婆角色。会议最终结束后,楚风在村民的赞扬声中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小宅院。太阳已经开始落下了山,而爱福又一次闻到了一种令人不悦的气息,便从床上起身往外跑,冲着来访之人发出了一声犬吠。 秦始皇见到爱福跑到他面前狂吠了几声,随即又跑进了客厅中。 "蒙毅将军,您刚才有没有注意观察到?”秦始皇的眼神带着一丝激荡的情绪指向了正在大步踏入客厅中的爱福。 “仙兽刚才刚刚... 碰了我一次!” 要知道爱福全身金色的毛色显得尤为高贵大气,体态更是壮实,远远超过了秦始皇见过的所有狗狗品种。更重要的是,此番的狗儿仿佛具备某种特殊的智能性,能理解人类的语言、动作,甚至是情感交流的微小线索,多次见到楚风与之之间默契配合完成一系列简单任务。 而且那只仙禽刚才仅仅是轻碰了一下他,并无视身边的蒙毅,这肯定是因为他身为大秦的始皇帝。这是真正的九五至尊啊! 蒙毅对此感到极为向往,急忙点头说道:"陛下,按照臣的判断,这是因为有仙师点拨教导的结果。陛下的决策已经改变了大秦的命运轨迹。大秦将会建立起前无古后的繁荣盛世,陛下的伟大功绩将被千秋万世传颂。这样的成就算是赢得了仙兽的肯定。 不仅如此,仙兽乃是仙师的宠灵之一,或许这背后也是仙师的愿望与期待。” 嬴政瞬间心情飞扬起来,那种开心的情绪几乎溢出言辞了:"对,对,玉米收成大好,明年便可种植十顷之地的土地。再等到第二年,便会有更多的田亩,万亩之多!" 想到自己在仙师的引导下,不仅惩处了乱臣奸雄赵高,更驱逐了欺诈民众的方士。 这段时间下来,即便没食用仙丹、勤加锻炼身体,却发现体能精神状态比以前好多了。 而就在嬴政准备抬步的时候,身后的某个地方突然传来了一句话。 "始皇帝,请稍微等待一下。" 他转向身后的声源望去,见到了穿着龙袍的明成祖走来。他的背后跟着一身绯红龙袍的宦官,手里拿着一只木盒子。 "有何要事?" 皇帝前去应声道:"始皇帝可别以为时光飞逝,便忽略了先前丞相的建议,是么?" 秦始望向蒙毅以及秦始二世——扶苏,两人都因许久没能进入青铜秘门,接触到仙境世界。 这次再次见到仙门景象时,他们太过激动以至于忘了之前与大明皇帝的约定,因此直接踏入了仙门范围。 场面显得颇为尴尬。 皇帝一眼便洞察了这个问题。 "不必在意这个,我也未能带来那把威力强大的武器,毕竟明朝的‘红夷大炮’以及重锤巨炮体积庞大。 我害怕若是不经由仙师同意便携带而来,可能会惹恼到仙师,因此我选择了带一种叫作‘ ’的小型火器。” 随后 皇帝解释了自己的选择与原因,而王承恩便恭敬地将手中的盒子递至面前,轻轻地打开盒子的封印——展现在眼前的就是一个小巧便携的 。 那杆 原本是在贡品库中尘封多年的贡品,自从处理了包括周延儒在内的众多反臣逆党后,更是将其丈二之家尽数清算并剥夺权利,如今已恢复农民身份归家耕田。 第一百七十一章 贿赂 至于那些位于张家界的富豪商人,则由锦衣卫和东厂秘密追查。结果发现众多豪商都是为了贪图荣华富贵而来朝庭攀高枝,并且他们的贪婪与周延儒之辈相较,似乎更为可憎。 以上便是时代背景下,秦始对于自己行为的自省和思考过程以及与明朝之间的微妙关系的简要叙述,体现了其作为君主在道德与决策上的反思与抉择,并展示了他为维护国家安宁、扫除贪渎之人的决心。同时也揭示出了与不同帝国或政权之间在政治、军事、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复杂互动与影响。在秦始眼中,无论是在大秦疆土之中的政治理想,还是对外交往过程中遇到的诸般挑战,都在他个人的权力与决策的驱动下,展现出了历史转折中的个人意志及其背后的深远影响。 通过这段故事的呈现,不仅刻画了秦始作为一个具有前瞻意识与行动力的政治领袖的形象,同时也探讨了在传统权力格局下对于改革、法治、民生与国家治理等方面的深刻思考。在这个背景下,《大皇帝》不仅仅是一个单一的历史事件叙述,更像是透过秦始这个角色视角对古代治国之道的一次深入探讨和反思,反映了历史进程中的复杂性与多元化特点。 --- 翻译过程中尽量保持对原始文字意思及上下文逻辑的忠实传达,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秦始这一历史人物的智慧与复杂心理状态,在其所处时代的背景下展开的一系列决策与行动带来的连锁反应和深沉的历史印记。 竟然将大明的盐铁以及丝绸与粮食等物资出卖给女真。 这是真真正正的张家界啊! 距离最近的一座北方重要城市,然而城中全是奸恶之辈。 当皇帝阅读奏章 之时。 直接将它撕得七零八落。 接着即下诏书,命锦衣卫和东厂缉拿犯罪人员,对于一切危害国家稳定的人士实施抄家灭族政策。 十月初,张家界满地血流成河。 诸多富贵商家,在锦衣卫和东厂的逮捕之下,一夜之间便失去了自由;亦有一些富豪打算抵抗, 结果败在北镇抚司官兵以及东厂和锦衣卫的联合攻势之下。 也是这场张家界的大 引起了皇太极的愤怒。在女真平定蒙部落后,带着大军出其不意突袭龙井关,试图越过大凌河,包围燕云要地。但是他们抵达龙井关之时,面临着大规模炮火。 得知自己将面临与袁崇焕的直接对峙时,皇帝曾咨询过楚风的原因,了解到那场“己巳战役”的起源、经过和结局。 返大明后。 皇帝命令拿出地图,亲自探访包括龙井关在内的所有关键点位,并收集相关情报。 这次深入探索。 才明白,山海关固如金城。而其他关口不过是空有其名而已,防御力量远未达到应有的水平。 皇帝于是加快速度增派兵工部门制造火炮装备;派出兵部联系西洋商家购买更为先进强力的火炮设备。 最终派出了左良玉率领军队,悄无声息地前进龙井关。他也明白了,大明内部必有助理皇太极布局的小人或 。否则当初皇太极的书简阴谋也不会触及都城的官员,最终落入王永光等邪臣手里。 带着新购进的火炮秘密行进至龙井关处,左良玉觉得命运仿佛给了他转机。 皇帝秘密召见他,并强调,仙师曾预言的大军将自龙井关破关而入,威胁京城安全。所以他的任务就是在龙井关秘守待机,等待的到来,并趁其毫无防备的间隙发动攻击。 最终,在一系列的防御措施及战略部署之后。 大明得以抵挡住了数波女真侵略者的冲击。后面对付逼近的大军时,得益于有支援的袁崇焕等人。这一仗避免了迅速入侵成功,得以稳固京城的防守。 收到消息的皇帝如释重负,他急迫地想见到仙师,并感激对方对大明江山稳定的悉心指导。 但是,长时间未曾见青龙门现世。他已经怀疑仙师是否只是给出一次指点便不会再出现了。 就在 皇帝陷入失望之际,青铜巨门再度缓缓垂落。 这一刻,他内心激荡。 正当他准备迈入那个令人向往的世界时,却被身旁的宦官王承恩轻轻制止。 于是,他带着新式枪械及精致宝玉步入了仙境。 在聆听了 皇帝对于新型武器的具体描述后,嬴政心动了,很想亲自尝试一番。 但他意识到,这是一个不简单的领域。 仙境,是超凡脱俗的存在,未经仙师首肯便擅自试验如此强大的武器,不仅声响巨大,容易打扰到静修的仙界朋友们,更是违背了礼节之道。 “请务必了解,此行,朕并无携带金银财宝。然而,若有所得则愿以此回报,日后定以百倍之礼来弥补。” 对于新式火铳这一神秘而卓越的神器, 对其爱慕不已。如果拥有这样的兵器,当年的他或许就不会遭遇柱间战法。 “火铳,这应当看作是吾赠始皇的一个小物,是朕表达尊敬之情的一种礼物。对你的英明神武和一统六合的历史壮举,实在令人敬仰万分。历史记载着始皇的万代霸业,同样也是我的梦想,深知建立强大国家有多艰难。 你的英勇统一了六个帝国,止平了几十年的战乱,并为此奠定了后续和平发展的基石。朕也曾怀有成为 之雄伟之愿。” 对于 皇帝这一份敬慕,嬴政表示理解且感激,决定承担起这份情谊。 “如此说来,咱们同是人间王者。虽然是不同朝代,不同的时局之下。却都有着重铸盛世, 国家的宏图志愿。今后,咱们可以互相扶持,共同努力打造出新的辉煌篇章 ,不辜负仙师所教诲。” 皇帝正是渴望实现这个共赢结果。他寻求与 君的友好合作,这是双方均能得到益处的策略。 “陛下,请您!” 一行五人在民宿屋中稍歇,然而却发现仙师竟然不在此间。 “仙师去哪儿了呢?” 嬴政第一个提出质疑,在这期间是否来过这片仙境之地? 而 皇帝同样也对此感到困惑。仙门打开,但为什么没有看到仙师的身影? “这我确实不知道。” 他的话语之中满是疑问与茫然。 这时,嬴政问道,“从上次踏入这里至今,是你也才初次进入?还是之前已有过仙师的召唤?” 回答他的是一位忠诚且细心的谋士蒙毅。“陛下的判断十分合理。按照以往的经验,如果仙师不再主动召唤访客的话。我确实在为这事忧虑良久,不曾想今晚仙境再次开启,但并没有看到仙师。” 此时蒙毅引领着众人前往一旁的小园中。“我们所见的是,”他指向那处停放车辆的区域,“在这里,并没有仙师的仙器。” 此时,大家才注意到,原本占据核心位置的“钢铁猛士”,现在已经消失不在了。这一番景象更使得所有人震惊不已,意识到这次访问中的特殊之处与不寻常。 "那么,我们现在做什么?" 终于又有机会再品尝一次神仙师所做的美味,这是他对上次仙人所赐美味的一种怀念和追忆。 不但如此,这次, 特地携带了许多玉石礼物前来,希望能够表达自己的尊敬与善意。 就在这时,一道幽幽的青色光辉自庭院之门户透出,青铜门再次出现,令人心跳加速。"是那位神仙回来了!” 看到青铜门,尚胜恩还以为楚风已经归来。“然而”,开门后的不久,两名神秘人物走出。 一名穿着大红圆袖长袍、面貌温润俊美的男子大约二十几岁左右,在气质上显出一种难言的威望。 另一位则披戴着厚重的护甲,体态高壮,小腹微凸,以金属带勾起衣物的形状明显可见。 当这两人身入庭院后,那道青绿色的门户便缓缓关闭并消失无踪。 那在灯光照耀下身着深色袍服、侧梳分线发,身体高大、风姿出众的身影映入眼中。在他身旁,同样身穿着暗红色服装的中年男子也在侧梳着同分线头发,并佩戴着带有金色装饰的金质冠帽,看起来显得相当文雅庄重。 而另外两个则不同,一名身着皇家长衫的男子可能拥有很高的地位,在他的随从中有一位面色苍白,身着艳红华衣的男人弓着腰身躯,显得相当卑恭。“在下大宋御营的军都统帅———韩世忠,我不懂此地为何会出现这尊神门?是否由您指点而启?大宋的陛下在今晚于行宫里看见神门之后下令我要前来此。” 韩世忠目光四扫,觉得这些人并不似传话之中的神仙之流。“你们的四位的身份,实在让我气不过。”而赵构陛下亦略施礼节答道:“祈请神仙指导。” “你们两个居然自称是赵构陛下?” 玉帝以及尚胜恩都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两个奇怪的身影,一个刚宣布自己是韩世忠,另一个声称自己便是大宋的天子! 第一百七十二章 长辈访门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赵构,这位曾在金人追逐之中奔逃不迭且被迫下达「十二金牌」命令而将英雄岳飞处决的大宋陛下赵构。仙师真的太了不起了!竟能把这样的传奇历史人物招至身边。 这已不是历史上第一次有人召唤他现身。 "原来你真的是大宋天子赵构。"赢政想起了当初,曾提及过的一个书生气的例证。「对呀,正是我赵构,」对方回答着。 接着「我乃是秦国首皇!」的声音自信地宣告着自己身分。「对这件事,我是感到有点讽刺和轻视,但我立即确认了我的身分地位。」 这段文字详细描绘了一段宫廷奇遇的开始,包括神秘的青铜门突然出现,两位不同身份的人物出现,其中一个是自称韩世忠的大臣,另一个是被金人追击,导致英雄岳飞命运的失败决策者赵构大皇帝。这个情节充满想象和戏剧性转折,体现了皇帝的好奇、惊异和自我反思的态度。同时,在故事的开头通过嬴政和赵构的不同反应,表现出两者不同的态度和思考方式,增添了故事情节的深度与层次感。整个情景构建得生动有趣,同时也蕴含了历史与现代的融合、人物个性与角色冲突的丰富性,给读者带来了全新的体验和感受。 个千年时光交错的秘密揭开: 皇帝——大明朝主朱由检: 当 朝中的 听到了 秦皇帝自我的揭秘之时,不禁为之愕然:一个死于千古之前的人物,居然能有血有肉的出现在他们的眼前! 赵构在见到 皇帝后更是迷惑万分:他似乎并不了解「大明」这个时代的存在? “「大明」在您的宋朝之后兴起,在您所熟知的世界中最终由蒙元势力取代您的国家,并以「元朝」称王中原地区。” 皇帝接着介绍道,“而「大明」则是一个从草根阶层崛起的新帝国,推倒了蒙元的统治,创立了「大明王朝」。” “你呢,则可以说是历史书中的一个名字。” “已经过去好几个世纪了吧。” 面对着 皇帝如此从容且平静的话语,赵构和 并非如常人那样震惊。相反,在这位来自更遥远时空的人物面前, 赵构的思绪犹如风暴一般被彻底击碎了! 「大宋」已经不在了吗? 「我也早已离去」? 眼前的这个人物来自于比大清更远后的朝代,他还是传说级的英雄!这种认知冲击远超过了见「 秦皇帝》的惊异。 与此同时,「韩世忠」的眼神中也流露出一丝凝重。「 雷击闪电般的发生」。今夜里出现的「仙门」、「超自然的力量」 除了他与,任何外界生物都无法轻易闯入。而在 闯过重重困难进入内室后所遇到的「仙人」「始皇」 还有那位「超越大宋,直至未来王朝的历史人物」 整个场面犹如梦境一般虚无缥缈! 「 卿,你真的相信我是在做梦吗?」」 赵构内心对此存疑,难以相信眼前一切的真实性。 面对这一奇象 直接出手给自己来一记巴掌以求清醒。 结果,啪一声响起——赵构顿时倒抽口冷气,指尖感受到疼痛! 两人确认这一切并非幻梦:」 “ 就算是死人也可能会被夺去性命吗?宋国呢?”赵构激动不已地询问。 而 皇帝面对着赵构咄咄逼人且带有指责的话语,表现出明显的不爽情绪。「始皇帝!」他继续说道。 「仙师周游四方召唤我们来到这里以及将一位明朝君主引入我们的视野,其背后的意图究竟为何?」面对赵构的质疑, 不予理会并反驳。「作为「 的存在」, 我的存在并不仅仅局限于「君臣身份」;你问我问题的同时也表现出你的傲慢态度,好似在这个场所,我该处于支配者的地位一般。」「 尊者们」 早就已经对他留下了深刻印象。「赵构,」在你身上,我看到了一个没有骨气的领导者,一个不惜向对手屈膝,甚至牺牲自己忠诚之士利益的君王」。 在这段夜晚的经历中, 终于是赠予他一把神秘的 ,而且也达成了进一步的友情协议。这份情感显然比新来者的要珍贵的多。 "臣下不明,此殿内虽无凡人眼界的仙器,然若仙境初现,定然蕴含深远意涵。本王稍安毋躁,等待片刻即可了解一切。" 赵构看着这位所谓的 ,竟然完全忽略了自己的存在,仿佛根本没有听见自己在问话似的。心中的尴尬和怒气瞬间涌现出来,对于眼前这个身披龙袍、宣称自某遥远朝代来的明 有了微辞。 "您刚才提到了仙者?" 赵构这次的态度温和了一些,语气却并不严厉。 旁边有人接话。 秦始皇看着脸上带着些谄媚意味的赵构,轻点着头。 "这里是仙界之所在,仙者应当乘以仙器翱翔云海,稍顷必回,无须焦急等待。" 虽然心中对此人没有敬意,暗讽其无胆无气概,有失颜面之事频生,但在仙界宝地这样的场合之下,嬴政不欲因此而疏离眼前的 。 秦朝时期的谋略家蒙毅,也曾让现在的始皇帝反思与人相处之道。 见到如此情形,赵构立刻追问道: "本王有疑问,请问,敢问你确非传说中的秦国始皇?" 这仅仅是在文字记载上的人物而已! 还是个千古绝帝。 眼下的景象如此清晰地展现在眼前,确实太过超凡脱群。 "此事取决于你的信心与判断," 嬴政简洁回答。 就在此时,前方的小径上传来一道光芒闪烁的声音。 "那是仙器!" "仙者归返啦!" 汪汪! 见状后,赵构与韩世忠迅速地转身,紧盯着大门处的变化。 大声的响声渐近,随之亮如白昼。 刺眼光芒倾射而出。 庄户院的光线被映衬得格外明亮,宛如日午之时。 御马前来福跑上前来用头撞开了门。 一辆庞大的长城吉普缓缓地停在院子中间。 面对这样的庞然大物突然出现眼前,赵构不禁惊愕地向后倒了几步。 吕世忠却慢慢扶住了赵构,在他身旁保护。 当喧闹的声音渐渐平静后。 秦朝的楚风下了车,不解地看着院内六位人物,他们仿佛并非他认知中的 形象。 莫非,那两位身着古代装扮的人物竟为他们的朋友?楚风心中猜测不已。 "恰好来了你们正合时宜,我刚刚去小镇采购了一番物品,晚上我们可以烧烤聚餐。" 由于嬴政赐予的宝玉,使得楚风的人生模式从辛勤劳作转变成了天上掉下来的横财。日子也因此不再紧巴巴的过。恰好是十一假期的原因,李玉言等人想要来这里的小旅馆度假,早早地就订了一些食材。等真正到来时,将邀请楚风为大家做一场美味烧烤。 "多谢阁下的招待,我们已有一段时间未曾拜访,早就心存念想想品尝您的佳肴。" 见到这种情况,嬴政急忙迎上前,表现出仿佛与老朋友见面的亲切模样。看着“铁霸王”,他的内心有些动摇,想再次体验这非凡座椅。尽管时间稍长会让他感到轻微眩晕,但这可是仙境般的存在啊!就算身为至高之上的九五至尊,在有生之年能坐得上这样一件仙境之物几次? “阁下,请您来做。” 眼见楚风从这件仙境之物的后方搬出一包包食物,嬴政连忙上前。 "这份重,有点儿沉啊。" 楚风提醒道。虽然楚风力气比较大,扛得没问题,但对于嬴政这样的人物来说,他丝毫不在意。 "没关系的,我能做到。"嬴政回答,说着这句话的同时他似乎对自己有信心。 结果,当真正用力抬起包裹食材的箱子时,这确实显得有些艰难。这时,蒙毅急忙上来,帮助嬴政一起扛箱中的美食。 在旁边,自然也要立刻跟着动手帮忙,在神仙面前展示自己的忠诚与努力。 楚风扛起食物的时候,注意到身旁的赵构与韩世忠都怔在那里。于是开口询问,"二位,等待一会。今天夜晚,我们要开始烤肉派对。" 看到嬴政与 都在帮忙抬箱,对韩世忠的吸引力明显增长。连忙回答,“多谢阁下,我们也想帮忙。”听到此,楚风点了点头,显然他意识到了背后的意义。赵构也从那两个王的形象中理解了韩世忠的意思,那秦始皇赵构,以及大明朝赵构,分明就是别具用心的示好。若是不去帮忙,万一得不到仙师的肯定,失去的恐怕不只是一个普通的机会。 "快点、快点。" 赵构反应过来之后连忙对韩世忠加以催促。 赢政和 互相望了一眼,眼神中的轻蔑意味不言而喻。赢政在楚风那里得到了对赵构作为君主的第一印象并不是太好,至于 则是基于史书记载的了解,从心里鄙视那个在异族侵扰中四处奔跑、甚至还斩杀过抵抗金军英雄的老南宋之君。 大明古训里写道:“天下者我所守,国家之门是国家的尊严所在。国君为了维护国家的社稷安全,不惜生命赴战。”韩世忠手举着一箱子的食物,而站在一旁的赵构拎着一个袋子。 第一百七十三章 天下之间的鄙视链 “天子,请观察这具仙器,其独特之处显而易见,似乎是用纸张制成,但其硬度让人惊讶。 接着那个质地轻柔如纸的包裹,居然能够承载重力,确实非比寻常。” “再看这柄仙器,外表虽像是钢铁锻造而成,但它无需依靠牛马或是人力拉动即可运转如风,确是罕见绝伦的宝物。” 赵构似乎并未完全理解对方话语中的涵义,“贤臣,在这千年之前的年代已逝的大宋王朝,未来何以出现大秦与后来的大明帝国? 一个来自千年前,一个来自几百年后,这其中的变化实在太出乎常理。” 然而,韩世忠回应道,“天子,我们今晚所踏入的这仙境之地,已经足够令人匪夷所思,能遇到在千年之前的真龙大秦始皇帝与几百年后的盛唐天子,并非奇事一桩。” 这一说法并非没有一定的道理。 天空中突然降下一道青铜巨门,如同被命运所安排的一幕,他们踏步其下进入了这仙境世界,只见灯光闪耀的庭院中充满了古色古香。 更不可思议的是其中还蕴含着“钢铁雄王”之名的存在,以及整个场景均超出世人想象的能力范围。 深入屋内后,大厅的壮观和厨房的现代装备令人大开眼界,还有诸如冷藏设备的存在都是一片新鲜奇境。 楚风为众人各送上一瓶装满碳酸液体的容器。 嬴政见到这款饮料,目光闪烁,仿佛看见了宝贝。 天帝的眼睛微微一睁,立刻流露出兴奋,深深致礼,表示感激之情。为了表示诚意以及回报指导,迅速取出了精心准备的精美玉器。 "阁下,我对您并无特别物品,仅能用此玉器作为感谢和回赠的礼物,以显示先生您的见解深邃。 在我出发前,特意准备了些。” 楚风凝视着桌上那件精致的玉雕,心中微有吃惊。 这些演员们难道都是财力殷厚之人? 嬴政呈现的玉器已颇值分量,而这位 手上的宝物更是不凡,显然胜似前者。 见状,天子急忙捧上精心备好的另一件玉饰。 他感激地开口:"多谢您的指教。如今的秦国正欣欣向荣,前次所带回的农产品取得丰饶收成皆赖于您的指引与惠赐的增产品种。 对此,我再次致以衷心感谢并诚邀继续合作。” 大秦实施仁政近六个月以来,民间确实有了改变,形势逐渐稳定了一些。 同时,放弃对百越地的进攻,转而加强北境的防御,与匈奴发生数次冲突,彼此都有伤亡。 但他们成功地阻止了匈奴军队进入关内,保障了大秦的疆土不受侵犯。 五大家教的引入,确实发挥了显着效果。 这些都是得益于仙人的指点了,才有了如今的局面。 秦始公对这位淡薄功名利禄的仙人由衷感到尊敬。 楚风心中却仿佛有无数蚂蚁蠕动,对这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实产生疑惑。 他们果真来自古代?他们是如何到达的,又是如何找到此处的小旅馆呢? 他们又是怎样穿越回去的? 更重要的是,自己能无障碍地与他们交流,完全不需要担心对方使用文言的问题。 “太见外了,你来就是来嘛,带那么多礼物反而有点勉强。我指点你们,无非是因势利导,随口那么一句罢了,并非什么高深莫测的国事指导。” 楚风一边接下礼物,一边说这话。 旁观片刻的赵构和韩世忠显然有了兴趣。 从这话听起来,秦国的嬴始皇帝与明代的永乐帝似乎也在仙人的指导下有所作为,回到现代壮大国力? “先生,我是南宋国公赵构,这位是我的御营左军都统帅韩世忠。 先生,求你,请伸出援手救助大宋,救助中原的百姓吧!” 激动的赵构留下泪珠,他身上的国公之责是 上的。 无法负担。 既然找不到百姓劳力帮忙,无法使用人力,物资运输与建设都无法继续进行。 最关键的问题就在一点—那就是「粮食」。 长江流域虽然被视为富饶之地,可是这样的大批粮食外运,对那些南方的贵族领主们而言,则是掏空他们的财富源泉。 面对两朝皇太子的归还、江南贵族的政治压力,再加上朝廷中有诸多奸佞之人煽风 。 导致最后的结果,也就是所谓的「十二道金牌」,得以出现。 说来有趣,这事情中岳飞至少要分到一半的责任。 但是身为大宋的 ,也难以独善其身,毕竟那「十二道金牌」没有宋高宗的批准,也很难下达命令。 要是连宋帝都没有勇气或者决心下令执行呢,还有哪一位能大胆出手去斩杀南宋的抗敌英雄呢? 「君让臣去死而臣无一死不赴」的道理,在历史舞台上上演了一番,最后岳飞的命运就是这样的终结。 南宋因此陷入了更大的困境,国家命运似乎走向了深渊。 “想救援大宋可不容易啊。” 楚风审视那双眼中,满是质疑的光晕,透露着复杂的疑惑神色。 “你们先自行商议一下吧,讨论一下治国政策和发展策略上,我相信你们会有相同的方向和话题。” 说完,楚风打算离开这里去找食物,因为他认为赢政及君的馈赠太多了些,让他颇感过意不去。只能尝试性表示一些作为款客的友善。 目睹仙师并没有要指导自己一番的意思,赵构的神情显得非常落寞。 下次有机会前往仙境,若带许多珍贵的珠宝礼赠, 这是否会引来仙师给予指示,指导国家治理之道呢? 他这样猜想。 “您知道仙师如何评价您的?” 赢政此时插话询问。他想探究秦朝之后各朝的兴衰历程,借由此事从中汲取教训,理解导致国家衰弱的原因以及寻求解决方案。 “那就劳烦您,请告诉大秦始皇帝有关我的评价如何吧?” 赵构回头向赢政及秦始皇帝致意,只见其威仪不凡的风采令人钦佩。 “记得仙师当年曾说过,若依循儒家治国之道可能导致整个朝代的颓势——失去了国家脊梁。一旦失去了国家的支撑,整个帝国就会变得虚弱无力。 而现在的南宋,其统治集团则呈现出文士主导 的状况。在朝堂之内,文人凭借言辞掌控全局治理方式。他们虽不精通军事,却在战场上强硬地介入指挥军队。这样的局面,注定让庞大的大宋军队最终遭遇失败的命运。 仙师曾将我誉为「历史上昏聩者之一」,一手握着的国家命运如同败手残局,最终惨烈失败。” 原本眼看胜利已在手,但最终因自负毁了荣耀,亲手断送了国运。 你现在求神仙来挽救大宋。 神仙自然是不会同意的。」 而在通晓历史的大帝眼中,远多于嬴政所知。 “你的南宋是在哪年建立的?”大帝好奇询问。 当初听见嬴政的话后, 赵构已然怔住了。 韩世忠见状,内心思绪纷杂无比。坚持多年扞卫这样一个天子,是对还是错? 得知对方回应是「建炎三年」。 韩世忠想到眼前的明帝国 ,却是未来的 ,自然对此了若指掌。 「朕有些疑问,希望你能解惑,大宋为什么会被 ,我是如何走向终结的?」大帝直白发问。 面对「朕」的问题时, 大帝却直接反问:「你真的很畏惧死亡吗?」 实话来说,对于主动向金朝卑躬乞降的皇帝,大帝内心满溢反感。 但这份自信也得益于明朝的传教理念: 应守护国门,王室应在国家面临危难之时挺身而出。 「朕……肩负着中兴大宋的重任,并不想死去。当前的汉民正承受着金军骑兵无情之苦,我必须拯救他们!」 赵构在心中编织着解释的言辞。而此时,嬴政一眼洞悉了赵构的心虚与怯弱。呵,这宋朝天子竟是这般害怕死亡,确是个软弱的领导者! 嬴政明白,在生死关头,大权者的心态往往会流露无遗。「但如果心装大宋的百姓,为何不再继承皇位后招揽人才、布局布阵抵抗金军?」大帝质疑地询问。「这」赵构一时无法给出解答,毕竟在他被迫逃离后,只能求诸使者前往求和于金朝。「实在是不想再处于如履薄冰般的生存边缘,大宋天子本该和陛下哥哥一样,沉浸在权力与财富的洪流之中」、「金军,实在太强大,无法抗衡,即使是十万精锐部队也不足以为力,如何能够组织军事,抵御强敌?」韩世忠看到赵构犹豫,便没在此时发言。 「这正是由于重视文化轻武的宋帝国造成的后果。」这时,他并未插嘴打断对话,因为在交流一方的大明皇帝是真正的超凡存在。 两人那边没有任何的话语交流,所以他当然也没有出头的理由去干涉或者加入到那个话题,关于两位 之间的交谈。 他确实算是无赖,在这种奇幻之地,却不能肆意妄为自己的鲁莽性格。 “如果真的想拯救大宋,请先除掉身边几个叛徒吧。”这句话似乎激怒了某位皇帝,它似乎真的沉迷于“ ”的乐趣,居然开始向赵构提出了这样的劝谏。 第一百七十四章 寻求一个方法 听到这样的话,赵构顿时呆了一秒后,急忙询问道:“那些叛徒是谁?” 这个问题立即激起了韩世忠的兴趣。 那些名字——黄潜善、汪伯彦、康履、蓝珪,这些人都是只对自己有所图谋,在上压下欺瞒的人。而赵构则非常相信他们的见解,以至于看不清大宋真正面临的危难形势。 听见皇帝的话,赵构陷入为难。“汪伯彦本是个士大夫人物,在大宋律法之下,对士绅阶层施行不法,我怎能动手?黄潜善从王府便一直伴随我的人,不可能对我做出这种事情。” 这里涉及了一个身份问题:汪伯彦是一个士绅,大宋有法律约束,对士绅阶级使用刑法并不适用。而且他一直是皇帝身边的跟从,应该不会对他做出不利的举动。 康履和蓝珪已逝,而剩下的两位,赵构内心不忍将其送进坟场。 韩世忠得知了赵构的回答后,拳头握紧了再松开,在他的立场,这个权力还不够让他发出自己的声音,尽管他才刚因为救主有功晋升为御营左军都统制,但人言尚轻啊!此时他的权责远小于其他在场者。 “看样子你这样还是想要力挽大宋的局势,朕认为,你应该安守在江南的一角天地,老死于临安府,而不是四处寻找办法去挽救国家的命运。"见到赵构如此软弱,那个所谓的皇帝当即失去了继续相助的心思。 赵构表情变化不定,想要寻求一个方法,让情况有所改变,但随即听见了神仙师的声音。 楚风已经听见了那个皇帝给予赵构的点播和指示。摇了摇头,两位皇帝都只是以不同的姿态展现权力的本质,互相间或许存在某些异同点。然而,赵构想要达到皇帝一样的决绝,直接进行清除,可能并不能拯救南宋。 "篝火已准备就绪,我们可以一起走到院子里,边吃喝边交流想法,何不?”楚风对着周围的人说。 赢政迅速站起来,带着笑容答应回应道:“言辞无法取代事实。”而皇帝也随之站起,“承先生款待。” 对于刚到这异界,初出茅庐的新客而言——也就是我们的赵构,他的性格又极为怯懦,面对着楚风,他深深低下身体说道,“感谢主人,您真是我的明灯!” --- 以上翻译是对原文的一种仿写和转换成汉语的翻译版本,并保持了原文的故事背景、角色设定以及对话内容的大致结构和风格,力求呈现出原汁原味的表达同时又融入了流畅和易懂的中文用语。 楚风甩了甩手,笑着开口道:“不用多礼了。” 人们步入了庭院之内。 赢政与皇帝等人的眼光始终停留在那辆长城车上,对于男人们来说,一台好车的魅力就如同美女一般令人向往。 「这里面用的是村子居民自制的木炭燃烧所散发的气味,并不会太大。」楚风随即准备开始行动起来。 手上不停忙碌着,对着所有人宣布:“去洗手吧,一会儿咱们得串起这些羊肉和食材。” 毕竟,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不可能准备完整所有食材, 这家民宿拥有充足的劳动力,在这种情况下浪费就未免可惜。 皇帝立即回答:“好的。” 稍稍思索之后,他们却不知道该在哪洗手,直到蒙毅领着赢政走进厨房。 打开水龙头后开始清洁双手。在上一次,皇帝试图帮楚风洗餐具时看到了他操作,对于这种自动供水不间断的设备感到无比的惊叹。 “仙界果真是不凡啊。”皇帝不由地感慨着,这不过是水往低处流淌的自然规律罢了。 赵梁在一旁插了一句:「嗯,我初次踏入此地,感受到的确像是置身于仙境之中。 那座庭院被照射成了宛如白天一样光彩熠熠的仙气,以及那些仙兽还有室内陈设无一处不是让人赞叹连连的场景。」 当嬴政接过蒙毅送来的干浄手帕擦手後递给另一位成员。依次,蒙毅擦完后看着赵构并给他擦手。 「仙师不愿意直接暴露天机,因此通常不会承认我们的真实身分,不过不必过分坚持向仙师证明身份,只需静默聆听了仙师指导我们复兴之路的点播就好,你们要多听多看多学习明白了吗?」这是秦始皇对赵梁这个后来才入群的新伙伴所说的话。 「懂了,十分感激您的指点了。」 在进入庭院后,根据楚风的指导大家一同开始了料理的准备工作,烤制各种食材。「滋滋……!」 随着温度恰到好处与时间逐渐推进,首批的烤羊肉串、烤山芋,烤韭菜出炉了。「快尝尝吧。」 嬴政接过食物迅速分给周围的成员,首先是蒙毅,继而交给其他的人,并且自己也尝试了一份,「你这样吃不对的啦。对,应当如此横握烤物,接着如此……」「看到嬴政的烤肉用餐方式後,楚风便不得不出声示范正确的食用烧烤的姿式。」 "太棒了!" 武则天认为她所品尝过的所有神仙佳肴之中,这份美食是最令人惊艳、最令人垂涎的。 "这样的味道,真的是仙境独有的珍馐,人间只怕难以一尝其味。" 范质不禁称赞道。 "这股烟熏与辣椒的香气飘散于舌尖,满溢着口齿留香,仿佛一小口就饱含极致的美味享受。" 皇帝渴望着每天都能享用这样的烤肉。关键的是,作为 的他,实际上却很少能吃到肉类。 因为大唐现在财力紧缩。 初始时,由于王承乾独断政治的局面,新登基的皇帝连御膳都不曾动用,周后只能亲自动手制作一些简单的食物。在王承乾死后,宫廷得以清扫,有专人处理毒物,他才有机会享用御厨精心烹饪的食物。仅仅享受了几段时光,就发觉国库的钱财几乎枯竭。 杭辽的军费,各地的灾难救济款以及其他朝廷 的薪酬,已经掏空了国库。从那以后,皇帝便很少有机会享受到美味的肉类食物了。 赵构一直享有贵族的奢华生活,但一口串烧羊排,彻底将他的味蕾点燃。他感觉精神都被勾走了,竟然忘记了要去赞美食物的美好。 当韩世忠品尝了一口串烧羊排,第二次立刻把它整根扯了下来,在口中细细品味,却不打算轻易咽下去。 皇城未雨绸缪,深感责任之重大,“先生,如果大周能确实除恶扬善,斩草除根惩治 的官吏,国家真的会重现盛况,令百姓的生活迎来安宁吗?”他询问着楚风,希望能从智慧的头脑里寻觅答案。话一出口,他就从专心致志的状态转眼凝视起在旁边专注烧烤的楚风。 记忆回到现实,大唐当前依然面临着灭顶之危。 "只是除掉了几个恶徒和贪婪的官僚并不够,为什么国家会诞生奸臣,而朝廷上下又会产生 污 东厂轰然倒下,锦衣卫如今成了权臣亲朋们挂名的工具,与政客们沆瀣一气。 如此情况下,皇帝想将旨令送到地方,似乎连皇宫都无法通行。 即便更换再多的尚书、内阁首席、总督或巡抚,也毫无裨益。” 嬴政、赵构以及火堆旁那几个人,静静倾听。 对大明的历史记忆犹新,尤其是东厂与锦衣卫这两支特务机关。 监察官员? 其实嬴政早有实践,大秦的秘密护卫与组织“罗网”负责此项工作。 但这些行为未公之于众, 仿佛陛下明白了楚风的核心意思,就是重设东厂或改组锦衣卫。 “朝廷不予同意的旨意无法执行,六个部门不愿落实的政策不得通过。 赈灾的资金到达地方时,直接被官员私分,民众毫无所得。 富商家族相互勾结,让民众日夜不停地生产货物,在市场上销售赚取利益。 而后朝内的百官又大多与商人勾连在一块,使得国库中的商税直接消失, 百姓们的钱都去哪儿了?他们根本没有收入。 农耕劳苦百姓辛辛苦苦收获的粮食还不够自身生活,还得养活 机器。 因此,民众们唯有在求生的道路上奔波。” 听了楚风这番剖析,嬴政有了更深的理解。 他当年曾因建造长城、开凿御道及修筑帝陵征召百万劳工。 大秦国到底多少人口? 少了这么多的劳动者,地方上的劳动力大量减少,食物产量随之下降。 而推行仁政近半年,终于迎来了今年深秋的喜讯。 那位神师将百姓看作国家根基。 如同赵构的继位路径颇为类似,两者都被迫踏上 之路,起初并未觊觎君王权柄。 在斩断阉 羁绊后,“朕”的确感受到朝堂焕然一新。 然而,没想到就连岳丈大人都成了巨富豪族。 而作为明代天子,却是个穷人家的孩子。 确切来说也算不上真正穷,因为天子的衣食住行还算阔绰, 然而辽东边患袁崇焕贪婪的胃口实在是太大。 这是之后导致了 皇帝被骗的其中一种因素。 为了 地区,他做出了巨大牺牲,不惜采用各种方式拨付军资,养活这些士兵。 第一百七十五章 不用考试就能做皇帝 但最终的结果,却是皇太极率军直插核心, 直接陷入了危险。 希望越大,失望也更大,最终 皇帝决定处置了袁崇焕。 现在,在楚风指导下,皇太极并未能如愿从龙井关等关键隘口攻入内地。 左良玉、杨鹤的大军镇守边防。 而张家地区的晋商亦遭遇重挫,并未破坏 北方的重要防线。重要防线啊。 有效地削减了皇太极的物资供应,可以说守护了明朝的运势延续。 而明朝的末落,已巳战役便是序幕的开始。 自那时起,明朝失去了一批重要总兵官的职位,并有一位总督受到朝廷的惩处。 关于袁崇焕的功劳与过错本无必要评价,他在东北的存在,无疑胜过一时泄愤。 "东厂与锦衣卫即是你的锋锐利器,在大明境内诛杀所有犯法者的时机一到,你便将晋升大明正统 。 上一代人的自私自利,源自于儒家伦理影响与整个社会环境的固化思想。 而现在你作为明朝 ,所需要的是真心为国奉献和坚守正义的人才。 即便是愚忠之士,忠诚的本质也是值得尊敬的。 这类人为国家服务时最为顺畅。 淘汰一部分,争取一部分,打压另一部分,然后施行政治宽仁之策。 免除百姓的负担,征取商贸税金,推动工业快速发展,确保国家的财政安全。 未来的明朝必然面临多次天灾,这时农业生产情况不容乐观。 在北方建立众多工场后,将能够大量制造各类物资,将来可用此类物资与南方换取粮食资源。 南方的郑芝龙,以及郑氏商队的活动则可以从海外购得粮食,实现物资与食品的稳定流转。 而这正是保障明朝平稳发展的最好国策,并无他途可走。” 楚风起初无意谈及此类话题,担心被人误导。 和一些演艺人员谈论改写历史或让明朝重现生机的想法,自己也会因此沾上这风气。 然而对方的贡献实在是太过显着。 至今,楚风心中仍有疑虑,他们真的能是那个时代真实的 宫臣,还是过度融入表演的角色? 这个世界真如他们所声称的那样存在着穿越之谜? 为什么自己没察觉? 只看身份证明就信人? 楚风对此不轻信。 历史应无更改之处。 上回去市,他曾访馆, 新出版历史,大秦国仅两年败。 历史显然不曾有变,令人自寻逻辑矛盾线。 为何高价珍玩相送? 只为听听他的瞎猜?此言实不可思议! “楚风所说深刻铭心,东西厂即我锋利 。 多 以示震慑,实施仁慈不收百姓一物一分。 并建工场以防灾备难。” 秦王疑惑于工场所用, "何谓工场?” 东厂和卫署,监察高下臣。 无需大秦此系统。 他有影密与罗网,回归强兵之计, 至于工场,何以能换得米?关于外国, 彼时知西有一片辽阔陆地——明代西洋,繁华超大明。 乃至火炮来自外国人, 听闻有战舰及海军巨龙,无人敌手。 "工场即产出物资场所, 墨家中可建设,招募平民制造工具, 桌椅,锅碗瓢盆……科技乃首生产力。 发扬墨家技艺广泛, 可普施大众之福,亦助商业兴旺。 国家兴隆离不开商业繁荣,商人是国之血脉。 繁荣若商业好,众人都有生计。 税收来自商贸, 更重要的是,交易之流转。” 随着深入阐述, 楚风话语渐复杂,越谈难以理解。 赵构心已失守。 吃起了魔芋,这嫩脆无比的食品,实在美妙绝伦。 韩世忠全神贯注聆听,后来却也陷入了理解难题中。 赵构在楚风一番言辞的影响下,心生震动。 夫尽人之力而后观时序安排。此刻这幕烤宴行将告一段落。 人群依然品尝美食,余韵悠长。 趁宴后收整残盘,准备休息的惯例里楚风又开始了行动,他此前已暗自关注过这些‘演技者’们的离开。只需门一开即从容走出。而对于他们到达之处,并无意于前去窥探,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能称他们仙师是出于尊崇称呼,自然不易被追踪。至于送别,这向来被楚风遗忘于脑后的习惯再次显影。 秦始帝赢政同样是按部就班,带领蒙毅、扶苏一同前往密室深处,同时,皇帝及侍卫官王承恩紧随在后。疑云缭绕之下的赵构和不解事由的韩世忠也不得不追随而去。 “贵客,此番举动有何含义?” 见状而起的疑念让赵构紧随其身后询问赢政。 直觉告知了赵构——他与这位始皇帝之间的微妙不对劲并非无端臆测,这促使两人间的互动始终较为疏离。因此,尽管是同为 阶层的存在,他们并未展开过太多深入交谈。 谈及此处便是仙师所设立的高产农作物仓库所在,在每次的进出之后,皆携带一些回来待到季节适宜时,便可进行播种,平均亩产可达二百零八石的惊人产量。话至此刻, 那密室外早已洞开着大门迎客。一行人穿过门扉,来到了地洞的正前方。眼前是经包裹妥当的一系列农种,不禁引起了众人的疑惑: “这些……究竟为何而来?” 沿途目睹过并亲耳听见赢政每次都带走一部分高产出作物的情景后,楚风决定干脆买下一些种子。无所谓那些人的真实面貌如何,在这过程中,不论其是否扮演角色的演技者还是历史上存在的王者人物。 虽说双方互不相认或有所保留,但他们给出的一切都已远超过他们的价值和期许。 “应该就是些种子吧!” 蒙毅瞬间有了联想——那其中的果实与玉米相似。 “看来,仙师对此事已有预谋。” 在上次经历过的那一波操作后。秦始皇再次携走了一部分珍奇物种,此刻回首,似乎已理解为何仙师会特意为这些未来的朋友提前布局。 策划天衣无缝! 纠缠在这段历史中的赵构心中涌起一股欲望—将这一切珍贵种子全部取回,二百零八石,这种规模在现实中的意义是什么?让韩世忠的眼眸变得赤热。 “众位君王,此般宝物可否多多留存于己?此时的大宋正处于危机时刻,粮食的供给是当前最需考量之事。希望二位能够考虑下我们这方朝廷的历史传承,为中原的安危尽一份力。望赐留下更多的宝物给我们。” 直接上前拦住出口 似乎非得到手不可的气势油然而生。这毕竟是高效产出的农作物啊,如果大宋有了这些东西,难道还需要担心粮草短缺么? 赢政一眼洞悉了韩世忠的想法,对赵构及韩世忠的好感也随之大打折扣。 “你想抢么?” 低沉的嗓音显得庄重无比。“你们这样做,是否太过胡来。”此时蒙毅和扶苏已经站在赢政身前,警惕地注视着韩世忠和赵构。明显的态度在于若韩世忠与赵构争执,那么能否维护他们所谓的“皇帝”,就成为了大势。 接着皇帝直接表明了观点: “这里是仙境,岂容他人胡闹? 万一动起了手, 会惹恼仙师的。种子肯定多多,咱们每一次回程时拿一两把就行。犯得着动这么大的场面, 冲突得罪仙师吗?" 紧接着,赵构赶忙上前教训韩世忠,"好样的,你想做何举动,尽快退开些,这里是仙境之地!’然后向赢政和皇帝表达歉意。 听到此话,韩世忠才恍然大悟,停止行动,意识到这不应当是在宋朝的土地。“我不应该犯这样的错误,臣有错在先。” 就在那一刻的 ,他确实被高产量农作物种子的惊人力量激怒。不过,在皇帝善意的劝告后,他也醒悟到这里并非宋朝领土,却属与仙境之所。 皇帝则表示,不会追究过错,“你是我的忠臣,这样的举动,可以理解,一起走吧,朕打算亲自看看仙境是什么样的。"赵构的目的显然是想要学习赢政、是如何离开这仙境之处。 而在小院内,青铜门闪耀着深邃的绿光。门面渐渐出现,呈现出古朴且庄严的风格,仿佛一道跨越时空的通道等待其主人的到来。随着赢政、蒙毅和扶苏的步入门内,三者的身形消失在视野里。 接着是皇帝和王承恩紧随他们而入,他们的踪影也在小院内消失不见,只留下了赵构的不解。 他疑惑于这门竟能连接三国,决定不再迟疑直接踏入。于是他眼前展开了,竟是他逃离温州时那座行宫的模样——他与跟随的随行官员正紧绷心神,全数凝望铜门。看到赵构与韩世忠步出门外,他们长舒了一口气,若是赵构不能顺利回到行宫中,恐怕宋朝将就此覆灭。 这个情景如同历史的重现,又或是未来未知的展开。赵构的归来或许代表希望再次来临,而背后则是更多未知的抉择待决。这不仅仅是一个人的返回之旅,也是一整个国度重新起航的开端,预示着即将来临的变化,是挑战亦是变革的时代,正悄悄铺展开它的新篇章 ,引领着新的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