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土没有傻白甜,我觉醒兽血后赢麻了》 第一章 陌生男人 核爆之后,人类顽强的在这片被污染的土地上艰难求生。 A市。 下城区。 落英小区。 光线昏暗的狭小的厨房。 白榆撕开一根火腿肠的外包装,熟练地切成了菱形块,然后扔进了炖着土豆的锅里。 饭快好了,但妈妈还没有回来。 厨房里除了土豆炖火腿肠的香味,还有股淡淡的怪味。 白榆皱了皱鼻子,莫名有些烦躁。 昨天晚上,妈妈告诉她,上城区某位母胎单身的少爷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他父母公开为他选妻。 不管是上城区的名媛还是下城区的贫民女孩,只要是单身,没有做过任何整容项目,都可以去报名。 她絮絮叨叨说了很多,白榆左耳进右耳出。 她太累了! 八个月前,爸爸被警察带走,之后妈妈就不再工作,整天为了爸爸的事奔走。 养家糊口的重担,落在了白榆的肩上。 那时,她刚刚高中毕业。 下城区没有大学,想读大学只能去上城区,别说学费了,光昂贵的住宿费和生活费都足够让普通人望而却步。 因此,对于99%的下城区的孩子们来说,高中毕业证是他们这辈子的最高学历。 虽然白榆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但当妈妈说出让她辍学的话的时候,她也毫无怨言地接受了。 在废土,光是活着就已经让人疲于奔命了,不该有太多奢求。 她在一家烧烤店找到了工作,累死累活地干,月薪也不足以支撑她和妈妈两人的日常开销,于是又开始兼职送外卖。 结束两份工作回家后,她只想倒在床上立刻去见周公,妈妈的碎碎念对她来说是最好的催眠曲。 今天早上,妈妈找出几本相册带着出门去了。 她说她要给白榆报名。 “爸妈给你了你这么好的基因,让你长这么漂亮,你肯定能被选上的。” “你要是嫁给了那位少爷,你爸就有救了。” 白榆漠然地看着她离开。 豪门继承人看上贫民窟的少女? 那是言情小说里才会有的剧情。 现实根本不会发生。 可怜又可悲的妈妈,她一生的悲剧就来自于认为言情小说里的故事是真实存在的,所以才会嫁给一个一无是处的小混混,只因为小混混学着她爱的偶像剧的男主角,口里叼着玫瑰向她下跪求婚。 那一刻的浪漫换来了她几十年的悲剧人生。 门锁转动的声音传了过来。 妈妈回来了。 白榆迅速将土豆盛到了碗里,关了火,端了出来。 “妈,快来吃饭……” 最后的那个“饭”字,卡在了喉咙里。 眼前站着的人不是妈妈,而是一个男人,目测身高超过一米九。 他的出现,让这小小的客厅显得更加局促。 走错门的? 可是门是用钥匙开的! 小偷? 呵,这个家有什么值得偷的? 白榆的大脑飞速运转。 一个身影自男人的身后闪了出来。 是妈妈! 她因为太过于瘦小,竟然被男人完全遮挡住了。 妈妈满脸都是笑容。 白榆不记得上次妈妈笑是什么时候了,或许是两个月前,或许更早。 第二章 那我算什么? “季少,这就是我们家白榆。” “我没骗你吧,她没有做过任何整容项目,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 “而且没交过男朋友,身心都是纯洁的。” “完全符合您的要求。” 身心都是纯洁的! 这话听着怎么那么怪? 所以,这位就是今天在全市范围内“选妃”的季大少了? 白榆皱了皱眉。 妈妈跟她使眼色:“小榆,快请季少坐啊。” 白榆抬头,没有任何表情的看了一眼男人。 “季少,您多多谅解。” “我们下城区的孩子哪见过您这种身份的人啊。” “小榆肯定是高兴傻了。” “您过来坐啊!” 妈妈将沙发上的玩具熊拿起来,还用手掸了掸并不存在的灰尘,殷勤地招呼着。 季辰南走过去坐下,审视着白榆。 他有一头黑色的卷发,一双深邃的蓝色的眼睛,是很典型的混血儿的长相。 “或许,你妈妈对我隐瞒了你最大的缺点?” “你是个,哑巴?” 白榆下意识地反驳: “我不是!” 季辰南阴骘的脸有了点笑容: “会说话就行。” “我们明天一早去登记结婚。” “我答应你,等领完证,就让人救你父亲。” “事情稍微有点棘手,毕竟他背着命案。” “不出意外的话,他预计半个月后可以回家。” 回家? 回家继续喝酒,继续暴打她们母女吗? 白榆想起那些暗无天日的生活,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 妈妈已经激动地快要哭了: “多谢季少!多谢!” 季辰南站起身: “既然已经谈妥了,那就明天见!” 白榆拦住了他。 “请等一下。” 季辰南挑眉: “怎么了?” 白榆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 “很抱歉,并没有谈妥!” “这种事应该听听我的意见吧?” “我不会结婚的!” “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 妈妈惊呼: “白榆!” “你是疯了吗?” “你不管你爸爸的死活了?” 白榆转头看着她: “妈妈,一个在你怀孕时还揍你,不停家暴,不断出轨,为了小四杀了小三的男人,你究竟为什么要把他保出来?” “还是牺牲我的一生去保他。” “你,就那么爱吗?” “那我呢?” “我算什么啊?妈妈!” “你爱我吗?” 妈妈的脸瞬间变得惨白,说不出话来。 季辰南觉得不可思议: “你在说什么?” “跟我结婚竟然是一种牺牲?” “不是,你以为你是谁?落难的仙女吗?” 白榆看着他,露出个哀伤的笑容: “我当然不是,我生来就是牛马,不出意外的话,这辈子都是牛马。” “牛马也有拒绝被卖掉的权利,是不是?” “少爷,对不起让您白跑一趟。” “请回吧!” 这笑容真美! 就像被雨击落在地上的海棠花一样。 季辰南发了三秒的呆,而后站了起来。 隔着一张小小的茶几,他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 “你信不信,我现在就可以掐死你,而且不用负任何责任。” 第三章 死人怎么会辛苦 见女儿有危险,妈妈冲上来扒拉季辰南的胳膊: “季少,是我的错!” “我太想救我老公了,没有问女儿的意见就拿着她的照片擅自去找您了。” “您杀了我消气吧,我绝对没有半句怨言。” “但是,求您大发慈悲放了我女儿,她才十八岁,她才十八岁……” 季辰南不为所动,阴骘的双眼死死盯着白榆。 白榆又闻到了刚刚在厨房闻到的那股怪味,她有些心浮气躁。 这厮是没完没了是吧? 她抬起膝盖,狠狠朝男人的某个部位顶去,同时双手变拳,攻向男人的腹部。 她那出轨、家暴、酗酒的亲生父亲唯一做过的好事,恐怕就是作为一个退役的专业格斗运动员,教了她格斗技术。 虽然他的出发点并不是培养女儿,只是闲的发慌的时候找个消遣,但白榆切切实实受益了。 初中遭遇校园霸凌,她一人单挑三个霸凌者,从此一战成名,成为学校里没人敢惹的存在。 只是这一次,她低估了对方的实力。 她的拳脚还没有碰到对方,就被狠狠推了出去,撞在了墙上。 “嘶!” 白榆疼得倒吸一口凉气。 季辰南冷笑: “看不出来,还是个练家子。” “都练格斗了,身材怎么还跟白斩鸡似的?” “真给我们这些同好丢脸!” 一个保镖匆匆进来,将手机递给季辰南: “董事长找您!” 季辰南拿过去听了几句,脸色骤变,转身就走。 保镖们迅速跟了上去。 危险,解除了! 白榆顺着墙往下滑,瘫坐在地上,长长舒了口气。 妈妈绝望地看着季辰南的背影消失在视野里: “白榆,你知不知道,你拒绝了季少,等于要了你爸的命?” “你怎么这么没有良心啊?” “以后你妈要守活寡了,你开心了吧?” 白榆感觉体内的浊气在上升,那股萦绕在鼻子旁边的怪味更浓了。 “妈妈,这些年,你不是一直在守活寡吗?” 这是她一直想说却不敢说的话,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却这么容易就说出了口。 妈妈的声音一下子高了八度: “你在笑话我是不是?” “我告诉你,攀上季少不光是为了我和你爸,还为了你!” “只要嫁给他,你就可以去上城区,不用跟妈妈一起挤在这有辐射的贫民窟的破房子,也不需要那么辛苦……” 白榆打断了她的话: “姐姐听你的话嫁给了有钱人,然后呢?” “她确实住上了没有辐射的上城区的房子!” “确实不辛苦了!” “死人怎么会辛苦?” 一年前,白榆的姐姐白杨按照妈妈的安排,嫁给了上城区的丧偶老头。 两个月后,她们收到了老头派人送来的骨灰盒,说白杨突发疾病去世了。 白榆陪着妈妈去法院,想要请他们调查真相,结果,下城区的法院说他们没有调查上城区贵族老爷的权利,而上城区的法院的大门她们都进不去。 妈妈还尝试发视频,求得公众的支持。结果,她发的视频不到十分钟就被锁,二十分钟后,更是连账号都被封了。 第四章 起冲突 往事不堪回首! 妈妈反驳不了白榆的话,大声哭了起来。 白榆忍着身上的疼,慢慢站了起来。 “吃点饭休息吧!” “我去上班了。” 妈妈在她身后边哭边说: “你得罪了季少。” “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他不会放过你的。” 白榆没有回头: “没关系的,妈妈。”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大不了同归于尽! 白榆出门,看了眼天上挂着的蓝色的月亮。 几天前,月亮就开始变色了,一开始是淡蓝色,现在已经蓝得发黑了。 这诡异的天象惹得谣言四起。 有人说地球要爆炸了,有人说月亮被病毒感染了,被它的光照到的每一个人也会被感染,然后在七天之内死去…… 白榆当然不相信这些乱七八糟毫无依据的说法,但心里总归有些忐忑。 她稍稍犹豫了一下,还是大步向前走了。 今天是这月的最后一天,坚持一下,就可以拿到全勤奖了。 三十块的全勤,能买十斤大米呢。 她打工的烧烤店距离她家不是很远,晚上6点准时开门,店主是个中年胖子。 在废土,能采购到的食材有限,但店主凭借好手艺,硬生生将这间店打造成了下城区最火爆的美食店之一。 白榆到了店里,胖子瞪了她一眼: “迟了五分钟!” 白榆看了眼墙上的挂钟: “抱歉!” “有点事耽误了!” 有客人进门了。 胖子没有再理白榆,自顾自进了后厨。 白榆急忙去招呼客人、倒水、点单,然后将单子拿给胖子。 即使开了抽油烟机,后厨的烧烤味还是很快就弥漫到了店里。 除了辣椒孜然的味道,还有白榆在家闻到的那股怪味。 她越来越烦躁。 一开始,她还以为是今天跟妈妈吵了架,所以才心神不宁的。 当心跳加速,呼吸加重,手都有些发抖的时候,她明白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奇怪,今天怎么这么躁动啊!” “正常,春天到了,交配的季节到了。” “少放屁!你们有没有闻到什么味道?” “那自然是胖子烤肉独一无二的香味了。” “光知道吃的废物!抬眼看看世界吧!月亮比昨天更蓝了,你们不觉得恐怖吗?” “有什么好恐怖的?蓝色的月亮,多浪漫啊!蓝月下看美人,越看越……” 说这话的男人色眯眯地瞄着白榆。 他同伴捣了他一拳: “还没喝呢就骚起来了?安分点!” 男人不满地白了同伴一眼,拿起桌上廉价的变异草莓酿的酒,一口气喝掉了半瓶。 店里的客人越来越多,白榆忙得脚不点地。 当她收了盘子回后厨的时候,有人摸了下她的大腿根。 白榆全身的毛一下子炸开了。 她猛然回头,看到刚刚一直瞄她的那个猥琐男在冲她笑: “手感不错啊!” “怦怦”,心脏在狂跳,仿佛要挣脱身体的束缚。 窗外的蓝得发黑的月亮朝大地泼洒着诡异的蓝光。 鼻尖萦绕着的奇怪的味道钻进了五脏六腑,播下神秘的种子,迅速生根、发芽、成长…… 白榆将手中的不锈钢托盘狠狠砸向男人的头。 第五章 榕树杀人了 男人应声倒地。 白榆还嫌不解气,抓起桌上的水果刀就朝男人的颈动脉刺去。 男人连滚带爬地躲避着,脖子上多了道伤口,鲜血直流。 店里一片惊呼。 这不是白榆第一次遇到毛手毛脚的客人,她也没少跟那些人起冲突,但也仅仅限于言语冲突。 像这种真刀实枪干起来的,是第一次。 看到血,她隐隐有点兴奋。 她的理智告诉她这不正常,但她克制不住自己。 男人被逼到墙角,退无可退。 白榆扬起手中的水果刀,狠狠刺下去…… 一只油腻肥胖、被辣椒和孜然腌透的手抓住了她的手腕。 是胖老板! “白榆你疯了?” “杀人是要偿命的。” 下城区是法外之地,很多法律在这里自动失效。 可这里也是有规则的,这规则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白榆的眼神逐渐清明。 男人趁机逃跑。 胖老板甩开白榆的手,瞪了她一眼,继续回后厨忙碌了。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无事发生。 白榆克制着那难言的烦躁,努力工作。 十二点刚到,客人就走完了。 以往这个时候,很多人的夜生活刚刚开始。 “都是些胆小鬼!” “月亮变蓝了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 “夜生活都不过了,不会享受。” 胖老板发着牢骚。 他解下围裙扔到一边,不死心地又去门口张望了一下,确认不会有人来了,就吩咐白榆好好打扫,他先回去了。 “今天是发薪日……” 白榆提醒他。 “知道了知道了。” 胖老板不耐烦地挥挥手: “我到家就给你转。” 他推开门出去。 白榆冲着那肥胖的背影翻了个白眼。 也就几秒钟的事,现在转就怎么了? 或许是因为门开了的缘故,那股奇奇怪怪的味道更冲了,呛得白榆咳嗽了几声。 她走过去关门,然后,就看到了惊悚的一幕。 胖老板被门口的大榕树那露出地面的乱七八糟的根绊了一下,他气呼呼踹了一脚。 几乎是在瞬间,榕树上的几十根树枝飞了出去,狠狠缠住了胖老板。 那树枝越收越紧,胖老板被勒得翻白眼。 白榆本能地抓过桌子上的水果刀,要冲出去救人。 一脚刚跨出店门,就看到几根榕树枝以惊人的速度朝她这边飞了过来。 她急忙后退,迅速关上了门。 有一根已经窜到屋内的枝条被门夹住,扭动着,发出恐怖的尖叫声。 植物怎么会尖叫? 白榆来不及多想,手起刀落,砍断了枝条。 “啪嗒”! 断掉的一截枝条掉在了地上,无声地挣扎了几下,终于不动了。 自断面流出了红色的汁液,像血一样。 白榆再抬头,就看到门外的胖老板已经被榕树枝裹成了一个大大的茧。 那茧滴着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小。 几秒钟之后,榕树枝散开,一具穿着衣服的骨架掉在了地上。 风吹来,榕树枝随风摆动,像是吃饱喝足的食客一样悠然自得。 白榆的指甲深深陷进掌心。 好疼! 这不是在做梦! 好可怕! 树会杀人了! 第六章 遭遇袭击 她急忙拿出手机给妈妈打电话。 “嘟——嘟——!” 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妈妈没有接。 这个时间她肯定没睡,肯定躺床上玩手机呢。 跟绝大部分人一样,她就算是去厕所,也是会带着手机的。 之所以不接,不是没听到,而是在跟她赌气吧? 白榆没办法,挂掉电话,迅速编辑了一条微信发出去: “植物变异,攻击人类了,我老板刚刚被店门口的榕树杀死了。你关好门窗,千万别出去。我暂时也不敢出门,在店里观望一下。” 微信刚发出去,妈妈的电话就来了,声音听起来很惶恐。 白榆把刚刚发生的事简单描述一下,再次叮嘱她关好门窗,不要出门。 然后,她将那条信息转发给陈森,又拨打了报警电话。 占线中! 再打! 还在占线! 尝试了几次后,终于打通了。 “你好,我要报警,我这边发生了榕树杀人事件……” 那边听着闹哄哄乱成一团。 接线员烦躁得要爆炸: “榕树又杀人了?” “橘子树杀人、蚊子杀人、老母猪杀人……” “还有什么不杀人?” 白榆感觉到一股凉意。 这什么状况? “目前来看,树应该是闻到气味才会攻击人类,离远一点就没事。” “请提醒广大公民不要外出,谢谢。” 她说完这句,就挂了电话。 而后,她检查了一遍门窗,将店里打扫干净。 一切都忙完了,才感觉到自己又累又饿,快要虚脱了。 在后厨找了点剩的蛋炒饭,狼吞虎咽地吃下去,困意就一阵阵袭来。 今晚会不会有危险? 明天会怎么样? 她太累了,管不了那么多了! 找到自己放在店里的一件厚外套裹在身上,白榆躺在一张桌子上,很快就睡着了。 醒来时天已经大亮,那股奇奇怪怪的味道,消失了。 点开手机,发现竟然没信号。 去后厨打算烧点水喝,没有电。 白榆叹了口气,扒着窗户往外看。 天上的月亮不再发出妖冶的蓝光,而是恢复了平常的白色。 干枯了多年的榕树,现在枝繁叶茂,充满了生机。 胖老板的骨架静静躺在大榕树下。 在目光所及之处,白榆又看到了三具骨架,应该都是被植物或者动物吸干的。 这是核爆之后地球的又一次浩劫吧? 现在看起来,似乎一切都结束了,但结束之后的日子呢?恐怕会更艰难。 白榆找出了胖老板买菜时用的购物车,将后厨能吃的东西全部装了进去。 胖老板的父母早就去世了,他有过一段婚姻,但没有孩子,平时过的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日子。 他死了,那他留下来的东西归她这个唯一的店员也不过分吧? 就当抵她这月的工资和全勤奖了。 装好东西以后,白榆还是没有离开。 她谨慎地观察了一会儿,直到大街上的人多了起来,才拉着购物车出门。 一只脚迈出去的瞬间,就有什么东西带着“呼呼”的风声朝她的脑袋砸了过来。 第七章 妈妈消失了 白榆一矮身躲开,而后一把抓住那东西。 是根和她手臂一样粗的棍子! 还好她反应快,不然脑袋肯定被开瓤了。 拿棍子的,是昨晚被她揍的那个男人。 男人的脖子上包着厚厚的纱布,见偷袭不成,愣了一下。 白榆劈手夺下棍子。 原以为对方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夺棍子会费点力,没想到轻轻松松易如反掌。 拿到棍子,她发狠朝男人打去。 根本不管打的是什么部位,会不会将对方打死。 体内的血在沸腾,大脑兴奋了起来。 一棍子正中男人脸部,男人的鼻血喷涌而出。 看到血,白榆更兴奋了。 想要看到更多的血! 想要…… 杀人! 杀了他! 街上过来了几个人,看到白榆疯狂的样子,尖叫着跑开了。 那声音让白榆找回了一点理智。 她这是怎么了? 好像,有点不正常。 在她愣神的刹那,男人连滚带爬地逃走。 跑到那棵大榕树旁的时候,被树根绊了一下。 昨晚发生在胖老板身上的一幕再次出现。 白榆看着那男人被榕树裹成茧,看到茧流出红色的血,而后,榕树枝展开,吐出了一具骨架。 “啊——!” “榕树杀人了!” 又一拨路人尖叫着逃走。 死了? 死了也好! 白榆想。 不然说不定什么时候,这个男人又来偷袭她了。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她拉着购物车迅速离开。 道路两边干枯的行道树都变绿变巨大了,地面上,四处都是露出来的肥硕的树根,树冠遮天蔽日。 原本贴在地上的杂草窜得跟人一样高,跟灌木一样坚硬。 有些房子的墙壁硬生生被植物撑开,导致房倒屋塌。 有一家三口坐在废墟里痛哭。 白榆仔细看了看,撑坏了他们房子的是变异了的巴西木。 这玩意儿很好养活,很廉价,是下城区最流行的室内绿化植物。 即使是在废土,即使是在贫民区,也有人想要活得精致一点。 可是没想到,就这一点点的精致,这次成了致命武器。 接下来,白榆除了遇到一些“零元购”砸超市和店铺门窗的人,没有遇到特别大的状况。 她顺利到家,拿出钥匙开了门。 “妈,我回来了!” 她大声说。 没有人应她。 厕所、卧室、厨房的门都开着,里面空无一人。 白榆拿出手机一看,还是没有信号。 大清早的,妈妈去哪儿了呢? 自从父亲被捕以后,她整个人就像被抽掉了筋骨,成天无声无息地窝在被窝里看手机。 有时候会打电话,无一例外是求人救父亲,无一例外会被拒绝。 而后,她就大声痛哭,哭完继续躺着。 这些天她唯一的一次外出,就是昨天去帮白榆“相亲”。 想到这里,白榆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 她锁上门出去,带着最后一点希望敲响了隔壁的门。 这里住着公园管理员陈先生和他儿子陈森。 妈妈偶尔会过来串门,送他们几个自己做的土豆馅包子什么的。 而陈先生总是会回赠点什么,一朵盛开的郁金香、几颗糖,甚至会将珍藏的葡萄酒倒半瓶给她们。 第八章 寻找 白榆曾经以为他会成为自己的后爸,周围的邻居也这么认为。 陈森开玩笑的时候都已经喊白榆“我异父异母的亲姐姐”了,白榆也做好接受后爸后弟弟的打算了,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依然只是邻居。 妈妈忘不了那个出轨、家暴、满嘴谎言的男人。 两年前,陈先生突然中风,下肢瘫痪了,就没人再提这件事了。 在废土,人人都在艰难求生、自顾不暇,谁会没事找事找一个残废了的另一半呢? 除了拖累人,还有什么意义? 陈森来开门,他一脸没睡醒的样子。 “我刚刚才看到你发给我的微信。” 白榆点点头: “我妈在你家吗?” “不在!” “你昨晚听到我家有什么动静吗?或者有没有看到我妈出去?” 陈森仔细想了想,摇头: “没有,什么都没有。” “阿姨怎么了?不在家?” 白榆的心沉了下去,她点了点头: “陈叔呢?他还好吗?” 陈森“嗯”了一声: “昨晚一直叫着全身疼,叫了一夜。” “今天说不疼了,就是看起来特别累。” 白榆要走。 “那你照顾好陈叔,我去附近找找我妈妈。” 陈森拉住了她: “等一下,我陪你一起去。” 他朝里屋喊: “爸,白阿姨不在家,我陪姐姐去找找。” “很快就回来啊。” 中年男人疲惫的声音响起: “好的,你们俩注意安全。” 两人一起出门。 陈森比白榆小一岁,却比她高出了一个头,身形瘦削,宛如春天抽条的柳树枝条一样。 他打工赚的钱要养家,还要给父亲治病,生活的艰辛让他脸上有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沉稳,只有一双黑葡萄一样的眼睛偶尔会显出少年的天真无邪来。 两人在附近仔仔细细找了一遍,又去妈妈所有的朋友那里问了一遍。 没有人见过妈妈,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两人足足走了一早上,累得满头大汗。 眼看着已经到中午了,太阳火辣辣的,晒得人脸发烫。 在废土,人们都在早上和晚上活动,下午一般都躲在家里,防止被晒伤。 白榆对陈森说: “咱们回去吧!” 陈森看了看她紧皱的眉头,拍了拍她的肩: “别灰心,咱们晚上继续找。” “说不定白阿姨出去串门,突然遇到状况,就躲在陌生人家里了。” “再找找,一定能找到。” “啊,对了,说不定,她现在已经回家了,你回去就能见着。” 白榆的心头升起了一丝希望,她勉强笑着点了点头。 到了家门口,白榆拿钥匙开了门,满怀希望的往里一看。 破旧的小屋跟白榆离开的时候一模一样,没有一点变化。 她身后的陈森自她头顶看过去,小小的房间一览无余。 “没事,你先休息。” “咱晚上继续去找。” 他推着白榆的肩膀将她推进了房间: “你看起来太累了,好好休息。” “我做好饭给你端一碗。” 白榆赶紧摇头: “不用了。” “我从烧烤店带了吃的。” 陈森没有再坚持,替她关上了门。 第九章 胖一点才好找工作 肚子饿得“咕咕”只叫,白榆打开火,将她从烧烤店带来的生的蔬菜和碎肉煮了一小锅,然后撒了点盐当中午饭。 吃完饭,她歪在沙发上睡着了。 一觉醒来,太阳落下山去了,屋子里凉爽了很多。 她把中午剩的饭拿过来当晚饭。 没有电没法用冰箱,剩菜一直放在室温下,已经有酸味了。 但这不算什么,从小生活在废土的人,哪来那么多讲究? 白榆狼吞虎咽。 吃过饭,她悄悄出去,悄悄带上了门。 生怕隔壁听到,蹑手蹑脚的,跟小偷一样。 她不想再麻烦陈森,下半身瘫痪的陈叔比她更需要他。 这次,她扩大了寻找范围,仔仔细细又找了一遍,还是一无所获。 夜越来越深,街上的行人越来越少。 再待下去,恐怕安全都有问题。 白榆只好回家。 一连三天,白榆都这样早出晚归,四处寻找妈妈。 可是妈妈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留下丝毫的痕迹。 第四天,白榆看着厨房里那只够吃一星期的米,决定先去找找工作。 否则妈妈没找到,她恐怕就已经饿死了。 她淘了米,把小锅坐在煤气灶上,然后把米倒了进去,准备熬粥。 “砰砰砰”,有人在敲门。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陈森。 白榆过去开了门。 果然是陈森! 男孩的脸上有一丝幽怨: “我堵了你三天,都没堵到。” “干嘛不叫我一起?” 白榆让他进来,然后关上了门。 “我一个人没问题的。” “你得照顾陈叔。” 陈森:怎么样?有什么线索吗? 白榆摇摇头。 陈森安慰她: “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好老套的话,但是,只能这么想了。 白榆点头: “嗯!” “我得找工作了!” “你呢?咱们那天路过你打工的那家咖啡店,已经被人砸得不像样子了。” 陈森叹气: “就算没有被砸,也不会经营下去了。” “水电都供不上,谁还有心思喝咖啡啊。” “我昨天就找到了新工作,给上城区的贵族们清理别墅,每天发两斤米,你要不要来? 白榆心动: “这待遇很好啊!” “我有资格加入吗?” 陈森笑: “说是只要二十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壮劳力,但据我观察,也没那么严格。” “一切看管事的人的心情,去碰碰运气吧,万一被选上了呢。” 白榆:什么时候出发? 陈森:现在!对了,你在外套下面穿件毛衣吧。 白榆:? 陈森无奈耸肩: “显得胖一点。” 白榆:好的! 早上温度低,但也有二十八度。 白榆穿着毛衣,上面套着外套,热得快昏厥。 到了下城区和上城区的交界处,就看到想要找工作的人排着队往前走,两个管事的人站在两旁,看到瘦弱的,直接拿棍子给怼出队伍去。 “就你这一阵风就能被吹上天当风筝的身板能干什么活?出去出去!” “嗨,小朋友,你有一米四吗?凑什么热闹?滚!” “六十岁以上的自己出去,别让我动手!” 管事的骂骂咧咧。 白榆跟在陈森身后,看着一个个的人被推出去,心里七上八下的。 第十章 我贫民窟长大的,还怕这个? 陈森没有回头,但似乎感觉到了她的不安,向后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 “哎哟,这不是陈森吗?” “你小子,昨天就数你干活最卖力。” “今天这怎么回事?” “拉拉扯扯干嘛?” “来工作的还是来谈恋爱的?” 管事的男人白白胖胖,跟面团一样,穿着熨得没有一丝褶皱的衬衫,皱眉看着他们俩。 “工作,也谈恋爱。” “谈恋爱不影响工作。” 陈森不卑不亢地说。 管事的发出一声短促尖利的笑声: “好!” “到底是年轻人,这劲头我喜欢。” “天都塌下来了也要谈恋爱。” “可你这女朋友太瘦了,能干什么啊?” “身上倒是不瘦,这脸、这手,哎哟,皮包骨啊!” “你们放开手,别牵着了。” “你进去,让她回去。” 白榆又感觉到体内的血在沸腾,她冲动地夺过男人手中的不锈钢杯,一用力。 杯子被拧成了麻花状,围观的人发出一阵惊呼。 管事的先是惊愕,而后大笑: “哈哈哈哈哈!” “厉害啊!” “真看不出来!” “陈森,你这是找了个能倒拔垂杨柳的林黛玉啊。” “有意思!” “你女朋友逗得我高兴,那我就给你们两个一个好差事吧。” “去,领工具去。” 白榆和陈森得到的工具是口罩、手套和一辆三轮车。 根据地址,他们来到了一栋中式别墅。 他们的任务是把这里的骨架全部装到三轮车上,运到下城区的广场去,看有没有人来认尸。 如果没有的话,明天直接拉到乱葬岗扔了,任务就算完成了,而他们今天和明天的口粮也就有了。 白榆只在乱葬岗见过这么多的人体骨架,而且,根据衣着来看,百分百是贫民窟的人。 “这里是谁的家?发生了什么?” 她不禁问。 陈森摇头: “不知道,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咱干活吧!” “虽然看起来有些瘆人,但是这个活确实是最轻松的。” “骨架很轻。” “比去铲草、扛水泥修墙要容易多了。” “你怕不怕?” “怕的话你推着三轮车就好,我来收拾。” 这小毛孩,明明比自己小,却总是想要当大人照顾她。 白榆笑了: “谁怕了?” “贫民窟长大的,还怕这个?” “咱们小时候也没少去乱葬岗玩啊。” 陈森点头: “也是!” “那会儿有人收骨头,一斤一毛钱。” “我俩还装了一口袋骨头带到家,以为要发财了。” “结果我被我爸胖揍一顿,说人家收的是猪骨,不是人骨……” 想起童年糗事,白榆也忍不住乐了。 陈森想起了什么: “对了,今天那些人说你是我女朋友,我没有反驳,对不起……” 白榆打断他的话: “没事!” “这样也挺好,如果传到咱们那些邻居耳朵里,估计就再也没人追着我给我介绍对象了。” 废土的男孩女孩高中毕业后就开始工作、相亲、结婚了,像白榆、陈森这些长相出众的孩子,在高中时就有人热情地介绍对象,让人不胜其扰。 两人边聊边干活,配合得十分默契。 “白榆!” 有个扎了个丸子头的女孩一阵风一样跑过来。 第十一章 愤怒的时候才有异能 白榆定睛一看,是跟她高中在一个班的郭诗逸。 郭同学手一摊,一团火自她掌心冒了出来。 她一挥手,那团火就飞向了白榆面前的一张桌子。 木质的桌子碰到火,熊熊燃烧了起来。 白榆和陈森本能后退。 郭诗逸兴奋地喊: “白榆,我觉醒火系异能了!” “昨晚我特别烦躁,跟我爸妈吵架,摔碎了我最爱的花瓶。” “然后你猜怎么着?我觉醒异能了!” “哟!哟!我是火娃!” “我要烧掉一切罪恶。” “就从这片草坪开始吧!” 她说着又要出手,一个管家模样的人匆匆赶来。 “祖宗,你别闹了。” 郭诗逸:我没有闹,我帮我朋友把这些骨架都烧了,然后我们就可以一起玩了。 管家:都什么时候了您还想着玩!老爷让您回家相亲! 郭诗逸:都什么时候了我老爹还想着给我相亲呢?今天相上,说不定明天他就死了,或者我死了,或者我们双死了…… 管家:呸呸呸!小孩子家家说什么死不死的?不吉利! 郭诗逸:哟?我现在又变小孩子了?让我相亲的时候怎么说我老大一个人了? 管家:祖宗,求您别四处瞎转悠了,跟我走吧。再不回去,老爷又要骂我了。您就发发慈悲,怜惜一下我这把老骨头吧。 郭诗逸拉住白榆的手,恋恋不舍: “我联系不到咱们班任何一个同学,路过这里的时候,听说你在,就找来了。” “可惜不能一起玩了。” “你别急,等我今晚练习一下怎么精确控制火,明天就来帮你干活。” “一把火烧了这些东西,然后我们开party……” 我不急。 而且,骨架烧掉了就没法辨认了。 白榆张了张口,还没来得及说话,郭诗逸就已经被管家拉走了。 她看着郭诗逸离开的背影,抬起自己的手看了看。 异能吗? 陈森欲言又止。 白榆挑眉: “有话就说啊。” 陈森:你刚刚捏扁了一个不锈钢杯子,也是异能? 白榆:应该是。从昨晚开始,当我愤怒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力大无比。 陈森:只有愤怒的时候力气大吗?现在呢? 他从地上捡起一根手臂粗的树枝, “试试看能不能捏碎?” 理论上来说,能捏扁不锈钢杯子,应该是可以捏碎木头的。 可是白榆现在感受不到任何力量。 她接了过来,狠狠一捏,而后叹气。 “果然无事发生。” 陈森安慰她: “至少你已经觉醒了异能,挺好的。” “等以后异能升级了,肯定会越来越好用。” 白榆问: “你昨晚有没有感到特别烦躁或者什么的?” 根据郭诗逸的说法,还有她自己的经历,她得出了莫名烦躁后就会获得异能的结论。 陈森当然懂她。 “好像没有!” “我一直在忙着照顾我爸,没空注意自己的情绪。” “谢谢你,但是,不是每个人都能觉醒异能的,姐姐。” 两人配合着将一具一具骨架抬上三轮车,然后陈森骑车,白榆坐在后面,一起送到下城区的广场去。 第十二章 在废土,有钱人也没那么快乐 一连送了两趟,白榆抢过了“驾驶座”,让陈森坐到后面去。 陈森想坚持,但他的体力已经不允许他继续蹬车了,只好乖乖坐到后面。 中午,他们吃着自带的干粮,在别墅里躲着毒辣的太阳。 “有钱真好!” 陈森坐在皮质沙发上,咬了口馒头,噎得翻了个白眼。 他急忙拿起面前的水壶,喝了口凉水。 白榆也咬了口馒头,慢慢嚼着: “也没有特别好。” “再有钱也得生活在这个高辐射,植物会杀人,动物也会杀人,天气一天三变,不是暴晒就是暴雨,时不时再来个地震的地方。” 陈森回过头来看白榆,黑色的眸子亮晶晶的: “要是生活在上个世纪就好了。” “那会儿的人真幸福,想什么时候出门就什么时候出门。” “不想回家也没有关系,躺在公园躺椅上就能过一夜,不用担心会被狗一样大的老鼠,马一样大的狗袭击……” 白榆笑: “可是有坏人啊。” 陈森:坏人也只是两只脚两只手而已,打起来还不一定谁赢,但是现在,遇到变异兽,没有人能赢。 白榆若有所悟: “所以,你说这次月亮变蓝,动植物再次变异,人类获得异能,是不是一个机会呢?” 陈森认真思考: “你是说,给人类机会打败变异生物,重回食物链顶端吗?” “可是就像你说的,回去又能怎么样呢?” “地球已经这样了,几百年之内,辐射都不会消失的,人类仍然没法真正自由。” “即使是上城区的人,也只能待在那一块小小的地方,连城都不能出。” 白榆叹气: “能离开地球就好了。” 两人聊了会儿天,困意袭来,就躺在沙发上睡了。 晚上,他们继续工作,终于在凌晨时分清理完了所有的骨架。 到了上城区与下城区交界处,白天遇到的那个管事的给了他们一人一个小袋子,里面装着米。 他打着哈欠,漫不经心地夸他们能干。 白榆和陈森拿着米离开。 天上新月如钩,照亮他们回家的路。 到了家门口,看到门缝里漏出来的明亮的灯光,白榆和陈森对视一眼,异口同声地说:“电来了!” 这真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 告别陈森,白榆回家给手机充上电,开机。 手机还是没有信号。 她找了本以前下载的小说看,没看两行就睡着了。 醒来时,手机竟然还握在手里。 有个微信群在不停地弹新的消息。 有信号了? 白榆狂喜。 她顾不上看消息,赶紧拨打妈妈的手机。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已关机。” 响起来的,还是冰冷的机械音。 白榆颓然地将手机扔到一边。 她发了一会儿呆,又重新将手机拿了过来。 不断弹出新消息的是一个新群,群名叫“末日狂欢三人组”。 是郭诗逸建的,成员有她和陈森。 “家人们,醒了吗?”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已经能精准的控制火了。” “想烧桌子绝对不烧凳子。” “你们的异能是什么啊?” “我爸爸公司的程序员加班七十二小时,已经开发出了能测试异能的软件,还带社交功能。” “最重要的是,免费的哦。” “请多多支持,下载使用。” “今天你们去哪里收骨架?我来帮你们烧。” “晚上来我这里办个三人party吧,我有几瓶好酒……” 整个群里,只有郭大小姐在自言自语。 第十三章 珈蓝大道182号 白榆想了想,先拣重点说: “骨架不能烧,不然没法辨认。” 郭诗逸迅速发了消息过来: “人都死了,干嘛还要辨认?” 白榆:家人要把骨架带回去,埋起来,每年清明节去祭奠。 郭诗逸:我就不明白,人都死了,还有什么祭奠的必要,又不会祭奠着祭奠着就活过来了。 白榆无语,懒得回复这位大小姐了。 陈森发了私信过来: “准备好了吗?” “该去广场了。” 原来他醒着,白榆还以为他睡着了,所以没有在群里说话。 她急忙回复: “我好了,现在出发吗?” 陈森:走吧! 两人一起来到了广场,这里现在俨然一个大型停尸场。 放眼望去,密密麻麻都是骨架。 他们来到昨天他们放骨架的那一片,清点了一下。 他们从那个别墅里拉来了五十六具,现在剩三十七具了。 一位一脸沧桑,头发油腻腻地贴在脸上的女人过来,直奔一具戴着骷髅项链的尸体。 她的身后,跟着一个矮矮的,看起来老实巴交的男人。 女人抱住白骨,放声大哭: “木木!” “木木!” “这是怎么了?” “我就说你别去参加上城区的宴会吧,你非要去。” “那些贵族老爷的眼中,咱们这些人连阴沟里的老鼠都不如。” “突然请你参加宴会,能有好事吗?” “我要去告他们!” “我要让他们给你偿命!” 那个老实巴交的男人蹲下来,一边垂泪,一边说: “可是木木接到的是看一眼就会自动销毁的电子邀请函。” “我们不知道是谁邀请他的,也没办法查。” 女人抬起头来,用衣袖抹掉脸上的泪,看着站在不远处的白榆: “这个广场上十分之一的骨架都是你们搬来的,你告诉我,你们从哪儿搬来的。”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就不信揪不出害我儿子的人。” 男人有些后怕地说: “你别没事找事了。” “就算揪出来又能怎么样?这次完全是天灾啊。” “木木没去宴会,可能也在外边玩,结果都是一样的。” 女人发狠将男人推了一把,男人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你个废物!” “你是怕了是不是?” “行,我不连累你,咱俩离婚,我自己去为我儿子讨个公道。” “小丫头,你快告诉我,你们到底是在哪里发现我儿子的骨架的。” 男人拼命朝白榆挤眼睛,用嘴型说: “别说!” “不要说!” 他说的有道理,这次是天灾。 但他的确是个废物! 儿子死了,他都不敢去查一下到底怎么死的,死在哪里。 白榆对女人说出了地址: “上城区,珈蓝大道,182号。” “我们也不知道那是谁的家。” 女人重复了一遍: “珈蓝大道182号,我知道了。” “谢谢你,小丫头。” 她取下地上的那具骨架脖子上挂着的带有骷髅头的廉价金属项链,戴在了自己的脖子上,而后头也不回地朝上城区的方向走去。 第十四章 异能测试软件 男人皱着一张苦瓜脸,看着女人离开的方向,张了张口,终究没有说出话来。 他将那具骨架小心翼翼地搬到了板车上,拉着车离开了。 走出几步,有一小截骨头掉在了地上。 男人没有错过那细微的声音,他放下车,过去捡起来,用手擦了擦灰尘,小心地放了回去。 看着男人离开的沉重的背影,白榆和陈森对视一眼,深深叹了口气。 太阳落山后,还有二十具骨架无人认领。 白榆和陈森将这些骨架装到了三轮车上,运到乱葬岗,然后去了上城区与下城区的分界处,找到了那个管事的,要了今天的口粮。 天已经很晚了,没想到郭诗逸还在那里等着。 她穿着超短裙和露出肚脐的小背心,还化妆了,涂了金色的眼影和夸张的大红唇。 蓝月事件似乎没有给她带来任何影响,她还是那个醉生梦死的派对女王。 “你们忙完了?” “去我那儿开party吧。” “我爸给我买了小别墅,我一个人住。” “不会有人来打扰的。” 陈森突然就怒了: “你是不是有病?” “满世界都是死人,你看不到吗?” “party party,一天不party你是会死吗?” 郭诗逸震惊地看着他,眼泪说来就来。 那梨花带雨的样子,在暗夜里有些动人。 “我没瞎!” “我看到了!” “世界末日,我知道!” “所以才要party啊!” “今朝有酒今朝醉,不然说不定明天就死了呢。” “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白榆拿出一张纸巾递给她: “好了,别哭了。” “我们忙了一天,太累了,要回去了。” “你也赶快回去吧!” 郭诗逸接过纸巾抹了抹眼泪,而后用纸巾捏住鼻子,向着陈森的方向使劲擤鼻涕,还一脸挑衅地看他。 陈森一个眼神都没有给这位大小姐,拉着白榆就走。 “明天一起玩啊,白榆。” 郭诗逸冲着两人的背影喊。 白榆没有回头,冲她摆了摆手: “明天再说吧!” 路上,白榆有些好奇地问: “你怎么认识郭诗逸的?” 虽然知道郭诗逸很爱交际,但她想不到这两人到底哪里能有交集。 “她经常来我打工的餐厅吃饭,加了我的微信,偶尔会问问我有没有优惠活动。” 原来如此! 据说郭小姐的微信有一万好友,那陈森和她都各占万分之一。 回到家,白榆看了看微信,没有新消息。 想看会儿电影,但视频网站还没有恢复。 一时不知道干什么,想起了郭诗逸说的那个测试软件。 在浏览器的搜索栏输入“异能测试”,出来的第一条就是软件的下载地址。 看来,郭诗逸爸爸的公司没少花推广费。 下载安装后,用手机号登录,进入了软件的主界面。 白榆看到了一些熟悉的人的脸,都是她高中时的同学。 人脸下方写着已经觉醒的异能。。 王昊宇——觉醒异能:水系,等级S—。 茹晶晶——觉醒异能:土系,等级S。 欧仲文——觉醒异能:控尸,等级S+。 …… 第十五章 低阶兽血 好熟悉的字眼,不过,以前都只是在小说和影视剧中看到。 现在,这一切都变成现实了。 白榆觉得有些恍惚。 这软件还有聊天频道,叫“异能者大本营”,做过异能测试且被确定为异能者就能在那里跟人聊天。 白榆没有做测试,暂时还进入不了。 她点开测试界面,按照提示,将自己的右手手掌贴到手机上。 会是什么呢? 她的心“怦怦”直跳。 “三!二!一!测试结束!” 奶声奶气的提示音响起。 白榆拿开手。 手机屏幕上加粗的大字写着“恭喜您觉醒异能兽血,等级:S—。” 难怪在被冒犯和遇到危险时会失控,原来是兽血在作祟,还是比较低级的兽血。 白榆悟了。 她打开了聊天频道,想看看有没有什么有用的信息。 人太多了,聊天信息迅速刷屏。 有人在吹自己有多牛,有人在为自己征婚,有人在拉人组队,想要乱世为王,还有人聊着聊着吵了起来,在约线下打架的时间地点。 乱七八糟的! 只不过,画风很快不一样了。 “欢迎新人白榆。” “妹子长得很好看,可这觉醒的是什么瘠薄异能啊哈哈哈哈哈!” “是啊是啊,兽血,笑死了!你使用异能时会变野兽吧?” “估计还是全身长毛,身高两米的那种野兽,那你男朋友会不会被当场吓萎了?对了,你有没有男朋友啊?” 看头像,说难听的话的都是男的。 恶臭男永远那么恶臭,即使他们觉醒了异能。 白榆直接发了个比中指的表情包。 一群男的开始抱团攻击她。 “好粗鲁!” “太粗鲁了!但如果你爆照的话,哥就原谅你的粗鲁。” “必须是穿的很清凉的照片,身材要达到8分才行哦。” “参考一下,平野美(成人电影女星)是10分,低于8分的照片就别放出来辣兄弟们的眼睛了……” 郭诗逸突然跳了出来: “干嘛攻击我最好的朋友?” “你们自己觉醒的又是什么了不起的异能?” “一个手部强化,一个腿部强化,两个人拼一起都组不成半个人,还好意思说别人?” “谁再屁话我让人给你永久禁言。” 最好的朋友? 她们虽然在一个班,但三年说过的话加起来不到十句。 这位大小姐这些日子突如其来的示好是要搞哪样? 白榆想不通,但还是在微信上发信息感谢了郭诗逸。 “不用谢啦,白榆。” “那些恶臭男太过分了。” “女孩子就应该互相帮助。” “对了,我有个内部消息,说咱们班的同学至少有三分之二遇难。” “咱们这些幸存者要好好生活哦,有时间一起玩嘛,叫上陈森……” 一起party吗? 白榆无奈叹气。 养尊处优的大小姐不会懂,每天为衣食奔波的人哪有什么心思party哦。 她没有再回复,再次拨打了妈妈的电话,听到对方关机的提示后把手机扔到一边,闭上了眼睛。 早上醒来后,又该去找工作了。 白榆突然有点怀念每天准时准点去烧烤店打工的日子,虽然都是做牛马,但比现在这种打零工的状态强一点。 第十六章 怎么就成拜金女? 白榆跟陈森出门,一起去了招工的地方。 那个白白胖胖,跟发面馒头一样的管事的看到他们就眉开眼笑: “你们俩来了?” “这两天干得不错,不偷懒,肯出力。” “但是收骨架的活基本没有了,今天我介绍你们去个大宅子帮忙收拾花园吧。” 两人谢过了管事的,按照地址,来到了一栋欧式别墅里。 与他们一起来的,还有七八个被挑选出来的年轻人。 进了花园,众人目瞪口呆。 这家人是得有多富? 在水资源匮乏的废土,花园里竟然有游泳池、人工湖,甚至有人造瀑布。 一个文质彬彬的男人走了过来: “各位好,我是这里的管家。” “我们少爷今晚要回来住,你们加快速度好好干。” “晚上八点前完工的话,你们的工钱照领,我再送你们一人一瓶钝亚鸡尾酒解解乏。” 钝亚鸡尾酒是中产阶级的年轻人们日常最喜欢的酒,下城区的青年们一般只有春节能喝一下,毕竟一瓶的价钱能抵他们半个月的工资。 现场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 管家满意地离开了。 花园里的草已经被火给烧掉了,地上铺着厚厚一层草木灰,这就是他们今天要完成的工作。 这玩意太轻了,用大木铲稍稍铲一下就飞起来,挂到人的头发上、衣服上。 有个一头卷毛的年轻人抱怨: “既然能让火系异能的人把草给烧了,就不能让水系或者风系异能的人把这灰给冲走吗?” “非要雇人手动清理,钱多烧得慌吗?” 一个满脸青春痘的大男孩瞪了他一眼: “废话那么多?” “这钱要都让觉醒异能的人给赚了,咱们不得饿死?” 卷毛一脸八卦: “我知道这是谁家。” “听说这家的少爷特别排斥现代文明,干嘛都要纯手工。” “他的衣服不让用洗衣机洗,必须手工。” “女朋友不许整容,哪怕是拉双眼皮这种小手术都不行,必须是纯天然的。” “你们懂的,富家女哪有在脸上不动刀子的?所以他一直找不到对象。” “他父母着急,就给他举办了个选女朋友大会,不限身份,只要没整容就能去应聘。” “好家伙,全下城区的女孩都去了。” “那些拜金女,平时不都说自己是不婚主义者,说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吗?” “怎么有钱人招招手,她们就跟狗一样上赶着去舔了?” 卷毛说着,不怀好意地看了白榆一眼。 白榆还没来得及发作,陈森就挡到了她前面。 “看什么呢?” 他呵斥道。 看到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陈森,卷毛立马怂了: “兄弟,我没说你女朋友啊。” “她都跟着你来干这种苦力来了,肯定不是拜金女。” 白榆冷笑: “下城区不干苦力的女孩有几个?” “在这种世道,有几个男人能养活得起除了自己以外的人?” “她们只是不愿意嫁给像你一样既没本事又没品行的男人,就成拜金女了?” 第十七章 你真漂亮,跟斑马一样 卷毛:她们跪舔有钱人,是事实吧? 白榆:你没有跪舔有钱人?刚对那个管家一口一个“老爷”叫什么? 卷毛:你…… 陈森,盯。 卷毛哆嗦了一下,虽然不甘心,但也不敢造次了。 白榆翻了个白眼,懒得再理这种脑子有坑的人。 她卖力地干着活,用木铲起厚厚的草木灰,然后倒进陈森撑开的口袋里。 一袋满了,由陈森抬到货车上去。 没多久,货车满了,开走了。 没等他们喘息一下,又一辆货车开来了。 “资本家的钱真的不好赚。” 卷毛低声骂骂咧咧,铲起一大铲子草木灰,赌气似的朝空中一丢。 白榆眼前一黑。 那一大铲子草木灰结结实实落在了她的头上。 “你TM鲨比吗?” 陈森又急又气,拿出手帕帮白榆擦。 卷毛吓了一跳: “对,对不起啊兄弟。” “我不是故意的,真的。” “你带你女朋友去瀑布那里洗一下吧。” 刚刚说话的那个满脸青春痘的男孩立刻反对: “凭什么?” “活是大家的,他俩一离开,他们的部分不就是要我们来干了吗?” “那我们原本八点前结束的,不得工作到九点去?” 青春痘的话竟然得到了众人的附和。 “是啊!” “对!” “就是的!” 白榆眨了眨眼睛,勉强睁开。 陈森的手帕脏了,没法用了,他瘦长的手指抹去白榆眉骨上的一点草木灰。 “姐姐,你去洗一下吧,你的活我来替你干。” 青春痘细细的老鼠眼一瞪: “这话说的,她的部分是哪部分啊?” “你分得清吗?” “我们怎么知道你干了还是没干啊?” 卷毛无奈: “兄弟,就稍稍照顾一下人家小情侣,不行吗?” 青春痘冷哼一声: “切!” “凭什么?” “他们工作跟约会合二为一,不得爽死。” “我这单身狗一条,够苦逼了,干嘛还得照顾他们?” 白榆使劲抖了抖头发,拿起木铲继续干活: “算了,陈森,我等中午休息再洗。” 青春痘嘴角向上一扯,皮笑肉不笑地说: “多谢你的理解,美女。” “你这样其实也挺好看的,是个地地道道的“灰”姑娘。” 太阳越升越高,天越来越热,汗水裹着残存在头发上的草木灰流了下来。 白榆拿手帕胡乱擦了擦,继续干活。 “这不是功夫小蚁吗?” “你今天真漂亮啊,跟斑马一样!” 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响起。 是季辰南! 他左眼似乎受伤了,上面裹了厚厚的纱布。 大热天穿了个长袖衬衫,怀里搂着一个白皮肤、蓝眼睛、金发,漂亮得跟精灵一样的女孩。 也不怕热死你! 白榆在心里吐槽了一句,就低头继续干活了。 季辰南原本在微笑,看白榆不理他,立刻拉下了脸: “白榆,我在跟你说话!” 白榆抬头: “原来季少是在跟我“说话”啊,我还以为你单纯就是在嘲笑我呢。” “既然如此,谢谢,谢谢你夸我漂亮。” 四周一片窃笑声。 “她是不是脑子有毛病?” “该不会真以为在夸她吧?” 第十八章 十字固一旦成型,就是断头台 陈森皱眉。 他们怎么会认识? 难道邻居们的传的八卦是真的? 被季辰南选中的那个下城区的女孩,是白榆? 他走过去,贴着白榆站着。 两人一起一脸警惕地看着季辰南。 季辰南看看白榆,再看看陈森,心中的无名火起: “没有听妈妈的话,后悔了吧?” “如果你当初不拒绝我,即使第二天我们没办法去领结婚证,你也算是我未婚妻。” “现在,你完全可以坐在别墅里吹着冷气吃冰淇淋,而不是拼死拼活干这种脏活累活,就为了得到可怜兮兮的两斤米。” 我去! 什么状况? 周围的人交换了一个恍然大悟的眼神。 难怪刚刚卷毛说全下城区的女孩都是拜金女的时候,她那么激动,原来她不仅去参加了“选妃大会”,还是最后的赢家。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她最后拒绝了这位少爷,但背着对象去参加那种东西,妥妥出轨了啊。 乖乖,今天有好戏看了! 众人沉默无声,但八卦的眼神不断在白榆、陈森、季辰南身上扫来扫去。 陈森挡在了白榆身前: “看什么?” “刚刚她要去洗一下灰你们都怕耽误干活,现在集体停下来干嘛?又不怕加班了?” 众人被骂了,装模作样低下头忙乎了起来,时不时偷瞄一下。 季辰南冷哼: “这是你男朋友?” “真没品味!” “不过,仔细看看,你们俩其实挺般配的,都跟白斩鸡一样。” 白榆麻利地干着活,头都懒得抬一下,她克制着心头的那股躁动: “不关你事!” “少爷您实在太闲,就去挑粪浇浇地吧!” “别在这儿满嘴喷粪了。” “讨人嫌!” 季辰南突然就甩开那个精灵般的女孩冲了过来,一脚踩住了白榆的大木铲。 动弹不了吧? 他嘚瑟地冲白榆笑。 白榆发狠往外一抽,季辰南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从来没有在“下等人”面前丢过脸的季辰南暴怒,他用胳膊勒住了白榆的脖子,做了个“十字固”。 格斗场上,谁不怕十字固? 一旦成型,就是断头台! 靠! 无法呼吸了! 这是要弄死她啊! 危险来临,白榆感觉到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在瞬间被点燃,血液在沸腾,烧得她大脑一片空白。 “啊——!” 她自喉咙深处发出一声不像人类的声音,狠狠一掌拍在了季辰南的头上。 季辰南没有躲闪。 一只蚂蚁扇你一巴掌,跟风吹在你脸上有什么区别?你为什么要躲闪呢? 下一秒,他就为自己的狂妄付出了代价。 脑袋跟被车撞了一样,疼得发昏,眼前一闪一闪的都是金色的小星星。 “滴答,滴答!” 是什么在流? 季辰南伸出手一接。 好红啊,是血! 白榆一个肘击,打在了他的肚子上。 季辰南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哥哥!” 长得像精灵一样的少女跑过去抱住了他,带着哭腔喊: “人呢?都死哪儿去了?” “快把这个女人抓起来绞死。” 抓起来吗? 绞死吗? 白榆邪邪一笑,一步一步走向那对兄妹。 第十九章 少爷,时代变了 “你不要过来!” 少女崩溃大哭。 一只瘦瘦的、带有温度的手拉住了白榆的手,是陈森。 “姐姐,冷静点!” 他说。 冷静点? 对,应该冷静点。 她刚刚是要干嘛? 杀了他? 好像是的。 这兽血还真是兽血,一言不合就要杀人。 白榆叹了口气,找回了一点理智。 季辰南看了一眼两人握在一起的手,心里划过一丝说不清的滋味。 十几个保镖蜂拥而至。 那个精灵般的女孩大声说: “抓住那个女人,还有她旁边那个瘦高个。” “都给我关到地下室去,先饿他们三天,看他们还敢不敢嚣张。” 白榆把陈森推到自己身后,一脚踢在了一个看起来身高超过一米九的壮汉保镖的肚子上。 被她踢中的人倒在地上,挣扎了几下,竟然爬不起来了。 季辰南有些讶异地看着白榆。 白榆冷哼一声: “看什么看?” “少爷,时代变了,攻守易型了!” “让你的保镖们放马过来。” 季辰南对保镖们做了个停止的手势: “够了!” “都退下!” 漂亮得像精灵的女孩气得跺脚: “哥,就这么放过她?” “觉醒兽血有什么大不了的?” “咱们保镖里也有很多觉醒了异能的人,对付她绰绰有余。” 季辰南艰难地站了起来,女孩急忙扶住他。 “算了,小雪,是我先动手的。” “她打了回来,也算是扯平了。” 季雪一脸的难以置信: “哥,你跟这些下等人讲什么扯平啊?” “他们也配?” 青春痘忍不住了: “干!” “贵族了不起哦?” “时代变了,攻守易型了,小姐。” “觉醒异能的人越来越多,能吃的动植物也越来越多,大家可以组队去城外拾荒了,不用成天惦记你们从指头缝里漏出的那三瓜两枣了。” 季雪冷笑: “是吗?” “那你也去啊,怎么还在这里?” 青春痘倒是一点都不自卑: “我还没觉醒异能,当然不能去。” “但那是迟早的事。” “你等着吧!” “总有一天,这个世界会消灭贵族、消灭剥削。” 季雪尖叫: “我现在就消灭你!” “来人,把这个不知死活的下等人拖到地下室去。” 两个保镖过来,像抓小鸡仔一样,提着青春痘男孩就走。 “救……” 男孩刚张开嘴,就被塞了一块毛巾。 “呜呜呜——!” 他拼命挣扎着。 众人漠然地看着。 废土的法律承认上城区的人是人上人,可以随意处置冒犯他们的下城区的人,只要弄不死就行。 这种情景,大家见过太多了,早就麻木了。 很快,大家就听不到青春痘男孩的声音了。 季辰南带着季雪也离开了。 一切恢复了平静。 卷毛幸灾乐祸: “没实力就别比比!” “看看,被抓了吧!” “我寻思那贵族小姐受的气一会儿肯定会全招呼他身上,也不知道他会被虐成什么比样……” 管家过来,让大家休息,还给每个人发了一个馒头,一瓶水当午餐。 卷毛立刻点头哈腰地道谢,就跟管家救了他全家的命似的。 第二十章 陈森吐血了 吃完饭,大家横七竖八躺在储物间里休息。 卷毛很快鼾声如雷。 牛的! 这都能睡着。 怎么不能算是一种异能呢? 白榆想。 她虽然累,但有点睡不着。 陈森坐在她旁边,嘴角突然就有血流了出来。 “天呐!” “你吐血了!” 白榆低声惊呼。 “嘘——!” 陈森示意她不要出声,淡定抹去血。 白榆惊骇地问: “怎么了这是?” “病了吗?” “晚上你就别干了,跟管家说一下,领一斤米就好了。” “等工作结束了,我陪你去诊所看看。” 陈森摇摇头: “没事!” “感觉不到疼!” 白榆:但是你吐血了。 陈森:最近时不时会吐血,我爸说是年轻气盛,难免气血上涌。 白榆:这……还是去看看吧。 陈森:别担心,姐姐,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很清楚,没什么事的。 白榆叹了口气,不再说话。 她知道所谓的去诊所也不过是求个心理安慰,上城区的诊所他们连挂号费都付不起,下城区的诊所里能开出来的只有退烧止痛药,医生的最高学历是高中,能指望什么呢? 两个人沉默地坐着。 白榆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 “参加那个所谓选妃大会的事,我是知道的。” “我妈拿了我的照片过去,我没有阻止。” “我觉得根本是一场闹剧!” “就算不是闹剧,最终获胜的人也不会是我。” 陈森抬头看着她: “阿姨是想救她前夫吧?” 白榆点头: “嗯!” “但是,我真的不想结婚。” 陈森:你算是得罪那位季少了,说不清楚他今天找来到底是意外还是专门来找茬的。咱们在上城区工作,以后恐怕还会碰到他。 白榆叹气: “嗯,我知道!” “就算他今天不是专门来找茬的,以后也会来找茬。” “还是避得远远的好。” 她打开那个测试异能的软件,打开聊天频道。 “我注意到有很多异能者在组队去城外拾荒。” “跟刚刚那个被抓走的人说的一样,蓝月事件之后,异能者们发现城外的辐射降到跟贫民窟差不多了。” “长年待着对人体有危害,但短时间内还是安全的。” “而且,他们还发现突然多出了很多没有被辐射污染的奇花异草,还有小型食草动物。” “只是,会攻击人的变异兽变异植物也增多了。” “拾荒队伍中每天都有人死去,但每天也能获得很多物资。” “听起来有些刺激啊。” 白榆蠢蠢欲动。 陈森眉头紧锁: “你也想去?” 白榆:为什么不呢?我也是异能者。 陈森:你的异能很危险,随时有失控的可能。你都不知道你刚刚揍那位大少爷时是什么样子。 白榆笑了笑: “我觉醒的是兽血。” “还能是什么样子?” “自然是野兽的样子了。” 聊天频道里,郭诗逸不在线,有人开始肆无忌惮地嘲笑白榆。 “哈哈哈,野兽女孩来了。” “好久不见,杀了几个人啊?” “家人,你懂不懂啊?野兽那不叫杀人,是咬人,生啃。” “对对,咬人,茹毛饮血,好残忍,我好怕怕哦。” 陈森看了一眼她的手机屏幕,替她退出了那个软件。 第二十一章 碰壁 陈森说: “我没有说你刚刚的样子不好的意思,姐姐。” “我只是担心你的安全。” “是我太没用了!” “如果我有异能,我也能跟你一起出去拾荒,保护你。” “刚刚那些嘴贱的,要是敢当面那么说你,我见一个收拾一个。” 白榆揉乱陈森乌黑细软的头发: “小屁孩!” “我有那么没用吗?去哪儿都需要人保护。” 陈森急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只是……” “我……” 白榆:好了,没事的,我懂你。我们森森觉得男子汉就应该保护身边的人嘛!你放心吧,我会用钢铁意志把我被兽血控制的大脑拉回来,不让自己陷在危险中的。 她说话的语气,跟她逗小猫小狗的时候一模一样。 陈森:…… 你哪里懂我了? 开足了冷气的别墅里。 季辰南回到自己的房间,脱下衬衫狠狠砸在地上。 他皱眉看着对面的镜子里那一张扭曲的脸。 好丑! 最近都没有怎么健身,身上的八块腹肌虽然还在,但皮肉明显有些松弛。 一切都糟糕透了! 难怪连贫民窟的丫头都嫌弃他。 季雪推开房门,光着脚“噔噔噔”地跑了进来: “哥哥,爸妈不在,咱们晚上吃烧烤好不好?” “厨师说今天新到了很肥美的大鹅。” 肥? 季辰南哆嗦了一下: “不,今晚我要吃水煮西蓝花。” 季雪撇着嘴: “哥,你身材够完美了。” “干嘛还要这样折磨自己?” “该不会是因为那个贫民窟的女孩拒绝你,你就不自信了吧?” “没必要,哥哥,像她那种蝼蚁的看法一点都不重要。” “在上城区女孩的眼中,你是最帅最完美的。” “你想娶谁当老婆,她们都不会拒绝。” 季辰南的脸隐隐透出一点红: “我怎么可能在意一个贫民窟的人的看法?” “她也配!” 佣人进来,捡起季辰南扔在地上的衬衫放到了脏衣篮里。 季辰南突然暴躁: “不用洗了!” “直接扔掉!” “不!烧掉!” 佣人吓了一跳。 刚刚少爷不是说这是他最喜欢的衬衫,让他赶紧再熨一下,喷点香水,然后兴冲冲地穿上,说一会儿要去见客人的吗? 门都没出呢,就去花园走了走,怎么就突然厌恶这件衬衫厌恶到要烧掉了? 客人也不去见了? 你们贵族少爷一会儿不发神经就烧得慌是不是? 佣人心里疯狂吐槽,嘴上唯唯诺诺答应着,抱起衬衫迅速逃离。 一天的工作结束,白榆和陈森一起离开了别墅。 季辰南站在没有开灯的房间,看着他们离开,脸上阴晴不定。 在床上翻过来滚过去折腾了一个小时后,他终于开了灯,把管家叫了进来。吩咐他把今天在花园里干了活的所有人明天再找来,帮忙擦洗假山、游泳池之类的。 第二天,他早早起床在花园晨跑。 昨天来的那些人很快就来了,卷毛看到他,点头哈腰,跟个见到主人的哈巴狗一样,恨不得把尾巴摇断。 季辰南没有给他一个眼神。 白榆没来,她那个小男朋友也没来。 管家当然清楚自家少爷脸臭的原因,他大声问: “各位,今天是不是比昨天少了两个人啊?” 卷毛一看有表现的机会,赶紧上前: “那对小情侣没来!” “我听他们闲聊的时候说起拾荒小队了。” “女的不是觉醒了兽血嘛,估计是看不上干苦力的活了,想捞波大的。” “至于男的,应该也不会来了,他好像病得很严重,昨天休息的时候都吐血了。” 想要的答案都有了吧? 管家用眼睛的余光观察了下他家少爷的表情,而后挥挥手: “好了,你们去干活吧。” “少了两个人,你们的工作量就大了。” “别偷懒,好好干。” 卷毛:管家老爷放心,我们都是实诚人,干活绝对不含糊。就是不知道今天还有没有酒? 他涎着脸的样子,真的很让人生厌。 管家点头: “放心,有的!” “跟昨天一样!” 卷毛再次九十度鞠躬: “多谢管家老爷!” “多谢少……” 咦? 少爷呢? 早上起来,白榆从抽屉里找出了一把她爸落在这里的匕首带上,匆匆出门。 她放心不下陈森,过去看了看。 他脸色苍白的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嘴角有没擦干的血迹。 听到白榆来了,赶忙坐了起来。 “起来干嘛?” “快躺下!” 陈森摇摇头: “得去工作。” “我们一起去……” 这孩子,怕不是烧糊涂了。 白榆摸了摸他的额头,果然烫得厉害。 陈叔用手转动着轮椅上的轮子,进了陈森的房间。 “别去了!” “你都病成这样了!” “咱家还有些存粮呢,饿不着的。” 陈森挣扎着穿鞋,又呕出了一口血来。 白榆赶紧把枕头垫高,扶着他让他躺下了。 “别动了!” “休息吧!” “我要去拾荒队碰碰运气了。” “万一我今天猎到一只鹿或者一头野牛,那咱们三个可以吃一个月了。” 陈森:姐姐…… 白榆:好了,别说了。好好休息,等我好消息。 她拍了拍陈森放在被子外面的细长的手指,笑了笑,而后决然起身。 “小榆,你千万要小心。” “遇到危险就跑,拼命跑。” 陈叔叮嘱。 白榆没有回头,向后挥了挥手: “知道了!” “我会跑得比兔子还快的!” “陈叔您记得给森森物理降温啊。” 按照聊天频道里得到的信息,白榆来到了北门。 核爆之后,也不知道是谁发现了这块辐射比较低的地方,垒起了高墙,建立了一个一半醉生梦死,一半民不聊生的城市。 高高的围墙外,就是神秘又充满危险的荒原了。 几百年了,一拨又一拨的人走出去,然后失联。 后来,再勇敢的冒险家也不敢出去了。 人类困在这座叫做A市的孤岛上,苟且偷生。 还好,现在有机会打破这一切了。 白榆蠢蠢欲动。 可是,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 她问了几个拾荒小队,没有人愿意要一个觉醒了兽血的异能者。 “朋友!对不起,女孩子应该互相帮助,但是,你的兽血……” “这玩意儿虽然让你战斗力爆表,可是会敌我不分。” “我不敢拿全队人的生命开玩笑。” 身材高挑的美女队长萨拉说。 白榆没有气馁。 这里有至少二十个拾荒小队,她就不信找不到一个愿意让她加入的。 第二十二章 狂刀小队 剩最后一个小队了! 白榆叹了口气,朝那个小队的地盘走去。 “哟哟哟,连我们这些下城区的人组成的小队都加入不了,还想加入贵族少爷小姐们的小队啊?” “兄弟,这你就不懂了,没准儿贵族们口味奇特,就喜欢人兽……” 两个男的双手抱胸,靠在城墙上,对着路过的白榆冷嘲热讽。 白榆停住脚步,皱眉一看。 老熟人了,就是在聊天频道里肆无忌惮嘲讽她的那两个家伙。 白榆记得他们的头像。 郭诗逸骂他们的时候,提到过他们一个觉醒的是手,一个觉醒的是脚。 都不是什么值得一提的异能。 而且,两人的脸浮肿,酒糟鼻红得跟腐烂了的香肠一样,这是典型的喝多了劣质酒导致酒精中毒的症状。 白榆确定,她一对二KO他们不成问题。 “嗨,美女,跟你开玩笑呢不会生气了吧?” “说真的,你真人比网络上用的头像好看。” “别人都P图,你怎么不P啊?” “该不会是不会P吧?来,叫一声哥,我就教你。” “叫声老公的话,说不定我跟我们队长说一说,就让你加入我们小队了呢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 两人爆发出一阵猥琐的笑声。 白榆大步朝他们走去。 两个猥琐男吃了一惊。 显然他们以为她会跟网络上一样,懒得跟他们计较,仅仅比个中指而已。 他们知道,如果她真的要计较,吃亏的肯定是他们。 兽血这个异能虽然不好听,但据说很能打。 白榆干翻上城区季家的保镖,而后暴打了人家的大少爷的传闻他们是知道的。 “走!” “快走!” 两人惊得魂飞魄散,撒腿就跑。 下一秒,白榆手中的匕首狠狠划出一条长长的直线。 前面两人背部的衣服,连带着底下的皮肉都被划破,血一下子流了下来。 “啊——!” “救命啊!” “杀人啦!” 两人鬼哭狼嚎,狼狈逃窜。 白榆收起匕首,没有再追。 眼看就要到出发的时间了,她还有正事没办完呢。 到了“狂刀”小队所在的地盘,白榆明白,刚刚那两个杂碎没有扯谎。 这队里的人一看就是上流社会的少爷小姐们,他们穿着防辐射服,武器装备精良。 对于这些住在没有辐射的上城区的人来说,荒原上那跟下城区相差不多的辐射已经足够让他们警惕了。 “小榆,是小榆吗?” 一个充满惊喜的声音传来。 白榆转头,看到了郭诗逸。 即使是去拾荒,派对女王仍然化了妆,只是妆容稍稍没那么夸张了而已。 “你好!” 白榆点头打招呼。 郭诗逸四处瞄了瞄: “你一个人吗?” “陈森呢?” “听说他病了,很严重吗?” 白榆摇头: “还好。” “他没觉醒异能,所以没来。” “你是狂刀小队的吗?队长在哪里啊?我也想加入。” 郭诗逸拉着白榆去找队长,问了好几个队员,都说刚刚看到队长了,现在突然不见了。 “什么人啊?” “马上要出发了,他竟然玩消失。” “是不是怕了?” “不早点说,我们可以选新的队长。” 郭诗逸不满地嘟囔着。 “新队长来了!” 有人喊。 一个穿着黑色防辐射服的“独眼”大高个大步走了过来,他手中拿着象征着队长权力的军刀。 难怪这个队伍的名字叫“狂刀”,原来他们真的有受到军迷们追捧,千金难求的军刀“狂刀”。 这玩意儿白榆只在网上看到过图片,从来没机会在现实中见到。 只是,现在不是被一把军刀惊艳的时候,因为来的人是季辰南。 怎么走哪儿都躲不开他? 白榆暗自叹息。 “各位好!” “栾平家里发生了很紧急的状况要去处理,由我暂时代理队长。” “有人反对吗?” 季辰南把玩着手里的“狂刀”,笑着问。 郭诗逸挽住白榆的胳膊,瞄了一眼她的表情: “可是季少,我记得你没有觉醒异能啊……” 一声冷笑传来打断了郭诗逸的话: “呵呵!” “我哥今天半小时前觉醒了异能。” “还是S+级的。” “你就说气不气吧?” 是季雪! 她的金发扎成了一个复杂的大辫子,穿着一套白色防辐射服,衬托得皮肤更加白了,蓝色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就跟雪原上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一样。 可惜,这仙女长了张嘴。 众人立刻开始夸: “季少牛啊,全A市觉醒S+级异能的都不到十个人。” “来得早未必来得好,今天我信了!我们几个都早早觉醒了异能,可是没有一个S+级的。” “有了季少当队长,我们这次肯定能全身而退。” “要求别那么低,我们肯定还会弄到大量物资。” “切!我们又不像那些穷鬼一样,指望弄到物资养家糊口,玩得爽就行了。” 没有听到反对意见,季辰南满意地笑了。 转向季雪,他的脸又立刻拉了下来: “不是让你在家待着吗?” “怎么跟来了?” “立刻给我回去!” 季雪:哥,我也要去玩。 季辰南:别胡闹,这不是去玩,是…… 季雪:知道,是玩命嘛!那我也得玩一玩,我一个人太无聊了。哥,你就带着我嘛! “轰隆隆!” 城门打开。 出发的时间到了。 季雪抱着季辰南的胳膊不肯放开。 “队长,我们出发吗?” 有人问。 季辰南看了眼季雪,无奈叹气: “出发!” 季雪露出得逞的笑,挽着她哥的胳膊开开心心往外走。 看到众人都离开了,白榆一咬牙,硬着头皮跟了上去。 荒原上是什么状况她完全不知道,跟着一个队伍,怎么着也比自己一个人去强。 有人觉得很惊讶: “我们不坐车吗?就这样走过去?” 立刻就有人来嘲笑他: “亲,作为异能者,你是一点都不看聊天频道吗?” “无数前辈已经证明了在荒原,所有的方向盘都会失灵,只有自己的脚靠得住。” 那人哀嚎: “我是真没看啊!” “手机呢,那手机能用吗?” “拜托,没有手机我会寂寞死。” 回答他的人谄媚地看着郭诗逸: “放心吧,诗逸爸爸的公司纯靠人力已经在荒原架满了信号塔。” “我现在相信金字塔不是外星人建的了,我们人类的力量也非常牛。” 郭诗逸不知道怎么接话,冲人笑了笑。 季雪不经意回头,看到了队伍中的白榆,尖叫了起来: “喂!” “你!” “你不是这个小队的吧?谁允许你跟着我们了?” 郭诗逸揽着白榆的肩往前冲,含含糊糊地说: “季大小姐,就当她是编外成员吧,嗯,编外。” 季雪一扬手,白榆急忙拖着郭诗逸往旁边一闪。 一个炸雷在她们刚刚待的地方炸响,地面被炸出一个坑来。 幸亏躲得快,不然双脚不保。 这骄纵跋扈的大小姐,竟然觉醒了攻击性超强的雷系异能吗? 她这行为,跟当街持刀杀人有什么区别? 第二十三章 哀山 季雪不依不饶: “下城区的小队都不要的废物!还敢混到我们队伍里来。” “为了弄点物资连脸都不要了是不是?” “贫民窟出来的叫花子!” 靠! 骂的也太难听了吧? 白榆拔出了匕首。 季雪后退一步,准备发起第二次进攻。 季辰南掐住季雪后颈处的衣领将她拖走: “不要打架!” “节省点体力!” “一会儿有的是用体力的地方。” 季雪不甘心地看着白榆: “哥,为什么要让她加入?” “你就不怕她发狂杀了我们大家吗?” “你这是色迷心窍,拿大家的生命开玩笑。” “我建议大家立刻解除你队长的身份……” 季辰南一巴掌拍在季雪的脑袋上: “闭嘴!” “刚出发就内讧,不要命了?” “这队长我真不稀罕。” “等这次行动结束就还给栾平。” 被打了,季雪终于老实了。 她知道她哥虽然惯着她,但也是有底线的。 再当众挑衅,估计就不是挨一巴掌的事了。 “走了走了!” 郭诗逸兴奋地挽住了白榆的胳膊。 厚重的城门在他们身后缓缓关上。 这就是荒原吗? 经过蓝月事件,城里的大街小巷,墙壁上、石头缝里,到处都是蓬勃生长的植物,而这里依旧是一望无际的黄沙。 荒原上升温快,太阳这才刚刚升起,就已经热得受不了了。 “这破地儿还有能吃的动物和植物,骗鬼呢?” “就是,早知道这样我就不来了,待家里多舒服。” 一个看起来纤弱的,有一头金色短发的男孩开始抱怨。 季辰南冷冷看了他一眼: “你现在也可以选择离开。” 男孩偷瞄了一眼季雪,尴尬地冲季辰南笑: “季少,我就说说而已。” “说说而已,嗯。” “男子汉大丈夫,这点困难算什么。” “你说对吗?小雪?” 季雪白了他一眼,懒得理他。 男孩屁颠屁颠跟过去: “小雪,520你打算怎么过啊?” “我想办个“单身狗快乐派对”,你要不要参加?” 季雪怒目而视: “你才是狗呢!” “我不是!” 男孩:那我们改个名字,叫单身帅哥美女快乐派对吧? 季雪:俗气! 郭诗逸挽住白榆的胳膊: “你瞧瞧,连季雪这种变态都有人舔。” “她可是个兄控,除非这世界上有个跟季辰南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不然她这辈子恐怕都不会有男朋友。” “我怀疑她哥结婚的那天,她甚至会找人把新娘给先杀再分尸……” 郭诗逸看着白榆的眼睛, “亲,你不怕吗?” 白榆莫名其妙: “我怕什么?” 郭诗逸压低声音在她耳边说: “别装了!” “季辰南喜欢你,你就是季雪未来的嫂子啊!” “遇上这样的小姑子,就问你怕不怕?” 白榆骇笑: “季辰南?喜欢我?” “他巴不得杀了我才是真的吧?” 郭诗逸:他对野外拾荒完全没兴趣,突然之间就来当队长了。季雪让他赶你出去,他宁愿得罪全队人也要把你留下来。亲亲,如果这都不算爱,那你告诉我什么才是爱? 白榆:亲亲,我只能说你想太多了。 郭诗逸:不,他绝对喜欢你。我要连这都看不出来,这么多年就白混了。 白榆:亲亲,这不重要。 郭诗逸:天呐,这都不重要,那什么重要啊? “它!” 白榆指着郭诗逸脚下一只跟人脑袋那么大的蜘蛛。 “啊啊啊!” “蜘蛛!” 郭诗逸惨叫。 队伍里的人注意到这里的状况,也跟着发出一阵惊呼。 白榆一脚将那毛茸茸的丑陋的东西踹飞。 那玩意抽搐几下,不再动弹了。 “滴,蜘蛛,三级变异物,含有大量辐射,不可食用。” 众人手机上的测辐射软件响起此起彼伏的声音。 “这哪个傻呗公司设计的傻呗软件?谁会去吃一只蜘蛛啊!” 季雪挑衅地看着郭诗逸。 郭诗逸移开视线,装作没听见,哼起了歌。 郭大小姐在学校一向嚣张跋扈,谁敢说她或者她爸爸的坏话,她有仇当场就报。 而面对权势滔天的季家的大小姐,她还是选择了装孙子。 有钱人也是有食物链的,很显然季家站得很高。 “她干嘛处处针对你?” |“你得罪过她?” 白榆问。 郭诗逸耸肩: “她不同样也针对你了吗?” “她恨每一个出现在她哥身边的女孩,觉得她们都是要抢走她哥的潜在敌人。” 这…… 白榆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众人继续向前走,来到了连绵起伏的哀山脚下。 这就是他们的目的地。 山上的树木遮天蔽日,从外面根本看不清山里是什么状况。 据说这里处处是宝藏,也处处是危机。 “大家注意,进山以后要提高警惕。” “树、草、灌木,地上爬的,空中飞的,水里游的,甚至是水,都有可能攻击我们。” 队长季辰南发话。 “是,队长!” “知道了!” “收到!” 众人纷纷表态。 “哎哟!” 说话间,就有人被又厚又湿的苔藓给滑倒。 “两人一组,挽着胳膊走。” 季辰南说。 刚刚一直粘着白榆的郭诗逸却放开了她,挽住了一旁的一个人高马大的男生。 白榆愣了一秒,而后释然。 人当然要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此刻,郭诗逸选那个男生看起来比选她更有安全感。 这个队里估计不会有人想要跟她组队,那就自力更生吧。 她捡起一根长长的木棍当手杖,走起路来稳多了。 自从进了山,众人的手机就响个不停: “嘀,苔藓,二级变异物,含有少量辐射,建议少量食用。” “嘀,林蛙,三级变异物,含有大量辐射,不可食用。” “嘀,枯叶蝶,二级变异物……” 有人不耐烦地关掉了手机软件外放功能,小声嘀咕: “嘀嘀嘀,吵死个人了!” “连一个一级变异物都没有,更别说常规物了。也好意思报出来。” 白榆也关掉了外放功能。 季雪挽着季辰南的胳膊大步向前走,超过了她。 季雪回头冲她吐了吐舌头: “让你死皮赖脸的跟着。” “连个同伴都没有,等着倒霉吧。” “下等人……” 还没等白榆有所反应,一大块半透明的、粘稠的东西飞来,不偏不倚,砸在了季雪的嘴上。 第二十四章 糖槭 “呜呜呜!” 季雪张不开嘴了。 季辰南怒: “谁扔的?” 没有人承认。 “呜呜呜!” 季雪绝望地扒着那块东西,怎么扒都扒不下来,她眼泪都下来了。 季辰南动手,使劲往下一扯。 东西是扯了下来,可季雪嘴上的一块皮也被生生扯下,鲜血直流。 “哇——!” 没有受过委屈的大小姐放声大哭了起来。 季辰南看妹妹受委屈了,恶狠狠地吼道: “到底是谁扔的?” “最好自己承认。” “要是让我揪出来,你就等死吧!” 白榆指了指前方。 “看那里!” 众人看到一个半透明的、黏糊糊的,直径超过十米的巨大“龙卷风”,高速旋转着朝这边过来了。 “龙卷风”所到之处,无论是巨大的石头,还是高大的树木,都被吸入到里面,消失得无影无踪。 “救命啊!” “妈妈!” 虽然都是异能者,但这些养尊处优的少爷小姐们毕竟是第一次离开安全地带,第一次见到这样诡异的现象,因此都被吓傻了,第一反应不是攻击,而是四散逃跑。 有个女孩速度稍稍慢了点,被“龙卷风”吸入了进去,而后,那半透明的液体迅速变成了血红色。 接着,红色越来越淡,直至完全消失。 而那“龙卷风”轻松吞掉一个人后,呼啸着继续向前而去。 这一切,不过是发生在几秒内的事,许多人吓得瘫在了地上。 “刚刚那是什么鬼东西啊?” “怎么会有液体的“龙卷风”?” “还吃人,连毛带骨的……” “我第一次见到凶杀现场,好可怕!” “太可怕了,明天我就不来了!” “我也!” 众人议论纷纷。 “莉莉!” “莉莉!” 有个女孩放声大哭。 她跟刚刚被卷走的那个女孩是搭档。 白榆叹了口气。 找了根远离地面的树干,跳上去坐着。 虽然树上也满是苔藓,但比地面要稍稍干燥些。 “啪嗒!” 一块半透明的粘稠的东西飞了过来,砸在了那个金发男孩的肩膀上,他疼得倒吸一口冷气。 “啪嗒!” 又一块飞了过来,砸在了白榆脚下。 她站起来眺望,发现不远处有一棵光秃秃的树。 那树跟蛇精一样扭动着,向外甩这种半透明的粘稠的东西。 白榆曾经有一段时间痴迷于看关于植物的纪录片,学到了不少东西。 她没记错的话,这是一种槭树,名字叫糖槭。 这玩意儿没变异的时候产的蜜糖是可以吃的,变异了怎么变身为攻城略地的“投石车”了? “啪嗒啪嗒啪嗒!” 一团又一团半透明的粘稠的蜜糖向着众人砸了过来,密密麻麻,像是漫天飞舞的马蜂一样。 “还没完?” “怎么又来了?” “快跑啊!” 有人鬼哭狼嚎着准备跑。 “糖槭!” “是那棵糖槭在攻击我们。” 白榆指着东南方向。 季辰南脱口而出: “那我们怎么办?” 白榆讶异地看着他,这人没有脑子的吗? “对付一棵树还能怎么办?” “用雷劈,用火烧啊!” 说话间,又一大块蜜糖砸了过来。 白榆躲到树干后,避开了一击。 季辰南带着几个火系和雷系异能的人向那棵糖槭发动攻击,可是因为距离太远,他们的异能都发挥不了作用。 众人只好借助大树当掩体,一点点接近。 在一大波猛烈的攻势后,糖槭往外甩的蜜糖块越来越小。 是时候了! 季辰南振臂高呼: “都给我冲!” 众人从藏身的大树背后出来,一边躲闪糖槭的攻击,一边使出异能。 金色的雷在树上炸响,黄色的火焰包围住光秃秃的树干。 那张牙舞爪的树跟人一样痛苦地扭动着,但还是拼了命往外甩粘稠的蜜糖。 郭诗逸被一小块蜜糖砸中了脸,她舔了舔: “哇!” “好甜!” 季雪怒视: “你是什么废物?” “现在还惦记着吃。” “快给我往前冲!” 给我? 往前冲? 你算个什么东西! 老娘对你的忍耐到此为止了! 郭诗逸瞪着跑在她前面,卖力地用炸雷攻击的季雪。 她暗暗用力,指尖冒出一团火焰来。 而后,她的手轻轻伸向季雪的衣服下摆。 化纤材质的防辐射服,几乎是在瞬间就燃烧了起来。 “啊——!” 季雪尖叫着,拼命用手拍打背部。 “你着火了!” “躺下,打个滚!” 金发男孩大声喊。 季雪倒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将火熄灭了。 她的背部已经被烧出了一个大洞。 黑色的燃烧残余物贴在被烧得发红的皮肤上,看起来实在骇人。 “小雪,她暗算你。” 金发男孩将季雪扶起来,指着郭诗逸说。 郭诗逸赶紧收起幸灾乐祸的笑,装出害怕的样子: “不要瞎说!” “我不小心的,我,我在攻击那棵树……” 季雪哪里会信她的话,手一扬,一道炸雷劈了过来: “贱不死你!” “信不信我弄死你!” 郭诗逸双手一推,一个大火球跟季雪的炸雷碰撞在了一起,发出巨大的响声。 两人都被对方的力量震得后退了几步。 冲在最前方的季辰南听到了身后的闹剧,但他管不了那么多了。 “继续攻击!” 他怒吼。 在炸雷和火焰的攻击下,那棵糖槭终于变成了焦黑色,而且在不断缩小。 眼看胜利在望,季辰南一个炸雷过去,轰在了底部。 烧焦的干枯的小树倒在了地上。 “成功了!” “呜呼!” 众人欢呼。 他们的开心没维持三秒,就见那倒在地上的树突然跟人一样站了起来,尖叫着逃出了包围圈,直直朝躲在后面的白榆冲来。 季辰南急忙释放出炸雷。 被雷劈中,那玩意儿不再逃跑,跟喝醉了一样摇摇欲坠。 由于距离太近,白榆也被那炸雷震得头疼欲裂,全身发麻,但她还是咬着牙拨出了匕首补刀。 雪亮的匕首狠狠刺进了焦黑的树里,那摇晃尖叫不已的玩意儿终于消停了,呜咽一声,栽倒在了地上。 而后,她自上而下剖开了树,拿出了一颗半透明的晶体。 “能源石!” “原来长这样吗?” “看着不够华丽啊,跟云母一样。” “云母是云的母亲吗?” “呃……” 众人兴奋地议论着。 “喂,把能源石交给队长。” “这个是要给大家平分的,不是让你独吞的。” 金发男孩冲白榆喊。 白榆忍着头疼站了起来,瞪了他一眼。 金毛警惕地看着她手中的匕首,悄悄后退了一步。 第二十五章 公平,公平,还是公平 白榆: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要独吞了? 金毛:我…… 季辰南左手抓着季雪的胳膊,右手拎着郭诗逸后颈处的衣领过来: “都闭嘴!” “不许吵架!” “不许打架!” “谁再找事明天就不用来了。” 他自白榆手中拿过能源石,冰凉的手指触到了她的手掌。 大热天的,白榆一个哆嗦。 靠! 这是死人的手吗? “平分的话,应该分十八份,对吧,队长。” 金毛问。 一个女孩出声: “莉莉也得有一份。” “她人没有了,但能源石应该给她父母。” 金毛点头: “行吧,那就十九份,是吧,队长。” 郭诗逸:咱们不是二十个人吗? 金毛:多出的那一个不是咱们队的,是编外人员。 白榆皱眉直视季辰南那没有被眼罩遮住的一只眼睛: “虽然我是编外的,但也是我杀死了糖槭。” “应该有我一份吧?” 季辰南躲开了她的视线: “都说了你是编外的。” 白榆无语了: “原来编外的都不算人啊!” “合着我都为他人做嫁衣了?” 季雪露着个被烧得发红的背,冲白榆做了个鬼脸: “所以呢,融不进的圈子不要硬融。” “你还以为死皮赖脸攀个高枝就有好处拿了啊?” “不是你的永远不是你的!” 白榆冷冷地问: “队长,吵架会被开除。” “那挑衅别人的人呢,应该被开除吗?” 郭诗逸:对,也应该开除!要公平! 季雪:你个搞偷袭的下三滥有什么资格说公平?要开除也应该先开除你! 郭诗逸:呵?开除!不是你们开除老娘,是老娘不跟你们混了。 她的搭档焦急地跟她使眼色: “够了!” “别说了!” “你离开“狂刀”能去哪儿?难道跟那些下城区的人待在一起吗?” “他们长期生活在那种地方,体内有辐射,你不怕啊?” 郭诗逸:谢谢你的提醒,但我这个人目光短浅,我真不怕我看不见也测不到的东西。 搭档:辐射会累积,总有一天会测到…… 郭诗逸冷哼: “那一天太遥远,我懒得去考虑了。” 她挽住白榆的胳膊: “小榆,明天咱俩搭档。” “没人要咱们,咱就自己组个队。” “名字我都想好了,叫“傻呗勿扰”队。” “我们的宗旨是公平、公平、还是公平。” “都异能觉醒拾荒了,谁也别想搞特权。” “荒原的变异物可不管你爸是皇室成员还是议员,统统给你杀了。” 季雪怒: “说话就说话,看我和我哥干嘛?” “我们搞什么特权了?” “我哥觉醒的是S+级,你说到天上去,他也应该是队长。” 郭诗逸讽刺: “那你是什么?” “队长助理吗?” “好像没这个职务吧?” “就算有这个职务,队里还有S级异能的,轮不到你这个S—级的吧?” 季雪气得脸都红了。 “你……” 金毛:郭诗逸你干嘛?小雪也没干什么啊? 郭诗逸:那当然,舔狗的眼里,主人永远不会有错。 季辰南:好了,明天开始,季雪、郭诗逸、林英耀都不用来了。 “我不啊,哥!” 季雪惨叫着去抱住季辰南的胳膊,跟他撒娇。 舔狗林英耀赶紧跟过去。 郭诗逸翻个白眼。 季辰南你是鱼吗?记忆只有七秒吗? 我都说过不跟你们混了! 是我炒掉你们! 不是你们炒掉我! 众人都在一旁看热闹。 白榆没那功夫,她用干净的树枝刮糖槭分泌的蜜糖,装进随身带的水杯里,装了满满一大杯。 “这玩意儿能吃?” 郭诗逸拿手机靠近地上的一大块蜜糖。 “滴,蜜糖,一级变异物,可食用。” 郭诗逸叹气: “哇,折腾这么久,终于找到一种可以食用的东西了。” “我带点回去做纪念。” 她刚刚的那个搭档一脸嫌弃地说: “多脏啊!” “沾满了细菌。” “你想吃甜的我送你一车我爸公司生产的特级糖,保证干净,味道也好。” 郭诗逸犹豫了一下,扔掉了装了蜜糖的瓶子。 白榆将瓶子捡了起来: “你确定不要吗?” “那我拿走了。” 郭诗逸点头: “嗯,你拿吧!” 周围一片窃窃私语声。 “看她那穷酸样!” “贫民窟出来的就这样,估计有一大家子等着她养活呢。” “这玩意儿也不能当饭吃啊。” “饿得快死的时候喝一点也是管用的。” “好吧。” 白榆站了起来,冷冷扫视一周: “一群多嘴多舌,危险来了光知道哭爹喊娘的呆头鹅。” “跟你们一起拾荒,是我犯的最大的错误。” 众人傻眼。 这女的怎么一怼就怼全队啊? 不知道什么叫“众怒难犯”吗? 金毛林英耀远远地朝她喊话: “那你明天别来了呗!” “谁又没请你来!” 众人低声附和: “是啊!” “就是!” “谁也不想要个自带辐射的变异物当队友!” “还带疯批因子,随时会发疯砍人。” “你嫌我们没本事,我们还嫌你是个恐怖分子呢。” 白榆抬头,冷冷地看着季辰南: “我会离开“狂刀”,但是,你必须给我报酬。” “就算我只是个路过的人,也帮到你们了啊。” “这世上哪有白出的力?” “如果不给我报酬,我会不依不饶,一直跟着你们。” 季雪惊呼: “不要!” “你滚蛋!” “哥,把我那份能源石给她。” “我不要了。” 季辰南眼神复杂: “白榆,你想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了吗?” “这是在买断!” “以后你可没机会跟“狂刀”一起行动了。” 白榆:我非常清楚!我甚至后悔我清楚的有点迟! 季辰南的脸一僵: “行!” “等回到A市就给你分能源石。” “时候不早了,现在我们的首要任务是用最快的速度返回。” “天黑了待在荒原危险更多。” 哟! 恭喜您找回脑子! 白榆暗想。 众人开始往回走。 季辰南走在最前面开路,季雪在撒娇求他哥哥让她明天继续跟着“狂刀”小队拾荒未果后,赌气走在了队伍最后。 林英耀一直陪在她身边。 没走多久,太阳躲进了云层里。 这种密林里原本光线就差,这样一来,跟天黑没差别了。 当暗夜降临时,罪恶也就开始肆无忌惮了。 第二十六章 榆姐,我唯一的姐 众人纷纷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功能。 “哎哟!” 有人被滑倒。 “哈哈哈哈!” 旁边的人幸灾乐祸,下一秒,自己也摔了个四脚朝天。 “我去!” “这黏糊糊的是什么鬼东西啊?” 摔倒的人大声抱怨。 季雪懒得理会到底发生了什么微不足道的事,她跟林英耀使了个眼色。 林英耀会意。 两人紧走几步,超过了白榆和郭诗逸。 跟她们擦肩而过的同时,林英耀的掌上多了一个巨大的火球. 他觉醒的是火系异能,而且跟季辰南一样,也是罕见的S+级。 猝不及防的白榆和郭诗逸都被砸中了。 火一下子在她们的身体上燃烧了起来。 季辰南听到身后的动静,回头就看到了白榆和郭诗逸倒在了地上,变成了两个火人。 她们拼命打滚,想要把火熄灭,却根本无济于事。 以她们为原点,大火迅速朝周围蔓延。 “白榆!” 季辰南失声叫道,本能地想要冲过去救人。 季雪一把扯住他: “哥,你不要命了?” 眼看熊熊大火如同吃人的野兽一样朝他们飞扑过来,季辰南一咬牙,拉起季雪就跑。 地上都是黑色的,石油一样的液体,沾到衣服上以后,火势更大了。 这样不行! 白榆忍着剧痛爬了起来。 火在烧,体内的兽血也在烧。 她一把揪住郭诗逸的衣领,怒吼一声,跳到了离地几米高的树干上。 还好,火势还没有蔓延到这里。 她抱着郭诗逸在比她的床还宽的树干上左右打了几个滚,终于将两人身上的火给熄灭了。 白榆放开郭诗逸,摊开身体躺着。 身上的衣服都被烧得紧紧贴在皮肤上,头发好像都烧没了。 全身没有一块地方不疼,吸气呼气间都会扯到伤口,疼得直哆嗦。 但是还好,她还活着。 白榆咬了咬牙,将一声即将出口的痛呼生生压了下去。 人为引起的森林大火还在燃烧,不知道要烧到什么时候去。 “狂刀”小队的鬼哭狼嚎很快远去了。 放火烧她们的杂碎们也走了吧? 没关系,这笔债,她迟早要讨回来。 白榆看着自浓密的树冠中透过的那丝微弱的天光,大口呼吸着带着烟尘的空气。 带着队伍狂奔的季辰南听到了一声嘶吼。 那声音极其难听,但他知道那是谁发出的。 他的脚步一滞。 后面跑来的人狠狠撞在了他的背上: “队长,别停!” “快跑啊!” “那个贫民窟女的兽血肯定被触发了。” “她要是追上来,会把我们都撕碎的。” 季辰南收回乱七八糟的思绪,拉起季雪继续往前跑。 前面就是出口,都能看见亮光了。 跨出哀山的瞬间,季辰南鬼使神差回头看了一眼。 没有奇迹发生! 让他心动过的贫民窟女孩白榆,永远葬在了这座大山里。 季辰南突然恨透了这个A市人口中的“聚宝盆”。 白榆静静躺着,看着空气中的浓烟一点点消散,看着太阳从云层中出来,将余晖从树枝间洒落。 躺在她旁边的郭诗逸痛苦地哼了一声,慢慢睁开了眼睛。 “还好吗?” 白榆问。 郭诗逸僵硬地转动脖子,四处看了看: “我们在哪儿?” 白榆:树上。 郭诗逸:我记起来了,是你救了我,小榆,不,榆姐,我唯一的姐。 她艰难地挪动胳膊,抱住白榆,眼泪从眼角滑落。 “谢谢你!” “只有你没有放弃我!” “那群王八蛋,没事的时候都来奉承我,想占点便宜,出了事跑得比兔子还快!” “我得给我爸打电话,让他派人来救我们。” 她摸了摸口袋,面如死灰: “手机可能掉火里了。” 白榆叹气: “我的也是。” “看来,我们只能自己想办法回去了。” 郭诗逸崩溃大哭: “自己怎么回去啊?” “咱们都伤得这么严重。” 白榆摇摇头: “不知道,但总得试一试。” “总不能不能坐以待毙?” 白榆慢慢直起身子,朝树下一看,顿时瞠目结舌。 “你快看!” 她轻轻推了推郭诗逸。 “什么?” 郭诗逸翻了下身子,往下一瞄。 “我的天!” 被火烧得焦黑的土地上,不知道什么时候长出了细细的叶子,开出了大片大片红得跟火一样的花。 密林、红花、黑土,透出一股莫名的诡异感。 郭诗逸的身体颤抖了一下: “榆姐,咱们是不是已经死了?” “传说中通往地狱的路上就开满了这种花。” 白榆被她逗笑,扯得伤口生疼: “嘶!” “你……你搞错了。” “那是曼殊沙华,这是垂筒花。” “这种植物的种子一直在地下休眠,遇到森林大火就解除了休眠状态,迅速长出来并开花。” “不过,它们应该是变异过的,这生长速度太吓人了。” 郭诗逸瞪大眼睛: “姐,你知道的真多。” “太厉害了!” 白榆:我还知道我们有救了,这种花对烧伤有奇效。走,我们下去。 她抱住郭诗逸从树上跳下,两人溃烂的皮肤触碰到一起,都疼得倒吸一口凉气。 “我的姐,你是唯一一个公主抱我还不嫌我胖的人。” “太感动了呜呜呜!” 白榆将她放下,带着水泡的手摘下一朵垂筒花,放进嘴里嚼了起来。 “味道怎么样?” 郭诗逸问。 白榆点头: “跟炸鸡一样。” 饥肠辘辘的郭诗逸的眼睛都亮了,赶紧摘了一朵,咬了一口。 “呕!” 她干呕了一下,将吃进去的柔嫩的花瓣吐了出来。。 “榆姐,你家炸鸡是中药味的?” “您是怎么做到面无表情吃这么苦的东西的?” 白榆把手伸过去。 “你看!” 郭诗逸看着那些透明的水泡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变小,直至消失。 溃烂的皮肤迅速生长、修复,光洁如新,看不出一点曾受过伤的样子。 她欢呼一声,一把将手中的垂筒花揉进嘴里。 白榆阻止她: “慢着!” “咱们没有手机,测不了辐射。” “万一这玩意儿是三级变异物呢?” “我是无所谓的,但你呢?” “怕不怕?” “辐射累积,会为未来埋下隐患的。” 第二十七章 回A市 郭诗逸愣了一下,而后将嘴里的东西咽了下去: “我都要疼死了啦!” “如果不用这玩意儿治疗一下,恐怕都没命回A市。” “别说是三级变异物,就算是毒药,我也要吃下去。” 她说着又摘了一朵垂筒花塞进了嘴里。 白榆也再次摘了一朵吃了。 两人你一朵我一朵,也不知道吃了多少朵,身上的伤口总算是都消失了。 刚刚还奄奄一息的郭诗逸又张牙舞爪了起来: “这玩意儿为什么没有生发的功能啊?” “这么秃着回家,我爸妈肯定不认识我了。” “榆姐你不要看我,丑死了。” “但我觉得你即使没有头发也美极了。” “老婆,老婆,我超能打的漂亮老婆。” 白榆叹气: “再废话天都要黑了。” “我们就要困在这里了。” “快走吧!” 郭诗逸看看自己身上: “姐,咱们是不是找个小溪洗洗澡,然后再找些树叶做个裙子什么的穿着啊。” “这也太不体面了。” “破衣烂衫黑不溜秋跟难民似的。” 白榆笑: “那你去洗澡做裙子吧。” “我要走了。” “都这种时候了,我在乎不了一点形象。” 郭诗逸叹气: “姐你是对的。” “我真是脑残,刚捡回一条命就矫情起来了。” “漂亮又能怎么样?” “吸引的都是看到你要死了,转身就跑的人渣们。” 两人摘了些垂筒花带着,然后快步往出口走。 白榆检查了一下身上,虽然手机不在了,但是收集到的糖槭的蜜糖还有一瓶。 再加上这些能治烧伤的垂筒花,也不算是白来一趟了。 回去的路上没有碰到变异物,但是遇到了郭诗逸爸爸派来接她的保镖们。 郭诗逸怒了: “说了多少遍不要来接我不要来接我,糟老头子为什么不听?” “出去拾荒竟然要带保镖,给那些人听到了不得笑死我?” “哦对了那些人见死不救我已经决定跟他们决裂了,为什么还要在意他们的眼光?” “好吧咱回去吧,你们有没有给我带换的衣服?” 保镖被她这一长串自问自答给整懵了,意识到她最后还问了个问题后赶紧摇头: “没有,但我们带了医药箱和急救设备。” 郭诗逸翻了个白眼: “该带的不带不该带的带那么多!” “走吧走吧回去吧!” “回家!” 一行人回到北门的时候,夜色早就降临,城门已经关闭。 保镖们出城门之前应该是打点过的,对了下暗号后,守城的人迅速放行。 保镖们开来的几辆车就停在门口,郭诗逸坚持要送“救命恩人”白榆回家,白榆没有推辞。 她很累很累了,而这里离家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马路上基本没人,郭家的车开得飞快。 不到十分钟,就到白榆家小区门口了。 “榆姐,你跟陈森是领居吧?” “我想去看看陈森,可以吗?” 郭诗逸问。 没等白榆回答,保镖的手机就响了,他接起来,递给了郭诗逸。 郭诗逸接过手机: “爸!” “你掐着点等我送完榆姐就赶我回家啊?” “我就去看一下同学,他病了……” “你说不行就不行啊?我偏要去!” “你敢!” “那我不回家了!” “保镖敢绑我就敢咬舌自尽,你信不信?” 白榆听得头大,她拍了拍郭诗逸的肩,小声说: “太晚了,我先走了。” “你回去休息吧!” “改天再来看陈森。” 郭诗逸叹气: “行吧!” “听我榆姐的!” “明天见啊榆姐!” 白榆朝她挥挥手,走进了连路灯都没有的小区。 郭家的司机按照郭诗逸的吩咐,打着远光灯给她照明。 她拿钥匙打开门的瞬间,远光灯关闭,世界陷入一片黑暗中。 按下墙上的电灯开关,世界又亮了。 然而,她期望发生的并没有发生。 妈妈没有奇迹般出现! 没有躺在沙发上懒洋洋看她一眼,翻个身继续玩手机。 天知道她以前有多讨厌妈妈那样,但现在,连看到那讨厌的样子也成了奢侈。 白榆放下从荒原上带来的东西,拿了换洗衣服进卫生间洗澡。 在卫生间的镜子里,她看到自己的头发被烧得乱七八糟的,有的地方长,有的地方短,有的地方都露出了头皮。 她找来电推剪,索性给自己理成了寸头。 天很热,这样也凉快。 换好衣服,吃了点东西,她拿了蜜糖和一些垂筒花,敲开了隔壁陈森家的门。 来开门的是陈叔,他拧着眉头打量着白榆的脑袋: “你还好吗小榆?” “拾荒路上发生什么事了?” 白榆挤出一个笑: “不打紧,一点小意外。” “陈森怎么样?” 陈叔:我给他买了退烧药,喝了三次,可是体温一点都没降。 白榆:吃饭了吗? 陈叔:饭量倒是挺好,但是很累,吃完就睡。 白榆推开陈森房间的门,看他躺在床上睡得很熟,脸色依旧苍白如纸。 陈叔:小榆,要我叫醒他吗? 就在这时,陈森慢慢睁开眼睛: “小榆?” “你回来了?” 他的视线渐渐聚焦,看清了白榆。 “怎么回事?你头怎么了?” 白榆摇摇头: “就是队里的一个菜鸟,不大会控制刚刚获得的火系异能,害我头发被烧了。” “没事,我今天收获很多,这是垂筒花,这是糖槭产的蜜糖。” “我测过,蜜糖是一级变异物,可以吃。” “我这就给你泡一杯蜜糖水,万一对你的病有好处呢?” “陈叔,你帮我测一下,这垂筒花有没有辐射。” “我手机……”白榆顿了一下,“没电了。” 她舀了一勺蜜糖放进杯子里,加了点凉开水进去,慢慢搅匀。 陈叔把自己的手机靠近白榆刚刚带来的垂筒花。 “滴,垂筒花,一级变异物,可食用。” 还好还好! 白榆松了口气。 她把蜜糖水递给陈森,陈森一饮而尽。 而后,她又递给他一朵垂筒花: “这玩意儿对烧伤有奇效,你要不要吃点?” “或许,对你也有好处呢。” 陈叔无奈地看着白榆。 这孩子,只差说“死马当活马医”了吧? 而陈森接过她给的花,毫不犹豫地吃了下去。 第二十八章 一家人就应该和和睦睦的 “陈叔,你也吃点。” “或许对你也有好处。” “今天我们烧伤的一个队友吃了这花,她的伤口是肉眼可见的消失了。” “特别神奇。” 白榆把一朵垂筒花递过去。 陈叔接了过去,放进了嘴里。 反正是一级变异物,就算没其它的作用,至少能饱腹。 他这么说服自己。 看陈森吃了两朵垂筒花,白榆仔细打量他,想找到哪怕一点点的变化。 没有,什么都没有。 看来,这玩意儿是专治烧伤的,没任何其它作用。 白榆失望地叹了口气。 陈森苍白着脸冲她笑: “花的味道很好,蜜糖的味道也挺好。” 瞎说! 我又不是没吃过这花! 白榆腹诽一句。 她帮陈森盖好被子,让他好好休息。 陈森在她帮他带上门之前,就又一次沉沉睡去了。 白榆要走了,陈叔死活要让她把那瓶糖槭的蜜糖带着,说女孩子爱吃甜食,让她泡水喝。 他这属于刻板印象了,白榆真不怎么爱吃甜食。 但也不是不能吃。 她带走了一半的蜜糖,用凉开水给自己泡了一杯,喝了下去。 味道确实很好,很清甜。 在经过一整天的劳累后,甜食确实能给人一些慰藉。 白榆安心入眠。 季家大宅。 季雪泡在洒满玫瑰花瓣的大浴缸里,跟备注为“终极舔狗”的人聊天。 季雪:我头发都被烧焦了不少,真倒霉,偷鸡不成蚀把米。 终极舔狗:咱不是偷成鸡了吗?你讨厌的那两个都葬身火海了。 季雪:我们杀人了,感觉好不真实。 终极舔狗:没事,杀着杀着就习惯了。 季雪:你还想杀? 终极舔狗:只要小雪需要,我可以杀了全世界,包括我自己。 季雪嗤笑一声,将手机扔到了一边。 “小雪,你泡了很久了,快出来吧。” “再泡皮肤都要起褶皱了。” 贝蒂娜在外面喊。 “知道了,妈妈。” 季雪答应着,起身披上了浴巾。 擦干身体后,她穿了件粉丝真丝睡袍,走出了浴室。 贝蒂娜帮她吹干了头发: “头发都成这样了。” “明天去找发型师收拾一下吧。” “不要再去荒原了,太危险了。” 季雪:可是,妈妈…… 贝蒂娜看着女儿,恳求道: “妈妈就你一个孩子。” “如果你有事,我还能在这个家里待下去吗?” “拜托你,也为妈妈想想吧。” 季雪将所有的不满都咽了下去: “知道了,妈妈。” “我再不去了。” 贝蒂娜欣慰地揽住她的肩: “这才是我的乖女儿。” “走吧!” “去吃饭!” “爸爸今天也回家吃饭。” 季雪欢呼一声,跑到餐厅去。 “爸爸!” “您回来了!” 她扑进了穿白衬衫的男人的怀里。 时间在快五十岁的季明城身上停止了流动,他看起来像坐在他旁边的季辰南的哥哥,而不是爸爸。 黄种人可能是世界上最耐老的人种。 贝蒂娜心里酸涩地想。 季明城给了女儿一个大大的拥抱,朝妻子点点头: “都来了,那就开饭吧!” 佣人们送上一道道的美味佳肴,季雪撒娇抢走季明城碗里的鱼子酱,惹得季明城大笑。 “哥哥,这是你最爱吃的。” 她将鱼子酱放到了季辰南的碗里。 从她进餐厅到现在,季辰南总算看了她一眼。 他冷冷地说: “你自己吃就好。” “我今天没什么胃口。” 季明城挑眉: “怎么回事?” “我的感觉没错吧?” “你们俩闹矛盾了?” “我可不喜欢这样。” “一家人应该和和睦睦才对。” 季雪不敢出声,胆战心惊地看着季辰南。 季辰南眼皮都不抬一下,面无表情地嚼着蔬菜沙拉: “您想多了。” “我累了一天,所以胃口不好,也没有精力对着人笑,不行吗?” “还是说,在这个家里,我必须得时时刻刻陪笑?” 季明城叹气: “说什么呢?” “如果爸爸说的话让你不舒服,跟你道歉,好吗?” 季辰南:没那么严重,我只是想回自己房间吃饭,可以吗? 季明城:今天是你生日,但这样的局势,实在不好大张旗鼓的给你办生日宴,所以爸爸特意赶来,一家人一起吃个饭…… 季辰南:谢谢,但我真的很累。 季明城点点头: “好吧,拾荒确实很累,你又是队长,肩上的担子重。” “回去休息吧。” “我让人送几个菜去你房间。” “你的生日礼物是一辆新车,在车库里,明天有时间的话,去看看喜不喜欢。” “不喜欢可以换的。” 季辰南再次淡淡说了声“谢谢”,起身就走。 季明城又嘱咐: “别忘了给你妈妈上香,你生日也是母难日。” 季辰南“嗯”了一声,头都没有回。 “哥哥!” 季雪小声喊他。 季辰南好像根本没听见,脚步没有停。 等他一走,季明城就问: “小雪,你们今天去拾荒,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季雪支支吾吾: “我……” “就是,那个,遇到森林大火了。” “队里有几个人被烧伤了。” 还有两个人被烧死了! 这话她是万万不敢说的。 在外人眼中,她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公主,但那早就是往事了。 自从季明城在外面有了新人后,她和她母亲贝蒂娜都知道,想要继续在季家大宅待下去,就得讨好父亲,不要惹他不高兴。 否则,她们就会跟二夫人一样,被毫不留情地扫地出门。 季明城点头: “难怪你哥那副德行!” “第一次带队出去就伤了人,作为队长,肯定会被人指责。” “以后你就老老实实待家里,别去给他添乱了。” “让他多历练历练,刷点资历,以后接手公司也好服众。” 季雪:可是爸爸,我也想历练…… 季明城大笑: “小女孩不需要历练。” “跟你妈妈学学怎么搭配服装,怎么化妆,每天漂漂亮亮就行。” “对了,我还有点事,先走了。你们慢慢吃,。” 他说着就起身了。 贝蒂娜吃了一惊,也赶紧站了起来: “老公,什么事那么忙啊?” “吃完再去,行不行?” 季雪帮腔: “是啊,爸爸。” “很久没见您了,我想跟您多待会儿。” 季明城摸了摸女儿的脑袋: “乖,等爸爸有时间就来看你。” “照顾好妈妈,啊?” 季雪点点头。 贝蒂娜跑过去走过去,挽住季明城的胳膊,恳求道: “就跟我们一起吃顿饭吧!” 第二十九章 我喜欢她 她四十岁了,无论如何保养,脸部皮肉也松弛了,眼角也有了皱纹。 再也不是初见时让季明城惊艳的那个金发蓝眼睛的“芭比娃娃”了。 季明城的眼神扫过她开得有些过火的睡裙的领口。 贝蒂娜的心小幅度跳了起来。 听到季明城回家的消息,她没有第一时间下来打招呼,而是去换了件性感睡衣。 现在看来,果然是明智的。 这个男人当初之所以抛弃第二任老婆,跟她这个贫民窟出来的“野模”在一起,就是因为她够辣。 “贝蒂娜!” 季明城开口: “作为长辈,在家里这样穿有些不合适。” “如果只有你和小雪是没问题的,但小南生活在这里。” “你不要让他觉得不自在。” 这些话像一记响亮的耳光扇在了贝蒂娜的脸上。 她的自信和骄傲碎了一地。 原来是真的,当一个男人不爱你的时候,你连呼吸都是错的。 “妈妈!” 季雪抱住贝蒂娜: “爸爸会把我们赶出去吗?” “我们要搬到贫民窟去住吗?” “我不要,妈妈。” 贝蒂娜眼中有泪: “不会的,宝贝。” “你是他的女儿,身上流着他的血。” 季雪苦笑: “前段时间不还来了个身上流着他的血的私生子要认祖归宗吗?” “结果第二天就出车祸了……” “除了陪他白手起家的原配生的季辰南,他不爱任何一个子女。” “在他眼中,他们的妈妈接近她都是居心叵测,生下的孩子也都带着劣质基因。” 贝蒂娜的脸有些烫。 她当然知道她当初处心积虑地接近季明城不光是为了爱。 贝蒂娜:所以要紧紧抓住你哥,别跟他吵架。他还是挺爱你这个妹妹的,真到了那么一天,肯定会成为我们的靠山。 季雪不敢告诉妈妈,她好像已经把事情搞砸了。 今天出了哀山以后,季辰南就一直冷着脸,看都不看她。 是为了那个贫民窟的丫头? 真让人难以置信。 看来,得好好哄哄她亲爱的哥哥了。 季雪跟贝蒂娜吃了晚饭,就过去找季辰南了。 他的门很罕见地反锁了。 这是过去的这么多年都没有发生过的事。 贝蒂娜对于季雪采取的是“白人式”的育儿方式,满月后就让她一个人一个房间睡了。 稍微大点的季雪怕极了黑暗,想要跟妈妈一起睡,或者让保姆陪着她,结果都被贝蒂娜拒绝了。 小小的季雪抱着枕头哭着敲开了季辰南的门,从那个时候开始,季辰南的卧室多了张粉色的小床。 十岁之后,她搬到了自己的房间,而季辰南不锁门的习惯一直持续了下来。 遇到雷雨大风天,她随手一推就可以奔向哥哥,躲进他的怀抱。 现在,通往天堂的门锁住了。 原本就有些恐慌的季雪愈加恐慌,她狠狠用拳头砸门: “季辰南!” “哥哥!” “让我进去!” 五分钟后,就连贝蒂娜都被惊动,过来劝她回去。 季雪绝望地一边砸门一边大哭: “哥,对不起,是我错了。” “我真的知道错了。” “你别不理我,好不好?” 贝蒂娜有些生气: “你到底怎么得罪你哥了?” “你到底为什么要惹他生气?” “你……” 季雪难以置信地看着她: “妈妈,连你也指责我?” “你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你还是指责我?” 贝蒂娜:我…… 门口的闹剧实在太闹了,季辰南终于打开了门。 “哥!” 季雪扑过去抱她。 季辰南的手抵在她肩膀,将她推开。 “哥?” 季雪惊讶地看着他。 贝蒂娜更是瞳孔地震。 这个继子虽然对她一直不冷不热,但对小雪是真好,比对亲妹妹还好。 看来季雪一定做了无法饶恕的事,不然季辰南不会这样。 “小雪,你到底干了什么?” 贝蒂娜大喊,由于太过激动,都破音了。 那刺耳的声音让季辰南皱眉,他侧过身示意季雪进去: “阿姨,跟你没关系。” “我们自己的事自己会解决。” 看他终于肯放季雪进去,贝蒂娜松了口气: “对不起啊,是阿姨多嘴了。” “那你们聊啊,你们聊。” “就跟你爸爸说的一样,一家人嘛,别吵架,要和和睦睦的。” 季辰南“嗯”了一声,关上了门。 “哥!” 季雪去挽季辰南的胳膊。 季辰南再次推开了她。 季雪哭了: “我不明白。” “哥,你为什么这么对我?” “是因为白榆吗?” “你喜欢她?” “那你为什么不带着她离开?而是选择带我逃走呢?” “既然你没有救她,不就证明你其实不爱她吗?” 季辰南自嘲地笑: “我没有救她,是因为我是个懦夫。” “我怕遇到不可控的状况,怕自己丢了命。” 季雪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她的声音颤抖着: “所以,哥,你喜欢她?” 季辰南看着她,愣了一下,而后露出个比哭还难受的笑容: “是!” “我喜欢她!” 季雪拼命摇头: “怎么会这样?” “你怎么可能会喜欢她?” “她有什么好的?” “她……” 季辰南咆哮: “够了!” “小雪,不要说她的坏话了!” “她死了!” “死者为大,好不好?” 季雪不敢说话了。 没错,死者为大。 死去的人才会成为白月光。 季辰南的妈妈死了,所以不管是她,还是她的孩子,都成为季明城珍爱的宝贝。 如果她没死,估计跟二夫人一样,逃不过被扫地出门的命运。 那个贫民窟丫头死了,所以成了季辰南的白月光。 而她季雪呢,对于季辰南来说,是害死了他的白月光的人。 她还有救吗? 季雪的后心一阵发凉。 “哥!” 她抱住季辰南的胳膊: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喜欢她。” “我是真的不知道。” “如果我知道,给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让林英耀对她下手。” “你告诉我该怎么做你才能原谅我。” “你告诉我啊!” 季辰南凉凉一笑: “我不知道,小雪。” “我只知道我不想看见你,不想跟你说话。” “离我远点,让我安静点,好吗?” 季雪的胳膊无力地垂了下来,放开了季辰南。 然后,她就被搡了出来。 第三十章 选男人,还是选五百万? 白榆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眼前的空气中飘着一只睡着了的狸花猫,猫身下是一块黄色的,比它大了一圈的土地。 一开始,她以为自己因为昨天的遭遇出现了创伤后遗症。 直到她洗漱完,做了早餐吃了后,依然还能看见那只呼呼大睡的狸花猫,她才觉得事情不简单。 这玩意儿,莫非就是传说中的空间? 可是她八年的网文阅读经验告诉她,空间是存在于主角的脑海中的,这样飘在空气中是几个意思? 白榆尝试着去摸那只狸花猫。 她的手指穿过了猫,什么都没有摸到。 呃,竟然不是实体的吗? 这个空间到底是干嘛的啊? 猫的身下有空出的地,莫非,是用来种菜的? 没有哪个地方的人比A市人更爱种菜,他们的血液中流淌着农耕基因。 白榆将昨天带来的垂筒花放在了狸花猫旁边的土地上,跟猫不一样,那土地是实体的。 她用手挖了点土,盖住了垂筒花的底部。 不知道能不能种活,就暂且这么试一试吧。 现在,她要出门去了。 这猫和种着花的地块老这么飘在她旁边也不是个事,会阻挡她的视线。 能不能收起来呢? 她想。 心念转动间,那只狸花猫和它身下的土地都消失了。 然后,白榆发现它们出现在她脑海中的一个地方。 哇,是可以用意念收起来的空间! 虽然暂时不知道能派上什么用场,但这挺酷的。 她打开门出去,打算先去看看陈森,然后继续去拾荒。 门一开,就被吓得后退一步。 门外有个人! 将一个精美的小盒子放到了白榆家门口,哀悼了一下他刚刚找到就死去了的爱情的季辰南也被突然打开的门吓了一跳。 他以为白榆家已经没人了。 白榆爸爸在坐牢,妈妈失踪了,而白榆,死在了哀山的大火里。 此刻,死去的人就站在他的面前看着他。 季辰南魂飞魄散,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白榆没好气地看着他: “季少这是在干嘛?” “听墙角?准备入室偷窃?” “不至于吧?” 季辰南一手撑着地,站了起来。 他伸手去摸白榆的脸,想确定到底是真人还是鬼魂。 白榆一巴掌拍开了他的手: “干嘛?” “爪子拿开!” 她的手背触碰到了他的掌心,虽然只是刹那间的事,但是,他感受到了她的体温。 她不是鬼魂,她是活着的! 季辰南简直要喜极而泣了: “白榆,白榆,你还活着。” “太好了!” “太好了!” 白榆冷笑: “怎么?以为我死了,跑来祭奠我了?” “让我看看这盒子里装的是什么。” “该不会是什么符咒之类的东西吧?放我家门口压住我,免得我的冤魂来找你和你妹妹索命。” 她拿起那个小盒子打开。 黑色丝绒内里上,静静地躺着一颗小小的能源石。 “呵!” “很珍贵的能源石,是我用命换来的。” “我得好好保存。” 白榆将盒子收起来。 季辰南:白榆,我知道都是我妹妹的错,我代她向你道歉。 白榆微微一笑: “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嘛?” “哦,抱歉,这句话不对。” “在废土,警察本来就是你们有钱人豢养的狗。” 季辰南皱眉: “说话不要这么难听好不好?” “我们能不能不要一见面就吵架?” “心平气和谈一谈不行吗?” “你开个条件吧,我都会照做,只要你原谅我妹妹。” 白榆装出欣喜若狂的表情: “真的吗?” “那我这下不是要发大财了?” 季辰南眼神复杂地看了她一眼,叹气道: “但也不能太过分。” “比如将季氏集团分你一半这种,我办不到。” 白榆冷笑: “放心,我有分寸。” “那么狮子大开口的事,我可不敢。” “我怕好处还没拿到,就横尸街头了。” “现在,你可以走了,我得好好考虑考虑再给你答复。” 季辰南拿出手机: “要不要加个微信?” 白榆摇头: “没必要!” “我直接添加你的社交账号就行。” “记得通过验证。” 季辰南点头: “也好。” 白榆看他没有要走的意思,心里有些疑惑: “还有事吗?” 季辰南摇摇头: “没事,再见。” “记得联系我。” 白榆“嗯”了一声,敲了敲隔壁的门。 季辰南看了看她,又看了眼门牌号,蓝色眼睛中闪过一丝阴霾。 看什么看? 什么毛病? 白榆翻了个白银。 陈叔来开了门,他看起来愈发憔悴了。 “陈叔,你还好吧?” 白榆问。 陈叔叹气: “没事,我这样的瘫子,老天为了折磨我,也会让我长命百岁。” “只是,森森他,看起来更不好了。” 白榆赶紧来到陈森的房间,看到他面色苍白如纸,呼吸沉重,额头烫得跟燃烧的痰一样。 再摸摸他的手,冰凉一片。 白榆张皇失措: “怎么比昨天还严重?” “该不会是因为吃了我带的东西……” 陈叔打断她的话: “小榆,千万别这么想。” “我也是病人,也吃了你带的东西,这不是还能四处活动吗?” 可是陈森,甚至都不能睁开眼跟她打招呼了。 这几天他虽然睡得沉,但一听到她的声音就会醒来。 白榆在他耳边轻轻呼唤: “陈森!” “森森!” “是小榆姐姐来了!” 陈森躺在那里,没有任何的反应。 白榆的心沉到了谷底。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陈森必须得到治疗,否则怕是性命难保。 白榆拿出手机,搜索了一下季辰南的社交账号,然后发送了好友申请。 不到一分钟,那边就通过了。 白榆:我已经想好我的条件了。 季辰南:你说。 白榆:治好陈森。 季辰南:? 白榆:陈森发烧昏迷了。请动用季家的医疗资源治好他,那我和季雪之间的恩怨也一笔勾销。 季辰南:我以为你会跟我要五百万,这些前足够让你跨越阶级,成为上城区的新贵。为了个男人,断送自己的前程,不觉得可惜吗? 他还发过来了一个阴阳怪气的表情包。 白榆怒了。 第三十一章 我是什么很贱的东西吗? 白榆烦躁极了: “你爹的!” “我现在就去宰了季雪。” 季辰南:不要说脏话! 白榆:少说屁话!救,还是不救? 救自己喜欢的女孩喜欢的男的,这他爹的跟自己给自己带绿帽子有什么区别? 但是,如果不救的话,以白榆的性子,恐怕真的会跟季雪没完没了,到时候他夹在中间更难做。 季辰南纠结了好一阵,终于下定了决心。 “我这就联系救护车。” 二十分钟后,白榆跟着医护人员将陈森推上了救护车。 她冲陈叔挥手: “您回去休息吧。” “我会不时发信息跟您说具体情况的。” 陈叔也想跟着去医院,无奈救护车上放不下他的轮椅,只能目送他们离开。 来到医院,白榆看着陈森被推进了抢救室。 半小时过去,还没有推出来。 白榆渐渐坐立不安,她在门口踱来踱去,以缓解内心的焦躁。 四十分钟过去了,她打电话给季辰南。 “你没搞鬼吧?” “你确定你的人是在抢救陈森,而不是噶他腰子?” 电话被挂掉了。 白榆慌了。 一抬头,却发现那人就站在离她不远处。 “你……” 白榆吓了一跳,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季辰南冷笑: “你的大脑呢?你的理智呢?” “一会儿见不到男朋友,就开始胡思乱想了?” “看不出啊,你竟然是个恋爱脑。” 白榆心浮气躁: “你确定你没有搞鬼?” 季辰南:你男朋友的死活关系着我妹妹未来会不会遇到不明袭击甚至生命危险,我是有多想不开,拿她冒险?总不能为了绝后患,先杀你男朋友再杀你吧?政府已经出台了《异能者保护法》,我可不想跟他们对着干,成为通缉犯。 这倒是真的。 白榆紧绷着的神经放松了一点。 又过了十分钟,陈森终于被推了出来。 他还是没有醒来,但呼吸平稳了许多。 “季少!” 医生过来跟季辰南打招呼。 季辰南点点头: “他怎么回事?” 医生:感染了罕见病毒,再晚来一天,怕是就没命了。 听到这话,白榆的身体颤抖了一下,她蹲下去,握住了陈森露在被子外面的手。 他手的温度也恢复正常了! 白榆总算松了口气。 季辰南看了一眼她: “这种病毒会传染吗?” 医生摇头: “这倒不会。” “病人得多住几天院,用药把体内病毒完全给拍出来。” 季辰南点点头: “知道了,多谢。” 医生赶紧说: “不敢当不敢当。” “这是我的职责所在。” 护士将陈森推到了位于一楼的病房。 说是病房,其实更像高级公寓。 有供病人休息的房间,也有供陪护的人休息的房间,还有很大的客厅、卫生间和浴室。 透过明亮的落地窗,可以看见外面修建得整整齐齐的灌木和草坪,甚至能听到清脆的鸟叫。 季辰南说: “这病房每天的收费是两万块,包括病人和陪护人的一日三餐,都会按时由专人送来。” “我交了十天的费用,足够你男朋友养好病。” 白榆没有表情地看看他: “挺周到的。” 季辰南骇笑: “这都不说声谢谢我?” “其实我没必要这么周到的,对吗?” “给你们放普通病房,照样能完成咱们的交易。” 白榆挑眉: “那你就给我们放普通病房啊!” 季辰南气得脸都青了: “我只是不忍刚刚死里逃生的你过得那么辛苦!” “而你这么有恃无恐,无非是知道我喜欢你,对吗?” “你知道我的喜欢,但你不在意,甚至用这个来拿捏我!” “白榆,我是什么很贱的东西吗?” 白榆愕然: “季少,没想到你内心世界这么丰富。” “我只是讨厌你那高高在上的语气,单纯跟你杠上了而已。” “而且,我是真不觉得上城区最好的医院的普通病房有多差,反正比我家条件强多了。” “我能忍受,陈森肯定也没问题。” 季辰南无言以对,愤怒地捏碎了一个空的输液瓶,转身就走。 所以,刚刚季辰南的意思是,他喜欢她? 喜欢她还眼睁睁看她在火海里挣扎,这份喜欢可真廉价! 白榆嗤之以鼻。 到了下午,陈森醒了过来。 “姐姐?” “这是在哪儿?” “发生什么事了?” 白榆解释: “你从昨晚开始就昏迷不醒,我们把你送到医院来了。” 陈森:可是,咱们哪来的钱? 白榆扯谎脸色都不带变的: “我昨天去拾荒捡到的宝贝换的。” 陈森:捡的什么宝贝这么值钱? 白榆一时编不出来: “哎呀,你别问那么多了。” “感觉怎么样啊?” “这么长时间没吃没喝,一定又饿又渴吧。” “中午送来的牛奶和面包我都放冰箱里了,这就去给你拿。” 陈森真的饿坏了,喝了一大口冰牛奶,又啃起了面包。 “姐姐,你也吃点。” 白榆摇头: “你中午没醒,送来的两人份的餐基本都被我吃了。” “好撑啊!” “还好我克制了一下,给你留了点,不然你只能饿着,等晚饭的时候再吃了。” 陈森:这里三餐都给送的吗? 白榆:是的。而且我已经付了十天的费用了,你就放心在这里养病吧。一会儿我去把陈叔接来,让他陪着你,顺便也给他改善一下生活。 陈森:你要去哪里? 白榆:当然是去拾荒了。这么赚钱的买卖,怎么能停下来?没准儿明天我能捡块大钻石,那咱们大家这辈子都可以躺平,吃香喝辣哈哈哈哈。 陈森握住她的手,摸了摸她短短的,有点扎手的头发,心里翻江倒海,却说不出一个字。 要说什么? 对不起,我拖累了你,我们全家都拖累了你。 说这个有用吗? 白榆叮嘱了一番陈森,让他别胡思乱想,好好养伤,然后就离开了。 她得去把陈叔接到这里来。 出了病房,还没走几步,就觉察到身后有脚步声。 她左拐,对方就左拐。 她直行,对方就直行。 搞什么? 跟踪? 白榆猛然回头,看到了熟悉的脸。 第三十二章 阴暗爬行的蛆 季辰南双手抱胸看着白榆: “怎么这么快就走了?” “不跟你男朋友多待一会儿?” “不过,你们真的是情侣吗?” “为什么既不拥抱也不接吻?” 白榆瞳孔地震: “你在偷窥?” “变态啊!” “该不会还在病房装了摄像头吧?” “不行,我得去检查一下。” 季辰南挡在了她前面: “没有!” “没装摄像头!” “我只是稍稍有点好奇你跟你男朋友的相处方式,不是真的想记录下你们肉麻的每一天。” 白榆:所以,你还是承认你刚刚偷窥了? 季辰南耸肩: “你在怕什么?” “不是没被我看到劲爆场面吗?” “就算被看到了,被恶心的人不应该是我吗?” “呵,一想到那个场面就恶心!” 白榆这辈子没见过三观这么扭曲的人: “你不光是个变态偷窥狂,还玩“受害者有罪论”?” “网上那种“杀人犯为什么砍你不砍别人,你自己不反思一下吗”的言论是不是都是你发的?” “你如果是个小孩子,我会教你正确的三观,可是季少,你十八岁了,三观定型了,没救了!” “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 “拜拜!” 她绕开季辰南,大步朝前走。 没想到的是,对方竟然跟了上来。 “你明天去不去拾荒?” “你真的要跟郭诗逸组队吗?” “她是什么样的人你知道吗?” 白榆不胜其扰: “不关你事!” 季辰南:不如我们再做笔交易,你跟你男朋友分手,我就力排众议,让你再次加入“狂刀”…… 白榆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 “不如你跟你爸断绝关系,搬到贫民窟来住,然后我就勉强同意你加入我的队伍。” 季辰南冷笑: “呵,你就那么爱?” “那个拖你后腿的没有异能的穷小子,你爱他什么?” “脸吗?不错,他的脸长得确实可以。” “你这色女,太肤浅了!” 白榆忍无可忍: “跟你这阴暗爬行的蛆没什么好说的。” “死远点别来沾边!” “再跟你多说一个字我都要吐出来了。” 季辰南自打出生就没做过热脸贴人冷屁股的事,好不容易为爱纡尊降贵一次,结果自尊心被白榆虐成了渣。 他阴暗爬行? 他是蛆? 呵! 呵呵呵! 季辰南铁青着脸站住,不再跟随白榆。 白榆来到陈森家,帮陈叔和陈森收拾了一些日用品,然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将陈叔和他的轮椅一起搬到了公交车上。 两人到了医院,跟陈森一起吃了晚饭,白榆就打算离开了。 陈森一把握住她的手腕: “姐姐,就在这里待着吧。” “我跟我爸睡一个房间,你睡一个房间。” “明天我们一起吃早餐。” 白榆无奈地笑了: “从咱们小区到北门更近一点。” “等吃完早餐再从这里出发,恐怕城门都关上了。” “我就出不去了。” 陈森黑色的双眸看着她,恳求道: “别去拾荒了。” “至少先别去。” “你不是给这间病房交了十天的费用吗?” “那这十天咱们大家是不愁吃喝的,就这么待着,好吗?” 有一瞬间,白榆是心动了的。 不用工作,不用担心下一顿吃什么,就这么舒舒服服待着,多好啊。 然而,那也只是一瞬间的事。 有个声音在大声质问她: “十天之后呢?” “该怎么办?” 白榆拍了拍陈森的手背,示意他放开自己。 “别担心,没事的。” “我最近一直在看聊天频道,跟我觉醒了同样异能的人总结出了经验,我们这样的,就得不停参加实战。” “越战越强!” 陈森:可是…… 白榆:我知道,你怕我失控,但我也找到防治失控的好办法了。那就是,能源石…… 她将季辰南给她的那个盒子打开,展示那比米粒大不了多少的石头。 “根据前辈们的经验,只要在感觉到自己快失控的时候吞一块能源石就好了。” 陈森:可是,能源石很难得的,不是所有的变异物都有能源石…… 白榆:放心,我运气爆棚。昨天第一天去拾荒,就砍倒了一棵有大颗能源石的树。有这么好的开头,接下来也不会太差。 微信提示音响了,白榆打开一看,笑开了花。 她把手机往陈森面前一推: “你看,郭诗逸说她爸爸为了感谢我对她的救命之恩,送我十颗能源石呢。” “我明天带着,绝对万无一失。” “而且,我不是一个人去拾荒。” “还有郭诗逸这个队友呢。” 陈森再也没有反对的理由了,他看着白榆离去: “爸爸,你说,我是不是不会觉醒异能了?” 陈叔:顺其自然吧,强求不来的。觉醒不了异能,又不是没法活下去。以前大家都没有异能,还不是活了一辈又一辈? 是可以活下去! 可是,会距离她越来越远。 陈森的黑眸中一片忧伤。 “等你病好了,找份工作好好干。” “给小榆多屯点吃的,她可能就会休息一下。” “我觉得这孩子是焦虑了,她妈妈突然失踪,留下她一个人无依无靠的,所以她要用高收益的拾荒行动来给自己安全感。” 陈森点头: “你说得很有道理,爸爸。” 陈叔:对了,我瘫痪后闲着没事,写在朋友圈的那些散文被一家出版社的人无意间看到了,他们联系我,说要给我出书。如果能谈成的话,那咱们就有额外收入了。 陈森很开心: “就算没有收入也挺好。” “爸爸你是作家了。” 而不是没用的,只能拖累儿子的废物。 这话陈森自然不会说出口。 陈叔:八字还只有一撇,我只跟你说一下,你可千万别说出去,不然到最后出版不了,多丢人啊。 陈森点头: “明白!” 晚上,陈森翻来覆去睡不着。 他发了微信给白榆: “愿幸运之神在明天眷顾你。” 白榆没有回复,估计是睡着了。 挺好,她没有熬夜。 这才是明天要上战场的人的正确做法。 陈森将手机放到一边,很快入睡。 他不知道,在他发出那条信息之后,有颗流星静悄悄划过了A市上空,瞬间照亮了半边天。 第三十三章 金钗寄生 第二天,白榆掐准时间去了北门。 刚到那里,城门就开了。 郭诗逸扑过来抱住她: “榆姐你终于来了。” 季辰南带着队伍要出发,看到白榆,冷冷地说: “拾荒都迟到!” “不如别去了!” 郭诗逸瞪他: “再怎么着也比你好!” “你不是只当一天队长吗?” “怎么又来当?” 季辰南耸肩: “原队长家里有事走不开,委托我来的。” “这也能怪我?” 郭诗逸不屑: “谁知道是不是你为了当队长,把原队长给怎么着了。” 林英耀挑眉: “郭诗逸,饭能乱吃,话别乱说。” 郭诗逸一看到他,就抬起右手掌,那里有一团熊熊燃烧的火,就像她熊熊燃烧的怒意一样。 “王八蛋你别以为我没看到你是放火烧我们的。” “今天我弄不死你就跟你姓。” 季辰南挡在了林英耀身前: “别乱来!” “我跟你榆姐已经达成协议,不再追究那件事了。” 白榆:我跟你达成的协议是不追究你妹妹的责任,没说不追究帮凶的责任。 她寒霜般的双眸看了林英耀一眼,林英耀吓得浑身一抖。 季辰南仔细一想,确实是那么回事。 是他疏忽了。 “白榆,你特别适合当律师。” “再严格的法律,也能给你钻个空子进去。” 白榆冷笑: “多谢夸奖。” 守门人在催促了: “要出去的抓紧。” “不要再门口逗留。” 白榆大步往前走。 郭诗逸急忙跟上: “榆姐,给你。” “我爸送的能源石。” “他本来打算请你吃饭的,听说你还要去医院照顾弟弟,就没打扰你。” 白榆没有客气,收下了那些能源石。 她救了郭诗逸,她家送她珍贵的能源石,一来一往,这份人情债就了结了。 挺好的。 林英耀哆哆嗦嗦凑到季辰南身边: “队长,你要保护我啊。” “那两个疯女人不会放过我。” 季辰南看着他那窝囊样就来气: “你是怎么做到又狠又怂的?” “放火烧山的时候不是挺勇的吗?” “现在又怕成这样子了?” 林英耀: “我……” “我以为她们不会活下来。” 说完这话,他就收到了季辰南的杀人目光。 林英耀再次哆嗦。 搞什么? 队长为什么这么生气? 那个贫民窟的女人拒绝了他的求婚,让他成为上城区的笑料,如果有人帮他弄死她,他不应该高兴才对吗? 莫非是因为郭诗逸? 季辰南喜欢交际花一样的郭诗逸? 林英耀瞳孔地震,觉得自己发现了了不得的真相。 出了城门没走太多路,众人看到了一片仙人掌组成的“树林”。 这些仙人掌看起来至少有两米高,金色的刺支棱着,开着颜色鲜艳的花,有些甚至结了果实。 “好奇怪,这些仙人掌哪来的?” “对啊,这几天一直走的是这条路,都没有看到。” “事出反常必有妖,我们绕道吧。” “哥,往哪儿绕啊?这看起来一望无际的,等绕过去,恐怕天都黑了,那还去什么哀山啊,直接回去得了。” 众人七嘴八舌讨论了一阵,就进了仙人掌林。 郭诗逸问: “榆姐,我们呢?” 她现在完全是唯白榆马首是瞻了。 白榆摊手: “没什么别的办法。” “只能穿过这片林子了。” 狂刀小队里有人不满: “你们俩既然不是我们队的,就别跟这么紧。” “别想着我们打怪,你们在后面捡便宜。” 白榆烦躁: “怎么永远都有这种傻子啊?” “大家都是走这条路线,都是同时出发的,都是步行,怎么样都会走到一起吧?” 郭诗逸打开自己携带的小盒子,取出颗能源石塞到白榆嘴里: “姐,别跟傻子一般见识。” “消消气。” 这是白榆第一次使用能源石,入口是薄荷糖的质感,接着,一股清凉从嘴巴蔓延开来,全身的每一个毛孔都感觉熨帖无比。 她的烦躁的情绪确实得到了缓解。 “怎么样?” “有用吗?” 郭诗逸像个向主人邀功的小狗一样笑。 白榆点头: “有奇效!” “有了它,再也不用担心我会变怪物了。” 郭诗逸捂住心口: “榆姐,说话就说话,不要撩我。” “我是直的。” 白榆:我没有…… 郭诗逸:撩而不自知,更撩了! 白榆:呃…… 说话间,她们已经完全置身于仙人掌林了,周围密密麻麻都是高大的仙人掌。 一开始,众人还担心这片突然出现的仙人掌林里有什么幺蛾子,走了十几分钟无事发生,就都放下了戒心。 有人还摘仙人掌果子来吃。 “哇!真好吃!甜美多汁!” “你们也来尝尝啊!” “特别解渴。” 郭诗逸听的心痒痒,伸手去够头顶的仙人掌果。 “小心!” 白榆一把拽住她的胳膊。 郭诗逸一惊: “怎么了?” 白榆指了指长在那颗仙人掌果实上的红色的,跟菊花一样有着丝状花瓣的花: “这种植物叫金钗寄生。” “没变异的话,是靠寄生在仙人掌上生活的。” “万一变异了,你说会不会寄生到人身上?” 林英耀撇撇嘴,小声对他的同伴说: “她不会觉得自己比郭诗逸爸爸公司的几百个程序员设计出来的测变异物软件更厉害吧?” “这软件都没有提示有变异物……” 他伸手摘下一个仙人掌果,打算剥掉皮吃下去。 至于粘在果皮上的红色的花,他是不介意的,反正会连皮一起剥掉的。 “啊啊啊!” 林英耀发出杀猪般的叫声。 只见那红色的花刺进了他的手背,迅速膨大、分裂,形成了一大朵盛开的菊花。 林英耀惨叫着,将手放在地上用脚狠狠踩,试图将那“大菊花”给拔出来。 一些花瓣被踩掉,但更多的花瓣在他的手臂上,甚至脸上长了出来,贪婪的吮吸着他的血肉。 “队长,救,救我……” 林英耀嘶哑的声音说出了这几个字,然后,众人就看到那红色的花瓣一簇又一簇地自他的嘴里长了出来,将他的嘴巴撑爆。 流出来的鲜血来不及扩散,就被花瓣贪婪地吸收掉了,一滴都不剩。 第三十四章 郊狼 林英耀重重倒在了地上。 这一切不过是几秒内发生的事。 等大家反应过来,一切都来不及了。 林英耀从外表已经完全看不出是人,而是个开满金钗寄生的土堆。 季辰南用最快的速度过来,看到的就是眼前的景象。 他挥动“狂刀”,徒劳地将那妖艳的红色的花给削下来一大片。 丝状的花瓣落到黄色的沙土上,挣扎几下,迅速干枯。 “队长,斩草要除根啊。” 有人拿起刀,扎进林英耀的“身体”,企图把“根”给剜出来。 林英耀早就死去,刀扎进去没有任何反应。 皮肉被剖开,只见那妖艳的红色花瓣跟血管一样,密密麻麻交织在皮肉里,甚至穿透了骨头。 还除什么根? 这要怎么除? 季辰南一怔,而后喝道: “全体退回去!” “结束行程!” 然而,来不及了。 只听大地深处发出尖锐的鸣叫,而后,整个地面剧烈震动了起来。 那些寄生在仙人掌上的红色鬼魅,仿佛听到了发起攻击的号角,迅速膨大到了足球大小,随着震动掉了下来。 铺天盖地的“红色足球”从天而降,分成了几十股,精准地扑向每一个人。 “攻击!” 季辰南大声命令着,同时放出一个炸雷,将那向他扑来的“红色足球”组成的洪流连同他头顶的仙人掌一起炸飞。 还来不及喘气,从别处飞来的“红色足球”再次组成洪流,朝他的头顶倾泻而下。 季辰南屏气凝神,继续释放炸雷。 他是雷系S+级的异能觉醒者,因此,“红色足球”被他放出的炸雷攻击后,会在瞬间灰飞烟灭。 而那些S级和S—级的异能者就不一样了,他们没有能力做到这么干净。 郭诗逸用火烧掉了又一波气势汹汹冲向她的“红色足球洪流”,没有注意到灰烬里有几条跟头发丝一样细的没有燃尽的金钗寄生的碎片。 那些碎片飘了下来,落在了旁边的人的脸上,迅速繁衍。 跟她犯同样的错误的人不少,因此,哀嚎声很快四起。 而拥有“兽血”的白榆在这场战役中游刃有余。 她挥动手中的匕首,将一个又一个的“红色足球”精准的劈为两半。 她的身形快如闪电,完美避开那些沾到就会要人命的东西。 她越战越兴奋,觉得自己有使不完的力气。 郭诗逸累得快死了,没有力气再使用异能,她灵机一动,躲到了白榆身后。 攻击她的那股“红色足球”组成的洪流失去目标,迅速分开,加入了攻击其他人的洪流中。 其中有几个过来攻击白榆了。 “呜呜呜,对不起,榆姐,给你添麻烦了。” “我实在打不动了。” 郭诗逸抽泣。 白榆已经听不到她的话了,她越战越勇,脑海中只有一个声音,杀!杀!杀光!统统杀光! 完蛋! 我榆姐兽化了! 再不抢救她恐怕就要回身给我一刀了! 郭诗逸哆哆嗦嗦把手伸进白榆的口袋,拿出她爸送的那个盒子。 她将能源石都抓到手里,送到白榆嘴边,狠狠揉进了她的嘴里。 还好,白榆残存的理智告诉她对方喂给她的是好东西,否则,她真的要痛下杀手了。 清凉的薄荷味在嘴里蔓延,白榆的大脑渐渐清晰了起来。 她狠狠甩了甩头。 我去! 刚刚是不是已经快要失控了? “多谢你了,郭诗逸。” 她没有回头,一边砍杀那些像鬼一样如影随形的“红色足球”,一边大声说了句。 郭诗逸笑: “不客气的榆姐,这是我该做的榆姐。” 吃了那么多的能源石,白榆的精准度更高,精力更加充沛了。 匕首抡圆挥出去,十几个“红色足球”被腰斩,不甘地挣扎着掉向地面。 战斗吧! 血液在沸腾,浑身的骨骼“嘎嘎”作响。 有什么东西从骨头里破土而出,迎风疯长。 跟着白榆的动作左躲右闪,累得眼前一黑一黑的郭诗逸突然发现自己的被蓝色的光温柔的包裹住了。 而挡在她面前的白榆的身上也裹着蓝色的光。 头再抬高一点,她惊呼出声: “榆姐,郊狼!” “咱们被一只蓝光组成的郊狼给罩住了。” “啊啊啊,这郊狼跟你的动作一模一样。” “你攻击,它也攻击。” “有蓝光的地方,金钗寄生根本进不来。” “我懂了我懂了,一定是你的兽血进化了。” “这是一个防护罩!” “哇,这个功能太有用了。” “有了它,你就无敌了!” 狂刀小队有个精疲力尽的队员袁元听到了郭诗逸说的,厚着脸皮也躲到了白榆身后。 郭诗逸怒: “干什么?” “我榆姐又不是狂刀小队的,没理由保护你!” “嘲笑她的异能和出身,联合起来把她赶出队伍,现在又来蹭保护罩,要不要脸?” 袁元脸有点烧,但生死关头,谁还要脸啊? “我没有嘲笑过榆姐,大家要把她赶出队伍的时候我可一句话都没说。” 郭诗逸:真的? 袁元窃喜,都说这交际花脑子简单,果然如此啊。你竟然问我是不是真的,那我必然要说真的啊。 “真的!” 他举手发誓。 郭诗逸:算了,管你真的假的。我跟你说,我榆姐的保护罩是要收费的,五块能源石,出得起吗?出不起就立刻滚出去! 袁元:出得起!我明天一定带来,不然就让榆姐割下我的脑袋当球踢。 郭诗逸:成交! 白榆在前面拼命,听到背后郭诗逸在跟人做生意,哭笑不得。 刚刚躲进来的那个家伙的那张脸她记得,可没少嘲她,季雪让她退出狂刀的时候,他跟着吼得可来劲了。 她原本打算一会儿得空将人丢出去的,凭什么保护这种东西啊? 现在,郭诗逸强行将事情扭转成了这样。 其实也好,这种乱七八糟的世道,能多赚点就多赚点吧。 “榆姐,我是“木兰小队”的,请求榆姐庇护。我虽然没有能源石,但屯了很多物资,送五袋大米五袋面粉作为酬谢。” 又一个人躲到了白榆身后。 第三十五章 血条长一点赢亿点 “榆姐,我是穷人,但我有祖传的古董,明天就给您送过来……” “榆姐,我在种子公司上班的,给您一斤特级小麦种,今晚就给你送到家门口,别嫌弃啊……” 一个接一个没有力气再战斗的异能者躲到了白榆身后。 郭诗逸大喜。 我的天! 榆姐你发了! 你发了就等于我发了! 我可是你的经纪人啊! 就算你什么都不分给我,我也赚足了名声。 我爸再也不会说我是个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了呜呜呜! 众人边打边退,终于退出了那恐怖的仙人掌林。 “我的妈呀,这比跑马拉松还累……” “妈妈我活下来了!” “我去,我胳膊什么时候被仙人掌刺给扎破了?谁有创可贴?” “我有,但我懒得取,太累了,你就流会儿血吧,死不了。” “不行,现在拿给我,不然我踹死你。” “你踹死我也没力气拿,歇会儿,歇会儿。” 说话的人跟死鱼一样趴在地上,连叮在脸上的蚊子都懒得赶走。 “轰隆隆!轰隆隆!” 大地震颤了起来。 有人颤抖地指着前方: “泰,泰迪熊。” 确切地说,是一株巨大的,目测三米以上的仙人掌,周身披着长长的金色的刺,看起来的确有点像泰迪熊。 此刻,这“泰迪熊”迈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向众人走来。 更恐怖的是,这玩意儿竟然有眼睛,而且是一双纯黑的,充满邪气的眼睛。 在场的众人,每一个都觉得自己被那双眼睛盯上了。 “神啊,赐我点力量让我杀了这个怪胎吧!我累得手都抬不起来了。” “我也没力气!” “呜呜呜,我们都要死了!” 横七竖八卧在地上的众人哀嚎一片。 谁都知道这是生死攸关的事,可除了动动嘴皮,谁都没有起来迎战的力气。 不! 我不想死! 我还有很多很多的事没有做! 季辰南拼命控制着自己的身体,想要站起来。 可是异能级别越高,体力消耗越大,他感觉自己已经用尽了毕生的力气,结果也只是两根手指动了动。 完了! 季辰南想。 早知道会这么早就死,不如那天大火的时候冲进去救他此生唯一心动过的女孩。 说不定她会很感动,而后以身相许,那他也会收获短暂的爱情。 连一次恋爱都没谈过就要死了,这也太冤了。 不过,她也在这里。 他们会一起死。 这何尝不是一种“大团圆”呢? 季辰南的眼珠子在眼眶里转了一下,找到了白榆所在的位置。 纤弱的少女迎风而立,握紧了手中雪亮的匕首,一副要决一死战的样子。 她,竟然还有力气站着? 季辰南愕然。 “轰隆隆!轰隆隆!” 满身金色的刺的肥胖高大的“泰迪熊”越走越近,衬托得白榆渺小无比。 “快跑!” “跑!” 季辰南喊。 他以为自己在大声疾呼,其实不过是在嗓子里发出了类似于气球漏气的声音而已。 一阵风吹来,“泰迪熊”身上的金钗寄生飘了起来,离开母体的瞬间变成“红色足球”,朝白榆飞扑过来。 完蛋了! 季辰南不忍看,闭上了眼睛。 危险来临,白榆的防护罩自动打开,温柔的蓝光形成“郊狼”的形状,将她包围到其中。 “红色足球”飞过来,撞到蓝光,跟泄气的皮球一样掉落。 “嗷——!” 体型矫健、威风凛凛的郊狼朝着那蠢笨的“泰迪熊”怒吼。 “泰迪熊”愣了一下,停住了前进的步伐。 就是现在! 白榆像只小巧的云雀般一飞冲天,与“泰迪熊”的脸到了同一高度。 而后,她手中的匕首没有丝毫迟疑地刺进了那跟汽车轮胎一样大的纯黑的眼睛,狠狠一拉。 黑色的汁水喷涌而出,白榆闪身躲过,而后脚尖轻轻一点“泰迪熊”的肩膀借了点力,快准狠地刺中了另一只眼睛。 “泰迪熊”发出哀嚎声,狠狠一甩,将白榆甩了出去。 她在空中翻了个身,然后稳稳落地。 几乎是在落地的瞬间,就再次像出膛的子弹般弹射出去,手中的匕首再次刺向了“泰迪熊”的眼睛。 刚刚,她感受到这玩意儿的眼睛里有东西。 狠狠一划拉,用手一掏,果然掏出了一颗鹌鹑蛋大小的能源石。 她乘胜追击,又在“泰迪熊”的另一只眼睛里掏出了另一颗能源石。 这一次,没人跟她抢了吧? 白榆把能源石收了起来,一个翻身,稳稳落地。 那高大的说不清究竟是植物还是动物的东西失去了能源石,仿佛失去了支撑的筋骨一样,“轰隆”一声倒在了地上,迅速枯萎。 季辰南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白榆身上、脸上都溅满了腥臭的黑色“墨汁”,手跟黑人的一样,还往下滴黏糊糊的东西的样子。 “呕——!” 他忍不住干呕。 怕白榆以为他是在嫌弃她,硬生生将到了嗓子眼,即将要吐出去的东西给咽了下去。 季辰南被自己恶心得快吐了。 “榆姐牛啊!” “你救了我们,你不是我的姐,我愿称你为“妈妈”!” “妈妈,妈妈,我的好妈妈!” 郭诗逸没有力气爬起来,就用躺在地上的姿势用力地抱住了白榆的,脚踝。 白榆坐到了地上,长长舒了口气。 “妈妈你也累了吗?” “我以为拥有兽血的人会有无限长的血条呢。” “妈妈你看我,可爱吗?” 郭诗逸用两只手捧着自己的脸,假装自己是盛开的太阳花。 白榆无奈地笑了: “不许叫妈妈!” “就算有兽血,我也是人类啊,最多血条长一点,无限血条是不可能的。” 郭诗逸强撑着站了起来: “血条长一点就已经赢了亿点了,妈妈。” “危机解除了,各位。” “别忘了是谁救了你们。” “刚刚答应给报酬的那些人,我可一个个都记着呢。” “不要食言哦,不然会很麻烦的哦!” “至于其他人,虽然你们没有答应过什么,但是,对于救命恩人,怎么着也得有点表示吧?” “当然,这个不强求,采取自愿原则。” “但我觉得吧,只要是个正常人,别人救了你的命,你至少,是要说句谢谢的。” 第三十六章 一口吃掉十万块 她话音刚一落,立刻就有人反驳。 “遇到危险的时候大家在一起打怪,说什么救不救的?” “我们不都耗尽了自己的力量了吗?” “白榆不过是仗着体力好些,多撑了会儿而已。” “没有我们的出的那份力,就凭她一个人能行吗?” “她拿到了两颗能源石,得了大便宜了,我们也就不说什么了。” “还要我们跟她道谢,做梦呢?” “别得了便宜还卖乖!” 他的话竟然还得到了很多人的附和。 郭诗逸哑然失笑: “天呐!” “你们这些东西,才叫得了便宜还卖乖呢。” “我榆姐就应该先躲起来,等那只“泰迪熊”把你们都踩死,再出去拿能源石” “这样既得了便宜,还落得个清净。” 白榆抓过郭诗逸的胳膊搭在自己肩膀上: “累成这样了,话还这么多!” “咱快回去吧!” “免得又遇到什么状况。” 她揽住郭诗逸的腰,带着她快步往前走。 原先躲在她身后,答应给她报酬的几个人咬咬牙,挣扎着爬起来,跟上她的步伐。 “榆姐放心,虽然废土礼崩乐坏,但还是有讲诚信的人的。” “对,我今晚就把种子拿过来。” “反正时间还早,不用等明天了,我也早点把我家的古董带过来。” “我也……” “虽然马上就要回到A市了,但鬼知道还会发生什么。” “如果遇到状况,请榆姐继续保护我们啊拜托了,我太累了,别看我现在跟你说话,其实大脑已经睡着了。” “俺也一样。” 白榆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放心吧!” “就算是为了拿到报酬,我也会好好保护你们。” “不然不就前功尽弃了吗?” 那些嘴硬着说白榆并没有救他们的人,一看到她带人离开,迅速爬了起来,不远不近地跟着。 季辰南则是光明正大地跟在白榆身后。 “谢谢!” 他说。 郭诗逸故意用手指掏了掏耳朵: “季大少说什么了?” “怎么我没有听见。” 季辰南:我说,谢谢你,白榆,谢谢你救了我。 郭诗逸立马大声嚷嚷: “狂刀小队的听到了没有?” “刚刚就属你们队的人最狂!” “现在怎么样?你们队长都跟我榆姐说谢谢了。” “打脸了吧哈哈哈哈!” 有个有着翡翠样绿色的眼睛的男孩一把抓住季辰南的胳膊: “你是不是疯了?” “跟一个贫民窟里的丫头说谢谢。” 季辰南冷眼看着他: “她确实救了我,救了大家。” “你要否认这个事实吗?” 男孩冷笑: “否认又怎么了?甚至杀了她夺了能源石又怎么了?” “贱民又不算人,没有人权。” “你怎么回事?” “上一次出来,你也是不待见她的。” “这才过了两天,发生了什么?” “让你都恨不得当她的舔狗了。” 季辰南:金魏莱,注意你的用词。还有,我劝你不要整天玩游戏了,偶尔也看看时事新闻。政府颁布了新法律,有异能的贫民窟的人不再是贱民了,他们进上城区的学校读书会获得补助,雇佣他们的企业也会获得政府补贴。 金魏莱冷笑: “你开心了?” “跟贫民窟的人结婚不会也能获得政府补贴吧?” “你该不会是事先得到了这个消息,才大肆在整个A市范围内选妃的吧?” “你季大少缺这个钱?” 季辰南:我缺不缺钱不知道,但我知道你很快就要去乞讨了。 金魏莱:吓唬谁呢?你季家确实家大业大,但我金家也不是吃素的。 季辰南挑眉: “那就拭目以待!” 金魏莱毫不示弱: “好,走着瞧!” 走在他们前面的白榆和郭诗逸全程听完了他们的对话。 白榆回头,没有表情地看了季辰南一眼: “所以季大少,你对我的态度突然之间变得和蔼可亲了起来,是因为真的觉得我干得不错,还是因为政府颁布了我们这种人不再是贱民的法令呢?” 季辰南叹了口气,,没有说话。 他知道,这事恐怕是解释不清楚了。 更可怕的是,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愿意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跟她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原因,究竟是爱情战胜了狭隘的阶级观念,还是因为政府颁布的法令已经帮他破掉了那道阻碍他靠近她的屏障。 但白榆的态度很明了,她铁定认为是后者,所以她更加鄙视他这个拿着一页纸当圣旨的人了。 在她眼中,他是不可雕的朽木而已。 啊! 我Emo了啊啊啊! 季辰南闭上了眼睛。 顺利回到了A市,白榆给陈森和陈叔打了个电话报了个平安,就坐着郭诗逸的车回了家。 她全身发臭,得好好洗一洗。 “抱歉啊,把你家的车给坐脏了。” 白榆拿出一块从“泰迪熊”的眼睛里取出来的能源石给郭诗逸, “这个给你。” 郭诗逸大惊失色: “榆姐,擦一下坐垫哪需要这么昂贵的代价啊?” 白榆笑了笑: “不光是擦坐垫,还要感谢你每次都让司机送我……” 郭诗逸再次激动地打断她的话: “送我队长回家是我和我家司机的荣幸,你不用这样。” 白榆:最重要的是,感谢你今天帮我带来那么多的收益,我几个月不出去拾荒也不用担心饿着了。” 郭诗逸骄傲地摇头晃脑: “是吧是吧。” “资本家的孩子就这点好,很会做生意。” 白榆:所以,你绝对有资格得到一颗能源石。 郭诗逸这才摊开手掌,小心翼翼把能源石接了过来: “那我就收下了,榆姐,相信我爸妈肯定会高兴疯了的。” “他们的废物女儿竟然赚了这么大一块能源石,这要放到黑市,至少要一万块。” 白榆眨了下眼,刚刚在搏斗过程中,她吃掉了郭诗逸喂她的十块能源石,也就是吃掉了十万块? 哇! 好奢侈! “榆姐,那些人如果不把他们答应给的东西拿来,明天咱俩一块儿收拾他们。” 临走前,郭诗逸握了握白榆的手说。 白榆点头: “好!” “明天见!” 第三十七章 三个男的一起找你 白榆回家,花了一个小时,才将身上的黑色“墨汁”洗去了。 至于衣服,是完全报废了。 用洗衣粉、洗洁精、白醋、牙膏、爆炸盐等搓了一遍,那些污渍依然坚挺无比,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成分。 她只有两套衣服,这套报废的话,就只有一套了,都没法换洗了。 所以,明天要不要休息一下去买衣服呢? 正思考呢,就听到敲门声,小区里最爱八卦的刘大妈和刘大叔的声音传来。 “白榆,你在吗?” “有人找你啊。” “三个男的一起找你。” 这语气,白榆听出了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味道。 她走过去开了门,来的果然是那几个躲她身后避过难的人。 不错,他们还确实是讲诚信的。 刘大妈磕着瓜子,一脸看好戏的表情:“白榆,我跟我老伴儿在门口转悠呢,就碰到他们打听你家在哪儿。” “闲着也是闲着,我们就帮你把他们带过来了。” 刘大叔的表情比他老婆还欠揍: “白榆,他们是干嘛的?” “你怎么招他们了?” 这个“招”字,就非常有灵性了。 “榆姐没有招我们,是保护了我们。” 一个拎着的小包上写着“一级小麦种”的男生涨红了脸,愤愤地说。 他将小麦种子递到白榆手上: “感谢榆姐的救命之恩,这点小东西当谢礼,别嫌寒酸啊。” 白榆摇摇头,接过了东西: “怎么会?” “我有块地正好要种,你这是雪中送炭。” 接下来,白榆收到的谢礼包括一个古董花瓶和五袋面粉五袋大米。 三个人帮白榆将东西搬了进去后就告别了。 刘大妈将瓜子皮随手扔到地上,一脸羡慕嫉妒恨: “哟,你这个女孩子,小小瘦瘦的一点点,还能一下子救了三个男的啊。” “怎么救的啊?” 白榆是真懒得搭理这种人,但如果现在不解释清楚,用不了一天,她确定这个小区就会有关于她的惊世骇俗的谣言出现。 她忘不了刘大妈之前看到小区里的一个男的在路上跟他同事打招呼,就编排人家说找了个小三,小三戴的金项链还是男的买的。 这话很快就传到了男的老婆的耳朵里,引起了一场家庭危机,两人差点离了婚。 误会解除后,男的老婆跑到刘大妈家门口骂了一个小时的街,刘大妈跟缩头乌龟一样没敢露面。 永远在挨骂,永远在造谣。 这人的这个不屈不挠的精神要是用到其它领域,怕是早就成行业翘楚了。 白榆双手抱胸,冷冷看着她: “怎么救的?” “我觉醒了异能,超能打啊。” 她拔出匕首。 刘大妈和刘大叔吓得一起向后退了一步。 白榆冷笑: “怕什么?” “难道我会杀了你们不成?” “我只是让你们看看我的本事。” 她将匕首舞得虎虎生风,而后狠狠扎进了门口新长出来的碗口粗的树里。 匕首整个没入,只留柄在外面。 刘大妈和刘大叔目瞪口呆。 这得有多大的劲啊? 白榆淡淡一笑: “刘叔,你是个男的,应该劲很大对吧?” “来帮帮忙,把我的匕首拔出来。” 刘大叔在那里犹豫。 白榆继续激他: “你怕自己拔不出来丢脸是不是?” “没事,就算拔不出来,我也不会笑话你的。” “刘大妈肯定也不会笑话你的。” “年纪大了就不中用了,可以理解。” 她的话,让刘大妈刘大叔的脸一起“腾”地烧了起来。 刘大妈还瞪了刘大叔一眼。 白榆秒懂。 呃,但她不是那个意思啊。 这些人可真污,平平常常一句话,就往下三路去想。 刘大叔快气死了,被老婆抱怨“不中用”也就算了,还要被这个小丫头阴阳怪气地嘲讽。 今天要是拨不出这匕首,他就不是个男人! 看这丫头轻轻松松就能将匕首插进去,难度应该不大。 说不定,这树的材质特别轻,这丫头拿这个当道具装神弄鬼呢。 刘大叔抓住匕首柄,往外拔了一下。 纹丝未动! 见鬼! 刚刚怎么没注意,这是杨树,以前的人盖房子用的材料,材质怎么可能轻? “啪!” “啪!” “啪!” 白榆有气无力地鼓掌: “厉害啊!” “匕首都动了!” “再努力一下,肯定就拔出来了。” 没想到刘大叔还挺听劝,他狠狠握住匕首柄,憋了一口气,使劲往外拔: “啊——!” 气势挺足的,但,依然纹丝未动。 白榆的嘴角忍不出向上: “厉害!” “再来一次,肯定就拔出来了。” “要努力啊!” 刘大叔还要再试,被刘大叔揪住耳朵拎走: “别丢人现眼了!” 白榆冲他们吼: “刘大叔,刘大妈,没关系的。” “你们这次失败了是因为没有觉醒异能。” “等觉醒了就可以像我一样,一下子救三个男人,还能得到谢礼了。” “你们到底为什么不觉醒异能啊?是不喜欢吗?” 那两口子回头,齐齐瞪了白榆一眼。 呵,真有夫妻相啊! 白榆翻个白眼,进了家门,然后将门反锁。 看着整整齐齐堆在厨房里的米和面,还有放在桌子上装古董的盒子和那袋小麦种子,她有种包租婆收到了租金的感觉。 很遗憾,她做不了废土圣母,不计代价不计报酬,千万次拯救人类于水火。 在内心深处,她当然觉得那种人最伟大。 但伟大不能当饭吃。 用自己的本事赚点保护费,也是不错的。 别人是乱世圣母,那她勉强算是乱世的“捉刀人”吧?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是买卖,是生意,也是一桩善事。 她查看了一下脑海中带着猫的那个空间,吓了一跳。 她埋进去的垂筒花蔫掉了,黄色的土地变成了绿色。 不是充满生机的绿油油的绿,而是长了霉菌的那种绿。 而躺在一旁睡觉的狸花猫全身都在颤抖,好像是生病了。 这猫跟这块地是不是连在一起的? 土地变绿,它也就生病了? 白榆急忙将枯掉的垂筒花拿出来扔掉。 然后,她看到那块地一点一点变成了最初的黄色,而猫咪也不再颤抖,呼吸平稳了起来。 第三十八章 言灵 垂筒花不是通过花来繁殖的,当时她手头实在没什么货物,所以随便放了点进去。 现在看来,真不能随便。 那,种子怎么样? 既然是土地了,那放点小麦种子应该很合适吧? 白榆撒了点小麦种子进去,盖上土。 那只一直躺在地上睡觉的狸花猫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 然后,它绕着种了小麦的那一块小小的地走了几圈,仿佛一个将军在巡逻自己的地盘一样。 “喵——!” 狸花猫对着白榆叫了一声。 白榆当然不懂猫的语言,但是,这猫的声音嗲嗲的,像是在撒娇,应该是很满意她种进去的东西吧。 接下来,白榆认真观察了一阵。 狸花猫没有再睡觉,而是绕着地巡逻几圈,然后坐着休息,如此重复了好几次。 接下来会一直这样吧? 等到小麦长出来,不知道这里会不会发生什么其它变化。 那是需要一点时间的,到时候再看吧。 白榆躺到了床上休息了一会儿,然后出门去找陈森。 也不知道他恢复的怎么样了。 到了医院,才知道陈森进急救室了。 白榆跑到急救室门外,就看到陈叔在悄悄抹着眼泪。 白榆的心“咯噔”了一下: “陈叔,怎么回事啊?” 陈叔隔着衣袖,松松地握住白榆的手腕,仿佛这样就能给他汲取到一丝勇气一样。 “小榆,你来了,真是太好了。” “森森一直好好的,吃过早餐后去睡午觉了。” “睡了一个小时还没醒,我觉得不对劲,就叫了医生过去。” “谁知道医生还没到,他就开始大口大口吐血,全身痉挛,血压降到了七十多……” 血压七十多? 白榆的心沉到了谷底,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出来。 陈森这是,挺不过来了? “姐姐,跟森森一起玩。” “姐姐,停电了,你怕了吧?我来陪着你。” “姐姐,你爸爸又打你了?你报警啊,我帮你作证。” “生日愿望一定要许三个吗?可我只有两个,一个是希望你快乐,另一个,希望我爸的腿能好起来。” 许许多多的回忆跟走马灯一样从她的脑海中闪过。 白榆哆哆嗦嗦拿出手机,她想打给季辰南,她想请季辰南找最好的医生来给陈森做治疗,无论付出生命代价,她都认了。 “喂!” 电话那头的季辰南听起来很开心, “白榆,你竟然还会打电话给我。” “难得啊!” “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吗?” 手术室的门打开,陈森被推了出来。 白榆目瞪口呆地看着已经被她判了死刑的人坐了起来,而后晃着两条长腿,从小推车上下来,笑着朝她走了过来。 医生不满: “陈森先生,虽然您各项指标都恢复了正常,但也不要这么的,随意……” “得多观察几天才行。” 陈森回头笑了笑: “多谢医生,我很好,真的。” 而后,他大步过来,抱住了白榆: “你的脸色很差。” “吓坏了吗?” “对不起,但这次,我是真的没事了。” 一滴眼泪从白榆的眼角滑下来,落在了陈森的肩上。 陈森温热的手指抹去了她的泪。 而后,他弯下身子,拥抱了他的父亲: “爸,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以后不会发生这种事了。” 三个人回到病房,面对白榆和父亲探询的目光,陈森长长叹了口气。 “你们很好奇我为什么时好时坏的,是不是?” “医生也说不上来。” “我自己的总结就是,这是水系异能觉醒必然要经历的一个过程。” 白榆和陈叔一起瞪大了眼睛。 陈森笑: “对,没错,是你们想的那样。” “刚刚在急救室,我的心脏几乎都要停止跳动了。” “当医生对我采取电击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能控制水了。” 白榆实在想不明白: “怎么发现的?” 陈森有些尴尬: “就是,分离出了空气中的水分,滋了医生一脸。” 白榆和陈叔都露出哭笑不得的表情。 陈森尬笑: “可能是人的本能在作祟吧。” “毕竟被电击挺痛苦的。” “现在我给你们展示一下吧……” 白榆和陈叔异口同声: “千万不要,你需要好好休息。” 陈森点点头: “好吧。” “那我现在测测我的异能的等级吧。” “这总可以吧?” 白榆:当然可以。 陈叔把陈森的手机递给他。 陈森解锁,点开了那个测试软件: “这软件我下载了很久了。” “原本还以为自己这辈子都用不上了呢。” 他尽量说的云淡风轻,但是,这其中的酸楚,谁都能想象得到。 陈森将手掌贴到了手机上。 “三、二、一!测试结束!” “恭喜您觉醒水系异能,等级SR+。” “恭喜您觉醒言灵,等级S—。” 三个人都吃了一惊。 陈叔:儿子,难怪这些日子你过得这么苦,原来是因为你要觉醒的是双异能。 白榆:这个软件的主页上按照觉醒的异能等级给全A市的异能者做了排行,最前面的那几位也不过是觉醒了S+级。你竟然是SR+,太厉害了吧! 陈森翻到主页,发现那里已经更新了,排在首位的,是他。 他有些不解:这个言灵是什么啊? 白榆心里一动: “应该就是字面意思。” “你所说的话有着神奇的力量。” “我这次出去拾荒收获这么多,该不会是你的这个异能发挥作用了吧?” 她翻了翻聊天记录, “你看,我出发前,你曾发微信祝愿我被幸运之神眷顾。” “结果我就真的那么幸运,遇到的是适合我的兽血发挥的变异物。” “不光收获了大颗的能源石,还提升了我的异能,获得了防护罩。” 陈森笑着摇摇头: “不至于,那是你自己很厉害,关一条微信什么事?” “言灵这个异能要真那么厉害,那我是不是可以发条微信给市长,让他把位置让给有能力的人,别再尸位素餐了。” 白榆也觉得自己可能想多了: “你说的办不到,咱们根本不知道市长的微信号是多少。” “要不这样,你发条微信给陈叔,让他的腿好起来,咱们看看有没有效果。” 陈森点头: “好主意!” “我这就试一下!” “爸,你介不介意我拿你当试验品啊?” ? 第三十九章 出院 陈叔笑: “只是发个信息而已,又不是把我扔到手术台上解剖。” “你尽管测试好了。” 陈森自己也是不大信发个信息给别人就能给他带来好运的这个过于扯淡的异能,但是,当他编辑信息的时候,心里还是有点激动,手还是有点颤抖的。 万一呢? 万一是真的呢? “爸爸,祝您的腿马上好起来。” 无事发生。 可能是格式不对,他给白榆发的时候没有称呼。 “祝您的腿马上好起来。” ?还是无事发生。 应该是用了“您”的原因,发给白榆的信息是“你”。 “祝你的腿马上好起来……” 依然无事发生。 陈森叹气: “看来言灵不是这么起作用的。” 白榆拿出手机准备查一查关于言灵的资料,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没有挂电话,手机一直处在跟季辰南的通话状态。 那边没有在听吧? 肯定没有吧。 季辰南是个变态,但也是个没有耐心的变态。 应该不会听这么长时间没什么爆点的对话。 白榆挂掉了电话,开始查资料。 陈森是A市唯一觉醒了“言灵”这个异能的人,因此根本没有关于这方面的讨论。 至于其它按照关键词显示的乱七八糟的网页,90%是各种网文,还有一些传说,以及一部电影,讲两个男孩之间的爱情。 白榆点开了几个写关于言灵的传说的页面,迅速归纳了一下。 一、使用言灵的异能者的心理状态; 二、接受者的心理状态; 三、把语言传递给接受者的媒介; 四、使用言灵时是否有火流星划过。 四者缺一不可。 “火流星?” 陈森叹了口气,放弃了尝试, “光这一个条件,就跟中五百万大奖的几率一样了,无限趋近于0。” 陈叔:别管这些了,你好好休息一下吧。为了觉醒这两个异能,可遭大罪了。 陈森很听话地躺下: “姐姐,你也好好休息一下。” “又要去拾荒,又要来看我,辛苦你了。” 陈叔:对啊,小榆是最辛苦的,你到隔壁床上躺会儿吧。我担心森森,夜里都是在他这儿打地铺,那张床我没用,很干净的。 白榆是真的很累,去隔壁床上躺着了。 不到五分钟,她就睡着了。 可是还没睡多久,就被手机铃声吵醒了。 谁这么讨厌啊? 白榆头疼欲裂地拿过手机一看。 季辰南! 她接了起来,有些烦躁地问: “您有什么事?” 电话那头的季辰南比她还烦躁: “我有什么事?” “是你有什么事好不好?” “打电话给我又不说话是什么意思?” “为了让我听你跟你男朋友卿卿我我?听你跟你未来的公公其乐融融的聊天?” “我劝你不要太荒谬!” “怎么着?舍不得我?用这种方法刺激我想让我重新跟你求婚?” 白榆一下子清醒了。 确实是她打电话给他的,后来看到陈森活蹦乱跳地出来,就忘了跟他说话,也忘了挂电话。 “对不起啊!” “当时打电话,确实有事找你。” “然后因为突发状况,打断了。” 季辰南的声音听起来愉悦了些: “那现在继续。” 白榆:继续什么? 季辰南:你的脑子是怎么回事?你有话对我说然后被打断了,那现在继续说啊,我给你机会。 这语气,真欠揍啊! 这哥永远拿自己当霸道总裁。 但是,这一次确实是她做错了,那就再忍他一会儿。 白榆:明白了。但是,抱歉啊,现在事情已经解决了,没什么可说的了。 季辰南:哦我明白了,陈森进急救室了,就想起我了。给我打电话的时候看到他健健康康从急救室出来了,就立马见色忘义了。白榆,你当我是什么?你招之则来挥之则去的狗吗? 白榆愕然: “不至于上升到这个高度吧?” 季辰南咆哮: “至于!” 白榆无心再跟这个人扯皮: “那我再次道歉!” 季辰南:我不接受! 白榆:那就没办法了。互删吧! 然后,她迅速挂了电话,将季辰南的社交账号拉黑。 以防再次被打扰,还关掉了手机。 她太累了,迫切需要好好睡一觉。 她以为这样就做到万无一失了,没想到,这个觉注定是睡不了的。 第二次被吵醒的时候,白榆简直想杀人。 “叮咚!叮咚!” 有人在不停滴按门铃。 陈叔推着轮椅的轮子,从隔壁房间出来,打算去开门。 “没事,陈叔,我去开。” 白榆气冲冲过去,一下子拉开了门。 “干什么?” “没看到门口挂着“请勿打扰”的牌子吗?” 穿白大褂的护士高傲地说: “对不起打扰了。” “医生让我来通知你们,病人身体状况很好,可以出院了。” 她嘴上说着对不起,可看她的表情,丝毫没有打扰到了别人的歉意。 白榆耐着性子解释: “我们交了十天的费用。” “这才住了两天而已。” “更何况病人刚刚从抢救室出来,就算你们的病房再紧张,至少也等他休息一天再出院吧?” 护士露出个古怪的笑容: “小姐,您不知道吗?季先生已经让人把陈森先生的出院手续都办好了。” 那个下流的王八犊子! 竟然来这一套! 白榆气得胸口一鼓一鼓的。 护士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那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轻蔑一笑: “小姐,如果您想让陈森先生继续待在这里,可以直接续费。” “几万块钱而已,您不会没有吧?” 陈叔急忙说: “小榆,咱们走吧。” “森森恢复得很好,比他生病前还健康,不用再住院。” “回家叔给你们做好吃的。” 护士看了看手机,不耐烦地说: “给你们十分钟。” “十分钟后没有搬走,我就来帮你们把东西扔出去。” 这货八成是季辰南派来恶心他们的! 白榆决定给她点颜色瞧瞧。 她一把抓住了护士的肩膀,用力一捏。 “啊——!” 护士疼得跪了下去: “你干嘛?” “知不知道根据最新的法律,异能者要是对普通人动手,最低判三年?” 第四十章 嚣张跋扈的是你 白榆:什么?我为什么要报复你啊?难道是因为你对我的态度不好? 护士哆哆嗦嗦说不出话来。 白榆:即使我们已经办了出院手续,按照你们医院的规定,只要我们没走出医院大门,依然可以享受一流的服务的,对不对?而你刚刚的态度,是拿着高薪的特级病房的看护该有的吗?你去告我吧,我也去投诉你。我们猜一猜,是你告赢我的几率大,还是我投诉你成功的几率大。 护士咬牙站起来: “你在嚣张跋扈什么?” “季少不过是看你可怜,帮你弟弟付了几天住院费而已,你真以为他会娶你?” 白榆摇头: “我嚣张跋扈?” “拜托,有季辰南撑腰,嚣张跋扈的是你,而我,是在跟你讲道理。” “现在就投诉,不用谢。” 陈森的声音传来: “姐姐,我已经投诉了。” “东西也收拾好了,咱们走吧。” “爸,我来推你。” 护士的脸白一阵青一阵: “你竟然敢投诉?” “你不过是个贫民窟的蛆,在这里住了几天,就当自己是上流社会的人了?” 陈森不以为意地: “你管我是哪里的谁!” “等着被罚薪停职吧。” 护士冷笑: “罚薪停职,谁在乎?” “你们该不会以为所有人都靠工资活着吧?” 白榆:我们什么都没以为。你的服务有问题,我们投诉了,事情结束了,好吗? 她从陈森手里接过一个包: “走吧!” “回家!” “好久没吃过陈叔做的炸酱面了,好想吃啊。” 陈叔乐呵呵地说: “没问题,今晚就给咱们小榆做炸酱面。” 陈森:亲爹,不问问你亲儿子想吃什么吗? 陈叔:我亲儿子就是个小猪,完全不挑食,所以不用问他的意见。 陈森笑着摇摇头: “看来真的是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以后我得多哭一哭才对,免得你们都忽略我。” 白榆:哇,做人要讲良心啊小伙。我们这叫忽略你?完全是把你当太阳,绕着你旋转不停好吧? 陈森:好像确实如此!多谢多谢,受宠若惊,我该怎么报答你们的大恩大德呢? 白榆:很简单,今晚的碗你洗就行。 陈森:这个可以有! 季辰南看着那两个聊得热火朝天往外走的身影,差点用指甲将玻璃窗掐出窟窿来。 “季少,我按照您的吩咐,把那一家三口赶走了,没让他们多待一分钟。” 护士得意洋洋地跑来邀功。 季辰南回头,扯起嘴角做出个笑的样子: “辛苦!” 护士:不辛苦,季少,我帮你狠狠羞辱了那个丫头,她弟弟一气之下都投诉我了呢呵呵呵呵…… 季辰南变脸: “谁让你羞辱她的?” 护士诧异: “是您说的,让他们滚蛋……” 季辰南:那你为什么不去羞辱那个老头子?不去羞辱那个年轻的男的?为什么要羞辱她? 护士:她,她不就是拒绝了您的那个贫民窟的丫头吗?我以为,我以为我这么做您会高兴。 季辰南冷笑: “你这么了解我啊?” “是不是喜欢我?” 护士的脸有点红: “上城区的女孩谁不喜欢您啊?” “当时您在全A市选未婚妻,我也去了,您没有看任何人,但是看了我一眼。” 护士竖起一根手指。 季辰南面无表情: “我看了你一眼?” 护士大着胆子说: “是的,我从您的眼神里看到了那么一点,一点点爱意。” “虽然您最后还是没选我,但是,但是或许,我们可以试一试啊。” “毕竟我们都单身,而我,也是合您的眼缘的,对不对?” 季辰南看着护士的那很明显是医生的手术刀做出来的鼻子,恶劣地捏了一下: “谢谢你今天告诉我,到底什么叫“自作多情”。” “我告诉你,我根本不记得见过你这么一个人。” “不要痴心妄想了!” 护士从墙上的镜子里看到自己鼻子里的假体歪到了一边。 “啊——!” 她惨叫一声,捂住脸跑了。 脏死了! 季辰南皱着眉走到卫生间,打开水龙头,将手放到下面狠狠冲洗一番,又用洗手液洗了两遍,这才撕了张纸巾,仔细擦干了。 烦! 真T妈的烦! 好想去放纵! 他拿出手机约人,很快就组好了局。 上城区最繁华的地段,隐藏着收费最昂贵的会员制会所。 不管外面发生什么,这里永远纸醉金迷、醉生梦死。 偌大的包厢里,栾平跟没有骨头一样瘫在沙发上: “把你们这里的那新产品弄点过来。” “我们季少有洁癖,要干净。” “出一点差错,恶心到我们季少,我就让人把你这大肚腩剖开,看你怀的是男是女。” 才刚刚三十岁就已经秃头大肚子的经理毕恭毕敬地站着,点头哈腰: “栾少放心。” “给我十个胆子也不敢糊弄你们啊!” “我这就去安排。” 季辰南喝着闷酒,没有在意栾平的话。 他的确是有点洁癖,所以一直不喜欢这种场合。 今天实在是崩溃了,所以才选择过来放纵一把。 都是白榆那个女人害的! 人到底为什么要爱上另一个人啊? 爱情的苦也太T妈苦了! 经理领着几个穿着女仆装,身材纤细高挑,长得像洋娃娃一样的雌雄莫辨的人进来。 栾平看了一眼: “不错!” “留下吧!” 经理点头哈腰地离开。 训练有素的“洋娃娃们”一人选择了一个客人,一脸讨好地跪下帮他们倒酒。 季辰南看着温顺地跪着的人: “你是男的还是女的?” 栾平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的季大少,你真的太纯情了!” “让你多跟我们一起玩,你就是不肯,总是把时间花在健身房里。” “以后别那么不合群了,多来找找乐子。” “你看看他们,多漂亮,比女人都白嫩纤细,对不对?但他们的身体是男的。” “现在就流行这种玩法。” “这几个绝对干净,你放心!” 季辰南皱眉: “现在流行玩人妖?” “好变态!” 栾平早就习惯了他这副死样子: “你读过那么多书,不会不知道这种玩法在古代就有了吧?” “跟人妖没关系,搁以前呢,是叫“小倌”……” 季辰南的脸色越来越差。 栾平识趣地停止了科普,将那几个穿女仆装的男孩都打发走了。 几个人喝了会儿酒,季辰南就离开了。 司机开着车到了季宅大门,一个女孩突然从旁边窜了出来,伸出双臂挡在了车前面。 第四十一章 季辰南的暴力倾向 “该死的!” 司机小声骂了一句,同时来了一个急刹车。 季辰南的脑洞“咚”地一下撞在了前面的座椅的靠背上。 他被白榆戏耍,又被拉黑,心里本来就不痛快,再加上喝了酒,又撞了头,怒气值达到了极限。 司机推开车门下去,刚要问问拦车的女孩究竟要干嘛。 还没来及开口,就见季辰南跌跌撞撞走下车。 女孩看到他,做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季少,不好意思啊,我没有您的联系方式,只能来这里等您。” “那个女人的弟弟,不不不,不关她的事。” “陈森,对,是陈森,他投诉我了。” “医院要停我的职,您要替我作主啊!” 季辰南被酒精麻痹的脑袋里只进去了两个字。 陈森! 陈森! “闭嘴!闭嘴!” 他一把揪住女孩的长发,发了狂一样将她的脑袋狠狠往墙上磕去。 “少爷!不行!” 保安们冲了过来,眼疾手快地拉开。 “会出人命的!” 季辰南冷笑: “人命?” “你们什么时候这么在乎人命了?”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都跟着我爸干了什么勾当!” 管家迅速赶来,云淡风轻地说: “少爷喝醉了,把他送到房间去。” 几个保镖将季辰南架走,他挣扎个不停: “放开我!” “我要杀了那个女人!” “我要把她的脑浆都给磕出来!” 女孩已经被吓呆了。 她以为季辰南就是单纯的脾气差,作为A市首富唯一的继承人,他当然有脾气差的资本。 但她没想到对方的暴力倾向这么严重,如果不是保安拦着,她这条命今天恐怕都保不住了。 女孩惊魂甫定,就看到一个穿着制服的老者向她走过来。 她本能地后退一步。 看到他的反应,老者也赶紧后退了一步: “不要怕!” “我是这里的管家。” “不知道小姐莅临,有何指教?” 莅临? 她们医院偶尔会挂出横幅,欢迎××领导莅临指导。 每当挂这种横幅的时候,她都会看到几个只有在新闻上才出现的本市大人物。 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跟这么隆重的词有关系。 一时间,女孩有些受宠若惊。 而管家慈眉善目的样子,也让她放下了一半的戒心。 “我叫吴瑛。” “是上城区第一医院的护工。” “我……” 管家点点头: “吴瑛,瑛瑛,很好听的名字。” “有什么事告诉我吧,孩子。” “我会尽我所能帮你。” 他叫她“孩子”! 好感动! 除了父母,没人这么叫过她。 这让她有一种回到了妈妈的襁褓中的安全感。 吴瑛的眼眶酸酸的: “季少下午在我们医院。” “他让我帮忙赶走一家从贫民窟来医院住特级病房的人,还说会给我报酬。” “我照做了,也成功了,可是,他,他好像很生气。” “我,我还被那家人投诉了,不光领不到这月的薪水,还停职了。” “叔叔,马上就月底了,我还有三张信用卡需要还。” “如果还不上,我的父母就会收到我的,我的裸照。” 吴瑛捂住嘴,眼泪顺着指缝流了下来。 “我知道我的虚荣害了我,明明没钱还要买名牌包名牌衣服。” “但如果不那么做,我就没法融入社交圈,只能一个人孤孤单单的……” 管家示意吴瑛不要说了: “这没什么的,孩子,谁年轻的时候没犯过一些小错误呢。” “很抱歉,我家少爷给你带来了麻烦。” “不要担心,我都会处理好的。” “明天你继续上班去吧!” 吴瑛没想到管家竟然如此痛快: “真的吗?叔叔。” “我不会被停职吗?” 管家笑: “当然!” “这个冷漠的社会需要你这种热心肠的年轻人。” “如果让你停职,是你们医院的损失。” “他们会明白这个道理的。” 吴瑛冲管家深深鞠了个躬: “谢谢您!” “还有,那个,季少答应过……” 管家大笑: “放心,少不了你的。” “我会替我家少爷选一份礼物,明天早上就送到你们医院,请到时候查收。” “我敢保证,你一定会满意的。” 吴瑛再次鞠躬: “多谢叔叔!” 她穿了领子超大的衣服,鞠躬时身体一览无余。 管家的眼中闪过一丝的厌恶。 真是个一无是处的廉价货色! 敢跑到大门口来拦我们少爷的车,简直是找死! 如果让你得逞了,以后还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有样学样呢。 是时候杀鸡给猴看了。 吴瑛走了很久,才看到一辆出租车。 有钱人为什么都住在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啊? 真的好烦! 她上了车后座,戴上耳机,开心地跟着哼着。 真棒! 工作保住了! 还会得到应有的报酬。 所以做人嘛,不能太保守了,该拼的时候还是要拼一下的。 今天如果不大着胆子来季宅蹲季辰南,那明天她就是失业大军中的一员了。 不知道管家叔叔会送她什么,他看起来人好好的样子,应该会送很贵重的礼物吧? 鳄鱼皮包? 高定礼服? 啊啊,光是想想就激动呢。 吴瑛闭上眼睛,沉醉在美妙的歌声中。 到了十字路口,一辆卡车飞驰而来,狠狠撞在了出租车的尾部。 它甚至都没有减速,撞完后疾驰而去。 司机的头部有点轻微受伤,他颤颤巍巍下车,用了好大的劲,才打开了后座的变形的车门。 他看到刚刚上车的漂亮女乘客被撞的血肉模糊,没有了人样,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季辰南回家,看到季雪坐在客厅玩手机。 他面无表情地扫了她一眼,准备上楼去。 季雪跑了过来,抓住了他的胳膊: “哥,你喝酒了?” “为什么啊?” “你不是说酒精哪怕只有一克,也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吗?” 季辰南甩开她: “不关你事。” “别问。” 他踉踉跄跄往楼上走。 季雪过来要扶他: “哥,小心摔倒。” 季辰南推了她一把。 季雪跟失重的玩偶一样,直挺挺向下倒去。 第四十二章 被盗 季辰南下意识揽住季雪的腰,往上一捞。 季雪站稳,开心地抱住季辰南的腰,跟孩子一样将脑袋放在他的心口: “哥哥,哥哥!” “你还是关心我的对不对?” “我就知道,不管你爱上谁,也不会放弃我的。” “我们身上流着50%相同的血液,我们从小相依为命。” “这样的感情不是外人能比的。” 季辰南叹了口气,推开了她: “我还没有原谅你。” 季雪疑惑: “为什么啊哥哥?” “我不是没有害死白榆吗?” “她不是好好的吗?” “为什么你还不原谅我?” “难道是因为我做了错事?可是哥哥,谁又没做过错事呢?” 季辰南无言以对。 季雪趁机撒娇: “和好吧哥哥。” “我们和好好不好?” 季辰南:先睡觉,明天再说。 看到他态度有松动,季雪欢呼: “好耶!” “那我就当你原谅我了啊,哥哥。” “明天见了!” “我这两天在跟厨师学做饭,明天做早餐给你吃。” 季辰南回到自己的房间,没换衣服,也没有洗澡,倒头就睡。 落英小区。 白榆跟陈家父子说了自己去拾荒,得了很多米面还有古董、能源石、珍贵的小麦种子的事,得到了他们的一顿猛夸。 她还很豪气地放话,说陈叔和陈森最近都可以不用工作,吃她的喝她的就行。 到了家门口,白榆一眼发现了不对劲。 她家的门锁怎么是松动的? 陈森抓住她要开门的手,将她推到自己身后。 而后,他示意大家都后退,狠狠一脚将门踹开。 小小的房间一览无余,没有外人在。 “我去!” 白榆惊叫一声,冲了进去。 厨房的储物柜上的锁也被撬掉了,她放到里面的五袋面粉三袋米不翼而飞。 她又跑到卧室,掀开床板一看。 还好,藏在这里的两袋米和那些小麦种子还在。 至于那个古董,被她卷到旧衣服里放在了衣柜深处,也算逃过了一劫。 即使如此,也是损失惨重啊。 白榆气得要死。 生活在废土,时不时会听到拦路抢劫、入室盗窃的事,但那感觉跟砸在自己头上完全不一样。 这是她长这么大第一次遇到家被偷的事。 陈森摸了摸她的背,帮她顺气: “别气了!” “放松!” “我们找找看有什么线索没有。” 两人把陈叔推回家,把医院带来的东西都放下,就过来仔细找线索了。 报警是不可能报警的,按照经验,不光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被警察训斥。 找来找去,白榆在窗户下面找到了一颗扣子。 塑料玫瑰花的扣子,镀着一层金,看起来有些面熟。 她把扣子捡起来,放到口袋里。 “白榆姐姐——!” 一个怯生生的声音传来。 白榆抬头,看到了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 她叫朴朴,一直跟父母住在这个小区。 月亮变蓝,全球变异开始后,她父母在下晚班的路上被蔷薇藤蔓贯穿了脑袋,失去了生命。 从此,朴朴变成了孤儿。 亲戚们都不愿意领养她。 八九岁的孩子饭量不小,但离成年还早,一时半会儿也没法出去打工赚钱,一旦领养,就只有消耗,没有回报。 白榆可怜这个孩子,她父母去世后,她去看过她几次,还给她送过一些物资。 “朴朴?” “天都快黑了,怎么还在外面玩?” “快回去吧!” 白榆说。 朴朴吸了吸鼻子,走了过来。 白榆看清她的脸,惊呼一声: “怎么了这是?” 小姑娘一脸的血污,甚至衣领上、袖口上都是血。 朴朴哭了起来: “对不起,白榆姐姐。” “我看到刘大妈一家在偷你家的东西,就过去阻止,然后,她就打我。” 靠! 真的是那一家子! 今天他们看着那些运进她家的物资,脸上的羡慕嫉妒恨是一点都不掩饰。 她留了个心眼,把东西分批藏了,以为就万事大吉了。 没想到,那些狗东西竟然大胆到来撬门锁的地步了。 陈森将朴朴抱了起来。 白榆握住她脏兮兮的小手: “你还有哪里疼?” “他们还打你哪里了?” 朴朴摇摇头: “刘大妈扇了我一巴掌,我一下子就流血了。” “她愣了一下,我就趁机跑了。” “我本来想打电话给你,可是,我没有手机。” 小姑娘越说声音越低。 白榆摸摸她毛茸茸的脑袋: “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宝贝。” “我们先送你回去,然后找那一家人算账。” 朴朴着急低抓住她的胳膊: “不行,白榆姐姐。” “你得带着我,我是证人啊。” “如果我不当面指证他们,他们是不会承认的。” 话是有道理,但是,白榆还是有些犹豫。 “要跟人吵架,甚至要打架。” “你怕不怕?” 朴朴摇头: “一点都不怕!” “小区里的人都说白榆姐姐觉醒了异能,特别特别能打。” 白榆和陈森对视了一下。 陈森也表示同意: “带着朴朴吧。” “生活在废土,还能怕这些?” 朴朴重重点头,表示她赞成陈森的观点。 得,是她太圣母心了。 白榆无奈地笑了。 刘大妈家在一楼,他们三个找过去的时候,看到她跟小区里的几个老太太站门口聊天呢。 她儿子和老公在一旁打羽毛球。 看到一脸都是血的朴朴,刘大妈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白榆冷笑: “你在怕什么?” “这不是你的杰作吗?” “出这么重的手打一个小女孩,你还是人吗?” 刘大妈后退一步: “老头子,儿子,你们快过来。” “有人要打我!” 刘大叔和他儿子一起恶狠狠地扑了过来: “谁?” “谁要打你?” 看到来的人是白榆和陈森,他们又齐齐停住了脚步,不敢多说一个字。 刘大妈恨铁不成钢: “你们还是大老爷们儿呢,被一个女的吓成那样。” “怂包!” 陈森悠悠开口: “还有个男的呢。” “你看不到?” 朴朴粘了干涸的血的脏脏的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尖: “还有个小孩呢,你看不到?” 刘大妈:…… 白榆开门见山: “把从我家搬走的东西,原原本本给我搬回去。” 第四十三章 朴朴 跟刘大妈一起聊天的老太太们都看向了她。 刘大妈声音一下提高了八度,嚎了起来: “说什么呢?” “谁搬你家东西了?” 朴朴:你、刘大叔,还有刘友杰,你们三个人一起撬了白榆姐姐家的锁,然后搬走了很多东西。我都看见了,我说你们不能这样,你就扇我耳光。我脸上的血就是你打我的证据。 听到朴朴的话,刘友杰咬牙切齿地奔了过来。 他二十岁了,也不正经去工作,成天招猫逗狗,欺负小孩子,是小区里的“过街老鼠”。 朴朴没少被他欺负。 现在,他看到一直被他压制的小丫头竟然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指证他,怒火中烧。 他得让这丫头知道惹到他会有什么下场。 “别去!” 刘大叔知道他这儿子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一心想着揍朴朴,就忘了人家是跟着白榆一起来的。 白榆能不保护她? 刘友杰窜的比兔子还快,刘大叔没能拉住他。 他看着儿子冲过去,对着朴朴扬起了手。 他看着朴朴吓得护住了头。 没等他儿子的巴掌落在朴朴的脸上,陈森曲起腿一个膝击,将他撞倒在地。 按照新规定,异能者不能对普通人使用异能。 但陈森是SR级的异能觉醒者,在觉醒异能的同时,体能也得到了加倍的强化。 他虽然看起来还是瘦瘦的,但早就今非昔比了。 对付一个普通人,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刘家人都不知道他觉醒异能的事,因此根本没将他放在眼里。 他们的眼中,陈森还是那个跟在白榆身后,白榆说往东就往东,白榆说开水能养鱼他也会觉得是真理的小屁孩。 没想到,他竟然出手了。 刘大妈看到儿子吃亏,跟愤怒的母狮一样,张开双臂扑了过来: “陈家小子,你敢打我的孩子。” “老娘跟你拼了!” 白榆冷笑一声,一个滑铲,将刘大妈铲倒在地。 刘友杰刚要爬起来,就被倒下来的刘大妈砸到身上,嘴巴狠狠磕在了地上。 “啊——!” 刘友杰惨叫着吐出一颗带血的牙齿, “妈,你这是要我命吗?” 刘大妈摔得腰都快断了,抬手给了逆子的脑袋“邦邦”两拳: “你是不是瞎?” “你妈是被人打的。” “你不帮着对付这几个外人,竟然还怪上你妈了。” “有没有良心啊你?” 刘友杰:爸,爸爸,快打他们。 刘大叔后退几步,转身跑了。 跑了? 众人目瞪口呆。 竟然还有这么狗的人! 那几个跟刘大妈一块儿聊天的老太太没有离开,一直搁一边看热闹呢。 看到刘大叔不管老婆儿子拔腿就开溜的样子,一个个发出了窃笑声。 刘大妈领教了白榆和陈森的厉害,不敢惹他们了,把气撒到了几个老太太身上 她坐在地上,两只手狠命拍着地: “笑什么笑?” “有什么好笑的?” “一群老棺材瓤子!” 这话真难听! 老太太们哪能放过她: “棺材瓤子怎么了?又没偷人东西。” “就是,还把人门锁都撬了,让人怎么住啊?” “太缺德了,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们竟然偷自己的邻居家。” “快把东西还给白榆吧,小姑娘一个人够不容易的了,你们一家子还欺负她。” “还打朴朴。” “对,还打朴朴。我发现了,你们就是逮着没爹没娘的小丫头欺负,太下作了。” 刘友杰抹掉下巴上的血: “烦死了!” “别骂了别骂了!” “东西在我家客厅,你们自己去搬。” “我都受伤了,是不可能帮你们搬回去的。” 他说得理直气壮的。 刘大妈简直要被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败家子气死了,反手又给了刘友杰两巴掌: “胡说什么呢?” “谁拿她的东西了?” 刘友杰抬起一条胳膊护住头: “妈,就还给他们吧。” “我爸在,咱们三个人也干不过他们,更别说我爸跑了呢。” 刘大妈气得一口气没上来,“咕咚”一声倒到了地上。 刘友杰抓住她的肩膀使劲摇晃: “妈,你怎么了?” “你可千万别死啊!” “你死了谁打工给我赚钱买吃的呢?” 刚刚醒转过来的刘大妈听到这混账话,两眼一翻,又昏了过去。 刘友杰把钥匙扔了过来: “白榆,快帮我把门打开。” “我给把我妈弄回家。” 白榆拿钥匙打开门,就看到她家失窃的的东西乱七八糟堆在刘大妈家的客厅里,还没来得及转移。 看热闹的老太太们借了她一个小推车,陈森将米面都搬了上去,他们就离开了。 临走前,白榆狠狠威胁了刘家的人一番。 包括已经醒来的刘大妈,以为没事了偷偷溜回来被抓了个正着的刘大叔,以及嘴巴肿成了香肠的刘友杰。 “以后朴朴要是好着,大家相安无事。” “她要是少一根头发,就算你们说不是你们干的,我也会把账算到你们头上。” 这是她的原话。 东西找回来了,朴朴是最大的功臣。 白榆为了减少被盗的风险,分了些米面放到陈森家,还送了朴朴一袋米作为谢礼。 女孩跟他们道谢后关上门,瘦弱的身影消失在门后,看起来格外的孤单。 白榆心里的一个想法愈加强烈。 她往前走了几步,突然往回走。 陈森瞬间明白了她的想法,他自己又何尝忍心看那小小的一个孩子独自待在空荡荡的家里。 白榆敲了敲朴朴家的门: “朴朴,是白榆姐姐。” 朴朴来开门,脸上还有没擦干的眼泪: “白榆姐姐,怎么了?” 白榆捧住女孩的小圆脸: “是这样的,我妈妈失踪了,你爸妈,也不在了。” “我在想,或许,我们可以一起住在我家,做个伴。” “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朴朴被这突如其来的幸福逼出了眼泪。 父母离世,被亲戚当包袱踢来踢去的,短短几天,她已经知道了什么叫世态炎凉。 她以为自己永远要守在这让她害怕的空房子里,靠去菜市场捡烂菜叶过一辈子,没想到,还会有人对着她伸出温暖的手。 她,没有被这个世界抛弃。 第四十四章 种田游戏照进现实 白榆和陈森一人牵着朴朴的一只手往回走,小家伙抬头看看白榆,又看看陈森: “我们像不像一家三口?” 一个刚刚成年,一个还未成年的“大人”被这话逗笑了。 白榆还好,陈森的耳朵都红了。 还好,天晚了,小区又没有路灯,谁都看不见。 白榆带朴朴回家,先给小家伙把手和脸上的干涸的血都给洗掉了。 陈森拿着工作,“叮叮梆梆”地在修门锁。 还好,刘家的人撬掉的是钉门锁的钉子,并没有破坏门锁,否则就得花钱买新锁了。 “锁修好了吗?” “你们三个快过来吃饭。” 陈叔的声音从隔壁开着房门的房间传来。 刚刚去拿工具,陈森已经告诉他今晚多了一个小家伙,让他多下点挂面了。 “好了!” “马上!” 陈森大声回应。 白榆牵着朴朴的手进去: “陈叔,朴朴来了。” “以后她就住我家了。” “我出门的时候,麻烦你多照应她。” 朴朴乖巧地喊了声“陈伯伯”。 陈叔眉开眼笑: “哎!” “朴朴!” “欢迎你啊。” “喜不喜欢炸酱面?” 朴朴闻了闻空气中的酱香味: “好香!” “今天是什么节日啊要吃炸酱面?” 白榆逗她: “是“朴朴来到我家节”哦。” 大家一起笑了。 陈叔捞面,陈森将面条端上桌,大家围坐在小圆桌旁,拿起筷子开吃。 “都这么晚了。” “都饿坏了吧?” “多吃点,吃完我再给你们下。” 陈叔心疼地看着“呼噜呼噜”吃面条的三个孩子。 跟那一家子斗智斗勇,真是辛苦他们了。 白榆一口气吃掉了大半碗: “陈叔做的炸酱面要是排第二,全A市没有一家敢说自己的炸酱面排第一。” 朴朴附和: “对,比我吃过的所有炸酱面都好吃。” “比我妈妈做的还好吃。” 提起妈妈,她的脸上闪过一丝哀伤。 陈叔摸了摸小丫头的脑袋: “以后想吃炸酱面就跟陈伯伯说,陈伯伯给你做,好不好?” 朴朴含着泪笑了,重重地点了点头。 吃完饭,白榆和朴朴帮着收拾碗筷,擦桌子。 白榆要洗碗,被陈森推出了厨房: “不是说好我来洗的吗?” 白榆:那是开玩笑的。 陈森:我是认真的。快回去休息吧,你今天太累了,又是拾荒又去医院,还要跟偷家贼打架。 白榆也确实累了,就没有再坚持,带着朴朴回去休息了。 她家只有一个卧室,里面有张双人床。 妈妈在的时候,不喜欢身边有人,白榆大部分时候睡沙发。 她征求了下朴朴的意见,小孩子不介意跟她挤一张床,甚至很开心。 两人冲了下澡,吹干了头发,就睡了。 小孩子的睡眠真的让人羡慕,朴朴跟白榆聊了没几句,就睡熟了。 看到她张着个小嘴的恬静睡颜,白榆有些想笑。 好家伙,还口呼吸。 估计是鼻子不大好,等有时间带她去看看。 过去这些年,废土缺少植物,空气质量很不好,得鼻炎的人大把大把的。 白榆自己也有轻微的鼻炎,不感冒还好,只要感冒就严重了,鼻子能堵十天半个月。 很困,但不是很想睡,总觉得有什么事需要做但没有做。 看到脑海中那个空间,她拍了下脑袋。 真是忙乱的一天,她都忘了查看一下她种的小麦了。 狸花猫没有四处走动了,而是乖巧地坐着,乖巧地看看白榆,又看看一旁的地块,像是在跟她邀功一样。 小麦已经成熟了,黄色的沉甸甸的麦穗低着头。 在地块的上面有一只小手。 白榆点了下它,地里的麦穗瞬间就被收割了。 她想起之前经常玩的一个种田类的小游戏,这跟那个小游戏的操作大差不差的, 可是,小游戏里会有谷仓,用来储备种好的作物。 在这里会有谷仓吗? 她正这么想呢,就见空白处出现了一个提示: “您有新的收获,是否需要放进背包里?” 白榆点了下“是”的按钮。 “恭喜您,已成功解锁“背包”功能。” 白榆点了“确认”,就看到那小小的空间的最上面多了个红色的背包图标。 点开图标一看,哇,好多麦子啊,而且是已经脱掉了皮的。 这是,种田游戏照进了现实? 她拿出了大半小麦,只留小部分当种子。 既然有背包了,那是不是也可以储藏其它东西呢? 她试着将那件古董放进去,居然成功了。 然后,她又放进去了一袋面粉一袋米,都成功了。 太好了,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家被偷了。 至于这些散发着清香的麦子,该怎么处理呢? 多攒点带到磨坊去,出点加工费磨成面粉? 还是…… 白榆有了个想法。 她轻手轻脚去厨房找了个小盆,将麦子放进去,加了点水泡着。 她打算做麦芽糖。 在废土,糖的价格高到离谱,即使是最廉价的那一类,买一次也会让人肉疼半天。 现在有麦子了,不如自己尝试着做一下。 万一成功了,以后去拾荒就可以带一点,低血糖犯的时候用来救命。 做好这一切,白榆又往空间里撒了点小麦种子。 刚种上,地块旁边又多了一块地,上面飘着一个铁锨的图案。 “是否开垦新的土地?” 白榆点了“是”。 狸花猫过去,拿起铁锨,“吭哧吭哧”挖起了地。 我的天,猫猫好厉害,竟然会锄地! 白榆看得心都要化了。 很快,新的土地就锄好了。 铁锨消失,狸花猫绕着两块地走来走去地巡视着。 白榆又往新开垦的地里种了些小麦,这才躺下睡觉了。 她寻思着要买点其它种子,这么棒的空间,得好好经营才行。 等到空间足够大,或许不用去拾荒就能养活自己和朴朴,还有陈叔陈森。 只可惜,妈妈不在。 如果她在的话,肯定会很开心吧? 她一生都想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小姐的生活,却从来没有真的过上。 白榆毕业后是养活了妈妈一段时间,但她赚的钱也只是能让两人勉强糊口而已,距离妈妈的梦想还很远。 有了这个空间,梦想不远了,可她也看不到了。 白榆叹了口气,渐渐入睡。 第四十五章 这两个人交给我就好 早上起来,白榆去厨房把昨晚泡的小麦搓洗了一下,捞起来放到铺了一层纱布的塑料篮子里,又用小喷壶喷了点水。 忙完这些,她看到朴朴已经起来了,小丫头很乖巧地把被子都叠好了。 她弄了点简单的早餐,跟朴朴一起吃了,就带她到陈森家。 吃早餐的时候,她发微信跟陈森沟通过了,决定今天继续去拾荒,明天再修整一下,买买衣服,兑换点种子什么的。 陈森刚刚觉醒异能,迫切地想去荒原,测试测试自己的能力。 而白榆也想看看SR级的异能究竟是什么样的。 “朴朴,我跟森森去荒原,估计要晚上才能回来。” “你就跟陈伯伯一起待着吧,彼此也好有个照应。” 白榆说。 朴朴点点头: “我知道了。” “我会熬粥,中午我给陈伯伯做饭。” 陈文恪笑了: “傻丫头,怎么能让你做饭呢?” “那不是虐待儿童吗?” “这些事你不用操心,都交给陈伯伯就好了。” “一会儿咱们去院子里晒晒太阳,好不好?” 朴朴开心地点头: “嗯!” “我帮您推车,可以吗?” 陈文恪:这个可以有! 看他们相处的这么融洽,白榆也放了心。 她交代了朴朴一下,让她隔几个小时去给厨房里准备做麦芽糖的小麦上喷点水,然后简单收拾了一点东西,就和陈森一起去了北门。 季家大宅。 季雪让管家早早叫自己起床,然后跑去厨房一顿鼓捣,折腾快一个小时后后,总算勉强完成了“爱心早餐”的制作。 季辰下楼后,看到穿着围裙满头大汗的季雪在对他讨好地笑。 桌子上是煎糊了的培根和蛋,鸡窝一样乱七八糟的沙拉,烤焦的面包片上还用花生酱做了拙劣的笑脸。 “哥,虽然看起来不怎么样,但味道可以的。” “真的,我尝过了的。” “你试试看,这是我第一次做,没经验。” “下一次,下一次我一定会做得很好的。” 季辰南终于笑了,他的大手放在季雪的头上,轻轻摁了一下: “傻丫头,我原谅你了。” “以后别搞这些没用的。” “你学会做饭是要干嘛?让厨师失业吗?” “没事看看剧,跟朋友出去逛逛就好,知道了吗?” 季雪委屈地撇着嘴: “可是爸爸说,女孩子应该学会做饭,不然嫁不出去……” 季辰南:那么急着嫁人? 季雪惊呼: “哪有?” “谁想嫁了?” “我想一辈子都待在哥哥身边的,好不好?” “可是,哥哥都很久不理我了……” “一个人待着,我好怕啊……” 季辰南皱眉:你妈妈呢?我好像也有很长时间没看到她了。 季雪:妈妈最近迷上了跟她的闺蜜们去健身房,几乎整天都待在那里。 季辰南隐约觉得有些不对劲,但他懒得细想。 对于这个后妈,他完全喜欢不起来。 她少出现在他面前,对他的眼睛和心灵都有好处。 “等我拾荒回来就陪你,好吗?” “前提是,不要再自作主张地做一些我不喜欢的事。” “不然我也不会理你了,你就一个人待着吧。” 季辰南吓唬她。 季雪抱住他的胳膊,趁机撒娇: “哥哥,哥哥,不要这么跟我说话!” “知道了,知道了,我都知道了。” “再也不会做你不喜欢的事啦!” “不要不理我,求求了。” 季辰南摸摸她的脑袋: “明天我休息一天,带你去玩好不好?” 季雪:我不要去爬山,也不要去打高尔夫。 季辰南:好,不去。咱们去看电影,好吗?你爱豆不是有新电影要上映吗? 季雪抱住他的脖子,跟树袋熊一样挂他身上: “哥哥还是爱我的,都知道我的爱豆是谁,还知道他有电影要上映。” 管家拿着手机过来: “少爷,老爷找您。” 别说管家了,就连季辰南和季雪都很吃惊。 他们的父亲根本是个“隐形人”,很少回家,也很少打电话给他们。 这大清早就来电话,估计没什么好事。 季辰南接过电话: “爸爸!” 季明城听起来还在床上躺着: “今天也去拾荒吗?” 季辰南:是。 季明城:这两天觉醒了一个SR级异能的,你知道吧? 陈森! 我情敌! 我能不知道吗? 季辰南冷哼一声: “嗯!” 季明城:我有内部消息,说是专家预测,兽潮即将来袭。我们得保护自己的产业,儿子。在兽潮来之前,必须组建一支由异能者组成的战斗小队。那小子那么强,肯定有很多公司想要拉拢他。还好我有先见之明,让你去拾荒了。怎么样?你跟他混的熟不熟? 季辰南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能说很熟,但是死敌的那种熟吗? 季明城自顾自地说下去: “还有一个白榆。” “你认识吧?” “我听说是个丫头,但是战斗力比一支军队还强。” “你把她也拉拢过来。” “他们都是下城区的吧?” “跟他们说,薪资不成问题。” “为了表达诚意,咱们公司还会给他们提供公寓,让他们把家人接来,住在上城区。” 季明城的一通电话,让季辰南的情绪犹如坐了过山车,一会儿直冲云霄,一会儿跌到谷底。 白榆要来他家公司,白榆要住在他家提供的公寓,四舍五入,这跟结婚了有什么区别? 可是,那个该死的陈森也会来。 不如…… 季辰南的心底闪过一个阴暗的想法。 当然,他不会觉得那是阴暗的。 一个人杀掉情敌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怎么就阴暗了? 但是,那小子偏偏觉醒的是SR级异能,目前的A市最强。 兽潮要来了,如果先弄死他,还不知道他们季氏要损失多少钱呢。 那就先留着他的小命,等兽潮过去再说。 不过,也许用不了那么久。 如果他不乐意加入保护季氏的异能者队伍,那他也就可以死了。 能力再高,不能为我所用,那将没有任何意义。 “小南,你在听吗?” 季明城问。 季辰南:爸爸,这两个人交给我,晚上给你答复。现在我要出门去拾荒了。 季明城:好的,儿子,多加小心,加油!爸爸看好你。 第四十六章 我真的想加入你们 白榆和陈森到了北门,引来了一阵骚动。 “陈森,他就是陈森吧。” “那个SR级觉醒者?” “对,你们看他的社交账号头像,跟现在我们看到的这张脸是不是一模一样?” “并没有,社交账号上的头像太丑了,怎么还有人故意把自己往丑了拍的?” “木兰小队”的队长萨拉过来,跟白榆握手: “多谢你昨天保护了我的队员。” “我当时真的是,心有余力不足。” “如果不是你,他早就没命了。” 白榆笑: “不用感谢,我是收了“保护费”的。”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天经地义。” 萨拉摇摇头: “并没有那么天经地义。” “这世道,多的是拿人钱财还不办事的。” “榆姐你真的是,敞亮!” “对不起,我都不知道你是不是比我年龄大,但是我真的想叫你榆姐。” “你昨天飞起来剖开那只“泰迪熊”的眼睛的那一幕,我的天,太帅了,我都想给你跪了。” 白榆被逗笑了: “不至于,不至于。” 昨天给白榆送来了米面的戴着眼镜的男孩田一也过来了: “队长!” “榆姐!” 萨拉一把勾住比她矮了一个头的田一,将他往地上压: “快来,给你救命恩人磕一个。” 田一被压得蹲在了地上,萨拉这才笑着放开了他, “哈哈,我开玩笑的。” 白榆:千万不要,我受不起! “猫宁!” “我的榆姐!” 郭诗逸蹦蹦跳跳地过来。 当她看到陈森的时候,先是尖叫一声,而后扑过去想给他一个拥抱。 陈森将她推开了。 郭诗逸不满: “干嘛这么小气?” “拥抱一下而已,又不代表什么,只是一个社交礼仪。” 陈森:抱歉,这个社交礼仪太小众了,我接受无能。 郭诗逸抱住白榆的胳膊: “榆姐,陈森大病一场,不光觉醒了SR级的异能,还越来越酷了,是不是?” “啊呀我也好想大病一场啊!” 季辰南不知道打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 “这多简单,你站着别动,我送你一个炸雷,保证你病得躺床上三个月起不来。” 郭诗逸翻了个白眼: “你怎么又来了?” “干嘛?” “又想找我榆姐的茬啊?” “我劝你悠着点,我们小队现在有三个人了。” “看到没?A市唯一的SR级异能觉醒者,是我们的人。” 她得意地指了指陈森。 季辰南阴沉着脸: “谁说我是来找茬的?” “只准“木兰小队”的队长过来感谢你榆姐,不准我过来感谢她是不是?” 郭诗逸眼睛一亮: “对,你们小队的袁元答应给我榆姐五块能源石的。” “他人呢?不会想赖账吧?” 季辰南拿出个盒子,打开来,里面是五块半透明的能源石。 “那家伙回到A市以后就病了,来不了荒原了。” “作为队长,我有义务代替他履行他的承诺。” “白榆,收下吧,这是你应得的。” 白榆也不客气,拿走了盒子,带在了身上。 她可太需要能源石了,这是目前为止,让她保持大脑清醒,保持住人性的唯一的良药。 白榆收了能源石,看到季辰南还没有离开的意思,她有些不耐烦了: “还有事?” 季辰南:有,我能加入你们小队吗? 这算什么? 白榆、郭诗逸、陈森都一脸惊讶。 白榆:你到底想干嘛? 季辰南:很简单,栾平回来了,我马上就不再是“狂刀”的队长了。既然只是一个普通队员,那加入哪一个小队都没有关系的吧? “算你识相!” 栾平一脸吊儿郎当的样子,过来在季辰南的腰间摸了摸,摸到了“狂刀”。 “拿来吧你!” 他拿走“狂刀”,打开刀鞘看了一下,又合上。 “队长的信物,岂是一个小小的队员能佩戴的?” “现在开始,物归原主了!” “而你,也被我们“狂刀小队”开除了。” “让你代理几天队长而已,你还上瘾了了是不是?” “真觉得自己能取而代之?” 白榆懒得看这两人演戏,拉着陈森和郭诗逸离开。 栾平演得正起劲呢,突然发现观众走了,不由得傻眼了。 “怎么回事啊?” 他小声问季辰南。 季辰南恨铁不成钢地瞪了他一眼: “跟你说了,就随便说几句就行,演那么浮夸干嘛?” “生怕他们不知道你在演戏啊?” 栾平挠挠头: “我还以为我演得挺像的。” “我新泡到的那个女演员不就这么演的吗?” 季辰南嘴角抽搐: “那个差点被人骂死的女流量明星?” “你跟她学演戏?” “你真是饿了!” 栾平:…… 城门开了,眼看白榆一行三人已经出城去了,季辰南赶紧追了上去,还撂了句狠话给栾平: “明天再跟你算账!” 栾平摆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好,明天我洗白白等着季大少来临幸哦!” “不见不散哦甜心!” 城门缓缓关上。 拾荒的人们结伴而行。 郭诗逸有些感慨: “季辰南跟栾平关系好得跟穿一条裤子一样。” “为了个队长的职位,竟然闹矛盾了。” “果然啊,男人的眼中只有权力,女人才追求情啊爱的。” 白榆无奈地笑了: “大小姐,你是真看不出他们在演戏吗?” 郭诗逸惊讶: “演戏?” “为什么?” “为了季辰南能加入咱们?” “他们到底在计划什么?” “把我们一网打尽?” “我们招他们惹他们了?” 季辰南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追了上来: “郭大小姐,你想太多了。” “白榆,我是真的想加入你们。” “因为未来我们大家需要并肩战斗,提前培养一下默契是很有必要的。” 白榆一脸嫌弃地看着他: “你是没睡醒吗?” “还是突然觉醒了占卜能力,能看到未来我们大家在并肩战斗?” “对,我之前是很想跟你们狂刀小队,跟你并肩战斗,可你们嫌弃我啊。” “突然之间,这是怎么了?你还上赶着来了。” “如果说昨天你对我说“谢谢”我还觉得是一个正常人的反应的话,今天你的一系列行为简直就是在发癫,一点不符合你的人设。” “季辰南,打开天窗说亮话,别藏着掖着!” 第四十七章 风滚草 季辰南:行,那我就直接说了。我爸得到内部消息,说是专家预测到兽潮即将来袭。我们要组建自己的异能者队伍,保护季氏的财产。两位都是顶尖的异能者,所以邀请你们加入。 郭诗逸惊讶: “怎么我爸没有得到这个内部消息?” 季辰南冷笑: “这还用问?” “因为你爸还不够资格得到这种机密消息。” 郭诗逸涨红了脸: “行!” “知道你们季氏是A市第一了,市长都怕你们。” “不用时时刻刻拿出来显摆。” “现在,这消息我知道了,也等于我爸知道了。” “我这就告诉他。” 郭诗逸晃了晃手机。 季辰南耸肩,不以为然地说: “随便你!” 然后,他又诚恳地看向白榆: “好好考虑一下。” “这个消息会迅速传播开来。” “来找你们加入的人肯定也会有很多。” “但是有一点,你要记住,那就是,无论别人开出什么条件,季氏都会在他们的基础上加一倍。” “放眼A市,只有我们有这个实力。” “为哪家公司效力都是效力,请选择待遇最优厚的,不要跟钱过不去,好吗?” 白榆和陈森对视一眼。 看他的样子,也是被这突如其来的消息给弄的有点懵,暂时不知道怎么办。 白榆:待遇最优厚当然是最好的,但是,也得看老板的人品吧?像季少这种三观稀碎的,该不会我们干完活不给钱,还来一句“没让你们倒贴钱就已经是我开恩”了吧? 季辰南:这个你放心,会签正式合同的。如果我们违约,你可以去告我们。以现在政府重视异能者的程度,肯定一告一个准。 两人正说着话,那个“木兰小队”的队长萨拉去而复返。 “白榆,我之前拒绝了让你加入我们小队,啊,真的是太愚蠢了。” “我是真没想到你能找到压制兽血的方法,还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从S—升级到S+。” “太强了,姐!” 她是特意过来夸奖她的? 白榆有些疑惑,但还是礼貌地笑: “你也是为了你的队员的安全,你的选择很正常。” “至于升级快,是我运气好,遇到了适合我发挥的变异物而已。” 萨拉的脸略略透出点红晕,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那我现在邀请你和陈森加入我们小队,还来得及吗?” “我妈妈说兽潮要来了,需要异能者来保护我们家的产业,工资每月一万起步。” “如果你们有意向,回A市可以联系我,我们去我妈妈的公司详谈。” 这消息传的速度够快的啊! 不过这么看来,季家不愧为A市最大的资本家,干什么都快人一步。 白榆点点头: “我跟陈森考虑考虑。” 萨拉拿出手机: “那我添加你社交账号了?” “麻烦通过验证一下。” 白榆通过了她的好友申请。 萨拉晃了晃手机走了: “考虑好了记得联系我啊。” 这时,郭诗逸也打完了电话: “完了,我家老头子已经崩溃了。” “他说我家的产业太散了,组建异能者小队保护的代价太大了,得不偿失。” “他已经,在跟你爸谈收购事宜了。” 她看向季辰南。 季辰南嗤笑一声: “那你还等什么?” “快来加入我家的小队,保护季氏的产业吧。” 郭诗逸瞪了他一眼: “我家的产业卖掉得到的钱,够我躺平花十辈子。” “我干嘛要给你们家打工?” 季辰南耸肩: “我就这么随便一说,你别当真。” “一个S—级的异能者,还不值得我费心。” 郭诗逸气得直翻白眼。 季辰南继续给白榆做思想工作: “萨拉家给你们月薪一万,那我们季氏开两万。” “同理,不管谁找你们,开出什么条件,我们都加倍。” “而且我们还会提供位于上城区的公寓作为员工安置房,你们可以把家人带过去。” “想想看,兽潮来袭,需要注意的不光是你们口中的资本家,还有普通人。” “比起上城区,下城区距离城门更近,危险更大。” 白榆想到朴朴和陈叔。 不得不说,这个条件真的太诱人了。 她刚想要对陈森说点什么,突然间狂风大作,沙子被吹了起来,漫天黄沙看起来跟末日来了一样。 “我去,怎么回事?这荒原越来越鬼迷日眼了。” “怎么咱们前几次拾荒就能顺顺利利走到哀山?这几次连哀山的脚都没摸到,就各种遇险。” “这是人为控制的游戏吧?先给点甜头,然后就出现地狱级关卡。” “甜头?你失忆了?第一次去哀山就有人被那种树分泌的蜜糖给卷死……” 众人七嘴八舌地说着。 “轰隆隆”的声音由远及近而来。 只见大堆大堆的草在风的助推下,跟参加百米赛跑的运动员一样,飞速朝这边奔了过来。 “风滚草!” 有人认了出来, “是风滚草!” “快上啊!” “还等着被滚进去碾成肉饼吗?” 季辰南得意地看了白榆一眼: “现在A市的传说中,你可以干翻一支军队。” “但遇到这种情况,你还是需要人保护的吧?” “我承认你是近战之神,但你也有鞭长莫及的时候。” 说话间,他放出一个炸雷,将离他们最近的几堆风滚草炸得连渣都不剩。 郭诗逸也用火攻击。 风滚草被火点燃,变成了燃烧的大火球,以更快的速度朝这边冲了过来。 “我去!” “郭小姐你是敌方派来的奸细吧?” 他用炸雷将着火的风滚草堆给炸飞。 但是跟郭诗逸一样拥有低阶火系异能的人不少,他一个人的力量根本不够用。 越来越多熊熊燃烧着的风滚草堆飞速冲过来,大有将所有人焚之一炬的架势。 一直一言不发的陈森出手了。 一道厚度超过一米的水墙拔地而起,将众人护在了后面。 而后,随着陈森手部的动作,水墙向着风滚草来的方向迎了上去。 “哧!” 水与火撞击到一起,激起弥漫了半空的雾气。 第四十八章 蓝脚鲣鸟 雾气借着风朝这边散了过来。 陈森下意识地挡在了白榆前面。 越来越多的风滚草滚了过来,有被火系异能者点燃的,有没有被点燃的,前仆后继地撞到了水墙上,被撞得散落到了地上,再也动弹不了。 白榆看着站在自己前面的大男孩,他的黑发被风吹动,仿佛动漫男主般瘦削的侧脸严肃又坚定。 即使他才十七岁,但却给人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这就是SR级异能的力量吗?” “太牛了吧?” “S级根本就没法比。” “这小子究竟走了什么狗屎运啊?一觉醒就是SR级。” “天呐,究竟怎么做才能升级啊?我也好想立刻马上升到SR级啊。” 周围的人有羡慕的,有嫉妒的,无论是哪一种人,都统统放弃了出手,就搁那儿看陈森怎么降服风滚草呢。 季辰南好不容易逮到给白榆演一出“英雄救美”戏码的机会,没想到风头却被陈森全部抢走了。 他看看那道刀枪不入的水墙,再看看白榆看着陈森时的眼中的晶晶亮的光,感觉有一窝的白蚁在狠狠啃食他的心。 呵! SR级! 呵! 我是S+,只比SR级差了那么一点点,一点点而已啊! 终于,最后一堆滚来的风滚草被水墙撞散架了。 陈森停手,水墙失去力量支撑,化作瓢泼大雨,“哗啦啦”落在了地上。 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就见不远处又有什么东西成群结队朝这边奔过来了。 “是羊群吗?我们可以逮几只回去烤羊肉,荒原上放养的羊味道肯定很美。” “你T爹的都什么时候了,还惦记着吃?羊有那么高吗?” “多高?呃,好像真的挺高。头好小,脚还是蓝的。这不是羊!怪物来了,快逃啊!” 白榆默默翻了个白眼,除非你坐上火箭,否则不如不跑,根本就跑不过好吗? 郭诗逸指着那群狂奔过来的生物: “这不是鸟吗?” “我记得我在哪里看到过。” “叫什么名字来着?好像跟倔强有关系。” “倔鸟?强鸟?” 白榆:蓝脚鲣鸟!这玩意儿最高不超过80厘米,现在这样,至少两米了吧? 郭诗逸恍然大悟: “对对对,蓝脚鲣鸟。” “没变异的时候明明很可爱啊,一对爪子跟人工上色的一样,蓝蓝的。” “这变异了看起来也太吓人了!” 白榆:我不明白,它们明明会飞,为什么要跑过来?难道不是飞起来更快吗? 她话音未落,就见领头的几十只蓝脚鲣鸟飞了起来,张开翅膀扑向人群。 季辰南叹气: “白榆,借您吉言,它们真的飞过来了。” 陈森冷冷地说: “关她什么事?” “蓝脚鲣鸟又听不懂人类的语言。” 季辰南原本就是没话找话,没想到陈森这么认真地来怼他。 他气得要死,可危险迫在眉睫,没时间去斗嘴。 “去死!” 季辰南放出一个又一个的炸雷。 带着他的怒气的炸雷将空中飞来的蓝脚鲣鸟炸得血肉横飞,落了众人一身。 萨拉抓起落在她肩上的一根血淋淋的肠子,丢在了地上: “麻烦雷系异能的高手对付那些跑过来的鸟好不好?” “空中飞的留给其他人。” 季辰南又放出一个炸雷: “这里是战场,不是舞会。” “嫌脏的回家当少爷小姐去,别来拾荒。” 萨拉最讨厌“贵族小姐”这个标签了,她组建“木兰小队”来荒原拾荒,就是为了能够不依靠家里人,做出一番事业。 “拾荒也要讲究技巧,不是蛮干就行的。” “莽夫!” 季辰南刚想着要怎么怼回去,就见一个长长的黑色的鸟嘴朝他的脑袋啄来。 距离太近,如果用炸雷恐怕要将自己给炸伤。 季辰南来不及多想,狠狠抓住了蓝脚鲣鸟的脖子,使劲一折。 可这玩意儿又不是脆的,哪能折断? 情急之下,他一脚踹了过去。 特制的鞋尖弹出了锋利的刀刃,插进了鸟的胸口。 季辰南连踹几脚,终于放倒了对方。 他松了一口气。 看来,战斗的时候绝对不能分心,否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郭诗逸将一只蓝脚鲣鸟的毛烧光,那光溜溜的、全身冒烟,几乎已经熟了的家伙竟然还有力气奔过来。 危险来临,白榆的“郊狼”防护罩自动打开。 她一跃而起,雪亮的匕首划过细长的脖子,将鸟头给切了下来。 切口处喷出的血在空中划出道弧线,巨大的灰色鸟头落下,重重砸在了地上。 而白榆跟轻盈的羽毛一样落地,再次弹跳起来,发起了攻击。 这是陈森第一次看到白榆猎杀变异物的样子。 好优越的弹跳力! 好强大的防护罩! 好干净利落的招式! 帅疯了! 他冲着刚刚落地的白榆竖了个大拇指。 白榆在再次发动攻击前的间隙对他笑了笑。 发誓再战斗的时候再也不分心的季辰南一秒都看不下去: “陈先生,这里是战场,禁止谈情说爱!” 陈森:刚刚可是我一个人在战斗!现在只不过是喘口气休息一下。 他双手在虚空中一拉,做了个射箭的姿势。 季辰南简直要笑死。 这算是干嘛? 行为艺术吗? 不等他开口嘲笑,就见陈森的手中多了一副水做的弓,同时多了三支水箭。 他将弓拉满,把那三支水箭射出去。 水箭穿透了最前面的三只蓝脚鲣鸟的脑袋,又穿透了后面三只的脑袋,然后就像长了眼睛一样,旋转九十度,射穿了一旁的三只鸟的脑袋。 看到这一幕的人都惊呆了,当然,这些人里包括季辰南。 我去! 这…… 在演什么神剧啊? 射出去的箭竟然会拐弯? 季辰南目瞪口呆。 白榆笑容灿烂。 哇! 这也太牛了! 陈森被折磨了那么久,觉醒了SR级的异能。 现在看来,也算是没有白白受苦。 正应了他们一起读过的一本小说里,给他们最大震撼的一句话“你所有受过的磨难,都会在将来的某一天,以另一种形式回馈给你。” 这是他们在暗无天日的日子当作“心灵鸡汤”,甚至写在手机锁屏上的“圣经”。 他们有些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但不得不逼自己相信,否则在这样的世道,哪有好好活下去的动力? 还好,事实证明人活着就得有点精神支柱。 被杀死的蓝脚鲣鸟越来越多了,异能者们占了上风。 那些灰脑袋蓝脚丫的大怪物见势不妙,调转方向往回撤。 第四十九章 小奶狗什么的最讨厌了 “杀!” 萨拉带着她的小队率先追了上去。 “狂刀小队”的成员们也跟着追了上去。 栾平愣了一下,而后声嘶力竭地吼: “干什么?” “不许追了!” “回来!” “都给我回来!” 袁元不解: “队长,为什么不追?” “没准儿后面的那些鸟身上有能源石呢。” 栾平:咱们杀了那么多鸟都没有能源石,怎么后面的鸟就有了?做梦呢你? 袁元嬉皮笑脸地说: “一般来说冲锋陷阵的都是小兵,级别高的领导不是都躲在后面指挥吗?” “级别高,自然有能源石的几率大。” 栾平一脚将袁元踹翻在地: “靠!你小子阴阳我啊?” “是,老子就躲后面指挥了,怎么的?” “不服就滚蛋,“狂刀”是老子建的,老子爱咋地就咋地。” “其他人也一样,不服就滚。” “老子可不是季辰南,能容忍你们在老子面前讲风凉话。” “不准!” “一个字都不准!” “懂?” 郭诗逸目瞪口呆,小声对白榆说: “吓人!这人是不是有狂躁症啊?” “我要是他队员我早走了。”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白榆没有表情的看着袁元从地上爬起来,跟栾平陪着笑脸说话。 “看起来,他们很吃这一套。” “没有人会离开的。” “走吧,咱们回去吧。” 郭诗逸:咱们也不追那些傻鸟?陈森,你再放几箭嘛,把它们杀光光。 陈森:我很累了,放不了箭了。 白榆拿出一块能源石给陈森和郭诗逸一人一块,自己也吃了一块。 最近,拾荒的人越来越多,大家根据经验得出了能源石的N种作用。 这玩意儿不光能压制觉醒兽血后的异能者体内的兽性,还能让其他异能者迅速补充因使用异能而丧失的体能。 有些人在发现能源石的这个妙用的帖子下怒骂贴主,说为什么不早发出来,害他在跟“金钗寄生”的斗争中失去了五块能源石。 还有些骂贴主的人的理由更荒唐,他们以为这玩意儿是月亮变蓝之后开启的这个新时代的珠宝,就花大价钱从黑市上买了来,找珠宝设计师雕成了吊坠戴出去炫。 五克的能源石,为了好看,有两克被当废料打磨掉了,白白损失几千块不说,还在设计师那里花了好几万。 后来,发帖的人留下一句话后怒而删帖。 那句话叫“人类不需要罗辑,你们一个个就该去死”…… 季辰南看着白榆打开盒子,给其他人分了能源石,而后关上盖子,把盒子收了起来。 他大为震惊: “没我的份吗?” 白榆更加震惊: “为什么要有你的份?” 季辰南:实话告诉你,袁元根本没打算给你能源石。这五块能源石都是我自掏腰包的,给我一块不过分吧? 白榆冷冷看了他一眼: “但是你选择这么做,并不是因为你多高尚,而是因为你有所求,对吧?” “那你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是! 他上次跟白榆闹得不欢而散,还被她拉黑了, 饶是他脸皮再厚,也做不到若无其事来找白榆谈让她和陈森加入季氏的事。 于是跟袁元商量了下,说自己愿意帮他还欠白榆的能源石。 然后,他既收获了袁元的一份人情,还有了跟白榆套近乎的借口。 所以,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季辰南从自己贴身的口袋里拿出几块能源石放到了嘴里: “不给拉倒!” “我自己也准备了!” “可队长不是这么当的,白榆。” “一碗水都端不平那怎么行?” 白榆翻了个白眼: “季少,我可没答应你加入我们小队。” “呸!我们甚至都不是个小队,你加入个der!” “离我们远些,别扯东扯西的了!” 季辰南:我可以离你们远些,但是,我之前跟你们提的事,希望你们今天认真考虑一下。有什么要求都想好,咱们明天见面谈,如果能谈拢,就把入职合同签了。 白榆发现了重点: “兽潮是不是马上就要来了?” 季辰南:预测的是十天之后。 白榆感觉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她点点头: “我们会好好考虑。” 季辰南皮笑肉不笑地说: “难得你能放下个人恩怨,这么平静的跟我说话。” “这才是一个队长该有的素养嘛!”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人说话白榆听着就是不舒服。 “你这是在指摘我情绪不稳定?” “可是,我们的个人恩怨,不是季少单方面毁约造成的吗?” “搞清楚,究竟是谁情绪不稳定,少来pua我!” 季辰南举手: “我错了!” “我就不该开口说话!” “你今天太累了,明天我们见面再聊。” “陈森,我说的这个“我们”也包括你。” “怎么你一直都不说话?你的意见呢?” 陈森:姐姐的意见就是我的意见,她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季辰南的嘴角抽搐了一下。 这就是现在女生最喜欢的“奶狗型”男生吗?张口“姐姐是我的世界”,闭口“姐姐让我去死,我也会笑着去的”。 好恶心! 根本就不像个男人! 看到有异能者回来,城门上的人喊: “今天的暗号。” 季辰南恶狠狠地说: “栗子不是李子。” 好羞耻! 这哪个傻子想的弱智暗号啊? 不对,他为什么要说暗号? 明明大家都知道不是吗? 陈森那个小奶狗为什么不说? 真的好狗啊! 就知道装傻充愣,躲在女人身后。 季辰南恶狠狠瞪了一眼陈森。 陈森感觉到了他的视线,眼神犀利地扫了过来。 两个人的目光在空气中相遇,彼此都看出了对方眼中的敌意。 季辰南先移开了视线: “行,那就这样。” “记得把我从黑名单里放出来啊白榆。” “不然我没法联系你。” 榆姐拉黑了这个家伙? 哈哈! 太爽了! 郭诗逸幸灾乐祸地笑了出来。 季辰南狠狠瞪了她一眼,走了。 郭诗逸让她家司机送白榆和陈森两个人回去,以报答榆姐给她吃能源石的恩情。 白榆也没有拒绝。 那块能源石的价值,足够她包这种豪车送她回家一百次。 第五十章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白榆和陈森进了小区,就看见朴朴推着陈叔翘首以盼。 看到他们回来了,朴朴高兴地跳了起来: “回来了!” “回来了!” 白榆过去抱起她。 这小家伙是废土少见的巨挑食的孩子,她父母在的时候精心养育她,她还是瘦得跟难民一样。 父母遇难后,她自己照顾自己,更是瘦成了纸片人。 九岁的孩子,抱着轻飘飘的。 明天给她买两件新衣服,再买些好吃的吧。 白榆暗暗打算着。 “白榆姐姐,我今天给那些小麦浇了四次水。” 朴朴伸出四根细细的手指。 “好极了!” “过不了几天,咱们就能吃到麦芽糖了。” 白榆说。 陈文恪关切地问儿子: “第一次拾荒,怎么样啊?” 陈森勾起嘴角: “挺好的!” 陈文恪悬着的心落了下来: “看你这样子,就知道很好了。” “那咱们先不聊这事了。” “吃饭吧,我跟朴朴做了土豆炖鸡,还炒了青菜。” 白榆:陈叔,怎么好意思天天麻烦你做饭呢? 陈文恪:你这孩子就别跟我客气了!你每天去拾荒那么累,回到家哪有力气做饭啊?你陈叔没本事,也就做做饭了。 朴朴:陈伯伯不光会做饭,还会写书,他已经跟出版社签合约了。 “厉害呀!” 白榆跟陈森欢呼一声。 陈文恪笑: “小丫头,我们说过要等吃完饭再给他们惊喜呢,怎么这就说出来了?” “嗨,算了,迟说早说都差不多。” “今天出版社来人,跟我签了合同。” “书预计一个月内就会印刷发行。” “他们还支付了我三千块的稿费。” 白榆的第一反应,难怪竟然有鸡吃,好棒啊! 想想不对啊,一本书的稿费是三千块,未免有点太少了。 出版社的人也太黑了。 当然,看着陈叔那自豪的笑容,这话不好说出来的。 “大文豪!” “咱们每天吃大文豪做得饭,朴朴,幸福吗?” 白榆逗小孩。 朴朴是真的幸福,笑得眼睛眯成了月牙: “幸福!” “陈伯伯还教我背诗呢。” “他真的好有文化!” 童言童语逗得三个人大笑。 陈森用钥匙开了锁,推开门,炖鸡肉的香气扑面而来。 白榆重重吸了一下: “不行了,香迷糊了。” “原本不觉得有多饿,闻到这个味道才发现我快要饿死了!” 陈森赶紧过去,把鸡肉从锅里舀了出来。 白榆盛了四碗米饭。 朴朴拿筷子,把炒好的青菜端上桌。 四个人开开心心围着桌子吃晚饭。 刚吃到一半,就听到敲门声。 这个点,会是谁呢? 陈森过去,从猫眼里看了一下。 “爸爸,这人我不认识。” 他声音大,木板做得门又不隔音,门外的人听到了,大声说: “好外甥,我是你舅舅啊!” “怎么连舅舅都认不出了?” 舅舅? 陈森皱眉。 他的记忆中隐隐约约有那么一个人,但他根本想不起对方的脸。 毕竟这么多年,舅舅跟他家没有任何来往。 陈文恪听出了声音: “确实你你舅舅,让他进来吧。” 陈森开了门,一个个子很高,但腰佝偻着,三十多岁的男的满脸带笑的走了进来。 “森森都长这么大了?” 他试图摸一下陈森的头。 陈森闪身躲过。 男人的脸上掠过一丝不快。 “你这小屁孩!” “当初你穿开裆裤的时候,可最喜欢让舅舅抱了。” “长大了,就不打算认舅舅了?” 陈文恪原本打算问问对方吃过饭了没有,没吃过就过来跟他们一起吃,再一听对方这语气,他立马打消了念头。 这是来找事的啊! “永生,你这么大人了,怎么还跟个孩子较上劲了?” “这么多年了,但凡做舅舅的一年来看他一次,他也不至于认不出你来。” “你说对吧?” 任永生“嘿嘿”一笑: “姐夫,你这是怪我了?” “那我姐才嫁给你两年就病死,我不是伤心嘛。” “森森长得这么像我姐,我看到他不得想起我姐啊?” 陈文恪冷冷地说: “难为你伤心了这么多年。” “怎么突然又不伤心了?” 任永生:嗨,时间长了,自然就过去了呗。姐夫你们伙食不错啊,还有鸡吃。我都多久没吃过肉了,让我也尝尝。 他自己过去盛了点饭,拿了筷子过来,毫不客气地坐下。 “吃啊,你们都吃!” “别客气啊!” 这操作,简直太不要脸了! 白榆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 任永生瞄了眼她: “这是森森的老婆吗?真漂亮啊!” “这孩子,是森森的?” “姐夫你厉害啊,都当爷爷了。” 陈森:我今年十七岁,未成年! 任永生:啊哈哈哈,竟然还是未成年啊?我怎么记得你都二十好几了哈哈哈哈。 一桌子人都给他整无语了。 任永生用秋风扫落叶的速度大吃特吃,汤汤水水溅的四处都是。 看到盛着炖鸡的海碗见了底,他就把海碗端起来,一口喝掉了里面的汤汁。 “啊——!” “爽!” “真爽!” 他砸吧着嘴。 陈文恪:吃饱了吧?吃饱就回去吧!孩子们都累了,要休息。 任永生:姐夫,别着急赶我走啊。我听说你要出书了,恭喜啊。你一直都爱看书,也爱自己写。我姐当初嫁给你,就是喜欢你这种艺术家的气质。 陈文恪:你不是说我是“装比气质”吗?还趁着我和你姐不在家,把我的书偷出去当废品卖了…… 任永生做了个“停”的手势: “姐夫你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小心眼。” “这都过去多少年的事了,还提它干嘛啊?” “你跟我透露透露,出版社给了你多少钱啊?” “我听你们小区里的人说,那些人提了一箱现金来找你签约的。” 陈文恪哑然失笑: “听到我赚了一箱现金,所以你这个十几年不露面的亲戚都上门来了?”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古人真的没说错。” “可是我很遗憾的告诉你,你听到的都是谣言。” “我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作者,出版社是疯了吗给我那么多钱。” 任永生不甘地问: “那你到底赚了多少?” 陈文恪指了指那见了底的海碗: “不少了,买了一只鸡,咱们五个人美美吃了一顿。” 任永生冷笑: “姐夫,你当我是三岁孩子啊?会信你这鬼话。” “你不知道吧?这些年我做生意挺赚的。” “这不是月亮变蓝,那些树疯长,把我的店给弄塌了吗?” “不然我也不会来找你。” “我没打算借太多。” “再说了,是借,又不是管你要,你这么藏着掖着的干嘛啊?” 第五十一章 众口铄金 白榆皱眉。 这什么人啊? 跑到十几年没来往的亲戚家吃吃喝喝,还要借钱。 要借钱你态度好点啊,一副大爷样是要干嘛? 陈森寒冰样的目光看着任永生,他在等一个信号。 陈文恪是出了名的好脾气,他一般不会跟人争执,觉得很多事都可以“退一步,海阔天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是个好欺负的人。 他是看在亡妻的份上才让对方进来的,对于对方沾点小便宜的行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眼看对方越来越咄咄逼人,他再也忍不住了: “我跟你没什么可说的!” “你给我滚出我家去!” 任永生从前可没少欺负这个温文尔雅的姐夫,以至于他姐都看不下去,经常帮着陈文恪怼他。 这么多年过去,任永生依然觉得对方是那个任他搓圆捏扁的面团子,根本不想想人家当初是看在谁的面子上才不跟他计较的。 听到陈文恪骂他,他凶相毕露: “嗨,你个死瘫子!” “还来劲了是吧?” 陈森像是被人按到了某个开关,“腾”地站了起来,一脚踹到了任永生的腿弯处。 猝不及防的任永生“扑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 他跪的方向正好是陈文恪。 只见他曾经的姐夫冷冷一笑: “知道错了?” “倒是不用跪下谢罪,滚出我家就行。” 任永生看看他,又看看居高临下看着他的陈森: “好啊,外甥打舅舅!” “看看我们的大文学家教育出来的好儿子。” “陈文恪,既然你不会管儿子,我来替你管!” 他目露凶光,朝陈森扑了过来。 还不等他站起来,陈森一脚踹在了他胸口。 任永生四仰八叉倒在了地上,大声呻吟: “哎呦,打死人了!” “大家都来看啊!” “陈家出了个连亲舅舅都打的忤逆贼!” “求求大家评评理啊!” 落英小区这种老旧小区的隔音效果差,住的人又多,他这么一吼,还真吼来了一群看热闹的。 “森森,森森开门啊!” “发生什么事了?” 有人敲门。 任永生得了意: “小崽子,你敢打舅舅,敢开门不?” “街坊邻居都知道你是个忤逆贼了,我看你还有没有脸在这里住下去。” 陈森轻蔑一笑,过去拉开了门。 天呐! 门外竟然聚集了那么多人? 白榆瞠目结舌。 他们是一天都没事干吗? 领头的就是那几个跟刘大妈吵架,后来借了她们小推车运米面的老太太。 所以,她们到底是好人呢还是坏人呢? 白榆看着她们眼中闪耀的八卦之光,头疼地想。 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啊! 不等陈森说“请进”,那些人“哗啦”全涌进了屋。 任永生直挺挺躺在地上,挤出了几滴鳄鱼的眼泪: “谢谢大家过来。” “你们再不来,我就要被我这外甥给打死了。” 一个老太太认出了任永生: “这不是小花的弟弟吗?” “这么多年不见了,都老了。” 任永生也认出了对方,一骨碌爬起来,握住老太太的手: “胡奶奶,我也记得你!” “哎呀,这是白爷爷?我姐当初跟陈文恪结婚,还是你做的媒呢。” “马姐,还记得我吗?你是越来越漂亮了。” 陈文恪跟陈森的妈妈结婚后,任永生没少来蹭饭,因此,老邻居门他还是认识几个的。 这些人就再这小小的客厅热络地聊了起来。 任永生说起自己生意失败,老婆带着孩子跑路的事,大家都好一阵唏嘘。 “我原本也没想过打扰我姐夫,这年头,大家都不容易。” “可他现在不是成大作家了吗?” “我就想着来碰碰运气,看他能不能拉扯我一把。” “谁知道他阔了,就不认穷亲戚了。” “还有我这个亲外甥也是个白眼狼,竟然出手打我。” 白榆实在听不下去: “要点脸好不好?” “陈森打你是因为你骂陈叔,他为自己爸爸出头,怎么就白眼狼了?” 任永生:黄毛丫头,我们家的事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这么积极是不是看上陈森了?想嫁给他啊? 白榆气得脸都红了。 陈森过去,揪住任永生的衣领就将他往外拖: “滚出我家!” 任永生拼命挣扎。 就算他在壮年,但也只是普通人类,那点反抗在陈森眼里根本就跟蚍蜉撼大树一样。 将人拖到门口,他往外一丢,任永生就趴地上起不来了。 “胡奶奶!” “白爷爷!” “马姐!” 任永生哭喊着。 这次不是假哭,是实实在在疼哭了。 M的,这臭小子看着跟棺材板子一样干瘦,力气怎么就这么大啊? 陈森的动作太快,来看热闹的人刚刚没反应过来。 直到任永生嚎了起来,这才恍然大悟。 他们过去,七手八脚扶起任永生。 见他疼得浑身都在抖,眼泪鼻涕流了一脸,众人迫不及待开始指责陈森和陈文恪了。 至于跟陈家父子一伙的白榆,他们也没打算放过。 “森森啊,再怎么说他是你亲舅舅啊,你怎么能把人直接往门外丢呢?简直大逆不道!” 陈文恪还想解释: “不怪森森,他一个当舅舅的,十几年不看外甥一眼。” “突然跑到我家里来,一进门就骂森森,怪他不认识他。” “一个两三岁的孩子怎么可能记着他舅舅长什么样子?” “张口就要借钱,态度蛮横,见我不答应,就骂我是“死瘫子”。” “森森为了保护我,才跟他起冲突的。” “你们来了,他又颠倒黑白,污蔑我们。” “这换谁忍得了啊?” 胡奶奶用一块脏兮兮的手帕擦了擦任永生的眼泪鼻涕: “文恪,我们都知道你是个读书人,爱斯文。永生跟我们一样,是个大老粗,不会说话,你就迁就他一下。” 在小区里的人的眼中,不玩牌不打麻将不闲聊,没事就看看书的陈文恪一直是个异类,这好不容易逮到奚落他的机会,哪能轻易放弃? 陈文恪激动地脸红脖子粗: “这根本不是大老粗不大老粗的问题……” 白爷爷打断他的话: “你书读得多,就应该更明理。” “儿子年少气盛打舅舅,你就应该劝着点,怎么还添油加醋起来了?” 马姐:你们父子一个成了大作家,一个成为异能者了,帮一帮亲戚不是应该的吗?我们还指望你们帮我们这些邻居一把呢。现在看来,是我们想多了。连自己亲戚都看不起,往死里打的人,怎么可能帮亲戚? 这都说的什么? 陈文恪觉得自己要爆炸了。 第五十二章 人心不足 在极度愤怒的状态下,陈文恪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了。 “他……” “你们……” “你……” 陈森真想一人一脚,将这些苍蝇一样“嗡嗡”个不停地人都给踢飞了。 他是这么想的,也想这么做。 看他冷着脸大步往外走,白榆知道事情不妙。 冲上去抓住他的胳膊,将他拖了回来。 “别打架!” “没必要!” 看到他们两人的动作,白老头子冷笑了起来: “陈家的小子出息了啊,不光打舅舅,还要打我们这些街坊邻居是不是?” “听说你是A市最厉害的异能者,了不得啊。” “落英小区是住不下你了吧?” “有本事你倒是搬到富人区去住啊,赖这里干嘛?” “白丫头,你放开他,让他过来。” 白榆: “您老少说两句行吗?” “事情的经过陈叔都已经解释了,怎么你们还是帮着这个无赖?” 任永生自己没有觉醒异能,身边也没有觉醒异能的,因此没大关注过这个事。 现在,他陷在“陈森是异能者”,“我惹了A市最厉害的异能者”的恐慌中,没有注意白榆骂他什么了。 胡老太太不乐意了,他也有个不成器的儿子,没少被人找上门骂无赖。 白榆这话,她怎么听都是在指桑骂槐。 “白丫头,我们看你没了妈妈可怜,今天还帮着你对付姓刘的那一家呢。” “现在怎么的,傍上了这小区里最有出息的父子俩,就对帮了你的人横起来了?” 白榆:这是道德绑架来了?你非要这么算的话,那你们今天帮了我,我也感谢了你们,给你们每家送了几斤米,两清了。现在,回答我的问题,你们到底为什么要帮着这个无赖来欺负人? 现场鸦雀无声,没有人说话。 白榆笑了: “其实刚刚马大姐已经给出了答案。” “无非就是红眼病犯了呗。” “昨天有人犯红眼病,偷了我家。” “今天有人犯红眼病,借着这个无赖在这里闹事来先发制人了。” “你们还真是华夏好邻居啊!” “明天打算干嘛?要不要提前预告一下?” 马大姐:这小区里只有你跟陈森是异能者,大家眼红不正常吗?你们要是拉扯大家一把,谁还会找你们的茬。遇到这么多事,都是因为你们自作自受。 陈森:觉醒异能这事要怎么帮?你指条路,我们帮你。 马大姐脑子转了几转,还是不知道该怎么让白榆和陈森帮他们觉醒异能。 这可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事。 她见讨不了便宜,立马转移话题: “那老陈你都成大作家了,得了满满一皮箱钱,是不是应该帮帮大家?” “这小区里没有装路灯,太不安全了。” “你就拿出点钱给大家装个路灯呗,也算是积德行善。” 她的话得到了众人的一致赞成: “对,装路灯又不费多少钱。” “但是有了路灯就得交电费,老陈你以后把电费包了吧,反正你有钱。” “院子的硬化不大好了,不然你再出点钱重新硬化一下?” “我老婆想割个双眼皮,老陈你借我点钱,不然她整天在家闹得我头疼……” “我儿子下月结婚,彩礼还差两万八,老陈你……” 陈文恪听着听着不气了,倒是忍不住笑出声了: “谁跟你们说我得了一皮箱钱?” “别说我没有那么多钱,就算有,你们这些无底洞,我填得满吗?” “好了孩子们,别跟这些人讲道理了,纯属浪费口舌。” 陈森“砰”地将门给关上了。 门外的人骂了几句“没素质”、“读书读傻了”,见得不到回应,渐渐觉得无趣,大部分散去了。 白老头不甘心,还想给陈家父子和白榆再添些堵,他怂恿任永生: “这家人太过分了!” “对我们这些邻居差也就罢了,你可是小花唯一的弟弟,是陈森的长辈。。” “他陈森身上流着四分之一跟你一样的血,现在他把你跟狗一样扔出来,这能忍?” 任永生终于缓过劲来了,感觉身上没那么疼了。 M的,A市最强异能者这么厉害的吗?即使不用异能,也能把他弄个半死。 以后见到了,一定要绕着走。 这小子留情不认的! 他瞪了白老头一眼,出口就成脏: “你M的,这是想让我去挑战A市第一的异能者,然后你个老登等着看我被虐是不是?” “坏种,坏得流脓!” “去你M的!” 他生怕陈森又追出来揍他,一溜烟走掉了。 周围人见白老头偷鸡不成蚀把米,哄笑了起来。 白老头被狠狠打脸,又气又骚得慌,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听到外面的逐渐安静了下来,朴朴趴到窗户上瞅了瞅: “走了!” “都走了!” 白榆叹气: “森森,我想我们有必要好好考虑一下季辰南的提议。” 陈森点了点头: “我收到了好几条邀请我加入他们公司组建的异能者小队的信息,不过,从他们开出的条件来看,还是比不上季氏。” 白榆:我也收到了几条,不得不说,季氏最有诚意,光给异能者家属提供位于上城区的住房这一条,就秒杀90%的企业。 陈文恪和朴朴都露出惊诧的目光。 这事白榆原本打算在饭桌上说出来,大家讨论一下的,没想到被任永生给打断了。 不过,似乎现在说更合适。 她把今天季辰南的话转述了一下。 朴朴惊呆了: “我们,住上城区?” “那不是贵族们才能住的吗?” 白榆摸摸她的小脑袋: “那是以前!” “现在,一批又一批的人类在觉醒异能,变得强大,社会结构势必也会有大变革。” 朴朴摇头: “姐姐我不懂,我只是个小学生。” 白榆被她逗笑了: “对不起啊,是姐姐表达能力不行,没办法用你能听得懂的语言跟你说清楚这事。” “总之呢,我们有机会住在上城区了。” “你愿不愿意去呢?” 朴朴眼巴巴看着她: “姐姐愿意带着我?” “我们,我们可是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 第五十三章 红色能源石 白榆逗她: “那你是想留在这里了?” 朴朴吓得赶紧摇头: “我没有!” “你们要是都走了,我一个人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白榆:那就一起走! 朴朴走过去,抱住白榆。 “谢谢你的善良。” “白榆姐姐。” “我发誓我永远都不会背叛你。” “我发誓你永远都不会后悔今天的决定。” 这小丫头,好中二啊! 不过,这话谁不爱听呢? 白榆笑着摸摸她毛茸茸的头发。 陈文恪还有别的担忧: “加入某公司组织的异能者小队?” “这不就跟雇佣兵一样吗?” “风险太大了。” 陈森:爸爸,就算我们待家里,兽潮来了,依然是有风险的啊。 陈文恪摇摇头: “那不一样。” “不当雇佣兵,危险来的时候可以躲。” “要是住了人家的房子,拿了人家的薪水,那不管发生什么危险,都得往前冲。” 白榆:陈叔,您说得有道理,但是,那些大企业都在上城区。比起下城区来说,还是相对安全一点的。在这个世道,没有绝对安全的地方。 陈森:姐姐说得对! 陈文恪无奈地笑了: “我的儿子!” “你马上成年了,能不能不要一直做姐姐的应声虫?” “该有点自己的思想了。” 陈森也笑了: “爸爸,正是因为有自己的思想,所以才做姐姐的应声虫了啊。” “我就是觉得姐姐说得都对!” 陈文恪:其实我也觉得白榆说得对! 白榆和陈森击了个掌。 “呜呼!” 朴朴也高兴地蹦蹦跳跳: “哦,我们能去上城区住了!” 白榆竖起食指: “嘘——!” 朴朴赶紧捂住自己的嘴。 晚上临睡前,白榆看了眼空间,麦子又熟了。 她收取了,又开垦了一块新地,然后把三块地全部种上了麦子。 “喵~~!” 狸花猫叫了一声,跟巡视领地的将军一样,绕着麦田昂首阔步地走来走去。 一天多一块地,作物一天成熟一次,这真的很不错! 白榆心满意足地准备睡觉。 “叮,你的新朋友萨拉发表了新的动态,是否查看?” 白榆点开了动态,只见萨拉发了两张照片。 一张是她掌心向上,托着一颗红色半透明的石头,上面写着“红色能源石”。 另一张是她做异能测试的截图,截图上赫然写着“你的异能等级已升级为SR级。” 牛的! 这世界竟然有红色的能源石! 萨拉竟然也升级到SR级了! 白榆打开排名一看,果然,萨拉的名字出现在了陈森的名字之后。 她又返回去看萨拉的动态,看到她回复朋友们的话。 原来今天她带人去追蓝脚鲣鸟,一马当先地往前冲,由于速度太快,她的队员们都没能跟上她的脚步。 队员们自行返回A市,而萨拉误打误撞到了一大片毛犀角。 这种植物生活在沙漠里,看起来像一颗颗海星,因此也有“沙漠海星”的美称。 但事实上,毛犀角非常臭,而且是尸体腐烂的那种臭,这样就能吸引苍蝇来传粉了。 萨拉见蓝脚鲣鸟的大部队已经跑远,就试着看能不能在毛犀角里找到好东西。 她忍着腐臭剖开了一个又一个的“沙漠海星”,收获了一颗红色能源石。 带回家经过再三确认后,她吃下了那颗石头,然后,她升级了,成为了A市第二个达到SR级别的异能者。 幸运的人! 或者说,幸运只留给有准备的人! 一腔孤勇、逆流而上的萨拉值得! 但是,还是有些后悔的,如果今天她也跟了上去,那么,是不是也可以拿到红色能源石,升级为SR级呢? 那可是SR级啊。 她斩了那么多的金钗寄生,也不过升级到了S级而已。 只是,后悔有什么用呢? 为打翻了的牛奶哭泣,只是增加自己的内耗而已。 不想了! 这事给她的唯一启示应该是即使进了季氏当“雇佣兵”,也不应该放弃去野外拾荒。 那里有无限的风险,也有无限的惊喜。 陈森发来了一条微信: “等到休假的时候,我们继续去拾荒吧!” 他应该也看到了萨拉的动态吧? 在白榆锁屏睡觉前,萨拉的那条动态的浏览量已经一万多了。 毫无疑问,她会成为社交网络上新的红人,收获一大批粉丝。 早上起来,白榆给季辰南的社交账号发去了信息: “合约的事什么时候聊?” 季辰南秒回: “中午十二点,银汉琳琅餐厅,不见不散!” 白榆皱眉,什么鬼餐厅,名字这么长! 莫非是取自那句古诗“白榆花开银汉傍,千枝万叶垂琳琅”? 都是很好的字眼,堆砌到一起感觉好奇怪啊。 她把季辰南的话转给了陈森,然后起床漱洗。 厨房里用来做麦芽糖的小麦泡的鼓鼓囊囊的,她又给喷了点水,然后从空间里拿出储藏的米,煮了点粥。 即使她的动作很轻,但还是吵醒了朴朴。 小家伙眯着眼睛穿衣服,眯着眼睛叠好被子,一根呆毛翘起来,迷糊又可爱。 “朴朴你要不要再睡一会儿?” 朴朴打了个哈欠: “不用了!” “早睡早起身体好!” 没等粥熬好,陈森就来了,他送来了两个煎蛋,一碟小菜,一碟煎培根。 “我爸说你这几天没时间去买菜,所以让我送点佐粥的东西来。” 白榆竖起大拇指:陈叔大气! 陈森笑了: “这是他自从站不起来后第一次赚“大”钱,就跟那些暴富的人心态一样,就想买买买。” 朴朴:不要说陈伯伯坏话,他买买买也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给我们大家改善生活。 白榆和陈森对视一眼,两人都忍俊不禁。 白榆:我的天,陈叔厉害啊,这么快就有铁粉了。 陈森:对不起,我错了,以后再也不说了。 朴朴觉得孺子可教: “这才对嘛!” 那小大人一样的口气,惹得两人再次笑了起来。 距离去跟季辰南谈事情还有些时间,白榆决定带着朴朴去逛逛街,买几件衣服。 她就只有身上这套衣服,都是晚上洗,白天穿。 朴朴也好不到哪儿去,衣服几乎都是捡别人的,没一件合身的。 第五十四章 买买买 陈森也没事做,就跟着她们俩去了。 他们先去黑市,卖掉了那个古董。 这世道,这些小玩意儿一点都不值钱,人人都在为衣食住行奔波,没几个有心思玩的。 因此,才卖了两百块而已。 白榆又忍痛卖掉了一颗能源石。 要搬去上城区住,肯定需要添置很多东西,没钱是万万不行的。 拿到钱以后,她去种子店买了很多种子。 每样都买一点点,但买的种类特别多。 店家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态度对待这个客人,你说她有钱吧,她竟然买十克白菜种子。 十克,你敢信? 你说她要穷死了吧,她买了上百种的种子。 结了账,陈森左右手各拎一包种子。 白榆要帮忙提一个,他坚决拒绝了。 然后,三人去逛商场。 下城区最好的商场也不过只有四层楼,里面卖的都是杂七杂八的牌子,无论是质量还是设计,都非常一般。 不过,小女孩和青春少女,正是穿什么都好看的年纪,倒也不必计较太多。 白榆给朴朴选了一条红色的,带蝴蝶结的裙子。 朴朴自己选了牛仔短裤和白色背心,穿上就不肯脱了。 白榆觉得新衣服就这么穿着不是很健康,毕竟有染色剂什么的残留,但见她那么喜欢,也就没忍心让她脱下来。 这是女孩第一次穿新衣服,就让她高兴高兴吧。 再说了,她在下城区生活了九年了,接触过太多比新衣服上残留的染色剂对人体更有害的物质了吧? 比如,辐射。 白榆苦笑。 还好,他们很快就要离开这里了。 那这些留在这里的人呢? 她看着商场里来来往往,脸上挂着笑容的人,叹了口气。 “姐姐,这条裙子很适合你。” 陈森指着橱窗里的模特穿着的蓝色长裙。 白榆笑着摇摇头: “不行!” “作为一个擅长近战的异能者,长裙会影响我拔刀的速度。” “我得穿得干脆利落点。” 陈森想象了一下白榆穿着拖地长裙跳到三米高的地方拿匕首捅人的场景,轻轻扇了自己一下,你是猪! 最后,白榆也选了牛仔短裤,又搭配了一件克莱因蓝的宽松T恤。 为了防止出现上次那种一套衣服被毁,就没有换洗衣服的烦人情形,她干脆将这个搭配买了两套。 陈森忍俊不禁: “还可以这样?” 白榆点点头: “嗯,懒得再挑了。” “而且这套挺适合我的,是不是?” 陈森由衷地说: “特别适合。” 然后,白榆不顾陈森的反对,给他买了两双新鞋。 他脚上那双鞋的底子都裂开了,说不定什么时候走着走着就散架了。 她还给陈叔买了套清爽的棉麻家居服,他整天在家,穿家居服的时间比外出服的时间更多。 买好了东西,看看时间差不多了,白榆决定带朴朴一起去赴约。 季宅。 季辰南收到白榆的信息后,整个人就处在了癫狂状态。 他大声唱着歌,调跑到了外太空。 试个衣服都要跳一段舞。 一连试了十件,已经把他从小到大学过的舞全部跳了一遍,四肢僵硬的样子就跟丧尸来攻城了一样。 为了安全,季明城没有让人给这所宅子做隔音。 用他的话说,要是隔音效果太好,人死房子里了,外面的保镖和佣人们都听不到,还以为主人睡着了。 因此,季雪从早上开始就被她哥的“美妙歌声”给折磨着。 终于,她忍无可忍地冲了进来: “哥哥,你今天怎么了?” “有什么开心的事说出来,让我也开心一下好不好?” 季辰南:很简单,爸爸把组建咱们季氏的异能者小队的任务交给我了,由我全权处理。 季雪:我不明白,这有什么的?你不是早就开始帮着爸爸管理公司了吗? 季辰南:我打算把白榆招到季氏来…… 季雪打断了他的话: “你别想了,她不会来的!” “白榆是那种又臭又硬,不会被金钱收买的人,否则她就不会拒绝嫁给你了。” 拒绝嫁给你! 这几个字刺痛了季辰南的神经,他的脸阴沉了几秒。 而后,季雪看到她哥裂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可是怎么办?” “她同意了!” “而且,一会儿就要跟我见面谈合约的事。” 季雪看了眼手腕上镶着钻石的表: “一会儿是多会儿?” “我们不是说好了,去看中午十二点半的电影的吗?” 季辰南露出哥“晕死了”的表情: “对不起啊,我把这事忘了。” 季雪备受打击: “我以为你唱歌唱了一早上,是因为要跟我去看我爱豆的电影,太兴奋了。” “我以为你肯定做了功课,看了我爱豆的美照,决定也喜欢他了。” “所以我才忍着你的歌声,没想到,你,竟然,忘了我们要去看电影了!” 季辰南讨好地摸摸她的脑袋: “是我不好!” “但我确实看了你那爱豆的美照。” “他好像什么作品都没有,只有照片。” “明明是个黄种人,那皮肤怎么比白种人还白?” “最恐怖的是他没有毛孔,莫非不是真人,是哪个公司新推出的硅胶人?” 季雪简直要气死了: “闭嘴!” 季辰南:好了不气了,你喜欢他是吧?没问题,等我过生日的时候,请他来唱歌,你就可以跟他聊天了。 季雪:那电影…… 季辰南:今天是真的不行!明天陪你看,好不好? 季雪眼神复杂地看着他: “季辰南,你见色忘义。” 季辰南无奈地笑了: “词用错了。” “她不是简单的“色”。” “我喜欢她,真的喜欢她。” “我出门了,再晚就要迟到了。” “她肯定不喜欢等人,那我去等她。” 季雪恨恨地盯着季辰南离开的背影。 她以为她哥哥会跟往常一样回头看她,注意到她有多么的生气,然后就会来哄她。 可是,她失望了。 这一次,季辰南惦记着他人生的第一次正式约会,根本没有回头。 季雪踢掉拖鞋,光脚跑回自己的房间,找出藏在柜子里的香烟点了一根,熟练地吐了个烟圈。 而后,她拨通了一个电话。 第五十五章 签合同 季雪:好T妈的烦! 电话那头响起一声轻笑: “乖乖女怎么能说脏话?” 季雪:你知道,我t妈就不是乖乖女,但没办法,我爸喜欢我这样,我哥也喜欢。 电话那头:那不也挺好,装装乖巧就能得到一切。 季雪:真能得到一切也就好了,我跟你说,我哥恋爱了。你敢相信吗?为了跟那个人约会,他不陪我去看电影了。 电话那头:这不是很正常嘛?你也不喜欢你哥单身一辈子吧?那有了嫂子,你自然要靠后站了。 季雪:单身也没什么吧?我就觉得单身挺好的。但既然他要谈恋爱,那就谈啊,我不反对。可是,我不允许任何一个人在我哥心目中的地位超过我。 电话那头:呃,你这是“兄控”,还是单纯的胜负欲啊? 季雪:分那么清干嘛?现在,那个女人要进入季氏了,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就更多了。想到我哥为了她神魂颠倒的样子,我就恶心。 电话那头:要我帮你把她轰出去吗?我有一百种让她自己走人的方法。 季雪:她暂时还有用,等兽潮过去吧,你就让我看看你的本领。 电话那头:那我有什么好处? 季雪:放心,少不了你的。 电话那头传来大笑声: “我希望是我想要的那种好处。” 季雪皱着眉挂掉了电话,骂了句脏话。 季辰南折腾了一早上,让造型师帮他打理了头发,修剪了眉毛,搭配好了衣服,直到他自己满意了,这才赶往约定的地点。 他刚坐下来,就看到白榆和陈森牵着一个小女孩的手进来了。 白榆穿着昨天穿过的那套衣服,丝毫没有为今天的约会精心打扮的意思。 季辰南看到这里,火热的心已经凉了一半。 再看看他们的样子,像极了一家三口。 一口恶气憋在了他的胸口,让他呼吸困难。 陈森! 该死的陈森! 他到底为什么要觉醒SR级异能? 哪怕他只是S+级,他也会派人毫不留情地干掉他。 白榆冲一脸季辰南便秘表情的点点头,拉着朴朴坐了下来。 “合同带来了吗?” 陈森绕过朴朴,坐在了白榆身边。 季辰南看着一脸公事公办的白榆,心霎时凉透了。 白榆花开银汉傍,千枝万叶垂琳琅。 这家餐厅由他精挑细选出来的餐厅暗含了她的名字,她没有在意。 同样,她没有在意他的新发型,没有在意他雪白的休闲衬衫上低调又奢华的绿宝石袖扣,没有在意他的限量版的名牌手表。 他拉着脸,将合同扔到白榆面前。 白榆倒也没有计较,打开来,示意陈森一起看。 两人的头都歪向对方,一起翻看着合同。 这亲密无间的画面再次刺伤了季辰南。 他端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茶,而后“啪”地一声将杯子砸在了桌子上,杯子里的水溅了出来,洒在了桌面上。 朴朴被这个一直面色不善的人吓了一跳。 白榆冷冷看了季辰南一眼: “轻拿轻放!” “不要吓到小孩子。” 季辰南:那么关心这个小孩子,她是你生的?你们一家三口看起来真的很和谐! 白榆:是我生的!多谢夸奖! 朴朴心里美滋滋,吼吼,姐姐说我是她生的,她爱我。 季辰南被呛得差点喷出一口老血: “女孩子脸皮怎么这么厚?” “被人说未婚生子是很光荣的事吗?” “你倒是反驳啊,骂我啊!” 陈森皱着眉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别吵!” “这儿看合同呢。” 小屁孩在让谁闭嘴? 季辰南一恶向胆边生,一下子站了起来,甚至想直接跟对方打起来。 啊,大意了,不是小屁孩,是SR级的异能者。 于是,他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又一屁股坐了下去。 这迷惑行为并没有引起白榆的注意,她觉得季辰南做出什么行为都不奇怪。 陈森也没所谓,只要对方没有攻击行为,他才懒得理他发什么疯。 唯一注意到他的是小女孩朴朴,她好奇地看了眼季辰南,就赶紧移开了视线。 这是个精神不稳定的危险分子,以后见了他要躲得远远的。 她想。 看完了合同,白榆和陈森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就签了字。 拿到合同的季辰南松了口气,从口袋里拿出两把钥匙: “这是给你们的房间的钥匙。” “现在我带你们去看看房子。” “都是精装修的,直接拎包入住就行。” 白榆点头: “好的!” “离这里远不远?” 季辰南:步行十分钟就行。 四个人出了餐厅。 季辰南刻意走到白榆身边。 虽然白榆的另一边就是朴朴,而朴朴又牵着陈森的手,他们依然是“和谐友爱一家人”的样子,但是,他季辰南也加入这个家庭了啊! 他恶狠狠地想。 没走几步,就遇到了熟人。 金魏莱! 对方原本跟个霜打了的茄子一样蔫了吧唧的,一看到季辰南,就跟打了鸡血一样。 他冲过来就要打季辰南: “姓季的,你害死我了!” 跟在金魏莱身后的几个人急忙扑上来,七手八脚将他拖走: “少东家!可不敢打啊!” “咱们赔不起!” 金魏莱往虚空狠狠踹了一脚: “阴暗小人!” “无赖!” “你太脏了季辰南。” “就因为咱俩吵了几句,你就让记者卧底拍摄,搞我家的店。” 季辰南冷笑: “咱俩那叫吵了几句?” “不是你造谣我,说我当舔狗,还说我穷的吗?” “然后,你还向我宣战,我也应战了。” “你死我活的商战从那一刻就开始了!” “你找到了下手的机会,你还没找到机会,你不怪自己愚蠢,反而来怪我?” 金魏莱:你T妈的真会解读!你就是个小心眼、睚眦必报的小人!我诅咒你这辈子也得不到这个贫民窟的丫头的爱! 陈森手一伸,一个水弹砸在了金魏莱的嘴上: “你们吵你们的,带我姐姐干嘛?” 他疼得哀嚎了一声: “啊——!” “陈森你T妈的,竟然敢使用异能,我要找律师告死你!” 第五十六章 搬家 季辰南:你个智障,让你多看看新闻,你就是不听。异能者对普通人使用异能要坐牢,异能者对异能者使用异能,只要不弄到对方断腿断胳膊内脏破裂,那就属于友好切磋,法律才懒得管你。 金魏莱抹了一把嘴上的血: “季辰南,你还帮着这两个贫民窟的乡巴佬?” “简直丢尽了上城区的脸。” “我真是羞于与你这种人为伍。” 季辰南冷笑: “你在高贵什么?” “住在上城区的都是贵族吗?” “你家所有的产业,就是二十多家包子店。” “在我眼里,跟贫民窟的人没两样。” “快去处理你家连锁店的危机吧,包子王子。” “好好跟大众解释违规使用地沟油,掉在地上的菜捡起来不洗,直接剁成馅的事吧。” “这次的危机公关做不好,你家可以直接申请破产了。” 金魏莱不甘示弱: “你又在高贵什么?” “成天跟这些阴沟里的老鼠混在一起,还真的爱上了他们其中一个。” “最荒唐的是,你爱上的人是个有夫之妇。” “季辰南,你恐怕是第一个当贫民窟的女人的男小三的贵族吧?” “好猥琐,好下流哈哈哈哈哈!” 季辰南阴沉着脸: “商战打不赢就攻击私生活是不是?” “我猥琐下流?那玩3P被八卦记者拍到,光着屁股遛着鸟的你呢?很上流是不是?” 白榆头疼极了。 这两个人是要吵到什么时候去? 上城区的人是真的闲! “季辰南,不然你告诉我们房子的位置,我们自己去看。” “你留在这里好好吵架。” 季辰南对着白榆勾了勾嘴角,露出个假笑: “我吵完了!” “走吧!” 看着他们四人离开的背影,金魏莱像得了失心疯一样吼: “季辰南,男小三!” “季辰南,男小三!” 季辰南咬咬牙,丢了一个炸雷过去,金魏莱立刻哑火。 他的头发、脸上的汗毛都被烧焦,整个人变得黑乎乎、晕乎乎的。 被雷劈过就是会这样。 季辰南带着白榆一行人来到了一栋大楼,这里住着给季氏做出了很大贡献的老员工。 一楼被整个腾了出来,供异能者小队居住。 季辰南先是带他们看了看最东边的一个公寓,有一张大床,小小的客厅和一个开放式的小厨房。卫生间虽然小,但设施齐全。 “白榆你和这个小女孩住这里吧,每天都能看日出。” 季辰南说。 白榆和陈森还有朴朴都没有意见。 然后,季辰南带他们去看属于陈森家的房间。 走了很久还没到,白榆疑惑: “为什么要把我们俩家分这么远?” “不能分到门对门吗?” “这样我跟陈森出去的时候,陈叔跟朴朴互相也有个照应。” 门对门? 那跟住一起有区别吗? 你想得美! 季辰南扯出个笑脸: “我也想啊,但是没办法,没有离得近的房间了。” 那么巧的吗? 白榆有些疑惑,但也没有深究。 至少都在同一层。 给陈森家的公寓布局看起来跟白榆的一样,只是光线不是很好。 陈森表示也没意见。 无论如何,这里比他们位于下城区的家好太多了。 更何况,局势如此,谁又知道能在这里住多久呢?没必要过于挑剔。 看好了房,白榆和陈森就带着朴朴回去了。 他们提前打了电话给陈叔,让他打包东西。 公寓里什么都有,他们只需要带上自己的换洗衣服和生活物资就行。 而这些东西本就没有多少,因此,当他们回到家的时候,陈叔基本已经全部弄好了。 白榆将自己和朴朴的衣服装到了一个包里,又将那还没有发芽的小麦装到塑料袋里拎着。 然后,她给大家表演了个让东西原地消失的魔术,将米面之类的重物收纳到了空间里。 “好厉害!” 朴朴开心地鼓掌。 陈叔开玩笑地说: “小榆的这个能力太有用了。” “以后是不是能把小朴朴也给收纳进去啊?” 白榆笑: “现在有点小,以后真可以试试。” “空间里有猫,有农田,有点好逛啊,跟去旅游一样。” 每个人象征性的拎了点东西,拉掉电闸,关掉上下水,锁上了门,他们就出发了。 在小区里碰到了昨天来找事的白老头在那里打太极拳,他一脸惊讶: “你们这是,去哪儿?” 陈文恪干脆利落地说: “搬家!” 白老头:搬到哪儿去? 陈文恪:跟你没关系! 白老头露出羡慕嫉妒恨的表情: “该不会真搬到上城区去了吧?” “你儿子人家是全A市最厉害的异能者,政府是不是给你们分房子了?” 陈文恪:你消息那么灵通,自己去打听吧! 白老头昨天看到了陈森和白榆的实力,也知道他们都是“六亲不认”的,因此当着他们的面不敢造次,等他们走远了,才骂骂咧咧了起来。 “这么多年的邻居了,自己发达了,不想着照顾一下大家,说搬家就搬家了。” “白眼狼一个!” “两个小崽子也不是好东西,连人性都没有,亲舅舅说打救打,亲邻居说骂就骂。” “就算你们有异能又怎么样?人品不行,注定走不远。” “上流社会早晚抛弃你们!” “总有一天,你们会灰溜溜回到这里,继续跟我们这些阴沟里的老鼠一起混。” 白榆一行四人听不到他的屁话,他们已经走出了小区。 朴朴回头,面无表情地看了眼远处那个一看就没在说好话的糟老头子,看了看这里破败的建筑。 爸爸,妈妈,再见了! 你们放心,我会活得很好的。 白榆姐姐和陈森哥哥还有陈伯伯都对我很好。 当然,你们说得对,幸福都是自己争取的。 要不是那天我鼓足勇气去制止那家人偷白榆姐家的东西,还留着他们打我的证据让白榆姐看,在她眼中,我最多是一个需要送点吃的喝的,跟无数流浪儿没区别的小孩。 她没理由带我走。 还好,我用自己的方式让她知道我是特别的。 我够聪明,对吧? 朴朴握紧白榆的手,眼中闪过一丝笑意。 第五十七章 控尸者 白榆一行人带着行李走到那栋大楼的时候,看到好多跟他们一样搬着行李来的人。 应该都是季氏招来的异能者。 以后大家就都是同事了,因此,即使从来没有见过,彼此都客客气气笑着打招呼。 “白榆!” 有人喊她的名字。 白榆回过头去,看到了高中跟她一个班的欧仲文。 对方觉醒的异能很特殊,是“控尸”,因此,白榆记得很清楚。 “你好,欧仲文。” “你好,好久不见了。” 欧仲文胖乎乎的,脸圆得跟满月一样。 这体型在废土很少见。 因为他家是买卤味的,近水楼台先得月,先把他给吃胖了。 而他身后跟他体型一样,只不过头发长一些的女孩,估计是他姐姐或者妹妹。 果然,欧仲文介绍说女孩是他姐姐,叫欧仲武。 他家情况跟朴朴家一样,父母都在月亮变蓝后的那场异变中丧生,留下他跟她姐姐相依为命。 白榆也将陈叔陈森还有朴朴介绍给他们。 欧仲文很开心: “没想到这里还能遇到熟人。” “心里踏实了不少。” “我姐没有觉醒异能,以后我去执行任务的时候,请大家多多照顾啊。” “提前谢过大家了。” 白榆:别那么客气,相互照顾是应该的。陈叔和朴朴也没觉醒异能,咱们出去的时候,他们三个尽量待在一起吧,人多力量大嘛。 欧仲文又表达了谢意,跟白榆约定晚上三家各做几个菜,合到一起在白榆家庆祝“乔迁之喜”,这才跟他姐姐离开了。 晚上六点,陈森父子和欧仲文姐弟相继来到了白榆的公寓。 陈叔带来了一大海碗红烧肉,欧仲文显摆了一把他姐做的鸡蛋包心菜大包子,白榆则煮了一锅红豆粥,蒸了红薯,朴朴也露了一手,拌了一盆凉菜。 三家做的饭合起来有荤有素,搭配很合理。 他们以白开水代酒,干了一杯。 “祝贺我们大家都搬进了新居!” 众人喝了一大口白开水,准备开吃。 筷子刚拿起来,就听到门铃声。 陈森过去,从猫眼看了一下: “是郭诗逸。” 白榆点头: “让她进来!” 郭大小姐拎着两大袋吃的蹦了进来: “朋友们!”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当她看到陈文恪的时候,有些尴尬: “对不起,叔叔!” “请原谅我的没大没小!” “我没有看清楚,以为榆姐叫了朋友来聚会,没想到是家庭聚会。” 白榆过去,接住她手里的东西: “没事,陈叔很随和的,不在意这些。” “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 “吃饭了吗?过来坐。” 门口一个声音响起: “当然是我告诉她的!” 白榆皱眉看了看来人,又用责备的眼神看了郭诗逸一眼。 郭诗逸抱住她的胳膊: “榆姐,我也不想带着他过来的,可他现在是我老板,拒绝不了啊。” “不,事实就是,他以带他来你家串门为条件威胁我。” “我要不带他来,他就不准我加入季氏,那我就没办法继续跟着我唯一的姐了。” 季辰南:这能怪我吗?你之前说的,无论如何都不会加入季氏,现在又反悔。如果不让你付出点代价,你还以为季氏是想来就来,想不来就不来的草台班子呢。 郭诗逸白了他一眼: “行!” “季氏清高,季氏了不起,行了吧?” 白榆:你,加入了季氏? 郭诗逸点头:是啊!在家待着太无聊了,吃吃喝喝买买买,好没劲。哪有跟着榆姐混有意思啊。 白榆叹气: “我不懂你们上流社会的人的痛苦。” “如果我能过吃吃喝喝买买买的日子,那我不知道会有多开心。” 季辰南试探着问: “我可以加入你们的庆祝宴吗?” “如果你同意,这月我给你多发点奖金。” 白榆瞠目结舌: “老板,您一向都是这么直白的吗?” 陈叔开口: “季氏的季辰南少爷吧?” “如果不嫌弃的话,来尝尝我做的红烧肉。” 季辰南蓝色的眼睛里都是笑: “我特别喜欢红烧肉!” 说着,他顺势就进来,还随手关上了门。 “老板好!” 欧仲文笑着跟季辰南打招呼。 对于自己招的异能者,季辰南还是很客气的。 “你好,打扰了!” 他礼貌地说。 欧仲文:老板大驾光临,是我们的荣幸。 嘿,这小胖子,还挺会的嘛! 白榆暗想。 她给郭诗逸和季辰南每人搬了张小凳子,盛了碗粥。 “我带了水果沙拉、香煎三文鱼和鸡汤,大家尝尝我家厨师的手艺。” 郭诗逸打开了自己带的几个食盒。 季辰南觉得有些许的尴尬。 他光想着来跟白榆一起吃饭,庆祝她的乔迁之喜了,竟然都没想起,这种场合是应该带礼物的。 还好白榆家没大人,不然的话,就他今天这个表现,基本可以出局了。 其实,八个人围着个茶几吃饭,还是比较挤的。 个子小的人还好,像陈森、季辰南这种个头,坐在小小的凳子上,曲着身体,就非常不舒服。 白榆以为季辰南会跟平时一样,挑剔这个挑剔那个,说一堆讨人嫌的话。 如果他那样的话,她决定要将他给轰出去,即使他是她的老板。 谁知道今天的季辰南仿佛变了一个人,他夸奖了餐桌上所有菜品,包括白榆蒸的毫无技术含量的红薯。 “白榆你做饭手艺可以的!” “特别好吃,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红薯。” 白榆目瞪口呆。 这人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啊? 吃过饭,郭诗逸去了她的公寓,季辰南坐上车回家。 在车上,他还在回味刚刚的场景。 这是他跟老婆第一次一起吃饭,老婆亲自下厨做了菜,好温馨好感人,他得记一辈子! 回家的路上季辰南打了个盹,他看到了那个绿眼睛的金魏莱,他冲着他的脑袋来了一拳,大喊“男小三”。 季辰南一个激灵,醒了过来。 他坐在黑暗中,感到无边的寂寞将他包围。 好想结婚! 好想让她来陪着他啊! 第五十八章 黑店 SR级! A市第一个觉醒SR级异能的人不应该是他吗? 凭什么事陈森那个小屁孩? 红色能源石! 他需要红色能源石! 要不惜重金购买,赶快升级。 反正他有的是钱。 季辰南烦躁地一拳砸在了真皮座椅上。 司机吓得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这位祖宗又要干嘛? 季辰南:去黑市! 司机:少爷,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您就别去了。您需要什么跟我说,我去帮您办。 季辰南冷笑: “鱼龙混杂又怎么样?” “我是S+级异能者。” “除了陈森,A市就没有我应付不了的人。” 还有那个女强人的女儿萨拉,她也是SR级。 司机默默在心里说。 当然,他可不敢作死把这话说出来。 少爷永远是没有错的,敢提醒少爷,就等着被削吧! 司机打了个转向,车子朝着黑市的方向驶去。 小小的公寓内。 白榆洗一个碗,朴朴就接过去,整整齐齐码在置物架上,两人配合得十分默契。 洗完碗,打扫了厨房,两人来到客厅休息。 朴朴躺在柔软的沙发上,满足地叹气: “我真的不敢相信,有一天我会住在这么漂亮的房子里。” “墙是雪白的,家具是新的,还有好看的绿植。” “站在窗口,看到的不是一堆又一堆的垃圾,而是干净的路面,打理得很整齐的花园。” “电视剧里的女主才能住这样的房子。” “这都是白榆姐姐带给我的。” 白榆岔开了话题: “我猜你经常看的电视剧都是偶像剧。” “女主住公寓,恶毒女二住大别墅。” 朴朴有些不好意思: “哎,我知道那都是编的故事,现实中根本没有那么完美的男主。” “可是就是喜欢看。” 白榆:没事,我也喜欢看。 朴朴:但是你还是没有嫁给季辰南。 白榆笑: “他也不像偶像剧中的男主啊。” “男主除了长得帅,还得善良,碰到流浪猫淋雨都要过去帮忙。” “你看季辰南是那种人吗?” 朴朴摇摇头: “他倒是挺像男二的,虽然长得帅,但精神不稳定,随时会发疯。” “还不是简简单单的发疯,是跳起来一刀刺中你心口还要补上两刀的那种发疯。” 白榆大笑: “描述的太精准了!” “原来不止我一个人有这种感觉。” 两人愉快地聊着天。 临睡前,白榆又去看了看空间。 她收了小麦,又种了水稻和大白菜。 明天就可以吃到自己种的大米饭了,再炒个醋溜白菜,很棒。 可惜没有肉。 如果这里能种出肉来,那就完美了。 白榆想。 天已经很晚了,季辰南还在黑市。 以前,他跟栾平没少偷偷来这里,买市面上找不到的东西。 比如,栾平离不开的大麻,让怀了季明城的孩子,狮子大开口要五个亿抚养费的外围女流产的无色无味,在血液里检测不到的“药”。 这些事,除了他跟栾平,谁都不知道。 因此,司机认为他是个没来过黑市,躲在温室里的“小白花”也很正常。 现在,他就要让他见识见识少爷的另一面! 季辰南带着司机,熟门熟路的来到了一家店。 这店面也就十几个平米,乱七八糟堆满了各种各样不知道能派上什么用场的东西,停止走动的老旧的闹钟,生锈的铁艺花篮,甚至还有个白森森的牛的头骨。 招牌是手写的,歪歪扭扭两个字“黑店”。 司机有点后悔没有戴口罩。 这里的每一样东西,仿佛都散发着病菌。 “欢迎光临!” 悬挂在门口的猴子玩偶感应到有人来,自动发出电子音。 有个趴在肮脏的柜台上睡觉的小男孩听到声音,赶紧坐起身来,直勾勾看着他们。 季辰南:小武,你师父呢? 小男孩正襟危坐: “先生,有什么事跟我说也是一样的。” 季辰南冷笑: “小屁孩,我懒得跟你浪费时间。” “快叫你师父出来。” 小男孩砸吧了一下嘴,还想争一下。 季辰南扬起手: “再说一个字,我让你的脑袋像炮仗一样炸开,你信不信?” 小男孩吓得抱住头蹲了下去: “师父——!” “有人要杀我!” 靠在墙壁上的货架被推开了,一个留着长发和长长的胡子的男人杀气腾腾地冲了出来: “谁敢杀我叉博士的徒弟?” “活得不耐烦……” 看清楚来人的脸,男人秒变脸,笑得跟哈巴狗一样: “啊,季少!” “您大驾光临,蓬荜生辉啊!” 他将面前的凳子用自己脏兮兮的袖子擦了擦: “您坐啊,坐!” “小武,快给季少泡茶。” 季辰南嫌弃地皱眉: “不坐了。” “茶也不必了!” “老熊,咱们也是老相识了,我就开门见山了。” 老熊这个称呼,让男人一时有点懵。 他当了这么多年“X博士”了,都差不多要忘了自己姓什么了。 熊毅迅速回过神,弯着腰,恭敬地看着季辰南: “您说,您说。” 季辰南:红色能源石,你有办法弄到吗? 熊毅一愣: “这有点难办。” 季辰南:多少钱都可以。 熊毅:三天,给我三天时间,而且得交定金。 季辰南:多少钱? 熊毅伸出五根手指: “五千万!” 司机听不下去了: “你T妈怎么不去直接抢银行啊?” 熊毅吓得后退一步,涎着脸笑: “不愧是季少的保镖,这脾气跟季少一模一样。” “我也想抢银行啊,可是风险太大,只好在黑市做做小生意,养家糊口。” 司机:你这生意可不小了,而且,纠正你一下,我是司机,不是保镖。 熊毅微笑: “都差不多。” 都是有钱人的狗罢了! 司机:…… 季辰南:好,一会儿我会让人转账给你。三天后的这个时间我来取货,敢耍我的话,后果自负。 熊毅:那哪能呢?季少就是我的衣食父母,谁那么大逆不道,耍自己父母玩啊。 事情办妥,季辰南懒得再理这个脏兮兮看不出年龄的男人,也不想在这个散发着霉菌味道的店里多待一秒。 他招呼都不打,转身离开。 “季少您慢走!” “多谢您的光顾!” “以后要常来啊!” 熊毅弯着腰,对着季辰南喊,脸上是谄媚的笑容。 第五十九章 西门 “你的季大少早就走远了,直起你的腰来!” “叉博士!” 小男孩小武懒洋洋地说。 熊毅直起身子,摸了摸自己的腰: “我去,好疼!” “伺候一个少爷,给我腰椎间盘突出伺候犯了。” 小武一脸嫌弃: “意思意思得了,那么认真干嘛?” “叉博士!” 熊毅:那可不行,做戏就得做全套。还有,不许叫我“叉博士”,叫我“叉”,不,“X博士”。 小武:对不起,我没念过书,不会发爱克斯的音,还是叫叉博士方便。而且,周围人已经被我带偏了,想带回来很难。 熊毅:小文盲! 小武:老狐狸! 熊毅点了一根烟叼在嘴里: “好了别废话了!” “咱们该干活了!” “这可是个大活,得花点心思。” 小武从高高的椅子上跳下来: “好的,干活!” 一轮残月照着这家脏兮兮的“黑店”,以及在店里忙碌的师徒两人。 他们忙碌了一整夜,在太阳升起前休息。 而这个时候,白榆已经起床了。 她去厨房看那些从老房子带来的小麦,发现它们都发芽了。 好极了,今天有麦芽糖吃了。 白榆煮了一锅米饭,把发芽的小麦再次淘洗了一遍。 等到米饭煮好,就把这两样混在了一起捣碎,又放进了电饭锅里。 “姐姐,你是在做麦芽糖吗?” 朴朴揉着惺忪的睡眼问。 白榆点点头: “是的,你喜欢吃吗?” 朴朴点头: “嗯!” “以前我妈妈会做给我吃。” 她们拿昨晚剩的粥当早餐,随便吃了点,白榆就去上班了。 在门口等了不到半分钟,陈森就来了。 他们都接到了通知,今天八点半在季氏总部召开大会,全体异能者都要参加。 季氏董事长季明城将出席这个大会并发表讲话。 白榆和陈森按照通知,来到了位于五楼的会议室。 这是个能容纳二百人的中等大的会议室,不光有异能者,白榆还看到了一些穿着军装的人。 兽潮即将来袭,代表政府的军队将和私人公司招募的异能者混编,一起守卫城门。 这种神奇的做法,恐怕只有在A市这种地方才会发生。 季明城坐在最中间,左边是季辰南,右边是军方代表,看起来大约三十多岁的男人,名字叫徐潜。 按照这个座位的安排,季明城的地位高于徐潜。 不愧是A市,一个被各路财阀控制了经济命脉的地方,发生什么离谱的事都不奇怪。 白榆想。 季明城拿着早就准备好的稿子,讲了些场面话,比如欢迎各位异能者的加入,希望大家跟军方好好配合,争取在兽潮中守住西门,不要让普通人受到伤害之类的。 他讲完,就换徐潜来讲。 都是差不多的内容,白榆听的有些昏昏欲睡。 她不明白开这种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徐潜讲完是不是季辰南也要来一段? 好痛苦,不如回家做麦芽糖。 好在季明城问季辰南有没有话要讲的时候,季辰南摇头了,持续一个多小时的会议也就结束了。 然后,大家都上了车,去了西门。 季家的产业集中在这附近,所以,他们招募的人才会混编到这里的守卫军里。 为了表示自己对即将到来的“战争”的重视,季明城亲自带着异能者们参观了北门。 白榆看到士兵们在城墙外面挖陷阱,拉电网,一片忙碌。 如果来的是猛兽,这些措施确实会有些用处,但是,要是像蓝脚鲣鸟一样,从空中飞来了呢? 她抬头望了望蓝天。 季明城注意到了她的动作: “这一点我们也想到了,但是没办法,” “核爆之后,人类的科技退步了很多,我们造不出防空导弹。” 白榆叹了口气: “是的!”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好在我们还有枪支。” 季明城看着她短短的头发,突然就笑了: “你是白榆?” 白榆点头: “是的。” 季明城:久仰大名! 白榆:不敢当,季董客气了。 季辰南过来,站在了白榆面前,将她完全挡住。 “爸爸!” “你的行程结束了,该回去了。” 他不客气地说。 季明城好笑地看了看季辰南: “好的,我回去了!” “接下来这里的事就全交给你了,儿子。” 季辰南:你放心! 季辰南拍了拍季辰南的肩膀,带着他的人离开了。 白榆以为他们可以休息了,没想到季辰南竟然还要召集异能者开会。 这都中午一点半了,这少爷是不饿吗? 他不饿别人饿啊,饭点早过了好不好? 众人的脸色都不是很好看。 白榆有点犯低血糖,心里发慌,头上冒冷汗。 陈森塞给了她一颗糖,她悄悄剥掉糖纸,放进了嘴里。 几分钟后,那种不适感总算没那么强烈了。 开会地点就在异能者们住的那栋楼的八楼,季辰南让人在那里布置了一个会议室。 他坐在台上开始讲话,那样子,跟他父亲季明城简直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貌似谦虚,实则高傲,骨子里作为精英阶级的骄傲简直要溢出来了。 “总之呢,大家要做好心理准备。” “兽潮来袭,军队的那些热武器十有八九是无效的。” “这个是被很多去拾荒的异能者验证过了的。” “更何况他们拥有的热武器的数量少得可怜。” “到时候,守卫西门的事,估计百分之九十得靠咱们。” “希望大家在最后的日子里好好保重,有能力的话,能给自己的异能升级一下就跟好了。” “我个人也会更加努力,起到一个很好的带头作用。” 最后这句话,听起来怎么充满了沾沾自喜的味道? 莫非,季辰南找到了什么升级的方法? 白榆心想。 季辰南宣布会议结束,众人三三两两走出了会议室。 白榆看到电梯口有一个熟悉的人,她握紧拳头,大步走了过去。 陈森一愣,急忙追了上去。 电梯门开了,等在那里的四五个人往里走。 白榆一把抓住一个男人的衣领,将他狠狠拽了出来。 第六十章 你那么紧张干什么啊?姐夫! 男人吓了一大跳,等看清楚白榆的脸,更加心惊胆战。 “白榆,你要干嘛?” “你别乱来!” “这里是上城区!” “你是异能者,而我,是普通人。” 白榆淡淡一笑: “真奇怪。” “我只是来打个招呼而已。” “你那么紧张干什么啊?姐夫。” 什么情况? 原本打算离开的季辰南看到这里的动静,走了过来。 一看到他,男人就跟看到了救世主一样。 “小季总,救救我!” 季辰南看了眼白榆: “怎么回事?” “你为什么要为难本公司劳苦功高的元老级员工?” 陈森冷了脸: “说话之前先调查一下情况会怎么样?” “你凭什么认定是姐姐为难他,而不是他信口开河?” 好像是这么个道理! 但是,你这阴魂不散的小屁孩,什么时候轮到你教训我了? 季辰南一下变了脸。 男人小碎步跑过去躲在了季辰南身后: “白榆要打我!” “我没有信口开河,她恨我!” 季辰南莫名其妙: “她干嘛要恨你?” 你也配被她恨? 全世界她分明只恨我一个! 白榆冷笑: “你在说什么呀?” “我干嘛恨你啊?” “很久不见了,我只是过来跟你问好而已,姐夫。” 姐夫! 季辰南心头的阴霾散去。 他调查过白榆,知道她有个病死了的姐姐,没想到她姐夫竟然是季氏员工。 看了看男人的胸牌,上面写着“朱建新”。 季辰南拍了拍男人的肩膀: “老朱!” “别紧张!” “白榆觉醒了异能,现在也是我们季氏的一员了。” “没人会因为你跟她是亲戚而歧视你了。” “既然是亲戚,还是一个公司,以后你们多来往。” 朱建新简直想死的心都有了。 小季总,你不了解状况就瞎说的样子真的很蠢! 白榆绽开一个笑容: “是啊!” “亲戚嘛,常来常往感情才会深。” “姐夫你年纪大了,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保养啊。” 等到死的那天,就是一具健康的尸体了。 她眼中一闪而过的寒光让朱建新打了个寒颤。 电梯再次上来了,朱建新逃了进去,快速按下关门按钮,连跟他小季总说再见都忘了。 白榆和陈森也往家走去。 刚刚陈叔发信息了,说他跟朴朴已经把饭菜重新热了一遍,让他们过来吃饭。 进了门,他们两人去洗手。 白榆淡淡地说: “我迟早弄死那个姓金的。” 陈森点头: “嗯!” “得弄死,还得不让人找到一点证据。” “我帮你,姐姐!” 还没来得及吃饭,季辰南的电话就来了。 白榆接了起来: “小季总?” 季辰南笑了: “我喜欢你对我的这个称呼。” 白榆:大家不都这么叫吗?什么事啊? 季辰南:有件事想问问你,本来我让人查也可以查到的,但是,既然大家都是同事了,那我直接问你好了。那个金建新跟你有仇? 白榆也懒得跟他卖关子,反正他迟早会查出来。 对于这些上位者来说,普通人的那些秘密根本就不是秘密。 就没有他们查阅不了的信息。 “我姐嫁给朱建新两个月就死了。” “在她死前的二十小时,还发微信给我,跟我约了两天后一起去看电影。” 季辰南:什么时候的事? 白榆:今年初。 季辰南:为什么不跟我说?我会帮你。虽然我不能直接杀了他,但仔细查查他,抓住他的把柄,罚款并辞退他,甚至起诉他让坐牢,这些都能办到。 白榆:你那么确定他有把柄? 季辰南:是个人他都经不起拿放大镜去看!你要是觉得这样还不够解恨,我可以让人给他投慢性毒药…… 再聊下去,怕是没完了。 季少搞这一套看起来得心应手。 白榆打断他的话: “不用了!” “这事我会自己看着办。” “还是谢谢你。” 季辰南:白榆你这个人怎么这么难讨好? 白榆:那就不要讨好了! 她挂掉了电话。 白榆吃了陈叔做的丰盛的饭菜,就过去休息了。 按照公司的安排,今天下午开始,他们这些异能者都得住到西门那边的军营去。 因为没有人知道兽潮究竟什么时候会来,所以,他们必须三班倒,保证二十四小时都有人在城楼上。 睡了一觉起来,白榆看还有些时间,就打开电饭锅尝了一下。 那些麦芽和米饭的混合物的甜味已经出来了。 她拿纱布过滤了一下,然后把甜甜的水放到锅里慢慢熬。 锅里的水逐渐变得粘稠,颜色也变得跟蜂蜜一样。 朴朴吸了吸鼻子: “哇!” “一股甜香!” “跟我妈妈以前做麦芽糖时候的味道一模一样。” 白榆笑着挑起一些糖稀送到她嘴边: “尝一尝,是你记忆中的味道吗?” 朴朴抿了一口,砸吧了一下嘴: “好甜好好吃!” “就是这个味儿!” 白榆:等凉了就会结成块,记得铲下来装到带盖子的这个玻璃罐里。这就是你这一阵子的零食了。 朴朴点头: “我记住了。” “姐姐你也吃点。” 白榆吃了一口,给来叫她去上班的陈森也尝了点。 “姐姐做的比外面卖的好吃得多得多。” 陈森说。 朴朴赶紧说: “我也这么觉得。” 白榆跟陈森出门,朴朴也跟着出来,按照大家的商量结果,她和欧仲文的姐姐都要去陈叔那儿,晚上也住在那里。 出门就碰到了欧仲文,他身边是沉默寡言,拎着简单行李的欧仲武。 看到朴朴,欧仲武笑着向她伸出手。 朴朴过去,牵住了她的手。 “白榆姐姐再见,陈森哥哥再见,仲文哥哥再见。” “你们要早点回来看我们啊。” 朴朴依依不舍地说。 欧仲武也跟他们挥了挥手,眼中都是忧伤。 欧仲文故作轻松地说: “姐,不要担心,据说军队伙食特别好。” “我会偷着留一点,趁着休息的时间给你们送来。” 欧仲武脸皱成了苦瓜: “不要啊,万一他们说你偷窃军用物资,把你抓起来了怎么办?” “你照顾好你自己就行,不要操心这边的事了。” 白榆同情地看了欧仲武一眼。 这女孩跟无数下城区的女孩一样,在没有任何安全感的环境中长大,又没有觉醒异能,在这样动荡的时候,犹如惊弓之鸟一样。 第六十一章 砂鱼蜥 白榆蹲下来,捏了捏朴朴的小脸蛋: “要听陈伯伯的话,休息时间我会抽空给你们送些菜来。” 陈文恪: “丫头你别忙活,好好休息。” “我身上还有点钱,会带着她们两个出去买吃的。” “饿不着。” 欧仲文突然跪了下来,“咚”地一声给陈文恪磕了个响头。 “多谢您!” “这份恩情我会记着的。” 陈叔吓了一跳: “你这孩子在干什么?” “快起来!” 陈森和白榆赶紧将小胖子给拎了起来。 时间不早了,三人匆匆离开,赶到了西门。 季辰南亲自分组,混编的大部队被分成了四组,白榆跟欧仲文分在了一组,陈森跟郭诗逸一组。 四组人轮流上城楼,白天两班晚上两班。 睡觉的地方在军营,西门的守卫军男女兵比例是3:1,男女异能者分别去了他们的营帐。 这样的安排,即使是在一个部队,白榆也几乎没有见到过陈森和郭诗逸。 这让季辰南开心了不少。 兽潮是在三天后来临的。 砂鱼蜥来的时候,正轮到白榆这一小组值班。 她看到十几条体色为黄色的,上面分布着棕色横斑的砂鱼蜥划动着羸弱的四肢,在沙子里游动着,朝着这边过来了。 这玩意儿至少有两米长,游动速度快得惊人。 异能者的领导人季辰南和军方负责人徐潜都到城楼上来了,他们也通知了其它组,让大家进入戒备状态。 众人严阵以待,紧张地注视着那些肥胖的变异物。 没有人知道这玩意儿究竟会采用什么方法攻击人类,水,火,还是毒液,甚至精神控制。 然而,事实证明大家想多了。 这些脑袋小小,看起来智商很低的生物即使巨大化了也蠢得够呛,它们前仆后继地过来,撞在了电网上,而后抽搐着死去。 众人甚至闻到了一股浓重的焦糊味。 “这是干嘛?” “烤鱼啊?” 有士兵调侃地说。 听到他话的人都笑了起来。 紧张的气氛变得轻松了一点。 如果专家预测到的所谓兽潮就是这个怂样,那就算来十场又能怎样? 季辰南跟徐潜商量了一下,派了几个士兵下去查看这些砂鱼蜥体内是不是有能源石。 士兵们踩着软梯下去,说说笑笑地到了那肥胖的怪物旁边。 “这玩意儿竟然是一级变异物,没有辐射,可以吃的。” “咱们割些肉回去,尝尝味道。” “好的,你要红烧还是清炖……” 有个士兵拿军刀划开了一条砂鱼蜥的肚子,自那血淋淋的刀口处,几十条小砂鱼蜥喷涌而出,直扑周围的几个士兵。 这些凶狠的小东西张开嘴,露出一口獠牙,狠狠啃食着他们的身体。 有人的鼻子被咬掉,有人的手指被啃掉了一半,有人连衣服带肉被撕下了一大块。 闻到血腥味道,那些小砂鱼蜥更加急切,用疯狂的速度撕开皮肉,狠狠啃食内脏。 “季少!” “目标太小了,不好瞄准,我们的枪用不了。” “快让你的异能者们阻止这些怪物!” 徐潜的手抓着城墙,青筋暴起。 麻瓜你不懂魔法啊! 怎么阻止? 连人带砂鱼蜥,一雷给轰死吗? 季辰南在心里吐槽。 他还没开口,就见那十几条倒在地上的砂鱼蜥的腹部自动裂开,成百上千的小砂鱼蜥蹦了出来。 “这是在玩特洛伊木马计吗?” “干掉它们!” 他大吼着,同时放出一个炸雷,将一条砂鱼蜥连同刚蹦出它身体的小砂鱼蜥一起炸了个粉碎。 徐潜看了眼季辰南。 这躺在大树下乘凉,不知人间疾苦的富二代也是有两把刷子的嘛! 其它的异能者同时出手了。 三个火系异能者烧死了四条,风系异能者用风刃将两条剁成了七八段,有个跟陈森一样觉醒了水系异能,但级别明显比陈森低的人用水箭射穿了一条的脑袋…… 局面很快得到控制。 徐潜派人下去,将伤员和已经被啃得稀巴烂的几具尸体都给弄了上来。 白榆和欧仲文别开了头。 那画面过于血腥了。 徐潜一拳砸在了城墙上。 “靠!” “这玩意儿竟然还有智慧。” “要是我们直接打开城门将它们的尸体拖了进来,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欧仲文悄悄问白榆: “没听说过砂鱼蜥的肚子里还能藏那么多崽子啊。” “那些大砂鱼蜥究竟是死的还是活的啊?” 白榆压低声音: “我也觉得,好像是在搞自杀式袭击……” 徐潜的听力比雷达还灵敏: “你们俩话怎么那么多?” “刚刚需要你们战斗的时候不出手,现在搁那儿瞎哔哔什么?” 季辰南冷冷地说: “少对我的人指手画脚!” “他们俩一个是近战的,一个是控尸的,刚刚要怎么出手?” “一个够不着,一个没有可以用的凉透的尸体。” 徐潜被噎住,想发作又不敢。 别说他一个西门的守卫官,就算是A市的军区司令,也要给季辰南三分面子。 欧仲文给白榆使了个眼色,两人走的离徐潜和季辰南远了些。 “呼——!” 欧仲文松了口气。 “对不起啊,跟你说话,害你被骂。” 白榆摇摇头,郁闷地说 “徐潜骂我给我的伤害远不及季辰南那句“够不着”。” 欧仲文把刚喝下去的水喷了出来: “我去,这,怎么感觉有点萌啊?” “莫名让人想起恐龙,它们的手就短短的,够不着。” 白榆直勾勾盯着他: “萌?” “我能把变异物给萌死吗?” 欧仲文赶紧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 “稍微发散一下思维而已。” “别郁闷了,你近战那么牛的,很厉害了。” “哪有人是全能的啊?” 白榆:也没有那么贪心,想要全能,只是想攻击范围大一点而已。 他们说着话,突然之间就发现天色暗了下来。 怎么回事? 白榆抬起了头。 只见天边飞来了某种生物,铺天盖地的,连太阳都遮住了。 距离远的时候,看不清到底是什么。 当那些东西越来越近的时候,白榆看清楚了,那竟然是,铺天盖地的,蝴蝶。 第六十二章 人类完了 “穿防护服!” 徐潜命令道。 众人以最快的速度穿上了防护服,遮得严严实实。 同时,有人拉响了警报,让市民们躲到家里不要出来。 士兵们用高压水枪对准了铺天盖地飞过来的蝴蝶,朝它们射出高浓度的杀虫剂。 不得不说,专家们经过研讨最后选定的这种杀虫剂还是有效的,成千上万的蝴蝶像枯叶一样从空中落了下来,地上堆了厚厚的一层。 然而,更多的蝴蝶在高压水枪的射程之外,它们向着市内席卷而去。 绕了一大圈没有找到一个人以后,那些东西又掉转了头,向城墙上的守卫者们发起进攻。 “是时候表演真正的技术了!” 欧仲文的小眼睛中发出精光。 他操纵着地上的那些蝴蝶尸体,像死士一样,迎向它的同类。 那些活着的蝴蝶仿佛饿了几个世纪一样,根本不管眼前的究竟是人类还是它们的同类,伸出虹吸式口器刺穿挡住了它们路的家伙的头,疯狂吮吸起来。 它们扇动着金色的翅膀,竟然在空中静止了。 这技能可太牛了,是学蜂鸟的吗? 白榆观察着天空。 能远程攻击的雷系、火系、水系、风系、金系异能者抓住这个机会进行攻击,空中炸雷滚滚、黑烟缭绕,蛋白质烧焦的味道四处弥漫。 即使季辰南已经让所有的异能者都上了城楼,即使能远程攻击的异能者占大多数,然而蝴蝶的数量实在太多了,漏网之鱼不在少数。 士兵们端起枪,子弹射向蝴蝶,每一发珍贵的子弹只能打落一只。 白榆拔出匕首的瞬间,身上的“郊狼”防护罩也同时启动。 对付这种小玩意儿,就跟切菜一样容易。 她挥动匕首,无数蝴蝶被她精准地劈成两半,来不及挣扎就掉到了地上。 蝴蝶还没有消灭完,新一轮的兽潮又来了。 这次来的是成群结队的沙漠狼,它们经过变异,个头很高,跟白榆的防护罩的郊狼等高。 “姐姐,你躲我身后。” 陈森站在了白榆前面,将三支水箭射?了出去。 沙漠狼比起蓝脚鲣鸟来更加的皮厚肉糙,他的水箭只能射死它们,没法像杀蓝脚鲣鸟一样,直接射穿身体,然后箭还能飞出去,再射穿另一只的身体…… 季辰南挑衅地笑: “水系的SR级,也不过如此嘛!” 白榆:你行你上啊! 季辰南邪魅一笑,双手的手掌向外一推,十几个炸雷瞬间在沙漠狼群里炸开,一时间飞沙走石、血肉横飞。 这该不会是雷系的SR级吧? 他什么时候升级到SR级的? 白榆瞪大了眼睛。 季辰南很满意她的表现。 他花重金买红色能源石的一半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另一半的目的,就是将这些不知死活来攻城的怪物统统杀掉,保护季氏的产业的安全 季辰南跟打了鸡血一样,疯狂释放着炸雷,攻击着沙漠狼群。 白榆站在陈森身后,将最后一只飞向她的蝴蝶削成两半,然后就无事可做了。 针对沙漠狼的战斗正在进行,这里所有的异能者都在战斗,只有她闲着,而她之所以闲着,是因为,够,不着。 如果她现在冲到沙漠狼群里去,说不定会被其他异能者误伤。 欧仲文说得很对,没有人是全能的,但是,目前的状况就是让她非常的,憋闷。 满身的血液在沸腾,在叫嚣着要战斗,但是没有机会出手。 半个小时后,转机来了。 沙漠狼的数量多到让人发指,异能者们的体能渐渐消耗光了,它们还是踩着同伴的尸体前仆后继地冲过来。 季辰南和陈森都是SR级异能者,体能消耗比低等级的异能者更快。 看到那些丝毫没有减缓速度的成百上千的怪物,季辰南绝望地骂了句脏话,而后从贴身的兜里抓出一大把能源石塞到了嘴里。 白榆拿出仅剩的那颗能源石,送到了陈森嘴边。 陈森推开了: “姐姐,你留着。” 白榆看着他苍白的脸和额头的汗水: “你比我需要,快吃下去。” 陈森摇头拒绝: “不行!” 白榆:你不吃,那就不要再战斗了,你已经尽了全力,再继续下去身体会吃不消的。 陈森:我…… 季辰南大骂: “M的他尽全力了,我没有吗?”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停止战斗了?” “白榆你做人不要太双标。” 白榆:季辰南你或者闭嘴,或者给他分一点你的能源石,那他也可以坚持下去。 还不等季辰南回答,人群中就惊叫连连,因为随着异能者们的体能消耗严重,沙漠狼已经冲到了城墙脚下。 第一批冲过来的掉进了陷阱里,第二批撞在了电网上,第三批踩着同伴的尸体,越过了电网,开始用锋利的牙齿啃食城门。 徐潜指挥着他的手下,用冲锋枪进行扫射,用手雷去炸。 跟无数过来人得出的经验一样,人类仅有的热武器对这些变异了的生物没有一点用处。 “我去!皮厚肉糙啊!” “子弹打它们身上完全没反应!” “太可怕了,这还是肉身凡胎吗?” “我们恐怕是穿到了星际文里,遇到了假装是狼的机甲战士吧?” “怎么办啊啊啊啊,妈妈我害怕!” 那些没有异能的守卫军们发出了一片哀嚎。 “都闭嘴!” “顶住!” “给老子顶住!” 徐潜徒劳地朝天放了一枪。 操控着沙漠狼的尸体攻击着它的同类的欧仲文停止了进攻,呕出了一口血。 白榆吃了一惊,急忙将他扶过来,跟陈森一起坐着。 季辰南瞪着愤怒的眼睛,朝这边看了过来。 欧仲文摸了摸自己嘴角的血,冲他凄惨一笑: “小季总,我是真的尽力了。” 季辰南还想说什么,突然一股血腥味从嘴里涌了出来。 他狠狠克制着,将那一口即将吐出的血给生生咽了回去。 “咔嚓!” “咔嚓!” 狼群啃食大门的声音很有节奏,那是死亡来临的声音。 眼看着异能者们的攻击越来越弱,有士兵哭喊了起来: “完了!” “我们今天都要死在这些畜生的嘴下了!” “A市完了,人类完了!” 第六十三章 遇强则强 白榆一跃身从城墙上跳下。 “姐姐!” 陈森惊呼一声追了过去。 他看到白榆稳稳落地,那些疯狂啃门的沙漠狼闻到人味儿,纷纷调转头冲向了她。 陈森拼尽力气射出三支水箭,射死了三头冲在最前面的狼。 “姐姐!” “快上来!” 陈森呕出了一口血。 季辰南也想帮白榆,可他运了一下力,发现自己已经没法使出炸雷了。 他所有的力气已经耗尽,强行使用异能的话,恐怕会当场猝死。 就像,陈森那样。 季辰南冷眼看了看站都站不稳的陈森。 白榆挥动匕首,狠狠刺进了一头又一头攻击她的沙漠狼的身体。 她身上由蓝光组成的“郊狼”防护罩挡不住跟自己体型一样大的动物,仿佛信号不好的老电视一样,拼命摇晃着,变成了奇奇怪怪的形状。 “这是怎么回事?” “郊狼遇上沙漠狼,怂了?” “我去,白榆怕是撑不住了!” “别理她,她自己要跳下去找死的……” “找死倒不至于,虽然防护罩怂了,白榆本人还是挺勇猛的。” 有几个观战人乱七八糟地议论着。 陈森咬了咬牙,再次拉满了弓。 “陈森你不要命了!” 满头满脸都是汗水,累得手都在发抖的郭诗逸抓住他的胳膊, “再透支体能你会死的!” 陈森没有说话,他看了眼被狼群包围,几乎都要看不见的白榆。 郭诗逸也看着白榆,绝望得想要一头撞死。 她无所不能的榆姐,竟然要死在这么低等的变异物的獠牙下。 一想到白榆即将被撕扯得血淋淋的样子,郭诗逸忍不住泪如雨下。 欧仲文的手放在陈森的肩上。 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干嘛。 阻止陈森救白榆? 没有人比他更懂那有多难。 眼睁睁看着陈森力竭而死? 他也于心不忍。 于是他做出这个毫无意义的动作,等待着陈森的选择。 而面对白榆,陈森从来只有一个选择。 他可以去死! 她必须活着! 又有三支水箭飞了出去,三头沙漠狼挣扎着倒在了地上。 “呕——!” 陈森呕出了一大口鲜血,膝盖一软,跪倒在地。 郭诗逸惊呼一声,扶住了他。 白榆越杀越越兴奋,她听不到周围的声音,只感觉到自己的血液在沸腾,身上的骨骼发出熟悉的“咯咯”的声音。 随着一声怒吼,众人看到那笼罩着她的防护罩迅速成形。 不再是郊狼的样子,而是变成了雪豹。 体型比郊狼大出好几倍,压迫感更强。 冲向她的沙漠狼撞到雪豹防护罩,竟然被直接弹了出去。 “升级了!” “榆姐牛的!” “遇强则强啊这是!” 郭诗逸用脏脏的手抹了下眼泪,将自己抹成了一个大花脸。 听到她的话,陈森再也坚持不住了,昏倒在了地上。 欧仲文接住了他的脑袋,没有让他磕在坚硬的石头铺成的地面上。 白榆大开杀戒,罩住她全身的“雪豹”直起身子,嘶吼着,模仿着她的动作,以锋利的爪子为武器攻击。 那爪子足足有一米大,带着风声呼啸而过,被它碰到的沙漠狼的身体被拍得稀巴烂,飞出几米远后,又重重落在地上,死得透透的。 如同季明城说的那样,此刻的白榆,一个人抵得过一支军队。 “开城门,放她进来!” 季辰南命令道。 徐潜:不行!放她进来岂不是也放这些饿狼进来了? 季辰南:进来的饿狼她会消灭的。 徐潜恨死了这个处处压他一头的纨绔子弟,狗都看得出来季辰南喜欢白榆,现在,他竟然为了她,置整个A市的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兽潮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在这场浩劫中,谁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下来。 那为什么还要过得这么憋屈? 徐潜豁了出去: “那你又怎么知道,还会不会有其它的变异怪物跟着他们一起进来呢?” 季辰南:她跳下去是为了救你们,你现在是要恩将仇报,眼睁睁看她去死吗?她就算再厉害,也杀不尽这么多的沙漠狼!M的,这些畜生到底是哪来的?为什么救杀不尽? 徐潜:她是个英雄!如果这场浩劫过去,我还活着,我会给她立个纪念碑。 季辰南夺过一旁的守卫军手中的枪,对准了徐潜的脑门: “立你M的碑!” “立马让你的人打开城门!” 郭诗逸惊呼一声: “榆姐走了!” 走了是什么意思? 季辰南倏地转头往城墙下看。 只见白榆戴着她的雪豹保护罩,以惊人的速度离开城墙,向着荒原冲去。 她觉醒的是兽血! 兽血会控制她的大脑,让她变成没有理智的疯子。 所以她才分不清到底哪里是安全的地方。 季辰南扇了自己一耳光。 明明记着要找借口送她一些能源石,避免这样的状况发生的,为什么一直忘一直忘? “白榆!” “回来!” 他徒劳地冲着那个越走越远的人喊。 “榆姐!” “榆姐!” 郭诗逸撕心裂肺的大哭了起来。 白榆! 昏迷的陈森的头枕在欧仲文的腿上,听到这个名字,右手的食指动了动。 白榆握着匕首,边杀边往前冲。 今天的这场兽潮,根本不像专家预测的那样,是低等生物自发的对人类的攻击。 先不说低等生物莫名其妙为什么要在同一天进攻人类,就说利用砂鱼蜥搞出“特洛伊木马计”的事,放眼整个生物链,除了人类,哪个物种长着能思考这种事的复杂大脑? 那铺天盖地的蝴蝶,怎么杀都杀不尽的沙漠狼,到底哪来的?是什么力量让它们聚到了一起,发狂一般攻击人类而不攻击其它物种的? 白榆心里有一个念头,她得去验证。 当她杀到感觉手中的匕首都有些钝了的时候,她看到了一顶像轿子一样的东西。 之所以说像,是因为木工极其粗糙,挂着的帘子是草编的,四面还画着跟小学生作品一样的稚嫩的画作。 就没见过这么糙的轿子! 白榆握着匕首,在虚空中狠狠劈了一下。 雪豹的利爪用跟她一模一样的姿势向前一劈,一爪抓开了那挂在轿子前面的草编帘子。 第六十四章 小野人 大眼睛三角形脸的外星生物! 进化到比人类还高级的三头六臂的地球生物! 总之都不会很好看! 在帘子掀开前,白榆设想了这两个可能,也做好了心理建设。 当帘子真的掀开的时候,她还是受到了莫大的冲击。 坐在这粗糙的轿子一样的东西里的,竟然是个人类小孩。 他留着长发,上身没穿任何东西,下身围着树叶做成的裙子,手里玩着一把木剑。 看到白榆,他张开嘴笑,露出一口锋利得跟鳄鱼一样的牙齿。 那笑声极其嘶哑难听,跟脖子被捏住的鸭子发出的声音一样。 “hia——!hia——!hia——!” 白榆愣了一秒,而后将手中的匕首毫不犹豫地刺了过去。 再差一厘米,就要狠狠刺中那个怪异的小孩的脖子了,白榆却像被人施了定身术一样,动弹不得了。 那跟野人一样的小孩眨巴着天真无邪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她。 白榆拼尽力气挣扎,却发现自己动弹不了一丝一毫。 她想说点什么,嘴巴也像被强力粘合剂粘上了一样,上下唇根本分不开。 防护罩失去了威风凛凛的雪豹的轮廓,像一抹散发着淡淡的蓝光的雾一样,虚虚的罩在她的身上。 小野人咧嘴一笑,举起手中的木剑向白榆的眼睛刺来。 完了! 这算是阴沟里翻船吗? 白榆闭上了眼睛。 她没有看到那小野人突然皱了皱眉,伸出来准备刺她眼睛的木剑迅速画了一个圆。 等到她感觉到危险解除的时候,她看到几只巨大的鸟衔着那顶“轿子”飞向了远方。 尖利的哨子的声音自那“轿子”中传来,三声长,两声短。 哨声刚落,发了疯一样前仆后继朝A市方向进攻的沙漠狼群突然整齐划一地调转了方向,跟随着那“轿子”而去。 白榆僵硬的身体逐渐复苏,身上的“雪豹”也逐渐成型。 但其实她不需要战斗,也不需要防护罩了。 狼群并没有攻击她,甚至在路过她身边的时候没有停留一秒。 她就站在那里,看着那些畜生消失在了视野,而后吃下仅剩的那颗能源石维持体力,慢慢朝A市的方向走去。 城楼上的人远远看到她,都沸腾了。 “白榆回来了!” “回来了回来了!” “她一定杀了头狼,那些畜生失去了主心骨,才会自动离去。” “我刚看了异能测试软件,她已经是SR级了,A市的第四个SR异能者,出现了。” “她刚觉醒兽血的时候可被笑话惨了,事实证明,这个异能是最厉害的。” “是,遇到强者就进化得更强,太逆天了。一般不都是遇到强者就等着被吊打吗?” 当白榆走近的时候,大门被打开了。 徐潜和季辰南带头来迎接她。 徐潜握住她满是血污的手: “英雄!” “是我有眼不识泰山,还跟您大小声。” “请原谅我!” 白榆淡淡一笑: “没什么的。” 季辰南看着徐潜的殷勤样就恶心,忍不住落井下石: “你的英雄在城墙外跟沙漠狼殊死搏斗的时候,我让你打开门让她进来,你可是狠狠拒绝了的。” 徐潜知道自己已经跟季辰南结下梁子了,以这个人的小心眼程度,他以后的日子不会好过。 那就破罐破摔,再多得罪他几次吧,至少能出一下心里的恶气。 徐潜:作为一个指挥官,在保护一个人和保护一城的人之间选择保护一城的人有错吗?倒是你,同样作为白榆的追求者,在陈森拼了命放水箭保护她的时候,你在干嘛?为什么不放大招?怕自己力竭而死,是不是?你怕自己死,怕没怕白榆死呢? 白榆脸色一变: “陈森在哪里?” 徐潜叫过来一个小兵: “带白小姐去找陈先生。” 小兵恭敬地朝白榆做了个“请”的动作。 白榆跟着他,匆匆离开了。 季辰南阴沉地看着徐潜: “你不说话是怕别人把你当哑巴吗?” 徐潜冷笑: “我只是怕这么牛的战斗英雄万一一个脑抽看上你了,那她不得亏死?” “还是得提前告诉她某些又帅又有钱又会装深情的男人的真面目,如果这样她还喜欢的话,我也无话可说。” “不过,以我自己对女人的那浅薄的经验来说,她脑抽看上你的几率大约是四十万分之一。” “但你知道的,我是一个喜欢“绝对”的人,这四十万分之一我也必须给它扼杀了,不然我心里不舒服。” 季辰南朝徐潜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而后朝着白榆离开的方向追了上去。 军营里。 陈森躺在木板床上,缓缓睁开了眼睛。 郭诗逸跟欧仲文松了一口气。 终于醒了! 医生说即使他是SR级异能者,身体状态比普通人强很多倍,但要是在一个小时内醒不来的话,也是凶多吉少。 “白榆呢?” “她回来了吗?” 陈森问。 他呼吸急促,说话的声音很小,一看就是内脏严重受伤了。 郭诗逸:回,回来了。 陈森挣扎着要坐起来: “郭诗逸,你知不知道人在撒谎的时候眼神会闪躲?说话会结巴?” 郭诗逸压着他的肩膀,将他压回到床上: “是,我在撒谎!” “你要干嘛?” “你又能干嘛?” “看看你现在的样子,怕是一只没有变异的苍蝇踢你一下,你也会倒在地上。” “求你了,她是为了我们牺牲的,你就保重你自己,让她的付出不要白费,好不好?” 牺牲? 陈森的手一下子抓紧了床单,手上青筋暴起。 “谁牺牲了?” 一个众人都熟悉的声音响起。 “榆姐!” 郭诗逸尖叫一声,扑过去抱住白榆,先是大笑,而后大哭,跟疯了一样。 欧仲文也过去,给了白榆一个拥抱: “谢谢你还活着!” 陈森安静地躺在床上,仿佛刚才那一抓已经耗尽了他所有的力气一样。 他看着那个毫发无损归来的人,嘴角逐渐向上,露出了笑容。 一滴眼泪自他的眼角滑落,流过耳朵,打在了枕头上。 第六十五章 白榆你能不能别这么轴? 白榆看着陈森虚弱的样子,她心如刀绞,恨不得狠狠抽自己几个耳光。 她知道他总是想要保护她,但她还是低估了他能做到的程度。 她上前去,半跪在他的床前,握住他的手: “怎么那么傻?” “我会没有任何把握就往城外跳吗?” “哪里就用得着你救我了?” “把自己搞成这幅样子,你……” 门外的季辰南看到这亲密无间的画面,呼吸一窒。 郭诗逸插嘴: “榆姐,你不知道当时有多恐怖。” “我们从城楼往下看,你都被狼群淹没了,就露半个头。” “我们都觉得你下一秒就要被狼群撕碎,但是都没有勇气冒着内脏破裂、口吐鲜血甚至一命呜呼的风险使出异能。” “只有森哥,他做到了。” “你就不要责怪他了。” 陈森没有血色的唇动了动,用尽力气挤出一个笑: “没事,她没有在责怪我。” “她只是心疼我。” 郭诗逸拍了欧仲文肩膀一下: “兄弟,你说我是不是吃饱撑的?” “为什么要掺和小情侣的事?” 欧仲文同情地看了她一眼: “一不小心,成了他们play的一环。” “尴尬不?” 郭诗逸:尴尬! 白榆原本半跪着握着陈森的手,被他们一调侃,这才发现这场景未免过于暧昧。 她无奈一笑,站了起来: “医生怎么说的?” 郭诗逸:说是没有任何药物可以用,只能靠自己的身体自动修复。 欧仲文:吃点好的,休息休息再休息,到时间就自己好了。 白榆点点头: “我知道了。” “兽潮也结束了,咱们可以回去了吧?” 一直站在门外的季辰南终于找到适合他露面的时机了,他三两步走了进来: “可以回去休息了。” “我派车送你们。” 郭诗逸:那不用,我榆姐一直是坐我家的车,我送他们过去就行。 季辰南想一巴掌抽扁郭诗逸的脸。 这世道真是不行了,走哪儿都有人杠他,走哪儿都有人不给他面子。 他可是季辰南,季氏的季辰南。 “好久没回家了。” “也带我一个。” 欧仲文对郭诗逸说。 郭诗逸拍拍他的肩膀: “那还用你说?” “咱们都是榆姐门下的人,是一伙的。” “自然要干什么都在一块儿。” 郭诗逸出去安排车,欧仲文和白榆扶起陈森,由欧仲文背着他。 虽然欧仲文个子没他高,好在比他胖很多,背起来也不是很费劲。 季辰南跟在白榆身后: “我会给你申请奖章和奖金的。” 白榆:谢谢! 季辰南:这句“谢谢”听起来轻飘飘的,一点份量都没有。 白榆挑眉: “那不然呢?” “我跪下给你磕一个,边磕边说,这才有份量?” “你给我申请的前提难道不是我在城外的浴血奋战?” “换句话说,我的表现够得上那份荣誉,你才能申请,对吧?就算不是你,也会有别人帮我申请,是不是?” “对于这样的举手之劳,你是指望得到什么样的感谢?以身相许吗?我是什么很贱的人吗?” 季辰南变了脸: “白榆你能不能别这么轴?” “我知道你很厉害。” “但是,你真以为人可以靠着实力闯出一片天?” “就算你今天的表现人人都看在眼里,但是,上头也可以什么都不给你,你信不信?” 白榆惊骇地看着他: “我要闯出什么天?” “你们公司雇佣了我,我来打工,拿一份钱养家糊口。” “工作结束,我就回家了。” “如果给我奖章和奖金,那是额外赚到了,如果不给,我赚的钱也够生活了。”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而已。” “你别在那里套着你的思维模式跟我扯东扯西了。” 季辰南不愿相信: “你那么拼命,就是为了拿到工资?” “未免过于敬业。” 白榆:那你非要上价值观的话,我也是为了A市那些瑟瑟发抖地等死的普通人拼命。老板要是嫌我敬业,我以后摆烂就好了。 郭诗逸家的车过来了,白榆去帮欧仲文和司机将陈森小心地扶上车。 然后,她也上了车,再没有看季辰南一眼。 季辰南目送那辆车远去,开始反省。 他没有陈森那种为了她连命都不要的拼劲,被她嫌弃是正常的。 他们青梅竹马、灵魂相通,在一起是正常的。 他为她心动,但他只愿意站在安全区爱她,很多时候,这样的“爱”的确显得廉价。 这么一想,季辰南觉得心里很酸涩。 承认自己不如人,承认自己有一堆缺点,原来是这种感觉。 他讨厌这种感觉! 反省? 他用得着反省? 他可是季辰南! 白榆不跟他在一起,分明就是不知好歹,而陈森那拼了命保护白榆的行为,真的蠢透了,妥妥一个莽夫! 呵,他甚至都不配被叫做莽夫。 哪里有瘦成竹竿一样的莽夫? 之所以留着这个碍眼的家伙,是为了兽潮。 现在,兽潮结束了,就算他是SR级又能如何?北门守卫军中,已经有三个SR级了,少一个也不会怎么样。 是该好好计划一下了。 季辰南阴沉着脸想。 “哥哥!” 季雪扑过来抱住季辰南的腰。 看到妹妹天真无邪的脸,季辰南的心情稍稍好了点: “你怎么来了?” 季雪仰起头冲他笑: “来接你回家啊。” “这些日子你辛苦了!” “我让厨师做了好多菜,庆祝你得胜归来。” 季辰南的指尖点了下她的鼻子: “真乖!” 季雪眯起眼睛,像阳光下舒服地打盹的猫一样。 季氏员工大楼。 郭诗逸家的车到了门口,白榆下车,打开车门,帮着欧仲文将陈森背到了他背上。 郭诗逸关上车门,对司机说: “跟我爸说一声,我朋友受伤了,我去照顾他,晚一点回家。” 司机:可是大小姐,老爷给你设了庆功宴…… 郭诗逸打断他的话: “让他明天再设一场庆功宴吧。” “不会连那点钱都舍不得吧?” 司机:…… 白榆:其实不用你照顾的,你回去休息就好。 郭诗逸:我知道,但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只想跟你们待在一起。别赶我走,榆姐。 经历过兽潮的守卫军,怕是多多少少都会有心理创伤。 白榆叹了口气,由她去了。 第六十六章 模范家长 白榆按了下陈森家的门铃。 门迅速打开,正中间的是陈叔,他轮椅的左右两边是两个女孩子,朴朴和欧仲武。 没有人敢告诉陈叔关于陈森受伤的事,因此,门刚打开的时候,他是微笑着的。 看到儿子在欧仲文的背上,脸苍白得跟纸一样,他脸上的笑容僵了。 “怎么回事?” “进来,快进来!” 他急忙用手去推自己轮椅的轮子。 “陈叔!” “我来就好!” 欧仲武迅速推着轮椅,让开了路。 欧仲文将人背了进去,放在了床上。 “谢谢你!” 陈森虚弱地说。 欧仲文扶了扶眼镜: “嗨,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一点小事,别谢来谢去的了。” 看到儿子至少能说话,陈文恪略略放了心。 “森森受伤了?” “伤哪儿了?” 他问。 陈森:没什么的,爸爸,就是体力消耗得太狠了,休息几天就好了。 陈文恪叹气: “你小子!” “这是糊弄三岁小孩儿呢?” “单纯体力消耗能让你连路都走不了?” 白榆咬着下唇,走到了陈文恪面前: “陈叔,森森都是为了救我,才成这样的。” “他内脏受伤了,医生说没有药物,只能靠自身慢慢修复。” “估计会花很长一段时间。” 陈文恪:内脏受伤?这得多疼啊! 陈森怕他爸爸为难白榆,赶紧说: “其实还好,虽然没有治疗的药物,但有止疼药。” 白榆更加内疚了: “叔叔,你骂我吧。” “如果不是因为我,他不会……” 陈文恪做了“停”的手势: “小榆你不要说了。” “森森既然在他自己和你之间选择救你,那我这个做父亲的又有什么好说的呢?” “总不能让我儿子违背自己的意愿吧?” “他是独立的个体,不是我的附庸,我没有那个权力要求他那么做。” 陈森眼睛有些湿润: “谢谢爸爸!” 陈文恪:这有什么好谢的?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好了,你们休息,我跟朴朴和仲武去做饭。小榆,辛苦你给客人们倒点水喝。 白榆抹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流出来的眼泪: “好的,陈叔。” “辛苦你们。” 她给每人倒了一杯白开水。 郭诗逸端着杯子,还在回味刚刚听到的话: “天呐,这个世界真的有觉得子女是独立的个体,而不是自己的附庸的家长吗?” “真的有不管子女做什么,都表示尊重的家长吗?” “我爸只要我晚回家十分钟,就会让人夺命连环call。” “你们知道吗?有次我去看电影,手机静音了,等我看手机的时候,发现有五十个未接来电。” 白榆:还好吧,我要是手机静音了,我爸打了五个电话给我但我没接的话,那迎接我的就是五十拳了…… 她随口这么一说,一抬头,却看到了两双惊诧的眼睛。 郭诗逸:榆姐,这是真的吗? 欧仲文:难怪咱们高中那会儿,好几次看到你鼻青脸肿的。我问你怎么了,你还说是跟小混混打架受伤的。现在想想,以你的身手,学校里个子最高最凶残的男生都被你揍得嗷嗷叫,那些营养不良穿豆豆鞋的精神小伙哪是你的对手啊。 陈森有些担心地看着白榆: “别说这个话题了,好吗?” 白榆冲他摇摇头: “没关系的。” “如果我现在依然很菜,那我会很怕提起往事,因为潜意识里会觉得往事会重演,而我无能为力。” “但是!” “现在的我是什么啊?” 陈森很配合地说: “SR级异能者!” 白榆:对,SR级异能者,A市只有四个的SR级异能者,我占了四分之一。我会怕往事重演吗?重演又能如何? 她握住拳头,一拳击打在空气里。 陈森虚弱苍白的脸上露出笑容。 他眼睛里的欣赏和喜欢,真的是要溢出来了。 陈文恪估计没少看到他儿子用这种眼神看白榆,所以,即使儿子为了白榆受伤,他也不会去责怪她。 那不是两头不讨好的事吗? 郭诗逸:这么说,这是真事?真的是真的?榆姐,我的榆姐,你受苦了。 她过去抱住了白榆。 欧仲文站在原地,也张开了手臂,用朗诵诗的方式抑扬顿挫说: “啊!榆姐,我的榆姐!” “我也要抱你一下。” 众人都被他搞怪的样子逗笑了,有些凝重的气氛立马轻松了起来。 郭诗逸叹气: “如果我爸哪天也想通了,不干涉我了,我该是多么幸福的小女孩啊。” 欧仲文小心翼翼地举手: “诗逸姐,我能问一个问题吗?” 郭诗逸:你问。 欧仲文:你得先保证不打我才行。 郭诗逸:放心吧,不打你。 欧仲文:听起来,你爸爸管你管得很严。你是怎么做到在被管得那么严的情况下,还交了十个男朋友的? 郭诗逸刚刚喝下去的水一下子给喷了出来: “小胖子,谁跟你说我交了十个男朋友的?” 欧仲文:学校里大家都这么说啊,注意,是同时跟十个男朋友交往哦。 郭诗逸“啪”地一声把杯子放在了桌子上: “你个小胖子,看你外表以为是个老实人,没想到竟然是个长舌八卦男。” “就是因为你们这些人,搞得我都找不到高质量的联姻对象。” “他们以为我这个派对女王玩得有多花呢!” “你们这种人,我见一个杀一个,也算是替天行道了!” “给我过来,伸长脖子等我砍你一刀。” 欧仲文推了推眼镜,警惕地朝后退: “砍一刀?你当我是拼夕夕啊?” 郭诗逸跳起来去抓他: “今天你不是拼夕夕也得是!” 两个人绕着沙发转圈。 欧仲文:所以你没有交过男朋友了? 郭诗逸:切!我又不是你!姐这么受欢迎怎么可能没交过男朋友?可姐也只是正常交往过三个男朋友好不好?三个,正常交往,不是跟十人同时交往。懂? 欧仲文:姐你才十八岁,交过三个男朋友已经很“海王”了…… 郭诗逸抓起一个抱枕砸了过去: “这就海王了?” “你个没见过世面的小胖子!” 第六十七章 空间里囤的菜 正闹得不可开交,陈叔来了。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白榆: “小榆,你来一下。” “找你有点事。” 什么事呢? 白榆有些疑惑,但还是走了出去。 陈叔压低声音说: “我不知道你们今天就能回来,也没有准备什么。” “家里的菜,不是很够了。” “你离开的时候,不是说你那小菜园,种了些东西?” “现在有收获吗?” 白榆这几天在守城门的时候也没忘了管理空间,确实收了很多菜,都囤着呢。 空间的保鲜功能简直太牛了,几天过去了,那些菜还跟刚收的时候一样。 她也小声说: “有的!” “我去下阳台,一会儿拿出来。” “你就说是你买了放在那里,结果给忘掉了。” 陈文恪点点头: “就这么着!” 他提高了音量, “小榆,我突然想起我早上买了些菜回来,放阳台上了。” “你去帮忙拿过来,好不好?” 白榆也大声说: “没问题!” “这就去!” 还好,这房子的阳台是用磨砂玻璃做了隔断的,在外面看不清楚。 白榆躲在玻璃后,从空间里拿出了好多东西。 嫩嫩的大白菜、翠绿欲滴的菠菜、胖乎乎的土豆,还有两根长长的新鲜甘蔗。 她拎着东西开心地出来: “陈叔,你还买了甘蔗啊?” “好久没吃甜的了,好馋!” “我削了皮给大家吃吧?” 陈叔点头: “茶几底下有刀。” “慢慢削啊,小心切到手。” 白榆:知道啦! 陈森躺在那里看他爸和白榆联合起来演戏,想笑又不敢笑,憋得他肚子一阵抽疼,也不知道是扯到了哪个脏器。 白榆走过去,笑着拧了一下他的耳朵: “悠着点吧你。” 陈森躺平了,大口呼吸以缓解疼痛: “嗯!” “知道了!” 白榆过去坐下,拿个刀削甘蔗皮。 欧仲文由衷地赞美: “这甘蔗是真新鲜啊!” “我都有多少年没见过这么新鲜的甘蔗了。” “瞧这皮水灵的,跟刚砍下来的一样。” 小伙子好眼光啊! 确实跟刚砍的没区别! 白榆心想。 削好皮,她将甘蔗切成了一小段一小段的,盛了两盘。 一盘放在他们几个这里,另一盘她端到厨房,给陈叔和朴朴欧仲武吃。 看到他们在忙,白榆也想帮忙。 欧仲武捉住她的手,将她推了出去: “干嘛呀?” “都辛苦了这么多天了,你就歇着吧。” “做饭这种小事就交给我们好了。” 白榆无奈地笑了笑,不再坚持了。 欧仲文一边啃甘蔗,一边竖了个大拇指: “榆姐你真是这个!” “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怎么我就一点都没想起去厨房帮忙呢?” 欧仲武笑: “因为你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脑子里有个根深蒂固的陈腐观念,觉得君子就应该远庖厨。” 郭诗逸做出痛心疾首的样子: “朋友,你怎么可以这样?” “哪个好男人不会做饭啊?” “这是传统美德,怎么能丢了?” “你这样是没有好女人愿意娶的。” “等着孤独一辈子吧!” 欧仲武被逗乐了。 她捂着嘴“吃吃”地笑,而后就转身进厨房去忙乎了。 欧仲文看到他姐自从来到这里以后笑容多了起来,心里也是替她高兴。 他一高兴,就喜欢瞎说八道。 “诗逸啊,这么甜的甘蔗都堵不住你的嘴吗?” “我去找个马桶搋子好不好?” 郭诗逸干呕了一下: “吃东西的时候不要说恶心吧唧的东西。” 欧仲文觉得自己找到了对方的命门: “榆姐啊,这甘蔗有点黄。” “你说种甘蔗的人是不是经常往地里撒尿,才给染成这样的?” 郭诗逸把吃剩的甘蔗砸了过去,正中小胖子的脑袋。 新一轮的他逃,她追,他插翅难飞上演。 小胖子捂着脑袋边跑边尖叫: “啊啊啊啊!” “你破防什么啊大小姐?” “庄稼都是这样种出来的。” “甚至浇的并不是尿,而是大粪水啊啊啊啊啊!” 郭诗逸又干呕了一声。 白榆无奈: “诗逸你这是代入什么了?” “该不会觉得你吃的就是浇在地里的那些玩意儿吧?” 郭诗逸:呕——!榆姐,我谢谢你! 白榆:清醒一点,土吃的是那些玩意儿,你吃的是甜甜香香的甘蔗。看一看,很正常的甘蔗的颜色。闻一下,清甜的香味,对不对?把你脑子里的其它想法给扔掉,扔掉,统统扔掉! 郭诗逸晃了晃脑袋: “好,统统扔掉!” 欧仲文贱兮兮地又凑过来了: “诗逸姐,你记不记得咱们学校有个男生在校运动会的时候大小便失禁,排泄物从腿上流下来,灌到袜子里,他还继续比赛……你现在吃的,跟糊他一腿的那些东西的颜色特别像。” 郭诗逸握紧拳头,狠狠摇了下脑袋: “不是!” “跟我没关系!” “不许想了!” “扔掉扔掉,统统扔掉!” 她的脸上露出笑容, “榆姐,你这方法太有效了!” “小胖子,你恶心不到我了!” “略略略略略!” 这个时候,厨房门开了。 欧仲武端了个大托盘,朴朴端了个小托盘出来。 “开饭了!” 朴朴说。 白榆和郭诗逸帮忙摆盘。 醋溜白菜、姜汁菠菜、炒鸡蛋、孜然土豆、榨菜肉丝汤,虽然比较素,但卖相都非常好。 “炒鸡蛋和姜汁菠菜是我做的。” “白榆姐姐,你尝尝看。” 朴朴骄傲地说。 白榆:哇,我们朴朴真厉害。等我给陈森哥哥夹点菜,就尝你的手艺。 她拿起筷子,夹了一碗菜,盛了一碗饭,端了过去。 陈森挣扎着坐了起来。 白榆帮她在身后垫了个枕头。 “能不能行?” “我喂你吧?” 陈森笑着摇头: “我感觉到了家里就好多了。” “你快去吃吧。” “我自己可以。” 为了让白榆放心,他夹了一筷子菜放到了嘴里。 白榆这才过去,跟大家坐在了一起。 “来,大家快吃。” “都饿坏了吧?” 陈叔拿起了筷子。 白榆夹了一小块鸡蛋放到嘴里。 朴朴有些紧张地看着她。 白榆冲着她笑了下: “哇,炒得好嫩,好好吃啊!” “朴朴真厉害!” 朴朴的眼睛都笑弯了: “那你再尝尝姜汁菠菜。” 白榆又吃了口姜汁菠菜,然后又是一通夸。 朴朴开心地冒泡。 第六十八章 几家欢乐几家愁 欧仲文喝了口榨菜肉丝汤,舒服地直叹气: “在西门的时候,我真的以为再也回不来了。” “我们要迎接的那可是兽潮!” “在灾难片里,哪场兽潮不是给人类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啊?” 陈森点头: “对!” “一般兽潮过后,就只剩主角和一条狗了。” 郭诗逸若有所思: “其实,这次如果没有榆姐,可能咱们这个城市比灾难片还惨。” “那些沙漠狼迟早会将城门啃破,冲进来,对普通民众发起攻击的。” “以它们的数量,将这里全部的人都吃了恐怕都不抵饿。” 朴朴眨巴着大眼睛: “姐姐你好厉害!” “你是拯救了一座城市的大英雄!” 白榆摆摆手: “不提了!” “都过去了!” 陈文恪:军方和你任职的季氏应该表彰你。 欧仲文:最好发点钱,然后你请我们大家吃帝王蟹。我从来没吃过帝王蟹,看网上那些博主吃得那么香,我只能默默跟着流口水。 大家都被他的话逗笑了。 白榆举起手中的水杯: “来我们干一个!” “庆祝我们大家劫后余生!” 劫后余生! 可不是嘛! 这是多么值得庆祝的事啊! 众人纷纷举起了手中的杯子。 “干杯!” 季宅。 季雪指挥着佣人们上菜: “哥哥的那份牛排要七分熟!” “沙拉里放一点点酱汁就好!” “汤里的盐要少!” “那套银餐具呢?我在拍卖会上买到的那套!哥哥最喜欢了,拿过来吧。” 其实,这些事厨师和管家都知道。 他们在季家这么多年,怎么可能不清楚自家少爷的饮食习惯? 季雪也知道他们知道,但不这么做的话,哪能表现出她对哥哥的重视呢? 季辰南一脸宠溺地看着她在那里瞎忙乎,没有阻止。 他当然知道季雪这么做的目的,他表示很受用。 这才是女孩子该有的样子嘛,柔软、娇俏、有点浅薄、不太聪明,笨笨惹人怜爱。 他以后估计也会找一个这样的老婆,但是目前,他克制不了自己想靠近白榆的心。 白榆要是能跟他的乖乖妹妹学学的话,那就太好了,可惜她永远是那副拧巴样。 贝蒂娜匆匆赶来,她穿着超紧身的健身服,曲线毕露。 季雪随口问: “妈妈,你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健身吗?” 贝蒂娜变了脸: “别瞎说!” “一天也就去两小时而已。” “你们先吃,我换个衣服马上过来。” 突然被妈妈呛,季雪委屈地过去,坐在季辰南旁边,抱住他的胳膊。 季辰南看着贝蒂娜离开的背影: “你妈妈这是怎么了?” “你也没说什么啊。” 季雪摇摇头: “估计又跟她一起健身的那些朋友吵架了呗。” “感觉她们这群中年妇女比年轻人还麻烦。” “我们最多比一比谁更美,更受男生欢迎,她们要比的那就多了。” “老公爱不爱你,孩子有没有出息,皱纹多还是少,白头发有几根,甚至晚上睡眠好不好,都能形成歧视链。” “有次我听我妈给人打视频电话,被对方嘲笑老是失眠,她当场翻脸,揭对方老底,说她老公是个阳痿男。” 季辰南叹气: “可真够无聊的。” 季雪:可不是嘛!我还劝我妈不要跟那些人来往了,自己去逛逛街买买买也很开心,她偏偏不。 季辰南摸摸她的头: “大人的事,你别管了。” “他们看着厌烦,其实应该是乐在其中的。” 季雪点头:嗯!我明白的,一个人待着太寂寞。跟那些人在一起,就算是吵架,好歹也有对手。 菜上齐了,季雪对季辰南说: “哥,你快吃。” “多吃点。” “这些日子在军营那边肯定吃不到好吃的,你看你都瘦了。” 季辰南拿起刀叉: “那我就不客气了,真的很饿。” 季雪:哎呀,客气什么,吃,我陪你吃。 她也拿起了刀叉。 贝蒂娜换好家居服,出来就看到季辰南跟季雪在那里吃饭。 她说了让他们先吃,但真的看到他们不等他,心里还是不舒服。 这个家真的无人在意她,更没有人会把她当一回事。 还好,她还有点精神寄托,不然真的要疯掉。 “妈妈,赶紧过来。” 季雪做出可爱的模样,朝贝蒂娜招手。 季辰南没什么表情的朝这里看了一眼。 贝蒂娜勉强挤出一个假笑,走过去坐下: “辰南你辛苦了。” “你爸爸把守卫城门的任务交给你的时候,听说还有反对的声音。” “这下狠狠打了他们的脸,给你爸爸长了脸了。” 季辰南:谢谢你这么说。 在这个家里,她永远都在热脸贴别人冷屁股! 真是受够了! 当初她费尽手段嫁入豪门,可不是为了过这种日子。 贝蒂娜收起了笑容,默默切着面前的牛排。 跟以往一样,季雪努力活跃着用餐气氛,一会儿跟她妈妈说几句话,一会儿问季辰南一个问题,一顿饭总算不至于太尴尬。 就在众人刚吃完的时候,管家突然过来: “董事长回来了!” 话音刚落,就见季明城大步走了过来。 餐厅里除了季辰南,都站了起来。 “儿子,干得不错!” “爸爸为你骄傲!” 季明城连椅子靠背带人一起抱住季辰南。 季辰南皱着眉推开: “我们在吃饭。” “你吃不吃?” 贝蒂娜赶紧对佣人说: “再去拿套餐具,加几个菜。” 季明城直起身子: “不用了,我吃过了。” 然后,他在季辰南的旁边坐了下来: “跟爸爸讲讲兽潮到来的时候具体发生了什么事。” “听说有个叫白榆的女孩特别厉害,是不是?” 季辰南:你都能听到白榆的事,证明关于兽潮的事也知道的差不多了,就不用我再费口舌讲一遍了。 季明城:我跟我儿子聊聊天,不行啊? 季辰南:改天吧,我真的很累。 季明城点点头: “辛苦你了,去休息吧。” “改天咱们好好聊聊。” 季辰南站起来,突然想起一件事: “我觉得我们应该给白榆一个青龙勋章,再从“勇士基金”里拿出一部分奖金给她,你觉得呢?” 第六十九章 垃圾基因 季明城努力回忆着: “这个名字为什么这么熟悉?” 季辰南:爸爸,她就是你让我一定要招进咱们公司的,一个人的战斗力抵得过一支军队的近战之神。 季明城露出有些促狭的笑容: “不止吧?” “她还是那天在城楼上凑到我身边跟我说话的短发女孩吧?” “怎么了?她是在跟我示好?” “拒绝了你,她后悔了?” 季辰南闭上眼睛,长长叹了口气。 他知道在白榆眼中的他是什么样子了! 就是此刻的季明城的样子啊,高高在上,自信到离谱。 因为母亲的早逝,他对这个父亲一直不冷不热的。 他始终觉得,如果父亲没有左一个右一个的找情妇,纵容情妇对他妈妈不敬,他妈妈即使得了绝症,也不会那么早就离世。 虽然那个跑到公司对他妈妈大放厥词的情妇被年幼的他当场刺死,但依然解不了他心头的恨意。 他告诉自己,永远不要成为父亲那样的男人。 但基因这东西真的很神奇,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有了三分季明城的样子了。 如果白榆能听到季辰南的心声,肯定会告诉他,季少您谦虚了,您哪是三分像季董啊,是百分百复制了季董好不好? 季明城不明所以: “小南,你干嘛闭着眼睛?” “不舒服吗?” “我让医生过来给你看看。” 季辰南原本就烦躁的心更加烦躁了,他没有回头,朝后面摆了摆手: “我很好!” 看到儿子离开了,季明城的目光收了回来: “小雪最近好吗?” 季雪过来,抱住季明城的脖子撒娇: “我很好,爸爸。” “你好吗?” “工作顺利吗?” 季明城浅浅一笑: “很顺利!” “我跟妈妈有点事要聊,你自己玩好不好?” 不等她回答,季明城就站了起来。 季雪赶紧放开了他。 “贝蒂娜,到我书房来一下。” 季明城往楼上走。 书房? 为什么要去书房? 是要谈正经事,还是,他要玩什么花样? 贝蒂娜有些忐忑地跟了上去。 她回头看了女儿一眼。 季雪冲她做了个“加油”的手势。 贝蒂娜的脸有些烧。 这小丫头,学坏了! 但是,确实需要加油。 这是这几年以来,季明城唯一一次主动找她。 这个机会,她得抓住了。 一进书房,贝蒂娜就主动揽住了季明城的腰,仰起头准备吻他。 下一秒,她就被季明城狠狠推了出去,跌倒在了地上。 “明城?” “你这是怎么了?” 贝蒂娜很生气,很委屈,但她不敢表现出那么强烈的情绪,只是楚楚可怜地看着他。 对于她来说,季明城就是皇帝,她就是依附着他生存的妃子。 皇帝可以犯错,但给妃子十个胆子,也不能冲着皇帝大叫大嚷,否则轻则身死,重则被诛九族。 在A市,季明城就是有这样的实力。 “怎么了?” 季明城冷笑一声, “进来吧!” 管家进来,彬彬有礼地鞠躬: “老爷!” “夫人!” 他好像根本看不到贝蒂娜狼狈地倒在地上,头发散开了,胳膊上有擦伤。 季明城:这个女人问我怎么了,你去告诉她。 管家走过去,将手中的信封打开,把里面的照片拿出来递给贝蒂娜: “给您!” 贝蒂娜一看到照片,吓得手一抖,把照片都扔在了地上。 几十张照片散落在了地上,每张照片上都有她,还有一个肌肉发达的男人。 他们在健身房的换衣间拥抱、亲吻、甚至做出更过火的动作。 更致命的是一组在酒店的照片,两个人赤裸相对,脸部清晰得跟拍电视剧一样,完全否认不了。 季明城冷笑: “这是兽潮来的那天的照片。” “我儿子带着人在城楼上浴血奋战,保护的就是你们这样,所谓的“大众”。” 贝蒂娜跪着爬了过来,抱住季明城的腿: “原谅我一时糊涂,明城。” “我,我只是被那个男人蛊惑了。” “该死的人是他!” 季明城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是吗?” “他不是你一生的挚爱吗?” “不是他让你死水般的生活有了乐趣吗?” 这是她给那个健身教练发的微信的内容。 季明城竟然知道了。 也就是说,他什么都知道了。 贝蒂娜忍不住全身发抖。 “现在才知道害怕,是不是晚了点?” “是什么让你觉得,你给我戴绿帽子,我是不会知道的?” “在你眼中,我季明城就是那么没用的人?” 季明城看着这个浑身发抖,眼泪鼻涕糊了一脸的女人,眼底是不加掩饰的的厌恶。 “真脏!” 他一脚踹开了她。 贝蒂娜被踹翻在地后,再次忍着剧痛顽强地爬了起来,抱住了季明城的腿: “明城,看在我们夫妻这么多年的份上。” “放过我好不好?” “我知道我淫荡,我下贱,我让你蒙羞,但也不能完全怪我是不是?” “你曾经那么爱我,对我那么好,可是这几年,你看都不看我,也不回家,我,我真的很寂寞。” 季明城:我连不想看到一个失去了青春的黄脸婆的资格都没有吗?我可是季明城,就连这个城市的最高长官,也是我安排的人,我没开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已经是我洁身自好了。嫁给了我,是你三生修来的福。你不老老实实坐豪车住豪宅,跟朋友逛街买买买,当好你的季夫人,还给我提上要求了?” 贝蒂娜吓得上下牙齿都在打架: “对不起,明城。” “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不是在跟你提要求,我只是想让你看在多年夫妻,我还给你生了个孩子的份上,怜惜一点,只要一点点就行。” 季明城:生了个孩子?你不提还好,既然你要提,那我告诉你,带着你这种贱女人的的垃圾基因的孩子,我是真的不稀罕。万一她出嫁以后,也搞出这样的事,让我的面子往哪儿搁? 意识到事情不对劲,偷偷躲在门外听墙角的季雪听到季明城的话,血一下子凉了。 第七十章 丢下去喂狗 “人呢?” 季明城问。 管家拍了两下手掌,两个一直站在窗口的保镖将一个巨大的行李箱推了过来。 贝蒂娜吓了一跳。 她刚刚一进门就想着讨好季明城了,根本没发现这房间里还有两个人。 行李箱被缓缓打开,里面是一个被捆成了粽子,嘴巴被胶带牢牢粘住的男人。 贝蒂娜腿一软,瘫坐在了地上。 管家使了个眼色,保镖撕掉了男人嘴巴上的胶带。 终于能说话了! 男人苦苦哀求: “季董,季董你饶了我吧。” “不是我的错啊,是这个女人她拼命勾引我的。” 管家开口了: “就算这个女人是九尾狐转世,你也应该知道,她不是你能碰的人。” “管不住下半身,还要甩锅给女人,你是真的下流。” “夫人,您跟这样一个男人有染,不光是在侮辱董事长,也是在侮辱您自己。” 贝蒂娜爬过去,狠狠抽了男人几个耳光: “你说你爱我,你说你性冷淡多年,只有我能让你的身体有反应。” “你说要跟我一生一世的。” “现在说的又是什么屁话?” 男人捂着脸: “我没说过,你不要瞎编。” “也不照镜子看看自己,大妈一个,过不了几年就要绝经了,配被人喜欢吗?” 贝蒂娜绝望地大叫一声,对着男人又踢又打。 季明城看着她失控的样子,轻蔑一笑: “贝蒂娜,你年轻的时候为了跟我在一起,踹掉了卖血养活你的前男友。” “你很清楚自己需要的不是虚无缥缈的爱,而是实实在在的物质条件。” “现在怎么了?年纪大了,反而越活越回去了?” “追求所谓的真爱了?” 管家:夫人是舒服日子过久了,忘了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水深火热了。 贝蒂娜:管家,我求您别落井下石了,好吗? 季明城脸色一变: “精神状态那么好?还有精力指摘人。” “你们俩,把这个男的给我丢下去喂狗。” “我看夫人还有耍嘴皮的力气没有。” 两个保镖一个抱头,一个抬腿,将男人抬到了窗户边。 现在,贝蒂娜明白为什么季明城要在书房安排这样一场戏了。 因为书房的窗户下,养了五条罗威纳。 季明城曾经有段时间很喜欢烈性犬,就让人买了五只罗威纳幼犬来玩。 他对宠物的兴趣跟对人一样,来得快去得也快,没等那五只罗威纳长大,就将他们抛在了脑后。 尽职尽责的管家让人将它们养在了花园,现在已经都是成年犬了。 这种犬成年以后,一只干掉一个成人不成问题,更何况是五只。 贝蒂娜吓得手脚冰凉、浑身发抖: “不!” “不要!” 季明城冷哼一声: “要不要可不由你!” “给男的身上开几个洞!” “罗威纳每天都吃得很饱,不一定想狩猎,但是,如果猎物身上有血腥味,那就不一样了。” “血腥味会把他们体内的嗜血因子调动出来!” 男人惊呼: “季明城你好歹毒!” “你不是人!” “你不得好死!” 管家过去,亲自拿着刀,从男人的嘴角割到了耳朵边。 季明城露出了欣赏的笑。 男人又害怕又疼,两眼一翻,昏死了过去。 季明城:呵,晕了?便宜他了。 管家:没关系的老爷,等到罗威纳撕咬他身上的肉的时候,他自然会醒来。 两个保镖将男人从窗口丢了下去。 很快,楼下就传来了恶犬撕扯东西的声音。 男人的惨叫声再次响起,声音一开始很大,很快就变弱,直至消失。 然后,季明城阴沉地看向了贝蒂娜。 “不要!” “别杀我!” 贝蒂娜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了,吓得瘫在地上瑟瑟发抖。 季雪想给季辰南打个电话,却发现自己的手机没带来。 她不顾一切地向季辰南房间的方向飞奔而去。 这是她第一次恨这个家这么大! “砰砰砰!” 季雪死命砸门, “哥哥,哥哥!” “救命啊!” 想要睡一会儿,却郁闷的睡不着的季辰南立刻下床来开门: “小丫头,你最好真的有事。” 季雪扑进了他怀里,满脸都是泪: “哥哥,救救我妈妈!” “爸爸要把她扔下去喂狗。” 而就在这是,两人清晰地听到了贝蒂娜的惨叫声。 这房子是真的不隔音! 季辰南急忙朝声音的来源地冲了过去,季雪跟着他跑: “哥哥,在书房!” 季辰南一脚踹开了书房的门,看到贝蒂娜躺在地上。 嗯,还好,还活着。 季明城看了季雪一眼: “丫头,你给你哥通风报信去了?” 季辰南:不应该吗?她要救她的妈妈。 季明城:如果是你救你妈妈,我会很感动。这样的女人也值得被救?季雪,你站错地方了。 季雪扑过去,抱住瑟瑟发抖的贝蒂娜: “爸爸,就算我站你那边,你还会喜欢我、信任我,对我好吗?” 季明城摇摇头: “我看见你,跟看见你妈妈一样恶心。” “从来没有女人敢背叛我,从来没有!” “来人,把她们两个……” 季雪绝望地看着季辰南: “哥哥救救我们!” 季辰南惊讶地看着季明城: “你是不是疯了?” “你恨这个女人我可以理解,可小雪是你的女儿,她身上流着你的血。” 季明城:别紧张,儿子,我没打算把她们丢下去喂狗。虽然人人说我丧心病狂,但我还是没有丧心病狂到那个程度。把她们关到花园里的那个小院里去,没有我的命令,永远不许出来! 两个保镖一个抓着季雪的胳膊将她从地上提了起来,另一个直接把吓瘫了的贝蒂娜扛在了肩上。 季辰南过去,一脚将保镖踹翻在地: “敢这么粗暴的对大小姐,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吗?” 保镖吓得爬起来跪在了地上。 季雪扑过去紧紧抱住季辰南的腰,抱住了她唯一的救命稻草。 那个扛着贝蒂娜的保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怕季辰南也过来踹他一脚。 SR级异能者的一脚,可不是他能抗住的。 第七十一章 连宠物都不如 贝蒂娜倒挂在那里,金色的长发垂下去,落在了地面上。 她向着季辰南伸出手: “小南,救救我!” “救救我们!” “不要把我们送到那个小院去。” “那里死过好多个人,我害怕。” 季雪的身体一阵剧烈的颤抖,将季辰南抱得更紧了。 季明城看着他的儿子: “不要给这个女人求情,或者去死,或者去小院,她只有这两个选择。” 季辰南看了眼贝蒂娜。 季雪啜泣着,小声祈求: “哥哥,救救她!” “求你!” 季明城:小南,你不是最讨厌这种没有道德底线的人吗?她跟当年找你妈妈要求她让位的那个女人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吗? 季辰南变了脸: “你还有脸说这事?” 季明城尴尬一笑: “我是怕你为难我。” “所以提醒你一下。” 季辰南看了眼那个扛着贝蒂娜愣在那里的保镖: “还不快滚?” “别站那儿碍眼!” 季明城摆了摆手,保镖会意,扛着人就往外跑,生怕季辰南反悔了来抢人。 贝蒂娜徒劳地向前伸出手: “救我!” “小雪,求你哥哥救我啊!” 季雪张了张口,还没开口说话,就被季明城制止了。 “我留下你,已经是看你哥的面子了。” “如果你执意要保你那个寡廉鲜耻的母亲的话,就去给她作伴吧!” 季雪的泪无声无息地流着,她看着这个绝情的男人: “可是爸爸,为什么你就能有那么多的女人,而妈妈不能犯一次错呢?” 季明城骇笑: “婊子生的女儿,果然不能指望太多!” “好蠢!” “太蠢了!” “我能有那么多女人,是因为我是季明城。” “你妈妈不能犯错,是因为她不是季明城。” “懂了吗?” 他的话,让季雪如坠冰窟。 今天之前,她知道在季明城的心中她没那么重要。 今天,她领悟了,岂止是不重要,根本就是个随时可以丢弃的小摆设,连宠物都不如。 季明城指着季雪: “我警告你,不许靠近那个院子。” “如果被发现一次,你就直接从这个家里滚出去。我也会发布跟你断绝父女关系的声明,当你不再是季明城的女儿的时候,你看看还有谁会理你。” “以后我回家的时候你给我躲得远远的,不要让我看到你。” “否则我不能保证你的安全。” 季辰南:你不是不爱回家吗?以后能不回来就别回来。还有,不许带你的那些女人来这里。 季明城一愣: “小南,按照规矩,我的妻子就应该住这里啊。” 季辰南冷笑: “规矩?别装了,你什么时候是守规矩的人了?” “还有,你又要结婚了?” 提起这事,季明城明显开心了起来: “是的!” “对方是个植物学教授,比我小五岁,有文化,有内涵……” 季辰南皱眉: “我并不想知道。” “非得结婚吗?” “你这辈子到底打算结多少次婚?” 季明城摊手: “我也不知道。” “高兴就结了。” “儿子,这个,你是不是有点管得宽?” 季辰南冷笑: “谁爱管你?” “我只是再提醒你一次,不许再让其他女人住进来。” 季明城:但是,如果让我明媒正娶的妻子住在外边的话,我会有一种自己没结婚的错觉…… 碰上季辰南的杀人目光,季明城立刻转变了: “住外面!” “必须住外面!” “不能让她打扰到我儿子!” “我儿子可是SR级异能者,要一个人待着修炼升级。” 季辰南:修什么炼?你当自己看修仙文呢?我累了,回去休息了,再见。 他将季雪抱了起来。 不是公主抱,而是抱小孩的那种姿势。 刚刚他就注意到了,季雪的身体在打摆子,不知道是冷的,还是吓的。 季明城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 “管家,少爷如果结婚了,应该会很带小孩吧?” 管家毕恭毕敬地说: “看起来确实如此!” 季明城有些烦躁地叹气: “可他连个女朋友都没有!” “比他小的栾平都要结婚了,老栾这些日子只要遇到我,就嘲笑我,问我们季家是不是要绝后了。” “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都当爸爸了。” “这个儿子什么都好,就是不开窍。” “据说他去会所就是喝酒,那些美貌的陪酒的,他碰都不碰。” “这是什么毛病啊?” “该不会……” 管家截住了季明城的话: “不至于,老爷。” “不然我们直接选一个门当户对的新娘,给他们领证再办个婚礼得了。” 季明城笑: “老东西,又胡说八道了。” “这小子是由我们摆布的人吗?” “当初说服他去“选妃”,就已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了。” “结果选出来一个不愿意跟他结婚的。” 管家:我想想办法,让白榆嫁过来。 季明城:你有那本事?你知道白榆现在有多厉害吗?她是异能者,跟小南一样的SR级异能者。 管家:事在人为嘛,我们试一试,不试怎么能知道呢? 季明城:虽然我觉得你不会成功,但你不妨一试,万一成功了呢。 管家:谢谢老爷,那我就放手去做了。 季辰南的房间。 季雪站在窗口,扒着玻璃往花园里看。 季辰南太累了,躺在床上眯了一会儿。 睁开眼睛,他发现季雪还在那里。 “别看了!” “在这里什么都看不到。” 季雪回头,满脸都是泪水: “哥哥,我妈妈会不会害怕?” “会不会熬不过今晚就……” 季辰南皱眉: “小雪,我跟你说过的,我对你妈妈没有任何的好感。” “现在我很累,特别累。” “我能不听你对她的担心吗?” 季雪觉得委屈,但她知道这是事实。 天地良心,谁会喜欢自己爸爸的小老婆呢? 没有嫌弃她这个流着小老婆的血的妹妹,已经是季辰南最大的仁慈了。 “哥哥,我能睡你房间吗?” “就跟小时候一样。” “我一个人不敢睡。” 季辰南点点头,拍了拍自己身边的位置: “过来!” 第七十二章 白巧龙井煎茶 季雪的头贴在季辰南的胸膛,眼泪无声无息地流了出来,将他睡袍洇湿了一大片。 季辰南感觉到有些不舒服,但还是很快睡着了。 他太累了! 第二天一早,白榆接到了季辰南的电话,说季明城和一些专家请她去季氏喝喝茶、聊聊天。 还说这关乎她是不是能获得勋章和奖金的事,让她务必要去。 甚至委婉地提醒她,可以适当夸大自己,反正当时她一个人冲进了兽群,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知道他是好心,白榆跟他说了句谢谢。 她带着朴朴去了陈森家,看陈森的状态比昨天好了点,就将朴朴寄放在那里,去了季辰南给的地址。 楼顶花园。 这里四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植物,还有人工制造出来的小瀑布,水流很清澈。 摆放了许多竹椅竹桌,很美,很简朴,应该是供季氏的员工休憩的地方。 只不过因为今天来了董事长,所以被清场了。 白榆走了过去。 “欢迎我们的英雄!” 季明城站了起来,跟她握手。 白榆笑了笑: “不敢当!” 季明城:当得起!逆流而上的,都是英雄!更何况你还是单枪匹马。我真不敢相信,一个女孩子竟然能有这样的勇气! 这…… 一个女孩子就不能有这样的勇气? 难怪季雪即使觉醒了异能,也不去拾荒,每天发穿搭逛街化妆做烘焙的视频,沦为A市年轻人的笑柄,原来她有个将“女人不行”刻在了骨子里的父亲。 白榆笑笑没说话。 季辰南帮白榆介绍: “这位是孙博士!” “这是赵博士!” “还有这位,翟博士。” “他们都是这次预测出了兽潮的专家团的成员。” 孙博士长得跟明星一样帅气,看起来大约就二十多岁。 赵博士年纪大了,头发稀疏,但精神矍铄。 至于翟博士,则平平无奇,没有什么特征。 白榆跟他们一一打了招呼。 “请坐!” 季明城笑。 白榆坐了下来。 服务员迅速过来,送上茶水单。 白榆看了一眼,点了杯白巧龙井煎茶。 除了季辰南,其他人都笑了。 季明城笑得最开心: “到底是个小孩子!” 白榆看了看他们面前的清茶,不卑不亢地说: “不好意思啊。” “可能最近消耗太大,所以会想喝点甜的。” 孙博士说: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年轻时谁又不爱甜的呢?” 那你们笑个鸡毛啊! 季辰南腹诽。 白榆:孙博士看起来很年轻啊。 孙博士:很高兴你这么说,不过,虽然我二十四岁了,但我有一颗六十岁的心脏。 赵博士笑了:对对对,他跟我完全相反。我虽然七十岁了,但有一颗二十七岁的心脏,人老心不老。 众人一起笑了起来。 气氛到位,季明城就开始切入正题了: “白榆啊,你究竟为什么要深入狼群,一个人深入狼群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啊?” “能不能跟我们分享一下?” 白榆点头: “我想着那么多的动物不会无缘无故来A市,后面肯定有什么人在操纵它们,所以就向着它们的后方冲了过去。” 孙博士的眼中闪着狂热的光: “然后呢,你发现了什么?” “巨型怪兽?外星人?会吃人的大柳树?” 白榆:一顶轿子! 众人一脸的不可思议:一顶轿子? 白榆点头: “一顶很粗糙的轿子,像是用很简单的工具做成的。” “轿子里有一个孩子。” 孙博士:孩子?动物的孩子还是人类的孩子? 白榆有些为难地说: “看起来是人类的孩子,有胳膊有腿,五官齐全,手里拿着一把很粗糙的玩具木剑。” “只是,比起人类来说,他的牙齿过于锋利了,跟鳄鱼的牙一样。” 孙博士蹙眉: “按照你的描述,确实很难判断究竟是人类还是什么别的物种。” 赵博士:能制造出轿子这种复杂的东西,智商不低啊。 翟博士:我们需要更多的资料。 季明城问: “你是怎么杀死那个小孩的?” “一定很难杀吧?” 白榆:我确实准备杀了他,但是,我刚一动手,就动弹不了,像是被人施了定身术一样…… 坐在她对面的季辰南拼命朝她使眼色。 白榆知道他的意思,但是没办法,她真的说不出违心的话。 “你被定住了?” “应该是中了某种让肌肉麻痹的神经毒素吧?” 孙博士思考着。 季明城不解: “那你是怎么逃脱的啊?” “那个小孩没有攻击你?” 白榆:事实上,那小孩确实拿着那把木剑攻击我了。我当时以为死定了,就闭上了眼睛。等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那小孩坐着轿子走了,轿子是被一种大鸟衔着的。然后,沙漠狼群就调转方向,跟着轿子离开了。这过程中它们也没有攻击我。休息了一会儿,我发现自己的身体能动了,就回了A市。 这就说完了? 季辰南赶紧补充: “虽然她没有杀掉那个小孩,但她结束了这次兽潮,也是值得一枚勋章的。” 季明城无奈地看着季辰南。 谁能想到,他的儿子有朝一日会为一个女人一而再再而三的争取利益呢? 而这个女人不久之前还拒绝嫁给他,让他成了A市上流社会的笑柄 “放心吧!” “你爸没老糊涂!” “就凭她一个人勇闯狼群的劲儿,已经值得一枚勋章了。” “在废土,我们最需要的是什么?是勇气!” 季辰南顺杆就爬: “还有奖金。” 季明城:当然,还有奖金。 三位博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露出了心照不宣的微笑。 孙博士调侃: “第一次见我们小季总这么着急的。” “白榆,我要是你,都想要重新考虑要不要嫁给他了。” 这? 大家有这么熟吗? 白榆有些尴尬。 季辰南:我不是着急,是负责!我是异能者的首领,有义务帮我的队员争取奖励。有奖有罚,才能管理好一支队伍。 孙博士鼓掌: “说得好!” “是我太俗了,光知道情情爱爱。” 季辰南冷笑: “悠着点!” “别哪天精尽人亡了。” 第七十三章 尽快跟白榆结婚 季明城叹气: “怎么跟孙博士说话的?” “我还巴不得你也一堆女朋友,生一群孙子,让我们季家人丁旺一些呢。” 季辰南:你也能生啊,干嘛不自己生? 季明城:隔代亲没听说过?就是要隔代,才能亲! 季辰南蓝色的眼睛看着白榆: “我也想生一堆!” “那也得有人跟我生才行!” 白榆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她这是来谈事的,还是来被这些人调侃的? 她明白季明城是想制造一个大家都是一伙的,其乐融融的氛围,但也没必要“乐”成这样! 她站起身来: “我知道的都已经说完了。” “家里有事需要我处理,先走了。” 她点了点头,转身就走。 除了季辰南,其他人都笑了: “小姑娘害羞了哈哈哈哈!” “小南你也太直白了!” “就你这劲头,我看行,再坚持一段时间,肯定就追妻成功了。” “我们都等着喝你喜酒呢。”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 看到白榆走远了,季明城才收起了笑容: “可是你说你不一定会娶白榆啊。” “她那脾气,要是真成了你老婆,有你受的。” “而且她那么强,你们打起来,你可未必能占便宜。” 季辰南摊手: “那怎么办?” “我现在只喜欢她啊!” 孙博士表示震惊: “原来小南真的是纯爱战神啊!” “结婚一定要娶自己喜欢的。” 季辰南:我可没那么说!不喜欢的我也可以娶,合我眼缘就行。 季明城:你那要求无法量化,根本就是在耍流氓。你还是加把劲,把白榆追到手吧。目前来说,她是最适合成为你老婆的人。脾气大又能怎么着?大不了结婚后晾着她。 孙博士:所以,我们一定要给她勋章,还要大张旗鼓地给,让全A市的人都知道,是我们季氏的人退了兽潮,拯救了他们。而这个人,这个大英雄,要跟我们的小季总结婚了。大英雄都选择我们小季总,那他们还在犹豫什么?赶紧选我们小季总当下一任市长吧! 赵博士:估计这次我们的拉票经费都不用投入太多,大众虽然跟猪狗一样没脑子,但即使是猪狗,也有趋利避害的本能。 季辰南大惊失色: “你们在说什么?” “我?当市长?” “那尹浩悦呢?” “他才是我们季氏的培养对象啊!” 翟博士淡淡地说: “他死了。” “游泳的时候被人拽到池底淹死了。” “这是昨天发生的事。” 季辰南本能地问: “你们找人弄死的?” 季明城一脸无奈: “当然不是!” “种种证据都指向了咱们的老对手金家。” “我已经让尹浩悦的家人报警了,相信用不了多久会揪出一个替死鬼。” 季辰南:我们就不能借着这个机会,把金家的人扳倒吗? 季明城:我的儿子,你太天真了。如果金家是连暗杀一个小小的尹浩悦都会露出马脚的家族,也就不会跟我们斗这么多年还丝毫不落下风了。不过,没有关系。尹浩悦本来就是一枚棋子,死了就死了吧。 季辰南:他是棋子,那谁才是真正的市长候选人呢? 季明城惊奇地看着他: “到现在你还不明白吗?” “那个真正的候选人当然是你呀。” 季辰南:怎么会?我以为我只是临时替代品。咱们不是一直都主打亲民路线线,扶持一些年轻的、有野心的底层员工上位吗?事实也证明我们的做法是对的,那些员工上位以后会对季氏感恩戴德,无论做什么决策,都会先考虑季氏的利益。 季明城摆了摆手指,那样子轻挑极了,跟他平时展现在大众面前的成熟稳重、温文尔雅的形象判若两人。 “你说的太绝对了!” “他们确实会对季氏感恩戴德,但是,‘无论’……‘都’这件事儿不成立。” “当这些来自底层的人占站到权力的巅峰,或多或少都是会有私心的。” “如果坐在那个位置上的人是你,才会无论做什么决策都以季氏为先。” “以前你还小,我的这个想法只能是想法,现在,你终于成年了,可以让想法变成现实了。” “你最好不要告诉我你对那个位置没兴趣。” 季明城目光灼灼地看着季辰南。 季辰南迷茫了两秒钟,而后坚定地说: “我有兴趣!” 季明城哈哈大笑 ,几位博士也跟着笑了起来。 “我就知道我的儿子永远不会让我失望!” “那么儿子,听我的安排,尽快跟白榆结婚。” “在大众的眼中,已婚男人要比单身男人可靠多了。” “如果你的伴侣还是个拯救了A市的大英雄,那我们的胜算就更大了。” 孙博士:我可以肯定地说,胜算率超过99%。 赵博士:+1 翟博士:+2 孙博士狂笑: “你个山顶洞人不会玩梗就别说了!” “一般都是说+10086+身份证号码的,没一个一个加的。” 翟博士一脸无所谓: “小孙你就爱抠没用是细节!” “娘们儿一样!” 孙博士的眼底闪过一丝不悦。 季辰南懒得看这几个在外人面前人模狗样的人私底下的丑恶嘴脸,他借口有事,就溜了。 到了他自己的办公室,看到季雪拿着手机,手指翻飞,不知道在玩什么。 他都走她身边了,她还在低头打字。 季辰南看到了微信聊天界面。 “小雪,我以为你在玩游戏。” 季雪吓得竟然将手机给扔了。 季辰南被她的反应弄得想笑: “怎么了?” “跟男朋友聊天呢?” “聊的是少儿不宜的内容?” “我是你哥,不是少儿,少儿不宜,我宜。” “来,让我看看!” 他故意将脸凑到季雪扔到一旁的手机。 季雪尖叫一声,抢走了手机,季辰南只看到跟她聊天的人的头像是个蒙面卡通人物。 装! 这是季辰南对疑似妹夫的人的评价。 不过,好像小女孩都吃这一套。 他也挺装的,怎么白榆不吃这一套? 她就不是小女孩,是个精神男人! 季辰南充满挫败感地想。 第七十四章 去给我把那个女人弄死 季雪感觉到自己的有些过火,讪讪地说: “哥,你别生我气啊!” 季辰南笑着摸摸她的头: “哥哥怎么会生你气呢?” “哥为你高兴啊!” “你长大了,有秘密了!” “挺好!” 季雪试探地问: “哥哥,你刚刚看到什么了吗?” 季辰南笑:看到了一个二臂! 季雪松了一口气,扑进他怀里撒娇: “你好讨厌!” 季辰南揉揉她的脸: “不是要看电影吗?” “走吧!” 季雪有些担忧地看了看门口: “你让人看看爸爸在不在?” “万一碰到了……” 季辰南:不用担心,他那边有我的卧底,他所有的行程我都知道。现在他应该是去会议室里开会了,咱们不会碰到他的。 季雪这才放了心,挽着季辰南的胳膊出门。 一路上,她的手机提示音响个不停。 季辰南一脸戏谑的笑。 季雪尴尬地拿出手机调成了静音模式,在电影开演前,她借口去卫生间,打开了手机一看。 舔狗吴:到底是赶出季氏还是直接弄死,你给个准话。 季雪:赶出去就行了。 那边秒回:确定了?不反悔了?我的大小姐,你这一会儿要这样,一会儿要那样,我都不敢动手了。 季雪:这次确定了,不反悔了,你放手去做! 舔狗吴:收到! 季雪回到影院看电影。 这是一部讲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孤儿相依为命成长的故事,剧本很感人,但是演员的表演根本没有跟上,哭戏更是尬的人脚趾头抠地。 演到兄弟两人多年后重逢。抱在一起哭得稀里哗啦的时候,继承男直接被尬的笑了起来。 季雪真的很想掐死那个主演,即使他是她喜欢了三年的爱豆。 她真是瞎了眼,喜欢了这么一个玩意儿,演技差不说,还丑得要命。 见鬼了,她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他鼻子那么塌,眼睛又小,跟条鲶鱼一样。 她决定从这一刻起,她就脱粉。 不对,不光要脱粉,她还要在遇到他的时候狠狠骂他,以泄她的心头之愤。 看完电影,季辰南主动提出要去逛商场。 季雪很开心,她哥哥虽然很喜欢健身,也很注重自己的形象,但他跟她们这些女孩子不一样,不会亲自去商场买衣服 这些事儿都是由管家来完成的。 那么他今天提出去逛商场就是为了陪她了! 他一定觉得她失去了妈妈,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失去了爸爸,是一个需要关爱的小女孩,所以才加倍对她好。 想到这里,季雪的眼睛都有些湿润,她挽紧了季辰南的胳膊。 即使她失去了全世界,那也没有关系。 至少还有一个人一直站在她的这一边。 进了商场,季辰南直奔一个主打性冷淡风的女装品牌。 季雪拉住了他: “哥,我不喜欢这个牌子。” “我喜欢那种公主风,或者甜美的少女风。” 季辰南: “我知道。” “我们先给白榆买几件衣服,再去给你买,好不好?” 白榆? 季雪的笑容僵了。 原来他逛商场是为了给白榆买衣服,而不是什么想要加倍对她好。 她真是一个笑话,自己脑补了那么多,把自己都感动得要哭了。 季雪的心一下子凉了,但她不敢表现出来。 如果她连季辰南都得罪了,恐怕季家大门她都要进不去了。 她忍着内心的不悦,帮季辰南参谋。 季辰男是真舍得花钱,他让人搭配了五套衣服,三套常服两套礼服,连鞋子首饰都全部配齐了。 买完这些,他又去了隔壁店里,二十几万的鳄鱼皮包一下子就买了三个,理由是让白榆搭配不同颜色的衣服。 季雪这个大小姐,即使是在她妈妈贝蒂娜深受纪明城宠爱,季明城爱屋及乌,对她也好得不得了的时候,也没有过一次买这么多东西的时候。 现在她才发现,她妈妈和她得到的那些真的不算什么,因为她见识到了季家男人这种级别的真的为一个女人心动的时候,究竟可以做到什么程度。 即使是曾经的她的妈妈,也没法让季明城亲自去为她挑选礼物。 白榆! 白榆! 她究竟凭什么? 给白榆买完衣服,为了表示对妹妹的感谢,季辰南给她买了一条项链,一件连衣裙。 他以为自己做得很好,殊不知让季雪的心理更加失衡。 毕竟跟五套衣服首饰和三个名牌包比起来,一条项链一件连衣裙过于寒酸。 季雪又提出要去卫生间。 季辰南南觉得奇怪: “小雪你是不是身体哪里有毛病?” “让医生过来给你看看吧?” 季雪佯装发怒: “我年纪轻轻,身体有什么毛病?” “就是喝多了咖啡而已!” “咖啡的效果是什么你知道吗大哥?利尿啊!” “多上几次厕所是多么正常的事。” “等我一下,马上就来。” 季雪去了卫生间。 她点开微信聊天框: “刚刚跟你说的不算,我决定了,你得弄死那个女人。单纯让她退出季氏太便宜她了。” 舔狗吴:大小姐!你究竟要摇摆到什么时候?如果我噶了那个女人,你突然又说你只是想将她赶出去,那我怎么办呀?给你大变一个活人吗?我可没那本事。 季雪:别废话了,现在,立刻,马上,去给我把那个女人弄死了,我就立马跟你约会。 舔狗吴:好,这就去等我,亲爱的! 亲你妈了个头! 季雪翻了个白眼。 等我利用完你,立马将你这脏脏狗给踢得远远的。 白榆绕到了菜市场,买了点鱼和鲜肉,然后开开心心往家赶。 她打算给大家做个回锅肉和酸菜鱼,改善一下伙食。 路过一栋正在修建中的楼的时候,那巨大的塔吊突然坠落。 “躲开!” 有人在尖叫。 白榆一把揪住一个坐在电动车上打盹的人的衣领,将他提溜到一边,然后,他们一起看着红色的小电动车被塔吊砸了个稀巴烂。 那人吓得浑身哆嗦,反应过来后,竟然“扑通”一声给白榆跪下了。 “谢,谢谢您!英雄!” 第七十五章 那么认真干嘛? 这…… 被人叫“英雄”的叫了很多次了,但像这么直白这么情真意切的还是第一次。 白榆有些害羞,她将那个男人扶了起来: “客气了!” “您快起来吧!” 男人千恩万谢地走了。 白榆拎着菜,继续往家里走。 到了家门口,就看到了几个穿着商场制服的工作人员在跟朴朴掰头。 商场工作人员:小朋友,我们真的是来给你姐姐送东西的,你把门打开,我们放下东西就走。 朴朴:直接放外面就走吧,谢谢。 商场工作人员:不行啊,都是很贵重的东西,按照客户的要求,我们必须送到家里才行。 朴朴:等你们走了我会拿到家里的,为什么不相信我呢? 商场工作人员:小朋友,万一被坏人拿走了,我们可赔不起,麻烦你开门。 朴朴:坏人在哪里?我看你们才像坏人。 商场工作人员:…… 白榆大步走了过去: “怎么回事?” 一个高挑的美女对着她微微一鞠躬,露出八颗牙齿,展示了一个服务业的标准笑容: “您一定是白榆女士了。” “我是爱犸狮箱包的工作人员,她们是山茶花品牌的工作人员。” “这些都是您的朋友季先生送您的,请您签收一下。” 白榆一时不大确定: “季辰南吗?” “还是季明城季董?” 如果接受勋章还需要特定的服装,那季明城借她衣服包包也是有可能的。 毕竟,季氏一向“节俭”,季明城上访谈节目就说过,他有几百个爱犸狮包包,除了他原配,其他两任任老婆都只有使用权,用完得还回去。 高挑美女笑着说: “是季辰南季少爷送您的。” 白榆:知道了,都拿回去吧,跟他说我不要。 躲在门后的朴朴开门出来: “姐姐,还好你回来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白榆摸摸她的头: “不是让你在陈伯伯家待着吗?” “怎么过来了?” 朴朴嘟着嘴: “陈伯伯家没有葱了,我只是过来拿个葱而已,就遇到这样的事了。” 高挑美女还站在那里,有些为难地说: “白女士,您看这……” “季先生交代我们,让我们一定要帮您把东西送到家里的……” “他愿意送,您就收了呗。” “您这样的大美女,收几件男人的礼物也没什么的吧?” “像我们想收还没人送呢。” 白榆摇摇头:美女你太谦虚了!我知道这事让你们为难,但我真的不可能收。请回吧。 高挑美女:季先生说,如果您执意不收,让您自己跟他说。 白榆拿出了手机: “我这就打电话给他!” 她拨了电话,那边秒接。 季辰南懒洋洋的声音传来: “怎么?送你的礼物你不要?” 白榆气不打一出来: “你知道你还送?” “这不是纯属没事儿找事儿吗?” “闲得慌去挑粪水浇地不好吗?” 季辰南说: “别误会,我这可不是为了你,而是为了我们季氏。” “授勋仪式明天就要开始,各大媒体都会来报道。” “那么隆重的场合,你总不能还是白T恤牛仔裤吧?” 白榆:为什么不能? 季辰南:因为拯救了A市所有人的女英雄白榆是季氏的员工,你穿成那样,会衬托得去西装革履去授勋的季董跟个衣冠禽兽一样,光知道打扮自己,不知道给员工福利。 白榆不屑一顾: “别把你的想法强加到全A市的人的头上!” “他们才不会那么无聊,去研究我穿什么。” 季辰南:不,那些八卦媒体,他们真的会那么无聊…… 白榆打断了他的话: “你都说了是八卦媒体了。” “哪个正常人会在意八卦媒体的意见啊?” “好了,我有事,不跟你说了。” “总之,你如果是真的为了我好,就把东西都拿走,我谢谢你。” 白榆挂了电话,去厨房拿了些葱和胡椒粉,就去陈森家做饭了。 季家大宅。 栾平四仰八叉躺在沙发上,看着季辰南叹息: “你在别扭什么啊大哥?” “你在追人家!” “就直接说衣服首饰包包都是你送的,希望她喜欢,不行吗?” 季辰南挫败地说: “我也想,但总是说不出口。” 栾平:那怎么行啊?这白榆一看就是那种不会主动追人的人,你还这么别扭,那你们俩这辈子在一起的可能基本就没有了。 季辰南:你少乌鸦嘴,我爸都说了,我跟白榆很合适。 栾平翻了个白眼: “我也觉得你们合适,有用吗?” “要我说,趁早别浪费彼此的时间了。” “上城区喜欢你的女孩那么多,你找个家族实力雄厚,人又热情似火的那种,让她追你,相信用不了多久,你就可以订婚了。” “虽然这种婚姻的价值没有娶一个英雄大,但是,也是会获得一部分中老年人的选票的,毕竟,在那些老家伙的眼中,结婚这事比天还大。” 季辰南有些烦躁: “再说吧!” 栾平:你得尽快做决定,离大选只有三个月了,是向大众展示你的一切优点的时候了。哥们儿下月结婚,到时候也会以已婚男人的身份大力支持你,相信也会给你拉不少选票。 季辰南诚心诚意地说: “多谢!” 栾平:嗨!谢什么?咱俩谁跟谁。一会儿我去半山别墅找我新泡上的那个网红,今晚就不回家了,要是我未婚妻问你,你就说我跟你一起呢,正好去上厕所了,一会儿联系她。 季辰南惊讶地看着他: “不是,你下月要结婚了,还这么玩?” 栾平:结婚怎么了?就是举行一个仪式而已,完了该干嘛就干嘛。 季辰南:你老婆也是这么想的吗? 栾平:她敢!老子的眼里可容不下沙子,她要是不老实,我有的是办法收拾她。 一瞬间,季辰南竟然在栾平的脸上看到了季明城的影子。 他有些恍惚,到底他是季明城亲生的,还是栾平才是季明城亲生的? 栾平急吼吼地走了,临走前还拍了拍季辰南的肩膀说: “兄弟,这是废土,今天活着,明天可能就没命了。” “那么认真干嘛?能乐一天是一天吧!” “而且,干嘛要那么听你爸的话,他说白榆适合你,她就真的适合你?” “想想看,如果她成了你老婆,你敢夜不归宿吗?我去,兽血沸腾起来,六亲不认,不得弄死你啊?” 第七十六章 离魂水 季辰南踹了他一脚: “快滚吧你!” “什么夜不归宿?” “以为人人都跟你一样浪啊?” 栾平笑着离开了。 季辰南去健身房,在跑步机上挥汗如雨的时候,一直想着栾平说的“兽血沸腾”。 一开始,他单纯觉得有莫名的喜感,越咂摸心里越不是滋味。 真的要为了所谓的“爱情”去娶一个随时随地都可以将自己干翻的厉害女人吗? “爱”会渐渐消失,“兽血”可不会,还会越变越强。 白榆去陈森家做饭,没有提起那个塔吊掉落的事,她以为那只是一个意外。 她做了一大锅酸菜鱼,炒了一大盘回锅肉,征得陈叔同意,把欧仲文欧仲武姐弟也叫了过来一起吃。 欧仲文有些不好意思: “谢谢榆姐森哥陈叔叔,有好吃的都想着我们。” “感觉我跟我姐老在你们这里蹭吃蹭喝的。” “实在有些过意不去。” 白榆开玩笑地说: “要不你拜陈叔为干爹,拜我为姐姐吧?” 陈森:那我呢? 朴朴:你当然是干哥,我是干妹妹了。这都搞不清楚吗?笨! 大家一起笑了起来。 吃完饭,聊了会儿天,欧家姐弟就回去了。 欧仲文最近尝试减肥,每天都会进行夜跑。 他穿上跑鞋和运动服,戴了耳机,准时出门了。 跑步路线也是他提前规划好的,烧烤摊比较少,免得跑着跑着就克制不住去来上一串。 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他也没有去人迹罕至的路。 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路过一条小巷的时候,欧正仲文加快了脚步。 这条小巷大约长20米左右,只要快速通过就没事了。 没想到啊,这唯一的一丁点侥幸心理,让他在今天着了道。 当一个彪形大汉捂住他的嘴,将他往一栋没有开灯的房子里拖的时候,他第n次的痛恨自己觉醒的不是白榆的那个技能。 虽然有失控的可能,但是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在现实中,都是同样的实用。 遇到这种情形,别说一个壮汉,哪怕是10个壮汉,敲碎他们的脑袋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在下城区,如果遇到这种情形,大概率会被挖肾,甚至挖心脏、取眼角膜,但这里是上城区,所以欧仲文不知道迎接他的到底将是什么。 正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房间里的灯亮了。 突如其来的光明让欧仲文闭上了眼睛。 “别紧张,孩子!” 一个慈祥的声音传来。 欧仲文睁开了眼,看到了一位头发花白、西装革履的老者。 老者的眼中,是父亲般慈爱的光芒。 可是,要真是一个慈爱的人,为什么要做这种绑架人的勾当呢? 想到这里,欧仲文冷冷地看着那位老者: “你是谁?想要干嘛?” 老者示意那个壮汉放开欧仲文: “不好意思啊欧先生,以这种方式将您请来。” “说起来,咱们是一家人。” “您是季氏的员工,我是季先生家里的员工。” 欧仲文皱起眉头: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老者笑着说: “好的,那我就明说了,我是季先生家的管家。” “今天找你来,是有点事儿要商量。” 商量? 欧仲文在心里冷笑。 谁家商量事情用这种方式? 他这种小人物配不上管家先生来请,那打电话或者找人带个话直接让他去约定的地方不就好了吗? 难道他还敢不去? 让壮汉把他拖进来,再然后在一屋子壮汉的“守护”下谈事情,明摆着要给他个下马威啊! 管家翘起二郎腿,端起桌上的咖啡,优雅地喝了一口: “是这样的,欧先生,相信你也看出来了,我们家少爷对白榆小姐有不一般的感觉。” “毫不夸张的说,白小姐是我们就少爷的初恋。” “为了她,我们家少爷已经到了茶饭不思夜不能寐的程度。” “但是你知道的,初恋嘛,总是会因为没有经验而不得善终。” “我们家少爷表现得更严重一些,他的不着调的示好,对白榆小姐来说成了一种负担。” “如果时间允许,我们也都希望少爷自己能够成功追求到白榆小姐,享受甜甜的恋爱,但是,真的来不及了。” “我们少爷的这种状态严重影响到了他的工作,作为公司未来的接班人,他这样是不行的。” “季氏不是慈善机构,不养闲人,即使这闲人是少东家。” “我们老爷让少爷在一个月内完成与白榆小姐结婚的任务,否则就把他逐出董事会。” “但是你也肯定知道,在一个月内凭少爷的本事是根本不可能让白榆小姐心动的。” “据我所知,白榆小姐也没有意中人是吗?对于他来说,我们少爷其实是一个很理想的对象,家世好,长得好,又真心爱着她。” “不如,咱们联合起来促成一桩先婚后爱的美好姻缘吧。” 欧仲文叹气: “就算您说的都是事实,我又能做些什么呢?” 管家微微一笑: “我就知道欧先生是个明白人!” “这事要是成了,我个人送您一套上城区的别墅,您跟您姐就可以搬过去住了,不用跟那么多的人一起挤集体宿舍。” “至于事业上,也不会亏待您,少爷还是比较爱听我的话的,我要是举荐您当季氏异能者队伍的副首领,相信他也会同意的。” 欧仲文:那别墅要是有花园就更好了,我姐很喜欢种花。 管家:这个爱好真不错,修身养性的。我会让人安排带大花园的别墅的,等她打理好了,可要邀请我去参观一下呀。 欧仲文:管家先生要是肯来,那是我们的荣幸。但是您还是没说,我到底该怎么做,不会很难吧我人比较笨,做不来太复杂的事。 管家拍了拍手。 一个壮汉拿来了一瓶饮料一样的东西,放在了管家面前。 欧仲文问: “这是什么?” 管家神秘一笑: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黑市上有一种能让人的意识在短时间内与身体剥离的神奇的水,叫离魂水。” 第七十七章 刑侦队长林檎 这个夜晚对于季雪来说也一点都不平静。 她看到手机上“舔狗吴”发来的消息,简直要气疯了。 “不是,你有病啊?” “白榆觉醒的是兽血,兽血,懂吗?她最厉害的就是速度,你竟然放个破塔吊去砸,能砸着才有鬼呢?” “现在怎么办?打草惊蛇,她有了防备,想要除掉她就更难了。” 舔狗吴:公主陛下别担心,今天砸不着还有明天,明天砸不着还有后天,野兽再厉害,动物园关的都是野兽。人类的智慧才是无敌的,而我,就是最智慧的那个人类。 “你他爹的就是最智障的人类!” 季雪直接飙脏话, “你怎么不说等到一百年后,她必死无疑呢,老死的。” 舔狗吴:没那么夸张,明天吧,明天我保证出结果。 季雪:你最好是,如果明天再不成功,咱们其实就没必要合作了,我觉得你这人很不靠谱。 舔狗吴:拭目以待吧! 起初,白榆也没有觉得那是一场阴谋,在这混乱的末世,塔吊掉落、地铁被淹、高速路连环追尾的事时有发生,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 直到第二天上街,看到一辆车突然调转方向,朝她直直冲过来的时候,她才明白被人针对了。 哪有人倒霉到连着两天都遇到意外的啊! 她来不及多想,纵身跃上车身,想看清楚到底是谁要她死。 车子猛然一个刹车,司机瞪大眼睛怔怔看着她,嘴里流出了血。 与此同时,副驾上的女子打开车门出来,尖叫了起来: “杀人啦!” “异能者杀人啦!” “救命啊!” 白榆一愣,跳下了车。 十几个警察一拥而上,将她的手铐上了。 好家伙,这速度,要说你们不是提前串通好的,狗都不信。 白榆知道徒劳,但还是解释了一句: “我没有动手。” 一个看起来像是头目的警察说: “先别废话,去局里。” “统统去局里!” “我们会调查清楚的。” 那个女子抱住自己的身体,瑟瑟发抖着,又哭又叫: “还调查什么?” “我亲眼看见她杀了我爸爸。” “你们把她抓起来,让她坐牢,把她绞死。” 警察头目瞪了她一眼: “你说看见了就是事实吗?” “那她还说她没动手呢。” “都别废话了,上车。” 这,似乎还有点靠谱。 白榆思考着。 车门打开,她上了一辆警车的后座,那尖叫痛苦的女子上了后一辆车的后座。 车子缓缓驶出。 走着走着,后面那辆车就不见了,而周围越来越荒凉。 白榆看着警察头子那不怀好意的笑,哭笑不得。 这是以为他们人多,就能将她轻松拿捏了吗? “我要下车!” 她说。 警察头子冷笑: “白小姐还没有搞清楚状况啊。” “这车是你想下就能下的?” “实话跟你说了吧,作为A市的一个普通市民,我们感谢你退了兽潮,你是真正的英雄。“ “但是,就算是英雄,也应该识时务。” “你惹了不该惹的人,只能算你倒霉了。” 白榆:我能问问我到底惹了谁吗? 警察头子摇头叹息:都死到临头了,还不知道自己惹了谁。白小姐,你要记住,你死得一点都不怨。 白榆淡淡一笑:就凭你们几个?你们说我不识时务,那你们觉得自己是很识时务的了?识时务,但没脑子,这样的人在废土,也活不久的哦。 几把枪同时对准了白榆。 警察头子凶相毕露:你再厉害,也是个肉体凡胎,我就不信子弹打不死你! 遇到危险,兽血觉醒,雪豹防护罩自动开启。车厢被巨大的冲击力击碎,而那几个拿枪的人,也被弹了出去,狠狠摔在了地上。 白榆冷笑: “雇佣你们的人是谁?” “跟你们一样的没脑子!” “竟然妄想用几把破枪干掉我!” “我要是那么菜,早死在沙漠狼群里了。” 某个在草坪上逗狗玩的男人听到耳机里传来的声音,突然狠狠踹了狗一脚。 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的大狗惨叫着跑远了。 爹的! 又失败了! 男人摘下耳机扔到了地上,狠狠一脚踩了个稀巴烂。 白榆打电话报警,大约半小时后,警察赶到了。 刚好,摔在地上的那几个人也醒了,被一锅端了。 不出白榆所料,这些人是假冒的。 她跟着警察去做了笔录,就回家了。 路上,她接到了季辰南的电话。 “你被攻击了?” “受伤没有?” 白榆:那自然是没有的。 季辰南:为什么出事后不直接打电话给我,而是要去报警?你觉得警察局的那帮人会真心帮你找幕后凶手?以前你跟你妈妈为了你姐的事也去报过警,结果怎么样?白榆你怎么就是不长记性?” 白榆听见这人的爹味发言就头疼: “季少爷,以前我是贫民窟的,现在我是个异能者了,按照A市的法律,不再是贱民了。” “我以为这不光是对于我,对于整个A市也是个进步,至少,阶级差没有那么牢不可破了。” “谢谢你提醒我,一切都没有改变。” 季辰南:我只是想说,那些人都在敷衍你,你没必要浪费时间。只有我可以帮你,你直接找我就好。 白榆不咸不淡地说: “季少很会拉踩啊!” “那我先谢谢你,期待你早点把幕后凶手揪出来。” “没事的话我先挂了。” 有人在白榆身后叹了口气。 白榆回头,看到一个有着巧克力色皮肤和一头卷发的女人。 女人耸肩: “抱歉,不小心听到了你们的谈话内容。” 白榆惊讶: “这都能听到?” 女人笑: “当然,我觉醒的异能是听力强化。” “只要我开启异能,就能听到一片雪花落地的声音。” 白榆:很酷! 女人摇摇头: “其实,对普通人来说,这个异能有点鸡肋。” “还好,我是刑侦大队的队长林檎。” 白榆眼睛一亮: “厉害了!” “我小时候梦想过自己能当一个刑侦队长!” “影视剧里的女刑侦队长都是又美又飒的。” “没想到现实中也是。” 第七十八章 欧仲文的纠结 林檎莞尔一笑: “我们的大英雄原来不光会打怪,还很会撩。” “我从来没像现在这样,痛恨我自己不喜欢同性。” 白榆有些尴尬: “对不起啊,我没有意识到我在撩。” 林檎:这才是撩的最高境界,难怪自大狂季辰南也会为你神魂颠倒。 白榆:他才没有为我神魂颠倒呢,只不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而已。 林檎:能成为大英雄的女人,果然不同凡响。这要换个其他女人,哪怕是我,面对季大少的攻势,恐怕也抵挡不住。谁不喜欢“浪子”为自己回头的戏码呢? 白榆:林大队长找我是为了聊季辰南? 林檎大笑,露出雪白的牙齿: “听起来不可思议?但的确是这样。” “我听到那个家伙诋毁我们,很生气,所以跟过来了。” “谢谢你在遇到事情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报警,而不是去找一个特权阶级的人帮你摆平。” “你放心好了,我们的队伍没有季辰南说的那么不堪。” “这件事我们会查个水落石出,给你,也给全A市的人一个交代的。” “攻击保护了大家的英雄,就是跟全市人民作对。” “这种人民公敌就应该被游街示众,接受万人的唾骂。” 白榆:那就多谢你们了。我还有些事,先走了。 她走出了好几步,林檎喊她: “白榆!” 白榆回头: “林大队长还有事吗?” 林檎咬着下唇,似乎在思考什么: “离季辰南远一点,越远越好。” 白榆皱眉: “我不大明白。” 林檎叹气: “抱歉,我也不好多说。” 白榆点点头: “好的。” “谢谢你提醒我。” 她回去以后,跟大家说了一下这两天遇到的事,众人如临大敌。 陈森:姐姐,以后不要一个人出去了。不,尽量别出去了。我的伤还没好,没法陪你。而这里除了我,没人能保护你。 欧仲文叹气: “唉,你这话太伤我自尊心了。” “明明大家都是异能者,差距怎么就这么大?” “我甚至连陪榆姐上街的资格都没有。” 陈森:抱歉,但我真不是那个意思…… 欧仲文心不在焉地打断他的话: “知道了知道了。” “我就随便说说。” 最后,大家一致同意了陈森的意见,那就是,白榆应该尽量待在家里。 这里可是季氏的地盘,那些躲在暗中对她虎视眈眈的家伙,好歹会忌惮一下。 “可是,下午就是授勋啊!” “姐姐该怎么办呢?” “要不要让那个送衣服的家伙派人来接?” 朴朴担心地问。 欧仲武露出八卦的表情: “谁送给谁衣服啊?” 白榆被她逗笑了: “小武,你刚来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 “能不说话就不说话,一说话就脸红。” “我还觉得奇怪,怎么欧仲文这样一个碎嘴的人,会有这样文静内向的一个姐姐呢?” “现在看看你这表情,跟你弟八卦是一模一样,一看你们俩就是亲生的。” 欧仲武嘿嘿一笑: “刚来那不是不熟吗?” “我就有些社恐,整个人紧绷着。” “现在,大家都这么熟了,一放松,就原形毕露了。” “是吧,小文?” “小文?” 欧仲武喊了两声,欧仲文也不回应,就那么呆呆地坐着,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仲文哥哥!” 朴朴轻轻推了他一下。 欧仲文大叫一声,跳了起来。 众人都被他逗笑了。 白榆:怎么回事啊?你坐着都睡着了?朴朴吓到你了? 欧仲武:那没有,我看他眼睛一直是睁着的,肯定是,思春了哈哈哈哈! 陈叔:差不多了,论年龄也是到了找女朋友结婚的时候了。 欧仲文坐了下来,讪讪地说: “你们瞎扯什么啊?” “我,我明明在忧国忧民。” 欧仲武看弟弟那尴尬的样子,把话题转移了: “所以到底是谁送谁衣服啊小朴朴?” “快来告诉我。” 朴朴:那必然是送白榆姐姐衣服了!送的人当然是自大、自恋、高高在上的季大少爷了。不过,陈森哥哥你不用担心,白榆姐姐当场就把衣服给退回去了。这个人真的脑子不好使,根本就不会追女孩子。不该干的抢着干,送一堆死贵又难看的衣服。该干的,比如派保镖护送一下白榆姐姐,这种能展现男友力,拉好感的事,他就不肯干。 小孩子只顾自己过嘴瘾,没有发现被她提到的陈森和白榆的耳朵尖都有些红。 正说话呢,门铃响了,来的人是季辰南。 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 “午安,陈叔!” 他先人模狗样地跟陈叔打了个招呼。 陈叔笑着说: “季少来了,请进。” 季辰南:不了,我是按照家父的安排,来接白榆去参加授勋仪式的。 朴朴小声嘀咕: “谁知道是自己想来的还是上头派来的。” “反正董事长是你爸爸,你随便说呗。” 季辰南听到了她的话,脸上的表情有点不自然,但他很快做好了管理。 “白榆,走吧!” “有我跟保镖们在,你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说到这里,他看了陈森一眼。 你再强有什么用? 还不是只能躺床上看白榆跟着我走。 白榆:可我还没吃饭呢,不然你们先回去? 季辰南:你的午餐已经安排好了,季董特意嘱咐过的,这也算是授勋仪式的一个环节。 行吧! 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白榆跟众人挥挥手: “那我走了!” “小胖子,你等我拿了奖金回来,请你们吃帝王蟹啊。” 欧仲文的眼睛有点湿湿的: “榆姐还记得这事呢?” 白榆:当然!正好我们都没有吃过帝王蟹,又可以大家一起聚餐了。 欧仲武开心地跟朴朴击了一下掌: “小屁孩,帝王蟹配什么菜比较好呢,咱们得好好查一下,然后安排上。” 朴朴:安排上。 欧仲文看着他姐姐脸上的笑容,背过身去,悄悄擦去了眼角的泪。 季辰南不解。 这个胖子是怎么回事? 他也喜欢白榆? 喜欢到知道白榆要和他季辰南吃饭,竟然伤心哭了? 切! 窝囊废! 第七十九章 跟我结婚吧 玫瑰主题餐厅。 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约会! 季辰南舒服地靠在沙发靠背上,看着坐在他对面的白榆吃甜品。 他点了这家餐厅最火的玫瑰冰淇淋,据说加了鲜榨玫瑰花汁,做成了玫瑰花的形状,放在了透明的玫瑰花形状的小碗里,看起来应该是所有女孩子都喜欢的样子。 白榆没有穿他帮她选的昂贵的礼服,可能是这场约会唯一不完美的地方。 但想想那次,他精心打扮、满心欢喜地来,她却跟陈森、朴朴“一家三口”一起过来,让二人约会变成了四人饭局。 再看看现在的这不算完美的场面,季辰南告诉自己,人要懂得知足,不然永远不会快乐。 而且,白榆那么美,也算是填补了一部分的不完美。 “这家餐厅的菜怎么样?味道可以吗?” 他问。 白榆点点头: “挺好的!” 季辰南:那以后我们常来? 白榆:那倒不必! 季辰南皱眉: “你该不会真的以为,这饭局是我爸安排的吧?” 白榆:也许是,也许不是。懒得管那么多了。怎么,你要跟我收饭钱?AA制也不是不行,等我领到奖金,就给你我的那一半。 季辰南突然觉得有些疲惫,他这辈子所有的无力感,好像都是面前的人带来的。 在认识她之前,他不知道自己这么的,没用。 他可是季辰南,季氏唯一的继承人。 哪怕他说出想要要天上的星星这样荒谬的话,也会有一群人上赶着帮他出主意,而不会对他说“别胡思乱想了,做人得切合实际一点”。 季辰南叹气: “你……真的是油盐不进!” 白榆淡淡一笑: “你第一天认识我吗?” 季辰南还打算说点什么,服务员送上了一碟看起来很精致的小蛋糕。 “女士您好,这是本店给您的赠品,希望您喜欢。” 白榆吃了一个: “哇,这口感绝了。” “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小蛋糕。” 服务员礼貌地笑: “您喜欢就好。” 白榆:可是我吃饱了,吃不下了。 服务员:我可以帮您打包,带回去吃。 季辰南插嘴: “不用了吧?” “改天再带你来这里吃就好。” 白榆:那倒不必!这个真的很好吃,我带回去给家里的弟弟妹妹尝尝。 服务员也是个自来熟的: “女士你有几个弟弟妹妹啊?” 白榆:两个弟弟两个妹妹。 服务员手脚麻利地帮忙打包,脸上的笑容不变: “哇,大家庭啊,好羡慕。” “我也一直想要一个姐姐或者哥哥,这样就有人疼我了。” 这还聊上了? 聊得还挺带劲! 他要跟他们老板投诉一下,让他管好自己的服务员,别没事跟别人的女伴聊天,一点边界感都没有。 季辰南气哼哼地想。 吃完饭,白榆拎着打包袋,跟季辰南一起往外走。 迎面走来了几个人,领头的个子很高,跟季辰南一样,穿着白色衬衫和熨得笔挺的西裤。 更神奇的是,他脸上的表情跟季辰南都很像。 同样的冷冰冰,同样的高高在上。 如果不是对方有着金色的头发, 白榆几乎都要以为他是季辰南的双胞胎弟弟或哥哥了。 他们跟那些人越走越近,领头的金发男子一直恶狠狠地看着季辰南,但季辰南似乎没打算理他,就要跟他们擦肩而过。 金发男子后退一步,伸手挡住了季辰南的去路。 “怎么不跟我说话?” “怕了?” 季辰南冷笑: “我?” “怕你?” “你在搞笑吗?” 金发男子:为什么搞金魏莱家?打狗也要看主人面的好不好? 季辰南:啊,对不起,我不知道金魏莱是你的狗。 金发男子咬牙切齿: “季辰南你别欺人太甚!” 季辰南气定神闲地笑: “我就欺了,你能怎么样?” 金发男子突然就笑了: “好,好,季大少不愧是季大少,嚣张跋扈惯了。” “任谁也入不了你的眼。” “大选马上要开始了对吧?” “你是不是笃定,这次还是你们季氏赢呢?” 季辰南摊手: “不然呢,你们金氏要赢?” “连家族的人都约束不住,你们拿什么赢?” 金发男子:所以,搞金魏莱不仅仅是因为他得罪了你,而是冲着我们金氏来的,是吧?在大选前,用各种阴谋诡计削弱对手的力量,是你们季氏的一贯伎俩。这我知道,但我不知道的是,连我金氏家族那样的小公司,你们都要搞一把。这是多没有自信啊? 季辰南:你管那么多干嘛?你只要记着,你们会输,季氏永远不败就行了。 金发男子看了白榆身上的旧T恤一眼,又看了看她手中拎着的小蛋糕: “小姑娘,人可以穷,但不能没有志气。” “你看看你身边男人的嘴脸。” “疯狂到这种程度,离灭亡也就不远了。” “上帝欲让其灭亡,必先让其疯狂,这句话你听说过吧?” “我劝你,离他远一点。” “为了这么一点点蝇头小利,被连累的连命都没有了,那就不划算了。” 白榆无所谓地拿着小蛋糕冲男人摇了摇: “你的意思是,这点蝇头小利?” 季辰南拉起白榆就走,脸上的表情很不好看,等到确保别人听不到的时候,他重重叹气: “说了让你别打包东西,你怎么就不听?” “偏偏还碰到金宇那个王八蛋!” “这下好了,我的脸都要被丢尽了。” “他肯定会去四处散布谣言。” 白榆:散布什么谣言?说你找了个穷酸拜金的女朋友? 季辰南不说话。 白榆觉得好笑: “季辰南你是不是脑子有什么问题?” “你只需要告诉全世界,这个穷酸拜金的女人不是你女朋友不就好了?” 季辰南:结婚吧!跟我结婚! 白榆骇笑: “你这……” “是不是该去看看脑子啊?” “想一出是一出的。” 季辰南:我是认真的,白榆。这是我最后一次问你,愿不愿意跟我结婚。 白榆抬起头,看着他蓝色的眼睛。 嗯,确实很严肃,不像是开玩笑。 第八十章 勋章 “季辰南,那我也认真地告诉你,我从来没想过要结婚,更没有想过跟你结婚。” 白榆说。 季辰南蓝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痛楚: “好的,我知道了。” “你真是块石头,白榆,怎么捂都捂不热。” 白榆愕然: “你这说的什么话啊?” “你怎么捂我了?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你该不会觉得,板着脸教训我、PUA我,就是在对我好吧?” “送我衣服请我吃饭什么的,确实看起来像是正常的“捂热”一个人的方式,但是,抱歉,因为我对你无感,所以你做这些事,对我来说是一种困扰,而不是快乐。” “以后也请不要那么做了。” 季辰南:你真的是……算了,不说了。你记着,你拒绝了我,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白榆哑然失笑:那不会,我又不是第一次拒绝你。 季辰南:不管哪次拒绝,你都是笃定我不会轻易放弃你的,对不对?吊着我,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是不是?哦,对,不光有成就感,还有用,比如陈森要死了,你就想起找我了。 白榆:放过我人生中仅有的那一次走投无路时的挣扎,好不好? 季辰南对她的话置若罔闻: “我告诉你,白榆。” “没有以后了。” “这次你拒绝了我,我就会找别的女人结婚。” “以后,你我就是陌生人了。” 我巴不得呢! 白榆腹诽。 表面上,她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可是,你还是我老板啊!” “咱们都是陌生人了,你以后要怎么给我安排工作?” 季辰南竟然认真思考了: “我会让我的助理转达给你的。” 白榆再也憋不住了,哈哈大笑了起来。 意识到自己被戏弄了,季辰南原本阴沉的脸更加阴沉了。 白榆想起一句诗,山雨欲来风满楼。 也不知道这戳中了她哪个笑点,她憋笑差点憋出内伤。 还好,他们已经到达目的地了,现场的工作人员过来,带他们去各自的座位,不然白榆觉得季辰南估计会气得当场跟她动手。 这个由季氏举办的授勋仪式很隆重,不光季明城来了,还请来了现任市长,一个高高瘦瘦,戴着近视镜的六十岁左右的男人。 首先当然是由市长发言,表扬了季氏为了守护A市的市民做出的卓越贡献,然后号召所有异能者向白榆学习,发挥自己的能力,守护共同的家园。 接下来,是季明城讲话,他态度谦卑地感谢了市长对于季氏的肯定,表示季氏会在市长的带领下继续勤勤恳恳为A市所有市民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也会继续加强异能者队伍的力量,保护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要不是仪式开始前他们两人聊天的时候,季明城是坐着的,而市长弯着腰站在他身边,白榆都要信了季氏是被市长“带领”的。 究竟是带领谁啊,这不是一目了然的事吗? 接下来,由市长给白榆颁发了勋章,而季明城则亲自送上一张二十万元的现金支票。 白榆站在台上,听着台下掌声雷动,看着众人脸上热情洋溢的笑容,突然就想回家了。 回家的时候,她没有忘记去买了超大一只帝王蟹,让老板帮她斩成小块,拎了满满一网兜。 这个授勋仪式开了直播,季雪也在看。 白榆脸上的笑容让她觉得刺眼,她又联系了“舔狗吴”: “我觉得你的第二次计划比第一次好多了。” “尽快策划第三次吧,说不定就成功了。” 令她意外的是,那边久久没有回消息。 这可不符合“舔狗吴”在她心中的定位,此人自从加了她微信后,一直都是秒回的。 他还跟她说过,为了不错过她的消息,哪怕去洗澡,他都是带着手机的。 那究竟是什么让他这么久都不会消息的呢? 季雪没好气地发过去四个字: “你死了吗?” 那边总算回消息了: “我没死!” “你死了吗?” 季雪一愣,这人是被人夺舍了吗?怎么敢这么跟她说话的? 为了确认那边是不是本人,她破天荒打了个电话过去。 她以为自己这么主动,如果那边的人真的是“舔狗吴”的话,肯定会高兴死的。 结果,电话响了好久,那边才接起来。 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喂”了一声。 听声音没错了,是本人。 但这是什么态度啊? 季雪气哼哼地问: “姓吴的,你究竟在搞什么?” “我发给你的信息没看到吗?” “舔狗吴”冷哼一声: “看到了,怎么了?” 季雪简直要气死了: “什么叫怎么了?” “快点去做事啊!” “舔狗吴”:我劝你对我说话客气点!还当自己是大小姐呢? 季雪一下子就愣住了。 “舔狗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家的事啊?这世界可没有不透风的墙! 季雪:我家的事关你什么事啊?你不是想当我男朋友吗?只要你把这事办成了,我就立马跟你在一起。 “舔狗吴”:你该不会觉得,我想当你男朋友是因为你多有魅力吧? 季雪:你什么意思? “舔狗吴”:那我就明说了,我T妈的追你是因为你是季明城的女儿!可现在,你只是被季明城抛弃的流浪狗,我再舔你有什么意义?靠了!浪费我这么多时间,想想就来气。你那个妈是真骚,嫁了首富还不满足,竟然跟健身教练搞一起。还有你,我T妈受够你的大小姐脾气了。以后别让我碰到你,否则我可不能保证我会不会从你那里收回一点“利息”。 季雪也爆了粗口: “你T妈敢!” “我爸虽然不重视我了,可我还有我哥。” “我要是出点事,你看我哥不将你分尸。” 似乎是觉得她说的有道理,“舔狗吴”不再发飙了。 “这样吧,咱们的合作也不是不能继续。” “只要你帮我办成一件事,我就帮你弄死白榆。” 季雪翻了个白眼: “行啊,你说。” “只要我能办到。” “舔狗吴”:切!你当然办不到,但你哥绝对没问题。 第八十一章 用着脏钱就低调点 季雪:你说呗,到底是什么事? “舔狗吴”:跟你哥说,让我当税务局局长。 季雪冷笑一声: “你装作喜欢我的样子,就为这么点事?” “在你眼中,原来你自己这么廉价啊!” 呼! 终于掰回了一局! 痛快! 季雪轻叹。 “舔狗吴”果然破防了: “好,你了不起!” “你季雪瘦死的骆驼都比马大!” “A市第一特权家族,果然是我们这些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存在。” 季雪:扯那么多干嘛?我再确认一下,咱们是成交还是没有成交? “舔狗吴”:成交! 季雪淡淡一笑: “好极了!” “舔狗吴”:我有点不明白,你妈妈被你爸监禁了,你现在的首要任务不是救她吗?为什么你还跟情敌没完没了啊? 季雪的脸“腾”地一下子红了: “少放屁了!” “谁是我情敌啊?” “季辰南是我哥,我亲哥,我可没有乱伦的爱好。” “我要做什么轮不到你管,做你的事去!” “舔狗吴”:好好好,那就这样,拜! 季雪挂了电话,将手机狠狠扔在了床上。 妈妈,对不起,但是,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帮你。 你先忍一忍,让我好好想想办法。 貌似平静的日子一天天过去,二十多天后的某天早上,白榆带着朴朴去陈森家。 昨天,他们商量好要一起在这里做早餐吃。 欧仲文欧仲武已经到了,和陈森陈叔在包馄饨。 陈森恢复得很好,SR级异能者的身体比普通人的修复能力强大了不知道多少倍,他每一天都看起来比前一天更健康些。 白榆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你们都这么早啊!” “我偷偷懒,再休息一会儿吧。” 陈森笑: “又熬夜玩游戏了?” 白榆点头: “是啊!” “那个猫在末世生存的游戏特别好玩,我推荐给你们,怎么你们都不玩?” 欧仲文慢吞吞地包着馄饨,满手都是肉馅: “那个,可真不好玩。” “从头到尾都是一只猫在那里跑来跑去的。” 白榆:不可爱吗? 陈森:是挺可爱的,但是,没劲啊。 白榆:怎么会没劲呢,那么多的关卡,一不小心,猫就掉下去摔了,多刺激。 欧仲武:主要我不喜欢那个色调,黄呼呼一片,看着压抑。 白榆瘫在了沙发上: “唉,知音难觅啊!” 朴朴去洗了手,过去包馄饨了。 “姐姐,你累了就直说。” “包个馄饨而已,我们能搞定,你不用有负罪感。” 白榆笑了: “小屁孩,你越来越懂了。” 当众人包完了馄饨,白榆还瘫在沙发上。 陈森过去问: “姐姐,你喝不喝水?” 白榆没有说话,一动不动地瘫着。 陈森失笑,手在她面前晃了晃: “怎么了?” “还在回味你最爱的游戏呢?” 白榆摇摇头: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特别容易累。” “休息一下就好了。” 陈森:一会儿我陪你去医院看看。 白榆无奈地笑了: “要去拾荒啊!” “忘了?” 陈森一拍脑袋,露出有些孩子气的笑容: “天呐!” “忘得死死的。” 白榆:咱们快吃吧,吃完该上路啦! 陈叔:不要说那么不吉利的话,快说“吃完该出发啦”! 陈森无奈地看了他爸一眼: “您老真是越来越像个老人家了。” “成天研究这些神神叨叨的东西。” 陈文恪:这是老祖宗的智慧! 陈森:并不是! 这都能吵? 白榆赶紧息事宁人: “好的,让我们相信一次老祖宗的智慧。” “吃完该出发啦!” “吃完该出发啦!” “吃完该出发啦!”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吃完早餐,白榆、陈森、欧仲文去季氏大楼下集合。 郭诗逸蹦蹦跳跳地过来,站在了白榆身边。 队长季辰南跟大家交代了今天的任务,找白榆口中的那个小野人的老巢,最好能将他抓住,送到孙博士的实验室里好好研究一番。 天气很好,一路上也没碰到什么来袭击的怪物,众人的心情还是很好的。 郭诗逸:榆姐,我发现我们完全可以不把这次外出当拾荒。 白榆:当作是春游? 郭诗逸伸出手,跟白榆击掌: “知我者榆姐也!” 或许是因为大家有说有笑的原因,路途似乎都变短了,他们很快来到了哀山。 陈森:姐姐,要是我们能找到一颗红色能源石就好了,你也就能升到SR级了。 臭着脸的季辰南像是从地底下突然冒出来的一样,阴沉沉地说: “我们的队员有上进心是好的,但不要老抱着侥幸能借助到外力的态度。” “脚踏实地的拾荒、打怪、升级,才是正途。” 他说话的时候全程不看人,就那么对着空气说。 陈森不屑一顾: “季队长是脚踏实地打怪,然后升级的吗?” 季辰南看了眼陈森。 该死的,这小崽子吃了什么?怎么还在长个子? 以前跟他身高差不多,现在他都得仰望才能看清他的脸了。 “我不是!” “我花钱买的。” “你嫉妒啊?” “嫉妒有用吗?” “你知道红色能源石在黑市卖多少钱吗?” 陈森淡淡一笑: “你真有钱!” “那钱都干净吗?” 季辰南说不出话来。 陈森:用着脏钱就低调点,说那么大声干嘛?很光荣吗? 季辰南:你…… 有和事佬看情形不对,过来拉走了季辰南: “老大,您帮忙看看,这里的这棵树里面是不是有能源石啊?” 郭诗逸小声问白榆: “他这又是怎么了?” “被他家里的事气到了来这里撒气了?” 白榆摊手: “不懂!” “他家里怎么了?” 郭诗逸揽住白榆的肩膀,低声在她耳边八卦: “他后妈出轨,被他爸抓住了。” “据说他爸气得半死,怒打他后妈和他那后妹妹,一人一脚,给踹到五米远……” 白榆:五米?太狠了!人还活着吗? 郭诗逸:活着,但是被关到地窖了,戴上了脚镣手铐,整个人都浸在水里,只有头露出来,三天才给一顿饭吃。 这…… 听起来过于离谱。 郭小姐的话,还是听听就好了吧。 白榆想。 第八十二章 智慧生物 众人一路走来,除了各种植物,都没有遇到活物,今天的哀山实在安静过头了。 就在心情本来不好的季辰南更加垂头丧气,觉得他们会无功而返的时候,转过一个山头,竟然看到了一顶轿子。 “天呐!轿子!” “这种地方怎么会有轿子?” 众人“呼啦”一下涌上去,这里摸摸,那里拍拍。 季辰南对身旁的一个叫张三的队员说: “你问问白榆,这是她见过的那顶轿子吗?” 张三惊讶地张大了嘴。 白榆就在距离他们五步之外啊,为什么不自己问而要通过中间人呢? 见张三傻呆着没动静,季辰南瞪了他一眼。 张三一哆嗦,赶紧转头问: “白榆,这是你见过的那顶轿子吗?” 白榆点头: “是的。” 季辰南:你问她确定吗? 张三忍者翻白眼的冲动: “确定吗?” 白榆:非常确定!我记着这轿子上的图案。 季辰南看着张三: “确定还是不确定?” 距离这么近,你听不到吗? 张三忍着骂人的冲动: “她说她确定!” 季辰南挥手: “都散开,四处看看,有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众人三三两两,四处转悠。 突然,张三喊了起来: “这里有个洞!” “很大的洞!” 众人急忙聚集了过去。 在一排灌木后,掩藏着一个洞的入口。 季辰南让几个人先进去探探。 很快,那几个人就回来了。 “队长,这个洞里竟然有干草铺成的床。” “还有厨房,有简单的木头做成的餐具和很粗糙的铁铸锅。” 季辰南:莫非这里住着人?可这些人是哪里来的? 张三:队长,白榆都说她遇到了小野人了,那肯定有野人爸爸野人妈妈啊,不然他打哪儿来的?总不能跟孙悟空一样,从石头逢里蹦出来吧哈哈哈哈! 季辰南:你真聪明。 张三:谢谢队长。 季辰南一挥手: “走,都进去看看。” “仔细一点,看到什么都跟我说。” “我们至少得知道,住在这里的是什么东西。” “你告诉白榆,让她在外边守着放哨,遇到危险就喊我们。” 他拍了拍张三的肩膀。 又来了! 张三深深吸了口气,压下自己想骂季辰南“傻子”的冲动,而后他回头看着白榆: “那个……” 白榆做了个“停止”的手势: “好的,我知道了。” “不用再说了。” 张三再次深深叹气,跟着季辰南走了。 白榆站在洞口,双手抱胸,警惕地看着四周。 陈森和郭诗逸都在她旁边。 白榆隐隐约约听到了锣鼓声,她问陈森和郭诗逸: “你们听得到什么声音吗?” 陈森支着耳朵仔细一听: “好像是锣鼓声。” 郭诗逸也努力听,结果什么都没有听到,她叹气: “唉,看来要努力升级。” “不然跟你们高级别的异能者比起来,我们就跟废物一样。” “打架也不厉害,听力也不行,视力也差。” 白榆逗她: “你不都在相亲,准备嫁人吗?” “结了婚就要备孕、生子,干嘛还在乎级别不级别的?” “反正也用不着。” 郭诗逸捂住耳朵: “不要说了,我够烦的了!” “都怪我们家老头子,他觉得成年了还不结婚的人都是怪物,所以拿生命逼我结婚。” 白榆:你爸不是挺疼你吗?那你也可以拿生命逼他不要逼你结婚啊! 陈森:对!反向控制! 郭诗逸叹气: “没用。” “其它事我可以用自己的生命逼他,唯独这件事不行。” “他说我不结婚害他在全A市的人面前抬不起头。” “笑死,全A市认识他的有几个啊?” 风把锣鼓声再次送到了白榆耳边,她问陈森: “听到了吗?” 陈森点点头。 白榆:听起来像是在举行某种庆典,这就是哀山里所有的动物包括昆虫都消失的原因吗? 陈森:或许我们该过去看看。 白榆看了看天色: “来不及了!” “我们不能在夜晚来临时还待在这里。” “太危险了。” 这个时候,季辰南带着人出来了。 他的脸看起来有点喜色,应该是有收获的。 白榆让陈森把听到锣鼓声的事跟他说了一下,毕竟人家是队长,这种情况应该跟队长汇报的。 季辰南认真听了一下: “好像真的有锣鼓声。” “这些生物既然能烧火做饭,还会制作轿子,那做出锣鼓来也没什么稀奇的。” “不用去管了,我们收集到的东西已经足够让李博士分析出生活在这里的究竟是什么了。” “回去吧!” 他手一挥,带头走向来时的路。 郭诗逸悄悄问张三: “喂,你们都找到什么东西了?” 张三:从那铺成床的干草上收集了一些体毛,在一个类似于储物间的洞穴里找到了一件兽皮做的,跟孙悟空的虎皮裙一样的东西。最关键的是,那皮裙是穿过的,上面有体液。 郭诗逸:呕——! 张三:呃…… 郭诗逸:抱歉啊,不是针对你。 张三臭着一张脸躲远。 他觉得自己今天出门没看黄历是最大的错误,黄历上肯定写着“今日不宜出门”,不然他也遇不着这么多发疯的人。 众人一路平平安安地来到了城墙下。 对过暗号后,城门缓缓打开。 郭诗逸:呼!终于回来了!好累啊!榆姐,我们去外面的餐厅吃饭好不好?我请客。 白榆笑了笑,刚要开口,突然捂住了嘴。 “榆姐,你怎么了?” 郭诗逸瞪大了眼。 陈森也注意到了白榆的反常,抓住了她的胳膊。 “没事,就是,突然有点恶心。” 白榆笑了笑, “走吧!” “进城了!” 陈森没有放开她。 远远落在后面的欧仲文脸色复杂地看着这边。 “呕——!” 白榆一口鲜血喷了出去,腿一软,往地上倒去。 “姐姐!” 陈森楼住她的腰将她托起。 白榆已经昏迷了过去,嘴角残留着殷红的血。 郭诗逸被吓哭了: “天呐!” “这是怎么了?” 季辰南听到了动静,也过来了。 “白榆,你怎么了?” 第八十三章 我们结婚吧 白榆听到季辰南的声音,缓缓睁开眼睛: “季辰南?” 季辰南急忙点头: “是,我是季辰南!” 白榆:季辰南,我们结婚吧! 陈森的身躯一震: “姐姐,你在说什么?” 季辰南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 结婚? 白榆说要跟他结婚? 郭诗逸焦急地拍了拍白榆的脸: “榆姐,榆姐你清醒一点。” 白榆虽然看着季辰南,但是眼神一片迷茫,好像神志不是很清的样子。 陈森当机立断,抱起了白榆: “姐姐,我们去医院。” 欧仲文过来: “别去了吧?” “也没什么用。” 陈森目眦欲裂: “你知道什么?” “走开!” 郭诗逸急忙往前跑: “陈森你跟着我来。” “我家的车就在前面。” “咱们送榆姐去医院。” 季辰南也追了上去: “你们什么意思?” “白榆要跟我结婚,她就不正常了?” “说不定只是她想通了。” 陈森怒目圆睁: “你看看她的表情!” “说这种话你良心不痛吗?” “滚开!” “别挡道!” 季辰南还想说什么,但是白榆眼神木木的,躺在陈森怀里一动不动的样子,确实不是很正常,他也就闭了嘴。 看到白榆、陈森和郭诗逸上了车,往医院的方向走了,欧仲文叹了口气,朝着跟他们相反的,家的方向走去了。 到了医院,经过很多项复杂的检查后,医生给出了白榆没有任何毛病的结论。 “可是她为什么是这样的?” “医生,你看看她啊!” “她刚刚吐过血。” “话也不说,眼神不对焦。” 陈森着急地说。 医生摇摇头: “抱歉,我真的帮不了你们。” “或许,你们该找心理医生给她看看。” 郭诗逸:算了,陈森,他能说出这句话,证明真的没办法了。关心理医生什么事啊?榆姐不可能有心理疾病。而且,哪有心理疾病的人是这么突然发作的啊! 季辰南:先回去吧,等我再联系联系专家,看有没有谁见过这种状况。 听到季辰南的声音,白榆又叫了一句: “季辰南!” 季辰南看着她: “我在!” 白榆:季辰南,我们结婚吧。尽快结婚,我想跟你结婚。 郭诗逸焦急地去捂白榆的嘴: “姐姐,你别这样!” “季辰南会当真的。” 季辰南:我为什么不能当真? 陈森:诗逸,咱们先带姐姐回去。 郭诗逸:好的,走吧,我让司机把车开过来! 陈森揽住白榆的肩: “走吧,姐姐,咱们回去。” 白榆乖巧地跟个孩子一样,跟着陈森慢慢往外走。 郭家的车就停在门口,白榆正要上车,季辰南喊了一声: “白榆!” “你真的愿意跟我结婚吗?” 白榆回头,木木的看着他: “我愿意!” “早点来娶我,记住了。” 季辰南的嘴角压不下去了: “记住了!” “虽然时间很仓促,但是,我会把婚礼安排好的。” “明天一早,我就来接你。” “你准备好啊。” 陈森:你别痴心妄想了! 白榆:好的! 他们两人几乎是在同时说话的。 陈森一愣: “姐姐,你不要说话了!” 季辰南第一次在跟这对“情侣”的相处中占上风,忍不住沾沾自喜: “干嘛不让姐姐说话?” “做人家弟弟的,还管起姐姐的事了?” “以下犯上!” 陈森:你T妈闭嘴! 季辰南:怎么跟姐夫说话的? 郭诗逸瞪了一眼季辰南: “你可真low!” “low货一个!” “趁火打劫算什么本事?” “等榆姐清醒了,你看她理不理你。” 陈森和郭诗逸将白榆扶到了车上。 虽然白榆一直在讲要跟季辰南结婚,好在只是说说,并没有表现出立刻要跟季辰南走,非季辰南不可的意思。 郭家的车子开走了。 季辰南回味着刚刚的一切,感觉自己像做梦一样。 手机铃声响了,是管家打来的。 季辰南接了起来: “怎么了?” 管家:少爷,“离魂水”起效的时间到了,你可以娶白榆了。不,是白榆肯定要嫁给你了。咱们该张罗婚礼的事了。 季辰南一愣: “好啊,是你个老家伙搞的鬼。” 管家也愣住了: “少爷,不是你要娶她,让我放手去做得吗?” 季辰南:所以你给她喝离魂水? 管家:不然呢?除了这个方法,她还有可能“自愿”嫁给你吗? 季辰南:…… 管家:少爷,你的声音听起来并不是很开心。怎么回事,你不想娶她了?那也不是不可以,我让人给她把解药喝了就行。 喝了解药的白榆,又会对她翻白眼,说阴阳怪气的话,嘲笑他,贬低他。 没喝解药的白榆,会说“季辰南,我们结婚吧!” 天知道这句话他想了多久。 从看到她第一眼开始,就想要听到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对她的感情似乎也没有那么浓了,但是,还是有一点的。 娶她的好处有,弊端也很多,但是,比起被她当路人当傻子还是要好点的。 季辰南想到这里,下定了决心: “暂时别给她喝解药。” “等举行完婚礼再喝。” 管家喜滋滋的: “好的,少爷。” “我还以为我的一片苦心白费了呢。” “你还愿意跟她结婚就行。” “我这就去筹备婚礼。” “你想要什么主题的呢?” 季辰南有些烦躁: “随便了!” “记着,钻戒要大,婚纱要奢华,婚礼上的菜要贵。” “拍照发通稿的团队要多找几个,发多种风格的,不要让民众感觉是我们自己找的人。” 管家:少爷放心,做这种事我是专业的。 季辰南:好的。 管家:你打算穿什么颜色的西装? 季辰南:都行,你安排吧。没事我先挂了。 管家:好的,少爷。 季辰南挂掉了电话,叹了口气。 明天,他要结婚了,还是跟白榆。 然而他并没有很开心。 人生若只如初见! 如果初见时白榆答应跟他结婚,他相信他会很快乐。 他会记着自己曾经发过的誓言,一生只对一个女人好,而不是像季明城那样,左搂右抱跟个种马一样。 第八十四章 土匪的敲门方式 只是,这些日子以来,白榆对他的态度,已经让他的热情削减到了最低点。 如果不是管家来这么一出,他是真的差不多放下了。 现在结婚,有种赶鸭子上架的感觉。 他很不喜欢,但也只能这样了。 季辰南皱着眉,走到来接他的车旁。 司机为他开了车门,他坐了上去: “回家!” 司机:是! 第二天一早。 季辰南穿上管家为他准备的黑色西服,出门去迎娶他的新娘。 季明城拍了拍儿子的肩膀: “欢迎来到成年人的世界!” 季辰南冷哼: “我一直在!” 看到儿子拂袖离去的样子,季明城不解: “他这样子,好像是我逼他结婚一样。” 管家:您确实有说过让他跟白榆结婚。 季明城摆摆手: “那只是一个建议。” “他要真那么不情愿,完全可以不听。” 管家:少爷还是情愿的。 季明城:那为什么是那样的表情?一点都不像我,我每次结婚都很开心。 这样的话,您也就在我面前说说而已。 少爷在的话,他又要跟您秋后算账了! 管家腹诽。 “少爷可能只是有点紧张。” 季明城疑惑: “娶到初恋就会紧张?” “那我是不是也该体验一下这种感觉?” 管家:严格说来,白榆并不是少爷的初恋。您忘啦?他小时候跟他表妹关系挺好的,可惜那孩子去年得病死了,不然他们结婚其实最合适。有感情基础,而且女方家世好。亲上加亲,强强联合,简直完美。 季明城:你说雨婷啊?没错,那孩子我也很喜欢。可惜了…… 白榆家。 陈森一直陪着她,没有回去。 郭诗逸和陈叔、欧仲武也早早过来了。 他们一直在跟白榆说话,希望她能有所回应。 然而,他们都失望了。 无论说什么,白榆都没有任何反应。 陈森端来一晚粥,一口一口地喂白榆吃。 她进食倒是没有任何问题。 吃完粥,陈森捉着她的肩膀,将她轻轻往后推,靠在床头上。 看她头歪着,就帮她扶正了。 白榆任由他摆弄,像个没有灵魂的橡皮娃娃一样。 “爸爸,你不是天天看那些神神叨叨的东西吗?” “有没有办法可以让姐姐清醒过来?” 陈森问。 陈文恪叹气: “你这孩子,真是病急乱投医。” “那些东西嘴上说说也就罢了,谁会傻到真的用里面的方法去救人啊。” 陈森颓然地坐在了沙发上,担忧地看着白榆: “这么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啊!” 门铃响了。 陈森脸色一变: “难道季辰南真的来了?” 一听到季辰南的名字,白榆突然有反应了。 “季辰南,我要见季辰南。” 她木着脸说。 陈森狠狠拍了自己的脑袋一巴掌,过去开门。 郭诗逸惊叫: “你干嘛?” “放那个家伙进来?” “你不知道他是来娶榆姐的吗?” 陈森:我知道,但是,你也看到了,姐姐只对那个low货有反应。我们应该让他们有接触,这样或许才能找到破解她目前这个状态的方法。 郭诗逸讽刺: “老婆都要被人娶走了,你倒是挺想得开。” 欧仲武听不下去了: “诗逸,别这么说。” “这不是没有办法了嘛。” “大家都没有办法啊!” “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郭诗逸长长舒了口气: “对不起,是我冲动了。” “只是,一想到我榆姐竟然要真的嫁给季辰南那个渣渣,我就心里难受,比我自己要嫁给他还难受。” 白榆:季辰南,我要见季辰南。 众人看着她那木木的脸,一起叹了口气。 陈森:我会保护好姐姐的。 郭诗逸点点头: “这一点,我们当然都相信。” 见没人来开门,季辰南又使劲按了几下门铃。 郭诗逸冲过去,“霍”地一下拉开门: “土匪才这样按门铃!” “你是土匪吗?季少?” 季辰南穿了合体的黑色西服,手里拿了一大束捧花,原本脸上还有点笑意,听到郭诗逸的话,立马就黑了脸。 他粗暴地将郭诗逸推到一边去: “别烦我!” “走开!” 郭诗逸被推得差点撞到了柜子上,气得想打人。 季辰南向着白榆走过去,将手中的花送到她面前: “我来了!” “白榆!” “跟我结婚吗?” 郭诗逸吼道: “求婚哪有站着求的?” “跪下!” 季辰南皱眉: “你闭嘴!” “又不是跟你求!” 白榆木木地坐在那里,没有接他的话,嘴里重复着: “结婚!” “季辰南,我们结婚!” 季辰南朝郭诗逸露出挑衅的笑容: “听到了吗?” “白榆答应了。” “正主都同意,你个烧火丫头就靠边站吧。” 郭诗逸气得胸部一鼓一鼓,像个青蛙一样: “你这个……” 季辰南问白榆: “咱们现在就去举行婚礼,好不好?” 白榆:好。 季辰南去牵她的手,那冰凉的触感,让白榆下意识地缩回了手。 季辰南有些讪讪地收回手: “好,我不牵了,你跟着我走,好吗?” 白榆:好。 她从床上伸下腿来,呆呆地坐着。 陈森拿过她的鞋,半跪在地上帮她穿上。 他还没有站起来,白榆就跟着季辰南走了。 陈森看着那个离开的纤瘦的背影,缓缓起身,跟了上去。 郭诗逸追了上去: “我跟你一起去!” 陈森:好,你在明,我在暗,我们配合好,保护白榆。 郭诗逸:嗯! 季辰南看了眼安静跟在他身后的白榆,拉开车门: “公主请上车。” 郭诗逸火急火燎地跑来: “我也要去!” “我是娘家人,伴娘!” “季辰南你懂不懂规矩?” “结婚哪有只带走新娘的?” “伴娘是必需的!” “伴郎呢,你那边有吗?” 季辰南恶劣地看着她: “听说很多伴娘和伴郎会看对眼。” “我这边有身高180体重280的伴郎。” “等我们举行完婚礼,你直接嫁他吧,免得你爸帮你安排一场又一场的相亲。” 郭诗逸上车,坐到了白榆旁边,没好气地说: “谢谢你为我操心啊!” “你真是个大大的好人!” 第八十五章 初恋 虽然是仓促进行的婚礼,但是,因为有“钞能力”,所以看起来还是很像样。 因为白榆整个人都木木的,除了“跟季辰南结婚”说不出更多的话,所以,很多程序都省略了,比如,让司仪问新娘是否愿意嫁给新郎,交换戒指,新郎吻新娘等。 取而代之的,是季辰南将白榆的胳膊放在自己的臂弯,带着她走过一条几十米长的、铺满玫瑰花瓣的路。 “太般配了!” “男帅女美,简直跟演电影一样,好养眼好浪漫。” “我也想要这样的婚礼。” “王子公主从此以后就要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不谙世事的少女们纷纷议论着。 人群中的郭诗逸在翻白眼。 这哪是婚礼,这根本就是绑架现场! 白榆变成这样,十有八九是季辰南搞的鬼。 陈森也不知道去哪儿了,希望他早点找到破局的方法,不然总不能真的看着白榆跟季辰南入洞房吧? 想想都恐怖! 到时候如果陈森不作为,她豁出去也要大闹婚房,恶心季辰南,让他不得安生。 季辰南走到玫瑰花路的尽头,无意间瞥了旁边的观礼的人群一眼。 一张熟悉的脸一闪而过。 他定睛去看,却什么都没有看到。 难道他眼花了? 季辰南觉得疑惑。 向众人展示完他的新娘后,季明城带着季辰南给宾客敬酒,他们的解释是,新娘在上次退兽潮保卫A市的战斗中受了内伤,不宜劳累。 她保卫的可是A市啊,在座的哪个不是A市的? 这么完美的理由,没有人好意思去质疑,否则就有“农夫与蛇”那味儿了。 这场婚礼不光是婚礼,还承担了社交重任。 毕竟大选马上要到来了,能拉拢的人要尽量拉拢。 季家父子敬完酒,跟重要人物聊完,已经是宴席散场的时候了。 季明城怕关键时刻季雪闹幺蛾子,就让管家把婚房定在了这家酒店顶楼的总统套房而不是家里。 他催促儿子带白榆去房间,完成该做的事。 季辰南:没必要吧?举行个婚礼,给外界一个交代得了。她看起来神志不清,如果我那么做了,等她清醒了肯定恨死我了。 季明城:其实可以永远不给她喝解药的。 季辰南一哆嗦: “别了,爸爸。” “一辈子对着一个没有灵魂的布娃娃有什么乐趣?” 季明城哈哈大笑: “谁让你对着她了?” “你可以继续玩你的。” “至于她,在需要她露面的时候出现一下就行。” 季辰南知道这才是完美的计划,但是,他内心有一点点的,不忍。 季明城看出了他的纠结,拍了拍他的肩膀: “做大事的人,怎么能儿女情长?” “你自己再考虑考虑。” “或者趁现在收了她,或者让她永远迷糊着,选一个吧。” 季辰南:收了她,她就会永远留在我身边,以我为天,对我唯命是从吗? 季明城眨眨眼,意有所指地说: “那就要看你的本事了。” 季辰南:白榆不是那么浅薄的女人。 季明城不屑: “是你了解女人还是我了解女人?” 季辰南:行!你厉害! 他去休息室带走了白榆,去了顶楼的总统套房。 郭诗逸在婚礼上没有心情吃东西,光顾着喝冰水消火,然后,她成功窜了。 等她从厕所出来的时候,发现白榆不见了。 该死! 她狠狠揍了自己的脑袋一拳,然后赶紧联系陈森: “你在哪儿?” 陈森:婚房里。 郭诗逸惊得张大了嘴巴: “兄弟,牛啊!” “那我也来帮你。” 陈森:好,你在外面埋伏好。听到打起来了,就冲进来带白榆走。 郭诗逸:收到! 季辰南带白榆进了专用电梯,却发现里面有个女孩。 保镖们要把她赶走,被季辰南制止了。 女孩看了看安静地站在季辰南旁边的白榆,突然就笑了: “辰南哥哥,你喜欢的人是梅雨婷、白榆,还是单纯就喜欢我们这种长相?” 季辰南死死盯着梅雨婷的脸: “你不是死了吗?” 梅雨婷莞尔一笑: “跟死了也没什么区别,在鬼门关走了一遭。” “还好遇到了一个神秘的老人,他治好了我。” 季辰南:我亲眼看见他们把你装进了水晶棺材里的…… 梅雨婷:是!幸亏我爸妈爱我,看到我“死了”也不舍得将我火化,而是将我的“尸体”装到水晶棺材寄存到了深山里的庙里,不然我也遇不到那位老人。辰南哥哥,你真的心好狠,整整一年时间,不光没有来看我,还谈起了新的恋爱。你知道在我接受治疗的这么长的时间里,我有多想你吗? 季辰南:为什么要去看一个死了的人?有意义吗?我不知道你没死,可你活着也没联系我! 梅雨婷哭了: “怎么联系啊?” “深山里都没有手机信号。” “我身体那么虚弱,也出不来。” “就连我爸妈也是前段时间进山看我的时候才知道我活着的。” “我本来已经习惯那个地方了,不打算出来了。” “可爸妈说你的身边有了新人,我才急了。” “我想去见你,结果就看到你给她买了那么那么多的礼物送了过去,她还拒绝了那些礼物。” 梅雨婷拉住白榆的胳膊: “白小姐,你怎么能这么对我的辰南哥哥?” “你让他伤心了,你知不知道?” “他从来都是被女孩子宠着捧着的,肯放下身段去哄你,已经是你莫大的荣幸了,你怎么敢不珍惜的?” 这些话,听得季辰南的心里极为熨帖。 说真的,他曾经以为自己对白榆是一见钟情,此生非她不娶,后来,“此生非她不娶”的念头淡了,但“一见钟情”他还是确信的。 当梅雨婷出现的时候,他也恍惚了。 他还记得当初他对梅雨婷产生过一些朦朦胧胧的好感,可能因为年纪小,所以也没当回事。 现在回想起来,或许,那才是初恋。 后来对白榆的“一见钟情”,也是因为她长着跟梅雨婷极为相似的脸。 第八十六章 柜子里有人 “不行!” “我接受不了你娶一个不爱你的女人。” 梅雨婷抓住白榆放在季辰南臂弯上的胳膊往下拽, “你不许碰我的辰南哥哥!” “你又不爱他,凭什么占有他?” “他是我的!” “是我的!” 白榆木着脸,没有任何反抗。 季辰南拉住梅雨婷: “你别闹!” “她这是病了,不然发起飙来有你受的。” 梅雨婷泪如雨下: “她?” “这么亲切的吗?” “辰南哥哥,我们在一起的那些快乐,你都忘记了吗?” “忘了也没关系,没关系的。” “如果她比我爱你,你娶了她,我就算自己心碎了也不会跑来搅局。” “可是,她,她根本就不爱你啊。” “你娶一个这样的人,就是在折磨你自己。” “我不想看你难受,那比杀了我还让我痛苦。” 很快,电梯就来到了顶楼。 保镖打开了房门,季辰南带着白榆进去。 梅雨婷倒是不追过来了,她哭得梨花带雨,站在电梯口看着: “辰南哥哥,忘了告诉你,就在你们婚房的下面一层楼,我也开了个房间。” “一模一样的房间!” “我等你!” “就等你这一晚!” “你要是不来,明天我就继续回到大山深处去,再也不出来了。” 季辰南回头看了看她,叹了口气,关上了门。 他带着白榆过去,让她坐到沙发上。 白榆坐了下来,呆呆的,眼皮都不眨一下。 季辰南坐到了她对面,打电话给管家: “不是让你给她喝解药了吗?” “为什么她现在看起来还是跟木头一样?” 管家:少爷你别急,这个药起效是需要时间的。毕竟,她喝离魂水也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可以说是“毒入骨髓”了,得靠解药一点点将毒素给清除出去。 季辰南:大约需要多久? 管家:十至二十天吧! 老家伙不在他面前,不然季辰南都想用口水喷死他。 “你就让我在新婚的日子面对一个布娃娃?” 管家:那不是挺好的嘛,任人摆布,少爷你想怎么着就能怎么着。 季辰南:我发现你们这些老东西都挺下流!可我没那癖好!我想跟人做,而不是跟玩具做。 管家:少爷,我了解,作为一个血气方刚的新郎,你有多“急”,但是请忍耐一些。毕竟是新婚的日子,明目张胆找其他女人不好。明天吧,明天我让人挑几个长得像白榆的,给你打包送来…… 季辰南听他越说越不像话,挂掉了电话。 还没喘口气,栾平的电话又来了。 季辰南没好气: “干嘛?” “这是老子新婚的日子,打什么电话?” “打扰老子的雅兴!” 栾平舌头都硬了,听起来喝得不少: “你,你个没良心的!” “你能有什么雅兴?” “就你那木头一样的新娘,有什么意思?” “老子担心你新婚太凄惨,想叫你过来一起玩,你还给老子拽起来了。” 那边突然传来一声女人的叫声,然后是巴掌扇在屁股上的声音。 “不许出声!” “老子跟我兄弟打电话呢!” 季辰南突然反应了过来: “你在干嘛?” 栾平: “是啊!” 季辰南懵了一秒,而后大骂: “你个垃圾!” “这种时候打什么电话?” 栾平大笑: “这有什么的?” “上城区的男人有几个不这样?” “就你爱装纯情小白花!” “现在都结婚了,别装了!” “出来嗨!” 季辰南:你也不怕得病! 栾平:都是精挑细选的干净货,不怕。 季辰南:我怕。 栾平一愣: “嘿你个王八崽子,这是在咒我吗?” 季辰南一下挂掉了电话。 耳朵是清净了,然而,脑子没法清净。 他想起了刚刚的声音,自动配了一些曾经看过的片的画面。 一时间,季辰南有些燥热。 今天可是他大婚的日子。 他的新娘就在他面前,她很美,然而没有灵魂。 只有呼吸能证明她是一个活人,捂住她的嘴,她就是一个玩偶。 季辰南伸出手去,虚虚地挡在了白榆的嘴的上方。 躲在衣柜中的陈森屏息凝视,只要季辰南的手敢放下去,他就敢当场用水剑刺穿他的心脏。 季辰南叹了口气,将手放了下来。 他对她确实还有欲望。 刚刚有一刹那,他也想过听季明城和管家的话,直接行使他作为丈夫的权利。 可是,冷静下来以后,他还是觉得不妥。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觉得,就算不给白榆解药,她最终还是会醒来。 到那个时候,遇强则强的她不知道会拥有多么可怕的力量。 知道自己趁人之危要了她,恐怕会将他碎尸万段。 季明城说的那种事根本不可能发生在白榆身上,她是白榆,在没觉醒兽血的时候就敢拒绝跟他结婚,精神力量强悍得可怕的白榆,她怎么可能被“睡服”呢? 就这样吧,做一对名义上的夫妻。 他借她的“英雄”之名赢得选票,她也可以适当利用季家的资源,给她的那些弟弟妹妹谋个好工作,也算是双赢了。 行,终于想通了! 好累! 季辰南过去,四仰八叉躺在了床上。 他脑子里又想起了刚刚栾平打电话给他时的靡靡之音。 这老小子! 都怪他! 害他躁动成这个样子。 酒店的电话响了,季辰南以为是前台,就接了起来。 “辰南哥哥!” 梅雨婷在啜泣, “你真的不来吗?” “我都洗白白了。” “她给不了你的,我都能给你。” “我也没想过要嫁给你,只要你愿意跟我保持联系,我就满足了。” “不,不联系也没有关系。” “只要让我拥有你一次,我此生都死而无憾了。” 是初恋啊! 是他的初恋在叫他! 季辰南脑中的一根弦一下子断了。 他“腾”地站了起来。 他看到白榆就坐在沙发上,如同泥雕木塑一般。 他心里有那么一丝的愧疚,毕竟,他们刚刚举行过婚礼。 但是,想到她醒来后肯定不会把那个仪式当回事,还会把拿那个仪式说事的他当小丑,他心一硬,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第八十七章 发什么疯? 看到季辰南走了,陈森给郭诗逸发了个信息: “季辰南去婚房楼下的总统套房了。” “有个女孩说在那里等她。” 郭诗逸:我靠!这个low货,大婚之日就搞外遇啊?果然龙生龙凤生凤,季明城那种情妇能组几个足球队的人,生的儿子怎么可能是洁身自好的高冷男?之前那都是因为还没发育,时候到了,就跟发情的种猪一样,神都挡不住。 陈森:我带白榆走,你注意他的行踪,有情况及时联系。 郭诗逸:好的,我这就过去。 陈森悄无声息地推开衣柜,走向白榆。 面朝门口坐着的白榆听到身后有动静,本能地回头。 陈森目瞪口呆: “姐姐……” 白榆比他还吃惊: “你怎么在这儿?” 陈森:我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你嫁给季辰南那个low男?话说,你,怎么突然就有知觉了? 白榆:我,就是,知道季辰南要害我,就将计就计…… 陈森:别说那么多了,咱们走。 他拉起白榆就走: “我刚刚听脚步声,门口只有两个保镖。” “咱俩放倒他们不成问题。” 白榆:再等等!反正季辰南走了,我待在这里也没什么危险,何必跟他们硬碰硬呢? 陈森:话不是这么说的,谁也不能保证季辰南接下来要发什么神经,还是走吧。 白榆:不行,现在走了,季辰南不就发现我是装的了?那欧仲文就有危险了。 陈森仔细一想: “好了,我知道了。” “你们俩合伙演戏骗我们。” 白榆:对不起啊,如果跟你们说了,怕你们的演技骗不了季辰南。 陈森:欧仲文的演技好? 白榆:当然不好啊,所以他尽量都是躲得远远的,减少存在感。 陈森叹气: “确实!” “我还说这个家伙怎么越来越不咋呼,都不像他了,原来是怕暴露啊。” 白榆:真的对不起,害你们担心了。 陈森看着她,笑了: “原本确实有点气!” “但是,一想到你没事,我就开心了。” “知道吗?你那样子真的吓人,就跟失去了灵魂一样。” “演技精湛啊,姐姐。” 白榆不好意思地笑了: “我以前也没发现我有这种天赋。” 陈森:季辰南到底让欧仲文给你下了什么药? 白榆:一种只在黑市有售的,能让人失去意识,只能说几句简单的话的药,叫“离魂水”。 陈森:好恶毒的东西!是怎么做到让人说出原本不想说的话的? 白榆摇摇头: “什么原理我也不懂。” “季家的人找上欧仲文,以为可以收买他,让他来害我。” “他们低估了他的道德水准。” 柜子里再次出来一个人,白榆和陈森都被吓了一跳。 “其实,他们并没有低估我的道德水准。” “我这人的道德实在不咋地。” “但是,对于在危难时同甘共苦的人,我实在做不到背刺他们。”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姐姐,她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而跟你们在一起,我才看到她脸上有那么多的笑容。” “我不想让那笑容再次消失。” 白榆:好了,别凡尔赛了。在废土,能做到不背刺朋友,关心亲人,已经赛过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了。 陈森:姐姐说得对。 白榆:你们俩没有商量好,却做了一模一样的事,钻柜子,简直太有默契了。接下来,是不是该回到柜子里别发出声音了?我听到有脚步声朝这边来了。 陈森:我也听到了。季辰南,这么快? 欧仲文:那个,他好像是个雏。虽然长得牛高马大的,但是,第一次,肯定是不行的。 陈森红了脸: “闭嘴!” “怎么什么话都说?” “跟我一起滚回柜子。” 欧仲文:喂,明明是你起得头。 陈森:我说他回来得快! 欧仲文:呃,骚瑞。 季辰南如果稍微注意力集中点,以他的级别,也是可以听到他的婚房内有不同寻常的的动静的,但是,他濒临崩溃的边缘,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注意这些。 进了房间,他心虚地不敢看白榆,绕过她直接躺在了床上。 天杀的! 你自己睡,让我榆姐在那儿枯坐。 衣柜里的陈森和欧仲文交换了一个杀人目光。 半小时后,辗转反侧就是睡不着的季辰南打电话给栾平: “回家了吗?” 那边的音乐声、欢呼声传来,哪里是家的样子? 栾平似乎清醒了一点: “家有什么好回的?” “过来一起嗨!” 季辰南:地址发我。 栾平一愣: “你来真的?” “大婚之日不陪着新娘,来跟我鬼混,万一传出去,你还要不要做A市的头把交椅了?” 季辰南:不让我过来是吧?你信不信我直接招妓,在我的婚房开party! 栾平吓一跳: “祖宗,这是受什么刺激了?” “别胡搞啊!” “来来来,来我这儿吧!” “我的别墅再怎么着也比你那婚房要安全些。” “要不要给你准备个干净的人啊?” 季辰南:要!最好找三个! 栾平大笑: “我的天,你这是疯了吗?” “不过,我喜欢。” “给你找三个。” 季辰南跳下床,一阵风一样出门去了。 门口的保镖急了: “少爷,您这是去哪儿?” 季辰南瘆人地笑: “我去哪儿还要跟你们报备?” 保镖:不敢! 季辰南:给我把人看好了,要是被什么人带走了,我要你们的命! 保镖:是! 等季辰南走远,两个保镖交换了一个心有余悸的眼神。 “他这是发什么疯?刚刚不还去幽会初恋了吗?换我早爽死了!娶了个美貌不作妖能力强的老婆当背景板,跟初恋打得火热。” “她老婆倒是想作妖呢,怎么作啊?你看她连酒都不敬。” “不是说在战斗中受伤了吗?也是个可怜人,季家的人一边拿她当金字招牌,一边不把她当人。” “那也怪她,不嫁入豪门不就没事了吗?” “嘴上积点德吧,人家可是保护了我们大家的英雄。” “好吧。” 第八十八章 尸体 门开了,他们的大英雄走了出来。 两个保镖一时有点反应不过来: “白,白榆。” 白榆木着一张脸: “我要回家!” 保镖:额,那得等少爷回来,我们做不了主。 白榆:我要回家! 两个保镖还想说点什么,一人的后颈挨了一记重击,昏死了过去。 三人迅速离开了酒店。 栾平位于郊外的别墅。 晨曦微露,照着不堪入目的场景。 四处都是人,扭曲着赤裸的身体滚在一起,睡得死过去的人。 季辰南的电话响到第三遍的时候,他才醒了过来。 推开压在他身上的女子,他接了起来。 “爸?” 季明城的声音透着一股森冷: “你在哪里?” “为什么一直不接电话?” 季辰南:我,喝了酒,醉了。 季明城暴跳如雷: “不光喝了酒,还碰了大麻吧?” 季辰南:没有! 一夜之间,他学会了撒谎不眨眼。 季明城:自己看看新闻,狗仔把什么都爆出来了。偷吃不要紧,怎么能蠢到被偷拍?还是在大婚之日被偷拍?现在,立刻,马上,给我滚回来,我们商量怎么应对舆情。 季辰南挂了电话,点开了社交媒体。 铺天盖地的,都是他的热搜。 “季家大少爷新婚之日抛下新娘会初恋!” “干柴烈火,与初恋缠绵十分钟后颓然离开,季辰南是否有点“难言之隐”?” “请把A市最好的男科推给季大少!” “季辰南与三女游泳池边肉搏画面曝光,简直不堪入目!” “原来季辰南不需要看男科,他只是有独特癖好!” “道德沦丧,人性扭曲,这样的人也配当A市下一任市长吗?” “实名抵制季辰南进入A市领导层!” “可怜的白榆!” “我们的大英雄由我们来守护,白榆姐姐请嫁给我!” 季辰南的血都凉了。 他急忙打电话给白榆,响了三声,那边就挂掉了。 再打,系统提示他“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显然已经被拉黑。 她这是,醒来了? 早不醒迟不醒,偏偏在这个时候醒! 季辰南又打给了梅雨婷,令他没想到的是,系统也提示他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她也看到新闻了吧? 可是她都不在乎他有老婆了,为什么要介意他去找鸡? 多一个女人少一个女人又有什么区别? 真是个莫名其妙的女人! 季辰南起身,准备去找季明城。 躺在地上,一丝不挂的栾平抱住他的腿: “兄弟,你去哪儿?” “休息一下,咱们继续嗨啊!” 季辰南带着怒气,将他踹开。 要不是他昨晚莫名其妙打电话给他,还在电话里弄出那么色的动静,他不至于去找梅雨婷泄火。 不找梅雨婷,就不会被她问“哥哥你怎么这么快?我不大懂,这种是不是就叫“三秒男”啊?” 不被这么问,他作为男人的尊严就不会受到伤害,就不会一气之下来这里找鸡,以证明自己“能行”。 事实证明他确实能行,全A市的人都知道他对着老婆和初恋不行,对着鸡能行了。 他是什么品位,不用说了吧? “哎呦!” “疼!” “你怎么了?没爽到?” “你该不会喜欢我这样的吧?” “我一会儿给你安排个……” 他到底为什么要跟这头只知道下半身的事的种猪一起混,还一混这么多年呢? 季辰南气冲冲离开了。 栾平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原本迷糊的眼神变得清明。 他轻轻叹了口气。 对不起! 季明城在酒店的房间等季辰南,不是婚房,而是昨晚他和梅雨婷厮混的那个房间。 让他没想到的是,梅雨婷竟然还在。 她躺在床上,用被子蒙着头。 “爸!” 季辰南有些心虚地打招呼。 如果只是乱搞,他不会觉得心虚,毕竟他老爸比他更荒唐。 他心虚的是他似乎搞砸了竞选。 “白榆醒了,你知道吗?” 季明城问。 季辰南点头: “我给她打电话,她挂掉了。” “应该是醒了。” 季明城:你胡闹过头了! 这季辰南就有些不服了: “是你跟我说我可以随便的!” 季明城恨铁不成钢: “老子让你随便,是让你去搞个人。” “男人女人都行,是个人就行!” “你T妈搞一具尸体是干什么?” “怎么会有这么变态的癖好?” 季辰南骇笑: “你在说什么?” 季明城一把掀开被子。 季辰南差点呕了出来。 那哪是梅雨婷啊? 是一具脸上、身上的肉都腐烂了的尸体,发出阵阵恶臭, 尸体的身上,穿的就是昨晚跟他翻云覆雨的时候穿的性感吊带裙。 他昨晚,跟这么个东西过的? 季辰南拼命摇头: “怎么可能呢?” “爸爸,你也看到狗仔拍到的照片了吧?” “跟我一起进这个房间的,是活人啊!” “肯定是我走了之后,有人弄死了雨婷,准备嫁祸给我。” 季明城见他还在执迷不悟,狠狠一巴掌拍在了他脸上。 这是有记忆来,他爸第一次揍他,还是打脸这种侮辱人的揍法。 季辰南捂住脸,难以置信地看着季明城: “你打我?” 季明城:我昨天就应该把你打个半死,让你动弹不得,就没有这么多的破事了。雨婷死了,早就死了,你不知道吗? 季辰南:她说有高人治好了她…… 季明城:你闭嘴!她父母看到新闻,打电话给我,说她的尸体失踪了。 季辰南只觉得浑身发冷,所以,他是真的跟尸体过了他的新婚夜? 季明城:咱们这是被人设计了!我知道有控尸术,但是不知道有这么厉害,竟然能让尸体跟活人一样活动。 季辰南:控尸?欧仲文?是他? 季明城:昨晚的酒把你的脑子喝坏了是不是?怎么可能是欧仲文?他要有那本事,还会听管家的话去给白榆下“离魂水”? 季辰南咬牙切齿: “那就是金家的人!” “卑鄙!” “这么搞我,就是为了在竞选中获胜!” “爸,咱们不能放过他们。” 季明城:我已经让人去了!新闻很快会出来,相信会把你的这些破事的热搜压下去! 第八十九章 鹬蚌相争渔人得利 季辰南:那么厉害? 季明城冷哼: “你别小看你老子的手段!” “这些年没什么事发生,你也跟A市所有人一样,觉得我就是个成天找女人的糟老头子是吧?” 季辰南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 季明城看他那样子就来气,竟然装都不装一下,摆明了不给他老子一点面子。 到底是他亲生的、唯一的儿子,不然就凭这一点,他也不会将他往市长的宝座上推。 谁会喜欢一个不奉承自己的傀儡啊? 季明城带着私愤,一巴掌拍在季辰南的肩膀上: “去开个房间,待在这酒店里不要动!” “不要让狗仔再拍到你。” “等金家的事冲上热搜,就没人记得你了。” “民众都是健忘的猪。” 季辰南:我觉得,我应该去见一下白榆。 季明城瞪他: “你找死去是不是?” “她莫名其妙变成人偶,莫名其妙嫁给了你,用脚趾想也是你搞得鬼。” “她还没来找你,将你碎尸万段,你倒要上赶着去找她了。” 季辰南:所以,我这婚算是白结了是吧? 季明城:你好意思问?不都是你自己搞砸的吗? 季辰南:我是说,我是永远失去白榆了,是吧? 季明城:你也没那么喜欢她吧?怎么又摆出一副情圣的样子? 季辰南:有些人,失去了才会知道她有多重要。 季明城:别发神经了!老实去一边待着,雨婷的父母要过来给她收尸,要是看到你在这里,估计也会揍你。 季辰南看了眼床上的腐烂的尸体,没有一丝犹豫地离开。 到了管家给他新开的房间,季辰南做的第一件事是冲到卫生间,吐了个天昏地暗。 太恶心了! 太T妈恶心了! 他的第一次啊,献给了一具腐尸。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要了白榆,就算她清醒了以后会被她打死,至少不会留下这种阴影。 这让他以后怎么做那种事? 这辈子,算是毁了! 这天,对于A市的吃瓜群众来说,简直是载入史册的大日子。 上流社会的清冷贵公子,未来市长最热门的候选人季辰南大婚之日出轨加找鸡的瓜还没吃完,另一位候选人家开的五星级餐厅就被爆吃出了老鼠头。 这还不算抓马,更抓马的是,在顾客跟店长投诉的时候,店长不想着息事宁人地对顾客进行赔偿,反而一口咬定那不是什么老鼠头,而是,鸭脖,新鲜的,鸭脖。 顾客被惹怒了,将当时录制的视频发到了网上,然后,他又自费去了鉴定机构。 鉴定过程被全程直播,结果跟顾客当时说的一样,那不是什么新鲜鸭脖,而是地地道道的老鼠头。 这家餐厅是连锁的,主打的就是干净卫生食材高档,生意非常好,得提前一个星期预约才能吃得到。 光顾过这里的人不知道有多少,现在翻车翻得这么惨烈,那些曾经的顾客坐不住了,一个个跳出来指责金家的人不做人。 然后,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他家那位市长候选人。 “季辰南很恶心我先说了,但他只是恶心他周围的人,金家人这是喂所有人吃屎啊家人们,这还能忍?” “关键还花了很多钱,你要是街边摊,我也没这么生气。” “对,我吃街边摊就默认不那么干净,为了吃得干净我去你金家的餐厅,然后发现,还T妈不如去吃街边摊,那最多吃个地沟油而已。” “rnm,退钱!” “抵制季、金两家!” “他们两家的人但凡有一个当上市长,在座的各位都有责任。” “抵制!” “抵制!” 季辰南看着网上的舆论,忍不住打了个电话给金宇: “纱比!” “这么搞是吧?” “现在两败俱伤,你开心了?” 金宇:纱比!同样的话送给你!顺便说一句,我开心啊!一想到你昨晚跟一具尸体搞得不可开交,我就开心的要死。从此以后,你就是A市最大的笑话!我就喜欢看你这种假清高翻车,翻得越狠越好。 季辰南简直被气笑了: “下这样的死手搞我,怎么不像是为了当市长,更像是单纯恨我啊?” “咱们两家斗了这么多年了,你家阴招没少用,但用到现在这种程度,这是第一次。” “不是你家其他人的风格,是你自己下场了吧?” “我告诉你金宇,你,彻底惹到我了。” “等着吧,还有更劲爆的消息出来呢。” “到时候,金氏能不能保住都另说。” “我要你后悔惹我!” 金宇哑然失笑: “死到临头了,还来威胁我。” “季辰南,我劝你趁着脑子还清醒,赶紧给自己挑个喜欢的骨灰盒吧。” “不然可来不及了。” 季辰南:好啊,让我们看看到底谁先死。 两人同时挂掉了电话。 接下来,金氏又陆续爆出了好多丑闻,比如拖欠员工工资,上层在出差时对新入职的小姑娘进行性骚扰。 每一件事都被幕后推手推上热搜,然后一堆水军带节奏,引得群情激愤,一时间,网络上似乎人人恨不得生啖金氏的人。 舆论发酵两天后,吃瓜群众们的情绪渐渐没有那么高了。 任谁也不能一直亢奋啊! 这时,一些美好的热搜出现了: “萨拉二十岁生日的蓝色礼服!” “萨拉三年前救助的流浪猫胖成球啊!” “萨拉的肌肉线条!” “每天坚持跑步四十分钟,身体会发生什么变化?” 最后一个热搜,配图是萨拉穿着运动短裤和运动文胸在奔跑,露出漂亮的腹肌,满脸是亮晶晶的汗水。 萨拉本来就有很多粉丝,而且一直没什么负面新闻。 现在,这些恰到好处的热搜仿佛清凉的风,刮过亢奋了两天的吃瓜群众的燥热的心,让他们安静了下来,一个个开始赞美萨拉。 “萨拉公主美爆了。” “我宣布,女孩子是这个世界上最治愈的存在!” “你们是不是都不记得,她是SR级异能者,市长候选人之一?” “天呐,我以前竟然没有发现这样美丽正能量的女孩!” “让我们助力萨拉登上市长之位。” “支持!” 第九十章 被捕 接下来几天,萨拉的人气水涨船高,可是即使如此,还是没有打过季辰南。 可能是金家“鼠头鸭脖”的事刺痛了太多人,导致他们看季辰南也没有那么可恶了。 根据以往的经验,大众默认名人的私生活本就一塌糊涂,但私生活跟能力大多时候是可以分开的。 虽然有点膈应,但是,有一个劈腿、找鸡的有实力的市长似乎也不是不可以。 很快,又发生了一件事,成为了压死季辰南的最后一根稻草。 林檎带人上门抓人的时候,季明城季辰南正在商量该找多少家媒体放出季辰南连续七年去敬老院做义工的事,这对他的形象将会起到一定的挽回作用。 管家报告刑侦队长来了的时候,季氏父子都是一愣。 季明城:她说了是什么事吗? 管家摇头: “没有,只是说知道您和少爷都在家,所以来拜访。” 季明城冷笑: “她有资格来拜访吗?” 管家:但是她带着十几个人,拜访应该不是这么拜访的。她还说如果不让她进来,就是妨碍执法。 季明城和季辰南对视一眼。 季明城:好好好,执法执到我们季家的头上了是吧?打电话给他们局长,立刻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撤职。 管家无奈: “打过了,对方说让我们配合林队长的工作。” 季明城一愣: “反了!” “都反了!” “打电话给齐市长,让他管管他的人,要是管不住,就立马辞职。” 管家再次叹气: “也打过了。” “对方说他马上要卸任了,不想管这些事了。” 季明城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 没良心的狗杂种! 真就过河拆桥啊! 对讲机中的保安说,说林檎和她的人都拿出了枪,说五分钟内再不让他们进去,就要硬闯了。 管家面有难色地看着季明城: “老爷,怎么办?” 季辰南:让他们进来吧!不然在这节骨眼上,还能真跟他们火拼?那不是又一次往媒体的枪口上撞吗? 季明城颓然坐倒在沙发上: “听少爷的,让他们进来。” “我看这个林檎到底要干什么。” “八成是那个健身教练的事,哼,但凡她能找出一丁点证据,我就跟她个丫头片子姓!” 也有可能,是我让人撞死那个倒贴少爷的丫头的事! 管家闭上眼睛,短促地呼了口气,而后对着对讲机说: “让他们进来!” 林檎一身干练的警服,卷发扎成了高马尾,巧克力色的肌肤闪着光,又飒又美。 看到美女,季明城十分的怒气减到了九分: “林队,威风啊!” 林檎笑,雪白的牙齿闪闪发光: “季董,您在家就太好了。” “这事我跟您当面说一下,比打电话好多了。” 季明城:到底是什么事能劳动林队的大驾? 林檎将逮捕令给季明城看: “我是来带季雪走的。” 季辰南大惊失色: “什么?” “她怎么了?” “你凭什么带走她?” 林檎:季少不看逮捕令上的字的吗?不是写的很清楚吗?涉嫌谋杀。 季明城难以置信: “老实说,我不是很喜欢那个孩子,最近一段时间都没有见她了。” “但是,我还是觉得林队你肯定搞错了。” “她有可能做别的事,但绝不会搞谋杀。” “开玩笑呢,一个小女孩,谋杀?” 林檎:当然了,她是小女孩,她不会自己动手,但她可以让别人动手。我们在昨天抓住了一个酒驾的吴姓男子,他被抓后负隅顽抗,打伤了我的两个同事。我们觉得单纯告他袭警有点太对不起那两个受伤的同事了,就往深挖了挖,结果,真跟我们挖到了好的。原来,他曾两次派人暗杀白榆,而指使他的人,是令千金季雪。 嫉妒哥哥的女朋友,害怕哥哥有了女朋友不要自己了,所以雇凶杀人,这还真像是季雪能做出来的事。 季明城脸色一变: “立刻把大小姐给我带过来。” 管家带着保镖去了,很快,穿着睡衣的季雪就被带了过来。 她看到季明城,浑身起了鸡皮疙瘩,赶紧跑过去抱住季辰南的腰,躲在了他的身后。 季明城气不打一处来: “躲什么?” “怕我?” “你那么有能耐,人都敢杀,反倒怕上我了?” “我比你这杀人犯还可怕?” 季雪的眼泪下来了: “爸爸,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哥,哥哥,救我!” 季辰南心情复杂地看着她。 季明城:跟你妈一样,扮猪吃老虎玩得挺溜啊!少装可怜,老子不吃这一套!接下来我问你的话,你最好老老实实回答,敢隐瞒半个字,不用林队把你带走,我直接摔死你! 这是季雪第二次见季明城暴跳如雷的样子。 上一次他这样的时候,把她妈妈的情人扔去喂了狗。 这一次…… 季雪不敢想。 “爸,你问吧。” “我,我肯定老老实实回答。” 季明城:你认不认识一个姓吴的男的? 季雪:认识。 季明城:你让他去杀白榆?还杀了两次? 季雪抬起头看着季辰南一眼,一脸楚楚可怜: “这不是没杀成嘛!” “白榆不还是活得好好的嘛!” “是不是啊,哥?” 又是这样的话术! 季辰南闭上眼睛,深深叹了口气,而后推开了季雪。 “哥!” 这一次,季雪没有像狗皮膏药一样粘过去,她知道,一而再再而三地犯这样的错误,撒娇已经不足以让季辰南原谅她了。 她只是站在那里,含着眼泪,可怜巴巴地看着季辰南。 她希望季辰南记住她现在的样子,能在她入狱后找人保护她,不要让她死在那些牢头狱霸的手里。 这是她能为自己做的最后一件事! 林檎:季董,我们是掌握了大量的证据才来提人的,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嫌疑人。 季明城狠狠一巴掌扇在了季雪的脸上,她被打得一个踉跄,差点栽到了地上。 “你真是出息啊!” “是我小看了你!” “我以为你最多跟你妈一样,找找男人,没想到啊,没想到。” 第九十一章 致命一击 季雪抹了下嘴角的血,看着她的父亲,哀伤地笑了笑: “没想到吗?” “跟我妈一样?” “我就不能跟你一样吗?” “毕竟我的身体里也流着一半你的血。” “是你,从来没有把我当成你的孩子。” “我只是,我妈妈的女儿而已。” “所以,你想放弃我,就那么容易的放弃了。” “不喜欢孩子就不要让你的女人们怀孕了,爸爸,这是在造孽。” 季明城冷笑: “你指责我?” “你做了错事,让警察找上门来,反而是我的错了?” “我看你需要好好去监狱反省反省。” “林队,人你带走,我不会阻拦的,也不会给她请辩护律师。” “走出这个家门的一刻,季雪跟我季家再没有任何关系。” 林檎走过去,给季雪戴上了手铐,而后,她用一件衣服盖住了她的手。 “谢谢,但没必要。” 季雪说。 季明城:很有必要! 林檎默默翻了个白眼: “没什么好争执的,两位。” “这是我们抓嫌疑人时的规矩。” “不光是为了嫌疑人跟她家属的脸面,还为了不刺激到普通民众。” 原来,又是她想多了。 她还以为女警是单单对她一个人有这样的善意呢。 她为什么老想多? 真是个小丑啊! 季雪看了眼季辰南,他背对着她看着窗外,没打算回头。 “哥,我走了!” 季雪哽咽着说。 到如今,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演,还是真的痛苦。 戏演多了,就忘记了真正的自己是什么样的了。 季明城:快走!多一秒我都不想看到你! 季雪看着那面目可憎的男人,突然恶向胆边生: “爸爸,你没必要这样!” “没错,我是唆使人去杀白榆了。” “那你呢?你又是什么善良的人吗?” “这季氏大宅里,又有几个干净的人?” 她越说越癫狂,后面几句话简直是声嘶力竭地吼了出来。 季明城怕她说出更难听的,厌恶地挥手,像赶苍蝇一样: “滚!” “快滚!” 季雪疯狂大笑,凄厉的笑声回荡在这空旷的大厅里。 笑着笑着,她又开始哭了。 “妈妈!” “妈妈!” 她大喊着,离开了季家。 他们一走,季明城立刻命令管家: “找些人“照顾”好季雪,别让她说出更难听的。” 管家:明白! 季辰南:站住! 季明城一副想死的表情: “干什么啊大少爷?” “放心吧,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不会让人暗杀她的。” “甚至还会让人保护她,免得她受苦。” “不然从千金大小姐一下子变成囚犯,她怕是熬不过去。” 季辰南:只是看在我的面子上吗?她也是你亲生女儿,爸爸! 季明城冷笑: “谁在乎?” “我要是愿意,多的是亲生儿子亲生女儿。” “你自己还在热搜上呢,少爷,就别来教育你老爹我了。” “咱俩谁也别笑话谁!” 季辰南语塞。 改天,白榆作为受害人去警察局做了笔录。 林队告诉她,大约一个月后就能开庭了,按照A市的法律,季雪大概率是要坐十年左右的牢的。 “你看,我说过的,我一定会将害你的人绳之以法的。” 林檎俏皮地冲白榆眨了下右眼。 白榆忍不住过去,拥抱了这个笑容灿烂的巧克力色的女孩。 “辛苦了!” “谢谢!” 林檎:不辛苦,我相信这个世界还是充满希望的,谢谢你也相信。 白榆:其实我是不太信的,但还好遇见了你。我决定从此以后都相信你! 林檎意气风发地说: “谢谢你!” “我会以A市最伟大的刑侦队长的身份被载入史册,让所有躲在阴暗角落的犯罪分子都瑟瑟发抖的!” 白榆:加油! 林檎攥紧拳头,一拳砸向灰扑扑的天空: “加油!” “白榆也加油!” 两天后,就在季氏父子为民意调查中季辰南的支持率再次有了小小的上升而欣喜的时候,由季雪被捕而引发的重磅炸弹来了。 有媒体竟然采访到了一身囚服的季雪,她头发被剪短了,素颜,看起来倒是比平时化着精致妆容的样子更加楚楚可怜了。 “我承认我犯下的所有的罪!” “我罪有应得!” “但是,如果不是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你们知道吗?” “如果我是个准杀人犯,那我的亲生父亲,季氏的董事长季明城,这个城市最有钱的男人,他,就是个真正的杀人犯!” “他把我妈妈的情人从窗口扔下去,让三头跟成年男人一样高的烈性犬吃掉了。” “没有洗白我妈妈的意思,她出轨,当然不对,那个男人勾引有夫之妇,也不对。” “我觉得他可以骂他,揍他,甚至卸掉他的一条腿,或者干脆阉了他,但是,不至于要了对方的命,还是用那么残忍的方式。” “其实,那所像监狱一样的大宅子里的罪恶远不止这些。” “就我所知,我爸爸的心腹,也就是那宅子的管家,他在那里工作超过三十年了。” “这三十年,他手上的人命至少有五条。” “当然,像他那样忠心耿耿的人,杀人可不是为了他自己。” “他是他的主人杀人的工具而已。” “不信我的话,你们大可以立案调查!” “如果发现我说话,哪怕多判我监禁十年,我也不会哭闹!” 这个采访视频跟病毒一样在网络上蔓延,季明城想找人公关都公关不了。 暴怒的季明城让管家把关在后院的贝蒂娜找来,他要带她去找季雪,用她的命来威胁季雪,让她承认自己在说谎,目的就是为了报复把她送进监狱的亲生父亲。 结果,管家带来了更让他震惊的消息。 贝蒂娜逃走了! 季明城一把拽住管家的衣领: “是你,是你在搞鬼对不对?” “看着我们季氏要败了,你就投靠我们的敌人,放走贝蒂娜,好让季雪没有顾忌地爆料,是不是?” 管家涕泗横流: “老爷,我冤枉啊!” “真的不是我放走的!” 第九十二章 季家完了 暴怒的季明城哪会听他的解释,他一把掐住了管家的脖子: “你给我去死!” 管家的脸憋成了猪肝色,拼命挣扎。 季辰南觉得心烦意乱,抓着季明城的胳膊将他拉开: “爸,别发疯了!” 一个女声传来: “对,别发疯了。” “要对管家好一点啊季先生,说不定你们会成为监狱里的舍友哦。” 季明城回头,又看到了那个巧克力色皮肤的美女。 他从来没像现在这样厌恶过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 “又是你!” 林檎耸肩: “是我!” “两位,请配合我们的工作!” 林檎的两个下属上前,给季明城和管家戴手铐。 管家自知大势已去,垂着头主动伸出了双手。 季明城一脚踹向那个靠近他的警察: “好大的胆子!” “给我戴手铐!” “你们知道我是谁吗?” “我是季明城!季!明!城!” “来人,把他们给我丢出去!” 没有人应他,他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大厅回响。 林檎摇摇头: “季先生,别负隅顽抗了!” “你都要坐牢了,还会有人给你卖命吗?” “树倒猢狲散的道理你不明白吗?” 季明城的嘴角抽搐了两下。 林檎上前,要亲自给他戴手铐。 季明城还要反抗,林檎不耐烦了,一个过肩摔将他摔到在地,利落地拷了起来。 季辰南的心被刺痛,他过去扶起了季明城,而后看向林檎: “对老年人能不这么粗暴吗?” “摔坏了你负责吗?” 他的目光如刀,然而,林檎一点都不惧怕: “请放心,我有分寸!” “如果真的摔坏了,那我肯定会负责到底。” 季辰南用杀人目光看着她: “你负得起责吗?” 季明城太明白他儿子想干什么了,他大声说: “小南,你去楼上帮我收拾几件衣服。” “别乱来!” 季辰南看着他的父亲,笑了笑,眼睛里起了一层薄雾: “别乱来?为什么?” “爸爸,小雪进去了,你也进去了,我什么都没有了。” 季明城:冷静点!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青山?” 季辰南发出几句嘶哑的笑声, “还有什么青山?” “没有了!” “什么都没有了!” 他说着就出手了,如同燃烧的大火球般的炸雷直冲林檎的脑袋轰去。 林檎是S+级的雷系异能觉醒者,她想过这次的抓捕肯定不会很顺利,甚至做好了受伤流血的准备,但没想到季辰南竟然会使出这鱼死网破的手段。 她知道自己抵挡不了季辰南的这一重击,但还是硬着头皮也放出了炸雷。 一团小小的炸雷,向着那燃烧的“大火球”飞了过去。 她的下属中有两个从其它部门借来的水系异能者,是为了这次抓捕专门配备的。 他们放出潺潺流水,包裹住那燃烧的“大火球”,试图将它化解掉。 水系虽然不是雷系的克星,但是,如果雷系没那么强,他们二对一是完全可以应对的。 只不过,这次他们面对的是SR级的季辰南。 “大火球”内部的巨大能量将包裹着它的水弹开,将林檎的小炸雷吞噬,如同长了眼睛一样,向着林檎的脑袋轰去,林檎躲到哪儿,“大火球”就追到哪儿。 躲不过去了! 完了! 林檎都感觉到了“大火球”灼热的气息。 她闭上了眼睛,等着自己的脑袋如同西瓜一样被轰得七零八落。 几秒钟过后,无事发生。 林檎睁开了眼睛,她看到了惊人的一幕。 只见季辰南跪倒在地,鲜血从他的口、眼、鼻子,甚至耳朵中不断涌出,而他的皮肤也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黑溃烂,露出可怕的红色的肉。 管家看着那骇人的一幕,急忙躲到了一大盆绿植后面。 “儿子!” “儿子!” 季明城踉跄着过去: “你这是怎么了?” “天呐,发生什么事了?” “林队,救救我儿子!” “他是无辜的!” “打电话叫救护车!” “救救他,求你!” 不可一世的季明城,跪在了林檎的面前。 林檎急忙拿出手机打电话。 季辰南剧烈地咳嗽着,鲜血“汩汩”地从嘴里涌出。 五脏六腑都在撕裂般的疼,吐出的血中开始夹杂着小块小块碎肉一样的东西。 他流血的眼睛仔细辨认了一下,一些是肺的碎片,一些是胃…… 这是要把自己所有的内脏都给吐出来吗? 季辰南的手伸向季明城: “爸爸,救我!” 季明城看儿子全身溃烂,没敢碰他。 现在他向他伸出了手,他忍不住去握住。 即使他已经用了很小的力气了,儿子溃烂的手在接触到外力后,还是有皮肉从骨头上分离。 “嘶——!” 季辰南倒吸一口凉气,口齿不清地说: “爸爸,我好疼!” 季明城看向林檎。 林檎赶紧说: “电话打了。” “救护车马上到!” 季辰南的脸也开始溃烂,他用最后的完好的肌肉做出个笑脸: “爸爸,救护车救不了我!” “这是,反噬。” “强行服用人工制作的红色能源石造成的反噬。” “老熊跟我说他还在试验阶段,至少有百分之五的反噬概率。” “一旦被反噬,会死得很惨。” “可我太想升SR级了,陈森能升,萨拉能升,凭什么我不能?” “我以为自己会是那幸运的百分之九十五,没想到……” 季辰南再也说不出话来了,他的嘴里呕出了一大堆东西。 这是,大限到了吗? 他突然想起自己以前看过的鲸爆视频,死去的鲸的肚子爆炸,喷出成吨的鱼虾螃蟹乌贼扇贝…… 现在的他,就是那样的吧? 只是场面没有那么大罢了。 剧痛从四肢百骸传来,季辰南痛苦地抽搐着,倒在了地上,失去了知觉。 “儿子!” “儿子!” 季明城撕心裂肺地喊着,眼睁睁看着儿子在他面前倒下,变成面目全非的谁也认不出的模样。 死了,他唯一的儿子,死了,不仅当不了市长,连命都没了。 他季明城风光了大半辈子,然后,竟然要坐牢了! 他完了! 季家完了! 这世界还有什么好留恋的? 第九十三章 萨拉市长 季明城向前紧走几步,闭上了眼睛,直挺挺倒了下去。 这里陈列着一把古剑,一把开了刃的古剑。 据说属于千年之前的一位刺客。 这剑削铁如泥、吹发可断。 季明城的脖子撞上了剑刃,瞬间血流如注。 林檎跟她的下属急忙过去抢救。 可惜,已经太晚了。 季明城的大动脉被割断了,他们不是专业的医务人员,能做的实在有限。 很快,季明城就因为失血过去昏死过去。 没过多久,给季辰南叫的救护车来了,林檎让救护人员先抢救季明城。 救护人员告诉她,对方早就气绝身亡了。 而后,他们又去抢救宛如丧尸一般的季辰南。 令人惊讶的是,他竟然还有一口气。 救护车带走了季辰南,林檎带走了季明城的尸体去交差。 三天后,她被提拔为副局长。 刚刚上任的她,就遇到了一件棘手的案子。 某顶流男星光天化日之下从市中心最贵的酒店的房间一跃而下,自己不光摔死了,还砸死了一个路人。 如果这些还不算劲爆的话,那么,这位男星是全裸跳楼的。 就算是猪,也知道这事不简单。 谁会在自杀前脱得光溜溜的呢?难道是怕把衣服摔脏了? 死都不怕了,还怕这些? 监狱单人房间。 季雪看了眼电视上那个趴在地上的裸体男尸的画面,按下遥控器,换了个台。 追星那种傻子行为,对她而言,好像是上辈子的事了。 唯一遗憾的事,季辰南说会在他生日的时候邀请画面中的男子,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这事。 如果记得的话,哥,你邀请不到他了哦。 而我,也没机会跟他见面了。 虽然我根本不稀罕,但如果是你安排的,见一下也没什么。 无论如何,你生日快到了。 祝你生日快乐呀,哥哥! 很快,我就要离开这里了。 而我们,大概率也不会再见了。 陈森家。 白榆在做啤酒鱼,锅里煮的是新鲜的,没有任何辐射的鱼,来自她的空间。 她现在已经有一百块小小的土地可以种东西了,在解锁第一百块地的时候,她发现空间里多了一口鱼塘。 将菜市场买来的小鱼放进去,一晚上过去,已经长很大,可以吃了。 陈森最近的厨艺越来越好,他在给大家做韭菜鸡蛋盒子。 朴朴羡慕地看陈森擀面皮,然后包出精致漂亮的盒子。 “真是巧夺天工啊!” 众人都笑了。 陈森也腼腆地笑: “不至于不至于。” “谢谢夸奖!” 欧仲文跟欧仲武也来了。 一进门,欧仲文就振臂高呼: “我们自由了!” “再也不用缩头缩尾地窝在家里了!” 朴朴眨巴着大眼睛: “拜托,不要用“们”。” “缩头缩尾窝在家的分明只有你一个。” 欧仲文扑过去将她举起来: “小朴朴,这嘴巴越来越厉害了!” “不愧是长期跟榆姐生活在一起的人。”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榆姐者嘴巴厉害。” “再继续下去,就能达到把人当场骂死的程度了。” 朴朴待在空中,悠闲地晃晃悠悠着脚: “所以,发生了什么事?” 欧仲文:我刚刚得到的可靠消息,季家的管家被抓起来了,他身上有人命,就算不是死刑,估计这辈子都出不来了。 朴朴:别高兴太早,还有季明城季辰南呢。 欧仲文:季明城失踪,季辰南遇到这么多的变故,承受不住,住进ICU了。 众人一起嫌弃地“咦”了一声。 欧仲文:不是,你们都“咦”什么呀?我有人脉的,这事保真! 白榆:其它的或许是真的,但是,季辰南承受不住变故住ICU你确定吗?我觉得他是那种就算家破人亡也会活得好好的人。 欧仲武:我也觉得。 欧仲文叹气: “姐姐你知道什么呀就跟着掺和。” 欧仲武:我虽然知道的不多,但我会看面相啊,季辰南一脸的薄情寡义,怎么可能会为了一个管家被抓,父亲失踪而伤心到住ICU呢? 欧仲文:他就不能为了他自己当不了市长而伤心到住ICU吗? 欧仲武:至于吗? 欧仲文:至于的。 陈叔:孩子们,别吵了。市长的评选结果出来了,你们不好奇吗? 白榆:肯定是萨拉了!金家的丑闻曝光后,金宇彻底没戏了。萨拉原本是打不过比季辰南的,谁会想到他的团队会弃权呢。 “祝贺萨拉!” 电视剧里的声音传了出来。 现场变成了欢乐的海洋,人们欢呼鼓掌,为萨拉戴上了鲜花串成的美丽的大花环。 年轻的金发女孩对着众人招手、微笑。 她是萨拉,拾荒队伍“木兰小队”的队长,A市首位靠自己升级到SR级的异能者。 白榆很久没见过她了,她看起来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又似乎跟过去有了一点点的不一样。 仔细想想,应该是眼睛。 穿着防护服带领着她的队伍奔跑在荒原上的拾荒者萨拉,眼睛里是肆意的快乐,而新任A市市长萨拉的眼睛虽然也在笑着,但里面多了几分克制。 很难说哪种更好。 但是,这又关她什么事呢? 鱼烧好了,肚子好饿,要吃饭了,这才是头等大事。 白榆将鱼盛了出来: “吃饭了!” 朴朴赶紧去拿筷子: “吃饭了吃饭了!” 陈森将烙好的韭菜盒子夹了出来,一个个整整齐齐码在了碟子里。 有米饭有鱼有韭菜盒子,欧家姐弟还带来了秘制泡菜,在废土,能这么吃的,已经是大户人家了。 季氏给异能者们的待遇着实不低,只是,如果欧仲文听到的消息是真的,那他们将何去何从,谁也不知道。 还好,在这天灾人祸横行的时代,大家早就学会了及时行乐。 吃完饭,按照跟郭诗逸的约定,他们一起去了她定好的KTV包厢。 派对女王跟以前的朋友基本都决裂了,但还是喜欢喝酒、唱歌、跳舞,只是,她现在的朋友白榆他们几个除了唱歌,实在是对其它项目提不起兴趣。 郭诗逸想出的两全其美的办法就是来KTV,在这里,她先鬼哭狼嚎一通,然后他们唱歌,她喝着酒伴舞,简直完美。 第九十四章 郭诗逸的秘密 白榆他们到的时候,郭诗逸手里拎着一瓶酒,在唱《爱的魔力转圈圈》。 她的脸已经有些红了,显然喝的不少。 白榆抢过她手里的瓶子: “酒鬼,少喝点吧!” “大家刚来你就醉了,还怎么玩啊?” 郭诗逸大笑起来: “艾维巴蒂一起嗨!” “爱的魔力转圈圈,想你想到心花怒放黑夜白天……” 她边唱边扭,看起来是真的开心。 朴朴吵着嚷着要来,来了又嫌吵。 她将餐巾纸团起来,两边耳朵里各塞一团。 “有水果吗?” “我要吃水果。” 郭诗逸听到了,去门口按了叫人铃。 很快,敲门声就传来了。 “请进!” 郭诗逸停止了唱歌,在麦克风里大喊。 欧仲文捂住耳朵: “郭大小姐,我的耳膜要破了。” 穿着服务生制服的阿姨微笑着进来,手里端着一个大果盘。 郭诗逸喜滋滋过去接。 变故就是在那一刻发生的。 因为郭诗逸个子比那个阿姨高处一头,所以大家直看到郭诗逸抽搐了一下。 “诗逸!” 白榆察觉到危险,瞬间移动到了郭诗逸身边。 已经晚了! 那个阿姨手中雪亮的匕首捅进了郭诗逸的心脏。 郭诗逸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白榆握住匕首柄,一掌推在了阿姨身上。 阿姨飞了出去,撞在了墙上。 包厢里的其他人也来了。 陈森立马打电话叫救护车。 欧仲文则打电话报警。 阿姨摸了摸嘴角的血,背靠着墙缓缓下滑,坐在了地上。 白榆抱住郭诗逸,将她慢慢平放在了地上。 欧仲文看了一眼躺在那里生死未卜的郭诗逸,气血攻心,抓过水果刀刺向那个阿姨: “我杀了你!” 阿姨不躲不闪,带着笑看着欧仲文。 欧仲文愣了一下,但手中的刀并没有收回来。 陈森抓住他的胳膊将他拖了回来: “别冲动!” 郭诗逸直挺挺地躺在地上,抓着白榆的胳膊,尖利的指甲掐进了她的肉里,绝望地看说: “榆姐……” 白榆握住她的手: “别怕!” “救护车马上来!” 眼泪顺着郭诗逸的脸滑落: “你帮我问问那个阿姨,跟我什么仇什么怨。” “我不记得我见过她,更不记得我惹过她。” “她,她是不是搞错了?” 靠在墙上的阿姨凄然一笑: “珈蓝大道182号!” “郭大小姐不记得了吗?” 郭诗逸的身体一僵。 白榆和陈森的一种记忆也被唤醒,他们对视了一眼。 白榆:那房子的主人,难道是…… 郭诗逸扯出一个笑容: “是!” “这阿姨不来找我,我都忘了自己曾经造的孽。” 阿姨用看死人的眼光看着她: “你害死了那么多人,早就该死了!” “我终于替我儿子报仇了!” “可以去地府和他团聚了!” 白榆的心里五味杂陈。 当初,是她告诉这个失去儿子濒临崩溃的女人她儿子的出事地点的。 她根本不知道那房子竟然是郭诗逸的。 “诗逸……” 白榆不知道该对她说什么了。 郭诗逸失血过多,皮肤越来越白,几乎都有透明感了: “榆姐,我是个很坏的人!” “当初看到你跟陈森在那里搬尸体,成天缠着你们,不是真的想跟你们当朋友,而是生怕你们知道那房子是我的,想从你们嘴里打探情况。” “你们知道那里举行过大型party,但没有怀疑到我身上,我真的很庆幸。” “那些日子,我真的就跟惊弓之鸟一样。” 欧仲文:究竟发生了什么?你开party,然后杀了包括这位阿姨儿子在内的一大帮人? 白榆帮忙解释:没有,她开party那晚,异变开始了。那些人是被花园里的植物们杀死的。 欧仲文松了口气。 郭诗逸:但是,我还是罪魁祸首。party是我组织的…… 欧仲文打断她的话: “你又不知道那晚会发生那样的事!” 郭诗逸轻轻摇摇头: “但是,异变发生时,保镖带我躲进了屋里,把那些人关在了外面。” “那些动物植物太可怕了,我不敢让人开门,就那么眼睁睁看着他们死去的……” 阿姨咬紧牙关,双唇颤抖着: “我就知道,我没杀错!” 救护车终于来了! 郭诗逸家也来人了,他们护送郭诗逸上了救护车。 “榆姐!” 郭诗逸抓住白榆的手, “虽然一开始我不是真心要跟你们当朋友,但是现在,我……” 白榆赶紧说: “我明白!” “不要说了!” “一会儿我们去医院看你。” 救护车门关上,带走了郭诗逸。 另一辆救护车过来,要带走那个阿姨,却发现她嘴里吐出黑色的血,已经没气了。 医护人员经过简单的检测,发现她服用了氰化物。 “这是没打算活下去啊!” 欧仲文叹气。 众人都没有说话。 欧仲文突然想到一个可能: “明明诗逸还在跟我们说话,这个阿姨为什么笃定她会死?” “她能弄到氰化物,那弄到其它毒药也会比较简单吧?” 众人脸色都是一变,他们急忙追着救护车去了医院。 郭诗逸先被送去了手术室,出来后被送去了重症监护室。 跟欧仲文的猜测一样,她胸口的刀伤不是很致命,毕竟阿姨也是第一次杀人,准头没那么好,没有刺中心脏。 阿姨自己肯定也知道一个普通人刺杀异能者是有难度的,所以那匕首被淬了毒。 她没打算给郭诗逸活路,自己也没打算活下去。 白榆让欧仲武带朴朴回去,她和陈森欧仲文跟郭诗逸的家人一起守在ICU外,等待郭诗逸苏醒。 黑市。 黑店。 小武趴在店里的柜台上,百无聊赖的逗一只甲壳虫玩。 高大的金发男子走进了店里。 “欢迎光临!” 悬挂在门口的猴子玩偶发出电子音。 小武立刻坐直了。 看到来人,他开心地笑了: “宇哥!” 金宇摸摸他脏兮兮的头,将手里拎的精美的纸袋放到柜台上: “小武乖。” “给你买了面包。” “你师父在吗?” 第九十五章 乌鸦别笑话猪了 “不在!” 货架被推开,一个男人走了出来。 野人一样的长发和胡须,除了“叉博士”,全A市再找不出这么狂野的一个人。 金宇张开双臂走过去,打算给他一个拥抱。 熊毅做出一副不堪其扰的样子: “救命啊!” “有人非礼我!” 嘴上这么喊着,身体却一动不动。 被金宇抱住,他还一脸的别扭: “干嘛动不动就抱人?” “也不嫌脏。” 金宇放开他: “哪儿脏了?” “我怎么看不到。” “这里明明窗明几净,老板和员工也收拾的干净又卫生。” 熊毅翻了个白眼: “睁着眼睛说瞎话!” “怎么又来了?” “金大少一天天闲的没事干吗?” 金宇:没那么闲,只是你喜欢的那家面包店出新品了,买了送过来给你尝尝。 熊毅:切!不是买给小武的吗? 金宇诧异: “师兄你竟然吃你徒弟的醋啊?” 熊毅:滚蛋,谁吃醋了? 金宇拿了个紫米面包出来,还贴心地帮他撕开: “师兄,尝尝这个。” “我觉得这个最好吃。” 一头熊是抵挡不了甜食的诱惑的,他接了过去,咬了一大口: “哇,真的好吃。” “甜得恰到好处。” 金宇笑: “咱俩口味差不多。” “我觉得好吃的,你肯定也会喜欢。” 熊毅大口吃着面包,小武看得眼馋,也拆了一个吃了起来。 说实在的,他觉得这家店的面包非常一般,不明白师父为什么会那么喜欢。 熊毅吃到了喜欢的面包,心情很好,他推开了货架: “走吧,咱到里面聊聊。” “里面比外面干净一点。” “小武,你好好看店。” 小武冲他敬了个礼: “师父,你放心好了。” 熊毅:还有,不要把面包给我吃光了。 小武自觉把那袋面包送到了自家师父的手上: “您拿进去吧!” “我怕我管不住自己。” 熊毅:嘻嘻,看孩子多怪。不对,靠,金大少,你也忒抠了,买两袋又能怎么样呢?你那么有钱。 金宇:我就买一袋,我就喜欢看你们师徒为一袋面包醋来醋去。 熊毅:有钱人是不是都跟你一样啊? 金宇:一样帅吗? 熊毅:一样变态! 金宇:…… 位于货架后面的这个屋子相对于前面的店来说是干净了一点,但离“干净又卫生”还差得远。 说真的,金家园丁放劳动工具的房间也没这里杂乱无章。 金宇倒是一点都不嫌弃,他将床上的一堆脏衣服踢到床脚,腾出个能躺人的地方,舒服地躺了上去。 “师兄,我有点渴。” “劳驾给我倒杯水。” 熊毅无奈叹气: “少爷,你这是真打算跟我促膝长谈了吗?” “跟你说我没那么多时间。” “我的实验正在最要紧的时候,一会儿就要进实验室了。” 金宇:在进实验室前咱俩就聊着呗。 熊毅:聊什么? 金宇:随便聊,瞎聊。 熊毅哭笑不得: “说真的,你不用老来我这里。” “我对你来说没什么用。” “这次我已经是拼尽全力帮你了,但你还是落选了。” 金宇:师兄,人不能用“有用”“没用”划分。你是我师兄,我喜欢找你聊天,不行吗? 熊毅叹气: “你费那么大劲,结果落选了,这对你一点影响都没有?” “别跟我装啊小子,是个人遇到这种事都不会这么快释怀。” 金宇摊手: “我要怎么告诉你,我是真的真的很释怀呢?” “没当上市长又怎么了?” “这次竞选失败,还有下次嘛!” “我还年轻,有的是机会。” “再说了,这次我整垮了季家,吞并了他们的很多产业,让金家更加强大了啊。” “还有季辰南,哈哈哈哈哈,那个处处压我一头的装ABC犯,他,他T妈上了一具尸体,哈哈哈哈哈,这事够我乐一辈子的。” “更重要的是,他现在就跟个活死人一样躺ICU里。” “一想到这个,我心里那个爽啊!” “师兄,你能懂的,对不对?” 熊毅摇摇头: “不懂!” “你父母呢,他们把金家交给你折腾,结果你没当选,他们没怪你?” 金宇:我妈可开心了,天天跟我一起对季家的人幸灾乐祸呢。至于我爸,他一天就想着钓鱼打高尔夫,有个人接他的班,他巴不得呢。至于我当不当市长,他才懒得管那么多。 熊毅:那我懂这些年金氏都没有干过季家的真正原因了,你爸他,没有事业心。 金宇:哈哈哈哈,理解一下,心不甘情不愿被迫娶了富家女的赘婿嘛,没把金氏干倒闭已经不错了。 熊毅:他很极端,但你也不必走另一个极端吧?事业心超强,耐心也大大的有,招数超级阴损,感觉跟个疯子一样! 金宇: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 熊毅底气不足地劝: “孩子你不能这样,你这想法是错误的。” 金宇:行了行了,咱俩是乌鸦别笑话猪了,都一样黑。以后你继续帮我啊,师兄,这座城市迟早属于咱俩。 熊毅:你想干嘛? 金宇:我在做一个很大的计划,等做好了告诉你。 熊毅看了看时间: “我去实验室了。” “估计出来就晚了。” “你回去吧!” 金宇打了个哈欠: “行,我先睡一会儿。” “昨晚有点失眠,没睡好。” “师兄,不知道为什么,我到你这儿就觉得特放松,特容易入睡。” 他闭着眼睛说话,睡意一阵阵袭来,口齿已经缠绵了起来。 熊毅原本打算继续赶人的,看他那样子,再说不出赶人的话了。 一小时后,等他从实验室出来,金宇还在那里睡,长长的睫毛在眼睛下投下阴影。 无论什么样的疯子,在睡着的时候,看起来总是人畜无害的。 熊毅叹了口气,拿过一个毯子,轻轻盖在了金宇的身上。 金宇翻了个身,嘟囔了一句: “都给朕跪下!” 这是梦到自己当皇帝了? 熊毅忍不住笑。 他出去,吩咐小武叫外卖。 等会儿他师弟醒来该饿了。 第九十六章 一个木乃伊 白榆陈森和欧仲文跟郭家的人一起在重症监护室门口守了72小时。 照医生的话说,这72小时内如果郭诗逸能醒来,那就万事大吉,如果醒不来,估计以后能醒来的几率也就微乎其微了。 所有人悬着一颗心等待着。 欧仲文甚至病急乱投医,跑出去几个小时,到庙里去烧香,祈求神灵能够保佑郭诗逸。 然而,奇迹并没有发生。 郭诗逸恐怕要永远沉睡下去了。 医生对等待的众人说,可以经常来这里轮流陪着病人,给她讲讲她感兴趣的事,看能不能在将来的某一天将她唤醒。 “会醒来的!” “叔叔!” “她会醒来的!” “不是有报道说,有个中年女性沉睡二十年后都醒来了吗?” “诗逸比她年轻,肯定能更早的醒来。” “我们会经常来陪她,给她讲故事的。” 欧仲文握着郭诗逸父亲的手说。 郭诗逸父亲短短几天苍老得不像样子,他老泪横流: “是的,会醒来的!” “等她醒了我再也不会逼她去相亲了。” “哪怕她这辈子都不结婚也没关系,我养得起。” 众人安慰了几句郭诗逸的家人,就离开了医院。 他们自己的心情也很不好,说不出太多好听的话。 连续几天睡眠不足让他们很疲倦,现在,他们需要好好休息休息,然后轮流去ICU陪郭诗逸。 李夏坐在开满曼殊沙华的花园的椅子上,端起精美的骨瓷茶杯,惬意地喝了口茶。 一个一头大波浪卷,穿着旗袍的妖娆女子快步走过来,冲他一笑: “博士!” “木乃伊先生醒了。” 李夏赶紧将茶杯放到小茶几上,站起身,一边走一边责怪女子: “什么木乃伊?” “那是大少,得叫大少爷,不然他得不高兴了。” 女子撇嘴: “公司破产的大少爷啊?” “还真没见过。” “你干嘛那么怕他?” 李夏伸出手捏了捏女子的鼻子: “嗨,你个拜高踩低的小机灵鬼儿。” 他脚底下是一点都没有放松,越过女子,大步朝屋内走去。 女子急忙跟上: “我没有拜高踩低,只是吃醋罢了。” “我看到的你一直是吊儿郎当的,不管是对于你的科研,还是对这别墅里的姐妹们。” “可是,自从你带这个“木乃伊”过来后,就完全变了。” “你亲自给他做手术,亲自照顾他,只要他有一点点状况,就如临大敌,好像特别怕他死去一样。这让我觉得很不可思议。” “你甚至连自己的生死都不在意,为什么那么在意他的生死呢?” 李夏还来不及回答她,就已经到了一间纯白的,看起来跟高档病房一样的房间。 床上躺着女子口中的“木乃伊”,全身都裹满了绷带,只留一对眼睛在外面。 此刻,他的眼睛是睁开的。 “小南,你终于醒了。” “太好了!” “放心吧,你身体内能换的内脏我都给你换了。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完全恢复。” 季辰南的嘴唇颤抖着,发出嘶哑的声音: “为什么救我?” 李夏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我是你父亲的下属,救你不是天经地义的事?” 季辰南:可我父亲…… 李夏:我知道!还有一些你不知道的事,我得跟你说说。 你昏迷的这些日子,发生了很多事。 没有了主心骨,季氏大乱,差不多被金氏给蚕食光了。 我恨我自己只是个搞学术的,面对这样的变故,根本无能为力。 这几年,季董曾经不止一次跟我说了要给我股份,我拒绝了。 有了股份就得承担责任,而我不想担责,只想躲在季董的身后,好好搞我的研究。 现在看来,我真的是目光短浅,从来没想过,季董这棵大树也有倒下的一天。 我应该接受他的好意,让自己变强,这样说不定我能将季氏的产业挽回一些。 季辰南:说这个已经没有意义了。 李夏:有意义,知耻而后勇!金氏、金宇,先让他们得意一会儿,然后咱们要把被他们夺取的,属于季氏的一切都夺回来。那都是季董的心血,怎么能落在外人手中? 季辰南:你竟然有这个心思。我还以为,季氏出了事,跑得最快的就是你呢。 李夏扬了扬眉: “我就知道,你一直对我有偏见。” 季辰南:你自己不反思一下,为什么我会对你有偏见吗? 李夏:我是真的不知道。 一个留着黑长直的女子进来,把一杯茶送到李夏嘴边: “夏夏你说了这么久的话,渴了吧?” “来,喝一口。” 李夏说了声“谢谢”,打算接过茶杯。 女子嗔怪地说: “干嘛啊你?” “跟我这么生分!” “就在我手里喝嘛!” 一旁的大波浪女子双手抱胸,冷笑一声: “喝什么喝?” “刚刚不就在喝我沏的茶吗?这才说了几分钟的话啊就喝,不喝是会渴死还是怎么着?” 黑长直看着大波浪: “他刚刚就抿了一口姐姐沏的茶,姐姐没看到?” “一定是姐姐沏的茶太难喝了。” “我奉劝姐姐一句,不会沏茶就别沏了,浪费了好茶叶。” “虽然夏夏挺能赚钱的,但别忘了这里是废土,浪费好东西简直比杀人越货还可恨。” 大波浪毫不示弱: “沏茶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事,还给你骄傲上了?” “没上过大学就是好啊,随便做点什么,就觉得自己牛得不得了。” “有本事博士做科研的时候,你也去打下手啊,怎么,不敢?” “是不是怕自己把浓硫酸当白开水,拿去喝两口啊?” 黑长直双手叉腰: “你……” 大波浪骄傲挺胸: “我!” 李夏做了个“停”的手势: “姐妹们,请出去吵好不好?” “我得趁着季少清醒着,跟他说说话。” 黑长直和大波浪异口同声地说: “没有你当观众,我们吵架有什么意思?” 季辰南冷哼一声: “知道我对你有偏见的原因了吧?” 李夏:知道了,全A市的人都因为我开后宫的事对我有偏见,但你不应该啊。 第九十七章 李博士的过往 季辰南:为什么?因为我有一个男女关系混乱的父亲吗? 李夏:虽然这么说很难听,但这是事实。更重要的是,你是你父亲的儿子,你的基因百分之九十九跟他一样。这百分之九十九里,怎么就不能包括“乱搞”基因呢? 季辰南:…… 李夏:这些年你的表现,让我都开始怀疑基因学了。还好,你在大婚之日的表现,充分证明了基因学是真正的科学。 季辰南的呼吸粗重了起来: “姓李的,你到底是站哪边的?” “你现在这是在做什么?” “给我上一种新型的酷刑呢?” “这跟把昏死的人用凉水泼醒,在把他揍昏过去有什么区别?” 李夏做了个投降的姿势: “抱歉,我只是在跟你闲聊。” “让你感到不舒服真的事太不好意思了。” “我当然是坚定地站在季氏这边。” “不管外人怎么评价季董,我眼中的他,是八岁那年把我从偷窃团伙带走的再生父母。” “从此我不用每天挨打,有了固定的住处,能吃饱穿暖,还能去跟上城区的贵族们的孩子一起上学。” 季辰南想笑,但他发现自己现在做不了任何表情: “你知不知道,他那么做并不是因为他心善,或者是发现你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 “那是他的一个计划。” “大面积撒网,找贫民窟的小孩,带他们来上城区,供他们上学。” “男孩长大后都替他卖命,女孩大部分都成了他的情妇。” “不,她们比情妇还低等,因为不用付钱。” 李夏:我知道啊!所以,你所说的“卖命”是指在季氏工作吗?这是贫民窟的孩子做梦都不敢梦的美好生活,我得到了,也是很幸运的。 季辰南冷哼: “比起那些当商业卧底被杀,替出了事的季氏上层去坐牢甚至挨枪子的同类,你确实幸运。” 李夏:如果季先生派我去做这些事,我相信我到死都是笑着的。士为知己者死,那怎么不能为了再生父母死呢? 季辰南被噎住: “看来,我爸的洗脑工作做得挺好的。” “你比我更像是他的亲儿子。” 李夏:我说这些,是想跟你表明我复仇的决心。但是,听起来,你对季董不光没什么感情,还充满了怨恨。我能理解,毕竟他背叛了你的母亲,让你幼年丧母。那我就不跟你讨论复仇计划了,你好好休息,剩下的事,我一个人去做。我会毁了金氏,毁了整个A市,重建新的秩序。 他的眼中,有着疯狂的光。 季辰南:毁了金氏是应该的,毁了A市是什么鬼? 李夏:现在的A市,早就不是我们季氏的天下了。大众跟智障一样,成天捧那个女市长的臭脚,说什么“她是A市人的救星”、“女性领导才是世界上的光”。而季家,则被钉上了耻辱柱,就好像从来没做过一件好事一样。 季辰南:成王败寇,这道理你不会到现在还没明白吧? 李夏:我明白,但我接受不了。总之他们都该死! 季辰南:额…… 李夏:你好好休息吧!要吃的喝的用的就按铃,安娜,就是那个大波浪卷女孩,每隔一小时会进来查看你的状况的。 季辰南:你要走? 李夏:对,我的时间宝贵。活在废土,说不定哪天就嘎了,所以我得抓紧每一分每一秒,进行我的复仇大业。 季辰南:带我一个!谁跟你说我对我的父亲有怨恨了?退一步说,就算有怨恨,跟找金宇复仇也不冲突。 李夏的脸上有了笑容: “我就知道,季辰南是有血性的人。” “就算被整到失去半条命,但那些耻辱是不能忘的!” “太阴损了!” “金宇那小子的行为跟他的脸一样,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一样。” “地狱”两个字,让季辰南想起了令人不愉快的一些过去的事。 他感到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我要吐了!” “以后不要说我的过去,也不要说让我联想到过去的词汇。” 李夏笑: “收到!” “少爷!” 一个月后。 奢华的中式餐厅里,李夏惬意地喝着降火的苦瓜肉丸汤,而坐他对面的季辰南则吃着杂粮面包和水煮蛋。 两人互相看不上对方的早餐。 “大清早吃肉,是狼狗吗?” “少爷应该活在贫民窟,出生在季家简直浪费了季家的资源。” 跟他们一起吃早餐的,有一头大波浪卷发的安娜,黑长直女孩,还有个短发染成蓝色的四十多岁的中年女子,一对扎麻花辫的双胞胎,年纪应该超过了三十岁。 这些人吃个早餐都不消停,黑长直女孩夹走了李夏碗里的一个肉丸: “夏夏,给我也尝尝。” 李夏没所谓,点了点头: “嗯,吃吧!” 安娜立马就火了: “你不知道你感冒了?” “竟然直接用你的筷子从博士碗里夹东西,不怕给他传染上了吗?” “真不讲卫生!” 黑长直一口把丸子吞掉: “夏夏都没说什么,你急什么?” “对吧,夏夏?” 她眯着眼睛笑着看着李夏。 安娜如临大敌,也盯着李夏,如果他说出她不喜欢的话,她决定今天必须大闹一场。 她觉得博士最近对这个黑长直比较好,有点冷落她。 会哭的孩子才会有糖吃! 没有人比她更懂这一点。 李夏左看看右看看,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季辰南,我爱你。” “我们舌吻吧!” “噗——!” 季辰南将刚喝下去的牛奶喷了出来。 众女子一起捧住脸,眼睛里放出绿色的光。 那样子像极了一种生物,狼。 “啊啊啊啊啊!” “在一起在一起!” “好配好配好配!” “害什么羞啊,博士,快上啊,我摄像机都打开了,准备记录你们甜蜜的日常了。” 季辰南长长叹了口气: “李博士,我现在总算是知道别人说你左搂右抱时,你为什么那么不爽了。” 李夏气定神闲地继续吃早餐: “也明白我说我是个没有世俗欲望的人的时候,别人爆笑时我的感受了吧?” 季辰南:明白了! 第九十八章 劝风尘女子从良拉良家妇女下海 吃完饭,两人去花园散布。 季辰南的觉得不解: “这些女人你都是打哪儿弄来的?” “你不碰她们,但养着她们,是为了什么?” 李夏:打哪儿弄来的呢?让我仔细想想。人太多,时间过去太久,我自己都快要忘记了。 季辰南:比如安娜…… 李夏:她是一个男人的小三,不,小四。斗败了小三,以为自己会成功上位,结果男人出卖了她,给她下药,让她去陪自己的客户。 季辰南冷冷一笑: “然后那么巧,你就遇到了她,救了她。” 李夏:对啊,听起来跟狗血小说一样,但现实不就是比狗血小说更狗血吗? 还有那对双胞胎,她们来自贫民窟,年轻时找了同一个金主。随着年纪增长,色衰爱弛,金主就把她们卖给了人贩子。等待她们的,是挖心挖肾取眼角膜,甚至全身的皮肤都会被割掉,移植给其他人。 李夏说着,看了季辰南一眼。 季辰南看了看自己那枯树皮一样的手: “干嘛?” “你该不会想告诉我,我的皮肤也是你移植别人的吧?” “那你的技术也太菜了!” 李夏叹气: “我不是没想过给你全身移植其他人的皮肤,但是排异反应太大了,就放弃了。” “只能用你自己身上仅有的那些好皮肤修复你的脸,还好,效果挺不错的。” 季辰南:嗯,已经很好了。只要我穿高领长袖衣服和长裤,谁也看不出来我是个怪物。回到刚刚的话题,李博士,我经过这几天的相处,我改变了对你的刻板印象,以为你是个与众不同的人,没想到,峰回路转,我发现你依然跟大部分男人一样,一样的俗。 李夏:不要诋毁我!大部分男人能做到跟我一样当“柳下惠”吗? 季辰南:我不是说这个,我说的是,劝风尘女子从良,拉良家妇女下海,这两件男人最喜欢干的事。 李夏:拜托别说那么难听…… 季辰南:我说错了? 李夏:虽然没错,但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季辰南:我现在明白你为什么那么爱我爸了,因为你们是同一类人。他养着贫民窟的小孩子们,你养着从良的风尘女子。我觉得吧,为了跟他更像,你应该再弄些风尘男子住进你的别墅。 李夏:打住吧! 季辰南:为什么不? 李夏:因为在这个世界,女子的境遇比男的不知道要难多少倍,而我的能力有限,所以,还是只救女子好了。 季辰南:…… 李夏:好了,咱们别闲聊了。要去哀山了,好好准备一下吧。 季辰南摊手: “我一个S级的异能者,有什么好准备的?” “让你招募的那些S+SR级异能者好好准备吧。” “成败都在他们身上了。” 李夏:其实我很想招募白榆和陈森,他们的能力,是有目共睹的。 季辰南冷笑: “想屁吃呢?” “A市最盼望季氏死绝的人恐怕就是他们吧?” “你这季氏余党竟然不知死活想让他们替你买卖,你脸有那么大吗?” 跟这位少爷处得很熟了,李夏也毫不客气: “你当初要不是头脑发热硬要跟白榆结婚,现在咱们就多了两员干将,成功的几率就更高了。” 季辰南烦躁地摆手: “往事不要再提!” “提也没用!” 李夏叹气: “行行行!” “我搞到了一批枪,给SR级以下的异能者每人发一支。” “虽然作用不大,但也比没有好。” “你是我们的少爷,我优先让你选。” 季辰南:那我谢谢你! 李夏的双唇向上一扯,又迅速放下来: “不客气!” “走吧!” 白榆家。 白榆和朴朴、欧仲武在晒青笋干。 她在空间种了很多青笋,根本吃不完,就想着晒干了屯着吃。 青笋干比新鲜青笋吃起来更有韧劲,A市很多家庭都有晒的习惯。 她们把切的又长又薄的青笋摊开来,挂在阳台的绳子上。 而切片的工作则由陈叔、陈森和欧仲文完成。 他们用一种特制的道具旋转着切青笋,努力不让它断开。 “嘶!” “怎么又断了!” 欧仲文叹气, “我就不是干这个的料。” “姐,姐姐,咱俩换换,你来削,我来晾吧。” 欧仲武:可我不想换!你给我认真学! 欧仲文:这就不是爷们儿干的事。 陈森笑: “这是什么话?” “我跟我爸不是爷们儿?” 欧仲文急忙换上谄媚的笑: “你们俩心灵手巧,是工匠!” “森哥,我这份你也帮我削了呗。” 欧仲武:别麻烦陈森!自己的事自己干! 欧仲文撅嘴: “姐,我发现你越来越不爱我了。” 欧仲武:那倒没有,我只是在训练你一些基本的生活技能,免得结婚后被你老婆嫌弃。 欧仲文:姐,你都没嫁呢,就管上我结婚的事了?对了,咱们几个里面,榆姐年龄最大,她都没嫁呢。 白榆挑眉: “榆姐这辈子都不会嫁。” 欧仲文:每个女孩年轻时都这么说,过了二十岁,能选择的对象越来越少的时候,她们就不嘴硬了。我以前的邻居,是个大美女,也跟你一样,被网络上的新思想蛊惑了。别人嚷着不嫁,结果偷偷都嫁了。就她认真,真的就没嫁。后来混成大龄剩女,在二十二岁的高龄嫁给了一个瘸腿的老头…… 白榆:打住!我说你是不是恨嫁啊?整天“嫁”来“嫁”去的。那么想嫁的话,从明天开始,我们给你安排相亲。 欧仲文:我就给你们提个醒,好心还当驴肝肺了。我才不要嫁,呸,娶呢。至少,在我们的朋友郭诗逸醒来前,我不会考虑这种事。朋友痛苦地躺ICU里,我欢天喜地去结婚,这样的事我做不出。 众人交换了个心照不宣的目光。 欧仲文没有看到。 这时,门铃响了。 欧仲文赶紧站起来去开门,趁机可以少削点青笋: “你们谁点了外卖吗?” 众人:没有! 欧仲文眼睛放在猫眼上往外看了一下: “我去!” “咱们何德何能,让这位亲自上门啊。” 众人:谁啊? 第九十九章 父亲 欧仲文:咱们的新任市长,萨拉小姐!我要给她开门吗? 陈叔:那还用问,开吧。估计是来找白榆的。 白榆眨眨眼:为什么? 陈叔:我猜的。 欧仲文打开了门,穿着白色休闲西装,金色长发披在肩上的萨拉微笑着走了进来。 “下午好。” “希望我没有打扰到你们。” 作为这个大家庭里的长辈,陈叔笑了笑: “市长客气了。” “请坐吧!” “陈森,泡茶。” 萨拉笑着说: “不用那么客气,就几句话,说完我就走。” 她进来,坐在了沙发上。 四个保镖站在了她身后。 欧仲武悄悄往后挪了几步。 萨拉笑了: “别紧张。” 您这阵仗,能让人不紧张吗? 欧仲文心里吐槽着,揽住他姐的肩,拍了拍她的肩膀。 “白榆,我是来找你的。” 萨拉开口。 陈叔是对的!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白榆想。 而后她反应了过来,这是她家啊,对方带人来她家,不就是要找她吗? 而她、陈森、欧仲文三家人因为一会儿聚到这家,一会儿聚到那家,天天搁一起混,都没有哪里是谁家的概念了。 “您请讲,市长。” 白榆说。 萨拉:季氏的异能者小队马上要被市政府收编了,相信你也听说了。 白榆点头: “确实听到了一些传闻。” 萨拉:我这次来,是诚心请你做队长的,不知你意下如何。 众人一起看向白榆。 白榆扫视了他们一眼: “这,太突然了。” 萨拉笑: “谦虚了,我们的大英雄。” “这个团队里,还有谁比你更适合队长一职呢?” “就是怕你拒绝,所以我特意来的。” “记得吗?你已经拒绝我两次了。” “这次要是再拒绝,那我只能第四次来找你了。” 欧仲文:其实,单论实力的话,我森哥也可以当队长。 陈森一把捏住他的后颈: “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萨拉乐了: “你们大家关系真好!” “都让我怀念之前在“木兰”小队的时光了。” “那时候,真的自由。” 她陷入了回忆,目光变得悠远。 白榆:是啊,陈森也可以当队长。 陈森叹气: “姐姐,你知道的,我有社交障碍症,根本没办法做一个团队的领导。” 欧仲文:社交障碍怕什么?你实力牛啊,谁要不听话,直接干他们就完事了。 陈森抓着他的后颈将他拖走: “不知道就别瞎说了!” “哪是那么简单的事啊!” 萨拉终于从回忆中回过了神: “没错,论实力的话,陈森也有资格当队长。” “其实,对我来说,你们俩无论是谁当队长,我来这趟的目的都已经达到了。” “这样吧,你们好好考虑考虑,明天早上之前给我答复,好吗?” 陈森:不用考虑了,白榆,是白榆。 白榆看着他: “你这小子,遇到事情就往我身后躲。” “从小到大,都是这个习惯。” 陈森笑了: “并没有,我是该往你前面站的时候就站你前面,该往你身后缩的时候就缩你身后。” “比如现在,我从你的眼神中知道了你想当队长,所以我靠后站了。” 白榆:奇怪,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想当队长…… 陈森:那只能说明我比你自己更了解你自己! 白榆嫌弃地“咦”了一声: “小屁孩还挺自恋。” 萨拉:那就这么决定了,白榆,明天带上陈森和欧仲文,去异能者大队报道吧。这是我们新成立的一个机构,用来保护A市的安宁。 白榆:难道,专家还测出有兽潮要来? 众人都瞪大眼睛看着萨拉。 兽潮? 可千万不要啊! 上轮兽潮才过去多久啊,让这个城市的人喘口气吧! 萨拉摇摇头。 众人一起松了口气。 “成立这个部门,是为了防患于未然。” 她说。 听起来,这个市长是有些靠谱的。 比上一任把保护城市的权利交给财阀们要靠谱得多。 那么,她在其它地方也是有比较靠谱的政策吧? 希望A市的人越来越好吧。 白榆的心中燃起了一线希望。 萨拉带着她的保镖们离开。 原来屋里的那四个保镖才是她保镖团的一部分,门外,以及楼下的她车的旁边,还有好几个保镖。 “排场也太大了吧?” 欧仲文撇嘴, “以前的几任市长,可没她这么大的排场。” “不愧是财阀千金,就是跟那些白手起家的政客不一样。” 他话还没说完,门铃又响了。 众人诧异,这是,话没说完,还是落下东西了。 欧仲文这次没从猫眼里瞄,直接拉开了门。 然后,他傻眼了: “先生,你哪位?找谁?” 瘦得皮包骨,皮肤皱皱巴巴,头发花白的男人的脸部肌肉抖了抖,而后咧出一个尴尬的笑容: “小榆!” 白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的父亲,她以为会吃枪子,或者将牢底坐穿的父亲,竟然出现在了这里。 陈文恪也是一惊: “你,你这是,打哪儿来啊?” 白兴业再次尴尬地笑: “当然是从监狱出来的呗。” “不过你们别担心,我是合法出来的,不是越狱,不会连累你们的。” 陈森过去,“啪”地将门关上,把白兴业关到了外面。 陈文恪一惊: “你这孩子是在干嘛?” “怎么能把你白叔关外面去?” 陈森:不然呢?让他跟白榆住一起,然后继续喝酒打她? 陈文恪:你看他现在那样子,能打得过白榆吗? 陈森:爸,话不是这么说的…… 陈文恪:好好好,别跟我讲大道理了,我都懂。无论如何,他都是白榆的亲生父亲,不能就这么把他赶走。是不是啊?小榆。 白榆打了个电话给萨拉。 她刚刚走的时候留了她的私人号码。 “喂,白榆。” 那边的声音听起来充满了愉悦。 白榆压住怒气问: “是你把我爸放出来的。” 萨拉:啊,对啊。我想给你一个惊喜,所有就没有提前跟你说。 白榆:我谢谢你!那你知不知道他犯了什么罪? 萨拉一愣: “白榆,你,这是怎么回事啊?” 第一百章 人在屋檐下 “我在向你示好啊!” “我以为,我让人放了你爸爸,你会开心的。” 萨拉说。 白榆想起了季辰南,他要她跟他结婚,作为回报,他会让人释放她父亲。 这些高高在上的贵族们,明明可以做一下背调的,但他们不,他们一厢情愿地做一些他们认为会“为你好”的事。 萨拉:看来我搞错了,那你的诉求是什么?要我重新把他关回去吗? 白榆觉得自己心里的一点微弱的叫做“希望”的火苗熄灭了。 新的市长有了! 一切好像都变了,一切,好像又都没有任何变化。 原本应该是神圣的法律,在某些阶层的眼中,根本狗屁都不是。 她淡淡地说: “市长阁下,关起来和关回去,原来是这么简单的事啊。” 萨拉语塞。 一阵尴尬的沉默。 就在白榆以为她不会再跟她废话的时候,萨拉长长叹了口气: “白榆,这里是废土!” “我以为你明白。” 你在废土当一个理想主义者,那不是脑子有泡吗? 白榆知道,这是萨拉的潜台词。 她的嘴角勾出一个略带苦涩的笑: “好的,我明白了。” 萨拉有些不安: “你和陈森他们,明天会去报道的吧?” 白榆:我想,我们需要好好考虑一下。 萨拉:你们的酬劳会比过去高一倍,现在住的房子政府也不会收回。 意思是,如果不去的话,他们从明天开始就要流离失所了? 白榆有奖金在手,这些日子卖出了空间里产的一部分农产品,得了一些钱,但这些钱只够维持略微宽裕的生活。 距离能买一套上城区的房子,还有十万八千里。 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呢? 白榆:好,我们会去。 萨拉松了口气: “白榆,我知道你是个聪明人。” “我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 “好好干,政府不会亏待你们的。” 欧仲文在一旁连连翻白眼,用嘴型呐喊: “画大饼!” “画大饼!” 白榆说了句“好”,就挂掉了电话。 这下没有阻碍了,欧仲文更像个猴子一样上蹿下跳了: “我去!” “什么人啊!” “还威胁上人了!” “亏我以前还觉得她是贵族中的清流,暗恋过她呢。” 陈叔:俗话不是说了嘛,人人不当官,当官都一般。 朴朴:仲文哥原来你喜欢御姐型的啊!我还以为你喜欢诗逸姐那种傲娇大小姐型的呢! 欧仲文闹了个大红脸: “小孩子家家的,怎么那么八卦?” “今天轮到我去给诗逸讲故事了是不是?” “那我走了,拜拜了各位。” 白榆喊住了他: “等等!” “都还没商量咱们大家明天怎么办呢。” 欧仲文:没什么好商量的,榆姐,你去哪儿我们就跟你去哪儿。 陈森点头: “对!” 白榆耸肩: “你们这么信任我,我压力好大啊。” 欧仲文:姐,你别那么想,你得这么想,姐就是女王,自信放光芒…… 他唱着歌扭着屁股走了。 陈叔呵呵地笑: “这小子真是个开心果!” 朴朴:要是再长好看点就更好了。 大家一起笑了。 白榆点点她的小鼻子: “怎么还以貌取人呢?” 朴朴:其实没有,仲文哥哥是很好的人,这我很清楚。只是,看到他的脸他的身材,没有看见森森哥哥那么愉悦罢了。 白榆挑眉: “什么时候跟你森森哥哥关系那么好了?” “我记着你们以前可是有一点“王不见王”的意思呢。” 朴朴:没办法,谁让他异能等级高,长得好看又很会做饭的呢?看着看着就很顺眼很顺眼了。 陈森过来,捏捏她的小脸蛋: “那我多谢你的“顺眼”。” “被天天见面的人讨厌可是非常难受的。” “即使这个天天见面的人只是个小屁孩。” 朴朴:你的内心竟然如此敏感纤细吗?我还以为跟你的脸一样高冷呢。 陈森:因为朴朴是我在意的人,所以会敏感纤细。如果是不在意的人,我的五感会关闭。 朴朴:这的本领就很厉害了!我要像你学习,做围着在意的人转的太阳花,把其它人都当杂草。 陈叔看着他们几个在那里聊得欢,几次欲言又止。 看他们明明知道他想说什么,又不肯问一下,他终于开口: “小榆,你爸应该还在外面吧?” 他的话音未落,门铃就响起来了。 “小榆,我好渴啊!” “你给我一杯水喝吧!” “我只想要一杯水,喝完我就走。” 白兴业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陈叔带着一点乞求的眼神看着白榆: “孩子,不然让他进来吧。” “站楼道里这么大喊大叫也不好。” 陈森站起身: “姐姐,我去把他赶走。” 白榆摆摆手: “你把门打开,让他进来。” “有些话还是跟他说清楚比较好。” 陈森过去,打开了门。 白兴业生怕自己又被关外面,粗鲁地推开陈森,一步跨了进来。 白榆坐在沙发上,冷冷地看着他。 白兴业讪讪地笑: “我,我只是太渴了。” “那些人把我从牢里放出来,也不知道给我一杯水。” 陈森倒了杯水过来,放在了茶几上。 白兴业也不用人劝,走过去坐下,端起杯子就喝。 喝完水,他把杯子放下,观察着白榆的脸色: “小榆,你现在混得挺好啊。” “跟市长都能攀上关系。” “在牢里的时候,我看到你上电视了。” “季明城季总亲自给了你二十万奖金。” 白榆冷冷一笑: “你知道的还挺多。” “那你知不知道,我妈妈失踪了。” 白兴业一愣: “啊?” “你妈失踪了?” 白榆:嗯,失踪好几个月了,我一直在找她,但没有一点线索。蓝月升起,万物变异的那一天晚上,我在烧烤店打工,被困在那里了。晚上十二点多的时候,我还跟她通过话,让她注意安全。第二天一早,我回到家的时候,她已经失踪了。 白兴业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心不在焉地听着。 “你知道她还有什么可以去的地方吗?” 白榆问。 第一百零一章 给我二十万 白兴业摇摇头: “她并没有什么关系好到可以收留她的朋友。” “不过,也有一种可能。” “你妈妈她,不要你啦,她找了野男人……” 看着白榆的杀人目光,白兴业闭了嘴。 陈文恪听不下去了,他觉得自己简直是有病,才会祈求白榆把这个人放进来。 牢狱生活根本没给他一点点教训,没让他学乖哪怕一点点。 “白兴业,你说这话有良心吗?” “一直在出轨找刺激的人是谁啊?” “白榆妈妈如果跟你一样没底限,还用等到月亮变蓝的时候才失踪?” 白兴业被骂,就尴尬地笑: “嘿嘿,我就随便说说,嘿嘿。” “老陈你也太较真了。” “小榆,你别当真啊。” 白榆放弃了从此人口中问出有用的消息的想法,她直截了当地说: “我妈妈失踪了,但房子还在,你要是没地方住,就去那里住吧。” “如果有的话,当我没说。” 白兴业露出震惊的表情: “你自己住在这么大这么漂亮的房子里,然后让我住贫民窟去?” 白榆直视着他的眼睛: “我住哪里,跟你有关系吗?” “能让你去住贫民窟的那房子,已经是我对你最大的仁慈了。” 白兴业跳了起来: “老子要住自己的房子,还需要你的仁慈?” “小丫头片子,你别以为你混得好了,就可以骑在你老子的头上了。” 白榆哑然失笑: “装不下去了?” “这就对了!” “你白兴业可以为了抵消赌债去舔赌坊老板的脚趾头,可以为了讨小三的欢心去跟一头熊搏斗,但让你对你的老婆和女儿低头,那是不可能的。” “我就不明白了,你既然那么厌恶我们,为什么出狱后还要来找我。” “你的小四呢?你可是为了她背上了人命,她不得爱死你了?” “你去找她啊,让她养活你啊。” 白兴业气哼哼地说: “我给她打电话了。” “靠,那骚娘们儿,已经跟她家楼下修自行车的搞一起了。” “还说来世她一定嫁给我!” “靠!老子稀罕她的来世?祝她来世变母猪……” 朴朴看着她榆姐紧绷的脸,知道这种情况最好不要笑,但这实在是,过于荒诞好笑了。 她努力憋着,表情都扭曲了。 白榆冷冷地说: “昂,原来是没地方可去了啊。” “只是,我可是记得你说过,你就算是饿死,就算是睡大马路,也不会来找我的,否则就让你被天打雷劈、五马分尸。” 白兴业:我可没这么说过,你别瞎编诬陷我。 白榆一下子站了起来: “你没说过?” “就是你小四逼你离婚,你来家里逼我妈妈。” “她不肯,你就砸光了家里的东西,还把她头打破的那一次。” “这才过去几个月啊,你就忘了?” “我下班回来就看到我妈满身是血的趴地上,抱着你的腿,求你别走。” “我跟你说如果你走了,从此就当没你这个父亲,无论你生老病死,我都不会管你。” “然后你是怎么说的?你忘了?” 白兴业:我真忘了! 白榆:我真没忘。爸爸,为了防止你被天打雷劈五马分尸,你赶紧走吧。我这是为你好,懂吗? 白兴业又换上了可怜巴巴的表情: “小榆,爸爸随口说了句玩笑话,你也当真了?” “过去的事咱不要提了,人都得往前看。” “浴室在哪儿啊?” “我洗个澡,去去晦气。” “然后给你做回锅肉吃,爸爸记得你小时候最喜欢爸爸做的回锅肉了。” 他说着站了起来,眼睛四处瞄。 白榆也站了起来: “别想蒙混过关!” “也别想用我的浴室,我嫌你脏!” 白兴业看着她: “好,我看出来了!” “行吧,你嫌我脏,我还嫌你这狗脾气呢!” “跟茅坑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你这德行还能活着,没被人打死,真的是老天不开眼。” 陈森过去,抓着他的衣领将他往外拖: “滚出去!” “老天如果真的有眼,应该先劈了你这没人性的老东西!” 这一次,陈文恪没有阻止陈森。 白兴业低头,张开嘴狠狠朝陈森的手咬来。 “啊——!” 他不可思议地看着突然出现在陈森手背上的厚厚的冰,以及冰上的一颗烂牙,一滩血。 那是属于他的! 所谓的异能者,这么神的吗? 他在监狱可没见过这类人。 陈森一挥手,冰化成了水,那颗黑黄的牙齿和掉到了地上。 然后,他拉开门,将白兴业推了出去。 白兴业想再次闯进来,白榆身上的防护罩开启。 巨大的雪豹发出怒吼声,将她震得耳膜生疼。 他伸手去碰那组成雪豹身体的蓝色的光,瞬间就被弹出了几米远。 白兴业爬了起来,有些后怕地看着坐在沙发上冷冷盯着他的白榆。 他现在有点明白,异能者那么多,而她独独被市长授予勋章是什么概念了。 那个能被他一脚踹飞的小女孩,早就消失了。 现在他面前的,是A市最强大的人。 他居然想跟她耍横,不是在找死吗? 白兴业再次改变策略,双腿一软,跪了下来: “小榆,我知道你恨爸爸。” “爸爸过去确实对不起你们娘俩!” “我该死!” “我不是人!” 他左右开工,狠狠扇自己的脸。 陈森要去关门,白榆阻止了他: “让他一次性表演完。” “不然以后肯定还会再来。” 陈文恪痛心疾首: “老白,你这是干嘛啊?” “哪有老子给女儿下跪的?” “你这不是要折小榆的寿吗?” “快起来!” 白兴业非常听劝,装出很吃力的样子,慢慢爬了起来,泪眼婆娑地看着白榆: “小榆,既然你觉得实在没法跟爸爸一起生活,那我也不勉强你。” “你在这里好好的啊,我就回贫民窟去了。” “只是你看我这刚放出来,要什么没什么。” “而且,坐牢的时间一直在做苦力,身体也不行了。” 他十分应景地咳嗽了几声,还用拳头锤了锤自己的背, “你给我点钱好不好,不然我还是得饿死。” “我也不多要,你,给我二十万就行。” 第一百零二章 白队长 白兴业的话一出,众人都震惊了。 陈叔指着白兴业: “你怎么好意思这么狮子大张口的?” “你是知道小榆得了二十万奖金的是不是?” “全拿走了你让她怎么过?” 白兴业:小榆都要当官了,巴结她的人多了,那钱不就跟流水一样,“哗哗”往口袋里流吗? 陈森:她当的是异能者的队长,那是拿命赚生活费的行业!给你说的这么不堪!要钱没有,你能有个落脚地,就偷着乐去吧。还不快走? 白兴业瞄了他一眼: “我不明白了,我跟我女儿说话,你们父子俩这么激动干嘛?” “小榆,你是不是已经嫁给陈森了?” “他们是以什么身份跟我说话?” “你公公和你老公吗?” “不是,你让公公和老公住你家,把亲生父亲赶出,这是个什么道理?” 陈文恪:首先,我们没住这里!其次,就你这样的父亲,小榆就算把你从窗口丢下去摔死,警察让我去当证人,我也会说是你自己摔下去的。 白榆叹气: “企图跟你这种人讲道理,是我的错!” 她将钥匙扔了出去, “拿上钥匙,三秒钟之内滚出我的视线。” “否则我就反悔了,那房子就不让你住了。” “我不让你住,你也不能把我怎么样,对不对?” “你现在也打不过我是不是?” “三、二……” 白兴业刚刚还佝偻着,看起来像病入膏肓了,现在突然动作比兔子还快,一把捞起地上的钥匙,撒腿就跑。 “白榆,你别以为你能摆脱老子。” “我告诉你,这事没完。” 他回过头来放狠话,自己把自己绊了个大跟头。 憋了很久的朴朴终于忍不住了,放声大笑了起来。 “啪”! 陈森将门给关上了。 白榆的脸色有些不大好看,朴朴过去抱住她: “对不起,姐姐,我不该笑的。” 白榆拍了拍她的小手背: “没事的,我知道你不是在笑我。” 朴朴扁着嘴,在白榆的脸颊亲了一下: “我心疼姐姐。” 小女孩的嘴唇,跟玫瑰花瓣一样的柔软。 白榆笑了: “我知道。” 陈文恪被这一下闹的心率飙升,陈森送他过去休息,回来后拿起了削青笋的工具,继续刚才被打断的工作。 白榆喝着朴朴给她泡的甜甜的糖水,看他和朴朴在那里忙碌,心情渐渐平复。 第二天一早,白榆就带着陈森和欧仲文去异能大队办理入职手续了。 这个大队驻扎在市政府大楼旁边的一栋楼,大队长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名字叫曹睿,而副队长白榆很早以前就认识了,金魏莱,绿色眼睛,觉得自己是贵族,不屑于跟贫民窟的人打交道的金魏莱。 看到白榆时,他脸上的嫌弃是个人都能看出来。 曹睿热情似火地跟白榆和陈森握手: “看你们的年龄都比我小,但是,按照异能等级和取得的成绩来说,我应该称呼你们为前辈。” 欧仲文点了下自己的鼻尖: “我是后辈!” 曹睿大笑着揽住欧仲文的肩膀,狠狠拍了拍: “兄弟!兄弟!” “进了这个队伍,大家都是兄弟!” 来报道的人越来越多,基本都是熟面孔,也就是之前隶属于季氏异能队的队员们。 曹睿亲自带着大家参观,并简单介绍了一下这里。 原来这里的异能者就是之前隶属于四大财团的异能者,而季氏的队伍是最后一个到来的。 为了方便管理,现在四个队伍各有了一个编号。 原本属于萨拉领导的“木兰小队”被编为一号,金氏的异能者小队被编为二号,三号的异能者小队的队长也姓曹,跟大队长曹睿来自同一个家族。 曹家恐怕是A市最低调的大家族了,他家的人不参政,也从来没爆出过什么丑闻。 参观完毕,曹睿让四个队的队长过去,给他们开了个小小的会议。 白榆这才知道,A市最近很不太平,怪事频出。 尤其是市政府大楼里,出现了几起高层人员失踪案。 警方怎么找也找不出线索,就将案子转到了异能者大队来。 很明显,有一股势力在针对这个新组建的领导班子。 异能者大队需要尽快将这股势力给挖出来。 然后,他们还有个日常任务,就是混入市政府的保安队伍里,保护政府工作人员的安全。 总之,这份工作不好干。 金魏莱负责排班,他找到白榆,一脸阴晴不定: “白队,给你们今晚排了晚班,可以吗?” 那语气,超级的阴阳怪气。 白榆懒得跟这种人计较。 当然,这是在他没有做出更过分的事的前提下。 “可以。” 她点点头。 金魏莱:您这一来我就给您排夜班,您不会怪我吧?该不会觉得我是在打击报复您吧? 白榆露出茫然的表情: “这话从何说起?” 金魏莱不屑地“切”了一声: “白队,咱就别揣着明白装糊涂了。” “您可是我死对头季辰南的心腹!” “现在,作为你的上司,我很难办啊。” “无论怎么做,都会被你误会的吧?” 白榆淡淡一笑: “金“副”队长想多了。” “我就是个雇佣工,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罢了。” “在哪儿打工,对我来说都一样。” 金魏莱往前一凑,低声说: “少装!” “你跟季辰南什么关系,A市谁不知道?” “呵呵,那么大一场婚礼都举办了。” “现在见他倒台了,你就立刻跟他划清界限了?” “果然,贫民窟出来的苍蝇就是苍蝇,永远只知道利益。” “我现在都要替季辰南觉得冤了。” 白榆跟看傻子一样看着他: “然后呢?” “你要替季辰南向我复仇?” 金魏莱被噎了一下: “那倒也不至于。” 白榆:那不就行了?还有事吗?金副队长?没事我们要回去了,晚上还要来值夜班呢。 金魏莱还打算说什么,就见领了队服的陈森和欧仲文过来了。 季氏虽然倒了,但季氏留下来的这个异能者队伍强得可怕。 一个队就有两个SR级。 即使作为副队长,金魏莱也不敢在他们抱团的时候多嘴多舌,也就在人落单的时候耍耍嘴皮罢了。 他挥挥手,让白榆走。 第一百零三章 值夜班 晚上,白榆带着她的小队的人值夜班。 她将人分成两拨,一拨值前半夜,一拨值后半夜。 轮到休息的那拨人必须待在政府办公楼一楼的休息室,可以睡,但不能离开,以便遇到状况的时候做接应。 晚上十点半,几乎一半的办公室的窗户还透出光来,加班的人还在工作。 不得不说,这里的工作人员是真的很拼。 不过,保安和他们异能小队的人也同样辛苦。 晚上十一点,加班的人陆陆续续走了,就只有两三个窗口透出光来。 白榆带着陈森巡逻,听到了一些抱怨声。 “靠!谁这么晚了还在工作啊?也不怕过劳死!” “我觉得未必是在工作,你懂得,这些人表面道貌岸然,背地里什么龌龊事都干。” “我知道,我有个亲戚就在这里上班,老给我们讲八卦,说前几天有个男的老婆带人堵在门口,打她老公的小三……” 三个人正聊得欢呢,突然看到白榆过来了,立刻住嘴。 “白队!” 白榆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由远及近,她竖起手指: “嘘!” 众人都安静了下来。 一男一女从不远处过来了。 值班的这三个队员为了隐蔽,站在大楼的阴影里,因此,从那对男女的角度,是看不到这里有人的。 男人有些苍老的声音: “小敏啊,你今天给领导添茶水的时候倒太满了。” “当着大家的面我不好说,私底下提醒你一声。” “酒满敬人茶满欺人,这话不知道你听没听过?” 年轻女孩活泼的声音: “多谢主任!” “这我真不知道。” “我们家就我一个孩子,父母比较宠,养得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以后也要多劳烦主任提点。” 男人“哈哈”大笑: “看得出来,你是被娇养的小公主。” “能考到市政府当公务员,父母一定很为你骄傲吧?” 女孩:是的,主任。 男人:你没有车吧?住哪儿啊,我送你回去。 女孩:不用了,主任,我坐最后一班地铁就行。 男人:那多不安全,还是我送你吧。你别担心,我单身,没有老婆会跑来打你。 气氛变得有些古怪。 女孩子的声音听起来冷了不少: “主任,您的私事不用跟我说的。” 男人似乎开始动手动脚了: “你个小丫头,还想当贞洁烈女?” “那我告诉你,就你这样的家世,没人帮你,这辈子撑死了也是个小职员。” “要是跟了我,我保证你明年就能升职。” 女孩:主任,我当个小职员挺好的。你走开,我的衣服,啊,救命啊! 男人:你喊鬼来救你命啊?你看这月黑风高,正是个好时候,给我过来,啊——! 他的咸猪手被陈森捏住。 白榆将那个衣服已经被撕扯的乱七八糟的女孩挡在了身后。 女孩赶紧整理了一下自己。 “你们几个臭保安敢坏老子的好事?” “好大的胆子!” “信不信明天你们全部都会被开除?” 男人疼得龇牙咧嘴,还不忘放狠话, “放开我的手!” “M的你给我放开!” “啊——!” 陈森一用力,男人疼得跪在了地上。 白榆走过去,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像在看一条死狗一样: “姐夫——!” “都老眼昏花认不出亲戚了,还搁这儿骚扰小姑娘呢?” “你这种东西,只有变成照片挂墙上才会老实,是不是?” 月亮正好从云里出来了,朱建新看清楚了白榆的脸: “你……” “你怎么在这里?” 一个队员怒斥: “怎么对我们白队说话呢?” “什么叫你怎么在这里?” “她可是市长亲自请来的!” “你连这都不知道,还好意思在这里上班啊?” “看来混得很差嘛!就你这德行,还敢跟人小姑娘画大饼啊?” 朱建新:哦,我想起来了,异能者,白榆你是异能者,来这里当保安了。最近确实不太平,大家都怀疑是变异物干的。那你就好好干你的工作,别管无关的事。 陈森狠狠一用力,朱建新发出杀猪般的惨叫: “白榆你,我明天要去告你公报私仇!” “你快让你的手下放开我!” “不然你们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白榆冷笑: “哟,姐夫,进入政府大楼工作了,说话都硬气了不少啊。” 朱建新疼得冷汗都下来了,但还是强撑着: “你们的异能再厉害又能怎么样?还能真的杀了我不成?” “你都当队长了,走到这一步很不容易是不是啊,白榆。” “你不会为了我这么个人,毁你自己的前程,对不对?” 这人渣嘴很硬,但颤抖的身体出卖了他。 估计他自己也不相信自己说的话。 明着杀人当然不行,但白榆又有异能,又有一群强过普通人很多倍的下属,暗中捅一刀,就够他受的了。 躲在白榆身后的女孩子逐渐平静了下来,她站了出来: “她不用为了你这样的人渣毁前程。” “因为我会把你送到牢里。” 女孩按下了手机上的播放,他们刚刚的对话就响了起来。 朱建新大惊失色: “你个小姑娘好卑鄙啊,竟然随时随地录音。” 白榆:你个老登都要强了人家小姑娘,人家录了个音,就叫卑鄙了? 女孩伸出手跟白榆握了一下: “你好,白队。” “久闻大名!” “我姓敏,敏行之” “虽然我不知道你们之间有什么过节,但你放心,我明天就会找上级领导交这个录音,他肯定吃不了兜着走。” “我为我自己讨个公道,顺便也答谢一下你今晚给我的帮助。” 朱建新叫嚣: “小丫头片子,你可想好了。” “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我能混到现在,可不是你一个毛丫头能搬倒的。” 敏行之:听起来,主任您不是初犯,而且是有人脉的啊,能告诉我是谁吗?是谁知道你这么龌龊还让你一路高升的?我连他一块儿告,这不就是包庇罪吗? 朱建新冷笑: “怕了是不是?” “老老实实回家去,就当这事没发生过。” “以后我也不骚扰你了,这样总行了吧?” 众人面前的灌木丛里突然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什么东西? 陈森放开了朱建新,想上前查看。 第一百零四章 一条成精的狗 就在陈森放开朱建新的瞬间,众人惊奇的发现,这人竟然凭空消失了。 白榆照着消失的地方狠狠刺了一刀,而笼罩着她身体的雪豹也在同时向前狠狠拍了一爪子。 刀没有刺到东西,但雪豹的爪子拍到了朱建新,众人都听到了他的惨叫声,然后看到了血。 “把其他人都叫醒,加强戒备。” “陈森跟我追!” 白榆顺着血迹往前追,身上的雪豹防护罩放出蓝色的光芒,照亮了方圆几十米的距离。 看到那两人以风卷残云的速度追上去,三米高的院墙一跃而过,眨眼间消失掉,敏行之瞪大了眼睛。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异能者的战斗。 太强了! 他们看起来根本就不是人类,而是,神! “敏小姐,目前的状况,建议你不要离开了。” “跟我们待在一起应该比较安全。” 一个异能者队员说。 敏行之点点头: “好的。” “不知道会不会影响你们的工作。” 队员:保护您也是我们工作的一部分。 敏行之受伤的心灵被这一句朴素的话安慰到了。 “谢谢!” 她眼中含着泪说。 白榆和陈森一起顺着血迹追赶。 他们想要找到掳走朱建新的人或者动物的老巢,所以没有再攻击“它”,而是一路追着走。 道路越走越偏,都快要到下城区了。 这是一片“三不管”地带,这是,传说中的,黑市。 血迹停在了下水道的入口处。 这里的下水道,甚至连个井盖都没有,就那么张着宛如怪兽的大嘴,喷出一阵阵的恶臭。 白榆拿出一个口罩戴上,观察了一会儿,对陈森说: “我下去看看,你在这儿守着。” 陈森:不行!我下去看看,你在这儿守着。 白榆:下水道里当然是我,近战之神的战场,你留这里! 她狠狠拍了下陈森的肩膀,不等他回答,纵身就跳了下去。 白榆稳稳落在地上,顺着血迹继续往前走。 地上黏黏腻腻的,四处一片污黑,恶臭味不断袭来,即使带了口罩也挡不住。 “滴答滴答!” 发臭的水不断滴落。 还好有雪豹防护罩,不然没找到袭击者,她自己先发烂发臭了。 前面那是什么? 一个用钢管支起来,盖了塑料布的小棚子? 跟路边卖小吃的摊子似的。 在这样的地方,有人生活? 白榆放轻了脚步。 突然,一个东西自那小棚子里跳了出来,怒吼一声,弓起背,朝她扑了过来。 是一条狗! 一条黑色的,比人还高的黑狗。 黑狗的脸分外诡异,说是狗,又像极了人。 据说像动物的人都会很美好,比如“猫系女孩”“狗狗男孩”,而像人的动物会比较可怕。 谁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道理,但事实确实如此。 白榆停下脚步,握紧匕首,等待那“人脸狗”过来。 雪豹发出怒吼声,也严阵以待。 然让人意外的是,那只“人脸狗”突然一个急刹车,而后掉转头就跑了。 白榆急忙追了上去: “畜生!” “给我站住!” 前方的地形更加复杂,四处都是管道。 “人脸狗”显然在这里生活了不少时间,非常熟悉路线,闪挪腾移间,就将白榆甩在了后面。 “救命!” “救救我们!” 从那条狗刚刚蹦出来的小棚子里,发出了微弱的求救声。 听起来有男有女,有好几个人。 其中一个声音,就是朱建新的。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要闯! 白榆的心中已然有了计划。 她停止追击,走了过去,看到了四个人。 除了刚刚被抓来的朱建新,还有两男一女,看他们的脸,就是最近的那些失踪人员。 还活着,太好了! 虽然活得不是那么的,正常。 那两男一女看起来像是被扒光了,然后像裹婴儿一样,每人的身上裹了条毯子,只露出胸部以上的部分。 毯子用结实的绳子捆起来,想要挣脱看起来是不可能的事。 他们这是,被“人脸狗”当婴儿喂养起来了? 白榆走到跟前,割断离她最近的那个看起来至少五十岁的男人身上的绳子: “不要怕!” “我是异能者4队的白榆……” 男人放声大哭了起来: “大英雄,我知道你!” “谢谢你来救我们!” 他的嘴巴里不知道塞了什么东西,黑乎乎,臭臭的。 当他获得自由后,拼命朝地上啐,“呸呸呸”个不停。 白榆又解开了其他两个人的绳子。 朱建新刚被抓来,还没有被绑,只是看起来应该被吓晕过去了。 他的腿上有个伤口,血还在往外流。 那应该是雪豹的爪子抓出来的伤。 “走吧!” “跟我出去!” 白榆说。 三个人中,那位三十岁左右的女士状态最差,她嘴巴也臭臭的,黑乎乎的,连说句“感谢”的力气都没有,只是看着白榆无声地流眼泪。 白榆将她连人带毯子背到了背上,两个男人跟在她身后,一起朝前走去。 那个年龄大点的男人终于吐干净了嘴里的东西,他回头看了朱建新一眼: “白英雄,老朱呢?” “还活着吗?” 白榆:我也不确定,等你们上去,我再来找个男队员来背他。他虽然不胖,但怎么说也是个男的,我怕我背不动。 男人看了眼白榆的小身板: “你已经很厉害了,白英雄。” “现在背的这位周女士比你高很多。” “要不是我这几天都没正经吃过东西,身体太虚弱了,我就帮你背她了。” 白榆:叫我白榆吧。 男人从善如流: “好的,白榆。” “你是不知道我们这几天过的是什么日子啊!” “简直不堪回首!” “那条狗,在狗中也算是变态了。” “它又不吃人肉,抓我们干嘛啊?” “而且,它还能跟人一样直立行走,还会搭小棚子,把滴的那些臭水都给挡在外面……” 白榆也有些吃惊: “那棚子也是那条狗搭的?” “成精了啊!” 男人:谁说不是呢!它还叼很多东西来,硬往我们嘴里拱…… 另一个年轻点的男人干呕了一下: “老王你能闭嘴吗?” “不要回忆那些事了行吗?” 第一百零五章 白杨是怎么死的? 白榆突然明白为什么这三个人的嘴巴都黑黑臭臭的了,狗给他们包小毯子,喂东西,看起来是把他们当孩子了。 给孩子吃的东西,当然也得是狗觉得好的东西了。 那狗最喜欢吃什么呢? 不就是屎吗? 白榆努力克制,才没让自己吐出来。 这三个人实在是太惨了! 到了出口,白榆朝上面喊: “陈森?” 陈森:我在,姐姐!我听到你救人的声音了,已经打了电话,让附近的消防队带工具过来了。你先上来吧!。 白榆:我好像,没办法上来。 趴在她背上的周女士死死抱住她的脖子: “白,白榆,你别丢下我们。” “你一走,那只狗肯定立刻就会出现,把我们再次掳走。” “它很聪明的,比很多人类都聪明。” 咦? 她身上是有什么灵气吗? 周女士在她背上待这么一会儿,突然就有力气说话了。 白榆无奈: “行,我不走!” “你下下去待地上,让我歇会儿,行不行?” “虽然我有异能,但也是肉体凡胎,背着比我高比我重的大活人走这么长的路,也是会有那么一点点累的。” 周女士赶紧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 她松开了锁在白榆脖子上的手。 白榆将她放到了一块看起来比较干燥的地上。 老王和那位年轻男子一起感谢白榆: “谢谢你陪着我们。” “不是我们自私,是真的怕了。” “再要被掳走,我们就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了。” “那么遭罪的日子,过一次就够了。” 白榆点头: “嗯!” “我理解!” 陈森:姐姐你上来喘口气,我下来陪他们。 说着,他就跳了下来。 白榆嗔怪地一巴掌拍到他肩膀上: “倒是等我回答了你再下来啊!” 陈森笑: “你也没等我回答你就跳下来了呀!” 白榆知道现在不是斗嘴的时候,他们全部的人待在这里,外面没人警戒是很危险的事。 万一遇上那条“人面狗”背后的势力,直接将这个出口堵死,那他们谁都出不去了。 她撑开防护罩,纵身一跃,从出口跳了出去。 “厉害呀!” 老王赞叹, “这么高一下子就窜上去了。” “小伙子,她是你们老大吧?” 陈森:嗯,我们队长。 他默默后退一步,避免老王的口气喷到他。 实在是太臭了! “其实不用等消防队员吧?” “你们队长刚刚一路背着我们同事来着,她是不是可以直接带着我们同事“唰”一下窜出去?” 老王屈了下腿,做了个很滑稽的“起飞”动作。 陈森:不能!出口太窄了!两个人根本出不去。 老王: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想到这一点。那让我们同事抱着你们队长的小腿,这样是不是…… 陈森冷冷看着他: “你确定你们的人能有那么大的力气?” “确定他们抱着我们队长的腿不会撒手?” “确定他们不会半途中掉下去把自己摔着?” 老王被噎了一下,陪着笑讨好地问: “你是什么异能啊小伙子?” 陈森:水系异能。 老王激动地两眼放光: “那能给我们变出点干净的水来漱漱口吗?” “苍天啊,你是不知道我们这几天是怎么过的……” 那个年轻男子狠狠瞪了他一眼,老王才克制住了他说话的欲望,没有老话重提。 其实,我知道,我都听见了。 陈森默默地想。 但他懒得说。 说出去,老王肯定又会接着话茬诉苦。 “目前我不能变出干净的水,只能把空气中的水分离出来。” “就是我们现在呼吸的空气中的水分,你确定要用来漱口吗?” 老王急忙捂住嘴,狠狠摇头: “不用了不用了!” “谢谢你啊小伙子!” 很快,消防队的人就到了,他们将绳子放了下来。 陈森先将周女士和她的毯子用绳子捆好,让人拽了上去,又挨个将王先生和那位年轻的男子送了上去。 然后,他听到了一个人的脚步声。 缓慢的脚步声,“嗒、嗒、嗒”,由远及近。 “白队,让其他人回去,你等我一下。” 陈森朝外面喊话。 刚刚逃离险境的老王赶紧朝下面喊: “我们还有个同事在里面。” “只是不知道是死是活,麻烦小伙子你看一下。” 陈森:好的,我这就去看。白队你在外面帮我警戒。 白榆隐隐约约猜到他要做什么,但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她不好跟陈森大呼小叫,让他滚出来。 “好,去找人。” “顺便再看看有没有其它线索。” 她朝下面喊。 陈森答应了一声,听着外面消防车开走的声音,一步步朝着那个慢吞吞的“嗒、嗒、嗒”的脚步声传来的方向走去。 没多久,他看到了那个刚刚消失在市政府院里的人,白榆的前姐夫,朱建新。 虽然陈森拿了强光手电筒,但是在这个完全黑暗的世界,能见度依然很低。 朱建新借着亮光,隐约觉得眼前的小孩眼熟,但他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他了。 主要他每次见到陈森,他都是跟白榆在一起。 他光顾着防备白榆了,没余力看跟她在一起的人长什么样。 眼下,他也顾不得许多,只要是出现在这个黑暗的、充满恶臭的地下世界的人,他就要当作救星。 “救救我,救救我!” 朱建新腿一软,朝着陈森的放下倒了下来。 他以为对方会接住他。 没想到,陈森敏捷地避到了一边。 “啪嗒!” 朱建新脸朝下,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他失血过多,又受了很大的惊吓,本就虚弱不堪,这一摔,让他久久缓不过来。 等到他觉得自己有力气爬起来的时候,一只脚踩到了他的脑袋上: “朱建新?” 朱建新气若游丝地“嗯”了一声。 “我问什么,你就回答什么。” “一个标点符号都别想撒谎,否则我一脚踩爆你的头,懂?” 陈森冷冷地问。 朱建新点了点头,又想到对方可能看不见,就努力发出声音: “懂!” 陈森:告诉我,白杨是怎么死的? 站在外面的白榆清晰地听到了这些话,她不由自主地攥紧了拳头,指甲狠狠嵌进了自己的肉里。 第一百零六章 给我个痛快吧 “你是在替白榆问吗?” “我不说也是死,说了也是个死。” “那我为什么要说呢?” “就让白榆一辈子抓心挠肺地去想吧!” 朱建新恶狠狠地说。 陈森冷冷一笑,一脚踩在了他的手腕上。 “咔嚓!” 骨头断裂的声音传来。 朱建新发出杀猪般的惨叫。 陈森:说了当然也会死,但不说的话,会死得很痛苦很痛苦…… 他的手在空气中一抓,一把冰刀在手。 下水道这么脏的空气,凝结出的冰刀是黑色的。 他低下身子,一刀扎在了朱建新的眼睛里。 “啊——!” 朱建新捂住眼睛惨叫。 陈森一脚踩在了他的胸口,让他动惮不得: “说,还是不说?” 朱建新的嗓子里发出乞求漏气的声音: “吼~~” “吼~~” “杀了我吧,你杀了我吧!” 陈森:我说过了,我可以给你一个痛快,前提是,说出白杨的死因。 朱建新:你作为市政府的保安,竟然这么虐待市政府的工作人员,你就不怕事情传出去吗? 陈森:谢谢你的提醒,我会处理干净的。 朱建新:卑鄙无耻! 陈森俯下身子: “谁卑鄙无耻?你自己吗?” “还有骂人的精力?” “看来还是不够疼!” 他手中的刀又扎了下来,这次扎到了朱建新的指甲缝里。 朱建新疼得已经发不出声音了。 他突然想起人可以咬舌自尽。 以他现在这种状态,唯一能做的也就是咬舌自尽了。 只是,当他真正实行起来,就发现小说电视剧里都是骗人的。 舌头咬一下就钻心的疼,别说咬断,他连咬破的魄力都没有。 黑色的冰刀再次扎了下来。 朱建新急忙投降: “别扎了,别扎了!” “我说,我说。” “你得答应我,等我说完给我哥痛快。” 陈森:可以!说吧! 朱建新:我,我当初之所以娶白杨,是因为我有个在市政府工作的朋友,说要帮我也弄进去。 他话是这么说了,但迟迟不见动静。 我钱也送了,东西也送了很多,谋不到职位,心里很不甘。 我知道他有个癖好,喜欢人妻,就,就想着找个年轻漂亮又没有背景的贫民窟女孩,这样好控制。 我就稍微留意了一下,选定了餐厅打工的白杨。 花很少的彩礼娶了她以后,我就经常将她带出去应酬,做实她作为我“老婆”的身份。 然后,我就跟她商量,让她为了我的前途牺牲一下,我进了市政府以后绝对不会亏待她。 谁知道她那么倔强,当时就表示要跟我离婚。 可我已经跟那个朋友说好了,没有办法,就给她喝了点安眠药,然后给我那朋友打电话…… 家里的佣人也被我支了出去,我就躲在旁边的房间。 我听到白杨惨叫了很久,但不敢过去打扰,我怕好不容易安排上的事情被我搅黄了。 等到声音消失,我那朋友过来叫我,让我处理一下,还说我的事包在他身上了。 我进了房间,发现白杨满身是伤,瞳孔放大,显然已经死了…… 一声雪豹的怒吼传来,白榆从入口处跳了下来,抡起拳头就往朱建新的脑袋上砸去。 陈森抱住她的腰将她往后拖: “姐姐,先别动手!” “朱建新,你那个朋友是谁?” 朱建新闭上眼睛,气若游丝地说: “白榆,你给我个痛快吧!” 陈森:没有痛快!说出那个人的名字! 朱建新的嘴唇动了动,疼昏了过去,说不出话来。 陈森的手在空气中搅动,一条黑色的水龙跟随着他的手。 他朝朱建新的脸一指。 “哗啦”! 水龙变成水球,狠狠砸在了朱建新的脸上,炸裂开来。 被冰凉发臭的水一激,朱建新再次醒转过来。 他还没有回过神,黑色的冰刀就朝他仅剩的一只眼睛扎过来。 朱建新哀嚎: “别刺我了!” “老天爷!” “你怎么生出这么歹毒的畜生啊!” 白榆一脚踹在了朱建新的腿上: “谁有你歹毒?” “快说!” “那个人是谁!” 朱建新终于憋出了三个字: “鲁韦昌!” 他说出这话的瞬间,陈森手中的水刀就抹断了他的脖子。 白榆:你……就不给我一个亲手报仇的机会? 陈森笑了笑: “那不行!” “虐他的人是我,杀他的人是你,万一被追究,那咱俩一个都保不住。” “至少,得保住一个。” 白榆:我以为我够谨慎了,你竟然谨慎到这种程度。 陈森:小心没大错,你快上去盯着点,我来处理这里。 白榆知道他说得对。 刚刚自己听到白杨的死因,出离愤怒了,所以做出了不理智的事。 现在,是该回去了! 她纵身跃出了那个小小的出口。 还好,四周没什么人。 这里是安全的。 陈森缓缓抬起手,黑色的水聚集到了他的手的周围,极速旋转着,形成了巨大的漩涡。 这漩涡迅速吞掉了朱建新的尸体,呼啸着朝下水道深处席卷而去。 估摸着到了很深的地方,陈森才收回了手。 “姐姐,你在上面吗?” 白榆:在的!上来! 陈森纵身一跃,来到了地面。 白榆站在月光下看着他: “处理好了?” 陈森:嗯! 白榆:谢谢! 陈森:不用!我答应过你的,肯定会做到。 白榆笑了笑。 她的头发长长了,披在肩上,显得脸更小了。 她的长相,谁都会觉得“我见犹怜”,但那双倔强的大眼睛散发着的“生人勿近”的气场,让人不容小觑。 只是,在此刻,这双眼睛被哀伤填满了。 谁听到亲人是以那样惨烈的方式死去时,会保持冷静呢? 陈森轻轻揽住她的肩膀,将她的头按在自己的心口: “姐姐,你可以哭的。” “这里没人。” 白榆先是无声地流着泪,而后失控大哭了起来。 “她死了,森森!” “她那么善良,那么美好。” “被折磨死之前,她该有多绝望?” “那些畜生,怎么下得了手的?” “鲁韦昌!” “我要活剐了他!” 陈森也想起了那个整天微笑着,走路都怕踩死了蚂蚁的女孩。 他将快要落下的泪咽了回去: “嗯!” “我帮你!” 第一百零七章 你的梦想是什么? 白榆和陈森回到了市政府大楼。 还好,这里没有发生其它的袭击事件。 袁元过来,殷勤地问: “队长,怎么样啊?” “追到凶手了吗?” “虽然那个老登也算是个凶手,但我是指抓走那老登的凶手。” 季辰南当队长那会儿,这人没少针对白榆。 就连那次躲到白榆的防护罩里避难,答应郭诗逸的能源石也没给。 白榆还以为自己当队长后,此人会是最难管的一个,没想到,他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让她一时难以适应。 白榆:没追到。 袁元愣了一下,而后立马换上笑脸: “凶手太狡猾了!” “在咱们小队来之前,已经在这里犯了很多案子了。” “其它小队的人追这么久也没追到,咱们一次没追到不算什么,正常!” “以后有的是机会把它揪出来!” “辛苦了,队长。” “不然你们回去休息吧。” “这里有我们呢。” 看着这张热烈的,没有丝毫阴霾的笑脸,白榆都有些恍惚。 从前那个恶毒地骂她“贫民窟的野丫头”的袁元,是真实存在过的吗?还是只是自己的一个梦? 居上位者在很多时候会显得很愚蠢就是这个原因吧? 身边全是夸你的,在一声声的赞美声中,人很容易就迷失了自己。 她才当了个小队长而已,就看到了跟以前看到的大不一样的世界,何况那些高官呢。 虽然为时尚早,但白榆还是提醒自己,不要忘了自己原本的样子。 她拒绝了袁元的提议,来到了一楼休息室。 陈森也跟了过来,去了男休息室。 女性休息室里,敏行之躺在床上。 她没有脱鞋,又怕弄脏床,所以小腿以下伸在了虚空中。 听到门口有动静,她一下子跳了起来。 白榆:别怕!是我!抱歉啊,我以为我动作够轻了,没想到还是吵醒了你。 敏行之看到她,松了口气: “白队,您太客气了,我都不好意思了。” “这本就是您的休息室,我给占领了。” 白榆:行,咱俩就都别客气了。休息吧! 她在敏行之旁边的床上躺下,将鞋子踢掉,腿收了上去。 敏行之:白队,我可以问吗?那个老东西,他活着还是死了。 白榆:八成是死了。 敏行之:也好!免得我跟他闹个鱼死网破!我有证据,他强奸未遂的罪名估计能坐实,但是,胜诉之后,我肯定也会被随便给个理由辞退的。 白榆:为什么? 敏行之冷笑: “虽然市长是女性,但这个城市的官员还是男性居多。” “我在这里工作了一年,流言蜚语听了很多,那些男的,没几个干净的!” “我这样的人,放他们身边就相当于定时炸弹。” “他们会睡不着的。” 鲁韦昌! 副市长! 连副市长都是个畜生,其他人可想而知。 黑暗中,白榆睁大了眼睛。 敏行之看着窗外的月光,没有了一点睡意: “白队,你们抓到幕后凶手了吗?” “需要保密吗?” “保密的话,我就不问了。” 白榆:不需要保密!没有抓到,但我看到了凶手。 敏行之:是变异植物?变异动物?还是,异能者?普通人? 白榆也睡不着,索性跟她聊了起来: “是一条狗,巨大的,脸长得跟人一样的狗。” 敏行之瞠目结舌: “狗的话,我可以理解。” “变异动物嘛!” “可是,长得跟人一样?” “只是长得像呢,还是,人跟狗两种生物结合……” 她一阵恶寒, “我去!” “不能乱想!” 白榆:你说得有道理!或许有可能不是长得像狗,而是两者的基因合在一起,生成了一种怪胎。 敏行之为自己汗颜,怎么人家白队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基因融合,而她想到的就是跨物种交配呢? “是的,有可能!” “基因,嘿嘿!” 她一抬头,看到白榆大睁着眼躺在那里,眼皮都不眨一下,就那么盯着天花板。 “白队,你是不是太累了,所以睡不着呢?” “好像大家都这样,稍微累一点会想睡,但累过头了就睡不着了。” 白榆:是的。 敏行之:我也睡不着,那咱们就这么聊着,好不好? 白榆:好。 敏行之:问一个特别羞耻的问题,白队你的梦想是什么? 在这个乱七八糟,下一秒是否活着都未知的世界,有“梦想”确实是一件滑稽的事。 但是,还没有被现实打败的年轻人,谁又能说自己没什么梦想呢? 人活着,哪能没有个精神支柱? 敏行之见白榆没有立刻回答,就自己先说了起来: “那我先说说我自己的吧。” “白队你别笑我啊。” “我出生在上城区,这里纸醉金迷,是富人的天堂。” “但我父母只是普通的公职人员,干了一辈子,没升过职的那种。” “我大学毕业一心考公,收到了季氏的offer都没有去。” “啊哈哈哈,插个话,幸亏没去,不然我现在都失业了。” “虽然我只是个端茶倒水打字复印的,但是,这份工作我可是考了两次才考上的。” “我告诉我自己,不能做父母那样的人,不光要实干,还要搞好人际关系,要机灵。” “我以为,只要我努力,升职加薪不是梦。” “总有一天,我会骄傲地告诉父母,你们没做到的,我都做到了。” “然后,我就可以听他们花式夸我了!” “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亲戚们,也会来巴结、讨好我们家。” “这就是我的梦想,哈哈哈哈哈,很没意思吧?” 白榆:挺好的,听得出来,你家亲子关系很好,你很爱你的父母。 敏行之:是的,他们是那种自己有一碗饭,宁愿自己饿着,也会给我一碗的人。所以,我想给他们争口气。然后,你看到了,白队,要不是你,我差点就连饭碗都砸了。现在才知道,在这个世界,能够当一辈子的小职员,其实已经很了不起了。也不知道我能不能混到顺利领退休金的那一天。你呢,白队,你的梦想是什么? 第一百零八章 成为连锁反应中的一环 白榆看着黑暗之中的天花板: “我的梦想啊,是流动的。” “之前在贫民窟,只是想跟妈妈一起,把日子过得好一点。” “我以为我们一辈子也就过着那样的日子了,辛苦工作,赚一点口粮,住在充满辐射的房子里,等待着某一天,自己的身体溃烂或变异。” “后来,蓝月升起,人们开始觉醒异能,我也觉醒了。” “看到了一点光,我想,或许可以过不一样的生活。” “从那以后得事,或许你也知道一点点。” “我进了季氏的异能队,搬到了上城区。” “曾经的梦想,好像已经实现了,除了妈妈。” “总有一天,我会找到妈妈。” 敏行之:对不起,白队,没想到勾起了你的伤心事。 白榆:没有。现在已经不伤心了,我相信妈妈还活着,在某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 敏行之:对!说不定进入了另一个次元呢。总有一天,你会找到她的。 白榆:谢谢你! 敏行之:那你现在的梦想是什么呢? 白榆:我现在明白了什么叫“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当初住在下城区的时候,我真的很厌恶那里的人。 贪小便宜、散播流言,戾气充斥在每个人的心里,邻里之间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可以互殴到头破血流。 当我远离那里,过上比他们好的日子的时候,我有点怜悯他们。 我在想,如果生存条件不那么恶劣,是不是他们身上也就没有那么多的毛病了? 虽然在废土,人人朝不保夕,但贫民窟的人过得更加艰辛,他们的结局,也更惨烈。 敏行之:要是那里的人大部分都觉醒异能,倒是可以跟您一样,搬来上城区。可惜,异能者毕竟还是占很小一部分。 只是,上城区除了辐射少点,跟那些活在正常时代的人也是没法比的。 我们的世界,只有一个A市,而他们拥有整个地球。 我看了很多古老的纪录片,我的天哪,那个时候的人竟然可以满世界去旅游。 有人去南极,在冰天雪地里徜徉。 有人去巴黎,看金碧辉煌的凡尔赛宫。 有人骑着马在青藏高原驰骋…… 那是什么神仙才能过的日子啊! 敏行之越说越激动,眼睛里充满了神往。 白榆:是的!要是人类回到那个时代就好了。或者,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一个没有辐射、没有地震、没有兽潮的世界。这是我现在的梦想,约等于空想。 敏行之:慢慢来,说不定哪天就实现了呢。A市的历史上不是没有过女市长吗?可是,这一届有女市长了。虽然除了这一点,一切好像都没有发生变化,但这个变化,也是变化啊。有变化,就有希望。蝴蝶效应不是说了嘛,一只南美洲的蝴蝶扇动翅膀,结果可能引发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那这个小小的变化,谁说不会引起巨大的连锁反应呢。 白榆赞叹: “受教了!” “不愧是凭自己的实力考上公务员的人!” 敏行之自嘲地笑了: “我就是个百无一用的书生罢了,也就耍耍嘴皮子。” “白队是真有实力!” “加油哦,也许你会成为那个巨大的连锁反应中的一环呢。” “改变这个世界,就靠你们了。” 白榆:不要妄自菲薄!改变这个世界,靠大家。比如,你今天就整顿了职场。 敏行之:可惜,那老东西死了。不然他把他的经历告诉给跟他臭味相投的那些人,稍稍震慑他们一下,让受害的女孩们的数量少哪怕一点点,也是好的。 白榆:不是已经少了一个吗? 敏行之笑: “是!” “白队言之有理!” 两人以前虽然没见过,但在这个月夜,越聊越投机。 直到外面值班的人换班休息的声音消失,她们才慢慢睡了过去。 早上起来,白榆连脸都没来得及洗,就被提前上班的大队长曹睿薅了过去,握着她的手使劲摇晃。 “英雄!不愧是获得过勋章的英雄!” “你一来就解决了困扰我们很久的难题,解救了所有被掳走的人。” “我代表全队的人感谢你。” “不然我们一直顶着这样的压力,很痛苦啊!” 白榆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样的热情: “那个……” “队长,没有解救所有被掳走的人……” 曹睿:我知道,我知道,还有个昨晚被抓走的朱建新,他没能回来。这是很正常的事!咱们只是异能者,不是神,当然不可能照顾到每一个人。绝大部分被救回来,已经很好了! 敏行之无语地看了曹睿一眼。 那你之前说“所有”是什么意思? 纯粹采用夸张的逾期烘托气氛的啊? 曹睿:白队,我悄悄告诉你个事。被掳走的人的家属其实已经默认他们不在人世了,听说连墓地都选好了,准备埋个衣冠冢,然后一起去找市长,想追认他们为“因公殉职的烈士”。这不是扯吗?加个班被怪物抓走,还成烈士了?那蓝月升起的那些日子死去的那些人呢?全部是烈士啊? 白榆:啊,这样啊,确实挺扯。 而后,她不由自主打了个哈欠。 曹睿突然后退一步,朝白榆敬了个礼: “白队!” “你和你的队伍辛苦了!” “现在,你们去休息吧。” “这里交给我!” 曹睿看到敏行之揶揄的目光,立刻加了句话, “交给我们!” 他还挺会看眼色的。 敏行之憋笑。 她一转头,就对上了曹睿的目光。 怎么说呢? 她确定了,要不是他姓曹,这个大队长的位置根本轮不到他。 这么重要的职位的人,怎么能有那么说好听了是憨厚,说难听点事傻里傻气的目光呢。 “你好啊!” “美女!” “你就是昨晚加班时被困在这里的敏行之吧?” “你可以请一天假,回去休息休息。” 敏行之笑着说: “多谢曹队长的关心,只不过今天有很重要的事,不好请假的。” 曹睿由衷地说: “佩服!” “都说市政府大楼里工作的人都是铁打的,不会累不会饿,现在我相信了。” 如果能请得了假,谁愿意拿命去工作。 贵族家没吃过苦的傻儿子还搁这佩服上了。 敏行之简直无语了。 第一百零九章 一等功 因为成功找回了失踪人员,异能者大队4小队的人全体放了一天假。 当他们第二天来上班的时候,得知他们的大队长已经帮他们申请到了集体一等功,每人都有奖金可以拿。 对于那些贵族,比如袁元来说,那点奖金他根本没看在眼里。 但是,对于贫民窟出来的异能者队员来说,一万块的奖金简直闪着金光。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咱就是说,就得跟着有能力的上司混。” “就是,这才刚被收编,就得奖了,开门红啊!咱们的福气还在后头呢!” “要是异能也能升级一下就好了,跟着白队打天下也就更有底气了。这玩意儿升级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啊?怎么到现在大家都没办法搞清楚?” “只能慢慢琢磨了,记得互相交流啊!” “好的!” 三个贫民窟出来的异能者激动地聊着。 路过的袁元冷笑一声: “咱们队的名气越大,被分配到危险任务的几率就越高,死得也就越快。” “就算能升级又能怎么样?还能一下子升到SR级不成?” “人家白队可是SR级,而且人家的能力是遇强则强,根本不用怕的。” “至于我们大家,就自求多福了。” 荣玉挺烦这个人的,平时在白榆面前各种舔,到了背后又各种阴阳白榆,是典型的小人。 “那又怎么样呢?” “人在废土,还能指望自己活到七老八十自然死亡吗?” “早晚都得死,不如轰轰烈烈干一番事业去死。” 袁元始终觉得,自己这种贵族,跟这些贫民窟出来的人当同事,本身就是一种侮辱,如果再跟他们吵架,那就更跌份儿了。 他阴阳怪气地说: “厉害啊,现在的小姑娘。” “不想着嫁个好老公,生个大胖小子,成天事业事业的。” “事业也能当老公?” 荣玉翻了个白眼: “事业当然不能当老公。” “老公会背叛你,事业可不会背叛。” 武达西:虽然我是男的,但我觉得你说得对。 切! 败类! 男人中的败类! 不,他根本就不是男人,他是贫民窟出来的公老鼠。 袁元恶毒地想着,没有再理这些下等人,梗着个脖子维持着他的贵族范走了。 下午的时候,在异能者大队的会议室里,进行了一个简单的颁奖仪式。 据曹睿说,这个仪式其实可以不要的,但当局考虑到最近恶性事件频发,虽然已经尽力去保密了,但难保没有泄露,为了防止人心浮动,需要给大家吃一颗定心丸。 于是,白榆又成了一个吉祥物,在几十家媒体的镜头下,上台接受副市长颁给他们小队的奖。 副市长! 鲁韦昌! 白榆没想到这么快就会和这个人见面,虽然她已经极力克制自己的表情了,但依然很不自然。 穿着笔挺的西装,头秃得只剩一半头发的男人把刻着“一等功”的奖杯递给白榆,然后伸出手,打算跟她握手: “白队!” “久仰久仰!” “闻名不如见面,见面胜似闻名啊!” 白榆的捧着奖杯的手一抖,奖杯的倾斜,盖子滑落,掉在了地上。 她趁机将又大又沉的奖杯放到了地上,去捡那个盖子: “对不起,对不起!” “没拿稳。” 曹睿急忙过来救场: “不好意思啊副市长,我们小白是个实干家。” “这种场面上的事,她没经验。” “还请见谅!” 白榆抱着奖杯,腼腆地笑着,就好像她真的是个拘谨的、不善言辞的小丫头一样。 鲁韦昌看着她的眼神从一开始的一本正经,变得有些不堪入目。 当然,如果不知道他的那些脏事,介于他跟白榆巨大的年龄差,说这是慈爱的父亲看着女儿的眼神也不是不可以。 “曹队长言重了!” “我怎么可能去苛责一个兢兢业业守护着这座城市的英雄呢?” “她做她自己就好,不用为了什么场合刻意改变。” 鲁韦昌有时候看起来确实跟敏行之形容的一样,有些“憨”,但他毕竟是在关系盘根错节的大家庭中长大的,场面话说起来是一套一套的。 “领导,是我想太多了!” “这就是格局啊!” “是我需要用一辈子去学习的!” 他握住鲁韦昌的手,激动地晃来晃去。 “小白,还不快谢谢鲁市长?” “这要换别的人来颁奖,看你这么毛手毛脚,当场骂你都是小事,说不定咱们整个大队都会被牵连。” 现场的几十个举着长枪短炮的记者:?? 你当我们是摆设? 当着这么多媒体人的面耍横,是觉得混媒体的都是好人是吧?有什么料你不让放就永远不会放是吧? 白榆微微倾身: “多谢鲁市长!” 鲁韦昌的小眼睛带着笑看着她: “不谢不谢!” “我不是很明白,白队。” “你觉醒的可是兽血,拿这么个小奖杯肯定不在话下吧?” “怎么突然就拿不稳了呢?” 因为我不想碰你的脏手! 白榆心里想着。 她很勉强的挤出一个笑容: “因为很久没有看到这么亲切的长辈了,所以有些激动。” “长辈”这个词,似乎让鲁韦昌更兴奋了。 “你爸爸呢?小丫头。” 白榆露出一抹苦笑: “还活着,但是,不提也罢!” “我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父爱。” 鲁韦昌:唉!可怜的孩子!难怪会失态!我这个人啊,没什么本事,但是跟后辈们那是很容易打成一片的。小孩子们,不管是亲戚家的,还是路上偶遇的,都喜欢我。没办法,就跟你说的一样,有亲和力。 说你胖,你还喘上了! 白榆微笑着看着鲁韦昌,笑容不达眼底。 那里是废土午后的高热也化不开的冰山。 好在这事就算这么糊弄过去了。 鲁韦昌走的时候甚至将自己的私人手机号码写给了白榆,让她有烦心事就找他这个“充满亲和力的人”来倾诉,他一定会帮她。 “我觉得这人对你不怀好意,你可千万别去。” 曹睿说。 白榆为他的直白感到欣慰。 跟这样的上司打交道,可比跟老狐狸们打交道舒服多了。 第一百一十章 是男人的克星吧? 奖杯被放在了异能大队的荣誉室里。 这里很大很宽敞,但只有这一个奖杯。 对于一个新成立的机构来说,这是个良好的开端。 曹睿喜气洋洋地跟队员们训话: “希望大家都像白队学习,临危不变,快准狠地定位变异物,然后像猎豹一样快速追击,最后大获全胜,赢得代表荣誉的奖杯。” “为自己争光!” “也为我们全异能大队争光!” 金魏莱的绿色的眼睛里满是不屑: “白队不是雪豹吗?” “怎么成猎豹了?” 曹睿将他话里的敌意刻意忽略: “因为猎豹爆发力最强啊!” “不过,咱白队的雪豹比猎豹可强太多了。” “真正的猎豹见了她,也得跪下叫爸爸,不,叫妈妈。” 队员们都被曹睿的话逗笑了。 金魏莱:咱们也想向白队学习啊,那怎么着先得升级成SR级吧?这支队伍里,只有白队和陈森是SR级。请他们给我们传授一下升级的诀窍吧,千万别藏着掖着哟。 白榆无语地看着这个人。 他这是在没事找事? 还是跟过去一样,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往游戏扑,所以什么都不知道? “我以为陈森一觉醒就是SR级,而我的兽血这个异能“遇强则强”,参加的战斗越多,难度越大,升级越快,是人尽皆知的秘密呢,原来金队长还不知道啊。” 金魏莱露出迷茫的表情。 虽然那表情只持续了几秒,但证明白榆说对了。 曹睿抓住了机会: “金队长,这样可不好啊。” “作为领导,怎么能对自己的队员这么漠不关心呢?” “咱们要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连“知己”都做不到,何谈“知彼”?又遑论战斗?” 我去! 你个二傻子! 还给我拽上文言文了? 金魏莱阴沉地看了曹睿一眼: “队长教训得是!” “这就去看各位队员的履历,保证跟上学时候背课文一样,背的滚瓜烂熟。” 说着,他就赌气走了。 曹睿还冲着他的背影补刀: “光背熟还不行,得理解哦!” “要是有不理解的,可以来问我。” 我T妈哪怕是小学毕业,也能理解履历表吧? 当初,异能者大队成立的时候,金宇死活要让他来当副队长,还说这个队长曹睿是A市出了名的脾气好、不搞事,容易拿捏。 这T妈叫不搞事? 根本就是个扮猪吃老虎的! 怎么可能拿捏住? 金魏莱扭曲着一张脸,一脚踢开了档案室的门。 还好,管档案的那个胆小如鼠,时不时尖叫的女孩不在,不然肯定会被他吓着。 三不管地区,黑市,黑店 金宇一巴掌狠狠拍在了桌子上,将杯子里的水都给震了出来: “靠!” “白榆!” “白榆!” “厉害啊!” “上班第一天,就毁了我的“喂养人类计划”!” “我T妈还没把萨拉拉去喂养呢,就被她一锅端了!” “这个臭女人,是男人的克星吧?” “季辰南一家都被她克死了,现在又轮到我了吗?” 穿着白大褂忙碌的熊毅无奈叹气: “歇一会儿好不好?” “每次给那条狗开隐身空间,就要元气大伤,几天恢复不了。” “还这么大吼大叫大吵大闹的,不怕力竭而死吗?” 金宇坐下来,大口喘着粗气。 熊毅过来扶他: “祖宗,你出去好不好?” “实验室空气不好。” “你这是想代替换气扇,把有毒气体都吸收了吗?” 金宇抱住比他矮一头的人的脖子,哀嚎了起来: “师兄,你制造个上古时代人们用的那种核武器吧!” “咱直接把市政府给核平就行了,哪用得着这么费劲巴拉的。” 熊毅把缠着自己脖子的手扒拉下来,将人推过去坐在沙发上: “上古时代的人也是这么想的,觉得核平得来的和平不费劲,然后,就剩了巴掌大一块地方给我们这些后来人。” “咱们要再作死,地球上就没人类的立足之地了。” 金宇瞪着他: “师兄,别为你造不出核武器找借口。” 熊毅:我还真造不出。 金宇:完了完了,你造不出核武器,我的“喂养人类计划”失败,我们都成了白榆的战绩了,从此再没有成功的机会。什么并肩成为A市之主,都T妈是幻想一场而已。 熊毅:别嚎了,你哪是那么容易放弃的人啊。不过,那个“喂养计划”失败了也好。太恶心太变态了。打哪儿找来的那么丑的狗?有天晚上我做噩梦,梦到的就是它要喂养我。 金宇没心没肺地笑: “哈哈哈哈,梦到它?师兄你竟然这么易感的吗?” “恶心变态有什么的?咱们对付的是政敌!” “政治嘛,玩儿的就是脏!” “算了,计划失败就失败了,接下来,让我好好策划一下新的计划。” 熊毅:先把收尾工作做了吧。不是说失踪了四个人,找到了三个人吗?那一个人呢?被你的狗吃了? 金宇:那狗不吃人!或许是死了吧。 熊毅:死了也该把尸体带走吧? 金宇:听说是战斗太激烈,没力气带走了。靠,战斗太激烈?那可是白榆,就那条蠢狗,也配跟她战斗激烈?肯定是看到她就夹着尾巴逃了啊。 熊毅:恭喜金少找回了脑子。 金宇脸上的疲惫一扫而光,兴奋不已: “哈哈哈!” “白榆!” “没有缺点的六边形战士!” “你这是在干什么?” “想隐瞒什么?” “让我来揭开你的真面目,让世人看看他们的所谓的大英雄吧哈哈哈哈!” “网络上有好多她的脑残粉,简直把她视为精神偶像。” “如果精神偶像被摧残了,他们也就会无声无息地崩溃了吧?” “然后,他们会需要一个新的偶像。” “那我给他们造一个不就行了?” 熊毅没有表情地拍了拍手: “哇,厉害!” “金少家里不愧是有娱乐公司的,饭圈这一套算是给你玩明白了。” 金宇将他的话视为夸奖,跟领导视察一下,得意地朝他挥挥手,而后拿出手机打电话: “所有人,去那个下水道以及以下水道为中心的方圆十公里。” “挖地三尺,也要给我把那个叫朱建新的找出来。”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第一百一十一章 人也能发生异变? 失踪人口找了回来,异能大队的人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没想到,危机来得那么快。 这天,曹睿接到了高层的电话,说下城区有个人发生异变,对着平民乱砍乱杀。 警察去阻止,才发现此人已经刀枪不入,根本挡不住。 曹睿觉得匪夷所思: “您说得是人发生异变,而不是觉醒异能?” 那头的人显然被他气到了: “下城区的警察们虽然很废物,但异变跟觉醒异能还是能区分的。” “照片我发你手机上了,你敢管这叫“觉醒异能”?” “别废话了!立刻带你的人出发!” “路上会有人跟你说事情的全貌!” 曹睿敬了个礼: |“是!” “第一、二小队留守。” “三、四小队跟我走!” 金魏莱:队长,让二队的人也历练历练吧!四队最近刚立了功,应该休息一下。 四大家族之间的明争暗斗从来没有停止过。 金魏莱虽然以前是跟着季辰南混的,但身份相当于金氏的卧底。 现在,他成了异能大队的副队长,自然要想着自己家族的队伍了。 今天这任务听起来不是很危险,又涉及到平民,做好了可以狠狠刷一把好感,提升金氏在民众心中的地位,何乐而不为呢? 曹睿哪能不知道他的心思。 只是,他看了一眼手机上刚刚打电话的那位高层发来的信息,就懒得跟金魏莱打太极了。 “屁话少说!” “今天这事如果二队能拿下,我能不派他们吗?” “金队长很有家族使命感啊,那没事的时候就多督促他们做点有益于异能升级的事,别成天喝酒赌博、招猫逗狗,把异能大队弄得乌烟瘴气。” “等我闲了一定整顿内务,让他们自己多注意,别到时候撞枪口上,又说我不给金宇面子。” “你们都在干什么?” “快点跟上,别磨蹭!” 说着,他也跳上了第一辆军用车,留给金魏莱一个潇洒的背影。 也太T大爷的不给面子了! 金魏莱气得手都在抖。 第二小队的人纷纷过来安慰他。 “哥,别跟那个傻子计较了。” “就他那德性也嘚瑟不了多久。” “就是,原本白榆就比他异能级别高,资历也比他深厚,他还是有任务就派给白榆,功高盖主的道理,他怕是不懂。估计用不了多久,上层就会把他踢开,让白榆上位。” “嗯,虽然家族实力很重要,但这里是异能者大队,自然是个人的实力更重要。” “等他从这个位置上下来了,我们就找些人去收拾他。” “扒了他拍果照,然后放到网上去,让他社死!” “太小儿科了吧?要我说,直接找个压路机撞他个半身不遂……” 金魏莱听着这些人的话,眼睛里的光闪烁不定。 在路上,曹睿通过对讲机给队员们讲他们要处理的究竟是个什么事。 原来那个在大街上乱砍平民的男人叫唐君豪,是众人公认的“老好人”,他儿子叫唐小志,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 唐小志长得比同龄人瘦小,性格又内向,经常被班上几个孩子霸凌。 这孩子也是能忍,不仅不告诉老师,也不对家里人说。 霸凌者们越来越嚣张,这天十几个人围着他打,让他趴地上学狗叫,还往他身上尿尿。 然后,他们拍下视频传到了网上。 修车工唐君豪通过网络才知道自己的儿子经历了什么,他穿着满身油污的衣服,拿着钢棍就疯了一样地找过去了。 视频有标志性建筑,那些霸凌者并不难找。 在路上,他就报了警。 可惜,等他过去的时候,他儿子唐小志已经被弄得奄奄一息了,而霸凌者们早就一哄而散了。 到这里,唐君豪还没有“黑化”。 他把儿子送到了上城区的医院,被医院告知情况很不乐观,需要尽快做手术。 而手术费对他来说,根本就是个天文数字。 他对姗姗来迟的警察们提出了要霸凌者的父母出手术费的要求,他们也答应了,说会尽快联系那些人。 几个小时过去,警察那边没动静。 心急如焚的唐君豪打电话过去,却被告知这根本不是什么“霸凌”,而是小孩子之间的互殴,那些孩子的父母没义务承担他儿子的手术费,他需要自理。 唐君豪觉得天都要塌了,他让他老婆照顾孩子,自己去找那些霸凌者的家长。 没想到,他势单力薄,被那些人联合起来一顿臭揍。 他们还告诉他,已经打点好了警察,他别想要到一毛钱的手术费。 还说他是个废物,他儿子更废,不如一起早早死了,投个好胎,来世好好再活。 被几个成年人踩着脑袋、脸、背、腰、四肢,无法动弹的唐君豪发出愤怒的嚎叫。 然后,他就异化了,变成了一个满身长满刀片的怪物。 曹睿把照片传给了大家。 白榆点开一个,恍惚间以为自己在看《奥特曼》,那里面的怪兽就这样。 身高怕是有十几米,全身披着闪闪发光的刀片,上面还沾着血,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死在了那里。 “现在的进度是,他杀掉了那些霸凌者的父母,杀掉了之前他求助的那些警察,重创了上城区派过去的三十个救援的警察,正在挨家挨户找那些霸凌者。” “在寻找过程中,有很多平民死于他手下。” “因为数量太多,来不及统计。” “目前,他正在落英小区。” 落英小区? 白榆跟陈森对视了一下。 “白队,我没记错的话,你和陈森之前都住在那里。” 白榆和陈森一起点头: “是!” 曹睿:虽然不知道熟悉那个小区有什么用,但我还是觉得,这次行动由你们四小队主攻比较好。白队,你认为呢? 白榆点点头:没问题! 曹睿:当然,其他人也不能当看客,要好好配合白队。这是一场恶战,不是小事,都做好心理准备。 众人:是! 军用车停了下来,曹睿率先跳下车。 “准备好了吗?” “干活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披着刀片的怪物 众人看到了照片中的“怪物”,虽然说一模一样,但现场看起来更震撼。 只见那有几层楼高的怪物挥舞着长过膝盖的手臂,狠狠砸向破旧的楼房。 他砸一下,就有几户人家的房子被砸得稀巴烂,杀伤力惊人。 小区里的居民大部分都逃了,还有些不知死活的躲在远处拍视频,看异能者大队来了,更是试探着跟了过来,想要近距离拍摄。 曹睿拿起枪,转过身对着那些跟过来的人: “异能者大队清理变异物。” “谁敢过来挡道,我的枪子可不长眼睛。” 这招粗暴,但非常有效。 很多人没见过异能者释放异能时有多恐怖,但他们知道子弹真的会将人给打穿。 众人抱头鼠窜。 这“怪物”全身披着“刀片”,就像批了层盔甲一样。 曹睿一时看不出他的弱点在哪里,就指挥雷系异能者一起攻击他的头部。 大部分动物的弱点就是头! 无数的炸雷飞了过去。 “轰隆!” “轰隆隆!” 狠狠劈在了怪物的头上。 他愣了一下,摸了摸头,而后继续当“拆迁队”。 一栋楼已经被他拆得只剩几间房子了。 他长着长长的尖利的指甲的手抓了过去,将一楼的一堵墙轻易揭走,就跟人剥掉一个桃子的皮那样简单。 让人惊讶的是,当那堵墙被揭走,众人竟然看到卧室的床上躺着个人。 刘大妈! 白榆瞪大了眼睛。 “怪物”又一次抬起胳膊,就要落下来了。 这一爪子下去,恐怕刘大妈跟她的家都要变成碎片了。 白榆像出膛的子弹一样射出去,一把捞起刘大妈,然后顺着“怪物”的爪子落下来的方向跳了出来。 在白榆出去的时候,陈森已经拉起了弓,三支水箭刺破空气,呼啸着扑向了“怪物”的手臂。 虽然水箭没有刺破“怪物”身上的“刀片护甲”,但巨大的冲击力还是让他略微停滞了一下。 就是那0.01秒的停顿,让白榆跟刘大妈顺利逃离了“怪物”的魔掌,不至于被拍得粉身碎骨。 好配合! 简直天衣无缝! 没有这两个人,这大姐今天铁定活不了。 今天带第四小队来,是最正确的选择! 曹小睿,你怎么能这么机灵? 曹睿在心里为白榆、陈森还有他自己狠狠点赞了。 随着“怪物”的怒吼,落英小区最后的一点房子被夷为平地。 被白榆稳稳放在了地上的刘大妈抱住她的胳膊,放声大哭了起来: “天呐!” “家没有了!” “这让人怎么活啊?” 白榆来不及安慰她,就见怪物怒吼着,双脚使劲朝地面跺,地皮都被震得一颤一颤的。 显然,他没有找到他要找的人。 而后,他笨拙的身体缓缓转了个方向,朝那边走了过去。 曹睿:大家注意,他要转移阵地了。用尽你们所有的力气,把他困死在这里,不能让他再去祸害其它地方了。火系异能,烧他的脑袋;水系,攻击他的腿;雷系,攻击他的裆部。 噗! 好猥琐的作战计划! 不过,敌强我弱,实在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众人按照曹大队长的吩咐,使出浑身解数攻击。 然后,大家的心凉了一半。 这“怪物”简直就是个铜墙铁壁般的碉堡啊,根本刀枪不入嘛! 曹睿看着被刘大妈抱住胳膊的白榆: “白队,攻击他的眼睛。” “他再怎么着异变,也是由人异变来的,我就不信他的眼睛不是弱点。” “这位大妈,我胳膊给您抱,您放开白榆,她要干活了。” 刘大妈松开了白榆,虽然不知道她要干什么,但还是对她说了句: “千万要小心啊!” 白榆点了点头,纵身跃起。 这“怪物”太高了,她第一次只能跃到他的腰那么高。 还好,他有个中年男人都有的凸起的大肚子。 白榆的脚轻轻一点披着刀片盔甲的肚子,再次跃起。 为了防止她被攻击,曹睿命令众人集中火力攻击“怪物”的两条胳膊。 然而,这些攻击对“怪物”来说无疑等于隔靴搔痒。 如果说刚刚他还会被吓到,略微停顿一下,那么现在,他适应了,连停顿都不会有了。 于是,众人看到二次跃起的白榆被怪物的手掌扫到了。 她跟一片羽毛一样,轻轻飞了出去。 “小榆!” 刘大妈发出一声带着哭腔的叫声。 陈森接住了白榆。 她的胳膊和半边脸都被刀片划到了,血流如注。 “姐姐!” 陈森的手都在抖。 白榆笑了笑: “没事!” “擦伤而已!” 随行的医生急忙过来替她包扎。 “白榆,你还好吗?” 曹睿担心地问。 白榆:我很好!等包扎好了,让我再尝试一下。 陈森、曹睿异口同声地说: “不行!” 白榆:咱们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去祸害人。 曹睿: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我的部下去送死!别人的命重要,你的命也同样重要。 陈森握住了白榆的手: “队长说得对!” “听他的!” 或许是刚刚白榆的行为惹火了“怪物”,或许是这么多人的攻击让他烦躁,“怪物”突然大步朝这里走过来,俯下身,长到离谱的手臂朝众人扫来。 众人纷纷躲避。 就是现在! 白榆挣脱医生的手,跳到了怪物的胳膊上,再次弹跳而起,一拳朝着“怪物”那掩藏在刀片下的眼睛砸去。 她是朝着虚空砸的,她背上嘶吼的雪豹是切切实实砸在了那些如同怪兽的鳞片一样的刀片上。 “啊——!” “怪物”捂住眼睛惨叫。 不趁现在补刀,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白榆再次抡起了拳头。 “白榆姐姐!” “等一下!” 一个稚嫩的,分不清是男孩还是女孩的声音响起。 白榆一愣,紧急收回了拳头,一个翻身落在了地上。 “怪物”听到那熟悉的声音,也愣了一下,他用完好的那只眼睛看向地面。 一个胖胖的女人,用轮椅推着一个小男孩,就站在他的脚下。 那是,他的妻,他的儿子。 他在这个凉薄世界的全部。 第一百一十三章 恢复不了也没关系 “爸爸!” 虚弱的男孩看着“怪物”,伸出双臂,似乎是想要给他一个拥抱。 “怪物”愣愣地站了一会儿,慢慢蹲了下来,努力将自己硕大的头凑了过去。 男孩小心地摸了摸刀片上的血迹: “爸爸,你很疼吧?” “怪物”呼哧呼哧的,说不出话。 “我已经不疼了。” “医生给我打了止疼药。” “曹队长付了我的医药费,过一会儿,我就可以做手术了。” “你看,救护车就在那里。” “等跟你说完话,我就要去做手术了。” 男孩指了指身后的救护车。 怪物看看男孩,看看救护车,又看了看曹睿。 曹睿发出一阵大笑: “哈哈哈哈哈!” “兄弟!刚刚对不住了!” “职责所在!” “如果我不让我的人阻止你,你肯定会杀更多的人。” “但我也不是冷漠无情的机器,我也是当爸爸的人,你的遭遇让我非常难受。” “放心吧,以后小志的事就是我的事。” “我不光会给他出医药费,还会给他办理转学手续,让他去上城区的好学校上学。” “他的学费、生活费,还有他的妈妈的生活费,都包在我身上。” “怪物”的脸被刀片裹住,看不出是什么表情,但众人莫名就觉得他在流泪。 “谢!” “谢!” 他喉咙里的气流发出类似的声音。 男孩仰头看着他的“怪物”爸爸: “对不起,爸爸。” “我应该在那些人一开始欺负我的时候就跟你们说的。” “但是你跟妈妈每天那么辛苦,我就想着,能承担的,就承担了吧。” “不过就是骂我几句,在我书上乱画,把我作业本从教室扔出去的小事。” “我没想到他们有一天会那么凶残……” 曹睿:小家伙,以后一遇到这种事,就立马告诉曹叔叔。我立马带着AK47去给你撑腰,我看谁还敢嘚瑟。 男孩的手松松地抓着曹睿的袖口: “谢谢曹叔叔!” “爸爸,这个世界坏人很多,但是也是有好人的。” “你不要再为了我生气了,好不好?” “怪物”点了点他硕大的脑袋。 男孩无邪的双眼看着他: “那你不生气了,能变回原来的样子了吧?” 众人一愣。 虽然他们在异能者队伍里,见过很多奇奇怪怪的事,但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因为愤怒变成怪物这种事,也是第一次见。 之前,他们只在恐怖电影里见过类似的事。 一个人会因为怨念太深变成怨灵,四处杀人。 怨灵的结局或者是被主角打得灰飞烟灭,或者是放下怨念重新去投胎。 可那是一种灵体啊,放下怨念也就变得正常了。 眼前的“怪物”这样的实体,放下仇恨后,有可能变正常吗? 怪物也愣住了。 他似乎在尝试什么,但好像,他失败了。 他的嗓子里发出痛苦的呻吟声。 男孩哭了,推着他轮椅的女人也哭了。 “爸爸!爸爸!” 男孩的手轻轻放在“怪物”的脸上: “没关系的,恢复不了也没关系的。” “等我做完手术,咱们一家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去生活吧。” 曹睿叹了口气: “抱歉,小志。” “但是,你爸爸杀了那么多人……” “我接到的命令是,他得暂时待在远离人群的一个废弃的工厂里,等待专家组进行评估。如果能确认他在杀人时的智商远远低于正常人类,而且不再对社会有危险,才可以返回家。” 男孩看起来伤心极了: “但你们不会杀了我爸爸,对吧?” 曹睿:对! 男孩:你保证? 曹睿俯下身子,用自己的小拇指勾住男孩细细的,像筷子一样的小指: “我保证!” 男孩勉强笑了一下: “爸爸,你听到了吧?” “我会每天都来看你的。” 怪物点了点头。 跟着救护车来的医生过来催促: “曹队,小志必须离开,去做手术了。” “不能再耽搁了。” 男孩恋恋不舍地朝“怪物”挥手: “那我走了,爸爸!” 推着他轮椅的女人始终没有说话,但从她的表情来看,心都已经碎了。 她怕吓到孩子,克制着不让自己哭出来,只是那眼泪自从见到变成怪物的丈夫的一刻就没有停止过。 在医生和护士的帮助下,男孩和他的妈妈上了救护车。 “过几天见,爸爸!” 男孩挥了挥手。 “怪物”慢慢抬起他长长的手臂,轻轻晃了下。 车门关上,女人的脸贴在车窗上,看着伫立在原地的怪物,无声地哭泣着。 很快,救护车就带走了他们。 留在众人视野中的最后一幕,就是女人绝望哭泣的脸。 今天这事,让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 曹睿叹了口气: “第四小队出几个人,带你们白队去医院检查一下。” “其它人跟我走,把唐先生带到上头安排的地方去。” 白榆:夸张了,队长,我没事。不用那么大费周章。 曹睿:不行,必须得去!咱们异能大队的人,都得爱惜自己的身体。出任务受伤,不管多小的伤,都得去医院。然后我会安排大家每隔半年去集体体检一次,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白榆还要说什么,荣玉朝她使了个眼色: “队长,我跟武达西还有陈森陪你一起去吧!” “正好我最近也不大舒服,顺便给我检查一下。” 白榆只好点头: “好吧!” 他们四个上了一辆车。 曹睿对“怪物”说: “你跟着我们走。” “到了指定的地方,我会让人给你治疗你的眼睛的。” “这一路上,我希望是平平安安无事发生的。” “可以吗?” “怪物”点了点头。 曹睿也上了车: “出发!” “拉响警笛,让周围的人躲开。” “别不小心被踩着了。” 军车呼啸而去。 “怪物”跟着他们,大步朝前走。 他大杀四方的视频已经满世界飞了,人们知道抢不了热点赚不了流量了,也知道他的杀伤力有多大了,都躲得远远的。 “白队,咱们走吗?” 坐在驾驶座上的武达西问。 白榆:走吧! “等一等!” 有人匆匆跑了过来。 第一百一十四章 不知道说什么,给您笑一个 白榆往车窗外看,原来是刘大妈。 她身体不大好的样子,就跑了这么几步,就气喘吁吁了。 莫非,其他人听到动静都逃跑了,她之所以没有跑出去,是因为病了? 她那不靠谱的老公和儿子该不会又将她丢下,独自逃跑了吧? 白榆在心里很脏的骂了一句。 刘大妈追的时候很急切,等追上了,又露出了不好意思的表情,不大敢往上凑。 “小榆,我来是想跟你说。” “过去那件事,是我们一家人对不住你。” “你今天竟然还不计前嫌的救我,我真的,很感谢你。” “害你受伤了,真是对不起。” 白榆:这是我的工作,不必客气。 而且,你们当时偷我家,有仇我也当场报了。 刘大妈摇摇头: “不是那样的。” “虽然你是奉命来的,但是我,不是非得救的,对吧?” “你真的,是很好很好的孩子。” “你妈妈要是还在……” 刘大妈哭了起来,浑浊的眼泪流下来,让本就脏脏的脸显得更脏了。 “她一定会为你骄傲的。” 白榆被她的情绪感染,眼眶也湿润了: “谢谢你这么说。” 刘大妈:要是我家老头子和我儿子还在,我一定会让他们也过来跟你和陈森赔个不是的…… 白榆一惊:他们是,怎么了? 刘大妈的脸上露出悲苦的笑容: “老头子吃完饭站起来,突然就栽倒在地上起不来了。” “没到十分钟就咽了气,连医院都没来得及送。” 她又自嘲地笑了笑, “嗨,哪有钱送医院啊!” “最多送到咱们这里的诊所给看一看。” “叫的车还没来呢,他就不行了。” “也好,给我省钱了。” “老头子年纪大了,死了也就死了吧,可我的儿子,我的儿子……” 刘大妈难过的说不下去。 白榆和陈森都不知道该怎么应对面前的情况。 该劝她不说,让她别这么痛苦,还是该劝她说,把心里的苦闷释放出来呢? “我的儿子不是个好人,这我知道。” “你说他被人打死,被车碾死,我都能接受。” “可是为什么,偏偏是被一群蝴蝶给吃了呢?” 蝴蝶? 白榆想起了什么: “兽潮?” 刘大妈塘着眼泪: “是,是那次兽潮。” “是我作死。” “上头都一遍又一遍说让别出门了,我,我想起院子里晒着些干豆角,天气又不大好,看着要下雨,就让他给收进来。” “那孩子一直不听我的话,那天不知道怎么的,我一说,他就出去收了……” 刘大妈浑身颤抖着,显然回忆里的画面非常惨烈。 白榆:当时,我们在城楼上跟那些怪物厮杀。我还以为,那些蝴蝶没有伤害到城内的人。 刘大妈:是的,除了我的孩子,其他人都好好躲在屋子里。 那些畜生再厉害,脑子也是不好使的,它们看到人才会攻击,看不到也不知道去房子里找。 是我害死了我的孩子,小榆,是我…… 他们父子俩走了以后,我整夜整夜失眠,人都快要崩溃了。 今天,我吃了安眠药,想好好睡一觉,没想到这一觉差点把自己的命给搭上了。 白榆叹气。 难怪那么大的动静刘大妈听不到,原来是吃了安眠药。 “不要自责了。” “请节哀。” 她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这个可怜的女人,只好说着空洞的话, “好好活下去吧。” 刘大妈露出感激涕零的表情: “多谢你!” “小榆!” 车子启动,刘大妈朝白榆挥手。 她努力想挤出一个笑容,但以失败告终了。 那张凄苦的脸烙在了白榆的心上。 小区里离开的逐渐回来了,哭声此起彼伏。 “我的房子!” “我的家!” “天爷啊,你怎么不打个雷直接把我们一家劈死算了?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啊?” 白榆叹了口气。 曹睿打电话过来了。 “白队,你不要太担心,我已经跟上头申请了一批军用帐篷和一些罐头、瓶装水。” “一会儿就运过去发给那些受害者。” “可以暂时帮他们度过难关。” “接下来,我会跟我家族的长辈沟通,让他们捐助一批物资。” “不好意思啊,我知道你在那里长大,对那里有感情,但我能力有限,能做得恐怕只有这么多。” 白榆简直不敢相信还有这样的好事。 废土的恶性事件何其多,但从来没有听说政府部门还会救助下城区的受害者。 在他们的眼里,那些人就跟苍蝇蚊子一样,死了也就白死了,至于露宿街头,忍饥挨饿?对不起,那是他们自己的命不好。 “队长,我代表落英小区所有的人感谢您,感谢市政府,感谢您的家族。” 曹睿:哇,这么严肃正式的感谢,我有点,承受不住。哈哈哈哈哈,不知道说什么,给您笑一个吧。 白榆:…… 挂掉电话,众人笑得前仰合后,刚刚的凝重气氛消失了。 荣玉:哈哈哈哈哈,我发现咱们这个曹队特别厉害的人物。 武达西:不厉害能成为他们家族第一个涉政的人?不厉害能当大队长? 荣玉:你少事后诸葛亮。刚来队里的时候,是谁跟我吐槽说曹队就是个靠走后门进来的二傻子的? 武达西紧绷的脸一秒变喜剧人: “嘿嘿!” “那谁让他对每个人都嘻嘻哈哈勾肩搭背的呢?” “就连金魏莱那种人渣,他也同样对待。” “我就想着完了,他们都是一丘之貉。” “都是高高在上,不把咱们这些贫民窟出来的当人的贵族少爷,以后咱们的职场路还不知道有多困难呢。” “没想到啊,他是嘻嘻哈哈的时候嘻嘻哈哈,该怼的时候就怼。” “你们今天看到金魏莱的脸了没?哈哈哈哈,都变绿了。” “他也想不到曹队会这么不给他面子吧?” “哦,对不住啊,白队!” 武达西的手指“啪啪啪”打在自己的嘴上, “我大嘴巴说惯了。” “忘了您在了。” 白榆淡淡一笑: “别见外!” “我也是贫民窟出来的。” 第一百一十五章 烦人的记者 陈森补了一句: “而且,当初在季氏异能者队的时候,那个金魏莱没少阴阳白队。” 武达西恍然大悟: “难怪他看到白队的时候,眼神总是怪怪的,原来是旧识。” “不,旧仇人。” 白榆:我可从来没惹过他,但是有什么办法呢?出生在贫民窟,对他来说就是我的原罪,无论我做出什么样的业绩,都消解不了。 荣玉:白队,我对您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请原谅我一下,当我听到您也被那个渣渣针对的时候,竟然莫名其妙就不那么焦虑了。我是这么想的,连白队这么优秀的人都会被歧视,那我们这样的“战五渣”被针对不是很正常的事吗?我这样是不是很不厚道啊? 白榆笑了: “没有!” “很高兴我的经历能给你提供一些帮助。” “今日功德+1。” 武达西:我就说白队能当上队长不光是因为她的异能等级高吧?更是因为她的人格魅力! 白榆无奈叹气: “我的天呐!” “再夸我就要飘了啊!” “我这是第一次当芝麻官,就已经知道当官是这么爽的事了。” “难怪那么多人削尖脑袋也要往上爬。” 荣玉:白队谦虚了,谁都知道你是不会飘的。 白榆:是吗?我自己都不知道呢。 荣玉笑了: “您要是想飘,当初就不会拒绝季辰南的求婚了。” “还用等到现在?” 白榆:听起来,大家都很了解我,我的过去。我还以为一些事是会被慢慢淡忘的呢。 荣玉:如果季辰南后来没有使用药物控制您,让您跟他结婚,估计这事大家就不会翻出来了。他好偏执我的天!竟然能做出那么丧心病狂的事。只是我不明白,他花那么大的力气跟您结婚,却在结婚当天跑出去泡初恋、找鸡,这,是人格分裂了?还是受到什么刺激了? 白榆耸肩: “我不知道啊。” “那些日子在我的记忆中是一片空白。” 荣玉抱了抱她: “白队,你太不容易了。” “还好你摆脱了那个疯子!” 在哀山深处的季辰南打了个喷嚏。 到了医院,医生给白榆脸上的伤缝了几针,然后经过认真细致的检查,确认再没什么问题,就给她开了点药,让他们回去了。 武达西开车将白榆和陈森送到他们住的那栋大楼前,就载着荣玉回异能大队了。 公车是不能开回家的,他们得送回去。 白榆脸上的伤口上被医生贴了一大块纱布,看起来有些瘆人。 胳膊上的伤倒不是很要紧,都是擦伤,估计很快就能长好。 “我这样子不知道会不会吓到他们。” 白榆轻轻叹气。 陈森摇头: “不会!” “看起来很可爱。” 白榆:是吗?那我以后多受点伤,多贴几块纱布,是不是就更可爱啦? 陈森的大手抓住她的肩,黑曜石一样的眼睛看住她: “不是!” “永远不要再受伤了!” 白榆笑: “你这是在发动你的“言灵”技能吗?” “小伙子,我们不是分析过了吗?” “要发动这个技能,你得把这些话发微信给我,而不是就这么大剌剌说出来。” 陈森无奈地笑: “我跟你说正经的!” “别岔开话题!” 白榆:臣妾做不到啊!就像今天,我明明也不想受伤的,但还是这样了。少年啊,姐我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她说着,还大力拍了拍陈森的肩。 陈森握住了她的手…… “你们看看!” “你们看看!” 一个尖利的声音传来。 “她亲爹饿着肚子,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她还在跟男人调情!” 无数长枪短炮对准了白榆和陈森,“咔嚓咔嚓”一通乱拍。 麦克风怼到了白榆面前: “白队长,您的父亲向媒体控诉,说您拒绝赡养他,是这样的吗?” 陈森挡在了白榆面前: “别拍了!” “白队刚结束一个任务,拯救了许多市民,还伤成了这样。” “你们让她休息!” 说着,他揽起白榆的肩就要走。 有几个记者看到白榆的伤势,识趣的停了下来。 也有一些没有底线,只想抢头条的记者,竟然追了上来,继续把麦克风往白榆面前怼。 “白队辛苦了!” “不会耽搁您太久的!” “请您回答一下呗,您父亲对您的控诉是否属实?您是否拒绝赡养他?” 陈森怒不可遏地推开那些麦克风: “你们真的是记者吗?” “怎么能问出这么降智的问题?” “去看看A市的法律,看什么样的人才需要子女赡养。” “六十岁以上,或者丧失劳动能力。” “你们看看她父亲的样子,是丧失劳动能力了还是六十岁了?” 记者们被怼,愣了一下,又不死心地继续追上来: “白队,既然您都住上城区,而您父亲又是您唯一的亲人了,您为什么不接他过来一起住呢?” “是因为您男朋友不喜欢他吗?” “听说您男朋友爸爸跟你们住一起是吧?” “那您男朋友的爸爸喜欢您爸爸吗?” 这些聒噪的苍蝇! 白榆猛然停住脚步,跟在他们身后的记者也赶紧停了下来。 她缓缓回过头,看了一眼躲在远处朝这里张望的白敬业。 白敬业将头扭到一边去,不敢跟她对视。 白榆冷冷一笑: “各位既然这么好奇,那我来好好回答一下。” “我跟我男朋友不住一起。” “他也是异能大队的成员,在这里有自己的房子。他爸爸住在他的房子里。” “至于我男朋友是不是不喜欢我爸爸,我想说,是的。” “他不喜欢我爸爸,因为我也不喜欢我爸爸!” “没有人会喜欢一个家暴成瘾、出轨成性的爸爸!” “现在,知道我不让我爸爸跟我住一起的原因了吧?” “换你们自己,会原谅家暴你妈妈和你的“所谓”的父亲,还当作没事人一样跟他在同一个屋檐下上演父慈女孝吗?” 白榆自以为已经说得很重了,没想到,这世界什么奇葩都有。 一个龅牙、剪短发的女记者信誓旦旦地说: “我会!” 白榆都要被她的幽默逗笑了。 “你很棒!” “但你不是我!” “就这样了!” “这是我第一次回应,也是最后一次回应。” “以后,我不希望再看到你们!” 第一百一十六章 该去读书了 终于摆脱那些家伙了! 两人来到了陈森家。 陈文恪在吹口琴,两个女孩在唱一首清新的童谣。 “池塘的水满了雨也停了,田边的稀泥里到处是泥鳅,天天我等着你,等着你捉泥鳅。大哥哥好不好? 咱们去捉泥鳅。” 现在,陈森家就是三家人的基地,大部分时间,大家都混在这里。 白榆烦躁的心被这样的场景治愈。 外面纷纷扰扰,至少,还有这里。 这是她的世外桃源。 朴朴惊呼一声,过来抱住她: “姐姐,姐姐你脸怎么了?” 白榆想起刚刚白兴业看着她的阴鸷的、充满仇恨的眼神。 说起来,他是她生理学上的父亲,而朴朴只是个没有血缘关系的邻家小女孩,但他根本不在乎她伤不伤。 想起过去被打得皮开肉绽的日子,白榆苦笑。 你在期盼什么? 不要幻想了好不好? 被打了这么多年还没死心吗? 但凡这个男人把你当女儿,但凡他有一丝一毫在意你,他会一次又一次跟你动手? 她摸摸朴朴的脑袋: “没事,只是擦伤。” “过几天就好了。” “最重要的是,我得保持面无表情,所以你们谁都别逗我笑,也别招我伤心,否则我的伤口会被撕裂。” 朴朴紧张地点头: “我会的!” “我一定会!” “姐姐你疼不疼?” 白榆摇摇头: “医生处理过了。” “一点都不疼了。” 陈文恪:到底遇到什么了啊?怎么连你也会受伤呢? 白榆:陈叔,这算是反向夸我吗?谢谢你这么看得起我!但我只是SR级,等什么时候升到SSR级的时候,估计就真的无敌啦!不过,怎么回事啊?你们都看不到网友们发的视频吗?我们刚去的时候,现场人很多,应该发了很多啊。 欧仲武耸肩: “我就看见了一秒,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甚至连网友保存的截图都被系统删掉了。” “估计是怕造成恐慌吧。” 欧仲文也回来了,一进来就大呼小叫: “榆姐,榆姐你怎么破相了?” 白榆无语地看着他: “别人都在乎我疼不疼,你却在乎我破没破相,我谢谢你啊。” 欧仲文:嘿嘿,我是觉得容貌对女孩子很重要啊。 朴朴:我觉得容貌对男孩子也很重要,仲文刚刚,你赚了钱了,怎么不考虑整个容啊? 欧仲武:我觉得仲文的首要问题是去整一下身高。 欧仲文大喜: “我的天呐!” “身高竟然能整?” “怎么整的啊?” “姐你跟我说一下,如果不是很疼的话,我倒是可以忍一忍。” 欧仲武:首先,把你的两条小腿骨打断,再放两段长长的假骨头进去,然后,把你的断腿骨跟假腿骨焊在一起,包上不锈钢的套子。等长好后,割开你的肉,把不锈钢套子给取…… “啊啊啊啊!” 欧仲文抱住自己的小腿, “姐你别说了,已经开始疼了。” “太狠了!” 欧仲武:你以为整容不狠不疼啊?还撺掇榆姐去整容。 欧仲文:我这不是为了榆姐好吗?我怕森哥嫌弃她啊。 陈森:不!全世界我只嫌弃你! 女孩子们发出一声欢呼。 欧仲文假装垮着脸: “行!” “只有我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晚上,白榆从空间里拿出了几条鱼。 陈森动手,做了美味的炝锅鱼。 考虑到白榆身上有伤,吃辣不好,还给她清炖了一条。 白榆想要进厨房帮忙,被他抓着肩膀轻轻推了出来。 清炖鱼虽然很美味,但是又麻又辣的炝锅鱼闻起来让人垂涎欲滴。 白榆闻着那味道,不甘心地看了看。 陈森:别看了,等你伤好了,我每天给你做。 白榆:不是,你们就不能为了我也吃清炖鱼吗?咱们大家不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吗? 朴朴:对不起姐姐,我可以为你上刀山下火海,但不可以为你不吃辣。 白榆用纸巾擦去她嘴角的辣椒,捏了捏她的鼻子,故意板着脸说: “小丫头!” “你成天吃吃喝喝跟着陈叔唱唱歌,好不惬意是不是?” “该送你去学校好好读书了。” “早就到了上学的年纪了。” 朴朴惊叫: “我不要!” “我对学校过敏,到了校门口就快要晕过去啦!” “而且,陈叔有教我读书识字啊!” “我现在都读了几十本小说了,以后一定也会成为陈叔一样的文学家。” 陈文恪赶紧纠正她: “写手!” “写手!” “不是文学家!” “文学家这个,太大了,咱担待不起。” 陈森笑: “爸爸,随着名气的增大,你倒是越来越谦虚了!” “我记得你以前没出版书的时候,天天嚷着自己是A市最伟大的文学家。” 陈文恪尴尬地干咳了一声: “那个,人就是这样。” “无知者无畏!” “现在一知半解了,就已经觉得自己其实什么都不是了。” 陈森:不会!你写得确实很好,喜欢看的人挺多。 朴朴:对对对,我们都爱看。是吧?姐姐! 白榆:是的!但是朴朴同学,不要试图岔开话题。我的意见呢,是这学是必须要上的,不然,即使你学富五车,但没有正式毕业证,以后找不到好工作,生活会比较艰难…… 欧仲武笑了: “榆姐,你这苦口婆心的样子,跟个合格的妈妈一样。” 白榆:是的,没有经历生育的痛苦,喜得一个好大儿,我可太厉害啦! 欧仲文:但是榆姐,你不觉得,你的经历,不大具有说服力啊? 朴朴:对啊对啊!姐姐你只是高中毕业,但工作就很好啊,以后说不定还会高升。 白榆:你们只看到了我高中毕业,没有看到我觉醒了多么牛的异能吗?蓝月早就变成正常月亮了,朴朴,你想走我这条路也行不通了! 朴朴:我要等,万一呢,万一哪天我也突然得到异能了。 白榆叹气: “小丫头怎么还有赌徒心理?” “这跟每天去买彩票等着中五百万有什么区别?” “我告诉你啊,没得商量。” “你,必须去给我上学!” 第一百一十七章 又来了 朴朴:所以说,你让我去上学并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我将来能有个好工作呗? 白榆:也不能那么说,在学校里跟同龄人一起玩,多开心啊。还能培养你的社交能力和集体观念,让你有健全的人格。 欧仲文把手卷成喇叭状,趴在欧种武耳边,做出跟她讲悄悄话的样子,声音却大得让全屋子的人都能听到。 “真是难为她一个高中生讲出这么多的大道理了!”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啊!” 白榆一巴掌拍在他脑袋上: “你老高中生高中生的,我光顾着羞愧了,忘了你个老六也就是个高中生。” “PUA大师啊你!” 朴朴对手指: “可是姐姐,我不跟同龄人待一起,跟陈叔和仲武姐姐每天待着也很开心啊。” “而且,我的理想是成为作家,那有没有社交能力和集体观念都不要紧啊。” 白榆:不行! 朴朴伸出一根手指: “那给我一年时间!” 白榆:你要干嘛? 朴朴:如果一年之内,我发表不了一篇文章,正式发表啊,不是发朋友圈,那我立马就上学。 众所周知,越是动荡的年月,文艺作品的数量越多,质量越好。 苦难会催生出伟大的作品,比如《红楼梦》,比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A市的文艺圈那是百花齐开,能在正规刊物上发表文章,难度是非常非常大的。 而一旦正式发表过,就有了履历。 以后在这个圈子里混,就容易多了。 投稿时可以写上自己曾经在哪里发表过文章,比新人作者会更快进入审核。 如果跟新人作者竞争同一个发表机会,而编辑又没有特别偏爱新人作者的作品的话,那毫无疑问就会胜出。 白榆虽然觉得朴朴不一定发表,但是,晚一年上学,似乎也不影响什么。 总之上学这事呢,得她本人同意,不然强行让她去,她却摆烂,那也没意义。 哇,她真的是一个开明的家长呢! 白榆默默在心里给自己点了个赞。 她过去拿了个本子,拿了支笔,递给朴朴: “可以!” “我同意了!” “但是得写个保证书,保证一年后如果没有发表作品就去上学,好好上学,当学霸!” 朴朴激动地抓起白榆的手,在手背上亲了一下: “好的!” “女王大人!” “如果我在这个圈子里混不出去,我保证去当学霸!” 然后,她坐了下来,认认真真开始写保证书。 那刚劲有力的字,哪像个小女孩写的啊! 说不定,她是真的不适合跟其他孩子一样,准时准点上学放学,考大学,拿到毕业证,然后找一份人们眼中的体面工作。 不走寻常路,或许也会有光明的未来。 白榆想。 写好后,朴朴洋洋洒洒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怎么样?” “我连给读者的签名都练好了。” “帅不帅吧?” 她得意地跟众人展示。 说真的,那签名真的帅惨了! 白榆笑着竖起大拇指: “真棒!” 朴朴:为梦想努力的小女孩,真棒!姐姐也很棒!大家都棒! 大家相视而笑。 “端水大师你最棒!” 痛并快乐着的一天过去了。 晚上睡前,白榆管理了一下自己的空间,又种了点东西,还投放了一些鱼苗进去。 然后,她翻来覆去睡不着,拿着手机浏览社交网站。 果然,今天白兴业来找她的事被人发到了网上。 不过,关注度并不是很高。 零零散散也就那么几个评论,都是骂白兴业的。 不过,即使都是骂她的,又能怎么样呢? 她问心无愧就好。 原以为事情就这样了,没想到,更大的麻烦还在后面。 第二天上班,到了异能大队门口,白榆愣了一下。 只见白兴业举着个大大的牌子站在那里,上面写着“异能大队成员白榆弃养亲生父亲”。 上班来的早的几个人聚在那里,跟白兴业不知道在聊什么。 这些人里,就有金魏莱和袁元。 陈森拉住她: “姐姐,你去队里。” “我把他“请走”!” 白榆摇摇头: “没事!” “这种事我必须自己面对!” “不然又要被人说东说西了。” 一个洪亮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白队,一个人无论做的多完美,都会有人说三道四。” “归根结底,我们是人,不是钱,哪能做到让人人都喜欢?” 是曹睿! 年纪轻轻就穿着老头衫,一步到位进入退休状态的曹睿。 看到他们来了,白兴业把牌子举得更高了: “你们大家都来看看啊!” “这就是弃养亲生父亲的人!” “她自己穿金戴银,吃着山珍海味,住在上城区的大房子里,让自己的亲生父亲住在下城区的帐篷里忍饥挨饿。” “这样的人怎么配在异能大队?她连自己的亲人都不保护,你们还指望她去保护全A市的人吗?” “你们放心吗?啊?” 金魏莱使坏,悄悄跟白兴业说: “看到那个个子高高的,年纪轻轻穿老头衫的男的没有?” “他是我们这里的领导,大领导,有事你跟他说。” 白兴业一听,举着牌子就冲过来: “领导!” “你可要给我做主啊!” “白榆她,她人品低劣,弃养老人,不配为人。” 曹睿皱眉: “我异能大队是菜市场吗?” “你们就让人这么喧哗吗?” 他的两个勤务员立刻上前,将白兴业拖走: “大叔!” “您别大喊大叫的!” “打扰到我们工作了。” 白兴业死赖着不走,曹睿使个眼色,两个勤务员心领会神,一个抱腰,一个抬腿,将人给抬走了。 白兴业死命挣扎,奈何他四十岁了,又是个没有异能的普通人,面对年轻的异能者,根本是螳臂当车。 “呼!” “清净了!” 曹睿开心地拍拍手, “大家各归各位,好好工作。” “那个谁,你结案报告写了吗?拿给我看。” “还有那谁,看什么呢看?那么闲去操场跑八圈,把体能提高一些,说不定就有升级的希望了。” 袁元凑了过来: “队长!” “那位确实是白队的父亲。” “您这样对待他不好吧?” “是吧,白队。” 第一百一十八章 我来自首 曹睿:瞧你那茶里茶气的样子!问的什么问题?人家白队的家务事,你掺和什么?清官都难断家务事,懂不懂? 袁元:队长,我只是觉得,如果咱们就这么让人把白队的父亲给抬走,肯定会被网友骂的。 曹睿:网友只要不指着咱们的鼻子骂,你关掉手机,问题不就解决了?笨! 袁元:不是,曹队,咱们难道不用关心舆情? 曹睿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你现在,是在教我做事?” 袁元吓得赶紧摆手: “不敢!” “队长,借我个胆我也不敢!” 曹睿突然想起个事,露出八卦的表情: “白队,你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说的可是陈森是你男朋友。” “这个,算是一种特别的官宣的方式吗?” 白榆看了陈森一眼,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记得以前班上同学用扑克牌算命,给她算的是重视友情,男女之情淡薄。 她觉得太符合了。 别人整天对这个“上头”,对那个“下头”的,她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想法。 陈森,她爱不爱他呢? 她不知道! 她根本不知道,对一个男人到底是有什么样的感觉,才能称之为“爱情”。 陈森看她一脸迷茫,接住了曹睿的话: “白队就是顺着她爸爸的话那么一说而已。” “事实就是,我们不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但是,我确实喜欢她!” “我会一直等着她。” 猝不及防的表白,让白榆惊讶的抬起了头看他。 陈森黑曜石般的眼睛含着笑,也在看她。 白榆觉得脸上热辣辣的。 “在一起!” “在一起!” 曹睿大声鼓掌并起哄。 “别寻我开心了!” 白榆红着脸走开了。 陈森看着她离开的背影,眼里是冰淇淋将融时的甜蜜与柔软。 曹睿一把揽住他的肩膀: “可以呀,小子!” “是男人就该这么直白!” “相信我,你们俩肯定会在一起。” “青梅竹马,都是SR级,绝配啊!” “我也想要青梅竹马的爱情啊啊啊啊啊!” 陈森:队长,你结婚了,搞外遇是不道德的。 曹睿给了他一拳: “你小子!” “谁要外遇了?” “我就瞎琢磨一下而已。” 陈森:精神出轨也是出轨! 他说完就跑了。 曹睿追过去打他: “说你胖你还喘上了,给我站住!” 异能大队新的一天的鸡飞狗跳的生活,又开始了。 白兴业来这里闹的事情,网上也可以搜到,但关注的人更是寥寥无几,大家对这事似乎没什么兴趣。 主要可能是白榆的国民度形象太好了,大家不自觉都会去维护她。 这种状态维持到白榆被警察局传讯那天为止。 她跟陈森都在异能大队上班的时候,曹睿亲自过来,告诉白榆她被传讯了。 曹睿很迷茫,不明白自己的得力干将为什么会惹上警察局。 “我问了是什么事,结果对方说保密,不便说。” “怎么回事啊?该不会是,你爸起诉了你?” “没理由啊,就算他起诉,就他那年龄,那硬朗的身体,告什么弃养啊?根本不会有法律支持他的。” 白榆跟陈森对视了一眼。 显然,只能是那件事。 不是说朱建新家人为了他的遗产打的你死我活的吗?怎么还有人有闲心去控告? 既然去控告,那八成是已经找到对方的尸体了。 还是大意了! 他当初应该放把火烧了那尸体的。 陈森暗暗叹了口气。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队长,我陪我们白队过去一趟。” 他说。 曹睿点点头: “也好!” “你们去看看到底是什么状况。” “需要我的话,随时给我打电话。” 白榆:谢谢! 陈森开了一辆军车,载着白榆过去。 “对不起,姐姐!” “是我没处理好!” “我以为不会有人在意那个老登的死亡。” 白榆:好了,别什么都怪你自己好不好?事情已经这样了,我们一起面对。 陈森默默地想。 我一个人面对就好了! 过去所有的不堪,让我来替你背负。 请你,清清白白活在万人中央,感受万丈荣光。 到了警察局,白榆被带进了一个审讯室。 她的面前,放了很多照片。 果然,他们猜得没错。 是朱建新! 已经腐烂了的朱建新! 负责审讯的警察竟然在抽烟,他眯着眼睛,透过烟雾看着白榆: “白队,你认识这个人吧?” 白榆:认识。 警察:死者的家属控告你在行动中杀了他,你认不认罪? 白榆:我没有杀他! 警察暴躁地一拳砸在了桌子上: “放屁!” “朱建新全身都是死前被虐待的痕迹,最后因割喉而死,而抓走他的是一条狗。” “狗还是你们异能大队的结案报告上自己写的啊!不是我瞎编的!” “你告诉我,一条狗怎么能那么丧心病狂的虐待人?他的腕骨被踩碎,眼睛被戳瞎。这得有多大仇多大恨?” “还有,最后割喉的,是一把刀。” “你告诉我狗会拿刀?” “那母猪是不是也会上树?” 对方暴跳如雷,白榆气定神闲。 “既然你看过我们的结案报告,那你一定知道,那狗出现的时候还是隐身的吧?” “而朱建新也被他拖到了一个不可见的空间里,我们是顺着血迹才找到他们的。” “隐身术都出现了,能拿刀难道不是小儿科?” “而且,那狗在下水道搭了个简易的房子。” “这不就足以证明,它是跟人类一样,能够直立行走并使用工具的智慧生物了吗?虐待个人又是什么难事?” 警察冷笑: “白榆,你真是,巧舌如簧。” “但是没用!” “就算你是SR级的异能者,落到我的手里,我也要扒掉你一层皮,撬开你的嘴。” 白榆骇笑: “我懂了!” “原来阁下就是那位传说中的酷吏,费初。” “不是说你因为审讯手段过于激烈被停职了吗?” “怎么又出来了?” 费初将烟头狠狠撂到地上: “我最讨厌你这种牙尖嘴利的毛丫头!” “真以为自己觉醒了异能就能无法无天了?” “来人,把她带到内室去。” 四五彪形大汉出现,要来拿白榆。 雪豹一声怒吼,将她护了起来。 白榆:费初,你简直无法无天!这是要刑讯逼供吗? 费初冷笑: “是又怎么样?” “这是我的地盘,我说了算。” “难道你还想反抗不成?” “袭警是要留案底的,你这辈子都别想混好了。” 白榆:我他爹的…… 陈森一脚踹开了审讯室的门。 费初看了眼门外倒在地上的几个守卫, “你是谁?” “找死吗?” “来人……” 陈森:我是杀害朱建新的真凶,我来投案自首了! 白榆一下子站了起来: “森森!” 陈森笑了笑: “不用替我隐瞒。” “事实就是我踩碎了朱建新的腕骨,刺瞎了他的眼睛,还用冰刀割喉的啊!” “费局,请放开我们白队。” 费初将信将疑: “你说是就是?” “耍老子玩儿呢?” 陈森:不如用测谎仪? 费初对机器的信任大过于人: “可以!” “带他去内室!” “小子,如果测出你撒谎,你就死定了!” 陈森:好! 他被人带了进去,过了好久才出来。 费初手下的人跟他汇报: “真的是这小子!” 费初脸上露出猎人看着羊跳进了陷阱的笑容: “很好!” “结案吧!” “把他关到离岛去。” “现在!” “立刻!” 离岛? 那座关押重刑犯,时不时就爆出犯人被虐待致死的监狱? 第一百一十九章 上天了 “等等!” 白榆难以置信地看着那个一脸阴骘的男人, “费初,你审判一个人都是这么简单的流程吗?” 费初冷笑: “要什么流程?” “我说了,这是我的地盘,我做主!” “看你这么紧张,不就更加证明了我的判断是正确的吗?” “这小子就是凶手!” 白榆:你等一下,我打个电话。 费初:打给谁?天王老子来了也救不了他! 白榆急忙拨打萨拉的私人号码。 她以为这个号码她永远用不上,结果,这才多久啊,就被现实狠狠打脸了。 然而,令她没想到的是,对方竟然一直不接。 萨拉! 拜托了! 拜托! 白榆心急如焚。 费初朝他的人使了个眼色,示意赶紧带陈森走。 两个壮汉拿着手铐和脚镣过来,要给他戴上。 陈森做了个拉弓的姿势,水弓瞬间出现,几乎是在同时,三支水箭射向了那两个壮汉和费初。 两个壮汉离他最近,躲避不及,捂着腿惨叫着跪倒在地。 费初竟然也是异能者,土系,至少S级。 他的身前瞬间出现了一道厚实的墙,接住了陈森的水剑。 然而,毕竟不是同一个量级的。 水箭射穿了墙,扎在了费初的肩头。 由于力量被削弱,他没有像那两个壮汉一样失去战斗力,只是伤口依然很吓人,“汩汩”冒着血。 “开枪!” “打死他!” 费初叫嚣。 十几管枪对准了陈森。 警察局周围的空气发生剧烈的波动,一股巨大的,龙卷风形状的水流出现。 陈森整个人被裹进了高速旋转的水流中,轻笑着对白榆挥挥手。 几十发子弹打进了水中,没有一发能挨到陈森。 水流带着他旋转着,向着云霄冲去。 眨眼功夫,陈森和那“龙卷风”就一起消失了。 灰色的天空安静地挂在那里,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我去!” “这就是觉醒时就是SR级的异能者吗?” “太神了!” “这是人还是神?” “他该不会,上到天堂去了吧?” 警察们窃窃私语。 费初似乎也被这样的情形给吓到了,不打算再给白榆找茬,转而给他的手下找茬。 “医生!” “叫医生过来!” “没看到老子受伤了吗?” “还有这两个废物,也给治一下。” “别嚎了,吵死了。” “再嚎老子一枪毙了你们!” 白榆也在震惊中回过了神,赶紧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她没有回异能大队,而是回了家。 当然,是陈森的家,大家都在那里呢。 除了还在上班的欧仲文,还有昏迷的郭诗逸,以及,消失的他。 白榆站在门口想了很久,还是没想好该怎么对陈叔说。 突然,门被拉开了。 朴朴看着她: “姐姐,你吓死我了。” “我还以为什么人一直在门外呢。” “你怎么不进来啊?” 白榆顾左右而言他: “你怎么知道我在门外啊?” “你觉醒听觉了?” “还是觉醒了透视眼?” 朴朴:什么啦!觉醒年代已经过去了!不会再有人觉醒啦!醒一醒吧!我只是看到猫眼上光线的变化了。 陈叔在那儿剥葵花子呢,是今天早上白榆走的时候从空间里拿出来的。 他觉得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全部剥好了,让孩子们吃现成的。 白榆看着他,不知道如何开口。 陈叔会错了意: “小榆想吃啊?” “虽然我想着是盛在盘子里当一道菜,晚饭的时候让大家一起吃的,但提前吃点也没什么关系。” “过来尝尝吧,特别新鲜。” “朴朴和仲武已经偷吃了好几次了。” 朴朴: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 欧仲武(尴尬):嘿嘿嘿嘿! 白榆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搞的,“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其他三个人被她吓了一跳。 朴朴跑过来抱住她: “姐姐,你怎么哭了啊姐姐?” “谁欺负你了?” “陈森哥哥呢?他怎么就不知道跟你在一起,帮着你啊?” 听到陈森的名字,白榆的心里更难受了,哭得更厉害了。 欧仲武把轮椅上的陈叔推了过来。 陈叔:孩子,怎么了?是不是单位领导欺负你? 欧仲武:同事欺负你了? 白榆不说话,只是拼命摇头。 陈叔:你急死我了,我还是打个电话给森森,问问他吧。 电话? 对! 她怎么没想到给他打电话呢? 没准儿他飞到天上又下来,躲到什么地方去了呢。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冰冷的机械音传来。 陈叔觉得不可思议: “怎么了这是?” “这小子从来不会关机的。” 欧仲武:我给仲文打一个…… 白榆最后的希望落空了。 她制止了欧仲武: “别打了!” “仲文不知道这件事。” 朴朴:到底是什么事啊?快点说吧,不然我们都要急死了。 白榆长长呼出一口气: “对不起,陈叔,森森他……” 陈叔大惊失色: “受伤了?” 白榆:我…… 朴朴:天呐!该不会是? 白榆一把捂住她的嘴: “闭嘴!” “没有!” “他只是上天了而已。” 陈叔、欧仲文、朴朴一起发出怪叫: “啥?” 白榆将今天发生的事详细跟他们说了一遍,众人都露出震惊的神色。 陈叔推了推自己的眼镜腿: “难道,古人诚不欺我,九重之上,真的是天堂?” “我的儿子,他上天堂了。” 他的嘴角露出了笑容, “好啊!” “好!” “他一定是成神了!” “以后会好好保佑A市的。” 欧仲文推门进来: “谁?” “谁成神了?” “白队长,曹队让我给你带个话。” “希望你有空的时候回个电话给他,他想问问你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他以异能大队的名义给警察局打过电话,结果被费初那混球给怼了一顿。” “一直听说那东西不是个东西,没想到是条疯狗,逮谁咬谁。” “我们曹队又没惹他!” 白榆进了一个房间,打电话给曹睿,把事情给他说了一遍。 曹睿虽然很震惊,但还是很快就接受了这件事,安慰了白榆几句,说他会通知全大队的人寻找陈森的。 事实上,根本不用异能大队的人。 第二天,陈森的通缉令就贴的满大街都是了。 以令人发指的残忍手段虐杀了一男子的A级通缉犯,提供线索者奖励现金一万元。 当然,这是后话。 打完电话,白榆回到客厅。 欧仲文显然已经听其他几个人说了这件事,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怼陈叔。 “老师你别再鼓捣你那些草药,看你那些奇奇怪怪的线装书了好不好?” “越来越神神叨叨了。” “儿子失踪了,你竟然能脑补成他上天成神了。” “我看你才是个神!” 白榆一巴掌拍在欧仲文脑袋上: “怎么跟长辈说话呢?” “没礼貌!” 陈叔倒是不在意: “神你没见过,对吧?” “所以你否认他的存在。” “我儿子都能上天了!” “这事你之前听过吗?” “没听过吧!” “但现在它发生了。” “既然如此,那你怎么能确定,你没见过的神他不存在呢?” “既然他存在,那凡人成神的那种故事也就是真的了。” “既然那种故事是真的,那我儿子成神很奇怪吗?” “别忘了,他可是唯一一个刚觉醒就是SR级的人。” “上天已经让他那么特殊了,就让他再特殊一次,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欧仲文迷糊了,他竖起大拇指: “好!” “我现在觉得,森哥成神这件事,也不是不可能的。” 陈叔得意地笑: “对吧,小子!” “来跟我一起学习咱们老祖宗留下的博大精深的文化吧!” 白榆有些焦灼的心略略被陈叔安慰到了。 直到他吃了半碗饭就放下了碗筷,说自己累了,要去睡觉了。 而平常的陈叔是可以吃满满一碗饭,甚至还要添饭的。 推着轮椅走向卧室的时候,她看到他背着他们悄悄擦了下眼泪。 白榆死死咬住下唇,才没让自己破防。 第一百二十章 萨拉的承诺 黑市。 黑店。 金宇一脚将地上的小班桌踹飞: “这些尸位素餐的废物!” “我把尸体都送他们手上了,他们却把凶手放走,还把陈森当成凶手了。” “更他大爷的荒唐的是,几十个人,几十杆枪,竟然还让陈森逃了。” “没错,他是SR级异能者,特别的牛,但也不至于毫发无损的逃走吧?” “废物!” “废物!” “都是废物!” 熊毅把那被他踢得稀巴烂的桌子拿过来,找了个锤子,乒乒乓乓地修理了起来。 金宇气得踹他一脚: “师兄,你就不能安慰我几句吗?或者骂一骂费初和他的那些废物手下几句吗?” 熊毅:两年前,费初因为审讯手段过于残忍被撤职,简直是大快人心的事。据说他每天闲得发慌,就把花园里的花全部拔掉,种上了红薯。 金宇:你可快闭嘴吧!这事谁不知道呢?因为种的红薯太多,他甚至摆了个烤红薯的摊,每天赚十元巨款,是吧?让你骂他,你给我说这个。 熊毅:我的意思是,他就该一辈子卖烤红薯,而不是出来当别人把犯罪证据放他眼前,他还不知道抓谁的现眼包。 金宇满意了: “嗯,这还差不多。” “不对!别人?” “我是别人吗叉博士?” “我是你的亲亲亲师弟!” 熊毅:我说错了,错了,你当然不是别人。那接下来呢,你打算怎么做? 金宇:让你的那些“药人”直接做掉白榆吧!他们不都是SR级吗? 熊毅果断拒绝: “不行!” “他们智商不够,很容易暴露。” “如果当局发现他们的存在,那麻烦就大了。” 金宇:你培养那么多“药人”,不就是为了跟当局对着干吗?早一点出来干活怎么了? 熊毅:还不是时候。 金宇有些烦躁: “不是什么时候?” “你究竟在等什么?” “凭他们的数量和实力,将市政府连锅端了都不成问题。” “那这里不就是咱们得天下了吗?” “磨磨唧唧跟个娘们儿似的!” “你再这样当心我去举报你啊!” “到时候你就……” 金宇闭上了嘴,因为他看到了熊毅眼中一闪而过的寒光。 那让他感觉到寒冷。 他不是害怕熊毅会揍他甚至杀了他,他只是没想过,熊毅对着他,竟然会有这样的眼神。 他们不是从小一起长大,不分彼此的亲师兄弟吗? 小时候第一次见面时,师父就说让熊毅照顾好他。 这么多年,熊毅一直牢记着对师父的承诺,无限包容和宠溺着他。 以至于他忘记了,是人就会有情绪。 金宇看着熊毅: “师兄,我只是开玩笑的。” “你知道我的,我就是口无遮拦而已。” “绝对不会举报你,绝对不会做伤害你的事!” “你别那么看我。” “我害怕。” 他伸出手,盖住了熊毅的眼睛。 熊毅笑着拿开了他的手: “我怎么看你了?把你吓成这样了?” 金宇呆住: “你不知道?” 熊毅:希望某些小朋友不要以为自己是微表情分析专家了,这么所谓的科学根本就是伪科学,害人的。你知道有人苦学网上的微表情分析课程,然后通过萨拉市长的微表情,确认了她不是真人,而是仿生人的事了吧? 金宇笑: “怎么不知道?” “那人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随便一发心得,没想到几十万网友去围观了。” “据说他每天收到几万条骂他的评论,把他骂自闭了。” 熊毅:对,苦学了几十小时教程的人分析出来的成果都那么离谱,你这个看了几十秒短视频教程的人在那儿做的分析,不就更离谱了? 金宇觉得哪里不对,但懒得多想。 他松了口气: “好啦好啦,或许我眼花看错了。” “放过这不值一提的事,为我接下来的行动出谋划策吧。” 熊毅:你自己不是挺能谋划的吗?需要什么药倒是可以跟我要!谋划的事,我就不掺和了,我这忙着呢。 说完他又去实验室摆弄他那些瓶瓶罐罐了。 金宇朝着他的背影在虚空中砸了一拳: “忙忙忙,忙不死你!” “还是小时候可爱!” “现在跟个科学狂人一样!” “策划掰倒季氏已经用尽了我的脑细胞,现在,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对付白榆了。” “得想点好玩的手段才行,不然多没意思。” 金宇自言自语。 晚上,白榆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手机响了。 她和朴朴都被吵醒了。 来电人,萨拉。 白榆急忙接起电话。 “抱歉,你打给我的时候,我在开会。” 萨拉的声音听起来非常疲惫, “会议刚刚结束。” 白榆看了眼时间,凌晨一点半。 “辛苦了!” 她说。 萨拉:你找我,一定是有很要紧的事吧? 白榆暗暗叹了口气。 在那个时候确实是要紧的事! “现在,没事了。” 她说。 萨拉:是陈森的事? 果然,市长知道一切。 白榆:是!费初的人要抓他,所以我打给了你。 萨拉:他不是凶手? 白榆:他是为了我…… 萨拉轻轻笑了: “所以,他还是凶手!” “凶手”二字,听起来分外刺耳。 白榆:你说过,我有任何事都可以打给你,所以我打了。其实我自己都不清楚,打给你到底是有什么诉求。我真希望动手的人是我。 萨拉叹了口气: “我懂!” “那个朱建新劣迹斑斑,被他侵犯的女孩不下十个。” “他是死有余辜。” “最近舆情有些大,等过些日子平息下来,我就让人撤销陈森的通缉令。” “A市太不太平了,他那样优秀的异能者,不应该因为那样的人渣而成为见不了阳光的通缉犯。” “但是,他估计也没办法成为异能者大队的成员了,只能当秘密武器。” 白榆:谢谢你! 萨拉长长叹了口气: “我太累了,睡了。” “你也好好睡。” “晚安!” 白榆:晚安。 挂掉电话,她听着朴朴匀称的呼吸声,没有一点睡意。 萨拉说过段时间会撤销陈森的通缉令,但是,她们谁都不知道,陈森究竟是不是活着。 辗转反侧睡不着,白榆打开社交平台看了看,她终于知道萨拉口中的“舆情有些大”是什么意思了。 第一百二十一章 你就领点情吧 “异能大队成员白榆弃养老父亲” “白榆在追凶过程中疑似虐待人质并导致死亡” “谁是朱建新” “朱建新死得有多惨” “朱建新朋友证实他死去的前妻是白榆的姐姐白杨” “白榆 白杨” 十几个热搜,全部是关于她的。 两件事一起发酵,愈演愈烈。 这背后绝对有推手。 今晚之前,白兴业找她闹的事关注的人仅仅也就几十个而已。 还有更离谱的,白兴业竟然开了直播,隔空跟她喊话,索要五十万元的赡养费。 不过,因为是半夜开直播,看的人并不多。 但是,等到明天一早,这事肯定也会上热搜。 是谁要搞她呢? 她究竟,挡了谁的路? 白榆脑中闪过了那只看着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人面犬”。 第二天发生的事确实跟白榆预料到的一样,白兴业“活不下去了”,开直播跟攀上了高枝、六亲不认的女儿要钱的事上了热搜。 一开始,替她说话的人还是很多的,然而,随着一些带节奏的水军入场,舆论的风向很快就转变了。 他们先是通过白兴业这事质疑她的人品。 连自己的亲生父亲都不管的人,怎么可能在意大众的死活? 这样的人就不配得到勋章,被大家当作英雄。 当个普通异能者,做保卫A市的工具还是可以的。 她保卫A市,A市给她发钱,大家两不相欠。 然后,他们通过朱建新的事,质疑她到底是不是“人”。 因为姐姐死了,所以残忍杀害了前姐夫,这已经不是人品不行的问题,而是丧心病狂的反社会人格了。 反社会分子能被当作人吗? 当然不能,他们禽兽不如。 异能者大队不能有这样的危险分子存在。 然后,网友对白榆做出以下审判: 1、离开异能大队,并且此生都不得进入; 2、杀人偿命,“英雄犯法与庶民同罪”,不应该被优待; 3、在被行刑之前,拿出所有的钱,变卖所有的资产,全部给白兴业,供白兴业养老。 白榆看着这些内容,苦苦一笑。 从万人景仰的大英雄到过街老鼠,原来只需要十二小时。 电话响了,是曹睿打来的,她接了起来: “抱歉,曹队,我给你惹麻烦了。” 曹睿:快别说那种话!傻子都能看得出有人要搞你!我觉得,这事八成跟你救回那些被抓的人有关。或者是抓他们的人对你怀恨在心,或者是不希望那些人回来的人对你怀恨在心。 白榆长长舒了口气: “英雄所见略同。” 曹睿得意地说: “是吧,是吧,你也这么觉得的吧。” “遇到问题,我们就解决问题。” “虽然我已经派人反复排查过你们去过的那个废弃的下水道了,但我准备再派人去。” “如果能抓到你说的那条怪狗就好了。” “抓不到的话,希望能找到一些有用的线索,可以继续追踪它以及它身后的势力。” “光凭一条狗,可搞不了这么大的动静。” 白榆:我是不是得避嫌? 曹睿:是的!而且,我接到消息,一些“自发”组织的民间小团队要来咱们大队门口示威,要求我们别再包庇你,给“可怜的”朱建新家人一个交代。 我的意见是,你最近别来上班了,在家休息吧。尽量也别出去,免得那些被煽动的不明真相的人攻击你。 当然,他们肯定不敢物理攻击你。 但魔法攻击是免不了的。 想想看,几千个人举着牌子跟在你后面,喊你杀人凶手,那场面该多伤人。 白榆苦笑: “谢谢你,考虑的真的很周到。” 曹睿:我知道你很难过,你堵上命守护这座城市,他们却这么对待你。 这跟卸磨杀驴有什么区别?兽潮才过去多久啊,他们就忘了当初自己屁滚尿流的窝囊样了? 我看啊,不如再来场“兽潮”,他们肯定又哭着喊着要你出来保护他们了。 白榆无奈地笑了: “别!” “曹队!” “虽然他们让我有点伤心,但是,兽潮还是别来了!” “而且,我得纠正一下你的说法。” “我堵上命守卫这座城,有一小部分是为了那些不认识的人,更多的是为了我的亲人、我的朋友,还有我自己。” “倾巢之下安有完卵?” “城如果破了,以后我跟我的亲人、朋友去哪儿生活啊?” 曹睿笑了: “大英雄竟然是这么自私的人?” “这要传出去,还会有人拿你当神吗?” 白榆:我本来就不是神,是有些人需要造一个神,找上了我而已。 所以,大众这么容易被诱导,对我来说,虽然伤心,但不至于想不开。 你放心! 我一直在按我喜欢的方式生活,并没有被一些“社会责任感”“人类良心”绑架。 更何况,朱建新的死,也可以说是我干的。 大家要我偿命,其实也是对的。 但是,我是绝对不会给那样的人渣偿命的。 曹睿:这事咱就此放过,好不好? 不然陈森不就白离开了? 他选择替你扛下一切,你就领点情吧。 白榆的鼻子一酸: “也不知道他现在人在哪里,过得怎么样了。” 曹睿:他那么厉害的人,肯定会活得很好的。别担心了。他替你扛下一起,就是想让你过得好的。你可别辜负了。 白榆:好,我记着了。 接完电话,她将手机放到一边,开始做早餐。 朴朴醒来的时候,闻到了扑鼻的香味。 “姐姐,你做早餐了?” 白榆将一个盘子端到她面前: “做了鸡蛋饼啦!” “香不香?” 朴朴深深吸了一口气,“咕咚”咽了一口口水。 “不是我馋。” “我最近好像在长身体,所以特别容易饿。” 她的小脸红红的。 白榆捏了捏她的脸: “长身体,那就要多吃一点。” “我休假了,这几天,大家的饭都由我承包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馋也没什么的,说明我手艺好啊。” 朴朴就着白榆的手咬了口鸡蛋饼: “我姐姐的手艺,自然比五星级饭店大厨的都要好。” 白榆把盘子拿走: “说好听的没有用!” “刷完牙才能吃哦!” 朴朴:狠心的人呜呜呜呜! 第一百二十二章 山的那边是什么 美好的一天开启,白榆以为自己可以过一阵子岁月静好的休假生活。 早上做早餐和朴朴一起吃,然后去陈森家,推着陈叔外出晒太阳。 中午回到陈森家,跟欧仲武、朴朴一起给大家做饭。 吃完饭,白榆洗锅,陈叔和朴朴开始写作,欧仲武回她家织毛衣。 她在弟弟的支持下,将自己的爱好发扬光大,变成了职业。 欧仲文给姐姐买了台织毛衣的机子,还定制了一个云朵形状的木牌子挂在了门口,牌子上写着“小武毛衣定制工作室”九个大字。 大家都有爱好,只有“休假”的白榆没有。 她刷了半天的短视频后,做了一个决定。 去哀山! 去拾荒! 这不光是因为她闲得慌,而且是为了她的空间。 自从解锁鱼塘后,她发现想要解锁新的土地需要的时间越来越多,地里的作物生长的速度也越来越慢,这让之前习惯一天解锁一块土地,一天收一茬作物的她觉得有些挫败。 而鱼塘里的鱼在捕捞过几次后,生长速度竟然也越来越慢。 这么下去,空间不会慢慢枯竭吧? 白榆有些担心。 关于未来,她有个很大的计划,如果空间就此枯竭,那她的计划就是空中楼阁。 因此,她抽空去了黑市,拿出一部分奖金买了块能源石,喂给了空间。 如她所料,一切都恢复了正常。 但是,没过几天,作物和鱼的生长速度依然肉眼可见的变慢了。 这证明空间在消耗能源石。 如果想要正常运作,需要很多很多的能源石。 靠那点奖金和工资维持空间的话,万一有其它用钱的地方,就要捉襟见肘了。 不如,趁着休假去拾荒,搞点外快。 只是,那个说过要在休息日跟她一起去拾荒,给她找红色能源石,帮她升级的人,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 第二天一早,白榆早早起来做了早餐,跟朴朴一起吃了,穿上了欧仲武昨天帮她买来的防护服,戴上口罩和帽子,准备出发了。 朴朴拉住她的手哭唧唧: “姐姐,不能不去吗?” “虽然你现在很厉害了,但是,一个人去哀山真的太危险了。” 白榆笑了笑: “遇到危险我会跑的。” 朴朴:可是…… 白榆:没事的,等我,晚上我就回来了。 朴朴叹气: “就知道敷衍我!” “反正,我说什么都没有用,对吧?” “因为我只是个没有异能的小女孩。” “如果我也是异能者,而且级别比你高的话,我劝你别去,你至少会好好想一下的吧?” 白榆愣了一下,而后笑着捏了捏她的脸蛋: “小丫头,我让你别感情用事,要懂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你果然都学会了啊。” “看到你这么冷静的样子,我很欣慰,也有点失落。” “真希望你对着别人时冷静,对着我时还是天真烂漫的样子。” “我这样是不是很双标?” 朴朴撇撇嘴,抱住了白榆,不让她看到自己眼泪汪汪的样子。 白榆摸摸她的头: “去找陈叔和仲武吧。” “等我回来,带你去看电影。” 然后,她放开了朴朴,带上门离开了。 朴朴眼中的泪终于从眼眶里掉落。 姐姐,这种很想为谁做点什么,但又什么都做不了的感觉,真的太糟糕了。 我真的就是一个废物! 白榆出门,看到同样穿着防护服的欧仲文。 她吃了一惊: “你这是?” 欧仲文笑: “榆姐太不厚道了,要去拾荒,竟然不带我。” 白榆:你这不是胡闹吗?不用上班了? 欧仲文:或许,上班也是可以请假的? 白榆:拾荒很危险的。 欧仲文:我去过的。 白榆笑他: “去过一次而已,跟没去过一样。” “别跟着我,我怕你扯我后腿。” 欧仲文呼天抢地: “你歧视我!” “我要跟市长建议,出台一个异能等级低于SR级的异能者的保护法。” “谁要是歧视我们,就罚他坐着花车在下午三天太阳暴晒的时候游街,且不准打伞不准喝水。” 白榆配合地做了个昏倒的姿势: “啊——!” “好可怕啊!” “我都吓死了!” 而后,她换回了严肃的表情, “我要走了,别耽误我的时间!” “你既然请假了就回家待着。” 说完,她就大步朝前走去。 欧仲文悄悄跟了上去。 白榆到了城门口,跟守城门的人问了今天的口令,就出发了。 她越走越快,将那些跟她同时出发的异能者都远远甩在了身后。 “榆姐,榆姐你稍稍等我一下。” “我就尿了一下,怎么你就走这么远了?” 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白榆回头,就看到了跑得气喘吁吁的欧仲文。 她眉头竖了起来: “你小子好大的胆子,竟然跟来了。” 欧仲文嬉皮笑脸地说: “并没有!” “我请假搞副业,恰巧碰到了你而已。” 白榆叹了口气。 欧仲文警惕地后退一步: “你该不会想要一脚把我踹回去吧?” “我跟你说,距离A市太远了,你再厉害,也踹不回去的。” 白榆懒得理他了,转身继续赶路。 欧仲文追了上去: “事已至此,咱们就搭个伴呗。”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两根木头都能凑成“林”呢,很多事,都是人越多越好。” 白榆翻了个白榆。 绝不内耗的欧仲文欢呼: “呜呼!” “榆姐你同意了!” “太好了!” 白榆已无力吐槽。 欧仲文一路小跑,屁颠屁颠跟着她。 终于到了哀山。 阴天的哀山显得更加阴森,还没有走进去,就感受到了压抑。 白榆问欧仲文: “哀山的那边是什么?” 欧仲文愣了愣: “对啊,咱们在地球上呢。” “地球那么大,而且是圆的,照理来说,哀山那边应该也有什么的。” 得,她就知道问了也是白问。 白榆带头走进了哀山。 欧仲文跟了上去: “榆姐,咱们要不要爬到哀山之巅,看一看山的那边是什么?” 白榆有些蠢蠢欲动,但还是克制住了: “咱们人太少,而且级别也不是那么高。” “等准备好了再爬吧。” “今天的目标是……” 欧仲文赶紧接话: “能!源!石!” 第一百二十三章 吸血蝙蝠 白榆:希望是,红色能源石! 欧仲文:哇哈哈哈,不敢想,不敢想。 两人沿着异能者们踩出来的路,往哀山深处走去。 “白榆,是白榆!” “咱们跟着她。” “好啊!大树底下好乘凉!” “她最近闹出那么多的事,该不会被异能者大队开除了吧?不然哪有时间来拾荒。” “你管那么多?就算是人被开除了,她的实力还能被开除?跟着大佬走,吃不了亏!” “有道理!” 他们身后的人窃窃私语着,远远跟着他们。 欧仲文:切!这些垃圾!没准儿一个个在网上审判你呢,到了这里又来抱你大腿。 白榆:往好的地方想,不要内耗!或许,他们并没有在网上发一言,又或许,他们是在网上支持我的。 欧仲文笑: “行!” “跟榆姐学习!” “往好的地方想,绝不内耗。” “榆姐你这精神状态绝了,怎么养成的啊?” 白榆:自然不是一天两天养成的,以前我也很悲观,不管做什么事都做好最坏的打算。这种心理说好听是未雨绸缪,说难听就是杞人忧天。后来,我觉醒了异能,觉得自己其实还行。随着异能等级的不断提高,我的精神状态也越来越好,越来越不内耗了。 欧仲文点头: “懂了!” “对你来说,强大的实力是让你不内耗的底气。” “不像有些人,明明什么都没有,也能自信的不得了。” 白榆:那可能是一种天赋。 欧仲文:那种天赋不要也罢,很多时候是在作死罢了。还是走榆姐你这条道比较好。啊啊啊啊啊,我什么时候才能升级啊啊啊啊!红色能源石,我要红色能源石啊! 他大吼着,将林子里的一群鸟都给吓得扑棱着翅膀飞走了。 “同学,请不要大声吼叫。” “万一把远处的生物惹来,就不好了。” 欧仲文敬了个礼: “骚哦瑞!” 继续往前走,渐渐就看不到路了,高大的树木遮天蔽日,光线越来越暗。 欧仲文:榆姐,咱们这是到了别人没来过的地方了,牛哦? 白榆笑着回头看他: “牛的!” 她的笑容一下子凝固了,指了指欧仲文的脖子: “怎么流血了?” 欧仲文愣了一下,而后突然龇牙咧嘴地朝自己的脖子抓去。 “吱吱吱!” 有老鼠一样的东西被他抓在了手里,拼命挣扎着,尖尖的嘴上还有血。 “靠!” “吸老子的血!” 欧仲文发狂一般将那东西砸在了面前的石头上。 这下,白榆终于看清了,是只吸血蝙蝠。 体型不大,巨难看。 照理说,欧仲文这一摔用的劲,足以将这玩意儿的小脑袋都给摔碎了。 可它竟然毫发无损,支棱着翅膀飞了起来,张开小小的爪子,朝欧仲文的脸冲了过来。 嘴里“吱吱吱”的叫声比刚才更急切了,就好像一个暴怒的人在咒骂他一样。 欧仲文脖子上的血跟流水一样淌了下来,他捂住脖子,用手中登山用的木棍狠狠砸向了吸血蝙蝠。 那丑陋的东西闪身躲过,再次冲了过去,大有不死不休的架势。 这次的距离太近,欧仲文没法使用木棍。 他心一横,一拳砸了过去。 主动出击被咬一口,也比等着被咬一口要体面。 吸血蝙蝠敏捷地避开了他的拳头,尖利的嘴朝他的手背咬来。 这一次,他好像躲不掉了! 电光石火间,已经冲到他身边的白榆手中的匕首挥出,吸血蝙蝠尖利的嘴瞬间跟它的身体分离。 “吱——!” 丑东西朝着天空发出一声哀嚎,扇动着翅膀要逃走。 白榆哪能放过它? 匕首刺入它的胸膛,狠狠朝它的尾巴拉去。 吸血蝙蝠在瞬间被开膛破肚,肠子都流了出来。 欧仲文再次抡起棍子,狠狠砸了过去。 “啪嗒!” 那灰色的,长着翅膀的“老鼠”掉在了地上,抽搐着,丑陋的脸看着天空,小小的眼睛里竟然有一种可以叫做“不甘”的情绪。 这玩意儿也成精了? 欧仲文捂着脖子,抢过白榆手中的匕首,将吸血蝙蝠的头给割了下来。 “我心善,看不得你这么痛苦。” “给你个痛快的吧!” “嘶,痛,好痛。” 白榆赶紧扶着他坐下,检查他的伤口。 这时候,原本跟着他们后面的人已经超过他们了。 “白榆怎么带了个这样的猪队友,这不是给自己找事吗?” “就是,连蝙蝠吸自己的血都不知道,太迟钝了吧?” “换了我,那么大一只东西吊在我脖子上,早就给我一炸雷给炸碎了。” “啊?能控制那么精准吗?不会连自己的脖子一起给炸碎吧?” “滚蛋!” 白榆拿出绷带,帮欧仲文包扎: “屏蔽掉那些冷言冷语。” “放松身体。” 欧仲文伤感地笑: “别忙乎了,榆姐。” “咬我的是吸血蝙蝠” “它们会释放抗凝血剂破坏我的凝血功能。” “这里离A市又那么远,没有医生救我。” “我会就这样流干我身体里的每一滴血,然后死在这里的。” “你给我姐带个话,让她好好生活,别急着嫁人了,男人真没几个好东西……” “还有榆姐你、诗逸、朴朴、陈叔,还有不知道在哪儿的陈森,你们对于我来说,也是跟家人一样的存在。” “我这辈子遇到你们,跟你们一起开开心心过这么久,已经很幸运了……” 欧仲文哽咽了, “我,下辈子还来找你们。” 白榆:别动!打针了! 她将一个一次性针头扎进了欧仲文的胳膊,把药水推了进去。 欧仲文吃惊地问: “你竟然带了一次性注射器?” “还带了药?” “什么时候拆开,还把药水也吸好了的啊?” “我怎么不知道。” 白榆淡淡地说: “在泪水糊住你的眼睛,你什么都看不见,叭叭叭交代遗言的时候。” 欧仲文:你给我打了凝血剂? 白榆:不然呢? 欧仲文惊讶: “你怎么会连这种东西都带着呀?” 白榆打开自己的背包,给他展示自己带的东西。 欧仲文瞠目结舌: “榆姐你还是太全面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 榆姐的赏赐 白榆:不是我全面,是你太不全面。不过,这也没什么,你毕竟没怎么拾过荒,又是得知我要拾荒后急急忙忙赶来的。 凝血剂发挥作用,欧仲文的血渐渐止住了。 他立刻又觉得自己可以了。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对吧?榆姐。” “这次回去我就买张彩票,万一中了五百万,我就买套房子,咱们三家人都住进去。” “以后美女市长就不能拿不让我们住原本属于季氏,现在属于市政府的公寓作威胁,让咱们去做咱们不喜欢的事了。” 白榆:你不喜欢去异能大队做事吗? 欧仲文:其实,在曹队手下干活也挺好。但这事的开局是萨拉威胁咱们啊,有时候会觉得不舒服。 白榆:欧仲文,你有没有觉得有点冷啊? 欧仲文摇头:多谢榆姐关心,没有!我觉得我只是稍微有点虚,再休息一下就好了。 白榆:不是这个事!你想想,刚刚这只吸血蝙蝠为什么一直朝天上看?为什么有类似人类的不甘心的情绪?为什么,它是单独行动的? 欧仲文毛骨悚然: “对!” “电影里的吸血蝙蝠都是黑压压铺天盖地……” 两人慢慢抬头,看向了那遮天蔽日的树冠。 然后,一起打了个冷颤。 乍一看,什么都没有。 仔细看,无数灰色的小小的身影隐藏在树枝树叶背后,成千上万绿豆大的眼睛在看着他们。 密集恐怖症患者看不了这个! 欧仲文搓着自己胳膊上的鸡皮疙瘩: “我去!” “我就说怎么光线这么暗,原来是这群东西搞的。” “榆姐,怎么办?” “咱们是逃,还是上?” 白榆:我只是不明白,这只吸血蝙蝠为什么会被孤立? 按理说,这些东西对人类的血液没有抗拒能力。 看到我们,它们应该成群结队的来攻击我们才对。 为什么它们就看着这一只吸血蝙蝠攻击我们?在它发出类似求援的声音的时候,也不予理睬呢? 欧仲文不懂,知道这些有什么用: “榆姐,你是不是同情这只吸血蝙蝠啊?” “它好像被同类给背刺了,说好一起上,结果就它一个来送死。” “咱们要不要帮它报仇?” 白榆抬了下胳膊: “要不是看你受伤,我真想给你一巴掌。” “现在我明白你姐为什么老是扇你了,这谁能忍得住啊?” 欧仲文:那榆姐你的思路是? 白榆:它们显然,有比吸血更重要的事。 欧仲文一脸茫然: “什么?” “管那么多干嘛?” “这里太瘆人了。” “趁这些东西没攻击咱们,快走吧。” 他站了起来,往前走了两步,回头一看,白榆没跟上来。 “榆姐?” “走吧!” “这次是我拖你后腿了,我这满身血腥味,也不好再往里走,否则会引来大型动物的。” “很遗憾这次拾荒一无所获。” “等我伤好了,咱好好准备准备再来吧。” “到时候如果能获得能源石,就全部归你,我不要。” 欧仲文大方地说。 白榆看着他: “欧仲文,你先跑!” “我马上追上来。” 欧仲文莫名其妙: “为什么要跑?” 白榆朝天上那无数双眼睛看了一眼,而后迅速俯身捡起了那只已经僵硬了的吸血蝙蝠的头和身体。 仿佛得到了某种信号一样,那些原本躲在树枝树叶背后的成群的吸血蝙蝠,“呼啦啦”朝着她俯冲过来。 “欧仲文快跑!” 白榆一手拿吸血蝙蝠的头,一手拿身体,一路狂奔。 “我去!” “榆姐你拿这玩意儿干嘛?” “那么恶心的,也没多少肉,不能吃。” 欧仲文一边跑一边问。 他开始几秒还跑在前面,无奈白榆实在太快了,很快就将他甩在身后。 只见白榆狠狠一捏,吸血蝙蝠那小小的脑袋就爆开了。 “啊哈哈哈哈!” 白榆狂笑, “欧仲文,果然有能源石。” “四五颗呢哈哈哈哈哈!” “我的空间有救了。” 欧仲文拼命追赶白榆的步伐: “难道它的同类知道它身上有能源石,想要据为己有?” “所以就在那儿观望,想等我们走了下手?” “我去,这些小东西,还懂得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润。” “这该不会是资本家投胎的吧?” 白榆已经把吸血蝙蝠脑袋里的能源石抠了出来,而后扔掉了那血肉模糊又丑陋的玩意儿,将能源石放进了贴身口袋里。 而后,她的手伸进了吸血蝙蝠那早就被剖开了的身体里。 “我去!” 欧仲文不忍直视, “榆姐你好凶残。” “吸血蝙蝠的内脏温暖不?” 白榆的手摸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拿出来一看,红色能源石? 不,也许只是粘了血。 前面就有小溪,她冲过去,拿着能源石的手伸进了水里,来回狠狠晃了下,还用手搓了一下。 红色的! 真的是红色的! 冲过来的欧仲文也看到了,欢喜得快要厥过去: “我的妈啊我的姥姥我的青天大老爷!” “这是什么神仙运气啊?” “那么多的人在这哀山里转悠,恨不得将这里翻个底朝天,可是除了萨拉,再没有人得到过红色能源石。” “我们做到了,榆姐!” 铺天盖地的吸血蝙蝠飞了过来,白榆的雪豹出现了。 蓝色的巨大的虚影罩住了她和站在她旁边的欧仲文。 她一把将红色能源石塞进了欧仲文的嘴,拍了下他的背。 欧仲文“咕咚”一声将那小小的石头咽了下去,噎得眼泛泪光。 “跑啊!” 白榆拉着他就跑。 欧仲文:榆姐,这么贵重的东西,你就这么赏赐给我了?不用再思考一下? 白榆:思考什么?红色能源石不是只能提升到SR级吗?对我没用啊。 欧仲文:但是它在黑市能值一个亿,一个亿,你知道那是什么概念吗?足够咱们买下A市中心的大别墅,一大家子人幸福快乐住一起了。 白榆:你有病吧?不想着提升等级,就想着大别墅。万一再来一次兽潮,就你那垃圾异能和垃圾等级,命都没了,还住什么别墅? 欧仲文觉得自己全身在燃烧,脑子更是烧得厉害,但没有任何迷糊或者不适的感觉,就像一个头顶火球迎风奔跑的火柴人一样。 第一百二十五章 广泛意义的“控尸术” 当全身的灼烧的感觉消失后,欧仲文觉得神清气爽: “榆姐,我这是不是,已经是SR级了?” 白榆向前狂奔,气都不带喘一下: “我不知道啊。” 欧仲文:您当初升级为SR级,有什么感觉? 白榆:光顾着打架了,忘记是什么感觉了。 欧仲文:…… 他回头看一眼那穷追不舍的吸血蝙蝠大队: “或许,榆姐,我可以试试我有没有升级?” 白榆:试啊! 欧仲文调动着身体里那流动的,如同涨潮时的海浪般汹涌的“热气”,双掌狠狠朝吸血蝙蝠大队推去。 一时之间,飞沙走石。 落在地上的干枯的树叶树枝,死去的大型动物小型动物昆虫的尸体,如同得到了指令一样,一起拔地而起,劈头盖脸朝吸血蝙蝠大军扑去。 甚至白榆眼睁睁看着她手指上的死皮、脱落后沾在身上的头发也被撕扯下来,混进了那些生物的“尸体”中。 她惊讶地张大了嘴: “我去!” “这么广泛意义的“控尸术”吗?” 大型动物的尸体和巨大的树桩将它们碰到的吸血蝙蝠们狠狠撞飞,还不等它们逃离,尖利的荆棘和小动物的骨头扎进了它们的身体里。 吸血蝙蝠们痛苦地“吱吱吱”地叫着,从空中掉落。 还好有白榆的雪豹防护罩,不然他们肯定会被从天而降的尸体淹没。 掉落的吸血蝙蝠的尸体再次起飞,这一次,它们的目标是同类。 一只小小的吸血蝙蝠的尸体尖利的嘴咬住一只体型比它大很多的同类的脖子,狠狠撕扯着。 然后,它立刻被同类的援军围攻了,四只爪子有三只被咬断。 它感觉不到疼,咬住的嘴丝毫不放松,直到将那只活着的同类的脖子咬断为止。 而后,它拖着仅剩的一条腿,飞向迎面而来的又一个同类,狠狠咬住了它的脖子…… 白榆看着这一幕,想起了之前看过的丧尸片。 迄今为止,A市虽然没有出现过丧尸,但丧尸片很多,很受大众欢迎。 欧仲文继续操纵着尸体。 活的吸血蝙蝠变成死尸,死尸咬死另一个活的吸血蝙蝠…… 如此循环,活的吸血蝙蝠的数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直至彻底消失。 他停了手,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额头有黄豆大的汗珠。 白榆拿出一瓶水,拧开盖子递给他。 他接了过去,一口气“咕咚咕咚”喝了个尽光。 “榆姐,咱回去吧!” “时候不早了!” 白榆点点头: “走,回去!” 她将欧仲文扶了起来。 不远处传来脚踩在树叶上的声音。 有人来了! 而且不止一个! 是敌是友呢? 白榆拉着欧仲文要躲到了树背后。 一队人过来,看着地上那厚厚一层的吸血蝙蝠的尸体: “天呐!吸血蝙蝠大白天就活动啊?” “是啊,我也以为这玩意儿只在晚上袭击人类和动物。” “这什么人干的啊?厉害啊!弄死这么多!” “你怎么知道是人啊?不能是其它生物吗?” “呃……” 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我知道是谁干的!” 白榆和欧仲文交换了一个震惊的眼神。 季辰南! 他,竟然还活着? 欧仲文用嘴型对她说: “再听听!” “或许只是声音有些像!” 阴阳怪气的声音再次响起: “出来吧!” “别躲了!” “我闻到你的味道了,老婆!” 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了,再躲下去也没意思了。 白榆示意欧仲文别出来,自己向旁边跨了一步,从树背后现身了。 然后,她就看到了季辰南,还有之前见过的那个李博士,他们带了十几个人。 有个大高个怀里抱着一个小孩。 化成灰,她都记得他。 头发垂到肩膀,浑身光溜溜,只穿用某种柔韧的草编成的小裙子,勉强遮住下身。 看到她,那小孩张开嘴笑,露出锋利的跟鳄鱼一样的牙齿。 是那个兽潮来袭时,坐在轿子里的男孩。 比起季辰南还活着,白榆更想知道,这个孩子为什么会和季季辰南这一伙人在一起。 季辰南看着她冷笑: “怎么?” “你老公没死,你是不是很惊讶啊?” 白榆拿出匕首: “那你可以重新死一下!” 眼看她就要动手,李博士急忙阻止: “稍安勿躁,稍安勿躁!” “白小姐,过去的事,是季辰南对不起你。” “他已经是死过一回的人了,也算是受到惩罚了,你高抬贵手,放过她,好不好?” “就算你不想放过他,咱们也不要在这哀山动手,行不行?” 季辰南:李夏你是不是有病?你觉得我会怕她? 李博士:我是觉得你真的对不起她!你不觉得吗? 季辰南无从反驳,这才闭了嘴。 李夏观察着白榆的脸色,小心翼翼地说: “那咱们,就此别过?” 白榆点了点头: “欧仲文,回去了!” 有点虚弱的欧仲文从树背后走了出来,翻了季辰南一个白眼,跟白榆一起走了。 季辰南看着他有些虚浮的脚步,脑洞大开: “听说陈森失踪了。” “你这就耐不住寂寞,跟这小子好上了?” “还来这里野战?” “就不怕惊到了猛兽,把你们俩给吞了啊?” “瞧瞧你这眼光,白榆,是个男人都可以,是吧?” 欧仲文骂了句脏话,操纵着几百个吸血蝙蝠的尸体,朝季辰南扑了过去。 他纵身一跃,跳出包围圈,一个炸雷过去,将那些吸血蝙蝠炸得四分五裂。 虽然危险解除了,但是,他白色的防护服被吸血蝙蝠的血溅的斑斑点点的。 有洁癖的季辰南露出个比吃了屎还难看的表情。 李博士双臂展开,手往下压: “好了,好了各位。” “到此为止吧!” “季辰南你不许再说话。” “白小姐,欧先生,咱们就此别过。” 说罢,他拉着季辰南就走。 欧仲文问白榆: “没事吧?” “别为那种脑残的话生气。” 白榆摇摇头: “不会!” “那跟疯狗咬我一口,我怒而咬疯狗一口有什么区别啊?” “显得我是个脑残似的!” 第一百二十六章 倭猩猩 季辰南听到了,转身就要怼白榆: “你……” 李博士一把捂住他的嘴,捂得死死的。 到确定对方听不见的时候,他才放开。 季辰南一把打掉他的手: “你是想捂死我吗?” 李夏:你是想害死我们大家吗?你到底想干嘛?激怒白榆,然后跟她你死我活打一架?还是想要杀了她? 季辰南:杀了倒不至于。 李夏:那就纯粹为了出口气呗!为了你出口气,就要冒着大家都死在这里的风险?过分了啊! 季辰南怒目而视: “谁过分?” “你怎么不说白榆过分?” “见面不过三秒,就要拿刀子跟我动手。” 大吼过后,他突然跟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蔫了, “她至少,应该问一句“季辰南,你怎么活下来的”吧?” 李夏烦躁地用两手揪自己的头发: “行了,哥,算我求你了,别再意难平了好吗?” “你俩从你的人给她下“离魂水”的时候已经完了,完了,懂?” 季辰南叹气: “懂!” “但做不到不去在意她,不然怎么叫“意难平”?” “你个情感绝缘体怎么会懂这种感觉?” 李夏:老子不懂,也不想懂!老子只想吃吃喝喝救风尘搞科研,可他们把这一切都毁了,那就都去死吧!这小屁孩的家到底在哪儿啊?咱再问问!再这么走下去,天黑前就出不了哀山了。 他走到那个被抱起的“小野人”旁边,各种比划: “你家,在哪儿?” “你爸爸,在哪儿?” “如果离得太远,我们就不送你过去了。” “我们得回家,回家,懂吗?” 他歪着头,将两只合在一起的手掌垫在下面,做了个睡觉的姿势。 “呵呵呵呵呵!” 小野人大笑。 眼睛里依旧懵懂懂懂,跟很爱你但根本听不懂你话的狗狗一样。 李夏烦躁的想死: “这真的是指挥着那么多的动物围攻A城的人吗?” “白榆是不是在撒谎耍我们?” 季辰南从刚刚的打击中回过了神,找回了一点理智: “不会!” “她就不是那种人!” “而且你想想,如果这小脏孩没那么厉害的话,他是怎么在哀山存活下来的?” “你去A市的大街上随机抓一个小孩子扔这里,看他能不能活过一个小时。” “所以,我们得跟着他,找到他的轿子,以及,给他做轿子的人。” “这不是你的计划吗?” 李夏:是,是我的计划! 而且,不是人,是倭猩猩! 不是跟你说过很多遍了吗?你那次带来的所有的东西,经过监测,发现全部是来自于倭猩猩的。 这种生物竟然进化到能培养出指挥千万头野兽的小脏孩,厉害了! 这一股强大的势力,不归我们使用,简直是暴殄天物。 季辰南翻了个白眼: “这不是脑子挺清楚的吗?” “怎么又怀疑上了?” 李夏:我累了!我T妈累了,懂不懂?当我累了的时候,我不光质疑自己,我还质疑全世界呢。 季辰南:别发疯!坚持住,继续走。 李夏哀嚎: “你这是虐待老人!” “还虐待非异能者!” “作为一个普通人类,我的身体素质要比你们差太多太多了!” “还要跟上你们的步伐,简直强人所难。” “瞪什么?” “你能为你那从未得到过的前妻发疯,我就不能为我累了发发疯?” “季辰南你别太双标。” 季辰南被他嚎得耳膜疼,不得已,只好咬咬牙,将他背在了身上。 舒服了! 李夏长长舒了口气。 还没走几步,就听到一个队员尖叫一声: “什么鬼?” 季辰南前后左右一看,得,被黑猩猩包围了。 这黑猩猩为什么这么矮? 哦,是李夏说过的倭猩猩啊! 在季辰南背上的李夏看着那些拿着弓箭、长毛的倭猩猩,嘴里喃喃自语: “找到了!” “找到了!” 领头的倭猩猩头上戴着个荆棘做成的王冠,将手中的弓拉满,对准了季辰南。 “厉害!” “不愧是灵长类生物,一眼就看出一个队伍中谁是头了。” 李夏说。 季辰南怒: “T妈别说风凉话了,快想办法,不然一会儿大家被射成筛子了。” 李夏嘴里发出一连串奇怪的音节。 当他“说”完以后,对面的倭猩猩的头领也发出了奇奇怪怪的音节。 在周围人的一头雾水中,他们有来有往的交流了好一阵子。 然后,倭猩猩首领对着那小脏孩伸出手。 小脏孩立刻从抱着他的大个子的怀抱中挣脱,一瘸一拐走向了倭猩猩首领。 他的脚扭到了,不然也不会被季辰南和李夏他们遇到。 当他们将清凉的消肿止痛的药涂在小脏孩肿了的脚踝的时候,他露出惊喜的表情,眼中的敌意一下子就消失了。 然后,季辰南就让人抱着他,企图通过他寻找倭猩猩大本营。 现在,大本营是没找到,但倭猩猩大部队是找到了。 只是,事情的发展跟季辰南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李夏并没有凭三寸不烂之舌说服倭猩猩,那个头领不停摇头,还对李夏露出鄙视的眼神。 而后,他将小脏孩抓起来背在背上,还在他屁股上狠狠拍了一巴掌,嘴里发出愤怒的声音,似乎是在骂他。 而后,季辰南就看着倭猩猩首领带着他的部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小脏孩回过头来,依依不舍跟他们挥手。 李夏从兜里拿出一块巧克力,扔给了小脏孩,用黑猩猩的语言告诉他,让他剥开包装再吃。 小脏话一脸茫然。 李夏无语: “这孩子是不是傻?” “跟倭猩猩混这么久了,依然听不懂它们的语言。” 他只好在虚空中剥起了巧克力的包装纸。 小脏孩看着他,有样学样,终于剥开了。 他咬了一口巧克力,露出人类中了五百万的表情。 好吃啊! 也太好吃了! 季辰南恍然大悟: “原来,李博士你这段时间把自己关家里,发出“呲呲呲”的怪声,不是因为中邪了,而是在学倭猩猩的语言啊。” 李夏:是,一天中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学习新的知识,不然怎么能叫博士呢? 第一百二十七章 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季辰南冷笑: “博士又怎么了呢?” “不是也没有将那些矮个子畜生拉下水?” 李夏:说话怎么那么难听?你能听懂吗就嘲讽起来了? 季辰南:我听不懂,但我看得懂!你巴拉巴拉说了那么多,它们可是很嫌弃你呢! 李夏破防: “不然怎么叫矮个子畜生呢?” 季辰南:所以你们到底聊了什么? 李夏长长叹了口气: “我夸它们英明神武,邀请它们去占领A市。” “结果,那个戴着荆棘王冠的家伙居然说它们不喜欢城市,就喜欢待在这大山里。” 季辰南:你在努力学习它们的语言的时候,就没有想过它们其实是畜生,理所应当喜欢大山吗? 李夏被噎了一下。 季辰南更乐了: “抓大放小,其实是很棒的战略。” “但是博士啊,你不应该犯常识性错误。” 李夏有些烦躁: “行了醒了!” “别在这里马后炮!” “那要不是今天见了这些矮个子畜生,我怎么知道它们即使已经进化到会制造工具了,骨子里还是畜生呢?” “这随时可能会被其它生物给弄死的大山,究竟有什么好呢?” 季辰南:这话你问它们了吗? 李夏悻悻地说: “问了。” 他显然很不想再聊这个话题,但季辰南的求知欲太旺盛了。 “它们说什么了?” 李夏:说优胜劣汰是丛林的规则,没什么大不了,遵守就好。 季辰南:呃,这些畜生看来不光会制造工作,会御兽,甚至还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哲学。那你问没问,既然它们如此安于现状,又为什么要发动上次的兽潮呢? “唉——!” 李夏再次长长叹了口气。 在季辰南以为他要解释的时候,又叹气了。 季辰南觉得心烦,给了他一胳膊肘: “没完没了?” “快说啊,上次的兽潮怎么解释?” 李夏:那个戴王冠的说,那是它儿子闲着无聊时玩着解闷的游戏…… 季辰南跟其他十几个队员一起破防: “靠!” 李夏也是一副气得喘不过气的样子: “咱们死了那么多人,费了那么大劲,才搞定了兽潮。” “甚至,还为此捧出了白榆那个“英雄”。” “结果呢,这一切不过是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无聊时玩的游戏。”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而且你们知道吗?白榆之所以会成为“英雄”,是因为那个戴荆棘王冠的家伙千里传音,让他儿子回家吃饭。” “然后,兽潮就结束了!” “白榆白捡了这么一个大便宜!” 季辰南:话也不能这么说。你当时不在城墙上,所以不知道,当所有人都精疲力尽,失去了战斗意志,等着被沙漠狼撕碎的时候,她一个人冲向那群畜生究竟意味着什么。 没有她,即使那小畜生会被叫回家吃饭,但城肯定会破,肯定会有大批的人死去。 李夏显然不想跟他聊这个,烦躁地挥手: “咱们能不聊白榆就别聊了吧!” “一说到她肯定有分歧。” “该说的我都说完了,时候不早了,回去吧!” “明天再来,多带些巧克力。” 季辰南:你是想拿那个小畜生当突破口,让他去游说他爸?可是,那小畜生虽然跟咱们一样是人类,但是比跟他的猩猩老爹交流还困难。他能把咱们的意思转达明白吗? 李夏阴沉着脸: “这你别管,都听我的就行。” 季辰南耸肩: “行!” “李博士性格大变啊!” “你以前可是温文尔雅、风流倜傥,现在怎么跟得了躁狂症一样?” 李夏白了他一眼: “即使现在得了躁狂症,也不过跟你打个平手而已。” 季辰南:那不一样,你现在有一种随时就想毁灭一切并自毁的气质。 李夏:你没有?即使经历了那么大的变故?对你也没影响?季辰南你有没有心? 季辰南淡淡一笑: “我有心啊!” “只是死了而已。” “我不知道我自己活着要干嘛。” “那就,你要干嘛,我就跟着干嘛吧!” 李夏笑了。 自从季氏的变故发生以后,他的笑容从来没有这么灿烂过。 “这算什么?季辰南。” “重生之太子成为我的走狗?” “这剧情,未免太爽了吧?” 季辰南踹了他一脚: “爽死你得了!” “不过,我还是有一件事不明白。” 李夏:讲! 季辰南:一只倭猩猩的儿子是一个人类,这合理吗? 李夏:不合理! 季辰南:你问了没有? 李夏:还没来得及问,它就受不了我,走了。 原本打算再嘲讽他一下的季辰南听到他自嘲了,觉得继续斗嘴也没什么劲。 “咱们得查一查,十年内有没有人的孩子失踪。” 李夏:不错,你终于肯动脑子了。只是,就算能找出那孩子的爸妈又能如何?他甚至不会人类的语言,难道还会记得他们? 季辰南:别小看血缘的羁绊。 李夏:我就小看了怎么着?这事你去做吧,我懒得管。 季辰南:好! 他们两个聊得停不下来,跟在他们后面的队员个个沉默,看起来有种诡异的感觉。 A市。 白榆跟欧仲文回到了家。 欧仲文跟只快乐的大猩猩一样,冲到众人面前,扎了个马步,振臂高呼: “兄弟姐妹们!” “托我榆姐的福,我们得到红色能源石啦!” “我,欧仲文,顺利晋级SR级啦!” 陈叔、欧仲武、朴朴异口同声: “我们早就知道啦!” 欧仲文疑惑: “怎么知道的?” 欧仲武:整栋大楼的人都跑来恭喜了,看到你不在,就把我夸出花来了。我今天短短几十分钟得到的赞美,比我这些年全部得到的赞美还要多。 朴朴可爱地一歪头: “我也蹭到了哦!” 陈叔乐呵呵: “还有我!” 欧仲文:这就是传说中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榆姐,你当时有没有体验到这种感觉? 白榆:好像只有那么一点点。 欧仲文:那我明白了,他们不仅是恭喜我,还在跟我们这个团队套近乎。毕竟我们是真的强,可惜,森哥…… 他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赶紧闭嘴。 第一百二十八章 尊卑有别 陈叔勉强笑了笑: “没事的,森森现在一定过得很好。” “他一直是个很坚强的孩子,不管在哪种环境下,都可以生存下去。” “废土的天说变就变,没准儿哪天他就被赦免,那就可以回家了。” 白榆尽力掩饰住眼中的悲伤,也笑了笑: “对!” “让我们期待我们这个大家庭早日团圆。” “到时候我们要做很多很多的好吃的庆祝……” 朴朴:还要买甜甜的葡萄酒。 白榆戳了戳她圆圆的小脸蛋: “好,还要有葡萄美酒加夜光杯!” “对了,欧仲文同学,今晚轮到你去陪伴诗逸了。” “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吧,说不定她听了一激动,就恢复了呢。” 欧仲文摩拳擦掌: “榆姐,这个不用你说。” “我已经想好怎么跟她说才能最刺激她了。” 白榆:呃,也别说太过分了。虽然她现在不能动,也不说话,但大脑是正常运转的,没准儿你说的话她都记着。等她醒了跟你算总账的时候,我怕你有点惨哦。 欧仲文眉飞色舞: “那我不怕!” “怕的就是她醒不来!” “所以,我要怎么刺激怎么说。” 白榆:啊?警告你!你可别乱来!她病房有监控的,到时候我们不打死你,她父母也会打死你。 欧仲文:榆姐你别想太多,我是有底线的人。 朴朴:这能怪我姐多想吗?你为什么要做出那么猥琐的表情? 欧仲武总算替弟弟说了句话: “别那么说他。” “他并不想做出那么猥琐的表情。” “只是长得猥琐,做什么表情都显得猥琐而已。” 欧仲文:姐你还是跟她们一起攻击我吧,别担心,我承受得住。 小小的公寓内,再次充满了欢声笑语,只是透着一股悲凉的气氛。 人人都知道对方心里难受,人人都想要对方知道自己没那么难受,勉强维持一种岁月静好。 晚上七点半,医院,重症监护室。 郭诗逸安静地躺在床上,穿着白色睡衣,盖着雪白的被子。 由于长期没晒到太阳,她的脸也很白,几乎都要融进这一片白色中了。 欧仲文敲了敲门,等了几秒钟,才走了进来。 他拎着他高中时用的书包,里面鼓鼓囊囊装满了东西。 “哈哈,郭大小姐,你还是没有醒来啊?” “我以为我某一天敲一敲门,会听到你在里面说,“等一下,我把衣服穿起来”。” “等等,让我叠个甲。” “我什么都没有想哦!你也别乱想。” 他走了过去,从书包里拿出一束花,插在了郭诗逸床头的花瓶里。 “漂亮吧?” “没见过吧?” “土豆花!” “榆姐从她空间里摘的。” “当然,是我缠着她,她才摘的。” “她觉得送人要送玫瑰啊百合之类的才显得有情调,啧啧啧,你看,我就说这些很厉害的人在生活中其实很俗吧。” “土豆花哪里没情调了?” “放眼整个废土,能找到一束比这更新鲜,更没有辐射的,而且是免费的花吗?” 欧仲文坐了下来,看着郭诗逸, “咦?你怎么不跳起来给我的脸踢一脚,然后怒骂我呢?” “你肯定觉得我说这么多屁话,纯粹就是因为不想花钱吧?” “那你骂我啊,打我啊!” “起来啊!” 欧仲文抓着郭诗逸的手,在自己脸上扇了一下。 透过监控看着这一切的郭诗逸家的保镖立刻跟她父亲汇报了这个事情。 电话那头的有些苍老的声音说: “还行!” “不算出格!” “由他去吧!” “仔细看着点,别放松警惕,要是那小子有猥琐的动作,格杀勿论!” 保镖:是! 坐在监控下的欧仲文根本不知道自己其实站在达摩克利斯之剑下面,随时有送掉性命的危险。 他将郭诗逸的手放回去,拉起被子,给她把手盖上。 “好了,不欺负你了。” “咱们就这么安安静静说会儿话吧。” “这很难得,对吧?” “你好的时候,咱们那是说不了几句话就要鸡飞狗跳的打起来。” 他的两手在空中比划,样子滑稽的跟一只猴一样, “跟你分享一件天大的喜事,我,升级成SR级了!” “虽然最近异能大队有好几个人升级到SR级的,这个级别的含金量跟森哥榆姐升级那会儿不能比,但是,也是很牛很牛的,对吧?” “你不知道,又有很多人来跟咱们这个团体套近乎呢,其中就有以前看不起你的人。” “你不想看到他们对着你谄媚的笑,叫你公主吗?” “所以,醒来吧,赶紧醒来!” “实在没法赶紧醒来也没有关系,我,我们大家都会陪着你的。” “你可能不知道,我喜欢你。” “但是,我这个人呢,很花心的,见一个爱一个,然后会忘掉之前爱的那一个。” “不想被我忘掉的话,赶紧醒来哦!” 看着监控的保镖将这段录了下来,发给了郭诗逸的爸爸。 他觉得欧仲文的言语涉嫌骚扰他家大小姐,所以让他加老爷看看要怎么处理。 老头子点开视频一看,冷笑一声: “我就知道这小子没安好心。”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做梦去吧!” 保镖:需要处理他吗? 老头子:暂时不用!在诗逸的几个朋友里,他陪诗逸的时间最长,话说的最多。这么好的免费护工可不好找,就让他继续陪诗逸吧。等诗逸醒了,我哪天看他不顺眼了,再让他知道什么叫“尊卑有别”,穷小子就不应该肖想千金小姐。 帮老头子按摩的漂亮女孩: “可是,那个欧仲文已经是SR级了。” “虽然来自贫民窟,但是凭他的能力,应该也能在A市创出一片天地吧?” 老头子不屑地笑: “SR级算个屁!” “那不是跟超市货架上的可乐一样,随随便便就能制作出来的吗?” 漂亮女孩一愣: “啊?” “真的假的?” 老头子猥琐地摸着她的大腿: “当然是假的!” “别说这些没意思的东西了,咱们来做些有意思的事。” 第一百二十九章 黑暗中的罪恶 女孩娇笑着: “糟老头子坏得很!” “可怜的小诗逸还躺在那里呢,你就不能清心寡欲,帮她祈福吗?” “我可是每天都在神面前供鲜花和点心,乞求他保佑小诗逸呢。” 老头子猴急地凑了上去: “什么神?” “现在你就是我的神!” “诗逸有医生、保镖和她的朋友们呢,没事的。” 女孩在老头子看不见的角度,嘴角露出一抹嘲讽的笑。 白榆家。 这一天真的累惨了,好在收货颇丰。 朴朴说要努力创作,让白榆早点睡。 白榆洗澡回来,看了看小女孩坐在书桌前认真写东西的样子,没好意思打扰她,自己悄悄睡下了。 她喂了一颗能源石进空间,一下子就解锁了一个制糖作坊,附带一只缅因猫。 看着缅因猫忙忙碌碌地将地里产的甘蔗砍下来,送到作坊里,然后在那里操纵各种工具做出糖来,白榆惊奇地合不拢嘴。 这简直就跟玩游戏一样,不同的是,这游戏产出的东西是真的。 到明天,大家就都可以吃到猫猫做的新鲜的甜甜的糖啦! 以后,这种在废土卖得很贵的东西就不用花钱也能得到了。 当然,如果能开个小卖铺卖出去,那就更好了。 只是,不用进货的小卖铺,很容易被人盯上。 还是实施她的那个计划吧! 现在还很不成熟,等她慢慢规划。 而且,能源石真的是个好东西啊! 白榆摩挲着手里剩余的几颗能源石。 第二天,白榆带着新晋SR级异能者欧仲文进了黑市。 她和欧仲文欧仲武还有朴朴仔细分析过,陈森如果还在A市,那么有很大概率是在黑市。 那里鱼龙混杂,各方势力盘根错节,互相制衡,属于某种意义上的“居民自治”,警方一般不会去干涉。 也有很多犯罪嫌疑人、逃犯去那里,但是结局只有两种,一种是被人捆了送到警察局拿赏金,另一种是因为过于嚣张被打死。 无论哪种结局,对警方来说都是好事。 陈森的赏金那么高,即使他进了这里,警方也不会去管,就等着有人将他送上门呢。 “这就是黑市啊?” “看起来跟普通贫民窟没两样啊。” “如果非要说区别的话,就是人多一点。” 欧仲文说。 白榆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你竟然没来过?” 欧仲文:白队,我可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怎么会来这种邪恶之地? 他的声音不大,但也足够那些坐在墙角晒太阳的人听见。 “那你滚啊!” “滚出去!” 一个邋里邋遢的男人在身上揉搓着,搓出了一粒圆溜溜跟丸药一样的东西,朝欧仲文砸了过来。 欧仲文顺手接住,待看清楚是什么东西以后,干呕了一下,迅速扔掉了。 “哈哈哈哈哈!” “孬种!” 墙角坐着的那一溜男人放肆大笑。 白榆:咱打他们? 欧仲文:不必,狗咬人,人不能咬狗。更何况咱们是来找森哥的,这刚进来就跟人打架,不就跟没来一样吗? 白榆朝他竖了个大拇指: “忍辱负重,能成大事!” 两人继续沿着街道往前走。 一个肥呼呼的中年男人骑着自行车迎面过来,看着白榆的脸,突然就来了句: “小美女!” “脱裤子!” “我要看!” 这T爹的能忍? 白榆和欧仲文一起踹向了那破自行车。 白榆踹前轱辘,欧仲文踹后轱辘。 自行车和人一起飞出去,重重跌在了地上。 肥呼呼的中年人默默爬了起来,看都不敢看这里,一溜烟跑掉了。 看这逃跑动作的丝滑程度,估计平时就没少被揍。 活该! 嘴太贱了! 那几个坐在墙角晒太阳的流浪汉一样的人看到这一幕,原本对着欧仲文指指点点,现在立刻闭了嘴。 “呼——!” 欧仲文振臂高呼, “不装孙子,说干就干可太爽了!” “我都要爱上这里了!” 白榆:关这里什么事呢?是你变强了。如果咱们大家还住在贫民窟,你在那里也可以说干就干。 欧仲文:问题是咱们现在是在上城区,一拳过去,万一撂倒的是这个官那个大人物的七大姑八大姨,麻烦不就来了? 白榆:那你搬回贫民窟住? 欧仲文:没门儿!我还怕辐射呢!万一哪天突然多长了一个脑袋,变成双头人了,怎么办啊? 是啊! 怎么办呢? 贫民窟那么多的人,该怎么办呢? 白榆的眼前闪过刘大妈朝她挥手的样子。 车子向前,刘大妈佝偻的身影迅速后撤,越变越小。 那么渺小,就跟这世间的一粒尘埃一样。 可是尘埃,也有存在的权利啊! 在黑市转悠到晚上,也没有找到丝毫关于陈森的线索。 欧仲文安慰白榆: “没事的,这地方太大了,我们还没走完。” “明天继续啊!” “来的次数多了,肯定就能看到森哥留下的蛛丝马迹。” “说不定今天我们都跟他擦肩而过了,但是彼此没有看到。” 白榆点点头: “嗯!” “回去吧!” 他们走出了一个行人不是那么多,路灯光一闪一闪如同闹鬼的巷子,往出口的方向走去。 有个穿着一身黑,戴着黑色棒球帽和黑色口罩的男人远远跟着他们。 他没走出巷子,只是站在阴影处目送他们离去。 一直到看不到他们了,男人才转身,往黑市中心的方向走去。 这条巷子很长,前后的路灯都坏了,只有中间这个在苟延残喘,闪着光。 走过这个路灯,光线越来越暗。 所有的罪恶,在黑暗中显现。 抱着孩子的年轻妈妈穿着高跟鞋,匆匆走进了巷子。 “妈妈,我害怕!” 小女孩抱着妈妈的脖子说。 年轻的妈妈骂她: “都是你!” “非要玩到这么晚才回家!” “现在知道怕了?” “你爸爸又不在,没法来接咱们。” “咱们两个女人走夜路,多危险啊!” “还好马上就到家了,啊——!” 女人惨叫一声, “你们干什么?” “孩子!我的孩子!” 女孩子的哭声划破黑暗: “妈妈——!” 第一百三十章 男人的视力比普通人好太多了,即使在黑暗中,他也看得清究竟发生了什么。 两个男人在抢夺女人怀中的小孩。 他们看起来并没有多高大强壮,只是比女人高了那么一点点而已。 当女人死死抱住孩子的时候,他们一时无法将孩子给夺走。 其中一个男人骂了句脏话,拔出随身携带的小刀,朝女人的腹部刺去。 围观着这桩发生在黑暗中的罪恶事件的黑衣男人出手了,他手中的板砖干脆利落地击打在了拿刀的人贩子的后脑勺。 人贩子闷哼一声,“咕咚”栽倒在了地上。 另一个人贩子听到同伴倒地的声音,立刻放开了小女孩,拔腿就跑。 不错! 黑市这地方真不错! 反派们一见情形不对就跑路,绝不纠缠。 省去了很多麻烦。 但是,这事件过于恶劣,如果不给他们每一个人一点教训,怕是很快就要有其它孩子遭殃了。 黑衣男人迈着大长腿,从容不迫地追上了那个在逃的短腿人贩子,“啪”,给了他后脑勺重重一下。 人贩子应声倒地。 失魂落魄的女人分不清眼前救她们的究竟是好人还是在玩“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抱起孩子一溜烟跑了。 “至少,应该说句谢谢吧?” 黑衣男人自言自语,而后,他俯下身子,检查了下地上的那两个昏迷的人贩子。 真有钱啊! 手机是最新款的,手腕上戴着名表,手指上冰冰凉凉的,应该是玉石戒指。 都这么有钱了,还抢别人的孩子,简直该死! 黑衣男人又给了他们一人一脚。 空气中隐隐有骨头碎裂的声音传来。 然后,他将他们的表和戒指都撸了下来。 想了想,又一手拖一条腿,将人往巷子外面拽。 这巷子的路面凹凸不平,再加上住着个修自行车的,时不时往路上撒一些碎玻璃、图钉,这一路过去,两个人贩子的背和脑袋遭了不少罪。 一开始,他们走过的地方有两条长长的痕迹,后来就变血痕了。 一直走到了远离那个巷子的一个大垃圾箱旁,黑衣男人才停了下来。 他左右胳膊向前一抡,就轻轻松松将那两个人贩子给扔到了垃圾箱里。 然后,他转身走进了热闹的街道。 黑市的夜市,充斥着大麻、性、人体器官等在A市被禁止的交易,也有卖点柠檬水、麻辣粉、关东煮赚点小钱的底层人。 跟A市不一样的世界,一样的阶级分明。 黑衣男人走进了一家典当行,他的打扮即使在黑市也会让人捏把汗。 蒙脸且戴帽子,连眼睛都没法让人看清楚的人,或者是已经犯罪的危险分子,或者是准备犯罪的危险分子。 典当行保镖的手都放在了腰间的枪上,准备在必要时间就拔出来,将面前的人给打成筛子。 黑衣男人发现了保镖的动作,但他毫不在意。 “这些东西,给个价吧。” 他将手中的两个翡翠戒指和两块表丢在了柜台上,用低沉嘶哑的声音说。 来卖货的啊! 保镖松了口气,但放在枪上的手并没有拿开。 来卖货的亡命徒也是不少的,不过,这里是黑市,没有人在意这些人是干嘛的,货又是从哪里来的,只要他们不闹事就行。 经过仔细的检查后,两个前台人员给出了价格: “一万元。” 典当行就这德行,哪怕是刚做的特级貂皮大衣,到了这里的前台的口中,也会变成虫吃鼠咬、光板没毛的破皮烂袄一件。 黑衣男人虽然不是很懂手表和翡翠,但是,嵌在手表上的大钻石他是认识的。 他一把抓起东西就要走。 “哎,先生!” “别走啊,再商量商量。” 两个前台急了,直着嗓子喊。 黑衣男人回头,低沉嘶哑的嗓音再次响起: “加多少?” 一个前台伸出一根手指: “再加一万。” 黑衣男人摇了摇头。 两个前台对视一眼,一脸的肉疼表情: “再加一万!” 黑衣男人:成交!要现金! 带着赚来的钱,黑衣男人找到了一家房屋中介,租了一间房。 这里虽然小,但是很干净,窗户糊得严严实实,外面根本看不到里面。 这里以前是住过一个杀手,还是一个跟他一样的逃犯? 陈森摘下口罩和帽子,长长舒了口气。 闷死他了! 他去狭窄的卫生间里洗个澡,擦干头发躺在了床上。 亲爱的小榆,我的好兄弟仲文,对不起,我不能跟你们相认。 我是一个通缉犯,而你们有着美好的未来,不能被我拖累了。 属于我的新生活,要开始了。 小榆、爸爸、仲文仲武、朴朴小朋友,你们也要好好的。 不管有多久,我都会等待着我们的重逢。 李夏的别墅,开满曼殊沙华的花园里。 季辰南摘下一朵花,捏在手心里,挤出了红色的汁液。 一头卷发的安娜嫌弃地看着他: “季少,您这是在干什么?” “闲得慌的话有很多事可以做啊,比如去刷刷马桶洗洗浴室什么的。” 季辰南看着她的眼神也是非常嫌弃的: “你也算是趟过男人河的女人了,连一个男人究竟是闲得发慌还是烦躁得慌也分不清啊。” “难怪无论在哪儿也上位不了。” 他这话是真毒,字字句句都在戳安娜的要害。 但像安娜这种成熟的,经历过社会毒打的女人怎么会被一个小屁孩的几句话伤到,她微微一笑,风情万种。 “上位不了有什么关系呢?我亲爱的李博士给我别墅住,供我吃山珍海味,生病时会陪我看医生。” “我生气会哄我开心,高兴时也会跟我一起高兴。” “陪伴和情绪价值都有了,跟当李太太的唯一区别就是不能跟他睡一起。” “十全十美,只差一美。” “反观季少爷呢,十全十美,没有一美,哈哈哈哈哈!” “你管人叫老婆,人看见你就只有一个反应,那就是拿刀砍死你哈哈哈哈哈!” 季辰南怒了: “李!夏!” “你T妈是什么都对这个女人说是吗?” 端着一碟巧克力慕斯进来的黑长直女孩不满意了: “什么叫都对她说啊?” “我们也知道的,好不好?” 季辰南仰天长啸: “啊——!” 第一百三十一章 小野人的父母 李博士摊手: “这有什么的?” “咱们都是一家人,有什么不能说的?” 季辰南:你可以去死吗? 李夏:那必须不能! 安娜:相爱相杀的日常又要开始了吗? 黑长直女孩:爱看,就这么一直演下去,演一千集一万集我都追。 李夏欣慰地拍拍季辰南的肩膀: “自从季少来了以后,我这里的气氛好太多了。” “剑拔弩张的场面消失了,我的速效救心丸也派不上用场了。” “这恐怕是你做出的唯一的贡献了。” 季辰南都懒得跟他怼来怼去的了,反正赢不了: “去!死!” 他懒洋洋地说。 染着蓝头发的中年女子进来: “有一对夫妇说要见季少。” “他们说,那个野孩子可能是他们走失的儿子。” 季辰南立马弹了起来: “让他们进来。” 李夏觉得不可思议: “这还真让你找着了?” 季辰南不屑地“哼”了一声,权当回答了这个愚蠢的问题。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他季辰南再怎么着,我不至于沦落到连两个人都找不到的地步。 蓝头发中年女子将人带了进来,是一对看起来不大像夫妻的人。 男的二十多岁,西装革履,一副精英模样,女的比他老很多,至少三十岁,一脸愁苦的表情。 看到季辰南,男的明显一怔: “季辰南,季大少爷?” 没想到,还能被人认出来。 季辰南淡淡一笑: “很遗憾我不是。” “我只是季明城的私生子。” “但是,你们也可以叫我季少。” 以季明城在A市的作风,这里哪怕是有十个跟季辰南长着一模一样的脸的人,自称是他的私生子,也不会有人觉得离谱。 男人了然地点点头: “季少,我叫于傲,这位是我的孩子妈,周红。” 季辰南:坐下来说吧。 于傲坐了下来,并将拘谨地站在那里的周红拉了过来,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 “坐下!” 周红被他看得更加无地自容,她坐了下来,低下头使劲用指甲掐自己的手指,不让别人看到她脸上那羞愤到要爆炸的表情。 旁观的李夏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他也算是“万花丛中过”的人,一看到这对组合,大约就猜到了他们的故事。 上城区的少爷,贫民窟的少女,因为某种机缘相遇,有了一段故事,并有了一个孩子。 后来,少爷按照家人的安排跟别人结婚,少女独自抚养或者将孩子送人,然后,孩子丢了。 至于那孩子是怎么被倭猩猩捡去当儿子抚养的,这点他想不大明白,但这无关紧要。 丁傲拿出了几张照片,双手送到了季辰南面前: “季少您看,这是我儿子丁陌一岁之前的照片。” “看起来跟您的手下在哀山拍的小野人是不是一模一样?” 季辰南仔细比对,然后交给李夏: “你觉得呢?” 李夏一下子就笑了: “单眼皮、塌鼻子、向前凸的嘴、超高的发际线,年纪轻轻看起来就跟秃了一样。” “这特征过于明显了!” “一看就是同一个孩子,而这孩子一看就是丁先生您亲生的。” 他的话中夹枪带棒,丁傲怎么可能听不出来。 他阴沉地看了李夏一眼,但碍于季明城的私生子在这里,不敢发作。 “季少,不知道您打算怎么做?” “我们都会配合的,只要能找回孩子。” 安娜突然插嘴: “丁先生是不是失去了生育能力?” 丁傲如同被人一刀扎在了心上,哆嗦了一下,“呼”地站了起来。 他也顾不得季明城的私生子在不在这里了,大声斥责安娜: “这位女士,你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说这种话?” “你有证据吗?” “没证据我可要告你诽谤了!” 安娜才不会怕他,妩媚一笑: “我需要证据吗?” “简单推理一下就是了。” “一个养尊处优的少爷,时隔多年突然良心发现,要寻找他失踪的儿子。” “这儿子的妈妈还不是他老婆,而是他看不上的前前前前前女友。” “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他早就丧失了生育能力,除了这个孩子,他这辈子都不会有孩子了。” 周红凄然一笑: “原来是这样!” “我抱着一丝侥幸去找你,说咱们的儿子有线索了,你竟然很热情地说要帮忙。” “再想想小陌在我身边的那会儿,我营养不良没有奶,又买不起奶粉,找到你公司想让你给我点钱,你就让保安将我暴打一顿扔了出去。” “那一次,我足足在床上躺了二十天才缓过来。” “还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你是良心发现了,没想到啊,只不过是因为丧失生育能力了。” “如果小陌找回来,你是不是又要让他认祖归宗了?” 太阳底下真是没有新鲜事! 李夏跟安娜交换了个无语的眼神。 丁傲唯一破防的点可能就是失去生育能力,至于周红对他的指控,他根本不觉得有什么。 “如果能找回,当然要让他认祖归宗。” “跟着你能有好日子过吗?” “你还是在超市做炸薯饼的工作吗?赚那点钱,恐怕养自己都困难吧?” 面对着一群衣冠楚楚,一看就养尊处优的人,周红为自己的贫穷和落魄而羞愤到脸快燃烧起来了,但她并不打算就这样放弃。 “他那么小的时候,我都带着他过来了。” “现在他长大了,更好养活了。” “我们娘儿俩就算吃糠咽菜也能活,不需要你的假慈悲。” 丁傲:那么激动干嘛?我又没对你慈悲。 这是对待一个跟自己有过一段感情,并生了一个孩子的女人该有的态度吗? 季辰南看着这个人,恍惚看到了过去的自己。 难怪白榆老说他爹味儿十足,高高在上让人生厌。 看起来,她没有冤枉他! 见鬼! 想这些干嘛? 都过去了! 他将脑中的乱七八糟的想法给挥了出去: “两位好像还没有明白现在的状况,这就开始争夺抚养权了?” “问题是,那孩子能不能回到A市,还是个未知数。” 第一百三十二章 废土柳下惠 丁傲:季少,虽然我们家比不了季氏,但是也有些家产,只要能找回小陌,我原意把一半拿出来当酬金。 李夏完全看这个男人不顺眼,冷笑道: “季少,他这是把你当劫匪了。” “他愿意拿出一半家产,赎回被你掳走的他从来没有在乎过,现在不得不在乎的儿子。” 丁傲简直要被这个一而再再而三地找茬的男人气死了。 此人看起来跟季少很熟,应该是季少的朋友,不能得罪的太厉害,但如果不怼一下,实在是憋屈。 丁傲:这位先生,我没有这么想过,请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李夏大笑: “哈哈哈!” “君子?” “好好好,好得不得了。” 季辰南:博士,你能不打岔吗?浪费时间简直是! 李夏举手,毫无诚意地道歉: “对不起。” 季辰南:是这样的,两位,你们的儿子小陌是我们去哀山时碰到的。他脱离人群太久,不会人类的语言,我们本来想带他回来,但完全没办法交流。 周红捂住嘴,无声地哭了起来。 她可怜的孩子,该遭了多大的罪啊。 丁傲有些烦躁,瞪了周红一眼: “哭哭哭,就知道哭。” “你要是看好孩子,还能有今天?” 周红抽泣着: “你没资格说我!” “但凡你给我一点奶粉钱,我就不用忙着打工,让邻居帮忙照看小陌了。” “谁知道跟我当了半年邻居的人会是人贩子啊……” “那个天杀的,为什么要把我孩子给扔到哀山去?” “那么远,他图什么?” 是,那么远,人贩子到底图什么? 季辰南和李夏也想不明白这件事。 但现在也不是想这件事的时候。 季辰南:两位真是一言不合就吵起来啊!那为了节省时间,我就直截了当地说了。 你们的孩子虽然脱离人群,不懂人类的语言,但毕竟血缘是有神奇的力量的。 如果你们想要找回孩子,就跟我们的拾荒小队一起出发去哀山吧。 李夏做了个夸张的拥抱姿势: “用爱的力量感化生活在大山的小野人,让他回归人类社会。” 周红赶紧点头: “好,我跟你们去。” “只是,我没有异能,希望你们别嫌弃我。” “如果遇到紧急状况,你们尽管自己跑,别管我,我不会拖你们后腿的。” 李夏由衷赞叹: “女侠!” 然后,他和季辰南一起看向了丁傲。 锦衣华服的公子哥突然间就不淡定了: “我……” “既然孩子妈去了,我就不去了吧。” “那孩子都没见过我,估计我去了也是白搭。” “而且,我也没有异能,去了也是拖你们后腿。” 李夏皮笑肉不笑地说: “丁公子说得句句在理。” “但是怎么办?我听着就是不爽!” “你孩子的母亲也不会异能,她要以身涉险去救你们的孩子。” “假设她能成功救回吧,然后,她得到的结局就是你从她手里夺走孩子。” “什么便宜都让你占了,什么亏都让她吃了。” “这,合理吗?” 安娜:博士,这种事太多了!这个城市的土壤这么贫瘠,什么都长不好,就是长渣男,跟那雨后春笋一样,一茬一茬冒,怎么割都割不完。 丁傲一下子站了起来: “虽然你是季少的朋友,但也不能乱来吧?” “季少,请您管管,我,我不想死!” 季辰南瞪了李夏和安娜一眼: “别吓唬人好不好?” “割什么割?” “你们当自己是罗宾汉啊?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李夏:那倒不会!我们是斯文人!不会动粗! 丁傲刚刚松了一口气,就听李夏补充道, “但——是,既然这么不合理的事让我遇到了,我也不会坐视不管。” “丁先生,你可以选择不去哀山。” “等小孩子救回来,我会把他跟他的妈妈接过来跟我们一起住。” “而且,为了让孩子妈妈有个名分,我会跟她领结婚证,然后给孩子改成我的姓。” “也就是说,你的前前前前女友和你的娃,我都接手啦!” 丁傲突然反应了过来: “听说季氏养着一个科学怪人,姓李,单名一个夏字。” “他跟曹丞相有一样的爱好,那就是,收集人妻……” 梳马尾辫的双胞胎刚好进来,听到丁傲的话,一起出手,狠狠扇了他的脸。 “啪!啪!” 丁傲的左右脸各挨了一下。 双胞胎异口同声: “少放屁!” “我们博士不是那么龌龊的人。” 丁傲难以置信: “所以,你真的是李博士?” “我终于见到活的了。” “你不知道,虽然很多人都鄙视你的品味,但他们都想活成你的样子。” 双胞胎:色痞们都做梦去吧!梦里什么都有!我们博士是真正的好男人,废土柳下惠。 这个世界,真的有柳下惠? 周红抬起头,惊讶地打量着李夏。 他可真好看! 比她在电影电视里看到过的所有男明星都好看! 这么好看的人,竟然是博士。 那得读过多少本书啊? 他的脑子里,一定装满了知识,所以才让他显得气质卓越,即使坐在季氏的少爷身旁,也丝毫不逊色。 李夏对上周红的视线,周红急忙低头,脸一下子红了。 丁傲:你干嘛?你不会真的想嫁给他,让小陌给他当儿子吧? 李夏:为什么不?我不光会出奶粉钱,还会让她们母子住这里,顿顿有肉吃,月月买新衣服。 丁傲:红红不是那么肤浅的人,不然这些年她早嫁人了…… 周红:我就是! 她看着丁傲的眼睛,这一次,再没有了任何的羞赧和留恋。 十年了! 从他们认识到现在,过去了十年了。 周红觉得直到今天,她才算真正放下了。 当初,即使他让保镖毒打她,把她丢出他的公司,她还是会抱有一丝的幻想,觉得他是做给他父母看的,但心底的某个地方,还是留给她的。总有一天,他回再次来到贫民窟,牵起她的手,告诉她他爱她,一如他们年少时那样。 现在想想,过去的自己是多么愚蠢啊! 恋爱脑简直害死人! 第一百三十三章 感谢不娶之恩 丁傲震惊的表情变成了深深的厌恶: “好好好,!” “我还以为你跟那些爱慕虚荣的女人不一样呢。” “是我瞎了!” “周红,我瞧不起你!” 周红冷笑: “你瞧得起我,我能得到什么好处?” “你瞧不起我,我又能损失什么呢?” 李夏“啪啪啪”地鼓掌: “丫头,你这么想就对了!” “但是丁先生,这事也不是没有转圜的余地。” “只要你跟我们一起去哀山找你儿子,你们的事我就不插手了,你看怎么样?” 丁傲恶狠狠地瞪着周红: “我怕你说了不算。” “某人恐怕已经做起了嫁给有钱人,住别墅吃山珍海味的春秋大梦了。” 周红淡淡一笑: “那你错了!” “我同意李先生的做法。” “作为亲生父亲,你从来没有为小陌做过什么。” “这次你要是去找他,那你我以前的恩怨一笔勾销。” “如果孩子找不回来,那也是你我的命。” “如果找回来了,就按照你说的,让他认祖归宗。” 安娜看了眼周红。 这个看起来被生活压垮了的女子真不错,头脑清醒、有主见。她没有将李夏这个陌生人要娶她为妻的话当真,也没打算放过渣男丁傲。 只是可惜,她为她年轻时的错误付出了太大的代价。 李夏:行,那就这么着! 第二天一早,季辰南、李夏带着人到了城门口,周红已经按照约定在那里等了。 她还是穿着昨天来时的衣服,没有防护服。 还好,李夏想到这一点了,送了她一套。 她感激地朝李夏鞠了个躬,然后将防护服套上了。 几乎是在同时,丁傲也来了。 他穿着最新款的防护服,身边还跟着几个人。 一个华服的老太太,一看就是他母亲。 另一个年纪轻点的美女,自然是他老婆了。 李夏嗤笑: “早上去晚上就回的拾荒,还要妈妈和老婆来送行啊?” 老太太不乐意了: “你这个年轻人怎么说话呢?” “他去的那是荒原上的哀山,很危险的。” 李夏立马接话: “说不定人就没了,是吧?” “所以要来见最后一面。” 老太太怒了: “你这个……” 年轻女人拉她胳膊: “妈,别跟这些不知道打哪儿来的人吵,有失身份。” 老太太对儿媳怒目而视: “你这是教训上我了?” 年轻女人讨好地笑: “妈,我哪儿敢啊。” 丁傲气呼呼地说: “行了,你们都回去吧!” “说了让你们别来,非要来。” “让人看笑话!” 老太太毒蛇般的眼睛迅速将周围人的脸扫视了一圈: “我看谁敢看笑话?” 周红脸上的肌肉跳了一下。 天! 她真想穿越过去,打死当年的自己。 怎么敢跟这样的家庭出来的男孩谈恋爱的? 真的是无知者无畏啊! 戴着口罩,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季辰南一挥手: “出发!” 众人跟着他,急急忙忙往城外走。 一路上,丁傲看到周红对她不理不睬,自己倒是憋不住了。 他走上前去: “你看到我妈了吧?” “知道我当年为什么不肯娶你了吧?” “我是为你好。” “刘妍跟我家门当户对,我妈还能稍微收敛点。” “你要是进了我家门,不出几年,肯定被她折磨得没人形了。” 周红觉得自己听到了天大的笑话: “那我是不是还该谢谢你的不娶之恩啊?” 走在前面的李夏唯恐天下不乱: “岂止啊!” “红红你该给丁少爷磕一个。” 周红配合地单膝弯曲了一下: “给丁少爷磕一个!” “多谢丁少爷的始乱终弃,让我逃脱了被婆婆折磨得没有人形的命运。” 李夏哈哈大笑: “啊,男人!” “这也叫男人!” “好意思说这种话?” “自己的老婆被自己老妈折磨,一点都不作为,还好意思在光天化日之下当着这么多人大声嚷嚷出来。” “很光彩吗?” 丁傲被噎得说不出话来,他充满仇恨的目光瞥了眼走在他前面的李夏的后脑勺。 这要是在A市,他绝对会雇凶杀人,弄死这个多嘴多舌的家伙。 只可惜,这里是荒原。 不对,荒原又怎么了? 他可以自己动手啊! 这样的想法刚从脑海中闪过,丁傲的脚踝就被什么东西给咬住了。 “嗷——!” 他惨叫一声,使劲甩着腿,也没法将那东西给甩掉。 低头仔细一看,“咬”住他的不是动物,而是一片骆驼刺。 丁傲讪讪地将那东西从脚踝上扒下来,狠狠扔到了一边。 见鬼! 刚刚怎么救没有看到呢? 丢脸死了! 而后,他从家里人给他备好的背包里拿出了消毒水,给那小小的伤口消了下毒,又贴了个创可贴。 李夏翻白眼: “创可贴是止血的,你有流血吗?” “这么热的天捂着,也不怕把肉都给捂臭了。” 丁傲:李先生,你管好你自己和你的人就行,别干涉我。 李夏:呵,嘴挺硬啊!没关系,荒原会惩罚每一个嘴硬的人。 终于到达哀山入口,所有人的状态看起来还可以,只有丁傲已经气喘吁吁了。 这一次,连季辰南都忍不住调侃: “丁少,你有点虚啊!” 丁傲讪笑: “平时比较忙,没时间健身。” 他虽然脸上笑着,心里没少骂李夏和这位季少爷,当然,还有他那想抱孙子想疯了的妈,以及铁了心不给他孩子的周红。 如果没有他们,他何必来这里,何必这么狼狈呢? 季辰南怎么会看不出他笑容下掩藏的情绪,他决定也戏耍这没本事的窝囊废一下。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体味一下李夏的乐趣也不错。 想什么来什么,一只变异了的巨大的林蛙突然窜到了丁傲的身上,张开血盆大口,将丁傲的脑袋整个给吞了。 季辰南一脚将林蛙给踹飞: “畜生!” “是不是饿傻了?” “这是食物吗你就吃。” 丁傲重见天光,满头满脸都是林蛙嘴里的粘液,恶心得干呕了几声,终于忍不住,跑到路边大吐特吐了起来。 李夏示意季辰南: “给他点厉害瞧瞧!” “不然这小子不服咱们。” 第一百三十四章 人猿泰山童年版 季辰南:这小子动了杀心,确实需要给他点教训了,不然他还以为咱们是什么杂牌军,可以任由他撒野! 李夏:交给你了! 又一只巨大的林蛙蹦了过来,它的目标似乎还是蹲在路边哇哇吐的丁傲。 这也真是奇了怪了,这小子是散发出什么奇怪的味道还是长得与众不同啊,怎么那么招林蛙? 丁傲吐干净了胃里的东西,正要站起来,就看到那只浑身都是绿色,只有嘴巴血红血红的丑东西朝他冲了过来。 他吓得哆嗦了一下,一个没站稳,摔倒在了自己刚刚吐的东西里。 “救命啊!” 丁傲惨叫。 他躺在那里抽搐着、颤抖着。 天呐,这么怂的吗? 季辰南和李夏对视一下,发现憋笑的不止自己一个人。 周红虽然也很害怕,但比丁傲好多了。 她觉得那只不过是一只青蛙而已,即使再大,攻击力应该也不会太强。 而且,她相信李夏博士身边的这群人。 看着丁傲的窝囊样,周红再一次想想扇死年少时的自己。 她从路上捡了一根树枝,狠狠抡了过去,将那只丑陋的东西打得倒退了几米。 “红红!” “红红救我!” 丁傲挣扎着过来,抱住了周红的腿。 周红嫌弃地想要踢开他,无奈对方就跟狗皮膏药一样,死死贴着,怎么都甩不掉。 林蛙被击打了一下,消停了几秒钟,而后再次发动攻击。 它的后腿在地上狠狠一蹬,像一只出膛的炮弹一样,向着趴在地上的丁傲冲了过来。 “你干嘛啊?” “咬她呀!” “别咬我!” 丁傲使出浑身的力气,将周红当挡箭牌,狠狠向那只丑东西。 周红猝不及防,向前倒去。 李夏眼疾手快,一把捞住了她,将她带到了一边。 巨型林蛙张开大嘴,直取丁傲的脑袋。 “救命啊!妈妈!” 丁傲绝望地哭泣着,有臭烘烘的液体自他的两腿之间流到了地上。 靠! 这就是传说中的吓尿了啊? 他算是开了眼了! 季辰南憋着笑,一个炸雷轰了过去。 “轰隆!” 那丑陋的东西立刻被炸得血肉横飞。 蹲在地上的丁傲的脸上、身上满是肉块和鲜血,他发出惨绝人寰的叫声,跟没头的苍蝇一样四处乱跑。 向左边跑几步,又向右边跑几步,来来回回忙得要死,活动范围也不过是在几米之内。 季辰南忍着恶心拍了一下他的脑袋: “好了,危险解除了,镇定点!” 丁傲死死盯着季辰南,冲着他大吼大叫,跟一只抓狂的类人猿一样。 众人急着赶路,而丁傲又一直平静不下来,季辰南想了个办法,用一根绳子捆住他的双手,拖着他往前走。 丁傲目光呆滞,傻子一样张大嘴巴,口水流下来了也浑然不觉,两腿机械地往前走着。 每当他要停下来的时候,季辰南就使劲拽一下,他被拽得踉踉跄跄的。 李夏看着周红: “你是不是心疼了?” 周红摇摇头: “我心疼我自己。” “以前未婚先孕又被抛弃,重逢后又被他当了人肉盾牌。” “多亏了你,不然我怕是也要被那丑东西给一口吞了。” “虽然死不了,但是怪恶心的。” 李夏笑笑: “小事,不足挂齿!” “不要为自己的过去感到羞耻,谁年轻的时候没有爱过那么几个人渣呢?” “更何况当初他跟在你在一起的时候,肯定不是现在的样子。” “能让一个少女没有名分就为他生孩子,被他打得半死还为他开脱,这么多年为他守身如玉的人,很不凡的吧?” 周红摇摇头: “他没那么厉害,纯粹是我自己没什么阅历,被迷惑了而已。” “过去的事真的不想回忆了!” “一不小心想起还算美好的片段,再看看他现在的样子,对比惨烈得让我怀疑人生。” “不如我们来聊聊您吧,我敢肯定,您就没爱过人渣。” 李夏:对啊,我不爱男人,不爱女人,不爱神。像我这样的变态世上少有,不用跟我比的。 周红:你不爱女人,可是你收留了那么多的女人。 “收留?” “你为什么觉得是收留,而不是我天生放荡,就喜欢人妻呢?” 李夏笑嘻嘻地问。 周红:那两个双胞胎不是已经替你辟谣了吗?为什么还要把自己说的那么的不堪呢? 李夏:怕你爱上我呗。 周红无奈地笑了: “好了好了,我不问了。” “咱们才刚认识,就问你这些很私人的话题,确实很冒犯。” “不好意思啊!” 李夏倒是被她说尴尬了: “对不起啊,我不是针对你。” “我很难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总觉得很怪异,不知道你懂不懂这种感觉呢?” 在一旁不小心听了一耳朵的季辰南简直要对此人的撒谎能力刮目相看了,真的是面不改色心不跳啊。 就他李博士还没法说出心里的想法? 跟熟悉的人在一起的时候,他心里的想法根本恨不得时时刻刻挂在嘴上的好不好? 周红很动容: “我懂了,就是很别扭的人呗。” “真巧,我也是。” “心里有惊涛骇浪,说出来都是云淡风轻的。” “那咱们从现在开始就不要再聊了,没必要。” 李夏叹气: “语言有时候是很苍白无力的,我是这么觉得。” 周红:谁说不是呢。 季辰南嘴角抽搐了几下。 李渣渣这是又撩到人了? 一群人在哀山转悠了好几个小时,就在他们以为今天会一无所获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个嗷嗷叫的声音。 然后,众人看到一个赤着上身,穿着草编裙子的男孩一路抓着树上垂下的藤蔓朝着他们荡过来。 这是,人猿泰山童年版啊? 周红一看到那小野人,一下子哭了出来: “小陌,我的孩子!” 她发疯一样朝小野人的方向跑过去。 李夏要拉住她,被她挣脱了。 “快保护她一下!” 李夏有些着急地对季辰南说。 季辰南冷笑: “关心则乱啊李博士!” “你自己看看,她需要我保护吗?” 只见小野人跳到了周红的面前,好奇地打量着她。 “宝宝,宝宝!” 周红哭着向他伸出手。 第一百三十五章 妈妈 小野人脸上露出疑惑的神色,但还是伸出手,跟周红的手相握。 “小陌!” 周红一把搂住小野人,发出凄厉的哭声, “我的孩子!” “是妈妈对不起你!” “是妈妈没有看好你!” 她腿一软,跪在了地上。 小野人也随着她的动作跪了下来,眨巴着眼睛,不知所措。 但他也没有抗拒的意思。 周红的手爱惜地抚摸着小野人的脑袋,小野人有样学样,也用自己瘦瘦的小手摸着周红的脑袋。 季辰南得意地冲李夏挑眉: “看到了吧?” “这就是血缘的力量,比你那高档巧克力有用多了。” 李夏悻悻地说: “行了行了,不要给一个从未得到过血亲的爱的人显摆了。” 季辰南:你不是都拿我爹当你爹了吗?这还叫没得到过血亲的爱? 李夏怒而踹他: “那能一样吗?” “我再拿他当亲爹,也没法改变自己的基因啊!” 周红拿出带在身上的巧克力,剥开了包装纸,递到了小野人的嘴边: “李博士说你喜欢吃巧克力是不是?” “妈妈昨天预支了半个月工资,给你买了很多。” “来,尝尝。” 小野人张开嘴,咬了一口,胡乱嚼了两下,就咽了下去,而后又张嘴来咬。 一块巧克力两口就给他吃光了,咬第二口的时候甚至咬到了周红的手。 感觉到自己做了错事,小野人有些担忧地看着周红。 周红的脸上是慈爱的笑容: “没事,妈妈知道你不是故意的。” “你在担心妈妈是不是?” “好孩子,你真是一个好孩子!” 季辰南小声跟李夏吐槽: “以这个小野人的社会化程度,他恐怕不是在担心妈妈,而是在担心妈妈揍他。” 李夏:不然怎么说这个世界上妈妈最伟大呢?哦哦,当然不包括我那个只管生,不管养的妈妈。 被林蛙和季辰南的炸雷吓得目光涣散、浑浑噩噩的丁傲,慢吞吞走过去,伸出手想摸摸小野人的脑袋: “小陌!” “我的孩子!” 小野人一下子眉毛倒竖,“啪”地一巴掌打在了丁傲的手背上,还冲他龇牙,嘴里发出野兽一样的声音。 丁傲一点也不生气,乐得不行: “嘿嘿,我有儿子了!” “我丁家有后了!” “这一趟没白来!” 李夏看着时间不早了,对周红说: “问问他愿不愿跟你回去吧。” “如果不行的话,咱们过两天再来。” “不急,慢慢相处,等到熟悉起来了,再做尝试。” 周红拉着小野人的手: “跟妈妈回去,回家去,好不好?” “家里还有很多的巧克力,妈妈每天给你吃一大块,好不好?” “这些年,妈妈给你买了很多的玩具。” “小汽车、挖掘机、小飞机,什么都有。” “回去以后妈妈陪你玩好不好?” 小野人傻乎乎地看着周红,显然不明白她在说什么,但他还是乖乖地让周红牵着他的手,跟她走了。 眼看前面就是哀山的出口了,李夏还是难以置信: “就这么简单?” “不用把他绑起来,再跟追来的他的倭猩猩义父打一架?” “撕个天昏地暗,至少损失一半以上的人,然后才能带着他回A市?” 季辰南:李博士,你越来越暴力了。我劝你克制!你好歹是个博士,怎么就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的是不用武力就能解决事情的方法呢? 李夏:比如,下“离魂水”? 季辰南:死一边去! 李夏放肆大笑。 该说不说,怼昔日的“太子”的感觉可太爽了! 但是这话不能跟季辰南说,不然他又会觉得他这么做纯粹是嫉妒心作祟,为的就是报他们“共同的父亲”季明城当初不像宠季辰南一样宠他。 丁傲一路都屁颠屁颠跟在周红和小野人身后,时不时插嘴说几句。 因为他在这个儿子的成长过程中实在没起什么作用,硬掰的一些言论听起来离谱又荒唐,所以没少遭受周红的白眼。 周红:你喝了三个月奶粉,妈妈就没钱买了,但是你太小了,吃不下辅食,妈妈用水泡了馒头喂给你,你就用舌头顶出来,小脸上的表情可痛苦了…… 丁傲:对对对,这一点随我,我也不爱吃馒头,尤其是泡囊了的馒头。真的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哈哈哈哈! 周红剜了他一眼,继续跟儿子聊天, “后来妈妈就去帮饲养场管理羊,虽然活很累,工资又不高,但是老板允许我每天晚上下班前带走一斤鲜奶。” “那一斤鲜羊奶成了你的救命口粮,你一口气就能喝掉一半……” 丁傲似乎想要表达自己跟周红曾经是神仙眷侣,给孩子一个“你是爱情的结晶”,而不是“你是所谓的爱情造的孽”的印象: “你妈妈也喜欢喝奶,不过,不是羊奶是牛奶。” “我追她那会儿,每天早上都跑到她家门口,把牛奶和刚出锅的包子挂在门把手上。” “就这么送了一个星期,我们就在一起了。” “儿子,老爸厉害吧?” “记着,追女朋友就要这么追。” “虽然我跟你妈妈因为现实原因最后还是分开了,但我们曾经也是彼此深深相爱过的。” “你是在爱的祝福中出生的幸福的孩子。” 周红转过身等他,并做了一个呕吐的动作。 小野人有样学样,伸出舌头,冲着丁傲“yue——!” 李夏小声对季辰南说: “你不觉得这个人过于聒噪了吗?” 季辰南:有点。 李夏看了眼他们走的这条小路旁边的深渊, “那你还在等什么?” 季辰南:好! 他正要动手,突然反应了过来, “李博士,你这是在教唆杀人。”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你为什么不自己动手?” 李夏:我T妈但凡觉醒了超能力,还需要教唆你? 季辰南:需要我帮忙还这个态度,你觉得你是谁? 丁傲突然回过头来,他似乎还沉浸在做他儿子的英雄的美梦中,所以一脸不设防的笑容: “季少,什么教唆杀人啊?” “李博士要教唆您杀谁啊?” 季辰南天天说李夏的精神状态有问题,其实他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看到丁傲这过于阳光的笑容,突然觉得心情糟透了。 第一百三十六章 隐藏款的BOSS 季辰南一脸阴沉地看着丁傲: “你!” 丁傲一时没反应过来: “什么?” 季辰南一脚踹了过去,丁傲就跟一片枯叶一样,轻飘飘飞出去,跌下了悬崖。 “啊——!” 他的惨叫由大到小,迅速消散在了空气里。 周红吓得浑身颤抖,她一把抱住小野人: “别杀我们!” “季少!” 而后,她突然反应了过来,一把推开小野人, “跑!” “快跑!” “回到丛林中去!” 小野人当然不知道她在说什么,还在盯着她的脸傻笑。 周红快要疯了, “滚!” “你快滚啊!” 说着还要上手去打小野人。 而小野人的下意识地反应竟然不是跑,而是可怜巴巴双手抱头。 周红的手终究没舍得落下去,她看着季辰南,泪如雨下, “我不知道季少到底在谋划什么。” “但我知道你们不会那么好心地帮我找孩子。” “这次跟你们出来,我做好了必死的准备。” “只是,在我死之前,我看到了我的儿子,我已经满足了。” “求你们,要杀就杀我吧。” “放过这个孩子,你们也看到了,他什么都不懂。” 李夏叹气: “真是母爱如山啊!” “别激动!” “你想想我们有什么必要把你跟你那人渣前夫骗到深山老林里杀了?” “没价值时不时?” “我们真的只是顺手做一把慈善而已!” “把你前夫踢下去纯粹是因为这对你们是一件好事,不然你还真的要把孩子给他养?” 周红抱住小野人,绝望地说: “可你们杀了他,我跟这孩子也活不下去呀。” “他妈妈不会放过我们的。” 李夏:这不简单?住我家里,成为我后宫的一份子呗!我不介意餐桌上多两双筷子!而且,我跟你保证,我不会碰你,也不会折磨你孩子。 周红苦苦一笑: “所以,你到底图什么?” 李夏:我救了那么多别人的老婆、情人、小三小四,你说我图什么?哈哈,我都不知道我自己图什么,就是,快乐呗! 季辰南:嗯,你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转世。 他俩一唱一和,演得越好,周红越不相信。 在丁傲掉下去的瞬间,她对李夏的那一点点崇拜也消失了。 她自己没读过多少书,所以对这种高学历的人有一种天然的仰视,再加上那个别墅里的女孩子看起来都很崇拜李夏,她也被感染了。 但是现在,她清楚地知道,对方跟瞬间弄死一个人的季辰南是一伙的。 而且,季辰南看起来很听他的话的样子。 不简单啊,一个隐藏款的BOSS。 而自己,没钱没势,手无缚鸡之力,现在还有了她的孩子,她的软肋,就这么卷入这些人的生活中。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还能怎么着呢? 走一步是一步吧! “那就多谢李博士收留我们母子了!” 李夏潇洒挥手: “不值一提!” “走!” “咱们回家!” 周红牵着小野人的手,离开了哀山。 走出去老远,小野人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回头看了那连绵起伏的山脉一眼,似乎有些不舍。 但他更不舍的,是牵着他的那温暖的手。 那是妈妈的手。 “妈妈!” 小野人无师自通地叫了一声。 周红再次泪崩,抱着他在他的额头一阵狂亲, “宝宝,你认得妈妈的,是不是?是不是?” 李夏感叹: “看来,所有能发出声音的物种不用人教,都会叫“妈妈”!” 季辰南:你不一样,你只会叫爸爸。 李夏:季辰南,你再这样,我会认为你是嫉妒我对季明城的感情的。 好像是有那么一丁点。 但是,谁会承认呢? 季辰南:我只是无聊,嘴贱,抱歉啊,我不说了。 李夏的白眼都快上天了。 周红带着孩子顺利入住李夏的别墅,她还在李夏的保镖的陪同下去自己的小屋拿了趟东西。 她自己是真没多少要拿的,倒是给小陌积攒的礼物装了一大纸箱。 “这是你一岁生日时,妈妈买给你的小海豚公仔。” “长得跟你有点像,是不是?” “妈妈有好长一段时间都抱着这个小海豚睡觉,所以它看起来有点旧。” “这是你两岁那年儿童节的时候,我看到街上的小孩都拿着小飞机玩,就给你也买了。” “别的小孩有的,我的小陌也要有。” “你别看这个玩具看着粗糙,其实特别能飞,走,咱们去花园里飞一下。” 周红拿着蓝色的小飞机,牵着小陌的手走了。 一众女子都跟了上去。 “小陌,跑慢点,小心摔倒。” “红姐,给我也飞一下。” “不知道小陌爱吃什么,晚上咱们做烤鸡好不好?” “好啊好啊,树林里别的东西不多,鸟应该很多,小陌应该是吃过烤鸟的,那跟烤鸡也差不多。” 李夏冲季辰南眨眨眼: “你说这些姐姐为什么突然都变夹子音了?” “还考虑那小野人爱吃什么,平时也没见她们这么体贴我啊。” “就算是装着体贴一下,那也是为了气她们中的另一位,我只是她们play的一环罢了。” 季辰南翻个白眼,懒得理他。 李夏这个话痨耐不住寂寞,拍了他一下,没话找话: “喂,你妹妹找到没有啊?” 季辰南懒懒地说: “不是昨天才跟你说过吗?” “没找到!” 李夏:咱们这计划已经实现一半了,再找不到要怎么办啊?我们要是不知道她在哪里,肯定会误伤她的。 季辰南叹气: “所以,再等等吧!” “行不行?” 李夏:越等越容易发生变故,你要为了一个人,让我们的计划落空吗?这听起来太不理智了!更何况,她狠狠背刺了季家。这样的人也要留吗? 季辰南:我知道,我都知道。只是,她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你懂吗?更何况,她当时被捕了,那么做,肯定有她的苦衷。就这么放弃她,我做不到。 李夏:好,那你继续找。希望在我们的另一半计划完成前,你能顺利找到。 季辰南:如果完不成呢?你要连她一起毁了吗? 李夏:只能那样了! 季辰南将手中吃了一半的梨子扔过去: “你T妈疯了!” 李夏接住梨子,咬了一口: “彼此彼此!” “你没发现自己也早就疯了吗?” 季辰南长长舒了口气,瘫倒在沙发上,没有再说话。 第一百三十七章 打上门来了 除了家主和他唯一的男性朋友是疯批,一切都很和谐的大家庭的晚饭还没结束,周红就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她的邻居打来的。 那边的声音听起来非常慌张,而且极力压低声音: “有两个贵夫人带着四五个彪形大汉来找你了。” “挨个跟周围人问你电话号码呢。” “我说不知道,但是难保其他人不说。” “有陌生号码找你,你千万别接。” “他们的样子看起来像要杀人一样。” 周红还没张口说话,那边的电话就挂掉了。 然后,一个陌生号码打了过来。 周红想了想,将手机扔进了面前的鱼池里。 很快,手机铃声就消失了。 李夏摇摇头: “太浪费了!” “好好一个手机就这么毁了。” “不过,你这当机立断的态度,我是很欣赏的。” 周红:手机都用了快五年了,扔了也就扔了。还有,谢谢你的欣赏。 李夏:我明天让人给你买个新的。 周红:谢谢。那些人这么快找上我,相信很快也会找到这里吧?博士你打算怎么做呢? 李夏看了眼季辰南: “直接让人把他们给摁了得了?” 季辰南:那明天警察局的人就会找上门来!现在的警察局长虽然还是以前那个酷吏费初,不干人事就知道虐囚犯,但他手下有个新上任的副局长,雷厉风行、铁面无私,人称“女包青天”。在她手里,很多冤案错案都被纠正了,还抓了一大批以前即使当街行凶也没人敢抓的贵族子弟。 李夏按下蠢蠢欲动的心: “行!” “那放过他们!” “只不过,他们要是真找上门了,该动手还是要动手。” “到时候你别出面。” “在别人眼里,你早就是死人了。” “诈尸是会吓到人的。” 季辰南白了他一眼: “索性让我出去吓死他们得了。” 李夏:要真能吓死,你就去吓好了。 季辰南将碗里的最后一个饺子塞到嘴里,扔下筷子走了: “行!” “我是死人!” “我躲起来,行了吧?” 众人吃完饭,还没有收拾好餐厅,就听到了门铃声。 安娜:博士,咱俩去会会那位贵夫人。 周红:我也去吧! 安娜按着她的肩膀让她坐下: “你就别操这份儿心了。” “那贵夫人来找李博士又不是因为她知道你在这里,而是因为他是今天早上跟她儿子一起出发的同伴。” 李夏:不错!红姐你责任感太强了,这样不好,会吃亏的,你要学着自私一点。 周红深深看了他一眼: “好的。” 黑长直女子:我也要去!安娜你凭什么安排你自己一个人陪夏夏去啊?我们为什么要接受你的安排?你算老几? 双胞胎姐妹:虽然话难听了点,但的确如此,我们也要去。 蓝色短发中年女子:我也去! 李夏嘟囔: “果然和平是这个家的假象,随时随地扯头花才是日常。” 门开了,丁傲妈妈和丁傲老婆没想到会看到这么多人,愣了一下。 姜还是老的辣,丁傲妈妈先稳住了阵脚,做出很礼貌的样子: “李先生是吧?” “那位一直蒙着脸的季先生也是住在这儿吧?” “昨天丁傲跟我说他要来这里见你们两位。” 李夏耸肩: “嗯哼!” 瞧这轻狂样! 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 丁傲妈妈在心里冷笑。 “我想问问李先生,我们家丁傲为什么还没有回来啊?” 李夏:不知道,在哀山他跟我们走散了。眼看着天要黑了,我们找了一会儿没找到,没办法,就只能先回来了。 丁傲老婆激动地说: “你撒谎!” “肯定是你害了丁傲。” 李夏一脸纯真地问: “我为什么要害丁傲?” “杀人无非图钱图色。” “你看看我的房子,需要图你们家的钱吗?” “至于图色,夫人,恕我冒昧,我不觉得你比得上我任何一位老婆。” 丁傲老婆一愣: “你,你有这么多老婆?” 安娜和黑长直很配合地各自挽住李夏的一条胳膊,并将脑袋靠在他肩上。 丁傲妈妈的脸一下子绿了: “无耻!” “太无耻了!” 李夏:老太太,你是道德法庭的法官吗?如果不是,请闭嘴。我们都是成年人,而且你情我愿的,没碍着谁吧? 丁傲妈妈想要跟他辩论几句,惊觉自己好像中了圈套。 她这次来,可不是为了这些破事,她是要找她的儿子的。 “李先生,是你们主动找到我儿子,说要帮我们找孙子,所以我儿子才跟你们去那要命的哀山的。” “现在,你们平安回来了,我儿子没来,我的孙子也没来,你是不是得给我个说法?” 李夏将一份合同展示给她看: “老太太你看好了,这是你儿子亲自签的合同,说了我们只是带路,能不能找回你孙子,他能不能安全,概不负责的。” “你那软蛋儿子也犹豫了,回家找你商量了,你给他施压,他才跟我们走的。” “归根结底,害你儿子没有按时回来的人是你,你别不敢认。” 丁傲妈妈怒不可遏,再也装不了优雅贵夫人了: “放屁!” “要不是你说他必须得跟着你们,否则就算找到我孙子,你也要让他改你的姓当你儿子,我会让我儿子去冒那个险吗?” “是你,分明是你处心积虑地骗走了他,又抛下他,留他一个人在那鬼地方的。” 丁傲老婆哭了起来: “对,是你害了他!” “是你让我们这个家只剩我们两个女人。” “你让我们怎么活啊?” 安娜:伯母,你儿子只是暂时没有回来,或者已经回来了但没回家,你儿媳就已经断定他死了,你不觉得这很有问题吗? 李夏默默朝她竖了个大拇指。 论挑拨离间,安娜是专业的! 丁傲妈妈一巴掌呼在了儿媳的脑袋上: “你个不下蛋的鸡,号什么丧?” “谁跟你说傲儿一定死了?” “是不是你这贱人希望他死了好改嫁?” 丁傲老婆突然发疯一样揪住了她婆婆的头发。 第一百三十八章 重返异能大队 “谁是不下蛋的鸡?” “跟你说了多少遍了,生不了孩子是你儿子的问题,你个老不死的还叫我不下蛋的鸡。” “我忍了你这么多年了,就是因为我爱丁傲。” “现在他都死了,我还有什么必要继续忍你?” 几个保镖急忙上前,将丁傲老婆拉开。 她伸长腿去踢她婆婆,手里还抓着一绺从她婆婆头上拔下来的头发。 丁傲妈妈的发髻被扯散,脸上挨了一爪子,有三条明显的血痕。 她气得浑身发抖: “反了!” “反了!” “媳妇儿打婆婆,这还有天理吗?” 跟在李夏身后的蓝色短发女子打了个哈欠: “老太太你命真好,没见过儿媳妇打婆婆的。” “在我们那儿,儿媳妇杀了婆婆的都多了去了。” 丁傲妈妈瞪了她一眼,指挥保镖们: “走,把她带到她家去。” “我倒要问问亲家,是怎么教育处这样失了礼教的女儿的。” 丁傲老婆一脸嘲讽的笑: “我劝你别去自讨苦吃。” “这些年在这个家过的是什么日子,我爸妈都知道。” “他们劝过我好多回了,让我离婚,他们养着我。” “是我鬼迷心窍,非要为了爱情赖在你们家讨好你,指望你有朝一日把我当作自家人。” “直到丁傲死了,我也没有等来那一天。” 丁傲妈妈扑上去扇了儿媳一个耳光: “我再说一遍,我儿子没有死!” “明天我就雇人去找他!” “等他回来了,你可别又腆着脸来我家。” “到时候除非你跪下来求我,否则别想进那个门。” 丁傲老婆大笑: “哈,哈哈哈!” “老太太,别自欺欺人了。” “一个人留在哀山,死亡率基本是百分之百。” “一个人留在夜晚的哀山,那是有十条命都不够死的。” “更何况,他还没有觉醒异能。” 她脸上笑着,眼中的泪却跟断线的珠子一样滚落,又哭又笑,跟疯癫了一样。 丁傲妈妈又要打儿媳,冷不防却被她跳起来一脚踹在了肚子上。 老太太的脸一下子紫了,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老夫人!” “老夫人!” 几个保镖急忙过去扶她,丁傲老婆趁机逃走。 “快!” “抓住那个贱女人!” 老太太气若游丝地说。 两个保镖追了上去,丁傲老婆又踢又打又是嚎叫。 乱成一锅粥了! 李夏摇摇头,带着众女子回去。 周红就躲在门背后,看到他们进来,淡淡一笑: “看来,我眼光也没有那么差。” “不对,想起那个男人被吓尿的场景,这话我不好意思说出口。” “应该说,原来跟我眼光一样差的人还是有的。” 黑长直挽住她的胳膊: “红姐是不是觉得有点被安慰到?” 周红苦笑着摇摇头: “我只是觉得,人活着真苦。” 黑长直:以后跟我们在一起,就不苦了。 周红看着把客厅当游乐场,又翻跟斗又打滚,脸上带着恣意的笑容的小陌,终于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想那么多干嘛? 想也没用啊! 在这个世道,能够跟儿子重逢,还能一起过一段衣食无忧的平静生活,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小陌,来,咱们一起玩皮球。” 她将滚落在自己脚底下的西瓜形状的皮球捡了起来,朝小陌扔了过去, “接着!” A市的夜晚来临。 白榆在家待了一段时间,白兴业那件事的风头过去,她就上班了。 头发长长了,她觉得麻烦,又去剪短了,配着她脸上的那道疤痕,有一种奇异的美感。 曹睿带着人来门口迎接她: “哎呀,白队,美女就是美女,即使有伤疤也美得惊心动魄。” 白榆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曹队,那只喜欢当人类的妈妈,长着人类的脸的狗找到了吗?” 曹睿有些尴尬: “对不起啊白队,是我们无能。” “那畜生好像凭空消失了,再怎么找也找不到了。” “至于是什么力量在操控它,我们更是无从得知了。” 白榆笑着摇摇头: “没找到就没找到呗,没有什么对不起我的。” 曹睿:我还以为在你回来之前,我们会抓到那东西,然后交到你手上呢。没想到啊,这个队伍没有你不行。 袁元赶紧凑了上来: “是啊!” “曹队长是我们的领导,白队就是我们的主心骨,你们两人缺一不可。” 武达西和荣玉露出一副“又来了”的充满厌恶的表情。 袁元看到了,眼里闪过一丝满是仇恨的光。 曹睿:这样吧,今晚下班后,除了值班的人,其他人一起去酒吧,庆祝白队回到我们这个集体。 众人欢呼。 金魏莱面有难色: “队长,上面批给咱们的经费也不够去喝酒的……” 曹睿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哪能拿公款吃喝?” “那都是用来给大家发奖金的。” “今晚是我私人请客。” “明天继续请今天值班的人。” “咱们狂欢两天,好不好?” 这一次的欢呼声盖过了刚才,估计是那些值班人员加入进来了。 白榆只去过一次下城区那种廉价的小酒吧,还是去带喝醉了的妈妈回家的。 她对那种地方没什么好感,但是,现在这个气氛,拒绝了也不大好,等于跟大家对着干。 “好!” 她也附和。 下了班,跟陈叔和朴朴说了声,白榆就跟队里的人去了酒吧。 上城区的酒吧跟她印象里的酒吧完全不是一种地方,这里很宽敞,空气很清新,灯光柔和,人们也不是很吵闹。 一旁的舞台上,有个乐手在吹奏萨克斯,曲子的名字叫《回家》。 “哇,这地方好浪漫啊。” “曹队你是跟老婆约会的时候发现了这个好地方吗?” 有人问。 曹睿笑: “还真是。” 荣玉:那带我们来不是岂不是浪费了?我们可是山猪吃不来细糠。 曹睿无奈地笑: “小丫头,哪有这么说自己的?” “带你们来就是为了让你们平静下来的。” “咱们每天打打杀杀的,容易心浮气躁。” “时不时需要来一场心灵spa。” “至于酒,当然也可以喝,但不能喝得酩酊大醉。” “干咱们这行,要是失去了警惕心,是很危险的。” 第一百三十九章 你知道黑市佐罗吗 曹睿平时很随和,大家跟他插科打诨惯了,心里有不满就开始吐槽了。 “队长爹味儿好重!” “那当然,咱们队里就他一个人是真正当了爹的。” “好烦,来酒吧不让喝醉我还不如不来呢,我,我去……” 四个服务生端上二十瓶红心Q的时候,众人的眼睛都直了。 白榆有点不明所以: “怎么了?” “这酒不好吗?” “包装确实有点,额,鲜艳啊,这瓶子不是金色银色就是酒红色。” 武达西声音有些颤抖: “老大,你知道这酒一瓶多少钱吗?” 白榆:那必然是不知道啊。 荣玉:我以前做过酒水推销员,这一瓶最低8800元,而曹老大给我们一口气点了二十瓶。豪横啊! 白榆叹息: “太豪横了!” “感谢曹队长带我们见世面啊。” 众人欢呼了起来: “多谢曹老大!” “你就是,我!的!神!” “我再也不说您爹味儿了,你让我叫你爹也可以哈哈哈!” 曹睿拧了一下那个队员的耳朵: “别!” “我可生不了这么大块头的儿子!” “来,满上,咱们先干一杯!” “庆祝白队回归!” 欧仲文探出头: “也庆祝我在白队的带领下得到了红色能源石,升级成了SR级。” “虽然升级到SR级是件不值一提的小事,但白队的功劳不能抹杀。” “她不光能打,还是锦鲤体质,跟着她,能升级,希望各位周知。” 他话还没说完,众人就“噼里啪啦”在他脑袋上拍打了起来。 “够了!你说一百遍了!” “这一整天我一看到你,脑子里就只有三个字,“SR级”!” “还不值一提,哈哈哈,欧仲文你怎么也学会茶里茶气地说话了。” 曹睿大笑: “怪我,是我没有提咱们仲文。” “不然他也用不着又提起了,你们的耳朵也不用受罪了。” “让我来总结一下,庆祝白队回归,庆祝白队带领仲文得到了红色能源石,庆祝咱们的欧仲文升级到了SR级!” “让我们举杯吧!” 众人一起举起了手中的酒杯。 “干杯!” “干杯!” 白榆抿了口天价香槟,嗯,有点甜,不难喝。 欧仲文提醒她: “榆姐,这个度数还是挺高的。” “你悠着点,千万别喝醉了。” “不然对不起森哥。” 白榆:这前面两句白榆听着挺正常的,最后一句是什么鬼? 欧仲文:因为森哥不在你身边嘛,你跟着我们一群大男人喝得醉醺醺的,就很不成体统。 白榆:身高一米六的人能叫大男人吗?就算活到八十岁也是小男孩好吧? 荣玉:白队威武,怼得好!而且,什么叫一群大男人?你当我是死的吗欧仲文? “还有我!” “我!” “我我我!我也不是男的!” 几个女队员凑过来,将欧仲文围在中间。 欧仲文抱住自己的肩膀,假装瑟瑟发抖: “曹队长,救命啊!” 曹睿喝了口酒,一副看好戏的表情: “谁让你说话那么难听的?” “你们看看,看看,一个个说我爹味儿,其实,咱队里爹味儿最浓的人在那儿呢!” 他指了指欧仲文。 一个女队员拿出口红给欧仲文画了几根胡子: “嗯,这样就更有当爹的感觉了。” “手给我下来!” “不许擦!” 男队员们都在看好戏,嘻嘻哈哈没有一点要搭救他的意思。 欧仲文仰天长啸: “苦哇!” 白榆知道他是在耍宝逗大伙呢,但还是笑喷了。 “慢一点哦!” “不要呛着了。” 一个温柔的声音响起。 白榆转头,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林队!” 来人正是林檎,她顶着一头自然卷的发,穿着黑色紧身长裤和修身的黑色背心,身材比例好得跟超模一样。 曹睿也认识她,他对白榆说: “早就不是林队了,应该叫林局。” 白榆轻轻拍了下脑袋: “瞧我这记性!” “早上我还跟欧仲文聊林局做得那些大快人心的事呢。” “恭喜你啊,梦想实现了。” 林檎的表情却是沉重的,她微笑着对曹睿说: “曹队,可以借你的得力干将一会儿吗?” “我想单独跟她聊聊。” 曹睿:私人时间,不必问我。 林檎朝白榆眨眨眼睛。 白榆笑: “我最喜欢跟大美女聊天了。” 两人来到了酒吧的一个没人的角落,林檎熟练地点了根烟,而后又迅速掐灭。 “对不起啊,习惯了。” 白榆开玩笑地说: “我都不知道你私下烟酒都来的。” “没事的!” “抽吧!” 林檎重新将烟点了起来。 “我以前不沾这两样东西,最近有点离不开了。” 白榆:工作不顺利吗?不是挺好吗?你以一己之力改变了警察局在A市民众心中的拉垮形象。 林檎苦笑: “确实如此!” “但是也得罪了不少人。” “有些人坐不住了,要把我搞下去。” “其实,这个位子我也没有那么在乎。” “但如果不在这个位子上,又要怎么去为这座城市的普通人做事呢?” “总不能蒙着脸去当“佐罗”,劫富济贫吧?” “黑市最近倒是有这么一个人,你听说了吗?” 白榆摇摇头: “不清楚。” 林檎:我挺佩服那个人的,但是,我没法赞成他的理念。他那是搞个人英雄主义,而我更想让法律有尊严,让生而平等不是一句空话。白榆,我错了吗? 白榆:当然没错! “呼——!” 林檎将烟轻轻喷出来, “谢谢你,小榆。” “你是这些天唯一一个说我没错的人。” “所有人都说我错了,包括我的父母。” “他们让我放过那个案子,继续好好当我的林副局长。” “那个案子背后的人,不是我能动的。” “可是,小榆,我做不到就此放手。” “我是个理想主义者,也是个完美主义者。” “接手了案件,就一定要彻查。” “查到了真凶,不管遇到什么阻力,也一定要将其绳之以法。” “只是我知道,恐怕凶手还没有伏法,我就被踢出局了,或者更惨,直接殉职了。” “但我还是想试一试。” 白榆:需要我保护你吗? 第一百四十章 鲁韦昌 林檎拥抱白榆: “多谢你!” “我这级别,可没资格要异能大队的人当我的保镖。” “SR级的异能者,保护的是市政府的那些要员。” “而且,殉职这件事,是我的悲观的想法,应该还没到那种程度。” “目前来看,他们虽然看不惯我,但是需要我。” 白榆:我能问问,你究竟碰触到谁的利益了吗? 林檎:这事对其他人保密,但对你是可以说的。你还记不记得有个小鲜肉全裸跳楼的事? 白榆点头: “小鲜肉人气挺高的,那事当时闹得很大。” “我虽然不认识他,但也刷到了。” “警方给出的结论是自杀,但网上的人都在质疑。” “我也觉得离谱,自杀就自杀,为什么要全裸自杀呢?” 林檎拿着烟的手指颤抖了一下: “对,是个人都觉得不对劲。” “他的家属也没有停止上访,后来,我接手了这个事情。” “从做尸检开始,就有人阻挠。” “我隐约感觉到了事件背后的强大势力,但这更加激发了我的好胜心。” “顶住压力一查到底,随着真相浮出水面,我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 白榆:所以,是他杀? 林檎苦笑: “岂止啊!” “还涉及性虐、吸食大麻、不正当交易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 “大众看到的新闻图是打过马赛克的,当我看到当时真实记录的照片时,真的毛骨悚然。” “我第一次真切的知道了,什么叫“玩物”。” “那个人全身上下找不出一块完整的皮肤……” 说到这里,林檎长长舒了口气,缓解自己过于紧绷的情绪。 白榆突然想起一个人: “鲁韦昌?” 林檎惊讶地看着她: “你?” “有人跟你透露内情?” 白榆捏碎了手中的酒杯: “果然是他!” 林檎急忙拿过她的手查看: “你这不胡闹吗?” “有没有扎破手?” “啊,没有,太好了。” “你是跟他有私仇?” 白榆看着她的眼睛: “林局,我也是被害人家属。” “我的姐姐白杨就是被她老公朱建新送给了这个畜生,活活折磨死的。” “看来,我没选择报警是正确的。” “因为警察局也奈何不了那个畜生。” “我在等一个机会……” 林檎的手抚上白榆的脸: “我很抱歉,不知道该说什么安慰你。” “这种事,其实根本没法安慰的,对吧?” “希望在你动手之前,我能将那个畜生拿下。” “那样你就不用被指控了。” 白榆:谢谢。 林檎苦笑着摇头: “别这么说。” “不然我更惭愧了。” 白榆:没什么好惭愧的,你是跟这个不公平的世界对抗的英雄,应该为自己自豪。 林檎:谢谢,我就说白队特别会安慰人。跟你说一会儿话,我的心灵都得到了疗愈。 白榆:很高兴能成为林局的疗愈师。 林檎:还有一件事,就是鲁韦昌当时不是一个人,跟他在一起的,还有一个超级大牌。不知道你姐姐的事,跟这人有没有关系,我会私下帮你好好查一查的。 白榆由衷地说: “多谢林局!” 林檎没有说话,抱了抱她: “你知道那人是谁吗?” 白榆摇摇头。 “金氏的新任董事长,金宇。” 林檎说。 金宇! 白榆的眼中寒光一闪。 黑市,黑店。 熊毅在实验室忙碌着,他永远那么忙,也不知道在忙个什么劲。 金宇不顾小武的阻拦,再次冲了进来。 “师兄,狗呢?” “你的那只狗呢?” “怎么跟人间蒸发了一样,找不着了呢?” “再借我一下,我有用。” 熊毅:师弟,咱能不能有点边界感?我最不喜欢做实验的时候被打扰了。 金宇笑嘻嘻搂着他的肩膀: “跟别人那是得有点边界感,咱俩谁跟谁啊?完全用不着。” “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 熊毅:那不能!我的就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 金宇:好好好,你的你的,都是你的。狗呢?狗借我玩一会儿。 熊毅跟看傻子一样看他一眼: “你不知道异能大队的那些人疯了一样在追查那只狗吗?” 金宇:知道啦?那又怎么了? 熊毅曲起手指,用指关节在他脑袋上“哐”凿了一下: “那又怎么了?” “那又咋了?” “多大了你?还在这儿演叛逆期的孩子呢?” 金宇:在师兄这儿,我当然到死也是孩子啊。哎呀,别废话了,狗呢? 熊毅:人道主义毁灭了。 金宇没懂: “什么?” 熊毅:弄死了!我可不想异能大队的人通过那条傻狗找到咱们。 金宇:尸体呢? 熊毅:不知道。 小武插嘴: “那狗的身体里有自爆装置。” 金宇:我去,好狠啊师兄! 熊毅叹气: “说谁狠呢?” “行吧,我狠。” “那你呢?” “你看看你最近做的事。” “干嘛那么维护一个变态?那小警察都快要被你整崩溃了,昨天有人看到她竟然去酒吧了,乐吧?” 金宇:你说林檎那娘们儿呢?靠!她就跟狗皮膏药一样,粘上来就撕不掉了。我都怀疑她是不是那小鲜肉的脑残粉,所以才咬住这个案子不放的。 熊毅:人家都号称“女版包青天”了,你还在怀疑她办案的动机。 金宇不乐意了: “师兄,你这是站哪边啊?” 熊毅长长叹了口气: “我是觉得这事你做的过分了。” “别说你维护鲁韦昌了,就是你跟他那种人混一起,我都觉得是不可思议的事。” “不觉得恶心吗?” 金宇笑了: “师兄你整天待在实验室里孤军奋战就能有成果,自然不知道人脉的重要性了。” “我跟鲁韦昌混难道是因为他人好?” “呵呵!都是利益相关罢了。” “在我眼中,他是副市长,我们可以交换一些资源,所以我跟他来往,就这么简单。” 熊毅:行吧!但是,为什么要弄出人命呢?还是以那么残忍的方式。我是真的不知道,你还有这种嗜好。 金宇愣了一下,而后大笑: “所以,师兄你今天看起来很生气,是因为觉得我也玩了那小鲜肉吗?” 第一百四十一章 罅隙 金宇:我当时确实是跟鲁韦昌在一起,但我没动那小鲜肉。我t妈是变态吗跟一个老男人一起玩一个小男人? 熊毅:那也说不准。 金宇一脸嫌弃: “滚滚滚!” “我对男的没兴趣!”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身边的女人就没断过。” 熊毅:没准儿你男女通吃…… 金宇烦了: “我说了没有就没有!” “如果有,我肯定会跟你说。” “这有什么隐瞒的必要?” 熊毅:也对,你是不屑于隐瞒什么的。只是,你当时在现场,就不阻止一下吗?毕竟看着也挺膈应的。 金宇:是膈应,所以我给他们腾地方,挪到一旁去了,没想到鲁韦昌那就是个纯变态,他跟我说当时太兴奋了,都不知道该做什么了,就一个冲动把那小鲜肉从窗口给丢下去了。M的,晦气!阻止什么的,没那可能。一个上赶着拿身体换资源的鸭子,得到什么样的结局都不稀奇,自己受着吧。 熊毅被噎了一下: “好吧。” “你也有你的道理。” 金宇:那师兄现在清楚了?我没有碰那小鲜肉。是很洁身自好的宝宝对不对?你有没有什么要奖励我的?没有会抓人的狗了,有没有会咬人的猫啊什么的吗?给我一个,我要试探一下市政府养的那批异能者们的能力。 熊毅:不是给了你红色能源石和离魂水吗?李夏那边都培养出一支队伍了,你没有吗? 金宇皱眉: “什么?” “谁?” “我是不是听错了?” 熊毅:没有听错,李夏,就是季氏的那个李夏,他找我买了红色能源石和离魂水。 金宇:我去!他找你买你就卖?你跟他很熟吗?你很缺钱吗?别忘了他是季氏的人,而咱们跟季氏是死对头!你怎么能确定他组建了队伍后要对付的不是咱们? 熊毅:我当然缺钱了,这个世界上有不缺钱的人吗?我跟李夏认识很久了啊,大家都是搞技术的,偶尔会交流一下。只不过因为研究方向大不同,共同语言比较少,但也比跟普通人多多了。 金宇冷笑: “我懂了!” “你想说他也是你朋友呗。” “想说我这个普通人不配跟你这个大博士交流呗。” “至于他买了你的东西,组建了队伍,会不会来找我复仇,跟你没关系呗。” “你跟我才不是一伙的,你跟任何人都不是一伙的!” “你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卖药的,对不对?” “这药是杀人还是救人都不关你事,因为它T妈就纯粹是个工具而已,对吗?” 熊毅惊讶: “我说什么了?你怎么就解读出了这么多东西?” “李夏为什么要找你复仇?倒台的是季氏又不是他。” “你见过哪个员工为自己的老板复仇的吗?简直是笑话!” 金宇如同醍醐灌顶,瞬间清醒。 “是这个道理!” “可他是从小就被季明城收养的,应该对季家是有感情的吧?” 熊毅白了他一眼: “那点感情也不足以支撑着他豁出性命来为季明城复仇。” “你知道季明城收留了多少个孤儿吗?” “保守估计也有三十个。” “季明城死了这么久了,你遇到过为了给他复仇,来找你茬的吗?” 金宇:没有。 熊毅:那不就完了? 金宇喜笑颜开: “啊啊,师兄,对不起。” “是我太神经质了。” 熊毅:知道了,出去玩吧。还是刚刚的狰狞的脸更好看点,这样笑起来起来太傻白甜了,看得我难受。 金宇:师兄你是什么受虐狂吗? 熊毅:去吧!求你了!我要忙了,你不断打断我的思路,让我没办法工作。 金宇:好的,师兄,拜拜。给你带了我家厨师秘制的佛跳墙,别忘了跟小武一起喝。 小武探头进来: “对不起啊,师父。” “我喝了一碗,觉得味道太好了,忍不住又喝了一碗。” 熊毅目露凶光: “什么意思?” “都喝光了?” “你个没良心的兔崽子,总得给我剩一口吧?” 小武将一个小小的,比酒杯大不了多少的碗端出来: “剩了这一口。” 熊毅:别拦着我,我今天要清理门户。 金宇配合地抓住他的胳膊: “猫哥,算了!算了!” 熊毅冲过去,抓过那“碗”,一口喝干了里面的汤,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 金宇:这有什么的?一会儿我让人再给你们送一大桶来,喝个够。 小武:多谢宇哥! 金宇亲昵地捏了捏他的鼻子。 在他身后的熊毅看着他,眼里五味杂陈。 异能大队。 自掏腰包请大家喝了酒以后,曹睿就请假了,因为他老婆生二胎了,他得陪护。 二把手金魏莱管理队里的一切事情,袁元一伙又上赶着狂舔金魏莱了,知道他不喜欢白榆,明里暗里都开始踩白榆了。 更过分的,他们连队长曹睿也踩上了。 武达西觉得不可思议: “这家伙是不是疯了?” “队长只是请假了,又不是死了。” “他这么舔那姓金的,等队长来了怎么说啊?” 荣玉:怎么说?自然是继续夸队长,踩金魏莱了。你以为这些人还会要脸吗? 武达西:我不明白,这样活着究竟有什么意思?完全就没有立场。 白榆:但是有利益。 武达西:明白了,您说的利益是指今天金队长指派他给大家发降暑的饮品吗?没发完,剩了五瓶,他藏到他包里了,我都看到了。 白榆笑了笑: “不可思议吗?” 武达西:他要是贫民窟出来的,我觉得可以理解,穷怕了嘛,哪怕现在有了体面的工作,骨子里也是贫瘠的。但他是上城区的公子哥啊,还能为了这些蝇头小利当墙头草? 白榆:小武啊,你把这些上流社会的人想得太好了。他们也是人。是人,人性的弱点就都能从他们身上找到。 荣玉:我以前跟小武一样,但现在已经彻底祛魅了。咱们金队长还是曾经的四大家族之一的金氏的人呢,看看他,小肚鸡肠、眼高手低、嫉贤妒能,哪里像个所谓的“公子哥”? 第一百四十二章 家族的荣光 三个人正聊呢,就听金魏莱说: “下午市长要去广场发表讲话,咱们留一半人在这里值班,一半去做安保。” “这样吧,一二队去,三四队留下。” 现场的人都愣了。 曹睿在的时候,这种重大的任务都会派白榆所在的四小队,因为这个小队有白榆和陈森两个SR级异能者。 现在,陈森虽然失踪了,但欧仲文升级成SR级了,第四小队的实力依然碾压其它三个小队。 这个命令,让第一小队的队长迪恩和第二小队的队长金栩栩都有点懵,他们,真的可以吗? 金魏莱一看他们的反应,气不打一出来。 他好不容易有了一点自主力,才给一二小队争取到了露脸的机会,看看这俩傻子,不光不感激,还跟死了爹妈一样六神无主的。 “好了,去做准备吧!” 他说。 金栩栩举手: “我有问题要问。” 金魏莱用吃人的眼光盯着他: “到我办公室来问。” 而后,他将视线转移到一队的队长迪恩的身上, “你呢?” “是不是也有问题?” “跟他一起来,我一次给你们解答了。” 迪恩已经从最初的震惊中恢复过来了,他耸耸肩,痞气十足地笑: “我没问题了!” “一切都很好!” “我们小队这就去准备!” 他大声喊了起来, “一队集合!” “立刻!” “马上!” 最后,耷拉着脑袋跟着金魏莱走的人只有他的堂弟金栩栩。 一进办公室,金魏莱就踹了他一脚: “你有点精气神好不好?” “还队长呢,垂头丧气像什么样子?” “仗还没打呢,你就跟那逃兵一样了。” “你看看白榆,带着一脸的疤,老妈没了,老公没了,还是跟打了鸡血一样的。” 金栩栩犟嘴: “那你就让白榆去保护市长啊!” “干嘛又让我跟我的人去?” 金魏莱:那你留在异能大队干嘛?吃干饭啊?你看看自从你和你的人进到这里,出过几次任务?就你这样,什么时候能出头? 金栩栩:不出头又怎么了?照样是有编制有工资的。再说了,就算没工资又能怎么样啊?我自己存的零花钱都够我省着花一辈子了。 金魏莱骇笑: “厉害啊!” “看不出你还是个储蓄小能手!” “那宇哥问你愿不愿意来这里,你为什么要来?在家当你的富贵闲人不就行了?” “你不想好好干,金家有的是人愿意干。” 金栩栩把胸部一挺,骄傲地说: “但是宇哥只信任我!” “我不想辜负了他的信任!” 金魏莱哑然失笑: “金宇见谁都这么说,你竟然信了?” “年轻人,到底是年轻。” 金栩栩:你那么不信任他,为什么还要为了金氏处心积虑?金氏现在不就是他的吗? 金魏莱:放屁!金氏怎么成他的了?只不过发展到现在,他们家一家独大而已。想当年,我爷爷在的那会儿,金氏可是有七股势力的,其中一股就是我家。 金栩栩:我明白了,你想让你家东山再起……哎呦,打我干嘛? 金魏莱:有点大局观行不行?你看看季明城倒台了,他的族人过得有多苦。你也想过那种苦日子吗?你前几年出去飙车被警察逮了对吧?没有金家的人给你找路子,你以为你会轻轻松松就出来?至少要刑拘的,知不知道? 金栩栩:我知道,是宇哥的爸帮的忙,我记着这份情呢,所以宇哥让我来这里当队长,虽然我不愿意,但也是装出欢天喜地的样子来了。 金魏莱觉得头更疼了: “你这种消极怠工的样子,其实不如别记他的情,别来。” “但是既然已经来了,就要好好干,为家族增光。” “家族的势力越强大,我们才会过得越好,这个道理你究竟明白不明白?” 金栩栩:明白了!但是哥,你做错了。这么大的事,派我们出去露脸是没错,但是我们没能力接住这泼天的富贵啊,万一捅个大篓子,那岂不是要给家族抹黑了?你就应该派白榆那队去,我们给他们当辅助,蹭一点露脸的机会。这样才是什么都不耽误。 金魏莱冷笑: “你是不是当我傻?” “你能想到的,我会想不到?” 金栩栩:额…… 金魏莱拍拍他的肩膀: “胃口也太小了!” “你堂哥现在大权在握,你却想给别人打辅助。” “让别人给你打辅助不行吗?” 金栩栩眼睛一亮: “啊,确实可以如此。” “只是,白队那么厉害的人给我当辅助,我是觉得,有那么一点点的,尴尬啦!” 金魏莱一巴掌扇在他的后颈: “你少娘不拉几的!” “想成大事,心就要狠一点!” 金栩栩:哥你其实想说“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吧?所以,还是得好多读点书,不然语言太贫乏了…… 金魏莱:滚出去和你的人好好做准备! 金栩栩从善如流: “好嘞!” 看着一二队在那里忙碌,欧仲文气呼呼地将手中喝空了的饮料瓶砸向了垃圾桶: “明明这个任务就是我们的!” “姓金的这么搞,就不怕真出了事?” “要是真出了事,他担待得起吗?” “到时候大家肯定都会被连累。” 白榆冷眼看了看办公室里窸窸窣窣不知道在说什么的金魏莱和金栩栩,觉得事情估计没那么简单。 “先别激动!” “走着看吧!” 荣玉:看他们的脸,绝对有阴谋。还是曹队英明啊,把领导办公室的墙都做成了玻璃的,让人能一览无余。 白榆:曹队光明磊落,他应该不是那个意思,但歪打正着了。 武达西:咱们要不要联络曹队? 白榆摇摇头: “没必要打扰他。”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怕什么?” 众人看她镇定的样子,也平静了下来。 下午。 A市中心的广场。 几万市民聚集在一起,等待萨拉市长来给大家做演讲。 这是新的政府班子成立后,最高领导人第一次面向公众的演讲,重要性显而易见。 几乎半个城市的安保人员都出动了。 异能大队的人也都穿着便装,混在人群和保镖队伍中。 第一百四十三章 三个SR级异能者 距离演讲开始还有一小时。 异能大队。 金魏莱坐卧不安,一会儿看看手机,一会儿看看手表,站起来走两步,又坐下。 保佑啊保佑! 保佑目前这个阶段不出事。 手表上的指针艰难地走着。 金魏莱感觉已经过去了一个世纪,看看手表,不过才过去了五分钟。 不行了,他扛不住了! 用办公电话打给白榆: “白队,进来一下!” 午睡被吵醒的白榆有点迷糊: “哪儿?” 金魏莱冷笑: “还能是哪儿?” “看不到我是用我办公室座机给你打的吗?” “亏你还是SR级的异能者呢,这点灵敏度都没有吗?” “就算是普通人,看到这个号码,也知道我说的是哪儿吧?”白榆清醒了。 靠! 这王八盖子真是一点都不掩饰啊! 只要抓住她一点点失误,就要劈头盖脸输出一顿,生怕她的日子太好过了。 “不好意思啊,我只存了曹队办公室的号码,没存这个号码。” 她不咸不淡地说。 金魏莱气得握紧了拳头。 这是在暗示他只是个副队长,不是队长吗? 想要拿出领导的款儿训斥她,又怕耽误了事情,只好压下心头的火气。 “有事找你!” “快一点!” 金魏莱冷着声音说完就挂掉了。 跟白榆在一起休息的荣玉也被吵醒了: “他这是有什么病?” 白榆:我去看看,八成是要我们去援助一二队。 荣玉:那我起来。 白榆出去,到了金魏莱办公室门口,敲了两下。 “进来!” 刻意拖长的声音响起。 不用想,也知道金队长此刻是什么嘴脸。 白榆进去,就见金魏莱瘫在椅子上,用一种上位者居高临下的眼神看着她。 “白队,市长第一次公开演讲,是很重要的。” “那些躲在阴暗角落的敌对势力,肯定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我想来想去,还是得派援兵。” “你带着你的队伍去吧。” “立刻!马上!” 这么紧急,为什么不在电话里说? 非要叫她来这里,就是为了向她展示他的坐姿顺带用鼻孔看她吗? 瞧我多厉害,是你领导。 我能坐着,但你这个贫民窟出来的丫头只能站着。 就算你是SR级也没用。 白榆脑补了一下金魏莱的潜台词。 算了! 想这些晦气玩意儿干嘛? 有活就干活吧! 她面无表情地点头: “好!” “这就去!” 金魏莱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嫌弃地翻了个白榆。 白榆出去,就立刻将四小队的成员召集了起来,奔赴广场。 然而,谁都没有料到袭击会来的那么早。 萨拉刚刚出场,人群中的三个男人突然就扯掉了身上穿的长风衣,露出用血液写在背上和前胸的“还我血汗钱”,怪叫着朝萨拉冲去。 保镖和一二队的异能者拼死抵抗,被打得七零八落。 尤其是一队的队长迪恩,直接被一刀捅在了心脏位置,生死未卜。 萨拉跟她的保镖一起战斗,很快就发现双方实力悬殊。 这三个看起来像工厂被裁员的员工的糙汉子,实力非常可怕,绝对达到了SR级。 而且,按照他们的战斗方式来看,他们觉醒的异能跟白榆一样,是兽血。 A市竟然多了三个SR级的异能者,更可怕的是,他们的名字没有出现在异能测试软件的排行榜上。 也就是说,人人信赖的异能测试软件,竟然有人是不屑使用的。 那么,跟他们一样的人到底有多少呢? 这个城市,究竟隐藏着多少秘密? 真是细思极恐! 在几百把AK47,众多异能者和萨拉这个SR级异能者的拼死抵抗下,那三个SR级异能者终于被重创。 而这一切的发生,不过用了短短的十分钟而已。 那三个袭击者嘶吼着,罩在他们身上的雪豹虚影也嘶吼着,市中心广场宛如一个斗兽场,让人心惊胆战。 普通人早就四散而逃,逃跑过程中踩踏事件发生了不下百起。 有人被踩死,有人断了腿,有人断了胳膊,有人的鞋跑丢了,脚后跟被踩出血,还有人被拿在手中的热奶茶烫伤了…… 留在广场上的安保人员和异能者乘胜追击,然后,他们眼睁睁看着那三个人在他们面前自动爆炸,变成了一地的碎肉。 有心理承受能力差一点的人当场吐了。 危险解除,萨拉才发现自己也受伤了,腿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刺中的,血流不止。 那流血量一看就不正常,刺她的刀应该是淬过毒的。 保镖立刻将她送往医院。 萨拉的保镖队长暴怒,直接打电话给金魏莱: “怎么回事?” “白榆和欧仲文为什么没来?” 金魏莱装傻: “她没来吗?我明明派了她带第四小队过去的!”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现在立刻核实,完了跟市长汇报。” 保镖队长冷笑一声: “核什么实?” “市长都受伤了,你们异能大队严重失职。” “不管是白榆,还是你,以及你们在节骨眼上请假的曹队,一个个都逃不了干系。” “尤其是白榆,她得好好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个城市会出现三个跟她一模一样的级别,还都是觉醒了兽血的人!” 偷鸡不成蚀把米! 但是还好,那个贫民窟的死丫头的责任更大! 这也算是将她拖下水了! 还不错! 挂掉电话,金魏莱立刻打电话给白榆: “知道市长出事了吗?” 白榆带着第四小队的人站在空无一人的广场,这里有血迹,还有断肢,宛如修罗场一样。 “知道,迪恩和金栩栩向我们求救了。” “我们已经用最快的速度赶过来了。” 金魏莱:但是还是晚了不是吗?晚了!说你们用什么速度有意思吗?我要的是结果,结果!不是过程! 这个废物点心! 她要再忍着他她就是忍者神龟了! “怎么没意思?” “用最快的速度赶过去但没赶上,不就是因为出发太晚了吗?” “为什么出发晚了,不是你安排的吗?” “现在是在干嘛?想给我推卸责任啊?” “姓金的你别做梦了!” 第一百四十四章 狗肉上不了台面 金魏莱:你跟我犟没用,去跟安全局的人说吧。 白榆:你以为我怕啊?去就去!你也得去,不是吗?出了这么大的事,作为代理队长,你的责任可比我大! 金魏莱冷笑: “行,那咱们走着瞧。” “看受处分的人到底会是谁。” 白榆让队员们先回去,自己开车去了安全局。 刚到门口,就有人迎了出来: “白队来了?” “金局在等您。” “这边请?” 金局? 白榆突然明白了金魏莱为什么那么自信了。 安全局作为异能大队的直属管理单位,对于他们的领导人白榆还是熟悉的。 前两天她来这里时,局长还不信金。 这换人的速度也太快了吧? 敲门进去,是一个年纪大约五十岁的男的。 他看起来倒是有些和善,不像金魏莱成天一张死人脸。 “白队来了,请坐请坐。” 金麟笑着说。 白榆说了声“谢谢”,坐了下来。 金麟从桌子上的养生壶里倒了一杯茶,拿给白榆。 “请喝茶。” 这…… 过于和善了吧? “谢谢金局。” 白榆伸手接过,并没有打算喝,就那么捧在手里。 金麟也坐了下来: “不用紧张。” “刚才我问了市长的情况,说是血已经止住了,除了失血过多引起的头晕,再没有其它不适。” 挺好的! 但是,为什么是“不用紧张”? 她需要紧张吗? 又不是她的错。 “听说,你来异能大队工作,是市长亲自邀请的?” 金麟问。 白榆点点头: “是的。” “之前大家都去荒原拾荒的时候,跟市长见过几面。” 金麟:她对你,算得上有知遇之恩了。 白榆没有否认。 金麟话锋一转: “这次真的很危险。” “还好市长本人就是SR级,再加上其他异能者和安保人员都在拼命,所以没造成严重的后果。” “不然的话,这个刚刚经历过兽潮的城市陷入穷龙无首的境地,你想想那得有多可怕。” 他说的是事实,而且态度很恳切,但白榆还是觉得有哪里不对,所以她没有说话。 金麟:据统计,在这次事件中,共有1206人因踩踏事件受伤,157人丧生。 白榆长长叹了口气: “真是个悲剧!” 金麟:是的,民众需要一个交代,白榆,虽然我知道你没有犯什么错,但我希望你扛起这个责任。 该来的,它还是来了! 只是,未免过于荒谬了一些。 这人甚至连装都不装了。 白榆淡淡一笑: “没有犯错,但要扛起责任?” “你不觉得这句话很矛盾吗?” 金麟叹气: “我知道你肯定会有想法,但是,没有人比你更适合对这件事负责。” “你是异能大队的明星队员,知名度高、口碑好,说出去更让人信服。” “至于金魏莱,他虽然是副队长,但国民度为零。” “我相信,对于他的处理结果发出去,肯定会淹没在声讨市政府的帖子中,不会有多少关注度。” “当然,在内部,我们肯定会处理他。” “至于你,你也不会白受委屈,等这件事情结束了,我会推荐你当异能大队的队长,代替曹睿。” “我看得出来,你是个有抱负的年轻人,肯定不甘心只当个小队长吧?” 白榆嘴角的笑意更浓了: “我国民度这么高的时候,也当不了异能大队的队长,声名狼藉后,反而能当了?” “A市的人会接受一个导致千人受伤,百人死亡的“战犯”在这种要职吗?” 金麟还以为已经跟她谈妥了: “你放心,他们接受不接受都不影响任何东西。” “以金家现在的实力,绝对能将你推到那个位置。” 白榆:你们家族确实越来越厉害了,跟过去的季氏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金麟:所以小姑娘,站对位置很重要。听说当年市长还邀请过你加入她的拾荒小队,被你拒绝了。你想想,当时如果你没拒绝,那异能大队的队长轮得到他曹睿来当吗?现在,又是面临抉择的时候,恭喜你,做出了正确的选择。相信你以后一定会平步青云的。 这一套,怎么越听越反胃呢? 白榆直视着金麟的眼睛: “金局不必这么早恭喜我,我并没有答应。” 金麟脸上的笑容僵住,难以置信地问: “你不答应?” “这不是两全其美的事吗?” 白榆:比起当异能大队的队长,我更爱惜自己的名声。 金麟嗤笑: “真是个小孩子!” “那不过是虚名,有什么用?” “不如拿来换点实际的好处。” 白榆:听起来似乎确实如此,但如果真那么做了,我会看不起我自己。当一个人厌恶自己的时候,不管她拥有什么,活着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金麟:你这说法挺新鲜!这里是废土,白榆,谁不想着爬得更高,过得更好?清高能当饭吃?能给你大房子住?别忘了,你现在不过也是在寄人篱下,随时有被赶回贫民窟,继续过阴沟里的老鼠一样的生活的可能。 急了! 他急了! 白榆更加气定神闲了: “那我就算当上异能大队的队长,在你们这些人的眼中,不还是寄人篱下?不还是可以被随意拿捏?” 金麟:至少有油水可剐,不像你现在,就是个拿着微薄的工资干苦力的,这辈子连属于自己的房子都买不到。 白榆:剐油水是指贪污给队员们的奖金和生活费吗?那样的缺德事我干不出来! 金麟暴怒: “那你一辈子就在社会最底层挣扎吧!” “贫民窟来的人,果然指望不了。” “狗肉上不了台面!” 白榆“呼”地站了起来: “作为一个领导,你就是这么跟下属说话的?” 金麟:我t妈…… 看着白榆气定神闲的脸,他突然反应了过来, “你,你该不会在录音吧?” 白榆晃了晃手机: “那倒没有。” “我只是把现场发生的事直播给了我的朋友,并让他们录屏了而已。” 金麟:你要干什么?啊?多大点事!你以为光凭这点就可以掰倒金氏?未免过于天真了。 第一百四十五章 对自己的要求太高了 白榆嗤笑: “掰倒金氏?” “你想多了。” “我当然知道我目前没有那个实力。” “其实就算是掰倒你,我目前也做不到。” “我要的,不过是自保罢了。” “金局长,我希望我以后不会遇到什么麻烦。” “如果遇到了,能明确知道是别人搞事的,那你就是安全的。如果查不到真凶,那么不好意思,我会一律认为是你搞的鬼,然后你就等着全A市的人都听到你是怎么忽悠下属去背锅,为你家族的人开脱的吧。” 金麟恍然大悟: “白队,你这么做,其实只是因为不信任我,觉得我在给你画饼吧?” “咱们可以写个书面合同的。” “或者咱不说以后,直接就拿现金给你。” “你要房子也行,金氏开发的楼盘你随便挑。” “别墅,高档公寓,都可以。” 白榆:其实直播现在还没有停…… 金麟:你…… 白榆笑笑: “那没事我就先走了!” “再见!” “金局!” 她从容不迫的离开,听到了身后传来金麟将水杯砸碎的声音。 呵! 无能狂怒! 白榆冷笑。 出了安全局,她拿出手机,直播还在继续。 唯三的粉丝欧仲文、武达西、荣玉在疯狂刷评论和鲜花。 “白队威武!” “姓金的被气死了吧?” “哎,还有咱们那个姓金的呢?该不会躲起来在偷听吧?这馊主意肯定是他出的。” “那可不一定,这个姓金的看起来也能想出这样的馊主意。” “都不重要了,总之,这一仗,白队赢了!” 白榆:其实你们知道吗?这个姓金的说出房子的时候,我是那么一点点,就一点点的心动的。啊啊,好可耻啊,明知道他们不安好心,还是心动了一小下。 欧仲文(送花):没事,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你最后还是拒绝了,扛住了诱惑,了不起! 白榆:真正的英雄应该在面对诱惑时没有丝毫的心动,有着钢铁般的意志。哎,我到底没有那么纯粹。 荣玉(送花):队长,你对自己的要求也太高了吧?你说的那种纯粹的英雄恐怕只会出现在中小学课本里,成年人谁不知道人性是复杂的? 武达西(送金瓜子):附议! 白榆皱眉: “这个平台只有鲜花是免费的吧?其它都是付费的。” “达西你充值了?” 武达西:嘻嘻,没忍住,充了一块钱。 欧仲文:你们看到热搜了吗?针对市长的黑贴已经满天飞了。这次的对手不简单啊,一般人发这种帖子不是立马就会被和谐掉吗?队长,幸亏你拒绝了姓金的,我可不想看到铺天盖地黑你的帖子。就算住在大别墅里,也是会抑郁的。 荣玉(叹气):所以啊,咱们这些人注定不能平步青云,也不能赚大钱,因为我们还要脸。 欧仲文:别说了,把录屏保存好,看看关于市长的帖子,咱们也得紧跟时事。 白榆:给我也发一份,我也备份一下。 欧仲文:好嘞! 白榆收到了欧仲文发来的视频,分成了几部分,存到了手机里,并做了加密处理。 差不多到下班时间了,她直接回了家。 还好,陈叔和朴朴欧仲武都不是爱凑热闹的性格,也不关心政治,都在家里做自己的事,得以毫发无损。 他们这栋楼里就有一个人因踩踏事件死掉了,还有一个人韧带被撕裂了。 吃过饭,白榆一直在刷手机。 关于萨拉家的“黑历史”,网友越扒越深。 原来,她家的公司竟然是靠开大麻馆获得第一桶金的。 虽然那都是她爷爷那代的事了,那个时候,大麻生意在A市是合法的,但用现在人的眼光看,无疑是个“黑色产业”。 至于今天出现在广场的那三个人,也迅速被人扒到了真实身份,确实是工人,而且是萨拉家的工厂的工人。 那厂子效益其实可以,但却拖欠了员工七个月的工资。 自称是三个袭击者之一的陈大鹏的妹妹陈小莉的女子举着身份证向大众哭诉着: “对于我哥袭击市长,造成了那么多的人员伤亡的事,真的很对不起。” “我知道道歉没用,所以,发完这条视频,我和我妈妈会跟着我哥的脚步走的。” “但是,在我走之前,我有必要替我哥辩解几句。” “他真的不是你们所说的“反社会人格”,他,他也是实在没办法了。” “我爸爸早就去世了,妈妈常年卧病在床,我又是个干不了活的残废……” 女子将手机摄像头对准了躺在床上的老太太,只见她目光痴呆,瘦得皮包骨,看起来随时有可能一口气不上来,就此撒手人寰。 而后,她又将摄像头对准自己的腿,只见她大腿以下都被截掉了。 “我们家就靠我哥一个人支撑着。” “他干着最脏最累的活,工资全部给家里,因此连对象都不敢谈,但从来没有过抱怨。” “有一天他回来,说厂里推迟发工资了。” “这一推迟就是好几个月。” “每次大家去问厂长,他都会说快发了快发了,就这么糊弄着。” “我哥跟工友们想要放弃工作,厂长又威胁大家,说走了的话,以前的工资就一毛都没有了。” “那是他们的血汗钱啊,谁又甘心轻易放弃?于是只好继续干下去。” “昨天晚上,厂长喝酒说漏嘴,说钱都挪去给市长当竞选费用了,花掉了,根本没有补回来的可能。” “大家都崩溃了,将厂长暴揍了一顿。” “我哥一整夜都没有睡觉,我很担心他,跟他说了很多让他宽心的话,但他已经完全听不进去了。” “今天,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对不起大家,真的对不起。” “但是求大家少骂我哥两句,让他在黄泉路上走的安心些。” 女子的鼻子、嘴里开始流血,但是她还是在笑着, “看这个视频的人应该很多吧?” “这是我这辈子得到的关注最多的一次。” “谢谢你们。” “这操蛋的世界,我下辈子不想来了。” “再见,永远不见!” 视频戛然而止。 第一百四十六章 萨拉的反击 这条视频一发出来就疯狂传播,播放很快破百万,评论有十几万条,高赞的内容几乎一致。 “还钱!” “奥古斯特一家都是吸血鬼!” “萨拉.奥古斯特,你没有辜负你的家族,但辜负了所有支持你的人!” “看看,我们投票选出来的领导人是什么货色!” “这世道,还有普通人的活路吗?” “是时候做一些事情,让日月换新天!” 欧仲文惊呼: “我去!” “这是我们这些人能看的东西吗?” “市长那边是怎么回事啊?” “太民主了吧?” “这都不禁?” “咦,评论呢?视频呢?” 白榆也发现自己在看的那个视频“失踪”了。 众人交流了一下,发现他们都看不到那个视频了。 接下来,所有人的社交账号都处在了禁言状态。 这表明,萨拉这边开始行动了。 欧仲文:天呐,在今天之前,我都不知道所有人的账号可以在瞬间禁言。见多识广的榆姐,你知道吗? 白榆:完全不知道。 欧仲文:哇,原来榆姐还有知识盲区。 白榆翻了个白眼,懒得理他。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全A市的个人和团体账号一直处于禁言状态。 同时,关于奥古斯特家的帖子在锐减。 睡前,白榆又搜索了一下,发现整个网络干干净净,就好像之前那大规模的关于奥古斯特家的讨论根本没发生过一样。 陈大鹏妹妹陈小莉的账号一开始还在禁言,后来彻底消失了。 不知道是本人隐藏了,还是被网站删除了。 厉害啊! 白榆感叹。 无关对错,就是纯粹觉得厉害。 原来还可以这么玩。 微信群“上帝第一我第二”里,众人还在喋喋不休。 荣玉:我去,这就是传说中的霹雳手段吧? 武达西:就是不知道有没有菩萨心肠。 欧仲文:肯定没有!萨拉缺这点钱吗?但她依然默许了她的家族这么做,足以证明她跟那些人根本就是一丘之貉。她在社交媒体上的平易近人、爱运动、爱小动物的形象根本就是她的团队为她打造的,是虚假宣传。精致利己、一毛不拔才是真相。 白榆看着这些文字,心里五味杂陈。 其实,从萨拉来找她那一天的表现,她就知道对方肯定不是她想象中的那个领导者。 她不是满腔热血,没有杂念,一心为了大众的人。 但是,也不至于这么离谱吧? 奥古斯特家族没这么穷吧?需要剥夺普通人赖以生存的那点可怜的工资,才能让他们的人上位。 武达西:有道理!欧哥你会说多说点,我爱听。 欧仲文却没有了反应。 荣玉:仲文哥,你这还傲娇上了? 欧仲文还是没有反应。 过了一会儿,欧仲武发了张截图,显示欧仲文被禁言了。 众人又一阵大呼小叫。 荣玉:我去,我第一次知道微信也能禁言。 然后,她再也没有在群里出现了。 白榆接到了电话,是荣玉打来的,哭笑不得的说她也被禁言了。 这天没法聊了,白榆打算在群里说一声,让大家别聊了,赶紧睡觉,结果,她发现群已经被停止使用了。 呃,那就这样吧。 睡觉! 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第二天上班,大家都在议论这个事。 有人说社交账号已经被解禁了,大家纷纷拿出手机看。 白榆也打开了手机,发现真的解禁了。 接下来,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谴责现任市长萨拉“不讲武德”的帖子如同潮水般涌出。 当然,这些帖子为了能发出来,只能用暗语。 比如,萨拉用一盘沙拉图片代替,奥古斯特家族用“大奥”来代称。 还有更隐晦的,但懂的人都懂,比如萨拉是“女王”,昨天的袭击事件被称为“三个火枪手之怒”,竞选是“歌王争霸赛”。 很快,人工审核出手了。 大批的帖子被删,账号被封,不到一小时,网络再次一片清明。 除了一些带节奏和情绪过于激昂的,号被封后用小号继续声讨外,一般人面对这种环境,选择不为难自己,不聊这个话题,反正就算聊它三天三夜,也没什么用,别人一秒就能让你在互联网上失踪。 换句话讲,即使能在网上发声又能怎么样呢?谁在乎? 这个世界会按照上位者设定的轨迹无情地运行,不会因为三个死士的闹腾和百人被踩踏而死而有任何的改变。 第二天,某位影后竟然是变性人,他之前甚至结婚并有一个儿子的事被踢爆,众人的注意力被成功转移。 大家该吃瓜吃瓜,该审判审判,又忙起来了。 一场舆论战,以萨拉这边的胜利告终。 黑市,黑店。 “靠!靠!靠靠靠!” 金宇气得死命捶打手机。 熊毅嫌弃地说: “吃饭就吃饭,玩什么手机?” 说着夹了一大块土豆塞进他的嘴里。 金宇嚼了两下,咽了下去。 小武不解: “宇哥,你不是不爱吃土豆吗?” 金宇一筷子敲他头上: “小孩子懂什么?” “师兄喂我的土豆,那能叫土豆吗?” “那就是,天上龙肉,地上驴肉,绝顶的美味。” 而后,他继续在那里用一根手指戳手机。 熊毅要去夺他的手机,被他躲开了。 “师兄,让我再欣赏一会儿我的失败。” “靠!萨拉这女人真的是不管不顾啊!” “她以为这次控制住了舆论,事情就完了?” “哼!这些都会成为她独裁的证据,在将来的某天,成为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嗯,或许是倒数第二根,第三根……” 熊毅看着他认真的样子,叹了口气: “小宇,你有没有想过,或许,没有将来呢。” 金宇还在看仅剩的一些谈论奥古斯特家族的黑历史的帖子,没有看他师兄,随口问了一句: “谁没有将来啊?” “是我,还是这座城市呢?” 熊毅没有说话。 而金宇一转眼也忘掉了这个话题。 在这个过程中,但凡他抬头看他亲爱的师兄那凝重的脸一眼,他就会知道,他不会无缘无故说这么一句。 第一百四十七章 刁难 但是,金宇沉浸在收集萨拉独裁的证据中,他摩拳擦掌,准备弹劾她,将她拉下台。 到时候,那个原本该属于他的位置,将会回归到他这里。 他当了市长,那他师兄自然也就是副市长了。 想到高兴处,金宇大力拍了拍熊毅的肩膀。 作为看着金宇长大的人,熊毅自然知道他此刻在想什么。 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的痛苦,而后迅速归于平静。 异能大队。 白榆去茶水间接水,遇到了金魏莱。 他看起来一脸的晦气,像是个将死之人一样。 一看到白榆,浑浊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跟毒蛇看到了猎物一样。 “姓白的,你可以啊!” “老用偷拍偷摄这一招,你不累啊?” “还有别的招没有?” “脑子不好使,想不出来是不是?” “要不要我教你?” 白榆:那倒不必!你用的,不也是最弱智的栽赃方法吗?大家的脑子看起来都不咋地。谁也别笑话谁了。至于我这一招,既然管用,为什么不用?一招鲜吃遍天,没听过? 金魏莱:咱走着瞧!有你哭的时候! 白榆:那我也警告你,做事的时候最好考虑一下你能不能承担得起后果。 金魏莱阴阳怪气地说: “多谢白队挂心,我当然会注意。” “我会在力所能及又不惹任何麻烦的前提下,整死你!” 小人当权有多恐怖,白榆和她的队友很快就感受到了。 第二天一早的晨练,按照规定,每人跑完五公里就行。 众人绕着操场一圈又一圈的跑,排在前面的一、二、三个小队已经完成了任务,第四小队再差半圈就要完成了。 站在操场中央,拿着大喇叭的金魏莱突然指向欧仲文: “你怎么回事?” “跑步的时候为什么要嬉笑打闹?” “这是很严肃的事,为什么不严肃对待?” 欧仲文一脸懵: “金队,没有打闹啊。” “前面的队员的帽子掉了,我帮他捡起来,还给他了而已。” 金魏莱:还敢狡辩?第四小队,人人都有,加五公里。 他话音刚落,埋怨声四起。 尤其是袁元,怨言最多。 他以为自己这些日子自己给金魏莱送礼物,请他请饭,已经跟他混成了“铁哥们儿”,没想到对方竟然连他一起罚。 这不就是养不熟的狗吗? 撑死了就是个副队长,等队长来了他什么都不是,还嘚瑟起来了。 袁元:金队长,是欧仲文一个人犯的错,为什么要罚我们大家?我们又不是他家长,难道还对他有监护的责任? 金魏莱阴骘的眼睛盯着袁元: “你们四小队的人都是这么目中无人的吗?” “我是队长还是你是队长?” “再加五公里,跑不完不许吃早餐。” 袁元在心里问候了金魏莱的祖宗十八代,他决定,等跑完了就去金魏莱办公室偷走他前几天送的那一盒龙井茶。 那可是好东西,他自己都没舍得喝,喂了这么一个白眼狼,他不甘心。 众人在白榆的带领下跑步。 因为平常都是跑五公里,所以,第二个五公里跑得分外累。 到第三个五公里的时候,已经有人因体力不支倒在了地上。 金魏莱拿着大喇叭使劲吼: “起来!” “给我起来!” “只要有一个人掉队,就算你们队没有完成任务。” “你们是一个团队,团队,记住了吗?” “团队讲的事协作,不是看谁一个人有多厉害。” 我去! 这条狗这是在暗骂她呢? 实在挑不出她的毛病,就从她的队员身上下手是吧? 白榆狠狠瞪了金魏莱一眼。 金魏莱恶狠狠地瞪了回来: “白队长,请自己想办法救你的队员。” “把你的情绪收起来!” “如果这就是跟变异物作战的地方,你难道能用你的眼刀将那些怪物杀死?” “还是你打算不管你的队员,放任她被怪物杀死?” 白榆走到那个倒在地上的女孩任家瑜旁边身边。 任家瑜的汗水打湿了头发,脸色苍白。 一看到白榆,她就哭了: “对不起,白队,是我拖累了大家。” “可是,我,我在生理期。” “肚子快疼死了,实在是跑不动了。” “我该怎么办啊白队?” “该怎么办?” 袁元气喘吁吁地跑过来: “你要真觉得自己拖累了大家,就跟那姓金的说你要退队不就完了?” “你都不属于异能大队的人了,自然更不属于我们四小队。” 任家瑜羞愧地低下头: “我,我不想退队。” “好不容易才考进来的。” “家里人都靠我的工资养活呢。” 袁元:靠!又是一个贫民窟出来的…… 对上白榆冰冷的目光,他如梦初醒,轻轻扇了自己一个耳光, “白队!您瞧我这张嘴,简直欠打。” 白榆:的确欠打!收起你那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吧!大家都是同事,做着同样的事,谁比谁高贵? 袁元:白队,我这也是,积极帮您解决现在的困境…… 白榆的手穿过任家瑜的腿下面,将她抱了起来: “你所谓的帮我,就是出馊主意?” “亏你想得出来!” “为这么点事就抛弃自己的队友,你这种人,就不配在我的队伍里。” 袁元的嘴唇抖了抖: “别呀,白队。” “四小队就是我的家,离开家,谁还会要我啊。” 白榆冷笑: “到现在为止,你总算说了句我爱听的话。” “你也知道自己多不受人待见啊?” 她抱着任家瑜往前跑去。 袁元瞳孔地震: “你,你真打算这么抱着一个大活人跑完五公里?” “这不科学!” “你的身体会因为负担过大而爆裂的。” 白榆:你当我是炮仗吗?还爆裂!大家都觉醒异能了,你还跟我谈科学。一边儿去!别烦我! 任家瑜双手抱住白榆的脖子,又羞愧又担忧地看着她: “白队……” 白榆低头冲她一笑: “没事,相信我!” 她迈着坚定的步伐,匀速向前跑去。 一圈,两圈,三圈…… 当她到达终点的时候,操场上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这掌声不光来自四小队的成员,还有其它三个小队的。 谁不想要一个在危急关头不抛弃、不放弃的好队长啊? 第一百四十八章 深夜来电 白榆将任家瑜放下来,虽然没有特别累,但是汗水已经将她的头发和衣服湿透了,她整个人看起来跟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白队……” 任家瑜的泪水夺眶而出。 白榆摸摸她的头: “去休息吧!” 任家瑜上前,抱了抱她。 “呜呼!” “我闻到了百合花盛开的味道。” “好有爱啊!” “在一起吧!森哥来了我们替你们瞒着。” “白队真是人间扳手,直女都要给你掰弯了。” 操场上的队员们围拢过来,发出怪叫。 任家瑜害羞地捂着脸跑了。 白榆笑骂: “滚蛋!” 被人墙挡在后面的金魏莱的脸气得铁青。 他原本是要惩罚白榆的,却没想到她竟然还能借着这个机会大出风头。 又要涨粉了吧? 口碑又要上一层了吧? 实力与人气都是顶级的异能者,金氏上层该不会想要拉拢她了吧? 一想到这个贫民窟出来的丫头以后也许会成为他的上司,金魏莱就恨得牙痒痒。 当天,一张白榆抱着任家瑜飞奔的五秒视频流出。 她的动作被放慢,配上了高燃的背景音乐,还加了很有氛围感的滤镜,看起来就跟偶像剧片段似的。 “啊啊啊,她好帅,我好爱。” “女友力爆棚!” “姐姐有男朋友吗?没有男朋友的话,介不介意有个女朋友?” “性别别卡那么死,看看我,姐姐,我超乖超会疼人的。” “我看到她的腹肌了啊啊啊啊!好想在姐姐的腹肌上滑滑梯!” “我跟你们不一样,姐姐看我,我要做你的狗,舔干净你身上的每一颗汗珠。” “楼上有奇怪生物混入,姐姐要注意安全哦。” 很快,她就上了热搜。 这…… 谁在搞事情? 害怕! 白榆戴着口罩和帽子,混在一群队员中下班,躲开了那些拿着她的应援横幅,在异能大队门口蹲她的狂热粉丝。 她真的很佩服互联网的造星能力,也佩服粉丝们的行动力,短短几个小时,不光设计出了应援物,还全部做了出来,并能准时赶到异能大队的门口。 有这劲头,干什么不会成功啊? 晚上,她接到了萨拉的私人电话。 看到那个号码的时候,白榆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犹豫了好几秒才接起来。 “喂!” 萨拉的声音听起来非常疲惫: “白榆,你还好吗?” “我听说金麟找过你。” “他没为难你吧?” 白榆没有掩饰: “有为难,但我见招拆招了,没事。” 萨拉长长舒了口气: “我就知道,你总是会有办法的。” 白榆:你还好吗?伤没事吧? 萨拉:还行!但是,我突然很害怕。 白榆:因为突然出现了三个SR级异能者吗?说真的,大家都很震惊。 萨拉的声音哽咽了: “我真想回到当初跟大家一起拾荒的日子。” “惊险、刺激,但是有那么多的同伴在,我就一点都不害怕了。” “现在,我感觉自己就在一个孤岛上,放眼看去,身边只有汹涌的波涛,没有一个人。” “我放弃这个职位,你也不要在异能大队了,我们一起组队去拾荒,好吗?” 白榆觉得这个提议很不错,她甚至有立刻答应萨拉的冲动。 一想到明天金魏莱不知道会想出什么方法整她,她就心浮气躁,恨不得当场掐死那个小人。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啊! 被小人惦记的感觉可太难受了! “你只是累了,给自己放几天假好好休息一下吧。” 白榆遏制住自己的冲动,淡淡地说。 萨拉叹气: “真是个无情的人!” 白榆笑笑,但是想到对方又看不到她的笑容,就收了起来。 萨拉:让你只当一个小队长,太屈才了。过了这次这个坎,你来做安全局的局长吧。我唯一信任的人,只有你了。 这…… 白榆有些感动,但她又想起了曹睿。 那个整天乐呵呵的家伙最爱说的就是“异能大队里,我最看好你”,几乎没有队员没被他这么说过,因此大家偷偷给他取了个外号,叫“一人一最”。 所以,这其实只是上位者御下的一种话术吧? “谢谢!” 白榆说。 萨拉:听起来你好像不是很信任我。 白榆:完全没有。 萨拉自顾自地说: “异能大队是很特殊的一个部门,可以说是我一手组建的。” “曹睿是我选的,他虽然异能级别不高,但正直、有大局观,很适合成为队长。” “当初找你来的时候,其实是想让你当副队长,先磨炼磨炼,然后再给你升职。” “只是因为欠金家一个人情,最后不得不用金魏莱。” “事实证明他确实是块扶不上墙的烂泥,还有那个金麟。” “这两人我迟早会给撸下来。” “相信我,白榆。” “我也相信你,我们一定会合作得很好的。” 白榆听她的口齿逐渐不清,再加上刚刚不时有喝水的声音,就问了一句: “你喝酒了?” 萨拉“嘿嘿嘿”地笑: “是啊,喝酒了。” “今天心情实在不好。” “被人暗算,还死活找不到幕后黑手。” “我才不相信那三个人早就是SR级异能者的说法……” “还有你提到过的那条狗,那条长着人脸,后来怎么找也找不着的狗……” “这些肯定是有联系的,我,我一定会……” 后来是谁挂的电话,白榆也不记得了。 她听着萨拉迷迷糊糊的声音,自己也迷糊了起来,很快就睡着了。 醒来后,就收到了全体市民必须全部做异能测试的通知,抗拒不做的,将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拘留。 至于没有手机的,不会做的,都可以去最近的服务站,由工作人员协助测试。 白榆用自己的手机给朴朴和陈叔做了异能测试,就去上班了。 在路上,她看到了许多一夜之间搭建起来的临时服务站。 这些站点前有很多人在排队。 其中有风烛残年的老人,还有看起来精神不正常的流浪汉。 距离异能大队不远的站点,两个工作人员制服了一个辱骂他们,并企图破坏服务站的设备的年轻人,并抓着他的手强行做了测试。 第一百四十九章 你不过是个吉祥物 测试结果自然是没有异能的,但年轻人被彻底激怒,他死命挣扎着,破口大骂奥古斯特家族是吸血鬼、蠢材,找不到幕后凶手就折腾平民。 令白榆想不到的是,两个工作人员竟然开始动手殴打那个年轻人。 其中一人一脚踩在了年轻人的脑袋上。 年轻人猝不及防,嘴巴狠狠磕在了地面上,估计是将牙齿磕断了,鲜血直流。 “畜生!” “畜生!” 年轻人含糊不清地骂着。 另一个工作人员抓起一旁的椅子,朝年轻人的脑袋砸了下去。 这是要出人命啊! 白榆来不及细想,手中的匕首飞了出去,匕首柄狠狠点在了拿椅子的工作人员的胸膛上,他被那大力弹得“蹬蹬”向后几步。 “谁?” 两个工作人员一起看向匕首飞来的方向。 白榆举手: “无意冒犯,但是,我看到了市政府的通知。” “抗拒做异能测试最多拘留,不至于是死罪吧?” “你们这么个打法,不就是要他命吗?” 年龄大点的那个工作人员黑着一张脸: “你T妈谁啊?” “管得着吗?” “他不光是抗拒做异能测试,还辱骂我们伟大的正确的无所不能的市长的家人,他就是该死。” 他刚刚被匕首打中,胸口到现在还在闷闷地疼, “你胆敢救他,还袭击市政府工作人员,等着看自己怎么死吧。” “我现在就打电话给警察局。” 说着,他就要打电话。 年轻点的那个工作人员看了半天,终于确认了,他抓住同伴的手,不让他打电话。 “原来是白队长,我们真是有眼不识泰山。” “请原谅,请原谅。” 他点头哈腰地说。 白榆:我再确认一下,他真的该死吗?如果真的该死,那我就不救了,免得连累我。 倒在地上的年轻人倒吸一口冷气: “白队长,想不到你是这样的人。” “也是,能指望你什么啊?” “你看起来很牛,其实不过是市政府的吉祥物罢了。” “一天天的上热搜,你怎么不干脆出道去当明星啊?” 年轻点的工作人员怒斥: “你个白眼狼!” “白队好心救你,你却出言不逊。” “白队,您就别管他了。” “把他交给我们。” 白榆:我只想知道,他是不是真的该死?回答! 年轻男人陪着笑说: “理论上,确实是。” “我们凌晨三点被喊起来培训,说的就是这些内容。” 年轻男人的表情变得神秘兮兮,压低了声音, “市长亲自给我们做得培训哦!” 所以,昨晚聊着天睡着的,其实就只有她一个人。 萨拉在跟她倒完情绪垃圾后就去工作了。 只有她在梦里真的梦到了萨拉随口说的景象,她们穿着防辐射服,腰带上别着匕首,行走在荒原上。 不远处就是哀山,危险与珍宝共存的地方。 她看着哀山,跟萨拉相视而笑。 风将萨拉金色的长发吹动,宛如秋天的麦浪一样迷人。 梦的美好让她在醒来后替萨拉难过了好一阵,她有自由的灵魂,却被束缚在那个冰冷的位置上。 现在想想,自己真的是一个小丑,竟然替市长大人的灵魂操心上了。 她的灵魂这不是挺好的吗? 就脆弱了那么一会儿,然后开始用铁血手段排除异己。 不知道这次得有多少人被处置。 白榆将那个被两个工作人员打倒的年轻人扶了起来: “你还好吗?” 年轻人:不好,我头很晕。 白榆点头: “我还要去工作,你自己可以去医院吧?” 年轻人:可以,谢谢你,你是一个好人。 白榆:呃,谢谢。 她看了看时间,快要迟到了,就朝异能大队的方向走了过去。 确保她听不到了,那个年纪大点的男的斥责年轻点的男的: “市长的训话是机密,你怎么随随便便就透露出去了?” 年轻的男的嫌弃地看了他一眼: “我去,你不知道她是市长三顾茅庐请来的吗?” “她们那是什么关系?是用私人号码直接通话的关系。” “给咱们训话前,我偷听到市长在跟她打电话,一直喊“白榆,我爱你”什么的。” “说不定人家早知道市长的训话内容了,只是考考咱们而已。” 年纪大点的男的: “有道理!” “只是,你确定市长说“白榆,我爱你”?” 年轻的男的: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 “我想我知道市长为什么那么看中她了,不光是因为她异能等级高” 年纪大点的男的抢答: “还因为市长喜欢她!” “没想到啊,网上说的事真的。” “白榆是人间扳手。” 年轻的男的: “哈哈,厉害啊,您老也知道人间扳手是什么意思。” 年纪大点的男的拉下了脸: “我只比你大四岁!不是四十岁!” 一个小男孩扶着一个看起来至少九十岁的老太太过来,说要做异能测试。 年轻的男的拿出手机,打开软件,让她将手放在手机上。 老太太的手抖得跟抽风一样,根本没办法放上去。 年轻的男的不耐烦地抓住她的手,往前一拉: “往这儿摁!” “往这儿摁!” “抖什么抖?” 咔嚓! 空气中有轻微的断裂的声音。 老太太按住自己的胳膊,发出一声哀嚎。 小男孩大惊失色: “奶奶,奶奶你怎么了?” 年轻的男的冷笑: “呵!” “你们俩是来碰瓷的吧?” “我告诉你们,打错算盘了!” “别以为我看你年龄大就会” 老太太一头栽倒在地上,抽搐了起来,不到一分钟时间,就没有了动静。 小男孩试了试老太太的鼻息,用电话手表打电话,刚一接通就放声大哭了起来: “奶奶死了!” “爸爸妈妈,你们快回来啊!” “有坏人把奶奶打死了。” 年轻的男的踹了小男孩一脚: “少放屁!” “谁打你奶奶了?” “这儿这么多人都可以给我作证,我只是拉了她一下而已。” 围观群众群情激愤: “你拉断了老太太的胳膊,她就是活活给疼死的。” “当街行凶,还打死者的家属,家属还是未成年,小瘪三,你摊上大事了。” 第一百五十章 死也死的明白些 “咱们把他送到警察局去!” 众人将那两个工作人员给围了起来。 那两人毫无惧色。 年轻的男人冷笑一声: “走什么走?工作没做完呢。” “我们是市长亲自指派的,有豁免权的。” “死个把人算什么?” “就算A市的人死一半,这全体做异能测试的任务也得完成了。” 有人被唬住了,拉着同伴离开。 “算了,别掺和了,自古民不跟官斗。” “再纠缠下去,咱们要吃亏的。” 同伴:那咱们就眼睁睁看着老太太死在咱们面前? 那人嗤笑: “死人你见的少吗?” “舒服日子过了几天啊就这么有正义感的。” “再说了,你看那老太太至少九十岁了,这么痛痛快快地死了也算寿终正寝了。” 同伴:这话怎么听着怪怪的。 有人打电话报警,有人在安慰小男孩。 林檎带着人正好路过,问明了情况,让人将两个工作人员拷起来带走。 那两人一脸的不敢置信。 “林局,您可能不是很清楚,我们是直接听命于市长的。” “您无权处置我们。” “而且,别说这种意外了,就是我们真的因为这次大检测弄出了人命,也是有豁免权的。” “市长大人亲口这么对我们说的,不信您可以去问她。” 林檎冷笑: “我何德何能,能够质问市长?” “我只知道这是我的地盘,你们在我的地盘惹上了人命官司,必须跟我回去接受问询。” “带走!” 林檎手一挥,她的几个手下就将那两个工作人员给带走了。 年龄大点的那个声嘶力竭地吼: “林局,三思而行啊!” “您这等于是公开跟市长叫板,没有好果子吃的!” 年轻的那个帮腔: “是啊,现在放了我们,大家就当没事发生过吧。” “我们不会去举报您的。” 林檎仿佛没有听到他们的话,蹲下身子查看了一下。 确认老太太早已死亡,她抱起小男孩: “别哭了!” “你家在哪里?你知道吗?” 男孩指了指不远处的住宅楼。 林檎:走,咱们带你奶奶一起回家。 她的一个手下抱起了只有小小的一团的老太太的尸体,跟上了她。 开车的手下见犯罪嫌疑人上车了,副局长却要走了,有些疑惑: “林局,您不用亲自去送他们吧?” “还有很多事需要您处理呢。” 林檎回头冲他笑了笑: “恐怕,我没有处理的机会了。” “你们回去吧。” “好好干,啊!” 众人觉得莫名其妙,但也不敢反抗,就开着车走了。 将小男孩和老太太的尸体送回家不久,他的父母就回来了。 他们一个是银行职员,一个是医院的医生,都是很体面的工作。 男孩父亲跪在地上,狠狠抽了自己几个嘴巴: “都怪我!” “要不是我着急上班,怎么会让你们去外面做测试?” “不去外面做测试,就没有这种事发生了。” “妈,妈妈,您那么健康,本来可以长命百岁的。” “是儿子害了您!” 男孩妈妈抱住老公: “不怪你!” “你加班到凌晨两点才回家的,大清早又要赶早班。” “怪我!如果我没有值夜班,早点回来,就能给他们做测试了。” 男孩拉着爸爸妈妈的手,泪如泉涌: “怪我!” “奶奶说要我和她去做测试,我应该劝劝她的。” “等你们来了再做也是一样的。” 男孩妈妈哭着抱住男孩: “奶奶是很谨慎的人,担心做晚了会有不好的后果。” “你劝也劝不住的。” “不要自责了。” “可是这事也不能怪奶奶,她有什么错?” “她只是积极配合市里的政策。” 男孩爸爸痛哭失声。 这真是人间惨剧! 所以,这T爹的到底是谁的错? 林檎再也看不下去,起身离开。 男孩的妈妈带着哭腔的声音传来: “林局慢走!” “多谢林局!” “今天我们先料理家里的事,改天一定给您送锦旗去。” 林檎回头,笑着摆摆手: “不必了!” “我已经离职了。” “你有心了,谢谢。” 男孩妈妈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 “为什么?” “您上任以来,A市的治安好了太多。” “大家都在夸您,说您是A市有记载以来最伟大的警察局长。” 副局长,不是局长。 当大家都知道我这个副局长,不知道局长的名字的时候,我的存在就让某些人睡不着了。 与其让别人想方设法找我的茬好将我开除,不如我自己撞到枪口上,死也死得明白一些。 林檎不想再说话,她冲那个女人摆摆手: “再见!” 白榆走到异能大队的门口,回头看到那个满脸血污的年轻人还跟着她。 她皱眉:你,怎么回事?不用去医院吗? 年轻人:用! 白榆:用?那你不去,跟着我干嘛? 年轻人:我只是不明白,白队,你这么好的一个人,为什么要为吸血鬼奥古斯特家族卖命? 白榆:这是什么话? 年轻人不依不饶: “而且他们还不看中你,拿你当吉祥物。” “对于一个力挽狂澜,救万民于水火的英雄,他们竟然只让你当一个小队长,这公平吗?” 白榆:我 年轻人打断她的话,慷慨激昂地说: “加入我们吧!” “将这个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的家族打垮,推翻旧秩序,建立新的王朝。” “让我们一起迎接属于A市的新的神。” 白榆:不知道这位神怎么称呼? 年轻人:金宇! 白榆傻眼: “不是,哥们儿,你闹呢?” “忘了当初竞选的时候金家是怎么败的了?” “那我来提醒你,鼠头鸭脖,记起来了吗?” 年轻人不耐烦地挥手: “你怎么跟那些吃瓜群众一样,只看表面,不去了解真相呢?” “最近金家有内部消息泄露了,那鼠头鸭脖事件完全就是金少的叔叔搞的鬼。” “金家的产业原本是由他叔叔来继承的,结果他人品不好能力也不行,就被踢出去了。” “他怀恨在心,就在竞选前搞出了那样的事。” “可怜的金少,他完全是被自己的亲人给坑了。” 第一百五十一章 你的身后空无一人 白榆想起那个金发的,一脸高高在上的表情的男人。 他,可怜? 她看着眼前一脸血污的年轻人,莫名想起一句宫斗剧里的话。 你一个奴才,竟然可怜你锦衣玉食的主子。 看她嘴角有笑意,年轻人还以为自己说服了她。 “是吧,白队,你也知道真相了吧?” “我刷到的都是金少被陷害的帖子,还以为这个很火,大家都知道了呢。” “原来我只是陷在了自己的信息茧房里。” “那我要用最传统的方法去让真相大白。” “我现在就去印传单,印它几万张,站到闹事区去发。” 他说着匆匆走了,连招呼都忘记了打。 白榆摇摇头,上班去了。 在自己的位子上待了不到十分钟,就听到大家的窃窃私语声。 “金队来了。” “奇怪,他今天怎么满面春风?” “是啊,这几天不是一直愁眉苦脸,担心被处分,成天唉声叹气吗?” “这是,没事了吧?” “牛的,犯那样的错误,害得市长差点被人噶了都没事,还是得背靠大树啊!” “羡慕不来的,人家可是姓金的。” “神啊,来世也让我赢在羊水中吧。” 金魏莱走到白榆跟前,一脸和善的笑: “白队,你进来一下。” “我跟你说点事。” 白榆心中的警铃大作。 这个小人,又要搞什么事情? 第四小队的人跟她一样的反应,都一脸警惕地看向金魏莱。 金魏莱哈哈一笑, “大家都放轻松。” “私事,私事。” “不牵扯到其他人。” 我去! 私事! 荣玉举手: “难道是,我们队长被开除了?” 不然很难理解这个姓金的为什么突然乐成这个样子。 金魏莱的脸一沉: “瞎说什么呢?” “你们队长这么优秀的人,开除了再上哪儿找去。”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终于松了口气。 白榆一头雾水地跟着金魏莱来到了他的办公室。 “我这儿有上等龙井,我给白队泡一杯。” “我亲自泡,啊,哈哈哈。” “咦?我茶叶呢?上哪儿去了?” 金魏莱四处找,无果,有些尴尬地说: “那就喝大红袍吧。” 白榆冷眼看着他在那里忙碌: “不必了,金队。” “我不喝茶的。” “有什么话请讲。” 金魏莱停下了要去拿保温壶的动作,但脸上依旧是灿烂的笑容: “这样啊!” “我才知道白队不喝茶。” “哈哈哈,看来以后我得多关心关心咱们的队员。” 白榆静静看着他,没有出声。 她跟金魏莱早就撕破了脸,没必要再维持表面的和谐。 金魏莱干咳了一声: “是这样的,白队。” “我家长辈知道了你还住在公寓,就让我拿这个给你。” “他们觉得你得到的报酬和你为这座城市做出的贡献完全不成正比。” 他递过来一份合同,一把钥匙。 “这是我家开发的最好的别墅,只要在这个合同上签个字,就完全属于您了。” 这情景,似曾相识啊。 白榆突然就笑了: “你们金家人为什么这么热衷于送人房子啊?” 金魏莱倒也不掩饰: “我们觉得这是白队你最需要的。” “不要担心,我家长辈都是光明磊落的人,他们送你房子,不是像金麟那样,希望你去帮人背锅的。” “真的是因为看不惯这种不公平的事,真的。” 好贫乏苍白的语言! 金家人派这么个人来当说客,未免太不讲究了。 白榆笑: “帮“人”背锅?” “那个“人”,不就是金队长你吗?” 金魏莱:嘿嘿,惭愧!惭愧! 他说着惭愧,脸上却没有丝毫的惭愧的意思。 白榆漫不经心地翻看着手中的合同: “咦?” “竟然是两份合同。” “这一份是什么?” “协议书?” “我的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邀请您成为金氏的一份子。我们虽然不同姓,但有着共同的理想,共同的利益。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一家人” “噗哈哈哈哈!” 白榆努力憋笑,但还是笑了出来。 她知道这世界是一个草台班子,但不知道竟然可以草台成这个样子。 “金队,这,这是什么小学生写的义结金兰的小作文吗?” 金魏莱也笑嘻嘻的: “这是我哥金宇小时候写的东西,家里的长辈都很喜欢。” “虽然看起来很中二,但是符合长辈们的理念,就印在了入门申请上。” 白榆:哦哦,原来这个叫入门申请,入什么门?金门? 金魏莱:对! 白榆:那为什么不写成“邀请您加入金门”呢? 金魏莱终于笑不出来了: “白队,你这有些鸡蛋里挑骨头了。” “这就是一个建立仪式感的东西,何必那么较真呢?” 白榆:好的,抱歉。因为第一次见这种东西,所以有些,呃,不知所措。 金魏莱:那你签了吧,下午我给你放假,你就可以带家人过去看房子了。是精装修的,拎包入住就行。对了,记得在大选的时候投票给我哥金宇啊。既然都是一家人了,自然是要支持自家人的对不对?我哥赢了,咱们也能跟着过更好的日子,换更大的房子,开更好的车子。 这属于图穷匕见了! 白榆收起嘻嘻哈哈的表情: “我没说要签。” 怕对方觉得她在欲擒故纵,她又加了一句: “我不会签的!” 金魏莱感觉自己被戏耍了,气得脸都红了: “白榆!” “你别给脸不要脸!” “你以为你傍上萨拉,就万事大吉了?” “睁大你的眼睛看看,现在究竟是谁在控场。” “站错了队,可是会死人的。” 白榆冷冷一笑: “我从来不站队!” “你们上流人士之间的厮杀,我看烦了。” “哪个家族上位又能如何呢?”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金魏莱:你不苦不就完了?人要活得自私一点,白榆!你被捧得太高了!这个说你是“英雄”,那个说你是“英雄”,你该不会真觉得自己是什么救世主吧?还心怀天下起来了。别忘了,你的身后空无一人。单枪匹马,就算你再勇猛,也改变不了任何事。 第一百五十二章 九天的期限 “你的话听起来好像有道理。” “但是我讨厌你这个人和你说话的语气,所以,我拒绝签字。” 白榆说。 金魏莱气得目眦欲裂: “你” “你这个人” 白榆:金队找我就是这件事?那现在没事了吧?我出去工作了。 金魏莱阴沉着脸: “白队,刚刚只是跟你开个玩笑。” “你该不会真的以为,我们金氏需要用这么低级的手段来招门客吧?” “我们家大业大,多的是人上赶着抱大腿。” 白榆:那是自然的!谁不知道现在的A市,金家最大啊。 金魏莱露出一个假笑,将手中的合同撕成几半: “还有这什么可笑的入门申请,是我女儿打印出来跟她的朋友玩过家家的。” “我觉得好玩,就拿了一份来。” “这些日子不是跟白队有些误会,闹得有些不愉快嘛,想着借这个机会缓和一下关系。” 都是千年的狐狸,你跟我玩什么聊斋啊? 白榆也堆起假笑: “了解了!” “金队费心了。” “都是一个队的同事,不用那么客气。” 金魏莱:“为了弥补上次没让白队和你的第四小队出任务的遗憾,我这次将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交给你们。 就是那个人面狗,还有这次市长遇袭的事,把真凶给我揪出来。 请在九天之内完成,不要超时。 否则我对上面没法交代,只能给你们集体一个记过处分了。” 又来! 梅开二度啊! 太阳底下到底能不能有点新鲜事? 白榆淡淡一笑: “为什么是九天?” “因为第十天曹队就回来了,这里就不由金队做主了吗?” 金魏莱的脸一僵: “这叫什么话?” “上头给的最后期限就是九天,你要是觉得我在撒谎,就直接自己去问金局。” 问个屁! 都是你们金家的人! 白榆嘴角向上一抿: “金队就是爱较真!” “我这么随口一说,竟然当真了。” 金魏莱觉得自己狠狠向外挥拳,结果打在了空气中。 啊,这该死的扑空的感觉! “哈,哈哈!” “白队是真幽默。” 白榆:金队也一样。 跟这种人说话简直就是在浪费时间,白榆挥手: “金队忙啊!” “我带我的队员们去执行任务了。” 金魏莱很贴心地说: “这几天不用来签到。” “你们跑外勤的补助一分都不会少。” “你先去预支上,跟大家吃饱喝足啊。” “肚子饱了才有力气干活。” 白榆:谢谢金队! 她出去,先找财务预支了补助,然后把任务内容给队员们说了。 武达西:这不是开玩笑嘛?曹队在的时候,带着全异能大队的人在人面狗消失的那个废弃的下水道进行了地毯式搜寻,还是什么都没有找到。这事过去这么久了,又要我们去找证据,能找到什么呀? 任家瑜:就是啊!光这一个任务都够呛了,还让咱们去找市长遇袭的幕后黑手。 荣玉冷笑: “而且,是限我们在九天时间内找到真凶。” “明摆着是趁曹队长归队之前狠狠耍一下官威,治一下我们。” “啊,真是个小人。” 白榆:纠正一下,他要治的是我。我连累大家了。 任家瑜:不至于,不至于,白队。姓金平等地看不起每一个来自贫民窟的异能者,一有机会就整人。 荣玉跟她击了一下掌: “对吧!” “所有人都这么觉得。” 一个男队员说:“我在一队的朋友就因为在楼道里说话大声了一点,就被他骂“从贫民窟来的就是没教养”。 “我弟弟在二队,因为穿的衣服太旧了,被姓金的骂,说贫民窟出来的人的穷酸气拉低了整个异能大队的档次。” “虽然我是上城区的,但我不是四大家族的人,照样被骂” “我男朋友跟市长一样,也是奥古斯特家族的,但是,因为是旁系,所以还是被骂” 众人七嘴八舌地说。 袁元:他真的是个狗眼看人低的东西!不是人的玩意儿!希望他早点死! 武达西看了他一眼,冷笑道: “你到金队那边也是这么说我们大家的吧?” “今天大家说的话,该不会十分钟后就传到金队耳朵里了吧?” 任家瑜:传了就传了!谁在乎!姓金的也就找茬骂骂人,有本事他开除我们啊。 荣玉:他可没那权限! 袁元看着武达西: “武哥,这话从何说起?” 武达西:你别以为你天天找金某人告密的事大家不知道,只是懒得跟你这种人计较而已。而且,我们都不明白,谁是妻管严谁家欠着几千块的债谁上厕所忘了冲水这种事,真的能算机密吗?你们俩聊这种话题,不觉得自己很磕碜吗? 袁元:武哥,其实这是我的策略。我装作是个小人的样子去跟他告密,跟他拉近关系,然后再给咱们小队的人谋福利。那当然要说鸡毛蒜皮的事了,真要说大事,我不就真成了叛徒吗? “真敢说!” “当谁是白痴呢?” “脸皮真厚!” 众人七嘴八舌地说。 武达西挥挥手: “去去去!” “看见你就烦!” 白榆重重拍了下手: “好了!” “那咱们积极应对吧。” “总不能真的背上处分。” “那会直接影响到工资和奖金的。” 荣玉:扣我钱简直就是要我命! 任家瑜:赞成! 白榆:我的意见就是,咱们先去下水道那里碰碰运气。万一有发现就太好了,没发现也没什么。我们的重点放在市长遇袭这件事上,希望能拔出萝卜带出泥。 荣玉点点头: “是啊,这两件事发生的时间间隔这么短,很难说不是同一拨人所为。” 白榆:大家还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众人纷纷说: “都听白队的。” “这样安排挺合理的。” “希望上帝站在我们这一边。” “哈哈,求上帝不如求自己。” 白榆:带上该带的东西,出发吧,第四小队。 他们先来到了那个废弃的下水道,在里面仔仔细细搜查了两个小时。 不出意外,他们一无所获。 “白队,接下来去哪里?” 有人问。 第一百五十三章 踏破铁鞋无觅处 白榆:接下来留一些人继续在这周边搜寻,欧仲文、武达西、荣玉跟我走。 众人:是! 武达西开车,荣玉坐副驾驶座。 白榆和欧仲文坐后座。 荣玉:白队,咱们去哪里? 白榆:御龙丽景园,一栋二单元1101。 荣玉:哈?这么精确,这是哪里? 白榆:那个视频记得吧? 欧仲文:陈大鹏的妹妹陈小莉? 荣玉翻了个白眼: “欧先生总能精确地记住每一个出现在他眼前的女孩。” 武达西:岂止,他甚至会记住路过他身边的母蟑螂 欧仲文拽着他的两只耳朵往长拉: “瞎说八道!” 荣玉:别拉了,他本来就是招风耳,再拉就要变大象了。白队,难道你怀疑那女孩没有死? 白榆:那个视频我截屏放大,仔细看了她脸上的血,发现怪怪的。然后我特意找了凶案现场的照片,也这么操作了一下,放一起一对比,就更明显了。 武达西:但是,就算她没有死,也不一定就在家里啊。 白榆点头: “嗯,所以我们过去看看。” “希望能找到一些有用的线索。” 到了陈小莉家楼下,白榆他们一直待在车里,等到天色暗下来了,才开始行动。 到了门口,看着那紧闭的门,荣玉刚要说话,白榆就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有人!” 她用嘴型说。 欧仲文点头: “有的!” 所以,陈小莉没有自杀? 那她妈妈肯定也活着吧? 有脚步声朝着门的方向过来了,白榆立刻招呼大家躲到楼梯间,透过楼梯间门上的小窗户观察。 “咔!” 一声轻微的声响,门从里面被推开了一条小缝。 然后,就没了动静。 白榆他们耐心地等着。 过了好一会儿,门被推的更开了一点,一个人蹑手蹑脚地往外走。 这人的头上包了一大块围巾一样的东西,将头发和脸裹得严严实实,看不出是男是女。 从身形来看的话,可以说是个女孩,也可以说是一个还没开始发育的孩子。 发现外面没人,这人迅速关上门,朝楼梯间冲。 这不是,巧了吗? 刚冲进来,就被武达西一把抓住了。 “老爷,我错了!” “我错了!” “我这就自杀!” “求你放开我,放开我。” 这熟悉的声音! 白榆扯开了她蒙在头上的围巾。 陈小莉!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陈小莉急忙用双臂护住自己的脸,浑身抖得跟筛糠一样: “我死了!” “我马上死!” “求你们让我自己死吧,发发慈悲吧!” 白榆叹气: “被抓住不应该先想着抵抗,然后逃跑吗?” “你这是什么反应啊?” 陈小莉听到这个声音,终于抬起了头: “白榆,白队长?” 白榆:是我! 陈小莉一会儿哭一会儿笑: “你不是来抓我的对不对?” “你不可能跟他们一伙的,一定不是的。” 白榆:咱们方便去你家聊聊吗? 陈小莉赶紧摇头: “不行!” “看到我家的灯亮,我怕那些人又来杀我。” 白榆:也不能在这里说话!不如先回我们的车上。 陈小莉:可以的。 几人带着陈小莉来到了停在楼下的车上。 白榆让武达西仔细检查了一下车,这才出发了。 陈小莉心里发毛: “白队,咱这是去哪里啊?” 白榆:绕着A市的街道遛弯儿,顺便听听你的故事。 陈小莉:那我都照实说了,你会给我钱吗?我过得太难了,东躲西藏,没办法打工,不敢用移动支付,怕给那些想要杀我的人留下线索。不怕您笑话,我已经吃了好长时间的烂菜叶了,都是趁着天黑去菜市场捡的别人不要的。 白榆拿出几张纸币递给她。 陈小莉欢呼一声,一把抢过去揣在了怀里: “多谢白队!” “大家都说白队是废土最后的良心,我一直其实不是很相信的,但是今天才发现,原来大家说的是真的!” 白榆:说说看,今天回家干什么? 陈小莉:想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拿去典当,找来找去就找到了我妈妈留下来的银手链,拿到典当行去恐怕也就当个几块钱。但是也不错,能吃好几个馒头了。 白榆:谁让你拍的那个视频? 陈小莉摇摇头: “这我真不知道。” “那家伙捂得比我刚刚还严实,故意压低声音说话,我连到底是男是女都听不出。” 白榆:那人给你钱了? 陈小莉:嗯!说只要发个视频,就给我一百块钱。不过,我得按照他给的一张纸上的内容说。 欧仲文叹气: “又是有剧本的表演啊?” “互联网上还能不能看到真东西?” 陈小莉的眼泪滴了下来: “我哥死了,这是真的。” “还有我妈妈也死了,是被那些人掐死的。” “我拿着那一百块钱,高高兴兴去买我妈喜欢吃的水果,回来发现她已经断气了。” “她的脸上盖着一个枕头” “他们用枕头捂死了她。” “如果我不出去,估计我们全家就被灭门了。” “我顾不上管我妈,发疯一样逃走了。” “今天我回来,看到她的尸体已经腐烂了” “过不了多久,邻居会因为恶臭味报警,然后大家会知道,原来陈大鹏的妈妈真的死了。” “至于他那个发了视频的妹妹,估计是去投河或者坠崖了吧?没有人在意这些。” 白榆长长叹了口气。 陈小莉反过来安慰她: “没事的,白队,你还想知道什么尽管问。” “我,我很坚强的。” “我妈说过,在这个世界,多活一天都是一种胜利。” 白榆:妈妈很有智慧!我想知道的是,关于你哥,你哪部分是撒谎的? 陈小莉:除了他一整夜没睡,第二天去广场搞自杀式袭击这点,其它都是真的。事实是,我哥失踪了几天,等我再看到他的时候,他出现在了电视新闻里。 白榆:他失踪的事,你们报警了吗? 陈小莉摇头: “没有!” “虽然这里是上城区,但是,失踪这种小事,报警也不会有什么结果的。” 白榆:你哥具体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失踪的?这个你知道吗? 第一百五十四章 镜子中的人 陈小莉:三天前,晚上十点下班前,他还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需不需要去面包店买点吐司边。不怕你们笑话,自从我爸去世,我妈倒下以后,我们家就没吃过完整的吐司。 白榆:没人笑你,我家甚至吃不起吐司边。给你打完电话,然后他就没有回来吗?还有他那两个同伴,也是那会儿失踪的吗? 陈小莉:嗯!我去厂里打听过。他们三个是很好的朋友,经常一起上下班。那天,他们是一起离开的。 白榆:那两个人没有家人吗? 陈小莉摇摇头: “没有!” “都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 “你们会去查监控吗?” 白榆:必须的!再说说那个给你钱和剧本,让你拍视频的人。你们在哪里见面的? 陈小莉:街上遇到的。当时我是去买菜的,因为菜市场的花椰菜大减价,我买了好几个,拎着有些吃力。 然后那个人就出现了,帮我拎了一袋,送我到门口。 他一言不发,低着头不看我,这让我对他好感倍增。 一般男生粘上你,都是会说很多自以为很好听,其实非常尬的话的对不对?你要是搭理他,他就该跟你要联系方式了。 可他什么都没做,表明他不是来搭讪,而是真的在帮我,是个心底善良的人。 白榆:然后呢? 陈小莉:嗯,他就拿出了那个“剧本”,开始跟我谈交易。我意识到这是政治斗争,他肯定是市长的敌对势力派来的,但是,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哥失踪,家里很快就要断粮,我妈就要断药了。我必须做点什么,而不是等死。 白榆:你遇到他的位置呢?大约在哪里?还记得吗? 陈小莉蹙眉沉思: “对,就是那个网红咖啡馆“碰见”附近。” “因为有很多人在那里排队,等着打卡。” “所以我印象比较深刻。” 白榆:好极了!他大约多高?年纪呢?能估计一下吗?有没有什么特征? 陈小莉摇摇头: “真不知道!” “他佝偻着,包得那么严实,什么都看不到,什么都无法估计。” “对不起啊,白队,没法帮到你。” 白榆:没什么对不起的!多谢你,已经提供了很多有用的信息了。 荣玉:白队,小莉应该怎么办啊?我们把她放在哪里才是安全的呢? 白榆还没开口,陈小莉抢着说: “哎呀,不用替我担心。” “送我去黑市就好了。” “我一直躲在那里,如果不是要拿东西,肯定不会离开。” “那里才是最安全的。” 白榆:安全吗?发生了什么?前段时间我跟欧仲文一过去就遇到了流氓,感觉非常混乱。 陈小莉:最近好狠多了!我们有了自己的“罗宾汉”!他来无影去无踪,惩罚恶人,保护弱者,几乎要让黑市变成A市最遵纪守法的地区了。 白榆:我听过黑市罗宾汉的名号,但是不知道他这么厉害。 欧仲文:我也听过!据说没有人看到过他的脸,但是,看他的身影,应该很帅的。 荣玉:欧先生,对不起是我误会你了。你不是爱这个世界的雌性,是平等地爱这个世界的每一个性别。 陈小莉眼中的八卦之魂熊熊燃烧,她好奇地打量着欧仲文。 欧仲文毛骨悚然: “别别别!” “这种玩笑开不得!” “我是直的!” “铁直!” 他们将陈小莉送到了黑市,看她潇洒地跟他们挥挥手,就融入到人群中去了。 第二天,第四小队在约定的地点汇合。 昨天被派去在下水道四周继续地毯式搜寻的队员们给了让白榆丝毫都不意外的结果,那就是,关于人面狗没有任何线索。 白榆安慰了他们一下,将人分成了几个小组,继续今天的工作。 中午的时候,结果都出来了。 首先是陈大鹏失踪那天,他打工的工厂外一直到他家的监控视频都被人为删除得干干净净,什么都不剩了。 然后是陈小莉遇到神秘男子那天,从网红咖啡馆“碰见”到她家的监控视频也被删除了。 “靠!” 武达西一拳砸在自己另一只手的掌心, “这是遇上专业的了啊。” 白榆有点沮丧,但还是不想放弃。 她带人回了异能大队,将拷回来的其它时段和路段的视频分成了很多段,一人发送一段,放慢了,一点一点地看。 时间飞速过去,转眼到了第二天。 期间金魏莱借着“关心”的名义来看他们工作,看到他们一个个眼睛熬得跟兔子一样红红的,那开心劲儿掩饰都掩饰不住了。 感觉到自己的背后有无数双想刀了他的眼睛后,他才磨磨蹭蹭离开了。 早上五点,大部分人都克制不住困意,靠在椅子靠背上睡着了。 即使是SR级的欧仲文,也开始上下眼皮打架。 精力过人的白榆还坐在电脑前,身子笔直,一点一点的拖动着鼠标。 “找到了!” 她激动地喊了一声。 “哪儿呢哪儿呢?” 众人被她这一嗓子吼醒,有人慌乱找眼镜,有人一睁开眼吓自己一跳,我是谁?我这是在哪里? 坐白榆旁边的欧仲文凑过去看: “哪里?” 白榆指着视频画面中的一个雕塑。 那雕塑是一头熊的形状,有一人多高,熊的身上,贴了大块的镜子,照出了两个人。 欧仲文夸张地惊呼: “我去!” “这不是陈小莉吗?” “他旁边这人,就是那个神秘男了。” 有人叹气: “这人果然包得什么都看不到。” “即使我们在监控上找到又能怎么样呢?” “依然不知道他是谁,没法抓人啊?” 任家瑜激动地拍了一下手: “上野爱子!” 武达西:啥? 有人跟他科普: “是一个很有名的画家。” “只是,他的画风过于诡异、阴暗,很多人都不喜欢。” 任家瑜:喜欢的人也很多啊,不然米兰世家为什么要找他做联名款? 那人不屑一顾,指了指陈小莉旁边的人穿的衣服: “这个牌子的定位很难评,跟这么难评的画家合作,出的作品就更难评了。” “就这么一件丑不拉几的T恤卖十几万,这是要抢钱吗?” “打死我都不会买!” 白榆突然明白了任家瑜激动成那样的缘由: “普通人打死都不会买的高奢,能买的,都不是普通人。” 任家瑜补充: “我以前当过奢侈品店的导购,每一件卖出去的商品都会做客户信息登记。” 这不就成了嘛! 众人又是鼓掌又是欢呼。 第一百五十五章 夏思杭 白榆带人去米兰世家。 几个导购看到这一伙人气势汹汹地过来,有点被吓到了。 保安也走了过来: “您几位,是有什么事吗?” 白榆拿出工作证: “异能大队的。” “店长在吗?” “来你们这里查一些信息,请配合一下。” 一个高挑的单眼皮女子急忙上前: “我是店长。” “原来是白队长,你们辛苦了,这边请。” 几个人跟着店长过去。 荣玉跟任家瑜小声聊天。 荣玉:我这是第一次进米兰世家。之前有一次跟朋友来逛商场,穿着人字拖和白T恤大短裤,路过瞅了一眼,就被导购翻白眼了。从那以后我都有心理阴影了,遇见这家店都是绕路走。 任家瑜:我自己是买不起这里的任何东西的,但我朋友可以,我跟着她来过一次。你是不知道有多夸张,她们给我朋友泡了一杯咖啡,给我倒了白开水。 荣玉倒吸一口冷气: “太双标了吧?” 任家瑜:哼,她们那狗眼挺亮的,一眼就看出我不过是跟着玩儿的,不会消费。只是,一杯咖啡而已啊,至于吗?多泡一杯她们的手会断,还是这个破品牌会破产啊? 荣玉:今天有没有扬眉吐气的感觉? 任家瑜:太有了!这个店长的脸我记得,就是她上次给了我白开水,还让我多喝一点,说这个是免费的。你瞧瞧她现在对着白队那副奴颜婢膝的样子,啧啧,这可让我太爽了。 白榆拿到了顾客的资料,这个品牌跟上野爱子联名的那款T恤上市半个月,卖出去了两件。 看来,这件T恤真的很难评,喜欢的人不多。 第四小队的人分成了两队,一队由白榆带领,一队由欧仲文带领,分别去找那两个人。 很快,欧仲文那队就传来消息,说买T恤的是个四十岁的女人,她得了骨癌,每天痛不欲生。 家人为了安慰她,给她买了印有她最喜欢的上野爱子的作品的T恤。 一个骨癌患者还出去搞事,显然不大可能。 那嫌疑人就剩下白榆这一队要找的这个叫苏慕慕的女孩了。 他们在网球场外堵到了这个女孩。 她刚打完球,穿着短裙短袖,全身的皮肤都被晒成漂亮的小麦色。 看到白榆,她欢呼一声,过来拥抱她。 “白榆姐姐!” 白榆想起那个拒绝做异能检测的年轻人说她是吉祥物,在走哪儿都能被人认出来这方面来说,他似乎是对的。 人家都这么热情了,她也不好公事公办一张严肃脸。 “你好啊,苏慕慕是吧?” 苏慕慕震惊地张大了嘴: “姐姐,你认识我?” 白榆:有点事,找你问一下。 苏慕慕像小鸡啄米一样拼命点头: “你问,你问。” “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白榆:你买过一件米兰世家跟上野爱子联名的T恤? 苏慕慕有些害羞: “哎呀,你怎么知道我暗恋夏思杭的?” 这? 是在说她把T恤送给了夏思杭吗? 可是,夏思杭是谁? 白榆想。 看她一头雾水的样子,苏慕慕也觉得很神奇: “姐姐,你该不会不知道夏思杭吧?” 任家瑜插嘴: “当然知道了,是那个演什么剧都跟根木头一样的流量男星呗。” 苏慕慕脸色一变: “哎呀,我这是在现实中第一次见颜以中的粉丝。” “没错,他以前确实比夏思杭人气高,是顶流。” “可是他死了呀,现在A市人气最高的男明星是我们夏思杭啊!” “你要是不服气就给他招魂,让他活过来,再跟夏思杭对打啊。” “而且,他演技很好吗?大家都是半斤八两啦!” “我就不明白了,一个靠身体上位的死gay,粉丝怎么会那么长情。” 她以为自己的攻击力达到了百分百,一看任家瑜竟然气定神闲。 “你,不是颜以中的粉丝?” 任家瑜:我只是一个看剧的。 苏慕慕立刻喜笑颜开: “哎呀,对不起啊,姐姐。” “我错怪你了。” “你别跟我生气,一会儿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呼! 这就是追星人的精神状态吗? 白榆长长呼了口气: “那件T恤,你送给了夏思杭?” “买来就送了?还是穿过以后送的?” 苏慕慕:白榆姐姐真懂我!我也想送我穿过的原味T恤给我们夏思杭,但是他呢,是个有洁癖的人,肯定会拒绝的。所以,我就只能把新买的T恤打上漂亮的蝴蝶结,送到他家里。 任家瑜惊诧: “你竟然知道他家在哪儿?” 苏慕慕: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吧?他熬了三年才红起来的,在他没红的那些年,都是靠我们几个铁粉养着的。 我们给他买水军、做数据、接机、真金白银送礼物,让他看起来体体面面的。他是真穷,但也很真诚。为了感谢我们,请我们去他家,亲自做饭给我们吃。 现在虽然他红了,但没红多久,赚的没那么多,想买新房子也买不起,所以还跟他父母一起住在旧房子里。 白榆:他住哪儿啊? 苏慕慕聊嗨了,不设防地说: “就御龙丽景园啊,16栋二单元501。” “不是,白队,你问这个干什么啊?” “难道,你要跟我抢老公?” 白榆:那不会!谢谢你提供的信息,有时间再聊。” 说着,她就带人走了。 苏慕慕怏怏地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 “干嘛啊?” “正聊得好好的,突然就走了。” “这个世界上不光渣男多,渣女也多。” “辜负人的真心。” 她坐上了来接她的车,还在生闷气。 快到家的时候,她突然反应了过来。 “白队长说的是,“谢谢你提供的信息”。” “我提供什么了?夏思杭的住址?” “我的天,是不是他犯什么事了?” “那我这不就等于出卖了他吗?” 苏慕慕拿出手机,打给夏思杭。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回答她的,是机械女声。 苏慕慕傻眼,而后突然反应了过来。 这,或者是换号了,或者是她被拉黑了啊。 姓夏的他红了,不需要媚粉了,就卸磨杀驴了。 “夏思杭你不得好死!” 尖利的声音仿佛能穿透人的耳膜。 第一百五十六章 白队怎么能确定就是我 为她开车的司机被吓得一哆嗦,然后露出了一抹幸灾乐祸的笑。 有钱也不知道给他们这些打工的涨涨工资,就知道去讨好小白脸。 这下好了,被小白脸背刺了吧哈哈哈哈。 御龙丽景园。 夏思杭将自己小时候的照片装进行李箱里,合上盖子锁好,然后催促父母: “好了,那些破烂别拿了。” “赶紧走吧。” “新房子里什么都有。” “没有也没关系,咱买新的。” 夏父把一口铁锅装进超大的塑料袋里: “有些东西,有钱也买不来。” “这老式铁锅是我跟你妈结婚那年买的,现在再找不到这种工艺了。” 夏母甚至要带走一个塑料盆: “这盆上月才买的,丢了可惜。” “带过去吧。” 夏思杭心烦意乱: “好了好了,带着吧带着吧。” “可以了吧?” “经纪人都催了八回了。” 夏父:我都说了你们不用管,我们自己坐公交车就行。你们不听,非要来,来了又嫌我们慢 夏母:我看你那经纪人的脸就不像个好人,跟着他不会学坏了吧?你得自己有分寸啊儿子,本来你进娱乐圈,我跟你爸就不同意。 夏思杭粗声粗气地说: “知道了知道了。” “我答应过你们的,一不碰大麻,二不赌,三不乱搞。” 夏母认真地说: “还有一个,不要出卖自己。” 夏思杭:切!我人气那么高,需要出卖自己去找戏拍吗?都是他们求着我拍的好不好? 夏父:最重要的是,为人要低调 夏思杭拉起行李箱就走: “知道知道知道!” “快走!” 夏父夏母跟了上去。 夏父:小杭,你今天怎么这么烦躁啊?是遇到什么事了吗?跟爸妈说说。 夏思杭长长叹了口气: “没什么事,就是莫名其妙觉得烦躁。” 他站在门口,等他爸爸锁门。 电梯门开了,夏家一家三口看到了一张经常在电视上看到的脸。 夏母:哎呀,是白榆吧?你,你该不会也住这儿吧?你真好看啊,比电视上好看多了。都说摄像头会把人拍丑,原来是真的。我儿子就没这个困扰,他瘦得跟咸菜干一样,上镜就刚刚好。 夏思杭:妈,你跟人又不熟,少说两句。咱快走吧。 他要进电梯,白榆挡在那里不动。 夏思杭皱眉: “白小姐,请让一下。” “你挡着我的道了。” 白榆看着他身上那件一般人欣赏不来的T恤: “夏先生看起来很喜欢这件T恤啊,走哪儿都穿着。” 夏思杭不耐烦了,伸手去拨拉白榆: “没空跟你闲扯,走开。” 夏父惊呼: “小杭,怎么这么没礼貌?” 白榆抓住了夏思杭的手腕: “告诉我,7月4号那天,你去“碰见”咖啡馆那里干什么了?” 夏思杭觉得自己简直被铁钳给夹住了,根本动弹不得,他好汉不吃眼前亏,急忙求饶。 “白队,放开我。” “你想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 白榆看了眼那紧闭的房门: “不考虑请我们进去坐一下吗?” 夏思杭:爸,快把门打开,请白队他们进去。 夏父一脸的不解: “这是怎么了啊?” 但他不敢耽搁,立刻开了门。 白榆的手抓住夏思杭的手腕的那一刻,他就看到他开始哆嗦了,肯定是疼的。 要知道,白榆可是异能者,而且是异能者中的佼佼者。 夏母已经被眼前的情形吓得浑身颤抖了。 夏思杭过去,揽着他妈妈的肩膀,将她往家里带: “妈,没事的。” “白队只是来了解一些情况。” “问完就走了。” 夏母:儿子,你,你没有犯罪吧? 夏思杭:怎么会? 夏父关上门,弯着腰,向白榆做了个“请”的动作: “白队,您坐。” “大家都坐。” 这个男人刚刚明明还是腰板挺直,一脸严肃的,为了儿子,他竟然可以变成现在这副谄媚的样子。 白榆看着有点心酸。 “不用了,叔,就几句话,问完我们就走。” “夏思杭,还是那句话,7月4号那天,你去“碰见”咖啡馆那里干什么了?” 夏母不知不觉眼泪已经下来了: “儿子,你好好回答白队啊。” “爸妈都相信你是个好孩子。” “一定,一定是有什么误会。” 夏思杭想了想: “既然是咖啡馆,那可能是去喝咖啡了。” “我记忆力不大好,过去了好几天的事,就不大想得起了。” 白榆也不跟他废话了,直接将那张照片推了过去。 夏思杭的脸一僵,而后笑了: “这人包这么严实,白队怎么能确定就是我” 白榆指了指他T恤上的印花: “夏先生,下次行动之前,记得换一件平价的、满大街的人都穿的衣服。” “这T恤到现在为止只卖出去了两件,一件穿在一位患癌的大姐的身上,一件穿在你身上。” “站在陈小莉身边的人是谁,很明显了吧?” 夏思杭还想狡辩: “我也有可能借给别人” “或者,有人偷走了我的T恤,完事后又给我还回来了。” 白榆:你提到的这些,也不是没有可能。那就请夏先生跟我们走一趟,去警察局吧。 偷窃在A市可是大罪,就算最后还回来了,高低也得拘留了。 作为A市的市民,你有义务提告这种蛀虫,为建设一个更好的A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夏思杭:我 夏父实在忍不住了: “臭小子你还不说实话?” “现在有那么多的狗仔盯着你,你要是去一趟警察局,流言肯定满天飞,跑断腿也辟不了谣。” “对于你这种作品质量不行,纯靠脸的流量明星来说,等于你的职业生涯就结束了。” 夏思杭:爸,你说那么难听,我有那么不堪吗? 夏母:你爸说的都是事实啊。孩子,你快说实话。这几年你好不容易出头,这还没红几个月呢,就闹丑闻,那你以前的努力不就白费了吗? 这话让夏思杭的眼圈都红了。 那些在娱乐圈打酱油的日子,真的不堪回首。 夏思杭闭上眼,长长舒了口气: “不错,陈小莉旁边的那个人就是我。” 第一百五十七章 大人不记小人过 白榆假装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 “太好了!” “这么久以来跟政府作对,把A市搅得鸡犬不宁的幕后黑手,找到了。” “跟我们回异能大队吧。” 荣玉和任家瑜一左一右,将夏思杭的胳膊拧到身后,就要押解走。 夏母疯了一样抱住儿子的腰: “不是的!” “我儿子不是那样的人!” “白队,你们肯定弄错了。” 夏父也说: “他只是个跑腿的,小喽啰。” “求你们不要抓他。” 夏思杭则冷笑: “这就是废土最牛的女人的智商吗?” “你见过幕后黑手自己出面干杂活的吗?” 白榆:没见过!我也没见过顶流明星出面干杂活的。这事太不合理,必须去我们异能大队,交给我们领导审清楚。 我们部门现在的热度有点低,要是把你的案子的审理过程现场直播,我相信热度一定爆表。 夏思杭叹气: “好了,白队,我服了。” “没脑子的不是你,而是我。” “我会把一切都跟你交代,就请你宽宏大量,放我一马行不行?” “我不能去警察局,不能去异能大队。” “我的事业刚刚起步,我不想放弃。” 白榆:如果你只是个跑腿的,我当然可以放你一马。但如果你手上有人命,对不起,不能。 夏父夏母紧张地看向夏思杭。 夏思杭举手: “没有!” “真没有!” “爸妈你们相信我,我不会那么丧心病狂。” 白榆:那么,请开始讲吧,越详细越好。你在为谁做事? 夏思杭又长长叹了口气: “金建粤!” 夏母惊呼: “你经纪人?” “我就知道他不是个好东西。” 就在这个时候,夏思杭的手机响了。 一看来电人,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然后接了起来。 “建粤哥!” “我爸妈有点舍不得离开。” “我陪他们再待一会儿。” “不好意思,您先走吧。” “嗯,我们自己打车。” “放心吧!我那人气虚高,论国民度还比不过异能大队的那个白榆” 他看了白榆一眼。 莫名被cue,白榆也是无奈。 夏思杭:不会被粉丝认出来的,我有分寸。实在不好意思,嗯,明天见。 他挂掉了电话。 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夏母爆发出一连串的脏话,大意就是好好的一个孩子,被金建粤给带坏了。 白榆:除了诱导陈小莉发那个视频,你还替金建粤做过什么? 夏思杭:没了。 嗯? 白榆不信。 夏思杭纯真无邪的眼睛看向她: “真没了,白队。” “我爸妈从小就教育我做人要诚实,他们的教诲刻在我的心上了,是我行动的准则。” “叮咚!叮咚!” 门铃声响起。 有个声音大声喊: “我们是异能测试小组的工作人员,夏思杭在吗?” “他还没有做异能测试。” 夏母有些疑惑地看了她儿子一眼,而后大声说: “我会提醒他的。” 门外那个声音说: “好的。” “今晚十二点前务必完成。” 夏母:知道了,谢谢您。 然后,是那些人离开的脚步声。 白榆意味深长地看着夏思杭: “夏先生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完成异能测试?” “就是在手机上下载个软件,花一分钟测试一下而已。” “这么简单的事,你难道不会?” 夏思杭继续用那纯真无邪的眼睛看着白榆: “我太忙了,白队。” “都把这事给忘了。” “不急,反正离晚上十二点还有好几个小时呢。” 戏子! 你这戏子! 白榆盯着他的眼睛,脑海里响起的是这句经典歌剧的台词。 “现在就测。” “我们也都很好奇。” 夏思杭:白队您这不寒碜我呢吗?我再怎么测也不会比您高,不是吗? 白榆冷笑: “有什么好寒碜的?” “A市百分之九十的异能者都比我等级低,他们难道见了我都觉得寒碜?” “那我在异能大队岂不成了孤家寡人。” 夏思杭:瞧您说的,就好像我也会是异能者一样。我,我没有感受过自己有什么超能力,应该是没有异能的。 白榆:那你测啊! 荣玉拿出自己的手机,打开异能测试软件,送到了夏思杭面前。 “来,夏先生,把手摁上去就行。” “结果出得很快的哟。” 夏思杭突然朝着打开的窗户跑了过去,那速度极快,几乎是在眨眼间,就已经到了窗户边。 白榆比他更快,在他纵身跳起,要往下跃的时候,一脚踢中了他的肩膀。 夏思杭的身体飞了过去,砸在墙上。 他惨叫一声,跌落在了墙角。 “小杭!” “小杭!” 夏父夏母冲了过去,见儿子虽然嘴角被撞烂流血了,但其它部位完好,稍稍放了点心。 夏母像一头护食的母狮一样将儿子护在身后: “白队长,你要杀要剐随便。” “但是别碰我儿子。” 白榆摇头:您这是哪里话?我是什么杀人狂魔吗?要不是您儿子一而再再而三地撒谎,还试图逃跑,我会揍他吗? 夏父抱着儿子的头,帮他擦去嘴角的血: “孩子,你就别想着逃跑了。” “跑不了的。” “不要想着保护谁了,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吧。” “白队长,您刚刚说的说的话还算数吗?” “只要夏思杭老实交代,而且手上没人命,您就可以放了他。” 白榆:我白某人行走江湖,靠的就是一言九鼎!是您儿子一再破坏我们的口头合约。 夏父双手合十拜了拜: “我会好好教育他!请您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了他这一次。” 夏母狠狠磕了个响头: “白队长,请您饶了他这一次。” 夏思杭的眼眶一下子红了: “妈妈!” 夏父:爸妈求你了,儿子,就说实话吧。白队是好人,她说过的话都算数的。不要等她把你抓到异能大队去,你粉丝跑光事小,万一遇上个变态,怕是连命都要搭进去。 夏思杭暗自思考。 听说,异能大队现在的代理队长也姓金,是金建粤的远方亲戚。 他要是落在他手里,为了保护金建粤,怕是很快就会被灭口。 不如,就交代了吧! 第一百五十八章 抽丝剥茧 夏思杭开口: “不用测了。” “我确实有异能。” “跟白队长您一样,觉醒的是兽血。” 夏父夏母震惊地看向儿子,异口同声地问: “什么时候的事?” 夏思杭还没有回答,夏母就在他脑袋上扇了一巴掌: “你瞒得我们好苦啊!” “我跟你爸不是说了吗?一旦你觉醒异能,就不要干娱乐圈的活了。” “去考公务员才是正经事,有异能要加二十分呢。” 夏思杭:前段时间才觉醒的,我这不是还没来得及跟你们说嘛。 夏父爆粗: “你少放屁!” “A市最后一个觉醒异能的人叫陈森,从那以后,再没有人觉醒。” “而陈森之所以觉醒的那么晚,是因为他是一觉醒就是SR级的天选之子。” “你该不会想告诉我们,你比他还厉害,觉醒了SR,甚至是SSR级异能吧?” 在这里,也能听到故人的名字! 白榆轻轻叹了口气。 夏母:你看看你,这一会儿撒了多少个谎?你怎么就学成这样了啊?都怪我们,当初你要进娱乐圈的时候没有拼了命去反对,让你进了那个大染缸,染上了这样的坏毛病。 说着,她开始一拳一拳砸向自己的脑袋, “都怪我们!” “都怪我们!” 夏思杭拉住她的手,不让她伤害自己: “妈,多大点事,至于吗?” 夏母:怎么不至于?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你现在撒谎,以后就有可能去诈骗。 夏思杭被说得心烦意乱: “行行行!” “从现在开始,我都说实话,行了吧?” “哪怕有一个标点符号是虚构的,就让我被五马分尸,不得好死。” 夏母:倒也不用这样。 夏思杭:我确实是在大家都觉醒异能那会儿觉醒的,但是我不是很想测试。因为一旦测试,就挂在了排行榜上,想取消都取消不了。万一有个兽潮什么的,异能者不得首先冲上去? 夏父:你这想法也是对的,但是,怎么能连自己的爸妈都隐瞒呢? 夏思杭:那会儿,我经纪人已经在给我谈一部古偶剧的合同了,可你们说让我觉醒了异能就去考公务员,那我肯定不能跟你们说了。 夏母:你就那么爱在那个大染缸里混? 夏思杭:对!因为那是我能想到的,唯一一条可以出人头地的路。 当公务员是很不错,但我不姓奥古斯特,不姓金,甚至不姓曹,这辈子也就是个最底层的小职员了。 我不甘心!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凭什么别人就可以高高在上,享受着最顶级的资源,而我只能每天为了衣食住行奔波,活得跟蝼蚁一样? 白榆:所以,你经纪人是看中了你的冲劲和异能者的身份,所以拉你入伙的吗? 夏思杭又想装傻: “入伙?” 白榆举起手中的匕首: “再敢撒谎浪费我的时间,我就挑断你的大动脉。” “一个觉醒了兽血的人,他的老板竟然大材小用,只让他干了一件三岁孩子都能干的事,这可能吗?” 夏思杭举手: “别!我怕了你了!” “刚给我踹那一脚到现在还在痛呢。” 白榆:回答我的问题! 夏思杭:是的,他确实是拉我入伙了。除了看出我的野心,还有我的异能兽血,真的很适合当打手,对不对?所以,我的工作就是将他看中的“人偶”带到公司去。 白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所谓“人偶”,就是那些准备喝下“离魂水”的人。 夏思杭突然玩味地笑了: “白队不愧是曾经喝过“离魂水”的人,看出那三个袭击者跟曾经的你有同样的症状了。” 白榆知道夏思杭在试图攻击她,想让她回忆不堪的过去,但他根本不知道,她所谓的“喝了离魂水”,是一个谎言。 攻击无效! 白榆:他们三个没有觉醒异能吧?还是跟你一样,觉醒了,但没有测试呢? 夏思杭看着她平静如水的脸,有点失望。 这个女人,我戳她肺管子,她竟然无动于衷。 被人下了“离魂水”,稀里糊涂就嫁给了一个新婚夜先睡白月光,再招妓,就是不肯睡她的渣男,搁大多数人身上就是一辈子的心理阴影。别说是提起这件事了,就算聊天时,别人说个“水”、“灵魂”之类的,恐怕也会被触发敏感点,整个人无声崩溃掉。 没想到啊没想到。 果然能从贫民窟混成有编制的,还能当上官的人都不是寻常人。 都T妈的是变态! 夏思杭:切!他们要是有异能,都那么穷了,肯定去拾荒了啊。 白榆:所以,他们吃了传说中由黑市的高人仿制的红色能源石? 夏思杭:就是这样。 对于他现在的态度,白榆赞赏地点点头: “很好!” “那你再告诉我,你们关“人偶”的地方,具体在你们公司的哪里?” 夏思杭:说了这一点,我可就没有任何秘密了。没有了利用价值,你会不会出尔反尔,将我交给你的上司,换取你的利益呢? 荣玉冷笑: “别侮辱我们白队!” “你自己出尔反尔,满口谎言,就觉得别人也是跟你一样的人?” 白榆:忙着出人头地的时候也读一下A市的法律吧!如果你说的都是事实,我们按照你提供的信息挖出了危及政府安全的重大犯罪团伙,那你是可以得到特赦的。我有费那个劲,将你交出去的必要吗? 至此,夏思杭终于松了口气: “谢天谢地,感谢制定法律的老爷们。” “我还真以为在这个礼崩乐坏的时代,法律虽然是空文,但至少看起来是神圣的。” “再怎么着,也得规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没想到啊,法律也是可以明晃晃地讲特权的。” 夏母恨铁不成钢地又捶了儿子一下: “你别再贫了行不行!” “好好回答白队的问题。” 夏思杭:行吧!人偶们,就关在公司的地下室。 白榆:入口在哪里? 夏思杭:杂物间里。你们自己去找,我是不会带路的。不然谁都知道我是叛徒了。 白榆:那是自然,最后一个问题。红色能源石和离魂水到底是黑市的谁制作的? 第一百五十九章 哥哥咯咯咯 夏思杭:这种机密我真不知道。金建粤让我们把人带过去,都不让我们在地下室多待,转头就轰我们走,然后他自己待那儿鼓捣。 白榆:你们这个团伙有多少个人? 夏思杭:我,金建粤,还有一个龙套演员。也是男的,叫李龙龙,觉醒的异能是精神控制,但他太菜了,是S级,一次能控制一个普通人,多一个就很呛了。对于白队您这种身体素质和精神力都得到了强化的SR级异能者,他那异能根本就是隔靴搔痒,一点用都没有。您不用怕他。 白榆:谢谢你的提醒。还有最后一个问题,金建粤有异能吗?他也没有出现在异能测试软件的排行榜上。 夏思杭困惑地摇了摇头: “其实我不知道。” “脏话累活都是我们干的,他对着的,是一群被打晕的“活死人”,就算有异能也没地方发挥啊。” 白榆:谢谢你的配合!所以,你能红起来,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替金建粤干了脏话累活吧? 夏思杭:不然呢?跟我的前辈颜某人一样靠卖屁股给高层红起来吗? 夏母惊呼: “小杭,你怎么这么粗俗?” 夏思杭:妈,我只是说的话粗俗。可这些粗俗的事他们实实在在都干了。 这你也是知道的对吧?不然你跟我爸就不会那么反对我进娱乐圈了。 不过你们放心,那种作践自己的事我做不出来。 那些油腻老男人,多看他们一眼我都会吐,更别说跟他们干其它的事了。 白榆不想评论他提到的事: “谢谢你的配合,夏先生。” “再见!” 她起身就走。 第四小队的人都跟了上去。 “慢走啊,白队。” 夏父夏母将他们送到门口。 夏思杭才不想那么礼貌,坐着没动。 反正礼貌也没用,该被质问还是被质问的,那又何必去上赶着去讨好他们呢? “爸妈,把门关上。” 夏思杭不耐烦地说。 夏母紧张地回头,用嘴型跟他说“闭嘴”。 电梯开了,怒气冲冲的苏慕慕走了出来。 一看到她,夏母夏父赶紧将门给关上了。 苏大小姐愕然: “我去!” “竟然给我吃闭门羹!” “伯父伯母,你们的儿子把我拉黑了。” “我原本打算是来跟你们告状的,现在看来,你们也是默许了的吧?” “我说你们一家别太过分!” “夏思杭当初微博只有几千个粉丝的时候,是谁给他砸的钱,你们忘了?” “这两年我少说也花了两百万在他身上了,他现在红了,你们就玩过河拆桥?” “开门!给我开门!” 踹门的声音都传到了电梯里。 荣玉:我的天呐!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我以为买自己爱豆代言的饮料啊巧克力啊的,就已经是对他最大的支持了。没想到啊没想到,有人追星可以砸两百万。 任家瑜:两百万,都够买辆豪华跑车了。是多想不开去捧一个糊糊啊,人家红了也不觉得是她的贡献,而是他自己“干脏话累活”赚来的。 白榆:咱们队里有追星人吗? 众人一起摇头。 白榆:大家都这么理智?其实也没什么的,只要不花大钱就行。 有个男队员举手: “我昨天花了两万给一个女主播刷了礼物。” “这其实也不算大钱吧?” 众人一起: “靠!” 然后,大伙齐上阵,噼里啪啦对着这个男队员就是一通打。 荣玉:我的天呐!你个穿19.9的衣服,吃5块一碗的面的家伙,竟然觉得两万不是大钱?你是脑抽了吗? 记住今天这顿打,下次再管不住自己想打赏的手的时候,想想被打有多疼。 记住了吗? 我就问你记住了吗? 男队员抱住自己的脑袋哀嚎: “白队你不厚道!” “你,你钓鱼执法!” 白榆:并没有!我人太好了,把你们想得太好了。谁知道我们中间竟然有你这样的,败类! 男队员:呜呜呜,我也不知道啊,她叫我“哥哥”,我就停不下送礼物的手了。 众人一起捏起嗓子: “可是她叫我“哥哥”哎!” “哥哥咯咯咯咯咯咯” 男队员:呜呜呜,别叫了,这个词都被你们叫脏了,以后我听着都有心理阴影了。 短暂的打闹过后,众人上了车,朝夏思杭的公司疾驰而去。 白榆在车上分好了工。 欧仲文那一队守在公司外面。 她带的人分两拨,一拨守在杂物间外面,一拨跟她进去。 现在这个时间,练习生们还在练习室挥汗如雨地练舞,准备出道的演员们也在苦练台词和演技,在公司基本碰不到人。 白榆带着人在杂物间找了好久,才发现开关就是刚进门看到的那个壁灯,转一下,地面就开了,露出了向下的楼梯。 她带头走了下去。 金建粤给夏思杭打完电话,确认他和他的家人不需要自己送到新居。 虽然他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已经骂了好多句脏话了。 不需要为什么不早说? 害他白跑一趟。 他的时间可是很珍贵的。 早知如此,就不该多嘴说“正好顺路,我带你们过去”。 别的经纪人或许需要讨好艺人,他,金建粤,金牌经纪人,只有艺人讨好他的份儿。 夏思杭现在红了又怎么样?他一个不高兴,完全可以换个人来捧。 要知道,这家娱乐公司它可姓金。 而他金建粤也姓金。 姓金就是牛! 金建粤正胡思乱想呢,李龙龙打来了电话。 “老板,你看中的人我找到了。” “什么时候方便见面?” 金建粤的嘴角勾起一抹笑容: “我现在就赶往公司,大约半个小时到。” 李龙龙:好的,老板,我差不多会跟您同时到公司。 金建粤:很好。一会儿见。 李龙龙看了眼副驾驶座上一脸痛苦,时不时扭几下,但不发出任何声音的高大健壮的男人,心情很好地开始哼歌。 “乌蒙山连着山外山,月光洒下了响水滩,有没有人能告诉我,可是苍天对你在呼唤,一座山翻过一条河” 第一百六十章 地下室 金建粤跟李龙龙在公司停车场遇到了。 李龙龙打了个响指,副驾驶座上的男人睁开了眼睛,走了下来。 金建粤:我去!这空洞的眼神,快让他低下头走路,不然别人就会看出破绽。 李龙龙将自己的棒球帽给那男人戴上,并对他发出指令: “低头走路!” 男人迅速低下头,乖得跟训好的狗一样。 金建粤满意地点点头,拍了拍李龙龙的肩膀: “厉害了!” “我们未来的大影帝的训狗技术越来越炉火纯青。” 李龙龙:老板谬赞了。差远了,我这水平,去异能大队恐怕连初试都过不了。 金建粤:干嘛要跟那群苦力比?他们异能高又能怎么样?还不是给咱们看家护院的?而你的异能,可是切切实实在帮我做大事。 李龙龙:老板,您老说做大事做大事,但是,我们究竟在做什么大事啊? 金建粤:现在还不能告诉你!等着吧,到合适的时候,我会告诉你和小夏。你们会知道知道做了多么伟大的事。 李龙龙憨憨的脸上虽然有疑惑,但也不再问了。 “好的,老板!” 他毕恭毕敬地说。 心里却在冷笑。 切! 不就是培养死士组建反政府武装嘛! 说那么神秘干嘛? 上次广场搞袭击的那三个老哥,其中一个就是我抓的。 我天天说我记忆力不好,脑子不好使,你也就信了? 话说回来,再不好使的脑子,也会记着自己盯梢了三天的人吧? 真正脑子不好使的,是你这个姓金的! 两人在前面走,那个壮汉就跟在他们身后。 三人来到了面试室,金建粤挪动花盆,墙上的门打开。 然后,他们穿过门,来到了,杂物间。 金建粤问: “我一个人带他下去行吗?” 李龙龙有些尴尬: “老板,五米之外,我就控制不了他了。” “你要是觉得你能打过他” 金建粤:一起下去吧! 他转动壁灯,地面打开,露出楼梯。 三人顺着台阶而下。 等到地面重新合上,任家瑜终于呼出了一口气。 天呐! 可憋死她了! 她周围的队员也跟她一样,为了不被金建粤他们发现,一直在憋气。 还好这杂物间够杂够大的,躲他们这几个人不成问题。 到了地下室,金建粤让李龙龙给那壮汉灌下了一瓶纯净水,然后推到了笼子里。 金建粤松了口气: “好了,你的任务完成了。” “可以走了。” 李龙龙点头: “好的,老板。” 金建粤:公司要拍一部自制短剧,虽然不是大制作,但买了大热的网文版权,肯定会大爆。我跟老板说好了,由你担任男一号。明天咱们就把合约签了。 李龙龙大喜过望,两腿一弯,作势要跪: “老板,您就是我的再生父母!” “我给您磕头了。” 金建粤双手抱胸看着他: “你敢跪,我就敢受着。” “跪啊,你小子倒是跪啊。” 李龙龙直起身子: “嘻嘻,开玩笑的。” “双膝跪是上坟的姿势啊,老板,不吉利。” 金建粤笑骂: “你小子就长了一张老实的脸,其实一肚子的坏水!” “快滚!” 李龙龙:嘻嘻,那我滚了啊老板,您要干什么就干吧! 金建粤:还用你教?滚滚滚! 李龙龙开开心心离开。 一路上看到同公司的人,恨不得抓住他们的肩膀使劲摇,边摇边吼: “哥们儿熬出头了!” “哥们儿当上男主了!” 到了停车场,他开锁,坐到了驾驶座。 “别动!” “不然让你脑袋开花。” 有冰冷的东西抵在了他的后脑勺上。 李龙龙下意识举起了手: “兄弟,有话好说。” “这是市中心,别乱来啊。” “我贱命一条,死了不要紧。” “可是因为我的死,连累到兄弟你就不好了。” 好能说会道的一张嘴! 混娱乐圈的人私下都这么会说吗? 怎么在接受采访时反而有很多明星支支吾吾结结巴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呢? 欧仲文跟武达西对视一眼,一起耸肩撇嘴。 “开车!” 欧仲文命令。 “好的,兄弟!” “哦,不,哥!” “您想去哪儿啊哥。” 李龙龙问。 欧仲文:警察局! 李龙龙傻眼: “哥,不带这么开玩笑的。” 欧仲文:开玩笑?我认识你吗就跟你开玩笑。犯罪嫌疑人不就应该被送往警察局吗? 李龙龙:不是,哥,我犯什么罪了? 欧仲文吐出两个字: “绑架!” 我去! 大势已去! 李龙龙尝试控制身后的人,却发现根本是白费力气。 身后这两个家伙,至少是S级的异能者。 难道,他们是异能大队的? 白榆也来了吗? 来了也白搭,金建粤虽然自己不咋地,但是有制造SR级异能者的本事。 上次那三个不就花一晚上制造出来了吗? 希望现在地下室的那十五个笼子里关的“人偶”,至少有一个是SR级。 欧仲文:想什么呢?开车! 李龙龙一脚踩下油门: “好的,哥,您手千万别抖啊。” “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 欧仲文:我这个人听不得噪音,不然可能真的会手抖。 李龙龙:哥,我错了,我错了。我这就闭嘴! 他狠狠拍了自己的嘴巴一下。 欧仲文:快开! 李龙龙:是! 金建粤满意地看着面前的铁笼,其实,这些人已经喝了“离魂水”,关不关到铁笼都没关系,他们不会反抗,也不会跑掉。 但是,他这个人呢,做事主打的就是一个稳妥。 再上一层保险,才会安心。 今晚十二点,就是主攻时刻。 到时候,这个城市就不是奥古斯特家族的天下了,而是要改姓金了。 他金建粤,是这场政变最大的功臣。 等到改旗易帜,金董不得给他个副总统当当? 哈哈哈哈,那他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了。 想想都激动。 金建粤打开保险柜,拿出一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盒子。 揭开盖子,里面乱七八糟堆着一堆红色的小石头。 他拿了一刻,走到一个铁笼旁,对着里面那个眼睛都没有焦距的男人说: “张开嘴!” “把这个吃下去!” 男人仿佛是被无形的绳子操控着的提线木偶一样,乖乖张开了嘴。 第一百六十一章 任务没有完成 白榆下了指令。 她身边觉醒了风系异能的队员动手了。 一道风刃破空而来,砍在了金建粤的手腕上。 金建粤惨叫一声,手中的红色石头掉落在地。 “谁?” “谁在这儿?” 他惊慌失措地吼着, “滚出来!” “我看到你了!” 白榆带着人从铁笼后面走了出来。 “白榆?” 金建粤握住流血的手腕, “你,谁让你来的?” “你有什么资格来这里?” “你们异能大队只能管跟异能相关的犯罪。” 白榆过去,捡起地上的那块红色的小石头。 荣玉去拿金建粤放在桌子上的那个刚从保险柜里拿出来的盒子。 金建粤不顾手腕的疼痛,冲过去就要踢荣玉。 “谁让你碰我东西的?” “放下!” 他估计觉醒的是腿,狠狠一脚踢出去的的时候,竟然带着呼呼的风声。 荣玉冷笑一声,双臂一展,身子后仰,如同一只倒着飞的燕子一样,迅速撤离了他的攻击范围。 而后,她破空而来,飞过金建粤的头顶的时候,脚后跟踹在了他的后脑勺上。 金建粤翻了个白眼,“咕咚”一声倒在了地上。 “白队!” 荣玉把盒子里的东西给白榆看。 这貌不惊人的小玩意儿,跟当初从那只吸血蝙蝠肚子里掏出来的一模一样。 “红色能源石!” 白榆确定地说。 众人倒吸一口冷气。 这么贵重的东西,他们只见过照片,没想到这里竟然有实物,而且还有这么多。 金建粤躺着地上,重重地喘着粗气: “我劝你们不要打这些红色能源石的主意。” “这玩意儿虽然能让人迅速成为SR级异能者,但是副作用非常大。” “你们不信可以问你们白队,她前夫就是被反噬了,爆体而亡的。” 众人一起看向白榆。 白榆耸肩: “没有前夫!” “不知道这事!” 金建粤:哦对,你极有可能不知道,因为你当时喝了“离魂水”,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哈哈哈,堂堂一个SR级异能者,竟然躲不过这种小把戏,姓白的,你也是白活了。 荣玉一脚踹在了金建粤的肩膀上: “屁话怎么那么多?” 金建粤脑部的伤比较严重,被踹了也没力气反抗,只是像猪一样哼哼了两句。 白榆:这些红色能源石哪儿来的? 她又指了指桌子上的空瓶, “这就是离魂水吧?” “我记得这个味道。” “你从哪儿弄来的?” 金建粤“hiahia”地笑: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你不是很厉害吗?” “那你会不会读心术啊?” “会的话自己读吧。” 荣玉又要去踹人,白榆制止了她。 “再打估计就死了,没用了。” “带回去吧!” “把笼子里的这些人也一起带上。” 众人:是! 欧仲文带着李龙龙进了异能大队,正遇上刚下班的金魏莱。 他恶狠狠地瞪了欧仲文一眼: “今天是最后一天了,给你们的任务没有任何进展,你还好意思跑到这里来?” “还不快出去,抓住最后的几个小时,给我找嫌疑人去。” 欧仲文不咸不淡地说: “金队,工作再忙,也得适当休息。” “人不能像陀螺一样天天高速旋转,那很快会油尽灯枯的。” 金魏莱:你休息就非要来队里休息? 欧仲文:当然了,这里的冷气最足了,待着舒服。 金魏莱冷笑: “好,那你就好好享受吧。” “明天接受惩罚的时候,想着今天的舒服,也就没那么痛苦了。” 欧仲文:多谢金队长为我考虑。 见他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金魏莱也懒得跟他废话了。 最重要的是,他有点杵欧仲文的异能。 控尸术,从各种意义上来说,都有些瘆人。 他一张脸拉得老长的走了。 欧仲文把李龙龙带到了第四小队的办公区,等待白榆和其他队员的到来。 很快,大家就汇合在了一起。 有个队员开心地说: “我们终于在金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任务。” “要不要赶紧打个电话给他?” “免得他说我们超时了。” 白榆摇摇头: “严格说来,我们并没有完成任务。” “人面狗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了,幕后主使是谁,我们都不知道。” 武达西:我觉得吧,人面狗和广场袭击案都是同一拨人干的。既然抓到了活口,就严刑拷打,肯定能问出结果的。 戴着手铐脚镣,嘴里塞了毛巾的金建粤拼命摇头,还“呜呜呜”地叫。 欧仲文若有所思: “白队,这个方法,说不定还真管用。” 金建粤不知道怎么就把嘴里的毛巾给弄掉了,开始大骂: “你们敢!” “我姓金,姓金,你们不知道吗?” “谁给你们的胆子动金家的人的?” “给我手机,我要给我们家主打电话,他一定会派人来救我的。” “在那之前,你们最好连我的一根汗毛都别动,不然我要你们一个个死无全尸。” 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 “好大的口气啊!” “要我的人一个个死无全尸!” “我现在就可以让你死无全尸!” 众人的眼睛都亮了。 “曹队!” “队长,您不是还没休完假吗?” “是啊,怎么突然来了。” 曹睿跟白榆对视,心照不宣地彼此点了下头。 聪明点的队员立刻明白,这是白队把正在休假的曹队给请回来了。 众人欢呼。 “曹队来了,明天我们不用受惩罚了。” “本来嘛,大家这段时间起早贪黑、废寝忘食,挖出了这么一条大鱼,要是还得受罚,天理何在?” “金队根本就是在整我们,所以给了我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请曹队为我们做主!” 大家七嘴八舌地说。 金建粤:我要见金魏莱!我要见金魏莱!曹睿,你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就算你是正队长又能怎么样?你曹家有哪点可以跟我们金家比?我一个电话,你这队长就当到头了。 荣玉捡起掉在地上的毛巾,再次塞进了他嘴里。 也不知道毛巾上粘了什么,金建粤一阵干呕。 曹睿:这个人冥顽不灵,恐怕得上一些审讯手段才能有收获。可惜咱们这里刚组建不久,一切还都没有上正轨。来之前,我已经跟市长汇报了,她让我们将人移交到警察局去。 第一百六十二章 我忍你很久了 警察局? 落到那个六亲不认的嗜血变态费初的手里? 金建粤打了个冷颤。 他“呜呜呜”地叫着。 “曹队长,白队,我都交代。” “不要把我送出去,求你们了。” “我不给我家主打电话了,不打了。” “刚刚对你们的无理,我给你们道歉。” “给你们下跪磕响头都可以。” “祖宗,我的亲爹亲娘,求你们了。” 他的戏很多,然而,没有人听得懂。 金建粤被推上车的时候,他觉得他的末日已经到了,两眼一黑,昏了过去。 李龙龙的情况比他稍微好一些,但也抖得上下牙打起了架。 几个队员没心没肺地笑: “哈哈哈,吓晕了!” “还是费初的名字好使!” “他刚刚不是很牛吗?我姓金!姓金!” “姓什么都不好使!” “还怼我们曹队和白队,也不看看自己在谁的地盘。” 到了警察局,那里灯火通明,人人严阵以待,看来就在等异能大队的人来了。 费初跟曹睿握手,很难得的露出笑容: “曹队厉害啊,竟然能从娱乐公司的地下室里挖出反政府的危险分子。” “一般人就是做梦也不会想到凶手在那里。” 曹睿:费局过奖了!我们再厉害,还不是得靠费局来挖出更多的幕后黑手? 两人按照职场规则,互相吹捧了几句,曹睿就要带队走了。 费初皱眉: “曹队交给我的就只有这两个人?” “不是说你们还发现了离魂水和能源石吗?” “不需要交给我们做进一步的鉴定吗?” 曹睿内心OS:把十几颗红色能源石交给你这种危险份子?你做梦呢?你要是拿到了,这个城市的所有人恐怕都要成为你的凌虐对象。 表面上,曹睿依然笑得一脸正派。 “费局,是这样的,红色能源石和离魂水虽然属于物证,但不是常规物证,而是跟异能相关的。” “所以呢,我就跟市长说了,那些东西都由我们异能大队来保管,这样才合理。” “市长也同意了的,不信你电话问她。” 费初:我问你爹!你敢这么说我还敢问,我是不是脑子被你这头驴踢了? 这话一出口,周围是死一般的寂静。 对于警察局的人来说,出口成脏是费初在异能大队的人走后要拿他们这些炮灰出气的先兆,他们为自己即将要经历狂风骤雨而默哀。 对于异能大队的人来说,他们第一次见到这么没素质的领导,被惊得说不出话来了。 曹睿笑笑,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 “呵呵,这可怕的个人素质!” “不过,因为是大名鼎鼎的费初,倒也没什么稀奇的。” 费初:姓曹的,别说风凉话,快滚!不然老子看你越来越不顺眼,会忍不住削你。 曹睿用看傻子的表情看着他: “削我?” “你?” “我就在这里,你来啊!” 费初掏出了手枪,对准了曹睿的脑袋。 他的心腹见势不妙,冲上来拉他。 “费局,不要冲动!” “使不得啊!” 曹睿身边的银发男孩看不下去: “把你那破枪拿开!” “别指着我们队长。” 费初不愧是法外之徒,竟然调转枪口,对着那个银发男孩扣动了扳机。 下一秒,男孩的指尖夹着一颗子弹。 他冲着费初邪魅一笑。 即使被人称为“屠夫”、“活阎王”,但此刻的费初还是被这堪比电影中的一幕给震住了。 曹睿怒气冲冲: “姓费的,你竟然敢对我的人动手。” “等这件事结束,我就去市长那儿告你。” 费初推开那两个拉着他的心腹: “姓曹的你尽管去!” “告老子的起诉书据说已经堆得比老子还高了,可是老子还不是混得风生水起?” “知道为什么吗?” “不管是谁当市长,都需要老子这样的人去做一些他们想做,却不敢去做的事。” “人人都想当道貌岸然的君子,老子就不想。” “老子就要坏得头上生疮脚底板上流脓,这个赛道,就只有老子一个,谁也挤不进来。” 看着他在那里拍胸砸心口,激动不已的样子,曹睿翻了个白眼: “昂哟,好了不起。” “再见!” “干你的活去吧!” 他转身,向前挥手: “走!” 异能大队的人跟着他离开。 费初一拳打在了空气里,气得恨不得把地球跺出一个洞: “姓曹的!” “你这个狗杂种!” 曹睿朝后比了个中指,头都没有回。 白榆一直在人群中找林檎,但是,直到离开,她也没有看到那个高高瘦瘦,有着巧克力般的肤色的女孩。 上次在酒吧见面,就应该加个微信的。 虽然不是那么熟,但大家很投缘。 总以为A市这么小,总是会碰到的,没想到,她来这里都看不到她。 白榆叹了口气。 第二天上班,金魏莱气势汹汹堵住了白榆的路: “姓白的,你竟然敢提前把曹睿叫回来。” “讲不讲武德?” 白榆双手抱胸,冷冷地看着他: “这不是跟金队长学的吗?” “学习金队长,工作带脑子,坑同事就跟坑敌人一样狠。” 金魏莱:你你少跟我来这一套!我说,白队,曹睿不在家陪他老婆和孩子,你一叫,他就来上班了。这事,怎么看怎么透着诡异啊! 白榆冷笑: “你想说什么?” 金魏莱用让人不舒服的眼光打量着她: “不错,你虽然不是我的菜,但不得不承认,也算是有几分姿色的。” “再加上工作能力超群,又忠心耿耿,让曹睿那种老古董动心也不是难事。” “哎呀呀,在我眼皮子底下发生了办公室恋情,还是两个有主的人之间的不伦之恋,真让人叹为观止啊。” 白榆一个膝击,顶在了金魏莱的胃部: “姓金的,我忍你很久了!” 金魏莱的脸一下子煞白,他抱住自己,踉跄了几步,而后坐在了地上。 “来人啊!” “救命啊!” “杀人了!” “白榆要杀我!” 金魏莱用颤抖的声音呼喊。 很快,众人就围了上来。 第一百六十三章 恶童 金魏莱看到曹睿过来,喊得更起劲了: “队长,队长!” “你管不管白榆?” “光天化日之下就敢杀人,简直胆大包天。” “你要是不信就调监控。” “我绝对没有撒谎。” “啊,我的胃好痛啊!” “我挨了SR级异能者的膝击,是不是快要死了?” 说着,他还将T恤撩了起来,露出自己白斩鸡一样的身体。 围观的队员有的都笑了出来。 “嘻嘻,好白好肿啊。” “一看就没练过。” “金队,这样不行啊,这样是找不着女朋友的。” 金魏莱想骂人,但想到自己现在应该是“病弱”状态,就强压着怒火,没有出声。 曹睿沉着脸: “都闭嘴!” 众人立刻安静。 曹睿:调监控。 躺在地上的金魏莱一愣。 他没想到曹睿竟然这么较真,一旦自己说他坏话的视频被曝光,那以后在异能大队,他就别想有好日子过。 整白榆,还是被领导穿小鞋? 两害相权取其轻。 金魏莱“腾”地一下站了起来。 站在他旁边的一个队员吓得躲开了: “我去!” “诈尸了!” 金魏莱狠狠瞪了他一眼,而后有些尴尬地看着曹睿: “不用调监控了,曹队。” “我看白队也知道错了,这事就这么过去吧。” 白榆冷冷看着他: “我没有觉得我错了!” 金魏莱举手: “好好好,我错了。” “看大家这么严肃,出个洋相逗你们玩儿而已。” 白榆:哦?我只听过彩衣娱亲的,没听过彩衣娱同事的,金队这境界,真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 金魏莱要去拍她的肩膀,白榆躲开。 他将手收回,装作很痒的样子挠了挠头: “学着点啊,年轻人。” 然后挥挥手, “散了吧,大家。” “去忙你们的吧。” “曹大队长,您也去忙吧,不好意思啊哈哈哈。” “以后我再也不玩抽象了,我发现大家都会当真。” 武达西顶着那张憨厚的脸说: “大家不光会当真,还会把你当傻子!” 这王八蛋拐弯抹角骂我呢吧? 不愧是白榆手下的,一个个都是刺头! 我看你们是吃亏吃得不够! 等着吧! 未来有的是让你们吃苦的日子。 金魏莱恶狠狠地盯着武达西离开的方向,转头发现曹睿并没有走,而是杵在一旁面无表情地盯着他。 金魏莱心里毛毛的: “曹队,你还有什么事吗?” 曹睿:没事!只是想提醒金队一句,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不要再玩弱智把戏了。这要传出去,还以为我们异能大队是什么人都能进的草台班子呢。 好臭的脸! 好大的官威! 姓曹的,你真以为官大一级压死人吗? 别忘了,我姓金! 我不会久居人之下的! 金魏莱看着曹睿离开的背影,把指关节捏得“嘎嘎”作响。 金家大宅。 金宇刚接完电话,一脸要吃人的表情。 佣人端着精美的茶杯过来: “少爷,您,您要的茶到了。” 金宇突然站起来,抓起一个茶杯,将滚烫的水浇在了佣人的手上。 “啊!” 佣人的手被烫红,惨叫了起来。 金宇:拿好盘子,要是敢摔了,我就把你那没用的爪子给剁掉! 佣人的手因为疼痛而颤抖,却还是死死抓着盘子。 “很好!” “那我再奖励你一下!” 金宇狞笑着,又抓起了一个茶杯。 “小宇!” 熊毅一把抓住他的手, “不闹了好不好?” 金宇粗重地喘息着,而后挣脱熊毅的手,将手中的茶杯狠狠砸到了墙壁上。 熊毅示意佣人赶紧下去。 佣人朝他鞠了个躬,端着盘子退了下去。 熊毅抓过金宇的手: “烫红了!” “来,拿着这瓶冰水,冰一下。” 他不由分说地将一瓶冰水塞进金宇的手里。 这一次,金宇没有再拒绝,但依然阴沉着一张脸。 熊毅:谁惹我们金大少生气了? 金宇:岂止是惹我生气,简直是要了我半条命。 熊毅:怎么回事?详细说说。 金宇:很简单,白榆带着人把你送我的红色能源石,我的人偶,还有帮我做事的人,一锅给端了。如果没有这个意外的话,师兄,现在的A市早已血流成河,过不了多久,就要改旗易帜了。可惜,没有T妈的什么如果。白榆,白榆,都是那个该死的娘们儿干的好事! 熊毅的嘴角露出一抹玩味的笑: “所以,你为什么不先清除她这个障碍,再收拾萨拉那一伙人呢?” “该不会打着打着,就得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了吧?” 金宇烦躁地挥手: “你少恶心我!” “她是季辰南的女人!” “我自己虽然不干不净,但我不会允许我的女人是个二手货。” 熊毅点头: “金大少对自己有很清晰的认知。” “所以,你整了她一次没整垮,就决定留着她,为你所用了?当然,是当人才用。” 金宇:当然了!难道你不觉得她很难得?A市唯二的SR级异能者。如果我得到了天下,非常需要她这样的人才。打天下可以靠那些喝了离魂水,又用人工能源石催出SR级的人偶。维持秩序难道也要靠他们?谁知道他们会在哪一刻突然倒地抽搐,慢慢死去啊。靠不住,根本靠不住。 熊毅:你的想法很好,但是,你怎么确定白榆会为你所用啊? 金宇:你不觉得她这个人根本没什么理想,谁是当权者,她就为谁服务吗?当初为季氏,现在为萨拉政府。以后,A市姓金时,她也肯定会忠实于金氏。靠!说这个干嘛?我的计划,我那么大一个计划,已经被她彻底毁了。师兄,你就不能研制出吃了直接能让人变SSR级的能源石吗?给我一颗,我要找个死士去秒了那个女人。 熊毅叹气: “我亲爱的师弟,你未免太高看我了。” “我研制出的红色能源石的副作用都那么大,怎么可能造出更高级别的?” “等我先把红色能源石的bug修复了,再考虑研制更高级别的吧。” 金宇:那再给我一些红色能源石。 熊毅:一些?你当我在炒豆子呢?你知道制造一颗红色能源石,我得多少天不眠不休吗?每制造一颗,我觉得我的寿命就缩短几年。 金宇突然就开心了起来: “原来师兄你这么爱我!” 熊毅:? 金宇一把搂住他的肩: “你折寿制造的红色能源石,免费给了我十几颗。” “这如果还不是爱,那什么是爱呢?” 熊毅别扭地说: “你说这么好听也没用。” “反正我暂时没有红色能源石给你。” 金宇:没事,那我就暂时不干翻这个世界了呗。我们去打猎吧,我想吃鹿肉了。 熊毅:我很忙 金宇:去打猎吧去打猎吧去打猎吧! 熊毅捂住耳朵: “好,去打猎!” 金宇笑了。 那笑容,像极了一个脾气乖张,却又留了一丁点善念的恶童。 第一百六十四章 还不是跟你学的 熊毅:在打猎之前,你不打算处理一下这件事吗?你的人被异能大队的送到费初那里去了。只要是有神经元的生物,就熬不过他的酷刑。很有可能你已经被出卖了。 金宇笑: “确实,他熬不过。” “我也没指望他能熬过。” “看着他的人在第一时间已经将他给引爆了。” “至于其他几个,离死期也不远了。” “我心好,给他们一点时间,至少等天亮,让他们睡醒吧。” “睡梦中被炸死又有什么乐趣呢?” 熊毅一愣: “你给那些当炮灰的袭击者装自爆设备也就罢了,怎么给你的员工也装?” 金宇看他板着脸训自己,也不高兴了: “我这还不是跟你学的?” “你先给那条人面狗装自爆装置的。” “啊,我的人面狗,我那么大一条人面狗。” “狗的命不是命吗?” “就准你爆了狗,不准我爆人?” 熊毅叹气: “我不是那个意思,别胡搅蛮缠好不好?” “我只是想说当你的下属太惨了。” “根本不会被老板区别对待。” 金宇笑嘻嘻揽住他的肩: “师兄你要是当我下属,我一定对你区别对待。” 熊毅被逗笑: “滚蛋!” “你可请不起我。” 两人出门,司机已经等在那里了。 “请吧,我的王!” 金宇弯腰,向熊毅做了“请”的动作。 熊毅无奈地笑,一巴掌拍在了金宇伸出来的手上, “一天天的,就知道胡闹。” 金宇:嘻嘻!人就活一次,那肯定要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才够本啊! 时间退回到夜晚。 看到曹睿带着异能大队的人走了,被他气得七窍生烟的费初过去,一把抓住躺在地上的金建粤的一条裤管就往行刑室拖。 金建粤醒了过来,看清楚眼前人的脸,吓得差点尿了。 “放开我!” “我都交代!” “都交代!” 可惜,他的嘴里塞着毛巾,发出来的,只有“呜呜呜”的噪音。 费初听的火起,一脚踢过去,正中金建粤的根。 “呜!” 金建粤的惨叫声吓跑了树上的飞鸟。 他也疼得昏死过去。 一路磕磕绊绊将金建粤拖进了行刑室,费初嫌弃地拍了拍手上不存在的灰尘。 “来人!” “提一桶水,加一公斤冰块。” 这算是费初的常用手段了,因此,一听到他的命令,手下就迅速将东西给准备好了。 “费局,在这儿了!” 一个三十出头的男的一脸谄媚的笑,将水桶放在了金建粤旁边。 费初狞笑着,走了过去,提起水桶,“哗啦”,冲着金建粤的脸浇了下去。 金建粤打了个冷战,醒了过来。 费初大笑,他的手下也跟着大笑了起来。 金建粤看着眼前一张张狰狞的笑脸,再加上冰水的刺激,不由得浑身颤抖。 难怪人们管这里叫魔窟! 这T妈哪是魔窟,根本是地狱啊。 “呜呜呜!” 金建粤拼命叫唤。 那个刚刚提了冰水来的男的谄媚地看着费初: “费局,他好像有话要说。” 费初拿起桌上的马鞭,好整以暇地坐了下来。 夜还很长,他有很多的时间来“玩”。 “把他嘴里的毛巾拿出来,看他要说什么。” 提冰水的男的答应一声,三步并作两步过去,一把扯出了金建粤嘴里的毛巾。 金建粤:费局,我交代,我都交代。我不是主犯,我有老板的,他就是 一声惊天巨响传来。 在众人的眼皮底下,金建粤变成了成百上千块碎肉,鲜血喷到了地上、墙面上、天花板上、费初的脸上、身上 “tui!” 费初将溅到嘴里的血吐出来, “快去审问隔壁的那小子” 一个满身是血的警察急匆匆跑了进来,他不说,费初也知道发生了什么。 “费局,那个小子爆破了,不,爆炸了,也不对,是,自爆了!” “他自己,爆炸了。” 费初正有火没处发呢,他将手中的马鞭朝那个语无伦次的家伙丢了过去。 小警察不敢躲,脸上立刻又多了一道血痕,只不过这一次,是他自己的血。 “知道了!” “滚蛋吧!” “靠!” “好不容易来条大鱼,竟然自爆!” “他的幕后老板到底是什么样的变态?” 费初站起来,一脚将他刚坐过的椅子踹倒。 他身边的人个个捏了把汗,生怕自己在下一秒成为出气筒。 说变态谁有你老费变态啊? “曹睿那王八蛋是不是知道这些人是什么路数?” “不然怎么他辛辛苦苦抓人,把审讯工作交给我?” “我要是能审出结果,功劳不都是我的?” “现在好了,他立大功,责任全在我了。” 刚刚提了冰水的男的小心翼翼开口: “咱们要不要去异能大队找那老小子麻烦?” 费初一脚将他踹倒: “有没有脑子?” “就咱们这些人,这些装备,找曹睿的麻烦?” “他一个人单手恐怕都能将咱们一起捏死。” “刚刚他手下徒手接子弹你是没看到吗?” “我说你们也好好努力,觉醒个异能吧。” “一个个光吃干饭不干活,跟废物一样!” 费局,你要这么说,你先觉醒个异能啊! 你为什么不觉醒? 是因为不喜欢吗? 一些人内心疯狂吐槽。 费初带着一身的血污,自己也觉得自己埋汰。 “你们,把这里清理干净。” “让隔壁的也清理干净。” “尸块收集好,明天如果市长问责,就拿给她看。” “免得她冤枉我,说我问不出话就把人给弄死了。” “我杀人可从来不用这种手段。” 众人齐声答应: “是!” 安排好一切,费初就离开了。 天亮了。 夏思杭睁开眼睛,觉得有些迷茫。 这是哪里? 天花板为什么这么白? 这床品,怎么这么陌生? 他一下子坐了起来,闻到了鸡蛋灌饼的香味。 哦,对了,他们搬家了。 这是新房子,他这些年攒下来的所有的钱买的新房子。 从龙套做起,演过躺在泥浆里的尸体,被人扇耳光路人甲,给有名气的演员当过替身,从十几层高的楼上一跃而下 捂住脸,戴上墨镜,昧着良心帮老板抓“人偶” 那些肉体和心灵的煎熬,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好在,熬出来了。 夏思杭伸个懒腰走出房间: “妈妈,早餐好了是吧?” “快拿来,我要吃!” “饿死了!” 第一百六十五章 厌恶一个人是掩饰不住的 夏母端着自制的爱心鸡蛋灌饼,走出了厨房,微笑着朝儿子走去。 她知道儿子所受的苦,也心疼他,无奈根本劝不动。 她知道自己能做的,就是在儿子偶尔在家的日子,做他最爱吃的东西给她。 鸡蛋灌饼做出来以后,她心血来潮,切成了爱心的形状,自制豆浆被她倒进了昨天新买的大熊猫形状的玻璃杯里,拍起来很出片。 刚刚她已经拍照发朋友圈了,现在该让她的好大儿好好享受来自妈妈的爱了。 夏思杭看到了妈妈手上端的盘子上的爱心形鸡蛋灌饼,还是那个大熊猫形状的玻璃杯。 从小到大,他都喜欢憨态可掬的大熊猫。 虽然因为工作的原因,跟家里有很多的争吵,但是真好,妈妈从来没有忘记这些细节。 夏思杭张开手臂,笑着,跟小时候一样冲着妈妈撒娇: “妈妈,我爱你!” 夏母来不及有所反应,就看到她的儿子在她的眼前被炸成了无数的碎片。 儿子的身体组织和血喷溅到了她的脸上、身上。 夏母肝胆欲裂。 “小杭!” 她哀嚎着,昏倒在地。 在卫生间的夏父听到不同寻常的动静,急忙出来。 眼前的一幕对他的冲击力太大,他嘴里喷出一口血,腿一软,跪倒在了地上。 清晨的猎场,雾很重,能见度很低,但这阻挡不了一心想要打猎的金大少。 他跟熊毅骑着马,拿着弓箭,身后跟着一大群人。 饲养员将几只梅花鹿赶到了场子里。 这种动物胆子很小,一进场就四散逃跑。 金宇好像看到了老鼠的猫一样,吹了声口哨: “跟我一起追!” 为了增加打猎难度,给这些吃饱了撑的上流社会的人更多的乐趣,猎场种了很多树。路也可以做的不是很平整,而是模拟了森林中的那种滑腻。 跟着金宇的人骑的马不是很好,脚底一打滑,就倒在了地上,将它背上的人也给甩了出去。 “啊哈哈哈哈!” 金宇回头,大声嘲笑。 被摔得眼前发黑的人不敢表现出什么情绪,龇着牙陪着笑。 熊毅看了眼那笑容,脸色一沉。 金宇没有发现。 他拉满弓,放了一箭,正中一只梅花鹿的眼睛。 他欢呼了一声。 众人跟着欢呼。 受伤的梅花鹿没命地逃跑,金宇带人追了上去。 最终,失血过去的梅花鹿跑不动了,卧倒在一棵大树下,美丽的大眼睛绝望地看着杀气腾腾赶来的人类。 金宇又放了一箭,射中了梅花鹿的腿。 梅花鹿原本就颤抖不已的身体痉挛了一下,像是濒临死亡前的肌肉反应。 金宇:不是挺能跑吗?你跑啊! 说着,他又拉满了弓。 熊毅:好了,给它个痛快吧! 金宇被他的不耐烦弄得一愣: “师兄,不好玩吗?” 熊毅:好玩吗?这么血腥,哪里好玩了? 金宇缓缓将弓和箭放了下来,直直看着熊毅的眼睛: “你是知道的啊,我从小就爱这么玩。” “我还记得,小时候我手里各捏一只青蛙去找你玩。” “找到你的时候,你在后山看书。” “看到我手里被我捏得眼球都掉出去了的青蛙,根本没有说我,也没有像现在一样烦躁,而是让我扔掉,还帮我擦手,给我好吃的果子。” 熊毅摇摇头: “太久远的事,我不记得了。” “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我未免太溺爱了。” “那会儿就应该告诉你,不要虐杀动物,不,不要虐杀一切生物,包括人。” 金宇:那师兄为什么那会儿能溺爱我,现在不能了呢? 他看起来很明显的失落,还有,愤怒。 一副要不到答案誓不罢休的样子。 熊毅一时有点下不来台,叹了口气,伸出手捧住了金宇的脸: “小时候你长得多萌啊!” “脸胖乎乎的,身上肉肉的,连头发都是毛茸茸的。” “看看你现在,精致得跟匠人拿着刻刀花十年时间雕出来的一样。” “太帅了!” “看起来太有距离感了。” 金宇哭笑不得: “这还是我的错了?” “如果可以,我也想等比例长大啊。” “可上帝不让,非要让我从萌娃变成一个大帅哥。” 熊毅:嗨,说你胖你还喘上了?哪有人自己夸自己是大帅哥的? 金宇:我就夸!师兄你这,算是一种颜控?只喜欢萌萌的?难怪你到现在都没女朋友,哪有成年了还萌得不行的女人啊?实在不行你就找只大熊猫谈吧,我不会说你是变态的,真的。 熊毅庆幸自己顺利化解了这场小小的危机,看来,以后要离金宇更远一点。 厌恶一个人跟爱一个人一样,是没法掩饰的。 “滚吧!” 他笑着骂金宇,就像他一直以来做的那样。 金宇笑了笑,一箭正中梅花鹿的心脏。 那挣扎了许久的大眼睛生物终于死去了。 哀山。 一个拾荒的异能者掉队了,又饿又渴的时候,一只毛绒绒的手递过来了一根香蕉。 异能者一看,对方竟然是一只猩猩。 他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接过香蕉三两口就吞下肚。 因为吃得太快,还噎了一下。 那只猩猩又递过来了一个竹筒,竹筒里,盛着清亮的水。 异能者笑着摸摸它的头: “天呐,你这是成精了?” “多谢你了!” 对于被摸头的这个动作,猩猩好像有些不满,似乎觉得自己被冒犯了。 异能者这么想着,自嘲地笑了。 一只猩猩而已,哪有那么复杂的感情? 他喝完水,跟猩猩握手: “多谢你了!” “等我下次来拾荒的时候,给你带好吃的好不好?” “你喜欢吃什么呀哈哈,你也说不出来是吧?” “那我就带我喜欢吃的好了。” “现在我要走了,不然太晚了,叫不开城门的。” 异能者放开猩猩毛绒绒的爪子,朝它挥挥手,然后朝前走去。 走出去老远,他回头一看,那只猩猩还跟着他。 “你是在送我吗?” “谢谢你哦!” “你真是个好朋友!” 等到出了哀山的时候,发现猩猩还跟着自己,异能者就觉得有些奇怪了。 他招了招手,示意猩猩到他身边来。 猩猩果然“噔噔噔”跑了过来。 594034040 594034040qq. 第一百六十六章 进城 异能者又摸了摸猩猩的头: “你已经离开哀山了,你知不知道?” “哀山才是各种动物的家。” “我要去A市,那里是人类的乐园。” “不适合动物。” “别跟着我了。” 猩猩竟然摇了摇头,嘴里“吱吱吱”不知道在说什么。 异能者看了看它的眼睛,湿漉漉的。 这是,在流泪吗? 一只会给人送东西吃,会流泪的猩猩,这跟人有什么区别? 既然它想跟着他,那就跟着吧。 回去卖给动物园,应该值点钱。 异能者:那好吧,跟着我走。你说你怎么这么矮啊?我就没见过像你一样矮的猩猩。是因为从小被欺负,营养不够,所以没长高吗? 猩猩自然不可能回答他。 异能者大步向前,猩猩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 异能者觉得有趣。 这小东西,即使动物园不要,跟他做个伴应该也很不错。 就当养了只宠物吧。 比宠物懂人话,就是不知道饭量怎么样,要是太能吃的话,还是卖给动物园。 他这么计划着。 天黑的时候,他们到了城门口。 A市很早以前就出台了法律,禁止将活的变异物带回城。 后来又觉得分辨变异物和非变异物太麻烦,直接一刀切,只要是活的动物,就不能带进城,以免给人类的正常生活带来威胁。 “他们是真懒!” 异能者自言自语着,摸了摸看起来乖巧的猩猩的头。 “最早的法规我记得,是变异物不能进城。” “可你一看就不是变异物。” “如果咱们这么大剌剌走进去,你肯定会被那些人扣下,然后弄死的。” 猩猩仿佛听懂了,眨巴着大眼睛看着异能者。 这跟一个人眼巴巴看着你有什么区别啊? 异能者心中的某种英雄主义情节被点燃。 他脱下自己宽大的风衣,示意猩猩爬到他背上来。 “胳膊抱住我的腰,头往下缩。” “对,尽量减少存在感。” “你这么瘦这么小,应该看不出吧?” “还好我今天穿了oversize的衣服。” 异能者等猩猩像只壁虎一样贴在了他身上,就穿上了风衣。 然后,他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走上前去对口令。 “光靠干饭就能赢!” 他冲着城楼上喊。 门开了,他往里走,心悬了起来。 守在门口的士兵们哈欠连体,忍不住抱怨: “怎么现在才回来?” “为你一个人让我们等到现在。” 异能者赶紧道歉: “对不起啊,我跟我的队伍走散了。” “你们辛苦了,抽根烟解解乏吧。” 他拿出两盒香烟递给士兵。 士兵接过去一看,嗯,是贵牌的,异能者们就是有钱,比他们这些拿着死工资苦哈哈看门的过得舒服多了。 他将香烟熟练地塞进自己的口袋,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又有些满意地挥手: “走吧!” 异能者笑容可掬: “谢谢!” “你们也早点休息!” “辛苦辛苦!” 拐过一个街角,就进入了看门的那些士兵的视线的死角。 异能者拍了拍背上的猩猩: “安全了,下来吧!” 猩猩“呲溜”一下从异能者的背上下来。 “跟上啊!” “很快就到我家了!” “我妈肯定做好了宵夜等我。” “你看起来除了矮一点,跟人类没区别,应该会喜欢人类的饭菜吧” 异能者笑着回头,发现身后空无一物。 那只猩猩,不见了。 他前后左右都看了好几遍,没有,根本没有。 这是,把什么东西带了进来? 异能者毛骨悚然。 他的第一反应是,他必须把这件事瞒得死死的,不然的话,他死十遍恐怕也不够赎罪的。 离开异能者后,倭猩猩的王一刻都没闲着。 它来到空无一人的体育场,拿出一个不知道什么动物的骨头制成的哨子,吹了三次。 尖利的声音划破了夜的宁静。 有人被这声音从梦中吵醒,翻个身又睡着了。 有熬夜没睡的人拉开窗帘向外看,想知道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久久看不到任何动静,乏了,打个哈欠也去睡了。 总之,无人在意。 无人在意的,还有黑暗中的狗狗们。 全城的狗得到了指令,涌向了那个黑暗的体育场。 它们围着倭猩猩的王,轮流去嗅他手中的一个荆棘做成的王冠,然后迅速跑开。 等到所有的狗狗都走了,倭猩猩的王仰头看着灰蒙蒙的,像一个煎蛋一样的月亮,双手合十,虔诚祈祷。 李夏的别墅。 安娜跟黑长直头发的女孩在撕打。 “是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所以拿我儿子出气的!” “你把他弄哪儿去了?” “是不是卖给狗肉火锅店了?” “你这个黑心肠的巫婆!” 黑长直女孩的头发被扯住,不敢动弹,只能用头去顶安娜。 她比安娜高,也比她壮,这一顶,安娜就“噔噔噔”往后退,跌倒在地。 即使跌倒,她也没放开黑长直女孩的头发。 两人跌作一团,尖叫着,拉扯着。 李夏和季辰南急忙过来,将两人分开。 黑长直女孩的头发被拔掉了一绺,疼得哭了出来。 她顺势倒进了李夏怀里: “夏夏,我没有动她的狗儿子!” “她不分青红皂白就这么打我,你要为我主持公道。” 安娜一把推开抓着她的季辰南: “你昨天一直围着他的,难道有假?” “晚上是你负责关门关窗的对不对?” “为什么剩一扇小窗不关?” “就是为了把他丢出去,对不对?” 黑长直:我没有丢! 安娜冷笑: “对,你怎么会丢?” “监控拍到你就不好了。” “你是知道我那狗儿子有野性,天天想着跑出去找小母狗,所以故意开了窗,就等着他自己走呢?对不对?” “你个机关算尽的阴谋家、腹黑女。” 李夏:呃,安娜你这上纲上线也太狠了。连我这个中立的人听着也不舒服了。一条狗而已,还阴谋腹黑上了。 “哎哟!” 安娜放声大哭了起来, “都这么偏心眼了,博士你还好意思说自己中立。” “我的狗儿子哟,除了妈妈,没有人在乎你。” “他们的眼里,你就是个畜生,没有人权。” “可在妈眼里,你就是我亲生的儿子。” 季辰南:这还能跨物种生啊?什么时候生条龙吧,咱们就能演一部权力的游戏了。 第一百六十七章 大家庭的新成员 听到季辰南阴阳怪气的话,安娜又羞又气,但又不敢反驳。 季辰南可不像李夏一样绅士,不跟女士计较。 他是有仇必报,不光要够本,还要收些利息的。 一口恶气窝在心里,安娜哭得更大声了。 李夏一个头两个大,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男爵回来了!” 周红惊喜的声音传来。 接着,一条超大的斑点狗跑了进来。 安娜一把抱住斑点狗,发出失而复得的开心的尖叫: “男爵!” “男爵你回来了!” “你上哪儿去了啊你这没良心的东西,妈妈都被吓死了。” “好好的大别墅不住,你往外跑,外面多危险啊。” 小陌睡懒觉刚起,就想着找妈妈要好吃的。 看到客厅里这么热闹,他龇着那口锋利的牙齿,没心没肺地笑。 安娜重重地捏了捏他的小脸蛋: “你也是个没良心的!” “看到安娜阿姨这么痛苦,怎么不安慰一下,还笑上了呢?” 小陌被捏疼了,小脸皱了起来。 周红正要开口,让安娜注意些轻重,只见一道黑色的身影闪了过来,一爪打在了安娜的肩膀上。 安娜惨叫一声,放开了小陌,捂住了自己的肩膀。 倭猩猩之王! 它来了!它来了! 李夏跟季辰南对视了一眼,会心一笑。 倭猩猩重击安娜后,怒气还未消,还打算继续攻击。 小陌急忙上前拉住了它: “爸爸!” 他含糊地叫了一声。 倭猩猩突然就破防了,一把抓住小陌的肩膀,狠狠在他屁股上扇了一巴掌。 周红惊叫: “你这是干嘛?” 她冲过去,把小陌从倭猩猩手里夺过来,抱在了怀里。 小陌跟试图跟妈妈解释什么,但磕磕绊绊说不清楚。 他进入人类社会的时间有点短,还没有学会人类的语言。 李夏跟周红说: “这就是把小陌养大的人,呃,不,动物。” “它之所以会攻击安娜,恐怕是因为觉得安娜在虐待小陌。” “而它打小陌,你也看到了,不是很重,就像人类的家长在惩罚顽皮的孩子。” “对于它来说,小陌突然离开,估计让它很痛苦。” “就像当年,你失去小陌的时候一样。” 周红看着倭猩猩那张酷似人类,但皮皱皱的,还有很多毛的脸,有些疑惑。 “它真的会有这么复杂的感情?” 李夏摊手: “之前我也以为没有,但是现在,它都从哀山追到这儿来了,除了对儿子的爱,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 周红吓坏了,将小陌抱得更紧了: “它不会将小陌带回哀山吧?” 李夏:我来问问。 周红更加震惊: “你,能跟它交流?” 李夏嬉皮笑脸: “我都博士了,还不能临时学一门外语?” 他开始跟倭猩猩交流。 谁都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那种语言在众人的耳朵里,只有“嘶嘶”像蛇吐信子和“蛤蛤”像咯痰的区别。 一人一猩猩说话的时候,那只倭猩猩时不时看一眼小陌,又看一眼周红,眼神复杂得跟人类一样。 这一幕又神奇又有些搞笑,就连安娜也忍不住躲到角落里来听了。 一边听,一边用碘伏给自己肩头的伤消毒,像极了那些嗑着瓜子听八卦的村口大妈。 一番交流终于结束,李夏宣布这个家从此多了个新成员。 小陌来自大山的,不是亲爹胜似亲爹的爹,哀山之主,倭猩猩之王,从此就要住在这别墅了。 安娜一脸嫌弃: “这种丑陋的畜生住这里,看着就糟心。” “它看起来人模人样的,该不会要跟我们坐一桌吃饭吧?” “那到时候我就回我房间吃,我怕我看它一眼就把隔夜饭都吐出来。” 黑长直:丑吗?我不觉得!比一条身上一块一块的黑斑,就跟生了疮一样的狗强多了。某人都吃狗啃剩下的骨头,倒是嫌弃上跟人同为灵长类的猩猩了。这是不是表明,你也很嫌弃你作为“人”的身份呢? 安娜冷笑: “是,我嫌弃!” “下辈子当牛做马也不做人!” “怎么你做人上瘾啊?” “就喜欢当别人情妇,然后被人家原配当街扒衣服,往死里打的感觉呗。” 黑长直的脸一下子红了,但嘴上一点都不软: “咱俩就谁都别笑话谁了,姐。” “猪和乌鸦到底谁黑呢?” “一样黑,一样见不得人。” 李夏:好,你们慢慢吵。一天不吵二十四架不舒服是不是?吵着吵着怕是都吵出感情来了吧?我们是不是你们小情侣pay的一环啊? 安娜做了个呕吐的动作。 黑长直冲李夏比了个中指,穿着恨天高的高跟鞋,“噔噔噔”地走了。 耳根终于清净了! 李夏舒了口气。 他带倭猩猩之王去看了它的房间,接受了它的感谢,就去找季辰南了。 季辰南坐在开满曼殊沙华的花园里,抽着烟。 看到李夏来了,假惺惺地问: “你好像不抽烟?” “要不要我熄灭?” 李夏翻了个白眼: “你要是人那么好,早熄灭了。” “还需要问我?” 季辰南抽了一口,吐出了一个烟圈: “是你不让我熄灭的啊,就别抱怨自己又抽二手烟了。” 李夏:好,知道了,别废话了。 季辰南:你刚跟那畜生说了什么? 周红也过来了: “你们在聊啊?” “我是不是打扰你们了?” 李夏摇摇头: “坐吧!” “正聊刚刚跟小陌“爸爸”交流的事呢,你也一起听听。” 周红坐了下来: “我也正是为这事来的。” 李夏:刚刚猩猩爸爸说要带小陌回去,我让它考虑一下小陌的感受。对于小孩子来说,妈妈是最重要的。它表示我说得对。 周红感激地说: “多谢李博士。” 李夏:我还跟它说,就算它把小陌当亲儿子,但是本质上,他是人类。这一点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是人类,就该待在人类社会。看看小陌现在的状态,干干净净的,剪了漂亮的发型,穿着好看的衣服,住在风雪淋不到的大房子里,吃着不会让他生病的食物,有病可以找医生看。多幸福! 第一百六十八章 太悲观了 李夏:猩猩爸爸表示我说得对。在哀山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小陌生病了,奄奄一息,最后靠着自身免疫力恢复过来了。而它能做的,只是给他喂水,喂食物,眼睁睁看着他受苦。 周红只是听着儿子曾经受过的苦,就觉得心如刀绞,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 父爱,母爱,真的是这世界最伟大的感情。 但我从未得到过,所以,我不在乎。 李夏残忍地想。 季辰南:所以,它留下来的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小陌的那场病让他心有余悸吧? 李夏点头: “确实如此!” 周红有些动容: “想不到,我儿子缺失的父爱,被一只猩猩给填满了。” “只是,作为猩猩,生活在哀山更舒适吧?” “为了小陌,它要适应A市的生活,对它来说也太残忍了。” 李夏:但是没有办法,这是它自己的选择。或许时间长了,它受不了了,也就离开了。 周红叹了口气: “那我还是希望它能尽快适应这里的生活,大家一起,就这么过着吧。” 李夏笑了: “周女士,你怎么越来越悲观了?” “只是,过着吗?” “不是大家一起,一直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吗?” 周红:那不是童话故事的结局吗?废土世界会有童话吗?我可一点都不信。说不定什么时候核弹又爆炸了,大家一起玩完。 李夏:悲观!太悲观了!周女士!单纯就你说的这种情况,我可以肯定,根本就不会出现。现在的A市,连导弹都制造不出来,更别说核弹了。 周红:嗨,我就是个喜欢瞎想的半文盲罢了。博士不要取笑我。 李夏:那不会,我很欣赏你,真的。 他的眼睛看起来确实很真诚,而且,十分的漂亮。 有那么一刹那,周红告诉自己,他是认真的,别瞎想了。 但是,这个念头很快就过去了。 从哀山回来以后,她觉得自己一夜长大。 总是会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天上掉馅饼的事不会发生,你得到的,总要以另一种形式十倍百倍地还回去的。 这世界就是个巨大的交易所! 周红躲开李夏的视线,笑笑说: “我先走了。” “跟小陌一起去看看他的“父亲”。” “打扰两位了,你们慢慢聊。” 等她离开,李夏问季辰南: “她越来越成熟了,对不对?” “刚来找咱们的时候,虽然看着脸上有些老,但举止行为还是少女的感觉。” “如果那个丁傲稍稍对她好那么一点点,你说她是不是这辈子都会活在被爱的梦里,永远不醒来?” 季辰南:不知道,没兴趣。 李夏:你这个人真的无趣。那你有没有觉得她刚开始很喜欢我,但是越来越不喜欢了?你说这是为什么呀? 季辰南:因为她是个聪明人,透过你帅气的外表看到了你肮脏的灵魂。 李夏这一次倒是没有反对: “我也觉得,她似乎看出了点什么。” “女人的第六感真的很强。” 季辰南:那你不打算做点什么? 李夏:没必要!她看出了什么,但什么都不表现出来,也不打算逃走。这作风,符合她这种逆来顺受的性格。 季辰南:或许她是在憋着大招呢。 李夏:拉倒吧!我让双胞胎二十四小时全方位监控她呢,没看到她在憋什么。她所有的心思,都在她失而复得的儿子身上,恨不得把所有失去的母爱在最短的时间全给补上。 季辰南:是个好妈妈,你该不会心软吧? 李夏:是个好妈妈,但我不会心软。做大事,总要有人牺牲的。那个人可以是我自己,也可以是任何人。 季辰南阴沉沉地看着她: “你可别让我牺牲!” 李夏:当然不会!但是,你不是觉得活着没意思吗? 季辰南:活着没意思也不意味着我要死。再说了,谁活着是为了意思?多少人不都是在苟延残喘而已吗? 李夏:行行行,好死不如赖活着。小雪呢,你有没有消息? 季辰南摇头: “她好像人间蒸发了。” 李夏:那我们的计划怎么办?要继续推后吗? 季辰南:不必!我这么找都找不到她,我怀疑她已经早就不在人世了。你就按咱们的计划走吧! 李夏:好! 他回答的太干脆,导致季辰南很不满: “你是一点都不在乎小雪的死活啊。” “那为什么又要在乎我的死活?” 李夏:因为你好找,小雪不好找啊。如果小雪好找,你不好找,那小雪会得到你现在的待遇。 季辰南:李夏你是不是只对季明城有人类该有的感情? 李夏:我只是比较理智,不想让任何感情影响我的计划而已。 季辰南:说到底,还是你只爱季明城罢了。 李夏:我还爱着那个我习惯了的黄金时代。 季辰南嗤笑: “废土竟然有黄金时代,你也是个人才!” 李夏耸耸肩,不打算再跟季辰南聊下去了。 季辰南:什么时候执行计划? 李夏:尽快!以免夜长梦多! 季辰南眼里有了兴奋的光: “我还是有些期待的。” 李夏笑笑: “敬请期待,一个崭新的时代的到来。” 异能大队。 接线员接完一个电话,神色大变: “曹队,贫民窟又发生了人类异变的事了。” 曹睿:在哪儿? 接线员:滨河大道,说是对方在大杀特杀。 曹睿:白队,带上你的人,走! 白榆立刻起身: “第四小队,出发!” 众人迅速起身,有的连手机都来不及拿,就跟着白榆往外冲。 金魏莱阴沉沉地看着那些离开的人。 有几个人围到了他身边,说他爱听的话。 “怎么又是第四小队?又是白榆?” “这个异能大队只有一个小队是吧?” “就是!曹队也太偏心了!” “离了白榆,咱们这里是不是天就要塌了。” “这姓白的给了曹队什么好处啊?” “嘻嘻,我不知道,你知道吗?” “我也不知道,你知道吗?哈哈哈哈!” 暧昧不明的笑声响起。 金魏莱也露出了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 第一百六十九章 专砸豪车的怪物 还没等众人到滨河大道,安全局领导的电话就打来了。 “那个怪物已经杀入上城区了,见豪车就砸,” “立刻!马上去截杀!” 曹睿:是! 他刚挂了电话,安全局负责搜集信息的人打了过来。 “曹队,变异成怪物的人叫胡光。” “曾经是城门守卫军的一员,后来因伤退役。” “今天他开着车送货的时候,遇到了一辆逆行的豪车。” “因为没有让路,被豪车司机暴打。” “他不敢还手,等豪车司机打完,带着一脸血回家去。” “走到半路,估计越想越气,就黑化了,然后就杀回上城区,专挑豪车砸。” 曹睿:知道了,谢谢。 白榆:胡光?这名字怎么这么熟悉? 荣玉:白队,你刚刚肯定也刷到那个推送了。退役守卫军被豪车女司机暴打,发视频说自己不打女人,底下评论都是骂他不像个男人的。我看这视频,额,是一个半小时前发的。 众人都拿出手机看。 曹睿:那个视频我也刷到过。 欧仲文:我也是。看来大家关注的内容都差不多。那条“不是个爷们儿,一点血性都没有”的评论我也点赞过。 荣玉白他一眼: “大哥,你拱火是有一手的。” 欧仲文:那条评论有几万条点赞呢,证明是大家的心声。 荣玉:是,大家动动手指点一下而已,然后呢,所有的后果都要胡光自己承担。 曹睿难得的站了欧仲文: “我也觉得那个女司机太欺负人了。” “自己逆行,还跳下车就打。” 欧仲文:是呀,她不光打了胡光,还打了劝架的清洁工。胡光说要报警,她一点都不怕,在那儿叫嚣着“你去报啊,我上面有人!”嚣张!实在是太嚣张了! 白榆有些心寒: “她甚至不怕被曝光!” “可能真的有人撑腰。” 荣玉:我以为,萨拉市长上台以后,这种明晃晃挑战A市底层人民底限的事会得到惩罚,没想到啊,只是罚款一千块而已。连刑拘都不用,只需要在家禁足十天就行。 白榆:我也看到官方的那个通告了,太荒唐了。什么时候“禁足”也成为一种刑罚了?是临时新制定了一套法律吗? 武达西:曹队,那女人到底什么背景啊? 曹睿长长叹了口气: “副市长鲁韦昌的女儿,鲁菡萏。” 白榆一愣。 没想到,竟然在这里又听到了那个让她恶心的名字。 鲁菡萏是吧,似乎,可以利用一下。 荣玉:我是真的不明白,那个姓鲁的既不是四大家族的,看着也没什么存在感啊,他到底为什么能当副市长?咱们匿名打市长热线,给胡光鸣不平吧。 曹睿:小丫头,事情哪有那么简单?你以为市长知道的会比咱们普通人少吗?鲁韦昌私生活不检点,还纵容女儿行凶,之所以还能没一点事,肯定是有深层次的原因的。 荣玉有些难过: “所以,市长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个出淤泥而不染的人,是吧?” 曹睿苦笑,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 白榆看着荣玉,就像在看前段时间的自己。 在“对现实存有一丝幻想”和“对现实彻底幻灭之间”仰卧起坐,纠结得要死要活的。 还好,那种痛苦,她现在不再经受了。 她已想通。 荣玉见队长不回答,见缝插针刷手机: “我的天,有人发现场视频了。” “好恐怖!” “这怪物一拳就能将一辆车跟砸扁了,里面的人也砸成肉泥了吧?” 有几个队员凑上去一看,立马躲开。 “我的天!太残暴了!” “血腥!” “恐怖!” 白榆也看了一眼。 跟上次那个划伤她的脸的怪物一模一样。 原以为上次那是个小概率事件,没想到竟然复刻了。 以后该不会还有吧? “又是那种怪物!” 开车的队员惊呼一声。 众人透过车窗,看到了似曾相识的一幕。 满身披着“刀片”,几层楼高的怪物迈着沉重的步伐在路上一步一步朝前走着。 看到豪车,就老鹰抓小鸡一样抓起一辆,然后俯身用手中的豪车去砸路上玩命逃跑的另一辆豪车。 因为体型巨大,身上又长满了“刀片”,所以,他的动作就像被放慢了一样,看起来笨拙又迟钝。 曹睿:拦住他! 白榆:欧仲文,它的弱点是眼睛,攻击它的眼睛。 而后,她推开车门下车。 欧仲文也下去了,双手的掌心朝下,缓缓上移。 “起!” 下水道的死虫子、死老鼠、死猫,还有街边的行道树上的枯枝枯叶,随着他的动作,全部浮在了空气中。 荣玉忍不住捏住了鼻子。 不愧是你,欧仲文,连异能都如此与众不同,太恶心人了。 欧仲文的十指向了那怪物的眼睛。 那些腐烂发臭的动植物尸体得到指令,以惊人的速度飚向了怪物的眼睛。 怪物发出一声哀鸣,用一只手捂住了眼睛。 白榆:队长,我要杀了他吗? 曹睿:你知道答案的,白队,不然你早借着这个机会出手了。 白榆:我觉得应该给他一个机会。 曹睿拿出大喇叭: “不错!” “打伤他的人都有机会活着,而且活得很滋润,凭什么他就该去死?” 曹睿对着大喇叭开始喊话: “胡光,胡光,我是异能大队的曹睿。” “咱们能坐下来好好谈一谈吗?” “你有什么诉求都跟我说,我跟上级联络。” “会尽量满足你的要求的。” 市政府会议室。 看着现场直播的鲁韦昌一愣: “这小子在搞什么鬼?” “让白榆直接弄死那怪物岂不是省事?” 萨拉:他手里抓着一辆车,相当于有人质,曹睿不敢轻举妄动的。 这黄毛丫头! 她是喜欢曹家的这个傻子吧?所以这么维护他。 现在的小姑娘都怎么回事? 不喜欢单身的小伙子,就喜欢有老婆孩子的男人,还说有什么“人夫感”,简直匪夷所思。 巨大的显示器上,那怪物放开了捂眼睛的手,低下头看着异能大队的几个人。 鲁韦昌的心也悬了起来。 第一百七十章 道个歉而已 怪物低头看着曹睿,艰难地眨了下眼睛,似乎不大明白这个蚂蚁一样的小东西在说什么。 曹睿看这事有门,急忙又大声喊了起来: “诉求!” “你的要求!” “你想要什么?” “跟我说!” “我跟上头沟通,尽量满足你!” “满足你,听得懂吗?” “不管是什么要求,你都可以提出来。” “咱们都好商量,好吗?” 鲁韦昌阴沉地看着大屏幕: “这怪物砸扁了好几辆车了。” “里面的人肯定也不会幸免。” “他是凶手,市长,我们真的可以赦免他的死罪吗?” 萨拉: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参照上次的处理方式,这个怪物确实可以被赦免死罪,就跟精神病人杀人不会被判死罪是一个道理。 鲁韦昌被堵得说不出话来。 停顿了好一会儿,他阴阳怪气地说: “市长做事真是公平公正,有你是A市所有人的福气。” 萨拉终于看了他一眼: “你先别激动。” “这个时候杀了这怪物,会激起民愤的。” “我们再看看事态的发展,再考虑对策。” 鲁韦昌在心里冷笑。 这会儿怕激起民愤了? 你家不顾工人的死活,拖欠他们工资的时候,没想过会激起民愤? 你强行删帖,强行禁言所有人的社交账号的时候,没想过会激起民愤? 投入大笔金钱,雇佣大量地痞流氓,给全体A市人做异能测试,把反对者你和你家族的人统统抓起来投进监狱的时候,不怕激起民愤了? 萨拉冷冷看了眼鲁韦昌: “鲁市长有话要说?” 鲁韦昌僵硬地笑了一下: “没有啊。” “市长说得对,咱们静观其变。” 那占据了大半个屏幕的怪物的嘴里发出了声音: “!” 什么? 它在说什么? 鲁韦昌皱眉。 怪物似乎很不习惯他的新喉咙,像人类测试麦克风一样,发出几声怪叫后,继续对着曹睿说话。 “鲁菡萏!” 这一次,它清晰地说出了这个名字。 鲁韦昌脸色一变,放在膝盖上的手握成了拳。 曹睿:鲁菡萏怎么了? 怪物:道歉! 曹睿:你的意思是,让那个打你的司机鲁菡萏跟你道歉,是吧? 怪物:是! 曹睿的脸出现在了巨大的显示器上: “市长,它是这个意思。” 萨拉:明白!告诉它!鲁菡萏很快会过来。 鲁韦昌如遭雷击: “市长!” “需要做到这个程度吗?” 萨拉:只是露面,道个歉而已。 鲁韦昌气得手都在抖: “而已?” “您觉得会是“而已”而已吗?” “那怪物会杀了菡萏。” 萨拉没有表情地看着他: “行,那你自己选。” “是现在就杀了怪物呢还是让菡萏过去应付一下。” “我提醒你一句,现在网上已经有万人签名,要求市政府让你这个纵容女儿行凶的人下台了。” “他们觉得你德不配位。” “而且,这个名单上的人还在迅速增加中。” “这群人不光要求你下台,还在四处搜集你的污点。” “我知道你是个谨慎的人,但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总是会被人抓住蛛丝马迹的。” 鲁韦昌混了大半辈子官场,但此刻还是忍不住了: “就像抓住奥古斯特家族的蛛丝马迹一样吗?” 萨拉淡淡一笑: “是的!” “就像抓住奥古斯特家族的蛛丝马迹一样。” “但是,奥古斯特家族可以调用全A市的可用的力量来摆平这件事。” “你呢?可以吗?” 鲁韦昌:所以,您不打算支持我? 萨拉:不然呢?你要是跟我享受一样的待遇,那我当这个市长的意义是什么? 鲁韦昌被这样直白的话噎得气血上涌: “好!好!” “我这就打电话让人带菡萏过去。” 萨拉挑眉: “那就尽快!” “她已经酿成了这样的惨案,不要让流血事件继续了。” 鲁韦昌出去打电话。 他听到女儿在电话里惨叫: “爸爸,我不去道歉!” “凭什么啊?我都已经被罚过款了,这事不就结了吗?” “那个臭男人算个什么东西?” “就他也配让我给他道歉?” 鲁韦昌心烦意乱,他叫保镖的名字: “大飞,你替我抽这个到现在还脑子不清楚的两巴掌。” “听到没有?” “我要听到响声!” 巴掌落在脸上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 鲁菡萏哭了起来: “爸,你让人打我。” “我不活了!” “我要跳楼!” 鲁韦昌:你就算是跳楼了,其他人也得给我把你的尸体带过去,让那个怪物平息怒气。 鲁菡萏放开嗓子嚎了起来: “妈妈,妈妈救我!” “你个没用的女人!” “你女儿都要被怪物吃掉了,你还躲起来。” “你这辈子多么可悲!被鲁韦昌吓破了胆,活得跟过街老鼠一样鬼鬼祟祟!” “我看不起你,我” 鲁韦昌:立马过去!要是耽误了时间,等我回家就把你锁起来,这辈子你都别想再出去玩,省得给我惹事。 鲁菡萏还在嚎,但声音小多了。 看来是服气了! 鲁韦昌挂掉了电话,又打给了另一个人: “把第一个扒出菡萏身份的人找出来,随便找个理由下大狱。” “还有那些积极转发的,跟着说难听的话的,带头签名要我下台的,都找出来,送到费初那里去。” “我做不到让所有人禁言,还做不到这些事?” 鲁菡萏坐着车到了事发地点的时候,怪物已经跟异能大队的人打成了一片,坐地上跟大家玩无聊的打花巴掌游戏呢。 “你拍一,我拍一,一个小孩坐飞机。” “你拍二,我拍二” 鲁菡萏见状,心里将异能大队的人的祖宗十八代都给问候了一遍,然后吩咐司机: “走!” “回去!” “那怪物看着脑子不是很好的样子,玩着玩着可能就忘了它刚刚到底要干嘛了。” 保镖:不行,大小姐,老爷说了让你道歉的。 鲁菡萏穿着高跟鞋的脚踩在了保镖脸上,瞬间冒出了血。 “你t妈是不是脑子里只有一根筋?” 第一百七十一章 杀了他 保镖不敢吱声,甚至不敢去擦脸上的血。 按照以往的经验,那个动作绝对会惹恼鲁大小姐,招来她更多的暴力相向。 要想让事情平息,只能表现出很凄惨且不敢反抗的样子。 果然,鲁菡萏不再打人,冲着司机吼: “快走啊!” “你难道跟曹睿是一伙的,就等着他来抓我呢是吧?” 司机:不是,但是 鲁菡萏怒: “但是什么?” “有什么好但是的?” 司机战战兢兢地指了指车前。 只见曹睿领头,一群异能大队的人堵住了他们的去路。 而曹睿身后站的人,鲁菡萏认识,是这个城市平民眼中的英雄,上层眼中的吉祥物,白榆。 曹睿双手抱胸,没有一丝表情: “下车吧,鲁大小姐。” 鲁菡萏:你能保证我的安全吗? 曹睿:不能百分百保证,但我们会尽力。 鲁菡萏:等于说了一堆屁话!既然没有百分百的保证,那我就不下车。 曹睿耸肩,把大喇叭给她: “可以!” “但是你的车得往前一些,否则胡光听不到,你也就白来了。” 鲁菡萏气急败坏地打电话给鲁韦昌: “爸爸” 鲁韦昌冰冷的声音传来: “照他说的做!” “把你给我惹的麻烦消除掉!” “不然就别回来了!” 鲁菡萏流着泪将手机砸到车椅上,咬咬牙,对司机说: “往前开!” 司机战战兢兢又将车往前开了一段。 “怪物”胡光已经站起来了,他看着脚下如同玩具一样的小车: “道歉!” “道歉!” 异能大队每个人的耳麦里都传出了鲁韦昌略带颤抖的声音: “你们都给我把怪物盯紧了!” “一旦它有伤害人质的企图,格杀勿论。” 萨拉:照鲁市长的指示做! 曹睿脸色复杂地看了眼那个所谓的“怪物”: “收到!” 白榆的眼睛一直在车里的女孩的脸上。 第一次见长得这么像父亲的女孩子,简直就是女版鲁韦昌。 只是,这么惊慌失措、痛苦流泪的表情估计是不会出现在鲁韦昌的脸上的。 只会出现在那个人的脸上。 白榆的脑海中闪过白杨的脸。 鲁菡萏举起曹睿给她的扩音器: “对不起!” “我说对不起了。” “行了吧?” 通过异能大队的官方直播关注着事态进展的市民们哗然: “这什么态度?” “还不如不说呢。” “太骄纵了吧?” “毕竟是副市长的女儿。” “副市长的女儿怎么了?副市长的女儿是人,其他人就不是人了?” “跟这些有钱有势的拼了!全体禁言全体异能测试过去才多久?又来这么一出。这是根本不拿普通人当人。” “拼了!” “一个个骑到我们头上拉屎,我们还要不要活了?” 萨拉默默看着舆情,严厉地看了鲁韦昌一眼。 鲁韦昌在电话里对鲁菡萏说: “下车!” 鲁菡萏:什么?爸爸? 鲁韦昌:下车去!诚诚恳恳跟人道歉!全市人的眼睛都在看着你,你装也给我装得像样点。 鲁菡萏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委屈,又哭了: “爸爸,你不爱我了吗?” “为什么这么逼我?” “我可能会死的。” 鲁韦昌咬牙: “死不了!” “异能大队那么多人看着呢。” “摆平这件事,我给你换辆新车,买套新公寓。” 鲁菡萏:我要劳斯莱斯! 鲁韦昌:好!一言为定! 鲁菡萏这才开心了点,深吸一口气,一只脚慢慢探出车外。 她抬头看那怪物,发现它还是比较平静的,略微放了点心。 看到鲁菡萏下车,直播间的评论倍增。 “公主请下车!” “公主请道歉!” “她是怎么舍得下来的?我还以为下一秒她就会让司机把车开走了呢。” “朋友们,毫无疑问,大家的评论官方是看得见的。我们的呼声还是有点作用的,他们怕了,只好让他们护着的心肝宝贝出来摆平事情了。” “所以,哪有什么心肝宝贝啊,都是利益。” “没错,现在,这位公主大人已经成了弃子了。” 市政府会议室里。 鲁韦昌毫不掩饰地骂: “这些刁民!” “怎么做他们都不会满意的。” “该查一查,抓一批人了。” 萨拉:再抓监狱就装不下人了。 还不是拜市长大人您所赐! 为了你家的破事,监狱已经人满为患了。 当正职就是舒服啊! 鲁韦昌恶狠狠地想。 “真希望再来一场兽潮,把这些刁民都扔出去喂了畜生,一举两得。” 萨拉皱眉: “说话注意一点!” 鲁韦昌闭了嘴,但心里一点都不服。 这个小丫头片子,还是个假正经。 明明干的勾当跟过去的市长们都是一样的,非要标榜自己是个理想主义者,是在为大家谋幸福。 现在竟然让他说话注意,这是在怕周围人知道吗? 混在这个大院里的人,谁不知道这城市的上层都是一群什么货色吗? 鲁韦昌阴沉着老脸盯着大屏幕。 被他威逼利诱后,鲁菡萏果然机灵了很多。 “对不起。” “我简直不是人!” “你能原谅我吗?” “就算不原谅,也不要迁怒其他人,好吗?” “他们也是无辜的呀。” 胡光愣在那里,不说话了。 一滴巨大的眼泪从他的眼睛中滚落,砸在了地上。 鲁菡萏:你也别太自责了,不怪你。这事都赖我,真的。以后我会好好做人的。那,我走了? 她迟疑地说。 见胡光没反应,她悄悄后退。 “窝囊废!” “被打掉牙齿还不敢还手的窝囊废!” “这辈子就只能当有钱人的狗!” 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了声音。 胡光愣了两秒,突然发狂。 “死!” “死!” 他怒吼着,手握成拳头的样子,朝鲁菡萏砸了下来。 “杀了他!” 鲁韦昌的声音从耳麦中传来。 曹睿:白榆! 白榆三两下窜上了胡光对面的楼,与他面对面。 她看清了他的眼睛,那里含满了眼泪和屈辱。 她想起她不时梦见的白杨。 在梦里,白杨就是这样的眼神。 她哭着问她: “小榆,你为什么不救救我?” “小榆,这个世界真的没救了吗?” 第一百七十二章 停职 鲁韦昌发狂的声音从耳麦里传来: “白榆,杀了他!” “我命令你!” 杀人凶手! 你凭什么命令我? 白榆停滞了两秒。 胡光那巨大的拳头落了下去,将鲁菡萏砸成了肉饼。 “我的女儿!” 鲁韦昌昏厥了过去。 白榆出手,击中了胡光的眼睛。 他惨叫着倒在了地上。 那动静,就跟一栋高楼倒塌了一般。 鲁韦昌很快醒了过来,失控地叫嚣着: “曹睿,让你的人把那个怪物给我宰了!” “白榆,白榆,你,你是故意的对不对?” “你以为你这么做会有好果子吃?” “我饶不了你!” 萨拉也有些疑惑: “白榆,刚刚为什么不出手?” 白榆:市长,我在找最佳攻击角度。我不是故意的,我为什么要故意? 萨拉:好吧。欧仲文呢?你为什么不出手? 欧仲文苦笑: “市长,你懂得,我这异能它就不适合在人间发挥。” “下次有去地狱的任务的话,请交给我。” 鲁韦昌的手指狠狠指着大屏幕上的人,仿佛要透过屏幕,将人给一指头碾死一样。 “还有你,曹睿!” “你带着那么多人站在那里,眼睁睁看着我女儿被砸死。” “你也是故意的,你们统统都是故意的。” 曹睿:鲁市长,换你在现场,你也反应不过来。他的动作太快乐 鲁韦昌已经发狂: “借口!” “统统都是借口!” “弄死那个怪物!” “然后回来领死吧!” 饶是一向平和的曹睿,也忍不住冷笑: “让我们弄死怪物,然后来领死。” “那我们不如不弄死怪物,直接来领死。” 鲁韦昌:你姓曹的你 萨拉皱眉: “鲁市长,现在你不适合坐在这里,免得看到刺激你神经的画面。” “去休息,这里交给我。” “王秘书,李秘书,带他去休息。” 两个秘书强行架走了鲁韦昌。 萨拉:把那怪物运到上次那个地方关起来吧。鲁家的人很快就过来替菡萏收尸。你们,不知道怎么说你们好了。我知道你们不可能是故意的,但是,这算是异能大队成立以来最大的失误了。 欧仲文撇嘴,小声对荣玉说: “这个失误比起上次差点让袭击者干掉了市长的失误,哪个更严重?” 荣玉白了他一眼: “明知故问。” “但上次执行任务的是市长的亲信,这次,是咱们这些没靠山的。” “等着被下到大牢里吧。” 欧仲文傻眼: “不至于吧?” “我们白队可是市长三顾茅庐请来的人,还是有一点面子的吧?” 萨拉:市政府会讨论一个给你们的处罚决定的,在那之前,今天执行任务的所有异能者,停职。 说完这句话,她就切断了画面。 众人引导者恢复平静的胡光离开,将鲁菡萏的尸体留在了那里。 刚刚还鲜活嚣张的人,此刻成了一块贴在了地上的扁扁的肉饼。 白榆移开了视线。 她没有想过让鲁菡萏死,但因为她的失误,鲁菡萏还是死了。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白榆的嘴角浮出一抹冷笑。 矫情什么? 鲁菡萏还能跟伯仁比? 她也配! 如果不是她行事太嚣张,怎么会有今天? 咎由自取了属于是! 曹睿走上前,拍了拍白榆的肩膀: “想什么呢?白队。” 有人的手机拍下了这一幕,发送了出去。 白榆勉强冲他笑了笑: “抱歉,都是我的错。” 曹睿:说什么呢?我还想说都是我的错呢。惰性太强、过分依赖你,才会导致今天的局面发生。我这个队长当的,太不称职了。 欧仲文:我们大家能不能都不要再反思了?虽然有异能,但我们都是肉身凡胎,不是神,怎么可能不犯错? 荣玉:话又说回来了,神就不会犯错吗? 武达西点头: “当然,神也会犯错的。” 曹睿长长舒口气: “对!” “神都会犯错,何况我们这些凡人。” “事情已经这样了,就不想谁是谁非了。” “上头怎么处罚我们都不知道呢,何必再自己给自己压力呢。” 白榆点头: “对!” “就当放了个假吧,大家都好好休息。” 有几个队员在小声议论。 “太不公平了吧?干活出现纰漏就被罚。” “那些永远不干活的,永远都不会出错。” “就是,还不如不干呢。” “以后咱们狠狠摆烂吧!” “躺平!” “摆烂!” 曹睿跟白榆对视一眼,一起叹了口气。 这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有手机镜头又悄无声息对准了他们,拍下了这一幕,然后发送了出去。 怪物快要运到目的地了,该关直播了。 异能大队官方直播间里,各种免费礼物的特效在飞舞,让人眼花缭乱。 有人在弹幕中喊话: “打开打赏功能啊,我要给你们打赏。” “我要给白榆打赏,我榆姐一如既往的厉害。” “只是,刚刚那几位高层的声音听着可不太高兴啊。我们的英雄们是不是要倒霉了?” “我去,你这耳朵比狗还灵啊,我怎么就没听到高层的声音?” “你那耳朵纯粹就是摆设!” 还有人在为鲁菡萏的死叫好: “再见,菡萏姐,去地狱打人吧,那里跟你绝配。” “明年现在,我会给你烧点纸钱的,庆祝你离开我们一周年了。” “来世学着做个好人吧!” “别怪我白榆姐,要怪就怪你老爹,他把你惯坏了。惯子如杀子啊,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不懂吗?” “安心地走吧,不够安心的话,把你老爹也带走吧,就当为A市的人做件善事” 鲁韦昌克制不住自己,又打开直播看。 这些弹幕气得他眼前发黑: “抓起来!” “统统给我抓起来!” 电话响了,他接了起来。 “来!” “废话,我当然来!” “那是我亲女儿!” “马上就到!” “备车!” 秘书战战兢兢问: “去火葬场吗?” 鲁韦昌眼睛喷火,恨不得在秘书的身上灼两个大窟窿出来: “去什么火葬场?” “我买不起墓地吗?” “去我家!” 秘书:是!领导! 第一百七十三章 揍不死你 众人都回了异能大队。 停职不知道要持续到什么时候。 他们有的要拿手机,有的要取平时吃的药,有的要拿包包。 到了队里,很明显感觉气氛有些不一样。 金魏莱那一伙儿看起来分外开心,跟过年差不多。 讨厌的人的落魄,比自己的胜利更让人狂喜。 垃圾人的快乐,就是如此简单。 “回来了,曹队,白队。” 金魏莱跟他们打招呼,掩饰不住的幸灾乐祸。 曹睿简单“嗯”了一声,就回自己办公室了。 白榆则懒得理他,也去收拾自己的东西了。 曹睿突然从办公室冲了出来,往外面走去。 “我去去就来!” “谁都别离开!” “我有重要的事要宣布。” 众人呆住,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曹队,干什么去?” “带我一个。” 有队友追了上去。 曹睿回头瞪他: “回去!” “小事!” “我马上就回来。” 那个队员停住,眼睁睁看着曹睿开车走了。 “啊,曹队瞪我了!” “他从来没有这么简单粗暴地对待过我。” 队员伤心地说。 金魏莱在心里骂了声“傻缺”。 你的曹队我的曹队好像不一样。 他可是天天都简单粗暴地对待我。 曹睿确实很快就回来了,他还带来了一个人。 一个一脸满不在乎的表情,不停嚼着口香糖,歪带着帽子,脖子上挂着粗大的金链子的男孩。 看到他,金魏莱一下子面无人色,他知道完了。 曹睿将一大叠照片狠狠砸在了金魏莱的脸上。 “哗啦”! 照片掉在了地上,四散开来。 欧仲文捡起掉在他脚边的照片,惊呼出声: “这什么鬼?” “谁这么关心白队和曹队?” “拍这么多照片。” 白榆超人的视力扫了一眼散在地上的照片。 呵! 是真的关心! 她在曹睿办公室商量事情。 她和一群人坐在食堂一起吃饭,对面是曹睿,但其他人都被剪掉了,只剩他们俩。 甚至还有那次曹睿请大家去酒吧喝酒的照片,选择了很巧妙的角度拍摄,看起来就像他们俩贴在一起了。 暧昧的环境、暧昧的角度,刻意剪掉的队员们,让人不多想都难。 最新的是刚刚执行任务的时候拍的,他们两人并肩而行,男帅女美,热烈地聊着什么,其他人都被虚化掉了,就好像全世界只有他们两人一样。 几张“实拍”照片,一个谣言也就诞生了。 白榆如刀的目光盯住了金魏莱。 她孤家寡人一个,很明显,这些照片要么是交给了上级部门,要么就是给了曹睿的老婆。 曹睿的老婆可是在坐月子啊! 这个下作的畜生,就用这种方法去恶心她! 金魏莱还想否认: “曹队,白队,不是我干的。” “我冤枉啊!” 嚼着口香糖的男孩翻了个白眼: “哥,你就别否认了。” “我都交代了。” “看,你给我发照片的截图我都让曹队看了。” “是你让我把照片打印出来给曹队老婆送去的。” “为了不被人认出来,我还刻意找了个跑腿的,谁知道那傻缺拿了钱不办事,把照片扔了。” “我只能自己拿过去,结果就被监控拍到了嘿嘿嘿,不好意思。” “太敬业有时候也会带来麻烦。” 男孩将自己和金魏莱的微信聊天界面冲他晃了晃。 金魏莱简直要被这个堂弟给气死了: “你T妈为什么要这么搞我?” 男孩“嘻嘻”一笑: “没办法啊,哥,他给的太多了。” “比你给的多得多。” “活在废土,什么都不重要,钱最重要,这不是你跟我说的吗?” 多年前射出的子弹子此刻正中自己眉心,金魏莱简直要吐黑血,他冲上去就要揍他堂弟。 男孩“哧溜”一下躲到了曹睿身后: “曹队救我!” “你可保证过我的安全的。” “我要是被他走了,你得加钱……” 他花还没说完,曹睿就扑上去,跟金魏莱打在了一起。 谁能想到,异能大队的队长和副队长的对决,竟然是如此的原始。 用拳头揍,用脚踢,膝击、肘击,甚至连头都用上了。 曹睿的脑袋狠狠砸在了金魏莱的鼻子上,他的鼻血瞬间喷涌而出。 无论是身高、体重体力,还是狠劲,热爱健身的成熟奶爸曹睿是碾压白斩鸡金魏莱的。 很快,他就被打得哀嚎连天。 金魏莱堂弟倒是个机灵鬼: “哥,我只想拿点钱,没想过害你。” “这姓曹的太狠了,竟然这么对你。” “你撑着,我去搬救兵。” “撑着哈!” 他说着,一溜烟跑掉了。 金魏莱在队里的狗腿子们都被曹睿那杀气腾腾的样子吓到了,只敢远远站着喊: “别打了!” “你们别打了!” 曹睿一条腿狠狠压在金魏莱的胸膛,让他动弹不得,然后砸一拳问一个问题。 “对一个坐月子的可怜的女人下手,你T妈还有一点人性吗?” 金魏莱气若游丝地说: “对不起!” 曹睿:要不是我家离这里近,我老婆就抱着两个孩子跳楼了,你知不知道? 金魏莱:我没想过会这么,惨烈…… 曹睿又一拳击打在了他的脸上。 此刻,金魏莱的脸已经肿成了猪头,还冒着血水,惨不忍睹了。 “你没想过?女人坐月子的时候被激素干扰,心情最不稳定。你不就是看中这一点,所以搞这种恶心人的小把戏吗?现在又变成了没想过?” 又一拳下去! “姓金的,我知道你对我怀恨在心。” “原因就是我老不让你和你家族的人参与到任务里去,对吧?” “你扪心自问,但凡你们能略微靠谱一些,我能不让你们去?” “拿着工资闲待着不好吗?非要找事。” “趁着我不在你倒是带着你的人干了票大的,结果呢,市长的命差点都搭上了。” 金魏莱看起来快要死了,但还是嘴硬了一句: “那我们也没被停职啊。” 曹睿愣了一下,举起的拳头没有落下。 “对,你们没有被停职。” “而我们,我,被停职了。” 第一百七十四章 再见,曹队 曹睿仿佛在瞬间被人卸掉了所有的力气,吸走了所有的精气神一样,从刚刚的暴力男变成了一条被风干的肉。 他颓然地放开了金魏莱,跌坐在了地上。 众人急忙围了上去。 “曹队,你没事吧?” “没关系的,只是停职而已,又不是被开除了。” “咱韬光养晦,等待东山再起吧!” “肯定用不了多长时间的,异能大队需要你。” “就是!就是!” 曹睿长长叹了口气,笑了。 那笑容有点苦涩,但更多的是释然。 “相信大家也都知道,我们曹家人历来都不混政坛的。” “但是,我是个例外。” “我觉醒异能后,冒着跟父母闹翻的风险,执意进异能大队。” “因为我觉得,这不算混政坛,而是在当A市所有公民的守护者。” “我把自己想象成了蝙蝠侠,但是我忘了,蝙蝠侠可没有心偏到胳肢窝里的领导,也没有要能力没能力,要搞事第一的废物同事。” “还有今天的这破事,害我差点家破人亡,也给我们A市人的英雄白榆泼了一盆脏水。” 白榆觉得曹睿这状态不对,赶紧说: “没事的,曹队,清者自清。” “不用介意那些小人捏造出来的所谓事实。” 曹睿抬起头,冲她笑了笑: “白队,我最佩服你的就是这种精神。” “生如野草,不屈不挠。” “无论经历什么事,都没法将你彻底打倒。” “可是怎么办?我已经被打倒了。” 众人终于意识到了曹睿为什么要让他们在这里等。 他可不是为了邀请他们来看他暴揍金魏莱的,是有事要宣布。 “不要啊,队长!” “求你别说了!” “今天辛苦了,回去休息吧!” “对啊,有什么事以后再说。” “要不,明天咱们大家去看演唱会吧,调节一下心情。” “队长你不是很喜欢那个叫什么“夜猫与摩托”的乐队吗?他们明天要在体育馆开演唱会,咱一起去看吧。” “那个乐队唱的难听死了,现场一首歌至少破十次音,划不来去看,听听网上的修完音的版本得了。咱还是去看电影吧。” “不然去喝酒?” 曹睿听队员们七嘴八舌地说着,眼睛里有了一点点的雾气。 他使劲眨了下眼睛,不让自己的脆弱被大家看到,而后,他站了起来。 “谢谢你们!” “我不听父母的意见,勇闯政坛,失败了。” “但我也得到了宝贵的财富,那就是你们给我的友谊。” “我会记着你们的!” “以后,我要回归家庭,孝顺父母,爱护老婆,照顾孩子们去了。” “一个男人如果连自己的家都守不住,还谈什么理想和事业?” “希望你们也好好爱自己的家人。” “保重!” “再见!” 曹睿说着,就大步往外走。 “曹队!” “曹队!” 好多人都跟着他。 “你别走啊!” “不要心灰意冷啊,坏人哪里都有,不光在异能大队。” “你这么走了岂不是便宜某人了?他肯定会被推到队长的位子上。” “就他也配?” “他要当队长我就立马辞职。” “你不提辞职会死是不是?” “我不是故意要提的,队长,求你,跟我们一起嘛……” 白榆站在人群后面,看着曹睿离开。 欧仲文也站在她旁边。 “榆姐,咱不去劝一下曹队吗?” “这样会不会显得咱们就盼着人家走呢?” “或者说,你这是在避嫌?” 白榆不轻不重地在他头上拍了一下: “别胡说八道了!” “劝有什么用啊?” “曹队都豁出去不干了,不然也不会把金魏莱揍成那样。” 欧仲文:榆姐,你是不是跟他一样,心灰意冷啊。 白榆:你不是吗? 欧仲文:确实有点。但是应该没有你那么多,毕竟你为这个队伍付出的最多,得到的最少。呸!得到屁了,得到的是停职通知。 白榆:说句公道话,事情办砸了,被停职其实是正常的。之前任务执行好了,也是得到过奖金的。 欧仲文:但是…… 白榆白了他一眼: “但是,凭什么别人捅了那么大的篓子屁事没有啊?” “凭什么?” “要罚一起罚啊!” “区别对待到了这种程度,是可忍孰不可忍。” 欧仲文鼓掌: “说得好!” “榆姐是我的嘴替。” “那咱们要不要一起辞职?” 白榆无语地看着他: “曹队辞职我就辞职,你是怕我跟他的“绯闻”还不够真是吧?” “就那些照片都已经能让他老婆起带着孩子们跳楼的心了,我跟着曹睿辞职的话被传出去,你猜他老婆会怎么样?” “而且,如果我那么做,铁定有人把话传给他老婆。” “你信不信?” 欧仲文点点头: “这个队伍里不知道藏着多少两面三刀的人,是得多小心。” “那咱就不辞职了,美美享受假期吧。” 白榆:我想你陪着我继续去黑市找陈森。 欧仲文:当然没问题!你有没有觉得,那个最近出现的“罗宾汉”的作风完全跟森哥一样呢? 白榆:我也在怀疑,所以想着再去看看。希望咱们能遇到他。 欧仲文:那你要不要装作很柔弱的样子,吸引坏人来欺负你呢?这样罗宾汉就能来救你了。 白榆:如果对方是陈森,他会知道我不需要救。如果对方不是陈森,我当诱饵把他钓出来又有什么意思? 欧仲文拍拍脑袋: “这么简单的事,我竟然没想通。” “榆姐高明!” “那咱们就四处打听,碰碰运气吧。” “如果罗宾汉真是森哥,没准儿他看你太辛苦,会忍不住出来跟你见面,安慰你的。” 白榆:好的,就希望你森哥是心软的神吧! 之后,一连七八天,白榆跟欧仲文都混在黑市。 一般都是大清早就过去,快到凌晨才离开。 他们找过很多渠道,问过很多人,但是,没有人见过陈森。 白榆病急乱投医,采用了欧仲文之前的建议,刻意一个人去走过一些人烟稀少的小巷,但是,她既没有碰到坏人,也没有碰到从天而降的“罗宾汉”。 第一百七十五章 朴朴出息了 找不到陈森,又在停职中,无所事事的白榆和欧仲文继续拾荒之路。 他们遇到了很多危险,也收获了不少能源石。 白榆的想法是她跟欧仲文每人分一半能源石,但当欧仲文知道了她有个空间,空间需要能源石才能快速升级,升级后就有各种好东西,比如他时不时吃到的美味的鱼就是空间里产的,他就决定一颗能源石都不要了。 “榆姐,你都把红色能源石给我了,我还要其它能源石坐什么呀?” “都给你的空间吧,看看能升级出什么新的功能来。” “我要求不高,你不是种了很多水稻吗?那要是能有个米酒加工坊,嘻嘻,别提多带劲了。” “有新鲜蔬菜和鲜鱼吃,还有米酒喝的时代,你管这叫废土?这根本就是黄金时代嘛!” 白榆其实也很想知道空间的极限在哪里,总不可能一直这样升级下去吧? 但是目前来看,是有很多很多的惊喜等待着她去解锁的。 她将拾荒所得的能源石全部喂给了空间。 没过多久,空间就出了加工糖和豆浆、豆腐、豆皮的作坊。 鱼塘旁边也多了个作坊,里面有只蓝猫在加工鱼干。 欧仲文跟欧仲武、朴朴坐在地上嚼着喷香的鱼干的时候,不断感慨自己把能源石给白榆是最正确的选择。 这是他人生的第一次投资,简直不要太成功。 他烧得慌,甚至觉得自己是个投资天才,要把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做生意。 吓得欧仲武连夜将他的钱都转到了自己的账户上。 空间很好打理,除了种地要白榆自己动手撒播种子外,所有的作坊都由小猫咪们来完成。 这些猫咪不吃不喝,偶尔在猫爬架上爬一下当作休息,其它时间都在卖力工作,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 白榆晚上十二点睡觉前打开空间,它们在工作。 早上六点起床准备去拾荒,打开空间一看,它们还在工作。 “欧仲文,我有一种自己是资本家的错觉。” “最先出现的那只大狸花猫是我的监工,其它小猫咪都是被我压榨的对象。” “看到它们没日没夜的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资本家都是“敲骨吸髓”的。” 欧仲文:给你这么一说,确实有些残忍。那你找找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它们停止工作吧。 白榆摇头: “能试的办法我都试了,没用的。” “即使不给空间喂能源石,猫咪还是在不停地工作,只是出的货不多而已。” 欧仲文:有没有可能,这些猫咪其实根本不是有血有肉的生物,而是电脑合成的?所以它们不会觉得累。而你呢,你只是在玩游戏而已。 白榆:那怎么解释它们制造出了能吃的糖,能喝的豆浆呢? 欧仲文:那只有一个可能了,它们是机器猫,所以不累,不吃不喝,不眠不休。 白榆不大愿意相信这个说法: “那么可爱的小猫咪,居然是冷冰冰的机器?” “唉,可惜你看不到这个空间。” “不然你就知道你这个很难成立。” 欧仲文:不管它们是不是机器猫,你就当它们是机器猫好了,免得你良心不安。 白榆:这样掩耳盗铃真的好吗? 欧仲文:那不是没其它办法了嘛。 白榆摇头: “算了,不想这些了。” “来计划一下咱们明天的拾荒行动吧。” 还不等欧仲文说话,朴朴尖叫着跑了过来,抱住了白榆的腰,又叫又跳: “过稿了!” “我过稿了!” 白榆一时没反应过来: “过稿是什么意思?” 朴朴噘着嘴: “姐姐你光顾着打怪升级空间了,一点都不在乎我。” “过稿啊,过稿,懂了吗?” 过稿? 白榆恍然大悟: “你投给杂志社的稿子过了?” 朴朴满意点头: “是的!” “我刚刚收到了编辑的邮件。” “已经排版了,很快就会发行,然后给我寄样刊和稿费。” “你猜稿费有多少?” 白榆笑着摇摇头: “那我怎么能猜得着呢?” 朴朴伸出两根手指: “足足两百块呢!” 陈森推着自己轮椅的轱辘出来,也是满面春风: “这可不光是两百块的事。” “朴朴的作品发在了针对小学生,发行量很高的《星星的孩子》杂志上。” “他们的编辑正在找小写手,要给开一个专栏。” “朴朴的作品让他们眼前一亮,立马就敲定给她开专栏了。” “未来的一年,她每个月都可以在这个杂志属于她的专栏发一篇文章。” 白榆:朴朴出息了!都成专栏作家了!写的什么呀?能让我看看吗? 朴朴从狂喜中冷静了下来,表情有些讪讪的: “那个,嗨,小学生习作,有什么好看的呢?” “我有钱了,请你们吃汉堡薯条,喝可乐啊。” “走走走,咱们现在就出门去吃。” “陈叔,我们回来给你带一份啊。” 陈叔欣慰地看着她: “我不吃!” “我培养出小作家了,光是想想,就开心得肚子都饱了。” 众人都笑了。 欧仲武:我只听过气饱的,没听过开心饱的。 白榆还在纠结: “朴朴啊,你究竟写的什么啊?” “该不会是,暗恋邻居家男孩?” 她看了欧仲文一眼,毛骨悚然, “暗恋丑大叔?” 欧仲文双手叉腰: “谁是丑大叔?” “给我说清楚!” 朴朴则露出一副郁闷到不行的表情: “姐姐你,就不能对我有点信心?” 白榆:所以,到底写的什么? 欧仲文:真卑鄙啊,榆姐,为了让小孩说真话,竟然用这种激将法。 朴朴:但是,不得不说,这种激将法很有用。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邀请你们都来看我的作品。姐姐,你得保证只能看,不能打我啊,不然就不让你们看了。 白榆:好家伙,原来是说我坏话的文章啊! 朴朴:也,没有啦,就是记录一下我们生活中的有意思的小片段而已。 她拿过一个小本子打开。 众人一起念了出来: “我的姐姐是异能者之一,当女汉子有了娇妻行为。” 白榆:??? 第一百七十六章 遇见林檎 “我的姐姐是个异能者,也是个美女。当然,比起被人叫“美女”,她更愿意别人叫她“异能者”。对于自己的美丽完全不在意,让她更美了。” “在我心中,姐姐的形象很高大,简直顶天立地。” “不光是我,见过她的人都觉得她是个“女汉子”。” “我知道这个词有点过时,但是,一个单手能拎起一袋米的女孩,除了这个词,我和周围所有人都不知道该用哪个词来形容她。” “让我心酸的事,我顶天立地的女汉子姐姐在遇到隔壁阿牛哥哥的时候,会有一系列让人不齿的“娇妻”行为。” “比如,只有在阿牛哥哥面前,她才会露出脆弱的、林黛玉上身的表情。” “再比如,房间里有那么多人,她偏偏会让阿牛哥哥帮她剥葡萄皮。” “首先,剥葡萄皮这个行为,我就觉得矫情。这里是废土,吃点葡萄皮怎么了?很多人,比如隔壁的隔壁的丑大叔,甚至是连葡萄核一起咽下去的。其次,虽然我只是一个小女孩,难道就不会剥葡萄皮吗?为什么她只指使阿牛哥哥,不指使我呢?我是非常愿意效劳的……” 众人看到这里,已经爆笑了。 欧仲武:原来是我们的小朴朴吃醋了啊! 欧仲文:不对,什么叫隔壁的隔壁的丑大叔?那不就是我?小朴朴你给我说清楚,我让你叫我哥,你到底为什么不听?叫大叔就算了,还“丑”大叔。你简直伤透了我的心。 白榆: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你这个小脑瓜里有这么多想法。 朴朴红了脸: “就是一时的情绪而已。” “我只是记录了下来。” “算了,你们不是创作者,你们不懂我。” “不让你们看了。” “拜拜吧!” 她有些恼怒地走开。 白榆:写得挺好的,小朴朴。这笔力,很难想象是出自一个小学都没上过的人的手。 欧仲武:对啊,加油,未来可期。 欧仲文:其实写丑大叔也没事,反正除了咱们几个,没人知道是我。而且文章嘛,就是得有点戏剧化才好看。我伟大的森哥都变“阿牛”了,那我也牺牲一下,变成“丑大叔”吧。 陈叔推着轮椅过来,给每人发了两百块的红包: “孩子们,你们最近都辛苦了。” “去逛逛街,吃点好吃的吧。” 白榆:陈叔,是有什么好事发生吗? 陈叔推了推眼镜,脸上掠过一丝哀伤的表情: “我写了个短篇,参加了一个大赛。” “没想到获得了一等奖,还得了一些奖金。” “所以给你们发个红包,分享一下。” 欧仲文鼓掌: “厉害了我的叔!” “写的什么呀,我们能拜读一下吗?” 陈叔笑了: “你看看你们刚刚是怎么对待朴朴的。” “我可不愿意自己的心血被你们这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评头论足。” 欧仲文挠挠头: “嘿嘿嘿,不好意思。” “跟您和朴朴这样的文化人比,我们确实是大老粗。” “那就谢谢您的红包,一会儿我要买个三层汉堡来吃。” 白榆:陈叔,跟我们一起去吧。 陈叔摇摇头: “我们文学社一会儿有个活动。” “社里有成员来接我。” “你们把朴朴带着去玩就行。” 白榆很欣慰,她是一步步看着这个男人从颓丧到走出了丧妻之痛的,虽然谈不上意气风发,但眼中有光,整个人都有了精神。 人还是得有个爱好,然后发扬光大,并找到志同道合的人啊! 几个人在去逛街的路上,朴朴偷偷告诉他们: “陈叔那篇文章是在陈森哥哥失踪后写的。” “他内心苦闷,没办法排遣痛苦,就写成了文字。” “后来看到了那个征文活动,就投了过去,没想到得奖了。” “所以他肯定不愿意让你们知道内容,怕你们担心他,也怕你们心中的伤被碰触到。” 白榆叹了口气,捏了捏小家伙的脸蛋: “我们小屁孩说话越来越文绉绉了。” “谢谢你跟我们说这些。” 朴朴嘟嘴: “陈叔让我别告诉你们的。” “我这转头就说了,感觉自己跟个叛徒一样。” 白榆摸摸她的小脑袋: “放心吧,我们会保密的。” 几人去逛街,一人买一根糖葫芦拿着吃。 有人认出了白榆,带着好奇看她,但也没有过来打扰她。 欧仲文:天呐!这是什么幸福的日子?有吃有住,平时去拾荒,休息时间跟亲爱的朋友们一起逛街,吃好吃的。天这么蓝,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这是天堂吧?啊?这是天堂吧! 众人都笑了。 有个戴着口罩的人低头匆匆赶路,跟摇头晃脑没有看路的欧仲文撞在了一起。 欧仲文手中的糖葫芦都掉到了地上。 他的好心情瞬间荡然无存: “哎,你……” 白榆认出了对方: “林局!” 林檎摘掉口罩,淡淡一笑: “白队!” 白榆:好久不见了,上次我去你们局里,还想着能跟你见一面呢。 林檎摇摇头: “我被开除了。” 众人都傻眼,一起问: “为什么?” 林檎叹气。 白榆想起了她在酒吧跟自己说的事: “那个小鲜肉的案子?” 林檎:也算是一个原因。但直接原因是在全民异能检测的时候收拾了两个为非作歹的检测员。 欧仲文:那不是你的职责吗? 林檎:并不是!他们属于市长直接管辖,相当于,呃,锦衣卫。我没有权利干涉他们,但我就是看不惯他们欺负老弱病残。在我动手的时候,我基本已经知道我的结果了。所以,其实也没什么。都在我的掌控中。 林檎说得轻松,但脸上的笑容是苦涩的。 白榆:懂了,你是自杀式行动。 林檎握住白榆的手: “你懂我,白队。” “这个世界,跟旧世界大差不差,没有任何希望。” “凭个人的单打独斗完全拯救不了。” “你我都是蝼蚁罢了,随时都有可能被一只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巨手拍死。” 白榆会握她的手: “你懂我!” “不要叫我白队,目前在停职中。” “而且复职遥遥无期。” 第一百七十七章 你卑贱的一生 林檎:再等等吧,或许很快了。毕竟,你比我好多了,你是市长欣赏的人。 白榆笑着摇摇头: “欣赏什么的,听听算了吧。” “之前我可能很重要,因为A市就四个SR级异能者。” “最近,突破到SR级的人越来越多了。” “一个在任务中导致副市长的女儿死亡的SR级异能者,必然会成为弃子。” 欧仲文:老大,你别那么悲观。 白榆:没有悲观。我也想通了,能走的路那么多,为什么非要去异能大队呢。更何况,现在又没有兽潮,没有多到应付不了的变异物,不需要拼死保卫这座城市。 欧仲文:是的,咱们可以去拾荒嘛,日子还是可以过得很滋润的。上头把咱们当弃子肯定也有这个原因。飞鸟尽良弓藏嘛!还是挺让人心寒的。 白榆加了林檎的微信: “怎么你不用社交账号吗?” “看起来至少半年没更新了,而且还拒绝收私信。” 林檎:骚扰的人太多了。有的是提供所谓的破案线索的,有的跟我告状,有的威胁我,还有要娶我的。真真假假,纷纷扰扰,烦透了,索性不登录账号了,眼不见心不烦。 白榆:要不要来加入我们,一起去哀山拾荒? 林檎:我最近在忙一些事,结束后会认真考虑,然后给你答复。 白榆点头: “好的,等你。” 欧仲文:忙什么啊? 林檎耸肩微笑: “无可奉告!” 连朴朴都觉得他丢脸: “有点边界感好不好?” “别看到女生就想套近乎。” 欧仲武:他从小就这样,多嘴多舌的。 欧仲文:聊天嘛,可不就东拉西扯的,不想回答就无视,嘿嘿。 朴朴翻白眼: “他一点都不知道自己错哪儿了。” 林檎摸了摸小丫头的脑袋: “好聪明的孩子。” “是你妹妹吧?” 白榆点点头: “是,朴朴,叫林姐姐。” 朴朴甜甜地叫了声“林姐姐”。 林檎觉得自己心都要化了,她想送个礼物给朴朴,摸了下口袋,发现什么都没有,就把自己刚买的项链取下来戴在了朴朴的脖子上。 白榆急忙阻止: “这怎么行?” “太贵重了!” 朴朴:啊?很贵吗?林姐姐,那我不要了。 林檎按住了小丫头想要取项链的手,嗔怪地白了白榆一眼: “大惊小怪的!” “是送给朴朴的,又不是送给你的,你着什么急?” “小丫头,别听你姐姐的。” “给我个面子,收下礼物。” “以后咱们大家肯定还会再见面的。” 朴朴:欢迎林姐姐来家里玩,我姐姐很会做菜,我也是可以做那么几道菜的。 林檎大笑,捏了捏她的鼻子: “好,你们住的那个地方我知道,等我有空就来找你们玩。” 她朝大家挥了挥手, “改天见!” 众人一起挥手。 “再见!” 告别林檎,大家继续逛街。 白榆想给朴朴买件新裙子,正在店里试呢,就听到街上传来尖叫声: “杀人啦!” 然后就是一阵混乱。 有人撒腿就跑,却将旁边的人碰到。 有人推搡别人,有人想挤进去看热闹。 乱哄哄闹成一团。 周红的腹部中了一刀,她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仅仅因为自己走路的时候,身上背的包不小心擦到了他的胳膊,他就要捅死她,而且连捅三刀。 她都道歉了啊! 跟她一起来的李夏抱住了她。 她的身体变得非常沉重,拽着李夏一起往下跌。 李夏单膝跪地,才避免了让她的脑袋磕在坚硬的水泥地上。 周红感到自己的血在迅速向外流,而她的生命,在一点一点消散。 “我的儿子!” 她不甘地抓住李夏的胳膊,指甲嵌进他的皮肉里。 平时矫情得不行,头发被拔掉一根都要喊疼的李博士这次没有大呼小叫,他用平静的、带着淡淡一丝悲悯的眼神看着她的眼睛。 电光火石间,周红明白了。 她明白李夏今天为什么要约她上街,明白那个男人在刺完她一刀后为什么要看李夏一眼,明白他为什么此刻如此的平静。 一切都是他安排的! 他要她死! “为什么?” 她拼尽最后的力气问。 李夏漂亮如天神的脸凑近她,在她的耳边低语: “因为我要激怒你儿子和那只猩猩啊!” “只有借助他们的力量,我才能将这座城市夷为平地。” “然后,我就要在废墟之中重建一个属于我的城市。” 她的儿子,和那只猩猩? 他们何德何能将这座城市夷为平地? 周红不解,但此时的她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李夏再次开口,他抱着她的姿势亲密得像是她是他的爱人一般,说出的,却是恶魔的低语。 “你应该不知道,上次的兽潮是你儿子带给A市的吧?” “他,跟那只猩猩学会了御兽。” “光他一个就让A市的异能者和守卫军人仰马翻了,现在,我将他们两个聚在了一起,你说,会发生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呢?” “可惜,你看不到了。” “话又说回来了,你卑贱的一生有那么多的遗憾,再多这一个,似乎也没什么的吧?” 周红知道这个人从带她去哀山找儿子那天起,就在谋划着什么,但她想破头都想不出来,竟然是这样惊天的阴谋。 她以为对方最多要挖她的肾或者心脏,或者要将她的儿子培养成一个杀手。 贫穷让她没有见识,也限制了她的想象力。 跟儿子和他那个“猩猩爸爸”在一起生活了这么久,她竟然从来没问过他们 是什么力量让一个人类的孩子在异能者都生活不下去的地方好好长大了呢。 她从来没有怀疑过,或许那只猩猩有特殊的本事,更没有怀疑过儿子有什么特殊本领,毕竟他还只是个孩子。 周红陷入彻底的黑暗之前,看到儿子和那只猩猩朝这边跑了过来。 她看到了儿子眼中的泪,看到李夏指着周围的人说: “是他们,是他们害了你妈妈!” 她想告诉儿子,杀她的人就是这个抱着她,假装关心她的人,然而,她再也没有力气了。 她闭上了眼睛,停止了呼吸。 第一百七十八章 发疯的动物们 小陌发疯一般冲了过来,跟逃窜的路人撞在了一起。 那路人牛高马大,将他撞得飞了出去,跌倒在地。 无数双脚踩在了他瘦小的身体上。 小陌双手抱住脑袋。 他的“父亲”给他配的让人动弹不得的药粉他全放在哀山的一棵树上了,那是他的秘密基地。 他以为跟着妈妈来妈妈的地盘,妈妈就会保护他,就像爸爸保护他一样,所以,他没有带药粉。 没想到,妈妈这么柔弱,连她自己都保护不了。 他想要吹响挂在他胸前的骨哨。 这在平时是最简单不过的一个动作,此刻的他却完全做不到。 一只穿马丁靴的脚踩在了他的胸骨上,将小小的骨哨踩了个粉碎。 “不!” 小陌嘴里发出绝望的哀嚎。 倭猩猩扑过去要救他,由于身高比普通人矮太多,也被挤倒在了地上。 王怒了! 它的体能其实也就比小陌多了那么一点点,但是,它活的时间可比小陌长多了,见过、经历过的事也多多了。 倒向地面的前一秒,它用尽力气调整,让自己侧面着地,然后用手护住了它的骨哨。 坚硬的鞋底踩在了它的手上,他忍着疼,迅速吹响了死亡的号角。 那声音过于尖锐难听,让很多人捂住了耳朵。 抱着周红尸体的李夏露出了笑容。 没错! 就是这个声音! 他曾经听到过一次,第二天,倭猩猩之王就找到了他家,来见小陌。 当时,它应该是用这个声音指挥A市内的动物帮他找“儿子”的。 现在,杀戮时刻到了,不要客气呀! 遛狗的人们先是听到了怪异的声音,然后就发现自己的爱宠发疯一样要挣脱遛狗绳的束缚,怎么呵斥都不听,而且力气似乎也比往日大很多了。 很快,无数挣脱了束缚的狗冲到了小陌和倭猩猩之王、抱着周红尸体的李夏的身边,对除他们之外的人发动了无差别攻击。 这个城市的法律禁止饲养烈性犬,但法外之徒是真多。 半人高的罗威纳犬、藏獒、比特犬发狂一般咬住路人的腿,将他们扑倒在地,一口咬断气管,接着就扑向下一位。 人们尖叫着逃走,烈性犬们穷追不舍。 还没等逃出这条街,各类大型犬、小型犬,甚至还有猫咪、土拨鼠、蜥蜴、鹦鹉等等各种宠物以及下水道生活的老鼠、蟑螂都扑了过来,堵住了他们的去路。 平常看起来无害的鹦鹉的利爪抓破了人类的眼球,在他们捂住眼睛痛苦嚎叫的时候,硕大的老鼠成群结队地窜到了他们身上,有的咬掉了他们的鼻子,有的咬掉了他们的耳朵,有的咬掉了他们的生殖器,钻进了他们的腹部大吃特吃…… 一时间,繁华的商业街变成了地狱。 一群发狂的烈性犬狂奔着,路过白榆他们待的服装店。 一只罗威纳犬掉头冲进了店里,白榆手起刀落,砍下了它的脑袋。 店员们的惊叫声四起。 “别怕!” “都躲到储物间去,把门关上。” “欧仲文你留在这里,必要的时候利用这只罗威纳犬的尸体,我出去一下。” 欧仲文急了: “你去哪儿?” “现在发生了什么,我们完全不知道。” “你最好留在这里。” 朴朴也急了: “姐姐,别出去。” 白榆:我听到了熟悉的声音,上次是晚上听到的,我以为是我的错觉,没想到今天又听到了。他来了,那个小野人来了,这么多的狗突然发狂,一定是他搞的,我得去看看! 她狠狠关上了服装店的门。 周红出事的那个地方现在已经是空荡荡的了,倭猩猩过去,将踩得遍体鳞伤的小陌扶了起来。 它大大的眼睛中有泪,拿起挂在胸前的骨哨,又狠狠吹了几下。 李夏抱着周红的尸体过来,带着哀伤的笑看着小陌。 倭猩猩伸出手,试了试周红的鼻息,摇了摇头。 “妈妈!” “妈妈!” 小陌抚摸着周红的脸,放声大哭。 倭猩猩大大的爪子握住他的肩膀,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只是不停眨巴着他的大眼睛。 李夏:回家吧!出门的时候我让安娜炖了银耳雪梨汤放在了冰箱里,那是周红最爱喝的。我还说等逛完街,她喝一碗冰爽的银耳雪梨汤,该有多舒服啊。没想到啊,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活在这个破世界,真的是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算了,跟你们说这些干嘛?就好像你们俩有谁能听懂一样。 李夏摇摇头,落下一滴泪,抱着周红慢慢向前走去。 小陌看着周红的血滴落,在地上形成了一条蜿蜒的血线。 “啊——!” 他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吼叫,而后,他抢过倭猩猩胸前的骨哨,狠狠吹了起来。 听到这哨声的动物们的血管仿佛都要爆炸。 有些原本已经被人打倒在地,骨头都断了,老老实实趴着了,但被这声音一刺激,它们又站了起来,仿佛忘记了自己的伤一般,暴怒地冲向了人类,大肆撕咬。 与此同时,关在动物园里的动物们开始疯狂撞击牢笼。 如果在平时,它们肯定撞不开,但是今天,这些动物仿佛被打了某种激素一样,战斗力暴增。 一只大熊猫率先从铁笼里出来,接着是狮子、豹子、狼、狐狸,甚至还有鳄鱼、鸵鸟、鹰。 这些被人类饲养了很久,仿佛已经丧失了野性的野生动物血液中的东西被唤醒。 他们将来阻拦的几个拿着麻醉枪的管理员撕成了碎片吃掉,然后结队冲出了动物园。 到了街上,更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一个跟父母躲在路边大树后的小女孩看到了大熊猫,挣脱妈妈的怀抱就跑了过去: “萌萌,萌萌,你怎么出来了?” “你好……” “好”字还没有出口,她就被大熊猫的大爪子拍成了肉泥。 女孩妈妈被眼前的一幕吓得惨叫一声,昏了过去。 她再也没有醒来的机会了。 一群狼听到动静,一拥而上,将她和她老公扑倒撕碎,吞下了肚子。 第一百七十九章 放我一马行不行 白榆逆着人流往前走,一路如同砍瓜切菜一样砍死了好多发狂的动物。 但是,四面八方涌来的动物实在太多了,而且是跟人类夹杂在一起的,让她的行动受到了很多阻碍。 还好,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她看到了人群中的林檎击杀了一条藏獒,也看到了几个同在异能大队,但因为平时没什么交集,所以叫不出名字的异能者。 附近派出所的警察也来了,他们的手枪和AK47在此刻也发挥了很大的用处。 她继续边杀边往前走,然后,她看到了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 干干瘦瘦的身体,看起来跟幼儿园小朋友差不多,不穿鞋子,哭着喊“妈妈”。 那声音着实嘶哑,跟她记忆中的声音一样。 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白榆追了上去。 眼看距离越来越近,倭猩猩之王警觉地回头看了一眼。 在哀山那种弱肉强食的环境中生活了几十年的生物,它明显感受到了危险。 李夏也回头看了一眼,脸色立刻变了。 这次,他用了倭猩猩能听懂的语言: “白榆?” “快阻止她!” “她很强的!” “会杀了我们的!” 倭猩猩之王在李夏开口前已经吹响了骨哨。 几十头烈性犬、成百上千只硕大的老鼠,还有从动物园里跑出来的狮子,刚刚拍扁了那个小女孩的大熊猫,都龇着牙过来,包围了白榆。 白榆根本不屑于跟它们争斗。 随着一声怒吼,蓝色的雪豹形状的光晕将她罩住。 张牙舞爪的大熊猫撞在了雪豹防护罩上,被弹飞了出去。 这长着一张人畜无害的脸的玩意儿比狮子老虎还好斗,跟懒洋洋的“熊”和萌萌的“猫”都没什么关系,不如叫回它在上古时代的名字——食铁兽。 李夏:糟糕!这些玩意儿根本不是她的对手!你倒是召唤几只强大的变异动物来啊! 倭猩猩之王:是我不想吗?那些东西都在哀山,A市根本没有。 李夏急了: “祖宗,想想办法。” “她见过你儿子。” “要是被追上了,先死的肯定是你儿子……” “草,来不及了!” 眼见白榆杀出跟拎小鸡一样将小陌给拎了起来,倭猩猩之王使出了它最后的杀手锏,朝白榆的面门撒去了一把白色的粉末。 然后,它眼睁睁看着蓝色的那光晕将白色粉末挡在了外面,随风飘到一边,将一只高大的藏獒给麻痹在了原地动弹不得。 倭猩猩之王一愣: “这玩意儿,竟然连粉末都能挡。” 李夏抱着周红的尸体,跑得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 “我也是第一次知道。” 白榆看了李夏一眼: “厉害了李博士,竟然能跟猩猩交流。” “那你告诉他,立刻让这些畜生停止攻击人类,否则我就一刀抹了这小屁孩的脖子。” 李夏笑了笑: “我不告诉!” 白榆对赶过来的林檎说: “帮我捅他一刀。” 林檎:好! 说着就要拿手中的刀捅李夏。 李夏:你这女人是疯了吗?白榆让你捅人你就捅人?她是你的母亲吗? 白榆:屁话少说!否则先挨一刀! 李夏立马认怂: “好,我这就翻译!” 白榆冷笑:早这样不就完了? 李夏跟倭猩猩之王把白榆的话重复了一遍。 倭猩猩之王拿起骨哨,吹了三下。 刺耳的声音顺着风传得很远很远。 欧仲文操控着罗威纳犬的尸体,干死了一条将服装店的门抓开冲进来的高加索犬。 眼看着一条超大的鳄鱼冲这边过来了,他做好了战斗准备。 刺耳的哨声响起,他难受地龇牙咧嘴。 然后,他眨眨眼。 咦? 鳄鱼呢? 为什么突然调转方向匆匆逃跑了? 不光是鳄鱼,还有大街上的猫狗土狼狐狸老鼠蟑螂,统统都像听到了解散的信号一样,一哄而散了。 所以,白榆制服了那个小野人? 所以,今天的事确实是小野人搞出来的? M的,死变态! 他自己也是个“人”,到底为什么这么恨人类啊? 不对,小野人不是在哀山吗? 怎么混到A市来的啊? 欧仲文乱七八糟地想着,先是给陈叔打了个电话,确认他没事,又给白榆打了个电话,却发现在通话中,他只好挂掉。 白榆让林檎摘下了倭猩猩挂在胸前的骨哨,然后直接打给了萨拉,告诉她那个小野人回来了。 被这突发事件搞得焦头烂额的萨拉大喜: “你抓住他了?” 白榆:是!我们抓住了他!我,还有前警察局副局长,林檎。还抓住了一只倭猩猩,疑似是将小野人养大的“义父”,还有一位能跟倭猩猩交流的奇才,李夏,李博士。 李夏:还有一具尸体!白小姐,你但凡有点良心,就让我们先把人给安葬了。 白榆:市长,我觉得李博士的要求很合理。 萨拉:好的,你们在原地等待,接应你们的人马上就到。灵车也很快就来。 当灵车载着周红的尸体离开的时候,李夏撺掇小陌: “我们也去火葬场,送你妈妈最后一程吧。” “然后捡点她的骨灰带回来,将她好好安葬。” 他盘算的是火葬场那边地形复杂,有逃出白榆视线的可能,没想到小陌到底是个“小野人”,就算他连比带划,他也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无奈的李夏只好跟倭猩猩说,嘴还没张开,就被白榆呵斥: “少跟我耍花招!” “再敢发出一个我听不懂的音节,我就当场让你脑袋搬家。” 她没有任何动作,李夏却感觉到自己后颈一凉。 他叹了口气: “白榆,看在过去的份上,放我一马不行吗?” “见面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大家都是打工的,何必那么兢兢业业呢?” “曾经我们关系也很不错的,不是吗?” “更何况,我也没有觉得现在的政府有多器重你。” “相比起来,还是季氏在的时候,你的日子更好过些吧?” “如果那种日子能回来,我保证,你会过上比现在好很多的日子。” 白榆:哈!短短一段话,威逼利诱加打感情牌全用上了。不愧是你啊,李博士。别提那些没用的,你睁眼看看周围。血流成河了!处在风暴中心的你却没事!先去把这事解释清楚再说别的吧! 第一百八十章 李夏,看你造的孽 李夏摇头: “白榆,你虽然很厉害,但是太愚忠了。” “萨拉政府做了什么,你不知道吗?” “我的杀戮在明面上,她都搞暗戳戳的那一套。” “相信我,死在她手里的人,不比今天少。” 白榆跟林檎对视,两人的眼神都非常复杂。 白榆对她耸肩: “无解!” 林檎也长长叹气: “是!” “无解!” 白榆:先把这个科学狂人送进去吧!至少,他要为他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李夏气急败坏: “白榆你脑子有病吧?” “跟你说这么多你是完全听不进去?” 白榆:听进去了,跟你一起夺权呗,建立新的政府呗,说不定我还能混个开国将军当当呢,对吧? 李夏:不傻啊你! 白榆:建立新的政府,然后呢?继续看新政府为非作歹?千千万万的人流血的代价如果仅仅如此的话,拉倒吧! 李夏:你得对我们有信心啊!我们会以民为先,建立人人安居乐业的美好时代的。 白榆哑然失笑: “你们?” “你跟季辰南?” “相信不了一点。” “你们没有那么高尚的情操!” “这个城市落到你们手里,只会让季氏统治时期再现!” “那跟现在又有什么区别呢?” 李夏、小陌还有倭猩猩之王都被带走。 白榆还没有回到家里,就收到了任命她为异能大队队长的通知。 在她很想成就一番事业的时候,她没有成为大队长。 经历了一些事,心灰意冷的时候,却成了大队长。 白榆不知道自己该高兴还是该哭了。 安娜匆匆赶来,大声吼: “季少!” 季辰南刚端起咖啡杯,被她吓得手一抖,咖啡撒了出来,泼在了手背上。 他皱眉: “干嘛?” 安娜:您还有心思在这儿喝咖啡?周红出事了,火葬场打电话让过去捡骨灰。博士和小陌,还有他爹,就那只猩猩,被抓了!怎么回事啊?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听到周红出事,季辰南的眼皮都不带抖动的。 又听到李夏出事,他急了: “你怎么知道博士被抓了?” 安娜:异能大队的人说的,他们的大队长白榆亲手抓的。这姓白的是不是公报私仇啊?可博士以前跟她也没交恶啊! 季辰南觉得安娜说的话信息量有些大: “白榆成大队长了?” “她,亲自抓的?” “靠!” 季辰南将手中的咖啡杯砸在了桌子上,杯子破裂,热气腾腾的咖啡流得满桌子都是,香气四溢。 “这个女人,怎么什么事她都要掺和?” 安娜小心翼翼地问: “所以,博士以前到底有没有得罪过她啊?” 季辰南看着眼前愚不可及的女人: “没有,没得罪过。” “没得罪过就不能抓吗?” 怎么就不想想,或许你的博士真的犯罪了呢。 安娜:我已经让双胞胎去火葬场捡周红的骨灰了,顺道送到墓园去安葬。那博士的事就麻烦您跟我一起去办吧。咱先去打听打听,看究竟是因为什么事进去的,然后找个靠谱的律师…… 季辰南烦躁地挥手: “我不去!” 安娜变了脸: “季少,博士可是将您当作莫逆之交的。” “季家倒了,他还花那么大代价救您,让您住这里,吃着山珍海味,够意思的了。” “现在,他有事了,您难道要坐视不管吗?” “您一直是这么回报对您有恩的人的吗?” 这蠢女人! 还骂上他了! 季辰南:我会救李夏,但救的方式不是给他找个律师。这没用的,相信我! 安娜:所以,博士真的有事?不是被误抓的?也不是白榆在报复他? 季辰南爆粗口: “报复个蛋!” “白榆跟他不过是见过几面的关系而已。” “而且,你怎么敢质疑她误抓的?” “她有那么蠢吗?” 呃呃呃,懂了,你老婆最聪明了最靠谱了,什么都不会弄错。 但是,人家可不承认你这个老公哦! 你跟阴沟里的老鼠一样躲在这里这么久,她可没来看过你一眼。 听异能大队的人说,她甚至自称单身。 你们的婚姻,在她那里连屁都不是! 安娜恨恨地想。 “所以,您跟博士,你们有什么事瞒着我们吗?” 季辰南:有!但既然已经瞒了这么久,我就不打算说了。总之,救李夏的事你不要操心,我会自己看着办的。 安娜突然失控大吼: “你怎么看着办?” “你早就不是季氏的季大少了!” “没有钱,没有人脉。” “异能也只是S+级,平平无奇,根本斗不过SR级越来越多的异能大队。” 季辰南:要不怎么说你头发长见识短呢。闭上你的嘴,别打扰我,让我好好计划一下。 安娜:我…… 季辰南:李夏不在,我可以不用顾忌他的面子,说抽你就抽你,你信不信? 安娜闭上嘴,气哼哼离开。 她也是有些人脉的,决定自己先去打听打听是怎么回事,然后确定拯救李夏的方案。 黑长直和蓝头发的中年女人也来找她了。 这是她和黑长直此生最和谐的时候,没有阴阳怪气,没有一触即发的怒火。 她们聚在一起,只是为了那个救她们出火坑,给她们衣食和大别墅住的男人。 他在的时候她们也不见得有多尊重他,但当他出事的时候,她们才发现,这个家没有他不行。 白榆快步往家走去,一路上四处可见干涸的血迹,满身是血、哀嚎不停的人。 有人的脸被咬掉了一半,包着纱布,分外恐怖。 有人腿上的肉被撕掉,露出白森森的骨头。 有人失去了生命,被家人放在了担架上抬走,老人、孩子的哭声震天。 李夏,瞧瞧你造的孽! 白榆攥紧了拳头。 到了家,看到欧仲文将大家都聚在一起,每个人都是完整无缺的,白榆这才松了口气。 欧仲文:不是跟你发了信息说大家都没事吗?怎么你好像才知道一样。 白榆:我是怕你报喜不报忧。郭诗逸那边呢?怎么样啊? 欧仲文:刚刚联系过,没事的。她爸虽然花天酒地,但好歹还知道给女儿派哥保镖。 第一百八十一章 三餐四季 白榆皱眉: “她爸花天酒地?” “谁跟你说的啊?” 欧仲文:切!还需要谁跟我说?我亲眼看到的,她爸一点都不避讳,都带着他那小情人一起来看她了。老不死的,真是恶心。女儿躺那儿呢,他就跟自己年龄差不多的女人在她面前腻歪。而且,他老婆前脚才刚走。 白榆:靠!真的恶心!看起来诗逸应该是完全没知觉,不然她不得跳起来将她老爸和那女人暴打一顿。 欧仲文摇摇头: “我倒是觉得,她未必敢。” “可怜的诗逸,也就是看起来跟个被宠坏的大小姐一样。” “其实在家也没什么地位,不然就不会被逼着相亲了。” “他爸应该是那种小事宠她,大事根本不拿她当回事的人。” 白榆:我说大哥,你发散思维是不是发散的过于厉害了? 欧仲文:没有!绝对没有!我跟你们说啊,我被那对老少配恶心得够呛,诗逸又躺那儿什么都做不了,那我不得给能做得了事的人通风报信? 白榆恍然大悟: “啊,你找诗逸的妈妈了。” “然后她告诉你她早知道了,让你别操心了。” 欧仲文气哼哼地说: “岂止,她还说男人不都那样吗?” “这个世界就没有不偷腥的男人,就像没有不吃鱼的猫一样。” “听她那口气,倒是嫌我没事找事了。” “说真的,要不是那两人在诗逸的病房叽叽歪歪,我才懒得管那些破事呢!” “真是气人!” “有个被男人背叛还不敢计较的妈,你说诗逸在家里能有什么地位?” “他爸连她的妈妈都不在乎,还能有多在乎她?” “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小三小四小五生的孩子替代了呢。” “希望她早点醒来吧!” “不是为了不被私生子取代,而是为了不被那渣爹恶心。” 欧仲武:豪门的破事是真多啊! 白榆叹气: “是啊!” “希望诗逸早点醒来!” 她看着窗外乱七八糟的街道,嘈杂的人群, “最近几天你们暂时别出门了,外面太乱了。” “每天出门前,我会留新鲜蔬菜和鱼给你们。” “对了,老吃鱼你们会不会腻啊?” 陈叔:哎呀,你看你这孩子说什么呢?这世道,有新鲜蔬菜和鲜鱼吃,已经是神仙过的日子了。腻什么腻啊? 朴朴:一点都不腻!“姐姐牌”鱼实在太鲜美了。不知道以后你的空间会不会进化到出现养猪场、羊场、牛场,要是有养兔场就更好了,咱们就可以吃麻辣兔头了。 众人一起笑了。 朴朴有点不好意思: “是我太贪心了吗?” “没有也没关系的,真的。” “光是姐姐给的蔬菜,我都可以吃个饱。” 白榆摸摸她的头: “那不叫贪心,是对未来的美好想象。” “今晚想要吃什么?” “南瓜山药粥,蒸鱼,凉拌豆皮,土豆饼,好不好?” 朴朴:姐姐,我都可以的。 欧仲武:我来处理鱼。我最喜欢处理鱼了。 白榆也不知道她是真的喜欢这个最麻烦的工作,还是因为觉得她们姐弟两人都在这里吃饭,所以应该多干点活。 她也没有问。 如果这么做,能让欧仲武心安的话,其实也挺好。 她从空间里抓出两条活蹦乱跳的中华鲟,给了欧仲武。 “麻烦你了!” “说真的,我最讨厌处理鱼了。” “滑溜溜的,一不小心就切到手,还弄两手的鱼腥味。” 欧仲武一菜刀敲在了鱼头上,将鱼给敲昏了过去,然后熟练地开膛破肚。 “我觉得还好。” “很解压!” “我不像你们有异能,心里不痛快了可以通过在战场上跟敌人厮杀释放怨气,只能在生活中找点乐子。” 欧仲文:姐你管这叫乐子?太变态了! 欧仲武冲着他举了下菜刀,假装要砍他。 欧仲文下意识一躲,然而他姐姐早就已经去刮鱼皮上的黑色粘液了。 欧仲文:而且姐姐,你怎么说的我们跟敌人战斗仿佛是闹着玩儿一样?那家伙,都是把脑袋提在手里的高危工作,谁敢分心啊?一个怪物来了,哦,来得好,正好早上我领导骂我了,那我就拿你开刀。等这些内心戏走完,估计已经死在怪物的利爪下了。 欧仲武:我就随便这么一聊,你别没完没了啊。 欧仲文:再随便聊也不能这么随便啊。 眼看欧仲武真生气了,白榆把欧仲文往厨房外面推: “不干活就罢了,还一堆废话。” “出去!” “聊天的目的是打发无聊的时间,是互相提供情绪价值,而不是互相当老师传授知识好吧?” “更何况你也没什么知识。” 欧仲文:这就是女孩子对“聊”天的定义?难怪她们那么喜欢说话,但不喜欢跟我说话。 三个女孩子一起笑: “因为你爹味足!” 欧仲文又窜进了厨房里: “你们一直说我“爹味”,我并不认同。” “今天发现,确实,男女的思维方式差别挺大的。” 朴朴朝他吐舌头: “可别这么说!” “森哥也是男的,陈叔不光是男的,还比你年龄大那么多,但是他们都没有你“爹味儿”浓。” 欧仲文:我已经在努力克制了,小朴朴。来,我帮你剥葱。 朴朴:克制不了!这句就挺“爹”的,什么叫帮我剥葱?你不吃饭的吗?既然吃,跟着大家一起做饭,怎么能叫帮呢? 欧仲文知错就改: “好的。” “朴朴小朋友,我们一起剥葱吧!” 欧仲武:葱朴朴一个人就可以了,你削山药皮吧,戴上手套。 欧仲文:好的。 他戴上手套削山药皮,削好后递给白榆。 白榆切成几段,而后切片,又切成丁,放进了淘好的米里。 然后,她又将手里的南瓜也切成了丁,都放到米里,加上水,盖上了盖子。 欧仲文感叹: “其实做饭真的很简单啊!” “经过这些天的学习,我发现我也有成为大厨的潜力。” “凉拌豆皮我来做吧。” 众人哄笑。 欧仲武:我还以为你要给我们做佛跳墙呢,原来知识拌个豆皮啊。 第一百八十二章 陈森还活着 欧仲文:很快的,很快我就会做满汉全席,更别提小小佛跳墙了。 朴朴:刚刚觉得你有一点点帅,又吹牛了,瞬间又不帅了。 欧仲文将豆皮切的宽窄不一,倒进水里焯水。 “不是吹牛,我是认真的。” “走着瞧吧小朴朴。” “总有一天你会对我刮目相看,觉得这世界森哥第一我第二。” 森哥! 往常他们为了陈叔和白榆的情绪,会避免提到这个人。 今天,或许是劫后余生的喜悦冲昏了头,他们不经意间都提起了他。 欧仲文、欧仲武、朴朴三个悄悄观察陈叔和白榆的表情。 还好,他们没有表现出什么波动。 客厅里的老式座机响了。 这个座机是从陈森家拆来的,号码一直没有变。 陈叔总觉得他们从旧房子搬到这里,亡妻的灵魂会找不到回家的路,所以执意将这个老物件拆了过来。 这是他们结婚几年后攒了钱买的,刚装上的时候两人很是兴奋了一阵子。 谁不来吃饭或者跟朋友出去了,就会通过座机告诉在家里的那个人。 欧仲文曾经听了陈叔讲这个座机的故事,忍不住吐槽“叔你是不是午夜凶铃看多了?人的灵魂怎么才能顺着电话线爬来呢?” 然后,他就被白榆暴打了。 此刻,众人齐齐看向这个很多年都没有响起过的座机。 白榆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冲过去接了起来: “喂?” 电话那头的人一言不发。 白榆:你还好吗?我们都很好,很安全,没有人出事。 陈森? 众人齐刷刷围到了白榆身旁。 白榆摁了免提。 陈叔未语泪先流: “森森,森森你倒是开口说句话啊。” 过了几秒,陈森的声音响起: “是我!” “我很好!” 欧仲武姐弟和朴朴都欢呼了起来。 欧仲文抹了把眼泪: “森哥,我就知道你没有那么容易挂掉的。” “你是不是在黑市啊,我跟榆姐去找了你很多次。” 陈森:这些不方便说。你们没事就好。照目前的情形,我过段时间应该就能回家。 说完这句话,他迅速挂断。 众人愣了几秒,而后抱在一起欢呼。 陈叔激动地全身都在发抖: “我就知道,他还活着,还活得很好。” 白榆的眼角有泪水落下。 朴朴帮她拭去: “姐姐,没事了。” 白榆点点头,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欧仲武:太好了!世界纷纷扰扰,但我们大家都没有走散。 欧仲文:继续做饭,一会儿开饭! 这一天不是任何节日,但大家比过任何节日的时候都开心。 他们一起吃着自己动手做的可口的饭菜,举起酒杯,对着两个空着的座位: “干杯!” 第二天,白榆还没到异能大队,就接到了警察局的电话。 欧仲文看着她一下子变得苍白的脸,知道有大事发生,但他不知道究竟多大的事才能让白榆变成这个样子。 她一向都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 欧仲文假装轻松地问: “榆姐,怎么了?” “该不会世界末日到了吧?” “别怕,有兄弟姐妹跟你一起扛呢。” 白榆:我爸…… 欧仲文皱起眉头: “你爸又给你找事啊?” 白榆:警察局的人说他死了,让我过去一趟。 她的声音在瞬间变得沙哑了起来,整个人摇摇欲坠。 欧仲文扶住她: “在哪里?” “我陪你过去。” 白榆:落英小区,我家。你,你别去了,我自己去就好。你去上班吧。 欧仲文摇摇头: “你是不知道你现在是什么样子,所以说这种话。” “我不放心,必须陪着你。” “走,咱打车过去。” 一路上,白榆呼吸急促,双目无神,大拇指的指甲狠狠掐进手上的肉里,让自己保持冷静。 “欧仲文,我以为,他死了就死了,我是不会在意的。” “但是为什么,我现在感觉这么难受?” 欧仲文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就胡言乱语: “榆姐你先别急,说不定警察局的人搞错了,死的另有其人呢。” “或者是他们那个局长,那个叫什么来着,哎呀别管了,就那个酷吏,他上次被曹队长给怼了,气不过,就挖了个坑来残害咱们异能大队呢。” “新官上任三把火,你刚上任,还没放火了,他倒放起来了。” “咱过去,狠狠给他个教训,让他知道普通人类和异能者的差距!” 来到熟悉的小区,一下车,白榆就感觉到无数的目光粘在了她的身上。 一个女警过来,行了个礼: “白队你来了,这边请。” 她带着白榆和欧仲文越过警戒线,进了那个她离开了很久的家。 光线很差的旧房子,她跟妈妈住的时候打扫得很干净,看起来勉强还可以,现在,简直跟猪窝一样。 地上堆满了外卖盒子、脏衣服,桌子上肉眼可见厚厚一层土,像是很久都没有擦了。 客厅里,坐着一个衣着暴露,胖得快要把皮撑破的女人。 一见到白榆,她就瑟瑟发抖: “白队长!” “不是我害的,真不是。” “是他自己吃的药。” 卧室的门开着,一个人躺在床上,赤身裸体。 就算化成灰,白榆也认得他是谁。 她几乎可以判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好贱好贱好贱一男的! 下半身指挥大脑,一辈子都在发情,见到雌性生物就往上贴。 现在,他终于把自己给作死了吗? 欧仲文问那个女人: “吃的什么药?” 女人的脸上掠过一丝羞耻的表情: “就,万艾可。” 等到回答的欧仲文真的想抽自己一个耳光。 关键时刻为什么脑子不转弯? 就眼前这情形,发生了什么还用问吗? 但是,其实也不能全怪他脑子不够用,他只是觉得白榆爸爸年纪也不小了,不可能再玩什么花活。 没想到啊,他真的是“男人只有挂在墙上才老实”的例子。 女人着急地解释: “我也没要求他吃药。” “我说时间短也没关系,但他不听。” “好不容易我老公出差,我才能到他这儿来,他就想着尽兴一点,所以……” 白榆捂住耳朵: “住——!嘴——!” 594034040 594034040@qq.com 第一百八十三章 让小榆的脸往哪儿搁 女警同情地抱了抱白榆: “白队……” 她原本想说“请节哀”的,再想想,大可不必这么冠冕堂皇。 这种死法的男人,能对女儿好到哪儿去? 他死了有什么可“哀”的呢? “请确认一下尸体。” “如果愿意的话,我们会带去尸检,排除他杀的可能。” 欧仲文深深吸了口气,拍了拍白榆的肩膀: “老大,振作点!” “走,咱一起进去看看。” 两人走进卧室,白榆强迫自己仔细看白兴业的脸。 他张着嘴,眼睛闭着,像一条掉落在岸上被晒干的鱼。 他的一生,结束了。 一个又高又黑的男人突然闯了进来,一把抓住客厅里的那个胖女人的头发,对她拳脚相加。 “死肥婆,老子出去工地上没日没夜挣钱养活你,你给老子偷人,还拿老子的钱养男人。” “今天你要是不把老子的钱吐出来,老子t妈让你跟你情夫去黄泉作伴。” 女警呵斥住了男人,让人把他带了出去。 那胖女人已经被打得口鼻流血、披头散发了,她张着嘴“哇哇”大哭。 女警骂手下的人: “你们在搞什么?” “这人怎么闯进警戒线来的?” “都是废物,一大群人看不住一个,等回去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有个男警察小声说: “这男的我认识,太可怜了。” “身上连十块钱都没有,全给女的拿走吃喝玩乐了。” “结果女的还给他戴绿帽。” 另一个附和: “就是!” “这女的该打!” 女警冷笑: “同情心泛滥啊你们!” “是不是代入了自己,觉得自己有朝一日也会被戴绿帽?到时候希望也有人跟你们同情他一样同情你们,给你们网开一面?” 两男警察一脸懵逼,显然没懂女警的意思。 女警翻白眼: “蠢货!” “但凡句子长一点就听不懂,滚出去守着外面!” 好嘈杂的世界! 白榆觉得每一种声音都跟铁汤匙一样,狠狠挠着她耳朵里的一个铁器,让她难受得恨不得一头撞上墙,图个清净。 “榆姐!” “咱们先走!” 欧仲文拉着她离开。 第二天,尸检结果出来。 没有意外,白兴业死于过量服用万艾可。 他长期抽烟酗酒纵欲过度的身体承受不了。 白榆将尸体送到了火葬场。 陈叔、欧仲文姐弟还有朴朴一起陪着她,将骨灰带到了公募埋掉了。 这里没有墓碑,也很少有人来祭奠。 白榆知道,她以后也不会来祭奠白兴业。 人非草木,失去亲人,她也是痛苦的,但这痛苦总有停止的一天。 而白兴业过去带给她的伤害,是刻在骨子里,挥散不去的。 陈叔活到这个岁数,见惯了身边的人一个个离开,早就波澜不惊。 他坐在轮椅上絮絮叨叨: “老白你太过分了。” “这辈子你只对得起你自己。” “最对不起的就是小榆和她妈妈。” “都要死了还搞这么一出,你让小榆的脸往哪儿搁?” “她自己努力,都当了异能大队的队长了。” “咱贫民窟出来的孩子,有几个能混到那种位置?” “咱们当家长的,帮不了孩子的忙也就罢了,至少也别扯孩子后腿。” “稍微扯一下,也不是什么大事。” “你这直接是扯着她的腿把她往深渊拖啊……” 欧仲文看了白榆一眼,去推陈叔的轮椅: “好了,叔,别说了。” “他听不到了。” “都过去了!” “咱们大家回去吧!” 欧仲武挽住有些神情恍惚的白榆的胳膊: “一切都会过去的,小榆。” “咱回去吧!” 朴朴牵住了白榆的手,巴巴地看着她的脸: “走吧,姐姐。” 白榆点点头: “嗯,走吧!” 走出去老远,她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那荒凉的公墓。 再见! 爸爸! 如果有来世,希望我们永不相见! 黑市。 黑店。 小武拦住要往里闯的季辰南: “季少,您稍等,我马上让师父出来见您。” 季辰南推开他: “小崽子,一边去!” “我有急事,没那个耐心等。” 小武急得大喊: “师父!” “有人要闯进来!” 虽然这里是黑市,来的不是法外之徒就是想成为法外之徒的人,但是,从来没有人敢闯黑店的内堂。 这得归功于一个传说。 几年前闯入过黑店内堂的穷凶极恶的江洋大盗,再也没有出来过。 有人说他被变态博士给扒皮抽筋,做成了蜡烛。 有人说变态博士就好一口人肉,他被一点点吃掉了,连毛带骨。 小武在这里几年,第一次遇到闯入者,不由得方寸大乱。 熊毅急匆匆冲了出来,他的身后跟着金宇。 季辰南冷笑: “叉博士白日宣淫呢,难怪不见客。” 金宇的脸一下子通红: “姓季的,你在胡说什么?” 季辰南: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谁不知道金家大少爷拿黑市当自己家,一天来八回。要不是情人在这里,哪个男人有这个动力?只是没想到啊,金大少还是个双插头。 金宇:那也比恋尸癖好。 季辰南被勾起了不好的回忆,他的遭遇,都是拜眼前的垃圾所赐。 “信不信我弄死你?” 金宇嘚瑟地笑: “在我师兄的地盘上想弄死我?” “季辰南,你要不要试一试?” “咱们看看到底谁先死。” 熊毅:停停停!都别说了!小宇,我跟季少有点事要谈,你先回家去吧。 季辰南:小宇?呵,你还说你们没有奸情? 金宇刚刚烧起来的脸还没有退热,又听到这句话,简直跟煮熟了一样: “姓季的!” “我现在就宰了你!” 熊毅抓住他的胳膊,将他手中的刀夺下: “好了,不要闹了,回去吧。” “季少,既然是来找我谈事的,就不要这么幼稚地挑事,好吗?” 挑事? 金宇一愣。 他还以为季辰南是认真的。 他自己,都有点当真。 熊毅:季少,请跟我进来。 金宇一个激灵: “什么?” “师兄你为什么要请他进去?” “内堂不是只有我可以进去的吗?” 熊毅一副要晕死过去的表情: “金少!” “这又不是在演纯爱电影。” “我店的内堂又不是我自行车后座,怎么就是谁的专属了?” 第一百八十四章 如果背叛,你会死得很惨 金宇不服,但又没办法反驳,气哼哼走了。 季辰南跟着熊毅来到了后堂。 季辰南嫌弃地看着这个乱七八糟的地方: “金大少宁愿窝在这个狗窝,也不愿回他的别墅?” “真够变态的!” 熊毅:抱歉啊,委屈季少了。但是,不是我非要让您进来的,是您自己要闯的。我满足了您的愿望,您就别再抱怨了。 季辰南看进熊毅的眼睛: “我从你的眼睛里,可看不到任何抱歉的意思。” “你留这么长的头发,胡子也看起来是从来不剪的样子,是为了掩盖你真实的情绪吧。” “就像诸葛亮老拿个羽毛扇,把脸遮起来一样。” 熊毅假笑: “季少你说笑了。” “我这样纯粹是因为懒,哪敢跟诸葛亮比?” “诸葛亮家看门的童子恐怕也比我要厉害。” 季辰南死死盯着他: “博士,现在只有你我,你大可不必再演戏了。” 熊毅苦笑: “季少今天是来找我茬的吗?” “早知道我就不让你进来了。” “我很忙的。” 季辰南:忙着攻打哀山,还是占领A市啊? 熊毅脸上的笑僵住。 季辰南:我看到了! 熊毅一惊: “你看到什么了?” 季辰南:黄色的,印着大大的“熊”字的旗。 熊毅终于收起了一脸的迷糊样,笑容里透出一股森冷: “季少的眼神不错啊。” 季辰南:只要站到哀山顶上,谁都可以看到。不过,没有一个A市的人试图去站在那里,因为那意味着要在哀山过夜。 而哀山夜晚的恐怖,跟博士您的黑店的后堂的恐怖一样,早就变成传说植根在A市人的心中了。 还好,李夏那个疯子对这些根本不屑一顾。 我们到达了山顶,惊奇地发现,山的那一边,竟然还有人类的军队的营帐存在。密密麻麻,目测不下万人。 他们使用的旗帜上面,是大大的“熊”字。 熊毅淡淡地笑了: “A市的人真的很神奇,他们竟然真的相信他们是地球上仅存的人类。” “这到底是谁给她们洗脑的啊?” “一群井底之蛙!” “早晚得让他们见识见识,外面的世界有多大。” “不过,季少看到“熊”字就能想到我,真的让我受宠若惊。” “这个世界最爱我的人恐怕不是我师弟,而是你吧?” 季辰南摆手: “别这么恶俗!” “看到熊字就想到你,难道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这个姓在A市凤毛麟角,其余几个都是土生土长的,而博士您,可是十年前突然出现的。” 熊毅:十年前我在山里,跟着我师父修身养性。还有个秘密要告诉你,我是我师父跟来我们那里上香的女香客的私生子。 季辰南皱眉。 熊毅哈哈大笑: “逗你玩的!” 季辰南:所以,你是怎么来A市的?看起来你没有一点异能。一个普通人要翻过哀山,穿过荒原,毫发无损地到达这里,简直比登天还难。 熊毅:哀山确实挺凶险的,荒原也是。地面上不行,那地底下总归是安全一些的。 季辰南瞪大眼: “挖地道来的?” “那就来了不止你一个。” “那支军队之所以在山下按兵不动,也是在等地道挖得大一点?” 熊毅打了个响指: “都对!” 季辰南:你不怕我去告密,是因为你们的人马上就要行动了吗? 熊毅的嘴角向上微微弯出一点弧度: “季辰南,我喜欢跟你这样的聪明人打交道。” 季辰南突然朝着熊毅的方向双膝跪地。 熊毅吓一跳: “干嘛?” “上坟呢?” 季辰南:求您,救救李夏。 熊毅骇笑: “李夏?” “不是你们季氏的雇员吗?” “为了一个雇员,少东家跟我下跪?” 季辰南:季氏倒了,没有什么少东家,也没有什么雇员。在我眼中,他是救了我命的恩人。 熊毅玩味地看着他: “看不出啊,季少还挺知恩图报的。” 季辰南:市政府给李夏判了绞刑,三天后处决。 熊毅慢悠悠地说: “我知道,当众处决,以儆效尤嘛!” “据说他们还抓了一只猴子,一个小孩是吧?” “这次的血腥事件,竟然是他们三个搞的?” “好离谱的组合。” 季辰南:那不是猴子,是倭猩猩,而且是一只会御兽的倭猩猩,那孩子也有御兽能力。只不过,他们御兽都要借助一种特制的骨哨。 熊毅:很有意思的能力。 季辰南:求博士救救李夏,如果可以,顺带把猩猩和那孩子也救了。 熊毅:得寸进尺!我现在连救李夏的理由都没有,你竟然还附加两个要求。季辰南你告诉我,我为什么要救?就凭你给我下跪了?确实,我挺震撼的,但是震撼不能当饭吃。你得拿出点什么来跟我交换。 季辰南:你在A市这么多年,现在你们的军队又来了。你们不是来掠夺完资源就走的,而是打算长期殖民的吧?那你应该救他们,他们有利用价值。 熊毅冷笑: “很好,你这是替他们把他们给卖了啊。” “不愧是季氏的人,就喜欢做无本的生意。” 熊毅的暗示已经很明显了,他需要季辰南也付出点什么。 季辰南把心一横: “我也是有利用价值的。” “至少,我还是个S+级异能者。” 熊毅:像季少这么“聪明”的异能者可不好掌控,万一反水,那不是闹着玩的。 季辰南:我发誓我会效忠于你,这肯定不够,对吧? 熊毅:那当然!男人的嘴,骗人的鬼!我自己是男人,我能不了解? 季辰南:骗人的女人也不在少数。 熊毅:重点是这个吗? 季辰南:博士需要我怎么做?我照办就是了。 熊毅起身,拿来了一个四四方方,有四条腿,跟香炉一样的东西。 “效忠于我熊家,就得完成这个仪式。” “如果背叛,你会死得很惨。” “比我制造的第一代红色能源石的反噬还要惨。” “你,敢不敢?” 季辰南看着他冰冷的眼睛,好不犹豫地点头。 第一百八十五章 缔结契约 熊毅割破自己的掌心,将血滴进那个香炉一样的东西里,然后将粘血的刀递给季辰南: “该你了!” 这算什么? 歃血为盟? 缔结契约? 又古老又邪气十足的样子。 但是管不了那么多了。 季辰南接过那把小刀,在自己的掌心割了一刀,将血滴进了那个“香炉”里。 “很好!” 熊毅淡淡一笑,双手合十,对着“香炉”开始念咒语。 也不知道他说的是哪国的语言,季辰南一个字也听不懂。 到现在为止,这个所谓的“仪式”都让季辰南感觉熊毅可能只是在装神弄鬼。 突然,“香炉”开始震动了,有声音从里面传出来。 那声音听起来像是几十个人一起在念着“咒语”,一会儿远,一会儿近,似乎是在回应熊毅。 随着“香炉”震动的频率越来越高,它由原本的青铜色变成了红色,上面有烟雾缭绕。 滴在里面的属于熊毅的那一滴血和属于季辰南的一滴血逐渐融合了起来…… 季辰南有些不着调地想,这是不是证明他跟熊毅是父子关系?那他们谁是父谁是子? 接下来的剧情是他们抱头痛哭然后相认吗? 熊毅神情严肃地盯着“香炉”,根本不知道身边这个人已经神游天外了。 那融合起来的一滴血慢慢升起,到了空气中,在季辰南猝不及防的时刻,如同长了眼睛一样,快速飞过去扎进了他的眉心。 “靠!” 季辰南赶紧摸了摸自己的眉心。 什么都没有摸到。 那滴血,消失了。 熊毅笑了: “别担心。” “契约之血,平时对身体没有任何毒副作用。” “只有在你背叛了自己誓言的时候才有用。” 季辰南大为震撼。 他一直觉得这些怪力乱神都是骗术,也就骗骗无知底层群众罢了。 现在,他有点当真了。 不然怎么解释那滴消失在他眉心的血液。 熊毅:好了,仪式完成,从此以后,我们就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了。大家站在同一个立场,为共同的利益而奋斗。背叛者,只有死路一条。 季辰南忍不住问: “那金宇呢?” “他有没有跟你缔结契约?” “A市还有没有人跟你缔结契约?” “如果你拉拢一个人就要割破一次你的手掌的话,那你会贫血吗?” 熊毅向他展示自己刚刚割了一刀的那只手的手掌。 那里平整、光滑,别说伤口,就连疤痕都没有。 季辰南伸出个大拇指: “厉害!” “能不能帮我把伤口也治愈了?” 熊毅翻白眼: “没门!” 季辰南:还有最重要的问题你没有回答呢,金宇有没有跟你缔结契约? 熊毅:干嘛?重要吗? 季辰南:重要!我不想跟那种人在未来成为同事。 熊毅:行!那你可以放心了,没有! 季辰南:那他是被你们打击的对象吗? 熊毅:季辰南,你话太多了。 季辰南耸肩: “我们都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了,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熊毅眼神如刀: “别得寸进尺!” 季辰南:好吧!那李夏拜托了! 熊毅:举手之劳而已!你放心! 异能大队。 白榆来上班,搬到了原本属于曹睿的办公室。 金魏莱依然是一副随时随地要跟她吵架的样子。 队员们依然对她毕恭毕敬。 一切似乎都没有发生变化。 工作了几个小时后,突然听到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响起。 “上班时间,你这是在干什么?” “纳税人的钱是用来养你们这些尸位素餐者的?” 白榆顺着声音的来源看过去。 鲁韦昌! 他怎么会来这里? 白榆迅速站起来往外走。 鲁韦昌身后跟着两个秘书和几个保镖,此刻正用杀人目光看着满脸通红的荣玉。 “我一直在工作,太累了,想放松一下。” “所以才点开游戏的。” “真的是刚点开,连一分钟都没有玩够。” “您要是不信可以查……” 荣玉解释。 白榆走过去: “不知道鲁市长大驾光临,有失远迎。” 鲁韦昌正眼都不看她,像赶苍蝇一样挥挥手: “白队长去忙吧!” “不要打扰我视察工作!” “现在不需要你。” “等需要你的时候我再让人叫你。” 此刻,白榆深刻知道了什么叫“官大一级压死人”。 她点了点头就退到了一边: “好的,鲁市长。” 鲁韦昌倒也没有继续为难荣玉,他跟个闯进了仓库的老鼠一样,这里看看,那里看看,试图找到能让他发挥的点。 后来估计是实在找不到什么,就指着一个队员骂: “打印机为什么这么脏?” “你把自己的工位弄得跟猪窝一样,还有心思在这里办公?”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这个道理你懂不懂?” 队员战战兢兢地拿起一旁的抹布擦打印机,不小心打翻了桌上的水杯,里面的水流得满桌都是,将几份文件都给弄湿了。 “文件!” “文件!” 鲁韦昌指着那几份文件,声嘶力竭地吼, “瞧你那笨手笨脚的样子,是怎么进的异能大队?” 被他呵斥,那个队员更慌了,他拿起文件使劲一甩,水珠甩进了鲁韦昌张大的嘴巴里。 鲁韦昌身后的秘书过去,狠狠给了那个队员一个巴掌: “干什么吃的?” “脏水都弄市长嘴里了。” 狗仗人势的东西! 再忍下去,她就该变忍者神龟了。 白榆冲过去,死死盯着那秘书的眼睛: “你很能打吗?” 这秘书跟着鲁韦昌作威作福惯了,即使知道她是很能打的白榆,也不以为意。 他不信白榆会为了手底下的人打他。 宰相家奴七品官! 何况他比家奴高级,是秘书。 混官场的白榆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 秘书对着白榆冷冷一笑: “那自然没有白队能打。” “但是,白队的人这么没规矩,我也不得不勉为其难地帮白队管教一下了。” “不用谢!” 他说完这句话,谄媚地看了鲁韦昌一样。 鲁韦昌脸上有赞许的表情。 秘书更加得意了: “怎么了?” “白队心疼了?” “这可不行啊!” “成大事者,怎么能这么婆婆妈妈呢?” “果然女的就是不适合混政界!” 白榆一脚踹在了秘书的小腿上。 第一百八十六章 农夫与蛇 秘书被踹得跪倒在了地上。 离他一步之遥就是被他刚扇了耳光的异能大队队员。 看起来,就好像他给那个队员下跪了一样。 那队员半边脸已经肿了起来。 众目睽睽之下被这么侮辱,这个叫李子超的队员一点都受不了。 曾经他也是街头一霸,只有他欺负别人的份儿,没有别人欺负他的道理。 觉醒异能,进入异能大队,原以为是光宗耀祖的事,却没想还没风光几天,就被狠狠打脸。 他已经做好了跟权贵鱼死网破的准备,没想到白队竟然替他出头了。 看着秘书的狼狈样,李子超阴阳怪气地说: “爱卿平身。” 人群中有人憋不住笑,“噗”地一声。 鲁韦昌脸上挂不住: “白队,打狗也要看主人面吧?” 白榆:同样的话送给鲁,副市长您。 她刻意加重了“副”字的发音。 鲁韦昌不怒反笑: “你也配跟我比?” “白榆,别以为仗着萨拉市长给你撑腰,你就可以无法无天。” “我鲁韦昌混到今天这个位置,想要撸你下去,也是分分钟的事。” 白榆耸肩: “那你赶紧的!” “我等着。” 鲁韦昌:为了一个手底下的人跟上司叫板,白榆,你是真不懂人情世故。就你这样,即使有市长撑腰,这辈子注定也不会有什么大出息。 白榆:你所谓的大出息,该不会是跟你一样,当个“副”市长吧? 鲁韦昌:牙尖嘴利!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厉害?是啊,厉害!路见不平一声吼,替一个可怜虫出了一口气!白大英雄就是白大英雄,简直是A市的正义使者。但是,白榆,你或许听过,农夫与蛇的故事吧? 鲁韦昌说完这话就拂袖而去,他的狗腿子们赶紧跟了上去。 李子超:农夫与蛇?姓鲁的意思是我会咬你一口?放心吧,老大,我不是蛇,不会做那种丧尽天良的事。对了,今天的事谢谢你啊。如果你不出手,我想现在我跟那个姓鲁的其中有一个人已经死了。 白榆:不要那么激进!活着虽然不容易,但也不要动不动就寻死。 李子超行了个礼: “我知道了,老大!” 一场小风波过去,异能大队恢复了平静。 没想到,第二天鲁韦昌又来了。 荣玉小声说: “这人失去了女儿,是不是精神出问题了?” “天天来咱们异能大队找茬。” “没错,我们确实有失误,但也被停过职,罚过钱了啊。” “他自己就不反思一下,为什么别人的女儿不一言不合就扇人耳光,导致人异变啊?” “分明就是从他那里就出了问题。” 武达西:一个会反思的人,是不会养出那样的女儿的。咦?李子超?他为什么混在鲁韦昌的秘书堆里? 不光是他,其他人也发现了,都窃窃私语了起来。 李子超低下头,脸通红。 鲁韦昌让秘书给他搬了个凳子,他坐了下来,翘起二郎腿。 “这异能大队的冷气不错啊。” “比市政府的好多了。” “我来这里凉快凉快。” “小李,给我泡杯茶来。” “不过,好像没有茶叶,跟白队要,我今天想跟咱们的大英雄喝同一种茶。” 一个秘书把鲁韦昌常用的保温杯子塞进了李子超的手里: “快去!” 李子超的脸红得像煮熟的虾一样,他走了过去,根本不敢抬头看白榆。 “白,白队……” 白榆拿过一旁的水壶帮他手中的杯子加满水: “不好意思,鲁副市长。” “我从来不喝茶,只喝白开水。” 鲁韦昌看起来心情很好: “嗯,这是个很好的习惯。” “白开水才是最健康的饮品。” “小李,把杯子拿过来。” 李子超拿着杯子过去,恭恭敬敬地双手递上。 鲁韦昌却不急着接: “不对,不对。” “你得拿低一点。” “不能超过我的下巴。” “这是规矩,不然显得很不礼貌,懂了吗?” 李子超:懂了,鲁市长。 鲁韦昌:当秘书要懂的事太多了,你还有得学。 李子超毕恭毕敬地鞠躬: “是!” “我会努力的!” 这还是那个眉钉、鼻钉、舌钉一起上,把自己的脸弄得跟机器人一样的桀骜不驯的鬼火少年吗? 怎么一夜之间就变成了削尖脑袋网上爬的禄蠹? 哦对了,他的眉钉、鼻钉、舌钉也在一夜之间消失了呢。 究竟发生了什么? 众人面面相觑。 鲁韦昌这才接过了李子超手中的杯子。 这么久的时间,他不接,李子超也就不敢将手收回去,就那么直直地伸着。 累不累啊? 众人都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鲁韦昌喝了一口水,慢条斯理地说: “白队,不好意思,我那儿缺人。” “我把小李调过去,你不会背地里偷偷骂我吧?” 李子超全身僵直,不敢看白榆,耳朵却支棱着,似乎是在等待白榆对他的判决。 白榆淡淡一笑: “不需要问下级的意见,直接调人,这是市长和几位副市长的特权。” “您正在行使您的特权而已。” 鲁韦昌:呵呵,白队是个明白人。我也不是非要跟你抢人,是小李主动找到我,说在异能大队待着简直痛不欲生,求我救救他脱离这个苦海的。 众人的目光一起看向了李子超。 他已经恨不得地上有个老鼠洞,好一头扎进去了。 武达西:不是,李子超,异能大队怎么着你了? 荣玉狠狠掐了这傻大个的胳膊一下,对方皮厚肉糙,竟然都没感觉。 鲁韦昌:是啊,异能大队怎么着你了啊小李,详细说说呗。我在这里,为你主持公道,我看谁敢捂你的嘴不让你说话。 武达西:说说说,赶紧说。说出来让我们反思反思哪里对不起你。 李子超低着头,咬了咬唇: “异能大队没有怎么着我。” “我,我只是受不了白队。” 白榆淡淡一笑: “哦?” “我怎么你了?” “我这才当上大队长啊,以前我是四队的小队长,而你是三队的,咱们也没个交集。” “你所说的,我都会视作编排。” 第一百八十七章 身正不怕影子斜 鲁韦昌端着水杯,一副坐山观虎斗的样子: “白队这是怕了解你的人说出什么?” “预防针都提前打起来了。” 白榆:我有什么好怕的?我身正不怕影子斜……算了,我为什么要跟鲁市长您说这种话呢?说了您也不懂! 鲁韦昌的眼里掠过一丝怨毒。 他的秘书个个都是会察言观色的,开口提醒李子超: “小李,你有话就快说。” 李子超:我,我虽然没有在白队长手下工作,但她的为人,我是了解的,也是为我所不齿的。 我主要说四点,一是她在队里拉帮结派,凡是贫民窟出来,而且舔她的人,都会被她当心腹。至于其他人,都会被孤立。有次在茶水间,我跟她打招呼,她竟然理都没理我,这是可以说的吧? 二是她自视功劳高,对上级没大没小。当然我不是说她对鲁市长的态度不好,说的是曹队。曹队是我最崇拜的一个人,白榆老对他吆五喝六、颐指气使,有时候甚至直呼其名,很粗鲁,很野蛮; 三是她私生活不检点。之前跟队里的陈森不清不楚,后来又跟曹队长搞暧昧,害的正在坐月子的曹队长的老婆差点带着孩子们跳楼。曹队长也因为这件事离开了异能大队; 四是她拿着高工资和奖金,竟然不赡养自己的父亲,导致自己的父亲惨死…… 白榆:你好像说了很多,但又好像什么都没有说。 欧仲文:在茶水间打招呼没有回应这种事也拿来说了,看来实在是没什么可说的了。而且,就连这件事都有可能是你自己编造的。反正没证据,随你怎么说了,对吧? 荣玉:就是!白队绝不是那种你笑着跟她打招呼,她还摆领导架子不理你的人。 武达西:还有什么暧昧,什么父亲的事,但凡是有点良心的,都知道真相是什么。李子超,你这么说话也不怕天打雷劈。 “就是!” “谁都知道真相啊!” “太荒谬了,你攀上高枝就攀上高枝,怎么还来踩白队一脚啊。” “兄弟你看不出踩白队是李某人的“投名状”吗?不然他凭什么近进政府?” “兄弟你一语道破天机!” 鲁韦昌“啪啪”地鼓掌: “这不就是拉帮结派的最好的解释吗?” 白榆气极反笑: “说完了吗?” “说完可以走了吗?” 鲁韦昌:白队都不反驳,是默认了李子超对你的控诉吗? 白榆:这种鸡毛蒜皮的事,认不认能耽误什么? 鲁韦昌:你管这叫鸡毛蒜皮的事?搞小团队、霸凌同事、私生活不检点、不孝…… 白榆:啊啊啊,都是大事,大的不得了,那你们要怎么着?尽管来好了,我接着。 鲁韦昌:白队,你不反思,竟然摆出这一副破罐破摔的样子…… 白榆冷笑: “我人生的格言就是“绝不反思,发疯就完事了”。” 鲁韦昌:你这样子,不适合带一个关系着全A市人安危的团队。我会跟市长建议,尽快撤换掉。 金魏莱跟他的几个跟班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 站金魏莱后面的一个队员看不下去,给了金魏莱一个“千年杀”。 金魏莱觉得自己被侮辱了,他回头,压低声音问: “谁干的?” 后面站的几个队员一起摆手: “不是我!” 金魏莱:否认了就没事了是吗?等鲁市长走了,我就查监控,看看谁吃了熊心豹子胆。 监控室的人看到了金魏莱愤怒的脸,默默清空了今天的监控记录,然后装模作样开始检修机器: “奇了怪了,怎么突然就坏了呢?” 等鲁韦昌走了,金魏莱一伙立刻往监控室冲,他们见到的就是几个人把机器拆得乱七八糟,在那里装模作样检修的样子。 金魏莱气得要死,但也无可奈何。 鲁韦昌离开之前,低下头,用说悄悄话的姿势大声说: “现在,你懂什么叫“农夫与蛇”了吗?” 李子超恨不得把脑袋夹到两腿之间去。 白榆耸肩: “鲁市长想要教人做事,都是用这么长的时间,花这么多心思的吗?” “市政府官员的工作量少得过于惊人了啊。” “纳税人的钱都是用来养你们这些尸位素餐者的?” 鲁韦昌:这么放肆,我看你是真的不想干了。那我来这里的目的也达到了。自己去辞职吧,白榆,别逼我动手。如果你自己不辞职,以后只要我有时间,我就会来异能大队找你茬,恶心你。 白榆哑然失笑: “高端的政治斗争,都是采用这么朴实无华的方式吗?” “我还以为,你有什么了不得的高招呢。” 鲁韦昌:不是高招,但很有用,不是吗?你不是已经破防了吗?政治斗争这种事,讲究的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走政治路线,这里头学问太多了,可惜,你并不知道,而且好像也没有学的必要了。 白榆:哇!好伟大的学问啊!留着您出书吧,还能赚笔版权费。 说刺头什么是刺头! 这就是个最大的刺头! 牙尖嘴利的刺头! 鲁韦昌想,如果他也觉醒了异能的话,他今天一定要亲自上阵跟这个姓白的丫头狠狠打一架,才能消除他内心的恨意。 可惜,没有如果。 今天他明明赢了,看起来却跟输了没区别。 鲁韦昌:静候佳音吧白队。 白榆:好的,慢走不送,以后别来! 鲁韦昌一走,队员们都围在了白榆身边。 “白队,你可不能走啊!” “那个鲁韦昌就是成心来找茬的,我们可以给你作证。” “上头总不能因为你顶撞他就罢免你吧?那也太没有原则了。” “应该不至于,任命白队为大队长,肯定也被姓鲁的阻挠了,最后还不是顺利任命了。” “白队的功绩是有目共睹的。” “李子超那个废物,为了攀上高枝,睁着眼睛说瞎话,污蔑您。” “您别往心里去!” “别拿他们当人就行。” 众人正七嘴八舌地说呢,突然发现李子超竟然折返了。 他站在门口,一脸尴尬又愧疚的样子。 第一百八十八章 热情被浇灭 有人阴阳怪气: “哟,这不是李大秘书吗?不在市政府待着,到我们这种下苦力的地方来干嘛?” “李大秘书昨天被现在的同事猛扇耳光,今天又得跟扇你耳光的人称兄道弟,这种感觉,一定很爽吧?” “李大秘书跟鲁市长联合起来给白队演的这出“农夫与蛇”,实在是精彩啊!” “我不会做那条蛇的!我不会那么丧尽天良的!这话谁说的啊?昨天说,今天就忘了?” “记忆力这么差怎么当领导的秘书啊?不怕哪天捅个天大的篓子,兜都兜不住吗?” 白榆也懒得去制止了。 昨天一腔热血去保护自己的下属,今天被人反咬一口,还咬得那么的拙劣。 虽然李子超可能有苦衷,但是未免也太让人心凉了。 李子超开口了: “对不起,白队。” 欧仲文:哎呀,蛇还会说话,简直太神奇了。 任家瑜:你是不是有什么苦衷? 荣玉:嘶!傻白甜姐,你心也太好了。这种人能有什么苦衷?不外乎有奶就是娘罢了! 白榆抬起手,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让他说!” 有了说话的机会,李子超却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过了好一会儿,就在众人已经不耐烦的时候,他才叹了口气: “还是荣姐了解我!” “是的,没什么苦衷!” “哪有什么苦衷,只不过就是,他们给的太多了。” 众人倒吸一口冷气。 “我靠,你小子真够坦白的啊!” “你该不会觉得坦白是一种美德吧?” “太膈应了,我要吐了。” “你来就是为了说这种屁话膈应大家的话,那你的目的达到了,可以滚了。” 荣玉双手抱胸: “什么叫还是荣姐了解我?” “谁了解你了?” “我敢了解你吗?” “打个招呼,别人或许一时没注意没理你,你就把这事当作别人的人生污点。” “你这种人,谁沾边谁倒霉。” 李子超:都是我编的!这是我的“投名状”…… 人群中有人唏嘘: “兄弟,真有你的,都给你说中了!” “果然是在交“投名状”。” 李子超:但是,白队长太完美了,除了瞎编排,我真的不知道她有什么能被诟病的地方。 白榆淡淡一笑: “你都交了“投名状”,又来这里说你新领导的坏话,就不怕有人把你今天说的话都告诉你新领导?” 李子超苦笑: “说就说了,我也不怕。” “他们不可能真的信任我,就像我不信任他们一样。” “他们彼此之间也不信任。” “说白了,都是纯粹的利益关系罢了。” “现在他们用得着我,就算知道我在背后说他们坏话,也不会把我当弃子扔了。” “至于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白榆:听起来也是挺颠沛流离的,比异能大队这种刀尖上舔血的生活好不到哪儿去。但你自己愿意的,那只能证明,他们给得实在太多了。那就祝你成功吧! 李子超再次深深鞠躬: “多谢白队。” “你是个很好的人。” “昨天你救我的事,我记一辈子。” 欧仲文:又来了!继“我不会那么丧尽天良”之后的又一金句!我们都坐等你再次被打脸! 李子超苦笑: “我知道,我说再多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在你们眼中,我一点信誉度都没有了。” 任家瑜:说那么委屈,难道你是被冤枉的? 李子超摇摇头: “不是!” “一点都没有被冤枉!” “只是,我并没有完全丧尽天良。” “背叛白队,是因为我需要往上爬。” “但是当我到了那个位置之后,就没必要再勉强自己违背自己的良心了。” “我会记着白队的好,会在她需要的时候报答她的。” 有人已经忍不住发笑: “白队需要你?开什么玩笑?” “就是,你什么级别白队什么级别?” “说大话前先撒泡尿照照自己。” “撒尿照不着,得打开异能测试软件,把手放上去,然后脑子才会清醒。” “嘻嘻,平时装的那么酷,还以为他真的是讲义气、视金钱如粪土的酷guy呢,原来跟普通人一样啊。” “不,本普通人比他有骨气多了,他就是普通人里的败类。” “赞同!” “+1!” 白榆摆摆手: “没什么事的话,你走吧。” “我们也是需要办公的。” 李子超:那我最后再说一句,不管你信不信我,白队,请记着我今天的话,有需要找我。我,必将万死不辞! 然后,他在众人的冷嘲热讽中离开了异能大队。 “又燃起来了” “到底有什么可燃的?” “骗别人可以,这是把自己都骗了吧?” “以为自己是什么电影中的热血男主吧?” “反派男主,这种类型的电影现在可是很少见了。” 白榆拍了拍自己的手: “好了好了。” “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好好工作吧。” 次日,白榆还在上班,就接到了萨拉的电话,上来就是一通指责。 “小榆,你太年轻气盛了。” “明知道鲁韦昌不会放过你,还不放低姿态。” “得罪他对你没任何好处。” 白榆越听心里越不是滋味: “所以,他故意来找茬,我就应该装孙子是吧?” 萨拉:装一下又如何?谁不是在装呢?他只是找茬,又不是拿刀砍你,有那么难以忍受吗? 白榆觉得自己心里仅有的一点热情被泼了一大盆凉水,“哧”地一下,熄灭了。 “我没有在装!” “为什么要装呢?” “不累吗?” “他只是找茬?你也知道他在找茬?那为什么不怪他找茬,而要怪我没有忍受呢?” 萨拉被噎了一下,而后叹气: “小榆,你很好,但是,就是长了一张利嘴。” “这张嘴会给你惹麻烦的。” “我觉得,你应该放个长假,冷静一下。” 该来的,它来了! 白榆:我知道了。 她这异乎寻常的冷静倒让萨拉不自在了。 “小榆,只是暂时的。” “相信我!” “不这么做,那个老登整天闹,搞得我很头大。” “你体谅一下我的难处,好吗?” 第一百八十九章 季家的人来复仇了 白榆真觉得累了,没有跟人掰扯的心思了。 就连她叫她“小榆”,叫对方“老登”这种也觉得是刻意,听起来有些刺耳。 话术,话术,说话的艺术。 只是说个好听的话而已,有什么难的? 她还不是要停职。 别说在异能大队的历史上了,就是在A市历史上,她恐怕也是最短命的一个“官”,刚上任就被停职。 怎么能不让人心灰意冷? “嗯嗯!” “我知道你很难。” “知道了。” “我现在就去收拾东西,回家休息。” 挂掉电话,周围已经围了一圈人。 欧仲文义愤填膺: “这是干嘛?” “她当你是招之则来挥之则去的狗吗?” “我就不信一个正市长扛不住个副市长给她的压力。” “说白了就是不想抗,因为你没有那么重要。” “现在要是有兽潮,或者又有三个SR级的异能者打来了,你看她会不会打电话让你回去“休息”。” “老大你累不?我都看累了。” “这破工作咱就别干了,去拾荒不好吗?照样有钱赚,还不用被人当狗使唤。” “至于什么A市的安危,所有公民的安全,就去他的吧!” “别那么无私了,管好自己和家人就够了。” 荣玉听不下去了: “欧仲文你别挑事了好不好?” “队长本来就心里不好受,你还要雪上加霜。” 欧仲文:那我说的是假的吗?啊?你是假的吗? 荣玉:是真的!但也太极端了。人在职场,哪有不受气的?怎么能就这样撂挑子不干了呢?咱们觉醒了异能,享受比普通人更好的待遇,就有保护普通人的义务。 欧仲文冷笑: “哈?” “就是工作虐我千百遍,我待工作如初恋呗?” “说好听了是百折不挠,说不好听那就是受虐狂。” “白队又不是没有别的选择,干嘛那么跟自己过不去。” “拾荒又自由又快乐还有钱。” 更何况,她还有空间。 这辈子不工作也不会饿死。 这话欧仲文差点就说出来了,还好及时刹车。 白榆:好了,你们别吵了,我回家休息。 欧仲文跟了上去: “我跟您共进退。” 白榆:没那个必要。 欧仲文:有必要!他们将我仅存的一点情怀给干没了!这B班是一点都不想上了。 看他那么坚决,白榆也不想再劝了。 她冲围着她的队员们点点头: “我走了啊!” “你们好好工作。” 武达西:白队,尽早回来啊! 任家瑜:是啊,白队,我们都等着你。 欧仲文:我说你们别道德绑架行不行? 白榆头疼欲裂: “够了,别吵了!” 袁元突然想起了什么: “白队,今天要在闹市执行古老的绞刑。” “上次你抓的那个李夏要被绞死。” “你现在过去,还赶得上看热闹。” “我还没看过人是怎么绞死的呢,可惜要上班,不然也过去看看。” “听说舌头会从嘴里吐出来,就跟鬼故事里讲的那种吊死鬼一模一样。” 他说的眉飞色舞,就好像这是多么有趣的一件事。 欧仲文:袁儿啊,你这癖好怪瘆人的。咱培养点积极向上的爱好,行不行?看什么鬼啊,我看你现在整个人就鬼气森森的。 眼看白榆已经走了,欧仲文急忙追了上去: “榆姐,等等我!” 打完电话,萨拉冷冷看着鲁韦昌: “满意了?” 鲁韦昌得意洋洋: “如果市长嘴下留情,不叫我“老登”的话,我会更满意。” 萨拉:别得寸进尺! 鲁韦昌举手: “好好好,我知道市长忍我很久了。” “但是我在这个位子上太久了,很多事只有我清楚,您暂时也找不到能替代我的人,所以就迁就着我。” “等到我的价值被榨干,我的下场肯定比白榆还惨。” “没关系,我毕竟不是小年轻了,就算死在这个位置上,这辈子也算值了。” “不过,白榆被您这么收回来,放回去,恐怕会受不了的。” “年轻人嘛,难免心高气傲,觉得自己是不可替代的。” “更何况您当初亲自上门请她,更加让她觉得她就是当代诸葛亮,蜀国没她就要亡国。” “当她发现自己也只是个工具的时候,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回来。” 萨拉:这事就轮不到你操心了!白榆又不是你,只盯着自己的利益。她是有大义的人。 鲁韦昌:哦?那还是没有大义的好,免得借着她的“大义”,将她的自尊踩在脚下。 萨拉忍无可忍: “滚!” 鲁韦昌哈哈大笑: “好的,我这就滚。” “去为市长的伟大事业加砖添瓦。” 白榆走出了异能大队。 欧仲文亦步亦趋地跟着。 “你去哪里啊?” “别想不开啊!”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白榆:闭嘴好吗?你从哪儿看出我想不开了? 欧仲文:你太沉默了,很不对劲。如果你跟我吐槽,大骂你的好友萨拉,我倒是觉得可以放心一点。 白榆:她不是我好友,谢谢,我不配。 欧仲文大喜: “对对对,就是这样!” “继续骂!” 白榆:拉倒吧!只能说一旦尝到权力带来的好处,就欲罢不能了,其它都变小事了!就说我自己,当初其实也想让她利用她的权力救救陈森的。谁能那么纯粹呢?纯粹不了!在被侵蚀之前,还是逃离吧。抗拒不了就远离,不要挑战人性! 欧仲文:对!还是拾荒快乐!拾荒吧,明天就去吧!哎?咱这是要去哪里?你该不会真的要去看李夏被绞死吧? 白榆:我没那个癖好!这是回家的路,你都不认识了?现在回去还早,我想着慢慢走回去。 欧仲文:好主意!都离职了,就悠哉悠哉看看这个城市吧。打工的时候每天匆匆忙忙,都没机会仔细看。 两人晃晃悠悠往前走,一看就是无所事事的街溜子。 终于晃到家门口,却看到一片混乱。 街上的人们匆匆往离自己最近的建筑物里冲,嘴里还吱哇乱叫: “末日来啦!” “季家的人来复仇啦!” “快躲起来,自求多福吧!” 第一百九十章 小榆,救救我 白榆抓住了一个吼得最凶的: “怎么回事?” 那人骂了句脏话,想挣脱,发现白榆的手劲超大,不由得看了她一眼,而后一愣: “白队长?” “发生这么大的事,您竟然不知道?” “李夏要上绞刑架的时候,季辰南带着几百个异能者来了。” “负责行刑的队伍被他们全部杀掉了,然后季辰南又带着人冲到市政府去了。” 白榆的电话响了,她松开了手,那人一溜烟跑了。 欧仲文:萨拉? 白榆点头,把电话接了起来。 电话那头,萨拉的声音听起来惊慌失措: “小榆,救救我!” 白榆:您应该让异能大队的人过去…… 萨拉:都过来了,顶不住了!小榆,求你!啊——! 一声惨叫后,电话就断了。 白榆看着欧仲文: “我……” 欧仲文深深叹气: “去吧!” “朴朴和陈叔交给我!” 白榆:带着他们躲好,保持联系。 欧仲文:自己多小心…… 他话还没说完,就见白榆已经走远了。 欧仲文苦笑着,迅速朝陈叔家走去。 他知道,外面有什么不好的动静的话,大家都会聚到那里。 白榆赶到市政府的时候,发现这里已经成了地狱。 大楼被齐腰炸毁,冒着黑烟。 遍地都是尸体,有穿着军装的守卫军,也有普通工作人员,她甚至发现了几张熟悉的异能大队成员的脸。 丧心病狂! 白榆咬牙往里冲。 有人轻轻拽住了她的裤脚,低头一看,是那个在“人面狗事件”中见过的女孩,敏行之。 她的胸口有个大洞,在往外“汩汩”冒血。 白榆蹲下,按住那个伤口: “撑住啊!” 敏行之摇摇头,眼里流下两行清泪: “我不行了。” “快去救市长。” “她被困在花园里了。” 白榆还想再说什么,敏行之已经闭上了眼睛。 她探了探她的鼻息,已经消失了。 这个女孩,死了。 我只是一个百无一用的书生! 要改变这个世界,就靠你们了! 在那个深夜,她曾经这么对她说。 她还记着她真诚的眼睛,和煦的笑脸,而此刻,在她怀里闭上眼睛的这张脸上,只有无尽的痛苦。 我还没来得及改变这个世界呢,你怎么就离开了呢? 白榆心如刀绞。 她将人轻轻放在地上,奔向了花园的方向。 萨拉浑身是血,绝望地看着季辰南带着人将她包围。 这场战斗太惨烈了,双方都损失惨重。 对方胜在人多,而且除了季辰南外,个个都是SR级的异能者。 除了几个SR级异能者还没动手就莫名其妙自爆了,其他的都很能打。 她紧急调来的所有SR级异能者都被干掉了。 季辰南看着萨拉,露出胜利者的笑容: “冒牌货!” “你现在要是跪下来从我胯下钻过去,或许我会饶你一命。” 萨拉冷笑: “谁是冒牌货?” “自己蠢,中了金宇的圈套,被拉下马了,还怪上我了?” 季辰南:好,我是蠢。那你呢,鹬蚌相争渔人得利,捡了个便宜,还觉得自己很光荣吗? 萨拉:光荣啊!成王败寇!我成了!不管是用什么方法成功的,总归是成了! 季辰南:成王败寇!这话也送给你!现在,你是寇了。 萨拉茫然四顾,找不到白榆的身影。 她是真的被她伤了,不会来救她了。 她还这么年轻,就要死在这里了吗? 她好不甘心啊! 季辰南:看什么?你的人死得差不多了,你也下去陪他们吧。 他正要说出“动手”两个字,就觉得身后多了一个人。 还不等他做出任何反应,脖子就被一把匕首抵住了。 一把带着缺口的旧匕首,除了白榆,没有人会在这种生死攸关的时刻使用这种兵器。 “白榆?” “是你?” 季辰南说不清自己是什么感觉,只是心在狂跳,胸口不停地起伏。 这么久了,他又一次距离她这么近了。 “让你的人滚!” 白榆没有任何情绪的声音响起。 季辰南:很久不见了,你只想跟我说这句话吗? 白榆一刀割破他的皮肉,鲜血瞬间流了下来: “让你的人,滚!” “懂了吗?” 季辰南:你是ai吗就重复这句话? 感觉到白榆手上的力道加大,季辰南举手: “我错了!” “退下!” “都退下!” 那些跟在他身后的异能者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露出了戏谑的笑容。 季辰南:你们什么意思?熊毅让你们听我的,你们这是要造反吗? 身高超过两米,五官、身材比例无一不完美的男人双手抱胸,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少将军是这么这么跟你说的吗?” “他跟我们说的可完全不一样。” 季辰南一愣: “熊毅阴我?” 白榆看着萨拉,头向右边偏了下,用嘴型说了个“跑”。 两人一起朝那边跑去,很快汇合。 白榆拉起萨拉的手,飞速往前跑。 在她们的前方,季辰南的人的包围圈有一个空档。 眼看就要冲出去,两个身高超过两米的男人迅速追了过来,形成左右夹击。 萨拉经过了很多轮的战斗,已经精疲力尽,但是此刻,性命攸关,她还是拼尽力气释放出了一个炸雷,攻击靠近她的那个男人。 那男人也不敢大意,推出了一个水球,跟萨拉的炸雷撞击在一起。 雷鸣电闪,水球被炸得四分五裂。 男人后退了几步。 而萨拉则呕出了一口鲜血。 白榆身上的雪豹防护罩出现,将她和萨拉裹到了里面。 然后,她一拳砸向那个准备攻击她的男人的脸。 雪豹的大爪子也砸向了男人的脸。 男人惨叫着倒在了地上。 萨拉竟然还有心思笑: “哈哈哈,不是SR级吗?” “怎么这么菜啊?” “连我们白队一拳都承受不住。” 季辰南看着那两人逃走,气血攻心: “白榆,你真是打算一条道走到黑啊!” “奥古斯特家族已经完蛋了,你看不到吗?” 白榆根本无暇理会他,她跟追上来的几个异能者打得难分难解。 那几个SR级异能者都懵了。 大家都是同一个级别,对方一对四,竟然不落下风? 这是什么奇迹? 第一百九十一章 天雷阵 季辰南:白榆,你再不停手,别怪我不客气了! 白榆充耳不闻,一刀划破了一个刚准备放大招的异能者的脖子。 再差一点,就要割破他的大动脉了。 那个异能者惊了: “呵!” “这就是传说中“遇强则强”的A市最强的白榆吗?” “季辰南你在等什么?还不快让大家使出“天雷阵”将她击杀?” “这样下去她一个人要毁了我们所有人。” 越来越多的SR级异能者围了上去,然而,结果是一样的。 处在包围圈中的白榆丝毫不落下风。 季辰南痛心疾首地看着那个将萨拉护在身后,招招都是杀招的女孩。 “白榆,给你最后一个机会,投降吧。” “你斗不过熊家的,他们为了占领A市已经做了很多年的准备了。” “光SR级异能者就制造了上千个。” “现在,全市的SR级异能者除了你和欧仲文,都已经被消灭了。” “你的抵抗没有任何意义。” 白榆皱眉: “熊家又是哪家?” “季辰南你这汉奸,为了替你家复仇,竟然引入外贼,危害A市的安危。” 季辰南:我只是想救李夏而已,谁让你抓他的? 白榆气得七窍生烟,果然不能跟这个脑子里长了恶性肿瘤的家伙对话。 他有他自己的一套逻辑,什么公义,什么公序良俗,在他眼里就是狗屁。 李夏害死了那么多人,她能不抓他吗? 她隔空一拳将一个直奔她面门而来的大火球打飞: “季辰南,希望你早点脑癌发作,早点死!” “早死早好!” 有个异能者开始骂季辰南了: “T妈的,姓季的你这是跟你前妻调起情了是吧?” “少将军要在日落之前发表告A市市民书。” “要是耽误了少将军的事,你看他会不会将你扒皮抽筋。” “对,还有你那个男朋友李夏。” “你们俩都死定了。” 季辰南:李夏T妈不是我男朋友,你们别一个两个来恶心我好不好? 那个异能者冷笑: “生死关头,你还有心思说这些屁话!” “看来你很在意你这前妻啊,都是说给她听的是不是?” “少将军就不应该把这么重要的战役的指挥权交给你这个才加入,没有经过考验的新人。” “我现在就打电话给他,说你不胜任,请求他任命别人为指挥长,击杀白榆这个硬骨头。” 如果这样的话,季辰南都可以预见,他未来在熊毅的团队里什么都捞不到,说不定还会很快被找个借口踢出去。 那他这些日子跟李夏那么努力,是为了什么啊? 季辰南咬牙: “天雷阵准备!” “施颜,画符!” 随着他的命令,一个异能者的手指向天空,胳膊大幅度摆动。 随着他的动作,天空竟然出现了一个超大的符咒一样的东西,写的是谁都看不懂的奇奇怪怪的文字。 季辰南:全体都有,灌输力量! 除了跟白榆缠斗在一起的异能者,其他人都向着天空释放出了自己的异能。 巨大的火球、飞流直下三千尺的瀑布、厚重的城墙、成百个死去的人的骸骨、照亮半片天空的闪电,都飞向了那个卍字型的符咒。 那个符咒宛如巨大的黑洞,将飞过来的东西全部吞下。 它原本是白色的,现在开始发出金光。 那金光将白榆和萨拉罩得严严实实。 季辰南不忍心看,闭上了眼睛。 然后,符咒以惊人的速度向下俯冲。 逃不了了! 白榆本能地压在了萨拉身上,将她紧紧护住。 符咒跟她的雪豹防护罩狠狠撞在了一起。 一声惊天动地的声音响起。 雪豹防护罩被打得变了形。 白榆觉得头昏脑涨,脑袋里“嗡嗡”地响个不停。 有温热的液体自鼻腔流了出来,滴在了萨拉的头上。 这有些恶心了! 她觉得有些对不起萨拉,想要说声“对不起”,却被对方掀翻在地。 刚才的碰撞受伤的不光是白榆,那些攻击她们的异能者也没有幸免。 他们中轻的陷入短暂的迷糊状态,重的直接昏了过去。 这法阵根本就没考虑他们“自己人”的安危,只要能击杀白榆就行。 毫发无损的萨拉推开压在自己身上的白榆,如同挣脱了绳子的狗一样,头也不回地跑了。 白榆的脸贴在粗糙、冰冷的地面上,全身没有一点力气,眼睁睁看着那人离开的背影。 “别走!” “带我一起走!” 她想要说话,却发现自己连张开嘴的力气都没有。 至少,回头看看我! 为什么这么对我? 白榆的眼角有泪滑落。 季辰南命令几个人去追萨拉。 施颜带着几个异能者过来,用脚尖踢了踢白榆: “竟然还没死?” “命可真够硬的!” 他说着,从靴筒里拿出一把军刀,没有一丝迟疑地朝白榆的心脏刺去。 “住手!” 季辰南脱口而出。 施颜回头,脸上是阴鸷的笑容: “怎么?” “舍不得了?” “别忘了,你前妻是萨拉余党。” “她必须死!” 季辰南:她并不是!几个小时前,她刚刚被停职。 施颜:被停职还来蹚浑水,那不就更该死了吗?季辰南,你这么维护她,不光因为她是你前妻吧?该不会你加入我们,只是为了保存实力,日后好助奥古斯特家族东山再起啊? 季辰南:你有没有脑子?我跟奥古斯特家族不共戴天,怎么可能是他们的卧底? 施颜冷笑: “真的吗?” “我不信!” “除非你亲自向我证明。” 他说着,将手中的军刀递给季辰南, “亲自结果了她!” “否则光是今天你迟迟不让大家摆天雷阵和现在为她求情的事,就够你坐二十年牢了。” “你是新人,不了解我们少将军的为人。” “我可是在熊氏家族摸爬滚打十年的人了,他是什么样的人,我很清楚。” 站在施颜身后的霍君威也劝季辰南: “他说得都是真的。” “少将军要求他手下的人必须铁血,清除掉属于人类的无谓的情感,只为最高目标服务。” “你今天已经犯了他的大忌了。” 第一百九十二章 女人如衣服 季辰南不相信施颜,但没法不相信霍君威。 经过几天的相处,他自认为已经将熊氏的这伙人看透了。 论对熊氏的忠诚度,施颜不及霍君威。 他只是想好好工作,遵守各项规定,然后飞黄腾达而已。 而霍君威是这个先遣部队里唯一一个理想主义者,他死心塌地跟随熊毅,不是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是为了熊氏的理念,统一全世界,建立人类利益共同体,在这个越来越不适宜人类生存的星球上,顽强地活下去,不要被灭种。 季辰南其实打心眼里看不起这种人,觉得他们就会幻想。 但是他也知道,这种人最纯粹了,他们不屑于撒谎。 他说他犯了季辰南的大忌,那就一定是犯了。 坐二十年牢! 他不敢想象那会是怎样的煎熬。 施颜:季少,为了你自己,我劝你赶快动手。等我出手的时候,你就没机会了。 季辰南看着那个浑身是血,无力地趴在地上的女孩。 她直直地看着他。 那眼神里没有恐惧,没有半点求饶的意思,也没有丝毫对他的情义。 从始至终,她就没有爱过他。 季辰南拿着匕首走上前,终究还是有些下不了手。 “白榆,闭上眼睛。” “不要看。” 他说。 白榆的嘴角露出淡淡的一丝嘲讽地笑。 她瞪大眼睛,无所畏惧地看着季辰南, “这是在挑衅吗?” “你赌我不会杀你,对不对?” 季辰南轻轻将她脸上一缕带血的发丝拨到她的耳后。 白榆的笑意更浓了。 离魂水都敢给我喝,还有什么是你不敢的呢? 施颜怒了: “季辰南你在干嘛?” “你知不知道反派死于话多?” “还不动手?” “是要拖延时间等人来救她吗?” 季辰南:想多了!哪里还会有人来救她?跟她一起的都死差不多了。 他伸出手,捂住了白榆的眼睛,然后手起刀落,直刺她脖子上的大动脉。 我怎么能,就这么死掉呢? 死在一个曾经让我名誉扫地的人渣手里。 不行! 不可以! 白榆全身的血液都在燃烧,她忍者蚀骨的疼痛,狠狠用力。 原本如同瘪了的气球一样淡淡地罩在她身上的蓝色光晕暴涨,将季辰南手中的匕首弹飞。 季辰南一愣,就感觉到一股大力向他袭来,将他也狠狠弹了出去。 “什么鬼?” 熊氏的人惊叫。 被摔得七荤八素的季辰南抬头一看,只见白榆身上的防护罩比原先的雪豹大了至少五倍,是一头长着尖利的牙齿和一对翅膀的怪兽。 这是,穷奇? 施颜怪叫: “她这是又进化了?” “趁她身体状况差,立马消灭她。” “不然后患无穷!” “都听我指挥,天雷阵!” 霍君威拉住他: “一天摆两次天雷阵,你不要命了!” 施颜苦笑: “如果我死了,记得帮我跟少将军申请奖金。” “我老母亲等着用钱移植骨髓呢。” 他向着天空开始画符,每挪动一下,脸色就变差一分,头上滚落豆大的汗珠,眼睛里都有血渗了出来。 符终于画好,施颜跪倒在地,抹了一把“血泪”: “全体都有,力量灌输!” 说真的,施颜这种过于精明的人在一个团队里人缘不会太好。 没有人喜欢跟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脸上笑着,脚底下使绊子的人打交道。 出发前,被任命为临时指挥员的人也是季辰南不是他。 按理来说,大家并不是那么愿意听他的话。 但或许是眼前的一幕过于惨烈,让大家起了恻隐之心,所以,当他下达这个指令的时候,所有人都照做了。 季辰南也不例外。 他知道这个符咒会成为压死白榆的最后一根稻草,但是,如果不这么做,他是萨拉政府的卧底的事就要坐实了。 “卍”字符发出灼人的金色的光,然后朝还趴在地上的白榆落了下去。 季辰南不忍心看,闭上了眼睛。 白榆的防护罩再变异又有什么用呢?她被重创了,没有力气了。 防护罩的能量来自于她的身体,刚刚弹飞他纯属回光返照,要想抵御这汇聚了成百人的能量的一击,是万万没可能的。 “卍”字符狠狠砸在了穷奇的身上,发出石破天惊的声音,大地都被震得颤抖。 巨大的气浪将包围着白榆的人狠狠弹飞。 施颜的脑袋撞在了假山上,昏死过去。 霍君威身上的衣服被气浪撕扯得破破烂烂,肚子上被撕开一个大口子,新鲜的肉往外翻,跟鱼嘴一样。 他一阵头皮发麻,撕了一条布将伤口兜住。 季辰南离得远,但也被那气浪冲击得向后退了好几步,脑袋“嗡嗡”直响。 当“卍”字符的金光散去,穷奇蔫蔫地卧倒在地。 被护在里面的白榆的身上绽开了无数的伤口,疼得她几乎要昏厥。 鲜血“汩汩”流出,浸透了全身的衣物。 此刻的她,看起来就跟个血人一样。 季辰南远远看着她,眼中有泪流出。 这辈子他只流过三次泪,一次是为了他的妈妈,一次为了他父亲季明城,还有一次,是为了白榆。 为什么,我们要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呢? 白榆,如果有来世,成为我的妹妹,我的女儿,跟我一起,让我好好爱你吧! 他拿过掉落在地的匕首,想要给白榆一个痛快。 不要再受罪了! 我不想再看你受罪了! 这一世,就这样吧。 脑子嗡嗡作响,脚步踉踉跄跄,季辰南慢慢走了过去。 施颜醒了过来,他无力地靠着假山,看着季辰南笑: “好极了!” “就应该这样,兄弟!” “女人如衣服,更何况还是穿过的衣服。” “跟着少将军混,还怕没新衣服穿?” 季辰南深深看了一眼只剩一口气的白榆。 与其让他们杀你,不如死在我的手下吧! 他再次举起了匕首。 白榆眼神涣散,意识不清,甚至连躲避的念头都没有了。 在匕首距离她的咽喉不到一厘米的时候,一把冰刀飞了过来,将季辰南的胳膊齐肩膀砍断了。 第一百九十三章 对不起,我来迟了 季辰南惨叫倒地。 与此同时, 一道透明的水柱将白榆连同伏在她身上奄奄一息的穷奇一起包裹住,向着东方席卷而去。 季辰南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名字。 陈森! 他向东方看去,果然有个高大的身影站在那里。 陈森张开手臂,将白榆稳稳接住。 包裹着她的水柱散落在地,迷迷糊糊中,她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小榆!” “对不起,我来迟了!” 季辰南拼尽力气,对着陈森劈去了一道炸雷: “杀了他!” “快杀了他!” 他叫嚣着。 几十个尚有战斗力的异能者对陈森和白榆发起了进攻。 陈森单手抱白榆,另一只手狠狠一挥,成千上万支冰箭以他为圆心发出,飞向了那些异能者。 有人被扎破眼球,有人被刺中咽喉,有人胳膊中箭…… 现场一片哀嚎。 倒在地上的季辰南也没有幸免,被一支冰箭刺穿了小腿。 这绝对不是SR级的实力! 是SSR级吧? 陈森,他竟然已经达到了SSR级。 不对,他应该是上次从警察局逃离的时候就已经是SSR级了。 在众目睽睽之下冲上云霄然后消失,那也不是SR级该有的实力。 凭什么? 凭什么他一觉醒就是SR级,莫名其妙就达到SSR级? 季辰南眼睛里都要滴出血来。 这感觉,比季氏要倒了还让他痛苦。 但是,腿部受伤,并失去了一条胳膊的他有心杀敌,却无力回天。 他眼睁睁看着陈森抱着白榆,快如闪电般消失。 虽然陈森已经到达SSR级,但怀里抱着白榆,而且是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即使用了他最快的速度逃离这里,也没法做到毫发无损。 有条没有被冰箭击杀的漏网之鱼驱动一块巨大的假山,呼啸着朝白榆砸了过来。 眼看已经躲不开了,陈森生生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 巨大的冲击力让他喷出了一口鲜血。 他怒从心起,食指一指,几百支冰箭飞了过去,将那人当场扎成了刺猬。 白榆彻底昏过去的瞬间,看到陈森再次呕出了一大口鲜血。 森森! 陈森抱着白榆直奔街边的一家餐厅的拐角处,那里在外人看来什么都没有。 当他到达的时候,头巾掀开,露出了一个老者的脑袋。 老者在空气中狠狠一击,那里凭空出现了一道金色的裂口。 老者抓住陈森的肩膀: “走!” 然后,他们三人一起消失在了那个拐角。 黑市。 黑店。 屋顶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砸到了,开了个一米见方的大口子,阳光顺着那里倾泻而下。 熊毅躺在店里的长椅上,舒服地晒着太阳。 坐立不安的李夏的挡住了他的阳光。 熊毅忍不住翻白眼: “你能消停点吗?” “瘦成棍儿了,还不躺着屯脂肪?” 李夏:到底为什么要让季辰南当临时指挥员?他一个S级指挥一群SR级,像话吗? 熊毅:如果不是他,那就得是我了。我是一个不喜欢看到血腥场面的善良的人,所以这差事还是让给他吧。 李夏冷笑: “你的嘴里到底哪一句是实话?” “你那些从地底下钻出来的手下中,难道没有一个可以当指挥员的?” “你才认识季辰南多久?就那么放心把指挥权给他?” “万一他指挥他们干掉你呢?你要怎么办?” 熊毅哑然失笑: “你T妈不光是个疯子,还是个呆子。” “季辰南指挥他们干掉我?” “不错的想法,我也想知道这种事会不会发生。” “离开家园太久了,这些我父亲培养的手下到底忠诚不忠诚,确实需要测一下。” “明白了吗?” 李夏恍然大悟: “所以,这是一个双向测试?” 熊毅打了个响指: “对头!” “经此一役,我就可以测出这两拨人的忠诚度。” “一石二鸟,怎么样?高效吧?” 李夏瞪大眼: “说谁是疯子,我看你才是个疯子!” “要是这两拨人都不忠诚于你呢?” “你要怎么办?” 熊毅:我造出来的玩意儿,我就是他们的爹。儿子敢违背爹,那就只有一个下场。 他做了个按遥控器的手势, “嘭!” “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李夏一惊: “你给那些SR级异能者全部装了自爆装置?” “全部?” “那可是几百个人,他们中就没有一个值得你信任的?” 熊毅:大惊小怪!我见都没见过他们,怎么信任他们? 李夏:季辰南的体内,你也给装了?什么时候装的? 熊毅咧嘴笑: “你竟然先问我手下的所有人都被装了自爆装置的事,然后才问关于季辰南被装了自爆装置的事。” “在你心里,你主子连一群陌生人都不如?” “得知你要被绞死时,你主子可是哭着给我下跪求我救你的。” “你现在这个表现,对得起他吗?” 李夏:我都不知道他能不能挺过这场战斗,畅想未来也没什么意思。还有,别一口一个主子的。他现在的身份,更像我的,弟弟。 熊毅:如果他死在这场战斗里,你会恨我吗? 李夏摇摇头: “我已经尽我所能为季氏复仇了,虽然没有按照预想的那样,毁掉这座城市,但至少把你师弟给弄残废了,也算是对得起季辰南了。” “至此,我跟季氏的恩怨一笔勾销。” 熊毅挑眉: “恩怨一笔勾销以后,他为救你而跟我缔结契约,受我的派遣上战场。” “你们的牵绊又开始了。” “这真是剪不断理还乱的孽缘啊李博士。” 李夏:并没有!我也曾救了他一命,大家扯平了。放心把,就算他回不来,我也不会找你复仇的。我还有我自己的人生要过,不能一直走在为季家的人复仇的路上。 熊毅鼓掌: “恭喜你开启新的人生。” “我相信我们合作,一定会大有作为。” 李夏伸出手跟他击掌: “合作愉快!” 小武突然尖叫: “金少爷,您来了!” 金少爷? 李夏抬头,目光犀利如剑。 他看到了那个跟季辰南一样,永远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男人。 只不过,他现在坐在轮椅上。 第一百九十四章 只是损失了一条腿而已 “金少爷?” 金宇冷笑, “小武,你以前都是叫我宇哥的。” “现在为什么叫的这么的,生分?” 小武看了熊毅一眼,用手捂住嘴,摇了摇头。 金宇:你不敢说话?真是个好孩子,怕说出真相让我难受,但又不想撒谎,是不是? 他借助双拐站了起来,一条腿自大腿根以下被截掉了,装了机械假肢。 跟着他的几个人要扶他,都被他抡起拐杖打开。 熊毅站了起来: “小宇!” 金宇拄着拐杖,一步一步朝他走过来。 他的脸上带着孩童般天真的笑容。 “师兄,你为什么要叫我小宇,而不是跟小武一样,叫我金少爷呢?” 熊毅:这是在闹什么? 金宇往前走了一大步,几乎要跟熊毅脸贴脸。 他死死瞪着熊毅,大口喘着粗气: “我都听到了!” 熊毅:听到什么了? 金宇:现在正在袭击市政府的人,是你的人! 熊毅叹气: “这事让你这么无法接受吗?” 金宇:他们都是SR级异能者。 熊毅:嗯? 金宇:都是你制造的! 熊毅疑惑: “你到底想说什么?” “能一次多说点吗?” 金宇咬牙切齿: “我派出袭击萨拉的SR级异能者执行任务失败,被我开启了自爆设置毁掉后,跟你要红色能源石,想要组建新的SR级异能者刺杀小组,然后,你说什么了?” “你说你没有了!” “你说制造一颗红色能源石能让你折寿好几年。” “现在你派出了几百人的队伍,他们个个是SR级,个个吃了红色能源石。” “师兄你恐怕不是人,而是只能活万年的龟吧?不然那寿都不够折的!” 熊毅笑了: “我还以为是什么事呢。” “你这孩子还真是……” “我不希望你再搞什么刺杀小组啊,所以随便找了个理由搪塞了你一下,你还给记这么清。” 金宇突然发现眼前的人变得很陌生。 他的脸不是记忆中清瘦的样子,而是略微有点肉。 他原本清澈如山涧的流水般的眼睛,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已经变得浑浊。 他看向他的眼神中不再有满溢的宠溺…… 熊毅! 师兄! 原来你已经老了,而我还把你当作那个跟我一起在大山里无忧无虑玩耍的少年。 一刹那间,震惊、失落、难过、愤怒、不甘,各种各样的情绪涌上心头。 熊毅看着金宇那变幻莫测的表情,有点紧张: “小宇,你没事吧?” 金宇冷冷看着他的眼睛: “师兄,你知不知道,你随口说的一个理由,让我真心实意为你担心了多少天?” “我真的怕你折寿,怕你早早离开。” 熊毅有些手足无措: “对不起,小宇。” “我真的不知道。” “如果我知道的话,我会告诉你真相的。” 金宇逼视他: “你确定你会吗?” 熊毅很不擅长撒谎,我叹了口气,不再说话。 金宇笑得比哭还难看: “你要真在意我的感受,就不会跟弄残我的人把酒言欢、称兄道弟了。” 被cue到的李夏无所谓地耸耸肩: “哥们儿,我可不欠你的。” “只是一报还一报罢了。” “别忘了你当初是怎么整季辰南的。”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简直都是生不如死。” “我特意把那只吗喽带到你家附近,刺激它,让它召唤动物,原本是要杀了你,没想到你命大,只是损失了一条腿而已。” “知足吧你!” 金宇:师兄你听到他的话了吗? 熊毅:听到了!小宇,你们两家以后不要互砍了,和好可以吗? 金宇死死盯着熊毅,眼中有泪滴落: “这就是你想说的?” 熊毅不解: “那我应该说什么?” 金宇:你不是我的师兄!我的师兄是我被山里的野狗咬伤手以后,为了给我报仇,提着刀去杀了那只大狗,连它刚生的一窝小狗都没有放过的人,不是这个我的腿被人砍了,还要求我跟对方和解的“少将军”。 熊毅摊手: “我的错!” “是我对你太溺爱……” 金宇咆哮: “不要说这种屁话了!” “接下来又要说因为我没有小时候可爱,所以你不溺爱我了是不是?” “我曾经竟然信了你这种鬼话!” “我真是比猪都蠢!” 金宇撑着双拐后退一步,狠狠扇了自己一耳光。 熊毅吃了一惊: “小宇,你别这样!” 他说着就要上前。 金宇怒吼: “别过来!” 熊毅只好停下脚步: “小宇,你别激动。” “坐下来,我给你拿被冰水喝。” 金宇对他的话充耳不闻,他拼命摇头: “为什么?” “人为什么要长大?” “我们为什么要出山?” “一直待在那里不好吗?” 熊毅试图调解气氛,笑了笑: “小宇,还是出山好,山里可没有美女供你左搂右抱。” “而且山里太清苦了,成天吃糠咽菜……” 金宇的表情更加哀伤了: “原来,对我而言美好得跟天堂一样的过去,在你眼里是这样的。” 熊毅:不是,小宇…… 金宇愤怒转身: “我们走!” 跟着他来的人迅速将他抬到了轮椅上,推着他一溜烟走了。 熊毅伸出手: “那个,小宇……” “好的,拜拜。” “改天见!” “嗯,反正一定会再见的。” 李夏原本在事不关己地喝着咖啡,看到熊毅的样子,忍不住挖苦: “少将军,请收起您的“尔康手”。” “还自言自语,自问自答。” “像什么样子?” “你以为你演偶像剧呢?” 熊毅收回手: “偶像不了一点。” “下次我跟我这位师弟见面,势必是一场腥风血雨。” 李夏:我懂!新市长上任,自然是要先收服这些财阀的。A市除了奥古斯特家族,最大的家族就是金家了。你打算怎么干?把他家的财产全部没收? 熊毅:别管!不关你事! 李夏:谁爱管了?我就是吃吃瓜而已。令师弟这个人,坏起来跟地狱里来的恶魔一样,清纯起来简直是纯爱战士。哈哈哈哈哈! 这个货可真够讨厌的! 熊毅翻了个白眼。 第一百九十五章 你不成功谁成功? 在大人们吵架的时候,小武坐在柜台后快乐地玩着游戏。 他还小,搞不清他们之间的那些七七八八的事,只知道他老板越来越不喜欢金宇,自己要拿捏好态度,对金宇冷淡一些。 其他的,根本跟他没关系。 还是在游戏里打怪升级有意思。 定的闹钟响了。 闹钟的名字叫“提醒老板时间到了”。 小武关掉闹钟,头也没抬,冲熊毅喊了一句: “时间到了!” 李夏觉得莫名其妙: “什么时间到了?” 熊毅:负隅顽抗的人消灭的差不多了,该去看看了。 李夏:你? 熊毅捏住鼻子: “想什么呢?” “我最讨厌血腥味了。” 他拿出手机,打了个视频电话。 看到视频另一头穿着军装,排列整齐的人们,李夏惊讶得张大了嘴巴。 “她……” “她是……” “还有,他,他……” 熊毅命令道: “你们去做收尾工作。” “该送火葬场的送火葬场,该送医院的送医院。” “看一看名单上的人有没有漏掉,及时给我汇报。” 领头的巧克力色皮肤的女孩行礼: “是!” “少将军!” 熊毅挂掉电话,冲李夏一挑眉: “干嘛?” “有那么惊讶吗?” “我来A市这么多年,培植一些自己的力量,有问题吗?” 李夏:你那不叫培植,叫渗透。那些人个个都是萨拉政府的官员!你是怎么拉拢到他们的?用金钱?乖乖,那得是多么大的投资啊! 熊毅:我还有秘密武器!一个平均年龄二十岁的俊男美女团队,经过了严格选拔。女身高一米六五以上,懂历史、哲学、文玩玉器茶艺,厨艺高超,专攻那些自以为是历史学家哲学家,喜欢喝茶盘串,希望身边的女人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中老年男性高官。男身高一米八以上,八块腹肌,擅长高山滑雪、冲浪等听起来很高端的极限运动,熟读女性心理学,善于提供情绪价值,专攻中老年女性高官。 李夏的嘴角抽动了几下: “厉害啊!” “都做到这程度了,你不成功谁成功?” “我输得心服口服。” 熊毅谦虚一笑: “过奖了李博士。” “给你足够的时间,你肯定比我成功。” 李夏摆摆手: “都过去了!” “你知道我最惊讶的是什么吗?” “你刚刚派出去的人,领头的竟然是林檎。” “她可是有名的“青天”,没想到也会被你拉下水。” 熊毅:她可不是我拉下水的!如果是我拉下水的,你猜我敢不敢把指挥权交给她? 李夏打了个哈欠: “我懂了!” “她辞职后,你趁虚而入了。” 熊毅哈哈大笑: “偶遇,真的是偶遇。” “她在酒吧买醉,我也正好去那里喝酒。” “我有眼不识泰山,看到她被人骚扰,还想来个英雄救美,结果被人一拳打倒了,是美人救了我这个英雄。” 李夏:英雄救美人,美人救英雄,听起来怎么那么的,老土,膈应。你就不能换个说法? 熊毅:啊?怎么这样?我师弟也经常这么说我。算了,不提他了,这个话题也放过,我不想聊。总之,那一天,我们一起喝酒聊天。她向我控诉现在的黑暗体制,我跟她讲我的治理天下的理念。就像周文王终究会遇到姜子牙,我遇到了林檎。我们一拍即合、一见如故。 李夏讶异地瞪大眼: “又是一拍即合一见如故?” “你是不是忘记了,你我见面的时候,你也是这么说的。” 熊毅:大惊小怪,遇见知己又不是谈恋爱,还必须一对一。 李夏:很荣幸成为你的知己,这样就不用被安装自爆装置了吧? 熊毅:那必须的,我这人从来不亏待自己人。好好干啊,李博士。 李夏:这种话说一次就是励志,随时随地来一句,真让人受不了。以后别说了,谢谢。 熊毅:看在你是博士的份上,我原谅你的无礼。新的制度的建立需要什么?人才,人才,还是人才…… 李夏想让这个聒噪的家伙闭嘴。 “叮铃铃!” 复古的电话铃声响了。 李夏松了口气,终于有人来替他被熊毅烦了。 熊毅接起电话: “什么?” “白榆?她不是被停职了吗?竟然又出现在了战场上吗?” “被几十个SR级异能者攻击,她的异能还升级了?” “牛啊!” “没有将她列在“杀无赦”名单里,看来是我错了。” “被背刺了?” “真的?” “哈哈哈哈哈!” “萨拉不愧是奥古斯特家族的继承人,“精致利己”四个字就是刻在基因里的。” “确定白榆还会活着吗?” “行吧,不管她会不会活,我先给她下道特赦令。” “这样的人才,不为我所用实在太可惜了。” “救她的人也那么牛?一招杀伤了几十个人?” “逆天啊!” “陈森?那个通缉犯?” “是他?” “我知道他,甚至还知道他就是黑市罗宾汉。” “好极了,他也特赦。” “他们会感激我,不管一开始多别扭,最终会为我效劳的,我相信。” 挂掉电话,熊毅心满意足: “博士,我又得到了两个得力干将。” 李夏:等你得到的那一天再说吧,白榆有多拧巴,你或许不知道,我可太知道了。还有那个陈森,根本就是她的跟屁虫。没一点自己的想法,作为男人,毫无魅力可言。 熊毅:真的吗?作为属下,他可太有魅力了。能力强,又没有想法,指哪打哪。 李夏:想多了,他只听白榆的。 熊毅:那更简单了,只要收服白榆,就等于收服了他们俩个。 李夏:你总是这么自信。 熊毅:因为我有实力!走吧,博士,该离开这里了。 李夏:为什么? 熊毅:黑市这种地方,不应该存在于一个太平盛世。我要建立熊氏的威信,必须先拿这里开刀。 李夏:所以,你待在这里不是一时兴起,而是早就计划好的是吧? 熊毅:对,在这里这么久,我已经将所有的情况都摸清了,整治起来就容易多了。 李夏:曾经的“黑市之光”竟然是终结黑市的人,多么讽刺。 第一百九十六章 不需要你给我“床前尽孝” 熊毅眯起眼睛笑: “世事五常!” “希望你早点学会波澜不惊。” 李夏翻白眼: “我努力!” “希望你面对你师弟的时候,也会波澜不惊。” 熊毅:你说我是不是个抖M啊?他扒着我,喊我师兄,当我是亲人的时候,我恨不得将他踢出十米之外。当他冷眼看着我,恨不得将我扒皮抽筋的时候,我却觉得有些心虚了。就好像我真的对不起他似的。其实,我根本没有对不起他。是他不值得我对他好。 李夏痛苦地揉了揉眉心: “好复杂的感情,我不懂,也不想懂。” 两人出了门,小武将一捅汽油踢翻,扔了个打火机进去,而后关上了门。 李夏:不愧是叉博士培养出来的孩子,小小年纪就这么的,额,能干。 熊毅看了眼那间小小的店面,闻着扑面而来的焦糊味。 “从此以后,这世界没有叉博士。” 小武有样学样,跟他师父一样皱着眉头: “也没有黑市。” 熊毅嘎嘎乐,他将瘦小的孩子举起来,坐到自己的肩头: “走了!” 小武高举双手: “走了!” 李夏看得直皱眉。 这人很可怕! 论头脑、耐心、铁血手腕,他一样不差。 就跟蜘蛛一样,默默藏在角落,吐出一条又一条的丝,结出一个大网,而后将自己的猎物困在里面,让他们永远没法挣脱。 恐怕每时每刻都在算计人吧? 所以他才喜欢小武这样的孩子,脑子空空,没有丝毫属于自己的想法,师父让干嘛就干嘛。 曾经的金宇估计也是这样,所以他才能跟金宇“哥俩好”那么久。 只可惜,金宇长大了,脑子没那么空了,有自己的想法了,熊毅就受不了了,要跟对方割席。 只是,毕竟有过去的情义在,这个“割席”的过程,恐怕还是很痛苦的。 为别人的事操心的李夏忘了,自己跟熊毅其实是一类人。 而季辰南的那些所谓的“智慧”,在他眼里也跟小武的“智慧”差不多。 而他的计划失败了,他跟季辰南也到了“割席”的时候了。 熊毅叽里呱啦不知道在说什么。 李夏强迫自己集中注意力: “什么?” “没听清楚,再说一遍。” 熊毅:忘了跟你说了,季辰南胳膊被砍掉了,送医院了。你要不要去看看他?虽然说你觉得你们两个缘分已尽,但是毕竟曾经拥有…… 李夏冲他吼: “屁话少说!” “哪家医院?” “哪个科室?” 熊毅:呃,你急了。那必然是市一院啊,必然是急诊啊! 李夏拉开来接他们的车的车门坐了上去,“砰”地将门关上: “市一院!” 呃,这是少将军专属的车啊! 司机把求救的目光投向熊毅。 熊毅朝他挥手: “去吧!” “我坐后面一辆!” 李夏已经开骂了: “还不快开车?” “二傻!” 司机吃了一惊: “李博士,咱们初次见面。” “你怎么连我小名都知道?” 李夏差点一口气没背过去。 好不容易到了医院,他得不到司机替他开车门,自己急匆匆冲了下来,连车门都忘关了。 季辰南已经转入了普通病房,他脸色苍白,闭着眼睛,身上盖着雪白的被子,看起来跟死了其实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李夏一把掀开他的被子,看到他肩膀上裹着纱布,肩膀以下空荡荡的。 季辰南被他吵醒: “博士,积点德。” “给我盖上被子,让我睡会儿吧。” “我太冷了。” 李夏:断肢呢?没超过二十四小时的断肢是可以接回去的。这里的医生是傻子吗?为什么不给你做手术? 季辰南勉强笑了下: “医生是专业的,傻的是你。” “断肢被污染了,接不回来了。” “陈森的冰刀上,有眼镜蛇毒。” “他杀了很多人。” “我能捡回一条命,已经是幸运了。” 李夏瞠目结舌: “真是下作!” 季辰南苦笑: “对付敌人怎么能叫下作呢?那叫有手段。” “咱们也不是没有对别人用过手段。” 李夏:事到如今,你还替你前妻那边的人说好话?你是真的痴情还是真的傻? 季辰南:不要对一个刚捡回一条命的人大放厥词。我只是在说一个事实。你这个人真的很双标,你对别人狠,你会觉得理所应当,而且很酷。别人对你狠,你就觉得受不了。凭什么啊?我李夏不应该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吗?凭什么你们要伤害我? 李夏气急败坏地扬起手,原本打算给季辰南一拳。 看到他面色苍白如纸,总算找回理智,将手收了回来。 “你投靠了熊毅,他的人一定会给你很好的照顾,是吧?” 季辰南点点头: “是,有人帮忙办理入院手续、缴费。” “还给我请了护工。” “你不要担心,不需要你给我“床前尽孝”。” 李夏也懒得理会他的调侃了: “那你好好休息,我走了。” “过一会儿我让人把你的东西给你送来。” “以后,我们大家就各走各的路吧。” 季辰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李博士,上一秒你恨不得跟不给我把断肢接起来的医生打架,下一秒你就要让我卷铺盖走人?” “你这是,人格分裂了?” 李夏:我确定我只有一个人格。只是,季辰南,我们是因为共同的目标才住在一起的。现在,计划失败了,我也没有精力在折腾下一个计划了。就这样吧,分道扬镳。 季辰南:你说的好像有道理,但是,我不想走。 李夏:这是赖上我了?我喜欢跟美女们待一起,不喜欢家里有男人的味道。 季辰南:胡扯八道!但是,行吧,你的家你做主。请等一等,等我伤好了,找到住处了再搬,可以吗? “可以的!” 娇嗔的女声响起。 是安娜,她的身后跟着黑长直和那对双胞胎,以及那个蓝色短发的女子。 季辰南和李夏异口同声地问: “你们怎么来了?” 安娜妩媚地翻了个白眼: “季少受伤了,作为家人,我们能不来看看吗?” 第一百九十七章 老乞丐 李夏:姐姐们,他是夏日限定的家人。秋后该问斩了。 安娜:你是个莫名其妙的人!家里多一个人又怎么了?周红、小陌和那个猩猩都不在了。他要是也走了,咱们多么空虚寂寞冷啊。 李夏:什么?你们还会空虚寂寞冷?一天光互扯头花就够热闹了。 黑长直叹气: “夏夏,你赶走他,只是因为计划失败后的心灰意冷。” “看到他就想到了自己的失败,对吧?” “能不能成熟些?做人哪有百分百的成功?” 双胞胎:就算把他赶走了,也会想起自己的失败吧? 蓝发女子:一段一起听过的音乐,一种一起喝过的咖啡,一段一起走过的路,都会让你想起他的吧?想起他就会想起自己的失败吧?逃避有什么用呢? 李夏的脸垮了,捂住了耳朵: “闭嘴!” 安娜: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季辰南: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李夏:西八!你们一起欺负我,我要离家出走! 众女子一起大笑: “记得要回来哦!” 李夏叹了口气,放下了捂耳朵的手,无奈耸肩: “行吧!” “听你们的!” “我这个人禁不住色诱,一下子就变成容易心软的神了!” 所以,你找人杀我,是因为我长得丑吗? 一身血污的周红出现,阴沉地说。 李夏吓得毛骨悚然。 他狠狠一甩头,发现眼前什么都没有。 “你们,你们看到什么了吗?” 他颤声问。 安娜掉看: “看到你心软了呀!” 李夏:不是,其他的,另外的人。 季辰南:哪有什么人?你是坏事做多出现幻觉了吧? 是! 应该是幻觉! 李夏长长舒了一口气。 他真的没自己想的那么的“铁血”,一面杀戮,一面忏悔,所以才会这样。 应该多读点“厚黑学”之类的东西,把心理建树做好,免得出现心理问题。 萨拉推开白榆,逃到了居民区后,不敢回自己的任何一处住处,那根本就是自投罗网。 大街上,每天都在大声广播新任市长熊毅的告全市公民书,鼓励大家帮忙寻找几条漏网之鱼,提供线索将会得到巨额奖励。 而这几条漏网之鱼中,最大的那条自然是她。 她现在真的后悔以前在社交账号发那么多的自拍照,还不时发表公众讲话,想不让人记住她的脸都难。 过去用来经营人设,获取公众好感的东西,此刻变成回旋镖扎在她身上,怎么能不是一种讽刺呢? 眼看他起高楼! 眼看他,楼塌了! 她给自己的脸上抹满污泥,裹上一件从垃圾堆里翻出来的大披风,混在一群乞丐里。 白天睡觉,晚上天黑后觅食。 怕被定位,手机被她扔了,身上一分现金都没有。 能想到的觅食方法只有在面前放个碗,等人施舍。 当她吃到“好心人”送的馊了的鱼肉时,吐了个昏天黑地。 无奈,只能自己去没有监控的地方,偷点新鲜食物。 有次在偷一家饼店的饼的时候,她看到了电视画面是那着名的“名单”,上面几乎有一半的人姓奥古斯特。 父母和她的许多亲友的名字后都画了括号,里面的备注是“死亡”。 她料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但当真实看到的时候,那样的冲击力还是让她潸然泪下。 她开始想念白榆,想起她将自己护在身下时的体温,想起她被攻击时发出的惨叫,想起她吐出来的血…… 白榆她,一定对自己很失望吧? 她以为只要保住一条命,就可以东山再起。 如果知道逃出来后过的是这样的日子,她一定选择跟白榆一起去对抗那些天杀的异族人。 名单上没有白榆的名字,也不知道她现在是死是活。 希望她好吧! 萨拉流着泪吃完偷来的饼,找了个地下通道躺下。 以前忙得昏天黑地,凌晨两点加班时常事。 那个时候觉得,如果能放一个假,睡它三天三夜,该是多么幸福的事。 现在,她的睡觉时间多到离谱,却没有丝毫的幸福可言。 废土的夜晚总是冷的,她裹紧那件散发着异味的披风,想着明天去找个没人的河沟,把这玩意儿洗一洗,晒一晒。 或者去踩点,找家小店,偷几件衣服。 偷东西吃,偷衣服,睡地下通道,这些过去的她想都不敢想的事,现在她已经熟练到令人发指了。 竟然沦落至此! 萨拉再次流下了泪。 突然,她听到身后有“呼哧呼哧”的喘气声。 刚刚想东想西太投入,竟然没发现有人已经到了她身边。 萨拉头都没回,一个肘击,将对方打飞,然后迅速站了起来。 她以为是追捕她的人,没想到,来的是个跟她同样披头散发,身上散发着异味的乞丐,男的,年纪大约五六十岁。 看到她站起来,那老乞丐脸上的笑意更浓了: “果然是个女的!” “还是个小美人儿!” “妹妹你在哭什么?” “是不是寂寞啊?” “跟叔叔做一些快乐的事,就不寂寞了。” “你放心,叔叔不会白占便宜,明天我讨的饭分你一半。” “不,以后只要我讨到饭,就分你一半。” “你就跟着我,怎么样?” 作为一个连男朋友都没交过的女孩,萨拉此刻的感觉就像吞了一大盆苍蝇。 她冲上去,一脚踹在那乞丐满是黄牙的嘴上: “下贱!” “恶心!” “你去死吧!人渣!” 长期混迹于街头的乞丐也不是吃素的,在她第二脚来袭的时候,死死抱住了她的腿,还趁机摸了一把。 萨拉大脑里的那根弦彻底断了。 她不管不顾,招出烈焰将那老乞丐点燃。 老乞丐惨叫着,在地上滚来滚去,都没法熄灭SR级异能者的烈焰。 萨拉就站在那里,看着他被烧成了灰烬。 警笛大作,看到穿着新的制服的林檎向她走过来的时候,萨拉没有害怕,甚至有点“终于解脱了”的庆幸。 冰冷的手铐拷住了她的双手,她被带到了地面。 夜空中明月高悬,零星几颗星星在闪烁。 这恐怕是她最后一次看到这样的风景了! 萨拉仰头看天,露出淡淡的笑。 第一百九十八章 断头台 三天后,萨拉和其他几个被活捉的旧政府的高级官员被送上了断头台。 其中包括“酷吏”费初,安全局长金麟,异能大队代理队长金魏莱。 奥古斯特家族的核心成员上断头台的只有萨拉一个,因为其他人都已经在战斗中被解决掉了。 从此,这个家族就没落了,再也没有兴起过。 金氏的核心成员金宇虽然在,但他家的势力也被大大削弱。 电视台直播了行刑过程,血腥的画面成为很多人的噩梦。 很多年后,一个很有才华的导演将这个事件拍成了电影,金发穿红色长裙的美艳女王的脑袋掉下来的一幕成为“暴力美学史”上的经典。 但是现实就是,萨拉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脏污的头发被胡乱挽起,毫无形象可言。 其他人也一个比一个像乞丐。 他们中曾有人提出想要在死前洗个澡,换个衣服,体面一点离开,然而被熊毅一口拒绝了。 他就是想让A市的人看到这群曾经的上位者的落魄样。 在他的眼中,没有利用价值的失败者就不配有尊严。 黑市。 好吵啊! 什么人在说话? 嗓门怎么这么大? 白榆慢慢睁开了眼睛。 她看到了几张熟悉的面孔。 陈叔、欧仲文欧仲武,还有朴朴。 “醒了!” “姐姐你醒了!” 朴朴喜极而泣。 白榆握住她的手。 陈森呢? 她在昏迷之前,明明听到了陈森的声音。 朴朴看到她充满疑问的眼神,朝旁边一指: “那儿呢!” 欧仲文赶紧闪开: “对不起对不起,我挡着你视线了。” 白榆看到自己的旁边还有一张床,陈森躺在那里,对着她微笑: “醒了?” “太好了!” 这么久不见,再见时,他又是熟悉的病恹恹的样子。 而这“病”,百分之九十九是因为她。 白榆的泪夺眶而出: “是你救了我,对吧?” 陈森努力地将手伸过来,白榆也伸手过去。 两人的手握在了一起。 他的手依然如同记忆中一样,宽大、温暖。 “别哭!” “我没事的,休息几天就好了。” “都是我不好,如果我能早一点赶过去,你就不至于受这么重的伤了。” “我……” 这个人好像无论为她做了什么,都在自责,都在道歉,因为他没有做到百分百。 可是,除了真正的神,哪个凡人能做到百分百啊? 白榆抹了一下眼泪: “你究竟什么时候才能不道歉?” “以凡人之躯,比肩神明的时候吗?” 她说的是他们两人非常喜欢的一部电影的台词。 陈森露出笑容,叹了口气: “那好,我不道歉了!” “你站起来试试看,看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白榆放开他的手,站了起来,伸伸胳膊,踢了踢腿。 “感觉神清气爽,没有哪里不舒服。” “当初那么疼,我觉得我全身的骨头都碎了。” “原来只是感觉而已吗?” 众人都露出又心酸又欣慰的笑容。 陈叔摘下眼镜,擦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流下来的眼泪: “傻孩子,那可不是感觉,是事实。” 白榆:是吗?你们给我用了什么神奇的药啊?我怎么这么快恢复了,还没有一点后遗症。 欧仲文:榆姐,你睡了十天了。当然,比起你的伤来说,这康复速度确实够快。 白榆拿出手机,看了看日期: “天呐!” “一觉睡了十天!” 欧仲文:而且,我们没有给你用任何药,全靠苟老帮你治疗。他是SSR级疗愈师,可牛了! 白榆这才发现陈叔身后坐着一个瘦瘦的老者,听到欧仲文cue他,他站起来冲白榆点头: “谢谢小文这么夸我,不过,比起叫我苟老,我还是喜欢你们叫我老苟。” 朴朴跟欧仲武捂嘴偷笑。 就连陈叔都忍俊不禁: “你啊,真是够执着的。” 老苟认真地说: “叫苟老总会给我一种压迫感,让我觉得我必须把什么事都干好。” “老苟就不一样了,一听就是个混日子的。” “我可以随心所欲。” 白榆:挺有道理的! 老苟笑了: “我就知道总会有人理解我的。” “你好啊,小榆。” “我经常听小森说起你。” “这里是陈森租的房子,他收留了租不起房吃不起饭的我。” “后来,我们一起在黑市当罗宾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救了很多人,是很有趣的一段经历。” 白榆:我猜到黑市罗宾汉有可能是森森你,没想到真是。我跟欧仲文来找过你那么多次,你一次都没有注意到我们吗? 陈森拉起被子捂住脑袋: “老苟你,为什么一张口就出卖我?” 老苟露出难堪的神色: “这个,我还真没注意。” “对不起啊!” “现在小榆好了,就让我来为你治疗吧。” “光凭药店买的那些药,是没法在短时间内恢复的。” 白榆:所以,我恢复这么快,是因为您只为我一个人治疗?这又是陈森要求的? 老苟耸肩: “不是要求,是威胁。” “他坚决不肯接受我的治疗,说如果我敢给他治疗就要当场弄死我。” 陈森把捂在脸上的被子拉下来: “我没那么说!” “我是说你既要给小榆治疗,又要给我治疗的话,肯定会因为身体透支而死的。” “疗愈能力比起其他的异能,更加损耗体能。” 老苟:那我也没说错啊。总之我就是一个死,横死竖死都是死。 陈森:心累,懒得跟你掰扯。 白榆幽怨的目光看着陈森: “我要跟你说谢谢吧,太廉价了。” “不说吧,显得我有些,没良心。” 老苟露出笑容: “夫妻之间谢什么谢啊?” “他为你做什么不都是应该的吗?” “我有一个要求啊,你俩结婚我要跟老陈一起坐在上座。” 陈森:没问题,是吧,小榆? 白榆红了脸: “什么时候就,夫妻了?” “我怎么不知道?” “陈森你都跟老苟在嚼什么蛆?” 陈森的脸也有点红,他举手投降: “对不起!” “但这事不赖我!” “我说我有喜欢的人,他就说我有老婆。” 第一百九十九章 特赦令 欧仲文:榆姐你在抗拒什么?在所有人眼中,你们都是一对儿。 欧仲武给了弟弟一巴掌: “傻子!” “人家瑜姐只是在害羞。” 他俩跟朴朴一起起哄,白榆的脸更红了。 刚刚那很吵的声音现在又响起了。 “各位黑市住户,今天是市政府规定的搬离时间的最后一天。” “请大家带上生活用品,务必在晚上十二点之前搬离,到民政部门去登记。” “政府会给大家安置房,也会帮你们找工作。” “在工作没找到前,可以一直在慈善机构的食堂免费吃饭,一直到找到为止。” “十二点之后,推土机会把这里彻底推平。” “到时候如果发生意外,市政府不承担任何责任,望周知。” “各位黑市住户……” 白榆终于听清楚了内容,她站到窗口看了看。 一辆载着专业的音像设备的大车循环播放着告知书,缓缓往前开。 欧仲文帮忙解释: “这是市政府新出台的政策,他们似乎打算把这里推平,然后建成个公园。” “宣传了好几天了。” “黑市的人有许多去登记了,被分散到了市里的各个地方。” “确实给安排了住处,也安排了工作。” “就是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变故,突然搞个大清洗什么的。” 白榆:要清洗在这里清洗不是来得更容易?何必要分散到人群中,再去清洗,太费劲了。 欧仲文:难道新政府的人是什么善良的好人吗?可拉倒吧!就我工作这么段时间得来的经验来说,搞政治的心都很脏。就像那个可恶的萨拉,你不顾危险去救她,她反倒自己逃跑了。 白榆:你怎么知道的? 欧仲文:她被抓起来的时候自己跟狱警说的啊,还说这辈子唯一对不起的人是你,要狱警把话带给你。那狱警找不到你,可不就把话转述给我了。 白榆:她,我是说萨拉,现在怎么样? 欧仲文翻出新闻图给她看。 陈森:你别看…… 然而白榆已经瞄到了那张图,她尖叫一声,捂住了眼睛。 陈森瞪欧仲文: “干嘛啊这是?” 欧仲文懵了: “不是,榆姐,你是我榆姐啊。” “刀口舔血、腥风血雨中走出来的女强人,你还会怕这个?” 白榆痛苦地叹气: “欧仲文,我就算是杀人如麻的女魔头,也没法亲眼看着自己熟悉的人被人砍头啊!” 欧仲文想起他陪白榆去见她那吃春药吃死的死鬼老爹时她脆弱的样子,叹了口气。 大意了,他还以为她对于萨拉这种连朋友都算不上的人不会有什么悲悯呢。 “对不起!” 他行了个礼。 “那我给你们汇报个好消息来赎罪吧。” 欧仲武拿着手机念: “市政府颁布了特赦令,赦免那些有才能,但在旧政府时代犯了罪的人。” “特赦令里有三十二个人,其中包括白榆、陈森。” 陈叔:这就是说我们大家都能回家了吧? 朴朴:能回了!能回了!姐姐能回,森哥也能回,再也不用躲在黑市了。哦,黑市马上就要没有了。 欧仲文鼓着脸叉腰: “姐,干嘛抢我风头?” 欧仲武:你根本就出不了风头好吗?谁还看不到热搜了? 老苟:热搜?是什么?吃的吗? 他说着,肚子还很应景地“咕噜噜”响了下。 大家没觉得有什么,老苟自己尴尬地龇牙。 欧仲文:哈哈哈,你看啊,姐,有人不懂怎么看热搜的。 白榆和陈森都拿出手机看,确认了这个消息。 白榆轻轻抱了下躺在那里的陈森: “欢迎回家!” 陈森拉住她的手,笑着点了点头: “嗯!” 欧仲文的疑心又起: “你们说这会不会也是一个阴谋?” “先发特赦令,再把你们一网打尽?” 老苟叹气: “管不了那么多了。” “总之这里不能住了。” “还好小榆已经醒了,咱们吃点东西,准备搬走吧。” “不然市政府的推土机把咱们大家都给推成肉饼了。” “我去看看菜市场有什么菜,随便做点垫肚子吧。” 他做了个要走的姿势,然后回头看白榆。 白榆后知后觉,拍了下脑袋: “天呐天呐,我睡了这么多天,脑子都给睡的坏掉了。” “买什么菜啊?我这里应有尽有。” 她看了下空间,一切都很正常。 在她睡着的这段时间,麦子熟了,菜长大了,鱼塘里的鱼长肥了,豆坊里产了好多的豆腐、豆皮、豆浆。 她一样一样地拿出东西来,老苟带头鼓掌: “厉害啊!” “我是第一次见空间系的异能者。” “太羡慕了!” “简直就是个百宝箱,吃的喝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啊。” “嘿嘿,刚刚之所以没跟你明说让你拿东西出来,就是怕你的空间被毁了,一说戳到了你的伤处,毕竟你当时伤得实在太重了。” 白榆把一瓶新鲜的豆浆递给老苟: “先喝杯豆浆垫垫。” “我想,空间没有毁坏肯定是因为您高超的治疗技术。” 老苟心花怒放: “森森,你听听,同样是人,差距怎么那么大?” “你可从来没给我说过好听的话。” 他端起豆浆一饮而尽, “太好喝了!” “我从来没喝过这么好喝的豆浆。” 陈森笑: “你也同样没跟我说过这么好听的话。” 老苟:嘿嘿,女孩子嘛,我是不忍心损的。不像欧仲文,连自己姐姐都怼,一点男子汉的肚量都没有。 欧仲文指了指自己的鼻尖: “搞什么?” “怎么又扯我身上?” “好啊你们集体霸凌我,我懒得理你们了。” “我要做饭了。” 他语气很冲,脸上却是笑着的。 这房子太小,没有厨房,只在窗户边放了灶具。 欧仲文大显身手,给大家做鱼,一条清蒸,一条红烧。 白榆想帮忙,被欧仲武按在了床上,强迫她休息。 开玩笑,大病初愈的人哪能劳累呢? 大病未愈的陈森则心安理得躺在床上,喝着白榆给的纯天然无污染的豆浆。 虽然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但活着的感觉,真好。 第二百章 大龄i人 天黑的时候,白榆带着一大家子回到了原来的公寓。 这里的住户明显变少,他们一路几乎没有碰到什么人。 楼道里静悄悄的,一片死寂。 亮着灯的窗户也没有几个。 老苟背着着陈森,和陈叔一起去了他家住,其他人各回各家。 欧仲文提醒大家不要开灯,先过今天看看风头再说。 大家很难得的没有反驳他。 白榆带着朴朴回到家里,接着月光稍稍收拾了一下床铺,摸黑冲了个澡,就睡下了。 一连好几天,三家人都没有出门。 有白榆的空间在,他们不愁吃喝。 晚上大家聚在一起做饭吃,老苟喝着豆浆都一副醉醺醺的样子。 “这日子好啊,好啊!” “不用颠沛流离!” “不用跟不喜欢的人接触!” “就这么过一辈子也挺好。” “感谢我们小榆,让大家在废土过得这么轻松。” 欧仲文不解: “您都这么大岁数了,为什么还怕跟人接触啊?” “我以为只有年轻人分i人e人呢。” 老苟瞪眼,一张脸明明没有什么皱纹,但就是感觉老。 这一瞪眼,看起来更老了。 “爱什么?亿什么?” “不懂!” “但是,你说我一把年纪,我懂了。” “我很不高兴。” 陈森也逗老苟: “所以,您老高寿啊?” “咱认识这么久了,我都不知道。” 欧仲文坏笑: “当一个人的年龄变成不可说,必然意味着他年纪很大很大了。” “所以老苟,咱别掩耳盗铃了。” “说说呗!” “就算你五十岁了也没关系啊,咱们大家顶多从兄弟变忘年交。” 老苟:去尼的忘年交,我今年也不过二十五岁而已。 众人哄堂大笑。 老苟有些尴尬,但依然嘴硬: “这是实际年龄,虚岁二十六了。” 欧仲文嘎嘎乐: “行行行,虚岁二十六,虚岁二十六。” “四舍五入,咱们大家都是同龄人。” “这里只有一个老年人,那就是陈叔。” 陈叔举手: “老年人在这里。” “可惜我有儿子,不然我就说我虚岁二十七。” 一句话再次逗笑大家。 老苟的脸有点红: “陈叔你,为老不尊。” 看着顶着一张跟陈叔差不多年龄的脸的人叫“陈叔”,大家觉得莫名的滑稽,再次大笑了起来。 只是,这笑声是充满了善意的。 过了多年颠沛流离的生活,见过各色各样的人的老苟完全看得出。 他装都装不出生气的样子,咧着嘴笑了 市政府。 金宇拄着拐杖,冲进了新任市长办公室。 “姓熊的,你个人渣!” 熊毅看到他张牙舞爪的样子,丝毫不怵,慢条斯理地放下手中的文件,挥了挥手让试图把金宇请出去的秘书们退下。 “又见面了,小宇。” “我知道我们还会见面的。” “你看,果然见了。” 金宇看着西装革履,头发剪得短短的,胡子也被剃掉,仿佛年轻了十岁的熊毅: “怎么?” “换身皮就觉得自己成法西斯了?” “可以为所欲为了?” 熊毅坐在那里,明明是在仰视金宇,却自有一种上位者的气势: “师弟此言差矣,我可不光是换了身皮啊。” “还让A市旧貌换新颜了。” 金宇:旧貌换新颜就要拿我金家开刀?金麟、金魏莱……你杀了那么多的金家人……故意的是不是?故意蒙上他们的脸,在行刑前几十秒才让他们露出真容,为的就是让我来不及打你电话跟你求情。 熊毅:师弟这是哪里话,被我砍头的又不止金家的人,还有奥古斯特家族,个曹氏家族的个别人呢。我要防也是防着你们三股势力找我求情。 金宇嘴角抽搐: “合着连这都是我自作多情了!” “好,好,很好!” “你这是不打算给我金家活路了,是吧?” “不用那么麻烦,师兄,我自己送上门来了,要杀要剐随你便。” 金宇脖子一梗,像一条躺在砧板上待宰杀的鱼。 熊毅过来,按着他的肩膀让他坐下: “休息下吧!” “咱慢慢说。” “你要喝什么?” 金宇赌气: “我什么都不喝。” “怕你让人下毒,毒死我。” 熊毅双手抱胸,居高临下看着他,像在看笼子里的猎物一样: “那不至于。” “我需要你活着,师弟。” 金宇的心里涌起一丝暖意,他就知道,师兄还是念着旧情的。 熊毅接下来的话,彻底打碎了他的幻想。 “和其它家族一样,你需要跟市政府签订合约,把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权让渡给政府。” “正好你今天来了,那就签署一下。” 熊毅亲自拿过来一份合同,放在了金宇面前。 金宇难以置信地看着熊毅: “和其它家族,一样?” “百分之五十一?” 熊毅点头: “是!” “这是为了防止过去的悲剧重演。” “以后,再也没有四大家族混战,底层人受苦的事发生了。” “大家都归市政府统一管理。” 金宇冷笑: “什么市政府?” “不就是独裁政府吗?” “这天下,从此就改姓“熊”了。” 熊毅竟然认真思考了一下: “如果是别人说这话,那我肯定要反驳。” “但是咱们之间,就明人不说暗话了。” “是!” “这天下,从此就姓“熊”了,只能姓“熊”了!” 金宇愣愣地看着他: “这才是你的真面目吧,师兄。” “刚愎自用、冷血无情。” “这些年,你装得好辛苦啊。” 熊毅:我发现你特别纠结于我是不是“有情”。 我想说,师弟,我是有情的,过去的日子对你的爱护也不是装出来的。 那么小,那么可爱,离开了父母害怕得缩在床脚不敢睡的小屁孩,是值得爱护的。 你总想回到过去,我又何曾不想?人生若只如初见,该有多好。 时间是怎么让一个跟在我身后,用衣袖擦鼻涕,把师父给的一颗糖吃掉一半,另一半攥在手里拿到后山给我吃,发现糖化了后“哇哇”大哭的小屁孩变成一个左搂右抱夜夜笙歌,以虐杀为乐的纨绔的? 第二百零一章 祸害不是能遗千年吗 金宇都想哭了,他被讨厌的理由竟然这么简单? “师兄,你要是不喜欢我做那些事,你直接告诉我,我会改啊。” “为什么你都不说呢?” 熊毅摇头: “是你记性不好!” “我说过,但你觉得我不应该指责你,而应该溺爱你。” “OK,我被你说服了,不指责你了,但是,溺爱,那没办法了。” 金宇抓住熊毅的衣袖: “师兄,我改。” “从今天开始,我……” 熊毅甩开他的手: “晚了!” “金少!” “给你机会你不用。” “你现在改,到底是因为怕我的大军,还是因为在意我这个师兄的想法?这要怎么能分得清呢?” “你看,某种意义上,我们是同一种人。” “我也是很在意别人是不是真的对我有情的。” 终于把心里的话说出来了! 爽啊! 熊毅差一点欢呼出来。 权力就是男人的底气! 住在黑市的叉博士不敢对金氏的少爷说出真正能伤他的话,但在市政府最大的办公室里办公的熊毅市长敢对失去了半壁江山的金家当家人说。 丧家之犬,何惧之有? 金宇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他眼里的光消失,整个人灰蒙蒙的,像蒙上了一层薄雾。 “小宇,把字签了就回去。” “好好生活,好好工作吧。” 熊毅说。 金宇抬头,看到了一张没有温度的笑脸。 他知道,他和这个人之间的前尘往事,已经一笔勾销了。 他低下头,拿起那支“银河英雄牌”钢笔,签了合同。 甚至没有看一眼合同的内容。 他只是想起刚刚离开山里的那年,熊毅过生日,他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这支价值不菲的笔。 熊毅爱惜地摩挲着,对他笑: “谢谢你,小宇。” “太贵重了。” “我会用一辈子的。” “但是答应我,以后不要买了,好吗?” 年幼的他认真点头,从此再没有买奢侈品给熊毅。 而来到A市的熊毅越来越能赚,成了黑市上有名的“叉博士”。 他用自己赚来的不怎么干净的钱给他买过名牌手表,买过最新款的手机,买过限量版手办…… 那些对于熊毅来说得努力“工作”很久才能买到的礼物,对于金氏的少爷来说,不过是司空见惯的平常物品。 高兴一下,也就扔到一边去了。 所以其实,他一直生活在爱中而不自知,却一心想要回到那再也回不去的过去。 对不起,师兄。 不是你辜负了我。 是我辜负了你。 金宇放下笔,撑着双拐站了起来。 也许是坐的时间有些久,也许是情绪过于跌宕起伏,他觉得眼前一花,趔趄了一下。 熊毅下意识伸出手要扶他: “小宇,没事吧?” 金宇推开他: “没事!” “谢谢市长关心。” “合同签好了,我走了。” “您忙!” 他头也不回地走了,双拐在地上击出清脆的“嚓嚓”的声音。 熊毅看着那个背影,狠狠用左手扇了自己的右手背一下。 别再多事! 曾经的小宇,早就死了。 你会适应跟他只是单纯的上下级关系的。 甚至,他都不会进入你的核心权力层。 他的三观,他的智商和情商和个人能力都不配! 当夜,金宇在自己别墅的浴室自杀。 自杀前他遣散了家里所有的工人,包括管家、厨师、佣人、园丁、司机。 他账面上的现金按人数等分,发给了这些照顾他多年,被他侮辱,但看在高薪的份上不敢吱声的可怜人们。 他们都觉得很奇怪,但都不敢问原因,拿了钱就离开了。 第二天,回家待了一晚上的老管家思来想去都觉得不对劲,决定大着胆子回去看一下。 第三天,大不了被骂被打,反正他老了,少爷下手还是有轻重的,不会真把他打死。 再说了,拿了那么多钱,就算死了也没什么。 那些钱买他这条命绰绰有余。 他的儿子、女儿拿着那些钱,此生都可以躺平享受,他没有任何的后顾之忧。 老管家多次敲门,没有听到应答。 打电话,金宇也不肯接。 他壮着胆子推开了门,就闻到了浓烈的血腥味。 老管家跌跌撞撞冲进去,看到浴室的门大开着。 金宇穿着白色的浴袍躺在浴缸里,一条胳膊僵直地伸着,手腕上,是一道长长的伤口。 鲜血流了一地后又干涸了,屋子里的血腥味冲天。 “少爷!” 老管家腿一软,跪倒在了地上。 与此同时,电脑前的熊毅点开了一封邮件。 凌晨三点发来的,来自金宇。 发邮件而不是发微信,好复古! 该不会是发个病毒来窃取他电脑里的秘密的吧? A市的井底之蛙怎么会明白,哀山那一边,熊氏建立的国家里,科技水平已经next level了。 就这样小玩意儿,他根本就不带怕的。 熊毅冷笑着点开了文件。 没有病毒,只有简短的几个字。 “师兄,金氏都给你。” “我是自杀,不是他杀。” 什么鬼? 这是威胁他要自杀? 你看他像在乎的样子吗? 熊毅关掉邮件,继续处理下一封。 私人手机的铃声响起。 他翻了个白眼。 大清早不让人工作,就要谈私事。 让他看看是谁那么不长眼! 金宇? 呵呵,忘记拉黑他了。 就接这一次,以后,他的号码就只能出现在工作手机里。 熊毅接起电话,懒洋洋地“喂”了一声。 那头传来的,是个苍老的声音: “熊先生,我们家少爷死了。” 呵,这是跟底下人一起来唱双簧了? 无不无聊啊这公子哥! 熊毅:死了就埋了吧. 苍老的声音颤抖着,痛哭失声: “您好歹来看他一眼啊。” “他留遗嘱,把所有的东西都留给你了。” 遗嘱? 熊毅嘴角的冷笑僵住。 就算唱双簧,也不用这么逼真吧。 “小宇!” “我的孩子!” 撕心裂肺的哭声响起。 熊毅听得出来,那是金宇父母的声音。 他多次跟着金宇去他家做客,跟他们吃过很多次饭,这声音是不会听错的。 所以,金宇他,真的自杀了?死了? 他竟然会自杀? 祸害不是能遗千年吗? 他才活了二十多,就没了? 真是荒谬! “呵!” “呵!” 熊毅意义不明地笑: “来人!” “去开车!” 第二百零二章 恋尸癖 熊毅赶过去的时候,金宇依然静静躺在浴缸里。 三个悲痛欲绝的老人没有力气将一个成年人的尸体从里面弄出来。 即使看见他师弟那僵直的身体,灰败的脸色,以及那满地干涸的血迹,熊毅还是没法把他跟“死亡”这两个字联系到一起。 他觉得他们未来还有几十年用来互相折磨。 到了双方都白发苍苍那天,或许会和解,相逢一笑泯恩仇。 或许依然彼此不待见,一见面就吵个天昏地暗。 也可能一直没什么交集,但从社交媒体上偶尔会看到对方的消息。 某天看到对方死了,就拄着拐杖去参加葬礼。 在葬礼上,还是要痛骂对方的。 他从来没想过会是这样的结局。 熊毅一步一步走向那个一动不动躺在浴缸里的人,他的脸上甚至带着笑容。 他喊他“小宇”,就像小时候那样的亲密。 “小宇,怎么躺这里啊?” “快起来!” “不要吓唬师兄!” 他将金宇抱了起来,踩着地上他干涸的血迹朝外走。 老管家将一份遗嘱拿过来,展示给他看。 “熊先生,不,市长大人。” “少爷说把一切都留给你。” “包括他名下的所有资产,对,还有这套房子。” 熊毅觉得那满地的红渗入了他的眼睛。 他什么都看不到,只能看到这肮脏的、散发着血腥味的暗红色。 “是真的!” “您看看!” “这是他的签名。” 老管家将遗嘱翻到最后一页。 熊毅眨了眨眼,终于让自己的视力聚焦。 他看到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金宇”。 当初在山上,师父教他们练这种狂草。 他写的总是差点意思,而金宇随便一写,就会被师父夸奖。 从山上下来后,谁都没有了练书法的雅兴。 再见到时,竟然是在这种场合。 这一刻,熊毅终于破防。 他抱着金宇越走越快,虽然还在笑着,但眼泪一滴一滴地滴到了金宇的身上。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真的不是那个意思。” “我没想过要你的命。” “钱、资产对我来说没有那么重要。” “我只是在帮我父亲实现理想,建立一个统一全球的政权。” “这样人类才能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在废土世界找回曾经的霸主地位,好好地活下去。” “就现在这种一盘散沙的样子,迟早灭种。” “我跟你说过这个理想的,你也认同的,不是吗?” “活下去,在越来越好的世界活下去,不好吗?” “为什么要这么极端?” “是想用这种方式惩罚我吗?” “恭喜你,做到了。” 老管家和金宇父母追了上来: “市长,你要带我们小宇去哪儿?” 熊毅看了看怀里的人,又看了看老管家和金宇父母那苍老的脸,眼睛里一片迷茫: “是啊,去哪儿呢?” “该去哪儿呢?” 金宇妈妈拉住了他的胳膊: “你放下他吧!” “让他入土为安。” 入土为安? 熊毅的嘴角露出古怪的笑容。 都入土了,还怎么安? 一想到这个跟在他身后多年,喊着“师兄师兄”的人要被埋进冰冷的地底下,他忍不住哆嗦了起来。 金宇父母对视一眼,觉得此人已经疯了。 他们上手来抢金宇的尸体,老管家也来帮忙了。 当然,他们根本就不是熊毅的对手,一下子就被摔翻在地。 金宇妈妈痛哭失声: “熊市长,我们一家不会恨您,不会找您报仇。” “成王败寇,没什么好说的。” “而且您已经对我们金氏手下留情了,放过了我和小宇爸。” “现在请您放过小宇吧!” “他已经死了,死了!” 熊毅的泪决堤。 死了! 死了! 他踉跄着,抱着金宇往前走。 “对,我们还可以去找师父。” “他是神医。” “神医的基本素养不应该是“活死人肉白骨”吗?” “他会治好你的,会的。” “可是,他又在哪里呢?” 熊毅跪倒在地,仰天长啸: “老东西!你到底在哪里?” “你这辈子是不打算见我们了吗?” “救救小宇,求求你救救小宇吧!” 最后,熊毅也不肯让金宇父母把他的尸体送到火葬场去。 他让人把他装进了水晶棺材,放到了自杀时的别墅里,然后自己搬了进去。 新任市长什么都好,但就是个恋尸癖的传闻迅速传遍了A市。 熊毅有所耳闻,但无动于衷。 他上班前会去跟金宇告别,回来后也会第一时间去看他,告诉他“我回来了”。 那人静静躺着,脸色栩栩如生,就好像下一秒就会坐起来,回应他一声“回来啦”。 那一刻永远不会到来,但熊毅不肯承认。 他自欺欺人活在幻想里。 他自己没觉得这活法有问题,苦的是帮他做事的人。 有个下属来他住处汇报工作,看到他坐在水晶棺材旁喝着咖啡,还不时跟棺材里的死人说几句话,被吓得魂飞魄散。 浑身哆嗦着汇报完,可怜的下属竟然两眼一翻,撅了过去。 这让A市“土皇帝”龙颜大怒,命人将此人立刻拖出去,并开除了公职。 此人或许是A市历史上第一位因为胆子太小而丢失公职的人。 从此,A市官员的必修课从《厚黑学》变成了《唯物主义学》。 像刘备一样脸皮厚,像曹操一样黑,未必会让你步步高升,但坚信“人死如灯灭”、“天下无鬼”、“生老病死是正常的事”、“尸体没什么大不了的甚至得尊称尸体为大体老师”才能让你在跟领导汇报工作时不至于露怯,然后被暴怒的“土皇帝”开掉。 金宇爸妈来祭奠儿子,都是趁着“土皇帝”不在的时候来的,那个之前留着长头发大胡子来他家吃饭的怪异青年,现在以另一种怪异的方式存在。 所以,变态永远是变态! 他们生怕他哪天抽风,又对他们干出什么离谱的事,所以尽量躲得远远的。 虽然熊毅最后把金宇的遗嘱收了起来,让金家保住财产,但他们这辈子是没法感谢这个变态的。 第二百零三章 请叫我,诗逸 来到上城区一个月后。 跟白榆和陈森在同一个特赦令里的人有的在政府部门任职,有的竟然炒作自己是被“特赦”的,然后直播带货。 还有一些,比如他们曾经在异能大队时的队友迪恩,通过欧仲文联系到白榆和陈森,经常来他们这里做客。 迪恩有个很能干的弟弟也在政府部门任职,他透露了一些内部消息给他们,让他们放心,新政府绝对没有将大家一网打尽的意思。 熊氏的目标是建立大统一的帝国,所以会很珍惜人才。 很快,迪恩在他弟弟的介绍下加入了新政府的异能大队,过起了和曾经差不多的“吃公家饭”的生活,并时不时怂恿白榆和陈森他们也加入。 白榆当然一口拒绝,她受够了被当吉祥物、被管束了。 陈森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不过,即使恢复了,以他的性格,也是不会再去当“公务员”的。 欧仲文一心只想去拾荒,尽快升级,其它什么事都不能让他提起丝毫兴趣。 虽然不加入新政府的异能大队,但他们好歹确认了现在是安全的,开始外出了。 大家第一站就是去看郭诗逸。 过去这么久了,也不知道她怎么样了。 老苟虽然不认识郭诗逸,但也嚷着要去。 大家只好带着他。 到了那个熟悉的病房门口,众人竟然听到了郭诗逸的尖叫声。 欧仲文:我去!这是采用了什么新的疗法吗?直接播放主人的声音,刺激她的大脑…… “你们怎么敢的?” “滚出去!” “给我滚出去!” 郭诗逸尖叫着,伴随着玻璃器皿破碎的声音。 白榆愣了一下,带头往病房冲去。 众人一起跟上。 病房里,郭诗逸穿着公主睡裙,双手叉腰站在床上,对面前的两个人怒目而视。 白榆:诗逸?你,醒了? 欧仲文扑上去就要给她一个拥抱。 不过,以目前的姿势,他恐怕只能抱住郭诗逸的腿。 郭诗逸一脚踹开他: “走开!” “你们只看到我醒了吗?” “看不到这对狗男女有多恶心吗?” “帮我揍他们,揍出屎来!” “不然别说是我兄弟姐妹!” 她的对面,站着的“狗男女”是她的父亲,以及他们经常见到的,她父亲的女秘书,一个看起来年纪跟郭诗逸差不多大的女孩。 郭诗逸父亲双手合十,苦着脸: “祖宗,你别说了。” “给你爸留点脸面。” 郭诗逸冷笑: “脸面?” “原来你也要脸面啊?” “要脸面的人怎么做得出在自己植物人女儿的病床前跟女秘书舌吻的事?” 郭诗逸父亲捂住脸, “哎呀!” 郭诗逸的矛头对准了那个女秘书: “我说小姑娘,一个年纪可以当你爸的男人吻你,你不恶心吗?” “你看看他的皮肤,皱皱巴巴。” “看看他的毛孔,在往外渗油。” “他的嘴巴呢,简直跟一个月没有清洁过的马桶一样臭……” “你怎么下得了嘴的?啊?” 那姑娘破防了,捂住脸呜咽一声,夺路而逃。 郭诗逸爸爸就要追上去。 欧仲文恰到好处地关上门,落了锁。 “你……” 老头子气得浑身颤抖, “诗逸不懂事,你怎么也跟着起哄?” “她要是跑了,不跟我了,我饶不了你。” 郭诗逸抓起枕头扔了过来,砸在老头子的脸上: “你饶不了谁?” “我朋友是在帮我。” “归根结底是因为我,你先别饶我呗。” 老头子恼羞成怒: “你以为我不敢收拾你?” “才睁开眼睛就这么闹,这谁受得了?” “看在这些日子你老爸在你身上砸的钱的份上,你也不应该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羞辱我。” 郭诗逸怔怔地看着他爸: “到底是谁先羞辱谁的?” “我只是睡着了,不是死了。” “不,如果我死了,你们在我灵堂调情,我也会从棺材里跳出来拧断你们的脖子。” “你欺负了我妈一辈子,还想要欺负我吗?” “我可不惯着你!” 老头子冷笑: “我欺负你妈?” “我倒是想给她一大笔财产,让她跟我离婚,寻找她的第二春去呢。” “她不肯啊,那我有什么办法?” “我看见她那副窝窝囊囊的样子就恶心,只能去外面找快乐。” 郭诗逸哀伤地笑: “因为她从小就被洗脑,说女人是不能离开男人独立生活的。” “我费了好大的劲,想要改变她,然后你也看到了,我失败了。” “我决定放过自己,尊重她的命运。” “说真的,我的道德底线很低的!爸爸!” “没说你不可以搞女人,但是,不可以当着我的面搞。绝对不可以!” 老头子左右看看,这群人都是鄙视他的眼神,他气得脸红脖子粗: “你看不惯我就跟我断绝父女关系啊!” “你敢吗?” “啊?” “一边拿着老子的钱挥霍,一边要教训老子,你哪来的底气?” 郭诗逸拿起一旁桌子上的水果刀,狠狠在自己的手腕上划了一道。 白榆惊呼一声,夺过了刀,按下了呼叫器。 “病人清醒过来了,但是手腕受伤了,需要处理伤口。” 鲜红的血顺着郭诗逸的手腕滴在了雪白的床单上,她仿佛感觉不到疼一样,笑着看着她父亲。 “我宣布,从现在开始,跟你断绝父女关系。” “从此,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再也不相干。” “就算我死在你面前,你也别替我收尸。” “你要是死我面前,我会一脚把尸体踹飞。” 老头子捂住心口,颤抖的手指着郭诗逸: “你,你……” 郭诗逸盯着他的眼睛: “从此,我没有姓。” “请大家叫我,诗逸。” 欧仲文立马大叫“诗逸”。 白榆扶额。 这家伙,现在跟个捧哏的一样。 但是郭诗逸父亲的所作所为,让她也失去了劝一劝郭诗逸的心思。 脱离这种家庭,其实也算一种解脱。 “砰砰砰”! 护士在敲门。 欧仲文赶紧将人放了进来。 在ICU工作的护士都是见过大场面的,这点小伤根本不在话下。 很快,诗逸手腕上的血被止住,缠上了绷带。 “抱歉啊!” “弄脏了你们的床单,我会赔偿的。” 她说。 老头子冷笑: “我现在就让人停了你所有的卡,我看你拿什么赔。” 第二百零四章 有困难大家一起扛 诗逸愣住了: “我……” 老头子见局面被掰回来了,得意了: “你把我养育你这么多年的费用都给我吧,那才能彻底断绝关系。” “少说你也花了我上千万了吧?” “我不像你那么没良心,看在大家有血缘关系的份上,少收你一点。” “就一千万吧!” “可以分期,分多少期都无所谓。” “我不管你是去贷款还是卖腰子,有生之年,只要你还清这些钱,我们立马断绝关系。” 欧仲文惊呼: “一千万?” “一个人就两个腰子,就全卖了也不到十分之一。” 老头子冷笑: “那就是展现你对她的爱的时候了。” “她昏迷的时候你不是往这里跑得最勤快吗?” “张口我想你,闭口我爱你。” “就知道耍嘴皮子,你倒是拿出点实际行动来啊!” “现在我给你机会,你可以跟她一起卖掉腰子,然后欠款会再减少十分之一。” 欧仲文涨红了脸,尴尬地看了一眼诗逸: “我……” 诗逸完全抓错重点: “你说了那么多话,怎么我一句都没有听到?” 欧仲文气急败坏: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实际行动。” “我会拿出来的!” “不就是钱吗?” “我现在是SR级异能者,我能赚不到钱吗?” “去拾荒,分分钟捡到宝,卖大钱。” 诗逸惊讶极了: “天呐,欧仲文,你太牛了!” “竟然升级到SR级了。” “那你就是A市第五个SR级异能者了?” “啊啊啊,五大天王里你占一个席位,简直……” 众人嘴角抽搐,不忍心提醒她,在现在的A市,SR级异能者已经不值钱了。 老头子可不会那么好心: “你睡了这么久,A市早就翻天覆地了。” “SR级异能者有什么好牛的?” “街上的广告牌掉下来,砸死的五个人里有四个SR级异能者。” “还拾荒?” “那些市政府的职业拾荒队已经快将哀山薅秃噜皮了。” “就你,还指望再捡到宝?” “捡到那些人扔的空水瓶空压缩饼干袋子倒是有可能。” “不过那也算是钱,辛苦一趟,赚个一两块,可以的。” 诗逸震惊地看着白榆: “榆姐,真的吗?” “我不相信他,我只信你。” 白榆叹气: “稍稍有些夸张,但SR级异能者是真多。” “你别担心,大家都会帮你。” “不能拾荒赚钱,我们还可以通过其它方法赚钱啊。” “比如,摆摊儿。” 老头子用看外星人的眼神看着白榆: “这就是A市的女英雄的水平?” “靠摆摊儿偿还千万负债?” “牛皮可不敢这么吹。” 白榆正色道: “怎么就吹牛皮了?” “A市以前出过好几个白手起家的女富豪啊!” “我们都还这么年轻,一起奋斗十年,难道还成不了富豪?还不了你那一千万?” 老头子看着她紧致光洁的皮肤,眼睛里燃烧的光,低头看看自己手上皱巴巴的皮肤,心里一阵酸。 “谁没年轻过呢?” “狂什么?” “你以为创业是打狼啊,一群人一起上就能成功。” 白榆:不试试看怎么知道? 诗逸抱住白榆的腰: “谢谢我榆姐!” “不管成功不成功,就凭你今天这些话,你就是我一辈子的榆姐。” 欧仲文用拳头砸了下心口: “我是你一辈子的哥!” 欧仲武:我也是你一辈子的姐! 朴朴:我是你一辈子的妹! 老苟觉得自己也应该说点什么: “初次见面,你好。” “我是你一辈子的,老大哥。” 陈森冲她点点头: “别担心,有困难大家一起扛。” “肯定就没那么难了。” 诗逸开怀大笑。 老头子不屑一顾: “哦,我说你怎么那么狂。” “这是有人撑腰啊。” “我倒要看看,穷人给你的友情能值几个钱。” “你尽管去折腾吧!” “创业就是个坑!” “负债累累的时候,记得回家跟你老爹我认错。” “你跪下来磕个头,我就帮你还债,原谅你所有的错。” 可能是怕诗逸反驳,老头子撂下狠话就摔门离开了。 诗逸气得浑身发抖: “跪下来磕头?” “做梦去吧!” 白榆扶着她下来,坐到了椅子上: “休息一下吧。” “难为你了,刚醒就要大吵一架。” 诗逸大喘气: “你别说,榆姐,吵架真挺累的。” “麻烦你暂时收留我好吗?” “我没地方可以去了。” 白榆捏了捏她的肩膀: “说什么话呢?” “你想住多久住多久。” 诗逸:那你收留我一辈子,可以吗? 白榆:当然可以! 诗逸抱住她,泫然欲泣: “谢谢榆姐。” 欧仲文:我也可以收留你一辈子…… 众人一起嫌弃地“咦”了一声。 老苟:你其实可以直接表白的…… 欧仲文:那不行!那谁分得清到底是表白还是趁人之危啊? 陈森竖了个大拇指: “说得对!做得好!” 诗逸:森哥你别给他贴金,他根本就没想表白。欧仲文是谁?是见到雌性生物就觉得可爱,想给每个雌性生物一个温暖的家的中央空调。怎么可能只为一个人停留? 欧仲武见她有些消沉,小声不确定地说: “他可以改的。” 诗逸摇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欧仲文不服气: “江山怎么易改啊?愚公都没能把山移走,需要神来帮他。” “本性,本性也没有很难移,吧?” 诗逸甩甩头发,烦躁地说: “啊——!” “谁在乎?” “总之,谢谢大家在我病的时候来陪我。” “谢谢来得最勤快的欧仲文。” “现在,我要出院,洗澡,换衣服,吃好吃的!” 众人帮诗逸收拾了一下东西。 陈森帮忙办好了出院手续,诗逸执意要试一下自己的卡,想看看是不是真的都冻结了。 结果,她发现不光是卡,数字钱包也被冻结了。 老头子没给她留一分钱。 大小姐第一次体会到了缺钱是什么感觉,但还好,她有这些死党在。 白榆要出钱,被陈森拒绝了。 他爽快地替诗逸买了单。 第二百零五章 免费货源 诗逸把头靠在白榆的肩头: “榆姐,这么好的男人,遇到了就嫁了吧。” “他买单的样子真的好帅啊!” 欧仲文嘟囔: “本来是我要买单的。” “森哥你抢我风头……” 陈森:你傻啊?明天你带诗逸去买衣服,买化妆品,大手一挥买买买,不比现在出风头? 欧仲文恍然大悟: “对哦!” “森哥!” “森哥你太会了!” “看起来一言不发,其实有八百个心眼,难怪榆姐都被你收服了。” 陈森: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我坚信无论做什么事,真诚才是必杀技。而且,什么叫“收服”?说话真难听。 诗逸撇嘴: “我死了一次归来,欧仲文你依然这么的“直男癌”。” 他们人多,一辆出租车坐不下,只好拦了两辆。 欧仲文非要挤到诗逸在的那辆车上,怕她有心理落差,就安慰她道: “以后咱们挣了钱,别的先不买,首先得买辆车。” “走哪儿都方便。” 诗逸:不行!得先买个大别墅,买不起别墅就买大院子,这样大家就能住到一起了。 他们就这个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给司机都吵烦了: “孩子们啊,别吵了。” “首先,咋得挣到钱,不是吗?” “你们打算怎么挣啊?” 欧仲文和诗逸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说不出话来了。 白榆哑然失笑。 但她不打算当着外人的话把自己的计划说出来,所以就没有帮他们解围。 到家后,郭诗逸先去洗了一个澡,换上了白榆的衣服,舒服地躺在了沙发上。 白榆让她跟朴朴待着,自己出门跟陈森一起去买菜。 植物人醒来这样的医学奇迹给诗逸遇到了,可不得好好庆祝庆祝。 老规矩,大家都聚在了陈叔家,各显身手。 白榆来了个高难度的菜,松鼠桂鱼。 她现在越来越擅长做鱼了,因为食材充足,练手很方便。 这道菜很考验刀工,切好后还要拍生粉,用油炸,然后调好料汁浇上去。 炸制的过程中一滴滚烫的油溅到了她的手背上,疼得她一个激灵。 陈森拉着她的手要去冲水,被她狠狠拒绝。 开玩笑,正到关键的时候,要是就这么放弃,她之前的功夫不就白费了? 她继续炸鱼,陈森无奈,用冷水把面粉调匀,在她手背上涂了点。 白榆没见过这种操作,但确确实实不怎么疼了。 炸好鱼,淋上调味汁,一旁的朴朴已经在咽口水了。 “哇,好漂亮啊!” “味道肯定也很好。” 白榆有些心软: “我给你扒一点,你尝尝。” 朴朴赶紧摇头: “不行,得让大家都看到完整的、漂亮的鱼,不然姐姐的心血不就白费了。” 白榆笑了: “真是个懂事的小丫头!” “不过,一道菜而已,不至于是“心血”。” 朴朴:大厨做可能不算“心血”,但姐姐做一定是,看起来太辛苦了。 白榆一愣: “小家伙,拐着弯说我不熟练呢?” 朴朴:没有啊!你是无敌的白榆哎,做饭不熟练有什么关系? 白榆咕噜了一句: “是啊,太无敌了,差点被人给拍死了。” “而且,现在看起来天下太平了,以后估计没有拿着工资去合法打架的机会了。” “我得开辟别的赛道了。” 诗逸对这个嘴感兴趣: “姐姐,你不是说咱们要摆摊儿吗?” “你有主意吗?” “咱卖什么啊?” “烧烤?关东煮?” 白榆开始处理鸡翅,打算做可乐鸡翅。 她把手上已经干掉的面粉糊给诗逸看: “烧烤不行,太烫了!” “关东煮,似乎也不大行。” “光备菜得累死。” 诗逸:英雄所见略同!那咱们卖什么啊? 欧仲文:我觉得卖关东煮挺好啊!武达西跟荣玉结婚了,现在每天晚上在夜市摆摊卖关东煮呢,据说一个月纯收入上万元,比在异能大队干赚钱多了。 老苟拿着个萝卜精雕细琢,竟然雕出了孔雀的身体,他又用黄瓜做出了孔雀开屏的样子。 简简单单的一个凉菜,被他做出了国宴的气派。 听了欧仲文的话,他不紧不慢地说: “挺好的!” “昔日的异能大队下岗再就业,统统都去卖关东煮。” “要不,你们跟他们把摊子摆一块儿,再做个巨大的招牌,“异能大队关东煮”。” “当然,为了防止被现在的异能大队找茬,我建议你们在招牌上画个小小的括号备注一下,就写“旧时代的”。” 陈森在做红烧肉,他很了解这个昔日跟他一起在黑市战斗的战友: “有意见就提,不要阴阳怪气。” 老苟:没意见,提不出。单纯觉得这么多人摆个关东煮的摊子,简直是拿大炮打蚊子。 白榆点头: “我也觉得,应该做大一点。” 等到所有的菜都端上桌,大家开吃的时候,也没有讨论出个所以然。 做直播太浮躁! 开火锅店容易倒闭! 投钱把陈叔的书拍成电影,成本太高,收入未知。 让朴朴去当童模吧,容易遇到坏人。 白榆:既然你们都没有什么好主意,那我就说说我的想法。 欧仲文摩拳擦掌: “榆姐快说。” “你肯定有好主意。” 其他人也一脸期待地看着她。 白榆:开杂货店。 欧仲文像个被戳了一针的充气面包人,软软瘫在了座椅上: “我的姐,您就想了个这样的东西吗?” “杂货店不就是小超市吗?” “投资大,事情杂,一不小心就倒闭。” “咱门口的小超市换过多少任老板了,您不知道吗?” “咱要想干好,除非开个“解忧杂货店”。” 白榆:怎么,看不起杂货店啊?我跟你说,有免费的货源在,怎么开都会赚钱的。 欧仲文:哈哈哈哈,哪来的免费货源?榆姐你痴人说梦呢? 白榆指了指眼前的鱼。 众人恍然大悟: “你的空间?” 白榆觉得不可思议: “你们竟然都没有想到这一点?” “既然空间里的产出可以供我们大家吃吃喝喝,那为什么不能拿出去卖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