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穿越:我家镖行啥都能送》 第一章 全家穿越了 雷茵睁开眼,脑袋晕乎乎的,入目就是破败的屋顶,转过头,身边躺着一个二十多岁的汉子,长发,胡子拉碴的,穿着破衣烂衫。 雷茵也不晕了,一个激灵坐了起来,刚想仔细看看,弄清楚现在就情况,突然感觉哪里不对,低头一看,哎嘛,她咋也穿着一身破布,而且!!!她大长腿呢? 抬起枯黄干瘦的手仔细看了看,内心无比震惊,她,雷·一米七五·超级美丽·末世之花·茵,成四五岁的干瘦女娃了! 听到身旁的动静,一旁的汉子缓缓睁开眼皮,正好看到了一旁震惊的雷茵,四目相对,一阵沉默。 然后同时开口。 雷广元:“闺女?” 雷茵:“老爸?” 被声音吵醒的宁芳舒也缓缓睁眼,下意识抱起来怀里的「东西」,看着懵X的父女俩,她也沉默了?谁来告诉她,这啥情况啊! 三人懵X的时候,怀里的「东西」蛄蛹起来,众人的目光又齐刷刷转向宁芳舒怀里的.....小孩? “啊,啊,爸~”,磕巴的小奶音打破了沉默,睁着无辜的大眼,环视着几个人。 盯着这个胡乱蛄蛹的小孩,雷茵确定了,这小屁孩就是她妹,雷韵,还是和小时候一样欠揍。 懵X四人组,缓了缓晕乎乎的脑袋,才想起来之前的事。 他们原来的世界爆发了丧尸病毒,一家人在末世艰难求生,好在几人都觉醒了异能,顺利进入了一个中型基地,但末世几年后,丧尸越来越强,异能者升级越来越慢,最后丧尸王带领丧尸群屠城,把整个基地夷为平地,雷家四口不愿成为丑陋的丧尸,最终选择自爆。 宁芳舒回想着末世前她爱看的小说,抱起小女儿在怀里摇了摇,分析着,“看来我们是穿越了。” 雷茵也点点头,“应该是这样。” 这种事虽然离奇,但丧尸和异能都出现了,还有什么不可能呢。 “呕~先别管穿越不穿越了,媳妇儿,我咋这么恶心啊,呕~”雷广元晃晃悠悠站起身,捂着嘴巴就要出去吐。 屋子中间有个炉子,上面摆着几个红薯模样的东西,里面的炭火已经熄灭了,狭小的土屋没有一点温暖。 破败的木门被雷广元推开了,一阵凉风直直吹进来,床上的母女三人齐齐打了个哆嗦。 原本头晕恶心,走路都不稳的雷广元瞬间清醒了不少,大口呼吸了几下冷空气,一片浑浊的脑子里涌进来大量陌生的记忆。 看着屋子里的炭盆,他也没有第一时间关上门,而是任由冷空气进入小房子。 记忆中,这一家子应该是烧炭取暖,结果一氧化碳中毒,全死掉了。所以他继承的这个身体,才会这么头晕。 随着氧气的吸入,宁芳舒和雷茵都缓缓恢复了记忆。 然而,小小的雷韵只感觉这一阵凉风袭来,身体一阵哆嗦,尿了! 草!她堂堂雷·末世二花·救赎之光·韵竟然尿裤子了。 宁芳舒回忆着这具身体的记忆,只觉手心一热,低头往下一看,只见怀里的小韵儿睁着无辜的大眼睛,努力卖着萌。 可能是因为营养不良,小孩干巴巴的,努力睁眼卖起萌来,一点也不可爱,甚至有点渗人。 看着这个家徒四壁的破屋,还有干瘦的两个孩子,宁芳舒“哇”的就哭了,她的两个孩子太可怜了,这么穷的一家,以后可怎么办啊,她的小韵儿会不会养不活了。 雷广元被媳妇的哭声吓了一跳,忙走近把人抱住,轻轻抚着宁芳舒的背,“媳妇儿,怎么了?别哭别哭。” 宁芳舒哽咽的说不出话,良久,她把雷韵塞给雷广元,只吐出两个字,“尿了。” 雷广元.…有点嫌弃怎么办? 怀里的雷韵已经快一岁了,实际上她是可以控制嘘嘘的,但这不是刚接受这个身体嘛,多少有点遵从生理本能了。 她尴尬的在雷广元怀里蛄蛹,想要自己下地,双脚用力蹬着包被。 只听「刺啦」一声,包被真的破了个洞!一个干瘦的脚露了出来。 !!! 凭着记忆,拿了干净尿布的雷茵眼睛都瞪大了!这什么怪力小孩啊。 三个人对视一眼,齐齐出声,“异能!” 于是,湿着裤子的雷韵被丢在了一边,眼巴巴看着三个人在兴奋地尝试。 雷广元集中注意力,手里出现了一团紫色的雷电。 宁芳舒闭了闭眼,手里出现了一个剔透的冰锥。 雷茵闭了闭眼,手里出现了....…一只烧鸡。 没错,雷茵是空间异能,而且末世空间里的存货也带了过来。 烧鸡霸道的香味飘散出来,咕咕咕,三人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 看到烧鸡,雷广元眼睛一亮,迅速关上木门,只留一个小缝透气。 激动地搓了搓手,“闺女,快,给我分点。” 宁芳舒也不难过了,看着烧鸡的眼睛亮晶晶的。 冒着香味的烧鸡被递到了雷广元手里,没办法,她这身体手太小了,分鸡有点困难。 雷广元心里很开心,有肉吃他就开心,鸡腿的肉最好,给两个闺女,雷广元乐呵呵地揪下两个鸡腿,递给雷茵一个。 正想把另一个鸡腿给雷韵,才猛的想起来,二闺女的尿布还没换呢。 见老爸终于想起来自己了,雷韵委屈巴巴,嗷嗷的,竟然哭起来了,现在看起来真像一个小婴儿了。 宁芳舒把她抱起来,对着屁股啪啪就是两巴掌。“多大的人了?还真当自己是小孩?” 雷韵顿时不嚎了,她妈有巴掌是真打啊。 换了尿布,一家四口吃起了东西,最小的雷韵不能吃烧鸡,雷茵就在空间里寻摸出了一箱牛奶,在这破屋的炉子上煮热喂给她。 四人吃饱喝足,终于是坐在了一起,静静分析着现在的情况。 雷茵开口道, “我之前遇到过第一基地的空间系强者,他告诉我,时间异能和空间异能都是很神奇的存在,和普通的异能不一样。运作得当,或许甚至可以撕裂时空。 那时候我没放在心上,毕竟空间异能极其少见,而时间异能更是屈指可数,但有了我们穿越的这回事,我反而相信他了,因为,那个袭击我们的丧尸王就是时间异能。” 第二章 出发去镇上 说起那个丧尸王,雷广元面色凝重,似是想起了什么不好的事,“所以,自爆的时候,我们看到的白光其实是空间撕裂的光亮?” 雷茵小手摸着下巴,沉思,“当时情况危急,我只想着,要是我们一家能活下去就好了,没想到真的有奇迹发生。” “唉。”宁芳舒闻言叹了口气,“我和你爸都是攻击类型异能,你妹是木系,没有时间系,咱们回不去了。” 说罢,宁芳舒突然一愣,三人互相对视一眼,忽的,笑了。 为啥要回去,这里平平安安,没有丧尸,所有人都还年轻了二十岁,干嘛要回去! 三人开心的时候,床上躺着的雷韵无力地挥动着胳膊,咿呀咿呀地说着。“啊~抱…抱我…起…来。” 宁芳舒把小女儿抱起来,轻轻地摇晃着,吃饱了,本来斗志满满要发言的小孩,在这轻轻的摇晃下缓缓闭上了眼睛,这不怪她贪睡,她还是小婴儿呢,要长身体的。 雷韵睡着了,三人说话都放轻了声音。 “根据记忆来看,我这具身体原本是个镖师,只因山匪劫道,弄丢了货,欠下巨债,田也卖了,地也卖了,赔光了全副身家才填了窟窿。这家里断粮好几天了,前几日冒着雪,从山里挖了几块野地瓜,这家人才没饿死。” 难怪这个家里空荡荡的,就连炒菜的锅都不见了,想来是卖了抵债了。 宁芳舒对这些也是有记忆的,丈夫在镇上一个小镖局当镖师,家里虽然不算富裕,但也饿不着,可半年前有一天,一向大男子主义的丈夫夜里归家,抱着她恸哭许久,说是镖局丢了镖,每个镖师都得赔一部分货款。 接下来他们卖房卖地,更是掏空了家里,才勉强还上这笔钱。 饥一顿饿一顿的生活,让刚生完孩子的她亏了身体,小茵茵和小韵儿也变得营养不良,更可恶的是,村头的婆婆一家,过着富足的生活,却不愿意还当初借走的银两,眼睁睁看着丈夫去扛大包,每个月还要哭喊着来讨要孝敬钱。 想起这个恶婆婆,宁芳舒恶狠狠的瞪了雷广元一眼。 一米九的大汉被瞪得直挠头,他哪里惹到媳妇了吗? “爸,妈,既来之则安之,这个世界也挺好的,起码秩序还在,家人都还在。”雷茵适时打断两人的互动,“不过我空间的资源有限,而且我们的异能等级都变低了,想要在这个世界好好活着,我们还是得想一个谋生的活计。” 这个世界生产力相对落后,想要谋生真不是容易的事。晨光熹微,雷广元沉思许久,想先去镇上看看再做决定。“说的对,天快亮了,一会儿我和茵茵去镇上看看,了解一下这个世界情况再说。” 宁芳舒是想一起去的,但小韵儿才这么大一点,出去怕受了寒,古代医疗条件很差,不能拿女儿生命冒险。“嗯,我记得茵茵空间里有一些金银,稍稍拿出了一点,给家里置办东西,一会儿我写下来,你们爷俩明天照着我写的单子买。” 父女俩人齐齐点头,雷广元看着四五岁的大闺女,小小一只,煞是可爱,他情不自禁摸了摸女儿枯黄的头发。 雷茵被摸的一激灵,老爸竟然摸她头,讨厌,摸头会长不高的,她要是不能长回原来的175怎么办啊。 本想轻轻拍开老爸的手,没想到异能给身体带来的效果太过逆天,啪的一声,雷广元的手被四岁小女孩打肿了!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雷茵!反了天了!”雷广元慈爱的巴掌已经高高扬起。 小姑娘见势不好,嗷一嗓子躲开了,谁说父亲的爱都是沉默而深沉的,父亲的爱也可以是清脆而响亮的。 雷广元本来也就是吓吓小屁孩,闺女还这么小,别打坏了。 父女俩笑闹了一会儿,宁芳舒已经把需要的东西写好了,A4纸上写的东西不多,只有一些家里缺的必需品。 农历十一月的天已经很冷了,雷茵从空间里翻出了几个保暖背心给家人换上,给雷韵盖了一条毛绒毯,出门前她还给家里留了一些牛奶和大米,一碗肉干,还有一点零食果脯。 她的空间不大,就是个长宽高十米的立方空间,里面一半多都是晶核,其他能用的东西不算多,大部分都是食物,毕竟末世里食物一直都是缺的,好在她有屯屯鼠性格,空间里的食物够四个人吃两年不成问题。 带着宁芳舒的清单,父女俩顶着晨光出发了,天还是很冷,但可能是身负异能的原因,也可能是保暖背心够暖和,两人都没有感到不适。 一开始雷茵还是自己走的,但泥巴路坑坑洼洼,很多动物粪便,她小心翼翼地找干净的地方下脚,渐渐地,她有些赶不上老爸了,可恶,还她大长腿! 好在雷广元及时注意到了小短腿的忧伤,一把拽起了雷茵,让她骑在脖子上。 外表四岁,实则内心已经二十四的雷茵,俊脸微红,有些不好意思,老爸真是的,真把她当小孩了。 村子叫王家村,就是很普通的村子,土房子居多,也有几座砖瓦混合的房子,看着结实很多,但也不够气派。 好久没有这样自在的在路上行走了,不用担心随时窜出来的丧尸,父女俩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一路插科打诨就到了村头。 想去镇上,必须从村头这里走,这里有个青砖大瓦房,看着比其他房子气派多了,雷茵好奇地往里看,想知道里面长什么样子。 正瞧着,院子的大门打开了,一个满脸皱纹,有些尖嘴猴腮的老婆子走了出来,手拎着一个棕色的桶子,正准备往外泼。 雷广元眼疾脚快,抓紧雷茵的小腿,往前蹦了几下,堪堪躲过生化攻击。 这人是雷婆子秦氏,她一开始就认出来眼前的两人,故意往前泼的,见没泼到,哼的一声,扭头关上了门。 雷广元也反应过来了,这老太婆就是记忆里那个刻薄的继母,刚才那盆污水是故意对着他泼呢。 心里有些恼怒,但忍住了,末世之前他是做生意的,末世后他在基地里当负责人,人高马大的他却拥有八百个心眼子。 他边走边对雷茵低喃,“茵茵,记住,你可以揍人,也可以杀人,但前提是,要隐藏自己,不要在外漏下把柄。” “嗯,记住了。”末世挣扎,雷茵也养成了面上一团和气,背后却阴人的性格,就算是仇人,她也能笑呵呵的唠家常,起码,雷家的仇人死了,却没人觉得是雷家做的,毕竟,他们雷家可是老好人啊。 第三章 小路偶遇 小路蜿蜒,前几日下了雪,给路上的树木都染成了白色,清晨的阳光撒在雪地上,闪着金光。 可能是身体变小了,性子也跟着活泼起来,“老爸,你看,满地的金子耶!” 雷广元笑呵呵的,看着蜿蜒的小路,真好呀,一家人还活着,来到了平安的新世界,没有恶心的丧尸,不用为了干净的水源到处算计,芳舒也变年轻了,真好,感觉心里暖暖的。 “茵茵,以后喊我爹,记得了吗?” 雷茵在老爸脖子上晃了晃腿,“嗯嗯,记住了,爹爹~” 晨光,小路,积雪,父亲扛着小小的女儿,一幅温馨的画卷。 「小小的一片云啊慢慢的走过来~」 「请你们歇歇脚啊暂时停下来~」 「山上的山花开啊我才到山上来~」 「原来嘛你也是上山看那山花开~」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好久没有这么惬意了,雷广元也不知不觉跟着茵茵哼唱起来。 这首歌他还记得,那时候茵茵在上幼儿园,他的厂子订单很多,几乎没时间陪孩子,有天晚上,他应酬到很晚,躺在床上准备入睡,却在枕头下面摸出来一个卡片,是小茵茵画的,涂涂改改画了很多抽象的图案,最后经过芳舒逐个翻译,他才明白,小茵茵要在幼儿园的联欢会上表演,邀请爸爸去看呢。 表演那天他也有事,迟到了一个小时,还以为要错过了小茵茵的表演呢,结果就是那么巧,茵茵的节目很靠后,正好准备上,他看了茵茵完整的表演。 他记得,那个节目就是这首配乐,活泼可爱。 记忆里的小女孩,和现在茵茵重合在了一起,真好,这次他能看着闺女慢慢长大了。 一旁山林里,一个猎户打扮的中年人背着包袱,牵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艰难地向前走。 小女孩的脚已经冻得生疼,但她死死咬紧牙,努力不给旁边的中年男人增添负担。 听着小路上传来的歌声,看到惬意的父女俩,中年男人有些恍惚,一路逃命的紧张感似乎都被这歌声冲淡了许多。 中年男人背对小女孩,单膝跪地,蹲下身子,示意小女孩,“主子,上来,我也背你走。” 面色赤红的小女孩摇摇头,并没有上去,而是一步一步往前走着,“没事的钟叔,我能自己走,还有,以后别喊我主子,叫我明儿就行,过了这片林子就能到小路上了,到时候就轻松了。” 中年男人似乎是知道小女孩很固执,没有说第二遍,又牵起了小女孩的手,一步一步朝着小路上去。 雷家父女身负异能,五感比普通人灵敏很多,他们早听到山林中有一些动静,虽然听不清具体说的什么,但还是能辨认出来,对方只是一大一小两人,离得有些远,所以并不在意。 钟叔拉着小女孩在树林中艰难前行,终于到了雷家父女走的这条小路了,四个人一前一后,相隔几十米,互不打扰,只隐约听到前面的小女孩一直在唱歌,奇奇怪怪的调子,却很好听,舒缓人心。 一前一后同行了十几分钟,雷茵也唱累了,只静静坐在雷广元肩头,轻轻哼着小调。 突然后方传来男人的惊呼,“明儿!你怎么了明儿!” 发生什么事了?父女俩齐齐扭头,只见这猎户打扮的男人跪在地上,怀里紧紧抱着一个晕倒的小女孩。 两人对视一眼,然后又把头齐齐扭了回去,不行不行,倒地的人可不能乱扶。 钟洪只是主子的管家,有一些功夫,不多,只够堪堪防身的,大雪天带着主子奔逃四五日,虽然甩脱了追兵,却早就精疲力尽了,现在主子高烧晕倒,荒山野岭的,让他怎么带主子去找大夫。 慌忙之下,他看向前方的雷家父女,“等等,这位壮士,请您等等。” 正准备溜走的雷广元额头冒了虚汗,没什么别的原因,就是有点紧张。这可是穿越异世接触的第一个古人,要是被他看出来了不同可怎么办。 脚步微微加快,心里默念,没听到,没听到,就准备逃。 钟洪又大喊了一声,“壮士留步,我给钱,求求您。” 雷广元嘎地一声停下来,钱不钱的无所谓,他就是想当一个乐于助人的好人。 扭头往回,走近了才发现,地上躺着一个容貌清丽的小女孩,此时她正紧闭双目,脸颊赤红,露在外面的双手似是被冻伤,红肿不堪。 雷广元细细打量了二人,男的猎户装扮,手脚却没茧子,女孩粗布麻衣,脸蛋却干净整洁,他得出结论,这俩货绝对有问题,不行,得溜。 见雷广元打量一番之后,又往后退,钟洪暗道不好,这人定是看出了不妥,但他早就精疲力竭,只能求人。 于是他从兜里掏出一锭银子,递给雷广元,“求壮士带我家孩子去镇上医馆,这锭银子就是给壮士的谢礼。” 本来准备溜的雷广元又停住了,微微咳了一声,不动声色地接过银子,揣进胸前的兜里。 有钱不挣王八蛋,十两银子,啧啧,记忆中这些钱省省花,够普通家庭吃一两年了,有钱人出手真阔绰。 “好说,好说。” 他把雷茵放在地上,眨了眨眼,“闺女,接下来你得自己走了。” 雷茵翻了翻白眼,她爹这变脸速度可真够快的。 背起昏迷的小女孩,雷广元脚步生风,后面钟洪牵着雷茵,要小跑着才能跟上。 原本半个时辰的路,硬生生压缩了一半,好险没给钟洪累趴下,看看前面背着主子的汉子,面不改色,丝毫没有疲累的模样,还有手里牵着的小女孩,竟是连大口喘气都没有,他心里微惊,但面色不显。 要是雷茵知道他的震惊,只会呵呵一笑,被丧尸追逐那么多年,早就研究出来赶路经验,怎样走路声音小,怎样走路最省力,早就烂熟于心。 到了城门口,百姓正在排队进城,一人三个铜板,队伍十分缓慢,当然,也有速通通道,要么你是镇里的老爷,要么给一次巨额的速通费。 “爹,这队伍这么长,照着速度,我们岂不是要等半个时辰?小姐姐高热,等不了这么久啊,我们去前面问问官差吧。” 第四章 城门排队 雷茵这时候是真有些担心了,不管这个假猎户是谁,是干嘛的,阿爹背上的实打实是个小孩,末世孩子很少,肩负着未来的希望,所以她总会对孩子宽容一些。 长长的队伍里,穿着破旧短打百姓居多,也有个别背着书箱的长衫公子。他们有的挎着篮子,推着车子,有的甚至提着几只肥硕的大公鸡。 原来今天是镇子里的大集市,摆摊不用给摊位费,所以这一天很多百姓都会带着自家的东西来卖,换一些铜板,而且今天集市上的东西种类繁多,能买到很多平时买不到的东西,这就造成了城门口拥堵的情况。 这样一直排下去也不是办法,雷茵想仔细打听一下情况,于是拽了拽前面长衫男子的衣角,露出自认为最甜的微笑, “叔叔,您是读书人吗?” 这人二十左右的模样,名叫姜淮清,长相周正,昨日休沐,今日是学堂开学的时候,长长的队伍让他心情烦躁,再排下去,今日定是要迟到了,夫子怕不是又要罚抄。 心情郁闷之际,感觉长衫下摆被人拽了拽,他扭头,只见一个有些干瘦的小豆丁,拉着他的衣角,在甜甜的喊他叔叔。 虽然小女孩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但两只眼睛忽闪忽闪的,笑起来有甜甜的酒窝,还,怪可爱的,他又想起了家中的新婚娘子,要是能生个小闺女也挺不错的。 “嗯,没错,我正是要去学堂念书的,小姑娘有什么事?”说话时还微微弯下腰,尽量用温和的语气和雷茵对话。 雷茵微微皱眉,适时露出一点愁容,“那个,叔叔,您肯定经常进城吧,我姐姐起了高热,想快些进城找大夫,我就想问问,您知道插队进城要多少铜板吗?” 说话间小姑娘的目光看向雷广元背上的女孩,姜淮清也看向了那边,果真见这个汉子背着一个面色赤红的小姑娘。 他面露担忧之色,“真是不巧,今日镇上大集,守城官兵格外严格,插队每人要一两银子,刚有个老汉摔断了腿,亲人们磕破了头也没法,还得乖乖排队。” 说着他指了指前面一个板车,果然见到一个老汉躺在上面,右腿呈现一个诡异的弧度。 钟洪有些急了,他见门口的士兵在一一检查户籍,他不敢把户籍拿出来啊,而且,这队伍这么长,等排到他们不得一时辰了,那时候小主子可怎么办? 雷广元也见到了士兵们在检查户籍,他和茵茵都没带,这妥妥进不去啊,排到了也进不去。 他给了雷茵一个眼神,示意把书生带到远处空地上,雷茵秒懂。 于是姜淮清只觉得一个趔趄,他,他居然差点被一个四岁的小豆丁拽倒。 “小姑娘,这是干嘛?” 雷茵露出了更甜的笑容,“叔叔,你来,爹爹有悄悄话跟你讲。” 只见背着女孩的汉子已经走到了远处,胡子拉碴的,正对着他露出无害的笑容。不知怎的,他却被这笑容盯的有些发寒。 “不,不了吧?有啥话直接在这儿说呗。” “没事哒,叔叔,就几句话。”雷茵却不管那么多,拽着他就往老爸那里走,姜淮清骇然,这小孩居然有如此怪力,他竟有些难以反抗,不过想着这里人数众多,光天化日之下,他们总不可能对他做一些不好的事情。 和他同行的书生见他往那边去,还好心的替他占了位置。 到的空地,雷广元也不绕弯子,开口就问,“这位兄弟,你可知这附近城墙哪里看守薄弱?” 啊?竟问这种问题。他扭头看了看四米多高的城墙,想不出他们是想干什么,总不能是要徒手爬城墙吧?如此高的城墙,就是那程家镖行的程镖头来了,也得费一番功夫。 “这城墙足有十二尺,非一般人能爬过去的,所以基本没什么守卫 。但壮士想爬城墙是万万不可的,这墙壁每年都整修,极其光滑,难以立足,还是另想其他办法吧。” 一同的钟洪面色担忧更甚,这可如何是好,小主子不能在耽误了。 “啊。没事,我们就是随便问问的。”听到没有守卫,雷广元放下心来,只要没人管,他就能轻松的翻过去。 他眼神看向雷茵,又扫向姜淮清。雷茵又秒懂了,这是末世时,和老爸配合出来的默契。 想要一个人保守秘密,最好的办法不是杀了他,而是让他也参与进来,瓜分一些利益。 雷茵神神秘秘的,示意姜淮清低头听她讲话,“叔叔,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爹在另一边城门有熟人,可以插队进城哦,你和我们一起去吧。” 可以插队?那岂不是不用被罚抄书了,此时,不用抄书的迫切愿望,战胜了理智,他看向雷茵的眼神都充满了热切与激动。 他扭头,兴奋的向远处的同窗挥手示意,让他们不用等自己。两个同窗对视一眼,有些摸不着头脑,想不通姜兄为什么不进城了。 几人一起向另一边城墙走去,就在转角不远,离另一边城门还有很远距离的时候,雷广元停下了。 姜淮清有些疑惑,“这位兄台,怎不走了?” 雷广元把背上的人递给了钟洪,让他先背着。然后面向姜淮清,笑眯眯的道,“还不知这位兄台姓甚名谁,在哪个书院念书?” 书生犹犹豫豫的报出自己的名字,“在下姓姜,名淮清,在清河书院读书。” “哦,原来是姜兄啊。” 不等姜淮清说什么,他只觉有人一把抱住他的腰部,然后天旋地转,等他落地时,已然是到了城内了! 瞳孔地震!他,姜淮清,一瞬间飞进城内了!震惊结束就是狂喜。太好了!他不会迟到了!他不用抄书了!冷静下来他又是一阵后怕,忙环顾四周,发现此处是一片林地,并没有人看到。于是放下心来,准备溜走。 雷广元见他贼头贼脑的看向四周,很是滑稽,“姜兄,你且等我一下。” 第五章 去买衣服 姜淮清内心是拒绝的,现在没人不代表一会儿也没人啊,但毕竟是人家带过来的,就这样走了好像也不太好。 看懂了姜淮清面上的纠结,雷广元拍了拍他的肩,“姜兄,您想走便走吧。” 姜淮清还在疑惑他为什么这么好说话的时候,就听雷广元接着道,“在下今日正好要去清河书院附近,到时我同书院的门童说一声,找今日翻墙进城的姜淮清陪我挑些笔墨,我想,姜兄肯定是愿意的。” 听到这话,姜淮清冷汗直流,内心呐喊。 这人坑我! 早知如此,他情愿多排会儿队,这要是被先生知道了今天的荒唐事儿,他今年下场的名额定是没了。 “壮士说的哪里话,我自然是要在这等你们的,笔墨什么,我现在就能陪你们挑。” 雷广元很满意他的话,点了点头,只见他脚步翻飞,眨眼功夫,竟是飞到了城墙之上,又一个眨眼,便跳了下去。 两息的功夫,就见那壮士又爬上墙头,手里拎着一个……小孩。 “哎呦,爹,轻点,衣服要破了!……啊!真破了!救!” 只听刺啦一声,衣服破了大口子,小孩就这么掉了下去,雷广元没想到这衣服这么不顶用,他就拎的时候力气大了点,居然真破了,现在,手里就剩半块破布了。 雷茵四肢都悬空着,没有借力点,衣服突然破裂,她一脸生无可恋,直直往下落,异能强化过的身体虽然不容易受伤,但会很痛。 她心里想着,老爸,你完蛋了,我要去给宁女士告状。 本以为落地会很痛,却不想,她似乎掉在了什么东西上,软软的。 仔细一看,竟是这姜姓书生跑来接住了她,但可能书生体弱,没站稳,被她砸在了地上,不过好在两人都没什么大事,雷茵心想,这书生人还怪好的嘞。 “呜呜,叔叔,刚才吓死了,还好您接住了我,太感谢了。”雷茵起身帮书生拍了拍灰尘。 四岁的小孩并不重,姜淮清被砸的不是很疼,但谁来给他说说,明明是轻拍灰尘的动作,怎么感觉比他爹抽藤条还疼啊。 “停停停,我自己来。” 墙上的雷广元见闺女没事,摸了摸鼻子,回去接另外俩人了。 不过几息的功夫,五个人便都进了城。 先去了济仁堂,把钟洪和小女孩送了过去,好在去的及时,大夫看了后便把人留院治疗了。 临走前钟洪又给了父女俩五两银子,感谢了一番。 赚到了钱,父女俩便和姜淮清去了清河书院附近,其实他们家现在不需要很多笔墨,毕竟空间里还有不少本子圆珠笔。他们现在急切需要一些书籍,来扩充一下对这个世界的认识。 雷广元的记忆里,他只在潞州,也就是居住的这个州府走镖,对外面的世界知道的很有限,于是他让姜淮清给他推荐了两本,一本是介绍各地风土人情的,另一本是当朝大事的。 小小的两本书,居然要了他六两银子,再买了一些笔墨纸砚后,足足花了八两。 雷茵也暗暗咂舌,难怪说,寒门难出贵子,光是基础的这些就是一大笔开销,更别说求学请先生了。 她用余光看了看雷广元,她是女孩,到了这个世界,她应该不用再读书了吧。 见女儿眼神发飘,一副心虚的模样,雷广元气笑了,以前她不想上学的时候,就是这副表情,鬼主意忒多了。 还记得茵茵上三年级的时候,家里有钱了,换了大房子,请了保姆。 她为了不上学,不知道怎么钻进了家里一人多高的花瓶里,出不来了。 家里人在外面找了一天,都快急死了,突然接到保姆的电话,哭着说家里客厅闹鬼了。 等全家人赶回去,只听见客厅发出规律且清晰的呼吸声,众人壮着胆子找了一圈,最终在大花瓶里找到了睡着的雷茵。 她竟然在花瓶里站着睡着了! 一想起这事,雷广元的手就痒痒的,想打孩子。 “既然东西都买好了,那在下就进书院了。”姜淮清向雷广元作了一礼,准备离开。 雷广元拦住了他,从刚买的东西里拿出一根墨条,“今日多谢姜兄,小小谢礼,还请收下。” 这是店里的中等墨,半两银子一根,磨出来的墨汁比较细腻,很适合写书信。 “不了不了,今日并没有帮什么忙,怎好要什么谢礼。”姜淮清不愿收,今天他并没有帮什么忙,怎么好意思要谢礼呢。 况且这父女俩太奇怪了,他只想赶紧离开。 雷广元也没和他拉扯,不收就不收,他家茵茵会写什么瘦金体,半两银子的墨,留给他家茵茵用正好。 “叔叔再见。” “雷兄再见,茵茵姑娘再见。” 一番寒暄后,雷茵又骑在老爸脖子上走了。 这次只有他们父女俩了,可以好好逛镇子了。 离开书院那条街,目之所及便都是喧闹声,商贩的吆喝不绝于耳。 “这里真像我小时候赶的大集,闹哄哄的,以前家里穷,我最期待的就是和你奶奶一起去赶集了,她总会给我买几块糖,我省着吃,能吃好几天。”雷广元微微眯起眼睛,嘴角轻轻上扬,似乎回忆起了一些美好的往事。 雷茵的爷爷奶奶去世得很早,所以她对奶奶的记忆并不多。但也好在他们去世得早,没有经历末世的残酷。末世后,世界陷入了混乱和绝望之中,人性被扭曲,人们为了生存不择手段。 末世总是充满了无尽的苦难。 “好呀,那爹也给我买糖吃吧。”雷茵笑的开心,露出了两个可爱的小酒窝,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她的声音清脆悦耳,带着一丝奶气,让人不禁心生怜爱之情。 “哈哈,好,一会儿去买好吃的。不过咱们得先去给你买件衣裳。”雷茵都快忘了她衣服破了,有异能护体,寒冷的感觉并不是很明显。 两人走了好一会儿,终于来到了一个卖成衣的铺子前。这个铺子看起来有些陈旧,但门口挂着的衣服却显得格外精致。两人走进铺子,里面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味。店主是个中年妇女,看到有人进来,连忙热情地招呼起来:“两位客官,想买些什么?” 第6章 公平起见 还没进门,只听路对面传来了略带刻薄的声音:“哈哈,我说梅香你真是好笑,怎么什么人都接待,也不看看他们能不能买得起。” 听到这话,父女俩齐齐扭头,看着对面那个一脸刻薄的女人,脸上都露出一丝惊讶和疑惑。他们走进这家成衣店,本来是想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衣服,没想到却被另一家店的老板嘲讽了。 虽然他们穿的的确有些寒酸,但这边的老板都没说什么呢,你另外一家店的人有什么好犬吠的? 雷茵适时发出四岁小孩无厘头发言,“这位大娘,您是不是姓海啊?” 对面的人有些发愣,这小孩怎么突然问她这种问题,“?不是,我姓秦。” 小奶音清脆悦耳,却又带着一丝嘲讽和不屑,“哦,您不姓海啊,那怎么管的这么宽?” 一旁的梅香哈哈大笑,每次她这来一些富贵的客人,都会被姓秦的抢走,来一些穷困的客人,又会被她言语奚落,眼看自己生意一日不如一日,她心里一直憋着一口气。 她做不到像姓秦的一样无耻,抢客人,只能在心里暗骂她无耻。 却没想到姓秦的也有被噎的一天,真是畅快啊。 雷广元也是哈哈一笑,牵着女儿的小手往里走。秦大娘骂了两句,回自己店里了。 “客官,您看看,想要什么样的衣裳啊?”梅香这人看起来十分豪爽,但是从这店铺的细节来看,就能感觉到她的用心。 实际上店里的衣服种类并不是很多,但胜在面料精致,做工也很好。 梅香看父女二人的穿着并不是很好,估摸着他们的家庭条件有限,于是从架子上取了一件蓝白相间的小裙子。 这个裙子料子还算不错,但款式是好多年前的了,有钱人觉得款式老,穷苦人家又舍不得,今天这小姑娘帮她出了口恶意,她决定便宜些卖给她。 “大哥,我看小姑娘的衣服破了,估摸着你是来给她买衣裳的,这条裙子的料子是细棉布的,穿着舒坦,样子虽然是老了,但胜在宽松,里面穿上小袄子也不臃肿,给小姑娘穿正好。” 她把裙子递给雷广元摸了摸,又在雷茵身上比了比,还真挺合适的。 雷茵星星眼,哎呀,真可爱的小裙子,她想要。 “成,买了。”见姑娘喜欢,雷广元毫不犹豫就准备拿下。 这可把梅香怔住了,她还没说价钱呢,平时这衣裳她都报价二百个铜板,就算她今天心情好,给个人情价,只要布料和绣娘的成本,怎么也得一百个铜板,这汉子答应的怎么这么爽快,连价格也不问。 一百文,普通百姓不吃不喝半个月才能挣这么多。 看梅香这表情,显然被老爹的豪迈镇住了,雷茵好心提醒,“大娘,别担心,爹爹有钱的,买得起。” 既然小姑娘说买得起,那她就不纠结了,拉起雷茵的小手,准备带她去后面换衣裳。 雷茵里面还穿着保暖背心呢,不能被外人看到,她假装害羞的走到雷广元身边,“爹爹,你给我换衣裳吧。” 一声又一声爹爹,雷广元要被闺女的小奶音萌化了,他闺女怎么这么可爱。 换衣间里 没想到这么小的衣裳,穿起来居然这么复杂,俩人捯饬了半天才换好。 雷茵照了照换衣间的铜镜,总觉得缺点什么,于是从空间里摸出来两根浅蓝色的丝带,一左一右,绑了两个啾啾,再看镜子里,嗯,不错有点地主家的小姐那种感觉了,就是这脸还太瘦了,得再养养。 一旁的雷广元,慈父心爆棚,这就是她闺女啊,不作妖的时候,真是可爱。 雷茵走出了换衣间,梅香眼前一亮,好看,这衣裳就该给这娃娃穿。 雷广元单手把雷茵抱了起来,在店里逛着,两人没急着去结账,而是又挑了起来。 “你娘的衣服也旧了,也得买两身,你再挑一身,给韵儿也挑两件,你们姐妹俩得公平。我也得买两件,家里那些该扔就扔了。” 自从雷韵长到四五岁,她好像开启了什么按钮一样,天天嚷嚷着要和姐姐一样。给雷茵买条裙子,雷韵也要买一条,雷茵学校去动物园研学,雷韵也要爸妈带着去一次。 有一回宁芳舒的闺蜜去家里做客,给雷茵盘了个头发,雷韵当时不在家。等她夜里回家,发现姐姐有了漂亮的发型,嗷嗷哭喊着也要。 谁给她弄都不行,撒泼打滚一定要阿姨给盘的。那时候阿姨早回家了,没办法雷广元开车四十多公里,连夜把她送到阿姨家里给盘了头,这才不嚎了。 好在雷韵后来长大了,也不强调和姐姐一样了,但这事给雷家父母两人带了极深刻的阴影,所以后来买什么东西,都是双份的。 梅香听着雷广元的话,眼角直抽抽,集市上买大白菜都没见过几个这么豪气的。 不过她还是细心的给挑好了,宁芳舒一套淡紫色长裙,一套便于走路的石绿色中长裙子。雷广元则选了深蓝和墨绿两条,便于伸展的衣服。雷韵的是两条长裙,一条蓝白色,一条粉色。雷茵的另一条裙子则是胭脂红的,布料摸起来也软软的。 一条一条折叠好,梅香在柜台敲着算盘, “女人的裙子贵一些,两条一起得五百五十文,一岁小孩的衣服,虽然好看,工艺复杂,但用的布料少,加起来是三百五,小姑娘身上这条款式老,给您算一百文,另外一条二百文,最后您这两个,得五百文,一共是一两七钱。您买的多,我给您送两尺粗布。” 本以为会非常贵,雷茵已经在寻摸空间里的金银了,没想到价格还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雷广元听到价格也是微微松了口气,没办法,那两本书的价格给他的冲击实在太大了,这就导致他以为所有东西都会很贵。 他豪气的拿出了二两银子,“婶子,粗布就不要了,多出的三钱银子,您给换成细棉布,家里孩子不爱糙的。” 梅香接过银子,无奈笑了笑,这汉子看起来岁数也不小了,居然叫她婶子,难道自己年龄真的很大了吗。 第7章 被偷了 真不是雷广元故意的,记忆里的他只有二十六岁,看着大娘四五十岁的样子,就叫了婶子。 实际上的他,丢了镖行的工作后,十分颓废,每日就靠扛大包养活一家子,要搁以前当镖师的时候,外人还会夸他一句,英俊的汉子,现在的他,胡子老长,头发也没梳理,乱糟糟的,蓬头垢面,也难怪对面的秦婆子看不起他。 离开了成衣店,父女俩对着宁芳舒列的清单,一点点采买着,姜蒜,萝卜,一袋子白米,一袋子白面,两套新被褥,一篮子鸡蛋,一些盐巴和糖,一篓子炭。 比较大件的东西,两人都找没人的巷子放进空间了,现在手里只拿着一篓子鸡蛋,和一袋子姜蒜。 雷广元挎着篮子,背起雷茵,朝着肉铺走去,“东西都买的差不多了,就剩肉没买了,我记得城东李屠户家卖的是煽过的猪,咱去买点,把剩下的这半两银子花了。” 一开始骑在老爸脖子上,她是有一丢丢难为情的,现在骑了一整天,已经开始享受这两米的高度了。 这个朝代和蓝星的宋朝有些像,经济发达,百姓追求时尚,就比如那种花鸟团扇,大冷天的,还有姑娘拿着扇风,她这个异能护体的人都觉得挺冷的,她们难道不感觉冷吗? 到了李家肉铺,前面挤了不少人,煽过的猪一天只有一头,今天大集,李屠户会多准备一些,但雷广元还是怕自己抢不到,也跟着向前挤了挤。 他的注意力都在买肉上,自然没看到,一双黑黝黝的手,摸进了他的鸡蛋筐里,小心翼翼的拿走了一个鸡蛋,摸了一个还觉不够,又准备摸第二个。 上边的雷茵看的一清二楚,刚摸第一个鸡蛋的时候,雷茵只是皱了皱眉,现在人多,为了一个鸡蛋吵起架来,若是被熟人看到,察觉出他们的不同寻常,倒有些难办。所以她忍了。 可不想,这人得寸进尺,又开始摸第二个,他喵的,叔能忍,婶不能忍了。 “老壁灯!你敢偷我家鸡蛋!大家快看啊,这个老头在偷我家鸡蛋!” 小孩的声音是最有穿透力的,附近的人齐齐看了过来。 老头黑瘦的手被吓得一哆嗦,手里的鸡蛋,啪嗒,摔在了地上,碎了。 雷茵见附近的人都看了过来,眼睛转了转,哇的一声,哭了。 “哇呜呜!这可是我爹爹扛了好久大包才买的鸡蛋,我娘生了妹妹,要鸡蛋补身体呢,你不仅偷走了,还摔碎了。呜呜,你赔我家鸡蛋。” 雷茵有自己的小心机,刚开始哇呜呜的时候哭的有些尖锐,但后面说的一长串话,都奶声奶气的,带些哽咽腔调,让听到的人都不由得心疼起这个小姑娘起来。 而且,她说的也没错啊,这钱的确是她爹扛了大包(一个发烧的人)才挣的,她娘也生了妹妹,需要补一补,虽然已经生了快一年了。但雷韵那小屁孩不是还没长大吗,也算是刚生不久的。 雷广元顺着闺女演下去,他把装着鸡蛋的筐子抱到胸前,紧紧护着,恶狠狠的瞪了老头一眼,然后佯装懦弱道, “闺女别哭,是爹没用,连自己的鸡蛋都护不住。” 众人见小姑娘穿着不错,但男人却面容狼狈,穿着带着补丁的粗麻衣,一瞬间脑补出了一个疼爱姑娘的好父亲形象,这种人最是老实本分,这老汉居然还偷人家鸡蛋,真是该打,要知道一个鸡蛋少说也要两三文呢,这肯定是攒了好久才舍得买的。 小姑娘还在抽泣着,那老汉见势不妙,就想开溜,一同买肉的一个大汉看不下去了,往前一站,挡住了这老头逃跑的步伐。 “你这老头,真是无耻,赶紧把鸡蛋还给这兄弟。” 一旁的婶子也附和道,“是啊,赶紧还给人家,连妇人养身体的鸡蛋都偷,真是缺德。” “是啊,是啊,还给人家。” 老头被众人围着,一时没了办法,只好掀开自己的筐子,从里边摸出来一个很小的鸡蛋,递给雷广元。 雷广元没有第一时间去接,而是看向了头上的雷茵,雷茵从掀开的缝里看到,老头筐子里也是鸡蛋,她脑子飞速转了转。 “呜呜,爹爹,我看到他偷了我们好几个大鸡蛋,还弄碎了一个,怎么才还我们这么小一个啊。” 她伸出双手,掰了掰手指,“他偷了,一,二,三……哦,对,是比三还多一个的鸡蛋,还弄碎了一个。加起来是,嗯……” 她又掰了掰手指,又挠挠头,一副被难住的模样。 刚才出声的妇人一拍大腿,接了她的话,“是五个。哎呦,真是造孽,偷了人家五个大鸡蛋,只还一个鸟蛋大小的,真是不要老脸。赶紧还给人家啊。” “是啊,是啊,还给人家。”众人附和。 “小贱货,你胡说,我就偷了,啊不,拿了一个。”老头被众人怼的难为情,但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偷窃。 听到这话,雷茵往后缩了缩,一副害怕的模样,“好……好吧。你只偷了一个,呜呜。爹爹,我怕。” 雷广元面色愠怒,把鸡蛋筐往地上一放,扬起了手,一改刚才懦弱的形象, “老狗,敢骂我闺女,讨打。” 他的女儿也敢骂,就装了一下懦弱,这老头还真把他当鸵鸟了。 在众人眼里,他这模样,像极了被逼急的老好人。 这时候肉铺里出来了一个魁梧的汉子,他满脸横肉,一脸凶相。他拍了拍雷广元的肩膀,示意他冷静。 接着走到偷鸡蛋的老头跟前,一把夺了他的筐子,掀开盖布,从里头数了五个大鸡蛋出来。 “老刘头,你整天在这条街上小偷小摸,没人管,但今天,你偷到我李家肉铺门口,就是不行,识相的赶紧滚开,要不然一会儿我们去衙门,把事情告诉我那衙役兄弟,看看他怎么说。” 听到衙门,老刘头脸色白了白,他偷鸡蛋是事实,要是真见了官老爷,那一顿板子是跑不了了。他也不想要回自己那几个的鸡蛋了,接过筐子,灰溜溜的走了。 老李把鸡蛋放进了雷广元的筐子里,回到了肉铺里,继续哐哐剁肉。 等排到雷广元的时候,刚才围观的人都走的差不多了,雷广元递过去半两银子,“老兄,麻烦了,全给我来煽过的猪肉。” 李屠户挑了挑眉,刚才委屈巴巴,说鸡蛋都不舍得买的父女俩,一转头要买半两银子的肉。 第8章 当铺 不过他也没多问,给切了一大块肉,称了称,“煽过的肉更贵,四十二文一斤,你要的多,我添点,给你个整数,十二斤肉,拿好。” 雷广元接过绳子穿好的肉,只听头顶的雷茵甜甜的笑道,“谢谢李伯伯。” 李屠户目光转向小女孩,只见她一双眼睛还微微红着,似乎挂着泪,正对着他傻笑。 真是奇怪的父女俩。 他是屠户,整天杀猪宰羊,一脸凶相,平日镇上的孩子见了他,都要开绕很远,甚至有父母拿他吓唬孩子,不好好睡觉,李屠户就要来把他带走了,像宰羊一样把小孩切开。 这小女孩居然敢跟他讲话,真是稀奇。 雷广元把肉放在筐子里,正准备走。 “等一下。”李屠户从一旁的木桶里拿出了几根棒骨。“几根棒骨,不值钱,拿去给孩子熬汤喝。” 雷茵露出了更灿烂的笑,“哇!谢谢伯伯。” 听到小女孩惊奇的声音,李屠户嘴角微微上翘,心想自己婆娘怎么这么不争气,生不出来小姑娘呢。 离开肉铺有一段距离,雷茵想自己走走,于是从老爹的身上下来了,“爹,刚才你是不是真想打那个偷蛋的老头?” “他敢骂你,听着就来气。” 雷茵倒是不以为然,“末世时咱们一家经常单打独斗,不怎么接触外人,真是好久没听过有人这么骂我了,感觉还挺新奇的。” 雷广元…… 闺女是不是有什么毛病?他紧了紧拳头,手痒,想揍! 看到老爸紧握的拳头,雷茵眼神飘忽,忙扯开话题。 “不说这个了,爹,咱们刚才挣的钱都花光了,要不去当铺把这个镯子当了吧。” 只见雷茵从口袋,实际是从空间里摸出来一个精致的银镯,展示给雷广元看。 这镯子是在商场搜寻物资的时候,她顺手拿的,想着,若以后秩序恢复,说不定就需要用到。 银饰存的不多,大部分是造型好看的,相比起来,黄金寸的更多一些。 但她不准备把这些都拿出来,一是容易引起觊觎,二是空间更安全方便。 现代产品多是花里胡哨,手里这个已经是挑挑拣拣,样式最普通的了,希望不会太引人注意。 循着记忆,二人到了一个当铺门前,高高的牌匾上写着「永裕典当」四个大字。 门口的伙计认出了雷广元,招呼着把人往里边请。 柜台很高,居然到雷广元脖子了,他可是一米九的大汉啊。 柜台里坐着的林掌柜,露出精明的眼神, “你这次来,是要当掉什么?事先说好,锅碗瓢盆这些我们当铺可不要,别把我们当收破烂的。” 对方说话带刺,雷广元不想跟他墨叽,把刚才的手镯拍到柜台上, “这个银镯,死当。” 掌柜眼睛一亮,但很快收起表情,拿起镯子端详了许久才开口,“嗯,纯度挺高,样式也少见,原本可以给你高一点,但……” 雷广元皱眉,每次来当铺,这人都要坑他,总会在东西上挑出来一些毛病。 只听那掌柜接着道,“我可记得,你前些日子甚至把家里吃饭的锅都拿来当了,这怎么突然又有了如此好物,怕不是……” 话未说完,雷广元却懂了他的意思,怀疑他这镯子来路不正呗。 他一把抢回银镯,就牵着雷茵往外走, “老子不当了!难不成天下就你一家当铺不成?” 林掌柜原是想压一压他的价格,这是他的老套路了,原本十两的东西,他甚至能压到三四两,遇到有些不识货的,他二两就能拿下。 没想到这人这次这么硬气,掌柜的有些可惜,这镯子是个好货,估计是婆娘的压箱底,早知如此,他便不压价,正常收了,在孝敬给上边的夫人小姐们,说不能得一笔不错的赏赐。 这样想着,一个邪恶的计划涌上心头。 家里现在是不缺吃喝的,所以雷广元并不急着把东西出手,掌柜心不诚,以前每次都坑他,所以他干脆不准备卖这镯子了,他要去找个挣钱的活。 正想着找什么活呢,一旁的雷茵说话了,“爹,你以前是镖师,说白了就是给人送东西的,咱家现在战力超高,而且还有我的特殊办法,还怕送不了吗?干脆我们自己开个镖行算了?” 这个主意不错啊,雷广元觉得可行,他们一家和原来大有不同,普通的工作做多了,难免会被人看出什么不妥,但镖行这工作却不一样,走南闯北,接触的多是陌生人,不怕暴露。 “好啊,这主意不错,不过开镖行应该需要去官府搞许可证吧,咱们没有背景,怎么弄?” 雷茵黑人问号脸,她压低了声音道,“爹,你啥时候成守法公民了?今早翻墙的时候你可不是这样啊?而且,就是给人送送东西的活,需要什么许可证?” 雷广元讪讪一笑,“下意识就跟着记忆里的镖行去联想了。走,咱们去程家镖行附近转转,他们经常会拒绝一些小单,不过这些小单正好适合我们。” 如今居住的镇子,名叫兰溪镇,因流过镇子的溪江大河而得名,是潞州西南的小镇,附近山林居多,盗匪横行,但水运发达,带动商业,是临安县最富庶的一个镇子。 程家镖行也专门在镇子上设立了分行,为当地客商提供保镖服务。 但可能是生意太好,每次走镖,都能进账几百几千两银子,他们渐渐看不上小活,因此有很多个人镖师在他们镖行附近徘徊,趁机接下程家看不上的小活,程家也默许了这种状态,只需要给程家孝敬一些钱,他们就能在附近接活。 不过雷家父女俩可不会老实的给他们送钱,能接到活是自己的本事,再说,上次丢镖这事虽然和镖师有一些关系,但不应该全算在镖师头上,要不是程镖头非要抄近路,怎么会遇到山匪? 反正雷茵打定主意,以后要找机会,狠狠坑一回程家,算作是给去世的雷家四口一个交代。 两人晃晃悠悠往镖行走去。 村子里 宁芳舒蒸了米饭,炒了一碟肉,正悠闲地看着雷韵学走路。 因为烧着炭,她给窗户和门都留了一条缝通风,肉香和米饭香味就顺着缝飘了出去。 第九章 没人受得了冷暴力,婆婆也是 雷韵快一岁了,因为有异能加持,她很快便找到了诀窍,晃晃悠悠在地上走了起来。 闻到诱人的肉香,雷韵的味蕾开始兴奋起来。不禁闭上了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试图将这美妙的味道留在记忆里。随着香味越来越浓烈,她的口水也不受控制地从嘴角流淌了出来。 “娘……要……要吃肉。”身体太小了,她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舌头。 宁芳舒夹了一筷子肉片,喂给女儿,一片肉而已,应该可以消化,况且小韵儿是木系异能,虽然比不上治愈系,但多少可以修复一些身体机能,吃不死。 于是她又给雷韵夹了一筷子。 雷韵吃的香极了,可能是这副身体营养不良的缘故,对吃的特别渴望,已经喝了好几瓶奶了,看到米饭配肉,她还想再吃点。 屋子里母女俩人吃的正香,屋外墙角,一个婆子正探头往里看,雷家原本的房子已经卖出去抵债了,这是租的同村的土房,狭小逼仄,院墙也很低,外人很轻易的就能看到里边。 只见那婆子伸着脑袋四处闻了闻,又左右探头,顺着门缝往里看了看,然后悄咪咪的往村头走去。 屋里宁芳舒和雷韵对视一眼,很明显,她俩都觉察到了外面的人, “娘,怎……怎么办?” 宁芳舒一口气扒完了饭,然后把雷茵临走前留下的东西都收起来,塞到床底下,不确定外面的人准备干什么,还是先藏一下比较好。 她把雷韵抱了起来,嘱咐道, “韵儿,一会儿若是有人来,你尽量别说话,这么小的孩子,会讲话不太正常,一切有我。” “嗯。” 雷韵点点头,听话的闭上了嘴,安安静静的躺在妈妈怀里。 真好啊,自己变小了,又可以被老妈当还小孩子宠了,上中学的时候,突然爆发了丧尸病毒,异能没出现之前,一家人艰难求生,十二三岁的她总是坚强的忍住眼泪,害怕给家人拖后腿。 以前温柔的妈妈也变了,刚毅果决,说一不二,遇到危险总是冲在前面保护家人,但她更喜欢妈妈之前的样子,无忧无虑的贵妇人,遇到最大的烦恼可能就是眼角的皱纹了。 现在的老妈二十多岁,虽有些瘦弱,却是个十足的美人,说起话也是温温柔柔的,就像回到了以前那样。 真好,又幸福了呢。 刚才在门口偷看的人,是村里的王婆子,住在隔壁,她平时和雷广元的继母秦氏走的很近,大嘴巴,别人有什么事都到处讲。 宁芳舒有些烦,上一世的婆婆很好相处,基本没红火脸,但记忆里,这一世的婆婆,是丈夫的继母,仗着有几年养育之恩,天天压榨这一家子,每个月要走的孝敬钱,足有丈夫工钱的一半。 如果这王婆子去了秦氏那里蛐蛐,说她家在吃肉,那保准马上要杀上门来要孝敬钱,毕竟这个月的孝敬钱还没给呢。 说曹操曹操到,刚把东西藏好没多久,秦氏就来了,跟着秦氏来的还有她的两个儿媳,和一个女儿,人未到声先至, “哎呦,造孽啊,我这不孝的儿媳,她自己在家里吃肉,却不给我孝敬钱,一个不下蛋的母鸡,仗着生了俩赔钱货,就硬气了,这大冷天的,自己在屋里吃香喝辣,不管我这老婆子啊。” 嚎了半天,不见屋子有半分动静,没人理她。 宁芳舒对这种事是无感的,虽然她有原主的记忆,但内心却没把自己当做真正的原主,她不可能像原主一样,卑微的去讨好婆婆,砸锅卖铁也要给婆婆孝敬钱。 而且,外面那么冷,冻着她的韵儿怎么办,干脆先冷处理。 “哎呦,这大冷天也不见出来看看我这老婆子,不孝啊!真不孝”。 秦氏又嚎了两嗓子,见屋里的人还是没反应,心下奇怪,一般她把孝道抬出来,这懦弱的儿媳早就卑微的来讨好了,今天怎的还没反应。 果然所有人都受不了冷暴力,秦氏也是,她有些尴尬的搓了搓手。 冬天没农活,村里的人见有热闹,便一个个揣着手出来瞧。 “你说这宁氏今天怎么了?这么久了还不见出来?”一个妇人跟另一个妇人小声说着。 跟过来的王婆子听到这话,在一旁拱火, “心虚呗,我都看见了,白米饭拌肉啊,哎呦喂,那可是地主老爷才舍得吃的东西,她宁氏一个人就煮了一大锅,要我说,这么好的东西,就该孝敬给长辈。” 听了这话,围观的妇人齐齐舔了舔嘴唇,她们可从来吃过这么好的东西,家里一年半载吃不上一顿肉,就算嫁到这村里那天,自家爷们儿也没舍得给吃一顿白米饭,羡慕又嫉妒,说话便偏向了继母秦氏。 “宁氏啊,你婆婆在门口喊你呢,怎么不把人请进屋里,天寒地冻的,别把人冻出好得。” “是啊,是啊。”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都在催促着宁芳舒开门迎接婆婆。宁芳舒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这些村民真是闲出屁了,管起别人的家事了。 见宁芳舒还没反应,同秦氏一起来的二儿媳赵氏最先沉不住气,她二话不说撞开了小院的门,闯了进去。 秦氏理了理长裙的衣摆,昂起头,进了院子,吃瓜的妇人们也跟着进了门,不大的院子一下就挤满了人。 听到院门破开的声音,宁芳舒有些恼火,这小院是租的,弄坏了可是得赔的。 她一手抱着雷韵,推开了房门,面露不悦道,“弟妹真是好气力,撞坏了院门,你可是得赔的。” 门口乌央乌央有二十几个妇人,都是认识的,领头的是秦氏和她的两个亲儿媳,后面站着她十六岁的亲闺女,在后面是王婆子和一些看戏的人。 听了宁芳舒这话,撞门的赵氏瞪圆了眼,这是宁芳舒这个软蛋能说出来的话? 她和三儿媳刘氏对视一眼,双方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惊讶。 站在后面的雷明珠率先开口, “大嫂怎么这样讲话,分明是二嫂见屋里没人讲话,生怕你们出了事,情急之下才撞开了院门,你怎么能要二嫂赔钱呢。” 第十章 我这柔弱不能自理的娘亲 宁芳舒眼神闪了闪,呦呵,原来他们这家里是有聪明人的,难怪原主每次都吃亏。 她眼睛红红,装模作样的摸了摸眼角,“哦,原来是这样,真是对不住,我一时心急才说了这话,弟妹你千万别放在心上。” 刚才感到惊奇的众人这才放下疑虑,对嘛,这才是雷家那个软包子。 秦氏见大儿媳还是原来那副窝囊样,放下心来,没好气的哼了一声。 见婆婆出声,三儿媳立马接话道, “既然大嫂在家,怎么不把婆婆迎进门,还是说你真的在偷吃,所以才心虚不敢出声?” “三弟妹说话怎么这么不中听,村里都知道我家出了变故,房子卖了,地也卖了,现在还欠着镖行三十两纹银呢。” 宁芳舒佯装咳嗽两声,抹了抹不存在的眼泪,“还不是这天儿太冷,我得了咳疾,怕传染给娘,才不去开门的。” 众人听到这话,心下怀疑,但见宁氏怀里的小孩也开始咳起来,便有些担忧,要知道,这咳疾可是会传染的,一旦染上,不出半年就要把心肝肺都咳出来,最后瘦成一把骨头死去。 几个胆小的妇人听到这话就灰溜溜的走了,吃瓜哪有命重要。 雷明珠有些不死心,她记得上个月这宁氏还好好的,怎么这么快就得了咳疾,还传染给了小的。 “大嫂你莫不是在诓我们,不想给娘孝敬钱,就在这装病?” 嘿,你个大XX,怎么这么聪明。雷韵心里暗骂,身体上却装的更像了,咳咳咳,像是要把肺都咳出来。 宁芳舒忙给假咳的女儿顺背,自己也咳了两声, “家里的确买了二两白米和一两肉,这是广元给我补身体用的,家里没钱买药,郎中说吃些好的或许有用。不过,娘要是想吃,便都拿去,别让村民们觉得我吃独食。” 看宁氏和孩子咳成这样,所有人都相信了,她们真得了咳疾,不到一岁的孩子,怎么可能陪着她娘演戏呢,这定是被宁氏传染的。 一时间所有人齐齐后退,秦氏更是退到了院门口, “宁氏,东西我不要了,你自己留着吃吧,你的心意,娘心领了,家中要生火做饭了,我们就先回去了。” 东西当然不能要啊,二两白米,她家又不是买不起,这种咳疾病人沾过的东西,她可碰不得。 来的时候气势汹汹,走的时候像躲着瘟神一样,灰溜溜的。 人都走后,宁芳舒关紧院门,回了屋子。 怀里的雷韵露出狡黠的笑容,说话还是磕磕巴巴的, “娘,怎样…我…我演的…像不像?” 宁芳舒哈哈两声, “哈哈,像,太像了。” 她拿出了刚才的米饭,放在炉子上热了热,嗯,不错,经过木系异能催化出来的米饭就是香。 远在镖行的父女俩还不知道村里的小插曲,此时,雷茵正用衣服兜着几个鸡蛋,贿赂小乞丐呢。 “小孩,我爹姓雷,是很厉害的镖师,你跟我说说这两天有没有小的押镖任务,还没被人接的那种。说得好,这五个鸡蛋就都是你的。” 小乞丐神色莫名,他已经十岁了,眼前这个小女孩最多四五岁的样子,居然喊他小孩,到底谁才是小孩啊。 不过他很想要鸡蛋,所以没有反驳,而是在仔细回想着。 “你真是问对人了,我一直在这条街乞讨,没有人比我知道的更多。最近镖行好多小活早都被人接走了,不过我还真知道一个活没人接,距离近,报酬多。” 雷茵示意小乞丐继续说,小乞丐则是看向那五个鸡蛋,一副,你不给我鸡蛋,我就不接着说的样子。 无法,雷茵先挑了两个给他, “接着说,剩下的才能给你。” 小乞丐眼神直勾勾盯着剩下三个鸡蛋,咽了咽口水。 “好,我告诉你。就是城东的李屠户,他要往隔壁杏林镇送一头种猪,但是猪太难运了,那条路山匪还多,没人愿意接这个活,李屠户也一直在托人打听,他说,如果这头猪能安全运过去,对方愿意出这个数。” 小乞丐把鸡蛋小心翼翼的放在兜里,双手张开,比了个十。 “十两?” 雷茵不确定的问。 虽然上午送那个发烧的小姑娘去医馆,挣了十五两,但毕竟那时情况紧急,而且那俩人一看就是大户人家,所以才能给这么多。 但李屠户的猪也这么值钱吗?仅仅是送一趟都这么贵?雷茵直接问出了心里的疑惑。 “没错,李屠户养的种猪十分出名,据说他的种猪配出来的猪,腥味小,煽过后更是没有一点臭味,大户人家特别爱吃,所以杏林镇的养猪户才愿意花大价钱买猪。 不过按往年来说,送一趟猪最多得二两银子,但可能是今年地里收成差,山匪比以往更凶,已经有两波小镖师丢猪了,没有镖师再敢接这活,但杏林镇又要的急,这才把价格出这么高。” 小乞丐搓搓手,双手向上,示意雷茵把剩下三个鸡蛋放他手上。 “如果你们有把握,我可以向李屠户举荐你们,只需要再给我一个鸡蛋就好。” 雷广元哈哈一笑, “哈哈,你小子是不是也向李屠户要了好处,两头赚?” 小乞丐挠挠头,不好意思道, “嘿嘿,是要了一点好处,不过,我保证,这活是真的,而且只向您一人说过。” 雷茵把剩下的三个鸡蛋递给小乞丐,又从鸡蛋筐里拿了两个出来。 “给,拿着吧,我们一会儿去前面的馄饨铺子等你。” 发现雷茵多给了一个鸡蛋,小乞丐笑的见牙不见眼,连连点头应是。 正好兜里还剩最后二十多个铜板,刚好够父女二人,一人一碗肉馄饨,外加几个白面馒头。 摊子很旧,但胜在干净,父女二人大快朵颐起来,约么过了半刻钟,吃的差不多的时候,小乞丐风风火火的从远处跑了过来,手里还提着一条肉,半斤左右的样子,估摸着,这就是李屠户答应给他的报酬吧。 “雷镖师,我们来了。” 一旁的李屠户只见刚跟他道别的一大一小,正在摊子上大快朵颐,嘴角都吃的油汪汪的。 他左右环视,没见到其他人,不可置信的盯着雷广元。 “这么巧?你就是方狗蛋说的雷镖师?” 第十一章 任务已接取:押送一头猪 “你好你好。” 雷广元站起身,下意识伸出了右手。 看着伸出的这只手,李屠户不明所以,干脆直接坐下,示意雷广元细说。 雷茵正好坐在对面,咧开油汪汪嘴巴,对着李屠户憨憨的笑, “李伯伯好。” 可能男人表现喜欢的方法就是送东西,李屠户笑呵呵的从兜里摸出了几块饴糖,放到小姑娘面前, “给,拿去甜甜嘴。” “哇,是饴糖!谢谢伯伯。” 雷茵小心翼翼的拿了一颗在手里,把其他几个又推回李屠户面前。 “茵茵只要一个就够了,其他的给伯伯家的哥哥姐姐吃。” 哎呦,真懂事的小女娃,李屠户这颗老父亲的心一下就融化了,他一把抓起糖,塞到小姑娘手里, “哥哥们不爱吃糖,都给你。” 雷茵眼角弯弯,“真的吗?谢谢伯伯。” 【实际上李家几个儿子:爹,我们爱吃糖的。】 被忽略的在一边的雷广元,看着二人的互动,内心呐喊,呜呜,闺女,这样撒娇的话,你从来没对我说过。 “李兄,可否细说下你的…额…你的猪。” 说到正事,李屠户也正了正神色, “是这样的,我的种猪比普通的猪更大,脾气也更臭,不能关进笼子押送,否则它可能会撞死在里面,以往都是我大儿子和镖师一起赶着猪,徒步走到杏林镇的,但最近山匪猖獗,两次送猪都被山匪劫走了,我大儿子的腿也伤了。 但杏林镇这次要的特别急,不惜高价也要一头种猪,所以我才会出价这么高找镖师,为的就是请到一个能力强的镖师。” 听了李屠户的解释,雷广元大致明白了运送的流程,山匪不是问题,他对自己还是挺有信心的。 “个人能力你可以放心,我可以确保种猪的安全,但你大儿子受伤了,还有人帮忙赶猪吗?” 李屠户细细观察雷广元,一米九的身高,结实的肌肉,比前两次的镖师健硕太多,应该是个能打的, “这次我二儿子会跟着一块去,他负责赶猪,你保证他和猪的安全就行。” 听起来很简单,雷广元准备接下这单活。 说定了明天上午在东边城外集合,李屠户付了三两定金,并找人拟了契书, 契书规定了雷广元要在五日之内把种猪安全护送到杏林镇的养猪村,并且带着李家二儿子李仓安全返回,事成可以收到连带定金总共十两银子。如果路上李仓受伤或者丢猪要赔李屠户三十两银,相对应的,如果李屠户中途反悔,不仅不能要回定金,还要补给雷广元五两银子。 一式两份,拿到契书,这个活算彻底定下了。 道别之后,父女俩又回到了一开始的树林,雷茵把今天买的所有东西都放进了空间,然后爬到了老爸的背上。 “茵茵,抓好了吗,我要跳了。” “嗯嗯。” 只见一个身影从城墙上一闪而过,眨眼间就到了墙外。 迎着晚霞,父女二人踏上了归家路。 而另一边,城门口。 永裕当铺的掌柜还在出城的人群中不断寻找着什么,站在他身边的年轻公子明显面露不悦, “你确定那个人会从这里走吗?” “确定,大少爷,要不您先回去,我在这里找那人就成。” 上午还自觉高人一等的林掌柜,这时腰弯的比谁都低。 他又补充到, “那人就在城外的王家村住着,肯定是要从这个城门口回家的。” 被称为大少爷叫马卓,是永裕当铺的大少爷,此时他已经不耐烦了,用力踹了掌柜几脚, “本少爷什么宝贝没见过,需要站在这里等?” 掌柜吓得脸色苍白,他哆哆嗦嗦地说道, “少爷饶命,少爷饶命。只是那镯子纯度实在高,且雕工精美,普通匠人难以做到,小的只是想着,老夫人的寿辰快到了,此物献给少爷,若少爷在寿辰上送去,定能给少爷长脸不是。” 听着掌柜的话还算中肯,马少爷收了脚,理了理自己有些皱的衣摆,扭头离开, “那行,不管用什么办法,你都要把这镯子拿到手,我倒要看看,什么东西能被见多识广的林掌柜吹得天花乱坠。” 见马卓走远了,林掌柜才擦了擦头上的虚汗,原本他是想给马老爷报告这镯子的事的,没想到中途被大少爷截胡了,大少爷非要见识一下这个镯子长什么样,他找不到雷广元,只好在城门口等着, 谁知大少爷竟也跟着来了城门口,等了一个时辰了,最后也没等到人。果然,大少爷不耐烦了,踹了他几脚。 渐渐天黑了,城门也快落锁了,林掌柜心沉了沉,琢磨着,过几天若是还见不到人,那他要怎么才能把镯子弄到手。 在林掌柜还在苦苦等待的时候,雷茵父女俩已经到家了。 屋里,宁芳舒已经煮好了米汤,就等着俩人带回家的蔬菜了。 “老妈,我们回来了。”雷茵从雷广元背上跳了下来,给了宁芳舒一个大大的拥抱。 看到装扮一新的女儿,宁芳舒掩饰不住的喜爱,她摸了摸闺女的脑袋, “乖宝,买了什么回来。” 雷茵敛了敛笑容,小脑袋探出门外瞅了瞅,很好,没有人往家里看,她把门窗关紧,从空间拿出了今天的收获。 衣服,食物,用品。 宁芳舒看着新衣服,爱不释手,天知道她今天这一身带补丁的粗布衣裳穿着有多难受,不过很快,她想起了今天发生的事,仿佛一瓢凉水浇在头上。 村头那老太婆忒烦了,要是被她看到自己在穿新衣裳,又要来逼逼赖赖了,癞蛤蟆爬脚背,不咬人恶心人。 她看向雷广元,美眸一瞪,嘴巴一撅,抱手坐在了床沿, “哼。” 刚到家的雷广元有些懵,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不过,被年轻了二十岁的媳妇一瞪,心跳都停了半拍,顿时有些火热。 不顾两个闺女还在面前,他坐到了床沿,单手环起了媳妇柔软纤细的腰,温声细语的道, “媳妇儿,怎么了,受什么委屈了?我去帮你打回来。” 原本的宁芳舒没有觉得很难过,但被这样维护着,竟真的有些委屈了,眼角闪着点点泪花,自认为很轻的捶了雷广元胸口一下。 “都怪你,你娘欺负我和韵儿。” 第十二章 小小报复一下 媳妇儿这一拳头,看似很重,实则一点也不轻,雷广元只感觉有个锤头狠狠重击了自己的胸骨,他差点一个摇晃,要倒下。 还好他忍住了,没有被媳妇儿看出异样,不过,这身体虽然融合了自己的异能,却远远比不上原来的强壮,还得加强锻炼啊。 他轻抚了胸口,顺了顺气, “咳咳,媳妇儿,她怎么了,你仔细说说,我今晚就和茵茵去收拾他们。” 宁芳舒也心知,这事和雷广元无关,但难免有些迁怒,就带着些脾气,仔细讲了这事。 听明白了前因后果,雷广元很生气,这老太婆真是太不要脸了, 记忆里,原主出生就没了母亲,五岁的时候,他爹把秦氏带回家,说是他的继母,一开始原主很开心,他终于有母亲了, 但渐渐的他发现,秦氏自私且恶毒,进门后一直压榨他,老雷活着的时候还有所收敛。 但十四岁的时候他爹去世,秦氏就把他赶了出去,让他自谋生路,霸占了老雷留下的所有财产,只给了一袋粮食。 原主是个不服输的,一路摸爬滚打成了一名镖师,还靠自己努力娶了妻子,过上了小康生活。 结果秦氏看到原主过的惬意,就拿当时养育过他的借口,一直来闹,逼他给孝敬钱,不然就闹到镖行,原主实在无法,只好每月给她一笔钱消停。 也幸好,他挣得也算多,给完孝敬钱还够维持家里的生计。 但几月前,家里生了变故,卖了所有东西,已然是捉襟见肘了,这老太婆居然还来要钱,并且要原来一样多的,少一文都不行。 原主在外性格刚烈,在处理家事上倒有些懦弱,跟秦氏讲不过理,只好东拼西凑把钱给上了。 媳妇儿宁氏性格柔弱,拦不住他给钱,只能省吃俭用,要不是一氧化碳中毒,他们一家穿越过来,估计这家人就要被逼死了。 “媳妇儿放心,衣服你安心穿,一会儿我就去找那老太婆。” 宁芳舒嘴角微微上扬,这个回答她很满意,于是她给了雷广元一个大大的拥抱。 雷广元明显很不满意,挑起宁芳舒的下巴,露出自认为的三分高傲七分漫不经心, “女人,这令我很不满意。” 满脸胡茬的雷广元在这说着霸总语录,宁芳舒终是没忍住,给了他肚子一拳, “胡子不刮脸不洗,今晚别想上床睡觉!” 雷广元捂着肚子,窜到了水盆前, “错了错了,马上洗脸刮胡子,闺女,把洗漱包给我。” 雷茵把东西递过去,扭头挑眉看了雷韵一眼,仿佛在说:看吧,我就说老爸要挨揍。 梳洗完毕,一个刚毅又带些痞帅的小伙出现在三人面前,宁芳舒看直了眼,脸颊不自觉的有些红。 雷茵调侃, “老爸,这张脸和你年轻时的照片好像啊,原来你年轻的时候真这么帅啊!” 听到夸自己的声音,雷广元不由得站直身子,右手抵住下巴咳了咳, “那可不,我一直说,我年轻的时候很帅,你和小韵居然都不信。” 本来还很帅的一张脸,做了这几个动作后,突然很像某音的网红秀材,有些油腻。 三个女人瞬间清醒了,雷广元还是雷广元,油腻中年大叔的芯子没变。 宁芳舒对这张脸的滤镜消了很多,也不聊这些了,撸起袖子开始处理今天的食材, 汤已经煮好了,很稠,接下来就是炒菜,萝卜炒肉,每人再来两个荷包蛋【雷韵除外】。 趁着炒菜的功夫,雷广元拉着雷茵又出门了,直奔村头的青砖大瓦房。 村里升起了袅袅炊烟,秦氏这边的灶房也冒着烟,想来他们一家也正准备吃饭。 时间正好。 只听哐哐哐,雷家老宅的大门被敲的震天响,院子里玩耍的几个孩子被吓进了堂屋, 书房里伏案练字的雷广宁一个手抖,晕了一大片墨,他眉头紧锁,拿起这幅废作,团成一团,扔进了纸篓里。 这幅字只剩最后几笔了,却毁在了这里,真是可恶,他要去看看,到底是哪个人,这么没眼色! 书房离大门很近,他很快就到了门口,拉开门闩,只见一个高大威猛的汉子抱着一个穿着精致的小女孩,正怒气冲冲地拍门。 “大,大哥?” 雷广宁还挺惊讶的,自从分家后,他这大哥可是极少上门的。 雷广元认出了他,秦氏的二儿子,他的三弟, “原来你在家啊,老二呢?” 雷广宁摸不清楚他的来意,如是答道,“二哥去酒楼上工了,近日都不在家。” “这么说家里就你一个男人了?” 雷广宁犹犹豫豫的点头。 “我去你大爷!” 没有任何征兆,雷广元上去就是一拳,直直打在雷广宁鼻梁上,顿时鼻血横流。 雷广宁被打的趔趄,右手扶着门框才没有摔倒, “唔,大哥,这是作甚!好端端的,怎对弟弟动手?” 自视读了几年书,比别人高一等,雷广宁不屑于还手,只捂着鼻子,强装镇定。 但雷广元在末世摸爬滚打,信奉拳头就是硬道理,管他三七二十一,先打一顿再说,早忘了今早他还教雷茵要学会忍耐。 秦氏闻风赶来,一到门口就看到疼爱的小儿子被打,她撕心裂肺的怒吼,“杀千刀的,敢打我儿,我要杀了你。” 她抄起门后的扫帚就要打雷广元,雷广元毫不躲避,把雷茵放在地上,示意她在身后躲好。 只是,在秦氏狠狠抽了雷广元一扫帚之后,雷广元揪住了雷广宁的衣领,又给了他一拳。 “啊!天杀的!放开广宁!”边说秦氏边用扫帚抽雷广元。 雷广元可不是好脾气的,秦氏每抽一下,他就给雷广宁一拳头, 足足挨了十几拳后,嘴歪眼斜的雷广宁终于发现规律了,他忙叫住秦氏, “娘,您快停下,快停下。” 秦氏也约莫回过味了,丢了扫帚,哭嚎起来, “哎呦喂,都来看看啊,反了天了,儿子反了天啊。” 这时天黑,已经快看不清楚了,家家户户都在吃晚饭,听到这动静,都端着碗来看热闹。 第十三章 弟弟啊,长兄如父 “雷广元,你疯了吗,他是你亲弟弟,你怎么能这样打他。”秦氏一拍大腿,竟是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老雷啊,你怎么走的这么早,这大儿子,我是管不住了,可怎么办呦,啊呜呜,老雷啊。” 雷茵趁着混乱走到秦氏面前,小手死死捂住她的嘴巴, “奶奶别哭,茵茵给你擦擦眼泪,奶奶快别哭了。” 秦氏瞪圆了眼睛,这小赔钱货手劲真大,明明才四岁,小胳膊小腿,竟是捂得她反抗不了,只能呜呜哼哼。 等吃瓜村民走近了,没有看到雷家老大揍人,只看到小姑娘给秦氏擦眼泪,好一副奶慈孙孝的场面。 村长也闻声赶来,端着饭碗,边吃边问, “这是咋的了,雷家的,你怎么哭的这么大声?” 秦氏还被堵着嘴,天黑看不清楚,众人只以为小姑娘还在给奶奶擦眼泪。 雷茵奶声奶气道,“爹爹,你别教育三叔了,三叔定是已经知错了。” 雷广元似是借坡下驴,放开了雷广宁,“唉,闺女,是爹没用,没教育好你三叔,不然今天你娘也不会受欺负。” 宁氏被欺负了?这明显是有八卦啊,众人都竖起了耳朵。 今天发生的事还没传到村长耳朵里,他有些不确定的问, “雷家老大,到底怎的了?有啥事咱好好说,别跟自家兄弟动手。” 似是家丑不可外扬,雷广元欲言又止,就是不愿说。 村长又看向雷广宁,示意他讲,但雷广宁现在还是懵的,今天他一直在书房练字,是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时雷茵断断续续的哭出声来, “呜呜,村长爷爷,今天爹出门,娘在家吃白米,奶和婶也要吃,娘没给,奶就骂娘,说娘不孝,但那白米只有一点,娘身子弱,白米是给娘养身体的。” 小姑娘说的磕磕巴巴,但大体什么事也算搞懂了。 猜测秦氏此时想要骂街,雷茵顺势松开了手,“我呸,赔钱货,我是长辈,吃你家白米怎么了?你家的东西就应该拿来孝敬我!” 该说的都说了,雷茵迅速躲到雷广元背后,轻轻抽泣, “呜呜,爹爹,我怕,奶奶好凶。” 听到事情经过的雷广宁只觉得荒谬,他娘这是怎么了,为了一点白米居然要去大嫂家里大闹?还害得他平白挨了一顿打。 荒谬,太荒谬了。 “娘,你真带着二嫂和刘氏去大嫂家里闹了?何必呢,家里又不是没粮食。” 秦氏见自己平日心疼的儿子居然不向着自己,火气更盛, “他家本就该给我孝敬钱!” 丢人!太丢人了!这是雷广宁的内心想法,平日他娘去大哥家里讨要孝敬钱,他根本不在意,毕竟这是娘和大哥的事, 但如今大哥家里穷的只剩四面墙了,他娘还去讨要,还带着他的媳妇去,真是丢死人了,现在村里这么多人都知道了,这要是传到先生那里,那他今年必定不能下场考试了。 “大哥,这事是娘的不对,我代娘向你道个不是,家里是不是快没粮了,一会儿我去给你送一包。” 雷广宁人模人样的给雷广元作揖道歉。 做完饭的赵氏和刘氏这时也赶了过来,“不行,相公,他们要吃,让他们自己买去,凭什么吃我们家粮!” 雷广宁想去堵刘氏的嘴,却已经晚了,刘氏这人嘴直心快,想到什么就必须说出口。 “呵呵,三弟,你听听,这是你婆娘亲口说的。”说着,雷广元给了雷广宁一拳。 雷广宁大声呼痛, “停停,大哥,你又打我作甚?!” 雷广元擦了擦拳头, “教育婆娘是你的事,你没教好,放任她乱叫,说明你治家不严。咱父亲早逝,长兄如父,我就该好好教育你。” 荒谬,雷广宁只觉得太荒谬了,但他还要维持自己文人的体面,面子上一脸恭敬,作了一揖,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弟弟谨遵兄长教诲。” 秦氏还想说什么,被雷广宁及时制止了,他毫不怀疑,如果母亲再说什么侮辱的话,他大哥会立马再给他一拳头。 事情看似是平息了,众人渐渐散去,雷广宁想甩手离开,却被雷广元拉住了胳膊, “大哥可还有事要交代?” 雷广元笑看着他,“弟弟可别忘了今天的教训,哪日我若再在听到你们有人欺负我家里人,我就去衙门,告你个不敬兄长的罪名,我想,弟弟读了十多年书,定是想考取功名的吧,就是不知道,一个不敬兄长的人,到底能不能参加科考。” 秦氏也没走远,听到这话,脸都白了,他二儿子可是文曲星下凡,断不能毁在这个混账手上,“天杀的,你个……” 不等她骂完,咚,雷广宁脸上又落了一拳,秦氏立马哑火,慌慌忙忙把这俩煞星推出去,嘭的关紧了大门。 被关在门外父女二人对视,会心一笑。 “走,回家吃饭。” 雷家四口的房子里连个像样的桌子都没有,雷茵只得从空间的犄角旮旯里翻出来一个许久没用的折叠桌,这才把宁芳舒炒的几盘菜放下。 又翻找出几根蜡烛,一家人就着昏黄的火光吃东西。 “老雷,你们今天找着活计了没?” “找着了,还是押镖的活,不过,你猜猜看,这次要送的东西是什么?”雷广元神神秘秘的。 “总不能是个活物吧?” 雷茵惊讶的瞪圆了眼睛,“娘,你可真聪明,这都能猜到!我爹要送一头猪去隔壁镇!” “噗嗤!”正喝奶的雷韵差点呛住,他爹,一米九,高大英俊的美男子,明天要赶着一头猪走路,这画面太美,她都不敢去想。 雷韵咯咯咯的笑出声来,“哈哈嗝,老爹……赶猪。” 没个正形,只听“啪”一声,雷韵屁股上落了响亮的一巴掌。 嗷嗷嗷,雷韵磕磕巴巴,连连讨饶。 “等等,你先别皮了,给我们做几个木灵晶石。” 说着雷茵伸出手,仿佛变魔术般,从空间里摸出来几个透明的晶石块,每一块晶石都有着独特的形状和纹理,晶莹剔透,散发着迷人的光芒,仿佛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奇珍。 第十四章 出发,送猪 这些都是被完全吸收过的三级丧尸晶核,末世第二年,第一基地传出消息,三级以上的丧尸晶核,被吸收完毕后,剩下的空壳可以当作容器,存储异能者的能力。 一时间,全球震动,高级丧尸晶核的需求量大大增加,狼多肉少,甚至滋生出了专门豢养三级丧尸的工厂。 不同异能者之间会相互交易,给对方的晶核里留下自己的异能,这些都是末世活下去的技巧和手段。 现在雷茵的空间里,还存着很多异能晶核,都是当时为了对抗丧尸王准备的,多亏了某个豢养丧尸的热心市民,不然她也不能有这么多容器啊。 雷韵的手极小,只能一个一个注入异能,“姐,这么多……做什么?” 透明的晶石逐渐染成深绿色,最后变得浓黑,几乎透不过光,像是玉石一般。 雷茵把这些一一收好,又从地上摸了几个萝卜递给雷韵, “我和爹明天出发,路上不知道会不会遇上危险,空间里的治愈系晶石有限,如果只是受了小伤,用你的异能凑合一下就行,不能浪费了好东西。 还有这个,你把这些萝卜催化一下,我怕那头猪乱跑,有你异能催化过的萝卜在,它肯定紧紧跟着我们,不会掉队。” !!! 雷韵顿时感觉受到了奇耻大辱,幽怨的看着雷茵,她姐简直不是人,嫌弃她异能就算了,还要她给猪催化萝卜,曾经在末世响当当的木系大佬,已经沦落到这种地步了吗? 她刚才可是把七八个晶核灌得满满的,异能已经有些透支了,她姐就不会心疼她一下吗?她还是个宝宝啊! 雷茵不以为然,妹妹就是拿来使唤的, “你这种眼神看着我干嘛?异能每次透支后,都会有小小的提升,我这是在帮你呢。” “哼!” 雷韵轻哼一声,但还是老老实实催化了两个大萝卜。 吃完了晚饭,一家人收拾起了家里,旧的床单被褥全换掉,铺了厚厚的褥子,给家里做了一次大清洁,整理出一个大木箱,把重要的东西,不能被外人看见的都放里面,然后拿出一个现代的合金大锁锁起来,这下除了暴力拆箱可没人能偷走家里的东西了。 舒舒服服洗了一个热水澡,终于是躺床上休息了,不用担心随时出现的丧尸,不用提心吊胆其他异能者的算计,四人睡了这几年最安心的一觉。 清晨,晨曦微露,太阳从东方缓缓升起,金色的阳光透过云层洒向大地,地上的白雪渐渐融化。 “滴滴滴” 昨晚定下的闹钟响了,叫醒了熟睡的一家。 雷广元迷迷糊糊按停了铃声,顺手把闹钟塞到枕头下面。 雷茵醒了,脑子还没完全清醒,顶着乱糟糟的头发环顾四周, 哦,对,穿越了。 啊,对!穿越了! 她眼神亮亮,猛的坐起身,好耶,没有丧尸,以后都没了。 “爹,快起床,咱们要去送猪了。” 她摇晃着雷广元的身子,心情愉悦。 雷广元本想再眯一下,刚合上眼,只觉天旋地转,他差点被这倒霉闺女晃到床底下! 大房子,一定得搬进大房子,再也不能跟俩闺女睡一起了,差点要他老命。 洗漱完毕,一人啃了一块压缩饼干,准备出发。 出门走了几步,雷茵不太放心,回了屋里,从空间摸出来两块治愈晶石和四块攻击型晶石放在熟睡的宁芳舒枕头下,临走前还给雷韵的小屁股上来了两巴掌,小孩子长的快,再不打就没机会了。 雷韵被打醒,眼神还有些迷离,扭头往身后看,什么都没有。 雷茵脚底抹油,早就溜了。 呼~幸好跑得快,再晚一秒她就要告状了。 迎着初升的太阳,两人启程去往镇上。阳光洒在大地上,照亮了他们的身影,一路上,微风轻拂着脸庞,带来了清新的空气,以后的每一天似乎都充满了希望。 兰溪镇,东城门 李屠户带着一个圆脸的小胖子,正等在城门口,一旁还有一头黑白相间,毛发光亮的大猪, 只见这猪,短粗的四肢,强壮的身躯,屁股后还有一对傲人的核桃,路过的人都得赞一句,好猪, “来了!” 顺着李屠户的声音,小胖子就见一个身高七尺的壮汉,脖子背着什么东西正往这边赶来,逆着阳光,看不太清晰。 待这人走近,他才看清楚,这人头顶背的根本不是别的,而是一个精致的小女娃。 “是……是雷镖师吗?” 刚还中气十足的李屠户,这会儿有些不确定了,这和昨天邋里邋遢的汉子根本不是一个人好吧。 只见面前这人相貌堂堂,身着墨绿色的长袍,背上背着奇怪材质的大包,腰间挎着一把漆黑的武器,一步一步走来,像极了话本子里的大侠。 “哈哈,昨日才见,李兄不会已经忘了我的相貌了吧。” 雷广元笑哈哈的把雷茵放在地上。 “李伯伯,早上好。哥哥,早上好。” 雷茵给二人打着招呼。 !李屠户心中极不平静,先是被雷广元的长相冲击了,这下又被雷茵吓了够呛。 这雷镖师不会是要带着这四岁小女娃一起走镖吧!这多危险! 似是看出来李屠户眼中的震惊,雷广元不欲多解释,于是撒了个小谎, “茵茵不是跟着去的,路上会路过亲戚家,我会把她送过去,放心,不会耽误咱们的路程。” 听到这解释,李屠户放下心来,嘱咐了儿子一番,然后帮他把地上的背篓背起来。 “仓儿,路上多加小心。” 城门道别后,三人一猪踏上了行程。 刚开始圆脸小胖子还有些拘谨,但在雷茵这个假小孩的叭叭下,很快放下了戒备。 “哥哥,这猪真的是你养的吗?毛皮光滑,肌肉发达,四肢紧实,真是一头好猪。哥哥,你真厉害!” 小胖子脸颊微红,他从懂事起就学着养猪,十多年了,从来没人这样直白的夸过他。 “谢,谢谢夸奖。这头猪很小的时候我就开始养它了,别看它现在这么壮,小时候很可爱的。你也很可爱,啊不,不是,我不是拿你和猪比,你真的很可爱,猪小时候也很可爱。啊,不对,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 第十五章 选一个喜欢的数字 “哈哈哈。” 大概走了一个时辰,这头壮硕的猪就开始耍赖了,趴在地上,死活不走。 李仓挥舞着鞭子,急得满头大汗,才刚出发一会儿,这蠢猪怎么就不走了呢。 这时候,雷茵拿出了秘密武器,大萝卜。 “哥哥,看我的。” 见到雷茵拿出的东西,李仓仅是看了一眼就收回视线,这头猪是他养大的,什么性子他一清二楚。 它非常挑食,太热不吃,太冷不吃,太干不吃,太湿也不吃,而萝卜是它最讨厌的东西,基本上不会啃一下。 即便这个萝卜看起来非常水灵。 李仓已经做好把它抽破皮的准备了,不想,这头猪竟是起身,向前缓缓走了起来。 他竟不知道,这头猪居然喜欢吃别人家的萝卜,难道是他娘种的萝卜太辣了吗? 无法理解,他也索性不去想了,能继续往前走就行。 雷茵走在最前面,把萝卜绑在身后引着猪往前走,每隔一段时间就切一小块喂给他。 实际上这头猪是想追上去,一口吃掉这个香喷喷的萝卜的,但它无论跑多快,都追不上前面的小女孩,努力了一刻钟后,它摆烂了,反正只要一直追她,就可以吃点渣子。 李仓一双眼睛瞪得像铜铃。 天!他尤记着走之前,兄长一遍一遍的嘱咐,猪走的慢,要有耐心,夜里睡觉要把猪拴好,路上别饿着它,现在看来,这些担心都是多余的,按这个速度来看,太阳落山前他们就能赶到那个村子。 “雷镖师,那个,等回了兰溪镇,我能买些你家的萝卜吗?”李仓眼神亮亮的,期待的看着雷广元。 雷广元汗颜,木系异能的功效果然强悍,看把这小伙眼馋的,但异能在这个世界是颠覆性的存在,他不能让这些东西随意流出。 “抱歉啊,小伙子,这萝卜我是昨天在大集上买的,本来是拿到路上吃的,没想到茵茵会拿去引猪,你要想吃,只能等下次大集碰碰运气了,我这也没多少了。” 听到雷广元这么说,李仓微微有些沮丧。其实脚程快些,从兰溪镇走到杏林镇只需要一个白天,但猪这生物,好吃懒做,走三步就要歇一下,所以他们平时赶猪都需要好几天时间,途中还得露宿野外,一路上充满了危险。 今天能这么顺利,真是托了这根萝卜的福,他回去就要研究研究,怎么种出来这样水灵灵的大萝卜。 太阳升到了头顶,约么是正午了,三人一猪找了块平地休息, 这头黑白花的种猪被李仓栓在了树边,喂了水后,正惬意的啃着萝卜。 父女俩的午饭是包了咸菜肉干的饭团,上面还撒了胡椒面,很是诱人。 镖师通常只负责雇主的安全问题,其他东西一般都得雇主自备,李仓家是屠户,不缺肉吃,所以他带了挺多肉干,配着饼子也算丰盛,但和父女俩香喷喷的白米饭团比起来,就有些不够看。 见李仓看过来,雷茵从背包里,实际上是空间里又摸出来一个饭团,递给他, “给,哥哥尝尝我家的饭团。” 李仓受宠若惊,他舔了舔嘴唇,似乎很想吃的样子,却依然坚定的摆摆手, “不了,我有干粮的,不能吃你的。况且,白米金贵,小孩子吃了长得高,你要多吃点。” 雷茵哭笑不得,没想到这个微胖的少年却如此有选择,是个不错的人,她把饭团使劲塞进李仓手里, “没事的哥哥,你吃吧,昨天李伯伯给了我好多饴糖,所以我今天请你吃饭团,爹爹说,这叫礼尚往来。” 李仓想起来,昨天小弟撒泼打滚,一直问他爹,答应买给他的饴糖哪去了,他爹推脱说,忘了。 原来不是忘了,是送给这个小姑娘了。 “哦哦,好。谢谢茵茵妹妹。”于是他拿起饭团,咬了一口,心想,嘿嘿,这算是沾小弟的光了,不过,既然他没这个口福,那身为哥哥的自己就替他尝尝。 嗯!米饭好甜,肉也好香,比自己娘亲做的好吃一百倍,他回去一定要和娘亲研究研究怎么做。 吃饱喝足,也休息够了,三人一猪又踏上了路程,依然是雷茵打头,拿着萝卜引猪走路,李仓在中间赶猪,雷广元殿后。 一路说说笑笑,走了约么半个时辰,到了一处分叉口,李仓的神明明显紧张起来, “接下来往哪边走?” 雷茵以前从没出过镇子,所以根本不知道方向。 而雷广元也目露沉思,似乎是在做什么困难的决定。 “两条路都通往杏林镇,左边这条路是官道,更近一些,顺利的话,太阳落山前就能赶到杏林镇,但它会经过一个山坳,那里有个土匪窝,偶尔会打劫过路的客商, 右边这条路更远更崎岖,虽然相对安全一些,但它会路过一个村庄,里面的村民民风剽悍,仗着众人不敢走左边山道,就在道上设立关卡,索要财物。我们需要考虑一下走哪一条路。” 李仓也是愁容满面,临走前父亲交代走右边,虽然路程更远,但给那些村民一些好处,应该可以顺利到达杏林镇, 不过,左边官道更近,而且土匪并不是每天都在打劫,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不用浪费钱财就能顺利到达杏林镇,好纠结啊,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雷茵看两人都挺纠结的,索性直接替他们做决定, “又到了二选一的紧张关头,是时候请出我的秘密武器了。” 李仓还在疑惑秘密武器是什么,雷广元却已经开始扶额了,闺女老是干这种不靠谱的事,头疼。 只见小姑娘从胸前的兜兜里掏了掏,然后握紧拳头。 “哥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你从里面随便选一个喜欢的数字。” 李仓不懂为什么,却还是犹豫着说出来一个数字,“我选……八。” “好,正面走左边,反面走右边。”不等李仓细想里面的意思,雷茵已经把手里的东西抛向空中,一个银光闪闪的东西在空中一闪而过,落在了地上。 第十六章 摔倒的老人 三人齐齐盯着这个银色的圆币,只见它在地上滚了几圈,然后摇摇摆摆停住了。 “好耶,是正面,我们走左边!”雷茵捡起来地上的一元硬币,擦了擦,又塞回了兜兜里。 硬币已经收好了,李仓却还在疑惑中, “啊?这个奇怪的图案是正面吗,那它和数字八有什么关系啊?” 雷茵嘿嘿一笑,眼底的狡黠一闪而过,“嘿嘿,没有关系,只是缓解一下扔硬币时的紧张。” 李仓一噎,他瞪大眼睛,嘴巴微张,想要反驳却又说不出话来。因为他突然意识到,对方说得似乎有那么一丝道理。起码到现在为止,他们即将路过土匪窝,但心中却没有丝毫的紧张感。 这样做决定是不是有些草率了,那可是土匪窝啊,要真的遇到土匪了怎么办,他扭头看向雷镖师,希望他再考虑考虑,却看到雷镖师宠溺地摸着小女孩的脑袋,已经走到了左边路上,还在向他招手, “小仓,快走吧,再耽误下去,天黑前就不能赶到地方了。” 李仓晃了晃脑袋,把纷乱的思绪都摇走,雷叔可是父亲花了十两请的镖师,所以,雷叔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他这个外行人就不要质疑雷叔了。 要是李屠户和他大哥知道了他的想法,一定会给他两巴掌,让他清醒一些,这可是土匪窝啊,杀人不眨眼的土匪窝,这傻儿子(弟弟)怎么敢去的啊。 左边的官道很平坦,却根本没有其他人走这条路,一路都很安静。 可能是一路都很平静,李仓紧张的心情渐渐放松了许多,他还有心情和雷广元攀谈。 “雷叔,你的功夫是不是特别厉害?” “雷叔,你的刀是不是很贵?” “雷叔,我能长得像你一样高吗?” 雷广元一一耐心的回答了他, “我的功夫的确不错,起码保护你和这头猪完全没问题。这刀是找大师做的,材料是几种金属合在一起的合金。至于身高,你多吃饭,多锻炼,一定能长高的。” 欢快聊天的时候,一个苍老的声音悠悠传来, “小伙子,等一等,扶我一把。” 只见前方转角处躺着一个满脸皱纹老汉,旁边的背篓倒在地上,一些药材散落在地上。 老汉一副慈祥的模样,右手支着地,正努力尝试着站起身来。 李仓见这情况,面露担忧,立刻想上前扶他起来,只是胳膊被人一把抓住了,他疑惑不解,扭头看向身后的雷叔。 雷广元没有解释,只是给雷茵使了一个眼神, 雷茵比了一个OK,表情迅速转换,一脸纯真无害, “爷爷,您怎么了,我扶您起来。” 只见小女孩试图用自己的小手把老人托起来,但可能是年龄太小了,用不上力气,老人依旧没能起来。 老人依旧看向后方的两个男人, “小伙子,帮个忙,我这老头子不中用了,摔倒就走不动了,你们把我背到前面的房子就行,我让儿子给你们银子。” 呵,老头子演的挺像,要不是树林两边藏了十几道呼吸声,她就信了。 雷茵眼睛亮亮的,似乎真的期待这笔钱,“爷爷,你真的会给银子吗?” 老人的表情更加慈祥,一手轻轻地摸了摸小女孩的脑袋, “真的给,你快让你的父亲和兄长过来吧。” 小女孩似乎没听清楚,又再问, “爷爷真的吗?我爹爹这趟镖有十两银子的报酬,爷爷要是也想让爹爹护送,那也得给十两银子哦。” 听到男人是镖师,老头面色变了变,心想,这个小女孩真是愚蠢又贪心,送一个老人去前面居然敢要十两银子。 还好,他不是真的来求助的,他今天就要给这个小屁孩一个终身难忘的教训。 看到老头一会儿慈祥一会儿阴毒的表情,就连迟钝的李仓都发现了不对, “茵茵,快回来!” “晚了,哈哈!” 老头一跃而起,揪住面前小女孩的衣领,把她提了起来,大声呼喊, “兄弟们,来活了,送猪的人又来了!” 李仓想上前营救,却被突然出现的山匪拦住去路,他怒吼一声,就要不管不顾,迎着刀子向前冲, “放开茵茵!” 此时,被提溜在半空的雷茵心下十分感动,这小胖子真是重情重义,才刚认识半天,居然敢为她拼命。 好在雷广元及时拉住了他,这才避免了不必要的损伤。 李仓冷静了几分,害怕的感觉袭上心头,完了,这回完蛋了,这次猪不仅要丢了,小命都有可能不保。 “哈哈,你女儿现在在我手里,现在把身上的钱财全交出来,不然,哼!”老头拔出刀,架在了雷茵脖子上。 李仓二人一猪被围了起来,对方还有人质,似乎是在劫难逃了,他手伸进口袋,摸了摸里面几块碎银子,这是他爹给他,让他在另一条路上贿赂村民用的,不知道这些钱拿出来能不能买他们几人的性命。 不等他拿出钱,雷广元就抽出了腰上的唐刀,“你们这些人,识相的赶紧放下我闺女,然后老老实实滚开,不然,我就不客气了。” 拔出刀的同时,一股肉眼难见的电流就在上面乱窜。 五感清晰的雷茵已经听到了噼里啪啦的声音了,她看了看提溜着自己的老头,心里默默为他祈祷。 老壁灯,自求多福吧,本来你们交十两买路钱就能安全离开的,现在却非要作死,还把刀架我脖子上,这下彻底把我爹惹怒了吧。 众人似乎是听到了笑话一般,哄堂大笑,其中一个刀疤脸的汉子猥琐的笑到, “哈哈哈,这真是我今年听到的最大的笑话了,窦爷子,先别杀那个小的,模样那么好,带回去,给咱少当家当个童养媳,至于剩下这俩,兄弟们,杀!” 一把大刀直直砍了过来,李仓被吓得面色煞白,险些要站不住了,他紧闭双眼,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等了许久,没感觉到臆想中的疼痛,却听到山匪齐齐发出惨叫, “啊!!!饶命!好汉饶命!” 第17章 懵了吧,这是跨步电压 李仓睁开眼,只见刚才还气势汹汹的一群山匪,此时都一脸菜色的倒在地上,有的甚至已经晕厥过去。 就连远处的窦老头也倒了,身子还一抽一抽的。 而罪魁祸首,雷茵,默默的把电击枪塞进了空间里,还好他老爹是雷系异能,可以给电子产品充电,不然她可舍不得给电击枪开最大功率,毕竟这姓窦的老头看着也六七十了,估计一半功率就能撂倒。 现在还清醒的几个山匪脑子都是懵的,刚才到底怎么了,面前这男人分明只是挥了一刀,却能把他们都撂倒了。 其实雷广元刚才那一刀就是做做样子,实际上把他们击倒的是跨步电压。 早在山匪把他们围起来的时候,他就在周身两米外制造了一个跨步电压的圆环,这个圈里所有人,无论谁迈开步子走路,都会被当场击倒。 刚才土匪想要攻击他们,迈开了步子向他们走来,这时两脚间就形成了强烈的电流,通过了他们的身体,甚至是心脏,把他们直接放倒了。这就是跨步电压的魅力!雷系异能的魅力! 这些土匪肯定没学过物理,当然更不懂什么是异能,因此他们只觉得雷广元就是传说中的世外高人,仅仅用一刀就把所有人击倒了。 强!实在是太强了! 雷广元制作这个电压力场的时候,收了些力道,所以这些土匪都没死,有的甚至还能在地上嚎叫,但实际上他们的五脏六腑都受了重伤,对以后的寿命肯定有影响。 “好汉饶命!大侠饶命!”刚才叫嚣最厉害的刀疤脸,此时却是求饶最快的。 他掏了掏自己的衣服兜子,摸出来几块碎银子,又解开了裤腰带,从里面摸出来一个银锭,“大侠,这是我身上所有的钱了,都给您了,求您饶我一命。” 雷广元给李仓使眼色,李仓挠挠头,啊?雷镖师这是啥意思啊?要我扶他起来吗? “笨!我爹是让你把银子接住!”软软萌萌的小奶音传了过来。 李仓慌忙把银子拿到手上,其他几个清醒的土匪忙照着刀疤脸的样子做,把自己身上值钱的银子全掏了出来。 昏迷的人也被几个同伴仔细摸索了好几遍,确保他们身上没有遗漏的银子。 趁着他们在摸索,雷茵拿出了一条绳子,让李仓把他们挨个绑了起来。 清醒的几个人丝毫不敢反抗,乖乖的伸出手。 押送的黑白种猪还在原地,惬意的躺在地上休息,雷广元和雷茵在稍远的地方讨论事情。 “爹,我认为这些土匪最好还是放了,你觉得呢?” 雷广元摸了摸下巴,思考了片刻,点点头, “嗯,我也这样觉得。这群土匪敢在官道上这么猖狂,可见背景深厚,我们把人交上去,上面或许会捏着鼻子给我们一笔赏银,但后续一定会引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以我们的实力,虽然不怕,但苍蝇多了恶心人,清净日子肯定是没了。” “但我们不能这样随便就把人放了,我有个主意,爹你听听?” 说着雷茵从空间里拿出了一面红色的旗子,展开,左上角,星星闪耀。 看到这面旗子,雷广元内心复杂,末世多年,他已经很久没见过这面旗子在空中飘扬了,一时间,一米九的汉子眼眶竟有些微红。 “这面旗子以后就是我们雷氏镖行的代表,让他们都记清楚,回去告诉他们兄弟,带着这面旗子并且能对上口令的队伍,一律放行。” 这个主意不错,雷广元很欣慰,摸了摸女儿毛茸茸的脑袋,“不愧是我雷广元的女儿,就是聪明,口令想好了吗?” “嗯。”只见雷茵狡黠一笑,“上一句,有朋自远方来。” “不亦乐乎?”,雷广元试探接话。 雷茵轻轻摇了摇头,“有朋自远方来,虽远必诛。” 雷广元撇了撇嘴,闺女真是恶趣味,这句论语在这个世界的普及度也很高,几乎人人都知道,若是正常人听到这句话,肯定会下意识答,不亦乐乎。 雷茵眼角弯弯,笑得天真,“这样就算有人想盗用我们的旗子,那也很容易翻车的。” 商量好事情,雷茵拿出了一盆水,哗啦,泼在了这群人身上,担心老人睡得太死,她还特别好心的给窦老头多浇了一些。 很快所有人陆续清醒过来,发现自己被绳子捆绑着,一个个面露惊恐,因为他们回想起了昏迷前的事,面前这个男人只用了一刀,就把所有人都撂倒了,恐怖如斯! 他的实力一定深不可测! “好汉饶命!” “好汉饶命啊!” “呜呜,饶命。” 求饶声此起彼伏。 “停!”雷广元单手压了压,示意他们噤声。 众人齐齐闭了嘴,静静等他继续说。 “这次我可以饶了你们,” 听到可以饶过他们,众人欣喜万分, “不过……”,所有人心都又被提了起来。 “不过你们要记住,以后镖行的人从这里路过,你们都不能阻拦,还要确保我们在这条路的安全。” 原以为是什么很大的代价,听到只是放行还有确保安全,所有人都重重的呼了一口气。 窦老头率先发话,“记得记得,等我们回去就告诉山上的兄弟们,以后路上绝对不能为难您老人家。” 听着这个老头喊自己老人家,雷广元眉头皱的可以夹死苍蝇,他这身体才二十六好吧,还是年轻的帅小伙呢。 “安静!听我接着说。” 雷广元示意雷茵把东西拿出来。 一群土匪就见小姑娘小心翼翼的展开了一面红色的旗子,旗子左上角还有几个黄色星星。 “你们一个个都看清楚了,把这个旗子死死记住,回去告诉你们山上的兄弟,这就是我雷家镖行的旗子,见到带着这旗子的队伍,对上口令后,一律放行!听懂没有?” 雷广元气势如虹,把一群土匪震慑的不敢乱动,一个个心里害怕极了,却努力的看向旗子。 “听懂了。” “听懂了。” 窦老头咽了咽唾沫,问道,“敢问大侠,这口令是什么啊。” 雷广元嘴角微扬,露出一抹宠溺的笑容,他似乎get到闺女的恶趣味了, “有朋自远方来,虽远必诛!” 第十八章 有朋自远方来,虽远必诛 窦老头心下震惊,这家镖行定是高手如云,敢用这么霸气的口令,他回去一定要告诉女婿,千万不能招惹这雷氏镖行。 “有朋自远方来,虽远必诛。你们几个,都记住了没?” 几人唯窦老头马首是瞻,他说的话不敢不听,一一保证记住了。 雷广元点点头,不错,这些人看起来是真的被他打怕了, “嗯,不错,看来你们是真心知道错了,”他一挥手,“李仓,给他们松绑。” 啊?刚绑起来,现在又放了?李仓不解,但李仓听话,他又一一帮这些人解开了。 窦老头第一个解绑,重获自由瞬间,他就朝雷广元磕头拜了拜,“谢大侠不杀之恩。” 后面的人学的有模有样,一个个磕头拜谢,然后灰溜溜的回山上了。 等人都走了后,李仓捧着一堆钱财,询问雷广元的意见, “雷叔,这钱怎么办?” 雷茵接过这些钱,一一数了数,银票两张,一张一百两,一张五十两,都是从窦老头身上摸出来的,几个银锭子加起来一共五十两,碎银子和铜板一大把,共是三十七两五百六十二文。 “嘿嘿,我爹出力最大,这就两张银票给他,我也出了力,这五十两给我,剩下的碎银子给哥哥,毕竟哥哥被吓到了,算是精神损失费。” 捧着巨款,李仓已经激动的说不出话来了,天啊,好多钱,他爹起早贪黑杀猪一整年都挣不了这么多,他出来一天就有了。 他看了看在旁边打滚猪,这一头猪他养了有好多年了,抛除他起早贪黑喂得吃食,估计净收入最多十两银子,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雷茵不知他心里在想什么,从背包里拿出了她的萝卜,接着带猪向前走,“走吧猪猪。” 接下来的一路都很平安,三人一猪顺利到了杏林镇的养猪村, 见到人赶着猪进村,村长还有些惊奇,原本李屠户托人传话,说是后日或者大后日才能到,没想到今天就来了。 剩下的事就是李仓和人沟通了,父女俩人站的稍远一些,但灵敏的五感还是听到了一些细节, 李屠户的种猪卖到这个村一般只要二十两,有时候磨磨价格,十八九两也能拿到手,但因为今年山匪的原因,种猪极难送来,价格将近翻了快一倍。 三十五两啊,啧啧,难怪李屠户舍得出十两去请镖师,这样下来,他还能额外多挣五两。 村长爽快的给李仓算完了账,热情的邀请三人在村子里留宿。 雷茵不习惯住别人家里,她想趁着天黑之前,进到杏林镇,找一间客栈住下,于是婉拒了村长的邀请。 李仓见雷家父女要走,他可不敢一个人留在这里,他现在身怀巨款,谁都不敢相信,要是不跟着雷广元,他今晚肯定紧张的合不上眼。 村子离镇上不远,按着村长描述的路线,他们很快到了城门口,但此时的镇子城门紧闭,显然是进不去了。 “雷叔,这怎么办?要不我们回村里吧。” 夕阳西斜,在外露宿的话,很容易被不怀好意的人觊觎,尤其是现在身怀巨款,李仓圆圆的脑袋已经开始冒汗了。 雷广元没有回答他,而是带着他走到最近的城墙下,问了他一个毫不相干的问题, “小仓,你恐高不?” 还不等李仓回答,他本人已经天旋地转的飞进了城墙里面。 他晃了晃圆圆的脑袋,只觉得不可思议。 两息后,他头顶又出现了一片阴影,原来是雷广元提溜着雷茵,站在了城墙上。 “哥哥让让,我们要降落了。” 小姑娘落地后一直在整理自己的衣服,嘟嘟囔囔小声埋怨着,“爹,你真讨厌,就不能换个方式带我吗,每次被提起来,我都感觉被人扼住了命运的喉咙。” “这样更顺手一些。” 就这样进城了,他,李仓,一百多斤的人,就这样被雷叔提溜进来了?! 实际上他太重了,是被雷广元扛进来的,但因为雷广元的速度实在太快了,他根本没分清。 一刀打败山匪时他还没感觉,但现在被雷广元用轻功带进城,使他对雷广元的崇拜达到了顶峰。 “雷叔,你居然还会轻功?!”小胖子脸已经激动的红了,这可是话本子里的轻功啊,他今天居然见识到了。 雷广元尴尬的摸了摸鼻子,他这哪是什么轻功啊,纯属力气大,蹦的高, “咳咳,没错,不过你要保密啊,这事不能让其他人知道。” 小胖子捂住嘴,连连点头,“嗯嗯。” 走了两条街,三人找了一间不错的客栈住下,李仓奢侈了一回,要了一间五百文的单间,就住在雷家父女俩隔壁。 而雷茵父女俩此时正在因为洗澡的事情拌嘴, “爹,你女儿还在这呢,你注意点形象,成不?” 雷广元无奈的批上了衣服,“不是穿着大裤衩吗?以前夏天我天天穿,也没见你说什么。” “你女儿我现在虽然是四岁的身子,但拥有一个二十四岁的心,你能不能不要一直在我面前秀你完美的身材?” 雷广元食指弯曲,敲了敲雷茵的脑袋,“嘿,小朋友,不要迷恋哥,哥哥的家里已有老婆~” 说着说着,就唱了起来,油腻滑稽。 “呵,果然,老男人的内核是永远变不了的,即使拥有了年轻的身体,依然能从神态动作中传达出独属于中年人的油腻感。” 雷广元气结,打孩子得趁早,现在管不住了,天天气老子。 笑闹了一阵子,父女俩吃了干粮就入睡了,一夜好梦。 隔壁的李仓一晚上睡的都不安稳,时不时惊醒,看看怀中的钱袋子,摸了摸银子还在,才能安心一会儿。 果然第二天,他头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下了楼。 “哥哥快来,客栈准备了早餐。” 李仓有些无精打采的,昨晚心里一直惦记着银子,根本没睡好,但好在天快亮时他沉沉的睡了会儿,现在也勉强可以提起精神。 客栈的早餐种类不算多,但胜在量大,像李仓这种半大小子,吃了整整三大碗,好像是要把昨天的房费都吃回来一样。 第十九章 山寨大当家有请 出了客栈,三人并没有急着离开,出城不需要检验身份,所以他们不用再翻一次城墙了,他们只需要慢慢走出去就行。 早上的杏林镇很是热闹,孩子们嬉笑打闹,卖小吃的摊贩们一个个努力的叫吆喝着,还有卖货的小货郎,热情的推销着自己的绢花。 烟火气十足,雷茵很享受这样的时刻,她停下脚步,递给路过的小贩九个铜板,买了三根糖葫芦。 天气寒冷,糖葫芦的外壳被冻的很硬,咬起来嘎嘣脆,一口下去,酸酸甜甜,好吃极了。 吃着糖葫芦,李仓幸福的眯起了眼,昨晚的疲惫一扫而空。 出了城,三人踏上了归家路,可能是挣了大钱的缘故,大家的脚步都很轻快,时不时还哼起了歌。 「我有个好提议就约定在一起」 「去寻找魔法的秘密」 「一看到巧克力特别是草莓的」 「我知道我无能为力」 「巴啦啦小魔仙咒语一呼喊」 「就展开正义的一战」 …… 茵茵妹妹唱的什么,李仓搞不懂,但是这个旋律好奇怪,好上头,他明明只听了一遍,却感觉这个声音一直在脑子里徘徊,难道是昨晚没睡好,产生幻觉了? 走着走着就到了昨天遇到山匪的那段官道,雷茵从包袱里拿出叠的整整齐齐的红旗,找出一把不用的折叠伞,做成了一个可伸缩的旗杆,平时不用的时候可以收缩,走镖的时候就拿出来,放在背包后面。 一阵微风吹过,红色的旗子飘扬在空中,在这白色的山林中十分夺目。 李仓路过这里还是很忐忑的,昨天那伸向他的恐怖大刀还历历在目,听茵茵妹妹说,这就是精神受到伤害了,所以需要一些钱财来抚慰,所以叫精神损失费。 他十分认同这个说法,毕竟他昨晚梦里还被那个刀疤脸追着砍呢。 小胖子越走越近,几乎贴在了雷广元背后,只有这样他才能安心一些。 雷茵但笑不语,十几岁的年纪,如果在她那个还没爆发丧尸病毒的世界,也就是个在校中学生, 每天最害怕事,可能就是被老师点名了,或许会为了青春痘和朋友抱怨,也或许会因为情窦初开的爱情脸红不已。 而在这个世界,十几岁的他已经担起了家里的重任,在这条危险的道路上穿行。 唉,如果没有末世,那该多好。 不对,现在也挺好的,虽然生活不够便利,但家人都在一起,生活奔头,已经很好了。 树林里,几个山匪互相推搡着。 “你去。” “你是大哥,你去吧。” “那你去。” 几个人犹犹豫豫,没有一个人敢露头。 “别磨叽,我都听见了,有啥事出来说话。” 雷广元一声令下,几个山匪跌跌撞撞就从林子中走了出来。 为首的还是昨天的刀疤脸,此时的他腰弯的很低,一脸谄媚, “雷大侠,我们寨主想和您见一面,不知道可不可以?” 雷广元和雷茵对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里的不耐烦,他们一家人都是最讨厌麻烦的,这个寨主,不会又是找事的吧。 刀疤脸见雷广元的表情,就知道他理解错了,连忙解释道, “是这样的,我们寨主昨天听到了雷大侠的风姿,惊为天人,诚邀您共饮一杯,当然,不会让您白跑一趟,我们寨主也有礼物相送。” 不是为了礼物,雷广元单纯是想看看山上的风景,于是带着两个孩子和这群山匪上了山。 李仓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这这这,这个寨子也太大了吧,里面看起来至少有上千人,这要是打了起来,雷镖师应该也护不住他吧,怎么办,好害怕。 这时,一个柔软的小手握住了他的手指,不知为何,现在的他突然感觉轻松了许多,害怕的心情也消退了。 “哥哥别担心,爹爹很厉害的,不怕,有茵茵陪着你。” 李仓摸了摸雷茵的脑袋,心情放松许多,紧紧跟着雷广元,不发一言。 实际上李仓突然放松的心情,是雷茵精神力作用的结果,空间系异能不能攻击,却对精神力有很强的掌控能力, 像李仓这种普通人,只需要一点点精神力就可以改变他的情绪。 如果刻意用精神力去引导,甚至可以杀人于无形。 她可以放大别人的情绪,比如路人甲很讨厌路人乙,某天两人在街上拌嘴,这时雷茵只需稍稍引导,路人甲很有可能就会情绪暴躁,杀了路人乙。 这种能力真的很恐怖,但末世能人非常多,雷茵就很少使用精神力。 不过这个世界不存在别的异能者,她就可以稍微利用下自己的能力了。 这个寨子看起来像一个小镇子,里面形形色色的人都有,凶狠的土匪,怀孕妇人,淘气的孩子。 “我们寨主就在这个会议厅等您。” 刀疤脸把人带到了一个大帐篷门口,示意三人自主进入。 掀起厚重的门帘,温暖的空气扑面而来。 帐篷里的人不少,中央坐着一个中年男人,身形不算高大,但目露精明之光,旁边坐了一个魁梧的妇人,妇人身边还有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正好奇的往这里看。 两边坐着一些人高马大的男人,估摸着是山寨的骨干人物,唯一有些特别的就是右边靠前的位置,坐着的竟然是昨天的窦老头, 雷茵看向窦老头,对他挑了挑眉,窦老头只觉一阵恶寒,身体不自主的打了个寒颤,这小屁孩,忒讨厌了,哼。 寨主见到来人,热情的站起身, “想必您就是雷大侠了,欢迎欢迎,请这边上座。” 三把精美的椅子被放在右方最前的位置,古人以右为尊,看来这寨主是有些诚意的。 雷广元不客气的坐下了,雷茵也挑了一个舒服的凳子坐下,小胖子李仓犹犹豫豫,跟着雷茵一同坐下。 “哈哈哈,雷兄,我就厚脸皮叫你一声兄弟,昨日的事情我已经听下面的人说了,这事是我们寨子先挑的头,我在这里,给您赔个不是。” 说着,寨主走到帐篷中央,向着雷广元作了深深一揖。 第二十章 比试一下,你就知道 大大方方受了这一礼,但毕竟是在别人的地盘,雷广元起身把人扶住,回以大大的笑容,“寨主这是作甚,快快请起。” 面前这人,身形不算高大,仔细看来,甚至有些病弱,没有匪气,与其说他是寨主,不如说他更像一个书生。 “哈哈,鄙人姓姚,名青,是这青龙寨的寨主。不知雷大侠如何称呼?” “不用称呼我大侠,本人姓雷,名广元,这是我的女儿茵茵,旁边这位是我的雇主,姓李。” 中年男人狭长的眼眸眯了眯,不知在想什么。 雷茵可不管这么多,她是小孩子,就该做一些小孩子该做的事,她 “姚伯伯好,我是茵茵。” “可爱,哈哈,广元兄的女儿实在可爱。” 雷茵小脑袋又被摸了,啧啧,果然没人抗拒得了她的魅力。 又向一旁的李仓打了招呼,这姚寨主算是把礼数做得周全。 “这是我的妻子窦氏和孩子。” 顺着姚青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人高马大,身材魁梧的女人站起了身,身边坐着一个阳光清秀的小男孩, 身材差距如此大的夫妻俩,他们夜里…… 雷茵忙甩甩头,把奇怪的想法赶出脑子。 “我叫姚杰,妹妹,你全名是雷茵吗?你家可还有别的兄弟姐妹?” 小男孩窜的很快,眨眼间已经到了雷茵面前,拉住雷茵的小手,问东问西。 好吵,这个小孩怎么如此自来熟,啊,讨厌,“我只有一个妹妹,还未满一岁。” 姚青宠溺的摸了摸儿子的脑袋,“小杰,带着妹妹和这个哥哥去寨子里逛逛,我和你雷叔还有话要说。” 雷广元给了女儿一个安心的眼神,雷茵便拉着李仓出去了。 寨子位于深山,气温很低,前些天的落雪还没化掉,景色十分宜人。 寨子的人见到姚杰都热情的打招呼,毕竟是大当家的儿子,理应如此。 雷茵其实有个疑问,刚才帐篷里都是骨干一般的人物,但窦老头却在里头格格不入,加上刚才姚青介绍自己妻子姓窦,此刻,她产生了一个荒谬的想法,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杰哥哥,刚才坐在右边的那个窦爷爷,是山寨的什么人啊?” “哦,他是我外公,经常去山下给我买糖吃!妹妹你要吃吗?我兜里有。” 果真是他外公。 他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把包装精美的糖块,一颗一颗,一看就是高级货,塞给雷茵一把,又递给了李仓几个,很是大方。 “走,我带你看个好玩的!” 他拉着雷茵在寨子里狂奔,李仓紧紧追在后面,所有人见了他们都迅速避让。 狂奔了足有两分钟,三人终于是停在了一处……猪圈。 落后几步的李仓已经气喘吁吁了,他果真是太胖了,居然连几岁的小孩子都追不上。 “看,这是我外公带回来的两头猪,可肥了!” 不会吧?李仓忙走近几步。 嚯!破案了,还真是他家丢的那两头种猪,后面核桃上的花色都一模一样。 看到李仓的神色,雷茵张大了嘴巴,这俩猪命真大,还没被吃呢! 还以为雷茵是被猪的大小震惊了,姚杰得意道, “妹妹今晚别走,我让我爹把它们杀了给你吃肉!” “不不不,我不吃。” “为啥啊?你不喜欢吃猪肉吗?” 不是不喜欢,但,这可是两头优质种猪,吃了多可惜啊,看看一边的小胖子李仓,眼睛都已经红了,毕竟是被自己从小养到大的猪猪。 “嗯嗯不喜欢,咱们别看这两头猪了,去前面瞧瞧吧,那里那么大一个台子是干什么的?” 她指着远处一个宽大的台子,木质的,看着很结实的样子。 姚杰眼睛睁得大大的,激动的解释道,“这是比武的台子,我最喜欢看他们比试了,可惜……” 他微微叹口气,“我没有遗传我娘的好体魄,只能练一些强身健体的功夫,学不会真功夫,当不成大将军。” 合着,这土匪的儿子还幻想着为国效力呢。 雷茵扶额,有梦想是好事,但孩子啊,长大的第一件事就是接受自己的出身,希望你以后明白了自己的身份,不会哭鼻子。 在演舞台转了一圈,就听到“咚咚咚”,有鼓声传来,越来越密集,最后合成有规律的节奏。 “比武!有人要比武了!茵茵妹妹,走,我带你去最前面!” 三人到了最前方观看,此时已经有一个壮汉站在了武台正中央, “这是孟叔,一般都是他做比武的裁判。” 两个年轻人抬了武器架上台,仔细看去,这些武器都是木制的,想来是为了比武的安全。 “一会儿上台的两个人一人挑一把武器,开始比试,谁先打到对方要害,或者把对方打下台去,谁就赢。” 听明白了规则,雷茵开始激动起来,她还从没见过古代的比武现场呢,一整个期待住了。 只是,等到双方比武的人都选好武器,站在武台两边跃跃欲试的时候,雷茵终于吼出了自己的灵魂疑问。 “爹!你这是干什么?!” 演武台上,雷广元挥舞着手中的木刀,他的动作流畅而有力,每一次挥砍都带着一种自信和威严。 听到声音,雷广元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他转过头来,对着雷茵道,“别担心,爹可以的!” 谁要问你这些啊,我就想知道,你为什么要跟普通人比试,胜之不武啊! “是我娘!茵茵,我娘肯定比你爹厉害!” 虽然不屑于和小孩争论,但她还是要给自己亲爹加油的。 “我爹厉害!爹爹加油!” “我娘更厉害!娘亲必胜!” 台上两人跃跃欲试,台下两个孩子也互不相让。 铜锣一响,比赛开始。 窦娘子首先发起攻击,她手持一杆红缨枪,枪身通体漆黑如墨,闪烁着冰冷的金属光泽。枪头是木质的,呈现出独特的质感与色泽。枪上的红缨随风飘动,如同燃烧的火焰,给人一种热烈而激昂的感觉,挥动起来,十分有力,甚至比男人更加飒爽。 第二十一章 走的时候一头猪,回来了两头猪 这窦娘子一看就是系统练过的,一招一式威力十足,雷广元一直在抵挡,没有立刻回击。 他的内心是很震惊的,这人的力气竟比得上一些低级的异能者了,每次横扫都能震得他虎口发麻,况且她还是个女人,这里不会是什么武侠世界吧? 雷广元抵挡起来,面色如常,所有人都以为他打的轻松,只有雷茵面色凝重, 他爹居然用了一些异能强化身体,按理说没有异能的普通人,打起来都毫不费力,包括她这个四岁小孩,想要强杀一个成年男性都不成问题, 由此看来,这个世界的人不是完全的普通人,起码练过武功的人体能会更强一些。 但也不用太担心,他们一家异能已经七级了,肉身加上异能肯定可以在这个世界横着走,只是断断不能像以前那样轻敌了,小心才能驶得万年船。 大概摸清楚了窦娘子的招式,雷广元在又一次挡下攻击后,并没有以往的站着不动,而是微微弯腰,向前冲刺, 窦娘子红缨枪向前刺去,雷广元迅速侧身,躲过攻击, 她想回身横扫,却见雷广元一个诡异的下蹲,又躲过一击,这次不等她再做出动作,一把木刀已经横在了她的脖子上。 “比赛结束,窦娘子,你输了。” 快!太快了!在窦娘子眼中,此人身形诡异,毫无章法,每一招每一式都落在她想不到的地方, 在抵挡她的全力一击时,似乎连四成功力都没用出,极快摸清自己攻击的套路,迅速判断出了下一步攻击,做出闪避, 甚至,最后他分明可以在捅在自己心窝,结束此时,他却偏偏选择了更难的脑袋,柔韧有余,太不可思议了。 实际上的雷广元真没想那么多,拥有异能的他,微微使用一些了辅助,所有人的动作在他眼中都变得缓慢许多,足够他迅速做出判断, 而砍脑袋,更是无法言说的特殊执念,末世里杀太多丧尸,已经改不掉这个习惯了。 “咚”,铜锣一响,比赛结束。 “雷先生,多谢赐教!” 窦娘子心服口服,她已经是这个寨子功夫最强的一批人了,三岁开始跟着母亲习武,如今已有三十多年,寨子很多男人都不是她的对手, 她曾自信自己在这个国家几乎无人能及,但现在看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她眼光还是太狭窄了。 “瞧!我爹赢了。”雷茵有些得意的看着小男孩。 而姚杰,已经瞪大了眼。 天!他娘居然输了,自他有记忆以来,他娘就是战无不胜的,这次居然输了,怎么可能,梦,一定是在做梦! “怎么样,显然我爹更强,你输了,你得赔东西给我!” 姚杰很是沮丧,一脸的愁容,“唉,好吧,你想要什么?” 小姑娘眼睛弯弯,笑的一脸奸诈,“那两头猪我要了,一会儿我要带走!” “!!!” 那两头猪他都喂了好几天了,他有些舍不得,“能,能换一个不?我可以把爹送我的小刀给你。” 只见小男孩拿出了一个镶着红宝石的小刀,刀柄上还挂着一个金丝编织的穗子。 震惊!孩子,你爹知道你用这把刀换两头猪吗? 雷茵把小刀推回去,“不行,我只要那两头猪,这是李仓哥哥家的猪,被你外公带上山了,我们要把它们带回去。” “啊?原来这猪是李哥哥家的啊。我外公说,这两头猪自己走丢在了山里,所以才被他们带回来了,不然大冬天的,它们会饿死。” 好你个窦老头,抢了人家的猪,还说是捡的。 “在聊什么?”雷广元走下了比武台,有些八卦的凑过来,闺女看样子又在忽悠小孩了。 “爹。”雷茵扑到了雷广元怀里,“杰哥哥说把猪还给李仓哥哥。” 姚杰点头,既然那两头猪是别人的,他就该还给人家。 于是,李仓离开的时候带上了两头猪和一包银子,他大哥前两次被抢走的银子。 下了山,雷茵熟练的拿起萝卜勾引猪猪。 进山寨耽误了一些时间,后面半天走路就很急,但好在是在城门落锁前回到了兰溪镇。 “李屠户,你儿子回来了!” 今天的肉都已经卖完了,李屠户正在收拾铺子,这时就听到远处有人在喊他, 儿子回来了,哪个儿子?老大受伤在家,老二送猪去了,老三在婆娘那里,能有哪个儿子。 传话的人走近,满头大汗,似乎挺急的, “快快,李屠户,你二儿子回来了,你快去,快去看看。” 见这人的神情,有惊讶,有焦急,李屠户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莫不是老二出事了?这才第二天,按理说不应该回来的。 他也顾不上铺子了,丢下屠刀就往城门口狂奔。 一路上他把最坏的情况都想了一遍,就是没想到,会是面前这情况。 只见两头猪在城门口横冲直撞,弄倒了好几个买菜的小摊子,几个官兵根本拦不住这几百斤的巨物,被累的满头大汗。 而他的好儿子,李仓,正抱着一个破包不知所措。 “仓儿,你抱着破包干嘛呢!赶紧去拦猪啊!” 李屠户也顾不得想他儿子和家里的猪为什么在这了,得赶紧把猪拦住了,再横冲直撞下去,得赔人家多少钱啊。 废了半天功夫,可算是把猪赶回了猪圈,这时候他才发现奇怪的地方, “老二,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这哪来的猪,咱家不是只剩下五头种猪了吗?现在怎么七个了?!” 李仓咽了咽唾沫,有些贼头贼脑的往院外看,刚才围观的人还没走,他拉了拉自家老爹的衣袖, “爹,进屋子里说。” 屋子里,李仓把怀里的东西放在床上,关了院门,关了堂屋门,又关了卧室门。 “什么东西,神神秘秘的。” 李屠户嫌儿子墨叽,直接拆开了布包。 看到里面的东西,他的眼睛都直了。 白花花的,全是银子! 这么多银子,难不成他儿子是去打劫了?! 第二十二章 一朵小绢花 隔壁躺床上的大儿子李灼听到了动静,拖着断腿,一蹦一跳的进了父母的卧房, “二弟,你去打劫了?!” 不愧是父子,想法都一样。 “什么打劫,你们父子仨干啥呢?” 李屠户的妻子回来了,她原本带着小儿子在城西的娘家,却忽的听到有人说,自家老二带着两头猪在城里闯祸了,于是她把小儿子扔在娘家,慌忙赶回来。 进门就看到父子三个围成一圈,老大还在说什么打劫。 她凑近一看,嚯,全是银子,心都要提到嗓子眼了,完了,她儿子真去打劫了,这要是被官府抓走了可怎么办啊,她白白胖胖的儿子就要进去吃牢饭了,一瞬间眼泪蓄满了眼眶, “娘,这个给你。” 只见李仓手里小心翼翼的拿着一个大红色的绢花。 “呜呜,儿啊,你快把钱还给人家,你不用打劫别人给我买绢花,娘不要绢花。” 富态的妇人擦着眼泪,摆手拒绝。 “唉,你们都想哪去了!听我说啊。” 李仓把绢花塞进了娘亲手里,一脸骄傲的坐在床头,把事情仔细说了一遍。 …… “所以,这些真是我们的?!” 李仓挠挠头,有些不好意道,“雷镖师说他不想进城了,让我直接把这次的费用结给他,我就自己做主,把钱结给他了。” 李屠户在儿子后脑勺重重拍了一巴掌,“人家让你结账,你就真的只给那几两银子啊?!你你你,气死我了。” 李屠户脱了鞋子,往李仓屁股上招呼。 “哎呦,爹,别打我,别打我啊。我准备要多给的,但雷镖师不要啊,他不要。” 李仓在屋子里上蹿下跳,李屠户根本追不到他,“蠢货,你要气死我啊。明天,明天你跟着我去给雷镖师道谢。” “哦哦,知道了。” 回村的路上 雷茵看着手里绒绒的蓝色小绢花,很开心,“爹,你帮我带头上。” “一朵花就高兴成这样。”雷广元撇撇嘴,他吃醋了。 “爹你不懂,这是纯手工绢花,在以前咱们那个世界可是高级货。” “臭美。” 回到村里天已经完全黑了,路过雷家老宅的时候,听到了雷广宁和另一个男人在说笑,想必那个人就是在城里做账房的老二雷广荣了, 不过今天心情好,就不揍他们了, 到了家中,宁芳舒和雷韵早就做好饭等着了,洗了手,雷茵从空间里拿出了一大包银子, 看着宁芳舒疑惑的表情,雷广元哈哈一笑,“媳妇儿,拿去花,都是你男人挣的。” “这七两是李屠户结的费用,这一百五十两是揍了山匪,从他们身上搜刮来的,这一百两是山匪头子赔礼道歉给的。” 一共三堆银子,正经工作才挣了十两,黑吃黑就挣了二百多两,果然,挣大钱的方法都写在了法律里。 “山匪?你们把人揍了?没露出异常吧?”宁芳舒并不担心他们的安全,俩人这不是安全到家了,她主要还是担心异能暴露。 雷广元洗了手,示意边吃边说。 “没事的,我今天和那山匪比试了,几乎不用使出雷系异能,只要悄悄强化四肢,就能打败他们中最强的人, 所以我估摸着,这个世界,论单人战力,我们家是最强的,但就算这样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做事依然要谨慎,听懂了吗?” 雷茵和雷韵齐齐点头。 “嗯嗯。” “懂了。” 喝了一口米汤,雷广元舒服的长叹一口气,“媳妇儿,还是你煮的汤最好喝。” “明明是我的木系异能催化过的米更香。”雷韵跟雷茵小声嘟囔道。 “咦?你能利索的说话了?” “切!看不起谁呢,小小舌头,拿捏!” 姑娘俩在说悄悄话,雷广元却有些严肃,“那青龙寨有些不一般,我们以后最好不要和他们交往过密。” “为什么?对了,爹,你还没说今天和那寨主在帐篷里聊什么呢。” 自从今天出了那山寨,雷广元的眉头就一直有些愁容。 “那姚寨主应该不是普通的土匪,说话做事很像世家大族的人,我们进入的不深,只看到了山寨的一小部分,据我估计,那个土匪窝至少有万人以上,里面的男人都有一种说不上来的熟悉感, 我想了许久,总算是记起来了,以前我去过一次华国军队里,那里面的人说话做事就是这种风格。” 宁芳舒放下了筷子,坐直身体,“你是说,他们不是普通土匪,很有可能,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他们要谋划什么?莫不是要起义?” 雷茵也在思考着,小小的眉头皱的死紧, “爹,我记得你说过,现在的皇帝虽然无能,但正值壮年,而且有前几代皇帝的积累,现在百姓的生活并不难过, 如果他们要反朝廷,大概率是不行的,只会把这个国家拖垮,而且蓝星自古以来,第一支起义的军队都得不到好下场,这个地方肯定也逃不过这个定律。” “管他呢,不关我们的事,咱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行。”雷广元扒了几口菜,呼噜呼噜喝完了碗里的汤。 吃完了饭,雷广元主动接过洗碗的工作,似是随意的建议道,“咱们得买个大房子了,这小房子住着太窝囊了,夜里睡觉都伸展不开。” 两闺女对视一眼, “姐,我不觉得挤啊,你觉得挤吗?” “我也觉得不挤,我看爹是嫌弃咱俩碍他好事了。” 暖光灯下,正悠闲看书的宁芳舒听到这话,俊脸微红,“死丫头,看老娘不打你们屁股!” “啊,爹救命!娘,娘你不要追了!” 雷茵扛着雷韵在狭小的屋子里乱窜,还很有心机的把雷韵的屁股挡在自己身上。 嬉闹许久才渐渐停歇睡下。 住在隔壁的王婆子,听着这嬉笑的声音,辗转难眠,“老头子,老头子。” 原本她老头已经快睡着了,被她这样叫醒,有些不耐, “有事快说!我都要睡着了。” “你说隔壁雷老大一家怎么回事,这几天就像突然变了人一样,整天都能听见他们嘻嘻哈哈的。” “人家家里过的如意呗,行了,别吵吵了,我要睡了。” 第二十三章 买个小铺子 “怎么可能过的如意,房子没了,地也没了,家里东西卖个精光,这搁谁身上能如意?” 王老头困死了,一直被王婆子这样闹,直接起了脾气, “你什么意思?当年你嫁给我的时候,不也是他们那样,没房没地,穷的快吃不起饭了。你到底是看不起雷老大,还是看不起我?” 王婆子见自家老头真生气了,立马偃旗息鼓,她年轻的时候没少被王老头揍,所以现在见他发脾气,下意识就有些害怕。 “行了行了,我不就随便说说吗,睡觉睡觉。” 第二天雷韵起的很晚,看着太阳的角度,估计已经十点多了,她揉了揉眼,有些饿了,想喝奶, “唔,娘,有没有饭吃啊?” 只听背后响起贱兮兮的笑, “桀桀桀,娘没有,姐姐倒是有一个,饿了是吧,你可以选择给我磕三个响头,换一瓶奶。” 雷韵惊讶的直接坐起身,“老姐,你没和爹去镇上?” 雷茵拿起温在热水里的奶瓶,递给了她, “爹要买房子,娘跟他一起去掌掌眼,免得被坑。而你,太小了,不方便带出门,我只能被迫留在家里照顾你。” 闻言雷韵眼前一亮。 “姐,你带我去山上吧,我想去找点植物。” 犹记得临走前,宁芳舒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能带雷韵跑太远,尤其是不能上山。 雷茵直接摆手拒绝,“不行,要是被发现了,娘又要揍我了!” “哎呀,好姐姐,世界上最好的姐姐,我给你磕头了,你就带我去吧。” 小小的人,弯下身子,假装磕了几个头,然后偷偷观察雷茵的神色。 说实话,雷茵也很想上山,不为别的,单纯就是太闲了,这古代娱乐设施太缺乏了。 “那说好了,我带你上山,但是你得在爹娘面前保密。” 雷韵疯狂点头,穿越之前她十八,末世里头一枝花,穿越之后她只剩一岁了,哪儿也去不了,只能在屋子里乱转。 在空间里摸索许久,她找到了一块结实的布,用这块布把雷韵包起来,背在背上,虽然足够方便, 但四岁小女娃背着一个更小的孩子,怎么看怎么别扭,好在贫穷的农村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她们姐妹俩不会显得很突兀。 临走前雷茵还在屋里的小桌上留言:西边,山上。 爹娘回来的时候把纸烧了就行,如果没有及时回来,那肯定是出了什么事,爹娘也好照着纸条的线索去找。 藏好东西,锁好门,向着西边山上出发。 “呦,大丫,这么冷的天,带着你妹子上哪去呢?” 刚出门,就见王婆子揣着手,在她家院子里晒太阳,她的儿媳妇在她身边剥玉米,手都冻得有些红了。 这时候的玉米没有经过改良,颗粒不多,也不够饱满,雷茵想着,要不要让妹妹改良一下粮食,种些玉米自己吃,不过这事还得跟爹娘商量一下,若是她家能种出高产粮食,麻烦又会一波接着一波,很烦人的。 “我不叫大丫,我叫雷茵。还有,你管我去哪呢,有这闲工夫,不如去剥会儿玉米。” 雷茵脚步不停,根本不管后面的王婆子跳脚的声音,径直去了山上。 兰溪镇,牙行。 “老爷夫人,说说你们具体想要什么类型的房子,我好带着您去看啊。” 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正小心的端着茶水,递给雷广元夫妻俩。 两人抿了一口,均是齐齐露出了嫌弃的神色,这个时代的人多是喝的碾碎的茶,极其精致讲究,和后世直接冲泡的茶大有不同,二人根本喝不惯。 放下茶杯,雷广元开门见山,“我要一个带院子的铺面,至少能住下五六人的那种,门面不需要很大,但一定不能太吵闹。” 这牙人状似为难的道,“带院子的铺面本就不多,何况您还要安静一些的,这……” 牙人一脸,得加钱的神情。 雷广元根本不惯着他,手里的茶杯重重的放在桌子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一记眼神扫向这人,微微用了些精神力。 胖牙人看到这眼神,只觉得一激灵,感觉有什么在后背吹冷风,身体微微颤抖一下,忙打圆场, “诶,您别说,我这还真有一个合适的院子,在清河书院附近,安静清幽,带一个小院,十分是个您说的条件,我这就带您二位去瞧瞧。” 听到满意的回答,雷广元收回外放的精神力,“嗯,走吧,别耽误时间。” 走出牙行,胖牙人只觉得束缚在身上的东西倏地没有了,背后也不觉得有冷风了,真邪门了嘿,是不是得找大师来看看风水? 穿过几条街道就到了胖牙人所说的铺子,这是一个小茶楼,一共上下两层,铺面真的很小,放了桌子后,更显得拥挤, 此时只有一个头发花白的掌柜,和一个伙计在店里。 “赵老头,有人来看铺子了!” 被叫做赵老头的掌柜只轻轻抬头看了看,就挥手让几人自己去看房。 仔细看过后,只觉这铺面是真小,三米的开间,进深有五六米的样子,二楼稍大一些,基本和一楼的结构类似,和一旁四五十平的笔墨铺子和近百平的书楼相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不过这个铺子也有很多优点,就比如院子里有一口井,平时生活用水很方便, 四周多是一些书铺一类的店铺,学子上学时这里真的十分安静,只有偶尔几个人会路过这里,但这也有可能是茶楼生意不好的原因。 雷广元对这里挺满意的,宁芳舒也不反对,这里文化气息浓郁,很适合熏陶两个爱捣蛋的闺女。 胖牙人见两人露出满意的神色,就招呼着二人去和掌柜谈价钱。 “二百三十两,少了不卖!” “你这就是乱喊价吗,前几年那个,和你差不多的铺子,一百五十两就卖了,老赵啊,生意不是这么做的。”胖牙人积极算说着。 雷广元走出这茶馆,在门外向胖牙人招手, “唉,雷老爷,您有什么吩咐?老赵这样保价,一看就是心不诚,您放心,我定给您把价格讲下来。” 第二十四章 县试的名单 雷广元没有接话,只是拿出钱袋子晃了晃,里面传出叮叮咚咚的金属声, “我这有一百八十两,刨除买房和去官府过契的钱,剩下的便都是你的,能拿到多少银子,就要看你的本事了。” 胖牙人已经瞪直了眼,这铺子他一开始的心理价位是一百七十两,帮客人讲到一百七十五两就可以算他尽力了,但要是这么给好处费的话,那他就要使出十足十的讲价功力了。 不知他到底怎么磨的价格,反正铺子最后的成交价是一百五十八两,减去一会儿去衙门过契要用的五两银子,他能赚十九两。 天啊,十九两的巨款啊,以前做成一单,他最多能拿三两银子的好处费,这次居然这么多。 雷广元其实就是图省事,自己讲价功夫一般,估计能讲到一百八十两就是最多了,但同样的钱委托给这个牙人, 他不仅可以帮忙讲价,还能把契书什么的都弄好,同样的价格办更多的事,实际上是他赚了。 胖牙人开开心心找人拟好了契书,让双方签字画押,就去了衙门过契,嘱咐夫妻俩不要走远,他很快能回来。 店铺里赵掌柜开始收拾起了个人物品,承诺三天内搬走。 雷广元点头,然后就拉着宁芳舒在这条街上逛了起来,街上行人不多,店铺也多是书院相关的东西, 不久,两人坐在了一个小摊子前,让摆摊卖画的清秀书生给二人画一幅肖像。 清河书院,大门内,雷广宁顶着淤青的一张脸正在和同窗攀谈,突然他目光扫过远处,定睛细看,微微有些惊讶, “怎么了广宁,你在看什么?” 相貌平平的书生也顺着雷广宁的目光看去,没什么特别的,也就庄回轩的小摊子前坐了一对夫妻,看起来似乎挺恩爱的。 与他攀谈的书生跟他打趣道,“哈哈,广宁兄是想家中妻子了吗?你今日上午才刚来书院,现在就开始念家了吗?” 雷广宁根本不是想家,他是看到了自己大哥,那天暴揍他几十拳的亲大哥!回想起那天的事,他的鼻梁又开始隐隐作痛, 早知如此,他前几日绝不会请假在家,现在已经过去这么多天了,他脸上的痕迹还没消除, 今日来了书院,先生问起他,脸上伤是怎么回事,他根本不敢说是大哥打的,都以不小心摔跤搪塞过去了, 要是被先生知道,他教妻不严,放纵刘氏带着亲娘,趁着大哥不在家,去向重病在身的大嫂讨要吃食,那可真是丢了大脸,还会获得一个刻薄的名声, 不仅这次下场考试的名额要没了,甚至以后都有可能背上不敬兄长的罪名, 不过现在看来,大嫂的身体似乎好了许多,这大冷天,在外面坐了许久,也不见她咳嗽,想来是大好了, 幸好幸好,大嫂没事,要真出了事,大哥的拳头,他承受不住啊!他以后一定要嘱咐刘氏,离大哥大嫂远一些,别去作什么幺蛾子。 “广宁,广宁?你在听吗?” 雷广宁回过神来,“啊?何事?” “听说了吗?这次县试下场的名单定下了,甲班的姜淮清和庄回轩都在里面。算上你,我们学院这次足有二十人,是以往最多的一次了。” 听到自己也在名单里,雷广宁放下心来,不管怎样,他都是读书人,和大哥是不一样的,他已经是童生了,这次若榜上有名,就是秀才老爷,是祖上最有出息的人,大哥肯定不敢再打他了。 给自己灌了几碗毒鸡汤,雷广宁自信心爆棚,他要赶紧回去看书,这次一定中个秀才给大哥瞧瞧! 书画摊子 “好了,二位请看,可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庄回轩有些腼腆的把画递给二人。 只见洁白的宣纸上,黑色墨水寥寥数笔,勾勒出了两个活灵活现的人,彩色晕染,把整幅画都点缀活了,画中男女相互依偎,十分恩爱。 “好画,好画。” 仔细欣赏一番后,雷广元小心翼翼把画卷起来,递给这清秀书生三十个铜板。 “先生多了,我们说好的一幅画二十个铜板。”庄回轩把多余的十文又还给了雷广元。 “你这画很好,我很喜欢,多的钱就拿去买些针线,你看你这袍子都破了。” 雷广元指着庄回轩的袖子,果然见那里裂开了口子。 庄回轩忙不好意思的卷起袖子,他家贫寒,一件衣服穿很多年,读书习字最废衣袖,他那几件衣服的袖口都是补了又补的。 他收起这十文钱,郑重的向夫妻俩作了一揖, “庄某家贫,靠卖画攒些钱财,补贴家里,今日多谢先生照顾生意,某感激不尽!” 雷广元把人扶了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 “不用感谢我,要感谢,就该谢一直默默支持你的父母,还有努力上进的自己,加油,小伙子,努力的人运气都不会太差。” 这碗鸡汤,雷厂长用了几十年,以前他手底下的员工都快吃吐了,他虽不算是黑心老板,但给的工资也的确不算高,工人们早就对他的鸡汤教育免疫了, 但庄回轩是第一次听这种话,他只觉得内心士气大涨,受到了莫大的鼓舞。 这次的县试,顾名思义,要去县里考试,虽然距离不远,但家里也是东拼西凑很久才给他凑够了盘缠,为此他心里一直很内疚,如果这次没有考中,他不敢想家里这个冬天该多难过。 但听了雷广元这一席话,他心中就有一个冲动,可以的,他一定可以的,他努力了那么久,寒暑不辍,为的就是考取功名,光宗耀祖,让父母不再需要顶着大太阳下地干活, 考试前的这段期间,他一定要加倍努力,细心做好每一步,要对得起努力的自己。 “先生,谢谢您!” 庄回轩迅速收拾好自己的书画小摊,他悟了,他现在不能再浪费时间了,铜板永远都是挣不完的,手里的钱已经够这些日子的吃喝了,剩下的时间他必须全部留给书本,这些书才是他以后翻身的最大指望。 【文章修改了一些科举的设定,以免太多太杂的科考等级会影响看小说的体验。】 第二十五章 芜湖,完蛋,被狼群包围了 回到书院里,姜淮清叫住了他, “回轩,原来你在这啊,县试名单出来了,你我都在其中。” “嗯,先生昨日便同我说了。” 两人并排走向自己所在的甲班, “即便非常有把握,也不能松懈,最近你别出去摆摊了,若是生活窘迫,我借你一些便是,好好抓紧这几天,再温习一下功课。” 庄回轩点头,“嗯,我知道的,最近我都不会离开学院了,我身上的钱财还够用,不用为我担心, 我这有些不懂的东西,要去请教先生,淮清可要和我同去?” “自是要同去的。” 从座位上拿起纸笔,二人并肩去往后院。 “对了,淮清。你还没告诉我,那日你究竟是怎么进的城?全班居然就你一人没被先生责罚,以往你可不是这样啊。” “哎呀,行了行了,马上就到先生住处了,咱们下次再说这个。” …… 胖牙人回来了,带了官府的契书,红契,这下这铺子完全属于雷家人了。 “嘿嘿,雷老爷,这是您的契书,请您收好。” 谄媚二词已经不足以形容这个牙人了,他的脸简直都要笑烂了, “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如果您后续要定制家具的话,也可以来牙行找我,我一定给您推荐最好的木匠,不用中间费的。” 这就是给钱多的好处吗,后续不仅可以帮忙跑腿,还不要钱。 告别胖牙人,夫妻俩也准备回村了,今天他俩依旧是翻墙进来的,但出城不查户籍,也不要铜板,他们就正常的从门口出去。 “等等,雷广元,等一下!” 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从远处传入耳中,虽然有些熟悉,一时间却记不起来。 等人走近了,他才瞧清楚,原来是永裕当铺的林掌柜,他还记得,这当铺掌柜坑了原主好多银子呢,这次他主动找过来,是想干什么? “雷广元,你可让我好找啊,再看不到你,我就要去你们王家村找你了。” 林掌柜气喘吁吁的扶着双腿,叭叭个没完。 “我说,你上次拿来的镯子呢?我们大少爷看上了,给你二十两银子,把那镯子给我。” 一上来就是这种命令的语气,非常讨人厌,经过末世洗礼的宁芳舒,早就成了一个脾气火爆的人, 这镯子她知道,就是刚穿越第二天闺女拿去当铺卖的,不过后来听说当铺出价心不诚,就没卖出去,现在这人还有脸来要镯子,呸,好大的脸,她家现在不缺钱了,镯子不卖了。 不等雷广元给这掌柜回话,她劈头盖脸就给这掌柜好一顿骂, “你是哪来的垃圾,这么大脸,我家的镯子,说过卖给你了吗?这么不客气想干嘛?以势压人?我告诉你,我们的镯子,我们想卖就卖,想不卖就不卖, 等哪天兴致来了,我直接给它融了,做成簪子,反正就是不卖给你,怎么,你还能来抢吗?” 林掌柜被说的(*⊙~⊙)噎住,他干当铺掌柜二十多年,从来都是他给别人施压,还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对他说话,这女人真是大胆,家里男人还没发话,她居然敢这么骂他,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雷广元,你婆娘你不管管?你到底想不想要钱了?我家少爷能看中你的镯子,是你们的福气,别不知好歹,识相的就赶紧拿出来,我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我知道你最近缺钱,二十两不少了,别人当镯子,我最多给二两,这次是我们少爷好心,愿意高价收你的镯子,你还不谢谢我家少爷。” 什么玩意?夫妻俩对视一眼,这人听不懂人话吗?他们说了,不卖镯子,这人是聋了吗? 算了,不跟傻子计较,宁芳舒挽起了雷广元的胳膊就要走。 “站住,站住!雷广元,赶紧把镯子交出来,不然,哼哼……”林掌柜走到了两人面前,拦住去路。 真是傻子,雷广元夫妻俩齐齐摇头。 “滚开,别挡道!”雷广元一把推开了林掌柜。 林掌柜脚下不稳,直接摔了个狗吃屎,等他好不容易爬起来,两人已经走远了, 旁边围观的群众都一脸看好戏的眼神,他只觉得自己受到了羞辱,好你个雷广元,不识好歹,给我等着! …… 王家村,西边,树林里 “芜湖,完蛋,这怎么办啊老姐?” 雷茵背着雷韵,站在了一个大树的枝杈上,盯着地上的一群哈士奇,陷入沉思。 “老姐?老姐你说句话啊,你说句话啊。” “别吵了,我在想办法了。” 雷茵扶额,她和雷韵都不是攻击类型的异能,原本只想在山林外层转悠一会儿,帮雷韵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植物, 结果雷韵非要说,她在里面感受到了很强烈的木灵气息,肯定是人参灵芝一类的东西,一直要求雷茵背着她往里面走, 雷茵也是信了她的邪,背着这家伙,吭哧吭哧走了一个小时,终于到了她说的地方, 嚯,还以为真是好东西呢,结果,就是一棵大茶树! 她吭哧吭哧走这么远,差点掉坑里,最后就得到了一棵茶树。 没办法,雷韵闹着非要把它带回去,她只能又拿着铁锹,吭哧吭哧把树挖出来,好在她空间不算小,这四米多的茶树还能放得下,不然,妹妹和茶树只能选一个了。 来的时候还算幸运,回去的时候就不好说了,她俩寻着上山的路,慢慢的往下走,却在一棵大树后,听见了窸窸窣窣的响声。 二人瞬间警觉,末世养成的习惯让她们迅速寻找安全地带,附近灌木很多,视野不好,也不利于奔跑,最好的办法就是先上树。 雷茵背着雷韵,手脚并用,不消几息就到了安全的位置,这里视野很好,她俩这才能仔细往下看去 密密麻麻,全是狼头! 估摸着有二三十头狼,一个个盯着树上,势在必得。 “雷韵,你能控制地上的植物绑住它们吗?” 雷韵释放精神力,试了试,她努力感受着附近的植物气息,不行,除了一些大树,其他植物在冬天都枯死了,根本不能控制。 第二十六章 捡到了受伤的小伶 “冬天植物都不活跃,一两头狼还行,现在太多了,我控制不住。” “我刚用了精神力威压,这些狼虽然很害怕,却没有离开,山上的天冷,雪一直没化,想来这些狼已经饿了很久了,所以才不愿意放过我们。” “如果我还是原来的身体,肯定能轻松解决这些哈士奇,但现在腿短胳膊短,还背着你这个累赘,实在影响我发挥。” “呜呜,老姐对不起,你可别丢下我啊,我保证今晚睡觉不偷偷踹你了。” “???” 雷茵拿出了一个特殊的手枪,这是银白色的金属,十分漂亮,弹夹的位置是透明的,有一个圆形的凹陷,似乎是要放进去什么东西才能驱动。 “看来只能用晶石枪了,可惜了这些狼,我还想把他们卖了换钱呢,现在只能变成肉泥了,唉,晶石枪哪里都好,就是威力太大,普通的生物体被击中都会直接爆炸。” 从空间寻找了许久,雷茵终于找到了一个最小的晶石,拇指盖大小,塞进了弹夹上的凹槽里。 她用精神力努力感受着,方圆一公里只有二十三头狼,嗯,还可以,能对付。 举起枪,瞄准了那个石头旁边的大狼。 “就是你了,狼王!” “嘭”随着扳机扣动下去,石头旁炸起了一朵血花,鲜艳夺目。 这突然发生的事情,直接把狼群打蒙了,他们知晓了这个两脚兽不好惹,立马准备撤退, “嗷呜~嗷呜~嗷呜~” 雷茵可不允许他们就这样跑掉,众所周知,狼群十分记仇,何况她还干掉了她们的狼王,必须斩草除根。 “嘭嘭嘭”又是很多枪,没有一枪遗漏,最终二十三头狼,一个不剩,全成了一摊肉泥。 确认了安全,雷茵背着雷韵下了树,白色的雪地上染满了腥臭的血液。 “咦~老姐,咱们赶紧走吧,这里好恶心呦!” “还用你说?!” 雷茵背着雷韵迅速下山,耽误了这么久,她爹娘不知道回来了没有。 她脚步很快,下山只用了四十多分钟,就在她们路过一个小土坡的时候,雷茵停下了脚步。 “怎么了老姐?” “你听,是不是有什么东西?” 雷韵竖起耳朵,仔细听着,窸窸窣窣,有点像老鼠在干树叶上打滚。 走近了一些,扒开一堆落雪的枯树叶,就连一个通体雪白的大老鼠躺在其中,肚皮上还有些红色,似乎是受了伤。 “?啥玩意。” “啊啊啊!!!我知道,姐,这是伶鼬,和黄鼠狼长得很像,夏天是灰色,冬天是白色,超级可爱的,我以前就特别想养一只,但它是保护动物,不能养。 它好像受伤了,姐,咱们带它回家吧,求求了,它这样肯定活不过这个冬天,我们帮帮它吧。” 雷茵眉头微蹙,似是在做什么决定,这小东西很可爱,她也想养,但是一旦把它捡回去,爹娘就知道她们进山了,少不了一顿好打。 最终对毛茸茸的喜爱胜过了母亲的巴掌,雷茵拿出一条毛巾,小心翼翼的把小东西包裹起来,抱在怀里,小伶鼬似乎知道她们的善意,并没有反抗,反而更往雷茵怀里钻了钻。 “哇,好可爱,还很聪明。” “嗯,行了,你抓紧,我要跑起来了!” 回到家,爹娘还没回来,雷茵立马把雷韵甩到床上,拿起桌上的纸条,点燃,烧成灰烬。 “姐,你看,它醒了,还很享受呢。” 只见雷韵正在用自己的木系异能滋养这个小家伙,刚才还缓缓渗血的伤口已经止住了。 “这东西是肉食动物吧,给,喂给它看看。” 雷茵递给雷韵一块肉干,香香的,风干的时候还抹了一些盐。 闻到肉干的香味,小家伙鼻子耸了耸,一脸期待的看着雷韵。 “哈哈,给你。” 小家伙小心翼翼的接过肉干,慢慢的啃。 “给它取什么名字呢?姐,有什么建议?” “不知道,我是取名废,你最好不要期待我的建议。” 雷韵摸了摸下巴,考虑许久,“emmm,既然它是伶鼬,那就叫小伶吧。” “嗯,我觉得可以。” 雷韵小手指摸了摸小伶的脑袋,慢慢给它传输着木系异能,脸上满是宠溺,“小伶,小伶,嘻嘻,可爱的小伶。” 小伶似乎是很享受木系异能的气息,乖乖的也不动,静静地享受抚摸。 …… “吱呀”门开了,雷广元和宁芳舒回到了家里。 “你俩从哪弄的大白老鼠?”雷广元抖了抖衣服,驱散了身上的寒气。 “哎呦喂,从哪弄的小可爱啊。” 宁芳舒眼睛都看直了,没办法,女人都拒绝不了毛茸茸的小动物。 “什么老鼠啊,老雷你真不识货,这看起来有点像黄鼠狼,又有点像貂,就是太小了,巴掌大点,估计是什么类似的物种。” “爹娘,你们回来了,这是伶鼬,小韵给它取名叫小伶,是……emmm……是我们在院子里捡到的。” 雷广元鼻翼耸动,仔细闻了闻,额头皱成川字,“不对!你们干什么去了,这么大血腥味?!” 药丸,她爹鼻子怎么这么灵敏,分明她把沾了狼血的衣服鞋子都换了。 “不关姐姐的事,是我要求的,我让姐姐带我上山,不然我们不会……” 难得见雷韵这样维护自己,雷茵竟是有些小小的感动。 “不会什么?” “……不会遇到狼。不过姐姐已经把狼解决了,你们放心,都杀干净了,不会有狼来复仇的。” 闻言宁芳舒的心脏都要跳出来了,什么?!她四岁的闺女背着一岁的女儿进了深山,还遇到了狼群。 天爷!还让不让她活了!吓死她算了。 雷茵低着头,眼睛余光扫视着爹娘。 只见宁芳舒开始在屋里寻找什么,东摸西找,拿出了一个,鸡毛掸子! 不好!要抽到身上了! “嗷嗷嗷,救命,娘别揍我,呜呜,爹救命!” 这次雷广元也是真生气了,丝毫不准备管她,任由宁芳舒追着她打。 雷茵这次彻底受伤了,屁股被抽了好几下,走起路来那叫一个酸爽。 雷韵因为年龄太小,免除了一顿鸡毛掸子,但也确确实实犯错了,于是罚她接下来一星期不能玩电子设备,也不能出院门,彻底体验一把古代小孩的生活。 第二十七章 天罚! 下午三点多的样子,宁芳舒随便炒了一点菜,倒进锅里煮了一锅面条,毕竟一家人午饭都没吃呢。 雷茵屁股痛,坐不到凳子上,只好端着碗站着吃。 “咚咚咚”,院门被人敲响了,一个略有些熟悉的男声传了过来。 “雷老大,你在家吗?” 雷茵小手一转,家里不符合这个世界的东西都进到了自己空间里。 环顾一圈,没有破绽,雷广元打开了院门。 只见小院外站着一堆青壮年,都是村里的熟面孔,为首的男子率先发话, “雷老大,听王婆子说,你家俩孩子今天去了西边山林,现在可回来了?!” 说话的是村长的儿子王青雄,此时的他一脸紧张,似是遇到了什么天大的事。 雷茵和宁芳舒紧跟着从屋里走了出来, “王叔叔,我和妹妹没有进山,只是去山脚下玩了一会儿,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吗?”装作一脸懵懂无知,雷茵面不改色的撒谎。 刚才的小家伙也闻声出门,跳到了雷茵的肩头,好奇的看着眼前乌央乌央的人群。 “还好还好,你家女儿没事便好。只是广元,你功夫高,得麻烦你跟我们一起上山一趟了。” 难不成山上出了什么大事了吗,雷广元面部肌肉紧绷,目光变得锐利,“青雄,发生何事了?这么大阵仗?” 王青雄没有答话,而是示意一旁猎户装扮的人回答, “广元,是这样的,中午我在山里下套子,想套点猎物去镇上换钱。却听到山里狼嚎不止,震天响,我害怕的躲在一棵大树上, 大概过了一刻钟,狼嚎全部消失了,我想着能不能捡一些狼吃剩下的骨头熬汤,于是我壮着胆子往山里走了走……” 听到一半雷广元就知道了,肯定是他俩闺女干的好事,被人看到了,他朝身后的雷茵瞪了一眼, 雷茵下意识捂紧小屁股,完犊子,她爹不会也要揍她一顿吧?! 果然,听到这猎户接着说, “到了哪里,我就看到……”他咽了咽唾沫,似乎是回忆到什么恐怖的场景。 “我看到满地都是血,一整片,那一整片全是肉泥一样的东西,整片林子都染红了,树上也是,石头上也是。天罚啊!一定是狼群惹怒了上天,上天才会把他们全杀掉,并且是用这么恐怖的方式。” 果真是被人看到了,雷茵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真不是她故意的,她和雷韵的异能都不是攻击类型的,想要杀狼有些勉强,只能用这些激烈的手段自救。 只是她以为,这些肉泥要过几天才会被人发现呢,可以趁今晚想办法清理一下。得了,现在妥了,不用费劲的去清理了,会有人帮她清理干净。 待猎户讲完,王青雄说道, “广元兄弟,我准备组织村里老少爷们去看一下情况,如果真是猎户说的这样,我爹定是要上报官府的,这么大事不能向上边隐瞒。” 雷广元点点头,他肯定是要去的,虽然晶石枪是能量攻击,不会留下子弹, 但他也要去看一看,别留下什么能证明他们雷家身份的东西,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成,稍等我一下,我去拿我的刀。” 回到屋里,雷广元直接脱掉了自己的鞋子,向着雷茵屁股招呼, “我就知道,你俩待在一起,一定会惹麻烦。” 雷茵这次真要哭了,呜呜,以前老父亲只会吓她,根本不会真打,看来这次真是惹他老人家生气了。 雷韵坐在床上,捂紧嘴巴,偷偷的笑,还好自己不到一岁,还是小婴儿,老爹不会对她下手。 “雷韵,你别得意,等你长大了,我肯定让爹娘把这顿打给你补上。嗷嗷,爹,我知错了!” 收拾了闺女一顿,雷广元拿上自己的刀,和村民一起出发了。 山林陡峭,温度也更低,哪怕是正值壮年的这些村民爬起来也有些费力。 雷广元爬得轻松,他走在最前面,和众人拉开了一些距离,于是他率先到了那片满是肉泥的林子。 扑面而来的血腥味充斥鼻腔,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末世。 趁着众人还没抵达,他迅速在附近走了一圈,还真让他捡到了一根闺女的发带,他将东西装进口袋,接着又把一些小女孩的脚印给掩饰住, 最后环顾四周,嗯,不错,闺女的枪法了得,竟然没有一枪是空掉的。 “呼~呼~,广元,你真不愧是练家子,这么难走的山路你都爬这么快。”猎户已经见过了这个场景,这次上来就没有很惊讶。 但是其他村民就不一样了,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血腥的场景,有的年轻一些的,直接在一旁就吐了出来。 “Σ_(??????」∠)呕~” “天罚!呕~,这一定是天罚!” “血啊,全是血!” 血腥味实在是太冲鼻子了,没有人愿意进到最中央的地方。 王青雄虽然没有吐出来,但他的脸色也极其难看,王家村的人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算起来也有几百年了,结果这个冬天,却发生了这样骇人听闻的事情,要是传出去,会不会对王家村的人不利? 但事已至此,这么多人都看到了这样的场景,消息走漏是必然的事,现在能做的只有在县令大人知晓此事前,把事情告诉他。 “走吧,这是深山,我们要在天黑前回去。” 上山时众人还有说有笑,充满好奇,下山的时候大家一片沉默,不发一言。 下了山,村长儿子王青雄一脸愁容的坐在屋子里, “爹,你说这事会牵连咱们王家村吗?” 威严的老人一敲烟杆子, “这与我们王家村有何干系?分明是狼群在林子里肆意杀戮,惹怒了老天,我们及时上报这件事,反而证明我们村子与这件事并无关系。” 听到这话,紧张了一下午的王青雄也也放下心来,无论如何,村子没事就好。 “爹,那我们什么时候去上报这事?” 村长起身套了件外衣就准备出门,“青雄,走,套上牛车,咱们现在就去镇上,把这事上报给镇长,其余的事就与我们无关了。” 第二十八章 谣言四起 村长连夜把事情禀报给了镇上,镇长也连夜把事情上报给了县令,就如王村长猜测的那样,县令并不打算把事情算在王家村头上。 当天夜里,县令家的一个小管事急急忙忙骑马离开了县令府邸,在天亮的时候赶到了杏林镇附近山上的青龙寨。 一个月内,皇帝昏庸,惹怒上天的谣言就传遍了大晋朝,上边紧急找人辟谣,一时间人心惶惶,朝中众人更是蠢蠢欲动,利用这次谣言清除了很多不利自己的声音。 这些事雷家人并不是很关心,因为他们要搬家了! 镇上的小茶楼已经收拾干净了,雷广元用了六两银子,把茶楼原来的一些旧桌椅和旧茶捻一类的东西买了下来, 茶楼还是茶楼,他们并不准备卖别的东西,只稍稍增加一些茶点和茶叶的种类。 一楼依然卖茶,二楼他们准备分一半出来,专门搞镖行的业务。 一楼原来拥挤的格局被打破了,进门口挂上了半张竹帘,过路的人并不能直接看到店铺里面,不影响采光的同时,又给了品茶的客人极大的隐私。 原来的掌柜在狭小的店铺里安置了一个很大的柜台,本就不大的店铺显得更加拥挤, 雷茵直接建议老爹把这个台子拆掉,本来客人就不多,这么大一个收银台也没啥用,只在门口处留一个很小的位置,不影响通行和结账就行。 柜台拆掉,一楼就显得宽敞多了,原本店里几乎摆满了桌椅茶炉,但观察下来,几乎没几个顾客品茶, 索性直接拿走一半多的桌子,只留六套桌椅,用一米高的木板把他们隔起来,形成半包的小包间,每个包间悬挂竹帘,有客人的时候卷下来,没人的时候就卷上去。 桌椅还是原来店里的,只是略微打磨翻新,刷上了新的木蜡油。 同时压榨雷韵催化了一些普通的兰草和菊花,让他们在这寒冷的天气依然可以绽放,摆在店里,别有一番韵味。 原本每一面墙上雷广元都准备挂上书画,但雷茵拦住了他,让他留下最大的一面墙,说是有别的用处。 二楼原本就是包间,但常年没人使用,落满了灰尘,清理一新后,只留下两个小包间, 另外两个大的打通,做成了镖行使用的房间,门口上悬挂了大大的一面红色旗帜。 后院比前面大很多,这也是雷广元看中这里的原因。 院子一共有六个房间,夫妻俩一间,俩女儿一人一间,另外一间是厨房,还有两个空房间没用, 雷茵申请一间做书房,以前天天上学,没工夫学兴趣爱好,现在这个世界生活很慢,她想趁这机会,学一学传统文化。 最后一间众人一致决定先留着,这里生活不便,以后可能会买一两个下人提升生活幸福感。 每人的卧室里都有很多现代化的东西,床头的小灯,桌子上的玻璃杯,整一个中西杂糅,古今中外的奇葩装修。 没有网络,很多东西用不了,最近雷韵的单机小游戏都已经通关到几千关了,所以雷广元给家里蓄电池充一次电,就可以用至少半个月,可以说是非常省电了。 小伶现在也是家里的一份子了,家里人还特意让木匠给门槛上留了猫洞,方便它出入。 什么?你说老鼠?这家伙就是专吃老鼠的,应该不会有不长眼的鼠鼠顺着猫洞进家里吧。 最后,最大的重头戏就是厕所,店里的厕所是在里面很角落的位置,通风很好,找人特意烧了光滑的陶瓷,水一冲就能落入后方的大池子里, 只要愿意付钱,每隔几天就会有人专门来挑走, 厕所里还配备了香薰和洗手池,主打一个干净便捷,这可能就是后世之人对厕所的执念吧。 后方院子的厕所也是类似的,甚至还在墙上贴了瓷砖,可能这个家里最豪华的房间就是厕所了。 没有敲锣打鼓,也没有放鞭炮,只在门口挂上了“茶”的旗子,这个小茶馆就重新开业了,十分低调。 这天一早,背着书箱的姜淮清和庄回轩离开了学院的大门,再有十天就要县试了,先生给他们放了假, 家里贫困的,现在就得准备往县里去了,稍微富裕些的,能租得起牛车马车的,也得回家收拾行李了,考试前两天需要和同伴一起去报到,互相证明自己的身份。 “回轩,你莫急着赶路,家里给我准备了牛车,三日后出发,你到时与我一起便是。” 姜淮清和庄回轩是多年的同窗好友,两人同一年上学,又同一年升入甲班,感情十分深厚,他知道庄回轩家里贫苦,肯定不会给他租车的,所以诚心邀请他和自己一起。 他爹已经给了那人租车的钱,拉一人也是拉,拉两人也是拉,不差他这一点重量。 庄回轩连忙拒绝, “不不不,牛车租一天不便宜,何况是去县里,来回最少也要三五日,这可是一笔不小的钱,我怎能厚颜无耻,占姜兄这个便宜。” 姜淮清早就料到了他会拒绝,却仍不死心,回轩哪里都好,就是边界感太清,可能是家里贫苦,对钱财方面的事情都很敏感, “回轩,你莫要推辞,天寒地冻,你若孤身一人赶路,十分凶险,况且我看这天气必是要下雪的,你若是被天气耽误,影响了考试,那可是要悔恨终生的。” 庄回轩还在犹豫,姜淮清却不给他机会, “况且回轩你也要为我考虑,我们是要互相证明身份的,到时你不能及时赶来,我们其他四人也不能进去考试,这可就不是你一人的事情了。” 姜淮清深知好兄弟的这个特点,对自己特别狠心,对别人却不愿添麻烦,所以只要他拿出这个杀手锏,他必定会软化。 庄回轩也知道姜淮清的意思,担心不能考试是假,实际是真心想带他赶路,但他不想欠姜淮清这么大一个人情,于是想稍稍弥补一下内心的愧疚。 “咦?这个茶楼前几日已经关门了,现在似乎是重新开业了,淮清,我请你去品茶。” 第二十九章 点茶文化 掀开门帘,进入,一股清香扑鼻而来。 “客人请进,请随便坐。” 甜甜的小奶音传入耳中,顺着声音看去,就见一身青衣的精致小女娃站在门口迎接,虽有些瘦弱,却十分有精气神。 庄回轩是第一次进茶楼,入目就是古朴典雅的装扮,不够奢华,但给人的感觉却很舒适, 他和姜淮清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干净的小桌中央放着一盆兰花,寒冷的天气却绽放出了清幽的香气。 雷茵拿着厚厚的卡纸,一人给了一张。 纸是对折在一起的,外表是淡青色,上面不知用了什么颜料画了一个茶杯的形状, 庄回轩摸了摸,很奇怪的纸张,十分坚硬厚实,他轻轻打开折叠的卡纸,入目就是遒劲凌厉的小楷,似乎点点带着杀气。 “小姑娘,这字是谁写的?” 字体很特别,他想见见这个人,究竟是怎样的人,居然能写出这样豪气的字体。 “咳咳,是我写的,客人你先看看这茶单,选好了种类可以叫我。” 雷茵先溜了,这两天客人不多,但可能是茶楼临近书院的原因,每次递出去茶单,都会有人询问她这瘦金小楷,说是自己写的又没人信,干脆她就不解释了, 只要有人问,她就是说自己写的,再想继续问,她就阿巴阿巴,反正这字就是她写的,爱信不信。 她坐到了另一张空桌上,拿起放在桌上的书本,看了起来。 姜淮清也看到了这独特的字体,和其他书法不一样的是,它笔画很细很瘦,没有藏锋,一撇一捺都有自己的风格,想必这人一定是个豪迈的大书法家。 他不由得又看了小姑娘一眼,结果就是这一眼,他的心差点跳了出来, 像,太像了,这个角度看去,这小孩太像前几天那个骑在父亲肩头的小女孩了,翻城墙的阴影还没散去呢,他晃了晃脑袋,把不和谐的思绪都晃走, 怎么可能呢,小孩子都是长得很像的,这小女孩穿着精致,带着绢花,一看就是茶楼东家的女儿,肯定不是那对破衣烂衫的父女。 他静下心来,仔细看着单子上的物品, 种类挺多的,每一种茶分三个等级,普通、优质和特级。 普通的十文到九十九文不等,优质的一两百文,看起来似乎是平民就能消费的起的价格。 茶点是一些常见的点心,不过有一些听都没听过的东西。 什么是蜂蜜小面包?什么是可颂?还有奇奇怪怪的牛乳茶?牛乳和茶放一起,能好喝吗? 不过这些都不是最离谱的,最离谱的是这些特级茶,最少的都要十两银子一两?这是什么天价茶啊?! 还好普通的茶是能消费的起的,他们点了二十文的瑞龙茶和一盘枣花酥,一共三十五文。 普通茶和优质茶是这个世界本就有的,特级是经过雷韵异能催化过的,不仅更加清香,多喝一些,还有强健身体,延年益寿的效果, 具体怎样算多喝,咳咳,也就至少在店里消费一千两吧。 这个朝代的茶文化盛行,隔两条街就能看到一个茶楼,和后世的奶茶店也不遑多让了。 雷茵用小盘子盛上了茶叶和糕点, “姜哥哥,还有这位哥哥,你们请慢用,茶具都在旁边的博古架上,还有什么需要可以随时叫我。” “咳咳咳,小姑娘,你……”, 居然知道他姓姜,好了,这下不用猜了,还真是那天带他翻墙的小女孩。 “嗯?” 雷茵歪了歪头,露出懵懂的眼神。 姜淮清一噎,既然小姑娘什么都不说,他也不能随便提这个话题,庄兄还在旁边呢,被他知道了,影响不好。 “啊,没事,我就是想问问,煮茶的水在哪啊?” 雷茵指了指挂墙上的一个长竹筒, “哥哥你看,拨一下那个竹片就能出水了。” 这是一个类似于水龙头的装置,她家每天都会把烧开并且放凉的井水倒进后方的储水桶里,只要桌子上的客人需要,随时都可以取水。 姜淮清和庄回轩分别都试了试,接了点水进入小壶里,很神奇,就像打开了新世界一样,原来煮茶还可以这样,真是长见识了。 雷茵替他们放下了两边的竹帘,两位公子的身影透过橘黄竹帘,若隐若现。 经过这几日的熏陶,雷茵只需要细细听,就能分辨出他们点茶进行到了哪一步。 比如现在石头碰撞的咚咚声是在捣茶,微微的沙沙声是在捻茶,还转动石磨把茶碾成细粉,再用细密的纱网筛出均匀细小的粉末,这一步叫罗茶,最后这一步筛出的粉末才是合格的茶粉。 然后依次经过烫盏、调膏、注汤、添注、调膏作画,这才能得到一盏合格的茶。 一套工序下来,怎么也得一刻钟才能喝到茶水,雷茵没有这样的耐心,她还是更习惯后世泡茶叶的方法。 此时的她正吃着软糯的蜂蜜小面包,大口喝着菜单上几十两的茶叶泡的茶,看着昨天刚买来的江湖游记。 这日子,美啊! 庄回轩家里条件很差,但点茶是读书人必备的技能,所以他在书院也学过几次,回忆着先生的教导,他和姜淮清一点一点的操作起来。 “淮清,昨日先生留的课业你可还记得?” “嗯,先生这次押题「文治」「武治」,我问过几个同窗,他们的看法各不相同,不过我更倾向于以文治国。回轩,有何看法?” 庄回轩静静思考着,手里的动作都慢了半分,“我却觉得,现在文官权柄过盛,长久以往不利于国家发展,应该加强一些「武治」。” 两人就「文治」还是「武治」展开了激烈的对峙, 一方姜淮清觉得,现在国家强盛,应该加紧对百姓的教化,百姓懂文知理才利于君王的统治, 而另一方庄回轩却持比较悲观的看法,他觉得国家现在过于重文轻武,长此以往,不利于国家安定。 听他们对峙了半天,谁也没说服对方,这时雷茵开口说话了, “哥哥,你们为什么一定要从两个答案中选一个出来呢?就不能两者都有吗?” 第三十章 小姑娘的治国之道 争论的声音停了,小包间的竹帘被庄回轩掀了起来,他有些好奇的看着这个小姑娘, 四五岁的样子,有些瘦,但五官很漂亮,一双眼睛忽闪忽闪,给人很亲切的感觉, “小姑娘,那你说说,究竟该怎么治国?” 说完这话,庄回轩就有些后悔了,人家才四五岁,还是一个小姑娘,能有什么看法,他这样问,小姑娘若是答不上来,会不会害羞到哭鼻子。 他挠了挠脑袋,想说不知道也没关系,哥哥们就是随便问问,却听清脆的童音回荡在小茶楼里, “我没看过那么多书,所以不清楚究竟该怎么治国,但我听你们说「文治」「武治」各有各的道理,所以我就觉得,这两个东西为什么不能合在一起呢? 国家需要政治文化、经济、民生,这属于「文治」,但国家也需要安定的边疆、强大的军队,这属于「武治」, 细细想来,「文治」这些东西,都需要一个国家安定这一个前提,而「武治」的最终目的也是发展文化经济繁荣的国家。 所以我觉得,「文治」「武治」是不能分开讨论的,他们一定是相辅相成的,一个国家如果太过于偏向一方,势必会引起很多矛盾,最终影响国家的兴盛。” 这些都是车轱辘话,雷茵在上一世的政治考卷上不知道写过多少次了,全是政治老师呕心沥血的总结,也算是凝结了几千年文化的结晶了。 但姜淮清和庄回轩两人没听过啊,这一席话如同醍醐灌顶,瞬间打通二人任督二脉, 是啊,治理国家不是单项选择题,他们何必纠结于必须怎么选呢,就像小姑娘说的,两者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相辅相成。 庄回轩此时已经激动到颤抖,他似乎,发现了一个天才儿童,只可惜这是个女孩,不能到学堂念书,更不能入仕,难道要她明珠蒙尘了吗? “小姑娘,这些是你自己想的,还是你爹娘说过的?” 雷茵一时嘴快,听到他们讨论,就像看到了背诵几百遍的政治大题,一嘴巴就秃噜出去了,现在看来,这答案效果有些过于逆天了,看把人激动的。 “哦,是我爹说的,我听他讲过,就记下来了。” 实际上的雷广元,初中文化,上学时不学无术,逃课去招鸡斗狗,现在早把学校里的知识忘完了。 虽然不是小姑娘自己想的,但仅仅听说过,就能记得这么清晰,说起来还有理有据的,也算是个聪明的孩子,庄回轩起了爱才之心。 “小姑娘,家里有没有给你请先生?需不需要我帮你……” 话说了一半,他看清楚了小姑娘手里拿着的江湖游记,微微有些汗颜,他本还想厚脸皮当小姑娘的启蒙先生呢,却发现人家已经可以自己读懂这些晦涩难懂的书籍了。 就像是,你想教人家1、2、3怎么写,人家小姑娘立马给你展示了一波线性函数。 “不用了大哥哥,我早就学会写字读书了,不过,我想学一些乐器,还想学骑马,大哥哥要是认识不错的老师,可以推荐给我。” 庄回轩点头答应,今日他真是长了见识了,一个四岁的小姑娘,说话做事竟如此成熟老练,他还是见识太浅薄了。 “大哥哥你们过些日子是要参加科考吗?” 听他们说什么考题,听起来似乎是要去考试,古代世界最重要的考试,莫过于科考了,雷茵对这些还真不是很了解,所以才会开口询问。 姜淮清见她似是很好奇,于是耐心的回答道, “是的,小妹妹,我们马上要去县里参加县试了,如果能考中,那就是秀才身份了,也算是有了功名在身。” 原来是这样啊,雷茵灵机一动,从门口小柜台的抽屉里,实际上是空间里,拿出来了一些彩色的纸张,很多种颜色, 她以前在基地里担任一个不大不小的工作,经常需要用到这些,所以空间里很多存货。 “哥哥你们要不要把自己的心愿写下来,看到那面贴着彩纸的墙了吗,它叫心愿墙,写完之后你们可以用胶带,把心愿贴在墙上,这样心愿会更容易实现哦。” 两人对视一眼,向对方点了点头,雷茵把纸递给他们,姜淮清挑了一张青色的,庄回轩挑了蓝色的, 从自己的书箱里拿出笔,写上了自己的愿望。 只见一人写着:愿家人平安喜乐,万事无忧,愿我和庄兄,鹰击天风壮,鹏飞海浪春! 另一人写道:愿父母不再受劳累之苦,愿我和姜兄,一鸣从此始,相望青云端! 茶馆才刚开业不久,心愿墙上只贴了寥寥几个心愿,雷茵希望以后可以有更多人把这个地方贴满。 这将是一面充满希望的墙,以前在末世,他们一家就是靠着对未来的希望才挺过来的,现在,她想把这份信念传递给其他人。 做完这些,两个书生继续点茶,可能是从雷茵的话里有所领悟,两人只觉得念头更加通达。 宁芳舒这时从后院走了出来,端着一盘诱人的蜂蜜小面包, “给,拿去吃吧,你妹妹刚一直守着后院的土烤箱,就等着吃这刚出炉的面包了。” 刚出炉的小面包十分软糯,霸道的香味充斥了整个茶馆,此时正好有路人经过,被这味道馋的紧,便走了进来, “掌柜的这是什么新的茶点,怎的如此香甜,快给我来些,我吃了好解解馋?” 宁芳舒笑眯眯的去迎接,“这叫蜂蜜小面包,是我们新研究出来的茶点,半两银子一盘,客人若是想要,我现在就能给您端来。” 进来的男人眼睛瞪得老大,什么玩意儿这么贵,不过话都说出去了,也不好收回,况且半两银子他还是能消费的起的,便找了个位置坐下。 没有点茶水,他直接吃了两个。 嗯!香甜,松软,好吃!不愧是半两银子的东西,就是好吃。 于是他大手一挥,又要了一盘。 “掌柜的,再给我来一盘,装起来,我好带回家给我的孙儿尝尝。” 第三十一章 有个特别的活,你接不接? 小面包是雷韵吵着要吃的,光是土烤箱一家人就研究了两天时间,浪费了好多鸡蛋白面,终于是掌握了正确的做法, 某天喝茶的客人闻到了香味,非说要尝尝,便给他们上了一些,结果他们吃了以后,惊为天人,非要再买一些带回去,于是小面包就这么成了茶馆的一种茶点。 虽然卖的贵,但它做起来费时费力,所以一家人没有刻意向客人推荐这个产品,只等他们自己发现,自己点单。 这么贵的糕点,自然配得上高档一些的食盒,所以每次有人要打包的时候,雷茵都会拿出隔壁街上王大爷五文一个的小竹筐,上面还刻着一个小小「雷」字。 拿货,结账,走人。 这个客人可以说是风风火火,只在店里出现了一分钟。 小包间里的二人被这场面唬的一愣,他们消费三十五文,在这里待了这么久,一会儿还会剩下很多需要清洗的茶具。 但刚才那人来去匆匆,仿佛是丢下一两银子就走了,和他一比,怎么觉得自己挺碍事的。 雷茵见他俩说话声音都小了,大致猜出了他们心里所想,安慰道, “哥哥们不急,店里没什么人,你们在这坐着也是给我们冲冲人气,安心吃茶便好。” 说着,她还拿了一个小盘子,装了两个蜂蜜小面包,送到他们桌子上。 “二位客人既是要去科考,这小面包就免费给客人尝尝,当做是我给二位的祝福。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希望你们二位,前程似锦。” 姜淮清小口尝了一下这叫做面包的东西,香气浓郁,甜酸可口,心里暖暖的,很开心。 而另一边,庄回轩听着小姑娘的祝福,眼眶竟是微微红了,他家贫苦,出不起学费,但先生惜才,免去了束修,父母为了供给他的生活费,起早贪黑的种地,天寒地冻的时候还在为地主老爷搬货,生活生生压弯了他们的脊梁, 前些日子家里要添置冬衣棉鞋,父亲顶着寒风去邻村的地主老爷家里要账,却吃了一个闭门羹,说是年底才能把钱给结了,苍老的他只能灰溜溜的回来, 却不知父亲用了何种办法,第二天他的床上竟然出现了一双崭新的棉鞋,只记得父亲那天拍着他的肩膀说, “轩儿要去科考,前些日子听地主的管家说,考场没有炭火,我想着,可不能冻坏了轩儿的双脚,于是就想法弄了这双棉鞋,快,穿上试试,看合不合脚?” 他年迈的父亲,冬日还穿着自己编的草鞋,却不知道攒了多久的铜板,给他买了一双柔软的棉鞋,这次,他一定要挣一个功名出来,光耀门楣。 等这两人喝完茶离开,已经快中午了,雷广元这时才风尘仆仆的从外面回来。 “闺女快来,我这打听到了一个不错的活,你听听要不要接?” 神神秘秘的,不像是好活,雷茵内心有些拒绝。 果然,就听雷广元接着说道, “城西的孙员外死了,他儿子要把他的棺材送回县城老宅办葬礼,需要镖师一路护送,但许多镖师都嫌晦气,不愿意接这活。 但我一听,嘿,这活好啊,钱多,事少,雇主还死翘翘。而且,他们有自己的抬棺队伍,甚至还有好几辆马车,这次你连路都不用走了,在车上躺着就能把钱赚到手。” 这么一听还真有点道理,尸体什么的,她在末世都见习惯了,有好几次她都和尸体睡在一起过夜,早就练出了过硬的心理素质,现在就是那死掉的孙员外在她面前诈尸,她的内心都会毫无波澜。 “爹,走,咱们去后院好好聊聊。” 后面的小院经过改造和之前已经大不相同了,从王家村后山挖出来的大茶树种在院墙边,下方放着原来茶馆的二手桌椅,翻新后和新的一样。 冬天本该枯萎的菊花,经过雷韵的异能催化,绚丽夺目地绽放。 此时的雷韵正坐在小桌子旁,烤着火炉,吃着小面包,和宁芳舒一起看电视剧,这都是末世前下载好的,看过很多遍,现在算是重温经典。 不过,一岁的小孩做这种动作,真的很滑稽。 一旁的小伶也抱着一个和它一般大的小面包,慢慢啃着,小嘴巴一动一动,可爱极了。 “爹,你回来啦,快来快来,娘今天又烤了小面包。” 雷广元也毫不客气,拉开凳子坐了进去,拿起小面包,一口一个,狼吞虎咽的。 “嗯,媳妇儿的手艺就是好,太厉害了,简直是我吃过的最好的面包。” 宁芳舒被夸的都要不好意思了,素手一摆,就要离开。 “你们聊吧,我去前面坐着,店里不能没人。” “媳妇儿辛苦了,我下午就去牙行,给店里招一个伙计,再买一个丫鬟。” 店里的确需要一个跑腿的,但丫鬟可以先不买,家里挺多东西都是后世才有的,有了丫鬟就不方便拿出来了。 “招个伙计就成,丫鬟等我们换大房子了再买。” “嗯好,听媳妇儿的。” 雷茵和雷韵又被迫吃了一嘴父母的狗粮。 实际上,末世之前的雷广元,对家里人表达亲情都是比较沉默的,是典型的华国父亲,但末世以后的他就像完全换了一个人,感情表达的很强烈,一点小事都能得到他的回复,情绪价值拉满。 雷茵很明白她爹的这种转变,害怕爱来不及表达,害怕亲人突然离去,索性,只要还活着,就大胆的去表达爱。 “爹,你看起来很高兴,是接到大单子了?” 雷韵明显感觉到他爹的兴奋,自从回到小院,他脸上的笑就没下来过。 “嗯,事情是这样的……” 城西的孙员外原本不是兰溪镇的,他原本是县城里孙财主的次子,财主几个兄弟就分了家,他得到的生意大部分都在兰溪镇,所以干脆带着老婆孩子定居在了这里。 半年前他才刚过了六十大寿,欢欢喜喜等着孙子娶妻,结果孙媳妇还没接回家,他人就突发疾病去世了。 第三十二章 貌丑无颜的糟糠妻 “听人说,这孙员外体重足有两百多斤,我估摸着这孙员外应该是高血压导致的脑血管破裂。” 听起来棺材的运输也是一个难题,雷茵提出来自己的想法, “爹,不管怎么说,这棺材肯定是极其笨重的,赶路必然会慢很多,原本三五日的路程可能就需要两倍甚至更长的时间, 而且大户人家的陪葬品肯定不少,一路上一定会成为山贼马匪甚至沿途村民眼里的肥肉,我们的能力虽然很强,但这么大一个队伍,单单靠我们肯定是不行的。” 李屠户向雷广元介绍这单的时候就已经说过了大致情况, “这生意是你李伯伯介绍的,他说孙家有自己的家丁护院,并且还邀请了另外三个镖师,我们需要做的是保护孙家人的安全,保护陪葬品是那些护院和其他镖师的活。” “啊?孙家对我们父女俩这么信任的吗?” 对这些大户人家来说,人员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最害怕的就是没享受完剥削的人生,结果人却死了,没想到他们居然敢把人身安全寄托在自己这个新开的镖局上。 雷广元不由得拍着自己的大腿,哈哈大笑, “哈哈哈,闺女,你还真别说,那天我一招跨步电压大法,一刀击倒一大片,直接把李仓那小胖子给唬住了,后来这些天,他逢人便讲我的英雄事迹, 然后这事就传到了孙家,他们现在的家主特意托李屠户打听了我,重金聘请我为这次的安保负责人。” 听到「重金」二字,雷茵耳朵动了动,说明这次给很多钱喽,不知道做完这单生意可以休息多久。 “那这次开张能吃一年吗?” 雷广元收起笑容,认真算了算,闺女吃东西讲究精细,这里白米白面非常贵,时不时还要买糕点小吃,一月下来,怎么也得一二十两,还要给媳妇买新衣服,给两个孩子请家教老师,啧啧,这样算来,三百两银子也花不了几个月啊,唉,看来他离退休还早着。 看她爹这表情就知道,这一单肯定吃不了一年,不过积少成多嘛,总不能真指着这家茶馆挣钱吧。 “慢慢来吧,等雷韵长大了,咱俩就能退休养老了,妹妹挣钱姐姐花,天经地义。” 一边正津津有味看着电视剧的雷韵跺了跺脚, “什么,给你养老?!这辈子我就只比你小三岁啊。” 笑闹了一会儿,雷广元就去收拾东西了,明天一早就要出发,他得给家里的一大一小留下足够的电,三个蓄电池得充的满满的,还要给媳妇儿留下足够多的银子,还有窗户纸也破了,得换一下,卧室的桌角也有点晃,得加固一下,井水也多打几桶,争取走后她娘俩不用为这些小事发愁。 清河书院 雷明珠正在书院门口,不断向里头张望,她三哥一早就托人给家里传话,说今天书院要放假,让她和娘多带些钱财,他好一起去采买些考试时要用的东西。 “娘,三哥咋还不出来,我们没记错日子吧?” “小姑子你没记错,相公就是今日休假,估摸着是相公好学,在请教先生学问呢,所以才这么晚。” 刘氏一提到自己这个博学多识的相公就无比自豪,多亏她爹慧眼识珠,一早就跟雷家定下了娃娃亲,后来秦氏想悔婚,她又趁机和相公滚到床上,提前把娃揣肚子里,这才能嫁进这个家,要不然真不知道会便宜了哪个小贱蹄子。 “娘,你看,是爹爹!爹爹出来了!” 雷广宁的儿子瑞哥儿已经飞奔到了雷广宁腿边。 见到儿子,雷广宁很高兴,放下手里的书本,想把孩子抱起来,结果却低估了五岁孩子的重量,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差点仰倒过去。 刘氏忙上前,接过了孩子,抱在怀里,五岁的小男孩已经很大个了,刘氏抱起来却很轻松,她一手抱着孩子,一手还能挽着雷广宁的胳膊。 见到这样的刘氏,雷广宁眼神暗了暗,向前快走了几步,躲开了刘她。 分明他特意强调过,只让娘和小妹来镇上,怎么这刘氏还带着孩子跟了过来。瑞哥儿来就算了,很多同窗也已经有孩子的,但刘氏,他不喜欢,甚至有些厌恶。 当年他年纪还小,经不住刘氏诱惑,和她发生了肌肤之亲,有了瑞哥儿,为了自己的好名声,他只好把人娶回家。 婚前刘氏家里穷困,身材瘦削,也算是个窈窕的美人,但自从到了富裕的婆家,简直就是老鼠掉进了米罐里,时刻不停的吃,现在的她,身材走样,满脸肥肉,真是难登大雅之堂。 以他清秀的样貌,哪怕没有佳人相配,那起码也得是个温柔贤淑的妻子,怎么看刘氏也和这样的人不沾边。 反观他的同窗姜淮清,家境比不上他,长相也很普通,外人见到他,顶多说一句长相周正的男儿, 而就是这样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却娶了那样一个清秀佳人,不仅识字,家里也很宽裕。前几日他妻子来书院给他送棉衣,众人都十分羡慕。 每当这种时候,雷广宁都感觉有人在背后笑话他,说他才气出众,却娶了一个无知村妇,身形魁梧,力能扛鼎,到了夜里,他定是下面的那个。 雷广宁脚步加快,想尽快离开书院大门,逃离这里。为了前途,他不能做抛妻弃子的事,只能默默忍受,唉,如果刘氏能自己消失就好了。 “三哥,前面就是你常去的书铺了,要去买些纸笔吗?” 进了书铺,他匆忙选购了一些就疾步离开,他要尽快离开这条街,绝不能让同窗看他笑话。 只是,就在众人要走到这条街尽头的时候,他的瑞哥儿却在身后爆发出来惊天的哭喊。 “我要吃,我就要。哇!!!奶,我要吃这里的东西。” 他扭头,就见瑞哥儿撒泼打滚的躺在地上,崭新的衣服已经粘上了许多灰尘。 刘氏在一旁拉着他的手,试图把他从地上拉起来。 疼爱孙子的秦氏看不惯刘氏的做法,在一旁帮腔道, “瑞哥儿想吃就带他去吃,又不是买不起,你这样拖着我的乖孙儿做甚?!” 第三十三章 吃东西不给钱? 越来越多的人看向这里,里面还有几个同窗,雷广宁羞愤欲死,只想快点离开,却见自己亲娘已经牵着孩子,掀开了那茶馆的竹帘,无法,他只能也跟着进去了。 他进门比其他人慢了一点,等他站定,就见他娘大喇喇的坐在最显眼的桌子前,放声大吼。 “怎的?我说你们一家怎么突然离开了村子,原来是背着我老婆子在这开茶楼。既然开茶楼这么多的钱都能拿得出来,为什么一直不给我孝敬钱?” 撒泼打滚这一招秦氏早就用的炉火纯青,身子往后一仰,拍着大腿, “哎呦,我老婆子真是可怜呦,辛辛苦苦把继子拉扯大,他却不承认我这个娘呦,媳妇儿还骗我说得病了,原来都是骗我,为的就是不给我孝敬钱啊,哎呦,真是造孽啊,这个不孝子啊!” 许多路人听着这动静,已经在探头探脑忘记看了。 秦氏以往欺负惯了宁氏,这次见店里只有雷茵和宁芳舒两人,就用了自己这老套路。 以前刚穿来的时候还很谨慎,可能就忍了,但现在的宁芳舒可是个暴脾气,抄起地上的扫帚就往秦氏大张的嘴巴里塞。 秦氏赶忙闭紧嘴巴,慌忙躲开了,换了个位置又准备嚎叫,宁芳舒看准机会又往她嘴里塞。 期间雷广宁想上前阻拦,但连儿子都抱不起来的他,怎么可能从力大无穷的宁芳舒手里拦下扫帚,还被大嫂顺手抽了几下。 一连挥了好几次扫帚,秦氏吃了一嘴巴灰,也不敢再乱叫了,只一脸愤恨的看着宁芳舒。 “大嫂,你这是干什么,娘就是关心一下你们,也用不着这样对娘吧。” 雷明珠是很机灵的,见宁芳舒完全不怕秦氏的言语威胁,就转变了方法,开始打感情牌,以前的宁氏老实好欺负,随便说几句软话就能拿捏她,所以她料定了自己这话一出,宁芳舒肯定会偃旗息鼓。 结果宁芳舒根本不按套路出牌,也不听她说的什么,抄起扫帚连着她一起打。 “大嫂,哎呦,这是干嘛啊。” 刘氏也跟着一起阻拦,一时间茶馆热闹非凡。 就在所有人没注意到的时候,雷广宁的儿子瑞哥儿走到了后方放着一排糕点的桌子前。 这桌子上放着的都是被预定的小面包,一共五小筐,一会儿预定的客人就会来取走。 瑞哥儿可不管那么多,踩着凳子就爬上了桌,一手一个捏起来,每一个都只吃一口,不大一会儿的功夫就把五筐的小面包都嚯嚯了。 “你在干嘛?!”雷茵光顾着看好戏了,没注意到这个小孩的动作。 众人闻声都看了过去,只见那小孩还一手一个,吃的欢快,“嘿嘿,奶,好吃。” 雷广宁皱着眉,他儿子这也太没规矩了,虽说这是大哥大嫂的店铺,却也终究没允许他这样随意吃东西,他的同窗还在门口往里看呢,这也太丢人了,真不知道刘氏是怎么教养孩子的! “瑞哥儿,快下来,这成何体统!”说着雷广宁就要把孩子从桌上抱下来。 此时,听到动静的雷广元姗姗来迟,他手里还拿着一根换下来的桌腿。 “媳妇儿,发生什么事了?”他走近一些,环顾四周,只见秦氏那个老太婆坐在店铺中央的桌子上,小妹雷明珠在她身后扶着她,身边还站着三弟妹刘氏。 而他的好弟弟,雷广宁,正抱着一个五岁左右的男孩,试图把孩子从桌上抱下来。 男孩拿着的,是他媳妇儿今天辛辛苦苦烤的小面包,旁边桌子上还散落了一堆,都被咬了一口的。 他的火气顿时上来了,直接走到雷广宁面前,扔下手里坏掉的桌腿,揪住了他的衣领,“邦邦”就是两拳。 看着这一幕的人群均是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两拳看起来可不轻,被打的这人肯定要淤青一阵子了。 “雷广宁,我记得我说过,看好你的媳妇孩子,还有你自己的老娘。怎么,这才几天,就忘了挨打的滋味了?” 雷广宁只觉得鼻子一热,有什么东西顺着鼻腔流了出来。 “血,血,哇!!!奶,奶,爹流血了,我怕。” 秦氏见儿子挨了打,又开始哭嚎起来, “哎呦,哥哥打弟弟啦,下手这么狠啊,这是往死里打啊,我几个老天奶啊,这日子怎么过啊。” 雷广元沉默的听她讲完一大段话,然后扭头问雷茵, “听清楚了吗,你的好奶奶刚才讲了几句话?” 雷茵故作懵懂,掰了掰手指,一脸纯真道,“嗯嗯嗯……好像是七句,又好像是八句,爹我没听清楚,这怎么办啊?” 一旁的刘氏和雷明珠还不明白雷广元的意思,而雷广元手里的雷广宁已经在瑟瑟发抖了,开始求饶。 “大哥大哥,别打别打,我知错了,我知错了!” “既然茵茵没数清楚,那就四舍五入,全做十句话!” 也不顾雷广宁的求饶,雷广元又是十拳招呼,直打的他眼冒金星。 店门外围观的众人齐齐倒吸一口冷气,嘶,这茶馆的东家对亲弟弟下手可真狠啊,不过这也算是家务事,他们这些外人看个热闹就行。 秦氏算是看出来了,这大儿子变化太大了,现在遇到事情,根本不给他们讲理,都是直接动手,而且只要她说的多,他往弟弟身上的拳头就挥的越狠。 这样的人根本惹不起,算了,她不要孝敬钱了,可别把这煞星惹毛了,到时候发生更不好的事。 她紧紧闭嘴,拉起小孙子就要离开。 雷广元一手提着弟弟,一手拦住他们。 “慢着,娘就准备这么走了?” 秦氏强装镇定,还想用身份压人。 “怎的,我是你娘,你还想把我困在这不成?” “那倒不是,只是你孙子弄脏了我们给客人预定的糕点,你们得照价赔偿,还要赔偿我们的误工费。” 一提到钱,秦氏怒不可遏,“雷广元,我是你娘,这是你侄子,吃点你的东西怎么了?!就这点东西还要跟我们计较?” 第三十四章 二弟雷广荣 这次秦氏大吼,雷广元没有刚才那样暴力的殴打弟弟,而且用不大的声音跟众人说, “三弟啊,我听说过几日你就要去县城参加县试了,以往你是最用功的,寒暑不辍,做梦都想得一个功名。只是……” 他话锋一转,露出讥讽的微笑, “只是不知,这恶意吃霸王餐的书生,县令大人会不会愿意给他秀才的功名。” 这一击算是拿捏住了雷家众人的命脉,他们之所以行事这么嚣张,全是仰仗家里有一个读书人,而且是马上要成为秀才的读书人。 如果吃东西不给钱的名声传到了县令耳朵里,别说拿秀才功名了,还能不能顺利考试都是一个大问题。 秦氏悻悻开口,“行了行了,不就是几盘糕点,多少钱,我们买了。” 听到这话,雷茵眼睛眯成一条缝,露出了一抹讥讽的微笑, “奶奶,加上误工费和食盒的费用,诚惠五两二十五文,不过鉴于您是我家名义上的亲戚,我就替爹娘做主,抹去零头,只收您五两。” “什么?!五两!这东西是金子做的吗?这么贵!你们抢钱啊!” 雷茵好心替他们解释,“说是金子也差不多吧,毕竟是最好的白糖和白面做的,还加了蜂蜜,贵一点很正常,奶奶要是不信的话,我可以把店里的菜单拿来给您瞧瞧,我们可是明码标价的啊!” 五两啊,秦氏只觉得天都要塌了,二儿子在酒楼当管事,一个月挣二两银子,其中一两拿给家里用,她家还有一些地租给了别人,平均每月能收入半两银。 一月一两半的收入,看起来很多,但家里用钱的地方也不少,尤其是老三读书,非常费钱,每月最多能剩下几百文,况且老三马上要去赶考了,这又是一次不小的费用。 她从哪拿出来这么多钱。 “老大,你看家里也不富裕,这……” 雷广元没有回答秦氏的话,而是看向了还被他攥在手里的雷广宁, “三弟这次赶考肯定留了不少的银子,拿来填补这个亏空也挺好,反正县试三年两次,不缺这一次机会。” 雷广宁看着这样的大哥,冷汗都冒出来了,不行,他不能错过这次机会。 “刘氏,你去,去桂花酒楼,找二哥,问他借一些银两。” 接到任务的刘氏不敢耽搁,生怕慢了会害得相公不能正常考试,风也似的跑了出去。 不错,看来雷广宁是给钱的态度,雷广元也适时松开了他,只等着刘氏拿钱过来。 一旁的雷明珠紧紧握着手里的二两银子,内心还是懵的,这是这次带来给三哥采买的钱,却不想,马上就是给大哥了。 分明大哥以前不是这样的,会经常给家里钱财,过年还会给家里置办很多年货,只要她装柔弱说几句软话,大哥就会给她零花钱。她以为大哥对娘和其他几个哥哥都很看重,对她也是。 但其实这都是她以为,实际上的雷广元极其厌恶秦氏,连带着对弟弟妹妹也很讨厌。 这些人享受着他这个镖师走南闯北的卖命钱,却从不知满足,还一直在精神上打压他们一家,甚至可以看着他们在大冬天饥寒交迫,几乎活活饿死,原本的雷广元也已经受够了他们。 刘氏的脚程很快,不一会儿就回来了,只是回来的不止一人,她身边还带着一个二十多岁,皮肤白皙的男人,雷家老二,雷广荣。 雷家男人似乎都是清秀公子的模样,除了刚毅的雷广元。 路上已经听了刘氏的描述,雷广荣并没有多言语什么,一进门就直奔雷广元,向他行了一个大礼, “大哥,这些年是我们不对,弟弟给您道个不是。只求您看在血缘亲情的份上,饶了三弟,他读了这么多年书不容易,可不能因为一时气愤就毁了他的前途。 这是五两银子,我带来了,我替他还清这次的债。” 说着递给雷广元几块碎银子,雷广元也不废话,直接把银子揣兜里。 “行了,银子也收了,你们把这些吃剩下的东西收拾收拾带走吧,别浪费了。” 雷广荣还想说点什么,“大哥,娘她只是做事莽撞,其实她心里对你……” 根本不等他说完,雷广元提起雷广宁的衣领,又是邦邦两拳。 “还说吗?再说一句,我就再给他一拳,说几句,我给他几拳。” 雷广荣接下来想说的话全被噎住,他微微蹙眉,似是有些遗憾,但眼底却有一闪而过的怨毒, “好的大哥,那我先带着娘和妹妹离开了。” “嗯,慢走不送。” 雷明珠握紧了手里的银子,还好二哥给的多,不用花家里的银子了,临走前她回头看了看茶馆里,只见大哥大嫂说说笑笑,感情很好的样子。切,真是讨厌。 见里面的事情解决的差不多了,围观的几个书生也默契的离开,只是他们嘴里还一直讨论着今天的奇闻。 “我就说嘛,乙班的雷广宁那天顶着那么多伤来书院,肯定是被打的。” “就是就是,他还撒谎,跟先生说是摔跤摔得。” “哈哈哈,哪有人摔跤能摔成那个样子啊,哈哈,没想到啊没想到,他是被自家大哥打的。” “哈哈,你们看他那样子,在我们面前那么神气,结果在自己大哥面前连连求饶。「大哥我错啦」「大哥不要打啦」。哈哈哈哈” 这个书生边说还边模仿着雷广宁刚才的动作,看起来十分滑稽。 等人都离开了,雷茵收拾好了桌子,又从空间里拿出了冒着热气的小面包,她的空间流速很慢,所以宁芳舒经常让她帮忙给糕点做保鲜,这也算是一种对空间的开发和使用吧。 “爹,你这二弟不简单啊。” 说话谨慎,不漏一点把柄。 “管他呢,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们的拳头才是硬道理。” “行了行了,你俩别闹了,老雷,赶紧去把桌子修好,我一会儿还要用呢。” 雷广元笑嘻嘻的捡起地上的桌腿,“遵命!保证完成任务!” 第三十五章 我,四岁,一个厉害的镖师 五两银子很多,哪怕是当了很多年酒楼管事的雷广荣也很肉疼,但他一贯是会察言观色,掩饰自己的,只状似无意的问。 “娘,大哥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 秦氏似乎没听他话里的含义,只一味的心疼雷广宁, “哎呦,我的儿,这可怎么办啊,那个天杀的丧门星,下手怎么这么狠啊,看看这脸,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十日后的县试。” 边走边叫骂着,还顺手拿起刘氏手里的糕点,咬了几口, “我倒要尝尝,宁氏这小贱人做的糕点凭什么卖这么贵……” 入口软糯香甜,只感觉吃了棉花一样,在嘴里一下就化掉了,秦氏吃了几口就没声了,即使她再讨厌宁芳舒,也不得不承认,这糕点是真的好吃。 雷广荣是有些洁癖的,他不想碰瑞哥儿啃过的糕点,但见到秦氏这反应,他心中微微有些惊讶,按他娘的性格,只要稍稍有点问题,她就一定能挑出来,不可能这么沉默,难不成,真有那么好吃? 他也拿了其中一个,轻轻掰掉了瑞哥儿咬过的地方,放进嘴里,只一口,他就惊为天人,这糕点,打破了他对传统糕点的认知,原来,糕点还可以是这种味道的吗? 作为一个酒楼的管事,他很快就发现了商机,他大哥这人就是太蠢了,这样的糕点,哪怕是上层的贵人也会爱不释手,他就只卖半两银,要是把方子给他,那…… 不过看今天的样子,大哥肯定是不会给的,既然这样,那就别怪他不顾兄弟的情分。何况……他们还不一定是亲兄弟。 雷明珠也尝了这金贵的糕点,世界观彻底被重塑了,以前她觉得自己是最幸运的女孩,家里每月吃好几次白面,二哥也时不时买几包十几文的桂花糕,她就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原来,原来真正的贵人吃的是这样的东西。她也要当贵人!她也要天天吃这些好东西!有什么种子在她心中发芽了。 而被打的最惨的雷广宁只觉得,这个世界太荒谬了,他大哥下手怎么那么狠,为什么,难道他们不是亲兄弟吗?大哥为什么这么讨厌他?他一定要考上秀才,证明给大哥看,他还要往上考,往上爬,他要站在大哥无法企及的高度,让大哥见到他就会瑟瑟发抖。 雷家老宅的人各怀心思,可能只有贪嘴恶毒的刘氏才是现在最单纯的人,她趁着婆婆不注意,吃了两个糕点,差点把自己香迷糊了,虽然非常贵,但这些可都是二哥的钱,不吃白不吃。 茶馆后院,宁芳舒向雷广元摆着臭脸, “哼,前世婆婆性格多好,这一辈子你娘天天来找晦气,真是快烦死了,你倒是想个一劳永逸的办法啊。” 雷广元也没想好怎么处理这一家人,这毕竟不是末世,他不想再重复杀人如麻的生活,如果可以,他想尽量平静的生活下去,这是他前世最大的愿望。 “芳舒,你放心,如果他们做的事情超过了我心中的度,我会亲自去解决了他们,但就目前来说,暴揍雷广宁就挺解气的,一下就杀掉他们全家还怪可惜的。” “希望你能说到做到,不要翻车。” 次日一早,雷广元带着雷茵出发了,城门口已经排上了长长的队伍,为首的是一群举着白布条的家丁护院,紧接着是四匹马拉的柏木棺材,两边是撒纸钱的丫鬟,最后面是长长的陪葬品队伍,浩浩荡荡的,足有十几匹马车。 其他几名镖师也到了,他们各个全副武装,背着不小的包袱,腰配大刀,一看就是不好惹的样子。 昨天沟通的时候孙家告诉雷广元,只有三四个押送陪葬品的镖师,现在看来,至少十几个了,估计是昨天临时又找来的。 没办法,孙家虽然是大户,但程家镖行也是大户,这种押镖任务挣的钱少,还晦气,程家人不愿意接,但这也就便宜了这些个人镖师。 “雷镖师,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家主还没赶来,辛苦您多等会儿了。”说话的是昨天见过的管家,四十多岁的样子,模样周正。 “只是,您这……”他指了指雷广元身旁的雷茵,四岁的小姑娘穿着干练,扎了方便的单马尾,腰间还配着一把短剑,要是再年长几岁,还真有些英姿飒爽的感觉。 雷茵嘴角弯弯,露出可爱的小虎牙,“伯伯放心,我已经四岁了,能照顾好自己,而且,我功夫很厉害的,你们也不用给我押镖费,所以,不用为我发愁。” 不是,什么情况,你这样跟着我们队伍我才要发愁呢,四五岁的孩子最没定性,可能刚出发一会儿就要闹着回家,这要是耽误了家主的行程可怎么办,管家一脸愁容的看向雷广元, 却见雷广元宠溺的摸了摸小女孩的头顶,回应他道,“茵茵很乖的,我以后准备把镖行的生意交给她,所以要从小培养。” 不是,哥们?!她才四岁,四岁啊!家里的孙少爷五岁才启蒙,九岁才第一次出远门,你四岁的姑娘就这样水灵灵的带出来押镖了?!是他见识太少了,还是这个世界太荒谬了?! 算了,带着就带着吧,反正出了问题是他们自己的事,只要耽误了家主的行程,他一定会把人撵回去。 管家离开后,那群散乱的镖师一齐聚了过来。 “雷镖师?真的是你啊,我以为你离开程家后就不干这一行了,结果是沦落到和我们一样,干偷镖??的了。哈哈哈。” “哈哈哈,真的是雷广元啊,也是破落了。” “以往看不起我们,现在也成了我们这样的。” “走镖还带个小女娃,真把咱们的队伍当成自己家了,等遇到土匪,可别求着我们救你女儿。” 终于有一人看不下去了, “够了!我们接下来都是同伴,一路要互相扶持,你们现在是在干什么?!” 此人一言既出,所有镖师都噤了声,似乎是对他极其尊重。 【 ?? :解释一下,偷镖就是独自偷偷走镖,不带任何镖师的标志,为的就是防止被盯上。】 第三十六章 孙家少爷孙必先 雷广元看向了说话之人,认识,兰溪镇最有名的个人镖师归天石,原主还和他有过不大不小的冲突。 具体细节他回忆不起来,大致就是原主有些看不起个人镖师,说话的时候连带上了归天石,正好被正主听到了,为此拌过几句嘴。 这样想来,原主这人杀人放火的大毛病虽然没有,但小毛病还挺多,对着继母愚孝,对妻子大男子主义,重男轻女,还有些看不起别人。 啧,现在好像反过来了,他小毛病没有了,但杀人放火是真敢做啊。 不过现在最好是跟人道个歉,归天石能不计前嫌替他解围,实在是令人敬佩。 “归镖师,上次的事是我做错了,多谢你能不计前嫌帮我解围,在此我郑重向你道个不是。” 归天石没有回应这个道歉,只是淡淡的道,“别往自己脸上贴金,我只是希望接下来几天的护送任务可以顺利。” “爹爹,归叔叔这样就是你教我的,嘴硬心软吗?叔叔真是一个好人。”小女孩的声音甜甜的,很有吸引力,不禁想让人好好rua一把。 “不愧是你的孩子,跟你一样会胡说八道。”虽是这样伤人的话,语气却不重,雷茵悄悄观察到,这个归镖师的耳尖有些红红的,估计是被她夸的不好意思了吧。 嘻嘻,当小孩真好,很多带有目的的话,从小孩嘴里说出来,就多了几分真1 孙家五辆豪华的马车驶来,人群齐齐散开,到了自己的岗位。 为首的马车掀开了帘子,探出一个微胖的脑袋,是孙家现任家主孙元义,“雷镖师,你坐在第二辆马车的车梁上就行,保存体力,等需要的时候再请您出手。” 雷广元点头,没有废话,抱起雷茵坐在了右车梁上,左车梁是赶车的车夫,马车很大,雷茵被放在了中间,不挤。 随着最前方管家的一声锣响,队伍缓缓向前移动。 因为要照顾步行的镖师和下人,车马前进的都很慢,一上午才刚离开兰溪镇不远。 到了中午,车马停歇,管家组织做起了饭,孙家的地位等级分明,最精细、花样最多的一锅饭是家主一家的,接下来是受宠爱的庶子庶女,他们吃的就稍微差一些,在接下来是一些姨娘和府里有头有脸的下人,最后是普通的护院的丫鬟。 看着好几锅不同等级的饭菜,雷茵咂咂嘴,万恶的封建主义啊,还好她享受过太阳,同时也有能力为自己创造太阳。 大部分镖师自己带有干粮,但也会吃一些主家给做的热汤热菜,毕竟这一路只吃干粮实在难熬。 雷茵父女俩也带了不少吃的,种类繁多,甚至还在空间里存了不少宁芳舒炒的菜,以空间的流速,保存一个月不成问题。 她拿出了香香的韭菜鸡蛋盒子,因为是刚做好就放进去的,所以还有些烫手。自己吃了一个,给了她爹一大盘,美得嘞。 而另一边,孙家正经的主子,实际只有三人,分别是孙家主孙元义,主母方氏,还有他们十七岁的儿子,孙必先。 孙元义虽然有不少小妾,也生了不少庶子庶女,但在他眼里,这些人只多是高等级的下人,真正的家人只有两个。 这时的他们坐在管家临时搭建的桌椅板凳上,细细吃着桌面上的食物,有种金钱堆砌出来的舒适感。 孙必先是一家三口中,饭量最小的,很快就吃的差不多了,原因无他,只因他体重是家里最正常的,父母圆润的基因似乎没有遗传到他身上。 此时的他有些无趣,爷爷去世的伤痛已经慢慢淡忘,接下来需要赶好几天的路,车上摇晃,不适合看书,实在不知道做些什么。 他环顾了四周,目光落在了一旁满脸幸福,大口吃东西的小女孩身上。 这个孩子他记得,刚才一路,她一直坐在自己的马车前面,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她父亲聊天,古灵精怪的,总能逗得她父亲和旁边的车夫哈哈大笑,他也很想和这个小女孩聊聊。 从桌上拿起了一个鸡腿,向着远处的女孩挥了挥手,“小姑娘,你过来,给你好吃的。” 似乎是在叫自己,雷茵望了过去,只见一个身姿挺拔的英俊少年,脸上挂着温和的笑,正向她招手。 不明所以,但出于礼貌,她还是走了过去, “大哥哥,什么好吃的呀?” 孙必先把油汪汪的鸡腿递给雷茵,一脸温和,“给,快拿着。” 很大的一个鸡腿,如果雷韵看到了一定会很高兴,但比起这个,雷茵更喜欢啃鸡翅,可能这就是她独特的爱好吧。 不过她还是佯装开心的接了,“哇!好大的鸡腿,谢谢哥哥。” 听到小姑娘开心兴奋的声音,孙必先感到了巨大的满足,这一路也是有令人愉悦的事嘛。 鸡腿有些大,雷茵脸上沾到了挺多油,不过也无所谓,孙家厨子的手艺很好,鸡腿很入味,她这个不爱吃鸡腿的人都觉得挺好吃,沾点油也就没关系了。 “你是雷镖师的女儿吧,叫什么名字?” 雷茵拿出手绢,擦了擦嘴才回道,“我叫雷茵,爹爹他们都喊我茵茵,哥哥也叫我茵茵就好。” 不卑不亢,说话条理清晰,再加上萌萌的外表,孙家三口对她都很喜欢,孙家主孙元义热情的邀请她一起来吃些饭菜。 “谢谢伯伯,谢谢婶婶,谢谢哥哥,嘻嘻,那我就不客气了,千万不要嫌弃茵茵吃的多哦。” “哈哈哈,你个小娃娃能吃多少,我孙家还能请不起你一顿饭?”孙家主豪迈一笑,脸颊上的肥肉都跟着抖了抖。 “嘻嘻。” 管家很有眼色的搬来了一把椅子,又给她上了一副碗筷。 雷茵也不客气,几乎把每一道菜都尝了一下,最后得出结论,古代的厨师手艺是真好,哪怕没有复杂的酱料,也能把食物做的很美味。 “好好吃,孙伯伯,你家的菜都好好吃哦。” “哈哈哈,喜欢那就多吃些。”孙家主好久没见过这么可爱率直的小女孩了,心情熨帖,一时竟是有些忘记了父亲离去的伤痛。 第三十七章 哥哥,这里不能拉屎 斜后方稍远处,一个穿着精致的七岁小女孩跺了跺脚,和自己的姨娘嘟囔道, “娘,你看!一个镖师的女儿,居然也能和爹爹一起吃饭,娘你和哥哥这么受宠,都不能上主桌,她算什么东西,真是没大没小。” 她身边貌美的妇人不悦的瞪了她一眼,“我不是跟你说过,无论心里有什么情绪,都要死死忍住,不能随意讲出来,怎么这么快就忘了。” 精致的小女孩低下了头,喏喏的回应,“对不起,娘,我记住了。” 只是她心里还是很不服气,她爹以往最宠爱她娘,家里那么多庶子庶女,也最关注她。结果,就算这样的受宠,她和她娘还是不能上桌的,这个镖师的女儿凭什么。 “你哥哥是家里最受宠爱的庶子,你也是你爹最宠爱的庶女,只有你们两人谨言慎行,相互扶持,才能在家里站稳脚跟。” 小女孩点点头,她叫孙思瑶,是赵姨娘的女儿,赵姨娘还有一个十五岁的庶子孙思文。 这两个孩子在孙家主十几个庶子庶女中,是最出挑的,可能是赵姨娘受宠的缘故,两个孩子都得到了良好的教育,至少在外人眼里,他们甚至比许多富贵人家的嫡出子女还优秀。 孙家主也对他们很满意,但他是一个极重视嫡庶尊卑的人,即使宠爱姨娘庶子,但家里也没有姨娘和孩子可以越过主母方氏和嫡子孙必先,这是他自认为的底线。 实际上,因为他给的这份宠爱,早就让赵姨娘三人起了不一般的心思。 “思瑶,走,我们去看看你哥哥。” 吃饱喝足的雷茵回到了雷广元身边,孙家要休整半个时辰,他俩要在附近巡逻一圈,确保没有意外。 刚走不远,身后就传来了一个温和的声音,“雷镖师,茵茵,我可以和你们一起走走吗?” 是孙必先,他在车上坐了一上午了,想和父女俩一起,活动活动筋骨。 “好呀好呀,哥哥快来,这里冬日蛇虫鼠蚁虽少,却也要注意安全,一定要紧紧跟着我和爹爹哦。” 一起走了许久,孙必先只觉心情舒畅,接下来一整个下午都有些精神亢奋。 没有多久,天就黑了下来。富贵人家赶路事情颇多,一整天下来,也只走了五分之一的路程。 雷茵心想,还好是冬天,这要是炎炎夏日,就算防腐工作做得再好,那也得臭。似是回忆起了上辈子满大街的尸臭味,小小的身体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茵茵,今晚你早早的睡,等凌晨四五点的时候替我守一会儿。” “好的爹。” 这种守夜的事情雷茵干的多了,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奇怪,但听在旁边的孙必先耳朵里,就是天方夜谭。 她,四岁,守夜?这是一个正常当爹的能干出来的事吗? 可这是他爹花重金请来的镖师,或许,他这样做有他的道理吧,毕竟话本里厉害的人都有些常人难以理解的癖好。 吃完晚饭,众人都开始洗漱,准备休息。雷广元扎起了一个黑色的户外帐篷,雷茵乖乖的进入了里面,躺进了睡袋里,呼呼大睡。 夜深,雷广元尽职尽责的守在孙家众人的马车旁边,每当有人在附近走动时,他都会十分警惕,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他得尽好自己的责任。 好在前半夜都挺安静的,没有什么特别的事,雷广元坐在孙必先的马车车梁上,闭眼假寐。 他并不是真的睡着了,而且轻微散发了一些精神力,笼罩着这些马车,这种方式比纯用眼睛观察方便多了。 “沙沙沙”似乎有人往这边来,他睁开了眼,看过去,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手里似乎抱着一个小罐子。 他记得这人,孙家主最年长的庶子,好像叫什么孙思文。看样子,这是要去出恭?啧啧,大户人家就是讲究,分明可以直接拉在野地里,却还要讲究的拿个罐子装起来。 他压了压声音,好心的道,“思文少爷别怕,我眼神很好,即使很远我也能帮您守着,不用特意来我身边拉屎。” 关键拉屎很臭啊,他的嗅觉灵敏,实在受不得这样的苦。 孙思文似乎被突然出声的雷广元吓了一跳,手里的罐子都抖了抖,差点摔碎在地上,“雷,雷镖师,你没睡啊。” 假寐一下被雇主当成睡觉了,这怎么解释,好在孙思文似乎是急着拉屎,抱着罐子又去了远处。 雷广元有些困了,看了看怀里的表,也差不多要四点了,该和闺女交班了。 换上了雷茵来守夜,雷广元安心睡去,异能强化过的身体很好,睡三四小时就可以了。 守夜太过无聊了,雷茵左扭右蹦,到处找乐子,她拿出了雷韵给的木系晶石,去挑逗厨师带的大公鸡。 大公鸡本来在熟睡,却突然感觉一股舒服的力量席卷了它,爽的它直哼哼,它急需一种方式来抒发这种情绪,于是,它振奋起了精神,昂了昂脑袋,清了清嗓子,打了一个悠远绵长的鸡鸣。 我去!反应这么大,别把大家都吵醒了,那她罪过就大了,她想捏住大公鸡的嘴巴,但这大公鸡很鸡贼的缩进了笼子里。 这时厨师的帐子似乎动了动,最豪华的那辆马车也发出了激烈的怒吼,“张厨子!等天亮就把这乱叫的东西给我宰了!” 哦,No!鸡兄,对不住了。雷茵蹑手蹑脚赶紧离开。 她回到了孙必先的马车前,当做无事发生。 很快,四周又渐渐安静了下来,百无聊赖。 大概过了一刻钟,雷茵听到远处有轻轻的脚步声,然后越来越近。 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抱着一个罐子,走到了雷茵这个马车旁,环顾了四周,似是见到周围没人,他轻轻把罐子放在地上。 雷茵眉头紧皱,不会吧,她这么大一个女孩子还在这呢,他都没看到?! 做贼心虚的孙思文只觉得衣袖突然被拉了拉,他被吓得直接站定了身子,不敢回头,这时,只听身后悠悠传来小女孩压低的声音, “哥哥,这里不能拉屎!” 第三十八章 被蛇咬了,性命垂危 听到只是一个小女孩的声音,孙思文心下微松,吐出一口浊气,用很低的声音询问道, “小姑娘,你为何不睡觉在这里啊?” 小样,偷偷拉屎被我逮到了吧,她也用很低的声音回复他, “哥哥别怕,下半夜我替爹爹值班,你想拉屎去前边就行,我会替你守着。” 拉屎,又是拉屎!不是,这对父女是有毛病吧,怎么一个两个都觉得他是来拉屎的。 不过好在他们蠢笨,不然今天这事不成,还有可能会暴露。 他谢过雷茵,抱起地上的罐子,还真在雷茵刚指的地方假装拉了屎,才回到自己的马车。 天光破晓,张厨子早早的起了床,收拾妥当后就准备杀鸡,磨刀霍霍,笼子里的大公鸡瑟瑟发抖,几声哀嚎后,就没了动静。 大公鸡身上有着明显的异能波动,指定是女儿在他睡觉的时候对公鸡做了什么,洗漱完毕的雷广元看向一旁明显心虚的女儿, “茵茵,怎么回事?” 雷茵眼神乱飘,“我就是,看到小伶对雷韵那么喜欢,就也想试试……” 雷广元扬了扬巴掌,又放下了,“算了,试试就试试吧,下次不许再这么莽撞了,瞧瞧,好好的大公鸡都被你害死了。” “可是它本来就是孙家的口粮,顶多晚两天,它还是会被杀掉。”不想听雷茵狡辩,穿戴完毕后,雷广元就去收拾帐篷了。 看到孙必先在和昨晚的拉屎少年说话,雷茵也凑了过去。 “是真的,我昨晚真看到了。大哥要是感兴趣,我们今天可以一起去碰碰运气。” “好啊,思文,到时你我同行。” 一旁一个娇滴滴的女孩也在旁边,“大哥,二哥,我也想同去。” 这时雷茵走了过来,有些疑惑,昨晚?那不是这人拉屎的时候吗?难不成是要结伴蹲坑?这不对啊,这小女孩怎么能和两个哥哥一起拉屎啊? “哥哥姐姐,你们今晚是要去做什么啊?” 看到雷茵,孙必先很高兴,温和的声音都带了几分笑意, “茵茵快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思文哥哥,这是思瑶姐姐,是我的亲兄妹。” “哥哥姐姐好,你们今晚是要去做什么啊?我能一起吗?” 孙必先本想直接应下来,却被孙思文抢先,“不行!你……对你得和你爹一起守在这里,你不能同去。” “好吧。”她也不是很想和他们一起拉屎。 孙思瑶早就看不惯这个小女孩了,仗着他爹身份的便利,一直接近大哥,肯定是有什么别的心思。 “我们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攀扯的,你最好认清自己的身份。” 雷茵黑人问号脸???几个小孩结伴去夜爬,还能扯上身份地位? “思瑶,不许胡言!茵茵妹妹自然是可以和我们同去的。”孙必先温和的脸上难得有些愠怒。 雷茵拒绝了,直接离开。屁大点的小女孩,就学会雌竞这一套,这就是古代小妾养出来的女儿吗? 她爹应该干不出来这种事吧,毕竟前世的宁芳舒女士就是圈里出了名的治夫有方,即便真的发生了这种事,相信她娘可不会心慈手软,必定会拳打渣男,痛扁小三。 今天白天一路都没什么稀奇的,只是张厨子炖出来的鸡汤格外鲜美,孙家众人都齐齐多吃了几碗饭。 傍晚时分,车队停在了一个小山丘旁,开火做饭,再走上半日就是青龙寨那个分叉口了。 雷广元正在说服孙家主从青龙寨所在的那条官道上走,这样可以省下半日的路程。 却在这时,早上还神气无比的孙思瑶跌跌撞撞的跑下山,尖叫着朝二人跑来。 “爹,姨娘,不好了。大哥和二哥在山上被蛇咬伤了,您快派人去救救他们!” 孙思瑶已经被吓得六神无主了,却还是努力把事情原原本本的讲出来,分明不应该是这样的,她姨娘不是说,只是给大哥一个小教训,不妨事的吗,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为什么二哥也被毒蛇咬伤了,这蛇不是二哥从夏天一直养到现在的吗,为什么不分敌我,胡乱咬人。 就连她自己,要不是离得远,跑得快,也差点被咬到。怎么会这样? 主母方氏听到这消息,直接昏死了过去。 家主孙元义听闻,也是当场被吓的瘫倒在地。 蛇,有蛇?他的必先被蛇咬了。大冬天的怎么会还有蛇?! “快,快去,管家,快去把我的必先救回来!不行,我要亲自过去!快来人,上山。” 乌泱泱的一群人上了这个小山坡,顺着孙思瑶的指引,很快就找到被咬的两人。 此时的二人口鼻发黑,已经是昏死了过去,管家命两个身强体壮的家丁迅速把人带下山。 众人又乌泱泱的背着人下了山。 雷茵父女两人却没有急着离开,而且默契的在附近寻找着什么,来自科技发达的未来,他们深知毒蛇咬伤最重要的就是确认蛇的品种,蝮蛇,蝰蛇,眼镜蛇,不同品种的蛇咬伤,治疗的方法也不同,哪怕是中医治疗,也是要知道蛇的种类的。 人群里的赵姨娘也急红了眼,那人分明说过,按他的方法养出来的蛇,绝对不会咬自己人,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啊,她的思文可千万不能有事啊。 视野不经意的往后看,就见那奇怪的父女俩正低头在找着什么,她心里“咯噔”一声,不会的,没事没事,就算那条蛇被找到了又怎样,没人能证明这蛇是她儿子养的,没事的。 雷茵很快就用精神力找到了那个东西,就在面前这棵大树下的石缝里,为避免自己受伤,她发动了精神力攻击。 强烈的精神力猛的攻向它,只一瞬间,这条剧毒的蛇就没了气息。 雷茵捡起地上的一根棍子,把它的尸体从石缝里挑出来,只觉不妙。就见这蛇背面黑色,自颈后至尾末有数十道白色横纹。 “完蛋,爹,是银环蛇!!!” 银环蛇,亚洲第一大毒蛇,剧毒! 第三十九章 救,还是不救? 二人不敢耽搁,快速带着蛇的尸体下山,途中雷茵注意到,一棵树的背后藏着一个灰色的陶瓷罐头,很是眼熟。 拿起来一看,里面很干净,根本不像是出恭用的。 瞬间,一部宅斗大片就出现在脑海里。 把罐子也拿上,两人很快就回到了山下的队伍里。 这时车队闹哄哄的,已经吵翻了天。 “赵氏,你儿子闺女到底是何居心,故意引诱我儿上山,是不是就为了害死我儿?” 主母方氏没有了以往的端庄,守在昏迷的孙必先身边,大声哭喊。 赵姨娘也慌透了神,他儿子也被咬了,也是昏迷不醒,这个女人怎么还有心思怀疑她。虽然这事真是他们策划的。 “呜呜,家主,主母,我没有。我的思文也被咬伤了,这要是我们做的,思文怎么可能有事?呜呜,家主,这可怎么办啊,求您救救思文吧。” 哪怕是这种时候了,赵姨娘仍不忘记扮柔弱装可怜,但孙家主这时根本不想听她们之间的争吵,所以她的媚眼都抛给了空气。 “蛇找到了,在这里。” 雷广元带着蛇的尸体渐渐走近,附近的人纷纷害怕的躲开老远。 这时归天石沉静威严的声音响起,“这是银脚带!剧毒!孙家主,我们不能这耽搁了,必须马上带两位公子去找大夫。” 银脚带这个名字所有人都耳熟能详,但真正见过的人却没几个。 原因无他,见过这种蛇的基本都死了。 孙元义是听过银脚带这个名字的,他有个亲戚就是被这种蛇咬了,当时很快就找了大夫,用了最好的药,却无济于事,一晚上的时间就没了气息,那人还是青壮汉子。 他看着躺在地上的两个儿子,只觉得天塌了。 “怎么办,老孙。是银脚带啊,你那个族叔不就是被银脚带咬死的。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我们的必先可怎么办啊。” 方氏哭声凄厉,她就必先一个孩子,要是必先没了,她可怎么活啊。 一片愁云惨淡。 这时一个喏喏的声音传来。 “老爷,我这有些药,不过只是治毒蜂咬伤的,不知道能不能对少爷们有用。” 说话的是孙家的一个家丁,他前些日子被毒蜂咬伤,疼痛不已,为了不耽误这几日的赶路,才忍着肉痛买了一些解毒的膏药。 这句话像是最后的救命稻草,方氏猛的扑向他, “好好,快拿来,不管有没有用,我都记你一个大功,快去!” 家丁连连道是,疾跑回下人的行李车上,翻找自己的药膏。 给两人抹上了药膏,所有人还是面色沉重,孙家主一咬牙, “管家,把拉棺材和陪葬的马分出来几匹,让它们拉着我那辆马车,我要带着孩子们去找大夫。” 不管了,老爷子已经去了,但他的两个孩子还活着,他不能为了虚假的孝顺,而不顾孩子们的性命。 死人哪有活人重要。 “孙家主,我与你一起,青龙寨那条路更近,但一般人不能通过,需要我喊镖号亮镖旗。” 孙元义点点头,交代了管家明日一早带队去杏林镇汇合,便很快上马车出发。 马车不大,躺了两个少年就没多大位置了,但孙家主和方氏还是想办法挤了进来。赵姨娘也想跟着去,却被方氏赶了下去。她只能留在原地,红着眼,目送马车离开。 雷广元在最前方,和另一个车夫一起赶车,雷茵坐在他们中间,竖起了鲜红的镖旗。 八匹马拉车,动力十足,原本需要半天的路程,居然只用了一个小时。 但,一个小时对车里的两人却像是催命符,被咬伤的位置已经发红肿胀,甚至开始了呼吸困难的症状。 “呜呜,必先,你怎么了,别吓娘。” 听到车厢里的声音,雷茵不由得皱着眉,仔细考虑着什么。 她的空间里有治愈异能者给的晶石,只需要一颗就能救活这两个少年,但数量稀少,她想留给自己家人,不到万不得已,她舍不得给陌生人用。 或者可以用雷韵的木系异能晶石,应该也可以很好的缓解中毒症状,不过要怎样才能给他们用上呢? 那个孙思文的死活倒是无所谓,毕竟他们根本就不熟,但孙必先这两天对她很不错,人很温和,也没有架子,还请她吃过鸡腿,实在不忍心看着他就这样死去。 她犹豫着掏出了两颗墨绿的晶石,握在手里,拽了拽雷广元的衣袖。 “爹,你看。” 雷广元瞬间明白了雷茵的意思。想用木系异能救一下这两个孩子?也不是不可以,但这些东西太过逆天,也太匪夷所思,就这样拿出来,免不得会遭人觊觎。 还在犹豫着,山林里突然跳出来一群山匪,马受了惊,差点连人带车翻在路上。 “吁~”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 带头的刀疤脸正要喊打劫的口号,却在依稀的光亮里看清了马车上鲜红的旗子,暗道一声不妙,再定睛细看, “雷,雷镖师?!” 马车里焦急的孙家主探出了头,只见一群气势汹汹的山匪拦在了马车面前,打头的刀疤脸此时却笑的谄媚, “嘿嘿,不知是您,失敬失敬。散开,都散开,给雷镖师让路。”他招呼着身后的人群散开。 不过此时的雷广元却不急着走了,他突然想起来,这山上可是有上万人的,肯定有大夫,说不定就有擅长治蛇毒的。 孙元义就见领头的那个刀疤山匪十分恭敬的样子,很快让开了路,本以为马上就能继续出发,却听雷镖师道, “你们山上可有会治蛇毒的大夫,我这有人急需救治,有的话还请速速带我们上山?” 见到山匪对雷广元如此恭敬,孙元义大受震撼,听说这青龙寨可是县令都动不了的大势力,难道这雷镖师还和青龙寨有关系,居然可以带着他们去寨子里治疗。 刀疤脸只是稍作犹豫就点了点头,他可还记得,自从上次这雷镖师比试赢了窦娘子后,寨主就严肃警告过他们,以后再遇到雷镖师一定要恭敬,雷镖师若有什么要求,也要尽量满足。 况且被蛇咬伤可不是什么小事,这一路到杏林镇最少也要一个多时辰,等到了地方,说不定人就没气了,寨主肯定是愿意卖雷镖师这个人情的。 第四十章 趁机注入一些异能 山路崎岖,马车走了不到一半就走不动了,孙元义吩咐马夫留守在半山腰看守,自己则要背起孩子上山。 “孙家主,二公子体重更轻些,你来背,我背力气大,背着大公子。” 实际上两个公子年纪只差了两岁,体重并没有很大的区别,雷广元这样做,只是为了方便雷茵悄悄传输异能。 夜里的山路非常难走,而孙元义一出生就是大户人家的嫡子,四十多年来,养尊处优惯了,满身的肥肉,自己一人爬山都很是吃力。 但他不愿轻言放弃,背上这个是他宠了十几年的孩子,虽是庶子,却很讨他喜欢,聪明乖巧,他这些年一直把他当嫡子培养。 如果这孩子能挺过这一劫,他一定会对他们母子三人更好一些,以后多为他置办一些产业,让他一辈子衣食无忧,不要再受这种苦了。 他把孙思文又往上背了背,以免他没抓紧,把孩子摔下来。 寒冷的冬夜,他却累得满头大汗。 另一边雷广元背上,孙必先已经开始有呼吸困难的症状了,这是神经毒素麻痹呼吸系统的征兆。 不能再耽搁下去了,雷茵跟紧雷广元,掀开了孙必先下垂的裤脚。 木系晶石在手,她小手贴紧孙必先的小腿皮肤,借助自己的精神力,一点一点把晶石里的异能渡给他。 天很黑,哪怕一边紧紧关注着孙必先的方氏都没注意到。 马上要到山寨门口了,却听雷广元背上的孙必先轻咳两声,然后“哇”的呕出一口黑臭的血。 “不要!!!我儿,你要挺住,马上就到了,马上就到了!” 方氏急红了眼,在她看来,她孩子是要不行了,吐了这么多血,定是被毒素伤了肺腑,怕是要活不成了。 想她方若淳,府城方知府的庶长女,虽不是嫡出,却占了长女的身份,在闺阁时,极受父亲看中,被当成嫡女在教养。 虽为了父亲的仕途下嫁给临安县的孙家,却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婚后第二年就生了孙必先,因此伤了身体,不能再生育。但她也算大度,给夫君纳了许多妾室。夫君对她也是爱重有加,一辈子生活和顺。 她就必先这一个孩子,如珠如宝的养大。为什么,为什么老天爷这么狠心。 实际上,孙必先只是看着严重,他吐出来的,其实大部分都是被雷茵引导出来的毒血。 经过这样的呕吐,再加上木系异能的调理,他的性命至少是保住了,接下来只需要大夫把余毒清除,就能慢慢恢复了。 而实际上一声不吭,没有任何反应的孙思文才是最严重的,他已经有些反常呼吸了,只是,真正关心他的孙元义太累了,没时间注意到。 但雷茵时刻关心着这俩伤员,她走到孙元义身后,帮他扶了扶孙思文。 “孙伯伯,我帮您扶下哥哥。” 不知是不是自己真的累出幻觉了,孙元义只感觉小姑娘说完这话后,他背后能的一轻,真的省力不少。 但怎么可能呢,四岁的小女孩肯定没有这么大的力气,定是幻觉。 雷·巨力·茵托住了孙思文,也趁机给他输送了一些木系异能。 这个少年她不熟,甚至有可能就是他放的蛇,但现在的他还不能死,孙家雇佣的任务还没完成,他一旦死在了去县城的路上,这势必会给自家镖行带来负面的影响,所以她就大发慈悲,救一救他。 虽然都是让木系异能在身体里游走,但雷茵对孙思文的异能输出明显就敷衍很多。 如果说孙必先排除了九成的毒素,那孙思文可能就只会排除七成。 银环蛇这种毒,哪怕只有三成也是很危险的,但她能做的就只有这些了,现在保住他一条命就不错了,剩下的就要看一会儿的大夫了。 刀疤脸举着火把,走在最前面,压低声音向着看门的人说了几声,山寨的大门就打开了。 有人引导着他们进了一个燃着油灯的房间,里面摆着一排木床,两个少年被放在床上,静静躺着。 只是刚躺床上不久,孙思文也呕出了一口黑血,差点呛住自己。 孙元义忙拿出自己的手绢,轻轻擦拭着他的嘴角, “好孩子,坚持住,爹带你来找大夫了。” 方氏看了一眼一旁的孙思文,又扭回脸,紧紧握着孙必先的手。 不是她狠心,只是这种时候,她心里只能想着自己亲生的儿子,这庶子能不能活,就看他自己的命了。 门口传来了脚步声,五六个男人走了进来,为首的是清瘦的姚青,嘴角带着一如既往的假笑。 身后两个须发花白的老大夫越过众人,去到两个昏迷的少年身边,他们分别摸了两人的脉搏,眉头紧皱,又带了两分不可置信。 “两位小公子是被何种毒蛇咬伤?” 雷茵拿出了一个灰色的陶罐,从里面掏出了一条黑白相间的大蛇。 孙元义见到这个罐子,瞳孔微缩。 这个罐子,他似乎是见过的。 两个大夫见了这蛇,互相看了一眼,就默契的退下去准备草药了。 “小姑娘,你这个罐子……” 雷茵见他问了,就毫不隐瞒的回答, “这是我和爹爹在发现蛇的那个山头找到的,因为怕这蛇没死透,我们就捡了这个罐子把蛇装起来,没想过大小正合适。” 听到这样的回答,孙元义嘴唇抖了抖,还想问些什么,但看到一旁抹着眼泪的方氏,又闭紧了嘴巴。 算了,不管了,等思文醒了再问问,或许是他记错了呢,这种罐子不是很常见吗,怎么可能是思文的。思文是个好孩子,一定不会做这种事的。 两个老大夫很快带来了银针和膏药,先用银针排毒,再热敷,最后在伤口处涂抹上膏药。 孙氏夫妻紧紧关注着两个孩子。 而另一边,姚青正笑眯眯的和雷广元聊着什么, “雷兄真不考虑和我们一同起事吗?” “我们一家只想过好平静的小日子。” …… 双方还在拉扯。 门口,无聊的雷茵突然被一双小手捂住了双眼, “嘻嘻,猜猜我是谁?” 第四十一章 走,带你去看我的小马 还用猜吗?敢在这个伪装成山寨的军事基地里,这么肆无忌惮的小孩,肯定是姚杰了。 “我知道!肯定是杰哥哥!” “哇!茵茵,你猜的真准。” 昏黄的油灯映衬出男孩阳光活泼的俊脸,若是生长在京城的皇权富贵之家,日后定会赢得满城贵女的青睐。 “我本在和爹娘外公吃晚食,就听刀疤叔叔说,你爹爹来了,我就想着,或许你也会来。嘿嘿,你果然在这。” 这次山外打劫没有遇见窦老头,原来是在吃饭啊。 “哥哥,你外公最近还有没有去山下啊?” 姚杰皱起小眉头,仔细思考着。他记得外公以前特别喜欢去山下,一去就是一整天,有时候还会带回来有趣好玩的东西给他,就像上次那两头猪。 可最近半月却不知怎么了,他老人家一次都不下山了,就算自己央求外公去山下给它带好玩的回来也不行。 他就像铁了心一样,坚定的要待在山上,奇怪的很。 其实,真不是窦老头不想下山打劫,他是被雷茵的电击枪给吓怕了。 就一瞬间的事,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就晕倒了。等再睁眼,他已经被绑了起来,私藏的小金库也被掏空了。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他最近半年都不敢下山去打劫路人了。 “外公最近很奇怪,以前总下山给我带好玩的,但最近却迷上了修仙功法,说什么要掌握一招制敌的方法,特别入迷。唉!” 小男孩背着手,摇摇头,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十分滑稽。 “妹妹,咱们别管我外公了,寨子里最近有了新成员,我带你去瞧瞧。” 说着姚杰就牵起了雷茵的手,提着竹灯,走向寨子深处。 要给她看什么?难道是新出生的小孩吗?雷茵对小孩不感兴趣,家里那个天天给她搞事情,已经非常磨人了,她可不想再见到新的小孩。 况且现在大半夜的,去刚分娩的妇人屋里也不太好。 不过她想进入寨子深处看看,所以也没急着拒绝,跟着姚杰一直往里走着。 一开始,寨子前还有些普通家庭住的木头房子,随着越来越深入,杂乱无章的木房子逐渐被整齐的竹屋替代,每隔一段距离就有穿戴整齐的士兵站岗巡逻。 他们站姿挺拔,动作整齐,遇见姚杰还会喊一声“少爷”或者“少当家”。 姚杰似乎对这种事已经习以为常,还会亲切对他们回应, “辛苦各位了。” 越往里走雷茵越是心惊,离开了那些房子后,紧接着就是一片巨大的跑马场,深夜看不真切,但雷茵可以确定的是,这里至少有十几个足球场大小! 寨子里几万人肯定是估少了,说不定有十几万。 嘶!姚青这个笑面虎是在搞大事情啊。 她看了看一旁满脸纯真的小男孩,为他的天真无邪感到庆幸,看来他的家人把他保护的很好。 “快了,马上就要到了,就在前面。” 姚杰已经有一些气喘吁吁了,他今天真的很开心,因为又遇见了茵茵妹妹。 寨子里不是没有别的孩子,但他们对他的态度都很奇怪,有些恭敬,又有些说不上来的畏惧。 总之,和他们相处起来很别扭,没有人像茵茵妹妹一样,对他说话不卑不亢。 虽然他还输给了茵茵妹妹两头猪,但他依然觉得很开心。 仔细往前看去,就见前方似乎是一排屋子,隐约还能听到一些动物的嘶鸣,待走到跟前。 嚯!长长的一排马圈! “陈叔叔,陈叔叔。快开开门,我要来看我的小马。” 马圈前方的竹屋亮起了光,似是有人影在走动。 “妹妹,一会儿你可别惊讶,这里真的有很多很多马,而且,都是我们山寨的,我可以随便骑。” 油灯后的小脸有些得意,高高的昂起了脑袋,一副臭屁的样子。 雷茵是真好奇了,都说在古代养骑兵非常烧钱,那这个山寨究竟是从哪得到的这么多赞助? 靠打劫?呵!怎么可能。 恐怕刀疤脸那群人就是在山下做做样子,不然打劫到的那三瓜两枣,还不够这么多马吃一顿的。 竹屋的门吱呀呀的打开了,一个青年男人披着褂子,打开了这排马圈的大门。 “小少爷啊,真不用担心,您的小马好着呢,不用大半夜……” 姓陈的小将才刚睡下一会儿,却听到门口传来小孩说话的声音,不用想他都知道是谁,能进到这里的孩子,除了他们的少爷,也没谁了。 只是今天有点意外,他以为就是小少爷想看小马,所以才大半夜的跑过来,但等他走近以后,细细看去,才发现小少爷身边还站着一个人! 一个四五岁白净可爱的小女孩?! 什么情况,这里是陌生人随便可以进入的吗?那么多巡逻的人,怎么没有一个阻止的? 难不成这小姑娘是什么特殊的人? 他又仔细观察,发现,他家少爷还牵着小姑娘的手呢。 大脑飞速运转。 哦~原来如此,这肯定是少爷家的亲戚,不然怎么敢和少爷手拉手呢? 而且前面那么森严的守卫都把人放进来了,那肯定是没问题的。 于是这就有了奇妙的误会。 天黑夜深,看不清脸,守卫们以为她是寨子里的孩子,给放行了。 陈小将看清了脸,但觉得守卫们这么做肯定有他们的道理,就也把人放了进来。 现在,雷茵正和姚杰漫步在马圈里。 这里非常大,少说也有几千匹马。最前方的是普通的马,越往后,马的身形就越健硕,皮毛越光滑。 直到走到最后几个木栅栏旁,姚杰停住了,探着头往里看,有些自豪的道。 “茵茵,你瞧,这是我的小马,我爹给我的。” 顺着姚杰的视线,雷茵看到了角落里有一匹熟睡的小黑马,虽然灯光昏暗,看不清它的样貌。 但从马圈里这头母马样貌分析看来,它的长相定不会差,应该是一匹纯正的汗血宝马。 雷茵装出四岁小孩该有的天真烂漫, “哇!好可爱的小马。真羡慕你,能有这么可爱的坐骑。” 第四十二章 分享秘密的好朋友 “那我让爹爹也送你一匹!” 啊?什么?就这样轻飘飘要送她一匹宝马?孩子,真没想到,你还有霸道总裁的天赋。 站在一旁的陈小将更加确信了,这肯定是少爷家的亲戚,不然这千两一匹的汗血宝马,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就送人。 “唉,可惜天太黑了,不然我就让陈叔叔带咱俩去跑马了,我跟你说,跑马可有意思了,你一定没试过。” 油灯映衬的小男孩眼睛亮亮的,似有火焰在燃烧。 雷茵看着他,有些神游天外,如果他爹造反失败了呢,会怎样? 古往今来,造反成功的都是少数,多数都以失败收场,到那时候,他们一家可能就成了阶下囚,斩首这种痛快的死法都是最轻的处罚了吧。 看了看姚杰的小脖子,围着绒绒的白色围脖,有些可爱,唉,这么可爱的脑袋,还是长在身体上比较好。 “茵茵,你看什么呢,眼神怪怪的,我脖子上有什么东西吗?” 雷茵打哈哈道,“没,没什么,就是觉得你的围脖很好看。” 姚杰很是惊喜,忙摘了下来,递给雷茵,让她仔细看。 “这是我半月前猎的狐狸做的,送给你了,来,我帮你戴上。” 雷茵真有些受宠若惊了,看姚杰这样子是很喜欢这个狐皮围脖的,怎么这就送给她了,他不会舍不得? “不不不,这是你猎的狐狸,我怎么好意思拿走呢。” 姚杰不由分说就把围脖套在了雷茵脖子上, “嗯,好看,这围脖你带上正好。我娘说了,像她那样的武功厉害的人,都是不怕冷的,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也要练功夫,当大侠,这围脖我以后就用不到了。” 孩子,你是不是太天真了?只挨冻是练不成功夫的。 不过既然收了礼,那也得回礼不是? 雷茵假装从口袋,实际上是空间里摸索出一块晶石,递给姚杰。 “哥哥,这个给你。这块玉石是我娘找大师开过光的,如果你以后受了伤,只要在心里默念「救救我」,就会有神明保佑你,帮你恢复伤势。” 小孩子就喜欢这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姚杰拿到晶石,惊为天人。 这石头看起来普普通通,摸起来却暖暖的,会散发出来一种若有若无的感受,让他神清气爽。 “好,我今晚就去找我爹,让他帮我把石头穿起来,带在身上。” 雷茵心说,这石头是打不了孔的,只要它里面还存有异能,就是一个比钻石还坚硬的石头。 所以,你最好不要这样为难你爹。 容易挨打。 看过了小马,姚杰就带着雷茵原路返回,雷茵注意到,路上的守卫换人了,看来他们轮班也很频繁。 “茵茵,你今晚会留在这吗?” 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紧盯着雷茵,似乎只要她说一个不字,他就会掉下泪来。 “应该会留下吧,那两个哥哥还没治好,我爹爹作为镖师,应该会留在这里守着他们。” 听到满意的回答,姚杰一蹦老高,似乎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喜事。 “好耶,好耶。” 不过不知是想到了什么,他的面色陡然变得沉重。 “那两个哥哥是受伤了吗?为什么一直昏迷着?” 雷茵摇摇头,“不是的,他们是被毒蛇咬伤了,中了蛇毒。” 小男孩张大了嘴巴,有些沮丧, “冬天还有毒蛇?!天呐,要是被我娘知道了,我肯定不能再上山了。” 看到他沮丧的神情,雷茵凑近了他的耳边,说着悄悄话, “我跟你说,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 姚杰点头,有些兴奋,好耶,茵茵要给他分享秘密,这是不是代表,他们就是最好的朋友了。 之前王二蛋和张铁牛就经常凑在一起说小秘密,却从来不告诉他,说他们不是最好的朋友,不能分享秘密。 他也一直想有分享秘密的好朋友。 “我跟你说哦,我和爹爹在山上发现了养蛇的罐子,我们就猜测,这条蛇肯定是有人养的,被人下了命令才会咬人的。” 姚杰小眼睛瞪得老大,天呐,居然有人养蛇害人,那个人可太坏了。 随后他又有些紧张的握紧雷茵的手, “茵茵,那个坏人是不是还没抓到?你可一定要小心啊,毒蛇真的很可怕的,咬人特别疼,刚才看马圈的陈叔叔就被咬过一次,小腿肿了半个月呢。” “嗯嗯。” 两人回到了那个治疗的屋子门前,往里看了看,此时孙家俩少爷都已经醒了,她爹和姚杰的爹都不见了,两个大夫也不在,方氏在一个小炉子前煮着解毒药,而孙元义坐在两张病床前的凳子上,正怒视着孙思文。 “你再说一遍,这个破罐子到底是不是你的?!” 此时的孙思文苍白着脸,紧盯着地上的灰色陶罐,没错,这就是他装蛇的罐子,他不是已经扔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还有,他娘呢?他妹妹呢?怎么现在屋子里只有爹和主母,和同样中毒的大哥?这又是哪里? 他无措的看向四周,害怕的浑身发抖。 完了,他爹是知道了他做的事吗?他该怎么狡辩?说这罐子不是他的? 不行,他爹是见过这个东西的,前天上马车的时候,他爹还帮他把罐子放在了车上,当时他的心都快跳出来了,不过还好那时候他爹没有打开往里看。 “是……是我的,但这蛇,我不知道,爹,我真不知道这蛇是哪来的。” 刚从昏迷里醒来的孙必先还不清楚情况,他只记得傍晚那时,他与弟弟妹妹们一同上山,起先只是想在附近转转,看看有没有弟弟口中的雪兔。 却不想,在弟弟的带领下,他们越走越深,直到一棵大树下,弟弟说要歇一歇,他就一同坐在了树旁喝水。 只听“啊”的一声,弟弟突然跳了起来,手里不断甩着什么东西,他仔细看去,居然是一条黑白相间的毒蛇。 一时间他也顾不得思考冬日山上怎么会有蛇了,扔掉手里的水壶就想去帮弟弟。 第四十三章 本是同根生 但孙必先没料到,这蛇竟十分灵活,缠上了弟弟的胳膊。 眼看是甩不下来了,他壮着胆,抓紧了蛇的尾巴,想把它从思文的手上拽下来。 可这蛇却突然扭头,死死咬在了自己手上,他吃痛一声,忍着剧痛,用另一只手把蛇甩了出去,很快那蛇就顺着地缝不见了。 一旁的孙思瑶可能是吓傻了,一动不敢动,良久才敢走近他们。 好在孙必先还算镇定,记得某次在杂书上看到说,被毒蛇咬伤千万不能随意走动,这样只会加剧毒素的扩散。 他走到惊惶未定的孙思文身边,扶着他一起坐下,然后嘱咐孙思瑶,快去山下喊人。 就连失去意识前,他都还在安慰弟弟。 但现在又是怎么回事呢,他爹为什么在质问弟弟,以他爹平日的作风,是断断不会随便怀疑别人,何况这人还是他的骨肉至亲。 难道这蛇真是弟弟故意放出来的? “思文,冬日山上是不会有蛇的,你告诉我,蛇是哪来的?你当时是怎么被这条蛇咬伤的?” 孙必先才刚刚清醒,声音还有些沙哑,以往温和的脸上没有了笑意,紧紧握着的拳头都有些颤抖。 孙思文扭头看了一眼大哥,又很快收回视线,死死低着头,不发一言。 他后悔了,他太后悔了,他不该听信姨娘的教唆,去害大哥。分明大哥平日里对他是极好的,宗族学堂里有人欺负他,大哥还会维护他。 这次被蛇咬伤,大哥更是不顾自身安危,第一时间就来救他,他却差点害死这么好的哥哥。 他还记得,昏迷前,大哥还搂着他,不断安慰说,思文,别怕,大哥会一直陪着你。 门缝里偷偷吃瓜的两小只好奇死了,好想知道,这蛇到底是不是孙思文故意放出来的。 于是,雷茵微微释放了一些精神力,开始引导孙思文说出真相。 随着精神力慢慢笼罩在孙思文的身上,他的紧绷的精神微微有些迷离,心里有着一股冲动。 说出来,他要说出来,事情的真相不能被隐藏,他得把真相说出来。 同时,一些情绪也被激发出来,平日里被赵姨娘挑唆的,还有自己心中隐秘的不服气,都被激发出来了。 孙思文握紧了拳头,重重捶在床板上,发出巨大的咚咚声。 孙氏夫妻和孙必先都被他突如其来的转变吓了一跳。 “凭什么!爹,凭什么大哥在你心里永远是最好的!那我呢?我也是你的儿子,你为什么不能公平对待我们两个?” 孙元义被他这突然的吼叫给吓直了身子,下意识从凳子上站起来和他对质。 “不公平?哪里不公平?你只是我的庶子,你娘就是我买来的妾室,这么多年,我给你们娘三个的东西还不够多吗?你的待遇几乎要和你大哥一样了,哪家庶子庶女能像你们这样风光?! 况且,你大哥是长子,是正妻所生,他本该就是我的继承人,本该受到我的重视!你看看你其他的庶弟庶妹,他们的待遇,哪有比得上你的,你怎么还不知足?!” 这些道理孙思文都懂,但他还是觉得不公平,分明都是父亲的儿子,只因是不同肚子里爬出来的,他天生就低了大哥一等,他不服!不服! “对,我就是不知足!我们都是您的儿子,为什么不能受到公平的对待?!我娘说了,我虽然是庶子,却一点不比大哥差。所以,只要大哥死了,家里就只剩下我这一个优秀的儿子了,这样爹就能更重视我了!!!” “你,你,你……” 孙元义本就身宽体胖,有很多基础病,刚一路把孙思文背上山,已经累的有些喘不上气了,现在被他一气,已经站不住了,坐回凳子上,捂着心口,大口喘息。 听到这话,一直沉默煮药的方氏再忍不住了,她把手上的蒲扇往地上一扔,走向前,“啪”的一声,甩给孙思文一个大巴掌,直接把孙思文脑袋扇到了另一边。 门口偷看的两小只被吓得齐齐倒退了半步,嘶,这一巴掌可真不轻。 “祸害!你和你娘就是家里的祸害!” 方氏也不管一旁的孙元义有多难受,指着他的鼻子就是一顿狠骂, “当初我就说,姓赵的不能纳回家,你非不听,一天到晚就跟被勾了魂一样,顶着爹娘的训斥也要把人养在家里。 现在爹才刚走,她就忍不住了,要害死我儿。接下来呢,是不是要把咱们都杀了,让这个畜生继承你的家业?! 孙元义啊孙元义,你真是个蠢货,这么多年都看不清赵氏这个贱人的嘴脸!” 骂着骂着,方氏竟是哭了起来,她坐到孙必先身边,紧紧的环抱住他, “必先,呜呜,娘差点就失去你了,这个孙家真是个贼窝,咱不待了,跟娘回去,回你外公家去。” 孙元义微微平复心情,耐心的哄着,心想,可不能让方氏回家告状啊,现在孙家很多的产业都要靠方知府的影响力,这要是出了问题,孙家就完了, “若淳,说什么气话。我爹的葬礼还没办呢,你这个主母怎么能回娘家呢,这不是让大伙看我孙家的笑话。这样,我把赵氏交给你处理,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我不插手。” 方氏虽然真的伤心,但也没蠢到这种程度,不可能在公公葬礼这个时候赌气回娘家,她就是为了给孙元义施压,得到赵氏的处理权。 抹了抹眼泪,她又继续去熬药了,心里在合计着,究竟是把人卖到黑窑子里,还是直接打杀了。 还有孙思文和孙思瑶这两个孩子,顾念着血脉亲情,相公肯定不会杀掉,但也不能再留在身边了,她得给他们想个好好去处。 听了这么大八卦的两小只张大嘴巴,互相看着对方眼里的惊讶与激动, 雷茵向姚杰打了手势, 「赶紧溜,别被发现了。」 姚杰点头示意, 「知道了,快走。」 姚杰带着雷茵去了主帐,就见雷广元和姚青正聊的热火朝天。 第四十四章 儿子,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舔狗潜质?! “当今皇帝弑兄上位,本就得位不正,如今他的儿子也用此招,杀害了他精心培养的太子。可见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无论怎样,这些事和我这个升斗小民都无关,姚寨主还是快点说出你的请求吧。” 姚青一直在有意无意的讲述今皇帝的何种恶行,试图引起雷广元的共鸣,让他加入这个造反集团,甚至许诺了高官厚禄。 但雷广元是谁,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恶毒资本家,这种画大饼的行为他再熟悉不过了,即便是许诺了未来的皇帝之位,他也只会“呵呵”一声,毫不所动。 “爹!” “爹!” 两小只突然闯了进来,打断了二人的对话。 各找各爹。 姚杰抱住了父亲的大腿,星星眼的看向姚青。 “爹,马圈里那匹黑色的大马不是快生了吗?我要把它的崽子送给茵茵妹妹!” 姚青被儿子突如其来的热切搞得有些懵。 黑色的大马?快生的黑马?马圈里就一匹怀孕的黑马,该不会是…… “你舅舅从北疆送来的那匹汗血宝马?” “对对!就是舅舅送来的那匹,我要把它生的小马送给茵茵妹妹。” 姚青差点被儿子气的仰倒,那可是万金难求的汗血宝马啊。懂不懂什么是汗血宝马啊,驻守北疆的霍老将军也就只有两匹。 好不容易等到这匹血统纯正的母马揣了崽,他正准备把小马培养成自己的坐骑呢,就这样被他儿子许诺给别人了,还是许诺给一个四岁的女娃娃。 “你知不知道那匹马有多难得?” 姚青一脸便秘样,怎么办,手好痒啊,想打孩子。 “怎么?刚才还大方许诺高官厚禄,良田美婢的姚寨主,这就舍不得了?这可是你儿子亲口说要给的,你不会要找别的劣等马代替吧。” 雷广元的语气很是戏谑,拿起面前的茶杯,呷了一口。 看雷广元这副表情,雷茵大概清楚了他爹对姚青的态度,表面上十分抵触,实际内心已经有些认同了。于是她开始了自己的表演。 只见她走到姚杰身边,握住了他的手,露出水汪汪的大眼睛,用着略带遗憾的语气道, “没关系的哥哥,反正我也不会骑马,不需要小马的,只是可惜以后不能陪你跑马了。不过你别担心,我在马场边看你骑马也是一样的,你千万不要因此和姚叔叔闹矛盾,这样我会很自责的。” 姚杰似乎真的在雷茵眼中看到了泪花,心都跟着揪了起来,他刚还说茵茵是自己的好朋友,现在就惹得她难过了。他真该死啊。 姚杰小大人般轻抚着雷茵的后背,以示安慰。 早知他爹这么小气,他就不该多余来问,到时等小马出生,他直接让刀疤叔叔送到茵茵家里就好了,哪还会有这么多事。 看着自己儿子这一连串舔狗行为,姚青直接瞪大了眼,眉毛拧成川字,不见半分往日笑面虎的模样。 什么情况?他儿子什么情况?! 平时在寨子里拽的二五八万似的,看到其他孩子都不屑于搭理,怎么到了这雷广元闺女面前,跟条哈巴狗一样。 没眼看,真是没眼看。他姚青的儿子居然有当舔狗的潜质。 害!他重重叹了一口气,罢了罢了,宝马还会有,但面子在雷广元这厮跟前丢了就是真丢了, “给!一定给!等那匹小马断了奶,能离开母马了,就给你茵茵妹妹送去。” 嘴上利索答应,实则心里在滴血,唉,也不知母马下次怀崽是什么时候。 听到这样的回答,雷茵仿佛受宠若惊,嘴角噙着腼腆的微笑,乖巧的对着姚青行了一礼, “谢谢姚叔叔,谢谢哥哥。” “不用客气,你们去别屋玩吧,我和你爹爹还有话要说。” 姚青摸了摸小女孩柔软蓬松的脑袋,心下感叹,雷广元这厮怎么能走运到这种程度,年纪轻轻就掌握了绝世武功,家庭和美,还有这么乖巧可爱的女儿。 他又看了看自己儿子,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不爱读书,整日招猫逗狗,动不动就在山里上蹿下跳,没个正行,好想请教一下雷广元怎么教孩子的。 当然他没有真的去问,如果问了,雷广元只会呵呵一声。 你说我女儿,乖巧?听话?懂事?那我就带你去看看王家村后山那一摊肉泥。 得到姚青的许诺,姚杰又嘻嘻哈哈的带着雷茵去了不远处的木屋,这是他外公的房子, “外公,你看谁来了。” 昏黄的灯光下,窦老头正埋头研读着手里的修仙功法,十分的投入。 听到姚杰的声音,他只是象征性的抬了抬头,又沉浸到了自己的世界中。 “窦爷爷,好久不见。” 嘶!窦老头汗毛直立,背脊生寒。 这个声音! 他抬头看去,没错,真的是她,每日存在于他梦魇中的小女孩。 前些日子,他每每入睡,都会梦到一个四五岁小女孩,手搓出两团雷电,向他袭来。 尽管梦里的他已经很尽力在闪避了,却没有躲开任何一次攻击,被电的直抽抽。然后他就会被惊醒,吓出一身冷汗。 所以现在他急切想找到一个办法,能让七老八十的自己也变强大的办法。只要变强大了,他就不会再梦到这个诡异的女孩了吧。 “外公?你在想什么呢?茵茵在跟你打招呼呢。” “啊,哈哈,茵茵啊,你怎么来寨子里了。”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窦老头一定会提醒那时的自己,千万不要打劫那个带着猪的小女孩。 “我和爹爹押镖,雇主被蛇咬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就来这里求助了,窦爷爷不会不欢迎我们吧?” 雷茵的精神力很强大,她一进门就感觉到了窦老头对她的紧张,所以想逗逗这个老家伙,看他以后还敢不敢揪她衣领,把她提溜在半空。 “当,当然欢迎啊。这个时辰了,你应该还没吃饭吧,小杰,快,带着妹妹去灶房吃点东西,别在我这待着了,去吧,快去吧。” 窦老头毫不犹豫,直接把俩孩子推到门外,砰的关上了木门。 好险好险,还好他反应的快,若再和这小女孩多说几句,他今晚估计又要睡不着了。 第四十五章 驰骋沙场,爽 被关在门外的雷茵, “……” 我有这么吓人吗,至于让你一个七八十的老大爷这么害怕我。 这么明显的赶人,就算是迟钝的姚杰也感受到了,他努力为自己外公找补, “没事的茵茵,外公肯定不是讨厌你,他最近就是有些奇怪。咱们不管他了,走,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雷茵:孩子,有没有一种可能,你外公是在害怕我。 二人到了灶房,就见厨师正热火朝天的炒着肉片。 “曾大厨,这肉是做给谁吃的呀?” “原来是少当家啊,是饿了吗,那边有烤好的鸭子,您先吃点垫垫肚子。这菜是炒给雷镖师的,一会儿估计您还得去陪寨主再吃一顿。” 姚杰拽了一个鸭腿,小心翼翼的用手帕包裹住最下面,递给雷茵, “给,这样就不会沾到手了,快吃吧。” 雷茵真的有些饿了,也不客气,接过鸭腿就吃了起来。嗯!外焦里嫩,超级香。 看着雷茵满脸幸福的模样,刚吃完晚饭的姚杰又有些饿了,他拽下来了另一个鸭腿,也吃的喷香。 看到烤鸭两个鸭腿都没了,曾大厨想再烤一只,却被两小只坚定的拒绝了,理由是, “我爹不爱吃鸭腿。” “我爹也是。” 于是,聊完事情,准备吃饭的两个男人就得到了。 一盘没有腿的烤鸭。 “爹,这鸭腿是我和茵茵妹妹吃掉的,你之前不是说自己不爱吃鸭腿吗,我就不让曾大厨再做新的了,免得浪费。” 姚青看着身边一脸求夸奖的儿子,拳头又紧了紧。 请人吃饭,就端上这种席面,儿子不嫌丢人,他这个老父亲面子却快掉到地上了。 “哈哈,姚兄儿子很懂事嘛,珍惜粮食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雷广元是真心夸奖,但姚青这个封建王朝长大的人眼里,这就是强行在帮他儿子挽尊。 本来想着,儿子才七岁,让他过几年快活日子再说。但现在看来,孩子不管是真不行了,到处给他捅娄子,等开春了,天气暖和,就把他扔进军营里,和那些士兵一起操练。 雷茵对情绪的感知非常敏感,她小口小口的吃着碗里的饭,替姚杰这小可怜默哀三秒钟。 你爹生气啦,你没好果子吃喽。 雷家父女被安排在主帐最近的一间空屋子里,不过雷茵强行要求再给她一间新的卧室,哪怕很小的也行。原因无他,赶了一天的路了,她爹那臭脚,普通人根本受不了。 雷广元:这女儿谁爱要谁要,他反正是不想要了。 第二日清晨 睡了美美的一觉,雷茵是被姚杰敲门的声音吵醒的, “茵茵,快起床,吃了饭我就带你去跑马!” 雷茵迷迷瞪瞪的揉了揉眼,坐起身。 哦,想起来了,现在在土匪窝呢。 匆匆洗漱完毕,雷茵和姚杰一起吃了几口就去了山寨深处的沙场。 昨晚天黑看的不真切,今天一见才知道什么叫做震撼。 宽阔而平坦的沙场之上,人头攒动、熙熙攘攘,放眼望去尽是正在操练的士兵们。 其中一部分士兵正专注地进行着热身活动,他们或伸展四肢,或跳跃扭动身体,动作娴熟且富有节奏感; 另一部分则背负着重物,迈着坚定有力的步伐,沿着既定路线奋力奔跑,即使在寒冷的冬日,也有汗水顺着脸颊滑落; 还有一些士兵身处队列之中,在窦娘子的指挥下,全神贯注地演练各种战斗阵型,时而变换队形,时而模拟冲锋,每一个动作都精准到位,展现出高度的纪律性与协调性。 “茵茵你看,这些都是我们山寨的人,他们都特别听我爹娘的话。等我爹娘死了,他们就会听我的话,到时候我让你做我的二当家!” 姚杰小手一挥,就给他爹娘想好了后事。 雷茵扶额,真是长见识了,头一次见这样的大孝子,姚青叔要是听到了他这话,一定少不了他一顿皮带炒肉。 远处练兵的窦锦看到了这两小只,也没太在意,昨晚相公已经说过了,只要钱给够,雷广元就愿意以中立的身份帮他们山寨做一些事,并且帮山寨保守秘密,所以倒也不必太防着雷家父女。 况且看她儿子这夸张的动作神态,肯定又是在吹牛打屁。不必理会。 两人到了马圈,大部分马儿们已经被各自的主人带出去放风了。 “陈叔叔,陈叔叔,我和茵茵要骑马,你带我们去吧。” 陈长宇正捏着鼻子在清理马粪,今天姚元帅不知道怎么了,来了马厩就是不断踱步,盯着那匹北疆的汗血宝马看了很久,最后长长叹息一声。 他还以为表现的时候的到了,狗腿的表示一定会好好照顾这匹母马,等生了小马,一定给元帅训成一匹合格的战马。 也不知道哪句话触怒了元帅的逆鳞,竟被罚扫一个月的马粪,呜呜呜,这不该是他的活啊。 真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难道元帅讨厌狗腿谄媚的人? “少当家,今天我不能陪你跑马了,我还要清理这里的马粪。” “啊?好吧。” 姚杰十分沮丧,怎么办,山寨会骑马的闲人就只有陈叔叔一个,现在他也有事要干,唉,该找谁呢? 见两小只沮丧的神情,陈长宇建议道,“少当家想骑马的话,可以去找窦老爷啊,他的马术也很不错,带着您两个完全没问题。” 于是 半小时后,窦老头臭着脸,骑着马,带着雷茵和姚杰在沙场周边转悠。 “外公,快些快些,让马儿再跑快些!” “芜湖!!!” “哇哦!!!” 远远望去,一匹枣红色的骏马宛如一道燃烧的火焰疾驰在沙场上。马背上稳稳地坐着三个人:一位老者和两个年幼的孩子。 那老者看上去年事已高,他的面庞透露出一种历经沧桑后的慈祥与温和。然而此刻,他的眉头紧紧皱起,仿佛心中正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或忧虑,使得原本和蔼可亲的面容多了几分凝重之色。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两个小孩子,他们似乎完全没有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尽情享受着这飞驰带来的快感。他们的脸上洋溢着纯真无邪的笑容,迎着呼啸而过的风声,发出清脆而响亮的呼喊声。那声音如同天籁一般,充满了无尽的活力与喜悦,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阳光洒落在他们身上,映照出一片金色的光辉,将整个画面装点得如梦如幻。 第四十六章 完了,老爷子死后还有一劫 雷广元在参观姚青的军队,时不时会提出一些有用的建议,姚青都虚心的听着,气氛十分和谐。 骑完马的两小只精神还十分亢奋,在山寨里上蹿下跳,最后又回到了山寨最前方的治疗室前。 此时的孙必先正在空地里晒太阳,身体还没完全恢复,他不能随意走动,而在他远处坐着的是低头不语的孙思文。 他爹孙元义此刻手中提着一些食物,急匆匆地朝着山下走去,此番下山,是有要事叮嘱那马夫。要他今日务必要追上送棺材的队伍,并将孙必先和孙思文安然无恙的消息传达给他们。同时告诉他们,让其在杏林镇稍作停留等候。 还有一点至关重要,那便是一定要对赵姨娘严密看管,切不可掉以轻心! “哥哥,你终于醒了,太好了,以后千万不能随意上山了哦。” 孙必先飘远的思绪被雷茵叫了回来,脸上又挂上了往日的温和。 “嗯,知道了,茵茵妹妹以后也要小心。” 但即使他掩饰的再好,眉头那一抹伤心和失望却是挥之不去的。 自从他昨日听到孙思文口中的那些话,仿佛重新认识了这个弟弟。以往他对这个年龄相仿的弟弟很是喜爱,诗会马球总会带着他,只要有人欺负了他,他定是第一个为他出头的。 他以为他们是关系最好的亲兄弟,却不想,弟弟竟对他成见颇深,甚至到了谋害于他的地步。 雷茵轻盈地迈着步子,缓缓地走到了孙思文的跟前。清澈如水的眼眸闪烁着纯真的光芒,微微仰起头,用一种稚嫩而清脆的声音开口说道, “还有这位哥哥,你以后也不要在夜里摸黑拉屎了,抱着罐子还容易摔跤的,记得提上油灯。” 雷茵的话天真无邪,似乎真的在好心提醒一般。 一旁熬药的方氏却听出了别的东西,天黑,抱着罐子?什么意思?他们孙家哪里讲究到这种地步,在山林里上厕所还需要用罐子。 “小姑娘,你等等,你说的是什么时候的事?” 孙思文眼神闪躲,伸手想阻止雷茵继续说下去,却被雷茵灵巧的躲开了。 “就是昨日凌晨,我替爹爹守夜,就见这位哥哥抱着罐子,要来必先哥哥的马车边拉屎,我担心味道难闻,就建议他去别的地方拉了。” 话毕,雷茵还扭捏了两下,似乎是对拉屎这种话题有些不好意思。 听完这话,方氏直接变了脸色,不过不好在外人面前发作,就耐心的哄着两个孩子离开。 雷茵和姚杰是听过孙家完整八卦的人,自然明白了方氏的意思,一脸幸灾乐祸的离开了。 “茵茵,你说他会不会挨打啊?” “不知道,我爹没有妾室,也没有庶子,我不知道。” “我爹也没有,所以也不知道。不过他真的很坏,我希望他能被狠狠地揍一顿。” 小孩子真是天真可爱,能想到最大的惩罚就是挨打了,但这个世界,远有比挨打受罚更令人胆寒的事情。 孙思文和孙思瑶拥有孙家血脉,估计不会被打杀,但以后的日子绝对不会好过,别说田地铺子和继承权,能留他们一条活路,都算是方若淳看在孙家血脉的面子上开恩了。 大宅院里长大的庶女,绝对不会是什么普通人。 在山寨里待了两天,两个中毒的少年都能勉强活动了,雷广元才带着他们下山。 令他没想到的是,姚青的关系网竟然已经深入了府城,如今的方知府,也就是方若淳的亲生父亲,竟也被他渗透洗脑了,成了他的暗中势力。 这次孙家两个孩子能这么顺利的在青龙寨治疗,也有一部分原因是看在方知府的面子上。 雷茵在寨子里度过了愉快的两天,临走前她却注意到了一件奇怪的事,孙家那个下山报信的马夫迟迟未归,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得已,只能让青龙寨的刀疤一行人把他们送到杏林镇。 “我们不便出现在镇上,在此向各位道别了。” “茵茵妹妹,下次记得来寨子里玩哦,我会帮你把小马照顾好的,等它长成了,就送到你家茶馆去,到时你要记得请我喝茶哦。” “嗯嗯,哥哥再见。” 一番道别后,一行人进了城。 首先去了孙家在这里的酒楼,奇怪的是,酒楼众人均表示最近两天没有任何孙家人或者仆人来过这里。 就连城门的士兵也说,没见过孙家棺材车队通往这里。 “奇怪的紧,我的管家是最忠心的,他不可能带着车队去别的地方,但按理说,就算路上耽搁了些,这个时候也该到杏林镇了,而且我那车夫也不见了踪影,莫不是他们一同在路上出了什么事?” 孙元义是一家之主,即使经历了兄弟阋墙、小妾背叛这种事,他也很快调整了过来。 他立马把两个儿子和方若淳安排妥当,带着雷广元和杏林镇的几个下属往回找。 谁丢了都行,但是他爹不能丢啊! 老爷子生意场上勤勤恳恳了一辈子,晚年没享受几年好日子就去了,如今还没入土为安,却经历了赵氏这事,也够晦气的。这时候可别再出什么事了,唉。 雷广元分析,孙家其他人应该是不敢经过青龙寨的地界,所以选择了稍远一些的另一条道,毕竟上次他们押送那头猪,也在那里抉择了许久。 就在此时,一名下属脸上露出一副犹豫不决、欲言又止的神情,终于,经过一番内心挣扎之后,他还是鼓起勇气开口说道, “老爷,我听说那条道上有个村子,经常拦路抢钱,哪怕是路过的乞丐都得留下几文。老太爷的陪葬品众多,会不会是他们看上了东西,所以……” 老太爷的尸体和陪葬品被打劫,这事太过晦气,所以他没完全把话说出来,但意思是传达到了。 “什么?!”孙元义一拍大腿,怒气冲冲道, “岂有此理!真是岂有此理!这些村民得了失心疯不成?什么人都敢抢,难不成连我家老爷子的尸身都不放过?!” 原本还挺严肃的,但听到孙元义怒吼的内容,雷茵差点绷不住笑出来,孙家老爷子肯定怎么也想不到,他死后还会经历一个大劫。 第四十七章 都怪你,雷广宁 此时的白云村某间屋子里。 五个书生打扮的人排排坐在一起,手脚都被捆着。 “雷广宁,都怪你,我们本是说好了,要从隔壁镇上绕去县城,你非不听,非要从这杏林镇的白云村经过,这下好了,我们全走不了了,牛车也被抢走了,现在别说去参加县试了,怕是连命都要交代在这了!” 与雷广宁同行的另一人也一脸怒气,心里对雷广宁满是怨怼之情,却只是沉默着,没有跟着一起骂。 “我只是听说这白云村给钱就能通过,所以还特意向我母亲讨要了过路费,就等着到时候拿钱开路呢。难道你们不是因为我会付银子才跟着我的吗?” 另外两人齐齐扭过头去,当做没听见。 “不管怎么说,我们给了你乘车的银子,而且走这条路全都是因为你雷广宁的选择,你就应该承担起这份责任。” 雷广宁憋红了脸,他从未听到过如此厚颜无耻的话,早知如此,他就不该贪小便宜,赚他们这点乘车费了,现在出了问题,责任全被推在了他头上。 “行了,你们三人别吵了,还是想想办法怎么离开白云村吧,县试在即,我们不能再留在这里耽误时间了,恐会赶不上考试。” 说话的是姜淮清,没错他也倒霉催的被白云村的人扣押在这里了,一同被扣押的还有与他同乘一辆牛车的庄回轩。 他和庄回轩是今日早晨出发的,坐着牛车,很顺利的赶了半天的路,因为听闻去往县城的这条路不太平,还特意多带了一些钱财傍身。 不过这世上多以读书人为尊,即使是土匪头子也不会过于为难他们,所以他们并没有很担心这个村子的人。 可谁知就在路过这里的时候,牛车被一根一米多粗的木头挡住了去路,他们下车去想办法。这时周围突然出现了一群村民,把他们死死围住。 这些村民二话不说就抢走了牛车,然后一拥而上,把人都绑了起来,抢光了身上的钱财,甚至连庄回轩兜里的半个饼子都不放过。 一旁的庄回轩现在想起来都觉得肉疼,那些钱可是他爹娘一点点攒起来的,还有自己顶着寒风作画赚的,一下全被抢走了,好心痛。 不过他在被带进这个房间的时候,注意到了一个特殊东西,村子中间摆了一口华贵的棺材,还有一些零散的樟木箱子,这些东西都不像是这里的村民能有的。 他的心中冒出了一个不好的想法,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他们几人的性命可能真的要交代在这里了。 “诸位别吵了,我有事想问你们。” 另外三人沉默的等待庄回轩的问话, “你们三人更早一些被带到这里,可有看到村子中央那这东西是哪来的?” 最开始责怪雷广宁那两人完全噤了声,他们当时被抓到这里都太紧张了,完全没有注意到村中央有什么东西。 只有雷广宁眯着眼,仔细在思考着什么,突然他灵机一动,想起来了, “啊!我想起来了,是孙家!村中央有一口华丽的柏木棺材,旁边散落着几个挽联,我瞄了一眼,其中有个落款是「孝子孙元义」。这孙元义就是我们镇上那个孙老爷的名字!” 听到这话,庄回轩脸色骤变,整个心都提了起来, “不好!我们这次恐怕凶多吉少了!” 其他四人还不明白他的意思,都有些紧张的看了过来,静静等着他接下来的话, “听闻孙家老家主去世,要回临安县入祖坟,所以现任家主前些日子就带着棺材和大批陪葬品出发了,但如今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天,按理说早该到杏林镇了,而我们却在这里看到了孙老家主的棺材,只有一个可能,” 所有人都屏气凝息, “这些人贪心不足,看上了孙家的陪葬品,把孙家的队伍劫持了,为了避免消息泄露,所以把我们这些途径的人都扣押了起来。恐怕,再过不久我们……” 姜淮清一边默默感叹好兄弟灵活的大脑,只言片语中就能猜出事情的真相, 另一边又在为自己的小命担心,孙家的陪葬品肯定不是小数目,这些东西足以让这个村子为之疯狂,为了这些钱财,他们真有可能做出杀人放火的勾当。 “呜呜呜呜,完了,我真要死在这里。雷广宁!这都怪你!” “对,雷广宁,这一切都是你的错!” 荒唐!无稽之谈!雷广宁被吵的头疼,紧紧闭着眼睛,不敢想未来将要发生的事情。 姜庄二人也是面色凝重,他们都是文人,武力不高,别说从这里闯出去,哪怕现在手上绑的绳子都解不开。 难道真的要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去了吗? 白云村外,雷广元父女俩带着孙元义和他的几个下属,正悄悄地接近白云村。 此时的白云村,十几个青年汉子把守在村口,正有说有笑。 “二狗子,你说那些东西村长能给咱们分多少?” 叫二狗子的人撇撇嘴,似乎对村长颇有微词,他吐了口唾沫, “呸,每次干活那老东西都不出力,却要分最多的东西,兄弟们早看他不顺眼了,这次要是再给的不够,咱们几个找他去。” 二狗子身边另一人却不太认同,想帮村长说些好话, “你这话不对,要不是村长想了这拦路抢钱的办法,咱村子现在哪能过的这么如意,你哪能娶得来媳妇儿? 而且这次能捞这么大一条鱼,多亏了村长的计谋,不然那么多镖师打手,哪能这么顺利就制服了?” “你这话也不对,能捉到这条大鱼,多亏了我们配合的好,不然这么大一个队伍,怎么可能都喝了加料的水?所以我们兄弟几个得多分点。” “就是就是,我们功劳不小。” 一时间十几个汉子因为分赃的问题吵了起来,所有人都吵吵嚷嚷的,有的甚至抄起了家伙要干架,场面几乎要失控了。 这时雷茵微微擦了擦头顶的汗珠。 呼~要在这么远的地方,一下子引导十几个人的情绪,还真有点困难,不过好在是做到了,这样绕到村子后方就容易多了。 第四十八章 帮我看着我爹,我去请救兵 十几个血气方刚的青年们相互推搡着,嘴里还不停地叫骂着,气氛愈发紧张。他们的眼神充满了挑衅和敌意,仿佛一场恶战即将爆发。 终于,二狗子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率先挥出一拳,紧接着其他人也纷纷加入战斗。一时间,场面混乱不堪,喊叫声、打斗声此起彼伏。 只见有的人手中紧握着锋利的铁锹,用力地朝对方挥舞过去;有的人则扛起粗壮的木棍,狠狠地砸向对方;更有甚者,顺手捡起地上的石块,毫不犹豫地朝着对手扔去。 而其他几个没有武器的人,则赤手空拳地参与搏斗,用拳头和脚踢来宣泄自己的愤怒。 整个场景一片混乱。 村里唠嗑的妇人们见到了这种场景,第一时间都赶过来劝架,却发现往日脾气温顺的丈夫儿子一个个都跟着了魔一样,死命的缠斗在一起。 这一动静引来了村里更多人,一个个都加入劝架的队伍。 趁着村里人都在缠斗、喊骂,雷广元带着孙家一行人绕到了村子后方,一处无人居住的老房子后面。 这里正好有条主路通往村子中央,沿着这条路可以看到孙家那口棺材。 孙元义很是激动,果然在这,他爹的棺材果然被这伙村民劫走了。这个村子真是疯了,反了天了,连他孙元义也敢惹,也不看看他是谁的女婿! 不行,一会儿就要去给岳父大人写信,让他老人家好好惩治这群刁民。 “雷镖师,我们今天能先去把我爹要回来吗?” 雷广元摇摇头, “不行啊,孙家主,这一路我观察下来,村子里少说有两三百人,光凭我们几人是不可能要回令尊的,尤其是令尊的棺材里宝物不少,他们指定不愿意交还回来,现在去了,只怕会打草惊蛇。” 雷广元这么说,并不是他没能力把棺材要回来,只是这种事交给官府和孙家人自己去办是最好的,他一个普通市民没必要去管这么大一件事。 况且他的任务只是保护雇主安全,可没要求他,得帮雇主要回丢失的老爹这种事。 “不如孙家主先带着人回去,叫来官府军队和孙家族人,将这些贼人一举拿下。至于我,就先留下来,帮您守着令尊。” 孙元义听完大受感动,没想到三百两雇的镖师不仅救了他儿子,还愿意冒这么大风险潜伏在这个村子里,帮他守着老爹。呜呜,这人真是太好了。 雷广元要是知道他内心所想,一定会说:谢谢你的肯定,所以,得加钱! “说的在理!那我先带人回去了,雷镖师,您多保重。不过大队人马今天估计是不能赶来了,您今晚怕是要在这野外将就一宿了。” 说着孙元义又指了指从墙后方探出脑袋,四处张望的雷茵, “我帮您把茵茵闺女带回去。” 说着孙元义就挺着大肚子,张开双臂,准备把雷茵抱起来带走, 雷茵吓得一激灵,连连往后跳了两步。 喂喂,大叔,你现在这样子真的很像拐卖幼女的犯罪嫌疑人啊。 雷广元赶忙向前一步,挡在雷茵面前,这可不兴抱啊,他很怀疑,若真抱了,闺女会一拳打在孙元义圆圆的大脑袋上。 “不用不用,茵茵很厉害的,跟着我就行。” “好吧,那我们走了,您保重。” 几人又悄咪咪的从远处绕走了。 等孙元义一行人完全消失在了视野之中,雷广元与雷茵对视一眼,齐齐看到了对方眼里的狡黠。 “嘿嘿,爹,这村子做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咱们偷拿他们一些钱财,不算过分吧?” “诶~,茵茵,拿坏人的钱怎么能算偷呢,这可是积德行善,乃大善之举!” “女儿受教了,嘻嘻。” 于是两人借助异能的优势,挨个房子翻找。 这些村民一开始只是拦路收费,过路的人给个三五文钱就能离开了,但后来他们胃口越来越大,开始不满足几个铜板,收费越来越高。 直至前两天孙家车马路过,村长张口就要每人一两银子,带队的管家自然不给,两队人因此吵嚷了起来。 村里的青年平日就霸道惯了,吵闹起来后,他们顺势推倒了队伍里装水的马车,管家眼看他们是不讲理的,害怕老爷的棺材遇到什么损伤,捏着鼻子自掏腰包,给了他们五十多两过路费。 收了钱后的村长前后态度转变非常快,给孙家车队换了新的水缸,还装满了水,欢欢喜喜的送人离开了。 却不想这水缸早已被加了料,晚上安营扎寨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中了招,昏死过去,唯有归天石这几个镖师还能勉强活动,但双拳难敌四手,他们很快也被打败。 就这样,孙家所有人被俘虏,东西也都被打劫带回了村里。 此时此刻。 很多村民都去村头劝架或者看热闹了,趁着人少,雷广元和雷茵开开心心的在村子里找银子。 为了更精确定位到银子的位置,雷茵还忍痛用了半颗金系异能的晶石,不过收获算是可观的。 就算他们每家每户都只拿了一半的银子,也收获了将近一千两,可见这些村民这拦路抢劫的生意做的有多风生水起。 剩下的银子等官府的人来了,让他们查抄充公去。 而且这事事关方知府这个顶头上司,县令肯定不敢让这些不当得利随意落入其他人的口袋。 至于孙家的东西,他俩没有动,他们还不至于贪心到这种程度。 就在寻摸的差不多的时候,雷茵无意间发现了一扇紧闭的房门,这间房门用的是铜锁,一看就知道,里面定是放了好东西。 她用末世多年积攒的撬锁技巧,轻轻撬开了铜锁,慢慢推开了一条门缝。 就在她贼头贼脑往里看时,视线与五双清澈愚蠢的眼睛对上。 沉默……死一样的沉默…… 六个人谁都不敢讲一句话。 雷茵沉默是因为屋子里太黑了,她看不清这几个人是谁,还以为她偷东西被发现了,紧张,不敢说话。 屋里五个人沉默是因为,雷茵的位置正好逆光,他们也看不清雷茵的脸。 还以为是村里人要来杀他们了,一个个心都提到嗓子眼里,不敢出声。 第四十九章 大哥,你怎么才来啊 “茵茵,看什么呢?” 看着仿佛凝固了的雷茵,雷广元心中不禁涌起一丝疑惑和担忧之情。 犹豫片刻后,他靠近一些,小心翼翼地挪动着脚步,慢慢地朝着雷茵所在的门口迈进。到了跟前,他双手拉开木门。 随着“嘎吱”一声轻响,门扉缓缓开启,一道微弱的光线从门缝中渗透进来,照亮了屋内昏暗的一角。 这束光正好照在了雷广宁那满是淤青的脸上。 看到这张脸,雷广元心中满是不可置信,不是吧,在这也能在这都能碰到这个蠢货?!嫌弃之情溢于言表,眉头都皱成川字。 不过被绑在屋里的雷广宁却是兴奋又激动,嘴唇都有些颤抖。面前的人逆着光,仿佛天神降临一般,身形无比高大。而且,这人的声音是如此的熟悉,如此亲切。 没错!是他大哥!一时间喜从天降,他激动的差点跳起来。还以为是那些村民要来杀自己了,没想到却是大哥来拯救自己。 一时间鼻子酸涩,竟是委屈的哭出声来。 “呜呜,大哥,你怎么才来啊。” 雷广元身子一抖,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这蠢货在嚎什么,这么大声是想把人都吸引过来吗? 他快步上前,揪起地上的雷广宁,邦邦就是两拳,打的雷广宁差点翻白眼。 “蠢货!不许叫!别把人引来了。” 雷广宁忙止了哭声,吸了吸鼻子,竟是委屈巴巴的看向雷广元。 这眼神把雷广元看的又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不行,拳头痒了,邦邦又是两拳。 雷广宁兴奋的心情彻底被打没了,大哥前两日打的淤青都还在呢,今天怎么又打,他吸溜着喊疼, “嘶,大哥,你怎么又打我?今天我没做错事啊?” 雷广元只淡淡吐出几个字, “看你不爽。” 雷茵也赶紧进了屋子,轻轻把门又关上了,她仔细看了看,嚯,熟人还真不少! “三叔?姜哥哥?庄哥哥?你们都在呢?” 姜淮清这才认出来,面前的小女孩是茶馆老板的女儿,那面前这个面容俊朗的高大男人是谁?难不成是那天带他翻墙的邋遢汉子? “雷,雷兄?”姜淮清试探的问。 “嗯。” 得到这个回答,姜淮清的激动比雷广宁更甚,他是见识过雷广元功夫的,如果有他的帮忙,他们一定可以安全的逃出去。 “还请雷兄助我们逃出这里,事后定然重谢!” 雷广元却并没有急着答应,而是劝他们再忍一晚, “诸位不急,我们已经派人去通知官府了,况且天也快黑了,你们暂且在这等上一晚,等明天官府的人来了,你们说不定还能得到一比补偿,总比这样身无分文的狼狈逃走要好。” 雷茵也帮腔道, “对啊,哥哥们是要去县试吧,看你们这样子应该是被村民抢劫一空了,等明天官府的人来了,你们不仅可以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可以与官兵们一起去县城,一路上就再也不会遇到这种事了。” 姜淮清和庄回轩都觉得小姑娘的话很有道理,所以并没有反驳,而是认真考虑这件事的可行性。 补偿什么的,他们不敢奢求,但他们自己的东西,官老爷真的会归还吗?特别是那辆牛车,是找村民借的,可千万不能有什么闪失啊。 仿佛是看出了他们的担忧,雷茵好心安慰道, “哥哥们不用担心,官府的人一定会来的!” “你说来就会来啊?你一个小屁孩知道什么,赶紧把我俩放开了,我们现在就要逃出去!不需要你们假惺惺。” 说话的是最开始指责雷广宁的那人,他记得以前雷广宁说过,他大哥就是普通的镖师,没有任何背景,所以才敢这么嚣张。 况且在他心里,这次倒霉被抓,全是雷广宁的过错,他大哥就该帮他逃出去,还得给他一笔赔偿。 雷茵也不惯着,走到了这人面前,嗲声嗲气的问到, “哥哥,你刚才说我什么?” 这人有些心虚,却还是梗着脖子道, “怎么,小丫头片子还不让人说?” 这人是坐在地上的,众人就见他刚说完这句话,面前温和微笑的小女孩,脸色骤然一变,小手一转,就揪住了他的衣领,把他拽得向前。 然后二话不说,朝着他的面门邦邦就是两拳。 这人就感觉似是有石头重击了自己的脑袋,晕乎乎的,似乎还有鼻血流出来。 他身子往后仰,两条腿不断的蹭着地面,想要脱离小女孩的掌控。但不知怎的,他用尽了力气,衣领却还死死的被抓在小女孩手里。 打了两拳脑袋,雷茵仍觉得不解气,又朝着他的肚子捶了好几拳。 手里的男人被揍的快呕出来了,他强忍着恶心,把涌上喉头的东西又咽了下去。 “你今天最好老老实实的在这待着,我们明天还能把你带出去,不然,哼。” 雷茵歪嘴一笑,露出了不符合这个年纪的轻蔑眼神, 「歪嘴龙王jpg」 “这荒山野岭的,死个人也不奇怪。” 仿佛真的在一个四岁小女孩眼中看到了杀意,此人只是诺诺点头,再不敢发一言。 没办法啊,他感觉肠子都快被捶爆了,一个这么大点的小孩子,哪来的这身怪力呀。自己还是老实安分点比较好。 嗯,不错,揍了人之后,雷茵只觉得身心舒畅,这种乳腺畅通的事情就该多做一些。 于是她看向了自己愚蠢的三叔,不过很快否定了这个想法,心中叹气,唉,辈分低就是不好,这样揍人会被说闲话的,她可是外人眼里温柔可爱的小女孩呢。 雷广宁被她这一眼看的哆嗦了一下,什么情况,怎么和大哥想揍自己时的眼神那么像。 他又看向了自家大哥,嘴巴不受控制的问出一句话, “哥,茵茵侄女的拳法是你教的吗?” 雷广元正在给姜淮清解绳子,听到这话,不耐烦的“啧”了一声。 雷广宁立马坐正,噤声,目视前方,再不敢多发一言。 好在雷茵现在心情愉悦,替他解答了这个问题, “不是的三叔,这拳法是我看到爹爹揍你,自己领悟的。” 雷广宁:……大侄女,你这解释还不如不说。 第五十章 成大事者,必须心狠 雷广元只放开了姜淮清和庄回轩的绳子,另外三人有太多不确定因素,考虑再三,还是决定等明天大部队来了再拯救他们。 也是因此,雷广宁一直不满的噘着嘴,委屈巴巴。 “大哥,我可是你亲弟弟,你怎么不帮我也解开绳子啊?难道你不是来救我的吗?” 雷广元不想跟他多废话,只是抬起右手,握紧拳,向他比划了一下。 “老老实实待在这。” 雷广宁立马缩紧脖子。 雷茵感叹,这愚蠢自私又好面子的三叔,在她爹的调教下,真是越来越会看人脸色了。 给房间里留下来一些食物和水,父女俩又把房门恢复原样,掩盖成上锁的样子。 离开时,雷广宁还依依不舍的目送两人,仿佛真是在送别至亲之人。 太阳缓缓落入山下,此时白云村最大最阔气的院子里,一群男人围成一圈,静静地听着圈内老人的讲话。 “我说你们今天是怎么回事?!好好的怎么打起来了,瞧瞧,一个个头破血流的,有了什么好歹可怎么办?” 这老人眉发须白,瞧着是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他重重敲了两下手中的拐杖,嘴里说出的话却很有威严。 “我看今天这场架打的蹊跷,虽说是二狗子最先引战,但我心里晓得,二狗子做事都有分寸,不会轻易动手。所以,我估摸着,是孙家那口棺材惹的祸,我们该想办法处理了才是。” 众人一听,心中大骇,议论之声此起彼伏。 “我就说死人的东西不能随便拿啊,现在这是不是那死去的孙老头在报复?” “天爷,不会真是死人的报复吧,那我们要不要把东西还回去?” “怎么可能!反正我不信,要是世上真的有鬼神,那我们做的这些事,恐怕早就要被报复了,怎么咱们现在还活的好好的?” “对啊,还什么还,我看你家就是一窝怂蛋,每次众人叫你家来拦路,你都是最后来的。” “说的对,不能怂,我们村老一辈逃荒的时候,哪个没吃过人肉,要报复早被报复了,那还用等这么久?” “反正我不同意还回去,那么多财宝,少说也有上万两,这么多银子,我们每家平分了,都至少能得几百两,几百两啊,我一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你们真舍得?!” “呸!去他娘的鬼神,干脆……干脆我们把那个死老头烧了!” “对,烧了!我听说鬼怕火,烧了以后我看他还敢不敢来祸害我们村!!!” “烧了!” “烧了!烧了!” 一群男人聚在一起,总会出现一个点子王。 这个朝代十分讲究死后保留全尸,哪怕斩首时也允许犯人家属带回完整的尸体,所以火烧尸体这事在大晋朝是十分恶毒的手段。 村长见众人议论的差不多了,于是重重敲了敲手上的拐杖。 “安静!既然大家都同意烧尸,那就烧。不过,此事晦气,不宜在村中进行。二狗子,这次就由你戴罪立功,把事情办好,听见没?” 叫二狗子的男人头上还缠着绷带,喏喏的点了头,似乎是对村长十分信服的样子。 “行,一会儿你们几个帮着二狗子把棺材抬过去。” 村长又指了几个刚才打架最狠的几人,算作是他们的惩罚,几人也不敢反驳。 “村长,那俺家里关的几十个人可咋办?一天一夜没给吃的了,只喝了水,再不管怕是要饿死在我家了。” 这人是村里的老光棍,吃喝嫖赌啥都干过,气死了爹娘,又败光了田地,现在就剩一间大房子了,这次也是得了好处才愿意帮村子看押孙家一行人的。 老村长拧着眉头,似是在沉思,实则心里早就想好了这些人的解决办法,那就是统统杀掉! 不怪他狠心,要想成大事,必得做常人不敢的事。 “这些人留不得了,他们活着迟早都是祸害。明日正午,阳气最盛,我们去把他们都杀掉,包括那几个书生!” 众人听后皆是倒吸一口凉气,几十个人,一下全杀掉,是不是太狠了?! “村,村长,全杀了?是不是……” “怎么?你觉得我太残忍?事已至此,我们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蚁,如果不杀了他们,万一哪天事情败露,我们全都得去蹲大牢。 况且,几百两啊,每家每户几百两的银子,杀了他们,我们就有几百两银子,你不心动吗?村民们,这些人只要死了,我们每家就有几百两的收入,你们说,到底杀不杀?!” 年迈苍老的声音带着致命的诱惑力,仿佛蛊虫一般,钻进了众人的脑子里,肆意啃食着他们的理智。 反对的声音很快就消失了,他们一辈子都没见到过这么多钱,一个个都在幻想以后大鱼大肉的好日子。 “杀!” “杀!” “杀!” 欲望燃烧了理智。喊杀声震耳欲聋。 一墙之隔的老光棍家里,被捆绑的几十人都被这声音吓出了一身冷汗。 赵姨娘最先扛不住,哭了起来。养蛇害嫡子的事情已经败露了,等她回了孙家,必然不会有好的下场,但现在被绑在这个奇怪的村子,也是前路未卜。似乎前后都是一条死路。 “姨娘,怎么办啊,爹爹会来救我们吗?” 从小到大,孙思瑶受过最重的苦就是这个了,在她心里,她姨娘只是犯了个小错,只要她们讨巧卖乖,很快就能再次恢复宠爱。 所以她现在急切的想离开这里,回到孙家。 “呜呜,思瑶,娘怕是……怕是……” “咚”的一声,紧闭的大门被踹了开,原来是老光棍回来了。 “他奶奶的,真晦气,是哪个不要命的在嚎?” 借着昏黄的夕阳,老光棍在屋里环视着,仔细寻找。 不多时,他的眼神扫过周围众人,最终稳稳当当地停留在了那被绑在角落里、泫然欲泣的赵姨娘身上。 只见她那张娇柔妩媚却又带着几分凄楚可怜的脸上,还挂着几颗晶莹的泪。此刻的她,就像是一朵被风雨摧残得即将凋零的花朵儿,惹人怜爱至极,让人忍不住想要上前去安慰一番。 …… 【本章的最后,特别感谢秋风扫落叶、爱吃白玉贝盒的小鹤 两位宝宝的小礼物。ヾ(≧??≦谢谢≧??≦)ノ 小天使,爱你们呦。】 第五十一章 住手,放开那个尸体 他朝着赵姨娘一步一步走近,淫邪的眼神上下打量着这个柔弱的女人。 赵姨娘在孙家做了十几年的主子,从没干过粗活,被养的细皮嫩肉的。特别是一张脸,精心保养过,三十几岁的人了,依旧风韵犹存。 老光棍已经快五十了,对十几岁的小姑娘没了太大的兴趣,却被这妇人身上独特的韵味吸引。 淫邪的眼神令赵姨娘感到生理不适,她扭过头,尽量不让对方看到自己。 但老光棍已经看上了她,也不管她的态度如何,油腻的大手已经附上了她的脸。 赵姨娘被摸的一激灵,双腿往后蹬着,想离这人远点,但这样毫无作用的反抗确实让老光棍兴趣更甚。 “哈哈哈,你这小妇人真是有趣,不如从了我,做我的女人。” “呸!你做梦!” 脏臭的大手让赵姨娘几欲作呕,在她心里,这种下贱肮脏的人根本不配同她讲话,更别说与她做那些事。 当着几十人的面,被下了面子,老光棍有些气急败坏,他可从来都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人,抬起手就给了赵姨娘一巴掌。 清脆的巴掌声响彻了屋子,孙思瑶更是被吓得哇哇哭了起来。 被五花大绑的归天石挣扎着坐起身,试图帮这个女人说点什么。毕竟是雇主的女人,就算雇主厌弃了,那也是雇主自家的事情,他这个镖师依然不能忘了自己的责任。 “对女人动手动脚,你算什么男人?有种冲着我们这些男人来!” 老光棍轻蔑一笑,毫不在意的冷呵一声, “你们?呵呵。一群将死之人罢了。也不怕告诉你们,村长已经决定了,明天中午就准备处决了你们,今晚都洗好脖子,乖乖等死吧。” 此话一出,众人皆面如土色,有胆子小的已经被吓得湿了裤子。 “兄弟,我们就是几个毫不相干的镖师,放了我们吧。” “对啊,兄弟,我家有钱,好多钱,放了我们,钱都给你。” 启程前奚落雷广元的几个镖师最先撑不住了,已经开始向老光棍连连求饶了。 “切,你们最好老实点,明天还能痛快的上路,不然,有的是办法折磨你们。” 老光棍毫不所动,村长早就给他交代过了,这些人一个都不能放跑,这可是要命的事情,他可不敢冒险。 况且,村长还许诺了一匹马给他,那可是马啊,这些镖师的存款估计也买不起一匹马,他才不稀罕呢。 闻言,屋内弥漫出一股令人窒息的压抑氛围,仿佛沉甸甸的乌云笼罩在上空,让人喘不过气。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忧愁和哀伤,眼神中透露出深深的无助与迷茫。他们默默地坐在那里,沉默不语。 绝望如同瘟疫一般迅速蔓延开来,时间似乎也变得格外漫长而难熬。每一秒钟都像是一种折磨,让人痛苦不堪。 这时的赵姨娘不知是想通了什么,面露纠结之色,然后似是下定了某种决心。她暗暗挤了两滴眼泪,红肿着眼睛,用这可怜兮兮的眼神看向老光棍。 看到这娇柔的模样,老光棍咽了咽口水,胯下似乎起了反应。 看她这模样,老光棍哪还有什么不知道的,他舔了舔舌头,扛起人,大步就去了卧房。 懵懂无知的孙思瑶还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她只知道她娘被她爹以外的人摸了,有些担心她爹知道了以后会生气,会影响爹爹对自己的宠爱。却不知,她娘这一去就是彻底走向了深渊。 归天石知道,再也不能坐以待毙了,他必须想出一个自救的办法。 “管家,我们试试用嘴能不能解开绳结。” ……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另一边,二狗子几人已经扛着孙老爷的棺材到了村子外的一处山脚边。 “二狗子,棺材已经到了,我先走了哈。” “对啊,二狗子,那什么,我媳妇儿还等我回家吃饭呢,我也得走了。” “啊对对对,我也要走了。” 大晚上的,抬着棺材来这荒郊野岭的地方,已经够吓人的了,他们才不要帮忙烧什么尸体。溜了,溜了。 二狗子有些气急败坏了,这些人怎么回事,打劫的时候一起称兄道弟,现在遇上事了,一个比一个跑得快,他也害怕啊,他也不敢在这烧尸体啊。 “诶,等等,二牛,你们别走啊,我,我害怕!” 二狗子急得直跺脚,这可怎么办啊,他不敢自己一人和死人待在一起啊,尤其是他们前天还抢了这死人的陪葬品。 但村长交代的任务又不能不做,他拿着火把,定了定心神,又咽了口唾沫,壮着胆子在四周寻找着柴火。 好在冬天枯树枝和落叶很多,他不多会儿就找了一整捆柴火,艰难的抱着这些东西,一步一步回到棺材旁。 他把这捆柴火堆在棺材四周,然后又去找下一捆,来回几次,紧张的心情终于悄悄缓解了一些。 估摸着数量差不多了,他从布兜里掏出了火油,准备撒在柴火和棺材上,引燃它们。 但就在这时,身后的树林里突然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二狗子不禁浑身一颤,一股寒意从脊梁骨上升起,让他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手中的火油一个不稳,掉在了地上,撒了满地,散发出刺鼻的味道。 给自己做了很多心理建设后,他猛的回头,向后看去, “谁?谁在那?!” 身后的声音又消失了,但二狗子却不敢再在这里停留了,他忙捡起地上的油瓶,把瓶子里仅剩的一点火油倒在了柴火上,准备引燃。 “停!放开那个口棺材!” 这时小女孩清脆空灵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二狗子两腿一软,没站稳,直接倒在了棺材上。 可能倒下的冲劲太大,棺材盖板直接被他撞开了一个口子,他与棺材里的苍白的老人来了一个面对面的近距离接触。 “啊!!!” 本来内心就十分恐惧,再加上这一系列刺激,二狗子华丽丽的被吓晕了。 就这样,以一个奇怪的姿势,晕倒在了棺材上。 第五十二章 火光冲天 二狗子身后的大树旁慢慢走出来一大一小两人,正是雷广元和雷茵父女俩。 “爹,还好咱俩来的及时,不然这孙老爷就要成一捧灰了。都说这孙老爷子一辈子顺风顺水,没吃过什么苦,但我看是他运气也不咋地,死后还有这么大一劫。” 雷茵边说边从空间里翻出来麻绳,准备将昏迷的二狗子绑起来。 就在她绑好这人双腿的时候,二狗子睁开了眼,迷离的眼神聚焦在了面前的父女二人身上。 心下一惊,他蛄蛹起双腿,死命反抗。 “你们是谁?为什么绑我?快放开我!” 还未被束缚的双手捡起了地上的火把,不断挥舞着,试图驱赶两人。 雷广元眼疾手快,一把夺过了火把,向着他不断逼近。 二狗子无法,双手撑地,站直身体,并拢着双腿,蹦跳着要赶紧逃离。 但夜里的路实在难走,加上他双腿被绑在一起,难以掌握平衡,就这样,他毫无意外的被一根柴火绊倒,然后结结实实摔倒在了半开的棺材里,和安详的孙老爷来了一个亲密接触。 这次离得太近了,他甚至闻到了尸体上微微腐败的味道,以及用于防腐的药草味。 一股无法言喻的恐惧感瞬间如潮水般涌上心头,被陌生人捆绑的恐惧和尸体上奇怪的味道交织在一起,他再次尖叫起来, “啊!!!” 然后,他就这样屁股撅着,半个身体探入棺材里,又一次晕倒了。 “爹,这人胆子也忒小了吧,直接被吓晕两次,不知道这村子里为啥选他出来干这个。” 雷茵说着,拽着他的双腿,把昏迷的人从棺材里薅了出来,但对于四岁身材矮小的她来说,把这个大个子顺利放下的确有点困难。 于是二狗子旧伤未愈,又添新伤,额头又破了一个口子。 雷茵这边在绑人,雷广元那边在检查孙老爷子的尸体。 他拿着火把,仔细打量了着这个安详的胖老头,看着似乎没什么不妥,没缺胳膊,也没少腿,只是棺材里边似乎被人动过,估计是有人顺走了棺材里的陪葬品。 雷茵也踮起脚,趴在棺材上看了几眼,心中冒出大大的疑问。 不是,到底谁才是封建的古人啊,她都嫌晦气的陪葬品,这些人怎么一点都不忌讳,看把人家老爷子偷的,就剩个破寿衣了。唉,真是可怜。 两人小心翼翼的帮他把棺材盖好,又清理了周围的柴火和火油,正在想办法妥善安置吓晕的这人和这口棺材。 然而就在此时,一阵嘈杂喧闹之声突兀地从远方传来,两人纷纷循声望去,只见那原本宁静的村落此刻竟已被滚滚浓烟所笼罩,透过浓密的烟雾,隐约可见点点火光在其中跳跃闪烁。 “怎么突然起火了?” 也顾不得这里的两人了,雷广元扛起闺女就往村子里狂奔,他得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千万别打草惊蛇,让村民们跑了。 两人走近,藏在一处围墙后,就见许多村民提着大桶小桶,在为着火的一排房子救火,但冬天本就干燥缺水,再加上这是有人蓄意放火,浇了许多火油,火势一时难以控制,并且隐隐有蔓延的趋势。 雷广元有些担心,朝着姜淮清几人所在的屋子处看了看,照这个趋势,大火很有可能会蔓延到他们几人的房子处,看来得想办法把人救出来了。 这时,就听着火的房子处传来兵器相接的碰撞声,还有一个男人在大声呼喊,大火噼里啪啦的声音掩盖了大部分声音,内容已经听不清了,但雷广元还是敏锐的分辨出,这是归天石的声音。 他犹豫一瞬,从腰间拔出长刀。 “本来不想出手的,但现在看来,我不得不去帮忙了。闺女,你去另一边,把你那蠢三叔救出来!” “好!” 雷茵没有多言,只点了点头,丢给雷广元一颗治愈晶石,就和他分道扬镳。 村民大多数都去救火了,几个书生所在的房子附近没有人,雷茵很顺利的就溜进了院子里。 她轻轻打开虚掩着的房门,趁着夜色钻进了屋子里。虽已经是黑夜,五人却都精神紧绷,无一人入睡。 雷茵刚一进到屋子里,雷广宁就发出了喜悦的低呼。 “大侄女!你怎么来了?” “外面发生了什么,怎么这么吵? “是官府的人来了吗?” “三叔你问题太多了!” 雷茵一个问题也没回答,只是帮他和另外两人松了绑,然后严厉告诫他。 “三叔,你记住,一会儿出去后跟紧我,不然,小心我告诉爹爹,让他揍你!” 雷广宁一腔委屈无处发泄,都怪大哥,把侄女都带坏了,老是想揍他。他想反驳些什么,奈何实在畏惧自己大哥的拳头,只嘟囔了两句。 “我可是你长辈啊,哪有这样对长辈说话的。” 雷茵撇撇嘴,我们还能想着来救你,你就偷着乐吧。 姜淮清和庄回轩也被雷茵告诫了一番,他们倒没有太多问题,毕竟能在村子里穿梭自如的小姑娘,身上肯定有不小的本事。 另外两人雷茵可不打算带着走,她又不是什么圣母,陌生人和骂自己的人还要舔着脸带上,帮他们解开绳子就是她最大的善心了。 不过他们两人也的确不愿意相信这个小女娃,早在雷茵解开绳子,告诫另外三人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推开房门跑出去了。 “不管他俩,咱们走吧,动静小点,跟上我。” 雷茵走在最前面,释放出自己的精神力,感知着周围的人和地形,一次又一次惊险的躲开路过的村民。 而最开始逃走的两人运气就很差了,他们只是拐了两个弯,就遇到了七八个救火的村民。 “是关在李老头家里的书生,他们跑了,快,抓住他们!” “别跑!兄弟们快追!” 很快这两个弱不禁风的书生就被身强力壮的村民们给抓住了,本就被今天的大火搞得怒气冲天,现在看到两个出气筒,一个个都用拳头向他们招呼起来。 “草!让你们跑,看我不揍死你们!” “真是欠揍!” “都让开,看我拿铁锹打断他们的腿,我不信都这样了,他们还能再跑!” 第五十三章 我是你三叔啊!不要杀我 “啊!!!!” “不要!!!!” 惨叫声划破天际,两个书生的腿已经弯曲成了诡异的弧度。 “老二老三,你把这俩人带回李老头家里,去看看另外三个书生还在不在。要是不在了,就赶紧来通知我们。” 两个男人点了点头,拖拽着地上的两人,就往刚才的屋子里去。 等他们到了老李头的院子里,就见房门大开,里面早没了其他人的影子。 其中一人啐了一口,叫骂起来。 “他奶奶的,居然让那几个小白脸跑了。老三你把这俩人关起来,再去通知大哥,我顺着那头去找。” 两个断腿的书生又被锁进了屋子里,不断哀嚎,被叫老三的人又拿了一把锁,把屋门锁的死死的才离开。 两人心中悲戚,他们都是寒窗苦读许多年才有的这次县试的机会,如今断腿又被绑,肯定是参加不了县试了。若是以后落下了残疾,更是连科考的机会都没了。 怎么会这样,早知如此,便跟着那小姑娘,说不定还有机会安全逃出去。 真是悔啊! 雷茵可懒得管这俩人现在咋样了,因为现在她也遇到麻烦了。 就在她带着三人七拐八拐,朝着村子边缘走去时,迎面来了一群挑水的村民,她带着人迅速往旁边的小道上转移,却不想,与跑来寻人的老二撞了正着。 “在这!快来!这几个书生跑了!” “草!”雷茵心中暗骂一声。 另外三人都有些不知所措,他们都没遇到过这种事情,不知道是该逃还是该怎么办。 “三叔,愣着干嘛,揍他啊!” 雷广宁正手足无措呢,听到雷茵的命令,下意识就朝那人扑过去,姜淮清和庄回轩两人也互相点了下头,一起朝着那人扬起了拳头。 都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无论这人平时多能打,遇到三个不要命的,都招架不住。 就这样,一群挑水的村民赶来时,就见到村里的王老二被三个文弱书生按在地上捶。 其中一个村民把手上的桶往地上一甩,撸起袖子就要过来帮忙,其他人也纷纷走向前,把雷茵几个包围起来。 雷广宁一手按住王老二的脑袋,一手掐住王老二的脖子,死死把人按在地上,正想向大侄女邀功,一抬头,却见五六个壮汉已经把他们团团围住了。 他哆哆嗦嗦张开嘴,问道, “大,大侄女,怎么办?” 姜淮清和庄回轩也不约而同的看向雷茵,三个大男人却隐隐约约以雷茵这个小女孩为首。 雷茵不屑的甩了甩马尾,朝雷广宁轻蔑一笑。 “三叔,就你这心理素质,还是别考试了,回家种地吧。” 然后她朝虚空一握,一把与她身高一般的唐刀就出现在手上。 天太黑,所有人都没看清这把刀是怎么出现的,只有姜淮清瞪大了眼,怎么回事,这是什么仙家手段吗,还是说,雷家的人都会什么特异功能? 但紧接着他就看到了令人终生难忘的一幕,只见那娇小玲珑的身体,双手紧紧握住锋利无比的长刀,双脚如同轻盈的飞燕般轻点地面,整个身体竟然毫不费力地腾空而起,足足跃起了一米有余! 刹那间,寒芒乍现。 那站在最中央位置、身材魁梧的大汉甚至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便只觉脖颈处传来一阵刺骨的凉意。 随着一道血箭喷涌而出,他那颗硕大的头颅已然与身躯分离,无力地滚落一旁。失去头颅的身躯则像是被抽走了灵魂一般,缓缓向后倾倒,最终重重地摔倒在地,扬起一片尘土。 他死了,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死掉了。 “啊!!!妖怪!” “这女孩是妖怪啊!” “跑,快跑!” 刹那间,一股刺骨的寒意如毒蛇般顺着脊梁骨迅速蔓延他们全身。原本还趾高气扬的那几个人,此刻却如同见到了鬼魅一般,惊恐万状地连滚带爬着。 他们满脸都是无法掩饰的恐惧之色,身体颤抖得厉害,更为可笑的是,其中有一个人的裤裆竟然湿漉漉的一片——显然他已经被吓得失禁了! 刚才的一切发生得如此之快,以至于他们压根儿没有看清楚雷茵究竟做了些什么。仅仅只是感觉到有一道黑影闪过,紧接着身旁那个人的头颅便毫无征兆地与身躯分离开来,鲜血四溅! 雷茵可不会轻易放过他们,见到过自己从空间拿出东西,是很大的危险因素,最好的办法就是杀掉。 只见她小小的身影迅速穿行在夜色中,几息时间,四散而逃的几人全都身首分离。 在确认过没有任何遗漏之后,雷茵拿着染血的长刀,慢慢走向了雷广宁几人。 “到你了!” 什么?!也要杀他吗?雷广宁被吓得浑身哆嗦,却依然强装镇定。 “大,大侄女,我,我是你三叔啊!” 雷茵白眼一翻,看白痴一样说道, “啧,我知道,所以,三叔你能不能赶紧让开,我要把你们按着的人也解决掉。” “哦,哦~” 雷广宁重重呼出一口气,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他还以为大侄女杀红了眼,要把他们所有人都解决掉呢。 其他两人也是心下微松,刚才有那么一瞬间,他们也以为雷茵要杀了自己呢。 “噗嗤!” 地上的王老二也已经尸首分离。 雷茵脸颊沾着淡淡的红色,她拿起自己染血的长刀,轻轻擦拭着,漫不经心的对三人说道, “这把刀是我爹给我的,我从一开始就带在了身上,你们也看到了,对吧?” “嗯嗯。” “对的。” 雷广宁和庄回轩都目视前方,他们的眼神空洞而无神,就像是失去了灵魂一般。当被问及问题时,他们只是机械般地、冷漠地回答“是”。 “不,不是…………是,是的,你一开始就带着刀了。” 只有姜淮清轻微抵抗了一下,却也很快和另外两人一样,双眼无神。 雷茵擦干净手里的刀,长刀入鞘,发出“叮”的一声,三人眼神立马恢复清明。 雷广宁甩了甩头,感觉自己刚才好像发了几秒呆,他环顾四周,看着横七竖八的几具尸体,不禁打了个寒战。 好可怕,这就是大哥养出来的女儿吗?那大哥肯定更厉害。 果然大哥是在乎他的,不然用这种手段对付他,他早死八百回了,呜呜。 第五十四章 突围失败 “走吧,跟上我。” 雷茵带着三人一点点向村外移动,接下来的路十分平安,没有遇到任何一个白云村的人。 出了村子,他们到了一处地势平坦的山脚,这附近正是安放孙老爷棺材的地方。 此时的二狗子已经醒了,但他浑身被绑的结结实实,正蛄蛹着想往村子里走,眼看他费劲巴拉终于蠕动了好几十米了,却见远处影影绰绰我有几个人影走来。 他心下激动万分,还以为是有村里人往这边来,便想也没想,大声呼救。 “救救我,我是二狗子,我被人绑起来了,在这,在这,快救救我!” 二狗子只见对面那几人走的越来越近,心里燃烧起无限的激动,他又努力撅起屁股,弓起身子,向前蠕动了一大步。 却见那几人中有个小小的身影,正快速向他逼近,等人走到他的面前,他定睛细看,暗道一声糟糕。 完了!又是她! 雷茵本来没注意到二狗子已经蛄蛹着离开了,这一声喊,正好让她注意到了前方蛆虫一样爬行的男人。 她快速走上前,拦住他,在这男人的屁股上狠踹了一脚,直接把人踹得翻滚了几圈。 “哎呦!” 已经走出了村子,此时的雷广宁彻底放松了心情,他听着地上这人的声音有些熟悉,于是走到他面前,仔细端详他的容貌。 好一会儿,终于认出了这人的身份。 去他娘的!真是冤家路窄,就是这人与人合伙把他绑到村子里的!还摸走了他的银子,拿走了他的牛车! 他摩拳擦掌,蹲下身,按着这人脑袋,狠狠给了他几拳。似是尤不解气,他又抬脚,在这人身上踹了两脚。 “你大爷的!还我银子!还我牛车!” 雷茵踹人的时候收着力气,并没有打算把人一脚踹死,毕竟刚才砍人脑袋只是权宜之策,现在这人毫无反抗的能力,留他一命也无妨。 但现在看她三叔这架势,是打算把人往死里揍啊,难不成刚才揍了那王老二之后,她三叔是解开了什么封印,从一个装腔作势的文人变成了只会动手的暴力狂? 雷广宁下手看似很重,却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及时收了手,毕竟,他的银子还在这人手里,可万万不能把人揍死了。 三个男人合力将鼻青脸肿的二狗子拖拽起来,跟着雷茵继续走着,很快,他们就在一个黑黢黢的什么东西前停下了。 提心吊胆的一路过来,雷广宁身体有些吃不消了,他干脆靠在了这东西上边休息,还伸手摸了摸,只觉得这东西表面滑滑的,像是打了蜡。 雷茵“好心”提醒道, “三叔,如果我是你,那我宁愿躺在泥土地上,也不会靠着这玩意儿。” “嗯?”雷广宁不明所以,还战术性的挠了挠头。 “噗呲!哈哈。” 庄回轩最先憋不住笑,一整天的压抑心情彻底一扫而空。原来,学堂里拽的二五八万的雷广宁,和他侄女的相处方式这么奇特。他努力把笑往回憋了憋。 “广宁兄,快,快起来,这恐怕是孙老爷的棺材,我们要尊重死者。” !!! 雷广宁滋溜一下站的笔直,离那棺材远远的。 雷茵把手里的长刀递给了三人中看着最稳重的姜淮清,毕竟国字脸的人最是令人安心。 而另外两个,一个是废物三叔,一个又长的太妖孽好看,像是个吃软饭的,她实在不敢托付。 “姜哥哥,这把刀给你,帮我守好这个棺材,但如果来人多的话,还是要以自身为重。” 姜淮清郑重的接过刀,向雷茵保证。 “嗯,我们会以自身安全为前提,守好这个棺材的。” “大侄女,你要去哪?我能跟着你不?” 在雷广宁眼里,他大侄女现在就是最令人安心的存在。 但雷茵是要去帮雷广元,怎么可能会带着这个拖油瓶。 “去村里杀人,三叔也要去?” 雷广宁直接哑火,杀人这种事,就这样轻飘飘的从他四岁小侄女嘴里冒出来了,好诡异,好恐怖,比身边这口棺材还渗人。 “那,那你一路小心啊。” …… 雷茵赶到村子里时,大火已经蔓延到刚才几人被关着的院子了,火势猛烈,仿佛要将整个世界都吞噬殆尽一般。 寒冬腊月,凛冽的寒风呼啸而过,但这漫天的烈焰却丝毫没有受到影响,反而愈发嚣张地肆虐着,释放出令人窒息的热浪。即便是在这样严寒刺骨的季节里,也不禁感到燥热难耐,额头上甚至开始冒出细密的汗珠。 雷茵寻着喧哗的声音,一路赶到了一所大院子前。 只见熊熊烈火如恶魔般肆虐,无情地吞噬着整个院子,然而,唯一的生路——院子的大门口,却被一群凶神恶煞、手持棍棒和大刀的村民牢牢把守,院内的几十人被围困其中。 而此时此刻,她爹坚定地矗立在人群的最前端,背负着一个浑身浴血的男子,与村民们对峙。 在她爹脚下,横七竖八地躺着几具无头尸体,鲜血染红了地面,散发出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这院子正是老光棍的大院。他为了和赵姨娘春宵一度,急不可耐,以至于忘了给关人的屋子上锁,于是,归天石几人绞尽脑汁解开绳索后,轻而易举的就溜了出去。 他们观察了四周,发现众人正处于村子中央,要想安全逃离,十分不易,于是众人合计,分批次一点点转移。 但他们这两天似乎极其点背,第一批人刚走出院子,就被在屋里行好事的老光棍发现了。 老光棍心下大惊,直接推开身旁的赵姨娘,提上裤子就大声嚷嚷起来。 归天石见状,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提起墙角的锄头,冲进卧房,猛砸几下,直接把老光棍的头给打烂了。 一旁的赵姨娘见此情形,吓得直接摔倒在地,打翻了地上的火盆。 火势蔓延,很快就将这个屋子点燃了。 这么大的动静,很快就将隔壁的村长一家引来了。 归天石决定,干脆拼一把,带领几个镖师,和孙家其他人一起,准备突围出去。 第五十五章 两人包围了两百人 但院门口很快被闻声而来的村民们死死围住,他们一行人被困在了这里,无奈只能在院子里摸索出农具棍棒,顽强抵抗。 于是这里就发生了雷广元赶来时看到的一幕。 雷广元和雷茵分别之后,很快就寻着声音来到了人群聚集的地方,他站在暗处仔细观察,发现归天石几人都精神萎靡,却还在顽强抵抗,显然他们在这些天吃了不少苦头。 他也不再犹豫,提刀就冲进了村民的人堆里,直截了当、毫不犹豫地砍掉了最前方两个大汉的脑袋。 此情此景,直接震慑住了许多村民。他们刚才与对面那些外乡人互殴了许久,双方也只是打伤了几人,并没有出现人员伤亡。 而这人,不知哪里冒出来的,上来啥也不说,直接砍了两人的脑袋,这也太血腥,太暴力了! 一些村民已经有些退缩了,却有村民还是不服,和身边几人使眼色,想仗着人多的优势,一起把雷广元按倒在地。 却不想,面前的这人身形十分诡异的,只一瞬间的功夫就轻巧的躲开了两人的攻击,并且顺势转身,长刀直接砍掉了他们的脑袋。 剩下三人直接被吓软了腿,扔了手里的武器,踉踉跄跄就要逃跑,却也被雷广元轻松追上,抹了脖子。 这下互殴的双方全都沉默了,气氛陷入诡异的宁静。 浑身染血的归天石最先认出了雷广元,见他如此利落的身手,似是终于放下了重担,体力不支,摔倒在地。 雷广元顺势把他背在身上,站在孙家众人面前,准备找好机会,带着众人再次突围。 但他一人力量有限,面对这么多村民,很难保证把几十人安全无恙带出去。 于是双方便陷入了十多分钟的对峙环节。 期间村民有人上前,但很快就被雷广元斩于刀下,而雷广元身后的人想找机会突围,却也被村民死死挡住。 直到现在雷茵赶来。 雷茵见此情形,很快在心里盘算出一个主意。 只见她借助巧力,两脚一蹬,很快爬到了村民身后的房顶上,双手在虚空中一握,一把结构精巧的复合弓就出现在她手上。 拿出一根特制的箭,拉弓上弦,瞄准村民中最显眼的一人。 这人正是白云村的村长,此时他正一手拄拐,一手背在身后,一副威严的样子,向雷广元众人训话。 “你们身后的火马上就要烧到跟前了,现在还不投降,难不成是想活活烧死在里边吗?” 说罢,他重重一敲拐杖,又看向雷广元。 “这位兄弟,我不知你是从哪来的,但只要你愿意放下武器,不再带着他们突围,那我们这次劫到的珍宝,就与你五五分账,你意下如何?”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不淡定了。 “村长,他杀了我们那么多亲人,你还要跟他分享宝物?你这是什么意思?” “对啊村长,那么多财宝,凭什么与他五五分账!” “他杀了我爹,村长你却要和他称兄道弟,你到底是何居心啊?!” 老村长在心里暗骂他们愚蠢,都这种时候了,还惦记着钱财,再不稳住这人,他们所有人都要玩完了。 他又敲了敲拐杖,想要稳住村民。 “肃静!我说这位兄弟…………” “去你大爷的!狗屁村长!” 看到村长还在与雷广元称兄道弟,刚才质问村长那人再也忍不心中的怒气,一拳就把村长干翻在地。 而就在此时,雷茵右手一松,一支特制碳纤维箭离弦而出,正好射中了这人的胸膛。 复合弓威力巨大,这箭直接穿透了他的身体,死死钉在土墙之上。高大的男人不可置信的看向自己的胸膛,而后轰然倒地。 “草!” 雷茵气的直接骂出声来,清脆的小奶音回响在众人耳边。 她本来都瞄好了那个老头,准备擒贼先擒王,先干掉他们的领导人,让他们失去组织纪律,再逐个击破。 谁知道她松手时,这男人突然冲出来,给了那老头一拳,把人打倒了,老头幸运的躲过了这致命一箭。老头这运气也真没谁了,这样也能遇到替死的贵人。 所有人闻声不约而同看向雷茵所在的房顶。火光闪烁,映衬出雷茵稚嫩的小脸。 雷广元也看到了手持复合弓的女儿,心下大定,这下稳了,有了他闺女的协助,他有把握突出重围,并且,反向包围这群村民! “管家,我把归镖师交给你们了,一会儿等我口令,直接突围!” “好!” 看到房顶手拿弓箭的小女孩,村民已经完全乱了阵脚,不知所措,他们前几十年都是一群地里刨食的普通人,没学过任何兵法武功,刚才能这么嚣张,靠的全是群里那几个不怕死的狠人。 现在那些狠人死得七七八八,就连村长也差点没了,他们完全没了抵抗的勇气。 因此雷广元毫不费力的就在人群中打开了一个口子,顺利带着众人突围。 “快!快拦住他们啊!” 倒地的村长声嘶力竭,试图命令村民阻止他们。 但一切都无济于事,管家已经带着众人往村外跑了。 雷广元和雷茵并没有跟着一起走,他们还得留下,确保这群村民老老实实呆在这里,直到孙元义带着官兵赶来。 “村,村长,怎么办,我们要去追吗?” “你蠢啊,肯定追不上了,我们现在咋办?” “他们肯定要去报官,村长,我们逃吧!” “对!我们得赶紧逃。” “逃去哪?还能怎么逃?我丈夫儿子全死了,我以后可怎么活啊!!!” “村长,你说话啊,给咱们出个主意啊。” “是啊,村长,你出个主意吧。” 这些人还在问村长想办法。 而一些心思活络的人,已经在悄悄往人群外围走了。 只见一个尖嘴猴腮的男人,佝偻着腰,探头探脑的往孙家众人离开的方向看了看。见孙家众人已经没了影子,他迅速拉起身边儿子的胳膊,就要往家逃。 他自认为,闹哄哄的场景没人注意的到自己,却不想,他刚离开一步,就有一支箭,直直射向他的大腿。 【谢谢大家的「为爱发电」,愿意为我看十几秒的广告,我真的太感动了。还要特别感谢秋风扫落叶宝宝的点赞。爱你们呦(????????????ω????????)????????????】 第五十六章 赵姨娘的选择 “啊!!!” 惨叫声划破天际,闹哄哄的村民全看向了声音的来源,那个抱着大腿痛呼的男人。 “你们最好老老实实在这待着,不然,这就是你们的下场!” 孩童软糯的声音却带着丝丝杀意,手中的复合弓瞄准着地面众人,似乎只要有人稍有动作,她就会射下箭羽。 再也没人敢做出头鸟了,一个个都老老实实站在原地。 雷广元也趁机展开跨步电压大法,用看不见的神秘力量,将这群人死死围住,圈中每人都感觉发丝在劈啪作响。 现在,这几百名村民彻底被他们两人包围了。 一段时间后,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是孙家管家带着一群护院再次折返,这次他们每人手里都拿着棍棒,气势比刚才强了数倍。 “管家,这里留下十几人就够了,你们剩下的都快去救火,不然你们老太爷的陪葬品也要烧毁在大火里了。” 管家被这样一提点,瞬间想起了被抢走的老太爷和陪葬品,脑门冷汗直冒。 完了!完了呀!他管家的生涯怕是要止步于此了。现在火光冲天,老太爷的尸身也不知放在哪个院子里了,这要是被烧了,那他小命怕是也没了。 “老太爷!哎呦,完了,快!快去找老太爷!” 管家急得直跳脚,看到旁边燃火的村长家,他也毫不害怕,裹了裹脑袋就要冲进去。 “停!管家伯伯,别进去!你家老爷子在村尾空地,我找人守着呢,你不用担心,可千万别冲进去做傻事啊!” 管家刚冲进去了一秒,听到雷茵的话又立马撤了回来,可就是这短短一秒钟,他的眉毛就被火燎没了。 还好还好,他摸了摸化成灰的眉毛,心里一阵后怕,好在是没真的冲进去,不然老太爷没化成灰,他就先成灰了。 “好好好!谢谢你小姑娘。你们几个,快去村尾守好咱的老太爷,千万不能有什么闪失。” 管家指了几个身强力壮的人,去确认老太爷的尸身的安稳,又很快安排了其他几人去抢险救火,最后剩余了十多个家丁,帮着雷广元父女俩看守这群村民。 雷茵在心里暗自佩服管家的执行力,这么快就能调整好心态,有条不紊的指挥安排众人行动,能力是真强。 众人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管家又命人喊来厨师和婢女,煮起了大锅饭。 厨师更是毫不客气,借着村里燃的正旺的房门桌椅,直接架起了锅,众村民敢怒不敢言,简直就是致命的幽默。 这边热火朝天的干活,而另一边,混入人群的赵姨娘却心中悲戚。 她原本以为所有人都死定了,所以才决定委身于那个老光棍,求一条活路。却不想仅仅过去半个时辰,一切都变了。 所有人都活着逃了出来,只有她,差不多快死了。 原本陷害大少爷这事,她就离死不远了,但如果求一求老爷,说不定还能借着生育两个孩子的功劳,饶自己一命。 现在呢,所有人都看到她被老光棍糟蹋了,数罪并罚,老爷肯定不会饶过她,她似乎只有死路一条了。 “娘,刚才下人来说,爹爹明天就能来了,太好了,我们终于可以回家了。” 赵姨娘看着面前天真懵懂的女儿,心中悲戚,她还舍不得这个孩子,如果她死了,她的孩子怎么办。 她咬紧嘴唇,眼泪蓄满了眼眶。不行,她得和思瑶划清界限,起码,等她死后,思瑶还能在孙家顺利长大。 赵姨娘紧紧握着拳头,心中犹豫许久。 “娘?娘你怎么了,怎么不和你我讲话?” 没有任何征兆,只听“啪”的一声,孙思瑶被面前的女人扇歪了脑袋。 她不可置信的看向面前的女人,眼泪顷刻而出,她娘为什么要打她,她娘以往不是最疼她的吗,手上破了口子都会心疼半天,现在怎么这么狠心? “娘?呜呜,你为什么打我?” “啪!”又是一巴掌,赵姨娘直接推开了面前的孩子。 “滚!我不是你娘!你是孙家的种,不是我的。哈哈哈,孙家的血脉都是这么恶心,哈哈哈,恶心!” 孙思瑶被这两巴掌完全打蒙了,她努力克制着眼泪,想要扑进赵姨娘怀里,想问问她娘为什么突然不要她了,但只要她一上前,就会被赵姨娘狠狠推开。 “呜呜,娘!你为什么不要我?!你是我娘啊!” 赵姨娘状若癫狂,除了孙思瑶,所有上前的人都被她用指甲挠花了脸。 “你就是孙家的贱种!哈哈哈!” 说完这句话,就见她眼神凶狠,瞄准了一处青砖垒成的院墙,狠狠撞去。 “娘!不要!!!” 孙思瑶跌跌撞撞的跑向了倒地的赵姨娘,胡乱从怀里掏出几块手帕,使劲按压在赵姨娘鼓鼓流血的脑袋上。 “管家伯伯,快救救我娘,救救我娘!娘,娘你醒醒,你不要,不要留我一个人!呜呜。哥哥,哥哥你在哪,快来救救娘。” 小姑娘哭的声嘶力竭,七八岁的年纪,对死亡已经有了一些懵懂的认知,只是她还弄不懂,她娘为什么要这样离她而去。 在她眼里,她娘只是做错了事,就像她在课堂写错课业一样,改过来就好了啊,为什么她娘要去寻死。 管家很快就来检查了赵姨娘的鼻息,很遗憾,似乎是撞墙那一瞬就没了呼吸。 他指挥下人将小姐带走,并派人收敛了尸身,不管他对赵姨娘的观感如何,她都是他半个主子,一切决断只能等老爷来做。 孙思瑶泣不成声,再加上一天一夜的疲惫,直接昏死了过去,从小照顾她的奶娘只能把她抱在怀里,无声的安慰。 …… 另一边,孙家老太爷的棺材旁。 “不行!除非你们能拿出来证物,证明你们是这棺材的主人!” “这几位爷,我们都说了,我们只是孙家的下人,不是主人,里面的是我们的老太爷,我们是奉命来看守的。” “我们也是奉我大侄女的命在这看守的,反正我不信,除非你们去把我大侄女喊来,我们才能把棺材交给你们。” 第五十七章 县令苏大人 孙家几个下人苦大仇深的又返回了雷茵这里,昂着脑袋,跟房顶上的女孩交流。 “雷姑娘,您三叔就是这么说的,您快给想个办法啊,他们拿着长刀,我们也不敢靠近啊。” 雷茵无奈扶额,蠢货三叔怎么又从暴力狂变成犟驴了。 “你们就说,「三叔你这次表现的很好,下次我爹要揍你的时候,我会帮你说两句好话。」一定要原话带给他,一个字都不差。” 几个下人面面相觑,真是他们孤陋寡闻了,现在的长辈居然还要看几岁的奶娃娃的脸色了。 但等他们把原话转达给面前这三人时,其中一人不仅没有生气,还出奇的高兴。 “没错了!是我大侄女说话的语气,你们快过来吧,棺材还给你们了。” “广宁兄,其实看穿着打扮,就知道他们不是白云村的人。我们刚才就应该把孙家老太爷还给他们了。” 雷广宁梗着脖子,似是对庄回轩这话十分不认同。 “你们当然不用担心,毕竟我大哥的拳头不会不挨在你们脸上,要是这次我把大侄女安排的事情搞砸了,大哥一定……” 哼,算了,现在人多,他还要面子,就不把大哥教训他的事大肆宣扬了,毕竟也不光彩,还是赶紧回村子里,找找自己的银子和牛车吧。 雷广宁冲在最前头,走了十几步后,好像又想到了什么,迅速折返到姜淮清面前,右手往前一伸,向他索要东西。 “把我大侄女的刀还给我。” 姜淮清愣了片刻,然后无奈的摇摇头,把怀里的刀递到他手上。心里感叹,这雷广宁果然还是原来的老样子,对细枝末节看的极重,还小气吧啦的。 他又不会私吞了这把刀,等会儿见到小姑娘就会还回去,只不过现在在手上多拿一会儿,他都不愿意,唉。 牛车!牛车!牛车! 雷广宁抱着雷茵的长刀,狂奔向白云村的一处院子,他拷打了二狗子许久,才问清楚牛车的下落。 此时大火已经烧到这里了,整个院子都被烈火吞噬,周围一些孙家家丁正在努力打水救火。 “没有?!怎么没有?我的牛呢?” 刚泼完一桶水的家丁看到他这副失魂落魄模样,好心提醒他道, “你是说这个院子里的两辆牛车吗?已经被转移到了安全地方了。不过其中一辆板车太大了,不方便转移,我们就割断了绳子留在院子里了。” 原本听说牛车被安全转移,雷广宁长舒了一口气,结果却听这人后半句说,板车太大,只转移了牛,他只觉五雷轰顶,摇摇欲坠。 那个大的板车肯定是他的了,他为了挣那两人的路费,特意去借了一个大板车。 原本就被抢了二两银子,现在还要再赔板车物主一两,这可如何是好,真是愁人。 也罢,先不想这些了,接下来他还要去县里科考,等考试结束再说。 想到科考,他就又想起一同被绑的那两人,可恨。 “你们可见到两个黑瘦的书生,和我差不多高?” 面前这家丁想了想,犹豫着开口。 “是救出来了两个书生,黑瘦黑瘦的。但他们被打断了腿,不知身高如何,想来可能是你要找的人。” “被打断了腿?他们现在在哪?” “就在雷镖师他们附近,你去问问应该就能找到。” “好好,多谢!” 这家丁看雷广宁走得急,还以为他是担心那两人的伤势,殊不知,雷广宁现在属于是小人得势,急着要去奚落那俩人一番呢。 等雷广宁到了地方,孙家的大锅饭已经煮好了,管家见他对雷镖师喊大哥,对雷茵叫侄女,估摸出他是雷镖师的兄弟,热情的邀请他一同吃饭。 得到管家的允许,雷广宁很有眼色的看了看雷广元,发现大哥没有反对,就利索的接了饭碗,吃了起来。 吃了一半,他瞄到了远处门板上躺着的两人,此时的两人双腿被木板固定,正疼的龇牙咧嘴。 雷广宁端着饭碗,一脸得意的走到他们面前。 “哼,谁让你们跑得倒是快,还埋怨我,要是老老实实听话,我大侄女也不至于不带你们,我大侄女她可厉害了,她……” “雷广宁!” 雷广元中气十足的声音穿透人群,传入雷广宁的耳朵。 雷广宁立马收了得意的嘴脸,端着饭碗,屁颠屁颠的走到了大哥面前。 “嘻嘻,大哥,你饿了吗,我去给你盛一碗饭?” “老老实实去一边待着,别逼我揍你。” “哦哦。” 小人得志便猖狂,雷广元可不准备放纵这个蠢货,他拳头的作用刚有起色,不能给这人得意的机会,还得多揍几顿,才能老实。 大火在半夜的时候终于扑灭了,孙家的陪葬品却不见踪影。 雷广元把精神萎靡的老村长单独提了出来,仔细逼问,一开始老头还是死鸭子嘴硬,什么都不说,直到雷广元用了几次大记忆恢复术,他才啃吐露位置。 原来在他的卧房里,还藏着一个地窖,他这两年打劫来的宝贝都藏在里边了。 管家带着几个家丁,从村长家的废墟里找到了地窖的入口,把里边的东西一股脑的全都抬了出来,仔细清点过后,一件不少。 还多了一些老村长自己攒的财物,这些他们都没有动,全等着老爷明天带官兵来处理这些东西。 清晨的阳光洒下,照亮了这一整片废墟。 残垣断壁之下,堆放着十几具无头尸体,而他们的人头,一个个整齐摆放在一起,被白布包裹着。 远处传来一阵阵马蹄的蹄踏声,由远及近,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浩浩荡荡的正在往这边赶来。 为首的是一个三十左右的儒雅男人,他正骑着高头大马,走在队伍最前端。 “就是前边了,苏县令,我的妾室和子女,还有下人,都被前边这个村子劫持了,苏大人快想想办法,怎么制服这一村子的刁民。” 队伍越走越近,孙元义对苏县令讲话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直至沉默。 谁来告诉他,现在是什么情况啊,这偌大的白云村怎么一半都成了废墟。还有那走来走去的一群人,怎么都穿着他家下人的衣服,他们这是………自己脱困了?! 第五十八章 苏渊的夸夸 “老爷!是老爷来了!老爷来了!” 孙元义被前呼后拥的请下了马,像极了来走过场的领导。 管家看到了人群中的孙元义,他迈步上前,推开众人,二话不说,朝着孙元义就是磕头请罪。 “老爷,属下有罪,愧对您的托付,属下该死啊,请老爷责罚!” “这些都事以后再说,我们先去村里。” 县令跟前,孙元义还没弄清楚事情的始末,自然不好随意处置下属。况且这些都是家里事,不好让外人看到,他便轻飘飘的一笔带过。 “苏县令,我们先进村去瞧瞧吧。” 管家迅速爬起身,在前边带路,浩浩荡荡的一群官兵就这样进了村子。 此时房顶上的雷茵已经困得不行了,一晚上没睡,一直守着地下这群人,真的很累。 此时就见孙家的管家,姿态恭敬的带着大部队赶来,为首的是孙元义和一个不认识的儒雅叔叔。 而此时的两人已经被面前的场景惊掉了下巴,即使见多识广的苏县令也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啊。 他走向前,环顾四周,目光锁定在雷广元身上。 “这位壮士,在下苏渊,乃临安县的县令,敢问阁下可是雷广元雷镖师?” 雷广元挑了挑眉,不明白这人怎么认识自己,但还是向着他微微行了一礼,表示尊重。 “在下正是雷广元,不知苏县令怎知我名号?” 面前这儒雅男人捋着不存在的胡须,轻笑。 “哈哈,听好友提起过一位雷镖师,说他武功超群,乃当世英豪。今日路上,孙家主说他请的就是一位姓雷的镖师,故而如此一问,还望雷兄莫要介意。” 啧啧,说话文绉绉的,一看就是读过书的,交流起来肯定不舒服,雷广元自己读书少,所以每次和文化人交流的时候都有些淡淡的抵触。 不过想来他嘴里的好友应该是姚青没跑了,毕竟在今天之前,知道他武力值高的人也没几个,能和县令扯上关系的,就只有青龙寨那个笑面虎了。 既然是熟人,这样就好办了。他和茵茵杀了不少村民,虽然他们是罪有应得,但难免会有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姚青的人来处理这件事,自然会好办很多。就是不知道这一群官兵里,会不会也有山寨里的人。 雷因仔细打量着这些士兵,果然从里面见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管理青龙寨马圈的陈长宇。 嘿,这人真是一块砖啊,哪里需要哪里搬。既能管马,又会扫马粪,还能混入正规军里打探情报,十项全能啊。 既然有人来接手了,那她就不用再看守了,收起手里的复合弓,准备找找合适位置,从房顶上跳下去。 只见她撅起小屁股,踩着瓦片,一点点倒退着往下走。 但可能是村民的屋顶年久失修,脚底的这片瓦片有些松动,她踩上去,一个脚滑,“呲溜”就往底下滑去。 “诶诶诶!!!” 正在与雷广元寒暄的苏渊脚比脑子快,只见他一个箭步冲到屋檐下,稳稳接住了掉下来的小女孩。 四目相对,有些尴尬。 好半天雷茵才憋出来一句。 “苏叔叔,没想到你看着文弱,却比我爹还靠谱哈。” 糟糕,说错话了。这是不是在讽刺人家苏县令身材单薄啊,这张嘴,该打该打。人家可是县令啊,会不会因此为难家里人。 不过好像家里也没什么可以被为难的,除了过几天要去县里考试的三叔,不过三叔这人前半生过的太顺风顺水,吃点苦头也挺好,就当磨磨性子呗。 苏渊倒是没想这么多,他早就听姚青提到过雷广元的女儿,聪明活泼,今天一见,果真如此。 他把雷茵轻巧的放在地上,向雷广元夸了两句。 “这就是雷兄的女儿吧,甚是可爱啊。我弟弟家里倒是也有个同岁的女孩,就是被我弟弟养的太过文静,没有你家女儿活泼,瞧瞧,这爬高上低的,多有趣儿!” 只是,没过多会儿,知道了雷茵昨晚的壮举,苏渊真想返回刚才这一瞬,掐住自己的脖子,让他收回这些虚伪的夸夸。 这哪是有趣儿的小女孩啊,这简直就是有趣儿死了,还死了一大片。 瞧瞧这一排新鲜的脑袋,居然有三分之一都是这小女孩砍的,来之前姚青也没说过雷广元的女儿会砍头啊。 拧着眉处理完了白云村的这些事,苏渊命底下的人押着这一村子人,返回县里。 白云村众人在得知自己真的要被带走审判后,哀嚎遍地,一个个跪地向苏县令请罪。 “县令大人,对不起,我们真不知道这事是犯罪啊。” “对啊,县令大人,我们村子也被烧了,亲人也死了好多个,您就饶了我们吧,我们不敢了。” “求县令大人饶命!” 有这些高声求饶的,也就有一些怪罪他人的。 “完了,全完了!村长,你不是说法不责众吗?为什么会这样?!” “都怪你,村长!原来我们一家好好种地,也能温饱。现在我男人死了,不仅种不了地,我们一家还得坐牢,这都是你的错!” “对,我们一家原来可以好好的,你却非要逼着我们做这种丧良心的勾当,现在县老爷要拉我们去砍头了,这可如何是好啊!!!” 被众人指责的老村长面色难看,往日的神采早已不在,他的双手被麻绳死死绑着,但听到这个女人的指责,他还是努力维护着昔日的尊严。 “呵!你说你是被逼的?那前些日子你收钱的时候怎么那么开心?还有你们,一个个的,分钱的时候不是挺能耐吗,都吵着自己功劳最大,现在怎么了?都不敢承认以前干过的事了? 反正我老头子干过这些事,我承认!如果县老爷要杀头,那就是我的命,我认了!至于你们,哼!还没资格指责我!” “都住嘴!再吵吵嚷嚷的,小心鞭子伺候。” 官兵首领大喝一声,刚才吵闹的所有人都闭紧了嘴巴,再不敢发一言。 第五十九章 大侄女,你去帮我问问 一行人顺利出发。 昨晚这些县城的官兵都是急行军,原本需要一天多的路,压缩到了一晚上,每个人身体都有些吃不消,因此他们在杏林镇休整了半天才出发。 只是这么多捆绑手脚的人被看守在城门外,杏林镇的百姓难免议论纷纷,他们有些站在远处观望,小声嘀咕。 “天呐!这都是些什么人,为什么被官看押着?!” “不知道,不过他们看起来都是普通人吧,你看,那还有个抱着孩子的妇人呢!” “真的呀,你看那老头,头发花白,估摸着都有六七十岁了。这也会被关起来?” “到底是犯了什么事啊,这种普通人也会被绑起来?那我们以后会不会也被官兵逮捕?” 此话一出,许多看戏吃瓜的人也开始忧心忡忡起来,每人都在担心自己未来也会被官兵带走。 好在看守的士兵及时发现了人群的浮动,开口解释。 “这些都是白云村的村民,他们劫道抢钱,还意图杀害他人。故而县令才会命我们缉拿他们。都散了,散了,别来这捣乱!” 最后两句话这士兵的语气很凶,围观百姓对官兵都很畏惧,于是作鸟兽散。 不过白云村全村被抓的消息迅速传遍了大街小巷,并且向着周围城镇散发。一时间,臭名远扬的白云村被英明神武的县令大人铲除的消息不胫而走。 苏渊这次算是躺着收了一波民心了。 等到了下午,众人都休整完毕,对伍这才再次出发。 这一次有了官兵,雷茵就彻底躺平了,不用再担心路上会出现什么特殊情况了。 她一路东瞅瞅西看看,快乐极了。 “哥哥,你恢复的怎么样了?” 她爬上孙必先的马车车梁,对着里边的人一阵关心。 “嗯,比前两天好多了,谢谢茵茵。我这有些点心,你拿去吃吧。” 说着马车帘子里伸出一只苍白又骨节分明的大手,递过来一盘精致的糕点。 雷茵欢欢喜喜的收下了,把它们全装进了荷包里。 原本孙元义是想让孙必先在杏林镇多休整两天的,但他执意要跟着车队,说是怕错过爷爷的葬礼,孙元义无法,只能由着他,但却也命下人用心的给马车铺了垫子,尽量保证他不会受到颠簸磕碰。 而同样受伤的孙思文就没有这样的待遇了。自从孙元义看清楚了这个儿子的真面目后,他就很吝惜自己的父爱,仿佛要把以前付出的都收回来。 安排马车的时候甚至直接遗漏了他,导致他不得不坐在堆满货物的马车里,颠簸前行。 方若淳自然是知道这件事的,作为家里的主母,这些都是她应该管辖的范围,但她也故意当做没看见,任由所有人把那个废物忽略。 “那个贱人死前真是这么说的?” 此时的方若淳手拿糕点,靠在马车里奢华的软榻上,仔细倾听心腹嬷嬷的汇报。 “千真万确!那赵氏死前不仅责骂了那孙思瑶,还抓伤了很多上前阻拦的下人,就连奴婢上前的时候,也被她抓伤了手。奴婢想着,她是不是疯了,才…………” 说着,这个嬷嬷还举起了受伤的右手,示意方若淳查看。 方若淳坐正身子,朝她手上看去,果真见到这嬷嬷的右手上有三道深深的抓痕。 霎时间,她大为恼火,把手里的点心朝马车地板狠狠扔去,发出咚的一声。 “这个贱人!她才不是疯了,她是故意演给你们看呢!这下好了,呵,我这个主母想为难她女儿都不行了。做出那种丑事,死前还能将我一军,真是可恨!可恨啊!” 方若淳圆润的脸庞被气的通红,外人面前的温和模样不复存在。 一旁的嬷嬷忙端起茶壶,倒了一杯水递过去,小心翼翼的替她顺着背。 “夫人莫气,夫人莫气。她自戕了也好,免得夫人动手,被人说闲话。” 方若淳喝了一口茶,平复了一会儿心情,脸上又恢复往日温和的模样。 “我被人说闲话?呵,你等着看吧。等老爷子下葬的那天,我父亲肯定会来吊唁,到时候,看他孙元义怎么在我父亲面前狡辩。哼!” “是是是。夫人说的极是!知府大人若是知道了此事,定会好好教育老爷。到时候,咱们府里那些妾室一定会更加老实。” 听到了嬷嬷的话,方若淳的心情由阴转晴,她又开心地拿起了一盘点心,美滋滋的吃了起来。 再说雷茵这边,拿了孙必先的点心,她就下了马车,心情愉悦的边走边吃。 “大侄女,大侄女!” 听到身后的呼喊,雷茵扭头,就见雷广宁牵着牛,屁颠屁颠的跟到了她身后。 “三叔,有啥事啊?” 雷广宁看着雷茵嘴角的点心渣子,咽了口唾沫,他犹豫着开口。 “你帮三叔去问问,被抢走的银子啥时候能还给我啊。还有我这牛车,只剩一头牛了,板车被烧没了,能不能再补给我一辆板车啊?” “你咋不去问我爹?” “这,这,我看大哥在忙着,就不想去打扰他。” 看她三叔这扭扭捏捏又犹犹豫豫的样子,指定是害怕她爹,不敢去问,这才过来找她。 “我也不知道,但我估摸着,你的银子肯定要等案子审理结束后才会还给你,所以你还是等等吧。” “啊?!要这么久!大侄女,你去帮三叔说说情吧,三叔身上一个子都没了,中午都没吃上饭,这会儿还饿着呢,哪怕是先把我的干粮要回来也好啊。” 雷茵仔细打量着雷广宁,见他灰头土脸,肚子还在咕咕叫着,想来他也没说谎,于是大方的把手里的点心递给他。 “给,三叔,你先吃着吧,我去那边帮你问问。不过你也不用担心,我看接下来还有一天的路要走,队伍肯定会煮大锅饭,到时候我带着你去蹭吃蹭喝,没人会赶走你的。放心!” 雷广宁郑重的接过点心,小心翼翼的捏了一块。嗯!真香! 犹豫着要不要留几块,给瑞哥儿和明珠尝尝。但转念一想,给明珠留了,家里婆娘刘氏肯定也要讨要一块。而刘氏有了,老娘肯定也会问他要。 这么多人都有了,二哥家里人不给也说不过去。 算了算了,都不留了,他自己全吃了吧。 第六十章 安排个好住处 押送犯人的队伍行走很慢,雷茵蹦蹦跳跳着往前方苏渊的地方去,途中却被一个士兵拦住了。 “姑娘,姑娘。” 雷茵扭头,就见陈长宇正向她挥舞着右手。 “什么事啊?这位……叔叔。” 她不确定陈长宇是不是在隐瞒身份,所以犹豫着只叫了一声叔叔。 这时就见陈长宇憨笑着挠挠脑袋,在口袋里左翻翻右翻翻,终于掏出来两颗饴糖,伸手递给了雷茵。 “嘿嘿,小姑娘,你长得真讨喜,像我二舅姥爷的小姨子的大孙女,这个给你,你拿去吃吧。” ???雷茵满脸问号,搞不明白陈小将是什么意思,但还是礼貌的伸手接过了饴糖。 只是,在她接过糖果的一瞬间,陈长宇袖口里一张叠的细小的纸团也顺势到了雷茵手中。 雷茵眼疾手快,一把攥紧手里的东西,塞进小荷包,好险,没被外人看到。 她礼貌的道谢。 “谢谢叔叔。” “别客气,拿去吃吧,去吧。” 道过谢后,雷茵也没急着打开纸团去看,依旧沿着刚才的方向,去队伍前方找苏渊几人。 这时的苏渊正和雷广元聊的火热。 “广元兄,你这小马扎真是巧妙,我还从来没想到过,仅仅用一小片布匹和几根棍子,就能做成这种简单方便的凳子,真是受教了。” “依靠这种原理,还可以做一些折叠的小木桌,甚至可以研究一些小木床,都是可行的。” “果真?那广元兄这次来县城可别急着离开了,我们一起研究制作一些可行?” “这……我妻子还在家中,我得早些回去。” “担心这些作甚!我弟弟给我在这临安县置办了好几处宅院,到时你把家中妻子女儿都接来,安心住下,我们一起研究这些奇巧之物。” “不了不了……” “爹!苏叔叔!” 呼!好险,还好女儿来了,不然雷广元真有些难以招架苏渊的热情。 雷广元此时正和苏县令并排骑着马,见到女儿,他身子微微倾斜,一手扶住马鞍,一手揪住雷茵的后脖领,把人拎上了马。 “咳咳咳,爹,勒脖子啊。” 坐上马鞍的雷茵咳嗽了好几声,这才感觉好受了一些。她扭头看向身边并排的苏县令,嘴角微微翘起,笑得腼腆。 “苏叔叔,我三叔想问问,他被这些村民抢走的钱什么时候能追回来,还有,他的板车也被村里的大火烧毁了,他想问问,能不能补给他一个新的。” 既然是雷广宁要问的,肯定就要说雷广宁的名字。 一旁听着的雷广元翘起的嘴角往回收了收,这个老三,真是厚颜无耻,自己不敢过来问,却要怂恿茵茵当他的嘴替,看来最近拳头还是挨的少了。 好在这个苏县令性格不错,还有姚青那一层关系,这要是个心眼小的县令,那岂不是会觉得雷茵是在催促他办事,能开心才怪。 雷茵倒并没有想太多,毕竟苏渊看起来也不是个小心眼的人。而且不仅她三叔,还有姜淮清和庄回轩,他们接下来都需要银子才能顺利去县试,就当帮他们问问呗,也不是啥大事。 “你是说那几个书生?这倒是个要紧的事,毕竟马上就要县试了,他们得在县城待很多天,没有金钱是不行的。不过白云村这事人多复杂,一时半会儿是处理不好的。” 苏渊摸了摸下巴,沉思片刻,才开口。 “这样吧,我妻子在考场那条街上有个小院,一直都没人居住,只有下人会定时去洒扫。等回了县城,我就去同妻子说说,安排他们暂时在那个小院居住,并且提供他们笔墨和饮食,直到案子办完。” 提供食宿,倒也是不错的,毕竟他们是来考试的,也不是来旅游娱乐的,这样就差不多了。 而且雷茵私心里不想对雷广宁太好,虽然他现在在她爹的拳头教育下,有所改观,但也不能过于「宠溺」他,不然他必定故态复萌。 “好的苏叔叔,我这就去告诉他们。” 雷广元又提溜着雷茵的后脖领,把她重新放回了地上。 远处的雷广宁就见雷茵和苏县令不知聊了什么,然后苏县令就沉思许久,然后一脸郑重的向她交代了一些事情。 看着雷茵一点一点往他这边来,雷广宁的心里居然涌起一丝紧张和期待。 结果,就在他怀着激动的心情,等待大侄女的时候。大侄女却像风一样,与他擦肩而过,直奔后方牛车上的两人。 “姜哥哥,庄哥哥。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们!” 呜呜!大侄女,你就不能宠爱我一回吗? 无奈他只好牵着自己的牛,屁颠屁颠的跟上雷茵的脚步。 “茵茵妹妹,什么事?你说吧?” “我告诉你们哦,苏县令准备在案子处理完之前,让你们暂时居住在考场附近的一处小院子里,还会为你们提供吃食和考试需要的东西,这下你们不用担心案子了,安心备考就成。” 姜淮清和庄回轩听后真是狠狠松了一口气,原本他们也和雷广宁一样,担心案子处理进度太慢,自己的银子要不回来,这几天到考试之前这段时间不知道何去何从。 何况雷广宁还有雷广元这个大哥帮扶,就算他们兄弟关系再差,应该也不会任由他在县试县试这段时间流落街头吧。 但他们两人在县城却是真的无依无靠。现在听到雷茵的话,一下就放松多了。 如果雷茵知道他们的想法,肯定会呵呵一声。帮扶她三叔?错了,大错特错,帮扶你们俩还差不多。 “茵茵妹妹,真是谢谢你了。” “咦?那太好了,听说往年考场附近的住处才是最难租到的,大侄女,你真是帮了三叔大忙了!” 匆匆赶来的雷广宁笑得合不拢嘴,那可是县令大人特意安排的住处啊,不仅包吃包住,还离考场特别近,真是捡着大便宜了。 而且,光县令大人特意安排这事,他都能在村里吹牛很久。 至于为什么不去学堂吹牛,咳咳,那还不是因为姜淮清和庄回轩也要一起去住。 在这俩知道实情的人面前吹牛,就感觉是在人面前光腚拉屎一样,尴尬。 第六十一章 请你背九九乘法表 晚上,睡觉前,雷茵在自家小帐篷里打开了陈长宇给的纸团,看完内容后她笑得合不拢嘴。 这是姚杰给她写的信,字迹歪歪扭扭的,有很多错别字,信的角落还滴了几滴墨水。 大致内容就是,她走后,他爹姚青就给他下达了很多任务,既要练字,又要背书,还有看不完的兵书和治国理政。仅仅一天时间,他的小屋就被这些书堆满了。 而且他爹还说,等春天之后,就要让他每天早起跟着他娘去营地里锻炼,他狠狠抱怨了将来的早起生活。 最后信的末尾,他询问了她给他的那块木系晶石,到底是什么材质,为什么如此坚硬。 说他爹自信爆棚的要帮他打洞穿起来,做成坠子,结果手都磨破了,石头还是光洁如新,连个划痕都没有。 看完这信,雷茵笑得合不拢嘴,未来学生最讨厌的事,他几乎全占了。 痛苦的练字,学不完的书本,还有天不亮就要起来做的早操。 雷茵决定为他添一把火,手写了一份古文版的九九乘法表,并且强调他一定要认真背诵,等下次见到他的时候要抽查,不然就不给他玩了。 相信这小孩为了能和她继续玩,应该会硬着头皮背下去。 最后,信的末尾,她用小孩的语气向他解释了,这块石头里面有神奇的仙法,所以才这么坚硬。并嘱咐他,一定要好好保存,等受伤危险的时候拿出来,只要意志坚定的祈求它,里面的仙法就会拯救他。 等天亮了,雷茵又找机会,把自己写的信给了陈长宇。 经过将近两天的赶路,一行人终于到达了临安县。 这次父女俩终于不用翻墙了,而是顺着大开的城门,大大方方的进了城。 而白云村的人因为太多,成分太复杂,就被苏渊安排在了城外的兵营附近,有专人看守。 到了县城,这次护送孙家人的任务也算圆满完成了。孙元义不仅支付了说定三百两,还额外给了一千七百两。 总计两千两入账,雷茵心情颇好,和她爹在客栈包了三天的天字号房,准备在县城里采买一番。 他们父女俩开心的逛街时,孙家大院可谓是热闹非凡。 此时的孙元义,肥嘟嘟的身体,垂着脑袋,站在大堂,耐心的听面门的老人训话。 老人叫孙净远,是孙家现在的掌权人,也是孙元义的亲大伯。 “你瞧瞧你做的什么事!送你爹来县城,你都能捅这么大的窟窿!还能让你爹半道被人劫走,你说,这事办的蠢不蠢,蠢不蠢?!” “大,大伯,此事……此事……” 孙元义支支吾吾的,却说不出所以然来,这事的确是他的失误,好像一切都不能辩驳。 “你还想编什么理由来糊弄我?嗯?!实话告诉你吧,你岳父已经知道此事了。不仅知道了你弄丢了你爹,还知道你养的妾室,怂恿庶子,毒害必先!” 孙净远情绪激动,身旁的桌子都被他拍的咚咚作响,解释道。 “这事可不是咱们孙家人说的,只是正好消息传来时,方家有人在此,听到了杏林镇传来的消息。当天晚上这消息就送出去了,只怕你岳父现在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闻言孙元义再不敢装怂卖乖了,只见他额头冒汗,一脸凝重的走近说话的老人,有些讨好的道, “大伯,这可如何是好,你可得救救侄子啊,岳父大人他定不会轻易饶了我的。” 孙净远重重一拍桌子,脸往旁边一扭,“哼”了一声,不肯回话。 孙元义也不气恼,舔着脸,又挪到他脸扭的方向,“嘿嘿”傻笑着,求他支招。 孙净远还是不理他,又把脸扭到了另一方。 而孙元义依然舔着脸,晃动着肥硕的身躯,小碎步,慢慢挪向孙净远现在脸扭的方向。 如此反复,终于把孙净远弄烦了,开口道。 “行了行了!一辈子没干几件正事,就知道吃喝玩乐,瞧瞧你这身材,快和你爹一样了。” 说罢似乎是又想到了逝去的弟弟,叹息一声。 “唉,也罢,谁让我是你大伯呢,你爹不在了,只能由我替你兜底了。咱孙家在隔壁丹阳县还有一大片山头,知府大人之前一直明里暗里示意我们,把山让给他,我都没松口。这次算是替你赎罪,就低价把山转给方家吧。” 孙元义闻言,面色郑重,后退几步,跪在地上,给孙净远行了一个大礼。 “侄儿拜谢大伯救命之恩。” “切,行了,赶紧爬起来,还什么救命之恩。全当我欠你爹的,还你身上了。唉,以前孙家要向外发展,你爹才不得不去了兰溪镇这个小地方,一晃这么多年了,我老了,他不在了,真是造化弄人啊。” 听着孙净远的碎碎念,孙元义起身给他倒了杯茶。 但孙净远却不是这么好糊弄的,他依旧在提点孙元义。 “这个山头是孙家的态度,但不能代表你的态度。你自己也得表现出知错能改的样子,不管是补偿方氏母子也好,还是教训妾室,你都得做出个样子来。” 孙元义一脸虚心受教的模样,耐心的听完老人的讲话。 “是是是,等办完我爹的葬礼,我就将家里大部分财产土地过户给必先母子。还有那个赵氏留下来的女儿,我准备把她安排在一个小庄子里,让她离得远远的,再也不能来我们跟前闹腾。 还有府上其他妾室和庶子庶女,我也准备把他们慢慢的都安排出去。至于那个孙思文,唉,毕竟是从小看着长大的,打杀了还真有些于心不忍,给他点银子,让他去别的地方,自谋生路去吧。” 孙净远看他条理清晰,安排还算妥当,就没多说什么,只强调一定处理好孙思文的事情,不要给家里留下什么祸事。 孙元义连连应是。 实际上他这样做也有自己的心思,只要失去了自己的庇护,孙思文的生死也就是个未知数了。 他作为父亲,亲手命令手下杀死亲子,哪怕有理有据,也难免会留下刻薄的名声。 但只要孙思文自己一人出去讨生活,就会遇见各种各样的磨难,到时候无论是方家出手,还是他自己出手,都不会有太明显的痕迹。 思文,别怪爹狠心,爹也是为了孙家整个家族考虑。方知府咱家真的惹不起。 第六十二章 闺女,咱们快离开这啊 雷茵和雷广元在大街上闲逛着,看到不错的东西都会买一些。 县城的确比镇上更繁华,刚路过一个牙行模样的地方,从门缝里隐约看到,里边贩卖的婢女都比他们镇上的标致许多,不愧是富庶的临安县啊。 雷广元萌生了在县城买房置业的想法,不过买房的事可以暂且缓缓,他家现在是真缺少一个懂算账的茶楼管事。 而且最好是女管事,这样下次他和茵茵出门,就有人帮衬着芳舒了。而且都是女性,芳舒她们相处起来也自在,他也不用担心被挖墙脚。 “茵茵,走,我们去挑一个婢女,这样也好帮咱们分担一下茶馆的工作。” 这个建议不错,雷茵欣然前往。 进入牙行大门,父女俩正好与一个公子哥擦肩而过,只见这公子哥笑的一脸得意,一手拉着新买的婢女,一手攥着两张契书,走起路来嚣张至极。 但就在擦肩而过的时候,他眼神落到了雷广元身边的小姑娘,面露诧异之色,似乎是搞不懂面前这个俊朗的汉子为啥带着小女孩一起来这个地方。 不过他也没多说话,牵着婢女的手,趾高气扬的就离开了。 院子里只有两个牙人,一男一女,都是圆润的身材,男的此时正弯着腰,在门口谄媚的恭送这个公子哥。女的叉着腰,正在训斥面前的一排姑娘。 “呸!上不得台面的东西,一个个的哭丧着脸给谁看呢?来了咱这地方,就得认命,看看人家雪婷,刚来两天就被人家孙家公子看上了。孙家是什么人家?富商啊,在我们整个潞州都是数一数二的,以后可是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你们…………” 女人正在训斥着,却听到自己男人迎客的媚笑。 “哎呦喂,这位爷,快进来看看。老婆子,快,桌椅板凳、茶水糕点都伺候上。还有,还有………额,还有这位小小姐的,一并伺候上。” 胖女人正热情的搬着凳子,听到自家男人后半句话,诧异的扭头看向门口。 嚯!还真有人带着小姑娘来这里挑人的,真是活得久了,什么事情都能被她碰上。 其实雷广元听到胖女人训人的话时,就有些打退堂鼓了,他好像大概走错地方了,这肯定不是什么正经牙行,他要去从这里带了人回去,媳妇儿肯定要把他给撕了。 但奈何身旁的闺女一直跃跃欲试,拽着他往里走,裤腿都要给他扯烂了,况且他已经走到人家院子里了,直接扭头就走,好像不太合适。 于是,他只能硬着头皮坐到了胖女人给他搬来的凳子上,只等着一会儿说自己一个都没看上,然后立马溜走。 “呃呵呵,这位爷看着是面生的,不知怎么称呼?” “我姓雷,这是我闺女。” 雷茵坐在高大的太师椅上,显得格外娇小可爱,她对着胖女人盈盈一笑,礼貌的打着招呼。 “婶婶好,您叫我茵茵就成。” “诶,好好,雷老爷,茵,茵茵小姐,我去给您准备茶水。” 雷广元这个老爷她喊得很顺口,但雷茵这个小姐她喊得十分拧巴,不为别的,就是,她从业这么多年,真没和这种四五六岁的大家小姐接触过,最多就是被那些男人府里的正妻找上门教训。现在这情况,真是少见。 刚才的男人这时也关好了院门,弯着腰,向雷广元介绍着他这里的情况。 “雷老爷,我姓庞,县里一般都叫我老庞,那是我内人林氏。我们是专管这临安县这些生意的,您今来的可真凑巧,咱这临安县前天刚来了一批新人。 她们以前都是的西边甘州的良家姑娘,家里遭难才入了奴籍。个顶个的貌美,多才多艺,您相中哪个了,带回去……” 剩下的话没说完,他看了看一脸好奇盯着自己的雷茵,后面那些荤话却怎么也说不下去了,这,这,他以前也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啊。 雷广元额头已经在冒汗了,不行了,不行了,他真得走了,再晚点,媳妇儿真会杀了他的。 “我们先不……” “伯伯,你说她们多才多艺,那都会些什么才艺啊?” 雷茵没看出来她爹的心虚,只是觉得院子里这些姑娘都个顶个的好看,赏心悦目的。 何况他们目的是买婢女,根本没有买小妾的心思,而且面前这些姑娘,并没有想象中媚眼如丝勾引的模样,反而有些还身姿挺拔,坚韧不屈,有种出淤泥而不染的感觉。 老庞看看雷广元,又看看雷茵,一时不晓得回答什么。 端了茶点出来的林牙人一脸笑意,给人一种和蔼的邻家大婶的感觉。但很快她又退至一边,眼神变得凶狠,拿起小鞭子抽向了那几个身姿挺拔的姑娘。 “老爷面前,一个个站没站相,该打。还不赶紧弓着点身子!” 被抽了几鞭子,几个姑娘一个个都弯下了腰,只有一个鹅蛋脸长相大气的女孩,一脸不服,依然坚挺的站直身体。 林牙人又抽了几鞭子,见这人还是死倔的模样,也没了办法,一脸讨好的走到雷广元父女俩面前,连连道歉。 “雷老爷莫见怪,这些姑娘都是新来的,还没被悉心调教过,一个个的都倔的很。您要是不满意,我们后院还有一些已经被调教好的,您尽可随意挑选。” 雷广元嘴巴似乎是被胶水糊上了,闭的死死的,根本不回应面前这对夫妻。 只有雷茵清脆的童音响起,回应两人。 “伯伯婶婶,后院的就不必了,爹爹不是来挑妾室的。是茵茵想要一个会才艺,还会读写算账的婢女,这才缠着爹爹来挑人的?不过,我们来错地方了啊,伯伯婶婶这里好像不是卖婢女的。” 夫妻俩对视一眼,看到了对方眼里一瞬间的迷茫,但林牙人比自家男人反应快得多,嘴角咧开,笑得见牙不见眼。 管她是买小妾还是买婢女,反正都是买女人。她这女人多的是,并且各个才貌双全,非常符合小姑娘的要求,卖给她就对了! 于是胖女人对雷茵笑得更加真诚,一双胖手在雷茵的小小的腿上轻轻捶打起来。一会儿捶腿,一会儿捏肩,殷勤的不行。 第六十三章 被抄家的何锦书 看到雷茵被胖女人伺候的滑稽场面,雷广元有些绷不住了,嘴角抽了抽。 这时就听林牙人用温柔至极的声音,对雷茵说道。 “茵茵小姐啊,咱这也能挑婢女的,您看这些姑娘,她们以前都是富裕人家养大的良家子,琴棋诗画样样精通,算账管事也是一把好手,各个都符合您提的要求呀。 再者说,您仔细看她们的长相,这一个个的,水灵灵的,以后参加小姐们的诗会雅集,把她们带在身边,多有面子。 而且,我敢打包票,您去那些专门卖婢女的牙行,绝对买不来我这样高质量的婢女,要相貌有相貌,要才艺有才艺。哎呦,您父女俩真是误打误撞来对地方了!” 要不说做生意的嘴都会说,就连一边拘谨的雷广元,听了这话,也有些意动。这年头读书的男人都很少,不然他那蠢弟弟在家里地位也不会这么高。 何况是有才学的女性,更是少见,估计整个临安县的大小牙行都没几个有才学的婢女。这波属实是误打误撞了。 想通这些,雷广元也放松了些许,找回了以前做生意的感觉。只见他身子往后仰着,轻轻靠在太师椅的椅背上,端起水杯,装模作样的呷了一口,然后轻咳一声。 “咳,你说的倒有些道理,不过她们到底有没有才学,谁也不知道,除非让我和茵茵出些试题,考考看。等真见识了她们的本事,我们再谈买卖。” 这回老庞夫妻还真有些不确定了,以前男人们来这里挑人,都是让人走两步,或者跳跳舞,唱唱曲,绣绣花,还真没几个考姑娘才学的,他们一时犯了难,不晓得这些姑娘能不能经得过考验。 但身后几个姑娘听到这话,一个个眼神都放了光,各个神情激动。 她们都是西方甘州来的良家女,或是因为家道中落,或是因为家族有人犯错被连累,才不得已入了奴籍,又被这对夫妻买来。 她们都以为以后只能为人妾室,做小伏低的伺候油腻的秃顶老爷,各个心中哀戚。甚至有些绝望的羡慕起了刚才被年轻公子买走的雪婷,起码雪婷伺候的人还很年轻,以后日子还有些许盼头。 但这一刻,小女孩稚嫩的童音,仿佛天籁,直击她们心灵。她们居然还有机会做普通婢女,还有机会挺直身板,靠自己的才能吃饭,不用出卖身体,不用为人妾室,这简直就是救命稻草,溺水人的浮萍。 老庞看这些姑娘们各个眼神热切,再回忆起他刚接手这些姑娘时,她们的穿着。 心里暗暗合计,这些姑娘刚到他手上时,一个个穿着也算精致,估计是大家族的人,肯定有些本事,说不准真有人能符合这对父女的要求。这样也算一单生意不是。 于是他腰弯的更深,谄媚的表情更加夸张。 “是是是,自然是要给雷老爷和雷小姐看看她们的本事。你们几个,去,把我房里的长桌连着笔墨纸砚一起抬过来。你们几个,去库房,把琵琶,瑶琴那些乐器通通搬来。 还有,一会儿会什么诗词歌赋的,自觉展示,要是错失了这次机会,哼,你们就认命为人妾室吧。” 姑娘们被这样训斥,却毫不在意。因为她们心里在紧张着别的东西,一个个都在默默回忆着闺阁里所学的一切,以前先生考教的时候都没有如此紧张。 何锦书就是其中一人,她祖父原是正二品大员,只因上谏当今皇帝,请求他多关心国家政事,并弹劾几个无能之辈,就被他们记恨。 那几人买通了家中一个管事,在祖父书房里放了一些与匈奴沟通的信件,污蔑祖父通敌叛国。 导致他们何家,一家三代,男丁尽数被砍头,女眷成了奴籍,发配甘州。她娘和几个婶娘早就死在了去往甘州的路上,嫂嫂也不堪受辱,上吊自杀。现在家中唯一存活的,就是她这个孙辈了。 以前家中只有自己一个姑娘,她也没觉得孤单,现在一家死绝,她真的好希望自己能有个姐妹,起码互相陪伴,还是个念想。 算了,现在这样身不由己,就算多个姐妹她也护不住,反而是多了个人一起受罪,还不如就这样一人,也挺好。 “锦书,你抬这个桌角。” 娇俏的女声打断了何锦书的思绪。 “嗯,好。” “呀,这个桌腿似乎不稳,锦书你顺便把垫在下面的瓦片也拿起来吧。” 何锦书弯下腰,果真看到桌腿下面有个瓦片,素白的玉手伸过去,正准备把瓦片捡起来。 就在此时,上方实木的桌子似乎突然失去了平衡般,直直的砸了下来,把她的手狠狠地压在下面。 “啊,好痛!”何锦书吃痛,想把手从下方抽出来。 “呀!锦书,真对不起,桌子太重了,我没抬稳,我这就帮你把它抬起来。” 娇俏的女孩嘴上说着抬桌子,但她的双手却更用力的把桌子往下压了压。 没办法,这群人里,只有何锦书的出身最好,学识也最高。如果把她们放在一起,肯定都会选何锦书。 但她也想被选中,也想去当一个正经婢女,不想当出卖色相的妾室。 所以,对不起了何锦书!这次,我一定要赢! 一旁正在收拾笔墨纸砚的姑娘听到声音,忙放下手中的东西,走了过来。 “锦书,你怎么样了?闻如霜,你还愣着干嘛,快把桌子抬起来啊!” 闻如霜佯装无力,试了好几次也没把桌子抬起来,刚才说话的姑娘实在看不下去了,一把推开了她,然后一个用力,桌子轻而易举的就抬高了,何锦书这才小心翼翼的抽出了手。 “嘶!”何锦书把手微微举高,在窗户口的光线下仔细端详着。 “呀!锦书,你的手怎么成这个样子了,这可怎么办,偏偏是右手,一会儿还怎么写字作画。 闻如霜,你定是故意的!你以为伤了锦书就没人和你争了吗?我们十几个姐妹,都是大家族里出来的,学识不相伯仲,你做这些小手段,就能保证你得第一吗?就不怕外面的雷小姐厌恶你吗!” 【感谢琴诗月璃宝宝取的名字。云中谁寄锦书来,咱们的重要女配就叫何锦书啦。】 第六十四章 先挑选出六人 见到自己的小伎俩被识破,闻如霜也不装了,她自信没了何锦书,自己一定能被小姑娘看上,以后出了这里,再也不会和这些人相处,也没必要隐藏自己了。 “呵!李有仪,你就是死装,难道你不想被选中吗?还在这假意关心她,恶不恶心啊!” 叫做李有仪的姑娘被气得脸颊脸颊通红,用手指着闻如霜,想骂又不知道说什么词汇,半天只憋出一句无耻。 “闻如霜,你无耻!我自然是想被选中的,但我李有仪有自己的风骨,不愿做那背后使坏的小人,就算被淘汰,那也是堂堂正正的输在比试中,绝不会像你这样,背后阴人!” “吵吵什么,吵吵什么!一个个欠抽了是不是!” 老庞见几人迟迟没搬来桌子,又听到吵吵闹闹的声音,就急忙赶了过来,却见三人中两人在吵吵嚷嚷,另外一人捧着鲜红的右手在呼痛。 “哎呦!何锦书,你这手怎么了?我看看。” 老庞走到何锦书跟前,打量着她染血的手指,只见原本莹润如玉的手指,现在红肿不堪,食指的指甲甚至都掀起来了,十分瘆人。 “哎呀,这是怎么弄得,瞧这指甲,一会儿铁定写不了字了,我可是最看好你的,结果现在,怎么成这样了。” 何锦书痛得眼泪蓄满了眼眶,但她咬紧了嘴唇,一个狠心,把掀起来的指甲直接拔掉,然后从口袋里拿出手绢,把手指仔细包好。 “没事的,我左手也能写字,不耽误的。” 老庞根本不信她的话,看着她这模样,不禁在心里叹了口气。唉,晦气啊!这二品大官家里长大的姑娘,学识肯定不在话下,就是性格太倔,他婆娘调教了几天,就没一次放下姿态的。 这种性格,当小妾外室肯定很难卖出去,好不容易现在有个机会,能把这刺头弄出去。结果紧要关头她却受了伤,难不成这人真要砸在手里了?这可是一百两高价买回来的人啊。 训斥了闻如霜一顿,他又从外边叫了俩姑娘一起,把桌椅和笔墨纸砚都抬了出去,然后命令她们排成一排,等待父女俩的指挥。 “雷老爷,雷小姐,您看,东西都备好了,咱们怎么开始?” 雷广元看了看身边的雷茵,他学历低,只对生意上有些研究,琴棋诗画这些学问真是一窍不通,所以考试这活肯定得交给闺女了。 雷茵也毫不客气,推开一旁捶腿的妇人,就跳下了太师椅,小大人般,双手背后,踱步到这些姑娘面前。 “我家目前不是很缺人,只需要懂算账持家的。家里主要经营的是一个茶馆和一个镖行,这活不仅要懂得计算茶馆收支,还得帮忙招待客人,需要能放下面子恭敬迎客的。当然,在能力差不多的情况下,多才多艺的优先。 接下来你们依次把自己会的东西写下来,交给我过目,我再给你们安排相应的考核。” 因为有父女俩和牙人夫妻看着,所以女孩们表现的都还算老实,没有再出现刚才闻如霜那样小手段。 一张张宣纸交了上来,雷茵就像批改作业的老师一般,拿着朱笔,把她感兴趣的人或者特殊才能标注出来。 面前等待的众人各个神情紧张,虽然她们已经在极力克制,但每次雷茵看完一张又拿起下一张时,她们的心都会跟着提起来。 雷茵恍然未觉,因为她已经被这些姑娘们会的才艺深深吸引了,品茶、插花、抚琴都是基本才艺。 像这个李有仪,曾经居然是正六品武将世家的嫡女,会骑马、驾车、射箭,还懂一些拳脚功夫。 还有这个闻如霜,一手簪花小楷看着十分赏心悦目,会的东西也颇多,不仅精通琴棋书画,还懂酿酒,据她所说,她酿的酒还曾经被宫里的娘娘赞赏过。 一张又一张看过后,雷茵拿起了最后一张。 这份是字写的最少的,也是最晚交给她的。不像其他姑娘写的字迹秀雅,也没有对自己的才能多少有些吹捧,这一份只是列举了自己掌握的所有技能。 但仔细看去,这些技能竟出奇的多,女子八雅都在其中,并且还掌握了君子六艺,还列举了自己读过的关于商贾之术的一些书籍,简直就是一个全能的人。 但,空口无凭,所有东西都需要测试才知道真伪。 于是她从中挑出了六个最感兴趣的人。 “乔双儿、莫佩兰、李有仪、柳蓉、闻如霜……最后一个,何锦书。” 雷茵每念一个名字,面前的姑娘们就紧张一分,被念的名字的人眼神发光,没念到的表情失落。 直到最后,雷茵说出最后一人的名字,何锦书这才呼出一口气。好久没拿起笔了,何况她的左手不擅长写字,写完第一行字的时候她都有些绝望了,这几乎还比不上自己七八岁时随手写的。 对比其他人漂亮的小楷,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但她还是咬紧牙把纸交上去了,万一呢,万一小姑娘不在乎字的美丑,认真仔细的看下去了,那她不就还有机会。 好在她赌对了,没有一开始就自暴自弃,接下来她还是有希望的。 牙人夫妻把落选的姑娘们赶回了后院,只留下雷茵选中的六人。 其中一个姑娘在离开时,红着眼眶,趁着牙人夫妻不备,扑到了雷茵脚边,语气尽是哀求。 “姑娘,求您了,求您行行好,把我买下吧,无论当牛做马,我都愿意,只求您能救我离开这个虎穴。求求您了!” 听到她哀戚的声音,雷茵的确是有些动容的,但她家只需要一个人,况且她家也不富裕,养不活这么多人,所以她不可能答应的。 只是不知道,姚青叔叔那个土大款,愿不愿意给山里那几万文盲请几个女先生,或者为那些光棍娶几个有文化的妻子。 但这事还没问过姚青,雷茵现在可不能一口答应,只能连连退后。 “对不起姐姐,我家买不了太多下人。” 第六十五章 也算是个商业奇才了 林牙人也是有自己小心思的,见这姑娘已经扑了过去,就没有立刻阻拦。在她眼里,小女孩是最心软的,万一这姑娘哭一哭,小女孩就求了她爹,多买一个人呢。 但她的小心思失算了,四五岁模样的小女孩竟然是个铁石心肠,说只买一人,就真的只要一人,完全不在意脚边这个梨花带雨的人。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雷小姐,让您受惊了,一会儿我定狠狠教训她这个不听话的。” 雷茵摆摆手示意她赶紧把人带下去,一副老成的模样。 剩下的六人都看的懵懵的,一瞬间她们真的以为她是个成熟的大人。 一切妥当之后,雷茵拿起了挑选出的六张纸。 “我看你们会的才艺都各不相同,但都提到了自己擅长管家做账,这样吧,我给你们出三道题,你们都认真做一做,我看看谁答得更好。” 雷茵思考片刻,才落笔。 写下了两道题: 一、茶馆进货五十三罐普通茶叶,每罐三十五文,二十八罐高级茶叶,每罐八十二文,一共需要多少文? 二、王婶子用八十文买了一只鸡,九十文卖出去。之后鸡涨价了,王婶子用一百文把鸡买了回来,又用一百一文卖了出去,问王婶子最后挣了多少文? 最后一题雷茵把笔给了雷广元。她前面这两题考的是基本功和最基础的商业思维,最后一题需要她爹这个做生意的老油条去思考,到底出点什么。 雷广元心中早有了成算,自信的接过毛笔、沾墨、落笔,然后………写下了一个歪歪扭扭的“茶”字。 可恶!让他一个初中毕业的大老粗写毛笔字,就像让一条鱼去骑自行车。和上面闺女凌厉的字迹比起来,真是牛粪和珍珠的区别。 “咳咳,闺女,你写吧,就是你十几岁那会儿,你娘开的那个奶茶店,后来不是被好多新开的奶茶店挤占了份额吗,你把这事写下来,让她们写写自己的解决办法。” “嗯,好。” 雷茵把奶茶店替换成了茶馆,写好了第三道题,递给站在中间的李有仪。 “你们都看看吧,一刻钟时间把自己的答案交给我。” 六人立马围成一圈,仔细看着李有仪手里的这张纸,小声讨论着。 “看起来就是很普通的三道题,等下我们把这张纸放中间,一起看着写吧。” “啊,这……要不我们每人抄写一份吧,就不互相传阅了吧。” 闻如霜看向这个说话的人,心中不屑。呵,不就是怕其他人借着传阅的机会看她的答案吗,谁还看不懂她的小心思,正好她也是这样想的。 “这样也好,抄几个字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一会儿我们各自离远一些,免得有人偷看别人的答案。” 说着,闻如霜意有所指的看向拿着试题的李有仪。 李有仪看懂了她的意思,怒气直冲脑门。什么意思,这是在内涵她?她把试题塞到何锦书手里,握紧拳头,就要打向闻如霜。 何锦书见她冲动的样子,忙伸手去拦。 “有仪,不要冲动,一切等考核结束再说!” 小小闹了一通,众人才商量好一同抄写完成再开始答题,争取做到公平竞争。 虽然这个插曲很短暂,雷茵却敏锐的看到了全程。 叫李有仪的姑娘有些冲动,另一个叫闻如霜的有些绿茶,其他几人表现倒挺正常,只有那个鹅蛋脸长相大气的女孩,举止冷静。 她要是没看错的话,这姑娘手指还在流血呢,衣袖都染红了,还能这么镇定的用左手答题写字,是个狠人啊。 一刻钟的时间过得很快,雷茵陆陆续续收到了她们的答卷。 前面两题有一人算错了答案,雷茵直接把人淘汰了,这么普通的计算题都错,那以后记账也保不准会有记错的时候,所以直接不用考虑了。 最后一题几人答的可谓是五花八门,有说把自家产品改成低价去竞争的,也有说降低自家成本的,更有一些黑心的,说要偷偷找人把对方名声搞臭的,或者利用上层势力压迫其他店,让他们开不成的。 只有一个答案比较新奇,她也列举了降价和借势这些普通手段,但最后还补充了一条。 如果同类型的茶馆层出不穷,那我们干脆就不做这个生意了,转而利用自己对这一行原料和经营方式的了解,让其他人付费从自己这里买经验。 雷茵和雷广元看完这个回答,齐齐瞪圆了眼。嚯!这还藏了个商业奇才呢,他们只是说了未来奶茶店爆火的局面,这人就利用敏锐的感知力,摸索出了小雪、茶姬这类奶茶店的雏形。虽然想法还不够完善,但已经是这个时代很大的创新了。 “何锦书是谁?” 听到自己的名字,何锦书心脏怦怦直跳,她努力平复心情,定下心神,向前一步,对着父女俩行了一个标准的大礼。 “锦书见过老爷小姐。” 雷茵挑眉,果然是她。 “嗯,不错,不用行礼了,站起来吧。” 见闺女点头,雷广元也没有意见,只是问起了她的基本信息。 “你是何方人士,因何成了奴籍?” 身份信息无法更改,随便去官府就能查出来,何锦书也不打算隐瞒,大大方方的把何家的过往都讲了出来,没有掺杂任何博取同情的片段。 雷茵听后没有露出任何不满的神情,毕竟,通敌叛国这个罪名,多数都有些水分。 要不一个花甲老人,为什么放着好好的正二品大官不做,要为了蝇头小利,去和匈奴人交往?难不成是嫌弃自己脑袋长的太牢了,想找人松一松? 雷广元也没啥意见, 心里已经在合计着一会儿怎么砍价了。 “行,问得差不多了。老庞,这人我们要了!” 老庞笑容堆了满脸,凑了过来,举起一只手,五指伸开。 “嘿嘿,雷老爷,这人可是里边最出挑的,你诚心要的话,至少得这个数。” 雷广元看着他沾着油污的五根手指,假装一脸为难道。 “五十两啊,是有些小贵,但也值了。” 说着他便开始掏自己的衣服口袋。 老庞瞪直了眼,看着雷广元一闭一合的嘴巴,不理解这人哪来的自信,五十两就想买下这么一个优质姑娘。 “呦!雷老爷,错了,错了,是五百两。” 第六十六章 姐姐你是真女人 “我是诚心要,你也得给诚心价格啊。” 老庞被磨价格也没恼,这都是做生意的正常手段了,一开始说一个高价,最后双方慢慢谈,这样一点点下来,最后的价格也差不多是他心里预期的最终价格。 对于这个何锦书,庞牙人心里价位在三百五十两左右。他现在喊五百两,如果是好面子的买主,可能直接就掏钱走人了。 但显然面前这个雷老爷是个脸皮厚的,一开口就是五十两。 五十两够干嘛啊,别说这人成本价就是一百两,单单是他托关系、找人,才把这群姑娘从甘州买来,这里边投入的人情成本也不少,肯定不能做亏本买卖。 “哎呦,雷老爷,瞧您说的,我这肯定是诚心价啊。那这样吧……” 老庞紧皱眉头,一拍大腿,像是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心。 “就……四百八十两如何?这少的二十两,就算我和您交个朋友。” “老庞,我看你也不是诚心想和我交朋友啊。这样吧,我也说个数,一百五十两。” “你你你,哪有你这样砍价的?!”老庞气恼的一甩衣袖。 雷广元仔细观察看着庞牙人的神情,见他居然没有因为他喊得太低,就把自己赶出去,而只是有些震惊和气恼。 啧,失算,他的进价肯定比这低多了,自己这价格起高了。 他笑呵呵的起身,和庞牙人站在一起,亲切的把人搂住。 “诶~老庞,开个玩笑,开个玩笑嘛。这样吧,二百两,你肯定还有的赚,咱们就当交个朋友。” 庞牙人不讲话,也不回应,心里对这个价格十分不满,已经在盘算着要不要把人赶出去了。 雷广元知道他心里肯定是不同意这个低价的,所以轻轻一用力,就搂着他到了院墙角落。 被硬控到墙角的庞牙人额头开始冒出细细密密的汗,刚才这人搂他时候,他不是没有抵抗,但他的这点抵抗仿佛螳臂当车一样,根本撼动不了面前这男人的胳膊。这人轻飘飘的动作,却如有千斤。莫不是什么神秘的江湖大师? 这时庞牙人觉得自己的屁股被什么东西顶到了,他的目光一点点向后移,直至落到雷广元腰间的长刀上。 !!! 从业这么多年,一直都是和平讲价,他还从来没被这样威胁过。紧张的咽了口唾沫,又瞄了一眼刀,只见这刀鞘雕花的地方,看着还有些深红色的污垢。莫不是……莫不是血?! 瞬间有些毛骨悚然,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该不会遇见什么亡命之徒了吧! “咳咳,这,这二百两实在是太少了,雷老爷,您,您再加点吧。” 语气瞬间从刚才的强硬,变得柔和许多。 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长刀正戳着老庞的屁股,雷广元有些不解,好端端的,这人态度怎么变化这么大,他准备好的话还没说呢。但既然他态度已经软化了,那准备喊出的二百五十两就暂且放一放。 “老庞,这二百两就是我的底价了,但你先别急,听我把接下来的话说完。” 二百两就是底价?老庞心里不服,但他人还被搂着,屁股还被戳着,不得不低头,只能耐心听雷广元讲完。 “你这有这么多好姑娘,一俩月肯定是卖不完的,县里的地主富商就那么多,哪能天天来你这买女人啊。 但你说巧不巧,我正好认识一个大财主,家里急缺这种有文化,又无牵无挂的姑娘,你要是愿意给我这个方便,我就把人介绍给你。” 听到这话,老庞原本因为胆怯而闪烁的眼睛猛的瞪大,这会儿子他也不怕什么带血的长刀了,满脑子都是这个有钱又缺女人的大财主,语气迫切。 “此话当真?!我若把这何锦书二百两卖你,你就愿意给我介绍一个能买好多女人的大主顾?” “没错。我雷某人从来不打诳语。” 上次和姚青一起巡视军队的时候,姚青就抱怨过,他那里的士兵文盲率很高,而且绝大多数小将领还都是光棍。 而老庞这里的姑娘都学识渊博多才多艺,却有罪在身,对朝廷痛恨没有归属感。嘿,这不巧了吗,正适合一身反骨的造反军。 要么说他俩是亲父女呢,雷广元和雷茵这俩人都没有沟通过,却又不谋而合,一同想到了山卡拉里的姚青。 于是后边的砍价都很顺利,最终何锦书以二百两的价格卖给了雷家做了婢女。老庞迅速拟好契书,把卖身契给了雷广元,并且承诺三天后就把官府的红契送上门。 拿着为数不多的行李,何锦书走出了这个小院子,此时的她竟有一些恍惚,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光明正大的走在大街上了。 “姐姐,走吧,咱们先去医馆给你的手包扎一下,然后再去成衣店给你买些衣服。哦,对,爹爹还要去给一个叔叔寄信,还要去找卖房子的牙人。今天的事很多,不能耽误。” 听到雷茵的声音,何锦书不免有些紧张,她还根本不了解这家人的脾气秉性,却已经稀里糊涂成了他们的婢女。 她也不奢求主子们对她多友好,只希望以后的生活,不用像三皇子府那些宫女心惊胆战就好。 “奴,奴婢不用去医馆,这样就好了。” 听到何锦书的自称,雷茵皱了皱眉,自己是准备把她当女管家培养的,和普通下人有根本的区别,完全没必要这样卑微。 “以后不用奴婢奴婢的,你我这样称呼就成。来,我看看你的手。” 何锦书打开了手绢包裹着的地方,只见这三根手指的指甲都不容乐观,最严重的一根指甲已经没了,还在渗着血。 “嘶!十指连心,姐姐你是真女人,这样都没掉眼泪。” 真女人?好新奇的说法。借着小姑娘看她手指的时候,何锦书才第一次认真打量这个小主人。 只见她嫩嫩的小脸,有些偏瘦,却不失可爱。一双小小的手,正捧着自己的右手,轻轻吹气,头发只扎了一个高高的马尾,一点不像京城那些闺阁小姐,反倒有一股英气。 这股气势放在她小小的人身上,怎么看都挺违和。 第六十七章 对闻如霜的报复 “行了,小何,你也别推辞了,早些养好手才能早些给家里干活。” 雷广元的话合情合理,何锦书端正的向他行礼道谢。 “多谢老爷大恩大德。” “行了行了,我这没那么多礼,你以后只要记得忠于我们雷家就行。” 何锦书被父女俩的不拘一格和豪迈搞得懵懵的,以前在她的认知里,富贵人家都是极重尊卑的,哪怕是底层出身的官员,在得到钱财和权利后都会和下人保持十分清晰的上下级关系。 但她能看出来,老爷和小姐是真的不在意这种关系,就像,一直生活在没有阶级的平等世界一样,但这又怎么可能呢,大晋朝往前数一两千年,都是这种阶级分明的生活,她怎么会产生这种奇怪的想法呢。 抛开了奇怪的思绪,她向两人表明了忠诚的态度,然后起身,站到了雷茵身后半步的位置,履行着一个正常下人应有的行为。 三人向着医馆出发。 而在他们身后,老庞的小院里,闻如霜依旧是一脸不可置信的看向大门的位置。 她不明白,为什么有人能对价值千金的酿酒秘方无动于衷,她分明暗示的足够明白了,她会酿酒,买她绝对能赚到。为什么,为什么那对父女宁愿买一个手残的废物,也不愿买了她。 闻如霜简直要咬碎后槽牙。 同样落选的李有仪并没有太难过,毕竟一开始她就没有抱太大希望。况且,锦书出去了,这也挺好嘛。 她看向手中做工朴素的银簪,这是何锦书临走前塞给她的。这东西她见过,听说是何锦书母亲的遗物。 仍记得刚才锦书临走前,拉着她的手,一脸不舍道, “有仪,我们虽认识不久,但我早已把你当做朋友亲人,这次分别,我们可能再也见不到了。以往你是最照顾我的,这个簪子就赠与你,以表达我对你的感激之情。愿岁并谢,与长友兮。有仪,珍重!” 李有仪小心地把银簪用手帕包起来,塞进最里边的内衬里,这东西价值珍贵,千万不能被林婆子那家伙看到了,不然就得上交了。 林牙人指挥姑娘们有序的把东西再搬回去,而一旁的老庞,正惬意的坐在太师椅上,喝着茶,眼光不经意间瞟到桌子上的一堆宣纸。 他拿起最上面那张写着闻如霜名字的纸,两眼放光。 好啊,这个闻如霜!居然还给他藏了一手,当初买她的时候,听说她是酿酒世家的姑娘,自己还特意问了她会不会酿酒,她连连摇头说不会。 而且卖她的人也说,闻家酿酒,传男不传女,他就真信了她不会酿酒这鬼话。刚才险些便宜卖了出去。 真是好险,懂这种技能的女子,别说五百两,就是五千两那也值得,那可是酿酒世家的秘方啊。 哈哈哈,发财了,要发财了! 正在清洗毛笔的闻如霜只觉背后有冷风吹过,她紧了紧衣衫,心中涌起无限失落。犹记得去年这个时候,她还是前呼后拥的,出门至少带四五个汤婆子。 现在不过仅仅一年时间,她家就从皇家专供的酒商变成了阶下囚。就连她也不得不在大冬天,做着这些下人才做的活,前途渺茫。 临安县最大的医馆里,老大夫正蹙着眉,一点点耐心地帮何锦书包扎右手。 “我说姑娘啊,你怎么就这么不小心,好好的指头给砸成这样。好在这些指甲根部还完好,慢慢养养还能长起来,不然你就等着哭吧。” 雷茵也好奇,她记得刚进那个院子的时候,所有人都是好好的,怎么抬个桌子的功夫,何锦书就伤成这样。 何锦书看懂了小姐眼中的好奇与疑问,只无奈的摇摇头。 “都怪我太不小心,拿垫脚石的时候被桌腿砸中了,不过没事的,很快就能养好了,小姐不用为我担心。” 啊?这就把手被砸成这样了?雷茵有点不可置信,但也没有深究。 而何锦书嘴上说着没事,心中却在冷笑。呵!闻如霜,既然你不仁,也别怪我不义。 刚才让写自己才能的时候,她是最后一个交卷的人,正好瞧见了之前闻如霜写的技能展示。 懂得酿酒。呵呵,那可太好了,依她对那个老庞的了解,只要知道了闻如霜的价值,就绝对不会轻易用低价把人卖出去。那么相应的,花大价钱买了闻如霜的人,肯定会想方设法把闻如霜的价值榨干。 但有趣的来了,据她所知,皇商闻家可没有这样一个嫡女。那么最大一种可能,这个闻如霜就是庶女或者旁系女子,这样的身份,怎么可能懂得闻家正统的酿酒术,多半是个半吊子。 这样一来,买家一直收不回投入的成本,那闻如霜未来的日子,可就不好过喽。 实际上也的确如此,闻如霜只是闻家庶女,之前她在纸上说的东西,有很多吹嘘的成分。 比如说她其实只会酿最普通的浊酒,也没被宫里娘娘赏识过,真正被夸奖过的是她的嫡姐,但她嫡姐已经死了,只要不刻意打听,没人知道她不是那个被夸奖的嫡姐。 因此,何锦书离开前刻意整理了那一沓宣纸,状似无意的把闻如霜写的东西放在第一个,就等着老庞去发现。 事实也不出所料,老庞看到了那张纸后,当晚闻如霜便得到了他们夫妻俩的特殊待遇,不仅多给了她一碗肉菜,还给她特意安排了一间单独的房间,可以说是一群姑娘中最优的待遇了。 闻如霜虽然不清楚状况,却还是一脸高傲,在其他姑娘们羡慕的眼光中住进了自己的小房间。 中午,包扎结束,又给何锦书买了一些必需品,他们便回了租住的客栈,替何锦书开了一个普通的小房间,让她先在里边休息。 而雷广元则是带着雷茵去了县衙。 只是刚走到县衙门口,就有差役凶巴巴地上前阻拦。 “站住!这里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有状纸就去侧门,交给那里的小厮。要拜访就拿出拜帖。啥都没有,就赶紧离开!” 雷茵一拍脑袋,哎呦,真是的,差点忘记了,她和她爹可不是好人啊,不应该走正门的。 第六十八章 有弟怪弟,没弟怪狗 县衙后院,小花园 苏县令儒雅气质全无,正大口扒着碗里的米饭。 “娘子,等明儿我就给弟弟写信,让他再给咱送点这精米。香,真是太香了,临安县种出来的米根本比不上这精米的。” 坐在他对面气质温婉的贵妇人白了一眼,没好气道, “你倒是会想方设法折腾苏澄,但凡你能管住这张破嘴,少说些得罪人的话,多做些事实,也不至于被贬到这偏远地区,做个小小县令。你看看那些和你一同中了进士的那几个同窗,现在最低也是六品京官了。” 苏渊放下饭碗,嘴巴一撇,就凑到夫人身边撒娇。 “筝筝,好媳妇儿,好娘子,莫生气了,以后我一定努力上进,我保证!” 与苏渊一起吃饭的还有他们的一双儿女,此时的小姑娘和小男孩都一副见惯了的模样,毫不在意的夹菜吃饭,根本不去看亲爹撒娇卖乖的模样。 就在此时,他们身后大树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四人齐齐看了过去。 就见一个身影高大的男人,胳肢窝不知夹着什么东西,正翻墙而来。 云筝立马警惕起来,推开身边的丈夫,走到俩孩子身边,起身把闺女儿子护在身后。 被推开的苏渊有些心里醋意翻涌,媳妇儿果然不爱我。 但他面上很快恢复往日的清冷儒雅,一脸正色的看向墙根的高大男人。 “爹,下次咱换种方式吧,闺女要被你夹窒息了。” “提溜着不行,夹着也不行,屁大点的人,要求还挺多。” 雷茵从雷广元胳肢窝下来,努力调整了呼吸,这才站直了身体,就见花园亭子中间,苏县令一家正一脸错愕的看着他们。 “啊呵呵,苏叔叔,正吃着呢。” 苏渊一脸黑线,“那么大一个正门不走,干嘛偷偷摸摸来翻墙?” 心里还默默补充了一句,差点被你们看到了我和夫人的互动,要我这县令的脸往哪搁啊。 “我们也想啊,但你门口衙役不让进。” 可恶!这么没眼色,明天就调他去清理牢房。 “原来是这样啊,广元,茵茵,你们吃了午食没,要不来我这吃点?” 实际上苏渊只是客气客气,他想着,毕竟这个点了,他家吃饭已经很晚了,这俩人总不会比他吃的还晚吧。 却不想,雷广元丝毫没有客气,带着雷茵一屁股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 “那我们来的可真是巧了。” 再加两人,这点饭肯定是不太够的,云筝就给远处的婢女使眼色,让她吩咐厨房再做一些。 于是,苏渊接下来只能咬着牙,看着饭盆里的精米一点点消失不见,痛,太痛了,他还没吃过瘾呢。 云筝看着自家相公一脸无可奈何的模样,觉得很搞笑,不自觉眼角都带上了笑意,又亲手盛了一碗米饭,递给雷茵。 “来茵茵,喜欢吃就再吃点,我已经叫下人又去煮了,很快就能送过来。” 哦,不!!!媳妇儿,家里已经没有多少高级精米了,我还舍不得呢。 苏渊心里一万个拒绝,但面上不显,还是往常一样儒雅随和。 雷茵接过米饭,向云筝道谢。 “谢谢婶婶,您不用给我盛了,给旁边的姐姐和弟弟吧。” 一旁七八岁的小姑娘抿嘴笑着, “谢谢茵茵。” 三岁的小男孩也学着姐姐,磕磕巴巴道,“谢谢……茵茵。” 哎呦,好可爱,雷茵的慈姐心一下被击中。只是很快又想起家中那个撅屁股走路的小混蛋,刚燃起的好姐姐情感,一下就扑灭了。 几人吃的都很开心,除了痛失爱米的苏渊,这就导致,饭后他和雷广元在书房谈事时都有些心不在焉。 “苏兄?苏县令?苏渊?你还在听吗?” “啊?……啊!对,你说得对,山上是得把这些米买下!” 米?什么米?他们不是在说那群姑娘吗?雷广元盯着苏渊的眼睛,一脸:小样,走神被我抓到了吧。 “啊,不对,是那些姑娘……咳咳咳。” 太急着辩驳,苏渊险些被自己口水呛到。 接下来两人继续分析着买人的利弊。 而后院,八岁的苏婉白正带着四岁的雷茵,在她爹的小库房里巴拉着好玩的东西。 “啊!找到了,茵茵你瞧,这是我爹自己种出来的小葫芦,都是奇形怪状的。还有这个,这是我爹自己做的风幡。还有还有,这是他给弟弟捏的泥人,我娘说这就是个四不像。” 苏婉白经过刚才和雷茵的熟悉,已经渐渐放开了,一举一动尽是这个年纪该有的活泼可爱。 “哇!没想到叔叔会做这么多好宝贝。” “哈哈哈哈。”苏婉白笑得直不起腰, “你说这是宝贝?那我可要给你仔细瞧瞧。你看这葫芦,是我爹求了一个老汉许久才买来的种子,精心培育后,全长成了歪歪扭扭的模样。 还有这个风幡,也不知是哪里有问题,小风吹不起来,大风一吹就破。还有这泥人,不仅样子奇怪,而且稍微用点力,腿就掉了,每次都要重新涂了泥巴才能粘起来。” 说着苏婉白轻轻动了一下泥人的右腿,就见这腿水灵灵的掉在了地上,还滚了两圈。 “噗!”好好笑,苏叔叔的小库房没有金银财宝,全是破烂宝贝。 “完了,怎么糊了泥巴也安不上了?!茵茵,咱们快跑,等我爹发现了,我就是弟弟弄得。” 苏婉白尝试了几次,怎么也安不上泥人的右腿了,于是灵机一动,拉着雷茵的手就逃离了犯罪现场。 苏星河,对不起了,作为弟弟,你有义务为姐姐承担过错。 一路小跑到会客厅,两个小姑娘终于停下脚步喘口气,然后互相对视一眼,噗嗤笑出了声。 雷茵好像找到了同类,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以前她妹雷韵还小的时候,她犯了错,老是推给雷韵,导致雷韵屁股没少挨巴掌。 现在苏婉白这样子,一看就是推卸责任的老手了。 “哈哈,婉白姐姐,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 “什么话?” “犯错之后,有弟怪弟,没弟怪狗,无弟无狗,离家出走。” “哈哈,茵茵,你好坏,和我一样坏!” 第六十九章 镖行需要扩大规模 云筝寻着动静找到了两个姑娘,正在嬉笑的苏婉白看到娘亲来了,立马收了脸上夸张的笑容,恢复了一开始温婉的模样。 雷茵在心里默默为她点赞,才八岁的小姑娘,这表情管理真是太绝了,后世很多明星大咖都比不上。 “茵茵,婉白。可算找到你们了,我叫嬷嬷做了点甜羹,饭后吃点正好。” 雷茵礼貌地谢过云夫人,和苏婉白一起在客厅的桌子上,小口小口的吃起来。 “婶婶,这个甜羹好好吃,是拿什么做的啊?” “这叫蜜醇桂花羹,是用新鲜的桂花,清洗干净后,晾晒,干透后,泡进蜜饯罐子里,放置半个月,最后再拿出来,在水里煮沸做出来的。” 啊?这么多步骤,要么说还是古代贵族阶级会享受呢,这种复杂的事交给下人就行,自己只需要享受成果。 “原来真的有桂花啊,难怪尝起来有一股桂花的香味。” “茵茵喜欢,那一会儿我让嬷嬷给你打包一坛,你带回去吃。” 雷茵狠狠心动了,不断点头致谢。 云筝看着小姑娘亮亮的大眼睛,很是高兴,便不由得想起自家婉白四五岁时的模样。 也是小小一个,虎头虎脑的,天天干坏事,皮的不行。她婆婆为此愁的睡不着觉,天天念叨着这皮孩子以后嫁不出去怎么办。 好在婉白现在长大了,稍微收敛了一些。她也尽量在婆婆面前维护婉白,不然,老太太又要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了。 吃完东西,三人闲聊许久,苏婉白听闻,雷茵帮忙捉拿了几百个穷凶极恶的村民,一时佩服不已。又得知雷茵家里有一个小茶馆,她便央求云夫人,一定要去兰溪镇转转。 无法,云筝只能连连保证,等年后,气暖和了就带着她和弟弟去兰溪镇逛逛。 不多会儿,雷广元和苏渊也谈完了事情,谈笑着到了客厅。 “夫人,正好你在这。我记得你前些日子不是要卖掉家里那个糕点铺子吗,现在可卖出去了?” 云筝回忆着,她前些天的确是要卖掉那个铺子,只是托付给了牙行,就是不知道牙行的人定出去了没有。 “的确是有个要卖出的糕点铺子,但还不知牙行的人有没有找到买家。那铺子门口人流不多,不是个旺铺,估计暂时还没人相中。夫君可是要用那铺子?” “行,我知道了,那一会儿我便遣人去给牙行说一声,铺子不卖了。到时我这铺子便收拾出来,卖给广元兄弟。” 云筝没什么意见,一个小县城的铺子,左不过几百两的价钱,哪怕夫君免费送人她都不会有怨言。 “爹,我们是要在县城开茶馆吗?” 本以为只是在这里买个住的小院,她爹却要买带院子的铺子。 看来雷广元同志还是耐不住做生意的性子,想要在这里也闯荡一番。 “嗯,我们镖行需要一个据点,不瘟不火的铺子正好合适。” 雷广元没有多说,他的镖行想要扩张,就得收人,但这些东西不是立马能决定的,具体的细节还得和芳舒她们商量商量。 “好耶,这样我就可以经常来县里了。婉白姐姐,等到时候,我把家里的小伶带给你看,它超级可爱的。” “小伶?是狗狗吗?我爹爹以前在京城养过一只黄狗,小的时候叫它小黄,大了爹爹就叫它大黄。” “不是狗也不是猫,小伶是一只伶鼬,白白的,长得很像黄鼠狼,还特别会抓老鼠。有好几次,隔壁店铺的伯伯来我家里,把小伶借走抓老鼠呢。” 苏婉白已经被雷茵说的心痒痒了,恨不得现在就去兰溪镇,看一看这个可爱的小家伙。 众人又说了些闲话,雷广元这才带着雷茵离开县衙。 此时,县衙大门 “广元,茵茵,你们慢走啊,等我处理完手头的事,一定和你不醉不归。” “好好,天冷,就别送了,快些带着尊夫人和婉白回屋吧。” 父女二人挥手道别。 而一旁守在门口的衙役已经汗如雨下了。 天呐!这俩人不是刚才被他轰走的父女俩吗?他们是啥时候进去的?他根本没看到啊!而且他们还跟县令大人关系这么好,完了,怎么办,他是不是的罪人了。 衙役一整天都在惶惶不安的情绪下度过,终于在快下值的时候,管家那边给他传来了噩耗。 他被县令大人罚扫五天的大牢,悬着的心终于死了,呜呜,守门半年多,他终于还是得罪人了。 苏渊:都怪你!你赔我的高级米! 再说这边,雷茵他们回了客栈,却发现何锦书早就等在他们房间门口了。 “老爷、小姐,刚才有孙家的人送来了一封帖子,我便擅自收下了,还请您过目。” “哦?难不成是孙老爷的丧帖?给我瞧瞧。” 雷广元他们打开房门,坐在房间中央的桌子前。 何锦书随后跟着进入,顺手关了房门,才从袖口拿出了一个小本子,递给雷广元。 打开本子,有一股淡淡的香味。雷广元只看了两眼,就蹙起眉毛,把手里的东西递给雷茵。 “送呈……闺女,你读给我听。” 雷茵自信地接过。 “送呈……额……” 得,她爹看不懂繁体字,她读不懂复杂的文言文,最后父女俩只能眼巴巴地求助何锦书。 何锦书:老爷,小姐。你俩是怎么做到,看不懂却装的很懂的? 最后经过何锦书一字一句的翻译,雷茵大概明白了信中的内容。 这是孙元义写的帖子,大致意思就是,三天后他家要给孙老爷举办丧事,到时候请雷广元这个恩人一定要到场,他要把恩人介绍给孙家人和客人们认识,并且当面感谢。 帖子文绉绉的,全是书面用语,所以很难懂,好在有何锦书这个文化人,他俩才能理解里边的意思。因此他们再次暗暗感叹,果然这个管家买的太值了。 “锦书姐姐,你吃过午食了吗?” “嗯,客栈提供了饭食,我已经吃过了。老爷小姐吃过了吗?需要我去通知后厨做一些吗?” 第七十章 豪宅啊 “嗯,我们也吃过了。对了,姐姐,参加这种丧事一般送什么礼啊?” 古代的礼节啊,她还不是很懂,只能问问何锦书的意见了。 何锦书深知,以自己的身份,不便对主家送礼见客之事指手画脚,于是有些为难地看向一旁的雷广元。 “没事,小何,你尽管说,正好我也不懂高门大户那些规矩礼仪,也当作是学一学了。” 见雷广元都这么说了,何锦书也不再犹豫,把自己知道了关于丧事礼仪一类的细节都说了说,重点讲了作为客人去吊唁的时候,需要做些什么。 “……大致就是这些。另外作为客人,老爷小姐那天在装扮上,要尽量避免红色和花样繁复的衣裙。礼物不需要贵重的金银,香烛纸钱是最实用,也不会出错的。 礼金的话,可以给一些吉利数字,忌讳四。时间最好是傍晚之前,这样也不会打扰主家的休息。还有,讲话时也要注意一些「恭喜」「开心」「快乐」这些词语。” 何锦书语气不急不缓,内容也通俗易懂,听起来和后世的丧事礼节差不了太多。 “行,我们记住了。小何,你先去休息吧,等申时我们一起去一趟东市,我在那边定了一个铺子,要去看一看,到时你也一起。” “好的,老爷。” 离开老爷的房间,到了自己的屋子,何锦书便躺在床上休息了,但闭上眼睛许久,她也没能真的睡去。 这一天发生的事太多了,先是以前最有傲气的雪婷,低下了世家女高贵的头颅,依附了一个年轻公子,再是她自己稀里糊涂成了一个小姑娘的婢女。 但这不能说雪婷的选择有什么错,她也只是在尽力为自己未来的生活考虑。 倘若她这次没被老爷小姐选中,那等待她的,可能就是中年秃顶富商了,自己已经非常幸运了,只希望未曾谋面的雷夫人也是个和善的。 迷迷糊糊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等何锦书被店小二的敲门声吵醒,正好是申时。 “何姑娘,您说的未时六刻来叫您起床,我给记差了时辰,现在已经是申时了,您可醒了?” “嗯,谢谢,已经起了。” 听到已经是申时了,何锦书也没去怪罪店小二,只是立马收拾了衣裙夹袄,把自己拾掇妥当,匆匆去了雷茵的门口。 雷广元和雷茵的天字号房挨在一起,此时,雷广元正一脸无奈的站在闺女门口。 “茵茵,你自己能穿好吗?用不用我帮你?” “我能!” 雷茵正在跟裙子的绑带较劲,短手短脚的身体的确不太方便,就比如现在,这根绑带不知怎么缠绕到身后了,她扭了半天也没找到。 闻言何锦书自觉行使自己丫鬟的职责,敲了敲门,便进了屋子。 进门就是天字号房独有的小客厅,透过客厅,何锦书就见床上正扭着人体麻花,怎么办,有点想笑。 雷茵见何锦书进来,彻底摆烂了,乖乖在床上站好,等她帮忙穿衣服。 何锦书走近,仔细看了看雷茵这条裙子,一瞬间脑补了父亲带娃的何种奇葩操作。 看看这绑带,分明是穿过两边的洞,正好把裙腰绑起来,现在怎么直接裸露在外边了,完全起不到支撑的作用,难不成老爷小姐之前都是硬绑的,那得多勒啊。 还有这袖口,怎么破了这么大一口子。 还有这裤子,裆怎么也是破的。好在裙子够长,能遮住。但老爷这也太粗心了吧。 何锦书问客栈要了针线,快速又认真地将雷茵的衣服补好,然后帮雷茵正确的穿好衣裙。 享受这一切的雷茵实则有些心虚,袖子是她之前扯破的,裤裆是刚才拧麻花的时候挣开的,就连这个绑带也是她使劲绑上去的。 她就说嘛,哪有衣服设计的这么奇葩,非得很大力气才能绑住,果然是有特别细节的,以后她决定,哑巴设计师不许卖她衣服。 忙活一番出门,三人终于到了苏渊中午说的那套商铺,此时商铺已经闭店了,只留一个小门还开着,透过小门还能看到,有个中年模样的人正坐在里边的凳子上,脑袋一栽一栽的,像是强撑着困意。 雷广元率先走了进去。 “您可是苏管家?” 凳子上的苏惇被这声音陡然惊醒,立马起身迎接。 “正是,正是。在下苏惇,是苏府的管家,老爷交代过我,下午雷镖师会来此处,叫我早早来这等着。不知您可是雷广元雷镖师?” 苏惇见人来,忙起身迎接,他中午在城外协助安置那些白云村的犯人,下午刚回到府里,屁股都没坐热,就又来了这里,午觉没睡,困得只打瞌睡。 不过他好久没这么忙过了,自家老爷自从来了这临安县,从来就没处理过这么大的案子,也不知道这案子完美解决后,会不会给老爷提提政绩,让他老人家早些回归京城。 “嗯,我就是雷广元,请问苏管家,这里就是苏县令准备卖与我的铺子吗?” “正是正是,我家老爷下午还有公务要处理,所以就由我代劳,带您和小姐看一看这铺子。” 苏惇带着三人在不大的铺子里转了两圈,仔细讲解着铺子里的各种细节,用心非常。 这铺子也是两层的,却比他们在兰溪镇的小茶馆大了两倍不止,放眼望去十分空旷,桌椅板凳都被堆放在一个角落,上面已经积了一层薄薄的灰尘,看来是有段时间没有惊醒了。 这铺子后面同样有个院子,院子里有一棵大樟树,想来是种来驱虫的。靠墙的位置有一口水井,雷广元打水试了试,清澈甘甜,一尝就是很深的地下水,没有被县城居民用水所污染。 小院的房间也比兰溪镇的要多一些,安排一个厨房,一个书房,每人一间卧室后,还能剩下四间小一些的房间。 最重要的是,这房子居然还有个不大后院,看样子是有个马棚和一小片自留地。 在这经济繁荣的临安县,可以说的上是一栋带铺子的豪宅了。 第七十一章 怎么证明雷广宁是雷广宁 “雷镖师,这铺子不知您可满意?若您有什么意见,大可直接告诉我,我明天就命人来整改。” “不用了苏管家,我很满意。况且后期装修房子是我的事,哪能再劳烦你啊。” “那成,这是这铺子的契书,您收好。另外这份是写好的红契,您签上自己名字就成,不用再去衙门过户了。” 苏惇递给雷广元两张格式规整的契书,都是崭新的,上面的墨迹似乎还没有干透。 雷茵想,这算不算借助权力之便,给自己开后门啊,省了自己跑腿去盖章的时间和精力。 一边的雷广元却没有立刻接下这两份契书,而是轻轻把苏惇的手推了回去。 “我知道这铺子在苏县令眼里可能不值什么,但我不想占这个便宜,还请苏管家帮我向苏县令问问,我想用正常价格买下这个铺子。” 苏惇再次把契书递给了雷广元,眼里带上了些欣赏之意,对于普通人家来说,这可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了,没想到这雷镖师居然毫不动容,坚持要买。 “临走前我家老爷交代过,让我一定要把铺子送给雷镖师,若是您坚持要给钱,那便只收三百两,多的再不能要了,不然老爷知道了定要罚我。” 雷广元坚持多给,奈何苏管家一直请你拒绝,看样子是真怕被罚,最终雷广元用低于市场价一百多两的价格拿下了这个铺子。 给出去了契书,苏惇很快便告辞了,自此,这个东市大铺子就姓雷了。 趁着天还没黑,他们去附近杂货铺子买了一把大大的铜锁,把铺子重新关上门。 回去的路上,雷茵东逛西逛,买了不少好吃的,分给雷广元和何锦书不少。 何锦书小心翼翼的尝了一口手中的桂花糕,样子很普通,和京城那些糕点铺子里卖的相距甚远,但吃在嘴里,却有浓浓的桂花香,很像她娘梳发用的头油的味道,清香又不浓腻。 “老爷,小姐,等这边铺子整修好后,我是在这里干活,还是回兰溪镇的茶馆?” 这个问题雷茵早就想好了,原主一家长期生活在兰溪镇,那里有很多熟人,但他们一家又不想一直演戏,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离开那个地方。 临安县就不错,不仅繁华,往来的客商也多,等以后他们的镖局发展起来,这里就是一个很好的据点。 “姐姐不用担心,我们明年春天就会搬过来,到时候给兰溪镇的茶馆请一个有经验的掌柜就成,你是要跟着我一起来临安县的。” 闻言何锦书放下心来,经过一天的相处,她能感觉到雷家人有些不同寻常,隐约间,总觉得他们会闯出一番事业来。 所以,她想一直跟在他们身边,说不定离开了何家的庇佑,她这个曾经的深闺女子,也能有一番成就呢。 又走了几条街,正好路过县衙附近,这次雷茵他们不准备进去打扰苏渊,想让他安心处理政务。 却听县衙旁边的小巷子里传来了熟悉的人声。 “大人,我就是雷广宁啊,这脸是前两天在白云村受了伤,不信你去问苏县令,那天还是他老人家去抓人的!” “这位大人,庄某可以向您保证,此人正是我清河书院的雷广宁。” “我也可以保证。” 和他们对峙的那人明显不耐烦了,挥挥手就想赶人。 “你们说他是雷广宁?谁信!这互结亲供单上写的清清楚楚,清河书院雷广宁,面白无须。你们在看看这人,满脸淤青,还这么多胡茬,你们懵谁呢!除非你们拿出确切证据,不然我就认定他不是雷广宁!” 他一边说,一边加重语气,似是想用这气势赶走他们。。 雷广宁欲哭无泪,他就是雷广宁啊,这要怎么才能证明他就是他。前两天被大哥揍了,一脸淤青还没散去,一碰就疼。导致他晨间洗漱的时候,根本不敢去刮胡子。 现在这查验身份的大人就认定了他是冒充的,这找谁说理去,唉。 正在他焦急难过时,一声悦耳的小奶音传来,瞬间抚平了他的心情。「如听仙乐耳暂明」也不过如此了。 “呦!这不三叔吗?都说男人流血不流泪,怎么,三叔这是要哭了?” 亲人啊!这种时候见到亲人,对雷广宁来说,就是莫大的鼓舞,更别说雷茵在他心里已经是神一般的存在了。 雷广宁迅速扭头,就看到了巷子口站着的大侄女,还有一脸嫌弃的大哥和一个不明身份的年轻女子。 “大侄女!大哥!太好了,你们快帮我解释解释,告诉这位大人,我真的是雷广宁啊。” 这时,同样站在门口的姜淮清和庄回轩也看到了来人,皆为雷广宁松了一口气。他们虽对雷广宁不太欢喜,但也明白十年寒窗的不易,不希望他连考场都进不去。 还不等姜淮清和庄回轩给雷广元打招呼,就听门后查验身份的大人惊讶的喊出声。 “雷镖师!” “苏管家,您这是?” 真是巧了,刚才核查的人有事告假,明天才能回来,他就临时接替一下查验考生身份的工作。 这活一般也没啥大问题,往年都是正常的,基本没有顶替的事情发生。但偏偏他刚接手这个活,就来了一个奇怪的考生,为了不出问题,他只能先想法把人赶走。等那人明天回来,再让他自己决断。 但就是这么巧,他刚还琢磨着,这人名字为什么和雷镖师那么像的时候,雷镖师就来了。 嘿,真没想到,高大硬汉模样的雷镖师,还有个秀气的弟弟。 只是,秀气的脸全被淤青占据了,也不知道是谁这么狠,明知此人要考试了,还专往人脸上打。 “苏管家,没想到您还挺忙,那边刚走,这边就又有活了。” “呵呵呵,负责这事的人今日告假,我也是临时顶班。也是因此,审核就更加严格了些。” 苏惇看了看雷广宁,又向雷广元微微福了福身,语气里带上了一些歉意。 第七十二章 弟弟,你还记得爹的箱子吗 “雷镖师,实在抱歉,但按照流程,我必须确认考生的身份是否属实,所以多有冒犯。希望您再确认一番,这位考生是否真是您的胞弟雷广宁。” 苏惇的话十分在理,雷广元也不打算为难雷广宁,但在此之前,他想利用雷广宁急切的心思,来确认一件事。 “苏管家,此人声音的确很像我弟弟,但为保妥当,我还得问他一些家里的私密事情,这样好确认一番。” 管家想了想,觉得这事可行,还特意提供了后院一处无人的房间,供雷家三人使用,而何锦书则守在门口,以防老爷小姐家里的私事被外人偷听。 此时,屋子里,雷广宁正一脸焦急地询问雷广元。 “大哥,你分明一开始就认出我了,怎么不帮我解释解释?却还要拉我进这屋子里讨论劳什子私事?” 雷广元没有回答他的疑问,却问起了毫不相干的事。 “广宁。”雷广元语气十分柔和,“还记得你三岁时,被王婆子家老二欺负的事吗?” 原本十分焦急的雷广宁,被大哥突如其来的温柔搞得不知所措。大哥居然不揍他?还好声好气的跟他讲话?这是什么天方夜谭?! “大,大哥?你怎么突然聊起这些?” “嗯?你不记得了?还是说你根本不是我三弟?!” !!!大哥怎么这样问?难不成他真在怀疑自己?苍天!!!他真是雷广宁啊!!! “当然记得了!那天爹给我买了个鸠车,我正欢喜,却被王婆子家的老二弄坏了,我打不过他,就一直哭,最后......最后还是大哥你帮我揍回去的。” 说到这里,雷广宁有些心虚,记忆里大哥很疼他,会时不时去山里摘些果子给他吃。鸠车那事发生时,他才三岁,模模糊糊只记得后来王婆子来加里闹事,大哥还因此被娘给罚了。 又过了几年,爹去世了,大哥就被娘赶出了家门。刚开始时,他还去看大哥。但每次都会被娘骂一顿,自此以后,他就不敢去了。 后来渐渐长大,他和大哥就再没了小时候的亲情,成了陌生人。 小时候的记忆渐渐复苏,雷广宁只觉愧疚难当。 但雷广元可不给他回忆的机会,借机再次发问。 “广宁,我记得爹后来带着你进了卧房,从他的檀木箱子里拿了银子出来,又给你买了一个新的。” 雷广宁点点头,小时候他很喜欢那鸠车,所以对这段记忆还有不少印象。 “是爹那个刷了黑漆的箱子吗?” “对,就是那个箱子。”雷广元给身边的闺女使了使眼色,雷茵秒懂,开始对雷广宁释放些许精神力。 “你还记得爹死后,那个箱子里的东西都去哪了吗?” 不知怎么,雷广宁只觉得脑袋昏昏沉沉的,却又不由自主地在回忆小时候的记忆。 他爹的檀木箱子?他记得,爹去世后,那个箱子就被娘拿走了,后来再也没看到过,再后来......再后来就是前两年,他去二哥镇上的房子里,似乎见过一个长得很像的箱子。 哦!对!就是二哥。那次他见二哥那个箱子上的漆被划坏了,形状像是一个鸠车,他还调侃二哥家的大侄子活泼好动。 但现在仔细回忆,才记起来,那哪是大侄子弄得啊,分明是他小时候划花的嘛! “我想起来了,箱子在二哥家,应该是后来二哥搬家,娘送他的吧。大哥你问这个箱子干嘛?” “哦,没什么,就确认一下你是不是真的雷广宁。若是真的,那他肯定记得这些事情。” 问到了想要的答案,雷茵收了精神了力,面前的雷广宁只觉得大哥刚才的问题有些奇怪,却记不清内容了。 啊!怎么办,他这是记忆退化了吗?不要啊!!!他还没考试呢。呜呜。┭┮﹏┭┮ “那,那大哥现在可以确认我的身份了吗?” 雷广元点了下头。 “太好了,大哥,我就知道您会帮我的。咱们现在就去那位大人跟前,说清楚我是谁。” 得到了有用的信息,雷广元愿意大发慈悲,帮一帮这个蠢弟弟。 他今天这样询问雷广宁,也是突发奇想。原身的记忆里,他爹是个奇怪的人,对他说不上多好,却也说不上多差。 一开始他以为,这就是他爹和自己儿子相处的方式,但后来秦氏进门,接连生下两个儿子,他才渐渐发现,他爹也是会疼孩子的,半两银子一个的鸠车,竟是眼也不眨,直接给雷广宁再买一个。 而且,雷广元还发现了一个原主一直没注意到的细节,他爹竟然有后世陕甘地区特有的口音,只要一激动,就会冒出来一两句。 但这都不是最主要的,最重要的还是四五岁时,有次他爹喝醉了,把他拉进卧房,指着那个漆黑的檀木箱子说,里面夹层里藏了东西,等他二十岁时,才能给他。 那时原主还小,再加上他爹吐得昏天黑地,忙活一晚上,就把这事忘记了。直到现在他细细翻找原身的记忆,才发现这可疑之处。 但要他具体说清楚疑点在哪,他也说不上来,只能等找到那夹层,取出东西才能知晓。 雷广宁开心地出了房间,和大哥和侄女一起,去了苏管家处。 “大人,我大哥已经认出我身份了,不信你问我大哥。” “苏管家,此人正是我三弟雷广宁,是清河书院的书生,我可以向您担保,他就是这单子上的人。至于他脸上的伤,也是前几日在白云村所致,这一点我也可以担保。” 这次雷广宁没有接话,只是在心里想着,大哥在白云村打的他,肯定算是‘在白云村所致’吧,他肯定不能在这时找大哥话里的毛病。 不然,他不仅核验不上身份,还会被大哥在这里暴揍,向这位大人亲自演示他脸上的伤是怎么来的。 苏惇刚才也找了苏渊核实情况,他家老爷前些天的确在白云村救了这雷广宁,当时他就已经是满脸淤青了,因此他也就不再为难他,给他通过了身份核查。 第七十三章 挨顿打,换篓炭 核验过后,几人一起出了门,姜淮清和庄回轩还等在小巷子里。见到雷广宁满脸春风得意,便知道了结果。 于是寒暄几句就告辞了,考试在即,他们还要早些回去复习功课。 但同样是将要考试的雷广宁就没这个自觉,他一直磨磨蹭蹭,待在雷广元身边,也不愿离开。 “你不回去看书,一直跟着我干嘛?” “大哥,苏县令那房子哪都好,就是长期无人居住,有些阴冷,夜里看书总会冻得手脚难以屈伸......所以......所以......” “所以什么?你个大男人,讲话怎么扭扭捏捏的,有话直说。” “所以,大哥能不能给我买些炭火啊,等我......” 磨蹭半天就想要点炭,雷茵也是被她这人整乐了,难不成他犹豫这么久,是害怕她爹不给?拜托,她爹内心可是很传统的人,只要是学习有关的东西,她爹肯定支持,哪怕这人他不太喜欢。 果然,就听雷广元略带嘲讽道。 “怎么,三弟是以为我会像你娘一样,宁愿看着自己亲人饿死冻死,也不愿伸出一点援助?况且那次我只是想去要回借给你娘的银子。” 雷广宁不解,极力地想替他娘解释。 “不是的大哥,娘没有不管你们啊,两月前,娘不是把钱还给你们了吗?而且她还送了白面和银炭。我记得那日正好是我休沐,我还特意翻了翻那袋子,足有几十斤呢!” 不等雷广元反驳,雷茵最先出口回击。 “几十斤白面?三叔你自己想想可能吗?别说白面了,她后来可是带着还几个帮腔的人,来问我爹娘讨要孝敬钱的,我爹辛辛苦苦扛大包的钱,大半都进了她的口袋。” “可是......可是我娘说,那点钱对大哥家里不算什么。” “呵,三叔,你看看你说胡矛盾不?她为什么要先还钱,又去要钱?而且,我家要是不缺钱,为啥差点被饿死?” 雷广宁被说得哑口无言,以前的他,总觉得自己和家里的人是不一样的,根本不想关心家里的事,其实但凡他耐心了解一下,就会知道他娘做的这么多事。 实际上根本不需要找他娘验证,单想想大哥和大侄女的性格,就不是会撒谎诳他的人。况且,他娘的确是爱占小便宜的人,要说她能做出这种事,也不是不可能。 “大哥,对不起,我以前没注意过这些事,是娘骗了我,我......” “行了,现在道歉也晚了,你只需要记住一点,她是你娘,但不是我娘。你若还想认我这个大哥,那日后我要是和你娘有了波折,你别来我这求情就行。” 雷广宁心情复杂,他心里在不断纠结着,一边是自己亲娘,一边又是亲大哥。他私心里肯定更偏向他娘,但大哥说的都没错,他娘做的都是错的。 大哥才是家里的长子,按理说爹死后,该是大哥当家,大部分遗产也该由大哥继承,现在他享受的这么多,应该都是大哥的。 只是他是既得利益者,便欣然享受了这一切,从来没思考哪里不对。 “对不起大哥,都是娘的不对,我回去定然让村长主持公道,把大哥一家请回家里做当家人。只是......” 雷广宁脑子里回想着白云村那满地的人脑袋,只觉得后背发凉,大哥会不会像那样直接砍了娘的脑袋? 他把为他娘求情的话又咽回肚子里,转而狠狠痛批她。 “是娘的不对,娘太自私,太狠心,我......” “哦?你要把我请回家?你娘会愿意吗?” 这话倒是让雷广元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与其各种旁敲侧击,不断套话,还不如深入敌人内部,把消息打探出来。 “啊?”雷广宁懵懵的,大哥原来最在意的是这个吗?“当然!等我这次考上秀才,村长肯定会听我的意见的,到时大哥就可以放心回家了。” 得!雷茵本来还以为她三叔有什么高招呢,原来是在画大饼,哈哈,不过看她爹现在一言难尽的表情,真有意思。 黑心资本家也有被画大饼的一天啊。 听到这话,资深画饼大师雷广元也无话可说。 愚蠢的弟弟!!! 于是,雷广宁那张淤青的大脸,又接受了大哥爱的教育。 等到他又搬又扛,带着两篓子优质炭回到小院时,姜淮清和庄回轩二人皆是一脸震惊。短短半个时辰,怎么雷广宁的脸更肿了? 但雷广宁可不愿意在这俩讨厌的同窗面前丢面子,于是他昂起看不清容貌的脑袋,一甩头发,豪气地道。 “天冷,我大哥心疼我夜里看书手脚冰凉,就掏钱给买了这么多炭火,还特意交代过,让我跟你们也分一些。你们也别愣着了,找东西装些炭火回去用吧。” 雷广宁根本没意识到他现在顶着猪头,又一身黢黑,却昂首臭屁的样子,有多搞笑。还在奇怪两人为什么不赶紧去找容器,却在捂嘴偷笑。 “你们笑什么?” “咳咳,广宁,实在感谢,这些炭正是我们急需的。但你现在最好去洗洗,你看看胸口,还有两只手。” 这一看,雷广宁才惊觉自己的丑态,忙跑去后院打水洗手了。 留在前院的姜淮清看了看地上的两背篓炭,又扭头看向身边的庄回轩。 “回轩,你说,这炭真的是雷兄心疼他才送的吗?” 庄回轩摇摇头。“我感觉是他挨一顿打才换来的,淮清,这次我们真得好好谢谢雷广宁,不然这炭火我都用的不安心。” “成,正好我温习的差不多了,这两天我就抽空把先生画的重点同他在讲讲,我看他似乎一直没弄清楚这些。” “那这样吧,你明天,我后天,我们轮流来,这样也不耽误我们的进度。” “还是回轩想的周到,走吧,我记得柴房里有几个小篓子,我们拿些炭火回去。对了,还低提醒广宁夜里记得通风,别一睡不起了。” 第七十四章 马卓也能参加县试? 于是,第二天,辰时才顶着猪头脸起床的雷广宁,一开门就看到了抱着几本手抄笔记,对着他挤眉弄眼的姜淮清。 “姜淮清?你大早上守在我门口干嘛?” “广宁,你起的还挺晚,我都吃好饭等你许久了。” 什么情况?怎么感觉姜淮清不怀好意呢?雷广宁警惕地后退几步。 “你不去看书温习,在我门口作甚?” “没时间解释了,广宁,把这俩包子吃了,我现在就陪你温习。” “什么啊,你为什么要陪我温习?……喂喂喂,你干嘛!别进我屋子啊!” 牛不喝水强按头,雷广宁根本无力反抗,只能被迫和姜淮清一同温习的一早上。 一开始他还有些抵触这种过分的亲近,但渐渐的,他就被姜淮清丰富的知识面给惊到了。 诗词文章,还有治国之策,他都能说的头头是道。而且,这几天自己遇到的一些不太明白的难题,听了他的见解后,总有豁然开朗的感觉。 原来如此,这就是清河学院甲班的实力吗?一年前他和姜淮清一同申请甲班的名额,但先生偏偏只让姜淮清进了甲班,把他塞进了乙班。分明那次月测的文章,他得了中甲,而姜淮清只是下甲。 原以为先生在选人的时候有舞弊的行为,所以他一直都很讨厌姜淮清,还处处要和他攀比。 但现在看来,先生选人反而更为公允,没有因为一次的的月测成绩平庸,就把人淘汰。也没有因为一次月测成绩优秀,就贸然把人塞进甲班。 倘若那次他真的进了甲班,面对一群这样变态的同窗,才是他的噩梦吧。 “嗯?什么?!姜兄,你说这文武双治的策略是我大侄女说的?!” “是的。先前不知你们的亲缘关系,只觉得茵茵十分聪慧。现在知道你们是叔侄,这才知晓,是你们雷家人本就聪慧。” 这话雷广宁可太爱听了,他就是个喜欢被吹捧的人,现下心里十分开心。就是说嘛,大侄女和自己都这么聪慧,说明他雷家根上就有文曲星的血脉。 心里高兴,但雷广宁面上不显。 “哪里哪里,姜兄过誉了。” 姜淮清笑笑不说话,他早就看透了雷广宁,此人小心思不少,但本性还算单纯,轻轻吹捧几句,就可以把他拿捏了。 就这样,县试前最后几天,姜淮清和庄回轩轮流帮雷广宁复习功课,还真给雷广宁教得信心爆棚,仿佛秀才功名近在咫尺。 三天后,终于到了紧张万分的县试第一场了,雷广宁和姜庄二人不在同一个考场,因此他只能一人怀着忐忑的心情,进入考场。 可能是神经太过紧绷,他竟然无意间踩到了什么东西,摔了一跤。好在被身后穿着锦缎的公子扶了起来,才不至于太过难堪。 他忙向那人道谢,结果定睛一看,发现,此人竟是他们兰溪镇马家的公子,马卓。 “多谢马兄。” “客气客气。” 道谢后,雷广宁便紧忙去找自己的位置。只是,他心中却不免产生了一个疑惑,为什么马卓也能参加考试? 他记得马卓也是清河书院的同窗,但他是戊班的。此次县试,只有甲班和他们乙班才有些许名额,怎么他却也能来参加考试?难不成是使了钱财? 不过他也没在想,因为考卷发下来了,他匆匆看了一遍上边的题目,心脏就开始砰砰直跳。 押到题了!姜淮清和庄回轩给他押的题太准了,有好几道都在里边。太好了!!! 希望后面几场都能这么顺利! 雷广宁这边在紧张万分地应付考试。 而另一边,雷茵和她爹却在孙家笑僵了脸。 原因还得从今天上午刚进孙家说起。 因为要参加葬礼,雷茵和雷广元这两天特意去殡葬店买了最好的香烛纸钱,又买了几套颜色素净的衣服。 本以为就是后世那样,和主家寒暄几句,然后交了份子钱,就等着开席。 结果孙家位份最高的族长孙净远,见到雷广元后,不断说着感激的话,好一番真诚道谢。 最后他还命孙元义,把父女二人介绍给在场所有人。 于是,雷茵只能和他爹,还有身旁的何锦书一起,不断与陌生人寒暄着。 孙家这场葬礼与其说是单纯的给逝去的孙老爷办的,还不如说这是一个大型的交际宴会。 除了几个守在棺材旁假哭的妇女和小辈,几乎没有其他难过伤心的人,前来吊唁的所有人也都是说些场面话,然后自然而然地开始聊生意的话题。 雷茵想,或许商人皆是如此吧。她家曾经也是做生意的,在前世末世发生后,她们一家也是只顾自己的小家,没有给那些亲戚太多的帮助。 丧事吊唁,烧纸钱是必不可少的。雷茵和她爹一起来到棺材前,拿起旁边准备好的黄纸和纸钱,丢进了火堆里。 手上在烧纸,但眼神已经游移到了旁边哭丧的人群里了。 她仔细看了看坐在棺材附近,穿着孝衣的人,有好几个都是认识的。 比如角落里那几个小孩,似乎都是孙元义的庶子庶女。还有跪在中间,似乎正在偷吃糕点的胖婶婶,正是方若淳。还有一脸病态,靠在母亲身边的孙必先。 其他的一些,她不认识,但看着应该是临安县孙家的人,就比如那个跪在棺材边,昏昏欲睡年轻公子,不正是买何锦书时,遇到的人吗?那天他可是买了一个极为漂亮的姐姐呢。 没想到,家里马上要办丧事了,他却还有功夫去买小妾,就是不知,那天之后,他有没有被孙族长训斥。 烧完纸,她走到了孙必先身边,关切地问道。 “哥哥,你的身体还没有恢复吗?” 孙必先见是这个小姑娘,苍白的面色带上了些许柔和。 “没有呢,大夫说我至少还得一个月才能恢复。” 雷茵像是担心坏了,眉头皱的死紧,小手还不断挠着脑袋。然后她似是想到了什么,在身前的小荷包里翻了许久,然后拿出了一个巴掌大的小陶罐。 “哥哥,这个给你,这是我家的茶叶,用它泡水可以帮助你尽快恢复哦。”然后她小脑袋在四处看了看,压低声音道。 第七十五章 尝尝我家的茶叶吧 “我告诉你哦,我家的茶叶可神奇了,八十岁老太太喝了之后,腿也不疼了,腰也不酸了,一口气跑五里地呢!” “噗,咳咳。”一旁听到这夸张描述的方若淳差点绷不住,在公公的棺材前大笑出声来。她赶紧咳嗽两声,掩饰自己的表情。 孙必先也没绷住,但身体还很虚弱,笑得就很轻,没有太大的异样。他无奈地微微一笑,摸摸小姑娘的脑袋,随后接过她手里的茶叶。 他想着,既然雷家开有茶馆,家里应该会有很多茶叶,因此这茶叶应该不算太贵重,他收了小姑娘的礼应该也没事。 只是他接过小陶罐后,轻轻打开盖子,一股清新的气息立马扑面而来,不是平时那种新茶的香味,而是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 若真的要他形容,他只能说,一闻到这气息,就仿佛置身于春日的茶园,身心无比舒畅。 舒服得他想去外边跑五里地! 咦?等等!莫不是小姑娘真没夸张,他现在只是闻了闻这茶香,就感觉身体好了许多。或许,这茶叶是什么大师所制,真有调理身体的功效呢? 顿时他就感觉手中的茶叶有些烫手,这么好的东西,就是族长也没喝过,肯定极为贵重,一旦是小姑娘从家里偷拿出来的呢?这可不行啊,就算他想要,也得花钱买啊。 他转了转头,眼神向四周不断寻找着雷广元。 孙必先还在找人,他身旁几个堂兄弟却坐不住了。他们也闻到了这茶叶独特的香味,一个个摩拳擦掌,想试一试这味道。 以他们敏锐的观察力,很快就发现了这茶叶上面的商机,先不说泡出来的茶水味道如何,单是这茶叶的香味,就可以运作一番,炒出天价。 一边昏昏欲睡的孙必良也被这茶叶的清香唤醒了,他仅仅是闻了闻这茶香,就感觉这几日被雪婷掏空的身体,恢复了许多。 他迫不及待的开口询问。 “必先,此等好茶,可否匀一些给堂兄?” 孙必先皱了皱眉,三堂兄不顾爷爷新丧,天天和新买的小妾欢愉,据说这事已经传了出去,有些人已经在对他们孙家指指点点了。若是被什么有心之人闹大了,说不定还会给孙家引来祸事。 他竟然还不知错,舔着脸问他讨厌东西,好不要脸。 心里对三堂兄十分不喜,但他面上却一点不显,只微微皱着眉。 “三堂兄,此物贵重,我还得问了雷镖师再说。况且这是小姑娘送我的,不宜再送给别人。” 反正就是不给,孙必良一脸吃瘪的表情。 不远处的雷广元一直默默关注着闺女那边的情况,听到孙必先提到自己,他便走了过来。 “孙少爷,刚才的话我都听到了。这茶叶你安心拿着,若要是喜欢,再来我家茶馆便是。” 听到雷广元这么说,孙必先这才安心收下,又闻了几下茶香,才叫来了小厮,让他把东西小心收好。 只是,这个小插曲过后,灵堂的众人各个心思浮动,孙必良更是一甩衣袖,离开了这里,回了自己的院子。 很快雷茵几人又孙元义被叫走了,这次的阵仗很大,几乎所有孙家人都到了门口等待,很多宾客也在旁边翘首期盼。 “孙伯伯,我们在等谁啊。这么多人都要在这等吗?” 大人这样问可能就有些不礼貌,但四岁小女孩,说这种话反倒不讨厌,毕竟童言无忌嘛。 “在等一个重要的人,是你必先哥哥的外公,茵茵要是累了,就回后院玩吧。或者我叫下人给你搬个小凳子?” 雷茵摇摇头,表示自己不累。 只是她现在十分期待,听说孙家主的岳父是潞州知府方大人。此人如此高的身份,竟然是姚青叔叔的人。看来姚杰许诺的二当家身份,含金量还在上升。 好期待啊,不知道这方知府是个怎样的人。 不一会儿,远处两辆低调的马车缓缓而至。所有人都以为这是普通的宾客,并没有在意,还在探头探脑,看着远处,期待着什么。 直到马车的帘子掀开,一个两鬓斑白儒雅的老人走了下来,孙元义才‘蹭’地跑上前,恭敬中带了些谄媚。 “岳父大人!晚辈等待岳父大人许久了。” 方相旬看着门口这阵仗,面色不虞,恨铁不成钢。这个蠢货,他早就托人带了话,说今天只是低调来访,叫他不用在门口等着。 看看现在,这乌泱泱一群人,是做什么呢。 “你这阵仗是作甚?” 身边的孙净远见方知府是真生气了,忙来打圆场。 “相旬,许久不见,你还是原来的模样,走,咱们进去聊。” 孙家人一个个都是极会察言观色的,见到方知府不喜欢这阵仗,立马带着身边的人回了院子里。 人群很快回到了正院,一个个都若无其事地聊了起来。 这里的人,除了孙家本家和亲戚,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是冲着方知府来的。像他们这种普通的生意人,一辈子也很少能接触到方知府这样身份的人,若是有机会在方知府面前露了脸,那以后的富贵定会更上一层楼。 孙族长和孙元义带着方相旬去了正厅,估摸着还得一会儿才能出来,孙家其他人就在院子里招呼其他客人。 这时的雷广元也落得清净,带着雷茵不断品尝着各种糕点。 这时,突然有富商模样的人凑了过来。 “雷镖师,可算找到您了,刚才忘问您的住址,不知现在还来得及吗?” “你是冯员外?” “对对对,难得这么多人,您还能记住我的名字。我早就听说了您前些天押镖的英雄事迹,所以也想请您帮帮忙,就是不知来年春天您可有时间,帮我也送一次镖。” 雷广元想了一会儿,他这次赚了不少,年前大概是不缺钱了,只是以他家的花钱速度,还是得努力挣钱。这活若是不太难,的确可以接。 就是不知道,姚青那个活到底想好时间了没,他说送两个人去府城,怎么现在还没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