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事不关己,硬被挂起》 第一章 万籁俱寂,一轮弯月挂在天际,皎白的月光照射下来,朦朦胧胧的仿佛笼罩着层光辉。 目光所及之处,到处都是成群的冰雪,层层叠叠,一望无际的冰原在月辉下反射着幽蓝的光泽,神秘而又美丽。 满世界的雪白之中,一座黑色的小楼就显得格外的突兀而醒目,楼中一点灯光昏黄摇曳,仿佛是这冰雪世界里唯一的一点温暖。 牧倾华就站在小楼开启的窗户前,一枝冷梅从窗外探来,暗香萦绕,艳丽的红梅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冰晶。 似乎是起风了,晶莹的雪花被卷进来,落在他的眉宇鬓角,很快便融化开来,变成水汽滑落而下,些微的凉意让牧倾华前所未有的清醒。 从他的这个方向看过去,可以将下面的景物全部看在眼底,幽蓝的坚冰,平静的湖面,苍冷的月色,以及天地相交处那一片好像没有尽头的远方。 事实上,也是真的没有尽头的。 刚来这里时,他曾经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朝着一个方向走,这里是没有白天的,头顶上的那轮弯月万古不变的悬挂在那里,唯一有所区别的就是洋洋洒洒的细雪有时候会停一停。 彼时,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走了有多长时间,只知道头上的细雪停了七次,落了七次,等他第无数次回头时,那座黑色的,点着灯光的小楼还安安静静的伫立在身后不远处。 数不清几次之后,他不得不停止了那种毫无意义的行为。 这个世界是静止的,明明有风有雪,却没有风雪的呼啸声,安静的近乎死寂,时间的流逝无法在这里留下任何痕迹。 牧倾华的脸上没有一点表情,冷的就和外面的冰霜一样,如果是正常人的话,被困在这样的一个地方,不知今夕何夕的,就算不疯,精神也是一定要出现些问题了。 幸好牧倾华和正常人有那么点差别,身为一个死宅,身为一个孤僻的,不喜欢和外人打交道的死宅,别的方面或许有所欠缺,但在忍受寂寞上,绝对比别人高了几个档次。 如果能给他一台电脑,给他一根网线,他甚至根本不会觉得寂寞,就算在这里除了他之外,连一个喘气的生物都没有。 要知道,他以前可是有过连续一个多月不出门的记录的。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他能保持冷静的原因之一,而另一个则是眼前的景物熟悉而又陌生。 或许一开始莫名其妙的出现在这里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但是等他冷静下来之后,对着眼前的一切却是越看越熟悉。 而这样的熟悉在他偶然一瞥,在倒映的湖水中看见自己的身影之后,更是恍然大悟。 《剑侠情缘三》,简称剑三,俗称基三,一款他玩了三年,基本上每个晚上都要登上去玩一会儿的游戏,他说眼前的景物怎么那么熟悉,不就是剑三的登陆界面嘛。 而湖面上倒映着的那人白衣蓝边,宽袍阔袖,一派的仙风道骨,正是他玩了三年的道长号。 身为一个宅男,身为一个资深宅男,如果现在他还不知道自己穿越了,那真是枉费他看了那么多的重生穿越文了。 知道自己穿越了,他也就淡定了,至少比一开始脑补的被外星人抓住了做实验好多了,然后他就非常镇定的在小楼里住了下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身体比较特殊的缘故,他并不会感到饥饿,也不需要吃东西,周围的环境也安静,符合他的喜好,如果能有一台电脑就再好不过了。 牧倾华摸了摸鬓角滑下来的湿痕,一个蹑云便从小楼的窗台跳了下去。 白色的影子落下雪地上的时候轻飘飘的,竟没留下一点痕迹。 蹑云逐月是剑三门派的基本轻功,这是他偶然之中从这个身体中挖掘到的技能,然后他发现,自己从一个死宅男,进化成武林高手了。 牧倾华当时的表情是这样的:= = 别指望他有什么兴奋狂喜之类的情绪,从某些方面来说,牧倾华永远比别人要少了那么一根筋,而且这地方完全封闭,连个活物都没有,是不是成为武林高手了,其实也没太大的区别。 除了刚开始的惊慌之后,牧倾华现在已经是无比的适应了,每天除了发呆,还是发呆,不过他有时候难免会想,自己是不是会被永远困在这里,人毕竟是群居动物,就算他再宅,再孤僻,也还是需要交流的。 但这样的顾虑并没有困扰他多久,当他和往常一样,习惯性的坐在湖边发呆的时候,湖心忽然就冒起了气泡,蒸腾的水汽弥漫开,逐渐将他笼罩,巨大的吸力将他整个人都吸了过去。 修长的身影消失前,他还在想,自己貌似没做什么吧,难道又要穿越了?! 果然是穿越了!! 牧倾华刚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阴沉沉的天空,不是暴风雨来临前的那种阴沉,而是被人用一种灰色染料涂抹之后所呈现的肮脏,就连阳光都仿佛染上了那样的色彩,扭曲着从云层中折射下来。 他本能的抬手遮住了眼睛,尚未等他弄清楚目前的状况,忽然脑后就有一阵疾风袭来,一股恶臭没有任何征兆的就钻入了他的鼻尖。 牧倾华本能的皱起了眉头,巨大的危机感升起,他转身,拔剑,一个两仪就糊了上去。 整个动作一气呵成,流畅至极。 嗤! 那是剑入肉体的声音,当初花了他几千大洋做的赤霄红莲自然不是凡品,不说其他,无坚不摧绝对是能够做到的。 于是,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剑,对方整个人都被劈成了两半。 牧倾华有些发愣,一句我杀人了还没在脑子里成型,下一刻他就已经眼力很好的看清了被他杀了的人的真面目。 如果那还能称之为人的话。 清白的肤色,脏的看不清原来颜色的衣服,还有那漆黑锋利的指甲,和露在嘴巴外面的獠牙,牧倾华毫不怀疑,如果自己刚才不是反应快,绝对会被咬断颈动脉。 被一剑劈成两半的东西并没有流血,只有大片大片已经烂掉的腐肉在不断的往下掉,正常人的话早就跑到一边大吐特吐了,而牧倾华却是上前一步,拿着剑捅了捅,又捅了捅,然后皱眉沉思。 这肯定已经不是人了,到有些像电影小说里的丧尸,难道自己穿越到了末世? 倒也不是不可能,已经有过一次离奇穿越经历的他接受起来还是蛮快的,甩了甩剑刃上并不存在的腐肉,他还剑入鞘,这才有机会观察身处的环境。 他现在呆的地方似乎是个已经倒塌的居民楼,楼房不远的地方就是一条街道,各种各样已经被焚毁的车辆乱七八糟的堆积在一起,显而易见,那里曾经经历过一场非常严重的车祸,车的主人有的逃了,有的死了,以牧倾华现在的目力甚至可以清楚的看到里面一些被烧成了焦炭的尸体。 现在的天气算不上凉,他似乎能够闻到弥漫在空气里的那种腐烂气味,这样想着,牧倾华的眉头又皱起来了。 天色似乎更暗了一点,有什么细小的响动悉悉索索的响起,牧倾华警觉的转头看去,目光锐利。 一个,两个,无数个腐烂的人影从暗处钻出,向他所站的地方围拢过来,清白的肤色,僵硬的动作,尖利的牙齿......牧倾华反手向后,握住了剑柄。 淡蓝色的光芒闪过,一个生太极气场让范围内丧尸的动作都迟滞了起来。 四象读条,太极无极,两仪化形,几个技能一气呵成,离得最近的十来个丧尸已经彻底躺了下来。 牧倾华并不恋战,转身一个大轻功就飞上了一旁的六层高楼。 丧尸们挥舞着爪子吼得嗷嗷叫,头顶上,远去的身影蓝芒闪烁,缥缈如飞仙。 第二章 剑三的大轻功绝对是个非常逆天,非常不符合科学的存在,仅仅半个小时的功夫,牧倾华差不多就把他现在身处的这个城市逛了一半了。 高楼依旧耸立,只是却蒙上了一层阴影,一点都没有了一个繁华大都市所特有的光鲜亮丽,半个小时下来,他没有看到任何一个还活的正常的人,有的只有丧尸,各种各样身体僵硬的走在大街上的丧尸。 这个城市已经彻底沦陷了,成为了丧尸的乐园,到处都漂浮着一种腐败的气息。 牧倾华朝着附近最高的一个建筑物飞了上去,居高临下,视线格外的开阔,周围的景物都被纳入眼底。 面对这样一个仿佛被遗弃的世界,他忽然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是要像鲁滨孙一样在这个废弃之地上演一段挣扎求生记,还是像孤胆英雄一样踏上征途寻找幸存者建立美好家园? 牧倾华端着一张冰块脸,一点都不怕脏的坐在阳台上严肃思考。 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意味着他是走末世种田流,还是走末世救世主流,绝对不能有一点疏忽。 牧倾华(⊙o⊙) 可惜,现在并没有太多的时间给他思索未来的人生大事,就在他托着下巴发呆的时候,一声枪响划破了城市灰蒙蒙的天空,就好像一滴油掉在滚烫的沸水中,小半个城市都骚动了起来。 一脸的络腮胡,让人看不清具体的长相,唯一露出来的眼睛里夹杂着几缕血丝的中年男人“啪”的一掌拍在青年的后脑勺,神情不善的说道:“你找死吗?!找死也别拉上我们,说了几遍了,不到万不得已不许开枪!不许开枪!你是活腻了吧,真活腻味了,老子不介意提前送你一程!” 被拍了一个踉跄的青年年纪不大,最多二十岁的样子,还顶着一头黄毛,末世前绝对是个爱靓爱现的人,只是现在,光从他那身皱巴巴的,一点都不合身的衣服就可以看出他过的绝对算不上多好,不过就算再不好,比起那些已经死去的,或者变成丧尸的人来说,已经是太大的幸运了。 低垂的眼帘中极快的闪过一丝愤恨,黄毛青年用力的在裤子上擦了擦自己冒汗的手,冲着周围几个面露不悦的人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我看走眼了,以为是丧尸......” 络腮胡不是个善茬,更不会因为他几句话就糊弄过去,刚要再教训几句,忽然不远处简短的一句“静声!”就让他彻底没了声音。 说话的是个年轻的男人,三十岁左右的样子,相貌斯文儒雅,他算是十几个人里穿的最干净整齐的了,白衬衫黑色的西装裤,如果再戴个眼镜的话,妥妥的大学教授,知识分子。 从他一开口,其他人都下意识的照办的举动中,可以看出,他绝对是这伙人里领头的那个,只见他皱着眉,目光谨慎戒备的看着远处,微微竖起的耳朵似乎在专注的倾听着什么。 其他人被他的神情所感染,也有了些紧张,纷纷握紧了手里的武器。 当那一大片的丧尸拐了个弯,出现在他们视线中时,所有人都吓尿了,就连沉稳如莫程都忍不住的变了脸。 “立刻撤退!”莫程果断下令,“一小队护住秦雨,所有人往停车处靠拢,和四小队会和,立刻撤离!” “莫、莫先生......”有人惊慌的声音响起,“后面、后面也有丧尸......” 所有人闻言,向后看去,果然,黑压压的一大片,绝对不比前面少。 这里原本是商业区,街道上乱七八糟停摆着的废弃车辆可以看出末世那天这里出现的巨大混乱,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的车没法开过来,只能停在外围,而现在,十几个冒险过来收集物资的人唯有突破重围,与留守在车那边的四小队会和,才能逃出生天。 莫程当机立断,一句“所有人向南方撤退”,然后手一扬,一个拳头大的火球在丧尸群中炸开,走在最前面的几个丧尸瞬间失去了行动力,但这也并没有起到任何缓冲时间,不会畏惧,仅剩本能的丧尸群依旧前仆后继的往这里冲,新鲜的血肉不断地在吸引着他们。 这一伙人一共有十六人,现在已经是末世的第三个月,丧尸见得多,杀的也多,心理承受能力被磨练的还算不错,彼此间的配合也算默契,在火球炸开的瞬间,同时向着一个方向开始突围。 这些人里面只有黄毛青年年纪最轻,也是第一次出来做任务,免不了慌张恐惧,也才会出现枪支走火的事,虽然现在是关键时候,其他人都没有对他做什么,但从四周瞪过来的愤恨眼神中,他知道,回去之后自己的日子怕是要更难过了,这些丧尸明显是被他的那一枪给惊动来的。 二十岁不到的半大少年又是害怕又是愤怒,而望着最前面那个一扬手就是一片火光闪过的男人时,目光艳羡而又嫉妒。 如果是他,如果是自己觉醒了异能,这些人哪敢对他这么嚣张,谁还敢给他气受?! 这场世界级的灾难来的毫无预兆,让人类毫无抵抗之力,只是一场日食,全球三分之二的人都变成了丧尸,幸存者每天都挣扎在死亡线上,与饥饿搏斗,与险恶的生存环境搏斗,与丧尸搏斗。 每天都有大批的人在死亡,出生率却降到了有史以来最低,连以前的千分之一都不到,这是人类的浩劫,熬过去了得到新生,挺不过去就此灭亡。 人类以前总觉得自己是地球的主人,地球会和他们一起灭亡,那不过是个笑话,人类的浩劫就在眼前,而地球还会,并且永远都会这样转动下去。 异能者,是和丧尸同一时间出现的,他们和丧尸一样,同一时间陷入了沉睡,然后醒来,有的变成了丧尸,有的变成了异能者。 就和那些小说中描写的一样,异能者比普通人强了无数倍,但因为人数稀少,算不得是对抗丧尸的主力,可就算是这样,那样异常的能力还是能让人敬畏,也是每个团队想要拉拢的人才。 值得一提的是,第一批觉醒中的异能者,许多因为沉睡时间过长,被家人朋友当做丧尸一般抛弃,最后非但没有觉醒异能,反而成了丧尸口中的美味。 莫程便是第一批觉醒的异能者,身为异能者,本身的领导能力也不错,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这群幸存者中隐形的领导人。 无论其他人心里怎么想,至少表面上都是敬着他的,作为首先觉醒的异能者,他的异能比那些后来觉醒的人要高,暂时还可以起到镇压的作用。 十六个人中,除了莫程的火系异能,就只有两个异能者,分别是金属性异能者和一个空间系异能者,金是自然属性,本来攻击力是很高的,但那个金属性的异能者——也就是那个络腮胡——他的等级并不是很高,杀伤力便有限了,操纵着街道上废弃的车子,狠狠的砸在丧尸群中,虽然一辆车能压一片,但消耗太大,很快络腮胡的额头就见汗了。 另一个空间系异能者就是秦雨,她是这群人里唯一的女性,这次所有人冒险出来收集的物资有三分之二都在她的空间里,所以她虽然没有任何作战能力,却是大家要保护的存在。 剩余的那些普通人也不是每个人手里都有枪的,毕竟不是国外,枪支有限,而且开枪的声音会引来丧尸,所以更多的人用的是铁棍,狼牙棒之类的冷兵器。 火光逐渐蔓延开,莫程一马当先,承受了大半的压力,可就算他异能再强,面对源源不绝往这边涌来的丧尸,他的面色也开始发白了。 几声枪声响起,然后就是车喇叭声,显然是原先守在车上的人见情况不对,想往这边开。 莫程见状,并没有松口气的感觉,反而抿紧了双唇。 面前的丧尸群因为听到动静撤离了一些,开始向车辆的方向围拢,这让他们的压力减轻了一些,但情况并没有因此得到缓解。 车子在离他们四十米之外就无论如何都开不过来了,最前面的那辆经过改造的军用吉普车在撞飞了十几个丧尸之后,逐渐被蜂拥而来的丧尸围拢,情况显然不太好。 两队人之间的这四十多,将近五十米的距离成了跨不过去的鸿沟。 黄毛跟在其他人后面跳上一辆轿车顶部,刚要下来时,就被一只脏兮兮的爪子抓住了小腿,他怕的发抖,明明手上有枪,却连扣动扳机的勇气都没有,眼看他就要被拖进丧尸群里,忽然一只稳定的手伸过来,扶住了他摇摇欲晃的身体,然后将他往后一推,一团鸡蛋大的火苗,让那个丧尸一下子燃烧起来。 莫程护着黄毛后退几步,忽然大吼一声“老胡!” 他的声音刚落,一辆车被一股力量拖到半空,莫程手一扬,火光窜出,轰!空中的那辆车猛然炸开,丧尸群陷入一片火海中。 第三章 局面陷入了僵持,莫程和老胡的异能消耗的很大,可丧尸却还在源源不断的往这边赶来,最重要的是车队那边的情况似乎也不太妙。 几乎被丧尸包围了的吉普拐了个大大的弯,轰的一下撞到了左边的墙上,幸好车是被改造过的,外表坚固,除了车头撞凹了一块之外,看上去还好,就是不知道车里面的人怎么样了。 秦雨是队里唯一的女性,虽然是异能者,但却是没有任何攻击性的空间异能,她的体能自然比不上其他人,几乎是被人半抱半扶的才跟得上队伍的步伐。 因为她的特殊性,莫程专门让人护着她,但形势越来越不妙,其他人都渐渐的自顾不暇了,放在她身上的注意力自然也就少了几分。 当她因为喘气,跑慢了几步,被一只脏兮兮的爪子勾住头发的时候,她整个人都吓蒙了,几乎连喊救命的力气都没有了,作为一个有美貌有异能,虽然总是会出来做任务,但一直被保护的很好的秦雨来说,这还是她第一次离丧尸这么近,近的她可以清楚的看到对方那半张腐烂的脸,没有眼珠的黑洞,还有散发着恶臭的嘴巴...... 秦雨胃部翻腾,几乎要呕吐出来,可她没法动弹一下,末世以来,死亡第一次离她这么近。 她的处境自然有人发现了,只是危机来的太快太突然,所有人都措手不及,关键时候,蓝芒闪烁,秦雨只觉得自己被人拉住了,拉着她的那只手温润细腻,手感极好,只是温度偏低。 然后她就看到一道修长的背影挡在了她身前,宽袍阔袖,发丝如墨,只一个背影,她仿佛嗅到了冰雪的味道。 莫程呼吸一滞,险之又险的避开扑过来的一只丧尸,他是亲眼看到那人是怎样突兀的出现的,然后拔剑出鞘,淡蓝色的气场将方圆十几米之内的丧尸都笼罩其中,原本扑过来的丧尸动作莫名的迟滞起来,莫程微一皱眉,竟然感受到了淡蓝光晕中所蕴含的淡淡能量。 五方锁足,九转推人,两仪化形,杀! 牧倾华单修紫霞,并没有什么厉害的群攻技能,面对这么多的丧尸,他也是有些棘手的,因此,他将秦雨往后推给了她的队友,然后朝着因为他的出现而怔愣住的人群高喝:“走!” 然后梯云纵旋身而起,跳到了众人之前。 淡蓝色的气场再次生起,牧倾华一人一剑,走在最前面,显然是要给他们开道。 莫程反应最快,高声道:“一小队和我一起断后,其他人跟上!” 本来陷入困境的队伍因为牧倾华的加入有了喘息的空间,队伍虽然缓慢,但已经逐渐向四小队靠拢。 “上车!” 莫程将最后一个火苗丢进丧尸群,然后拉住守在车边的牧倾华上了车。 油门一下子被踩下,坐在窗户边的人可以清楚的看到趴在玻璃上的丧尸被猛然抛出去,脑浆迸裂的情景。 死里逃生,众人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跳起来欢呼大叫,而是共同的看向一身道袍,干干净净的牧倾华。 眼中有感激,有敬佩,更多的是迟疑! 莫程首先站出来,他本来是要握手的,可看到对方的那身装扮,莫名其妙的就改握手为拱手了,做完了那个动作,他自己都觉得好笑,可最后他到底还是没有笑出来,面对牧倾华通身的高华出尘,冰姿雪貌,相信谁都没办法在他面前肆意的。 “我叫莫程。”最后他只能肃着一张脸,一本正经的说道:“多谢你救了我们。” 牧倾华抿了抿唇,端着自己的一张男神脸没有说话。 莫程有些尴尬,他虽然性子算是温和,却绝不是个善于言谈的人,气氛莫名的有些沉闷。 最后还是秦雨接过了话头,关键时候,女性特有的甜美温柔的声音绝对能起到缓和作用的,不过这一点在牧倾华面前似乎有点失效,他只在对方问他名字时吐出三个字之外,就在没有吭声了。 其他人都一致认为这个突然出现的,实力强悍的,穿着一身道袍的男人实在高冷,不好亲近,全然不知,他只是习惯性的在发呆而已。 找到幸存者了,鲁滨孙种田流pass,然后呢?跟着他们一起拯救世界?!牧倾华一本正经的想着。 本来这么一个实力强悍,颜值又高的人,秦雨是想套套近乎的,可对方这副油盐不进的样子让她挫败之余又有些恼怒。 队里半数以上都是对秦雨抱着一些好感的,毕竟相貌不差,还是个罕见的异能者,于是对着高冷的牧倾华便也多了一些成见。 车厢里的气氛一点都没有了往常回去时的闹腾,显得格外的沉默,所以当到达目的地,,车停下来的时候,几乎是每个人都松了口气的。 牧倾华在车上的时候,就将外面打量清楚了,这里已经是郊外了,离刚刚所在的城市有一段距离,本来应该是个厂房,四周的围墙上又用铁丝往上加了一段,用来防止丧尸入侵。 厂房的占地不算很大,三辆车子在空地上一停,几乎就没有太大的空位了,等车上的人刚下来,就有人迎了上来。 牧倾华略略扫了一眼,除了这十几个进城收集物资的人之外,留守在这里的大多是老弱妇孺,大概有二三十人的样子,看来这支二十人都不到的小队,就是这里的主要战斗力了。 牧倾华还在观察,就见莫程拉着一个大肚子的女人走了过来。 女人相貌清秀,那肚子大概有六七个月了,在这个食物紧张,所有人都面临着饥饿的末世,她似乎被保护的很好,眼神明亮,气色不错,甚至面部还有些微微的丰腴。 莫程小心的护着她,然后微笑道:“这是我的妻子王嘉依。” “牧先生,”王嘉依比较外向,也比他丈夫善谈一些,“先前的事我听莫程说了,多谢你救了他们。” 牧倾华微微后退一小步,低垂的眼帘带着些敬畏的看了她的肚子一眼,然后沉默的摇了摇头。 果然如阿程所说的那样不喜欢说话,王嘉依善意的笑了笑,一点都不介意的说道:“到底是我们的救命恩人,如果牧先生不介意的话就先在我们这里住下来吧,彼此也好有个照应。” 第四章 牧倾华顺理成章的暂住了下来,或许是因为他的救命之恩,也或许是他那副一看就是世外高人的扮相,所以他受到的待遇还是非常好的。 别人大都是两三个人,或者更多的人挤在一起,他却可以一人独居,虽然房间的面积很小,但还算干净,而且里面一床,一桌一椅,在这个动荡的末世,有这样的一个落脚处,已经算是不错了。 床很简陋,就是由几块木板搭成的,牧倾华睡在上面只觉得硌得慌,现在已经是晚上了,末世的夜来的特别快,昼短夜长,这也是牧倾华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夜晚。 他有些睡不着,王嘉依是个非常健谈的人,几个小时的时间已经让他大概明白这个世界的基本情况,关于异能,关于丧尸,这群幸存者都是从n市逃出来的,在这里暂时建造了居住地,末世生存不易,据王嘉依所说,他们原本是有三百多人的,可现在就只剩下五十多个了,而其他人,不是死了就是逃了。 末世里的残酷,由此可见一般。 王嘉依说的时候表情伤感,但牧倾华听了却并没有太大的触动,他知道自己和正常人有些不同,也不是很在意,而他睡不着的原因自然也不是忧国忧民,同情那些可怜的幸存者,而是他——饿了。 是的,已经n久没吃饭的这具身体饿了,这实在是一件挺新奇的事,晚饭的时候他只是象征性的吃了一点,就因为这个身体是不用吃饭的,没想到只是几个小时的功夫,他就饿了!! 难道说在那个世界时间是静止的,所以不会饿,而在这个时间正常流逝的世界,他的这个身体是会饿的?! 也不是没可能,毕竟穿越都遇到了,何况是一个有时候会饿有时候不会饿的身体。 这些并不是重点,重要的是他要不要去找点吃的呢? 牧倾华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想了想,又想了想,期间将两只试图偷袭他的蚊子钉死在了墙上,最后还是忽略了肚子咕咕叫的声音,盖着被子装死。 不是他不想去,而是纯阳的大轻功太显眼了,漆黑的夜里蓝光湛湛的,绝对是把所有人都吵醒的节奏。 他有点可惜,如果当初自己玩的是唐门或者明教就好了,可以隐身啊,弄点吃的多方便。 咕——肚子叫的更欢了,好像是把前段时间没吃东西的饥饿感都集中到现在一样,牧倾华觉得自己都要饿出重影来了,然后不知道是他对于食物太渴望从而生出执念还是什么,他的手上竟然真的出现了两个饼...... 王婆婆的稻香饼——每秒恢复气血值提高一点,持续15分钟。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能吃,管饱。 牧倾华躺在床上,一口一口的咬着稻香饼,目不转睛的看着空中突然出现的框框——那是他在游戏里面的包裹,里面的东西一样不多,一样也不少,和他最后一次上线时一样。 直到两个饼吃完了,他才起身,盘腿坐在床上,开始挖掘其他或许存在的,只是他没发现的东西。 直到天快亮的时候,牧倾华才停止了探索,而效果也是可喜的,他的马还在,他的各种装备外观也在,最叫人欢喜的是竟然还有神行这个技能——虽然能够神行的地方只有n市这一个他去过的地方。 可是这并不妨碍他的高兴,削薄的唇甚至破天荒的扬起了一个弧度,有了神行,他在这个世界的生命安全至少是绝对能够得到保障的。 天光发白的时候,外面渐渐有了人声,今天是星期天,末世以前绝对是个赖床的好日子,但现在,谁都不会将时间浪费在睡懒觉上,一早就有人起来做饭了,淡淡的饭菜香味逐渐弥漫开。 这里的物资都是平均分配的,只是出去做任务的人得到的要多一些好一些,这也是应该的,毕竟他们是拿性命在拼,而剩下的那些没有战斗力的就少一些,勉强维持温饱而已。 牧倾华一夜没睡,精神却还不错,他自然是闻到外面飘进来的香味了,只是四个稻香饼下肚,他现在完全不饿,整个人看上去都是慵慵懒懒的。 大概八点多的时候,王嘉依来了一趟,给他送了两套衣服,不得不说对方是个细心的人,连牧倾华来的时候两手空空,并没有带任何行李都注意到了。 而牧倾华想了想,还是将王嘉依给的衣服穿上了,他虽然对别人的情绪,外界的事情反应迟钝了一些,却还是隐约知道自己的这身装扮并不和适宜,换一套衣服,表面上融入一下人群,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牧倾华换好衣服,迟疑了一下,又将头上的道冠取了下来,柔滑的发丝散落下来,长长的一直垂到膝下。 他拢了拢脑后的黑发,拔剑割了一大截,然后——嗖嗖嗖——头发以肉眼可以看清的速度,迅速长到了原先的长度。 牧倾华:= = 几次之后,他不得不承认,这具身体果然是个非常神奇的存在,然后只能找来一根发带,在脑后梳了一个高高的马尾。 等他出门后,看到他的人都有些愣神,昨天的他衣袂飘飘,仙风道骨,一张男神脸,今天的他一件白衬衫,简简单单的牛仔裤将那双大长腿,和挺翘的臀部之类的优点都凸显了出来,依旧是一张男神脸,无论是末世前还是末世后都是让人舔屏的存在。 末世里没有娱乐,早就被各种艰难折腾的疲惫的人猛然看到这样一道风景,纷纷表示,真是赏心悦目啊。 让别人赏心悦目的牧道长转了一圈,基本上就对这个地方熟悉了,这里被布置的很好,门口有看守的,也有巡查的,没三个小时换一拨,和已经沦陷的n市比起来,这里就像是桃源,可人毕竟是太少了,地形也不是个容易防守的地方,而且离n市也就一个小时的车程,这里好虽好,恐怕并不是个久留之地。 牧倾华一边走一边思索,刚想回房就听到一个骂骂咧咧的声音。 “混蛋!老子在外面拼死拼活,差点给丧尸吃了,你倒是在后面安安稳稳的享福,这些都是老子弄回来的,你有什么资格吃这些!”饭碗碎裂的声音响起,“你不是很猖狂很傲吗?不是仗着有几个臭钱就到处显摆,不把别人看在眼里吗?现在是末世了,你再有钱也没用,让你抢我马子,有本事你再去抢啊,我告诉你你现在就tm是个废物!” 牧倾华的脚步一下子就停住了,这声音——很耳熟啊! 第五章 唐高阳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能够醒来的一天,他以为自己死定了,被推进丧尸群活生生的咬死,怎么也不会有生还的可能才是,可他偏偏就睁开眼了,这一睁眼不是普通的睁眼,而是一下子醒在了十年前。 他一开始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可身边的一切又是那样的真实,两天下来,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重生了,重新回到了十年前,末世三个月之后。 对此,他有些想笑,又想大哭一场,老天果然是没长眼睛的,竟然让他这么一个坏到骨子里的烂人重生了。 唐高阳出身不错,老爸是当官的,老妈是做生意的,上面还有一个拿他当宝的位高权重的爷爷,而唐家到他这一代也就唐高阳这么一根独苗苗,可以想象他是怎么被娇/宠/着长大的。 唐高阳坏,吃喝玩乐,高傲任性,那些官二代富二代该有的毛病他都有,虽然没有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但也确实仗着自己的家世胡作非为过。 可惜后来末世来了,一切次序被推翻,所有的规则将被重组,人类惶恐不安。 末世开始的时候,唐高阳并不在京城,而是在远隔万里的n市,原因不过是被当时的女朋友缠着陪她来过生日而已,或许说女朋友也不恰当,说到底对方也只是个被他包/养的小明星而已。 一个冲着对方的身份,一个冲着对方的美色,唐高阳对于这类的交易驾轻就熟。 所以,当他某天发烧醒来,看到身边空无一人的时候他并没有太在意,对方只是偷偷丢下他这个累赘,而不是把他丢给了丧尸,已经非常不错了。 况且在末世,一个空有美貌,没有脑子的花瓶能活到什么时候还是个未知数。 自然而然的唐高阳很快就将对方抛到了脑后。 上一世,他并没有在末世受太多的苦,因为他很快就被人找到了,康博辉——这个他从小一起玩到大的青梅竹马,披着一张温雅的皮,顶着一张伪善的脸,一步一步将他送进了地狱。 想到那个人,唐高阳的眼睛都变红了,上一辈子的自己何其愚蠢,该信的不信,不该信的偏偏对他掏心掏肺,最后不但害死了自己,还让那个自从唐家出事之后就一直无微不至照顾自己的人尸骨无存。 唐高阳的心又开始疼了,这是自从那人死掉之后就出现的后遗症,没想到重生了不但没有消失,反而变本加厉了,这是不是就是他的报应?! 因为想到那个人,唐高阳的表情有点怔愣,这在黄毛眼里就变成了挑衅,于是他更不爽了。感情自己骂了半天,对方都当放屁了。 这个人末世前就是那副拽拽的样子,但现在都末世了,他凭什么还是这副高高在上,蔑视着所有人。 黄毛也是个没脑子的,年轻冲动,脑抽的情况下不但踢翻了对方手里的碗,连枪都掏出来了。 嘭—— 唐高阳目光紧缩,淡蓝色的光芒亮起,血色流淌,这一枪射歪了。 黄毛捂着自己受伤的右腕,面色青白,双唇发颤,目光中满是惊恐。 清晨的基地,万物刚刚苏醒,所以这一声枪响也格外的清晰,很快大群的人边往这边涌了过来。 莫程到的最快,一眼就见到了三人对峙的情景,其中两个他都认识,还有一个也有点眼熟,好像是他老婆前几天捡回来的那个。 让他不解的是,这三人怎么扯到一块了? 上挑的桃花眼微微眯起,看着那个挡在自己身前的背影,唐高阳心中惊疑不定,他可以确定,上辈子是绝对没有这个人的,那么对方是从哪个地方冒出来的?这个世界与上一世已经有所不同了吗? 牧倾华并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于是一切解释都交给了唐高阳,唐高阳也并没有隐瞒,一五一十的将刚刚的事情说了一遍。 黄毛面色涨红,一脸愤恨的说道:“你本来就是个废物!不然怎么不跟我们一起出去收集物资?!末世前抢了我女朋友,末世后还要我拼死找回来的食物给你吃,你当我冤大头吗?!” 女朋友?“哪个?”时间实在是太久远了,唐高阳交往过的女朋友那么多,没有名分只是床伴的更多,他是真的不知道对方的所谓女朋友到底是哪个了。 拜他那双风流多情的桃花眼所赐,就算他是正儿八经的在问这个问题,但落在别人眼中却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挑衅,不仅黄毛气结,围观的人也有些不满,无论如何,在这种时候,冒险出任务的黄毛,总比什么都没做过的唐高阳要得人心一些。 眼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莫程不得不将三人拉走,一是调解一下他们的矛盾,顺便也给黄毛处理一下伤口。 莫程毕竟是有些微信的,黄毛在他面前也不敢太过咄咄逼人,只是眼神中依旧透着愤恨。看来他和唐高阳的梁子是结下了,当然,对于半路跳出来,刺伤他手腕的牧倾华,他脸色也没好到哪去,只是碍于对方的实力,不敢表露出来而已。 对于他的愤怒嫉恨,当事的两个人都没有放在心上,牧倾华是没感觉,他对别人的情绪向来接收的很少,而唐高阳,是真的没有将这么一个炮灰的人物放在眼里。 两人从莫程那里离开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耽搁了好几个小时,他们都没有吃午饭,只是谁也没有在意。 唐高阳看着这个唯一不在他预测当中的人,沉默了片刻,笑道:“我可不可以到你那里坐一会儿?也好谢谢你。” 牧倾华还没说话,他又接着道:“不是我不想邀你去我那儿,只是我那里另外还住着三个人,环境实在算不上好。” 牧倾华只犹豫了一下,便点头答应了。 房间还是和早上离开时一样,清清静静的,牧倾华难得有了一些常识,给对方倒了杯水。 “你这地方倒是好。”唐高阳环顾了一周,就在房中那张唯一的椅子上坐下了。 他当然不只是过来感谢的,他也不擅长客套,话没说几句,便切入正题。 喝了一口水,他笑着道:“我不喜欢欠别人,牧先生救我一命,我便还先生一个人情。” 牧倾华的目光若有若无的在他右边耳垂一扫而过,而后淡淡道:“没我你也能躲开。” 唐高阳微微一愣,倒也不反驳,而是道:“无论如何,你帮了我总归没错,我也提醒牧先生一句,早点离开这个地方,这个基地表面上看着挺和谐的,暗地里复杂着呢,莫程那人倒是个真君子,可惜真君子向来斗不过小人。” 他面容嘲讽,并没有再解释些什么,很快就离开了。 牧倾华面无表情,让人看不出他对唐高阳的那番话是什么反应,等他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却被两个人的对话刷屏了。 黄毛半夜不睡觉,夜会另一个基地异能者老胡! 两个人正在密谋商量着,要抢他的赤霄红莲!! 根据黄毛的说法就是那个人的剑红光闪闪的,一看就是个宝物,说不定他会这么厉害就是因为那把剑的缘故,如果身为金系异能者的老胡能够拿到那把剑的话,实力绝对会更上一层楼,到时候你就是基地的第一把手啦,哪还会屈居莫程之下baba...... 牧倾华(⊙v⊙) 这里果然不是个久留之地啊! 至于牧倾华为什么会看到他们的刷频,当然是因为昨天救人的时候下意识的就点了组队,然后——然后他就忘了退组...... 过了两天,基地不知怎的,开始流传搬迁的事。 作为隐形领导人的莫程想要带着大家离开,他其实很早就有这个打算了,这个地方实在太小了,他们人也少,他眼光看得远,虽然暂时安置了下来,却从来不认为可以一直生活在这里,他的目的是北上,去京城,活着是找一个比较大的基地住下来。 可他的这个提议不是每个人都赞同的,其他几个异能者首先就不同意,还有那些普通人,虽然没有明说,但看他们的神情也是不愿意走的,末世动荡,缺少安稳的地方,他们好不容易找了这么一块净土住了下来,谁又想再添波折。 何况这一路上绝对是凶险之极的,把脑袋扎在裤腰带上的日子谁也不想过。 因为这事,莫程的威望在有心人的操作下变得有些动摇,就连牧倾华这么迟钝的人都感觉到了空气中浮动的不稳定因素。 或许是顾虑着牧倾华,也或许是上次莫程的那番警告,黄毛在没有用枪对着唐高阳,但也没有彻底放过他,每天两三次的找茬恐怕要成为他的习惯了。 唐高阳从来就不是个好脾气的人,从来都是被人捧在手心宠着的人那肯忍受别人的半点欺辱,于是他想离开了,正好也可以避开之后与康博辉相逢。 他当时脑子坏了才觉得对方是冒着大险专门来找自己的! 那天再次被黄毛借故找茬之后,他想也没想的就起身离开,不是普通的离开,而是离开这个基地,反正有空间在手,他并不怕外面的丧尸。 是的,在重生的那天起,他就发现了耳钉里的空间,甚至空间里的泉水还让他有了上辈子没有的异能,这是他最大的金手指,他欣喜于这样的改变,这代表着他有了自保之力,应该不会成为那个人的累赘了吧。 离开之时,他看到了牧倾华,也不知是哪来的冲动,他伸手邀请,问了他一句要不要一起走。 让他意外的是,对方竟然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他虽然不解,但有这么一个强大的助力毕竟是件开心的事,于是也就没有发现对方在他耳垂上一扫而过的目光。 灵泉空间——正是牧倾华在他右耳的耳钉上看到的四个小字。 有空间,有灵泉,妥妥的男主角,要拯救世界,当然是要跟着主角了,牧倾华的想法就是这么简单。 如果是唐高阳一个人要离开的话,并不会引起太大的波浪,但加上一个颜值和实力成正比的牧倾华就不一样了,就连正在养胎的王嘉依都惊动了。 面对着这个送过自己衣服的女人,牧倾华组织了一下言语,最终憋出一句让莫程小心一点。 王嘉依似乎有些惊讶,但很快又笑开,笑容明媚,“谢谢你,我会转告他的,倒是你,真的不留下吗?” 牧倾华摇了摇头,转身跟上了唐高阳的步伐。 王嘉依叹了口气,她身材臃肿,背影却透着柔和。 第六章 已经和牧倾华一起北上的唐高阳并不知道,那个自己心心念念,恨不得杀之而后快的人离他很近,不过二十公里而已。 跟在康博辉身边保护的十五个保镖已经死了九个,其中有四个因为被丧尸咬到了被他随手抛弃了,向来整齐干净,打扮的一丝不苟的人现在很是狼狈,他脸色并不好看,但还算镇定,子弹足够,食物也还能坚持一段时间,他总能回到京城的。 而就算这一路上会遇到什么险境,他握紧了手里的枪,不着痕迹的看了身边几个护着他的保镖,他也会是走到最后的人。 京城,他总是能回去的。 可这样的信心在当天晚上便受到了严重的冲击。 为了早日赶回京城,康博辉把剩下的六个人分成三匹,轮流着开车赶路,除了路过加油站的时候,或者偶尔填补所需要的物资的时候停一下之外,几乎所有时间都是在赶路的。 那天夜里也一样,末世的夜黑如墨汁,连一颗星子都看不到,只有车灯所照出的一点光亮。 其实这样的夜里是非常不安全的,可是经验丰富的保镖没能劝得住康博辉,越早赶回京城对他越有利,现在情势特殊,他可是还想早点进京分一杯羹的。 路旁的树木投下扭曲的影子,车子行驶的很平稳,忽然“嘭”的一声巨响,剧烈的撞击让车厢里睡得沉稳的人一下子惊醒过来,康博辉反射性的握紧了手中的枪,还没问出一句“怎么回事”,又一阵巨大的撞击让他没坐稳,整个人向前倒去。 身边的保镖眼明手快的扶住了他,可就算如此,他的额头还是被撞出一个大包来。 “吱——”司机一个紧急的刹车,停了下来,车上所有的照明灯都亮起,最前面的两个保镖小心翼翼的推开车门,四下查探。 有风吹过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除此之外,一片漆黑,就算所有的车灯都开了,所照出的也不过是方圆四尺的距离而已。 “啧,我在这儿呢。”清亮的声音在深夜之中格外的突兀。 两个保镖心下一惊,反应极快,抬手就要开枪。 可是,他们的速度快,对方的速度比他们更快,两人甚至连对方的身影都没看清,就觉得金光闪闪,然后什么都不知道了。 两个魁梧的身躯轰的一下倒下,那人甩了甩并不存在的血迹,然后看了一眼传来动静的车厢,慢慢的从后背取下一把能把人压趴下的——重剑! 车厢门被人推动,有人冒出了一个头,就是这个时候,那人举起了手中的重剑,然后一个鹤归砸了上去。 性能极佳,被改造之后壳子无比坚固的加长版悍马就像豆腐一样,一下子被拍扁了! 整个车厢变成了一块饼,可想而知里面的人是个什么形状,而始作俑者却是慢吞吞的把剑收了回去,低喃一声,“弱爆了,一点都不经砸!”语气十足的欠扁。 可怜野心勃勃,原想趁着这个末世捞点利益的康博辉就这样,连敌人的发丝都没看到一根,就被砸成了肉饼,死的不明不白。 血腥味逐渐弥漫开来,那人背着剑,将一堆碎肉抛在脑后。 “还剩最后一个了,唐高阳,啧!” 身后的车灯亮了亮,又亮了亮,最后啪的一声,彻底熄灭...... 牧倾华又在救人了。 当看到甩着高马尾的男人将一个孩子从丧尸口里救下,还给前面的车队的时候,唐高阳深吸一口气,忍了又忍,终究还是没忍住,挑着眉假惺惺的笑道:“牧先生还真是热心肠啊,见一个救一个,这一路上被你救下的没十个也有八个了吧。” 说真的,他是真没想到有着这样一张一看就是高冷男神脸的人,竟然是个——圣父! 短短三天而已,看到被困的要救,看到被丧尸追的要救,看到小孩子也救,唐高阳从来就不是个好人,重生前不是,重生后就更不是了。 经历过那些背叛,死了一次又活过来,如果不是心里还惦记着一个人,他早就被仇恨和黑暗扭曲了,而现在也差不多,他表面上看上去挺和气的,一双桃花眼就算不笑也是潋滟多情,可他的内心却是无比的冷漠。 与他无关的人,就算站在他面前被丧尸咬死,他都不会伸一下手。 可就是因为有了牧倾华的存在,今天救一个,明天救一个,几天之后的现在,两个人的旅途已经变成了十三个! 其中还有两个十岁以下的小鬼! 唐高阳已经后悔了,十分的后悔,自己走的时候为什么要带上他,原本他是看对方实力强悍,打算给那人带去一个帮手的,可现在的情况看来,自己这一车拖家带口的,能不能走到京城都是两说! 他已经在考虑要不要扔下这一群的人独自上路了。 好在牧倾华虽然迟钝,但还没到无可救药的程度,对方眼里明显的不满他还是看出来了,不过他有些不明白对方为什么不高兴,在他看来,救人可是男主角的任务,他还帮忙了呢(*^__^*) 。 如果被唐高阳知道他心里的想法的话,绝对要气死。 好在这一群唐高阳眼中的“累赘”并没有跟他们多久,几天之后他们路过了一个比较大的基地,这个可不是莫程他们那个不足百人的小地方,基地里收容了近万人,规模不算小了。 唐高阳迫不及待的把那群烫手山芋送了出去,然后赶紧离开了,如果不是牧倾华本事太好跟得紧,他连对方都想扔下。 半个月之后,两人来到h市,从幸存者那里得到的消息,通往b市的大桥在末世那天就倒塌了,绕路的话会很远,于是,唐高阳想了想,就决定走水路。 两个人费了很大一番功夫才找到一艘小艇,上船之前又准备了一下,吃的用的都备齐,这才登船出发。 开始的时候还算顺利,只是半天之后天色阴沉下来,然后下起了暴雨,小艇一阵剧烈的晃动,牧倾华骤然起身,已经察觉不对,视线中,一个小小的红点迅速靠近。 牧倾华只来得及抓住唐高阳的手腕,然后下一刻,又一次剧烈的撞击,小艇左右晃动,船上的两个人站立不稳,一下子掉进水里,长剑出鞘,黑色的湖面上,一条巨大的,比小艇还大的怪鱼摆着尾巴,张着利齿向他们咬过来。 湖水结成一块尖利的冰柱,往怪鱼撞去,在鱼身上划出一道深口,怪鱼吃痛,凶劲被激发,湖水因为它的动作搅起巨大的漩涡。 唐高阳倒吸一口冷气,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一击几乎用了他七层的异能,可却只给对方留下一条口子,连重创都没有,这到底是个什么怪物?! “是黄唇鱼。”淡淡的声音响起。 唐高阳瞪大了眼睛,黄唇鱼有这么大吗?有这么凶悍吗?这哪里还是鱼?! “它已经变异了。”牧倾华的注意力并不在眼前这条变异鱼怪身上,或者说不全在它身上,视线中,好几个红点正在向这里逼近。 牧倾华一个用力,将唐高阳向怪鱼抛去,淡蓝色的光芒闪烁,然后在他惊骇的目光中,一个九转将他推远,正好是小艇附近。 “走!” 唐高阳神情复杂,翻身上了小艇,他还——不想死。 小艇远去的时候,他转身,只能看到巨大的浪花,和一只只被血腥味引过去的怪鱼...... 第七章 叶重澜从水里捡到一个人,一个美人,向来看人看脸的他却罕见的没有关注对方那张男神脸,他所有的注意力都被那人手里的剑给吸引住了。 长三尺,重四十两,周身红光萦绕,煞气充盈。 这是赤霄红莲,绝不可能出现在这个世界的绝世神兵。 琥珀色的目光暗了下来,叶重澜知道,眼前这人绝对不简单,很有可能和他自己来自同一个世界。 这个猜测刚刚划过脑海,他的心突然漏跳一拍。 于是,当牧倾华昏昏沉沉的转醒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双闪闪发亮,盯着自己眨都不眨一下的眼睛。 看到他醒来,那双眼睛似乎更亮了,像是落了一颗星子,然后就是叽叽喳喳的声音一连串的响起,“你醒了?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会掉到水里哒?有哪里不舒服吗?你从——哪里来?” 好吵!牧倾华皱了皱眉,慢吞吞的坐了起来,身上完好无损,如果不是身上的这套衣服上还沾着血,破损的不成样子的话,他绝对会以为昨晚的那场恶斗都是一场梦。 那些变异的鱼不好对付,他可是清楚的记得自己受了很严重的伤的,而一觉醒来,所有的伤都不见了?! 牧倾华低着头还在想自己现在这具身体的奇特之处,突然“哐当”一声,一把让人看着就很重很重的重剑插在他的面前,尘土飞扬中,他的面色终于变了变,目光从那把金灿灿的重剑往上移动,落在剑的主人身上,然后又看到了他背在背后的那把轻剑...... “西湖藏剑,君子如风。”他看着一脸期待兴奋表情的人,慢慢的说了这一句话。 藏剑山庄也是剑三游戏里面的一个门派,山庄里的弟子身配轻重二剑,重剑无锋,大巧不工;轻剑游龙,翩然千里,大巧似拙,举轻若重。 藏剑武学深奥,深谙剑之极意,正所谓剑有锋而形不露,以心为剑,是为藏剑。 叶重澜啪的一下,连剑都不要了,上前几步就抱住了牧倾华,“太好了,你果然认识,你也是大唐来的吧,怎么来的?像我一样死了过来的吗?什么时候过来的,来多久啦......” 他噼里啪啦的说了一大堆,每问一个问题都要兴奋至极的拍一下对方的后背,牧倾华觉得,自己的整个后背都要麻木了。 肯定已经肿了,他这样想着,然后又被对方激动之下一个凶残的拥抱。 不能呼吸了——牧倾华艰难的挣扎,然后眼角余光瞄到一旁倒在地上的重剑,该说不愧是藏剑山庄的吗,难怪能拎得起这么重的剑。 好在叶重澜还不是太过迟钝,总算是感觉到怀里人的僵硬不适了,他放开了手,挠了挠细碎的发丝,尴尬道:“抱歉抱歉,来这个地方太久了,第一次见到熟人,难免有些激动。” 他冲着牧倾华拱了拱手,只是他现在一身休闲装,还留着细碎短发,这个动作由他做来难免有些不伦不类,叶重澜并不在意,依旧眼睛发亮的说道:“在下叶重澜,我看你的武器阁下应该是纯阳宫的道长吧,敢问是哪位道长门下?” “紫虚门下牧倾华。” 牧倾华大概算是明白了,这位二少显然和他不一样,对方应该是大唐土着穿,而不是他这样的带着游戏技能穿越的玩家。 “原来是紫虚祈进真人,我听说过他。”叶重澜笑了笑便说起了自己的经历。 他是藏剑正阳门下弟子,天宝十四年,安史之乱爆发,藏剑山庄倾全庄之力助朝廷平叛,叶重澜就是那个时候死的,十几万的狼牙军包围了洛阳,敌众我寡,洛阳最终还是破了,他临死的时候只看到漫天的烟尘,和几乎被火光映染的天空,大唐几百年的盛世繁华终究是一夕倾塌...... 说到这里的时候,叶重澜清亮的眼中多了一层阴霾,而等他再次醒来已经没有了大唐,没有了藏剑山庄,叶重澜也不再是叶重澜,他换了一个身体,叫沈沉,别人都叫他沈二少。 牧倾华察觉到了他低落的情绪,却无法感同身受,毕竟他不是真的从大唐而来,也没有参与过那段历史。 剑三里面的世界对他来说只是个游戏而已,叶重澜的出现是个意外,他惊讶,再多的情绪却是没有了。 好在叶重澜是个十分善长调整情绪的人,挠了挠头晃了晃脑袋便也放开了,没办法,不放开也不行,毕竟都换了一个世界了,而且比起低落消沉之类的,打探一下大唐的情况更实际一些。 只是还没等他问些什么,两个人表情都是一变,叶重澜反应最快,一把捞起牧倾华,往肩头一扛,然后大轻功一甩,整个人闪电一样窜了出去,消失在原地...... 牧倾华头重脚下,被人扛沙包一样的扛着,整个人都不好了,他想跳下来给对方一剑,但不远处传来的动静还是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只是脸色差到了极点。 牧倾华看不到人,只能从脚步判断对方至少有十几个人,刚刚他还没怎么在意,但渐渐的神情开始凝重起来。 等这群人走远了,牧倾华才动了动身子,手肘不悦的撞了撞对方的后脑勺。 叶重澜这才回过神来,然后他发现自己的手放在了一个不应该放的地方,他干咳一声,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将对方放下,牧倾华落地的那一刻,他诡异的升起一股遗憾来,其实肉挺多,手感还蛮好的。 好在牧倾华不知道他心里的想法,否则绝对不是一点点的心情不好了,而是直接一个两仪糊上去! 就因为他不知道,所以他还能紧绷着连,神情严肃的说道:“那些是日本人吧,他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而你又怎么会恰好出现在这里? 最后一句,他想了想,到底还是没有直接问出来。 叶重澜将重剑斜插在一边,然后也不嫌地上脏,直接拉着人坐下,两人肩并着肩,头挨着头,叶重澜小声说道:“你怎么知道他们是东瀛人的?” 牧倾华看他一眼,淡淡道:“他们说的是日、东瀛话,当然是东瀛人。” 叶重澜眼睛一亮,拉着他的衣袖道:“你听得懂?” “听懂一些。”牧倾华虽然没有正经的上过大学,但在外语方面还是非常有天赋的,曾经自学过日语,或许并不是很精通,但普通的交流还是没问题的。 “太好了!”叶重澜有些兴奋,琥珀色的眼睛流光溢彩的,让他看上去更加的神采奕奕。 “你帮我个忙好不好?”他这样问道。 “什么忙?” “我们一起去端了东瀛人的老巢,看他们还敢在我们的国土上干那些鬼蜮伎俩!” 第八章 这一场末世不仅仅是□□,而是全国性的,像日本这样地少人多的岛国,更是受到了毁灭性的的打击,不说丧尸了,就是末世刚开始时,一场前所未有的海啸就将那个岛国淹了一半。 末世之中,所有的规则都被打破,政府如同虚设,而日本是个非常奇怪的国家,这个国家的人民个子不大,骨子里却是凶狠残暴,侵略性十足。 一些野心家在末世刚开始的时候就把注意打到了□□——这个地大物博,与他们比邻而居了上千年的国家,他们分成好几批,偷偷的在一些临海城市驻扎,以后几年暗中发展,等到京城里的人注意到的时候,他们已经形成了一股不小的势力。 京城几次派出人手打压,却次次全军覆没,甚至趁着京城里各个派系之间明争暗斗的时候,那些日本人还不甘寂寞的横插了一脚,让北边的人更加没有精力顾及南方了。 之后几年,日本人一直占着□□沿海的好几个城市,直到沈沉死的时候都没有改变,如今叶重澜借着沈沉的身体重生,因为对原主有所愧疚,就想尽力为他做些什么。 原主的执念是沈家的辉煌,是他崇拜的大哥能够好好地活着,不要再被一些渣渣害的尸骨无存,叶重澜不会那些弯弯绕绕的东西,他很直接,很暴力,妨碍到沈家的,会危害到原主家人的东西,统统灭掉就好了,所以他杀了康博辉,只是没找到原本应该和他在一起的唐高阳,有点可惜。 至于这些日本人,如果能够灭掉的话,应该能给沈秦带去不少政治筹码的,这是他一开始的想法。 等到三天后,当他逐渐摸清这个基地内的情况之后,这样的想法却变得微不足道起来,原本三分的杀意瞬间涨到了十分。 这群人该死! 叶重澜和牧倾华是故意被抓住的,和他们一同被抓住的还有十几个人,这些人中有普通人也有异能者,刚进入基地就被关进了一间光线阴暗的窝棚。 一群押着他们的日本人出去了一会儿,然后又带着另一群人进来了,看穿着打扮,显然等级要高上一层。 进来的那群人在他们这群新来的人中来回打量,不时的相互交流几句,然后就有几个女人被带走了,有人想要阻止,很快就被揍趴下了。叶重澜并不傻,从他们那些猥琐的目光中很容易猜出那几个女人将会有的命运。 手背青筋冒出,被牧倾华死死的按住,现在并不是打草惊蛇的时候。 牧倾华本是背对着那些人的,这一动,漆黑的发丝滑落,露出光滑的额头来。 本来正要离开的人忽然就停了下来,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句,然后走到了他面前。 牧倾华被人押着,在不能反抗的情况下被迫抬起头来,完美无瑕的男神脸让看向他的几道目光瞬间惊艳起来,对方带着感概的说了一句什么,牧倾华的脸有些黑。 叶重澜就坐在他的身后,见状小声问了一句,“他们再说什么?” 牧倾华沉默片刻,忽然笑开,露出白森森的两排牙齿,“你不会想知道的。” 明明还是和平常一样,低低沉沉的声音,却让叶重澜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 而对方却因为这一笑更加痴迷了,领头的一个挥了挥手,立刻有人上前,像刚刚带走那几个女人一样想要将他也带走,牧倾华一个用力,挣开他们的压制,径直起身,道:“不用,我自己会走。” 然后,他回头对着有些紧张的叶重澜道:“等会儿就回来。”说着,他又笑了笑。 叶重澜被他这回头一笑吓得不轻,直觉告诉他,对方是真的生气了,还气得不轻,记得师兄曾经说过,得罪谁也别去得罪一座冰山,因为他们生气起来绝对会冰山变火山,把你烧成焦炭的! 直到人走远了,他才慢慢缓过神来,笃定对方吃不了亏后,他才慢慢打量起四周来,这里显然并不止一个窝棚,从低矮的门框看去,一间连着一间的竟有而是多间,普通人都用绳子绑着,而那些异能者却个个萎靡在地,显然是被注射了什么药物,以至于别说异能了,连动都动不了一下。 看守的日本兵两个小时换一拨,并不如何认真谨慎,显然是不认为这里的人会有能耐逃出去。 叶重澜摸了摸右耳上的耳钉,然后寻了一个角落坐了下来,开始闭目养神。 时间还没到,晚上才是杀人放火的好时间。 而这一边,牧倾华被人带走后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还有了一件新衣服,等他穿戴一新之后又被押着见了一个人。 松下智也,这个基地的二把手,长得倒是人模狗样的,却是个喜欢男人的,不但喜欢男人,还喜欢玩虐待,虐待也就罢了,还特喜欢在虐待之前玩些柔情蜜意的把戏。 这不,虽然一见牧倾华就蠢蠢欲动,恨不得立刻把人拉上、床了,表面上却偏偏还死装着一副君子风度,特有情调的请人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又拉着人走了一圈散了一个步,培养培养情趣,最后才脚步略急的带着人回房。 仗着对方听不懂日语,松下智也并不避讳,当着牧倾华的面别有意味的吩咐了一句,今晚不许任何人打扰他。 房门关上的时候,牧倾华嘴角勾起一丝冷笑,不让人打扰吗?正和他意,他也不喜欢任何人的打扰...... 夜深人寂,末世的夜里没有月光也没有星子,这更利于某些在暗中活动的人。 轻而易举的躲开一队巡夜的人,叶重澜一个闪身,就消失在了一扇窗户后。 双脚刚刚落地,他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心下一紧,他一个蹑云,迅速饶进了卧室,然后他整个人都愣住了。 牧倾华白衣白裤,干净整洁的坐在一边,与他截然不同的是房间的另一边,一副铁链将一个血淋淋的人拷在了榻榻米上,那人光裸着身子,身上鞭痕,刀痕,没有一块完好的肌肤,他还醒着,眼睛睁的大大的,却无法发出任何声音。 叶重澜喉结滚动,重重的咽了一口唾沫,他注意到了,榻榻米的四周,蜡烛、鞭子、□□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散落了一地,更多的他连见都没见过。 叶重澜看着他的目光不由得多了一些敬畏,尼玛!太残暴了!果然冰山都是可怕的,他绝对不能得罪他! 牧倾华站起身,从包裹里取出两人的兵器——对此,他的解释是他多了一个空间异能——将千叶长生和重剑太阿递还给对方,然后道:“你晚了十分钟。” 叶重澜将两把剑背在背上,抓着脑袋不好意思的说道:“抱歉,差点迷路。” 牧倾华点了点头,并不计较,而是说道:“这个基地有六个箭塔,每隔三分钟一个地方都会往下一个地方发出安全信号,另外还有十六处暗哨,暗哨我来,箭塔上的人你来,速度要快,你只有三分钟的喘息时间。” 叶重澜咋舌,“几个小时而已,你竟然弄清楚这么多!” 牧倾华并没有答他,实际上这里的布局只要点击小地图查看一下就明白了,出来逛了这一圈不过是个借口,不过这一点并不需要和对方说。 临走前,牧倾华终于注意到房间里的另一个人,他想了想,对叶重澜道:“这个人,杀了吧。” 叶重澜并没有意见,但是“你怎么不杀?为什么非要我来?” “我是个道士。” “所以呢?”叶重澜不解。 “贫道不杀生。”牧倾华如此说道。 不杀生?纯阳宫的道士禁止杀生的吗?而且他是要去解决那些暗哨的吧,不杀生怎么解决?叶重澜满头雾水,可对方并没有留下回答他的意思,大轻功直接离开,只留给他一个背影。 牧倾华还真的一个人都没杀,就算这里是末世,手上占几条人命几乎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但对现在的他而言,还是有些困难。 既然做不到,那就不做,他并不会勉强自己做那些不喜欢的事情。 不杀人而已,弄伤弄残还是可以的,舌头割了,让他们喊不了人,手脚砍了,让他们没法动弹,只要拖过一个晚上就好,等到明天天亮,这个基地都不存在了,何况是他们。 二十分钟之后,两人再次会和,牧倾华拉着叶重澜去了一个地方,那里的守卫似乎更严密,两人费了一番劲才进去。 “下午的时候听那个日本军官说起过这里,似乎是个很重要的地方。”面对叶重澜望过来的疑惑目光,他这样说道。 牧倾华从兜里摸出一张磁卡,那是从松下智也那里顺来的,磁卡等级很高,进出并不难,半路上叶重澜敲昏了两个穿白大褂的,然后扒了他们的衣服给自己套上。 把兵器收好,又将人杀了,将尸体藏在了牧倾华的包裹里——因为刚刚试过,有生命的物体似乎不能收进包裹,所以只能把人杀了——道长和二少表示,他们都是热爱和平的人,一点都不喜欢杀人的,都是迫不得已,真哒! 乘着电梯往下,这一路上很是顺利,并没有人发现他们的不妥,而两人也渐渐察觉出来,这似乎是个实验室。 两人对视一眼,有意无意的避着人往前走,路过一个又一个的房间,实验室的真容逐渐呈现在他们眼前。 叶重澜越看杀气越重,如果不是牧倾华拦着,他立马就能拆了这个实验室。 他们竟然拿真人做实验! 那些透明的玻璃器皿里,男人,女人,小孩,甚至是异能者,被注入各种各样的病毒,被制造成不人不鬼的怪物,有的比外面的丧尸更加的可怕。 叶重澜深吸一口气,路过一个巨大的玻璃罩时,正好对上里面的人的眼睛。 那是一个女人,浑身上下不着寸缕,她的脸很正常,眉清目秀的,长得称得上美丽,长长的头发披散下来,遮住了浑圆的胸部,她的肌肤很白,很有光泽,只看上面的话,你会认为她是个非常有魅力的女人。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漂亮的女人,她却有一个诡异的肚子,她的肚子很大,非常大,比怀孕七八个月的人还要大上一圈,肚子上是透明的,就和外面罩着的这层玻璃一样,可以清楚的看清她里面的情况。 一条蠕动的肉虫真蜷缩在她的肚子里,几根细管连着外面的营养液,看上去诡异而恶心。 女人还活着,甚至她的神智还在,叶重澜可以清楚的看清那双眼睛里呈现出来的痛楚和绝望。 微凉的温度覆上他的手背,将他紧的几乎要掐进肉里的手指一根一根的掰开,然后十指相扣,牧倾华要比他冷静,即使是面对这样的画面也还没有失去理智。 当耳边那颗米粒大的通讯器传来消息的时候,叶重澜终于笑了,充满锐气和杀意的笑,张狂的将所有人都踩在脚下。 实验室的灯灭了,黑暗降临的时候所有的机械都停止了运转,伴随着其他人大声质问响起的是清脆的玻璃碎裂的声音。 牧倾华的视线并不受黑暗的限制,他举着剑,面色无波的一个又一个的敲开那些关着怪物的玻璃器皿。 啊——尖叫声响起,惨烈的叫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空间显得格外的可怕,有微弱的光线亮起,是有人打开了随身带着的小型手电筒,只是一下,那点亮光就掉在了地上,它的主人双腿发软,被眼前看到的那一幕吓得整个人都昏死过去。 嘎吱嘎吱的嘱嚼声伴随着一声声惨叫,几乎要让人崩溃,牧倾华拉着叶重澜迅速往外撤,将一幕幕地狱般惨烈的景象抛在脑后。 一路往回走,解决掉几个挡路的怪物和碍事的人,等他们再次回到地面的时候果然,已经打起来了。 叶重澜带来的小队都是等级不错的异能者,敌人虽然人多,却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一时间陷入手忙脚乱之中。 他按着通讯器吩咐了几句,立刻就有几个火团在基地炸开,在风异能者的帮助下,那些火光很快就蔓延开来,整个基地陷入一片火海。 叶重澜又回头看了看那扇紧闭的门,皱眉道:“可惜,我没有火系异能,这个地方就不应该存在。” “无碍。”牧倾华淡淡道:“结果一样就好,无论是地上还是地下,明天天亮之前,一切都不会存在。” “确实不会存在了,”叶重澜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指着被人重重包围的地方,沉声道:“不过在此之前,还是把该解决的人解决掉为好,道长以为呢?” 牧倾华眨了眨眼,挑眉道:“贫道不杀生,但我相信二少的实力。” 叶重澜轻啧一声,也不勉强,一个鹤归就砸进了人群,金灿灿的剑气绚烂夺目,映在牧倾华黑白分明的眼眸里,这一夜注定无法睡个好觉了。 第九章 天快亮的时候,那场大火才熄灭下去,本来已经颇具规模的基地变成一堆废墟,那时候牧倾华两人已经在回京的路上了。 叶重澜带来的那支异能者小队没有和他们走一条路,两队人马是分开来走的,所以牧倾华也并没有看清那支突然冒出来的异能者小队的具体情况。 他只听叶重澜大略说了一下,那支队伍几乎是集齐了京城里所有的高阶异能者了,是沈秦亲自派出来的,也算是大手笔了,可见京城里的人对这些日本人的重视。 现在任务完美解决,一些后续问题都有别人解决,用不着两人操心,叶重澜就收拾收拾,直接拉着人回京了。 两人都是特意放慢了脚步了,否则的话大轻功一甩,第二天就能回到京城,那恐怕是他们有异能在身也回答不了的问题了,为了避免别人的怀疑,两个人走一段打打丧尸,走一段停下来吃点东西,走一段手拉着手聊聊人生,最后他们硬是比那一支异能者小队还晚到了三天。 末世之后,政客们的影响力逐渐减弱,反倒是拿着枪杆子,手握实权的军官们掌控了话语权,拳头就是老大,这句话在任何地方,尤其是在乱世是最有效力的。 而原主的哥哥——沈秦,就是有话语权的一位。 沈家一直是军人世家,曾经辉煌过,也曾没落过,是沈秦一滴血一滴汗的重新将沈家给撑起来的,所以原主沈沉很敬重这个大哥,也因此在沈秦被人害死后他才不管不顾的疯狂报复,就是死了也是执念未消。 沈家和唐家算是世交,沈家没落的时候唐家曾经伸出过援手,明里暗里都帮了沈秦不少,沈秦虽然心机深沉,却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末世来的时候唐家没有躲过去,上到唐老爷子,下到唐家夫妇都死了,唐家家破人亡,只剩下唐高阳这一根独苗苗,而沈秦二话没说,顺手就接过了照看他的任务。 本来只是这样也就算了,偏偏沈秦照顾着照顾着就对唐高阳产生了感情,而唐高阳骄傲任性,哪受得了来自一个男人的喜欢,更有青梅竹马的康博辉在暗地里挑拨离间,最后还认为唐家的灭亡与沈秦脱不了干系,唐家成为了他往上爬的垫脚石。 于是头脑发热,一腔恨意的唐高阳本来是想联合着康博辉把沈秦拉下马的,哪知道一不小心就把人给弄死了,最后自己也给人一不小心弄死了,彻彻底底的成了悲剧。 沈家灭亡之后小小的一个沈沉自然更搞不定仇人,就算想要报仇也没办法,直到死的时候都是恨意满满,执念难消,当初叶重澜刚进这个身体的时候,可也是被原主深沉的执念吓了一跳的。 末世十年,推翻重来,命盘重新开始,这一次罪魁祸首康博辉连京城都没到,直接死在了路上,而叶重澜那天晚上的一场大火,也算是立了大功,给沈秦带来了更加多的政治资本,京城里的格局恐怕又要动上一动了。 叶重澜刚一进京,就直接拉着人回家了,沿途不乏一些认出他来想要套近乎的人,但叶重澜只是点头打了个招呼,一个都没理,他性子直,不喜作伪,更不喜欢和人虚假客套。 沈家兄弟一直是住在一起的,就算沈秦现在地位不低,两人也没有换个房子住的意思,依旧居住在那套老宅里。 这里毕竟是他们从小长大的地方,承载了很多记忆,无论是沈沉还是沈秦都不愿意换,也不舍得换,至于叶重澜,他就更无所谓了,这里不是他的家,他的家在大唐,在西湖边上的藏剑山庄里。 叶重澜回来的时候,沈秦罕见的在家,不止他在,唐高阳也在。 叶重澜本身没有见过唐高阳,但原主的记忆里却是有的,不仅有,还恨之入骨,所以叶重澜在刚看到他的时候,差点没控制住自己的反应,一个鹤归险些砸过去。 千防万防,他没想到,终究还是迟了一步。 那点杀气来得快,去的更快,任何人都没察觉到,除了离他极近的牧倾华。 俊秀的眉微微蹙起,牧倾华暗暗看了他一眼,还未看出什么,就听对面的声音传来,“牧先生,你没事真好。”唐高阳的样子不似作假,他是真的松了口气,毕竟是救了自己性命的人,他还是非常感激的。 “这位就是你要找的那个牧先生?”沈秦的声音很低沉,有些沙哑,却很好听,很有男人味,他和沈沉是兄弟,长得却比后者威严多了,轮廓分明,纽扣一颗一颗的扣到最上面,衣服整洁一点褶皱都没有,看上去干练而又严谨。 “是的,如果不是有牧先生在,恐怕我活不到现在。”对着沈秦,唐高阳的声音不止温柔了一点点,这让叶重澜略显疑惑的皱起了眉头。 这人,似乎与原主记忆中的不大一样。 临近中午,因为叶重澜的回归和牧倾华的到来,作为主人的沈秦特意留下和他们一起吃了个午餐,饭后沈秦将叶重澜喊去了书房,只留下唐高阳与牧倾华叙旧。 说是叙旧,也不过是两个人在发呆而已,牧倾华本就是话少的人,而唐高阳,他恨不得时时刻刻黏在沈秦身边,看不到某个人,他就一下子萎了下来。 楼上,书房中。 沈秦详细的寻问了一遍事情的经过,叶重澜都一五一十的说了,末了道:“这件事情之后,那些老家伙们应该不敢再为难哥哥了吧。” 沈秦皱眉,淡淡道:“那些事情你不要参合,我会处理好。” 叶重澜翻了个白眼,“你不要总拿我当小孩子,我这回可是给你立了大功的。” “等你满了二十再来和我说这句话。” 叶重澜呕血,原主今年十九岁八个月,离二十也差不了多少了,可每次他想做些什么都会被沈秦拿年纪压制下来,其实他很想说,他已经二十一了,如果不是他当初太过挑剔了,现在连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 可惜他不能说。 原主敬重自己的哥哥,却也有点害怕他,以至于为了符合人设,叶重澜也必须重头到尾的听从他的教导,当沈秦冷笑着开始翻他一个多月前离家出走的账时,天不怕地不怕的叶二少脸都青了。 他垂死挣扎,“我走的时候给你留消息了,这不是离家出走,我是替你去找人了。”还是为了救你的命。 “可最后唐高阳是自己找来的。” 叶重澜脸黑,本来想来个千里追杀的,没想到人家早就绕开了他回了京城,还好端端的坐在他的家里,这简直是个耻辱来着。 “可我最后还给你立功了。”剿灭了一个日本基地,发现了日本的勃勃野心,这让沈家的地位再次提高了一层。 沈秦冷静道:“所以这次我不罚你,就当功过相抵了,只是在你年满二十岁之前不许再踏出京城一步。” 话题又回到了原地,叶重澜整个人都不好了,心情极度郁闷的他暂时忘了向对方提议要不要让唐高阳搬出去的话,不过这个可能性大概不大,现在是乱世,唐高阳又举目无亲的,沈秦怕是不会放心把人放出去的。 把人放在眼皮子底下也有放在眼皮子底下的好处,至少他可以看这些,比如让两个人隔开一些,再比如找个天时地利的时间直接将人砍了也不是不行,只要不被沈秦察觉就可以。 可是接下来的几天让叶重澜的这些打算都落了空,原因无他,唐高阳黏沈秦黏的太紧了,只差没有洗澡上厕所都一起跟着了! 偏偏他的理由还很正当,家里人都死了,沈大哥是他唯一的家人了,他要保护他,叶重澜听了之后鸡皮疙瘩都快冒出来了,可外人面前冷酷,对自己人却护短的厉害的沈秦偏偏就吃这一套,看着唐高阳的目光又柔软了几分。 叶重澜危机感嗖嗖嗖往上升了好几个档次,这样下去沈秦绝对会比上一世更早的歪掉的!他绝不能让沈秦再次栽在唐高阳这棵歪脖子树上! 唐高阳很敏锐,或者说自从重生,有了异能之后,他比以前敏锐了很多,短短几天,他已经看出了沈沉对他的不喜,虽然对方没有表现出来,但他的直觉不会有错。 他有些不明白,难道自己哪里得罪他了?上一世这个时间段,他沉浸在失去家人的沉痛中,与沈沉的交集很少,但对方并没有对他有什么反感,反而还因为沈秦的嘱咐过来劝慰过他几次的。 那这一次是怎么回事? 人生重来,他发现这一世和上一世相比还是有所不同的,最大的不同就是沈沉——这个上一世被沈秦护在羽翼下,几乎没什么存在感的少年。 日本基地的事情他是知道的,本来也想着进京,见到沈秦之后将这件事交给他来处理,在给国家去除隐患的同时,也给沈秦加一点政绩,可还未等他付诸于行动,日本基地就已经覆灭了,领头的还是沈沉,这太奇怪了,沈沉有这么大的本事吗? 还有康博辉,那个上辈子害他惨死,让他忌惮不已的人至今都没有回到京城,按理来说对方应该早在半个月之前就到达京城的。 沈沉的变化还可以推脱到牧倾华的身上,可康博辉的变数却让他心惊,一连好几个晚上都没睡好觉,毕竟是上辈子杀了自己的人,没有半点心理阴影是不可能的。 不止是唐高阳,牧倾华也察觉到了叶重澜的异常,不过他没太放在心上,一般情况下,他对很多事情都不是太上心的。 他现在整个身心都沉迷在游戏里了,果然是资本家,就算现在都末世了,沈家的供电却一直没有短缺过。 虽然没有网络游戏,但各种类型的单机游戏一大堆,可见以前的沈沉也是个问题少年,再次将一拨僵尸打退,看着屏幕上那些扭着腰,吐着豌豆的绿色小天使们,牧倾华表示他整个人都圆满了。 可惜这样堕落的日子并没有过多久,叶重澜看他整天宅在家里有些过意不去,就拉着人出门转了一圈。 末世来临,整个京城被隔成内围和外围,外围的条件差一些,治安也不□□全,几乎每天都会出现一两起的命案,末世之中,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而内围都是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住的,外围的人也可以赚取贡献点来获得内围居住的权限。 内围和外围之间的任务区就是这样一个赚取贡献点的存在。 有异能,能力不差的人会组成一个小队,来这里接取任务,完成任务之后获得相应的报酬,这是公平的交易,只是要用你的命去赌。 叶重澜带着牧倾华在这里徘徊了好一阵,又认真的给他介绍了一番,他的神情有些跃跃欲试,对某些任务非常感兴趣,但转眼又想到沈秦的警告,不得不熄了心思,整个人都萎了下来。 看到牧倾华望过来的目光中带了些疑惑,他振作了一下说道:“我还有四个月就满二十了,到时候我们组个队来这里接任务。” 牧倾华兴致缺缺,他还是比较喜欢在家里打游戏...... 似乎看出了他的不情愿,叶重澜拍着他的肩膀努力劝说:“整天呆在城里会发霉的,接任务很好玩,还可以赚钱多好。” 赚钱?牧倾华的眼睛亮了一点点,“多少钱?” “很多!任务越难赚的越多!”叶重澜咧着嘴巴,笑的灿烂。 ============================分割线-========================================== 如果现在不是末世的话,沈家二公子的二十岁生日宴绝对会办得很风光,很隆重,沈秦对这个唯一的亲人还是非常重视的,但现在是末世,每天都在死人,一切的社会规则都在打破重铸,区区一个沈家二公子的生日宴是那样的微不足道。 其实也不是没有人想来给他庆生的,日本人事件之后,沈沉这个默默无闻的沈家二公子的名声还是渐渐传了开去,那些上层人士,无论是为了沈沉本身,还是因为沈家现在如日中天的势力,都是想来参合一脚的,可都被沈秦婉拒了。 沈秦并没有邀请任何人,只是一家人围在一起吃了个饭而已,他并不想自己的弟弟参合到那些事情里,而叶重澜就更加无所谓了,在他心里,他的二十岁生辰早过了,那时候安史之乱刚刚爆发,藏剑山庄倾全庄之力铸兵器盔甲,用来支援天策府的军爷们,他也不例外,整日整夜的泡在铸剑台,累的连拿剑的力气都没有了,那天夜里,是大师兄给他塞了一块芙蓉酥,然后摸着他的头说了一声又大了一岁。 次日他就随着运送兵器的队伍一起出发去了洛阳,之后再没机会回去了。 在大唐的那个生日才是叶重澜的,而这个,是属于沈沉的,叶重澜笑容有些淡,他并不是不高兴,但他的高兴只在于终于可以解禁出去浪了,而非这个生日本身。 这个末世很长很长,比上一世还要长,有的人头发白了,有的人还活着,有的人却已经死了,再看不到和平的那一天。 而就算如此,这个世界上的丧尸正在慢慢减少,末世七年之后,人们终于研究出了控制丧尸病毒的药物,虽然不能将丧尸重新变成人,但注射了药物之后普通人将不再受丧尸病毒的感染,药物研发成功之后,所有认欢欣鼓舞,人类重新看到了曙光。 丧尸清理起来不是容易的事,特别是在丧尸进化之后,普通人只能清理清理那些低级的丧尸,而遇到高级的只能由异能者来,为了早日清除丧尸,无数异能者小队成立,先是城市外围,再到丧尸密集的地方,一点一点的清理。 而这些异能者队伍中,“大唐双剑队”是人数最少,最厉害的一个小队,这个队伍只有两个人,却常年霸占积分榜第一的位置,他们的任务失败率几乎为零,可以说是异能者中的一个传奇了。 而现在,这个传奇中的一个人正毫无形象的趴在地毯上,拿着几张纸翻翻看看,时不时在上面划上几个勾。 “t市那边出现了几个高级丧尸,报酬有两万贡献点,要不要去?”他头也不抬的问道。 “随便。” “钱倒是挺多,就是有点远了,这两天懒得跑。”他咬着笔低声道:“要不接这个吧,有人想要将朱雀路底下的一条地铁清理出来,就是出价有点低。” “随便。” 叶重澜皱了皱眉,一下子爬了起来,看着对着游戏屏幕打的认真的人,心底升起的一点不悦忽然就熄了下去,“别离的那么近,小心你的眼睛。”最终,他只说出了这么一句话,自己都觉得有点窝囊。 牧倾华随意嗯了一声,并没有在意,笑话,以前他或许还有这方面的顾虑,但自从他有了现在的这具身体之后,就算他想近视,恐怕也近视不了。 这么多年,他的相貌一直没有变化,就连叶重澜都已经从一个二十岁的少年长成如今这样成熟稳重的样子了,可他依旧是那张冰姿雪貌的男神脸,别说皱纹了,连一颗痘痘都没长过。 他的奇异之处叶重澜是看在眼里的,但是两人都是来历奇特,对方还是连着身体一块儿来的,有什么奇特之处也就不稀奇了,他只担心对方的异常会被别人发现,所以自从几年前开始,他们接任务往外跑的次数就更加频繁了,仔细算算,每年在京城里呆的日子加起来连半个月都不到,那还是沈秦再三规定重要节日里必须回来才有的。 这也是他们能常年屈居积分榜榜首的重要原因。 牧倾华是个懒散的人,比起到处跑的做任务,他更喜欢宅在家里,但每次叶重澜的提议他都不会拒绝,他知道对方是为了自己。 对他好的人很少,偶有一个,便很是珍惜。 对方望过来的目光带了些柔和,如果不是和他朝夕相处的叶重澜绝对看不出来,耳根有些发烫,糟了,最近看他看的发愣的次数似乎越来越频繁了。 真是的,长那么好看干嘛。 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他晃了晃手里的纸张,道:“那就这个任务啦,我去联系。” 说着便走开了,只是心跳还没平复下来,好像有越来越加剧的趋势。 嗯,这次任务回来跟他求情缘的话不知道他会不会答应呢?! 最后,他们的这次任务到底还是没有去成,九月份的时候,忽然传来消息,丧尸群里忽然出现了一个丧尸王,四个七级异能者围攻都没把它拿下,反而被它杀了。 不但如此,丧尸王还能统领所有的丧尸,让它们乖乖听话,有人怀疑丧尸王应该是有智慧的,短短半个月时间,已经有两个基地被丧尸群灭掉了。 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叶重澜立刻拉着牧倾华去找沈秦了,十几年过去,年近四十的沈秦已经彻底成为了这个国家的负责人,这当然和他本身的能力分不开,但更重要的却是因为几年前唐高阳在拥有空间灵泉的情况下,带领着人研究出了对抗丧尸病毒的药物。 这也是叶重澜最终放过他并容许他呆在沈秦身边的原因,一个人不求名不求利,全心全意的协助另一个人登上高位,自己甘愿做他背后的影子,这样的一份心意足够沉重。 而用了七年时间才得到了某人认可的唐高阳表示,他好感动,捣乱的终于消停了,他终于可以安安静静的追心上人了有木有,这么多年了他容易么! 叶重澜去找沈秦的原因很简单,丧尸王啊,身为藏剑山庄的弟子,当然要去替天行道,弘扬正义了。 对于那个突然冒出来的丧尸王,沈秦比他知道的更早,早在之前就派出了几波人,但结果都不理想。 沈秦很理智,他比任何人都先一步的看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说实话,他不想让叶重澜去,可是对方已经不是那个他时刻护在羽翼下的少年了,他已经长大,实力很强,大唐双剑队的积分排名他每个月都会看一下,这是整个京城,或者是整个国家最强的异能者队伍,无论是因为对方本身的意愿,又或者他现在所处的位置,都应该让他们去的,可身为一个兄长,他不愿意让他去冒这个险。 最终叶重澜他们还是去了,和其他异能者小队一起,两个青年手拉着手远去的背影,成为沈秦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 当叶重澜他们赶到的时候,丧尸王正指挥着丧尸群攻打一个正在建立恢复中的城市,几万的丧尸群只是一个冲击,就将努力了一年多的成果毁于一旦。 金木水火土,一百多个异能者配合默契,与丧尸战在了一起,叶重澜一个鹤归砸进丧尸群,金灿灿的剑气爆发,一个风车带走了大片丧尸。 牧倾华并没有理会那些低等丧尸,他的目光落在了东方,小小的土坡上面,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嗷嗷叫着,用叫声指挥着前方的丧尸群。 “二少!”他大喝一声,梯云纵纵身而起,向着那个方向飞了过去。 两个人配合了无数次,几乎是在牧倾华出声的瞬间,叶重澜立刻脱战,扛着剑跟在了他身后。 五十尺、四十尺、三十尺......近了,牧倾华给自己套了一个减伤,淡蓝色的气场落下,刚要一个两仪糊上去,就抬头看到了那个所谓的丧尸王。 拿着剑的手忍不住的停顿下来,就连那张万年不变的冰山脸都带上了明显的诧异。 对面的人眉目清秀,皮肤除了苍白了点,和寻常人没有任何不同,与当年初见时相比,只少了那时时挂在脸上的明媚笑容。 正是当年相处过几天的王嘉依。 “你找死吗?”低喝声响起,旁边切过来的轻剑为他挡住了朝他挥过来的利爪,牧倾华后退一步,视线落在女人空荡荡的腹部。 那里破了一个大洞,没有肉没有内脏,也没有曾经孕育在里面的孩子,以牧倾华的目力,可以看出,那是硬生生的被人挖掉的。 ...... 不愧是丧尸王,叶重澜抵挡的很吃力,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以来,他还从没遇到过这样强的对手,偏偏搭档还在莫名其妙的发呆,简直不能忍。 “牧倾华!”他一直是喊他道长的,现在却直喊名字,可见是真的生气了。 牧倾华敛去所有情绪,生太极再次插下,淡蓝色的气场将三个人笼罩其中。 两人这么多年接任务,做任务,其中也不乏一些惊险的,可都没有现在这么难,牧倾华觉得如果自己头上能看见血量的话,那血肯定是刷刷刷的往下掉,而看叶重澜苍白的脸色,怕是也好不了多少。 丧尸王嗷嗷叫着,全身的伤口也不少,牧倾华两个人都在拖着,等到其他异能者赶到就能差不多了。 可是丧尸王并没有给他们拖延的时间,叶重澜第一个反应过来,连想的时间都没有,只来得及最后看了一眼牧倾华,然后抱住了丧尸王,一个大轻功冲向了半空...... 整个人陷入黑暗的时候,他带着点不甘的想,自己还没问那只蠢羊愿不愿意做他情缘呢,有点可惜...... 嘭——丧尸王自爆了,如果不是叶重澜反应快,半个城市,连同里面的几千人都不会再存在。 所有人都情不自禁的抬起头,望着空中的那一场血雨,神情茫然,于是谁也没有看到,在爆炸的那一刻,白衣的道长整个人都变得透明,然后迅速消失在这个世上...... 第十章 一直到回到那个寂静的空间的时候,牧倾华的脑子还有些懵,变故发生的太快,他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最后的画面是那个一直生活了十几年,笑容灿烂的人炸得血肉横飞的一幕。 叶重澜——死了?! 他眨了眨眼睛,心里忽然就针扎似得,扯出股疼来,闷闷的,并不如何剧烈,却连绵不绝。 这种陌生的疼痛对他来说绝对是种稀罕的感觉,牧倾华有些纳闷的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又吸了口气,那种疼痛依旧没有消失。 牧倾华从小就不是个正常孩子,别的孩子伤心了会哭,开心了会笑,被欺负了会找家长告状,而他只会睁着一双平静的,没有波澜的眼睛静静的看着身边的一切。 无法和人正常交流,对他人情绪感知迟钝,不懂喜悦,也不会悲伤,就连当初父母飞机失事去世时,他都没有哭,偶尔听到别人暗地里对自己的议论,他也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很冷血,不正常。 虽然他的父母忙于事业,从小就和他不大亲厚,但终究是父母,正常人的话总会难过的吧,可他是真的很平静,心里一点涟漪都没有过。 对有血缘之亲的父母尚且如此,更何况是其他人了,牧倾华一直是以一种冷眼旁观的态度看待身处的世界的,所以穿越了?哦,没关系;这个世界是末世?哦,与我无关;这个世界里的人都很可怜,每天都在有人死去,每天都有不幸的事在发生,哦,知道了...... 牧倾华用淡然平静的外表掩饰自己的无心无情。 叶重澜是个意外,一个牧倾华没有想到的意外,就算他对外人的感知再如何迟钝,也还是能够感觉到,他对他很好,在那个世界的十几年间,两个人几乎是形影不离的,除了没有按照他的心意让他宅在家里之外,其他任何事那个人都是顺着他的意的。 牧倾华喜欢游戏,叶重澜曾经混进丧尸最密集的城市,就只为了给他找一些游戏硬盘。 所以,那个人真的死了吗?以后再也见不到了?连绵的疼痛中忽然就涌上了一股难以言说的烦躁,他不喜欢现在的感觉,非常的不喜欢。 烦躁的情绪让他对面前这一成不变的环境无法容忍起来,明明以前还是可有可无的,现在却越看越烦,好在强大的控制力让他勉强维持住了冷静。 细雪飘落下来,落在他的鬓角眉梢,就连睡着了那双孤冷的眉还紧紧地蹙在一起。 ==============================又穿越了的分割线============================== 细细碎碎的声音响起的时候,牧倾华还以为自己在做梦,然后他听到了鸟儿叽叽喳喳的欢叫声,身上暖洋洋的,那是阳光照在身上的感觉,一片落叶打着旋儿飘落在他的唇角上方,痒痒的,他微微张嘴,舌头一伸,嫩绿的叶子就被他叼进了口中,嗯,味道不错,带着点草木的清香,苦涩中带了一点点的甜。 下面传来的声音越来越近了,是两个人的说话声,牧倾华眼睛睁开一条缝,透过茂密的枝叶往下看了一眼,男的俊女的靓,倒是一对璧人。 不过,几句话之后,牧倾华就挑起了眉。 贺晴珍难得出趟宫,她是后宫嫔妃,若不是这次先是旱灾,又是瘟疫的,皇帝为了安抚民心,亲自来晋安山祈福的话,恐怕像她这样的妃子这一辈子都无法出宫一次。 她有些忐忑,又有些开心,她极为担忧的四下看了一眼,道:“你、你当真是不要命了,我刚刚晋升妃位,暗地里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着呢,被人发现了该如何是好。” 锦衣玉袍的男人闻言,狠狠地一个转身,双目几乎要喷出火来,“是啊,你现在可是四妃之首的珍妃娘娘,我皇兄宠你的紧,想必娘娘早把我这个小小的王爷忘到脑后去了!” 贺晴珍心气高,哪听得他这番夹枪带棒的言语,她的眼睛瞬间就红了,咬着牙委屈道:“你、你这是什么话!我是为了谁才当这个娘娘的,若不是为了你,为了小阿寿,我当初何必在陛下面前邀宠!你、你当我这个珍妃当的容易么,步步为营,时时提防着别人的算计,偏偏你还这样说我......” 说着说着,贺晴珍一肚子的委屈都冒上来,偏偏又倔强的不肯在他面前掉眼泪,她甩了甩袖子,转身就想走,却被齐王一下子从背后抱住了。 “对不住......”温热的气息喷洒在她的颈边,让他整个人软了下来,“我只是在嫉妒而已,每天听着皇兄如何如何宠你,哪天又宿在你那儿了,我就嫉妒的想杀人,你只是我一个人的......” 连绵的吻沿着修长的脖颈逐渐向下,衣襟被扯开,露出大片大片细腻的肌肤,空气渐渐炙热起来。 “你......你、这里不行,会有人......”贺晴珍娇喘着,抵抗微弱。 掌心的触感细腻柔滑,齐王伏在女人高耸的胸脯间,深深地吸了一口清甜的香气,“没关系,有人守着......” ...... 喘息娇吟此起彼伏,打得火热的两个人绝对想不到,整个偷情的过程会被一双波澜不惊的眼睛看在眼底。 看着树下白花花的两具肉体,牧倾华小声的打了个哈欠,然后头一歪,又睡了过去。 空气清新,阳光明媚,正好是午睡的时候,就是有点吵...... 就在牧倾华睡得正香的时候,一个人在这个世界睁开了眼睛。 叶重澜将所有伺候的宫人挥退,然后站在铜镜前打量着现在的自己。 修长的身体,雍容的面容,还有眉宇间高贵冷冽的气质,让叶重澜怎么看怎么别扭。 沉默片刻,镜子里的人忽然咧了咧嘴,于是,那份雍容尊贵瞬间破坏殆尽,少了一丝冷冽,多了一些明朗。 毕竟是有了一次经验的人,叶重澜适应的还算好,至少没有上次来的震惊了,虽然疑惑自己为什么又没死掉,反而再次换了个身体,但能够活着,总归是好的——吧。 而这样安慰自己的想法在他接收完原主的记忆之后,瞬间被他拍飞了,进了谁的身体不好,为什么要进了皇帝的身体!不只是个皇帝,还是个绿帽罩顶,最后被女人的一瓶□□弄死的皇帝! 和所有的武林人士一样,叶重澜不喜欢朝廷,虽然他是为了保卫大唐牺牲的,但忠君和爱国是两码子事,他守护大唐,守护的是大唐的百姓,是大唐的锦绣河山,和李唐皇室没有半毛钱干系,他对朝廷无感,对皇帝,对官员就更加没有好感了。 不是说皇帝都是真龙转世,有龙气护体的吗?为什么这么轻易的就被他这个孤魂野鬼占了身子。 叶重澜抓狂,他真的不会当皇帝啊,要是江山被他弄垮了怎么办?一不小心做了昏君怎么办?! 叶重澜抱着被子在床上滚过来滚过去,憋了满脑门的汗,偏偏原主还有执念未消,又要江山稳固,又要报仇雪恨,势要将上辈子害得他死不瞑目的罪魁祸首们血债血偿! 后面一条还好说,大不了一个鹤归砸上去,然后收拾收拾东西跑路,但前者难度太大,他真的做不到啊。 原主身边虎狼环伺,什么偏心眼的太后,给自己戴绿帽的弟弟,毒死自己的妃子,还有一个手握重兵的皇叔,这些人无一不是地位贵重的人,就算他是皇帝也不是说杀就能杀的,何况原主还想当一个明君,那就更不能落一个滥杀的名声,叶重澜善长的凡事以力破之没法用了,免不了要勾心斗角一番,他表示,好难,求重穿...... 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他不是不想扔下一切一走了之的,可抬起的脚始终没办法离开,无论如何,虽然不是他愿意的,但他终究是占了原主的身体,他侵占了别人的身体活了下来,对于不知道是就这么消失了,还是去投胎转世的原主,他心中愧疚,也就无法置他们的遗愿而不顾。 不就是当皇帝嘛,藏剑山庄的人永远迎难而上,绝不轻言放弃,叶重澜握拳! “陛下,”屋外传来太监小心翼翼的声音,“天色已晚,可要传膳?” 叶重澜爬了起来,重新把凌乱的被子叠好,然后才摸着肚子让人进来。 根据原主留给他的记忆,叶重澜知道他现在不是在皇宫,而是在晋安山的青峒观,佟王朝信道,而青峒观绝对是天下第一道观,香火鼎盛,崇元七年,西北大旱,瘟疫横行,皇帝李歆元带领满朝文武及后宫妃嫔上晋安山祈福,以保江山太平,百姓安康。 谁知道疫情蔓延的速度极快,回京的时候不知怎的,队伍里就有人染上了瘟疫,大半的人倒下了,其中不乏皇帝的心腹,这也给某些有心人士钻了空子。 而皇帝李歆元也是感染瘟疫的人之一,当时珍妃尽心照料,让原本只是对她有些兴趣的皇帝很是感动,皇帝病好之后更是晋升她为贵妃,在没有皇后的后宫中独占鳌头。 谁又知道原本以为的善解人意的解语花,竟是个毒妇呢?原主临死前的那种恨,在贺晴珍出现在叶重澜面前时,清晰的浮现出来。 “陛下,”贺晴珍很美,风姿动人,双目潋滟含情,看着他时双颊还浮上淡淡的红晕,既有成熟女人的妩媚,也有小女儿家的娇羞。“听说陛下晚膳并没有用多少,臣妾有些担心,亲手熬了些汤过来,陛下用一些吧,臣妾知道陛下忧心国事,但对臣妾来说,陛下的身体更要紧。” 不会有毒吧?!看着放在自己面前的汤,叶重澜首先冒出的就是这个念头,好在他很快就反应过来,对方又不是蠢材,绝对不可能现在要自己死的,她还指望着自己给她封妃,立她的儿子为太子呢。 说到太子,那又是一件伤心事,养了几年的儿子不是自己的,而是自己的女人和弟弟生下的孽种什么的最心塞了。 这么一想,原主虽然身为皇帝,但他的人生好悲催,叶重澜都有些同情原主了。 叶重澜一口一口,甚是艰难的喝掉了碗里的汤,然后在女子娇娇弱弱的向自己靠过来的时候果断闪身避开。 不着痕迹的搓了搓手臂,他看也不看因为自己的突然撤离差点一个趔趄摔趴下的人,立马赶人道:“天色已晚,珍妃回去睡吧,我也要睡了。” 话音刚落,他已闪身进了内屋,没有给对方一点开口的时间。 笑话,对方美虽美,但比起他家道长可是差远了,他可是有喜欢的人的,绝对不受任何美色的诱惑。 想到他家那个不知道还能不能见一面的道长,叶重澜的心情瞬间低落了下来,之后一晚上都没睡好。 第十一章 牧倾华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夜深人静,明月高高的悬在空中,银白色的月辉倾洒而下,空气中仿佛氤氲着一层淡薄的雾气。 他摸了摸空荡荡的肚子,翻身从树干上一跃而下,白衣墨发飞扬,看上去整个人都透着股仙风道骨的味儿。 因为皇帝的到来,整个青峒观戒备森严,每隔半个时辰,巡夜的侍卫都会换上一批,牧倾华也没往人多的地方走,他大略的辨别了一下方向,专门往僻静的地方钻。 四周越来越寂静,只有几声模糊不清的虫鸣声从旁边的草地里传来,半个时辰之后,牧倾华忽然停下了脚步,一点橘红色的火光突兀的出现在他的视线中。 他沉默了片刻,还是向着那点火光走了过去,不为别的,只为了空气中隐隐传过来的香喷喷的烤肉味。 燃烧的篝火在寂静的深夜之中带着点暖光,一只挺肥的野兔架在上方,时不时的被人翻上一翻,滚烫的油脂慢慢滑过,滴落在火堆里,发出滋啦的声响。 以牧倾华的眼光看,这只兔子烤的不是很好,有的地方都焦了,可谁让他现在肚子饿呢?肚子饿的时候看到吃的都不会嫌弃的。 “这位道友没见过,打哪里来啊?”苍老的,带着点笑意的声音传来。 牧倾华的目光终于舍得从香喷喷油腻腻的烤肉上离开,往上看去,落在烤兔子的人身上。 白发白须,面色红润,黑色的眼中没有一丝浑浊,只有岁月流逝沉淀下来的智慧,什么是世外高人,这就是世外高人,走在外面绝对是能唬弄一大片人的那种。 “从来处来。”牧倾华异常高冷的接了这么一句。 老道呵呵笑了起来,继续道:“那又是往何处去?” 牧倾华手一指,指着快要熟了的兔子道:“往它而去。” “原是同好!”老道点了点头,将烤好了的肉取下,又冲着对方招了招手,道:“难得遇到一个与老道有共同爱好的道友,快些过来,今晚老道请客。” 牧倾华见状,也不客气,径直走了过来,在他旁边坐下。 这只兔子肥是肥,但两个人一分,也就不剩什么了,等牧倾华嘎吱嘎吱的吃完,留下一地的骨头之后,他摸了摸肚子,还没饱...... 老道看上去仙风道骨的,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但吃起来绝对不比牧倾华慢,末了,他擦着蹭到油的胡子笑眯眯道:“怎样,味道还好吧,这可是老道几十年的手艺了。” “老了点,”牧倾华非常直白的说道:“有的地方都焦了,口感不是太好,勉强能吃吧。” 老道瞪大了眼睛,面色有往黑发展的趋势。 迟钝的牧倾华自然没有注意到对方的变脸,他想了想,径自说道:“其实兔子煲汤,做成鲜锅兔才是最好吃的。” “哦?”老道士暂时压下了自己心里的那口闷气,询问道:“何为鲜锅兔?” 牧倾华抬手比划了一下,说道:“将兔肉切块,沥水,加入芡粉,老姜,八角及各类调料拌匀,腌制大概一盏茶的时间,之后清油下锅,放入姜块,蒜,豆瓣,花椒等物翻炒,最后加些高汤轻火慢炖,等到入味,焖出清香味即可出锅。” 老道士眼睛发光,却又有些迟疑,“这个什么鲜锅兔的,你会做?” “自然。”没穿越之前他对吃的就有些讲究,穿越之后,带着道长号附加的九十级烹饪技能,做出来的东西不但好吃,还带着各种属性的。 牧倾华话音刚落,手就被人拉住了,以他现在的能力,竟然没能及时躲开,虽然是因为对方出其不意的缘故,但由此可见,对方绝对不是简单的人。 老道士拉着人,脚下走的飞快,他对这里似乎很熟悉,都没有停下来辩过方向,七拐八拐之后,终于在一个不大起眼的建筑物前停下了脚步。 老道士没有走正门,反而是拉着人从窗户跳了进去,弄得牧倾华以为他们两个是在做贼,而等他在屋中站定之后,这才发现这里是个厨房。 牧倾华无语,对方的企图已经很明显了,想了想刚刚还吃了对方一顿烤兔肉,他也就没有拒绝,就当是还了他刚刚的一个人情。 牧倾华手脚不慢,上辈子和叶重澜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外面,两人的吃食可都是他做的,叶重澜出身不差,藏剑山庄君子如风,他被教养的什么都会上一点,而唯一不会的就是下厨了,让他下厨危险的是厨房,倒霉的是他的胃,为了两人的身体着想,牧倾华毅然决然的接过了两人在外时的一日三餐,多年下来也就习惯了。 在老道士的注视下,他一连串的切切切,剁剁剁,又是炒又是炖的总算给弄出了一个鲜锅兔。 至于道观里怎么会有兔肉这个存在的,当然是老道士来的路上顺手牵羊给摸回来的。 牧倾华做完兔肉之后想了想,又翻出一些面粉来,给自己做了一碗素面,等他的面煮好时,对面的老道士已经吃了大半了,吃的满头大汗,面露红光的,一点高人的影子都没有了。 看到在桌子对面坐下的牧倾华,他百忙之中竖起了大拇指,“没想到道友还有这手艺,我吃了几十年的兔子肉了,就数今晚的最好吃!” 牧倾华微微点头,并没有接话。 等到老道士吃完了,才深深的吐了口气,喝了口凉茶,缓解了一下嘴里的辣味之后,他才道:“贫道承平,敢问道友称号?师从何人?” 吃完了才问名字什么的有点渣! 牧倾华搁下筷子,淡淡道:“牧倾华,道号长生,无门无派。” 长生是他游戏里面的id,幸好他当初取得名字还是很适合纯阳这个门派的,如果取得是什么鸡米饭炖蘑菇,小鸟骑着大象飞,那才是郁闷,临时取名可是很费脑子的。 “贫道与你有缘,”承平老道士眯了眯眼,笑的很是亲切,“晋安山那么大,偏偏贫道就遇到了你,咱们还同吃了一只兔子,不是有缘是什么,道友以为呢?” 牧倾华挑眉,“然后?” “然后道友要不要入我青峒观,当贫道的弟子?” 牧倾华有些诧异,看着他没有说话。 老道士见状,笑的更和蔼了,“不是正式的,只是名义上的而已,不做徒弟做我师弟也成啊,咱们平辈论交。” 牧倾华有些明白过来了,“你要我一直呆在青峒观给你做饭?” 他说的直白,承平干笑几声,赶紧道:“我青峒观很好哒,风景好,地位高,在大佟王朝可是排在第一位哒,从前朝开始,每一任的青峒观观主可都是国师,对了,我看道友风姿卓绝,道法修为皆不在我之下,长生道友可有兴趣当国师,做了我师弟,我随时随地都可以让你做国师哒。” 老道士越说,越觉得这个主意好,他都当了快七十年的国师了,每天都要在外人面前装逼,保持着自己世外高人的形象,连打个牙祭吃个兔子都要趁着三更半夜的时候偷偷摸摸的,实在厌烦。 尽管承平老道说的眉飞色舞,天花乱坠的,但牧倾华却始终绷着一个脸,摇头一句“没兴趣”。 老道士说的口都干了,“别人想老道还不给呢,你怎么就看不上呢?” 牧倾华淡淡道:“做国师又没什么好处......” “有哒有哒,”老道赶紧说道:“大佟朝的国师受人尊敬,地位崇高,连当今皇帝都要给几分面子呢。” 牧倾华兴致缺缺,“哦。” “做了国师就没人敢得罪你了,满朝文武都要敬着你,上打昏官,下打佞臣,多威风。” 牧倾华开始拿起筷子吃面。 老道士一一例数当国师的种种好处,最后实在没什么好说的了,只能弱弱的提了一句,“当国师还很赚钱......” “多少?”牧倾华果断搁下手里的碗。 老道士愣住了,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觉得对方那双静若寒潭的眼眸里开始冒出了一颗一颗的星星,他半响才说道:“国师俸禄很高,一年的俸禄可以在京城最好的地段买一座大宅子了。” “接了!”牧倾华一挥袖子,利落豪迈。 于是,话题是怎么从一只兔子发展到推销国师的?! 初七那天,皇帝斋戒三日,沐浴更衣,在国师的陪同下亲自向上天祈福,以保江山太平,国泰民安。 礼节繁多的祈福过程让叶重澜晕头转向,整个人都不好了,以至于傍晚歇下来的时候,整个人都累成了死狗,不只是身累,更多的是心累。 短短几天而已,他已经身心俱疲,深刻的感觉到,皇帝这个差事,绝对不是人干的事,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当皇帝,为此不惜去偷去抢,在大唐的时候是这样,这个时空也是这样。 要他看来,当皇帝除了吃得好点穿的好点,有很多的人可以随意的使唤,也没什么其他好处了,而且论吃的东西还没他家道长做的好呢。 除此之外,倒是各种各样的束缚一大堆,走到哪都有人跟着,一点自由都没有,让他扣个脚丫都要战战兢兢,蹲个马桶也要腰背笔直,目光锐利,时时刻刻保持自己的威严形象。 而且他还要随时保持着面瘫表情,不能大笑,更不能大哭,要在每个人面前高深莫测,让人猜不出你的情绪,叶重澜表示,他好累,面瘫是他家道长的专属,他虽然就喜欢他家道长那个样子的,但他一点都不希望自己变成那样啊。 要是他一直瘫着脸一直瘫着脸,导致面部神经坏死怎么办,那他以后不是没法笑了?只是想想就觉得好可怕,他的未来一片黑暗...... 叶重澜的心里各种崩溃,却还要端着帝王的威仪走完整个祈福过程,长长的祷文念完烧掉,这场漫长的仪式也算是走到了尾声。 白衣道袍的老道士引着帝王走进内殿,白烟袅袅,空气中飘散着一股檀香味。 承平老道亲自切了茶,呈到对方面前。 叶重澜暗暗叹了口气,对方的身份穿着还是给了他一种亲切感的,他又想他家道长了。 两人就着最近发生的天灾人祸谈论了一番,承平道长自然是好一顿的安慰,最后终于切入了正题,直言自己年纪大了,越发的力不从心,想要退下国师的位置。 看着对方红润的肤色,中气十足的脸,叶重澜有些无语,但到底也没有拒绝,并没有什么好拒绝的不是吗,反正两人又不是很熟悉。 只是,“继任之人可已有了人选?”每一任的国师都是上一任国师指定的,若无意外,就算是皇帝也不好随便插手,这是对国师的尊重。 承平老道微微颔首,“是贫道的师弟,他常年在外游历,最近刚回来,正好让他接下这个位置。” 叶重澜点头,“既然是道长的决定,朕自然不会反对,京城的揽月馆还空着呢,朕走的时候正好让新任国师与朕同行。” “如此甚好。”承平老道含笑道:“我那师弟在外自在惯了,不大通俗物,若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还请陛下原谅则个。” 这并不是什么大事,叶重澜自然答应。 皇帝的车架来的时候是浩浩荡荡,走的时候也是浩浩荡荡,承平老道站在山石上,居高临下的望着远去的车队,微微的眯起了眼睛。 从怀里取出一封带着火焰标记的信,他犹豫了一下,然后手一扬,那封信彻底变成了灰烬,随着风,飘散在空中。 “啧,风云际会,天地变动,老道可不陪你们玩。”青峒观传承千年,从不参与世俗纷争,岂能毁在他的手里。 承平老道转头,看向西北方向,一个命盘之外的人,究竟能照成怎样的影响,是不是能改变既定的轨迹,这就不是他所能掌控的了。 “可惜,做的菜蛮好吃的,还没吃到几天呢......” ==================================分割线=================================== 当贺晴珍再次被皇帝身前伺候的陈公公挡住的时候,她几乎是咬着牙才勉强让自己笑出来的,她暗暗使了个眼色,身边的大宫女立刻上前,将手上端着的银耳粥递了上去,同时暗地里给对方塞了锭金裸子,大宫女细声道:“陈公公,这是我家娘娘亲自熬的粥,熬了有一个时辰呢,麻烦公公给陛下呈上去,我家娘娘很是挂念。” 陈公公眉眼都没有抬一下,连那锭金裸子都给推了回去,他弯腰道:“回珍妃娘娘,不是奴才不帮,而是陛下明确传下话来了,他不喜欢喝粥,也不喜欢喝汤,这会儿更是谁都不见,娘娘还是请回吧。” 贺晴珍捏紧了帕子,长长的指甲几乎要嵌进肉里,她能感觉到四面八方几辆车里望过来的幸灾乐祸的眼神。 贺晴珍在宫里的地位特殊,她是四妃之一,平时颇为受宠,还是唯一生了皇子的嫔妃,可以说她以后做皇后的几率是最高的,自然也最不受后宫那些女人的待见,现在见她吃瘪,幸灾乐祸的绝对占了大半。 她深深的吸了口气才勉强维持住自己的仪态,淡淡道:“既是陛下有命,本宫便不打搅了,飞霜,咱们走吧。” “是。” 而皇帝陛下的马车里,有人皱着眉淡淡道:“你可不可以先放开我,有人在求见。” “不见不见谁都不见!”叶重澜趴在他怀里打滚,一双手臂铁钳似得紧搂着他的腰,“道长道长,你不知道我有多想你!你怎么就忽然冒出来了呢?我真的一点准备都没有,你都不知道我有多高兴!!” 牧倾华极其不雅的翻了个白眼,“你再搂下去,我的腰就要断了。” 叶重澜闻言,赶紧爬了起来,双手撑在他的膝盖上,嘿嘿直笑。 因为刚刚的那番折腾,他的头发都乱了,衣襟处微微散开,露出一点白皙的锁骨,面貌不一样的,身体不一样了,连小麦色的肌肤都变得莹白细腻,可脸上的神情没变,遇到激动地事就笑的傻乎乎的,那双琥珀色的眼睛也没变,亮晶晶的好像落满了星子。 牧倾华忍了忍,还是没忍住,伸手摸上他乱糟糟的脑袋,嗯,头发长了,黑亮又柔滑,却少了一点以前毛茸茸的触感。 叶重澜自动的在他掌心蹭了蹭,想到先前下山的时候,承平道长带着他那个新上任的国师师弟出现在他面前时那种震惊和狂喜的心情,最想见的人就这么自然而又突兀的出现在他面前,他连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没有当场发作,直到忍耐着和人告完别,上了马车后才将人扑倒,他的承受力已经够强了,原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了...... 他的心情到现在都没平复下来,忍不住的拉着他的手,靠在对方怀里,和他抱怨起自己成为皇帝之后的各种委屈。 “你不知道,这个皇帝有多倒霉,身边不是狼就是虎,还有一只有毒的蜘蛛精,我现在就害怕那天一个没注意就被毒死了,偏偏我还不能一剑宰了她,不知道有多憋屈!” 牧倾华搂着他,想了想安慰道:“不怕,我会炼药,死了也把你救回来。” 这安慰有够无语,不过叶重澜并不在意,换成以前,对方别说安慰了,绝对连个眼神都不赏他的,现在的道长进步好多。 他拉着他的手,将自己的事情简单的说了一遍,然后反问道:“道长你呢?你是怎么来这个世界的,又是怎么做了国师?你不知道,当我看到承平道长带来的师弟是你的时候,惊得下巴都要掉在地上了。” 牧倾华也不知道自己出于什么心理,下意识的就摸了摸他的下巴,嗯,没掉,下巴还在,光溜溜的,手感还挺好。 他一边摸着一边将自己的遭遇说了一遍,听得叶重澜一愣一愣的,“那你最后就为了俸禄答应做国师了?” “我很穷。”牧倾华一本正经的说道。 叶重澜无语,这人还是这么贪财,不过他喜欢,不得了的喜欢。 马车上的帘子晃晃悠悠的,叶重澜的心也晃晃悠悠的,长长的马尾晃过来晃过去,撩在脸上带起阵阵痒意,牧倾华被他晃得实在受不了了,一下子拍在他的后脑勺上,皱眉道:“坐好。” 叶重澜背脊笔直,但也只是一会儿,再后来就又故态复萌了,在牧倾华的巴掌再次拍到之前,他慢慢挪到他身边,身子一歪,几乎半个身子都趴在了对方怀里。 琥珀色的眼睛眨啊眨,紧翘的睫毛微微颤动,向来胆大包天的叶二少从未有过这样忐忑怯弱的时候,不过想起遗憾的上辈子,他又鼓起勇气,握着他的手晃道:“那个啥、道长,我有话想对你说。” “嗯?” 从鼻腔里哼出来的一个声音低沉磁性,带着些尾音,让叶重澜整颗心都颤了颤,想要说的话情不自禁的就脱口而出,“道长,你可以做我情缘吗?” 车厢里一片寂静,没有人说话,只能听到浅浅的呼吸声。 说不紧张是骗人的,叶重澜掌心都冒汗了,他表面看上去镇定如常,却一点都不敢抬头去看,越紧张,就越话唠。 “那个、本少爷身家清白,无不良嗜好,武功也不错,还会打造兵器,你的赤霄红莲以后要是坏了,我也可以帮你修,君子六艺,琴棋书画之类的我也都会一些,所以,道长,做我情缘吧!” 说实话,牧倾华真的很惊讶,情缘什么的他当然是知道的,玩剑三的没有不知道的,剑侠、情缘、三——剑三游戏的主题。 只是他从前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单机,从没机会,也没兴趣找情缘,而现在,和叶重澜吗? 被一个男人求情缘了,他倒是没感觉有什么不对,可也不是太想答应怎么办。 “本少爷会对你很好的!”叶重澜握着他的手又不自觉的加大了力气,他并没有察觉到对方泛白的手,还在绞尽脑汁的想着自己的优点。 嗯,身为藏剑山庄的叶二少,他的优点自然是一大堆的,只是一时间有点想不起来了而已。 “对了,”叶重澜脑门一亮,唇角笑开,“你不是穷嘛,本少爷不缺钱,以后的钱都给你,我现在的身份是皇帝,国库里的钱统统都给你!” 牧倾华的眼睛亮起来了,他动心了,十分的动心! 第十二章 牧倾华最后还是点头答应了,没办法,条件太诱人,他实在没办法拒绝这样的诱惑。 而且叶重澜条件不错,又听话又可爱,实力也强,做情缘的话也不吃亏,他对感情不随便,因为他对感情从来没什么概念。 他的这一点头让叶重澜欣喜若狂,虽然表面还是尽己所能的维持着镇静,但眼角眉梢流露出的喜意还是暴露了他此刻的心情。 啊啊啊他家道长答应了!他现在也是有家室的人啦!决定了,回到京城就查一查自己有多少小金库,原主是个皇帝,偌大一个国家养他家一个道长应该还是养得起的吧,养不起也没关系,他很会赚钱哒,一定把他家道长养的白白胖胖哒! 叶重澜的兴奋一直到车队在别院停下时都没有褪去,身边伺候的人明显的感觉到了皇帝愉悦的心情,心下都有些诧异,要知道这几天以来皇帝的情绪可是一直有些抑郁的,弄得他们这些跟着伺候的人也小心翼翼,生怕惹怒了皇帝呢。 而现在皇帝的心情明显好转来了,不仅好转,还非常不错的样子,短短半天时间而已,是因为新来的这位道长?不自觉的,他们对着皇帝身边的那位白衣翩翩的道长也多了些敬畏。 旁人的情绪,对他是尊敬还是其他,牧倾华向来不太放在心上,他现在只是有点烦恼,自己这位新出炉的情缘有点太粘人了,以前两个人虽然也时时刻刻的呆在一起,但对方绝对不会一直看着他笑的一脸——白痴的。 那样子真的有点蠢! 晚上睡觉的时候,本来叶重澜是想抓紧时间和他家道长增进增进感情的,当然,这个睡觉就只是睡觉而已,某些方面叶重澜还是满单纯的,而上一辈子有时候条件所限,两个人也不是没有一个床上睡过,他原以为现在两个人情缘了,那就更有理由睡一条被子啦。 可惜,他刚一提出来,就被牧倾华嫌弃的赶了出来,他还是有些常识的,对方现在的身份是皇帝,他可不想明天就被人指指点点,骂他是祸害皇帝的妖道。 那样很麻烦。 夜深人寂的时候,皎月隐在重重云层之后,星光黯淡,本就漆黑的深夜更加的暗如墨色。 废弃偏僻的小屋中,一点亮光并不明显,但在这样的夜中却又格外的清晰起来,贺晴珍姣好的面容在灯光的映衬下更加的添了一层朦胧之美。 身边跟着的心腹被她吩咐留在外面守着,只因她接下来要见的人,要做的事,绝对不适合被任何人发现,否则她这个宠妃也做到头了。 她拎着裙摆刚刚踏进屋子,就被一人大力的从身后抱住,铁钳一样的双臂,箍着她的腰紧紧发疼。 手里的宫灯因为突如其来的冲击剧烈的摇晃了几下,贺晴珍微微拧起秀眉,脸上的神情绝对不是见到心上人的喜悦,“我说过,暂时不要见面了,这么多人的眼皮子底下一旦被发现了绝对不堪设想,你想害死我吗?!” “我只是想见你而已。”原本喜悦的心情瞬间化为不满,齐王按着她的肩膀道:“你难道都不想我的吗?” “人多嘴杂,我们每走一步都要小心谨慎,若是我们之间的关系暴露,会有怎样的后果你难道不知道?!” 贺晴珍对他的冲动也很是不满。 “你不懂,这些日子陛下的行为真的很不对劲,我已经好多天没有见着他的面了,什么借口都不行,我不知道他是有意的还是真的为了国事烦忧,或者他是不是发现了什么?”说到最后一句时,贺晴珍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那样的后果她不敢想。 “皇兄怎么可能发现!”齐王嗤笑:“你就是喜欢多想,我每次见你都一再的小心,绝对不会泄露半点痕迹。” 贺晴珍闻言,轻轻地舒了口气,眉头却还是皱着的,她推了推对方,有些嗔怪的说道:“你松开些,被你捏的骨头疼。” 美人的一娇一嗔惹人怜惜,齐王赶紧放松了手里的力道,改按为搂,勾着对方细软的腰肢将人带进怀里,“我并非不为你着想,只是再过几天就要进京了,到时候你在后宫,我们更是缺少见面的机会了,我只是想在回去前和你多亲近一些。” 贺晴珍被他几句软话哄得顺从起来,先前的稍许责怪也不见了踪影,她舒缓了眉头,柔声道:“我明白你的心意,我亦如此,只是他毕竟是皇帝,是一国之君,掌管着所有人的生杀大权,你我只能暂且忍耐。” “可是本王有点忍不下去了。”这样说着的时候,齐王眼中浮现一种名为野心的火光,“同是父皇的儿子,只因他是元后的儿子,而我是继后的儿子,只因他比我年长了两岁,他就注定是皇帝?而我就只能屈居于他之下,就连自己喜爱的女人都要拱手相让,亲身的儿子更要喊他父皇,我不甘心!” 贺晴珍心下发颤,她下意识的舔了舔唇,“你想做什么?” “有些事我并不想让你参合进来。”齐王叹息一声道:“那样对你不好。” 贺晴珍想要追问的,可是一种莫名的恐惧还是让她沉默下来,两人相识十多年,或许她是这个世上最了解他的人了,了解他的不甘,了解他的野心,以及他对皇帝的——憎恨! 想到这里,她脸色发白,竟然无法克制的打了个哆嗦,让齐王搂着她的双手紧了紧,看向她的眼神多了些关切。 分别的时候,两个人都有些依依不舍的,齐王顺手理了理她的秀发,将她身上披着的斗篷遮的严实了一些。 他低头,吻了吻她的额头,刚要说话,一旁却传来轻微的声响。 此刻正是夜深人静的时候,一点轻微的声响都会惹人注意,何况齐王会些拳脚功夫,耳力比之常人稍微强上一些,他目光一利,瞬间就往一个方向看去,低喝一声:“谁!” 他话音刚落,一道黑影也不知道从哪个角落蹿了出来,向着他望的那个方向纵身跃去。 贺晴珍身子都抖了起来,虽然脸上还勉强维持着镇定,但眼底还是流露出紧张和恐惧。 黑影离开没多久,就回来了,双脚落地的一瞬,便在齐王身前跪下。 “是谁?可看到了?”齐王眼中布满杀意。 “回王爷,”跪着的人似乎是犹豫了一下,但这一点的犹豫并没有让任何人发现,然后他道:“属下在附近只看到了一个人。” “谁!” “一个道士。” 道士?!如今在这别院的倒是还能有谁,只有一位将要上任的国师! 贺晴珍死死的抓着对方的手,紧张的说道:“怎么办?这几天那个道士一直被陛下召见,听底下伺候的人说,陛下对他很是宠信,他、他会不会告诉陛下......” 齐王虽然也害怕,但他还是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安慰道:“你别自己吓自己,黑灯瞎火的,或许对方什么都没看见呢?切不可自乱阵脚。”他想了想,伸手推她道:“你先回去,这件事我自会办妥当了。” 说着,也不等她回应,转身就离开了。 唯留贺晴珍站在原地胆战心惊。 左拐,右拐,再一个左拐,看着那颗光秃秃的,很是眼熟的梅枝,牧倾华不得不承认,他是真的迷路了。 不过是个别院而已,有必要造的这么大吗?果然是万恶的资本家,不懂得穷人的疾苦,牧倾华摸着空荡荡的肚子,毫无道理的推脱责任,开始迁怒。 而齐王就是在这个时候进入他的视野的。 对于叶重澜名义上的这个弟弟,他自然是认识的,虽然不是很熟,但也不眼生,要知道,他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第一眼欣赏到的就是这位的活春、宫呢。 一个给他情缘戴绿帽的弟弟?好像哪里不对,叶重澜现在的情缘是他,他虽然出身渣男宫,但自认不渣,不是每一个修炼紫霞的都是渣男的,至少他不是,牧倾华握拳。 对方的身份并不是很重要,对他而言,现在最重要的是问路啊。 于是,在他出现的时候,牧倾华虽然还是面无表情的,但眼睛已经亮了起来,弄得齐王心下一紧。 还没等他想出要怎样试探对方,对面的人已经一个闪身出现在了他面前。 “你知道厨房怎么走吗?” 牧倾华的一句话就把齐王给搞晕了,直到修长的背影走远,齐王晕乎乎的还没彻底缓过神来。 只是他心底却是大大的松了口气,看对方的言行,站在他面前时坦然的态度,绝对不可能是知道他秘密的。 牧倾华填饱了肚子就回去睡觉了,睡得还不错,与他相反,有人却是一夜未眠。 第二天,贺晴珍带着两个黑眼圈,早早的就从床上爬起来了,连梳洗妆扮都顾不上,一早就派了心腹出去打探消息。 很平静,非常平静,平静的有些过了头了,贺晴珍一个早上都是战战兢兢,生怕下一刻就有侍卫带着圣旨来,将她从高高在上的妃位一下子拉下去。 刚入宫那会儿,她也是吃过苦头的,少年时候的她性子高傲,自认为相貌才情都是不俗,只有别人配不起她,没有她配不起别人的份,就算对方是皇帝,万万人之上,她也从来不曾放在眼底。 因为她的这份与众不同的清高,让她刚进宫就得了皇帝的宠,也因为她的这份清高,轻易的就被人陷害,从高处跌入泥底。 那时候所有人都在看她笑话,她恨,她怨,也才知道皇帝终究是皇帝,他和平常男人不一样,他宠你的时候可以将你捧到天上,一旦她厌倦了你,那等着你的就是万劫不复。 她承认,她在恨皇帝的同时,也怕他,齐王是她的一条退路,一条比皇帝更容易掌控的退路,最重要的是他爱她,那她又为什么不可以背叛,对一个男人而言,给他戴绿帽子,是最好的报复不是么?! 对贺晴珍来说,和齐王的爱情固然美好,但这一定要在不让她的地位受威胁的情况下,她不想在跌落下去了,一点都不想。 贺晴珍的焦躁在齐王暗地里捎来的一封信之后渐渐平复,虽然对方说那人可能什么都没听见,什么都没看见,但也只是可能不是吗? 她不放心! 这世上只有死人才是最没有威胁的存在! 她暗暗让人将早就准备好的东西放了出去,本来是给皇帝准备的,现在看来,怕是要改一改了,不过,对方也是个国师呢,应该不算辱没了才是。 牧倾华自然是不知道贺晴珍的一番算计的,他可能连贺晴珍是谁都不知道,他向来是不太将无关紧要的外人放在心上的。 当他醒过来的时候,一睁眼就看到了叶重澜,琥珀色的眼眸中满是笑意,牧倾华心下一动,忽然就觉得再没有人的眼睛比他更好看了。 换上一身破虏套,头上顶着个“恨天高”道冠,仙风道骨的道长让叶重澜看的眼睛直冒星星,不行,要注意形象,他努力的使自己恢复成端庄稳重的皇帝形象,却还是不大成功。 要命,以前就觉得他家道长貌美如花,无人能及,现在怎么越看越好看了呢! 叶重澜忍了忍,又忍了忍,最后还是没忍住,他看了一下紧闭的房门,又看了看秀色可餐的道长,最后一个闪身冲过去将人托腰抱起。 藏剑山庄的人臂力都很大,不大也扛不起他们的重剑了,至少在叶重澜看来,道长真的很瘦啊,都没他的重剑重,看来养胖道长是件迫在眉睫的事。 牧倾华冷不丁的被人抱了起来,像小女生一样转了几个圈,还煞有其事的垫了垫,他可以清楚的感觉到屁股上传来的触感。 他的脸——黑了! 第十三章 牧倾华觉得他还是非常宠爱他家情缘的,就算叶重澜把他像女人一样的抱起来,他也忍住了,没有一个两仪糊上去,最多就是把人定了一刻钟。 而叶重澜不是不能躲开,但是看着他家道长难得冒火的眼睛,他觉得他还是受着好了,不然总有种后果不妙的感觉。 不得不说,有时候野生动物的直觉还是蛮准的。 用过早膳之后,牧倾华任由叶重澜靠着自己,然后将昨晚见到的事情说了一遍。 没错,就是贺晴珍和齐王暗中偷情的事! 齐王战战兢兢的试探,自以为他什么都不知道,但那怎么可能,牧倾华眼力不差,听力也很好,一身内功加持之下,昨晚两人的一举一动都被他看在眼底了好么,没有反应只是因为那与他本就不相干。 不过,那也只是昨夜的想法,等他睁眼看到站在床前的叶重澜的时候,他才有些后知后觉的想到,貌似对方现在的身份是皇帝,是漩涡中心的人呢。 为了自己未来的小金库,也为了新上任的情缘,他好像也有点没法置身事外了。 想到这里,他又有些不满了,穿成谁不好,偏偏穿成个皇帝,那就是麻烦的代名词啊。 叶重澜莫名的有些发冷,他下意识的靠近了身边的人,郁闷道:“你说要怎么办呢?”他指了指自己的身体说道:“这个身体原先的主人一直想要报仇,我也觉得那两个人看着很不顺眼,可是以他们的身份又不能随便一剑就砸上去,简直是个麻烦。” “明的不行就来暗的吧,杀两个人还是很简单的。”虽然他不杀生,但那是以前,为了情缘的话他应该可以忍忍。 怎么说呢,这个主意虽然简单粗暴了点,但还是非常合叶重澜的心意的,但他下一秒就垮下了肩,摇头叹道:“还是不行,原主执念很深,他想要的是那两个人生不如死,按照他的想法就是痛痛快快的一死了之太便宜他们了。” 话音刚落,两人面面相觑,都觉得做皇帝果然好麻烦! 牧倾华沉思,脑子里迅速的闪过一些以前看过的各种小说,结合现在的情况,他半响后说道:“既然你顾忌着他们的身份,那就把他们现在的身份地位都剥除掉好了,反正你现在是皇帝,他们都得听你的。” 叶重澜心下一震,琥珀色的眼睛波光流转,对方只是很简单的一句话,却好像给他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他似乎一直以来都忽略了什么,自己现在并不是非要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了,为什么非要按照以前的身份给自己套上一层又一层的束缚呢?! 原主想要做个好皇帝,他也不想当昏君,但这并不表示他不能依仗自己现在的地位去顺利的完成一些自己想做的事。 事情想通了,叶重澜心情极好,等到贺晴珍再次以送汤送水的名义想要来打探一番的时候,他连人都没见,直接甩出一道旨意,一道让珍妃禁足思过,别在他面前乱晃的旨意。 理由是叶重澜随口编的,但他也确实被这个三番两次来送汤的女人弄得心烦,不能立刻降了她的妃位,就只能慢慢来了。 以这样的借口被禁足思过,确实有点可笑,也让贺晴珍彻底没了脸面,旨意下达的那一刻,贺晴珍脸上火辣辣的疼,被人当面甩上十个耳光也不过如此。 周围明里暗里看过来的嘲讽眼神让她羞愤欲死,但心中最多的却是一种难言的恐惧,皇帝会突然这么做,是不是他真的知道了什么?! 这样想着的时候,她软手软脚,若非下人搀扶着,几乎整个身子都要软倒在地。 齐王在知道贺晴珍的事情之后,很快就坐不住了,他也立刻怀疑上了新来的那位国师,莫非那天晚上对方真的是在装模作样?! 他虽然相信自己的判断,但贺晴珍的事情和一次次来信让他动摇,最后终是下定决心,无论是真是假,那位国师都留不得了。 宁可杀错也不放过,现在还没有到京城,对方还没有正式上任,现在不杀,以后怕是难上加难。 谁都知道,大佟王朝的国师深受百姓敬重,满朝文武都要礼让几分,杀一个受封前的道士,和一个受封之后的国师,绝对是两回事。 牧倾华并不知道已经有人将注意打到他身上来了,他每天都还过得挺清闲的,齐王他们的事并没有要他再过问,叶重澜似乎已经有了注意,不在茫然,而是变得胸有成竹起来,牧倾华相信他,这人虽然有时候容易犯蠢,那也只是在亲近的人面前,面对外人的时候,该狠的时候他绝对不会手软,也因此,他就更加的没有了要插手的意思。 事情发生的很突然,本来车队休整了几天之后就要启程的,但众目睽睽之下,牧倾华忽然就倒下了。 叶重澜大惊,立刻就叫了太医,然后就发现,他是得了瘟疫。 瘟疫这两个字从太医口中说出的时候,所有人冷汗都冒出来了,看着躺在床上的牧倾华,眼中满是恐惧厌恶,仿佛那是什么再肮脏不过的东西一般。 叶重澜气结,那是他喜欢的人,珍之重之,怎容许其他人用如此恶心的眼神看他,他几乎是下意思的就向背后探去,然后摸了一个空,他的重剑——没在。 他冷着脸刚要将所有人都赶出去,但还没等他开口,身边的太医,连同一众的太监宫女都跪了一地,声音惶恐的请他离开。 众所周知,瘟疫是会传染的,而皇帝是一国之君,身系江山社稷,若是他出了什么事,跪在这里的人谁都承担不了。 想到恐怖的地方,太医一张老脸都白了,声音更是颤抖起来,“回陛下,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将这里隔离起来,还有那些伺候的人,也要控制住,谁都不能确保这里面还有没有感染者,还有......还有京城,必须调派人手过来......” “陛下饶命——”所有人涕泪交加,殿中一片狼藉。 叶重澜对那些哭声充耳不闻,只寒声道:“朕只想知道,道长如何?!你能不能治好他!” “老臣......老臣无能......”太医趴在地上,背影佝偻。 “饭桶!”叶重澜也顾不上尊老了,满心满眼就只有他家道长,明明刚刚还好好的不是吗,怎么说瘟疫就瘟疫了?他无法接受! “陛下!”刚刚抬起的腿被跪着的人一把抱住,老太医胆战心惊,几乎是嘶声力竭的喊道:“陛下万金之躯,万万不可过去!” “不能去?!”叶重澜低头,一字一句冷笑道:“太医说晚了,朕这几日一直和道长在一起,若是传染,也早就传染了!” 老太医面如死灰。 叶重澜不顾所有人的阻拦,执意往床上的人走去,刚走进,就正对上一双墨玉般的眸子。 除了脸红了一点,额头浮现一层薄薄的细汗,牧倾华与往常没有半点不同,甚至眼底的平静也没有丝毫变化。 叶重澜心下一颤,眼眶有点发红。 “道长......”他低喃了一声,伸手就想给他擦去额头的细汗。 牧倾华偏头躲开了,看着他微微带着惶恐的眼睛,他哑声道:“你先出去。” 叶重澜张了张口,最后几乎是瞪着他道:“我不走!” 牧倾华皱起了眉头,“你现在是皇帝,外面需要你主持大局。”否则会乱,牧倾华不信他不懂。 叶重澜的确是懂得,可那又怎样,出事的不是别人,是他家道长,是他唯一亲近之人。 似乎看出了他的想法,牧倾华动了动唇,语气坚定:“我不会死!” “但是——” “没有但是,我承诺你,绝对不会死!” 叶重澜虽然不情愿,但对方态度坚决,他不愿违了他的意,而且他承诺了不是吗,若是胆敢食言,就算是追到黄泉,他也绝对会一个鹤归砸上去。 叶重澜离开了,只有几个太医和宫人守在外殿照顾,牧倾华有些吃力的坐起身,低头看向自己这一身灰蒙蒙的【瘟疫】buff,眉头紧的可以夹死苍蝇了。 好在虽然有些体虚,再没有其他不适了,就是不知道这一层buff什么时候才会消下去。 至于会不会就带着这个buff永远消不掉,他倒不是特别担心,他现在的这个身体和普通人并不一样,是由一堆数据组成的,普通人的身体会有生老病死这一说,但数据组合的身体绝对不会有。 最多也就像现在这样中中buff而已,想当初他可是拿丧尸病毒做过实验的,瘟疫再怎么厉害,厉害的过丧尸?! 不用想也知道不可能。 牧倾华原本是想躺上几天,等它自己慢慢消除的,可想到叶重澜担忧交集的眼神,最终还是点开包裹,在里面翻翻拣拣,挑了几种小药,也不管难吃不难吃,全部填进了肚子。 虽然效果缓慢,但也不是全没用处,牧倾华满意的点了点头。 牧倾华住的院子安安静静,被严密的保护了起来,而外面却是乱成了一团,好在有皇帝坐镇,片刻的混乱之后又很快的平复下来。 一千多的禁军将整个别院都围拢死守起来,没有圣旨,别说人呢,连只苍蝇都别想飞出去。 叶重澜刚稳定住了局面,就被太医拉了去,又是诊脉,又是喝药,他以前用过的东西都被烧掉了。 让人快马加鞭给京城送去了几道手谕之后,他才有空坐下来深思现在的情况。 上辈子回京的路上确实发生过瘟疫,不但他中招了,文武百官几乎有四分之一折在了这里,朝廷元气大伤,也才给了某些野心家钻空子的机会。 但这辈子应该不会出现了才是,他得了原主残留的记忆,醒来的第一时间就让朝臣们回京了,连祭祀都没让他们参加,一路小心翼翼更是让人保护的稳妥。 文武百官安全回朝,而他的这次回京,明面上看着只有一千来人护送,但暗地里却是铁桶一般的,瘟疫怎么也不可能蔓延到这里才是,到底哪个环节出了差错? 叶重澜烦闷之余,将暗卫头领都叫了出来,一字一句的寻问每一个细节,可惜却是一无所获。 勉强沉着心将事情处理完,叶重澜抬起脚瞬间就往牧倾华住的院子走,可惜半路上就被一大批的宫女娘娘,皇亲国戚给拦下了,哭哭啼啼的声音吵得他头疼,只能甩开袖子往回走。 内心憋着的火气没法发出来,他只能一再的告诉自己要忍住,千万要忍住,别一个风车转死了这批人! 晚上,夜黑风高,正是杀人放火爬墙偷情的好时间。 黑色的人影躲开所有人,一个翻身跳进屋内,将外屋伺候的人一一放倒,这才走进内里的卧室。 牧倾华第一时间就醒了,看着对方的表情没有波澜,只是眼中带了一点点的不赞同,“都说了别来了。”一点点瘟疫弄不死他,可对方这种普通人的身体就未必了。 叶重澜鼓了鼓嘴巴,一屁股坐在他床前,“我这不是不放心你?” 他从怀中掏出一个油纸包来,递了过去,接着道:“我还给你带了吃的呢。”言语间颇有一些讨好邀功的味道。 牧倾华罕见的有些无奈,他翻出一些小药,看着对方吃下,这才放心了一点。 叶重澜吃完小药,盘腿坐在床上,一点一点的向对方讲述自己的一些安排,他并不是什么有大局观的天才,叶重澜有自知之明,他明白自己的能力在哪里,一国之君的位置实在是为难了他。 好在他身边还有牧倾华,对方虽然也没什么经验,但凡事两个人商量着来总归是好的,如果是他孤零零的一个人的话,叶重澜觉得,自己大概坚持不了多久,就会收拾收拾包袱跑路了。 牧倾华突然倒下让他有些惊慌,这不仅仅是因为对方是他喜欢的人,更是因为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对方是他唯一可以信赖,为之并肩的人。 如果道长死了,他甚至不愿意在这个虎狼环伺,充满阴谋诡计的地方多呆上哪怕是一秒。 也因此,尽管他不会医术,哪怕过来了也于事无补,甚至还可能危害到自身,可仅仅只是相对而坐,细细的凝视对方清冷的眉目,他也是安心的。 第二天之后,别院之中再次倒下了几个,瘟疫果然蔓延开了,里面甚至还有一些后宫妃嫔。 得了瘟疫的人很快的就被隔离控制起来,没得的人也不得随意走动,别院里好几个地方都点燃了火堆,一些衣服器具,被毫不留情的焚烧干净。 叶重澜特意腾出一块地方,让太医们熬药救治,大量的艾草生石灰之类的成批成批的送进来,每天早上下午都要洒上一遍,弄得空气里的气味都古怪起来。 跟在皇帝身边的人除了后宫嫔妃,就是一些皇亲国戚,这些人从小养尊处优,身份贵重,自然也都是怕死的,每天都有人心惊胆颤,绞尽脑汁的想要逃离这个地方,可惜在这里坐镇的不是别人,是皇帝,谁都有那个心思,可谁也不敢真的说出来。 于是就有人不断上奏,想要把那些得了瘟疫的先弄出别庄,好降低风险。 这本来也是一件可行的法子,可叶重澜却是说什么都不肯,笑话,别人他管不着,可他家道长怎么办,其他人如果被搬出去了,那他家道长肯定也留不住了。 想想他家道长那惨白惨白的小脸蛋,瘦的像竹竿一样的身子,他怎么舍得对方孤零零的一个人在外面对抗病魔,那是渣男才会做的事,而他绝对不要做渣男,会被大师兄拍死的! 被人逼急了,他就和他家小可怜道长商量了一番,最后由牧倾华拿出好些小药出来,混在太医熬得药里,给所有人喝下。 牧道长的小药很神奇,牧道长的小药能治百病,牧道长的小药对抗瘟疫不在话下,就连牧倾华自己都没有想到,用在自己身上收效甚微的小药,在其他人身上会有那么显着的效果。 第一天,第二天,仅仅是几天而已,得了瘟疫的人竟然奇迹般的开始好转,而瘟疫也再没有扩散开。 十天之后,太医们就欢天喜地的来禀报,疫情已经彻底控制住了,只要再观察几天应该没有问题。 事情渐渐传开,所有人对拿出药物的道长都多了一种崇敬之情,自从牧倾华得病之后,就让人避之唯恐不及的院子,此刻都成了伺候的人挤破了脑袋都想进的地方了。 所有人心里都想着,不愧是要成为国师的男人! 在牧倾华躺在床上的日子里,他也不是什么事情都没做的,至少他已经知道这次疫情会突然出现的罪魁祸首了,除了齐王也没别人了。 至于他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是怎么知道的,只要一个小小的组队什么都搞定! 其实这也算是一条金大腿了,他都有点后悔为什么一开始的时候没想起来用了,否则也不用躺上十几天了。 牧倾华倒下后的第二天就查出来了,然后,那天晚上,他半宿没睡特意捣鼓了一些东西,让叶重澜找了个机会弄到了齐王身上。 没到半个时辰,齐王那边就叫了太医,一检查,果然是瘟疫。 齐王整个人都蒙了,这算什么,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仅砸脚,眼看着快要将自己整个人都砸成肉饼了! 他无论如何都想不通,自己是怎么感染的?! 他既然下定决心用这个法子,自然是一开始就将自己保护的严严实实,若非必要,他连自己的房间都不会踏出一步,而他住的院子更是被守护的严密,进进出出要好几道手续,这样铁桶一样的护卫下,他到底是如何感染的?! 齐王欲哭无泪,虽然天气渐暖,他却像是置身冰天雪地一般,冷的牙关都在打颤。 他的病情一传出去,立刻就有人来,将他的心腹,身边伺候的人,还有他自己分别隔离了起来。 一样是原先住的屋子,一样的吃穿待遇,甚至也和先前一样不出门,只是之前他是自愿的,现在却是被迫的,焦躁之下他将房间里能砸的都砸了,却毫无用处,却没有人搭理他。 日子黑暗而又绝望,他被软禁在这一个小小的房间,与外界似乎彻底隔绝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白皙健康的皮肤逐渐变灰变暗,然后长出一个个水泡,稍稍一挤,就流出脓来。 什么事情是最可怕的,不是死亡,是一点一点的看着自己走向死亡,却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 直到某日,昏昏沉沉的他忽然就听到了外面的欢呼,国师赐下的神药能够解除疫病!死气沉沉的眼睛忽然就爆发出一股亮光,那是求生的意志。 他哑着声音喊得嘶声力竭,他的身体已经开始溃烂了,他要药,他要活着!他不想死! 一直没有动静的房门这次终于有了回应,随着吱呀的一声,久违的阳光照了进来,却驱散不开一点屋中的晦暗死气。 齐王欣喜若狂,双眼被突然射进来的亮光刺得流露出一些生理性的泪水,可他却执意的瞪大了眼睛,看着那个逆光的高大身影逐渐走进。 英挺的眉,俊朗的脸,琥珀色的明亮眼睛,缓缓而来的人举止从容,气度优雅,一举一动皆可入画。 看着这样出色的帝王,齐王心头涌上强烈的嫉妒,那种嫉妒从小到大一直存在,已经融入了他的骨髓。 特别是现在,自己像一条死狗一样在床上苟延喘息的时候! “皇兄......”他抬起那只已经发脓溃烂的连自己看着都恶心的手,“救我......” 叶重澜眼神淡淡的看着他,既没做声,也没上前,直到那只手无力的垂下,落在床上。 齐王充满希冀的眼神慢慢变了,他似乎看出了什么,眼中的光彩从希望到失望,再到不敢置信,“皇兄......”他还在垂死挣扎。 叶重澜歪了歪头,鬓角的发丝因为他的动作垂落在脸侧,然后他终于开口了,说出的话却让齐王一闭眼,差点就这么昏死过去。 “自己弄来的东西,也该自己承受着不是吗?!” 齐王整个人都懵了,脑子里闪过无数疯狂的念头,最终他还是扯着嘴艰难道:“皇兄的意思,臣弟......不明白......” 叶重澜懒得和他废话,直截了当的说道:“本来朕不想这么快就动手的,杀人固然痛快,但折磨人却是更加的有趣,可谁想到你竟然这么迫不及待的想要找死呢?动了不改的人,那你就去死好了。” 他的声音平平静静,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起伏,让齐王身上阵阵发冷,他喘着气,无比恐惧的说道:“你、你都知道,你早就知道......所有的事情你都看在、看在眼底.....。” 这样说着的时候,他看着叶重澜的眼神真的像是在看一个魔鬼了。 叶重澜要的也是他这种恐惧绝望的情绪,直接给了他最致命的一击,“晋安山后山的小树林,别院的那间偏殿,朕的珍妃滋味还好吧,那可真正是个美人呢,你放心,朕暂时还舍不得动她,定会好生‘招待’,还有你们的那个儿子,也定会好好的!” 齐王趴在床头,一口血喷出,染红了床框。 叶重澜并没有再做停留,说完话就立刻离开了,唯有身后齐王嘶声力竭的大叫:“皇兄!皇兄!臣弟知道错了......你饶了我饶了我......” 房门被无情的关上,求饶声又变成了绝望的咒骂。 “李歆元!李歆元!你不得好死!本王变成厉鬼也绝不放过你......” 守在门边的人不敢听里面的声音,自觉地走远了些,叶重澜深吸了一口清新空气,鼻尖萦绕的那股腐烂味总算消散了些。 他唇角一挑,眉眼柔和下来,刚刚伪装的高深莫测全然不见了踪影,至于身后的鬼哭狼嚎,他表示叫就叫吧,反正也叫不了多久了。 不过,他搓了搓站在阳光底下,却依旧有些发凉的手臂,他家道长做出来的□□还真是厉害啊,几天功夫而已,就将好好的一个人弄成那副鬼样,看来以后绝对不能得罪他! 两天之后,齐王就死了,比叶重澜预料的还早了点,据说去收尸的人看到齐王的尸体时都恶心吐了。 尸体最后是烧掉的,连一场像样的葬礼都没有就烧成了一坛骨灰,这是太医们执意请求的,就怕会传染。 叶重澜当然知道不会真的传染,对方并不是瘟疫,而是中毒。 这一场瘟疫,前前后后就死了一个齐王,其他人都是完好无损。 贺晴珍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整个人都懵了,如果不是这个消息是由身边的亲信告诉她的话,她会以为这只是一个笑话,一个非常不好笑的笑话。 可别院的人都穿起了丧服,漆黑的棺木由皇帝亲自扶着走出,还有灵位,那是齐王的灵位。 在看清灵位上的名字的那一刻,她不知道心里涌上的是悲痛还是恐惧,亦或是两者都有,她脑子里一片空白,几乎无法正常转动。 齐王死了,她要怎么办?明明这场疫病要害的是皇帝,还有那个道士,怎么就偏偏让齐王给染上了? 她想不通,脑子里更是乱得厉害,而更多的却是对自己未来的担忧。 半个月之后,离宫已经差不多有四个月的皇帝终于回宫了,首先迎接他的不算百官的叩拜,热烈的欢迎,而是太后的眼泪。 刘太后看上去还年轻,并不特别老,只是眉宇间憔悴的厉害,她是先帝继后,生有一子三女,齐王是她唯一的儿子,而现在,这个唯一的儿子突然就死了,她连最后一面都没见到,刘太后虽然一早就接到了噩耗,可还是在见到棺材的瞬间就哭晕了过去。 身为皇帝,刘太后名义上的儿子,叶重澜自然不能放任不管,亲自送太后回了寝宫,招来太医又是诊脉又是喂药的,总之表面上的功夫做了十成十。 等到他出寝宫的时候,月亮和星子都已经出来了,他摸了摸肚子,只觉得好饿。 叶重澜直接去了枫华殿,那里离皇帝的寝宫不算太远,是安排给牧倾华的临时住处。 若不是这里人心复杂,怕给牧倾华招来不必要的麻烦的话,他倒是非常乐意直接将他安排在自己的寝宫的,可惜了。 虽然没法大被同眠了,但饭还是要一起吃的,他才不要一个人孤零零的吃饭,绝对会影响食欲的。 枫华殿多枫,可惜现在时节不对,否则定会看到一幅如火如荼的艳丽之景。 叶重澜刚进殿,就看见了倚窗而立的身影,夜晚吹来的风缭乱了他的发,也迷乱了他的眼。 叶重澜干咳一声,好不容易才收住自己一点都不君子的形象,然后眼睛一瞟,就看到了桌上摆的整整齐齐的饭菜,白烟袅袅,呜,还是热的。 于是,他的心情瞬间就高昂起来,整个人都笼上一层欢快的气氛,“你还没用膳?特意等我吗?” 牧倾华沉默,沉默就是默认,叶重澜嘴角的笑更浓了。 用完晚膳之后,叶重澜又拉着对方说了一会儿话,走的时候也是不情不愿的,因为他家道长又拒绝了他的留宿。 他明白牧倾华的意思,这里毕竟是皇宫,束缚太多,两个人就算都不是太将别人放在眼里的人,但一个地方都有一个地方的规矩,他们现在的身份毕竟不是能够随心所欲的。 叶重澜觉得上辈子比现在好多了,那时候多自由啊,操心的事丢给沈秦,他和他家道长时时刻刻都可以腻在一起,身后也不用跟着一大堆的电灯泡,多好。 最重要的是有无数的丧尸可以让他练手,而这一世,他已经好久好久没有摸过剑柄了,他的重剑,他的轻剑,都还没有机会造出来,哪一国的一国之君会守在剑炉边打铁拉风箱铸剑的?到时候绝对有一大堆的人在他耳边唠叨! 他很羡慕牧倾华啊,每天早上都可以光明正大的练练剑法,而他,连喝一杯水都有十几个人看着,更别说其他了。 第二天一早,叶重澜迎来了他成为李歆元以来最艰巨的难关——上早朝! 好在这一个多月他也不是白过的,他可是狠狠地恶补过的,结合原主留给他的一些记忆,对于佟王朝的国情民生,文武百官的职位姓名,他还是了解了七七八八的,所以这次早朝倒也进行的颇为顺利,只是,他的耐心不大好,坐了半个时辰后便想要打瞌睡了。 叶重澜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有时候一件芝麻大的事情,就有人能洋洋洒洒,引经据典的讲上一大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复杂的事情争论化,叶重澜总算知道上朝是一件多费时间多无聊的事了。 偏偏因为皇帝离朝四个月,堆积的事情还非常的 多,若非在意自身形象,叶重澜早就想张嘴打哈欠了。 叶重澜觉得他当皇帝的第一件事,就是有必要教教底下的人怎么说话。 说话的时候说重点,没必要的直接省略,他们可以省点口水,他的精神也少受点摧残,多好! 就在叶重澜借着坐的高,让上眼皮和下眼皮打架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名字终于将他从昏昏欲睡中拉醒过来。 随着一声拔高了音的唱喏,一身雪色道袍,仙风道骨的人逆着光走进大殿。 他走的不快,却也不是很慢,一步一步,步履从容,狭长的眸无波无谰,平静之极。 牧倾华在殿中站定,他并没有跪,只是微微弯腰,右手竖在胸前,行了个方外之礼。 “贫道长生,拜见陛下。” 牧倾华正式受封了,皇帝亲自下旨册封,拒绝了一切拉拢亲近的人,牧倾华不声不响的搬进了揽月馆。 揽月馆是历任国师在京城的住处,就在皇宫之内,馆中有楼名摘星,是整个京城最高的建筑物,每一任的国师都会在这里观星占卜,测试吉凶。 牧倾华稍稍逛了一圈揽月馆,对这里还是比较满意的,很清静,馆里的人也少,每个人都各司其职,一般的琐事并不需要他这个国师来操心。 可惜,他满意,叶重澜却一点都不满意,揽月馆虽然还是在宫里,却是在外围,从后宫到前殿,两个人离得更远了有木有!看望一下他家道长,还要穿越大半个皇宫,他有点心塞。 信任国师走马上任,关于他在别院时制药治好了瘟疫的事情也迅速的流传了出去,百姓在对这位新国师好奇的同时,也越发的崇敬起来。 佟朝国师的地位本就超凡,历代国师都不免被人神仙化,于是牧倾华的小药就变成了可治百病的神药,很多人千方百计,绞尽脑汁的都想弄到一瓶。 那一段时间之内,京城造假药的数量直线上升。 为了遏制这一现象,揽月馆不得不提出一个策略,或许可以一个月一天,或者两个月一天,由揽月馆出面,在规定的数量之内送药,这样一来即可打击做假药的,也可造福百姓,顺便还可以提升一下揽月馆的声望,一举多得。 但计策的决定权还是在牧倾华手中的,他不仅是馆主,也是制药的人,若他不答应,也是无法。 牧倾华听了之后沉默了一下,最后还是道:“每个月十个名额,价高者得。” “啊?”下面的人傻眼了,有人硬着头皮说道:“国师大人,这样不太好吧。”这样做的话绝对会给外人留下唯利是图的印象,对揽月馆的声望绝对有损。 “啧。”牧倾华淡淡道:“制药也是要花成本花精力的,你们以为随随便便就能做出来吗?成本费辛苦费,怎么也是不能少的。” 他嘴上虽是这样说,但真相却是这样的小药还真的是随随便便就能做出来的,牧倾华炼药专精满级,这里还没有精力限制,只要材料足够,小药绝对是成批成批的生产。 不过这样一个赚钱的好机会,他怎么能错过。 历任国师也不是没有出过奇葩,可就没见过这么爱钱的,晋安山青峒观不是不染红尘的吗,怎么就出了这么一个市侩的弟子。 众人为了揽月馆几百年的名声,几乎都豁出去了,每个人都眼红脖子粗的据理力争,坚决不让新上任的国师给揽月馆抹黑。 牧倾华和这群人对抗了整个下午,最终还是败下阵来,一群“揽月馆信徒”简直太古板,太固执,最后他只能再出十个名额,一个月二十个名额,一般是平民百姓的,免费发送,另一半照旧价高者得,赚的钱归他。 一群人还想再争取一下,但看对方神情坚定,显然这已经是他的底线了,绝不可能再退让的那种,众人面面相觑一番,只能作罢。 牧倾华正式的将练小药提上了赚钱日程,等二十份小药送出去没几天,就又有人找上门了,好吧,他收回前面的话,这里一点都不清净。 来的人是文官之首的李丞相,牧倾华与他唯一=的一点交集就是那天上朝受封的时候眼角余光无意间瞥了那么一眼,连认识都算不上,他有点不明白对方的来意。 国师虽然在百官中很受敬重,但两者之间却是少有交集,毕竟体系不同,两方之间或多或少也有点避嫌的缘故。 向来谨慎稳妥的李丞相竟然会出现在这里,有点出乎牧倾华的预料。 李丞相并没有拐弯抹角,直截了当的就说明了来意。 无他,也是在找牧倾华要“神药”的! 崇元七年自从开春以来,就不是很太平,又是旱涝,又是瘟疫的,边疆上还不安稳。 特别是西北一带,疫情已经蔓延了几个月了,每天都有人在死去,国库已经有三分之一的银子填在那里了,却至今还未得到有效的控制。 再发展下去,对佟朝绝对不利。 新任国师善药一事,他在车队抵达京城的那一刻就已经知道了,不过知道归知道,就算底下的人将他吹得神乎其神,他也还有那么一两分的怀疑,但就是这一两分的怀疑在维持到今天之前,就彻底没了。 他亲眼看到一个因为疾病在身,早就辞官在家的同僚,在吃了他的药之后,本来已经朽木一样的身体,重新焕发出了生机。 那不仅仅是简单的治病,而是让人从内到外的脱胎换骨,怎不让他震惊! 他看清同僚的变化之后,匆匆忙忙的就往揽月馆来了,连饭都没吃,可见他内心的急切,他只想来求一份“神药”证实一下,然后只等明天上朝就可以提出将国师的药送往西北,以解万民之苦了。 对于李丞相的这个请求,牧倾华倒是并没有拒绝,甚至在他走后,他就将自己关在房里,一心一意的炼药了。 这次的需求应该会非常大,他材料就算再多,也经不起这样的消耗,想了想,他还是去见了一趟叶重澜,把事情一说,然后让他以朝廷的名义打量批购他所需要的药材。 这一点并不难,只是叶重澜忽然就有些自责,他抱住牧倾华,眼神黯淡的说道:“我做不来一个好皇帝,明明原主记忆里时有西北瘟疫这件事的,可是我连想都没想起过他们......” 他的腰被抱得很紧,明明是非常迟钝的,可现在牧倾华却清楚的感觉到对方身上传过来的那种难过。 他抬了抬手,最后还是轻轻地拍了拍他的后背,就像安慰一个孩子一样来回轻抚了几遍,他动作轻柔,可声音却还是如往常一样平静,只淡淡的反驳道:“你怎么不是一个好皇帝了,如果不是看在你的份上,我才不劳心劳力的练那么多的药。” 叶重澜轻轻地笑出声来,因这笑容眉宇间凝聚的沉重终于散去,多了几分明朗。 这样的叶重澜,才是他喜欢的叶重澜,牧倾华不禁悄悄松了口气。 然后就听他道:“才不会!没有我道长也会帮他们炼药的,道长是个好人,我知道!” 被发好人卡的牧倾华:“......” 第十四章 不到三天,所有的小药就做好了,丞相领了一大批人过来,欢天喜地的打包着带走了,牧倾华难得的做了一件好事。 不过,他也是比较满意的,报酬不菲,他的钱包鼓了一大截。 而揽月馆的名声,他这个新任国师的慈悲,却是慢慢传出去了,现在每月初一揽月馆所提供的,由牧倾华亲自炼制的药,在所有人的心中可都是梦寐以求的东西。 京城这面的事情暂且不提,远在万里之外的西北,赫赫有名,掌控着大佟王朝三分之一兵马的镇亲王也听闻了新任国师的大名。 镇亲王李继则是先皇一母同胞的弟弟,论辈分,叶重澜现在的这个身体也是要喊他一声皇叔的。 原主李歆元十四岁继位,虽然名正言顺,但终究因为年幼,李继则曾经当过几年的摄政王,连同几位先帝留下的老臣一同辅佐幼帝,处理朝政。 李继则少年时期就上了战场,武功高强,通晓兵法,百战百胜,十几年前,战神的美誉就一直笼罩在他身上,他也名副其实。 先帝刚刚驾崩的时候,免不了有些动荡,那段时间朝堂上风云暗涌,很多朝臣都在暗暗揣测,怀疑名震天下的镇亲王会不会把持朝政,会不会压制幼帝,甚至是会不会就这么——造反?! 几乎是所有人都这么担心着,就连原主李歆元也曾经几夜几夜的睡不着觉,生怕哪天就有人跑进来和他说,镇亲王反了。 这么担心着,然后就几年过去了,知道李歆元十八岁亲政,镇亲王和几位老臣一起归还政权,然后带着自己的亲卫队直接回了自己的封地,其他人都没缓过来。 就这么简简单单的,一点波澜都没有的就放弃了滔天的权势,还政与帝王了?所有人暗暗松了口气的同时,更多的却是匪夷所思。 一点都不符合历史定律有木有! 可事情就这么发生了,李歆元能力不差,在没有多少阻碍的情况下没有几年的时间就巩固了自己的帝位,直到崇元十六年,镇亲王李继则与齐王合谋篡位,夺了他的江山,杀了他所有的子女——当然,齐王和贺晴珍所生的那个孽种除外。 当京城宝贝攻破的时候,当他的子女被齐王一个连着一个当猪一样宰杀的时候,他却被贺晴珍的一碗□□害的躺在床上,整个人都动弹不得,连扑上去和敌人同归于尽都做不到。 李歆元是在极度的悲痛和恨意中断气的,像一条狗一样,死的毫无尊严,这也是他信错人的报应,所以他留给叶重澜的怨气执念才那样的深。 这辈子也要用最残忍的手段报复回去才能甘心。 如今,齐王已经死了,贺晴珍牢牢的被他掌控在手里,只要满足了原主的“慢慢折磨,以最让对方恐惧”的方式好好回报过去,也没什么难的,真正棘手的却是镇亲王李继则。 到底是手掌兵权的,一个处理不好就会招到反弹,李继则是亲王,是皇帝的亲叔叔,战功彪炳,又是当年的辅政功臣,没有确实的证据的情况下,想要拿他开刀,恐怕天下人的唾沫都要把叶重澜给淹死。 而就算掌握了他的证据,那也是要小心行事的,李继则不是齐王,他手里有几十万的强兵,若是他破罐子破摔的情况下什么也不顾的反了,那倒霉的就是这个国家,是这个国家的百姓。 叶重澜是经历了战争的,他本人也是因为战争才死的,天宝十四年爆发的安史之乱,其惨烈绝望,让他不忍心在这个世界也看到,尽管这个世界对他而言是陌生的。 镇亲王李继则的事情,叶重澜也曾暗地里和牧倾华商讨过几次,但最终也没想到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法,最后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两个人没能找对方的麻烦,麻烦却自己找上门了,西北坤城,也就是闹瘟疫的地方,算是在镇亲王的管辖之内,借着这次的天灾,镇亲王府那边可是割了朝廷好大一片肉呢,直把户部的老尚书心疼的喊了两次太医。 对于牧倾华拿出的药,除了丞相之外,就数这位老尚书最兴奋了,事情一旦成了,收益的不仅是百姓,更是大佟的国库啊! 可惜,他并不知道,大佟的国库被某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昏君当成陪嫁给送出去了,否则绝对不只是喊太医了。 药物运送出去的半个多月之后都没传来消息,按道理来说无论结果怎样,都该有信息传来了才是,记挂着这件事的人都有些担忧。 但这样的担忧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外派的官员就回京了,身后还带来了一个人。 四十多岁的男人头裹方巾,下颌微须,一副儒生装扮,他的相貌很普通,走在人群里绝对不显眼,但眉宇间却有一种难得的书卷味。 傅安是镇亲王府的客卿,李继则对他很是器重,算是他的左膀右臂,这样要紧的一个人都派出来了,显然是有重要的事情了。 傅安一见到皇帝,就拿出了一道手书,是镇亲王李继则的亲笔手书,叶重澜大略扫了一下就皱起了眉头。 “镇亲王的意思是,让国师去西北?”袖中的手微微紧了紧,叶重澜好不容易才克制住了几乎要脱口而出的“不行”两个字。 傅安微微拱手,谦逊道:“国师大人的药却是灵丹妙药,坤城的瘟疫有了很好的控制,但这次瘟疫的范围蔓延的实在太大,绝对不只是单单一个坤城,一来一去送药的路上又要耗费多少时间,期间又会有多少百姓死去,我家王爷实在不忍,就命学生代他前来,看是否能请国师大人走这一趟?” 傅安这番话说的合情合理,又是抬出了镇亲王,又是披上了一层为国为民的大义,于公于私叶重澜都不该拒绝,也不能拒绝。 可他不想,一点都不想,不说自己舍不舍得的问题,就说镇亲王,那绝对是个不定时的炸弹,他怎么舍得将他家道长送入虎穴。 片刻的沉思之后,已经有大臣在点头了,可空中的气氛又因为皇帝的长时间沉默而变得有些凝重。 傅安想了想,又说道:“当然,西北此刻不大太平,但我家王爷承诺,倾整个镇亲王府的力量,也定会护国师平安。” 李继则是这样爱民的一个人吗?叶重澜嗤之以鼻,如果他没有原主的记忆的话,绝对不会有所怀疑,毕竟都没有见过对方,可偏偏李歆元的那些记忆,特别是临死前的那段记忆,可是无比深刻的记在他脑子里的,李继则但凡有一点爱国爱民的情怀,就不会发动那场叛乱。 原主不是个昏君,至少在上辈子算是个有所作为的好皇帝,天下太平的时候,李继则谋反了,于是,烽烟四起,民不聊生,整整打了两年的内战,大佟实力骤减。 抹去爱国爱民这类的幌子,对方显然是为牧倾华而来,至于为何一个刚刚上任还没两个月的国师,忽然就被堂堂镇亲王注意到了,就不得而知了。 但无论是为了什么样的原因,叶重澜都不可能让他家道长去。 可惜,他现在虽然是皇帝,有些事情也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的,在至少一大半的大臣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啊,真治好了坤城那边的疫情,不但是百姓的幸事,也是大佟之幸,国师为此积下功德,也是好事。 何况,还有镇亲王的面子在那摆着呢。 叶重澜又一次感觉到了身为皇帝的不自由,那是来自外力的制衡。 他算不上是一个脾气特别好的人,小时候他又犟又倔,发起脾气来能把自己住的小院都给拆了,那时候就连一向敬重的大师兄也只能站在一旁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拿他没有办法。 后来长大了,懂得了克制,虽然再没有闹到拆房子的地步,但身边的师兄弟都知道他不能惹,当真惹怒了叶重澜,他不会和你脸红脖子粗,更不会骂你,他丫的,直接轮剑砸啊! 每时每刻,虐的人不要不要的,还美其曰切磋,藏剑山庄的师姐弟们心头大恨,偏偏还打不过他,只能一口老血往肚里吞。 可现在,他已经不是叶重澜了,坐在这把龙椅上,他就是大佟朝的皇帝,他不能轮剑往底下的那群朝臣的脸上砸,所以,这口老血只能由他来吞了。 一场早朝不欢而散,叶重澜甩开后面跟着的人,就往揽月馆跑,他的脸色并不好看,以至于让揽月馆的人都吓了一跳。 叶重澜并不理那些人,径直走向牧倾华住的地方,草木的清香味扑面而来,他一个龙泉冲向躺在软榻上,优哉游哉晒太阳的人。 整个身子牢牢的压在他身上,毛茸茸的脑袋在他胸口蹭了蹭,叶重澜双臂合拢,将他的腰抱得死死的。 牧倾华微微皱眉,忍着腰上的疼,将手里的书扔在一旁,然后揉了揉他的脑袋,问道:“怎么了?” 叶重澜又蹭了蹭,双颊鼓起,脸埋在他的胸口,一点抬起的意思都没有,像是在赌气,只是不知道气的是别人,又或者是在气自己。 牧倾华沉默片刻,最后还是拍了拍他的手说道:“你松开一点。”这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力道有多大的吗?! 叶重澜扭了扭身子,顺着他的动作松开了力道,可还是埋在他胸口当一座沉默的人形雕像。 牧倾华暗暗叹了口气,顺着他的背脊一点一点的抚摸,就像是在给一只大型犬顺毛,“到底怎么了?”他还真没见他这个样子过,声音情不自禁的柔和了一些。 得到了来自在意之人的安抚,叶重澜也终于开口了,说出的话却让牧倾华很是惊讶。 “道长,这里一点都不好,我不做这个皇帝了,我们离开好不好?” 片刻的沉默之后,牧倾华并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皱眉道:“谁欺负你了?” 墨色的眸中极快的闪过一丝不悦,他的人他欺负可以,别人休想动一根汗毛。 叶重澜摇了摇头,将早朝上发生的事情细细说了一遍,然后道:“我一点都不想让你去,谁知道那位镇亲王在耍什么鬼,可那些大臣们都表示赞同,在我耳边唠唠叨叨的烦死了,偏偏我还不能一剑砍上去,这皇帝当的实在憋屈,谁稀罕谁去当好了。” 叶重澜嘀嘀咕咕抱怨的很,可牧倾华知道,这番话当不得真,他或许当真厌烦现在的这种生活,但这人却也是个极重责任的人,既然接了原主的担子,就算再不喜,也会一直坚持下去。 牧倾华并没有打断叶重澜的话,他知道对方只是想要一个倾述的对象,然后好好的发泄一下而已,发泄完之后他又会变成那个乐观开朗,没有任何畏惧的叶二少了。 牧倾华很认真的听着,直到对方嘀咕完了,自己停下来,他才稍稍拢了拢被蹭乱的衣襟,淡淡道:“既然那位镇亲王指了名让我去,那我就走这一趟好了。” 叶重澜鼓起了嘴巴,一脸的不情愿。 “凭什么他让去,你就去了?要是他心怀不轨,害了你怎么办?!” 牧倾华戳了戳他光洁的额头,面无表情道:“我是别人想害就害的了的吗?!我自有保命的手段。”神行千里可不就是最逆天的保命技能嘛,“而且,走这一趟也不是没有好处,你不是说那位镇亲王以后会谋反吗?正好趁着这次机会去给你打探一下敌情了。” 叶重澜一开始还是有些不高兴的,但是听到后面,脸上开始多云转晴,最后咧开一个略有些犯蠢的笑来,他搂着牧倾华的脖子,在那张俊美的过分的脸上狠狠地亲了一口,“道长你真好!你是最好哒,最喜欢你啦!” 牧倾华略带嫌弃的抹了抹脸上的口水,瞪着他道:“下去,你重死了!” 叶重澜看着自家道长口是心非的样子,乐得直打跌,然后也顾不上对方瞪过来的眼神,啪啪啪的又在他脸上亲了好几口。 嗯,口感不错,两人马上就要分开了,这一走没几个月怕是回不来,不亲个够本怎么成?!! 第十五章 两个人刚刚在一起没多久,就要分开,叶重澜自然是舍不得的,临走之前,硬是拉着牧倾华睡了几次龙床,当然了,就是简单的睡觉而已,这个时候的叶二少还是很纯洁滴,虽然担心,但到底是两个大男人,叶重澜相信他家道长,也相信道长的能力,好生叮嘱一番之后,也就让他去了。 不过这时候的他心里却是决定了一件事,原主的心愿是要完成的,他想尽量早的完成那些麻烦事,那样的话他和道长就能早一点得到自由了吧。 比起叶重澜,牧倾华到没有什么舍不得之类的情绪,还是那句话,他有神行千里啊,分分钟都能回来的,有什么好舍不得的。 于是看他走的这么利索,连头都不回一下,本来就心情不爽的叶二少,脸更黑了。 身边伺候的人自动离他远了点,生怕触了皇帝的眉头,自己成了被殃及的池鱼。 偏偏不是每个人都这么识趣的,刘太后宫里的秦嬷嬷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黑着脸的帝王。 秦嬷嬷受惊不小,但好在也是宫里的老人了,有着一定的抗压能力,硬是顶着皇帝的威压将刘太后请陛下过去这句话讲了出来。 作为一个“讲孝道”的皇帝,叶重澜不能不去,他心情烦闷,却也有些疑惑,自从他回宫之后,就没见过太后几次的。 齐王的死让刘太后受到的打击不可谓不大,连绵病榻快两个月了都没起来过,毕竟是名义上的母亲,叶重澜还是去看过几次的,不过每次去刘太后不是病歪歪的躺着,就是默默流眼泪,对他的态度不冷不热的,大多时候更是视而不见。 这次竟然会主动要见他,倒是有些难得。 当叶重澜到达太后寝宫的时候,发现除了几个伺候的人之外,一个多月没见的贺晴珍竟然也在。 原本娇娇弱弱的美人看上去似乎清瘦了一些,眉宇间还有些憔悴,尽管她用脂粉将这一切遮掩的很好,可叶重澜还是一眼就看出来了。 若是个正常男人的话,看着这么一个娇滴滴的美人,睁着一双略带轻愁的眼睛,盈盈弱弱的向他行礼,怕是早就将她揽在怀里,心疼不已了,可叶重澜偏偏就不是个正常男人。 他心里不无幸灾乐祸,看贺晴珍的样子,这段时间在后宫的日子怕是不怎么好过吧,接下来的日子想必她会更加难过的。 之所以一开始没有收拾对方,一方面是要她尝尝胆战心惊的滋味,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她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慢慢的从高处跌落下来,一下子摔太快了多不好玩,要的就是让对方惶恐,让对方感受到自己的处境越来越不妙,却偏偏无力挣扎。 一个多月了,也该动一动了。 叶重澜发现,自从他成为李歆元之后,不知是受原主的性格影响,还是现在所处的环境所致,他觉得自己好像变得有些阴险了? 咳,当然,这一点,可千万不能让他家道长知道了。 贺晴珍跪在地上,眼睁睁的看着对方彻底的无视了自己,从自己身边走过,没有了往日的怜惜,也没有了以前的重视,连一点眼角余光都没有施舍给她。 这一个多月来,一直萦绕在心头的那点惶恐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是不是他真的知道什么了?不不不,不可能!如果他知道的话,怎么可能不治她的罪,怎么可能还让她好好的做她的珍妃?所以他绝对不会知道的,绝不会! 可是,对方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来看过她了,甚至连唯一的儿子都没去看过,想想小阿寿好几次抱着她的腿说“为什么父皇这么久都没来看我”“为什么我去找父皇他每次都不见我”“那些宫人讨厌死了,总是拦着我不让我见父皇”,她心下就阵阵惶恐。 这是以前从未发生过的事情,皇帝就这么一个儿子,谁都能看出他对阿寿的重视,怎么可能忽然就冷落起来?! 一股股的寒气从脚尖一直一直的往上冒,她晃了晃身子,靠着身边宫人的搀扶才站稳了身子。 手中的帕子被她紧紧的搅在一起,几乎要被扯烂了,贺晴珍努力的使自己冷静下来,她不能坐以待毙,绝不能!看着被帘幕遮住的内殿,她心下慢慢有了主意。 ...... 这一天的福宁宫注定不大平静,据说宫里最尊贵的两个人,皇帝和太后大吵了一架,太后指着皇帝的鼻子痛骂“不孝!逆子!”之类的,皇帝是铁青着连离开福宁宫的。 虽然事情第一时间就封锁住了,可流言还是以一种极快的速度传播了出去,表面上风平浪静,一派祥和,但暗地里早就暗流涌动了。 皇帝一走,福宁宫就又叫了太医,然后就宫门紧锁,所有人不敢明面上说,但暗地里对皇帝还是有了一些微词,明早的早朝,怕是又有言官要跳出来指责皇帝的言行了。 福宁宫。 在所有人眼中已经又一次病倒的刘太后,正端端正正的坐在软榻上,她的胸口还在剧烈的起伏着,身边的嬷嬷一脸担忧的给她顺着气。 “太后......当真信珍妃的话?”秦嬷嬷迟疑的问道。 “信!为什么不信!”刘太后冷笑;“她还没那个胆子敢欺骗哀家!” 她闭眼沉思,秦嬷嬷小心翼翼的给她揉着肩膀,不敢打搅了她,半响,等刘太后睁眼时,已是一片坚定。 “去,给镇亲王去封信,就说他的要求,哀家答应了!” 秦嬷嬷一个哆嗦,最后还是没忍住,说道:“太后娘娘当真.....当真要这样做?要知道,若是事败,若是事败,那可是抄家灭族的大罪......” “你以为哀家当真想这么做?哀家已经是这个位置了,再高还能高到哪去!”刘太后恨恨道:“可是皇帝他欺人太甚!整个别院那么多人、那么多人,患瘟疫的也不少,哪个都没死,怎么偏偏就死了我儿一个?!还有那个国师,那个国师明明有药,所有人都吃好了,就我儿没好?他李歆元是聪明人,可也别把其他人都当成傻子!” “哀家就这么一个儿子啊......”想到齐王,原先的愤恨少了点,刘太后又开始流泪了,“你说皇帝他怎么就能这么狠呢,那到底是他弟弟,他是当真心狠手辣,存心要我们母子两死啊!” 秦嬷嬷赶紧安慰几句,符合道:“陛下他确实有些......”后面那句似乎有些大不敬,脱口而出的瞬间又被秦嬷嬷给咽了回去,她小心打量着太后的脸色,接着道:“外面的人可都说了,国师大人的药是灵丹,就算是将死之人吃了那么一颗,也能立马好转。娘娘可是病了好一阵子了,也没见皇帝送来一颗呢。” 刘太后的脸色变了,秦嬷嬷赶紧道:“也是老奴多嘴了,娘娘别放在心上,陛下他、陛下他兴许是忘了......” 刘太后摆了摆手,道:“到底不是亲生的,皇帝他心中恐怕也只认一个敬元皇后是他母亲,我这个太后又算什么。” “主子......” “他不当我是母亲,哀家又何必当他是儿子。”刘太后冷声道:“我儿与珍妃的事情怕是没能瞒过他,所以他才会突然动手,只是他终究心软,竟然输给了美色,那样一个让自己带了绿帽子的女人都舍不得处置,这样也好,倒是我们的机会。” “珍妃她,倒是给我带了一件极好的礼物,阿寿若真是我的亲孙子,那下一任的皇帝只能是他。” 秦嬷嬷犹豫片刻,还是问道:“主子要应了珍妃的要求?” 刘太后冷笑,刻薄的说道:“哀家什么时候应她的?!哀家只答应护着阿寿,至于她,是生是死与我何干!一个水性杨花的狐媚子而已,若非是她,若非是她勾引,我儿他又何至于如此糊涂,最后还搭上一条性命,她就是个祸害,造成这一切我罪魁祸首!她不是说爱吗?既然我儿都死了,那她这个和我儿真心相爱的人,也该下去陪他才是!” 阴冷,充满杀气的话,让秦嬷嬷狠狠地打了个哆嗦。 如果贺晴珍听到这番话的话,绝对会一万分的后悔向太后和盘托出,寻求庇护的举动,太后确实是个好靠山,也确实看重齐王,看重齐王留在世上的唯一的后代,可这不代表她也看重一个勾搭了齐王,导致齐王最终身死的祸水。 贺晴珍唯一错的地方就是她太过自以为是,她以为自己是阿寿的母亲,太后看在亲孙子的份上也会护着她,哪曾想到,一旦知道了真相,太后只会恨她。 因为估算错误,所以贺晴珍的结果注定是不太好的。 宫里的一番风云,远在千里之外的牧倾华自然是不清楚的,他随着傅安一行人一路向北,那些锦绣繁华逐渐退去,空气干燥,北方的一景一物都有一种磅礴的大气,只是略显苍凉了一些。 傅安是个好向导,他愿意的话可以和任何人都聊得来,牧倾华虽然不是个喜欢言谈的人,大半时间都是傅安一个人在说话,但气氛却也并不尴尬。 傅安一路上都在不着痕迹的打量着这位新上任的国师,他自认是个识人之人,却也有些摸不透这位国师大人。 几乎是在他刚刚被册封为国师的那天起,镇亲王府就在打探这位国师了,只是无论派出了多少探子,得到的消息都是三个多月前,上一任国师承平道人亲自将自己的师弟引荐给皇帝,提议由他继任自己的位置。 所有的关于新任国师的消息都是从三个月之前开始的,再之前,就什么都没有了。 一路上,傅安不是没有试图探听一些什么,但都被牧倾华的冷漠挡了回来,于是,他也越发摸不清这位国师大人的底了。 刚进枢州境界,牧倾华就微微皱起了眉,无他,太荒凉了些,就连天空,似乎都蒙上了一层暗沉的灰。 一旁的傅安见状,叹息道:“今年枢州大旱,百姓颗粒无收,因为一些官员失职,一些事情没有妥善处理,几月之前又爆发了一场规模较大的瘟疫,枢州百姓死伤严重,其中坤城、梅县、朔县等地,灾情尤为严重。镇亲王对此也是忧心忡忡,头疼不已。” 傅安一边说着,一边暗暗打量着对方脸上的神情,见他依旧面无表情,连一丝的波澜都没有,他微不可查的皱了皱眉,然后接着道:“国师大人的药可是给整个枢州都带来了希望呢,为百姓计,临走前镇亲王可是再三叮嘱我,定要将国师请回来,现在国师果然来了,镇亲王定会扫榻以迎。” 牧倾华默默地放下帘子,忽然问道:“从这里,到徐安府还有多远?” 徐安离枢州不远,镇亲王府就坐落在徐安府内。 “连夜赶路的话,再有三天便能赶到。”傅安答道。 “坤城呢?” 傅安有些不明白他的意思,却依旧乖乖作答,“不过一日路程。” 牧倾华敲了敲坐垫,淡淡道:“那就先去坤城吧。” 啊?傅安有些发愣,但他很快回过神来,有些不赞同的说道:“可是王爷那处还在等着呢,而且坤城疫情严重,没有做好措施,国师万万不可前往冒险。” “你们让我来不就是为了疫情一事?”牧倾华淡淡道:“至于你家王爷那里,镇亲王忧国忧民,疫情早日缓解,他也早日展眉才是。” 他说的在情在理,傅安竟一时间无法反驳,他皱眉道:“国师或许有所误会,我家王爷请国师来,固然是为了疫情之事,但却不是想让国师以身犯险,国师只需在府中安静制药,之后的事情自有下面的人处理妥当。” 牧倾华不为所动,他本就是个固执的人,一旦决定了的事,绝不容许别人更改。 看着因为劝说无果而眉头紧皱的人,他暗暗冷笑,不论他为何执意要自己先去徐安府,但这样的一份功绩,他必定是要算在叶重澜身上的,镇亲王府既然请了他来,就别再想从中分一杯羹了。 朔州,坤城,一路行来遇到的灾民越来越多,坤城官员似乎已经接到了消息,早早的就在城门口候着了。 牧倾华现在是国师,身份特殊,除了傅安一行人之外,他离京的时候,叶重澜特意给他安排了一队训练有素的护卫队,足足三四十人的车马,来的也算是颇有声望了,特别是在疫情严重,几乎所有人都避之不及的坤城。 坤城司马似乎是知道国师和他那些神奇的药的,对他的到来,就差热泪盈眶了,看着牧倾华的眼神热情的几乎能把冰块给融化了。 即使傅安再三阻拦,牧倾华还是在城里转了一圈,甚至连早就被隔离的重灾区都去了一趟,所见所闻,比之上辈子的末世,怕是也好不到哪里去。 牧倾华没有耽搁,立刻让人找来了全城如今所有能用的大夫,即使如此,加上他,也不过十九人而已。 他望着傅安的眼神更是多了一些深沉,这就是镇亲王所谓的爱民? 不仅大夫不多,就连坤城的官员也不多,还多是一些底层小官小吏,司马庞飞算是这里最大的官了。 牧倾华曾问过他,本因守在此地的坤城知州,以及其他高层官员去了哪里,庞飞虽然回答的含糊,但牧倾华也不是真正的傻子,很快就明白了话里所隐含的意思。 还能去了哪里,自然是坤城瘟疫蔓延,无法控制,早早的就逃走了而已,至于逃去了哪里,为何朝廷一点消息都没收到,就要问镇亲王府的傅安了。 牧倾华虽然知道了这些,却并没有去质问的意思,已经很恶心了,他不想让自己更恶心。 坤城知州跑的时候,将许多资源都一并带走了,城内治安靠着一干底层官吏和一百多个官兵苦苦支撑着,过的很是艰辛。 牧倾华带来的人虽然也不是很多,但好歹也是一股生力军,而且个个武艺都是不错的,能进宫当了皇帝近卫的人,没有一两分本事怎么可能做到。 在一个能顶十个的情况下,人手紧缺的状况勉强得到了几分缓解。 牧倾华用了整整半个月的时间,才将诺达的坤城收拾的能看几分。 他依旧让庞飞管理着坤城的秩序,又提拔了一批年轻的官员,能不能干他不知道,但这些人在瘟疫的情况下坚守着自己的岗位,没有临阵脱逃,无论是为了什么原因,都是难得的。 牧倾华虽然现在的身份高了这些人不知道多少,但他并不揽权,只做了一些人事调动之后,就彻底放开手,让他们自己做决定,而他自己,则带了十多位大夫,一起进了被隔离的重灾区。 傅安等人被他有意无意的彻底抛在脑后,饶是傅安涵养再高,也不禁有些脸黑。 半个月之后,隔离区的门被打开,除去一些已经救不回的人,活下来的人竟占了十之七八,新任国师的“神仙”之名传遍朔州。 傅安隔得远远的看着一些百姓对着白衣的道士激动跪拜,忽然觉得身上阵阵发冷,他首次对自家王爷的决定感到怀疑,这次请了他来西北当真正确吗?! 徐安,镇亲王府。 李继则将傅安的来信递给了一边的心腹,闭眼沉思。 虽然是李歆元的亲叔叔,但李继则与他那皇帝侄儿长得一点都不像,李歆元俊美,他粗犷,李歆元雍容尊贵,他自有一股让人胆寒的弑杀之气,李继则已经四十多岁了,可因为常年练武,他的身材保持的很好,一点都没有走样的痕迹。 身边的心腹接过信,眨眼的功夫就将里面的内容扫完了,然后皱眉道:“这位新任国师怕是很难为王爷所用了......” 镇亲王睁眼笑道:“承平老道教出来的人自然是个有脾气的,青峒观的那些人可不简单。” 紧皱的眉头并没有放开,反而拧的更紧了,那心腹沉声说道:“可他在坤城的这一番搅合,怕是对王爷的大事不利。” 镇亲王摆了摆手,道:“我明白你的意思,只是区区几个百姓而已,本王还不放在心上。”他想了想,移开话题道:“代郡的事情办得怎样?” 幕僚暗暗叹了口气,回答道:“都已办妥,二十万两白银,共换盔甲冰刃十二万套,粮草十万担。” 镇亲王满意的点了点头,“再给本王上道折子,就说国师虽能控制疫情,但朔州的建设,安顿各城百姓之类的都要银子,本王没钱,让户部再拿些过来。” 幕僚迟疑,“这次要多少?” “自然是越多越好。”镇亲王目光阴冷,“本王现在最缺的就是钱了。” ==================================我是太长了所以存在的分割线================================== 叶重澜正在睡觉,现在是三更半夜,他当然是在睡觉。 然后,在某个瞬间,他突然警觉性的睁开了眼睛,手指下意识的紧了紧,还没等他有所反应,一个身体已经重重的压在了他身上。 熟悉的草木清香传入鼻尖,叶重澜放松了那一瞬间紧紧绷起的肌肉,张开双臂搂住来人,咧嘴笑道:“你怎么会在这?怎么突然就回来了?都没通知一身。” 牧倾华其实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只是半夜睡不着觉,突然就有点想这个家伙而已,想他傻乎乎的笑,他是想到什么就会去做的人,于是,下一刻,他就出现在皇帝的龙床上了。 戳了戳他含笑的脸颊,恐怕牧倾华都不知道,自己的眼神比之往常不知柔和了多少。 他不知道,叶重澜却是看的清楚,他心中一动,一种酸软的情绪便从心底升腾起来。 两人静静的抱在一起,气氛温馨而宁静,牧倾华低声的和他说了一些自己在坤城的事情,虽然知道,这些事情,自会有人想身为皇帝的叶重澜禀报,但他不知为何,就是想自己说一次。 这样的情绪,连他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 叶重澜倒是听得认真,虽然牧倾华并不是个讲故事的好手,每个情节都讲得干巴巴的,充其量只是声音好听了些,可叶重澜还是听得满心欢喜。 他知道他家道长是个懒人,那种能躺着就不坐着,能坐着就不站着的超级懒人,对方会自愿的去做这些,大半原因都是为了自己。 这样想着,他抱着对方的腰,啪啪啪的在他脸上亲了好几口。 牧倾华的耳根发烫,他瞪了他一眼,撑着双臂,就要起来。 “我是偷偷回来的,天亮之前还要赶回去呢。” 叶重澜的脑子终于转动起来,开始想对方是怎么突然出现在这里的问题。 他自认警觉性不差,没有人的靠近能够躲开他的耳目,就算是牧倾华也一样。 叶重澜可以确定,对方绝对是凭空出现在他寝宫的,他连一点反应的时间都没有,而且最重要的是,坤城离这里何其遥远,就算有大轻功,不吃不睡连夜赶路,也是要好几天时间的,可对方能够突然的出现在这里,还能在天亮之前赶回去,这期间所隐藏的绝对是一个巨大的秘密。 他有一瞬间的恐慌,那一刻,他忽然想起了很多,自己的两次借尸还魂,与道长两个世界的相见,这一切都是不符合常理的,那会不会有一天这一切也会像镜花水月一般消失? 叶重澜坐起身,琥珀色的眼眸在黑暗中明明灭灭,他和道长虽然来自一个世界,但到底是不同的,十多年的相处,他足够了解对方,也知道他又很多的秘密,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对方显然没有了在他面前隐藏的意思,一些事情自然而然的明晃晃的摊在他面前,这是不是说明,他家道长对他,已经越来越在意了? 这样想着,刚刚那一瞬间闪过的不安便沉淀下来,他抱着道长的腰,低低笑道:“现在离天亮还有好些时间呢,深夜无聊,不如我们来做些好玩的事情吧。” 牧倾华挑眉,略有些疑惑的看着他。 然后就见叶重澜唇角一勾,露出个笑来,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对方现在的这个笑和平常有些不一样,似乎没了那种傻乎乎的感觉,而是多了一种让人耳根发热的东西。 修长的指尖在他脖颈间慢慢滑过,叶重澜心下叹息,这手感真不错,或者该说是太好了,也不知道对方是怎么保养的,比姑娘家的还要细腻光滑。 厚重的帷幔将所有的一切捂得严严实实,就算是漆黑的夜中,习武之人的眼睛还是能将对方脸上的神情看的一清二楚。 唇角下颌被人细细、舔、吻,时不时的含一含,牧倾华被弄得有点痒,右手微微抬起,但到底还是没有推开对方。 他有点出神,直到被人压在被褥间,才有点反应过来。 反应过来了,知道了对方要干什么,牧倾华反身就将对方压在了身、下。 叶重澜一个没注意,就被对方得逞了,倒也没再反抗,而是有些犹豫的问道:“你会吗?” 这种明显不信任的语气让牧倾华挑高了眉,反问道:“你会?” “当然!”叶重澜眼睛发亮,一时间也没注意到对方脱他衣服的手,很是自豪的说道:“我看了很多书,皇宫里的珍藏就是多,你让我来吧,保证会让你舒服哒。” 回应他的是一具光溜溜的身体压在了光溜溜的他身上,牧倾华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就剥、光了两人的衣服,覆在他身上蹭了蹭,肌、肤、相、亲的美、妙滋、味传来,让他舒适的叹了口气。 咬了咬口感甚好的胸膛,牧倾华微微抬头,一下子堵住了对方的嘴,小黄书什么的他看的只多不少,而且内容更丰富,姿势更多样,十几年的宅男生活可不是白过的。 ...... 在下面的感觉一点都不好,特别是身为一个男人,却被另一个男人强行撬开的时候,叶重澜狠狠拧起眉头,汗水湿透了鬓角,虽然不舒服,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可他却一点都不想推开他。 这样将两个人连接在一起的方式正是他想要的,就算再疼也不放开,先前的那点不安似乎也随着这样的疼痛慢慢消失......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昨夜睡在身边的人自然也不见了踪影。 窗外的光线透过帷幔朦朦胧胧的照射进来,自从成为皇帝以来,他还从没起的这么晚过呢。 叶重澜微微一动,火辣辣的疼痛就从身后某个不能描述的地方传来,他呆愣了一下,然后白皙的脸上便泛起一层薄红。 外面似乎听到了他的动静,轻微的脚步声传来,然后就是大太监特有的尖细嗓音。 叶重澜摸了摸自己的屁股,在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之后动作一下子僵住了,脸也更红了,几乎快要冒烟了,他猛地掀起被子,将自己整个人都藏了进去,半响,才从里面憋出一句话,“今天不早朝,朕休息!” 伺候的宫人听出他声音有异,但没有皇帝的吩咐谁也不敢进去,于是,叶重澜一个人忍着疼,龇牙咧嘴的裹着被子,在床上滚来滚去滚来滚去,滚了一上午。 而另一边,吃饱喝足的牧倾华在点了神行千里回去之后,依旧是一派仙风道骨的高冷范儿,好像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如果忽略他发红的耳根,和一整天的神游的话。 他这算不算千里送啊,牧倾华有些纠结的想着,两个人的进度是不是太快了点?可他并不怎么后悔呢,反而还想再回味一遍,小黄鸡的味道太好,他好像有点上瘾! 第十六章 牧倾华第一次见到镇亲王,已经是在他到达朔州的一个多月之后了,镇亲王亲自过来接他,邀他同车,一副感激尊重,十分看重他的样子。 牧倾华一贯的面无表情,并没有什么其他情绪,倒是当他离开坤城那天,无数面黄肌瘦的百姓,沉默送他的时候,他略有些动容。 因着这一份上心,牧倾华几次和镇亲王提过放粮赈灾的事情,而每一次,镇亲王都东拉西扯的将话题绕开,到了后来,他索性不出现了,让几个下属在他面前哭穷。 几个大老爷们的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说着镇亲王府有多么多么的穷,府里下人连薪水都发不出了,听的牧倾华直犯恶心。 越靠近徐安府,气氛就越不寻常,牧倾华很敏锐的察觉到了什么。 他表面上不动声色,一切听从镇亲王的安排,甚至连赈灾的事情都不提了。 镇亲王对此很满意,又起了拉拢对方的念头,因此不但将他安排着住进了王府,一切吃穿用度也按最好的给他。 牧倾华刚进王府,就和叶重澜派给他那些侍卫断开了联系,身边跟着伺候的都是镇亲王府里的人,而这些人里面到底有多少是负责监视他的眼线,怕是只有镇亲王自己知道了。 可惜,那些眼线是注定得不到什么有用线索的,打坐,喝茶,下棋,偶尔再被镇亲王拉去洗脑一下,这就是牧倾华在镇亲王府里面所有的日常了。 或者说是只给他们“看到”的日常。 牧倾华盘膝坐在软榻上,任何人看了,都只会以为他在打坐,又哪里会猜到镇亲王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监视之下呢?! 刚进府的时候,牧倾华就已经和镇亲王组队了,对方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命令都避不开他的耳目,对付敌人,这可是最好的作弊器了。 而经过几天的监视下来,他已经可以确定,镇亲王真的是要造反了,不是叶重澜说的崇元十六年,而是崇元四年,就在九月之后。 半夜夜深人寂的时候,牧倾华照例躲开所有人的耳目,神行回到了叶重澜的寝宫,自从那日温存之后,他就再没回来过,说不清是为什么,总觉得不大自在,虽然很想再尝尝小黄鸡的滋味,但每次想到那晚的事就耳根发烫怎麽办。 镇亲王要谋反这件事,他并没有什么震惊之类的其他情绪,反而有些高兴,终于让他有了一个很好的回来的借口有木有。 只是,他回来的时机似乎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对,灯前月下,孤男寡女,他那个刚刚被他吃干抹净没几天,还处在蜜月期的情缘竟然在和一个女人“深情对望”! 身为高冷的道长,他觉得他必须要冷静下来,千万不能冲他们拔剑,但就在他这样警告自己的时候,那个女人竟然抱住了他家情缘?!抱住了!竟然抱住了! 牧倾华反射性的握住剑柄,一个两仪还没拍出,被抱住的叶重澜就已经一巴掌把身上黏着的女人给挥出去了。 叶重澜气急败坏的声音传来,“你在找死吗?!” 贺晴珍被摔得头昏脑涨,可她依旧坚持的爬了过来,挣扎道:“陛下、陛下......阿寿毕竟是你的儿子,是你唯一的儿子,他现在失踪了,生死不知,求你派人去找找吧,他到底是个皇子......” 叶重澜沉默的看着她,原先的气恼逐渐平静,变得高深莫测起来,而后他忽然挑眉,笑容讽刺而轻蔑,他低着头,居高临下的说道:“你确定他是个皇子?” 贺晴珍懵了,一种绝大的恐惧从心中慢慢升起,她小声抽气道:“陛下、陛下何意?臣妾、臣妾听不懂......” “朕还以为爱妃是个聪明人呢,既然听不懂的话,那朕就再说明白一点好了。”叶重澜微微俯身,凝视着对方的眼睛慢慢道:“你确定阿寿是朕唯一的儿子,而不是齐王唯一的儿子?” 贺晴珍一声短促的惊叫,整个人都瘫软在地上,手脚一片冰凉,心中只剩下一个念头:他知道了,他什么都知道了...... 她面色惨白,眼中尽是绝望。 望着他平静无波的眼眸,贺晴珍混乱的脑子里忽然就有了一种明悟,“你、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是不是很早以前就知道?还有齐王、齐王的死......”说到这里,她牙关都颤抖起来,硬生生的将剩下的话都憋在了喉咙里,若是当真如此的话,这人该有多可怕,亏她和齐王以前还自以为将他玩弄于鼓掌之中,没想到到头来,人家才是猎人,而他们,不过是他掌心的两只蚂蚱而已...... 直到贺晴珍被人粗暴的拉了下去,都没有从那种巨大的恐惧里缓过神来,而等待她的,绝对不是明早的太阳。 殿门被关上,殿中一片寂静,叶重澜转身,看着被帷幔重重遮掩的内室,眼中渐渐盈满笑意。 掀开重重帷幔,一点雪亮的剑光毫无预兆的向他劈过来,叶重澜极快的后退,险之又险的避开了这一剑,好在对方并没有趁胜追击的意思,一剑过后便停了下来。 叶重澜受惊似得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嘴上喊道:“谋杀亲夫啊!果然是渣男宫的,吃干抹净了就不认账了!” 不但不认账,还杀人灭口! 牧倾华冷笑,握着剑的手更加的蠢蠢欲动了。 叶重澜见此,赶紧举手投降,他倒不是怕打架,事实上他自从到了这个世界之后就一直因为各种束缚没有动过武,他其实是很想松动松动筋骨的,可他现在没有兵器啊,没有称手兵器的情况下,绝对是被对方压着打的,他才不自己找虐。 见他识相,牧倾华抱着剑在一旁坐下,然后扬了扬下巴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叶重澜摸了摸鼻子,有些心虚,奇怪,他又没做什么对不起他的事,为什么要心虚,可他偏偏就是有些无法正视对方那双如墨的眼睛。 “就是那个小皇子嘛,突然就不见了,贺晴珍就发疯了,闹得整个后宫都不得安宁,最后又求到我这里来了。” “在皇宫里呆的好好的,怎么会失踪?”牧倾华有些不解,虽然皇宫的守卫对他来说没什么用处,但其他人要闯进来,还掳走一个孩子,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他转念一想,忽然挑眉,“是你?” “怎么可能!”叶重澜立刻反驳,“我虽然要给原主报仇,但也不会特意去对付一个孩子,藏剑山庄的人从不对老弱妇孺出手。” 牧倾华点了点头,道:“这宫里不简单,你多注意一番。” “我知道。”叶重澜一边答应,一边慢慢的蹭到对方身边,心跳的有些快,他伸手刚要搂上道长的腰,就感到一阵风刮过,右手搂了个空。 牧倾华起身走到窗边,将镇亲王近期将要谋反的事情简单的说了一下,就神行离开了。 哼哼,刚刚被扑的一下可以一剑轻轻松松的算清,毕竟不是自愿的,后来那一巴掌拍的也不轻,可那声爱妃可就没那么简单了,他可是听得清清楚楚,当着自己情缘的面,叫另一个女人爱妃,叶二叽你简直是找死! 第十七章 牧倾华说的近期谋反还真的非常的近。 崇元七年秋,镇亲王李继则谋反,领兵三十万出徐安,一路高歌猛进,所过之处降者无数,稍有反抗都被他铁血镇压。 蛰伏了二十多年的野心一朝爆发,裹挟着腥风血雨,累累白骨,天下乱了! 消息传到朝中,安逸了几十年的朝堂炸了锅,震惊的有,愤怒的有,不敢置信的有,更多的却是惊慌失措。 少有的几个能勉强维持镇静的老臣也为主战还是和谈吵得不可开交。 就在所有人都乱成一锅粥的时候,年轻的帝王举起了手中的长剑,雪亮的光芒闪过,镶金的龙椅扶手处竟硬生生的被砍下一块,拳头大的,雕刻的精致之极的龙头咕噜噜的在地上滚了几圈,众人屏息之中,叶重澜的声音冷且沉,瞬间爆发出的杀气让整个崇明殿仿佛化成冰窟。 “逆臣贼子!祸乱天下!!杀!!!” 随着皇帝杀意凛然的一句话,整个朝廷终于运转起来了,原主毕竟经营了好几年,还是有些底子在的,一开始镇亲王那边能够每战必赢,自然有兵强马壮的原因,但更多的却是对方占了先机,杀了所有人一个措手不及。 而随着时间的流逝,等朝廷这边反应过来,一个又一个部署慢慢安排下去,镇亲王那边也就未必如一开始那般平顺了,但就算如此,三十万大军一路南下,士气高昂,如出笼的猛虎一般。 因为早先牧倾华的那句提醒,叶重澜还是做了一些安排的,只是所有的安排在镇亲王所率领的三十万精兵面前都有些不够看了,命令各地回援京师的旨意还在路上,可敌人的行军速度却很快,一路上连一次像样的抵抗都没遇到。 繁花似锦的京城笼上了一层灰,百姓们人心惶惶,一个又一个不好的消息传回,大臣们的眉心也是越皱越紧。 唯有叶重澜不为所动,他在等,等牧倾华的消息,自从战乱爆发后,他就再没回来过,叶重澜虽然信任他的本事,却也不免担心起来。 而被叶重澜所担心的牧倾华却是吃得好喝的好睡的好,除了不得自由之外,与往常并没有什么两样,而自由这东西对于一个资深宅男来说也不是必须的,总之他的日子还是很不错的,好像外面的那些风雨和他没有半点干系。 事实上,也确实是没有干系的,如果现在的皇帝不是叶重澜的话。 镇亲王一直没有放弃拉拢牧倾华的打算,尽管对方既不答应也不拒绝的暧、、昧态度让他不喜,但他背后毕竟站着一个青峒观。 他并非真正的莽夫,青峒观那种不表态的做法他当然明白,无非是打着不涉红尘的名号观望形势而已,无论最后赢得是谁,青峒观的那群老的成精的人都是胜利者,青峒观的地位高高在上,永远不变。 李继则虽然恶心他们,但他现在正是关键时期,绝对不是和青峒观撕破脸的好时机,而等到他拿下京师,坐上皇位之后,那些人,哼! 这一路上别人都在打仗,唯有牧倾华该吃吃,该睡就睡,一点都没受到影响,弄得那些跟在李继则后面出生入死的将士都有些嫉妒了,李继则拉拢不成,召见他的次数也少了,在他看来青峒观旁观也有旁观的好处,虽然没有站在他这边,却也没有倒向皇帝,暂时来说,也算不错了。 恐怕他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在他眼中,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牧倾华,会将他的每一个部署,每一步走动都了解的清清楚楚,然后再一字不漏的密聊给叶重澜。 于是,在三十万反军势如破竹的十九天之后,他们开始行动受挫,有了较大规模的伤亡。 李继则一开始并没有放在心上,就算是百战之师也不可能每战必胜,何况这是一次谋反,他那皇帝侄儿并非尽失人心的昏君,这场仗他并不奢望会全程顺利。 镇亲王起兵的第二十天 ,派去攻打范县的一万人马在中途遇伏,全军覆没,连一个活口都没逃出,此后半个月之内,反军人马屡屡受挫,一次两次可以当做偶然,两次三次也能勉强不在意,但次次都如此,李继则已经开始怀疑自己军中有内奸了。 能够做到这种地步,这个内奸的身份肯定还不低,一些事情可是只有亲信才知道的。 李继则越想越惶恐,他甚至顾不上现在正是用人之际,将身边的心腹官员都彻底清查了一遍,结果当然是查不出什么来的,反而让人心渐渐不稳起来。 京城,皇宫。 叶重澜再次从牧倾华那里收到一条消息之后,终于做了一个决定,他要御驾亲征! 坐以待毙从来不是他的风格,他信奉的是主动出击。 这个想法其实早在镇亲王谋反那天就有了,奈何朝中大臣都出言反对,什么天子之尊不可涉险的道理说了一大堆,叶重澜被吵得头疼,也就暂时歇了心思。 可现在不一样,因为牧倾华暗中传来的消息,他颁发下去的几道命令,几乎处处都让反军受挫,让他颇有一种运筹千里之外的莫测高深之感,朝臣们看他的目光多了一层敬畏。 总觉得皇帝更加的高大上了有木有! 反对的人少了,皇帝的这个决定终于通过了,叶重澜感动坏了有木有!他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握剑了啊,大半年了,他骨头都快松了,最最重要的是,他的剑终于可以见血了!! 背对着众人,叶重澜笑的阴测测的! 就在叶重澜下定决心大干一场的时候,来自刘太后的一个邀请差点让他壮志未酬身先死了! 谁也没想到刘太后会给皇帝下毒,更没有人会想到刘家竟有这个胆子敢谋反,整个后宫内廷都被控制住了,要不是叶重澜身上带了牧倾华给的小药,要不是叶重澜并非真正的李歆元,而是来自西湖藏剑的叶二叽,要不是因为要去战场了,所以将轻重二剑给打造了出来随身携带着,恐怕叶重澜又要去轮回了。 那一天整个内庭后宫都被血色笼罩了,当救援的禁卫军,和收到消息的官员赶到的时候,就见皇帝拎着一把足有半人高的重剑,一身血衣,踏着满地的鲜血走出来。 他的面色并不是很好,还带着中毒之后的青白,可那一身凛冽森寒的杀气,足以让任何一个身经百战的老兵胆寒。 没有人去问太后怎样了,刘家怎样了,这一天之后,两者都不会再存在。 牧倾华知道这件事之后,费了好一番心思才瞒过了所有人的耳目,出现在他面前。 彼时,叶重澜已经不在皇宫,而是带了几万的军马往西而来。 夜深人寂的帐篷里,牧倾华戳着他的额头,满脸的不高兴,“都说让你小心了,还弄成这样,你没长脑子吗?!” 叶重澜苦笑,“我哪知道太后会突然来这招,下毒不是那位珍妃的专利么,谁想珍妃死了就换成太后了,原主这一劫怎么都躲不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牧倾华眉头皱的紧紧的。 “还能怎样!”叶重澜摊手,“太后把齐王的死算在我头上了,也知道大皇子是齐王的种,先前为了孩子的安全将人弄出宫,之后就打算杀了我给她孙子腾位子呗。” “现在这种时候?”牧倾华不解,“她不怕杀了你之后朝堂动荡,被镇亲王夺了位置?那可是白忙一场了。” “我估计他们之间也是有所勾结的。”叶重澜摸着下巴沉思道:“否则她怎么可能在这种时候杀我,可惜太蠢了一点,若是我这次当真死了,最得利的不是她而是镇亲王。” 牧倾华想了想,又想了想,实在对这些弯弯绕绕的东西不耐烦,索性也就不理了,直接从包包里拿出一些小药来逼他喝下,这也是他来这的主要目的。 中毒什么的他不放心,总要亲自确认一下才好。 至于那些时时刻刻想着害他的人,牧倾华表示,还是早点解决吧,他忽然就没了继续拖下去的心思。 崇元七年十月,皇帝的御驾亲征给反军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因为没能以最快的速度南下京师,各地的援军也陆陆续续赶来,战争持胶着状态僵持了下来。 外面的压力一天比一天大,镇亲王内部也不甚太平,那个内奸依旧没有找出踪影,他们的每一步每一个举动,都被对方料敌先机,克制的死死的,在接连损失了几路人马之后,李继则终于爆发了。 他本就是个疑心极重的人,就算是最亲近的人也保持着一定的防备,现在更是谁都在他的怀疑之中。 李继则觉得有些恐慌,这是他打了几十年的仗都没有过的情绪,他能够感觉到,有一张巨大的网正慢慢的将他笼罩下来。 不顾傅安等人的反对,他硬是杀了十几个怀疑的人,这其中不乏一些亲信,仗还没有打完,就拿心腹开刀,他的这一举动让身边之人心寒。 事情还没完,让他夜里做些噩梦,让他精神力下降,身上怨气加深什么的,对牧倾华来说,还是可以很简单就做到的。 现在这种关键时期,让主帅生个病也不错啊,至于为什么不直接弄死了,牧道长表示,他真的不杀生! 于是,因为牧倾华的不杀生而暂时保留一条命的镇亲王要倒霉了。 每天噩梦什么的他还能承受,毕竟造反压力大,李继则觉得这还是正常的,只是那始终没有查出来的奸细让他如鲠在喉,之后一次病倒更让他的疑心升到了有史以来最高。 他的身体从来就很好,即使现在已经四十多岁了,精力充沛依旧如年轻人一般,他也一直注意自己的身体,早不病晚不病偏偏在这个时候病?想想都是不可能的事情,而大夫的一句话也证实了他的怀疑——并非简单的生病,他是中了一种能让人逐渐虚弱的药物! 还能有谁!绝对是奸细,一个能威胁到他生命的奸细! 枭雄大多是惜命的,李继则也不例外,军营中再次进行了一次大清洗,下面人心惶惶,士气逐渐低迷,而朝廷的援军却是日渐壮大,陈阳府中已经快有二十万军队了。 李继则也是看得清楚形势的,在朝廷一次又一次早有预料的打压,而自己这边迟迟查不到奸细的情况下,他开始收缩兵力,准备和朝廷正面交锋,只要将朝廷最大的实力打散了,接下来的路无疑会顺利许多,倘若能够活捉或者杀了皇帝的话,那就更好办了。 他从不认为他那皇帝侄儿是个什么将才,或许小聪明小手段的还有两分,但在打仗方面他自信这世上无人是他的对手! 后来的“陈阳之战”从这一天起正式拉开帷幕,第一天,没有动静,第二天,没有动静,一连三天,无论西北军如何挑衅叫战,城内都毫无动静,军营之中的气氛渐渐变得浮躁,而他们的统帅却时时刻刻活在恐慌之中。 自从中药之后,李继则将自己身边的安全指数提高了三层,每两个时辰换一次岗,就连一只苍蝇都别想近他的身。 可就算是这样,他每天睁眼都会看到一个东西,或匕首,或鞭子,或一瓶剧烈的□□,每个早上都会端端正正的被摆放在他枕边。 就算是心脏承受力再强的人,面对这样的情况也会吓破胆,这说明什么,说明自己的这条命就在别人的掌控之中,说明那个暗中的人要杀他的话简直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李继则慌了神,每天都在疑神疑鬼,偏偏陈阳城内毫无动静,对方似乎在等着,等他彻底奔溃的那天。 因为他的情绪,军营中的气氛越发紧绷,然后有一天,因为一个人的死彻底爆发。 死的是傅安,李继则的左膀右臂,且死状极惨,全身的骨头都断了,被人硬生生的砸成肉泥,这还仅仅只是个开始,第二天死的是个将军,第三天死的是李继则的另一个心腹...... 军营之中人心惶惶,死人不可怕,毕竟都是刀枪剑戟里滚过来的,可怕的是死得不明不白。 军心浮动,高层人员又损失的厉害,这场仗还没开打就已经输了大半,陈阳的城门就是在这个时候打开的,杀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李继则所有的部署都没用上,在傅安死的那天他或许就有了一些预感,所以当对面那个金灿灿的人举着重剑朝他当头砸过来的时候,他甚至是松了口气的,他已经半个月没有睡着觉了,每天每天的噩梦失眠让他的眼睛带上鲜红的血丝,整个人老了何止一倍。 这下,应该可以好好的睡上一觉了吧,虽然他有点不甘,他致死都没弄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败的...... 在高层将领损失了七七八八的情况下,李继则一死,这支军队就成了一盘散沙,朝廷的军队虽然比他们少了好几万,但收拾起来毫无压力。 这场叛乱,从开始到结束,只维持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几乎成了一场笑话,李继则怕是连死都死不瞑目的。 而叶重澜这个皇帝,也因为这场战争皇位坐的越发稳当,皇帝的声望提高了何止几倍,皇权隐隐的有盖过朝臣的势头。 至少,叶重澜现在要做一件事,碰到的阻拦就绝对会比以前少很多。 战争结束了,然后呢?然后当然是夫夫牵手把家还了。 大佟的高宗皇帝是以为很有传奇性的一位皇帝,他少年继位,在位近三十年,除了早年的“福宁宫之变”“陈阳之战”外,大佟算得上是国泰民安了。 高宗皇帝不算是个雄才伟略的帝王,但他绝对算得上是个明君,在他的治理下国家一天比一天富裕,百姓的生活也一天比一天好,归其原因则是这位皇帝很喜欢赚钱,而且还很擅长赚钱。 他的赚钱不是那种剥削别人富裕自己的赚钱,而是打通西域,经营海上贸易,带着整个国家一起赚钱。 他的一些想法,一些做法,让崇元年间的大佟朝的经济状况提高了何止是几十倍。 高宗不是最英明神武的皇帝,但绝对是最会赚钱的皇帝,他治理下的国家也是最富裕的国家。 而这位皇帝这一生最让人津津乐道的就是和国师之间的暧、昧□□了。 高宗皇帝一生无后,他的后宫只有寥寥几个嫔妃,可以说是历朝历代以来后宫嫔妃最少的,而有心之人可以看出,自从崇元七年,国师进宫之后,就再没有过选秀之事。 后宫彻底成为虚设,更有史官记载,帝与国师同寝同食,恩爱如夫妻。 自然是有言官上折子进言过的,可皇帝一道圣旨,过继了几个旁系皇亲的孩子,放在身边教养,之后的宪宗皇帝就是其中之一。 这道旨意彻底将言官的进言堵死了,没给任何人留退路。 国师长生道人,世人传言容颜极盛,有仙人之姿,《国师列传》中也曾记载,道骨仙姿,神人风华。 长生国师善医药,一生之中活人无数,唯有与帝王之间的暧、昧关系为人所诟病。 不过别人的看法,是褒是贬,都与他们关系不大。 叶重澜被困在皇宫做了二十多年的皇帝,好不容易培养出一个合格的继承人之后,才终于有了脱身的一天。 两个人手拉着手终于可以逃脱牢笼,游遍天下了。 无人的深山中,是一个人低沉的嗓音。 “你不会真的把国库都搬空了吧?!” “没有,留了三分之一,终归是你治理过的国家,总要给你留点面子。” “......” “三分之一了,很不错了,比原主当初留给你的还多。”言语间,隐约多了一种肉疼的感觉。 “......” 总觉得有点对不起那位刚刚登基的皇帝啊,孩子,你辛苦了,努力赚钱吧! ...... 第十八章 叶重澜这辈子一直活到八十九岁,无疾而终,在他闭上眼睛的那一刻,容颜没有任何改变的牧倾华化为光点,消失在了这个世界。 回到那个熟悉的空间,牧倾华还有些恍惚,手心似乎还残留着对方冰凉的体温,两人相处的每一个画面走马观灯一般,在脑中一一闪过。 明明是早就有所准备的事,可在到来的那一刻还是避免不了的心疼,这样的心疼比上一次更甚,毕竟是喜欢上了。 牧倾华懒懒的,一点都不想动弹,索性就在湖边的雪地躺了下来,有细雪飘落,覆在他的脸上,冰冰凉凉的,然后融化成水珠流淌下来。 就好像来迟了的眼泪一样。 清清冷冷的月亮一直挂在那里,亘古不变,时间也不知过去了多久,直到平静的湖面再次起了波澜。 牧倾华几乎是以一种欣喜的心情面对那个再次将自己笼罩的蒸腾水汽的,直到他的身影消失的时候,他的唇角还带着一点点的笑意...... ================================我是道长又穿越了的分割线=============================== 草长莺飞的季节里,鸟语花香,点点粉色的花瓣被风一吹,飘飘洒洒的落下,如同一场靡丽的花雨,煞是好看。 这样如诗如画的美景中,更有温柔儒雅的公子柔情款款,“泽夏此生所爱,唯乐姬一人尔,纵然是海枯石烂,天地翻覆,此情此意永不更改!” 貌美如花的美人双目含泪,一脸感动,“乐姬之心,亦如公子!” 公子美人双手相执,互诉衷肠,好一番情深意重,柔情依依的画面,周围飘散的落花也仿佛是在应和着他们的心境,落得更快更多。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道白色的身影啪的一下砸在两人头顶那棵貌似开的很茂盛的桃树上。 脆弱的树枝应声而断,向着树下的两人当头砸下,刚刚还风度翩翩,柔情蜜意的年轻男女当场就恐惧的叫出声来,两人抱着脑袋四下乱窜,挺好的一副美好画面破坏殆尽。 “卡!” 一声咆哮响起,震得人耳朵疼,“怎么回事?!怎么回事?!!都给我安静下来!” 好一番闹腾之后场面才终于平静下来,白的粉的,各色花瓣掉了一地,撒花瓣的人早就远远躲开了,男女主都皱着眉站在一边整理衣服,导演逮着场务大叔狠狠的骂了一顿,安全工作都不到位,是不是不想干了! 场务大叔欲哭无泪,“谁也想不到会从天上掉下个人来啊!”他也很冤枉好不好。 天上掉人?!导演这才有空看向罪魁祸首,然后在看到的一瞬间就怔住了。 无他,对方长得实在是太好看了,周围已经有好几个手机在对着他卡擦卡擦一阵狂拍了。白衣墨发,冰姿雪貌,那一身的气质更是罕见。 对方不是时下流行的或冷酷或温柔或活泼的类型,他就像是一个仙,从古老的画卷里慢慢走出。 作为一个导演,他的脑子里噼里啪啦的一下子闪过无数念头,这个人如果进了娱乐圈的话,绝对会红,大红,红透半边天! “这位——道长,”朱导演还是很有眼力的,对方一身道袍,头束道观,显然是个道士,虽然道士这种生物在现代已经很少见了,但他们这次是在道观取景,那遇到一个两个的也就不稀奇了,只是没想到,这么出众的一个人竟然会想不开的去出家,简直是暴殄天物! “道长要帮忙吗?”朱导演尽量让自己笑的和蔼一些,不要眼冒绿光,没办法,碰到这么一棵百年都难得一遇的好苗子,他那颗做导演的心在蠢蠢欲动! 不只是他,副导演,制片人,还有几个陪着主角来片场的经纪人,都眼睛冒绿光了。 当事人却丝毫没在意别人看过来的火辣辣的目光,他还挂在树上。 牧倾华看了一下距离,然后直接从树上跳了下来,一个聂云稳稳当当的落在了地面上。 压低了的抽气声隐约传来,然后是带着兴奋的交谈。 “我录到了!我艹!这不是吊威亚吧?!” “废话!你哪只眼睛看到他身上吊东西了,这是真功夫!真的!” “我也录下来了,待会儿就发网上去!真美男,真功夫,秒杀娱乐圈所有小鲜肉!!” “......” 牧倾华的耳力很好,虽然四周的声音都压低了,可他还是听得清清楚楚的,然后他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似乎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 一张名片忽然从边上递了过来,然后是一个极力压制着自己激动的声音,“你好,我是辉煌娱乐的经纪人,我叫张明,道长有意进入娱乐圈吗?辉煌娱乐绝对会给你最好的包装,把你打造成一线明星!” 被人抢先了一步,那些落后的人有些懊恼,纷纷不甘示弱,也都上前出示着自己的名片,许诺种种好处以示自己的诚意。 “长生!” 苍老的声音并不是很大,却压过了所有的喧嚣,传入牧倾华的耳中。 墨黑的眸中闪过一丝惊讶,看着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人走进。 白胡子灰道袍,扎着一个道士髻的老头笑的一脸慈祥,“怎么在这里?该回去做晚课了。” “承平道长。”朱导演对这位道观里的主事还是很尊敬的,“这位道长也是观里的人吗?” 老道士含笑看着他,点头道:“正是老道的师弟来着。” 辈分还挺高,在场之人这样想着,然后就看着高颜值的道长被老道士牵走了。 几声失望的叹息传来,朱导演眉头竖起,再次咆哮:“都给老子干活了!请你们来时发花痴的吗?!” 众人轰的一下散了...... 引起了一场小动乱的牧倾华乖乖的被老道士牵进了道观正殿,道家三清的塑像被笼罩在袅袅香烟之中,因为年月已久的缘故,大多数地方已经斑驳掉漆,元始天尊的胡子甚至都掉了一半。 殿中还坐着几个人,都是道士打扮,看到他来甚至还微微点头示意,牧倾华心下微微一动,他开始还猜测是不是承平老道也穿越了,然后才会认识他之类的,可现在看来却是不像,殿里的几个人看着都是认识他的。 直到他在蒲团上坐下,和众人一起做晚课的时候,他都还没想通。 在前两个世界中,他都是一个外来人,算是异类,是半路□□去的,可在这里,他的身份似乎被自动补全了,有点奇怪。 他一直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至于晚课,那是什么,他又不是真道士,学着其他人一起盘膝坐着就是了,没有打瞌睡睡着,他就觉得已经很好了。 剧组在道观里取景拍摄了半个月的时间,牧倾华也在道观里住了半个月时间,每天早课晚课,再被拖去听承平老道讲讲经,一天也就过去了,如果不是挂念着不知身在何处的叶重澜的话,他甚至觉得这样的日子也没什么不好。 半个月之后,剧组杀青,离开前朱导演特意来找过他一次,话中之意无非就是他的形象很好,进娱乐圈的话绝对会功成名就之类的,吹得是天花乱坠。 牧倾华的确是有些心动的,不是对金钱名利的心动,而是想着,如果他出名了的话,叶重澜是不是会看到?那他一定会来找他吧,也省的自己再去找人了。 不仅是他心动,观里的那帮子老道士也心动,承平甚至拍着胸口抢先给他答应了下来,用他的说法就是“长生年纪大了,也该出去历练历练了,不入红尘,如何得道。”把朱导演说的一愣一愣的,看着老道士的眼神也多了几分敬佩与尊重,暗自赞叹,不愧是得道高人! 敬佩不已的朱导演绝对不会想到,离开前的前一晚,承平老道特意把牧倾华拉到房间里诉了一番苦,什么“观中清苦,香火稀缺”什么“已经几十年没有翻修过了,连三清祖师的雕像都差点保不住了”等等,言下之意无非就是让他好好拍电影,争取多赚点钱回来,起码也要让他们的道观再坚持个几十年。 老道士一副整个道观的未来都寄托在他身上的模样,言辞恳切,语重心长,心理素质稍微差点的恐怕就会拍着胸脯肝脑涂地了,可牧倾华是谁,对他而言最重要的除了叶重澜,就是钱了。 看在这几日的收留的份上,他绝对会寄钱回来的,但寄多少就是他说了算了。 次日清晨,牧倾华是在众道士的依依惜别下离开的,老道士们倒还没悟道悟傻,还是懂几分人情世故的,观中仅有的两只鸡一只鸭被拎到了导演的车上,几个道士一连串的叮嘱着,我家师叔(师弟)很单蠢,一直在观中长大没见过世面,一定要多多照顾之类的...... 牧倾华趴在窗户上往外看的时候,忽然觉得以后还是可以多寄点钱的。 或许是为了那两只鸡和一只鸭的缘故,朱导演还真的很照顾他,这一路上不是没有同剧组的几位经纪人想签他,可朱导演都出面帮他拒绝了。 他暗中同他坦言过,说:“这几人背后的公司都不算太好,你和他们签太可惜,如果信得过我的话,等回到n市我给你介绍,一定给你一个太好的平台。” 朱导演是当真看好他的,他相信未来的娱乐圈绝对会有他的一席之地! 就连牧倾华都不知道他哪来的自信,他貌似没说过吧,他一点都不会演戏的! 等到回到n市,朱导演甚至将自己刚拍好的电视剧放在了一边,动用手头的人脉关系,把他介绍给了非凡娱乐的王牌经纪人齐河。 非凡娱乐在整个娱乐圈都是数一数二的,而经纪人齐河,更是以带出了好几位影帝影后而出名,经过他手的明星就没有不红的,就是一块烂泥,他也能给你扶起来。 齐河人难请,他也不是什么人都带的,可朱导演却非常自信,只要他见了小道长一面,那绝对不可能放过这么一块大蛋糕,除非他眼瞎! 事实证明,王牌经纪人绝对不是个眼瞎的,他一见牧倾华,整个人都亮起来了,闪闪发光的那种。 齐河年纪不大,三十多岁的样子,戴着一副眼镜,斯斯文文的,给人一种衣冠禽兽的感觉。 由朱导演介绍了一下,三人又交谈了片刻,齐河扶了扶眼镜,忽然说道:“网上那位横空出世的武林高手就是你吧!” 牧倾华微微一愣,目光疑惑,齐河立刻就打开了自己随身携带的电脑,啪啪啪的按了几下,然后转了个身,将屏幕对准对方。 一个简短的视频占了半个屏幕,视频中的年轻道人宽袍阔裾,仙风道骨,从枝头翩然落地的一幕更是如行云流水一般,让人惊艳。 视频明显是偷拍的,技术并不好,镜头时不时的晃动一下,光线也太过暗淡,但这一切的不足在看到视频当中的人时,都变得微不足道起来,那人太过耀眼,衬得其他的一切都不存在了。 牧倾华往下拉了一下,十几万的留言,让他微微有些怔愣。 《道观惊现绝世高手天外飞仙,脸好颜高真高人!》 “好帅!舔屏!!” “这是谁?哪部电影?我要看!” “楼上的,当时就在现场的人表示这绝对不是电影,那位道长是真的从树上轻飘飘的落下来的!是轻功,真正的轻功!” “楼上撒比,这世上哪有什么真轻功,都是骗人的,绝对是吊威亚。” “啊啊啊好帅好漂亮好仙气,管他什么真功夫假功夫,冲着这张脸我能舔一年!” “楼上差评,岂止是一年,我能舔十年!” “麻麻问我为什么擦屏幕!!!” “让学电脑的朋友帮忙看了一下,绝对不是吊威亚,他身后没有吊任何东西!” “听说是个道士,我擦,这颜值,绝对能秒杀娱乐圈里的所有人!” “道士!!怎么会是道士!!暴殄天物!!这么高的颜值怎么舍得出家!!!” ...... 朱导演也凑过来瞄了几眼,然后说道:“就是他,这视频应该是剧组里的人发上去的。” 齐河二话没说,站了起来,道:“牧先生,我愿意做你的经纪人,我会尽自己所能,帮你走向最高处。” “谢谢。”牧倾华也站了起来,两个人的手握在了一起。 齐河点头,“如果你没有意见的话,我想尽快签订合同,趁着网上的这股舆论还没平息的时候,给你宣传造势。” 对此,牧倾华当然是没有意见的。 齐河确实是一个非常有手段的经纪人,先是用几张照片,几条似是而非的消息吊足了别人的胃口,然后运用自己手里的人脉硬是将牧倾华塞进了《奇侠》剧组里,演了一个世外高人。 《奇侠》的导演宋修亦也是非凡娱乐的,本人颇有才华,演戏拍戏都不在话下,去年一部《高原上的天空》成了票房冠军,也给他带来一个最佳导演,可谓是名利双收。 宋修亦在圈内,也算是一线导演了,只是性子高傲了些,颇有些目下无尘的意思,尤其是在拍片的时候,火爆起来能将演员骂的狗血淋头。 《奇侠》这部电影已经临近尾声了,却被硬生生的塞进一个牧倾华,偏偏这还是公司的决定,以他的脾气没有当场爆发已经很客气了,但也绝不可能给牧倾华好脸色看。 好在牧倾华戏份并不多,几个镜头而已,也考验不到他的演技,多数时候,他只要摆一个很仙很酷的poss,然后拿着拔剑舞几下而已,这对他而言,并不难,甚至他还嫌武术指导示范出来的动作太难看了,自己将纯阳最基本的三才剑法舞了一遍。 齐河是陪着他来的,等他一套剑法下来,他默默点头,看来网上又要有新话题了,暂时不用担心他的热度会下降。 齐河高兴了,宋修亦却不大高兴,本想着给对方找点茬的他,看着四周那些惊艳的目光,和明里暗里的对着牧倾华的手机,原本就不悦的心情就更加不好了。 以至于晚上回去的时候,对着某人发了好一通的脾气。 高启好脾气的笑笑,无奈道:“公司的事情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啊,其他人都同意,总不能我一个人坚持反对吧,而且那位牧倾华也确实是个好苗子,一旦起步绝对能给公司带来丰厚的利益。” “我也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利益!”宋修亦用力推开他,恼怒的说道:“这是我的电影,我说了算,他们不管我的意愿硬塞了一个人进来,你也不管,你有没有把我放在心上!” “怎么没有?!”高启微微皱起了眉,“我也是为你考虑过的,牧倾华现在在网络上人气很高,他的出演可以给你的电影添加一些亮色,还能带来一定的曝光率,算是双赢。” 宋修亦扬起下巴,不悦的说道:“我的电影难道还需要一个刚刚签约的小新人来添砖加瓦?你未免太看得起他,也太看轻了我!” 高启本来还有些不高兴的,可对方那副小骄傲的样子又太戳他心,他无视对方的挣扎搂着他的腰,在他脸上亲了几下,低声道:“你自然是最好的,仅此一次,下次不让他同你合作就是。别说这些了,我给你说些开心的事,比如季霖。” 宋修亦眼睛一亮,“事情办妥了?” “没错。”高启眯着眼睛说道:“没有意外的话,恐怕下个礼拜就要传来辉煌破产的消息了。” 宋修亦高兴的搂住他的脖子,送上了自己的亲吻。 美人在怀,高启自然不会客气,抱着人就进了卧室...... 最近牧倾华很忙,非常忙,好像有记忆以来就没有这样忙过,他本身就是个很懒的人,能躺着就不坐着,现在为了找一个人,硬是将自己逼成了一个不停旋转着的陀螺,他觉得自己亏大发了。 偏偏他通告出了,节目上了,电影拍了,网上现在几乎天天都有他的头条,可想见的人却依旧没来找他,这让他忍不住的开始怀疑起来,难道叶重澜并没有在这个世界吗? 或者说,他在上一世是真的死了?所有的一切不过是他的猜想。 牧倾华有些患得患失起来,可他现在连躺着发呆都做不到,行程被齐河安排的满满的,几乎连上厕所的时间都精准好了,让他忍不住想着,如果再过两个月依旧没有消息的话,他是不是找个时间跑了算了。 可怜的齐河要是知道他的这个想法的话绝对要吐血,他现在所有的精力都放在牧倾华身上了,呕心沥血的想要把他打造成比他以前带过的人都要更近一步的存在。 他是一个有野心的,他想一手创造出一个独一无二的娱乐圈之王! 而牧倾华就是他选中的人! 牧倾华当然是不知道他这种中二病的梦想的,知道的话,绝对跑的更快,他现在就是在数日子,怎么叶二叽还没来呢?数着数着,就被齐河拉去参加《奇侠》的宣传发布会了。 而被牧倾华深深怨念着的叶重澜现在却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别说看电影看电视看娱乐圈方面的事情了,他有时候忙得连饭都顾不上吃。 叶重澜现在附身的身体是一个总裁,听上去高大上吧,可却是一个频临破产的总裁。 总裁叫季霖,因为嘴欠,说了一句你很脏,就被重生而来的主角挖走了未来公司的十几个大牌明星,让原本能够在娱乐圈占有一席之地,能和非凡媲美的辉煌一直落在了二三流,最后还在忠犬攻的帮助下暗算了他一把,让他直接破产。 破产后的季霖心情不好,就去喝酒了,再后来就在酒吧门口被撞死了。 何其悲催的一生,让人不得不感概一句,得罪谁不好,为什么要想不开去得罪主角呢?!就算主角这辈子是个屌丝,但他也是会重生逆袭的啊,然后你的下辈子就惨了! 叶重澜现在就是那个惨了的炮灰总裁,公司是一定要挽救的,这毕竟是原主的执念,于是叶重澜刚在这个身体里醒来,就开始了和数据报表奋斗拼搏的日子。 在古代赚钱厉害的人不一定能看得懂现代报表的,如果不是有原主的记忆在,叶重澜分分钟都想死了重穿。 吃穿几乎都在公司了,他连自己现在的那个家都没回去过几次,更别提留意其他事了,虽然他也是开娱乐公司的! 手机铃声响起的时候,他还有些懵,他已经两夜没合眼了,虽然有内力在伤不了身,可明晃晃的两个黑眼圈实在不大好看。 伸手摸索了一下,按了接听键,熟悉的声音传入耳中。 “还在战斗?” “呜......”他含糊着应了一声。 “要我帮忙吗?”那边的声音隐隐的带上了笑意,“代价你知道的。” “不用!”叶重澜鼓着脸颊说道:“每天都问一次,你不觉得烦吗?” “不烦,为了让你离开那家小小的娱乐公司回来帮我忙,每小时一次都是值得的。” “没门!”叶重澜语气坚定的说道:“这可是我的心血,不到玩不得以,绝对不会放弃。” 那边似乎叹了口气,为他的固执有些头疼,“这样的心血我分分钟都可以给你建几十个,真不知道你硬守着干嘛。” 叶重澜哼哼两声,似在嘲笑。 对方投降,“好了不阻止你了,不过真的破产的话绝对要回来,不许在外面浪了。” 挂了电话之后,叶重澜若有所思,季霖虽然是一个面临破产的娱乐圈小总裁,可他背后的季家却是一个大家族,季霖是季家嫡系,现在掌权的是他的兄长,比他大了二十多岁,几乎是拿他当儿子养的,按照原先的轨迹来说,季霖车祸去世,季家肯定是要查的,辉煌破产的内情肯定瞒不过手眼通天的季家,就是不知道在季霖死后,那会非常护短的兄长大人会不会迁怒主角了,权势地位都不缺的兄长大人,和命运之子的主角谁会赢?这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 这一番念头也只在他脑海转了一圈,就很快被抛开了,反正也和他没有太大的关系。 用冷水洗了把脸,然后又出去冲了杯茶,咖啡他是绝对喝不惯的,虽然能够提神,但那味道实在不敢恭维,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会喜欢。 回来的时候正好看到女助理在看视频,似乎是主角新片的宣传发布会? 刚想开个玩笑不好好上班,却在关注竞争对手的发布会,严格意义上来说,主角受还是他的敌人呢,就见女助理倒吸了一口冷气。 年纪已经三十八的人了,现在却面色通红,双眼发光,一脸花痴样,那画面太美,他不敢看。 就在他心中腹诽的时候,眼角余光晃过的人影让他整个人都愣住了,身子不由自主的就挪到了女助理身后,琥珀色的眼睛紧盯着屏幕上的人,几乎要盯出一个洞来。 “他是谁?” 低低沉沉的声音让女助理吓了一跳,整个人瞬间从座位上弹了起来,看着上司称不上和善的脸色,她心中大哭,上班摸鱼被老板撞到了怎么办!要被炒鱿鱼了怎么办! 心中泪流成河,她面上却谨慎的回答道:“是牧倾华,非凡刚挖来的潜力股。” 叶重澜闭了闭眼睛,然后声音坚定道:“安排一下,我要见他。” 啊?女助理怔愣,然后小心翼翼的回道:“他是非凡现在的重点培育对象,在网络上很有名气,想要把他挖过来,似乎......有点困难。” 哪里是有点,应该是难如登天,非凡的条件比他们好了不知道多少倍,而辉煌,能不能撑下去还是个问题,只要长了脑袋的都知道要选哪个的好不好! 叶重澜淡淡的笑了,眉宇间的疲惫阴郁全部散去,整个人多了一种明艳的朝气,笑的女助理又开始犯花痴,其实季经理也很好看啊,以前怎么没注意到...... “道长是我家的,我在这里,他怎么可能不来......” 《奇侠》的发布会上,牧倾华一开始以为自己只是来打酱油的,但是他一出场,巨大的尖叫声差点把他耳朵给震聋了,一块巨大的横幅亮起,上书道长道长我爱你,后面还画了个心,让他耳根有点发烫。 然后他后知后觉的想到,原来我还是蛮受欢迎的嘛。 牧倾华的风头简直要盖过男女主了,宋修亦的脸色有点黑,对方气势太强,风头太劲,他的这场电影发布会到隐隐的有些成为陪衬,他能高兴就怪了! 好不容易发布会结束,他立马甩袖走人,忍到现在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一些嗅觉灵敏的人已经隐隐的察觉到了什么,齐河更是紧紧地皱起了眉头。 “你以后小心宋修亦,尽量离他远些。”他担心道:“他和非凡总裁关系不简单。” 牧倾华脚步一顿,依旧是一张高冷脸,只一双眼睛微微带了点疑惑。 齐河扶额,果然是道观出来的,有点呆,连对方那么显而易见的嫉妒都没看出来。 两人走到停车场的时候,正好看到一个男人站在他们的车边。 白衬衫,西装裤,对方穿的非常的简单,一双琥珀色的眼睛明艳含笑。 两人同时停了下来,齐河会停住,是因为他认出了对方是辉煌娱乐的总裁,而牧倾华停住却是因为那双眼睛,面容变了,身高变了,连身体都换了一个,唯有那双琥珀色的眼睛,一直一直都没有改变。 看着他的时候,能够清楚的映出他的身影。 那人站直了身子,一步一步上前,皮鞋叩击在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他唇角含笑,朝着齐河微微欠身,“齐先生,可否借你的艺人一段时间?” 齐河微不可查的皱了皱眉,刚想开口拒绝,就被一旁的牧倾华拦住了,墨黑的眸子一直在叶重澜身上,他连头都没回的说道:“齐先生先回去吧,我待会儿自己回去。” 他这一开口,齐河就不好拒绝了,沉默片刻,他又叮嘱了一番,才离开。 被留下的两人都没有说话,叶重澜极有默契的拉着牧倾华的手,然后朝自己的车走去。 上了车,系上安全带,他说道:“你放心,虽然刚学会不久,但我的技术绝对够硬,一定不会发生车祸这样狗血的事情的。” “就算发生了,有你陪着,我也不吃亏。” 这里离叶重澜的住处并不远,不到二十分钟就已经到了,叶重澜一把拉住正要下车的人,拿了一个口罩给他戴上,想了想,还不放心,又给戴了一个墨镜。 “麻烦!”牧倾华咕哝一声。 叶重澜轻笑:“那有什么办法,谁让你现在是名人。” 原主住着的这座公寓并不算很大,三室两厅,装修的简约时尚。 牧倾华刚进屋就被人搂着腰抱的紧紧的,口罩被摘掉,墨镜被摘掉,然后黏答答湿呼呼的吻就落了下来。 身材修长的男人树袋熊一样趴在他身上,他弯腰换鞋他趴着,他去厨房倒水他趴着,他仰头喝水他还是趴着。 两个人连体婴一样在公寓转了一圈,牧倾华摸着他毛茸茸的脑袋,“你变小孩子了吗?!” 叶重澜磨了磨牙,在他露出的脖颈上不轻不重的咬了一下,留下一排浅浅的牙印,“我这不是想你了嘛!” 牧倾华的唇角迅速的弯了弯,然后道:“不用担心,我总会找到你的。” 叶重澜沉默下来,这人情商低的很,却总是能轻而易举的看清他心底的一些隐藏的情绪,然后让他安心。 他确实是一直担心的,或者说他害怕,当他隐约明白自己或许会这样一个世界又一个世界的借着别人的身体复活的时候,他怕自己变成死不了的怪物,更怕若是以后他在的世界没有了对方怎么办,那他连找都无从找起。 牧倾华的回答并不会让他的顾虑有所减少,却能让他安心。 叶重澜咧嘴一笑,重新变成那个漂亮蠢萌的叶二叽,依旧是对方走到哪,他就跟到哪,牧倾华都被他弄得没脾气了。 就在这个时候,门铃响了,叶重澜不情不愿的过去开门,门外,女助理踩着高跟鞋,大包小包的拎着往屋里走。 看到牧倾华的一瞬,她觉得自己眼瞎了,神啊,他家老板是怎么做到的,说挖人,一天十二个小时都还没过去,就真的把人挖到家里来了,这是什么逆天的本事!! 男神光芒笼罩下,她一点都没有察觉到自家老板不善的目光,从包包里翻出纸笔,小心翼翼的递上去,“道长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牧倾华微微颔首,男神光芒几乎要闪瞎人的双眼。 直到送走晕乎乎的女助理,叶重澜才再次趴回他的背上,不悦的哼道:“水性杨花,招蜂引蝶!” 牧倾华推了推他的脑袋,“别闹!”然后开始翻女助理买来的东西,鸡鸭鱼肉,各种蔬菜水果,甚至连调味料都很齐全,不错,可以做一顿丰盛的晚餐了。 “我是说真的,你早点辞职吧,做演员有什么好的,辛苦不说,还要时时刻刻被人看,道长是我的,才不要被人看,要是一不小心成为巨星怎么办?不对,道长这张脸,是一定会成为巨星的,到时候我要对付多少情敌啊,不行不行,道长你赶紧辞职吧......” 叶重澜絮絮叨叨絮絮叨叨,牧倾华洗菜他念叨,牧倾华切菜他念叨,牧倾华油都下锅了,他还贴在他背上念叨,牧倾华全程无视了他的存在。 直到一顿丰盛的晚餐上了桌,香喷喷的美食才彻底堵住了他的嘴,这是他这几个月以来吃的最满足的一餐。 等他吃饱喝足了,牧倾华才说:“吃好了?” “恩恩。”叶重澜满足的摸肚子。 很好,牧倾华也很满意,上前将人拦腰抱起。 人喂饱了,可以宰来吃了,他已经很久没吃到黄鸡肉了,很怀念啊! 第十九章 叶重澜是被一阵手机铃声吵醒的,看了看时间,已经八点多了,身边空荡荡的,牧倾华早就起床了,没在房中。 揉了揉泛酸的腰,叶重澜从床头柜上拿过手机,来电显示是齐河。 刚一接听,对面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你在哪里?为什么昨晚没回来?你现在身份不同,正在关键时期,行事谨慎些,可千万别给我弄出什么不利的绯闻来!” 叶重澜撇了撇嘴,轻咳一声道:“我是季霖。” “......” 效果很好,对方一下子就没了声。 “齐先生的电话来的正好,我也有点事情要通知你。”他瞧了一眼紧闭的房门,淡淡道:“道长就不回去了,我替他辞职,多谢齐先生这些日子的照顾了。” 手机那边有片刻的静默,然后就是齐河略显急切的声音,“季总什么意思!牧倾华呢?把电话给他,我要和他说话!” “他现在不在,等他回来了我会让他亲自和你说。”说完,也不管对面的人是什么反应,叶重澜径直挂断了电话。 随手抛开手机,他暗想,啧,他家道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都没过问,岂容他人干涉。 起床冲了个澡,换上一套米色休闲服,再加上他眉宇间的朝气,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个刚进入学校的大学生。 换完衣服一出来,就闻到一股香味。 牧倾华将煮好的粥端出来,看到他笑了笑,然后冲着他招手,“过来吃早饭。” 叶重澜走过去,在他脸上啪啪啪用力亲了几下,心下感叹,自己真幸运,娶了个这么贤惠的媳妇。 好在牧倾华是听不到他心里的想法的,要不然递过去的就不是一碗粥,而是一个两仪。 叶重澜一边喝着粥,一边将齐河的那通电话告诉了他一声,然后道:“你去跟他说一声,然后搬过来和我住吧,我这个身体的身份不简单,就算真的破产了,养你还是养的起哒。” 牧倾华倒也没有拒绝,反正他会进娱乐圈也是为了找人,现在人找到了,而他本身也不是那种喜欢生活在镁光灯下的人,那么解约也不是不可以,至于违约金,嗯,那就交给叶重澜了。 牧倾华当天下午就回去了,既然已经做好决定,那就早点办完,他向来不喜欢拖泥带水。 叶重澜本来是要陪他去的,可公司的一通电话把他给叫走了,临走的时候将公寓的钥匙给了他,让他收拾完东西就赶紧回来。 其实牧倾华并没有什么需要收拾的东西,他来的时候一身干干净净的道袍,住的是公司安排的宿舍,穿的用的都是公司配置的,不需要,也没什么好收拾的。 唯一需要他出面的也就是一份解约的合同了,为期一年的,刚刚签约不到三个月的合同。 违约金不需要他操心,他只需要出面签个名而已。 牧倾华想得简单,却低估了齐河的战斗力。 早上那通电话之后,齐河一开始是急的,恨不得立刻把牧倾华叫回来问个清楚,但他到底是个沉稳内敛的人,很快就镇定下来,等到牧倾华给他来电话表示要见面的时候,才去了他宿舍等着。 牧倾华暂住的宿舍不算差,三室一厅,该有的都有,毕竟是刚签约的艺人,公司给的待遇算不错了,位置也偏僻,有他所喜欢的清静。 等他回到宿舍,就看到了等在那里的齐河,牧倾华也没有拐弯抹角的遮掩,直接就将要解约的事情说了出来。 齐河气炸了肺,虽然他带他的时间不长,却是花了十二万分的心力在他身上的,他对他期望很大,他想一手打造一个经典出来,也让自己更进一步! 他甚至连未来几年的规划都想了个大概,怎么接受的了对方说不干就不干了?! 齐河扶了扶眼镜,勉强控制住自己的脾气,冷静道:“你和季霖是什么关系?” 牧倾华微微一愣,也没有隐瞒,“情人关系。”他无比淡定的说道。 饶是齐河性格沉稳,也受到了巨大的惊吓,辉煌的总裁和......他?! 昨天的那一幕迅速的在脑子里闪过,“你们早就认识?” “自然。” 这世上哪有那么快的一见钟情。 齐河来回走了几步,想了想说道:“你和辉煌总裁既然是......这样的关系,那你要走我也能理解,但有些事情你可能不知道,辉煌娱乐现在看上去可能还好,但内行人都知道,它可能经营不长了,几年之内有些名气的艺人纷纷解约,前些日子更是出了一桩丑闻,对辉煌名誉打击很大,你在非凡可以得到最好的资源,以最快的速度蹿红,但在辉煌就不一定了。” 齐河这番话说的诚恳,他相信任何一个有点脑子,想出名的演员都不可能自己往死路上走,可牧倾华却偏偏是个意外,因为做演员,成名什么的他根本就不想好么?!有那个精力时间他还不如宅在家里做做饭,打打游戏呢,要知道,他已经有几十年的时间没有碰过电脑了,好怀念有木有! 他是这样想的,便也这么说了,“我本来就没什么演戏的兴趣,之所以走了这条路也是为了找人,现在人已经找到了当然是要和他在一起了,你放心,违约金会一分不少的都给你。” 这是违约金的问题吗?!齐河抓狂,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道:“你别告诉我你就是为了找季霖才当演员的!”你以为这是拍电影吗?! 如果齐河不是金牌经纪人,而是金牌编辑的话,绝对能够脑补出一个总裁一个方外道士跨越n年天涯海角寻找彼此的生死虐恋,但他不是,所以他只能在对方点头的时候在脑子里狂刷卧槽! “那你有没有想过我!我在你身上放了多大的心血!我甚至连你未来的几年都规划好了,下定决心想把你捧成娱乐圈第一,你就是这样对我的?!还有朱导演,他也没为你少费心思!”齐河烦躁的在他面前走来走去。 牧倾华可以不搭理他的,可是在他说到最后一句时又沉默下来,解约的事情最终没有谈成,牧倾华答应做满一年,一年之后不再续约。 等他回到公寓的时候,叶重澜已经在家了,他正捧着电脑刷微博,以前他不知道牧倾华的消息,现在知道了牧倾华做了演员之后,自然也跟着关注起来。 齐河在和牧倾华签约那天就给他注册了微博,微博由他亲自打理,每隔几天就放个消息照片什么的,关注人数从一开始的几万到现在的一百多万,每天增加的粉丝数量直线上升。 他的蹿红速度非常的快,也难怪齐河不肯放手了。 叶重澜一边皱眉一边刷着微博,看着一大堆好帅舔屏,甚至是为道长生猴子之类的话,他越发不痛快了。 哼唧,就算是生猴子也有他生,哪轮得到别人来生! 等到牧倾华进了门,他迅速的将手里的电脑扔在一边,跑上去说道:“你回来了,我买了菜,还有你喜欢的虾。” 牧倾华挑眉,“是你喜欢还是我喜欢?” 叶重澜嘿嘿直笑,抱着他的腰说:“你喜欢我也喜欢,我们都喜欢。” 说着,讨好似得亲了亲他的下巴。 牧倾华被他缠的没办法,任命的进了厨房。 叶重澜还趴在他的背上,整个人没有骨头一样,牧倾华瞪了他一眼,索性拿了一把剪刀,把养在水槽里的虾扔给他处理。 叶二少娇生惯养的,哪里处理过这个,拿着剪刀手足无措的呆站在那里。 牧倾华见状,索性给他示范了一遍,剪须须剪嘴巴剪脚,再把背部划开一道,把里面的一条筋给取出来,他决定来个油焖大虾。 叶重澜手脚不笨,他字写得好,画画的漂亮,轻剑重剑切换自如,可不知道怎么的,处理起这几只小小的虾来却笨拙的很。 如果他不是眼明手快的,差点就能把自己的手给剪了。 叶重澜郁闷,处理来处理去索性把整个头都剪了,就剩一半的身体。 如此残暴! 牧倾华看了一眼,也不去管他,他相信自己的手艺,哪怕他处理的再差,只要味道可以就行了。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下午和齐河的事情说了一下,然后道:“我答应他了,一年之后再解约。” 叶重澜听了倒是没有愤怒,只是有些不解,“为什么答应?你不是不喜欢这个工作?” “是不太喜欢,但既然已经答应了那就做到吧,反正也只有一年而已。” “算了。”虽然不喜欢道长的脸给无数的人舔,但叶重澜还是说道:“你想做就去做好了。” 这边气氛很和谐,而另一边,齐河却没忍住,将牧倾华的事情告诉了朋友兼上司的高启,末了一再的说一定要将牧倾华给留下来。 “我的眼光不会有错,他未来一定可以站在娱乐圈顶峰,绝对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利益,花费一切代价,能多签他几年就签几年。” 高启眯着眼,若有所思。 第二十章 高启知道了牧倾华和季霖之间的事,宋修亦就不可能不知道,也因此以前对牧倾华或许只是看不过眼,现在更是多了一层恨来。 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人,上辈子他天真可笑,遇人不淑,一部《高原上的天空》之后就被人捧杀引、诱着吸、毒、滥、交,名声尽毁,还欠了一屁股债,一生落魄。 老天可怜他,让他重新来过,这一辈子他绝对不会重蹈上辈子的错误。 宋修亦和季霖并不熟悉,之所以恨他也是上辈子对方的一句话。 那时候季霖的辉煌娱乐已经在圈内占了一席之地,规模名声直逼非凡,而季霖当然也就成了圈内几乎所有人竞相讨好的目标。无论是有点名气的,还是刚刚出道的,但凡有点野心的谁不是削尖了脑袋的想往他床上爬。 宋修亦也是如此,他那时为了一部电影到处寻找投资商,只是他那时候名声已经差了,接连拍的几部电影票房也都不理想,还污名在外的,投资商也都不是傻的,都不想往一个注定是坑的地方撒钱。 然后他脑子发懵,也不知道是听了哪个狐朋狗友的话,跟着他去见了季霖。 用身体找金主嘛,这样的事情在圈子里太常见了,而且宋修亦长得并不差,眉目间很是明艳,一双微微上挑的桃花眼更是为他加分不少。 那时候他虽然觉得屈辱,但为了自己手上的影片还是去了,去的不甘不愿,可谁让有钱的才是大爷呢?娱乐圈就是这样现实的地方。 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抛开了所有自尊心硬逼着自己走了这一趟,得到的却是巨大的羞辱,他至今还记得对方目光冷冽,居高临下时说他的那一句“脏”,仿佛在他眼中自己就是一堆垃圾。 那样的羞辱他一生都不会忘记,这一辈子重新来过,功成名就的同时他最想做的就是报复那些上一世害过他瞧不起他的人,而季霖就是其中之一。 可想而知,在知道牧倾华和季霖是那样的关系之后,他原本对牧倾华已经见底的好感度,又会下降多少个台阶了。 高启爱他他知道,所以他很干脆的让他雪藏牧倾华,一个或早或晚都要跑到对头那边去的人,有什么必要花费资源的把他给捧起来?给自己打造一个敌人出来吗?! 高启心中并不想答应,他相信齐河的眼光,相信牧倾华给公司带来的利益绝对高过付出,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有钱不赚是傻瓜,而且,说真的,他还真没把区区一个辉煌这个娱乐圈新建立的小公司放在眼里,他不懂为什么宋修亦会对它这样忌惮,不懂归不懂,但他对宋修亦毕竟是真爱,如果搞垮一个小公司能让情人高兴的话,他也不介意暗中去动用一些手段。 宋修亦一下子就看出了他心中的犹豫,眼底划过一丝冷意,果然,爱不爱的都是这世上最不可靠的东西,上辈子经历过一切,这一世就更不该相信那些虚假的东西。 在高启抱着他安抚解释的时候,他已经自己在心里谋划开,既然对方不答应那他就自己来好了,一个刚进娱乐圈的新人而已,要毁掉实在太容易,吸、毒、滥、交丑闻等等都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他上辈子不就是这么毁掉的?! 只要想到到时候季霖可能会有的表情,他就能畅快的大笑出声了,牧倾华确实很干净,等他脏掉的那天你还会不会要呢?! 五月份的时候,《奇侠》终于上映,连续两周的票房冠军让宋修亦和非凡娱乐获得了巨大的利益,除此之外,在知名度上,牧倾华是收益最多的。 明明只有几个镜头,加起来连五分钟都不到的戏份,却让他的粉丝多了几倍不止,白衣飘飘,执剑而立的一幕被各种截图转发,一大波的颜党们又让牧倾华上了几天的头条。 而前一阵子网上流传的那套剑舞又被翻了上来,毫无剪辑的华丽剑术让无数粉丝舔屏,甚至还有好几个武术大家站出来,开了好几个热门贴对着牧倾华的那套剑招一招一式拆开来分析,最后表示对方的武学根底绝对深厚,可能已经达到国学标准。 之后牧倾华还在自己的微博上上传了两个视频,一个拳法一个剑法,整套动作行云流水潇洒自如就不说了,最关键的是能养生。 道长出品自然不可能是假货,一些比较喜欢他的粉丝还真的去练了,然后纷纷表示自己的身体状况得到了巨大的改善,从此对他深信不疑。 有信任他的自然也有怀疑的,没头没脑的黑子也不在少数,对这些人牧倾华从来没有放在心上,在齐河的安排下他的行程排的满满的,有时候连回去和叶重澜一起吃饭都没时间,别说其他了。 《奇侠》之后,不是没有节目组邀约,但都被齐河推掉了,除了几个有品牌的代言,牧倾华做的最多的就是和专业人员学习提高自己的演技水平,还包括学唱歌...... 光能演戏的演员不是好演员,现在但凡有点名气的,唱歌,演戏,主持,都能上一手,齐河虽然并没有要求他样样全能,但还是给他定了一些要求的。 唱歌只是其中很简单的一项而已。 奈何他的想法很好,实施起来简直是日了狗了,原因——牧倾华五音不全。 天知道,明明他的声音很好听,声线优秀的连教他的老师都一直称赞,可唱起歌来简直了,全程都没在调子上,就算老师一字一句掰开来揉碎了的教,他也有本事跑调跑到太平洋,一个星期之后,老师直接脸黑走人,多少钱也不干了! 齐河无语。 某天一个不小心被叶重澜知道了之后,他直接笑趴下了,还一个劲的搂着他脖子硬要他唱两声,等过了几天,他又往家里带了一把古琴回来,眉眼得意的在他面前来了一首江南小调。 琴声铮铮,歌声柔软含情,叶重澜乐曲上的造诣着实不错。 牧倾华见了,直接把人扛着进了卧室,一天都没出来。 ...... 齐河一直是将牧倾华往高冷神秘的路数上创造的,《奇侠》之后,他给他选角也是十分的用心,挑来挑去好不容易在一部古装大片中给他争取到一个十分讨喜的谋士角色,还没等他联系导演,宋修亦却给他来了一个“惊喜!”——一部小成本电影的男二号! 《阿懒的传说》是这部小成本电影的名字,主角阿懒在一家客栈做小二,他的人和他的名字一样的懒,胸无大志,油嘴滑舌,有钱了就去赌两个小钱,调戏调戏哪家的小娘子,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这样的日子算不上多好,但男主自己倒也没什么不满意的。 然后有一天,在一个带着孩子的女人住进了这座客栈之后,他的人生就改变了。 按照主角定律,那就是男主在收小弟,收女人,收机遇的康庄大道上一路狂奔,可惜,阿懒的编剧就是一个后妈! 女人死了,客栈被烧了,因为一个承诺阿懒带着那个孩子走进了波云诡秘的江湖。 阿懒不是好人,他也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他好吃懒做,是个十足的混混,如果不是为了那五十两金子的话他也不可能答应那个死掉的女人。 而这一路上追杀他们的人根本就没断过,阿懒不会武功,只能带着孩子东躲西藏,又一次差点连命都送掉。 也是那一次,他第一次丢下那个孩子,他只是个普通的小老百姓,虽然日子过得穷了一点,却还是非常惜命的,五十两金子虽然多,但也得有命花才是。 然后在逃跑的时候,他一不小心落在了幕后boss手里,却是那个被他丢下的孩子救了他...... 这一路上兜兜转转,笑料不少,但更多的却是艰险,阿懒这个小人物从开始的痞懒怕死,甚至在路上几次想要自己跑掉,到最后为了保护那个孩子身死,情节转换的很是感人。 上一辈子,几年之后,就是这样的一本小成本电影,却成了那一年的黑马,连续压下了好几个大制作,拿下了最佳影片,和最佳男演员。 宋修亦既然有幸重生,这样的一部影片自然不可能错过,早就从那位现在还不为人所知的小编剧手上买下了版权,打算来个自导自演。 而牧倾华所演的男二号,就是电影中的那位幕后boss。 和阿懒这个小人物不同,反派boss叶君祈出生武林世家,是个天之骄子。 据说他从初出江湖那天起就没败过,江湖上敬佩推崇他的人不知凡几,据说他相貌俊美如画,气质高雅出尘,是无数女子的春闺梦里人。 他是出色的,更是完美的,浑身上下几乎找不到缺点。 可世上真有那么完美无缺的人吗?编剧给的答案是否定的,所以叶君祈表面上纤尘不染,受人尊敬,暗地里却是个十足的伪君子加变态! 他虚伪,表面上君子谦谦,暗地里却手段狠辣,他深情,喜欢一个人就是十几年,就算爱慕他的人再多,也从不多看一眼,他变态,变态到喜欢的人嫁给了别人,他就费尽心思弄死了她的丈夫,害的她家破人亡,最后喜欢的人也死了,他就疯了,疯的想让整个江湖都给她陪葬。 牧倾华需要演的就是这么一个重度中二病患者! 第二十一章 这样一个综合伪君子和变态为一体的角色,齐河私心里自然是不愿意让他演的,牧倾华现在的演艺生涯正是一个上升的关键期,正要攒口碑和观众的喜爱,忽然来这么一个重口味,他怕他对外的形象会受到一定的损伤。 可拒绝也是不妥,宋修亦刚刚给公司带来了大利润,正是那些股东们的心头好,而且高启的面子也不能不给。 齐河犹豫了一番之后,还是答应了,至于牧倾华,他向来是不在意这些的。 开拍时间最终定在了九月份,叶重澜亲自送牧倾华去了机场,虽然有点舍不得,但他自认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是汉子哪能整天风花雪月,腻腻歪歪的,彼此间还是要保持一段距离的。 目送对方离开的时候,他是这么想的,可一出机场,他就垮下了肩膀,怎么办,未来几个月见不到他家道长,吃不到他做的饭,摸不到他的人,只要想想,就有点忍受不了了,他肯定会瘦十斤的! 偏偏他家道长走的时候,连头都没回一下,脸上表情都不带一丝变化的,真是拔diao无情攻! 叶重澜无精打采的出了机场,然后就接到了原主哥哥来的电话。 似乎是听出了他语气中的低落,那边沉默了片刻,才漫不经心的说道:“我听说你最近和一个小明星走的挺近?” 叶重澜一下子打起了精神,眼睛微微眯起,淡淡道:“听说?听谁说的?” 那边停顿了一下,沉声道:“我并不想过多干涉你的事情,你毕竟是个成年人了,玩归玩,什么时候做戏 什么时候认真,应该分清楚。” “我从不做戏。”叶重澜声音冷淡,“更不会拿感情的事做戏,你是我哥哥,你若想见的话我就找个时间带人回去给你见见,你若不想见的话,也没太大干系。” 他与道长的事情,本也与任何人无关! 电话被人咔擦一声挂断了,听筒那边传来“嘟嘟——”的声响,坐在办公桌后的男人无奈的摇了摇头,“都这么大的人了,竟然还是这么个倔脾气......” 他想了想,又拨了一个电话,让人彻底调查一下牧倾华,季霖是他亲弟弟,是他一手带大的,他的性子他清楚,对方能够将季霖收拾的这么服帖,可见是个有手段的,他自然要弄个清楚。 已经被人打上狐狸精标签的牧道长对此毫不知情,他正忙着拍摄。 他演的叶君祈在电影里算是正儿八经的男二了,戏份还是挺重的,这和他上次《奇侠》里面的出演不同,是真正的考验他演技的时候。 牧倾华从不认为自己是个会演戏的人,能当艺人,也就那张脸能看而已。 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宋修亦也是这么认为的,但齐河却绝对不是这么想的。 牧倾华是个面瘫脸,曾经一度让叶重澜怀疑过他是不是面部神经坏死了,后来还是两个人情缘之后,牧倾华的面部表情才渐渐多了一点,但这也只是在叶重澜面前的时候。 这样的一个人,要他皮笑肉笑,去演绎另一个人的人生,实在艰难。 事实上,就算是在拍摄的时候,他还是面瘫着脸的,杀人的时候,他面瘫着脸,黑化的时候他面瘫着脸,甚至在回忆杀中,年少的叶君祈看着喜欢的人嫁人,面对着那漫天的绯红,他内心痛苦绝望,可他的脸上依旧是没有表情的。 就是这样一个时时刻刻都面瘫着的牧道长,却罕见的让其他人,包括宋修亦在内,愣是没有半点不满。 他没有表情,可他的气息,他的眼神,他的一举一动,都化成了叶君祈,或者说,他就是叶君祈,而更因为他的高冷,他的面瘫,让人看着他时更加的揪心,时时牵动着其他人的情绪。 影片中有一场他的单人戏,是叶君祈知道喜欢的人死去的那一幕,锋利的匕首割开了皮肤,殷红的血色染红了雪白的衣裳,他明明并没有流泪,甚至呼吸平静,脸上的表情都没有太大的变化,可就是这样安静的如同默剧一样的画面却让人撕心裂肺一样的疼。 四周鸦雀无声,有几个感情丰富的小姑娘甚至不知不觉间眼泪就掉下来了,对此,她们后来的说法是,太心疼了,明明对方并没有什么伤心的表情,甚至叶君祈还是一个手段很辣的大坏蛋,可那一刻她们是真的为他心疼,因为她们感受到了那人心中的绝望,那种整个世界在他面前一瞬间坍塌的绝望...... 所有人都为牧倾华的演技心惊,只有齐河勾唇笑了,他是金牌经纪人,眼光绝对毒辣,对方的外表气质固然重要,可假如仅是这些,他又怎会大言不谗的说要将他捧到娱乐圈最高?!只有现在这样,能够于不经意间带动别人的情感,戳痛所有人软肋的人,才能让他全心全意,真正的兴奋起来。 低垂的眼中划过一抹暗色,宋修亦拉他来自然没安什么好心,可也绝不想把自己的电影给糟蹋了,他甚至都已经安排好顶替他的演员了,可没想到结果却是出乎他的意料。 牧倾华的天赋让宋修亦震惊,更多的却是嫉妒,有的人生来就是让人仰望嫉妒的,出色的外表,非凡的气质,无人能及的天赋,而他,兜兜转转两辈子了,就算几部电影票房大卖又如何,依旧要靠着高启才能一步一步的往上爬! 他不甘,心中的那股恶念越发膨胀起来。 宋修亦早就将剧本详细研究过,上一辈子更是将这部电影看了不下二十遍,对于一些镜头描绘,一些拍摄手法,早就研究透彻,不过是复制一遍而已,再加一些新鲜点的调料,这部电影拍摄的很快,不到三个月就杀青了。 最后一场戏是压轴,是男主阿懒和反派boss的对手戏,也是这部电影中两人唯一的对手戏。 虽然整部戏反派君都在派人追杀男主,陷害男主,可两人却从未照过面,直到最后阿懒死,叶君祈才一身白衣,干干净净的出现在他面前,他是来接人的,温小雅——那个他喜欢着的女子唯一留下的孩子。 一个居高临下,风姿出尘,一个重伤频死,连脚上的鞋都不知道掉哪去了,两人只是一个对视,连句台词都没有,可就是这样简单的一个对望,宋修亦的势就完全被牧倾华给压制住了,一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宋修亦的脸色直到电影杀青的庆功宴上都没缓过来,导演心情不好,自然没人敢往他身前凑,反而是看着高冷的牧倾华身前围了不少人。 这些日子相处下来,圈子里混的眼神都不差,也都看出来了,牧倾华就是表面看着难以亲近了些,脾气还是不错的,而且看他的演技和颜值,未来肯定是大火的节奏,趁着现在巴结亲近一下,那绝对不是坏事。 宋修亦看着众星拱月一般被围拢在中间的人,抿了一口红酒,微微眯起眼睛,然后便起身走开了。 那一天的庆功宴办得还算热闹,所有人都闹到很晚,牧倾华出来的时候外面下起了雨。 十二月份的雨落在身上冷冰冰的,和他一起出来的齐河稍稍皱了皱眉,道:“你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先把车开过来。” 牧倾华身体特殊,他并不怕冷,但也没有拒绝齐河的好意,从这里到停车场还是有段距离的,他本质上还是个很懒的人。 齐河刚离开,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他微微勾起了唇,不用看来电显示,他就知道是谁了,毕竟这个手机号码知道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齐河,另一个就是叶重澜了。 “喂。”低沉的声音在冷夜中带着一股暖意。 “道长——”拉长了调子的声音传来,叶重澜略带抱怨的说道:“你什么时候回来啊,都要过年了,你不会让我孤零零的一个人在家过年吧,那多可怜。” 牧倾华往角落里走了几步,昏黄的路灯照在他的身上,投下一道扭曲的倒影,他好笑的说道:“容我提醒你,离过年还有一个多月。” “都一样都一样。”叶重澜哼哼,“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都二百七十年没见到你了,我都瘦了好几圈了,等你回来,肯定都要认不出我了......” “啧,你是想我做的饭了吧。”牧倾华挑眉。 “我更想你!”叶重澜举着手机发誓。 牧倾华摇头,这人总是能让他的心柔软下来,“电影已经杀青了,我让齐河明天就定机票,最迟后天就能到家。” 家啊,真是一个非常好的字,叶重澜抱着手机在床上滚了两圈,然后又依依不舍的说了两句话,这才挂断了电话。 牧倾华将手机好好的放在了衣服口袋里,然后才扭头,朝着一个方向道:“出来。” 明明灭灭的火星掉落在地,被一只脚碾了两下,便熄灭了,暗处的那个人往他这边走了几步,身子歪歪斜斜的,走的并不稳当,直到灯光照在他身上,将那张明艳的脸笼上一层光晕。 牧倾华微微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并没有说话的意思。 宋修亦也不在意,因为醉酒,他的脸有些发红,他嗤笑道:“这脸变得可真快,刚刚是在和情人通话?是辉煌总裁季霖?”说道季霖两个字,他的眼神变得有些微妙。 “与你无关。”牧倾华声音淡淡。 “啧,季霖的事情怎么会与我无关呢?”他意味不明的说了这么一句,然后似乎有些头疼似得揉了揉脑袋,大概是醉得厉害,他脚步不稳,身体一晃就往牧倾华这边倒过来。 牧倾华下意识的扶了一把,然后胸口针扎一样的疼了一下,整个人无力的往下倒。 黑暗角落里又走过来两个人,抗麻袋一样把牧倾华抗在身上,几个人很快就上了一辆车,离开了这里...... 第二十二章 雨还在下,一直没有停,打在车窗玻璃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 外面的路灯透过玻璃窗照进来,混合了雨水,留下扭曲的光影。 背着光坐着的宋修亦一直看着昏睡的人,眼中色彩明灭不定,谁也无法看透他的想法。 车子也不知道驶了多久,终于在一个地下车库停了下来。 车门被打开,宋修亦带着人进了一间酒店,坐着电梯一直往上,上了最高层。总统套房的门被人从里面打开,他招了招手,几个人迅速走了进去。 宽大的足够躺下四个人的大床上,牧倾华双手交握,搭在小腹,睡得极为乖巧安静,那张完美无缺的脸在琉璃灯光的照耀下,几乎在闪闪发光。 体重超标,发际线严重后退的中年男人咽了口唾沫,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床上的人,就差没眼冒绿光了,那样子活像饿了好几天的狼,头顶色字的那种。 宋修亦很好的掩饰住心底泛起的不屑和恶心,脸上欢笑道:“怎样?这样的美人李老板可还瞧得上眼?” “瞧得上瞧得上!”男人连连点头,视线一点都舍不得从床上的人身上挪开,“这样的美人我这辈子都没见到过,小宋算是送了一份大礼了。” “李老板满意就好,那么你我之间的那件事,我不希望再有第三个人知道。” 李老板眼珠一转,透出股精明狡猾来,他转身,对着宋修亦笑道:“这个恐怕有点难度。” 宋修亦狠狠地拧起了眉,“怎么?!李老板要食言?” “怎么会?答应小宋的事情我怎么可能会不算数,我就是骗了所有人也不会骗小宋你啊。”这样说着的时候,他那只咸猪手已经无法克制的搂上宋修亦的腰,甚至还猥、亵的在他的屁股上用力揉了两下。 宋修亦用了极大的毅力才控制住自己胃里不断泛起的恶心感,现在的他不但不能一拳砸在那张令人生厌的脸上,甚至他还要笑,一点都不能露出自己心底的真实情绪来,“那李老板到底是什么意思?” 李老板咧嘴一笑,摊手道:“那件事知道的本来也就不止你我两个啊,我那帮子手下里面也是有几个知道实情的,要知道,当初小宋你可倔强了,没他们的帮忙,我这把老骨头还拿不下你呢!” 宋修亦的脸极黑,仿佛又想起了当初的那种屈辱,面色越发的不善起来。 李老板也是个见势就收的人,很快就笑道:“当然,我会让他们闭嘴的,毕竟小宋你现在也算个名人了,一些事情被人知道了对你可不好,我自然不会让你为难。” 宋修亦心中憎恨,这都是上辈子的事情了,虽然他重生了,重生到了染上毒品之前,却还是没能避开这个让他恶心了好几年的猪头。 那一次失足是他的耻辱,而以李老板的为人,他可不认为对方是个真会保守秘密的人,他现在的事业正在上升期,这样的一个丑闻足以再次毁了他。 会把牧倾华扯进来,自然是因为他看他不顺眼,也因为他是他的一个威胁,几个月相处下来,看到对方那种可以称为天赋的演技,这人绝对会是他最强劲的对手,提前弄垮了这样一个劲敌,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而最后一个原因却是因为他的容貌了,以李老板见色心喜的性子,绝对会好一段时间把自己抛在脑后,甚至就这么忘了他也未可知,至少暂时不会给他招惹麻烦。 当然,就算李老板会忘了他,他也不会忘了这个以前羞辱过他的人的,以他的手腕,现在也不是不能真的搞死他,只是一旦动作起来,势必瞒不过高启,而这件事是绝对不能让他知道的。 且等着吧,等他爬到娱乐圈最高处,区区一个李老板而已,他定要让他生不如死! 这样想着,他勉强扯开一丝笑来,朝着床上扬了扬下巴,道:“那就多谢李老板了,我先走了,不打扰李老板享用美人。” 李老板的注意力再次转回床上的美人身上,一股欲、火忽然就从下面烧了上来,烧的极盛,白胖的脸开始变红,他有些急切的走了过去,头也不回的说道:“那我就不送了,离开的时候帮我把门给带上。” 宋修亦一眼都不想看到对方的丑态,干净利落的转身,离开之前,他望了一眼墙角处的摄像头,唇角弯起,似乎露出一抹笑来...... 可这个笑最终还是没有成型,夹杂着剧痛的闷哼响起,然后是“磅”的一声肉体摔在地上的声音,宋修亦心下一惊,骤然转身。 李老板重达两百斤的身体躺在地上,睡袍扯了开来,露出白花花油腻腻的一堆肉,他面色惊恐,嘴巴张的老大,除了一些嘶吼之外,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宋修亦背后冷汗一下子冒出来了,他的视线慢慢转到床上,刚刚还安安静静躺着的人已经坐起了身,捞着一旁的被子,一根一根的擦拭着手指,一双平静无波,看不出深浅的眼睛,正一眨不眨的注视着他。 宋修亦下意识的打了个寒颤,他后退一步,右手已经摸上了身后的门把。 “你什么时候醒的?我们的话你听到多少?”说到后面一句,他的声音有些哑。 “你应该问,我有没有睡着过。”牧倾华淡淡道。 “你——”宋修亦一下子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望着他,“这不可能!” 那药的分量有多重,他最清楚不过,就是药倒一头牛都没问题,他怎么可能还保持清醒?! 牧倾华并不与他多说废话,为了搞清楚他的目的,他特意走了这一趟,原本这个时间点他早就回去睡觉了,齐河和他说过,熬夜对皮肤不好。 宋修亦本能的感到危险,手腕用力,刚想开门逃跑,然后他就发现,自己不能动了!! 恐惧从心中泛起,布满全身,牧倾华下了床,一步一步向他走来,然后将他整个人拎了起来,头晕脑胀间,他已经躺在了刚刚牧倾华躺的那个地方。 牧倾华给李老板灌了一瓶药,又下了一番暗示,然后宋修亦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衣服被撕开,肥重的身体压在了他身上...... 宋修亦像一只被摆上祭坛的羔羊,任人宰割,他眼睛赤红,身上没有一个地方不再疼,特别是下面那处,李老板是个虐待狂,而被下了暗示的现在更是彻底的暴露了本性,丝毫没有留情的意思,一场情事下来,宋修亦身上几乎没有玩好的地方。 他艰难的呼吸着,眼神却一直没有从牧倾华身上移开,憎恨愤怒,让人毫不怀疑,如果他现在能动的话,绝对会上前和他同归于尽。 他一下一下的抽着冷气,嘴巴一张一合,极小声的说着什么,脸上慢慢的都是恶意。 牧倾华的耳力自然比普通人强上不少,他皱了皱眉,摸上自己的右手腕,沉声道:“你在车上给我注射的不是昏睡剂,是毒品?” 宋修亦笑了,本该明媚的笑此刻却是异常的狰狞,充满报复意味。 牧倾华挑了挑眉,拉开窗户,忽然就这么跳了出去。 宋修亦的笑一下子僵在脸上,满眼的不可思议,难道是对方听到这个事情所以受不住打击,自杀了?!! 牧倾华当然不可能自杀,他并没有离开多久,很快就回来了,依旧是从窗户外跳进来的,到这一刻,宋修亦才恍然意识到,这人绝对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艺人,虽然很是不可思议,但既然重生都存在了,那武林高手绝世高人什么的,或许也不仅仅是存在于小说电影之中,可惜他明白的似乎晚了一些。 当细小的针头扎进他的皮肤的时候,他才恍然回神,整张脸变得灰白,他颤抖着声音,几乎是用一种嘶声裂肺的声音说道:“这是什么?!你给我注射了什么......” 牧倾华挑眉,缓缓道:“我这人很公平,你把我送到别人的床上,我也把你送到他床上,你给我注射毒、品,我自然也要回敬一二。” 说完,他将手里的针筒扔掉,再次走回窗边,道:“好了,这下我们扯平了,回见。”临走前,他还不忘贴心的把窗户给关上。 耳边是另一个粗重的喘息,宋修亦目光死寂的躺在床上,整个人似乎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生机。 上辈子的噩梦,又要来了...... 牧倾华回到临时住处的时候,正好遇到迎面而来的齐河,对方神情焦虑烦躁,都快要去报警了。 看到他时,齐河很是松了口气,然后就是铺天盖地的一通教训,连声追问他到底去哪了,为什么都没有和他说一声就离开。 牧倾华淡淡道:“只是散了个步而已。” “散步?!你把我当傻子还是把自己当傻子了,大冷天的,外面还下着雨,你散哪门子的步?!!”齐河咬牙。 “啊——”牧倾华轻轻应了一声,然后揉着额头,无辜道:“今天喝多了,我醉了。” 齐河气结,他忽然发现自从成了牧倾华的经纪人之后,他的脾气一天比一天暴躁了起来。 ======================================终于回来了的分割线============================== 两天之后,牧倾华回到n市,到家的时候屋里空荡荡的,没人在。 他并不意外,因为他并没有告诉叶重澜他回来的具体时间,小别胜新欢,他还是挺愿意给他制造一点惊喜的。 走了三个多月,屋里的布置和离开前没什么两样,还很干净,连一点灰都没有,可就是太干净了,厨房里连一个脏碗,一点污渍都没有,可以想象这三个月来叶重澜的伙食问题。 微不可查的皱了皱眉,牧倾华连行礼都没来得及安放,就进了厨房。 于是,这天,叶重澜照例忙到很晚下班回来的时候,一开门就闻到了满屋子的饭菜香。 看了一眼玄关处放着的行李箱,他连鞋子都没换,就风一样的跑了进去。 桌边,牧倾华正把最后一碗汤放在桌上,见到风风火火跑过来的人,他道:“去洗手,然后过来吃饭。” 他话音刚落,叶重澜整个人已经往他这边扑过来,双手紧紧的抱住了他的腰,然后他的脚一下子就离开了地面,被抱着转了个圈。 牧倾华黑线,弹了弹他的额头,有心想要教训,可看着他湿漉漉的眼睛,忽然就有些心软,嗯,先吃饭,吃完了饭再教训。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为什么都没有通知我,我也好去接你啊......”叶重澜叽叽喳喳,快化身老母鸡了。 牧倾华夹了一块糖醋排骨,一下子塞进他嘴里。 叶重澜瞪了他一眼,用力的咬着嘴里的肉。 一顿饭吃完,叶重澜自觉的进厨房,将碗洗了,然后才抱着牧倾华在沙发里坐下。 “还是这样好,没道长的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他拉长了调子,念道。 牧倾华像是安抚小动物一样拍了拍他的头,道:“快了,还剩半年时间。你不是忙着整顿你那个公司?怎样了?” 琥珀色的眼眸忽然就亮了一下,叶重澜趴在他身上得意的说道:“本少爷出马,自然不会有问题,刚开始我那是业务不熟,现在上手了当然不会再被人算计,你就等着在家被本少爷包养吧!” 叶重澜拍着胸膛夸下海口。 一般情况下,哪怕是情人间,身为男人,被另一个男人包养的话,那也绝对是件非常没有尊严的事,但牧倾华显然是不在意这点的,他很懒,又懒又宅,能够宅在家里,他一点都不想出去的,而且又不是没被他包养过,上辈子,他可是用整个国库在包养他呢。 “多赚点。”他这样说道:“就算没法和上辈子比,但也不能差的太多了。” 叶重澜重重的亲了他一口,眼睛亮闪闪的说道:“知道,到时候都给你。” 牧倾华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抱着人直接进了卧室。 嗯,这是奖励,绝对不是他想吃鸡了...... 第二十三章 《阿懒》十二月份杀青,后期的制作和宣传都被压缩在一个月之内,公司牟足了劲想让这部影片赶上年节档期。 身为男二号,之后的宣传少不了牧倾华,可他实在有些厌烦,大冷天的,他宁愿宅在家里不挪窝,也不想到处跑。 好在齐河也想对外给他保持一种高冷神秘的形象,几次之后,也就睁只眼闭只眼的默认了,只是另外安排的一些行程必须要参加,所以叶重澜的愿望注定是要落空的,就算牧倾华回来了,两人黏在一起的时间也少的可怜,能够每天凑在一起吃个饭就算不错了。 牧倾华这样的态度倒也没有引起其他人的不满,毕竟他现在行程紧凑,齐河虽然是个优秀的经纪人,却也是个严格的经纪人,年节之前的行程恐怕都已经给他安排满了。 而令人不解的是,身为电影主演加导演的宋修亦,出现的次数竟然比牧倾华还少,而且每次都是来去冲冲,脸色也不大好看,已经让很多人问过他,是不是生病了之类的。 这些人的问候或真心或假意,宋修亦统统没有领情,偶尔几次,也碰到过牧倾华,毕竟是一个公司的,可对方看过来的那种什么都没有发生,什么都不记得的坦然平静的目光,让他恨意加深的同时,也更加的畏惧了。 全身上下都在难受,好像有上万只蚂蚁在他身体里爬来爬去,宋修亦虽然不想,虽然厌恶,却还是开着车去了李老板那里,只因那里,有他现在急需的东西。 牧倾华看着匆匆离去的背影,眼底始终平静无波。 这是在饮鸩止渴,宋修亦心里比谁都清楚明白,可却是戒不掉,那种飘飘欲仙的舒畅感从上辈子起就已经烙印在他的灵魂深处,不沾染还好,一旦再次染上,就再也摆脱不掉了。 他的人生好像再次和上辈子重合在一起,他想挣扎,却无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往泥潭里陷。 他不甘心,怎么能甘心?明明已经重生了不是吗? 是了,他的电影就要上映了,公司还多划了一笔钱用在电影的宣传上,网上还有很多人在期待着,这部电影势头很好,绝对会比上一部《奇侠》更赚,更受欢迎。 所以还是不同的,不是吗?上辈子他在外的名声都臭了,可现在,他有钱有地位,只要不被人知道,他还是能够站在娱乐圈顶峰的! 他想的很美好,甚至连找个机会把李老板杀人灭口都想好了,可他还是漏了一点,他的枕边人——高启。 身为他的情人,又爱他至深,怎么可能会察觉不到身边之人的变化。 高启心思缜密,观察力不错,宋修亦几次在他面前差点露出破绽之后,他就隐隐的感觉到不对了,一开始他是真的没往这方面想,宋修亦在他心中,一直是个性子高傲,才华横溢的人,他怎么可能将他美丽高洁的情人和肮脏的毒、品联系在一起! 他只以为对方或许是遇到了什么难办的事情,也几次想让对方说出来,表面自己会帮忙,他甚至有些责怪自己,这些日子被起死回生的辉煌娱乐暗中下了好几个绊子,将他的注意力都转移了过去,以至于没有第一时间注意到情人的反常。 若在往常,他的关心宋修亦会很受用,但现在,他只觉得烦,他想推开他,冲着他不管不顾的大喊:你能给我毒品吗?你能给我杀了牧倾华和李老板吗?什么都做不到的话就给我滚!! 可他只能把声音堵在喉咙里,什么都不能说,这件事情绝对不能让对方知道。 宋修亦不想让高启知道,他甚至想要不要从他那里搬出来住,只是真要搬的话,一个合适的理由便难住了他。 同住一个屋檐下,甚至同睡一张床,在高启的有心观察之下,露出马脚也是迟早的事。 宋修亦想拖延这个时间,可在某天毒瘾发作的时候,真想到底还是给高启知道了。 高启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看着自己美丽高傲的情人以一种丑陋的姿态缩在地上,抖着手指给自己注射,脸上神情苍白扭曲,在注射完毕之后,抽搐的四肢才终于舒展开来,双目微闭,神情虚幻陶醉,哪里还是他认识喜爱的情人,分明是个瘾君子! 高启先是震惊,再是不可置信,到最后的滔天愤怒,他大步上前,一把揪住他的衣襟,大吼道:“你怎么敢!你怎么会这样!你看看你现在都是什么样子!!” 舒畅的感觉流转四肢百骸,让他整个人飘飘欲仙,仿佛行走在云端上。 双眼微微抬起,看着气急败坏的高启,宋修亦“嗤”的一下,就笑出来。 与笑一起出来的是他的眼泪,顺着脸颊滚落在高启的手背上,烫的他高涨的怒火忽然就熄灭了一半,取而代之的是心疼。 宋修亦一下子就看出了他的柔软,他垂下眼睑,咬着唇不甘道:“你以为我想的吗?!如果不是有人故意害我,我会这个样子?!不用你说我也知道我现在很丑,你放心,我立刻就搬出去!” 说着他还故意挣扎了一下,只是脚一软,倒在了高启怀中。 高启本能的抱紧了他的腰,质问道:“你说你是被人害的?是谁?” 宋修亦的眼泪不要钱一样往下掉,扑在他怀里大哭道:“还能是谁,是牧倾华!我早就让你赶走他,毕竟他是季霖的人,可你把他当摇钱树,死抓着不放,现在我被害成这样你高兴了?!” “他害你?他为什么要害你?是季霖?”高启很快的就想到当初为了宋修亦暗中对付辉煌的事,很显然这两人是有过节的,再加上他之后的设计陷害,差点就让辉煌娱乐领了便当,以己度人,他认为这或许就是季霖会这么做的原因了,只是这报复实在太阴毒。 抱着哭得凄惨的情人,高启目光狠戾,他绝不放过他们! 第二天,高启一早就去了公司,第一时间发布了雪葬牧倾华的命令。 消息传开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怎么也想不通顶头上司为什么会忽然发出这么一个命令下来,公司不是一直在努力培养他的吗?! 就在所有人都沉浸在震惊中的时候,齐河不顾女秘书的阻拦,“咚”的一下踹开了总裁办公室的大门,真的是用踹的,齐河的脚一阵阵的发疼。 不过这点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牧倾华的事,他必须要给他一个解释! 高启挥了挥手,女秘书便退了出去,还轻手轻脚的带上了饱受摧残的门。 办公室里只剩两个人斗牛一样的对峙着。 高启自然不会讲真正的原因说出来,一旦消息暴露出去,宋修亦整个事业全都毁了,就算齐河和他交情不错,也不能说! “牧倾华和季霖关系匪浅,我不放心。” 齐河气结,“这件事我们以前不是谈论过?当时你并没有反对,为什么现在忽然反悔?牧倾华现在形势正好,只要给我几年时间,我就能把他捧上王座!”这样说着的时候,他的眼中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把他捧上王座之后反过来对付非凡吗?!”出声的不是高启,而是从旁边的休息室里推门走出来的宋修亦,他的脸色很白,比齐河上次见到他时更是瘦了一大圈,他冷笑着走过来道:“齐先生到底是为了公司,还是为了成全自己的私心?一手捧出一个娱乐圈神话出来,到时候齐先生金牌经纪人的名声会更加响亮吧,只是不知道牧倾华当不当得起你的这番厚望。” 面对着宋修亦,齐河反而恢复了冷静,他扶了扶眼镜,冷声道:“什么因为季霖你不放心,都是借口,这次你之所以反悔,又是为了他吧。” 这个他指的自然是宋修亦,语气也是十足的轻蔑,这让宋修亦很是恼恨,从一开始就是这样的,这人看着他的目光一直都充满审视和不喜,以前他和高启刚刚好上的时候,高启也曾打算让齐河来做他的经纪人,在他身边帮他,他自然是答应的,毕竟齐河的名声摆在那,甚至他还三番两次的和他示好过,可最后,齐河却干脆利落的拒绝了。 理由是,他对他没兴趣! 宋修亦不喜欢他,非常不喜欢,尤其是在对方拒绝了他,反而签了一个圈外的人,还放豪言要将他捧成娱乐圈第一人之后。 那个位置是他的,重生一次,他绝不让给任何人! 齐河最后是浑身寒气直冒的离开总裁办公室的,沿途遇到的人都不敢同他打招呼,能够让内敛儒雅的齐河变成这样,可见是气得狠了! 对于牧倾华被雪藏这件事情,有人愤怒有人难过有人高兴有人幸灾乐祸也有人惋惜,娱乐圈本来就是个非常复杂的地方。 牧倾华本人倒是无所谓的,而叶重澜就更加的高兴了,不过高兴归高兴,欺负了他家道长的人绝对是要付出代价的。 非凡当天上午发布了雪藏的命令,下午叶重澜就带着钱搂着他家道长,一副霸道总裁的架势进了非凡。 等他们出来的时候,牧倾华的“卖身契”已经到了叶重澜手上,雪藏?那是什么? 叶二少表示不就是违约金嘛,他有钱! 叶二少是土豪,叶二少视金钱如粪土,可牧道长看着却很是心疼,这半年来他赚到手的钱都没有今天赔的多。 这件上午雪藏,下午解约的事情被叶重澜暗中操作着通向了媒体,成为娱乐圈当年年度十大笑话之一。 牧道长摸着下巴,既然对方都行动起来了,那他少不得也得回敬一二才是。 于是,某个天气不错的日子,高启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收到一个没有署名,没有地址的神秘包裹。 等他打开包裹,发现是一个u盘,然后插上电脑的时候,一个淫、靡的世界就这样赤、裸、裸的呈现在他面前。 主角攻受那边是怎样的暴风暴雨,牧倾华没有再管,本来也和他没有太大关系,如果不是这次的违约金实在让他肉疼的话,他也懒得寄上这么一个视频。 他不痛快了,始作俑者自然也要陪他一起不痛快才是。 牧倾华解约之后,并没有和辉煌签约,本来嘛,叶二少是一点都不希望他家道长在外面抛头露面,给自己招惹下千千万万的情敌的,他好好的呆在家里,给他包养是再好不过了。 牧道长再次恢复宅男生活,而外面却已经是闹得风风雨雨了,特别是网上,他的那些粉丝们,微博上炸开了锅,一大堆问他是不是真的要息影了,并且纷纷表示挽留的。 牧倾华的粉丝大都是理智粉,可这次却理智不起来了,一人一口唾沫的将非凡骂了个狗血淋头,甚至还有不少人爆料抹黑,什么非凡娱乐让旗下艺人陪酒□□啦,什么某月某日哪件事有黑幕啦,总之就是下了狠劲的黑,一段时间之内,公关部的那些人都忙得很,非凡娱乐的名声或多或少的还是受了些影响的。 恐怕谁也想不到雪藏一个牧倾华,带来的影响竟然会这么大,明明只是一个刚刚出道才半年多的新人而已,这样的影响力未免有些可怕。 网上闹的沸沸扬扬,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因为牧倾华他是不刷微博的-_-||| 于是,牧道长现在每天的日常就是,宅在家里,宅在家里,宅在家里...... 他现在连门都不出了,每次出门都要玩变装游戏,他嫌麻烦。 叶重澜有点心虚,就算对方并没有表现出什么不适应来,但他偶尔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自己的话,能连着一个月不出门吗? ...... 别说一个月了,两天他都受不了! 而且现在,对方每天都在家里打游戏,他好担心他会变成网瘾少年,对方现在连吃鸡的次数都少了,还不如以前呢。 于是,某天中午,欲求不满的叶二少往家里打了个电话,抱怨公司的饭菜太难吃了,想吃他做的饭。 公司高价请来的大厨中枪...... ‘ 牧倾华倒也惯着他,特意放开了自己的游戏,做了一顿好吃的,用保温瓶装了给他送去。 这还是他第一次来叶重澜的公司,围巾围着,墨镜带着,整张脸被遮了大半。 可就算是这样,得了叶重澜吩咐早就等在楼下的脑残粉女助理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也是爱得深沉。 进了总裁的专属电梯之后,女助理紧张的脸都红了,呼吸很轻,生怕会吓着对方。 最后她还是没忍住,满脸红光的问道:“道、道长会签约辉煌吗?我是说,我的意思是,我期待和你成为同事......” “谢谢。”牧倾华微微颔首,“有机会的话会的。” 电梯叮的一声,已经到了,牧倾华走了出去。 清清冷冷,碎玉相击一般的声音似乎还萦绕在耳侧,她整个耳朵都麻了。 嗷嗷嗷好嫉妒上司啊怎么办?!男神每天给他做饭,男神给他送爱心便当,男神还时时刻刻都给他摸摸亲亲抱抱,身为脑残粉,她想仇杀上司自己上! 叶重澜已经在办公室里等了一会儿了,看到他来赶紧迎了上去。 “终于来啦,好饿......”为了强调自己真的很饿,他整个人有气无力的趴在了牧倾华身上,被他拖着走。 将保温盒打开,将里面的饭菜取出来,放在一边的茶几上,两菜一汤,很简单,却又很温馨。 叶重澜很给面子的通通吃完了,连汤都喝得一干二净,然后趴在他怀里,拉着他的手给自己揉吃撑的肚子。 办公室里有暖气,他穿的并不多,其实就算没有暖气以他的修为也不会觉得冷。 修长的手一下一下的揉按着微微鼓起的肚皮,叶重澜舒适的叹了口气。 整个下午,他都没让他回去,硬是拉着他陪着自己,美人在侧,他觉得自己的工作效率都提高了不少。 下班的时候,两个人手拉着手一起去了趟超市,虽然牧倾华还是帽子围巾墨镜三件套,但大冬天的也不算太突兀。 等到两人拎着一大堆东西回到家的时候,门口却站着一个人,看样子站的时间还不短,地上的烟头都扔了好几根了。 “齐河?!”牧倾华挑了挑眉,喊了一声。 齐河转过身来,将指间的烟掐灭,微微点了点头,他的脸色并不好看,眉宇间略带憔悴,牧倾华还从没见他这个样子过。 叶重澜掏出钥匙打开了门,说道:“先进屋吧,有事进来再说。” 大门再次被关上,齐河接过叶重澜递来的茶,道了一声谢。 抿了一口茶之后,他也不拐弯抹角,直接将自己的来意说了出来,“季总,如果我来辉煌的话,不知你可欢迎?” 叶重澜很是惊讶,本着商人的原则,他很快笑道:“齐先生可是一块金字招牌,你来辉煌是辉煌的荣幸,拒绝的才是傻子。” “好。”齐河点头道:“有季总这句话就可以,我也不瞒你,我已经从非凡辞职了,本来自己开个工作室也不是不可以,辉煌的条件不是最好的,之所以会来是因为他。” 他扬了扬下巴,指向牧倾华,“我的条件只有一个,继续带他!” 叶重澜忽然就有些吃味,从非凡追到辉煌,也是真爱了! 第二十四章 齐河之所以会这么快的转换了阵营,牧倾华自然是一个原因,更重要的却是非凡的乱局。非凡不像辉煌,是由一个人建立起来的私人公司,在辉煌,叶重澜是□□者,不会受到过多的干涉。 可非凡就不行,除了高启之外,还有许多的股东在,对于他商量都不商量一下的执意雪藏牧倾华之事,很多人都是不满的,尤其是最后的发展还给非凡带去了很多负面影响的时候。 而后来高启的情绪似乎也有些不对劲,齐河敏锐的察觉到了什么,他是个聪明人,任何时候都会给自己留一条退路,他很早就想从非凡独立出来了,成立一个独属于自己的工作室,现在因为与高启的几次冲突,将时间提早了一些而已。 当然,最后延迟工作室的计划选择进入辉煌,是因为牧倾华。 他也算看出来了,这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很稳固,现在又是甜蜜期,暂时没有分开的意思,让牧倾华进他的工作室的话,难度可能会有点大,而且季霖恐怕也不会轻易放人。 以他现在在娱乐圈的身份,如果换了其他任何一个人,恐怕哭着喊着都会请他当自己的经纪人,哪回像现在一样让他追着跑,可牧倾华不一样。 娱乐圈有什么?!金钱,地位,成名,追捧......而这些,齐河知道,这个从道观里走出来的道士并不稀罕。 大半年的相处,就算不是十二分的了解,但七八分总还是有的,他宁静淡泊,清心寡欲,如果不是看到他投在季霖身上的那些柔软和在乎的话,他真以为对方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非人类了。 这也是他不敢明着和季霖抢人的原因,明摆着抢不过嘛! 齐河的加入对辉煌来说绝对是一件大大有益的事情,只是叶重澜却有些犹豫,他无疑是想把他家道长圈养在家的,一旦放出去,那绝对又是无数的情敌,可是想到这些日子以来对方的死宅生活,拒绝的话又咽了回去。 以前对方宅归宅,但他是一直陪着的,两个人的宅就不叫宅了,那叫恩爱,叫腻歪,可他现在是季霖,公司的事情暂且不能不管,毕竟非凡还没打败呢。 道长一个人呆着会不会很寂寞?! 这样想着的时候,到嘴的拒绝更说不出来了,他不想因为一己之私将道长困在这一间小小的屋檐之中。 叶重澜还在纠结的时候,牧倾华却已经答应了下来,他想的很简单,齐河确实是一大助益,能帮叶重澜争取,就争取下来好了。 原主季霖的执念是让辉煌站在娱乐圈一流行列,让自己多年的心血不要白费,顺便报复害了自己的主角攻受,他相信叶重澜能够做到这些,但也不介意将中间的过程加快一些,他有些厌烦这些了。 于是,没过几天,牧倾华签约辉煌,金牌经纪人齐河跳槽相陪的消息,霸占了各种娱乐圈头条,明星们嫉妒,非凡里的人心堵,牧倾华的粉丝们拍手相庆,自己喜欢的人总算没有息影,那无论是在非凡还是在辉煌,他们都不在意了。 与牧倾华这边相反的是,主角攻受最近的日子可不大好过,尤其是他坏心眼的将视频寄给了高启之后。 原本因为高启对牧倾华这件事情的处理,已经让很多股东对他不满了,他最近颇有些焦头烂额的感觉,而更让他头疼的是还要帮宋修亦戒毒。 毒瘾发作时的宋修亦很疯狂,不是伤了自己就是伤了身边的人,高启自然也没能幸免,面对那样斯歇底里,为了一点毒品连自尊都可以丢弃的情人,他自然是心疼的,可心疼中却又夹杂了连他自己的没注意到的害怕和嫌恶。 宋修亦发起疯来是六亲不认的,高启在连续被砸伤了好几次之后,又因为公司的混乱,渐渐的也就去的少了,这其中或许也有几分无法面对,他爱的宋修亦是骄傲的,耀眼的,才华横溢,凤凰一样不可逼视,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以前那个在娱乐圈见惯了美、色的高启一见倾心,二见倾情,三见就用各种各样的手段将人弄到了自己身边。 可现在,那个记忆中高傲的男人却为了一点毒品涕泪交流,谩骂不已,甚至最后跪在了医护人员的脚下苦苦哀求,这让高启心疼之余难以接受。 他有时候甚至会产生一种错觉,现在的宋修亦不是宋修亦,只是一个披着他爱人皮囊的疯子而已。 毕竟是真爱,高启虽然有些无法面对,之后去看宋修亦的次数也渐渐减少,但为他该做的事情也没少,甚至他还秘密请了一支专业的戒毒队伍,就因为宋修亦身份特殊,需要保密的缘故。 可这一切在收到不知名人士寄来的视频之后,就彻底改变了。 简单来说,就是主角攻高启黑化了。 也难怪了,他是真心喜爱宋修亦的,为了他着实做了不少事情了,他要对付什么人,要做什么事,他都可以帮他,甚至连沾染了毒品他都尽力的帮他戒毒,可得到的回报什么?!对着一个年级都可以做他爹的肥胖老男人张开了双腿的恋人?!! 一种深刻的羞辱感从心底蹿出,蔓延至四肢百骸,高启那一瞬间真的有杀人的冲动,常年的克制冷静起到了关键作用,他暗中找了信任之人,用劲手段将视频里的老男人里里外外调查了一遍。 派去调查的人倒也有些能力,不到一天的功夫,李老板的详细资料,还有和宋修亦以前的一些关系就出现在了高启的办公桌上。 高启笑得很冷,他还从没有被人这样当傻子一样的玩弄过,宋修亦是第一个。 奸夫当然是要付出代价的,高启打了一个电话之后,就拿着视频和资料去了为宋修亦安排的戒毒的地方。 =================================分割线==================================== 《阿懒》的开播被安排在了新年档期,因为高调的宣传,再加上导演前两部电影积攒下来的口碑,宣传片里优美的电影画质,以及男主男二极高的颜值,使得这部电影在网上的口碑不错,很多人都在期待着这部电影的。 恐怕谁都没有想到,这样的优势之下,忽然就传出了导演加男主宋修亦的惊天丑闻。 淫、乱不堪的几张大照忽然就出现在网上,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的流传了出去,连让人阻止的时间都没有。 赤、身、裸、体的青年双目微眯,脸上浮着一层薄晕,神情迷幻陶醉,彻底沉沦在了欲、望之中,而他的身上趴着的是个肥胖秃顶的老头,即使没有拍到他的正面,也可以想象出他脸上的沉迷狰狞...... 这还只是其中稍微“有节操”的一张了,其他的,比如绑着绳子的那啥s、m,带着xx的xx,两个壮汉抱着他的xxx,花样还挺多的。 无数网友纷纷感叹,城里人真会玩。 总之,宋修亦彻底红了,黑红黑红的那种,以前的什么“天才导演”“青年导演的领军人物”之类的赞美,统统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片的骂名。 就连《阿懒》这部即将上映的影片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漆黑封闭的屋子里,宋修亦浑身光溜溜,连一件遮体的衣物都没有,就这样坐在房中唯一的电脑前。 他的手在颤抖,嘴唇在颤抖,整个身体都好像要散架一样的颤抖起来,一张张不堪入目的照片,无数尖酸刻薄的谩骂,他好像又回到了上辈子,黑暗而又绝望的上辈子,两辈子的绝望渐渐重合起来,只差一根稻草就能让他崩溃。 “都看到了?”幽幽响起的声音让他恐惧,一个身影凑了上来,道:“我都不知道,原来你竟也有这么淫、荡的一面,对着一个老头,像个女表子,对着我却是个贞洁烈女,想当初,我就是连亲你一下,都被你晾半天呢!” 冰冷的手覆上他的手背,阴冷的声音在他耳边嘶嘶作响,“这拍照的人技术可真不错,瞧瞧你这表情,可真是享受的很,那老头的手段就那么好,让你这么沉醉?!” “住嘴!你住嘴!!”宋修亦彻底崩溃,他一下子掀了桌子,电脑啪的一下重重摔在地上,碎裂的屏幕闪了几闪,彻底熄灭了。 高启冷笑,看着他发疯,看着他将能摸到的东西一件件的摔成粉碎,再看着他毒瘾发作,一点都没有骨气的跪在自己面前,痛哭流涕的就想要一点点的毒品! 一脚踢开抱着自己大腿的人,高启走出了没有光线的房间,阳光照在他的身上,却没有半点暖意,他现在看上去很不好,整个人瘦了一圈不说,眉宇间更是多了一层阴狠郁气,手机铃声响了起来,他按下接听键,对面传来的声音让他皱眉。 简单的吩咐了几句,他挂断电话,最后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他大步离开,再没回头。 事情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慢慢平息,继宋修亦那些照片流露出来之后,他和高启的一些不雅照片也开始出现在网上。 以高启的身份,包养一两个明星在身边倒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传出去也就是一段风流韵事而已,可偏偏这次与他牵扯的人不是别人,而是巨大丑闻在身的宋修亦,于是这股邪火不免就烧到了他身上,非凡股市也受到了动荡。 这是一场阴谋,被人为操纵的阴谋,精明如高启自然看出来了,可他一开始是因为宋修亦的事情,妒火中烧,脑子乱成一团,等他好不容易恢复冷静,事情却已经脱离了他的掌控。 非凡名誉受损,股市动荡,关键时刻,竟然有人暗中收购非凡股份,就在高启焦头烂额的时候,叶重澜却收到了来自那位只闻其声,从未谋面的兄长的馈赠。 ——百分之二十一的非凡娱乐的股份。 叶重澜收下了这份好意,然后一高兴,就带着他家道长登上了去往j市的飞机,快过年了,终归是原主唯一的亲人,回去看看也是好的,顺便道个谢。 季家是底蕴深厚的大家族了,嫡系子孙只有季炔、季霖兄弟两个,季炔比季霖大了十多岁,已经结婚,有一个六岁的儿子。 对于叶重澜的回来,季炔还是很高兴的,但脸上的笑在看到一起来的牧倾华的时候,僵硬了一瞬。 他暗暗叹了口气,自己的弟弟的性子他比谁都清楚,既然人都已经带回来了,那这件事就再没有转圜的余地。 毕竟是季家的当家人,季炔虽然看上去很温和很好讲话的一个人,但骨子里却有一种内敛的威严,恐怕也只有对着家里人的时候,才会真正的温柔起来,这让叶重澜想到了上上辈子的哥哥,然后又想到了藏剑山庄里的大师兄,最后叹了口气,大醉一场。 反正是过年,偶尔放纵一次又有什么关系,何况还有道长在。 这次的年过的还是不错的,季家大宅少有的热闹了一番,牧道长看着冰冰冷冷的,却意外的成了孩子王,原因无他,他很会打游戏,把季家的小霸王唬的一愣一愣的,成了他身后的小尾巴。 等两个人回到n市之后,《阿懒》已经上映两周了,因为之前的丑闻,这部电影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原本票房反应平平,但牧倾华的叶君祈却从老到少,从男到女,惊艳了无数人。 叶君祈的孤冷,叶君祈的寂寞,乃至最后的疯狂,他是个伪君子,他杀人如麻绝对称不上是个好人,他就是由剧毒浇灌出的一朵花,看着清雅漂亮,一旦沾了,就是死无全尸。 而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被那个孩子一刀杀死的时候,唇角的那一点淡泊宁静的笑,却让坐在电影院里的观众揪心流泪了。 网络上大片大片的赞誉,叶重澜一时好奇,就拉着全副武装的牧倾华也去看了。 出来的时候,琥珀色的眼眸一阵暗沉,“叶君祈......那个孩子杀他的时候,他是知道的吧?” 牧倾华挑眉,显然有些惊讶他这突如其来的问题,便说道:“只是个故事而已,知道或者不知道,有什么关系。” 是没什么关系,只是当叶君祈的扮演者是他身边的这个人时,他就有些在意。 “最后那个笑,你当时在想什么?” “结束了......” 故事结束了,叶君祈的一生结束了,他——可以回去吃鸡了! ...... 第二十五章 《阿懒》上映之后,意外的给牧倾华带来一个最佳男配,成为当年电影节上最大的一个黑马,然后叶重澜的生意越做越大,越做越好,终于如原主希望的那般,成了娱乐圈最大,而牧倾华也没有落下半点,几年之中,陆陆续续的在齐河的软磨硬泡下捧回好几个影帝。 直到第七年的时候,非凡被辉煌合并,宣布破产,高启失踪,而宋修亦更是在很早的时候,就再没出现过,然后牧道长表示他要息影了。 这样的想法也不是没有过,但每次都被齐河以各种各样的手段硬是拖了过去,直到牧倾华和叶重澜的关系被媒体意外的挖掘了出来。 那时候的牧倾华可不是娱乐圈小透明了,被公认为国民男神的牧道长,他的出轨带来的影响几乎是地震级别的。 甚至当初还有人给叶重澜寄过血书,一点都不夸张的说,当年的叶重澜可是无数人的公敌。 叶二少表示呵呵,道长就是他家的,不服来战。 因为这件事,牧倾华坚定了退休的念头,就算外面再如何挽留,齐河再怎么抗议,都不管用了。 而且以他万年不变的样貌,也不适合一直出现在镜头前的。 牧倾华退隐之后,没到两年,叶重澜将公司安排好之后也退了下来,然后两个人就手拉着手去环游世界了。 季家大哥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差点一口老血喷出,他都快五十了,还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累死累活,可对方刚三十出头,就脱手逍遥去了,简直让人嫉恨的想要仇杀好么?! 同是姓季的,为什么要互相伤害! 两个狗男男今天飞这里,明天又去了那里,随心所欲,并没有具体的行程,兴致来了就在某个地方呆上一段时间。 叶重澜甚至拉着人去m国领了个证,来了场西式婚礼,亲自把两人的小本本,和戴着戒指交握的手拍了照发上牧倾华的微博,他得意的笑了。 网络上由此发生的腥风血雨他当然不会去在意,但因为这个他倒是生了些许的恶趣味,每隔一些日子都会放上几张秀恩爱的照片,几十年都不曾断过。 网上从开始的或抨击或祝福,到麻木,再到后来一堆喊着烧烧烧的,人们的接受能力还是蛮快的,其中也不乏一些羡慕的人,几十年如一日的恩爱,男女之间也未必有多少,那么就算他们是两个男的又如何?! 这样的感情太珍贵,值得所有人珍惜。 离开的时候,叶重澜照样比牧倾华早走了一步,再次回到那个熟悉的空间,这次牧倾华没有任何情绪波动,他只是坐在湖边安静的等待,等待着再次的重逢。 ================================道长啊,你辛苦了============================== 修是翼虎部落最强壮的战士,他有尖利的爪子,锋锐的獠牙,健壮的身体,一双有力的翅膀能扇飞三四个敌人。 每次外出捕猎他都是收获最多的,捕杀的猎物也是最凶猛的,所以他也是最有希望登上族长之位的候选人之一。 修很英俊,原型的时候四肢矫健,身体健壮,曲线流畅,翅膀展开的时候,一股凶悍嗜血的霸气就能让稍微弱一点的人腿软;而他变成人型的时候脸上的五官不是特别精致,却组合的恰到好处,虽然常年面无表情,有点冷酷,但配合着他古铜色的肌肤,高大的身体骨架,还有八块腹肌,显得格外的有雄性魅力。 部落里爱慕他的雌性不少,想和他结伴的更多,但他却一直没有答应。 归根究底,还是他的眼光太高了,翼虎族的那些雌性们,他还真没一个看得上眼的,可现在情况却有点不同。 他觉得自己动心了。 本来他是和部落里的其他人一起出来捕猎的,但因为性子比较独,半路上就和其他人分开了,他一直都是如此的,次数多了别人也就不再管他,反正他本事高,每次带回的猎物也多,其他人也不好多说什么。 修庆幸这次的单独行动,因为这让他发现了一个雌性,一个很漂亮很漂亮,比翼虎族所有雌性加在一起还要漂亮的人。 兽神在上,请原谅他形容词匮乏,他觉得那个小雌性似乎全身都在发光,耀眼的让人挪不开眼睛,也让他的心扑通扑通的狂跳不已。 他想和他结成伴侣,非常非常的想! 喜欢了,就把人抢回去,这是兽人世界的铁律。 翼虎族本就以速度见长,修现在跑的更像是风一样,然后勾着藤蔓,悄无声息的落在了躺在树下的人身边。 离得近了,看的也更加的清楚了,小雌性裹着一件奇怪的白袍子,全身上下遮的严严实实,那张脸冰雪一样,完美的没有一丝瑕疵。 修情不自禁的就伸出了手,想要摸一下那白玉一样的肌肤,但只伸到半路,就很快的缩了回来。 他的手太黑了,又黑又粗糙,还因为捕猎带了一些伤口,和对方晶莹剔透的脸成了鲜明的对比。 修忽然就有些自卑起来,这样的情绪对他来说是非常罕见的,他可是虎翼族最强大的战士。 有些焦躁的来回走了几圈,修最后还是没能忍住,大手摸上从道观中落下的一缕黑发上,不能摸脸,头发总行吧,又滑又软,小雌性的头发都生的这么好。 “你在做什么?”冰玉相击一般的声音突然响起,吓了修一跳,他砰砰砰的迅速后退几步,就差点没一屁股坐地上了。 小雌性醒了?这是他的第一反应,然后他才意识到自己刚刚的行为,竟然被小雌性一句话就吓退了好几步,简直是太丢脸了。 修的脸红红的,可因为他的皮肤太黑了,所以看不出来。 他连眼神都不敢往小雌性那边瞟一下。 牧倾华已经站起了身,随意的抚了抚平整的道袍,他不动声色的打量着身处的环境。 到处都是高大的树木,茂密的树枝和藤蔓将天空都遮住了,只落下零碎的光影,微微皱了皱眉,不用多想,他就知道自己是落到雨林中来了,空气中湿气很重,让人不舒服。 四下看了一圈,他将视线重又落在对面的男人身上,个子——还真高。 牧倾华眨了眨眼睛,自己一米八,已经够不错了,可对方起码有两米,他必须仰高了下巴才能看到对方那张脸,这感觉,还真有点让人不爽。 而更让人意外的是对方的穿着打扮,上身赤、裸,胸肌一块块的鼓起,昭示着内里强大的力量,下、身则用一块不知道是什么种类的兽皮简单的围着,用草绳在腰间扎了一圈,至于里面是什么情况,有没有穿内裤,他不想猜。 这人的身上没有一点文明社会的标记,牧倾华沉默下来。 小雌性一直在看他呢,修很高兴,不着痕迹的挺了挺胸膛,彰显着自己的强壮。 然后他又听到小雌性的声音了,“你是谁?” 声音很好听,奈何他听不懂。 ...... 修的表情有些懵,眼中满是困惑,牧倾华自然是看出来了,“这里是哪里?”他尝试着又问了一句。 修......还是没听懂。 但他也看出两人言语不通了,莫非小雌性是从很远的部落来的?附近的几个部落他还是有所了解的,小雌性的言语和他们都不同。 牧倾华眼帘微垂,他放弃了,朝着那个野人点了点头,他转身便想离开了。 修一开始还有些懵懂,直到牧倾华走的有一段距离了,他才猛然意识过来。 小雌性要走?怎么可以?!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自己喜欢的,他绝对要留下对方! 嚎叫一声,修拍了拍自己的胸膛,然后一下子朝着小雌性飞奔过去。 牧倾华反手向后,本能的握住了背上的剑柄,但到底没有拔剑出鞘,因为对方——没有杀气! 不知道自己刚刚差点就被糊上个两仪,修拦在他身前,急匆匆的说道:“不行!你不能走!你一个雌性在外面太危险了,夜晚寻食的野兽会把你吃掉,我、我——你和我走吧,我是虎翼族的修,你跟我走,我保护你!” 这还是他第一次和一个雌性做出承诺,他心甘情愿,只想保护他一辈子才好。 可惜,被人表了白的牧倾华完全听不懂他的话,不过对方语气中的担忧善意他倒是明白了。 光线渐渐暗了下来,离天黑不远了,修也渐渐急了起来,连比带划的又说了一番,暗夜的雨林危险重重,他是不怕,但他不敢让小雌性涉险。 牧倾华虽然听不懂,但看着对方的比划,连估带猜的倒也明白了一二,现在这种时候,和对方走一趟也不错,至少先把现在的情况弄清楚,这个世界似乎有点奇怪。 “好。”他答应下来,然后又意识到对方听不懂,就又点了点头。 修欣喜若狂,恨不得拍着胸膛再嚎叫几声,生怕小雌性会反悔一样,他忽然弯下了身子,在牧倾华的目瞪口呆中,獠牙突出,四肢着地,关节、胸口、脸部覆上一层棕色的绒毛,背部肩胛位置,一双巨大的翅膀从那里猛然伸出,掀起的气流,将地上铺的厚厚的落叶都飞扬起来。 这到底是什么?! 饶是牧倾华再镇定,活了这么多年也称得上见多识广,但这忽然从人变成兽的一幕还是让他惊得缓不过神来。 小雌性的样子似乎有些不对啊,修小心翼翼的看着对方,自己的原身在部落里可是很受雌性欢迎的,这代表着他的强大,他只是想把最好的一面呈现给他看而已。 狰狞的脑袋慢慢凑了过去,修压低了声音讨好一般哼了哼,然后转身趴下,将背部毫无遮掩的袒露在他面前。 这是让他上去?牧倾华有些了然,然后眼中的惊色褪去,开始感兴趣起来,这坐骑够威风,不上去试一次简直太浪费了。 他挂上扶摇,轻飘飘的落在虎翼兽的背上,当巨大的翅膀展开,背着他飞上高空的时候,他微微勾了勾唇,与大轻功相比,这又是另一种感觉了,下次一定要让叶重澜也来试试。 心情舒畅的牧道长如果知道,在兽人世界,如果一个雌性愿意做到雄性的背上,等于是接受了他们的爱意的话,那绝对会吐出一口老血的。 因为他不知道,所以他上去了,也因为他上去了,所以修现在兴奋的只想放声大吼。 事实上,他也这么做了。 “嗷嗷嗷!我有伴侣啦!我有伴侣啦!!嗷嗷嗷嗷!!!” 论种族不同,言语不通带来的巨大悲剧。 他这一吼不要紧,半个雨林都沸腾起来了,特别是那些早前分开的和他一起出来捕猎的同族。 “修在发什么疯!”有人不高兴的说道:“都把猎物给吓跑了。” “他找到伴侣了?!”仔细聆听之后,有人惊讶的说道。 “万年石头开花了?” “难道是发情期到了?” “......” 十几个人讨论了一阵,然后收拾东西回部落,修的异常让他们起了好奇心,正好回去看热闹,而且黑暗要来了...... 牧倾华就这么坐着威风凛凛的特级座驾,一路被人鬼吼鬼吼的背进了虎翼部落,幸好他听不懂他的话,否者绝对一个两仪糊他一脸。 因为无知,所以误会大发了。 虎翼族算是一个中型部落,所有人加起来大概有五六百,兽型的雄性刚猛有力,速度灵活,单兵作战能力很强,只是这个族群的生育能力却很低,十对夫妻中能有一半产下幼崽,就已经很不错了,而这一半幼崽中,能平安活下来长到大的更少。 每对夫妻一辈子也就能生下一两个孩子,三个,三个以上就算是天大的运气了。 这也是虎翼族虽然作战能力强,却始终没有兴盛起来的最大原因。 修在部落里是很受雌性欢迎的,因为他够强壮,精子质量肯定也很好,兽神庇佑的话,能生两三个孩子也不是不可能。 可惜,他今年已经二十五了,却从没和哪一个雌性走近过,每天单来独往的,好像对结伴一点都没兴趣的样子。 可就是这样的修,在离部落老远的地方就喊着有伴侣了,语气中的兴奋非常明显,这是平常那个冷酷的像石头一样的修吗?已经有人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还是修今天吃错药了?! 部落的前门,已经有好些人聚拢在那了,大部分人都抬高了头,看着那只威猛的虎翼兽从空中俯冲而下,稳稳的落在地上。 “嘶——”这是倒抽一口冷气的声音。 现场安静的很,无数双眼珠子都盯在白衣道袍的人身上拔不下来了,这么漂亮的雌性,难怪修会这么失控,换了谁也抵抗不了啊。 所有结伴的没结伴的雄性,都觉得自己的心跳的特别快,然而下一瞬,他们就沮丧起来,小雌性是骑着修来的,他坐在了他的背上,他们没希望了。 修变成人身,保护性的站在牧倾华身前,警告的瞪了那些蠢蠢欲动的雄性们,这是他带回来的伴侣,是他的!谁敢动的话就是与他为敌!! 牧倾华并没有注意到这些人的暗涛汹涌,他有些呆愣的看着围了几圈的高大野人,然后后知后觉的想着,叶重澜不会也穿成野人了吧。 想到白乎乎,味道很好的小黄鸡,变成这圈野人中的一个,他忽然有点下不了口啊怎么办?!他自认是个三观很正的人,人、兽对他来说实在太重口了,而且身高也是个大问题! 他迷迷糊糊的想着这些有的没的,自然也就忽略了身边看向他的无数目光,对于别人的注视,上辈子他已经习惯了,现在这些只是小儿科而已,他就更不在乎了。 直到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修,这个雌性不是附近部落的,你是从哪里找来的?” 这个声音响起来的时候,其他人立刻就回了神,弯腰恭敬的给他让了一条路出来。 来人的年纪已经很大了,因为生存的环境让他看上去比实际的年岁更加的苍老,他的打扮与周围的人一般无二,只是颈上多了一圈由五彩的石头和不知什么种类的兽牙串在一起的项链。 修虽然桀骜,但在族长面前还是低下了头颅,他将事情说了一遍,然后道:“我知道族中不轻易收留外族人,但他一个雌性在外面太危险了,而且我会和他结伴,他会是我的伴侣,请允许他留下。” 族长轻轻的叹了口气,沧桑的眼中是睿智,“每一个雌性对于部落来说,都是宝贵的财务,何况是一个有着这样容貌的雌性,你可否想过将他还回他的部落。” 修绷紧了下颌,僵硬的说道:“一个有责任的部落绝对不会任由一个雌性流落在外,是我捡到的他,他现在属于我!” 族长又叹了口气,并没有再试图说什么,只是挥了挥手道:“带他去你的住处吧,兽神在上,但愿你能如愿。” 修暗暗松开了紧握的拳头,转身轻柔的对身后的人说道:“我带你去我的住处吧。”说着他还指着自己住的地方比划了一下。 牧倾华不着痕迹的拧了拧眉,看来学习语言是当务之急,他可不想一直处在这种和聋子没有两样的状态。 学会了这个世界的话,对找叶重澜也方便一些。 就在牧倾华为了学这个世界的话水深火热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家道长已经被人惦记上的叶重澜顶着自己的一头呆毛,欲哭无泪。 他怎么也没想到,做了几百年人类的自己,有朝一日竟然会换了种族。 道长会不会嫌弃他啊,他现在就非常嫌弃他自己啊! 叶重澜现在穿的这个身体的名字叫陵,是飞龙族的族长,飞龙族在这片兽人大陆上都是响当当的,非常厉害,和白狼,灵蟒,水蛟并称四大族群,称霸着整个天空。 按理来说,穿成这样一方霸主的头头,就算不能做人了,日子也该很逍遥才是,可原主是个例外。 这就要从飞龙族的原型说起,飞龙族嘛,那当然是厚厚的鳞甲,尖利的爪子,巨大的羽翼,长而有力的尾巴,总之怎么霸气怎么来,实际上,族里其他人都是这样的,只有体型颜色存在着差别而已,原主是族里唯一的例外。 他刚生下来的时候和别的同族就长得不一样了,别的幼崽都是光溜溜的,他却长了一层薄薄的绒毛,虽然与众不同,倒也挺可爱。 再后来,别的幼崽长大了,体型非常的壮观,他倒也很壮观,只是人家鳞片覆身,牙齿和爪子锋锐无比,一对双翼展开的时候,遮天蔽日。 而他呢?浑身嫩黄嫩黄的毛,头顶那块还是秃的,嘴巴尖尖的,爪子尖尖的,但别说捕猎打架了,刨点土还差不多,至于他的翅膀,纯属卖萌。 在叶重澜看来,这哪里是什么龙,分明就是一只鸡,还是体重严重超标的那种死肥死肥的肥鸡,可以宰来吃了。 如果不是上代族长,也就是原主的老爸老妈非常恩爱,他又确实是从他老妈肚子里出来的话,都有人怀疑他到底是不是族长的种了。 至于这样一只柴废的鸡是怎么当上族长的,毕竟兽人大陆强者为尊,就算做父亲的是上一任族长,做儿子的如果不够强的话也绝对没有可能继承上一辈的位置。 原主会成为这个意外,是因为大巫。 大巫是极其稀少的存在,他们负责祭祀,医治受伤的战士,聆听兽神的旨意,族长每个部落都有,而大巫只有那些强大的部落才会有一个,也因此,在某些时候,大巫的地位比族长更加的超然。 而原主就是飞龙族的那位大巫聆听兽神的旨意,选出来的族长。 旁人就算再不服他,也不会违逆了兽神的旨意。 原主虽是族长,却也是有史以来最没威严的族长,以至于连给族长定下的雌性,都被人勾搭走了,原主头顶上的那块秃毛,就是知道这个消息之后从树顶上掉下来时摔得,然后就再没长过毛。 叶重澜哀叹一声,鸵鸟一样把头塞进翅膀底下,然后一个没注意,头顶上的毛又掉了几根,看上去更秃了! 第二十六章 在兽人世界,每个孩子十三岁成年,然后他们就会单独搬出去住,找个伴侣,组建自己的家庭。 修自从离开父母之后,就一直是一个人住的,而现在多了一个牧倾华。 他很高兴,认真的在把他当做伴侣追求,每天出去捕猎都更加积极了,多了一个人对他而言不是负担,而是满满的动力。 更让他欢喜的是,小雌性不但人长的好看,做出来的食物也非常的好吃,他活了二十多年了,还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东西。同样的一块烤肉,在他手里就是能吃而已,饿不死就行,哪个兽人不是这样的,可落在小雌性手里,就能烹饪出色香味俱全的美食出来。 他打赌,整个部落,不,整个兽人大陆都没有人做出的东西能有小雌性好吃。 闲暇之时,他也会教对方这个世界的语言,小雌性很聪明,学的也很快。 修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很幸福,恨不得这一辈子都和小雌性这么过下去,追人也追的更勤快了。 他觉得小雌性对他也不是没有意思的,虽然对方很少笑,可是他很多次清楚的看到,在他变成兽型时,对方的眼光亮了几分的,修很骄傲,很自豪,拼命的压制着自己的激动才能勉强保持脸上的平静,可那条长长的,甩来甩去的尾巴,总是暴露他内心的情绪。 修变身变得更勤快了,坚定的认为小雌性被自己强壮的外型给征服了,他觉得自己过不了多久就能在兽神面前宣誓结伴了。 想的很美好的修恐怕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牧倾华之所以会对着他的原身眼热,不过是很想要这样一只威风凛凛的坐骑而已,他有时候甚至都想直接把人抓过来了,可最后还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放弃了。 兽人兽人,虽然兽在前人在后,可也算半个人的,而且对方还收留了他,牧倾华觉得自己还是很有良心的。 很有良心的牧倾华不知道对方是将自己当成伴侣收留的,更不知道自己已经从汉子变成了雌性,整个部落大概都将他和修看成是一对了。 一心学习这个世界语言的牧道长,在一个多月之后,已经会一些简单的词汇了,而在这一个多月中他也发现了一件事,这个世界有些奇怪,似乎是没有女人的,至少在这个部落他就没看到。 然后,在某一天,当他看到一个挺着大肚子的雄壮汉子之后,他沉默了。 牧道长觉得自己的三观受到了挑战,就算他已经穿了三个世界了,就算他人生经验很丰富了,可他还是受到了会心一击,不是他的承受力太弱,是这个世界太重口。 然后他又想到了叶重澜,穿到这个世界的叶重澜不会也和那个大着肚子的汉子有着一样的功能吧?那他还能不能愉快的吃鸡了?一不小心吃出一只鸡小萌来怎么办?! 牧倾华很愁,虽然脸上看不大出来,但整个人却沉默了下来,修将他的消沉看在眼里,有些急,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想了想,他忽然就化成原型,出了部落。 修整整两天都没有回来,就在牧倾华想着要不要打听一下自己目前同居人现在的情况的时候,修终于回来了,却是身上带伤,很重的伤。 修是被人抬回来的,惊动了部落,连族长都过来了,所有人一开始是惊讶,毕竟修是很强的,是部落最强大的战士,他忽然受了这么重的伤,让其他人都很是吃惊,甚至惶恐是不是狮鹫族的人打过来了。 然后他们就看到了修手里拿着的果子。 圆圆的,红红的,幼崽拳头一般大小,看上去水润润的,还很新鲜,在场的人受到了更大的惊吓。 “圣果!”有人动容叫出了果子的名字。 圣果是兽神遗留在大陆上的礼物,兽人吃了它百病全消,延年益寿,雌性们吃了,皮肤也会变好,更会增加怀孕率,总之圣果就是所有人可望不可即的东西,兽人大陆上存在的极其稀少,就算好不容易找到一棵,它所生长的坏境也极其险恶,旁边更会有圣兽守护。 修竟然有本事找来圣果,就连族长都有些动容。 他还醒着,重重的喘着粗气,失血过多让他有些头晕,但他硬是咬牙坚持着不让自己晕过去。 一双黝黑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前方,直到人群骚动,白衣的人从分开的人群中走来,他才骤然亮起了目光。 右手有些艰难的抬起,他保护的好好的果子放在他的手里,道:“给你。”然后才呼吸一缓,放松的晕了过去。 牧倾华看着手中的果子,有些莫名,但现在却不是在意这个的时候,救人要紧。 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止血药给他灌了下去,然后握住他的手腕——他当然不会把脉,只是用内息在对方体内慢慢游走几圈,护养心脉罢了,最后,又喂了次药,那是补血的。 于是,刚刚还死气沉沉,众人都以为重伤不治,即将本想兽神怀抱的人,就在所有人的眼皮子底下恢复了生机,甚至那脸色红润有加,比在场大多数人的脸色还要好,哪里还有一点重伤不治的影子。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所有人几乎要以为这只是一个玩笑了! 老族长目光长久的凝视在牧倾华身上,然后终于说道:“外族人,有空的话跟我来一趟吧。” 牧倾华没有拒绝,只是让旁边站着的几个高大健壮,看着他的目光忽然变得无比敬畏的人,把修先给抬回去,这才和老族长离开。 所有人面面相觑,然后轰的一下散开,不到一盏茶的功夫,牧倾华治好了重伤垂死的修的奇迹就被传遍了整个部落。 要知道,在兽人世界,基本是没有科技文明的,医疗手法更是落后,能治病救人的只有大巫,而大巫是极其稀有的,虎翼虽然在这一带也算强,但在整个兽人大陆里就排不上号了,虎翼族延绵生存了一百多年,也没能供出一个大巫来。 那个被修捡回来的人是个大巫?!! 所有人都有些懵! 牧倾华一直在族长那里呆了一整个晚上,谁也不知道他们两个具体谈论了些什么,很多人都没有睡,远远的朝着族长住的地方张望,却谁也不敢过去,毕竟老族长的威望还是很重的。 牧倾华出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早上的空气很清新,是现代社会没法比的。 他抬头看了看东边泛红的云层,暗暗吸了口气,活动了一下筋骨,然后像往常一样,朝着那些或明或暗偷望过来的人点了点头,算作打招呼,便向修的住处走回去了。 修已经醒了,躺在甘草编制的床上听着几个照顾他的人连比带划的说着昨天晚上的神迹,他并不会怀疑他们话中的真实性,因为他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上的伤已经好了大半。 虎翼族的人自愈能力强,但也不能受重伤,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事,一旦受了严重的伤就只能自己熬,熬不过去就是死。 当初他阿爸也是这样的,被狮鹫族的人咬断了一条腿,然后就烧了,几天之后就去了兽神的怀抱。 他伤的比当初他阿爸要严重多了,可只是睡了一觉,一觉醒来,他觉得自己现在就出去捕猎都没什么问题。 修心情复杂,正垂着眼睑想事情的时候,耳边一直没停过的声音忽然就没了,他诧异的看过去,然后就看见了正在进门的人。 除了修之外,其他几个人明显因为对方的到来紧张起来了,神情有些局促不安,然后连招呼都没打,就匆匆忙忙的告辞了。 牧倾华越走越近,修的身体紧绷起来,他也不是不紧张,只是脸上习惯性的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喝了。”白玉一般的手腕伸到他的面前,衬着手中的玉瓶,也不知道哪一个更加的温润一点。 修小心翼翼的接过玉瓶,想说的话忽然怎么都说不出来了。 牧倾华成了虎翼族的大巫,这是族长亲自宣布下来的事情,并没有人提出反对,就算牧倾华在他们眼中是个外族人,也绝对不会有人去反对。 大巫啊,就算是那些比较厉害的部落也不一定有的大巫,所以,别说牧倾华只是外族人了,就算是仇人狮鹫族那个部落的人,他们也不会反对。 大巫医病救人,沟通兽神,传达兽神的旨意,是一个部落的精神领袖。 追求的,已经被他内定成自己伴侣的人,忽然有了这么高大上的身份,修一时间有些适应不良,甚至那些早些时间被他打压下去的情敌们,又有了死灰复燃的迹象,就更让他心塞了。 向来不知自卑为何物的修忽然就产生了这样的情绪,毕竟自己看中的小雌性太耀眼了,但同时,那种爱慕之情也更浓烈了。 浑然不知自己已经被圈定的牧道长已经从修那里搬出来了,族长特意让人给他修建了一个住处,虽然屋子建的不怎么样,但地方还算宽大,与族长住的地方相比,也不差什么了,可见部落对他的重视。 在什么职位做什么事情,牧道长还算尽职,也不吝啬自己的小药,生病受伤的人都可以来请他救治。 因为他,部落里最近的伤亡人数明显降低,甚至他还帮着接生了几个难产的雌性,好几个幼崽在他的手里平安的活了下来,因着这些,他在部落里的威望一日比一日加重! 只是,牧道长黑线,他是绝对不会和任何人提起自己的接生经历的!就是叶重澜也绝不!! 第二十七章 利是一头强壮的飞龙,是上代族长指给陵的守护者,所谓的守护者就是追随保护,守护另一个人的安全。 对于强大的飞龙族来说,被人保护是一件极其屈辱的事,几代以来,还真没出过不能冲锋陷阵,反而要人保护的族长。原身是个大大的意外。 上代族长虽然对自己的这个儿子有些失望,但还是非常疼爱的,私心里他并不希望他担任族长这个位置,因为他知道对方不合适,可兽神的旨意却无法违背,无奈之下,他只能给他安排一个能保护他的人。 利的性子沉稳内敛,并不像其他大多数族人那样脾气暴躁,但这也不能代表他愿意臣服在一个除了体型,一无是处的废物族长底下,如果不是出于对上代族长的尊敬,他分分钟都不想做这个守护者。 兽人世界强者为尊,连自己的预定伴侣都看不住,被别人截了胡,他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心中却是和其他许多族人一样,不太瞧得上这位族长的。 可这样的看法,最近却有了些许的改变。 利是离他最近的人,对方稍微有一点点的举动,利都是第一个知道的。 明明还是那张脸,那个变成人身后就比其他人矮了一个头的身高,和他圆润的兽型形成鲜明的对比,明明是一样的,可给人的感觉却大大不同了。 以前的陵看上去阴郁暴躁,除了那张脸还算好看之外,一点都不让人喜欢,可现在的他却明朗了许多,好像眉宇间的阴郁之气全都散去了,琥珀色的眼睛明亮锐利,仿佛所有的光芒都集中在了他身上。 特别是当他拿着一轻一重两根奇怪的“棍子”的时候! 自从有了这两根奇怪的“棍子”,对方就经常找一块没人的地方挥舞着它们,脸上的神情是一种罕见的痴迷兴奋,直到滚烫的汗珠顺着脸颊落下的时候,他才会停下休息一会儿,然后继续。 每天每天,他都重复着这样的行为,利自然是不解的,甚至怀疑他是不是因为伴侣被抢走,又从树上落下来的时候磕了脑袋,以至于多了一些什么难言的毛病。 直到那天,在他眼中一直以为就是两根棍子的东西,被那个以前他经常看不起的人持在手中,高瘦的人影一下子跃至半空,金灿灿的光芒划破长空,一下子将那只巨大的灵蟒齐腰斩为两段。 炙热的鲜血喷洒而出,甚至溅上了他的脸颊,让他身上的嗜杀之气越发浓烈了! 就算刚烈勇猛如利,也不禁为他身上散发的那种凛冽冰寒的杀气所胆寒,虽然知道对方针对的不是他,可利还是忍不住的竖起了鳞片,整个人都戒备紧绷了起来。 对方没有尖利的爪子,没有威猛的兽型,没有锋锐的牙齿,可就是这样的人,却让利首次感到害怕,情不自禁的想要退缩。 那天的事情之后,族长还是那个族长,可利看他的目光却大大不同了,他并没有和其他人说过那天发生的事情,不是不想说,而是知道,没有亲眼见到的话,其他人都不会相信,因为换了他也一样。 看法不同了,心态自然也就不一样了,利现在看着他飞目光多了一种连自己都不知道的敬重和畏惧。 叶重澜自然是不清楚他心态的转变了,他一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变化吓傻了一个人,不过就算知道恐怕也是不太在意的,他现在的注意力已经被突然冒出来的那只灵蟒兽吸引过去了。 四大部落中,飞龙和灵蟒离的最近,两族之间素来就颇有间隙,经常会有一些小摩擦,特别是两年前灵蟒族的新任族长继位,那位族长正当壮年,野心也不小,经常吞并周围的一些小部落,而今年似乎更是把目光对准了飞龙族。 原身的未来伴侣就是被他拐去的,两个人算是情敌了,两组的关系也因为这件事更加的剑拔弩张。 表面上看,这就是一个红颜祸水的事情,可叶重澜却嗅到了一些不寻常的东西,至于事情究竟如何,就要看以后的了。 热季过后,就是一年一度的兽神季了,兽神季是整个兽人大陆都注重的日子,那一天到来的时候,各个部落只要是有能力的都会聚集在这里,祈祷,聆听,传达着兽神的旨意。 叶重澜作为飞龙族的族长,这样重要的节日自然是不能缺席的,事实上,以前原主并不喜欢这个日子,或者更确切的说,是他一点都不喜欢兽神季之后的那场连续好几天的所谓的勇者的比试。 没办法,这就是强者为尊的世界里一个柴废的悲哀! 可现在换了叶重澜那就绝对没问题了,好不容易再次摸到剑柄,叶重澜表示,有架打尽管上,正好活动活动筋骨了,他都憋坏了! 就在叶重澜摩拳擦掌,兴致勃勃的想要给原主拿回一个第一的时候,另一边,牧倾华和虎翼族的人也已经到了。 木合山是圣山,每年的兽神季都是在木合山脚下举办的,虎翼族的人到了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摆摊,做生意。 因为兽神季的热闹,很多族群都会将自己积攒下来的一些货物拿过来,和别人换一些自己需要的生活物品,慢慢的就发展成了一种习惯。 兽神季开始前,会有很多人提前到来,交易物品之类的,然后兽神季开始,等到结束之后就是各个部落之间的勇者比试,拔了头筹的除了奖品之外,还会受到很多人的尊敬和看重。 叶重澜参加这个是因为手痒,两世都憋着,他觉得自己都快憋出病来了,当然要好好地发泄一下,顺便看看这个世界的武力值,好为未来做些打算,毕竟也是一族族长了,总要负点责任;而修也参加这个比赛了,他是为了求婚,如果能夺得第一的话,自己就有资格站在小雌性身边了吧,其他人无论是谁,都不会有反对的权利。 “兽神季是由四大部落轮番主持的。”虎翼族的老族长尽量简短而缓慢的说道:“除了飞龙族,其他三个部落的首领都以勇猛着称,野心也很大,听说灵蟒族已经在两年之内已经并吞了周围大大小小十几个部落了,幸好我们离得远,才能躲过去,但到底还能躲多久,就说不好了。虎翼族的战士们虽然勇猛,但人数却是远远及不上灵蟒族的。” “你也要小心,尽量别让那四大部落注意到,毕竟你的身份不同......” 一个大巫,是每个部落都想要的宝贵资源,他不确定一个虎翼族是不是能够永远的留住他。 也或许修的那番念头是才是最稳定的,一旦两人结成伴侣,这人就是真正的虎翼族的人,那么无论以后出了怎样的波折,这份在兽神面前结下的契约都不会断! 老族长的算盘打得很好,奈何事与愿违,半路上偏偏跳出了叶重澜这只重度杀伤器。 牧倾华并不是个喜欢热闹的人,之所以跟了来只是想试试看能不能找到想找的人而已,可一旦来了这里,看着满山满野或人或兽或半人半兽的一大波,才发现,从这几万个人里要找到自己想找的那个,有点难。 或者说,非常的难。 被人惦记着的小黄鸡摸了摸自己的眼睛,别人说左眼跳吉右眼跳灾,那他两只眼睛一起跳算什么?吉和灾一起来么? “陵族长!”脸堂黝黑,身体雄壮的雄性站了起来,那个头完全碾压的叶重澜,面色不悦的看着心不在焉的某人,道:“我们的话你究竟有没有听到?!” “啊。”叶重澜不置可否的应了一声,然后道:“我没意见......” 水蛟族的族长非常不满他的态度,还要再说些什么,就听旁边一个略带着阴柔的男声说道:“真没意见?那由陵族长代表飞龙出战,别像往年那样老是缩在别人的屁股后面也没问题了?” 旁边站着的利皱了皱眉,刚要上前一步,就被叶重澜拦下了,他低头,摸上腰间的剑柄,声音坚定而有力的道:“求之不得!” “呵——”水辄讥笑,他拍了拍自己身边趴着的一个雌性,然后擒住他的手腕,拉着他往前一推,也不顾瞬间惊慌失措的人,他舔唇道:“只有赌局没有赌约岂不是没意思,这样吧,就拿他做了彩头,如果你赢了我,我就将他还给你!” 这是羞辱,对族长的羞辱,对飞龙族的羞辱,利气红了眼,双手紧握成拳。 叶重澜却只是淡淡道:“一个雌性而已,这赌约未免太轻。” “哦?”幽冷的竖瞳微微眯起,水辄冷笑道:“那你想要赌什么,我奉陪就是!” “你的命,敢不敢?!” 这句话出来,在场的人都吃了一惊,就连坐在角落里一直沉默着的白狼族的族长都忍不住抬头看向那个突然就狂妄起来的人。 水辄只是稍稍愣了一下,很快就反应过来,心思一转讥笑道:“去还怕你不成?!不过你放心,你如果输了的话,我绝对不会要你的命的,我只要你飞龙族齐夏河往南的那段割让给我灵蟒族,怎样?” “成交!” 这个赌约很快就在四族之间传开,然后又迅速的在整个兽神季上蔓延开,两族的族长也都不算小人物,该知道的还是知道一些的。 比如灵蟒族族长的嗜血残忍,飞龙族族长的柴废,灵蟒族族长的野心勃勃,飞龙族族长的柴废,灵蟒族族长的勇猛虐杀,飞龙族族长的柴废。 总之,这就是一场在所有人眼中都毫无悬念的比试! 跟着叶重澜一起来的一些飞龙族人,虽然对族长的这一不理智的行为颇为不满,但对方毕竟是欺负到自己头上来了,还大庭广众之下,用那个背叛了族长的预定伴侣来羞辱他,但凡是稍有血性的人,都无法容忍! 族长代表的是整个飞龙族的颜面,羞辱他就是羞辱整个飞龙族。 比试那天,不仅仅是四大部落的人,其他大大小小的部落都有战士参加,这是一次威名远播的机会,谁也不想错过,甚至还有可能给自己的部落带来一定的名望。 零零总总大概有好几百个人参加,这也是为什么兽神季之后的比试会持续好多天的原因。 比试的场地有好几个,两两一组进行厮杀,活下来的进入下一轮,然后在厮杀,直到得出最后的胜利者。 规则简单而粗暴,无论什么手段,只需要赢! 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叶重澜和水辄早早的就对上了,很多人都在关注着这场比赛,唯独该看的人却偏偏没看见。 牧倾华是听从了老族长的告诫,不需要出门的时候绝不出门,而且他自己也不想出门,外面的赌约他还是听说了一些的,但又怎么能想到,赌约中的一人正是他要找的人?! 比试那天,他早就被修使尽手段的拉着去看自己的比试了,在追求的雌性面前展示自己的勇猛是本能,所以他哪还有工夫去看另一场决斗! 叶重澜赢了,在他自己的预料之中,却在所有人的预料之外,灵蟒族的防御能力特别强,他们身体上覆盖的鳞片足以帮他们挡下大部分攻击,可就是这样厚实的鳞片,在叶重澜的重剑下,被砸的坑坑洼洼,惨不忍睹,谁也没想到水辄不仅输了,还输的这么的惨,就连他自己都不相信! 狭长的竖瞳不甘而又怨愤的瞪着他,恨不得将他烧成灰。 “你输了,所以,你的命归我!”叶重澜还剑入鞘,声音淡淡。 水辄到底还是没有死成,灵蟒族用一座盐山换来了他们族长的性命,虽然命保住了,但脸可就丢大了,水辄绝忍不下这口气! 叶重澜一路赢得顺畅,而修虽然在部落里算是最强大的一个,但人外有人,他这一路晋级的还是非常艰难的,到最后,竟然成了一匹意外的黑马。 这一路上自然少不了大大小小的伤处,但牧倾华的药力赞助下,第二天不但伤好了,连精力都恢复了过来,可以说,修之所以能坚持到最后,牧倾华占了一半的功劳。 修后来对上的是白狼族的族长,只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对方竟然直接就放弃了,在前一天就带领族人回去了,他有惊无险的过了这一关,最后与原材料狭路相逢。 看着台上那个身背轻重二剑,有着琥珀色眼眸的人,牧倾华淡淡的笑了起来。 第二十八章 牧倾华既然看到他了,叶重澜当然不可能没有忽略对方。 那一刻,他甚至连将要开始的比试都彻底抛在脑后,直接一个蹑云冲到他身前,众目睽睽之下伸出手紧紧的抱着他。 牧倾华任由他抱着,就算对方的力道勒得他腰疼,也没有推开他,反而眉眼含笑,眼底带着罕见的温柔。 修手脚僵硬的看着抱在一起的两个人,本来他该第一时间扯开叶重澜,挡在小雌性身前的,可当他看到牧倾华脸上的神情之后,竟无法动弹。 他从没有在他脸上看到过这样温柔纵容的神情,他认识的小雌性一直是冷静淡漠,优雅从容的,而且能力很强,给族里的人治伤的时候,就算面对怎样惨烈的伤口,都不会动容分毫。 和其他任何雌性都不同,比他们更加的勇敢,更加的坚毅,也更加的让人移不开目光。 修莫名的有些焦躁,有些愤怒,甚至还有点自己都无法察觉的害怕,他尽量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上前就想扯开他们,眼前的一幕实在是太碍眼了,他一点都不想看到。 可他的手还没碰触到两人的衣角,便摸了一个空,定眼望去,那个让他看着极不顺眼的飞龙族的家伙,正搂着小雌性轻飘飘的落在两尺开外的地上。 心中升起一股警戒,修抿着唇,沉声道:“陵族长这是什么意思?!还请将我的雌性还回来!”他特意在那个“我”字上加重了读音。 他身后的虎翼族的老族长皱了皱眉,对方不是普通人,而是一个大部落的族长,过于挑衅甚至得罪,对虎翼族没有半点好处,反而会给部落带来巨大的麻烦,事情关系到大巫,他只希望这件事能和平解决。 “你的雌性?”叶重澜可不是牧倾华,在穿成陵的同时,他也是掌握了这个世界的言语的,所以这句话他听得格外清楚明白,他转头,用一种看着负心汉的表情控诉道:“好哇!不过是小半年没见而已,你竟然抛弃糟糠妻,在外面勾搭了一只野汉纸!你对得起我吗,对得起你纯阳宫的——”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下面的话被卡在了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了,因为对方的脸黑的彻底,认识这么对年了,叶重澜还从不知道他家道长竟也有——这么生气的时候啊! 那张出众的脸都已经扭曲了,墨玉般的眸子开始冒火花,可见他气的有多狠了。 “你说我是雌性?”牧倾华看着修,那样的神情那样的语气竟让虎翼族的第一战士硬生生的打了个寒颤。 “难道不是吗?”呆呆愣愣的一句话,让叶重澜不忍的捂住了脸,就算明知道对方是自己的情敌,还想在他不在的时候撬他墙角,可蠢成这样,他都有些同情他了。 牧倾华冷笑,他忽然走进了那圈被简陋的栅栏围住的比试场地,在所有人惊讶的目光中,反手拔出自己的长剑,雪亮的剑芒对准了兽人,他道:“你来!” 这是要挑战?一个雌性?! 所有看过来的目光都快变成看疯子了,老族长站出来说道:“大巫,勇者比试不是玩笑,有什么事我们先回去再说。” 牧倾华不为所动,他忽然想起了一些被他忽略掉的事,比如刚进部落时别人落在他身上那种奇怪的眼神,感情都是把他当女的在围观?还是修的女人? 牧道长暴躁了,以前他不懂他们的话,后来他懂了一些这里的言语,却又成了大巫,而且他性格也有些孤僻,也就没什么人敢在他面前说些有的没的,于是,他竟然被瞒在鼓里这么久?! 只要想想他就无法接受,更加重要的是,他竟然被那只二叽看了笑话!! 身上的冷气不要钱一样往外直冒,他长剑一划,淡蓝色的太极在脚下升起,周身气势凌厉,他道:“来战!” 第二十九章 修目瞪口呆的看着比试场中那个耀眼夺目的人,雌性不都是温柔娇弱,需要人保护的吗?而他也是一直是以他的保护者自居的,可那人一身凛冽煞气竟然比他这个身经百战的战士更浓! 还有,那一圈的淡蓝色的光晕是什么?大巫特有的力量吗? 修有些懵,可面对他的挑战却是万万不会答应的,他不断的摇头,甚至后退两步,这人是他想要保护一辈子的人,他怎么可能与他动手。 对他的这番“怜香惜玉”的做法,牧倾华可是一点都不会领情的,他冷笑一声,朝着叶重澜扬了扬下巴,“把他丢过来!” 叶重澜立刻答应了一声,并没有给修反应的时间,就已经碎不及防的扛起了他巨大的身躯,一点都不吃力的把他抛到了场中央。 修为他的速度和力道吃了一惊,而更让他惊讶的还在后面,当他一个后空翻稳稳的落在地上的时候,那把在他看来同小木棍无异的东西已经向他颈间刺来。 野兽的本能让他感到危险,他迅速后退,嚎叫一声就化作了兽型。 五方,两仪,四象,一个又一个气场铺下,再厉害的爪牙都被他控制的牢牢的,牧倾华甚至连紫气都没开,就取得了这场胜利。 修输了,输的还很惨,但他没有一点放水,兽型的雄性战斗起来,本也没任何理智可言,所以,对方是光明正大,凭着自己的实力赢得。 牧倾华还剑入鞘,对着他一字一句的说道:“我不是雌性!!” “不可能!”修猛然抬头,这句话的影响对他来说,好像比他输在了对方手里更让他难以接受,“你无法化成兽型,体型又娇小,不是雌性是什么?!” 很好,体型娇小什么的对一个正常的汉子来说,简直不能忍! 如果不是念着对方到底是收留过自己,又相处了这么长一段时间,他很想再糊他一个两仪。 “我是男的,和你一样,再说我是雌性,就算你我相识一场,也对你不客气!” 丢下呆若木鸡的修,牧倾华直接拉着叶重澜就想离开,却被水蛟族的族长给拦下了。 皮肤黝黑的壮汉闪着一双精明的眼睛说道:“比试可还没结束呢,陵族长和这位,需要再比一场。” 叶重澜看了牧倾华一眼,眉眼含笑,道:“不用了,我可打不过他,我认输。” 如果是往常的话,叶重澜这个好战分子当然愿意和道长好好的打一场,可现在道长心情明显不佳,他觉得自己还是不要往枪口上撞的好,他可是个非常识时务的人。 水蛟族的族长唇角微动,笑道:“原来陵族长和他竟是认识的,不给我介绍一下这位夺了第一的勇士吗?” 牧倾华不耐,用只有两人听懂的话问道:“你认识?” 叶重澜赶紧摇头,“完全不熟。” “那就别废话。”牧倾华直接拉着人走了。 叶重澜只来得及冲着他抱歉的笑了一下。 兽神季已经落下帷幕,各族赶来的人也都收拾收拾要回去了,而他们回去之后,自然也会将这次的所见所闻带回去,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牧倾华这个长得好,本事好的第一勇士,绝对会闻名整个兽人大陆。 将来如何,是否名声大噪,牧倾华并不在乎,他现在只是有点头疼,本来两个人刚刚重逢,应该好好的深入交流一番的,可叶重澜却不搭理他了,而原因,自然是那个一直跟在他们身后的修! 既然重逢了,牧倾华自然是要跟着叶重澜一起离开的,虎翼族的人,尤其是老族长,一直在竭力反对,软的他不吃,硬的更没指望,没见连虎翼族的第一战士都败给他了,而且他的身后还有一个飞龙族的族长,在用尽办法都无法说服他之后,老族长只能放弃。 原本两队人应该各走各路,各回各的部落了,可谁也没想到修竟然会跟上来。 牧倾华对感情迟钝,可叶重澜可是将对方的一片痴心看在眼里的,于是醋坛子便打翻了。 叶重澜原本是想谅他几天的,可到了冷战的第三天,一想不对啊,他冷落他,不是给情敌趁虚而入的机会?一个不注意道长被抢走了怎么办?!就算道长忠贞不二,死志不渝,他的冷落不也给两人更多的相处时间了?这绝对不可以! 于是冷战第三天之后,叶重澜忽然就黏起牧倾华来,那股黏糊程度就是他们刚好上那会儿也没现在这样,牧倾华莫名其妙之余,还挺受不了的。 而且叶重澜还喜欢上了秀恩爱,尤其是在修面前的秀恩爱,看看修铁青的脸,和叶重澜脸上极力掩藏的得意表情,迟钝如牧倾华终于隐隐的察觉到了什么。 回去的这一路上本以为是风平浪静的,谁知道半路却出了点事,有人埋伏暗杀,目标正是叶重澜。 叶重澜这边虽然实力强,但敌方人数却多,等把伏击的人都歼灭,他们这边除了叶重澜和牧倾华,都或多或少的受了些伤。 好在有牧倾华这个移动小药库的存在,等叶重澜把药发放下去回来的时候,正好看见牧倾华正在给修处理伤口。 修伤的比较重,一道狰狞的伤口从左眼眉梢一直划到下颌,让那张英俊的脸彻底破了相,颇为可惜。 可他本人却是一点都不在意的,这道伤是为了保护牧倾华而落下的,他甘之若饴。 虽然他知道,对方那个时候或许并不需要自己多此一举的扑上去挡住的。 许是听到了动静,专注的目光从牧倾华身上移开,落在了他身后,然后他朝叶重澜投去了挑衅的眼神。 他不会放弃,他会争取,兽人对于自己看上的永远不会放弃! 叶重澜皱眉,差点就一个鹤归砸上去! 道长是他的,哪是别人可以随便觊觎的?!! 他也不废话,直接想要上前拉人走,磨练了几世了,各种事情也经历了不少,却也没有把他骨子里的那点冲动给磨灭掉。 他想得很简单,直接将他家道长和那个看不顺眼的家伙隔离开而已,可牧倾华却并不配合,他甚至先让他回去,他有话要和修说。 叶重澜气结,狠狠瞪了眼暗自得意的修,甩袖子走人,虽然他一点都不想让那两个人独处,可道长的话他却无法拒绝。 修长的背影很快消失在夜色中,牧倾华将最后一点药小心的洒在修的伤口处,道:“放心,这伤口虽然严重,但有我的药,很快就能好,不会留疤。” “留了疤也没关系。”修凝视着他,目光专注的说道:“只要你没事就好。” 这是非常简单的一句话,简单的甚至称不上是一句情话,可这句话出来的时候,两人间的气氛忽然就沉默了下来,修虽然对他一见钟情,这么久以来也是一直将他当未来伴侣追求的,可性子内敛的原因,他还从未对他说过这样直白露骨的话,满满的情意透过这句话表露无遗。 牧倾华就是想装傻也做不到,何况他也不想装傻。 想了想,他直接说道:“我并非雌性,我说过你再拿我当雌性看我就要你好看!” “我知道。”修苦笑,“我以前一直以为你是雌性,但自从比试那天,你亲自说出你不是雌性之后,我就信了,我一开始也烦恼过,但从来没有过放弃的念头,后来我就想通了,我喜欢你,你是雌性我喜欢,你是雄性我也喜欢,只喜欢你一个。” 对于修这样性子的人来说,能说出这样一番甜言蜜语很不容易,换了一个人恐怕就要感动的答应了,可牧倾华却并不是其他人。 于是,他很直接的说道:“可我不喜欢你。” 修的脸色有些白,眼中划过一丝痛楚,“你喜欢的是那个飞龙族的族长?” “是。”牧倾华点头,或许是想起了什么,眉宇间的冰寒稍稍融化了一些。 并不意外的,看这几天两个人之间的相处就知道了,修并不笨,叶重澜在他面前特意秀恩爱的举动他看在眼里,而牧倾华眉宇间的纵容他更是看的清清楚楚。 “我不放弃!”月色下,高大的兽人声音坚定的说道:“我还是要追求你,在你们没有在兽神面前结伴之前,我都不会放弃!” “那你就等着吧!”说话的不是牧倾华,而是风一样刮过来的叶重澜,只见他挑着眉,牢牢的拉着牧倾华的手,声音清亮的说道:“我们一回族就结伴,到时候你乖乖的回虎翼部落,不许再赖在道长身边!” 修冷哼一声,径自离开,一点搭理他的意思都没有。 叶重澜冲着他离开的方向狠狠地瞪了几眼,等他气呼呼的回过头来的时候,正好对上牧倾华似笑非笑的眼睛。 脸皮向来很厚的叶二少此刻竟有些尴尬,他狡辩道:“你只让我先回去,并没有不许我再回来,更没有让我不许偷听啊,而且我可不放心你们两个单独相处,要是你被他拐跑了怎么办!” 说到最后,他一改先前的心虚,越发的理直气壮起来。 牧倾华轻哼,“所以呢?听到之后呢?” “那可是非常非常满意了!”叶重澜唇角的笑越来越大,越发的灿烂起来,最后还是没忍住,搂住对方的脖颈,吧唧一声在他脸上印上一个响亮的吻。 “这是奖励,道长可要继续努力,面对糖衣炮弹绝对不能动摇!” 牧倾华:“......” 第三十章 回去的这一路上颇不太平,原以为只是一次偶然,没想到竟是一场阴谋,利和其他一些飞龙族的人一开始都很气愤,这显然是专门冲着飞龙族来的阴谋,不生气才怪了,而且他们之中还有人受了伤,如果不是有叶重澜和牧倾华在,很可能就要完全折在这里了。 而也是这一路上的情况,让他们重新认识了那位在他们眼中一直阴沉软弱的族长。 兽神季上的事已经让他们看到了族长本人的转变,和灵蟒族族长的那一战来的太突然,胜利也来得太快,几乎让所有人都处于震惊中,没有缓过神来。 然后因为这连续而来的伏击,叶重澜这个族长终于开始发光发热,也慢慢的让跟随着他的族人看着他的目光从震惊到重视,再到敬畏和崇拜! 兽人世界强者为尊,谁的拳头大,谁就是老大,就能得到别人的敬重,而叶重澜的身高比别人矮了一个头,身材瘦削,但他就这么扛着一把和他身高也差不了多少的剑,能把防御能力强大的奇甲兽给捅成了筛子。 强大的爆发力让所有人侧目,而更让他们崇敬的是,就他一个人,竟然杀光了一个巢穴的食兽蜂。 食兽蜂的体型并没有多大,只有雄性兽人拳头的一半打而已,可它们的性子却极其凶悍,嗜血,单个一只并不难对付,但他们却是成群行动的生物。 论个子,食兽蜂和飞龙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可食兽蜂却是飞龙族的克星。 飞龙族的肉是他们最喜欢的,当数百只数千只的食兽蜂攻击一只飞龙的时候,就算那只飞龙再强悍也毫无办法,只会体力耗尽的时候枯竭而死,又或者被一口一口的生生咬死。 无论是哪种死法,无疑都是最痛苦最残酷的。 所以,当那乌压压的一大片蜂群向他们飞过来的时候,所有人几乎都是绝望的,就连利这样强大的战士,也不禁有一瞬间的胆寒。 幕后之人是存心的想要置他们于死地! “嗷——”剧烈的风声刮过,黑色的鳞甲覆盖全身,后背双翼展开,一旁的树木都被扇的颤抖起来。 牧倾华眼睛一亮,好威风!好霸气!比虎翼族的原身还要能装逼! 他暗暗扫了叶重澜一眼。 “白痴!变回来!”利气急败坏的吼道。 飞龙族的兽型时强大,对付任何人都足以一战,但在面对兽人蜂时变成原型却是找死,他们的鳞甲能够覆盖全身,是最好的防御工具,可兽人蜂却能钻进他们的鳞片下面,吃他们的肉,喝他们的血,直到他们死亡。 变成兽型不成,可在人身的时候,他们虽然力气也大,但能力却是绝对比不上兽型时候的,面对这些可怕的天敌的时候,似乎只能跑。 就在利想要喊撤退的时候,忽然蓝光一闪,牧倾华的气场已经铺了一地,令人意外的是那些飞进蓝光的食兽蜂的速度竟然有了些迟缓。 修了然,他是和他打过的,他亲自感受过进入那种淡然色气场之后身体不由自主的凝滞下来的感觉。 蓝光闪过之后,就是一种比正午的阳光还要璀璨的金色。 云栖松,泉凝月,风来吴山! 金色剑气猛然爆发,那些飞舞着的食兽蜂竟然成片成片的往下掉,和寒季来临的时候,那些嗖嗖嗖往下掉的落叶差不多。 在场众人,除了牧道长之外,都看傻了。 藏剑的群攻技能还是非常给力的,不到一个时辰,数千只的食兽蜂死了个精光,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 叶重澜这一手实在残暴,其他人都有些不敢直视他了。 他们以前暗地里没有少嘲笑这位族长的,现在族长变得这么厉害,以后会不会报复回来啊,好担心,泪╮(╯_╰)╭ 将近二十多天之后,众人终于回到了飞龙族,牧倾华站在一个小小的山坡上,挑眉看着不远处那一大片一大片茂密的高大树木。 和虎翼族不同,或许是和大路上很多其他的部落都不同,飞龙族的人是住在树上的。 他们会选择一个巨大的长势很好的树木,在高处把树干里面掏空一半,再在外面的枝干上用树枝泥土这些东西搭一个可以遮风遮雨的窝,基本上就和鸟窝一样。 或许是因为长了一对双翼的缘故,飞龙族的很多生活习性都和鸟类差不多。 飞龙族的窝搭的真的很高,足有三四米的样子,这也免了很多野兽的侵扰,叶重澜只是有些失望,虎翼族的人为什么要也有一对翅膀呢? 虽然那翅膀绝对没有飞龙族的大,也没有他们来的灵活,但飞这么点高度还是没问题的,真是可惜了。 修一下子变成原型,颠颠的走到牧倾华身边,想要背他。 牧倾华倒也没有拒绝的意思,原谅他,就算已经会了这个世界的言语,就算知道自己被当成雌性对待了,可他还是没有知道雌性愿意被一个雄性背在背上,就是答应被追求的这个常识。 他不知道,继承了原主记忆的叶重澜却是知道的,一看他已经想要上前了,赶紧拉住了对方,哼唧!竟然想当着自己的面爬墙,没门! 修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后被利硬是给拖走了,笑话,自家族长显然是看上了那只雌性,不对,好像不是雌性,但也不像雄性,利有些晕,索性就不管他的性别,反正就是个不雄不雌的人,自家族长想追求的人,他当然要帮忙,而不是让一些不相干的人给打扰了。 其实严格说起来,这位从虎翼族追过来的人也是不错的,长得不错,能力也不错,看得出来用情也非常的深,是个非常优秀的雄性了,可惜啊,为什么要挑了他家族长做情敌呢?! 以前的族长也就算了,现在的族长明显是斗不过的啊,两个雄性同追一个雌、不对,是不雄不雌的人,而那个不雄不雌的人明显是偏向自家族长这边的啊,想想看,那个虎翼族的人貌似也挺可怜的。 叶重澜自然是不知道自己的属下已经在同情自己的情敌了,他现在很生气,拉着自家道长气急败坏的说了一通关于兽人世界的基本常识,重点:不是伴侣心上人的话绝对不能坐任何一个雄性的背上!! 叶重澜眼睛冒火,难怪会被人追着跑了,还离开了自己的部落追上来不离不弃的,肯定是蠢咩在很多时候给了对方什么错误的提示! 只要想到这点,他就很生气,非常的生气。 和他的炸毛相比,牧倾华到是什么表情都没有,只是眼睛亮了一下,道:“你是说雄性只会让自己的伴侣坐在他背上?” “对!”所以你绝对不能坐别的雄性背上,你可是有家室的人,绝不可以红杏出墙! “那我们应该是伴侣吧?!” “那当然!”几辈子的老夫老妻了,不是伴侣是什么,难道还真敢给他爬墙不成?那还得了,他要重振夫纲! “这样啊。”牧倾华的眼睛更亮了,一眨也不眨的看着他,颇感兴趣的说道:“那我不给别人背,你背我吧。” “......” “飞龙族的原身很不错啊,比虎翼族威风霸气多了,你变原型背我吧。” “.........”叶重澜彻底傻眼了。 最后牧倾华到底还是没能做到自己梦想中的霸气飞龙的背上,而是被拉着直接大轻功飞了上去,对此,他很不满,非常不满,一直到晚上睡觉前都没有理他。 叶重澜有些心虚,把人带到自己住的地方,就直接离开了,嗯,他是去开会,毕竟他现在是族长,离开部落也有很长一段时间了,还有半路上的那些伏击和灵蟒族的一些外交问题,这些可都是要他这个族长去处理的,他只是很忙很负责而已,才不是故意躲着道长的! 对,就是这样的! 叶重澜并不是蠢人,几世历练下来,该有的敏锐一点都不少,这一路的伏击已经提醒了他很多事情,一个武力至上的兽人社会而已,就算有阴谋的存在,也是浅显粗暴,让人一眼就能看透,他毕竟是做过皇帝的人,在这个残酷,却又一场单纯的世界,他还是玩转的过来的,没有任何压力。 仔细的做了一番布置之后,他才回到了自己住的地方,此刻天基本上已经黑了。 屋子里黑乎乎的,并没有任何光亮,飞龙族的人夜里是不点火的,一是因为他们住的地方都是树木,夜里点火毕竟有隐患,二也是因为他们的目力非常的好,白天还是黑夜对他们而言造不成视力方面的麻烦,所以,除非一些特殊的节日,否则飞龙族的夜里都是黑乎乎的一片。 叶重澜刚进屋子就被一个巨大的力道给扑倒了,他并没有躲开,也没有一点反抗的意思,顺着对方的力道在地上躺了下来。 冷冷的哼声响起,牧倾华捏着他的腰说道:“给不给骑?变不变原身?你不给我骑还想给谁骑?!” 叶重澜扭着腰,很是怕痒的说道:“我哪有要给别人骑......哈哈哈......你快放开......” 牧倾华松了一些力道,“那就变个原身我看看。”其他人变身的时候他虽然脸上不动声色,内心其实很眼馋的好么?!别人不能动,但自己情缘嘛,当然是想怎么动怎么动了,就这点而言,他倒是蛮庆幸叶重澜穿的是飞龙族的了,如果是灵蟒族的,作为 一个怕蛇的人,他可不大接受的了。 叶重澜头皮发麻,他咬了咬牙,忽然伸出双臂,环住他的脖颈,大腿技巧性的蹭了蹭他的关键部位,黑暗中,他轻轻的喘息着说道:“我们这么长时间没见了,先前是没机会,现在你就不想做些其他有意义的事情?!” 为了不丢人,他也是拼了,连最最不耻的美人计都给用上了,他容易嘛! 想了想飞龙那威风凛凛的外型,又摸了摸手心软玉温香的身体,对方那一下一下不紧不慢的动作蹭的他心猿意马。 不得不说,他的技术真的进步很多,以前那个毛毛躁躁,在床上就只会乱供的家伙,竟然会诱惑人了。 果然,这都是他悉心调、教出来的结果啊。 得意洋洋的牧道长完全忘记了当初自己毛头小子一样激动的傻样,抬手就拨了叶重澜那件仅有的,只遮了大半胸膛的兽皮衣服,然后开始吃鸡了...... 第三十一章 本来叶重澜是想回来之后赶紧和牧倾华结伴的,也好断了某些人的心思,宣布一下自己的主权。 可最后到底还是没能办成,无他,飞龙族和灵蟒族打起来了。 以前也不是没有过冲突,特别是在冬季来临之前,两个部落离得近,总会为即将来临的冬季准备些什么。 小矛盾小冲突不少,大规模的战役却是没有的,这几乎是两族之间保持的默契,毕竟一旦真动起手来,谁也不能彻底的碾压谁,到最后只会两败俱伤,便宜了其他部落。 这是两个部落的族长都不愿意看到的事。 可这回却显然不同,或许也不是无迹可寻的,从灵蟒族的族长夺走了原主的未来伴侣,到兽神季上的挑衅滋事,再到之后的数次伏击暗杀,叶重澜从一开始心中就隐隐有数了。 只是他不知道对方到底是哪里来的底气! 论部落实力,飞龙族可还是隐隐的压了灵蟒族一头的,冬季就要来了,对方就真不怕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吗?! 叶重澜非常疑惑,而这样的疑惑在知道白狼族已经与灵蟒族结盟的那一刻得到了解答。 看来这些人是真的打算吞并飞龙族了,因为原主这个族长当的太懦弱的缘故么?! 两个族的结盟显然让人惊慌,飞龙族虽然以勇猛力量着称,但也不可避免的有些慌乱,一个弄不好,这可是会灭族的惨事! 几天之后,派出去的人回来了,水蛟族族长以路途远,而冬季又将来临为由,拒绝了与飞龙族的联盟,脾气暴躁点的人立刻就咒骂出声,看来水蛟族也是想从中分一杯羹了。 四大部落之间相互制衡的格局已经维持了一百多年了,看来很多人都想变一变了,而有着一位懦弱族长的飞龙族是最好的打破这个格局的缺口。 想法还是挺不错的,可惜,那位所有人眼中懦弱无能的陵族长内里已经不是原来那个了,而是叶重澜,叶重澜不喜战争,却也绝对不是个任由别人欺上门来还不还手的人! 一场大战迫在眉睫,他首先做的就是安抚人心,好在经过前些日子的表现,他还是有了一定的声望的,做起来也不算太难,只是更多的人望着他的目光还是惊疑不定的。 叶重澜在军事上,并没有多大的长处,只是照搬一些以前的所见所闻,用在这里而已,一点点的皮毛,但对这个毫无军事体系的世界,已经足够。 叶重澜离开了,带走了族中大半的精锐战士,甚至连一声道别都没来得及和牧倾华说,两人之间也不需要那些。 族中战士走了大半,整个部落好像一下子空了下来,剩下的除了一些保护部落的雄性之外,大多是雌性和老人幼崽。 留下这么一个空荡荡的部落,换了任何一个人怕是都不会放心,可叶重澜却并不会有这样的担忧,因为这里有牧倾华,他信任他,就如信任自己一般。 叶重澜离开的这些日子,牧道长倒也没有闲着,他将部落里那些有行动能力的老人和雌性都聚集在一起,然后尽可能的教他们一些适合的生活技能。 比如说食物的多种做法和吃法,比如如何做一个合格的缝纫师,而不是两片兽皮遮住关键部位就了事,再比如怎么把地上那块没人居住浪费掉的资源合理的利用起来。 偶尔得空的时候,牧倾华也会去部落附近转转,看看会不会发现什么惊喜,这个世界不是没有好东西,就拿他前些日子发现的白萝卜来说,多好多有营养多适合炖汤的材料,兽人们觉得它辛辣不好吃,只是没有挖掘出正确做法而已。 冬季的时候,食物是关键,在部落里大部分雄性都出去打仗的时候,关于存粮的事情,牧倾华自然而然的扛在了自己身上。 或许有点难,但也不是完全不能做到的,过个两三天牧倾华都会带着部落里仅有的一些雄性出去一趟,并不会离开太远,然后回来的时候,每只雄性的背上都会大包小包的背一大堆的东西。 一些大树的底下,开始围起了坚实的栅栏,一些温驯的兽类渐渐的被圈、养在里面,牧倾华还带回了很多植物的种子,可惜现在气候不对,只能先收在自己的随身包裹中。 忙碌的日子总是会过得很快,期间叶重澜那边一次都没有传来消息,部落里的人一开始被牧倾华弄的不停的转悠,连喝口水的时间都难得,但慢慢的,随着天气越来越冷,他们也渐渐的开始担忧起来。 那天晚上原本一切都很正常,部落里的人和往常一样,早早的就睡下了,长长的啸声响起的时候,所有人都吓了一跳,然后就意识到了危机! 巨大的双翼展开,飞龙摆着尾巴飞上高空,从空中俯视,一切尽收眼底,黑暗构不成任何麻烦。 一个火把亮起的时候,就是阴沉残暴如水辄也忍不住吃了一惊,他皱眉道:“你要做什么?” 白狼族的族长冷冷的笑了一下,手一挥,身后的人已经颤抖的将手里的火把递了上来。 “你疯了!”水辄大惊,“用火神焚烧大地,你这是对兽神的不敬!” “那又如何?!飞龙族建在空中,无论是你还是我,要想在短时间内灭了飞龙族,杀了里面的所有人,都是不可能的!”白狼讥笑:“陵可还追在后面,你确定要在这上面浪费时间?!” 水辄开始犹豫。 白狼眼中凶光大盛,“想想你被灭的部落,还有我的部落,不让仇敌尝尝血债血偿的味道,我怎么甘心!” 说着,他竟然亲自抢过了那支火把,往飞龙族的居住地飞奔! 跟在他身后的人没人身上都带了一只火把,在暗夜中飞奔的时候留下一道璀璨的光影。 轰——巨大的飞龙扇着双翼俯冲而下,与白狼撞在一起,这是天空与陆地的交锋,两者争锋相对,斗成一团,空中的霸主占了先天的优势,可惜还是敌不过对方的人数。 水辄和白狼的人虽然被叶重澜打的四散奔逃,但与留守的人相比,还是多了一倍的。 就在飞龙族的人节节败退的时候,淡蓝色的光芒闪过,牧倾华的剑终于出鞘了。 五方行尽,四象读条,两仪化形! 一声惨叫响起,鲜血四溅,健壮的胳膊就这么被硬生生的砍了下来,和火把一起掉在了地上,沾满了泥土。 所有人都惊呆了,直愣愣的看着白狼族的族长,而就是这么一个怔愣的功夫,飞龙族完成了反扑。 刷刷刷几剑,直接将人砍成了人彘,牧倾华拎着剑,走进了恐慌的人群。 等着叶重澜带着大部队赶到的时候,这场突如其来的战斗已经彻底结束,残肢断臂掉了一地,有人的,有兽型的 ,灵蟒族的兽型没有爪子,直接被人拦腰劈成两截,这样地狱般的一幕,能让所有人胆寒,而更让人恐惧的是,这些人还没有死! 被砍了手,砍了脚,被砍成两段,可他们还没死,在地上一点一点的蠕动,看着牧倾华的眼神就像是看一个恶魔,一个刚刚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魔。 别说是那些要死不活的敌人了,就连修和那些飞龙族的自己人,看着他的时候都是脸色灰白的,一时间竟有些不敢看那张漂亮出尘的脸。 叶重澜带回来的人不是来救场的,而是打扫战场的,死了的直接埋了,没死的一爪子拍死,然后再埋,这对那些人来说是个解脱。 飞龙族打了胜仗,这场战役下来,四大部落只剩下两个,而偏安一隅的水蛟族显然再不能和刚刚吞并了灵蟒族和白狼族大部分地盘的飞龙族相比了。 叶重澜觉得自己还是比较有良心的,并没有彻底灭族,而是让两个部落成了飞龙的附属。 叶重澜这个族长名声大噪,和他一起声名鹊起的还有牧倾华,那一夜的惨烈被传的绘声绘色,飞龙族的战士敬畏自己的族长,却恐惧那个比雌性长得还要漂亮的人。 战事过去之后,冬季也将来临,叶重澜带回的大堆战利品足够整个部落很好的渡过这个冬季。 也是在这个时候,叶重澜和牧倾华结伴了,在整个部落的见证下,在兽神面前缔结了盟约,牧道长以后就是族长夫人了——这是叶重澜亲口说的。 而付出的代价就是被压着狠狠地做了一晚上,第二天差点没能爬起来。 这个结伴的仪式对他们来说其实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只是叶重澜用来打击情敌的手段,而事实证明,这个法子是非常有用的,就在他们结伴的第二天,利就过来和他们说,修已经离开了。 成功消灭了情敌的叶二少得意洋洋,抱着他的腰不断的夸自己厉害。 牧倾华戳着他的脑袋不置可否,从那个晚上之后,修对自己的态度就已经不大一样了,他对自己的迷恋只是因为这张还算不错的脸,一旦真正了解了,自然会远远退开。 唯一不会离开他的只有这只二叽,这样想着,牧倾华眼里便多了一点笑。 兽人的冬天其实蛮无聊的,因为天气冷,到处都是厚厚的积雪,他们基本都是不出去的,住树上的人,在抗寒方面比住山洞的人要好上那么一点,但这也不表示,在最冷的时候他们还能自由的在外面飞。 兽人世界没有娱乐,窝在家里的时候也只能吃了睡睡了吃了,然后顺便造个小宝宝。 飞龙族是蛋生,春天来得时候大部分成了家的雄性都会呆在家里孵蛋,一个个幼崽从蛋里爬出来,传承着飞龙族的生命。 几个冬季过去了,飞龙族的生活越过越好,满地方乱扑腾的幼崽多了好多好多,这还要感谢族长夫人,都是因为他的医术,他的接生技术,才会有这么多活奔乱跳的幼崽。 自从上一任的大巫去世,身为族长夫人的牧倾华兼任了这个职位,终归是有过经验的,做起来还算轻松,只是所谓的接生技术被叶重澜嘲笑了很久。 对于牧倾华这个给他们生活带来巨大变化的族长夫人兼大巫,族人们还是很敬重的,只是近些日子以来,他们在敬畏的同时,又多了一种说不出的忧心。 几个寒冬都过去了,族里的幼崽生了一波又一波,怎么偏偏就族长和族长夫人还没有动静呢?! 族人们表示,他们好愁。 第三十二章 飞龙族的族长很厉害,当年一战,灵蟒族和白狼族联盟,一起对付飞龙族,却被他打的全军覆没,差点被灭族,而就算这两族现在还在,也是偏安一隅,成了飞龙的附属,再也无法恢复当初部落的辉煌。 仅剩的水蛟一族,在日渐强大的飞龙族面前,也只能暂避锋芒,水蛟族的族长不是个喜欢退让的人,只是飞龙的强势崛起谁也无法阻止,然后毫无意外的成为了最强大的部落。 飞龙部落的崛起全在族长,很久以前那个个子矮,性子阴沉的族长彻底消失在族人的记忆中,取而代之的是那个笑得开朗,带着部落走向辉煌的人。 大巫做的决定果然是没错的!当部落越来越强大,直到成为最强大的时候,他们总是这样想着。 族长厉害,族长夫人也不差,部落能够越来越繁华,族人的生活水平得到显着的提高,全赖这位族长夫人。 可以说,这一任的族长和族长夫人,是最伟大的,也是最受族人尊敬喜爱的,而越是喜爱敬重,他们就越愁,你说这都有好几年了吧,为什么他们还是没有孩子呢?! 族长和族长夫人的后代问题成了所有族人最关心的事情,就是他们自己不孕不育都没这么担心过,这么优秀的族长和族长夫人,没有后代的话多可惜! 甚至都有人提过要不要去找圣果,给族长夫人吃了,可见他们对这件事的上心程度。 叶重澜最近有些烦,已经是第十二波的人或明示或暗示的问他关于子嗣的问题了,他好心塞,其他人都不敢问牧倾华,只敢往他面前凑,弄得他有点后悔,怎么就没学习道长那样整天摆着一张脸?! 那样的话至少他现在也能清静一下。 可惜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回去之后,他将事情和牧倾华说了一遍,然后又抱怨了几句,关于后代什么的每年都要被人提上一提,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跑来他面前说这件事的人越来越多,更甚至,每个跑来说这件事的人看着他的眼神都渐渐的带上了一种隐晦的同情,那种同情一是因为他没有孩子,二是对他性、能力的怀疑。 别问他怎么知道的,当每个跑来看他的人都用一种自以为隐晦,实际上一点都瞒不过他的眼光,偷偷的往他下、身瞟的时候,就算再迟钝的人也能看出来。 牧倾华摸了摸他的呆毛,对了,叶重澜现在就是兽型来着——一只超肥超肥的肥鸡,几乎有牧倾华的两个人那样大。 叶重澜对于自己的原身一直是不忍直视的,更加不想让牧倾华看到,两人斗智斗勇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一年零三个月之后,终于被高冷的牧道长给拿下了。 牧道长见到叶重澜的真身的时候,都惊呆了——虽然表面上看不出来——他喜欢的一直是那种威武霸气型的兽型,比如修,比如利那种的,他一直以为叶重澜也是那种,和飞龙族其他人差不多的类型,可没想到他的原身竟然这么的——呆。 呆萌呆萌的,牧倾华以前喜欢的一直都是威武霸气型的,可后来他觉得自己的口味好像发生了点变化,这从他见过叶重澜的兽型之后,只要一有机会,就威逼利诱的让他变回原身就可以看出来了。 牧倾华很想把他抱在怀里的,可事实不允许,最后只能抱住他的一个头,修长的指尖一点一点的梳理着对方头上仅有的几撮呆毛,他淡淡道:“所以呢?你想要孩子吗?” “那是不可能的吧。”叶重澜被他摸得很舒服,哼哼道:“这个身体是雄性,怎么可能生的出孩子来,或者你来?”说道最后一句,他的眼睛忽然亮了起来,比星子还要亮。 牧倾华眯了眯眼睛,“可以啊。” 叶重澜嘴巴都合不拢了,金光一闪,体重超标的肥鸡瞬间变成光、裸美男,他一点迟疑都没有,一下子把人扑倒在兽皮上,手口并用,上面下面一起来,将快狠准三个字发挥的淋漓尽致。 牧倾华被他伺候的很舒服,但很快就回过神来,右手闪电一样往下探去,紧紧地握住他往某个禁地去的手,皱眉道:“你干什么?!” “生孩子啊!”琥珀色的眼睛晶晶亮,这么多年来自己的第一次反攻哎,道长好不容易松口,他当然要好好把握,与这个相比,生孩子什么的倒是其次了。 牧倾华冷笑一声,握着他的手,将贼心不死的某人反压在自己身、下,直接吃干抹净。 叶重澜手软脚软身体软,又是痛快又是痛楚的喘息道:“不是你说要生孩子的吗......” “正在生!”牧道长掐住他的腰,动的更快了。 骗人!叶重澜翻了个白眼,然后整个人被热浪湮没,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次日清晨,叶重澜是被硌醒的,圆溜溜的,硬邦邦的东西抵着他的肚子,很不舒服,随手挥了一下,翻了个身刚要再睡,但下一刻,他忽然就睁开了眼睛,直挺挺的坐了起来。 琥珀色的眼眸有片刻的迷茫,他迟疑了一下,然后像是要确定什么一样,猛地掀开了身上盖着的被子。 一颗圆滚滚,滑溜溜的蛋,就这么毫无预兆的出现在他面前。 对了,蛋上面还有几个字:[一颗奇怪的蛋] 如果不是自制力极佳,叶重澜现在大概要像女人一样的尖叫出声了。 怎么会有一颗蛋?!怎么会出现一颗蛋?!哪里来的?怎么来的?! 昨晚的话出现在他脑子里,不会真是道长生的吧,叶重澜觉得他大概还没睡醒。 牧倾华一进屋,看到的就是叶重澜抱着蛋,一脸呆滞的坐在床上的傻样。 牧道长无语,将做好的早餐放在桌上,然后拍了拍他的额头说道:“起来,去洗漱,然后过来吃饭。” 叶重澜终于回了一些神,他举着自己手里的蛋,颤巍巍的说道:“这真是你生的?不会是从哪里捡回来吓唬我的吧?!” 说着,还略带敬畏的看了一眼他的肚子。 虽然知道他家道长有些神奇,不神奇的话也不会一直跟着他穿越了,还一直容颜不改,可没想到他竟然还会生娃,这简直——太可怕了! 牧倾华啪的一下一掌拍在他的后脑勺,唇角挂起冷冷的笑,“不想要?” 叶重澜哆嗦了一下,本能的将手里的蛋捧回自己怀里,虽然有点可怕,但毕竟是他家道长给他生的,这样想想,还是蛮带感的。 他家道长这么高冷完美的一个人,竟然给他生孩子了,这绝对是爱惨了他的节奏啊,叶重澜双手捧着蛋,脸上冒出幸福的泡泡,看着对方的眼神也是柔情蜜意。 牧倾华抖了抖后背的鸡皮疙瘩,迅速起身远离他,然后道:“吃完了饭就开始孵蛋吧,有了这个,部落里的人应该能消停了。” 牧倾华说的确实没错,族长有后代了,自然也就没人会再来说什么了,虽然他们非常怀疑这只蛋的来历,因为没有见族长夫人大肚子过啊! 但这样的怀疑也只存在了一个月,一个月之后,蛋裂了,里面的东西出壳了,一只小小的,有着一对短短的翅膀,软软的绒毛的小东西从蛋壳里慢吞吞的爬了出来。 叽——那东西小小的叫了一声,扑扇着小翅膀,摇摇晃晃的蹒跚了几步,最后挨着叶重澜软乎乎的毛蹭了蹭,那娇娇嫩嫩憨态可掬的样子,足以萌翻任何人。 叶重澜都呆住了,保持着坐在蛋壳上的姿势一动不动,他都要吓哭了好么?!他还以为是自己一个没留意,将蛋给坐破了,没想到最后竟然从里面爬出这么一个软趴趴的小东西,道长,救命! 族长家的孩子出壳了,族长家的孩子好小,只有成年人的拳头那么大,这么弱这么小的小东西真的能顺利长大吗?就是当年族长出生的时候也没这么小啊。 于是,在继族长能不能有后代之后,部落里的人又有了其他的烦恼。 不过现在谁也不会怀疑那个小东西和族长的血缘关系了,因为刚刚出壳的小家伙除了个子之外,其他任何地方都和族长的原身一模一样,几乎就是他的翻版。 兽人大陆一直是强者为尊的,这从当年原主身为族长,都被人明里暗里的嫌弃就可以看出来,实力强大的人受人尊重,反之,实力弱的人就算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站在了高位,真正服他的人也没几个。 甚至在很多部落,一些身体不健康,有缺陷的孩子都是会被扔掉的,可这些在很弱很弱的叶小萌身上就一点都不管用。 叶小萌就是小家伙的大名,叶重澜取得,对此,牧倾华只是笑了笑,并没有反对,鸡小萌,叶小萌,本也没什么区别。 叶小萌是族长的后代,是族长亲自孵出来的,他萌萌哒的外表憨态可掬的神态让无数人喜欢他,尤其是广大雌性们。 但就是这么萌的一个小东西,却不能变身,几年过去了,也依旧是小小的,呆呆的,其他同年的孩子都跟在父辈后面学习捕猎了,他依旧是那副娇娇弱弱的样子,连话都说不全,只会叽叽叽的叫。 族长的孩子是个残疾的孩子,所有人都在惋惜。 直到后来,连叶重澜都开始担心的时候,牧倾华终于说话了,“他本来就是只鸡,你还指望他能变成人不成?!” “他是只鸡?”叶重澜瞪大了眼。 牧倾华将鸡小萌捧在手心,递给他,“他哪里不像鸡了?”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当初给我孵的是只鸡蛋?” “是[一颗奇怪的蛋],孵出来的就是鸡小萌。” 被蒙在鼓里好几年,将一只宠物当儿子养的的叶二少恼羞成怒了,于是,风来吴山!! 第三十三章 光滑的镜面被蒸腾的水汽弄得非常模糊,白皙修长的手在上面来回抹了几下,镜面中逐渐露出一张年轻俊美的脸来。 金色的发丝不长,也不短,恰好遮住了额头,蔚蓝色的眼眸,挺直的鼻梁,棱角分明的唇角,这无疑是一张异常出众的脸,足以让任何人倾心。 秀气的没微微蹙起,他后退一步,让自己没有任何遮蔽物的身体完全出现在镜子里。 性、感的锁骨,如玉的肌肤,对于男子而言有些过于纤细的腰肢,笔直修长的双腿,薄薄的一层肌理并不如何强壮,却也不会太显瘦弱,这具身体完全称得上漂亮,没有一点瑕疵。 可叶重澜紧皱的眉心却没有一点放缓的意思。 他又换世界了,从垂垂老矣的部落族长,到未来星际的帝国第一顺位继承人,这个身体身份尊贵,相貌俊美,身体健康,似乎什么都很完美,照理来说,他应该是非常满意的。可他现在脸上的表情却绝对称不上高兴这两个字。 帝国历4439年,蒙埃特帝国与自由联邦长达一百多年的战争终于结束,帝国以少量的优势取得胜利,两方以空蒙堡为界,开始了短暂的和平。 现在是帝国历2570年,他穿越的这个身体叫霍斯.尹迪.蒙埃特,从出生那天起,就是帝国最尊贵的皇太子。 他的头发是太阳一般耀眼的金色,他的眼眸是海水一样的深邃湛蓝,他气质高华,他谦逊有礼,他实力强悍,是精神力达到s级的强者,他是帝国人心中最完美的皇太子殿下!——by帝国八卦周刊。 总之,原主就是这样一个受人尊敬喜爱,牛x的不行的人物——在他二十五岁之前。 二十五岁之后,皇太子的性别曝光,在帝国军事学校的结业典礼上忽然发、情,造成了巨大的轰动,现场的那一幕透过直播的荧屏被传递到星际的每一个地方,所有人这才知道,尊贵强大的皇太子竟然不是alpha,而是omega。 所有人都被欺骗了,巨大的愤怒充斥了他们心间,从前他们有多尊敬崇拜,现在就有多愤怒。 他们觉得自己受到了愚弄。 而原主就这么从高高在上的地方重重摔落,皇太子之位变成了同父异母的弟弟的,自己更是被人趁着发、情期虚弱的时候给害死了。 原主的际遇遭人同情,却不是叶重澜烦恼的理由,真正让他接受不了的是这个世界关于abo的设定! alpha:高大,好斗,无论是智力体质还是精神力,都是最强大的,是天生的领导者和战士。 beta:普通的人种,他们的能力气场比不上alpha,吸引力比不上omega,但他们却是社会组成的中坚力量。 而最让叶重澜心塞的是omega,omega们体型较小,个性温和,并且能够怀孕。 omega会有发、情期,在此期间,他们对自身行为的控制能力为0,omega发、情的时间一般是三到五天,这个时候,他们会产生一种特殊的荷尔蒙,并且能影响到方圆若干里所有的alpha以及一些beta,这是最危险的时期,会让附近的alpha或beta精虫上脑,失去理智,所以,没有伴侣的omega在发情时,都必须隔离在安全屋里。 发、情,怀孕,被人掌控,叶重澜无法让自己和这些词联系起来,可他偏偏就成了一个omega。 他能淡定得了才怪了! 叶重澜下意识的摸了摸后颈,这就是所谓的腺体?散发信息素,被人标记,被人控制的东西?! 他的脸色开始阴沉下来。 就在这个时候,洗漱台上的通讯器亮了一下,管家严谨而又不失恭敬的声音传来,说是二皇子殿下求见。 二皇子吗?!脑海里极快的闪过一张英俊沉稳的脸,叶重澜用毛巾将身上的水珠一点一点的擦拭干净,然后裤子衣服,一套简单笔挺的军装迅速穿戴整齐,没有一点褶皱。 将金色的发丝往后梳拢了一下,镜子里的人神采非凡,英气勃勃。 原主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了,离曝光还有两个月的时间,离开的时候,他这样想着。 二皇子凯莱恩.蒙埃特是原主同父异母的弟弟,他是一个强大的alpha,为人内敛严谨,并没有原主的外貌来的华丽抢眼,和兄长相比,他更加的健壮,眉眼锋锐,更加的充满攻击性。 叶重澜倒是有点嫉妒,在他看来,就要对方这样才更加的像个汉子嘛,omega什么的他一点都不想! 凯莱恩见到他,起身打了个招呼,虽然是兄弟,彼此间感情也颇为不错,但身份到底是摆在那里的,皇室里的规矩总要比其他任何地方多一些。 两人落座之后,彼此问候了一番,凯莱恩倒也没有多拖延,直接将自己的来意说了出来。 “下个月就是帝国军事学院的毕业典礼,军事学院已经发了邀请函过来,往年都是我出席,但克莱亚那边实在闹得我头疼,霍斯可不可以替我走这一趟?我相信,帝国皇太子的出席绝对会让他们欣喜若狂。” 他微微欠身,含笑而又不失礼节的说道。 果然来了啊! 帝国军事学院是蒙埃特帝国,乃至整个星际最好的学府,每年从这里毕业的都是人才精英,他们中大部分都会进入军部,担任各种各样的职业,为帝国献上自己的忠诚。 叶重澜挑了挑眉,原主上辈子是怎么说的呢? 他端起手边的咖啡,小小的抿了一口,以前非常不习惯的东西,隔了几十年之后,竟然颇为想念。 “你和克莱亚还没和好?”他语气轻松的说道。 凯莱恩苦笑,“克莱亚的脾气你也知道,生气起来什么解释都听不进去,我是实在拿他没办法。” “哦?”叶重澜微微后仰,背靠在沙发上,淡淡道:“他会生气,是因为你和一个平民beta走的很近的事情吗?” 凯莱恩渐渐皱起了眉心,“怎么这件事都传到你这里了,只是个谣言而已,凡虽然是个beta,但却是个很有才华的人,我只是欣赏他。” “但愿如此。”叶重澜抬眸,蔚蓝色的眼眸泛着一种天真的光泽,“克莱亚毕竟是母亲的子侄,也是奈瑞大公家唯一的omega孩子,他们都很重视他,我也不希望我这个表弟伤心难过,你明白吗?” 凯莱恩的脸色有点难看,但他还是极力克制着自己,艰涩道:“我明白,我会早点将他接回来的。” 叶重澜点头,承诺道:“军事学院那里,我会去。” 凯莱恩离开的时候,脸色终于舒缓了一些,而叶重澜却上了楼,将自己锁在了书房,慢慢的翻看原主留下来的记忆,然后思考接下来的事情。 原主的曝光就是在军事学院的毕业典礼上,在无数双眼睛前。 当时那种混乱还清晰的印在记忆里,一直以来用来伪装信息素的抑制剂忽然就失效了,难言的炙热在身体里流窜,然后,甜美的信息素蔓延,那些上一刻还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的学生们,忽然就像野兽一样的拼命往他这边扑,这里面甚至还有负责保护他的侍卫们,如果不是因为原主极力控制住自己,而他本人也是精神体质都是s级的强者的话,后果简直无法想象。 可就算这样,原主最后的结果也没好得了多少。 原主的曝光看似是个意外,是忽然发、情,外加抑制剂失效的原因,可叶重澜却不这么认为,特别是最后原主的太子之位迅速被夺,又在发、情后的虚弱期被人刺杀而死。 一切都发生的太快,让人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要知道,原主的母亲是皇后,他的外公是统治第二军团的奈瑞大公,虽然表弟克莱亚为了爱情,嫁给了二皇子凯莱恩,可奈瑞大公却是原主的坚决拥护者,没有他的话,原主从小到大的皇太子之位,也不可能做的这么稳稳当当。 有这么两个人在后面撑着,原主就算被识破了性别,应该也不会倒得这么快,很显然,这就是个阴谋,一场针对原主的阴谋,一套环一套,简洁有效,打了原主一个措手不及。 原主绝对是有所怀疑的,但他连调查的时间都没有,就已经死了。 现在换了叶重澜,他有绝对的理由怀疑二皇子,毕竟最终得益的人是他不是吗?皇帝只有两个孩子,原主死后,皇太子的位子只会是他的。 叶重澜觉得自己有必要好好的调查一下这位二皇子了。 帝国军事学院是原主灾难的开始,叶重澜却并不想逃避,如果这是一场针对他的阴谋,他逃避也没用,与其面对一场未知的灾难,还不如就进帝国军事学院这一个坑,将已知的这件灾难牢牢的掌控在手中,然后加以控制和利用。 叶重澜忽然很想他家道长,虽然他们分开还不到一天的功夫,可如果他家道长在的话 ,什么事情都可以商量着来,比他一个人琢磨着好多了。 不知道他家道长现在在哪里,有没有也很想他,他现在好歹也是一国皇太子了,要不要弄个发布会什么的找人? 他摸着下巴,非常正经的思考。 想着想着,他忽然又想到了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整个人瞬间萎靡下来。 这个身体要怎么见他家道长啊,肯定会被嘲笑的,叽! 第三十四章 索菲尔1号星是帝国最有名的流放之地,这里有最穷凶极恶的罪犯,血统最肮脏的低等人,最丧心病狂的疯子。 索菲尔1号星又被称为流放之星,这个星球环境恶劣,资源匮乏,所有被流放到这里的人都是被帝国所抛弃的人。 抢劫,暴行,斗殴,这个星球弱肉强食,一切都凭实力说话,谁的拳头大谁就能活得久一些,反之,弱小的人在这里活不过一天,这里是所有罪恶的衍生之地,在这里,没有道德,没有法律制约,他们都是一群被抛弃的罪民,他们无所顾忌。 克莱亚在这个星球已经呆了三天了,这三天来他愤怒恐惧,像只耗子一样东躲西藏,极力避开其他人的耳目,可这不是长久之计,一来是食物问题,三天不进食已经是极限,可他却不能随意出去找食物,因为他omega的身份。 一旦出去了,他毫不怀疑,自己身上的信息素味道绝对逃不过任何一个alpha的嗅觉,那等待他的就是一场灾难。 来这个星球的第一天所见到的事情,还深深的刻在他的脑子里,那个年纪已经不年轻的omega被一群人硬生生的压在身下,挣扎无力,刺目的鲜血染红了地面,让他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会不断的惊醒过来,然后再也无法入睡。 克莱亚有着令人垂涎的高贵身份,更有一张被称为“帝国明珠”的脸,可这张令以前的他无比骄傲的脸,现在却只能让他更加的心惊胆颤,连一时一刻都无法放松。 在这充满罪恶的流放之地,这样出色的一张脸只会为他带来巨大的灾难。 每天他都会故意将自己弄得黑漆漆脏兮兮的,更会忍着恶心在垃圾堆里滚上几圈,让恶臭味沾满自己的身体,以便能够遮住一些自己散发出的信息素。 这并不是一个万无一失的注意,克莱亚知道,只要被人稍稍靠近一些,就会被人识破,可他现在没有抑制剂,只能用这样笨拙的措施来稍微拖延一些时间。 尽管他已经一再小心谨慎,可最终还是没能逃过厄运,他再怎样也不可能不吃不喝,要活着就必须出去找食物,然后他就像只羔羊一样,被猛兽猛然扑倒在地上,那块好不容易找到的半块硬面包从手中滚落,周围一个两个,无数个身形高大的人一脸兴奋的走近...... omega的信息素对于alpha来说,就是最鲜明的坐标,无论他们被藏在哪里,都会被准确的捕捉到,克莱亚虽然足够聪明,但三天也已经是他的极限...... 一双大手牢牢的控制住克莱亚的挣扎,压在他背上的人埋在他的颈间嗅了几下,然后皱眉,声音沙哑粗噶,“被标记过的omega?” 一种还残留着的淡淡的属于别的alpha所留下的气味让他本能的厌恶,可下、身却在蠢蠢欲动,不到三秒的犹豫时间,他再次动作起来,三下两下就将身、下之人的衣服剥了个精光,一具漂亮的,保养完美的身躯毫无遮拦的暴露在空气中。 气氛有点变化,谁也没想到藏在污秽之下的竟是这样一具漂亮的身体。 “真是捡到宝了!”压着他的那个人这样咕哝了一声,然后猛然抬头,夹杂着血丝和欲、望的眸子凶狠的环视一圈,朝着周围那些围上来的人发出警告的低吼。 alpha独占欲强烈,决不允许任何人觊觎自己看中的猎物。 游荡在外围的十几个beta首先被他气势所慑,稍稍退开几步,然后一场争夺omega所有权的战争打响了。 克莱亚四肢虚软,身体发热,眼前晃过无数漆黑的影子,一种甜腻的味道从他身体上慢慢散发开,那是一种令人堕落,让人彻底丧失理智的味道。 要他!要他!!要了这只omega!!! 这是每一个在场的alpha脑子里仅存的想法。 血液刺鼻的味道混合着甜腻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克莱亚感到自己的身体被一双粗粝的大手掌控住了,有温热的液体一滴一滴的落在他的脸上,他喘着气,一双灰蓝色的眼睛瞪得很大,却怎么也无法看清眼前的一切。 他还不能死,身体被手指撬开,屈、辱痛苦,以及体内空虚被填满时的愉悦蔓延至全身,十指一下又一下,死死的抓着地面,指甲断裂开来,血丝渗出,显得极其惨烈。 这样的混乱罪恶,在这颗被抛弃的星球,每天都要发生无数起,自然不会有人关注在意,除了牧倾华! 璀璨的剑光一闪即灭,鲜血喷洒而出,刚刚还沉浸在欲、望中的男人,下一刻便已经尸首分离,甚至脸上的表情还保持着原有的兴奋,可那双眼睛已经彻底失去了生机。 宽大的袍袖翻卷,牧倾华一下子抱起地上赤、裸的人,瞬间消失在原地,快的让周围的人连反应过来的时间都没有。 克莱亚睡得极不安稳,等他从噩梦中惊醒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张担忧的脸。 两双眼睛对了个正着,可能是因为他醒了,对方笑了起来,并不是很漂亮的脸一下子变得生动起来,“你终于醒了,还好吗?艾玛莉,把药端过来。” 说着,他伸手,似乎想要扶他。 克莱亚瞳孔一缩,本能的就想后退,可身体的乏力让他在稍微的挣动之后,就再也使不上力了,可他脸上的抗拒却是清楚明白。 对方当然看出来了,想到他身上的伤口,目光不由得就有些怜惜,扶着他的动作也更加的温柔了。 将枕头竖起来,垫在他背后,让他半坐起来,这时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端着药碗走了进来,对方应该就是他口中的艾玛莉了。 眉眼柔和的青年接过药碗亲自给他喂药,每一个动作都很是认真仔细。 “我叫阿诺尔德,这是艾玛莉,你叫什么名字?”他的语气特意放的很轻,用一种生怕会吓着他的音调问道。 “克莱亚。”或许是这两个人和他一样都是omega的原因,克莱亚紧绷的心神终于放松了一些,他配合的喝着阿诺尔德递过来的药,开始想之前发生的事情。 “你别害怕。”阿诺尔德柔声说道:“这里很安全,你安心的住在这里,不会有人再来伤害你。” 克莱亚抿着唇,半响才哑声说道:“救我的那个人是谁?我可以见见他吗?我想当面谢谢他。” 阿诺尔德眼睛一亮,眉眼间的笑意更深了,他道:“牧他还没回来,等他回来了我就给你说。” 克莱亚沉默下来。 除了一些皮外伤,以及饿了几天的体虚之外,其实克莱亚的身体并没有太大的损伤,休息了一天之后,就恢复的差不多了。 在他的那位“救命恩人”回来之前,克莱亚已经将他现在住的这间大屋子参观了一下,更是见到了与他一起住在这里的其他人,大大小小竟然有二十多个,而且除了几个年纪小的beta之外,竟然都是omega。 弄得克莱亚都在怀疑,他的那位“救命恩人”是不是一个人口贩子,一个专门拐卖omega的人口贩子。 而这样的怀疑在他见到那位“救命恩人”之后全部打消,黑色的长发,冰冷的气质,俊美绝伦的容颜,一件式样奇特的白色长袍,穿在他身上却异常的和谐,克莱亚一直被称为“帝国明珠”,他也一直以自己的容貌而自豪,可现在,面对着这个人,他却不得不承认,无论是容貌,还是气质,与他相比,自己都差了一截。 这样的人无论如何都不像一个人口贩子,而之后,那一屋子大大小小二十多个人对他显露出来的发自内心的尊敬和爱戴,也证实了这一点。 之后,阿诺尔德悄悄的给他解释了一下,他才知道,原来这一屋子的人都和自己一样,竟然都是被这位救命恩人给救回来的。 这么多的omega居住在一起,比恒星还要闪闪发亮,他们是怎么平安无事生活到现在的? 这在这颗充满罪恶的遗弃星球上简直是一件无法想象的事,很显然,这位救命恩人绝对不是一个普通人。 牧倾华见到克莱亚的时候,上前两步,伸手就要探上他的脉搏。 他的动作并不快,让人可以清楚的看到,克莱亚见状,本能的往后退了几步,避开了对方探过来的右手。 牧倾华右手摸了一个空,还保持着伸在半空中的姿势,他没有说话,只是挑了挑眉,眼中自然而然的露出一丝疑惑来。 阿诺尔德正好看到这一幕,赶紧走了上来,微笑道:“克莱亚刚来,可能有些害羞。”他暗暗拉过克莱亚,安慰的说道:“克莱亚别怕,牧只是想给你看病而已,我们生病的时候,都是牧给治好的,牧是最好的医生。” 克莱亚刚刚那一退只是本能,清醒过来之后他就知道该怎么办了,他自动伸出自己的手——虽然他不明白为什么看病要摸手腕——然后说道:“麻烦牧先生了。” 牧倾华探了探他的脉象,然后又重新调配了一下药,“这个药你先用着,阿诺尔德,给其他人也都准备一份,以前的药方先停下来,这个药效应该能维持的长一点,其他的我还要在研究一下,你们身上的那个信息素有点麻烦。”说道后面,他难得的皱起了眉头。 遮掩信息素的药吗?应该是和抑制剂一样的东西吧,克莱亚有些激动,这样一来他在这个星球上应该能活的久一点,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他是奈瑞家最珍的omega,他的家人绝对不会放弃他的。 只要他能活着回去,他的丈夫,还有那位害他至此的情敌,所有伤害他的人他都不会放过! 第三十五章 距离被救回来已经有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了,这一个月以来,克莱亚亲眼看到住在这里的人数又往上翻了一番,都是牧倾华救回来的人,有omega,也有beta。 不是没有人来找麻烦,克莱亚亲眼看到一个长相凶狠,具阿诺尔德说,是这个区的地头蛇的alpha,被牧倾华一脚踢飞了,还吐了不少的血。 于是,慢慢的,牧倾华这个长得好看,实力强大,还挺喜欢收集omega的名声,渐渐传扬开去。 开始还好,时间久了,逐渐的就会引起很多人的注意,实力强大的人并会有人会轻易过来招惹,可是这里面牵扯到omega就不简单了。 在这个被流放的废弃星球,omega也算是一项重要的资源,而且人数极其极其的稀少,一千个人里可能也找不到一个的那种,这种情况下,拥有几十个omega的牧倾华就非常惹人恨了。 如果是在其他地方的话,牧倾华就算力量再强大,也会力有不逮,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他不可能凭着一己之力护住那么多的人。 好在这里是流放之地,在这里一切凭实力说话,这里没有规则,没有秩序,拳头硬的就是老大,给了牧道长很多的方便,让他一人一剑先是一条街的老大,然后是一个区,再然后被他揍趴下的人越来越多,他划下的领地也越来越大。 没错,牧道长凭着自己的实力,成为了黑社会老大,有“后宫”有“小弟”的那种。 等他把一个地区的硬茬子都打败了,揍服了,建立了一个像模像样的基地之后,就专心研究起omega的抑制剂来了,当然,和市场上一般的抑制剂不同,牧道长出手当然要与众不同些。不但药效维持的时间更长,他甚至想弄出一种彻底掩盖omega气息,改变他们体质的药来。 并非出于同情怜悯之类的好心,只是单纯的反感,他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阿诺尔德,当时,对方的处境非常不好,就是一个被人圈、养践、踏的商品。 还是个非常廉价的商品。 关于omega,beta和alpha之间一些设定,他用了几天时间才弄明白,这就是一个动物世界,alpha高高在上,就算在这个流放之地也不例外,这让牧道长忍不住的就想做些什么来破坏一下这种并不公平的平衡。 至于破坏了这种平衡之后会导致什么结果,就不是他在意的事情了。 在闭关了整整一个礼拜之后,牧道长终于出关了,带着研制成功的药物。 这里要着重提一下牧倾华研究出来的这种药物,它不但可以改变omega孱弱的体质,还可以屏蔽omega散发出的信息素,更重要的是,omega再没有发情期了,不会再被生理欲、望所控制。 omega最悲哀的是,他们只能被一个alpha所标记,可alpha却可以同时标记好几个omega,有了牧道长的药,只要omega不愿意,谁都别想标记他。 不说药效公布出来之后,其他人是怎样的沸腾了,单说牧道长,他已经被出关之后的混乱弄得脑袋都大了。 一个礼拜前,他仗着自己的武力,他还是稍稍整治了一下治安的,可出来之后,以前是怎样的混乱,现在依旧是怎样的混乱。 牧倾华不得不花大力气,重新改革了一下,甚至还制定了四大八小,十二项规矩,一些有能力的,不管是alpha,beta还是omega都被他推到了适合的位置上,不服的,来揍! 有了一定的规章制度,牧倾华所率领的这个区域总算是暂时安定了下来,而阿诺尔德等首批服了药的omega在牧道长的带领下开始练起了太极,没错就是太极,并且在短短几天之后,无论是精神力还是体质,都有了显着的提高。 克莱亚看着镜子里的人,柔顺的长发削成了齐耳短发,原本白皙的肌肤变成了健康的小麦色,虽然身体被衣料覆盖着,他却可以清楚地摸到,原本软绵绵的,手感很好,一直被凯莱恩喜欢的腰肢,慢慢变得精瘦紧绷,甚至小腹还隐隐的有了两块腹肌。 镜子里的人双唇紧抿,目光坚毅,连个子都拔高了一些,和以前相比,有了太大的不同。 克莱亚最后看了一眼,然后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他想见的人并不难找,一般这个时间都是对方快要午睡的时间,当他敲开他的房门的时候,正好是牧倾华来开的门。 克莱亚微微颔首,抱歉的笑笑,“对不起,打扰你休息了,只是我有点事情想要和你谈谈,还请牧给我一点时间。” 牧倾华挑了挑眉,直接拉开房门,侧身让了条道出来。 牧倾华的房间很简单,一张床一张椅子一张桌子,竟然再没有其他多余的东西了,比他的还要朴素,至少他的房间还多了一个放衣服的柜子。 克莱亚忍不住叹了口气,难怪明明是以这么暴力的手段,却还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大部分人都信服,这样的人格魅力就连他有时候都控制不住的崇拜。 在那张唯一的椅子上坐了下来,接过对方递过来的茶,他道了一声谢,沉默片刻,便直言不讳的说道:“我很感谢牧先生救了我,也和其他人一样敬佩着你,这里毕竟是流放之地,不知道牧有没有想过离开这里?” 离开?牧倾华挑眉,他当然是想要离开的,也迟早会离开,这里与外世隔绝,是被遗弃的地方,一直呆在这里,他怎么可能找得到叶重澜。 只是,他看了克莱亚一眼,淡淡道:“你到底要说什么?” 克莱亚垂下眼帘,紧翘的睫毛遮住灰蓝色的眼眸,放在膝上的双手紧了紧,他咬牙道:“我也不瞒牧,我想要出去,非常想,我想要报仇,我想让那些把我陷害到这里来的人生不如死!” 一个有故事的人! 牧倾华感兴趣的想着,然后道:“从我来到这个星球后就一直注意着,这里没有信号,接收不到星际网,完全与世隔绝,每隔一年才会有一艘飞船降落,将一些罪大恶极的犯人流放到这里,而现在,距离上一次飞船来的时间还不到两个月。” 这也是他一直安安分分的呆在这个星球上,甚至还充当一下“救世主”的最大原因。 “连你也没办法吗?”克莱亚有些急,“牧这么强大的力量也做不到?并不需要什么飞船,只要能让我联系到我的家人,我们就能从这里平安的出去!” 为了加强自己的筹码,他主动说出了自己的身份,皇后是他姑姑,奈瑞大公是他祖父,皇太子是他表哥,他本身也是二皇子妃,随便哪一个都是无比尊贵的,何况是几个叠加在一起的时候。 克莱亚并没有丝毫隐瞒,甚至将自己的丈夫伙同情敌把自己陷害到这里的事情也说了,他是信任牧倾华的,或许是因为对方在最艰难的时候救了他,也或许是因为对方身上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人格魅力,克莱亚虽然经历过一场巨大的背叛,却还是愿意信任这个人。 他已经等不及了,一开始因为生存,他暂时将恨意压在心底,而现在危机解除,生活好像慢慢安定,原先被压制在心底的恨意便渐渐的有些控制不住了。 他是天之骄子,是奈瑞家族唯一降生的omega,他从出生时就备受宠爱,而长大后,更因为容貌甚佳,被赞为“帝国明珠”,身份地位,容貌才华,该有的,他都有了,比别人好上无数倍,甚至当初他是最有希望成为皇太子妃的。 论相貌,凯莱恩长得英俊,皇太子却更加的俊美不凡,论能力,凯莱恩是体能精神力都达到s级的强者,可同样s级的皇太子总能压他一筹,更别说两人生来就注定了的地位身份了。 可在这两人之间,克莱亚却爱上了凯莱恩,甚至不顾父亲的反对,嫁给了他,克莱亚以为他们是相互爱着对方的,也一直以为自己的生活是幸福的,可他没想到对方会出轨,对方还是个长相地位都不如他的beta,天之骄子的克莱亚觉得羞辱。 更让他感到绝望的是,以为情深的丈夫会联合情敌将他陷害流放到罪恶之星来,这是存心要他死,还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刀了结他,而是要他受尽痛楚,生不如死! 他怎么能让他们如愿以偿!就是爬他也要爬回去,然后让害了他的人血债血偿!! 牧倾华到最后也没承诺什么,克莱亚起先是消沉的,直到三个月之后,一艘巨大的飞船载着他和流放基地大部分被牧倾华揍服了的罪犯中的精英,飞离了索菲尔1号星球。 揍人,收服小弟,当黑社会老大,牧倾华当然不是心血来潮随意做的,每一步都是有目的的,他的目的就是离开这里。 不离开这里,怎么找二叽! 索菲尔1号星虽然是个流放之地,资源极其匮乏,但集一个星球的资源和人力,还是能够造出一艘飞船来的吧,虽然是最简陋的那种民用飞船。 说是一个星球的人力物力不是夸张的,因为索菲尔1号星环境恶劣,能够生存的地方也就那么几块地方,每年还要因为天灾人祸的死掉大批大批的人,活下来的能有一两万就不错了,而这一两万活下来的就都是能力极强的人了,各种职业都有,其中不乏一些高科技的犯罪分子,这些人能造出一艘飞船来也不奇怪。 最最重要的是牧倾华拿出的一块[沉沙玄晶],这块用来做大橙武的玄晶竟然成了能够飞离这个流放之地的关键,牧道长默默捂脸。 第三十六章 帝国军事学院是蒙埃特帝国最优秀的学府,历史悠久,几乎是与帝国一同存在到今天,这里有最深厚的底蕴,最好的师资力量,最好的学习环境。 每一个从这里毕业的人都是最优秀的军人,特别是指挥系,机甲系,战斗系,这三系中每个出色的人才都能成为帝国军部的中坚力量。 蒙埃特帝国重视军事力量,而军事学院就是为了培养最优秀的军人而存在的,在帝国中的地位特殊,每一任皇帝都不会忽略这所学校,甚至会给他最好的资源,培养出更好的人才,一切都是为了帝国的延续。 帝国军事学院每一年的毕业季算得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日了,这个时候会有大批优秀人才踏出校门,他们中大部分都会进入军部,成为一个正式的军人,为帝国尽忠。 帝国军事的毕业季对蒙埃特帝国来说很重要,对每一个军事学院的学生来说,就更重要了。 因为帝国对这座学府的重视,每一年的毕业季都会邀请一些位高权重的人来参加,也算是帝国军事学院的一个招牌了。 一些本就出身不错的人还能克制,但更多的是那些凭着自己的本事,牟足了劲头考上来的帝国公民,谁不想自己的才华能够被那些大人物一眼看上,从此前途光明,一片坦途。 所以,每年的毕业季也是所有毕业生或者还没毕业的人争奇斗艳,拼命展示推销自己的时候。 而今年他们就更兴奋了,因为早些时候就听说了,这次皇太子会来,亲自给这一届的毕业生举行毕业礼,那些早了一年或者晚了一年的人嫉妒的眼睛都红了。 那可是皇太子!帝国男神来着,无论是俊美的相貌,尊贵的身份,优雅的笑容,还是s级的强大力量,都让所有人崇拜! 齐凡坐在靠窗的角落中,听着周围传过来的关于皇太子的议论和赞美,心中冷冷的笑了一声。 若是他们知道了自己所崇拜的男神,其实是个omega,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样的表情,还会以现在这种崇敬的口吻提及他吗?! 齐凡眼帘低垂,遮去眼底的冷意,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真相被揭穿的那一刻了,到时候,那张帝国男神的脸,肯定会很有趣。 他一点一点,吃掉自己面前的午饭,唇角含着一点淡淡的笑意。 报仇什么的,他可以慢慢来,谁也逃不掉。 皇太子霍斯.尹迪.蒙埃特的飞艇在帝国军事学院降落的时候,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叶重澜刚一下来,就被黑压压的人群吓了一跳,好在他毕竟老练,很快就控制住了面部表情,唇角挂上原主那种谦逊优雅的笑,他冲着人群招了招手。 尽职的侍卫官们小心的将皇太子隔离保护起来,好在军事学校的学生们都是被按照严格的军事制度训练培养的,非常遵守纪律,就算激动的脸都红了,也严格的控制着自己保持着军姿站在原地。 齐凡和其他学生一样,背脊笔直的站在人群中,唯一和别人不同的是,他的眼底有的只有恨意。 这人还是这样高高在上的样子,看似谦逊,实则那双眼中,除了地位比他们高的人,其他人都与垃圾无异。 克莱亚!想到那个与这人有着四分之一血缘关系的人,齐凡眼底的恨意更深了,他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高高在上的“帝国明珠”看着他时眉宇间的轻蔑与不屑,和他被人一点一点敲碎了骨头,割掉了肉时的那种疼! 齐凡原本只是地球上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然后一朝穿越,成为abo世界里的一个靠着自己的努力考上帝国军事学院的平民beta,再之后他和二皇子凯莱恩相识相爱,沉沦在爱情中的他和凯莱恩也有过一段甜蜜时光,只是之后事情暴露,齐凡才知道自己所以为的白马王子竟然是有妻子的。 他伤心失望愤怒,而当克莱亚以一种高贵优雅的姿态出现在他面前,望着他的目光中尽是轻蔑鄙视,好像是在看一只不知道从哪个角落跳出来的小丑,齐凡羞耻到了极点,脸颊火辣辣的疼。 那时候那个人是怎么做的呢?冷冰冰的打量了他半天,然后丢下一句“不过如此”然后就被侍卫们簇拥着离开,高傲的不可一世。 再高傲又怎样呢?还不是被他弄到了流放之星,上辈子尝过的疼,他总要让他们一点一点的还的。 叶重澜被簇拥着住进了校方早就为他安排好的公寓,准备休息一晚,然后主持明天的毕业礼。 说是主持,也不过是露个脸,说些激励人心的话而已,连演讲稿都是别人一早就帮他准备好的。 皇太子的入住让这里的警戒上升了好几个档次,任何闲杂人等都不得随意入内。 布置的极其典雅的房间里,叶重澜洗了个澡,随意的披了一件睡衣就走了出来,年轻的侍卫官已经在外面等着了。 见他出来,立刻拿来一条干毛巾,给他擦头发。 熟悉的动作让叶重澜有片刻的恍惚,他家道长也经常帮他擦头发的,瞄了眼表情认真的侍卫官,他有些可惜的叹了口气。 这要是他家道长,就好了。 等到他的头发半干了,侍卫官才停下动作,然后将自己的来意说了一下。 叶重澜挑眉,“这么说,人抓到了?可有问出些什么?” “那人立刻就自尽了,我们没来得及阻止。”侍卫官略带歉意的说道。 “倒也没事。”叶重澜摸着下巴,淡淡道:“能够把细作安排到我身边来,藏得这么久,这么深,本就不是什么简单的事,能做到的无非也就那么几个人而已,你们尽量往下查,但要记得保密,我还不想弄的人尽皆知。” “是的,殿下!”年轻的侍卫官双脚并拢,端端正正的行了个军礼。 帝国军事学院这一届的毕业典礼进行的异常顺利,因为皇太子的到来,出席人员更是比往年多了近一倍,很多早就毕业几年的学生都赶了回来,看恩师看学校,以及看皇太子殿下。 媒体更是大肆报道了当日的盛况,皇太子那张男神脸透过各种各样的渠道出现在荧屏上,下至八岁,上至一百八十岁的帝国民众纷纷跪舔,要知道,皇太子出现在大众面前一次,可是非常不容易的。 所有人都是皆大欢喜,唯有齐凡从开始的激动兴奋,到后来的犹豫不安,再到最后的失望愤怒,他不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情,为什么已经安排好的事情没有发生?! 找了个无人打扰的地方,他按下了通讯器,对方接起的那一刻,便忍不住斥责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都安排好了吗?说好的让他身败名裂,在所有人面前曝光呢?我看他活的比你好多了!” 齐凡噼里啪啦的说了一大堆,对面沉默了一会儿,才传来一个低沉的男声,“事情有变,安排下的钉子已经有超过十二个小时没联系上了,可能已经暴露。” 握着通讯器的手微微一颤,乍听这个消息,齐凡心里忽然就冒出一阵恐慌,他情绪有些不稳的说道:“怎么回事?怎么会被发现?你们的人就这点用处吗?不就是下个药?都做了他的贴身近卫了,连这点事都办不好?早知道就不该和你合作!” “齐先生,请注意你的言词!”对面的声音低沉的近乎威严,“我们的人办事效率如何还轮不到你评判,你找我们合作,将皇太子的秘密卖给我们,剩下的事情如何操作就是我们的事了,其余的和你无关。” 马丹! 齐凡想爆粗口,他好不容易才克制住自己的情绪,沉声道:“你们的人被抓可能会暴露出我,这关系到我的安危,别忘了,当初的交易还包括我的安全!” “你放心,我说话向来算话,你的安全在我们的保护中,如果有一天真的暴露了,联邦永远欢迎你。”说着,嗡的一声,通讯器已经断开了。 艹!!齐凡狠狠地摔开手上的通讯器,然后转身离开。 帝国军事学院的毕业季在皇太子殿下完美的笑容中落下帷幕,甚至还有很多学生改变了未来的就业志向。 皇太子的侍卫官似乎是个非常不错的职业,不但有更大的机会获得殿下的赏识,单单是每天工作的时候面对着的那张脸,就是一件愉悦身心的事情。 已经离开的叶重澜当然不知道自己因为这张脸获得了n多的颜粉,身为皇太子,他还是有很多事情要做的。 蒙埃特帝国的皇帝陛下已经快一百岁了,在这个平均年龄近两百的世界,还是比较年轻的,只是他是个修炼狂,是帝国少有的能力达到s+的人,是帝国公认的强者。 皇帝陛下沉迷修炼,对妻子对孩子都不是非常看重,甚至连政事都不是很上心,早在几年前就将事情慢慢的交到了能干的皇太子手里,这样一来,叶重澜就更忙了。 虽然他并不是非常喜欢这些,但他自认是一个非常有责任心的人,既然取代了原主站在了这个位置,自然要承担起责任来,无论是在哪一个世界,他也都是这么做的。 当然,要是他家道长能在他身边就更好了。 他也曾打过媒体的注意,想让媒体帮着找人,道长是肯定在这个世界的,就和以前那些个世界一样,只是藏在了某个角落而已。 蒙埃特帝国占领了大半个星际,居住星球三十二颗,人数约有一百多亿,其他的矿物星无人星还没有被发现的星球更是数不胜数,在一片广大浩瀚的星际中要找出一个人来,何其艰难。 叶重澜不是不急的,要是一直找不到怎么办?如果要花个十年二十年的才能找到呢? 因为碍于现在的这个身份,他不能光明正大的找人,就只能让道长来找他了。 于是,民众发现,他们的皇太子殿下在屏幕上似乎出现的有些勤快了,媒体们也兴奋的发现皇太子似乎不像以前那样排斥他们了,还很愿意接受他们的采访。 崇拜皇太子的粉丝团,颜控狗们纷纷表示好幸福,又有资源了啊! 四个月之后,当牧道长一身道袍,干干净净的站在他面前的时候,叶重澜心跳加速,四肢发软,面色发红,全身的血液一半往上蹿一半往下蹿。 擦!这发展不对啊!! 第三十七章 蒙埃特帝国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暗地里就多了一个组织,一个神秘的被称为流放基地的组织。 知道这个组织存在的没有多少人,它只在暗中流传,并不暴露在阳光之下,甚至它一开始也是极其不起眼的,但慢慢的,它渗透到的地方开始越来越多。 它以医药起家,内部管制非常严格,并不是没有势力想到窥探一番,但都是失败而回。 流放基地并不有名,真正有名的是它研发出来的药剂,一款能够让所有omega能够真正得到自由的药剂。 omega是什么,珍贵,稀有,一只只能被人养在笼子里的名贵的鸟,虽然衣食无忧,却没有自由,得不到尊重,这款药剂的现世可想而知会引来多大的影响。 这是一个改变人类规则的事情。 药剂的现世很低调,只在omega中流传,这其中,阿诺尔德等一些被牧倾华救回来的omega们出了很大的力,其他人一开始还不怎么相信,可服用药剂后的事实就摆在他们面前,由不得他们不信。 因为阿诺尔德他们的组织推广,渐渐地竟然也行成了一个很正规的,omega们自强自立的圈子。 克莱亚是亲眼看着牧倾华带着一群被流放的那群人归来,先是站稳脚跟,然后做生意赚钱,一万多的恶徒回归人群之后,竟被他管教的服服帖帖,除了一些小摩擦之外,竟然没有出任何乱子,这也可以看出牧倾华的本事了。 他虽然满心满肺的都是仇恨,可到底还是奈瑞家的人,他也是关心帝国安危的,这么一大群的罪恶之徒回归人间,他怕给帝国带来重大的灾难。 从一开始的担心,到后来的惊讶,再到现在的安心,他终于重重的舒了口气。 担心的事情放下了,报仇的事自然又充斥了他的身心,能够上星网之后,他第一时间就联系上了他的皇太子表哥。 他与皇太子虽然没有如他们的长辈所希望的那样产生爱情,可关系却着实不错,对他而言,这位皇太子表哥比他的两位亲哥哥还要来的亲近一些。 他的父亲固然可靠,祖父更是疼爱他,与凯莱恩的婚姻是他当初一心求来的,最后的结果却是如此不堪,以他素来骄傲的性格是绝对抹不开脸来的,他也不想让长辈们替他担心,所以与他关系亲近的皇太子变成了他第一时间通知的对象。 事情进行的异常顺利,克莱亚发出消息的三天之后,皇太子就出现在了他面前。 看着皇太子那张俊美如往昔的面容,他忽然就有些哽咽,想着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事情,他眼眶发红,满满的委屈都要化成眼泪流下来了。 就在他刚要扑上去寻求一番安慰的时候,让他瞪大了眼睛的事情发生了,印象中永远高贵强大,优雅谦逊的皇太子殿下忽然面颊发红,呼吸急促,蔚蓝色的眼中泛着水波,那种从骨子里渗出来的风情,足以让任何人跪倒在他的西装裤下。 这还没算完,他眼睁睁的看着与往常截然不同的皇太子殿下张开双臂,向着一个人扑了过去! 牧是什么时候出现的?难道他跟踪了自己?!克莱亚连眉心都没来得及皱起,就更加惊悚的看到谦逊有礼,却和任何人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的皇太子殿下双手搂着牧的脖子,双颊微红,一脸享受的在牧倾华身上使劲的蹭! 其实他今天还没睡醒对吧,不然怎么可能见到这样诡异的一幕。 正在克莱亚想着自己要不要回去再睡一觉,让这个诡异的梦境赶紧过去的时候,就见牧倾华已经将人抱起,然后一个闪身消失在原地。 侍卫官麦西尔现在的心情只能用阴云密布来形容,皇太子这次出来,是秘密的,不能大张旗鼓,因此保卫措施方面,他们安排的更加的小心谨慎,可没想到最后还是出了事。 他们的目的地是一条普通街道的民居,他不知道皇太子来这里要见的是什么人,皇太子也没让他们随身跟着,虽然麦西尔极力争取了,也只捞到一个守在门口的位置,再然后,他就被人敲昏了。 能够成为皇太子的近卫官,麦西尔的能力毋庸置疑,无论是精神力还是战斗力,都是一流的,可现在,他连打昏他的人是谁都没看见,简直太丢脸了。 等麦西尔再次醒来,心中一边暗暗唾弃自己,一边警惕的观察着四周,然后眼中见到的一切让他的心渐渐沉了下去。 一百二十一人,他亲自安排的,明里暗里保护皇太子的人竟然都被抓了,连同他在内一起被关在一个巨大的,似乎是用来做仓库的地方。 他动了动身子,双手被手铐反锁在身后,就连双腿,都被用绳子困了个结实。 麦西尔双眼扫了一圈,其他人基本上和他一般无二,已经醒来的除了一开始的慌乱过后,都将眼神投到他这边。 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麦西尔想骂人,如果不是现在这种处境的话,他真的能将这帮人骂的狗血淋头了,包括他自己。 亏他以往还一直认为他们这些皇太子的护卫队是精英小队,除了皇帝手上那支“弑杀队”之外不会有人是他们的对手,他怎么也没想到,在这么一个普通民居的地方,他们竟然全军覆没了,甚至连对手是谁都没看到,一点反击的能力都没有。 哐当一声,就在麦西尔自责不已的时候,紧闭的大门被打开了,十几个人提了饭菜走了进来,手铐绳子什么的都被解了,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因为他们发现自己软手软脚的,根本就提不上力气,更别提起身作战了。 都是训练有素的人,立刻就反应过来自己应该是被注射了肌肉松弛之类的药剂。 麦西尔暗暗摇了摇头,并没有让人轻举妄动,他能够看出来,这些给他们送饭的人也都不是善茬,那一身的精悍气,以及虽然极力隐瞒,却还是挥之不去的血腥味,都说明这些人绝不简单。 麦西尔并没有在这些人身上看出杀气,显然他们这些人的生命暂时还是安全的,让他担心的是皇太子,身为侍卫官他护卫不利,严重失职,也不知道皇太子殿下现在怎样了。 和他一同担心的还有克莱亚,那天在牧倾华抱着人消失后,他匆匆忙忙的赶回基地,得到的消息却是头领出去了,一直没有回来。 他并不知道皇太子的侍卫官们被关在了基地下面的地下仓库里,只是非常担心皇太子现在处境,担心的头发都掉了好几根。 现在这种情况,似乎通知皇室才是最好的,比如他的祖父,比如皇太子的母亲他的姑姑,尊贵的皇后殿下,可是他不敢,他不是傻子,当时因为处在震惊中没有立刻反应过来,但静下来稍微转动一下脑袋,他就发现了一些什么了不得的事。 他是omega,他也发过情,他慢慢的就意识到皇太子当时的那番模样可不就是发、情了? ! 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简直就不敢相信,能力强大,从出生起就是太子的霍斯.尹.蒙埃特殿下不是alpha,而是个omega?这也太颠覆他的三观了!! 他想要否定,想像着记忆中的皇太子的样子拼命地想要给找一些自己错了的理由。 皇太子身材高大,五官深刻,并没有omega的柔和。 可是他发、情了! 皇太子从小体能就很好,机甲成绩名列前茅,而omega体质纤弱,是开不了机甲的。 可是他发、情了!! 皇太子聪颖睿智,战斗力强悍,是公认的帝国强者,omega有这个本事么?! 可是他发、情了!!! 克莱亚快要给自己跪了,所以以前那个优雅强悍,身上散发着淡淡的属于alpha强大气息的皇太子是假的吗? 只要有药,每个人身上的信息素都可以伪装,只是那种药非常的贵,不是每个人都用得起的,而只有omega的发、情期是绝对骗不了人的! 蒙埃特帝国的继承人竟然是个omega,这绝不是个简单的事情,很可能牵扯到皇室秘辛什么的惊天秘密,克莱亚出身贵族,直觉的嗅到了其中的危险。 皇室那边,他不敢联系,就连家族那边也不能说,他现在能做的只有等,等牧倾华带着皇太子出现,他还是信任那个从深渊里把他救回来的人的,所以他愿意等一次! 他这一等就是三天,三天后牧倾华终于拉着脚软腿软,某个地方被使用过度的皇太子殿下出现了,本来是想来个公主抱的,可叶重澜宁死不屈。 本来嘛,发、情什么的已经够让他丢脸了,这个世界上的发、情期,还真的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发起情来,跟只野兽也差不了多少了,脑子烧起来的时候就是一团浆糊,只知道往道长的身上缠,几辈子的夫夫了,调情勾、引、诱、惑之类的事情他兴致上来了也不是没少做过,可没有一次像这次这么丢脸的。 整整三天啊啊,道长因为担心他的身体,几次都想把他从身上撸下来,可发、情期的叶重澜又给缠上去了,还嗯嗯啊啊,一个劲的喊不够。 想到当时自己的表现,叶重澜想屎! 第三十八章 羞愤欲死的叶二少还挣扎的活着,然后忍着尴尬听完了克莱亚的这些日子以来的遭遇。 对于二皇子做的事情他有些意外,却又不是很意外,毕竟他刚开始的时候就隐隐的有了一些怀疑的,也让人暗地里调查了一番,他那位同父异母的弟弟也不是如表面上看上去那样正直无私的。 他当然也没指望二皇子是个表里如一的人,外界虽然把凯莱恩传的是个正直内敛的人,但到底是出生皇室的人,真正青白的又有几个,这是原主也没有做到的事情。 可对方已经算计到他身上来了,这就是他不能忍受的事情了,克莱亚虽然只是个omega,但身份特殊,他可不相信对方的这一番动作紧紧是为了他所谓的爱情,这很可能就是对方动手的先兆。 经历几世了,原本天真无知的叶二少越来越懂得阴谋论了,还在这方面玩转的颇为顺手,这也算是历练的一种吧。 不过他没想到,克莱亚竟然会被牧倾华给救了,所以说嘛,他和道长果然是天赐的一对地造的一双,姻缘天定! ——虽然不知道这两者间到底存在着怎样的因果关系! 不过,叶重澜倒是脑补的挺欢乐,刚开始的一些尴尬羞恼都消失不见了,如果不是活了几辈子的人了,基本的克制力还在的话,都要忍不住笑出声了,到时候,克莱亚就算再不想承认,也不得不认为,帝国的皇太子殿下绝对是脑袋出问题了。 克莱亚交代完了自己的事情,倒也不急着提报仇之类的话了,而是咬了咬牙,握着拳头,视死如归一般的说道:“那天你是发、情期吧,你、你真的是omega?!” 说道omega这个词时,他自己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叶重澜老脸一红,天知道他已经有多少年没脸红过了,让牧倾华微微一瞥,竟觉得颇为有趣。 “那个,不是在说你的事情吗......”叶重澜摸着鼻子尴尬道:“凯莱恩那边你打算怎么办?是你亲自来还是我帮你,要不你先回奈瑞家?奈瑞家唯一的omega受到了这样大的伤害,大公他们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殿下!”克莱亚忽的一下站起了身,他的脸也红——急的,他胸口起伏,似乎想平复一下自己过于激动地情绪,但显然,不太成功,因为向来优雅有教养的人连脏话都飚出来了,“报仇算个屁,凯莱恩算个屁!和您的这件事比起来,我那堆子破事就是个渣渣!事关整个帝国,还请您认真回答,别瞒着我!” 连您都冒出来了,对方态度坚决,不容敷衍。 叶重澜和牧倾华对视一眼,然后挺直了背脊,点了点头,算是承认了。 承认了?承认了?! 克莱亚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强迫自己冷静,就算脑子里乱成了一团乱麻,像是被塞了几百只仓鼠在里面跳舞,他也必须要冷静。 “怎么会是omega呢?我认识了你二十多年,你一直都是alpha,怎么会突然有一天就变成omega了?!” 他怎么也想不通,一个人的性别还是能中途变异的?alpha变omega,说变就变,以为是变色龙吗?还是说帝国皇太子从一开始就是个omega?那祖父知道吗?皇帝知道吗?还有他的姑姑,那个生下皇太子的人,她又知不知道? 想到这里,不知怎的,他无来由的竟打了个冷颤。 叶重澜沉默片刻,在对方紧张的实现下,终于开口说道:“有些事情我不能告诉你,我也不认为知道了就是对你好。” 克莱亚稍微思考了一下,就明白了对方话中的意思,秘密之所以是秘密,就是不能说给人听的,尤其是皇室的那些秘密,有时候隐瞒反而是一种保护。 皇太子的用心他知道,虽然不满,却也无法抱怨,追问的话更是说不出口了。 “你会有事吗?”克莱亚这样问道,坐在面前的这个人到底不是个普通人,他身份特殊,就算是一个普通的alpha忽然变成了omega,也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更别说是皇太子,蒙埃特帝国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叶重澜微微一笑,“如果不被别人知道了,当然没事。” 克莱亚呼吸一滞,只是想象一下那样的画面,就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他不懂,对方怎么还能笑得出来,如果被民众知道了,他们所爱戴喜欢的皇太子不是alpha,而是一个omega,那绝对是世界级的大灾难。 画面太美,他不敢想象! “我会保密的。”他只能干巴巴的说出了这么一句,然后临走前都是晕晕乎乎的,差点没撞到墙上,以至于都忘了问叶重澜和牧倾华两人之间的关系。 而等他终于想起这件事的时候,似乎也不需要去问了,他,流放基地的那些人,以及因为叶重澜的到来,终于被放出来的得到自由的侍卫官们,在没有一点防备的时候,被秀了一脸的恩爱。 流放基地的人眼中:暴力狂老大竟然恋爱了,对方是个alpha,嗯,长得不错,能力也还好,还有那么多护卫,看来身份也不低,勉强配得上他们流放之地的老大!结论——没有任何信息素,被他们打赌猜性别的老大竟然是个omega,庄家通杀!妖孽啊,这世上有这么狂野暴力的omega吗?他们老大果然是个奇葩! 侍卫官们眼中:皇太子殿下竟然恋爱了,嗯,对方长相够出众,气质够清冷,能力——这时候他们已经知道那个暗中放倒他们的是谁——能够凭着一己之力放倒他们整个精英小队的人,配他们优雅高贵的皇太子殿下似乎已经足够了,唯一的缺点恐怕就是对方来历不明,性别也不明,没有信息素,这是什么情况?! 倒是克莱亚,已经由一开始的震惊慢慢的平静下来,毕竟有比这还要重大的打击在前面铺垫着,还是有了一点心理准备的,而且那天皇太子发、情的时候,他可没忘记,是牧倾华带走了他,直到三天之后才出现。 这三天以来他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他又不是孩子了,还没天真到以为两人之间什么都没发生。 总之,周围的人都看出两人间的关系了,还被措不及防的秀了一脸,当然,对此,无论是叶重澜还是牧道长都是不会承认的,他们才没有秀恩爱,那么肉麻傻白甜的玩意儿他们怎么会去做,他们都是纯爷们,几辈子夫夫下来,他们只是很正常的在吃饭睡觉聊天,外加稍微叙述一下小半年没见的思念之情好咩?! 没有结婚的人是绝对不会懂得! 身为一国的皇太子到底是不能离开太久的,加上发、情期的三天,叶重澜已经在这个临时的基地呆了快六天,这个时候皇帝还在闭关修炼中,帝国上上下下的政事都是由皇太子暂时处理的,这几天的缺席已经是极限。 叶重澜必须要回去了,那牧倾华自然是跟他一块儿的,至于流放者这个基地,本来就是为了找人临时组建出来的,现在要找的人既然已经找到了,那也就没有了留下的必要了。 从这点来说,牧倾华不如叶重澜,他从不把任何责任包袱往自己身上背,往好了说是散漫,实则却是无情。 一直以来,除了叶重澜的事情,他对任何事任何人都是不大在意的。 不过在他说了要走之后,基地里的人的反应倒是有点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他一直以来都是以暴力手段征服那些人的,谁不服,打到他服为止,从来没有真正用心经营维护过自己身为老大的地位,对于基地的管理,他甚至还没有阿诺尔德那些能干的人管得多。 他以为自己退出,让出老大的位置应该不会有人反对,甚至应该拍手庆幸才是,毕竟再没有人在他们身上压着他们打了。 可事实却是出乎他预料,竟没一个人同意他的退位让贤,阿诺尔德那几个能干的omega和beta也就不说什么了,毕竟都是他救回来的,平素对他很是尊敬,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就连大部分的alpha都没有同意。 他们可是一群被他揍得最惨的人啊,难道都是抖m不成?! 就在牧倾华这样想的时候,一个脸上有疤的alpha的人站出来说话了,他是流放基地最强的几个人之一——当然,这个最强是要排除牧倾华的,他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正常人范畴的——当初在流放之星那也是称霸几个区的人,只见他舔了舔自己手上的匕首,眼睛猩红的说道:“我虽然讨厌你,但不得不说你是个强者,我也只服你一个,如果是其他什么人坐在了你的位置,我可不保证顶替了你的那个人还能不能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 说着,他还环视一圈,桀桀桀桀的笑了起来,只笑的周围的人胆寒起来,鸡皮疙瘩都竖起来了。 不只是他,其他好些人也都是这样的想法,流放基地与其他组织不同,这一群可都是穷凶极恶的人,本该是在索菲尔1号星被流放致死的,可因缘巧合之下却被牧倾华带了出来,他也是实力强大,才能压制得住这些无法无天的人。 换个人领导的话,这个组织分分钟散,甚至大部分人还要流散出去危害社会。 后来牧倾华将这件事情和叶重澜说了一下,叶重澜觉得吧,他现在好歹也是个皇太子了,也是要为自己的国家着想一下的,这些人流散出去的话确实是个大危机,所以要不要再把人都给弄回索菲尔1号星呢?! 当然,最后叶重澜到底还是心软了的,没有这些人他家道长还在那个与世隔绝的星球呢,那他们也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重逢了,于是念着这个原因,叶重澜决定还是网开一面比较好,最后直接和牧倾华商量着,把这个临时的基地搬回首都星去了。 牧道长原本是绝对没这个兴趣,也没这个耐心的,但是他又想到了对方现在的处境,还有那个藏在暗处时刻算计着叶重澜的二皇子,最后就答应了下来。 这些人虽然都是犯过打错的人,但好歹能力都还是不错的,或许能够帮上他一些忙。 牧道长就是打着这个主意让一群人极其低调的搬了家。 第三十九章 在外视察的皇太子殿下回来了,虽然是秘密的回了首都,有心想要避开所有人的耳目,可最后到底还是没能完全成功。 这世上有一种神奇的生物,叫做狗仔,他们有着最灵敏的嗅觉,就是八百里开外,也能把你身上的信息素给闻出来。 于是,次日清晨,一篇名为《皇太子携神秘情人秘密回京》的报道出现在每家每户的报纸上,上面还放了一张照片,因为角度和距离的缘故,拍的并不是很清晰,但还是能够清楚的看到那个被侍卫官们簇拥护卫着的独属于帝国皇太子的优雅身影,而更值得注意的是,他的身边还走着一个人,白色的背影,黑色的长发,简单的黑白二色便有一种出尘之意,也更让人好奇,这人的正面是怎样的出众。 照片上的两人离得很近,肩并着肩,手拉着手,皇太子微微侧着脸,唇角含笑,眉眼含情,正在和身边的人说着什么。 这样异常亲昵的一幕,说是没有奸、情才有鬼了! 这样的一份早报,仅在首都星就引起了民众的重大反应,星网上更是津津热道着皇太子的八卦恋情,纷纷猜测,这个忽然出现在皇太子身边的神秘美人究竟是谁。 要知道,任何八卦只要搭上皇室两个字那都能笼上一层神秘的面纱,何况这还是皇太子的八卦。 皇太子的终身大事每年都会被全帝国的人民关注,于是,只有一个背影,连个正面都没有露的人竟然成了星网上的话题榜首,无数人都在猜测着这位神秘美人的身份背景,他们什么时候结婚之类的。 短短几天功夫,这件事就闹的沸沸扬扬,连皇室都惊动了,或者说叶重澜也从来没想过要隐瞒,否则的话,以他现在的身份,在报道出来前,让一两家媒体闭嘴还是能够做到的。 牧倾华是他的伴侣,这是无论换了几个世界都不会改变的事情,在他看来,他家道长相貌出众,能力不凡,又不是什么拿不出手的人,藏藏匿匿的根本不需要。 对于皇太子的这件事,最先有动静的是皇后,在叶重澜回来后的第三天,皇后就从度假的星球飞回来了,可见对这件事的重视。 皇后是个美人,毕竟是原主的母亲,原主可是被帝国人民称为男神的人,作为生下他的人自然不可能会差到哪去,金灿灿的长发,奶白的肌肤,高贵端庄的仪态,还有那双和原主如初一则的蔚蓝色眼眸。 她是一个非常适合皇后这个身份的美人。 叶重澜来这个世界也有小半年了,这却是第一次见到原身的这位母亲,说来也有点奇葩,帝国的皇帝陛下是个不喜欢处理政事的人,也不太恋栈权位,反而对修炼情有独钟,而帝国皇后每年呆在宫里的时间加起来恐怕连一只手都数的过来,这并不是说,原主与这位母亲的关系不好,相反,从他残留下的记忆来看,原主和皇后之间的关系还是比较亲近的。 也难怪皇后一得到消息就匆匆赶回来了,毕竟是儿子的终身大事来着。 倒是叶重澜,对这位突然出现的,他现在应该要叫母亲的人态度有些微妙,母亲这两个字好像还从未在他人生中出现过,他本身是个孤儿,是被师兄捡回去的,死后在一个又一个的世界穿梭,不知是巧合还是什么,每一个世界也都是没有父母的,刘太后那个不算,本身也不是嫡亲的,所以他还是有些新奇的,就像是幼年时师兄教了他一套新剑法一样。 格瑞蒂雅皇后自然是不知道叶重澜的这番心思的,她还在想着儿子的那位神秘伴侣的事,虽然只是匆匆一面,但她也看出那人的容貌是何等出众了,丝毫不比帝国男神的霍斯差,反而有种更加精致的完美。 只是对方的来历背景却有些不清不楚,而与皇室结亲,相貌能力之类的反而是其次,身份背景才是最重要的。 她并不是很满意这桩婚事,可皇太子的态度却是异常坚决,她还从未见她清心寡欲洁身自好了这么多年的儿子有这样决绝而又热情的一面,便有些犹豫下来,无论如何,她总要顾虑对方的心情,这还是他第一次将一个人拉到她的面前,然后眉眼含笑的说要和身边这个人在一起。 相较于她的犹豫纠结,叶重澜反而是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在他看来,他是一定会和牧道长在一起的,别人的反对与他何干,他想着的反而是另一件事。 “母亲。”他挑眉,沉声说道:“一个身份高贵,背景强大的人确实是太子妃的最好人选,比如说那些执政官家的孩子们,可你却忘了一点,我性别特殊,一旦让那些牵扯了利益的家族联姻,某些秘密也就不是秘密了。” 无论这个世界的人们的性别有多奇葩,皇太子的这个秘密又隐藏的如何深,身为他的生母的皇后绝对是知情者,如果一个母亲,连自己生下的孩子究竟是男是女,是a是o都搞不清的话,那才叫滑天下之大稽。 叶重澜的猜测没错,这句话一出,格瑞蒂雅皇后的面色就变了,再也维持不住表面的高雅。 看着她脸上的神情变化,叶重澜漫不经心的又加了一句,“前些日子我发、情了——” “啪”的一声,手边的茶杯被碰落在地上,碎裂的时候发出清脆的声响。 “是牧陪我度过的。” 至于是怎样的陪,无需他多说,有点智商的人都能明白,发、情期的omega只有靠alpha的标记才能安全度过。 格瑞蒂雅皇后那张美丽的脸上一片铁青,她沉默了好半响,才开口说道:“那个人的来历你清楚吗?确定他不会威胁到你?” 叶重澜勾唇,他知道,对方这是妥协了。 “我信任他,这个世上我最信任的人便是他。”叶重澜这样回答。 皇太子从来就是一个办事妥当,不会让人担心的人,他的保证让她放心了一些,当然,就算不放心也没办法,自己的孩子她比谁都了解,表面上看着永远谦和有礼,骨子里却比谁都固执。 一旦认定了某件事,任何人都规劝不了。 既然劝不了,那她或许可以为他办一场独一无二的婚礼?! 事到如今,她也只能这样苦中作乐的想一下了。 格瑞蒂雅皇后离开之后,屋里恢复了寂静,叶重澜并没有立刻让人进来收拾破碎的杯盏,熟悉的气息从后面围拢过来,一双手搂住了他的腰,轻缓的呼吸喷洒在他的耳后。 “你让人把克莱亚送去皇后那里了?” 叶重澜微微后仰,调整了一下姿势,让自己更舒适的倚靠在他的胸口,“好歹也是这个身体的母亲,那是给她的见面礼。” “你确定是礼物,不是麻烦?” “总要给她找点事情做嘛。”叶重澜在他脸上啾了一口,含笑道:“省的她来插手我们两的事情。” 牧倾华挑了挑眉,沉默下来。 这边叶重澜和牧倾华两个人生活闲适,时不时的秀一把恩爱,那边二皇子凯莱恩的日子却是不大好过。 ——因为他的妻子,克莱亚回来了。 这本来不是什么不好的事,他本来就是在找他的,从对方怀疑自己外遇,两个人大吵了一架,然后克莱亚离家出走之后,他都已经找了他几个月的时间了。 对于克莱亚,他的感情一直是复杂的,对方出身尊贵,容貌不俗,举止优雅矜持,最重要的是还非常的爱他,当初皇后本是有意将他配给霍斯当太子妃的,可克莱亚却用尽了手段,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嫁给了他。 对于这样一个每方面都异常完美的妻子,他这个母亲早逝,皇帝又完全不管他的二皇子应该是非常满意的,事实上,年少的时候他也确实欣喜过他对自己的喜欢。 可这样的喜悦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减少,到最后,每天回家,看到那张容光焕发的脸,他就会升起一种不平之气。 一开始他不知道那股抑郁之气从哪来的,后来才慢慢明白过来,那只是他的不甘而已,他自认能力不比霍斯差,两人都是皇帝的儿子,为什么对方却是皇太子,帝国未来的继承人,而他却只是个没有实权的二皇子,未来充其量也只有一个没有实权的亲王爵位——皇室中除了皇帝和继承人之外,其他人都是不能掌权的,就算是再有能力也一样。 他是个强大的alpha,出身并不低,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一种名为野心的东西也在慢慢膨胀。 克莱亚虽然是他的伴侣,奈瑞也是帝国中非常有名的大家族,可他知道,在他和皇太子之间,这个家族永远不会站在自己这边,于是,克莱亚这个和皇太子流着四分之一同样血液的人慢慢的在他眼中就变得碍眼起来。 克莱亚的性子从来就是骄傲的,两人一旦冷战,首先道歉的人必然是他,因为对方背后的家族,他不得不每次暗暗咬牙,强迫自己退让一步,无论曾经有多深的感情,在这样不对等的情况下,都要被磨灭赶紧。 然后他就遇到了凡,一个明朗大方,拥有着阳光一样灿烂笑容的人,一个和克莱亚截然相反的人。 他不高贵,不出色,甚至只是一个非常平凡的beta,却能让他整个人都鲜活起来。 第四十章 对于克莱亚失踪的事情,凯莱恩并不知道内情,克莱亚知道了他和齐凡的女干情,以为自己受到的阴谋暗害对方都是知道的,甚至在其中插了一手,否则只是一个普通的军事学院的学生,怎么可能有能力将一个人弄到流放之地去。 星际中最恶名昭彰的地方,也不是随便什么人就能去得了的。 他以为凯莱恩是同谋,这一点却是猜错了,经历过那样痛楚的一世过后,齐凡清楚地了解凯莱恩的劣根性,他骨子里就是个自我的人,凡事都会选择自己有利的一面,在克莱亚的身份还对他有用的时候,他怎么可能放弃这样一个能给他带来利益的妻子,口口声声说着爱,可上一世到最后,堂堂二皇子可还是回归家庭的,只将他一个人丢在了万劫不复的深渊里。 所以,重生以来,就算是凯莱恩,他也没有真正相信过,更是背着他和联邦那边搭上了关系。 当然,这些内情凯莱恩都是不知道的,他只以为克莱亚是和他吵架,然后离家出走了,他辛辛苦苦的找了几个月,最后他又自己回来了,回来之后并没有回他们自己的家,也没有第一时间来见自己,反而是回了结婚之前的家。 去奈瑞大公府的时候他心里还是有些不悦的,凯莱恩从来就是骄傲任性的,结婚几年以来丝毫没有改变,每一次都要他先退让,次数一多,他也烦躁,可以想象,这次去大公府接人的时候,怕是又要受到一些责怪,尤其是克莱亚的那几个哥哥们,还有克莱亚的父亲,那人总是严苛的,面对他的时候尤其如此,他知道,当初他是属意将克莱亚嫁给皇太子的,可最后偏偏事与愿违,到现在,虽然他和克莱亚都已经结婚几年了,那人也只是维持着表面的客气,暗地里从来没有过好脸色。 一年之中,凯莱恩极少踏进大公府,可这次他不得不来,不但要来,还要满脸诚意的“请”克莱亚回去。 他虽然是个二皇子,在面对自己的妻子时,却一点尊严都没有,这也是他不甘的最大原因。 一路上,他都在设想着各种各样的措词,做足了心理准备忍受大公府里人的冷言冷语,可之后发生的事情依旧出乎他的意料。 那已经不是简单的震惊能够形容的了,他整个人都有些懵,去论如何他都不会想到克莱亚在离开了几个月之后,回来的第一件事竟然是要和他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一个omega主动要求和alpha解除婚姻? 这在帝国史上绝对是极其罕有的事情,何况是发生在他们这样身份的人身上,传出去的话,丢脸的只会是他自己。 身为alpha,连属于自己的omega都留不住,除了无能,还有什么?! 凯莱恩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会让克莱亚突兀之间做出了这样荒唐的一个决定,若说是因为之前的吵架,那绝对不可能,之前几年他们不是没有冷战过,有时候闹得比这次更凶,可最后照样重归于好。 他对自己,始终是深爱的,他清楚的知道这一点。 震惊过后,他当然是无法接受这件事情,可对方似乎是铁了心,连经常神隐的皇后都请出来了,可见他态度之坚决! 克莱亚.奈瑞,曾经的帝国明珠,现在的二皇子妃,起诉要求和二皇子凯莱恩解除婚姻关系,这件事短短几天之内就红遍了整个星际网。 帝国人民议论纷纷,因为omega体质的特殊性,每一个被标记过的omega 都是非常依赖他们的alpha的,近百年来,还真的没有听说过哪个结了婚的omega主动离开自己的丈夫的,这件事的稀奇程度让这道消息霸占了一个星期的星际网头条。 各种各样的猜测层出不穷,但无论别人是怎样的想法,二皇子凯莱恩这次的脸是丢大了,甚至有人怀疑他是不是某些功能有问题,直接导致了克莱亚忍无可忍,最后提出离婚。 这样低劣而又黄暴的说法还是引来好多人的认同的,好死不死的又被凯莱恩瞄到了一眼,导致的结果自然是他住的房子差点被他给拆了。 关于二皇子的离婚事件虽然还没有落实,但也差不离了,帝国中,皇帝还在闭关中,就算出来了对这些事怕是也没太大的兴趣,而皇后和皇太子有所无条件的站在克莱亚这边的,二皇子一个人,手中又是毫无实权,用不了多久就会败下阵来。 何况克莱亚手上还有一个杀手锏,关于凯莱恩和齐凡之间的暧昧关系,两人在一起的照片都掌握了一大堆,这个婚他是离定了,只要想到对方是怎样和齐凡纠缠在一起的,他就觉得恶心,连一秒钟都无法忍受。 关于这件离婚事件的结果,只是时间问题而已,而皇室却不可避免的因为二皇子的这件丑闻受到了些许的影响。 为了挽回皇室的声誉,也为了转移民众的视线,叶重澜想了想,还是拉着道长的手,说了一句,“我们结婚吧!” 牧道长微微一愣,然后静静的笑了。 皇太子殿下要结婚了!婚礼就在两个月之后!!这个消息就像夏日的惊雷一样,哐当一声,毫无预兆的落了下来。 什么二皇子,什么离婚,统统靠边站,他们的帝国男神要结婚了,还有比这更虐的事情吗?国民男神要结婚,新娘却不是我,简直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心塞的不能再心塞了。 等到伤心够了,擦干净眼泪,有技术的靠技术,没技术的就四处打听,坚决要人肉出那位神秘的幸运儿到底是谁?! 事实上,也并没有让他们等太久,很快的,一张皇太子与未来太子妃的合照出现在星网最大的交流平台上。 皇太子依旧尊贵优雅,俊美无双,只是眉宇间多了一种动人的情意,而与他并肩而立的人也没有丝毫逊色,面容精致,冰姿雪貌,一身的气质与皇太子很是般配。 好漂亮!完了,他们想叛变了怎么办?!! 第四十一章 凯莱恩瞳孔一缩,手一伸,迅速的拉住了想要离开的人,低沉的嗓音中带了一丝痛苦的说道:“你我之间就再没有可能了吗?只这么一次而已,克莱亚,就这么一次,你不能凭着这一次的错误就否认了我们从小到大的感情。” 克莱亚啪的一声,拍掉拉住自己的手,蔚蓝的眼中几乎要冒出火来,整个人就像是一只被触到了逆鳞的狮子,“你也知道我们从小到大的感情?但凡有一点顾虑到我们之间的感情,你就不会和你的小情人联合起来,把我弄到流放星去!你不但要我死,还要我受尽屈辱的死,你那时候有没有想过我们从小到大的情分,有没有想过我们毕竟是几年的夫妻!” “所以别和我谈感情,我听着恶心。” 他的声音压得极低,不想引来别人的注意,给皇太子的婚礼惹来任何麻烦,可就算如此,那声音里的怨恨和愤怒也没减少半分。 这也是他最不能原谅的地方,他不明白,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少年夫妻,同床共枕,也是恩爱过几年的,他不明白为什么他能这么狠! 凯莱恩的眼中划过一抹惊讶,他再次抓住想要离开的人,皱眉道:“你什么意思?什么流放星?是索菲尔1号星吗?我怎么可能将你弄到流放之地去!” 他的神情不像作假,可无论是真是假,对现在的克莱亚来说都没有意义了,他手腕一转,捏住对方拉着他不放的那只手,手劲竟是出乎意料的大,就算是体质力量强悍的alpha一瞬间也有些疼痛难忍,然后在凯莱恩吃痛松手的那一刹那,他抽身离开,只在他耳边留下一句,“回去问你的好情人吧!”便朝着欢庆着的人群走了过去。 因为是在皇太子的婚礼现场,凯莱恩不敢过多纠缠,只能看着对方穿梭在官员中,长袖善舞,和每个人都言谈甚欢的样子。 这样的克莱亚很熟悉,以前每次比较重大的宴会对方都是这样的,他并不怎么喜欢,身为一个强大的alpha,谁也不喜欢自己的omega以一种自信而又从容的姿态,出现在别人面前,虽然不喜欢,可他又无法阻止,因为每一次,克莱亚都会给他带来各种各样的人脉和资源。 以后恐怕没有了吧,凯莱恩有些遗憾,又有些说不清的烦闷,他的眉头一直没有松开,好在他虽然板着个脸,但其他人都明白他现在的处境,一个被omega提出要解决婚姻关系的可怜alpha,便也没有人会觉得他这个表情在皇太子婚礼上的不适宜。 没看到,就连一向挑剔的皇后都没说什么吗?他们要留点同情心给一个即将单身的alpha。 凯莱恩自然没有忽略四周时不时投过来的一两个同情眼神,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将那些个望过来的眼睛都挖干净。 好不容易挨到婚礼结束,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时候了,风吹在脸上有些凉,凯莱恩并没有回自己的住处,而是直接去了曼尔街道的一座公寓楼。 门开了,他四下扫了一眼,便一闪身,极快的进了门里。 一身居家服,戴着黑边眼镜的齐凡,双臂交握,靠着墙壁站着,明明不是很出众的样貌,却带着些明朗和闲适,让他看着异常顺眼。 他似乎是从床上刚爬起来的,脸上还带着困意,模模糊糊的说了一句,“怎么这么晚?皇太子殿下的婚礼都结束了?” “几个月前,克莱亚失踪,是不是你干的?” 简单的一句话,让齐凡的困意瞬间褪去,脸上神情都僵硬起来。 到底是皇宫里出来的,凯莱恩察言观色的能力不差,立刻就从他的反应里察觉到了什么,他脸色铁青,上前一步,捏紧了他的手腕,怒声道:“真的是你!把克莱亚弄到流放之地也是你的主意?!” “我没有!”齐凡脸色苍白,眉宇间尽是痛楚之色,他觉得自己的手腕都快被捏断了,他咬着双唇,倔强的说道:“我那时候都不认识他,你别忘了,要不是你们两个之间离婚的事情弄得人尽皆知,我都不知道我tm的竟然做了别人的第三者!” 凯莱恩目光微暗,脸上隐隐的便多了一些愧色,手里的劲道自然而然的松开了一些,犹豫了一下,他将齐凡整个人揽入怀中,安抚着拍了拍他的背,说道:“抱歉,不该胡乱怀疑你的,这段日子发生的事情太多,我有些乱。” 他亲了亲他的头发,接着道:“你也不是第三者,而是我的爱人,等我和克莱亚离了婚,就和你结婚,让你做名正言顺的二皇子妃。” 傻、逼才要做你的二皇子妃!齐凡心中暗骂,表面却无比柔顺的被对方抱在怀里,宽阔的胸膛挡住了他面上的表情,也让人无法看到他眼底闪过的冷光。 看来这里他是无法多呆了,凯莱恩绝对是个疑心极重的人,虽然现在被他糊弄过去了,但既然他已经有了怀疑,就绝对会去查,而且克莱亚没死,竟然还让他给安安全全的回来了,那就更不能久留了。 联邦那边,看来要再联系一下了。 半个月之后,二皇子凯莱恩和二皇子妃克莱亚正式宣布解除婚姻关系,有媒体直截了当的追问两人的婚姻走向决裂的真正原因,以及身为omega,离开了自己的伴侣,就不怕以后发、情期到来时的困境吗? 不是每一个omega都能忍受没有伴侣在身边的发、情期的,那样难熬的痛苦不是任何一个omega想要,并且有那个勇气去尝试的,何况是后半辈子永远都被那种难熬的欲、望所折磨。 就算克莱亚重新找一个伴侣,可也不是最初标记他的那个了,他依旧会痛苦。 这也是对omega们最不公平的地方。 媒体也就是那么一问而已,并没有指望能够得到什么回答,可克莱亚却偏偏就着那个问题回复了,还回的特详细。 他首先在自己的空间环里翻了一下,然后翻出一个巴掌大的瓶子出来,那瓶子与现在的瓶子有些不同,白皙如玉,泛着温润的光泽。 克莱亚拿着药瓶,冲着全息影音的镜头,微微一笑,笑如春花,“这是由太子妃殿下亲自为广大omega研究出的‘龙精虎猛大力丸’,吃了它,腰不疼了,腿不酸了,omega再也不弱不禁风了,扛七八袋大米跑十层都没问题了,想要驻容养颜皮肤白,要有它,想要掩盖自身信息素要有它,想要没有发、情期再也不受alpha们的标记威胁的更需要它!总之,‘龙精虎猛大力丸’就是广大omega们的福音!” 克莱亚的话,克莱亚的笑,再加上他那张被称为“帝国明珠”的脸,简直就是完美。 这次广告打得不错,牧道长坐在沙发上,看着荧屏上的那个人,点了点头很是满意,他仿佛看到了滚滚而来的钱财...... 第四十二章 一年之后,已经和平了几百年的蒙埃特帝国和联邦之间爆发了一场战争。 这场战争是由一个人引起的,后世又称之为”一人之战“。 二皇子凯莱恩在知道真相的时候,齐凡已经坐上了去往联邦的舰艇,他愤怒羞恼,完全没有想到那个一直以来乖巧听话的情人,竟然会背叛他。 为了那个人,他没有了妻子,没有了家庭,他自己更是成了全帝国人民心中的笑柄,有史以来活的最窝囊的一个二皇子了,可最后的结果竟然是这样,他怎么能甘心?如何能接受?! 被愤怒和背叛冲昏了头脑的凯莱恩,在知道真相的那一刻,几乎顾及不上任何事情,只带来一小支军队就前往追击,想要把那个背叛了自己的情人给抓回来,狠狠的报复! 载着齐凡的那艘飞船,表面上看,只是一艘简单的民用飞船,但他暗地里却属于联邦。 凯莱恩到底是把事情想的简单了,或者说他已经被所谓的愤怒烧空了理智,竟然连自己身为皇子的身份的忘了,他会忘他的敌人却不会忘,最终,蒙埃特帝国的二皇子在星际中陨落。 消息传来的时候,整个帝国都震惊了,凯莱恩毕竟是皇帝的儿子,身份地位摆在那,这也是克莱亚想要报仇却也只能伤害一些他的利益让他面子上过不去之外,却无法撼动他的最大原因。 二皇子陨落的事情是第一时间通知了皇太子殿下的,对面悲痛的声音,透过通讯器传过来的时候,克莱亚和叶重澜坐在一起,于是,他也比别人更早一步的知道了这件事情。 那一刻,他不知道自己是喜是悲,是愤怒还是痛快,脑子里有一些空,那毕竟是她从少年时期就喜欢上的人,夫妻几年,也是有过恩爱时光的,直到最后憎恨决裂,对于他的死,他好像没什么悲伤之类的情绪,却也做不到无动于衷,更没办法拍手赞一声死的好。 二皇子死的实在是出乎人的意料之外,身为帝国未来的继承人,实际的掌权者,叶重澜自然要查个清楚明白,给帝国民众一个交代,也给皇帝陛下一个交代,虽然那位陛下似乎并没有什么在意的样子。 事情并不怎么难查,牧道长的流放基地比军部更早一步地给出了事情的真相,毕竟齐凡这个主角一直是在他们的监视掌控之中的。 叶重澜倒是有些奇怪,原本的世界里齐凡可是二皇子妃,未来的帝国皇后,怎么就和联邦勾搭上了?或者该问这样的关系是因为他和牧道长的到来而产生的,还是原本就有的?如果是原本就有的话,那事情倒是有趣了。 一切矛头都指向联邦,叶重澜更是以皇太子的身份要求对方给个说法,以及归还帝国的通缉要犯齐凡。 联邦答应归还齐凡,却拒不承认二皇子的死与他们有关,两国之间原本就并不融洽的关系开始变的紧张起来。 叶重澜并不是一个喜欢讲道理的人,比起嘴巴他更喜欢用手中的剑说话,两国之间和平的日子过得久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和,战争就变成了一件避无可避的事情,而二皇子的死就是一个契机。 叶重澜不喜欢打仗,但他也不惧怕打仗,面对联邦各种推搪抵赖,借着媒体大打口水仗,叶重澜只有一个字:战! 这场战役共持续了3年时间,双方的损失都不小,最终以帝国的全面胜利而告终。 联邦总统签下条约,割让十一个资源星,五个居住星,以及将通缉犯齐凡归还至帝国,这场长达了三年的战争才彻底宣告结束。 也因为这场战役,皇太子殿下的威望达到了有史以来最高,在战争结束的4年之后,皇帝传位给太子,彻底离开了帝国的权力中心。 这是叶重澜第二次做皇帝了,古代和未来其实也没有太大的区别,比起这个高高在上的身份,他其实更愿意拉着牧倾华一起去浪迹天涯的,奈何情况不允许。 既然无法真正获得自由,他也只能偶尔偷个懒了,比如说两个人结婚10周年的纪念日,他可以光明正大的拉着牧道长翘班,一起去度个蜜月啥的,官员们就算再苛刻,对此也不会没眼力的去说什么。 于是,金灿灿的阳光,金灿灿的沙滩,一望无际的深蓝色海水,还有海面吹过来的略带咸腥味的海风,一切的一切都构成了一幅最好的旅游胜地。 叶重澜正在牧倾华的双腿上,双目微闭,神情慵懒,手上还拿着一杯色泽极好的红葡萄酒,当真是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十足一副昏君样子。 牧倾华倒也纵容他,只弹了弹他的额头便随他去了。 “你在看什么?”叶重澜抿了口酒,看他一直开着终端上网的样子,便好奇的问了一声。 牧倾华眼睛发亮,低头在他脑门上响亮的亲了一口,心情非常不错的说道:“账户上又多了一笔进项,你要什么我给你买!” 叶重澜很是意外,要知道他家道长的吝啬程度可是和他的长相成正比的,何时这般大方过,看来这笔进项不算小。 流放基地以医药起家,到现在,十多年发展下来,规模已经很大了,各种产业遍布星际,很少有人知道基地背后的老板是太子妃,现在的皇后殿下,但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本世纪最伟大的发明,改变了整个omega体质,和社会地位的药物就是出自这位皇后殿下之手。 以前的omega是笼中的鸟雀,是生孩子的工具,但现在,谁敢将omega当成玩物?没有了发、情期的牵制,改善了孱弱的体质,omega们和其他人一样担任各种职位的工作,你不尊重omega,想要将omega像以前那样养在家里,高兴起来就看一下,不高兴了就丢一边,呵呵,边上玩去吧,追求他们的后面还排着一大堆呢,毕竟omega可以孕育最优良的后代,这一点却是从未变过的。 一手改变了这个世界格局的牧倾华,自然也就不单单只是一个皇后那么简单了,他的声望并不比叶重澜低到哪里,百年之后,他也绝对是能够记载到史书里的人之一。 流放基地里的人都知道他们老大没别的什么爱好,就是爱钱,这些年也牟足了劲给他赚,再加上叶重澜给他的属于帝国统治者的私人小金库,说牧道长是全帝国最有钱的人也不为过。 难得牧倾华大方一回,叶重澜自然不会扫他的兴,两人在这个度假星球很是逍遥奢侈了一把。 最后把他们召唤回去的不是其他,而是来自帝国培育中心的一则通讯,由两人的基因制造孕育的试管婴儿已经成功了。 几年前,战争刚开始的时候,联邦那边就传出风声,说帝国皇太子其实不是alpha,而是个omega,就连齐凡都站出来指证过,还不等叶重澜有所行动,帝国人民首先就跳脚了,他们心中的男神,岂容其他国家的人来诽谤污蔑,特别是那谁谁谁,可是帝国的通缉犯,哪来的胆子敢跳出来指责他们男神的?! 总之,那件事只在星网上疯传了一阵,最后也是不了了之,恐怕帝国皇太子是omega的传闻最后也只能在野史上留下一些朦胧的,没有答案的猜测,不会再有其他了。 两人结婚也有近十年了,却一直都没有孩子,于是,很荣幸的,他们又体验了一回和上辈子一样,被全国人民逼着生孩子的经历。 甚至连原身的母亲,以前的皇后,现在的皇太后都曾暗中委婉的提示过,让他生一个算了,只要避开所有人的耳目,找个秘密的地方,别被外人发现了就好。 叶重澜无语,让他孵小鸡可以,但是让他生小鸡......别以为他没看过这个世界大肚子的omega,如果自己成了那个样子的话,他晚上睡觉的时候绝对会做恶梦的。 好在牧道长和他想法一样,男人生孩子什么的,看看就好,亲自来就免了吧。 只是他现在的身份没有孩子也不行,皇室成员本就人员稀少,只从二皇子死后,嫡系这支就剩下他一人了,为了替原主的传承尽一点心力,也为了堵住全帝国人民忧心忡忡的话语,从一年前开始,试管婴儿的事情就提上了日程。 而一年之后,这个万众瞩目的孩子终于在帝国培育中心诞生了。 蒙埃特帝国的霍斯陛下这一生就这么一个孩子,是由他亲自教养长大的,不同于上辈子玩笑性质的鸡小萌,这个孩子有着他和牧倾华的基因,是真正的属于他们的孩子,因此他对这个孩子的感觉,自然格外的不同。 从他出生起,叶重澜就非常疼他,政事一处理完,就抱着他陪他玩,就连晚上睡觉,都是把他放在自己房间睡得,然后早上顶着一双熊猫眼去处理政事。 牧倾华将这些都看在眼里,然后在孩子五岁之后,就拉着叶重澜东跑西跑,刻意减少两个人的相处时间。 他比叶重澜理智,清楚的知道等他们死后,会在下一个世界重新开始,属于两个人的“一辈子”还很长,而这个孩子却会如这个世界的其他人一样,历经生老病死,最后步入轮回。 他不想叶重澜投入太深的感情,那对他而言并非一件好事,几次之后,叶重澜慢慢的便也明白了他的顾虑,虽然心中不舍,倒也如他所愿,拉开了和那个孩子之间的距离。 握着牧道长的手,叶重澜从未如现在这般深刻的体会到,除了身边之人,谁也无法永远的陪伴着他。 第四十三章 耳边传来呼呼的风声,牧倾华醒来的那一刻就感到自己在不断的下坠,他骤然睁眼,一拧腰,一个翻身,就已经轻飘飘的落在了地上。 笔直的树木郁郁葱葱,现在似乎是黄昏时分,灿烂的晚霞照射下来,整个大地都仿佛笼罩在一片绚丽的光晕中。 枝头传来几声不知品种的鸟鸣,远处更是隐隐的传来几声泉水的叮咚声。 这样的景致,放在现代那绝对是被保护的很好的旅游胜地,可牧倾华现在却没有多大的兴致停下来欣赏眼前的这一片美丽的景致。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大轻功一甩直接走人了。 已经离开的牧倾华也就没有看到,不远处的一处灌木丛中,慢吞吞的爬出了一个书生打扮的男人,只见他望着牧倾华离开的方向,脸上还保持着呆滞的神情,嘴里一个劲地喃喃念道:“仙人……仙人……” 那书生回去之后就画了一幅画,画中之人道袍玉冠,冰姿雪貌,飘飘然从天而降,不是神仙又是什么?凡人何来如此姿容,如此风华?! 牧倾华还不知道自己的样子被人窥了去,半个时辰之后,他已经进了城,正在试图了解打听一下这个世界的情况。 飞柳城只是一个小城,既不处在交通要道,也没什么名产特色,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寻寻常常的小城而已,和大雍千千万万的其它城镇没什么不同。 最值得人称道的事,也不过就是飞柳城在二十多年前出了一个状元而已,所以这一代的人还是非常乐意将自己的孩子往学堂送的,虽然希望有点渺茫,但说不定天上就砸馅饼了让自家的孩子中了状元呢?就算捞不到状元当,但能弄个秀才举人的也是不错的。 因为城小,地方又有点偏僻,外人就连行走的商人都不大往这边来的,因此,牧倾华的出现,就显得格外的突兀了。 玉冠道袍,俊美的容貌,再加上背上背着的那把剑,走在路上那回头率绝对是百分之两百。 路上有不少人在暗中打量着他,牧倾华也在看着这些人,首先让他觉得奇怪的是,大街上似乎没有女人?! 古代保守,对女人尤其苛刻,有点家底的都要求她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这样一来,外面女人少很正常,但少到一个女人都没有那就是绝对不正常了。 到底是有过不少经历的人了,他便想:这不会又是一个没有女人的世界吧! 低头寻思着的牧倾华没有看到对面眼睛发亮,正急匆匆地往他这边小跑过来的人。 知道对方跑到他跟前了,他才后退一步,避开那只朝他伸过来的涂着丹蔻的手。 他抬头,在看清来人那张脸的瞬间,差点没绷住一直以来的面瘫脸。 那人是个男人,虽然瘦了点,眉清目秀了点,看上去娘气了点,但货真价实的是个男人。 可就是这么一个男人,指甲上涂着丹蔻,脸上抹着脂粉,嘴上还抿着艳丽的胭脂,如果不是定力好,牧倾华都想拔剑大喊一声:妖精哪里跑?! “道长!道长快救命!我家出鬼怪了,快去救救我家齐侧夫吧!”那人一脸的焦急害怕,还不死心的想要来拉他。 鬼怪?你自己才是鬼怪吧!,被吓掉半条命的牧道长有些无语的想着,而且他看着哪里像抓妖算命电视小说里通常左脸写着骗右脸写着子的江湖道士呢? 就在牧倾华腹诽不已的时候,对方显然也急了,连忙说道:“我家侧夫现在已经病倒了,上天有好生之德,道长便随我走这一趟吧,若能除了鬼怪,我家侧夫必有重谢!” 重谢?牧倾华眼睛一亮,一直没有出声的他终于开口说道:“无量天尊,除魔卫道本就是贫道该做之事,劳烦你带路。” 那人大喜,即使是铺着厚厚的粉,脸上的笑也能看得出来,而牧倾华也很欢喜,虽然他不缺钱,还非常的有钱,但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就在牧道长冒充神棍在骗钱的时候,叶重澜的情况却有点不大好。 他刚刚有意识的时候,头疼脚疼浑身都疼,而等他睁开眼睛,看到的却是漏顶的屋檐,灰扑扑的墙壁,还有他盖着的棉被,勉强称之为被子吧,似乎过于单薄了点,还乱七八糟的,打了好几块补丁,唯一能勉强说是优点的大概就是还算干净。 “大哥!”惊喜的声音从旁边传来,叶重澜微微侧头,一个两个三个,床头安安静静的趴着三个小萝卜头。 三个都是男孩子,最小的那个男孩子只有两岁多,而最大的也不过七八岁的样子。 三双黑漆漆的大眼睛见到他醒过来,都冒出惊喜的光芒。 就连最小的那个都是大哥大哥的喊着想要往他身上爬,却被年纪大点的那个男孩子拦住了,那个孩子非常懂事的说道:“大哥刚醒来,身体还没好,你乖一点,不许往他身上爬,秋秋,你去通知二哥一声,听说大哥已经醒过来了。” 旁边那个五六岁的孩子,清脆地答应了一声,噔噔噔的就往外跑了。 叶重澜无语,自己这次的处境似乎不大妙啊! 剩下的那两个孩子似乎怕吵到他,都不说话,只用亮晶晶的眼神看着他,叶重澜正好趁这个时间整理一下原主就给他的那些记忆。 这个身体的主人姓秦,叫秦业,算是有功名在身的,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秀才,但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也算是独一份了。 别看秦家现在这副家徒四壁的模样,就在一年前,秦家虽然也穷,那也还没穷到这份上,不然也不可能供出一个秀才来。 秦家有田,20多亩的地每年收成都不错,除了上缴的之外一大家子每年的口粮还是有的,秦家也有屋,带着四合院的大瓦屋在整个村子里也不是每家都有的,除了这些之外,秦家老爹还是个打猎的好手,请假的日子在村子里着实不算差了。 之所以弄到如今这般田地,关键就在于一个人,一个原主半路上捡回来的,并且一见钟情坚持要娶之为妻的哥儿。 没错,就是哥儿,这个世界是没有女人的,只有能嫁人,能生孩子的哥儿。 哥儿除了瘦弱一些,表面看着与一般的男子似乎没什么两样,但是,在他们身上的某个地方,或胳膊或小腹,或胸膛或是后背,会长着一个红色的,像是云朵一样的胎记,有这个胎记证明你就是个哥儿,是能生孩子的,至于胎记具体是长在哪里,就只能由父母和未来的丈夫知道了,一旦被别人给知道了,那就名誉扫地了,就等着被唾沫给淹死吧! 对于这个世界的设定,叶重澜只能表示沉默,不就是男人生孩子嘛,历经3个世界,他觉得生啊生啊也就生习惯了。 再说原主捡回来的那个歌儿长得那叫一个漂亮,当然了,不漂亮也不可能被原主给一见钟情,身为村子里唯一的一个秀才,原主的眼光还是有点高的。 最后,也因为这样的高眼光让整个秦家家破人亡。 对于那个来历不明的哥儿,秦家阿爹和秦家阿嬷说不上满意,也说不上不满意,他们尊重原主的决定,于是,两个人相识不到一个月就决定成亲了。 本来也算是一件喜事了,只是从来都有天降横祸这一说法的,那天,秦家阿爹和秦家阿嬷带着那位哥儿进城,原是想做件结婚时用的喜服,再买一些到时候该用到的东西,没想到就这么出了事。 原主接到消息的时候秦家阿爹已经去了,那位即将成为他妻子的哥儿失踪,而秦家阿嬷也受了重伤,好不容易才救了回来。 喜事变丧事,整个秦家愁云惨雾。 秦家阿嬷的伤一直反反复复,再加上秦家阿爹去世的打击,缠绵病榻了半年,终究还是去了。 秦家半年里死了两位主心骨,再加上秦家阿嬷卧病在床的这段时间, 家里的积蓄彻底耗光,秦家渐渐衰败下来。 偏偏原主还是个痴情的,一心想要找回失踪的未婚妻,托人询问,官府的打点,都是要钱的,于是,秦家的地契房契慢慢的都被卖成银钱撒出去了。 叶重澜并不是怎么赞同原主的这个做法,为了自己的未婚妻,他自己怎么倾家荡产怎么受苦都无所谓,可他不该拖着4个孩子一起。 原主的四个弟弟,三个哥儿,一个汉子,最大的那个才十一岁,最小的连路都走不稳,这一个个的穿着破旧的衣服,饿得面黄肌瘦,原主这个做兄长的太过失职。 叶重澜叹了口气,将赚钱当成了目前的头等大事。 倒也不光是为了眼前的这几个小萝卜头,更是因为他家道长,如果被道长看到了他现在这副穷酸样,贪财的道长会不会跟他离婚啊! 他好担心! 第四十四章 叶重澜负手站在自家那个摇摇欲坠的屋子前,正在思考着自己未来的人生大事。 经过几天的修养,他的身体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只有头上还裹着一圈的纱布,对自己现在的这番造型,叶二少是很嫌弃的,可底下的四个小萝卜头都眼泪汪汪的看着他,让他想要拆了纱布的手硬生生的又放了下去。 没办法,谁叫他就是对那些可怜兮兮的小萌物硬不下心呢?! 现在最让他操心的包括他在内的一家人的生计问题,说真的,他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贫穷”过,他虽然是个孤儿,但在襁褓中的时候就被师兄给抱回去了,挨饿受冻什么的或许有过,但他已经不记得了,身为西湖藏剑山庄里的一只金光灿灿的小黄鸡,他连袍袖上绣成云纹的线都是金丝的,怎么可能缺钱。 而之后所穿越的那些世界,不是皇帝就是霸道总裁,就连末世的那个世界,也是最高领导人家的弟弟,生活上来说,绝对是没有受过任何苦的。 而成为秦业才短短五天,这五天来早上喝的是粥——那种清的可以见到碗底的稀粥,午饭喝的是粥——那种清的可以见到碗底的稀粥,晚上喝的是粥——加了几根菜叶的清的可以看见碗底的稀粥,外加一个煮鸡蛋。 他从没觉得一个鸡蛋这么珍贵过。 而就这么一个淡而无味的煮鸡蛋,他也真的没真的吃到过,试想一下,当他吃这个鸡蛋的时候,周围围着四个小萝卜头,最大的那个还好些,老三虽然也想克制,却会偶尔偷偷的瞥一眼,那眼里的渴望就不说了,更小的那两个更是骗不了人,直勾勾的盯着他瞧,还时不时的咽一口唾沫,这样的情况下,叶重澜就是再心大,也吃不下去啊。 最后那个鸡蛋还被残忍的分成了三份,老二懂事没要,老三老四老五一人一份。 叶重澜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他已经喝了几天的粥了,嘴里都快淡出个鸟来了,还有那几个孩子,他都不忍心看了,伤好的第一件事,就改善一下家里的伙食吧。 他在屋子里到处转了一圈,这个家实在是穷的可以,该当的都当了,除了几样为数不多的老旧家具之外,空空荡荡的,恐怕连老鼠都懒得光顾这里。 秦筝陪着三个弟弟站在一旁,看着叶重澜东翻西翻,最后翻出一张蛇皮弓,那是以前阿爹上山捕猎用的弓。 十一岁的孩子脸上没有属于孩童的天真,而是有些复杂,他咬了咬唇,上前一步,轻声说道:“大哥可不可以不把这张弓当了?” 叶重澜微微一愣,望过来的目光有些惊讶。 秦筝低了头,试图掩去脸上露出来的那点不舍,“我知道大哥心急,想早日找到嫂子,但是可不可以不要把这张弓当了,这是阿爹仅有的遗物了。” 那一刻,叶重澜也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情绪,反正如果原主还在的话,他绝对会把他拉出来揍一顿。 叶重澜摸了摸小孩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有点枯黄的头发,努力的扯住一个自以为最温柔的笑来,“你放心,我不是去当铺,只是想去山上打点猎物回来,咱们晚上吃肉,好好地给你们补补。” 听到肉,几个孩子眼睛都放绿光了,以前秦家阿爹在的时候,肉对他们家来说还算不上什么新奇的,十天两三顿的总归有的,可是秦家阿爹去世后,秦家渐渐衰败,原主的精力也都放在了照顾秦家阿嬷和寻找心上人上了,哪还顾得上几只小萝卜头,仅仅半年多而已,原本圆润可爱的孩子就变成这副难民样了,别说肉了,每天能不能填饱肚子都是一个大难题。 也因此,叶重澜觉得原主越发不是个好兄长了,亏他生病受伤了几个小萝卜头还不离不弃的照顾来着,就连每天的稀粥都紧着他先喝。 秦筝也有点高兴,但他还是有点迟疑的说道:“真的不会拿去换钱吗?以后都不换?那嫂子那里......” 还真是个敏感而多疑的孩子呢,叶重澜倒也不生气,他摆了摆手说道:“以后别叫那个人嫂子了,我也不会再去找他,现在首要的任务就是照顾好你们,然后再让咱们家变得有钱一点,以后大哥给你们找一个更漂亮的嫂子回来。”他可不骗人,他家道长比任何人都要好看。 村后面就有一座山,村子里大半的人都是靠着这座山吃饭的,只是没有点本事的人绝对不敢深入,瘴气,猛兽,毒虫......随便哪一样,都能轻易取了人的性命。 叶重澜让孩子们在家呆着,自己背着弓箭往外村外走,一路上还碰到几个人和他打招呼。 他慢慢的把这些人的脸和原主记忆中的重叠在一起,这才勉强认出了他们的名字和身份,微微颔首,算是打过招呼,叶重澜并没有停下步伐,将一些窃窃私语声抛在了身后。 秦家的这番遭遇早就在村子里传开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村子就这么点大,早上东边人家吵一架,不到一个时辰,就能传到西边,何况是秦家这样大的灾难。 因为出于同情,也有人想要帮上一把,只是原主心性高,将他人的怜悯都拒之门外,每天一颗的鸡蛋还是隔壁大娘看不过去,偷偷给家里的小孩塞得。 想到这里,叶重澜就更瞧不上原主了,所以,原主的执念是有朝一日能够找回未婚妻,他就不帮他找了,纯粹是看不过眼,可不是惧内,怕道长以后知道了和他算总账。 叶重澜现在的这个身体虽然还不大行,但小小的一个山头还是不惧的,他中午去的,傍晚的时候,天还没黑就回来了,手上提着两只野兔三只野鸡,背上还扛着一只野猪。 那可是一只大家伙,足有两三百斤的样子,棕黑色的毛,尖利的獠牙,看着就吓人,可它现在已经死了,被书生打扮,头上还缠着纱布的伤号给抗在背上,神情轻松,健步如飞,走路都不带喘的。 这么大的动静早就惊动了村里人,每一个目睹了这个场面的人都目瞪口呆,几乎要把眼珠子都给瞪出来了。 秦家秀才有这么大的力气吗?那只野猪得有两三个人才能扛得动吧,他就这么给扛回来了?他真的是个受了伤的人?不对,就算没受伤是个正常人都没这样大的力气吧,秦家秀才真的是个文秀才而不是武秀才吗?! 其他人吃惊,秦家的几个小孩就更吃惊了,小的两个还好,看到肉就眼睛发光,只知道大哥没骗人,今晚有肉吃了,大的两个却用一种勘称敬畏的眼神看着自家大哥嘭的一声,将背上的野猪给卸了下来,丢在了院子里。 他扭了扭发酸的脖子,再次感叹了一下这个身体的不中用,以前六十斤的重剑在手他可以从黄鸡舞成疯鸡,而现在,不过是扛着两百斤的野猪走了几步路而已,竟然能让他腰酸,简直是奇耻大辱。 默默地将操练现在的这个身体也提上日程,他转身,冲着身后因为看热闹跟过来的村民抱了抱拳,说道:“这些日子秦家遭逢大难,多亏各位乡民帮忙,我家阿爹和阿姆去世,也是由各位援手才能顺利让两老入土为安,这点东西便由大家分了吧,算是谢礼,也是在下的一点小小心意。” 显然没想到叶重澜会这么说,大家伙都有些惊讶,但很快就纷纷推迟起来,村子里的人都是老老实实的庄稼人,性子淳朴,更有脾气爽利的直接说道:“乡里乡亲的相互之间帮忙是应该的,秦家秀才,你也不要同我们客气,你家现在正困难,你弄这只大家伙也不容易,我看不如这样,你也别忙着分,赶明儿让大家给你绑到城里给卖了,也能换些银钱度一下难关。” 其他人纷纷附和,连村长都给惊动了来。 叶重澜从始至终脸上含笑,态度却是坚决,这点东西于他而言不过举手之劳,并不会花费太多的力气,而他暂时还是要在这个村子呆下去的,总要和周围的人打好关系。 最后,在他的坚持下,那只野猪还是给分下去了,虽然近三百斤的个头算大的,但每户一份也分不到多少,好在这个村子也不是很大,而且也只给了那些帮过秦家的人,勉强算够。 晚上夜色降临的时候,秦家那个破落的屋子里难得奢侈了一回,点了一盏油灯,昏黄的灯光下,四个孩子吃的满嘴流油。 叶重澜抱着最小的那个,将鸡汤吹凉了,一点一点的喂进他嘴里,一边喂还一边让他慢点。 “明天还有肉吃吗?”老四拉着他的衣袖,一脸期待的说道。 “自然。”叶重澜挑眉,自信的说道:“跟着大哥,每天都有肉吃!” 以前都是给别人做弟弟,这还是他第一次做人哥哥呢——凯莱恩那个想要他性命的不算——原来做人哥哥,被人用信赖崇拜的眼神看着,那感觉还是非常不错的。 这边和乐融融,那边牧倾华混得也不错,他给那位生病的齐侧夫开了几味药,又被缠着硬是“降妖伏魔”了一番,在烧了几张符,正儿八经的胡编乱造了几句,成功骗,不对,是赚了丰富的报酬的同时,关于牧真人道行高深的名声也传了出去...... 第四十五章 飞柳城的县太爷不算是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但也不算太坏,至少没有鱼肉乡民,坏事做尽过,唯一称得上是大毛病的就是好色了。 他今年四十多岁,已经是个年过不惑的人了,然而三个月前又纳了第十九房妾室。 那妾室才只有十六岁,花儿一般的年纪,一身肌肤欺霜赛雪,县太爷几十年的风、流史了,还从未见过比他还娇嫩的肌肤,简直是爱不释手。 只是几天前这位深受宠爱的妾君却生了病,还病的不轻,县太爷将城里所有的大夫都请了一遍,却没人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只能开些温补的方子滋养着。 眼见着喜爱的妾君病的一日比一日重了,县太爷已经好些天没有吃好睡好了,心情也是非常的差,直让底下人叫苦连天。 最后还是师爷看不过去了,介绍了一个最近一段时间以来被城里的百姓传的神乎其神的人来。 县太爷听了师爷的介绍之后,还是有点怀疑的,只是现在其他大夫都没法子,就只能死马当活马医的让人将那位传说中的牧真人给请进府来。 第一次见到那位牧道长的时候,县太爷足足愣了半盏茶的时间,连茶水淋到自己手上了都没察觉,一双眼睛恨不得长在对方身上。 他风、流了半辈子,见过的美色不知凡几,直到现在才知道,自己以前的那些经历简直是喂了狗了,什么肌肤娇嫩的妾君,什么万花楼的头牌,就是那三年一度选出来的倾城魁首,也没有这人一半的风姿。 县太爷那个样子,岂止是失态,就差没对着牧倾华流口水了,一旁陪坐的师爷很是尴尬,他是知道上司这副见着美人就走不动路的毛病的,可那也要看对象不是,这位道长一看就是得道高人的模样,县太爷这副态度实在不妥。 他低低咳嗽了几声,好不容易拉回县太爷的神智,不着痕迹的提醒道:“牧真人不仅道法高深,医术也是首屈一指的,就连李家已经卧病在床了三年的太君,都是他给看好的,听说前些日子都已经能下床走路了。”所以,你要妾君病好的话,可万万不可过于得罪对方。 师爷明显的话中有话,县令就算在魂不守色,也能听出个一二来,他有些尴尬,实则,若是师爷没有提醒,他还真的把病重的妾君忘到脑后去了。 县太爷不但好美色,还非常的喜新忘旧,不然也不会纳上十几房的妾君了。 “辛苦牧真人走这一趟了。”县太爷的态度来了一个二百八十度大转弯,他亲自领着人往后院走,边走还边说道:“若是真人能治好我家妾君的病,本官定有重谢。” 刚刚还被县太爷不加掩饰的眼神盯得有些不爽的牧道长听了这句话之后,心情瞬间明朗了起来。 妾君病的不算严重,至少在牧倾华看来不是很严重,在开了几副药之后,妾君的病就有了些起色。 他应县令之邀,在他府上住了两天,离开的时候狠狠地宰了他一顿,被宰的肉疼的县太爷在看到对方离去时那仙气飘飘的背影,瞬间就被治愈了,只剩下再也看不到美人的忧愁。 反倒是向来古板的师爷,看着人离开的方向,忽然迟疑的说了一句,“大人觉不觉得这人有点眼熟?” “嗯?”县太爷略有些敷衍的应了一声,整个人还处在再看不到美人的打击中。 “第一次见到他时就这么觉得了,但属下想了两天也没想起来到底在什么地方见过。”人老了,记性到底是比不上年轻时候了,师爷有点懊恼的拍了拍自己的额头。 “许是你在大街上无意间见到过吧。”县太爷叹息一声,说道:“这样的美人,只要见过一次就再难忘记!” 再难忘记,再难忘记......师爷忽然跺了跺脚,用一种比往常灵活了十倍的身手往外跑,连招呼都没来得及打一下。 等他再次回来,手里拿着一张卷宗。 展开来,那是一副小像,画像上的人冰姿雪貌,俊美绝伦,那一眼望过来的眼神漆黑深邃,淡漠到了骨子里。 画是仿的,气质风骨不及真人万分之一。 县太爷很是惊讶,指着画面上的人,道:“这不是牧道长吗?哪来的?” 师爷神情严肃,“前些日子京中贵人传下来的的,让各州各府暗中留意,务必找到画中之人,然后秘密送去京城。” 也是县太爷平日里风花雪月惯了,疏于政事,竟然错过了这件事情。 两人面面相觑一阵,县太爷一拍大腿,叫起来:“还愣着干嘛?!赶紧!赶紧让人把他给追回来!!” 师爷风风火火的跑了出去,跑的不比年轻人慢,一点都没有了上了年纪的样子。 ...... 县令府的人是在城门口把人拦下的,牧倾华已经在飞柳城呆了大半个月了,他准备离开,他是要找人的,自然不会再同一个地方停留太久。 只是没想到,还没出城就被人拦住了。 硬闯的话不是不行,只是没有必要,他来到这个世界才十多天,自认还是遵纪守法的,除了帮人抓过几次鬼,算过几次命之外,真没骗过人! 于是,牧倾华心安理得的又回去了,从他离开县令府不到半个时辰,这次回去之后,县太爷对他的态度竟然也客气了起来,至少不敢再用先前那种放肆的眼神看他了。 牧倾华并不急着问什么,安安静静的坐着,等着对方开口。 并没有让他等太久,县令很快将再次请他回来的用意说了出来,当然不可能实话实说,只说京城有贵人想要请他去治病,只要治好了贵人的病,未来前途不可限量云云。 牧倾华并没有拒绝,直接组了队光明正大的偷听县令和师爷的谈话,很快就弄清楚了事情的真正原因。‘ 牧倾华有些高兴,会画了他的画像暗中找他的他只想到一个人,叶重澜很可能就是县令口中的那位贵人了,那家伙好命的很,每一个世界都能捞到一个好身份,这次应该也不例外,只可惜连县令他们都不知道那位贵人的真正身份,不然他可以直接大轻功飞去找人了,不用跟着县令派出的人一起,慢慢走到京城了。 飞柳城离京城算不上天高皇帝远,却也不算近,骑马的话至少也要走上一个多月的,哪有大轻功来的方便。 可惜,现在唯有跟着这些人走才是最省心的办法。 叶重澜不知道心心念念的道长已经往京城去了,正离自己越来越远,更不知道还给自己安排上来了一个高大上的身份,真正的叶.家徒四壁.拖家带口.重澜现在正对着自家那仅剩下来的两亩粗田头疼,他什么都干过,打过铁铸过剑,做过生意处理过政事,这双手拿得起笔提得起剑,可还真没拿过锄头种过地。 他真的不会把庄稼当杂草给拔掉吗?!叶重澜默默捂脸。 对于这方面的知识,他知道的恐怕都没秦筝多。 在苦思冥想了一个时辰之后,叶重澜终于决定,不种地了! 发家致富还是有很多方法的嘛,何必硬要循规蹈矩的不知变通,原主再怎么说也是个秀才,当然了,他也是绝对不会去考科举的,他喜武不喜文,当初琴棋书画之类的都是被师兄逼着学的,更别说四书五经了,看着就能打瞌睡。 原主留下来的记忆倒是有些这类的知识,只是考科举毕竟不是其他,就算是原主最鼎盛的时候也不一定就能考上呢,何况是仅靠这些残留下来的记忆。 想来想去,也只有做生意这一项了。 士农工商,商者为末流,这个世界似乎更加的严格一些,商人哪怕再有钱,也不能入仕途的,如果是原主的话,他好歹也是有功名在身的,要他绝了仕途从商,那是万万不可能的,就算是饿死了也不会去做的事,但现在换了叶重澜,对于这些,他并不在意。 再怎样,总不能让家里的几个萝卜头陪他一起饿死吧。 这个决定做出来的时候,他松了口气,至于做生意的本金,他倒是不担心,再怎么不济,他也不可能连点小钱都弄不到,村后面的那座山就是个大宝库,随便往深里走个几趟,也能弄出点好东西出来的,而就算没这个山,劫富济贫什么的也是个不错的主意,这样的事情,在大唐的时候,他也没少做过,只是要接济的人换了一下而已,这么多年没做过了,他还是蛮怀念的。 别人也不是没眼睛的,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秦家的日子便开始好了起来,秦家老大也经常在外奔波,就算一开始不知道对方用了什么法子让他们家的生活慢慢好起来,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些消息总还是能听到一些的。 为了这个,连村长都来过好几次,就为了让叶重澜放弃手里渐渐起来的生意,安心备考什么的,毕竟也是村子里唯一有功名在身的,说出去也是他们村的一个骄傲,就这么弃文从商,实在可惜。 叶重澜外表谦逊有礼,谁来劝都是唇角含笑的模样,只是眼神坚定,从未变过。 渐渐地,别人知道他心意已决,也就不来劝了,只是提到秦家小子,都是一脸的惋惜。 村子位置偏僻,这也只是叶重澜暂时的居住地而已,在手上的生意慢慢上了正轨之后,他便开始想着搬家的事情了。 第四十六章 就在叶重澜的生意越来越火,生活也逐渐步上正轨的时候,牧道长一行人经过一个多月的赶路,终于来到了京都。 到了大雍的京都之后,刚进城门就有人来接他们了,对方只有三四个人,为首的那个,已经年过半百,一身的锦衣华服,保养得还算不错。 对方的脸上一直带着笑,举止间也是亲和有礼的样子,但眼神中的那点傲气还是遮掩不住的。 边陲小镇来的人哪里见过这等人物,在他们看来,面前这人比他们的县太爷,还多了一种说不明的气势,让他们硬生生的,觉得自己矮了一截。 几人唯唯诺诺地和对方交谈了几句,就眼睁睁的看着牧倾华,被对方请上了轿,离开前,那个老者声音极淡的说了一句:“回去转告你家大人一声,这趟差事办得极好,我家主子绝对不会忘记他的功劳的。” 被留在原地的人面面相觑的一阵,连大气都没敢喘一口。 坐在轿中的牧倾华有些纳闷,按照他对他家二少的了解,知道他要来,以他的个性,应该早就沉不住气自己来见他了才对,怎么会派个不相干的下人过来?! 虽然有些不解,牧倾华倒也没有太过放在心上,毕竟马上就要见到心上人了,这个才是重点! 较子速度不慢,牧倾华心有牵挂,连京都的繁华都没有看到,轿子就已经停了下来,,他们已经到了目的地。 牧倾华刚要下轿,轿帘就已经被人先一步掀开了,正在轿前的人,剑眉星目,身体修长,一件绣以金线暗纹的锦缎黑袍,低调中透着奢华。 这是一个相当俊美出众的青年,看样子身份也不低,可这不是他的二少! 叶重澜不会用那种痴迷,而又夹杂着浓烈欲,望的眼神看着他,二少虽然也花痴的紧,经常动手动脚外加调戏两句,但那双琥珀色的眼中,更多的却是一种爱慕和眷恋。 袖中的双手微微动了动,牧倾华紧紧地抿住了双唇,漆黑的目中渐渐地生出一种锐利的光折。 青年背后发冷,终于从那种深沉的痴迷中缓过神来,他微微一笑,说不出的风流旖旎,“公子容颜倾城,出尘之姿,真人比之画像更是出色十倍不止,古之洛神也不过如此,本王甚是倾慕!” 牧倾华微微皱起眉头,他没出来,依旧端坐在轿中,微微垂眸看着放在膝盖上的双手,暗暗想着:自己这是被调戏了? 他倒是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只是想到了叶重澜,如果他在这里听到了这番话的话,绝对会抡起重剑,把面前这个人砸个稀巴烂。 想到这儿,他忽然唇角微弯,露出一个淡淡的笑来。 美人一笑,直把对面的青年迷得七荤八素,或许这样说有点夸张,但也差不离了。 只见青年目中满是迷恋,胸中似乎有一团火烧得正旺,让他忍不住的探手摸向美人莹白如玉的面容。 牧倾华眉心微皱,自然不可能给他得逞,他身子后仰,右手闪电般探出,已经牢牢的扣住了他的手腕。 手腕脉门被人制住,青年却一点都没有在意,或者说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已经被手腕上那股柔滑细腻的触感吸引住了。 他的视线无法克制地顺着洁白的衣袖滑落到那双手上,晶莹剔透,修长如玉,完美的没有一点瑕疵。 这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一双手,无法克制的就想低头轻吻一下。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牧倾华手腕一翻,一掌将对方拍开,身形闪动间已经站在了轿子外面。 微风吹起他宽大的袖袍,金色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白衣墨发,冰姿雪貌,清贵至极! 就连那些及时扶住了被他拍退了好几步的青年,刚要喊护驾的下人们,都忍不住看呆了眼。 趁着别人怔愣的功夫,牧倾华已经打量了一遍他现在所在的地方。 这是一个修建的极其精致华美的院落,绿树成荫,繁花似锦,远处亭台楼阁,层层叠叠,显然是一处深宅大院。 牧倾华又想到了刚刚这个人的自称,本王本王,莫非是这个世界的某个王爷?这样的话倒也说得过去。 他想了想,终于开口说了来到这里之后的第一句话,“你是谁?将我诓到这里有何目的?” 青年甩开下人搀扶的手,微微一笑,努力的将自己的翩翩风度,人品风,流传达给对方,“这里是豫王府,公子莫怕,公子人物俊秀,本王无意中见过之后就日思夜寐,再不能忘,冒昧将公子请来,不过是一解本王相思之苦而已。” 牧倾华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恨不得一个两仪糊到他脸上去,可这是对方的地盘,他只能勉强忍耐着,说道:“我并没有见过你。”事实上,他来到这个世界刚两个月,一直在边城小镇骗吃骗喝,还真没有机会遇上这么一个大人物。 “没见过不要紧,我们现在不就认识了吗?”对方眼睛发亮,“本王是当今圣上亲封的豫王,敢问公子名姓?” “牧倾华。”牧道长想了想,便照实回答。 这并不是什么需要隐瞒的事情,也没那个必要隐瞒,但下一刻他就后悔了。 “牧倾华牧倾华,果然是姿容倾城,风华绝代。”对方望过来的眼神,让牧倾华鸡皮疙瘩直往下掉。 他从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有一天从别人口中念出来的时候,竟这么的叫人恶心! 如果不是有外人在,他几乎想不顾风度地搓搓自己的手臂,嫌弃的表情几乎是毫无遮掩地出现在脸上,他道:“你见也见过了,可否送我离开?”顿了顿,他接着道:“不送也行,我自己可以走。” 既然对方不是叶重澜,他一刻都不想多呆。 可豫王爷好不容易将人找到,怎么可能轻易放他离开,不用他吩咐,一队侍卫就将院子给围了起来,也堵住了牧倾华离开的路。 “你这是什么意思?”牧倾华垂眸,静静地看着自己的指尖。 豫王微微一笑,风,流倜傥,“无他,本王倾慕牧公子,想要牧公子留下小住而已!” …… 牧倾华想走的话,这世上谁也拦不住他,何况是区区一个王爷府,可他到底还是没有走,而是选择了留下。 呵呵,竟然敢调戏他,还把他诓来京都,害他以为是叶重澜白高兴了一场,最后还以武力威胁他留下,他最讨厌的就是被人威胁了,既如此,不刮他一层皮,给点厉害他瞧瞧,还真当他好欺负的不成! 第四十七章 天光发白的时候,牧倾华就已经醒了,他刚从床上爬起来,就有人推门进来,然后指挥着一大堆的下人给他打水洗脸漱口,如果不是牧倾华坚持的话,就连衣服都要帮他穿了。 看着铺床叠被,整理房间的人,牧倾华微微顿了顿,就拿着剑出门去了。 早上是他的练剑时间,以前他从未有过这个习惯,只是在叶重澜的影响下,慢慢的就多了这么一个任务,几个世界下来,已经成了一种日常,再没有放下过。 如果叶重澜在的话,两人还会交手切磋一番,二少那性子,不能握剑比让他死还难受,偏偏他每个世界穿越的都不是能够光明正大握剑的身份,如果不是牧倾华每天都陪着他拆招过把手瘾的话,估计早就憋死了。 现在叶二少不在,牧倾华不需要陪人拆招,一套剑法下来之后,他就收招还剑入鞘了。 旁边侍候的人机警的上前,递了一块帕子上来。 牧倾华再次看了他一眼,接过帕子,擦去额头微微冒出的汗珠。 王府的待遇当真是非常好的 ,王府的下人也很是伶俐,就拿面前这人来说,他是由王府管家亲自调过来伺候他的人之一,为人识情识趣,察言观色的本事一流,当他有所需求时,几乎不用他说出口,对方就已经将他要的东西妥妥当当的准备好放在他面前了。 不得不说,对方用着还是挺顺手的,唯一能让他挑出毛病的恐怕就是对方脸上的妆容了。 朱唇轻点,娥眉淡扫,略带脂粉的脸让他看上去更显得清丽了些,可牧倾华实在无法欣赏一个大男人涂脂抹粉的样子,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比之那些浓妆艳抹的哥儿,这人还是比较好的,至少在他的容忍范围之内,这也是几个送来的下人中他仅挑了他在身边侍候的原因。 阿杏站在他身旁,直到牧倾华擦完了汗才笑着说道:“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公子先去用些吧。” 果然是很识趣的一个人,牧倾华挑了挑眉,也没拒绝,他也确实有点饿了。 用完早餐之后,他刚想看会儿书,顺便更深的了解一下这个世界,可还没等他看到两页,豫王就来了,倒也没有很意外,这两天对方几乎一有空,就往他这里跑,次数多的让他寻思着是不是这位豫王每天都没正事干,只需要吃喝玩乐泡泡美人什么的。 好在对方每次来,只是嘴上调戏几句,然后全程眼睛放电,试图用自身魅力折服他,并没有动手动脚,否则的话,牧倾华还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忍下去。 杀一个人容易,对方完全就是个没有武功的普通人,只是杀了这个人之后会带来的后果太麻烦。 牧倾华是个怕麻烦的人,自然不会用这种笨办法。 豫王真是一个会玩的人,讨好美人的功夫一流,他全心全意看着你时,眼神能够腻死人,就好像这世上只有你一个,其他人都是死人,他懂浪漫,长相俊俏,又会甜言蜜语,文采什么的也不差,更重要的是他还舍得下、身份来哄人,换了任何一个正常人,恐怕都会陷进去,早晚都被他给拿下,可谁让牧倾华不是正常人呢?! 牧道长自认三观还是很正的,对出轨没兴趣,所以无论对方的嘴巴是多么的甜,手段是多么的高超,对他又是怎样的好,他都始终冷着一张脸, 豫王不算是个没有耐心的人,相反,在对待美人的时候,他有十足的耐心,可那也是在美人有所回应的情况下。 以往,无论是哪种类型的美人,因为他的相貌,他的身份,他的温柔体贴,就算个性再刚烈的,在他百般手段下,都能乖乖就范,不是没有遇到过冰山型美人,可都没一个如面前这人这般棘手的。 或恼怒或羞涩或别扭,总要有个反应他才有兴趣把这出才子佳人的戏给唱下去,可对方却愣是一个眼神都不赏给他,一次两次三次,次次都如此的话,再大的兴致都给消磨了,就算是对美人有着无穷耐心的豫王也渐渐地有些按耐不住。 青年眼中的耐心越来越少,牧倾华清楚的看在眼中,却依旧没有丝毫的回应,等到豫王又一次不甘的离开时,他慢慢的勾起一抹冷笑。 “公子。”阿杏端着两杯茶走了进来,其中一杯是给豫王的,可惜当事人已经被牧倾华给气走了,他当然也看到了豫王离开时那难看的脸色,不免有些忧心,想了想,还是劝道:“公子刚进府,还是顺着些王爷吧,若是当真惹恼了他,以后的日子怕是艰难。” 牧倾华挑眉,不在意的说道:“惹恼就惹恼,我又不会一直在这里,或许真惹恼了他更好,那就能早日离开了。” 进了这王府的人那还能够出去,何况这人如此出众的容貌,爱惜美色的王爷就更不可能放他离开了!阿杏这样想着,眼中就多了一种说不出的同情。 他被派来照顾他,又被牧倾华挑中放在身边伺候,日后说不定就是这人的心腹了,主子的未来决定着他的未来,以对方的样貌成为王爷的专宠一点都不难,只是这脾气实在是不敢恭维,就算不为了对方,单单只为了自己的前程,他也免不了要提点一二。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阿杏有意无意的总会给牧倾华提上一两句关于王府中的情况,比如自从豫王妃病逝后,豫王就一直没有再娶正妃,比如王府后院中一共住了多少位美人,哪几位是得宠的等等。 牧倾华虽然有些不耐,倒也没有阻止,甚至对于一些消息还是听在耳里,记在心上的,想要将这个王府搅得鸡犬不宁,或许这些后院里的美人就是一个很好地下手点。 牧倾华的运气向来不错,还没等他有所行动,就有人自动送上门来了,从来没有经历过宅斗的他自然不知道,从他进王府的那天起,就有无数双眼睛在关注着他了。 豫王对待他的态度和宠爱明晃晃的摆在那里,那些依靠着豫王生存的后院美人们根本不可能忽略他,一开始他们还能忍着,但一天两天三天,豫王为了他一连五天都没踏进后院,一门心思的放在讨好他身上,这在从前是从未有过的事情,后院里的那些美人又怎么可能不紧张。 牧倾华暂住的从云院渐渐的竟然开始热闹起来,一个两个的美人有意无意的都往他这边来,或善意或恶意或打探敌情,总之,牧道长在其他人的眼里慢慢的成为了勾搭王爷的狐狸精之类的存在。 借此机会,牧倾华还真是好生见识了一下这位豫王爷的后宫,当真是争奇斗艳,种类齐全了,怕是比之皇帝的后宫也差不了多少了。 豫王来的时候也曾撞上过几次,开始的时候还有些纠结,但很快就放开了,甚至让几个识大体的过来做说客,本来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最后还真的给找到了一个不错的法子。 之后,豫王依旧会每天往从云院跑,只是不是空手去的,每次去都会带上一些各种各样的珍宝,就算不去,也会让下面的人送来一些名贵的礼物。 这一举动还真的get到点子上了,至少爱财的牧道长是非常受用的,每次送来的东西都照收不误。 因为牧倾华的爱财,让豫王的攻略简单了些,至少一直油盐不进的人有了空子可钻,虽然吧,他内心还是有些别扭的,他以为对方气质高华,是个风花雪月,高洁出尘的人,可就是这么一个在他眼里象征着美好化身的人见到钱财的时候竟然眼睛冒光,让他未免有些失望。 当然了,失望归失望,要他就此放手是万万不可能的,自从无意间见到那副画,对画中人一见钟情之后,他就再无放手的可能。 牧道长这几天的心情还是很不错的,虽然总是有人来打扰,但有钱收的时候他的心情总会变得很好,容忍度自然也就高多了。 这天他练完剑,刚要回去的时候,就看到了一个人。 眉如远黛,肤若凝脂,眸似秋水,身形纤细如扶风弱柳,这是一位美人,还是一个非常出色的气质出众的美人,可牧倾华实在是欣赏不来,对方再美他也只能想到两个字——娘炮。 看他打扮似乎也是豫王后宫中的一员,这几天来往他住处的后院美人也不少了,这人倒是面生的很。 这时,阿杏凑到他耳边小声说道:“这是百英楼的怀菱美人,公子来之前最受王爷宠爱。” 牧倾华挑了挑眉,并没有说什么,看来自己身边的这个人还真的把他当成豫王后院的美人传授各种宅斗知识了。 牧道长倒也没有太过生气,也没有那个必要,等他离开的时候这里的事情也就与他无干了。 牧倾华就当没看到对面的人一样,背着剑径直从他面前走过,淡淡的香气传来,让他不适的皱了皱眉,然后又很快松开。 可惜,他视对方如无物,不代表怀菱也能当他不存在,刚走几步,他就被叫住了。 柔柔弱弱的美人微微福身,对他笑道:“早就听王爷说过牧公子的美貌,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在下自愧不如。” 牧倾华脚步一顿,淡淡道:“过奖了。” 怀菱微微摇头,“我之前一直病着,公子进府这些日子以来都没去拜访过,当真失礼,公子莫要怪罪才是。” 这样一番似真似假的话,牧倾华没有必要不信,却也不会真去信,这几天以来,他也算是涨了一些见识的,后院里的那些美人虽然都身娇体弱的,但论起心机来,一个比一个厉害,眼前这人相貌清丽,气质又好,他也不会真以为对方与外表一致,是个小白莲。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对方显然是一心与他交好,甚至还到他那里蹭了一顿饭,离开的时候已经自顾自的和他称兄道弟来了,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两人既然已经都是王爷的人了,那自然就是一家人,日后要好好相处。 一家人个屁啊!谁tm是豫王的人,他明明就是叶二叽的人! 就算涵养再好,牧倾华也没忍住,差点爆了粗口,他觉得他祸害人的计划要提前了,否则迟早要被雷出心肌梗塞来。 百英楼中,怀菱刚回来就以身体不适要休息为由,将下人都赶了出去,只留了一个心腹近侍在旁伺候。 等人都离开,门一关,那张温温柔柔的脸就已经阴了下来,眼中满是痛恨和冷意,他绞紧了手中的帕子,才忍住没有肆意破坏,将心中的疯狂发泄出来。 饶是如此,他整个人看上去也处在狂怒的边缘了。 对于他这番突然而来的变脸,近侍倒是并不意外,只是倒了一杯茶过来,安慰了几句。 怀菱忍了忍,又忍了忍,最后还是没能忍住将手边的茶盏挥落在地,发出清脆的声响。 他双手撑在桌上,身子微颤,哑着声音说道:“你看到没有,那个狐狸精长得那样好,难怪——难怪王爷会如此宠爱!” 近侍劝慰道:“就算他再好看也比不得你啊,公子可是当年由王爷亲自选定的倾城魁首呢!” 怀菱听了,非但没有得到宽慰,反而恨恨道:“你也来诓我,当我没有眼睛没看到吗?!”他虽自诩容貌甚佳,比之后院里的其他美人好过太多,这也是能够吸引豫王这么久的手段,可今日见过牧倾华之后,方知人外有人,他虽然不想承认,可不得不说,他是嫉妒的,嫉妒的发狂。 他忽然站直了身子,紧握着近侍的肩膀急切道:“你快帮我看看,我是不是不好看了,妆容怎么样,有没有花?皮肤有没有黑,是不是长皱纹了?”他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了,已经不年轻了。 “他说过会一直待我好的,他在骗我,我这次生病他都没亲自来,以前他都会陪在我身边的......” ===============================分割线======================================= 豫王是个非常大方的人,自从知道了牧倾华的“弱点”之后,每天的奇珍异宝从没落下过,如果他不是王爷,还是个颇受皇帝宠爱的王爷,估计早就倾家荡产了。 可这样下去,也是早晚的事了,按照牧倾华拿到手的东西来看,豫王就算再视钱财如粪土,也有肉疼的一天,而他越大方,说明他对牧倾华也就越志在必得。 豫王也不是傻子,再怜香惜玉这么多本钱花下去了,总要把人吃到嘴才算捞回本的,就在他性致勃勃,正打算收网之际,一个人的到来却打断了他的计划。 太子郭建是豫王的皇兄,是当今皇帝的长子,比之豫王的风度翩翩,他长得很平凡,文才武功在众皇子中也不是很出色,各方面的表现都很普通,只因占了一个长字,又是皇后所出,才被封为太子。 大雍建国两百多年,已经开始在走下坡路了,当今皇帝不是明君,但也不算坏,手段平平,只能说是平庸,而下任皇帝,现在的太子除了能力平平之外,性子也称不上好,脾气暴躁,为人也是骄奢淫逸,实在说不上是一个好的继承人。 豫王与太子的关系还不错,至少在几个兄弟里面可以说是最好的了,关键就是两个人都好、色,好美、色。 豫王以前可没少给太子敬献过美人,平日里也以太子马首是瞻,至于真相究竟如何,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而太子这次之所以过来,就是为了向他要一个美人,美人的名字叫怀菱。 怀菱是八年前被豫王亲封的倾城魁首,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在当年也是红极一时,后来就被豫王接进了府中,被他专宠了两年,风头之盛,一时无两。 可惜再美的美人看的久了,也有腻味的一天,豫王不缺送上门来的美人,性子又比较喜新厌旧,渐渐地对怀菱也就不那么上心了,当初盛极一时的美人便慢慢的沉寂下去。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以豫王风流多情的性子,还真的就会把这么一位美人给忘到脑后去,可偏偏就出了这么一件意外。 怀菱无意间被上门做客的太子给看到了,还相中了,并且为之向豫王索要。 一个美人而已,还是一个早就被他忘了几年的美人,豫王还不至于舍不得,更不会为此得罪太子,可就在他以为这只是一件很简单很寻常的事情的时候,那位美人竟然跑了。 他气恼之余只觉得大失脸面,人自然要去找的,不然太子那里不好交代,事实上,也没让他找太久,不到三个月的功夫,底下的人就已经把人给带回来了。 找回来之后的怀菱怎么说呢,倔强冷漠,总是和他对着干,让他有了一种久违的新鲜感,还从没有人用那样的态度对待过他,于是便不知不觉的对太子那边瞒住了找到人的消息。 他又经历了一遍当初追求美人的过程,美人虽然对他冷眼相向,但那种欲拒还迎,口嫌体正直也是一种情趣不是?! 没过几个月,他再次成功的把人给拿下,自己的魅力得到证实,让他有一种难得的成就感。 再次把人给追到手之后,两人也确实蜜里调油过好一阵,但渣男就是渣男,豫王对怀菱有喜欢,但更多的是一种新鲜感,再多的新鲜感也始终是要过去的,等到他不再有那股子新鲜感的时候,自然会被随手丢开。 牧倾华的出现就是一个契机。 豫王也不知道从哪弄来的一幅画,对画中的人一见钟情,甚至假公济私,利用自己手上的权利满天下去找,怀菱什么的,再次被他抛在脑后。 只是谁也没想到时隔半年多,太子竟然还记挂着怀菱美人,还亲自跑来讨要了,从这点上来说,太子比豫王还要长情一些。 可惜,被太子看中的怀菱美人并不会因为他的长情而感到丝毫的开心,他喜欢的是豫王,太子就算身份再高他也不会喜欢,而且传言中太子那副暴脾气跟在他身边的非死即残,他怎么可能愿意往火坑里跳。 怀菱哀戚的目光情不自禁的就投向豫王,在他看来两人毕竟恩爱一场,就算现在夹了一个牧倾华,但他对自己应该还是有情的,怎么也不该见死不救才对。 他想的美好,奈何郎心似铁,豫王虽然看着他的眼中带了一丝不舍,却还是将他推给了太子。 那一瞬间怀菱脑中一片空白,几乎不认识眼前那个纠缠了近十年的情人,然后就是恨,滔天的恨意席卷全身,让他的五脏六腑都要烧起来。 恨到了极点他没有哭,甚至笑起来,那笑如往常一样温柔夺目,就好像所有的月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一样,他没有避开太子一脸惊艳朝他伸过来的手,反而就势偎入他的怀中,柔声道:“殿下和王爷总说我是美人,放在以前我也自认不差,但自从我认识了一个人之后方才知道,以前的我有多无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与那个人比起来,我就是与皓月争辉的星子,简直羞愧死了。” 豫王一下子握紧了拳头,看着怀菱的目光渐渐渗出寒光来。 怀菱一个哆嗦,脸上笑的更欢了。 “世上竟有如此美人?!”太子摸着美人柔滑的脸,笑着说道:“那孤倒要瞧瞧,究竟是怎样的姿容连美人你都自愧不如了。” 怀菱勾唇一笑,秋水般的眸子直直的看向豫王,启唇道:“那殿下就要问王爷了,那美人也是王爷后院之人,很是受宠,就不知道王爷是否舍得割爱了。” 袖中的手暴起了青筋,修剪的整洁的指甲几乎要陷进肉里,在太子望过来的那一刻,那张英俊的脸上适时的挂上体贴的笑容,他道:“皇兄要看,臣弟自然不会藏私,来人啊,去请牧公子过来。”后面一句却是对身边伺候的下人说的。 牧倾华来的还是很快的,他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也没让他等太久,他很快就知道了。 只见豫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朝着上首一人拱手道:“回皇兄,这位就是牧倾华牧公子。” 他的演技还算不错,就算恨得咬牙切齿了,表面上还能从容微笑,只是那笑如果仔细看的话,就能看出里面包含的那一点僵硬。 而太子已经没空搭理他了,他的眼珠子都看直了,搂着怀菱的手不由自主的就加大了力道。 怀菱从始至终冷眼旁观,又是嫉妒又是痛快,内心深处又带着点悲哀。 牧倾华又不傻,很快的就看出了异样来,然后果然就听见豫王把他送给了太子。 送给了太子...... 给了太子...... 太子...... 呵呵呵,这些人还真把他当成货物送来送去了不成?!就凭着自己高高在上的身份?!既如此,那就毁了他们那些依仗着为所欲为的东西吧,虽然辛苦了些,但既然都已经欺到他头上来了,他再没反应就成任人欺凌的软包子了,二叽见到了会笑死他的。 一开始打算的那些小打小闹只给点教训的想法彻底被他抛在脑后,他决定干票大的,祸国殃民的妖道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来着。 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召回了一条美男蛇的太子殿下正兴高采烈的将两个美人带回东宫,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迫不及待的想要一尝两位美人的销、魂滋味,特别是那位牧美人,三弟可是和他说了,他没碰过他,那位牧美人还是雏儿呢。 太子火急火燎,一路上催了三次,如果不是还有一点理智,真的就想不管不顾的将美人弄到御驾上厮混一番了。 宽大的马车中,怀菱看着豫王府在视线中一点一点远去,直到再也看不见了,才啪的一下甩下车窗上的帘子。 他的胸口剧烈的起伏着,总觉得有股火在他身体里燃烧着,让他又痛又恨,想要狠狠地破坏着什么,而那股火在他看到坐在一边闭目养神的牧倾华时,就燃烧得更旺了。 “你不恨吗?”他咬牙问道。 “恨什么?”牧倾华声音淡淡,并没有被他不客气的语气所影响。 “恨什么?”怀菱笑了起来,笑声中却没有丝毫愉悦,只有满腔恨意,“自然是很豫王郭显,口口声声说爱你宠你,一辈子对你好,却转眼就把你送给了别人!”他恨不得吃那人的喝那人的血,更恨自己当初为何就那么轻信了他,再次被他迷了心窍! 牧倾华终于睁开了眼,淡淡道:“不恨。” “为什么?”怀菱不解,他明明和自己一样被背叛,为什么还能像现在这样云淡风轻。 “我又不喜欢豫王,为什么要浪费力气的去恨他,比起恨,狠狠地报复回去,才是更直接有效的做法。” 报复吗?怀菱沉默下来,隐隐约约的,满腔的恨意似乎找到了去处...... 太子是个急色的,不像豫王那样讲究风花雪月你情我愿,当天晚上就把牧倾华招进了寝宫,就连想了半年的怀菱都被放在了后面,可见一张脸的重要性。 弄得牧倾华都有些后悔当初干嘛将脸捏的那么好看了,如果早就知道今日的遭遇的话,直接一张系统脸多干脆,千金难买早知道啊。 宫里规矩多,原本给太子侍寝的人都是要沐浴更衣,被人洗干净了抬上太子的床的,可牧倾华怎么可能容忍别人碰到他,连一抹衣角都不行。 太子等了半响都没等到,早就不耐烦了,听了下面人的禀报后,直接让人把他给送过来,之前的一些规矩一律都给省了,这也算是美人的特权了。 太子宫中,本该是春意盎然的良宵夜,却显得有些过于安静了,宫灯闪烁,带着微弱的光芒,几个侍候的宫人乱七八糟的躺了一地,而那位暴戾的太子殿下横躺在床上,睡得跟只死猪一样。 牧倾华挑了挑眉,环顾一圈,确定没什么差错之后,神行一闪,就已经消失在了原地。 豫王府。 豫王郭显还没有睡,也没有招美人,而是负手站在窗前,任清冷的月光洒了他一身,他的脸上没有了白天时时挂着的温柔浅笑,整个人都沉寂下来,眉宇间阴郁至极。 没有人知道他现在在想些什么,他的这个模样也从来不会给外人看到,可今晚却是要例外了。 当轻微的动静从身后传来的时候,他募然转身,然后就看到了一个无论如何都不应该也不可能在此时此刻出现在这里的人。 无视对方从惊讶到警惕的表情,牧倾华微微颔首,问道:“深夜来访,打扰王爷了,我只是想来问王爷一声,可有兴趣和我谈一笔生意?!” ...... 第四十八章 但凡是人总是怕死的,地位越高身份越尊贵的更是如此,当今皇帝去年刚办完整岁的寿辰,已经是知天命的年纪了,和古往今来无数帝王一样,他也怕死,或者说,更加的怕死。 因此,这个一直以来能力平庸的帝王在晚年的时候开始宠幸道士,信奉丹药之道,试图让自己活得更久一些。 本就开始走下坡路的大雍因为他这一举动,更加的乌烟瘴气起来。 沉迷丹药一途的帝王整日呆在问仙宫,和一群神棍凑一起,别说朝臣了,就连后宫嫔妃和他的几个儿子想要见他一面都难。 豫王最后还是贿赂了皇帝身边的总管太监,才得以面圣。 豫王是个善于专营的人,总能抓住别人的喜好加以迎合,比如说太子好、色,太子后宫里的美人就有一半是他送的,太子都是如此,何况是皇帝。 他以前也没少给皇帝敬献各种丹药和一些骗吃骗喝的神棍。 这次当然也不例外。 他献上的一枚仙丹,据他所说服下仙丹者就可以延年益寿,百病全消,不说返老还童,但年轻个几岁绝对是没问题的,末了他又加了一句,这枚仙丹乃是他千辛万苦费尽心机从一位仙人手中求来的。 身边的侍人小心翼翼的将那枚仙丹分成两半,一半自己服了,只半个时辰的功夫,那侍人红光满面,精神气十足,比原先看上去好了无数倍。 见此,皇帝急忙把剩下的那一半就着水服下了,皇帝的身体原本就因为服食了各种丹药而沉淀了许多毒素,时常头晕乏力,身体虚弱,而服下这枚丹药之后,他去了几趟茅厕,似乎是排出了体内毒素,只几天的时间,头晕没了,体虚没了,他觉得自己现在有用不尽的经历,就连鬓角的白发,似乎都少了一些,颇有些传说中的洗精伐髓,脱胎换骨的感觉。 皇帝大喜,能练出如此仙丹的人绝对是仙人啊,怎么可以错过,于是他立刻命令豫王,让他将仙长请进宫来。 豫王演戏的功夫不差,先是支支吾吾了一阵,而后为难道:“回禀父皇,儿臣费尽了心思才将牧仙长请进京城,为的就是引荐给父皇,可是.......可是......” 他吞吞吐吐的,让皇帝有些急,忍不住的开口催促,“可是什么,你倒是说啊,莫非是仙长不愿?” 豫王摇头,道:“儿臣原本是想今日将牧道长一起带来的,可前几日太子殿下去了一趟儿臣那,看中了牧道长,将人给带走了......” 皇帝一愣,“太子为何要带走他?” “那个、牧道长相貌甚佳......” 这句话一出,皇帝哪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唰的一下站起身,厉声道:“来人,摆驾!去东宫!!” 东宫偏殿。 太子郭建正搂着美人欣赏歌舞,他最近的心情不错,不错的原因自然是因为身边的美人,怀菱当真是再和他心意不过的人了,知情识趣,长得又漂亮,最重要的是在床上也异常的配合他,不像其他侍寝之人,不过是玩几个情趣而已,就恐惧的求饶,一点都没意思,哪像怀菱,他趁机在他脸上香了一口,惹来对方一阵娇羞。 这几日太子无疑是高兴的,可高兴之余又未免有些郁闷,而让他郁闷的原因自然是坐在他不远处的牧倾华。 他这几天也一直是让他侍寝的,毕竟这么好看的人他怎么可能放过,可不知怎么的,每次对方侍寝的时候他都云里雾里的,感觉不大真切,快感自然也是有的,可就像镜中花水中月一般,那样的不真实。 老实说,那感受当真不大好,导致他有意无意的冷落了对方一些,可对方那种毫不在意的态度却让他更加郁闷了。 这样想着,太子的眼中划过一丝不悦,他让人拿来一个碗大的酒盏,倒满了酒水后放在面前的长桌上,然后抬头,冲着牧倾华道:“过来,陪孤喝酒。” 牧倾华毫不在意,屁股没有一点挪动的迹象,只淡然说道:“抱歉,在下从不饮酒。” “孤要你喝你也不喝?!”太子开始皱眉,“这是孤的命令!” 牧倾华终于抬头看了他一眼,淡淡道:“谁的命令都不行,这是原则问题。” 太子嚯的一下站起身,脸上怒火逐渐升腾,偏殿中的歌舞早已停下,所有人慑慑发抖,谁也不敢开口哼上半句,太子的暴戾早已深入人心。 唯有怀菱站在一旁,带着一种幸灾乐祸的心情看着好戏,他不喜欢牧倾华,一点都不喜欢,所以对方倒霉的话,他自然会很开心。 ——可是,不能是现在。 他初来东宫,还没在这里站稳脚跟,太子后宫里的美人比之豫王府,只多不少,太子虽然现在宠他,可对方在床上的那些手段让他生不如死,偏偏还要笑着承受,更何况,男人的宠爱算个屁,豫王的事情告诉他,这世上任何人都是不可信的,唯一能信的只有自己! 所以,他要想在东宫立足,最好的办法就是要给自己找个同盟,而和他一起从豫王府出来的牧倾华就是最好的选择。 他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准备帮忙解围,而就在这时,却有人前来通知,皇帝来了。 皇帝来的很突然,也很快,没给太子任何准备的时间,几乎是通报的人话音刚落,皇帝就已经到了。 刚刚还火气冲天的太子赶紧跪地迎接,可皇帝由始至终都没看他一眼,从进殿开始,他的目光就没从牧倾华身上移开过,没办法,他的气质实在不同,而且牧倾华是殿中唯一一个背脊笔直的站着,而没有下跪的人,自然鹤立鸡群般引人注目。 太子自然也注意到了,赶紧厉声喝道:“放肆!父皇面前还不跪下!”他有些后悔平日里对他的放纵了,早知道是这么桀骜的一个人,就应该让人好好调、教一番,学些规矩的。 “你才放肆!”皇帝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转头对着牧倾华笑的和风细雨,“敢问阁下可是牧仙长?” 其实他已经确定了,只是象征性的询问一下而已。 牧倾华微微颔首,稽首道:“方外之人金虚子见过陛下。” “牧仙长快快免礼。”老皇帝一脸的惊喜,笑的脸上的菊花都盛开了,“仙长神仙中人,朕仰慕之极,只盼仙长能于宫中小住,好让朕请教一番。” “陛下客气了,陛下乃是天子,气运在身,贫道自当倾力相助。” 这一句不轻不重的马屁拍的皇帝很是舒坦,立刻就拉着人想走,而被他们这一来一往搞糊涂的太子就不太愿意了,刚到手没几天的美人,还没细嚼慢咽好好品尝一番,怎么舍得放手。 “父皇!”他赶紧叫住了想要离开的人,道:“父皇要把人带去哪里,这可是我宫里的美人,过几日儿臣还想抬他做个侧妃的。”莫非父皇也瞧上他了不成?! 虽然父皇是个不沉迷美色的,但这人这么好看,父皇没能把持住也不是不可能的啊! 皇帝抖着手指指着他,恨铁不成钢的说道:“这位可是牧仙长,你竟敢对他如此无礼,从今日起你不许踏出东宫一步,好好地给朕闭门思过!” 说完他转身就走,完全不理身后太子一脸天塌了的表情。 于是,牧倾华在继豫王美人,太子的美人后,又升级成了皇帝心腹,在给皇帝练了几次药,让皇帝的头发又黑了一片,甚至在后宫又添了一位小皇子的情况下,他终于获得了皇帝的全部信赖,不顾所有朝臣的反对,给他封了一个正一品的护国国师的头衔。 牧倾华只用了半年的时间,就成了大雍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人,有皇帝在背后撑腰,谁也不敢得罪他,他肆意敛财,谁求情求到他这里来了,或者谁想要他在皇帝面前说好话了,谁想要加官进爵了,都行,只要拿钱来,有钱什么事都好办,于是,他成了名副其实的妖道。 有人捧着他巴结他,也有人想要他死,不过牧倾华都不在意,依旧我行我素,独来独往,而皇帝偏偏就吃他这一套,对他千依百顺,言听计从,以前的皇帝虽然也疏于政事,可一个月好歹还会上几次早朝,而现在却是彻底放弃不管了,一心跟着牧倾华求仙问道。 按照牧倾华的说法就是,想要修仙自然是要脱离凡尘俗事的,如果一再的被那些凡尘之事所侵扰,怎么可能修炼成功。 皇帝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啊,于是就彻底丢开手了。 而朝堂上的事情因为皇帝的不管不问,越发的混乱了,太子虽然品行不好,能力也拿不出手,可他背景深厚,他的阿嬷是皇后,他的外公是丞相,他的两个舅舅也都在朝中担任要职,这也是他早年会被封为太子的最大原因,后宫中论后台,没有一个皇子能比得上他。 一直以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顺遂惯了,没想到却忽然跳出一个豫王来,半年前因为牧倾华的事情太子和皇帝之间有了隔离,他闭门思过一个月才被皇帝放出来,也因此他恨上了对牧倾华身份一字不提的豫王,可没想到这只是一个开始。 半年时间,原本并不显山露水的豫王异军突起,在牧倾华的暗中支持下,他风度翩翩,谦逊洒脱,收买了无数朝臣的心,以至于到了半年后的现在,他已经隐隐有了和太子抗衡的趋势,太子虽然有后台,他却更加的得人心,暗地里开始渐渐多了一种流言,性情温和的豫王比太子更适合做一个储君。 这种流言自然也传到了太子耳中,当晚太子砸掉了寝宫中所有能砸的东西,然后立刻派遣心腹去请丞相来东宫商量正事。 ************************************************************************* 当豫王以私藏龙袍,暗中谋反的罪名被捕入狱的时候,距离牧倾华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一年的时间。 故人有难,他这个同盟者自然是要去探视一下,顺便送上一程的。 他特意换了一身衣服,白衣蓝边,道冠束发,和他当年进豫王府时一模一样的溯雪套,守门的小厮早已备好马车,六匹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的骏马拉着,很是气派。 光是这六匹白马,便是价值连、城,何况大雍等级制度极为严厉,正一品的大臣等同亲王,最多只能用四匹马拉车,而他却用了六匹,等同帝王,就是当朝太子也要低他一头,可见他荣宠之重。 一路上无人敢拦,京城里的人谁不知道六匹白马的车架是国师专用的,所有人只要看到了,就远远地避开,皇帝最宠信的人,谁敢得罪。 宗人府不比刑部大牢,只关押犯了罪的皇亲国戚,当牧倾华挥开小厮搀扶的手,直接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正好看到穿着斗篷遮住了半边脸的人被侍人小心翼翼的搀扶着走出来。 俊眉微微上挑,他在对方高高挺起的肚子上扫了一圈,道:“侧妃即将临盆,却还有心前来看望故主,就不怕太子殿下知道后怪罪吗?” 怀菱挥手,让身后跟着的一大帮人退开,淡淡道:“有劳国师大人关心,我既然能出来,自然是得到殿下的允许的,只是没想到国师大人也会前来看他,毕竟豫王落到今日这个地步,国师功劳甚大。” 牧倾华轻啧一声,道:“当初豫王对我可是照顾有加呢,怎么着也要来送他最后一程不是吗?!” 他有意无意的在照顾有加四个字上加重了些音量,语气似讽非讽,让怀菱有些摸不准他的心思,他也从来没弄懂过他。 牧倾华从怀中拿出一个小巧的玉瓶,递给对方,道:“这是‘枯骨’,无色无味,任何人任何手段都查探不出它的毒性,长期服用中毒者会慢慢衰弱,一点一点的枯瘦下去,直至油尽灯枯,就算死了,别人也只会以为对方是病死的,绝对查不出真正的死因。” 怀菱呼吸一滞,心脏有一瞬间仿佛停止了跳动,捏着玉瓶的手冒出阵阵冷汗。 “东西给你了,怎么用你自己看着办,你我之间的交易到此为止!” 说完,牧倾华就想离开,却被身边之人一把拉住了衣袖。 “等等!”怀菱深吸了一口气,勉强挂上那种娴雅的笑,他摸着肚子,道:“国师之名,天下皆知,我只想让国师帮我看一看,我肚子里的这个孩子是小子还是哥儿?!” 牧倾华勾唇,似笑非笑,“你竟然会信我?” 怀菱看了看自己的肚子,沉声道:“不信,只是这个孩子至关重要,我也只是想给自己一点安慰而已。” 牧倾华沉默片刻,淡淡道:“小子如何,哥儿又如何,反正最后生出来的都会,也只会是小子,太子殿下的长子,大雍朝的长孙不是吗?” 摸着肚子的手慢慢停了下来,怀菱轻轻的笑了起来,“不愧是国师大人,你一直都是最清醒的那个。” “别给我戴高帽子,我不过是看出了你眼底潜藏的野心而已。” “那国师大人会怎么做呢?告发我?”怀菱的声音还算镇定,经历过这么多事情之后,他早已不是那个眼里只有爱情的傻子了。 “没兴趣。”简简单单的甩下三个字后,牧倾华就离开了。 怀菱缓缓地舒了口气,他忽然觉得这人才是最洒脱的一个,外人都说他祸国殃民,蛊惑君王,弄权敛财,可他觉得那人或许从来没将这些放在心上。 无论什么时候,哪怕是在帝王言听计从的宠信和滔天的权势面前,他眼底的淡漠和冷静都没有减少分毫。 也因此,他觉得这位国师大人异常的可怕,人都是有弱点的,或贪财,或好色,或重权,有了弱点才好加以控制,可对方却是独来独往,清心寡欲,就算喜欢敛财,那也只是表现出来的而已,并非真正的沉迷,这样的人绝对是最难对付的。 豫王看轻了他,所以落到了如今这个下场,他一点都不想步豫王的后尘! 宗人府大牢,豫王刚送走了一个旧情人,又迎来了一位国师大人。 这是他成为阶下囚的第三天,原先翩翩风度的豫王被现在这个一脸憔悴,蓬头垢面的男人所取代。 他原本是靠着墙坐在阴影里的,整个人沮丧落魄,消沉到了极点,可在看到牧倾华的那一刻,他仿佛忽然间就活了过来,一下子扑了过去,隔着栅栏激动道:“国师!国师是来救我的吗?请大人去和父皇求求情,本王是冤枉的!是太子他们陷害我,我要见父皇,我要亲自去和父皇解释清楚!!” 牧倾华白袍白靴,一张莹白如玉的脸在周围阴森地牢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的美好,只是他说出来的话就没这么美好了。 “王爷当真是冤枉的吗?从豫王府中搜出的龙袍,还有你那些心腹之人的指正,所有的一切可都是证据确凿呢!”他叹息一声,仿佛很是可惜的说道:“王爷还是死心了吧,陛下的旨意已经下来了,废除你的爵位称号,念在你是他的儿子,赐毒酒一杯,估计传旨的人已经在路上了。” 豫王整个人都懵了,眉宇间泛起一种绝望来,他一下子坐倒在地,隔着栅栏死死的揪住对方的一角道袍,哽咽道:“国师救我,我还不想死......不想死......”他不甘心,明明离皇位就只有一步之遥了,豫王党的形势一片大好,朝臣对他赞赏有加,怎么可能就这么输给那个除了后台就什么都不如他的大哥! “知道你是怎么输的吗?”牧倾华蹲下身,凑近几分淡淡道:“你暗中的部署,藏着兵器的密室,这些可都是你自己的秘密,就算是你的心腹,恐怕知道的也没几个吧,可最后却被人知道了还泄露了出去,而更可笑的是,你现在还在向那个害了你的罪魁祸首求救,豫王殿下,你可真好玩。” 豫王脑子里一片空白,好一会儿他才恍然明白过来对方最后一句话里所包含的意思,他的眼中满是不可置信,拽着他衣角的手背上青筋一根一根的冒了出来,他哑着声音几乎是十分艰难的说道:“为什么——”他们是盟友,如果不是他的暗中支持,豫王党不可能这么快的就崛起,不可能发展的这么快,他以为他们是互惠互利,他不懂他为什么忽然就将一直以来扶植的势力连根拔起。 怀菱背弃他他可以接受,毕竟他当初辜负了他的情,他恨他,而且对方现在是太子侧妃,更是怀了太子的孩子,站在太子那边无可厚非,怪只怪他小瞧了那位曾经是他男宠的人,可这人无论如何都没有暗害他的理由,这对他没好处,一点好处都没有。 修长的指尖在他腕上一掠而过,豫王手臂一麻,已经松开了握着对方衣角的手。 牧倾华站起身,背脊笔直,语气平静,“我这辈子活的也不算短了,可还从没被人当成男宠羞、辱过,你说,我是不是要报复一二?” 他的脸上并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语气也很平缓,和往常并没有两样,可就是如此,一种淡淡的傲慢从他骨子里开始弥漫出来,虽淡,却又很是深刻。 任何人见到这样的牧倾华都不可能将他和男宠这个词联系起来,别说联系了,就是想想都是一种玷污,男宠没有这种清高傲慢,蔑视一切的眼神。 只是从骨子里泄露出来的一点,就足以震撼所有人。 豫王也不例外,他看着面前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人,试图反驳道:“可我当初到底没有得逞,反而是太子,父皇没接走你之前,你——”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但话中的意思两人都明白,他镇定了一下心神,急声道:“你要报复的应该是太子!当初你在王府时,我除了不让你出府之外,一直对你礼遇有加,从来不曾强迫过你,太子所为比我更甚,为何你反而帮他!” “谁说我帮他的?”牧倾华奇怪道:“你放心,你不过是先走一步,不用多久他自会来陪你。” 豫王震惊,“你究竟想做什么?” 牧倾华抬手,封了他的哑穴,“手足相残,父子相忌,最后全灭,你觉得这个结果如何?” 豫王徒劳的张了张嘴,却再也无法发出任何声音,他只能用力的捶着限制了他自由的栅栏,直到指关节破皮裂开,鲜血渗出来都没有在意到。 他眼睁睁的看着白色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眼底渐渐的浮现出绝望来...... 豫王死后的半个月之后,皇帝病重,有人说皇帝是被豫王的事情气病的,也有人说他是因为服了问仙宫的丹药吃出病来的,总之无论是何种原因,一旦身为靠山的皇帝真的死了,牧倾华这个在众人眼中祸国殃民,蛊惑君王的妖道都绝对不会有好下场。 古往今来所有的奸臣除了死之外哪还有第二条路,而牧倾华或许还是有的,太子可是一直没有放弃过他,按照目前的情况看来,等到老皇帝死后他最可能做的事就是把牧倾华这位一直以来心心念念的美人充入后宫了。 对于那种情况怀菱自然是不乐意看到的,他可不想有这么一个强大的对手,他不乐意牧倾华自然就更不可能乐意了,于是,在皇帝驾崩那天,问仙宫忽然就起了一股无名大火,将花费了大量财力物力修建的问仙宫以及宫里的包括国师和一百三十二位神棍烧的干干净净。 就算后来新登基的皇帝派了好几拨的人探查,也没查出起火的真正原因。 权倾一时的妖道就此湮灭,也只引来别人一段时间的唏嘘而已。 而离京师四十里外的小道上,传言中已经化成了灰的国师大人换了一身相当低调的衣服,俊美的脸用斗笠遮了一半,他手里拿着马鞭,背上背着剑,正骑着马慢吞吞的往南边走。 “江南秦家......”秦家是一年前突然出现的家族,一开始是以铁铺起家,然后慢慢地,开酒楼开米行,短短一年的时间旗下生意无数,竟 硬生生的占领了江南一半的市场。 秦家家主原本只是个名不经传的人,但却一手创下了诺大的家业,在商场上逐渐多了一个鬼才的名号。 想到这儿,牧倾华微微勾唇,眼中溢满笑意。 其实早在半年前就已经查探出叶重澜的下落了,毕竟他好歹也是一个有权有势的国师了,暗地里发展一些人手帮着找个人还是不难的,何况叶重澜那里的动静那么大,一点都没有收敛的意思,显然也是故意如此,想要让他找来的。 只是他那个时候刚被封了国师,部署也都完成了一半,所有的鱼儿都咬钩了,就这么丢开手实在有些可惜,所以他将见面的时间稍微往后挪了一下。 这一挪就是半年,现在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了,心中的那口气也发的差不多了,自然就该去找人了,再晚的话,那只鸡就该生气了。 牧倾华一甩马鞭,胯、下骏马瞬间就飞奔出去,只留下尘土飞扬。 夕阳西下,倦鸟归巢。 *************************************************************************** 秦府今天来了一位客人,事实上身为一个土豪,每天到秦府拜访的人都非常的多,有的需要好生接待,有的需要无视,看门的人也是练出一双好眼力的。 可今天这个却有些不大一样。 要说具体哪里不同又说不上来,那人风尘仆仆的,显然是赶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路,身上的衣服不算什么好料子,别说平日里前来拜访的富贵人家了,就连他这个看门的身上穿的都比他好一些,竹篾编织的斗笠遮住了他的脸,让人瞧不真切,也因此让他多了一点神秘。 原本这样不修边幅,甚至称得上有些落魄的人早就被赶开了,可看门的人却一直没有动手,因为对方身后牵着的那匹马。 ——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就连他这个一点都不懂马的人都能看出,着绝对是一匹好马,绝对值不少钱的那种。 因为这匹马,看门的人想了想,便让他稍等片刻,然后就让人去通知了。 叶重澜今天刚好在家,他在教老五写字,原主因为被他占了身体,从了商,在没有科举的希望了,那就陪他一个考科举的弟弟,也算是对秦家的一点补偿了。 他算盘打得不错,可惜刚刚满了四岁的老五一点都不给他面子,不断的在凳子上挪来挪去,半点都静不下心来,最后还把两人的袖子染上了墨汁。 叶重澜皱了皱眉,敲着他的脑袋说:“你倒大霉了,这可是你二哥亲手做的,等着他回来教训你吧。” 说着也不管苦瓜脸的老五,直接走出了书房,然后就有人来通知他,说是有人找他。 叶重澜一开始也没在意,自从他的生意做大了之后,总会有各种各样的人来找他的,或者谈生意或者攀关系,他虽然不耐,却也不能将所有人都拒之门外,这也让他坚定了赶紧将老二培养出来的想法——直到他看到那个背脊笔直,负手站在正厅中的人之后。 似乎是听到了身后传来的脚步声,牧倾华转身,取下了头上戴着的斗笠,露出一张俊美之极的脸来。 叶重澜几乎用上了小轻功,嗖的一下撞到了他怀里,牧倾华倒退两步,被他撞得骨头都泛疼了,他抽了抽嘴角,抬手摸着他毛茸茸的脑袋,刚要说话,就被叶二少揽着腰,一下子扛在肩头。 在下人目瞪口呆的目光中,叶二少强抢民男一般将人扛回了自己的院落,然后一个下午都没出来。 于是,久别的重逢之后,别说诉说衷情了,两人连话都没说上一句,就直接开吃了。 用叶二少的话来说,这就是爷们儿的爱情,用不着唧唧歪歪的你一句我一句的,直接扒衣服,上! 秦家兄弟的晚饭一直都是在一起吃的,美其名曰为了促进感情,可今天却有些例外,四个人从大到小一个个的排着坐,首位上的人却一直没有出现。 直到天黑的时候,桌上的菜都冷了,四人才看到他家大哥红光满面的出现在门口,身边还拉着一个长得非常好看的人。 然后他家大哥指着身边的美人,对他们笑的一脸得意,“这是牧倾华,我给你们找来的嫂子,怎么样,漂亮吧!” 秦家四兄弟:“......” 第四十九章 秦家多了一位新主人,据说是家主的心上人,凡是见过的人都为对方的容貌所慑,直叹家主好艳福,难怪一直以来洁身自好,从不踏足烟花之地,有如此出众的一位心上人,其他庸脂俗粉的,哪还入得了眼。 与其他下人不同,对于这位突然冒出来的“大嫂”,秦家四个兄弟的反应却是尊敬有余,亲近不足,甚至是有些敬畏的。 除了最小的那个,其他三个对于当初那件事或多或少的都有些心理阴影的,俗话说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而有了心上人的原主显然也不是个好大哥,现在换了叶重澜,也没好到哪里。 虽然依旧关心着几个弟弟,但自从他家道长到来之后,他更多的心思显然是放在牧倾华身上了,最明显的就是以前他会亲自教老五识字,现在直接给请了一个有名望的先生。 新请的先生是个严厉的人,不像叶重澜那样,会纵容他,一旦他不听话了,就会打一下手心,几天下来,老五直接逃课,去了老二那里。 倒也不是为了告状,只是有些委屈,他觉得自从大嫂来了之后,他家大哥就不关心他了,也不陪他玩了,每天都只陪大嫂玩。 “我不喜欢大嫂。”他趴在老二的膝上,鼓着嘴这样说道。 秦筝也不喜欢,可他毕竟不是个小孩子了,无法像弟弟那样口无遮拦,他知道,就算是亲兄弟,他家大哥也是要娶妻生子的,现在还算好,等到以后真正的有了自己的孩子,怕是更加的艰难。 秦筝本就是个想的多的人,有些事情他心中忧郁,却谁也不能说,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叶重澜教给他的那些东西学的更努力了,时不时的叶重澜也会让他办一些事情练练手,渐渐地,秦家老二在商场上也开始有了些名声。 秦家的气氛因为牧倾华的到来,表面上和谐,暗地里却有些尴尬,直到牧倾华成为了秦家小五新任的师父起,那种无言的尴尬才被打破,慢慢的有了转变。 起因是请来的那位先生古板严厉,秦家小五又是个跳脱的性子,先生不喜欢调皮的孩子,管教的越发严格,而他越严格,秦家小五就越发的和他对着干,直到他连着几天撒泼耍赖甚至装病,都不愿意上课,那位先生也是个心气高的,遇到这么顽劣的一个学生,薪水也不要了,直接甩袖子走人。 叶重澜也头疼,原本还想再请个先生回来的,当然这回他会挑个脾气好些的,可还没等他将人请回来,秦家小五在某天看到练剑的牧倾华时,惊为天人,吵着闹着一定要拜师! 道长有些无语,倒也没有拒绝,毕竟是叶二少这一世的弟弟,某方面来说也算是他的弟弟,既然喜欢,那就教他好了。 牧倾华不算一个好老师,不会谆谆善诱,也不懂因材施教,他的教学简单而又粗暴,一天下来,白白嫩嫩的皮肤上多了许多青紫瘀痕,很是狼狈,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被虐待的。 好在他虽不是个好老师,但秦小五绝对是个好学生,就算吃尽了苦头,他也咬牙坚持了下来,以他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当真是难得了。 时间慢慢悠悠的过去,平静却也还算有趣,就在叶重澜想着要不要按着这个世界的习俗补办一个婚礼的时候,京城传来皇帝驾崩的消息。 好像这位皇帝在位还没满一年吧,他有些漫不经心的想着,新登基的皇帝刚满周岁,由太后和几位大臣共同掌管朝政,不过这些也与他无关,唯一让他在意的就是他和牧倾华的这场婚礼要延后了,连续两位皇帝的去世,让朝廷降下旨意,三年之内,民间禁止一切红白喜事。 牧倾华虽然宅,但这么大的一件事自然也是听说了,对此他只是淡淡一笑,便抛之脑后,一心教导着秦小五。 尚元六年,卓、祈两州发生洪灾,这场大雍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巨大洪水冲垮了千万亩良田,让三千多万人成了灾民,就是在大雍鼎盛的时候这也是一个巨大的灾难,何况是如今政治腐败的时候。 朝廷拨下的赈灾钱粮被层层剥削,十之八九都落到了世家大族和一些贪官污吏的手中,真正落到灾民手中的少之又少。 更可怕的是洪灾之后的瘟疫,让曾经富饶的卓、祈两州成了真正的人间地狱,到处都是尸体和灾民。 这还不算完,尚元六年是真正的多事之秋,也是这个王朝走向灭亡的开始,卓、祈二州的灾难还没得到缓解,徐哲郡又闹了蝗灾,在朝廷的袖手旁观下,走投无路的百姓终于不甘等死,扛起了造反起义的旗帜。 一人谋反,八方应援,一时间,整个世道都乱了。 对于造反的百姓,朝廷的手段只有一个:血腥镇压。 开始的时候确实取到了一些效果,可最后杀了一批又冒出来一批,造反的人像是地里的韭菜一样,怎么都杀不完,最后面对人数越来越多的起义军,朝廷渐渐的有些抵挡不住了,战报送到京城的时候,陈江以南的十六个城镇彻底沦陷。 怀菱啪的一下将手里的折子摔在地上,胸口剧烈的起伏着。 “都是一群酒囊饭袋!”他怎么也没想到,大雍号称兵力最强大的军队竟然这么没用,连一群贱民都杀不了,反而中了对方的伏击死了七成,简直是废物! 虽然气到了极点,但他毕竟不是曾经的小白花了,现在的他是大雍最有权势的太后,他慢慢的让自己镇定下来,然后招来百官一起商议。 怀菱是个有心机的人,人也还算聪明,但他却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掌权者,充其量他也只能算是弄权,朝廷上还是分了好几个派别的。 各个派系之间互相讥讽推诿,暗地里拉后腿,这也是起义军这么快就能成气候的最大原因。 怀菱想要以最快的速度平息战乱,打仗最重要的是什么,对现在的朝廷来说,是钱粮,年前刚刚因为天灾人祸的拨下去一大笔,去年耗时三载的百花宫又刚刚修建完毕,现在国库是真的没钱,当然也和户部尚书不是太后党有那么一点的关系。 总之户部就是各种推诿,拿不出钱就是拿不出,就是把他们全都杀了也拿不出,怀菱气极,好在这时心腹给他出了一个注意——江南秦家。 秦家在大雍也算是有些名气的,特别是在卓、祈两州的洪涝之后。 因为朝廷的怠慢,官员的层层剥削,洪水过后,卓、祈两州饿殍遍野,关键时候,秦家家主联合江南几十个商家一起,出资给灾□□送物资。 秦家是名副其实的江南首富,却自愿拿出大半身家接济难民,此举仁义,被万民称颂,更带动了无数人一起,自发的参与进来。 因秦家的这一举动,至少有数百万的人活了下来,而秦家的富有和善举,正是怀菱现在最想要的。 太后的一道懿旨被人快马加鞭的送去了江南,说是秦家此举活人无数,是世人的榜样,他想见一见传闻中的秦大善人。 叶重澜接到旨意的时候嘀咕了一声麻烦,虽然是个麻烦却也不能不去,毕竟是懿旨,他就算从未将这个世界的朝廷放在眼中,却也不能明着违抗当今太后的旨意的,说到底他现在还是要在这个世界混的。 他并没有想的太复杂,只以为这是个去去就回的事情,因此和几个弟弟交代了一番之后,就和传旨的人一起进京了,看着他离开的牧倾华想了想,到底还是没有跟上去,太后是谁,他自然是知道的,他和怀菱算不上是敌人,但也不能说交好,只是曾经有过一段时间的交易而已,之后他诈死离京,出现的话反而意味着麻烦。 牧倾华不想增加麻烦,但他不知道有些事情是无论如何都避免不了的,比如说一个月之后,叶重澜被召进宫,怀菱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就认出了他,或者说是认出了他的那张脸! 秦业!他还记得这个人的名字,毕竟他曾经是真的想嫁他,就这么粗茶淡饭,平平淡淡的过一生的,只是后来豫王找来,他一时没忍住,又掉回了坑里而已。 谈不上后悔不后悔的,毕竟如果没有回来的话,他现在也不可能成为太后,大权在握,只是偶尔累了的时候,特别是当初在太子床上被折腾的生不如死却偏偏还要笑脸迎合的时候,他也曾想过,如果当初没有听信豫王的甜言蜜语,如果他还在那个小山村,他过的又会是怎样的日子,会不会幸福? 毕竟当初秦业对他是真的好,豫王最喜欢他的时候也没对他那么好过,而秦家上下待他也很是和气。 可惜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现在的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去过那种小山村的生活的,养尊处优的日子过惯了,再也没人敢给他找罪受,再过几年他可能连这个人都会忘记,可偏偏在他记忆就要模糊的时候这个人却出现了,还以这样的一个身份。 “我记得你以前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没想到现在竟然从商了。”怀菱屏退下人,以一种老友叙旧的口吻说道。 叶重澜皱了皱眉,眼中尽是疑惑,显然一时半会儿的没能认出对方到底是谁。 怀菱察言观色的本事这些年还是没有退步的,很快就看出了对方的疑惑,对此他有些尴尬和羞恼,“我是怀菱。” 叶重澜想了想,又想了想,终于从某个早已被遗忘的角落找出了与这个名字对应的人来,这不是原主痴心不悔,害的秦家家破人亡的未婚妻吗?实在不能怪他记性不好,多久以前的事了,他能想起来算不错了。 只是,原主的未婚妻是太后?呵呵,该夸原主的眼光果然不错吗?! 知道当今太后是原主的旧情人之后,叶重澜最想做的就是离开,只是却被绊住了手脚,怀菱一心想让秦家的财富为自己所用,怎么可能就这么简单的让他离开。 而秦家家主是当初差点娶了自己的人,这就让事情更加好办了,秦业对他的迷恋他是看在眼里的,两人如果来个旧情复燃和好如初的话,秦业只会对他更加的死心塌地,那富可敌国的秦家不还是他的?! 怀菱一心想要勾引叶重澜,借着各种各样的名义让他进宫,几天下来,越看他越是顺眼。 秦业长得不差,要不然他当初也不会差点和他成了亲,而多年不见,以前的那种文雅的书卷气褪去,眉宇间更多的却是一种洒脱不羁,明亮坚毅的双眼,挺直的背脊,比他暗地里养着的那些出色了好几倍,怀菱看顺眼的同时,也越来越动心了,这样的情绪已经好多年不曾有过了,就和当初刚到豫王府一样。 叶重澜也不是傻子,怀菱并没有掩饰,他很快就猜出了对方的想法,对此,他直截了当的表示,自己已经有家室了。 在领了朝廷的封赏之后,他以家中亲人牵挂为由,打算早日回去。 对于他的拒绝,怀菱是极度不悦的,倒也不是什么情根深种,只是一个曾经深爱自己,对自己百依百顺的人忽然之间他所重视的就不是你了,另一个人顶替了你的位置,将一件曾经属于你的东西抢去了,他有些嫉妒和愤怒而已。 于是,掌权了好几年,从未被人违逆过的怀菱就想见见那个取代了自己的人是谁,让自己不高兴的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商人是不能做官的,这是大雍延续了几百年的规矩,可当今太后却硬是打破了这个规矩,不顾其他人的反对,给了叶重澜一个正五品的闲职,而后更让人将他的家眷给“请”来了京城。 对此,叶重澜是愤怒的,可他却被困在了宫里,并不是出不去,硬杀的话还是能杀出去的,可他和牧倾华能够不把一切看在眼里,可秦家的四个兄弟却是要生长在这个国家的。 有了束缚之后就无法随心所欲了。 他甚至不能同对方翻脸,只因为秦家再有钱也只是个平民。 “没想到几年不见,你竟然变得这么饥渴了。” 这句话是叶重澜非常想说的,可却不是他说的,声音来自窗外,白衣玉冠的人隔着窗户正看着他们,背上的长剑在阳光下反射着一种冰冷的光芒。 “是——你!”怀菱的脸上震惊恍然敬畏逐一闪过,“你果然没死!”他愤然道:“既然没死,又为何要回来?!” “不是你让人来接我进京的?”牧倾华抬眸淡淡道。 “荒谬!我连你是真死还是假死都不知道,怎么可能请你回来,就算知道你是诈死,我也只盼你有多远走多远!” 牧倾华并没有答他,反而是叶重澜,慢慢的走到窗户边,与他隔着窗相视一笑,道:“还真是太后将他请来的,你不是要见我的心上人吗,这就是了。” 饶是怀菱城府极深,也愣住了,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这样南辕北辙并不想干的两个人竟然会凑到一起! “你来了,小五他们呢?”叶重澜有些不放心的问道。 “送去代郡子辰那儿了。” “代郡?!”那是被叛军占领的地方,怀菱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外面太安静了,安静的不对劲,连一个活生生的大活人站在了寝宫外都无人过问。 意识到危险的怀菱刚要喊人,就见牧倾华抬了抬手,一个东西准确无比的射入了怀菱嘴中。 他捂着嘴巴咳了一阵,神情略带惊慌的问道:“你给我吃了什么?” “枯骨!”牧倾华声音淡淡,却让怀菱一下子白了脸色,在没有人比他更了解枯骨的毒性了,他是眼睁睁的看着当初的太子一点一点的虚弱下去,整个人瘦成了一副骷髅架子,最后死在他面前的。 他不想死,他想求饶,想把他碎尸万段,可最终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两人离开。 “本不想搭理你们这些事的,可你竟然看上了我的人,既然是情敌,我也没必要客气了。” ...... 那天太后遇刺,整个寝宫的人都被人放倒了,太后亲自下旨,关闭城门,务必拿下刺客,绳之于法。 叶重澜和牧倾华的南下之路是踏着鲜血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的,将近两万军队的设伏,围剿,追击,叶重澜武功再好,也只是血肉之躯,当他的轻剑折断的时候,他整个人已经倒了下去。 牧倾华紧紧的抱着他,雪白的道袍上早已沾满了血污,显得有些狼狈,却风华不减。 十步开外,是张弓搭箭被杀的心惊胆战的军队,由不得他们不怕,仅仅两个人而已,却杀了他们三千七百四十九人,这哪里还是人! 为首的一个将领咽了口唾沫,并不敢靠近一下,他右手高举,然后猛然划下,无数箭矢便射了出去...... 那一场整整维持了十二天的截杀让天下人震惊,虽然那两个人最后还是死了,可这并不妨碍之后的正史野史都留下了他们的名字,以两人对两万的军队,最后斩杀三千多人,这样强大的武力古往今来也只有这两个而已。 代郡,秦小五站在城墙上,眺望着远处的江水,十二岁的少年看上去一下子长大了不少。 他依旧记得白衣的道长离开时嘴角的淡笑,和那句“别担心,我去接你大哥,很快就回来。”哪怕多年之后,他成了位高权重的开国元勋,也没能忘记。 可那两个人最终却都没能回来。 第五十章 扬剑山庄从建立至今,已经存在了两百多年,一直以铸剑品剑名扬天下,凡事在江湖上闯荡的人都以拥有一把扬剑山庄出来的武器为荣,而宝剑配英雄,扬剑山庄的剑也不是谁都用得起的。 在知道自己成为扬剑山庄的庄主的时候,叶重澜一开始是极为高兴的。 不说几辈子了,他终于干回了老本行,可以策马江湖,光明正大的握剑了,单只原主继承的这座扬剑山庄,和藏剑山庄只有一字之差,性质也颇为相同,让叶重澜有些想家了,虽然记忆中的那个世界已经隔得很久远了,加起来是真正意义上的几辈子,但一些东西是刻在骨子里的,再过上千百年也不会忘记。 正在叶重澜想着这些的时候,门吱呀一声被人打开了,夜幕退去,天光大亮,新的一天焕发着勃勃生机。 山庄的下人们都是训练有素,伺候着主人穿戴整齐,叶重澜握了握那把属于原主的寒光剑,太轻了,并不趁手,他的剑都在道长的包包里,在找到道长之前,看来他还需要为自己打造一套备用的出来。 练完剑,早就候在一旁的管家适时的上前,递上帕子,他似乎是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芳含院那边的人传话过来,说是表小姐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庄主可要过去看看?” 擦着汗的手微微一顿,叶重澜有些无奈,现在的这个世界,这个身份他都很喜欢,虽然有所谓的“表小姐”这个大麻烦。 “一切事情等我吃完早饭再说!” 表小姐程霜霜是原主舅舅的女儿,因为早年丧父丧母,很小就被寄养在扬剑山庄,与原主也称得上是青梅竹马了,已故的庄主和夫人都很怜惜这位孤女,待她极好,理所应当的,等两人长大后,这位表小姐就成为了原主的未婚妻,山庄未来的女主人。 原本应该是一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欢喜故事,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可事实总是无常的,变故就出现在程霜霜十七岁,原主即将守完孝期两人快要成婚的时候。 从小被当成大家闺秀培养长大的程霜霜难得出门一次,就遇到了匪类,负责保护的十几个侍卫全部阵亡,危急关头她被一个武功高强的人救了。 救她的人年轻英俊,身手不俗的同时还带了点神秘,就和很多话本故事里写的那样,两个人之间渐渐有了情意。 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原本也算是英雄美人的一段佳话了,奈何这位美人有了未婚夫,更加没有让人料到的是那位救命恩人的真实身份——魔教教主。 没错,就是这么一个狂狷霸道上档次的职业! 正邪双方的对立立场,隔着程霜霜之间的情敌关系,两个人自然是不死不休的结局,最后输的是原主,谁让他是破坏别人感情的炮灰呢,而扬剑山庄也因为原主的死彻底消失在江湖上。 原主的经历让叶重澜胃疼,对那位所谓的“未婚妻”也不是很待见,对方喜欢谁他不管,他也想在找到道长之前摘掉自己头顶上的那顶标着有婚约的帽子,可对方吃原主的,喝原主的,却在原主和心上人的对峙中站在了心上人那边,无论她是有意的或无意的,最后原主和扬剑山庄落到那个田地都有她的一份功劳。 养不熟的白眼狼,说的大概就是这种人了。 叶重澜走进楼中,第一眼见到的就是你伫立在窗边的白色身影。 程霜霜很漂亮,当然了,不漂亮的话也不可能让两个优秀的男人为她斗得头破血流了,而她漂亮之余,更有一种温婉端丽的气质,那种大家闺秀的温婉气质是江湖上的那些或豪爽或侠气的女子们所没有的,也难怪过尽千帆却从未将任何一个女人放在心上的魔教教主都为之心折。 因为被关了几天的缘故,她的脸色有些苍白,眉宇间更是憔悴不已,身姿纤弱,颤颤巍巍的,仿佛一阵风刮过来就能把她吹倒。 如果是原主在这里的话,就是再大的气也要熄灭了,肯定会毫不犹豫的上前去搀扶,可叶重澜却只是站在原地,墨黑的眼睛直视对方,一点要动的意思都没有。 一天没有进食,原本就不怎么好的身子更是气虚无力,她扶着窗沿,略有些吃力的弯了弯身,喊了一声:“表哥。” 叶重澜走到另一边,在离程霜霜最远的一个地方坐下,道:“听下面的人说你不吃饭,是打算用绝食威胁我吗?” 程霜霜身子一颤,尽量维持住脸上的平静,说道:“霜霜不敢,我只想求表兄放那人一马。” 叶重澜顿了顿,道:“你让我放了他,你可知道那人真正的身份?!” 程霜霜低下了头,她没有说话。 “看来你是知道的,既如此,你还要我放他?” 苍白的双唇颤动的更厉害了,可她的声音却很坚定,“他是不是邪魔外道我不确定,我只知道,赵公子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欠他一命,若没有他,霜霜早就丧命在盗匪手中!” “仅仅只是救命恩人?难道不是心上人?!”叶重澜嗤笑。 对面的人一下子屏住了呼吸,白色的身影娇弱的仿佛下一刻就要消散一般,然后她松开了扶着窗沿的手,慢慢的跪了下来,“表哥,我求你——”一行清泪从她眼角滑落,“只要你放了他,霜霜保证,再不和他见面,以后一心一意,只做表哥的妻子......” 叶重澜搓了搓手臂,差点没惊得跳起来。 谁要你做妻子啊,他有妻子了好不好,要是被道长知道了,绝对要拔剑糊他一脸血了。 想到到时候道长可能会有的表情,他暗暗打了个寒战,与此同时,他也为原主有些不值,原主是真心爱她护她,从小到大,十几年来从未变过,得到的却是这样一个结果,也是可怜。 这样想着,叶重澜忍不住替原主问了一句话,“在你眼中,十数年感情竟是抵不过两个月的相识吗?”这是原主留给他的记忆中最想问她的一句话。 楼中一片寂静,良久程霜霜才轻声说道:“从小我就和表哥一块儿长大,表哥待我极好,可比之男女之情,我对表哥更多的却是兄妹之义,可那个人,在那个人面前时,我会因为他的喜而喜,因他的怒而怒,整个人都仿佛不是自己的了......” “只是兄妹之义的话,当初为何要答应婚事。” “这岂是我自己能够选择的......” 叶重澜无语,“你但凡有一点不情愿,当初的婚事就不会定下。” 程霜霜的眼中划过一抹悲色,她只是一个孤女,自幼就没了父母,就算姑父姑母待她极好,也改变不了寄人篱下的事实,有些事情不是她想拒绝就能拒绝的,而这点是天子骄子的扬剑山庄继承人永远无法了解的。 叶重澜沉默片刻,并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沉声道:“三年一次的品剑会快要到了,你可知道?” 程霜霜面色一僵,咬牙点头。 她虽然不是江湖人,也从来不关心江湖上的事,但扬剑山庄在江湖上的地位特殊,三年一次的品剑会对扬剑山庄的重要性她还是明白的。 “既如此,你偷去的拂尘剑是不是该归还了?”说到这句的时候,叶重澜的声音冷下来,这也是他愿意来这一趟的最大原因。 “我没有偷......”程霜霜下意识的反驳一声,一股寒气从膝盖猛地上窜到身上。 “是啊,没有偷,只是借!”叶重澜的唇角含了一丝嘲讽,“扬剑山庄的品剑会举办至今已有六十七届,还从未有过会前借剑之事发生,还是被借给了魔教之主,若是传扬出去,你可曾想过会给山庄带来何种祸事?!会前失剑,又会给山庄的信誉带来何种打击?!你自幼生长于此,庄中上下带你不薄,就算你与原...与我无情,也不该损害山庄的利益!” 程霜霜被他这一番斥责驳的身子发颤,好一会儿她才颤声道:“他只是想要拿去看一看,你放我出去,让我见他,我让他把剑还回来......” 这人看着一副聪明相,却实在并不怎么聪明,叶重澜站起身,失了再和她说下去的兴致,只在离开前留下最后一句,“赵教主已经不在庄内了,三日之前他就被属下救走,这个消息你听了想必是高兴的。” 程霜霜腰背一软,整个人瘫坐在地上。 ...... 拂尘剑是已故的上任庄主所铸,取海外精铁,耗时七年方才铸成,削铁如泥,吹毛断发,拿到江湖上的话绝对能排在名器谱排行榜的前十名。 原主继任庄主刚满一年,又是第一次主持品剑会,为了彻底站稳脚跟,才狠下心拿出拂尘剑当做这一届品剑会的胜利品。 可谁也没想到,这把还没展示在人前的宝剑,竟然会在品剑会到来的一个月前被一个女人当成了讨好心上人的工具给拿走了。 品剑会的帖子已经发了出去,现在换剑展示怕是不行了,而宝剑神兵也不是地里的葱,随便一抓就是一大把,扬剑山庄暂时还拿不出能够与拂尘剑相媲美的宝剑来。 以叶重澜的技术,倒是能够锻造出来,可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连材料都找不齐,更别提其他了。 于是,他想了想,吩咐下面的人去办了几件事,便闭门不出了。 直到品剑会的到来。 第五十一章 扬剑山庄的神兵被盗了! 这个消息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在江湖上传扬开,听说了这个消息的人有震惊有不信,扬剑山庄在江湖上的名声也是数一数二的了,谁有这个能耐敢去撩虎须,扬剑山庄可不是吃素的地方,不然也不会两百多年在江湖上的地位都屹立不动了。 这靠的可不仅仅是闻名天下的铸剑技术,更因其明里暗里牵扯到的庞大势力。 名剑会是扬剑山庄的一个标志,名剑会上将要出示的神兵被盗,关系到的是扬剑山庄的脸面,如果这件事是真的的话,山庄在江湖上的威信恐怕要打个折扣了。 这也是庄内几位德高望重的长老和有名的铸剑师傅听说消息泄露出去后,不断的过来坚持要见他的最大原因。 叶重澜并没有反对与他们见面,只是面对几个头发都白了的人的担忧话语采取了左耳进右耳出的做法,笑话,消息就是他命令人传出去的,又有什么好劝说的。 并不是不在意山庄的名声——虽然他也确实没有在意太多——可他自然是有自己的打算的。 一直到名剑会到来的那一天,他亲自对着各派掌门,以及冲着名剑会而来的几百江湖人坦言,拂尘剑被魔教教主夺走,还请江湖同道鼎力相助! 名剑会的邀请帖一帖难求,有钱都买不到的东西,江湖上有资格收到帖子的人不出二十人,而这二十人无一例外都是江湖上一等一的高手,也是名剑会上有资格夺筹之人,其他人虽然没有机会夺筹,但是能够在会上与其他人交手,观看那些高手的对决,对自身的修行也是一种收获,所以每一届参加名剑会的人都不会少。 而今年,因为名剑被盗只是传的沸沸扬扬,来的人就更多了。 叶重澜这番毫无遮掩的坦然相告,引起了巨大的波澜,一是因为神兵果然被盗,传言竟然是真的,二是夺宝者魔教教主。 魔教之所以被称之为魔教,在江湖上的口碑显然不好,罗刹教就是这样。 如果说扬剑山庄是江湖正道数一数二的大世家的话,罗刹教就是黑道上的老大了,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说的就是罗刹教,而传闻中的魔教头头于檀机更是一个能止小儿夜哭的狠角色。 江湖上从来不差关于魔教的种种恶行,正邪两道向来势如水火,可也因为彼此忌惮保持着微妙的平衡,而这样的平衡在几年前罗刹教新任教主上位的时候有了打破的迹象。 于檀机是个有野心的人,他似乎并不满足于现状,几年之间,正邪两道偶有摩擦,而扬剑山庄,这个武林正道之一的大世家,似乎成了他相中的猎物。 程霜霜,他固然是喜欢的,可最重要的却还是她背后的这个武林世家。 关于这点,那个一心沉浸在爱情中的少女永远不会知道,而原主本该早就有所察觉的,却被所谓的爱蒙蔽了眼睛,直到临死前才看清,如今换了叶重澜这个旁观者,看的自然更清楚,所以他决定来个反击。 他从来就是一个好战分子,比起被动,他更喜欢主动出击! 武林正道也不是铁板一块的,有明哲保身的,有劝他不要冲动从长计议的,也不乏一些野心人士借着他的这股东风提出了一个选取武林盟主的建议。 要知道,在这个世界自从前一任尽得人心的薛从厌大侠去世之后,已经七八十年没有过武林盟主了。 叶重澜倒是不在意这些,他的目的只是让原主的仇人消失而已,其他的事情本也与他无关。 最后名剑会变成了选举武林盟主,讨伐魔教的大会,凤凰阁的老阁主以微弱的优势被选举成盟主,据说这位老阁主一身武功已至化境,在江湖上威望甚重,叶重澜只是大略的听了一听,如果不是碍于自己现在的身份,他倒是很愿意向对方讨教一番的。 总之,这突如其来的讨魔之举就这么浩浩荡荡的进行了,在平静安稳了几十年的江湖上激起了巨大的波澜。 除了参加名剑会的人之外,也有不少闲的蛋疼的人自发的参与了进来,人数达到了近千人,这让罗刹教的形势看上去变得岌岌可危起来。 可叶重澜知道,事实绝对不是这样的。 罗刹教存在的时间并不比扬剑山庄短,身为黑道上的头头,自有其深厚的底蕴在,而正道这边看着声势浩大的,内里势力却是错综复杂,良莠不济,这一千个人里面,能有一半真正抵得上用场就算不错了,更多的大概就是纯粹过来凑热闹,拖后腿的。 虽然这么说有点不近人情,但事实如此,好歹也是活了几辈子的人,这点眼力还是有的。 叶重澜并不看好这场所谓的讨魔会,更没指望他们能彻底扳倒于檀机,比起别人,他更相信自己,而这场所谓的讨魔会不过是他打出去的一个幌子而已,一个吸引住于檀机的视线,方便他暗中动作的烟雾弹。 只是关于这点,天知地知,还有他自己知道,程霜霜是绝对不知道的,她只知道因为拂尘剑被盗一事,整个武林正道都在讨伐于檀机,心系情郎的她彻底慌了。 当某天,叶重澜收到下面人传来的程霜霜在扬剑山庄失踪的消息时,并不怎么意外,一个彻底沉沦在爱情中的女人,会做出什么事情来,谁也不知道。 罗刹教的总教坛坐落在烟霞山中,烟霞山地形险峻,易守难攻,就是一小队的精兵拿下它也有点困难,更别说是他们这一千多的人了。 叶重澜的猜测是没错的,攻打罗刹教的前几天,他们这群人就受到了挫折,而且对方用毒偷袭,怎么阴险怎么来,一些凑热闹的乌合之众首先就是遭殃的那一批。 好在他们之中还是有些真正的高手的,一些有名望的门派中的精英弟子齐出,将战况稳定了下来,可是好景不长,某天夜里,被推为武林盟主的凤凰阁老阁主被杀死在了自己房中。 凶手是谁,没人去查,因为没那个必要,老阁主尸体旁边的一枚墨色令箭清楚的说明了凶手的身份,那是魔教教主于檀机的标志。 老阁主的死引起的震动自然不用多说,此时此刻,对他们的士气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群龙无首,对接下来的事情极为不利,而且作为主攻之一的凤凰阁,失去了阁主,下面的人一片混乱,战斗力恐怕也要大打折扣。 眼看着这场讨伐就要沦落为一场笑话,关键时候也只有叶重澜这个扬剑山庄现在的庄主镇得住场了。 原本他也是竞选武林盟主的热门人选之一来着,可他毕竟年岁太轻,做庄主的时间也太短了,资历不够最终落选,而后这次讨魔之行,他的表现可谓是极为出色的,也是到现在众人才想起来,扬剑山庄最出名的不仅是铸剑之术,还有那一手精妙绝伦的剑法。 锦衣璀璨,笑容明朗,和谁都是一副很谈得来的模样,但动起手来绝不含糊,轻剑灵动,重剑厚重,轻重二剑切换自如,特别是切了重剑之后,那一片片的血肉,简直太凶残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一路上众人的吃穿用度,所有的物资有八层是扬剑山庄拿出来的,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再加上叶重澜这一路上的表现,使他毫无疑问的在老阁主被刺杀之后成了新一任的武林盟主。 说到武林盟主这个职业,就让他想到谢渊谢盟主,在大唐,谢盟主可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人物,就连他师兄也很敬佩他,甚至为了偶像加入了浩气盟成为了浩气盟的一员,如果让师兄知道他也当了盟主的话肯定要对他刮目相看! 寝室之中,孤零零的点了一盏灯,为即将到来的夜色添了唯一的一点暖意。 离开了扬剑山庄的程霜霜披着头发坐在软榻上,眉眼间一片阴郁,显然她过的并不怎么开心。 门吱呀一声被打开,瘦弱的肩膀微微颤动了一下,她并没有起身,也没有抬头望那边看上一眼。 来人径直走了过来,给她披上了一件衣服,“天冷了,别着凉。”低沉的声音中含着淡淡的关切。 可惜,程霜霜并不领情,啪的一下拍开对方的手,眉眼含怒道:“你还关心我做什么?!你把我关在这个地方,不许我出去,还派人看着我,你到底将我当成什么?你的囚犯吗?!” “霜霜!”于檀机不顾对方的挣扎搂住她道:“我怎么可能囚禁你!只是现在形势复杂,外面一片混乱,我只是不想让你有危险。” 简单的几句话,让程霜霜的挣扎弱了下来,她沉默片刻,咬唇说道:“很糟糕吗?” 漆黑的眸中划过一抹幽光,于檀机拍着她的肩膀说道:“别担心,我会处理好。” “我们把剑还给表哥吧。”虽然知道说出这句话后对方会生气,可程霜霜还是再一次提出了此次前来的最大原因。 搂着她的手微微一顿,于檀机的唇角扬起一抹淡淡的讥笑,“这已经不是一把剑的问题了,你以为把剑还回去对方就会罢手吗?他们要的是覆灭罗刹教!” “我去求表哥!”程霜霜急切道:“他最是疼我,一定会听我的,我去让他放过罗刹教。” 于檀机手一紧,捏着她下巴的手一个用力,惹来对方的一声痛呼,他立刻醒悟过来一般松开了手指,意味不明的看了看对方发红的下巴,道:“凤凰阁的那个老家伙死后倒是便宜了你那表哥,让他成为了新一任的武林盟主,你那表哥倒也是个有些能耐的,可就算如此,我于檀机也不会输给他!” 任何一个男人,被别人,尤其是被自己的女人认为自己不如情敌,都是不能忍的,于是,自尊心受到伤害的于檀机觉得,自己有必要给情敌一个厉害的教训! 第五十二章 这些日子以来,烟霞山下一片腥风血雨,正邪两道在这里斗得你死我活,往日里虽然景色不错,但因为是魔教总坛所在而鲜少有人会来观光的烟霞山现在更没人会踏进这里一步了,短短半个多月而已,死在这里的已经快有三百人,连空气中仿佛都弥漫着一股挥之不去的血腥味。 开战第二十天,双方你来我往,皆有死伤,相比起来,正道这边死的人数更多一些,以叶重澜现在的威望,是绝对比不上凤凰阁的老阁主的,所以正道这边的士气日渐低迷。 叶重澜很清楚,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他倒不是很在乎这场讨魔会的胜负,只是让于檀机赢了的话,有麻烦的就是扬剑山庄了。 好在他暗中的一些布置已经准备妥当,于是,两天之后,一张请战帖被人恭恭敬敬的摆在了于檀机的面前,战帖是叶重澜亲笔所书,他以武林盟主的身份邀请魔教教主烟霞山一战,以二人之间的胜负结束这一场武林之争。 于檀机允。 初七那天是个好日子,万里无云,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泛着金色,整个烟霞山被笼罩在阳光之下,虽然经历过一番恶斗,却依旧不掩清奇秀丽的风姿。 决斗开始之前,约定好的那块山头就已经挤满了人,正邪两道泾渭分明,彼此提防,彼此戒备,而最耀眼的莫过于站在中间的那个人。 琥珀色的眼眸,微微带笑的唇角,锦衣奢华,自有一种风流气度,更加瞩目的是他背上背着的那一轻一重两把剑,江湖上用剑的人不少,十个人里有八个人的兵器是剑,可从来没有人的剑会像他的一样奇怪,这么大这么重的剑连拿着都觉得费劲,更别说将它当做杀人利器运转自如了。 没见过的人最多觉得奇怪,而真正见识过叶重澜动手的人就觉得敬畏了,特别是魔教的那些侥幸从他手里逃生的人。 他们中有的是亲眼看到自己的同伴被那把可怕的剑拍成肉泥的,连一点逃开的机会都没有,对着重剑的主人,他们憎恨,更多的确是一种惧怕。 当于檀机出现的时候,安静了很久的地方出现骚动,叶重澜非常无语的看着一个周围用白色的纱幔遮挡着的轿子由八人抬着,无比高大上的往这边飞来。 轿子落地时只发出轻微的声响,连尘土都没溅起多少。 看着纱幔后隐隐约约的身影,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这个出场,他给六十分。 “多日未见,庄主别来无恙?!”低沉含笑的声音自帘后传来,亲切有礼,仿佛在和多年未见的老友叙旧,而非即将生死决战的宿敌。 对于这样的寒暄,叶重澜只淡淡的答了一句,“我与教主不熟。” 低低的笑声响起,于檀机一挥衣袖,纱幔自然而然的向两边卷起,在露出轿中身影的同时,他的声音也传了过来,“与我不熟,但在下身边的这位佳人,庄主应该是熟悉的吧。” 眉眼如画,肤若凝脂,虽然用薄纱遮住了半边脸,但坐在于檀机身边的女子,除了程霜霜之外,自然不会有其他人。 不但是叶重澜认出来了,一些他从庄中带出来的心腹手下也认出来了,他们不知内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魔教阴险,竟然抓了庄主的未婚妻来做要挟。 一些个心直口快的当即就对着于檀机破口大骂,这一骂不要紧,在场所有人立刻就知道了程霜霜与扬剑山庄的关系。 于檀机挑眉,一手搂着身边之纤细的腰肢,一手勾着她的下巴,轻声道:“你同他们说,是我抓你来的吗?” 程霜霜扭头,极力想要避开这大庭广众之下令人难堪的亲近,然而她的那点力气,哪里是于檀机的对手。 “不想面对吗?”于檀机眯起眼睛,按在她腰上的手加大了力度,“是你非求着让我带你来的不是吗?既如此,你就该清楚,现在的这一幕是你逃不开的!” “我知道!”程霜霜拍开他的手,忍着腰上传来的疼痛,扬声道:“我不是被他抓来的,是我自己来的,表哥,剑是我盗的,是我的错,任何责罚我都担着,只求你放手,不要和于公子决斗好不好?” 此言一出,现场彻底静了下来,刚刚唾骂于檀机的那些人也闭上了嘴。 轿中的女人是武林盟主的未婚妻,武林盟主的未婚妻偷了拂尘剑,武林盟主的未婚妻和魔教教主关系暧、昧,武林盟主的未婚妻称呼魔教教主于公子,武林盟主的未婚妻为魔教教主求情....... 众人仿佛看到武林盟主的头顶上多了一顶帽子,那帽子还是绿油油的,绿的发光的那种...... 叶重澜被四周投过来的同情目光弄得心下发闷,看什么看,被戴绿帽子的又不是我,是原主好不好,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本来还算不错的心情被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弄得很不好,他不好了,其他人自然也不能快活,叶重澜索性噌的一下拔剑出鞘,轻剑直指轿中之人,“决斗时间已到,莫非教主还要躲在一个女人背后吗?!” 于檀机自然不会躲,其实他也被程霜霜的那番话弄得很不爽,他对自己的武功还是很自信的,光明正大的打败自己的情敌,兼最大对手,他统一江湖的目的可以说是完成了一大半。 对方用的是剑,于檀机的武器也是剑,剑槽上有一条食指长短的血丝,杀人时仿佛血液流动,故而取名血红,在名器谱上能排前三。 于檀机一开始是真没怎么将叶重澜放在心上,毕竟扬剑山庄最出名的是铸剑之术,从没听说过扬剑山庄庄主剑法精妙的。 可两人一交手,他就知道不对了,对方的剑法绝非泛泛之辈,一招一式,他竟闻所未闻,这是什么剑法?! 相较于于檀机的震惊,叶重澜倒是非常兴奋,越打越兴奋,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值得一战的对手了,和牧倾华切磋对招,因为彼此珍惜,谁也不会真的用全力,毕竟谁都舍不得,到了这个世界之后,虽然打的还算尽兴,但都只是些开胃菜,真正的高手还是没几个的,而于檀机,却是高手中的高手。 平湖断月,黄龙吐翠,梦泉虎跑。 叶重澜越打越振奋,斗志越发激昂,与之相对的,于檀机却越打越心惊,挥剑的时候竟渐渐地吃力起来。 碰! 轻剑换重剑,叶重澜一个鹤归砸了过去,于檀机握剑的手在抖,虎口迸裂开来,一连串的血珠顺着剑柄滴落下来。 就只一剑而已,那重于千斤的力道冲击过来,让于檀机喉咙腥甜,五脏六腑仿佛都移了位,这么重的分量,对方却挥洒自如,可见这人的臂力有多大,这样的人,他以前怎么能轻视了! 云飞玉皇,夕照雷锋,峰插云景—— 最后,风来吴山!! “教主小心!”见识过这招的教众赶紧出声提醒,于檀机的反应不可谓不快,可依旧被剑气所伤。 啪的一声,血红剑无力的落在了地上,于檀机左手握着自己的右手腕,他有些懵,似乎不相信自己就这么败了,毫无悬念。 “你怎样?疼不疼?”那是程霜霜担忧的声音,他却听不进耳中了,眼中只有叶重澜一步一步走进的身影。 那把可怕的重剑再次举了起来,于檀机心下一阵颤抖,左手一挥,已经掐住了程霜霜的脖颈。 一直挂心着于檀机的程霜霜怎么也没想到心上人会来这么一下,神情有些发懵,整个心仿佛一下子沉浸在了冷水中,阵阵寒意从心口涌出,渐渐地流窜到四肢百骸。 “你用她威胁我?”叶重澜的声音有些冷。 于檀机后退一步,无视了周围传过来的谩骂之声,他并没有说话,只是手上的力道更大了,程霜霜的脸开始泛红。 原以为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对手,没想到......叶重澜慢慢的放下了手中的剑,眸色冷凝,“我瞧不起你。” 瞧不起——于檀机的脸涨成了猪肝色,他忽然笑了起来,手一挥,程霜霜一下子被他扔到了叶重澜的怀中,然后他脚尖一挑,将地上的血红剑挑到手中,“我的命谁也取不走——”除了我自己! 鲜血溅出来的时候,盛极一时的魔教教主彻底倒下了。 一场讨魔会以武林正道的完全胜利而告终,曾经不可一世的罗刹教在江湖上彻底销声匿迹,而叶重澜这个武林盟主的威望也达到了最高。 原本讨魔会结束,他这个武林盟主的名头也应该卸下来的,但盛情难却,在一个又一个人的挽留下,他还是在这个位置上坐了下来,他也是有些私心的,武林盟主的名头还算是响亮的,道长他应该能顺着这点找来吧。 如今武林盟主的轻重二剑,可是名声在外呢。 于檀机死后,程霜霜到底还是被他带回了扬剑山庄,经过决斗那天的事情之后,她在外的名声彻底好不了了,叶重澜更不可能再娶了她,一个偏僻的小院,一个无人打扰的安定的生活,就是他所能给她的一切了。 叶重澜在武林盟主的位置上安安分分的呆了三年,期间又举办了一次名剑会,却依旧没有等来想见的人,第四年他不顾所有人的挽留,辞去了武林盟主的位置,然后离开了扬剑山庄。 扬剑山庄的庄主,曾经的武林盟主已经成为了江湖上的一个传奇,他年少成名,剑术无双,击败了魔教教主于檀机,瓦解了正道宿敌罗刹教,他虽然只做了短短几年的武林盟主,却将武林正道带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他不仅剑术高超,铸剑之术更是非凡,无数人散尽家财只求他亲手锻造的一把剑,可他十年才出一剑,所铸之剑都被收藏在扬剑山庄之内,轻易不外传,谁也没那个胆子敢闯武林第一庄。 叶重澜在外飘荡了十年,也找了十年,依旧没有找到想见之人的踪迹,十几年的时间,让他终于不得不意识到,是不是道长他,根本不在这个世界?! 不是没有怀疑过,只是一直不敢往这方面想而已。 他们的相遇,他们的经历都太过离奇,只是因为几辈子都在一起了,每个世界都能找到对方,他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下去的,他从没想过,有一天当他无论怎么找也找不到牧道长了该怎么办? 这个世界真的没有牧道长吗? 叶重澜回到了扬剑山庄,他在山庄呆了两年,将山庄暗地里的势力再次扩大了一圈,几乎动用了手里的所有势力去找人。 他的一生都在漂泊,世人只道扬剑山庄庄主潇洒神秘,行踪不定,却不知道他的每一天都是在寻找中度过的,可他花了一辈子,终究还是没能见到那个最想见的人...... 第五十三章 上清宫是六法世界的第一修真大派,六法世界是上乘世界之一,修道之人无数,灵气充足,宗派林立,能在千千万万竞争激烈的修真世界混成天下第一,可见上清宫的底蕴深厚。 上清宫历史悠久,听说当初的开派祖师是一位合道大能,一手镇压了明旭小虚空的数万妖兽,将这块灵气充沛之地变成了上清宫的开山镇派之所。 天下修道之士千千万万,想进上清宫的不知凡几,可天下第一大派自然不是那么好进的,资质,天赋,人品,无一不是百里挑一,每十年一次的弟子选拔也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选上的。 每隔十年,上清宫都会打开山门结界,广招天下有资质的人前来报名,年龄不得超过三十岁,经过一系列的基础考验之后,选一批天赋好些的弟子收入山门,当然,这些弟子还不算上清宫正式弟子,而只能算是外门记名弟子,想要正式入门,还要经过一年的时间,通过种种历练,上清宫才会根据这一年间各自的表现,安排适当的出路。 表现好的,天赋出众的,也不排除被某个长老或者各峰首座看上后,收为弟子的可能。 几乎每个外门弟子都抱着这样的希望,毕竟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修真界,有了一个厉害的师傅就等于抱了一条粗大腿,未来的修道之路更是多了无数资源。 修道靠的是什么,不仅仅是天赋,更重要的是资源! 皇甫其珈和许许多多的外门弟子一样,也期待某天能够幸运值加身,被某位长老瞧上,收为弟子,可期望的同时,他又清楚的知道,这样的概率很低,非常低,毕竟他的资质实在算不上好,中等偏下,普通的开窍,引导灵气运转全身,他就比别人多花了三倍的时间,这样的他,连自己都瞧不起,更别说内门的长老们了。 可他绝不甘心这一辈子都当个打杂的外门弟子,绝不甘心,而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参加内门弟子选拔了。 在去往内门正清殿的路上,他特意落后了几步,孤零零的身影看上去有点可怜,而就在这时,一股大力从他背后撞来,让他差点跌掉,幸好身边一人及时扶住了他。 皇甫其珈转身看去,几个幸灾乐祸的人一脸傲慢的从他身边走过,还不忘讽刺的留下一句,“这都三次了吧,我要是你,就安安分分的在外门当个打杂的,哪还有脸再来参加内门考核!” 皇甫其珈双唇紧抿,袖中双手紧紧的握成一团。 “别听这些混蛋的,这一次你一定能通过的。”刚刚扶住他的李洛安慰道。 不想让朋友担心,皇甫其珈勉强勾了勾唇角。 而就在这时,前面忽然传来一阵喧哗声,然后,皇甫其珈就感到自己的袖子被人很用力很用力的扯着,他抬眸,入眼的就是李洛发红的脸颊,和直勾勾的注视着远处的晶亮眼眸,“是牧真君——牧真君啊!!”连声音都是颤抖着的。 皇甫其珈心下震动,整个六法世界,能被称为真君的也没几个,而性牧的真君只有那个一个,顺着李洛的视线望过去,白衣蓝边的身影从天而降,墨色长发一丝不苟的束缚在道冠之中,眸色冰冷,肌肤苍白,连双唇都是淡淡的,没有丝毫的血色,可就算如此,也丝毫不损那张容颜的出众程度。 只一眨眼的功夫,那道人影就已经消失在了殿门之后,也只这么一眼,那人的冰姿雪貌,风姿气度,就已经印在所有人的脑海中,再难忘记! “没想到刚进上清宫一年,我就能见到牧真君!”李洛的声音很激动,当然,皇甫其珈也没好到哪里去,他只是情绪更加内敛,激动在心里而已,他的视线一直落在那人消失的方向,没有移动过。 李洛还在喋喋不休的说着:“你知道吗?我就是为了牧真君才千辛万苦拜入上清宫的!当年魔道和妖族勾结在一起,兴风作乱,祸乱天下,弄得整个六法世界血雨腥风,连道家第一的上清宫都差点栽了进去,关键时刻,是牧真君挺身而出,一人一剑,斩杀七魔,破灭仙绝杀阵,就连妖族之王,也是死在他手里!牧真君是真正的天下第一人!!” 李洛眼睛冒光,语气中的崇拜和敬仰都要溢出来了,皇甫其珈虽然也崇拜那个人,毕竟是听着牧真君的故事长大的,可却没有李洛来的这么疯狂。 他拉着李洛的手,边走边道:“你的崇拜待会儿继续,内门选拔的时间快要到了。” 李洛皱了皱眉,忽然若有所思的说道:“牧真君刚刚进的地方是正清殿吧,这种时候,你说他会不会也是来收弟子的?毕竟牧真君轻易是从不离开自己洞府的。” 闻言,皇甫其珈的心跳漏了一拍。 正清殿。 牧倾华刚一进门,就受到了所有人的瞩目,殿中人数不少,约有二十来个,上清宫地位最高的基本上都在这了。 见他进来,这些人,连同掌门在内,都向他稽首行礼,没办法,谁让他的辈分是最高的?! 两百多年前,与妖魔两族一战之后,上清宫虽然保存了下来,没有像其他很多门派一样全灭,但到底还是元气大伤的,最明显的就是老一辈的死的死,伤的伤,活下来的没几个,就连现任掌门也才三百多岁,刚进元婴期,在修真界,三百岁实在太年轻,只因上任掌门在战争中受伤严重,没有几年就散尽修为坐化了,仓促之下只能把掌门之位留给当初还不怎么成熟的大弟子。 道虚这个掌门坐的也是辛苦,他上位的时候战争刚刚结束,遭到严重破坏后的上清宫百废待兴,什么都要他操心,因为他那时候威信不够,他还特意老化了自己的外貌,让自己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帅锅变成如今这样花白胡子花白头发,一派仙风道骨的糟老头。 虽然说上清宫是正统道家一脉,其他人并不限制,但作为掌门是绝对要打一辈子光棍的,可是看到以前那些爱慕过他的姑娘,因为他的特意变老纷纷移情别恋,再不看他一眼,他还是很苦逼的。 他这个掌门做的艰难,也幸好是有了牧倾华的支持,他一直记着师傅曾经嘱咐过的话,“要信任他,敬重他,他是你是上清宫最坚实的壁垒,最锋利的剑!” 信任,敬重,这是他这两百年来一直贯彻的事。 “牧师叔。”道虚起身,笑的一脸祥和。 牧倾华眸色淡淡,双唇微启,道:“叫我回来,何事?” “若无重要之事,不敢烦扰师叔。”道虚叹了口气,说道:“前些日子,擎瑛界那边的封印有了些动静,我让门下弟子去了一趟,可那些弟子都没能回来,之后赵长老也去了,依旧没有消息传回,而英存殿中,属于赵长老的那盏长明灯灭了,事关重大,不得不劳烦师叔走这一趟。” 擎瑛界的封印牵扯到妖族入口,确实不是件小事,牧倾华并没有多想,便答应下来,“我会去。” 说完,他挥袖便想离开了。 “师叔稍等!”道虚赶紧拦了一下,道:“今日是外门弟子的考核之日,师叔可要看看,顺便也收个弟子回去,你那藏剑峰也太冷清了。” 牧倾华离开的脚步并没有停下,“我不需要弟子。”话音刚落,人已经消失在了门外。 道虚掌门与殿中诸人面面相觑,而后感叹道:“多年未见,师叔的性子还是这么清冷......” ....... ===================================分割线================================== 牧倾华回到藏剑峰的时候,并没有人来迎接,他后知后觉的才想起来,他离开上清宫大概已经有二十多年了,当年唯一留在身边伺候的是个半妖,半妖虽然占了一个妖字,但毕竟不是妖,他们没有妖族的强大力量,也没有他们漫长的寿命,半妖是被真正的妖族排斥在外的,也因为占了一个妖字,被人类轻辱。 半妖寿命与普通人类差不多,甚至还要更短些,因为他们的生存比普通人类要艰难的多,当初他离开的时候那只半妖已经在这藏剑峰呆了有五十年了吧,再加上他离开的这二十多年,对方应该早就死了。 原来时间已经过了这么久了,他依稀还记得当初刚到这个世界,就被那个老头骗回上清宫的时候,他就知道便宜不是那么好占的,上好的功法和资源,让他不得不欠了那老头的情,在他死后,加倍的还给上清宫。 这具由数据组成的身体让他修炼起来事半功倍,常人十几二十年才能修到的境界,对他而言轻而易举,于是,他在残酷的战争中力挽狂澜,他让很多人,尤其是年轻的一代敬仰他,他成为了这个世界的第一人。 可那又怎样。 他找不到自己喜欢的那个人了。 海外缥缈仙山,极北苦寒之地,九幽冥泉,昆仑圣地,甚至连妖族领地,他都曾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走遍。 走过多少地方他记不清了,来这个世界具体有多久他也记不清了,甚至他快连喜欢之人的面貌都记不清了。 其实现在想想,他连对方的真实面貌是怎样的都不知道,那人一个又一个世界的换着身体,换着面貌,可那么多张脸却从来都不是他自己的。 唯有那双琥珀色的眼睛,一直没有变过。 第五十四章 皇甫其珈又被陈卓那帮子人缠住了。 他资质不好,性子又孤僻,向来不大合群,除了李洛之外没其他要好的朋友了,因为他的孤傲不合群,反倒是让很多人看不惯。 外门弟子虽然地位不太高,但一个一个的小团体还是不少的,皇甫其珈独来独往的,不懂迎合别人,也不会忍气吞声,这样性子的人又没什么背景,自然是别人看不过眼的对象。 既然看不惯了,平日里时不时的欺负一下也算是一个消遣了。 当然,多数时候,皇甫其珈都会狠狠地反击回去,虽然最后的结果是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的。 好在上清宫是个名门正派,而且严格规定,同门弟子不得自相残杀,而那些人再讨厌皇甫其珈也不敢动杀心,否则以他那样骄傲的永远不肯低头的性子,能不能活到今天还是两说了。 而陈卓大概是那些人中最讨厌皇甫其珈的一个了。 陈卓是官宦子弟,但在上清宫,别说官宦子弟了,就是出生皇室的人在这里也是排不上名号的,他因为修道资质不错才被送来了上清宫,这次内门大选更是被一位长老挑中了收为弟子。 他正是志得意满的时候,曾经一起在外门的弟子现在对他很是奉承,唯有皇甫其珈,依旧一副死人脸的样子,让他多多少少有点不痛快。 他不痛快了,罪魁祸首当然也不能好过,于是,好端端的走在路上的皇甫其珈就这么被人拦下了。 他心下一惊,有些凝重,对方五个,他一个,打起来吃亏,可惜李洛不在,如果有他插科打诨的话,或许还能缓解一二,再不济也能多个帮手,皇甫其珈看着陈卓那张嚣张的脸,他是非常想一拳揍上去的。 陈卓啧啧两声,道:“这不是皇甫公子嘛,听说这次内门大选你又给刷下去了,没那个天赋就安安分分的当个打杂的,每年一次去各位长老首座面前丢人现眼,我都替你臊得慌!” 他说的狠,一下子就戳到了皇甫其珈的痛处,跟在他后面的几人都嘲笑起来。 袖中双手紧握成拳,指甲几乎要陷入肉中,皇甫其珈极力控制住心中不断往上窜的怒意,对方已经不是外门弟子了,而是周长老的徒弟,内门外门一字之差,却是他得罪不起的。 他转身想要离开,却被一人适时地拦住,又转了个方向,依旧一个身影挡在面前。 “你究竟想怎样!”皇甫其珈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 陈卓拔出了腰间那把佩剑,嗤笑道:“不想怎样,只是前些日子师傅传下一套剑法,想请皇甫师兄请教一番!” 最后一个字刚落下,他的剑就已经刺了过来,根本没有给皇甫其珈拒绝的时间。 原本同是外门弟子的时候,两人还是能斗个旗鼓相当的,只是陈卓拜了师傅,经过高阶修士的一番指导,虽然只是短短时日,却隐隐有了压倒皇甫其珈的趋势。 特别是他施展出来的那套剑法,将剑中之人克制的死死的,不一会儿,皇甫其珈身上就带了伤,这也是修道之人最重要的就是找一个好师傅的原因,同样天赋的人,有大能指导,和自己摸索着前进,两者之间天差地别。 围观者的嘲笑声中,皇甫其珈被一掌打在背上,整个人摔出一丈之外,倒在地上的瞬间,一颗圆滚滚的,比巴掌大了点的石头从他凌乱的衣襟中咕噜噜的滚了出来,掉在了不远处的草丛里。 也就是这个石头一样的东西,让原本只是路过,并不打算管闲事的牧倾华现了身,站在了几人面前。 雪白的衣角非常突兀的出现在皇甫其珈的眼前,简单,素净,没有任何纹路图样勾勒,柔软的就像天际的浮云。 白色衣袂晃了晃,一只修长温润,没有半点瑕疵的手映入眼帘,然后捡起了地上的那只圆溜溜的毫不起眼的石头。 皇甫其珈抿了抿唇,最后还是没忍住,说道:“那是我的蛋。” “原来是颗蛋吗?”牧倾华细细的打量了一番手中的东西,然后道:“我拿东西跟你换,这个蛋给我?” 皇甫其珈呆了,而其他人也比他好不了多少,他至少还能说出一句话来,而陈卓等人早就颤颤巍巍的跪在地上了,连大气都没敢喘上一口。 虽然以前从未见过真人,但私下里牧真君的小像可是卖到一万灵石的高价的! 如果是其他人,听见是牧真君看中了自己手上的某样东西,早就二话不说恭恭敬敬的献上去了,可皇甫其珈却还能跪直了身子,咬牙说道:“如果是其他东西,弟子定然双手奉上,只是这颗蛋是弟子离家之时唯一带出来的东西,对弟子至关重要,请真君恕罪。” 一道道目光射在他身上,陈卓等人的脸上几乎明晃晃的写着傻逼两个字了。 牧真君是什么身份,就是连上清宫掌门都不敢这么明摆着拒绝,何况一个小小的外门弟子,而且对方也不是白拿,而是承诺拿东西换,那可是牧真君,真正的修道第一人,他哪怕随便拿出一件东西都是修道者梦寐以求的至宝,怎么都比这颗其貌不扬,一点都看不出奇特之处的蛋要好多了吧,这世上竟然还有敢得罪牧真君的傻子?! 牧倾华微微垂眸,对上那双倔强的眸子,淡淡道:“这只是一颗普通的妖兽蛋而已,并非宝物,于你无益反而有害,与我交易你并不吃亏。” 但凡扯到妖族的修道之人都分外排斥,皇甫其珈只是一个普通的外门弟子,被人知道他身上带着一颗妖兽蛋,不管这颗蛋是怎么来的,确实对他不利。 “这确实是一个妖兽蛋。”皇甫其珈硬着头皮说道:“但它只是一个死蛋,里面没有任何生命气息。” 确实没有生命气息,牧倾华摸着蛋壳粗糙的表面,灵气顺着指尖一点一点侵入,所探到的只有一片混沌死寂,皇甫其珈都能看出来的东西,他当然不可能看不出来,只是这颗蛋给他的感觉很奇妙,修道几百年,他虽然没有勘破未来,算尽天机的能力,但冥冥之中的一些预感他还是能捕捉到的,尤其是关于自身的,快要见面了吧,叶重澜! 墨色的眸子中划过一丝暖意,快的让人来不及察觉。 “这颗蛋我志在必得。”淡淡的威压散发出来,跪着的人呼吸一滞,意志力不强的已经瘫软在地,“东西给我,千崇阁任何宝物你自取其一。” 千崇阁是上清宫的藏宝之处,作为底蕴深厚的修道第一大派,千崇阁的宝物是天下人都梦寐以求的,而且牧倾华所说的还是千崇阁中的任何宝物,没有规定没有底线,就算皇甫其珈拿走了最好的那个也没关系,被别人知道了绝对嫉妒死,至少陈卓等人看过来的目光嗖嗖嗖的几乎要把那个运气好到爆的人给射成筛子了。 皇甫其珈心动了,这样的诱惑是个人都抵挡不住,一颗死蛋,换一个修道之人梦寐以求的宝物,就像用一块石头换取整个天下的财富一般,不管这颗蛋再怎么有意义,它也只是一个死蛋,不换的才是傻子,天下第一号的傻子。 他双手撑地,刚要叩拜下去,眼角余光忽然扫过陈卓,电光火石之间,一个极为大胆的念头在他脑海划过,身上一点一点的浮上汗渍,和鲜血混合在一起,让他看上去格外的狼狈,可他低垂的眼神却是亢奋的。 额头抵在地上,他能闻到泥土的腥味,他声音不大,甚至因为受伤带了些沙哑,却一字一句清楚明白,“弟子不要任何宝物,只求真君收我为徒!” 他的嗓音带着些颤抖,几乎将一生的勇气都放在这句话上了,周围一片寂静,陈卓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这人疯了。 牧真君从不收徒,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就连掌门好几次开口相劝都没成功,又怎么愿意收这么一个资质并不算好的弟子?就为了一颗蛋? 说的不好听点,在上清宫里,牧真君就算是看中了掌门手里的东西,道虚也是要恭恭敬敬的双手奉上的,何况是一个外门弟子,用宝物相换已然足够优越,皇甫其珈却是更加得寸进尺了。 就在牧倾华想着自己是不是太好说话,要不要明抢的时候,探进蛋中的灵气忽然就传来一点细微的波动,然后他清楚的感觉到手中的那颗蛋,明明上一刻还死的不能再死,下一秒,却有了生命的痕迹。 不是错觉,一点一点的生命力在蛋中凝聚,然后形成了一个生命体。 牧倾华心下一动,再也顾不上这里的事了,只留下一句,“回去收拾一下,让人带你去藏剑峰。”便衣袖一挥,消失在原地。 徒留几人呆愣在原地,好久才慢慢反应过来,这是答应了?答应了?!怎么可能?!! 这样一来,陈卓他们的目光已经不仅仅是嫉妒了,而是恨不得将皇甫其珈大卸八块,这狗屎运,怎么就降到这个讨厌的家伙身上了,为什么他们就没这么一颗神奇的蛋!! 自此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上清宫多了一个奇怪的热潮——收集妖兽蛋,还是那种死了的妖兽蛋,说不准哪天就被牧真君看中了呢?!说不准就能被牧真君收成弟子了呢?! 输给那样一个人,上清宫所有想拜牧真君为师的天才们表示,他们一点都不服啊! 第五十五章 藏剑峰在上清宫三十二主峰中算不上风景最秀丽的,也没有其他峰的人才济济,事实上,当皇甫其珈收拾了包袱,跟着上清宫的管事初次踏上藏剑峰的时候,感觉到的第一是荒凉,第二是静,太安静了,安静的别说是人声,就连寻常的花鸟鱼虫的鸣叫声都没有。 送他上来的管事没有多呆,只拱了拱手,连句交代都没有就离开了,他现在身份不同,别说一个小小的管事了,就连上清宫掌门与他也是要平辈论交的。 有时候人的际遇就是这样的神奇。 皇甫其珈将包袱抱在怀中,其实那里面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除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就只有两块下品灵石,这也是他唯一的家当了,他站在原地有些发呆,一时间竟不知道往何处去。 面前的山峰险峻陡峭,如一柄利剑直入云霄,一眼望去,竟给人一种心惊胆战之感。 一声鹤唳声划破长空,皇甫其珈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白点越来越大,越来越近,最后扇着翅膀落在自己面前。 落地的瞬间,一身白羽尽皆化去,一个扎着道士髻,穿着烟灰色的道袍,明明模样俊俏,却神情冰冷的童子出现在皇甫其珈的面前。 童子微微弯腰,稽了一礼,道:“可是皇甫师兄?真君让我来接你。” 皇甫其珈闻言,立刻道:“正不知道往哪里走,多谢了。” 童子脸上依旧没有多余的表情,只上手微微张开,再次化成白鹤的样子,然后背对着他屈膝。 皇甫其珈有些懵,这是让自己坐到他背上吗? 仿佛是印证他的猜测,那童子幻化成的白鹤见他没有动静,修长的脖子转了过来,催促似得低鸣了两声。 皇甫其珈提起纵身,等他刚站稳,白鹤拍打着翅膀,直冲云霄。 云雾在身边缭绕,耳边只有呼呼地风声,从高处俯视,以前看过的没看过的景物,尽皆映入眼帘,刚刚还想着的,自己坐在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背上,是不是有点羞耻的念头瞬间被抛在脑后,此刻的他双唇紧抿,心跳鼓动,竟生出一种从未有过的豪情来。 那样兴奋而又刺激的心情等到落地的时候都还没平缓过来。 “过来。”淡淡的声音响起,皇甫其珈一抬头,就看到了负手而立的男人。 巨大而又平坦的露天石上光秃秃的,没有一点草木的影子,显得过于荒凉了,唯一醒目的就是那块高达数十丈的试剑石,黑色的石壁之上剑气纵横,让人望而生畏。 “你的剑呢?”略显清冷的声音让皇甫其珈回过神来,然后就见牧真君望着自己而皱起的眉。 “我......我没剑,不会剑法。”外门弟子只教一些练气法诀,绝对不会认真的去教你剑法的,那是内门弟子才有的待遇。 “我练剑,你也随我习剑。”牧倾华只是通知,而非询问,然后他在包裹里翻了翻,取出一把银白色的剑来,递给对方道:“此剑名为流光,你先用着。” 皇甫其珈接过剑,又是激动又是兴奋,抱着剑的手紧紧地,“多谢师傅,我一定好好练剑。”绝不会辜负他的期待。 牧倾华倒是反应淡淡,只看了一眼旁边候着的童子,说道:“以后你的饮食起居由白羽负责,这里就是你的练剑之地,等你能在试剑石上留下剑痕之后再来找我。” 留下这句话之后,他就挥一挥衣袖,什么都不带的走人了,直接把他刚收的便宜徒弟仍在了原地。 ...... 牧倾华很认真的在研究着那颗蛋,事实上,他已经研究了一个多月了,可除了蛋里面那股莫名出现的混沌生机之外,他再没有研究出其他东西来,它就和其他普通的妖兽蛋一样,没有任何区别。 再次探究无果之后,牧倾华有些失望,如果不是冥冥之中那根线牵引着的话,他都想把这颗蛋直接烤了吃掉。 可这颗蛋关系到叶重澜,他只能耐下心来,一再的小心谨慎,就差没天天把蛋捧在手掌心捂着了。 他能感觉到冥冥之中的那丝牵连,可关键之怎样的牵连,叶重澜的具体位置,他就不知道了,牧倾华纠结沮丧,每天抱着颗蛋把自己关在洞府里生闷气。 而在外人眼中的形象就是,牧真君又在闭关,参悟大道了。 就连便宜徒弟皇甫其珈都不敢轻易来打扰他,每天抱着把剑对着试剑石砍砍砍! 原本他以为牧倾华说的那句等在试剑石上能留下剑痕再去找他是句玩笑,心里想着,那还不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可一剑下去之后他才明白过来,是自己想的太简单了。 整整一个月,数不清自己挥了多少次剑,可那座试剑石依旧如故,硬是没能在上面留下一点痕迹。 换了一般人的话,早就气馁了,可皇甫其珈是个执着的人,然后,一个多月之后,虽然还是没什么进展,可他却能清楚的感觉到,自己体内的灵气粗壮了一倍不止。 见状,他练剑练得更加勤快了,说是练剑,其实他并不会任何剑招,只是简简单单的挥剑,收剑,然后再挥剑,收剑而已,牧倾华并没有教他任何招式,整整四个月之后,皇甫其珈终于在试剑石上留下了浅浅的一道剑痕。 他几乎是以一种雀跃的心情去见牧倾华的,彼时,牧倾华正在看掌门那边传过来的消息。 只是一封询问短信而已,关于擎瑛界那边的封印之事,牧倾华拿着信笺默默无语,其实他早把那件事忘到脑后了,几百年的寻寻觅觅,终于有了关于叶重澜的一点讯息,旁的事情他哪还有心情管,只是擎瑛界的事终究是他亲口应下的,抽个空总还是要去一趟的。 就在他想着这些的时候,一声细微的“咔擦”声传来,牧倾华身子一僵,指尖莫名的颤了颤,如果有人在的话,绝对会非常的差异,上清宫牧真君冷的像块千年寒冰,没人能让他有丝毫的动容,就连当初和妖王决战,也还是那副波澜不惊的死样子,可现在他的脸却变了,漆黑的眸子微微张开,不难看出其中一闪而过的震惊。 咔擦咔擦,细微的声音连绵不绝,原本好端端的摆在桌上的蛋忽然来回滚动了两圈,然后,在牧倾华差异的目光中,那颗比石头还要坚硬的蛋竟然裂开了一条缝! 先是一只爪子,粘粘的,湿漉漉的,从裂开的那条缝中伸了出来,颤巍巍的试探两下,然后又缩了回去,再然后又是一阵咔擦声,圆溜溜的蛋壳东一块,西一块,最终在里面小家伙的不懈努力下破裂开来,就在蛋壳四分五裂的瞬间,一阵火光忽然就窜了出来。 炙热的火焰将周围的一切燃烧殆尽,过来找牧倾华的皇甫其珈还没弄明白发生什么事,就见眼前火光一闪,自己像只小鸡一样被人提着后颈向后退出了好几丈。 明艳的火光并没有维持太久,半盏茶的时间都没到,很快就熄灭了,牧倾华放下手里拎着的人,扬袖挥了挥空气中弥漫的灰烬,等他再次踏进洞府时,原本布置的还算精致的地方已经光秃秃的只剩一片焦土了。 而就在这片焦土之上 ,一直肥嘟嘟圆滚滚,连站都站不稳的小鸡仔正扑闪着嫩嫩的小短翅想要从地上爬起来。 牧倾华走了过去,蹲下身子将原地使劲折腾的小鸡仔捧在手心。 小鸡仔仰头仰头再仰头,还顶着半个蛋壳的头酸得很,然后,当彻底对上那张精致的面容时,琥珀色的眼眸了无生机。 “......” 牧倾华忍了忍,又忍了忍,最终还是没能忍住,大笑出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叽!!” ...... 叶重澜很倒霉,他觉得这世上再也没人比他更倒霉了,就只是一睁眼的功夫,就完成了从人到鸟的转变,这还不是最糟糕的,真正让他欲哭无泪的是,成为什么鸟不好,偏偏成为了他家道长养的一只鸟! 他英明神武风流倜傥的形象啊,滔滔江水一样一去不复返了泪崩! 本来与心上人重逢是件非常开心的事,特别是像他们这样分开了这么久之后,可叶重澜现在实在是开心不起来,他缩着脑袋,鸵鸟一样将自己埋在牧倾华特意为他准备的暖棉棉的窝中,只留着一个光秃秃的屁股在外面。 对方显然没有留意到自己现在的形象,牧倾华又想笑了,咳咳,他必须忍住,否则叶重澜又要炸毛了。 牧倾华发誓,他是真的很想忍的,可最后还是没忍住,伸出手指,戳了戳那个翘着的,看上去手感就不错的——屁股! “叽——” 叶重澜挣扎着爬了起来,身上为数不多的一层小短毛都竖起来了,那双肉肉的小翅膀扑腾扑腾,抗议的挥舞着。 修长的手指飞快的缩了回去,牧倾华眉眼弯弯,笑的很好看,然后颇为无辜的说道:“今天太阳很好,我带你出去赛太阳。” “叽叽叽!” 我不想晒太阳,我也不想出去,我只想安安静静的思考人生! 叶重澜抗议,可惜他现在说的话牧倾华完全听不懂,仗着这一点,牧倾华非常愉快的捞起小鸡仔,快快乐乐的出门去了。 住了几百年的洞府被叶重澜刚出生时的一把火烧掉了,牧倾华并没有重新再建一个,而是让人又找了一个地方,造了一座颇大的园子,里面还很讲究的种了一些花花草草,看上去没有了以前的冷冽肃穆,而是多了一种柔软。 这样的改变让知情的人都有些差异,不知道牧真君是心血来潮还是改变了喜好。 别人的差异与否与牧倾华无关,以前他一个人的时候对很多事情都是不在意的,但现在多了一个人,还是一只很弱很弱的小鸡仔,他自然也就考虑的多了一些。 只短短几天,刚出壳那会儿还没他巴掌大的小鸡仔长大了一圈,尖尖的嘴巴,短短的爪子,蓬松的羽毛,让他看上去非常可爱。 牧倾华伸出一根手指,揉了揉他的脑袋,没想到用力过猛,将叶重澜推倒在茶几上,还咕噜咕噜的滚了两圈。 “噗——” 轻笑声传来,让摔懵了的叶重澜羞恼不已,“牧倾华!” “叽——” 看他全身的毛都竖起来了,整只鸟胀成了一只毛团,牧倾华赶紧顺毛,将他捞起,放在自己的胸口,牧倾华斜倚在软榻上,说道:“你一定想知道你现在的,咳咳,是什么品种吧,我查到了。” 无论是什么品种,总归不是人就是了,叶重澜很想说他一点都不想知道,可还是听了下去。 现实如此悲哀,他才不自暴自弃呢! 牧倾华从包裹里取出一本古籍,摊在叶重澜面前两人一起看,一边看一边道:“你现在的品种很了不起呢,就是在妖族,炎凤这种生物也是很少见的,几千年都不一定出一只的,妖兽炎凤,生来便有强大的灵力,善控火,受再重的伤,只要没死透,便可浴火重生,强到极致时,炎凤真火可焚烧世间万物。” 听着倒是不错,可依旧不是人,还有他现在这副小身板,叶重澜扒拉着书页,叽叽的叫了几声。 这回牧倾华绝对听懂了,他轻咳两声道:“慢慢长,总会长大的,一般妖族的成长周期都是一百年到两百年之间。” 叶重澜拉着脑袋,只觉得整个鸡生都生无可恋。 见他这副沮丧模样,牧倾华安慰道:“上次在兽人世界你不也是只鸟吗?!只是上次大点,这次小点而已,做只鸟而已,做着做着也就习惯了,我陪你。” 叶重澜无语,上次和这次能一样吗?上次他至少可以变成人,这次离成人那天也不知道要多久了。 虽然绝对对方有幸灾乐祸的嫌疑,可道长那句我陪你又让他觉得感动,经历过一世的孤独,还能够再次相见,能躺在他的胸口,能感受到他抚摸在自己身上的温度,鼻尖萦绕着对方熟悉的气息,突然就觉得能不能变成人也没什么了,至少现在他们是在一起的。 这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了。 自从养了一只刚出壳的炎凤牌叶重澜之后,牧倾华将炎凤的习性,幼崽的饲养手册等相关书籍都找出来研究了一遍,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把那么弱小那么精贵的叶二少给养死了,要知道,当初他可是个连仙人掌都养不活的人啊。 精心饲养,小心呵护了几个月之后,擎瑛界的事情也不能再拖了,毕竟大半年都拖下来了,再拖下去他自己都过意不去。 本来他是想将叶重澜放在藏剑峰上,等他办完了事就立刻回来的,可叶重澜不答应,本来嘛,久别重逢的两个人刚相聚了才几个月又要分开,就算是很短的一次分开,他也不愿意,反正他现在很小,兜里揣着,怀里藏着,很容易的带进带出,他才不要被留下。 牧倾华也是舍不得的,再想着,能把心上人藏在兜里带着走,似乎还是蛮有趣的嘛,于是,也没在反对了。 离开前,他将便宜徒弟叫到面前,给了一套心法,一套剑法,就再次放养了。 皇甫其珈兴奋的收下东西,然后目光落在站在牧倾华肩膀上的叶重澜身上,眼中有好奇,有不舍,也有一丝掩藏的很好的忐忑。 妖兽炎凤,天生力量强大,如果依旧在他手上的话会是一个很好的助力,可他也知道自己保不住他,在整个修真界,妖兽都是受到排斥,也让修真之士忌惮的存在,如果今天拥有这只炎凤的不是牧真君,而是其他任何一个普通人,这只炎凤绝不会活到现在。 望着远去的一人一凤,他自然是惋惜不舍的,那毕竟是他唯一从家中带着的东西,可他却不后悔。 皇甫其珈握紧了手中的剑,他想要报仇,想要强大的力量,无论牺牲任何东西,都是值得的。 ...... “你在看什么?”牧倾华一把捞住肩上的小东西,将他揣在怀中,只露出一个小小的脑袋。 “叽——”叶重澜无意义的叫了一声,感叹着自己以后又要忙了,他原本附身的那颗蛋并不是一颗真正意义上的死蛋,否则他也不可能在这颗蛋中活过来,只是原主的那点生机因为他的到来改变了命数,原本的炎凤可是跟着他的主人横扫九州三界,叱咤风云的。 这个主人指的当然不是牧倾华,而是皇甫其珈! 皇甫其珈是个典型的逆袭成功的人,他命运多舛,幼时便家破人亡,一路艰辛,拜入上清宫,而他的修道之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天资不佳,受人欺辱,总之是怎么凄惨怎么来。 天道酬勤,守得云开见月明,功夫不负有心人,前半段有多么凄惨,后面就有多么牛掰,什么奇遇啦,桃花运啦,打脸啦,最后从一个小可怜逆袭成狂霸拽的一代大能。 而原主,这只主角跟前的第一爱宠,就是前期帮忙,中期陪伴,后期跟着主角吃香喝辣的妖界之王。 后面两项可以省略,但前期的帮助皇甫其珈消灾解难是叶重澜不能逃避的,这是原主的愿望,叶重澜必须帮他做到。 牧倾华摸了摸明显敷衍的某人,心中若有所思,看来这次很有必要去一趟妖族了。 ==================================分割线=================================== “天地将倾,整个修真界都危在旦夕,只见关键时候,牧真君一人一剑出现在废墟上空,他望着猖狂的妖王,口中冷喝:‘妖孽看剑!’然后一剑挥出,那一剑的威力开天辟地,日月无光,耀眼绚丽到了极致,只这一剑,灵力强大,纵横妖界几百年的妖王就倒下了,死不瞑目......” 茶楼里,说书的先生讲的唾沫横飞,满脸激动,其他人也是听得入神,讲到精彩处,更有人拍掌喝彩,牧真君大战妖王的故事都传了一百多年了,讲的人更是不少,可依旧有人乐此不疲的去听。 叶重澜站在桌上,听着楼下说书先生的语调很有节奏的打着摆子,不时的看一眼牧倾华,喉咙里发出咕隆的声音。 此刻的牧倾华换了一张脸,一张很普通,走在人群里都不会让人注意的脸,依旧是一身白衣,背脊笔直的坐在桌边。 就算听不懂叶重澜现在的话,但只要不是傻子,也能听出那一声声的咕隆里所隐含的嘲笑了,牧倾华挑眉,伸手往他脑门上轻轻一戳,叶重澜趴桌上了。 “叽——” 两根小肉翅扑腾起来,叶重澜抬头,在他手上狠狠地啄了一下,白皙的手背立马红了起来。 叶重澜见状,立刻就后悔了,下意识的就想伸出舌头舔一舔,然而结果却是,又啄了一下。 叶重澜慢吞吞的后退一步,转过身子,趴桌上,只留一个屁股对着牧倾华。 揉了揉发红的地方,牧倾华并不觉得疼,他只是有些好笑,似乎自从叶重澜变成小鸡仔之后,更加幼稚了,幸好他不嫌弃他。 楼下又在讲另一个故事了,牧倾华倒了一杯茶,抿了一口,淡淡道:“说书先生讲的太夸张了,那妖界之主倘若当真那么不济事的话,早就死了,哪还做的了妖王,妖界,那可是个凡事只用实力说话的地方。” 小肉翅抖了抖,叶重澜虽然没有转过身来,可牧倾华知道他是在听了,还听得很认真,对方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 于是他也不藏着,直接道:“妖王白术,原身是头黑蛟,啧,不知道他明明是头黑蛟,偏偏要姓白。”记得当年他还当面问过他,对方似乎回答过什么,但他忘了,这也不能怪他,毕竟都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 “白术很强,可以说是我一直以来遇到过的最强大的对手,我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他就已经是妖界之主了,一直到他死他都是唯一的妖王,现在妖界分裂,各自为政,可谁也不敢自称自己是妖王。” “他当真那么强?那你当初是怎么杀了他的?”叶重澜终于转过身来,皱眉问道。 “他是很强,但我也不弱。”牧倾华的声音并不高,却透着无比的自信。 “虽然事后我休整了几年才缓过来,可最后还是我赢了,死的是他,不是我。” 琥珀色的眸子和漆黑的眼眸相互对视,忽然,叶重澜双腿一蹬,扑闪着小翅膀跳上了牧倾华的肩头,毛茸茸的小身子紧紧的贴在他露出来的脖颈上,如果他现在是个人的话,他绝对会缠着他来一场畅、快淋、漓的性、爱,用快、感和疼痛来缓解心口不断泛起的酸涩,可现在,他只能贴的他近一点,再近一点,直到两人之间,再无一丝空隙。 “怎么了?”牧倾华偏头,亲了亲他的身体,蓬松的绒毛撩的他有些痒。 “叽——”还疼吗? 重逢几个月了,在山上的时候还好,他不提,自己也不提,仿佛两人之间从未有过离别的痛苦,只有在一起的喜悦,可自从下山之后,沿途所见所闻,让他清楚的明白一件事,这人,在这个世界,独自一人等了很久很久。 几百年,那是一个怎样的概念?他们在一起的日子加起来有这么久吗? 上一辈子寻寻觅觅几十年,他已经无比的难熬,绝望的时候只想把他拉出来揍一顿,而现在,他只有心疼。 自己寻找的那几十年算什么,他家道长才是真可伶。 他喉咙发出咕隆咕隆的低叫声,整个脑袋都往对方脖子上蹭,弄得牧倾华更痒了。 看着明显在撒娇的人,牧道长只觉得妖界之行迫在眉睫,不能沟通的感觉太糟糕了。 擎瑛界是通往明旭小虚空的唯一入口,坐落在一片荒漠中,那里没有水源,也没有人烟,也从来没有人敢往那里去。 擎瑛界的封印将修真界与妖族彻底隔开,或许有修为强大的人能够穿过结界,来往两界,但只要修为还没到那份上,就绝不可能跨过此处的结界。 这也是为了避免妖族入侵,天下混乱。 可就算如此,两百多年前不该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妖魔两界相互勾结,利用当时万年难出一次的天地异宝,由八位大能长老血祭,硬生生的破开了擎瑛界的封印。 杀业起,天下大乱! 大劫之后,修道界就很重视擎瑛界这边的封印问题,隔个十年八年的就会派些人过来巡查一番,那样惨烈的战事,修真界再也承受不起一次了。 牧倾华撑开结界,用灵气小心的护着怀里的小东西,手中长剑却没有停下,所过之处,五具尸体留在了身后。 “赤霄红莲剑!你是上清宫的牧、牧——”他没能说下去,被黑袍裹得严实的身子看不出什么,可从他的声音中却可听出里面的颤抖。 上清宫的牧真君,对于妖族之人来说,那是天下最可恨也最可怕的存在,可恨是因为他杀了妖族之王,可怕也是因为他杀了妖族之王! 妖红剑芒一闪而过,直接将人灭了神魂,牧倾华用剑挑开他遮在身上的斗篷,果然就看到一只化为原身的妖兽尸体。 他皱了皱眉,将擎瑛界的事情记入灵符,传给了道虚,然后大袖一挥,走进了结界。 “这里就是妖界?”叶重澜扒拉着牧倾华的衣襟,探出了一个小脑袋,一边东张西望,一边道:“和修真界那边也差不多嘛。” 只不过各种各样的动物多了点,然后有些人长得奇怪了点,比如说右边那个卖肉的汉子,膀大腰圆,肌肉鼓起,偏偏身体后面挂了一条长长的尾巴,头上还顶着两只可爱的猫耳朵。 再比如说左边那个买东西的姑娘,杨柳细腰,纤纤弱质,唯有一张嘴,酷似河马......这些都是因为修为低下,化形不够的原因。 叶重澜倒是并不害怕,只是觉得还蛮有趣的。 他很有兴致的四下观看,直到牧倾华在一家店钱停了下来,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貌似他家道长对这里很熟悉啊,他这一路上都是有目的的在走的,也没问人,就走来了这里。 “你以前来过这里吗?”叶重澜这样问道,可说出来的却是“叽——” 牧倾华把他的脑袋往怀里按了按,道:“有话待会儿说。”现在说了也听不懂。 他步履从容的走入店中,现在牧道长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普通的金丹期修士,修为不是很高,但也不是太低,至少勉强不会被人轻视。 店中掌柜很快就过来了,一脸的笑容可掬。 “先生想要什么?” “一颗兽珠。”牧倾华低头看了一眼怀中的叶重澜,淡淡道。 兽珠并不是什么奇珍异宝,却也十分罕见,那是一种妖族呼噜兽死后化成的珠子,本身并没有其他公用,唯一的用处就是佩戴者能够听懂动物的话语而已。 这也是牧倾华现在急需的。 稚嫩的小爪子动了动,又动了动,活泼好动的叶二少再次不安分的探出小脑袋,快的让人想拦都没来得及。 原本还笑的一脸祥和的掌柜忽然就瞪大了眼,惊呼一声:“炎凤!” 吓得叶二少脑袋一缩,差点就掉下去。 跨出店门的时候,叶重澜有些不安,有些犹豫的问道:“我是不是惹麻烦了?” 牧倾华四下看了一圈,勾唇笑道:“没有,你做的不错。” 闻言,叶重澜知道,他家道长又在打坏主意了。 从外城到内城的距离,不算短也不算长,但城内城外,却隔着两个世界。 城外人来人往,一派平和,算得上安居乐业,内城却是血雨腥风,杀戮和死亡共舞。 叶重澜刚进内城,就见一截残肢断臂迎面飞来,虽然他也是个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了,可突然来这么一下,还是被吓了一跳。 然后,他见到了有史以来最恶心的一幕。 一只巨大的,有着无数触手的巨型章鱼张牙舞爪,几乎掩盖了半个天空。 那些触手延伸开来,所过之处,所有建筑被夷为废墟,更有修为不够的人,东躲西藏间被那些触手缠住,然后碾成了肉沫。 猖狂之极的笑声响起,在空中洒下一片真正的“血雨”。 这简直是地狱一般的景象,叶重澜还来不及找个地方吐一吐,就见一根巨大的触手往他们这边扫过来。 “叽——”道长! 他只来得及叫了这么一声,然后牧倾华已经纵身而起,汹涌的灵力化为巨剑挥斩而下—— “嗷——” 悲痛声响起,巨型章鱼猖狂了这么久,与之缠斗的人都没能重伤了他,却被牧倾华一剑之下断了一根触手。 这还是牧道长手下留情的结果了,如果不是为了隐藏实力,断的就不只是区区一根触手了,而是他整个身体都被剖成两半。 疼痛之下,巨型章鱼也管不上其他几个缠斗的人了,带着巨大恶意的眼睛落在牧倾华身上,就是这个人,断了他一根触手! 无数触手带着雷霆万钧的力道挥舞着向他当头砸去,只看地上一个个遭了无妄之灾的深坑就知道,如果被砸了那么一下,绝对是变成肉饼的结局。 叶重澜被保护的很好,甚至在忽上忽下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到多少的颠簸,在确认牧倾华游刃有余,绝对不会受伤之后,他甚至用一种看戏的心情瞧着他家道长碾转腾挪间,不但脸不红气不喘,还一剑一剑的像是猫耍耗子一样,将对方的那些触手断了个七七八八。 痛吼声惊天动地,怕是死人都要给叫醒了,然后噗的一声,巨型章鱼最后喷出一口漆黑的,带着浓臭的墨汁,只一滴而已,就能将一个金丹期的修士给腐蚀成人干,可牧倾华绝对不是一个真正的金丹期的修士。 只见他随手便挥开一道结界,而后蓝光一闪,在场中人都没看清发生了什么事,然后那些带着强烈腐蚀性的墨汁已经返回到了实施者自己身上。 一声长长的哀鸣之后,那只恶心的巨型章鱼就只剩下一摊肉泥,看上去更恶心了。 猖獗一时的巨型章鱼死掉了,现场一片死寂,仅存的几个活下来的人都不敢上前,看着牧倾华的目光多了一些敬畏。 啪啪啪,清脆的掌声响起,一道慵懒的声音从一旁的高楼上传来,“还有人要上吗?没人上的话这个月的魁首就是那位突然冒出来的白衣先生啦。” 无人应声。 良久才有一面貌清秀的少年小跑着过来,恭敬道:“月大人请先生上楼一见。” 牧倾华并没有拒绝,这也是他进内城来的目的,没有拒绝的必要。 小楼外表看着普通,内里布置的却是极为精致,每一样摆设,每一件物品,恐怕都能称得上是价值连城了,而最精贵的恐怕是躺在卧榻上的那个少年了。 一衣一线,上到绾发的玉冠,下到衣角上的配饰,都极尽奢华。 每个人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是,这个人有钱,第二眼,这个人非常有钱,第三眼,好想抢劫他。 当然,三界之中,能有本事从他手里抢到东西的人还真没几个,因为他是月出痕,妖界无数人敬畏的月大人,当年妖王的心腹之人。 月出痕见到人来,伸手指了指对面,示意他坐,然后让人奉茶。 茶是好茶,月出痕的吃穿用度只用最好的,有人在旁弹琴,琴声清幽悦耳。 琴音中,他笑问:“恭喜先生拔得头筹,敢问先生名姓?” “在下叶重澜。”他声音淡淡,举止有礼,不卑不吭。 叶重澜:“......” “叶先生是修道之人吧。”月出痕笑容不变,“别人看不出来,我却还是能看出一二的,不知叶先生为何来我妖界?” 修真界对妖族中人排斥,相对的,妖族对修真界的人的态度也没好到哪里,两者之间,向来是水火不容的。 所以,月出痕的这句话看似平和,却是带着冰霜的。 对面坐着的人似乎停顿了一下,而后冷声道:“遭小人陷害,误杀同门,不容正道。” 说这句话的时候,那张一直平淡的面容扭曲起来,夹着深切的恨意。 叶重澜:“......” 他怎么觉得道长的那个表情特像是身上的金子被人偷了喜欢吃的草莓被他偷吃了和他嘿嘿嘿正嘿到高、潮时他却突然变身了之后扭曲出来的呢?! 他家道长太会演戏,他看的尴尬症都要犯了...... 牧倾华的这一番说辞对方信没信不知道,但月出痕的那张笑脸从头至尾都没有变过,典型的一个笑面虎,直到叶重澜扑闪着翅膀从牧倾华的衣襟里蹦出来,一下子跳到桌面上,然后挑着自己喜欢的糕点小鸡啄米似得猛啄。 月出痕脸上的笑终于淡下来了,又是惊讶又是凝重,“这是炎凤?”虽是疑问句,用的却是肯定的口吻。 他慢慢的呼出一口气,坐正了身体,“妖界已经有一千多年没有出过一只炎凤了,没想到竟有外人带来一只。”还是一只刚出生的幼崽。 月出痕看着对方的目光简直称得上是嫉妒了。 牧倾华不为所动,他极其冷静的说道:“‘炎凤现,妖王出’,在下虽是外界之人,但妖族的这句话我还是听说过的。” 月出痕面色不佳,但他很快就调整过来,视线从叶重澜身上移开,他并没有顺着对方的话接下去,而是转开话题道:“叶先生道法高超,既然夺了这次的魁首,那就是我万妖宫的十长老,先生只管在这里落脚,那些修道之士不过是些伪君子而已,量他们还不敢找到我万妖宫来。” “那就多谢月大人了。”牧倾华起身谢道。 月出痕说话算话,不但给牧倾华安排了住处,安排了伺候的人,就连十长老的服饰令牌都亲自给送来了。 月出痕是个大方的人,安排的住处是一等一的好,吩咐过来伺候的人也是一等一的美人,换了意志力稍微弱点的人,在这样的锦衣玉食,糖衣炮弹下,早晚得沦陷,可牧倾华自然不是别人,和月出痕相反,他是个对吃穿用度非常不讲究的人,想当初,他可是两箱泡面能在家里宅一个星期的人。 他喜欢钱,也喜欢攒钱,可他花在自己身上的钱却非常少,不是他不舍得,而是没那个意识也没那个想法而已,攒钱只是一个爱好,花不花的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月出痕安排的那些,牧倾华并不会排斥,却也谈不上喜欢,特别是那些美人,他绝对不会让他们进内殿伺候的,先不提里面有没有月出痕安排的奸细,单单叶重澜爆发出来的醋味,就够他喝一壶的了。 “你究竟想做什么?”叶重澜蹦来蹦去,有些担忧的问道。 他想不通他们必须要待在这里的原因,显然他家道长是有计划有目的的。 “来妖界是为了兽珠,之后是为了调查擎瑛界之事,现在嘛是为了确认一件事。”牧倾华并不隐瞒,声音平静。 叶重澜好奇,“确认一件什么事?” 牧倾华顿了顿,然后道:“这个以后再说,现在我们去洗澡。” 说着,捞起桌上的小鸡仔就往浴室的方向走。 嗷嗷嗷,太恶劣了,要么就不说,既然说了就说清楚,说一半藏一半吊的人半上半下的人太缺德了!! ...... 对于月出痕安排给他的东西,牧倾华最满意的莫过于浴室中的那个镶嵌了汉白玉的天然温泉了,仅看着点,月出痕真的是一个非常会享受的人。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了,好歹也混到了一个修真界第一人的位置,他怎么就没想到给自己建这么一个温泉呢,平白辜负了大好光阴。 整个人泡在温水里的时候,他舒适的叹了口气。 他舒服了,叶重澜现在的感觉可不大好,他整只鸡都贴在了道长赤、裸的肩膀上,两只爪子牢牢的勾住对方的长发,溅起的水珠将他身上的毛弄得湿漉漉的,看上去格外的可怜。 对他现在的体型来说,这片浴池就像是广阔的湖泊,掉下去绝对会淹死的,淹死在浴池里,这死法太丢脸了,绝对不要。 可惜,他现在就是只任人宰割的弱鸡,抵抗不了强权的镇压,被牧道长三两下的就给乖乖制服着过了遍热水,成了真正的落汤鸡...... 暴君,他觉得道长都不爱他了,泪/(tot)/~~ 次日,月出痕照例来看炎凤,却只看到一只垂头丧气,苦逼兮兮,一点精神头都没有的弱鸡,不由担心的问道:“这是怎么了?” 牧倾华往这边瞟了一眼,淡淡道:“发脾气不洗澡,被我教训了一顿。” “叽——”你才不洗澡,你一年到头不洗澡! “......” 月出痕轻咳一声,不由得为大名鼎鼎的炎凤辩解道:“那个,鸟类都是不爱洗澡的,炎凤也是......鸟。” 真是越解释越黑,顶着两双望过来的眼神,他继续道:“不如让他跟着我修炼吧,等他长大了就好了。” 这恐怕是他的真正用意了,想把这唯一的一只炎凤拐到自己身边去。 牧倾华特意沉默了片刻,最后答应了下来。 第五十六章 牧倾华还是赞成叶重澜跟在月出痕后面学习一阵子的,毕竟叶重澜现在是妖族,妖修与道修不同,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体系,他现在虽然是修真界的第一人,但在修炼上能帮助叶重澜的很少,这时候月出痕的用处就比较明显了。 对于这个提议,叶重澜倒也没有反对,他现在急需化成人形,巴掌大的小鸡仔神马的,简直太虐了!! 于是,在三个人都同意的情况下,叶重澜被觊觎炎凤的月出痕光明正大的带走修炼外加洗脑。 而牧倾华也没闲着,他现在的身份是妖族的十长老,妖族的长老可不是好当的,和修真界很多名门大派的长老不一样,不是以年纪资历辈分就能当的,而是纯粹的依靠武力值。 整个妖族实力为尊,妖界内城隔个几天就会有一次没有任何规定限制的挑战,自认为有能力的,都会来挑战一位希望的对手,那只被牧倾华杀死的巨型章鱼是原本的十长老,诸位长老位中排名最末端,也是众多妖族之人挑战次数最多的人选,谁能打败他,那个人就能代替对方,成为新的妖族十长老。 这次是牧倾华赢了,所以他成了新任的十长老,这也不单单是月出痕的提拔重用,也是妖族的一个既定的规矩。 妖族是一个真正的弱肉强食的种族,每个人的地位都是凭借自己的实力的打上去的,十长老想要成为九长老,只要打一架,赢了就能取代对方。 原本牧倾华并不想在动弹的,十长老的位置在这里虽然不算太高,但也不低,一些该有的优惠还是都有的,已经足够他用了,反正他又不会一辈子都待在妖族。 可这样的想法只存在了几天,就被他打消了,因为做这个十长老真的很烦啊。 每天都有人来找他挑战,每个人都想把他从十长老的位置上挤下来,自己取而代之,牧倾华并不惧怕任何人的挑战,只是他怕麻烦。‘ 为了自己的轻松日子,他不得不想办法让自己的位置往上挪一挪,比如说做一下七长老的位置? 至于为什么是七长老,因为他喜欢七这个数字啊。 牧倾华在妖界的日子过得还算精彩,至少比在上清宫时那种堪称死寂的生活有趣多了,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关于叶长老凶残的名声也渐渐的流传出去,至少前来找他挑战的人明显少了很多。 叶长老长相并不凶恶,至少和其他很多妖族比起来,他的相貌称得上和蔼可亲,他的手段也不是非常残酷,要知道,妖族可是有很多嗜杀凶残的暴徒存在的。 他杀人的时候,往往是一剑毙命,并不会流多少血,对方死的时候也不会感到多少痛苦,这样的手段在妖界堪称仁慈。 可就是这样的叶长老,短短几个月时间而已,就被许多人所忌惮——因为他的强大。 按理说他只是一个七长老而已,还徘徊在中下的位置,就算他修为强大,也不至于到让人害怕的程度,可事情却是相反。 和他交手的人不少,其中大部分都死了,但也有侥幸活下来的,这些人中不乏一些元婴期的高手,包括那位被他取代的上任七长老,而无论对手是谁,是怎样级别的高手,对方都一直表现的游刃有余,未尽全力。 一个都不知道他的底线在哪里的对手,岂非比未知更加让人害怕。 万妖殿上下,多多少少都听说了这位新崛起的叶长老的名声,唯一一无所知的恐怕就是叶重澜了,在被月出痕带去修炼之后,他鲜少有时间和他家道长见面,修炼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就算他现在的这具身体是炎凤,一出世便天赋异禀,注定要比别人少走很多弯路,可修炼之事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大成的。 叶重澜的修为能用日进千里来形容,这让月出痕很是惊喜,想要将他要过来以后慢慢培养成妖界栋梁的决心就更加的强烈了,于是在教他修炼之时,还不忘给他启蒙,降低一下他对原先主人的依赖,加大一些自己的影响力。 原本这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炎凤还小,正是开启灵智的时候,而他作为一个启蒙老师,在适当的时间分开了他和原先的饲养人,还陪修炼教功法,只要多花些功夫很容易就能让一只出壳刚一年的小鸡仔对他产生依赖的,他的计划不难成功,可惜,在这具身体里的是叶重澜,一个成熟的灵魂。 叶二少只觉得很烦,对方教他修炼,他是感激的,可有意无意的离间他和道长,就是其心可诛了,他决定,把该学的都学了,就立马拉着他家道长走人! 月出痕自然是不知道他的这番“忘恩负义”的想法的,他教导的很用心,甚至想着要不要把这只罕见的炎凤送去给那个人,可以给那人排遣一下寂寞,以后更可以给他添加一个助力! 至于炎凤原先的主人“叶重澜”,早就被他抛到了脑后,对方的那番叛入妖界的说词,他并没有不信,却也没有全然相信,不过是不是真的倒也没有太大的关系,真的自然是好,假的他更可以心安理得的将炎凤抢过来了。 牧道长还不知道月出痕的这个打算,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没见到叶重澜之后,他就去要人了,结果自然是招到了阻拦。 俊眉微挑,还未等他硬闯,一道火光冲天而起,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们只看到那道炙热的火光从月大人的府邸猛然窜起,妖异的,能够焚烧万物的火焰将妖界的天空映染成血一样的红。 牧倾华大袖一挥,整个人瞬间消失在原地。 便是以月出痕现在的修为,置身于这样的火光中,一时间也感觉到了灼伤般的疼痛,汗珠顺着额角落下,也不知道是疼的,还是热的。 支撑着摇摇欲坠的结界,他有些苦笑着想,该说不愧是万年难现的炎凤吗,不过第一次的进化而已,就是这么大的动静,这样的炎凤真火险些连他都受不住。 如果放任火势这么燃烧下去的话,恐怕要烧掉半个城市,月出痕有些急,一时间却又没什么办法,而就在这个时候,磅礴大雨从天而降,夹杂着细雪冰雹,炙热的空气陡然阴冷下来。 牧倾华负手而立,抬头看着那忽然就出现的,一点都不寻常的骤雨冰雪,炎凤的真火本不是普通的水能够熄灭的,可现在却像被驯服了的兽类一样,纵然不甘,也渐渐熄灭下去...... ....... “你果然没死。”牧倾华的声音很冷静,望着夜空的眼睛却微微眯起。 最后一点星火熄灭的时候,漫天的大雨飞雪也都停止了,雨势来得快,去得更快,如果不是现场的一片狼藉,几乎让人觉得刚刚的一幕只是幻觉。 牧倾华从包裹中拿出一件衣服,小心翼翼的把躺在地上的孩子裹好,然后抱在怀中。 叶重澜有些别扭的动了动身子,然后龇牙咧嘴的一阵疼。 “别动!”牧倾华有些不悦的拍了拍他的屁股,整个人都变成一块碳了,竟然还不老实。 叶重澜往他怀里缩了缩,不用看他都知道自己现在的状况不大好,体温高的吓人,五脏六腑好像都被一团火在燃烧着,沸腾着,全身上下像被烤熟了一样,黑漆漆的,还疼的厉害,唯一让他欣慰的恐怕就是他终于摆脱了小鸡仔的身体,化成人形了,虽然只是个七、八岁的小孩子,但小归小,总能长大的。 叶重澜还算是比较满意的——在他意识到自己没有眉毛没有头发,整个人如同一颗光溜溜的黑蛋之前! “多年不见,牧真君别来无恙。”忽然响起的声音低沉,磁性,带着一种独特的韵味儿,格外的吸引人。‘ 叶重澜循声望去,就见一黑衣长袍之人负着双手,脚踏灰烬一步一步往他们这边走来,那人的相貌并不是很出色,和牧道长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可就是这么一张普通的脸,上面的五官组合的却是非常的巧妙,让人看着非常舒服,非常的安心。 因为这人的出现,月出痕后退一步,弯腰施礼,眉眼之间尽是崇敬,而叶重澜清楚的感觉到牧倾华的身子紧绷了起来,贴在耳边的心跳似乎漏了一拍,然后是熟悉的声音响起:“瞒过了天下人的耳目,妖王诈死的能力当真高明。” 叶重澜一惊,这人是妖王?妖王不是早就死了吗?要知道他家道长可就是凭借杀了妖王成为天下第一人的啊! 妖王白术叹息一声,道:“我能瞒过天下人的眼睛,却还是没能瞒过阿牧不是吗?” 阿牧?!!!叶重澜的警惕心噌的一下上线了! 牧倾华沉默片刻,才说道:“我只是怀疑,见到月出痕之后才有三分确定,毕竟当初我是亲手杀的你,我确定你是真死了的。” 白术轻笑,“我当然是死了的,毕竟天下间谁能在牧真君的剑下假死,只是你我当初决斗之前,我就事先做了一些准备,可就算如此,你的那一剑还是让我躺了两百年呢。” “所以呢?”牧倾华淡淡道:“你在擎瑛界做的那些事情是想再来一次妖修之战?!” 白术微微一愣,而后笑了起来,“阿牧未免太看得起我,我毕竟昏睡了那么久,现在的妖界四分五裂,早就不是当初的妖界了,哪还有我这个前妖王的容身之地,就算我有那个野心,也没那个实力啊。” “妖王过谦了,你的威慑力还在,只要你登高一呼,相信用不了几十年,你依旧会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妖王。” 牧倾华讲的认真,而就是这样的认真让白术莫名的愉悦起来,他忍不住上前一步,含笑道:“能够有朝一日将修真界变成妖族的领地,是每一任妖王都有的野心,我也不例外,只是若能得阿牧为吾之双修伴侣的话,我有生之年都不会让妖族之人踏过擎瑛界一步!” 牧倾华:“......” 叶重澜:“!!!!!!!!!!!!!!!!!!!!!!!!” 我屮艹芔茻!!!!!竟然跟他抢人!!!!!!!!!!!! 第五十七章 刚刚的那一句阿牧就已经让叶重澜察觉到了不妙,可他没想到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死而复生的妖王竟然光明正大的在他面前抢人! 这样的挑衅叶二少怎么忍得了,一时间怒气上涌,灵气乱窜,还没等他开口,就嘭的一下变回了原形。 牧倾华只觉得怀中一空,低头的瞬间就对上一双琥珀色的,燃烧着怒火的眼睛,尴尬的轻咳一声,他忽然就感到一阵心虚,虽然他并没有做错什么,白术喜欢他那是他自己的事情,和他并没有任何关系。 他从来就是个性子冷淡的人,对于叶重澜以外的任何人都带着一种事不关己的冷漠。 而就是这种冷漠,让白术无可奈何,两人相识的时间不短了,他喜欢这人多多少少也有几百年了,有时候他也会想,如果这人对他但凡有丝毫冷淡以外的情感的话,或许当初的妖修之战又是另一番景象了。 虽然心里有些泛苦,但他表面依旧是一副调笑暧、昧的模样,“牧真君冰姿雪貌,气度不凡,术可是仰慕很久了呢。” 禁锢住扑闪着翅膀挣扎不休的叶重澜,牧倾华神情冷淡,没有一点动容的样子,“你仰慕是你的事,与我无关,你要领着妖族再次掀起战争的话,我也随时恭候,我能杀你一次,就能杀你第二次。” 他语气平静,并没有太大的起伏,可其中暗含的杀气却能让任何站在他对面的人胆颤心惊。 月出痕心跳漏了一拍,整个人瞬间戒备起来,他上前一步,隐隐的护在妖王身前。 而白术却是笑了,这就是牧倾华,上清宫的牧真君,他欣赏喜欢了几百年从没忘记过的人。 ...... =============================================分割线================================================= 妖王白术出现之后,牧倾华二人没有在妖界多呆,想要查探的已经知道,顺便还让叶重澜进阶了一下,妖界自然也就没有了再呆下去的必要。 白术倒也没有阻拦,更没来个围剿诛杀什么的,他们离开的很是顺利,对此,叶重澜并没有多大的庆幸,反而有些不痛快,哼哼,不用想都知道,肯定是老情人心慈手软,念着旧情,不忍心追杀心上人呗。 叶重澜觉得自己有必要盘问一下他家道长和那位妖王之间的关系了,什么敌人,什么一个杀了另一个,典型的相爱相杀啊! 几百年没看住而已,就给他弄出一个这么强大的情敌! 面对他的质问,牧倾华觉得很冤,比窦娥还冤,他和白术是很早就认识了,那个时候他刚来这个世界,和白术还做了一段时间的朋友来着,后来因为妖修大战,彼此立场不同,朋友是没得做了,而他也没有手软,他是真没想到刚一重逢,对方就来了这么一份大礼。 白术所说的仰慕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但不管是真是假,牧倾华都没有没放在心上,对方毕竟是个活了很久的老妖怪,就算口中似是而非的说一句仰慕什么的,也是玩笑居多,其中到底有几分真心恐怕连他自己都不清楚。 牧倾华不放在心上,可叶重澜却认了真,这才是他真正头疼的地方,到底要怎么安慰一个吃醋的情人,他是真没这方面的经验啊。 两人间的关系,因为这个变得有些紧张,一直到回了藏剑峰都没缓解的现象,牧道长看着那只光秃秃的傲娇叽,紧皱的眉头就没放松过。 牧真君回来了,在离开一年多之后终于回来了,还带着一个七、八岁的疑似私生子的生物,住在藏剑峰的唯二的两个人都有些发愣。 将近两年不见,皇甫其珈长高了一些,修为更是精进了很多,和以前那个任人欺凌的少年不可同日而语,也因此,就算牧倾华基本上一直都是在放养他的,皇甫其珈也很是感激这位师傅。 对师傅的回归,他很高兴,而对自己的那只蛋从鸟进化成一个七八岁的小娃娃,他又觉得有些懵,妖兽化形他是知道的,一直照顾他饮食起居的白羽就是由一只白鹤所化,只是白鹤只能算是半妖,自己的那只蛋却是一只真正的妖兽。 而且还是一只很强大的妖兽,从他只用两年就能化成人形就可以看出。 让皇甫其珈惊讶的是,这只妖兽似乎很受他师傅的喜欢,从来都是很冷淡的表情,在面对那只妖兽的时候会变得很柔软,眼底的冰霜逐渐融化,大把大把的灵丹妙药填进了对方的肚子,这是他这个徒弟都没有的待遇,而那只妖兽还傲娇的很,在面对牧真君的时候,下巴抬的高高的,好像极为不屑。 然后不屑的妖兽就会被牧真君抱在怀里,对着那刚刚冒出点黑毛的脑袋一同蹂躏。 牧倾华刚开始还想着要怎样解释的,最后该干嘛干嘛,对着那个喜欢胡思乱想,口是心非的人,就不能惯着,越惯他越来劲。 于是,叶二少的生活有点不好过了,开始的时候他确实很生气来着,生气他家道长太会招蜂引蝶了,让他真想把他给藏起来,谁也不给看,虽然知道都是那个白术的一厢情愿,他家道长挺无辜的,可吃醋嘛,那可是忍不住的,他也不想忍。 而后就是他家道长的迁就纵容,几乎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在一起这么久了,他家道长何曾这么“听话”过,以前都是反过来的好么! 不得不说,这样听话温顺的道长让他有点上瘾,虚荣心得到了巨大的满足啊有木有!! 叶二少有点飘飘然,然后飘着飘着他就突然从上头摔下来了,第一天,牧倾华没有在他身后跟着,他还端着。 第二天,牧道长破天荒的去教导那个捡回来的便宜徒弟了,他忍着,心里却还是冒着酸溜溜的泡泡。 第三天又没见到牧道长的身影,就连晚上都没回来睡,叶重澜开始有些慌了。 小心的反省了一下,这段时间好像真的作了一点蛤,可那不是想要感受一下被道长追求的滋味嘛,道长从来没有追求过他呢,都是他追的对方,想想就心酸。 当天晚上,牧倾华回来的时候,就被一个还不到他腰部高的娃娃抱住了双腿,娃娃牌叶重澜仰着头,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可怜兮兮的,开口就是一句,“道长我错了~” 牧倾华挑高了眉毛,很淡定的一声,“哦?” “我不该怀疑道长的贞洁。”叶重澜掰开一根肉呼呼的手指。 牧倾华嘴角抽搐。 “我不该无理取闹,怀疑道长对我感情的忠贞。”手指继续往外掰,叶重澜刚要说出个三来就被牧道长忍无可忍的打断了。 “够了。”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就是牧倾华再镇定的性子也不禁被对方这几句混话弄得有些尴尬。 说的人神情自若,反而是听得人不自在起来,绝对是对方的脸皮太厚了。 叶重澜笑嘻嘻的抱住牧倾华的腰,道:“什么妖王妖后的嘛,又不是没做过,咱不稀罕,道长是我一个人的!” 本来就没什么关系,不过就是有人胡思乱想,作天作地而已,牧倾华有些嫌弃的戳了戳他的脑袋。 ...... 本以为妖王白术出现之后,会带来一些变化,在牧倾华将这件事告知道虚之后他虽然没有再管,但也听说道虚以修道界之首的名义聚集各大门派,秘密召开过好几次商讨的,就是为了给以后的事情做一些准备。 知情的人都以为会再爆发一次妖修两界的战争,可十多年了,妖族那边却还是没什么动静,甚至连妖王还活着的消息都没有传出来过,妖族形势依旧四分五裂,各自为政,十几年间毫无变化。 白术绝对不是个能放下野心地位,任由妖界动荡,甘愿就此沉寂的人,对方肯定有所打算,也会有动作,只是不知道他何时发难而已。 妖修两界的局势如何与叶重澜无关,他现在的身体是妖族,却又生活在修真界,本该是夹缝求存的,可谁让他背后的靠山强大呢?! 上清宫的弟子谁不知道,牧真君豢养着一只罕见的炎凤妖兽,对其宠爱有加,几乎是当成亲传的弟子在养了,就连真正的徒弟皇甫其珈都没他一半的待遇。 所以说,叶重澜现在虽然是只妖兽,但还真的没人敢得罪他的,就连掌门道虚都要给几分面子的,生活舒适,爱人在侧,每天只要修炼修炼,叶重澜觉得现在的生活也没什么不好的。 唯一让他不满的也就是现在的这具身体了,眉毛长出来了,头发长出来了,被束成高高的马尾甩在身后,一身金灿灿的锦衣让他看上去可爱又贵气,可他的身高,自从进阶到现在,十几年的时间了,竟然一点都没有长! 虽然牧倾华跟他解释说,妖兽的成长与人类是不一样的,时间力量缺一不可,力量决定着他们化形的成败,这一点对身为炎凤的叶重澜来说并不困难,可时间就不是任何东西所能决定的了,叶重澜他现在毕竟还是幼生期。 饭是要一点一点吃的,修炼是要慢慢来的,人也不是一夜间就能长大的,可叶重澜还是很心塞,按照这个成长速度,他要什么时候才能和他家道长滚床单啊!! 第五十八章 当叶重澜完成了一天的修炼,找到牧倾华的时候,先是高兴,但只是一瞬间,他的眉头就皱了起来,因为那个和他家道长对坐饮酒的人。 黑色的宽袍大袖,比一般人更加苍白的肌肤,只是随随便便的往那一坐,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悠闲气度,正是修真界如临大敌的妖王白术。 他来这藏剑峰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每次来不是带着琴就是带着酒,邀着牧道长一块儿弹琴喝酒,逍遥快活,仿佛还是几百年前两人作为朋友的那段时光,彼此之间没有你死我活的敌对立场。 对于他的不请自来,牧倾华表现的很平淡,他并没有拔剑对峙,却也少了多年前的那份默契,只是任由他来,任由他拉着自己喝酒,等酒喝完了,看着对方略带醉意的离开而已。 白术来的次数也并不是很频繁,一年最多也就三四次而已,牧倾华态度平和,偶尔闲谈两句,也是不咸不淡,颇有几分无视的味道,可就算他就算已经表现的如此“平淡”了,却还是激起了叶重澜的醋意。 这种醋意也不是单单只是因为白术喜欢牧倾华,更多的是一种嫉妒和心疼,嫉妒他不在的那几百年间这位妖王与他家道长之间的羁绊,心疼分开的这些日子中他家道长独自一人熬过的百年光阴。 而那位所谓的妖王也是个厚脸皮的,他家道长明明是个不冷不热的态度,而他自己,明晃晃的排斥都已经写在脸上了,那位妖王却依旧笑容如常,一点不好意思的表情都没有,不愧是修炼千年的妖精,把叶二少郁闷的不行,偏偏他以君子自居,直白赶人的话还真说不出口。 直接无视讨厌的某人,叶重澜小跑过去,抱住牧倾华爬到了他的大腿上,双臂揽着他的脖颈,整个人凑上去,以一种极为暧、昧的姿势在对方耳边亲昵道:“又喝酒了,不是说好陪我吃饭的吗?还要我来找你......” 漆黑的眸子有瞬间的凝滞,牧倾华嘴角微抽,如果这一番话,这一连串的动作是由原先那个相貌俊美,风、流洒脱的叶二公子做出来的话,虽然朗朗乾坤青天白日有失体统,但也不失为一副赏心悦目的画面,可是——牧倾华望着怀里这个扎着马尾,手短脚短,红扑扑的脸蛋异常可爱,看上去只有七、八岁的小豆丁,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怎么看,自己都像是个祸害祖国花朵的禽兽啊! “嗤——”轻笑声传来,白术敛着衣袖笑道:“认识这么多年,没想到你竟有这个癖好。” 牧倾华脸色发僵,如果坐在他怀里的不是自己喜欢着的人的话,早就把他给扔出去了。 偏偏这时候叶重澜还得意忘形的在他脸上亲了一口,然后挑衅的看向白术,道:“道长是我的,别说是妖王了,神王来了也别想和我抢!” 他说的不客气,白术倒是没怎么生气,事实上,对叶重澜他还是有一种亲近感的,毕竟同为妖族,对方又是极有天分的炎凤,他身为妖王,对这只妖族仅有的炎凤还是十分爱惜的,所以他只是上下打量了对方一番,用一种逗小孩的口吻笑道:“就你这么小的身板,确定能让你家道长有‘性趣’?” 你大爷的!这是妥妥的耍流氓啊! 真当他是什么都不懂的无知儿童了?他叶重澜,堂堂藏剑山庄的二少爷,怎么可能会被情敌击败! 叶重澜转身,贴着牧倾华的胸膛跪坐在他的大腿上,然后双手抱住对方的脖颈,往那张淡色的双唇上啃过去。 眼看就要辣手摧花,关键时候,一只手及时的挡在两人中间,一直保持着沉默的牧倾华终于忍无可忍,直接将八爪鱼一样贴在他身上的某人给撕了下来,留下一句“我觉得你们两或许更有共同话题,就不打扰了。”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当事人都走了,剩下的两人自然也没什么好留的,叶重澜巴不得白术早走早好,最好永远也别来藏剑峰了,平白打扰他和道长的清净。 这样想着,他瞪了他一眼,这种行为实在幼稚的可以,似乎随着他的身体缩小,他的心理年龄也受到了影响,可惜他现在一点都没察觉。 带来的酒还剩半壶,白术索性弃了杯子,直接对着壶嘴直接喝了起来,透明的酒液顺着嘴角溢出一些,让他看上去多了几分不羁。 直到壶中的酒见底了,他左右晃了晃,倾听动静,确认真没了才随手一抛,瓷器的碎裂声传来,莫名的惊起些异样。 “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还不是什么牧真君,而是上清宫明老道新收的关门弟子。”白术这样说道。 叶重澜慢慢的收起脸上的表情,琥珀色的眼睛微微眯起。 这样的神情,配上他那张可爱的小脸,应该是极为好笑的一幅画面,但白术却没有笑,事实上,他的注意力并没有过多的放在坐在对面的这个人身上,而是沉寂在往日的一段时光中。 “当然了,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只觉得那人长得实在是好看,我活了那么久,见过的美。色也不算少了,能让我一眼望之心生惊艳的还只有他一个。” 听到这里,叶重澜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直哼哼,他家道长当然是最好看的,任何人都及不上! 白术依旧在诉说,“可惜啊,这么一个美人,总是冷冰冰的僵着一张脸,实在是暴敛天物,我经常想,如果他肯经常朝我笑笑的话,那场妖修之战可能还真打不起来,谁让本王就是这么个怜香惜玉的人呢?!” 叶重澜心酸,“他连我都不经常笑,别说你了。”每次想让他家道长真心笑一下,都要事先准备好一个国库的钱,他容易么! “不一样的......”白术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很小,小的像是喉咙口挤出来的,那人的眼神看着面前这个孩子时,是那样的柔和,充满温情,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那个冰雪般冷漠的人还会有这样柔软的时候,这是他永远都无法得到的。 “妖王大人究竟想说些什么?”叶重澜皱眉,他在某方面还是非常小气的,道长是他的,被一个强大的情敌在背后觊觎着,这种感觉一点都不好,更重要的是,他还打不过这个情敌,太憋屈了。 “只是想找个人谈谈老朋友而已,你是个不错的人选。”白术耸了耸肩,笑了起来。 叶重澜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可我不想跟你谈。”白痴才要听情敌用一副怀念的口吻谈自己的情人,“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妖王大人有时间还不如想想自己身上的麻烦,妖界的情况可是不大好,你做了几百年的妖王,我可不认为你会真的放任妖界不管。” 白术挑眉,“不谈就不谈好了,至于妖界,似乎你也是我妖界一员吧,年纪大了,没记错的话你还是我族最珍贵的炎凤呢。” 这样说着,他站起身来,弹了弹宽大的衣袍,一副要离开的模样,离开前他还意有所指的说道:“妖修两界水火不容,一直普通的妖兽落在那些自诩正道的人手里都不会有好下场,别说你是只炎凤了,你身上从内到外,从五脏六腑到一根羽毛,可都是极佳的炼丹材料,阿牧把你保护的很好,可他能护你一时,却无法护你一世,到时候,就算他是牧真君,所谓的修真界第一高手,与整个正道为敌怕也是够呛。” ...... “所以呢?”叶重澜的目光依旧冷静。 白术心中赞叹,面色却依旧如常,只淡淡笑道:“你要不要和我回妖界?如你所说我不会放任妖界像现在这样乌烟瘴气下去,妖界早晚会有一天重新统一,你资质很好,身份又特殊,日后我的位置恐怕还要你来坐。” 这是要许他妖王之位?这手笔还真大! 不过这次还没等叶重澜开口说什么,就有一个清清淡淡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妖王陛下这是打算在我的地方挖我的墙角?!” 白术先是一愣,然后依旧挂着闲适的笑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道:“阿牧一直都是理智的,看的也比谁都明白,修真界永远不是他该呆的地方,妖族才是他的归宿。” 对于他的话,牧倾华并没有立刻辩驳,他只是冲着叶重澜招了招手,在他施展轻功飞到自己身边后,才摸着他漆黑的发顶,平静道:“我的身边才是他的归宿。” 叶重澜仰头看着他,笑的眉眼弯弯。 白术那颗跳了上千年,和金刚钻差不多硬的心到底还是疼了那么一下的,并不明显,却也不容忽视,宽大的袖袍微微颤动了一下,然后他摇头叹息,“没想到大名鼎鼎的牧真君果然是个恋、童癖,这天底下大多数人怕是都要伤心了......” 第五十九章 牧倾华喜静,藏剑峰原先只有四个人,但前几年他的那个便宜徒弟就学成下山报仇外加闯荡修真界去了,顺便还把白羽那个照顾了他好多年的人给拐走了,于是藏剑峰现在就只剩下了牧倾华和叶重澜两个人。 两个人的生活虽说过于单调了些,却也没什么不好,特别这两个人还是一对儿的时候,唯一让叶重澜遗憾的是自己现在的这个身体,心上人就在身边,两人每天都能腻在一块儿,没有碍眼的电灯泡,天时地利人和,却偏偏不能做什么污污的事,简直太心塞。 白术的偶尔来访虽然让人不爽,但也算是一位调剂了,让叶重澜适当的发泄发泄欲求不满的情绪。 这天,叶重澜刚从入定中醒来,就见他家道长端端正正的坐在对面盯着他看,桌上摆着的笔墨纸砚让他有些惊讶,道:“你这是要做什么?” 墨色的眸子有片刻的迟疑,然后就听牧倾华说道:“你我认识也有很多年了吧。” 叶重澜眨了眨眼睛,有些不明白。 “每一次重逢,每一次在不同的世界相见,你都是不同的模样,说实话,我至今都不知道你真正的样子是怎样的。” 这句话说出来,叶重澜整个人都愣住了,这确实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情,两个人是伴侣,老夫老夫的几辈子走过来了,却连彼此真正的模样都没见过,这不仅奇妙,还有点可笑。 叶重澜拿过牧倾华手中的笔,低头沉思了好半响,才蘸了墨汁在空白的宣纸上画了起来,一开始,他落笔的时候还有些迟疑,但慢慢的,便流畅起来,等到他一气呵成的完成画像时,宣纸上便多了一个面貌精致的男人。 或者不能用男人来形容,画像上的人最多十八九岁的样子,绝对不会超过二十,还只能算是一个少年,他有一双琥珀色的明亮眼睛,眉目俊朗,右脸颊上还带着一个浅浅的酒窝,让他看上去多了一点可爱和稚气。 这无疑是一个非常俊美的少年,看着就讨人喜欢,却和牧倾华想象中的有些许的出入。 修长的手指落在少年的眉目间,他不掩惊讶的说道:“原来你这么年轻?” “我死的时候刚过十八岁生日。”叶重澜目光复杂,“我以为我已经忘了以前长什么样了,今日方知,我还是记得的......” 牧倾华心下一动,记忆中的那张脸已经非常模糊了,真正忘记的是他! 将桌上的画像小心卷好,收在自己的包裹中,牧倾华并没有像他解释自己今天这出忽如其来的举动,他不说,叶重澜也就没问,就像两人自从重逢以来就没有提过未来会怎样。 会不会还会分开?会不会一次的分开就是永远的离别?! 他们与旁人不同,两人的分别不是天南地北间的距离,他们之间隔着的是两个世界,不同的空间不同的时光,那是无论怎么找都找不到的。 ...... 皇甫其珈离开藏剑峰也有□□年的光景了,这近十年的时间里,“皇甫绯剑”的名声在修真界也算是颇有名声了,何况他身上还挂着藏剑峰牧真君唯一的弟子这样的一块招牌,就算想低调也低调不起来。 而就是这样一个被所有人看好,前途一片坦荡的正道修士,却在一个月前灭了明霞宗满门,只身入了妖界,成了妖王手下的一员悍将。 消息传出来的时候,整个修道界都被惊动了,一直以来都宁静偏僻的藏剑峰隔三差五的就有人来拜访一次。 而每一个来拜访的人都毫无例外的被挡在了门外,连正主的影子都没见到一个。 可就算如此,向来喜静的牧倾华也被弄烦了,然后他将变回原身的叶重澜捞起,放在袖中,一转身就离开了藏剑峰。 只给前来求见的掌门道虚真人留下一个轻飘飘的背影。 妖界,强大而又清正平和的灵气从天而降,引起了所有妖物的警觉。 力量弱小的在这样的强压下甚至维持不住人形,啪的一下化为原型,匍匐在地上瑟瑟发抖。 暗青色的光芒闪过天际,一道含着淡淡笑意的声音传来,“牧真君大驾光临,我万妖殿当真蓬荜生辉。” 牧真君?修道界的牧真君?! 所有听到这句话的妖物都瞪大了双眼,对于这个名字,妖界的人可都不陌生,一个在妖族最辉煌的时候斩杀他们的王,给了他们当头一剑,让妖族从鼎盛走向衰弱的罪魁祸首! 一个让所有妖族人又恨又怕的存在!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片刻的惊慌之后涌起的是巨大的杀意! 感受到四面八方涌过来的杀气,白术摇了摇头,叹气道:“虽然在下想做一个好客的主人,但为了阿牧着想,我劝你还是早点离开的好,否则就算你是牧真君,也还是要有点小麻烦的。” 牧倾华负手而立,白色的身影很是醒目,他环视了一圈周围虎视眈眈的妖物,并没有理白术,而是冷哼一声,道:“皇甫其珈,出来。” 安静,好一阵的安静。 淡蓝色的身影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步履沉稳,腰间挂着把剑,眉目间依稀还带着当初那个藏剑峰少年的影子,只是却成熟了很多。 他走上前来,停顿片刻,然后单膝跪地,喊了一声“师傅。”他已经尽量维持自己声音的平缓了,可还是泄露出了一丝紧张和惧意。 “为何灭明霞?”牧倾华声音淡淡,并没有丝毫气恼怒意的样子。 而就是这样的平静却让人越发的不安起来。 皇甫其珈咬着牙,恨声道:“我知道我对不起您的一番教导,可师傅若是为明霞宗而来,弟子却是不会认错的。” “理由?” “报仇!明霞宗与我有毁家灭族之仇!” 跪着的青年双目赤红,背脊笔直,俊朗的脸因仇恨而扭曲,从小到大他只为这一件事而活着,为报仇而吃尽苦头,是牧真君收他为徒,给了他希望,他敬重他,虽然如今大仇得报,了无遗憾,却还是对不起这人的。 沉默片刻,牧倾华淡声道:“那又为何叛离正道,堕入妖界?!” 皇甫其珈仰头,不甘道:“我既然灭了明霞宗,修道界那些自诩正义的人又如何会放过我,就是师傅你不也来清理门户了吗?修真界已经没有了我的容身之处,除了妖界我又能去哪里!” “谁说我是来杀你的?!”很平淡的一句话,并没有夹杂太多的情绪,却让皇甫其珈惊讶的瞪大了双眸,就连看好戏的白术,都有了些惊讶。 “你与明霞宗既然有仇,那有仇报仇也没什么,若你当时回藏剑峰找我,身为我唯一的弟子我自然有责任庇护与你,但你却选择了与妖族为伍......”说到这里,牧倾华顿了顿,凝视着对方动容的双眼,沉声道:“自己选择的路就要自己负责走到底,我不会阻你也不会帮你,从今日起,你不再是我的弟子,妖道也好,魔道也好,你且好自为之。” 牧倾华来的突兀且声势浩大,走的时候也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走的潇洒从容,没有一个妖敢拦在他的面前,只留下皇甫其珈动也不动的依旧跪在地上,脸上神情是说不出的复杂。 “没想到他那么冷冰冰什么都不在乎的一个人,对你这个弟子倒是好得很。”白术站在皇甫其珈的身后,声音中带了一点连自己都不知道的嫉妒。 末了,他叹息一声,他能对小炎凤好,对皇甫其珈好,怎么就不能对他好一点呢? 越是冰冷的人,他的温柔就越珍贵,让人只在一旁看着就忍不住的想要独占呢...... 妖王重新现世的前几十年,一直没有什么动静,让所有人都以为这位曾经凶名赫赫的一代妖王可能是被上清宫的牧真君打怕了,就算侥幸活了下来,也再没有了以前的骄傲风光。 就在连妖界那些非常崇拜妖王的人都快要失望的时候,妖王动了,这一动就像是一道响雷在整个妖界轰然炸开,短短一天之内,原先占地为王,没有臣服的各方大妖全部身死,没有人知道妖王白术到底是怎么做到的,要知道那些大妖就算修为不及白术,但也差不了多少,而且他们还都是一方霸主,要铲除他们还是很难的,何况还是十三位大妖在同一天之内全部身死,妖王白术的威名再次震慑妖界。 直到这一天,众人才知道,原来妖王从未放弃过对妖界的掌控,他依旧是那个修为高深,算无遗策的妖王,妖界一直是他的掌控之物! 妖王的复出,震动的当然不只是妖界,魔界修道界也都惊起了巨大的波澜,特别是修真界这边,毕竟是敌对立场,几百年前的那场战争可还记忆犹新呢。 身为上清宫掌门,修真界领袖的道虚真人终于坐不住了,第二天就上了藏剑峰,当他见到牧倾华的时候,对方正握着叶重澜的手教他画符,白色道袍的青年抱着锦衣娇俏的孩子,两人脸上的表情都是认真而专注,好一副父慈子孝的画面。 道虚是这么感慨的,同时也有点羡慕对方,他也想过这么悠闲的日子,而不是被外面的那一大堆烦心事搞得焦头烂额,可惜在他卸下上清宫掌门的身份之前是过不了这样清闲的日子的,而以他现在的年纪来看,距离不当掌门的时间还很长很长。 牧倾华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他的到来,拍了拍叶重澜的头让他自己先练习着,然后就朝道虚走了过去。 道虚也不含糊,直接就将自己的来意说了一下,顺便表达了一下修真界对于妖界这次动静的担忧,说白了,他们都担心妖王白术吃饱了没事干,要是再来一次妖修大战可怎么是好,战争才过去几百年,修真界各门各派才刚刚恢复些元气,谁也不想再来一次那样惨烈的战争。 对于道虚的担心,牧倾华倒是想得开,他还算了解白术,对方从来都不是一个莽撞的人,任何一件事都会精算到每一处细节,直到确定每一步都在自己的掌握之中,他才会去做,这一点从他沉寂几十年,要么不动,一旦动了就一击而中,以雷霆手段在一夜间将整个妖界重新纳入手中就可以看出。 当年的战争修真界确实损失惨重,但作为战败的一方妖界的损失只会比修真界只重不轻,而且妖界还刚刚经历了这么一场动乱,寻常人都不会在这个时候挑起两界的战争,更别说白术这个思虑缜密的人,他现在最想做的应该就是暗中休养恢复元气了。 没有十成把握的事情,他是绝对不会去做的。 当然,道虚真人他们的担忧也不是没有道理的,白术是个有野心的人,这从当初牧倾华刚认识他的时候就看出来了,这种野心不会因为一两次的打压挫折而消失,反而会越发的膨胀。 妖王固然是个不错的头衔,可历代以来第一位成功吞并修道界的妖王岂非更加值得追求?! 这才是白术真正想要的! 妖修两界的恩怨牧倾华并不在意,虽然来到这个世界也有好几百年的时间了,可说真的,牧倾华从未将这个世界当做自己真正的归属,既如此,妖界和修道界,甚至是魔界,三者之间谁胜谁负又与他有什么关系。 他一直以来都想置身事外,可惜欠了的人情总归是要还的,因此他杀了白术一次,并且在未来可能还要有第二次。 牧倾华不傻,虽然很多事情他懒得去计较可心里总是清楚明白的,在他杀过白术一次后,在他隐然是上清宫第一人的现在,已经不可能与修真界撇开关系了,假如妖界胜了,他这个牧真君不见得会死,但平静舒坦的日子绝对会一去不复返的好么。 隐晦的跟道虚真人保证,若妖界真有异动,自己绝不会坐视不管,这让道虚真人松了口气,离开前还不着痕迹的提了几句皇甫其珈现在的情况。 据说对方现在已经是妖王的左膀右臂了,很得妖王的器重,修为大涨的皇甫其珈在妖界重归一统的战争中大放异彩,手段酷烈连那些残暴的妖族都心惊不已。 道虚的口气很是唏嘘,那个前途光明,做事稳重,自己还同别人称赞过的青年是真的不见了,剩下的只是妖界的“贪狼”,而那个几百年间就只收了这么一个弟子的牧真君应该是难过的吧。 刚刚还有些惋惜的道虚真人忽然又觉得那位“贪狼”也太不是个东西了,牧真君原本就是个性子冷的人,那么点热度还被一只白眼狼给消磨了去,又是伤心又是伤神,算了,以后还是别让牧真君收徒了。 伤心又伤神的牧倾华表示,他都快忘了皇甫其珈这么个人了...... 妖王白术的所为让三界震动,各门各派都警惕起来了,都以为他会有什么更大的行动,可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五十年一百年过去了,重归统一的妖界竟然沉寂下来,妖王白术更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低调。 对此,修真界的人松了口气的同时又有些庆幸,纷纷觉得妖王恐怕是怕了,毕竟上清宫还坐镇着一位牧真君,妖族就算想要再次挑起战争,也要问过牧真君手中的赤霄红莲,他能杀死妖王一次,就能杀死他第二次! 一时间,关于牧真君的话本传说,再次上了一个新高峰。 ====================================================================================== 高束的马尾被放下,墨黑的发丝披散下来,将白玉般的肌肤半遮半掩,平添几分诱、惑。 半卧在床榻上的人呼吸一滞,就见对方轻笑一声,准确的抓住时机将最后一点遮蔽物从身上褪下,修长的身体凝脂白玉般完美无瑕,薄薄的一层肌肉恰到好处,并不是太发达,也不会显得太过软弱,柔韧的腰肢和那双修长有力的腿是这具身体上最吸引人的地方。 眼前的身体干净,年轻,而有活力,漂亮的没有一点瑕疵。 特别是身体的主人还跪坐在他身上,一本正经的勾。引他的时候,就更让人无法拒绝了。 琥珀色的眼睛潋、滟着波光,他的右手被对方牵引着,顺着柔韧的腰肢一直摸到某个不可言说的地方,指尖触感极佳,是世上任何绸缎都无法媲美的丝滑,特别是那个不可言说的地方,温热,白嫩,肉还挺多,微微用力就能挤成各种形状,弹性极好。 红唇微微翘起,沿着脖颈慢慢啃下来,那只常年握剑的手非常的灵巧,用最快的速度将那件禁、欲、感十足的道袍给拨开,露、出白、皙而宽厚的胸膛。 身上的人眼睛发亮,就像几百年没吃过肉的乞丐,贪/婪而又渴/望,事实上,他也真的是几百年没吃到了,想也没想,他嗷呜一声就扑了上去。 这里啃啃哪里咬咬,特别是两颗小红果,要特殊照顾一下,急切的样子完全把事先打算的要优雅着诱、惑给抛到了脑后。 他家道长怎么就这么好吃呢?! 叶重澜双眼迷蒙,嘴里叼着肉,深深的嘬了一口,又一朵红梅绽放在白雪上,完美! 毛茸茸的脑袋一路往下拱,舌、尖在凹下去的地方戳了戳,又舔了舔,被舔的人一下子就绷紧了小腹,连呼吸都乱了。 双颊被体、内冒出来的热气熏得通红,他已经感觉到某个东西慢慢的站了起来,坚硬炙、热,直挺挺的抵在了他下巴处。 他舔了舔双唇,头一低,就想咬开碍事的遮蔽物,可关键时刻,却被一双忽然伸过来的手给挡住了。 叶重澜刚皱眉,就被那双手抱了起来,几乎是用撕扯的,将自己与那片温热的胸膛给隔离开,这还不算,原本赤、裸的身体被裹起来,而那块让他垂、诞不已的肥肉又重新被道袍包得密不透风。 叶重澜捶地,“为什么不让我吃肉?!为什么还不让我吃肉?我都素了三百年了我要吃肉!!”再加上没有牧道长的上辈子,就是四百年了好吗?!他不要当和尚! 牧倾华眼角发红,呼吸还有点不稳的迹象,可就算如此,他还是铁石心肠的说道:“我不要恋、童!” “哪有恋童!”叶重澜站起身,随意披上的衣服空空荡荡,两条大长腿暴露在空气中,让定力极佳的牧道长差点又没能忍住。 比起叶二少,他吃素的时间更久! “我现在的样子看上去也有十四五岁了,寻常人家早就成亲生子了好么?!你情我愿的你哪儿来的那么多心虚感!” 牧道长摸摸揉了揉脸,他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床榻这个高危险的地方,只说了一句“再有一段时间你就能突破了,一旦突破就能摆脱现在的少年状态,到时候我们再来讨论吃肉的问题!”然后便落荒而逃。 只留下欲求不满的叶二少鄙视之! 又一次的爬、床失败之后,叶重澜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修炼提升力量上,现在就算妖族穿过结界,兵临城下,也阻挡不了他要吃肉的决心! 都怪他家道长太有节、操了,十五岁的少年青涩漂亮,吃起来又鲜又嫩,多好,他怎么每次都能忍住呢?!自己都这么卖力了心塞! 妖族的生长周期向来很慢,等级越高越是如此,叶重澜熬了三百多年,每天除了修炼还是修炼,终于等来了蜕变成熟的时候,尤其是最近几天,他的感觉越发的明显了。 每一次的蜕变对于妖族来说都是一件危险的事情,这不仅是身体上的成长,更是力量上的突破,就和修士的渡劫差不多,一次雷劫便是一道门卡,一次突破就是一个等级。 为了叶重澜这次突破的顺利,牧倾华事先准备了很长的时间,方方面面都考虑了进去,更是由他亲自给对方护法。 可就算这样,还是出了差错。 当牧倾华感觉到异样,飞快的穿过自己亲自布下的结界的时候,发现里面的人不见了! 一直以来都很冷静的牧倾华在这一刻没能保持住自己的冷静,慌张混乱在脑子里挤成一团,体内灵气开始不受控制的左冲右蹿,让他整个身子都疼起来,最后化为巨大的剑气直冲天际,整个藏剑峰震动轰鸣。 刚刚爬上藏剑峰的弟子差点妹妹稳住身形掉下去,他心下骇然,转念间想着是不是有什么强敌闯了进来,然后他就看到一截洁白的衣袖映入视觉。 看到牧真君那张冰冷俊美的脸,他终于松了口气,藏剑峰有牧真君在,就算有强敌入侵又如何,这世上还能有什么强敌是牧真君的对手! “什么事?”藏剑峰在上清宫的地位与禁地没太大差别,因为他喜静,没有重要的事绝不可能有任何人敢来打扰他,何况只是上清宫的一名弟子,就算看对方衣角的标记,这是掌门一系的亲传弟子也一样。 他的声音比往常冷了不知几倍,足以让听到的任何人心下打颤。 那位刚上来的上清宫弟子也不例外,他赶紧躬身,恭敬的不能再恭敬的说道;“刚刚收到传信,妖王白术带领妖族攻打青霜城,掌门有令,让我来请牧真君。” ...... 第六十章 青霜城是修真界付家的地盘,也算是修真世家,名门大派了,因为地理位置特殊,是离擎瑛界最近的一座大城,因此每次两界爆发战争,最先遭殃的都是它。 自从上次妖修大战之后,经过几百年的休养生息,青霜城终于有恢复了一点生机,可这还没过多久,就又要遭受大难了。 对此,一直保护着这座城池的付家人表示,真是日了狗了! 城外黑压压的一片,就算付家对从祖上就一直流传下来的结界有信心,也还是有人双腿打颤,黑底白字,外面的那支妖族军队,打着的可是妖王白术的旗号啊。 妖王亲临了吗?真是日了野狗了!! 墨色的黑云遮天蔽日,挡住了天际的光芒,骤然降临的黑暗让城中的人心下一惊,纷纷抬头看去,等看清楚了,胆小的已经双腿发软,跪倒在地了。 那哪是什么黑云,而是一条体型巨大的黑蟒! 两只昏黄的眼睛,残忍,嗜杀,盯着城中的每一个生灵,庞大的身体扭动了一下,尘烟四起,比屋子还要大的蛇头朝天吐了吐信子,然后全身发力,带着与身体没有太大却别的墨色光芒猛然朝着青霜城内撞过来。 透明的波浪缓缓散开,又缓缓聚拢,青霜城的城主付刑威一不小心把胡子揪下了两根,但他现在也顾不得疼痛了,神情凝重的朝身边的人说:“这样下去不行,青霜城的结界绝对坚持不住,救援呢?救援什么时候来?” 站在他身边的青年也是脸色苍白,“不知道,消息早就送出去了,可到现在依旧没有回应。” 付家父子对视一眼,神情全都不大好看。 青霜城再一次的陷入了灾难,保护着城池的结界支撑的很是艰难,一旦结界破裂,就是城毁人亡的结局,想了想,付刑威还是叫来自己的儿子,让他带领城内大部分修士出城冲在了战争最前线。 战场上的伤亡很大,妖族士气正浓,就像他们的种族特性一样嗜血残暴,骁勇善战。 那道绯色的剑光在战场上很是耀眼,拿剑的人并不像周围那些妖族一样长得千奇百怪,反而很是英俊,可他的手段却不比那些妖族软弱分毫,甚至更加酷烈。 付刑威一眼就认出了对方,皇甫其珈,牧真君的弃徒,一个背叛了正道投了妖族的叛徒,他与他是有过一面之缘的,当时还对他欣赏有加,可现在却恨不得剥了那只“贪狼”的皮。 青霜城的高阶修士就那么些个,他培养了那么多年,每一个都是他的心血,却被那只疯狼切西瓜一样一剑就是一个,怎么能让他不恨的要死! 可他还偏偏就不能动,因为妖族后军一点都没动,虽然看不到,但他知道,那里坐着妖王白术! 付刑威上一刻还在告诫自己冷静,作为城主,作为青霜城唯一的一个元婴大能,他必须要让自己冷静,可下一刻,他无论如何都坐不住了,因为绯色的剑光与他唯一的儿子对撞到了一起。 两个人的实力差距他是非常清楚的,就因为清楚所以他异常的焦虑,整个人瞬间就消失在原地,冲进了战场。 呜呜呜——低沉的号角声响起,妖族全面进攻了,靠着青霜城的那点人,是绝对抵挡不住的,巨大的轰鸣声响起,墨色巨蟒的每一次撞击都带着雷霆万钧之势,青霜城的结界摇摇欲坠,最后终于轰然倒塌。 结界破碎的那一刻,巨蟒周身黑光笼罩,整个身子迅速缩小,匹练一般射向妖族军队后方。 付刑威将儿子护在自己身后,看着完全暴露在妖族眼皮子底下的青霜城,目光惨淡,事到如今唯有血战到底而已。 就在这时,嗡——一声剑鸣响起,在冲杀的战场上竟然格外的清晰,仿佛就响在所有人的耳边。 与付刑威缠斗的贪狼,在剑鸣声响起的刹那,瞳孔一缩,迅速测腿,三下两下便消失在妖族的军队后,付刑威差异,然后就听一声叹息响起,“你到底还是来了......” 巨大的剑影从天而降,向着妖族军队直劈过去,剑气冲天,这一剑若是劈实了,恐怕妖族军队一下子就得损失了三分之一,关键时刻,白色光芒亮起,中正平和,不带一点杀气。 满天剑影瞬间化去,白色的身影从中走出,剑意凛然,风华无双。 “牧真君!”付刑威眼中浮现巨大的惊喜,一直紧绷的心神终于松了口气。 青霜城总算保住了。 “我不得不来。”牧倾华慢慢举起手中的剑,然后猛然挥下,森冷的剑气直逼白术所在的方位。 黑色的身影猛然跃至半空,剑气所过之地,挨着的妖族尽皆化为肉泥,白术到底还是被他逼出来了。 “他在哪里?”逼人的剑气锁定了半空中的人,其中蕴含的杀气让人胆寒,就是几百年前的那次生死之战,对方也从未有过这样强烈的杀气。 刚刚的那一剑,白术接的并不好受,几百年的时间,修为提升的不只是他,对方的速度比他更快。 他眯着眼,平复着体内翻涌的血气说道:“牧真君的这句话,我不懂。” “既然不懂,”牧倾华冷笑,“那就杀到你懂可好?!” 又是一剑劈了过去,白色的身影和黑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白术后退,再后退,并不和他正面交锋,而他每后退一步,就会有一大片的妖族代替他碎成肉块,牧倾华是故意的! 白术投降,“认识你这么久,还真没想到你竟会有这么暴力的一面。” “他在哪里?!”从始至终,牧倾华只关心这一个问题。 白术终于收起了一直以来挂在脸上的笑容,“看来牧真君是真的很在意那只小炎凤呢,他确实在我这里,不如我们来做个交易吧,牧真君放下你手中的剑,我让你见他好不好?” “万万不可!” “牧真君不要!” 前一句是青霜城城主,而后一句则来自终于赶到的援军,修真界的人基本上都听说过牧真君养着的那只小炎凤,传闻他是如何如何的宠爱,教他修炼为他护法,将他当做亲传弟子一般养在自己的身边,这是任何人都没有过的殊荣。 可再受宠那也是只妖,为了一只妖放弃自己的剑那简直是个天大的笑话,说个再阴暗点的猜测,炎凤到底也是妖族中人,或许就和妖王联合在一起演了一出戏骗了牧真君也不是没可能! 没有向旁人投去一眼,牧倾华眼睛也不眨一下的将手中的赤霄红莲直接一抛,长剑直挺挺的插在了地上。 干脆利落的动作让所有人都傻了眼,就连白术也没想到他会这么轻易就妥协,他以为他至少会犹豫一番的,这是他的本名剑不是么?就这么轻易的就抛弃了?! 目的达成的同时,他并没有多欢喜,更深的是一种难言的嫉妒。 你到底有多喜欢那只炎凤呢?喜欢的为他这么轻易的就放弃了自己的本名剑?! 白术衣袖一挥,白色光芒闪过,他的身边就多了一个透明的光球,光球中躺着一个沉睡的青年,锦衣璀璨,容颜俊丽。 他已经是成年人的样子了,看来是成功突破了。 牧倾华双拳紧握,努力克制着自己才没上前去检查对方现在的状况。 他仰着头,看着白术,冷声问道:“你要如何?” “牧真君果真是聪明人。”白术一字一句说道:“如果我要你死呢?如果我要用你的命换他的命呢?你换不换?” “胡说八道!” “果然是妖类,尽做些下作勾当!” “牧真君别听妖物的胡言乱语!” 白术的话简直是凭空炸响的一个雷,让修道界那边义愤填膺,恨不得用眼神把他射死。 “我以为你会想要亲自动手杀我。”牧倾华沉声说道:“打败我,杀掉我,这才应该是白术想要做的事。” “这确实是白术想做的,却不是一个妖王能做的。”白术惋惜,“你是一个很好的对手,就因为这样我才更不能留你,第一次我败在了你手里,第二次我也没把握能胜你......”我喜欢你,却更忌惮你! 只有你死了,我才能安心! “荒谬!”涵养不差的修士们在这一刻也不能保持风度了,这是什么见鬼的交易,一个是修道界的第一人,一个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妖类,两个人的命能放在一起比较吗?傻子才会答应! 可就是这样的笃定在牧倾华长久的沉默下慢慢动摇起来,牧真君不会真要答应吧,中了妖魔的诅咒了?! “让他先醒过来,我要确保他的安全,没被你动什么手脚。” 这是要答应了?真的愿意为了一个妖族舍命?白术沉默,袖子再次挥了挥,一直沉睡着的人微微颤动着睁开了眼睛。 “重澜!”宠溺的声音响起,让光球里的人立马转过身来,俊丽的脸贴在光球上,就像被压扁的大饼。 牧倾华唇角上弯,轻笑出声,这是只会在叶重澜面前出现的表情,“听得到我说话?” “当然。”叶重澜皱了皱眉,问:“麻烦解释一下,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很简单,你被劫持了,作为威胁我的人质。” “......” “以命换命倒是没问题,可我觉得你恐怕会反对——” 叶重澜猛点头,反对反对,绝对的反对啊!你死了我还要来个殉情,这不白死了嘛!! “而且我很讨厌被人威胁。” “没错,我也讨厌!” ...... 这对话为什么越来越诡异了? 白术拧起了眉,怒极反笑:“所以牧真君是不打算答应了?你要看着他死?” “不是看着他死......”牧倾华手一扬,赤霄红莲飞回他手中,他几乎将全身的灵力都集中在了掌心的剑上,整个人与剑合为一体,挥出了此身最耀眼的一剑。 在光球炸裂开的时候,牧倾华整个人化为万千荧光四散开,与此同时,那柄赤红色的剑洞穿了白术的心脏。 “而是要陪着他死啊......” 陷入黑暗之前,这是他唯一听到的一句话。 ...... 第六十一章 叶重澜熟练的睁开眼睛,从床上坐起来,正要回忆一下原主留下的记忆,但是,等等,面前这熟悉而又陌生的房间是怎么回事,特别是靠在床边的那两把他用了好多年,就算之后又造了无数备用的都及不上的轻重二剑! 急切之下,他连鞋子都没穿,直接拧起了那把金灿灿的巨剑。 熟悉的手感,熟悉的冰凉温度,他绝对不会认错这把跟在自己身边多年的泰阿。 一种朦胧的感知涌上心头,他几乎是下意识的走到了镜子前。 镜面虽然有些昏暗,远不如后世来的清晰,可镜中人那熟悉中带着一点陌生的容貌还是被瞧得清清楚楚。 浓黑的眉,上翘的唇角,俊丽的面容,眉宇间带着少年人特有的蓬勃朝气。 看着镜子里神采飞扬的少年,叶重澜整个人都僵硬了,就连门被推开,一个人走了进来,反应敏锐的他都没发觉。 “一大早的,不穿衣服出去练剑,站在那儿发什么愣啊。” “......” 叶重澜整个人生了锈一样,动都不敢动一下,琥珀色的眼睛直直的瞪着镜子,直到记忆中那张已经模糊了的脸清楚的倒映在了镜面上。 来人站在他身后,看了看镜子,又看了看叶重澜,最后一巴掌糊在他后脑勺,有些不高兴的说道:“大清早的就臭美,在看也不可能看出一朵花来。” “大师兄......” 脑袋上传过来的熟悉的疼痛终于让叶重澜有了一些真实感,他抬手,对着自己的脸狠狠地揪了一下。 嘶——白皙的面色瞬间变得通红。 叶师兄被吓了一跳,纠结的说道:“我说叶小澜,就算我说你丑你也用不着自暴自弃的搞自残吧......” 叶重澜的回应是光着脚就往门外跑,各种不可置信的猜想在他脑子里刷着屏,让他想信又有些无法相信。 他忽然有些畏惧。 ...... 当叶师兄找过来的时候,依旧一身里衣,连头发都没梳的人正坐在房顶上,远处是波光潋滟的西子湖,有微风吹过带来一丝荷叶的清香。 叶师兄走过去,陪他一起坐在屋檐上,好半响才说道:“到底怎么了?难道是昨晚做噩梦了?” “没有......不是噩梦,是个很好的梦......” 他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还能回来! 花了一上午的时间,被记忆中已经开始对不上号的人嘲笑过一遍之后,他终于确定了这件事。 天宝十四年,西湖藏剑山庄,他“死亡”的半年前! 时间真的是一件很残酷的事情,那么多年过去,几个世界的轮回,他虽然拼命的想要抓住记忆最初的一些东西,可无奈的,那些还停留在脑子里的已经越来越少了。 他不会变的疯狂,因为有道长的陪伴,可他害怕那样的遗忘,就像是一点一点的忘记自己一样,每个世界醒来,都是一张不同的脸,都是另一个人的生活。 脑袋上多了一点重量,是叶师兄带着安慰的抚摸,叶重澜靠在他怀里,有些委屈的说道:“大师兄,我想你了......” 好久好久没见了,真的很想啊...... ...... 等叶重澜收拾整齐后,他去了天泽楼,大庄主叶英还是记忆中的模样,发丝如雪,貌美如花。 他想了很久,还是将即将到来的那场灾难告诉给了对方,不为别的,只为让藏剑山庄有所准备,能够少死几个人也是好的。 有些事情是注定的,虽然无法改变,只求尽力而为。 镇静沉稳如叶英也不禁失手摔落了茶盏,其实有些事情不是无迹可寻的,只是上位者还在醉生梦死,以为天下太平,殊不知这场盛世繁华的梦即将走到尽头。 叶英并没有问对方哪里得来的消息,在少年走后,他只是叫来罗浮仙,然后往东都洛阳去了一封信...... 藏剑山庄开始暗中准备了起来,大半弟子都被重新召集回来,然后开炉铸剑,叶重澜将一切都看在眼里,经验丰富的他已经嗅到了战场的硝烟味。 上一次他就死在了这场灾难中,这次或许依旧会是那个结局,可他并不会事先避开,他还是会赴这一场国难,还是会和其他同门并肩战斗,而在此之前,他要去一趟纯阳宫,去找一个人,他回来了,那道长也回来了吧...... 比起鸟语花香,四季明媚的西湖,华山却是常年被积雪笼罩,皑皑的白雪从远处看去有一种圣洁的,不可亵渎的美感。 叶重澜从小在江南长大,就算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历练,也还是没有习惯这种冰冷的地方。 冻得有点发抖的叶二少虽然身冷,但随着离纯阳宫越来越近,心中却也慢慢雀跃起来。 他一直想把道长领回去给师兄他们看看的,顺便显摆显摆,这次终于能够如愿了。 锦衣灿烂的少年在纯阳宫前山停了下来,冲着守门的小道童微微稽首,然后含笑道:“我找一个人,金虚道长门下的牧倾华。” 小道童有些惊讶的看了他一眼,然后有些迟疑的说道:“金虚师祖门下好像没这样一位弟子啊。” 叶重澜眉头竖起,“就是个子很高,头发很长,长得很好看很好看的一位道长。” 小道童想了想,又和身边的同伴小声询问了一番,才说道:“金虚门下确实没有一个师兄姓牧,你是不是记错了?或许是别的师祖门下的?” “怎么可能记错!”叶重澜的声音骤然拔高,不知怎的,他心中忽然就多了一种说不出的惶恐,“肯定是你没见过而已,纯阳宫那么多弟子,你哪能每一个都记得清清楚楚!” 小道童有些委屈,他瞪了对方一眼,说道:“我这就带你去见金虚师祖,看看他门下到底有没有一位姓牧的师兄!” 叶重澜也瞪他,他家道长明明就是金虚门下的,怎么可能没这个人! 纯阳宫的建筑与藏剑山庄不同,少了一点秀丽,多了一分端庄大气,路过太极广场的时候,有不少纯阳弟子在那里切磋比试,看着那些熟悉的道袍,叶重澜心中多了一丝亲切,只是那份隐约存在的焦躁也越来越深。 他在偏殿中等了一小会儿,道童端来的茶水碰都没碰一下,直到一个身形伟岸,面容刚正不阿的中年道士出现在门口。 他显然是已经被通知了叶重澜的来意,一进来就直言不讳的对着这位藏剑山庄来的少爷说道:“我门下确实没有一位叫做牧倾华的弟子!” 叶重澜一下子懵了。 第六十二章 晏修白原本是好端端的走在路上的,突然就被一个东西从天而降,砸在了自己身上,他整个人都被压趴在地上,腰疼胸口疼屁股疼,脑子都懵了。 明明是想躲开的,可见了鬼一样的就是没能躲开,绝对是今天出门没看黄历的原因! 他倒抽冷气,背脊被咯的很疼,估计是青了,正要挥袖把身上的东西挪开,就见那疑似尸体的东西动弹了一下。 胸口被一只手撑住,那人抬起了身子,然后晏修白就看到了一张有生以来看过的最好看的脸。 他的第一美人找到了! 美人眉头微微蹙起,然后身形一闪,已经离开了他的身体,在一旁站好,正好有风吹来,墨色的发,雪色的袖,交织在一起。 他突然画兴大发,灵感突突突的往上直冒。 “长歌弟子?”美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如此说道。 恩,美人的声音也是最好听的。 晏修白唇角含笑,目光清亮中带着毫不掩饰的欣赏,他爬起身,整了整衣裳,施礼道:“在下长歌门下晏修白,敢问道长如何称呼?” 美人微微抿唇,颔首道:“牧倾华。” 刚刚到达这个世界的牧倾华对于自己一过来就又砸到别人的行为还是感到很歉意的,虽然这不是他自己能控制的,但他还是说道:“刚刚抱歉,你怎样。” “道长言重了,并无大碍。” 如果说刚刚心里还有那么一点恼怒的话,在看清对方容貌的那一刻也早就抛到脑后了。 这么好看的人,被砸个一次两次的又有什么关系。 而对于对方为什么会忽然从天而降他半分疑惑都没有,如果这里是蜀中的话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人只会更多,而且动不动就是断胳膊断腿的,道长这样的只是小意思而已,或许是这位道长的轻功,咳,学的不大好。 毕竟人无完人么! 当然,现在重要的不是这个,晏修白眼睛发亮,道:“牧道长,相逢即是有缘,在下素来喜爱丹青,可否给你画个像?” 咦?牧倾华起初有些不解,然后就看到一双带着欣赏的眼睛,因为这张脸的缘故,牧倾华收到的各种各样的目光不少了,痴迷的爱慕的嫉妒的等等。 面前这人有些不同,看着他的目光是纯粹的欣赏,就像是普通人对于美好的东西本能的欣赏那般,牧倾华不会很讨厌,当然也不会喜欢。 对于给别人当模特什么的就更没兴趣了。 只是他也没有立刻就走,而是接受了晏修白的邀请,与他一起同行。 牧倾华自然是有目的的,从晏修白明确的说出他是长歌门弟子的那一刻,他就肯定了这是剑三世界,而现下究竟是哪一年,安史之乱有没有爆发,还有这个剑三世界是不是叶重澜原先生活过的“剑三”,以及最重要的,叶重澜究竟有没有来这个世界? 这些都是要弄清楚的,而面前这人正好是个可以打探的对象。 牧倾华和晏修白同行了三天,弄明白了一些事情之后,还是没抵抗得住对方的执着,以答应画像为条件请他往苍云一趟,既然他已经来到了这里,那这里就不是游戏了,而是一个真实的世界,为了将来清净一些的生活,有些事情能避免就尽量避免吧。 与晏修白分开之后,他马不停蹄,一路南下,此刻正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夕,所过之处都维持的着表面上的盛世繁华,一切刀光剑影都隐藏在了暗处,只等雷霆雨降的那一刻。 藏剑山庄的大师兄最近过的有些不大好,自从疼爱的师弟在某个早上发疯又去见了庄主一面之后,他就开始忙起来了,不止是他,而是整个山庄都转动起来了,召集在外弟子,锻造兵甲,其中所耗人力物力钱财不计其数,单单这些还好,毕竟还没真的动到藏剑山庄的根骨,但所有的这些都要在暗中进行,不能外面知道一丝一毫,就是一件费心力的事情了。 而一旦被外界所知,藏剑山庄暗中锻造如此多的兵甲刀剑,那简直是公然与朝廷对着干,后果他都不敢想。 为了这个,叶师兄已经好些日子没睡好觉了,早上起来,他都看到自己长白头发了,要知道他还没到三十啊,简直心累。 雪上加霜的是,向来活泼开朗最省心的师弟还来给他添麻烦,自从对方去了一趟纯阳回来之后整个人都变了,不爱笑了,也不喜欢说话,每天都坐在房顶上装忧郁。 叶师兄经验丰富,从对方满怀期待的离开,到失魂落魄的回来,一眼就知道对方肯定是失恋了,联想到对方去的地方,他皱起眉头,用脚趾头想也知道,纯阳宫的都是渣,绝对长久不了啊。 叶师兄试着劝解了几次,天涯何处无芳草,秀坊的姑娘个个能歌善舞,住的又近,容易培养感情,万花谷的妹子知书达理也不错,再不济去天策拐只忠犬回来也好啊,何必心心念念一只渣男宫的。 叶重澜一开始还为心上人辩解两句,后来干脆就不说话了,直接把自己当雕像,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离即将到来的那场战争越来越近,山庄里的人都忙得脚不沾地,就他一个,不是躺在屋顶上看星星看月亮,就是躲房间里思考人生,让所有人羡慕嫉妒恨,最后连向来疼爱他的大师兄都看不过眼了,一脚把他踢出了藏剑山庄,让他给天策府运送物资去了,美其名曰给他找点事做,省得他呆屋子里发霉长蘑菇。 而叶重澜离开后的第三天,牧倾华就找上门了。 叶师兄听到通禀,说是有人指名找叶重澜,对方还是个纯阳宫的道士之后,立刻就猜出对方可能是谁了,他冷笑:“负心人竟然还敢找上门来,真当我藏剑山庄是好欺负的?!” 二话没说,他扛起重剑就往外跑,前来通告的弟子见状,赶紧跟上去,大师兄,有话好好说,千万别动手啊,那张脸弄坏了可惜! 于是本来满怀期待的等着心上人出现的牧道长迎来了一把朝自己劈过来的重剑! 一开始他还以为是来自自家爱人的特殊欢迎仪式,但等他看清剑光背后的人影,微微蹙起了眉头。 他并没有慌乱,藏剑山庄的剑法他熟悉的很,噌的一声,长剑出鞘,他仗剑迎了上去。 牧倾华并没有用全力,就算如此他也没有输,当然也没赢,毕竟是心上人的娘家人,还是要留点面子的。 叶师兄眼力不差,时间一久便看出自己不是对手,武痴的叶师兄对这位找上门的“负心汉”多了一点认同。 一个武力值强悍,长得又不比大庄主差的人,难怪能把向来眼光挑剔的师弟迷得团团转。 叶师兄痛痛快快的打了一场,对对方的芥蒂也消除了一些,末了,他将重剑背在身后,重新恢复成稳重的大师兄模样,说道:“你找叶重澜的话,他目前不在庄内!” “那他在哪?” 很好,眼中的急切做不得假,叶师兄很干脆的说道:“三天前我让他运送一批物资往洛阳去了。” 他话音刚落,牧倾华就已经飞身上马跑远了,叶师兄晃了晃脑袋,转身,他才不是顽固不化的封建家长呢,小孩子们的感情让他们自己折腾去吧。 洛阳还是和记忆中一样的巍峨壮观,很久以前他就是死在这里的,和守城的八千将士一起,战斗到了最后一刻。 这一世,虽然因为他的干涉,事情有了一些不同,但历史会不会重合,他会不会再次死在这里,他不知道,也并不是很在意,死了,不过多了一座孤坟,没死,那就继续上战场好了,正好能发挥点用处。 这样的想法几乎不会是开朗的叶重澜应该有的,可是自从知道这世上根本没有牧倾华这个人之后,他就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他这才明白过来,就算回到了原本的这个世界,没有了那个人,此方世界与其他世界都没有任何不同。 “喂,你坐那干嘛,发呆吗?”清越的声音响起,并不是很大,却如雷霆一般在他耳边炸响。 叶重澜有些僵硬的转过身去,然后就看到了那个思念入骨的身影披着晚霞缓缓走来。 对方的嘴角带着一点笑,眼眸柔和婉转,竟是从未有过的温柔模样。 叶重澜脑袋发懵,心跳声一下比一下大,然后他猛地跳下城墙,几乎用了他最快的速度往那人身上扑过去。 好在牧倾华有所准备,整个人后退两步终于站稳,他抱着树袋熊一样挂在他身上的人,拍着对方的后背,没有说话。 过了很久,叶重澜才蹭着他的脸颊,有些委屈的说道:“他们都说纯阳宫没有什么牧道长,我很生气,差点把三清殿都给拆了,最后还被人给扔了出来......” “他们骗你的。”牧倾华的声音越发的柔和了,“我就在这里。” “永远不分开吗?”受到了巨大惊吓的叶重澜表示他想要个保证。 牧倾华迟疑。 这样的沉默让本就不安的叶重澜搂的他更紧了,毛茸茸的脑袋催促般的再次蹭了蹭。 牧道长叹了口气,说道:“如果代价是离开这里,像以前一样不死不活,在一个又一个世界里漂泊呢?” 离开这个世界?离开大师兄他们还有藏剑山庄?再次在一个又一个陌生的身体里醒过来吗? 叶重澜并不需要犹豫太久,就能给出答案,可牧倾华却适时的制止了他。 “这是你唯一能够稳定下来的机会,像个普通人一样生老病死,最后归于尘土,我也会陪着你。”这世上有很多人都想长生,可漫长的生命并不是一件值得喜悦的事。 何况未来有那么多的不确定。 “可是我想和你在一起,一直一直在一起。”琥珀色的眼眸认真而又坚定,为了这一件事他可以放弃任何东西。 牧倾华慢慢的勾起唇角,他重新将人抱进怀中,淡淡道:“那便在一起吧,等你老了,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那就是真正的永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