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人之死》 第1章 子瑜1 子瑜又开始做那个噩梦。城堡里到处是火焰,硝烟四起,人们扭曲着脸庞,像是在竭力呐喊着,但她什么都听不到,那些人她也一个都不认识。整个城堡都在燃烧,甚至是整个天空都是流火,红彤彤一片。她紧张的急促呼吸着,望着那擎天的巨树,那树也是红色的,像是流淌着无穷的血液,正以妖异的姿态蜿蜒往上生长。在这炙热地狱里没有任何的声音,直到忽然的一声尖利的嘶鸣。她惊醒过来,浑身都是汗水。窗外的阳光像金针一样刺入眼睛。是马叫的声音吧,子瑜恍惚的想着。唤了仆人伺候着梳洗完毕,穿上自己最喜欢的绿色天鹅绒长裙,微微有了精神。这时她才听到前面庭院隐隐的嘈杂声。 发生什么事情了?仆人也不知晓,她的心里像忽然有蝴蝶起舞,昨晚的梦境的阴霾又开始压过来,她急急往前院走去,待她穿过假山流水,和曲折的甬道,便听到十岁的妹妹的吵闹声。无端的心头一宽,反而放慢了脚步,轻轻整理了一下衣领,走到铁器铿锵声,人语嗡鸣声,马蹄踏地声混杂在一起的前院。她第一眼便看到了情绪激动,腮红脖粗的小妹。她正扯着马厩长的衣服,喊道:给我马!她那双黑如夜的眼睛却一直盯着正骑在马上的父亲:“不公平!”她的声音就像是从高处落下的玻璃玉器破碎时发出的,“子见的马术还不如我,我怎么不能去!” “胡闹!我们是去办正事!谁来管管这孩子!”父亲的脸庞在晨曦中看着愈发冷峻,他拉扯缰绳,率先往外走去,紧跟着是他的身材臃肿的谋臣蓝柒.维克多。子瑜看到自己九岁的小弟子见也催动着他的枣红色的小马,不知是兴奋还是紧张,脸色红的像个苹果。护在他身边的是她同父异母的二哥邓恩。子瑜赶紧快走两步,靠近二哥的白色马驹,“发生什么事情了。” 邓恩的目光神色闪烁,“小妹,发大水了。” “发大水?什么时候?” “昨天夜里。回来跟你说。”邓恩深深看了一眼子瑜,策马奔出,他穿着红色的袍子,随着白马的颠簸,背影活像一只燃烧的蜡烛。子瑜满腹疑惑,这时她听到老奶妈的声音,“子期小姐,你又要跑去哪里?” “我去找她。”子瑜对着焦急的老奶妈道。她看到妹妹子期跑进父亲的书房,然后又一溜烟的跑到外面去。“我知道她会去哪。” 子瑜兄妹五人,她最喜欢的便是这小妹子期。她也说不清缘由,子期长的瘦弱矮小,脸上还有不少的雀斑,栗色的头发总是乱的像鸟窝。性子更是个火药桶。子瑜却是正相反,皮肤白皙,待人温和,谦逊有礼,“子瑜是朵兰花,子期是根马尾草。”这是老奶妈的说法。子期不以为然,子瑜也是。因为她总是觉得子期有些地方像小太阳一样闪光,甚至让自己羡慕。子期最爱去的地方子瑜最清楚不过,那就是家族的祭坛,火树那边。 祭坛在城堡的左面最高的山峦处,到那里有两条路,一条是家族祭祀时走的宽敞大路,那里道路齐整,可供五匹马齐架并驱,道路两侧有若干的窑洞,据说是当时神鸟来后引来诸多的修行者,他们开山凿地,妄图在此沾沾灵光,添福加寿。神鸟飞走后,这里也人走茶凉,只剩杂草丛生。但到了山底,就要走那陡峭倾斜的石阶路,每次山风呜呜吹来,子瑜就有要飘走的感觉。她知道妹妹子期走的是另一条捷径,那条路隐蔽在虬枝狰狞,荆棘乱生之中,还经常有乱石滚下来。父亲母亲都不止一次的警告过,甚至责罚过小妹,“神灵会保佑我的。”小妹总是这样回答,即使被罚在父亲书房里面壁思过几回,她依然偷偷的一个人会跑上山去。 当子瑜香汗淋漓的到了山顶处,穿过郁葱的灌木丛和零星盛开的花卉坛,她便看到了妹妹正站在祭坛的中央,那颗巨树下方的一大块光滑的圆石上,手里拿着父亲的青铜望远镜,正聚精会神的了望着。天幸这次她没有爬上那巨树。子瑜心理轻松下来。然后缓步往那巨树走去。 那巨树是她们家族的图腾,老奶妈讲过巨树的故事,在很久以前,这颗树就存在了,它不知疲倦的生长,甚至每天都能长三尺。云雾就像是它的裙带,顶端若隐若现。它很粗,需要十个人合抱才能抱得过来。后来飞来一只神鸟,火红颜色的大鸟,它在树上休憩了三天,每天啼叫时彩霞满天,甚是美丽。这便是凤来国的名字的起源。神鸟飞走后又过了百年,有雷霆击中了巨树,把它断为两截,从此这树便由青色慢慢衰老,枝叶落尽,只剩光秃秃的半截,遗世独立。 然而即使只有这半截,它依然高不可测。据妹妹子期说爬上去可以看到奥斯德鲁国的国都,甚至东方维斯特洛国那边的山峰。她是唯一一个爬上树去的人。帮她守着这个秘密。毕竟巨树是她们家族的图腾,是神灵,是祷告和祭祀的地方。如果父亲知道她的所作所为,恐怕不会只是面壁思过那么简单吧。子瑜像往常一样默默的走近巨树,将手放在树干上,默默祷告着,父母安康,家族兴旺。末了,她走向妹妹,“子期,你不应该一个人来这,母亲很是担心。。”这时她听到子期的喃喃的声音:“我看不到李家村,王家村,还有蔡家庄,只能看到一片片的河水。姐姐。” “你在说什么?”子瑜心中一阵发紧。 “你自己过来看。”子期将父亲的长长的青铜侦望镜递给她,“昨天夜里发大水了,铁匠铺的阿明告诉我的,我要随爹爹一起去,爹爹不许,我可以帮上忙的,不是吗?” 子瑜走上圆石,往远处望去,天气很奇怪,城堡这边光亮和煦,正是初春的颜色,但几十里外的大悲河那边,却是昏沉沉的黯淡一片,子瑜在这里看过平静流淌碧蓝如玉的大悲河,也看过黄昏时银光闪烁的大悲河,甚至看过夹杂浑浊泥土,如千军万马奔腾时的大悲河,但今天的河水,太古怪了。那水天相连,漆黑如墨。子瑜用望远镜再细瞧,那河水的轨迹,不是以往欢畅西流,而像是一团蠕动的怪物,不分方向,往四处肆虐,它延伸出无数的支流,就像怪兽的爪子,缓慢的窃取撕裂。子期忽然又又了昨夜梦魇时的感觉,她呼吸困难,面色苍白,甚至感到大地在微微震动。 “我们应该马上回去,通知厨房老吴,在仙林大道支好炉台,还有帐篷。” 子期的声音传入耳内,子瑜稍微定了定神,她疑惑的问道:“你在说什么?”话一出口,忽然发现自己是第二次这样说,对着小自己三岁的妹妹,她觉得自己像迷路的羔羊,妹妹最吸引自己的地方,就是她比自己更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想做什么。 “发大水了,受灾的村子的人需要帮助,他们会需要庇护所,需要粮食,仙林大道在这祭坛的下方,地势高,而且村子的人信奉这里的神不是么,仙林大道也是最宽敞的,几个村庄的人也能容得下。就是下雨,那些窑洞都能用。”子期黑亮的眼睛瞪着子瑜,“我说过可以帮忙的,说到做到。”然后她转身往小径走去,那条荆棘密布的小道。 子瑜从爱怜与惊讶中反应过来,“从大道走,我来的时候用的马车,这样会更快些。”她又看了一眼那水天远处,感觉那黑色压的更近了些。 第2章 李牧 “这几天并没有下雨,奇怪这大水怎么涨起来的。”李牧策马在江边巡视着,寒气和灾民的绝望侵袭着他,他脸色发青,肩上像有千斤重。 “是啊,这季节也不对,要是夏汛,也可以说得通,但现在只是初春。即使是夏汛,江水从未涨过枯荣线,也就是王家村的村界。”紧跟在李木身后的蔡为皱着眉头,“这江水气味也不对,好像。。。” “血腥味。”李牧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他似乎又回到了当年铁马金戈驰骋疆场的时刻,这条大河流溢出的气味,跟枯骨如山,血漫沙场时是何等相似。他抖了抖缰绳,把那种难言的颤栗压下去。“蔡为,历史上大悲河有没有出现这样的现象?” 蔡为的脸色开始发白,他的眼睛直直的盯着河水。“有是有过,不过,那恐怕只是神话传说罢了,当不得真的。” 李牧马上意会到了蔡为说的故事,他小时候也听过,那只是个神话罢了,那是个不可想象的神话,从别人的嘴里说出来,更像是神话,更当不得真。 “远古有异族,异族入侵,人族抗争,血漫千里,枯骨如山,主战场的大悲河承载了太多尸体,鲜血,所以水位暴涨,肆漫四方,也就有了现在的好多条支流。。”蔡为声音发涩。 “神话罢了。”李牧打断蔡为的话,转头转向子俊,“你怎么看?”他喜欢让孩子们参与进政事中,不管是日常管理,大厅会议,杂事,他希望他们边看边学,在实务中观察,学习,比在私塾学堂里强多了。 “江水泛滥,百姓受苦。当务之急是安顿灾民,救治伤患。”子俊已是十七岁,他脸色圆润如玉,眼睛也更像他的生母何氏。“父亲,我愿意去组织船只人手,江边应该还有不少生还者。” 李牧点了点头,二子干练,又有头脑,很多事情已经可以帮上手了。“你去吧,现在水势依旧很急,切莫离岸边太远。”然后转头向栾为说到:“把灾民挪到仙林大道吧,这水一时半时是下不去,仙林大道地势高,我看这天又要变了。” 等栾为领了几个人去忙活去了,李牧才注意到自己最小的儿子子见正骑在他那小马驹上出神。是刚才异族入侵的故事吓到他了罢,李木催马上前,靠近子见,他伸出手抚摸了一下子见那软软的发卷的头发,“刚才蔡师傅说的那神话。。。” “我听老奶妈讲过,还有长着黑色翅膀的鹰身女妖,头上有长角的牛怪,她都讲过的。”子见用他那清澈而稚气的眼睛望着李木,“父亲,要打仗了么?异族会回来么?” “总有仗要打的,”李牧微笑着拍拍儿子的肩膀,好像从儿子那里汲取了诸多的勇气,“眼前的敌人就是这洪水猛兽,我们会打败它的。”他没有回答异族的问题,因为他从未见过异族,他不会编谎话哄自己的孩子,更不会骗自己。事实是怎样的,要等他亲眼看到。但另一个念头怎么也驱赶不掉:我们准备好了么。 “你害怕吗?”李牧看着小儿子闪烁着光芒的眼睛,白嫩而可爱的脸,你害怕吗,当他问完这句话,忽然心脏像被一双黑色的手抓紧,恐惧就像饿狼一样铺过来。他知道此刻自己最怕的是什么,他怕失去他的家人,他怕不幸,灾难,战争降临在这个可爱的孩子身上。 “我不知道。”小儿子呢喃着,“异族是真的存在么?他们可以在水里游在天上飞吗?他们,真的很坏么?” 李牧明白过来,小儿子沉浸在奇幻的世界里,他还没有明确的是非感。李木沉吟良久,黑色的江水汹涌有声,“他们不是人,不是我们的族类,不属于这个世界。” 江边漆黑一片,城堡和祭坛那边却光芒照耀,灾民们像朝圣一样,潮水般往上涌去,车轱辘的咯吱声,妇人儿童的哭泣叫喊,更多的咒骂声扭成一根无形的皮鞭,抽到了李木的心理去。栾为在一块高地上大声叫喊着,“不要挤,跟上。仙林大道那里可容纳每一个人,我们会准备好粥水,我们会组织人手寻找你们失散的家人。大家放心,水灾会退去的。王爷跟你们一起,共进退。”杂乱的队伍渐渐变的有序,灾民的情绪平稳下来。栾为见了李木,策马跑来:“王爷,灾民中不少异国人,看他们的样貌服饰,恐怕是德鲁国沿江的渔民,这场水患,让他们漂到这里了。” 李牧凝神看去,“有多少人?” “估计百人左右,男女皆有,还有小孩。王爷,你看是将他们分开,另行安置,还是跟我们的人在一起?“ ”江边人家,也算是同根同源。现在都受了灾,怎能持他国异见,等等,从他们里面选一半壮实些的汉子,加入子俊的搜救队,我想他们也应该乐于出力。” 百十号人,要是训练有素的话,也是一股锐不可当的队伍了。李牧想起当年自己就是带着一百二十人,溯江而上,夜袭卫都,平定卫国内乱。就像一根钉子一样,直接钉在祸乱的心脏上。周皇大悦,欢庆席间几个老臣还戏虐说不如封自己为钉子侯吧。钉子,铁血铸造的钉子。李木摇摇头,忽然又想起了自己那顽劣的小女儿子期,不由的有些头痛,子期是唯一一个把风来国的神树唤做钉子的人,“这树黑黝黝的,枝叶也没有,不像钉子像什么。”这是她的原话。 李牧看着栾为下马,审查着那些异国人,他在人群中穿行,不时的拍拍那些人的腰腿,摸索着行李,还有简短的问话。约一炷香的时间后,他挑选出来三四十人,然后提着他那下摆被泥水溅湿的大褂,跑回李木的马前,汗淌的倒像自己落了水,“是德鲁国的渔夫,农夫,嘿,不过皆是熊虎汉子,不得不防。”李牧笑了一下,点了点头,“你带着灾民往仙林大道处赶,子见你也带回去。”然后他把目光落到那些异国人身上,“河边应该有不少落难等待救援的人,有你们国的,也有我们国的,愿意去救人的跟我来吧。”他话语不多,但声音清亮。那帮异国人交头私语了几声,便跟了去。 离江边越近,那血腥味越浓,李牧的眉头也皱的越厉害。这时他看到了搜救船上的几个身影,船头的是穿着红袍的子俊,他们正靠近河洲的芦苇荡,然后他听到了一阵焦灼的呼喊声,有人落了水。 第3章 子俊 河流趋缓,但糟糕的是,河面的能见度很低,蒸腾的水雾,像层层的蚊帐。子俊勉勉强强可以看到其他的几只搜救船。船员交替着呼喊着,“有人么?”然而回音只是那急喘的江水声。一个大胡子的船员开始咒骂起来,“这天杀的味道,比臭婆娘月经带还难闻。”“总比你这杀猪的身上的味道强吧。”“下次卖给你猪肉,老子先散上泡尿先。”众人轻笑了几声。子俊心头一宽,此时此景,牢骚也好咒骂也好,总比那无言的恐惧和深深的绝望好的多的多。他感激的看了一下那个大胡子,那人衣裳破烂,埋汰龌龊,但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划桨的肌肉也是虬突隆起。这时另一个船员喊道:“那边,芦苇荡那边,好像有人影。” 众人谨慎的划船过去,子俊在船头睁大眼睛搜索着,芦苇的枯枝交错,牵牵绊绊,像低贱的站街妓女,拉扯着,不肯放船过去。他十五岁的时候叶副官曾经带他去过窑子,“我爱妓女,你知道吗,每次来这里,老子都感觉像是重新生了一次。”叶副官的话他没法理解,那白花花的胴体搞的他面红耳赤,最受不了的是她们咬着他的耳朵轻声呓语,使他羞愧又兴奋的想到他不应该想到的人。 那种声音又来了,在这雾气弥漫的江面,子俊开始以为是自己的想象,然而那声音接二连三的往他耳里传来,是蚊虫吧。他挥了挥手,看向他的船员,然而其他人都在聚精会神的划桨搜索,好像没有人听到什么,蚊虫也没有侵扰其他人。 但是声音却越来越清晰,他好像听到了有人在呼唤他的名字,子俊,子俊,在这里,在这里。他站起身来,但什么也看不到。 “你们听到什么了么?”子俊目光向船员审视,众人摇头,叶副官一直陪在他左右,“怎么了,少爷?”子俊感受到他的目光的关切和讶异。 这时子俊忽然感到一阵眩晕。好像是被看不见的手按着他的头,使他俯首往水下看去,那黑漆漆的水尽然有了光亮,在那光晕跳跃处他看到了一抹红色。 那红色越来越鲜艳,像是一朵盛开的红莲。他发出啊的一声,然后掉进了水里。船上的躁动和呼叫像老奶妈的摇篮曲,模糊不清。他往那红莲处坠去。近了些,才发现那并不是红莲,而是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女子。 那红艳的衣裳,映的女子那雪白的肌肤更加的妖异。子俊望着那绝美的脸庞,他紧急的往那女子抓去,喉咙间发出难以置信而又巨大恐惧的咆鸣,“子瑜!。。” 有人在拼命的喊他的名字,子俊费力的睁开眼,才认出是父亲李牧的面庞,以往清瘦但菱角分明的脸写满了焦虑和担忧,看着自己醒来,那目光瞬间变的柔和好多。“你没事吧?发生了什么?” “没事。父亲。”子俊不知道怎么解释。“看花了眼,以为水下有伤者。” “我刚嘱咐过叶副官了,继续搜救,船跟船间也加了绳缆。旁晚前所有的人都得回来。”父亲粗大的手掌在自己的头发摩挲几下,好像是试图把水拧干。“你还能骑马么?” “能。”子俊很想跟父亲开个玩笑,比如“不能的话你能背我回去”之类的,但他忍住了。他爱他的父亲,但自从他的生母死后,他逼着自己更快的成长,能独当一面,赢得其他人的尊重。所以在他的方式里,对父亲,便多以君臣之礼对待。 “很好,回去后先洗个热水澡。别着凉。”父亲拍拍他的肩膀,这时他才感到胳膊有些酥麻。他忽然发现自己的手里攥着什么物件。 父亲忙碌去了,他才有时间仔细打量手里的东西,是一条项链,红宝石的项链。即使没有宝石鉴赏的知识,他也能看出这条项链的奇异珍贵,那种红,就像酒一样能把人灌醉。这项链,是从那江里女子的脖颈处扯来的么?他想起那女子像极了子瑜的面庞,不由一阵紧张。便上马快鞭,往城堡奔去。 仙林大道上炊烟袅袅,人们三五成堆,相互依偎,子俊可以看清那张张憔悴的脸上写满了悲哀,无助,听到那孩童的哭闹,妇女的啜泣。他只是感到恍惚,而且莫名的讨厌挡住他路的人,总算教养和责任没让他喝斥出声。栾为做的很不错,中间留了一条马道,即使这样,他也花了半个多时辰,他焦灼的像是被热锅烘炒的蚂蚁,直到他看到了穿着绿长裙的子瑜。 “父亲呢?父亲在哪儿?”小妹子期突然就冲到自己面前,子俊急拉缰绳,才没撞到她。等他下马时,却发现子期早跑个没影了。 “子瑜,你平安就好。”他看着正拿着长勺,在一个大锅里搅拌的子瑜,另一个样子的子瑜。 “二哥,父亲回来了么?”子瑜盛了一勺汁汤,递到他面前,“我平安着呢,倒是你跟父亲,要多小心。这些人,也真可怜。我都不知道我做的好不好喝。” “小妹这样乱跑,得管管。” “放心吧,她威名远播,从屠宰店的小六子,铁匠铺的阿明,还有蔡家村的鱼霸王,在她口里都是厮混的很久的老朋友了。这里,她比我有用的多,不少人都指望着她。”子瑜洁白无瑕的脸上泛着柔光,“咦,你怎么浑身都湿透了?” 子俊安静的坐着,看着子瑜拿着她的手帕擦拭自己的额头脖颈,又看着她忙碌的去给灾民盛饭嘘寒,那绿色的袅娜的身姿,生机盎然。他心痛的看着那绿色裙边沾满了淤泥,那可是她最喜欢的裙子啊,他轻轻抚摸着手里的项链,犹豫不决 。 第4章 李牧2 李牧是最后离开江边的人,天色渐暗,灾民们狼藉的足迹也几乎不可辨认。城堡处的灯火微弱闪烁,发出轻柔而甜蜜的召唤。 他下了马,仙林大道的人纷纷向他鞠躬行礼。他认真的看着,聆听着,心底却越来越沉重。栾为找到了他,李牧从他那阴沉的脸上得不到任何宽慰。“有多糟糕?” “李家村,蔡家村,王家村,还有桥头堡受灾最严重,二百多户只剩了一半,还有地势稍低的木家庄,。。他们担心水势继续上涨,也都举家迁移到这了。山北方向的水稻田已经全部被淹,那可是我们主要的粮食供应地。” “我们库粮还有多少?” “不多,即使每天只做稀粥,一天两顿,这一千多人的口粮也只能撑到月末。” 一天两顿的稀粥,能把人饿疯了。“没有足够的粮食,这灾就过不去。”李牧明白即便水灾马上退了,但重建复苏,都需要时日。尤其是粮田。“眼下人们可能会恐慌,会无助,但真正的饥饿会使人失去理智,会造成更大的灾难。”他看出栾为眼中同样的忧虑,“得想办法借粮了。在借到粮前,在这仙林大道给我打个帐篷,我得与他们同食同寝了。” “同食同寝?主公,有必要做到这种地步吗?” “民众需要信心,更重要的是,当情况越来越糟时,他们会要求公平。” 回到城堡已是浅夜,李牧只觉得浑身酸痛,骨头缝里都冒着寒意和疲倦,不管是身子还是心理,都像是拉到极限的弓弩,这种感觉好久没出现了,他走向小女儿子期的卧室方向,走了几步,又摇摇头,返身往书房走去。 等进了书房,却发现里面有人。那人背对着自己,正朝着窗前的一盘兰花出神。李牧不由的绷紧了神经,”什么人?!”他沉声叱道。 “凤来真是不错的地方,”那人慢悠悠的转过身来,烛光投射出一张白白净净的脸来,“连令人闻风丧胆的钉子侯也养起花来了,哈,” “是杨毅杨师兄?!”待看清来人那似笑非笑的眉目,李牧不由一阵惊喜,他紧紧抓住那人的臂膀,“果真是你!什么风把杨大人你给吹来了?” “邪风,不可预料之风罢。”杨毅叹了口气,那双细长的眼睛长时间的留置在李牧脸上,“大周王宫出事了。” 烛光摇曳,两人的影子在纸窗上拉的很长很细,“丽后的玉钻上也绣着一枚兰花,整朵兰花都是蓝宝石镂空雕的,世所罕见。所以是丽后珍爱之物。”杨毅轻轻的擦了一下那盆兰花的叶子,“十几天前,她早上梳洗齐整后,却用那玉钗,插进了自己的太阳穴。” 看着李牧惊诧莫名的样子,杨毅又道:“这丽后兰心蕙质,众人说起,都是赞美之词,说实话,她几乎是周王宫的唯一一根顶梁柱了。哎,可惜,可怜。”杨毅沉默了一会儿,“我不是一个人过来的。还有一个孩子。” “什么孩子?” “丽后的儿子,重吾。” “周王知道这事?”李牧跳了跳心神,“天杀的,杨兄,这孩子不是你私自领出来的吧,这可是大罪啊!” “帝国就像是一棵巨树,要是根坏了,枝叶就会凋零,花朵就会枯萎。”杨毅自顾自的说道,“根坏了,除了寄希望于种子,别无他法。这孩子,要是不领出来,恐怕现在早已是个死人。” ”什么人敢肆无忌惮的杀死皇子?你这疯言疯语,比外头那水患更让人担忧。“ 杨毅语调出奇的平静,“敢谋害皇子的人太多了,头一个,便是周王。疯魔了的周王。” 杨毅的话语平淡如风,却在李牧的耳边像响起一道道的惊雷,“你应该自己去大周看,眼见为实。”杨毅最后说道。“我领你去看看那个孩子。” 李牧跟在杨毅的后面,发现他身形敏捷的左拐右拐,好像比自己家里还熟。不愧是御前侍卫出身,提前定是勘察过了。李牧心中感慨着。最终,杨毅在马厩旁那杂乱的草料边停了下来。 他看到了那个孩子。比子期大不了多少,个头也差不多。满脸憔悴,烛光照耀下的那双眼睛,让李牧想起被逼到角落的雏狼,狠戾而绝望。“殿下,请你节哀。”李牧单膝跪拜道,心中却不由的哀叹,这孩子受了很多的苦吧。“真不敢相信,你的母亲。。”他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宽慰这孩子。 心中的伤口太新,还没有时间来追忆或者舔慰吧,那少年像是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眼神由防御警惕变的茫然,接着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流了下来。他哽咽着,“母亲去世了,我也再没有父亲了,我,我只剩一个人了。” “你还有我们,孩子,只要你愿意,这凤来堡就是你的新家。” “不能让其他人知晓他的存在。”杨毅在旁边提醒道。 李牧略微思忖,他忽的想起那些德鲁国的难民,“你喜欢马吗?”他用粗大的手轻轻摩挲那孩子稚嫩的肩膀。 “我可以学。”重吾的眼里慢慢有了些光亮。 “好孩子,从明天起你就是新的马童了,记住,你的家乡,是德鲁国。” 真是一个漫长的夜晚。李牧身心疲惫,一件一件意外像投石机射来的呼啸巨石。李牧看了一下很久以前一起征战沙场的老兄弟杨毅,他也是同样的疲惫不堪。“这孩子要尽快送到赤狄部落,那是他母亲的故乡。”觉察到李牧的疑惑,杨毅解释到:“南辕北辙对吗,没办法,直接去西北的路早已封的死死的,到处都是刺客和赏金猎人。通辑令上说是这孩子杀了他的母亲,真是荒诞至极。我沿途失去了十几名兄弟,所以只能迂回行进了。” “我明天动身去大周。”李牧下了个决定。“去借粮。”他在心里盘算着,这样做是明智的,可以好好看看大周究竟发生了什么,而且,自己这一去,大周的人也不会因杨毅是自己的故交而怀疑到凤来的领土上。 第5章 子期 子期住在阁楼,这是她要求的卧室,因为从这里的窗户望出去,城堡的大部分位置都看得清楚,庭院,哨兵楼,更远处的街道,还有马厩的一角。她喜欢这种感觉,洞察一切,任何人的轨迹她都可以看到,掌控到。但其他人总是埋怨她的卧室太高,老奶妈的腿脚早不好,爬那么多的楼梯简直就是一种折磨,所以她很少来的。还有母亲,昨晚她也是催促子期搬到子瑜的隔壁,“你真是个麻烦精,偏要住的这么高,哎,你要是像你姐姐一半就好了,好好学学女红刺绣,衣装打扮,看看你的样子,真不知道你这孩子像谁。”子期总是感觉耳朵子肯定起了很厚的茧子,“子瑜是子瑜,我是我!”她心中又是不耐烦,又是怒火。大人总是不理解她,甚至父亲也是。父亲总是更痛爱子见,子见可以坐堂听政,可以跟着父亲去打猎,去巡查,而自己却被要求学女红,学女礼。她一点都提不起兴趣做这些,一切的不公平待遇都是因为她是女儿身,她忿忿的想过。但她并不真的理解这有什么不一样的。她努力去证实这一点,昨天忙碌的一天,她认为自己是出了不少力的。父亲应该会夸一下自己吧。 可是从早上一直到晚上睡前,都没看到父亲的踪影。她不时的从床上爬起,贴近窗户,也看不到他归来。后来终于看到了父亲那匹枣红色大马,她又开始赌气:我才不需要你的夸奖。她把自己包在被窝里,想着父亲敲门时自己的说辞,想着父亲道歉的慈爱的话语,不由的又是委屈又是高兴,便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天没亮她就醒了,她像弹簧一样蹦到窗边,外面正起着薄薄的雾,她看到马厩那边人影晃动,于是便胡乱的套上自己的棕色皮甲,将略微见长的棉衫卷了袖子,像小马一样咯咯哒哒的下楼去。待经过二楼父母的卧室时,便落轻了脚步,像猫儿一样,跟往常一样准备溜过去。这时忽然听到父亲的声音。 “我不得不去,灾民太多,我们的库粮不够。” “大周离这至少要大半个月的路程,我们怎么办?子俊能支撑起这个糟糕的局面么?万一,万一真的像你说的有灾民暴动,孩子们怎么办?夫君,派别的人去吧,这里需要你。”母亲忧虑重重的说。 “这里有栾为,还有其他人,他们都会尽力的。子俊是我的儿子,应该能承担起这个责任。我已经决定了,不要再说了。” 这时子期听到父亲沉重的脚步声,她心念电转,急忙奔跑下楼,她做了一个决定,她准备去大周。 父亲不会同意的。她边跑边想。自己在父亲眼里总是可有可无。恼怒夹杂着委屈几乎要使她喊出声音来。这时她来到了马厩前。因为雾气的原因吧,没人注意到他,没人跟她打招呼,大家都当她不存在。 她把视线放在那堆行军行李上。里面是杂物,衣服,粮食。只有这个法子了,她快速的想着,躲在行李堆里,等到了大周,就出来跟父亲摊牌。到时候木已成舟,父亲想赶回自己也没办法了。想到这里,不由的有些小得意。 然而还没高兴多久,她就发现自己暴露了,一个比自己略高一点的少年,正一手拿着草料喂马,两眼却一直盯着自己看。这少年面生的很,她疑惑着往他走近。“你是谁?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是新的马童,喂马。”这少年呆滞的回答。不过这答案跟没回答是一样的。 父亲很快就过来了。再不藏起来就来不及了。子期马上换了一副她认为最恶狠狠的样子,威胁那少年说:“不许告诉任何人说看到我,否则,否则喂你吃草料!”然后她转身敏捷的爬进那装满行李的马车后厢里,找了个可以容身的缝隙藏下。 不一会她便听到父亲的命令声,马夫的吆喝声,凌乱的马蹄声,透过行李间的缝隙,她看到随从军士铁甲亮盔,腰系刀剑,表情肃然。 一切都如计划般顺利。子期能忍受马车的颠簸,虽然震的自己骨架都要散了。但路上那种单调和沉默,使子期有些发狂。父亲说过,治军要严,松松垮垮的军队就像草丛,踩一脚就会扑倒,而严实的队伍就像松树林,多大的风雨都能扛住。而严实,第一要义就是嘴巴闭起,神情灌注。所以难怪,一路上子期只听着马车的轰隆声了,无聊至极。 半天的光景过去,队伍简单休憩了一下。有人过来取粮食,但子期藏的很好,没被发现。然后又是单调的行军,等到天色已晚,子期便趁着大家伙扎营休息的光景,跑到路旁的矮树丛里解手。饿了,就从放粮食的箱子里找些牛肉干乱嚼一通。 约莫是第四天的清晨,子期被一阵嘈杂声吵醒。马车停了下来。 “是灾民,恐怕至少有二三百人。不知是哪里的人。”一个军士向李牧汇报到。 “分些干粮给那些妇女儿童。”是父亲的声音。 子期还来不及对那些衣衫褴褛,形容憔悴的饥民感到怜悯,她自己便暴露了,一个随从挪动诸多粮食箱子时发现了她。这一刻她真想父亲能把对灾民的怜悯分给她一些。 “你,你,胡闹!”李牧虽然习惯了这个女儿的意外性,但还是忍不住勃然大怒。 “我要去大周!我就要去大周!”子期嘶吼着,眼泪却不争气的流下来。至于去大周的理由,她是一点都想不起来。 李牧见她这样,忽的心软了。他把手放在子期瘦削的肩膀上:“为什么?” “因为,因为,我能帮上忙的。”子期认真的看着她父亲。父亲沉默了一会,然后叹息道:“去就去吧,风雨来了,躲是躲不过去的。” 子期不明白父亲的意思,但她觉得情况好的不得了了。接下来的日子,每到休息时,她便缠着军士舞刀耍剑,当然,只能用木棍代替刀剑。父亲在一旁沉默着,偶尔向她看几眼。 因为灾民的原因,干粮明显不够了。这时队伍靠近了一个山林区域。 “今天我们打猎!”李牧眺望着那片漫漫山林,阴郁的神色不再,取而代之的是英气勃发,猎场一如战场。众人一片欢呼,尤其以子期的最为尖锐。 是春天的味道,树木稀疏的枝叶里隐藏着生长的渴望,脚下腐殖质也时而传出窸窣的不知名的虫子爬行声。“仔细听,用心看。”父亲李牧轻声在耳边教导着,她拿起副官给她做的小型弓箭,箭头确是精铁所做,闪着寒光。“视线要跟箭的方向放平,注意你拉弦的右手,再高一些,保持平衡,很好。接下来是最难也是最容易的部分,松手,让箭自己飞。” 让箭自己飞。子期不由自主的屏住了呼吸。这是父亲第一次教自己武技,只听嗖的一声,那承载着自己喜悦和期冀的箭飞了出去,钉在五丈开外的树上。 但离父亲画的靶心太远了。她羞愧的低下头。“不坏。多加练习。记住,手要稳,身子要稳。更重要的是,倾听风的声音。”父亲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然后他安排了几个人留守营地,便带了五个人入了山林,狩猎去了。 子期练了一会,渐渐掌握了要领,射出的箭十有五六能进到靶圈。靶子是死的,这不是真的狩猎,不是真的箭术。她嘟囔着,脑子里转了几转,看那几个留守的士兵要么忙着生火,要么互相开着低俗的玩笑,她便像小猫一样轻松的溜进了密林。 她并不陌生山林,以往她就是在祭坛的山上到处游逛。然而她发现自己还是高估了自己,阳光把树影拉得曲折离奇,像是不知名的怪物追索着自己。她渐渐陷入迷路的慌乱中。仔细听,用心看。她小声重复着父亲的教诲。慢慢的脑子恢复了清明。这时她听到了一阵声音,是鹿鸣声。 她循声而至。尽量小心的不弄出更多的声响。走不多远,她便看到了一个林间空阔处,一头小鹿正匍匐在地,时不时的悲鸣两声。 正当她拿出她的小弓箭时,她看到右侧的树叶窸窣作响,一个人走了出来。她认出那人是父亲的随从,络腮胡子是明显的标志。只见络腮胡子提着马刀,走到那小鹿旁边。“这鹿受伤了。”他回头朝藏身处喊道,然后他俯身去清理鹿身上的树枝,这时子期听到一声短暂的疾呼,“不要碰,是陷阱!”她马上听出是父亲李牧的声音。 霎那间子期看到那随从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升到半空,他的脚髁处被套在一根绳子上,而绳子的另一端系在一棵巨大的杉树上。他踩进了一个陷阱。 这时一阵怪笑声从另一个方向传来,“本以为今天能捕获只熊,却吊上这么只猴子。”几个人影从左前方的树荫处走了出来。领头那人右眼处从眉骨到耳际处有一道深深的刀疤,唯独一只左眼,尽是暴戾之色。 “不是猴子,是我的人。无心打搅了贵方的狩猎,很是抱歉。”李牧正对着那群人现身,副官紧跟着他,还有两个随从。 “哈哈,这穷乡僻壤的还有贵人驾到,难得难得。告诉我,你衣领上绣的那个金红的小树,是宝石做的,还是金子的?”那独眼落在父亲的家徽“燃烧之树”上,目中尽是戏虐之色。他旁边有人对他耳语了几声,“凤来国?不近啊,伙计们,你们可离家甚远啊!哈哈!” “请把我的人放下。”父亲沉声喝到。副官拔出了腰刀,另两个随从也是拉紧了弓箭。 那独眼龙桀桀怪笑,然后吹了一声尖锐的口哨,立马有更多的人从阴暗处走来。他们都是一身绿色戎甲,刀剑闪烁,弓弩齐张。 “你们是南伐联军的人?”李牧认出了他们的穿着和刺在戎甲上的象征盟军的日月纹标识,白日黑月,狭长的黑月像蛟龙的巨口,含着一颗白珠。“为什么联军的人会在这里?你们不应该是去了南方讨伐叛军的么?” “我猜像你这样的大老爷也就是打个猎,溜个鸟,把大把的时间花在女人那白白的软软的身上了,你懂什么战争?我们受够了为那些大老爷去拼杀,去送死,为了啥?为了我们那点可怜的口粮?还是为了那些大老爷过的更安生一些?屁,去他们的鸟蛋!”独眼龙抬手拍着那被吊在半空的随从的脸,然后像审视猎物一样从上到下看那随从。那随从挣扎着,咒骂着,但独眼龙狠狠的打了他腹部一拳,他便像虾子一样弓起身来,咳嗽不止。 “我警告你,放下我的人!”李牧吼道。 “你是傻的么,警告我?我这边的人数是你的四五倍,动手吃亏的是你们吧。哈哈”他的人也跟着笑起来,“你们坏了我的猎熊计划,今天我的兄弟只能挨饿了,这只小鹿还不够打牙祭的,这活怎么也得要点补偿。” “你想怎样?” “五十个银币。” 那随从咒骂起来。李牧喝止了他。然后从怀里取出一些碎银,丢到那独眼龙的脚下,“放了他。” 那独眼龙身边的人捡起银币,掂量了几下。独眼龙笑道,“遵命,我的大人。”他转身背对着李牧,手里的匕首轻轻的划过绳缆,“对不起,我的大人,我改变了主意。“他的匕首落在那随从的咽喉处,然后干净利索的刺进,转了个优美的圆弧,鲜血喷到他狰狞的脸上。”把那大人留下,其他的杀了,那大人更值钱。。。” 子期的箭先于父亲的怒吼射了出去。她的方位极佳,没人留意过她。虽然她是第一次真格的射箭,手腕却出奇的稳定。可能是真神保佑,她的第一只箭不偏不倚的正中那独眼龙的左眼,只听那人杀猪般尖叫起来,这突发情况让他们的队伍一时慌乱起来。 紧跟着从看不清的丛林中又射出箭来。独眼龙方更是慌乱。他们本意是想活捉李牧的,所以不便放箭,而丛林中意外出击的人有多少他们更是摸不着头脑。他们失了先手,只能胡乱的放了几只箭,拖拽着那独眼龙,不,瞎眼龙撤退。 李牧暴怒之余却不失冷静,他止住了副官的追赶。这时草丛中跳出三个人来,却是刚在营地的军士。“我们是追小姐追到这里来的。” 李牧正要皱眉责问,子期赶紧跳了出来,“爹爹。”她紧张的看着父亲。父亲摆了摆手,我们得马上撤,带上尸体跟鹿。”他上前一刀砍断绳索,一刀又将那鹿杀死。“他们人数很多,一旦发现我们没有带走尸体和鹿,他们就会知道我们人数少,他们就将继续追杀我们。把张杰的尸体带回营地附近埋了,动作要快。”末了,他问道,“谁射中那人的眼睛的?” “我。”子期扬扬手里的弓箭。 “很好。” 等他们回到营地,天色已晚。他们灭了火,连夜出发。子期看着那深暗的山林,随着马车的颠簸,那山林像是蠢蠢欲动的怪兽,越来越小,终止不见。但在那山林深处,她看不到的地方,正上演了一处奇怪骇异的仪式,那个被她射中眼睛的独眼龙,用手指抠出一个受伤的人的眼睛,嘴里念念有词,然后把那眼睛放进了自己的眼窝。周围圆形的火圈映亮,那眼睛里,也仿佛是火焰跳跃,熔金一般。“真神于我们同在。”他审视着匍匐在地的跟随者,“我们将有更高的使命。” 第6章 古月 雍亲王府又开始盛大的宴会。声乐靡靡,霓裳轻舞,山珍海味,杯酒交错,有名士高谈阔论,夹杂着名媛贵女的窃窃私语,轻轻浅笑。各式的盛装华服,在亭榭之间穿梭流荡,倒像是怒放的花朵,不愿意被慢悠悠的春天耽搁了时辰。 古月静静的伫立在亭榭一角,眼睛细长微眯,脸上似笑非笑。他穿着一身素白儒袍,倒更像是个饱读诗书的名士,而不是一个药剂师。准确的说,他是一个制造奇特药剂并出售的自由商人。诸多名士在唱吟自己的风花雪月,诗歌辞赋,宛如扯高了嗓子争斗的公鸡,古月却是一句都没听进去。他的视线追逐着那群在清澈池塘里游走的红鲤鱼,想着自己的往事。 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他来大周不久。在别人的眼里他怪异奇特。他的长相就像戴着一张狐狸面具,永远是似笑非笑,那细长的眼睛看上去就像在假寐。他是应邀来的,因为他的让人惊讶的才艺。而他也需要这样的场面,来销售自己。 有小厮过来耳语:“古先生,一会儿该你上场了。”古月点点头,正要挪步,这时却听到了一个洪亮而微微夹杂着愤怒的声音。 “老夫邱尼,在这里出一道题目,请各位猜上一猜。”他走到那亭榭的中央,用手撩了一下山羊胡须,“在一个屋里,有四个人,一个是君王,一个是腰缠万贯的富商,一个是僧侣,另一个是一个普通人,而唯一的一把刀,就握在这普通人手里。现在君王,富商,还有僧侣都要求那个普通人杀死其他的人,诸位,试问这个普通人,他会帮助谁?” “我猜是富商。天下熙攘,皆为利来。没有人不爱金钱,没有金钱就无法活命。”那人几乎每根指头都戴着七色的宝石,而宝石反射的光线刺的他自己的小眼睛眯了起来。 “是君王,唯有君王的权力,才可以命令一切。”另一个人说道。 “然而权力,又是谁给的呢?在这个封闭的屋里,真正的权力是什么呢?依老夫之见,那把刀,是屋子里最高的权力。”邱尼反驳道。 众人窃语,有人道:“难道是那个僧侣不成。”邱尼笑道:“有可能,只要那个普通人是信教的。” “答案应该是只要这个普通人相信什么,他就会帮谁。他要是相信权力,他就会选择君王;相信金钱,他就会选择富商;相信宗教,他就会选择僧侣。”一个娇柔的声音徐徐说来,众人看去,却是雍亲王的女儿兰心。 邱尼做辑。“雍公主果然玲珑心思,这个答案是对的。然诸位,有没有想到,如何让那个普通人相信自己呢?不管是金钱,权力,宗教,怎样才能取信于那个普通人?” 众人沉默。邱尼甩了甩他那宽大的长袖,“仁者爱人,只有仁慈的爱别人的人,才会得到别人的爱。不管是君王,富商,僧侣,都是这个道理。老夫主张。。” 这时有人打断了他的话,“要是两个快要饿死的人,讲不讲仁义都是一起饿死;要是战场上两个交战的士兵,先死的一定是那个讲仁义的;老夫子,这等良辰美景,莫要搅和了,这美酒佳肴,加上你的仁义,可就变味了。”古月斜睨,那人穿着华丽,锦袍玉带,上秀蛟龙,怕正是那雍亲王的儿子朱厌。 众人哄笑。尤其是前面几个人因为被这邱尼反驳,下不来脸面,笑声更是肆虐。那邱尼叹了一声,便踱步到一个角落,闷声喝酒。 这时有小厮唱到:“有请古先生。” 世人皆爱那光怪陆离,哪有人能看到那朴实无华。古月心底叹息一声,他踱步上前,让下人搬来了他的工具。他便在中心的一张长桌上布置起叮叮当当的玉石器皿来。 众人搞不清他在做什么。只见他在一个半透明的玉瓶内放了各色的粉末,又从怀里掏出几个瓶瓶罐罐,里面有绿色,紫色,红色的液体。他轻轻的将那各种颜色倒进去,那玉瓶里便开始咕嘟作响,沸腾不止。古月把握着火候,装模作样的照着瓶口吹了一下。 伴着那尖锐的声响,一阵光怪陆离的火焰从瓶口冲出,几乎冲到那五丈高的亭榭顶部。继而忽然爆响,化作星星点点,须臾不见。而整个亭榭内,充溢着醉人心扉的异香。 “要是晚上,效果更好。不才曾在梦中偶有仙遇,那仙人教了我几样炼丹制药之法,可惜,等我醒来,忘的也差不多了。”待惊呼和赞叹声平息,古月便徐徐说道。 其实宾客中还是不少熟面孔的。他们从他手里购买过各种奇特的商品,尤以房事助兴为多。古月做辑还礼。这时下一个节目是一个驯兽师。他牵着一只通体雪白的猿猴,皮鞭威胁下,那猿猴竟时而鼓笙吹箫,时而摇摆舞蹈,通灵至极。古月便走到了那邱尼的桌前,微微一笑。 “邱先生有礼了。适才听邱先生一番高见,收益匪浅。” “不敢当,古先生才是技艺惊人。” “邱先生可曾见过白猿?”古月望着那场中奏乐的白猿说道,那曲调如高山流水,大气磅礴,那白猿如同一代乐曲巨匠。 “像这样的其他灵物,还真不曾得见。”邱尼应到。 “白猿在我们家乡的左邻国是吉祥之物,但在右邻国却是罪恶与不详的象征。请问邱先生怎么看?” “白猿,就是白猿吧。只是一只自然生成的猴子罢了。古先生如何认为?” “在我看来,这白猿只是食物罢了。我想,如果这些宾客是饥民,那这白猿,只能是食物,而不是玩物。”古月细长的眼眸中闪过不被人知的光亮,“也许,我们都是食物。别人的,或者别的种族的食物。” 这时古月耳边响起一阵银铃般的笑语声,“打搅两位了,小女子有事想请教古先生,可否密探?”那女子亭亭玉立,一身紫色衫裙,面色更是如朝霞初绽,明艳动人。不是雍公主还有谁? 穿过几条走廊,前庭的人语声越来越低,听不分明。古月来到了一个简洁的房间里,里面桌几摆了一个香炉,燃烧的香只就像深宫女子的幽幽叹息,缠缠绕绕。 “古先生,小女子有事相求。” “折煞小人了。雍公主乃皇亲国戚,令尊更是周皇的亲弟弟,贵不可言。不才只是会些粗浅技艺的江湖郎中罢了,又能帮上什么。。” “世人皆知我雍王府,宾客名流如过江之鲫,天天都是宴席声乐,好不安逸奢侈,对吧。”兰心的芊芊素手请拨那香薰,“而所有的一切,可都是要花银子的。” 她叹了一声,那是一声令常人柔肠寸断,勇士愿之流血呵护的叹息,古月只是听着,脸上依然挂着那似笑非笑的表情。 “我相信古先生是个嘴风严实的人,对吧?”看着古月点头,她便继续说道, “我府早已亏空已久,你也知道家父为人,他好交宾友,而封地的那些政事,却很少过问。眼下,我府,已是债务累累。” 古月记起坊间对雍亲王的奢侈无度的传闻,酒疯子,据说他曾经泡在一个异国进贡的酒池里达数日之久。醉里梦里,只认喝酒。 “在下只是个微薄小生意人。。”古月迟疑的答道。 兰心一阵娇笑,那酥胸乱颤,波浪起伏。 “三个月后,太吴国太子将来我大周,进贡做礼。这太吴国富甲天下,世人皆知。”她用那双媚眼看着古月,“古先生的手艺绝世未闻,我所需要的东西,相信只有古先生能够作的出。” “但请公主明讲。” “一种迷魂散,就是那种可以让男人神魂颠倒,就像蜜蜂循着花香而至,而且在万千花朵中,只认我一朵。太吴国太子未婚,到时能否在众多名媛佳人中胜出,可全靠先生了。” 她用她的芊芊玉指,有意无意的滑过古月的手背。“咦,想不到古先生的手如此玉滑。” 古月任她抚挲。他的双手的确是修长白皙,如同玉石。 “你的手上没有任何的掌纹脉络,这是为何?” “鄙人发明了一种草药汁液,用之洗手,粗皮老茧尽去,只是小道而已。至于公主刚才说的那种东西,可能,要贵重很多。” “多少银两?” “期间需要多种西域奇草,加上时间限制,恐怕。。” 雍公主格格娇笑,“讨价还价的话就不要再讲了。你需要什么,我雍王府还不至于拿不出手吧。” “雍公主能对在下另眼相看,在下自是感激不尽,又怎能利欲熏心呢。”古月顿了顿,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浅笑,“不过本人的确是生意人,我是要赚钱的。怎么赚,听说周王宫的妃子们银两富饶,是一条生财之道啊。” “你想到宫里去?” “如果公主能帮在下在宫里谋一份差事,那是最好。小人是个商人,而赚钱是需要名声的。而名声就像羽毛,越多人吹捧,就飞的越高,银子,也会越来越多。”古月的手像蛇一样蜿蜒爬升,从雍公主的玉手,到那光洁的臂膀,然后滑过那细腻的脖颈,轻轻的托住了她的下巴。 “小心些,飞的越高,便越靠近太阳,那时,别说是羽毛,就是黄金,也会被熔化。” 依然是那种似笑非笑的神情,古月脱掉自己的衣衫,那窗口射来的阳光,落在他那结实笔直的后背上,那背上,鞭痕交错,如狰狞的狼齿,撕咬着他。 第7章 子瑜2 “你见过我妹妹么?”子瑜遍寻无果,看到了马厩旁的重吾。 “谁?”重吾愣了一下。马儿打了一个响鼻,继而舌头向他脑袋上舔去,可能是错把自己的乱发当作草料了。 然后他看着子瑜笑了起来。那种灿烂美丽的笑使他想起了他的母亲。 “你是新来的么?你叫什么名字” “木头,我是德鲁国来的灾民,小姐。” 好怪的名字,子瑜心想,“你见过我妹妹么?” “我早上看到过一个小孩,爬到了李大人的行李车里。”重吾的目光片刻也没离开子瑜的脸,自己忽然有种像真的木头人的感觉,而她那眼神,那种气息,就是看不见的操纵着自己的线。 “她长什么样?”子瑜急迫的问道。 “她长的,,,小姐,她跟你完全不一样。甚至,我开始以为她是个男孩,她穿着灰色的皮甲,还有乱糟糟的短发,跟我的也差不了多少。” 是了。那应该就是小妹子期。但她实在猜不透子期为何要那样做。好在既然父亲在她身边,应该是安全的。 “我要去仙林大道。”子瑜定了一下心神,父亲不在凤来城,眼前的危机她也不知怎么应对,但她明白,她总得做点什么。于是她返身回去,等她回来时,手里多了一个竹编的药箱。“我需要你跟我一起去。” 重吾犹豫了一下,然后他用脏兮兮的手在脸上擦了几下,整张脸就像雨后的污水沟。然后他接过了药箱。“是,小姐。” 两人骑马到了仙林大道,子瑜下马系桩,缓步走在灾民其中。重吾跟在她的身后,惊奇的发现浮躁如蜂鸣般的人群忽然平静下来,甚至那种悲怆与焦虑也像雾一般散去,当大家看到子瑜时,眼睛里都有了光彩。那是一种如看到朝阳升起的神采。 “小姐学过医术么?” “学过一点。我二哥的母亲前些年卧床不起,我想照顾她,便跟着大夫学了一些,皮毛罢了。”子瑜不知道为何跟这个马童说这么多,她看了一下重吾:“你认为做一名医生怎么样?” 重吾皱眉道:“医生,应该是可以掌控他人的生死吧。” 子瑜惊诧,“我以为你会说救死扶伤,施善积德呢,你的语气,不像个渔民,倒像个君王。”她不知作为皇子的重吾从小就学控制统治之道,自然而然逻辑就是这样,这时她看到重吾紧张的样子,笑道:“我听过更奇怪的说法,关于大夫的。我觉得很有道理,但是却感觉不到。” “小姐,那是什么说法?” “医疗别人,也是医疗自己。如果你治好了一个病人,就好比你治好了自己。如果你失败了,病人的痛苦就会转移到你的身上,甚至伤的更深。作为一个医生,你想去治愈别人的念头,跟病患需要你的念头是一样的急切,甚至犹有过之。也因为如此,你又怕去治疗伤患,怕见到病者,怕被需要,被期待,是不是好矛盾?” “好像是,小姐。” “这不是我的观念,这是教我医术的那个医生说的。还是你的观点更简单吧,生与死,都在一念间。” “小姐,”重吾顿了一下,“我相信你是一个出色的医生。” 在一个破旧不堪的帐篷处,子瑜被一个中年模样的男子拦住。那人邋遢不堪,胡渣狼藉,唯有一双眼睛,锐利非凡。“某人闻到草药的味道,某人这里需要药剂。” “放肆!”重吾正待呵斥,却被子瑜一把拉住,“谁病了么?什么病?” 那人阴沉的看了子瑜一眼,低头进了帐篷。在里面,一个衣衫褴褛的人躺在一堆干草铺就的简床上。病者形容枯槁,如同枯木,时不时的呻吟几声,声音模糊不清。 “你的鼻子倒挺灵的。隔那么远的药箱,你也闻的见。”重吾仔细打量着那中年男子,暗自警惕。那人却根本不看他,眼睛只盯着子瑜:“小姐,他的病严重么?” 子瑜仔细的摸摸那人的额头,又翻了他的眼皮看,然后从药箱拿了一片竹节,翻开那人的舌头,最后把手指捏住那人的手腕处细细把脉,皱眉思量了一下,说道:“应该是热病。病人舌苔黄糙有刺,脉滑有力,当用通府泻热法,我恰巧药箱里就有大黄芒硝炼成的药丸,先帮他服了,明天再来看看,可否有效。” “多谢小姐,某人欠你的。如有机缘,某人必会报答。”那人眼睛里闪烁着欣喜的光芒,一只大手重重的拍了一下病者的大腿。“兄弟,看样子你死不了啦。” “某人可有姓名?”子瑜微笑了一下,虽然是第一次帮人看病,心里忐忑,但还是蛮好奇这男子的话语。就是木头也是个名字啊。 “某人姓贾名昆。这是我兄弟张宪。”那人简略的回答,声音响亮了好多,不再是刚见面那种阴沉。 这时忽然帐篷外一声马嘶,子瑜往外看去,却见是二哥子俊。子俊下了马,用手掀开那打着补丁的帐篷前帘,“小妹,你怎么在这里?”子俊的眉头皱成疙瘩,又狐疑的看了看重吾和贾昆。 “二哥,我来这里帮人看病。”子瑜站起来,却被子俊急拉着出了帐篷,走到马匹的一边。 “这里不安全,小妹,你不应该来这里。” “有什么不安全的?你不是在这里吗?”子瑜暗笑二哥真是谨慎,又不由想起子期的野脾气。 子俊看到子瑜的笑容,不由面色一红,低声说道:“这里不仅有凤来的人,还有一些是别国的难民,谁也不敢断定会不会有意外发生,”他顿了顿,“父亲去了大周,我得保证家人的安全,我现在就是凤来城的城主了。所以。。” 子瑜的娇笑打断了他,然后子瑜又做了个万福礼,“遵命,我的城主。” 可能是被子瑜的笑语感染,子俊的面色更是红润,他像是想起了什么,手忙脚乱的翻了翻衣褂,拿了一个物件出来。是一条艳如红霞的项链。 “这个,送给你。” “这是什么,好漂亮!”那种红色映在子瑜的眼中,使子瑜感到心中起了火焰,是那种欣喜若狂的火焰,即使是城里最有女礼,最温娴有礼的淑女,也好像在这一瞬间变成了子期那种率直的野孩子。好像是觉察到自己有些兴奋过头,她也不禁脸红了一下。 “是母亲去世前留给我的,只是个小玩意。我想她应该是想留给你,可能病重脑子不清楚,所以阴差阳错给了我。”子俊编了个谎话,只要她喜欢,就是编千万个谎话又如何。他思念到此,便觉得说谎话也很坦然。 接下来的几天,子瑜都带着重吾在仙林大道巡医。那个热病的人好了起来,这给了她更多的信心。而这种信心,也通过她的友善和美貌传递给了周围的灾民,在前途未卜,断粮缺食的阴霾中,她就像是一缕阳光,照到其他人的心底。尤其是重吾,在这短短的日子里,穿着这生来最破烂的衣服,吃着最糟糕的食物,心理却从未有过的安定和平和。爱情是什么,它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春雨,在你不设防的甜梦里入侵。它也是藏匿于心田土壤的种子,哪怕这片土壤如何贫瘠荒芜,它总是伺机破土而出。 一晃就是半月过去,父亲与子期那边没有音信,子瑜从母亲和二哥子俊以及家臣那些焦虑的谈话中也隐隐感觉到山雨欲来,她登上了祭坛,再一次在神树旁祷告。 神树漆黑如夜,静默倾听。“神灵,请保佑我凤来灾患退却,国泰民安,请保佑我父亲和妹妹平安归来。”她往那神树的顶端看去,那上面雾气缭绕,看不分明。上面是否有神灵居住?神灵能否给我承诺或赐福?哪怕,只是一个提示或者指引,那该多好。她闭目默想,不由的用手抚摸那条项链。项链红如鲜血,内有光焰隐隐闪烁。 等她睁开眼,神树一如既往的静默卓立,她叹了口气,转身正待下山,这时西方向有火光闪烁。 祭坛之高,几乎可以俯视凤来全境,而西方,是凤来与郑国内陆接壤的方向。这时火光之处,正是凤来的西部国境驻点,鹰嘴关。 第8章 李牧3 从凤来到大周有一条捷径,如果快马加鞭,二十多日就可以到达。这条小路蜿蜒于郑卫两国的边境,隐藏于密林,丘陵之中,甚至行经死亡沼泽,当然这并不是秘密。在过去这甚至是一条国与国之间的主干道。然而现在早已荒废,崎岖的道路被杂草遮蔽,一如真相被谎言淹没,需要一双好眼睛才能发掘出来。 李牧他们走的就是这条路。因为这条路可以避开郑卫两国的繁琐的通关文牒,节省时间。 晌午时分,他们看到了不远处有黑烟升起,像数根指头一样直指天空。他们谨慎的靠近,然后,李牧停了下来。 在村头处,数十具尸体被绑缚于树杈木架上,几乎全部被烧的焦黑,无从辨认,恶臭几令人作呕,然后却有一具尸体例外。 是一具赤裸的女尸。她的眼球被乌鸦啄食,只留下空洞洞的眼窝仰望天空;嘴唇的肉没了,露出惨白的牙齿,好像是在狰狞的嘲笑着,或者是诅咒着。她的两个乳房被割掉,干涩的血迹趁着她雪白的肌肤,像是雪地里的片片红梅。李牧无法挪动自己的脚步,他两耳轰鸣,甚至眼前幻灭昏暗。他直盯着那女人的肚子。脑海中却呈现出当年他夜袭卫都,他刺出的那一剑。那一剑成了他心底的梦魇。那一剑给他带来的愧疚,就像是他自己的影子,追猎着自己,无法逃避。 “他们杀了这个孕妇,为何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烧掉?那取出的孩子呢?”副官用佩刀挑了那女尸的割断的脐带细看,“孩子应该很大了,。” “发生什么事,父亲”子期的声音从后面传来,这惊醒了李牧,“待在那里,待在你的马车上,不要过来!”李牧呵斥道,他疾步上马,“我们得赶紧赶路了,不要拖延。” 接下来的时日,李牧几乎一言不发。子期当然是看到了那整片的惨象,但看到父亲铁青的脸色,她也只得乖乖的把疑问和猜想放在肚子里。整个队伍阴沉如乌云。 乌云终将散去。当进了大周王城,看到熙熙攘攘的人群,子期第一个露出了笑脸。她第一次出远门,不同的城市,新鲜的刺激,使她叽叽喳喳的像个麻雀。这里没有成群的饥民,遍野的死尸,这里是大周,繁华如烟。 李牧选了一间客栈,刚刚安顿好,有一个小厮闪进来:“是李侯爷么?有信交给你。”李牧正待问讯,那小厮早跑个没影。他打开信看,只是寥寥几个字,“戌时 ,天香楼,天字房一号,庄公” 庄公,是大周三公之一,主管行政诸事,而慕公管财政,刑公管军事。三公制为整个大周的栋梁构建,也为大周遮风挡雨了几乎千年。 好多的眼睛在看。或许从自己刚进大周城,就被无数的眼睛盯上了。李牧思忖了一下,嘱托了副官看好子期,便决定一个人赴约。 天字一号房。 李牧静静地等待着。他的视线放在一个剑舞的女子身上,那女子身材窈窕,面容姣美,堪称绝色。那剑光闪烁,如月光洒于湖泊,而那身姿,亦如微波一样荡漾。继而开合旋转,如风随,如水流,忽如灵虎觅食,又如毒蛇吐信。轻纱薄衫,雪股藕臂若隐若现,别样的惊心动魄。 “她的名字叫姬灵儿。”庄公闪身进来,他眉发皓白,然目光清明,“多年以前,我发现她时,她只是个流浪乞儿,我买了她,训练多年后,她已经能当得起天香楼花魁的角色了。” “庄公。”李牧起身作礼。庄公摆了摆手,就座饮茶。 “你知道我为何让她剑舞么?”庄公眼睛微眯,“是为了提醒我自己,越美丽的东西,越可能是危险的。危险,往往隐藏在绚烂的光彩之下。” “庄公找我来所为何事?为何在这烟花之所见面,而不是议事厅。我本意明天一早就去拜见您老人家的。” “我以为你会先问我是怎么找到你的。都城的耳目如同蚊蝇鼠蟑,无孔不入。甚至可能我是最后一个知晓你到都城的呢。可能在你离开凤来的当天,大周就有人知晓了呢。”庄公低眉啜饮,李牧心里隐隐一惊。 “为何在这烟花之所见面。因为这个地方是我的。我的生意,我的人,在这里是安全的,而且,在这里可以看清更多的事情,看清更多的人。”庄公直视李牧,“你一定奇怪,为何一个阉人,会去经营一间妓院?” “庄公,”李牧敬茶做歉,庄公却哈哈一笑,“我即为三公之时,便抛家舍子,自宫其身,别人都以为我疯了,我却认为这样做是对的。只有这样,我身心里便无私利私欲,一心为国,一心为黎民百姓做事。而我经营妓院,当然也不是为了那点钱财。试问还有比妓院更好的地方,能够看清一个人的本性的么?我见过骁勇的将军,在妓院里却喜欢挨打受辱,道貌岸然的所谓君子,最喜欢狎戏男童,这里,可不是污浊淫秽之所,而是一面镜子,呈现真相与未来。” “为何告诉我这些?”李牧问道。 “因为我信任你。因为我相信,你依然是十年前平乱卫都,免去战争叛乱,免去数万无辜百姓生灵涂炭的那个人。我说的对吗?”庄公平静的看着李牧。 “很多年前的事,跟现在有什么关系吗?” “有。因为我觉得,大周王朝,现在比过去,更需要你这样的人。” “庄公,你可知道,现在外面饿殍遍野,还有那些南伐联军的士兵,尽然干起打家劫舍的勾当,我李某人此次来大周,也是因为突发水患,饥民成灾,借粮来了。”李牧焦急的差点站起身来。 “南伐联军逃兵?看来事情比想象的更糟糕。你可知道百越国为何叛乱?” “并不知晓。” “我知道的也只是一点凤毛鳞爪。我掌握的,只是在百越国叛乱前一个月,大周的赋税官朱厌,也就是雍亲王的儿子,去了那里。赋税倒是也都带回来了。”庄公皱眉沉思。他用手指轻轻的敲在瓷器上,“你需要多少粮食?” “我想五千担即可。洪灾总会退去,人们多开垦一些高处用地,就能捱过去。” “跟你做个交易,如果你答应担任虎贲营的令帅,防御守卫都城,那这五千担粮食,可以优先给予。” “我不能,凤来还等着我。” “你的儿子早已成年,他们可以代理你的城主之位,况且,我没让你一直在周都待下去,半年,只需半年而已。虎贲营也算是你的老东家,我跟刑公一讲,他肯定很高兴。” “待我思量一下。” 庄公点点头,又道:“最近异象连连,三月前流星雨漫天,这个月大悲河又起水灾,世人都在传异族要来了。” “异族,那只是神话罢了。” “异族,是真的。而且太吴国就抓到一只,现在就在这周宫里。成了周皇的新宠物。明天,我便带你进见周皇。”周公抬头叹息了一声,幽幽说道:“从未见过那等天生尤物,就连我这种阉人,都心猿意马,那满朝文武,魂魄早飞九霄之外了吧。”看李牧疑惑不解,又笑着说:“越美丽的东西,越危险。记住这一点。”末了,他又喃喃自语道:“那么多人见到那异族,除了老臣这个阉人,脑子还算清明,还有一个皇子重吾,他是不受影响的。嗯,只要种子还在,就还有希望。” 李牧怔了半天,不仅是异族,而且他还想起了杨毅的话,“根坏了,除了寄希望于种子,别无他法” 但他没有问丽妃的事情。他知道只能自己去看去想,就像你要知道深渊里究竟有什么,除了跳进去别无他法。对于上任虎贲营令帅,他知道自己别无选择。 次日黄昏。李牧才见到了周皇。 周皇早已不是他印象中那个样子了,十几年前的周皇英姿飒爽,目光如电,而现在的周皇脸颊凸显,眼窝浑浊下陷,那宽大的黄袍像千层粽子一样包裹着他,他坐在那金色的王座上,时而发出几声怪笑,如同夜枭。 “你是来看朕的宠物么?还是来抢朕的宠物?” “臣不敢,臣来领旨上任虎贲令帅。”李牧向旁边的庄公瞟了一眼。 “这些小事那三个老头子就操办了,你当然是来看朕的宠物的,来来来,看看这天赐的宝贝,”周皇颤巍巍的起身,领着李牧和庄公到了寝宫。 李牧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在青纱蒙蔽,昏暗幽深的寝宫中央,却有一团异常的光亮跳跃,她着一金色薄纱,翩舞如轻盈蝴蝶,皮肤如白玉瓷器般发着光泽,她赤足旋转,那足晶莹剔透,那玲珑玉体几欲破纱而出,她回眸往李牧轻笑,那眸子湛蓝如天空,发出空灵的召唤。 她是异族么?李牧谨慎的看着她,她无疑是他至今为止看到最美的女子了。 这时那女子旋转急速如风,那金色薄衫竟然片片破裂散地,等她静止下来,却是背对李牧,李牧赫然发现那女子的右肩胛处生出一只薄如蝉翼的翅膀,闪耀着光怪陆离的色彩,而左肩胛处却留着一条触目惊心的红色疤痕,如同闪电。 “我的宠物她受伤了,她需要细心呵护。”周王上前跪伏,将脸颊轻轻埋在那异族胸前摩挲。“你要什么,宝贝,我都给你。” 那异族回眸,只望着李牧,目光变幻,然后李牧却不为所动。 一旁的庄公向李牧递个颜色,李牧正待辑礼拜退。那周王忽的一笑,说:“朕还有另一个宠物让你见识一下。来人,把他搬上来。” 不一会,一个木箱子被抬了进来,下人麻利的将箱子拆掉,呈现出一个四方形的肉体。 “我把他叫做视肉,他是我创造的,你看啊,他的脸在这个地方,”周王指给李牧看时,李牧汗毛颤栗起来,那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整个身子都是压挤在一起,甚至是长在了一起,眼睛是闭起来的,整张脸就像镶嵌在这个四方体上。“他小时候我就把他压在一个很小的箱子里,给他口里进食,让他屁股拉屎,等他大一些了,我再换一个大些的箱子,他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从中,朕悟出了一个道理。” 李牧脸色铁青,他一言不发。那周王摇晃着脑袋,徐徐说道:“所谓治世,无非也是造一个牢笼,一个箱子,让里面的世人动的少一些,空间少一点,他们自然会朝着你想要的样子生长,国泰民安,多好啊!我听说前阵子雍王府去了一个名士叫邱尼的,他认为君臣要有礼有节,父子,夫妻也要遵规守矩,这就很好啊,这就是看不见的箱子,时间长了,规矩浸到了骨头里,人们自然想不起原本他们是怎么样的了,他们就照着方形的样子生长,国泰民安啊,不错不错。” “臣下该告退了。”李牧沉声回道,周皇哼了一声,那双浑浊的眼睛光芒一闪,“不急,算你运气,今天尽然赶上夜宴了。我的宝贝要再看一下流星雨,本皇就创造一个流星雨给她看,只要她想要的,没有朕办不到的。” 在去夜宴的路上,庄公耳语李牧道:“那个异族是不会说话的,不知道我们的周王是怎么听懂她的。还有你倒是出乎我的意料了,想不到凤来侯定力如此非凡,难道是凤来的血脉不同?”李牧愤然道:“周王这个样子多久了,作为三公之位,就不能做些什么了么?!” 庄公沉默不语。 两人窃语时,已走到宫殿前厅。夜幕低垂,星辰隐现,一阵清凉微风出来,使李牧有恍若隔世之感。他望着周王的背影,和他旁边的窈窕异族,心底隐隐不安。他们往高处的封神台拾阶而上,越来越高,然而在李牧心里,却总感觉这高台正在崩溃塌陷,也许,就在下一步,就会塌陷。 在高台上,他看到了下面放满了百数庞大的木箱,每个木箱旁站立着一个白衣黑帽的艺人,那白衣上都绣有墨云片片。在封神台一个长须艺人冗长的祈祷文之后,已是夜色漆黑。这时一个细长眉目的艺人点燃了手里的一根火炬,火光映在他脸上,似笑非笑,恍若诡狐,他正要点向那木箱,却听周王说道:“慢着,我的宝贝想要凤来侯来亲自点燃,方能助兴。” 李牧看了一眼那妖魅的异族,那异族笑靥如画。“遵命,吾皇。”他返身下了神坛,接过那狐面人的火炬,他可以闻到那木箱的松油香气,他缓缓的点向那木箱,狐面人做了个手势,其他百十多艺人便同时将身边的木箱点燃。 立时李牧听到无数嘶鸣响起,狐面人又做了个手势,所有的木箱顶盖被打开,只见千万条火影像箭矢一样激射夜空,无数的鹤唳如滚滚惊雷,悲怆如泣血情人,往那高空飞翔滑过,若流星再现。 是白鹤,是千只白鹤。千只白鹤被涂上松油,点燃升空,这就是周王口中的流星雨,那异族想要的流星雨。几个月前的流星雨没了,他就再创造一个。 千只仙鹤啸声渐渐平落,无数的火球划过夜幕,绚丽而短暂。在这窒息的情景中,只听到周皇的桀桀怪笑回荡开来。 “千鹤焚灭,只为博红颜一笑,周皇可真是个情种啊。”狐面人好像看到李牧的不安,“要是我古月早坐这个位置,估计不会牺牲那千只鹤,也能创造出一个流星雨来。” 李牧阴沉的看了一下这个叫古月的男子,“一个艺人,口气倒不小。” “原谅我的冒昧,大人,不过在现在周王的眼里,吃香的可是艺人啊,你看那高台上,站的那个艺人身板多直,连三公之一的庄公都唯唯诺诺啊。” 李牧叹了一口气。却听古月又说道:“凤来可是个奇怪的地方啊。以前,那可是唯一不臣服于大周的王国,虽然只是弹丸之地,但堪称是国中之国,而且奇怪的是,大周,居然一直承认凤来的卓然独立。” “你究竟是谁?”李牧审视着古月那妖异的面容。 “小人古月,只是一个混饭吃的艺人,想做李侯爷的朋友,小人可万万不敢做侯爷的敌人啊。” 疯了,一切都疯了。视肉,焚千鹤,正如杨毅所言,周王已疯魔。李牧绝望仰头望天,那天空漆黑如鬼瞳,好像也在凝视着自己。 第9章 子期2 子期正拿着一把匕首好生端详,不知是何种材质打造,黑黝黝的毫无光泽,手柄处是粗糙的鲨鱼皮捆缚着,她拿起来比划了几下,感觉大小重量都还算顺手,便心满意足的收在自己的随身皮囊里,眼睛又瞅瞅墙上的长弓长剑,那大小跟自己个头都差不多了。这破将军府,也没什么好玩的玩意。她心理嘟囔着,这时父亲李牧走了进来。 “你在书房里做什么?还不去自己屋里收拾东西,明天,最晚后天你得跟着粮食队伍回风来。这该死的提粮文书繁琐的就像蜘蛛网。” “啊?我们不是刚到大周么?昨天又刚从客栈搬到这个将军府,怎么又要回家了?”子期瞪着父亲,“我都没有出去好好的玩过呢。” 父亲的眉头皱在一起,看起来心事重重,“你喜欢这里么?” “这里比凤来大得多,集市也热闹,而且昨天夜里尽然还看到流星雨了,不过跟上个月看到的不一样。对了父亲,我听说周王在宫里养了一个异族,那异族长什么样子。” 看着子期期期艾艾的表情,李牧叹了口气,“这儿人多事杂,答应我,你还是尽快回去,免得母亲担心。”他单膝着地,用手整理了一下子期的松垮的皮甲,又把她绣着“燃烧之树”的衣领拉直了一些。 子期哦了一声,难免失落,她也知道这次来大周不是来游玩的,而是要借粮。 “你还有一整天的游玩时间啊,让张副官陪你去庙会看看,集市看看。”李牧微笑着刮了一下她的鼻梁。然后子期欢呼雀跃起来,一溜烟的跑去找张副官。 庙会车水马龙。子期眼睛欣喜的搜猎着若干商贩的美食,以及各种木制,铁制还有玉器制造的小玩意,嘴里却不停的抱怨着父亲,“张副官,你见过那异族么,到底长的什么样?要是我能进去皇宫看看就好了,回头可以告诉子见。” “小姐,周皇宫比我们那个城堡大的多的多了,别说能不能进去,就是进去了也得迷路。” “就是没路我也能找条路出来。”子期挺了挺胸,把小手放在背后,这神情让张副官一乐。 这时一个临时搭建的白布帐篷吸引了子期的注意,里面站着个戴着木头面具的人,上面刻了些漩涡似的纹路。三个椭圆形的蛋在他手里轮换飞舞着,蛋上也涂画着漩涡形的纹路,而他的面前是一个简易的长桌,上面并排放了三个竹筒。 “猜猜看啊,看哪个竹筒有蛋,压中就有三倍。”那面具人吆喝着。 “只是老套的骗子伎俩罢了,不管你的眼神多厉害,都猜不中。就像你伸手能感觉到风,但你抓不到风。” “听起来蛮神奇的,我想尝试一下。” “我告诉你这只是骗局,不值得。” “但我想明白为何,里面是什么道理。”子期执拗的拖拽着张副官,进了这个四角帐篷。 那面具人对她举了一躬,“尊贵的小姐,试试你的眼力吧,人人都说有双好眼力比什么都好,可以从万马中挑出日行千里的良驹,也可以从芸芸众人挑出自己的意中人呢。” “我只想赢。”子期瞪着那面具,却只能看到一双深邃的眼睛。 那人从衣袍里拿出一个没有纹路的蛋,以及两个有纹路的蛋,他用三个竹筒分别扣住,然后快速的移动位置,末了,他说道:“尊贵的小姐,挑出哪个竹筒里是没纹路的蛋,便是你赢,你可以得到三倍的银两,否则,你的押注就归小人了。” “这个。”子期指着中间的那个竹筒。“我可以看清丛林里兔子,狐狸的踪迹,这点把戏难不倒我的。” 那人缓慢的打开中间的竹筒,里面的却是一个彩蛋。“你输了,尊贵的小姐。” “怎么会!我明明看清楚的。”子期不服气的大叫道,这时张副官道:“赢是不可能的,你想知道真相,不如直接买这个真相。”他对那面具男道:“五个银元,你告诉她这个伎俩是怎样的。” “大人,这是小生吃饭的手艺,是不卖的。” “我要再试一次。”子期没听张副官的劝说,从她随身的牛皮囊中摸出一个银元。 这时她听到那面具人笑了几声,声音因为木质面具的遮挡而有些诡异。“尊贵的小姐,记住,眼睛看到的,不一定是真实的。” 这时子期忽然觉得腰际一松,自己的小皮囊被人摸了去,她眼角瞥见一个跟自己个头差不多的瘦小身影正挤过人群,往外跑去。“站住,抓住这个小偷。”她边喊边跟了去。情景发生的太突然,她甚至忽略了张副官。而时有凑巧,那支撑着白布帐篷的几根木棍忽然倒塌,把张副官像粽子一样包在了里面,等张副官咒骂着从倒塌的白布中挣脱出来,已不见了子期的踪影。 子期跟着那小子拐来拐去,那小子头上缠着个红色的头巾,就像是个指路明灯,子期边追边思量,这是多么愚蠢的小贼,生怕别人跟丢了他。这时她发现自己已经进了一个不知何处的窄巷。她下意识的慢了下来。 “就是她了。”子期的面前出现了一个魁梧的大汉,那人面目多毛,就像个大猩猩。他右手拿着一张画像,仔细的看了一遍,“没错,就是她。” 子期心中感到不妙,忙扭身回逃,却撞到一个人身上,那人更加高大,“小子,你是在找这个么。”他蒲扇般的大手里摇晃着的正是自己的小皮囊,另一只手却像钳子一样捏住了子期的肩膀。 “不是小子,是个千金大小姐。”前面的大猩猩纠正道。 “千金,妈的,那朱公子不是只给了我们十个银元么,他应该给我们更多的银元,就像这小丫头一样重的银两才对。”那山一样的高汉像提小鸡一样把挣扎的子期举到了半空,他盯着因为窒息而慢慢面色惨白的子期,眼中尽是残虐兴奋的光亮。 “小心,别弄死了她。我们是奉命要活的,好要挟她那个倒霉的老爸,虎贲营的总帅,这个位置不知能刮多少油水。”大猩猩提醒道。 “是要活的,不过大爷的火气也可以在她身上消消吧,瞧啊,这娃瘦的跟跳蚤街的穷孩子一样,你确定她是个千金小姐吗。”他将子期放下,却将她按在他的裤裆里,子期闻到一股让人呕吐的马粪与鱼腥的味道,她腾出双手拼命擂向那人的腹部,那人却只当挠痒,接着子期感到一只大手正捏着自己的屁股。 “放开我,我要杀了你!”子期咆哮着,但那人的劲道不是自己能反抗的,绝望的挣扎之中子期看到自己的小皮囊中在那人腰际边晃荡。她便伸手抓住了那皮囊。 正当她从里面抽出早上从书房顺出的那个黑漆漆的匕首时,她听到一个低沉的声音喊道:“想活命,就放下那个孩子!”抓住子期的高汉一愣神,子期便毫不犹豫的用匕首刺进了那人的大腿,那暴溅出的鲜血淋了子期一脸,她听到那男子暴怒咒骂,自己拿匕首的手被扭的像麻花一样,那倒转的匕首在自己的胳膊上划了一道口子,接着那高汉狠狠把自己摔向那巷子的墙上,那突兀的青苔疯长的石头正好撞在自己的额头上,她忽的感觉天地开始旋转,就像刚才那个变戏法的面具上的纹路,在她视线慢慢模糊时,她看到那大猩猩和高汉正在跟一个白衣人缠斗,那白衣男身影鬼祟敏捷,面容就像是一个狐狸。一个狐狸救了我,这是多么荒诞的事情。这是子期昏厥之前时惟一的念头。 模模糊糊中不知过了多久,眼皮像被糯米粘合的城墙一样分不开,嘴巴也是,她想喊出声来,想呼喊父亲,至少她在意识中是呼喊了好多遍的。但她不知道为何没人响应,耳边却是时断时续的噪杂声。开始有些模糊,人语声就像是铁器在沙纸打磨,又像隔了层水面,自己在水下,别人在水上。过了一段时间慢慢的清晰起来,但她依然睁不开自己的眼睛。 “凶手是什么人!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她只是个孩子!”是父亲李牧的声音,那咆哮声就像是晴空霹雳。 “刚才大夫说过,令千金自有福佑,身体无恙,只是意识有些昏迷罢了,想必很快就将苏醒过来。”子期听到张副官的冰冷的声音,“还真巧,阁下刚好就出现在那里。” “是啊,纯属偶然。小人刚好去售卖一些奇巧的小玩意,你也知道有些贵人,是喜欢一些偏僻的交易地方,免得自己的秘密被其他人知道。不过幸亏凑巧,要不然发生在小姐身上的事就不可想象了。” “我记得你是一个艺人的,想不到现在的艺人,出宫和进宫就跟逛街一样方便了。”李牧逼视着古月。 “回大人,在小人看来,路就是钱,钱就是路,钱多了,自然路就多,钱多了,就通行无阻了。”古月脸上还是似笑非笑的神情。 “不管怎样,感谢古先生对小女的搭救之恩。对于那两个人,古先生可有什么眉目?”父亲的声音里有说不出的疲倦。 “恕小人无礼,据小人大胆猜测,也许企图绑架令千金的人,跟小人的心思是一样的。” 子期听到父亲停顿了一下,她想对父亲说那两个人是想动他的虎贲营总帅的位子,但她努力的想喊,可依然什么都喊不出,身子也是僵硬的如同石头,动也动不了。接着她听到那救她的人的话语,清晰的像玉石敲击。“小人虽然救令千金是偶然,不过救了后发现这可能是一个大机遇,毕竟大人您可是守卫整个周都城的唯一总帅。而小人是个商人,像原料啦草药啦,这些运输长途跋涉,风险奇高,而层层关卡,又像剔骨刀一样把利润都给吞了,所以总得劳烦像您这样的大人给护着点,通关方便一些。” 古月顿了一下,又说道:“既然小人发现了这个便利,想必对令千金动手的人,也是瞄准了您都城守护这个位子吧。而且小人的消息称,原本这个位子可是王允的,王允可是三公之中管财政的慕公的侄子。” 这时子期听到父亲哼了一声,“我刚来大周,这么快就有这么多敌人了?!” “怀璧其罪啊,大人。小人宫里有事,先告退了。大人,小人古月,只是一个混饭吃的艺人,想做李侯爷的朋友罢了。” 子期头疼欲裂,这时她好像听到那个叫古月的人已经走了,又感觉到一双粗躁的大手在抚摸自己的脸庞,是父亲李牧的手。尽管粗躁,她依然能感觉到像火炉般的温暖。迷迷糊糊之中她又困了一觉,这时她感到又有人进了房间。 “庄公。” “孩子会醒的,刘御医的医术还是能让人放心的。”子期好奇的想看看这庄公长什么样子,因为声音尖细,不阴不阳。 “我才担任虎贲营总帅,就有人盯上了,庄公,告诉我这里面水有多深。我可不想自己淹死的时候连敌人的脸都没看清。”李牧郑重的问询。 “你想问什么?” “周王什么时候变了?” “从异族被太吴国进贡来,就开始变了。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庄公可知丽妃为何自杀,而周王又为何要追缉自己的皇子?我知道这些不是自己可以追究的,但小女如此,我感到千丝万缕或有联系。” “我不知为何丽妃要自杀,也许她是对周王绝望,对诸事厌烦,但周王追缉自己的皇子一事我是听到点什么的。”庄公压低了声音,又走到门边仔细的看了又看,然后回到屋内对李牧低语道,“自从异族进宫以后,周王心性大变,老臣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听到周王在寝宫自言自语,说是要练长生丹,非要自己的亲生骨肉入药不成。事情太过可怖,当时老臣以为自己是人老耳盲,听错了,谁知过不久就看到重吾的通缉令。老臣相信这孩子绝对是做不出弑母那种事的。所以老臣私自嘱托杨毅将皇子带出宫去。” 李牧叹了口气,“我感觉自己像进了暴风口,可我不想把孩子也带进来。” “以前的三公就是铁三角,但现在慕公却是跟雍亲王走的最近了。他一个财政大臣,拿捏着我跟刑公的脖子,刑公的军饷欠发,有几次差点兵变,都被他压下去了。”庄公徐徐说道:“这也是我请你做虎贲营总帅的原因。” “我还是不明白。。”李牧的话被庄公打断:“并不是我跟刑公想自保,而是你来了,多一个牵制,或者说就是加一把火,让水快点煮沸,也许,那时候,时机就来了。” “什么时机?” “拔掉毒瘤,还大周一个原来的大周,国泰民安的大周。听着李牧,不管是怎样,老百姓是无辜的,是需要守护的,即使宫廷里多少腥风血雨,这都跟百姓无关,所以要是时机来了,你要明白自己的选择,是守护大周的百姓。就跟你当年夜袭卫都是一样的。” 接下来是滴滴答答的声音,子期感觉好像是下雨了,在自己的脑海中雨声越来越大,淹没了其他的一切。忽的又变成那泛滥的大悲河,把她卷在里面,飘飘荡荡的,又几乎溺毙。她开始奋力的挣扎,不知挣扎了多久,外面却是一片静寂,连父亲的声音也听不到了,父亲不在了么?她心中开始恐惧起来,她慢慢的试着睁开眼睛,很费力,就像是爬了好多遍凤来的祭坛,上到半山,又回到起点,她努力的再爬,终于她爬到了祭坛,并用手摸到了神树。这时她醒了过来。 屋内已是点燃了蜡烛。烛光摇曳,父亲坐在自己的床前,手里拿着那把黑漆漆的匕首,他的脸上渗出汗珠,那匕首却是一点点的向他的咽喉处割去。子期惊呼起来,“父亲!”但父亲置若罔闻,只是面色涨的更红。子期挪动僵硬的手指,抓住了那匕首的刃口,“父亲!”那匕首锋利,子期都能看清鲜血从自己的手指流出来,她奋力的不管不顾,“父亲!醒一醒!”她用整只手抓住了那刀刃,鲜血染红了整个匕首,自已便像弹簧一样做了起来。 这时候她看到一个虫蛾从父亲的耳里飞了出来,那飞蛾闪着荧光,扑扇了几下,却摔在地上死了。然后李牧就像从噩梦中大汗淋漓的醒来,他终于放下了匕首。气喘吁吁,跟子期对望着,“我看到她了。”他没头没脑的说道:“我知道丽妃是怎么死的了。”然后他慎重的把那死掉的虫蛾捡到桌上,用手帕包好。才回头欣喜的抱着子期,“你可算醒了。” 第二天,子期觉得自己又可以活蹦乱跳了,这时古月又拜访了一次。但父亲一早就出去了。子期感谢他,他却谦虚的说是自己应该做的,还给自己带来了奇妙的伤药。 “小姐,小人的药可是神奇至极幺,抹上一点,再深的疤痕也会消失,就像从未发生过一样。”古月的脸那么奇怪,却让子期觉得很亲切,“不用了,”子期认真的说道:“我想留着这疤痕,它会提醒我犯了多么愚蠢的错误。” 第10章 子瑜3 子瑜推开那红漆的内院大门,却几乎与弟弟子见撞个满怀。他手里拿着一本枯黄的书籍,喊着“看看,姐姐,看我发现了什么,你知道么,我们凤来族的血脉是这样古老啊。”子瑜没耐烦的道:“哥哥在哪里?”子见道:“不是在议事厅吗,姐姐这本书好奇怪啊,不知道里面讲的是不是真的,它说我们凤来是世界上第一个人类王国哦。” 然而很明显的子瑜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她的脑海里正烽火连天,不是梦境,而是现实中的战火来了。 隔议事厅老远,她便能听到激烈的争议声。 “卫国尽是卑鄙小人!满嘴胡说!他们不但不感恩我父当年平定内乱,福泽人民之功,反诬我父虐杀了他们的王妃和腹内的婴儿!简直耸人听闻!”子俊手里拿着一封敌人送来的讨伐檄文,面色铁青,急速的踱着步。 “那王妃是郑国之女,现在郑国与卫国狼狈为奸,联军打到我们鹰嘴关了,我看我们直接出兵给他们点颜色看看,杀个他娘的片甲不留,让他娘的滚回老家!”说话的是叶副官,他用满是老茧的手摩擦着他的刀柄,继续沉声道:“要是侯爷在,他们敢在此耀武扬威?侯爷不在,大公子子雄又去了南伐联军,是欺我们没人了么?” 子俊哼了一声,他知道人人都仰望父亲,大哥也是武才非凡,深的军心,但目前父亲不在,大哥不在,他便是城主,或者说他至少要在军士心理竖起城主的威望。他站住了脚步,深呼一口气, “拨城内守卫三百人,随我去鹰嘴关!” “侦查敌情可以,但万万不可出战!”在一旁的栾为急声道:“鹰嘴关易守难攻,在侯爷回来之前,我们只要守住,就是稳赢。我已发出白鹰传书,要是顺利的话,侯爷率军回来,可解此劫。” 这时子俊的目光落在推门进来的妹妹子瑜身上,那如火的项链濯濯生辉,他沉声道:“要是任由那些人恶意中伤我的父亲,大家伙儿的颜面都不好看,非得割几条舌头,才能稳住军心,才能更好的防守。就这样定了,叶副官去整备军队,我即刻就来。” 待到各位领命离去,子俊才对子瑜说道:“妹妹,这是议政的地方,你怎么来了?” “只要与我有关联的事情,什么地方去不得?!二哥,你真的要去战场吗,那些副官都做得来的,你又不是大哥。。。”子瑜担忧的看着子俊,不过最后一句倒是像往灯芯上添了油,子俊更加激奋起来。 “我虽不是大哥那种武才,我也能赢。小妹,打仗的事你就别搅和了,你一个妇道人家,哪里与你有甚关联?” 子瑜忽的有种明白小妹子期的心理,她声音清亮,但明显带了几分火气,“动刀动剑不是我的事,但伤残病患呢,跟我就有关联!你以为就征战沙场就是真英雄了,那你对着死亡伤残的军士,能说什么呢?能做什么呢?!万一,万一你受了伤,我,我跟家人怎么办?”说道最后,眼圈已是发红。 子俊叹了一声,他轻轻的捏了一下妹妹的肩,柔声细语道:“大不了,我装乌龟,缩在壳里,只守不攻,总行了吧。” 子瑜展颜一笑,用手指点着二哥的额头,“你这样子,装乌龟怎么会像?要是栾为大人,还像一点。”忽然想到这样背后嚼舌,非淑女所为,登时感到羞愧忐忑,又想到像乌龟一样的栾为,不由格格娇笑。末了,说道:“我要去鹰嘴关看看。” 这话倒是吓了二哥一大跳,“那不是去玩的地方,刀箭无眼,绝不可以!”他话说的斩钉截铁,子瑜沉静一抿,道:“子瑜知错了。”便略低臻首,退了出去。 回到自己的房中,子瑜坐到自己的床上,望着窗外高远的天空,忽的烦躁起来,她走到梳妆台边坐下,拿起梳子梳理自己的头发,黑夜般的头发有着奇亮的光泽,像是流水穿梭黑森林,项间的红宝石也濯濯生辉,像缓缓流淌的鲜血,她眼光留驻在上面,那鲜血却又像有了声音,像蚁虫在咀嚼树叶,琐碎不可闻见,她不由的聚神听去,却发现那声音变了,更像一些人语,夹杂着金戈铁马之声,突然的,那细琐之声尽然汇成了响亮的哭泣呐喊之声,像是万千伤者亡者发出来的,震的她耳膜轰鸣,她啊的大叫一声,站了起来,象牙梳子也掉在地上。 是幻觉吗?子瑜看着镜中的自己,刚才的幻觉是预示着即将开始的战争吗,预示着万千人将血流成河,将陆续死去么?她想起这几日帮人疗伤的情景,忽的感觉能明白当年那医师教予她的话语,“你想去治愈别人的念头,跟病患需要你的念头是一样的急切,甚至犹有过之。也因为如此,你又怕去治疗伤患,怕见到病者,怕被需要,被期待。” 如果能够阻止这场战争,就不会有流血伤亡。她定了定神,道理是简单的,但怎么可能做到呢。她颓然坐到自己的床上,然而马上又起身,不管怎样,我都该做点什么。她打定了主意。 当子瑜一身戎装的出现在重吾面前,重吾愣了神,直到子瑜那莞尔一笑,他才恍然大悟过来,子瑜的秀发盘起,藏在军士铁盔之下,身上的牛皮轻甲却也合身。只听她叫道:“备马,随我去鹰嘴关。” 重吾用异样的眼神看着她,“小姐,鹰嘴关兵事告急,可不是闹着玩的地方。” 子瑜剜了他一眼,道:“我去有我的理由,你来不来随你。”说着抢过缰绳,上马奔出。重吾无奈,随后跟来。 子瑜策马疾驰,不一会便追上了子俊的队伍,她和重吾低头混在军伍中,倒也无人察觉。估摸两个时辰后,便看到了那突兀的险峰和乱石岗,同时雷鼓阵阵,啸声逆耳。 等上了关隘,子瑜不禁被眼前敌军情景吓了一跳,猩红的旗帜猎猎飘扬,上千人马肃立,刀刃如同野兽饥渴的白牙,她哪里见过这等阵势,不由有些身子发软,侧目往哥哥子俊望去,他的脸上却只是冷峻,猜不出什么想法。 “郑卫两国与我凤来现时联盟邦交,为何犯我边境?”只听子俊怒斥道。 “哈,怎么正贼李牧没来,却来了个小贼,也对,当年这种龟孙儿就知道偷偷摸摸的偷袭,怎么有胆量光明正大的对战呢。”敌军为首之人甚是高大,他须髯虬张,两目如野兽般闪亮,“我是卫国太子仓季,当年李牧这奸贼偷袭我宫,弑杀我父,辱杀我母,连她胎中孩子也不放过,这笔血海深仇今天要好好算一算了!” “荒谬!你父当年觊觎大周皇位,妄图谋逆叛乱,掀起腥风血雨,我父为天下苍生忧患,故夜袭卫都,斩掉蛇头,乃大义也。世人皆知,你却信口雌黄来污蔑我父,真是蛇鼠一窝,下贱至极。” 那仓季闻言不怒反笑,“事实就是事实,你们凤来愿意做那周朝疯王的狗奴才,那是你们的志向,没人拦你。但血债血还,天经地义。你口口声声唱诺大义,为天下苍生忧患,好好好,就依你,你们李家人一个一个过来,若单挑过我,我大军一箭不发,即刻撤军,还凤来百姓一个平安,可好?!” 子俊面色铁青,栾为却是面色大变,这卫国太子敢当众辱骂周皇,明摆着是亮好了旗帜,要反叛周朝了,那对凤来,他们八成已是存了灭族之心了。正自焦虑,叶副官已是破口大骂:“逆贼休要猖狂,我老叶这把单刀用来屠狗正好!别污了我家公子的手!“说着就要出关放闸,却被子俊阻住,“你能过了这鹰嘴关再说吧。”他冷哼一声,一挥手,左侧阁楼箭手已满弓扣箭,“放!” 箭簇如雨,然而势末却直落在那仓季马前两丈处,并不能伤敌分毫,仓季嘿然一笑,侧首喊道:“拿我的破日弓!”说罢接弓搭箭,众人只听嗖的一声,那左侧岗楼箭手竟然惨叫一声,一头栽了下去。 凤来诸人都是面色剧变,谁也想不到这人臂力如此惊人,单弓尽然如此劲力,能射过闸崖,射上阁楼,这样以来,只有他射我,我却够不到他,真真成了靶子。然而不等子俊等人有所反应,那季仓已是连珠箭射来。一箭射向子俊,另一箭却偏偏往子瑜处射来。 那箭携风雷之势迅疾射来,子瑜哪来的及躲闪,顿时面色蜡白,正觉无从幸免,眼角却是一花,一人飞身扑上,尽帮自己挡了一箭。那箭余势未尽,穿过那人臂膀,又将子瑜的头盔射歪掉地,露出满头青丝,迎风飘舞。 “木头,木头,你怎样?!“她急急扶助重吾,又眼光恨恨的往季仓一瞥。正与那季仓对上了眼。那绝世容颜却令那季仓一滞。 耳中瞬时传来了二哥的责问,接着好几个士兵上来,扶着自己后退。奇怪的是那季仓也没再放箭,她只记得牵住重午的手,你不会有事的,她宽慰道,像被风儿卷的叶子一样,不由自主的策马回堡。 都怪我,都怪我,她喃喃的泣声喊着,惊吓和懊悔好像使她变成了七八岁的小女孩,无助,手足无措。直到到了堡内,她才清醒过来,开始手忙脚乱的帮重吾止血,熬药。 入夜。堡内众人默默,只是各种忙碌的脚步声更紧了些,犹如密集的战鼓,敲在子瑜的心中。这时她听到二哥归来的马嘶声,她便赶紧跑去议事厅。 “鹰嘴关守不住了,想不到他们的攻城器那么厉害,几百斤的巨石,那么远的距离也能丢过来。应该是墨家制造的吧,也只有墨家能做出这样的东西。”栾为人好像瘦了好几圈。 “我们该怎么办?”子俊灰头土脸,身上还有殷殷血迹。 “没别的办法,退守凤来堡吧,凤来粮草无多,只希望主公能即时收到白鹰传书,咳咳。。” “那堡外灾民怎么办?”子瑜忧心忡忡说道,不待二哥问责,她便低首致歉,”我知道我不该去。。’ 话却被栾为打断了,“我们可以成立民防兵,这上千灾民,在堡前野草丰盛之地埋伏,可以出其不意,至少,可以消减敌军数量。” “他们只是农民,渔民,他们怎么知道如何打仗啊?这,无疑让他们自杀。”子瑜驳斥道。 栾为目光闪烁,叹了口气。不再言语。 子俊是明白了栾为的意思,一来可以消减敌军数量,二来也减少粮草损耗,要是做的更绝趁灾民与敌军近战时放箭雨,胜面也是极大。他犹豫了一会,说道:“将他们都接回堡内吧。要是父亲在,他也会这样做的。” “那些灾民中的异邦人不能信赖,要把他们监禁起来。”栾为坚持道,“否则内乱一生,万事休矣。” 夜风呜呜,如催命号角。敌人将涂了松油的火箭射进堡内,硝烟四起,在若干哭泣,咒骂,铁器交鸣,人马嘈杂声中,子瑜机械的忙碌着,然而她每包扎好一个人,另一个更惨,伤势更重的人又出现在自己眼前。慢慢的子瑜像失了魂一样,或者说魂魄被那些伤者的哭喊声拉扯着,咬噬着,使她觉得身上就像被火烧一样痛。她忽然意识到,即使是神医,也救不了这些人了,甚至可能,救不了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这个念头越来越清晰,就像是一把刀插在自己的脑颅中,她开始恐慌起来,我在干什么?!我救不了任何人!医术什么都改变不了!她看着自己被鲜血和泥土脏污了的手,又把视线落在那划破夜空的火箭上: 这就是我梦到的梦境吗?这是凤来的命运吗?烈火将焚灭这一切吗?她胡思乱想着,一阵头晕恶心,她急忙跑到一个栅栏旁吐水,这时她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是当时在仙林大道就医时的那个贾昆和张宪。他们被圈在厚重的铁栅栏里,原是栾为怕异族生变,而下的命令。 “小姐,帮帮忙,我这兄弟又不行了。”贾昆指着在地上颤抖佝偻的张宪说道,“小姐您送佛送到西,救人救到底吧。” “我不知道能不能救的了他。我的医术,谁也救不了。”子瑜声音颤抖,身子也有些站立不住。那贾昆的眼睛在夜色中愈发闪亮,“试试吧,治不好,也只好认命了。” 子瑜叹了口气,往不远处的守卫走去,说了一番,那守卫见是侯爷千金,也只得依命。他掏出铁钥匙,哗啦啦的开了锁,握了钢刀警戒,子瑜便一矮身子钻了进去。 她正拿手试地上那人额头温度,却听贾昆沉声道:“小姐,得罪了!”子瑜便感觉项上一凉,一柄明晃晃的匕首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你为什么这样做?”子瑜气忿难当。那贾昆却对着那守卫喊道:“把锁都开了,老子们又不是畜生,无缘无故受这个鸟气,快放了大伙儿,要不然刀不长眼,可就伤了你们家大小姐了。” 看守这些异国难民的本来只有三五个人,其他人早去守卫城门去了。这三五人面面相觑,投鼠忌器,自然是开锁放人。子瑜正待怒斥贾昆无耻,却见那装病的张宪对其他人等比划了几个手势,立刻率百十来人往城门处冲去。须臾,边听刀剑交鸣,惊怒呵斥连连,接着是铁索卷门声响起,那城门竟是被打开了。 像潮汛要来的那一刻,风儿瞬间变得暴虐起来,刮的子瑜脸庞生痛,远处的火光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像蜿蜒的长蛇,打着滚,又腾空跳跃,往自己这边奔来。一切都是我的错,都是我害的。她哭喊起来,放开我!她用手拍打着贾昆那宽厚的胸膛,那人却像山一样纹丝不动。 满眼皆是火光,她渐渐听不到其他人的声音,所有的面孔都是扭曲的。她往那远处神树的山峰看去,那边却是漆黑一片,为什么神树没有燃烧呢?我做的梦不是这样子的。她摇了摇头,还要挣扎,却被贾昆一记手刀拍的昏厥过去。依稀中,她似乎听到贾昆的耳语:“我放火,是墨家任务,必须完成,我救你,是还恩,我答应你一定保全你的性命。。。” 第11章 古月2 不要忘记自己是谁。 不要忘记自己的目的。 然而自己现在正做着的,是不是背叛了自己的初衷,背叛了她,自己的最爱? 汗水在古月古铜色的肌肤上渗出,然而胯下美女的呻吟,却像当年的监工的鞭子一样,抽在他的后背上,骨头火辣辣的痛。 没有太多的快感了。甚至他有一种幻觉,自己的体感正慢慢的衰退,也许最终只剩下两种感觉,一种是火辣辣的痛,一种是冷冰冰的痛。 当年那监工鞭挞自己的时候,是前者。往往新的伤口都是在旧的伤口上重新塑形,有点像是土地,填平,犁开,再填平,重复了数以月计。那个时候他是能熬过去的,因为他心里满满担忧的是自己的爱人,也就是被周皇抢去的丽妃。他们是赤狄部落的日和月,光彩夺目。 然而丽妃被抢去,自己却被周皇的人打败,当作战俘贩卖做了奴隶,卖到齐国挖矿,日日遭受折磨。 后来矿塌,他被封山底数年,奇迹生还,然后杀监工,领奴隶造反,控制了那个独岛,然后用奇术变脸,骗过了齐王的侍臣监察,设计取得了齐王的信任。他,成了齐国的一个边疆贵族。 记忆就像蝴蝶的翅膀,动作慢的时候,可以看的清清楚楚,然后翅膀振动快了,便开始模糊。就跟眼前这白滑如玉的胴体,他也觉得看不清,只是麻木的揉搓着。 这不是自己想的,这不是对丽妃的背叛。他心里重复着,这只是肉体需要的,这具越来越失控的肉体,早晚,自己将弃之而去。等着我,丽妃,等我为你复了仇,我便去找你。 美女像蛇一样扭曲成不可思议的样子,并将手指嵌入了他身上的鞭痕中,这让古月瞬间清醒过来。 “听说异族很美。”那美女,正是天香楼的红牌,周紫陌。 “嗯。但也见过其他的,丑陋至极。”古月继续运动着。 “你可。。真是。。神秘。”周紫陌的脸色潮红,声音颤抖。 “每个人都是一本书,只是读者多寡罢了。我可以看出你也很丰富耐读,你应该是奴隶出身。” “何出此言?”紫陌僵了一僵。 “因为你的牡丹刺青,只是为掩盖另一个半月形的奴隶图案。”古月似笑非笑的摸着她肩上的花纹,红彤彤怒放,美丽而蛊惑。 周紫陌沉默,古月感觉她的身体正慢慢绷起,像是盘起来防御敌人的蛇。他轻笑道: “我知道的原因,是因为我也曾经有过一样的身份。我也曾经是个奴隶。” 周紫陌目光中充满了惊奇,“但你现在可是富商,别人无法猜测你有多少黄金。” 古月大笑起来,“是的,我有一座金山。”他起身离床,从自己的包裹里又抽出了上百两黄金。 周紫陌的目光变得柔和多了,像春风拂动的杨柳,婆娑有影,“金钱,简直是最有力的春药了,咯咯。”她伸出藕玉般的臂膀,去拉扯古月,却被古月轻轻推开。 “当然,金钱,是最伟大的不是吗?华丽的衣服,辉煌的住所,都是金钱买来的,雄赳赳的军队,也是金钱雇佣的,权利高位,也是金钱买的,不是么?”他对镜着衣,眼睛却望着镜子里的慵懒的美人,“更重要的是,金钱可以改变人的想法,可以改变一个国家的命运。”他顿了顿,“我需要你帮我做些事。当我的耳目。所有的宫廷的,三公的消息都卖给我。” “乐于效命,大人。” “可别在我眼前耍花样,我知道你是宰相的人。整个春楼,都是他的势力。但我依然相信你会帮我的忙。” “为什么?”周紫陌侧支身姿,像海棠花,该绽放的绽放,该隐藏的隐藏。她的一颦一笑,都是那么的惊心动魄。然而落在古月眼中,只有两个字,精湛。 “因为你是红牌,但却不是只卖艺不卖身的红牌,那种红牌,是待价而沽,等着攀龙附贵,一步登天的,而你不是。只要出的高价,就能上你,为什么,因为你的职责,就是个探风的。” 周紫陌咯咯笑了起来,“你可知宰相有恩于我。况且,我喜欢被人上,床技跟舞技也是要多练,才能精湛的。” 古月轻笑。 “我没叫你背叛你的恩人,我只是让你一个消息卖两家,相信你不讨厌金钱。” 紫陌笑靥如画,起身,轻抱古月,“我可以帮你。不过不只是看在钱的份上,而是觉得,我们是同一类人。” “奴隶吗?”古月大笑了一声,“整个人类都只是奴隶。只是很少人意识到罢了。整个人类,生活在这数个王国拼成的孤岛之上,我们注定是孤独的。奉劝你一句箴言。” “什么?” “及时行乐吧。” 古月一把抱住紫陌,就往她红唇印去,这时传来了一阵雨打芭蕉般的敲门声,听似无序,却很有节奏,是暗号吧。 一个青衣小厮从门缝探进头来,她面目清秀,看了看古月,朝周紫陌做个鬼脸。紫陌匆忙着衣,插好玉钗后还不忘送个媚笑,“古先生稍等,贱妾去去就回。”说罢便闪身出门,须臾便回,手里却多了个画卷。 画卷扬扬展开,水墨清写,勾勒出一个秀逸脱俗的女子形象。眉眼细腻,要是不是赫然的通缉令三个大字,古月还误以为那个名家为大家闺秀画的肖像画,下方更扎扎实实的盖着将军府李牧的印,内容是此女为外国奸细,缉拿或提供线索者重赏。十两黄金。 “今个真是财神关照,这人小妹是识得得,咯咯,十两黄金哦。。” 古月眯起眼睛端详了一会儿,“说来听听。” “如此惊艳脱俗的女子,看了一眼,也难忘掉的很。月前,我的人确实看到雍亲王府的朱厌朱大公子,在天香楼的别阁,萃雅轩饮过酒的。” 古月无可无不可的应了一声,把画卷还了紫陌,“只要美人你遵守契约,我相信财神会永远关照你的。”说罢便挥袖离开了天香楼。 街道依然熙攘。古月有时候感到好奇,这人们都是在什么样的心思下驱使着忙来忙去的呢,如逆水产卵的鱼儿般,注定在一样的路上死亡,又新生,世世代代重复着。或者说,像蚁群那样,只是按分好的角色一生忙碌着,仅仅是生存就很满足了呢。他摇摇头,从人流中穿梭前行。自己也不过是宿命的蚂蚁,在复仇的路上爬行罢了。 他回宫交代了几声。他是兼差艺人,又手脚阔绰,打点周详,在外宫中出入自由,无人诽谤。虽然慢了一些,但一切都按计划进行着。他单骑出城,直奔齐国。 路上和城楼处,都看到了贴的通缉令。闲人们就像苍蝇一样围着看,嗡嗡做响。出关时也查的较往日更严。李牧扬扬手中的通牒关牌,守城识得是新任元帅李牧签发通商免税令,并有皇宫外务特权的令牌,赶紧恭恭敬敬的放行出关。 再雄伟的城墙,也不过是纸糊的把式。古月心底嘲讽着,只需要一个蛀蚁,就会让它崩溃。 野外芳草菲菲,古月能感觉到那种生命生长的力量,那种力量,就像是自己被埋在那矿中时,自己用手往外挖掘时的那种信念,自己终会挖出一条生路的。对,就是这种同样地信息,在野草,山林中传递着,这让他感到振奋,夏天快要来了,他想起少年时与丽妃在夏季时嬉戏的情景,一切就像在昨天。 然而突兀的金铁交鸣之声,打破了这一片刻的宁静。古月眼神变的冷起来,人类的纷争真的是无休无止的,就像贪婪的饕餮,不停的咀嚼着这方世界。他拔剑在手,下马潜行,小心翼翼的循声探查。 在低矮的山林中,五个彪形大汉正围攻着一个红衣女子,那女子披头散发,衣衫早被树枝和刀剑划破,显得狼狈至极,那围攻诸人显然都是好手,像猫戏老鼠一样,东一剑西一刀的将那女子各方向封死,终于当的一声,被左首一人拿板刀震落在地,她退偎到一颗歪脖松树旁,脸色苍白,只是目光恨恨。 ”才十两黄金,哥几个忙着半天,怎么也得多些彩头。“一人淫笑着靠前,余者哄然。 古月从旁信然走出,“哈哈,今天真是吉日。见者有份。这彩头我也要了。” 那板刀之徒嘿的一声,也不搭话,往古月猛劈过去,古月像泥鳅一样滑过,从腰间却取出一个竹筒来,往那板刀之徒脸上一喷,立时有一股紫色烟沙碰到那匪徒脸上,那人哇哇惨叫,丢了刀,两只多毛大手只往脸上乱抓,“我的脸,啊,我的眼睛看不见了。。” 余下几人齐齐打了个突,他们眼看着那同伴正活生生的将脸抓的血烂,甚至能看见森森白骨,然而那同伴却兀自不觉,狠抓不止。他们互相对望几眼,“妖法,是妖法。。”这时又见古月懒洋洋的将手中竹筒对准了他们,“着急投胎的,赶紧上吧,人家一会儿还要赶路呢。” 那同伴鬼哭狼嚎声嘎然而止,猝然倒地,竟是没了声息。余者早已胆寒,不知谁喊了一声扯乎,立时跑的干干净净。古月脸上始终挂着那非笑非笑的表容,这时回过头来,才仔细打理了一下那女子。不由暗忖好巧。 那女子不是别人,正是画像被通缉的女子。 “多谢先生搭救。”那女子拢拢头发,神色虽有憔悴,却更添楚怜之韵。 “怎么你不认为我是来趁火打劫的呢?”古月调侃道。 ”难道先生是吗?“那女子倒神色淡然,这令古月有些好奇。 “敢问姑娘为何被人追杀?不,应该问姑娘为何被人通缉?” 这话倒让这女子激愤起来,她胸腹起伏不定,然开口说话,却只有寥寥几言:“兔死狗烹罢了。“说完整理了一下衣饰,抬脚便走。 古月讶然,他好奇的翻了一下地上死者,发现了一个腰牌。 ”不必看了,定是雍王府的人。“那女子头未回,背影窈窕,青丝微漾。 古月细心的看了,果然是雍王府的腰牌。虽然不知原因,但根据姑娘的话语也能猜出个关联,只是,起因为何,却是无从得知了。 ”鄙人要去齐国做点生意,如果姑娘顺路,不如结个伴,免得旅途寂寞。“古月保持着浪荡商人的模样。 那女子不言语,轻移莲步数丈,发现古月并未跟来,停了一下,忽然折身返回。 古月被这女子搞的却是一头雾水,手不由慢慢滑向自己的剑柄,暗自警惕。这时那女子忽的往自己招了招手。 古月正纳闷,却听耳边有轻微嗡鸣之声,急侧头,却见一只闪烁着金色光泽的昆虫从自己的头发上飞起,往那女子手里飞去。 ”是小妹冒昧了。”那女子柔声致歉,“江湖险恶,怕阁下也不过是见财起意之人,所以也不得不留了一手。小女子杜烟,请问阁下大名?” 古月心思电转,他奇艺见闻自是渊博,猛的想起什么,不由喔了一声,“蛊女?。。你是云狄部落来的蛊女么?怎么会在这种地方?” 杜烟笑而不语。古月拜拜手,“鄙人古月,游方商人。”心里却打了个鼓,传说这蛊女养奇毒之物,行事叵测,防不胜防,听她话语,刚才这虫子还是防备自己的后手。那刚才那五个人,也万万不是这女子的对手了,自己这次,也真是多管闲事了。 “江湖险恶,一不留神,就不知何处惹了别人的怨恨。”古月一本正经的说。 “世人的因果还是一眼能够看清的,无非争权夺利,爱恨情仇。还是这些小生灵简单,除了生存,别无他求。”那飞虫绕着杜烟的指尖起舞,金光闪闪,杜烟便出神的看着它。 “你一定对这金虫的好,要好过对其他人类的好了。”话一出口,连古月自己都觉得没头没脑。 “我只是不希望被怨恨罢了。”杜烟回道。 “是啊,人啊,无缘无故的爱少,但无缘无故的恨却很多。”古月想到人的欲望真是个无底洞。 “小女子的意思是,我不想被它怨恨。”她脸上浮现出柔和的微笑,“即时它只是一个虫子,即使它没有它的爱,但也有它的怨恨。再微不足道的怨恨,也可以滋生出毁灭的力量。”她声音平淡,好像说的只是胭脂水粉,邻里闲话。 古月却听的很有同感,甚至觉得整个身子都在欢欣鼓舞。这还是自己的身子吗?这偶遇的女子,使他多了说不出的亲近感。尤其是看着那虫子飞入那蛊女口中,消失不见的时候,这种奇怪的亲近感更强。也许,我们都是异人吧。他心里感慨道。 他再次邀请女子同行,杜烟还是拒绝。片刻后,两人分离,命运之路正像猫儿爪子下的线圈,纠葛缠绕,分辨不出起点和终点。 一个半月后,古月到了齐国。见了齐王。他从袖中取出一张绘画着周国各处军备和城防的图样,细长的眼睛里光彩闪烁。 “时机到了。” 第12章 李牧4 幸亏了子期的阻断,要不然自己可能陷入那个梦魇里,永远也醒不过来了。 李牧一直有一种火烧般的焦灼,焦虑,对即将到来的风险的焦虑,像是拿刀在自己的骨头上轻轻刮擦,痛苦但使自己每时每刻都保持着清醒。所以当年的他能称为皇帝近卫的佼佼者,也是因为这种能力。 就像是当晚那根燃烧的蜡烛。对,自己就是那根蜡烛,燃烧着,防御了大部分的黑暗,然而自己也在不停的消耗,结果,到了最后,还是黑暗赢了。 李牧的防御中从未预见过敌人这种侵入方式。只是一只小小的飞蛾。却差点把自己这只蜡烛扑灭。 飞蛾飞进他的耳内时,他的心思还在担忧子期的病况,接着他便感到自己的身体发麻,像是石化了一样,正当他费力的去举手抓挠时,忽的他看到了丽妃的样子,丽妃在对镜梳扮,而奇怪的是李牧觉得自己就在镜中,透过那玉石镶边的镜子,李牧甚至能闻到丽妃身上的幽香。那无暇的面容,绝美又不失亲切。 然后他看到一只金色的飞蛾倏忽飞入了丽妃的耳内,丽妃瞳孔忽的放大,慢慢的拔出那光彩绚烂的蓝宝石玉钗,刺入了她的太阳穴。 这个举动就像是一种催眠或者暗示,李牧瞬间觉得自己的手能动了。它伸向桌上的短匕,奇特的匕首,鲨鱼皮包的手柄,匕身像是黑曜石打造的。李牧知道这是日间女儿拿来玩耍之物,也从古月的讲述中知道女儿用它来防身。 手好像不是自己的。它拿起了匕首,便掉转方向,向自己的颈间割来。李牧的额头上开始渗汗,他明白自己是中了道了,但却无力阻止。不只是身体不受控制,嗓子也发不出任何声音。他的脸涨的通红,眼睛死死的盯着那匕首,然后那匕首还是一点点的往自己颈间刺来。 这时他听到子期的梦语,父亲,她的呼喊使李牧的神智清醒了一些,那匕首已刺进肉里,冰冷如霜。 李牧欣慰的发现子期真的是自己的福星,上一次是在丛林,这一次是在更大的丛林,周都。当子期的鲜血顺匕首流进自己颈项间的伤口时,李牧瞬间看到了另一个女子。那女子素衣盘坐,容颜清丽。好像是在进行着某种仪式,然后那女子遭受了反噬,唇间鲜血直流,目光怨毒的瞪着李牧。这时李牧完全清醒过来,那女子影像便像云雾一样消失。 然后李牧看到了从耳间爬出的那只金色的飞蛾,掉到地上死去。 “我看到她了,”李牧没头没脑的说,“我知道丽妃是怎么死的了。” 丽妃不是自杀的,而是谋杀。他没来由的心惊肉跳,那桌上的蜡烛光焰,也是一跳一跳的。 第二天,李牧请了一位丹青高手,让他以自己的口述画出幻觉中那个女人的肖像,改了几次,竟达到了栩栩如生的地步。子期恢复的奇迹般的快,一大早就在院子里伸胳膊蹬腿,有模有样的比划着她那至宝一样的匕首,看到李牧拿着画像出神,便凑过来瞧,插口道:“父亲,这就是那个女人么?”李牧凝重的点点头,子瑜又道:“接下来怎么办?”李牧望了她那跃跃欲试的样子,道:“通缉令。”子期皱眉道:“这不是打草惊蛇了么?” 李牧严峻的脸庞有了笑容,“对的,打草惊蛇,蛇藏在暗处,冷不丁的咬你一口,还是让它现出原形,危险更小一些呢。” 李牧知道丽妃之死的事跟谁也无法说起,一是太匪夷所思,一个小虫控制了人的躯体,这是妖术,也可以说成虚妄之言。二是他不知道该信任谁,那个蛊女背后的人是谁他无法确定。所以深思熟虑后,他做了几个部署。 他先叫了自己的人,从凤来跟来的副官和一个眼色尖锐的小兵,让他们一大早盯住雍王府。这是李牧从子期绑架时说的朱大公子,以及庄公的闪烁言辞里猜测的,雍王可能与之有关。只有有可能的线索,就不能错过。 然后他喊了兵长去张贴通缉令,从主街道到城门关口都要无一疏漏。 只要蛇出了洞,他就可以驱而捕之。(只是他没想到的是,那蛊女早连夜逃出城外了。) 万一要抓人,就得找最了解京城布局的人,那个人非邢公不可。他做周都统帅多年,李牧相信那周都的沟沟壑壑,大小势力,定如筋络一样刻在他的身上。他原本打算就是今天去拜访的,叙旧和侦查讯探,就像茶叶和水,泡在一起,味道便出来了。 然而见到邢公时,邢公却没给他泡茶的机会。在练兵场的一个高昂宏伟的殿堂内,他正仰首挺胸,一个年轻的平头粗眉士兵帮他穿戴盔甲。邢公的头发已是花白,体型也跟李牧中记忆中不一样了,高高瘦瘦,不再像山岳一样伟岸,而且很明显那沉重的锁子甲搞的他有些难受,当馋了碎银打造的护腕戴上时,有些晃晃荡荡。但他那双灰色的眸子,依然如鹰隼般尖锐。 “看看我现在这个样子,像什么?简直跟一个七旬的老太婆一样,要戴好我的玉镯子,戴好我的凤冠,穿上我的霞帔,准备出嫁了。”他声音倒是洪亮,如钟声轰响,炯炯有神的眼里放射着喜悦,“好久不见你了,哎,要是我手下多几个像你这样的人才,我也不至于这么折腾。” “邢公,你这是要去做什么?”李牧趋前作礼,这时邢公挥手让旁侍下去。 “那群不争气的南伐联军,被百越一群乌合之众打的丢盔弃甲,溃不成军,我在这京城呆着,老脸也很不光彩。见鬼,都说齐国的金子,楚国的铁,北狄的马匹,秦国的兵,太吴的表 子,百越有什么呢,水果倒是可口,想不到我那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英才良将,连一堆水果也砍不过?”他将一虎头样式的头盔戴在头上,又道:“你的大儿子子雄也是音讯全无。他是我的先锋官来,我得去前线看看。”他喋喋不休的说完,又补了两句,“这次你要是因为升任都城统帅,来向我讨贺礼的,我可没有啊,不过这的人你可以挑挑。” 邢公便说便行,两人已出了殿堂,有士兵牵来一匹枣红色骏马,邢公翻身上马,立时像年轻了好多,威势勃发。李牧赶紧问到:“邢公,我这都城守护,都要守护什么,望邢公点醒一下。”他话有隐语疑问,却不便挑明,只是两眼紧盯着邢公。 邢公扯了扯缰绳,止住骚动的马匹。“你想要京城布局明细,军政厅有专人是问,暗道弱桩,都详细写明的。我此去前线,你就是代理三公之一,我已向皇帝请批过的,文书也在军政厅,你自便行事。”他顿了顿,两眼看向远方:“我们还能守护什么?王道罢了。” 说着拍马飞尘绝去。 守护什么?守护王道。这是邢公的回答,不过李牧并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他想要的是要更清晰一些的。像敌人是谁?潜在暗处的蛇在哪里?夜晚来临时有多少野兽的眼睛在望着周都。然而邢公只说了四个字,守护王道。王道是什么?王道是指周皇吗?还是指公义,指荣耀,还是指民心? 脑中错综复杂,还担忧着几年以前曾在邢公手下受训,后被征调到前方的大儿子子雄,不知道安危如何,这时李牧已走到了军政厅。军政厅却比想象中寂静的多,除了几个忙碌的参谋文书,边角还坐了一个闭眼垂眉的插着发髻的道士,青色长袍,眼前摆着一个棋盘,黑白子零散摆在上面。李牧也没多言,只是取了文书,直接折向议事厅。 议事厅在皇帝寝宫的东侧,巍峨壮观,门侧石狮瞪誓,门柱及檐角各处又多雕刻流云图案,涂彩弄画,甚是堂皇。走到里面,朱红的柱子,趁着黑色的石砖,却多了几分萧杀和威慑。这里不像是什么议事厅,倒像是个刑堂。李牧心里嘀咕了一下。只是他不知道,这个议事厅存在太久远了,可以追溯到上一次的异族大战,太多的鲜血浸透了这殿里的石砖,异族的血,人族的血,这砖石便成了黑色。 庄公和慕公都在,慕公穿着肥大的锦绣华服,泛着油光的脸上堆着笑容,像珠宝铺子一样,一瞬间将若干的光彩同时呈现在了李牧的眼前,“哎呀哦,你可来了。恭喜李侯成了代理三公,这样以来,我们肩上的担子就轻好多了,本来都像山一样压的我跟庄公喘不过气来,这下子,就像鹅毛一样,轻飘飘的弹几下,估计问题就解决了。” 李牧坐下,用眼睛问询庄公。庄公却打了个哈欠,李牧只好把目光投向那张圆脸,“晚辈初来乍到,很多事都摸不到头绪,慕公您老可多担当。” 慕公嘿嘿几声,道:“本来邢公手下的王允倒是很有方法的,今早让邢公带了去前线疆场,我们这下子实行起这百花令,就怕不那么得力了啊。” 李牧瞬间想起王允是慕公的侄子,而且本来是都城统帅的候选人。他心思一转,是邢公故意调走王允的么? “百花令?那是什么,但请慕公多讲解。”李牧问道。 慕公认真看了看李牧,又瞟了一下庄公,“怎么没人通知你么?这百花令,可是头等要紧的事了。”他端起一杯清茶,啜饮小口,“一个半月后,我大周王朝将召开百花大会,各地藩王贵胄,将济济一堂,进贡朝圣,这可是我皇亲自督促,下的恩泽雨露啊,届时定是万民欢庆,盛大辉煌之极啊。” 庄公却是叹了一口气,道,“慕公,你还是直说纳税的事吧。” 慕公被庄公一顶,脸上的珠光宝气就收了一半,也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们的皇上,真是最爱宴会和热闹了,上次的流星雨,呵呵,我们国库的银子是早见底了。好妇难为无米之炊,我这财务大公,实在是愧疚的很,初楚国和太吴国那里的借条,已经快堆成山了。”他顿了顿,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靠在椅背上。 李牧是目睹过宴会和流星雨的,但周朝历来繁华,也不至于慕公说的如此严重吧,他不禁问道:“周皇知道么?” “知道!当然知道!这百花令,也当然是周皇想出来的。”庄公直着脖子道:“我皇说了,人间多有闲言碎语,说我骄奢淫逸,骂我昏庸的很。这等贱民,也敢来非议本皇!既然张嘴了,出言了,这芸芸诸口,也不能都封起来,对吧,所以征个口舌税吧。” 这时慕公接腔道:“皇上又说了,这口舌税不好听,既然古语里有句舌生莲花,天花乱坠的,那就改为百花税吧。这样也跟这百花大会相合,与这姹紫嫣红的季节也很相符。所以百花税就这样了,凡是一天说话超过十句的,都是要纳税的,就是发梦话,也是要的。” 李牧一听,勃然大怒,不由的拍了一下桌子,“荒唐!”言语出口,才发现有些不妥,毕竟面前的是多年的元老,这里也不是凤来,而是中央枢纽,于是不得不放缓了语气,道:“能不能请周皇收回辞令,这,确实是。。” 庄公生硬硬的道:“你还没听完呢,这只是百花令的一部分,百花税,只收收银子罢了,百花令里,还要收人的。周皇说,丽妃死了,朕也要再选个皇后,这百花大会,要天下的美人都有的。” 慕公跟庄公简直就是琴瑟和鸣,李牧哪里都看不出当时天香楼庄公向自己说的那些不和远近之语,这时慕公接话道:“只要是女子行了笄礼的,民间选一选美貌的,都是要来这百花大会的,好中选优,优中选胜。皇帝选妃么,这个也是应该的。可是,周皇把这令给改了,这天下的美人,可不光包括未出嫁的,那已为人妇的,为人母的,也是在内的。皇上还说了,礼尚往来,各地封侯贵胄,也可以从百花大会里带些美女回去,还可以搞个群英争美,填填热闹。”好像说了太多的话,他开始一口接一口的喝茶,眼皮也垂的很低,不再言语。 李牧听的惊雷轰鸣,觉得荒诞无比,但眼前这两位老人却好像是司空见惯了,这时庄公道:“李侯,你有什么主意?” “还能有什么主意?请皇上撤销旨意。”李牧沉声道。 “打仗,可是要花钱的。军饷发不出,军人饿肚子,可不是几句话能安抚得了的。”慕公懒洋洋道。“没法子,我看还得辛苦一下李侯,这征税的差事,要雍王府的朱厌办就好了,但还是要李侯这边多出一些人手。这人征,哎,估计得更多的人手。这方案,庄公你看怎么往细了想想,还要多些防范暴民的条列。。” 庄公也望着李牧:“食君禄,办君事,我等是皇帝的衣服啊,我们做到什么样子,百姓便看到什么样子。里子,是不能给他们看的。” 后面的话李牧置若罔闻,他努力的定定心神,却发现自己很难集中起来,他忽然有种异常怀念战争沙场的感觉,刀在手里,敌人就在眼前,只要自己用上劲,看得准,就能消灭敌人,但现在这场景不是,敌人躲在无边无际的雾里,甚至敌人本身就是雾,他怎么砍杀的了? 庄公为何选自己为都城统帅?看上了自己身上哪一点?自己只是一介武夫罢了,只是有着武夫的荣耀和责任。当年卫国叛乱,卫王以匡正血统为由,联合夜秦,初楚两国围困周都,周都粮绝,卫王扬言城破屠城,丁甲不留。那个时候是他想出的计策,率上百敢死精兵,逆流夜袭,将卫王满门灭杀,周都因此得解。那个时候自己没有一点犹豫,因为自己知道那样做是对的,救了周朝,救了万千百姓。 可这次的敌人在哪里呢?刀又该刺向何人? 他疲惫不堪的回了将军府,觉得胸中闷的慌,便操了把剑到花园舞了起来,半晌,出了些汗,心情稍微舒畅了一些,他便踱步向书房走去。 子期正在书房。李牧不由心中一暖,趋前问道,:“你在做什么,难得能见你安静一回,你好些了吧。” 子期面前却摆着一副黑白棋子,“一个贼眉贼眼的老道过来过,当时我在院里练剑,被他笑话了半天,说我简直就是没牙的小猫,老鼠也逮不到。我喊家里人赶他出去,却都被他像用妖法一样打倒在地,末了,丢给我一个破棋盘,说天下无敌的技法全在里面,哼,这等诓人的鬼话,谁会信呢。”她手脚却兀自不停的摆弄着那黑白棋子,用三个白棋,将一个黑棋围在里面,嚷道:“三个打一个,总能打赢了吧。” 李牧皱眉思忖了一下,想起在军政厅看到的那个老道,心中疑惑,嘴里却漫不经心的道,“三个白子和一个黑子,那白子是保卫黑子呢,还是包围它呢?”说完忽的心里跳了一跳,心想要是这是三公和周皇的布局,那自己在什么位置呢? 第13章 子瑜4 这一切不可能是真的。这只是个很糟糕的梦。昨晚的火焰是梦,现在眼前的清澈河水,也只是梦罢了。瞧啊,水里映出的那张脸,蜡黄发涩,哪里是白皙如玉的呢,还有头发,那乱糟糟的头发,倒有几分像是妹妹子期的,而自己的秀发,仆人都赞美说像流云一样啊。 肯定只是个糟糕的梦。说服了自己,子瑜笑了起来。 可水里的影子没有笑,倒显得自己愚蠢了。”这水不是真的。”她喃喃倾诉,并探出手去,想着抹平这微漾的水波,或者,那样自己就会从这噩梦中醒过来,“这一切都不是真的。” “你最好赶紧多喝点水,等我们进入了初楚国的边境,就不会有那么多现成的水源了。等你遭受干渴折磨的时候,你就希望这水是真的了。” 水面破碎又复平。子瑜缓缓的抬手,摸向自己的脸庞,她迟疑的将一层薄如蝉翼的皮囊从自己脸上扯下来,就像自己把自己从睡梦中叫醒,有那么多的不情愿,但还是清醒过来。她的眼泪唰的流了下来。 “都是我害的,我害死了所有人。我不该劝他们放难民进来,我不该医治你们这群强盗!都是你害的!你害死了我全家,我二哥,我母亲,我弟弟。。他们现在在哪里?!”剧烈的愧疚和愤怒使子瑜语无伦次起来,她将手里的人皮面具用力朝站在不远处青草地的贾昆丢过去,他正整理着马鞍。他轻巧的躲过,那面具便落到了他的手里。 子瑜开始俯身捡起石头,狠狠的往贾昆掷去,一个,两个,她的手指甲里签满了淤泥,因为用力,两个双掌都变得通红,然而那贾昆就像是个可恨的猴子,根本击不中他。她咬牙切齿,那被刀割的参差不齐的乱发也披散下来,狼狈不堪,但她不在乎,她发了狂,用双手去搬一个更大的石头,结果根本搬不动。她于是胡乱抓些淤泥青草往贾昆投去。那淤泥没击中贾昆,却将他牵的马匹迷了眼,那马受惊嘶鸣,让贾昆终于狼狈的手忙脚乱一会儿。 接着子瑜像一头野兽一样扑上去撕咬他,却被他捉住手腕,压在怀里。 “如果你愿意留在这里,等着被后面的人追杀,也由得你。你的敌人不是我,你的敌人是现实。早一些认清这个世界,才能活下来。记住,凤来的灾祸不是因你而起,你也改变不了凤来已亡的结果。”待子瑜安静下来,贾昆松开手,翻身上马。 我的敌人,是这个现实。家破人亡的现实。我要接受,不得不接受,因为只有接受了,我才可以去复仇。我的仇人,是这个忘恩负义的贾昆,是那个野兽般的季仓!子瑜静默了一回,开始径直往前走。青草地踏上去潮湿柔软,她才注意到自己的一只鞋丢了。那是母亲为她缝纫的一双绣花禾香鞋。她的眼泪又唰的流了下来,为了不让跟在后面的贾昆看到,她开始从河边的陡坡往高处爬去,耳后传来马喘气的声音,贾昆也牵马跟了上来。两人不言不语的爬上了最高坡,这是一处突兀的隆石所在,石缝间还零星长有低矮的松柏灌木。此时云展风舒,湛蓝的天,碧绿的水,温煦的阳光,下面的草地地势凹凸起伏,形成了一个个的丘包。 “只要活着,总能看到美好的风景。”贾昆斜睨了一下子瑜,这小姑娘却比外表看起来要倔强的多,此时她退了面具的脸上迎着太阳,发出柔柔的光芒,就像在山的最高处,默默盛开的一朵百合。 “要是孤独的活着,眼里,还会有美好的风景吗?”子瑜眼望远方,语气冰冷。“要是你的亲人流离失所,或者遭受了不幸,这方世界,在你眼里,还有颜色吗,还有美景可言?” “我是幸运的,因为我是孤儿。”贾昆平淡的笑了笑,裂开一口雪白的牙齿。看着子瑜回头看他,他又说道:“所以你说的家人,亲情,我没有体会过。我生在秦国,小的时候,我们都是关在黑暗的屋子里,那时候我最喜欢的东西,就是阳光。” 子瑜心底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她是大家闺秀,人们对她都是笑容相拥,她不确定贾昆说的是真是假,“像你这样的杀人狂,就应该被关在黑屋里。” 贾昆笑出声来,“是了是了,谁能说清因果呢,可能是我上辈子杀人太多,所以从小便被关在黑屋里,所以又被训练着杀人,我的命运就是个滑稽的车轮,天知道我在追逐什么。 “你们墨家的人,都应该下地狱。”子瑜想起昨天黑暗中贾昆跟她讲的墨家任务的事,这墨家,都是不眨眼,无道义的冷血杀人狂。 贾昆依然平淡,“原本我在秦国,唯一的路就是杀人,从小太多的像我一样的孩子被训练成杀人机器,我算幸运的,被墨家选中,带去初楚国,虽然也是训练,但墨子行会也教会了我很多道义。” “你也来谈道义?你们无端的侵略我凤来,杀我凤来无辜百姓,这算哪门子的道义?”子瑜恨恨的反斥道。 “世事混沌,难辨真伪。所以我们行会就立了道,不论善恶,不论因果,只求真实。”看到子瑜一脸厌恶的神情,他叹了口气,“在久远的年代,我墨家祖师悟道,认为历史就像是滚滚大江,没有人有能力去逆转它的流向。但是可以想法子让它流的更快一些,可以更近的看清未来。从未来的角度看现在,就好像从现在看过去,会看的更清楚一些,对错也更好分辨。” “你们墨家,都是一群疯子。”子瑜冷笑道。贾昆不以为忤,道:“我劣根平庸,是悟不到太多的大道,墨子门训这十二个字,不论善恶,不论因果,只求真实,每个门徒理解也不同,就我而言,就是求个心里当然。我做内应,是任务,救你,是为了还你当日疗伤之恩,简简单单,我也睡得踏实。等到了初楚国境,我们便分道扬镳,你是饿死渴死,还是被人杀戮,都与我无关。” 子瑜正待反唇相讥,却见贾昆忽然伏地贴耳,手指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子瑜见他蚕眉微蹙,神情峻然,不知他整什么幺蛾子。“有人来了。很多的人。”贾昆压低了声音说道,转身从包裹里拿出个样式,含在马的嘴里,然后拉扯几下缰绳,竟使马儿跪伏下来。“此处突兀隆起,不见得有人能上来,躲一躲,看是不是卫国的追兵来了。” 子瑜被贾昆挟制,藏匿于灌木丛中,衣服以及肌肤被荆棘撕裂划破,隐隐血痕可见。她养尊处优惯了,哪里受过这等委屈。但要她在仇敌贾昆面前漏出半点懦弱,她却是不肯。她眼睛谨慎打量,心中却更多的忧虑,她被贾昆打晕,自己的家人到底情形如何,一无所知。而现在又被这灭族帮凶摆布,她除了心中愤恨,更是一筹莫展。底下原野起伏,并无人踪,她眼光便飘到贾昆的腰间匕首上来。 当她正意动时,听到贾昆沉吟:“来了。”子瑜顺着他凝视的方向看去,果见下路沟壑处,有隐约身影出现。影影绰绰,竟有百人之众。 那百人之众,徒步行走,越来越近。前面几个的盔甲破落,绿色的衣衫褴褛,从残存的胸甲上依稀可以辨出有象征南伐联军的日月纹样,而其他大部分几乎赤裸着整个身子,那皮肤怪异,清一色的死灰色,而且清一色是秃顶,就像是整群的硕鼠。他们并无阵列,手里也没有武器,赤手赤脚,就像是一群无头苍蝇,不时有几只跑到队伍外面,又怪异的像狼狗一样四肢着地跑回。 贾昆看清它们的面容时,不由的大惊失色。他们眼珠子都是白色,如同天盲,面容死灰惨白,眉毛残无,很像自己包裹里的面具,只是更可怖,更腐烂。 他们不是人。至少不是以往看到的人。 贾昆将头小心的往后退缩,手摸向刀柄时,才发现自己手心全是汗水。 希望他们没有注意到我们。这样的念头刚冒出来,就被子瑜的尖呼打破了,“大哥!是大哥啊!我是小妹。。” 贾昆焦急的蒙上子瑜的嘴巴,然而太晚了,那为首之人放眼瞧来,他的服饰微有不同,左胸甲是雕的日月纹,黑月弯钩,吞噬白日。右胸甲却是雕了一棵红色的巨树,顶天立地,枝干蜿蜒,像是在胸前燃烧一般。那人五官方正,只是一样的面容惨白,那眼睛直射瞧来,哪有半点黑色瞳仁可见? “他们不像是人类。我们得赶紧走。”贾昆拉扯起子瑜,又把马扶起。 ”那是我们家族的家徽,不会错的,是我大哥子雄,我大哥去了南伐联军的。。”子瑜喊着,但那些人之怪异,她也看到了。不但看到了,她的惊诧和害怕比贾昆更甚。而原本,大哥应该是凤来国的救命稻草的。大哥子雄武技超人,可以救的了凤来,救了凤来,子瑜就可以回家了。 身体被抱起,落在马上,接着就是催马扬鞭。 “看清楚他们的眼睛,不管他们是什么,都不可能是活生生的人类。”贾昆神经绷起,他前面抱紧子瑜,重重的鞭挞着马匹,从未有过的恐惧涌上心头。 那群异人骚动起来,为首的“子雄”扬了扬手,余者往子瑜的方向奔跑过来,像放开绳索的豺狗群,发出嚯嚯的嘶鸣声,它们速度惊人,甚至比真的豺狗速度还快,只一瞬间,贾昆再回头时,已可以清楚的看到它们张开的口里露处的血淋淋的尖牙。 它们弹跳惊人,一阵豕突狼奔,便逼近了马匹,贾昆咒骂一声,丢掉鞭子,抽出腰刀。这时一只从左侧忽的奋力一跳,竟然抓到了马腹,那手掌几乎已不是人类的手掌,指尖很长,黑墨腥臭,锋锐如铁。 贾昆闪电般的砍去,那人上臂厉声而断,它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卷起一地尘埃。然后贾昆骇然发现它接着重新爬起,又往自己追来,那断臂兀自挂在马腹晃荡,那追击的异人好像不知痛疼,凶悍异常,速度也并未减缓。 余者蜂拥。形容可怖。子瑜扭头看了一眼,尖叫一声,差点昏厥。贾昆面色铁青,须发直立。幸亏那马吃那一抓,像是受了重大刺激,发狂怒奔,将距离与那异群拉长,越来越远,直至不见。逃命要紧,哪里顾得上辨明方向。 两人眼前出现一片竹山,竹林因地势往上盘延,密集幽邃,看不到竹山的那侧是什么光景。子瑜他们也别无选择,正待驱马进林,那马忽的悲鸣几声,口吐白沫,倒地不起。贾昆谨慎的拿刀挑那插在马腹上的断臂,发现那伤口早已乌黑,而且腥臭污秽,几不可闻。 “有毒。没见过这么凶的毒。”贾昆看了一眼子瑜,“它们会不会追来,不可断定。这里竹林,可暂避一下,躲不过,那就是命了。” 子瑜不语。贾昆在前面砍刀觅路,顺着山势爬高,爬到最高处,却不由的心底发苦。 原来竹山的另一侧,却是百丈断崖。崖下河水急湍,哪里有退路? 贾昆见子瑜倚竹休憩,她本是弱柳体质,又连遇不可思议之灾,脸色早无血色,强笑道:“今日倘若死在这里,恩怨也就一笔抹过吧。” “即使今日死了,做鬼也要复仇。”子瑜冷然道,然而这也只是口舌之争罢了,她明白自己什么都做不了。“丢下我,你不是跑的更快些么?” 贾昆嘿嘿一笑,“墨子门徒,心中自有道义。” 子瑜哼了一声,扭过头去不再看他。 贾昆又道:“这等邪门歪道,也忒把墨家看扁了。机关阵法,刀剑枪戟,墨家可都是一流的。”说完起身一阵忙碌,一炷香时过后,他抱胸耸肩,“差不多了,这七七八八的防兽陷阱,也能拉几个垫背的了。” 子瑜斜睨,见他割了几十株杯口粗细的长竹,顶端削的尖锐,又拉低了十几根柔韧十足的弹竹,形成一个近乎一个十丈方圆的扇形。然后一个个的将削尖的竹子插在那些弹竹上,排列参差,方向各异。然后将这些弹竹的尾端拉紧,用藤条系在几丈外。 风声呼啸,掺杂着异样的尖啸。 “可惜时间不够。”贾昆叹息了一声,在靠近断崖处找了个平地,待子瑜坐下,低语道:“恐怕今日无法幸免,贾某人未还恩情,羞愧难当,这墨子令赠你,万一你能逃出生天,他日你遇墨家行会中人,或可调济一二。” 子瑜默然。为何他害了她,却又莫名的要帮她?做事颠覆痴狂,这就是墨家么? 异人还是来了,静寂如山猫,鬼祟如影子,唯有那白色的瞳仁,露着冰一样的寒栗之气。 死神来了。 它们在竹林中穿梭,像柴狗一样发出怪声,像梦魇一样无人能避。它们近了,十丈,八丈,它们进了贾昆的陷阱圈。贾昆回头朝子瑜一笑,然后从藏匿处跳出来。 那是一种疲倦不堪的笑容。子瑜明白。她能看懂里面包含的绝望,甚至愧疚。她忽然觉得很不甘心。 这本来是她的仇人,是她要亲自手刃的仇人。是属于她的,只能她来主宰她的生死,为何,却让一群怪物抢了去? 贾昆砍断了藤条,数根弹竹像死神之镰一样弹射出去,将冲在前面的异人钉住,后面冲来的又栽在贾昆地上布的尖刀阵上,那是他砍的若干竹子的根茎,又用树叶藏匿的很好。 然而它们数量太多了。多的让人发毛。 更惊讶的人有几只察觉到了地上的陷阱,它们像猴子一样爬到树上,然后凌空向贾昆扑去。贾昆将刀舞的如同风车,左冲右突,砍的自己都成了血人。 它们太多了。 贾昆从一个异人的脑袋处切过,那脑袋咕噜噜滚过,这下可是死透了。但瞬时有一股漆黑如墨的烟雾从那死去的异人身上迸出,带着凄厉的尖啸声,惊悚骇人,饶是贾昆,也唬的一个趔趄,但尸人如众,不待他喘息稍定,便蜂拥而上。 杀多一个算一个,他猛劈向另一个,却被一双手挡住了。那手漆黑如墨,那人身穿胸甲,左是日月盟纹,右是燃烧之树。是“子雄”。子瑜的大哥。 它只用了一双手,赤手挡住了他的刀。然后它用那白森森的眼睛看着他,手慢慢扭动,将那贾昆的刀扭成了麻花。然后“子雄”对着他胸膛打了一拳。贾昆便像风筝一样飞了出去。 死神来了,时间到了。贾昆闭上了双眼。 “你说过你的道义,是要帮我送到初楚国,现在还没到。”子瑜娇叱声中,抓住了贾昆的衣服,并把贾昆往崖边拉去。 “还有生机。上天不成就下地吧。”贾昆抹了一下嘴角的血迹,他明白了子瑜的意思,他痛苦的挪动他的腿,发现根本不听使唤,一根断竹插在自己胫骨处,他一阵龇牙。“你得跳,赶紧跳。跳的话还有生机。”他努力使自己坐起,将刀横在胸前。 死神子雄一步步向他们逼近,周围的丑陋的异人发出尖锐的啸声,子瑜直视着那张酷似大哥子雄的脸,是大哥,没错的,大哥额头有疤的。她双腿颤栗,情绪难抑。 这不是大哥,大哥怎么会变这样。这腐烂的皮肉,丑恶的眼睛,不是英气勃发的大哥,”大哥,大哥!”她痛苦流泪,兀自站在原地。 死神的手已捏住了自己的咽喉,她无法呼吸。她闭上双眼,眼里有小妹的调皮,母亲的絮语,父亲的严峻,二哥的恭亲,还有,那个刚认识的木头的,他不是为自己挡了一箭么?还有,这无耻道义的贾昆。 人在死时,想的幸福的事多,还是仇恨的事多呢? 她的面容皎亮如如月之光辉,而且整个身体也放射出这种光芒。正拔出断竹的贾昆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一根红色的项链从她颈部浮起,那奇异的宝石光华四射,包住了子瑜。 死神之手,那可以扭碎钢剑之手,那正掐住子瑜脖子的黑乌之手,被那光芒照耀,正像冰晶一样开始破碎瓦解,所有的异人发出刺耳的共鸣,然后在瞬间往后逃窜,那死神暴吼一声,将子瑜抛了出去。 贾昆腾空,并未抓到子瑜的衣角,与子瑜一前一后,从危崖坠落。 第14章 子见 孩子别怕,没什么好怕的。怕的时候就读书吧,书里自有光明,可以帮你驱尽黑暗,书里自有勇气,可以使你成为英雄。 以往夜黑风高时,子见总是畏惧入睡,他怕黑暗,那使他噩梦连连。所以母亲叶氏总在他床前留一盏油灯,淳淳慰籍,总会在他床头留一本书,讲一个英雄纪元的故事。 “读书就可以成为像父亲那样的英雄吗?” “当然会的。”母亲的手比父亲的柔软的多,父亲的手太粗糙,每每磨的自己生疼。 子见迷上了书籍,经常像酒鬼抱着他们的美酒一样抱着书籍。母亲也宠溺着他,任他整天泡在储藏室中。储藏室在议事厅东侧的最高阁楼处,那里阳光最为充足,书柜是松木做的,即使到了冬季,外面草木凋零,里面依然有一种暖暖融融的好闻的味道。 他想成为像父亲一样英勇无畏的人。但他却总是在与子期的角力比赛中失败,这曾让他怀疑书里是否真的有母亲说的那样有力量。他曾质疑的对母亲说:“看书也没用,我总是打不赢子期。” “因为子期不是你的敌人,她是你的姐姐。”母亲笑着摸摸他的胸口,“等你遇到真的敌人,母亲相信你会有伟大的力量。不一定能征战疆场,浴血杀敌的就是大英雄大丈夫,能扛起重担的,为人所不能为,就是英雄了。当然,母亲更希望你平平安安的,多福多寿。” 后来子见便放弃了与子期的角力,他有时候静静地坐在阁楼看书,然后会瞥见子期像小马骝一样在庭院跑来跑去,他便会拿一些松果偷偷地投掷她,等她满院子大叫“谁干的!”时,他就有了一种赢的感觉。 他跟母亲相处的时间是最长的。姐姐子瑜有时也会陪他读书。有一次他翻到一本纪元编史的书,上面写的是很久远的各个家族的除魔史记,每个家族都有不同的徽记。有的画着大鱼,鱼身生翼;有的画着长四只长角的白鹿;有的画着一个牛身蛇尾的怪物,只有一颗独目立在额头上面。还有一个是浑身都在冒着火焰的恶狼。他也看到了凤来的家徽,那棵燃烧的巨树,上面是无数的金色叶子,树干是血红色的,所以看上去就像是在燃烧。图徽里的神树比现在的“半截黑钉”好看多了,子见叹息道。 书里讲的是这些怪物就是异族,“为什么各个家族杀死了怪物,却用他们的样子作为家徽呢?”他问子瑜。 “一开始人们是把怪物画下来,以达警示,怪物跟噩梦一样,越是看不清它,就越令人害怕,但画了下来,人们看的多了,也无非皮毛血肉,便有了杀死他们的勇气和信心。后来每个不同的族杀死了不同的怪物,以他们为旗,就象征了莫大的勇气和荣耀。”姐姐子瑜思忖后解释道。 ”那我们的燃烧之树呢?那是杀了什么妖怪?“ 聪慧的子瑜也答不上来。 “如果我有不同的旗子放在我的屋里,我就不会怕黑了。”子见得出结论。 “现在各国的旗号跟百年前早已不同,大部分都是以姓氏或封字为旗,以图腾为旗的,只剩了我们家还有几个边远的部落了吧。”子瑜摸一下子见的黄发,“再说,这些书里是这样讲的,也不一定就是真的。” “但母亲说过,书里是真的。” “母亲说是就是吧。”子瑜敷衍道。 为了验证这句话,子见便叫上了劲,他像挖洞的老鼠一样,开始不停的翻阅贮藏室的各个角落,直到在一个能仅容他身子大小的顶层夹板中,从蛛丝密布的尘埃中,翻出一个铁皮箱子,打开之后,里面是一本黑色的竹简,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 “姐姐,看我发现了什么,原来我们凤来的血脉是这么古老啊!”他兴冲冲的拿去姐姐看。他认的字是不多的,但姐姐子瑜可以给自己讲解。这是困扰了他很久的问题了。 然而姐姐很忙很急,无暇顾他。他听到几个仆人窃窃私语,说的鹰嘴关敌袭的事情。等他看向他们时,他们又恢复了微笑和平静,他只爬楼上去找母亲。母亲会念给他听的。 然而今天母亲异常焦灼和不安,脸上也阴云密布。她看到子见进来,便紧紧的抱了他一下,待子见拿疑惑的眼神看她,她便强笑道:“今天为娘无事,陪见儿读读书。” 然而母亲并没有真正的陪他读书,她没有接过子见那本黑皮书,也好像没听见子见的询问,只是从案几拿了一本书,自顾自的在念。书名子见倒看的明白,是金刚经。 百无聊赖,子见开始翻阅那本黑书。字写的艰晦生涩,看不明白,他便翻着寻些图画看。 入夜时分,人喧马乱。母亲奇怪的给子见换上一套仆人的衣服,目光里满是担忧。子见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但他想也许这就跟以往的入睡后的噩梦,很快就会醒的。他会安全无忧。 噩梦里的妖怪来了。 他总怕黑暗,因为他无论睁多大的眼睛,他都看不清黑暗里有什么。然而这次,他却看的清清楚楚,城里到处都是火焰,乘着风势,像一种怪异的舞蹈,伴随着哭喊与金铁相击之声,跟丰年时的庆典一样,不同的是那个时候他可以开心大笑,吃着他的榛果甜点,而这次他是四肢发抖。 母亲拉着他四处逃窜。他看到一个侍从被箭射中了脖子,鲜血喷洒出来,像是风笛吹响,还看到杂役里有个门牙丢掉的家伙,肚子里被人插了柄剑,但他死死的抓着那个人,并用牙齿咬向那人的脖子。要是他的门牙还在,一定可以咬下一大块肉来吧。 母亲把他藏在阁楼,这是他熟悉的地方,也是隐蔽的地方。“藏好,无论如何都别出来。记住为娘说的,书中自有光明,可以驱除黑暗。” 母亲下了楼。子见躺在他当时发现那本黑色的书的夹板处,书中自有光明,可以驱除黑暗,他紧紧的抱着那本书,使劲的闭起眼睛,心中默念着母亲的话,一遍,两边,三遍,十遍,二十遍。。希望自己变成了一本书,就这样静静地被遗忘在角落里。慢慢的,他再听不到外面的任何声音。 夜很漫长。他怕黑暗。他只希望太阳早些升起,那时噩梦便会消失,一切如旧。等待他的是母亲的笑脸和丰盛的早餐。 然而太阳确实升起了,他才发现噩梦并未结束。更糟糕的是,噩梦的手捏住了他的瘦弱的肩膀,像提鸡仔一样把他拉出来,拖拽着,到了庭院。 “看看我找到了什么。”那提着他的人把他摔到一个身材魁梧的人身前,那人半敞着怀,胸口狰狞的刺着一个虎头,一张方脸上髭须乱长,那眼睛就像是书里描述的野兽。 “我要的是那个女孩!挖地三尺也把她找出来!快来啊我的美丽的小猫咪,你能躲到哪里去?!”他逡视一排排俘虏,子见看到大约百人都被绑着绳索,面容和衣服都是血污狼藉,里面有他认识的仆人,也有面生的,栾为和母亲也在里面,母亲靠在一个仆人身上,闭着双眼,头发蓬乱,散下来,遮住了大半的脸,她唇边满是血迹,穿的也是仆人的衣服,又脏又乱,赤着脚。 他想叫唤母亲,但还是忍住了。这时栾为说道:“尊贵的大人,冤有头债有主,你的仇敌昨夜坐船跑了,你的士兵亲眼有见。剩下的都是些穷苦的仆人,你就饶过他们吧。“ “你看上去可不像个仆人,瞧你这一身肥膘,让我想起了我的一只宠物。”仓季用钢刀拍了两下栾为的肚子,“我曾经养过一条狗,这狗太大太懒,每日都是贪得无厌的吃。吃就吃吧,肥就肥吧,狗嘛,只要忠心就够了。有一天我忽然想,它真的对我忠心吗?我怎样知道它对我忠心呢?我就想到一个法子。”他顿了顿,把看上去萎靡不振的栾为的头发拽住,待栾为挣了眼睛直视他,他便戏虐的继续说道:“我饿了它整整六天。然后我赤着膀子,整条胳膊上面涂满了猪血,我放开关它的笼子,唤着它的名字,坐下!我命令它,可是它不听,它围着我的胳膊打转,并舔舐着胳膊上的猪血,一定是美味极了,它忘了我是它的主人,我的命令它听不进去,它咬住了我的胳膊,死命的扯咬,看啊,我手腕的疤就是它留下的。你知道最后我把它怎样了吗?一头又肥又懒又不忠心的狗,当日,我便拿它炖了汤。” “所以告诉我,那个女孩在哪里?!否则,今日拿你来炖汤。” “他们已经乘船走了。这是真的。余下的都是无辜的。我们已经投降,况且,大部分人都不是战士,你就放过他们吧。”栾为面色苍白,费力的解释着。 “好,我信你。我来帮你松绑。”季仓笑了笑,他侧过身子,然后抡圆了那厚重的钢刀,钢刀在空中画了一个完美的弧线,眨眼间,砍在了栾为的左肩上,连肩带臂,一下子砍断下来,兀自挂在绳索系住的右手上晃荡,栾为人直接晕死过去。 “不要浪费,这缺粮断食的年头,让厨子想办法熏干腌制,备作军粮。” 季仓狞笑着一路看过去,俘虏众人都瑟瑟发抖,闪避着他噬人的目光。季仓的士兵也在笑,残虐一如狼狗争食,这时季仓转过头用钢刀贴近子见的脸,“小子,你叫什么名?” 即使不是刀刃,而是刀身,也沉重的压的子见的脸生疼,“你杀了栾师傅,你是个禽兽!” 仓季大笑起来,“你知道禽兽会做什么么?”他双手拿刀,活动一下脖子,“站起来,孩子。”他笑着说,“我要把你切成两半,绝对的两半,每一边都有一个耳朵一只眼睛,一只手一条腿,看我砍的准不准。”他又想起了什么,“兄弟们,赌耍一下,压左边偏重一些还是压右边重一些,赶紧下注了。” 士兵欢呼,马上就有人坐庄跟庄,铜钱在碗里发出清响,这时季仓抡圆了刀。 忽然人群里发出尖锐的叫声,母亲披头散发的冲了出来,可能是母子连心,她从昏迷中醒过来,她冲向了季仓,却被季仓一带,栽倒在地。 “我的儿啊。”母亲哭喊着,“请你饶过我的孩子吧。”她爬到季仓的脚下,抬头向他求饶着。 季仓目光闪烁,露出猫捉老鼠的残虐,“很好,母子情深,我就听你一回,放了你的孩子。” 接着他令人在庭院立起木桩,将母亲绑好,她的双手被拉到后面,这使得她胸部往前突出,季仓用刀将她的衣扣割开,接着是她的裹胸,她的整个左乳露了出来。 “放开她,你不要欺负她!”子见像小野狗一样嚎叫着,要扑过来,却被两个士兵死死按住。 “成熟的果子,应该味道不坏吧?”仓季向他的手下闻询,“昨晚都有谁尝过了?” 有几个士兵举了举手里的兵器,“这娘们不错,有肉。我敢说是我上过的最好的表 子了。”他们互相污言秽语的打趣,这时仓季俯下身,抓住子见的脖子,“你想活吗?小子。” 子见流着泪,涨红着脸,但牙齿紧紧咬着。仓季嘿了一声,道:“你拿这刀,杀了你娘,就让你活命。”说着把钢刀放到子见手中。 钢刀太沉重了。重的他几乎端不平,他身子软软的,像是刚发高烧的样子,他歉着泪水:“娘,娘,,”他呼唤着,就像母亲在远方,而不是在眼前。 他哭着,泪水使他的视线有些模糊,他几乎用尽了他现在所剩的所有的力气,颤巍巍的把刀刺向了那恶魔般的仓季。 仓季侧过手肘,轻松的就把刀夺了过去,但子见瞬即抱住手臂,咬了一口。仓季吃疼反手给了他一记耳光。 仓季不怒反笑,“你要不动手,我就动手了。”接着他拿出一柄雪亮的匕首,扯过叶氏的头发,快速削下,匕首划过脸庞,留下明显的血槽,血水便汩汩涌流下来。 “你要不动手,我就割下你娘身上的每寸肉,慢慢的割,你整天都有的看。我一刀一刀的切,切到你娘忘了你,切到你娘后悔生了你为止。”仓季将叶氏的衣服撕掉,露出白皙的上身,接着他捏起叶氏的左乳,用小刀比划着。 叶氏开始声嘶力竭的哭道:“孩子,不要紧的,你就刺吧,娘不打紧的,答应娘,你要活下去。” 耳边是恶魔的狞笑,眼前是血染的母亲,一切都不是真的,只是噩梦罢了。泪水模糊了他的视线,他都听不清自己在喊什么,只是呀呀的喊,嗓子里像被灌了火,然后让整个身体都发热发烫起来。 书里自有光明,可以驱除黑暗。他闭上双眼,自己手里拿着那本黑皮的小书;书中自有光明,可以驱除黑暗。他祈祷着,心里越来越踏实和安定。周围一片安宁。有光源在前面,他只需往前迈步,就离光明更近一些。 黑皮的小书好沉啊,但他抓的很紧。只需要走得快些,一切都会结束。可是腿上好无力,每迈出一步,像走了好多年,像爬了好高的山,像淌了好深的河。 一切都会结束。书中自有光明,可以驱除黑暗。他终于到达了终点,他睁开了眼睛,才发现光明是那样的刺眼。 手里的黑皮书变成了钢刀,插在母亲的心脏上,鲜血像怒放的红梅,除了这个,整个世界不是黑色就是白色。 子见咧开嘴巴,开始大笑起来。好无聊的梦魇!我还在梦中啊!一切都不是真的! “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新宠物了。”子见的世界里,传来像神灵一样的声音。 神灵会从梦中救我出去。子见心安下来,他闭起双眼,使劲的闭着,生怕一丝光亮射进眼睛里。 原来黑暗才属于我。原来黑暗才是最安全的。 第15章 重吾 重吾在船上醒来。只听到河水湍急,如那夜的血腥厮杀与受伤者的凄厉呐喊。 他的嘴唇发干,喊了一声子瑜。但声音细小的只有自己能听得到。他费力的支撑起身子,看到脸色冷峻一如硬石的杨毅,他正有规律的摇桨划船。 伤口一扯便痛,深入骨髓。仓季那野兽的臂力好强,幸亏是射中了自己,而不是子瑜。重吾不敢想象子瑜受伤流血的样子,那样会比自己中箭更疼痛吧。 头晕,重吾感到自己像被拴在木桩上打转的山羊,恶心,更不甘心。他无能为力,他什么都做不了,昨夜战火弥漫时,他懊悔自己的弱小,弱小到保护不了子瑜,找寻不到子瑜。 他微微抬手,摸了一下伤口的绷带,那是子瑜给自己包扎的。 “你为什么救我?你真像木头一样傻吗?”重吾记的子瑜的手的温度,那手太暖,足以融化千层的冰雪,那手太热,足以灼伤自己的心脏。 “如果需要,我会再做一次。”重吾说到。他努力让自己面色平和,只是那深入骨髓的痛疼出卖了他,他的脸庞明显铁青而僵硬。 “我讨厌战争。天灾,疾病已经够人们受的了,为何还要有这样那样的战争呢?”子瑜在他面前不停的走动,她的焦灼就像她的青丝一样跳跃闪耀,一瞥间,却只见重吾痴痴的目光。。 “我不知道答案,不过我并不担忧。”重吾有些发窘,他喜欢子瑜的星夜一样的双眸,但却不好直视。 “为什么?” “因为你,你可以治疗人们,不是吗。” “我不认为我能做到。这不同于医术。”子瑜蹙眉低首沉吟。 “也许有一天你会找到方法呢。”重吾鼓励道。 重吾记得这是自己昨夜最后跟子瑜说的话,现在他只想自己能找到她就好了。 “你醒了。”杨毅继续划他的桨,努力保持着船身的平衡,看到重吾醒来,疲惫的脸上闪过一丝欣喜。 “她在哪里?她安全吗?”重吾深呼吸着河面的潮湿空气,勉力支起上半身。这时才发现船头处还有一人,那人萎缩着身子,盖着麻布的帆布,好像是为了更好的融入船侧的影子里,他尽量把头低下,只露些许乱发黏在船板上。重吾仔细打量,才发现是子瑜的二哥,凤来的代理城主,子俊。 子俊知道重吾醒来,慢慢的侧过头来,狠狠的盯了重吾一眼。 “我没有找到我妹妹子瑜,找不到她。凤来被敌人攻占了。”子俊自语道,眸子中满是迷乱,他虽然在看着重吾,又好像只是透过他看着远岸。接着他忽的望向船尾的杨毅,大声呵斥道:“为何你没去救她,反而救这低贱的下人,你武功那么好,原本一定可以救她出来的。”他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向重吾方向靠近。 “我尽力了。”杨毅叹了口气,“我们寡不敌众,太多敌人了。。换了你的父亲,他也会一样做的。” “我知道你是周皇的儿子。他们在通缉你。你第一天来的夜里我就听到了。不过即使你是皇位继承人,我也不认为你的命有子瑜重要。”子俊站到重午面前,像一只秃鹫从空中俯视着即将死去的旅者,只要旅者倒下,他便会毫不犹豫的飞下来啃噬。 “如果有可能,我宁愿现在在船上的是子瑜而不是我。”重午沉重的说道,他并不在乎子俊的态度,但想起子瑜他就沉重难抑。 “是你把祸乱引到了凤来,郑卫为何无缘无故破坏盟约,攻打我们,也许不是为了复仇,而是为了你,告诉我,是不是你害的我家破人亡?!是不是?!”子俊抓住重午的衣领,狠命摇晃。 “也许是我,也许不是。但当时如果我能动,我绝不会临阵脱逃。”重午看着子俊苍白的脸色,驳斥道。 “我没有脱逃,我战斗了!我尽力了!”子俊神情激动,“我只是四处找不到她,还有我其他的家人。。” 一直沉默的杨毅打断了他们的争吵,“够了,你们两个,与其自怨自艾,不如想一下未来,怎样夺回凤来,夺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小船顺流而下,如同被抛弃的孤魂,在茫茫水域中漂流。昼夜循环,他们顺大悲河的支流千里溪南下已有路程。 大悲河,起源于北狄,经怀晋,皇周,卫都,自凤来处分叉,一条支流往东北向沿德鲁国边境,穿天齐国流入北海,名曰乌鸦江;另一条沿凤来与德鲁国边境往南蜿蜒而下,从初楚国与太吴国过境间奔流,直通百越诸族,叫做千里溪。这千里溪,本来是波澜壮阔之河,因太吴诸多年来引河溪穿国内,流入东海,修缮支流万千,灌溉良田,致使整个太吴千流交错,星罗棋布,国人往来出行,多是划船摇橹,属于奇特之水都。不但生产鱼米,佳人瑰丽也多妖娆风情,于是世人向往,太平时期常有千舟竞帆,商旅佳人,川流不息之盛观。也因为太吴的引流,千里溪的下游水势就平滑的多了,甚至很多时候风雨不动,静若镜湖。 然这些风景都与重吾他们无关。他们谨慎的看着两岸的参天古木,奇峰险山,却一直犹疑不敢上岸,根据估算,他们离初楚国和太吴国的渡口越来越近了。两国曾约计修凌江木桥,以通商贸,然工程奇难,早已废掉。太吴国的渡口,即是当初太吴引大悲河治田的开豁口,他们修闸驻险,成了临江要塞。闸口宽约近百米,防洪杜旱,又在渡口处两侧山峰,皆修有箭楼高塔,倚势而成。真有万夫莫开,飞鸟难度之势。却为了通商,取了个美人渡的雅名;初楚国自然不甘落后,便硬生生的从距离太吴上游三里处,凿山筑塔,也修了一个渡口,山那侧直修一条官路,通往楚都,楚国为重商之国,多产铁器工艺,又为墨家行会之发源地,便取了个英雄渡的名称。 孰敌孰友,怎么分的清?重吾他们在这美人渡与英雄渡上游数里处不得不停了下来。凤来无端被袭,背后可有阴谋?假设初楚国或太吴国中立,现大悲河泛滥,也难免人人自危。这时杨毅提议从英雄渡入初楚国。 “初楚国以商贸为重,来者不拒,即使知晓了我们来自凤来,也不会多加为难。而且,从各国商旅中,也能多打探一些消息。如果我们幸运,能说服各国国主,那凤来复国也有望了。” 子俊闻言神色稍振。重吾却只是沉默,他被自己的父皇通缉,天大地大,却无立足之处,而生母原来之赤狄部落,又在西北部之地,现在自己南辕北辙,距离便越来越远了。心神暗淡,又想起子瑜,便对子俊说道:“我会助你,夺回凤来。” 雾气越来越浓,两人明明近在咫尺,但子俊的面庞已是一片模糊,悲喜难辨。只听他冷声道:“一个老人,一个通缉犯,一个庶子,我们拿什么说服他国君主?我们没有钱,只有这艘破船。” 杨毅闻言笑道:“我可不老,至于这船吗,修缮打磨一下,几乎就是全新呀。” 话音未落,一阵悲凉凄怆之琴声隐隐自浓雾中传来。须臾,好像有庞然大物,在雾中若隐若现。三人惊惧不已,杨毅也停了划桨,任由小船滑行。在那浓如牛奶的雾中隐约出现了一个黑影,那黑影就像墨入了水,刹那扩散至整个视野。是一艘黑色大船!前所未见的大船! “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船。”杨毅自语道,这大船约有几十丈高,十几丈宽,通体涂了黑漆,犹若幽灵,令人窒息。那船体造型也不是常见的多桅多帆,而是在船体上加载了一个偌大的木楼,整个木楼四四方方,如同棺材。木楼又分了四层,每层密密麻麻有若干小窗,隐约探出箭矢强弩;那最顶端处又有一飞檐小阁,偶见人头攒动。最怪的是,这船最上虽有桅杆风帆,然并未展开驱力,却靠了木楼下如风车般的巨轮,左右各有四个,缓慢转动,如同多脚蜈蚣,在江面上爬行。 “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船。”杨毅不禁又说了一遍。重吾和子俊更是呆若木鸡,他们眼睁睁的看着那高楼中射出一细锚,正中他们所乘之舟,继而轱辘碾响,硬生生的把小舟拉了过去。几个敏捷的士兵从绳索上吊下,子俊要拔刀,杨毅赶紧制止了他。那些士兵便将他们逐个绑成粽子样,拖拽上去。 那船上顶楼小阁处,军士齐整,皆黑衣黑甲,最中有一乌木藤座,约丈许,上铺一白虎皮裘,上面正盘坐着一赤足白衣女子。那女子年仿三十,臻首蛾眉,正环抱一古琴,殷殷低泣,偶尔弹指,弄的风雨凄苦,令人恸绝。 重吾四顾打量,发现那猎猎风旗上都写有一个大大的越字,而那女子云袖间却刺有一条盘踞吐信黑蛇,蛇头有一红色肉冠,像开了一朵杜鹃。他心生疑惑,暗想这里不是据太吴和初楚的渡口很近么,怎么会出现百越的船只?望望杨毅,见杨毅也是一脸迷茫,便屏息不言。 那女子收琴,莲步轻移,走在三人面前,问道:“你们是何处人士?缘何在这激流中南下?” 杨毅抢声回道:“我们是渔米人家,居德鲁国偏僻边村,都怪这可恨的大悲河泛滥成灾,村子没了,国中饥荒,我跟两个孩子寻思一路往南,能寻些口粮。” 那女子负袖卓立,冷笑道:“果然这北族没一个好人,你说是打鱼人家,靠了大悲河吃饭,大悲河便是生你养你之母,现今河水泛滥,这大悲河马上成了你的仇家,这等忘恩负义,反而口口声声仁义文明,反污我族为南蛮之地,确实可笑!”她话毕,挥一挥手,“剁了祭江,愿大悲河倒流,使我百越勇士顺达周都,报我那苦命儿的血仇!” 杨毅见那刀光闪烁,即道:“嘿,果然是南蛮,动辄抓人祭祀,不辩青白,我等老实人家,不过混口饭吃,被你枉杀冤枉,做鬼也咒沉了你这破船!” 那女子闻言冷笑,“你们冤枉?你腰藏短刃,这小辈又长得细皮嫩肉,哪里曾饱经风雨?哪里是什么渔家?你这北族谎言连篇,不是奸细也是鸡狗之辈,拿来祭江,都是抬举了你们。” 她又待扬手下令,这时一个近侍走上前来,“女王大人,请将这些贱人赐给青莲,青莲要他们的心头血,喂养我的红儿。” 重吾头被按在甲板上,伤口又是隐隐扯疼,他抬头望那近侍打量,只见那近侍黑衣黑裤,裤子仅过膝盖,露一双白皙小腿在外,也是赤足。那近侍头上戴一笠帽,以黑纱遮脸,但因重吾侧倒在地,仍能看到她的面容。但见她面容皎洁,话音婉转清脆,即使说道杀人放血,也是盈盈平和,如家常一般。 这唤做青莲的女子看到女王的默许,便拿出一把短匕拨弄三人的乱发,待翻到子俊身上,便咦了一声。 “是凤来的家徽喔。”她剥开子俊的麻衣,露出里面一件锦衣,上面刺着燃烧之树的图样。原来战乱时子俊并未更换里面的衣服,只是外头多套了一件麻衣。 “丫头你还识得他国的家徽啊?果然没白教你识字。”那女王莲步轻移,也凑前来看。 那近侍便道,“字倒还是认不得几个,但这画图又不是字,燃烧之树么,好记的很。” 她语音清柔,但落在子俊耳里,却甚是可怖。他不知晓她所说的喂食红儿是什么意思,现下身份破露,便道:“我是凤来李侯子嗣,现城破家亡,流落在此。我与你百越素未恩仇,何苦下此毒手。” 那女王回座,娇躯侧倚道,“真是个稀奇,果然是天祝我族,报仇雪恨。凤来本是三叉要塞,是逆流周朝的必经之路。本来想会多费周折,这会儿竟让人给破了,真是可喜可贺!拿酒来!” 立时有一袒胸壮士斟酒伺候,那女王起身向江中作礼,然后将酒水泼洒于江。“凤来助纣为虐,当年不是周皇最得力的走狗么?当年袭卫救周,不是钉子侯所为么?什么义仗天下先,救万民于水火,我呸!救了一个残虐无道的疯皇,却害死更多的百姓!可怜我那孩儿,多年前被送去当质子,后传出消息,说是狩猎时被野狼啃噬,尸首全无,我也好蠢,居然信了,直道我那苦命儿薄命福浅,可万万没想到。。”说道这她娇躯颤抖,竟不能自抑,话语凄厉,如同鬼哭,那叫做青莲的近侍赶紧上前轻扶,才让她情绪平静下来。只听她恨恨的说道:“万万没想到,我的孩子,并未在狩猎中意外身亡,而是被那周皇,做成了牢笼中的玩物,做成了视肉!” 重吾和子俊并不知视肉为何物,但杨毅闻言,确是心神巨震,他在周都皇宫当值时,听过视肉的传闻,那种人间惨景,令人噩梦连连。所以他一直以为那只是传闻,想不到是真的。这时只听那女王徐徐说道:“要不是前月雍王之子朱厌到我国催税,酒酣时告知于我,我还一直蒙在鼓里,我那孩儿何年何月才能得以解脱?哼,说我百越是叛军,你们南伐联军就是正义之师?荒谬!只是一群吃着皇粮的走狗,又怎敌的过我百越勇士!” 她话音未落,立时众将士斧钺枪矛顿地,舆情激奋,齐呼“百越威武!女王万岁!杀周皇!复血仇!”上层声音未落,又有下层如雷群声爆发:“百越威武!女王万岁!杀周皇!复血仇!”接着下层,再下层皆是声势如海,震的船板发颤作响,只冲云霄! 第16章 子期3 如果百花令是一种有棱有角,平平板板的令牌的话,那父亲李牧这几天的脸就是百花令的写实了。子期问过父亲,什么是百花令?父亲的回答晦涩模糊,“是皇帝的命令。”然后再无解释,时不时的会自言几句,“这无常的灾祸,也许是因了无常的人心吧。”然后总是急匆匆的出府。子期问他的去处,他只是搪塞说要去见周皇。 子期身上的伤好了,俗话说好了伤疤忘了痛,而且她的年轻和异于常人的活力就像在耳边私语的小恶魔一样催促着她,出外看看吧!外面的世界多精彩!经过无数的纠结和观察后,她便想出了门道。 将军府正门是不放她出去的。从上次的绑架事件开始,她基本就被禁足了,这是统帅大人吩咐过的,再宠溺她的副官也不敢违抗。但天无绝人之路,她很快发现了另一个门径。后门厨房总是有一个癞子头的小厮进出,他的任务是将每天厨房的菜渣剩饭拉出府去。他并不是从凤来跟随来的仆人,而是出生在周都。用癞子头的原话就是“我生在菜渣剩饭里面,老鼠是我的兄弟,我命里就是要倒垃圾的。” 他说话的时候会不停的用一只脏手摸自己的头,后脑勺。不知道是不是这种动作导致了他现在的癞子头,他的头发一块块脱落,就像原来不是长在上面,而是像破布一样缝补在上面的,他的牙齿也不齐整,门牙少了一个,整个身体瘦的像个猴子,而且老是臭气熏天。不过他最在意的还是他的癞子头,所以当子期在厨房第一次碰到他时,可能因为眼光在上面停留太久了,第二天子期特意去等他时,他戴了一顶大的破破烂烂的草帽,半张脸都看不到了。 看到子期一脸诡秘的笑容的逼近,癞子头边将剩菜剩饭倒进桶里,边结结巴巴的问:“你要干什么?” 子期眼睛直瞪着他,“我们昨天认识了,今天就是朋友了吧?!” “我没有像你这样干净的朋友。”癞子头下意识的用脏手拉低一下草帽。 子期哼了一声,顺手抄起几片青菜叶子,往脸上涂抹开来。“我也可以很脏的。我要你帮我个忙。” “什么忙?我只是个倒菜渣的。” 子期站过去,跟癞子头量了一下身高,然后笑道:“应该说,我也是个倒菜渣的。”看着癞子头迷茫的眼神,子期叹了一口气,“我要你在这里装扮成我,我要扮成你,出去玩玩。这府里太闷了。” “这将军府有吃有喝,怎么会闷呢?”癞子头道,却被子期敲了一指榔头,急道:“我很忙的,我不能待在这里。” 子期的脸沉下来,道:“那你会打架吗?” 癞子头正纳闷,却突然被子期一记直拳打在鼻梁上,因出乎意料,他双腿一软,就坐在了地上,一抹鼻子,发现有血流了出来。 “为什么打我?”他疑惑的问道,却见子期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绳索,开始绕着自己转圈捆绑,他意识到不妙,但已经晚了。 “你可真不经打。”子期要帮他擦一下鼻血,癞子头倔强的把头扭到一边。 “偷袭算什么本事?要不是偷袭,我准赢你。” “好,你说的,那敢不敢赌一下,要是我们对打,我赢了,你就乖乖的待在我房里假扮我。要是我输了,这银两就是你的。”说着拿出几个硬币,放在地上。 癞子头看到硬币,心头欣喜,等松绑后便像牛犊一样向子期冲来,但子期是花了很多时间与很多士兵练招戏耍的,一侧身一绊腿,癞子头就扑了个狗啃泥,子期马上骑过来压住他。癞子头大叫:“不算。”子期说好,又放开他。 癞子头稍作喘息,放稳马步,慢慢逼近,忽的出手,一下子抓住了子期的衣服,他正暗自得意,却不料他人瘦小,力气跟子期不相上下,根本揪不倒子期,子期欺身过来,反而抓住他的手腕,一别一抬,把癞子头的手臂扭到了身后,癞子头立时大呼求饶。 “这下你服了吧。”子期得意道。 “男人洞里有的是比你厉害的。”癞子头揉着肩膀说道。 “什么男人洞?” 癞子头大笑起来,“在都城待着,竟然不知道男人的洞?!歌谣是这样唱的,我们的周皇在哪里?女人洞里?男人洞里?还是千叶湖酿的酒洞(桶)里?”他看子期迷惑不解,便挠挠头道,“男人的洞,就是个非常大的斗兽场,周皇和其他贵族是经常去的;千叶湖酿的酒洞,据说像天上的神仙佳酿,只要闻一闻,都要成仙的。女人的洞,那我就不清楚了。” 子期厌恶的说道:“惫懒的家伙,说话都这么下流!”说着开始披上癞子头的破麻衣,戴上破草帽。癞子头兀自嘟囔:“老百姓都是这样说的,难道老百姓说话都下流?!”他看子期提着盛满厨余的桶往后门走,便急道,“你可快点喔,可别把我的桶弄丢了喔,放到出门外那个石桥底下就得了,你可快回啊。” 后门的士兵根本没辨认出子期,一个眯着眼睛打盹儿,另一个流连在过往妇女的脸蛋和胸脯上,所以子期毫不费力的溜达到后街巷。那一刻,自由的味道甜蜜过糕点。 周都的整个地势是倚山而建的,尤其是皇宫,据于山半腰处,凿山削石而建,鬼斧神工,庄严无比,从都城的其他地点,只需要稍一抬头,就看得见那泛着银光的巨石柱子,以及那孤峰卓立的祭台。据于中间地势的多是达官贵族的豪宅府邸,以及大大小小的商贾酒楼,鳞次栉比,好多条主流道路就像从山上垂下的指头,指引着芸芸众生的朝拜方向。高峻使人敬畏,如同低矮受人轻蔑,最下面的便是平民百姓的窝,密密麻麻的蚁窝,密密麻麻忙碌的人们。整个都城占域广袤,上次逛街庙时子期问过副官有多少人,副官答曰近百万人之多。子期当时迷惑道:“为什么人们要拥挤在这样的地方,还不如城外有山林和田野,更有趣不是吗?” 当时一脸渣胡的副官回答道:“也许是他们受不了孤独,也许人都是要靠别人而活着的。” 有很多地方没去过。威严的最顶的宫殿,那神秘的异族,中间的酒肆商街,甚至下面的跳蚤街,贫民区,对子期来说也有着无比的吸引力。但癞子头进厨房的时间一般是下午,此时已近黄昏,子期并没有信心能在夜晚中找到回家的路,所以她只能选择一个方向。向上或者向下。 未知的异族更加神秘,她一路上去,花了大半个时辰,终于靠近了宫殿跟前。然而眼前是坚厚高大而连绵不断的宫墙,几个入口也是重兵把守,她本来想报当都城统帅的父亲的名,但转念一想一旦被父亲知晓更是悲惨,所以只能悻悻的在外围转了一圈,嘴里埋怨着“为什么要在有城墙的城里再修一道墙,为什么家家都要护墙,真是一群懦夫!我只是看看,又不偷不抢,怕什么!” 她正要回转将军府,却被三个蓬头垢面的小孩围住了。 “你偷了癞子头的帽子。还有衣服。”为首的小孩凶巴巴的看着她,他们都比子期矮小,各个面黄肌瘦。 “我没偷,我只是借用一下。”子期回道,“他果然就叫癞子头,哈哈。” 这句话不知怎么激怒了那小孩,他猛的向子期推来,子期猝不及防,打了个趔趄,只听那小孩说。 “他在哪里?我们的晚饭呢?” “什么晚饭?” “我们的晚饭!”这时其他两个小孩也过来又抓又咬。子期只好高喊:“停下,他在将军府,我带你们去见他。” 那小孩们便住了手,子期好奇的问:“你们住哪里?” 那为首小孩闻言白了她一眼:“明知故问,男人洞啊。” 子期惊讶道:“男人洞?那是什么地方?” 另两个小孩嘻笑道:“我们的家啊。” 傍晚时分,子期兀自在庭园中比划她的匕首,她日间顺利进出,看守并未察觉,这本来让她开心不已,但自闻见癞子头那帮人的生活,她情绪低落了许多。周都真是个奇怪的地方,她心中想着,很多地方跟凤来不一样。同一座城市,有的地方繁华如火,可以把人烧伤,有的地方却贫寒如冰,可以把人冻死饿死。她心头烦闷,冲着空气呐喊,匕首也舞的凌乱无章。 “你在做什么,小心再伤着自个儿。”李牧从偏廊走来,他本意是去书房的,见子期如此模样,不由的趋前问询。 “练剑。父亲,你今天去皇宫见周皇了么?”子期收了剑。父亲脸上写满了疲惫和忧虑,好似鬓角的白发也多了一些。 “去过好几趟了。都被挡在寝宫外,说是龙体欠安,人影都见不着。”李牧一脸无奈。 “也许,周皇是去男人洞了?”子期忍不住说道。 “什么男人洞?”李牧皱眉,这短暂温馨的空间和时刻,让他心头舒缓好多。 “你没听过歌谣吗?大家都知道的,我们的周皇在哪里?女人洞?男人洞?还是千叶湖酿的酒洞里?”她兴致勃勃的哼唱,觉得自己嗓子有点沙哑,要是姐姐子瑜唱起来,那肯定要好听太多。 “你从哪里听来的?这可不是什么好话,更不是淑女可以唱的。” 听到父亲略带严厉的话语,子期才发现说漏嘴了,她脑筋急转:“听门口侍卫说的。”她怕父亲追问,急忙跳开身来,拉开架势,练她的“剑”。 李牧哼了一声,沉默的看了她一会,自语道:“如果你真能好好学剑,也许能磨一下你那急躁鲁莽的脾气,也是好事。” “你的动作太慢。你的力气太小。你就像一只被丢到水里的小猫,手脚凌乱无章,到头来只会害自己送命。” 第二天,子期正在庭院舞弄她的匕首,一个身穿青色紧身衣,头上梳个道髻的马脸汉子打断了她,他模样邋遢,松松垮垮的依着墙角,倒像一桩烂木头,若是不仔细查看,还真无从辨认。 子期骇了一跳,这人是何处来的,来了多久了,她竟一无所知。她抓紧匕首,眼睛紧盯着那马脸汉子,问道:“你是谁?” 那人笑道:“怎么你父亲没跟你讲吗?我是你的老师,来教你武技的。” “我不需要什么老师。我能击败任何挡在我面前的敌人。”子期恼怒他先前的讽刺,硬邦邦的回道。 那人脸上挂着捉狭的微笑,他走到子期的面前,慢慢抬起他的右臂,竖起他的手掌,“我现在挡在你面前了,你能打败我么?” 子期凝神看着那人的手掌心,那里有一个奇怪的刺青,是一只眼睛,眼睛的上面是火焰状的纹路,而下面是水流状的纹路,甚是怪异。她不由暗生警惕,缓缓把匕首横在胸前。 那人嘿嘿一笑,“准备好了没。我可要动手了。”说完那右掌变掌如剑,往子期直刺过来。子期急忙拿刀上撩,想挡住那人的攻势。却不料那手掌明明伸直过来,到了眼前,忽的如蛇样弯曲,竟避过了匕首,就势落在子期的手肘处,轻轻一啄,子期只觉手臂酸麻,拿刀不住,掉落地上。 子期愤然,她抓起匕首,吼道:“再来!你手上有妖法,刚才不算。” 那人却气定神闲的背着手踱起步来,“那可不是妖法,而是货真价实的武技。即使我不用手,也能赢你。” 子期恨恨的道:“我警告你,刀不长眼,伤着你可不怨我。”她像小老虎一样腾跃而起,往那人手臂处刺去。 那人轻轻松松就躲了过去,子期觉得明明他的动作很慢,甚至比自己的还慢,但疾刺的匕首连他的衣角都没碰到。那人还在好整以暇的喋喋不休:“你有钱吗,拜师可是要给钱的。你那抠门的老子,说什么军中不养闲人,把我调过来,给你这小子当师傅,油水半点都捞不到,那老子可不干。” 子期越攻越急,可那人就像条泥鳅,怎么都抓不到。她正被那人身形晃的眼花,却听那人又笑道:“说你是掉在水里的小猫,原来是说错了,你是只一直追着自己尾巴打转的笨猫啊。” 子期急怒交加,猛的一顿一冲,这次看准了那人的身形轨迹,志在必得,却听那人哈哈笑道:“你输了。”这时子期才发现自己身子重心不稳,脚步交错,一个趔趄,摔倒在地。她满脸通红的急忙站起,那人兀自负手而立,一副令人讨厌的模样。 “你使妖法!”子期不服气的道。 那人笑眯眯的掏出一个硬币,道:“你识的吗?这是什么?” “钱。” “笨小子,我问的是钱上的图案是什么?” “一面是国王,另一面是。。”子期皱眉,她确实没注意过另一面的样子。 “另一面是死神。”那人将硬币弹起,硬币在空中翻滚不止。“当钱在空中时,你能知道会在哪一面落下来?可能是国王,也可能是死神,也可能两者都不是。你之所以捉不到我,是因为我就是那枚空中的硬币,而你就是猜正反面的人,你猜不对,是因为你看不清,你想不通。”他打了个哈欠,“所以说呢,这不是妖法,而是武技。” “学习武技,首先要学会撒谎。”他又干咳一声,道:“要身体学会撒谎,一只手是国王,是让别人看在眼里,注意到的,是虚的,是假的,是撒着弥天大慌的;另一只手是死神,是隐藏的,是真实的,是致命的。国王和死神,都是戴着一样的皇冠,拿着一样的权杖,不是吗,唯一不同的是,国王是活生生的面孔,而死神是骷髅样貌。但你动作快了,谁能分辨的出呢?谁能知道哪个手在撒谎?哪只手告诉了真相?” 子期重新尝试,她眼睛闪亮,斗志昂然,经过十几次的扑击失败后,她慢慢的发现了门道。她开始眼睛注意在那人的步法上。 “嘿,孺子可教。这是狐步,是模仿狡猾的狐狸的。”那人称赞道,“要想抓到狐狸,你就得变成灵敏的猎犬。” 子期终于能抓到他的衣角了,这时才发现自己浑身肌肉酸痛,她一屁股坐到地上,大口喘气。 “你力气太小。要多练勤练,力气自然就生长出来了。人的身体就是一个水脉,流转的越快,就会有更多的精神和力气,像海洋那样浩瀚,像瀑布那样激烈,如果流转的慢了,就像一口干枯的井,毫无生机。你想要一片海洋?还是一口枯井?” “我想要海洋。”子期抖擞着精神又站起来,这样的恢复力让那人感到惊讶,他嗯了一声,道:“再来。” 经过一个多时辰的摔打滚爬,子期渐渐习惯了伤痛,她天生骨子里有着不认输的韧劲,这种韧劲就像宝石一样,经过打磨便越来越闪亮。那人明显的看出了这一点,等子瑜再次摔倒的时候,他第一次伸出手来要拉她。是人都得喘口气。 “记得你师傅的大名。羽真。”他手上的火眼刺青怪异美丽,手指匀称修长,并不像其他士兵那样长满老茧。 “师傅,你的手上是什么?”子期看到他倨傲的表情,赶紧补充道:“我说的是那个刺青。” 想不到这话让那人严肃了起来。他沉吟道:“这是殉道士的标记。” “什么是殉道士?” “殉道士,只为人类族群的生存而战,从很久远时代的异族战争开始,殉道士便开始了漫长的斗争和搏杀,一直延续到今天。异族不死尽,吾等不退隐。你知道作为一名殉道士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粉身碎骨的献祭,意味着衔石填海的坚韧,更意味着旷日持久的战斗。殉道士没有妻室子嗣,不居权位高堂,不跪三皇五帝,殉道士,是人类的第一道防线,生于孤独,死于孤独。”聂诩真自语道,看了一眼子期道:“你想成为殉道士吗?”言毕忽的想起子期是女孩,不由大是踌躇,道宗中可并无女的殉道士。要是子期应允了,可不知如何回绝。 “异族几乎都死绝了。”好在子期并未应答,只见她眨巴着眼睛,像是想起什么传闻,道:“周宫里就有一个,你见过吗?” 羽真脸色凝重,“我不但见过,那还是我捉住的。在太吴国东海滨的一个村子旁,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异族。” “你第一次见?那你怎么知道那是异族?我听说周宫里的异族很美。” “我受训殉道士整整二十年,半生都在追寻异族,异族有什么样子,书里早有记载。”他白了子期一眼,“要不是她翅膀受伤,我怎么可能捉住她。也真是殉道士的荣耀,那么巧,就让我碰上了。” 他开始喃喃的嘀咕:“捉到以后,村人就有通知官府的,先送到太吴王府,过了些时日,就送到了周宫。我作为殉道士,是坚持要杀死她的,却被王令限制,变成个护送监理。现如今这妖姬几乎成了周皇宠妃,没有人能碰到,早晚酿成大祸。” 羽真长吁一声,道:“异族要来了。战争近了。但众人皆昧,为之奈何。殉道士也是人丁稀落,寡力难扛。” ”如果战争来了,我会成为一名将军。像父亲那样,可以率万人驰骋沙场,所向披靡。”子期响亮答道,她记事起,便隐约有这个念头,现今这个念头早已破土萌芽,可以直视阳光了,或者说直视质疑者的双眼。 羽真哈哈大笑:“将军么?好志气!不过要想当好一名将军,首先得是一名好战士。” 第17章 古月3 尽可能的多买朋友,为了有一天可以卖掉他们,以换取自己的宏图大计。 这是古月的信条。从丽妃被掳那天,他便明白了。一切为了生存和复仇。不管是在齐王面前伪装卖宠,还是在周朝的奇药商身份,雍王府的关系,新任都城统帅李牧的关系,天香楼的周紫陌,宫里的艺人头领。所有这些他能买到的朋友,都是蜘蛛网的细细粘粘的网路,都只为了汇成一条绳索,一条路径,接近周皇,手刃周皇的复仇之路。 然而周皇的御前侍卫太过谨慎和周全,他根本没有接近周皇的机会,仅有一次,周皇开宴焚鹤看流星雨,而自己只是刚进皇宫,并无准备。据他的观察,他要面对的最后一道防线就是周皇的御前侍卫,十二刀众。他们个个武功绝艳,绝誓忠诚,视守职为荣耀,很难用钱买通。 他们是一群不相信金钱的蠢蛋。古月想到,要是自己偷袭,趁敌不备,也许可以干掉一个,幸运的话可以干掉两个,但六个,十二个,机敏如豹的御前侍卫,自己不可能是敌手。好在御前侍卫也不是铁板一块,不是据传有侍卫护卫皇子重吾跑掉的吗? 最好的局面就是混乱。混乱是阶梯,可以让自己更容易接近周皇。所以古月现在要做的就是说服齐王。 “时机到了。”当古月从周朝回归,第一件事就是上报齐王。 在幽深孤寂的齐宫,整洁朴素的大理石堆垒的议事厅里,古月密会齐王。当然,齐王总带着他最宠信的谋臣,赵谊。 齐国的金,北狄的马,秦国的兵,楚国的铁,吴国的女人。 然而除了出外时的皇家排场,齐王日常却是个严苛到吝啬的人。宫里的用具陈旧腐败,宫殿装饰也很少更新另建。这对一个坐拥若干金矿的北齐国来说,是不可思议的。 直到古月变成了边疆贵族,看到齐王的城防和兵马,古月才明白过来。就像金子在黑石污泥中隐隐闪耀,齐王的野心也显露出来。他要的是天下。整个世界。 所以就有了古月请缨去密探周朝的事情。 “这里是整个周城的城防布局,所谓的万仞之城,水火不进,都只是怯懦者杜撰的罢了。皇城的东侧门,也就是离大悲河更近的地方,早已腐朽不堪。而周皇挥霍无度,修缮城墙的银子都拿不出来。” “但大悲河即是东侧的天堑,要逆流而上,兵马招摇,并无奇袭之效。况暗流多变,我等不见得胜筹在握。”齐王疑问道,他脸色平常,长脸上的麻点模糊了他的年纪,古月印象中他一直是老成沉毅,像用无数的匣子包裹着他的野心,但古月还是能察觉到他看到城防图时的那抹欣喜。 “正门虽固,也并非不可击破。现下周城看似坚挺如旧,实则千疮百痍,周皇昏庸,万民恨之,三公做挡箭牌久已,早已失了民心,或者说失了耐心,也许他们也将周皇作为弃子了呢。加之大悲河水患,存粮无多。我回周后做内应,正门必破。”古月继续建议道。 “我们以什么名义攻打周朝?”谋臣赵谊哈哈笑道,他秃了顶,面色油光,穿着宽松的丝绸长袍,衣领间用金丝绣了若干梅花。梅花高傲,正如他自持的才能和眼光。 “周朝的王座是上古传下来的,并非以德论之。如果我们蛮力夺去,必将落的个窃贼谋逆之名。时机,并未成熟。”赵谊不紧不慢的说道。这时古月看到齐王的脸色阴郁了许多。 “时间并不多了。如果以名义论处,那皇子重吾还在,只是下落不明罢了,即使愚王,皇子都不在,还有雍王及其子嗣,他们是周的法定传承,怎么也轮不到我们的齐王。”古月谨慎的辨道,“天下之道,唯德居之。周皇失德,民心散之,民心一如白鹿入林,谁先猎得,便是谁的。雍王窥伺王座已久,据察这次的百越叛乱就是雍王设计的,等王座更替到雍王那边,一切便晚了。晋国是雍王的子嗣所立,兵强马壮,可是强敌。” 齐王脸色阴沉,他缓步踱到一副先王画像面前,摩挲良久。道:“自上古时,我族与周皇一族共击异族,建不世之功。我先祖谦逊,礼让周皇登基,错失天下。然今日我北齐经济夯实,万众叶心,难道还要蜗居于区区北海之滨?任那昏王苛捐盘剥?这天下,不应该是他周皇一族说了算的!” “名不正言不顺,到头来树敌太多,离王座只有越来越远。”赵谊话锋一转,“我们最终要取周城,但不是现在,我们还需要一个人。或者说,我们需要名正言顺。” “哪个人?”齐王问道。 “皇子重吾。就臣来看,他才是白鹿。谁先抓到,谁就摸到王座的边了。”赵谊抖抖他那袖子,眼角挂着笑容。 古月心思电转,立时明白了赵谊的意思。“皇子被昏王驱逐,那拥立皇子回归者,必受万民拥戴,必得襄王功绩。确实是名正言顺。如果成功,齐王将是一人之下,众诸侯之上。” “那个时候,挟天子令诸侯,我们的齐王说的话,就等同于周皇说的话了。王座,便属于我们齐王了。”赵谊脸上露出媚笑,“万一哪天重吾说皇位作腻了,要让位于我们的英主齐王也未可知啊。” 齐王的脸上由阴转晴,他将目光在赵谊和古月脸上盘旋片刻,道:“此计甚好,赵侯深谋远虑,所言极是。古侯虎穴探险,忠勇无双。寡人得汝良相,那万仞城的王座,迟早是寡人的。” “找到重吾。”齐王命令道。 古月脸上挂着虔诚的微笑,从齐宫出来。往自己的封地奔去。他的计划落空了。因为赵谊的劝阻,混乱之火并未烧起来。齐王不会出兵,周宫不陷入混乱,这意味着他接近周皇的空隙更加小了,那一瞬即逝的空隙,是他的希望。 古月甚至想杀掉赵谊,这个家伙总让他加倍小心。古月的边疆贵族身份是假的,除了几个解放的挖矿奴隶,现在都是他的心腹,再无他人知晓。他的封地也是最不起眼的,在靠近北海的狭长山脉处,如果不是他们挖到了金矿,他们原先的统治者古侯,跟一个破落大户差不多。所以古月的身份隐蔽而神秘,但要有心,总能发现矛盾的蛛丝马迹。比如为何一个破落大户愿意捐纳更多的金税给齐王?真是为了家族的荣光么? 但古月不能杀赵谊,因为那将导致齐王更多的疑虑,进攻周都也将延迟。 时间,等不起了。 他的身体越来越不像自己的。甚至有些情感,比如喜悦,也开始消失,像沙子一样,从指缝间偷偷溜走。他知道这是因为在矿井倒塌后的遭遇有关。他知道时间紧迫。 他恐惧有一天他会完全迷失,忘记一切,忘记他曾珍爱的人,忘记他的敌人。那他,就将是怎样的虚无存在啊,像一个没有传颂者的不怎么好笑的笑话。 距离封地约十里处的一个驿站,古月看到了他的一个心腹。他是收到古月见齐王的消息时便等候于此。这人中等身材,长得黝黑如炭,熟识的那些奴隶总是笑他:我们只不过是挖个金子,沙子,你一定是挖到山大王的盲肠里去了,才染的如此的黑。 但他有一副闪亮雪白的牙齿。古月大老远先看到的就是他的牙齿。他笑的很开心。 “白牙看到主子安然回来真是太高兴了。”他跑到古月面前,牵着他的马。 “我告诉你多少遍了,你早已不是奴隶了,不要叫我主子,喊我大夫就行。”古月审视了白牙一番,问道:“府中怎么样了?金矿那边如何?” “一切跟你离开时一样。只是金矿的产量少了很多。”白牙规规矩矩的回道。 “地上没有无穷无尽的金子,世人也没有无穷无尽的运气。物尽其用,人尽其能就行。”古月蹙眉言道,他换过白牙准备的轿子,里面有一股好闻的檀香气息,毛毯也温软舒适,他把窗帘挂开,这样可以看清外面的风景。即使这里不是他出生的家,这里也是他熟悉的地方,他的基业。 “就像大人您说的,所有的奴隶都是兄弟,都是跟大夫一条心的,没有鞭刑,大家都吃得饱喝的足,年轻强壮的早已调做自卫队用,都是属于大夫的刀和剑,送命也是绝无怨言的,即使是最底层的矿工,也有每月逛一次窑子的权利来。大家是真的感激的很。本来大家都是半条死人了,现在都活的像个人样了。”白牙碎碎念道。 古月看了他一眼,白牙嘿嘿一笑,“当然要除了当时那原来的主人古大夫,他们活下来的那十几个人,正在矿山的最深处劳作着呢,他们现在估计比白牙还黑了,要是搁大人面前,大人肯定认不出来了。” “以眼还眼,以血还血。他们当年怎样虐待我们,我们便怎样还回去。”古月扬首望远方看去,在斜阳里,那金矿所在的山脉孤零臃肿,像个穿着长袍的头陀。 “以往这山青绿秀美,现在看上去就像颗黑不溜秋的蛀牙。”白牙见古月眺目远望,似在感怀往事,便发表一下自己的见解,说完以后发现自己形容的确实贴切,脸上浮现出得意的笑容。 “金子使青山变成了蛀牙。金子能腐烂一切,但金子依然是金子,只是换了地方掩埋或闪耀罢了。”古月思忖半响,”这次回来,我需要你准备些人手。跟我一起进周都。” “大人,齐王同意出兵了?”白牙疑惑的问道。 “没有,计划有变。齐王现在要找周皇子重吾,我没有太多的时间要等。”古月叹了一口气,“是时候用我们的另一个计划。只是这个计划更冒险。” “我们的命都是大夫给的,去周都有什么打紧。据说大城市的窑子也更富丽堂皇呢。”白牙嘿嘿笑道。 接下来古月在自己的封地停留了数日。他挑了五个人。都是手脚麻利之人,其中三个都是受训成自卫队的士兵,精壮能干,五人也都是相貌平平,丢在人堆里不可辨认。古月挨个审视,看着那些忠诚的眼睛,道:“我们要去周都了,周都是什么,那是比这里的矿山更阴暗更潮湿之地,比你们往日挖矿更加危险百倍的劳作,你们愿意吗?” 五人简练果断回道:“愿意。” 古月问道:“为什么?” 其中一个矮小的人道:“因为大人您跟我们在一起啊,什么地方去不得。”其他人便哈哈笑起来。他们之间并无繁文缛节,他们都是曾经的奴隶,一起生存下来的兄弟。 古月微笑着点头,“我要你们嘴巴严实,即使在干表子时也能一声不吭;手腕稳实,就像端着沉重的金子过河。我们将在周都生产一种惊世骇俗的东西,比金子光耀千倍,比万马奔腾更为声势浩大的东西。我要你们,尿到那些个腐朽奢淫的达官显贵的头上,因为他们比我们这些矿工更脏!” 古月的血液中充满了快感,那些快感被压抑的太久,当冲上脑子时他有些双耳震鸣,他退回自己的房间休憩。那声音却并未停止,不是他的那些跟随者的喧闹声,而是他从身体里发出的声音,尖锐而狂乱。他甚至出现了当日那异兽的幻影,狰狞恐怖。它像是以古月的愤怒为食,越来越强大。终于一天,它将取代古月而生。古月将死去,一如原来的古侯,现在深埋在矿井深处。 只有一种方法,才能制约住这种狂乱,不是无止境的纵欲,不是嗜血的杀戮,他这些方式都尝试过,反馈的只是更加的狂乱,自己意识的迷失。 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自虐。 古月抽出匕首,开始在自己的胳膊上划割,那条条犁开的皮肤之地,涌出的是黑色的泉浆,不是红色的。 划了一刀又一刀。划了一次又一次。 痛疼使自己清醒。使自己想起最初的爱人,丽妃。那种思念如噬骨之蚁,即使她已经香消玉陨,依旧难以割舍。 可她毕竟已然死去!无论做什么都无法挽回!如果当时自己足够强壮,可以挣断那段铁链,或许自己就能救她! 在雨意迷离的夜里,古月唤来了白牙。 “备马,备我的牢笼!” 白牙默默的看着古月,这不是他第一次给古月准备牢笼,他不理解,但他从不拒绝。因为他知道古月需要这个。熬到天亮就好了,白牙心里叹息道。 “大人,一定要做到这种地步吗?”白牙还是问了一问。夜雨中闪电如刀,映的古月脸色狰狞。 古月不言,他缩身进了那坚铁做的牢笼中,缓缓将沉重的脚镣,手铐,还有脖子上的锁圈扣上,雨水将他浑身上下浸湿,他却浑然不觉,眼睛只痴痴的看着对面。 对面,是一样的铁链,脚镣,沉重如山,还有一样的锁圈。 白牙策马扬鞭,拖着这牢笼在雨夜颠簸。这将是如何漫长的夜啊。 古月缓缓向对面的空锁镣抓去,但锁链拉住了他,那死死钉住的锁链,不够他伸直手臂。同样,他的脚也不能动弹半分。 他狂叫着用头向对面抵去,但那皮革做的面罩,塞住了他所有的声音,那项圈上倒生的尖刺深入肉里,但他依然够不到中线,牢笼的中线。 他泪眼模糊,他像受伤的孤狼,凄厉嚎叫,然而无人听见,无人回应。 一切只在咫尺间。咫尺间的天涯,咫尺间的绝望,咫尺间的生离死别。 牢笼的对面,本来是他的最爱,丽妃。 他跟当时的爱人,距离只有那几寸之遥啊,然而两人甚至喊不出对方的名字,听不到对方的呼唤,拉不住对方的手,拥不到对方那湿漉漉的身体,甚至眼睛,也因为雨水和泪水而模糊,看不清对方的容颜。 如果他足够强壮,或许当日能挣断这万恶的铁链,再次拥她入怀。 古月歇斯底里的嚎叫声,在沉闷的胸膛里炸开,一如雨夜闪电,一遍又一遍。 第18章 李牧5 当李牧小时,总以为天下无边无际,浩瀚广袤,那他就可以驰骋自在,率性而为,那个时候,世界只有他和他的骏马。等他长大后,走的路多了,他才知道整个世界只是个孤岛。即便东北有奇异的鸿燕雪国,西北有粗旷的北狄诸族,中有晋,天齐,德鲁,周都,郑卫,凤来,初楚,太吴,西南有秦,东南有百越诸族,巨大归巨大,依然是个孤岛。如果马够肥壮,从最南到最北,昼夜不停,也不过一两个月的时间。等游子回乡,也许窗前的百合依然袭香,也许庭院栀子丛生正浓。 围绕这诸国大陆的,是死神治下的海洋。吝啬的死神甚至从未给过沿海的渔民们太多的饱餐和储粮,反而,他索去了无数冒险者的生命。很多很多航海者出海后从未归来,独剩寡妇和弱子的叹息和哭泣,像浪花轻拍石岸,粉碎泯灭。 这诸多航海者中,也曾包括了一代帝君,姬无畏。他曾经造了前所未有的大船,数千人的船队,扬帆出海,然而也是一去无踪。 诸国陆地,只是孤岛。巨大归巨大,依旧只是个孤岛。孤岛之外,是死海,无边无际的绝望的死海。 年轻时李牧曾与当今周皇义若兄弟,他们恣意沙场,恣意宫廷,恣意于美酒与女人。周皇那时候只是诸多皇子之一,睿智亲民,勇谋过人。李牧相信他会是一个好皇帝,因为他说过:“这天下即便是个孤岛,我们也并不孤独,因为我们拥有彼此。” 当初李牧天真的认为孤岛这么大,足够养活所有的人,天下会是个平安宁静的天下。 然而一切还是变了。也许时间谋杀了一切,谋杀了人心。从周皇在血腥角逐王座中胜出,到叛军,到天灾,一切都在以血和火的韵律震荡,从未平静过。 我们需要做什么呢?我们究竟需要什么呢? 李牧去皇宫求见周皇未果,想起了子期说的男人洞。 李牧的随从中多了一个新面孔,一个叫王平的小子,他那都城人特有的精明和市侩,都时刻摊开在圆润的脸上。他是李牧从军中挑出来的,因为他更熟悉周都。 “男人洞在哪里?是什么样的地方?”李牧问道。 “回大人,男人洞在皇宫的西侧,半山腰之处,与其说是男人洞,不如说是男人坑,或是万人坑,那里是个角斗场,三年以前修建的,皇戚贵族最爱去的地方,平民百姓也爱去,甚至还能发一笔横财回来呢。”王平眼中充满兴奋和渴望,很显然他也是常客。 如果把皇宫比做头颅,那男人洞便是落在左肩上的一只大海碗。它是圆形的,以不同的等级修有阶梯座位,层层叠叠,正东方向是突兀隔离的皇族区域,把守森严。碗底就是竞技场,平平整整。整个男人洞都是凿山而制,也许是为了让角斗者的血汗更快的流淌,免得污了那舒适的平整,或者说谁也不想让雨水盛满这碗,毁了周皇的兴,于是碗底修了四通八达的排水沟渠,像老鼠洞一样,有的竟然从半山腰一路延伸到了周都的平民区。而诸多贫瘠的孩童和老人,真的像老鼠一样生活在这沟渠之中。于是这角斗场,便成了名副其实的男人洞。 李牧来到男人洞的正门,那沉重的石门缓缓被几名士兵推开时,里面的声音便像挣脱锁链的野兽奔袭出来,又像海浪一样拍打在脸上,耳朵里,身上,每一寸肌肤里。倾斜的阶梯上满满都坐着人,人的脸离的太远而模糊不清,或者又因为兴奋和狂乱而扭曲相似,这导致了李牧一种幻觉:竞技场宛如孤岛,像极了诸国大陆的孤岛,而那呐喊的人群,则是层层叠叠的死海的浪,杀气腾腾的往这孤岛奔涌而来。 李牧正在凝神观望周皇所在,一名女侍走上前来,她身上的衣服少的可怜,以至于身体每个角度无不曲线玲珑,惹的李牧几个不争气的仆人眼神灼热起来。她对着李牧盈盈一拜,笑道:“我家主人请李公共饮说话。”随将李牧引至皇室区域,李牧一见,认得是雍王。 雍王身材高大匀称,并无半分臃肿之相。他双目灼灼有神,髭须齐整,怎么也不像一个会把自己泡在酒桶里三天三夜的人。 “想不到李公也有雅兴来这种地方消遣。也对,我们就像苍蝇追逐腥臭一样,老远就会被血腥的味道引来,不是么?”雍王眼神闪烁,嘴角挂着浅笑。 “不才是因为百花令来求见周皇的。”李牧躬身作礼。两人的目光同时往那突兀之阁望去,那里是他们的王。周皇。 “当然当然,世有公论,李公义在天下先,自然以国事为重,不同于那些尸位素餐之徒,哎,只不过像李公这样的能有几个?余者无不是蛆虫,以其他人的尸体为食罢了。”雍王叹息一声,强挽李牧的手坐下,立时有使者斟酒盈杯。 “可惜当年本王手下无李公这样的英才。”雍王道。他话语闪烁,李牧却明白的很,当年雍王是角逐王座的五皇子之一,中途转向拥护周皇,也是五皇子中唯一活下来的皇弟。 “不敢当。”李牧回道。他瞟了一眼周皇所在,那突兀孤凌的权位,是得意多些呢,还是孤独多些呢。“职责所在,竭力而为罢了。” “时过境迁,人物已面目全非了。”雍王叹息道,“当日之选择,孰是孰非,圣人也说不清吧。李公,可曾悔过当日?” 李牧沉默不语,耳听雍王言语:“不同的时间,不同的选择。”他眼神不可察觉的动了动。 “百花令可是个催命符啊。不知道先催的是谁的命呢。”雍王眼睛往台下飘去,此时众人发力呐喊,舆情激扬。 “每一个人的命都系在上面,不是吗?”李牧望了望雍王的侧脸,光线照耀不到的地方,影子正蔓延生长。 雍王眼望竞技场,娓娓说道,“人的位置不同,便决定了命运不同,李公猜猜看,场下的几人命运如何?” 竞技场中尘烟弥漫,却有三人两兽在其中盘旋争斗。那兽是两头猛狮,毛鬓金黄,许是饿了太久,张着血盆大口,逡巡跳窜,躁动不已,另三人正围成一团,都是成年男子,体格甚为健硕,赤着上半身,每人手里都舞着一杆长矛,不时吆喝恐吓,或拿矛顿地,激起若干尘沙,唬的那两狮兽一时不敢接近。 僵持不久,众人喧哗,此时一狮兽在旁逡巡伺动,佯攻作势;另一狮兽忽的暴吼一声,腾空跃起,向当中一人扑来。三人立时乱做一团,拼命抵抗之时,只听一声惨叫,那人胳膊被狮兽生生咬断,顿时鲜血溅地,长矛也掷在一边。 余下二人对望几眼,忽的同时将那矛刺向倒地伤者,然后发力抛向狮兽,接着两人迅疾退到远处,蹲下守望,只是两者离的远远的,不再是先前背靠背的阵势。 那狮兽得了食物,大口撕咬,不再管剩下二人。李牧看的头皮发麻,想到那伤者要是被矛所杀,也算是解脱了痛苦,要是半死不活,可真是要被活活撕食,遭受更大的痛苦了。 “位置不同,便决定了命运不同,不是吗?”雍王的话语平淡如风,“死的那个是太靠前了一些吧,所以他先死了。” “是因为其他两人的胆怯,害死了他。”李牧皱眉道,“如果三人齐心,共进退的话,想必能战胜那狮兽。” “但胆怯也使得他两人活了下来,不是么?”雍王笑容里藏着会动的影子,是讥讽?还是警告?李牧看不清。但他不再言语,起身拜别,耳边传来雍王的叹息,”如果你触了吾皇的兴头,恐怕这竞技场中下一场就是李公你了。 李牧拾阶而上,穿过那陌生的人潮,往周皇所在登去,那陌生的人潮,就像被饵食吸引的鱼群,跳跃欢腾,献媚笑于死神,而李牧,是唯一一个清醒而孤独的人。孤独者,即使不被孤独吃的一干二净,也将被众人分食,吃的一干二净罢。阶梯明明是坚硬无比的花岗石所雕砌,他却觉得如同棉花,混不受力。 周皇的华阁是突兀凌起,高而不远的,相反,那里的视角更佳,如同一只秃鹫,在守候着自己的奖赏。周皇斜靠在硕大的香木藤椅上,厚厚的猛兽的皮毛铺在地上,而那妖姬便在毛毯上蜷慵而坐,乖巧如猫。这时李牧被喝止前行,是御前侍卫,周皇的十二刀众。 “放李公进来讲话。”周皇摆了摆手,那手上有硕大的碧绿珠玉,沉重而富贵。 “我知道你是为了百花令而来。” “皇上,百花令于国于民,都将是一端祸事,防人之口,犹若堵洪防川,势必崩溃泛滥,夺人妻女,正如自坏伦常之墙,哪有人还会尊君敬礼?到时民祸暴乱肆起,是可以预见的,那个时候就晚了。”李牧趋前进谏道。 “芸芸众口,堵了就堵了,有怨气的,来这男人洞啊嘛,这个洞,不就是排泄怒火和怨气的吗?一堵一疏,倒也平衡。”周皇桀然而笑,他伸出手摸摸座下妖姬的香肩,这时李牧才注意到妖姬的脖子上的锁链已然去掉。而当日在祭坛时,她是系着金色链子,被周皇牵引着的。 妖姬看了李牧一眼,莞尔一笑,却下意识的用手抚摸了肚皮一下,那里微微隆起,看样子已是孕相。 “皇上,臣下愚昧,但也看过圣贤古书,说天生万物,而人养万物,所谓天子,就是要去保全人的天性和生命,而不是逆之灭之,要不然,灾难便会降临。”李牧低首恳请,“望皇上收回成命,滋养万民,到时国强民富,众民感恩拥戴,君上自是如朗朗白日,长生不朽。” 周皇嘿然一笑,“想不到当年勇猛过人的钉子侯,做起说辞来也是文章锦绣。这长生,是施舍点雨露恩泽就能得来的吗?你可知这眼前异族,可生长多少岁月?她现今已是三百多年的生寿,看起来才刚豆蔻年华,这,才是真的长生不老。”他逼视李牧,道:“你说我留着万民何用?留着王座何用?区区数十年载,朕也终不过是一堆枯骨。” “是真的吗?”李牧心里咯噔一下,那妖姬美艳青春,哪有能看出三百年年龄?纵使百年树木,也有个残缺老朽吧。他不由心神一阵恍惚。 “用不了多久,朕也将像她们一样,长生不老。”周皇从藤椅站起身来,晃悠着走到最前,那里凌空卓绝,下面便是竞技场,平平整整,坚硬无比。 只需要一阵飓风,一只轻推的手,也许一切就改变了。李牧为这电闪的念头感到惊讶,他跟在周皇背后,能听到自己沉重的呼吸声。 “陛下真要以这万民的生命,这天下的担当,换取那虚无缥缈的长生吗?”李牧不甘心的说道:“如果是当年那睿智亲民的周皇,一定不会换。您不是说过,即使这是个孤岛,我们却并不孤独,因为我们拥有彼此吗,现今陛下拥有万民,是比长生更荣光的事情啊,我们是您的忠心的子民,也是您的兄弟,这不都是陛下所言,所信的么?” “寡人早已没了兄弟。也早已没了忠心的子民。他们都是一群蛆虫,想在朕的尸体上繁衍生殖,寡人什么也不想要,只想长生!”周皇的身子臃肿无状,那肥大的袖子因怒气而猎猎生风。 “你这钉子,落得个义为天下先的美名,那你就不要枉了这个名头,寡人也今日破个例,在竞技场上,你要是杀死了对手,那寡人就取消百花令,要是做不到,就本本分分的给我实行百花令,再别废言!” 立时有两名御前侍卫上前,制住了正要争辩的李牧,其中一名侍卫脸上刀疤纵横,李牧认出是从前伙伴,郭安。那郭安细声道:“得罪了,李公。” 李牧欲言又止,最后叹息一声,任由他们将自己带到了竞技场中。 经过雍王时,他似乎听到雍王说:“我提醒过你了。听人劝,吃饱饭啊。” 周围是一片死海,令人溺亡的死海,令人无法呼吸的死海。脚下只是一个孤岛,一个碗底样的孤岛。李牧脚步有些趔趄飘忽,陌生的人群,犹若传说中的魑魅魍魉,他们对着李牧饶首弄姿,嘲讽讥笑,时不时的高喊几声,“杀了他!”就像向水中投掷了一些石块,惹起圈圈涟漪,继而沉没。 这里就是个孤岛,而自己是一个人。孤零零的一个人,有万千的黑色声浪拍打肆虐着脚下这片土地,李牧可以感觉到脚下大地的震动。有万千的黑色凶兽咆哮如雷,欲噬吾骨吾肉,李牧可以感觉到那种恶意。他面色惨白,尝试着喊出几声陛下,陛下,但没人能听得到,他的声音寂灭于众音之中。 他忽的想起了周王的话,如果自己赢了,百花令将取消。这话像一点烛光一样,在胸中明亮开来。人的战斗,总需要一个信念,一个理由。他开始定下心神。握紧了手中的剑。目光盯着那黑黝黝的闸口。刚才的狮兽便是从那里出来。 然而出来的却不是狮兽,而是一个瘦小的身影,一个孩童。比他的女儿子期大不了多少的样子。 “不,不,不应该是这样,是谁搞错了。给我狮子,不是这个小孩。”李牧焦急的喊道,然而还是一样,没有人聆听。所有人只渴望鲜血,狮子的血,王公的血,孩子的血,有什么分别吗? 那孩子面色苍白,嘴唇也一样,他穿着破旧的束腰裘衣,脚甚至是赤着的,胳膊也是瘦弱不堪,像冬天里供燃的柴禾,他的眼神里也燃着一种歇斯底里的疯狂,不知是恐惧还是绝望,望着比他高一倍的李牧,他几乎是哭叫着冲上来,手里拿着一柄长刀。 李牧转身躲过,那小孩重重的摔在地上,或许是长刀对他来说太重了吧。他在地上连滚带爬,观台上嘘声一片,小孩赶紧又站了起来,李牧看的出他双腿还在颤抖。 小孩又冲了过来。李牧用剑将那刀搁开,并用手夹住了那孩子的臂膀,他微微用力,将那小孩的刀打掉在地上,“你们搞错了。”李牧高喊道,对着那高台上的周皇,对着那王公贵族,对着那些平民,“你们搞错了,我不是要跟这个孩子打,给我狮子。” “杀了他。杀了他。”回应他的是如浪的声潮,无情的喧哗。 李牧忽然有了一阵眩晕,那种天昏地暗的眩晕。那种谜雾一样的眩晕,开始将他像茧子一样包裹起来。他身体开始发冷,恶心,想吐。 即刻有股钻心的痛疼使李牧清醒过来,那小孩挣脱了他的钳制,不知从哪里摸出了一柄短刃,划破了李牧的胳膊,深可见骨,鲜血奔涌而出。惹得看台一片欢呼。他们终于见到了鲜血,他们如愿以偿。 那小孩跳身用短匕疾往李牧咽喉间刺来,李牧沉臂一挡,用手将那匕首死死捏住,任由那匕首穿掌而过,他捏住那小孩的手掌,看着那小孩惊慌的眼睛,心底叹了一声,用另一只拳头猛的砸在小孩的面上,小孩立时倒地昏迷过去。 “杀了他,杀了他。”有无数的声音再说。李牧拿起了剑,将它抵在那孩子喉间。 “杀了他,百花令就会取消,杀了他,就救了天下万千百姓。”声音告诉李牧说。 然而百姓真的值得他救吗?这看台上麻木的面孔,扭曲的面孔,不就是他相救的天下百姓么? 他看着观台上高高在上的周皇,还有雍王,忽的明至心灵,心念电转,想清楚了什么。刑公出外,庄公扶自己上位,慕公以及雍王的旁观,暗里浮动的各种计较,一切,都跟位置有关。 而他,是被推到了最前面,推到了狮兽的口里。这狮兽,既是周皇,也是百姓。 他是在这片孤岛上的孤零零的一个人。李牧忽的感到口中无比干涩。 孤独者,即使不被孤独吃的一干二净,也将被众人分食,吃的一干二净罢。 杀了他,百花令将取消,不杀他,百姓将遭殃。 面对那无穷无尽狂风暴雨般的呐喊,李牧的心中却一片寂静,如同死海般的宁静。他看了那些高台的人们一眼,将剑抛在那滚滚尘嚣的地上。默默的一个人往出口走去,离开了男人洞。 第19章 子瑜5 黑夜如河,河如黑夜,有那么一刻,子瑜不能分辨自己是梦到这绵绵长长的夜色和流水,还是在这夜这河的绵绵长长的梦里。一切静谧而深邃,直到那冰冷刺进她的骨子里,她才意识到离她从崖上跌落已经好久了。她还活着。 活转的生命第一反应竟是难言的恐惧,这墨黑的夜和河,河岸鬼魅的树之影,都让她想起了尸人。那天上的暗惨惨的圆月,更是像煞了那可怕的怪物的白色的眼睛,那眼睛,比这入夜的河水更加让人冰寒百倍,千倍。那就像是一种死亡的咒语,当你看到那些眼睛,这种咒语便镌刻到了你的骨头上,并蠕动,崛生,变异,成了一只只噬虫。 因为如夜般无形的恐惧,子瑜开始本能的挣扎起来,她溺了几口水,但还是朝着岸边奋力游去。偶尔回一回头,看看河面有无动静。 这时她看到了贾昆。他抱着一根烂木,离她也不过丈远距离。他也没有出声,好像怕惊扰了什么,他只是奋力的划拨着,努力向子瑜这边靠近,并尽力的伸开手臂,想着抓住子瑜。 子瑜不管不顾,岸边很近了。她先上了岸,浑身湿漉漉的,冰冷而难受。她朝岸边树林紧走两步,又站住不动,不知是因为对前面未知的黑暗的忧虑,还是她要等一下后面的贾昆。 她踌躇了一会儿,贾昆终于费力的上了岸,他的腿上有伤,所以一瘸一拐的,看到子瑜安然无恙,他脸色高兴起来,“古语说天上有多少颗星星,人就有多少种死法。”他看到子瑜没有搭腔,便装模作样的抬头看看夜空,“幸亏今夜没有星星,要不然我贾某人可要死于尸人之口了。” 子瑜在他前面漠然。贾昆一阵龇牙咧嘴,倒不是因为子瑜的不理不睬,而是那被竹子戳穿的胫骨疼痛难当。他咬紧牙关,却依然发出几声沉闷的呻,吟,子瑜却依然没有理他,他只好自己在树林中折了一段木头作为拐杖,这一磨蹭,又被子瑜拉下几丈远。 两人在林中摸索了好久,终于觅到一条小路,被践踏的草植染着微弱的月光,就像巨蟒蜕的一层皮。这个想法让子瑜更加颤栗起来,走的反而没后面的贾昆快。但她心中记恨起贾昆的祸害,硬是没有以她的医技,去帮贾昆包扎伤口。两人一前一后,不言不应的走了盏茶时间,这时子瑜看到前方有橘黄色的灯光渲染闪烁。 “那里有灯火。”子瑜不由的先喊出声。她侧首瞥了一眼贾昆,便加快脚步,望那光源之处走去。 近了,才看清是个两层高的客栈,门匾早已破败不堪,歪歪斜斜的挂着,黑暗中依稀可以分辨出熙来二字。子瑜无端的想起书中熙字的寓意,感觉身上稍暖。她一推门,那门便吱吱呀呀的开了。光明的烛火让她思念起母亲的絮语,那是可以击退寒冷和孤独的利器啊,她不由的哭出声来。 “可怜的孩子,一定是冻坏了吧。”一个身材臃肿的妇女走上前来,她面平鼻塌,中年光景,已是姿色全无。但她嗓音温和:“这兵荒马乱的,哎,这可怜见的人儿怎么到这儿了,你需要一个热腾腾的热水澡才行。” “我只要口热水就好。”子瑜难得没有失了礼数,她微微稽首,然后坐在客堂零散摆落的圆椅上,顺手捋了一把湿湿的额前发鬓,这时她才发现角落坐了一桌客人,四个人,正在那里喝酒。其中居中一人是个独眼龙,他不紧不慢的浅酌慢饮,倒好似这里并不是山野郊外,而是贵府雅阁。 “你应该喝几口酒。没有比酒更暖和身子的了。”独眼龙左下首一人醉醺醺的嚷着。子瑜往他们身上瞟了一眼,待看清他们身上的日月纹章时,不由的微微拉紧了一下领口,她微微佝偻起身子,尝试着让自己暖和一些。 “你会生病的。”那妇女转身去取热水。 不会的,我不会生病的。子瑜忽然想起学医时师傅曾说过的话,学会欺骗身体。这是没钱的穷人生病时常用的法子。当身体受到伤害时,要学会欺骗身体,假装伤害并不存在,遗忘了伤痛,那痛苦就不会蔓延开来,而伤痛就像是个爱哭的淘气小孩,当你不关注它了,它自然就乖乖的不哭不闹了。以往穷人家都是这样自愈的。 子瑜心底叹着气。她千金之躯,哪里受过这样的罪。但在一个陌生的旅店洗澡,她又有着本能的抗拒。 “陪,陪大爷喝口酒,保你浑身舒畅。”这人大着舌头说道,他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往子瑜处走来,“嘿,这雌儿忒好看了。” “大爷还有更好的东西,帮你暖暖身子。”另一人也站了起来,他面色发红,像是一只在臭水沟里钻出的耗子,眼里燃着贪婪与猥玩,他先望独眼龙看了看,见那人并不言语,便也往子瑜这边过来。 子瑜面色苍白,只把身子缩的厉害些,然浑身上下被水淹过,那薄衫贴近肌肤,将她含苞欲放的身体勾勒的无不窈窕优美,她彷徨四顾,然这小小客栈,哪有太多的躲闪之处。 “大爷,这酒该凉了,我去给你热热。”先前的妇女提了茶壶出来,见状连忙阻在大舌头的人面前,却被大舌头之人一个巴掌扇在脸上,她不由的摔了个趔趄,那壶中热水倒溅出来,烫的她猪嚎一般,惹得那几个人大笑起来。“要不是缺个烧菜的,早就弄死了你,免得碍大爷的眼。” 那鼠目红脸之人倒抢了个先,先欺到子瑜身边。他张嘴桀笑,张臂就抱,子瑜慌乱躲闪,弄倒了几个桌椅,被围到墙角处。无处可躲。那鼠目人一个虎扑,一手捉住了子瑜一只胳膊,另一手就往子瑜衣领撕去:“剥玉米,香又甜。”他嘿嘿笑着,子瑜尖叫起来,拼命摔打,却反而另一只手也被捉住,那人就势一扭,将子瑜的双手别到了后面,子瑜的脸重重的撞在面前的乔木桌上,那人猴急的开始撩她的百褶裙。 这时客栈的门阔朗一声被推开了,贾昆一瘸一拐的走了进来。 “嘿,我道是什么人,原来是一群胆小如鼠的逃兵,跑到这荒郊野外充大头苍蝇来了。”贾昆歪斜着在正中一张方桌旁坐下,轻蔑的扫了一下那鼠目之人,然后挑衅的看向那独眼龙。鼠目之人一愣神间,让子瑜趁着这空隙挣脱开来,鼠目人忙着手再抓,子瑜逃无可逃,只有往二楼上去。那鼠目人再要跟上,却听那独眼龙哼了一声,忙收了脚步,心道这小娘皮也没个逃处,姑且放过。 “胆小如鼠?逃兵?你说的对,我们是逃兵,因为我们逃了,所以活了下来。像你这样英勇的瘸子,又能逃到哪里去呢?!”独眼龙起身,玲着一壶酒水,走到贾昆眼前坐下,余者三人呈犄角之势围了个扎实,一边奚落冷笑着。 贾昆的刀被尸人摧坏,早已弃之竹林之中。手里只有一段当作拐杖的木头。但他依然风轻云淡道:“那要看是怎样的怪物了。如果是几只癞蛤蟆,又何须逃呢?” 这几人身上穿着南伐盟军的绿色夹衫,又脏又旧,看上去黄不黄绿不绿,倒是像极了贾昆言中的癞蛤蟆,那醉醺醺的舌大之人早已按耐不住,抡拳就朝贾昆头部袭来,贾昆一个铁板桥仰身躲过,接着用木拐杖在那人腿上一绊,那人本来就醉的站立不稳,这一绊直接摔了个狗啃泥。贾昆迅疾的重重用木拐杖砸在他后脑上。人多势众,不下重手不行,减少一个是一个。 那人哼都没哼一声,就倒在地上,生死不知。余下几人皆是色变。那鼠目之人正待向上,被那独眼龙拿手挡住。 “好身手,练家子。”独眼龙拍手称赞,“我这儿正缺人手,加入我们吧,保管你吃香的喝辣的,金子女人,只要兄弟想要,抢来便是。”他倒起了拉拢之意。 “我腿是有点瘸,可我心不瘸,用不上别人当我的拐杖。”贾昆努力的笑了一下,刚才这几下扯着他的伤口,可是钻骨般的疼。 那独眼龙笑了笑,“如果是在军中,我最喜欢交往的就是你这样的硬骨头,不过,可惜了,先死的总是硬骨头。”他拿出一柄闪着寒光的匕首在手中把玩,“赌一把怎么样?” “赌什么?”贾昆盯着独眼龙,那只独眼越看越像蛇眼。 独眼龙狡狤的一笑,慢悠悠的道,“赌什么,当然是赌命,不光是你的命,还有楼上那姑娘的命,”他看到贾昆的脸色凝重起来,便冷笑起来,“果然,你跟那小娘皮是一路人。只要你能赢了我,我就放你们走,要是输了,你就加入我,如何?” 贾昆沉声道:“怎么赌?” “很简单,”独眼龙把匕首插在方桌中间,“谁拿到这匕首,谁就赢了。我数到三,就开始。” 贾昆哼了一声,他不明白这独眼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这时耳边已经听到独眼龙慢悠悠的喊道“一”,他便闪电般出手,将那匕首抓在手中,拔起,刺出,一气呵成。那匕首在空中划了个优美的圆弧,鲜血便自独眼龙的颈项间滋滋喷出。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独眼龙喉咙间咕噜作响,好不容易听清是一个二字,站立的另两个人也只是僵直不动。贾昆正待用匕首掷向那鼠目人的面孔,却听到那独眼龙慢悠悠的喊出“三。”声音清晰,哪里像受了伤的样子。 贾昆惊诧莫名,望那人脖项处看去,却见刚才那伤口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愈合,上有若干黑色小虫蠕动,倒像是被丝线缝了起来。那人嘿然一笑,一下子抓住正发愣的贾昆的右手上的匕首,那匕首直直的插过独眼龙的肉掌,他却好像浑毫不觉痛疼。匕首便一下被他夺了过去。 “我拿到了。我赢了。你真无礼,数到一就动起手来,哈哈,还是我赢了。”独眼龙将匕首上的血在衣服上擦净,别在腰上,“给我按住他。”他挥手望站的那两个人招呼,然后飞起一脚,将贾昆的拐杖踢飞甚远。 三人蜂拥而上,将贾昆按的死死的。那独眼龙桀桀怪笑,忽的从那还未完全融合的伤口里撕下一只虫子来,凑到贾昆眼前,贾昆才看清这是一条小小的碧绿色的蜈蚣。 “你见过比这更漂亮的小东西吗?”那人轻轻将蜈蚣放在贾昆眼睑处,“没有比它更美丽,更高贵的了,它可以使你不老不死,你知道吗?虽然它有那么一点点缺点,没有几个人能扛住它的毒性,瞧瞧我的那些手下,我那几百个手下,都因为它而死净啦。”他捏着那蜈蚣的尾端,蜈蚣自个蜿蜒起身子,拼命想往贾昆的眼睑里钻去,“忍耐一些,我的小宝贝。我先说说话。” 贾昆眼眸乱转,那碧油油的丑陋的虫子让他想起尸人,但他又感觉这个是不同的,这些人是活人。至少目前是。那两个随从看到蜈蚣,脸上便呈现出既羡慕又害怕的表情来,这时听到那独眼龙又絮絮叨叨的说道:“我可不是懦弱的人,我要建立一个不死的军队,一只属于真神的军队,最后征服这片土地,我想要那个王座,嘿嘿,真神会帮我实现的。”他一松手,那蜈蚣便闪电一般钻进贾昆的眼睛里。 贾昆痛疼的倒地扭曲起来,那是无法描述的痛苦,饶是他那千锤百炼的身体,那遭受挫折与风雨几近家常便饭的神经,都瞬间被这小小的异虫给摧毁掉了,他额头青筋隆起,眼球发红,皮肤更是涨的通红。 “果然是条硬汉。瞧瞧我手下这几个不成器的,当时他们可是都尿的稀里哗啦。依我看,你只需熬过三个时辰,就好了,嘿嘿,连我当时,都熬了整整一个晚上。” 视线慢慢的模糊起来,连声音也变的飘忽不定,像海浪,起起浮浮。贾昆费力的想站起来,然而不管自己怎么努力,都没有成功,像在滔天巨浪中的一叶小舟,无论怎样挣扎,终将沉沦海底。他慢慢的晕了过去。 “将那女孩带下来,这么好的夜晚,别浪费了。”独眼龙说道。 子瑜躲到二楼,她一直透过地板的缝隙查看着楼下诸人。真想让那些尸人把他们全抓了去,她恨恨的想着,待见到贾昆被抓,她才真的惶惶然起来,她跑到最里的一间屋里,锁上门,里面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清楚。然而此时的黑暗却给了她些许慰藉,希望没人能发现她。这念头一冒出来她就觉得自己愚蠢极了。她开始在黑暗中摸索起来,尝试着找个东西防身。高高的木架子,铁钩挂的腊肉,是了,这是个储藏室,因为地处潮湿,所以这储藏室安置在二楼了。她费力的开始摘下那挂腊肉的铁钩,这时楼梯间传来蹭蹭踏踏的脚步声,还有粗鲁狂劣的大笑声,她心底慌乱,一不小心弄乱了木架下的一个木桶,里面的液体便汩汩流出,发出醇厚的松香味来,是松油。 “小美人,不怕黑么?”门外的人声像胡狼的嚎叫,他们踢开二楼的门,一间一间查视,一个手里提着油灯,另一个图省事直接拿了一个火把。光亮退掉了黑暗的纱衣,没有什么能逃出他们的眼睛。子瑜憋在最里面的屋子,披头乱发,手里拿着铁钩,身体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恐惧而瑟瑟发抖,或者是因为两者都有吧。她努力的咬一咬牙,将铁钩拿的更稳一些,眼睛死死盯着那黑暗中的门,空气也好像凝固起来。 “小美人,不要躲了,乖乖出来吧。”从地面的门缝间,渲染出些许光晕,时有暗影摇晃,和沉重的脚步声,牛一样的呼吸声,接着门便砰砰的震响起来,子瑜感到整个客栈都在震动。 门,是可以将野兽,将恐惧拒之以外的,只要门够结实,里面就是安全的,哪怕只是暂时的安全。子瑜扑上门前,用身子抵住门,那撞击声震的她骨头散架。她连忙开始搬那些木箱,木架,还有木桶。她将木桶打开,微微倾斜放在最高处的门框和抵住门的木架之间,这是小妹子期教的做恶捉狭的法子。待整个壁垒构建好,她已累的精疲力尽。 “你们这些废物,连一个女孩都抓不住。”楼下独眼龙走了上来,另外两人像见了猫的老鼠一样萎蔫下来,独眼龙开始用力的撞门,他的力气比那两人的都大,不一会子瑜的整个堡垒开始震塌下来,木桶滚的满地狼藉。三人进了里面。领头的独眼龙刚好被浇了一身。 “这是什么鬼东西?”独眼龙摸了一下,眉头皱起来,是松油。 然而独眼龙还没开口警示,那个愚蠢的随从已经拿火炬照了过来,为了辨认清楚独眼龙口中的鬼东西,结果,伴随着杀猪般的惨叫,独眼龙整个人直接成了一根移动的火把。 子瑜将旁边早已准备好的松油往那拿油灯和拿火把的人泼去,地板上已然全是流淌的松油,而她先前准备的堡垒成了出入的羁绊,一个人转身往门口时被绊倒,立时那火焰像常青藤一样爬满了他的全身。 他们身上的甲胄难解,枉力拍打着身上的火焰,然而地上的火早已像绳索一样系上了他们的腿部,他们面孔狰狞扭曲,一边凄厉呼喊,一边跌跌撞撞,企图逃出这个烈火地狱。只有那独眼龙,即使整个头部毛发都在燃烧,他还是咒骂着向子瑜扑来,子瑜在狭小的空间里缩身躲过,并用铁钩狠狠的扎在独眼龙的腿上。 烧吧烧吧,让这世间的一切恶人都烧死。让一切与火俱焚,再无恐惧和寒冷。 子瑜觉得身子暖和起来,是啊,从凤来被攻陷,被尸人追杀,一路风餐露宿,她又哪里有现在的温暖呢,温暖的就像泡了个热水澡,温暖到只想慵慵懒懒的睡一觉。 她不急不慢的跨过地上燃烧扭曲的身体,踩过那燃烧正旺的木板,她脑海里古怪的想到家乡祭坛出那修葺的齐整的花卉苗圃,当夏天时,莫晔花一片火红,就像现在脚下的红焰一样,锦绣而温馨。 她从楼上走下,迎面而来的是那中年妇女,她急匆匆的帮子瑜拍打掉衣角的火苗,“孩子,你没事吧。”她仔细的摸索子瑜的脸庞和衣服,“多亏了你这湿漉漉的衣服和身子,竟然没有烧坏,真是太好了。” 子瑜径直走到贾昆面前,她俯身探贾昆的鼻息,发现还有一息尚存,不由心里一松,“醒一醒,”她轻摇贾昆的臂膀,只要他醒来,自己就不会是孤独一人。她心里想着。 接着她眼前一黑,感觉脑后被异物重重的敲了一下,瘫昏在贾昆的胸前。 “现在周朝风传正征个啥子的百草税,这姑娘要的,要的。”一个矮小瘦弱的老头说道,他身上穿着个油不啦叽的大褂,手里拿着一把菜刀。原是这旅店的厨子。 “是百花税啊,笨蛋。”中年妇女满脸泛着红光。“天香楼的老鸨是我家亲戚,看这模样身板,怎么也得多给我些银两,这些年我们在这营生,真正来钱的路子还不是靠这条吗?!这兵荒马乱的,靠这个破旅店我两得喝西北风啊,搞不好我两就被流匪给宰羊一样宰了,也是要离开的时候了。” “这男的怎么办?半死不活的,宰了算了。” “哎呀,可不能。我那亲戚说了,有些烈性子的姑娘,宁可死了,也不接客。但只要有个亲人把柄在手里,便委屈拧巴着,也就依顺了。这男的,不是她情人也差不离,留着当个要胁,最是如意了。” 屋外忽的电光闪烁,接着雷声轰鸣,继而下起雨来。那雨瓢泼如注,将那正燃的火光压了下去。 “明早出发。”瘦老头拿来绳索将两人绑了个结实。 “别忘了拾掇一下楼上的那些尸体,还有这地上的醉汉,赶紧杀利索了,埋了最为妥当,你看他们刚才多么邪气,这刀砍在脖子上都没事。” 第20章 李牧6 从男人洞回到将军府,李牧的心情糟糕透了,屈辱不算什么,失望才是最要命的。对周皇的失望,对看客的失望,都驱使着他动了离开的念头。 在后庭院,他看到了小女子期,她正围绕着八根立起的木柱,在里面捉蝴蝶般的跑来跑去,这八根柱子之间又系有长长的红布,纵横交错,只留下些许空间,可供闪避窜动。而那长脸道士羽真,却斜靠在旁,怡然自得,一边嘴里催促道:“太慢了,太慢了,如果这些布是刀,是剑,早已将你剁成了肉酱,这是狐步,你必须先学会狐狸的机敏和灵巧,然后再学会撒谎。” 这时子期已经被红布缠成了粽子,她张牙舞爪的从里面爬出,倒是毫无怨气。接着她看到了父亲。 “你在干什么?”李牧问道,看到小女,胸中郁气消了一半。 “我在学习怎样撒谎。你看,你以为我要往前,我却是躲到后头的,你看我要往左,实际我是往右的。”子期兴奋的向父亲申明,虽然被无数次的摔倒整的灰头土脸,淤泥狼藉,但她那清澈的眼神里透着执着和肃穆,她是认真的。 “收拾一下,我们要回家了。”李牧叹了一口气,忽然觉得有些歉然。 “回家?回哪个家?”子期一时没有领会。 “回凤来。” “但我刚想好好的学点什么,羽师傅本事可大了。我也认识了一堆朋友。”子期着急的嚷起来,虽然回家令她欢喜,但刚堆砌起来的沙土城堡,在一瞬间即将被推倒归零,她还是有说不出的烦躁和不满。她往羽真看了一眼,却发现那道人连眼睛都闭起来了,装着打瞌睡的样子。 “我们不得不回,这里不是我们的家。”李牧俯下身,看着子期,轻轻的用手擦拭掉她脸上的一点泥土,“对不住。” 子期一声不吭,冲回自己的里屋。这时,仆人带着一人,火星火燎的跑了进来。那人却是庄公。 “你这个蠢材!你只要做好你的都城守卫,为何非要去惹皇上?你以为凭你一腔义气,就能说动皇上取消百花令?幼稚!睁大你的眼睛看清时局先。”庄公劈头盖脸道。 “我看的够清楚了。这都城守护,我不干了。”李牧走向马厩,他步子大开大合,根本就不顾年迈的庄公跟不跟的上。 “为何?就因为受了皇上的屈辱?我们都受过,那又怎么样?!”庄公在后面气喘吁吁道。 “你没听街上的百姓怎么说的么?百花令,百口莫辩是百姓,花天酒地是皇上,而拿着令牌索命的,就是三公了。所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河壅塞,终将崩溃,那个时候,做什么都已经晚了。我只是一介武夫,转不了民心向背。这都城守护的位子,你和刑公支持,雍王的人反对,谁胜谁负,我不在乎,但让我去执行这荒唐的百花令,去抓无辜的百姓,去强征女人,甚至去杀人,我做不到。”李牧停下脚步。他不想过分无礼,尤其是对着他以往敬重的老人。 “你可知你要不干,谁最受苦?又有谁最得意?”庄公问道,脸色因为激动而微微涨红,“最得意的,便是雍王。老夫再眼拙,也分得清谁是凿井取水之人,谁是浑水摸鱼之人,都城守护,要是落在雍王手里,那周朝变天,便在旦夕之间。” 李牧讶然于庄公的直白,他心中动了一下,庄公是对自己信任有加的,无论是引渡重吾还是引荐自己。但他还是反问了一句:“现在的天,是庄公想要维护的么?” “那若是天下归了雍王,你认为跟现在会有太多区别么? 我位居三公,自以周朝生,以周朝亡。即便人心不古,我依然认为周制可行,周制为公。种子还在,不是么?” “你指的是现在在凤来的重吾?” 李牧将话挑明,他有一种点燃灯芯的感觉,在这危机四伏的宫廷迷雾里,认清身边是敌是友,才可以生存下去。 “是的,这个孩子敏学善知,待人亲和,像极了当时的丽妃。你也知道,要不是丽妃辅政贤明,深得民心,周皇怕早已失了天下,哎,可惜,英华已逝,无力挽回。”庄公语气惋惜,忧虑和惆怅像爬山虎一样,蔓延在他那沧桑的脸上。 李牧脑中忽然电闪而过,也许因为丽妃成了某人的绊脚石,所以才被谋杀的。他想把蛊女的事说给庄公,但这太过骇人听闻,没有丝毫证据,说也枉然。 “据老夫线索,百越的叛乱有雍王的影子,而前日听说郑卫两国亦蠢蠢欲动,据传言,与郑卫国王密会的,便真的是一个影子,像极了雍王的影子。传言虽不可信,但事情清晰简单,你要是不做这都城守护,叛军即刻就到这都城,内联外和,皇冠稳稳的,就戴在了雍王的头上。”庄公徐徐说道,“那个时候,最受苦的,一定是天下百姓。下一任的都城守护,不见得有你的仁义之心,那个时候最苦不堪言的,比百花令折磨百倍的一定是百姓。会有更多的浑水摸鱼,或者贪得无厌之徒。你就准备这样逃走吗?你弃皇命于不顾,即使回到凤来,周皇的怒火也会烧到凤来,那凤来能有几多安稳日子?” “你也知道男人洞的事了,我这个都城守护,能做的了什么呢?”李牧眉头紧蹙。 “但依然你是代理三公,是都城守护,这个位置你可以做的事情很多,如果叛军来了,你可以想办法救得百姓,试行起百花令来,你也可以秉公量刑,要以你凤来侯的身份,就真的是什么都做不了了。” “百花令里面,还有什么公允所在?秉公量刑,终不过是痴人梦话吧。”李牧叹气道,“就我看来,百花令要是执行不好,真的就是祸起萧墙,不用劳烦什么叛军,雍王都可以坐收渔利了。” 天色渐晚,庄公匆匆而别。李牧心知庄公所言据理,他走回庭院,一筹莫展。这时子期已从里屋出来,背上负了个包裹,她不说话,只是拿眼瞪着父亲。 “我们还是暂不回去了吧。”李牧尴尬的说道,他不敢看小女的眼睛,便瞥向羽真。 “羽先生,李某有一不请之请。。” “羽真乃是殉道士,不居高堂权位,不拜三皇五帝,这等世俗政事休提,莫要污了羽某的耳。”羽真傲然挺立,明明髭须粗疏,非要拿手捋个不停。 “我是以朋友的身份来请求你,可不可以保护我小女。。”李牧说道,这时听到子瑜插口到:“我可以保护自己,不需要别人。” “我们还不是朋友吧。不过,我喜欢令媛,有股小老虎劲,像我。”羽真嘿嘿一笑,倒惹得子瑜一个白眼。他干咳几声:“我明白你的疑虑和担忧,百花令可是索命令啊,但也不是无解,就我看来,无非是一个字。” “什么字?”李牧听他应允小女的安全,心中稍安。 “钱。”羽真神气的说道。 “请先生指教。”李牧问询。 “百花税或者说口舌税,只是为了多征一些钱,弄到钱,就解决了。”羽真答到。 “百花令可是要征女人的,是选美人的。”李牧疑惑到。 “是啊,可是足不出户的周皇,能知晓几个天下的美人么?同样,有多少说周皇是非的,周皇也并不知晓。周皇是错的离谱,就像一个任性的孩子,世间一切都是他的玩具。既然是个孩子,也应该好哄好骗的很,不是么?”他从手间变出一个硬币来,抛在空中,“政治也无非是谎言的艺术,是国王还是死神,全掌握在大人手里。” “一个钱字,你知道有多难吗?”李牧明白了羽真的意思,就是一个骗字。兵权在握,弄黑成白,也不是不可以的。他谨慎的看了一下身前这个殉道士,心想这人怪异如此,小女不知学成什么样子。” “你可知道初楚国的墨家行会?在下游历天下时,曾与墨家交际。”羽真一手兀自把玩那枚硬币,“二十年前,初楚国一样山穷水尽,民不聊生。然后有山野之人在荒山挖出真铁,其比寻常铁石纯度更高,硬度更高。楚王于是命全民淘铁,然民众困苦劳损,不堪重负,于是国内叛乱四起。这时有墨家行会中人献策,说了铁树开花之计。” “铁树怎么开花?”一旁子期插言道,李牧白了她一眼,自蛊女飞蛾之事后,李牧琐事都不再避她,只是嘱咐她口风紧闭,不可说给别人听。 “是啊,铁树怎么会开花呢,说白了就是空的假的,无中生有罢了。”羽真笑了起来,“当时楚国国库空虚,原是想拿到真铁,然后卖掉得钱,然而百姓不愿意去挖,因为国家拿不出钱来补偿他们,只是蛮力棍棒驱使,自然民怨载道。所以那个墨家子弟便献了这样一计,他发行了一种铁花,上面有楚王的名讳印字,这铁花本身就是真铁。他发布告示说此铁花虽非金银,然与金银等同流通消费,凡拥有真铁者,皆可上官府兑换,以十斤真铁换二两铁花,而二两铁花暂等同于一两白银。墨家依法令垄断了冶铁之所,甚至买断了楚国所有铁匠铺子。凡做假者罪诛十族。这样人们自愿找矿挖矿,真铁迅速得到了墨家手里,墨家到各国售卖兵器铁具,赚的钵满盘皆,这个钱便或上缴国库,或购买各国粮食,养给子民。子民因而皆富,百业复苏,蒸蒸日上。后楚王又下令取消了铁花,以许诺价值换回了金银流通。现今楚国国势之盛,莫出其右。” 看到李牧皱眉思忖,羽真又道:“说白了钱本身就是假的,什么东西都可以代替钱,不管是金子,是银子,是铁,都是一样,关键在于,让百姓相信。棍棒并不能使民奔命,而谎言可以,只要谎言能够在未来成真,那也就不是谎言了吧。” “那跟百花令有何关系?” “初楚国起先是强压,后来是引导。百花令你们只认得一个征字,征税征人,自然是民怨沸腾,这就跟硬币的两面一样,要是把征字反过来,变成一个给字呢?” “先生请直说。” “百花税是口舌税,防人之言,甚于防川,不如导之。不如立告示厅见,征询民间疾苦,口舌是非自是积雪消融。至于美人征,我想天下愿意嫁入皇族的大有人在。微妙之处在于,绝不可示民于威,强压百姓,而应该引民众自愿而来。李公你的危机就解决了一大半。” 李牧搪塞顿开,这时只听那羽真又道:“至于钱从何处来,就只剩一条路了,便是借。不是从百姓身上借,就是从贵族身上借。我听闻北齐太吴,无不富饶多金,就是墨家行会,也是富可敌国。怎么借,就看李公的了。” “很多人都没钱,他们都住在男人洞里,与耗子为伍。”子期在旁听的云里雾里,不过听到借钱,便抢先说道。她想起了癞子头。 “那就从贵族身上借吧。”羽真哈哈一笑。 第21章 李牧7 “在每个平民的眼里,他人总是异类,他们咒骂与自己擦肩而过的旅客,自己的邻居,甚至妻子和孩子,他们咒骂异国人,比如百越人的野蛮,太吴人的狡诈,秦国人的无情,还有德鲁人的虚伪,他们咒骂一切人除了他自己。这是人的本性。现在把他们放在一个屋子里,你们猜骂得最多的是什么呢?”慕公把自己包在宽松的锦绣华服里,料子考究的很,是太吴国特制的蚕丝,据说像处女的肌肤,总是带着种馨香和温存。但他的表情却并不像在享受的样子,他时不时的抓挠几下胸口,脸色带着冷色,对李牧带他来这里很不满。 仲春的天气和煦温和,庄公,慕公,加上李牧这代理三公,三公齐聚,随从寥寥,庄公和李牧都是便装。此时三人都看着不远处那座屋子,屋子青石做基,乔松做柱,上面横了一门匾,上书三个烫金大字:开言厅。 “有什么可猜的,国王和我们三公吧。”庄公接着慕公的话说道,“不过不得不承认,疏比堵好,防人之口,甚于防川,这个开言厅,立的真是时候,百姓过来诉诉苦,我们也知道自己的过错在哪。甚好甚好,想不到李侯还有如此治国良策。”他多看了几眼李牧,眼中尽是赞赏。 “承蒙高人指点罢了。”李牧眉头稍开,看着开言厅前熙攘的人群,心里思量着。他和庄公去接慕公时,碰巧看到了雍王之女兰心从慕公府中离开。那女如春兰慵娇,香气袭人,眼波流盼,只向两公行了早礼,便即离开。倒是毫无窘迫之相。 “即便按李公计策,百花令从强征改为劝导,民怨是少了,那皇上那边的怨气呢,恐怕是多了吧?皇帝的怨气,可都系在这钱上,李公,这个钱我们怎么收?”慕公肥脸微微拧巴,好像是没来得及展开的商铺,因了客人的唐突拜访,微微有些慌乱纠结。 “慕公,请问现在百姓税负几何?”李牧问道。 “农者税亩十取其四,商者货直十取其三,关税十取其一,户丁税另计。”慕公流利的回复道。“依我看,即便每者再加一成,百姓也是能够忍受的。”他补充道。 百姓能够忍受?慕公你又是怎么知晓的呢?这话李牧没有说出口,他瞟了一眼那作料考究的华服,心底叹了一下,徐徐说道: “如果按现在的税负再加,免不了饿殍遍野,到时反叛之火四起,那个时候该怎么办?” “但要是不征,周皇的怒火立时便烧到了我们的头上。我这财政大臣的脑袋怕是第一个保不住了。”慕公招招手,有个下人躬身过来,做了他的板凳。 “只有借了。”李牧简短说道。这个是前几天就定下的计量,即便他知道这个方子会惹来多大的风浪,他还是决定这样做了。这几个字说出口时,李牧忽然又有了当日站在竞技场,面对那无数双高高在上的眼睛的那刻。冷漠的眼睛,嘲讽的眼睛,疯狂的眼睛,诅咒的眼睛,甚至仇恨的眼睛。 “往谁借?太吴国?北齐国?他们的借据早已堆成山了,恐怕要说服他们很难了。”慕公懒懒的说道,他站了一个多时辰,好似累的不轻。这下坐在了人椅上,明显舒服多了。眼神也比初来见到开言厅时那种错愕和惊讶灵活的多了。 “向贵族借。一个贵族,手里的闲银多过千户平民,而一个皇亲,我听说又多过百户贵族,周都是王者之都,从各诸侯国流入的银子多不胜数,不是在这个人的口袋里,就是在另个人的口袋里。而且我听说,男人洞里的赌档的银子是最多的。”李牧回的干脆。 “男人洞的常任庄家,可是雍王啊。”庄公插言道,他眼睛停留在慕公的脸上,好像特别欣赏此时的风景。 “看起来李公已是胸有成竹了,对周皇的命令也是阳奉阴违,这么大的干系我可不敢担当,只能静候李公的佳音了。”慕公复杂的看看两人,站了起来,躬身做礼,摇晃着臃肿的身子离开。 “看他这个样子,早晚被雍王那个兰心公主给吃的骨头都不留。”庄公望着慕公背影说道,看来兰心与慕公之事,早已不是新鲜之事了。 或许,本来就没有骨头呢。李牧心想。他微微失望,三公之人,原本应该是像擎天之柱一样的存在啊。 “去天香楼,喝几口酒。”庄公神色焕发,好像是打了一场胜仗,一扫前几日与李牧争执的担忧。 “事情还没解决啊庄公,也没有您老人家那种风趣雅致,美人美酒就免了吧。”李牧准备离开,却被庄公拽住。 “美酒可免,美人可免不了。”他看着一脸不解的李牧,低声道:“是为了一件重要的事。” “什么事?” “去了就知道了。” 盏茶时分,两人便进了天香楼。一女过来盈盈做礼,她一身月白色长裙,犹若出塘白莲;脸上粉黛轻施,要不是那双不安生的勾人魂魄的美目,李牧都错以为这是哪位贵族千金了。“上次舞剑的那个姑娘。”李牧认出是周紫陌。 “大人好记性。” 周紫陌芊芊素手伸出,手上拿着的正是当时那通缉画像,“这画上所言赏银是否依然算数,大人?”她嘤嘤语嫣,带着轻巧的笑容。 “当然。立军立威,不可欺人。”李牧看着展开的画卷说道。 “这上面的美人,贱妾有个眼线,刚好认出。曾于大前月在天香楼饮酒,相陪之人,便是朱厌朱大公子。” “此言当真。” “我信的过我的手下,至于大人信不信小女,可就由的你自个儿了。奴家是风尘女子,身子都不是自个儿的,嘴又长在身子上面,那从嘴里飞出的话儿,也只能任大人自个儿思量了。”周紫陌婀娜着身姿,如舒绽的兰花,向着李牧吐着花蕊馨香,那雪白的藕臂,也偶尔擦碰到李牧的衣角,一双眼睛更是滴溜溜在李牧脸上乱转。倒惹来旁边的庄公一连串的干咳。周紫陌看了一眼庄公,便不再放肆。 丽妃是被蛊女所杀,李牧沉思着,这事独有自己和小女子期知晓,只要抓住画中女子,就能牵出幕后之人。但仅凭朱厌与画中女人的聚会,只能是推断,并不可断定。没抓到画中女人,于事无补。 “抓不到图中之人,不敢定论。”李牧回道。 “为何此女是内奸?”庄公问道。 “此女曾刺杀与我,差点得手。”李牧沉声说道,“她是蛊女。” 庄公愕然,“什么时候的事?” “小女被劫当日。”李牧道,“但没抓到凶手,一切只是推测。” “跟雍王之子朱厌有关?”庄公的手指轻敲梨木酒桌,皱眉道:“这朱厌,也许真的是祸害之源啊。” “哎吆,这听风随意的,两位大人说的朱大公子,已然到了。”周紫陌轻笑着,与前来送口信的小厮窃语几句,便折身告知。庄公便道:“今日暂别,李公先走。”李牧目光询问,“庄公怎么走?” 庄公道:“世人皆知我自宫之身,要是我经常出入这青楼,早已惹人猜疑诟病了,我有我的秘密通道,不必担心。”他嘴角浅笑,“别人来这里是为了欲仙欲死,我只是为了寻觅真相。别人要上天,我便要下地。” 李牧旋即离房,穿过那象牙与翡翠珠玉装饰的门帘,沿那雕有百花怒放的廊阁走去,脂粉的甜香,点燃的檀香,浑染在一起,如同潮湿的欲望和温热的欲望,纠缠不清。这时,他看到了朱厌,朱厌也看到了他。 “我以为三公都很忙。想不到也有雅兴喝花酒。李侯爷,不,李公,喝花酒的时候发发忧国忧民的牢骚,才是最相得益彰的吧。”朱厌翠拥红扶,手也并没闲着,他左侧的那个姑娘生的奔放豪如,那手便在那里不停的拿捏。 “人在做天在看,没有人能逃过自己的罪孽。”李牧冷声道。 “大人指的是什么?” “小女初来被劫,据说跟朱大公子有关。”李牧盯着朱厌的眼睛。 “可有凭据?京城复杂,大人都看不清路,何况一个小孩呢?”朱厌佯笑了一下,他将手腾出,取了一盏茶,抿了一口。 “那丽妃呢?是不是她看的太清让雍王害怕恐惧呢?”李牧忽然抛出一句,他想看看逼到墙角的狐狸会不会漏出尾巴呢? “李公,这么大的罪过可是需要真凭实据的。”朱厌阴沉如水,“李公与其关心别事,不如关心自己吧。” “怎么说?” “李公是激流勇进呢?还是激流勇退呢?”朱厌眼神锐利起来,“你只是三公的替罪羊罢了。进,为民请愿,是死;退,为皇追责,也是死。害死你的人是庄公,你只是他的一把刀,这刀,是刺入百姓的胸膛呢?还是你自己的胸膛呢?或者,。。”他小指微指东方,那正是周皇寝宫所在。 “唯一能救你的,只有雍王。”朱厌继续说。 “你是对的,只有雍王能救我,谁让他是男人洞的庄家呢,那可是肥的流油的差事。相信雍王不会吝啬到视百姓疾苦于不顾。”李牧轻轻的掂了一下腰间佩剑,发出金属的脆响。 朱厌傲慢的脸庞明显抽搐了几下,“我警告你,不要与我雍王府为敌。” “是你挑衅在先。”李牧挥袖离去。 第22章 子见2 子见蜷缩于阁楼的一角。这里依然是他熟悉的地方,流溢着暖融融的松木的香气。阁楼里的成堆的书原封不动的待在原先的架子上,只要他想,他可以随时摸索的到。 但他只是蜷缩于一角。他的眼睛一直是闭起的。眼睛只为主人睁开。当听到主人吹响了尖锐的哨笛,他便会睁开眼睛,跌跌撞撞的,尽自己最快的速度到达主人身边。 其他的时间,他只是蜷缩在阁楼里,抱着那本黑色的书,摸索着,感受着上面的镌刻和罗纹,有时候他也摸里面的纸张,而更多的时候,他便幻想着自己就是里面的一张纸,夹在更多的纸之间,安全而隐秘。 他通过窗口的阳光的温度来感觉时辰,当凉意袭来时他便知道入夜了,主人的哨笛声便意味着他需要人伺候,有时候是要烧开他泡澡的热水,有时候是端着酒水伺候在前,无论是宴会,还是床第间。主人好像离不开酒。他在骂人的时候会喝几口,在干女人的时候也要喝几口,甚至还为了助兴把酒洒到女人的身子上,白花花的身子。而子见就一直要待在他的身边,看着。主人像极了天神。有着明闪闪的眼睛,古铜色的肌肤,宽阔的下颚,洁白的整齐的牙齿,巨人一样的身高。他知道主人的名字叫季仓。“你可以睁开眼睛了。记住,今后你就是我的狗仔,你的名字就叫狗仔,记得了吗?”那一刻主人温和的声音就像烙印一样印到了子见的心里,“你现在安全了,狗仔,没有人可以伤害你。因为你是我的狗仔。”主人这样说着,然后用他那硕大坚硬的手掌触摸到自己的手,脚,然后是心脏,然后放在了自己的眼睛上:“你的手,脚,心,眼睛都只属于我一个人。” 那一刻就像是神灵降世,子见忘记了自己以前是什么样子。从那一刻起子见只虔诚的供奉起主人。他忘了一切。他记不清自己的父亲,母亲,兄弟姐妹长什么模样。当他偶然要想起什么时,他便感到头疼欲裂,于是用幼狼一般的长嚎来抵挡,并疯了一样抓挠自己的身体。过了一段时间后,他便学会了另一种方式来躲避那种不愉快的回忆。他沉浸在以前读的书中。虽然他记不起父母的长相,但他能记清他看过的书里画的每一个精灵鬼怪。当他闭起眼睛时,那些精灵鬼怪就一个个的在面前飘来飘去。 除了主人季仓,没人跟自己说话。自己就像是想象中的精灵鬼怪,也许并不存在吧,也许只有主人能看得到。 哨笛声起。子见开始手脚并用的忙起来。实际上也并没有什么可忙的,他一直是穿着他破旧的衣服入睡,脚上的鞋里的汗和淤泥,已经胶粘着成了他脚的一部分。每次他身上发臭时,季仓就会把他丢在一个水缸里,把他的头按在水下,等他快要窒息的时候再把他捞出来,“我又救了你。”他哈哈大笑。 哨笛声起。子见跑下阁楼。晨光和煦。这时他看到庭院内乌压压的全是人。但却诡异的寂哑无声。子见往高大的主人身边走去。 “看看我们找到了什么。”有人大声吆喝着。子见循声望去,认得是墨家的人,张宪。墨家的人很好认,他们换掉了原来普通的渔夫的衣裳,换上了青色的衣袍,衣袍上绣着的图徽是一个金色的车轮。车轮的轮轴是六根,分别是矛,剑,箭簇,斧、钺、戟。这种图案是古书里没有记载的,为什么不是精灵与妖怪呢?子见心里疑问着。 季仓道:“这么一大早,吵我醒来,所为何事?” 张宪看了季仓一眼,回首招呼了一下,便有四五个墨家的人牵过一匹马来,那马头上蒙了一个布袋,浑身发着令人作呕的腐臭气味,它的腹部有很明显的伤口,里面不时的飞出几只苍蝇。那几个牵引的人都小心翼翼,很费力的让那马一步步的走上前来。 “一匹马?!”季仓狐疑的审视着张宪,他大步上前,将那套在马首的布袋一把扯掉。张宪忙道:“小心!” 那马见了阳光,猛的仰首嘶叫,前蹄腾空,竟把牵引的四人拽的七歪八倒。它那白惨惨的眼珠,让季仓也惊的一个退步。 “这是什么?”他定了定身子,一把拽住缰绳,他力气极大,那马左突右摆,终于安定了下来,只拿一双白惨惨的眼珠盯着季仓看,那眼珠里半点瞳仁都没有。 “这是我兄弟贾昆的马,我们寻找他时,就看到了这个家伙。”张宪上前解释道:“小心,别被它咬着,什么世道啊,连马都不想吃草,只想吃肉了。” 季仓仔细的打量着这马。而围观的众人都畏惧的往后退却,子见没动,主人在哪他就在哪。“我想这马已经死去好几天了,但,它还站着,能跑能跳。”张宪道。 季仓侧首看了一下惊恐的众人,又看了一下子见,嘲笑道: “看来胆子最大的还是我的狗仔。” “也许找到我那兄弟,便能弄清缘由了。”张宪在一旁念叨着。 季仓从腰间拔出刀来,他轻轻的挑刺着马腹原来伤痕所在,黑色的液体沿着刀尖流了下来,腥臭不可闻。但季仓浑不在意,他眼中发出好奇而残虐的神采,像是发现了什么好玩的物件,他又狠狠的拿刀刺了进去,这下刺穿了整个马腹,他手腕扭了一扭,撤刀时将那马的肠子带了出来,哗啦啦的流了一地,却依然不是红色的,而是漆黑如墨。那马兀自站立,偶尔摇摇马尾,似乎事不关己。 “如果能驾驭的了,这便是一匹所有战士做梦都想得到的不死之马了。”季仓像发现至宝一样欣喜若狂。 “这马已经死了,但却又像是活物一样,你一点不担忧吗?”张宪忧虑道。 “我承认,开始吓了我一跳。”季仓哈哈大笑,“但能让我吓一跳的东西,该让我的敌人们吓得屁滚尿流了。我现在忧虑的是,这马好臭,也许该给它好好洗洗身子,整的香喷喷的,像我的女人们一样。” 张宪叹了一口气,“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他让人从后面拉来另一个人。那人风尘满面,衣甲上有鲜血沉淀的暗渍,上面有黑月白日的纹章,黑月吞噬白日,是南伐联军的人。 “这是我们找到的另一人。” “一个逃兵?”季仓蔑视的看了那人一眼。 “我不是逃兵。我是回来报信的。魔人来了。极度危险的敌人。” “什么魔人?” “就跟这马一样,死去了却还活着的人,战士。”那人神色颤栗,身子也微微离那马远了一点。 “老老实实跟我讲清楚。”季仓将刀沿那人的项上划过,刀光幽白,子见每日都帮他打磨的程亮。 “大人,我们是南法联军的先锋队伍,我们的首领是李子雄。”那人对利刀浑然不觉,他心底有更深的恐惧侵蚀着他。 子雄?好熟悉的名字。在哪里听过呢。子见感到有针刺入了自己的耳膜,他强忍着没有叫出声来。这时他看到张宪不经意的瞟了自己一眼。然后他感觉人群中有诸多眼睛看向自己,游移的,飘忽不定的眼神。他们为何注意到了自己呢?本来自己只有主人能看到的啊? “我们南下时在吴越的海滨交叉处遇到了一艘帆船。黑色的铁皮的帆船,甚至那帆都是黑色的。”那逃兵徐徐说道:“上面下来五个人,高大的人,比大人还高大的多的人,有着尖尖的耳朵。我们相信他们是异族。” “异族没什么值得惊奇的,周皇不是养了一个么?天下人都知道异族来了,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他日我若捉到一只,定好好将它驯化,宝贝嘛,总是不嫌多的。”季仓一边说,一边狭笑着看了看子见。 子见忽然插嘴道:“是泰兰人。一定是泰兰人。他们的皮肤是不是金色的。他们的眼睛是不是蓝色的。” “他们的皮肤死灰发白。他们的眼睛也是死白色。”那人诧异的看了一眼子见,道:“不过我猜想也许他们的颜色变了,全是因为着了魔。” “我们与异族战斗,我们杀死了他们,但不少人受了伤。他们很难被杀死,无论中多少刀剑都没事。后来先锋官斩掉了一个异族的头,我亲眼看到里面射出好多的黑烟,这些黑烟顺着那些受伤战士的伤口进入体内,那些受伤的战士便像着了魔一样手舞足蹈起来,他们疯狗一样对其他人又撕又咬,我看着他们的眼睛变成白色,皮肤也渐渐变的死灰。”他大口的喘着气,汗水以可见的速度渗出,好像是噩梦追猎在身后。“砍掉他们的头!砍掉他们的头!”他忽的高声喊道,面目也变的狰狞。“先锋官这样命令我们,于是我们整个下午都在砍杀,五个异族早已被砍死,然后是魔化了的我们的战士,然而那些黑烟,就像是瘟疫一样,怎么躲也躲不掉,只要是受伤的战士,那黑烟都能钻的进去,更多的人成了魔人,更多的头颅被砍掉。” 他声音哆嗦,眼睛也闭了起来,“我们是先锋千人伍,都是能以一敌十的战士。可只不过一炷香的时间,掉脑袋的掉脑袋,魔化的魔化,连我们的先锋官子雄,也成了魔人。只有我一人骑马逃掉。” “我们必须警告他们。”那逃兵忽然抓住季仓的胳膊,“大人,异族来了,他们带着瘟疫,带着黑烟,来了。” “我不相信。”季仓提起那人的衣领,拉近到自己的面前,他凶狠的说道:“五个异族毁了整整千人先锋伍,我不相信。即便是真的,那也是你们太没用了,周皇的人太没用,那周皇的王座就坐不牢,嘿,这对我,可是大好的事情啊。”他把那逃兵丢到地上,扬声说道,众人中也有附和之音。“大人勇武。”“大人说的对。” “妖言惑众,我要砍下你的脑袋。”季仓将刀横向那人,却被张宪制止了。 “事情玄疑,不可杀他。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我们便要示警天下,以待异族。” “你相信他的话么?现在唯一的异族据说是美艳绝伦,成了周皇的玩物。也没见什么黑烟和瘟疫。”季仓斜睨着张宪。 “现在有一匹马在我们面前,不得不信。”张宪阴沉着脸说。“我们墨家的规矩,不论善恶,不论因果,只求真实。我是必须守的。这事要是真的,里面的凶险太大,季大人也应该听说过古代英雄纪元的事,异族与人族之战,或许,这只是个开始。” “我大军正要挥兵攻周,不可军心动摇。等我灭了周皇,报了血仇,也许再分出点时间,跟那莫须有的异族和瘟疫作战。”季仓道。他扬了扬手中的刀。 “他是南伐联军者,只是一个信差。况且,人是我带回来的,杀与放都是我说了算。”张宪斩钉截铁道,他拔剑挡了季仓那一刀,直觉虎口剧痛,心下为季仓的蛮力震撼。 “别忘了跟我们墨家的协定。我要放他走。这种事比天大。关系到所有的人,所有的国家。而所有的由我们资助征服的国家,我们墨家都占有一份。这是墨家的规矩,季大人,可千万别忘了。” “怎会忘?你们墨家就像是秃鹫,总要分点尸骨的,这凤来的财物,十分之二,早已为你们准备好了。” “协定可不是这样的。我们不但要的是战利财物的十分之二,而且未来季大人治下的民税,我们墨家也是要十分之二的。” 季仓闻言嘿的一声,“当然可以。治下的人民都是死人,想征多少随你自愿吧。” “你真的是要与我们墨家为敌么?!”张宪冷声道。 “不但是你们墨家,就是我季仓与天下人皆为敌,哪有怎样?!”季仓狞笑着,手中的刀泛起灼眼的白光,“杀!”他简短的命令道,挥刀杀向了墨家众人。 刀光剑影。子见退回到一个墙角处。无人注意到他。高大的主人咆哮如雷:“我讨厌分享,我就是王。唯一的王!”他将那张宪众人追杀,“没有人可以从我嘴里分食,没有人!”子见看到他泛着金光的手臂高高举起,重重落下,四周有箭簇射下,墨家的人像狗儿一样四处乱窜。子见便听到主人的哈哈大笑。 一切都是主人安排的。子见惊恐的目光渐渐淡定下来。刀光火光,使的他很不舒服,头痛欲裂,但主人给了他安定的力量。他坐下来,眼睛看了看那无人把守的门口,那延伸到远方的大道,然后将目光全放在主人身上,静静观看。 第23章 重吾2 船底潮湿而寒冷。但重吾已经有些习以为常了。父皇追杀他时,他曾待过更糟糕的地方,比如盛满马粪的桶里,或者是半盛着酒的桶里,简陋的草垛处,森林里的阴湿的穴地,只要是能容身的地方,他都待过。而这船底,虽然些许荡漾摇晃,虽然阴寒潮湿,虽然铁镣沉重,但较之其他,他总算能伸展开身子,并好整以暇的目光游离探索。 这是一艘巨大无比的船。重吾和子俊,杨毅被押下来时整整穿过四层的楼梯,咚咚作响的船板被漆成黑色,铁索和绳索亦是。每一层都是满满的静肃的士兵,黑甲黑盔,只留一双双杀气十足的眼睛。敌人无处不在。重吾古怪的想着,他只是刚刚成年,究竟做了什么,让自己四处临敌呢?也许宿命就像这浪潮的摇晃与拍打,绝对不会让自己安生安稳的。他苦笑一下,想起在凤来的日子,虽然只是个马童,但也许是自己生命中最幸福开心的日子了。 铁笼是原先就有的。重吾三人被分开关在船舱一侧的三个牢笼里,对面是一个被黑布蒙起来的巨大牢笼,倒有他们这侧加起来的还大。重吾有些疑惑,明明每个铁笼都是宽敞硕大,铁链和镣铐都整齐的排列钉在船板,一个铁笼足够容纳他们三人的,为何要三人分开关呢?也许是为了审讯便利,重吾琢磨着。他看着右侧铁笼里的杨毅正敲敲打打,试图找出逃脱的办法,然而却索然无果。或许真的是哀莫大于心死,他忽的释然起来,便对着杨毅微微一笑,这倒令杨毅讶然起来。 “不要担心,总有办法的。”杨毅以为重吾心焦,发言宽慰道。 重吾凝视着他,点点头,“没事。”他简短答道。在一瞬间,他忽的有莫名的情愫涌了上来,要是杨毅是他的父亲,要是自己不是那周皇的皇子,该有多好啊。他感到鼻子微微发酸,便把脸转到左侧,看向子俊。 子俊是子瑜的二哥。这是每次重吾看到他的脸时便想起的。倒不是他和她长的有多像,也不是她们对他的态度多雷同,实际上,子俊对自己冷漠,只把自己当下人,甚至有一些戒备的成份在,而子瑜完全相反,她很温暖,温暖到重吾可以无保留的放开自己的心扉,谈论自己的想法,忘记自己的出身和遭遇,就简简单单的在她身边,就心满意足了。 此时的子俊头发凌乱,面色苍白如纸,他目光涣散的瞟了重吾一眼,道:“我们要死了。我们要死了么?” 重吾不知如何作答,“看样子是的,不知道是怎么个死法。”话一出口他就觉得这回答糟糕透了。 子俊嘴唇哆嗦起来,他闭起眼睛,手放在肚子上,嘴里念叨着什么,细若蚊声。但重吾隐约还是听清了他念叨的是什么。是子瑜的名字。 船板轻吱作响,一个女子像黑色的幽灵一样飘了下来,黑袍难掩她的窈窕身姿,黑纱底下的面庞皎如明月,她似乎是手上戴了什么物件,像抚琴一样沿路划拉着铁笼子,发出断断续续的咔嚓声。重吾辨认出来她是被唤作青莲的女子。 “见过我的红儿了么?我的红儿是不是天底下最漂亮的生灵哦?”她软语呢喃,倒像是嘴里含了蜜糖,听到别人耳里,是又酥又甜。 可这不是青楼呓语,也不是花前月下,而正正是催命来的。子俊重吾皆同时想起前时这青莲所言心头血喂食红儿之事,不由胆寒起来。杨毅在旁忽的出声道:“哪个红儿?靠近一些,让我好看的清楚一些。”他看到青莲靠近,猛的伸直臂膀想穿过笼栅抓住她,但只有铁锁铮然作响,那手伸出笼外仅寸许,那女子的衣角都够不着。 那青莲咦了一声,“老人家眼睛不太好么?”忽又恍然大悟道:“忘了忘了,原是红儿在睡觉,把帘帐给它拉起来了。”说着她便轻盈的移到重吾他们对面的黑布笼子那端,小心翼翼的揭开来,她动作温柔多情,倒像是怕吵醒了自己熟睡的孩子一样。 笼内窸窣做响,显出一条硕大无朋的巨蟒来。那蟒混体通红,只只鳞片大如碗口,闪着金属的色泽,那蛇身粗如酒桶,它在那笼中盘曲起来,将那偌大的铁笼塞的满满实实,不知有几丈长。最奇的是它头上生有一只独角,如同红玛瑙般光耀夺目,又似随时有殷殷鲜血流淌下来,甚是诡异。它拿一双竖眼盯着重吾他们看,那眼睛如同两泓黄金灼热燃烧,炎炎窥视着众人的灵魂深处。而那偶尔伸吐的蛇信,更是莫名的召唤着人心底的无尽的恐惧和黑暗。 三人大骇,都往后缩了缩身子。只听那青莲格格娇笑,“你个贪吃鬼,这么早就醒了哦。”她把门闸打开,手径直摸向那蛇头部,那蟒蛇竟然很有灵性的微微低首,并缓缓游了出来,然因躯体巨大,也只不过小半前身出了铁笼。青莲却是轻盈转身,坐上它的脖项,然后那红蛇头部便节节抬高,直伸到夹板顶端,那里挂着几个木制酒桶。青莲刚好够着,伸手取了,然后轻拍一下那红蛇头部,那红蛇便一节节缩下颈部,以使青莲平安落地。 “我这桶里放了好多珍贵的药材,好使得红儿能快快生长,免得被白儿落下很多,会被姊姊取笑的。”青莲看着目瞪口呆的三人,麻利的打开关着杨毅的铁笼。 杨毅骇然后缩,那蛇头依然随青莲进了牢笼。杨毅项上青筋突起,他吼道,“异族,你是万恶的异族。” 那青莲笑意盈盈:“我可不是什么异族哦,我是土生土长的百越人。要不是那丧尽天良的周皇,我才不愿意去那北国呢,更不愿意跟你们北民交谈。或许在你们北民眼里,我们南民都是异族呢?可我可不是异族喔,小红也不是,它是在百越土生土长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你们南蛮滥杀无辜,与异族禽兽有什么分别。”重吾看着青莲拿出一根很细的铜管朝向杨毅,急急插嘴道。那红蟒见他说话,忽的把头朝向他,那熔岩一般的眼睛里是怎样的幽邃黑暗和无情杀意啊,使重吾冷汗直冒。 “天下人哪有无辜的,天下事哪有无故的,都是造化弄人罢了。”青莲斜睨了一眼重吾,“这是我家巫神大人说的,不会有错的。”她手臂微微顿了一下,像是自己说服了自己,便不再犹豫,用一只胳膊像蛇样的箍住杨毅的头,越箍越紧,将杨毅的脸勒的涨红。另一只手便将铜管的尖端插进了杨毅的头顶百会处。一时看杨毅死命的挣扎几下,便萎靡下来,瘫坐在地上,不知死活。 她对着那铜管另一端吸得几下,嘴角有血色溢出,她又急忙拿桶接住,两眼闪亮的看着那汩汩流出的鲜血,浑然不理旁边的重吾怒骂悲嚎,过了半盏茶功夫,她便收了铜管。才慢悠悠的转头朝向重吾。 “你骂来骂去就只有南蛮,禽兽几句啊,真像个读书人。我们骂起来花样多多了,可女王说了,女孩子还是不要骂人的好,免得越来越丑咯。”她朝着重吾妩媚一笑,“你太不乖了,还是旁边那个安静。下一个先他,最后轮到你。” 子俊蜷缩在铁笼中,眼望那女子近前来,忽的发出尖锐的叫声,“我知道你们女王的仇人在哪儿,不管我的事,不要杀我。” 青莲轻蔑的看着他,“女王的仇人自然在周宫里,谁不知道呢。”她伸手去拉那铁笼的锁。 “我说的是,周皇的儿子。”子俊的声音低了下来,前额的头发凌乱的垂了下来,遮住了他的半张脸。 重吾看不清子俊的脸,那脸藏在铁笼的阴影里,暗淡无光。但他看到子俊抬起来手臂,向他指认过来,“他,就是周皇的儿子。”那手指由颤抖变的稳定下来,声音也是。重吾便能看清子俊那冷漠的眸子,像贫瘠的荒漠一样不长一物,毫无色彩。 重吾心底叹了口气,他并不怪子俊。相反,他懊恼自己为何不先申明身份,或许能救杨毅一命呢! “我是周皇之子,重吾。”重吾淡淡的看着青莲,说道。 青莲返身离去,盏茶时间,重吾和子俊便被几人提着,连同脚镣枷锁,狠狠的摔在百越女王面前。 女王轻盈的上前,拿脚踩住了子俊的脸,蹂躏几下,道:“果真是那钉子侯的种么?怎的如此怕死呢?倒是生的一付好皮囊。” 然后她又靠近重吾,道:“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你父将我儿囚做视肉,现在真神将你送到我面前,我又该怎么处置你呢。” 她声冷如冰,目光恨恨。重吾却是淡淡一笑,道:“将我送到你面前的不是什么真神,而是我的父亲罢了。”他目光清明,自知无幸,心下反而敞亮起来。 女王盯着重吾的脸细细端详了一会,叹道:“想不到消息是真的,连自己的儿子都要追杀,周皇真的是丧心病狂,没有丝毫人性了。”她返身坐回藤椅,朗声说道:“既然这样,不如让你这儿子去攻打父亲,定然有趣的很。也让世人明了,什么是叛乱和正义。” 众将士枪矛斧钺顿地,震的甲板轰鸣不止。无数双眼睛望向重吾,是嘲讽么?还是仇视?更多的是对待死尸般的冷漠吧,重吾心中苦涩的想着,直到面庞被青莲的一只手轻柔的抚摸几下,才想起自己还活着。 第24章 子瑜6 房间内香薰宜人,桌几是考究的红檀木,门帘和窗帘都是一等的云绣,光线很好,暖暖融融,那在窗台上绽放开来的蛇头兰,也像醉酒的美人一样,盈盈懒懒,轻泄春光。只是四围的墙上有一些奇诡的艺伎面谱,或喜或悲,或狂或怒,眼神灵动,像是活的一样,对着她眈眈直视。 这比凤来灭国后的颠簸流离好太多了,没有淋雨之苦,没有大悲河的凄冷,没有骇人的尸人,没有刀光火影的战争,这里甚至比当时自己在凤来的闺房更精致。 但对子瑜来说,这里实在是不能再糟糕了,因为在这里,她成了一个囚徒。她的手足被缚,嘴巴倒是没被塞住,可嗓子几乎已经哑声了。从那个小旅馆放火后,她被打晕。等她醒来,她已经是在一辆马车上了。驰往周都的马车。 那个旅馆的老板娘把自己卖到了这家红楼。是同样的那个关切自己受寒的老板娘。子瑜知道自己没被别人骗,骗她的是自己的无知,自己的幻想。她以前知道黑暗中有太多的凶险和怪物,现在她知道光明中的丑恶和凶险一点不比黑暗中的少。从自己的过失导致凤来灭国,她就领悟到了这一点。 所以她很快认识到了现实。她所要做的只有一个,逃出这个锦绣温暖的牢笼。因为她明白,这个牢笼给自己的,将是比那可怕的尸人更长久的折磨与虐待,她忽然联想到,就好像是溺水时,是选择在清澈的流水里?还是在染彩的染缸里呢?因为这怪异的念头,她的皮肤都颤栗起来。 她的衣服被换过了,从里到外。那贾昆给的墨子令也不在身边。贾昆下落不明。 她开始尝试着去解手上的绳索,虽然一直没有成功,但她还是从容多了。从放火烧死旅馆那几个人时,她就不再是凤来那个大家闺秀了,有些东西在变,细微的只有自己能够察觉的东西,就在自己的皮肤底下萌芽,蠢蠢欲动,带着欣喜,带着兴奋,带着疯狂。 也许正是这种东西,使自己不再惧怕那风雨和变数。 她正当她忙碌的时候,她听到门锁打开的声音,有人走了进来。 这个人不是以前那个满脸油腻腻的脂粉的老鸨,那老鸨只懂得威胁和利诱自己。 “不听话的话,可没好果子吃喔。饿肚子的滋味可不好受,再想想你的情郎,他可在我们手上,你不听话,他的棍棒可受的多了。” “做这行有什么不好?有的穿有的吃,凭你这样的脸蛋身板,赚的银两海了去喔。” 子瑜只当什么都没听到,当贾昆被误以为是自己的情郎时她还纠结了一下,随即心若凝霜,面若冰雪,不理不睬。 但这个叫周紫陌的女子就不同了。她第一次来的时候一句话都不说,只是当物件一样审量了自己一下,就像是到自己的衣柜选一件衣裳。 第二次来的时候也是不言不语。反而在那蛇头兰旁伫立良久,不言不语,然后离开。 这是她来的第三次了。也是她第一次发话。 “你想离开这里么?” 子瑜疑惑的看着她,嘴唇动了一下,但没有说话。 “没人自愿来这里,可还是被命运驱使到了这里,天大地大,这里就是最终归宿了么?”周紫陌像是在自言自语,她的目光,被那窗边的阳光,析分的有些变幻迷离。 “我去过很多地方,楚国,吴国,晋国,开始的时候觉得地方不同,人也不同,后来觉得哪里都一样,不管南方北方,都是一样。阴冷也好,干燥也好,潮湿也好,都是一样,我的皮肤几乎感受不到区别了。”她轻解罗衫,露出如藕般粉臂来。 “我只想逃离,开始是逃离那个贫苦的家乡,然后是逃离那些肮脏的男人,逃离那些不公不平,”她忽然苦笑一下,“但后来才知道,天下就这么大,天下就是个孤岛,又能逃到哪里去呢。” “种子落在哪里,就在哪里生根发芽。男人的汗水和天降的雨露,又有什么分别呢?”她望向子瑜。 子瑜冷冷的看了她一眼,“别费口舌了,我情愿死,也不愿做下贱的妓女。” 这话倒让周紫陌笑了起来,“下贱?那些王公大臣,匍匐在我们的裙底下时,你觉得是我们下贱,还是他们下贱呢?” “你年轻貌美,也许出身高贵,眼里装的无非是礼义廉耻,我们眼里有什么,你知道吗?生或者死,就跟黑和白一样简单。不做就饿死,死了,就是死了。”她走到子瑜面前,将手轻轻的放在子瑜的面颊和下巴,慢慢游离到脖项处,两人相隔的那么近,不由使子瑜窘迫起来。 “你愿意做怒放的花朵,还是愿意做喂养花朵的花泥,自己选吧。”周紫陌轻叹出声,继而转身离开。 子瑜在孤零静寂的房间里挣扎了一会儿,力气耗尽,待到月升夜来,便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她早已分不清时日,厄运如影子样,步步跟随,甚至都没了精气神去想自己的家人。待到醒来,又是第二天晨明。这时老鸨和一个龟公推门进来,这次倒没有多废话,反而堆了一副笑脸,她吩咐龟公麻利的将子瑜的绳索解掉,倒令子瑜十分意外。 “我家姑娘说了,你是大家闺秀,心气傲的很。这都是我的不是,哎吆,差点把你当白菜,喂了猪呢。本来要是你不从,找三四个龟公伺候几日,肯定心气就顺了。”这时那龟公猥亵的笑了起来,那老鸨白了他一眼,又道:“从今个起,再不会绑你了,这房间就是你的,想怎样就怎样,想不开也由得你。我家姑娘说了,让你做个白客,卖艺不卖身那种,有的钱赚,有的饭吃,等久了,这里就是你的家了,你都舍不得离开呢。” 子瑜狐疑的揉揉酸麻的手臂,正身坐了起来。却见有小厮进来放了几个精致的小菜,三人便离开去,仍旧将门锁住。 子瑜尝试推门,无果。便踱步到那蛇头兰处,怔怔出神。许久后也不见有人进来。肚子饿了,便开始吃食。虽然很饿,她依然克制着只吃了少许。她觉得,只要饿的感觉在,她就能知道自己还是在这个牢笼里,虽然这次没有被捆绑住。 又是一天。然后又是一天。 走廊会传来放肆的笑声,喧闹声,还有乐器的声音。窗外是花园和假山流水。她想到要是小妹子期的话,肯定会灵活的爬出去吧,无人察觉。但自己做不到,四层楼高,她无法逃出。 待到第三天,隔壁白天发出喧闹的声音,好像在布置房间。到了夜里,便有不堪入耳的男女声音传来,子瑜听的耳红面赤。她用双手捂住耳朵入睡,脑中想象家乡神树的模样,努力让自己平和清明起来。然而那魔音像蚊虫一样侵扰过来,侮辱和委屈便像蜘蛛网缠住了她的全身,而隔壁的情形几乎是自己的未来。她该怎样逃出去呢。她想着那周紫陌的话,难道真的这里便是自己的最终归宿了么?不会的。她想着神树,想着父亲,二哥,妹妹子期,勇气恢复了一点点,便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第四天更是过分。白天亦有淫语浪言传来,她心中忿忿,将瓶瓶罐罐砸了一地,却只惹的更猖狂的大笑和叫声。她环视墙壁上的各种面谱,那些面谱就像是在嘲笑着自己,你该怎么办,你能怎么办呢?谁又能来救你呢?这使她更加的不安起来。她走上前去,尝试将一个面具揭下来,但那面具却是坚硬的梨木所制,并镶在墙体里,挪动不得。她无意之中擦动了那面谱的眼睛,那眼睛尽然转动了一下,露出一个小孔出来。 她凑前看去,却更加的面红耳燥,原来隔壁的春宫一展无余,而且声音更加清晰。她忙将那眼睛复位,心中激荡。退回床上坐了小会,又复站起,寻了另一个面具,依样打开,却能影影绰绰的看到大厅的些许场景。细察之下,才发现墙壁间诸多中空,都是镶嵌了铜镜的,将那各种影像折射过来。 她大吃一惊,将那墙上面具尽察一遍,发现一共是四处可见。一处是隔壁,一处大厅,另一处是贵客酒饮处,还有一处是一个奇怪的房间,各种怪异的工具挂在木架之上,子瑜猜测那应该是刑房了。她站立复坐下,看了几次。不知不觉一天就过去了。 到了第五天,一个乐师进来,弄的一手好琴。琴声清越,如春风拂柳,他抚琴良久,对子瑜道:“小姐,以为如何?”他面白无须,温文尔雅,让子瑜不得不以礼相待。 “曾听家中乐师弹过,应该是江吟月。曲调平和清雅,悦耳动人。”子瑜答道,她虽猜不透这人用意,但想这烟花之地,哪里会有什么好人,便心中愈发谨慎起来。 那人笑道,“如此更好,可见小姐已是知乐之人,就好办的多了。小姐可知音乐有几种分类?” 子瑜沉静对言,“如按乐器制作之法可分金、石、丝、竹、鲍、土、革、木八类,细分则有鼙,鼓,钟,磬,笙,管,琴、瑟、筝、筑,埙,篪,鼗,椎等诸多之分。” 那乐师微微点头,一声不言。却又拉起一曲,依然是一曲江吟月,只是风调大变,凄凄苦苦,风雨飘零。听到后面,子瑜不由想起近来颠簸,忧虑家人及现下处境之苦一并涌上心头,待曲终时才发现自己已是清泪满面。 那乐师看了子瑜一眼,叹息一声。徐言道:“音乐之事,无论乐器,无论声歌,只分两种,一种便是刀俎乐,另一种是鱼肉乐。” “所谓鱼肉乐,便是我为鱼肉。将乐者本身的喜怒哀乐展演出来,供他人咀嚼赏鉴,有识你的,懂你的,为你而喜,而悲。不懂你的,只当你弹的是白水,是风沙,眼前过了,耳中过了,不留丝毫痕迹。”他说道:“我的第一次江吟月,便是鱼肉乐,我心中不悲不喜,清清淡淡,展演给你看,刚好你愿意去懂,愿意去听,便能听进去。你不愿意去听,也就随风去了。” “另一种刀俎之乐,就是第二次的江吟月。你沦落到青楼,自然有诸多悲苦无奈。我加以操纵引导,你便泪流满面了。我懂你,知道你的心事弱点,稍微加以变调,你便进了我之掌握之中,这便是我为刀俎。你懂了么?” “你要选哪一种?” “我要学第二种。”子瑜不假思索答道。话一出口,自己也有些吃惊。不知不觉中,她心里已把老鸨说的白客身份认定了下来。实际上自己也没有其他的选择了。 “这第二种音乐,可是能够杀人的。”乐师淡淡说道,他眼睛闪了一下,“要是听者癫狂,这乐便可让他更加癫狂,要是听者悲伤,这乐便可让他生无可恋。生杀大权可尽在乐者指间了,你明白吗?” 子瑜看着那乐师,沉静的点了点头。 她没有告知任何人自己是凤来侯之女。自己亲人的处境,能好到哪里去呢?她不敢想象二哥,小弟,母亲城破后的境况。对于来到周都的父亲和小妹,她又如何能够寻到?她身边没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从贾昆做内应导致凤来快速被陷,从旅馆被卖,她心中已对这无常的世间谨慎猜疑起来。她不再轻信任何人。现在她是一个人了。她对自己说道,既然是一个人,与其做鱼肉,挣得别人的可怜而活,不如学着做刀俎,可以坚强独活。 第25章 古月4 风暴正在周都形成。看不见的风暴。人心的风暴。古月可以从很多方面观察出来,比如即使他有着宫廷艺人的腰牌和都城守护的牌号,他依旧被肆无忌惮的护关小吏狠狠盘剥了一把。关税比上次离去足足多了两倍不止。而在旁晚时分,在靠近他的隐秘购买的府邸处,他和他的随从差点被一大群乞丐洗劫。周都里到处是眼睛。有嗜血成狂的眼睛,有饥饿难耐的眼睛,更多的是惶恐不安的寻觅着归处的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与野兽无异。 空气阴冷而潮湿。他听到他的两个随从在后面小声嘀咕。 “这周都像什么?” “像女人的阴道。潮湿而温暖。” “我倒觉得像是一泡巨大的屎,依山拉的,你看那皇宫,不正是屎尖吗?!” “如果真的是屎,希望是一位美丽的神灵拉的,也许闻上去就不会这么臭了。” 古月推开满是蛛网的房门。里面的桌椅物件极其简陋,但还是能用。尘埃惹的一个随从咳嗽了几声,倒是惊吓到了屋内原有的住民。它们灰色的小身躯像影子一样消失在光线下面。古月皱了皱眉。 “这可是个难题。我们做的圣火不能被老鼠碰到。要不然我们一块儿完蛋。” 老鼠不止屋里有。古月思量着。周都的硕鼠多的数不过来。它们白日在皇宫里假模假样的勤勉细作,尽忠职守,而实际上,它们最忠于的只有自己的口袋。这对于古月来说反而是个便利。他的银子如流水般花了出去。艺人头领,宫妃女侍,宦官奴仆,几乎除了那十二刀众,皇上的御用侍卫,都收到了他的关照的银子。他自己打造了一个曲折的通往中心的海螺,或许,这只海螺会吹起最终的毁灭的风暴。他心中熊火燃烧,但他需要等待。 人心的风暴开始形成。他可以从众人那牛皮球般膨胀的欲望中测量出来。当他次日毕恭毕敬的把极品的鹿茸和土参制作的元阳丸献给那艺人头领时,艺人头领细眯的小眼中贼光闪烁,“你可自由的很那。都是我在照应着你。天知道我都担了多大的干系。”他看着古月拿出黄澄澄的黄金,用手掂量了掂量,“现在我需要三倍了。我看中了一所宅子,还有几个美娇娘要养的。” 古月面不改色的点头称是,多拿了金子出来。金子算什么呢,圣火会把它融化的踪迹全无。他看着得意洋洋的头领走开,心中冷笑不已。 古月想过下毒的方式。他经常给艺人头领奇药,就是为的让头领献媚讨好皇帝时,将这等龙虎之药传到皇上手里,一点点,一滴滴,慢慢的毒杀那暴君。可后来转念一想,那种方式是不是太便宜周皇了。丑恶的灵魂应受到圣火的洗礼。 古月在宫中探查,一切都做的自然妥当,滴水不漏。他的头领已帮他编织了宫外采办药类物品的谎言,所以宫人对他的神龙出没并不见怪。他的银子又塞的勤,众人哪能不欢喜。而古月最愿意关照的就是一个俊俏的小奴。这个小奴是御膳坊的,每一道酒菜都是他亲自端到周皇面前。在原来的毒杀计划中,古月曾想着这小奴是最关键的一环。但后来他变了计划,这小奴的用处也变了,他会讲周皇的行踪和爱好滔滔不绝的讲给古月听,有的时候甚至不是看在银子的份上。 “皇上模样可吓人了,披头散发的,在寝宫里转圈呢。” “皇上一夜要了九个处女呢,说是元阴能滋养长生。” “。。。。。。” 小奴的耳语听起来像吱吱叫的耗子,古月耐心的听着,那小奴的眼神暧昧浑浊,偶尔饶首弄姿,古月也心知肚明,但他没有龙阳之好,所以银子便给的大力一些,免得伤了小奴的心。待打发掉那小奴,他便在宫中踱步开来。不知不觉中,便靠近了寝宫。 那幽深暗邃的甬道就在眼前。通往寝宫的唯一甬道。 古月有时候想这甬道就像是一根肠子,滑稽的肠子,皇上所需要的食物,美人,都由这条肠子进入,等皇上咀嚼完了后,又由这条肠子排泄而出。而我们尊贵的皇上也像个粪球一样从这肠子这端滚到那端。 他心中嘲笑不止。不知不觉他已走进了甬道。忽然一种敏锐的警觉像闪电一样划过,他停住了脚步,望向那黑黝的甬道尽头。他感到那里有一双利刃般的目光在审视着他,他急忙转身走开。 一定是十二刀众。古月心中暗骂自己的迷糊。若是这个节骨眼被十二刀众发现,即使只是怀疑,他们便可以毫无顾忌的虐杀自己。这是他们的特权,也是他们的使命。有时候使命便成了特权,哪怕这种使命再愚蠢,再荒谬,他们的特权也依然像黄金一样闪耀。 从皇宫出来,古月便马不停蹄的拜见了兰心,雍王之女。兰心如以往一样艳丽动人,待古月滴溜溜的眼睛在她身上滚了一圈,她便满意的娇笑起来。 “你这死人,好一阵子音讯全无,还以为是在宫里受到哪位贵妃宠幸,忘了我了吆。” “便是死了,这魂儿也系在公主身上,还能去哪儿呢。”古月嘴唇抿成了月牙,眼睛也是。 兰心格格娇笑,瞬即正容道:“嘱托你办的事情,办的怎样了?” 古月从怀中掏出一小巧的玉瓶,“将这雨露洒在自己耳垂上,让那太吴国的太子闻到,包管他像扑火的飞蛾一样,赶都赶不走了,眼里只识的你,身子只绕着你打转。你所要的东西,还不是手到擒来。” 待看到兰心盈盈浅笑,将那玉瓶收起,古月便道:“其实如兰心公主这等国色天香,即使没这妙药,让那太吴国太子臣服于石榴裙下,也是易如反掌啊。” 兰心笑道:“就你会说话,以后收了你做跟随,事事必会顺心如意。“她顿了一顿,“可眼下,哪有那么容易。你可知这百花令之事,这可是全天下的美人之争啊,那荣华富贵,贵为一国之后,人人还不是抢破了头?岂是那么容易摘得桂冠的?到时怕那太子栽在在脂粉堆里,昏过了头,我的算计可就竹篮打水了。” 古月皱眉道:“既然人人去追做那一国尊后,为何你却要那太吴太子呢?有了这药,蛊惑皇上也并非难事。” 兰心闻言,眼神倏忽变幻,道:“小心啊,你所问的,也是天下人都在问的事呢。你问我,我又该问谁呢?” 这似是而非的回答让古月皱眉起来,他从雍王府出来,心中暗自思量,难道天下人认为太吴国太子比现在的周皇更有威望?兰心是受其父所使,以联姻于太吴么?果然雍王的棋局走的步步为营啊。他心中叹了一声,这些于己无关,也有关。无关的是皇位更替,有关的是时机。混乱的时机,是复仇的捷径。 傍晚的时候,他又见了周紫陌。 有时候他觉得周紫陌跟兰心很像。两人都像那怒放的牡丹,将那层层的花蕊赤裸裸的绽放出来,引诱那贪婪的蜜蜂和蝴蝶过来,供其采食,而她们获得的是什么呢?或许,别人在采食她们的肉体的同时,她们也在采食着他们的欲望和精力吧。 人人都是掠食者,从来就没有无辜者。古月想到此,心中宽慰许多。 周紫陌给古月沏好香茶,斜坐对面,月白色的长裙将身躯勾勒的曼妙诱人,像一棵待剥的春笋,里面是玉脂样样。 “先生别来无恙。” “有恙无恙都要来的。”古月将黄金摆在茶桌上,黄澄闪耀。 周紫陌的脸色像朝霞升起,这使古月怀疑她初夜时是如何度过的。只听周紫陌欢声道:“这么贵重的礼物自然值得同样贵重的消息。百花令先生知晓否?” “路人皆知。告示遍巷。”古月抿了一口香茶,“我付钱于你可不是要你来诓我的。” 周紫陌陪笑道:“那百花令之后呢?周都又会有谁来主宰那沉沉浮浮呢?”她眼睛闪亮而魅惑,“先生可知原三公之一的刑公带军出外,所为何事?” 古月将眼前黄金轻轻推向周紫陌,周紫陌轻笑道:“奴家偶尔耳闻,这刑公可是出去接应那周皇之子重吾去了,这周都,永远改不了血脉呢。”她又喃喃道,“你说我这等卑微贱人,能生出个尊崇的皇子么?” 古月没听清她后面的自语,他听到重吾的消息时眼中光芒爆射,这是齐王想要的,挟太子以取天下。这是齐王谋臣赵谊的良策。“皇子重吾,在什么地方呢,不是被周皇追杀么,恐怕已是白骨死尸了吧。” “重吾的消息,可不止这些黄金吆。”周紫陌起身,小鸟般依偎到古月膝前,“这可是掉脑袋的事啊。”她含情脉脉的看着古月。 古月冷笑着拿出一块碧绿的玉来,那于如初晨含露的绿叶,盈盈而动,触之又肌体生暖,端的奇异珍贵。周紫陌爱不释手的抚弄一番,收纳入怀,香唇便贴近古月耳边道:“贱妾得知,是在凤来。就是现任都城守护李侯的家中。” 温存之后,古月从天香楼走出。重吾的消息要传递给齐王,那样的话里应外合,自己的复仇就成了。他的微笑在黑暗中轻松的绽开,他第一次发觉这黑暗远比光明下更令人舒适惬意,他的步履也轻盈起来。 不知不觉中,他走到了一条暗巷中。这暗巷他是熟悉的,他初来周都,曾在这里向那些达官贵人兜售助兴房事的奇药;也曾经在这里,救下李侯之女,子期。这条暗巷,细长狭隘,三五个流莺暗娼栖身于此。她们往往姿色平庸,难入天香楼采办的眼,但价钱便宜,专门卖与下等奴役和农奴。见到古月经过,有两个女的便大手大脚的上前拉扯他。古月任她们推拉着,只是摇头。他眼睛瞟了瞟另一个女子,那女子着一脸黑纱,看不清长相,但身材窈窕诱人。正有一男子紧抱着她,将面孔也埋入那女子黑纱中,像是亲密舌吻。待古月施施然的走近那女子时,那亲密的男子便被那女子推开,像个醉汉一样,却又怪异的敏捷,眨眼便从巷子走出,消失不见。 古月又看了一下那女子。见她依然依墙俏立,却并不拉客。他也没去理会。这条暗巷是回到他的府邸的捷径。他又是轻车驾熟,自然心中懈怠。直到一柄短刀在胸前划过,鲜血迸出,他才意识到痛疼,发出一声呻吟。 他本能的躲闪下,避过了要害。整个人立时清醒过来。他盯着眼前出现的这虎北蜂腰的男子看,在暗弱的月光下那人的肩臂处有金色的刀纹袖章。是十二刀众。古月的目光爆缩,冷汗也留了下来。 几个流莺早做了鸟兽散。那戴黑纱的女子像是承受不了惊吓,竟瘫软在地。古月也无暇顾她,他返身后退,那男子在身后冷笑着发出几镖,飞镖贴肉穿过,古月自知避不过,便停了下来,正面相对。此时那男子正在了古月与那瘫软在地的流莺中间。 “七十二尺。”那刀纹男子道,“上次是八十一尺。” “什么?”古月反问道,他慢慢的摸了一下袖间的匕首。 “你离皇上寝宫的距离。上月你走到八十一尺处,便退了回去。这次你走的更近了一些,是七十二尺处。”那男子将背上的刀拔了出来,刀光雪亮。 “我是宫中艺人,你也知道,宫中路径迷乱,迷路是常有的事。”古月干笑了几声,不知这借口能否糖塞过去。 “眼睛能迷路的话,脑袋也会搬家吧。”那人慢慢向他走近。 “即使不是迷路,我这新近艺人,好奇周皇的尊荣,想着接近一些,也是常人之识吧。何苦劳烦大人黑夜追击呢。”古月强辩道。 “在皇宫里,好奇便是罪过。是死罪。”那人欺上前来,刀光霍霍。古月不得不展开身手,将短刃拔出,堪堪抵挡。 “好身手。就一个艺人来说,已经很了不起了。”那人笑着,刀法舞的更是迅疾。瞬即便在古月的肩膀和左臂留下了创口。 那人姿态愈发如猫戏老鼠般,在一个巧妙的挪步后,他打掉了古月手中的匕首,将刀施施然的架到了古月的脖子上。 “在那甬道之中,我便是王。我要你生便生,我要你死便死。” 蝼蚁般的存在,却也要在蝼蚁般渺小的领域称王啊。古月心中嘲讽着,但更多的却是苦涩。他脑海中闪现出丽妃的容颜,绝望的看向那黑暗的夜空。 一切都结束了。古月想着。那男子却忽然扭曲起来,他开始不停的用手拍打自己的脑袋,古月从惊讶中清醒过来,蜷身躲到一边。那男子却无暇他顾,连刀也丢掷在地,古怪的全身瘙痒起来,喉咙间发出霍霍的响声,顷刻间便萎靡在地上。 古月用脚踢了踢他,那人却显然已死去。从那人口鼻间正飞出闪着金光的虫子来。他古怪的看向不远那流莺。那流莺正袅娜的向他走来。 “上次的救命之恩。这次算是还上了。”她掀开她的蒙面黑纱,月光下露出一张雪白绝丽的脸来。正是杜烟。 第26章 子瑜7 她很快跟诸人熟稔了起来。从跑堂的,端茶壶的,还有莺莺燕燕的姐妹,都以礼相待。礼仪是自己的盔甲,她穿的严严实实,将自己保护起来。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她已认了命,成了这红红绿绿中的一叶一朵。她琴艺长进飞快,这让老鸨的肥面笑成了花。 周紫陌还是冷冷淡淡。但从小厮的嘴中子瑜得知她现在住的房间就是周紫陌特意给她的。她现在从面谱之眼看的,就是周紫陌想要她看的。子瑜心理明白,周紫陌就是用着无声的刀俎乐,静静地在自己的耳边奏响的人,无论白天黑夜。她控制了自己。或者说,她想控制自己。 有一个盛大的宴会正等着她。她将是主角,她将引万人注目,她将声名鹊起。这是天香楼给子瑜安排好的。那时无数的达官贵人都将为她的才貌所迷。那时银子会像流水一样流入天香楼。那个时候,或许会多一些逃出去的机会。子瑜这样想着。 每日她都会从窗户的缝隙看那妓院的门口,总有魁梧的人在把守。那人的眼神猥亵而凶狠,凡经过他的人必遭其贴身摸索个遍。她逃不出去。看住她的不止是看门人,从沏茶倒酒的小厮,与客人嬉笑打闹的姑娘们,他们的眼睛总会有意无意瞟在自己的身上。自由只是出入的地方大了些,可以从房中走到客厅罢了。 所以她便更多的时间放在了琴上。或许琴声里面会有其他的路。她这样想着。 周紫陌走了进来。子瑜的一曲江吟月刚好到了尾声。琴音袅袅在房中散开,把人泡在那像烟雾一样的忧愁中。周紫陌不禁叹了一声。 “我学了整整两年,毫无天赋,琴先生的刀俎乐和鱼肉乐,我始终学不到分毫神韵。”周紫陌并未坐下,她看向子瑜,“学舞倒是最适合我,一切简单极了,甜美的果实摆在眼前,不管是饿汉还是饱汉,都想咬几口不是吗?” 子瑜垂眉,轻弄几下琴弦,周紫陌却依然听出里面的调侃之意。她落下脸来,在房中轻绽莲步,道:“这个房间,本是我的,名唤’染房’,你可知是何意?” 子瑜略一沉敏,道:“应是取自耳濡目染之意罢。” 周紫陌点头道:“果然冰雪聪慧。耳中日夜是靡靡之音,眼中时刻是春宫肉林,在这个染房里待久了,浸染久了,没人再是清白之心了。”她顿了一顿,“你倒是不同,心性可嘉,那面谱之眼的奇处妙处,常人都会看多少次,你倒好,只看了一次。莫非你性情薄凉阴冷不成?” 子瑜冷笑道:“我要是性情薄凉,就学不会这曲子了。姑娘来这有何意思?” 周紫陌笑道:“这房是我的。你也安心做了白客。自然这房也该还我了。”又道:“这刀俎乐可不是在房中独自个就能练成的。刀俎乐的重心在于。。。” “知人心。承蒙姑娘教诲了。”子瑜起身道,“我现在就搬出去。” 周紫陌叹道,“你聪明也是真的聪明。可倔强也真是倔强。这染房本是观四方风情,察人世凡欲的最佳场所了。你弃之如敝屣,到头来路走的更艰辛,你可知道?” 子瑜反问道:“周姑娘可知人心?” “略窥一二。” “那请问姑娘,笼中之鸟,即便歌声美丽,即便羽毛美丽,即便心有百窍,那又有何意思?笼中鸟,到了死那天,还是笼中之鸟吧。”子瑜说道最后,眼睛微红,语气也激扬起来。 周紫陌凝眸看着她,缓缓道:“我听人家说,这大陆广阔则已,也有个尽头,只不过是大一些的孤岛罢了。你要是把这孤岛比做牢笼,那人人都不过是笼中鸟了。”她语气飘渺,旋归凝重,“其实即便这天香楼是鸟笼,那又怎样?!你知了人心,统治人心,你就会是自由的。知人心,治人心,是通往自由的唯一之路。” 周紫陌飘然离屋,“你明日便搬到逍遥轩,那里是贵客之处,你可得小心伺候着。这染房是我的,这里声音也香甜,空气也香甜,这天香楼就是我的家。周都换天换的快,这天香楼是牢笼也罢,我却只望它繁花锦绣,四季如春。而你,我希望你也能崭露头角,花开峥嵘,而不是碾做春泥,无人知晓。” 周紫陌说的周都换天换的快,子瑜可是并未想到他处。她不想被这染房染的失了本色,便第二日赶快搬到了逍遥轩。那里却是更加的雅致,少了那很多古怪稀奇的面谱面具。 当日她就有贵客拜访。小厮报知是雍王府的大公子朱厌。 这人却与那周紫陌极为相似。第一次只是姿态高傲,眼神玩味,片言皆无。第二次也是。直到第三次。 而这第三次,却是子瑜先言语的。 “公子来了三次,次次百金,却对小女子琴艺无半句评语,为何?” “因为我不懂琴艺。我只是金子多,赏赏花打发一下时光罢了。”朱厌摆摆手,有小厮上前,将一壶新茶泡上。 子瑜心中沉吟,她想起那刀俎乐的真谛,知人心。可怎样知?从哪里知呢?她忽然有一种摸不到路的感觉。但她心思敏捷,便试探而问道:“公子以何操业?” “收税官。”朱厌落落笑道,他眼神雪亮,语气中有藏不住的高傲戏虐,“这职业跟嫖客差不多,嫖客是把妓女的衣服一层层剥掉,收税官也是,把百姓脱个精光。” “我听智者说过,肉吃的多了,肉味就分辨不出。公子定是看透了世情,看穿了风月,才说出这样璞真的话来。” 那朱厌咧嘴无声的笑笑,道:“说我高傲的人多如牛毛,说我狂妄的人多如江鲫,像你这样评价我的,倒是破天荒第一次。我喜欢你。”他接着调侃道:“也许我该娶你。被万千人骑的支女当了王妃,然后再骑到万千人的头上,这才是因果正理。对的,是这个理,我愈发的喜欢你了。” 他招一招手,有随从端上百金在桌。继而退出。这一举动让子瑜厌弃起来,她冷笑道:“ 小女听家父说过,这周朝及诸国,是在一个广袤的大陆上,公子知晓共有多少人?” “一千余万人。”朱厌回道。 “这里只有我们两人,你自然是喜欢我的。但这诸国大陆,可不止我们两人,那么多美人,你又怎么守得住本心?”子瑜一双妙目盯着朱厌,“人多了,无缘无故的爱就少点,无缘无故的恨就多许多,不是么?” 朱厌仰首笑道,“那太简单了不是么?把其他人都杀光,只剩下我们两个就行了。” 子瑜心中颤了一颤,道:“即便只剩我们两个,你又怎么能够确定,那个时候是互相愤恨呢,还是互相爱慕呢?” 朱厌久然不语,临末了,道:“谁知道呢,也许仇恨一直镌刻在每个人的骨头里,要不然对于异人,对于不同的族民,我们为何会先选择对立或战争呢。” 只是虽言片语,但在子瑜心中,朱厌像极了一匹骏马,难以驾驭的,急欲脱缰而去的骏马,但它将奔向何处,是那漆黑的无边的荒野,还是悬崖,子瑜无从感知。朱厌是她的第一个客人,她想要学习知人心的对象。这个意图,不由自主的像刻刀一样镌刻在自己的脑海中。也许周紫陌的话是对的,“知人心,治人心,方得自由。” 日子像蝴蝶扇动的翅膀一样,模糊看不清。子瑜不知自己的亲人处境何如,不知凤来情景如何。也许亲人健在,也许亲人都以为自己死了,无处找寻。她便凄凄苦苦的掉下泪来,待到有人来,又忙整容收拾,换上面具,换上伪装,装成另一个人。也许每个人都同时是另一个人,都是异人。她复杂的想着。 她过着另一个人的生活。甚至习惯了这种生活。她小心观察,谨慎猜测,一面将自己包得严严实实,像个茧子,一面又像刀和剑一样,以刀俎乐的方式刺进那些客人的心里。银子哗哗的流进来,众人对她言听计从,尊宠有加。 然而她还是走不出天香楼的门口。她心中度量各种计划,亲人找寻,贵客赎身,趁乱逃离。但每样计划都像白纸上的乱点笔墨,不成形状。 一日,她无意踱步到原来的染房前,正自猜度自己是否还是那时凤来的自己,忽然听到了房中传出周紫陌的声音。 “庄公,这么久没见你的人影。楼里进了新的姑娘,你也不查详一番?” “喔。那姑娘怎样?”一个苍老又柔细的声音说道。 “才艺非凡,样貌也惊为天人。”周紫陌赞叹道。 “周姑娘都这么说了,此女定有过人之处了。”那庄公道。“也许在百花会上,可以用上一用。” “百花会?不是为皇上选皇后用的么?我们这些不入流的,也去的么?”周紫陌疑道。 庄公看到周紫陌那发亮的眸子,“女人有什么不同,不都是一样的么?出身无论贵贱,胜者为王。” 周紫陌笑靥如画,“庄公见识洒脱,而那代理三公之李牧李公,性情严谨,却又亲民,感觉这周都,真是一番新气象了。” “新气象?”庄公叹了一声,“哪有那么容易?!倒是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像。” “此话怎讲?”周紫陌小心探索。 只听庄公沉吟道:“百花令举步维艰,那些贵族哪有那么好动的?从他们身上脱一件衣服可不比从妓女身上脱来简单,本公眼里只有稳定,只待风雨过后规矩如故,这些贵族我可惹不得。” “庄公不是心系万民么?” “万民总要人治的。”庄公答道。 “那庄公之意是牺牲李公,看那李公惹火上身?” “也许那是他的命运吧。”庄公道。 “奴家看来,可都是庄公一手安排的呢。”周紫陌笑道。却遭到庄公狠狠一个白眼。“小心你的舌头,那可是你的命根子。” 子瑜听到周紫陌说道“我的命根子可是您老啊。”时,房中轻响,便赶紧走开。她心中电闪雷鸣,想不到父亲李牧还在周都。而对话中明明父亲处境无比凶险。她心中忐忑不安,回道自己的房中,一时徘徊无策。 得找到自己的父亲,她心中想着,可怎么找呢?有哪个信任的人可以传话的么?伺候自己的仆人么?周紫陌肯定是靠不住的。但好在没人知晓自己是李侯的女儿。也许,自己可以传话给李侯,说些仰慕的话,可这样是不是太突兀?父亲能认出自己的笔迹么?天香楼能让这信件送到父亲手里么? 也许一切顺利的话,自己终于就可以离开这妓院,与家人团聚了,可以看到小妹子期了。她心中忽悲忽喜起来。 第27章 古月5 夜昏月淡。窄巷的墙上有两人的影子,模糊不清却又纠缠在一起。古月摸着被那十二刀众扭伤的臂膀,眼睛却瞬息不离杜烟。他看着杜烟从腰间取出一个玉瓶来,嗡鸣声起,从那玉瓶里面飞出雾一样的虫子来。只听那杜烟喉咙间发出奇异响声,若如蚊虫嗡鸣,那虫群顷刻间覆盖了那地上的十二刀众的尸体。眨眼间便啃噬个干净,只留那凌乱的衣服鞋帽。古月心神跳了一跳,心想这虫子与自己的腐骨粉倒是异曲同工。不同的是腐骨粉可以躲避开来,这虫子可是难以避开的。他皱眉问道:“姑娘缘何又回到这周都了?周都的通缉令不是满城皆是吗?” 那杜烟却不言语,她左拐右拐,引着古月走进了一处僻静客栈里。 屋内蜡烛正燃。杜烟将手轻轻搭在那木椅上,抚挲少许,像是踌躇不决。古月一言不发,只是望着眼前这窈窕背影,一时恍惚失神。这背影好像丽妃的背影啊。他心底想着。 杜烟像下了决心。她转身凝眸望对古月,道:“先生所问,干系万千。我本不想实答。但你我互有恩情,也是善缘。这周都里处处险恶,小女子一人恐应付不过来的,多一个盟友也好。”她顿了顿,道:“先生可愿意为我盟友。” 古月微笑道:“至少我可不敢与小姐为敌。”他见杜烟表情肃然,便收了浪荡商人模样,谨言问道:“既然周都对于姑娘而言危机四伏,姑娘又缘何回道这里?” “为了复国。”杜烟语气凝重。 “复国?复哪个国?”古月疑惑道。 “我来自云狄部落,先生知我蛊女身份,可知蛊女在我族中又是什么身份?”她一双眸子晶晶发亮,“蛊女便是圣女。这圣女可不仅是云狄的圣女,而是整个百越国的圣女。” “云狄部落的族人,本就是百越国人。而百越国的真正女王,便应该是圣女。” 杜烟徐徐道来。“可几十年前,百越国内邪教盛起,竟夺了权,将我正教一支排挤杀戮,驱逐出了百越。我正教便在西南一隅落定下来,苟且存活,名曰云狄。” 她叹了叹气,道:“一言以蔽之,现如今东南的百越国,本就是我们的。我说的复国,就是复权百越,驱除邪教,重整人心。” 古月皱眉道:“姑娘站在烟花柳巷处,便是为了复国?这有些。。。”他的话立即遭到了杜烟的反讽:“先生留恋于烟花柳巷处,难道真的为了那凡尘肉欲?” 古月不语。只听杜烟又道:“种子已经播下去了,等它发芽时或许这周都就变天了。周都变了天,我的复国之望便近了。” 这话让古月古怪的想起当时柳巷中那跟杜烟舌吻的男子,种子播下去,莫非是那虫子钻了进去?他看了看那张清丽而有些苍白的面容,忽的心中惜然:“满城的通缉令,姑娘的安危如何是好?” 杜烟闻言笑道:“先生多虑了。那墙上的百花令层层叠叠,早将那原本的通缉令遮的严严实实了。世人总是望前看,旧事有谁还记得?” “世人都是被逼着往前看,往前走的。就像羊群一样。”古月叹口气,又道:“可还有雍王的人呢,他们不是要置姑娘于死地么?” “我回来的原因,便是重新与雍王做了个交易。”杜烟看着古月,“这周皇昏庸,天下人皆知。先生亦自然心知肚明。这天下,迟早归了雍王。” “姑娘说话可要小心啊。”古月道。这话却让杜烟笑起来,“先生谨慎了,你我可是刚刚杀了一名天子近卫,十二刀众啊,既然一起犯了罪,便唯有同舟共济了,不是么?” 古月尴尬的笑了笑:“箴理明言。”他忽的心里通透起来,道:“这么说姑娘便是要依仗雍王去复你的百越国?” 杜烟点了点头。“雍王答应我得了天下,当了周皇,便出兵助我讨伐邪教,光复百越。” 古月道:“不待他出兵,百越的兵如今可直逼周都来了。” “如此甚好。百越的邪众死多些许,以后光复百越便省力几多。” 古月沉言道:“可那依然是你们百越的民众,不是么?” “信仰不同,既信了邪教,这身这心便不再是我族了,便是异人。是殊途之众。是生是死便与我无关。”杜烟面容冰冷下来,带着月光的寒气。 “这么说姑娘夜半驻留烟花柳巷,也还是跟雍王的交易有关了。”古月还是对杜烟在柳巷中所做事情无法索怀。 “是的。我所做的事,都是为了给雍王清除障碍。”她看了看古月,“希望先生莫挡了雍王的路,挡了他的路,便也是挡了我的路了。” “岂能岂能。冥冥之中我们早就是同一条路的人了。”古月的眼睛眯成了一道缝。缝隙内光芒四射,冥冥之中,又多了一条复仇的路。 雍王要夺那皇冠皇权,这便意味着有政变。有变就有机会。古月心中想着,只要给他手刃仇人的机会,那便是他的盟友。一切出乎意料的往有利自己的方向发展。 他回到自己的私宅。他从齐国带来的随从正在密室里制作着他的“圣火”。他们接班轮流着在一个大缸子里搅拌调和,缸子里盛满了从齐国金矿中采来的硝石和火硫,以及他用秘术制作的流液。“千万要小心,”他说道:“只要一失手,我们所有人就成了灰烬。不是烂肉,不是枯骨,而是一堆灰烬。” “主子你放心。我们都识得厉害。”其中那个侏儒样的随从说道,“问题是这些圣火要放到哪儿呢?” “让我来操心这事吧。”古月拿起一个小型的瓶子,审慎的看着里面的圣火。又转首望着墙角那些坛坛罐罐,那里面都是已经做好的圣火。 这些圣火要放到哪儿呢?古月暗忖,这本来是要在城内放火时所用,高效而不易扑灭,即便是毫无稻草的石头墙体,也能烧成焦土脆皮。如果够多的圣火,丢掷到城墙上,配合外面的攻城车,这城墙便真的是纸糊的了。 古月的另一计划是火烧皇宫。人人惊慌逃窜时他有足够多的机会去面对那仇人。 但怎样把圣火运到皇宫里,这是一个难题。古月想到了艺人头领。 当他第二日进宫见到艺人首领时,他正在呵斥几名歌姬乐师,待眼睛瞟见了古月,便拉到一边说话。 “宫里人心惶惶的,据说又有御前侍卫失踪了。大家伙儿只要被瞅着不顺眼的,都被提审了去,你说这怎生是好?” “御前侍卫失踪?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古月佯作不知。 “我哪里知晓。哎,我能管管歌舞琴瑟,乐师杂耍也就罢了,那还能管天管地啊?” “帝上宠溺那异族日益,我这艺人首领的位置便日益不稳,搞不好,还把性命搭进去。” “首领多虑了。”古月宽慰道。 “刚才这几个舞子乐师,便被帝上轰了出来。那异族容艳舞魅,天下无双,我们这些舞伎再也入不了帝上的眼了,要不是那异族拦着,这几个乐师怕是被帝上砍了头也未可知。”他顿了顿,回眸疑道:“你说这异族,也长了颗仁慈的人心不成?” 古月含笑不语。又听首领说道:“你说这可怎么办?我们艺人就是哄皇帝开心的,有没有新鲜玩意?要不然我们这家什可真保不住了。” “我只会些烟花之术,不知行得?”古月心中突了一下,御前侍卫失踪,宫中戒严,这意味着运圣火到宫内的机会愈加渺茫起来。但突然间,就像阳光直射心间,恍然间一条捷径铺了开来。直通那周皇的捷径。他心跳加速,甚至手心汗水微沁。 “行得行得,死马当活马医了。不过可当心了,千万别把脑袋搭进去。” 。。。。。。。。。 几乎是看着那日头偏移西落,古月轻轻的眨了眨眼,似将那变幻的余晖收了进去,藏在心里。他平静的准备着他的家什物件,瓶瓶罐罐。里面有一只不起眼的玉瓶,里面便是圣火。也许今天便是夙愿达成的日子。他心中想着。也许今天是一条不归路,他将有去无回。他想象着他狠抓住周皇的喉咙,将圣火狠狠灌入其内的场景。那畜生将化为灰烬,风吹即散,再无痕迹的灰烬。他感到自己的指节都在震颤轻响。 今天是一条不归路,但同时今天也是一条归路。归向平静之乡,归向情人的甜美梦境之路。他将终于会与丽妃在一起,再一次紧握她的纤纤素手,感受她的呼吸,摩挲她的脸庞,凝望她的双眸,就这样的,一直到永远。 他的心愈发平静,通过那唯一的甬道时,他的眸子里波澜不惊。十二刀众鹰隼般的眼神在他身上搜索猎食。可他们能找到什么呢?他只是一泓深潭,石头丢掷进去,也只会沉沦沉寂,到那幽暗而平静,不可探测的地方去。 但他看到妖姬时,还是心中微有波澜起漾。她脂粉不施,黛眉未画,只斜斜梳了个慵懒髻,着一身水色轻裳,即便在这幽暗沉闷的寝宫中,她依然像极了绽放的芙蓉,将那光华渲染的到处都是。以致于有一刹那,古月几乎忽略了躺卧高塌的周皇,以及周皇身侧的两名侍卫。 侍卫像出鞘的刀剑一样闪亮,或许是着了银盔银甲的缘故。周皇是穿了一身紫色烫金的睡袍。整个画面落在古月眼里,他忽然有了一种荆棘中摘草莓的感觉。侍卫是那荆棘的刺,而周皇,便是他要的果实。 当他施礼尊上时,他听到周皇说道:“我的美人要看新奇的,尽管拿你最拿手的施展瞧瞧。” 古月称是,他从容不迫的展开他的布台道具。当时他在雍王府展示过的七彩烟火术,都是他从那本在矿下得来的书里学的。那是一本方技秘闻,记载了远至三皇五帝,远至异族战争前的药方以及药石奇材的内容。被时间埋没的真相和秘密,犹若夜空中的星星,惊艳而不可企及。他随便拿出一点,就足以惊世骇俗了。 他表演了当日的七彩烟火术。那周皇看的大声称赞,妖姬也是眼中异彩闪耀。 “你会变金子吗?”周皇忽的突兀叫道,这让古月的心沉了一下,但他唯一思忖,有了主意。 他取了两样野铜,弯曲折成一棵小树的模样,继而在其上刷上一层溶液。最后,他小心的扭开那圣火瓶,取了几滴滴在铜树上。 刹那间,那树便燃烧起来,树身顷刻间便的通红如血,继而如鼓般轻响,爆出若干蘑菇样的突起来。焰火顷刻便熄,那些突起已然凝固,呈现出一朵朵类花状来。众人看时,那花那树金光闪闪,光耀夺目,煞是美丽。 “此为何术?”周皇问道。 “火树金花之术。”古月低眉答道。 “可是真金?” “火树可生真金。但这与施术者血脉有关,家师曾言,若是真皇真后,随手触摸,这树上开的花,便真真正正成了金子。而要是像我这等凡夫俗子,这金子也只是徒有其表,非赤金。” 古月徐徐说道,他仿佛看到贪婪的野兽即将走入自己的陷阱,一步步靠近,他的心也提了起来。 只要周皇走上前来亲试,在那一霎那间,他便可以捏住他的喉咙,将那圣火灌下去,让其化为齑粉。 古月恭顺的垂首而立。两眼早已眯成了一道细缝,那缝直落在那不起眼的圣火瓶里。他几乎可以看到那怒焰翻腾的幻觉。 周皇站了起来。正当古月心神激荡时,忽然,那妖姬也站了起来,反而先往古月身边走来。这时古月才看出,那妖姬已是孕相,他望着那妖姬一步一步赤着脚走来,那白生生的脚踩在那黑色的殿石上,却像踩到了古月的心里,咚咚有声。 “让我来试试。”她忽然出声道。 古月惊诧起来,从未听说过异族可以说人类的语言。他望了望周皇,只听他哈哈一笑,“美人要是喜欢,便由的你。” 妖姬近前,一双妙目兀自盯住古月的双眸,她的一只手却轻轻在那瓶瓶罐罐上划过。像是听到了古月的心跳,她最终将手放到那圣火瓶上,捧了起来。 “救我。” 古月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他看着那妖姬的点点朱唇轻启,“救我,”那唇语轻的如蝴蝶的翅膀扇动,只有近在咫尺的他能听清。但真的是这两个字么?古月僵在当场。 为何妖姬会说这样的话呢? 妖姬将那圣火瓶缓缓放了下来。她作样在那火树上摸了摸,忽的叹口气道:“原本以为我这异族,也有几分异样血脉,却是不灵验的。” 那周皇又起身,要来亲试。古月忽的心中清明,急道:“陛下,小人此次准备物料不足,恐难遂陛下心愿。待他日妥善备置,再请陛下施恩。” 临拜退时,他望了妖姬一眼。满腹狐疑,不知如何揣测。 为何那异族的妖姬,要向自己求救呢?是因为嗅出了自己的日益不安生的身子,以为自己也是异族了吗?她又有何等苦衷,要让自己来打救呢? 第28章 李牧8 如果一切顺利,从贵族身上借到了钱,百花令的危机也就渡过了。周皇有钱去挥霍,百姓的怨恨也没有加深,每个人都会是欢欢喜喜的。那个时候,李牧就可以还乡了。回到那个梦系魂绕的凤来城堡,回到那些亲切温暖的亲人身边。 即便“每个人都欢欢喜喜”只是个假象,就像荒漠中的旅者眼前忽然出现的一泓碧绿湖潭,也足够了。足够让这周都居民泛起虚假的希望,足够让他们按着原先的轨迹奔跑下去。至于后来是什么局面,将与李牧无关。他不是神,他只能尽量掌控自己的命运。想到这里,李牧就心神黯淡起来,但转而寄希望于三公。 三公是明智睿达之人,他们总会有办法。他们会使这周都千秋万载下去。而自己,只需要渡过眼前这道关就行了。 但借钱,不同于疆场杀敌,他的技巧拙劣无比,就像新洞房时的处女,手脚无措,嘴巴艰涩,李牧觉得自己好像不是在向别人借钱,而是借了自己的某样东西出去,那样东西尊贵而荣光,却又像新生儿一样稚嫩而软弱,是尊严。他想着。 而把他从这种困境中解救出来的是王平。当日带他去男人洞的随从,圆脸上随时盛开着都市人的精明的那一个。 “我不知道我父亲的名字,母亲说是肯定是一位达官贵人。但她也分不清究竟是哪一位。他们都一样,因为都是把钱丢在床上就离开。”有一次王平在李牧旁边喋喋不休,眼中充满了怨恨。 “这么说你母亲是伎女了?”另一个随从问道。 “不,她不是。她是家道中落的名媛,她扛着几十口人的吃食,还有她的父亲加官晋爵的希望。”王平不理睬随从中那种戏虐,只是简短的讲述,像是说着别人的故事。 “或许,这次要去借钱的那家贵人刚好是你生父呢。”那随从继续紧逼。 “那刚好可以大大的敲一笔。”王平平淡的答道。 几日后,王平等人带着五千两白银来到李牧面前。 “大人,这都是小人们从各处贵人那借到的。” “怎样借的?”李牧讶然中透着欣喜。 “简单,大人。”王平道,“我们卖东西给他们,他们不得不买。” “什么东西?” “安全,大人。”王平徐徐说道:“叛军要来,异族要来,更要紧的是,穷人要来,那个时候,贵人怎么守护他们手中的财宝呢?所以小人便假意承诺,如果别人来抢他们的东西,我们都城守护便第一个挡在他们的面前,来守护他们。” 李牧皱起了眉头,“这好像,跟我们的初衷南辕北辙。。。” “大人,”王平看出了李牧的犹疑,“他们是贵人,我们取的只不过是他们的九牛一毛,无伤大雅。而对于大人你,却是可以救火救灾的。” “那他们真的就信了你的话?”李牧问道。 王平踌躇片刻,最终还是硬着头皮道:“起先是不肯借的,但碰巧晚上的时候,借钱哪户贵人碰到乞丐流民抢劫,第二日,他们便主动交来了。接下来,其他人都收到了消息,借钱就容易多了。” 李牧哼了一声,用手狠狠拍在眼前木桌上,严厉的喊道:“混账!流民抢劫,也是你指使的喽!” 几个随从齐齐跪倒,半响,那王平道:“大人,我们是在打仗啊大人。前任的刑公离开时就说过,叛军是要来的,异族也是会来的,我们要准备战争啊大人。东北的烂城墙,据说只要十个壮汉就能撞开,城破后,穷人富人真的有区别么?” 李牧面上青筋隆起,他在屋内快速踱步,像秋风卷着的叶子,不知最终落到何处。那几个随从心惊胆寒的看着他的脚步,直到他静寂下来。 “不同的时刻,需要不同的举措。”李牧自语着。“你们起来吧,去做事吧。” 就像秋风卷残叶,李牧的人进展的十分的顺利,借的银两越来越多。于是李牧的心情也随着天气的和煦温暖一天一天明朗起来。归乡可期。 王平对贵族的仇恨就像剔骨刀,利利索索的从达官贵人中搜刮着。而所有的不满并没传到李牧耳中,或许是因为庄公的压制吧。这棘手的百花令就像一座即将消融的冰山,即便是独立面对,李牧也没有了当时的寒意。他开始好整以暇起来,有时还看着小女子期,做她那勤奋的修行之事。 “你在做什么?”李牧看到子期在庭院池塘边。 “观察。”子期看了李牧一眼,“看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蜉蝣。” “嗯,这是他们的本性。”李牧点头道。这时他看到子期拿着竹竿点点戳戳,听到她疑问道:“如果我把小鱼都捉了,那大鱼会吃蜉蝣么?” “那样的话大鱼会饿死吧。”李牧不假思索的说道,然后踱步回了书房。 ?????? 李牧并未深思当日的警句,他动了达官贵人,然而这些人本是另一些人的食物,像雍王这样的人,就是达官贵人供奉着的。李牧诸人的借钱举措,不但使得一段时间内雍王府门可罗雀,甚至角斗场的庄家生意也一落千丈。闲钱都被李牧强借了去。 正在李牧斟酌如何向雍王“借钱”时,雍王的反击却先来了。就好像你不经意看了几眼疯狗,不管是某种挑衅还是侮辱,疯狗便向你咬过来。 城防军接连几天收到了异人在城中作乱的报告。 一例是夜晚时有异人放火,烧毁民居五所,待到守军和民众合力擒住,那异人忽的身躯炸开,化作无数黑虫涌出,四散逃走,只剩一个空囊。“吾后召唤,黑虫异族,永生永在。我者先行,后者跟随。”这是人们在皮囊内搜到的信件。 第二例是在光天化日下,在最繁华的商街酒肆,一个异人忽的身躯扭曲怪异,持刀连伤四人,被巡视兵甲抓捕,也是忽的化作黑虫无数,四散逃跑,空留皮囊,信件亦留一份,一模一样,“吾后召唤,黑虫异族,永生永在。我者先行,后者跟随。” “异族从何而来?”李牧浓眉紧缩,心中隐约感到不详。 “外头传言说是妖姬召唤来的,案发后的尸体上就有这样的信件,吾后召唤,那不是妖姬是谁啊?!”王平回道。 李牧心中觉得蹊跷,这信件可是人族笔迹,难道异族也会这样的文字?难道异族本来就潜伏在人族之中?他忽然大胆的想到,如果这是人为的,那矛头很明显是指向了周皇,也就是指向了王座。 但没有证据,一切只是推测。 所以一时之间,周都内人人都知道异族要来,而且已有先行异族已渗入了周都。人人便自危起来。这反而让李牧诸人的借钱愈发的顺利。 那王平便愈发得意飞扬起来,光顾那花街柳巷便愈发多起来。 而李牧却头大起来,已有民众开始聚集在军营议事厅,口中喊着,“查出异族,查出异族奸细,还我太平盛世!” 李牧不得不每日甲胄在身,骑马巡视,但却无从查起。他开始还以为是王平的把戏,等他严厉审问王平后,才发现与他无关。 难道异族真的已来。李牧心中发紧。他听过那个血腥的时代,人族和异族,只能活一个。 “必须准备好。”他发着军令。”如有异族来犯,你们知道怎么做。磨利你们的刀剑,调整你们的弓弩,如有异族来犯,不是你死便是我活,没有言语可以谈判,除了这万仞周都,没有退路。时刻准备着,无论白天还是黑夜。” 阳光依旧和煦,李牧晌午时分,来到了商街。这里酒楼林立,人流熙攘。那不远处的天香楼就像溪流中的耸立岩石,在阳光下变幻着颜色,恍惚间,又像极了一位绝色佳人,绝世独立。 忽的有几个民众挡住了李牧和他的随从。“大人,要速速查出异族奸细,要还我太平盛世啊!” 他们的口号简短而有力,一时四方民众围了过来。 “放心,我们会的。”李牧交代着。他的目光扫过这些人的面孔,忽然察觉,这些人面中并不亲切,并不像自己的国家凤来那样,真诚流露出的那种敬慕。也许自己,在这周都里只能是个过客。他暗忖道,再看周围的人时,甚至忽然有了当日在角斗场的那种感觉。 他想着多安抚几句。这时忽然异变横生。 王平忽的从李牧身边奔出,挥刀向民众砍去。他喉咙间呜呜咽咽,模糊不清。身躯也变得怪异扭曲,像极了一个傀儡木偶。他突发刁难,最前的几人躲闪不及,被他连连砍伤。众人惊恐,人群中有人喊道:“是异族奸细!异族奸细!” 接着另一角落有一尖锐嗓音喊道:“李大人养了异族奸细!杀人啦!李大人是异族奸细!杀人啦!” 李牧正待持刀止住王平,“你怎么回事?!”他厉声问道,却见那王平口鼻间忽的涌出几个黑色虫子,那虫子生有羽翅,却比苍蝇细小太多。李牧忙遮住自己口鼻,瞬时便见更多的黑虫从王平身上飞出,刹那飞了个精光。那王平便像一件丢弃的衣物,随意摊开在地上,眼球全无,空留空洞洞的眼窝,萎缩的皮囊紧紧包着他那骨头上,即使当时看过其他两例皮囊,李牧还是骇了一跳。 “抓住他!抓住李侯!他是异族奸细!”人群中有人撺掇。便有前面几个受伤的人愤怒的涌上来。 李牧的几个随从惊慌失措,想着拔刀阻止众人,却听李牧说道:“不要伤人。” “事情总会水落石出。”李牧将刀丢掷在地上,接着他被蜂拥而上的民众死死按住,并用绳索绑了起来。“我不是异族奸细,我要见庄公。”他高声说道。“庄公秉公廉洁,是非曲直,交与他判断。” “没有比通敌异族,更大的罪过了。”他听到近前的一个民众耳语道,“没有人可以跟雍王府做对,我早告诉你了。”那人目无表情,像是戴着一层面具。 阳光不再和煦,就像移情别恋的情人,推开了怀抱,报以厌弃与冷漠。等阳光消逝在眼底时,李牧便叹了口气。他触碰了几下面前的铁栅栏,还有四周潮湿生硬的石头,像是做了一个噩梦。 一个囚笼的噩梦。而打造这个囚笼的是谁?又有谁能救醒自己呢? 时间好像过了很久。这里无法判断时光,因为连蜡烛也没有。只有头顶的一个碗口大的窗户。当光线逝去,只有无尽的黑暗包围着他。睁眼和闭眼也没有太大区别。 庄公早应该来了。为何没人过来?他开始疑惑起来,忽然更多的不安像风暴一样袭来。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是清白的。自己是为了民众做事。不惜得罪权贵。为何没人过来?自己化干戈为玉帛,那百花令不是由重变轻了么?民众是相信自己的,不是么? 为何没人过来?自己做错了什么?李牧在黑暗中沉思。从头到尾,哪个地方做错了? 我是要救周都的,反而身陷周都。李牧觉得没有比这更荒谬的了。这时他想起了子期,想起了自己的家人,忽的变得心急如焚。 他们会遭受什么?! “放我出去!我是三公!我要见庄公!”他猛摇那冰冷的生铁囚栏,却只听到咔嚓的回音。没人回应。 他像一头受伤的狼一样嚎了一夜,并不是为了自己身陷囹圄,而是担忧他的子期。在漫长的黑夜中他隐约看到了真相的容颜,丑陋而深刻。真相就是一个巨大的影子怪物,一直在自己身边。而自己却从未正视过它。 真相就是,周都从未需要过他李牧。民众不需要他,民众就像那柴火,热烘烘的燃,直到熄灭;雍王不需要他,他挡了水流的路,那水流便漫过他,浸过他。三公也不需要他,三公总有计划,计划中套着计划。不论哪种计划,三公永远是万仞城般的存在,即使换了主人,他们依然做着一成不变的事。 而自己,只是做了自己。问心无愧。他心神少定。这时他终于听到有脚步声传来。 “为什么当场不杀我?”李牧看了眼前这个目无表情的人,看着他用手将一层薄薄的皮具揭开来,露出一张英俊的脸来。他并不惊讶,当日他听到他耳语的时候便猜到了。 “怎么能杀你呢?你是百花令的英雄,至少在愚蠢的民众心中是的。但你也明白了,民众的心可以随意改变的,只要有巧簧般的口舌就能操纵。”朱厌隔着铁笼,好整以暇的坐下,细细端详着李牧。 “你知道我是个收税官,很久以前我便领悟到,钱便是水流,是很难改变其流向的。也就是说钱应该是从平民流向权贵,要是改变这个流向,可是要出大事的。”朱厌微笑着侃侃而谈,“想不到钉子侯有制敌千里的计谋,却没看透这个。” “平民才是水流,可载舟亦可覆舟。”李牧冷然相对。 “我们相信的规矩不同,路便不同了。就像现在,一个笼内,一个笼外。”朱厌道。 “公道自在人心。等人心醒了,我们也许就换了位置。” “也许。不过之前,我还想着先跟周皇换个位置呢。”朱厌眼睛熠熠闪光。 “你想做皇上?!”李牧重新审视起朱厌,“要做,也应该是你父亲吧?” “都一样。”朱厌简短答道,“我们其实无恩无缘,本来周皇正自掘坟墓,挖的已经够深了,你却好,跑来帮他填平。本来我们只需要加一把火,这周都的天,便归了我雍王府。你使民怨平复,都是对我雍王府不利的。”朱厌起身,又笑道:“世事就这么荒谬,你想着造福民众,而民众却最终要了你的命。也许是因果吧?” 这时听到李牧挣扎了一下,道:“我小女怎样了?她是无辜的。” “没有人是无辜的。”朱厌并没回头,“整个凤来,也怕早已毁灭不存了。” 第29章 重吾3 黑船溯江而上。江面总有迷雾。妖怪一样的迷雾,笼罩在黑船上的百越战士的脸上,身上,以及他们的刀剑与长矛之上,使得一切变得模糊而虚幻,同化成跟迷雾一样的妖怪。 但他们的声音是真实的。真实到像辣椒一样呛人。尽管听不懂他们的语言,但重吾和子俊都知道除了谩骂和嘲笑还会有什么呢? 重吾和子俊成了甲板上的斗鸡。他们的衣服早已破烂,新的鲜血渲染在旧的伤口上。重吾的眼里渐渐有了歇斯底里的疯狂。他记不得这是第几次与子俊生死相搏了。他只能读懂子俊眼里同样的不甘。 第一次两人被强逼着互相搏斗,重吾是拒绝的。“我没有与他战斗的理由。”重吾说道。 “但他出卖了你。”女王如是说。旁边的青莲也是惊讶不已。 “也许。但我并不想跟他战斗。”重吾坚持说。 “你要不是个怕死的懦夫,要不就是个傻子。”女王笑道,“也罢,他总要死的。我百越战士最看不起那些叛徒,那些出卖朋友的人。” 就有两个战士上前抓住了子俊,却听子俊道:“我们不是朋友。女王大人。他不愿意跟我战斗,只是太高傲自大罢了。以为他的皇子身份,哪里容得下其他诸色人等。” 子俊的话起了效果。百越女王皱眉制止了对子俊的行刑。她转首对重吾说道:“你既然需要一个理由,我便给你个理由。”她一双妙目在子俊脸上扫了一扫,唤了个随从,从厨房拿了个肉饼来。接着女王将肉饼丢在两人之间,道:“赢的人,有饼吃。明日亦然,后日亦是。直到一人生,一人死。” 于是第一次的时候,子俊将重吾打的很惨。他的脸庞被拳击的铁青红肿,嘴巴里全是血沫子。待重吾昏厥倒地时,他看到子俊走过去,把地上的肉饼捡起来,慢慢坐在地上咀嚼。但子俊的眼睛一直在看着自己。 第二次的时候,重吾开始被迫反击。待到两人扭打在地上时,重吾取得了优势。他骑在子俊身上,高高举起他的拳头,然而终没有落下。接着被子俊得了空,反制在身下。子俊却一点不留情,拳头雨点般的落了下来,这终于激起了重吾的血性,他开始反击。并最终将子俊制服在地。看着在地上挣扎的子俊,重吾低吼道:“只是一块饼而已。我们可以分享,我们没必要生死相搏。” 子俊的眼神忽的清澈明亮起来。他趁着扭打在重吾耳边私语道:“不能。我们不能分享。南蛮希望我们背心,而不是齐心。要是他们看到我们齐心,我们两个都活不了。”他的话语像月光照过浅林,画出一条路来,“答应我,你还是凤来的马童,还是子瑜的马童。如果有机会,你定要寻的她,保她平安。” 接着子俊的脸重归迷雾,变得狰狞模糊起来。这一站,肉饼归了重吾。 第三次,第四次。。。。慢慢的,两人好像是有了某种默契,互有胜负。但女王也升级了他们的搏斗,不再是赤手,而是刀剑相持。 有好几次,重吾被子俊刺伤,看到子俊猩红的目光,他不确定子俊的真实意图到底是什么,到底会不会杀死自己。子俊像这江雾一样,捉摸不清。 但提及子瑜,重吾便多了一些生的渴望。甚至有些时刻,忘了跟父皇的恩仇,忘了身陷囹圄的困苦。 于是他把斗鸡变成了对自己的训练和磨砺。他也发现了子俊的过人之处,机变之能,无人出其右。他出卖重吾,实则从红儿口下救了重吾,也救了自己。女王甲板上本来要处决他,但他提及重吾的高傲,蔑视诸色人等。反而又救了他自己一命。 但命运如同悬在他们头顶的审判之剑,他们明白,只要女王一句话,那剑便会落下来,终结一切。 ?????? 重吾目光渐渐变得疯狂,子俊的眼中猩红而不甘。两人正要最后“殊死”一搏时,船桅上方忽然传来几声清锐的鹰唳,让众人都是心神一震。待众人抬头望去,那浓雾似被那啼叫声生生撕裂,露出一盘白日来。白日炎炎,正是晌午。 重吾看到一个士兵吹了一个尖锐的口哨,船桅上的那鹰便盘旋着落了下来,最终落到那士兵的臂膀上。那鹰羽白若雪,像极了从日光所化的精灵,唯有双眼若火,熊熊燃烧。重吾辨认出这是雪鹰,在诸国中常用的通信之用的。凤来亦有两只。当日城陷前也曾放出,但恐早已身葬箭雨之中了。 那兵士从那鹰的绑腿出解出一个信件来,交给青莲。却听青莲乍舌道:“是北文喔,我可不识得。” 那女王亦是皱眉沉吟。看了看重吾子俊,道:“你可识字?”子俊抢道:“家师幼教,能读能写。”那女王便说声好,“读来听听。” 子俊便接过那信件,读到:“凤来已据。但墨家反叛,引大周刑公主军来攻,请盟军速来解围。郑卫季仓落款。” 他面无表情的读完,将信件交还与青莲,青莲却又交予女王。那女王眼前往信件匆匆一过,又凝眸看向子俊,道:“一字不差。你倒好诚信。事关你凤来安危,也不见你谎扯隐瞒。” 子俊道:“凤来已亡,只剩残垣断壁罢了。” 女王又细细的打量子俊道:“现在墨家反叛,这郑卫的季仓恐是守不住了。现下可是你夺回凤来的好机会。” 子俊又回道:“回女王大人,凤来已亡,就由它去吧。” 百越女王笑道:“我这就去杀那刑公主军,解救你的仇敌季仓。你愿意效忠于我,作我的马前卒吗?” 子俊闻言将剑丢掷在地。往女王处迈了几步,立时有兵士制止。然那女王笑意盈盈,摆摆手,依然让子俊近前。子俊便趋前去,待接近女王高塌,忽的伏低身子,捉住女王一只白皙如玉般的裸足,直直亲去。“愿为马为奴,听女王差遣。”他抬首答道。 他举止虽然突兀,却引得那女王格格娇笑起来。 。。。。。。 为何子俊不借机央求百越女王夺回凤来?重吾思索着,是了,他一定是早已看穿百越便是那信件上的盟军。郑卫灭凤来,百越攻周都,一切都是有计划有预谋的。但在背后操纵这一切的又是谁呢? 重吾又想到信件里提及的刑公。心中便安稳了许多。刑公,在他的心中,是山一样的存在。他严峻而慈祥,曾教授自己兵法与大义,“如果你赢了一场战争,己方没死一个人,是很好的。如果敌方也没死一个人,是最好的。”他如是说。当时重吾奇怪的问道,“战争总要死人的,哪有双方都不死还能赢得战争的?” 重吾记得当时刑公微笑的样子如他的银发般闪耀:“这就是你要学的,等学会了,你便是真正的王者。” 现下的刑公,正在围攻凤来么?重吾忽然期冀着这舟船能快些,他可以早日与刑公相遇。也许,趁着混乱,他可以拥有逃脱的机会。 正当他心中思慕着自由的曙光快快到来时,他却被青莲引到了另一个房间。屋内简洁清雅,没有床,仅地下有偌大的白狐样的毛毯铺着,他看着青莲一双粉雕玉琢般的足儿踏了上去,然后在上面打了个旋儿,轻盈的像一只落在花蕊处的蝴蝶。 “女王得到了她的男宠,看看我得到了什么,一桩木头么?为何你不学那个人,过来亲吻我的脚趾头?”她第一次将黑纱的斗笠摘了去,露出一张皎如明月的脸来。 她看到重吾依旧伫在那里,便轻笑了一下,走到重吾身边,用春葱般的手指磨砂着重吾的菱角分明的脸庞,道:“你为何不杀了他呢?你比它更敏捷,更擅长战斗,傻子都看的出来,为何让他活下去呢,我的直觉告诉我,他可有着比红儿更毒辣无情的心肠的。” 她的手指好凉。重吾望着青莲那双黑亮如星的眼睛,沉吟道:“杀戮并不是唯一的选择。”这是刑公想要教会自己的吧。重吾心中思索着。 他的话却惹来青莲的一阵娇笑,如风吹弱柳般,她把身子依偎向重吾更近了一些。“是么?杀戮是我所知道的唯一选择呢。就跟红儿一样。” 她用手扯一扯重吾脖项上的铁链,那铁索上的尖刺扎进他的肉里,鲜血便殷殷的流出,重吾不禁发出沉闷的呻吟声。青莲却愈发拉扯的紧,直到拉拽着使重吾跪伏到白狐毛毯上,接着又像安抚马匹一样,轻轻抚摸着重吾的头发和背部。 “你听过金雀儿和银雀儿的故事么?”她的声音清脆如珠玉流水,“你应该听过的。说的是以前的事儿,一个沂水国和一个东玉国的边境处,有两个不相识的采桑姑娘,她们看到了一只雀儿。这雀儿还是幼雀,所以毛色是黄蓉蓉的,成年的金雀儿,是羽毛金黄色的,纯色。成年的银雀儿,是羽毛像月光一样的白。但这两种雀儿,在幼年却是一模一样的。两个姑娘看了,沂水国的便说,这是一只金雀儿,东玉国的却说,这是一只银雀儿。两人争吵着,忽的扯到别的上面,一个说另一个肤色土黄,所以看什么都是金的;另一个说低贱的人,会去捡拾白银而不是黄金,于是两人便打了起来。” “然后第二天,两个姑娘分别喊了自己的家人过来,殊死相杀,两败俱伤。然后到了第三天,两个姑娘所在的乡县,便出动人手,双方伤残百人。这事惊动了两国的国君,于是两国重兵对阵,征战两年有余,死者万人。以一国被灭族而终。” “两年时间,那雀儿早已成年,是金雀儿银雀儿一眼便可以看出了。可谁还会记得最初的争执呢?人们只记得杀戮,哪怕是为了最虚无的名号。”青莲叹了口气,有些出神。 “但我们现在明白了她们的愚蠢不是么?如果事情重演,我们都会做出更明智的决定。”重吾喘息着说道,她像驯服猛兽一样用特制的铁索的尖刺折磨着他,这让他感到屈辱与怒火,但他依然让自己尽可能平静下来。 “会么?你确定现在的我们会做出更明智的选择么?”青莲愣愣的看着重吾,“一切都是刻在石头上的,一切都是命运注定。就像你,即使赢了那个小子,还有另一场战争你不得不去打,你跟你父皇的战争。”她苦笑了一下,“我也好不到哪里去,红儿和白儿总有一战,也就是我跟我孪生姊姊白莲的战争。” “为何?”重吾讶然。他看到青莲将锁链放了下来,便勉力转了转伤痛的颈部。 “为了圣女之名位。历代的圣女,都是真神选定的,从出生那天开始,便可以感应灵虫。红儿便是我的灵虫。白儿是姊姊的灵虫。圣女只能有一个。这也意味着,我跟我姊姊只能活一个。” “太荒谬了。”重吾刚说完,忽被青莲翻正身子,仰面朝天。他看着青莲的唇儿,如同雪地里盛开的鲜艳红梅,让人欲凑上前去低嗅亲近,但足够近时,又仿佛听到毒蛇在猎猎吐信。“是么?比父亲要杀儿子还荒谬?”青莲一边嘲讽着,一边却骑到了重吾的身上。她冷冷的看着重吾,慢慢的将自己的薄纱褪去,露出玉脂样的洞体来。 “为了你更好的上战场,我为你准备了礼物。”青莲笑靥如画。正待重吾感到血脉愤张时,他却看到青莲从身后的毛毯下摸出一样物件来。 是一张青铜面具。为他量身定做的青铜面具。冰冷而有些沉重的面具。 “我们可不想让周都的人把你认出来,抢了去。到了战场,有了这个面具,没有人再能认出你。你不杀别人,别人可就杀了你。那个时候,杀戮是不是唯一的选择呢?”她像白蛇一样扭动起来,在重吾的衣裳间发出沙沙的轻响,最后她将脸紧紧的贴住重吾,“女王喜欢那个机灵的小子,我偏偏喜欢木头样的你。战争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这男与女的战争里,你能赢的了么?” 第30章 子期4 子期的狐步走的越来越娴熟了。她可以轻易的穿梭那凌乱的红丝带缠绕的柱子,而不让红丝带上的铃铛发出任何声音。每一次她都逼着自己再快一些,再灵活一些,那样就可以使羽真师傅更满意,可以学下一步的东西了,比如武技,以及武技里的谎言。但她的愿望落空了,当第一次听闻有城内异族放火伤人时,羽真师傅便消失了。 临走时羽真师傅问过她,“如果有一天,你不想做将军了,或者,你做将军做腻了,就加入殉道士吧。风声已响,暴雨将来,那个时候,整个人类会需要你。” 子期没有作答。殉道士确实有殉道士的荣耀,不跪三皇五帝,这是无与伦比的自由与高傲了。就像一只雄鹰一样,孤傲的鸟瞰这芸芸众生,只将自己的一双锐利的鹰眼,终生寻觅与捕捉那异族,非人类的异族。 但加入殉道士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她将放弃她的家人,她的姐妹兄弟,她的父母至亲,即使是血缘关系,但入了殉道士,便将形同陌路。他们将与其他人类一样,再无其他分别。 “家人需要我,家族才是一切。”她不假思索的做了结论。她爱她的亲人。而且即便她从亲人那得到的是更多的指责和教训,她还是相信他们都爱着她。当然,最宠溺她的肯定是她的姊姊子瑜。 而父亲也越来越重视她了。她证明了她有用,能帮上忙。想到这点让她心情愉悦起来,虽然羽真师傅还没有教自己剑技,但她开始琢磨着在狐步的同时拨出她的黑曜石匕首攻击,结果却适得其反,那些红布像活蛇一样缠上身来,上边的铃铛叮叮当当响个不停。她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但有了倔劲,她开始不停的尝试。不知不觉已是过了晌午。 父亲也该回来了。这时子期已经琢磨出一些道理。她开始并没有顺着躲闪的方向挥动匕首,对匕首的关注使她经常错失了狐步的轨迹,所以她才屡次失败。所以她调整了一些,并没有刻意用匕首去攻击她想象中的敌人,而只是紧握在手里,作为手的一部分,她还是只关注着躲闪,结果成功了。没有响铃。 她大汗淋漓,坐地而憩。然后她听到了府门外的骚动声。准确的说应该是守卫们的怒吼声,咒骂声,惨叫声混合的声音,突兀而起却又嘎然而止。她喊了几声,“发生什么事情了?!”下意识的握紧了那满是汗水的匕首手柄。这时她看到一群陌生人冲了进来。 足有十五六号人。他们穿着闪亮的铁盔铁甲,手里是齐刷刷的闪亮的利剑,利剑上闪着令人心悸的白光。他们眼神冷漠,身材魁梧。子期迟疑了一瞬,因为她很知道这些人。这些是国王护卫队的人,当日她想着进宫去见那妖姬时,便是这样的穿着的人在守卫。 “你是李牧的女儿?”一个兵士挡在子期面前,这时另一个兵士说:“当然她是,看她穿的衣服上绣的那棵树,那是凤来的族徽。” 被截话的兵士狠狠瞪了搭话的兵士一眼,只听子期说道:“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 “是就抓了,不是就砍了。”那人简短的回答,并把剑放回剑鞘里,子期可以看到有殷殷鲜血从上面滴落下来。是守门人的鲜血吧?子期心中一紧。她知道每个守卫人的名字,他们都是从凤来带来的,他们都曾与她比划过刀剑,箭术。 发生什么事情了?为何国王队的人会来抓她?难道父亲又惹的国王不高兴了?子期心中惶急,她眼神往门口的地方瞟去,大头的张义德也被杀了么,还有像猴子一样瘦小灵活的卫奇,他们那样不济么?是了,他们定是事出突然,被国王队的人杀了个措手不及。 那个兵士伸出他蒲扇般的大手,向子期抓来。子期往后闪避,退到了羽真师傅给她竖的圆木阵中,从拉扯的如蛛网般的红绳间,她打量着这一群人。如豺狼般的人。 那兵士嘿了一声,走进了那圆木阵中,又伸手去抓子期,却被子期施展她的狐步,轻轻松松躲了过去,而这兵士自己却被红绳缠绕,弄的铃声叮当作响。他的窘态惹得周围的士兵都哄然大笑,这让他暴怒起来,他抽出了腰间的利剑。 他用利剑砍向子期,子期闪避,剑便落在那些红绳和圆木上,红绳不再成为他的羁绊,子期也只有一些木头可以闪避。 她看到那人一剑砍来,忙低头闪过,那剑卡在木头里,那人便咒骂着努力去拔。这时子期忽然拔出她的匕首,在那人大腿上割了一刀。周围的嘲笑声便嘎然而止。 “不要再浪费时间了,抓住她。”一个从里屋走出的主事士兵说道。显然是刚查过了府内再无生人。他鹰隼般的目光锁定了圆木阵里的子期。 立时有三四个士兵从不同方位堵住了子期。子期挣扎着用匕首又划伤了一人的手掌,但同时被另一人用剑鞘当棍子敲在肩膀上,立时钻心的痛疼,匕首也差点掉在地上。等她狠狠的回眸时,又被另一人狠狠的拳头正击中面孔,鼻血便流下来,一边面颊也开始发青。 “看你这猴子能跑到哪里去?”她被一个士兵捉住,双手反缚在后,她心爱的匕首也落在了那个主事士兵的手里。 接下来她便被推掇着到了街上。出门口时她看到大头的张义德躺在地上,腹部被开了一个大洞,卫奇佝偻着身子,在另一边趴着。她的眼泪不由的流下来。“你们这些禽兽!我会杀了你们!” 然而这些冷漠的国王兵根本不加理睬,更加过分的是,他们有些人是踩着尸体走过去的,甚至推的子期一个趔趄,致使她也不得不踩上了卫奇的尸体。这使她变得更加疯狂愤怒,却被那主事士兵给了狠狠一记耳光,一时耳内轰鸣起来。 “异族的杂种!给我老实点!”他说道。这让子期觉得莫名其妙。什么时候自己成了异族的杂种? 他们沿街往皇宫方向走去,地势也是越来越高。子期看到路上人们越集越多,仿佛见了鱼饵的鱼群,她走到何处,他们便跟到何处,伴随着窸窸窣窣的议论声,就像是老鼠们在啃食生果屑,“她是异族么?异族是长这样的?”“不是,他们是异族的通女干者。” 一时之间子期觉得荒谬绝伦。她为了抗议那些眼睛里充满的质疑,谴责,诅咒,便大声嚷道:“我不是,我不是。”但那些眼睛却变的更加怨毒和愤恨,这让她沉默起来。只是噙着泪水,往前走着。 地势越来越高,看光景的人便越来越少。这让子期暗自舒了一口气。这时因了不知何处飘来的乌云,光线瞬间黯淡下来,高远处的雄伟的皇宫殿堂前一刻还像正当壮年的男人,这一刻便像极了暮年的老者,一身的死气沿着阴影蔓延开来。 当他们快要走过那贵族区时,一包东西啪的一声甩在子期的队伍前。这让他们停了下来。 那主事兵士看了看四周,没有发现什么。他便谨慎的用剑尖去挑开那破布看,这一看却让他咒骂起来,同时那腐烂的臭气直直冲向鼻尖,子期也不由的感到腹中一阵恶心。 是几只腐烂的老鼠。 主事兵士正要大声咒骂,却见若干老鼠从空中丢掷了过来。眼尖的子期立时发现了道路两侧的高楼上有几个矮小的身影跑过。是赖子头他们。她深吸了一口气。 投掷的东西不止有死老鼠,还有活老鼠,还有更肮脏的东西,各种粪便,马粪,人粪,当然子期没去观察这些。当整个队伍被突如其来的天降之物袭击时,没有人愿意让这些脏东西玷污他们闪亮的盔甲,他们像笨拙的鸭子们在舞蹈。于是当子期发现她背后的士兵也在仰首警惕那些”不详之物“时,她便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她隐约看到一双小手在旁边的小巷中招摇,她又望了那些专注于更重要的事情而忘了她的士兵们,一猫身子,像泥鳅一样从诸人身边划过,等到其他人反应过来,她已进了暗巷之中。 果然是他们。当日跟她打架的男人洞的原住民们。那些瘦小的挨饿的小孩子们。子期后来经常偷出府中若干好的吃食给他们,这让他们有了友谊。 瘦小归瘦小,但他们跑的飞快。后面的咒骂声和吆喝声越来越小,很快的,子期发现他们来到了地下渠道中。 这些渠道,是周皇为了碗状的角斗场不被大雨埋没而修建的排水渠道,后来经由地下居民们的劳作构建,竟然变得四通八达。真的像老鼠洞一样,曲曲折折,有的地方即便是子期也觉得很难穿过,有的地方被扩的宽敞,甚至可以奢侈的享受到阳光。当然这样的地方一般是被当成了寝室。 “男人洞,也就是老鼠洞。我们就是老鼠。”癞子头笑道,他挠挠头,脏兮兮的脸上唯有眼睛闪亮清澈。 “你父亲被抓了。因为私通异族。”另一个矮小的孩子说。 “不,不可能的。我父亲是都城统帅。”子期生气的回道。 “以前是,现在不是了。”那小子好像在故意惹子期生气,这让子期动手推了他一下,他也不以为忤,只是傻傻的笑。 “我的父亲在哪里?”子期问道。 “不知道,或许在大牢,或许在天牢。大牢大家都知道离军部不远,天牢,就不好说了。大家都传言说那是周皇的私人刑房,有着各种妖魔鬼怪被关在里面。”癞子头说。 ”我要去救他。他是被冤枉的。”子期挺挺身,她把手摸向腰间,才发现匕首已经不在了。 “你又打不过那些护卫队,怎么救?!” “我能救的。”子期大声说道。她的声音在石壁上回荡,这时她发现她的伙伴们都不言不语。 “我饿了。”有个小孩抿着嘴巴说道,他看了看其他的小孩,自己便低下头去。 “为了救你,我把晚餐也丢了。那是好大的活生生的肥老鼠。” 子期沉默了下来。她不觉得恶心,只是一阵阵难过。她扭过去,往其中一个渠道爬去。癞子头一边嚷嚷着“你要哪里去,”一边跟上来。 子期不识得路,况且这里面曲折幽深,迷宫一般,走着走着就不知到了何处。但她跟随着光线的方向,竟让她寻得了一个出口。 出口外光亮一片。但同时闪亮的还有在洞口附近逡巡的士兵的盔甲。 “现在好多出口都被把守了,都是为了抓你。更糟糕的是,现在所有的地下居民们,都要被清理了。” “以后我们的食物,从哪里来?”另一个矮小的孩子也在旁边冒出头来,小声嘀咕着。 子期让自己冷静下来,她整夜就待在离出口最近的洞口,看着夜色越来越浓,听着一切归于宁静。但洞口附近一直有人把守,轮流值班。这样的洞口没有上千,也有几百吧。为何现在戒备这么森严呢?自己真的有那么重要吗?她越琢磨越替父亲担心起来。 第二日,所有的人都回到有着些许光线的“寝室”,子期知道大家都饿着肚子。因为她自己就是。等听到去侦查的伙伴回来垂头丧气的回答时,大家都开始咒骂起来。 “他们把守的很严,出不去,找不到食物。” 他们平常是可以在外头讨食的,繁华的酒肆商楼,总有客人会给他们一些食物。还有一些卖包子和甜点的小商铺,他们可以趁主人不备,偷的少许。而现在被封锁后,他们可能只能抓一些洞里的原住民了。 可惜老鼠也不多。它们和孩子们一样,更偏向于在酒肆商街附近生存。终于在第二日日落时,癞子头抓到一只。等到生火烤好后,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口。就一口。 但没人抱怨。他们习惯了这种生活。没人说要出卖子期。所以等子期说“我明天要出去”时,癞子头头也不抬道:“别犯傻了。我们可没法救你两次。” “我不需要你们救。我要去救我父亲。” “你现在是我们的家人了。我们不救你谁救?”癞子头傻笑着说。 “你不是我的家人。”子期盯着他看。 “进了老鼠洞,就是一家人。”他笑着说。 ”难道要饿死在这里么?”子期看着周围一张张面黄肌瘦的面孔说道,“总得要想个路子。” “路子是有的。”癞子头皱眉说道,“只是太艰难了。” 另一个孩子插口道:“我们都知道另有一条路。但我们去了也是白搭。因为我们太弱小了。” “什么路?”子期皱着眉头问。 “通往角斗场之路。就在老鼠洞的上面,接近碗底的地方。那里有角斗士训练场,成了角斗士,你便会有足够的食物,甚至还有银两,要是你是自由角斗士而不是奴隶角斗士,你可以随意用你赢的钱去喝酒,去逛支院。”癞子头说道,又扭头看向子期,道:“你知道是谁抓了你父亲么?” “是国王队的人,是周皇不是么?” “不,我当时在场,因为热闹的地方总会有些零钱可以偷的,”他龇牙乐道,“我看到一个有两层面皮的人。” “是谁?!”子期眼中冒火,焦急的抓了癞子头的衣领,“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是雍王府的公子,朱厌。他是天香楼的常客,很多人认的。我没看错。”他拨开子期的手,“人们都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早告诉你和晚告诉你有什么区别?先活下来再说。” 第31章 子瑜8 子瑜又做了那个噩梦。那个火焰地狱般的梦境。整个凤来堡都在燃烧,人们扭曲着面庞,蹒跚着身子,任由那火焰吞噬了他们的头发,衣服,皮肉,甚至声音。 而子瑜却毫发无伤的行走其间。就像那火不是火,而是绕指溪流,那烟也不是烟,只是晨曦初雾。 跟上次一样的梦境,却又不同。因为这次更清晰,清晰到好像自己可以伸手触及,清晰到她可以感觉到体肤微微发热,甚至,她可以闻到那皮肉的焦臭。 她就这样缓慢地在里面走着,开始她依然是慌乱的,她甚至尝试着去拉一个人,那个人是裤脚着了火,但子瑜看到有哨兵塔的木头掉了下来,就要落到他的头上。于是子瑜便下意识的尝试去拉他。但诡异的事发生了,当她的手碰到他时,那人便忽的整个人都燃烧起来,就好像子瑜倒了一桶的松油在他身上。 一切只是个梦境。子瑜在梦境中荒诞的提醒着自己。然后她忽然看到自己是裸体的,白皙的肌肤正发着月一样的光芒,如玉般剔透的赤足即便踩在流火上也毫无痛觉。 人们忽然向她蜂拥而来,这让处子的她感到狼狈不堪和惊恐万状。她开始在梦境里发出尖锐的呼声。 人们像扑火的飞蛾一样涌上来,而且真的像扑火的飞蛾一样化为齑粉。子瑜骇然的发现自己成了那火源,那光灯,人们正因为她的缘故而毁灭。他们每每触及到自己的肌肤,便会自燃起来。 这时,她也骇然看清了那些人的面孔。他们都有着白色的眼睛,他们的肌肤都是死灰色。他们跟当日那些追逐她和贾昆的人一样,都是尸人,魔人。他们不是活人。 魔人像嗜血的豺狗向自己涌来,即使被焚化成灰,它们依然前仆后继。所以子瑜只有慢慢的往后退去。 然后,有一只手搭在了自己的肩头。豺狗群也停止了躁动。 子瑜缓缓的转过身去,然后,她看到了大哥子雄的脸。以及他的断臂。 她便在这一刻醒来。 她感到一些不同。但她又说不清有什么不同。她将手伸到内衣下面,感觉到肌肤像火一样烫人。她忽然讨厌起衣服来,这是前几日姑娘们新进的吴绣,光滑而熨贴,价格又高的离谱,但在那个时刻,她很喜欢。它们使她更加的闪亮,闪亮的让她的客人分不清是喜欢她多一些,还是她的衣服多一些。那个时刻,她中意于这些衣服。甚至心里少了几分被囚于青楼的困惑和愤怒。 越是小的,柔软的,温暖的囚笼,越会深深的困住一个人。所以最终男人总是变成女人的俘虏。她脑子里想到这样的念头,当手继续往下滑时,她忽然厌弃起这些衣服来,这些华贵的衣服只是羁绊。她感到身体越来越烫,便将内衣脱了下来,一丝不挂。 她下了床,屋内蜡烛正燃。她直接走到桌边,将手放在火焰上,一点也不烫,火焰像个精灵一样在她指尖嬉戏,然后沿着她那雪白的藕臂蜿蜒上来,最终像水滴渗入土壤中一样,那火焰便渗入了她的肌肤内。 某些东西正在觉醒。她可以清晰的感觉到。这种东西陌生,奇特,而又隐含着巨大的力量。就像是用手指戳破了一层纸,那种力量在瞬间涌了上来,控制了她。 夜沉如水。她推窗望去,她的视野变的奇特深远,即使是几百米的商街人流,即便是在这黑夜里,她似乎也能看的清清楚楚,他们的眼睛,头发,服饰都原原本本,一览无余。她很满意的微笑着,好像这才是她本来的样子。 她的项链也开始闪亮,在这暗夜之中,发出幽幽的红光。她看到有很多金色的飞蛾飞了上来,就在这项链的光芒里飞舞。于是她顺着这蛾子的来向看去,她看到几百米的小巷处,站着一个戴着黑纱的女子。那女子正发出一种奇怪的尖锐哨音,像是在召唤这些飞蛾。但却失去了控制,好像是察觉到子瑜的目光,那女子便急急的隐匿开去,消失不见。 这时,她听到了如雨打芭蕉般的敲门声。老鸨走了进来。 “听说夜里有异族放火,烧了好几处跳蚤街的民房,姑娘可得小心一些。哎呀,幸亏是贫民区那等下等人住的地方,要是这里可就麻烦了。”老鸨的眼睛滴溜溜的转着,瞬间不离子瑜的胴,体。 “有区别么?凡人皆有一死。”子瑜淡然瞄了她一眼,“我想换个名字了,你觉得子曌怎么样?” “紫玉的名字不是挺好么?”老鸨奇怪的反问道,今晚的子瑜看起来陌生极了。 “我不喜欢。”子瑜冷然说道。紫玉是她在青楼用的假名。 “姑娘不多穿点衣服,小心着了凉。那样可就不能见客了,那还怎么赚钱呢。”老鸨眯细了眼睛,这让她脸上的褶子更深了些,像斑驳的草皮,又将那厚厚的胭脂当了白霜。 “不是异族来了么?金子在异族眼里可能是一毛不值的,要是异族统治了周都,赚的再多,有意思么?”子瑜将那轻纱吴绣拿起,披在了身上。烛光依然能透进去,并在墙上影影绰绰的勾勒出美丽的印象。 “周都这么多的人,异族才有几个?不碍事的。就是死了,抱着金子死的也舒坦。” 老鸨很不愉快的退了出去。即使到了门外,子瑜依然可以听到她的絮叨,“前几天看起来还是心善的主儿,今晚这是撞了邪了。” 也许我该放火烧了这青楼,这污秽之地,子瑜嘴角挂着浅笑,眸子熠熠闪光,谁会在意这里的妓女,老鸨,奴仆,还有嫖客呢,凡人皆有一死,也许火葬是对他们的奖赏与赐福吧。她将火烛拿起,看了半晌,却又放了下来。 次日的中午,小厮又告知有异族伤人的事件。子瑜却只是淡然的听着,看着老鸨担忧客人减少的絮叨,看着红红绿绿的姐妹们犹如见过黄鼠狼的鸡仔的那种恐慌,她甚至连怜悯和同情都懒的伪装,甚至忘了她平常的礼仪,见了周紫陌也未打招呼。 周紫陌经过她身边时,说道:“你的名气现在扶摇直上了,今天这清淡的时日,难得来几个贵客,偏偏这几个贵客,都是点你的名,连我也伺候不上了。”她看到子瑜不理不睬,不由微有怒意,又道:“即便你被捧上了天,也要记得,你是天香楼的人。” 子瑜置若罔闻,轻飘飘的进了雅阁。里面坐了五个人,他们的服饰各异,像是来自不同的诸侯国,但都是锦绣衣袍,烫金镶玉,每个人看上去都非富即贵,中间还有一人看着英俊挺拔,气宇非凡。 子瑜微礼,即席弹了一曲美人颂。这本是一曲郑卫之地流传的少女怀春,渴慕情郎之乐,不知为何,她的手指今日愈发灵活变幻,乐谱之中莫名其妙的被她加了一些音谱进去,若同闺房私语,若同美人叹息,甚至多了些若有若无的呻,吟之声。等她一曲终了,她便看到欲望的火焰在宾客的眼里摇曳盛开。她便心里透亮,这些人,便是自己手心的琴弦了。 “紫玉姑娘。。。” “请称我子曌。” “。。我知道子曌姑娘是不卖身的,不过,我想问一下多少金子可以买姑娘的一笑。”那人的胡子修的整整齐齐,他的手指上戴满了五光十色的宝石戒指,身上的丝绸也是色彩斑斓,整个人落在子瑜眼里,恍然如珠宝箱的错觉。 但谁人不喜欢珠宝箱呢,换了任何其他的姑娘,一定想着揭开珠宝箱,看看里面有几多的奇珍异宝了。 子瑜却素面依然,不发一言。待到另一宾客竞价到百两黄金时,她将琴轻轻放到一边,道:“金子虽好,但不合我意。” “你想要什么呢?”另一人问道。 “我想要什么呢,”子瑜黛眉浅蹙,微微沉抿,道:“诸位可曾听过夜之花的传说。”她见一个宾客摇头晃脑正待作答,便道:“夜之花,是一种可以盛开在黑暗中的奇花,到了白日,它便收敛了花瓣和叶子,但到了夜晚,它却是芳华怒放,传闻其香犹若处女,不沾尘世,传闻其光如同日月清晖,亮彻斗室。” 那宾客点头道:“典书上确实有记载,在异族战争时,此花遍存山野,将那黑夜几乎都变成了白昼。” 另一人道:“姑娘难道是要这花?唯有这花可博红颜一笑么?” 子瑜微微颔首,道:“我相信这花在这世间还是尚存的,凭着几位的财力,要去找到这种花也并非难事。但这花要养活,可就难了。” “它需要鲜血来养,不是飞禽走兽的血,而是人血。据说,每天需要的人血,需要杯量。”子瑜的眸子轻飘飘的从宾客脸上扫过。然后她止住了话语,低头轻啜清茶。 宾客们面面相觑,有人便嘀咕道,“也许只有周皇,才会养吧。”这时忽然那英气挺拔的男子哈哈一笑,走到了子瑜面前。他盯着子瑜的眼睛看,却从腰间拔出一把镶满珠宝的小刀来。 其他人皆惊。只听这人说道:“这点鲜血,先算是定金了。”他用左手狠狠握在刀刃上,鲜血便流了下来,甚至溅到了子瑜的衣服上。 子瑜便灿烂的笑了起来,一双美眸停留在那人的脸上,问道:“大人何名?” 那人道:“我叫做吴鼎,吴国来的,那里的人都叫我太子。” ———- 深夜时,子瑜忽然又醒了过来。这次却不是什么噩梦,而像是有虫蚁在她的肌肤上慢慢爬行,很慢的以至于并未给她带来任何痒的感觉;又像数百只蝴蝶停在她的脸上,轻柔的扇动着翅膀。但在这之下,又是一种不同的感觉,一种警觉的清醒。就像是自己是一个守墓人,警惕着恶灵从那棺材里爬出。而自己的身体,便是那具棺材。 她被这种奇怪的感觉折磨着,一直到了早上再未合眼。而早上小厮的问好,更是让她莫名其妙,“子曌姑娘,该用早点了。” “谁是子曌?”她讶然道。 那小厮更是讶然,她睁大了她的眼睛,声音却变小了很多,“昨天你让大家都这么叫的?!” “我这样做过吗?”子瑜疑惑的问道,待看到小厮的面相不像有假,便皱了皱眉,沉思起来。 今天的人们看自己的眼光都不同。子瑜记不得发生了什么,但众人的眼里多了一丝畏惧,这点她看的出来。她心中忧虑着她的父亲,自己在厢房里坐了许久,忽然想到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月中寻桂子,勿令暇掩瑜。 她清清秀秀的写完这几个字。这里面隐含了她的真名。只要把这道信函送到做都城统帅的父亲手里,父亲就会来寻她了。她便是自由的了。她脸上泛起亮光。 剩下的是找谁去送这信件了。天香楼的人都不可信任。她是他们的摇钱树,他们想让她把根扎在这里。 她便想到了朱厌。他是她的熟客了。只是这几天没来。 不过到了夜晚时,朱厌竟又来了。 “我想请公子帮个忙。”待做完应酬和演乐后,子瑜徐徐说道。 “什么忙?”朱厌今夜看起来神采奕奕。 “素闻都城守护李侯大名,心下仰慕,想一睹其英采,是否与世间传说无二。”子瑜道。 “李侯?你还没听说吧。他被抓了。”朱厌好奇的看着她。 子瑜咦了一声,她心底震颤,但面色未变,道:“为何?” “光天化日下他的手下伤了人,被人认出是异族。所以众人都说李侯私通异族,或者说他就可能时异族的奸细呢。再没有比私通异族更大的罪过了。没人能够救得了他。” “荒唐!”子瑜气愤的喊道,待看到朱厌质询的目光,便微微收敛情绪,道:“好端端的都城守护,百花令大家都在称赞呢,怎么会变成了异族呢?” “因为他得罪了人,所以便成了异族了。”朱厌将腿翘起,放在桌子上,酒水翻到洒在他的鹿皮靴上他也混不介意。 “得罪了谁?”子瑜小心问道。她的双眸微阖,眼睫却微微闪动。 那朱厌得意道:“我。他得罪了雍王府。挡了我的路了。所以,他现在沦为阶下囚了。” 子瑜忽然感到反胃的恶心,她急急托辞,回了寝房。将门反锁后,她开始坐在桌前大口的喘气。 前天还是都城守护的父亲,怎么现在就变成了阶下囚? 送父亲入狱的人就是朱厌。自己与之喝酒交欢,为之弹琴奏乐。 她感到身体都在颤栗,是因为恐惧,因为屈辱,更多的是因为担忧。 过了一阵子,她渐渐平静下来。她从袖中取出那个信件,上面写有“月中寻桂子,勿令瑕掩瑜”的字样。她点起一只蜡烛,将信件烧了起来。 贵为代理三公,都城守护的父亲冤枉入狱,那救他的人是谁?只有周皇了。 怎样才能接近周皇?子瑜想起了百花令,百花大会。 只有成为王后,便能救得了父亲了。再大的罪过,周皇都可以宽恕。何况,父亲本就是冤枉的。 离百花大会,仅有半个月了。 她迷迷糊糊的静卧在床,然后她又开始了那种奇特的感觉,那种有虫蚁在她的肌肤上慢慢爬行,很慢的以至于并未给她带来任何痒的感觉;那种像数百只蝴蝶停在她的脸上,轻柔的扇动着翅膀的感觉。但这次,她并没有让自己坐起身来,相反,她任由这种感觉带着,走遍全身,走到自己的心底里去,在那里,在心底深处,她好像看到有一团不灭的火焰,在摇曳发光,那光越来越亮,致使她的身体也透亮起来。甚至,她觉得自己的身体都在漂浮,她听到自己轻唤着一个名字,“子曌,子曌” 第32章 重吾4 面具是青铜制的,沉重而冰冷。整个面具像是套牲口的勒或是笼头,头部,下巴,耳际处都是络状的铜条,几乎要勒进他的肉里去。而开关却在他的脑后,用一把精致的小锁锁住。这也意味着重吾自己卸不下来。就这次日的微弱晨光,重吾看了一下铜镜里的自己,像是一头野兽,一头孤独的被围猎中的野兽。 他侧过身子看了一下枕边人。她像一朵莲花一样绽开在兽皮的塌上,身上一点瑕疵都没有。再看看他自己,他身上血痕斑斑,颈上,前胸,后背,都被她的爪子抓成缕缕血痕。她才是一只凶猛的野兽,而且是最难纠缠的那种。 我们会赢的这场战争。重吾回忆起昨天百越女王的占卜,她用骷髅和鸟的骨头,兽的骨头,还有鱼骨在地上围成古怪的宽敞的菱形图案,然后要四个勇士在图案里面厮杀,直到鲜血迸溅,直到一人独自站立,其余三人倒地重伤。然后百越女王嘴里念念有词,她根据那些被血染过的骨和被踩折的骨还有因为乱糟糟的战斗而被四处踢飞的骨的位置得出了一个结论。“我们会赢的这场战争。”她高喊着。 她说的这场战争指的是攻击刑公,解救郑卫盟军季仓的战争。此时重吾他们的船已经离凤来不远了。 她错失了一块骨头。重吾心理念道。她占卜时错失了一块骨头。因为那四个勇士血拼时有一块骨头飞到了重吾脚下,重吾便鬼使神差的用自己的脚踩住了。众人都被那野蛮和激烈的厮杀所渲染,就好像是看一场血腥的春宫大戏,没人察觉到他,没人在意他这只小老鼠。我们会赢的这场战争。当百越女王如是说时,重吾看了看站在她旁边的子俊。子俊的脸上不悲不喜,就好像他一直带着一个面具。不知道他的面具重一些,还是自己这青铜面具更重一些。重吾心底苦笑了一下。 我们会赢的这场战争。攻打自己国家的军队,攻打自己所尊敬的人,这是重吾所不能容忍的,但他反抗不了。不但反抗不了,他现在还希望百越女王的占卜是准确的。因为他,被推到了先锋的位置。 先锋士兵一共二百人。对抗刑公的五千人。后者的数量是根据那白鹰带来的密件上说的。但百越女王占卜后,只派出了二百人。 “二百人足够了。”她笑容满面的说。“青莲领队。” 重吾看着青莲的睡相,她呼吸均匀香甜,嘴角似乎还挂着浅笑。她倒是一点不担心二百人对战五千周都精锐。 或许是感受到了重吾的目光,青莲终于醒了过来。她赤着身子站起来,看了看重吾,微笑了一下,便拉过自己的衣服穿扮起来,这次却不是原来的黑丝袍,而是轻鳞轻甲,那皮甲是棕色的,上面也印了一条盘起来的黑蛇。她不紧不慢的将护肘系好,又穿了一双小皮靴,只是靴子与重吾认识的不同,她的靴子的足背部是空的,依然露出那白皙的脚来,上面系了几道皮扣,整个靴子更像是板鞋。 她看着带着面具的重吾,说道:“你紧张吗?”然后笑着宽慰说:““女王说能赢,那自然是能赢。女王的占卜不会错的。” ”你真的相信那些吗?那些骨头,那些血,它们会告诉你未来?”重吾语带讽刺的说道。 这让青莲冷声下来,“骨头和鲜血,它们告诉你的只有一个,是事实。这就够了。” 她将一堆沉重的甲胄抛给重吾,说道:“晌午时分,我们先锋队伍就得下船,沿小路奔袭鹰嘴关,周都的军伍都在那里。傍晚时分我们二百人将发起奇袭,该烧的烧,该杀的杀。” “那女王的船会怎样?他们会等我们?”重吾问道。 “她不会等我们。她会挥船逆流而上,入夜时分会到三岔河处,也就是离凤来城堡最近处。” “这么说她早有计策了,分兵两处,前后包抄周军,对吗?” “她说二百人足够赢的这场战争了,不是吗?她在三岔河处,或许只是观望而已,不一定出兵。”青莲便说便走近重吾,用手抚摸了一下他的头发,又用指头轻弹那铜皮络条,道:“你可别给我使诡。即便你是周朝的太子,可在战场上没人认的你,尤其是你这面具,所以你不杀人,便被别人杀。当然,你可以杀死我,毕竟,我杀了你的人不是吗?”她缓慢的将脸逼近重吾,重吾可以清晰的闻到她脸颊的清香,甚至唇间的甜蜜,“你想杀死我么?”她认真的问道,待看到重吾不言不语,她便突兀的抱了一下他。 重吾他们晌午时分出发,二百人静悄悄的,如同一条黑蛇,蜿蜒在草丛中行进。最前面的是十几个侦察士兵,重吾紧随其后,身边陪伴着青莲。青莲有时候会停一下,洒一些粉状的东西在草丛中,树枝上,然后接着行军。大约到了黄昏时分,他们便接近了鹰嘴关。那鹰嘴关名副其实,像个有着巨大铁喙的鹰头,两侧是沼泽和山峦,重吾听老师讲过天下险要关塞,这鹰嘴关是上榜的易守难攻。 然而天下没有攻不破的关塞,城墙。就好像昨天重吾自己还在鹰嘴关内,跟子瑜一起,今天反而成了奇袭鹰嘴关的人了。刑公的人攻破了鹰嘴关,又将鹰嘴关做了自己的据点。似乎要将郑卫盟军一举打尽。但据信件上说,刑公正在凤来城堡下进行煞费苦心的劝降。只要投降,一概既往不咎。归还凤来子嗣土地而已。 夕阳如血。重吾从面具里面凝眸看那夕阳,就感觉那阳光正火速逃离这片土地,只留那血红的云辉。他看了看青莲,发现对方也正看着他微微做笑。天知道她是怎么看待战事的,也许她只把战争当在游戏吧,甚至,只是相当于床间的游戏。 这时重吾看到青莲从袖间取出一柄青翠欲滴的竹笛,她放在她的口唇边,轻轻巧巧的吹了起来。 重吾听到草丛间细琐有声,然后便看到那条红色有角的巨蟒冒了出来,或许一开始它就跟在队尾吧,或者在队前,鬼知道呢。重吾可不敢盯着那巨蟒的眼睛看,据说蛇眼会有一种摄魂的力量,当它注视着它的食物时,它的食物会像冻僵了一样一动不动,甚至主动走到它的血盆大口里。 这时重吾才发现自己的思维乱套了。这是他第一次作战。而且对方便是教他战斗和阵法的尊老刑公。可他避免不了这一战了,他的血液不但没有加快反而有些凝滞。当时跟子俊对打的时候也是这样的。他又看了看青莲。 青莲吹起一阵尖锐的哨笛声,重吾甚至感到这笛声带起了一阵风来,贴着地面和草丛飞来的风,细细嗦嗦,呜呜呼呼,然后,重吾便看到了蛇群。 无数的蛇从他们身侧,甚至脚底穿行往前。有土灰土绿的,有色彩斑斓的,有粗如碗口的,也有细如绳缆的,还有贴着草尖飞的。重吾乍一见时差点惊呼出声,倒是青莲拉住了他。他看到其余人视若平常,定是见惯了。 当最后一丝红云消逝时,他们发起了进攻。 与其说是进攻,不如说是扫荡。二百人进那鹰嘴关,鲜有伤亡。重吾看到那鹰嘴关崖口处的守兵倒栽葱样的掉落下来,身上缠了好几条毒蛇。还有一些士兵凄厉呼喊,因为蛇咬住了他们的手臂,不得不将砍刀,利剑,长枪长矛抛在地上。毒蛇到处都是,营帐上,树枝上,草丛间,纵使是日间也看不清行踪的,何况是到了傍晚。现在它们爬到了驻军的脸上,盔甲里,脖子上,裤裆间。而最大的那个红儿,青莲的宠物,更是一口一个,吞的不亦乐乎,重吾甚至看着它吞了一整只马。 重吾的二百人队亦像有着毒牙的黑蛇,在刑公的军营里肆意驰骋。有几人围着重吾砍剁,他狼狈的抵挡躲闪,其中一人用长矛敲在他头上,让他脑袋嗡鸣作响。他险而有险的避过一柄疾刺来的长剑,那剑从他的衣甲缝隙间贴肉穿过,肌肤生冷。无奈之下,他回了一剑,一剑割破了那士兵的喉咙。 重吾愣在当地,有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就是那士兵。只是他听到一声怒吼,等他疾转身时看到一魁梧高大的人慢慢的倒在地上,他的长矛离自己只有几分远。然后惊魂不定的他听到青莲的娇叱声:“你真的想死么?”她贴身过来,“你可以去死,但不是今夜。” 于是两人并肩作战。但很快他们发现敌人似乎越来越多。“他们的前头部队察觉有人夜袭军营了。可恶,我们还未开始放火烧他们的军粮。” 敌人越来越多。而且是骑马的精锐队伍。他们的衣衫是红色的,皮甲是黑色的。但在夜中红色和黑色浑然一体,无从分辨。他们的速度很快,这意味着蛇群对他们的羁绊和威胁少了很多。当其中一人挥动着死神版的长马刀向青莲砍去时,重吾抱着她滚落避开,她的长剑也落在一边。但那人不依不饶,重吾和青莲便钻进一个营帐里,待那人催马踏平营帐时,重吾刺伤了马腹,然后那士兵落马,落进青莲准备的布帐里,接着她揉身扑上,用短刀狠狠的连刺多刀。即便是夜晚,重吾依然感觉那布帐正由白色变成暗红。 “二百人对五千人,是不可能赢的。”重吾喘息着说。 “本来不想用这诡术的。”青莲慢慢的说道,她又从怀里取了一个号角式的东西,她悠悠扬扬的吹响,声音像是鬼哭。 “这诡术是姐姐做的。也是这术打败了先前的南伐联军。姐姐把它叫做“怨”。”她推开破烂的营帐,这时重吾看到了一群群的士兵,就着零星的红光,他看到那些人绿衣绿甲,上面还绣着盟字。是南伐盟军的人。 “他们从什么地方来的?他们不是南伐盟军么?为何他们反而杀向了周都的人?”重吾看着近在咫尺的两个绿衣绿甲的人,将一个骑在马上的白盔银甲的士兵杀死。他惊讶无比,更让他惊讶的是,其中一个绿衣绿甲的人一条胳膊被砍断,他依然若无其事的继续搏杀,就好像不痛不痒,这让重吾一时僵在当场。 “他们就是以前的南伐盟军,但都感染了’怨’,这就意味着,他们已经成了傀儡了,不死的傀儡,他们的身体里全是虫子。当这号角吹响时,他们便听我的指挥了。姐姐真是天才,不是么?”青莲继续悠悠扬扬的吹了一阵,片刻后她皱眉道:“这附近的傀儡太少了,我们还是抵挡不住。我们得放火撤退了。除非,这个时候郑卫的人不要在城堡里做缩头乌龟,那前后夹击,我们还是能赢。” 青莲传言剩余的人等放火烧营,又用号角催促傀儡兵进击,那万蛇还继续在黑暗中奇袭。然后她和重吾立于一块较高的岩石上,看着整个狼藉的战场。 “你知道怨的种子来自哪里?”她问道。 “我不知道。也许来自人心里吧。”重吾的目光停留在那杀声震天的战场上。很多人正在死去。很多的鲜血正在流淌成河。很多的火焰之花四处绽放。 “不,怨的种子来自异人。我们在海边发现了异人,奇怪的像已经死去但又活着的异人。姐姐从异人身上提炼出了怨,然后又将怨加到了虫蛊身上,一个虫子放到南伐盟军的士兵身上,很快的繁殖,然后感染其他人,从水源,从血液伤口,然后数万的南伐联军,便垮掉了。”青莲说完,又叹息了一声,“姐姐真了不起。我怎么能够赢得了姐姐呢?” 过了不久。重吾从那高岩上望向凤来城堡的方向,看到郑卫的人终于出了城堡,向着骚乱的周都军队进击。他甚至能感受到那最前异人的凶猛无敌,一定是季仓。他心理凝重起来,如果刑公败了,季仓这等凶猛的野兽又有谁能关住呢?他不由的握了握拳头。 这时青莲说道,“我们该撤退了。” 重吾不禁问了一声,“为何?”兵书上讲的道理,难道青莲不懂?这个时候应该内外夹击啊?! “郑卫有郑卫的想法,我们有我们的想法。这场战争,我们已经赢了。剩下的让他们两败俱伤吧。郑卫的人少一些,对我们也是好事。”青莲吹响尖锐的笛音,重吾便看到蛇群消退,红儿又不见踪影。然后青莲吹了号角,那南伐盟军的残余也摇摇晃晃的四处消逝。战场便交给了郑卫和刑公余部。很明显,郑卫占了上风。 “我们走。”青莲拉着重吾,快速消逝在黑暗中。 青莲奇特的能在黑暗中视物,她正领着余部往三岔河方向赶去。那是百越女王应该在的地方。“红儿也应该到那儿去了。”重吾听到青莲嘀咕道。 二百人对战五千人。而且赢的了这场战争。重吾心底叹息着,百越女王的占卜灵验了。这让他开始深深的担忧起刑公的安危来。希望他吉人天相,能够躲过此劫。重吾心理念叨着,一边又恨自己刚才也许真的应该阻止青莲和她的妖术。 但她救了自己一次。不过自己又还了。他脑中乱极了。这让他更感觉到面具的沉重和窒息。 黎明时分,他们到了约定的江边。江边又起了浓浓的大雾。浓到咫尺之间,甚至都分辨不清眉目。这时他们听到船桨击破江水的声音和巨大的船板风帆的吱呀作响。 “女王来了。”重吾听到青莲欣喜的喊声,然后又看到她的脸色慢慢僵下来。 不是女王的船。来的不止一艘巨轮,而是十艘巨轮。巨大不亚于女王的黑船。船上的帆布上写着鎏金的一个巨大无朋的字,“齐”。 “看看我们找到了什么,喔,是百越的人。”几艘小船迅疾的被从大船上放下来,里面升满了穿着黄色甲袍的士兵。当前一个络腮胡子,双目如炬的战士吼道。 “我们刚才不是见到一艘百越的船吗?幸亏它跑的快,要不然嘿嘿,也让俺尝尝那女王的鲜,听说那可是一个绝色美人。” 重吾看到青莲的脸抽搐起来。然而他们并无退路了。这些齐国的人打着襄王平乱的旗号,实际上是收到了来自周都的密探的信,信是古月发的,齐国的人是来这里找太子的。 重吾看到齐国的几百黄甲士兵风卷残云一般将青莲的余部或杀或捉,青莲刚来的及取出竹笛便被扑倒在地,她的眼睛被沙土迷住,竹笛也丢了。正待重吾喊出“不要。。。”时,他的头便被狠狠敲了一下,扑倒在地,于是,他又一次当了俘虏。 也许,女王的占卜也不太灵验。重吾滑稽的想到那块当时她错失的骨头,被重吾踩住的骨头。而现在,正有一个士兵,用脚踩住他的头,就跟当时重吾踩住骨头一样。 第33章 子期5 “世界是个极女,她并不在乎你是否低贱,是否贫困,是否高贵,是否富有,她也并不在乎你是好人,还是坏人,她只在乎一种人,只会记得一种人,那就是使她达到高,,潮的人。” 当子期和癞子头一起,沿着肠子般曲折的山洞隧道到达那角斗士的训练之所时,在经过那看门人的恶意侮辱后,她们被引到了一所密室。而传闻中的角斗士的训练师正在里面,还有一个比子期大一头的少年在他旁边。此时,训练师正对那少年说着话。 “儿子,记住我刚才说的话了么?”训练师看上去不过三十几岁,身形精炼结实,面容平凡,看上去让子期想起以前在凤来请的私塾老师,这让她怀疑癞子头的话,他说这个角斗士的训练师是这里所有角斗士的主人,决定着地下人的命运。而且,他以前是个奴隶角斗士,因为精湛的竞技,在一场角斗中,一人杀了近三十人,赢的了掌声和皇帝的特赦。所以他被任命成了整个角斗场的地下组织者,训练者。这个传奇的角斗士,名字叫做穷奇。 他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一个勇猛的战士。子期狐疑的眼光在他身上转悠。她一进门便注意到他跟那个少年都是穿着皮革做的大褂,上面隐约可见暗红的痕迹。然后她注意到那男子正摆弄着他面前的物件,那些物件正整齐排列在一张木桌上。有小刀,有钩形的镰,有长着尖刺的挫子,还有钻凿和鞭子。它们都尖锐而狰狞,闪着微微寒光。子期看了一下癞子头,发现他面容变得腊白。顺着他的眼光看去,子期才发现那训练师和他的儿子身后,放着一把椅子,椅子上绑着一个人。但从子期的视角看去,只能看到那人的小腿,长裤早已破烂,此时鲜血正沿着他的小腿滴落下来,缓慢的连续的滴落下来。 “儿子,记得要做一些让这个世界震撼,让这个世界痛苦的事,然后你便会发现其中的乐趣,甚至爱上它。就像现在这样,让这个人痛苦,尖叫,崩溃,然后你就会发现这个世界的真理。这个世界只是个极女,跟你妈妈一样。”训练师继续教导着那个少年,并轻拍了几下少年的肩膀,以资鼓励。“现在,你来试试。记得顺序和步骤,可不要一下子把玩具弄坏了。” “等你熟练了,你便一眼可以看穿一个人身上的骨骼血肉,记住哪些部位是脆弱的,哪些地方是致命的,将来你也会在角斗场上赢得声望,成为这里的王。” 然后他停了下来,看向子期他们。那眼神只是一瞬,便让天不怕地不怕的子期心里打了个突。那不是人类的眼神,也不是子期见过的野兽的眼神,而是更邪恶,更黑暗的眼神,恶魔的眼神。 “什么事?”他不耐的看了一下子期她们。那少年却没停下,拿了一柄带锯齿的环锁,狠狠的安在椅子上的人肩胛骨处,那人吃痛,报以沉闷的呻吟,并扬了扬头,乱发下露出一张血污狼藉的脸来。 “大人,”带子期来的看门人畏惧的看了他一眼,“有两只苍蝇飞了进来,说要做角斗士。我想,苍蝇也是肉,或许大人能用的着,毕竟,我们还是缺人的。”看门人的话语慢慢流利起来,他往前推了推子期。 穷奇点点头,伸手抓住子期的短发,使子期的脸不由的上仰起来,以便他看的更仔细一些。子期的短发是来的时候自己用刀子割的,脸上也刻意的多蹭了些泥灰,看上去与男人洞的其他小孩子没什么两样。 “你从哪里来,孩子?”穷奇问道。 “老鼠洞,大人。”子期回应着他的如刀般的眼神。 “老鼠洞里的人可不会有你这样的牙齿,干净,整齐,崭新,而不是残缺,磨损。他们饿急了,骨头也能啃的一点都不剩。”那大人放下子期,只是瞟了一眼癞子头,便又将目光放在子期身上。 “不管你从哪里来,都是一样。并无区别。进了角斗场,只有两种人,死人或活人。”他笑起来,“我的儿子也是一样。”听到他的话,那少年也转过身来,他身材比同龄人高大壮实,眼里闪动着残忍戏虐的神情,“死人也有用处。”这少年看着子期说道。 “我要当自由角斗士。我需要食物。”子期冲训练师喊道。 那训练师闻言微微颔首,“当然,”他转头向那看门人说道,“给他们食物,把他们安排在盾之队。” 。。。。。 角斗士的生活沉闷而枯燥。他们经过一些大的空阔的石室,里面都有人在训练,刀剑棍棒,或者是赤手空拳。有的还有人形的皮革做的靶子。采光用的是火烛,但其实照不了多少光景。子期被看门人引领着往更深处走去,那里灯火更少,房间挨个的排列在走廊两旁,但即使在完全黑暗的屋子里,依然有人在拼命的训练着,他们的吆喝,喘息,还有呼呼的运动声音,在这曲折的黑洞中回荡作响。 旁边的看门人一边咒骂这的污浊的窒息的空气,一边对子期说道:“你们知道这里的规矩吗?” “不知道,我只知道如果我赢了,我可以得到更多的食物!”子期答道。 “这里的规矩很简单,对于自由角斗士只有一条,不许私斗。你们现在起都是属于穷奇的资产。穷奇,就是你们的主人。没有他的允许,他的资产不允许他人破坏损毁分毫。”守门人看了一下子期,讽刺道:“像你俩这样单薄的身子骨,一次的竞技,就完蛋了。” “什么是盾之队?”癞子头插嘴问道。 “有一种战争是永恒的,那就是少数人和多数人的战争。”里面的气味越来越难闻,使的守门人咳嗽了几声,“也只有一种战争是最精彩的,就是少数人赢的多数人的战争。每个人都渴望看到当年穷奇那样的奇观,一个人杀三十几个重盔重甲,矛断了,用刀;刀钝了,用剑。那场角斗,穷奇简直成了一个血人,也成了一个魔头。” “所以,为了重造那种辉煌,穷奇刻意打造两种队伍,一种是盾之队,一种是矛之队。盾之队的人数较多,而矛队的人数较少。” “那我们是比较幸运的了,分到了人多的队里。”癞子头咧着嘴巴,看了一眼子期。 “傻子!矛之队的人都是百里挑一的好手,盾之队的都是砧板上的肉!盾之队的存在,就是为了磨砺矛之队的人!出来新的一个惊艳的穷奇!”守门人说完之后桀桀怪笑起来。然后他停了下来,“到了。这里就是你们的石室了。” 石室里已经有了四五个人在里面,他们比子期大几岁,但身影普遍的瘦削憔悴。待看守人走了之后,他们便围住了子期和癞子头。 “我不明白为何好端端的不在外面生活,为何你两个要进来当什么见鬼的自由角斗士?”一个孩子谨慎的看着子期问道。 “外头没有吃的了。”子期答道。 “乞讨也没有?老鼠肉也没有?” “不够。”子期简短的答道,“那你们又是为何来的?” “我们是奴隶。是穷奇从秦国买来的。秦国像我们这样的很多,我们从小便是被当在战士训练的。穷奇认为我们会带来更精彩的表演。” “但你们不够强壮,所以就只能做盾?!”子期简单明快的判断道。 其他孩子沉默的点了点头。这时走廊处传来脚步声。 脚步走近时,子期却愕然的发现竟是刚才刑房里的那少年,她看着那少年走到她面前,冷讽一笑,竟然到了正对面的石室,安然的在里面躺了下来。 “那是穷奇的儿子穷斗。是矛之队的。”原先跟子期说话的孩子小声的说道。 子期沉静的看向穷斗,那里跟这里是一样的黑暗,没有灯,只有走廊火烛的微弱映光,可以隐隐约约的看到他的身影。 “为何盯着我看?”穷斗忽的向他们丢掷了一块石头,被子期接了下来。这一举动让穷奇起身,坐正了身子。 “你的父亲是这里的主人,为何你要住在这里?”子期慢慢的问道。 “为了能够看穿黑暗。”穷斗答道,“你怎么能够接住我丢的石头?这里又没有光。”他反问道。 “误打误撞罢了。”子期道。她的视线慢慢开始适应黑暗,也感受到穷斗的野兽般的双眸闪闪发亮。 “这间石室是我父亲以前待过的,他那个时候是奴隶角斗士。”穷斗不再说话,重新躺下。 这时之前的那个孩子又在子期耳边轻言,“那原本是我们的房间。我,我们能回到那个房间就好了。” 那只是一间再普通不过的石室而已,跟这间并无分别。子瑜几乎哑然失笑起来,并不是那件石室能给人什么勇气或魔力,也许穷斗想追逐他父亲的脚印,但对其他人而言,没有任何分别的。她看了看盾之队的几人,心底叹了叹气。 第二天便开始了训练。 几乎都是同样的靶子,皮革所制,高约五尺。子期看着其他人都动刀动枪的朝着那皮革人比比划划。唯独两人不同。一个便是自己身边的癞子头,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哭丧着脸,瞅着那些兵器发愣。另一个是角落处的穷斗,他没用任何武器,就是一双肉拳,狠狠的不停歇的锤击在皮革人身上,发出一阵鼓音。子期留意的看了看他,发现他锤击的位置非常固定,而且很有顺序,头部,咽喉,胸口,双肋,下阴,膝盖和臂肘处。她知道那都是人体的致命部分,盔甲也保护不了。她不由的想起先前在刑房时穷奇说的话。 “等你熟练了,你便一眼可以看穿一个人身上的骨骼血肉,记住哪些部位是脆弱的,哪些地方是致命的,将来你也会在角斗场上赢的声望,成为这里的王。” 子期没有开始,她走向癞子头,“你在干什么?” “挑。。挑武器。”癞子头胆怯的回答,这让子期有些怒火起来。 “你只管选你能拿的起来的,轻便的就好了。”子期斥责道。 “最轻便的,那我选鞭,鞭子好了。”癞子头又看了看子期,迟疑的道。 “怎样都好!只要保住命就行!”子期说道,又看了看穷斗,暗想怎样才能护的癞子头周全呢。 她将目光收回,放在眼前的皮革人上,忽然咬破了自己的手指头,用鲜血在皮革人的心脏处写了一个朱字,然后凶狠狠的练了起来。她学着那穷斗的方式和位置,机械的重复着,而在心理,她也重复着一个人的名字,朱厌。 第34章 古月6 古月醒来时,骇然发现自己的前臂处生长了一些鳞片似的角质。细看下与鱼鳞并无区别,层叠紧密,泛着青黑的光芒。他微微皱了皱眉,用手摸去,却发现这鳞片如同铁石般坚硬。这让他想起了那头怪物,当年他被困深矿时发现的那头怪物。这是什么因果报应么?他苦笑了一下,人如其食么? 他很快脱离开这种惘思,着衣,长长的丝绒的袖子将前臂遮掩起来。开始思忖下一步的行动。 身为异族的妖姬怀孕,是周皇所为么?这难道不是私通异族么?但为何妖姬要向自己求救呢?或许不甘于做宠物的命运吧。但自己为何要救她呢?没有任何理由。古月看了看自己的前臂,那鳞甲似乎在衣袍下蠢蠢欲动。 而现在面临的问题只有一个。就是当周皇下次召见时,古月已准备好了足够的圣火,可以在表演铁树金花之术时,给周皇一个惊喜。那是可以焚灭整个宫殿的惊喜,焚灭仇人的血肉,骨骼,魂魄的惊喜。当然,古月自己也将灰飞烟灭,但他并不在乎。 他回到私宅问了白牙,那个浑身黑色肌肤像碳一样的随从,跟他讲圣火的进度很慢。“大人,这活儿就跟女人分娩一样,辛苦的要命,但想快也快不了。” “十罐。这是我要求的,两个礼拜之内。”古月没有心情听白牙胡扯。白牙也被古月少有的严肃震了一下。 “是,大人。”他应允道。 古月匆匆的回宫,却又收到了周皇的召见。而日子只过了三天。他并没有准备好。他匆忙拿了小瓶的圣火,以及一些奇幻草药,心中揣测着籍口。 艺人首领反倒吃醋起来,“你走了运,舟行顺风顺水的,一日千里了,可千万别忘了摆渡人啊。” 古月面上陪笑,“岂能岂能。” 通过那条甬道时,古月见到了一名铁卫,十二刀众之一。他细细的搜遍了古月的全身,甚至包括了胯下。然后开始翻看他的行李箱的瓶瓶罐罐,当拿起那小瓶圣火时,古月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了。“小心些,大人,这些珍奇异药见不得风,也见不得光,一个不留神,就失效了。那周皇要看的光景也没了。” 铁卫哼了一声,放他过去。 进了寝宫,古月才发现周皇已然烂醉如泥了。“我需要金子。。。贱民都想害朕。”他的眼睛似睁非睁,言语混沌不清。“朕难道不是个好皇帝吗?朕要的是永生。”就着那微弱的光线,古月看到周皇的脸苍白而脆弱。 两名十二刀众陪伴在他左右。但妖姬距离他们较远,她本来是躺卧在地上一张雪白的绒毯上的,古月看到她的长发一直延伸下来,几乎可以触及到她那美丽的裸足。而在这无暇一如白玉瓷器的洞体上,他看到她的背部那一意迷神摇的翅膀,那翅膀蜷曲着,薄如蝉翼,因此层叠下来,反而像一个美丽的刺青,泛着七彩的光芒,印在了她的躯体上。而另一侧的翅膀,早已断掉,留下惊心动魄的伤疤。就像一个举世无双的珍宝上有了一道裂痕,让人惋惜。也让一类人更有了伤害她的冲动和理由:她已经是个损坏的玩具了,再多损坏一下又何妨。 “你来了。”妖姬起身,往古月走来。 “时间太少,材料准备不足,怕是要令皇上失望了。”古月低首作礼,视线躲闪着妖姬的身体。 “皇上喝醉了。但皇上还是依着奴家的性,召见了你。”妖姬回首,美眸流转,看了一下铁卫。“即使你有了材料,这次皇上也没力气走下来帮你做那铁树金花之术了。说说看,你还有什么奇艺的招式,可以让奴家开开眼的,让这肚子里的孩子,也高兴高兴。” 古月看着她轻拍了一下肚皮,心中不由的跳了一下。他瞥了一眼周皇身边的铁卫,试探着往周皇近前走了几步。却被一个铁卫阻止了下来。“别扰了皇帝的清梦。” 古月小心赔是,退后很远。直到十几丈远处,他才止住步。展开他的箱子,将物什一一陈列其上。 这个距离,是不会惊扰到酒醉梦呓的周皇的。这时古月看到妖姬侃侃向他靠近。她发着低低的轻笑,“这次,你给我带来了什么呢?” “自由鸟之术。”古月调配材料,点燃,从瓶口处腾空而起一股蓝色的火焰,盘旋上升,乍看一下像极了一只蓝色的振翅飞翔的鸟。继而那鸟在空中化作火星消散。 “好美。”妖姬呢喃着,“可惜不是真的。” “为何向我求救呢?”古月忍不住先问,他压低了声音,生怕被铁卫听到,“你是异族,没有人能够救你。” “但你能。你闻上去像我们异族,而且我也能闻出,你对周皇的敌意。”妖姬轻轻的说。 “我想你误会了。我是人族。” “是吗,我可以看清的。”妖姬轻抚了一下古月那生出鳞甲的前臂,顿时一阵针扎的感觉传来,他不由僵了一僵。 “青龙之鳞。你是古世纪异族人族杂交的后代吧。” 古月愕然,“不,我只是吃过一个怪物,或许就是你所言之青龙吧。” 妖姬闻言怔了一下,“人如其食。这鳞甲只会越生越多,以后,你也不可能是人了吧。或者,在其他人的眼里,你跟我们异族将并无区别。”她停了一下,道“你愿不愿意帮我。” “即使我愿意,我也无能为力。”古月叹了一声。 这时古月看到妖姬的翅膀伸展开来,那翅膀原来是有颜色的,白雪一样,展开后尺寸也是巨大的,足以包容她的全身。而且遮挡住了铁卫们的视线。 她的纤纤玉指落在那瓶圣火上,“我能闻出这里面的东西,这是毁灭的味道。我并不想杀死周皇,至少不是现在。如果他死了,我跟我的孩子便是死定了。” 她看到古月默然不语,又道:“如果他活着,我跟我的孩子也是死定了。周皇要拿我腹中之子练他的不死之药。” “这是他的孩子么?”古月迟疑的问道。 “是的。”妖姬臻首微低,“他心里肯定是疯了。他说他的影子告诉了他制作不死药的方法,就是拿他的亲生孩子入药。世人都会骗他,但他的影子不会。他说只有影子是永远属于他自己的。”她顿了一下,“你最好做些什么,要不然铁卫会起疑心的。” 古月开始忙不迭的做起一个变术来,他点燃一种烟雾,然后不停得往里加东西,让这雾气越来越多,并从白色变成红色,然后是红色,然后又是蓝色,然后是黑色。他们两人几乎整个都烟雾包容起来。 “我不知如何帮你。”古月道。 妖姬笑了一下,“你已经在帮了。”她伸手从古月的各种瓶瓶罐罐中取出一瓶,是迷迭香。 “这种东西,只要跟酒混在一起,那气味便会令数丈内的人昏厥。”她轻启皓齿,“可惜,你一直没有靠近周皇的机会,更没有酒中下药的机会。但我有。” “我需要你在甬道处接应我,那有一条恶狗。你解决了他,我便会逃出这里。”妖姬徐徐而言,看来她的计划不是一天两天了。 “那我又什么好处?”古月惊讶于她的敏锐的嗅觉,以及对药草的理解,她究竟是什么东西啊,他心中疑惑重重,但脱口而出时,反而是自己的讨价还价的商人本色。习惯慢慢的会沉淀成本色。 “药效发作后,有半个时辰的时间周皇和他的死卫都不会醒。我不知道你为何对周皇有那么大的恶意和仇恨。但只要事情顺利,周皇的性命就在你手上了。说到底,助我就是助你自己。”妖姬面色平静,“记住明日午时,就是周皇醉酒时分,在甬道等我。” 计划可行。回到宫内居所后,古月细细思量了一番,午时时刻,并无闲杂人等出入那甬道,皇帝的膳食往往是更早时供给的,其他奴婢没有皇帝召唤谁还敢靠近那里半步?而妖姬会使出浑身解术让周皇在午时醉酒,她有充足的机会将药混进酒里。 那他的阻碍将只有一个,就是甬道里的铁卫。技艺高超,刀法如神的铁卫。 次日古月准时来到了甬道。铁卫依然保持那种高度警惕的神态,细细的搜索起来。古月开始絮叨起来,“大人,小人是最尊崇您老的,小人是靠着皇帝给饭吃的,又怎么能做些危险的事情呢,看小人这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就知道了。您老安啦。。。” 他的话被铁卫打断,“再多言就割了你的舌头。” 这时古月“不小心”的碰了一下一个玉瓶,那铁卫反应奇快,在那瓶落地之前,低头一把抄在手里。 然而在这短短一瞬,已让古月有足够的角度瞄准了他的脆弱的脖颈,他从自己手指的戒指处拉出一把细小的利刃,往那脖颈儿处准确的滑下。鲜血迸溅的到处都是。 然而古月还是大意了。十二刀众毕竟是十二刀众,勇悍的铁卫像断了头的鳌峰,狠狠的将尾刺刺向了古月。速度之快,古月甚至看不清他拔刀的动作,只是光芒一闪,他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后退闪避,他本能的将前臂抬起,挡了下去。 正当他心知无幸后,却只听金属锵锵作响之音,自己的前臂除了酸麻之感后,尽然好好的保存了下来,他快速的往后退去,那铁卫踉跄着往他扑来,还是功亏一篑,像泄了气的皮囊倒下来。这时古月才发现自己的袖子已被刀划破,露出里面的鳞片来。他摸了一下,像金属的质感一样。 这时他看到妖姬跌跌撞撞的到了甬道,她面上血色全无,长发也被削成了短发,她身上穿着白纱裙,而上面却是血迹殷殷,等看到了古月,她便萎靡下来,几乎昏厥在地。古月赶紧走上前将她抱住。 “周皇和他的卫士都在里面吗?”古月说着,然后看到妖姬的背部殷红一片。她的翅膀不见了。 “没有时间了。我们得快走。”妖姬喘息着说道。 “不是还有半个时辰么?” “我下药太早。而且,为了割掉自己的翅膀,我费了些时间。”妖姬看到古月意欲往寝宫奔去,急忙拉住。“我听到了脚步声,铁卫追来了。我们要走,否则只会死在这里。” 古月恨恨的看了她一眼。他白费心机做这些事了。本来周皇已经近在咫尺,他的复仇之花即将开放,然而现在一切都将毁去。他努力控制了一下心神,将妖姬安置在一个装着轮子的箱子里,里面是一些无害的香薰精油,他开始急急推着往外赶。 然而今天真的不是他的幸运日。当他左拐右拐沿着事先设计的路线隐匿时,他还是发现自己被人盯上了。他停下来,看着拐角阴影处闪现出的人来。 是艺人首领。 他满脸堆笑的向古月走近,“老弟急匆匆的往哪里去啊?” “有些物料要采办一下,大人。”古月心中焦急,但面上不得不陪着笑容。更糟的是,他看到有一些奴婢丫鬟走了过来。 那艺人首领走到推车面前,“这些粗活也不值得老弟亲力亲为啊。”他俯下身子,在推车底部摸了一下,等他起身后,古月看到他的手指沾了一滴殷殷鲜血。 “这,这是。。。”艺人首领低声说道,他面色肃然,眼睛睁大,明显就要大喊大叫起来。 心念电转,古月抛出了一句,“金子,大人,我的私宅里有成堆的金子。它们都是大人您的了。” 那艺人首领脸上笑开了花。他摆摆手,引了古月,一前一后的往宫外走去。 “你的胆量可真不小,不知你为何跟铁卫过不去,我刚才见那十二刀众疯了一样的抓人,而你,是这两天唯一去过寝宫的人啊,这血,莫非是那十二刀众的?” 古月低眉顺眼道,”是啊,大人,他们都是老虎,凶的很,我只不过多说了几句话,他便动起手来,吓死人了,这可怎么办?多亏了大人,小人才安生跑出来,我看这皇宫没法待了,回老家种田吧。” 两人上了古月提前备好的马车,连同那箱子也抬了上来。快马加鞭,不一刻便到了私宅。艺人首领便一马当先,“我的金子在哪儿呢?”他走的奇快,古月紧赶慢赶才跟上他。这时那艺人首领已经发现了他们制作圣火的缸窑。底下的火炉正熊熊燃烧。 “这是什么?你做的是什么?” “铁树金花,大人,整炉里面都是金子。”古月引着艺人头领凑前了看,“整炉的金子,都是大人您的了。” 那艺人头领看着那流淌蒸腾中的金液,眼中闪烁着狂喜,“这是十足真金么?” “是的,大人,本来是为皇上准备的,铁树金花,现在都是您的了。”古月向旁边的白牙递了个眼色,白牙一个疾步上前,抱住那艺人首领的双腿,便将他掀到了缸窑里。 惨叫声尖锐而短暂。古月望着那在熊熊火焰中慢慢佝偻焦黑的躯体,“都是大人您的了。”他露出他月牙似得微笑。 过了片刻,古月开始吩咐下人,“准备收拾行李,你们要回老家了。” “那大人您呢?” “我还有事情没做完。” “那这个女人呢?”白牙从箱子里抱出绝艳的妖姬,他的眼睛都直了。 古月怔了一下,他看着这让他整个复仇计划改变的女人,忽的有了一股怒气。这股怒气却瞬间又给他带来了一个主意。他的脸色阴沉下来,”不必收拾行李了,我有了一个新的主意。” 片刻后,他带着妖姬回到了宫中。见到了周皇。 “皇上,昨天小人发现自己的迷迭香失窃,便疑有诡,待到午时时看那艺人头领杀了御前铁卫,携妖姬跑出宫去,小人一路跟随,趁他不备将妖姬带回,恐怕此时,那艺人首领已然逃出周都了。” “他所言属实?”周皇看向妖姬,然后妖姬沉重的点了点头。 “很好。从今天起,你就是新的艺人头领了。”周皇点点头,他看了看那割掉翅膀的妖姬,道,“没了翅膀,看上去也与常人无异,丢进天牢去吧。” 古月走出寝宫时,天色阴的吓人,然而却无风无雨,就这样阴霾着,像是蹭了很浓很脏的灰,明明天色还早的狠。 古月心中盘旋着那妖姬跟他的对话。 “我不得不这样做。”他对妖姬说。 “我不怨你。说到底,你依然只是个人类。”她悠悠的说道。 古月的鳞甲处便开始隐隐生痛,而且似乎又延伸了一些,像常春藤一样,慢慢的,但坚定的,在他的躯体上生长。 第35章 子期6 如厕是个难题。她现在装扮成男孩子,还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但尿意来袭时,她却无计可施,只有强自忍住。她不得不在训练时就留意着其他人,在训练场的角落里有一个简陋的茅房,她要等到确认无人时才可以去,而且要快去快回。毕竟没有人可以控制自己的膀胱。没有精准的规律可以掌握。所以她开始控制自己的身体,尽量减少自己的饮水量,尽可能的减少自己如厕的次数。 身体痒的难受,开始的时候像是几个蚂蚁在爬,冷不丁的叮咬几下,到了后面,可能是真的有了一些蚂蚁和跳蚤,他们显然把她的衣服当成了家,自由自在,无所顾忌。而到了最后,当汗水成了浆,糊在肌肤上成了一层盔甲,她又感觉不到那些小虫了。她整日整夜的锻炼自己的身手,就像一个铁匠在打磨一柄利器,“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她明白了角斗场的唯一真理。 穷斗开始挑起事端。当次日训练时癞子头挥舞长鞭时,笨拙的缠到了自己的脚上,穷斗刚好经过,他嬉笑着将癞子头推到在地,膝盖鲜血直流。子期嚷道:“你不要欺负他!”穷斗却旁若无人的走开了,反而是懦弱的癞子头一直说是自己不小心。 但晚饭的时候穷斗又开始滋事。晚饭是米粥加粗馍,但罕见的粥里放了一片肉片,老鼠肉?狗肉?子期无法分辨,但闻起来确实好香。这让前几日饥饿过头的癞子头多出几分狂喜,“有肉啊!好香啊!’他嚷嚷道,子期便把自己的那肉片也给了他,“我吃素的就行了。” 癞子头把肉片留在了最后。然而他也并没有机会吃到。旁边的穷斗将他的碗碰掉,并在上面踩了一脚。面红耳赤的癞子头跳起来想抓穷斗,却被他一拳堵在地上。子期愤愤不平的上前道,“不要欺负人!” 穷斗却好整以暇的道,“这里不允许私斗。否则的话,我就不必等到角斗场那天了。” 穷斗在玩一种猫戏老鼠的游戏,子期明白过来,穷斗需要在这种游戏中学会一种东西,也许是试探,也许是变相的折磨,穷斗是穷奇的儿子,他曾学习刑房的艺术和技巧。 癞子头能忍,可子期忍不了。在次日午时,当子期趁空去如厕后,刚回来便发现癞子头被穷斗摁在地上捶打,当作皮革人一般捶打,子期看到癞子头鼻青脸肿,嘴角渗血。她怒从心中起,奔上前去朝穷斗的软肋狠狠踢了一脚,这才让癞子头得救。 教务官匆匆的赶来,“角斗士不许私斗,违者鞭刑!”他看了看癞子头,子期和穷斗,迟疑了一下,用手指指向子期和癞子头,“你,还有你,跟我过来!’ 子期觉得荒谬透顶,她强辩道:“这不公平,是他先挑起事端的。” 穷奇道:“不,是他先挑起的。”他平静的望向癞子头。 “你说谎!”子期因激动面腮变得通红,“你欺负他!” 这时出乎子期意料的是,癞子头忽的出声道:“是我先动手的,跟其他人无关。”她讶异的看着癞子头,心想是不是被打傻了? 训导官用眼光垂询穷斗,看他点头,便独拉着癞子头走到刑场。 刑场,也就是角斗场。为了杀一儆百,鞭刑是要公示的。当看到自己的朋友被绑在柱子上时,子期心理难过极了。但这里不是凤来,这里没有说理的地方。整个周都,都没有说理的地方了,连自己身居要职的父亲,不也身陷囹圄了吗?她眼里噙泪,胸中却有怒火熊熊燃烧起来。这时她听到身边的穷斗说道:“求我,或许能给他减几鞭子。那几鞭子,可是性命攸关的。求我,毕竟,我父亲是这里的王啊。”他戏虐的看着子期。 子期一言不发,她听着那鞭子一声声撕破空气,癞子头便惨叫起来,“我不会求你,如果他死了,我会替他报仇,总有一天,我要将这里夷为平地。”她狠狠发誓。 癞子头最后被同队的人抬进了房间,子期看着他奄奄一息的样子,不由红了眼睛,道:“为什么,为什么这次你没忍呢?他打碎了你的碗,你都忍了啊。” “他,他要跟着你去,去茅房。”癞子头细若游丝的说出了真相,“你要小心啊。” 接下来的几天,癞子头一直精神萎靡不振,老是咳嗽。子期很是担忧。而竞技的日子已然临近了。“你不要做自由角斗士了,回去吧,否则你会死在这里。我会赢的竞技,赢的足够的粮食。”子期劝癞子头。 然而癞子头不听,“我不能放下你一个人不管,况且,不参加一场角斗,他们是不允许我离开的,是签过合约的。”他给了子期一个咧嘴强笑,”我会照顾好自己,倒是你,别连累了我。” 。。。。。 日子到来了,矛与盾之争的日子。那轰鸣如雷的喧哗声从上面传来,犹若沉闷的心跳声,子期用眼角瞥见几只激动的老鼠从石房的铁栅栏便穿过,或许它们已预知到尸体的血腥了吧,她开始整理自己的心神,她要赢,为了自己,更为了老鼠洞的伙伴。 当她走出闸门,来到那碗状的偌大的竞技场时,一时间被那直射的太阳光弄的非常难受,好像是出现了幻觉,人群若同海浪,层层叠叠,直奔她脚下的岩礁而来。她微微窝了下拳头,将那种焦虑与紧张挥去,她开始四处张望。 她看到那突兀凌空的台上并没有周皇。那传说中惊艳的妖姬也没有露面。最豪华大气的一个看台是微微低于周皇的,里面做了一个白面长须的老人。 “那是雍王,朱厌的父亲。角斗场的老庄家。”癞子头顺着子期的目光说道。 癞子头穿上了盾队的衣服,牛皮制的甲胄,里面是肮脏的破烂布衣。他的内伤并没有愈合,但盔甲在身,无人看的出来。 另一侧的矛之队在群众的欢呼声中走了出来,他们人数较少,只有八人,而盾队是一十九人。他们穿戴了金色的钢制甲盔,还有红色的内衫。领头的是穷斗,他卖弄的舞起一阵刀花,轻蔑的看着盾队。“你们死定了。”他望地上碎了一口,“你们这群老鼠。” 子期慢慢的抓紧自己的短刀。这是她在兵器库选的最轻的刀了,她的匕首留在了看门人那里,那人的粗手比附骨之蛆还让人难受。癞子头拿的是皮鞭,子期担心他的武器重伤自己的可能比重伤敌人更大,但也只能由的了他。轻的就是好的,她看着那些令人生畏的钢铁盔甲,轻代表了力气,代表了速度。 这时她看到一辆马车驶进角斗场,近了,子期便看清上面站立之人的面目,是穷奇。 “人们都说这是场不公平的战斗,人数不公平,装备也不公平,是这矛够锋利,还是这盾够坚实?没人知道。有人会质疑操纵,为了赌金而操纵。所以今天,为了绝对的公平公正,我给大家准备了一些新东西。”他扬扬手,“将猛兽带上来。” 是一头吊额白虎。它的铁链足有十几丈,这个范围可以让它攻击任何的场中人。“最后一个站立的人或兽,将是胜者。你可以压金甲之队,可以压人数多的一队,也可以压这百兽之王,现在,公平了吗?”穷奇高声吼道,“公平了吗?” 观台上的人以疯狂的叫声回应,穷奇看了雍王处一眼,道:“让战争开始吧。” 子期一队的一人忽的出击,他脚步踉跄,像一只没头没脑的兔子,直接冲向了矛队的穷斗。“防守!围成一团!”子瑜高喊了一句,但还是慢了。穷斗根本没有闪避,他轻巧的用肘和后臂夹住了那人直刺的剑,扬扬手中的利刀,子期便看到一簇血箭从那奴隶角斗士的脖子上冒出来,子期并不认得他,他肯定是另一组的盾之队。他的脸色苍白,眼神涣散,每个盾队的人几乎都一样。 “围成一团。”子期又喊了一句,但整个盾队已像受惊的鹿群一样四散而开,他们太慌张了甚至有两个盾的几乎打了起来。子期心底焦急,而眼角已瞥见穷斗冲向了癞子头。 她急冲过去,从侧面狠狠划了一刀。但只在那耀眼闪亮的金色甲盔上留下一道淡淡的痕迹。 “瞧瞧你干的好事!几乎坏了我的盔甲!”穷斗愤怒起来,他正对子期,大开大合,挥动他那沉重的巨刀,子期灵巧的躲闪着,直到退到慌里慌张的癞子头身边。她不得不拿刀挡了一下穷斗的攻击,那股力量直接将她手中的刀震出半丈。 子期和癞子头不得不往后退,这时那吊额白虎得了空当,冷不丁的从某处窜出来,子期堪堪堪躲过,前臂巨疼,低眉望时,已被抓的破破烂烂。 癞子头的鞭声救了她。这畜生肯定是吃过不少鞭子的苦头,看到鞭子时有一种深深的恐惧。它转头冲向穷斗,狠狠的撕咬他的沉重的铁手腕,等穷斗向它刺了一刀,那鲜红的鲜血反而更让它狂性大发起来,它人立起来,爪子不停的拍打穷斗的头颅,致使他的头盔歪斜起来,遮住了视线。 接着白虎冲了出去,因为这铁疙瘩实在是难啃。战场上一片混乱。有的角落是矛之队虐杀盾之队,有的是矛队盾队合作对抗白虎。血迹遍地都是。子期的眼睛也红了起来,她趁穷斗诅咒着整理他的头盔时,她展开最开的狐步,拿着皮鞭冲了上来,她跳起来,用绳子套住了穷斗的喉咙,然后开始死命的拉住。穷斗挥舞了几下刀,险些割到子期。子期不由的微微松了一下皮鞭。 眼看着穷斗要挣脱,癞子头死命的冲了上来,用全身的力量抱住了穷斗拿刀的右手,穷斗不停的用左手重击他的背部和腰部,癞子头磕的像个虾似得佝偻起身子,但他没有松手。 很漫长的几分钟。漫长到子期听不到观台的任何声音,自己,穷斗,癞子头几乎成了石雕。她好像做了个漫长的梦,然后她感觉到穷斗停止了挣扎。 穷奇之子,穷斗,就这样面目狰狞的躺在她的怀里。这时癞子头惶恐的摇了摇她,“虎,虎!” 子期下意识的扬了扬长鞭,那上面还有着崭新的血迹。白虎震慑于鞭子的威力,转头冲向了其他人。 余者溃散。但盾之队的幸存者终于清醒过来,他们往子期处靠拢,剩下了四人。都是子期石房中的人。他们围成了一圈,眼睁睁的看着疯狂的白虎将那些受伤的金甲人残虐咬死。一个,两个,三个。那么多的人,都在那么短的时间倒在了地上。当最后一名金甲将全部气力刺进白虎的腹部时,他的喉咙也被撕的破烂。 当子期将长矛插入奄奄一息的白虎头颅时,观台上响起来若鸟群般的喧杂声,至少,在子期的耳中听起来像极了。 盾之队,赢了。 。。。 子期退场后,见到了穷奇。 “我赢了,我要我应得的食物。”她直视着面前的穷奇,她能猜测出失子之痛的穷奇会有何作为,杀了自己,这是不可避免的。 “当然。”穷奇用他那深陷的眼神细细的看了一下子期,“规则就是规则。你赢了,这是你应的的。” 看到子期惊讶的眼神,穷奇笑了起来,“他是不是我的儿子我不知道。我看中他的资质,就给了他我的姓。现在你杀死了他,没有人能杀死穷氏,除非。。。”他笑了起来,“穷氏自己杀死自己。所以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穷奇的儿子了。” “不感兴趣。我是自由角斗士,我要离开这里。” “规则虽然是规则,但我还是有些特权的。比方说,那个癞子头,我可以瞬间决定他的生死,他本来就是老鼠洞走来的,死的像只老鼠,也没啥惊奇的,对吗?”穷奇淡淡的笑着,子期本能的颤栗起来。“你要怎样?” “简单,”穷奇用他那干燥的手摸了一下子期的头,“我需要你做奴隶角斗士,我需要你大发光彩,给我带来更多的财富,或者乐趣。如果你签了奴隶角斗士,你的朋友就自由了。他可以带着富足的食物回他的老鼠洞。你,得留下。穷期,将是你的新名字。” 第36章 子瑜9 世间所能拥有的色彩都在这里了。姹紫嫣红,百花齐放。为了名副其实的百花大会,皇宫的工匠们布置了浩大的雍容的鲜花祭礼,一直从广场铺到了最高的祭坛处。在那里,周皇将与所选的美人结为夫妻。对那天下尊贵无双的地位的憧憬使每个女人的脸都闪烁着兴奋的光彩,那比鲜花更生动,更诱人。 百花大会,按预定的时间开始了。 佳人的初选,是由宫廷礼乐部的人执行的。百花令分了红花牌和绿叶牌,红花牌的要求即是才貌双全,体态,仪表,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绿叶牌属于次等的。绿叶配红花,用意如此。 子瑜被那个狐狸面的艺人细细查体时是忍住几多恶心的,她只能心里想着这是唯一的救父亲的途径,便把各种无奈压了下去。倒是那艺人比自己还惊慌失措的样子。 “先生,好了没?”子瑜问了两次,那人才从沉醉中醒来。 “好了,好了。”他忙不迭的回答,“姑娘为何要参选?” “为了救一个人。”子瑜坦诚的说道。 “别人都是为了荣华富贵去的,姑娘却是特别。”那狐面人眯着眼睛说着。 子瑜没有再多言。她听紫陌姑娘献媚的恭喜那人的高升,古先生。她便记下了这个名字。 天香楼得了两张红花牌,七张绿叶牌。她跟周紫陌一人一张红花,其余的绿叶由雅阁的几个不俗的姑娘得了去。 今天是个奇特的日子,因为早间的时候子瑜听到有人说看到一匹马驮着一个头颅进了城,他们说那是都城统帅的人头,马也是。老马识途,将战败的主人驼了回来。 “为何只是头颅?”子瑜记得好奇的问。 “我想多半是被敌人故意安置的。多半是百越的叛民干的。” “那是不是很危险了?我是说,统帅都战败了,那周都还安全吗?” “周皇还在,能不安全吗?放心好了,这百花大会还不是一样要开。” 几个姑娘七嘴八舌的讨论,不一会便消停了,言语转向多金和风流的侯爷身上去。子瑜定定心神,往席间看去,那里的人都是锦绣玉带,神色欢喜。她那眼睛留意了一圈,认出了几人。其中就有她的客人朱厌朱公子,还有那个太吴国的太子,吴鼎。 每个案几上都堆满了时鲜的水果和蜜饯。她勉强可以识得几种,蔓橘,鲜荔,水梨,还有金黄的蜜瓜。后者她只吃过一回,是父亲的好友从西部的狄族部落中带回的,那个时候正是盛夏,吃起来透心的清凉丝甜。 她不得不再努力的定下心神,这时她便看到了周皇。 周皇比她想象中瘦小的多。而且一直是醉醺醺的样子。即便是那么多佳丽在他眼前走过,他的眼睛始终似睁未睁。在有限的时间内,每个女人都几乎使出自己的浑身解数,以求龙颜大悦。她们扭动着如柳般腰肢,展亮着金丝雀般的歌喉,或者弹奏那种种乐器,只求周皇能另眼相看,她们的努力和期望正如那花香一样绽放开来。 然而周皇的心思不在这儿。这不知挥霍了多少银子做的宴会,只是周皇的一时兴起罢了。他沉浸在不知哪里的梦境中,似乎早忘了他开百花会的目的——为了选出一代国后来。 终于轮到了子瑜。她再次稳稳心神,将瑶琴取出,轻轻的弹起一曲美人颂。 这是很普通的曲子。但她弹响的时候,有几只鸟雀赶景儿的飞过来,在她云鬓边盘旋,她的旋律弹的婉转,就像风儿一样,她感觉那些摆做场景的花儿也因之摇曳。 然而周皇还没醒来。 子期忽的心底动了一下,她高高的举起瑶琴,然后重重的将它摔落在地下。地下是齐整的青色的岩石铺砌的,众人便听到怦然一声响,那瑶琴便碎在了地上。 有兵士便耸然而出。周皇终于醒了过来。 “底下何人?” “小女李子曌。” “为何摔琴?” “这琴质地太差,虽是金玉做腰,琼丝纳音,但弹起来只是凡品,只能引来云雀这样的凡鸟,引不来彩鸾那样的神鸟,所以弹来弹去,只是湘女有意,流水却无情,即是无用功,有何必来污圣上的耳,故小女子便将这琴摔了。” 那周皇便起身,离开那金色的座椅,一步一步走到她的身边。他用手轻轻的擦过她的香肩,说道:“摔得好,摔得好。要不是这一摔,寡人差点错过了这等天赐的风华佳人。”他高声喊道:“就是你了。你便是国后。” 礼乐便奏了起来,哗啦哗啦做响,像大风起的样子。子瑜便看到众人的眼光开开合合,有的惊奇,有的嫉妒,有的游离,有的漠然但又假意热情。这让子瑜想起夜间的大悲河。光景好的时候月光泻在河上,跳跃的波浪便像极了现在众人的眼光。她堪堪作礼。她只是被大风卷着的一枚绿叶,一抹花瓣,误打误撞的来到这里,落在了最高的桂冠之上。 她正待诉说她的父亲李牧的事情。这个时候却真的有大风刮了起来。无缘无故的大风,那封掀起众佳人的裙摆,掀起席间的花卉奇珍,弄的众人狼狈不已。然后,众人便听到了无数的嘈杂声。 无数的人涌了进来,有马匹,有拿着各色兵器的平民,短刀,长矛,铲子,耙子,木棍。他们都是衣衫褴褛,面色憔悴,他们的眼中都燃烧着一样的神情,愤怒。 还有兵士。但子瑜分不清兵士身上的衣服代表了什么,她确定不是国王兵的那种金红色的服饰,她便忽然猜到这是都城守护兵的服饰,红黑色的。他们的眼中一样燃烧着相同的神色,愤怒。 愤怒的人们开始怒吼,“杀了周皇!杀了这奢淫无度的皇上!给我们活路!”他们开始打砸抢,像一群马蜂,逢人就蜇。子瑜便看到入口处的很多拿着绿叶牌的侍女被扑在了地上,凄厉的尖叫便响起来。 “不要!强盗!皇上救命!”呼喊声此起彼落。 子瑜的手被周皇死死拉住,她看到那张脸变得铁青而扭曲,就好像一张脸分成了两半,同时展现了矛盾的对立,希望和绝望,喜悦和悲伤,光明和暗影,都在他的脸上呈现出来。接着她听到他歇斯底里的喊叫,“卫兵!卫兵!杀了他们,把这些贱民统统杀光!” 国王队的人着重盔重甲出动了。他们就像是大人对付小孩一样,无视于那些暴民手中的兵器,那些兵器就像是纸糊的,他们冲撞过去,披荆斩棘般的将那些暴民杀灭过去。 足足有一柱香的时间。整个广场成了血的海洋。尸首到处都是,压塌了那些娇艳的花朵,席间也一片狼籍,暴民的尸体,士兵的尸体,选秀的美人的尸体,都层叠在一起,歪歪扭扭,像是被揉搓过的花瓣儿。 周皇无事。他退守到了最高的祭坛处。同时无事的还有大部分的皇亲贵族。暴民从没有机会渡过半场,国王队的士兵阻止了战火的蔓延。也就是说绿叶凋零了,但鲜花大部分还在。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本王真的是暴君么?”子瑜感到周皇的手变的无力而颤抖,“本王真的是一个不称职的皇帝么?为何那么多人想要杀我?” “是了,寡人这些年行事乖张,铺张浪费,原是积怨太深了。今日如此,实属我之大过。”周皇看了看子瑜,忽的眼中多了一些清明。“有了你,我还要长生做什么?”“有了你,我为何不做个勤勉的皇上呢?” 他声音由激动变的平稳。看着面面相觑的众人,宣告道;“今日之事,实属我之过错,昭告天下,寡人有罪,被异族蛊惑,迷失本心,不体察百姓久已。寡人即日起必将痛改前非,做一个为国为民的好皇帝。” 子瑜便看到有一些人扑通便跪倒在地,高呼万岁。 她看到也有一些人的面孔不见了,比如朱厌,比如吴鼎。比如雍王。在一阵的兵荒马乱中,他们像风儿一样消失了。 然后子期听到了更大的风声,像是千军万马驰骋疆场的声音,那声音很快传到了眼前。 是更多的暴民。而且是更整齐的士兵。红黑色的衣甲,就像燃烧的木炭。而为首之人,却是雍王。他的身边站着他的儿子朱厌。 “顺应民意,请周皇退位。”朱厌喊道。他全副武装,显得英气勃发。 “退位!退位!”中士兵开始大力的盾击磬石的地上,子瑜便感到像浪水打过来般的震撼。 “皇位是我的!我不让!我不退!”周皇硬拉着子瑜往高处爬去,那是无数个台阶的祭坛,白玉石砌的,一尘未染,两侧还摆着红色的鲜花,从最低的台阶,一直堆到了最高。 周皇拉着子瑜,就像是她是他唯一想要控制的东西,他唯一想要拥有的东西。“我不让,我是皇上,你们这帮反贼!”他一边怒斥着,一边生硬的拉着子瑜往上走,子瑜的手被弄的很疼,她却无法哭出来。她望望脚下的人们,他们不认得她,他们更不关心她,他们甚至不再紧逼周皇,让周皇越爬越高。越来越渺小。 他们甚至听不清周皇的大喊大叫了。他们就围在祭坛的周围,像是祈祷雨水平安一般,更多的人是面面相觑,但他们看到领头的闪亮的盔甲的雍王时,心思便定了下来,便慢慢的靠拢过去,站到了队伍里面。 子瑜终于用力挣脱了周皇的束缚,但发现自己已经跟周皇站到了最高处。她听到周皇疯疯癫癫的大笑起来,“你一定是处心积虑多年了!弟弟!就为了这枯燥无味的皇位!我不会让给你的,谁都拿不走的。”他在上面跳起舞来,“我要永生!我也要美人!我要皇位!我要这世间的一切!”他越来越疯癫,这让子瑜害怕起来,她开始慢慢往边上移去,正当她要转身往下跑时,她听到了一声巨响,然后看到了火焰升起。 然后她看到周皇像是一只腾空跃起的大鹤一样,头上,衣衫上,浑身披着熊熊的火焰,发出奇长的尖叫,从祭坛上飞了下去。 而整个祭坛,都发出轰鸣的巨响,崩溃倒塌,就像是一堆木柴,在烈火中溃散,化为齑粉。火焰同时包容了子期的全身,她的衣衫便花掉在火的海洋中,她却只是觉得温暖,像是在泡一个热水澡,她伸了伸身躯,舒服的几乎要发出呻吟声。然后她才发觉这是什么状况。她开始颤巍巍的走出来,像新生一样,犹豫着,带着疑惑和惶恐,从祭坛的大火中走了出来。 眼前的人们都在惊慌失措。而子瑜却突然的想起在天香楼他们说的周皇焚鹤看流星雨的情形,现在的周皇,是报应了鹤的咒怨了吧。她眨巴了几下眼睛。 第37章 重吾5 重吾不知道自己这几天是怎么过来的。他所属的百越先锋被齐军俘虏之后,几乎日夜被鞭挞取乐。他们鄙视百越人,南蛮族。他们视百越人为下等民族,不知规矩为何物,不知仁义廉耻为何物。但他们依然做着更加野蛮的事情,比如日夜折磨可怜的青莲。 青莲几乎被折磨的不成人样了。她本是百越的圣女,高贵不可方物。但沦为俘虏之后,当着几十名俘虏的面,她被无休止的着。起先她还有力气咒骂,到了后来微弱的只剩丝丝呻吟声,再到了后来几乎生息全无,唯有眼珠子间或一轮,表明还活着。她的脸雪白如纸,头发也被齐兵用匕首割的杂乱无章,除了脸庞完整,身上几乎全是伤痕血迹。 “百越果然是出水果的地方,连女人都这么香甜。” “听说那边的人都是整天赤着身子在街上走动的,性起了,就在街上乱搞一通。” “那不是跟狗一样了么?” “是啊,本身就是猪狗一样的民类。” 士兵们说的热血沸腾,好像恨不得插翅飞到百越,亲身见识一下,干青莲的时候也愈发的用力,用尽全身的力,就像是在战场上要杀死敌人,或是像私塾的老师一样,要将他们知道的规矩深深的刻在青莲的身上。 重吾在最开始就出声了,他企图用自己的身份打断他们,说服他们:“我是周朝的太子重吾!放了我!放了他们!” 众人像发现了怪物一样围拢他,“如果你是太子,那我就是那个把异族当宠物养的周皇了,传说那异族惊人的美丽,是不是真的呢?” ”我的确是皇子。”听重吾说的慎重,军士还是通知了主事的人,还有齐王。 “除掉他的面具。”齐王说道。 但面具却是很不容易摘下来,几个士兵笨手笨脚的拉扯着他的青铜面具,力量之大使重吾剧痛中带着头昏恶心,然而面具还是没有摘下来。然后一个术士模样的人走过来,用那双青筋隆起的枯槁的手在面具上敲敲打打,半晌道:“这面具是嵌进肉里去了。像是用了什么奇特的药草,整个面具已腐蚀掉了皮肉,摘不下来了。倒是刮掉面皮肉,也能除的下来,但。。。”他止住话头,用怪异的眼光看着重吾。重吾怎么能不明白他的意思,除掉皮肉,长不回来,即便长的回来,那张脸也不是常人的脸了吧。 他一阵心悸。回想起当日青莲给他戴着诡异的面具时,原是已经用草药浸过了。青铜面具触之冰冷,像是自己整张脸埋在了雪地里,有着金属味道和鲜血味道的雪地。他不由一阵怒火攻心。 他向着瘫软的青莲怒喊道:“为何?为何你要这样做?” 他看到神情迷乱的青莲呢喃道:“因为你很特别,太特别了,我想,只有你做我的人就够了,不想让别人识得你,记挂着你。” 然后青莲昏迷过去。重吾却来不及感到苦涩或是愤怒或是悲哀,他便被人捧住了头部细细查详。 齐王正盯着他的眼睛看。然后又拉了一下他的下巴。然后齐王称赞道:“这面具做工真是精巧,你们看这下巴都是活动的,他吃食是一点不会妨碍的。”他接着说道,“是这个女人给你安上的吗?” “是的。”重吾犹豫了一下。这个举动让齐王愈发好奇起来,他说道:“你刚才是为她求情的,为这个毁了自己容貌的人求情,是这样的吗?” “是的。”重吾看了一眼昏迷的青莲,他本能的答道:“放了她吧。我是皇太子重吾。她们只是无名小卒。” 齐王及其随从难以置信的面面相顾,“你真的是皇太子重吾?” “是的,如假包换。” “怎么证明呢?” 这话难道了重吾。怎么证明自己是皇太子呢?他身上没有任何的印记,信件,信物,来证明自己便是那万恶的周皇的子嗣。他的整个逃亡旅程,他都在唾弃自己的身份,自己是不幸的,还有谁会比自己更加不幸呢?自己的亲生父亲要杀死自己,自己还背负着弑母的莫须有的罪名,还有什么人比自己更孤独呢?自己的亲随被百越的人杀死,而自己的面容被毁了,没有人再识得自己,说到底,自己恐怕连寻常人的资格都没有了。 但他的面容被毁,这忽然的让他有了一种解脱感。他不再是那张脸了,不再是皇子,如果他现在站在自己的父亲面前,恐怕他也认不出来了吧。他便莫名的感到一种自由。也许这不是一件坏事。 然而迫在眉捷的是,他现在却不得不证明自己的身份,自己所厌恶的身份。皇太子。 “我知道周宫的样子,任何一条道路。我是在里面长大的。我认得三公,认得里面的宫女,伺奴,只要查证一下,便知道我句句属实了。” 齐王的一个谋士样的随从便细细问起来,而且还使了一诈,“我听闻庄公的大公子是皇太子的伴读,他才思敏捷,是不是真的?” “庄公没有任何子嗣。”重吾淡然道。那人慎重的看了下重吾,便返身跟齐王耳语。 然后齐王便道:“看来古先生的信是对的,皇太子果然是到了凤来,也真让我们碰上了。” “但他这个样子,有谁会相信他是皇太子呢?就是真的,也变成假的了。”那谋士叹息了一声。 “赵先生,你的意思是此子一点用处也没有了吗?”齐王退回到一个隐蔽的角落,跟谋士赵谊商议起来。 “要我看,此人不管真假,我们都应该当作是真的。我们需要一面旗帜,一个借口,仅此而已。他的面容被毁,旁人更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只要齐王你承认他是皇太子重吾,他便是了。” “但他这个样子,天下人会承认一个假面人做他们的王吗?”齐王皱着眉头道。 “齐王您是想让天下人承认好呢,还是不承认好呢?”赵谊微笑着看着齐王,齐王立刻恍然大悟,“是啊,差点忘了初心。” 齐王返回到重吾身边,亲手给他松绑,道:“如果你真的是你所称的皇太子重吾,那就请宽恕我的罪过。但你有所求,臣下也将尽量满足你。” 重吾揉了一下酸麻的手臂,“把他们也放了吧。” “但他们是叛军,是百越的叛军。本王来这里的目的,也就是打击叛军,匡扶周室。”齐王义正言辞道。 重吾皱了一下眉头,道:“那把她给放了吧。”他顿了一下,心里明白齐王说的战争法则,哪有人会无缘无故的将敌人放掉呢,换位想一下,恐怕齐军的人落在百越人的手里,也是要杀要剐要祭天的。于是他又补了一句,“她是我的人。” 齐王便暧昧的笑起来,他吩咐了两名女侍将青莲扶到静室去清理梳洗,然后对重吾说道:“对仇敌以宽恕之心相报,太子真的是圣贤之人了。太子还有其他要求么?” “没了。”重吾看着那暗淡幽深的江面,日头早被云朵层层叠叠的包拢住,放不出一点光来,他静静地感觉到那船身在波澜间轻微的摇晃,忽的想起婴儿时母亲轻抱自己的情形,当然这种感觉模糊极了,他不相信那个时候就能记事了,或者,是看到别的母亲时自己幻想起来的吧,他心底微微轻叹,“没了。” “什么都不要了么?”齐王疑惑的问道。 “如果有可能,做个朴实的农户,渔民,或者,做个马童也不错的。”重吾苦笑着说,“我这个皇太子,什么也不想要。” “你明白自己的身份有多么尊贵么?”齐王又道,他的话语充满了惊讶。 “太尊贵了,无数的人想要我的命。”重吾斜睨了一眼齐王,”太尊贵了,尊贵到有时候自己都不识得自己的影子。” “太子说笑了。从今日起,你便是北齐国的主人。凡你所令,北齐国万民无所不从。”齐王鞠躬作礼。 。。。。。 齐王将重吾安置在静室休憩。赵谊看到齐王疑虑重重的样子,便上前问道:“大王有何忧虑吗?” “这重吾是真的无欲无求?还是假装的呢?若是假装也就罢了,总有应付的办法。但若是他真的索求无物,那怎么控制他呢?” “大王不是做的很好吗?” “何解?” “大王不是给了他绝对的权力和地位吗,时间长了,权力足够把他改变成另一个人的样子。”赵谊说道。 齐王松了一下眉头,“是啊,我倒是忘了。这重吾虽然是皇子,但恐怕没像样的当过一天皇子吧。有那样的父亲,每天过的定是如履薄冰了,又怎么知道权力是如何的甜美呢?又怎么知道统治是怎么一回事呢,看来本王是多虑了。”他晒然一笑。 赵谊接言道:“尝过权力的甜头的人,就像嗜血的苍蝇,怎么赶都赶不掉的。”他看到齐王眼中射出的冷光,自知失言,马上回补道:“唯有真正的君上,天赐的君上,才可以驾奴权力,做权力的主人。” 。。。。。 入夜时分,重吾在静室见到了青莲。她看上去憔悴不堪,但还算是恢复了几分精神,看向重吾的眼里,也有了几分神采。她本不是俗女,虽经历大难,她依然没有崩垮。这使重吾纳闷,是什么东西支撑住了她那娇弱如花的身躯?信念?亲情?还是做圣女的荣耀? 他终究没有问这些。这些东西与他无关。实际上青莲也与他无关,虽然青莲是杀死自己随从的人,是毁掉自己容貌的人,但他一点也不恨她。他沉思良久,始终不知晓自己为何恨不起她来,是那几夜的缠绵柔情么?还是他心底的善良本性?还是说,他已经什么都不在意了,就好像是心里多了一个黑洞,空空的黑洞,正在慢慢扩张的黑洞,总有一天,这虚无的黑洞将占据他整个的身心,如同他的青铜面具所代言的那样,他将在无名的自由中,寂灭于无名。 青莲先开的口:“为何救我?我对你可一点善意都没有过。而且,你救过我不止一次了。”她秒目久久停留在那张青铜面具上,慢慢的向重吾靠近,然而重吾轻轻的躲过了她。 “跟你讲一个故事吧。我父亲身边的一个侍女,本来也被父亲所宠幸,一次酒醉时,失手将酒洒在了父皇身上。”重吾低沉着声音道:“然后父皇便大怒起来,要杀了她。母亲好生劝阻,终于说服了父皇,当日饶过了那侍女。” 重吾像抓痒一样在面具上挠了几下,又道:“但第二日,父皇还是杀了她。没有别的借口,只是厌倦了。” 青莲闻言,像是理解了重吾,道:“你救我是为了证明你自己不是父皇那样的暴虐之人吧。或许,你终究是继承了你母亲的心地秉性,”她幽幽叹了口气,“我终究是没有看错的,你确是特别,在这个世界,你这样的人太稀有了,比异族还稀罕呢。” 重吾用冷漠的眼神看了青莲一眼,“我这样做的原因,只是为了能够记住母亲,母亲也会这样做的。我这样做了,母亲在我的心中便留多一天。” 。。。。 接下来的日子,重吾一直待在船上。齐王和他的亲信讨论了几次,终究没有对凤来发起进攻。然而震惊人心的消息顺着风儿就到来了,周皇被火焚了。 齐王开始与亲随是喜形于色的,天将喜讯。然而看到信件的署尾,不由的气愤起来,他将木桌捶的震天阶的响:“这雍王,还真厚颜无耻,自封起周皇来了,尽然让我们封王都去参拜,荒谬至极!” 赵谊安抚道:“这是意料之中的,雍王的后盾是他的儿子晋王。晋王精明能干,将晋国治理的很好,连那几个北族部落都安抚下来了,端的是厉害。国内百姓也尊崇的紧,怕是动他不得了。” “那我们怎么办?将那王座拱手相让吗?”齐王恼怒道。 “他称他的皇,我们有我们的皇。”赵谊对道。 第38章 吴鼎 也许自己是唯一注意到魔人,或者说尸人,鬼人的威胁的人。吴鼎焦灼的想着。 吴鼎是庶出。也就是黎民百姓俗语中的杂种。这是一个很特别的位置。一方面他是吴王的儿子,另一方面,他只是个杂种。前者他贵为王储,俯视众生,另一方面,即使在一个卑微如农夫的人眼里,他也只是个没名份的家伙。这种莫名其妙的位置有时候让吴鼎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戴着巨大黄金王冠的蚂蚁,正向着笔直光滑的权杖之峰攀登。 然而他并不想攀登,他知足于他所拥有的一切。吴国是盛产美女的地方,如水般温柔多情的美女,即便每天换一个,他毕生之年也享尽不完。况且,美女就像吴国另一盛产稻米一样,出了一茬又一茬,无有穷期。所以他是富有的,安逸的,如果有可能,他愿意在风花雪月中度过自己的一生。 即便是宠溺自己的母亲,也曾经劝说过让自己杀了嫡出的哥哥吴睁。而其他为了些许可怜的利益的人,更是削破了脑尖劝谏自己参与王座之争,对这些,吴鼎只是一笑而过。在愚众的眼里,天下最大的只是个王座,明明,天上有那么多闪亮的星辰更耀眼美丽,然而众人看不见,他们只看到了耀眼的王座。 吴鼎只是我行我素。他实际上很喜欢自己的哥哥吴睁,吴睁身材高挺,长相英俊,长得也更像父亲,脾性豪爽,识大体懂大局,父亲喜欢他,封他为太子。军伍也喜欢他,因为他也喜欢军伍,同他们共饮共醉,同进同出。还有,吴睁对吴鼎也很好,不顾其他人的劝阻,他总是拉吴鼎跟在身边。吴睁对吴鼎言听计从,而吴鼎明白,自己的哥哥可以以身为自己挡箭挡枪。所以,再没有比吴鼎更觉得夺嫡是多么荒谬的事情了。 但世事就这么滑稽荒谬。在一次狩猎中,吴睁为了保护吴鼎,力博猛虎,结果被老虎咬成重伤,不治身亡。 然后是举国悲丧,大喧半月,青楼停业,万女不施粉,千军着黑甲,追悼吴睁。而哭的最伤心的,实际上是吴鼎。半月内,他颗米未沾。 他还是成了太子。尽管他不情愿。他宁愿继续做风流自在的王储,也不愿去坐那把硬硬的紫檀木的王椅。他知道那真正需要的是肩负一切的勇气和智慧。而他需要的,只是自由,像星辰那般自由,即使是孤独的。 他明白宫中的人的怀疑的眼光,他们怀疑自己是弑兄的凶手,是无耻之徒,他不屑于解释,也从不对诸人斥责。然而他从父亲的眼中能看到同样的神情,怀疑,质疑,究竟是不是跟其他人一样,是在怀疑自己是凶手呢?杀了他最钟爱的儿子,还是质疑他有没有那份才能,做好一国之君呢?所以每次父子相见,在吴鼎这边的感受,自己就像是一粒沙土尘埃,父亲就像是一个行人,他不经意的踏过吴鼎,便忘了他的存在。 正当有次吴鼎想着微服出巡,来逃避宫中的一切时,他的下官告诉他一则惊奇的消息,有个叫羽真的殉道士发现了一个异人。真正美艳绝伦的异人。 他马上去看了异人。那种奇异般的存在确实震撼了他。但他马上清醒了过来,对正目驰神摇的父亲说道:“父亲,这异族我们不能留。” “为什么不?”父亲不耐烦的问道,吴鼎能听出里面无端的怒气。 “这等奇异生物,世人不曾得见。所谓异族,古书记载以来一直是我人族仇敌,要是父亲留了,那便是与人借口,兵祸必然四起。再者,这等尤物,抢夺之人必多,如若留了,恐有大祸。”吴鼎劝谏道。 “一国之储,畏手畏脚,难成大体。”父亲蔑道。 于是那美丽的异族被留在了宫里。父亲便成了一只忙碌的蜂蝶,围着那如鲜花般的女人盘旋。 所以吴鼎做了一个冒险的举动。他趁父亲不备,将那异族偷出宫去,嘱咐了羽真,送往了周皇。 父亲当然震怒。 “你为何要这么做?!”父亲责问道,“你为何总要抢父王所爱之物!” 吴鼎可以看到父亲的眼睛充满了血丝,他头发微微震颤,显是激怒不能自抑。 “为了一国之安危孩儿不得不这么做,父王。”吴鼎几乎要哭出声来,他努力冷静了一下,继续说道:“自发现那异族以来,并有其他异相出现,沿海水位暴涨,淹没我国边境渔村数里之遥,日益纵深。大悲河也隐约喧腾,恐有水灾。两者虽是风马牛不相及之事,但父王曾教导孩儿见微知着,恐天灾不远了。所以孩儿宁愿受罚,也要将那妖族送出。” “那为何要送往周宫?” “周朝是天下之心。不管是边缘狄部,北齐,德鲁,乔楚,列秦,百越,天下人的眼睛都往那里看着。一个异族来了,后面会跟来什么呢?恐人族将有大难大祸吧。将她送往周宫,也是给天下诸侯提个醒,敲响警钟。”吴鼎答道。 “那你是真心为天下人了?”父亲斜睨道。 吴鼎没有作答,他抬起头来,静静地正视父亲的眼睛。过了一会,父亲轻轻的叹了口气,手挥了一挥,疲惫的回了寝宫。 吴鼎第一次心中释然开来。他明白自己做的是对的。但过了一会,他便开始忧虑重重。 “有东西跟过来了。那是一些邪物。它们就要来了。一切都将毁灭。做好准备。你们,要做好准备。”这是那妖姬尖叫着喊的。没有其他人听明白她在喊什么,他们只听到那尖锐的像鸟鸣般的声音,而吴鼎却听明白了,每一句话都明白。 当他意识到别人听不到时,吴鼎便掉到了困惑的境地里。“什么东西跟来了?”他反复问道。 那妖姬也是惊异,但她其他的话吴鼎全然又听不懂了,跟其他人一样,虽然妖姬表情激动的尖叫,吴鼎还是不明白。 所以吴鼎跟那殉道士羽真细谈了片刻。得出的结论是,能听懂妖姬话的,天下肯定有人能做到。而天下风云汇集之处,莫过于周都。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当他将妖姬送往了周都,那周皇尽然将妖姬当宠物一样养了起来。 所以,没有人关注到妖族的到来究竟意味着什么。 异族的来临意味着战争。意味着灾难。这是吴鼎从羽真的滔滔不绝的讲解中得知的。他从捕获了这一异族后,一直焦虑而兴奋。 “我生来就是为了做这个的,为了做这件事。殉道士,总的死的有个名目,一定要战死啊,要不然老死也好,病死也好,简直是辱没了祖师爷了。”羽真说道。 “也许上天为了全你之名,便将这灾难降临世间,让万民受苦,让血流成河,那时你就功成名就了。”吴鼎打趣道。 羽真便涨红了脸。还是坚持去护送妖姬进了周都。那万仞之城。 吴鼎便开始积极备战起来。厉兵秣马,以备不测。“我不曾跟你们一起练习搏击武斗,不曾跟你们一起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我不是你们的兄弟,但如果战争来了,我愿意站在你们的前面,与你们共进退,为你们挡箭雨,就像我的哥哥为我做的一样。”面对质疑的军士长,吴鼎铮然说道。 然后吴鼎想到了百越。他之先想到百越而不是想到一河之隔的乔楚国,是因为他知道百越面临相同的难题,水灾。海水暴涨,既然淹了太吴国海边境数里,那百越也必然如此。 所以联合百越,在吴鼎看来是顺水推舟的,他们会明白那种危机感。异族要来了,家园怎么保?所以吴鼎的计划便是说服百越,组成联盟军团,为异族入侵做准备。至少,敲响警钟。 “为什么不先告知乔楚国,它们经济繁荣,国强民富,它们不是更有力的联盟吗?”父亲得知他要去百越出访时,疑惑的问道。 “乔楚,乃商业之国。生意者,重利轻义,即使结盟,恐怕也只是名义上的,异族战争真的来临时,恐怕他们的影子都不得见。我先选百越,是因为我们现在遭受了同样的难,更容易理解和信任对方。”吴鼎答道。 吴王被吴鼎说服,便准许他出使百越。 百越国盛产水果,所以一直以来太吴国与之贸易。太吴将百越的水果拿来酿酒,然后销售到其他国家,赚的盘丰钵满。而同时太吴也卖丝绸吴绣等细软与百越。各取所需。 百越国是南蛮之地。天下皆知。即使是邻国不过几十里的距离,吴鼎也知道,太吴的人看不起百越,百越人不知礼义廉耻,肮脏污秽,不同礼节,没有文字,说的语言又奇特怪异。他们跟异族没什么两样。 “太子真要去那种地方么?他们都说那种地方是禽兽之地啊,据说他们跟牛羊,狗,还有野兽一起吃饭睡觉呢。”侍女一边整理吴鼎的衣物,一边用那会说话的眼睛滴溜溜的在吴鼎脸上转悠。 “他们确实是这样的。”吴鼎笑着说道,这侍女是他升为太子后被安排的,“我前些年去过百越数次,他们果真不同。” “那太子为何还要去呢?” “你知道往北有一些国家比如德鲁国吗?在他们眼里,我太吴国是藏污纳垢之地呢,也是不知礼节,不识荣辱,他们说我们这皇宫也无非是一所大的风月之所,跟其他的支院是一样的,无非大了些。你说他们说的对吗?“ “当然是不对的。我太吴国人杰地灵,他们那北寒贫瘠之地,又知晓些什么呢?又有什么资格说我们呢!”侍女气愤的说道。 吴鼎便笑了起来,“在他们眼里,我们太吴和百越都是南方,都是一样的,都是放荡荒淫之徒。”说到这里,他便去挠侍女的痒痒,那侍女便笑喘着躲闪。 “所以,只要不了解,不去了解,其他人都成了妖怪一样的异族了。”吴鼎叹了口气,又道:“希望真的异族来时,里面也有懂事理的异族就好了,或者,战争会有别的方法解决呢。” 。。。。。 隔日,吴鼎便见到了百越女王。 “恭喜太子。不知太子来我百越这贫瘠之地,所为何事?”百越女王的恭喜指的是吴鼎升位之事。 “想煞女王的风采,夜不得??,所以来了。”吴鼎笑眯眯的看着百越女王,女王果然娇笑起来。 “太吴盛产美女,天下皆知,像我哪里入得了太子的眼了。”百越女王眉眼带笑,要不是在宴席之上,吴鼎相信她肯定像以往一样,早欺到自己身上了。 “太吴盛产美女不假,但她们更像是池子里的芙蓉,美则美矣,一阵风来,则破离支碎,不成形状了。女王不同。”吴鼎顿了顿,轻啜香茶,道:“我每次来百越,每次都感慨于贵邦的特别。十三个部落,统一于女王,而十三部落首领又组成议阁,共同理政。这种格局看似松垮,实则自由而长久,这都得益于女王的归属啊。所以说,女王身上,有着与太吴全然不同的东西,就像是集了百越的天然与野性,怎么说呢,就像是那自由的飓风一样,变化万千,得到你的宠爱,就像是得到了万千美女一样啊。” 百越女王座下一女便笑出声来,“果然是油嘴滑舌的风流儿呢。”她眼波流转,身材窈窕,脸上虽有青纱蒙住,然吴鼎已然能看出端的是美人。 吴鼎看了一下另一座下之女,那女子身材个头与出声之女一般无二,只是着了白衣白裙,脸上也蒙了白纱。两女一青一白,就像是两朵妖艳美丽的鲜花,独立无物。 吴鼎知这两女子非凡,正待垂询,却听那女王干咳一声,那青纱女便像做错了事的小女孩样缩头不语。 只听百越女王讲道:“太子来此,不止是称赞本王的吧?” “实有要事相商。相信女王也困惑于海水暴涨之事?” 百越女王点了点头,吴鼎继续说道:“太吴日前曾捕获过一名异族,女王可有听闻?” “是的,听闻过。我还听闻她国色天香,世间难有,你却将她送往了周宫?” “我相信异族要来了,战争要来了。为了警示世人,我将她送往了周朝。”吴鼎郑重答道。 “可这,与我百越有什么关系呢?”百越女王轻淡如水的神色让吴鼎心里一惊,他急忙说道:“如果异族战争开始,我们不是应该联合抗战么?我建议,我们应该联盟建军,以备不测。” 女王便笑了起来。这让吴鼎觉得莫名其妙,他心里隐隐约约不安起来,但又不清楚是什么,只把一双精湛的眸子盯着女王看。 “我愿意跟你联合,却不是为了抗击那什么异族,而是为了进击那周朝,你愿意吗?”百越女王止住笑声,郑重的对吴鼎说道。 “为何?”吴鼎讶然。 “为了天下公义。”这时从屏障后走出一人,吴鼎识得是周朝收税官朱厌,他正待起身做礼,只听朱厌道:“周王昏庸无道,鱼肉人民。周都百姓苦不堪言,日夜盼着公义的降临呢。” 公义?吴鼎心里嘀咕了一下。他望向女王,纳闷女王为何会被这种说辞打动。 “周皇,将我那当质子的孩子做成了视肉,你知道什么是视肉吗?”她的声音便颤抖起来,眼神也变得狰狞,“我那可怜的孩儿,被笼养着日夜不能动弹,只是口中喂食屁股拉屎,天长日久,尽然长成了一个笼子样方方正正的肉墩子样,这,还有天道吗?我们百越,最崇尚自由,却被束缚笼养,还有比这更大的侮辱吗?”她越说声音越大,凄厉如鬼。吴鼎乍听之下,如夏日见雪,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这等血仇之恨,有什么能够解决的吗?没有,唯有血战,灭国的血战。对于像百越这等崇尚自由之魂的民族,却被笼养起来,再没有比这更侮辱的事情了。吴鼎僵立着,心底叹着气。 “你跟我,还是不跟我?”女王眼睛看向吴鼎。 吴鼎踌躇不语,末了道:“我要请示父皇。” 百越女王便笑起来,她果然是变化无常的风样的女人啊,“不必那么麻烦了。我意已决,借道大悲河,逆流而上,直袭周都,报我儿之仇。你们吴国跟我不跟我都没关系,但你们在大悲河所立的渡口,那个名曰美人关的渡口,得给我放行。” 吴鼎张了张口,还未等他说话,百越女王又说道:“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太子您就先在百越小住片刻吧。等我过了美人关,你便可以回你的太吴国了。” 大悲河很快就要发大水了。吴鼎心理叫道。但对一个听闻自己的孩子被折磨的母亲来说,什么异族,什么水灾,有什么重要的吗? 第39章 子俊2 子俊和百越女王的船只已经待在原地两天了。就是当初青莲和重吾登陆的地方。事情出乎了任何人的预料,他们没有想到会在接近凤来的渡口处碰到北齐的船队。 家园仅在几箭之遥。子俊回忆起当日,如果百越女王登陆凤来,或许有那么一丝希望可以找到自己的妹妹子瑜吧。子瑜不会死的,不会的。他在心中默默计划着,如果百越的船只登陆凤来,自己一定逃脱出去,去寻找子瑜。 北齐的船队为何会出现在这里?是知晓了郑卫的暴行所以来解救凤来的吗?子俊摇了摇头,他没有那么天真单纯,或许更多的是来打劫的吧,毕竟,弱肉强食是世间的真理。 “为何北齐的船队会出现在这里?”女王有着相同的疑问。在暗幽的休憩船舱里,即便是铺了若干的精致的毛毯,洒了若干的香薰,依然有腐烂和潮湿的气味从缝隙间爬了出来。出船已有月余了,流淌的江水像时光一样洗刷着女王的耐心,这样的突发时刻让她怒气生发:“难道是走漏了风声?” “他们只是观望罢了,就像吃腐肉的秃鹫。”子俊小心伺候着女王,他轻轻的拿捏着女王的裸足,眼角小心的观察着女王的情绪,“北人从不团结,都是打着自己的算盘,但另一方面,他们又最擅长将大义大德挂在嘴边的,依着小人看,北齐只是扛着平乱的旗子,妄图趁乱渔利罢了。” “你又凭何猜测?即便如此,这北齐船队一天堵在江上,我便一天不能启程逆江而上,恐怕奇袭周都的计划要落空了。”女王叹道。 “小人的母亲出自商贾之家,她曾教导说,北人是最喜欢城墙的民族,往往城墙之内便是友,城墙之外便是敌,然后城墙之内的人,又在里面筑起了大小不一,一层又一层的墙,往往最里面的,也是最高大的,便是他们认为是最安全的。而商贾的目的,便是拆墙,拆掉了一层层的墙,货物便流通的快了,流通的快,便是钱赚的多了。”子俊徐徐说道,“所谓拆墙,便指的是拆人心。现在北齐船队堵在江上,无法前行,唯有让他们怀疑,让他们恐慌,才可以让他们撤退,水路才得以畅通。” “你有何计量?”百越女王美目闪烁,开始细细的在子俊脸上寻找蛛丝马迹。 “北齐既然只是想趁乱渔利,自是不愿自身陷入危机之中。现下郑卫联军驻扎凤来,被周都守护军攻击,如若我们去攻击周兵后背,我们的后背给了北齐,必遭痛击。北齐的船队是我们的十倍有余,那时我们必将全军覆没。”子俊顿了顿,“但我们有一个优势。” “什么优势?” “现在江雾弥漫,尤其夜里,丈内无从视物,而如此规模船队,为恐不备,夜间必灯火通明,以做照应。我们以夜雾为掩,专遣快舟数艘,进入敌队,以火箭射击,便可引起骚乱。敌方不知我方虚实,我方同时在下游里数之地,分数舟布局,各个方位,以号角锣鼓鸣之,北齐必疑。他们此来,本是存了逐利之心,而非公义死战之心,既然弄不清我方虚实,所以唯一的举措便是撤退。” 女王按计行事。果然如子俊预料的,北齐并未热衷于反击,他们鸣金收兵,有秩序的往他们的老家方向退去。当然,子俊并未预料到的是,北齐的退兵是因捉到了重吾所致。他们得到了他们要的,几乎不伤一兵一卒,这样的胜利往哪里找去? 女王在凤来渡口处待了一天,派出的人未找到青莲的身影,同时另一只侦查的人回报说齐兵已然归巢,并不存在后袭之危。女王便放心下来,虽然有着对青莲的焦虑,还是马不停蹄的往上游行驶而去。 女王便愈发看重子俊起来。身上的锁链去掉了,脏旧破烂的衣衫也换了干净而带有熏香的白衫,但百越诸人的衣衫都是黑色的,很明显,他不是百越的一员。他明白这一点,女王明白这一点,而且女王特意让所有的兵士都明白这一点。 在接下来的日夜里,子俊依然像往常一样,小心谨慎的伺候着她。他是她泄,欲的工具,他的身上,脸上总会留下青色的瘀伤。子俊想,也许这也是女王想让她的人看到的。 但子俊记得母亲的教导,商人要有水磨功夫,一点一点的取得他人的信任,才能卖的出商品。所以子俊知道取得百越女王的信任很难。所以他主动的去要求侦查,寻人,虽然都被拒绝,他也知道慢慢的,将会赢得这个女人的心。而子俊想要卖的,只有一样,就是夺回凤来。 当然他也希冀着父亲或者大哥领着周都的队伍夺回凤来。或许父亲会惩罚自己吧。子俊苦涩的想,心中隐隐还期待着父亲的惩罚,那样也是多温暖的事情啊。而最重要的,是寻找自己的妹妹子瑜。借助一切可以借助的力量,不管是欺骗,利用,强取豪夺,都要夺回凤来,夺回子瑜。这个信念就像磬石,深深的压在自己的心头。 也许祭品真的管用。大悲河变的水流平缓起来,像一个睡着了的美人,均匀的呼吸着,只把那玲珑的曲线呈现出来。女王高兴极了,她做了最后一次督师:“我们的神在保佑我们,看吧,这平稳的河流将最快的带我们去到终点,那周都的咽喉之处,磨利你们的刀和剑,因为它们渴望北人的鲜血,渴望你们的怒火。那里,将属于你们,那里的女人将属于你们,房屋和牲畜,也是你们的,杀死周皇,夺得周都,是我们的神赐予你们的使命!” 是啊,即便是数量过十倍的北齐船队,还不是夹着尾巴逃走了吗?子俊可以看清每个百越士兵的眼里,满满的都是疯狂与嗜杀,没有丁点儿的质疑。 但好像神灵的赐福过了头了。他们在到达临近周都处,忽然收到了飞鹰传书,而且是两例。一例是自雍王亲笔书信。上面写的是周皇已死,新皇即位,速来朝拜。 另一例是圣女小白发来的。上面并非汉字,却是一枚雪白的莲花。 “看来雍王所言是真的,”百越女王叹息一声,眼中仿佛结了雾气,她们恨恨前来,将长矛磨的雪亮,却是刺了个空,一下子一点落力的地方也没有。 “这白莲花怎么解?”子俊作为现任心腹,已可以阅读信件了。当然,要经女王的准许。 “自击退盟军后,我们便兵分两路,以取周都,一队是我所领,沿江而上,一队是小白所领,穿初楚国而攻周都正门。白莲花一共六瓣,只要有战事,花瓣将被血染成红色,战事越少,染红的花瓣越少。现在这莲花纯白,那就是她已全军无恙的到了目的地了。只待我们的信号了。”女王闭目微叹,“想不到那疯皇竟先一步去了。” “已经够了。女王陛下。”子俊道:“女王本来就是要为您的孩子复仇来的,现在兵不血刃,可以把孩子安然接走了,如果,他还幸存的话。” “疯皇虽已不在,我儿伤害难复。我定要焚尽那腐朽的皇宫,以平我众将士的怒火。”百越女王睁开了眼睛,目光里是决断和坚定。 子俊沉默了起来。他知道换了自己也会这样做的。但这样做是明智的吗?如果这样做了,无疑百越将成为所有人的敌人,所有诸侯国的敌人。 他在脑中飞快的思量起来,雍王是新任周皇,这已经是盖棺论定了。而毁灭凤来的背后推手,十有八九就是雍王。依据便是先前在船上时收到的仓季的求援信件,以及雍王这封亲笔信了。做信鹰的条件,便是在发信者和收信者手里都要寄养一段日子,这就可以断定郑卫和百越和雍王,原本就是有过私下盟约的。雍王的目的达到了,借助百越的叛乱,拔掉周都的得力辅助者凤来,然后趁乱取了原来周皇的命。子俊叹了一口气,想不到我凤来,是雍王的一个绊脚石。 他忽然紧张起来,雍王即位,那父亲怎么样了?他原是去借粮去了,他无从知晓自己的敌人是谁,敌人躲在了暗处,只需要一箭,父亲就危险了,还有小妹。子俊感到自己浑身开始冒汗,他压抑着自己不要惊慌失措,将眼睛眯起来继续看手里的信札,却觉得这信札似乎有千斤重。 “你怎么看?”女王斜睨子俊,问道。 “尊贵的女王,北人一直污蔑百越为南蛮之国,不懂理解,不识伦理。你当然可以让他们看看百越的本色,让他们知道恐惧,让他们尝尝血和沙的滋味。”子俊整理心神,徐徐回道,“但您也可以显示百越的另一面,您可以据理力争,求的雍王同意,归还贵子,鞭挞周皇的尸体,已泄心头之恨。我相信,雍王,不,新任的周皇也愿意看到你这样做,因为你这样做了,就代表他的位子是民心所向,是应得的,他才是正皇。还有,尊贵的女王大人,你已经大兵压境,你可以要求的更多。” “你指的是钱财,土地?”女王问道。 “不,我的女王,比钱财,土地贵重的多。”子俊平静而郑重的说道。 “那是什么?” “自由。我的女王。脱离周的束缚,再无那无休无止的赋税,再无看脸行事的日子,百越将是完全自由的,跟周朝一样,崇高而伟大。而不是一个小小的诸侯国。自由,这不就是百越一直追求的吗,万民也将更加信仰你。” 自由,自由。百越女王喃喃念叨了几遍,然后眼中的色彩便呈现出朝阳升起的颜色。 子俊放下心来。百越女王将会按自己设想的去做,然后百越女王将会成为雍王的第一个敌人。没有哪位周皇会允许自己的天下还寄生着自己未控制的东西,自由,是不允许存在的。是危险的,是会被抹杀的。他默默的看着眼前兴奋的女王陛下,心下却感慨着,百越确实是不同,他们本来就是比别国更接近自由的地方。自由是他们终身所追求所信仰的东西,但现在,自由将给他们带来灭顶之灾。 而自己,将获得百越的支持和信赖。因为那个时候,他跟百越,都有着一个共同的敌人,新任周皇,雍王。 收复凤来和找寻子瑜的希望虽然渺茫,就像漫漫长夜里的萤火,闪烁微渺,但那依然是希望。而且子俊说服了自己,那萤火是不会灭的,因为那萤火,便是子瑜。 第40章 子瑜10 祭坛在燃烧。通红的火光给子瑜的身影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跳跃的火舌像万千条蛇一样在她身后扭曲,霍霍吐信。然而她毫发无伤。她一点都不觉得炙热,烧烫,相反,她能感觉到整个身体好像在欢呼雀跃,有无穷的生机从身体深处涌出来,就像新挖掘的泉眼一样,她甚至兴奋的想返身再投入到大火的怀抱中,亲吻那些灰烬,与烈火共舞。 这一刻的兴奋使她几乎忘了身处何方,忘了刚才的情景,百花会的鲜血,周皇像鹤样的焚灭,甚至她都忘了自己是谁。直到她看清了面前的人群。 实际上是人群脸上的表情提醒了她。他们面上阴晴不定,当看到周皇焚灭时他们那舒缓的愤怒,立刻被见到子瑜的惊讶所代替。这个女人怎么会在火中幸存下来,毫发无伤?他们的疑惑像水波一样荡漾开来,然后,他们的表情开始共性的转变。 子瑜太熟悉这种表情了。在天香楼时她每天都看得到,那是欲望与贪婪编织的表情,就像一双双看不见的手,那看不见的手伸向了自己的身体,每一寸肌肤,都在那手的触碰之下。而且那看不见的手有着蛤蟆的黄绿色的皮肤,黏粘的几令人恶心的吐起来。子瑜不禁打了个激灵,甚至皮肤上都起了微微的栗子。 接着她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形越众而出,她认出是太吴国的太子吴鼎,那个愿意刺伤自己,以鲜血饲养夜之花,来博取子瑜欢心的人。她看到他脱下他的披风,就要上前披在她的身上,是啊,她现在衣衫不能遮体,人们的眼光肆无忌惮的侵略着自己,一件披风便是最大的恩情了。 然而另一个人站了出来。他挡住了吴鼎。“卫兵,将她带到议事厅去。”他高声说道。他的声音和容颜子瑜再熟悉不过了,他是朱厌。是亲口承认陷害自己父亲的人。 子瑜瞬间冷静下来。她顺从的在卫兵的簇拥下,穿过那些炙热的目光,穿过一层层的城墙,往皇宫里处走去。慢慢的她知道离的人群远了,她害怕那些炙热的目光,因为那目光比燃烧的祭坛更伤人。 这里的宫殿太过雄伟了。相比这下,凤来的城堡像是一个粗劣的马厩。这里的色彩也鲜艳的多,城墙多是红色的,瓦片是青色的,而地面所铺的砖石,都以黑色和白色为主。 子瑜静静的伫立在议事厅的中央,随她来的卫士已退回到门口处。她这时才感觉到肌肤生冷,在这高伟肃然的宫殿里,有看不见的寒气包拢过来。她看了看自己赤裸的双足,发现这里的砖石的颜色不同,在光线的映射下,有着暗红的颜色,很像接近燃烧完烬的篝火。 发生什么事情了?她快速的思索着。她的计划是赢的王的青睐,然后向王请求,释放父亲。而且她是有把握的。因为那个狐面人许诺过。 狐面人古月?她心中忽的电闪雷鸣,她回忆起与古月见面时的情形。 “你很不同。”古月说道,他在胭脂红粉中打滚多年,已经懒得去调情取悦于人,但见到子瑜时,他却看到一种震惊,那是怎样的震惊呢,就好像是体内的骨头都在吱吱作响。 “怎么个不同?”子瑜笑对风月。她只把古月当一般的客人了,但当她细细打量古月时,却感觉到一些奇怪的东西。 怎么来形容呢?就好像这人身上有着模糊相同的东西,跟自己一样的东西,潜伏着,在身体里栖息着,等着被唤醒。 然后她看到狐面人颤巍巍的扭曲起来,并跪拜在自己面前,嘴里发出模糊不清的声音,“我的王,我的王,。。” 子瑜记得自己扶起了他,那人神智清醒后,道:“小姐是要去百花会么?” “是的,要去,而且一定要赢。” “如蒙不弃,小人倒有一法。”古月细密着眼眸说道,他现在赢得了周皇的信任,已是艺人首领了,却很自然的对一个青楼女子低三下四起来。 “先生如有良策,不妨说来听听。”子瑜很感意外,她眼神在古月身上瞟了几瞟,却发现古月更加谦恭起来,好像自己真的成了他的王。 “小人精于药道,可提炼出异香之丸,佩戴身上,可惑异性。如对近前之人用之,必如蜂入花蕊,不得撤身,又如酒酣之徒,不知归处。简言之,他之痴迷,皆在小姐拿捏之中了。” “如若我用于周皇近前,必得周皇宠幸对吧,那花魁我便赢定了。”子瑜惊叹道,她看着古月拿出一精巧玉瓶。 这便是当日古月所言了。可是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呢,她开始思索自己的一步一行。她百花会摔琴,引周皇近前,那玉瓶中所盛液体,已让她悄然撒于衣裙间,果然,那周皇对自己痴迷起来,说什么“就是你了。你便是国后。”“有了你,我还要长生做什么?”“有了你,我为何不做个勤勉的皇上呢?” 果然,那药奇效无比。 可为何那祭坛会烧起来呢?她依稀记得先燃起来的正是自己的裙角,然后才是那蓦然出现的爆炸。就好像自己的衣裙是那点燃油灯的芯子。 想到这,她心脏剧烈的跳动起来,莫非是那狐面人,做的手脚?而自己,成了他的祭品? 。。。。 她狐疑不定。这时那沉重的议事厅的大门像弓弦一样被拉开,然后来众的怒气便像箭矢一样射了进来,躲闪不掉的无形的箭矢,使子瑜不由的心悬起来。 “她铁定是异族,烈火不焚,这不是常人能做的出来的。”说话的人身材高直,双目有神,胡须简短而整齐。子瑜认出是雍王,领兵反叛的人。现在的雍王应该是新的周皇了吧。她心中忐忑着。 “那也许只是偶然,或者说她足够幸运,躲避了过去。真正的问题是火从哪儿来的?”一老者气喘吁吁的跟上来,子瑜也认得他,是三公之一,庄公。 “也许是天罚之火吧,周皇恶贯满盈,引天火灭顶,而此女因其无辜,所以幸免。”旁侧的朱厌出声道,接着被他父亲雍王扫了一眼,便止住了话语。 “言之有理。天罚之火,有道理,很有道理。这样子,雍王,不,陛下登基,非议皆无,便是天意了。现下万民顺心,明日即刻登基奠礼,昭告天下。三日后即可通知各个诸侯,贺礼来拜。”说话的人是一个肥胖的人,子瑜是第一次见,这人穿的丝绸锦缎倒是华丽炫彩,一瞬间让子瑜想起天香楼的姑娘们。 那雍王听了,眼神中便有了满意的神采,他迈步靠近子瑜,像头老狼一样,用它的鼻子,眼睛,试探着子瑜。子瑜一动不动,微微屏住呼吸,只觉心跳不止。毕竟,她知道她的生命攥在了他的手里。只需要一句话,她便可人头落地,香消玉殒了。 “你是何人,何方人士?父母又是何人?”雍王问道。 “小女子李子曌,初楚国人士,父亲李玄,以经商走货为生,月前本意自大悲河走齐鲁之地,忽遇大悲河发了大水,父母双亲双双遇难,尸骨全无。”她顿了一下,想起凤来的不测,父亲的冤屈,还有亲人的失散,不由真的悲从中来,哭泣个不停,那众人也由着她,她便夹杂着哭音续道:“我被水冲到了岸上,被人所俘,卖到了天香楼。。” 这时她便听到那庄公干咳几声,“看来真的是位清白人家,只是,你即是初楚国人,可有认识的人还健在?” 庄公的话之本意余者都明白的很,追本溯源,总有蛛丝马迹可以查下去,现下一个无名氏女子进了宫廷,不问清楚,有几多人将是寝食难安。 子瑜脑中电闪雷鸣,她冰雪聪明,自是知晓庄公的意思,她蓦地想起一人,还有一物,那物还妥善的保存在天香楼中,墨子令。她思维敏捷,当即言道:“家父生前与初楚国的墨家一人交好,小女子见过一面,名唤贾昆。他可证实小女之所言,句句真实。” 这话倒像一颗小小的石子,丢在了水里,引起几多涟漪。那涟漪就在诸人的眉眼处,嘴角处,额头的皱纹处展开,那些疑惑便像极了漩涡,慢慢的沉落,融进了他们的肌肤。这些表情是那么细致微小,子瑜不禁讶然自己为何看的这么清楚,难道真的是刀殂乐学的精湛的缘故么? “此女看来真是阴阳差错来了这里,试想墨者行规严实,几百年不曾改变,他们从未对周都不利。”庄公发话说。 “那此女应该怎样安置?”雍王皱眉道。 “逐出宫去,回她的天香楼即可。”庄公插言道,他看了看雍王和诸人,一时间,众人皆是沉默。 “既是清白人家,也许应该留在这里。她已然来了,这里便是她的宿命。”雍王的眼眸轻微的闭合闪烁,余光总不离子瑜的身躯。 “留下亦可,只是,以何种身份呢?”那肥胖的锦绣之人说道。 “周皇生前,可是封了她做国后的。众人皆知。”庄公道。子瑜从他冷冰冰的言语中猜不出他任何的意图。 “此话何解?”雍王道。 “周皇再暴虐无道,也只是他一人之罪。如因此女是他封之后而遭责罚,那作为周皇血亲的您,也是逃不了惩罚的。所以此女不能受罚,而且,此女的封号也应保留。”庄公徐徐言之。 “一派胡言。你是说,她将以周皇的遗孀之名留在宫里?那又是怎样的地位?侍女?女奴?”朱厌激扬奋言道。 “还能是什么地位?她将是周皇的遗孀,雍王的嫂嫂。享受应有的礼遇,她的奴婢,侍从,一个都不能少。她的存在,只是为了证明雍王的仁慈,还有那天罚之火的选择确然。”庄公说道。 “就依庄公之言。”雍王挥了挥袖,大踏步离开了议事厅。余者从之,一时间走了个精光。 在等待那些礼官和奴婢到来之际,偌大个议事厅,便只剩了子瑜一人。 子瑜忽的觉得好笑起来,而且她真的笑出声来,笑声在空荡的厅中回响。自己就站在这里,然而自己的命运却是刚才的几人决定的,有比这更荒谬的事情么?是了,其实很早以前,她也是不能左右自己的命运的,不能左右自己的行为,比如她要对父母恭顺,对妹妹亲和,对下人友善,那是真实的自己么?她疑问着,歇斯底里的笑着,眼眸里异彩闪烁。 第41章 吴鼎2 屋子是木制的,约莫十丈方圆的大屋子,宽敞明亮。从顶部的檐角,到拱顶,到柱体,到墙壁,以及些许必备的床榻,桌椅,甚至茶杯,都是原木做的,只是木头还是有分别,紫色的檀木,棕色的花梨木,泛着金色光华的南木,还有通体白质如同玉石般的白樟木,它们混杂携接在一起,将整个屋子里里外外勾勒渲染的生动而美丽,吴鼎甚至在入睡时能听闻到树木的呼吸,细润而悠长;也能听到夏虫的吟唱,模糊而规律。这里虽然比不过太吴国的华丽宫殿,但却有一种力量,逼迫你喜欢上它。这是什么样的力量呢?吴鼎琢磨了很久,得出的结论是或许人族本来就是诞生于此种境地的,万物生发之地。这里就像母亲的温软的腹部,给了婴儿最大的安全和温暖。这种力量便是宁静。 然而吴鼎心里是无论如何宁静不下来的。当百越女王跟他讲她的孩子的惨状,以及她们显然已筹划好的举措后,他便知道事情变得棘手起来。但即便自己多生出一百张嘴,也说动不了百越女王的。因为周皇所做的囚笼视肉,是惹得这个崇尚自由的民族最大的忌讳的,也就是说战争无法避免了。 于是他识相的闭起了嘴巴。百越依然给了他外来使节的最高待遇,包括夜间侍寝的六个千姿百媚而又野性勃发的美女,吴鼎也照纳不误。当那坚硬的宽大的梨木制床都发出压抑零碎的吱响声时,吴鼎却沉浸在对那宁静的力量的求索中。因为只有心里宁静了,他便可以更冷静的看清时局,也能想出更好的办法。 次日晌午,他才得以起床梳洗,他不紧不慢的用膳,还不时的夸赞侍女的美貌,水果的美味,那山雉,山猪,竹鼠等各式野味烧烤来的香气,更是惹的他赞叹不已。看起来他就像往常一样的那个纨绔,只是席间当那个朱厌问及可否联军袭周时,他轻轻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道:“女王质子之事,天人共愤,只是军政之事,都由父皇决策,不敢私下定夺。” “不需要你们太吴的帮助,我们也能取胜。”不大言语的白莲冷冰冰的接言道,她还是一身白衣白裙,脸上的白纱却摘了去,露出一张洁净秀丽的脸来,脸上冰冷如霜,但一双闪亮的眸子倒是露着欣喜。 “成功了么?”百越女王急声道,她这话语没头没脑,但吴鼎看到白莲点头后那女王便心喜欲狂起来,她将杯酒一饮而尽,欢呼道:“这下子攻那周宫可容易多了,说是探囊取物也不为过,快,快,我们一起去看看!” 那白莲冷眼看了一下吴鼎,起身带路,女王,朱厌,青莲,连同吴鼎等一干人等鱼贯相随。吴鼎自是一头雾水,一是他感觉这白莲好像隐隐对自己有着敌意,但根源何处他自是记不得了,二是她们讨论的是什么事情他一点儿都不知晓,他细察那朱厌,发现那朱厌也是一脸疑惑。吴鼎皱了皱眉,当下不再出声,跟在那女王后头,专心走路。 天气很热,每走一步,便像是碰到了无形的墙,将身体里的生机都撞的粉碎。吴鼎抬头看看那强烈的阳光,忽的想起钓鱼时的情景,那被钓的鱼儿脱了水面,便激烈的扑通,那腮子更是大力的张合着,过不多长时间便死了,再多些时间便会发臭。但究竟多长时间会死,多长时间会发臭,他想不起来,他没有准确的测量过。“现在自己就像那条脱了水的鱼儿一样。”他心底叹道。 好在只走了盏茶时刻,便到了目的地。这外面看起来像是一个圆形的粮仓,上面搭着硕大的绿油油的芭扇叶,当门被守卫推开时,一股阴凉而潮湿的空气就冲击而来。 “小心。下面有台阶。”主管的守卫响亮的喊道,他点亮了一个火把,那火把料是松油和鲸油制的,带有刺鼻的味道。这味道倒是让热的发晕的吴鼎清醒过来,他才发觉这是偌大的一个地窖,有七八根方形的木柱支撑起那仓顶,每根柱子都有十几丈高。柱子上都挂着油灯,台阶两侧的木架上也是。等他们一步一步的下了台阶,吴鼎便觉得这里的温度好低,不由的打了几个寒颤,更糟糕的是,这里的空气不比臭水沟的空气好多少,潮湿中带着腐烂,不是那些根植类植物的腐烂,而像是死老鼠死狗死猫那样的腐烂,在这种令人作呕的腐烂空气里,吴鼎瞬间还嗅出了另一样东西,那就是死亡的味道。 在地窖的最暗处有东西蠕动过来,起先给吴鼎的错觉就像是本来趴伏于地面的阴影自己动了起来,但他瞬即便听到了细琐的响声,他屏住呼吸,睁大了眼睛,妄图看穿那水墨般的暗影,那暗影却比期望的更快的来临,几乎就像是箭矢一样,显示在了众人的面前。 是两条纠缠在一起的大蛇,一条是赤红色的,一条是纯白色的。当它们如宫殿之门样巨大的头颅冲到吴鼎的面前时吴鼎都记不清自己是否发出了鬼哭狼嚎般的惊吓声,等看到白莲轻蔑的回眸时他才感觉到自己身上大汗淋漓,接着那女王也笑眯眯的回头看他的失态,吴鼎想着强笑几声,但发现自己面上的肌肉僵硬如石。笑话就笑话吧。吴鼎微微定了一下心神,用微弱的声音道,“不曾想世间还有如此大的蛇,很幸运我没有尿湿自己的裤子。” 说完了这话他就感觉自己的脑子可以正常转动了,他接着感慨道:“这神物是贵国饲养的么?是啊,有了这个,任何军队都要大吃一惊。”他感到自己的强调平稳起来,但头顶还是发麻,而且他不敢盯着那双蛇的眼睛看,那白蛇是像血玛瑙样的眼睛,而那赤蛇的眼睛却黄澄澄的像金子。 白莲鄙夷的看了他一眼,“如果各国的军士都像你一样胆小的话,那小白跟红儿就足够了。”她顿了一下,朝向百越女王说道:“那异人身上提炼出的“怨”奏效了,我已经把它移植到了一些囚民的身上。” 她说完这话,忽的从怀里取出一小巧竹笛,轻启朱唇,吹响了两声。众人都是默然的看着黑暗处。那百越女王的神情更是专注。唯有吴鼎还未从那巨蛇的震撼中清醒过来,嘴里兀自喊着,“异人?你们也捕到异人了?是像我国捉到的那样子的么?” “我们捉到的丑陋无比,哪里像你们捉的那个一样,听闻她真的是倾国倾城,妖艳绝世,对么?”吴鼎身边的青莲小声搭话道,这时那白莲忽的狠狠瞪了她一眼,青莲便做乖的自己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向吴鼎挤了挤眼,眼里尽是笑意。吴鼎不由的心头一缓,忽的又想到她能在巨蛇面前这样轻松,肯定是司空见惯了,或者,难道,这蛇是她们养的? 这念头一冒出来,他便小心印证起来,果然,那巨蛇的样子是驯服温顺的,那白蛇一开始还将下颚碰到了白莲裸露的小腿处,而且青莲对那红蛇态度亲昵,还抚摸了几下那闪亮的鳞甲,两条巨蛇都像极了宠物。 就在吴鼎还在思索这些时,黑暗中传出了铁链拖地的声音,然后他听到白莲解释说:“我恐它们发狂,便都戴上了锁链。” 暗影憧憧。就着微弱的火光,吴鼎勉强可以看清那十几道人影,穿着破烂,有的几乎是一丝不挂,皮肉上脏污不堪,诸人都是乱发蓬松,散发着臭水沟的老鼠般的味道,他们走路歪歪斜斜,好像筋力全无,但他们都是活人,吴鼎可以从他们躲避的,畏惧的目光中判断出来。 “主人。伟大的真神。”他们见了白莲和百越女王,尽然齐齐跪拜在地。 正当吴鼎错愕时,他听到几乎令他笑起来的话语声。 “有他们在,攻陷周都,易如反掌。”是白莲的声音。 吴鼎开始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但他接着听道白莲沉静的说道:“给我剑!” 有士兵便递给了她一把利剑,她走到那群囚民旁边,在吴鼎的惊讶的注视下,一剑将领先一人的整条臂膀砍了下来。 接着吴鼎便闻到那种熟悉的腐烂的气味。暗淡的光线下他隐约看到那掉在地上的臂膀似乎在蠕动,这肯定是自己眼花了,或是惊诧惊怕之下的幻想。他使劲眨吧了几下眼睛,没错,那臂膀确实在动。 那被砍之人口中霍霍出声,却不像是呻吟痛苦之声,倒像是豺狗低吠之音。然后吴鼎骇然看着他爬将过去,捡起那断臂,重新安上去,然后就像没事一样,挥动自如。 “想不到真的成功了,果然不亏是我百越圣女!”女王赞叹道,眸子在黑暗中璨然生辉。 “奴婢在那异人身上下了衍生蛊,将那异人血肉吸尽,然后将蛊转移到这些囚徒身上,果然能加以控制。这样的士兵,可以百斩不死,没有城墙可以挡住他们了。我把它们叫做魔人。”白莲说道。 “你果然天赋惊人。当日捉那异人时你便看出那异人像中了毒一样疯狂,然后又能想到提炼移植,真是才思敏捷。”女王称赞着,有意无意的瞥了青莲一眼。 “因为那异人跟书上所载异人体型样貌皆为符合,应是古世纪的高山族人,只是他皮肤铁青,神智不清若同疯狗,以一人之力伤我士兵百人,而且有伤亡传染之势,我便想到了尝试利用之法,没想到居然成功了。”白莲应道。 “你们,制造了恶魔。”吴鼎艰涩的说道。他眼睛盯着那群匍匐的不死的囚徒身上,心底升起了莫名的巨大的恐惧,那恐惧比见到巨蛇时更甚。 “你们,制造了新的灾难。”他心底对自己说道,它们,只是看上去像极了人族,但它们既不是人族,也不是异族,它们是行走于世间的披着人皮的死神。他心神恍惚起来,异人的到来到底意味着什么?异人为何而来?是为战争而来么?还是其他的原因?如因攻伐而来,为何都是零零散散的呢?太吴捉了一个,百越也捉了一个,而且,白莲所说的异人神智不清是怎么回事?这些疑惑像层层纱帐将他抱拢起来,越缠越紧,窒息之际却看不到出口。 “你不是要看我们的异人么?呐,就在这里了。”在离开之际,青莲指着另一阴暗墙角处的一堆骨骸说道,吴鼎只看到,那硕大无朋的头颅,空洞的眼洞像看到了自己的宿命。 “吓一跳吧。”青莲格格娇笑道:“一开始我也吓了一大跳,那异人长的有五丈高呢,头比我们祭坛用的大石臼还要大呢。” 第42章 吴鼎3 一个月之后,当百越女王的船靠拢太吴的美人关渡口时,她依信放还了吴鼎。 江上雾气弥漫,跟整个事件一样扑朔迷离。百越的大船是初楚国打造的,其规模和迅捷都超过了太吴。这也意味着初楚国在江上拥有了摧枯拉朽的实力。而这是太吴未察觉到的,原先初楚与太吴隐隐抗衡的江上布局也许已经被打破了。吴鼎能感觉到那看不清的江面下暗流涌动。 朱厌鼓励了百越的叛乱。这也意味着周皇的亲弟弟雍王开始了动作。也就是说周都已是烽火燃烧,暗战已始。吴鼎想到这里便有些后悔当日应该随那羽真一起去周都视察。他可以看的更清楚,也许能做出些什么,希望那些大人们大局为正,异人已来,战争即将来临。至少书中是这样记载的。现下最需要的是人族的联盟,誓言和承诺,而不是野心,种族的复仇,人族的支离破碎的内战。 百越发明了最可怕的武器。这个是吴鼎最为不安的。百名不死不饶的魔人,可战胜千人之敌。甚至更多。谁知道魔人的弱点在哪里?它们不怕箭矢,不怕刀剑伤害,它们是所向披靡的。只要百越能控制的了它们,百越最终将赢得这场战争。 只要百越能控制得了它们。这个念头一下子在吴鼎心头扩展开来。万一控制不了呢?那个白莲的衍生蛊又以怎样的速度繁殖呢?百人,千人,万人?万一百越击败了周都,又驱使魔人征战整个世界呢,那太吴,初楚,大秦,齐鲁,真的有制衡之力么?现在这小簇魔人,数量上虽只是像一粒火星般渺小,但星火可以燎原,一旦起来了,就怎样也灭不掉了。 在百越待的这一个月,吴鼎亲眼目睹了百越国的可怕的战斗力。百越女王先竖起了铲除昏王,还我亲子的旗帜,很快的,一周之后,周都的南伐盟军就大兵压境到百越,然而却像一件名贵的玉器,狠狠撞击在了石头上,整个盟军瞬间瓦解破碎,很快被早有筹备的百越兵分而歼之,而那魔人兵队,更是骇人无比,白莲甚至移植了很多衍生蛊到了南伐盟军身上,仅用了一周的时间,整个南伐盟军的先遣军已如石沉大海,不见了踪影。吴鼎是看的明白,这南伐盟军的先遣军,一半死亡,另一半已中了那“怨”蛊,被白莲控制在手里了。 百越女王的船只像幽灵一样消失在浓雾之中。吴鼎便马不停蹄的往皇宫回奔。 “你失败了?你没有劝说百越成为盟军,相反,你被当作人质,让本王眼巴巴的看着他们过了美人关的渡口。这是多大的耻辱!”父亲在他的庭院小憩,精致的木桌上放着各色的点心糕食,还有那玉做的茶壶中正热气腾腾的飘逸出清香。父亲的声音中并没有多大的愤怒,相反,吴鼎能看出父亲正忧虑着什么。 吴鼎不做踌躇,便将他所知晓和推测的一切说了出来。 “你说初楚国造出了更快更大的船?”父亲皱起了眉头。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百越的魔人。。。”吴鼎急忙道。 “魔人会水吗?”父亲直接打断了他的话。 “据儿臣所知,不会。如果泡在水里,那魔人身上的蛊将死掉。”吴鼎根据自己的视察说道。 “那百越就不是我们的危险。”父亲简短说道。“我们以水域为主,只有初楚国的船队才是我们的危害和敌人。” “可还有异人,异人就要来了。”吴鼎心底有些焦急,父亲的想法完全跟自己不一样。 “我们太吴强盛到今天,不是依靠了什么盟军的。异人也好,魔人也好,齐鲁也好,初楚也好,谁来冒犯,我们便击败谁。我们靠的是自己,靠的是我们丰足的粮食,精壮的士兵,靠的是王者的威严和戒律,你懂了么?”父亲语气凝重,“我们即可就对百越叛军用兵,不是追击他们的船只,而是攻击他们的国土。他们这一去周都,国内必空虚的很。” 吴鼎嗔目结舌,“为何?父皇。” “你回来的路上不觉得拥挤么?”父亲没头没脑的说,“这段时间一来,水位一直在涨,沿海沿江一线又收敛了近五十里,人们都给赶到这里来了。所以都城便的拥挤不堪。” 吴鼎回宫时走的是捷径,听闻父亲一说吓了一大跳,“想不到我开始的预想是对的,这水灾不但没有结束,而且将越来越糟糕。”他顿了一下,“这与父皇的用兵有什么关系。” “我们需要土地。”父亲头也不抬,“需要土地安置流民,说到底,你这次被囚也是好事,是送来的借口。” “百越的土地也必是遭了灾了。况且,这种战争,死伤必多,那等到异族来时,我们还有多少军队?还哪里来的盟军?”吴鼎声音大了起来,但看到父亲严厉的眼神,又小了下来。 “你究竟不是做君主的料子,要是你哥哥。。”父亲叹了一口气,低首啜饮起香茶来。 吴鼎沮丧的回到自己的房间。他像热锅上的蚂蚁一半彷徨起来,千头万绪拧在一起,看起来就是个死结。百越已进袭周都,水灾正在泛滥,异人正要来临,魔人也将越来越多,而父皇却要袭击百越本土。天下乱成一团糟了。他急急踱步起来,忽然脑中一亮,想出了一条不是解决办法的办法。 那就是,周皇先死亡。 如果周皇在百越到达周都时死掉,那百越的战争就结束了。即位的可能是雍王,或是其他人,并无分别。但周皇死了,百越女王没理由将战争进行下去,除非这个女人有着以全天下人为敌的雄心。但她毕竟是女人。天下人是不服的。 那就是说,周皇先死,战争避免,死伤的人便不多。也就意味着等异人来攻时,有着更多的友军。 周皇先死,百越的兵将回归故里,那时父皇将撤销进攻百越的命令。 吴鼎判断父亲进攻百越的最佳时机是待百越进攻周都的号角吹响之时。现在父亲不可能去,因为必将打草惊蛇,引的百越急返。 也就是说,时间还是有的。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吴鼎要赶往周都,制造或促进周皇的死亡。窗前夕阳如火,慢慢沉沦在吴鼎的眼睑之下。他做了决定。 或许冥冥之中真的有神灵主宰。在第二日时,他便收到了周都发来的百花令。令上写的是太吴国择三十名美女进贡周宫。吴鼎火急火燎的朝见父皇。 “儿臣愿去周都。” “周都即将有战事,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父亲教导说。 “天下即可有风云汇际,父皇既有并吞百越的雄心,难道没有并吞天下之心么?”吴鼎偷瞄了一下父亲,发现他似在犹豫之中,便接着说道:“儿臣听闻全天下最高峻之处,便是周都,如若这水灾并未退却,那天下最安全的地方,便是周都了,不是现在的太吴,也不是百越。” “你去了周都有何作为?难道要率兵进犯,学那百越叛军,险太吴于不义么?” “儿臣想先借百花令勘察周都,也可多设些暗线。”吴鼎看到父亲脸色舒缓,接着道:“即便遇到战事,儿臣也自会安然脱身。父皇勿忧。” 一周后,吴鼎便到了周都。昼夜不停的赶路,早将随行的三十名秀女劳累的花容失色,这哪里是进京竞美的架势,分明是末路狂奔的节奏。好在总算到了周都,吴鼎紧绷的脸色也放晴起来,他先进宫将秀女们入录名册,领了令牌。安顿好后,便带了一个随从在周都转悠起来。 吴鼎知道他应该去什么地方。那就是妓院。他熟悉这种场所。你想愉悦,到妓院;你想升官发财,也到妓院;你想打探消息,妓院是第一选择。而且,妓院可显得自己与世无争,隐藏真实的自己。 果然,他茶刚起了一壶。就有一人“偶然”的找上来。正是朱厌。 “果然不出所料,太吴的太子选的地方,自然是周都第一楼,天香楼。”朱厌笑着说,眼神闪烁。“不知吴太子为何而来?” “百花令一发,诸侯安敢不来?”吴鼎回应道。 “各国使节是都来了,但太子亲来,可是破天荒的盛事。”朱厌小心试探道:“不知吴太子要盘恒多久?” “数日即回。这北方的干燥,真是时刻让人感到干涩口渴。”吴鼎饮茶,“我吴国的男子,都习惯了水上生活,这一落脚,便诸多不适,这周都,不是我吴国男子久住之地啊。” 吴鼎的话中之意明白不过:我们吴国无意于周都的权利之争。朱厌便一笑,敬了吴鼎杯酒。 “只是,百越的魔人朱公子是见过的。”吴鼎忽然压低了声音,“魔人的战斗朱公子却没有见过。” “哦,”朱厌微微眯了一下眼睛。 “百名魔人,可战千人之众。而现在,百越掌控的魔人,何止千人。也就是说,百越必将赢得战争。这周都的风景,这第一天香楼的风月,也只是当下了。”吴鼎叹气做惋惜状。 “吴公子何言?” “谁攻陷了周都的城墙,那谁便是周皇。今后我等也只能臣服于百越女王的风流裙下了。”吴鼎笑了起来。 “周室的传承一直是按姓氏血脉来的,可不是只用拳头可以说服民众的。”朱厌起身说道。 “是么?我只知道民众相信他们眼里看到的,相信血与剑的威慑的。”吴鼎淡然道,他斜睨了一下朱厌,又道:“百越只是一个棋子,不是么?吸引注意也好,消弱周都的防护也好,它已经达到这个效果了。雍王这么忙碌,可不是为他人做嫁衣的吧?” 朱厌重重的哼了一声。“我明白你的意思。要抢在百越进城之前换了天就是。”他看了看吴鼎,道:“你站在哪一边?” “当然是赢者的一边。”吴鼎顿了顿,“听闻初楚国的造船业发达,商贸几乎遍及天下了,如果不课以重税,初楚国便真的是王者了。” 这话让朱厌放松下来,“对付完现下,我们自会去对付其他的,只要太吴站在我这边就好。还有,我家小妹,可对你仰慕的狠啊。”朱厌笑眯眯的说。 第43章 子瑜11 皇宫的房间比在天香楼的雅阁大的多。墙壁上有琉璃做的灯盏,墙石是青色的,盯久了便会让子瑜想起魔人的面皮色。所以她赶紧将目光落到那些温润的锦绣绸缎上,那悬挂在窗前,门侧,墙体上的长长的纱绫帷帐颜色绚丽,上面绣着流云山川以及飞禽走兽的图样,微风拂来,这些纱绫帷帐也荡漾起来,那些图样上的鸟兽便像活起来了,这让整个静寂的房间多了几分生机,但子瑜也很快意识到,这依然是个牢笼,只是比天香楼的更大了些。再听到那些婆娑的风声时,子瑜便开始疑心那些长长的纱绫绸绢下或许藏着些影子在偷窥自己。而且那影子会动。 她在仆人的帮助下洗浴,水温刚刚好,但她想起了在祭坛时的情景,忽然对那伺候的丫鬟说道:“我要更热的水。”那丫鬟有着小巧的鼻子,眼睛是大大的,转瞬间颇有灵气,她虽然惊讶,但却依言热水,当她端着那滚烫的热水至子瑜的浴缸前时,却犹豫不决起来。 “娘娘,这水很烫的,奴婢担心会伤着娘娘。”她略有紧张的说着话,面色也红起来。 子瑜看在眼里,冲她微笑了一下,道:“不打紧的。”然后她看到那丫鬟眼光落在自己的胴体上,面色好像更加红润,这让子瑜心底好笑起来,但忽然又觉得不应该好笑,到底为何不该好笑,她又说不清楚,记不起来。 热水倒进浴缸,热气蒸腾,子瑜的身体便模糊起来,时而舒展,时而扭曲,像是一条鱼儿,在享受着这水,在自由的呼吸。子瑜明白不是自己的身体模糊起来,而是自己的视线模糊了,因为水汽的原因。水温极高,但对子瑜却刚好,在这高温下,子瑜终于放松起来。然后有那一瞬间,像电闪火花一样,她想起了那个不好笑的缘由。 她还是处子。若是以前,旁人见到她的落体,即便是不经事的丫鬟,她自己也应该是有一分羞涩的,然而她压根就没有。这是在天香楼待久了的缘故了。她想到。果然环境的熏染是最可怕的,它们会比风儿更隐蔽的侵袭你,熏染你,直到你变成另一个陌生的你。 这种想法让她有些恐慌起来,水也感觉更烫,烫的自己无法忍受。她的脑中一幕幕的闪过凤来的亲人们,父亲,母亲,子期,大哥,二哥,她忽然感觉自己又回到了那个时刻,那个自己。她仿佛又站立在城灭时的烈火之中,痛苦而慌乱,这让她几乎要惊叫起来。 但她没有出声。好像有一双无形的手扼住了自己的喉咙,慢慢用力,这让她的意识迷糊起来,她仿佛看到另一个自己,正骑在自己的身上,嘴角挂着冷漠的微笑,双手坚定的扼住她的咽喉。然后她的亲人的影像便像水雾般散去。 子瑜干咳了起来。等止声后,她冷然对那丫鬟说道,“水太凉了。” 。。。。 就这样看似悠闲的过了几日,忽的收到庄公的拜见密信。说是密信,实则是口信,是由身旁的丫鬟传达的。果然周都之内处处是眼睛,处处也是耳朵。她稍加揣测,便知道自己不得不见。一是庄公当日是力保自己为遗后的,虽然只是个名号,但至少保的身家无忧;二是自己总不能像搁置在废弃屋子里的家具一样,就任由时光流逝,悄然腐败而无所作为。总的找个门路探探父亲的生死。心计已定,她便应诺下来。 庄公来的时候却是白日,由大门而入,托辞是整顿安排宫中内务,包括各皇妃的饮食起居,日常用度。这本是内务房的管辖,而内务房又隶属庄公的行政管理,所以也不为过。况且庄公是个阉人,出入内宫也比旁人避嫌的多。 子瑜便在一小巧的后花园内与庄公以茶礼相见。 庄公比前些时日消瘦的多,眼眶子旁边的皱纹更是细密,眼神也有些昏黄,整个人看上去暮气沉沉,让子瑜忽的想起故国凤来的那颗神树,那颗看上去生机全无却依然倔强矗立的钉子树。 “娘娘,你可想救你的父亲?”打发过丫鬟小厮,空荡荡的庭院只剩两人时,庄公忽的压低了声音,突兀的问道。 “我的父亲?我父怕早已溺水身亡。。。。”子瑜心脏激烈跳动起来,她目光盯着庄公,话语却被庄公打断。 “你是凤来人氏,你父亲是李牧,你是他的女儿李子瑜。”庄公的表情静寂的如同这小花园,看上去什么都有,有光线,有花朵,青草,也有细暗处潜行的虫蚁;但又像什么都没有,就像一幅旧画一样,毫无表情,只是沾染了尘埃。 “庄公。。”子瑜紧张的停顿了一下,“庄公怎么知晓我的事。”她语速慢慢放稳,隐藏的秘密被揭开,但她并没有慌乱。 这让庄公有些惊讶,然后他的目光中更多了欣喜。他点了点头,道:“在三公的位子上,不得不多留意一些事情,多布局一些眼线,就像蜘蛛结网一样。”他饮了一口茶,又道:“每年我都会让一些暗线去画一些各诸侯国的贵族领主的画像,他们的子嗣,亲属,甚至包括私生子。当然,画师不仅是画像,言语,性格也要略表。这样我在周宫之内,便知天下人。知人善用,本来就是臣下的职责。” “庄公从一开始就知道我的身份了?那可知我父下落?”子瑜努力控制着语气,不疾不徐问道。 “从在天香楼见到你时,便认出了。姑娘惊艳天下,无人可比。那天香楼是我的,你的白客身份是我定的,你要参选百花会,也是我推的。所有的一切,也都是为了救你的父亲。” “你父现在大牢里面,脱不了身。罪名是私通异族,陷害你父的是现在的雍王一系,现在雍王是新的周皇了。”庄公简洁明了的解说,让子瑜尽快的将事件理清起来。 “庄公为何要帮我?”子瑜眉头蹙起,眼神慎重的看着庄公。 “姑娘怎知我要帮你?” “如果不是来帮我的话,就不会大费周折的如此相会了。”子瑜道,但她忽的话语一转,“或许庄公真的不是来帮我,毕竟我父遭遇陷害以及周皇焚灭之事太过蹊跷。”她止了言语,将猜忌之箭头隐隐指向了庄公。 庄公笑了起来,却只是无声的笑声。“你父留置在周宫,是我举荐的,为了什么呢,只为了一个人。” “什么人?” “那人你或许在凤来见过了。他叫重吾,是周皇的独子,也是这周朝的合法继承人,是真正的周皇,而不是雍王。重吾被父亲追杀,我将他藏匿于你凤来国,我本想借你父之力阻缓雍王的篡位,等到重吾回来继承大统,但。。”他叹了口气,“满盘皆输,满盘皆输。” “那,现在如何救我父亲?”子瑜问道,弄清了缘由,她的话语便多了几分焦急紧迫。 “救李侯之事也不难。”庄公沉吟了一下,“只需要三公会审之时投票表决,以多数否决即可。说道这里,也就是我来的目的了。” 子瑜没有插言,只是目光清然,她知道庄公能说出重吾之事,已是两人同坐了一条船了。 “原来的三公,庄公,慕公,刑公,刑公是跟我亲如手足的,若是刑公还在,三公会审时,以他跟我之力,便可决定大局。但天有不测风云,想不到刑公在去接重吾之时,竟然兵败身亡了。”庄公眼眸中隐隐有泪花闪现,但之一瞬,便恢复平常。“现在的三公未定,这几日讨论的便是这个事情。” “刑公的位置现在有两个人选,一个是初楚国的王储,另一个是太吴国的太子。” “为何雍王不用自己的儿子朱厌做三公?”子瑜疑惑道。 “雍王篡位,本就争议。如果现在就用亲子,那弑兄篡位之恶名就像影子一样跟随过来,他是聪明人,所以亲子是不能用的。要用,也是将来的事。” “那初楚国的王储,和太吴国的太子,究竟会用哪一个?” “初楚国重商,财力富足,而太吴粮食充沛,一直以来周都都依赖于太吴的供给。两者对于雍王来说,都缺一不可,这几日我冷眼旁观,猜测初楚国即位刑公的可能要大一些。” “那庄公需要我怎样做?”子瑜兰心蕙质,隐约猜测道自己的用途了。 果然,庄公说道:“不管是哪一个即位,我都需要你拉拢对方,将新任的刑公拉到我们这一边来。那样,李侯便可安然释放。至于如何拉拢,用你所学的一切,必能成功。”在说道最后的时候,庄公眼帘低了下来,含糊隐晦,一语带过。 用我所学的一切么?子瑜心中想到,那不就是青楼里教的刀殂乐,以及其他风月种种了吗。她想起太吴国的太子吴鼎,那个愿意为自己流血的人,要是他当了三公,应该是很容易说服的吧。 次日上午,子瑜乔装打扮成丫鬟模样,出了宫。当然几乎全靠庄公的安排。当天的宫内的当值杂务,几乎都换成了庄公的人。所以比预想的还要顺利。待拿着采办的令牌过了宫门守卫,她和丫鬟两人便在商街上左拐右拐,确认无人跟踪时,便寻了一条隐秘的小巷子,急步穿行。 丫鬟显然是深知各种机要所在的,在这迷宫般的楼宇和窄巷中,她像一条识途的小马驹,阳光下闪耀着棕色的发鬓,脖颈处的汗水也细细可见。子瑜在后面跟紧她,见她忽然回头粲然一笑,“到了,这里就是那初楚国王储的官邸了。这大人名为楚中金。” 两人走到门前,有人拦阻。子瑜拿出一件丝绸包裹的物件,递给看门人,道:“烦请将这物件递于楚大人,说是有故友相访。”那人顷刻去了,又顷刻返回,脸上多了恭敬之色,“请了,情了。”他忙不迭的将两人邀到院子里。又探出脑袋四察,看有没有尾巴跟随。 这物件不是别的,正是当日子瑜寄存在天香楼的随身之物,一柄奇特的墨子令,这是昨日庄公拜访时自天香楼取来交给她的。她的所言所行,皆在庄公的筹划之中。 “大人吉祥。”子瑜见了那初楚国之人楚中金,躬身见礼,随即将身上伪装之物卸去,露出真容来。 “贵客何人?又是何事来访?这墨子令是我墨者行会紧要物件,又缘何在小姐手中?”这人穿一身黑色皮甲,底衫却是红色丝绵,袖口和衣领处都是编制了金丝。那黑色皮甲上也烫印了一个铭记,子瑜瞟了一眼,察觉仿佛是一个车轮的模样,车弦却是以刀剑枪矛的样子。这使得他整个人多了几分箫杀之气。但他口吻温和,面膛方正,看起来很是亲和。 “大人,这墨子令乃是故友所赐,此人名为贾昆,大人一查便知。”子瑜微微一顿,“故友曾说过,如若小女子有困难危机之事,便拿此令去寻墨者行会中人,或可受助一二。”她说话间,那宽大臃肿的伪装大衣已被她轻然解了去,只着了一件薄纱,曼妙的身材便呼之欲出。 楚中金的眼睛在子瑜身上盘旋,但即可便收敛起来,道:“墨者行规,见令如见祖师,理应遵循指示。小姐有事请讲,在下虽为王储,亦只是墨家行会的一员,不敢不从。” “小女子本名李子瑜。现在的名讳是,周皇遗后。”她刚说完便见那人要躬身参拜,忙制止了,道:“小女子此来是有求于大人,也不是以遗后身份来的,而是以想救父亲的女儿身份来的。”当下便把父亲李侯受冤身陷囹圄的事情说了。 “希望大人成为新任刑公之时,在三公会审时,能助我父洗清冤屈。”末了,子瑜又深深稽了一礼,那袖子苦短,便漏出白玉般的臂膀来。 那楚中金连忙趋前扶着,嘴子忙不迭的说着不敢当不敢当,手指倒是在子瑜的臂膀处留恋了一番,面上也一般无二的痴迷起来。但等到回过神来,他又道:“只是这刑公之任是五五之数,不一定花落谁家,但若是我得了,必将鼎力相助。” 子瑜盈盈浅笑,“有大人一诺,小女子生死都值得了。小女子听过一句话,说是只有高飞的鸟儿,才会尝到最甜美的雨露,只有站在高处,才能尝到最甜美的果实,”她语调婉转,若同枕前侬语,“希望大人能够激流勇进,小女子也好有个依靠。” 第44章 子俊3 因为再无奇袭周都的必要,百越女王的船只没有从周都的东侧,烂泥门着陆,而是在那梨山底下,与大悲河交接处,找了处歇脚的平坦之处。周围树木高大茂盛,将光线挡个严严实实,树底下的苔藓和矮草,有一大半还埋在残雪之中;偶尔的黑鸦的叫声,更添了几分阴森和暗冷。 梨山太高太大了,即便是在子俊他们现在的视角看去,也看不到顶端。这让人很是猜测最上面的是什么样子,可有奇特的生灵居住?不过子俊瞬间打灭了这种稚嫩的遐思,异人与人族的战争后,异人被彻底的清理了,连异族与人族混生的杂种们都没有放过。所以在这片大陆上,奇特的生灵的唯一居所,只能是在泛黄陈旧的书页中。 休憩时,子俊看到百越女王吹响了那奇特音律的笛子,又过了一炷香时间,丛林中传出窸窣之声,一只通体玉白的大蟒露出头来,这大蛇比子俊在船上看到的小红还要粗大一些,两只眼睛像血玛瑙一样,额上有角刺生出,它蜿蜒而至,到了百越女王跟前。女王微笑着抚摸了一下它的鳞片,便登上它头颅处坐好,一声呼哨,那蛇便慢慢蜿蜒而行。众兵将尾随行走,甚有纪律,除了行路砍伐杂木之声,并无人生喧哗。 子俊虽被蛇吓的厉害,但不得不靠近女王行走。约走了一个半时辰,便看到另一所临时营寨。领头一人白纱覆面,白衣白裙,摇曳着身姿过来参拜。子俊便从言语中明白了她正是百越的另一只主攻队伍的领军人,圣女白莲。 “此行顺利否?”女王问白莲。 “一路畅通。借道初楚国捷径,兵马神速,及时赶到这里了。只是初楚国的墨家行会要了太多的借道费。”白莲答道,她一双漆黑的眸子在子俊身上快速一瞥,便不再留意。 “多少?” “白银五十万两。”白莲顿了一下,接着道,“如果攻陷了周都,这银子就不足挂怀了。人们都传那周皇的床榻是纯金做的呢。” “墨家行会还要了什么?” “没有其他的了。而且,他们还帮我们在边境把关,恐人走漏了风声,把我们进军的消息传到周都去。” “他们倒是好心!还不是指望着能分一杯羹吧!”女王鼻息重重哼了一下。 恐怕不止分一杯羹那么简单吧!子俊心中跳了一下,初楚国肯冒那么大的干系放百越通行袭周,而且还帮忙掩盖踪迹,所图是何?他脑中忽的电闪而过,想到了一句谚语,螳螂扑蝉,麻雀在后。 如果百越破城成功,初楚国大兵跟来,便有太多的理由进击百越的军队了,什么匡扶周室,平定叛乱,这样的旗帜都是显得大义凌然的。那个时候,周都,恐怕就归了初楚国。 他的心脏愈发跳的厉害。如果他的猜测是对的,百越将士将被一网打尽。从战争的一开始,百越就是那把用来突刺的尖刀,而这把刀的结局,就是崩碎断裂。子俊想到这,额头就微微渗出细汗来。 幸亏周都不攻自破,初楚国出师无名。 “女王,我们这仗打是不打?要是不打,战士的热血和怒火怎么平息?那造船的负债,过路的负债我国民众怎能背负的起?”白莲焦急的问道。 “我们打不了了,周皇已经换了人了。”女王采纳了原先子俊的意见,“我即刻入城,要求归还我的孩子,赔偿我们的损失,除了钱财,土地,我们还要更重要的东西。” “那是什么?女王陛下。”白莲疑惑道。 “自由。”女王眼中闪烁着希望的光芒,她遍视群众,“我们族人一直追求的东西,就是自由,不再称臣于北人,不再有赋税,我们将和周朝平起平坐,我们将成为真正自由的南方邦联,部落和部落之间亲如一家,信仰同一个真神!自由,是属于我们的!” 次日偏午,百越女王便进了都城,子俊作为随从,自是带在身边。另外还选了百名精壮武士,出城迎接的正是女王的老相识朱厌。 子俊是第一次见到这周都,万仞之城。他惊叹于这鬼斧神工的建筑奇迹,宫殿,商街,房屋林林总总,倚着山势,吞吐着光彩和魅力。又总有那茂盛的红花绿树,点缀在各个角落,使的整个图案圆润了许多,少了峥嵘,多了雍华。他穿过那有着各色招牌,铺着光滑的青石板的商街,心中震慑于周都的雄伟大气,但转儿就想到了异族和人族的最后之战,再放眼看去,总会猜测有多少人死在这个角落,那个角落又有多少冤魂在等待着。这种阴霾的心理影响下,连天香楼的红红绿绿招展的女人们,也变得虚假起来,很不真实。 “请还回我的儿子。”见到雍王后,百越女王立即说道。此时议事厅内已站了数人,有须眉皓白的老者,有年轻英朗之士,也有肥胖的富商模样的人,还有气息内敛的中年人等,正是三公及其候选之人,子俊却是一个人都不认得。 “当然。”雍王拍了拍手,便有侍从将一个木制箱子抬了出来。那箱子甚是华美,绣有各色飞禽走兽,像是一个盛满财宝的宝箱,想是原来的周皇,真个把它当成了宝贝。 箱子被打开,一团四四方方的肉便滚了出来,那肉微微颤抖,像是很不适应没有箱体依赖的样子,很努力的重新向箱子方向挪动。从这肉方的侧面,在一簇乱蓬蓬的黑毛下,隐隐可以看到一张圆嘴,鼻子是平的,只有两个气孔,两只眼睛鼓鼓的,但无法睁开。 “我的儿啊。”百越女王悲嚎一声,扑上前去。她扶住那视肉的脸庞,用手掀开那双眼睑,“都是娘害了你!”她悲泣成河,一时整个议事厅静悄悄的,像是海边的一块岩礁,任由她悲愤的哭声冲刷拍打着。 那视肉的眼神呆滞,旁人也无法辨别它究竟能否视物,但是一种本能告诉了它母亲就在这里,它便发出呜呜的奇怪的声音。那女王便止住泪,道,“儿啊,你终于认出为母来了么,很好,很好。” 她忽的出人意料的从袖中拔出一把匕首,极快的插进那视肉的两眼之间,那头颅松软的就像豆腐一样,众人大惊之下,便听到那视肉发出长长的吹气之声,顷刻间死去了。 “女王这是何意?”雍王不解的问道。 百越女王并未答话,这时有百越的武士随从问道,“这,王子的身体如何处理?” “那很早以前就不是他的身体了,是他的囚笼。现在他的灵魂自由了,他识的母亲,自然识的回家的路。那团腐肉,就丢在这里吧。”女王说完,面色苍白,但悲凄的神情已然不见,她恨声道:“可惜那昏王已被烈火烧的寸骸皆无,要不然,非的给他下了蛊,让它生生世世当一个虫人,以慰我儿在天之灵。” 待她情绪平息,雍王便道:“爱卿,你还有何求?” “赔偿我族损失,二百万两白银,以平息我族勇士之怒火。另外,”她眼睛放出光来,“我百越将完全独立自由,不再称臣于周室,我百越将是自由联邦,地位与周室平等相持。” 一时大厅内鸦雀无声,这宣言来的突然,又不可思议,饶是奸猾如雍王,也未料到女王有这一出,他制止了要咆哮出声的儿子朱厌,“银子数额巨大,现下国库空虚,待小议片刻,以做决策。百越女王远道而来,旅途劳累,可好好休憩一番。”说罢,女婢们便鱼贯而出,将女王引至别院。 在去别院的卵石路上,子俊忽的抱腹肚痛,小声嘟囔要解手。一个跟自己年纪相仿的奴仆便不耐烦的拉他去了另一侧的厕所里。等他进去,那奴仆在厕所外等候,嘴里兀自嘟囔着:“这宫院就跟森林一样,客人可别走丢了。” 子俊知道他在监视自己。他嘴里含糊的应着,却尽量放轻了脚步,将一柄短刃从怀中掏了出来,原来这匕首就是百越女王在议事厅弑杀亲子所用后,丢掷于地上的。子俊作为随从,拾掇杂物原是应该,就把这匕首收在了身上。他小心翼翼的从门卫靠近那奴仆,那奴仆还不及转身,便被子俊一刀从耳朵里插了进去,血都没溅半点儿。那奴仆像麻袋一样栽倒在子俊怀里,生息全无。 子俊才发现自己手抖的厉害,倒不是因为杀人的缘故,而是事关成败皆在此举,要是一击不中,引起骚乱,自己这条命也就交待在今天了。他平定心神,将那奴仆拖进茅厕,与他互换了衣衫,心中推测百越女王诸人一定正被伺候着佳肴美酒,却不知大祸即将临头了。 雍王不可能允许百越脱离周室而独立。道理很简单。有一个就有两个。如果南蛮百越独立,那初楚,北齐,德鲁,秦,太吴诸国,将纷纷以之为榜样,变成与周室抗争并立之国。那周室就真的名存实亡。而雍王辛辛苦苦谋略多年,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所以百越的独立申言,将是新的战争的宣言。子俊从一开始就预测到了,而且他就是这样诓骗百越女王的。 他穿着奴仆的衣服,快步往城外走去。从进来时他就默默记住了各条路径,等他接近大门时,他便隐约听到了里面刀剑交集的声音。 “警醒点,里面出事了,别让百越的人跑出来。”他迎上门卫质询的目光,大声道。门卫看到他宫侍的衣服,也不再怀疑。他大踏步的走出,从墙角扯了一匹马驹,闪电般的纵马奔驰,往周都外跑去。 借着周都的地势,子俊像俯冲的鸟儿般,经过了商街,贵族区,平民区,等顺利的过了城门,他才舒了口气。他回望周都,心知百越女王和她的百名精壮武士已遭劫难。 “这座山城,原是枯骨堆砌起来的。”子俊冷漠的想到这点。他快马加鞭,穿越丛林,往百越的据点寻去。 约一个多时辰后他才找到了营地。营地星星点点隐藏在密林之中,百越人熟悉林战。这是他们所擅长的方式。此时子俊臂上脸上全是被荆棘树枝划拨的血痕。 百越的士兵发现了他,将他拖拽到白莲面前,一柄亮闪闪的钢刀架到了脖子上,“发现了一个奸细。” “我不是奸细。”子俊急忙辨别,这时白莲走过来,认出了他,“你是女王身边的人。” “女王被害了。”他连忙气喘吁吁的将经过说了。这经过是他假想推测的,但跟事实相符。 “卑鄙狡猾的北人!背信弃义的雍王!”白莲几乎咬碎了牙齿,目光中满是疯狂和愤怒,“我要杀光他们!统统杀光!一个不留!” “你不能这样做!”子俊见到白莲正要下达攻城的命令,连忙制止。 白莲一个巴掌将子俊抽到了地上,“一个奴隶,也对我指手划脚!” “我猜测初楚国的人正在虎视眈眈,要是攻城,极可能落个腹背受敌!那是很危险的!”子俊喊道。 “你有何证据?”白莲眯起眼睛来,她细细打量了一番子俊,“即便是全天下人为敌,我百越的自由勇士也不怕!”她声音高起来,“将蛊人的铁链都给去了!所有将士听令,拿起武器,准备进攻都城!为女王复仇!杀光所有的敌人!” 第45章 吴鼎4 吴鼎万万没想到百越女王会说出独立自由的要求。独立自由是什么呢,是晨曦初升时的娇嫩花瓣上的露水,看起来纯美而甘甜,但是却见不得光日。独立是周制的死敌,对周室而言,相当于自残躯体,将好端端的手臂,眼睛,足肢割舍了去,它是不会同意的。所以吴鼎听到百越女王说出那段话时,心底便开始打颤。 吴鼎来周都的唯一希冀,便是避免战争,周皇先死,那样百越就不会进击周城,太吴也不会进击百越的国土,没了战争,就没有死人。百越的魔人就不会繁衍,等到异人来的时候,各诸侯国都有足够的士兵了。 这下子全毁了。他本来说服了雍王一系,先发质人。后来周皇诡异的死亡,更是让事件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但百越女王,这个愚蠢的女人,尽然提出了那么愚蠢的要求。 所以当雍王下达杀戮女王的命令时,吴鼎根本无力阻挡。“应该软禁女王,慢慢驯服,”他急急的建议道。然后没人听他的,朱厌和雍王一脸愤怒,那庄公慕公早唯唯诺诺的借故退了出去,那初楚国来的候选三公楚中金反而眼光中隐隐有喜悦之色,许是习惯了杀戮之事吧。 他重重的叹了口气,等到朱厌狞笑着从外面进来,哐啷一声将女王的头颅丢在了议事厅的 石桌上,吴鼎面色一丝都没变。 “南蛮就是南蛮。难以教化。讲道理果然是听不进去的,只有动武力,他们确实也彪悍的很,愣是杀了我三百名士兵,才得以剿灭。这个女人,从我一路追,直到追到城门,才灭了她。她是会妖法的,看着妖艳娇媚的,身上藏了那么多要人命的飞虫,不割下她的头颅,我都怀疑她是不是真的死了。”朱厌身上一片血污,但很明显不是他的。 “他们都死干净了么?没有漏网之鱼吧?”雍王问道。 “应该没有。”朱厌道,“只是他们的妖法,确实令人头痛。” “城内的死干净了,但是城外,还有他们的数万据兵。”吴鼎起身插言道,“他们的妖法,朱公子是了解的。他们还有上千魔人,而且,那魔人是会传染的。”他瞪着雍王,希望在场的诸位都能听进去,希望有人和他一样,都明白事情有多糟糕。 “所有最重要的是,灭掉他们的魔人。”吴鼎说道,“这是他们的最大依仗了。女王已死,魔人再灭,他们便再无取胜的可能。” 雍王很满意吴鼎站在了他们一方。事实上现在吴鼎也没有别的想法了。战争已经开始了。 “我会即刻传信初楚国内,兵袭百越后方,便可保周城无忧。”楚中金说道。 雍王更是满意,“魔人只是百越的小妖法罢了,无足挂齿。况且,也并非无应对之法。” “陛下何意?”吴鼎讶然道。 “白荻部落的圣女在我们这里,她可是原来百越的真正主人。她熟稔百越的蛊术,所以魔人不难对付,吴兄太多虑了。”朱厌胸有成竹的笑道。 “那可真要见上一见了。”吴鼎眼光一亮。 “当然,而且,她可是一位美人呢。”朱厌悄声耳语道。 “警惕备战,少做些风月之事。”雍王严声道,“战争可不是闹着玩的。” 战争是什么呢?战争就是风雷,发生的时候太快太突然,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正当楚中金在谋划封锁女王已死的消息,对正在城外盘踞的百越士兵突袭时,百越的士兵先开始了攻城。 吴鼎,朱厌登上了城楼,朱厌还带来了那个他口中的圣女,杜烟。 夕阳如血,当最后一抹光辉消失于天际时,百越的士兵就像鬼魂一样,出现在了剧城一箭之遥的地方。有莫名的风声响起,风声中夹着奇怪的窸窣之声,像是有爬虫正靠近而来。 “是驭虫术,小心了。”旁边的披着轻纱的杜烟提醒道。 吴鼎沉默不言。朱厌皱眉道:“是跟你一样的那种么?那可就棘手的多了。” 杜烟冷笑道:“放心,他们没有资质驾驭金娥,他们的驭虫,只是蛇虫鼠蚁罢了,飞不起来。用药石便可驱赶。” “但城要是破了,蛇虫鼠蚁可就要了人的命了,那时候就无力回天了。”杜烟又补充道。 吴鼎眼神一直看着阴影之处,他所畏惧的东西还是出现了。成败上千的穿着绿色盔甲的原南伐盟军的人出现在视线之内。 “是南伐盟军,他们怎么会在这里?”一旁的杜烟皱眉疑问道。 “不再是了,他们是活死人一样的存在。被新的圣女下了蛊,怨蛊。”吴鼎语气凝重。 话音刚落,城下的士兵便动了起来,他们的动作像极了爬虫,有的几乎是手脚并用,从阴影中冲了出来,直直往城池根下逼近。 “放箭!”不远处的楚中金沉着应对着,他是新一任的代理都城守护官,而且几乎是板上钉钉的新三公之一。至于为何迟迟未定,吴鼎估计是雍王对初楚国的索求过多了些,比如税金,贸易所得利,关税,土地等等,一切都是因了钱。 冲在最前面的几人立刻被射成了刺猬,但令人惊骇的景象出现了,那几个中了箭的人只是身形微微顿了一顿,立刻又动作起来,竟然是丝毫不受影响。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看着越来越近的百越叛军,楚中金惊骇的睁大了眼睛。 “用火箭!火箭!”杜烟焦急的喊道,这时铁青着脸的朱厌也缓过心神来,“火箭!将仓库的松油全送上来!” 成百上千道火箭放了出去,在这微淡的暮色之中,像是翅膀着了火的飞蛾一样,胡乱冲撞。火箭中了其中几人的胸膛,但奏效甚微,火焰并未伤害他们多少,只是皮甲着了火,但他们依旧不依不饶的冲上前来,很多已尽在城前跟前聚集。 好在城墙够高。这万仞之城不是浪得虚名的。石壁是青石所造,石砖间是用糯米粘合的,坚硬无比,要攀爬上来,除非依赖云梯。 这高耸的城墙给了众人莫大的安慰。朱厌阴沉着脸转向杜烟,“为何火箭不奏效?” “我不知道。按理说所有的蛊都是怕火的。这蛊太多古怪。”杜烟沉吟道。 “是融合了异族身上的东西做成的。”吴鼎紧盯着城池下的蛊人,“百越之前抓获了异人,然后从异人身上提炼出了一种“怨”,然后用了衍生蛊移植到兵士身上。“他顿了一顿,”这朱公子是知道的,只是没想到这种蛊这么厉害。” “所幸城墙够高,要是被这些东西破城而入,那么,不仅不会再有周都,怕是整个天下,也没了。”吴鼎叹气道。 “按理说,只要杀了施法之人,蛊就废了。”杜烟补充道,“只是这蛊也太过奇特。。” 朱厌冷哼了一声。只听那楚中金叫喊道:“坚守岗位,不要让他们爬上来。要更多的火油,烧死他们!” 城下传来巨大的轰鸣之声,却是百越搬来了攻城用的投石车,数量不多,但一时之间巨石呼啸飞来,将岗楼垛墙毁的石宵纷飞,刮的人脸生疼。 那楚中金倒是沉着,吆喝着将同样巨大的投石器转动起来,瞄准那投石车开炮。幸运至极的是只开了三炮,就用巨石砸塌了敌方的一个投石车。 百越的云梯也架了起来,这给守城带来了莫大的压力。那不死的蛊人攀爬上了云梯,越来越靠近城楼顶端。好在云梯数量不多,守城还勉强得行。 之所以云梯,攻城车数量不多,是因为最初的计划是雍王作内应,加上女王从烂泥门突袭进城,所以笨重的云梯,攻城车类都是在初楚国国境刚做成的。而且周都城周边森林密布,对于生活在雨林之地的百越士兵来说,随地伐木取材,便利的很。只是事件突发,都未来得及做。 就在僵持之际,忽的听到震天响的轰隆一声,左侧城墙塌陷了一个巨大的缺口。缺口处烈焰燃烧,火焰却不止是红色,而是带着蓝色,像那幽灵鬼火一般。 守城的诸人直接懵呆在当场,吴鼎第一个清醒过来,“守住!死守住缺口!”他疾步奔跑下城楼,带着一小簇人,往那缺口处汇集。 原来那城墙塌陷,却是早先古月布的局。他私造圣火,一部分便运到了城墙根下,为了接应北齐大军攻城时所备。古月用银子买通了诸多都城守卫,又诳称城基不牢,以祈福的方式将圣火贴墙排列,并在上面铺上了泥土沙石,只待北齐大军袭来,点燃圣火,便可轻易破城了。 蛊人攻城时,诸多松油都送上了城墙,淋淋洒洒,便渗到了圣火之上,射火箭时,总有那么星星点点的火末子迸溅到了圣火坛子上来,于是一发而不可收拾,那圣火爆裂开来,其势不可挡,整片城墙都土崩瓦解了。 朱厌面如土狗,他呆了一呆,不相信眼前所发生的事情。谁也没想到如此坚实的城墙,尽然能如纸片一样灰飞烟灭。接着他看到了吴鼎的行动,才醒悟过来。马上跟着吴鼎后面补充过来。两人并肩作战。 热浪袭面。吴鼎的眼睛眯成了一道缝隙。这诡异的火焰不禁让他想起当日周皇被焚时的情形。是谁搞的鬼?他心中疑问着,眼睛却紧盯着缺口。 呼吸也越来越沉重,不仅是自己的,身边的士兵也是。吴鼎能感觉到恐惧像烈火一样正蔓延在士兵的身上。他想说些激励的话,却发现嗓子干涩无比。士兵们亲眼见到了蛊人的诡异,那种震撼和惊惧不是三言两语能抹掉的。“坚守住!如果我们坚守不住,城里的人一个都别想活。”吴鼎费力的说道。 在那么一霎那,周围的声音忽然消失了一般,只剩那熊熊烈火的光影摇曳,然后一个蛊人从火焰中跳了过来。它手舞足蹈,嘴里发着怪声,向吴鼎扑过来,吴鼎将盾抵住,用剑本能的往它身上捅去,那蛊人刹那间被火焰烧的萎缩成灰了。 想不到这火焰如此奏效,吴鼎看了看火光中挣扎的其他蛊人,就像烈焰地狱中的恶鬼,瞬间化为无有。他不禁欣喜起来,“不要让火熄了,木头,柴火,我们需要这些。” 旁边的朱厌也反应过来,顿觉心头一松,蛊人进不来,就没事的。 远处传来尖锐的笛声,蛊人们像野狗一样往后跳跃退去,渐渐退回守城的箭矢距离之外等候。一时城下鸦雀无声,尽然在等待那火焰熄灭。 那火足足烧了大半夜光景,直到天空鱼肚白泛起,火势才消减下去。这段时间里,吴鼎他们已经在缺口处用石块又垒砌起一个新的圆形内墙,只是这墙临时搭建,经不得冲车几冲的。 火势终熄。百越驱使着蛊人又杀将过来。这次没有火焰掩护,城内将士面对面的看清了那些可怖的面容。 “那火是怎么回事?”吴鼎吼道,“我们需要更多。” 蛊人冲到临时搭建的防护墙边,开始用力的冲撞起来,吴鼎诸人将刀剑从缝隙间刺入,虽是刀刀入肉,但根本杀不死他们。偶然间,吴鼎刺入了一人的头颅之中,便听到尖锐的叫声,那蛊人萎靡在地,竟然不再动弹。 吴鼎无比欣喜,“砍他们的头颅!那是他们的弱点!” 士兵受到鼓舞,纷纷模仿。随着蛊人尸体的增多,那原来的缺口尽然被堵上了。 这时那城楼高处楚中金也霍霍笑了起来,他大喊道:“援军来了。初楚国的士兵到了。” 吴鼎登上城楼,遥望远处,借着微弱的晨光,他看到初楚国的军队像平稳的波浪往这里涌来,然后是短兵相接,然后看到百越的兵士往远处的密林退去。 楚中金带人从正门杀出,前后夹击。百越更是不敌,整军溃散。但每当初楚国的军队追击到密林处时,追兵便像陷入了深潭,发出凄厉的喊声,尽然攻不进去。 “蛇,小心蛇!”士兵们惊慌失措道。楚中金便止住了队伍,眼巴巴的看着百越的人越来越远,消失踪影。 第46章 子瑜12 宫里的人慌乱很多。像一群苍蝇般嗡鸣纷乱。打听之下,才知晓百越女王被残杀在宫内,她以及她的百名战士的鲜血溅的满处都是,房内,墙柱,阶石,还有草丛以及不知名的鲜花上,这让子瑜想起当日百花会上的幕幕场景,不由的恶心的要吐出来。空气也似乎比以前更加的潮湿和阴冷,浑然不像是初夏的样子。 到了第二日的早晨,伺候早点的仆人便只剩下身边的丫鬟,餐点也简陋的很,只有两片麦饼。用过餐,子瑜换上一套红色鎏金的长裙,借口胸口烦闷,要到后花园去走走,丫鬟便在后头小心跟随着。 “发生什么事情了?”子瑜问丫鬟,宫里的仆人们今日的步伐明显比以往快速,像是屁股上着了火,却只懂的往前冲的野猪。子瑜当然知道他们不可能是忽然变的勤快了,而他们那恐慌的表情也预示着不是什么好事。 “百越的人开始攻城了。”丫鬟的圆脸上也多了几分苍白,“宫内宫外都乱的很,有些人,都在忙着收拾细软,万一,万一。。”她声调变细,眼神也左右闪烁,提防着周围。 “万一城破了,又有何处可以躲?钱财细软又有何用?”子瑜脸色平常,她想起当日凤来沦陷时的情形,平民百姓还不是跟牲口一样死去,贵族跟平民又有何分别?“既然无处可躲,不如齐心去守城,博个平安。” 丫鬟一脸敬佩的看着子瑜,“娘娘说话倒像个将军。硬气的很。” 子瑜叹了一声,心想我那妹妹子期才更硬气,只是不知道现在何处。父亲还在狱中,还需三公会审才能得以释放。她忽然心中怦然直响:“百越攻城,宫内疏于防范,何不趁此机会劫狱释放父亲?” 念头一闪而过,她孑然一人,手无缚鸡之力,如何能救的父亲,要是小妹在身边可能不同吧。她现在唯一能依赖和相信的,只有三公的决议了。 今日倒是比以往自由的多。没有人的视线在她的身上多加停留。后花园的槐树高大如盖,另一侧的竹子也是疯长,子瑜在鹅卵石路上站定下来,发现自己被诸多高密的花草遮挡,外面的人看不到她,她也看不到外面人,这让她心中轻快起来,仰头看天时,天色也比以往更蓝。 她在这迷宫式的园林中待了许久,直到傍晚。她身上的纱裙挡不住那越来越浓的寒气,而且耳边也多了很多奇怪的声响,像是虫语,又像是男女欢爱的私密声响,待她循声迷踪,果然如她预期的,那影影绰绰中便有发白的像初生的蚕蛹般的柔体在蠕动。 为何现在有人在做这种事情呢?子瑜一边急步回房,一边思索着,是因为欢愉?还是因为恐惧?或者是因为这本身就是一种战争,饱含了杀戮和征服,残忍,痛苦,绝望和希望呢?她在房中正襟危坐。将门关的死死的。这将是个很漫长的夜。有时候她听到门外有耗子一般鬼鬼祟祟的脚步声经过,也有沉重的喧杂无章的如醉酒之人的吵闹声在门外响起,甚至到了深夜时,她还听到暴风雨般的敲门声,而更远处,似有尖叫,呼喊,哭泣,咆哮,咒骂的各种声音,就像热沸的锅煲汤一样,时不时的咕噜几下。 她终究厌烦了这种声音,当时凤来沦陷时一摸一样的声音,像噩梦地狱般困扰自己的声音。她将灯烛熄灭了,平躺在床上,呼吸也越来越平稳,直到安然睡去。 到了天亮,丫鬟在门外喊道:“娘娘早安,没事啦,百越的叛军被打跑了。” 。。。。。 登门拜访的居然是吴鼎,那个在天香楼看似鲁莽的甘愿为自己流血的男子。他也不避嫌,堂而皇之的从正门通报,脸上的焦虑一览无余。 “娘娘贵安。”吴鼎禀守着礼仪。 “谢公子挂念,贱妾只有娘娘之名,无娘娘之实,受公子礼遇,实在是妾之所幸。不知公子所来何事?” “有一事困扰,望娘娘能相助一二。”吴鼎看了一眼子瑜,她的脸庞洁白无瑕,神情也无一丝疲惫之色。眼神湛明,与其他宫中之人显然不同,一副处乱不惊,从容不迫的样子。 “当日周皇焚灭,娘娘在身边,可有发现有何蹊跷?”吴鼎问道,看子瑜秀眉微颦,又接着问道:“那火,是从何而起?那火,有何异样?” 子瑜问道:“缘何问及此事?” 吴鼎坦诚相告:“昨夜百越叛军袭城,城墙无故起火,烧熔半个城垛,我察此火并非普通的火焰,与当日周皇焚灭时极其相似,故有一问。” 子瑜沉吟片刻,她脑中思索万千,想起当日怀疑古月作祟,在那玉瓶中放了易燃之物,难道有何关联? “据传公子是三公候选之人?”子瑜忽然反问道。 “是。只是胜算渺然。初楚国的楚中金才能超人,胜算最大。”吴鼎奇道:“只是这个与娘娘有何干系?” “公子当日在天香楼青睐于我,甚至愿献血祭花。不知现在是否已做流水之意,变了心思?”子瑜一双美眸停留在吴鼎脸上良久。 吴鼎笑了起来,“太吴国人虽自由散漫,但男儿诺言也是万金不换。娘娘绝世容颜,如若不是现在身份不同,我吴鼎定当娶你为妻。” “此言当真?” “绝无虚言。”吴鼎正容道。他正待疑惑的问子瑜缘由,那子瑜却步步进逼过来。 “这身份本是虚的,做不得真。即便是真的,那周皇纵然未死,你如真的爱我,也定将我抢了去,不是么?”子瑜笑靥如花,眼波流转,如那细无声的春雨,向吴鼎心田里飘洒。 吴鼎怔了一下,但还是点了点头。 “那,你可真愿意娶我为妻?”子瑜正言道。 吴鼎应允。 “那我就将一切都告诉你。我本是凤来侯之女李子瑜,凤来被郑卫联军攻陷,几经波折,流落此处。我父被陷害入了苦狱,唯有三公会审,投票决议才得释放。如果公子赢的三公,务请助我。”子瑜将此话说完,算是做了一个双全之策,无论楚中金或者吴鼎当选,都会解救父亲吧。但她心中更倾向于吴鼎,她直觉吴鼎比楚中金可靠的多。 “现在我就可以回答你的问题了。”待看到吴鼎应允下来后,她笑颜盛开,道:“宫内艺人有个叫古月的,当日曾在我衣裙上做过手脚,恐怕与你说的奇怪的火焰有关。不知公子为何问及此事?” “那火,可以杀死魔人。非常有效。”吴鼎当下便将魔人的情形说给子瑜听了。 “这魔人,不就是尸人么?我见过的。”子瑜惊讶之下,将当日逃难时的情形说了。 “魔人会变成尸人么?”吴鼎自语道,他不敢想象失控的魔人会怎样泛滥,莫大的危机感涌上心头,他霍然站起身来,“情势比想象的还严重了。现下的关键,应该是要找到那百越的圣女白莲,可有无解除之法了。” “公子心火焦扰的,是什么呢?”子瑜睁大眼睛,好奇的问道,“是周都的权位?还是周都的万民?还是太吴国的利益呢?” “是万民,所有人族的民众。”吴鼎郑重说道。 。。。。。。 一晃又是入夜时分,子瑜此间心情轻快许多,父亲的解救算是有了保障。而吴鼎这英俊的身影也开始印象在自己心中,尽管风声与寒气跟昨天一样,但她还是感觉温暖很多,而且脸色也红润起来。 “我想香薰沐浴一下。”她对丫鬟说道。丫鬟刚推门出去,却被一个人撞了个满怀。子瑜一看,那人却是朱厌。 此时的朱厌,酒气熏天,胸前的锦绣华袍上,还遗落着些许呕吐之物。 “美人,陪我喝酒。”他嚷道,他眼睛充满血丝,面容也显得有些狼狈扭曲。 “公子自重,这里不是天香楼。”子瑜皱眉斥道。 “连你这个表子也来嫌弃我?”朱厌忽然怒气冲冲起来,他上前就要拉扯子瑜的衣服,丫鬟连忙上前阻拦,却被他一脚踢在地上,抱腹痛苦起来。 子瑜脸色微变,她在天香楼自是见过酒醉的客人不计其数,而脱身的方法也知晓不少。只是今日先见了吴鼎,自己心下也忽然恢复其以往凤来千金的胸怀来,而不是逢场作戏的支女。这当个再看到朱厌,心下便愤怒起来。所以朱厌一拉自己,她便甩袖躲了过去。 “嘿,你还躲。我想要的东西,肯定就是我的。”朱厌发狠起来,嘴里酒气连连,“那老不死的,居然有了立我弟弟为储君的心意。我为他东奔西跑,鞠躬尽瘁的,图的什么?到头来一脚把我踢开,回那北晋当个诸侯么?”他一边说,一边扑到子瑜的身上,子瑜拼力挣扎,却哪阻拦的住? 丫鬟面色苍白,又跑上前拉扯朱厌。朱厌生恼,忽的拔出一柄短刀,朝着丫鬟心脏处扎了进去。然后子瑜便看到那鲜血像怒放的玫瑰一样,在她的白衫上盛开。 子瑜大叫了一声,接着额头一疼,竟然被朱厌用那刀柄狠狠的砸到头上,不由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好像是做了一个梦。漆黑一团的梦。梦里没有火光,反而只有流水。那是冰冷的大悲河的水,黑色的,冰冷入骨的水浸泡着自己,撕扯着自己,望更黑暗的更深的地方沉没而去。那里没有声音,甚至没有记忆,只有冰冷的痛苦像万千甲虫噬咬着自己的肉体,乃至灵魂,或者说,从最深处的灵魂里,开始张牙舞爪的生出无数的黑色的藤蔓树杈,肆意的穿过自己的肉体,将她的身子穿的千疮百孔,无法缝补。 这时,她好像看到了一丝光亮,是胸前的宝石发出的光亮。然后她似乎听到二哥子俊正喊着自己的名字,并拿手来捉她。她忽的对这男子的手发生莫大的恐惧,身子就想快速的沉沦到更黑暗处,便在这时,她醒了过来。 她大口的喘气。两腿之间痛的厉害,像刀割了一样。她努力坐起身子,看到一个面孔奇丑的女仆在清洗地面。那里还是殷红一片,这让子瑜瞬间回到了现实。她轻轻掀起被子,那里也是殷红一片。 “娘娘醒了。”那人麻木的说道,手脚未停。“一会儿烧好了水,给你沐浴一下。” 一切都像未发生过。只是死了个仆人。子瑜忍着痛疼,将腿膝弯曲,然后缓缓将脸埋在膝上,双臂合拢围抱,整个身子像秋风中的叶子一样瑟缩起来。 如此浑浑噩噩的过了几日,仆人带来了一个消息,凤来侯李牧经过三公会审,要被释放了。“在什么地方?”子瑜深陷的眼窝中放出光芒来,虽然微弱,但给了她莫大的力气。 “娘娘也要好好打扮打扮。那里可热闹了。是角斗场。所有的达官贵人都会去看的。”仆人说道。 “为何?为何要在角斗场?”子瑜忽的一阵心悸。 “因为凤来侯原本是私通异族的罪过,所以要释放他,就要证明他并非异族啊,所以要让他在角斗场杀死那个妖姬。”仆人的手粗躁的像麻布,跟原先那个小丫鬟一点都不同。 “哪个妖姬?”子瑜下意识的问道。 “还有哪个?就是原来周皇的宠物啊。”仆人忽的放低声音,“据说那妖姬都大着肚子了,是周皇的种呢。” 第47章 子期7 子期正围绕着一个木头人转圈子。这木头人雕刻的很精致,有着明显的五官轮廓,胳膊,大腿,脖颈的肌肉也刻的突出,还有男人的命根子和卵蛋。最出色的是这木头人通体的经络都用了红色的笔描了出来,就像是溪流在身上流淌。 她确切的说已经不是子期了,而是穷期,她杀了穷斗,拥有了新的姓氏。而父亲穷奇正以新的训练方法来训练她,“你现在属于矛之队了。”父亲说道,“你要学的很多。” 是啊,她要学的很多。子期围着木头人转,木头人的五官的位置,心脏的位置,腹腔的位置,后脑勺的位置,背部脊柱的隆起位置,她都能心算出来,离自己的臂展有多远,需要多大的力量弹跳来接近,需要多大的力量来摧毁,以及用拳头还是用匕首,长刀,矛能造成伤口的区别,她都能分的清了。 “不杀人,人便会杀你。”穷奇用训练上一个孩子一样的方法训练子期。观看刑审的过程,观看肉身解剖,细查心肝脾肺肾的位置,骨头的形状,倾听着受刑人的悲号,看着血像河水一样不停的流。 有时候做梦,便梦到自己在鲜血汇集成的大悲河里飘荡。周围没有任何人,没有父亲,没有兄长和姐姐,没有凤来的小伙伴,也没有老鼠洞的癞子头。 但她相信他们在看不见的地方等待着她,期望着她。这个念头就像是在冰天雪地里燃起的篝火,维系着一丝温暖,这温暖会使她在血腥和战斗后平静下来,让眼睛也清澈起来,亲人和朋友的面孔便会清晰的在眼前浮动。 她做了交易,成为奴隶角斗士,以穷奇之子的身份参加各种角斗,这样,癞子头便已然安全,老鼠洞的小伙伴便不再饿肚子。但另一方面,她唯一要做的事,是救父亲。 如果自己学好了本领,子期想着,那就可以一个人杀光看守父亲的狱卒,救他出来。 作为矛之队,子期的寝室也换了。换到了原来的对面。在黑漆漆的屋内,除了一张简陋的木头床,再无其他。透过反射着微弱的烛光的铁栅栏,她可以看到原来的伙伴们(盾之队的幸存者)正窥视着自己,目光中充斥着怀疑,敌视。也难怪啊,现在的她是矛之队,他们是盾之队,两者是敌人了。 夜深人静时,子期就会在这充斥着尿味,汗味及腐烂老鼠的味道的木头床上躺着。大部分时候她就一直闭着眼睛,即便无法入睡,她也不愿意睁开。一是睁开与不睁开本无太大的区别,黑漆漆的屋子对应着黑漆漆的眼睛,就跟哑巴对着哑巴,没有什么好交流的。二是睁开眼睛时,她反而会更多的想到这是原本穷斗的屋子,就是子期用尽了全身力量死命勒死的那个男孩。睁开眼睛时,那黑色就像是活了过来,慢慢扭曲成穷斗的模样,那黑漆漆的双手正向子期的脖颈处伸过来。 但如厕依然是个难题。子期想到将这木头床拆了,做个隔板,小便不成问题,但拉屎还是只能跑原来的那个茅房。但床没了,她就不得不继续睡在这冰冷的石头上,这让她好难取舍。 但就在她折腾这张床时,这床忽然倒塌,四分五裂开来。她狼狈的爬起身来,却好奇对面鸦雀无声,没有丁点儿的嘲笑之声。 她在收拾摆弄地上的木板时,发现了一个洞。洞的大小足够她穿行自如,她惊讶的往里探了探头,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清。 她便忽然想起当时那个孩子说过,“那原本是我们的房间的,要是回到那里就好了。”她心中电闪而过,瞧向对面的笼房。 “这里面有什么?”她放低声音问。对面的六道目光都在警惕着看着自己,像防御的狼群。 他们没有吱声。子期一咬牙,就钻了进去。 这条隧道曲曲折折,像是人的肠子一样,而且四壁上泥土透着水渍,弄的子期身上脸上都脏兮兮的,但她身上原本就已经跟耗子一样脏了,这一路爬过去,反而有些清新之感,甚至能听到别处有水滴的美丽声音。她爬了盏茶时间,隧道出现了三叉路。 其实不是分叉。等子期探视后倒抽了一口气,一处是凹陷的一个大坑,另一处却好像是频临着悬崖绝壁,隐约的水声从里面传来。这让子期疑惑起来,究竟这里是山腹?还是通到了另一侧山峰之处?但明显这两处分叉都是死路。 子期接着向另一条路摸索着去,又耗尽了整株香的时间,她到了尽头。 尽头是石壁。她用拳头使劲擂了几下,石壁发出沉闷的咚咚声响,她便判断这石壁并没有那么厚实,但又是通向何处的呢? 子期没有合适的工具敲击这石壁,而且她也没有愚蠢到在这夜里弄出更大的声响来。她在另一侧岔路的大坑处解手,然后原路返回。可能因为另一侧是悬崖,有风吹了进来,在这比那笼房好受多了。 等她探出脑袋,她便感受到对面的几人齐刷刷的目光盯紧。 “你们做的么?”子期试探着问。 起先没人说话,他们互相顾望,最终一个孩子说道:“反正不是战死,就是处死,有几个分别。”他声音里透出决然,“不全是我们做的。一些是天成的,估计是老鼠干的,一些可能是前面的奴隶干的。我们想找条生路出去,可想不到全是死路。” “如果有时间,或者,能整出条生路来。”另一个人接腔说。 子期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郑重的说道:“得想个法子,继续挖下去。然后,大家一起逃出去。” 对面的人们便目光闪亮起来,小声嘀咕着器具怎么弄,什么时间轮班,铁栅栏的钥匙怎么开的问题。声音低的像不停休的虫语,但这夜却给子期带来了无比的宁静。她平躺在散落的床板上,眼睛睁的大大的,嘴角挂着微笑。 接下来的日子也是幸运的。角斗场的比赛竟然没有再开,好像贵族大人们都忙的没时间来消遣了。坐席上空荡荡的,这也意味没人会死去。 行动按部就班起来,对面的孩子们从训练场带回了铁丝,断的刀剑,破损的盾角,到了夜里,有个手脚机灵的孩子会用铁丝撬开锁眼,大家汇集到洞里,开始忙碌。 没有人过来察看。这里鬼影重重,幽深潮湿。除了入寝时有人上锁,其余时间一个守卫都没有。 癞子头忽然来了。 “非的说是要见穷奇的儿子,才能见到你。”癞子头愤怒的说道,但跟子期对视后,他又傻傻的嘿笑起来。直到子期擂了他一锤。 “为什么要见我?”子期疑道。 “重要的事情。”癞子头拍了拍子期的肩膀,“你现在比我脏多了。”然后他便放低了声音,“你父亲李侯要公审了,就在这角斗场里。” “什么?什么时候?!”子期不自主的抓住癞子头的胳膊,弄的他一阵龇牙咧嘴。 “两天之后。我估计着你这里也不让知道,所以才来通知你。街上坊间都贴了告示了,说公审便知李侯是不是异族了。”他看了看子期的眼睛,“如果不是,就可以当场无罪释放。” “他当然不是!”子期叫道。癞子头连连点头。末了,他说道,“你可自己保重了,别死在这里。” 这两天子期都不知道怎么过来的,她竭力伪装成没事的样子,正常的吃饭,练习搏击,走路的姿势都努力跟平常一样,但心里却跟着了火一样。很快,就将见到父亲了!父亲的音容笑貌越来越清晰!父亲一定会无罪释放!因为他不是异族。 在刑房时她却集中不起来。就像第一次见到解剖的人体,鲜血,碎块,她又有了呕吐的感觉,而且心悸不已。 “你怎么了?”穷奇用探究的眼色看着她。 “没,没什么,兴许是肚子饿。”子期答道。她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持着刀,按穷奇的要求切割。父亲会原谅自己的。会原谅自已的所作所为的。自己只是为了生存,况且,这些人都是罪人,十恶不赦的人!子期心中不住的念叨着,虽然她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怎样才算是十恶不赦。 角斗场是碗形的,而在最底端的边围,就是排水渠。雨水或者是血水会进到这渠道里,穿过角斗士息身和训练的居所,往更深处流去,然后从像老鼠洞那样的分支里出去,或者直接到了悬崖边上,以极细小的溪流样沿着石壁流到山麓处的树林里。 子期现在就趴在排水渠边上的方形的石窗口往外张望。石窗上浇筑了跟寝室一样的铁条。所有的角斗士都在透过这一溜的石窗往外看,无声的看。每次到了竞技比赛时,他们就像是躲在阴影里的幼狼,听着那高处的观众的疯狂吆喝,心惊胆战又愤怒无比。但今天不同,今天他们中没人会死,他们也是观众。 “那个都城统帅会怎么判?”子期听到身旁有角斗士在小声的议论。 “他不是诸侯么?是大人么?还能怎么判?死的只会是像我们这样的人。”有一个人冷漠的回答着。 是啊,父亲不会死的。子期心中宽慰起来。她手心全是汗渍,旁边的人也不停的挤来挤去,她差点失去了窗口的位置。“我是穷期!”她怒喊了一句,然后赶紧用手抓住窗口的铁栅栏,以保证可以看清场内的情形。 她可以看到观众席上人头攒动,衣饰颜色也缤纷,像是偌大的花圃,有红有绿,有黄有紫。他们喊胡吵闹,声音就汇成大风,刮的座席上的人们东摇西摆的,于是他们愈发的喊胡吵闹,汇成更大的风来。 声音听不清晰。直到有人敲了编钟,整场便肃静下来,着青衣的一人稳步走到了那领空突兀的一个小阁,他身边还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一个肥胖的富商样的人,还有一个着黑衣看着一面严谨的中年人。而在小阁的最后段,子期尽然看到姐姐子瑜也站在那里,她穿了一袭玫瑰红丝质礼服,长长的卷曲的头发放了下来,手腕上戴了好些个银手镯。姐姐的面容看不清楚,但她不明白姐姐怎么会到了那里,姐姐不应该在凤来么? 或许那只是像姐姐的人吧,子期想着,她只能认出那个头发花白的老者,是来过将军府几次的庄公,其他人一概不识,但她猜侧那青衣的人应该是新的周皇,于是她努力的凝视着他,希望能从他脸上看出好的预兆来。“他看上去不是个蠢蛋,应该知道父亲是冤枉的。”她心中嘀咕着。 然后她看到了父亲,父亲瘦的不像样子,唇色发白,头发也是乱糟糟的,衣服也是灰不溜秋的,眼睛一点神采也没有。更让子期难受的是,父亲的手上和脚上都有沉重的铁镣,拖拉在地上,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兴许是这声音刺激了观众,子期就听到高处有很多人哗啦哗啦笑起来。 “放开他!放开他的锁镣!”子期喊了起来,但她的声音是从地里发出来的,就像是老鼠的吱响,上面没人能够听到。她愤怒的摇晃着那坚硬的铁条,因为她的动作,其他的角斗士也在里面敲打起铁条来。 “肃静!肃静!”一个尖细嗓子的宦官样的人开始掏出一个宽长的布帛,然后对着上面念了起来。词语艰涩无比,子期听的模模糊糊,直到念了几乎半柱香时间,子期终于听到了父亲的名字。 “凤来侯李牧,因疑与异族有瓜葛联系,谋害居民七十八人,焚烧房屋四十余所,世人恨之,捕获移交三公处置。三公今日定当秉公处理,以天地人心为证,以皇帝金口之言为凭,作次审讯。”那宦官念完,就退了下去。 “前些时日有百越乱民袭城,妄图借异族魔人之力,屠戮我人族民众,此举丧尽天良!泯灭人性!军中诸人皆有观看传谣者,谓异族是杀不死,不可战胜的!可是他们错了!全部都是谣传!异族是有!但他们抵不过我人族勇士!今日之公审,就是审的异族!让你们看看他们究竟是什么样子?又有什么好怕?!”新的周皇起身,大声宣言起来,那宽大的袖子挥动有力,上面鎏金的线条也闪耀着阳光的颜色。 原来这才是选角斗场公审的意图。子期心中推测着,好在父亲不是异族,是好端端的人类,不会有事的。她努力眯起眼睛看向父亲,额头的细汗悬在那里摇摇欲坠。 “凤来侯李牧,你可有私通异族?”庄公发问道。 “没有。大人。”李牧干涩的回答。 “那你可是异族?” “不是,大人。我李牧忠于周室,天地可鉴。我凤来受周室恩泽也有几百年了。跟那异族是死敌。”李牧努力让声音大起来,让更多的人可以听到,只是他气虚力弱,又像扯动了什么伤口,那脸上也一阵抽搐。 子期便看到小阁上那几人便交头议论了几声,然后庄公便清咳几声:“李牧,你做代理都城统帅时,也曾因百花令受民拥护,所以三公决议,只要你愿意证明你之所言,与异族是敌非友,你便可无罪释放了。” “带妖姬上来。”庄公示意后,又说道,“妖姬惑主,使原来的周皇昏庸无道,此等异族,原本就留之不得,今天,只要李侯杀了她,便可安然返回凤来,作我周朝的定国安邦之臣,你可愿意?” 愿意。愿意。子期看到父亲的嘴唇翕动,好像是说的这个词。她看到终于有人给父亲拆掉了铁链和脚镣,然后另一个人递给他一把钢刀。那钢刀似乎很沉,父亲拿了好几次才努力将它拿的平稳。 妖姬被带了出来,她身上几乎是全裸,虽然因为被囚,身上蹭了很多泥土,但依然可看出那白皙的肌肤几乎像月光般皎洁,头发达拉下来,却让她的整张脸更加的妩媚。最明显的还是她的肚子,但肚子正球形的隆起,显然怀孕已久。 “杀了她,你便自由。”庄公说道。一时鸦雀无声,于是他有重复了一遍,“杀了这祸国殃民的异族,你便自由。凤来侯。” “我,我不能。”李牧艰涩的眨着眼睛,这一定是命运的恶劣玩笑了,他忽然感到胃里像波浪一样翻滚起来,往日那一刻重现了。 多年前的一夜,他率精兵逆流而上,偷袭郑国,杀死了作乱的郑王。赢得了地位和荣耀。也就是那一夜,他开始天天作噩梦。梦中的他清晰的看着自己的利剑刺进一个妇人的腹部,那腹部圆鼓鼓的,他甚至能透过剑柄感受到那生命的搏动。 他杀了她,以及她腹中的孩子。她是郑王的爱妃,她替他挡了一剑。 李牧记不清自己是后来拔剑杀了郑王,还是郑王自己拔剑自杀的了,这个像雾一样早在记忆里消失了。但消失不了,反而越来越清晰的就是那个妇人的最后容颜。 他身子摇晃的厉害,甚至产生了错觉,是整个角斗场都在摇晃,像一张咯吱作响,随时会崩坏的旧的桌子。而那群无知的宾客正在上面大呼小叫,狂擂不止。 “我,我不能。”他听到自己慢慢这么说。那妖姬被推掇着到了他跟前,他可以清楚的感觉到她腹部的生命的搏动。 “杀了她!杀了她!”子期喊起来。不仅她在喊,其他人也在喊。子期没有看其他人的眼睛里都是什么样的欲望在燃烧,她只知道杀了妖姬,父亲便是自由的。 妖姬不是人,不是么?异族是敌人,一直都是人族的死敌,没有什么好犹豫的。杀了她啊,父亲!子期焦急的想着。她拼命的摇晃铁窗,可那铁条纹丝不动。 “杀了她!杀了她!杀了她!”外头的观众声浪越来越大。子期看到有好多人站了起来,有的开始脱衣脱裤,要往那妖姬扑上去,却被士兵拦住,有的就在原地呆呆站着,双手在快速的撸动着什么。甚至子期能感觉到周围的角斗士的呼吸也越来粗重起来。 他们是因为父亲受了不公而这样子的么?父亲还在犹豫什么呢? “杀了她!”子期喊出歇斯底里的一声,这时好像时间凝固了一样,周围的人声忽的嘎然而止,人影也呆在不动。李牧的刀哐啷一声落在了地上。 “我不能。我不想。”子期听到李牧清晰的说道,父亲的眼睛清明一片,瘦削的脸上镀了阳光的金色。“我不会这样做的。”父亲说道。 这话刚落,人群便乱起来。子期的眼睛不停的眨着,她倾耳倾听,想听清小阁上的人在议论什么,那白发的庄公在拼命的讲着什么,那个严肃的黑衣人也在讲着什么,但她听不见。观众席上的人像是大风刮起的树上的叶子,簌簌作响。直到那青衣人站起,才静止下来。 “李牧有罪!当场诛杀!妖姬收监,以察异族弱点及动向!” 众人哗然。子期惶恐的哭叫起来,“不要,他是无罪的!他不是异族!”她晃动的铁窗几乎到了极限,臂膀都几乎不属于她自己的了,“不要!不要!”这时她看到有两个赤裸着上身的刽子手上前,一个往父亲后膝盖弯踢了一脚,使父亲跪倒在地,另一个便高高举起一柄宽阔刀身的钢刀,阳光在沉暗的金属上舞跃波动,那刽子手的身影拉得好长,像恶鬼一样。 然后是一道刀光划过眼帘,那光线刺的她眼睛发疼,很快的便流下泪来。即使努力的睁大了看,视线也是模糊不清的,眼泪一直流,流到了她半张的嘴里,咸咸的。隐隐约约,仿佛从很遥远的地方,她听见……一个声音……一声轻轻的叹息,好似几百万人同时舒了一口气。 第48章 重吾6 北齐跟周都很类似。这是重吾的第一感受。首先是建筑的风格,都是清一色的砖屋大房,四四方方,顶都是青色的,甚至檐角上的奇形怪状的动物的雕塑也是一样的;还有这里的饮食以及服饰也与周都更接近;还有人们的口音也相似,说话时像一锅饺子汤在翻滚,有时候又像锅灶下燃烧的干柴噼里啪啦作响。所以重吾能很好的分辨出仆人,士兵的话语,这里的一切,都让重吾有熟悉的家的感觉。 但他是没有家的。最爱的母亲已经去世,父亲又在追杀自己,哪里还会是家呢?这里也好,别的地方也好,只是暂时的庇所罢了,像鸟儿临时休憩的枝头。 青莲说话的声音倒像是鸟叫,婉转动听。她恢复良好,无论从容颜到举止,都看不出曾受过日夜不停的蹂躏的痛苦的样子。或许百越人在这方面都异常的开明的缘故吧。 “你想念自己的家乡么?”重吾问道,青莲正像贤惠的妻子一样帮他整理信件杂书,这是他在北齐的宫里做的最多的事情,读书。 “不,不太想,但很想念小红。那孩子不知怎么样了,应该比我会照顾自己吧。”青莲冲重吾微笑了一下。 “你是这里的王了么?” 重吾闻言苦笑了一下,“你见过有带着青铜面具的王么,这跟无面没有区别吧?” 青莲沉思了一下,道:“百越的一些部落是有大祭司的,他们戴着用死去的少女的骷髅做的假面,还涂了花花绿绿的色彩,这给他们更强大的力量,人们因此会更惧怕他们。” “你是说面具会带来力量?”重吾似乎在自言自语。 “只要让人们畏惧就行了。他们自然会承认戴面具的王的吧。”青莲用不太确定的语调说道。 我只想安静的度过此生。重吾心中想着。 但只是如此单纯的想法,似乎忤逆了命运之神。第二天,他就被齐王传见。 “你都知道了么?”齐王用略带焦虑的眼神看着重吾,他端坐在宽大的紫檀木做的王椅上,衣袍也是紫色的,袖口和领子鎏了金丝。他的左侧站立着他最信任的谋士赵谊,那人一身灰衫,就像是个按自己意志活动的影子。 “知道什么?”重吾疑问道。 “你的父亲,周皇,驾崩了。”齐王停停顿顿,将讯息传达了出来,他的眼睛却片刻不离重吾。 重吾怔在当场。他幻想过无数次跟父亲面对面对峙,他将无穷的怨气和怒火摔砸到父亲的脸上,然后等着父亲忏悔;有时候他会想象自己拿着一柄匕首,在父亲身上不停的扎呀扎,直到鲜血染红了整个周宫,然后他在那血河里安然入睡,就像回到母亲的怀抱中。但这消息突然的像是空中飘落的一丝柳絮,刚好落到了自己的手中,软绵绵的,就跟假的一样。 “是真的么?”他艰涩的问道。问话的同时,他便似乎感受那周宫的墙瓦在片刻间如白雪般消融,墙基,山石也在灰飞烟灭,而自己的身体却忽然间强壮起来,心脏正有力的跳动着。“是的。” “怎样死的?” “雍王兵围百花会,将那周皇逼在祭台上,烧成了灰。”齐王说道。然后他又补了一句,“你要怎么做?” “父皇追杀我,天下人皆知,他一死百了,跟我再无瓜葛。”重吾回道。 “那皇位是你的,现在鸠占鹊巢,被雍王得了去,你要取回来。”齐王语气重了起来。 “我不在乎那把破椅子。” “那,你也不在乎你母亲了?”齐王语带讥讽,沉声道。 “我母亲早已去世。。。”重吾疑惑的答道。 “周朝传来消息,说你母是下贱的异族,你也是你母跟异族混生的野种。。”齐王的话被重吾打断, “一派胡言,简直是无稽之谈!是谁,是谁在散播谣言!?” 齐王看到重吾终于激动起来,脸上露出一丝欣喜,道:“还能有谁?是雍王为了自己的皇位更合理合法而编织出的谎言罢了。异族是人族的天敌,污蔑你母与你是异族,那周都就没人会承认你了。” “我要发兵攻周,维护我母之名,将污蔑我母的人尽数割舌!”重吾胸膛起伏不定,眼神也变的凶狠起来,他在世间已无亲人,但他不能允许别人动他心底最美好的东西。 “很好,属于你的东西,你一定要夺回来。”齐王拍掌道,他看到重吾脸上的青铜面具板重呆滞,无从观察重吾的真实表情,就像是一道墙一样,阻碍了自己的视线,于是他干咳两声,道:“你的面具,我会找能工巧匠给你去了,可能皮肉会受损,也比这舒服的多。” “不需要。如果我能让人们震惊和畏惧,人们自然会承认我之无面之王。”重吾冷冷的说道,“我会证明的。” 齐王和谋士赵谊交换了一下眼神,齐王便道:“北齐的兵将,将以你为首,祝君攻打周都,将那些无耻之徒尽数歼灭。” 旁边的赵谊连忙插言道:“不妥,进攻周都不妥。”看到齐王疑惑的眼光,他赶紧道:“远途攻周,人马疲乏,加上周都万仞天险,易守难攻,去了也难有所成。所谓君王之业,滴水之功,必须奠实基础,方能大成。” “赵卿有何建议?”齐王道。 “不如在齐国树立旗帜,现在周朝真正的王正在齐国,令天下诸侯前来拜服,兼以联盟分离之术,将雍王孤立起来,到时候名之所归,取周都便易如反掌了。”赵谊轻捋了一下他的山羊胡须,笑眯眯的说道。 此策甚好。齐王心中雪亮。在齐国召唤诸侯觐见,几乎就等同与齐国跟原来的周都没有区别了。他的雄心也将像太阳一样冉冉升起。 而对于不来拜见的诸侯,正给了他最完美的借口。战争即将开始。 两周后,飞鹰的传信有的如石沉大海,有的却是诘词连篇,说齐王野心勃勃,招摇撞骗,小人所为。说这话的正是宿敌德鲁国。于是齐王征德鲁,重吾为了证明自己,主动领战。 。。。。 大悲河的一条分支从凤来国上游五十余里处往东偏北的方向分流,也因而将德鲁和北齐国的国界明显的划出。这一条分支河被称为若离河。若离河并未奔流入海,而是被盲山所拦,在末端处成了一湖,而盲山的另一侧,则是德鲁和北齐接壤地,以乱石和沙壤为主,只零星的生了松木。要是从天上俯瞰,盲山这侧的边界正像是一条灰白的蟒蛇,绵延数百里,一头扎进了东海。 重吾的五百人队正是从这处穿越,悄无声息的到了德鲁边境。边境处的城墙早已破烂不堪,只留了几处烽火台,几处高耸的岗楼最后发现了他们,一个士兵正准备吹响号角,就被重吾的副官用弓弩射了下来。众人像半夜闯入羊群的饿狼,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哨岗的士兵宰了个精光。 副官身材高大,重吾勉强能到他的肩膀。他的目光阴冷,脸颊处有一记刀伤,刚好划到了他的嘴角,看上去就像是一直在笑。阴冷冷的笑。 “大人,穿过前面的风桦林,就到了德鲁国的一个郡县,名叫草县,我们此行的目的就是占领它,等他们重兵往这里集结时,我齐军将重船载重兵,渡过若离河,直逼德鲁王宫。那个时候,德鲁就归了我们了。” 重吾点了点头,“草县有多少人?” “约两千余人,老弱病残全算上的话。” “那还等什么。”重吾摸了摸剑囊,刚才突袭的时候,他只是拔剑做了做势,剑还是干净的发亮,没有一点血在上面。 半个时辰后,他们攻进了草县。这个郡县真的像野草一样,杂乱而脆弱,前面只有三米多高的土墙,土墙上还留有雨水或其他物件损毁的窟窿,大大小小,刚好方便重吾的士兵踩踏上去。那城门更像是一个笑话,木板早已朽坏多年,一个士兵用油火烧了一下,还未等用冲车撞击,那门尽然呼啦一声倾倒在地。 就像饿狼进了羊圈。重吾首当其冲,砍到了两个士兵。草县的箭楼形同虚设,直接就是短兵相接。经过一番厮杀,重吾的军队赢得了胜利,北齐的士兵们肆无忌惮的开始在城里烧杀抢掠起来。 “不能这样做,我命令你们,停下。”重吾尝试制止士兵的暴行,他话音刚落,就看到一个士兵看下一个老者的头颅,并把它当球一样的踢到沟里去。 “这是战争的一部分,大人,想要士兵卖命,就要给他们奖赏。”副官’笑’着说。 “这算是哪门子的奖赏?”重吾怒气冲冲喊道,“我是指挥官,我命令所有的士兵停止暴行。” 副官摊了摊手,作出无奈何的样子。重吾狠狠瞪了他一眼,开始往一个传出少女凄厉哭喊的草垛处早去。 “先来后到。。”围在后面的一人开始没回头,等他看到那张青铜面具,就踌躇了一下,侧身让开。 另一个士兵正在埋头苦干,少女衣衫破烂,白皙的皮肤上血痕连连,右脸颊红肿了起来。 重吾拉了一下那个士兵。那士兵恶狠狠的回头看了一下,认出是指挥官时,身子僵了一下,但旋即又开始运动。“大人,这些货色都是小人们的奖赏,不至于要抢了去吧。就是你心急,也要等我结束才行。” 重吾心中明白过来,他并没有对这些士兵发号施令的权利,在这些士兵眼里,他只是异国人,一个流浪者,一个落魄王子。他的称号和王冠都是假的,当不得真的。士兵们信仰的,从来不是锦绣的王冠,虚假的称号。他们信仰的只有铁与血,惩罚与奖赏。 于是重吾拔出剑来,劈在那人的颈项处,看着那血水嘶嘶的喷出。然后他慢慢转过身来,看着越积越多的士兵。 士兵的眼里多是惊讶,疑问,但看着重吾冷冷的古怪的面具,他们的眼里就开始多了恐惧,畏惧。重吾一步一步走过他们的面前,像只老狼一样逡巡,直到他们开始微微低头。 “你们要你们的奖赏,可以。”重吾的眼里开始冒出残忍的狠毒的光芒,他挥手一剑,将那哽咽的少女的喉咙割开,等她的身躯停止扭曲,他才开始讲话:“但要记住,这奖赏是谁给的,是我,重吾大人!无面之王!” 重吾吼完这几句,就感到血液都到了头顶,手脚却冰凉起来。要不是青铜面具的缘故,他的面色一定是苍白无力的吧。他强忍住不去看那少女的尸体,心中默念着,“请宽恕我,我不得不树威如此。也算,结束了你的痛苦吧。在这乱世之中。。” 而他的耳边,开始陆陆续续响起部分士兵的喊叫:“重吾大人!无面之王!”“重吾大人!”“无面之王!” 一切都只是开始。重吾心想,也许只有等到这面具都染成了红色,才能赢得士兵的真心。 第49章 吴鼎5 那女子像一块毫无瑕疵的玉石,无需任何能工巧匠雕刻修饰,就已经美到了极致。不但不需要,而且任一的妄加猜测,或自作聪明的加饰,都将毁了她。这女子本身就像是一团光芒,无从把握,但又印在心头。 这是吴鼎对子瑜的最大感受。他见到她的第一面时,就几乎忘了一切。忘了自己来周都的目的,忘了太吴众多的千娇百媚,甚至忘了自己是谁。但再次相见时,他又想起了自己是谁,而且更奇特的是,子瑜的存在,子瑜的一颦一笑,几乎像音乐本身,弹在他的五脏六腑里,震在他的骨头上。所以他不但记起了自己是谁,而且他隐约发现了另一个自己,正在潮湿阴冷的肉体内腔所构造的隧道里费力的攀爬着。每次看到子瑜时,这另一个自己就开始通体发光。 所以当子瑜表达要嫁自己的意思时,吴鼎是无比激动和欣喜的。子瑜只是昏王的口头上的妻子,只要太吴表达扶持周室的意愿,子瑜嫁到太吴国便水到渠成。想及如此,连异族魔人的困扰都少了许多。 当子瑜的父亲李侯喋血刑场时,吴鼎便开始担忧起子瑜来。可怜的女子!命运如此对她不公!她的父亲肯定是被冤枉的!只因为不愿亲手杀死一个孕妇,人们便要了他的命!吴鼎无法想象这对子瑜的打击是如何的巨大,那单薄的身躯,那憔悴的面孔,只是想想就让吴鼎心疼不已。所以角斗场事毕后,他就风风火火的去见她。 但子瑜却拒绝见他。仆人传话说她在生病,不见任何人。吴鼎焦急的在外面等了半个时辰,也再无子瑜的响应,她所在的寝宫静悄悄的,就像是一座被时光磨损,被世人忘却的墓碑。 吴鼎执意要等,却被太吴带来的亲随拉回了居所。 “王上带来了消息。”随从谨慎的确认密室安全,却依然压低了声音说道,“是口信。” “什么消息?”吴鼎疑惑道,在太吴国建立的情报路数中,口信反而是最重要的,是由经过严格考验的人,比如马夫,商贾,游人,甚至妓女传递的。传播的范围和速度都很广,口信往往晦涩难懂,有时候甚至像在胡言乱语,或者犬吠鸟啼,但最终会被接受者重译解读出啦。 “王上的军队已攻占了百越。” 吴鼎哦了一声。他早已预料到父皇会趁百越攻城时发动侵袭。百越后方空虚,归入太吴的囊中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试想初楚国切断百越退路,实在是翻脸不认人了。 “还有另一件事。”那随从接着说,“王上让你找机会做周朝的三公。” 吴鼎苦笑了一下,“三公不是我想当就能当上的。” “想法子。”随从简短的说,说这话时随从相当于王上本身,有着不容置疑的权威。 吴鼎思索了一下,雍王的后盾是北晋,他的次子在掌管。雍王的最大联盟是初楚国,初楚国财力和人力皆是一流。而在先前对百越的战争中,初楚国确有雪中送炭之功。所以那楚中金已经被任命为刑公。在这种情况下自己要做上三公,吴鼎看不到任何希望。 刺杀楚中金?他身边不乏身手敏捷的侍卫,一击不成,反引祸水上身。 不过吴鼎还是想出了不是法子的法子,那就是离间计。 但离间恰恰与吴鼎一直想做的联合诸侯,齐心抗异的想法相反。吴鼎百思不得其解为何他人就不明白这个道理呢?异族就要逼来,而人族却正四分五裂,做着争夺王位的权利游戏,没有人在意他所警惕的东西。他说服不了任何人,包括他的父亲。 如果兄长在,他能够听进去的。吴鼎心底叹息,然后又想起子瑜,她也能够听进去的。 即便没人听进去,又怎样?!认准的道理,不会因为其他而改变。吴鼎重新整理了一下思绪,将美人与江山这样的问题暂时抛在脑后。他开始琢磨那火。 那火能焚灭一切,肉身,木头,城墙。那火,不是普通的火,是地狱之火,是天谴之火,更像是人们心中不可捉摸的火。 子瑜说过古月的事情,不管怎样,要先找到这个狐面人再说。 找到古月比意料的简单的多。他堂而皇之的在宫廷内,商铺中,以及隐秘的街巷里推销他的各种奇妙的药丸,从让人香甜入睡的安宁丸到让人性欲如暴风骤雨般降临的欢欢丸,还有可以让人强身健体的,让人延长寿命的,林林总总,标准的商家经营之道。吴鼎找到他时,他正在天香楼一侧阴暗的巷子里拉着一个刚成年的公子哥在讨价还价。 “想不到宫廷的艺人这么闲。”吴鼎走进时,那公子哥涨红着脸急忙躲过,往另一端奔去。 “阁下可搅了我一桩好买卖。”古月叹息一声,眯细了眼,上下打量一番,便殷勤的喊道:“原来是吴公子,失敬失敬。” “难不成吴公子也来光顾我的生意,照理说公子年轻体健,又贵不可言,要用到我这些药丸也得多年之后,不过这也说不准,因人而异。像刚才那公子哥就娇弱的很,命根子老是像坨鼻涕,所以。。。”古月絮叨着说。 “周皇被焚那件事,跟你有关联?”吴鼎皱了一下眉,单刀直入道。 “绝无此事。”古月的脸上看不出一丝破绽。 “那城墙处放置的那些危险的火罐,也与你无关了?” “大人英明。”古月拱了拱手。 吴鼎的脸瞬间落了下来,他忽的发难,一个箭步上前,将古月按在墙上,短刀直接横在了他的脖项上。 “今儿个喝了酒,眼睛分不清,偶尔杀错个把人,也没人批判我什么吧。”吴鼎威胁着说。 “嘿嘿,都说太吴全是千娇百媚的娘们,这话八九是假的。”古月喉咙抖动了几下,依然脸上挂着微笑。待到看到吴鼎用力,他马上嚷道:“是谁在查?为何要查?” “是我自己在查。”吴鼎把刀收回。只要对方开了口,就是个好的开端。“我猜那周皇八九不离十是你搞的鬼。那城墙的火罐也是。不过不管你是什么意图,内奸也好,谋利也好,都跟我无关。” “那你为何要查?”古月装模做样的掸掸身上的灰尘,干咳了两声缓和自己的表情,那一双细眼仔细的盯着吴鼎。 “为了魔人。魔人的事你也听闻了吧,刀砍上去尽然没事,胳膊断了一样拼杀。” “魔人可以被杀死的,只要对准脑袋就好了。”古月懒洋洋道。 “万一他们戴上了头盔呢?相信百越的人不是傻子。”吴鼎说道。 “那跟火有啥关系?” “这火是可以完全消灭魔人的,普通的火不行。”吴鼎答道,“这火是你创造的吧?!” “是又怎样?”古月反问道。 “是的话,我需要你制造更多,更多,以小瓶罐可投掷的更好。至于金钱,你大可放心,我不会亏待你的。” “我是个商人。只要有钱赚,客人想要的东西我会使劲全力发明出来的。”古月谄笑着说。 ‘跟过去发生的事无关。” “跟过去发生的事无关。” 吴鼎与古月做好交易,就安然回了居所。已是夜幕降临,星月鬼鬼祟祟的半隐半现,像是正在偷窥的眼线。吴鼎翻来覆去无法入眠,更无饮酒作乐的雅兴,他脑中各种事情正打着架,就像一个三面磨平的锥子,在钻着自己的脑袋:一面是子瑜,消瘦生病;一面是父王的期待和命令;另一面是异族和魔人。他碾转反侧,直到子瑜的身影完全重叠到其他两面,她的一颦一笑,她的窈窕的身姿,都像温暖的衾被铺在了身上。于是他终于睡了过去。 早上醒来,他第一件事就去见子瑜。这次子瑜竟然见了他。 子瑜坐在椅子上,仆人亦帮她梳洗过。堕马髻,玉钗,月白色宫裙。她的面色发白,像冬日的披着霜色的岩石一样冷冷的白。见到吴鼎时,她眼睛又迷迷茫茫的,像呵出了一口雾气,在那缭绕不散。吴鼎仿佛觉得看的见她,但又看不见她。她正像一团光,随时就要消失在阴暗之中。 “子瑜。。”他打发掉仆人后,轻声唤着她的名字。 她没有任何回应。眼睛好像在呆滞的看着吴鼎,又好像穿过他的身体,看着那石墙发楞。 “子瑜,关于你的父亲,很是对不住。”吴鼎痛惜的说着,他尝试着用手去接触子瑜的手,子瑜却像被蛇咬了一样急速的抽了回去,口里喊出啊的惊呼,但因之眼里也多了光彩。是恐惧夹杂着愤怒的光色。 “发生什么事情了?”吴鼎疑问道。然而依然得不到响应。 时间一点点过去,吴鼎感觉就像陷入了沼泽地,只能被慢慢的吞噬着,任何挣扎都无济于事,反而越来越糟糕。看到子瑜这样子,自己却一点办法也没有。这种无力感跟陷入沼泽之中几乎一样,只有心底越来越愤怒,然后是越来越沮丧。 但这时,子瑜忽然说起话来。 “如果你真的喜欢我,就去杀了朱厌。” “是因为你父亲的死么?”吴鼎问道。 “不仅仅是。”子瑜慢慢站起身子,将那单薄的丝滑的月白色的宫裙脱掉,露出白瓷般的肌体来,那上面赫然有条条血痕,狰狞刺目。 “我父亲被害的前天晚上,朱厌便来强兼了我。这身子的清白,本来应该是属于你的。”子瑜面无表情的说完。然后她退回床边,轻然平躺。像一块雕刻好的玉石,放在了雕刻好的檀木的盒子里。“你要还想要我,就去杀了朱厌,杀了雍王。”然后她闭上了眼,好似昏然睡去。 吴鼎伫立在她床前良久,才离开。 次日,吴鼎在天香楼找到了朱厌。他正拥红抱翠,杯酒连连。吴鼎面色平常,走过去笑谈。“朱公子真是好找的很,男人洞,女人洞,一寻便得。” “找我何事?”朱厌懒洋洋的说道。 “无事,不过先前你说你妹子仰慕我,害得我当真,可等了许久,也无个召唤,估摸是朱公子消遣我了。”吴鼎细眯起眼睛说。 “怎么会?她估计忙碌的很,要主动找你,女子家脸面总不好看,这种事,拿点银两,打点一下下面丫鬟,就水到渠成了。像吴公子这种风月老手,不必说得了。”朱厌哈哈笑起来,吴鼎在一旁陪笑。 “哪像朱公子贵为天下太子,世间风月戳手可得。” 朱厌的脸色便阴下来,狠狠的喝了一杯酒。这使吴鼎心中一亮,果然雍王立储的消息非假。“其实雍王,不,周皇登基不久,顾虑的事情极多,怕很多人物思量不周。”吴鼎说道。 “他能有何顾虑?这天下都是我帮他争的。”朱厌恨恨的说道。 “百越的事不说,就说原来的太子重吾据说还活着,在那北齐封王自立,要诸侯觐见,民间因此流言蜚语,周皇能不顾虑么?” 朱厌重重的哼了一声。吴鼎接着说道:“其实最重要的还是另一个初楚国。” “关初楚国何事?”朱厌疑惑道。 “当初百越兵攻周都,初楚国即刻救援。”吴鼎徐徐说道。 “是啊,所以初楚国是忠心的。”朱厌道。 “可他们来的也太快了。半夜光景,就好像他们一直在等待着进攻,而且他们的兵离周都非常之近。”吴鼎分析说。 朱厌的眉头皱起,像个恶心的瘤子。“你是说他们一直在窥伺周都,窥伺王座?” 吴鼎笑了笑:“初楚国有墨家行会,踪迹遍布天下,利益交集天下,无论走夫,商贾,兵士,贵族,都千丝万缕的捆绑在他们商会的钱袋上,他们只要有了念头,只需振臂一呼,任何的城池都像纸糊的一样,里应外合,转瞬易主。” 吴鼎看着朱厌垂眉不语,又道:“我先前提议过对初楚的商贸课以重税,现在迟迟未决,其原因很明显了吧,就是动不了。北晋虽强,强不及初楚一半。”他顿了一顿,“此般现实种种,究竟谁是最后的君王,言之过早。但我太吴,将一直以新的周皇马首是瞻。” 吴鼎说着这些话,心里却只惦记着子瑜。子瑜的身影太过庞大,遮住了灰暗的天空,遮住了自己的眼,遮住了自己的心,遮住了对异族的焦虑,对魔人的警惕,他心中只有子瑜,并被子瑜的愤怒和复仇持续的燃烧着。 他要毁掉朱厌,雍王的一切。以求子瑜的笑颜。 第50章 子俊4 子俊也没有想到初楚国的军队在背后狠狠捅了他们一刀。战争就是这么微妙,就像树上落下的一片叶子,只有到它真实落地的时候,才能够确定它落地的位置。因为风的存在,它无时无刻不在改变它的轨迹,即便是再细微的风,也会使落地的点与预期的相差极大。子俊没有意料到的事情有好几件,魔人的异态,初楚国的偷袭,以及城墙莫名其妙而又厉害多端的大火。在纷飞的战火中,他快速的思考着各种变数与结果:百越攻城成功的话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诸侯围攻?白莲称帝?那凤来又如何回归?以怎样的名义回归?百越攻城失败的话又何去何从?还有初楚国的来袭太过及时,看样子明显是在等待这一刻,这一举动意味着什么?好端端的城楼为何失火?又是谁在作祟?魔人是利刃,这把利刃把握在一个娇弱女子的手里,却比任何强大的敌人更令人生畏。所有的讯息在子俊脑中像洞穴中的风一样呼啸窜动,然后他得出了一个结论,或者说决定。 “我们不得不撤退。保存实力,来日再战。”子俊靠近白莲身侧,即便是蒙了白纱,他依然能想象出白莲很差的脸色。 “回百越的路被初楚国阻断了,这山林虽大,勉强只能自保。”白莲的眼中除了愤怒,还有一丝疲惫,操纵魔人无疑使她损耗过大,“幸亏现在已是初夏,树木潮湿的很,要不然他们想起用火焚林的话。。” 白莲的顾虑子俊自然是想到的。他点了点头,道:“这不是久居之地,防线太长,又少沟渠,难守难攻,唯有撤离。” “往何处撤?” “东向。凤来国处。那里北有大悲河为隔带,西向已有山塞关隘,进可攻退可守。” “据我所知那里已被郑卫联军攻占。”白莲觑了一眼子俊,拿了一个素手帕,将刚游移到脚边的白蛇身上的血迹慢慢擦拭。 “郑卫能有多少人?最多三千人马。而在这里,面对的可能是过五万,甚至十万的敌人,要是北晋的军队也赶过来的话。而我们现在,只有八千。”子俊不敢盯着那巨蛇的眸子看,只好把注意力集中在白莲的白生生的手上,跟着那手帕移动。那血迹自然不是那巨蛇的。 “为何不选卫国?现在最近的就是卫国。”白莲问道。 “因为太近,没有喘息的时间。我们前脚攻打卫国,后面的初楚,周都的人马就会跟过来。而趁夜色走林径小路,十几天就可到凤来。你们百越最熟悉森林,敌人却相反,无法追击,摸不清我们的行踪。” 白莲点了点头。又道:“你熟悉凤来么?” “我是凤来人。郑卫灭凤来时逃至大悲河,为女王所救。”子俊坦言告知。 。。。。。 在山林里穿行时,子俊感觉自己成了一粒米,进了狭长弯曲而有潮湿黏滑的肠子里,在肠壁的挤压和蠕动中慢慢四分五裂。几乎疲劳到了想放弃的地步,幸亏有灌木层的尖刺不停的划破肌肤,刺激着神经让自己再坚持一会儿。他磕磕碰碰,摔倒在地多次。但总是咬着牙爬起跟上。眼角望望白莲,她骑在那白蛇头颈处,不知何时连衣裳都换过了,紧身衣裤,依然是白色的。 过的几日,到了凤来边境。 鹰嘴关处一个守卫也没有。铁闸门右下侧的一角被山坡处滚下来的巨石挡住,所以只能横在半空,不上不下。队伍像鱼儿一样在岩石缝隙间通过,岩石上红斑狼籍,像是恶童将番茄果摔在上面,点点染染。 但子俊知道那是鲜血。越往里走血迹越多。沼泽地的草苇间,还漂浮着若干尸体,有的着绿萌联军的衣甲,有的是红衫黑甲,属于周都的护卫军,有的是郑卫字样的,有的籍籍无名,应该是原来的凤来土着。过了沼泽地,到了直通凤来堡的官道,发现景色几乎一样,尸体遍地,颜色混杂,树歪歪斜斜,草灰蒙杂乱,好像初夏遗忘了这里,而萧杀的秋意仍然主宰这里。 凤来堡临近门一侧的城墙被砸了一个很大的窟窿,城门倒是完整,完全敞开着,看上去像缺了门牙的孩童一样好笑。子俊像木头人一样走进,心理拒绝往有尸体的地方看,但每每眼角瞧见彩色的女人的衣服,就不由的心中惶惶直跳,直想过去翻看个仔细,究竟是不是子瑜。 子瑜不会死的。他对自己催眠道。没必要去察去看,她必定还活着。要是她死了,这凤来就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了。他强自镇定着跟随白莲一直到了原先家人居住的主院。院子的地上也是殷红殷红,即便是下雨也难以冲刷掉的颜色。 院内没有尸体。也就是说即便有尸体,也都是被转移到堡外去了。估计是因为气味的原因。子俊像蹒跚学步的孩童一样,跟在白莲后面。白莲走到哪里他就走到哪里。客厅,书房,仓库,马厩,直到亲人的卧室。父母的,子期的,子见的,最后是子瑜的。 空无一人。物品杂乱。像是很恶劣的大风翻来覆去的吹过。 子瑜不在。家人都不在。子俊心底涌着希望,即便那希望渺若萤火,还是给他带来了安慰。或者说拒绝承认本身给了他勇气一样,他眼睛泛起亮光来。 “就在这里了。”子瑜的房间是唯一保持干净整齐之状的。被褥平铺起来,上面有人倒卧的痕迹,但整体依然可以看出是着意被保留下来的。 白莲在房内稍作休憩。子俊机械的到了大院。 他不想去看自己的房间。是好是坏都没关系。况且也轮不到自己居住。自己现在的身份是最低贱的,一个幸存的北人而已。而且白莲不同于原来的女王,用不着他来侍寝。 第二日,白莲就开始整顿军伍。她喝令副官组织料理伤残,收集粮草,磨砺枪矛,城内城外,将尸体上能用的尽数扒拉下来,武装到百越的兵士身上。然后将诸多尸体烧毁。 “你跟着我来。”白莲召唤一下子俊。 “那火是怎么回事?”白莲问询。她用笛声唤了一小簇魔人出来,这些人衣衫不整,有的几乎全裸,皮肤像蛤蟆皮一样灰绿,连眼球的颜色也是。唯有头发是黑灰色。仔细端详下,他们的双手都肿大的离谱,指甲冒出来很长。离得近时,他们身上一股特有的气味就冲击过来,是鱼腥和泥土混杂的气味。 子俊自然知晓她所问的是什么。那异常的火怎能逃过白莲的眼睛。正是那火使攻城功亏一篑。那火正克这魔人。 “不晓得。不是自然之火。连墙体都能烧毁,端的是骇人。”子俊道。然后他又补充道:“好像魔人还有一个弱点,就是头部。” “嗯。”白莲沉思道。 “给他们戴上头盔。”子俊提议道,白莲点了点头,面纱浅薄,投影出一抹微笑来。 “得想法子多制造一些魔人。”她像自言自语,又像是征求子俊的意见。 “这魔人是怎样制造的?是你做的么?”子俊惊讶的问。 “是我做的,衍生蛊吸了异人的血肉,然后移植到人的身上。” “死人不成么?这遍地的死尸。。” “不成。这种移植后的新蛊我将它命名为怨。是要噬食血肉才能繁殖存活的,至少初期是这样的。死尸已经没了生机,所以不能作为宿主使怨存活。” “这颜色是怎么回事?这绿色是一开始就有的么?”子俊继续问道,一方面惊讶于白莲对自己有问必答,另一方面也对这怨蛊愈发的好奇。 “一开始两周内种蛊人跟平常人外表几乎一样,只是少了血色跟灵动,一两个月后种蛊人的肢体开始变异,颜色接近土黄,这些蛊人已经三个多月了,成了绿色。至于后面怎么发展,我也捉摸不定。”白莲蹙眉思索状,又道:“毕竟,这是混合了异族的血肉做成的,纯属偶然所想,而对异族,我是知之甚少,你呢?” “藏书倒是有一些,我自己很少读的,以为是毫无边际之事,倒是有个小弟,最喜欢这种。。”子俊说道这里嘎然而止,话中带着苦涩。 白莲觑了他一眼,幽幽道:“你跟我很像。” “哪里了?” “都是将情感深深的埋起,将眼睛和脑袋高高挂起的那种。”白莲眼光闪烁,“有点像是莲花,露在外面的看起来纯洁无暇,但根系却一直在情感的淤泥里。” 子俊沉默不语,半晌后他正待说话,却被白莲抢了先。 “眼下除了休养生息,找出培养更多的魔人的法子,再无其他办法了么?”白莲自语道,“为了复仇,百越的勇士倒是愿意牺牲,自告奋勇的要当蛊人来着。但隐隐的,我总觉得不妥。。” “大活人变成活死人,总会心有不安。”子俊不了解百越的宗教和人们的心性,只好斟酌着字句来劝导。 “不是,我是说,我不确定能不能控制得了这么多蛊人,最后这些人变成了什么样子,我也是没有头绪。要是最后他们只是战死或腐烂至死也就罢了,万一它们成了我不能控制的魔物,那,想想就不寒而栗。” “现在你是怎么控制的?” “用笛音,里面有节奏和音符,可以控制衍生蛊的。怨蛊的母体是衍生蛊。” 子俊看出白莲的忧虑,宽慰道:“后面的事后面再说,先过了这关口。要是现在全军覆没了,想再多也没用。况且,我们原本就是要复仇的,既然要复仇,天下人都是敌人了,何必顾虑太多。” 白莲点了点头,又看了一眼子俊,道:“下一步怎么办?” 子俊沉思了片刻,终于想出了主意。 “想起了一例典故。说是两国交战,一国的城墙太过高伟,怎么也攻破不了。于是另一国佯败,送若干美人做礼,还用木头做了一个非常巨大的瑞兽,麒麟。” “这又是为何?” “佯败国在木头麒麟的肚子里藏了八百敢死精兵。这麒麟被当作降礼连美人一起拉到宫中,到了半夜,麒麟肚子里的士兵出来,杀了国王,放开城门。于是赢了战争。”子俊顿了一顿,“所以我们要去郑国。” “何意?” “选几名贴身护卫,去郑国。制造魔人不是需要生人么,当然是要潜伏进去,就像装在麒麟肚子里,就像狼入了羊群。”子俊说道。 白莲第一次笑出声来,声音脆脆软软,好听极了。“狼入了羊群,对啊,全把他们变成蛊人,然后一举灭了周都。”她的身躯也兴奋的发起抖来。 “那样的话你复了女王的仇,我也复了灭国的仇。”子俊畅快的说道,“至于成佛还是成魔,让世人去说吧。” 第51章 子瑜13 子瑜总是感觉屋内多了一个人影。 是父亲的鬼魂么?慈爱而严厉的父亲,像山岳一样巍峨的身影,眉头总是微微皱起时刻忧虑着,但眼神犀利而明亮,让哪怕只做了一点亏心事的人都会惶恐不安。他的双手粗糙有力,茧子一层裹着一层,让子瑜想起那多像是神树的树皮啊。父亲会像神树一样永不倒下,即便是雷劈风吹,他一直会在那里,像钉子一样,只刺苍穹。不是么?父亲怎么会轻易倒下呢?怎么会被杀呢?没有理由的。甚至想到这个子瑜就觉得荒谬的很。父亲是被谁杀的?是带着铜盔铁甲只漏出黑洞洞的眼睛的刽子手么?还是在高台上观看的诸色看客?锦绣华服的贵族以及亚麻色有着布丁的平民,据说因为角斗场免费开放的原因平民是情绪高扬兴高采烈去的。那还有谁,是决定父亲生死的那几个人吧,雍王,三公。一定是雍王,他是新的最高权力者,他主宰操纵的一切,不是么?父亲有什么罪过呢?他不是什么异族,他是好人,是心系万民的好人。 可父亲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处刑了。带着异族的罪冠。因为他不愿意杀死那个怀孕的妖姬,死的应该是那异族,而不是父亲,异族不是人族,不是么?不是跟牛羊畜生一样的么?或者跟妖魔鬼怪一样可怖可恨,为何父亲下不去手呢? 脑子里浑浑噩噩,一会儿像被硬塞进若干团的棉花,臌胀起来,一会儿又像被抽掉了什么,有些东西缺失了,像躲猫猫般不见了,或者像被风卷着跑的雪花,不知融化在何处。子瑜就这样躺在床上,看着从窗户缝隙里溜进来的阳光的颜色的变化,然后又看着它慢悠悠的溜走,就像一只胆怯的小老鼠一样。 然后她又开始看到那个影子。起先是浅淡的,只是不起眼的笔墨印记,但随着夜晚的降临,它便越来越清晰,而且像蛇一样在墙上,角落里游移起来。 是自己的灵魂么? 这影子是从自己身上剥离下来的么?因为无法承受的伤痛和愤怒,最终与她分离,只能隔空相望了么?疑惑使她暂时忘却了身体的伤害,那具被玷污的身躯就像蝉壳一样,痛苦的脱落,然后遗弃在记忆之河里。那个身体已经死去,兴许那个自己也死去了,溺亡在黑漆漆的冰冷的大悲河里,跟自己梦到的一样。 可这究竟是谁的影子呢? 这并不是什么梦境,离入睡还有几个时辰。这个时辰是子瑜泡澡的时辰。蒸腾的水雾缭绕在她光洁的胴,体上,无意识的洗水声哗啦作响,但她依然能看到那影子慢慢向自己靠近,像蛇一样,游到了木桶边下,然后沿着桶外壁爬将上来,愈来愈近。 这影子到底是什么呢? 子瑜狐疑的看去,那影子躲闪着消失了,鬼鬼祟祟的,跟小偷一样。 或许真的是错觉吧。况且,是不是错觉也没什么区别了。父亲死去了,家园破灭了,自己被枪兼,还有什么剩下了呢?即便是错觉,也是无关紧要的错觉了。 子瑜赤,裸着身子从热气腾腾的浴桶里走出,没有系丝绸睡袍,没有穿亵裤,肚兜,就这样赤裸着,一步步走到床边,然后像团棉花似得飘落躺下,眼睛睁着,轻轻的听起窗外的虫语,风语。 她一动不动。像是死尸一样。洁白的身体泛着月亮一样的银辉。过了不知多久,她的眼角又瞥见了那个影子。 那个影子隐藏在窗帘的影子里,试探着随风的摇摆往子瑜靠近。子瑜感觉到它一直在盯着自己看,这使她想起天香楼的嫖客们,有着同样的窃取,侵占的意欲。这意欲变成了蛇,变成了现在的影子,来窥视她的胴体。 子瑜还是一动不动。那又怎样呢?没什么好失去的了。她百无聊赖的躺着,保持着同样的姿势。这个姿势她摆了很久了,当时是如何的绝望和痛苦,就像沉沦到了无底的黑暗的水底里,而现在,只是感到百无聊赖。 那个影子动了起来,虽然保持谨慎但依然能看出有些迫不及待。它伪装成床帏的阴影,将手抚摸到了子瑜的腿上,然后一点点上移,膝盖,光滑而有弹性的大腿,然后刻意的跳过那片神秘的林地,到了子瑜的小腹处。 那手还要上移,这时子瑜忽的打了个激灵。像突然受到过冷的冰水刺激,她保护性的身体发出热来,然后她看到脖子上的红色的玉石项链又发出光来。 接着她便听到一声沉闷的惨叫。那影子的手急速缩回,然后像兔子一样躲闪着消逝掉。 是错觉吧,子瑜心想。她还是保持着原先的姿势,一动不动。 次日,或者是次日的次日。子瑜在房中静坐时,庄公前来拜访。 “对令尊的去世我表示非常的难过,很是惋惜,像你父亲那样秉性的人真的是越来越少了。”庄公叹息道,他穿了一件褪了色的旧亚麻布的袍子,袖子特意挽起来,跟个庄稼人一样,露出的手背上青筋隆起,褐色的斑也像爬山虎一样点点片片。 子瑜不语。只是象征性的行了礼。 庄公惊异于子瑜的冷静,或者说冷淡,他原本是预期到子瑜会痛哭流涕,悲痛欲绝的,然后除了微微有些消瘦,表面上她并没有太多的变化,眉宇间也没有太深的悲哀。于是他干咳了两声,道:“我也不曾预期到李侯并没有杀死那妖姬,原以为一切进展顺利,谁知,哎。。。不管怎样,你保重身体为好。” “如果庄公只是来劝慰我的话,就请安回吧。”子瑜淡然答道。 庄公踱了几步,脸上阴晴不定,但终于还是启齿道:“新皇的加冕典礼要开了。届时诸多诸侯要来觐见,或者你可以参加。” “庄公客气了,不是可不可以,我是必须去的吧?!哪由的我本人做主。等到新皇正式即位,奴家现在的名号就该换了吧?原来的国后只是为了暂稳局势,为雍王的谋逆正名,以后是用不着了。”子瑜的声音如幽谷溪流,潺潺作响,“如今庄公是要奴家去为杀父之仇人作礼献舞么?” 庄公沉吟道:“这是真的难为你了。可怜的孩子,也罢。。” 子瑜忽的打断他的话,“我会去的。”她看着庄公惊异的眼光道:“与其在这个斗室里腐烂掉,不如见见阳光。”就跟飞蛾扑火是一个道理吧,她心想道。 。。。。 三天之后,典礼开始了。 典礼是无比繁琐的。礼乐的官员像蜜蜂一样忙个不停,光编钟的大小式样就过了七种,还有磬、鼓、瑟、缶、埙、箫、琴、筝铺的琳琅满目。然后是衣饰的颜色,侍卫是黑色,奏乐以青白色为主,歌舞女艺以红紫为主,新皇的袍子像金子一样闪耀。然后是食物酒水,涂了蜂蜜的甜点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又与烧牛肉,烤乳猪的香气掺杂在一起,加上为了布景而摆放的各色花卉的香气,还有陈年老酒的气味,汇成了一条滔滔不绝的河流,从鼻腔里冲灌进去,然后在身体某处臌胀起来,催生出欢欣,鼓舞,以及欲望的种子。 子瑜静静地在一隅坐着,多半时候眼睛是微微闭起的,看了也无趣。百花会是个什么样子,现在也差不多吧。陌生的面孔,一样的笑容,一样的欲望。这些对她来说,就像是大悲河的河水,使她在阴寒冰冷中溺亡。 但也可以让她浮起来。忽然这样的念头电闪而过:是了,天香楼教过的,不要被情势所惑,成了砧板上的肉,而应该反过来引导情势,做那把刀。子瑜沉重的呼吸了几口空气,站起身子,走到一张琴旁。 她随意拨弄琴弦,琴音便像雨声冲刷了大地,将一干乐器的声音打消了下来,不过一会儿,场地只有她的琴声。她的脸上也开始洋溢出光芒,所有的人都在看她,她只是弹琴,将若干的情愫全灌注在琴弦上,时而若万马奔痛,时而若长河倒挂,时而若柳摆风语,时而又像一个绝世独立的女子,在叹息吟唱。 等她停下来,她才注意到很多面孔,像喝醉了酒一样痴然的看着她。她也开始美目流盼,第一次正眼打量这些来的诸侯。 初楚国的王是个个头矮小,干巴巴的老头,脸活脱脱像个核桃;秦国的王年纪倒小,看上去还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但脸上却留了一记刀疤,眼神也凶狠的很;德鲁国的王是个四方脸膛的中年人,留着长长的胡须;北齐的王没有来,太吴的吴鼎正用充满关怀和鼓励的眼神看着自己,这使子瑜精神更加一振,她微微低首致礼,又往其他人看去。卫国的王是个胖子,郑国的王。。 她忽的心猛的跳了一下,她认出郑国的王是仓季,是攻陷凤来屠戮她的族民的罪魁祸首!当她与他四目相对时,她能感觉到他也认出了她,他正露出他那洁白的牙齿冲她笑呢,那是野兽的牙齿。 那个狐面人宣读了一卷冗长繁琐的诏书,大致内容是天佑周室,正统传承之类的话,但子瑜一句也没听进去,她脑中飞速的想着这个仓季,她的小弟子见,她的母亲都怎样了,只有他知道。她心乱的往最上座的新皇看了一眼,发现新皇头上沉重的金冠几乎压垮了他的笑容,他的脸色一点都不好,苍白还带着青色,像是生了一场大病一样。 “诸位承认新皇为正统的周朝传承者么?如无异议,请将契书签字上交。”狐面人宣道。 “我有异议。”一个洪亮的声音响起,然后那人站了起来,他比正常人高大太多,像座小山一样,他正露着洁白的牙齿笑着。 “郑王仓季,你有何异议?”新皇问道,声音也比以往低沉脆弱很多。 “你曾承诺将那妖姬奖赏与我,做我的宠物,不是么?”仓季说道,脸上始终挂着那种蔑视一切的笑容。 “是的,寡人之言,言出必行。那妖姬正被带来,毕竟她是祸国殃民的囚犯,所以。。” 仓季打断了他的话,“那妖姬直接送去我的房中便是,我还有第二件事相求。” “什么事?” “这个女子。我要她。我要娶她。”仓季指着子瑜道。 全场像起了风暴,一时叽叽喳喳个没完。最安静的人儿,是子瑜。她干脆将眼睛闭了起来。“如果皇上答应这件事,我就承认。承认您是高贵的正统的周室传承者。”仓季说着话,眼睛却片刻不离子瑜。 周皇铁青着脸沉默了一会,终于道:“准了。” 子瑜睁开眼睛时,看到吴鼎正要起身喊嚷什么,却被庄公一把拉住,耳语了几句,然后吴鼎便憋住了声音,没再言语。 子瑜心底失望的叹息了一声,然后抬头毫不畏惧的迎上仓季的目光。 第52章 重吾7 重吾一行队伍拿下了第二个乡邑,只不过这回却不太顺利。德鲁方有了防备,男女老幼都上了阵,镰刀,耙子,铁锨等农具也当成了武器。借助薄弱的围墙整整僵持了一上午的时间。在损失了四分之一的士兵后,重吾这边最终借助连弩和重甲,攻了进去。 一样的情景。士兵杀人,放火,抢财物,抢女人。只是这次抢完女人后,集中归拢,按军功赏赐。重吾整顿队伍时并没有听到跟上次一样不妥的声音,只在偶然经过一处帐篷时,他看到风儿卷起了帐篷的一角,露出里面的情景来。 里面有五六个女人,赤裸或半裸着身子,手脚都被绳索绑缚住,口上也被衣布塞的严严实实。原来上次的士兵们学乖了,长官不喜欢他们“光明正大”的就地办事,所以便“销声匿迹”的干。重吾沉默了片刻,最终还是选择了走开。 战争就是这样子的。他心中想着。草县的被俘的妇女最终是怎样的归宿呢?要是重吾兵胜,她们将被带回北齐当贵族的奴隶;如果重吾兵败,她们或被杀死,或被德鲁国的人解救后屈辱的活着。这就是她们的命运了。这个命运是重吾给予的,是战争给予的。重吾改变不了。没人能改变。 有那么一刻重吾是恍惚失神的,那些女人使他想起了母亲。而为母亲正名是他发动战争的唯一的动机和理由。然而现在的他身在战场,双手沾满血迹,如果母亲有灵得见,她还能认出自己么?现在的他有资格为母亲正名么? 原谅我吧。母亲。重吾心中默念着。这时副官过来:“我们不能停下,要接着往前走。下一个城镇。” “我们应该暂停在这里。多留一天。看看德鲁有什么举动。”重吾回道。下一个城镇,意味着一场新的屠杀,惨叫,噩梦。他快速的眨了几下眼睛。 “这群母鸡一样的德鲁人,能有什么举动,跑都跑不快,”副官摇了摇手里一个袋子,传出了哗啦哗啦钱币的响声,“除了下蛋的能力,其他都不怎么样。” “士兵需要休息。。”重吾低沉的说道,但他自己也能听出自己声音里的脆弱。 副官的笑容在阳光里显得如勾镰样锋利,“你的意思是等他们结束干那活儿的话,那也未尝不可。。” “就依你的做。”重吾厌弃的吼了一声,“现在出发。” 。。。。 他们出城,行了不到一里地光景,正当几个士兵正在懊恼和诅咒下体的饥饿感时,重吾隐隐看到了前方有尘土轻轻飞扬。 他立刻下马,将耳朵贴近地面,果然听到马蹄声如涨潮般轰鸣奔来。他脸色急变,大喊道:“有骑兵!后退,退回城内。” 副官的脸变的苍白。高大的他像烧了尾巴的驴子一样往回急窜,“该死的,德鲁国什么时候训练的骑兵?后退,天杀的!” 城门离的很近,近的似乎可以看清上面的裂痕,近的似乎触手可及。然后没等他们往回跑多远,德鲁的骑兵便像黑风一样刮了过来。那长长的闪亮的马刀,划着半月形的曲线,像极了书法家用毛笔沾落的一撇一捺,等到落在了人的身上,便像墨水般泼溅开来,红的墨水。死神的字。 “组成方队!四人一组!以盾成城!”重吾高喊着,他本来在队伍的最前面,回撤的时候借助马力,所以很快奔到了队伍的中间。待他转首时,看到落在后面的士兵像被切瓜一样,任由敌人宰割。 有一些士兵反应过来,组成方队。然而没有长矛的辅助,敌骑毫不犹豫的欺到身前,高高举起雪亮的马刀砍杀。重吾的队伍并没有带太长太宽的盾,往往只是仅能遮住半身的圆木盾,所以尽是破绽。但好歹阻了一阻。以使另一半队伍更接近城门。 这时一个比副官还要高大的人策马奔来。那马也是比寻常更肥胖高大,驮着那人如同山峰一样。他拿着一根巨大的黑色的狼牙棒,盔甲反射着冷峻的金属的光芒。当那狼牙棒重重的落在方队的士兵的木盾上时,木屑横飞,甚至防守人的身体也被撞的飞起丈远。 方队溃散,只在一瞬间。 重吾调转马头就冲了回去。一众士兵莫名其妙的看着他。“你疯了吗?”一个百夫长模样的人冲他嚷了一声,但重吾头也不回,眼睛只紧盯着那狼牙棒的男人。 如果方阵全部被他击溃,那没人能逃过骑兵的追击,几百米的城门距离,就是生与死的距离。 只有击败这个山一样的男人,才有活路。 重吾的马像飞蛾扑火般扑到了那狼牙棒的人面前。那人错愕之余,眼神放出热烈的光来,嘴里嚯嚯出声,直接拿棒身挡住了重吾的疾刺。重吾来不及惊诧那人的反应速度,反震力就震的自己气血翻涌,他正待咬牙刺出第二剑,却听那人暴吼一声,狼牙棒重重的敲上了重吾的坐骑,那马直接翻到在地,口吐白沫,四条腿兀自乱蹬乱刨。 重吾在那一霎那间跳了出去,直接滚落到那人的马下,他不假思索的持剑就刺向了马腹,那马吃疼腾跃了一下,将那大汉摔到地上。 重吾来不及喘息,就看到眼前银光风起,他狠狠一个铁板桥,一柄闪耀的马刀就贴着鼻尖削过。他侥幸躲过,眼角余光又看到那狼牙棒的大汉已经爬起,往自己这边走来。他心中惶恐,身手倒不慢,趁身侧这人没有倒转刀头之际,抓住他腿上的蹬腿皮绳,一用力,翻身骑到了马上,正落在拿马刀的士兵身后。 那人嘴里咒骂,重吾不待他转头,掏出身侧一柄匕首,沿着那人脑后头盔与甲胄交接处刺了进去,然后狠狠一用力将他摔到了地上,然后一夹马肚子,马像箭矢一样冲了出去。 重吾这一阻拦,使队伍有了喘息的机会。方队重新组起,掩护更多的人退回了城墙之内。而且弓箭手也零零星星的放起箭矢,也使骑兵的功势减缓。 清点人数,损失了近百余人。重吾的五百先锋,剩下了三百人。 重吾看了看众人,他们的眼睛都在看着他,眼光里却已不是最初的那种调侃轻蔑的神情了,这个落魄的王子,无面的小子,此情此景,已经正式跟他们是一路人,是共同战斗的士兵了。情感的绑定是件奇妙的事情,最基础的是你愿意将后背交付给另一个人,床上也好,战场上也好。 “我们被包围了。这土城墙破损腐旧,也支撑不了多久。但进了城,他们的骑兵就毫无用处,我们依旧可以反败为胜。你们是先锋队,是百里挑一的汉子,就是要死,也要拉几个垫背的!”重吾逡巡着,他的面具辉映着日光,显得生动起来。而这种色彩,很快的传递到每个士兵的眼里,那是信心之火开始燃烧。 。。。。。 最后的一抹夕阳的光辉像细长的银鱼一样潜入海底的晦暗之中。重吾从岗楼上凝望着城下像狼群一样逡巡游戈的敌骑兵。他们待在一箭之遥处,是不是的发出咒骂与嘲笑的怪声,有时是单纯的嚎叫,好像重吾他们已经是他们桌上的美餐。 “我们得想办法进攻。”重吾思忖后对副官说道。 “你疯了吗?”副官惊讶的说道,“他们是骑兵,我们只是步兵。那条边界粗石嶙峋,崎岖不平,我们仅带来的几匹马的蹄铁都快磨平了。我们的骑兵过不来,怎样才能战胜他们,况且,我们的任务只是牵制,迷惑敌方。。” “是,我们的任务就是牵制迷惑,可你也看的明白,这几百名骑兵跟我们的先锋队是一样的,都是侦察,游击作战。如果他们确定了我们只是一小撮敌人,他们会怎样做?他们只会派少数的人过来对付我们,而主军还是会防守主城,那齐王的船渡江之后,就没有可能偷袭成功。”重吾沉声说道,“所以我们只有出击,我们的出击越狠,他们便会更加的怀疑我们的主军即将来到这里。” “怎样做?我们出战,只能是送死。况且现在即将黑夜。。”副官嘟囔着,脸上灰蒙蒙的,不知是夜色的缘故还是尘土的缘故,或者是心理惧怕因之变了色也说不准。 “黑暗对我们不利,对他们也不利。马看不太远,速度也就不会快。况且,我们有个最大的优势。” “什么优势?” “他们是骑兵。” “这怎么成了我们的优势了?” “骑兵的人,傲慢而自负。这就是他们的弱点。如果我们能活捉他们一个人,他们必定十分羞耻,而不会报告我们的真实人数,只会往多了虚报。”重吾肯定的说道,然后他对皱眉疑虑的副官说道,“我需要一点时间。” “你这说法很有道理。骑兵倒真像什么来着,对,公鸡,飞不起来,可又好像天下无敌似得,说吧,你要我怎样做?” “找几个嗓门大的,把这些骑兵的祖宗八代骂个遍。” “那跟活捉敌人有什么联系?” “我要做一张网,结实的,带有铁钩的最好。”重吾说道。 “我不清楚军中有没有渔夫,这个不太好办吧?”副官又皱起眉来。 “我会。”重吾淡淡的回道。 “周朝的太子会织网?”副官脸上露出惊讶的又带着戏虐的笑容,待看到重吾认真的表情,他便干咳两声,但又不甘心的追问了一句,“想不到你们皇室还教这个。” “是我母亲教的。”重吾一步一步走下岗楼。“我一会儿出战,做诱饵。等我得手后敌人靠近时,你让士兵投掷火矛,阻断其他骑兵的行路。矛要烧的很旺,马儿会惊吓。” “我们从哪儿找那么多松油?” “能找多少找多少,要是找不到,就用那些人的尸体。”重吾说道这里,整个声音愈发低沉下去,干涩无比,像沙漏一样擦擦流淌。 “用尸体做什么?” “捣碎,熬成油。” 副官倒吸了一口气,沉默了一会儿,他幽幽的问,“这又是谁教导你的?” “我的父亲。” 。。。。 约莫一个时辰之后,重吾骑着唯一的一匹坐骑出城迎敌。拿狼牙棒的骑兵换了一匹坐骑,咆哮着往重吾扑来,余者一窝蜂的向重吾靠近。 “你有胆量跟我独战么?”重吾直接翻身下马,冷冰冰的看着那个头超过自己一大截的骑兵。 “嘿,这戴面具的小子,挺有种的。”那人也下了马,又喝止其他人停在箭矢距离之外,“你打的什么鬼主意?” “一对一,公平战斗,输的人,喊对方做爷爷。”重吾眼瞪着那人,身后城墙上的士兵震天阶的为他助威。 “甚好,那还等什么!”那人虎步生风,往重吾逼近,将手里的狼牙棒狠狠往重吾头上砸去。 重吾狼狈躲闪,结果摔的自己灰头土脸,那人的骑兵伙伴放开怀哈哈嘲笑,是啊,这只是猫戏老鼠的游戏罢了,而且那是最壮硕的猫,说是老虎也不为过,怎么可能输呢。 那山一样的人也是一脸倨傲,但试了多次后都被重吾躲过,也开始动气起来,狼牙棒舞的越来越急,口里还喊着:“想等爷力气耗尽么?你打错算盘了,爷的力气在德鲁国都是数一数二的,就是耗到天亮,也不会累,乖乖的就擒吧。” 重吾又摔了一跤,而且是狗啃屎的样式。众人笑的更猖狂起来,甚至那人的眼神都不再看向重吾。机会终于到了。 重吾闪电般的欺到那人身侧,掏出了一幅铁钩,狠狠抓进那人的臂膀肉里,那人一时不察吃了亏,更是咆哮如雷,奋力追赶重吾,重吾貌似左躲右闪,终于将他引致马匹一侧,然后突然的将早已准备好的网套到了那人的头上。 在众敌愣神之际,重吾已飞身上马,拖着那人就往城里奔去。敌骑兵才反应过来,奋力追击,但无数的燃烧的长矛投掷前来,一时人仰马翻,追赶不及。 “你做到了。”副官衷心钦佩的赞叹道,他拥着重吾,从士兵群中穿越,然后环视四周,高举起战刀,“这是我们的无面之王!无面之王!” 一时之间,城墙上,城门侧,煮火油的大锅旁,甚至疗伤的担架上,所有的士兵眼睛里燃烧着热切的激情,开始振臂高呼起来,“无面之王!无面之王!” 跳跃的火焰映红了重吾的金属面具,他的目光深邃而遥远,我赢的了军心。哪怕只是这一小簇人,也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当这面具被鲜血染红时,我便是真正的王,全天下的王了。他的目光最后落在那在大锅里熬煮的尸体上,心中想着,地狱,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