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反派他妈后我杀疯了》 第1章 “小傻子”的妈妈(1) “苏玉芝,我最后再说一遍,不管你同不同意,这个婚必须得离!” 木杳的意识刚恢复,震天响的拍门声和一道中气十足的男声就砸进了她的耳朵里:“我知道你在听,别躲在房间里不说话!” 她只觉得脑袋晕得厉害,缓了许久才勉强睁开了眼睛。 一睁眼,木杳就发现自己正仰面躺在床上,房间里没有开灯,窗帘也全拉上了,只有客厅的光从门缝透进来,勉强能看清周围的布景。 这房间的面积非常小,就跟蚂蚁窝似的,除了她身下躺的这张床,其他地方都堆满了杂物,显得更加拥挤了,走路都不得不踮着脚,这样才能进出。 男人的嗓门很大,听起来应该是个中年男人,还在外面不依不饶地怒吼:“你别给我犟!能怪人家小陆要跟你离婚吗?谁让你生了个傻子,真的是丢尽了我们苏家的脸!” 木杳没理他,慢吞吞地坐起身来,抬手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 随着她的动作,一个白色的东西忽然从旁边骨碌碌地滚了下去,摔在地上,发出“啪”的一声响。 木杳弯腰将东西捡起来,拿到手里才看清那是一个白色药瓶,药瓶是空的,但她知道之前里面装的是安眠药。 一共五十七片,攒了大半年,全部被打算自杀的原身给吃下去了。 没错,原身。 现在在这具身体里的灵魂是木杳元君,本体是上古椿树,性情坚韧,极有耐心,后来成为了送子观音座下的神仙之一,职责是守护三千小世界里的孩子,甚至其中一部分孩子是她亲眼看着降生到世上的。 她非常疼爱这些可爱的孩子们,可是近来她发现,父母虽然孕育了孩子,把他们带到了这个世界上,但一部分人是不负责、不合格的。 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有的父母不尊重孩子;有的父母轻视和否定孩子;有的父母不关心孩子的内心和成长,更过分的甚至忽视、谩骂、抛弃孩子等等。 这些行为给孩子留下了一生都无法弥补的伤痕。 俗话说,不幸的童年以及原生家庭带来的伤害,需要用一生来治愈,甚至很大概率无法治愈,只能日复一日地带着伤口生活。 而木杳要做的,就是下凡来成为这些孩子的妈妈,改变他们原本悲惨的命运,让他们能够快乐平安的长大。 在这个世界,木杳要养的崽,就是原身苏玉芝的孩子,五岁的小男孩陆小宝。 年轻的时候,苏玉芝也称得上是十里八乡的一枝花,十九岁嫁给了在钢厂上班的陆建华,三年后生了儿子陆小宝,一家三口过得还算幸福。 但一切都在陆小宝三岁那年的冬天改变了。 那天苏玉芝娘家有事,她被匆匆叫回去,而本应该在家看孩子的陆建华却出门去跟兄弟喝酒,这导致独自在家的陆小宝发了高烧,却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以至于烧坏了脑子。 从那以后,他不仅反应慢,脑子更是跟不上身体的长,加上父母都没有耐心对待他,周围人也有意无意地欺负他,导致他的脑子更加不好使了。 明明是陆建华的错,他却把一切错误都推到了苏玉芝身上,甚至表现得非常理直气壮。 “我天天要上班,在外累得像狗一样,你什么都不用做,在家里享福就可以,就这样你却连个孩子都看不好吗?” “我每天这么辛苦挣钱,好不容易休息一天,我和朋友聚一聚,放松一下怎么了?” “你眼里只有你娘家是吧?你回娘家不会带着孩子一起吗?” 日复一日的争吵让这个三口之家逐渐开始出现了裂痕,并且越来越无法挽回。 陆建华这人没什么本事,还好高骛远,不过生了张还不错的脸,装得倒是像个本事人。 正好国家近年来在实施国有企业改革,原本稳定的钢厂受到了这场风潮的动摇,工厂决定裁员,为了不上裁员名单,他出轨勾搭上了厂长的小姨子王春霞。 得知丈夫出轨并且要离婚,苏玉芝只觉得天都要塌了,她觉得都是因为这个既听不懂话,又没有自理能力的傻子儿子,陆建华才会这般嫌弃他们母子。 她咬死了不同意离婚,甚至还想着再生一个,试图以此来挽回丈夫的心。 受到冷落的陆小宝没有人关心,变得越来越不爱说话,而且整天都脏兮兮的,总是被同龄的小伙伴嘲笑和欺负。 就这样拉拉扯扯了几个月,多次挽回丈夫无果的苏玉芝昨天回了娘家,想要让父母和兄弟帮帮自己,她走的时候没有带上陆小宝,把他丢在了家里。 回娘家之后,发现居然连父母都在逼自己离婚的苏玉芝彻底死心了,觉得人生完全失去了希望,加上存了一点报复的心理,便在这个家里吃安眠药自杀了。 刚才在外面拍门骂的就是原身的父亲苏勇,他是个极其大男子主义的人,把面子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而且十分重男轻女,苏家一共六个孩子,生了五个女儿才得了一个儿子。 他最后放了一句狠话:“明天就赶紧给我滚回去,这婚你要是不同意离,我就没你这个女儿!没了娘家撑腰,我看你以后要怎么办!” 听见这话,缓过来的木杳,不,现在是苏玉芝了,她不由得冷笑了一声,什么“娘家人是你的后盾”、“娘家人是你的底气”、“有个弟弟其他人才不敢欺负你”等等之类话,全部是苏家父母经常挂在嘴边的。 她懒得搭理,只是站起身来,适应了一下身体后,走到窗边,伸手拉开窗帘,看见了一片被余晖染成金红色的天空,太阳已经有一半沉下了地平线,无数雪花从辽阔高远的天空飘落,有一种越下越大的趋势。 斑驳积灰的窗玻璃上隐约映出了苏玉芝如今的模样,一头披散在肩头的中长发,五官生得很不错,眉毛很秀气,如同柳叶一般自然地弯曲着,眼神一扫原先的颓然麻木,浅褐色的眼瞳显得十分清澈明亮,颇有一种婉约协调的美感。 只不过头发没有光泽,干枯凌乱,脸色也很憔悴,气色很差,泛着黯淡的黄,嘴唇苍白而干燥,原本八分的颜色都减了六分。 而在左眼眼尾,双眼皮褶皱收成一线的位置,多了一粒非常小的红痣,颜色很淡,不太明显。 为保证平衡,下凡之后,苏玉芝的神力会受到压制和约束,每个轮回只能使用一次,而那唯一一次能用的神力就储存在了这粒小痣里面。 第2章 “小傻子”的妈妈(2) “受中等强度冷空气影响,今年春节期间,我市气温将下降4~8℃,另外,今夜预计将迎来1998年第一场大范围降雪,请广大市民做好防寒保暖……最后,除夕夜,鞭炮鸣,阖家欢,江城气象在这里祝大家除夕快乐,虎年吉祥又如意!” 房间隔音效果很差,隔着门板,老式电视发出的“滋滋”声还是钻入了苏玉芝的耳里。 听见天气预报,她微微蹙起了眉毛。 要知道,虽然原身吃安眠药自杀了,但陆小宝的人生并没有随着妈妈的死去而结束。 原身回娘家的同一天,忙着去跟王春霞偷情的陆建华也没注意到陆小宝没在家,把门反锁之后就匆匆离开了。 等到陆小宝回来,等待他的是紧锁的大门,以及突如其来的暴雪。 他进不了屋,回不了家,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时间一点点过去,落雪渐渐覆盖了他小小的身体。 本该是阖家团圆的除夕夜,年仅五岁的陆小宝却差点冻死在了这个永无天日的、寒冷的冬夜。 而且经过这一晚,陆小宝的情况更加严重了,持续性的高热损害了他的大脑神经细胞,原本只是反应迟钝的他变成了真正的语言障碍、精神行为异常的脑瘫。 而原身死之后,最高兴的莫过于陆建华了,他立刻就娶了王春霞,与钢厂厂长攀上了亲戚关系,过得十分春风得意。 原身的家人去闹了一通,不过自然不是为了女儿,而是为了索要好处,拿了两千块钱之后也就安分了。 不过双方都不想要陆小宝,跟踢皮球似的把他送来送去,最后还是碍于面子,陆建华才勉强把他留在了家里。 可是王春霞特别讨厌这个傻子继子,平日里对陆小宝非打即骂,各种虐待他,他不仅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充当出气筒的角色,而身为亲生父亲,陆建华对此视若无睹。 半年后,王春霞生了个儿子,看陆小宝就更不顺眼了,便合计着要丢下这个傻子,免得传染给自己儿子。 陆建华同意了,他找了个机会,开车把还不到七岁的陆小宝丢到了另一个城市。 零下好几度的天,甚至没给他留一件厚衣服穿。 陆小宝茫然地站在陌生的街头,他什么都不懂,不知道这是哪儿,不知道自己被抛弃了,不知道该怎么办。 最后,漫无目的乱走的他被一个专门胁迫残疾人乞讨的组织骗进去,每天在天桥一带行乞,乞讨的钱全部得上交,一天只能吃一顿饭,讨不到钱还要挨打…… 想到这里,手指颤抖的苏玉芝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才勉强平复心情。 她收回目光,用手腕上的皮筋把头发扎起来,循着记忆,在一堆杂物的夹缝里东翻翻、西找找,摸出了三张皱皱巴巴的壹佰元、一叠零钱票子和一小堆钢镚。 加起来一共有五百六十八元七角六分钱。 之所以把钱藏起来,是因为原身每次回来,母亲杜桂芬都会偷偷去翻她的口袋,然后把找到的钱全部都拿走,美其名曰“这都是用来供你弟弟读书的,他以后有本事了,你这个当姐的也就跟着享福了!” 陆建华在钢厂上班,这可算得上是令人羡慕的铁饭碗,工资比一般工作都要高一些,到现在一个月已经有超过一千块钱了。 但原身没有工作,只是偶尔做些零工挣钱,但她每天都要洗衣服、做饭、带孩子、伺候一家人,也做不了多少,这笔钱是她一点一点省出来的,自然不可能留在这里。 找钱的同时,苏玉芝还翻出了一张小毛毯和一件蓝色的棉衣,都很旧,还破了几个小洞,棉絮会往外跑,但摸起来还挺暖和的,勉强能用。 她把钱揣好,打开房间门往外走,今天就是除夕了,她得回去找陆小宝。 * 客厅里,苏勇坐在椅子上,把手里的烟斗在桌子边磕了磕,杜桂芬小声地嘟囔道:“老头子,二闺女离婚这事儿,咱真不管了?” 苏勇不在乎地说道:“那女的可是厂长的小姨子,咱平头老百姓惹不起,而且小陆都说了,只要二闺女愿意离婚,他就能帮忙解决咱光宗去市里上重点学校的事,不如就让他们离了,到时候你再给她找一个就行了。” “也是。”杜桂芬被说服了,赞同地点了点头,一脸骄傲地说道:“那可是重点高中呢,听说上了重点高中的都能考上好大校,等以后咱儿子有了出息,她这个当姐的脸上也有光。” 说到这里,她的表情里泄露出了几分尖酸刻薄,嫌弃地说道:“不过离婚归离婚,钱不能少,那小傻子也不能要,让人笑话不说,带着个拖油瓶再嫁也不好找人。” “行啊。”苏勇把卷好的烟丝放进烟斗里,敷衍道:“你看着办吧。”反正他只关心自己的宝贝儿子,外孙外孙,有个“外”字,对他来说就是外人。 “别管她的事了。”他指挥道:“你快去看看光宗回来了没有,还有炖的鸡,去看看火,大过年的还得补课,我乖儿子学习辛苦了,可得给他好好补补。” 杜桂芬笑开了花,连声应下:“好好好,我这就去。” 杜桂芬刚走没一会儿,拧门锁的声音就忽然响起了。 见苏玉芝就从房间里走出来了,苏勇立刻把脸拉得老长,冷哼一声,说道:“怎么?舍得出来了?想清楚了就赶紧回家去,早点跟小陆去把离婚手续给办了,大过年的就知道回来闹,让街坊邻居看笑话,真是丢尽了我们老苏家的脸面!” 苏玉芝本来不想理他,想直接离开的,听见这话,她的脚步一顿,看了他一眼,用一副好像听见了什么笑话的语气问道:“不是,等等,你刚才是在说脸面吗?不好意思,你们老苏家还有这种东西的吗?” 苏勇被问得一愣:“什么?” “你看看你,真是脑子糊涂了。”苏玉芝十分真诚地问道:“你们老苏家的脸面不早就被你这个没什么本事,整天只知道喝酒、打老婆孩子、嘴里除了吹牛没一句实话的人丢完了嘛,你是给忘了吗?” 从没被女儿挑战过威严的苏勇猛地瞪大眼睛,一张老脸气得通红,额角青筋暴起,胸口剧烈起伏,难以置信地问道:“你他妈在说什么呢?真是长本事了!以为自己翅膀硬了是吗?居然敢这样跟你老子说话!” 一直对自己言听计从的女儿居然说这种话,苏勇觉得简直就是在往自己脸上扇巴掌。 “我这都是在关心你啊。”苏玉芝丝毫不慌,还在趁热打铁的持续输出道:“没皮没脸也不算是病,但这脑子不好就得注意了,不然以后老了、瘫了、躺在床上动不了了,不知道能不能指望你那个考试连六十分都没有,却还以为自己多厉害的乖儿子伺候你。” 听见这话,暴怒的苏勇一拍桌子站起身,气势汹汹地冲过去,扬起手里的烟斗就要去打苏玉芝,嘴里还在不干不净地咆哮着:“妈的你一个屁用没有的赔钱货,生出来的时候没被溺死就谢天谢地吧!老子给你饭吃还不知道感恩……” 苏玉芝有些嫌弃地皱了一下眉头,下凡之后,虽然她的神力受到了约束,但身体素质却是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不是一般人能比的,而且拳脚功夫她也是略通一二的。 她往旁边让了一步,一把扣住苏勇的右手,用力一拧,骨头“嘎嘣”一声脆响,不等他发出哀嚎,右胳膊就以一种扭曲的姿势被扭到了身后。 整套动作干脆利落,没有一点拖泥带水,最后苏玉芝抬起腿,一脚把叫得跟杀猪一样的苏勇踹得滚了出去。 与此同时,她还笑得一脸温和,关切地说道:“脑子不好就少说话,还好这次只是胳膊断了,不然下次可就不知道是什么断了。” “你……你……”苏勇痛得双眼发黑,鼻涕眼泪全都出来了,一句话半天说不全。 苏玉芝对他可没有耐心,直接转身就离开了。 听见动静准备来看看情况的杜桂芬看见她的背影,追着喊了两声,见叫她也不答应,便小声地骂道:“真是个没良心的!连亲娘的话都不听!” 苏玉芝头也不回地往外走,听见身后杜桂芬一边抱怨一边朝房间走,然后传来了一声尖叫:“天呐!当家的!你这是怎么了?怎么摔成这个样子了?” 她勾起唇角,露出了一个无声的冷笑。 第3章 “小傻子”的妈妈(3) 一九九八年,除夕夜。 家家户户都散发着黄澄澄的暖光,一家人围坐在温暖的客厅里,看着电视上的春节晚会,不时有欢声笑语飞出,与屋外的寂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室外的气温已经降到了零下六度,无声的大雪纷纷扬扬地落着,冷风嗖嗖刮动,打得雪花斜飞。 一片沉寂中,踏雪而过的声音便显得格外清晰。 路灯下,行色匆匆的苏玉芝冒雪跑过,棉鞋把松软的雪踩实,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她身上穿着一件蓝色的棉夹袄,这衣服一点型都没有,但特别暖和,厚实得能把人裹成一个球,下半张脸埋在围巾里,只露出一双浅褐色的眼睛。 因为不能用神力,所以她从苏家过来还是老老实实坐了中巴车,又在客运站换乘了一辆三蹦子。 路程大概一个小时,不过雪天路滑,车走得比平时慢了许多,花了将近一个半小时才抵达。 这墙灰脱落的半旧筒子楼算是钢厂职工的家属区,九十年代常见的建筑,一条长长的走廊连接着很多个单独的屋子,在尽头处有一个公共水房和公共厕所。 大院里已经积了约半指厚的雪,暖黄的灯光照出来,在雪地上投下斑驳沉寂的光影,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大部分人都回老家去过年了,剩下一小部分也已经关上房门,看春晚、吃年夜饭去了。 苏玉芝记得陆小宝一开始是缩在家门口等着,大院里的大部分孩子都喜欢捉弄、欺负他,他很害怕他们,自然不敢随便出去。 不成想天气越来越冷,他本能地想要出去求救,却摔在了雪地里,身体逐渐被落雪覆盖,最后差点冻死在这个冬夜。 筒子楼一共有三栋,每栋都有五层,陆家在右边这栋的一层,最外面那一户。 小小的陆小宝蜷缩着身体,手臂紧紧地抱住自己,僵硬的手指几乎无法弯曲了,仿佛想从这个动作中汲取到一点微薄的暖意。 因为没人管他,他自己也没有多少生活自理能力,所以衣服穿得不伦不类的,外面罩了一件单薄的棉衣,里面混穿着短袖和长袖,一点都不保暖。 加上这里四处开阔,呼啸的寒风像尖锐的小刀一样,刮得他露在外面的皮肤生疼,飞雪被风吹进来,留下一片寒凉刺骨。 陆小宝已经快被冻得失去知觉了,他的小脸通红,脸颊上的泪痕都被冻成了冰碴,微微发乌的嘴唇紧闭着,微弱冰凉的呼吸喷薄出来,甚至没有在空中形成白色的雾气。 好冷…… 好饿…… 妈妈…… 陆小宝的眼睛微觑成一条缝,模糊的视线中,亮起的暖黄灯光连成了光怪陆离的一片,透过窗户,仿佛在他面前上演着温馨的默片。 在这个阖家团聚的新年前夕,没有人发现,有一个被父母遗忘的孩子,即将冻死在这个寒冷的雪夜。 虽然陆小宝的脑子迟钝,在日常生活中要比普通人笨一些,很多事都不懂,很多感情都不能很好地表达出来,父母也没有耐心一遍遍地教他,但他也有自我意识,也有喜怒哀乐。 就在这个时刻,濒临死亡的绝望和痛苦本能地笼罩了他,他的小脑瓜里忽然浮现出了一个念头——原来其他小朋友说得对,爸爸妈妈真的不想要他,如果没有他的话,爸爸妈妈也不会整天吵架。 随着时间的流逝,陆小宝的意识正在一点一点地消失,甚至快要感觉不到冷了。 就在他快要失去意识的时候,一道饱含关切的焦急女声忽然在不远处响起:“小宝!小宝!陆小宝!” 这声音好熟悉,却又好陌生。 熟悉的是音色,陌生的是语气里包含的感情。 陆小宝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艰难地睁开了眼睛。 茫茫大雪充斥了他的全部视线,他看见有一道身影正奋不顾身朝他飞奔而来。 紧接着,他落入了一个不宽厚、却安全感十足的怀抱中,隐约还闻到了一股清清淡淡的香味,仿佛被阳光烤暖的树木的暖香,非常好闻。 而且那怀抱的温度如同初春的阳光,淡淡的,却足以带来温暖,给予他无尽的安慰和力量。 陆小宝的身子控制不住地哆嗦了起来,他耗费全身的力气,努力弯曲僵硬的手指,抓住了来人的衣服。 昏迷过去之前,他看见了一双清凌凌的眼睛,里面包含着深重的心疼和歉疚,他分辨不清这些情绪,却觉得有什么东西快要从自己的发酸的眼眶涌出来了。 * 苏玉芝是在角落里找到的陆小宝,伸手一摸,小孩身上凉得吓人,跟冰碴子似的,她紧紧地抱着他,用脸颊去贴了贴他的额头,传递过来的热度当即就让她变了脸色。 她坐的三蹦子还等在大院外面,她麻利地把陆小宝身上的湿外衣脱下来,再脱下自己身上的棉衣,和小毛毯一起把他裹得严严实实的。 她穿的棉衣上有她的体温,非常暖和。 临走之前,苏玉芝瞥了一眼隔壁,还又气又急地骂了一句:“陆建华你真是禽兽不如!大冷的天,居然把小宝一个五岁的孩子关在门外边!虎毒还不食子呢,你个心肠歹毒的东西!” 骂完以后她就匆匆抛开了,偷听的邻居们这才拉开窗户往外看,见她抱着孩子往外跑,十分八卦地问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哎哟呵,我跟你们说。”隔壁那户邻居一直在偷看,手里还端着饭碗,连饭也不吃了,筷子在空气中戳了戳,指指点点道:“陆家这小傻子被老陆关在外边了,我看都被冻得有气儿出,没气儿进了!” 此话一出,立刻就引发了大家的热烈讨论。 “这是怎么回事?她家陆小宝不就是高烧烧坏的脑子嘛?现在怎么还把他一个人丢在家里。” “苏玉芝好像一大早就回娘家了,啧,这心也是狠,孩子都这样了,出门还不带着。” “那当爹的更是没好到哪里去啊,没听小苏骂吗?我之前看见他出门了,连孩子被关在外面了也不知道?这大冷的天,人小苏连棉袄都脱给孩子穿了,比那当爹的强多了吧!” 有个跟陆建华一个车间的男职工从二楼阳台探出脑子,脸上露出暧昧的笑,笑嘻嘻地说道:“老陆走得还挺猴急的吧?谁不知道他跟那个谁勾搭上了,能飞上枝头变凤凰,自然看不上家里的黄脸婆和傻儿子咯。” 对面楼的一个女人一听这话,根本就不惯着他,当即就喷了回去:“我呸!你们这些男人就是不要脸!吃着碗里的还想看着锅里的是吧?家花比不得野花香是吧?还真以为自己是人人都想抢的香饽饽呢?说这种话也不臊得慌!” “干啥呢这是!”有人听不下去了,不满地大声嚷嚷道:“这还有孩子在呢!你们能不能别说这种话!让孩子听见多不好啊!” 一时间,大院里都是吵架的声音。 第4章 “小傻子”的妈妈(4) 背后的声音苏玉芝都听见了,但她现在来不及管那么多,当务之急是要送陆小宝去医院。 她自然是要跟陆建华离婚的,那种婚内出轨的烂人没什么留着的必要,以前原身舍不得离婚,对她来说,离婚不亚于天塌了,不仅如此,她担心别人笑话自己,还一直帮陆建华做遮掩,装作无事发生的样子。 但明眼人谁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这毕竟是别人家的家事,私底下再议论,明面也不会说什么。 不过今天这一出一闹开,先不论出轨,单就忙着偷情,把孩子锁在门外这件事,陆建华的名声肯定是雪上加霜了,他的工作勉强算是铁饭碗,生活作风出了问题,这也算是一个把柄。 想起陆小宝原本的命运线,苏玉芝的眼神暗得有些发冷,就算是对一个陌生的小孩都不至于这般心狠,更何况是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孩子,这陆建华简直是连畜生都不如,身败名裂都不足以赎罪! 三蹦子就停在大院外,很简陋,后面是用钢铁焊的栏杆,然后搭了个挡风的篷子,里面的面积不大,面对面两排跟栏杆一体的座,还放着几张小马扎。 开车的老师傅心善,而且自己家里也有跟陆小宝年纪相仿的孙子,自然看不得孩子受苦。 见状,他连忙把自己带的热水袋递给苏玉芝,关切地说道:“拿着吧,虽然不是太热了,但好歹能给孩子暖一暖。” “谢谢。”苏玉芝没有犹豫,伸手接过了这份善意,感激地说道:“谢谢您,麻烦去市一医院。” 老师傅点了点头,扶住车把手,站起身来,猛蹬启动杆打火,连蹬几下把车打着后,立刻就朝市一医院赶去。 寒风中,苏玉芝抱紧陆小宝,微微弯着腰,默默帮他挡住了从缝隙里吹进来的风,她一边轻拍他的背,一边焦急地盯着外面看。 去医院的路好像变得格外漫长了。 路上阵阵颠簸,不知过了多久,稍微缓过来的陆小宝渐渐恢复了意识,只是视线仍旧模糊不清,脑子也是一团浆糊。 但是……是谁在抱着他,感觉好温暖,他好像从来没被抱得这么紧过,像是被捧在手心里的宝贝一样。 不知过了多久,模糊中,陆小宝看见了纷纷扬扬的雪花,从黑暗的尽头飘飘洒洒,一片白茫茫如同夏夜里依次亮起的萤光,一道剪影坐在其中,眉眼温柔而坚定,让他感觉格外亲切。 他的眼角莫名落下泪来,无声地喃喃道:“妈妈……” 雪还在下,去医院的路还很长,可是,从这一刻开始,陆小宝再也没有感到过寒冷了。 * “还好送来得及时,要再晚一点,这孩子说不定就没了,你们这些大人真的是……” 穿着白大褂的医生的眼神不由得带了些责备,但看见苏玉芝焦急的模样,语气还是放缓了些:“你也不用太担心,孩子没有什么大问题,给他挂个点滴退烧吧,只要退烧了就好了。” 医生一边开用药证明,一边说道:“你先去把费用交了吧。” 苏玉芝点点头,仔细询问了流程之后,便拿着医生开的输液证明和钱出去了。 今天是除夕,医院里没有多少人,只有几个值班的医生和护士在,输液室的墙壁上挂着输液用的架子,一排排地整齐排列着。 这里面只有陆小宝一个病人,苏玉芝把小毯子铺在躺椅上,再拿起护士给的被子给他盖上,等到忙完了,她这才得空去看他的模样。 其实从骨相和五官来说,五岁的陆小宝长得很可爱,额头饱满,眉形标准,垂着的睫毛长而弯,跟小扇子一样浓密,鼻梁不矮,嘴巴小小的。 只是生得太瘦小了,比同龄人矮了一截,脸上和身上都没有多少肉,甚至都有些脱相了,应该是有些营养不良,能看出来父母都不怎么管他,没有被精心抚养过的样子。 他整个人都脏兮兮的,而且冬天气候比较干燥,小孩子的皮肤容易毛躁干裂,他的小脸看起来就很容易开裂,好像还没认真洗过一样。 之前处在四下开阔的户外不觉得,现在一到房间里,身上再一烘暖,好像能闻到他身上有一股若隐若现的味道。 苏玉芝叹了口气,戳了戳陆小宝没肉的脸颊,表情有些心疼。 她搬了一张小凳子守在旁边,坐了一会儿才后知后觉地感到冷,她身上就穿了件保暖衣和单薄的毛衣,在寒风中吹了这么久,可以说是一点热气儿都没有。 苏玉芝搓了搓冷得有些发僵的手,拿起自己的棉衣穿上。 过了一会儿,一个圆脸小护士走了进来,手里还端着一盘炭火,非常热心地说道:“今晚上还得降温,你烤烤火吧。” “谢谢。”她笑着道了谢,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请问等会儿能借个小厨房吗?我怕等会儿孩子醒了饿。” 一般医院里护士们都有一个小厨房,大多是晚上值夜班的时候做点什么吃,或者太忙了没有赶上去食堂吃饭,就自己做点应付。 圆脸小护士大方地点了点头,甚至还卖了些米、肉、青菜和两个鸡蛋给她。 一直等到陆小宝的情况稳定了一些,转而陷入了沉睡,呼吸也变得平稳了,苏玉芝这才站起身去小厨房熬粥。 虽然食材有限,不过她的手艺很不错,根本难不倒她。 当年没有成为送子观音娘娘座下小神仙之前,她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吃美食和研究美食。 现在做饭用的大都是烧蜂窝煤的煤炭炉,苏玉芝把米淘洗干净,先把白粥煮上,然后把血水冲洗干净的肉剁得细碎,还放了些姜蒜水去腥,最后把肉末和青菜碎放进白粥里,最后打了个鸡蛋进去。 确认火没有问题以后,苏玉芝就盖上锅盖,让这锅粥在小厨房里慢慢地熬煮着,她则起身回了输液室。 输液室里很安静,睡着的陆小宝换了个姿势,微微蜷缩着身子,大半张脸都埋进了被子里,小脸皱巴着,看起来很没有安全感。 可能是被闷到了,他张大嘴,呼吸声有些沉重。 苏玉芝先检查了一下陆小宝的手,确定没有回血以后,这才坐到旁边,帮他把被子掖好,让他的脸露出来,能呼吸到新鲜空气,然后伸手拍了拍他的背,动作不慌不忙。 她很有耐心地安抚了许久,陆小宝略微紧绷的身子渐渐放松下来,表情也变得恬淡,因为在睡梦中,他隐隐约约又闻到了那股让他感到安心的、清爽的皂香。 第5章 “小傻子”的妈妈(5) 陆小宝一共要打三瓶半的点滴,接近十二点的时候,才刚刚打了两瓶。 苏玉芝决定先去吃点东西,她今天就吃了早餐,连午饭都没吃,到现在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她来到小厨房,锅里的已经粥熬得很浓稠了,熬好后就一直放在煤炭炉上保温。 苏玉芝刚打开盖子,香味很快就在房间内飘散开了,她拿起一只干净的碗,刚舀了一碗粥,身后忽然就响起了一道小小的惊呼:“好香啊!你……你这是做的什么呀?” 听见声音,端着碗的苏玉芝转过身,看见那个同意把小厨房借给自己用的圆脸小护士正站在门口。 这小护士一看就是比较活泼开朗的那种人,她微微探着脑袋,有些好奇地往锅里瞅,脸颊鼓起一点,仿佛在努力抵制着食物的诱惑。 “随便煮了一锅粥。”苏玉芝观察着她的神色,笑着邀请道:“你尝一碗吗?” 圆脸小护士有些不好意思,连忙收回眼光,态度不太坚决地摆了摆手:“不……不用了……” 话音未落,她的肚子就叫了两声。 圆脸小护士的动作一顿,表情一时间尴尬又窘迫,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苏玉芝没有什么异样的反应,只是非常自然地走过去,主动把手里这碗粥递过去,脸上露出亲和的笑:“这大过年的还得值班,肯定很辛苦,我煮了很多,这碗是我刚舀起来的,没动过,你别嫌弃,尝一碗吧。” 见她态度自然,圆脸小护士松了一口气,犹豫了一下,伸手接过了那碗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怎么可能嫌弃,你这粥熬得也太香了,我老远就闻到香味了。” “哪有这么夸张。”苏玉芝大大方方地笑了笑:“不过还是谢谢夸奖。” “我叫徐倩倩。”圆脸小护士主动介绍自己,俏皮地眨了一下眼睛,说道:“《倩女幽魂》的倩,你叫我倩倩就好。” “倩倩你好。”苏玉芝回应道:“我叫苏玉芝,珠玉的玉,灵芝的芝,你叫玉芝就行。”这个名字并不是苏勇想的,他懒得给女儿取名字,又不乐意别人说自己重男轻女,便在上户口的时候随便扒拉了一个比较常见的。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了天,聊得并没有多深入,但对彼此的印象都不错。 徐倩倩确实是饿了,一口气把一大碗粥都吃完了,一碗粥下肚,她的脸色红润了许多,一脸满足地回味道:“你的手艺也太好了!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粥!” 听着徐倩倩夸张的语气,苏玉芝跟她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两人也算是“一粥之友”了,关系拉近不少。 * 吃完粥以后,徐倩倩继续去值班,苏玉芝则舀了一碗粥到输液室。 粥还没放凉,床上的陆小宝忽然就发出了动静。 小孩子不经饿,陆建华忙着出去幽会,就给他准备了两个馒头,中午吃一个,下午吃一个,不过下午那个甚至都没吃上,他就被关在了屋外。 或许是被粥的香味给勾醒了,陆小宝哼哼了两声,小扇子似的睫毛颤了颤,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他遗传了妈妈的双眼皮和大眼睛,加上脸颊瘦削,就显得眼睛更大了,眼神很清澈,黑眼珠像晶莹剔透的黑葡萄,透着一股纯真且懵懂的光芒。 陆小宝盯着天花板看了好一会儿,才眨了眨眼睛,茫然地转过头,看向坐在旁边的苏玉芝,待看清她的脸后,他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脸上露出了些许胆怯。 他张了张嘴,本能地想叫“妈妈”,但又不敢。 就算脑子迟钝,陆小宝也能切身感受到父母对自己的态度。 陆建华不喜欢呆在家里,不喜欢看见他,每次夫妻俩一吵架,原身的情绪就会变得极其不稳定,大哭不止,然后把火都撒到这个傻儿子身上。 原身是夫妻关系里的受害者,但对于陆小宝来说,她又变成了施暴者,至于陆建华,冷暴力、pua、还有婚内出轨,妥妥的纯人渣了。 看出陆小宝的紧张和害怕,苏玉芝没有贸然凑上前,只是脸上露出温柔亲和的笑,放轻声音问道:“小宝,你是不是饿了?” 陆小宝跟她对视了半晌,粥的香味勾得肚子率先发出了“咕咕”的抗议声,他这才小声地应道:“饿。” 苏玉芝把碗放到旁边,身子微微前倾,慢慢地朝他伸出手:“妈妈先摸摸脸还烫不烫,好不好?” 陆小宝不太能理解她的话,见她朝自己伸手,小小的身子一下子就绷紧了,但随着她的靠近,他很快就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木香。 想要后退的陆小宝动作顿住了,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紧张地盯着苏玉芝的手,跟只试探着朝人露出肚皮的小狗一样,不确定落下的是温柔的抚摸,还是疼痛的巴掌,而他选择了试一试。 下一秒,温热的掌心落到了他的额头上。 苏玉芝仔细地摸了摸,确定陆小宝的额头不再滚烫以后,终于彻底松了口气,脸上露出了一点真情实意的笑。 她之所以愿意到送子观音娘娘座下,是因为她真的很喜欢、很关心这些可爱的孩子。 陆小宝攥紧被子,有些僵硬地仰着脖子去看苏玉芝,眼睛都睁得有些酸涩了,却警惕得眨也不眨。 看出他的紧张,苏玉芝很快收回手,坐回小凳子上,端起粥,温声哄道:“好了,小宝,我们现在先吃东西好不好?” 她退开以后,陆小宝这才使劲眨了两下眼睛,反应了一会儿,小声地回答道:“好。” 他不太喜欢说话,要说也只是说简短的一两个字,一是说得太慢,爸爸妈妈没有耐心听他说完,二是有的小朋友会故意模仿他说话的样子,然后嘲笑他。 苏玉芝把粥吹凉,喂了一口到正准备挣扎着爬起来的陆小宝嘴边,他明显愣住了,有些反应不过来,直到她说了一句:“小宝乖,张嘴,啊——” 他这才下意识地学着她的样子张开嘴,随后,一勺温度适中的粥被送进了他的口中,熬得黏稠的粥吃起来很滑,口味咸香,肉末、细碎的菜和鸡蛋搭配在一起,吃起来味道好极了。 好好吃! 陆小宝震惊了,眼睛睁得圆溜溜的,跟只小猫一样。 他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陆小宝坐在病床上,小口小口地吃着苏玉芝喂来的粥,一边吃,一边偷偷去看她。 当然,只有他以为自己是在偷偷看,并且掩饰得很好。 苏玉芝一低头去舀粥,陆小宝就用纯真又好奇的眼神去看她,她一抬头,他就立刻慌张地移开视线,死死地盯着勺子看,小脸绷得紧紧的,看起来很严肃。 苏玉芝有些想笑,但还是忍住了,这孩子跟探脑袋观察的小猫似的,贸然出声,或者贸然对上他的眼神,或者做出什么异常的动作,都有可能会吓到他。 陆小宝觉得自己简直是在做梦,妈妈不仅没有骂他,没有打他,甚至笑得这么温柔,说话也这么温柔,还喂他吃这么好吃的东西!! 这……这真的是他的妈妈,不是其他小朋友的妈妈吗? 苏玉芝正低头去舀粥,忽然听到面前传来了一声细若蚊蝇的呼唤:“……妈妈?” 她有些惊喜地抬起头,看着陆小宝紧张得有些皱巴巴的小脸,放柔声音,笑着应了一声:“嗯,妈妈在这里。” 得到回应的陆小宝忍不住露出一个小小的笑容来,但唇角也只是微微翘起,像是怕被谁抢走自己的快乐一样。 不过声音却比刚才大了一些,也更坚定了一些:“妈妈!” 苏玉芝也不嫌弃陆小宝的头发脏,摸了摸他的头,笑意依旧温和,不厌其烦地回答道:“嗯,妈妈在这里。” 她喜欢这个乖乖的小孩。 第6章 “小傻子”的妈妈(6) 一碗粥吃完,苏玉芝没有再多喂,陆小宝现在还在生病,不能吃得太多,适当就好。 她拿纸给陆小宝擦了擦嘴,他仰着脸,模样很乖巧,正想说些什么,声音却被夜色中的一声巨响给掩盖了。 窗外,一条又细又亮的火线腾空而起,瞬息就窜到了暗沉的夜幕中,随后“砰”一声巨响,火线炸成了无数星光,星光又争先恐后地变成了五彩斑斓的烟火,形状颜色各异,有的像盛开的花瓣,有的像飞舞的流星,有的则像璀璨的宝石。 多不胜数,绚丽多彩,烟火照亮了纷纷扬扬的大雪,这一幕宛如一幅流动的画卷。 这一声拉开了一九九八年的序幕,接二连三的烟花在空中奏响。 苏玉芝看向陆小宝,凑近了一些,提高音量,笑着说出祝福:“小宝,新年快乐,妈妈祝你岁岁平安!” 在常人肉眼看不见的地方,这几个字仿佛凝成了实质,增添了一种难以言喻的力量,如温暖的春风一般融进了陆小宝的身体里。 这是来自神只的祝愿。 正在看窗外烟火的陆小宝莫名觉得有些舒服,一朵烟火刚好在他乌溜溜的眼睛里绽放开来,驱散了里面的阴影,看起来亮得惊人。 他转头看向苏玉芝,眼神里还带着一点难以置信的希冀。 过了好一会儿,陆小宝的嘴唇嗫喏了几下,终于还是张开了。 他说话时有些结结巴巴,声音却很大,努力把每个字都吐露得清清楚楚,奶声奶气地喊道:“妈……妈妈,新……新年……快乐!” 他喊得很卖力,还有些着急,一张小脸都憋得通红,而且以他的记忆力,只能勉强记得“新年快乐”这四个字。 其实陆小宝不太能理解“新年快乐”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往年每到这个时候,大街上都张灯结彩,行人的嘴里也总是念叨着这句话。 他用自己不太聪明的小脑袋瓜思考了很久,觉得这四个字应该跟“你好”是差不多的意思。 苏玉芝心软得一塌糊涂,伸手摸了摸陆小宝的脑袋,笑着夸奖道:“宝贝真棒!不过现在已经很晚了,乖宝先休息好不好?” 她直视着陆小宝的眼睛,语速放得很慢,让他能够有时间慢慢思考她的意思。 她对孩子一向有耐心,而且陆小宝情况特殊,很多事情急不来,只能慢慢地教他。 看着苏玉芝温柔的眼神,陆小宝缓了一会儿,点了点头,乖乖地回应道:“好,睡觉。” 苏玉芝笑了笑,倾身去给陆小宝盖被子的时候,却被他轻轻圈住了两根手指。 他的手很瘦小,没有什么肉,骨头有些突出,当然,不只是手,连个头都比同龄小孩要小上一圈。 陆小宝犹豫了一下,手上的力道加大了一些,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紧张地说道:“妈……妈妈,不走。” 他害怕自己一睡着,这样温柔的妈妈就不见了。 苏玉芝垂眸看着陆小宝,眼底的笑意似拢了温柔的月光,认真地保证道:“妈妈不走,妈妈陪着你。” 看着她的眼睛,陆小宝这才慢慢放下心来,手却不愿意松开,眼睛也时不时就觑起一条缝往旁边偷看。 苏玉芝伸手拍着陆小宝的背,一下,又一下,嘴里还轻轻哼唱着摇篮曲:“月儿明,月儿静,宝贝快闭上眼睛,好梦夜半来,直至天明去,来如春日花,去似散朝云……” 小孩毕竟是生着病,加上夜已经深了,听见妈妈在哄自己,还是慢慢睡着了。 不过就算睡着了,耳边仿佛还是能听见温柔的摇篮曲,摇啊、晃啊,带着他进入了五彩缤纷的美梦之中。 苏玉芝在旁边坐了许久,确定陆小宝睡熟以后,这才轻轻地把他的手放回被子底下。 窗外绚烂热闹的烟火大概响了快一个小时才渐渐安静下来,空气中都能闻到淡淡的硝烟味。 无论过去一年有多少艰辛,新的一年都将带来新的希望和梦想。 陆小宝在烟火声中入睡,做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好梦,苏玉芝则安静地坐在病床边守着,一夜未眠。 * 当然,这一晚上苏玉芝也没闲着,她不能滥用神力,只能从原身的记忆中整理一些关于这个时代的背景和情况。 但是说实在的,原身这些年一直在家做全职主妇,没有工作,没有自己的交际圈,眼里除了丈夫、孩子以及扶持娘家以外,就没有别的了,对很多事情都不关心,更别说了解了。 好在苏玉芝在靠墙的柜子上发现了一沓旧报纸、旧杂志,以及故事会之类的读物,应该是为了不让病人或者陪床的家属无聊而特地放在这里的。 俗话说得好,在纸质媒体为主流的时代,从报纸中可以大概了解到一个城市的发展和变迁。 苏玉芝花了一晚上的时间,按照时间顺序,仔细地翻看并总结了这沓都市晚报,对这个城市以及这个时代都有了大致的了解,她和小宝大概要在这座城市生活很多年的,多了解这个城市是好事。 现在是1998年的华国,国家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各行各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只不过机遇与挑战总是并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许多企业都受到了冲击,需要对内部进行重组和裁员,进而引起了“下岗潮”。 就拿陆建华上班的钢厂来打比方,受到“下岗潮”的影响,现在正在计划裁员,他跟钢厂厂长的小姨子王春霞勾搭上,有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不上裁员名单。 苏玉芝居住的这座沿海城市名叫江城,被一道鹭江横穿。 江城现在正在规划建设当中,鹭江以东属于城东,发展得比较快,中心可以看见一片高大的建筑群。 鹭江以西属于城西,也是老城区,老楼林立,巷弄幽深,正处于初步开发的阶段,什么新学校、新校区和商城等等之类的修建都提上了日程。 苏玉芝还从三天前的报纸上看见了城西规划的建筑工地照片,新城市已经初具模型。 不管有用没用,她还是把这些消息都一一记下了,毕竟她很快就会和陆建华离婚,小宝自然是得跟她。 不过她只是初中学历,而且没有工作,必须得赶紧找一份能够养活自己和孩子的工作。 苏玉芝一脸沉思地盯着报纸看,就像她一个世界只能用一次神力,虽然她可以不用配合原身的性格和人设来做事,但做事也不能做得太超过,太不符合现实。 比如说,一个初中学历且没有多少社会经验的家庭主妇,在没有任何铺垫的情况下,不可能突然变成学识渊博的博士,或者是能在股票、基金等行业做出投资策略的投资大师,或者是掌握专业技能和临床经验的外科医生等等。 所以哪怕她会再多东西,都不能突然就拿出来用。 苏玉芝叹了一口气,生活不易,神仙叹气。 她发了一会儿呆,目光缓缓落到自己的手上,脑子里忽然闪过了一个念头——无论在哪个时代,人们对美食的追求永远都不会停止,她或许可以试着自己弄个小吃摊之类的。 现在个人做点小生意的话,市场还不算饱和,抓住机会是能够赚大钱的。 有了想法之后,苏玉芝立刻就在心里下了决定,速战速决离婚,踹掉陆建华那个人渣,然后再安心整自己的小生意,简直是完美! 第7章 “小傻子”的妈妈(7) 大年初一,清晨。 打完三瓶点滴之后,陆小宝的高烧总算是退了,不过当时时间已经是凌晨了,苏玉芝就直接让他在医院睡了一晚上,徐倩倩昨天是晚班,早上七点就下班了,走的时候还特地来跟她打了个招呼。 天亮以后,确定陆小宝还在熟睡,暂时不会醒,苏玉芝便拜托一个护士帮忙看一下孩子,自己去了离医院最近的商店一趟,认真对比过后,她买了两盒雪花膏。 一盒是小孩专用的,五块钱一盒,冬天干燥且风大,涂抹这个可以预防小孩柔嫩的皮肤开裂。 一盒是大人用的,便宜了五毛钱,疼爱孩子的同时自然不能忽视自己,要先爱自己,才能更好的爱孩子。 担心陆小宝醒来找不到人,苏玉芝没有多逛,只拿了洗漱用的盆和毛巾就匆匆赶回了医院。 她回来得很及时,没多久陆小宝就醒了,他已经很久没有睡得这么好过了,一觉醒来,感觉脑袋和身体都说不出的轻松,虽然还有一些感冒的小症状,不过影响不是很大。 他第一时间看向旁边,目光小心翼翼地看着妈妈,直到她朝自己露出一个温柔的笑,表情才慢慢放松下来。 太好了,这个温柔的妈妈没有消失。 苏玉芝笑着跟陆小宝说了“早上好”,然后换了两盆热水给他洗脸,拧干热毛巾,洗得很仔细,把一直没好好洗过的脸颊一点一点洗干净,连容易藏污纳垢的耳后都没放过。 看着变黑的水,陆小宝的耳尖发红,低垂着眼睫,脸皮和身子又开始紧绷起来,表情有些尴尬和害怕。 因为爸爸妈妈都不怎么管他,所以他只能自己照顾自己,但毕竟年纪小,加上脑子不活络,很多事情根本就做不好。 洗脸他只知道要先用水打湿脸,然后用手搓一搓,最后再用毛巾擦干。 不细致,也不干净。 其他小朋友经常嘲笑他是个“不爱干净的脏孩子”。 陆小宝的眼眶有些红,他害怕温柔的妈妈也嫌弃他,再也不喜欢他了。 察觉到陆小宝的情绪变化,苏玉芝一边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给他洗脸,一边温声说道:“对不起啊宝宝,妈妈以前忘记教你怎么洗脸、穿衣服了,等你病好以后,我们就开始学,好不好?” 听见这话,陆小宝眨了几下眼睛,眼泪又憋了回去,他偷偷看了妈妈一眼,待触及她温柔的眼神,这才咧嘴笑了起来,连忙保证道:“嗯!妈妈……我,会……好好,学的!” “好,妈妈相信你。”苏玉芝忍不住轻轻捏了捏他的脸颊,一脸自豪地夸奖道:“我们小宝最棒了!” 陆小宝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洗干净脸后,苏玉芝打开雪花膏的盖子,挖了一点抹到陆小宝的脸上,这雪花膏是很纯的乳霜质地,香味自然清淡,补水保湿的效果非常好。 自陆小宝有记忆以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抹香香! 苏玉芝在他的鼻尖点了点,笑着问道:“香吗?” 陆小宝眨巴眨巴眼睛,乖乖地答应道:“香!” 他顿了一下,鼻子翕动了几下,跟小猫闻味儿似的,认真地补充了一句:“不过没有妈妈身上的香!” 如果他会形容的话,那妈妈身上的香味,就像是阳光下郁郁葱葱的大树,繁茂的枝叶的枝叶窸窸窣窣地伸展开,深绿、浅绿交错成一片温暖的光影和气味。 苏玉芝不知道陆小宝在想些什么,不过不妨碍她开心地捏了捏小孩的脸,笑眯眯地夸奖道:“小宝嘴真甜,妈妈好开心。” 收拾好后,母子俩各自喝了一小碗粥,苏玉芝把小厨房里的锅具和碗都洗干净,便开了一些小孩吃的感冒药,带着陆小宝离开了医院。 室外,雪花纷纷扬扬地下着,像一群轻盈的白色蝴蝶在翩翩飞舞,树枝被积雪压弯了腰,空气中除了淡淡的鞭炮硝烟味以外,还弥漫着冰冷而又清新的气息。 浅金色的阳光透过薄薄的云层洒下来,给新年的街道增添了一份喜庆和温馨。 街道两旁,高高挂起的红灯笼随风轻轻摇曳,仿佛在向过往的行人致以新年的问候,商店门口的大喇叭里放着歌,偶尔还有孩子欢快的笑声和爆竹声响起,带来了独属于新年的热闹和活力。 “来吧,来吧,相约九八。” “来吧,来吧,相约一九九八。” “相约在甜美的春风里。” “相约那永远的青春年华。” “心相约,心相约。” “相约一年又一年。” “无论咫尺天涯……” 伴随着悠扬喜庆的歌声,一辆三蹦子晃晃悠悠地从路面上碾过,蓬松的落雪被压实,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驶向了一九九八。 苏玉芝坐在三蹦子的后座,怀里抱着瘦瘦小小的陆小宝,他身上穿着半旧的蓝棉袄,还盖着小毯子,裹得很严实,一点都不觉得冷。 他乖乖地窝在妈妈怀里,小手偷偷地攥紧她的衣服,一双乌黑的眼睛微微弯起,时不时仰头去偷看妈妈一眼,跟可爱的小猫咪一样。 “小宝。”苏玉芝垂下脑袋,温柔地问道:“你以后愿意跟着妈妈一起生活吗?” 看着陆小宝懵懂的眼神,她指了指他,又指了指自己:“意思就是以后家里只有你和妈妈两个人,没有爸爸。” 她的语速放得很慢,还增加了一些简单易懂的肢体手势,耐心地继续解释道:“以前妈妈对小宝不好,总是跟小宝发脾气,是妈妈做错了,妈妈跟小宝道歉。” “但是爸爸对小宝不好,对妈妈也不好,并且他不会道歉,还觉得自己没有做错,所以我们就不跟他做朋友了。” “以后只有妈妈和你住在一起,我们两个人做好朋友,好不好?” 昨天接触下来,苏玉芝发现陆小宝的情况比她想象的要好很多,虽然他的反应比较迟钝,对很多东西都不能快速反应,但他是能听懂大人说话的,只要耐心地教他、解释给他听,其实他是能弄懂的。 反应了好一会儿,一脸严肃的陆小宝大概弄明白了,他眨了眨眼睛,没有丝毫犹豫,着急地说道:“妈妈,我……我和妈妈,好朋友,不要爸爸。” 本来他觉得爸爸妈妈都不喜欢自己,不想要自己,但是经过昨天这件事,他觉得妈妈变得好温柔,最重要的是妈妈喜欢他,他也喜欢妈妈。 对他来说,他只想跟妈妈在一起,爸爸是可有可无的,反正平时也不怎么相处。 听见陆小宝的回答,苏玉芝忍不住笑了起来,温声应道:“小宝真棒,妈妈也想和小宝一起,永远做好朋友。” 小脸憋得发红的陆小宝满意了,呼出一口气,偷偷笑了一下,松开了捏成拳头的小手。 苏玉芝的唇角露出了温柔又坚定的笑意,温声保证道:“以后妈妈一定让小宝快快乐乐的长大,你可以慢慢懂事,慢慢学会做很多事情,慢慢探索和享受这个世界的美好,妈妈一直都在这里。” 陆小宝听得眼睛亮晶晶的,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其实他还不能完全领悟到这番话的意义,但妈妈那明亮而幸福的神态,让他本能地憧憬起了未来。 第8章 “小傻子”的妈妈(8) 三轮车很快就开到了钢厂职工的家属区,苏玉芝把钱付了,抱着陆小宝下了车。 大部分人都回老家过年去了,留在这里的人很少,周围很安静,一时间只能听见风声和远处鞭炮炸响的声音。 苏玉芝刚走进小区,就遇见了一个正往外走的女人。 那女人四十出头的年纪,中等身材,微微有些发福,鹅蛋脸,岁月虽然在她的脸上刻下了微妙的痕迹,但不难看出年轻时候的风采,嘴唇紧闭,像是一座封存着无尽力量的火山,看似平静,却随时可能喷薄而出。 她身上还穿着蓝色的工作服,外面套了一件深灰色的长棉袄,左手提着保温壶,右手提着一小袋子水果。 苏玉芝对这个人有印象,女人名叫陈梅,钢厂车间的女工,早些年死了丈夫,一个人把女儿拉扯大,急脾气,性子比较直,眼里容不得沙子,但人不坏,三观挺正的,昨晚上最先骂那个男职工的就是她。 看见有不熟的人,陆小宝跟受了惊的猫一样,立刻缩了缩脖子,转头把脸埋进了妈妈的颈窝处。 苏玉芝拍了拍他的背,放柔声音,放慢语速,笑着哄道:“小宝乖,不怕,那个姨姨是好人,不会欺负小宝的,小宝要是愿意的话,还可以跟姨姨打个招呼。” 听见妈妈的话,埋着脑袋的陆小宝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抬起头。 苏玉芝没有强求,毕竟性格和习惯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养成或者改变的,等走近以后,她朝陈梅笑了一下,主动打了个招呼:“陈姐,新年好啊,这是要去厂里吗?” 正准备直接走过去的陈梅没忍住,脸上露出了一个诧异的表情,要知道,这陆建华的媳妇平时都不爱说话,就算见了人也躲着,装作没看见的样子,大家都不想热脸贴冷屁股,自然也就不自讨没趣了。 没成想她今天居然主动跟自己打招呼,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而且本来都是一个厂里的,什么事情都瞒不住,对于陆建华出轨这件事,大部分人都看出了一些眉目,她向来看不惯这种事,好心提醒过一次,结果对方非但不信,还说她是想要破坏她的家庭。 好言难劝该死的鬼,从那之后,陈梅也就当作没看见了,只是可怜了小宝这个孩子,爹不疼,娘不爱,可怜哟。 陈梅回过神来,点了点头,有些尴尬地应了一声:“……嗯,新年好,今天是我值班。” 苏玉芝显然也回忆起了之前那件事,眼底不由得闪过一抹无奈的情绪,她抿了一下嘴唇,敛了些笑意,真诚地道歉道:“陈姐,之前那件事,实在是对不起,当时是我脑子不清醒,不识好人心,希望你别介意。” 听见这番话,看着对方不似作假的真诚眼神,陈梅淡定不起来了,要是吵架的话,她自信不输给任何人,但面对这种情况就有些没辙了。 一时间,她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胡乱说道:“没事,这有啥,小问题。” 苏玉芝看出了陈梅的尴尬,十分善解人意地给了台阶下:“谢谢陈姐,那你先去忙吧,别耽误你时间了。” 陈梅点点头,抬脚欲走,表情却有些犹豫。 这时,埋着脑袋的陆小宝攥紧妈妈的衣服,鼓起勇气,小心翼翼地抬起头,偷看了表情复杂的陈梅一眼,细声细气地打了个招呼:“姨……姨姨好。” 妈妈说这个姨姨是好人,他相信妈妈。 陈梅惊讶地笑了一下,面对乖巧无害的小孩子,她不免有些心软,放柔了声音说道:“哎呀,小宝新年好啊。” 她从袋子里拿出一个红彤彤的大苹果递过去,笑着说道:“小宝,吃苹果。” 陆小宝往后缩了一下,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苏玉芝,有些无措地唤道:“妈妈?” 对于小孩愿意主动打招呼这件事,苏玉芝也感到有些意外,不过她没有表现出来,而是笑着鼓励道:“姨姨喜欢小宝,所以给小宝苹果吃,小宝想吃苹果吗?想要就谢谢姨姨。” 见她这么耐心地哄孩子,陈梅看了一会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陆小宝跟苏玉芝对视了一眼,这才转头看向陈梅,试探性地伸出手,真的把苹果拿到手上以后,表情有些惊叹,乖乖地说道:“谢谢……姨姨。” “小宝真乖啊。”陈梅眯起眼睛笑了笑,她不再犹豫,压低了声音对苏玉芝说道:“小苏,小陆他今天不值班,你自己可长点心眼。” 听见这话,苏玉芝眼里的眸光闪了一下,她抿嘴笑了起来,感激地说道:“我知道了,谢谢陈姐。”陆建华出轨的事已经有不少人知道了,她现在是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婚,不过要是能捉奸在床,离婚的条件就更好谈了。 陈梅点点头,没再多说什么,跟母子俩告别以后,就朝着钢厂的方向走去了。 苏玉芝抱着陆小宝往筒子楼走,表情很淡定,看不出什么异样,仿佛就是单纯地跟陈梅打了个招呼而已。 走了一段路,抱着苹果偷偷开心的陆小宝抬起头,献宝似的把苹果捧到妈妈面前,开心地说道:“妈妈,给……给你,吃……吃果果。” 看着小孩乖乖的模样,苏玉芝在他香香的脸上亲了一口,开心地说道:“谢谢宝宝,等会儿果果洗干净了,妈妈跟你一人一半好不好?” 被亲一口的陆小宝都惊呆了,跟被捏住了后脖颈的猫一样,眼睛瞪得圆溜溜的,过了一会儿,才努力板着脸,尽量不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小声地说道:“好。” 看他反应有趣,苏玉芝一边逗他说话,一边走到了家门口,她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打开了门上的老式锁具。 筒子楼里一间房只有不到四十平米的面积,一开门,几乎全局都映入了眼帘,两室一厅,厨房和厕所是公用的,在楼道尽头。 房间里的味道很难闻,像是发酵的酒臭味和汗味混在一起,令人有些恶心,而且窗户关得死死的,挂着厚重的窗帘几乎都拉上了,阳光照不进来,房间里的光线很是模糊不清。 等视线适应以后,苏玉芝才看清房间的布局,墙皮有些泛黄,甚至有的地方已经开始剥落,露出了里面暗淡的石灰,表面贴了好几张当红明星的海报想要遮挡,不过并没什么用。 到处都很乱,地面贴了瓷砖,却不怎么干净,黑黑的脚印和灰尘交叠在一起,甚至还有一些不知名的污秽黏在地板上,看起来像是干掉的呕吐物,十分恶心。 明明是回了家,陆小宝的情绪却很不好,毕竟这个家留给他的都是些不好的回忆,刚才还在笑的他抱紧苹果,头也不抬,恨不得整个人都缩进苏玉芝的怀里,嘴里翻来覆去地小声念道:“妈妈……妈妈……” 仿佛能从这两个字里汲取到无限的勇气。 “妈妈在这里。”苏玉芝放缓表情,一声接一声地答应,轻拍着陆小宝的后背安抚他 说话间,她后退一步,眉头忍不住皱了起来,她天性喜洁,并不是很想走进这个房间,其实原身挺勤快的,经常把房间收拾得很干净,这才两天没回家,就被陆建华弄得像猪圈一样脏了。 第9章 “小傻子”的妈妈(9) 门大开着,风将一瞬间从屋内涌出来的汗臭和酸臭都吹淡了不少。 这时,主卧的房间门忽然打开了,打扮得光鲜亮丽的陆建华从里面走了出来。 他的五官生得很斯文,戴着一副金边眼镜,剪了个当下最时兴的发型,个子不矮,大概快有一米八,不过身形偏瘦弱,看起来比较缺乏锻炼。 他身上穿了一件高领毛衣,外罩加厚的条纹西装大衣,蓝色牛仔裤,锃亮的棕色皮鞋。 看起来人模狗样的,在不知情的外人看来,他好像真是什么有文化的成功人士一样。 陆建华一眼就看见了站在门外的苏玉芝和陆小宝,他皱起眉毛,嘴角略向下弯,一副对母子俩很是厌烦的样子。 “回来得正好。”他扒拉了一下额头上的碎发,一边往外走,一边高高在上地指挥道:“我今天要去厂里加班,你回来了就赶紧把家里收拾了。” 光是看着陆建华,苏玉芝都觉得脏眼睛,她冷声道:“谁弄的谁收拾,别在这里狗叫。” 陆建华一愣,难以置信地反问道:“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苏玉芝,你怎么敢这么跟我说话的!?你一分钱不挣,家里这些吃的、穿的、用的,哪一样不是花的我的钱!” “我天天在外累死累活地挣钱,你不用上班,只用在家享福,一天就是带带孩子、做点家务而已,你还做什么了?” 陆建华越说越来劲,越说越替自己不值,义正言辞地指责道:“就收拾个屋子你都这么不乐意,怪不得我爸妈总说你是个没用的懒媳妇!” 这是陆建华的惯用招数——偷换概念,否定付出,言语打压。 不过苏玉芝不吃这一套,她根本就不惯着他,当即就冷笑了一声,她温和的性格仅限于面对那些可爱的孩子们,对人渣她向来是没有好脸的。 她勾起唇角,露出一个微妙的鄙夷神情,嘲讽道:“你脑子有毛病,眼睛也瞎了是吗?这房间之前都是谁打扫的你不知道?有多干净你看不见?这地板上的东西不是你吐的是狗吐的?在外面穿得人模人样的,还就真把自己当人看了是吗?” 陆建华眉毛一扬:“你!” 苏玉芝根本没给陆建华说话的机会,直接打断了他的话,继续说道:“我什么我!还我什么都不用做?天天伺候你这种邋遢又恶心的人是享福?笑死,那这福气给你享受好了,不用感谢我。” “哦对了。”她的脸上露出一个微笑,十分真诚地祝愿道:“还有你爸妈,既然伺候你是福气,那我祝你们福如东海,你们可得多多享福,一直享到死,好吧?” 陆建华他爸妈一直看不上原身这个儿媳妇,他们觉得自家儿子有天大的出息,虽然他们就是村里人,但他们觉得只有城里人家的女儿才勉强配得上陆建华。 没想到最后却娶了原身这个乡下来的,家里没钱、没权势、没地位,除了长得好看一点,一无是处,而且这几年磋磨下来,再好看的仙女也早就变成黄脸婆了。 这些年来,因为不满意,所以他们没少挑原身的刺,用各种软手段折磨她,给她立规矩。 就拿去年陆建华他妈不小心摔伤了腿那件事来说,陆建华一开始去医院看了一次,后来就借口要忙工作,再也没露过面,还是原身去医院里照顾了一个多星期。 本来照顾他妈是无可厚非,但是他妈根本看不得原身闲下来,每顿饭必须要三菜一汤,时不时就要使唤她去做这做那,就算自己伸个手能拿到的东西,都必须得让她去拿。 那段时间她在医院和家里两头跑,每顿饭都是自己亲自买菜亲自做,晚上还得在医院里陪着,陪床的家属没有床,只能随便找把椅子坐着睡。 陆建华他妈伤得其实根本就不重,住院一周都算是多了,后来医生说病床不够用,把人给劝出院了。 出院以后,他妈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一定要原身跟着去老家照顾她一段时间。 那时候陆建华刚跟情妇王春霞勾搭上,原身本来不想去,却被他义正言辞地指责了一番,然后赶去了老家。 没办法,原身就只好着陆小宝一起去了老家,没成想这一呆就是三个月。 她一天不仅要做三顿饭,还得各种收拾打扫,就算地板擦得发亮也能被挑出毛病来。 陆建华他妈还把自己闺女叫了回来,原身不仅要伺候这一大家子,还得帮回娘家的小姑子带孩子,每天都是早睡晚起,累得像狗一样。 那段时间,陆小宝也过得很不好,妈妈不管他,爷爷奶奶嫌弃他,小姑的孩子经常欺负他。 陆建华他爸妈原本还算疼爱这个孙子,但自从他发烧烧坏脑子以后,他们就特别嫌弃他。 用陆建华他爸的话来说就是“我们老陆家造了什么孽哟!居然得了这么一个傻孙子!真是丢脸!赶紧给我再生一个!” 老婆孩子在老家过苦日子,陆建华在城里跟情妇则过得好不快活,更别说对方还是厂长的小姨子,这更叫他脸上有光,很有魅力,整个人都春风得意极了。 再之后的事,就是原身回家发现他出轨,一直拉扯着不愿意离婚了。 想到这里,苏玉芝温柔地摸了摸陆小宝的脑袋,给他呼噜呼噜毛。 这连珠炮般的一番话把陆建华怼傻了,他瞪大眼睛,连嘴都本能地张大了一些,半天合不上。 要知道,为了不离婚,原身比以前还要讨好陆建华,不敢多问,不敢多说,只一心伺候他,恨不得把热饭都喂到他嘴里去,别说骂他了,连语气都很少这样急。 陆建华指着苏玉芝,手指抖得不成样子,气得胸膛起伏了好几下,才勉强平复心情,咬牙威胁道:“好好好,你要真这么有本事,那你倒是赶紧同意离婚啊!” “当然。”苏玉芝大喜:“就你这样的,我早就跟你过不下去了,你不会真以为自己是什么抢手货吧?” 陆建华被她脸上毫不掩饰的喜色刺了一下,他做了一个深呼吸,长长吐出一口浊气:“好好好!那正好,择日不如撞日!现在!立刻!咱们去把婚给离了!!” 苏玉芝摆了摆手:“这倒是不急。” 听见这话,陆建华还以为她是后悔了,不由得冷笑一声:“怎么?现在知道后悔了?你要是……” 虽然他是想离婚的,但一直没离成功,时间久了,倒也没有那么着急了,而且说实话,他觉得这种家里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的日子还挺刺激的。 “别恶心行吗?”苏玉芝微微拧起眉毛,嫌弃地看了得意扬扬的陆建华一眼,打断了他的话:“你搞清楚,你在外面跟别人乱搞,你属于婚内出轨,你以为说离就离,什么代价都没有的吗?” 闻言,陆建华脸色一变,质问道:“你什么意思?” 第10章 “小傻子”的妈妈(10) “字面上的意思。”苏玉芝面不改色地说道:“你也不用装糊涂,婚内出轨是什么意思,婚姻法又是怎么判的,想必你比我清楚多了。” 听她居然说出这种话,陆建华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好像不认识她一样,不由得用陌生的眼光多看了她几眼。 苏玉芝根本不在意陆建华的打量,她摸了摸陆小宝的头发,温声说道:“小宝,妈妈要跟爸爸谈一些事情,你要不要先到里面去等妈妈?” 陆小宝刚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就没有丝毫犹豫,把脸颊贴在了她的颈侧,用依恋的姿态说道:“不……不要,小宝……要和妈妈一起。” 他的声音很小,语气却很坚决,无论发生什么,他都要陪在妈妈身边。 最重要的是他担心爸爸又打妈妈。 陆小宝偷偷攥紧小拳头,在心里暗自下了决定,如果爸爸打妈妈,他一定会保护好妈妈的! 就算事后妈妈怪他,他也不会后悔的! 而且陆小宝有预感,现在这个温柔的妈妈不会再向以前那样对他的!不会再说他破坏了她和爸爸的关系,不会再打他、骂他、让他滚的。 苏玉芝应了一声:“好。”既然小宝在的话,那看来得加快谈判的速度了。 她掀起眼皮,大大方方地直视着陆建华的眼睛,似笑非笑地说道:“还有,我知道你的出轨对象是谁,如果你不想丢了这份工作的话,我相信你会答应我的条件。” 看苏玉芝这副模样,陆建华心里一惊,试探性地问道:“你先说说你的条件是什么?” 她淡定地说道:“你也不用紧张,我的条件不多,就两个,第一,小宝归我。” 陆建华的脸上难掩喜色,立刻答应道:“这个当然。”这种没出息的傻儿子他就没打算要,傻子有什么用?以后再生就是了。 苏玉芝地冷冰冰地盯着他,他有些尴尬地收敛了脸上的喜色,假惺惺地补充道:“我没别的意思,孩子现在还小,当然应该跟着妈妈了。” 苏玉芝没接陆建华的话茬,继续说道:“第二个条件,家里的其他东西我不要,你给我一万块钱。” “什么!?”话音未落,陆建华就跟被戳了肺管子似的大叫一声,一脸狰狞地跳脚道:“你这是狮子大开口!一万块!你怎么敢的!?” 其实一万块钱对他来说不算很多,不说前几年,他近两年的工资都已经涨到一个月1200块钱了,不然他也不会舍不得钢厂的工作。 只不过他花钱向来是对外大手大脚,经常跟一群朋友吃吃喝喝,毕竟这能给他挣面子,对老婆孩子则是能抠则抠,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半花。 说白了,他就是那种给了老婆十块钱,恨不得这钱不仅是家里一个月的饭菜钱,还得给家里人置办衣服,生活用品等等。 陆建华的咆哮声太大,陆小宝吓得抖了一下,他把苹果夹在自己和妈妈中间,小心翼翼地伸出小手,捂住了妈妈的耳朵。 耳朵上感受到柔软热意的苏玉芝愣了一下,一颗心都差点化掉了,她没有拒绝小孩的关心,而是就着这个姿势看向陆建华,平静地说道:“陆建华,一万块钱,换一个身份是厂长小姨子的新老婆,不亏。” 此话一出,陆建华安静了,他的眼珠子在眼眶里来回转了转,眼神里多了几分衡量和算计。 没给他开口砍价掰扯的机会,苏玉芝继续加码道:“更何况还有一个孩子,你简直是赚了,不是吗?” 陆建华豁然抬头:“什么?” 原本原身吃安眠药自杀以后,陆建华和王春霞这这对狗男女立刻就结婚了,而婚后才半年,王春霞就生下了一个儿子。 这说明什么?说明她现在已经怀孕了,就算是早产,孩子也应该有一个多月了。 陆建华有些着急地追问道:“什么孩子?你知道什么?”说话时,他还不忘在心里盘算,难道……春霞怀孕了? 苏玉芝没有跟他兜圈子的打算,直接说道:“王春霞,你的出轨对象,怀孕了,我这样说,你该听明白了吧?” “就算你现在不着急离婚,但对方也该着急了,一万块钱,不管是对你,还是对她,都不贵,也不亏。” 一瞬间,陆建华的脑海里掠过了万千思绪,心情也复杂极了。 王春霞虽然是厂长的小姨子,但两人在一起名不正言不顺,没名没份的,跟厂长自然算不上一家人, 如果厂里真的裁员的话,他的饭碗能不能保住,还说不准。 他之前没用手段强行逼着原身离婚,就是担心就算离婚了,自己毕竟是二婚,王春霞家里有很大可能是不同意的,那他们也没办法在一起。 但要是有了孩子,那可就完全不同了,孩子都有了,那结婚的事就算有保障了! 不过……还不确定怀孕一事到底是不是真的。 陆建华疑惑地看着苏玉芝,毕竟他都没听春霞说过怀孕的事,这件事她怎么会知道呢? 他一时间又惊又急又喜,有些坐立不安地说道:“这件事我要先去确认一下,如果是真的……那咱们可以再谈。” 苏玉芝抱着陆小宝往旁边让了让,一副随意的模样:“随便。”她敢保证,她的两个条件陆建华一定会同意的。 不过事情不会这么简单就结束的,人渣哪里有资格过上春风得意的新生活呢? 陆建华立刻匆匆跑走了,与母子俩擦肩而过,连头都没回一下。 不过苏玉芝和陆小宝都不在意,甚至连个眼神都没分给他。 陆小宝这才把小手松开,用手心贴了贴苏玉芝的脸,仰头去观察她脸上的表情。 见妈妈神色淡定,不像往常一样带着难过又愤怒的尖锐,他才终于放下心来,小声地唤道:“妈妈。” “哎。”苏玉芝抿嘴笑了起来:“小宝乖,妈妈在这里。” 她踮起脚,避开地上的污秽物往房间走,十分自然地说道:“小宝,这个房子好臭啊!等妈妈收拾些衣服,咱们出去重新找一个新的房子住好不好?” 小宝眨了眨眼睛,他这次的反应很快,立刻说道:“是……以,以后,不……不和爸爸一起了是吗?” 苏玉芝立刻给予了夸奖和肯定:“是,小宝真聪明。” “好!”小宝坚定地点点头:“房……房子臭,爸爸……也臭!小宝和……妈妈一起。” 哟呵,小宝贝还会吐槽了。 苏玉芝惊喜地揉乱了陆小宝的头发,忍不住笑出了声,:“对对对,我们宝贝说的很对,他都这么大了还不讲卫生,我们不和他做朋友!” 陆小宝一脸严肃地点头,赶紧保证道:“小宝……爱干净,小……小宝……以后,跟妈妈学……洗脸,学……爱干净。”妈妈说的话他都记得。 他有些着急,说话比之前还要结巴一些,不过态度却十分认真。 “好。”苏玉芝点头:“妈妈会好好教小宝的!” 第11章 “小傻子”的妈妈(11) 这屋子实在是太脏了。 昨天陆建华应该是又叫狐朋狗友回来喝酒了,客厅里的桌子上一片狼藉,昨夜的残羹冷炙还摆在上面,油渍、酒渍、酱油、辣椒油和食物碎屑混合在一起,喝空的酒瓶倒在地上,还摔碎了一个,形成了一幅令人反胃的画面。 苏玉芝没有久留,只是简单收拾了几件干净的衣服和洗漱用品,陆小宝的衣服都不太合身,不是太短,就是太长。 等安顿下来了,得带他去买几套新的。 苏玉芝提着东西走出来,伸手刚要去抱陆小宝,他却往旁边躲了一下,小手抓住她的两根手指,拒绝道:“不……不抱,重,小宝……可以,自己走。” 虽然他喜欢妈妈抱着自己,但妈妈已经提了一个大袋子,如果再抱他的话,会很辛苦的。 看着陆小宝坚定的眼神,苏玉芝揉了揉他的头发,妥协道:“好吧,不过外面的雪很厚,其它地方你自己走,有雪的地方妈妈抱你,好不好?” 陆小宝考虑了一下,点点头:“好。” 苏玉芝这才牵着他的手往外走,她打算先找个小旅店暂时落脚。 因为钢厂当初建这个家属院的时候,就是为了方便工人家属的生活,所以这里靠近城东的中心地带,周围都挺热闹的,要买些什么或者找个落脚的地方都很方便。 只不过现在是春节期间,能回家过年的都回家过年了,很多店都没有开门,小旅店里也很空,基本都没有客人。 苏玉芝仔细对比了开门的两三家,选了其中一家看起来虽然设施有些陈旧,但是收拾得还挺干净的小旅店。 陆小宝的性子很坚强,他的身子本来就瘦弱,加上昨晚上受凉了还没完全好,却还是坚持走了好长一段路。 他一只手抱着苹果,一只手抓着妈妈的两根手指,小短腿从来没倒腾得这么快过,吭哧吭哧地往前走着。 等陆小宝走得小脸发红,苏玉芝觉得差不多了,便半哄着把他抱了起来,走这段路就当是锻炼身体了,不过锻炼也得适量。 她一向主张“鼓励教育”,还不忘夸了一句:“我们小宝真棒!居然走了这么长一段路!妈妈差点都追不上了呢。” 陆小宝看着苏玉芝,跟红苹果似的小脸上露出了一个腼腆的笑。 他在心里悄悄说了一句,他一直都在关注妈妈的,才不会让妈妈追不上呢! * 苏玉芝选中的那家小旅馆就坐落在街道旁边,由红砖砌成的,岁月已在上面留下了斑驳的痕迹,门口扫得很干净,挂着一块用木牌写的“小方旅馆”,牌子上的字迹已有些模糊,但依然能看出那历经风霜的坚固。 左边的玻璃门上还贴着一张价目表,双人间十块钱,单人大间七块钱,单人小间是五块钱,价格不算贵,而且热水能免费用,相比下来是比较划算的。 苏玉芝抱着陆小宝走进了旅馆,首先映入眼帘的登记入住的前台,旁边是一条长长的走廊,地板上铺着暗色的瓷砖,墙角摆放着几盆绿植,为这个空间增添了几分生机。 前台的台子上放着一叠整齐的登记表和一支签字笔,一个穿着棉衣的中年女人坐在后面,低着头,正在娴熟地勾着毛衣。 陆小宝还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忍不住左看一下,右看一下,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里充满了好奇。 听见脚步声,女人抬起头来,连忙放下打了一半的毛衣,脸上露出热情的笑容,招呼道:“哎哟,新年好,妹子,是要住店吗?” 陆小宝没注意到女人的存在,猛然听见人说话,心里就是一惊,下意识地把脸埋到了妈妈的肩头,当场表演了一个猫猫自闭。 苏玉芝腾不出手来,只能温声安抚了两句,不过她也知道,陆小宝在她身边还挺有安全感的,只是习惯性地不敢或者不想面对外人,不算真的害怕。 “新年好。”苏玉芝回了一句,她走上前,掏出身份证和钱,笑着对女人说道:“姐,麻烦开一个七块钱的单人间,开三天。” “好嘞。”女人的动作很麻利,先看了一眼她的身份证,确定没问题以后才收下钱,示意她填登记表,笑着说道:“一共二十一,便宜一块,给二十就行了。” 女人的态度很热情:“妹子,我看你带着孩子,就给你开个二楼靠里一些的房间吧,厕所和水房都在二楼,这样比较方便,而且那里比较清静,晚上睡觉的时候不吵。” 苏玉芝把手里提的东西放到地上,一边登记,一边笑着说道:“那就谢谢了。” “别客气。”女人扫了一眼,忍不住夸赞道:“哎哟,妹子,你这字写得真好看啊。” 她虽然不是太懂这些,但能看出来这字写得一笔是一笔的,工工整整,干干净净。看着很是赏心悦目。 听见这话,习惯性在外人面前保持自闭的陆小宝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抵抗住好奇,微微抬起头,偷偷看了一眼登记表。 只见在一堆或凌乱,或歪歪扭扭的字迹中,妈妈的字显得格外漂亮。 陆小宝轻轻的“哇”了一声,忍不住小声地说道:“妈妈,写字,漂亮。” 他想了想,伸手摸了摸苏玉芝的脸,补充道:“妈妈,最漂亮。” 没等苏玉芝说话,面前的女人就被逗乐了:“哎哟,你家小孩嘴真甜哦,真会说话。” 苏玉芝抬手捏了捏陆小宝的脸颊,笑着说道:“是呢,小嘴跟抹了蜜一样,总是说一些让我开心的话。” 陆小宝蹭了蹭她的指腹,眨巴了一下眼睛,一脸无辜且真诚,他不知道什么是逗妈妈开心的话,反正他说的都是实话。 登记好后,女人从台子底下拿出一大串钥匙,热情地帮忙提着东西,领着母子俩往二楼走去。 这小旅店一共三层,一层就三个房间,面积不算大,房间不算多,但胜在方便和干净。 女人一边往前走,一边指了指走廊尽头:“厕所和水房就在那儿,要是用热水的话就去那儿接。” 她用钥匙打开了203的门,介绍道:“房间我每天都打扫的,很干净,被子也是新换的,晚上要是冷的话,就来找我,我给你再抱一床被子。” 房间的布置很简单,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椅子,靠墙的柜子上放着一台很旧的老式黑白电视机。 床单和窗帘的颜色已不再鲜艳,却洗得很干净,被子叠得很整齐,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 “这电视能看,不过节目不多。”女人指了指放电视的柜子:“暖水瓶和盆都在柜子下面,用的话就从那里拿。” “要是想给孩子做东西吃的话,一楼的厨房你尽管用。” 因为她也有孩子,所以如果来住店的有带小孩的,她都愿意多释放一些善意。 “我知道了。”苏玉芝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在听,感激地说道:“谢谢了。” 第12章 “小傻子”的妈妈(12) 女人把钥匙留给苏玉芝以后就走了。 陆小宝站在门口,观察了一会儿,在妈妈鼓励的眼神下,这才慢慢走进房间,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床,又摸了摸电视,像是巡视新领地的小猫,对什么都好奇得不得了。 苏玉芝关上门,任由他去自由探索,自己把一袋子东西放到桌子上,然后把里面的毛巾、牙刷、牙膏、梳子、老式茶缸和衣服等等都拿了出来,整齐地放在旁边。 她拉开椅子坐下,把兜里的钱掏出来数了数,还不忘拿本子和笔把花销一一记好。 一开始她身上有五百六十八块七角六分钱。 从苏家回来:大巴车票价3.5元 去医院给小宝看病:输液和开药,医药费79元 跟徐倩倩买米、肉、菜和鸡蛋:1元 买雪花膏、毛巾和盆:11.5元 医院来回坐三蹦子:1元 住旅店三天:20元 总花费:116元 还剩下四百五十二块七角六分。 得抓紧时间先找一个新的房子租住,开小吃摊的计划也得提上日程,以后用钱的地方还多着呢。 记好账,苏玉芝把本子合上,转头看向正歪着脑袋偷看她的陆小宝,她打算给小孩洗个头,他的头发没有认真打理过,额发有些长,远看还可以,仔细一看就是乱糟糟的一把。 今天早上给他梳头的时候,她就发现他的头发打了很多结,直接梳的话肯定会扯疼。 苏玉芝去前台跟女人借了一把剪子,准备好梳子和毛巾,又打来了一盆水,洗头之前还是得先把头发梳理一遍。 听说要给自己梳头,陆小宝看了看苏玉芝手里的梳子,又看了看她温柔的笑脸,这才乖乖地走过去,一言不发地趴在她的膝头,任由她拨弄自己的头发。 察觉到小孩好像有些紧张,苏玉芝拍了拍他的背,打趣道:“小宝放心,虽然妈妈是第一次给人剪头发,但一定给你剪一个帅帅的发型!” 闻言,陆小宝忍不住偷笑了一声,原本紧绷的身子放松了下来。 苏玉芝找了件衣服给他围着,这才开始梳头,她垂着眼睫,神情十分专注,动作温柔又耐心,用沾水的毛巾一点点润湿陆小宝的头发,再拿梳子一点点梳通。 遇到实在是梳理不通的,她担心扯疼他,就直接用剪子剪掉,反正小孩的头发本来就太长了些,发尾处还有些干燥枯黄,早就应该打理一下了。 陆小宝表现得很乖,全程都很配合,就算不小心头皮被扯得有一丢丢疼了,他也不在意,反而眯着眼睛,忽然开心地笑了起来。 其实妈妈刚才说要给他梳头的时候,陆小宝心里是有些害怕和抗拒的,不过看着妈妈温柔的笑脸,他还是没有拒绝。 没有人知道,陆小宝一直都觉得梳子会咬人,以前妈妈还很凶的时候,每次给他梳头,梳子都会狠狠咬他的脑袋,有一次咬得特别痛,甚至都流血了。 当时他哭着闹着说不想梳头了,还被妈妈骂了一顿,骂他什么“白眼狼,我天天这么伺候你,你不知道好歹,不知道感恩,一点都不懂事”,骂他什么“能怨你爸嫌弃你吗?你就是个连梳头都学不会的傻子” 看着一脸愤怒又伤心的妈妈,陆小宝的哭声渐渐小了,他忘了自己当时想跟她说什么了。 或许是“妈妈,你别难过,别哭别哭”;或者是“妈妈,我不是傻子,你慢一点教,我能学会的,真的”;又或者是“妈妈,我以后一定会努力懂事的。” 陆小宝小心翼翼地走上前,刚想说话,迎面就被打了一个耳光,一时间耳朵和脑袋都在嗡嗡嗡作响,恍惚中,面前的妈妈哭着尖叫道:“都怪你!如果不是你,你爸怎么会想要跟我离婚!” 他不知所措地摔坐在地上,不敢动,不敢躲,脸颊火辣辣的疼,鼻血很快就染红了衣襟。 虽然妈妈哭着跟他道歉了,但从那以后,他就特别害怕梳子,宁愿自己用手扒拉,也不愿意用梳子梳头。 不过现在陆小宝发现了,温柔的妈妈有魔法,梳子在她手里不会咬人,他的脑袋一——点都不痛!而且还好舒服呀! 把头发梳好以后,陆小宝抬起头去看苏玉芝,眼睛泛着光,亮晶晶的,仿佛在惊叹什么一样。 他脆声说道:“妈妈,你好厉害呀!” 不明所以的苏玉芝觉得陆小宝像只瞪圆眼睛的小猫一样,忍不住揉了揉他被梳顺的头发,伸手把落在他脸上的碎发拂去。 头发剪短以后,那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就完全露在了外面,眼睛又亮又清澈,看起来很可爱。 苏玉芝让陆小宝在房间里等自己,自己则拿着暖水壶,跑了两趟水房,在盆里冲了一盆温度刚好水,又留了一壶热水备用。 她刚才下楼去借剪子的时候特地打听了,因为是春节,所以除了她和陆小宝以外,旅店里也就一个客人,而且那个客人现在还不在,她就直接在厕所里给陆小宝洗头了。 苏玉芝给陆小宝换了一件没有帽子的外套,把两把椅子拼在一起,让他睡在上面。 他很听话,乖乖地躺上去,眼睛睁得大大的,目光一直落在她的脸上。 苏玉芝搬了张小凳子坐在前面,忍不住笑了一声,说道:“小宝乖,把眼睛闭上。” 陆小宝赶紧乖乖地闭上眼睛,卷而翘的漆黑睫毛轻轻颤了颤,苏玉芝脱了外套,挽起袖子,温热的掌心托住他的后脑勺,舀了一瓢温度恰好的热水浇到他的头发上。 一瓢,接一瓢。 头发全部被打湿以后,苏玉芝挤了洗发水在陆小宝的头发上分别抹开,两只手一起在他的头皮上揉搓,只用指腹,不用指甲。 她没有多少经验,不过知道恰到好处地控制着力道,而且她很小心,不会把水或者洗发水的泡沫弄进小孩的眼睛里。 揉呀,搓呀,水浇了一瓢又一瓢,脏水都倒了两盆,总算是把陆小宝的头发给洗干净。 陆小宝躺在椅子上,感受着头皮被揉搓的酥麻感,整个人不由得越来越放松。 他从来不知道洗头居然会这么舒服,他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晕乎乎、轻飘飘的,恨不得就就这样睡着了。 苏玉芝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干毛巾,尽量把陆小宝头上的湿发搓干,然后用另一条干毛巾包着他的脑袋,把还有些迷糊的他抱了起来,放到小凳子上坐着。 第13章 “小傻子”的妈妈(13) 苏玉芝考虑了一下,还是决定给陆小宝洗个澡。 一是虽然小孩还有些小感冒,但她特地问过医生,洗澡可以促进身体的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有助于缓解感冒的症状,只要控制水温和室内温度,避免过身体过冷就没有问题。 二就是小孩身上实在是有些脏,他肯定也是不舒服的。 说洗就洗,苏玉芝用大盆接了一盆温度适中的热水给陆小宝泡着,这样就不那么冷了。 陆小宝脱下衣服以后,能看见他瘦得让人心疼的身子,肩膀窄小,胸膛和肚子瘦得像是一片薄薄的木板,肋骨一根根清晰可见,手臂和腿都细细的,仿佛轻轻一碰就会折断。 皮肤上还能看见一些青青紫紫的痕迹,有的是自己磕碰的;有的是被小朋友欺负造成的;有的则是被爸爸妈妈弄的。 看见这一幕,苏玉芝的脸色不太好看,鼻子都有些发酸。 见状,坐在热水盆里的陆小宝观察了一下她的表情,抬手想去摸她的脸,有些着急地安慰道:“妈妈,不……不哭。” “没哭没哭。”苏玉芝连忙朝他露出一个笑,用脸颊去贴他的小手,温柔地重复道:“你看,妈妈没哭呀。” 陆小宝盯着她的眼睛,认真地看了一会儿,这才放下心,露出一个腼腆的笑来。 苏玉芝收拾好心情,开始给陆小宝洗澡,放轻动作,换了几盆水,把他身上的泥一点点搓干净,还不忘打上香皂,揉搓出泡沫,把他洗得香香的。 洗完澡以后,她用毛巾把他身上的水擦干,刚拿起小毯子准备把他裹起来,就听见身后传来了推门的声音。 苏玉芝赶紧用小毯子把陆小宝裹起来,这才转身看过去。 因为这个厕所是公用的,所以她给陆小宝洗澡之前还特地问了许姐一声。 许姐就是之前在前台遇见的那个中年女人,也是这家店的老板娘,名字叫做许芳,跟老公一起守着这家小旅店。 许姐说了,除了她们母子以外,店里就只有一个客人,是个个子很高的年轻男人,看起来很有精气神,已经在这里住了两天了。 不过他好像很忙的样子,每天都是早出晚归,只是晚上回来睡觉而已。 苏玉芝抱起陆小宝,看着站在门外的男人。 男人的个子很高,肩膀很宽,目测有一米八五往上,往门口一站跟一堵墙似的。 他看起来也就二十来岁,皮肤有些黑,生了张轮廓分明的脸,还长了一个很好看的鼻子,鼻梁挺直,山根平顺。 大冷的天,他好像一点也不怕冷,身上只穿着一件半高领的毛衣和一件不算厚的劳保服。 特点都对得上,应该就是许姐说的那个客人了。 男人的手还搭在门把手上,他看着母子俩,目光在陆小宝身上停顿了一下,不知在想些什么。 苏玉芝抱起陆小宝,主动开口道:“不好意思啊,你是要用厕所吗?稍等一下,我先把孩子送回屋,马上就收拾。” 男人闷声没说话,只是意味深长地看着她一眼,往旁边让了让。 苏玉芝觉得这人有些奇怪,抱着陆小宝从他旁边走过,小孩缩在妈妈怀里,偷偷看了男人一眼。 哇!这个叔叔长得好高呀! 小宝以后也要长那么高,这样就可以保护妈妈了! 男人转头看过来,不小心接触到他的目光以后,陆小宝吓得把脸一埋,不再看他了。 苏玉芝匆匆回房,把陆小宝放到床上,担心他被冻到,又加了一床被子给他盖上,让他在这里等自己。 可等她赶回厕所,却发现厕所门关着,她刚才用来给小宝洗澡的盆已经被洗干净放在门外了,暖水壶也在靠墙的地方放着。 苏玉芝没急着走,等了一会儿,待男人开门走出来,她发现他居然连身后的地板都收拾干净了,还用墩布擦干了。 她惊讶地眨了一下眼睛,连忙说道:“谢谢啊,麻烦你了。” 男人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他就住在旁边的202,走两步就是门,推开门就进去了,因为他一回来就开门放东西,所以门没锁,只是半掩着。 看来这人不怎么爱说话。 苏玉芝也没在意,灌了一壶热水,把盆和暖水壶拿回了房间。 陆小宝正乖乖地卷着毛毯和被子坐在床上,洗得干干净净的他看起来比平常更可爱了。 苏玉芝给他换上一套干净的衣服,穿得很厚实,保暖衣裤、毛衣、小马甲和大棉袄,一件不落,袖子虽然长了一些,但总比短一些的好。 穿好衣服以后,苏玉芝亲了一口陆小宝香香的脸蛋,用夸张的语气说道:“嘿呀,这是谁家的小宝贝呀?怎么这——么香呀!” 听见这话,陆小宝依赖地抱住她的脖子,表情很认真,奶声奶气地回答道:“是……妈妈的,小宝贝……呀。” 最后这个语气词微微上扬,说得十分可爱,苏玉芝只觉得心都快化了。 一时间,房间里都是母子俩的笑声。 小旅店的隔音效果没有多好,听见笑声,隔壁房间里正在啃馒头咸菜的男人顿了一下,收起若有所思的表情,继续埋头吃自己的午饭。 * 今天是大年初一,苏玉芝决定先不忙活其他事,就带着陆小宝在小旅店里好好休息一天。 她打算把昨天错过的年夜饭补上,这毕竟是母子俩一起过的第一个新年。 陆小宝自然是要跟着妈妈的,临出门之前,苏玉芝麻烦许姐帮忙看着陆小宝,上楼去了一趟厕所。 等她再下楼,就看见住在202的男人正蹲在陆小宝面前,不知在说些什么,还朝他摊开手心,好像想给他什么东西。 而小孩则摇了摇脑袋,看上去有些着急。 看见许姐还在旁边,苏玉芝才稍稍放下心,微微眯起眼睛,加快脚步,唤了一声:“小宝!” 听见她的声音,男人收回手,看了她一眼,便站起身来,没有再和陆小宝说话了。 等苏玉芝走过去,男人的脸上有一闪而过的尴尬,对她点了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便转身上楼了。 “没想到这小李还挺喜欢孩子的。”许姐没察觉到什么,见她来了,这才拿起旁边的毛衣继续勾线,笑着说道:“不过也是你家小宝长得可爱,我看着都可喜欢了。” 苏玉芝客套地跟着笑了两声,她看着男人的背影,眼神有些警惕,这人也太奇怪了。 第14章 “小傻子”的妈妈(14) 这时,陆小宝忽然拉住苏玉芝的两根手指晃了晃,示意她蹲下来。 苏玉芝蹲下身,笑着问道:“宝贝呀,你刚才是在跟那位叔叔聊天吗?” 陆小宝眨了眨眼睛,跟说悄悄话似的伏到妈妈耳边,小声地说道:“妈妈,叔,叔叔……刚……刚才问,是不是……有人,打小宝。“ 苏玉芝一愣。 陆小宝的语气变得有些不解,疑惑地继续说道:“还……问,妈妈……是不是妈妈?” 小孩没听懂,苏玉芝却听明白了,不由得有些尴尬,好嘛,原来整了半天,人家不是什么怪人,而是个好人。 看来之前男人是看见了陆小宝身上的伤,担心她是个打孩子的妈妈,或者是个人贩子,所以这才找了个机会偷偷询问陆小宝。 苏玉芝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解释道:“叔叔问这些问题,是担心小宝,他担心我不是小宝的妈妈,而是坏人。” 陆小宝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他说道:“叔叔……叔叔是好人。”他能感觉到,男人跟他说话的时候是关切的。 “叔叔……还想,给小宝……糖吃。”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垂下脑袋:“可是,小宝……没有要。” 苏玉芝摸了摸陆小宝的头,温声说道:“小宝没有做错,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是对的,虽然这个叔叔是好人,但我们也是现在才知道呀,不知道的时候不吃他的东西是对的。” 陆小宝理解了一下这番话的意思,很快又变得开心起来:“嗯!” 乌龙解开之后,苏玉芝便跟许姐打了个招呼,带着陆小宝出门了。 毕竟在这里住了好几年,她对这周围的环境挺熟的,知道哪个小卖部的东西比较全,价格比较实惠,知道菜市场在哪里,谁家的菜比较好,比较便宜。 时间有些晚了,来不及做午饭,苏玉芝带着陆小宝出门去买菜的时候,就在路边的包子铺买了几个包子吃,肉馅的,刚出炉,还热腾腾的。 外皮柔软而有韧性,轻轻一撕就能分开,透着淡淡的麦香,而肉能吃得出是好肉,肉质鲜嫩,肥瘦适中,油浸透了皮,每一口都充满了又润又浓郁的香。 包子的个头很大,陆小宝一只手差点抓不住,他的吃相很斯文,眯起眼睛,小口小口地咬着。 菜市场的人不算多,不过肉和菜都还算新鲜,苏玉芝牵着陆小宝的小手,一边在心里盘算该做些什么菜,一边认真地挑选着, 买好菜以后,母子俩便回了小旅店。 苏玉芝跟许姐借了厨房,把鸡炖上以后,便上楼陪着陆小宝一起睡了个午觉。 虽然这两天温度一直在持续下降,但中午的时候出了会儿太阳,睡觉的时候倒是不算特别冷。 不过晚上就不行了,她打算等会儿去跟许姐再要一床被子。 冬天本就昼短夜长,加上昨晚上一宿没睡,所以等苏玉芝再睁开眼睛,窗外的天色已经有些暗了。 外面偶尔传来几声车辆的喇叭声、路人的谈笑声以及鸟儿的鸣叫声,这些声音交织在一起,构成了独属于人间的喧嚣和生机。 房间里很安静,隐约的光影在天花板上浮动变幻,空气中泛着湿湿的凉意,温暖的被窝却像一片安全的港湾,旁边还有一只热乎乎、软乎乎的香香小团子蜷缩成一团,乖乖依偎在她身边,抱着她的手臂。 苏玉芝盯着天花板看了一会儿,下定决心,一鼓作气,从温暖的被子里爬了出来,还不忘反手帮陆小宝掖好了被子。 冷空气袭来,她打了个哆嗦,赶紧把棉衣穿上。 陆小宝睁开惺忪的睡眼,小声地嘟囔道:“妈妈……” 苏玉芝摸了摸他的脑袋,温声说道:“小宝乖,在房间里等妈妈一会儿,妈妈去把菜给炒了。” 他迷迷糊糊地点了点头,虽然昨天睡了很长时间,但他睡午觉前吃了感冒药,还是有一点点困。 苏玉芝把头发扎好,洗了把脸就下楼了,旅店大厅的挂钟上显示现在还不到六点。 许姐还没做饭,因为她老公是开客车的,为了多挣钱,过年这几天特地申请了加班,所以回来得比较晚,一般都是八点以后才到家。 苏玉芝打了个招呼就去厨房了,煤炭炉上的鸡汤已经炖好了,她炖的是山药莲子鸡汤,温热的汤水呈现出淡淡的金黄色,那是鸡汤的独特色泽,看起来让人很有食欲。 切成薄片的山药轻轻漂浮在表面,它们吸收了汤汁的精华,呈现出半透明的质感,仿佛是琥珀中的景色。莲子则静静地躺在汤水深处,饱满圆润,微微裂开,露出了淡黄色的内心。 苏玉芝舀起一勺鸡汤吹了吹,温度恰到好处,既不烫口也不冷凉,味道很鲜美,滑过舌尖,流入喉咙,温暖的感觉便随之扩散至全身。 她把火加大,把另一个煤炭炉上的红烧肉收汁,锅中肥瘦相间的肉块在火候的掌握下变得软糯滑口,糖色的加入使其在光线下闪耀着诱人的红光,仿佛是琥珀般晶莹剔透。 在炖煮过程中,脂肪与肉的香气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味道,这味道不仅刺激着味蕾,更深入到每一个嗅觉细胞,让人无法抗拒。 苏玉芝夹起一块红烧肉,轻轻放入口中,首先感受到的是其滑嫩的口感,随后,酱汁的甜、肉的鲜以及微微的咸味交织在一起,当牙齿咬下,肉质的纤维被轻易撕开,肥而不腻的口感让人欲罢不能。 如果再搭配一碗米饭就更好了,红烧肉和米饭简直是绝配,那种酱汁渗透到米饭中的感觉,简直让人满足不已,每一口都是肉香和米饭的甘甜,仿佛是味觉上的盛宴。 两个大菜都好了,苏玉芝又弄了个清蒸鲈鱼,炒了一盘宫保鸡丁,一盘绿油油的青菜,凉拌了一个土豆丝 她的动作很快,加上食材都是之前备好的,所以花了不到半个小时,就把所有的菜给弄好了。 苏玉芝做的分量不少,为了表示感谢,她还特地给许姐留了一碗山药莲子鸡汤和一小碗红烧肉,量不算多,但心意到了,毕竟人家不仅便宜了一块钱房钱,还免费借厨房给她用。 许姐推辞了一下,还是高高兴兴地收下了,忍不住夸赞道:“妹子,真是谢谢了,这菜看起来也太好吃了,我可是有口福了。” 她帮着苏玉芝把菜饭和碗筷端上二楼,还从坛子里倒了一碗自己做的香辣萝卜干给母子俩尝尝。 苏玉芝接过香辣萝卜干,礼貌地笑道:“姐,你太客气了,要谢谢也是我谢谢你。” 两人你来我往地寒暄了几句,心情大好的许姐便转身下楼了,站在门口的苏玉芝犹豫了一下,目光落到了隔壁202房间紧闭的大门上。 第15章 “小傻子”的妈妈(15) 冬日傍晚,沉重的夜幕提前覆盖了天空,太阳已经沉到了地平线以下,只留下一抹淡淡的余晖,像是被冻结在了冷冽的空气中。 李榕川拉上房间的窗帘,然后反手拉住毛衣的后领子,往上一拽,将身上这件沾满尘土的黑色毛衣脱了下来,毛衣从他背上滑过,露出了流畅彰显的肌肉线条,紧实却不夸张,带着一股蓬勃的野性,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具长期劳作锻炼的身体。 他随手扒拉了一下被蹭乱的头发,换上一件干净的衣服,然后把脏毛衣叠好了放进盆里,打算吃完饭就洗了。 李榕川看了一眼桌上的冷馒头,伸出去的手略微一顿,拿起了旁边的香烟盒。 他拉开窗帘,漆黑的眸子凝望着窗外的景色,纷纷扬扬的大雪从天空的尽头飘落,冷冽的晚风吹过,引得窗口光秃秃的树枝摇晃了几下,不远处街道两旁的灯光在轻轻闪烁,昏黄而微弱,仿佛试图在寒冷和黑暗中带来一丝温暖。 路上只有零星几个行人,其中三个应该是一家三口,小男孩跑在前面,一脸兴奋地点燃手里的炮仗,大呼小叫地丢到了雪地里,父母跟在后面,时不时叮嘱他一句,脸上却是纵容的微笑。 一家人匆匆踏雪而过,脚步声在寂静的空气中回荡,显得格外清晰。 看着这一幕,明明灭灭的火光在李榕川的脸上打上了一层晦暗不明的光影,翻涌的烟雾在他的口唇间缭绕,很快又飘散在了空中。 他一脸平静地用手指弹了一下微弱的火光,大年初一吃什么冷馒头,就应该找个还开门小饭馆或者烧烤摊吃顿热乎的。 “笃笃笃——” 正当李榕川准备抽完这根烟就出发的时候,门外忽然响起了敲门声,声音不大,断断续续的,却仿佛惊动了房间内近乎凝滞的空气。 他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愣了一下,才有些迟钝地走过去开门。 难道是老板有什么事? 一头雾水的李榕川打开房门,看见了一大一小正站在自己房间的门口。 小孩的表情很严肃,还保持着准备敲门的姿势,仿佛正在做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一样,见门开了,他就跟受了惊的小猫崽一样,后退一步,抓紧妈妈的手,把小半张脸埋到了她的腿侧。 女人摸了摸小孩的脑袋,笑意温柔,好似拢了一捧水中的月光。 看着母子俩,李榕川有些吃惊,连忙掐灭了手里的烟,把烟头攥在掌心,下意识地抬手在半空中扇了扇,仿佛想将空气中弥漫的烟味扇走,他沉声问道:“有什么事吗?” 他个子太高,女人要看他的脸就得微微仰起头,她脸上温柔的笑意还未来得及敛去,笑着说道:“打扰了,今天的事小宝跟我说了,我是带小宝来谢谢你的,这是我刚做的一些菜,不嫌弃的话,你尝一点吧。” 说着,女人抬起手,李榕川这才发现她提的塑料袋里装的是一个双层铝饭盒。 李榕川的目光在她脸上停了一瞬,很快就移开了,想起今天的误会,他不由得有些尴尬,拒绝道:“不用了,没有什么好谢的,是我弄错了。” 这时,小孩小心翼翼地抬起头,一字一顿地说道:“妈妈,说,叔叔……是关心,小宝,谢……谢谢叔叔,的,关心。”这个叔叔好高,他的脖子好酸。 李榕川蹲下身,平视着小孩的眼睛,他能看出这个小孩的胆子有些小,便没有贸然拉近距离,只是一贯严肃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说道:“不过确实是叔叔弄错了,你妈妈对你很好。” 他看着小孩的脸,发现细看之下,这对母子的五官其实是有五六分相似的,同样的双眼皮、杏仁核似的眼睛和高鼻梁。 小孩偷偷看了李榕川几眼,好像在确认什么一样,见他没有恶意,这才露出一个小小的笑容,开心地附和道:“嗯!妈妈,好!很好!” 一副“叔叔你真有眼光,我妈妈超级棒超级好”的表情,他还偷偷戳了戳塑料袋,继续自豪地推荐道:“叔……叔叔,这个,好吃,妈妈做的,叔……叔吃。” 李榕川发现了,只有在喊“妈妈”的时候,这小孩说话才不结巴,而且神采飞扬的。 女人揉了揉小孩的发顶,忍着笑说道:“真是谢谢你帮妈妈推销哦。” 她笑着对李榕川说道:“小哥,你就尝尝吧,不过没有小宝说的这么夸张,只是一些家常菜而已。”她听小旅店的老板娘许姐说了,他才二十四岁,比她还要小三岁,叫一句“小哥”不为过。 李榕川站起身,看着女人的笑脸,犹豫了一下,还是伸手把饭盒接了过来,低声说道:“谢谢。” “别客气。”女人摆了摆手,大大方方地说道:“大过年的,咱们都没能回家过上年,就当是互相照应一下了,在外面也不能亏待自己。” 听见这话,李榕川心里微微一震,忍不住朝她笑了笑,声线都不似以往冷沉了:“你说得对。” 女人忽然想起了什么,说道:“诶你等等。” 她让小孩在原地等自己,转身回201房间端了一碗还冒着热气的鸡汤过来,金黄的鸡肉,鲜亮的汤汁,还能闻见浓郁的鲜香:“还有一碗鸡汤,大冷的天,正好喝点热汤暖暖胃。” 李榕川连忙迎上前两步,伸手接过来:“小心烫。” “好了。”女人笑着说道:“就这些了,小哥你趁热吃吧,我和小宝也回去了。” 李榕川端着鸡汤,点了点头。 小孩有些不好意思地朝他挥了挥手:“叔叔……再见。” 目送母子俩回到201,李榕川在原地站了一会儿,门板的隔音效果几近于无,还能听见201里传出女人的笑声:“小宝,你刚刚都主动去敲叔叔的门了诶,而且还跟叔叔说了谢谢,你超棒的!” 不知道小孩说了些什么,她开心地继续说道:“那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锻炼身体,以后一定能长得像叔叔这么高的。” “那就从今天开始,要吃一大碗饭呀?好,来,妈妈给你盛,肉和蔬菜也要吃哦,再喝一碗鸡汤,妈妈特地炖的,很有营养哦。” 听见这话,李榕川莫名笑了一下,这才转身回房间,轻轻关上了门。 李榕川把鸡汤放到桌子上,然后从塑料袋里把摸起来还有些烫的双层铝饭盒拿了出来,打开一看,上面一层是色香味俱全的菜,放得很整齐,从左往右依次是肥瘦相间的红烧肉,宫保鸡丁,几块鱼肉和一筷子绿油油的青菜。 下面一层是压实的米饭,米饭上浇了一勺红烧肉汁,还铺着一层脆爽的土豆丝。 暖黄色的灯光打在上面,看起来更加诱人。 李榕川保持着打开饭盒盖子的动作,目光无端透露出了几分专注,过了一会儿,他把盖子放到旁边,端起温热的鸡汤喝了一口。 鲜美的汤汁瞬间在口腔中爆发,带着鸡肉的醇厚和莲子的回甘,仿佛驱散了这个冬日里的寒冷和忙碌。 一口鲜香的暖汤下肚,李榕川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喟叹。 第16章 “小傻子”的妈妈(16) 过了大年初五,暴雪停了,天气也逐渐开始回温了。 阳光如金线般穿透薄雾,照射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那些昔日银装素裹的积雪开始悄然融化,雪水沿着屋檐滴落,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仿佛是大自然的乐章,微风拂过,带来一丝丝清凉,夹杂着雪水蒸发后的清新气息,让人精神一振。 道路上的积雪被车轮和行人的脚步碾碎,化作一滩滩湿润的痕迹,偶尔有几片残雪挂在树梢,随着微风轻轻摇曳,仿佛在告别这个世界,远处的建筑物在融雪的映衬下显得更加干净利落,玻璃窗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 风不再那么凛冽,空气也变得柔和起来,人们纷纷走出了家门,沐浴在这难得的冬日暖阳下,孩子们在雪地里嬉戏,老人们坐在长椅上,享受着阳光带来的温暖和惬意。 阳光下的每个人,都显得格外幸福和满足。 苏玉芝牵着陆小宝走在人群中,她背上背着一个大大的黑色双肩包,里面装着一些新买的换洗衣物和生活用品,这些都是刚才去逛商场的时候买的,正好遇上打折。 她本来在许姐的小旅店里开了三天的房间,后来又加了三天,趁着这几天的功夫,她在江城跑了一圈,看了好多地方,看了好多地方,最终敲定了在老城区租一间房子先住着。 搞了这几天的调研,苏玉芝决定先不整小吃,而是去卖盒饭,那一块属于城中村,周边正在搞开发,工地很多,起码未来五年内都有工人在那里干活。 工地工人干活基本是一天一结,因为挣的是辛苦钱,所以工资比一般工人要多一些,在吃饭这上面,有的还是比较舍得的,累了一天,想吃些好的很正常。 苏玉芝看中的房子是一个大平房,大门进去有个小院,正对着的是堂屋,水泥地面,有一套桌椅,一个小沙发,还有一个黑白的小电视机,家具的年纪看上去都不小了,但胜在干净。 有两间卧室,面积都不大,每个卧室里都靠墙放着一张咯吱作响的床,厕所在小院里,蹲坑,挺干净的,没有窗户,顶上安了一个拉绳的白炽灯。 一个月房租120,不包水电,押一付三,苏玉芝跟房东砍了半天价,最终敲定了一个月房租100,半年起租还优惠15块钱。 不过在搬过去之前,苏玉芝还得抓紧把婚给离了,她抽空回去了一趟,在家属楼外面碰见了陆建华,他显然是已经确定了情人王春霞怀孕的事实,脸上都是喜色,生米煮成了熟饭,不愁王春霞家里不同意他们在一起,当务之急就是他得赶紧把婚给离了。 两人约好了今天好好谈一谈,把离婚的事情定下来。 陆小宝抓紧妈妈的手指,一边踩着砖缝的直线往前走,一边好奇地问道:“妈妈,我们……现在,要去找,爸……爸吗?” “嗯。”苏玉芝应了一声,笑着说道:“妈妈找爸爸说一些事情,等说清楚了,以后我们就不用再跟爸爸做朋友啦。” 她看着陆小宝的眼神很温和,这几天好吃好喝地养着,虽然还看不出小孩身上长没长肉,但他的精神比以前是好了太多了。 头发剪短了,理得干净整齐,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亮亮的,脸上抹了水润的雪花膏,没有再干燥起皮,身上搓洗得白白净净的,穿着新买的浅黄色棉袄,更加显得小脸嫩嫩的,一看就是养得特别精细的样子。 “好!”陆小宝仰头朝妈妈笑了一下,露出了几颗尖尖小小的牙齿:“不跟……爸爸,做朋友,妈妈,我们和……李叔叔,做……朋友!”他喜欢李叔叔! 苏玉芝点了点他的鼻尖,忍不住笑出了声,打趣道:“看来你还挺喜欢李叔叔的嘛。” 那天晚上请李榕川吃了一顿饭后,他第二天就提了一大袋子水果来,苹果、香蕉、沙糖桔,还有一盒卖相很好的草莓。 当时他显然是匆匆赶回来的,外套上还蹭了一些灰,只说谢谢昨天的饭,别的一句没多说,把水果递给苏玉芝就走了,她后来才看见底下有一盒草莓。 江城的草莓基本都是从其他城市运过来的,价格不算便宜,最少也得三块钱一斤,更别说这个卖相还这么好,个头跟鸡蛋差不多大,形状饱满圆润,表面覆盖着一层细腻的红色绒毛,细密的小颗粒就像是小小的芝麻点缀其上。 陆小宝没吃过草莓,只看过别的小朋友吃。 苏玉芝把草莓洗了,挑了一颗最大的递给他,他捧着沉甸甸的草莓,第一时间就要跟妈妈分享,等她往自己嘴里塞了一个,他才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自己手里的草莓。 果肉饱满多汁,口感细腻柔滑,甜中带了一点点酸的滋味立刻在口中爆发开来,让他立刻瞪圆了眼睛。 果然跟其他小朋友说的一样好吃! 等李榕川回来,苏玉芝没有说给他钱什么的,只做了几个好吃的菜,邀请他一起吃了一顿饭。 他这人还挺不错的,虽然不怎么爱说话,但人很勤快,爱干净,吃完饭立刻抢着把碗给洗了,而且很有耐心,跟陆小宝说话的时候都是下意识地蹲在他面前,还会注意保持距离,不吓到他。 苏玉芝笑着对陆小宝说道:“可以啊,李叔叔很好,小宝可以和他做朋友,以后交朋友的话,就可以选性格跟李叔叔像的人朋友。” 她顿了一下,补充道:“当然,性格活泼的、不像李叔叔一样不爱说话的人也是可以的。” 陆小宝晃了晃脑袋,思考了一会儿,开心地答应道:“好!” 母子俩一边聊天,一边不慌不忙地走着,很快就来到了一个看起来还挺高档的饭店门口,隔着玻璃,看见了坐在靠窗那桌的陆建华,他穿着西装大衣,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看起来人模狗样的。 只不过一看见他,苏玉芝就只能想起那个满地污秽的客厅,她之所以拒绝跟他约在家里谈,就是因为心里很嫌弃,并不想回去面对猪窝。 第17章 “小傻子”的妈妈(17) 走进饭店,迎面而来的是一股淡淡的茉莉花味的香氛,与精致的装饰相得益彰。 大堂的装饰简约而典雅,墙上挂着一些艺术品或风景画,为空间增添了几分文化氛围,柔和的灯光洒在地毯上,营造出一种温馨舒适的氛围,偶尔还能听到轻柔的背景音乐,让人感到放松和愉悦。 大理石的接待台上面还摆放着一些饭店的宣传册,服务员都经过入职培训,穿着整洁的制服,微笑着迎接每一位客人,态度亲切而专业。 其中一个服务员迎上前来,笑着问道:“您好,用餐是吗?” 见有陌生人靠近,陆小宝连忙拉紧妈妈的手,往她身边贴了贴,苏玉芝指了一下陆建华的方向,笑着说道:“找人。” 服务员顺着她指的方向看了一眼,点头笑道:“好的,这边请。” 苏玉芝牵着陆小宝跟在服务员后面,一边朝那边走,一边拿目光环视了一圈,然后微不可察地在某个地方停顿了一下。 只见在陆建华相邻那桌,坐着一个穿着桃红色羽绒服的女人,二十来岁的模样,身材丰腴,五官不难看,就是吊梢眼显得有些刻薄,长脸,涂抹得白白的,嘴唇上也抹了艳丽的口红。 那女人借着喝水的姿势,偷偷往这边看了好几眼,眼神很不善,含着轻蔑的打量。 苏玉芝虽然没有见过王春霞,但不妨碍她猜出这个女人的身份,看来这人不仅捡了个垃圾当宝贝,还担心垃圾被其他人觊觎。 她装作不知情的样子,淡定地收回了目光,不过来得正好,谈钱的话就好谈多了。 看见母子俩,陆建华也没起身,他下意识地看了王春霞一眼,抬手扶了一下眼镜,脸上露出了几分一看就令人很不舒服的笑意:“来啦,坐吧。” 苏玉芝坐到对面的沙发上,没给陆建华开口的机会,转头对领两人过来的服务员说道:“麻烦来几道你们饭店的招牌菜。” 她笑眯眯地对陆建华说道:“一边吃饭一边聊,你不会介意吧。” “当然。”陆建华满肚子的话被迫憋了回去,摆了摆手,一副十分豪爽的模样:“我可是老顾客了,多上几道招牌菜,记我账上。” 服务员看了他一眼,藏起眼底的疑惑,露出标准的微笑:“好的,您稍等。” 服务员一走,陆建华就双手按住桌面,迫不及待地说道:“既然你同意离婚,那咱们今天就去把手续给办了!” “好说。”苏玉芝脸上笑意不减:“只要钱到位,咱们可以立刻就去把离婚证给领了。” 陆建华噎了一下,离婚他肯定是想离的,但一万块钱肯定也是舍不得的。 大概是原身以前的表现给了他信心,他觉得苏玉芝之前说的那些话只不过是气话罢了,只要哄两句,就能让她再次乖乖退步了。 陆建华装出一副羞愧的模样,身子前倾,压低声音,装腔作势地说道:“玉芝,我知道,我不是人,我对不起你,这辈子我辜负了你,我下辈子一定还,就算给你当牛做马,我都无怨无悔!” 显然是担心王春霞听见自己的话,所以陆建华的声音格外小。 他苦笑着说道:“玉芝,在我心里,你一直都是最善解人意的,你肯定能理解我的对不对?咱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一直都是我在养家,什么钱都是我出,我现在根本就拿不出一万块钱来啊!” 苏玉芝冷眼看着陆建华,回复道:“你好像忘了,一开始的时候,我也是有工作的,虽然只是在工厂干流水线,但每个月都有收入。” “后来你爸妈吵着要抱孙子,要我在家伺候他们,逼着我把工作给辞了。” “八年,我照顾了这个家八年,如果你说的养家就是当甩手掌柜,什么都不管,眼里什么都看不见,连油壶倒了都不知道扶,工资大头在外潇洒,给十块钱恨不得我掰成几瓣花的话,那我真的是笑了。” 一万块钱并不算多,如果这八年的时间里,原身出去工作的话,存下一万块钱并不是什么难事。 陆建华愣了一下,好像这番话给他造成了一瞬间的触动,但他很快又恬不知耻地继续说道:“玉芝,你理解理解我,我真拿不出这么多钱,少一些吧,三千,我给你三千块钱,行吧?” 不仅如此,他甚至还企图把冲突点扯到陆小宝的身上:“而且你知道的,我们家三代单传,我要是不能留个后,就是对不起我们老陆家的列祖列宗,如果不是小宝成了这个样子……我肯定是舍不得他的,也不会想要再生一个。” 说着,陆建华这才仔细看了陆小宝一眼,表情有些惊讶,这……模样看起来还挺唬人的,看着都不像是傻子了。 听到自己的名字,陆小宝有些茫然地抬起头,爸爸说话说得太快了,他没有听明白是什么意思。 苏玉芝摸了摸他的头,从袋子里拿了一块金黄酥脆的核桃酥递给他:“小宝乖,吃东西。” 陆小宝点点头,乖乖接了过来。 陆建华这才回过神来,把刚才的惊讶抛之脑后了,苏玉芝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冷声说道:“你少把事情牵扯到小宝身上。” 听不清的王春霞面露不满,竖起耳朵,眼珠在眼眶里滴溜溜地转了一圈,身子都微微朝这边靠了一些,努力想要听清两人在说些什么。 苏玉芝瞥了她一眼,故意一拍桌子,用愤怒的语气反问道:“陆建华,你什么意思?你到底是不是真心想离婚?就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条件你都不答应?” 她冷冷地抛出了一个致命的问题:“你是觉得王春霞不值,还是她肚子里的孩子不值?” 苏玉芝没压低音量,保证王春霞绝对能听得清清楚楚。 “你你你,你小声一些!你这么大声做什么!?”听见这话,陆建华的神态肉眼可见地变得惊慌起来,他下意识地看向王春霞,见她脸色难看,连忙反驳道:“苏玉芝!你别胡说八道!我什么时候说不答应了!” 他赶紧表忠心:“在我心里,春霞就是仙女,是无价之宝!什么都比不上她!” 听见这话,王春霞才勉强满意地笑了一下。 苏玉芝没工夫搭理这两人,点点头,追问道:“答应了就行,所以钱准备好了吗?” 陆建华咬了咬牙,摸了摸口袋里的存折,说道:“你等着!我去取钱!”他就准备了五千块钱,本来还以为三千块钱就能搞定的。 “行啊。”苏玉芝说道:“快去快回。” 陆建华气冲冲地站起身往外走,附近就有一个银行,一来一回大概也就十分钟。 很快,他提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回来了,把一沓钱拍在桌子上,表情十分肉疼,咬牙切齿地说道:“一万块钱,都在这里了!” 陆建华虽然工资不低,给的家用也少,但他狐朋狗友多,出去喝一次酒就要花一大笔钱。 他一向存不下来钱,这几乎是他所有的存款了,只有想想自己以后就能跟厂长攀上亲戚了,他才不那么心疼。 苏玉芝点了点钱,确认无误后便把塑料袋装进了背包里,她站起身,一只手闪着陆小宝,一只手提起刚才让饭店打包的菜,笑着说道:“好了,走吧,去民政局。” 第18章 “小傻子”的妈妈(18) 今天是大年初七,民政局开始上班的第一天。 见有人开年就来办离婚手续,工作人员看了看旁边可爱的陆小宝,忍不住调和了两句:“两位真的确定了?孩子还这么小呢,怎么也得为孩子考虑一下啊。” 陆建华自然不敢让人知道离婚原因是自己出轨,按捺住不耐烦,装模作样地说道:“我们已经决定了,不用再劝了。” 工作人员还想说些什么,陆小宝就贴紧妈妈,一字一顿地说道:“不,不要爸……爸爸,我和……妈妈一起,只要,妈妈。” 一听这话,陆建华差点没气笑了,眉毛一竖:“你!” 真是出息了,连傻子都会气人了,还不要爸爸,他还不想要这个傻儿子呢!不过他不觉得傻子会说这种话,肯定是别人教的! 这样想着,陆建华忍不住瞪了苏玉芝一眼,他刚没了一万块钱,心里正不痛快。 苏玉芝赶紧抱住陆小宝,纤长浓密的睫毛颤了颤,对工作人员说道:“麻烦了,我们过不下去了,我们一定得离婚。” 看着处于弱势的母子俩,工作人员仿佛明白了什么。 她接待过的夫妻数都数不清,过不下去的原因有很多种,基本一看就能看出双方的矛盾大概是什么。 工作人员没再说话了,很快就把手续办好了。 陆建华接过离婚证,脸上的喜色藏都藏不住,恨不得立刻就跟王春霞扯证结婚。 三人走出民政局,现在还不到下午三点,天空呈现出一种淡淡的蓝色,如同被冰雪洗涤过的瓷器,洁净而透明,阳光柔和而苍白,洒落在积雪融化的大地上,反射出耀眼而静谧的光芒。 苏玉芝看着离婚证,心情大好,忍不住露出了一个真心实意的笑容。 太好了,可算是把这个人渣划清关系了! 看见苏玉芝脸上的笑,陆建华觉得很是刺眼,心里又有些不爽了,想离婚归想离婚,但他觉得对方应该寻死觅活、舍不得他才对。 他做了几个深呼吸,情绪勉强平复下来,不知想到些什么,脸色又变得得意洋洋起来:“哼,这婚可算是离了,苏玉芝,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黄脸婆一个!还什么都不会,以后还想找我这种条件的就只能做梦了!” 听见这话,苏玉芝忍不住面露嫌弃,理都不想理陆建华。 察觉到气氛不对的陆小宝抖了一下,他紧张地攥紧妈妈的手,闻着妈妈身上淡淡的木香,鼓起勇气地抬起头,直视着陆建华有些狰狞的脸,气鼓鼓地说道:“不……不许,欺负妈妈!妈妈好,你……你坏!” 陆建华瞪了他一眼,骂骂咧咧道:“草,你故意跟你老子作对是吧!?”以前让说话半天憋不出来一句,现在倒是伶牙俐齿了! 苏玉芝护住陆小宝,勾起唇角,露出一个嘲讽的笑:“你的小情人在后面等你呢,还不快滚过去?不把她伺候好了,怕是你工作都保不住吧。” 陆建华的表情有些不太好看,虽然这是事实,但他讨厌别人说自己吃软饭。 王春霞迫不及待地走上前来,伸手挽住陆建华的胳膊,用眼神斜睨着苏玉芝,傲气地说道:“算你识相,知道早点给我腾位置。” 她掩住嘴唇,娇嗔道:“太好了,华哥,你可算是摆脱这个黄脸婆了呢!你摸摸人家的肚子,宝宝刚才好像踢人家了呢。” “哎哟是嘛?”陆建华的脸上堆起笑容,配合着伸手去摸王春霞的肚子。 怀孕才一个多月,孩子都还没成型,鬼踢的她肚子。 苏玉芝嫌弃地翻了个白眼:“俗话说得好,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你选择做免费的小三,就已经是无敌了,既然你喜欢捡垃圾,那就给你好了,我嫌脏,嫌恶心。” 不等两人两人说话,她一点停顿都没有,继续似笑非笑地输出道:“而且最恶心的不是小三,而是经不住诱惑出轨的小瘪三,你们正好绝配啊,一定一定要锁死。” “那我就祝你们长命百岁,百病缠身,不孕不育,子孙满堂,出门有人推,吃饭有人喂了。” 王春霞听得脸都扭曲了,拿手指去狠戳陆建华的胸膛,声音尖锐而刺耳,骂道:“陆建华!你是死人吗?没听见她在骂我吗!?” 过路的人都忍不住看了过来,在民政局门口拉拉扯扯的,一般都是有什么情况。 陆建华吃痛地皱起眉毛,注意到旁人的目光,赶紧哄道:“春霞,别生气,她就是个泼妇,你别跟她一般见识。” 苏玉芝意味深长地看了这对矫揉造作的狗男女一眼,根本提不兴趣搭理他们,牵着陆小宝离开了。 前几天除了找房子,她也没闲着,还整理了陆建华出轨的证据,写了一封举报信寄了出去。 她不打算跟陆建华耗着,浪费自己的时间,也不打算放过他,让这个人渣好过。 让这对狗男女去互相折磨去吧,她和小宝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好。 * 冬日的阳光下,母子俩之间的氛围融洽又开心。 苏玉芝弯腰把陆小宝抱起来了,笑得眉眼弯弯的:“小宝,以后就不用跟爸爸住在一起啦,只有妈妈跟小宝一起做好朋友,一起生活啦。” 陆小宝抱住她的脖子,贴着她的脸颊蹭了蹭,开心地说道:“嗯!小宝,开心,和妈妈,一起!” 两人很快就来到了公交车站,近几年来,公交车已经成为了城东这一片的日常代步工具。 公交站修的时间不长,看起来还很新,站台以不锈钢支架和半圆顶彩塑顶板构成,给人一种坚固而新颖的感觉。 旁边通常会有一块木制的站牌,上面用油漆刷写着公交线路和班次信息,字体大而醒目,即使视力不太好的老人也能一目了然,站牌旁边还有两张木制的长椅供乘客们休息等待。 地面铺设着彩色水泥地砖,既防滑又美观,可以给乘客提供安全舒适的候车环境。 从城东到城西只能坐公交专线101,一个小时一班,跑一次的路程大概不到一个小时。 现在时间正好,能赶上三点的那趟车,苏玉芝打算去一趟老城区,先把租房子的事跟房东定下来。 第19章 “小傻子”的妈妈(19) 一个小时后,101路公交专线抵达了老城区。 陆小宝对这里不算陌生,毕竟前几天跟着妈妈来过几次,这里到处都能看见正在搞开发建设的痕迹。 从公交站到城中村也就步行十来分钟的路程,阳光斜斜地穿过密集的屋顶,洒在狭窄的小巷里,低矮的砖房挤在一起,墙壁上青苔和石灰斑驳,留下了岁月的痕迹,偶尔有几株野草从砖缝中探出头,展示着顽强的生命力。 走在里面,能闻见空气中弥漫的各种气味,潮湿的泥土味、炊烟味,街边小摊上热气腾腾的食物散发的诱人香味,还有远处菜市场的鱼腥味,这些气味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城中村特有的气息。 小巷里人来人往,忙忙碌碌,住在这里的大都是老一辈的本地人和外来务工者,破旧的房屋、拥挤的居住环境、有限的公共设施,都是他们每天必须面对的现实,就算生活艰辛,每个人依然有属于自己的目标和期待。 苏玉芝看中的房子在城中村的边缘地带,房东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婆婆,她儿子在城东买了一套商品房,她得在那里帮忙带孙子,平时就不回这个老房子住了,反正空着也是空着,还不如租出去。 双方之前就已经谈好了,苏玉芝一次性租了半年,花了585块钱,不包水电,只有简单几件老旧的家具,其他东西得自己安置。 大门上的锁头有些生锈了,房东婆婆把钥匙递给她,热心地给她指了个方向:“这个锁不牢靠,你要是想换的,就去找小王给你换一个,最多三块钱,别买贵了。” 苏玉芝笑着答应道:“好嘞,谢谢您。” 陆小宝站在妈妈身边,乖乖地附和道:“谢谢……婆,婆婆。” 房东婆婆脸上露出一个和蔼的笑容,从兜里掏出两颗奶糖递给他:“小宝真乖,来,婆婆给你糖吃。” 陆小宝腼腆一笑,伸手接了过来:“谢……谢谢婆婆。” 把事情都交代好以后,房东婆婆就走了,陆小宝眨巴了一下大眼睛,把攥在手心的奶糖全都塞给了妈妈,开心地说道:“糖,给妈妈,妈妈,吃糖。” 苏玉芝蹲下身,把其中一颗还给他,笑着说道:“小宝好乖,不过不用都分享给妈妈哦,也要留给自己,所以我们一人一颗好不好?” “好。”陆小宝接过来,一脸认真地剥开糖纸,一股浓郁的奶香味扑鼻而来,他把奶糖喂到妈妈嘴边:“妈妈,先吃。” 母子俩分享了奶糖,这才转过身,表情期待地看向身后的小院和平房。 这里暂时就是他们的新家了! 苏玉芝指了指那间面积较小的卧室,规划道:“这间以后就是小宝的房间了,可以学习,可以玩耍,可以休息,就是你的专属小天地,有什么喜欢的东西都可以放在里面。” 陆小宝听得眼睛亮亮的,他嘴里抿着奶糖,含糊又着急地说道:“妈妈,喜欢妈妈!” 苏玉芝一愣,忍不住笑了起来:“当然,如果你邀请的话,妈妈很乐意去你的小天地里的。” 陆小宝窝到妈妈怀里,小短手搂住她的脖子,开心地贴着她的脸颊。 他喜欢这样搂着妈妈,仿佛整个人都被那股令他安心的木香包围了。 两人在几个房间里转了一圈,有商有量地规划了半天,这里应该放什么,那里应该放什么,这里能做什么,那里能做什么,怎么说都不尽兴。 堂屋的墙上有一个挂钟,一直到时针快指向五点,苏玉芝才笑着说道:“小宝,我们今天先回旅店收拾东西吧,顺便跟李叔叔和许阿姨告个别,好不好?” “好。”陆小宝小大人般叹了口气,不舍地说道:“舍不……得,叔,叔叔。” 苏玉芝有些意外,李榕川话不多,平时看上去还很严肃,没想到陆小宝却意外地喜欢他,她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安慰道:“你们已经是朋友了嘛,等回去了,你可以跟李叔叔约着以后再一起玩啊。” 陆小宝思考了一下,恍然大悟,连连点头:“好!”他……他可以邀请李叔叔到家里做客,跟他分享自己的玩具,分享好吃的,他以前听其他小朋友说过,他们都是这样交朋友的! 只不过想象很美好,现实却充满了意外。 冬天最后一班101专线是五点,苏玉芝和陆小宝没有赶上,等他们第二天回到小旅店,却得知李榕川昨晚上匆匆退房离开了,好像是家里有什么事。 听见这个消息,陆小宝的小脸上是肉眼可见的失望,不过这也没有办法,在这个手机和网络还不普及的年代,有的人错过了,可能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而且这几天相处下来,虽然相处融洽,但李榕川白天基本都在外面,只有晚上回来,加上他不爱说话,苏玉芝也不爱打听别人的私事,那说白了他们就是一起吃过几顿饭的关系而已。 母子俩收拾好东西,也去退了房。 得知两人要到城西的城中村去落脚,许姐拉着苏玉芝的手,不放心地叮嘱道:“我可听说那里什么人都有,可乱了,你一个女人家,还带着个孩子,家里也没个男人,平日里可要当心啊。” 看着许姐眼神中难掩的关切,苏玉芝笑了笑,一脸自信地说道:“姐,你放心,我会注意的,而且你别看我这样,其实我力气可大了,有的男人还比不过我呢,不会让人欺负我们母子的。” 听见这话,陆小宝有些着急,恨不得立刻就长大,他努力挺直小身板,赶紧接过话,急得两个字两个字地往外蹦:“妈妈,小宝,保……保护,妈妈,不许,欺负,妈妈!” 说着,还一团奶气的他严肃地板着小脸,气鼓鼓地捏紧了拳头,仿佛时刻准备着要跟敌人搏斗。 看着这个画面,许姐忍不住笑出声来,她擦去眼角笑出来的泪花,欣慰地说道:“小宝可真懂事了,像个小英雄一样,那以后就靠你保护妈妈了。” 陆小宝郑重地点了两下头,有他在,谁都别想欺负妈妈! 苏玉芝弯下腰,一把将小英雄抱起来,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大口,毫不吝啬地夸奖道:“我们小宝可真厉害!” 第20章 “小傻子”的妈妈(20) 翌日,清晨。 天空呈现出一种淡淡的铅灰色,仿佛被一层薄薄的寒霜覆盖,太阳尚未完全升起,只有微弱的曙光从地平线处透出,洒在大地上,将一切都染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 昨天又下了一场雪,小院里光秃秃的槐树被一层薄薄的雪覆盖,闪烁着晶莹的光芒,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清冷而新鲜的气息,仿佛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寒冷的空气在鼻腔中流动。 远处偶尔可以听到几声鸟鸣,清脆悦耳,打破了冬日的寂静,这些鸟儿似乎并不畏惧寒冷,它们在树枝间欢快地跳跃,寻找着食物。 现在不过七点,苏玉芝就已经从外面逛了一圈回来了,街上的行人稀少,只有几个如她一般早起的人匆匆走过,脚步声在空旷的街道上回荡,呼吸在寒冷的空气中化作一阵阵白雾,显得格外醒目。 她穿着厚实的蓝色棉袄,手里提着刚买的早餐,装在塑料盒子里的羊肉汤,汤的色泽奶白,表面漂浮着一层葱花和香菜,切成薄片的羊肉和羊杂有小半碗,还搭配了两个芝麻烧饼。 家里现在只有些简单的生活用品,没什么吃的,等中午天气好些了,苏玉芝打算去市场转一圈,她提前看过了,这附近其实还挺方便的,商场、二手市场以及农贸市场都不缺。 苏玉芝回到家,把早餐放到桌上,转身进了卧室。 这段时间天气还有些冷,加上还没买到新的床和床上用品,母子俩就将就着在这张咯吱作响的小床上睡了一晚上。 听见动静,被窝里的陆小宝扑腾了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接触到冷空气,他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犹豫了一瞬,还是掀开了被子。 “妈妈。”陆小宝唤了一声,穿上拖鞋,自信地说道:“小宝……小宝,自己,穿衣服!” 听他这样说,苏玉芝停下脚步,笑着鼓励道:“好哦,小宝试一下。” 这段时间她一直在教陆小宝怎么穿衣服、洗脸和刷牙,以及冬天应该穿什么衣服,夏天应该穿什么衣服,已经能看到成效了。 他只是反应慢,并不笨,只要耐心地教他,他总是能学会的。 陆小宝一脸严肃地拿起叠放在旁边的毛衣,把衣服抻开后,先仔细辨别了一下正反,然后把毛衣反过来,摆放得平平整整,最后弯下腰,先把手臂伸进袖子里,再把脑袋往里钻。 冬天的衣服领子有些紧,他的脑袋一直钻不出来,忍不住手脚并用地顾涌了起来。 等了一会儿,苏玉芝这才伸出手,帮忙轻轻拉了一下毛衣的后领子,陆小宝的脑袋终于钻了出来,顶着一头因为静电而立起来的头发,小脸都憋得发红了。 他呼出一口气,把衣服拉下来,拍了拍,理了理,还不忘对了对衣服上的线,确定没有穿错以后,这才笑着邀功道:“妈妈!看!” 苏玉芝竖起大拇指:“棒!这么快就学会了,我们小宝真聪明!” 听了妈妈的鼓励,陆小宝越发有动力了,又用同样的步骤把棉裤和鞋子给穿上了,还不忘把有些歪了的裤子转正。 妈妈说了,裤子的线,应该对着腿的两边。 等陆小宝忙完之后,苏玉芝自然没有忘记夸奖他,对于小孩子,只要他们把事情做好、做对,她从来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穿好衣服以后,兴奋的陆小宝牵着苏玉芝的手,蹦蹦跳跳地来到了堂屋,这可是他第一次自己把衣服穿得这么整齐诶! 房东婆婆给他们留了煤气灶和几块蜂窝煤,能先将就着烧热水用。 洗好脸,吃过早餐,母子俩没有急着出门,而是把家里先打扫了一遍,这个房子有一段时间没住人了,积了一层灰。 而且现在太早了,去市场也买不到什么东西。 苏玉芝干活很麻利,把房间里的水泥地和小院里的雪都给扫了。 陆小宝没有闲着,看见妈妈在干活,他也非常想帮忙,跟在后面跑来跑去的。 见状,苏玉芝没有阻止他,倒了一盆温热水,给了他一块抹布,让他看看哪里不干净,就擦一擦。 小孩动一动也挺好的,不仅能学习做家务,还能锻炼身体。 接到任务的陆小宝非常认真地点了点头,拿着抹布东擦擦、西擦擦,一点点灰尘都不放过,擦不到的地方甚至还要踩着小凳子去擦。 一番忙碌下来,房间明显焕然一新,连老旧的桌子都亮了许多。 整整两个小时,陆小宝都没有偷懒过,如果不是苏玉芝让他休息,他恨不得一直埋头干。 冬天虽然冷,但这样劳动一番以后,全身都热乎起来了。 看着陆小宝红扑扑的小脸,苏玉芝忍不住捏了捏:“我们小宝简直比小蜜蜂还要勤劳。” 陆小宝仰着脸,咧嘴笑了一下。 打扫完房间之后,母子俩休息了一会儿就出门了,现在去市场正好。 走了大概十分钟,他们就抵达了二手市场,里面人不少,熙熙攘攘的,看起来摊位应该已经都摆出来了。 一走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排排陈旧的摊位,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物品,有的已经磨损得面目全非,有的却还保持着原有的光泽和质感,从家具到旧书报刊,从生活用品到装饰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独特的气味,那是旧物特有的味道,混合着尘土、纸张、木头和岁月的味道。 摊主们热情地吆喝着,双手比划着,试图吸引顾客的注意。顾客们则穿梭在摊位之间,挑选着自己心仪的物品。 他们或低声议价,或高声谈笑,这一幕拥挤、繁忙,充满了各种声音和各种气味,构成了一幅生动的、充满生活气息的市井画面。 苏玉芝牵紧陆小宝的手,以防人潮冲散两人,笑着宣布道:“我们今天的任务就是,努力把要买的东西都买齐了!小宝有没有信心?” 陆小宝往她身边贴了贴,严肃地点了点头,努力提高音量,脆声回答道:“有!” 苏玉芝笑了笑:“很好,出发!” 第21章 “小傻子”的妈妈(21) 关于装修两个人的小家这件事,苏玉芝并没有打算一个人做决定,昨天她一边跟陆小宝商量,一边提前列了清单。 小孩还是第一次参与这种事,表现得非常兴奋,态度十分积极,在妈妈的鼓励下,结结巴巴地问了很多问题,还说了一些天真的想法。 但不管他说什么,苏玉芝都表现得很耐心,一一给他解释清楚。 家里现在很空,仅有的一套桌椅和两张单人小床都已经很老旧了,所以要买的东西很多,比如说小沙发、水桶、碗筷、盘子、锅、菜刀、调料、暖水壶等等,有的东西买新的价格太贵了,到二手市场来淘货是最合适的。 床就不用买了,买一张得上千元,现在还没有入账的钱,得省着点花。 房东婆婆很热心,给介绍了一个木工,打一张1.8米的大床,一套是靠背、床箱加一个床头柜,木料、板材、油漆以及人工费全部加起来大概是400元左右,床形还可以按照客人的要求来定做。 苏玉芝去木工家里看过,那确实是个手艺人,有三十年的经验,基本什么家具都会打,床用的都是实木,质量很不错,有的床头甚至还有雕花,雕花的要贵一点,整体工艺很精湛。 她便直接在这里定做了两张床,一张1.8米,一张1.5米,陆小宝的小床还加了雕花,图案是几只憨态可掬的小动物,花了800块钱。 除此之外还有两套桌椅、一大一小两个衣柜、一个梳妆台、一个电视柜、一个五斗柜,还有几张小木凳子,花了1200块钱。 其他可以排在后面,先把床给打了。 老木工说了,打一张床一般需要3-5天,前期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床的尺寸和样式准备好了所需的木材、螺丝和抽屉轨道等材料,然后根据图纸设计床的结构,最后就可以开始打床了。 切割木板、打孔、组装、调整尺寸、打磨涂漆,需要雕花的还得多花点时间,笔绘、初雕、精雕、再磨光,每一步都不能少。 要拿到新床,至少还得再等一个星期,而所有东西都打好,大概需要一个多月。 好在家里的小破床还能睡,不影响,现在要做的,就是在二手市场淘货,这里面总会藏着一些好东西,就看能不能淘到了。 二手市场里很拥挤,小摊摆得到处都是,中间就留出了一道狭窄的路,人流汇聚成一股,时不时就会肩并着肩,脚碰着脚,缓缓地超前蠕动,仿佛一场盛大的集会正在这里上演。 陆小宝还是第一次到这种地方来,拉紧妈妈的手指,眼睛睁得圆溜溜的,表情好奇又严肃地往两边打量。 虽然他不能把要买的东西全部记下来,但他牢牢地记住了一点,妈妈强调了,小宝的房间可以自己布置,如果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就说出来跟妈妈商量。 这里不仅有卖二手货的,也有卖一些手工艺品的,苏玉芝一眼就看中了两个可以放在沙发上的布艺垫子,由纯棉线精心编织而成,每一针每一线都均匀而流畅,边缘处理得也很细致,每一个角落都被巧妙地缝制在一起,既牢固又美观。 表面布满了精致的纹理,色彩以柔和的落日余晖色为主调,上面点缀着几处深棕色的花纹,既不失稳重,又不失生动,巧妙地浓缩在了这一方小小的天地里。 苏玉芝跟摊主讲价的时候,陆小宝贴着她,一边悄悄观察她是怎么跟别人讲价的,一边往旁边打量,大眼睛忽然亮了亮,轻轻扯了扯妈妈的袖子,想要引起她的注意。 讲价成功的苏玉芝蹲下身,温声问道:“怎么了?” 周围太吵了,陆小宝指了指不远处的小摊,贴到她耳边说道:“妈妈,那个,喜欢!” 苏玉芝看过去,发现他指的是一个抱枕,棉麻料子缝的,鼓鼓囊囊地塞了很多棉花,柔软、舒适又透气,色彩的深浅搭配得很和谐,如温暖的余光洒落在郁郁葱葱的山林间,在其中跳跃的小麻雀是绣的,寥寥几笔就栩栩如生。 一眼看去,仿佛能感受到自然的阳光,还能闻到被烘暖的木香。 嗅闻着妈妈身上暖暖的木香,陆小宝的眼睛更亮了。 看着他难掩欢喜的期待眼神,苏玉芝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笑着说道:“好,咱们过去看看。” 她把钱付了,拿上沙发垫子,牵着陆小宝朝那个小摊走过去。 摊主是个长相没什么辨识度的中年男人,坐在一张小板凳上,正在大声招呼面前路过的顾客。 一直在做心理建设的陆小宝有些紧张地眨了眨眼睛,攥紧妈妈的手,做了一个深呼吸,慢吞吞地走上前去,提高音量,语无伦次地问道:“老……老板,这个,多……多少,q……qi……钱?” 说完,他悄悄松了一口气。 摊主下意识地看了看苏玉芝,见大人没有说话的意思,这才看向陆小宝,招呼道:“小朋友,你问的是什么啊?” 陆小宝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居然忘了把想买的东西指出来,脸一下子就红了,下意识地看向蹲在旁边的妈妈。 待触及鼓励的目光,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抬手指向那个抱枕,继续说道:“这,这个。” “这个啊。”摊主看了一眼,目光又落到了苏玉芝身上,他指了指抱枕表面的刺绣,咧嘴笑道:“这可是我家婆娘一针一线绣的,别的地方都买不到,您要是诚心要,五块钱拿走。” 陆小宝努力板着小脸,回忆了一下,学着妈妈刚才的样子,严肃地说道:“老……老板,便……便宜……一,一点。” 摊主惊奇地看了他一眼,这看起来毛都还没长齐的小豆子,居然还会砍价呢? 他又把目光放回陆小宝身上,玩笑道:“小朋友,这可是好东西,五块钱不贵的,买了绝对值。” 陆小宝摇了摇头,无论对方说什么,就咬定了一句话:“便宜,一点,吧。”苏玉芝没说话,也没阻止,在这里买东西,砍价很正常。 见不管自己说什么,这小孩都不为所动,摊主摆了摆手,好笑地说道:“好了好了,你这小孩还挺厉害,给你便宜一块五,三块五,好吧?这真的不能再少了,叔叔家里还有老婆孩子得吃饭呢。” 陆小宝眨巴了一下眼睛,一块五毛钱,可以买……嗯……好多颗奶糖呢! “好!”他终于点了点头,腼腆地笑道:“谢……谢谢,老板。” 苏玉芝掏出四张一块钱递给陆小宝,他双手捏住钱,一脸认真地递给了摊主,对方接过钱,麻利地把抱枕装起来,连同找的五角钱硬币一起递了回来。 他笑着打趣道:“你家小孩还挺厉害啊。” 苏玉芝笑了笑:“让他锻炼一下。” 陆小宝一脸惊叹地攥紧硬币,下意识地看向妈妈,把手伸向她,摊开手心:“妈妈,钱。” 苏玉芝揉了揉他的脑袋,说道:“这个就给小宝当零花钱了,自己收好哦。” 零花钱? 小宝居然也有零花钱了! 陆小宝惊喜地点点头,再次慢慢把手攥紧。 第22章 “小傻子”的妈妈(22) 二手市场的小摊摆得很长,苏玉芝和陆小宝从头逛到尾,加上买东西,花了一个多小时,买了一堆零零散散的小东西。 越到后面,人越少,不像前面那么挤了。 苏玉芝两只手都提着大包小包的,陆小宝怀里抱着抱枕,腾出一只手牵着她的衣角,乖乖跟在她身边。 她估摸着时间,准备带陆小宝先去吃饭,目光一转,却注意到了一辆停在角落里的老式三轮车。 在斑驳的阳光下,老式三轮车的车身呈现出了一种深深的古铜色,仿佛岁月给它披上了一层厚重的外衣,上面的油漆早已剥落了一大块,露出了里面生锈的铁皮,形成了一道道不规则的纹路,像是时间的印记。 车座是粗糙的布料制成的,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弹性,车把上缠绕着铁丝,用以固定住已经有些松弛的把手,给人一种顽强生存的感觉。 三个橡胶车轮,有两个已经磨损得不成样子了,边缘参差不齐,仿佛诉说着它曾经的奔波与劳累,车链上看起来倒是还好,就是布满了锈迹。 苏玉芝眨了眨眼睛,牵着陆小宝走了过去。 她既然决定卖盒饭,自然是提前做过计划和调查的,因为最近改革引起的下岗潮,很多工厂的工人都被裁了,而城西现在在搞开发,工作的机会还是挺多的,毕竟哪怕是做个零工,干一天挣一天的钱,也比没有收入的好。 所以在这些工地附近,就有一个自发形成的露天劳力市场,每天都聚集着很多打零工的“社会待业人员”,这些人中,有一技之长的,就给人通下水道的、抹灰刮腻子的、搞电焊的等等,没有一技之长的,就纯粹出卖劳力,在工地上搬砖。 往那劳力市场走一圈,就能看见那些人三五成群地来回晃悠,有些比较讲究的,会在面前铺上一张纸,写着可以从事的工种,一看到有人来雇工,一群人立刻就会一哄而上。 而且即使好几天都找不到活干,大部分时间大家都无所事事,但还是有不少人在那里扎堆,不然还能怎么办呢? 每天中午十一点半左右就是饭点,到点就有人推着三轮车去卖盒饭,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不管挣没挣到钱,饭都是一定要吃的。 苏玉芝之前去看的时候,因为是过年,所以大部分工地都还没正式开工,她只看到一两家卖盒饭的,价格是三块五一份,一盒米饭和一盒菜,饭是提前打好的一盒,菜基本都是三种,每家的花样都不一样,但卖得好的、受欢迎的绝对是凭借着真材实料,以及卖相和口味都好的。 卖盒饭之前得做好准备工作,把该买的东西都买好,比如说几个大的保温桶、几张折叠桌子、几张塑料小凳子、一次性饭盒和一次性筷子等等。 最重要的是还得买一辆三轮车,这样运东西比较方便。 苏玉芝提前问过价,一辆新的三轮车大概得一千块钱往上,这还是老式的脚踏三轮车,靠的是人力,燃油的那种更贵。 这个二手的三轮车要是修一修能用的话,还是挺划算的。 三轮车的车主是个中年妇女,她的站姿有些局促,面前站着一个问价的矮胖男人,不知她说了些什么,矮胖男人一脸嫌弃地摸了摸三轮车,喊道:“什么?这么贵,你不如去抢好了,你这车都烂成这样了,跟废品有什么两样啊?” “你拿去给卖废品的,他最多也就给你八十块钱。”他的眼珠子转了两圈,用施舍的语气说道:“这样吧,我给你一百五,让你多赚七十。” 女人赶紧摆了摆手,脸上写满了拒绝。 矮胖男人故意思考了一下,继续说道:“那我再给你加五十,两百都算是你赚了。” 女人还是沉默地摇了摇头,矮胖男人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不耐烦地“呸”了一声:“不卖拉倒,你就守着这堆破烂吧!我看你买不卖得出去!” 他往地上啐了一口,斜睨了她一眼,骂骂咧咧地走了。 女人站了一会儿,身子一下子就佝偻了,坐回了台阶上。 看见这一幕,陆小宝的眼睛睁得圆溜溜的,嘀咕道:“妈妈,那个……叔叔,凶,讨厌!” 苏玉芝温声道:“那小宝要记住,千万不可以学哦,这样很没有礼貌。” 陆小宝赶紧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小宝,不学,小宝,有礼貌。” 苏玉芝笑了笑,走到女人面前,轻声问道:“姐,我能看看这辆三轮车吗?” 听见声音,中年妇女抬起头,露出一张沧桑憔悴的脸,她看了看母子俩,有些迟钝地回应道:“……嗯。” 她眨了两下眼睛,忽然反应过来,连忙打起精神,努力挤出一个笑来:“妹子,你要买三轮车吗?你别看这车看上去破,其实,其实还能用的,你……你要是要的话,我给你便宜一些。” 苏玉芝朝女人笑了笑,温声说道:“姐,你别急,我看看车。” “哎……好。”女人忙站起身,领着母子俩走到三轮车旁边,有些局促地搓着手:“妹子,你看吧。” 苏玉芝走近一些,把手里的东西放到三轮车后面,仔细看了看,发现这辆三轮车比远看还要好一些,车把手虽然有些松,但刹车是没有问题的,缝制车座的布料虽然粗糙,但里面塞了不少棉花,摸起来还挺柔软的。 只要把那两个被磨损得有些厉害的车轮换了,日常用来运东西是没有问题的。 陆小宝跟在旁边看,学着妈妈的样子戳了戳轮胎,虽然什么都没搞明白,但还是严肃地点了点头,跟个小大人一样。 女人看着他,忍不住微微笑了一下,只是不知想到了什么,笑容很快又变得苦涩了。 苏玉芝站直身子,笑着问道:“姐,你这车多少钱?” 见她有意要,女人抿了一下干得起皮的嘴唇,用手蹭了蹭衣服,有些局促地说道:“四……三……三百五,你看行吗?” 话音未落,她又立刻补充道:“你要是觉得贵了,咱能再商量的。” 说实话,换两个轮子大概还得近一百块钱,要是买二手的,四百五能买到一辆比这个更好的。 女人自己心里也清楚,没等苏玉芝说话,她又赶紧改口道:“妹子,三百,三百也行的。” 陆小宝偷偷观察了女人几眼,表情有些不解,这个姨姨看起来怎么好像要哭了。 他思考了一下,贴近妈妈,轻轻扯了一下她的袖子,小声说道:“妈妈,我们,买,车车吧。小宝,喜欢。” 女人有些惊讶地看向陆小宝。 苏玉芝的手心刚才摸得有些脏,用手背蹭了蹭他的脑袋,温声说道:“好啊,妈妈也喜欢。” 听见这话,女人原本灰暗的眼睛里升起了一点亮光。 苏玉芝笑着对她说道:“姐,我看你也不容易,就四百吧,这车我们要了。” 女人愣住了,眼角泛起了一点不易察觉的湿意,嘴唇微微哆嗦了一下,一时间差点说不出话来,她紧握着双手,颤声道:“谢谢,谢谢。” 苏玉芝没说什么,只是数了四百块钱,递到了女人的手里。 与此同时,陆小宝从袋子里翻出一个大大的梨子,踮起脚尖,递给了面容憔悴的女人,有些腼腆地说道:“姨……姨姨,给你,吃。” “小宝真乖。”苏玉芝对连连摆手的女人说道:“姐,你就拿着吧,” 女人犹豫了一下,抿紧嘴唇,弯腰从陆小宝的小手里接过梨子,一下子没绷住,哽咽道:“谢谢,小朋友,谢谢你。” 第23章 “小傻子”的妈妈(23) 花了接近两天的时间,苏玉芝和陆小宝一起把买的东西都归置好了。 这间租的房子已然变成了一个温馨的小家,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生活的痕迹,淘来的双人小沙发上罩着沙发套,几只柔软的抱枕随意地放在上面,老式的黑白电视机虽然很旧了,但还能用,旁边的柜子上摆放着几盆小巧的绿植,增添了一抹生机和自然的气息。 卧室的窗户装上了窗帘,米白色,还有复古的印花图案,柔软又厚实,阳光透过窗帘照进来,在地板上洒下了一片层层叠叠的光影。 陆小宝的墙上挂着几张用相框框起来的照片。 一张是他的百日照片,小小软软一个,穿着一件蓝色的连体衣,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小帽子,帽檐上还系着一个蓝色的蝴蝶结,显得格外可爱。 他肉嘟嘟、粉嫩嫩的脸上洋溢着天真无邪的笑容,小手挥舞着,小嘴微微张开,仿佛在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 另外两张是他一岁到三岁的生日照,随着时间的流逝,小孩渐渐长高了,五官也渐渐长开了,额头上还画了一点红彤彤的眉心痣,正对着镜头比耶,身上的衣服干净又整齐。 跟陆建华离完婚,离开那个家的时候,苏玉芝就拿走了这几张照片,这是陆小宝为数不多的几张照片,从他三岁那年的冬天出事开始,他就再也没有照过相了,白白净净的小孩变得脏兮兮的,还瘦得不成样子。 不过养了这段时间,小孩的脸上已经能看出来长肉了,捏着软软的。 苏玉芝珍惜地把相框挂好,手指轻轻地抚过相片,笑着说道:“小宝,等过两天,咱们去照相馆照一张照片吧,就当是纪念新生活的开始,好不好?” 陆小宝仰头看着照片中的自己,小弧度地点了点脑袋,开心地说道:“好!跟妈妈,拍照!” 说着,他想了想,指了指墙壁,认真地规划道:“放在,这里,一起。” “好。”苏玉芝笑弯了眼睛,张开手臂,比划道:“以后每年拍一张,记录咱家小宝贝慢慢长大的过程,把墙都挂满好不好?” 陆小宝轻轻地“哇”了一声,仿佛已经看见了妈妈说的那个画面。 苏玉芝拍了拍手,继续说道:“好了,妈妈去做饭了,吃完饭我们去一趟修车的铺子。”她把三轮车推到修车铺子去换轮胎了,因为当时老板比较忙,所以便说好了今天再去取车。 卧室在堂屋的左边,小厨房则在右边,里面已经摆得满满当当的了。 水泥地,墙面刷过白漆,但经过长期的烟熏火燎,已经泛起了淡淡的黄色,苏玉芝买了墙纸给铺上了,她特地挑的,就算溅上了油或者别的什么,用抹布一擦就能擦干净。 木质的橱柜是房东婆婆留下来的,门把手因频繁的使用而显得光滑且有光泽,旁边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厨房用品,从铝制的锅碗瓢盆,到搪瓷碗、盘子和筷子,这些是苏玉芝去商场买的,这些用来做饭的和吃饭的,还是得买新的。 炉子上炖的玉米排骨汤已经好了,排骨经过精心挑选和处理,肉质鲜嫩,口感极佳,在炖煮的过程中,营养和鲜味都融入到了汤中,使得整个汤品更加浓郁醇厚。 春玉米则粒粒饱满,颜色金黄,在炖煮的过程中吸饱了排骨的汤汁,变得更加饱满多汁,口感甜糯。肉和玉米都炖得很软烂,轻轻一咬就能分离,小孩子吃起来也毫不费力。 荤素搭配,苏玉芝决定再简单蒸一碗鸡蛋羹、炒一盘小青菜,陆小宝搬了张小板凳坐在旁边,眼睛亮亮的,他特别喜欢看妈妈做饭。 苏玉芝麻利地打了两个鸡蛋到碗里,加入适量的盐和水,用筷子搅拌均匀,撇去表面的气泡以后就放入蒸锅中,开水上锅,十分钟左右就能得到一碗柔滑细腻的鸡蛋羹。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她就开始炒小青菜了。 首先是热锅凉油,待油温适宜时,就放入拍散的大蒜和干辣椒段爆香,这种程度的辣味陆小宝可以接受,然后将沥干水分的青菜迅速倒入锅中,“滋啦”一声,青菜与热油接触,立刻释放出清新的绿色光芒。 此刻,火候的控制显得尤为重要,翻炒要迅速而均匀,以保持青菜的鲜嫩和翠绿。 翻炒一会儿之后,青菜逐渐开始软化,释放出更多的水分和香味,此时只需加入适量的盐调味,再轻轻翻炒均匀,让每一片青菜都充分吸收调料的味道,就可以出锅装盘了。 此时的炒青菜正好呈现出亮油油的绿色,色香味俱佳,叶片上挂着晶莹的油珠,散发着诱人的香气,令人垂涎欲滴。 时间把握得正好,炒小青菜出锅以后,蒸鸡蛋羹也好了,淋上一点酱油就可以端出来了,苏玉芝舀了一碗玉米排骨汤,把三个菜摆放到了桌子上。 看着跟在后面的陆小宝,为了让他有参与感,苏玉芝便让他把碗和筷子拿了过去。 母子俩面对面地坐在桌子边吃饭,陆小宝还不太会用筷子,但他没要妈妈帮忙,而是左手拿着勺子,右手拿着筷子,互帮互助,热火朝天,吃得十分认真。 苏玉芝舀了几勺鸡蛋羹给他拌米饭,这样他能吃一大碗饭。 可能是以前总是挨饿,所以陆小宝不挑食,目前还没发现他有什么不吃的东西,他吃了一碗鸡蛋羹拌的米饭,还吃了几筷子小青菜和一小碗玉米排骨汤。 他面前不可避免地沾了饭粒,等吃完饭以后,他立刻就把饭粒一点一点捡干净,用纸擦了擦衣服和桌子,然后把脏掉的纸团丢进了垃圾桶里。 一系列举行完成之后,陆小宝这才看向苏玉芝,笑着邀功道:“妈妈,看小宝,干净了!”他虽然学东西慢,但做事情却比一般人都要坚持且专注,有一股常人比不上的韧劲。 苏玉芝温声夸奖道:“小宝真棒,是妈妈见过最爱干净的小朋友了。” 陆小宝晃了晃脑袋,开心地笑了起来。 第24章 “小傻子”的妈妈(24) 吃过饭,把碗洗干净以后,苏玉芝和陆小宝便出门了。 从住的地方到修车铺子,步行大概需要十五分钟,母子俩没着急,就当是饭后消食了,走得不慌不忙,花了快二十分钟才抵达目的地。 三轮车已经修好了,三个轮胎都换了,坐垫也换了新的,总共花了一百五十块钱,老板修的时候,顺手给松掉的把手换了新螺丝,这算是免费赠送的服务。 苏玉芝跟老板说了谢谢,还在他这里买了一罐深蓝色的喷漆,这三轮车露铁皮了,回去洗一洗,用喷漆装修一下,看起来就跟新的没什么两样。 她骑上三轮车,试着转了两圈,确认没问题后,便笑着说道:“小宝,来,妈妈骑车带你回去。” 苏玉芝把陆小宝抱到了三轮车后面,他眨巴了一下圆溜溜的大眼睛,一脸惊奇地贴近了一些,从后面伸手拉住了妈妈的衣服。 因为担心骑太快了会颠簸,加上冬天比较冷,所以苏玉芝的速度放得很慢,从前方吹来的风中带着些微寒意,却并不刮脸,还有一股干净冷冽的味道在空气中浮动。 陆小宝歪着脑袋,把侧脸贴在苏玉芝的背上,眷恋地蹭了蹭,温暖的木香在他鼻尖弥漫,恍惚中,他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改变他人生的冬夜。 “小宝。”妈妈的声音从前面传来,被风吹得有些模糊,却依旧能听出其中夹杂的关切和温柔:“抓紧一些哦,前面要下坡了,躲在妈妈背后,别被风吹到了。” 陆小宝回过神来,大声回应道:“好!小宝,抓紧了!” 下坡时,三轮车的速度逐渐加快,街道两边静止的风景不断移动、往后掠去,留下了一串串略微模糊的影子。 忽然间,陆小宝在巷子转角看见了一道熟悉的身影,可等他眨了一下眼睛,那个巷子就被抛到了身后。 他一脸疑惑地转过头张望,却什么都没发现,那道身影仿佛只是他的幻觉。 噫?难道不是李叔叔吗? 陆小宝看了一会儿,三轮车走到坡底,身后的街道已经看不清了,他缓缓收回目光,小大人般叹了一口气,唉,看来真的是小宝看错了。 与此同时。 一道穿着黑色外套的身影匆匆从巷子里走出来,左肩上还背着一个尼龙面料的黑色背包,他走到街边,左右看了看,目光从行人脸上一一掠过,却没看到熟悉的脸,神情渐渐变得有些沉郁。 “榕哥。”这时,他身后传来了一声疑问:“你找什么呢?怎么又倒回来了?” “没什么,刚才好像看见了认识的人。”李榕川转过身,沉声道:“……应该是我看错了。” 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时,他本来想跟母子俩告别的,但等到晚上也没见他们回来,就只能匆匆离开了。 他今天早上到的江城,也不知道想的,一到就先去了旅店,却听老板娘说母子俩早就走了,看着老板娘谨慎又八卦的眼神,他不由得有些尴尬。 明明只是萍水相逢,自己却还巴巴地跑回来打听人家的消息,确实很奇怪。 只是……跟母子俩相处的这几天,他确实是体会到了一种从未体会过的、非常纯粹的……温暖的感觉。 李榕川看向左右打量的朋友,摆了摆手,说道:“强子,走吧。” 强子“哎”了一声,两人穿过巷子,他犹豫了一下,试探性地问道:“榕哥,工头说你家里有事儿,解决了吗?”他跟他哥认识了两三年,从来没听他主动提过家里的事。 李榕川面不改色地点了点头:“嗯,解决了,没什么大事。” “那就好。”见他不欲多说,强子挠了挠头,咧嘴一笑,转移了话题:“你请了这几天假,工头一直找不到人替你,都快急死了。” 这就算是把上一个问题揭过了。 强子从兜里掏出烟盒,抖出一支,递给了李榕川:“哥,来一根。” 李榕川垂下漆黑的眼睫,盯着那根烟,深深看了一眼,不知在想些什么,很快又便移开了目光,拒绝道:“不用,准备戒了。” 强子睁大眼睛,疑惑地问道:“好好的,怎么突然要戒这个?”虽然他哥抽烟抽得不凶,但这也太突然了。 “省钱。” 李榕川给出了言简意赅的回答,说话间,他从兜里掏出一颗硬糖,剥掉糖纸,把糖丢进嘴里,直接用牙齿咬碎了。 闻言,强子的表情有些一言难尽,说实话,他就没见过比他哥还省的人,这个“省”,不是抠门,而是没啥爱好的意思。 要知道,干他们这行的,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大部分都有些不好的小癖好,爱喝酒的,爱赌的,爱去夜场的,什么都有。 至于他哥,对吃不讲究,馒头就咸菜就能对付一顿;对酒没兴趣,酒量很好,没见他喝醉过,但从来不主动喝;对赌没兴趣,兄弟们打扑克的时候,他偶尔跟着玩两把,但从来不赌钱;夜场更是从来不去,而且要是遇见那种家里有老婆却还在外面乱玩的人,更是没什么好脸色。 工地上有个麻子,跟他哥一直不对付,强子曾经听见过麻子在私底下骂他哥,骂他装,骂他奇怪,骂他……额,不行。 不过强子不这样想,他觉得他哥这样挺好的,他们这些跟他关系好的兄弟,都是想要好好挣钱的,最多就是爱抽几根烟,爱喝几口酒。 “你不是想明年跟女朋友结婚吗?好好攒钱。”李榕川不知道强子在想什么,拍了拍他的肩,面无表情地说道:“而且烟抽多了不仅容易牙黄,还容易得病,还是注意一点。” 刚把烟放到嘴里的强子:“……榕哥,你真是我亲哥。”你说这烟我是抽,还是不抽? 他默默把烟拿下来,塞回了烟盒里,嘟囔道:“那你又不结婚,你不老是说自己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嘛?” 听见这话,李榕川的脑海中莫名闪过了一张脸,他一怔,一贯平静的眼神变得有些惊疑不定。 强子还在嘟囔些什么,李榕川猛地回过神来,视线掩饰性地飘忽了一瞬,轻声呢喃道:“……以后的事,谁又说得准呢。” “什么?”他的声音太小,强子没听清。 李榕川摇了摇脑袋,否认道:“没事。” 过了几秒,他又重复了一遍,仿佛在说服自己:“没什么。” 第25章 “小傻子”的妈妈(25) 苏玉芝不知道陆小宝刚才看到了什么,回到家以后,她立刻就把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了忙碌之中。 小家基本已经装修好了,就只等木工把家具全都打好了,现在可以正式开始做卖盒饭的准备工作了。 翌日,清晨。 天边微微泛起浅如水般的蓝色,与空中弥漫的白色薄雾相映成趣,路面覆了一层薄霜,能看见车辆驶过留下的轮胎痕迹。 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寒冷,深吸一口,仿佛能感受到那股透彻心扉的凉意,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基本都是朝南边的菜市场去的。 苏玉芝和陆小宝便是其中之一。 清晨的气温太冷,要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实在是不容易,苏玉芝本来想让陆小宝在家里睡觉,但小孩见她要出门,自己就跟着起来了,着急忙慌地穿上衣服,小尾巴似的跟在后面。 见状,苏玉芝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只耳套,温声说道:“小宝过来,要出门的话,把这个戴上。” 这是她昨天晚上刚织好的,用柔软的深棕色绒线织的,一针一线都认真细致,半圆形刚好与耳廓贴合,可以保护小孩的耳朵免受寒风的侵袭。 陆小宝一脸惊奇地戴上耳套,有些不适应地戳了戳,忍不住说道:“妈妈,好软。” “小宝,听不见妈妈了。” 苏玉芝揉了揉陆小宝的头发,笑着说道:“那妈妈大点声跟你说话,这个是耳套,外面风太大了,戴上这个就不会吹得耳朵疼了。” 陆小宝乖乖地点了点头,目光落到妈妈脸上,伸手捂住她的耳朵,关切地问道:“妈妈呢?没有,耳朵疼。” “妈妈不冷。”苏玉芝把围巾围到他的脖子上,打了一个漂亮的结,温声安抚道:“妈妈等一下围围巾就好了。” 陆小宝眨了几下眼睛,表情懵懂地应道:“好。” 母子俩骑着三轮车出门了,苏玉芝自己在三轮车后面安了一个座位,就在坐垫后面,一块钻孔的木板子,用铁丝和螺丝拧上,再在木板上放在一个小垫子。 陆小宝可以坐在上面,跟妈妈贴近,牵她的衣服。 母子俩冒着寒风前进,身上都穿着深蓝色的棉衣,裹得严严实实的,手套和围巾一样不少,只露出两双看上去很相似的大眼睛。 街道两边有卖早餐的小摊,炉灶上的蒸笼和锅都热气腾腾的,散发着食物的暖香。 苏玉芝看了一眼,问道:“小宝,有想吃的吗?” 听见妈妈模糊的声音,小宝摇了摇头,顿了一下,才意识到她看不见,连忙大声地回答道:“不,不吃,跟妈妈,买菜!” 苏玉芝轻笑一声:“好,那等回家了,妈妈给你煮面条吃……” 话音未落,被灌了一嘴风的她就赶紧闭上了嘴巴。 陆小宝没发觉不对,开心地眯起了眼睛,他喜欢吃妈妈煮的面条。 菜市场已经热闹起来了,摊位基本都已经摆满了,三轮车不好进去,苏玉芝便把车停在了外面。 她牵着陆小宝往里走,周围一圈基本都是卖蔬菜的,都是自家种的,很新鲜,碧绿的青菜、鲜艳的西红柿、饱满的茄子、葱蒜辣椒等等,表面还能看见晶莹的晨露,吸引着过往的顾客驻足挑选。 中间卖的是肉,基本都是鲜嫩的猪肉,来的早还能买到新鲜的肝肺和大肠,卖肉的师傅已经很有经验了,轻松地挥舞着大刀,割出一块漂亮的肉,上秤一称,基本就是客人要的了。 角落摆的是卖鱼的摊子,各种鱼类在水盆里活蹦乱跳,如果有人要买,摊主熟练地用网捞起鱼,称重、杀鱼、去鳞,一气呵成。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卖熟食或者凉菜的小摊子,生意都还可以。 苏玉芝牵着陆小宝,一边走,目光一边从各个摊位上扫过,挑选着自己想要买的菜,遇到看中的,就停下来讲价。 每当这个时候,陆小宝就乖乖地贴紧妈妈,拿圆溜溜的大眼睛打量着周围。 周围逐渐热闹了起来,人群熙攘,有提着菜篮子的老太太,有拉着小车的年轻夫妇,还有带着孩子的家庭主妇,他们穿梭在摊位之间,挑选着心仪的食材,讨价还价的声音此起彼伏。 其实陆小宝很喜欢这种热闹的氛围。 花了不到半个小时,苏玉芝就买了一大堆菜,萝卜、白菜和辣椒都很新鲜,直接装了一大麻袋,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牛腩肉和小菜。 因为她把一个小摊的萝卜都买了,所以摊主十分热心地要帮忙把麻袋抬到三轮车上。 虽然苏玉芝一个人能行,但她没拒绝对方的帮助。 陆小宝跟在旁边,暗自捏紧了小拳头,表情有些苦恼,唉,小宝还得多久才能长高呀? 东西都装上车后,母子俩又骑着三轮车回去了,迎着风,能看见太阳慢慢升起,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将天边染成了温暖的橘红色。 这时街道上的行人也开始多了起来,都穿着厚重的冬衣,缩着脖子,快步走着,偶尔会有几个孩子在一起嬉戏,发出欢快的笑声,为这冬日的清晨增添了几分生气。 苏玉芝看了一眼这些小孩子,眸光里带着一点笑意,希望以后小宝也能交到好朋友。 忽然,她脑子里灵光一闪,想到一件重要的事,小孩今年五岁了,却一直没上学。 不过读书不怕晚,再过一段时间。寒假应该就结束了,到时候得送他去上幼儿园了。 坐在后面的陆小宝不知道妈妈在考虑些什么,他只是仰着脸,一脸惊奇地盯着妈妈被吹起的头发丝看。 那些头发丝如柳絮般轻盈地飘舞着,时而跳跃,时而卷曲,时而舒展,还泛着金灿灿的光。 看了一会儿,陆小宝忍不住伸长手臂,轻轻碰了一下,又碰了一下。 哇,妈妈跟仙女一样诶!好漂亮! 过了五六分钟,母子俩回到了家,苏玉芝按下刹车,把陆小宝抱了下来,小孩脚刚着地,就着急地说道:“小宝帮忙,妈妈,小宝,帮……”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眼睁睁地看着自家妈妈一伸手,一脸轻松地把比她还胖还高的麻袋抱了起来。 看见这一幕,陆小宝震惊又崇拜地张大了嘴巴:“哇……”原来妈妈是大力士嘛!妈妈好厉害! 苏玉芝笑着说道:“小宝,走。” 陆小宝的眼睛都在闪光,学着妈妈夸他的样子,竖起大拇指,认真地说道:“妈妈,厉害!” 母子俩走进小院,苏玉芝把麻袋放在了厨房门口,门口靠墙的地方有一个装水的大水缸,她把菜一棵一棵地拿出来,堆在了水缸旁边。 陆小宝也吭哧吭哧地来帮忙,大麻袋他抱不动,但一棵白菜他还是抱得动的。 弄完后,苏玉芝拍了拍手,准备先弄早餐吃,吃完了再忙。 陆小宝非常喜欢她煮的面条,做法很简单,起锅烧水煮面条,碗里先放一勺盐、一点酱油、一小块猪油和一小把葱花,然后浇上煮开的面汤,最后再把面条夹起来放进碗里就好了。 面条细薄柔滑,却还保留一点劲道的口感,汤色清澈透亮,表面浮着一层淡淡的油花和翠绿的葱花。 简单清淡的调味,吃起来却格外香,陆小宝坐在椅子上,拿着筷子和勺子,吃相认真,异常满足。 第26章 “小傻子”的妈妈(26) 吃完早餐,苏玉芝就准备干活了。 她打开盖在大水缸上的盖子,里面的水装得很满,水面甚至漂浮着一层薄薄的冰凌,就像一片片细碎的玻璃,闪着冰凉的光芒。 不用摸,一看就知道这水肯定凉得刺骨。 苏玉芝打了一大盆凉水,又烧了热水兑在一起,用微微热的水开始洗菜,而陆小宝小朋友非常有参与感,什么都想帮忙。 苏玉芝没有打击孩子的积极性,打了一小盆温水,放了几个西红柿进去让他洗。 接到任务的小孩一脸郑重地点了点头。 母子俩搬了两张小凳子并排坐在一起,埋头开始认真洗菜。 苏玉芝的速度很快,但几十斤的大白菜、萝卜和辣椒毕竟是一项大工程,还是花了一个多小时才洗完。 苏玉芝打算把这些腌成小咸菜,卖盒饭的时候可以给客人吃,这也算是一个揽客人的小花样。 她观察过了,其他卖盒饭的都没有。 苏玉芝准备好干净的菜刀、菜板、大盆,还有几个竹编的筛子,她先把清洗干净的萝卜全部切成厚薄适中的片,然后放进筛子里。 萝卜先放到一边晾晒,再处理白菜,水灵灵的大白菜切成两半,然后翻开白菜叶,把盐均匀地撒进去,再倒入清水,把白菜压实。 洗好的辣椒沥干水分,斜刀切成合适的大小,然后把这些辣椒放入一个干净的玻璃容器中,加入盐、糖、醋、蒜头和生姜等调料拌匀,然后密封容器,让辣椒在调料的浸泡下慢慢发酵。 随着时间的推移,辣椒的辛辣味与调料的酸甜味会相互融合,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酸辣口味,既能开胃消食,又能提神醒脑。 萝卜和白菜还得放一段时间,母子俩简单吃了午饭,睡了个午觉,这才起来继续。 白菜已经变成了又软又脆的样子,如果太软了就是腌制过头了,白菜梗吃起来就不是脆脆甜甜的了。 苏玉芝拿出特制的辣椒粉,这个辣椒粉里混合了大蒜、生姜、葱、糖和盐等调料,均匀涂抹到白菜上,不仅可以赋予白菜鲜明的红色,更能使其吃起来辣中带甜,酸爽可口。 大概三天,白菜的纤维就会变得更加柔软,味道发酵开来,变得更加醇厚。 至于萝卜干,现在温度低,还得多晾晒半天,等晾晒好了,再腌制成干爽而有韧劲的萝卜干就可以了。 小咸菜都腌制好以后,苏玉芝把容器都搬进了厨房里,她把满手的调料洗干净,长舒一口气,伸了个懒腰:“呼——终于弄好了。” 陆小宝端着搪瓷杯从后面跟过来,乖乖地说道:“妈妈,喝水。” “谢谢宝贝。”苏玉芝笑着接过杯子,一口气喝了半杯。 其他的东西她基本都已经买好了, 四百块钱的二手脚踏三轮车,三轮车修好以后拿回家洗了洗,喷上漆,看上去跟新的没什么两样。 两张折叠小桌子和十张塑料小凳子,一共八块钱,可以让客人当场“即食”。 一次性饭盒、一次性筷子和塑料袋各一百个,价格很便宜,才花了两块五毛钱。 四个大保温桶,七块钱一个,一共二十八块钱,一次做三样菜,三个保温桶里盛菜,另一个保温桶可以用来盛茶水,五毛钱可以灌一大瓶。 等天热了,除了凉茶,还能整点清爽的绿豆汤。 苏玉芝没有一次性买太多,得先干几天,看一下一天能卖多少份,后面买东西她心里才有数。 肉和菜肯定是要每天买新鲜的,附近菜市场的物价她了解过了,比如说菜籽油是二十五块钱一桶,猪肉两块五一斤,菜一般是三毛钱一斤,大米六毛钱一斤,鸡蛋两毛钱一个,一块钱六个等等。 当然,这些都是买得多一些,就会更便宜一些,最好是能找到固定的卖家长期合作,这样不仅菜的质量有保障,价钱也好商量。 * 墙上的时针还没指到七点,苏玉芝就睁开了眼睛,眼神清明,看不出一点睡意。 今天是她出摊的第一天! 苏玉芝精神抖擞地从床上爬起来,穿好衣服,挽上袖子,从暖水壶中倒了热水洗脸。 陆小宝的眼睛掀开一条缝,在被窝里顾涌顾涌,裹着被子慢慢坐了起来。 他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地喊道:“妈妈……” 苏玉芝把热毛巾从脸上拿下去,轻声笑道:“妈妈在。” 陆小宝慢吞吞地把手伸出手,被冷空气一激,抖了抖,快黏在一起的眼皮睁开了。 “妈妈!”陆小宝又喊了一声,滚了一圈,从被子里翻出来:“小宝,一起!” 苏玉芝把他的洗脸巾打湿、拧干,在他脸上抹了一把。 陆小宝乖乖仰着小脸,等脸洗干净,擦了雪花膏,他挪蹭到床沿,低头看了看,身子往下一滑,把脚放进了棉拖鞋里。 他自己穿好衣服和鞋子,哒哒哒地跑到堂屋,端起桌子上的杯子,喝了半杯温水。 陆小宝围上围巾,戴上耳套,牵住妈妈的手晃了晃,开心地说道:“妈妈,出发!” 他们要去菜市场买菜了。 骑上三轮车,母子俩很快来到了菜市场,现在的肉和菜都是最新鲜的。 苏玉芝很会挑,很快就把今天要用的菜买好了,回到家,她麻利地把菜洗好,把肉备好,便弄了早餐吃。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她把饭倒进蒸饭的大木桶里蒸上,十点多的时候,她就开始炒菜了。 今天的三个菜是回锅肉、土豆块炖肉和手撕包菜。 土豆块炖肉是提前炖的,肉块肥瘦相间,吃起来软软糯糯,土豆吸饱了肉汁,口感十分绵密。 手撕包菜用蒜末和干辣椒段爆香,大火炒软以后倒入酱汁,吃起来酸酸辣辣,清脆爽口。 回锅肉是苏玉芝的拿手菜,选用三肥七瘦的五花肉,切成宽度和厚度都恰到好处的薄片,既方便煸炒入味,又能保持肉质的嫩滑。 先将锅烧热,然后倒入适量的菜籽油,油温升高后,便放入切好的肉片。 随着油温的逐渐升高,肉片的油脂被煸出,在锅中快速翻炒,发出“滋滋”的声音,伴随着一阵阵肉香扑鼻而来。 火候的掌握至关重要,过大的火候会使肉质过于干硬,而火候不足则无法将肉质的鲜美完全炒出,必须凭借经验和手感,使肉片达到最佳的口感和味道。 当肉片炒至金黄酥脆时,加入姜蒜末、豆瓣酱等调料,继续翻炒均匀,豆瓣酱的辣味和咸香与肉片的鲜美相互融合了翻炒均匀后出锅。 炒好的回锅肉色泽红亮,肉质鲜嫩多汁,辣而不燥,香而不腻,特别下饭。 苏玉芝今天准备的大概是五十人份,她把米饭分别装进一次性饭盒,一一垒好,三个菜都装进保温桶里,另一个保温桶里还泡了温热的茶水。 盖好盖子,她麻利地把保温桶搬到三轮车上,便准备骑车去工地摆摊了。 “小宝坐稳。”苏玉芝兴奋地说道:“出发咯!” 陆小宝乖乖坐好,牵紧妈妈的衣服,开心地说道:“出发! 第27章 “小傻子”的妈妈(27) 花了大概十分钟,苏玉芝骑着三轮车抵达了目的地。 这个地方是她提前看好的,周围正在修建新学校和新小区,只有两家在这里卖盒饭,供不应求,很多吃不上的工人就多花一些钱去小饭馆。 还没到地方,一片繁忙的工地就展现在了母子俩面前,建筑物的形状已经初见端倪,但还远远没有完成,巨大的钢铁框架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仿佛是一座现代城市的骨架。 工地上弥漫着一种混合着泥土和钢铁的气息,搅拌机、升降机和焊接机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形成一首充满节奏感的工地交响曲,在这里,时间仿佛被快速压缩,每一个瞬间都充满了忙碌与活力。 现在已经到饭点了,大部分工人都已经开始休息了,三五成群地出来找吃的,不过远远还是能看见有工人还在高处作业,随风摇曳的安全网后,他们的身影在湛蓝色的天幕中若隐若现,看起来很危险。 苏玉芝来得晚了一点,第一批出来的工人已经四散开了,她找好地方,把三轮车停好,然后把折叠小桌子和塑料凳子都拿下来摆好,四个大大的保温桶放在三轮车后面的平板上,天气冷,不着急打开,等有人来再打开盛菜。 腌的辣椒和辣白菜也各装了一小罐放在旁边,时间有些仓促,要是再多腌两天味道会更好。 苏玉芝带上袖套和口罩,做好了准备,陆小宝很乖,搬了一张小马扎坐在三轮车旁边,怀里抱着收钱用的纸盒子,圆溜溜的大眼睛盯着面前来往的路人看。 很快又有工人从工地中一涌而出,他们都穿着厚重的工作服,头戴安全帽,汗水从额头滑落,在黝黑的脸庞上留下了一道道痕迹。 他们从苏玉芝的盒饭摊前经过的时候,都下意识地往这里看了一眼,不过大部分还是习惯性地朝以前吃的盒饭摊和小饭馆去了。 毕竟是花钱吃饭,这种新来的小摊,谁知道好不好吃,要是不好吃的话,不就是浪费钱嘛! 苏玉芝心里也有数,表现得很淡定,很快,人群中,有一个工人看过来时,目光略一停顿,落到了装着腌咸菜的玻璃罐上,红红绿绿的,看起来还挺有食欲的。 他犹豫了一下,拉上身边的工友,走上前来问道:“老板,你家盒饭多少钱?” 见有客人,陆小宝的眼睛亮了亮,苏玉芝热情地招呼道:“三块五一份,一份饭,三个菜,这些小咸菜随便吃,还有热茶水,五毛钱随便喝。” 说着,她麻利地打开保温桶,继续说道:“两个荤菜,一个素菜,你们可以先看看。” 盖子一打开,一股热气带着浓郁的香气就扑面而来,袅袅升起的白气在寒冷的空气中显得格外明显,各种食物的香味混合在一起,既有肉的鲜美,又有蔬菜的清香,还有调料的香醇。 近距离闻到香味,两个工人赶紧凑上前去看,满满三大桶菜,不仅闻着香,看起来更香,他们忍不住咽了咽口水,果断说道:“老板,来两份!” 苏玉芝笑着回答道:“好嘞。” 其中一个工人数出七块钱的票子,四下看了看,就发现一个长相乖巧的小豆子迈着小短腿站了过来,把手里的纸盒子捧高,有些紧张地说道:“叔……叔叔,钱钱,放这里。” 他有些失笑,把钱放进去,说道:“这是你家孩子吗?长得真可爱。” 陆小宝抱住盒子,腼腆地笑道:“谢谢,叔叔。” “我儿子,要跟着出来帮忙。”苏玉芝笑了一声,她拿出两个一次性饭盒,用大勺打了满满两盒菜,并着两盒米饭递了过去,推荐道:“要是喜欢,可以在米饭上浇点汤。” 给钱的那个工人很听劝,立刻就打开装米饭的盒子,让她浇了一勺汤汁上去。 两人没走,夹了点腌咸菜,就坐在小桌子旁边吃了起来,菜一入口,两双眼睛都不约而同地睁大了一些,好家伙,这菜看着香,吃起来更香啊! 他们惊喜的大快朵颐起来,刨饭的速度明显加快了许多,咀嚼的样子很专注,仿佛全世界只剩下自己和手里的盒饭了。 那保温桶的盖子一打开,香味就吸引了不少路过的人,一看这两人吃得这么香,不由得更馋了,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好几个人都凑了上来。 “老板,给我也来一份。” “我来三份!” “老板,我再要瓶茶水。” “老板,你这手艺也太好了!这是我吃过最香的一顿饭了!” “老板,你腌的这个咸菜好下饭啊!” “对对,我再来一筷子!” "你儿子长得很可爱啊,今年几岁了……巧了,我闺女跟他一样,前两天我回来的时候,她还舍不得我走呢,把压岁钱全都给我了,说让我在路上买糖吃。" “开始了开始了,老袁又开始秀闺女了。” 只要一开始有了生意,色香味俱全的菜就俘获了每个客人的胃,见状,越来越多的人被吸引了过来,小摊前一时间变得非常热闹,陆小宝抱紧纸盒子,看着里面零零散散的纸票子,忍不住咧嘴一笑,露出了两颗细细小小的小米牙。 他们有钱了,妈妈一定很开心! 没一会儿功夫,盒饭就卖出去了四十多份,这一波过去以后,见暂时没有客人,苏玉芝便打了一小份,让陆小宝先把中午饭吃了,小孩不太能吃辣,所以她只打了些绵软的土豆、软糯的肉块和手撕包菜。 他拉住她的衣角,乖乖地说道:“妈妈,吃。” 苏玉芝蹲在陆小宝旁边,把饭盒放在桌子上,温声笑道:“小宝先吃,妈妈等会儿回去再吃。”盒饭差不多要卖完了,就剩个四五份了,明天早点来,能卖得更快。 陆小宝摇了摇头,接过话:“小宝,一起,跟妈妈一起。” 苏玉芝的眼睛弯了弯,笑道:“小孩子需要按时吃饭哦,不然以后就长不高了,到时候你怎么保护妈妈呀?” 陆小宝一听,有些急了,赶紧点了点头:“吃,小宝长高!要保护妈妈!” 很好,小孩近来说话越来越顺了,都不怎么结巴了。 看着陆小宝认真吃起了饭,苏玉芝站起身,把桌子上的残余的饭盒都收拾了起来,然后用抹布把油渍和洒落的饭粒擦干净。 这时,有一个工作结束得比较晚的工人匆匆跑到小摊前,不确定地问道:“老板,还有吗?要四份带走。” 苏玉芝看过去,这个工人看起来很年轻,生了张很显小的圆脸,最多也就二十出头的年纪,脸上蹭了不少灰,表情不太好看,手还搭在胃的位置揉了揉,看起来饿得不轻的样子。 见状,她立刻回答道:“还有,我这就给你装上。” 闻言,这工人松了一口气:“谢天谢地,我以为还得跑去小饭馆呢。”前段时间堆积下来的活有点多,今天就整得有些晚了,连他常去的那家卖盒饭的都已经走了。 保温桶的盖子一打开,香味立刻就散了出来,他只觉得更饿了,甚至连肚子都忍不住发出了抗议的叫声。 这工人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老板,你是新来的吗?做的菜好香啊!”他的目光落到了陆小宝正在吃的土豆炖肉上,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看起来好好吃啊! 苏玉芝笑了笑,热情地应道:“嗯,今天第一天出摊,小哥要是觉得好吃,以后常光顾。” 她打了满满当当的四盒菜,问过以后,从桶底打了一勺汤汁浇到米饭上,又夹了些腌咸菜铺上去,然后把四个饭盒都装进了塑料袋里,并且放上了筷子。 “那当然,肯定照顾你的生意。”这工人连连点头,抽出两双筷子还了回来,说道:“就两个人,不用四双。” 他从裤兜里摸出钱放进纸盒子,摆了摆手,说道:“走了。” 第28章 “小傻子”的妈妈(28) 付强提着盒饭回到工地的时候,李榕川刚从高空下来,正在解扣在腰间的安全带。 “榕哥。”他远远挥了挥手,大声喊道:“快来快来,吃饭了!” 李榕川点了点头,解开安全带走过去,工地上尘土飞扬,他虽然戴着安全帽和防尘口罩,但还是弄得灰头土脸的,看上去跟其他的工人没有什么两样。 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取下防尘口罩,露出了一张轮廓分明的脸,看起来精神又好看。 两人找了一个地方坐下吃饭,付强一边把饭盒从袋子里拿出来,一边碎碎念道:“饿死了饿死了,我快饿死了!” “这两天辛苦了。”李榕川把脱下来的手套放在旁边,从袋子里把两瓶热茶拿出来:“不过今天弄完,进度应该就赶上来了。” “我倒是没多累,就是饿得慌。”付强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年轻小伙子都不经饿,他感叹道:“要说辛苦,还是榕哥你更辛苦。” 要知道,李榕川干的是架子工,在工地上算是最危险的工种之一,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干的,不仅要胆子大,还得有力气,耐得住。 早上六七点就开始上工,一直干到晚上,一天最少有九个小时都在几十米的高空上作业。 搭建和拆卸钢管,一根钢管就五六米长,而且虽然有规定说必须拴着安全绳,但在实际中,为了方便作业,基本上都是不栓的,风险特别高。 普通工地工人一天的工资大概四五十,而李榕川一天就能拿六十五以上,不过羡慕归羡慕,这工作其他人可是干不来的。 李榕川拿起一次性筷子,一脸平静地打开了盒饭的盖子。 付强还在说话:“榕哥我跟你说,今天下工晚,我常去那家都已经收摊走了,本来还以为得去饭馆买呢,你猜怎么着?” 没等李榕川说话,他继续叭叭道:“没想到遇到了一家新开的,老板说是第一天出摊,不过做的菜看着可香了!绝对是真材实料!” “当时他家孩子正在吃,我看了一眼,啧啧啧,馋得我口水都差点流下来了。” 李榕川本来还觉得付强说得太过夸张了,但他垂眸一看,还是赞同了一句:“看着确实挺好吃的。” 见这个话唠还要啰嗦,他便说道:“你不是饿了吗?赶紧吃吧,吃完了抓紧时间休息一下。” 付强闭嘴了,点了点头,可一筷子回锅肉放进嘴里,还是忍不住竖起大拇指,最后感叹了一句:“确实香,老板没吹牛,下次我还去她家!” 说完这一句,他就闭紧嘴巴,埋头苦吃了起来。 看着色泽诱人、炒得香香辣辣的回锅肉片,李榕川的目光微微一顿,忍不住露出一个怀念的笑。 之前在旅店的时候,他厚着脸皮跟那对母子蹭了好几顿饭吃,他还记得女人说过,回锅肉是她的拿手菜之一。 当然,其实他觉得她做的什么菜都好吃。 李榕川收回跑远的思绪,夹起一块回锅肉片放进了嘴里,菜还是热的,虽然放了一段时间,但是味道还是很好,五花肉鲜嫩多汁,辣而不燥,香而不腻。 他嚼了几下,随着味道在舌尖绽开,眼睛不由得越睁越大,一贯古井无波的眼神变了,多了些惊讶、惊喜和难以言喻的期待。 “强子。”李榕川猛地转过头,有些着急地问道:“卖盒饭的老板是不是一个年轻女人?她孩子是个大约四五岁的小男孩。” 付强吓了一跳,他嘴里都是饭,被噎得直翻白眼,连忙抬手锤了锤胸口。 他把饭咽下去,接过热茶灌了一大口,回忆道:“老板脸上戴着口罩,年轻不年轻不确定,不过确实是个女人,听声音还挺好听的嘿嘿。” “他儿子看上去……应该是四五岁左右吧,我也不知道,反正长得挺可爱的,个头矮矮的。” 说到这里,付强忽然反应过来,好奇地问道:“哥,你认识?” 李榕川没说话,更确切的说,是根本就没听见他说什么,只是猛地站起身,说道:“强子,你带我过去一趟。” 他迫切地想知道,到底是不是他想的那两个人。 “哎等等?”付强赶紧劝阻道:“我看老板都快卖完了,菜都见底了,应该早就走了,你现在去肯定找不着人的。” “哥你别急,她说以后还得来呢,咱下午再去看吧。” 听见这话,李榕川总算是冷静了下来,慢慢地坐了回去。 看着他不同寻常的反应,付强歪头打量了半天,忍不住猜测:“哥,看你这么着急的样子,那该不会……是嫂子吧?你不会背着兄弟们连孩子都有了吧?” 他可很少见他哥这么着急的样子。 付强越说,觉得越有道理:“那孩子长得挺好的,仔细一想……额……” 他想了想,憋出了一句:“鼻子跟你挺像的!”都是又挺又直的。 “四五岁……那榕哥你岂不是十九岁就有孩子了!!!” “不是。”李榕川的眼皮跳了一下,一巴掌拍到付强的头上,沉声否认道:“你别胡说八道,就是我新认识的朋友,我想去看看是不是她们。” 付强点了点头,很快就摇了摇头,不对,他疑惑地问道:“不对不对,不对劲,榕哥,你怎么会觉得那老板是你朋友?” 李榕川夹起一块土豆,面不改色地回答道:“这菜的味道很像我那个朋友做的。” 付强:“……” 他脸上露出一个干巴巴的笑容,离谱,就离谱,听听这话正常吗?尝一口就说是你朋友做的菜,没少吃吧! 哥你说实话,你说的这个朋友,真的只是普通朋友吗!? 第29章 “小傻子”的妈妈(29) 苏玉芝和陆小宝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一点多了。 她匆匆吃过饭,就烧了热水,把保温桶、小桌子和小凳子都洗了一遍。 要做关于“吃”上面的生意,不仅要真材实料,味道好,还得弄得干干净净,这样客人才能吃得放心。 全部都收拾好以后,苏玉芝这才得空休息,她站直身子,伸手捶了捶腰背,干这个就是累腰,弯腰的时间太长,容易酸痛。 见状,陆小宝赶紧小跑过来,小手捏成拳头,在妈妈的腰背上捶了捶,给她提供了贴心的按摩。 苏玉芝让小孩表现了一会儿,这才坐到桌子边,准备数一数今天挣到的钱。 小尾巴陆小宝也把小椅子拉过去,乖乖地依偎在妈妈旁边,看她把纸盒子里的纸票子一张一张拿出来,整理在一起。 今天算是试水,一天做五十份盒饭对苏玉芝来说不难,明天可以加量到一百份。 早起七点去菜市场买新鲜的肉和菜,把菜全部备好就可以休息一会儿,到十点多再开始炒菜,然后装进保温桶里保温,十一点多骑车去工地摆摊,今天去得晚了一点,明天再提前十五分钟。 盒饭都卖完以后,回来把东西都清洗干净,差不多就能休息了。 苏玉芝不打算一天去卖两趟,一是这样太辛苦了,二是陆小宝现在还小,她想空出下午和晚上的时间跟他多相处,还能教教他认字和算术。 今天的五十份盒饭都卖完了,一份三块五,五十份就是一百四十五块钱,除此之外,还卖了二十瓶左右的热茶水,一瓶五毛,一共十块钱。 总共挣了一百八十五块钱。 至于本钱: 油半桶,算十二块五。 猪肉买了二十斤,两块五一斤,一共五十块钱。 土豆比一般蔬菜便宜一些,才两毛钱一斤,买了二十斤,一共四块钱。 包菜买了二十斤,三毛钱一斤,一共六块钱。 其他零零散散的菜、茶叶、腌咸菜和调料就算五块钱,水电和人工单算,最多算十块钱。 一共花费八十七块五,净赚了九十七块五毛钱。 以后多做一些,还能多挣一点,一天上百不成问题。 这段时间装修家里,打床打家具以及各类小玩意儿已经花了近四千块钱,苏玉芝手里现在还有六千多,全都存进银行里了。 可以拿一部分出来理财,不用多赚,小赚一笔也不会惹人怀疑。 而且这些钱看似多,其实都不经用,生活中每一样都要用钱,最重要的是他们不可能一直租房子住,租房子的不确定性太高了。 现在江城的房价是三千多一平,当然,这个是城东商品房的价格,城西这边要便宜一些,最多两千出头,要是买二手的,甚至一千多的也有。 苏玉芝知道,江城以后肯定会发展和建设得越来越好,而随着时代的发展,钱会越来越不值钱,房价也会越来越贵。 她垂眸看向旁边的陆小宝,他正乖乖地依偎着她,小脑袋靠在她的手臂上,头发间有一个可爱的小旋。 苏玉芝抿嘴笑了一下,如果可以,她想多攒一些钱,给自己和小宝买一个属于两人的小家。 小家的意义对他们来说是不同寻常的。 苏玉芝从一叠红红绿绿的纸票子里抽出一张绿色的一块钱,用手指压住,推到陆小宝面前,笑着说道:“今天小宝帮忙收钱,辛苦啦,这是今天的零花钱哦。” 苏玉芝每天都会给陆小宝零花钱,一毛、五毛或者一块钱,让他可以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还可以借着买东西算钱的时候简单学学算术。 不过大多数时间,小孩都会把钱存着,他有一个小金猪存钱罐,他喜欢把钱放在里面。 不过陆小宝没有看钱,而是第一时间仰着小脸看妈妈,伸手轻轻摸了摸她的脸:“妈妈,辛苦。” 妈妈做的每一件事他都看在眼里,不管是买菜、洗菜、做菜,还是卖盒饭、收拾保温桶,在他看来,都特别辛苦。 苏玉芝垂下脑袋,用额头抵住陆小宝的额头,眼眸中笑意温柔,说道:“有我们乖乖小宝在,妈妈不辛苦。” 把数好的钱存放好,起了个大早并且忙了一上午的母子俩睡了个午觉,下午的时候出去外面逛了逛,回来吃了晚饭,学了几个字,共同分享了一个《丑小鸭》的童话故事。 小孩子需要充足的睡眠,九点多,陆小宝就准时洗漱上床睡觉了。 苏玉芝要晚一些,她把明天要做的菜式写好,买的菜拟好,这才不慌不忙地上床睡觉。 * 翌日。 早上七点,苏玉芝和陆小宝起床,重复了前一天的生活规律。 她今天做的三个菜是蒜薹炒肉、鱼香肉丝和西红柿炒鸡肉,全部装进保温桶,连同热茶一起搬上三轮车。 今天比昨天早出发了十五分钟,到地方以后,正好赶上工人们休息,乌泱泱一群人从工地里涌了出来。 苏玉芝停好车,先把陆小宝抱下来,转身刚想去搬折叠小桌子,旁边就伸出一双手,先一步帮她把东西搬了下来。 她惊讶地眨了一下眼睛,转头的一瞬间,就感觉到陆小宝扯了扯她的衣角,惊喜地说道:“叔叔!妈妈,是叔叔!” 话音未落,苏玉芝对上了一双漆黑的眼睛,但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这双看似平静眼睛里却藏着一丝紧张和欣喜。 她快速地眨了两下眼睛,惊讶地说道:“呀?是你?” “好巧。”李榕川的唇角轻轻勾起,露出浅浅的笑意,解释道:“我正好在附近的工地上做工,刚才远远看见小宝,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所以特地过来看看,没想到真的是你们。” 苏玉芝:哇……第一次听他一次性说这么多话诶。 被遗忘在一旁的付强:“……”哥,你说这话不昧良心吗!?你明明拉着我在这里等了半了小时!! 李榕川麻利地把另一张小桌子和塑料凳子也搬下去放好,蹲下身揉了揉陆小宝的脑袋,温声说道:“小宝,好久不见,这段时间过得好吗?” 陆小宝柔软的发丝在他手心蹭了蹭,黑葡萄似的大眼睛笑得弯弯的,乖乖地数道:“嗯嗯,小宝,好,妈妈,好!叔叔,好吗?” “那就好。”李榕川笑了笑:“叔叔也很好。”不会比现在更好了。 付强的表情有些惊讶,要知道,可能是因为榕哥个头高,表情总是很严肃,所以大部分小孩都很怕他。 他还是第一次见有小孩这么喜欢榕哥,而且榕哥的态度居然也这么温柔。 真是活久了,什么都能见着啊! 对于李榕川就在附近工地做工这件事,苏玉芝也有些惊讶。 她本来以为从小旅馆离开以后,他们就没有机会再遇见李榕川了,当时陆小宝因为没能跟叔叔告别,还难过了两天。 没想到他们还挺有缘分的,这还没过一个星期,居然就再次遇上了。 第30章 “小傻子”的妈妈(30) 日子就这样忙碌又平静地过去了几天。 自从跟李榕川再遇见以后,每天中午卖盒饭,他都会来帮忙。 而且他在工地里的人缘好像还不错,带了不少工友来这里吃饭,每天不出二十分钟,苏玉芝做的一百份盒饭就都能卖完。 为了表示感谢,她就让李榕川到家里来吃晚饭,反正只是多做一个人的饭而已。 相逢即是有缘,这个朋友值得交。 李榕川没有推辞,但他给了三百块钱的生活费,每天来吃一顿晚饭。 三百块钱吃三餐都绰绰有余了,更别说一开始他还想拿五百,苏玉芝当时都惊了,连忙拒绝了,好说歹说,他才同意减到三百的。 但是第二天,李榕川就拿了一张牛奶卡来送给陆小宝。 这牛奶卡是在附近的牛奶公司订的,价格不便宜,按月算的,110块钱,一天一瓶鲜牛奶,可以去奶站领,也可以让送奶工送上门来。 见苏玉芝要拒绝,李榕川赶紧说道:“收下吧,小宝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就当是给他补充营养了。” “别觉得我亏了,我以后都跟你们一起吃饭,我饭量大,一个能顶两个的。” 苏玉芝最终还是收下了牛奶卡,但她态度坚决地表示,这样的话,那就把午饭也算在内,如果他硬要给钱,那牛奶卡和三百块钱生活费就都还给他。 听苏玉芝这样说,李榕川没辙,只能同意了:“行。” 苏玉芝松了口气,想了想,还是不放心,便委婉地叮嘱了一句:“你这样花钱有些没数,平时还是注意一下吧,自己多存一些钱傍身。” 在这个年代,几百块钱不是小数目,李榕川说给人就给人,确实能称得上是花钱大手大脚了。 闻言,李榕川没有多解释,只是点了点头,答应道:“好,我知道了。” 态度称得上是温顺。 其实平时他根本就不怎么花钱,除了吃饭,偶尔买两包烟,基本没有其他的花销,更别说现在连烟也戒了。 而且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他已经好几年不往家里寄钱了,工资全部都存了下来。 再次见到“李叔叔”,最开心的就是陆小宝了,毕竟李叔叔是他交到的第一个朋友,对他来说意义不一样。 一大一小相处起来意外的融洽。 这天,苏玉芝打算带陆小宝去看看幼儿园,询问一下关于上学的事宜,毕竟幼儿园报名就是这几天。 她照例去出摊,不到十五分钟,盒饭就全都卖完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坚持和努力,她的名声已经打出去了,附近工地上的人都知道这家不仅用的是真材实料,而且老板的手艺超级好。 因为来吃饭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有的来得晚了甚至都买不到,所以苏玉芝便从一天一百份提到了一百五十份,保温桶都新买了两个。 这样比以往累了很多,但相应的,赚的钱也多了,辛苦都是值得的。 李榕川帮忙把东西搬上三轮车,一边搬一边说道:“我跟我一个本地的工友打听了,他说城西有家金太阳幼儿园还不错,就在同业路,从这里过去,走路都用不着半个小时,平时接送也方便。” 苏玉芝把他说的话记在了心里,应道:“好,我会去看的。”她也提前做过功课,听说这家幼儿园确实还可以。 李榕川把东西放好,神情变得有些紧张,他本来想自告奋勇跟着去,但犹豫了几秒,手指蜷了蜷,只是叮嘱道:“行,那你们先去看看吧,路上注意安全。” 他顿了一下,用十分自然的语气继续说道:“如果定不下来,等吃晚饭的时候,我也能帮忙参考。” 苏玉芝点了点头,有人帮忙参考自然是好的,她没有异议。 见状,李榕川偷偷松了口气,轻轻地摸了摸陆小宝的头,温声道:“去吧,小宝,再见。” “叔叔,再见。”陆小宝乖乖地点头,做了一个加油打气的手势,说道:“上班,加油!” 母子俩骑上三轮车,跟李榕川挥手告别了。 李榕川没急着走,而是站在原地目送两人离开,眼底藏着说不出的温柔。 这时,站在旁边的付强抱着双臂,左看看,右看看,忍不住咂了咂舌。 完了,不管怎么看,他榕哥都栽了啊! * 回家把东西都洗干净,苏玉芝就带着陆小宝出门了。 城西这片区域一共只有三个幼儿园,两个公立的、一个私立的,金太阳幼儿园就是其中一个公立幼儿园,建校大概十年了。 因为金太阳幼儿园离得最近,所以苏玉芝打算先去看看,骑着三轮车走了大概二十分钟,他们就抵达了隐藏着一所看起来有些老旧的幼儿园门口。 这所幼儿园坐落在一排排低矮的红砖房之间,周围环绕着郁郁葱葱的梧桐树,每当夏天来临,浓密的树叶就会在阳光的照射下投下斑驳的树影,为幼儿园带来一丝清凉。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扇斑驳的铁门。顶上挂着一块有些褪色的木质牌子,上面用圆润可爱的字体“金太阳幼儿园”几个大字。 苏玉芝牵着陆小宝朝幼儿园走过去,门边就是保安室,里面有一个看起来四十出头的保安大叔正在值班。 走进幼儿园内,第一眼看见的是一片开阔的空地,地面铺着一块块磨损不算严重的彩色地砖,边缘虽然长了一点青苔,但杂草都处理得很干净。 空地上摆放着一些陈旧的儿童游乐设施,如滑梯、秋千和沙坑,虽然显得有些破旧,但仍是孩子们嬉戏的乐园, 幼儿园的教学楼是一栋两层高的红砖建筑,墙壁上布满了孩子们涂鸦的痕迹,有的画着小太阳,有的画着彩虹,充满了童真童趣。 窗户是木制的,边框已经被岁月侵蚀得有些变形,玻璃上布满了划痕,但擦得很干净,亮亮的,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教室,投下了一片如细钻般闪耀的光影。 教室里,摆放着桌椅和玩具,墙上挂着一些教育挂图,虽然简陋,但充满了温馨和亲切感。 总体看下来,能看出金太阳幼儿园虽然设施有些简陋,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生活的痕迹和岁月的印记,但却在最大程度上给予了孩子们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第31章 “小傻子”的妈妈(31) 幼儿园教师的办公室在一楼,门口挂着一张木制牌子,上面写着“教师办公室”的字样。 一走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整齐的办公桌,桌面上摆放着各种教具和书本。 墙上挂着一些孩子们的画作和手工艺品,每一件都充满了童真和创意,墙角的书架上则摆放着各类儿童读物和教学资料,还有几本泛黄的教育书籍。 听苏玉芝说是带孩子来报名的,坐在靠门办公桌旁边搞接待的老师立刻就扭头喊道:“小杨老师,有家长来报名!” 听见声音,在接近靠窗的位置,一位穿着浅粉色棉衣的女老师连忙站起身,转头看了过来:“这里。” 这位小杨老师是教小班的,她生了一张鹅蛋脸,长相温柔讨喜,长发扎成了低马尾,柔软地披在身后。 苏玉芝牵着有些紧张的陆小宝走过去,先打了个招呼,这才简单跟这位小杨老师说明了一下情况。 原身和陆建华一直没有送陆小宝去上学,就是觉得他是个智力有问题的傻子,只能去上特殊幼儿园,很丢他们的脸。 但实际上,经过这段时间相处下来,苏玉芝已经确定了,避开了除夕夜的高烧,现在的陆小宝智力没有任何问题,就是反应有些慢罢了。 她没提什么“高烧烧坏了脑子,变成了傻子”的无稽之谈,只说孩子今年才刚开始上学,平时反应有些慢,但很乖很听话,能跟人正常交流,只要慢慢教他,他什么都能学会。 来到陌生的地方,陆小宝还有些不适应,紧紧地贴在妈妈身边,用圆溜溜的眼睛好奇地偷看着面前的小杨老师。 这就是幼儿园老师吗?笑起来很温柔,有一点点像妈妈。 察觉到小朋友的打量,小杨老师故意朝他眨了眨眼睛,见他模样可爱,神态灵动,声音不由得更柔和了一些。 她弯下腰,态度放得很自然,就像平常聊天一样,简单地跟小孩聊了几句,发现他虽然有些腼腆,说话有些结巴,但表达能力和理解能力基本都是没有问题的。 “小孩确实很乖,入学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小杨老师笑了笑,直起腰,主动说道:“如果家长和小朋友有时间的话,我可以带你们去看看我们平时上课的教室、午休的房间、食堂,还有活动的操场。” 小杨老师显然很有经验,她提到的这些地方都是家长非常关心的。 在她的引领和介绍下,苏玉芝和陆小宝在金太阳幼儿园里仔细地转了一圈。 陆小宝一直好奇地朝四周打量,以前在家属大院的时候,其他的同龄小朋友都去上幼儿园了。 只有他像个异类一样,连幼儿园是做什么的、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走着走着,陆小宝渐渐放开了很多,甚至在妈妈的鼓励下,还放开她的手,小跑到滑滑梯上玩了起来。 一开始,他还有些害怕,紧紧地闭着眼睛,身体紧贴着滑梯的表面,小手紧紧抓住滑梯的两侧不松开。 但随着滑梯的倾斜,他的头发丝在风中飘动起来,下滑的速度和心跳的速度都逐渐加快,那种失重的感觉让他不由得激动了起来。 滑到底部以后,陆小宝感受到了一种解脱和成就感,仿佛完成了一次了不起的挑战,脸颊上都洋溢起了快乐和刺激的红晕。 原来这就是幼儿园嘛!真的好好玩啊! 两个大人就站在旁边聊天,小杨老师,把幼儿园一天的作息时间安排都详细地告诉了苏玉芝。 早上8:00之前入园。 8:10~20分,老师会带着小朋友们做晨间活动。 8:20~8:50是早餐时间,早餐一般是各式各样的粥、包子、花卷、奶香小馒头等等,还有每天固定的一个煮鸡蛋补充营养。 9:00~11:40是上课时间,中间穿插了课间操和户外活动。 11:50~12:30是午餐和散步时间,两荤一素,保证每个小朋友都能吃饱。 12:30~14:00是午睡时间,老师会给小朋友们讲睡前童话故事。 14:00~14:30是起床穿衣服和准备时间。 14:30~16:30是上课和小组活动时间。 16:30放学,家长来学校接小朋友离园。 最后,小杨老师提到了幼儿园的报名规则:“至于收费这一块,我们幼儿园一个学期是400块钱,包括学费,代管费,伙食费,校服费,教辅费和保险费,” 苏玉芝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全都记下了,温声感谢道:“谢谢小杨老师,我知道了。” “好,那您可以回去再考虑一下。”小杨老师最后叮嘱道:“不过明天下午五点幼儿园报名就截止了,您别记错时间了。” 苏玉芝应了下来,小杨老师还有事要忙,就先离开了。 等陆小宝又玩了一会儿滑滑梯,母子俩才离开,意犹未尽的陆小宝坐在三轮车后面,牵着妈妈的衣角,开心地跟她描述着坐滑滑梯的乐趣。 见他这么喜欢,苏玉芝听得眼里带笑,她温声问道:“小宝,你喜欢这个幼儿园?” 陆小宝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幼儿园,好玩!” 苏玉芝微微笑了笑。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母子俩还是去另外两个幼儿园看了看,不过综合对比下来,还是金太阳幼儿园更好,而且陆小宝也更喜欢金太阳幼儿园和小杨老师。 苏玉芝看了看时间,现在是下午四点三十五分,她没有犹豫,直接返回金太阳幼儿园,给陆小宝报了名。 还好她出门的时候带上了户口本,离婚当天,她就去办了手续,把陆小宝的户口迁到了她的户口本上。 小杨老师热情地帮陆小宝报上了名,看着户口本,她笑着说道:“陆璟小朋友,名字很好听。” 陆璟,陆小宝的大名,这个名字意味着他出生的时候也是受到父母的祝福和期待。 幼儿园开学的时间是在正月十七,过完元宵节就正式上学了。 回家的路上,陆小宝开心坏了,一直在跟妈妈聊天,以前别的小朋友都能去幼儿园,他也一直想去的! 妈妈说,幼儿园里可以学习,也可以玩耍,那里还有很多跟他差不多大的小孩子,他可以交到很多朋友。 对此他是既紧张,又有些兴奋。 回到家后,尚且在兴奋中的陆小宝哒哒哒地跑进了自己的房间,不知再翻找些什么东西。 苏玉芝任由他去玩,喝了一杯温水,用热水洗了把脸,休息了一会儿就去准备晚饭了。 李榕川晚上一般是六点多下班,然后过来吃晚饭,吃完晚饭再回去,工地上是提供住宿的,用钢结构和水泥板搭建的临时房。 厨房的炉灶上炖着一锅芸豆猪蹄,猪蹄经过精心处理,表面焦糊的部分被轻轻刮去,呈现出诱人的金黄色,而芸豆则提前泡发,饱满而富有弹性。 锅盖微微掀开,一缕热气带着诱人的香味飘了出来,立刻充满了整个空间。 经过长时间的慢炖,猪蹄已经变得十分软糯,胶原蛋白逐渐溶解在奶白色的汤汁中,使得汤汁变得浓郁而醇厚,而芸豆则吸收了汤汁的精华,变得更加鲜美可口。 苏玉芝备好菜,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这才起锅烧油,做了一锅色泽红亮的香辣土豆鸡翅。 因为陆小宝不太能吃辣,所以当鸡翅和土豆片在锅中煎至外酥里嫩的时候,她先单独夹了一小碗起来,然后才放入干辣椒和豆瓣酱炒制,最后又炒了一盘翠绿油亮的小青菜。 炒小青菜还没出锅,李榕川就到了,他没有穿工服,而是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因为简单冲了个澡,所以发尾有些湿,身上还冒着凉气。 李榕川是一路跑来的,在门口停了一会儿,等有些急促的呼吸变缓了,这才放慢脚步,面不改色地推门进去。 “李叔叔!”他正巧遇到从房间里跑出来的陆小宝,小孩开心地跑过来,宣布道:“小宝要,上幼儿园啦!” 李榕川揉了揉陆小宝的头发,学着他妈妈的样子,温声夸奖道:“真棒!” 他牵着小孩的手朝厨房走去,听见小孩有些急切地继续说道:“妈妈说,小宝,交朋友!妈妈,幼儿园,一起!” 苏玉芝正好听见这番话,她翻炒了一下锅里的菜,忍不住笑出声来:“妈妈是大朋友,不是小朋友啦,不能跟小宝一起去幼儿园哦。” 陆小宝小朋友愣住了,震惊了,眼睛瞪得圆溜溜的了。 让妈妈跟他一起去幼儿园上学和交朋友,这样他就绝对不会紧张了,这可是他想了好长时间才想出的好办法啊! “我来帮你。” 看着小孩的表情,李榕川憋住笑,摸了摸他的脑袋,一刻停顿都没有,赶紧走上前,麻利地把菜、饭和碗筷都端到了堂屋的桌子上。 第32章 “小傻子”的妈妈(32) 苏玉芝端了一碗红油辣椒蘸料从厨房出来,这是她自己做的,选用优质红辣椒炒制和研磨,熬成了色泽鲜亮的红油。 碗中放生抽、耗油、醋、蒜末、小葱、香菜和白芝麻,再舀几勺红油辣椒,最后加入两勺奶白的猪蹄汤,搅拌均匀,就能得到一碗特别好吃的蘸料。 李榕川已经把米饭舀好了,陆小宝坐在小椅子上,眼巴巴地看着妈妈,问道:“妈妈,幼儿园?” 苏玉芝坐下,耐心地再解释了一遍:“小宝,幼儿园只能小朋友去的,妈妈已经长大了,真的不能和你一起去哦。” 再次得到否定答案的陆小宝眨了眨眼睛,叹了一口气,有些低落地垂下脑袋,说道:“好吧。” 见状,李榕川想了想,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轻声说道:“小宝不用担心,你很好,就算只有你一个人去幼儿园上学,也肯定能够交到朋友的。” 陆小宝的睫毛颤了颤。 “没错。”苏玉芝附和道:“小宝不是勇敢的小英雄嘛,这种事肯定难不倒你的,对不对?” “当然,如果不知道该怎么做的话,以后妈妈也可以帮你一起想办法哦。” 陆小宝抬起脸,跟向日葵似的,脸上又露出了笑容:“好!” 说着,他还捏紧小拳头,给自己做了一个加油打气的手势:“小宝,加油!” 解决了陆小宝的心事,三人这才开始吃饭,他们不讲究什么食不言寝不语,只要把饭咽下去了,说话也不影响的。 得知陆小宝去的是金太阳幼儿园,李榕川微微笑了一下,不动声色地说道:“可以的,我下午又去打听了一下,这个幼儿园值得去。” “嗯,确实不错。”苏玉芝夹了半块鸡翅放进碗里,眼睛一弯,脸上露出一个笑:“过几天就开学了,小宝可以先去体验两天幼儿园生活。” 陆小宝手里拿着鸡翅,啃得很认真,手指和小嘴都有些油乎乎的,听见这话,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小宝想去幼儿园。 “对了。”苏玉芝忽然想到什么,看向李榕川,笑着问道:“过两天就是元宵节了,我打算带着小宝一起包汤圆,你要参加吗?” “参加!”李榕川毫不犹豫地开口,他回答得太快,视线飘忽了一瞬,放缓语气道:“求个好寓意。” 陆小宝好奇地抬起头:“妈妈,元……宵节?” 苏玉芝看向他,轻声跟他解释起了正月十五元宵节的来历和习俗,听得他一愣一愣的。 看着这一幕,李榕川的心头微微悸动,面上却看不出什么异常,只是默默地继续吃着饭。 元宵节,一起包汤圆,真好。 心里有了派头,时间就过得特别快。 不过一转眼,正月十五就到了。 大街上,人们穿着过年买的新衣服,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孩子们手中提着各式各样的彩灯,有纸糊的兔子灯、有塑料的灯笼,还有那些手工制作的走马灯,五彩斑斓,形态各异。 这个年代的元宵节仿佛是一幅温馨而丰富的画卷,充满了传统韵味和节日氛围,缓缓在众人眼前展开。 下午六点半的时候,迫不及待的李榕川都准备好下班了,却临时被通知加三个小时的班。 上面在催进度,没办法不逼着干。 天空很快就被深邃的黑暗笼罩,满月当空,流转着亮银色的光,宛如一片冰冷的霜色。 工地上的大灯亮得刺眼,李榕川坐在几十米高的架子上,呼啸的寒风吹得他的身体微微晃动起来,他却不为所动,只是远远朝某个方向看去。 入眼是一片温暖的灯火,远处的广场上聚集了很多人,那里有舞龙舞狮的表演,震撼人心的锣鼓声、激昂的鼓点,好像整个城市都被节日的气氛所包围了。 声音和热闹传过来几乎已经听不清了,跟这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此,李榕川垂下眼眸,神情有些沉郁。 等他再次从高空上下来,已经快到晚上十点了,他一刻没耽误,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就走了,从远处跑过来的付强喊了一声他都没听到。 付强挠了挠头,他哥走得也太急了,他还想把玉芝姐和小宝来找他的事告诉他呢! 原来一直没等到李榕川,苏玉芝还以为出了什么事,便带着陆小宝来了一趟工地,只不过他当时正在几十米的高空中做工。 好在这段时间卖盒饭,她认识了好几个李榕川的朋友,听他们说只是要加班,便放心地回去了。 那就等一等好了。 * 李榕川奔跑的速度很快,呼吸在空气中变成了一点浅白色的雾气,风穿过狭窄的街道,吹拂着路边光秃秃的树枝,发出沙沙的响声。 广场上的热闹已经散去,人们纷纷回到家中,享受着温暖的火炉和家人的陪伴,一路上,屋内的灯光透过窗户,投射在雪地上,形成一片片温暖的光影。 而屋外却格外冷寂,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狗吠,莫名增添了几分荒凉和孤独的感觉。 不到十分钟,气喘吁吁的李榕川就跑到了小院外,里面亮着灯,听不见什么声音,非常安静。 他站在门口,心里颇为踌躇,过了许久,才小心翼翼地伸手去敲门。 “笃笃——吱呀——” 李榕川的手刚碰到门,门就直接打开了,他这才后知后觉地解开安全帽,抬手去去拍头发上和身上的泥灰。 “李榕川?” “叔叔!” 忽然,前方传来两声呼唤,轻柔的、稚嫩的,交织在了一起。 跟按了暂停键一样,李榕川停下动作,他抬眼看过去,只见苏玉芝和陆小宝正站在堂屋门口往这边看,原本清冷的月光洒在他们身上,变得格外温柔皎洁。 苏玉芝的脸上带着如往日般温和的笑,眼睛漂亮得惊人,而旁边的陆小宝珍惜地提着一盏小兔子灯,温暖的光影落在了他可爱的小脸上。 她笑着朝他招了招手:“快来快来,就等着你一起包汤圆了。” 小孩也激动地说道:“汤圆!叔叔!一起!快快快!”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止了,周围的一切都逐渐褪去,只剩下眼前鲜艳又温暖的一幕。 李榕川漆黑的眼珠颤了颤,他抬手取下脸上的防尘口罩,朝母子俩露出了一个毫不掩饰的笑:“好,来了。” 第33章 “小傻子”的妈妈(33) 三人一前一后的走进房间里。 房间里弥漫着暖黄的灯光,光线如何而温暖,在墙壁上投下细碎而模糊的影子。 灯光下的每个角落都显得格外宁静而安详,仿佛被一层金色的纱幕轻轻覆盖,窗帘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飘动,像是在翩翩起舞。 苏玉芝给李榕川留了宵夜,让他先把饭吃了再一起包汤圆,饭和菜一直放在炉子上保温,端出来还是热的。 包汤圆的材料都已经准备好了,趁着他吃饭的功夫,她把材料都拿出来一一摆在了桌子上。 李榕川把手洗干净,端着一大碗饭菜,埋着头,有些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陆小宝坐在旁边,小嘴叭叭的,跟他的李叔叔说起了今天去广场看到的舞狮和舞龙。 他怀里还抱着自己的宝贝兔子花灯,开心地展示道:“叔叔,看,兔兔!亮亮的!” 这一盏小兔子花灯的框架是用细竹条搭建的,制作得有些粗糙,形状勾勒得有些笨拙,线条也不太流畅,但正是这种朴素的手工质感,却透出了一股子可爱的憨态。 耳朵一只高一只低,眼睛是用两点墨点的,三瓣嘴巴则用红线简单的勾勒出来,微微往上翘,像是在微笑一样。 里面还点着灯,昏黄的灯光透过纸质的灯罩,洒在了陆小宝可爱的小脸上。 “很可爱。”李榕川观察了一下花灯的框架,笑着说道:“你要是喜欢,下次叔叔再给你做一个。” 听见这话,陆小宝的眼睛亮了,思考了一会儿,问道:“可以做,小狗吗?” 李榕川点了点头:“可以。” 陆小宝的眼睛更亮了,一脸惊叹地继续问道:“猫猫呢?” 李榕川再次点了点头:“也可以。” 他小时候是跟爷爷一起在乡下过的,爷爷的手很巧,不管是用竹叶、竹片,还是稻草、草茎,都能编出各种各样活灵活现的小动物。 他虽然没有爷爷那么厉害,只学了三四层的功夫,但编一些简单的小动物完全不成问题。 不管陆小宝问什么,不管是小狗、小猫、小鸟、小鸡还是小牛、小鸭子,李榕川都给了肯定的回答。 “哇——” 陆小宝从椅子上跳下来,哒哒哒地跑到李榕川旁边,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崇拜地瞅着他:“叔叔,好厉害呀!” 被这种眼神注视着,李榕川不由得有些心软,他停下吃饭的动作,腾出手摸了摸小孩的头,保证道:“明天叔叔就先给你编一只小狗。” 陆小宝赶紧点点头,小声感叹道:“叔叔,你真好!” 叔叔好,小宝喜欢叔叔! 妈妈最好,小宝最喜欢妈妈! 这时,倒了一杯热茶回来的苏玉芝把茶水放到李榕川手边,笑着说道:“小宝,让叔叔先好好吃饭。” 她不知道两人刚才聊了什么,陆小宝又哒哒哒地绕了一圈,朝妈妈跑过去,把刚才和叔叔的对话连说带比划地大致转述了一遍。 说完,他还竖起大拇指,学着妈妈平时夸自己的样子,直白地总结道:“妈妈,叔叔,好厉害!” 听见小孩毫不吝啬的夸奖,李榕川听得耳廓都在发热,赶紧对苏玉芝解释道:“没有,没这么夸张,只是会编一些简单的。” 话音还未落,苏玉芝就一脸惊喜地接过话:“那也很厉害啊!” 她没到凡界之前,在珞珈山上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里面修建了一间清幽的小竹屋,放满了用各种材料编织的小玩意儿。 不过她不会编,全部都是天界的小师弟送给她的。 母子俩都在看着李榕川,看起来有六分相似的眼睛都亮亮的,好像他是什么了不起的英雄一样。 他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含糊地应了一声,避开两人的眼神,埋下头继续吃饭。 陆小宝坐回椅子上,双手捧着脸颊,脸上的表情很崇拜,不过夹杂着一点点忧愁。 妈妈说过,因为叔叔一直都好好吃饭,所以才会长得很高,小宝也想长高高! 但是他现在还只能吃一个小碗的饭,唉,要等多久才能像叔叔这样呀?一顿吃好几碗饭,长得高高的! 思及此处,陆小宝小朋友小大人般叹了一口气。 吃完饭,李榕川非常主动地把碗筷都给洗干净了,他干得很顺手,每次吃饭基本都是他抢着把碗给洗了。 一切准备就绪,三人把手洗干净、再擦干,就准备开始包汤圆了。 汤圆是元宵节的象征,每到这一天,基本家家户户都会亲手制作,一家人们围坐在一起,一边包汤圆,一边聊天,笑声和谈话声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幅温馨的家庭画面。 苏玉芝负责和面,她把适量的热水倒进糯米粉里,手指灵活地揉起了面团。 糯米粉揉成一团,醒面几分钟,醒好以后捏起来软软的,但拉起来却很有韧劲,包的时候不容易开裂。 陆小宝挽起袖子,表情严肃,像在做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一样,煞有其事地在旁边帮忙。 他把妈妈分成小剂子的面团揉成圆,面团在小手里间搓动,一秒钟能变出十几个形状来。 李榕川则负责拌馅,把黑芝麻、花生碎,白糖和猪油搅拌在一起,空气中弥漫着甜甜暖暖的味道,闻起来就让人很开心。 搅拌均匀的黑芝麻馅再揉成二十个圆圆的馅料小球,这样等会儿方便包进面皮里。 陆小宝和李榕川的动作都很笨拙,但表情却是如出一辙的专注,每一个举动和神态都透露出了认真。 除了苏玉芝偶尔指点一下,两人都没有说话,表情同步地垂着眼睫,紧盯着手里的东西,但氛围却意外的温馨。 看着两人,苏玉芝揉面的动作微微一顿,眉眼变得弯弯的,露出了一点清浅的笑意。 “妈妈,看!” 陆小宝抬起头,朝妈妈举起了手心里的不规则圆球,眼巴巴地看着她,脸上写满了六个字——妈妈快夸我呀! 见状,苏玉芝仔细观察了一眼,笑着夸奖道:“小宝也超棒的,这个面皮捏的好特别呀,白白胖胖的,还有两个小耳朵呢,看着好眼熟呀……我想想……” 她故意拉长了声调,引得陆小宝的眼睛闪了闪,表情变得期待起来。 苏玉芝笑了一声,拿沾了糯米粉的手指在他软嫩的小脸上戳了戳,留下了一点白白的痕迹。 她做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柔声说道:“跟你的小兔子灯好像呀!” “嗯嗯,兔兔。”陆小宝晃了晃脑袋:“给妈妈,吃,兔兔汤圆!” 他还不忘雨露均沾:“叔叔,也吃!小宝,也吃!” 苏玉芝一脸期待地点点头:“好啊,妈妈想吃兔兔汤圆。” 陆小宝满意地咧嘴一笑。 旁观的李榕川忍不住笑了笑,目光一转,却莫名跟苏玉芝隔空对了一个眼神。 他的动作一僵,有些紧张地问道:“哪里……不对吗?”他是第一次包这种汤圆,小时候吃的都都只能皮,没有馅那种,他很担心自己有哪里做得不对,或者做得不好。 苏玉芝抿嘴笑了一下,温声夸奖道:“没有,你做得很好,这个黑芝麻馅料拌得好香,肯定特别好吃。” 李榕川耳根一热,闷闷地应了一声:“没做错就好。”就是这个说话的语气……怎么跟刚才哄小孩的语气那么像…… 两边都准备好后,三个人就包起了汤圆,在圆圆的面皮上戳出一个小洞,然后把黑芝麻馅料放进去,最后慢慢收口、捏紧、团成圆,这样就得到一个完美的汤圆了。 苏玉芝最麻利,包得又快,汤圆又漂亮,李榕川的动作一开始还有些慢,不过很快就追了上来。 至于陆小宝小朋友,手忙脚乱地搓着汤圆,这边捏紧,那边就破了,那边捏紧,这边又破了,最后得到了一个黑黑白白的不规则汤圆。 不过他自己倒是对这颗外观特别的汤圆挺满意的。 汤圆包好以后,炉灶上的水也热了,热水下锅,随着时间的推移,一颗颗白白胖胖的汤圆逐渐在锅中浮起,在热气腾腾的汤水中翻滚着。 当然,陆小宝小朋友包的汤圆还是偷偷地露馅儿了。 李榕川把煮熟的汤圆盛入碗中,不动声色地把煮坏的汤圆放进了自己的碗里。 三人围坐在温暖的炉灶边,享受着这份亲手制作的节日美食,脸上洋溢着相似的笑容。 在苏玉芝的细心叮嘱下,陆小宝用小勺子舀起一个汤圆,鼓起腮帮子,凑近吹了许久,等不怎么烫了,他才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小口,防止被里面的黑芝麻馅烫到。 他抿着软糯的糯米皮和甜滋滋的馅,眯起眼睛,开心地说道:“好甜!喜欢!” 苏玉芝和李榕川都笑了起来。 屋外圆月高悬在夜空中,月光从厨房的小门外洒进来,在地上铺了一层如水般温柔的光。 三人的影子落在月光中,被拉得很长,分成模模糊糊的好几道,交织在一起,一时竟分不出彼此。 第34章 “小傻子”的妈妈(34) 吃完一碗甜甜的汤圆,在碳炉旁边坐了一会儿,浑身烤得暖融融的李榕川准备回去了。 “时间太晚了,我先走了。” 李榕川藏起眼底的不舍,起身跟母子俩告别,脚步沉重地离开了这间温暖的小屋。 苏玉芝和陆小宝把他送到了门口,看见外面黑漆漆一片,小孩还大方地把自己的宝贝兔子花灯递给了他。 平时这个时间点,陆小宝早就进入梦乡了,加上身子暖融融的,更是催人入眠。 他打了个哈欠,困得眼睛都有些睁不开了,却还坚持说道:“黑,兔兔花灯给叔叔。” 李榕川没有拒绝小孩的好意,接过还在亮着的小兔子花灯,弯腰摸了摸他的脑袋,声音在夜色中显得格外温柔:“谢谢小宝,快去睡觉吧,叔叔先走了。” “叔叔。”陆小宝倚在妈妈身边,有气无力地摆了摆手:“再见。” 李榕川跟他说了“再见”,这才直起身子看向苏玉芝,眼神里落满了晦暗不明的阴影,轻声说道:“我走了,你们快回去休息吧。” 苏玉芝用一只手扶着困得东倒西歪的陆小宝,温声叮嘱道:“好,路上小心。” 李榕川点点头,转身走了。 一出院门,吹过来的冷风和空气中的寒意就逐渐驱散了他身上的热气,莫名有些萧瑟。 等走远了一些,李榕川才控制不住地回头看了一眼,那盏亮着的小院暖灯下,苏玉芝还站在那里,她弯下腰,一把抱起了陆小宝。 见她转身回屋了,李榕川才放心地离开了。 现在已经很晚了,一路上的人家户都已经休息了,窗户都黑漆漆的,路边修了路灯,却只有两三个亮着,其它的都已经坏了,再往外就是浓稠得化不开的的夜色。 四周一片寂静,除了风声和他自己孤零零的脚步声,再没有任何声响了。 这一幕对李榕川来说本来应该很寻常,但对于刚刚感受过温暖的他来说,却变得难以忍受起来了。 * “唔嗷——” 苏玉芝刚关上小院的门,风中就传开了一道模糊不清的叫声,声音很小,夹杂在风中,宛如错觉一般。 她怀中的陆小宝扭了扭,眼睛强行睁开一条缝,轻声呢喃道:“妈妈?” 苏玉芝微微眯起眼睛,站在原地停了一会儿,万籁俱静中,那道呜咽声再次响起了,这次听得很真切。 陆小宝精神了一点,睁开眼睛,惊疑不定地问道:“妈妈?” 苏玉芝不再犹豫,再次打开门,抱着小孩朝声源处找去。 走了几十步,在转角的地方有一个垃圾桶,垃圾都满得溢出来了,味道不太好闻,如果不是现在天气凉,可能会有很大的异味。 离这里越近,那道声音就越清晰。 苏玉芝走过去,看了一会儿,目光锁定在了一个纸箱子,那个纸箱子看起来再普通不过,上面还十分随意地压着几袋垃圾。 陆小宝跟妈妈对视了一眼,让她把自己放下去,他站在地上,抬手捂住鼻子,小心翼翼地往前走。 苏玉芝摸了摸他的脑袋,示意他留在原地,自己则大步上前。 天性喜洁的她皱着眉头,屏住呼吸,伸手压在纸箱子上的垃圾弄下去,然后把纸箱子抱了出来。 拿在手里有些重量,能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里面动。 母子俩蹲在纸箱子旁边,陆小宝已经完全精神了,眼睛瞪得圆溜溜的,绷着小脸,有些紧张地看着妈妈伸手打开了纸箱子。 箱子打开了。 待看清里面装着的东西,陆小宝的眼睛瞪得更大了。 只见里面装着一只特别小的小狗,像一个灰扑扑的小绒球,看起来软软的,大概也就两三个月的样子。 只不过它身上的皮毛很脏,沾满了灰尘和不明污渍,毛色暗淡,有的还打结成一团,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颜色。 小狗蜷缩着瑟瑟发抖的身体,似乎在努力抵挡着恐惧和寒冷的侵袭,察觉到头顶的动静,它抬起头,露出了一双迷茫而无助的眼睛。 “呜嗷——” 小狗颤颤巍巍地站起身,往纸箱子旁边靠了靠,朝母子俩轻轻地叫了一声,一副想亲近又不太敢亲近的样子。 它的本能让他想亲近人类,但它又是被人类所抛弃的。 跟小狗对上眼神的陆小宝有些发愣,恍然间,他好像看见了之前那个差点冻死在冬夜的自己。 弱小的、可怜的、看不见希望的。 妈妈捡到了他,他现在过得很快乐,除了觉得自己长得太慢了,不能保护妈妈以外,根本就没有其他的烦恼。 现在他也想捡这只小狗,让它能够好好长大。 陆小宝看向妈妈,眨巴了两下眼睛,有些语无伦次地比划道:“妈妈,狗狗,回家,好不好?” “当然好。”看着小孩着急的样子,苏玉芝温声安抚道:“小宝别急,外面太冷了,咱们先把小狗带回去吧,它肯定也冻坏了。” “嗯嗯。”陆小宝连忙点头。 苏玉芝抱起纸箱子,小狗吓了一跳,顺势往角落一滚,再次蜷缩起了身子,连带着箱子都微微抖了起来。 陆小宝乖乖地牵住妈妈的衣角,一边走,一边时不时抬头去看纸箱子,表情里写满了关心。 第35章 “小傻子”的妈妈(35) 厨房里,炉火点得很暖和,苏玉芝把纸箱子放到旁边,感受到暖意的小狗小心翼翼地贴到了箱子边上,力求能离热源更近一些。 苏玉芝倒了一碗温水,小心翼翼地放到了纸箱子里,可看着伸进来的手,小狗还是受到了惊吓,小身子一僵,跟装死一样,四肢一蜷,直挺挺地倒到了地上。 她本来还想检查一下小狗身上有没有受伤,见状还是把手收了回来,它看起来精神不错,应该没有大问题。 陆小宝搬了一张小凳子坐在旁边,歪着脑袋,不解地问道:“妈妈,狗狗,不能摸摸吗?”担心吓到小狗,他的声音放得很轻。 “嗯,暂时还不可以摸哦。”苏玉芝温声解释道:“狗狗身上很脏,而且它现在还很害怕,等它好一些了,我们再摸好吗?” 陆小宝很听话,乖乖地点了点头:“好。” 等了一会儿,见没有危险,小狗偷偷看了一眼,这才小心地爬了起来,挪动着身子,试探性地来到了水碗旁边,小鼻子微微翕动了几下,立刻就埋下脑袋,用小舌头开始轻轻地舔舐水面,动作急切,生怕错过任何一滴甘甜的水。 陆小宝的目光又落到了小狗身上,看得十分认真。 苏玉芝这才站起身,伸手打开碗柜,里面还放着新鲜的鸡肉,她拿了一块口感最嫩的鸡胸肉出来,肉就巴掌大,纹理紧实而细腻,呈现着新鲜的粉红色。 她用刀把鸡胸肉切成厚薄均匀的片状,炉子上烧着热水,她倒了一些热水到锅里,把这些鸡胸肉简单煮了煮,等它们都变成了浅白色,又用筷子再次捞回碗里。 鸡胸肉在沸水里翻滚的时候,空气中已经隐隐能闻到味道了,小狗的鼻子更灵,它仰着脑袋,原本有些干的小鼻子已经被水润湿了,它嗅了嗅,忍不住轻轻地叫了两声:“呜嗷呜嗷……” 守在旁边的陆小宝立刻抬起头:“妈妈,狗狗饿了!” 苏玉芝应了一声:“嗯,再等一会儿,肉现在还太烫了。” 小狗有些急切地转起了圈,忍不住用爪爪去扒拉纸箱子的底部,看得陆小宝也跟着着急了起来,瞪大眼睛,目光一直跟着它转。 见两小只都在着急,等到鸡胸肉稍微晾凉以后,苏玉芝就把鸡胸肉片撕成了细长而均匀的长条,然后把碗放进了纸箱子里。 虽然馋得要命,但小狗却没急着动,它头顶的小耳朵动了动,很机灵地左右看了看,确定没有危险以后,这才扑上去,用牙齿叼起鸡胸肉,都没嚼两下就吞进了肚子里。 它吃得很急,恨不得把脑袋都埋进碗里,一边吃,喉咙里还一边发出了轻微的咕噜声,小耳朵也竖得直直的,仿佛在监听任何可能抢夺它食物的声音。 小狗的尾巴忍不住欢快地摇了起来,原本充斥着无助和胆怯的眼睛里渐渐亮起了光芒。 而小狗在吃东西的时候,陆小宝就一直坐在旁边看,手肘撑在腿上,捧着脸颊,看得认真极了。 见小狗已经在舔碗了,苏玉芝便去找了一个新的纸箱子来,还在里面垫了一件不要的棉衣,这件破旧的蓝色的棉衣还是当时她从苏家带走的那件,用来裹着受冻的陆小宝去了医院。 陆小宝显然也认出了这件衣服,他伸手摸了摸,在妈妈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眯起眼睛笑了一下。 吃饱喝足的小狗已经对母子俩放下了戒心,狗狗一向单纯又忠诚,很容易相信人类,但也能分辨出善意和恶意。 苏玉芝很顺利地就把它抱到了新的纸箱子里,抱起来的时候,她简单检查了一下,它身上没有什么伤口,就是有些脏,等天气好一点了,得给它洗个澡。 陆小宝蹲在旁边,指着纸箱子,开心地说道:“狗狗,新家!” 小狗听不懂他说话,只是好奇地在棉衣上踩了踩,然后滚了一圈,抬头盯着两人看,眼睛在灯光下显得亮晶晶的,甚至还摇着小尾巴,乖乖地叫了几声。 陆小宝更加开心了,妈妈喜欢叫他“乖小宝”,他也有样学样地唤道:“乖狗狗!” 苏玉芝用热水和洗衣粉把手洗干净回来,这才揉了揉小孩的脑袋,温声哄道:“小宝,现在太晚了,先去睡觉好不好?狗狗也要休息了。” 陆小宝摸了摸妈妈的脸,乖巧地补充道:“妈妈,也要休息。” 苏玉芝抿嘴笑了起来,母子俩一起刷了牙、洗了脸,还用热水泡了脚,泡得全身都热乎乎的,这才上床去睡觉,陆小宝朝小狗摆了摆手:“乖狗狗,晚安。” 小狗叫了一声,趴在了棉衣了。 小孩再激动,毕竟也是困了,不像平时,睡之前还得拉着妈妈聊聊天,今天几乎是脑袋一沾上枕头就睡着了。 苏玉芝伸手关上灯,被月光照亮的夜色瞬间就铺满了房间,一切都显得安静极了。 * 第二天早上,因为昨夜睡得晚,睡眠不足的陆小宝小朋友实在是太困了,所以就没能起床跟妈妈一起去买菜。 苏玉芝也没打算带他,从外面锁上门,自己就骑着三轮车出发去菜市场了。 等陆小宝睡醒已经是上午九点了,他一睁眼就赶紧从床上坐了起来,先下意识地喊了一声“妈妈”,得到回应以后,这才放下心来,自己把衣服裤子穿好,踩着拖鞋跑去看小狗了。 今天的天气很不错,一大早就出了太阳。 初春的阳光温暖而柔和,透过淡蓝色的云层洒在了小院里,空气暖融融的,这几日槐树的枝条已经开始变得柔软了,几点零星娇嫩的绿意从枝头探了出来。 树下放着装满温水的盆,苏玉芝烧了热水在给小狗洗澡。 小狗很听话,而且看起来还挺享受的,微微吐着粉红色的小舌头,两只前爪趴在盆边,湿漉漉的毛发紧紧地贴在身上,显得它更加瘦小了,还沾着一点滑溜溜的泡沫。 盆里的水已经变得有些浑浊了,小狗身上的污垢在温水的冲刷下逐渐消散,露出了毛发原本的颜色,毛色跟奶牛猫很像,黑白相间,看起来很可爱。 看见陆小宝,小狗立刻就朝他声情并茂地叫了一声:“呜嗷呜嗷——” “妈妈。”陆小宝眼睛一亮,连忙朝这边跑了过来,他围着盆转了一圈,开心地说道:“乖狗狗,洗澡!黑黑的,白白的!” 如果不是苏玉芝用手挡着,小狗恨不得跟着小孩一起转圈圈。 陆小宝没闲着,主动要来帮忙,在妈妈的指导下,用两只小手握住水瓢的把手,从桶里舀出半瓢温水,他的表情很认真,动作放得很轻,小心翼翼地把温水淋在了小狗的身上,把泡沫一点点冲干净。 把小狗冲洗干净后,苏玉芝用柔软干燥的毛巾把它包裹了起来,它有些不太适应,四只爪子在毛巾里扭了扭。 她把小狗放到椅子上,陆小宝就蹲在旁边守着,看了一会儿,他忽然想到了什么,转头看向正在收拾残局的妈妈,好奇地问道:“妈妈,狗狗,名字?” 苏玉芝笑着说道:“小宝可以给狗狗想一个名字。”她把盆洗干净收好,以后这个盆就专用来给小狗洗澡了。 听见妈妈的话,陆小宝的神情有些兴奋,给狗狗取名字诶!开心! 他想了一会儿,表情逐渐变得严肃又纠结,小鼻子微微皱起,叹了一口气,好难哦! 陆小宝小朋友脸都快憋红了,忽然小小地“啊”了一声,开心地说道:“妈妈,汤圆!好不好?”他们昨天吃了甜甜的汤圆,然后捡到了小狗狗诶! 没等苏玉芝说话,趴在椅子上的小狗就字正腔圆地“汪”了一声。 “噫?”陆小宝惊喜地说道:“妈妈,狗狗喜欢,汤圆!” 小狗吐了吐舌头,一连叫了好几声,好像对这个名字十分满意:“汪汪汪!” ”汤圆!” “汪!” 看着凑在一起的两小只,苏玉芝的眼角眉梢都落满了温柔的笑意。 第36章 “小傻子”的妈妈(36) 正月十七,幼儿园开学第一天。 外面的天才微微亮,夜的静谧逐渐褪去,柔和的曙光轻轻洒落在大地上,还不到七点,苏玉芝就起床了。 入园时间是八点以前,她先去了一趟菜市场,把今天要用的菜买好,然后才回家,准备送陆小宝去幼儿园。 陆小宝小朋友很乖,脸洗得白白净净,衣服穿得整整齐齐,背上还背着李榕川送的小书包。 他昨天来吃晚饭的时候,带来了用草叶和草茎编的小兔子,还有一个特地去商场买的书包。 这个书包以深蓝色为主调,材质光滑耐用,里面印着一个很经典的卡通奥特曼形象,两侧各有一个网状的口袋,可以用来放水杯,雨伞等小物件。 内部设计虽然简单,感觉非常实用,有一个大口袋用来装课本和作业本,还有一个小口袋用来装铅笔、橡皮等文具。 这两个礼物陆小宝小朋友都非常喜欢,收到以后开心得不得了。 七点二十五,母子俩准时出门了,陆小宝小朋友还非常有仪式感地跟趴在窝里睡觉的汤圆说了“拜拜”。 两人刚推着三轮车从小院走出来,就看见了等在外面的李榕川。 他就站在墙边,身上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外套,手里好像拿着什么东西,见两人出来了,连忙把东西塞回了口袋。 天冷的时候,李榕川一般是七点就开始上工,但今天是陆小宝第一天去上幼儿园。他也想一起去送,便请了一个小时的假。 因为这件事提前说好的,所以看到他的时候,苏玉芝和陆小宝都不惊讶,只是笑着跟他打了个招呼。 李榕川走上前,从苏玉芝手里接过三轮车,他骑得要快一些,二十分钟的路程直接缩短到了十五分钟。 一路上,苏玉芝坐在后面,把陆小宝抱在怀里,小孩表现得期待又兴奋,小嘴一直在叭叭,想到什么说什么,几乎都没有停过。 “妈妈,幼儿园,滑滑梯,好玩!” “妈妈,小宝,交朋友,和朋友一起,滑滑梯。” 听出来了,陆小宝小朋友真的很喜欢玩滑滑梯。 苏玉芝很有耐心,不管他说什么,说得清不清楚,都能给予一个回应。 李榕川在前面骑车,只能隐约听见身后母子俩的对话声,冷风从前面吹来,被他尽数挡住,他却一点都不觉得冷。 幼儿园门口已经有很多小朋友和家长了,各个班的老师正在门口热情地迎接每一个孩子,用温柔的声音跟他们打招呼。 关系好的小朋友手牵着手,蹦蹦跳跳地走进了校门,家长则站在一旁,有的温柔地目送着孩子,有的则还在不放心地叮嘱。 因为就算是小班的小朋友也已经读了一个学期了,所以倒是没有出现有小孩哭哭啼啼的情况。 陆小宝来的时候还很期待,等真的到了幼儿园,这才后知后觉地感到了不安。 他要跟妈妈分开,自己一个人去幼儿园了。 陆小宝贴到妈妈身边,一只手拉住她的手指,另一只手则攥紧了书包的带子。 察觉到小孩紧张的情绪,苏玉芝蹲在他面前,温柔地摸了摸他的脑袋,笑着说道:“小宝别怕,不用担心的,等放学了,妈妈就来接你了。” 她认真地补充道:“妈妈保证。” 看着妈妈的眼睛,陆小宝紧张的情绪奇迹般地得到了缓解,他眨巴了两下眼睛,小声地说道:“那小宝等你哦。” 苏玉芝伸出小手指,温声答应道:“好,拉勾。” 陆小宝伸出小手,勾住妈妈的小手指,上下晃了晃,脸上再次露出了笑容来。 守在旁边的李榕川松了一口气。 小杨老师正在门口接小朋友,苏玉芝便把第一天来上学的陆小宝同学交给了小杨老师。 “陆璟小朋友。”小杨老师的声音很温柔:“早上好。” 陆小宝的情绪不高,但还是很有礼貌的小声说道:“小杨老师,早上好。” 小杨老师看向苏玉芝和李榕川,温声说道:“陆璟小朋友就交给我吧,爸爸妈妈就放心吧。” 听见这话,苏玉芝的眼神中流露出了诧异,李榕川则紧张得连心跳都漏了一拍。 陆小宝的注意力完全被转移了,他看了看妈妈,又看了看叔叔,提醒道:“叔叔,是叔叔。” “是的。”李榕川面不改色地接过话:“我是他叔叔。” 听到小朋友的提醒,小杨老师有些尴尬,连忙道歉:“抱歉抱歉,是我搞错了。” 苏玉芝大大方方地笑道:“没事,老师不用在意。” 李榕川也露出一个不在意的浅笑。 苏玉芝又叮嘱了两句,小杨老师便牵起陆小宝的小手,带着他朝校门走去,小孩走得慢吞吞的,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地挥了挥手:“妈妈,叔叔,再见。”。 苏玉芝和李榕川都朝他挥了挥手,两人一直站在原地目送,直到陆小宝和小杨老师的身影消失在了视线中,才收回了目光。 苏玉芝笑着说道:“走,你还没吃早餐吧?我请你,别跟我客气啊。” 看着她的笑脸,李榕川的眸光都变得格外温和,应道:“好啊。” 两人就在路边随便找了一家看起来生意还不错的早点摊,早点的种类很多,卖得很杂。小笼包、蒸饺、豆腐脑、羊肉汤和粥等等都有。 苏玉芝知道李榕川胃口大,便先点了三屉小笼包、三屉蒸饺、一碗羊肉汤和一碗小米粥。 加肉的羊肉汤是给李榕川的,他干得都是体力活,必须得吃饱才有力气。她的是小米粥,往里面放两勺糖就很好吃了。 老板打来两个蘸碟,两人面对面坐着吃了起来。 吃东西的时候,李榕川的目光时不时就会落到苏玉芝身上,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敏锐察觉到情况的苏玉芝掀起眼皮,正好跟他对上了眼神,他一惊,视线下意识地飘忽了一瞬,很快却又看了回来。 她疑惑地问道:“怎么了?” “没……”李榕川的手指微微一蜷,脸上露出一个恰到好处的笑容,改口道:“就是有样东西想给你。” 看着眼前人好奇的眼神,他把手放进口袋,从里面掏出之前塞进去的东西,然后小心翼翼地摊开了手掌。 待看清里面的东西以后,苏玉芝的眼珠微微一颤,眼神明显怔愣住了,眼底仿佛正在酝酿着什么异样的情绪。 只见李榕川的手心里放着一朵用草茎编的百合花,编织得精心且巧妙,线条流畅而柔和,每一片花瓣都仿佛具有生命力,轻轻摇曳着,散发出淡淡的、清新的草木香。 他微微垂着眼睫,不让眼前人看出自己的紧张,用随意的语气说道:“之前给小宝编了只小兔子,想着应该给你也编一个什么。” 苏玉芝这才回过神来,她的眼神闪了闪,光落进去,宛如一道潋滟的水光。 她抬起手,珍惜地从李榕川的掌心里拿起了这朵花,轻轻笑了一声,喟叹道:“真像啊……真没想到……” 李榕川没听清,连忙追问道:“你说什么?” “没什么。”苏玉芝抬起脸,眼角眉梢间都是吟吟笑意:“我说这朵花很好看,我很喜欢。” 她笑得很漂亮,李榕川一时间看得呆住了。 第37章 “小傻子”的妈妈(37) 等走到看不见妈妈的地方以后,陆小宝的小脸立刻就垮了下来,每一步都走得磨磨蹭蹭的。 他忍不住再次扭头往后看,眼眶微微泛红,明亮的大眼睛中充满了不舍和不安。 妈妈,看不见了。 察觉到陆小宝的情绪,小杨老师很有经验,立刻蹲下身,摸了摸他的头,用温柔的语气安抚着他:“陆璟小朋友,别担心,等放学了,妈妈就会来接你了。” 陆小宝垂下眼睛,过了一分钟,才勉强调节好了心态,压下了心底翻涌的情绪。 确定他的情绪好一些了,小杨老师这才牵着他继续往前走,走了大概两分钟,就来到了教室门口。 小班一共有三个班,陆小宝读的是小一班,在他来之前,班上一共有二十一个小朋友。 清晨的阳光照在了门窗上,木质的门窗经过岁月的洗礼而略显斑驳,但依然坚固耐用,上面还贴着小朋友们手工制作的彩色贴纸和画作。 教室内的布置简单而实用,墙上挂着黑板,墙角摆放着一些玩具,如积木,小火车,玩偶等等,这些都是孩子们课间休息时的最爱。 中间摆放着几排木质的桌椅,边缘都被打磨的很圆滑,以防孩子们受伤。 教室里吵吵嚷嚷的,二十一个小朋友聚在一起,犹如一群快乐的小鸟,热闹而欢快,或蹲或站,或跑或跳,笑声、喊叫声和欢呼声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首充满童真的交响乐。 见老师牵着一个面生的小朋友走进来,他们全都停下了动作,好奇地看了过去。 这个小朋友长得白白净净的,眼睛也大大的,好可爱啊! 小杨老师拍了拍手,让小朋友们各自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等大家都乖乖坐好,这才给他们介绍了陆小宝这个新来的小朋友。 见台下的小朋友都在看自己,站在讲台上的陆小宝忍不住后退一小步,纤长浓密的睫毛压下,小手攥紧了书包带子。 在小杨老师的鼓励和引导下,他才鼓起勇气,结结巴巴地自我介绍道:“大……大家好,我叫,陆……陆……” 说着说着,陆小宝就想到了妈妈。 时间拨到前一天晚上,没有睡意的陆小宝躺在暖和的被子里,盯着漆黑的天花板发呆。 因为明天就要开学了,所以他一整天都很兴奋,一直到了晚上,才后知后觉地感到了忐忑。 过了一会儿,陆小宝忧愁地叹了一口气,翻了个身,依偎到妈妈身边,乖乖地抱着她的手臂。 他小声地问道:“妈妈,要是,没有朋友,怎么办呀?” “小朋友,不喜欢我,怎么办呀?” 以前住在筒子楼的时候,那些小朋友就不喜欢跟他一起玩,当然,他也不喜欢跟他们玩。 其实一开始他还是很想交朋友的,只是他们总是打他、嘲笑他、把他当马骑,还骗他吃泥巴,次数多了,他也就不期待了。 想到这里,陆小宝的眼神变得有些失落,如果幼儿园里的小朋友也这样,那他……不想跟他们交朋友。 黑暗中,苏玉芝伸出另一只空出来的手摸了摸他的脑袋,动作间,那股清淡温暖的木香更加明显了。 陆小宝用毛绒绒的脑袋在妈妈的手心眷恋地蹭了,。 “小宝乖。”苏玉芝的声音在夜色中显得温柔又坚定:“你要记住,交朋友是要一起玩得很开心,如果他们欺负你了,让你不开心了,那你们就不算是朋友,没有必要一起玩。” “如果他们欺负你,那是他们没有礼貌。”她继续说道:“如果他们不跟你玩,也不是因为你不好,而是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就像你喜欢吃苹果,但有的小朋友讨厌吃苹果一样,你们都没有错,只是不适合做朋友。” “我们家小宝那么乖、那么好,只要做好自己,发挥自己的优点,就像小花吸引到蝴蝶一样,总是能吸引到好朋友的。” “而且不用担心呀,妈妈永远都是你最好的朋友!” 想到这里,陆小宝纤长浓密的睫毛颤了颤,他做了一个深呼吸,掀起眼皮,黑葡萄似的大眼睛直视着大家。 他的语速虽然慢,但咬字很清楚:“我叫,陆小宝,今年,五岁啦,希望,和大家,做朋友。” 看见陆小宝的转变,小杨老师惊讶的同时又感到了欣慰,她当老师已经六七年了,能看出来这是个很乖的小孩。 她还很贴心地给陆小宝介绍了每一个小朋友,然后微笑着带领同学们给了她欢迎的掌声。 陆小宝抿了抿嘴唇,小脸露出了一个腼腆又开心的笑容。 最后,小杨老师给陆小宝安排了位置,因为之前班级里只有二十一个学生,所以为了不让有谁觉得被孤立了,那个位置都是每个小朋友轮流坐的。 现在好了,人数凑成双数了,每个小朋友都有同桌了。 陆小宝的同桌是一个叫做宋以明的四岁小男孩,长得胖乎乎的,圆滚滚的小脸就像年画上的福娃娃。 宋以明跟个小大人似的,一见面,就一脸严肃地伸出胖乎乎的小手要跟陆小宝握手。 陆小宝紧张地眨巴了两下眼睛,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学着他的样子伸出了手。 宋以明抓住他的手上下晃了晃,表情破功了,眼睛都笑成了一条缝:“你好你好。”这一招是他跟爸爸学的,他觉得好酷。 陆小宝也跟着笑了起来:“你好你好。” “喂。”这时,坐在陆小宝后面的小男孩戳了戳他的背,偷偷摸摸地说道:“陆小宝是吗?你过来,我偷偷跟你说一个秘密。” 这个小男孩的名字叫做孟嵩,跟陆小宝同龄,长得虎头虎脑的,短短的小平头干净利落,黑溜溜的眼睛灵动而狡黠。 陆小宝疑惑地看过去,正准备凑过去,就被宋以明拉住了:“别过去,他肯定是想做坏事。” 他看着孟嵩,皱巴着脸警告道:“孟嵩,你别想欺负新同学!” 陆小宝一脸无辜地眨了眨眼睛。 “谁说我要欺负他了!”孟嵩眼珠一转,趴在桌子上,主动凑到陆小宝面前,小声说道:“我跟你说,其实我们都是被爸爸妈妈卖到幼儿园来的,他们是不是说放学就来接你了?都是骗人的!他们不要你了!” 陆小宝本来还很好奇,一听这话,小脸上的笑意立刻就消失了。 他十分认真地盯着笑嘻嘻的孟嵩看,一字一顿地强调道:“我妈妈,才不会,不要我!” 陆小宝的表情和语气自信而坚定,一点怀疑都没有,妈妈永远都不会不要他的。 本来还等着新同学哭的孟嵩傻了,他挠了挠头,还想说些什么,宋以明立刻举手喊道:“小杨老师,孟嵩又在骗人了!” 听见这话,正在准备组织大家吃早餐的小杨老师一惊,她居然把孟嵩的光荣事迹给忘了! 她赶紧走过去,第一时间看向陆小宝,见他表情正常,这才松了一口气。 宋以明还在旁边告状,孟嵩撇了撇嘴,不说话了。 小杨老师还记得上学期刚开学的时候,小一班的小朋友们都是第一次上幼儿园,第一次离开父母,情绪都不太好。 她和另外一个老师哄了半天,好不容易才把大家哄好,当时她们还在想,这个叫做孟嵩的小朋友还挺省心的,情绪很稳定,一直安安静静地坐着没说话。 然而这时,孟嵩却忽然开口了:“爸爸妈妈不要我们咯。” 好嘛,这句话一出来,原本阳光明媚的教室忽然被一片阴霾笼罩,刚被哄好的小朋友们再次哇哇大哭了起来,哭声此起彼伏,令闻者伤心,听者落泪。 小杨老师头都大了,这才发现孟嵩小朋友才是最不让人省心的一个。 不过时间过去了半年,她刚才安排位置的时候都没注意。 本来陆小宝小朋友离开他妈妈之后情绪就不太稳定,小杨老师还以为他听了孟嵩的话肯定会哭呢,没想到他居然这么坚强,不哭也不闹。 很好,不仅乖,还是个让人省心的好孩子呢。 小杨老师摸了摸陆小宝的头,真心实意地夸赞道:“真乖。” 第38章 “小傻子”的妈妈(38) 下午一点,卖完盒饭的苏玉芝回到了家中,照例把东西先收拾干净,刚休息了一会儿,小院的门就被人敲响了。 来人是巷口小卖部的老板娘,一边敲门,一边喊道:“小苏啊,一个姓杨的女老师给你打电话了。” 前些年。固定电话才刚刚开始普及。安装费高达两千多块钱。几乎相当于普通人好几个月的工资。 而且要想装上固定电话,也不是随心所欲的事情,毕竟装电话并不是简单地拉一根线,往电话机上一接就行了。 首先必须要有线路,其次必须要有机子和号码,但当时缺机、缺号、缺线是很常见的事情。 不仅如此,布放电缆管线还必须得挖马路,又涉及到城建、交通、市政、环保、绿化等各个环节。 所以这几年下来。在发展得好的城东,固定电话已经普及开了,装上固定电话的人家户高达三分之二。 而在城西这边,现在正在搞开发和建设,虽然不再像前些年那样要排长时间的队,但最好是认识邮电局的人,这样能更快一些。 苏玉芝本来打算在家里安装电话的,这样也方便跟学校联系,申请已经提交上去了,但还得等大概半个多月。 手机就更别说了,一个大哥大至少得3万块钱,在这个年代算得上是奢侈品了,而且还得有门路,一般买不着。 附近装电话的人家也不多,大部分人都是用的小卖部的电话,去幼儿园报名的时候,苏玉芝便在报名表上填了小卖部的电话。 听见老板娘的声音,苏玉芝一惊,立刻从沙发上坐了起来,她一把抓起外衣,匆匆就往外走。 她不由得在心里猜测,开学第一天老师就打电话来,是陆小宝不适应,还是出了什么事。 苏玉芝接起电话,听见电话那头传来了小杨老师的声音:“陆璟小朋友的妈妈吗?您现在要是不忙的话,能辛苦来一趟幼儿园吗?” 苏玉芝温声问道:“老师,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小杨老师回答道:“陆璟小朋友跟班里的孟嵩小朋友闹了一点小矛盾,具体是什么原因还不清楚,两个小朋友都不愿意开口。” 她委婉地把今天早上发生的事说了一遍,猜测道:“孟嵩小朋友性子比较跳脱,大概是说了什么,或者是做了什么,不小心把陆璟小朋友惹生气了。” 苏玉芝这次是真好奇了,小孩乖乖软软的,居然也会跟人闹矛盾呢,不过有脾气,挺好的,算是一件好事。 她笑着答应了一声:“好的,我现在立刻过去,辛苦老师先看着孩子们了。” 挂了电话,苏玉芝付给小卖部的老板娘六毛钱,匆匆赶回家,推出三轮车,正准备锁门,想了想,又推门进去堂屋和厨房各自拿了点东西装上。 这才锁上门,朝幼儿园去了。 * 苏玉芝抵达幼儿园的时候是下午两点,阳光在天空中涂抹上了一层柔和而细腻的光彩,呈现出一种淡淡的橙黄色,宛如一块巨大的琥珀。 按照幼儿园的作息时间,小朋友们的午睡时间才刚刚结束,不过她听小杨老师两个孩子都没睡觉,现在正在办公室里坐着。 苏玉芝来到小班老师的办公室,刚走到门口,一眼就看见了坐在凳子上的陆小宝,板着小脸,表情很严肃。 她仔细观察了一下,确定小孩身上没有什么伤,衣服也穿戴得整整齐齐的,没有打过架的痕迹,脚步这才稍微放缓一点。 坐在陆小宝旁边的是个长得虎头虎脑的小男孩,比他高一点,壮实一点,看起来是那种比较调皮活泼的孩子。 两个小豆丁都坐在小凳子上,凳子不高,他们的个子也不高,小短腿连地都挨不着,还差一点点距离,在半空中轻轻晃了晃,看起来很可爱。 他们一人把脸扭向一边,谁也不看谁,一看就知道闹矛盾了。 小杨老师搬了张凳子坐在中间,不管怎么哄,他们都不愿意跟对方说话,更别说是和好了? 听见脚步声,小杨老师看了一眼,连忙站起身,跟看见终于等到的外援似的,有些激动地说道:“陆璟妈妈,你来了!” 听着这个名字,陆小宝反应了一秒钟才反应过来,他立刻扭过头,原本严肃的表情变得十分生动,一脸惊喜地唤道:“妈妈!” 他从小凳子上跳下来,一迭声地叫着“妈妈”,小短腿倒腾得飞快,哒哒哒地朝苏玉芝跑去,轻车熟路地贴到她身边,一把就抱住了她的腿。 “妈妈!”陆小宝仰起小脸,目光落在妈妈的脸看,连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撒娇道:“小宝,想你,好想你呀。” 感觉好——久没有看见妈妈了,小宝真的是太想念妈妈了。 苏玉芝揉了揉陆小宝的脑袋,蹲下身来,笑着回应道:“妈妈也好想你呀。” 得到回应的陆小宝抿嘴笑了起来,轻轻地摸了摸妈妈的脸,大眼睛亮得惊人,模样乖巧得不行。 看见这一幕,坐在后面的孟嵩更加不高兴了,抱着双臂,脑袋一扭,索性不再看,冷哼了一声。 小杨老师则稍微松了一口气,终于肯说话了!感动! 她早上刚感叹新同学是个让老师省心的小乖乖,中午就发现,小乖乖倔起来的时候,那可比一般小朋友不好哄多了。 虽然也是乖的,不哭也不闹,不会打扰别人,但问什么都不说话,只是板着小脸,安静地坐在旁边生气,让老师想帮忙解决问题都无从下手。 至于孟嵩,更是驴脾气,平时经常跟其他小朋友产生小摩擦,非常有主见的一个小孩,不爱听老师的话。 陆小宝不说话,他也憋着不说,更比赛一样,问什么都是甩脑袋,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 小杨老师第一次从两个五岁小豆丁的身上尝试到了束手无策的感觉。 苏玉芝牵着陆小宝走回去,让他坐回小凳子上,蹲在他面前,温声询问道:“小宝,可以告诉妈妈和小杨老师你跟这位小朋友闹矛盾的原因吗?” 两个小豆丁下意识地对视了一眼,立刻又扭过头,完全不肯跟对方说话。 陆小宝看着苏玉芝,认真又严肃地说道:“他说,他妈妈,比我妈妈,好!他,乱说!” 说着,他还用小手捧着妈妈的脸颊,轻轻地拍了拍,像是安抚:“妈妈,最好!最喜欢!” “哼!”孟嵩扭过头,小朋友还很有文化地用上了成语,大声喊道:“你才胡说八道!我妈妈才是最好的!比你妈妈好!” 一看这场面,陆小宝急了,连忙捂住了妈妈的耳朵,好像怕她听到这种话伤心,有些生气地说道:“胡说!你胡说!” 苏玉芝无辜地眨了眨眼,两个小豆丁吵架的原因居然是这个!? 第39章 “小傻子”的妈妈(39) “等一下等一下。” 眼见两个小孩要吵起来了,苏玉芝和小杨老师连忙一人拦一个。 苏玉芝把陆小宝抱在怀里,温声哄道:“小宝,别着急别着急。” 陆小宝抿紧嘴唇,微微皱起眉头,小手摸了摸妈妈的脸,再不开心,跟妈妈说话的时候声音还是很轻:“妈妈,不听,不理他。” “妈妈,最好!” 听见这话,被小杨老师拦在身后的孟嵩张牙舞爪地挥了挥拳头,一连声地喊道:“明明是我妈妈好,我妈妈才是最好的!” “你等我妈妈来,她很快就来了,她……小杨老师,我妈妈为什么没有来……哇!” 喊着喊着,孟嵩忽然一个哽咽,脸一仰,嘴一张,猛地爆发出了压抑不住的哭声来。 陆小宝的表情呆住了。 他快速眨了两下眼睛,茫然又不安地看向苏玉芝:“妈妈?”这……这个小朋友怎么突然就哭了? 小杨老师也惊了,这孟嵩小朋友平日里总是表现得跟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霸王一样,喜欢逗别的小朋友哭,哪里见他这样哭过,就算是被叫家长也不害怕。 只不过他的父母都是公职人员,平时很忙,一般叫家长来的都是奶奶。 小杨老师赶紧蹲下身,安抚道:“老师已经给你家打电话了,你奶奶很快就到了,别着急呀。” “不要……”一听这话,孟嵩哭得更伤心了:“我要妈妈来!我要爸爸来!” 他站在那里哇哇大哭,睫毛被泪水打湿了粘在一起,使得他的眼神看起来迷茫又无助。 见小朋友过得这么伤心,陆小宝抿了下嘴唇,求助般地看向了妈妈。 孟嵩哭得一抽一抽的,胸脯起伏不定,每一次吸气都像是在为下一次的哭泣做准备。 任由小杨老师怎么哄,他都不说话,只是哭声小了一点,埋下脑袋,不停地用袖子去擦眼泪。 见状,苏玉芝一只手抱起陆小宝走过去,伸手另一只空着的手,从口袋里拿出手帕递给孟嵩,然后轻轻揉了揉他的发顶。 她没有说什么让小孩别哭之类的话,一般小孩子哭起来就什么都听不进去,只有等情绪发泄出来了,才能继续沟通。 先处理情绪,再处理问题,这才是正确的步骤。 陆小宝搂紧妈妈的脖子,试探性地伸手去拍了拍孟嵩的肩膀,他想安慰他,但又不愿意说违心话,表情十分纠结。 明明妈妈才是最好的呀。 现在陆小宝的情绪很稳定,可以先跟他交流,苏玉芝蹲下身,温声说道:“小宝,其实关于这个问题,你和孟嵩小朋友都没有说错的。” 听见这话,陆小宝疑惑地歪了歪脑袋。 苏玉芝继续循序渐进地引导道:“你看,你最喜欢的是妈妈对不对?” 陆小宝连忙点点头:“对!” 苏玉芝捏了捏他脸颊上的软肉,笑着问道:“那孟嵩小朋友最喜欢的是你的妈妈吗?” “不!”陆小宝眨巴了一下眼睛,想都没想,赶紧摆了摆手,否认道:“不可以。”这可是小宝的妈妈。 他的小脑瓜在这一刻转得飞快,补充道:“他最喜欢,他的妈妈!” “这就对了呀。”苏玉芝笑了起来,耐心地解释道:“你最喜欢你的妈妈,所以你觉得你的妈妈最好,他最喜欢他的妈妈,所以他觉得他的妈妈最好。” 旁边,孟嵩的哭声渐渐小了,这一阵情绪过去以后,他可能是觉得有些丢脸,脑袋埋得更低了。 他用微微打湿的手帕捂住眼睛,偷偷竖起耳朵听母子俩的对话。 苏玉芝装作没察觉到的样子,继续柔声说道:“其实你们的妈妈都很好,没有必要为这个问题闹矛盾的,对不对?” “唔……”陆小宝认真地思考了起来,点了点头,开心地说道:“妈妈,对的!” 他还总结了一句:“不吵架,吵架,不好,妈妈,都好。” 小杨老师忍不住点了点头,小朋友说得很对。 不知不觉间,孟嵩小朋友把捂着眼睛的手帕拿了下来,露出一双跟小兔子似的红眼睛。 他的眼神游移不定,眼珠在眼眶里转了转,忍不住往旁边偷偷瞟了一眼。 一不小心,刚好跟陆小宝对上了眼神。 孟嵩吓了一跳,有些尴尬地移开了眼神,想了想,觉得自己不能落了下风,又瞪了回来,故意用凶巴巴的口气问道:“看什么!” 陆小宝却没被吓到,他看了看妈妈,转过头,学着宋以明的样子,主动抓住孟嵩的手,上下晃了晃,笑着说道:“对不起,不吵架。” 见他这样做,孟嵩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他的耳朵微微发红,小声地嘟囔道:“……那,那我也跟你道歉吧。” 他的声音细若蚊蝇,不过陆小宝不在意,只是眯起眼睛笑。 孟嵩看了看,忍不住也跟着笑了起来,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一副豪情万丈的模样,说道:“既然我们都有一个好妈妈,那我们以后就是好朋友啦!” “啊……”陆小宝惊喜地看着他:“真的吗?”这还是第一次有小朋友主动要跟他做朋友呢! 孟嵩又恢复了平时张扬的小模样,点点头:“那当然了,我那个那个一言出,八匹马都追不上的!” 陆小宝不解地歪了歪脑袋,新朋友说话好奇怪啊,完全听不懂是什么意思呢。 小朋友之间的矛盾终于解决了,两个大人都松了一口气,不约而同地露出了温和的笑意。 看起来结果还不错呢,两个小豆丁还交上朋友了,很好很好。 正好下午上课的时间快要到了,临走之前,苏玉芝悄悄地把从家里带的东西拿了出来。 衣服口袋里装的是两只草编小狗,这是今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李榕川送来的,今天是陆小宝第一天上学,不过他没办法来接他放学了。 小狗的原型是汤圆,为了让它不孤单,所以还特地给它编了一只小狗朋友。 两只小狗都是用草叶和草茎巧妙地编织而成,轮廓清晰,憨态可掬,毛发呈现出自然的绿色,柔软而富有光泽,仿佛是真正的狗毛一般。 头部是编织的重点,用黑色的草籽点缀,像一双黑亮的小眼睛,透露出一种机灵和好奇,耳朵微微竖起,仿佛在聆听周围的声音,显得十分可爱。 陆小宝一只手拿一个,左看看,右看看,怎么看怎么喜欢,眼睛都亮闪闪的。 孟嵩探脑袋过来打量,一脸惊奇地说道:“哇,小狗!好像呀!”他家里那么多玩具,好像都没有这种类型的。 不过他倒是没有张口要的意思,他爸爸妈妈说过了,别人的东西,不可以乱碰,也不可以乱要。 陆小宝侧过脑袋去看孟嵩,他想了想,把其中一个递给他,大方地说道:“这个,送给你。” 孟嵩挠了挠头,有些害羞地问道:“真的吗?” “嗯嗯。”陆小宝确定地点了点头,开心地说道:“好朋友。” 汤圆和朋友。 他和朋友。 孟嵩这才把草编小狗接过去,小心翼翼地拿在手里,咧嘴笑道:“明天我也送你玩具!” 苏玉芝没有打扰两个小朋友培养友情,她还提了一袋子鸡蛋糕来,这是她自己试着做的,用的都是真材实料,而且很成功。 金黄诱人,皮有点脆脆的,里面呈蜂窝状,吃起来软软甜甜的。 苏玉芝把鸡蛋糕递给了小杨老师,确定班上没有小朋友对鸡蛋过敏,就让她拿去分给大家吃,做得很多,老师们都可以尝尝。 陆小宝和孟嵩两个小朋友先分享了一个,一人一半。 “唔……好好吃!”一口下去,孟嵩的眼睛都亮了,他用还红红的兔子眼睛看向新朋友,崇拜地说道:“你妈妈好厉害!” 听见这话,陆小宝骄傲地仰起小脸,一点不客气地接过话:“妈妈,超——棒!” 孟嵩又咬了一大口,连话都顾不上说了,连连点头,他妈妈就不会做这种好吃的东西,不过他可不会嫌弃妈妈,他最喜欢的还是妈妈! 苏玉芝揉了揉两个小朋友的脑袋,脸上露出了温柔的笑意。 跟着小杨老师一起把他们送回教室以后,她才转身离开。 第40章 “小傻子”的妈妈(40) 陆小宝的幼儿园生活很快就步入了正轨。 冬去春来,万物复苏,生机勃勃,树木开始抽出嫩绿的新芽,一场春雨一场暖,天气逐渐热了起来,时间一转眼就来到了七月。 而陆小宝小朋友也即将迎来自己六岁的生日。 下午两点,阳光穿过稀疏的云层,将天空渲染成一片温暖的橙黄色,以一种慵懒而温暖的方式洒满了大地,轻轻地抚摸着每一片叶子,使得树叶在微风中闪烁着金色的光芒,草地上的每一株小草也在尽情地享受着这份温暖。 偶尔一阵微风吹过,带来了一股淡淡的暖意,还有远处花朵的清香,吸一口仿佛就能感受到它流淌在肺部的舒适。 明天就正式放暑假了,所以今天只是组织了一上午的班级活动,接他们的小宝贝放学,家长们陆陆续续来到了幼儿园门口,很快,各班的老师就领着排成队的小朋友走了出来。 陆小宝背着小书包走在队伍中间,他的个子已经长高了不少,身上穿着浅蓝色的校服,一看就是被细致又精心地养大的,皮肤白皙细腻,如同新剥的荔枝壳,透出一点健康的红润,头发乌黑柔软,理得很整齐,一双又大又明亮的眼睛宛如闪烁的星星。 他身后跟着孟嵩和宋以明,一个学期相处下来,加上有陆小宝在中间当调和剂,三人已经成了关系最好的朋友。 “对了。”孟嵩兴奋地摩拳擦掌,嚷嚷道:“陆璟,明天你过生日,我一定第一个到你家!” 宋以明不满地反驳道:“我肯定比你早!” 孟嵩双手叉腰:“我比你早!” 眼看着两人又要吵起来了,陆小宝头也不回地说道:“谁先到都可以,我妈妈说了,明天要亲手给我,做生日蛋糕!” 小孩现在说话已经很少出现结巴的情况了,吐字很清晰,写字和算术也学了很多,老师们都夸他是个聪明又好学的孩子。 孟嵩和宋以明的注意力立刻被转移了,两眼放光地说道:“我我我,我要帮忙!我也想做生日蛋糕!” 陆小宝暂时顾不上他们,有些着急地往旁边探出身子,在人群中寻找着妈妈的身影,随口答应道:“都可以,你们来就好了。” 宋以明咽了咽口水,手在自己的小肚子上摸了摸,跟在后面追问道:“陆璟,阿姨明天做什么好吃的啊?上次做的五花肉好香啊!” “呜呜呜要不我跟你换换吧,我去给阿姨当儿子,天天吃她做的饭!”他觉得,他们三个人的友谊之所以那么牢固,阿姨的厨艺要占一大半的功劳。 听见这话,孟嵩摇了摇脑袋,完了,宋以明这个人真的是不长记性。 果不其然,原本还一脸轻松的陆小宝立刻扭过头,板着小脸,眼神十分严肃,认真地拒绝道:“不可以,那是我的妈妈,不可以换。” 宋以明挠了挠头,咧嘴笑了一下:“我,我就是开个玩笑。” “好的。”陆小宝点了点头,不放心地叮嘱道:“那你要记住了,下次不要说了。” 宋以明:“好好好。” 旁观的孟嵩一脸无语:“……”这两人没救了,这一幕他都看过好多次了! 陆小宝收回目光,很快就在人群中找到了两道熟悉的身影,眼睛一亮,跟小伙伴挥了挥手,就迫不及待地朝妈妈跑了过去:“妈妈,妈妈!叔叔!” 苏玉芝和李榕川站在拥挤的人群中,李榕川抬着手臂,不动声色地护住苏玉芝,他的个子很高,看得也远,一眼就看见了陆小宝,笑着朝他招了招手。 陆小宝仗着个子小,灵活地在穿过人群,一把拉住了妈妈的手,仰起小脸,眼睛弯弯的,露出了一个乖巧的笑容。 明天就是小孩的生日了,不过他想邀请小朋友到家里过,所以他们打算今天带他去逛逛商场,顺便买两套新衣服,因为城西的商场刚建了一半,其他的小商场规模很小,没有什么好逛的,所以他们决定去的是城东的百货大商场。 这小半年里,公交车也成了城西的日常代步工具,李榕川主动帮陆小宝提着书包,三人坐上了前往城东的公交车。 不到一个小时,公交车就抵达了城东的百货大商场前。 一下车,陆小宝就看见路边有一个卖搅搅糖的小摊子,看着小孩发亮的眼睛,李榕川走上前,抢先一步付了钱,要了两根搅搅糖。 这个搅搅糖很正宗,用的是口感最好的麦芽糖,吃起来又甜又有嚼头,摊主正在熟练地操作着,从旁边的袋子里中掏出小木棒,然后便抓着小木棒在金黄色的、软绵且韧劲十足的糖里不断搅拌、转动。 不一会儿,黄色透明的麦芽糖便均匀地裹在了木棒上,一根搅搅糖大功告成了,吃起来很甜,而且还是热乎的。 李榕川把两根搅搅糖递给母子俩,他知道,苏玉芝也喜欢吃甜的。 陆小宝眯着眼睛笑道:“谢谢叔叔。” 苏玉芝接过搅搅糖,眼睛弯弯的:“谢谢。” 两双相似的眼睛都在看着李榕川,弯得跟漂亮的月牙一样,他的目光在苏玉芝的身上停留了两秒钟,温声说道:“走吧。” 母子俩吃搅搅糖吃得很认真,吃这个是需要一点技巧的,必须要赶紧搅动手中的木棍,否则无法凝固的糖浆会不听话地滴落下来。 李榕川很自然地走在外侧,把两人挡在了里面。 百货大商场是目前城东规模最大的商场,就在不远处,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充满活力和喧嚣的市集,五脏俱全,几乎涵盖了人们日常所需的所有商品。 一走进商场,就能听见时下很流行的歌曲,可能是正在举办各种促销活动的缘故,里面的人流量很大,什么打折、买一送一、附送赠品等等,吸引了大量消费者前来购物。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木制或铁制的货架,上面整齐地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商品,从日常生活用品,如油盐酱醋、锅碗瓢盆,到一些稍微奢侈的消费品,如电视机、洗衣机等,都可以在这里找到,货架间的通道并不宽敞,但足以容纳两三个人并肩行走, 商场安装的是白炽灯,散发着柔和而温暖的光芒,营造出一种温馨舒适的购物氛围,售货员们在穿梭在货架之间,热情而耐心地为顾客服务,他们熟悉每一件商品的性能和价格,能够根据顾客的需求推荐合适的商品。 第41章 “小傻子”的妈妈(41) 商场内人头攒动,熙熙攘攘,走在宽阔的走廊上,仿佛置身于汹涌的人潮之中,每一步都能感受到周围的繁忙和活力,各式各样的商铺、琳琅满目的商品、色彩斑斓的广告牌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生动的画卷。 顾客们穿梭在货架之间,挑选着心仪的商品,有的人手里拎着大包小包,满载而归;有的人则悠闲地逛着,享受着这份独特的购物乐趣。 人群中,苏玉芝走在左边,李榕川走在右边,手里提着刚才逛街时给陆小宝买的几件夏装,还有他的书包,陆小宝则推着新买的小自行车走在中间,眼睛里闪烁着明亮的光芒,小脸红扑扑的,洋溢着无法掩饰的喜悦。 一打眼看过去,三人像极了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这辆儿童自行车是陆小宝小朋友六岁的生日礼物,适合6~10岁的小朋友骑,等他上小学了还可以骑着去上学。 车身以明亮的蓝色为主色调,搭配着亮黄色的车轮和车把,让人一眼就能注意到它,车身上还装饰着可爱的卡通图案,使得整个自行车看起来更加活泼可爱。 车座舒适柔软,车轮小巧而坚实,滚动时会发出轻微的响声,车把灵活易操作,方便小孩子轻松地掌控方向。 一般一辆大牌自行车的价格是300多块钱,儿童自行车甚至还要贵一点,不过苏玉芝不在乎,她的宗旨就是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孩子最好的。 经过这小半年的努力,她已经攒下了一笔钱,等再过一两年钱攒够了,她打算租个门面,正好城西第一阶段的开发在一两年内差不多也要结束了,要是还在工地附近卖盒饭,生意肯定会受到影响,有个门面的话也能稳定一些。 三人打算去吃晚饭,李榕川之前跟工友来这个商场逛过,知道有一家很好吃的铁锅炖大鹅,老板是从东北来的,这道菜做得很正宗,特别香,小孩子吃也合适。 店内装饰古朴,桌子和长凳都是木质的,墙上挂着红辣椒和玉米穗,充满了质朴和温馨,店内的服务也十分周到,服务员热情好客,会主动为客人介绍菜品,并根据客人的口味和需求进行调整。 店内的铁锅炖大鹅是招牌菜,大鹅都是经过精心挑选和处理的,肉质鲜嫩,肥瘦相间,鹅肉在乌黑发亮的大铁锅中与各种调料一起慢炖,充分吸收精华。 随着炖煮的时间推移,鹅肉变得醇香浓郁,软烂入味,土豆块、干豆角口感绵软,汤汁逐渐收浓,形成了一层浓郁的汤汁,这汤汁就是铁锅炖大鹅的灵魂所在,它汇聚了鹅肉的鲜美和调料的精华,浇在热气腾腾的米饭上搅拌均匀食用,口感特别好。 鹅肉炖好以后,服务员还在铁锅内侧贴了几个饼子,蘸汤吃简直一绝。 陆小宝吃饭向来不用人操心,乖乖坐在大锅旁边,拿着勺子和筷子,吃得特别认真,小脸都红红的,面前啃了一小堆骨头,一连吃了两碗饭,还吃了小半个贴饼才停下来。 只不过六月的天就是说变就变,刚才还出着太阳呢,很快又暗了下来,天空渐渐被厚重的乌云笼罩,光线暗淡,空气中泛着丝丝凉意,还有一股湿润的泥土气息,仿佛预示着即将到来的狂风暴雨。 三人正吃到一半的时候,突然一道闪电划破天际,紧接着雷声滚滚,震耳欲聋。 大雨倾盆而下,密集的雨点打在窗户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仿佛无数颗小石子砸在玻璃上,雨水顺着窗户流下,形成一道道水痕,模糊了窗外的景色,远处的建筑物在雨幕中若隐若现,宛如一幅水墨画。 他们没有慌,只是往外看了看,就继续悠闲地围坐在热腾腾的铁锅旁边吃东西,一边慢慢吃,一边聊天,听陆小宝说着今天上午在幼儿园里做的活动,一顿饭吃了快一个小时。 暴雨天在室内吃一顿热乎乎的饭,真的很舒服。 吃完饭后,暴雨已经转为了霏霏细雨,吃饱喝足的三人决定回去了,但路过一个卖衣服的店时,陆小宝不经意地往里瞥了一眼,目光扫过某件衣服时,直接就停下了脚步。 他转过头,用明亮的大眼睛看向苏玉芝,腾出一只手去拉住她的衣角,笑着说道:“妈妈,那条裙子好漂亮!” 陆小宝指的是一条色彩斑斓的复古碎花裙子,天然棉麻材质,柔软透气,连衣裙设计,浅方领,短袖,裙摆宽大,领口、袖口和裙摆处还有繁杂的刺绣点缀,增添了几分女性的柔美。 这种碎花裙子最近很流行,什么设计的都有,很多当红的香港女明星都爱穿。 李榕川朝小孩指的方向看过去,赞同地点了点头,不动声色地补充道:“看起来确实挺不错的,你穿上应该更好看。” 陆小宝看向叔叔,一大一小迅速交换了一个知己的眼神,然后把目光放到了苏玉芝身上。 他们都喜欢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在他们眼里,她是最好看的人。 而且一大一小的审美出奇的一致,都很喜欢这种花花绿绿的裙子,看起来就像蝴蝶一样。 看着两人真诚的眼神,苏玉芝眨了眨眼睛,松口道:“……好吧,我试试。” 三人走进店里,她很给面子地试穿了这条碎花裙子,刚从试衣帘后出来,一大一小就围上来,你一句我一句地夸了起来。 “妈妈好漂亮,跟仙女一样!” “果然很适合你,很好看。” 被挤到旁边、一句话都没插上的店员:“……”这父子俩比我还能说呢!? 这小半年里,苏玉芝不仅养陆小宝养得很精心,而且把自己也养得很好,原本干枯发黄的头发变得乌黑柔顺,调理好身体以后,皮肤也不发黄了,透着又白又润的瓷色,气色特别好。 因为自己能挣钱,还不用伺候人,不用看人脸色,所以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怎么活就怎么活,整个人的气质已经跟原来大不一样了,举手投足间流露出来的都是从容和自信。 苏玉芝的身材很匀称,这条碎花裙子也很衬她的肤色,穿在身上特别漂亮。 看着努力推荐的一大一小,她忍不住笑了起来,温声说道:“好啊,那就买这件了。” 苏玉芝转身回试衣帘后把衣服换下来,趁她不在,李榕川正准备去付钱,陆小宝就拽住了他,拍了拍自己的书包,悄悄地说道:“叔叔,小宝带了存钱罐,给妈妈买裙子!” 妈妈每天都给他零花钱,他已经把这个小猪都塞满了呢! 李榕川微微勾起唇角,摸了摸陆小宝的脑袋:“好啊,那我们一起去。” 等苏玉芝再出来,两人已经偷偷跑去付钱了,她刚准备找过去,旁边听见忽然传来一道女声:“诶那人手里拿的那条裙子挺好看的,还有货吗?” 苏玉芝不经意地朝那边看了一眼,目光微微一顿,好家伙,居然还遇到了两个老熟人呢。 第42章 “小傻子”的妈妈(42) 只见店员的旁边站着一男一女。 女人的身影在灯光下显得很臃肿,腹部高高隆起,看起来像是已经怀孕七八个月了, 她的五官线条看起来有些刻薄,皮肤微微泛黄,不太有弹性和光泽,很像一张长期暴露在寒风中的旧报纸。 鼻梁尖刻,嘴巴向下撇着,形成了一道刻薄的弧线。 而站在她旁边的男人身形微微佝偻,仿佛为什么重担压着,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眼底藏着深深的不情愿和厌烦。 他原本还算分明的轮廓现在却被一层脂肪给覆盖了,双颊发肿,肚子也像是胀气的气球,将前襟撑得紧绷。 手臂和腿也粗壮了许多,不是肌肉的健壮,而是肥肉的堆积,当他动的时候,身上的肉也会跟着微微晃动,仿佛每一块都在宣告着他的发福。 真是冤家路窄,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陆建华和王春霞这对狗男女。 王春霞本来在看苏玉芝手上拿的裙子,目光移到她的脸上以后,略微停顿了一下,眼神变得有些狐疑。 她一时间还没认出苏玉芝来,只是觉得这个人有些眼熟。 “春霞啊。”没等王春霞想起来,旁边的陆建华就吸引了她的注意力,他挤出一个笑来,低声下气地劝道:“你看咱们都买了这么多东西了,这裙子你现在也穿不下呀,等以后再买,好不好?” 苏玉芝不急着走了,好整以暇地站在旁边看起了戏。 “不行。”王春霞一眼横过去,一口拒绝了,不开心地说道:“陆建华,咱结婚前你可是说得好听,我想要什么都给我买的。” “买,给你买啊。”陆建华赔着笑,张嘴就画起了饼:“但这些你现在又用不着,买了不是浪费嘛,等孩子生下来了,到时候你想买什么买什么。” “嘁。”王春霞翻了个白眼,不爽地吐槽道:“我可不信,你看看你爸你妈那个死样子,我买点东西跟要了他们的命一样,花他们点钱就在那里装模作样、唧唧歪歪,烦不烦啊!” 陆建华的眼皮抽了抽,说道:“春霞,话不能这样说,我爸妈把我养大不容易,现在年纪大了也不能享福,还得拿钱给我俩花……” 他的话没能说完,直接被王春霞不耐烦地打断了:“陆建华,你爸妈把你养大跟我有什么关系?以前你可没少在我家吃喝,我爸妈可什么都没说,那现在我花钱也轮不到你爸妈说,我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她显然是对陆建华的父母很不满,一说起他们就停不下来了:“我可不是你那个好拿捏的软柿子前老婆,说什么来照顾我,我看就是想给我立规矩。” “我告诉你,我不吃这一套,也轮不到他们在我面前作威作福,你最好让他们赶紧把那一套给我收起来!” 王春霞冷哼一声,不客气地说道:“最好是让他们赶紧滚回老家去,别在这里碍我的眼!” 苏玉芝在心里大笑三声,她深知陆建华他爸妈的德行,这双方撞在一起,光是想一想,就知道每天都是一场鸡飞狗跳的好戏。 王春霞还在叽里呱啦地吐着不快,而陆建华的脸色已经难看得不行了。 他好不容易跟王春霞结了婚,跟厂长成了亲戚,本来以为自己要就此飞黄腾达,谁料到上面突然派人下面检查,说是接到了举报,说他生活作风有问题。 这件事真是一查一个准,毕竟他前脚刚离婚,后脚就立刻跟王春霞结了婚,而且她还怀孕两个月了…… 不知道是谁举报的他,居然把证据准备得这么充分,就算他浑身长满嘴都没办法狡辩。 陆建华根本就没想过这件事会是苏玉芝干的,可能是为了不被牵扯进去,也可能是嫌麻烦,厂长居然直接把他的名字加进了裁员名单里! 他就这样失去了这份工作,成了无业游民。 陆建华没什么本事,而且眼高手低,好工作找不到,脏活累活看不上,也做不来,一直都找不到心仪的工作,只能在家里蹲。 不过他不肯承认是自己的问题,对外的说法就是“心疼王春霞怀孕了,正好趁着这几个月在家里照顾她,等她生完孩子了,他再出去上班。” 最令陆建华头疼的是,他花钱一向没有节制,大手大脚,根本没有什么存款,而且为了早点离婚,还东拼西凑地给了苏玉芝一万块钱。 他和王春霞都没有收入来源,跟以前那些称兄道弟的朋友借钱,一个个不是装死,就是哭穷。 没办法,只能指着王春霞从娘家拿钱拿东西来补贴两人的生活,加上两人都不会做饭、不会做家务,凑在一起简直就是一加一小于负数,日子越过越难受。 本来因为未婚先孕的事,王家人就觉得丢人,对陆建华没有什么好脸,眼下见他这么不上进,还整天来家里混吃混喝,脸更是要拉长到地上了。 但事情已经发生了,他们也没有办法,便去求了大女婿,让他在钢厂再给陆建华安排一个工作。 岳父岳母都发话了,厂长便卖了个面子,让陆建华回钢厂去当保安。 对此陆建华却一点都不感激,保安一个月六百块钱,比他之前的工资少了一半,他觉得他们就是看不起自己,让他去干这种低等工作。 而且要是回去的话,肯定还会被原来的同事笑话,便一口给拒绝了。 王春霞也不觉得陆建华有问题,姐夫是厂长,却让她老公去当保安,说出去根本就没面子,这不就是打她的脸嘛! 她回娘家去哭闹了一通,厂长气得够呛,索性直接表示不管这件事了,让他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王家人又气又急,闹得鸡飞狗跳的,陆建华和王春霞也不回去蹭饭吃了,正好他爸妈说想来照顾大孙子,他便让他们过来了。 没想到事情更是一发不可收拾,王春霞跟他爸妈完全不对付,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拦都拦不住,他头都要炸了。 这么一天天地闹下来,陆建华甚至开始怀念自己贤惠懂事的前妻了,结婚七年,她一直把什么事情都做得很好。 唉,说实话,他都有些后悔离婚了。 “妈妈。” 这时,一个长得粉雕玉琢的小男孩忽然从喋喋不休的王春霞身边跑过。 陆建华觉得这个小孩长得有些眼熟,目光下意识地落到小孩身上。 他顺着看过去,小男孩跑到一个漂亮的女人身边,拉住她的手,小脸上露出灵动乖巧的笑容,说道:“已经付完钱啦!我们回家吧!” 陆建华看着女人的脸,一下子就呆住了,他觉得……时间好像忽然就回到了十年前。 第43章 “小傻子”的妈妈(43) 十年前,苏玉芝还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一枝花,年轻,长得漂亮,追她的人很多,陆建华当时是真的喜欢她,追了挺长时间才把她追到手。 只是后来两人结婚了,时间长了,生活没有刺激感了,曾经漂亮的花渐渐枯萎了,整日面对一个对自己的事业没有什么助力的黄脸婆,他很快就腻了,而且越来越嫌弃。 加上那段时间陆小宝出了事,两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张了。 陆建华看不见苏玉芝对家庭的付出,在他看来,她没有工作,只能靠他养着,不管是做家务活,还是好好孝敬他爸妈,这都是应该的。 他出轨跟王春霞搞在一起,一是觉得刺激,二是看中了她“厂长小姨子”的身份,离婚的时候,他心里是特别迫不及待的。 可是这小半年里,工作没了,钱也没了,陆建华还发现王春霞跟自己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当情人的时候,她耍小脾气叫情趣,结婚后,他只觉得她一身都是缺点,脾气大,根本无法交流,不贤惠,花钱大手大脚,还不尊重他爸妈。 他自视甚高,她却不把他放在眼里,他根本就拿捏不住她。 这样一来,陆建华倒是开始怀念苏玉芝了,他甚至还偷偷去苏家打听过她的消息,只是令他没想到的是,她竟然跟娘家闹翻了,根本就没回去,不知道带着陆小宝去哪儿了。 他设想过很多种可能,在他看来,苏玉芝什么都不会,还带着一个脑子不好的孩子,肯定过得特别惨,说不定她也在怀念以前他们一家人在一起的日子。 陆建华怎么想都没有想到,再见到苏玉芝和陆小宝的时候,居然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因为没有工作,天天在家里混吃混喝,加上王春霞怀孕了,顿顿都得做好的,所以他长胖了很多,今天出门没洗头,显得邋里邋遢的。 而对面苏玉芝和陆小宝的穿着打扮都很干净整洁,光鲜亮丽,跟他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苏玉芝好像变回了结婚前的样子,穿着简单的衬衣和牛仔裤,显得年轻又漂亮。而陆小宝一看就被养得很好,穿着蓝白色的短袖和裤子,小脸白白嫩嫩,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很灵动,一点都看不出曾经痴傻的样子。 陆建华惊疑不定地看着母子俩,难道……难道陆小宝的脑子治好了? 当年他高烧烧坏了脑子,其实医生说过影响不是太大,家长慢慢引导就好了,可能一看着他呆呆傻傻、学什么都学不好的样子,夫妻俩根本就没有耐心。 正好那段时间他的心思已经不在家庭上了,无休止的争吵更是耗尽了他们的耐心和感情。 “玉芝?小宝?你们最近过得还好吗?”陆建华下意识地朝母子俩走了两步,却一下子就被王春霞拽住了,她尖声叫道:“陆建华!你干什么呢!?” 苏玉芝露出一个嫌弃的表情,拉着陆小宝后退了一步,说道:“小宝,我们走吧。” 陆建华这才会回过神来,见两人要走,他有些着急,脸上挤出一个笑来,敷衍道:“春霞,小宝好歹是我儿子,我就是想跟他说说话。” 陆小宝这才注意到陆建华,他看了他一眼,抿紧嘴唇,下意识地贴到了妈妈身边。 王春霞冷哼一声,挡在母子俩面前,她伸手指着苏玉芝,说道:“你是什么人我还不清楚吗!?你眼珠子都快贴到她身上去了!” 她死死地盯着苏玉芝,眉头紧锁,嘴角往下撇,一副十分不悦的表情,好像生怕他俩就情复燃一样。 苏玉芝被恶心到了,冷笑道:“我之前就说过了,你当成宝的人,在我这里就是垃圾,放心,我对垃圾一点兴趣都没有。” 听见这话,陆建华的表情变得有些难看,但他又在心里告诉自己,玉芝只是心里有怨,这并不是她真正的想法。 他脸上的肌肉紧绷着,压住脾气,对陆小宝说道:“小宝,乖儿子,我是爸爸呀,你看看爸爸。” 要是陆小宝的脑子真的治好了,那他还是他的乖儿子,他们老陆家也是后继有人了啊! 陆小宝微微垂下眼睫,根本不正眼看陆建华,装出一副根本不认识他的样子。 其实他记得这是爸爸,但他对妈妈不好,对他也不好,他们早就不需要他了,他也不想要这个爸爸。 苏玉芝摸了摸陆小宝的脑袋,温声说道:“小宝,不用理他。” 陆小宝点点头,牵紧了她的手:“嗯嗯,妈妈,我,我不,不认识他。” 苏玉芝没说什么,但她知道,小孩平时说话已经很顺畅了,但是一说谎还是会结巴。 陆小宝的视线飘忽了一下,眼睛忽然亮了亮,略一犹豫,便脆声喊道:“爸爸!” 陆建华眼前一亮,刚想答应,就看见陆小宝哒哒哒地从他旁边跑过,然后抱住了一个男人的腿。 那个男人长得很高,比他还要高差不多半个头,长得很精神,穿着一件夹克外套,显得很笔挺,跟电视明星似的。 陆建华一下子就傻了。 陆小宝仰起小脸去看男人,提高音量,又喊了一声:“爸爸。” 男人下意识地看向苏玉芝站的方向,目光转了一圈,眼神微不可察地暗了一下。 他的表情看起来很平静,蹲下身,不知在跟陆小宝说些什么。 陆建华瞪向苏玉芝,用质问的口气问道:“这个男人是谁!?” 苏玉芝收敛好表情,送了他一个白眼:“神经病吧你,关你什么事。” 陆建华咬了咬牙,心头的火气直往上窜,他刚想说话,那个男人就牵着陆小宝走过来了,往那里一站,就像一片巍峨的阴影。 他压住火气,眼珠一转,心里便有了别的想法,打算给对方一个下马威,朝男人伸出了手。 看着陆建华不怀好意的眼神,李榕川丝毫不怵,危险地眯起眼睛,把手握了上去。 “你好。”陆建华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我是小宝的亲生爸爸。” 话音未落,他手上便开始暗暗用力,等手都微微发颤了,他才掀起眼皮,想去看对方难堪的表情。 谁成想对方只是面不改色地看着自己,表情没有一丝松动的迹象。 陆建华一愣。 下一秒,李榕川的眼神变冷,手上一使劲,陆建华只觉得手指被大力聚拢压在一起,骨头都好像要被碾碎一样,传来了一阵剧痛。 “你……”陆建华牙齿都快咬碎了,还是泄露出了一声哀嚎。 李榕川勾起嘴唇,露出一个凉薄又嘲讽的笑来。 第44章 “小傻子”的妈妈(44) 李榕川弯下腰,轻轻松松就抱起了陆小宝,小孩明显很信任他,跟他关系也很好,乖乖伸手抱住了他的脖子。 “你好。”李榕川居高临下地看着陆建华,似笑非笑地说道:“我是小宝的爸爸。” 陆小宝很给面子,立刻脆声喊道:“爸爸!” 当着自己的面,亲生儿子却叫别人爸爸,陆建华只觉得自己的脸被打得啪啪响。 他不想自己以前是怎么对陆小宝的,只觉得自己丢了面子,但面对李榕川他又怂得不行,只能暗自生气。 陆建华的脸青一阵白一阵,试图挤出一个笑,却像被风干的苹果一样,既生硬又尴尬。 “呵呵。”他干笑道:“孩子还太小了,不懂事。” 李榕川把陆小宝的头发理了理,笑着说道:“说笑了,我们家小宝很懂事。” “爸爸。”陆小宝乖乖地说到:“小宝很乖。” 李榕川脸上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当然了,我们家小宝是最乖的孩子。” 看着“父子俩”旁若无人的互动,陆建华脸上的假笑都要挂不住了。 李榕川抱着陆小宝走到苏玉芝旁边,一大一小交换了一个眼神,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她的表情,见她并未不悦,这才悄悄松了一口气。 看着眼巴巴看着自己的两人,苏玉芝忍住笑,她抬起手在李榕川的衣领处理了理,很配合地说道:“怎么回来得这么慢,天色晚了,咱们回家吧。” 苏玉芝的指尖不经意地从李榕川的颈侧轻轻滑过,他只觉得一阵麻麻的感觉从脊椎骨升上来,周身的肌肉一瞬间都绷紧了。 李榕川的表情变得有些不自然,脊背挺得更笔直了。 站在旁边的王春霞看了看陆建华,又看了看李榕川,俗话说得好,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这两人看起来简直就像两个极端。 当初她看上陆建华,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长了一张还算好看的脸。 现在结婚半年,他不仅没工作,而且每天除了吃喝玩乐,就是在家里躺着,身材跟吹气似的胖了起来,脸也跟发面馒头一样,只能勉强看出以前的样子。 王春霞看着都烦。 可是现在,她原来看不上的苏玉芝居然找了这么一个看上去条件还不错的男人,她不爽得快要发疯了。 王春霞恶狠狠地瞪了陆建华一眼,尖声警告道:“陆建华,你少在我面前来这一套,我可告诉你,你儿子还在我肚子里呢,你要是想认这个傻子,可就别想认我肚子里的孩子了!” 陆建华一下子就不说话了,还不确定陆小宝到底治没治好呢,他不可能为了一个不确定的答案跟王春霞吵架。 而且闭嘴不搭腔,让矛盾转移,这也是他的拿手好戏之一。 听王春霞牵扯到陆小宝,苏玉芝和李榕川的眼神一下子就变冷了。 苏玉芝嫌恶地看着对面两人,冷声道:“一直像只苍蝇一样在那嗡嗡嗡地叫个不停,还没完了是吗?” “有时候真羡慕你的脸皮,里三层外三层的,自己是个脑袋空空的蠢货,就以为所有人都跟你一样呢,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话,既暴露了自己的认知,又暴露了自己的智商。” 王春霞的脸一下子气得通红,嘴里爆出几句难听又恶心的脏话:“你**骂谁呢?****” 她看起来勉强还算体面,谁想到一张口就这么脏。 陆建华的脸有些绿了,伸手扯了扯她的袖子,却被她一把打开了手:“陆建华,你**到底是不是个男人!?你就这么看着她骂我?我*#@$%……” 旁边的店员偷偷退了两步,担心自己被波及,但又舍不得走远,担心听不到八卦。 眼见周围有人看过来了,陆建华的视线飘了飘,肩膀微微松动,仿佛在试图缩小自己的存在感,避免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骂的就是你。”李榕川抱紧陆小宝,苏玉芝面不改色地捂住小孩的耳朵,嗤笑道:“怎么?还需要我把这些话打印出来贴在你脸上吗?” “一张口就是脏话连篇,胡乱狂吠,毫无章法,完全不知道什么是素质的东西。” “哦对。”苏玉芝笑了笑:“毕竟是以当小三为荣的人,不应该奢望你有什么素质的。” 一大一小都盯着她看,眼睛亮晶晶的,眼神中写满了喜欢和佩服。 “你!”王春霞尖叫一声,她一只手扶着自己的肚子,一只手怒气冲冲地拍着陆建华,骂道:“陆建华,我肚子里还怀着你的孩子呢!你就这么看着别人欺负你老婆是吗!?你这个没种的东西!我真是瞎了眼了看上你!” 她心里烦的不行,把火气一股脑地撒了出来。 周围人都在议论纷纷,看着王春霞撒泼的样子,陆建华丝毫不觉得心疼,只觉得厌烦和尴尬不已,低声哀求道:“玉芝,就当是给我个面子,别再跟春霞吵架了。” 不等苏玉芝说话,李榕川上前一步挡在她面前,不客气地问道:“你有什么面子?你一个出轨的人有什么面子?既然已经离婚了,就带着小三有多远滚多远,别往他们娘俩面前凑!” 他一双漆黑的眸子中辨不出喜怒,却莫名让人胆寒,他压低声音,冷声说道:“再让他们不痛快,你也别想好过!” 说完,李榕川不去看陆建华的表情,直起身子,手指蜷了蜷,试探性地牵住苏玉芝的手,笑着说道:“走了,我们回家。” 他们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身后的陆建华和王春霞则爆发了争吵。 看着三人亲密的背影,疲于应付王春霞的陆建华阴沉着脸,眼底闪过一抹毒辣和阴狠。 第45章 “小傻子”的妈妈(45) 昨天在商场遇见陆建华和王春霞之后,一离开人群,李榕川整个人就僵硬了,走路都是同手同脚。 他站定身子,垂下漆黑的眼睫,小心翼翼地看着她的指尖,语无伦次地解释道:“对……对不起,我刚才,就是……” 见李榕川一副面红耳赤的样子,苏玉芝用另一只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温声道:“没事没事,我不在意这个,我知道你是想帮我和小宝。” 她本意是想安抚李榕川,没成想一听见这句话,他脸上的血色在瞬间褪了个干干净净,甚至微微有些发白。 李榕川沉默了几秒钟,像下定了某种决心,本来打算松开的手再次握紧。 他的眼神变得坚定起来,认真地看着苏玉芝,一字一句地说道:“不,我希望你能在意。” 李榕川的视线太过明显,直勾勾的,毫不掩饰眉眼间隐隐透露出来的恳切和狂热。 从第一眼看见苏玉芝,他就莫名地在意她,忍不住关注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 活了二十多年,李榕川第一次领域到“一见钟情”这个词语的意义,随着之后的相处,这份感情不仅没有变淡,反而如烈火般越烧越旺,经年不息。 他不是一个胆小的人,却从来没有如此胆怯过,只敢以朋友的身份靠近,不敢逾越半步。 两人的距离离得有些近,仿佛连周遭的空气都静止了,苏玉芝一时间竟然有些反应不过来。 透过这双漆黑深邃的眼睛,她好像又看见了那张熟悉的脸,光影浮动间,那人笑着说道:“师姐,这个送给你。” 他摊开手,露出了掌心里栩栩如生的草编百合花。 画面一转,临下凡之前,那人正拽着她的袖子,明明比她高了一个头,却像只可怜巴巴的小狗一样。 他凑到她面前,用一双含泪的哀伤眼睛看着她,声音轻得恍若呢喃:“师姐,我舍不得你,我想……” 苏玉芝没听清那人接下来的话。 没等她做出反应,李榕川怀里的陆小宝就疑惑地问道:“妈妈,爸……叔叔,你们怎么了?” 小孩清脆的声音打破了凝滞的氛围,两人猛地回过神来,李榕川轻轻松开了苏玉芝的手,低声说道:“对不起,是我太心急了。” 他看着陆小宝,笑着说道:“没事,叔叔……只是在跟妈妈聊天,走吧走吧,回去了。” 苏玉芝下意识地跟着走了两步,她眨了眨眼睛,心软地补充道:“因为是你,所以我才不在意。” 话音未落,李榕川就猛地转过头,一双眼睛亮得惊人。 他的呼吸有些不稳,犹豫不到一秒,就如孤狼狩猎一般,果断伸出手,轻声问道:“前……前面有水坑,不太好走,我,我牵着你吧?” 苏玉芝笑了笑,把手搭在李榕川的手上:“好啊。” 李榕川的瞳孔颤了颤,缓缓收紧手指,把她的手包裹进了掌心。 陆小宝看着他们牵在一起的手,下意识地跟着笑了起来,开心地说道:“妈妈,叔叔,手牵手,好朋友!” 他伸出一根手指晃了晃,补充道:“不过小宝才是妈妈最好的朋友哦!” 李榕川的眉眼弯了起来,显出了几分孩子气,接话道:“嗯,叔叔不跟你抢,你永远都是你妈妈最好的朋友。” 陆小宝拍了拍他的肩膀,脸上写满了夸赞——说得好!你很棒! 苏玉芝被这一大一小给逗笑了,催促道:“好了好了,快走吧,等会儿赶不上末班车了。” 两人非常同步地点了点头,应道:“好!” 翌日。 还不到七点,陆小宝小朋友就从小床上爬了起来,今天可是他六岁的生日呢! 他单方面宣布,从今天开始,他就是一个大朋友啦! 这小半年来,陆小宝的小房间被布置得很好,雕刻着憨态可掬的小动物的小床上、装满了五颜六色的绘本的书柜、床头的月亮小夜灯等等,全部都充满了童趣和温馨。 上个月,苏玉芝还特地跟房东婆婆续租了一年,她计划是在陆小宝上小学之前买新房子。 陆小宝推开房间门,一阵带着淡淡花香的微凉轻风吹拂到他的脸上。 他深吸一口气,仰起小脸,院子里那株树冠繁茂的槐树映入他的眼帘,满眼生机勃勃的绿。 清晨的阳光很温和,穿过稀疏的云层,将每一寸土地都染成了浅淡金黄色,仿佛披上了一层璀璨的锦缎。 郁郁葱葱的槐树矗立在小院的一角,每一片翠绿的叶子都闪烁着光芒,如同翡翠一般晶莹剔透。 而在树叶的间隙中,还能看见一串串洁白如雪的槐花,花瓣细腻而柔软,簇簇拥拥,形成了一片片白色的花海,散发着似有若无的清香。 “呜……汪汪!” 夹杂着呜咽的狗叫声响起,下一秒,汤圆从树下的狗窝里钻了出来。 它现在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大狗了,体型优雅,四肢矫健,一身浓密而柔软的绒毛,一条长而蓬松的尾巴,颜色很鲜明,黑白两色交织在一起,看起来很有光泽。 汤圆有一双纯净而明亮的眼睛,像两颗晶莹剔透的琥珀,闪烁着温和又机智的光芒,耳朵尖尖的,直直地立着,时不时抖一抖。 好像感受到了小主人愉悦的心情,它欢快地摇着尾巴,扑到陆小宝身边,用脑袋去蹭他的手。 陆小宝轻轻抱住汤圆的脖子,脸颊贴在它柔软的毛发上蹭了蹭,开心地说道:“汤圆!早上好啊!” 汤圆轻轻地哼唧了两声:“嗷呜……汪呜!” 这时,隔壁房间传来开门的声音,陆小宝和汤圆不约而同地转过头,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 陆小宝的脸上绽放出了甜甜的笑容,汤圆的尾巴甩得飞起,他脆声唤道:“妈妈!” 苏玉芝温柔地笑道:“早上好啊小寿星,今天起得好早呀。” 陆小宝挺起小胸脯,清了清嗓子,故作严肃地提醒道:“妈妈,我今天六岁了,已经是大孩子了!” 苏玉芝揉了揉他的脑袋,宠溺地说道:“好好好,大宝贝。” 陆小宝满意地晃了晃脑袋。 母子俩一起去洗漱,并排蹲在排水道前刷牙,把牙齿刷德白白的,然后用热水把脸洗得干干净净。 简单吃了点东西,母子俩就出门去买菜了,今天是陆小宝的生日,苏玉芝决定给自己也放一天假。 李榕川今天还得上班,他们工地上的活已经接近尾声了,这段时间虽然不是特别忙,但也得下午五六点才能过来。 买完菜回家,陆小宝就钻进了自己的房间里,因为今天要邀请小朋友到家里来,所以他把本来就不乱的房间又整理了一遍,看起来十分整洁。 时间还没到上午十点,孟嵩和宋以明就来了,还没看见人,就听见他们在小院外大声喊道:“陆璟!!我们来啦!!生日快乐啊!!” “快开门,快开门,我给你带礼物啦!” “我也是,我也是,我的礼物肯定比孟嵩的帅!” “你胡说!明明我的更帅!” 得,两人又起了争执。 听见熟悉的争论声,陆小宝的小脸上却露出了开心的笑意,哒哒哒地从房间里跑了出去。 第46章 “小傻子”的妈妈(46) 孟嵩和宋以明都是爸爸妈妈送过来的,两个小孩手里都拿着包装精美的礼物。 一看见陆小宝,他们就迫不及待地冲了上去,把礼物送到了他面前,生怕自己比对方慢了一步。 孟嵩着急地问道:“陆璟陆璟,你快看看,我的礼物是不是比宋以明的帅!” “可恶!”被抢先一步的宋以明不满地喊道:“先看我的!” 孟嵩准备的礼物是一辆价格不便宜的遥控小汽车,而宋以明准备的礼物则是会闪光的酷炫奥特曼! 陆小宝的表情很平静,显然已经习惯了这种相处模式,而且一碗水端得很平,把两人的礼物都夸了一遍,表示自己都很喜欢。 三个小豆丁凑在一起,叽叽咕咕地说着话,苏玉芝没有打扰孩子局,站在旁边跟两个孩子的父母聊了一会儿天。 三个孩子关系好,三家人的关系也处得不错,大家都是性格比较好的人,慢慢就变成了朋友。 过了不到半分钟,孟嵩就摆了摆手,小大人一般宣布道:“好了,妈妈,你先回去吧,今天晚上我们要在陆璟他家睡觉!” 宋以明也点了点头:“没错没错。” 没等两人的爸爸妈妈说话,他们就不约而同地看向苏玉芝,兴奋地问道:“苏阿姨,现在可以开始做蛋糕了吗?我们已经等不及啦!” 孟嵩妈妈和宋以明妈妈都有些哭笑不得,说道:“你们两个小馋鬼!这么不客气呢?” 孟嵩晃了晃脑袋,一脸严肃地否认道:“才不是呢,我们是想帮忙,我们都是做蛋糕的小能手!” 陆小宝和宋以明虽然没说话,但从他们的表情能看出,他们也是这样想的。 看着三个小豆丁自信的样子,家长们都忍不住笑出声来。 把孟嵩和宋以明交给苏玉芝以后,大人们就离开了,他们还有工作要忙。 三个小豆丁兴奋地跑进了院子里,听说暂时还不做蛋糕,就跑到了陆小宝的房间去玩。 陆小宝准备好了玩具和零食招待朋友们,还直接拆了礼物,跟他们一起分享这两个新玩具。 他还展示了一下自己新买的小自行车,三个小豆丁都来了兴趣,就在小院子里练习骑车,你帮我扶一下,我帮你推一把。 风吹得头顶的槐树叶窸窸窣窣作响,繁茂的枝叶筛落斑驳的阳光,挡住了大半的暑气。 偶尔还能听见几声聒噪的蝉鸣,跟孩子们无忧无虑的笑闹声交织在一起,此起彼伏。 见他们玩得开心,站在屋檐下的苏玉芝忍不住笑了起来,眉眼似拢了月光般温柔。 * 时间有些赶,午饭就是简单的三菜一汤,苏玉芝还给三个孩子各弄了一碗酱油拌饭。 将一点酱油和猪油均匀的淋在粒粒分明的米饭上,每一粒米饭都带着淡淡的咸香,还有一股油脂的香气,口感既湿润又有嚼劲。 陆小宝非常喜欢吃酱油拌饭,热情地跟朋友们推荐,每个孩子都吃了两大碗饭。 吃过饭,他们就继续去玩耍了,小孩子的精力很旺盛,凑在一起更是不得了,跟不知道困一样。 温度渐渐热了起来,苏玉芝给孩子们端去了提前煨好,并且用井水冰镇的绿豆汤。 整碗绿豆汤的温度恰到好处,既不会过于冰冷刺激,又能有效地消暑解热,每当勺子轻轻搅动,冰块与绿豆的碰撞声就像是夏天的乐章,清脆悦耳。 每一颗绿豆都如同小小的翡翠,晶莹剔透,散发着淡淡的香气,煮得恰到好处,既保持了原有的形状,又吸收了足够的汤汁,口感绵软,吃起来沙沙的,也不失细腻,而汤底则甜而不腻,清甜可口,让人回味无穷。 喝完冰冰凉凉的绿豆汤,三个孩子合力搬了两张躺椅和几张椅子到树下,拼在一起,凑合着躺在上面睡了个午觉。 玩的时候很认真,睡觉的时候也很迅速,闭着眼睛说了一会儿小话,就全都睡着了。 从睡姿都能大概看出三个小孩的性格,宋以明躺得大大咧咧的,孟嵩的睡姿乱七八糟的,而陆小宝则睡得很安分。 苏玉芝从房间里拿了小被子给他们盖上,虽然天气热,但起码要把肚子盖好,免得受凉。 她蹲在陆小宝身边,刚把小被子盖上,小孩就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他看着妈妈的脸,下意识地就露出了一个乖乖的笑容。 “妈妈。”他含含糊糊地唤了一声,说道:“我好爱你呀……” 一句话没说完,小孩就再次睡了过去。 苏玉芝只觉得心底一片柔软,她轻轻摸了摸陆小宝的脑袋,轻声细语地说道:“妈妈也爱你。” 一觉睡醒。 时间就来到了下午四点,听说可以开始做蛋糕了,三个小孩都兴奋得不行,撸起袖子,还乖乖地把手洗干净,一脸期待地看着苏玉芝。 家里有电饭锅,苏玉芝打算用电饭锅来蒸蛋糕胚,她之前也做过几次,心里还是有数的。 为了让孩子们有参与感,她还不忘给他们分配任务,拿鸡蛋的拿鸡蛋,倒面粉的倒面粉,让他们能够帮上忙。 首先将鸡蛋打入一个大碗中,加入白糖,用筷子搅拌均匀,然后逐渐加入面粉和发酵粉,边加边搅拌,直到面糊变得均匀。 接着,分别加入适量的牛奶和少量的油再次搅拌,直到面糊达到适当的稠度。 苏玉芝把电饭锅的内胆取出来,指挥孩子们在底部刷上一层薄薄的油,以防止蛋糕粘连。 等油刷好,她就将调制好的面糊倒入电饭锅内胆中,轻轻晃动,抖了抖,使面糊均匀分布。 最后,盖上盖子,选择“蒸煮”功能,大约四十分钟就好了。 等待的时间苏玉芝也没闲着,她带着孩子们去了院子里摘槐花,一听说槐花能做成吃的,孟嵩和宋以明都很兴奋,陆小宝倒是淡定。 毕竟在他看来,妈妈特别厉害,什么都会做。 当然,爬树的是苏玉芝,孩子们还太小了,就让他们拿着竹编的篮子在下面接掉落的花。 苏玉芝爬树的动作很麻利,因为她的本体是上古椿树,万木之灵,所以植物都很亲近她。 这株槐树长得特别好,开的花也比其它树更加漂亮鲜嫩,簇簇拥拥的槐花都无风自动,主动轻拂过她的肩头,热情地推荐着自己。 陆小宝仰着脑袋,一脸紧张地盯着妈妈爬树,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她摔下来。 等苏玉芝成功爬了上去,朝他挥了挥手,他才悄悄松了一口气。 苏玉芝精心挑选了一些还很鲜嫩的槐花,轻轻摘下花朵,装了满满一篮子才下去。 她耐心地去掉花梗和杂质,用清水冲洗干净,将洗净的槐花放在通风处晾干,以便去除多余的水分,随后,将晾干的槐花放入蒸锅中,轻轻铺平,用中火蒸制。 槐花在蒸气的熏陶下渐渐呈现出晶莹剔透的外观,慢慢散发出自然清甜的香气。 蒸制的时间不宜过长,以免破坏花朵的鲜嫩口感和香气,那样做槐花糕和槐花饼才会好吃。 与此同时,蛋糕胚也蒸好了,闷了几分钟才打开盖子,表面金黄的蛋糕胚散发着淡淡的蛋香和甜香,轻轻一按就会回弹,一看就知道口感特别蓬松。 三个孩子在电饭锅旁边站成了一圈,裹挟着香味的腾腾热气扑到了他们的脸上。 每个色的眼睛都亮晶晶的,这可是他们一起做的第一个蛋糕诶!虽然还没放奶油,但看起来就好好吃啊! 第47章 “小傻子”的妈妈(47) 金黄松软的蛋糕胚蒸好之后,就可以开始涂上奶油了。 在这个年代,奶油并不是可以随时购买到的常见食材,大部分人家只在生日的时候才能吃上一份奶油小甜点,因此显得更加珍贵和美味。 苏玉芝提前做好了准备,她拿出三个透明的裱花袋子,里面装满了丝滑的奶油,呈现出一种淡淡的黄色,质地丰满而绵密,能闻见丰富而浓郁的甜香。 三个小豆丁兴奋地围在旁边,眼睛瞪得圆溜溜的,宋以明自告奋勇地举起手:“我我我!苏阿姨,我来弄!我会挤花花!” 孟嵩不甘示弱,张嘴就是胡说八道:“我更厉害!我会挤奥特曼,让我来!” 苏玉芝有些哭笑不得,陆小宝也想弄,眼巴巴地撒娇道:“妈妈,我也要,让我来吧!” “都别急。”她娴熟地将袋口旋转几次,确保奶油不会溢出,便一人给了一只裱花袋,温声说道:“每个人都有份。” 三个小豆丁欢呼一声,小心翼翼地接过裱花袋,眼睛紧紧地盯着袋尖,轻轻一挤压裱花袋,奶油就缓缓流了出来,在蛋糕胚上绽放出各种各样的形状。 看见这一幕,他们跟看见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一样,小嘴张得大大的,异口同声的“哇”了一声。 奶油闻起来很甜,三人没有忍住诱惑,时不时还偷吃一小口,轻轻抿在嘴里,柔滑细腻的口感很快就在舌尖上化开了。 陆小宝的眼睛亮了亮,用筷子蘸了一点奶油就往苏玉芝面前送,跟献宝一样,乖乖地说道:“妈妈,很甜。” 虽然平时妈妈也会买奶油小甜点给他吃,但好像都没有这个甜。 苏玉芝没有拒绝,弯下腰,轻轻抿了一口,笑着附和道:“好甜,谢谢宝贝。” 旁观的孟嵩和宋以明忍不住又偷吃了一口,小脑袋都快点出残影了,真的好好吃! 三人各自拿出本事,忙忙碌碌,有商有量,在蛋糕胚上涂涂画画,你画一个奇形怪状的,我涂一个怪模怪样的。 他们凑在一起做一件感兴趣的事情,能够安安分分地待上一个小时。 孩子们给蛋糕涂奶油的时候,苏玉芝就在旁边备菜,晚饭的菜她准备了好几道,酸菜鱼、番茄炖牛腩、白灼虾、糖醋排骨等等。 她照顾了每一个孩子的口味,不怎么辣,而且下饭,很适合他们吃。 时间还是很充足,苏玉芝先做了一道炸肉丸子,这个可以当做小零食吃的。 新鲜的猪肉剁成细腻的肉泥,加入盐、胡椒粉、葱姜水等充分搅拌均匀,然后打入鸡蛋,再加入适量的淀粉和水。 等到锅中的油温升高,把肉泥搓成小球,一放进去就油花四溅,发出“吱吱”的声响,逐渐变得金黄诱人,散发出令人垂涎的香气。 三个孩子立刻就被香味吸引了过来,苏玉芝一边炸,他们一边光明正大的偷吃,偷偷捞起一个,一个,再一个…… 酥脆的外皮和多汁的肉香简直是绝配,孟嵩和宋以明的都腮帮子一鼓一鼓的,一脸羡慕地感叹道:“太好吃了!苏阿姨真的好厉害!” “陆璟,你也太幸福了!” 明明是一样的食材,做出来的味道就是比别人的好吃特别多。 陆小宝咧嘴笑了笑,别人夸他的时候,他一向都很谦虚,但要是夸的对象是妈妈,那他的反应就截然不同了。 他一点不带犹豫,竖起大拇指,特别自豪地说道:“那是,我妈妈超厉害的!” 苏玉芝拍了拍陆小宝的发顶,转身继续去做菜,三个小豆丁一连吃了好几个丸子,才乖乖地洗了手,继续去做蛋糕。 牛腩需要炖的时间比较长,这块牛腩是苏玉芝特地挑选的,还带着一点筋,要切成适当的大小,以便更好地炖煮入味。 番茄是本地番茄,非常新鲜饱满,炖煮之后,酸甜的汁液会渗透到牛腩的每一寸纤维里,软烂的口感中又会带着一点韧劲。 酸菜鱼的鱼是现杀的,切成晶莹剔透的薄片,看起来就十分鲜嫩,酸菜是苏玉芝自己泡的,酸味发酵得恰到好处。 酸菜鱼的色泽很鲜亮,金黄的鱼汤、绿油油的酸菜、白嫩的鱼片,每一样都是精华,香味和酸味混合在一起,让人忍不住想要品尝一口。 至于白灼虾,江城是沿海城市,海鲜并不算贵,而且总能吃到最新鲜的、个头最大的。 大虾洗干净,去掉虾线,锅中不用放水,在锅底铺上姜片和葱段,再把大虾放上去,淋入适当料酒,盖上盖子闷不到十分钟就好了。 这种做法在最大程度上保留了虾肉的鲜美,等到虾肉熟透,把变红弯曲的大虾码在盘子里。 旁边放着调好的蘸料,最适合的是蒜蓉酱,新鲜的大蒜和小米椒剁碎后炒制而成,再加入盐、糖、酱油等调料调味,味道不辣,更多的是香。 跟白灼虾搭配着吃,吃的时候一口一个,简直停不下来。 最后再做一道糖醋排骨,这道菜陆小宝非常喜欢吃。 精心挑选的小排,每一块都鲜嫩多汁,裹满了浓郁的酱汁,呈现出完美的焦黄色,表面微微皱起,晶莹剔透的糖衣在灯光下闪烁着诱人的光芒。 轻轻一咬,外酥内嫩的口感立刻在舌尖爆发,外层的糖衣酥脆而不焦,与内部的嫩肉形成了完美的对比,既有糖的甜蜜,又有醋的酸爽。 苏玉芝的饭快要做好了,三个孩子的蛋糕也完成了,总的来说就是,一顿操作猛如虎,一看蛋糕,丑得不行。 三人却对这个作品十分满意,你一言,我一语,抢着说了好多话来夸奖这个蛋糕,好像它是什么绝无仅有的大漂亮一样。 小厨房里吵吵嚷嚷,钟表上的指针则悄悄跳过了六点,不过夏天的夜晚总是迟迟降临,天空仍然笼罩在一层淡淡的蓝色之中,还混合着几丝似有若无的黛紫色。 远处的建筑像是沉睡的巨兽,轮廓在暮色中若隐若现,微风吹过,还带着未消的暑气。 在工地上赶了一天工的李榕川终于下班了,他先回了一趟临时住所,换下身上脏兮兮的工装,用凉水简单洗了个头、冲了个澡,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就拿上给陆小宝准备的礼物出发了。 临走时,他犹豫了几秒钟,还是倒回去,从柜子底下翻出了一件黑色的皮夹克穿上。 李榕川本来想叫上付强一起的,但这小子最近谈恋爱了,一得空就忙着出去约会。 沿路的树叶都在夜风中摇曳,发出沙沙的声响,与蝉鸣交织成一首美妙的交响曲。 李榕川的腿长,走得快,很快就到了小院外,还没走进去,他就听见了小孩子的笑闹声。 大门没锁,他直接就推开了门。 听见推门的声音,陆小宝立刻就从小厨房里跑了出来,身后还跟着汤圆和两个小豆丁。 他脆声唤道:“叔叔!” 孟嵩和宋以明不是第一次见李榕川,但每次面对他的时候有一些拘谨,他个子高,肩膀宽,身形健壮,会给人一种天然的压迫感。 他们学着陆小宝的样子,乖乖地叫了一声:“李叔叔好。” 其实他们真的挺喜欢这个叔叔的,这个叔叔长得好看,像明星一样,还很厉害,编了好多可爱的小动物送给陆小宝,他们都超喜欢的! 李榕川摸了摸尾巴甩得欢腾的汤圆,朝孩子们笑了一下:“你们好。” 他蹲在陆小宝面前,把手里的礼物递给了他,温声道:“小宝,生日快乐,这是给你准备的礼物。” 李榕川准备的礼物是两个,一个是最近在孩子间非常流行的溜溜球,而且还是最炫酷的那一款,一甩会闪五颜六色的光,听说卖得特别好。 另一个是新的小金猪存钱罐,为了给妈妈买裙子,陆小宝的上一个存钱罐已经自愿牺牲了,没办法,那种存钱罐只有砸碎了,才能把里面的钱拿出来。 不仅如此,他还偷偷在小金猪存钱罐里放了三百块钱。 这两个礼物陆小宝都非常喜欢,他抱在怀里,欢喜地说道:“谢谢叔叔!” 孟嵩和宋以明都凑上前来看,忍不住伸手戳了戳。 李榕川揉了揉陆小宝的小脑袋,变戏法一样,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三个竹蜻蜓。 他知道今天小孩的两个朋友要来给他过生日,便自己做了三个小玩具送给他们玩。 “啊!”孟嵩一拍手,得意地说道:“我知道这个是什么!” 宋以明好奇地看向他,他的眼珠转了转,卡壳道:“那个那个……会飞的那个……反正是会飞的!” 陆小宝淡定地接过话:“竹蜻蜓。” “没错!”孟嵩一拍脑袋,兴奋地说道:“竹蜻蜓!蜻蜓,会飞的哦。” 竹蜻蜓的做法很简单,但需要一点小小的技巧,由一根细长的竹子和两个对称的竹片组成,竹片的一端削成薄片,形成两个翅膀,另一端则固定在竹子上,形成一个手柄。 李榕川用双手合住竹蜻蜓的手柄,快速搓动了几下,然后给了一股往外送的力,迅速松开手,竹蜻蜓的翅膀就产生了旋转力,腾空而起,像一只真正的蜻蜓在空中飞舞。 它的飞行轨迹优美而灵动,忽高忽低,忽左忽右,仿佛在表演一场空中舞蹈。 “哇!好厉害!” 这一手用来哄孩子或者哄狗狗都很成功,竹蜻蜓一飞,三个小孩和一只狗狗都很激动,追在它后面跑了起来。 看见这一幕,李榕川忍不住笑了起来,含笑的漆黑眉眼轻轻掀起,不经意地对上了一双温柔的眼睛。 苏玉芝微微倚靠着小厨房的门,不知道站在那里看了多久。 他连忙站起身子,下意识地整理了一下衣摆,抬脚朝苏玉芝走了过去。 李榕川没意识到自己的紧张,脊背线条绷得很直,问道:“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昨天说那些话基本就是表明心意了,心态自然就不一样了。 眼看着李榕川同手同脚走过来的苏玉芝:“……” “没什么需要帮忙的。”她的目光在他身上转了一圈,忍住笑,温声说道:“你这件衣服还挺好看的。” 李榕川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皮夹克,皮革一看就是优质的,手感滑腻,质地坚韧,颜色深沉而富有光泽。 夹克的设计简约而不失个性,线条流畅,轮廓分明,领口处是立领设计,巧妙地凸显了脸部的轮廓,同时增添了一丝硬朗的气质。 内里则采用了柔软的棉质材料,既保证了穿着的舒适度,又避免了皮革直接接触皮肤可能带来的不适感,此外还配备了多个实用的口袋,方便携带各种小物件。 袖口和衣摆处均采用了微微收紧的剪裁,使得夹克能够更好地贴合身体,完美地展现出了李榕川肩宽腰窄的身材线条。 皮夹克最近还挺流行的,是被新上映的电影里一个超火的男明星带红的,既适应了这个年代的审美,也符合流行趋势。 听见这话,李榕川又无意识地扯了扯衣摆,故作淡定地说道:“是吗?随便买的,我感觉也还行。” 其实这件衣服是李榕川前段时间特地买的,当时付强一直在旁边念叨,说这件衣服最近很流行,很多女生都觉得特别酷。 李榕川的脚步顿住了,他转头看过去,好似不经意地瞥了一眼,淡淡地说道:“还行吧。” 付强见他不感兴趣的样子,大呼小叫道:“榕哥,这衣服真的超级帅的好吗?” 真的,他榕哥也就比他大三岁而已,为什么总是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啊! 付强不知道的是,第二天,李榕川一个人去了商场,把这件衣服买了回去,只是没好意思穿,一直压在箱底。 苏玉芝歪着脑袋,笑着说道:“不过今天的温度很高啊,你穿这个不热吗?” 看着她揶揄的眼神,李榕川的耳根一下子就变得滚烫,他的视线有些飘忽,支支吾吾道:“还……还好吧,不是太热。” 假的,他快热死了! “这件外套你穿着很好看。”苏玉芝不逗他了,温声说道:“好啦,脱了挂上吧,别热坏了,准备吃饭。” 李榕川咧嘴笑了起来,模样有些傻,赶紧答应道:“好!” 菜摆了满满一桌,五人围在桌子旁边,吃起了吵吵嚷嚷的一顿饭。 李榕川还临时去街头的小卖部买了五瓶冰镇的橘子汽水。 刚从冰柜里拿出来的,瓶身还凝结着细细的水珠,打开瓶盖的一刹那,随着“嘭”的一声轻响,一股淡淡的橘子香气夹杂着汽水的清新气息瞬间弥漫开来。 五个玻璃瓶轻轻地撞在了一起,大家看向坐在中间的陆小宝,异口同声地说道:“小宝/陆璟,生日快乐!” 趴在下面的汤圆抖了抖耳朵:“嗷呜嗷呜!” 陆小宝的眼睛很亮,仿佛是一闪而过的水光,他很懂雨露均沾,一句感谢都不落下:“谢谢妈妈,谢谢叔叔!谢谢孟嵩!谢谢宋以明!谢谢汤圆!” 他觉得此刻的自己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他希望,以后每一年的生日,都能这样过! 第48章 “小傻子”的妈妈(48) 放假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一转眼,暑假就快要结束了。 这段时间正好是夏天最热的时候,大暑过后,就进入了中伏天。 烈日炎炎,阳光无情地炙烤着大地,空气中弥漫着沉闷的热浪,连一丝风都没有,稠乎乎的,好像凝住了。 只有到了傍晚,夜幕落下,才会吹起带着丝丝凉意的风。 城市的街道两旁种着很多玉簪花,米粒大小的小白花开得簇簇拥拥的,掩映在绿叶之间,往往是还没看见花,就先闻到了浓郁的香气。 一出门,就会收获一个香气浓郁的、热气腾腾的盛夏。 不过就算这么热,苏玉芝还是坚持每天都出摊,她买了两把大的遮阳伞,可以避免被阳光直晒,勉强能够遮阳。 除了每日的三菜一饭和凉茶外,她还添了一桶绿豆汤,冰冰凉凉的,喝起来很舒服,5毛钱一碗,没一会儿就能卖完。 陆小宝很乖,跟着妈妈一起买菜,看她做饭,帮忙收钱,小脸热得红扑扑的也不停。 人少的时候,他就搬一张小板凳坐在旁边看绘画本,或者做算术题,他现在已经能认很多字了,而且十以内的加减法也能熟练运算了。 而李榕川这段时间则非常忙,他们工地的工期已经接近尾声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活干完,所以任务比较重,只能抓紧施工,顶着大太阳坚持作业。 每年的这个时间段,整个工地就像是大蒸炉一样,闷热难当,工人们都在烈日下挥汗如雨。 而李榕川每天早晨六点多钟就要起来干活,攀爬到几十米高的高空,无遮无挡地受着阳光炙烤,一阵阵热浪迎面袭来,一整天下来,身上的衣服干了又湿,湿了又干是很常见的事。 不过这样也是为了避开中午的高温时段,以前他一个人的时候,风吹日晒都不在意,但现在他可是很在意自己这张脸的。 长期风吹日晒容易变得沧桑,李榕川可不想让喜欢的人看见自己那副样子。 苏玉芝每天都给他备了水、绿豆汤和防暑降温的药,中午打饭的时候给他打上满满的一份,让他能够吃得饱饱的。 她还给他开了小灶,单独炖点什么排骨,或者做点什么卤牛肉、凉菜,让他带到工地上去,下午休息的时候可以吃一点。 生活虽然辛苦,但很有盼头,三个人都在各自努力着。 这天傍晚。 夕阳的余晖洒在地平线上,呈现出一种混沌的橙红色,像是天空被点燃了一般,璀璨而热烈。 远处开始起风了,带来了些许凉爽,吹散了空气中的尘土味,淡淡的花草香气弥漫开来。 城市建设初见框架,老式建筑中随处可见快要修建好的巨大钢铁框架,偶尔有几只鸽子在屋顶上悠闲地散步,或是在阳光下振翅飞翔,增添了几分生机, 起凉风的时候,苏玉芝会带着陆小宝出门散散步,从小院走到工地附近不到二十分钟,顺便可以接李榕川下班,一起回去吃晚饭。 路上有很多行人,有的是忙了一天刚下班的,有的则是像母子俩一样出来散步的,一天的疲惫仿佛都被凉风吹散了。 街边有很多小摊,卖什么的都有,叫卖声此起彼伏,热闹极了,空气中弥漫着各种味道,烤肉的香气、咖啡馆的浓郁、还有路边摊的烟火气,这些气味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城市夜晚独有的味道。 凉爽的微风吹在脸上,母子俩慢慢悠悠地往前走着,没有注意到,在人群后,躲着三个熟悉的人,三双饱含恶意和算计的眼睛正盯着他们。 陆建华朝苏玉芝的方向指了指,眼底闪过一道阴狠,压低声音,对身旁两人小声地说道:“看吧!我就说他们在这里!” “离婚的时候,她可是从我手上骗走了一万块钱。”他斜睨着眼睛,装模作样地说道:“你们把她养大多不容易,我还以为她会用这钱来孝敬二老呢……唉,没想到居然自己躲起来潇洒了。” 站在陆建华旁边的两个人赫然是苏玉芝的父亲苏勇和母亲杜桂芬。 苏勇的长相很凶狠,眉毛浓密而杂乱,好似锈迹斑斑的镰刀,皱纹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一道道深深的沟壑,就像是被烈日无情烤晒过的老树皮。 因为常年酗酒,所以他的皮肤总是放着一种粗糙的暗红色,鼻头宽大而突出,嘴巴紧闭的时候微微向下撇。 听见陆建华的话,苏勇本就不好看的脸色渐渐变得更难看了。 他一直都记恨着上次苏玉芝对自己动手的事情,一个赔钱货,居然敢反抗他大家长的权威! 杜桂芬则生得干干瘦瘦的,从五官隐约能看出来年轻的时候应该长得不错,不过由于常年操劳,粗糙的脸上长了很多疲惫的色斑,头发稀疏而灰白。 她明明比苏勇要小几岁,看起来却要老得多。 “对了。”杜桂芬关心地问道:“小陆啊,你不是说……玉芝她又找了一个吗?” 一提起这个陆建华就来气,他强忍住屈辱,添油加醋地说道:“是啊,找了个特别上不得台面的男人,一看就是个没钱的穷鬼,居然还敢让我儿子叫他爸爸!” “真是个没出息的!”杜桂芬的脸一下子就垮下来了,恨铁不成钢地地骂道:“这婚事我和她爸可没同意,算不得数的,不算不算!” 陆建华一直在暗中观察着两人的态度,毕竟是做了七八年的一家人,他心里对这两人的真实嘴脸还是有数的。 他故意叹了一口气,“推心置腹”道:“爸,妈,虽然我现在已经跟玉芝离婚了,但其实我一直把你们当自己亲爸亲妈看的。” “你们对我好,我都记在心里的,所以这么些年来,玉芝孝敬你们,买什么东西,我那是一句二话都没有的。” 听见这番话,苏勇好像有些感动,拍了拍陆建华的肩膀,感叹道:“爸知道,都说女婿就是半个儿。小陆,爸一直是把你当亲儿子看的。” 陆建华在心里冷笑了一声,面上却没有显露,而是感动地抹了一把脸:“之前跟玉芝离婚,我也是迫不得已,你们也知道,春霞的姐夫是我们厂的厂长,为了保住这份工作,我实在是没办法。” 这话说出来,在场三个人都是不相信的,但谁都没有戳破。 陆建华微微眯起眼睛,脸上露出为难的表情,继续说道:“当时本来说好的,要是玉芝同意离婚,春霞她家里人就能找门路送光宗去上重点高中。” 果然,一听他提到宝贝儿子,苏勇和杜桂芬的眼神立刻就不一样了。 “本来都说好了,但是……”杜建华故意欲言又止,在苏勇的催促下,才哀声叹道:“玉芝她不同意,她只要钱,还说什么……以后你们都跟她没关系了,别想从她手里再讨到好处。” 虽然这番话算是歪打正着地说准了苏玉芝的想法,但关于苏光宗上重点高中这件事,其实就是王春霞根本没找到门路。 转学去重点高中,这可不是嘴上说说就能做到的事情,更何况因为上班的问题,他们夫妻俩已经跟王家闹得很不愉快了,王家就算有能力,也不可能帮他们。 再者说,其实从一开始,王春霞和陆建华根本就没打算帮忙的。 离婚之后,苏玉芝一直都没回过苏家,苏家人也不知道她离婚了,还是隔了快一个月,各个高中开始报名了,他们才想要催促苏玉芝赶紧离婚。 可等找来才发现,她早就和陆建华离婚了,而且人已经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当时陆建华正跟王春霞柔情蜜意,自然不可能搭理前妻的娘家人,更别说这群人像是吸血的蚂蝗一样。 无功而返的苏勇和杜桂芬气了个半死,一直以为自己能上重点高中的苏光宗也在家里发了好大的脾气,他都跟朋友们吹嘘了,结果却被啪啪打脸。 他根本就没想过,一直逆来顺受、无私奉献的二姐居然敢做出这种事情。 从那之后,夸下了海口却没转学成功这件事总是朋友拿出来嘲笑,苏光宗深觉丢脸,时不时就会在家里闹脾气,整得鸡飞狗跳的,很不愉快。 没想到的是,时隔小半年,陆建华居然再次上门了,还带来了苏玉芝的踪迹。 一提起这个女儿,苏勇就憋了一肚子的火,立刻就跟着他找来了,而杜桂芬则是一直想着要给二闺女介绍二婚对象。 他们镇上那个开饭馆的早就看上了苏玉芝,还表示愿意给一万块钱当彩礼呢! 听陆建华又提起了关于苏光宗没能上重点高中的事,苏勇和杜桂芬心里的不满在此刻达到了顶点。 苏勇怨恨的目光落到母子俩身上,苏玉芝正在给陆小宝买烤鱿鱼串,付钱的动作很干脆。 他不满地骂骂咧咧道:“这个不孝女!连自己的亲弟弟都不管不顾,对这个傻子好有什么用!” “就是。”杜桂芬附和道:“咱家光宗这段时间过得多辛苦,她身为亲姐姐却一点都不知道心疼!” “要是她懂点事,光宗现在已经上重点高中了,那她以后不就能跟着享福了吗?” 两人自有一套属于自己的逻辑,反正在他们的认知里,天大地大,自己的宝贝儿子最大。 “爸,妈,我倒是有个想法,重点高中的事是办不了了,但玉芝手里还有钱啊!你们辛辛苦苦把她养大,理应用来孝敬你们的!” 苏勇和杜桂芬立刻看向陆建华,他对他们的态度很满意,三人凑近了些,压低声音,不知道在密谋些什么。 * 另一边。 苏玉芝和陆小宝正站在卖小烧烤的摊子,小孩不常在外吃东西,毕竟妈妈什么都会做,而且做得超级好吃。 但外面的小烤串偶尔吃一次还是蛮香的。 穿在竹签上的鱿鱼正在炭火上缓缓转动,外表被烤的微微焦黄,肉质却仍保持着鲜嫩多汁,再撒上秘制的调料,有辣椒粉和孜然粉等等,不辣,很香。 独特的鲜香逐渐弥漫开来,炭火气与鱿鱼的鲜香相互融合,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烧烤风味。 没有多买,陆小宝就要了三串烤鱿鱼串,妈妈一串,他一串,李叔叔一串。 鱿鱼烤好以后,两人继续朝工地走去,这边广场离工地很近,走几分钟就到了。 工地是不能随便进去的,毕竟施工现场有很多安全隐患,没有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是十分危险的。 苏玉芝和陆小宝就在外面等李榕川,最近这段时间,他下班差不多都是这个点。 天已经黑了下来,夜幕如一幅巨大的画卷缓缓展开,高楼的钢筋轮廓在夜色中若隐若现,仿佛是沉睡的巨人,静静地伫立在城市的角落里。 路灯和街边商铺的招牌灯逐一亮起,像是星星点点的火焰,汇聚成一条光河,给周围披上了一层璀璨的光环。 现在轿车还不是很普及,大家出行的方式都是坐公交车或者自行车,有一辆摩托车都是值得炫耀的事情。 隔着安全网,能看清工地里面的情况,半空中的大灯很亮,宛如夜间的太阳。 工地上的工人们还忙碌地穿梭在钢筋水泥的丛林中,他们的衣服早已经不是原本的颜色了,被尘土覆盖,呈现出一种灰蒙蒙的质感。 飞扬的尘土粘附在衣服的每一个角落,如同一张无形的网,将他们紧紧包裹,衣领、袖口、衣摆,甚至那些细小的纹路和缝隙,都充满了泥土的气息。 陆小宝仰起头,看向高而远的夜空,平时李榕川都是在那里作业,几十米的高空,看着就很危险。 等了不到二十分钟,一道熟悉的高大身影就匆匆朝这边跑了过来。 李榕川看起来灰头土脸的,黑色的短发有些凌乱,被往后扒拉了一些,脸上还戴着防尘口罩,一只手提着安全帽和工装外套。 他身上就穿了一件黑色的背心和工装裤,能清晰地看出肌肉的轮廓和力量,肩膀和胸膛宽阔平直,双臂的线条流畅分明,看不出一丝多余的赘肉。 李榕川的身材并不夸张,但却充满了力量感和美感,就像一块经过了精心打磨的玉石。 因为今天晚了一点,他还没来得及洗一洗,所以没有去拉苏玉芝的手,也没有摸陆小宝的脑袋,只是朝他们笑了笑。 苏玉芝主动上前一步,伸手要帮李榕川把防尘口罩取下来,温声说道:“捂得慌,我帮你取下来吧。” 李榕川立刻微微弯下腰,乖乖地垂下脑袋,把脸凑到了她面前,他看着她的眼睛,漆黑的瞳孔里闪着细碎的光,泛起了温柔的笑意。 苏玉芝有些心软,取下口罩以后,轻轻拍了拍他头发上的灰。 李榕川眨了下眼睛,笑着说道:“不用拍,别把你手弄脏了,我等会洗个头就好了。” 见两人分开了,等在旁边的陆小宝开心地踮起脚尖,朝他展示了手里的烤鱿鱼串,笑着说道:“叔叔,给你吃,很好吃的!” 李榕川蹲下身,伸手接过,温声说道:“谢谢小宝。” 陆小宝晃了晃小脑袋:“不客气哦。” 第49章 “小傻子”的妈妈(49) 一转眼,暑假就结束了。 开学那天,陆小宝小朋友穿上校服,背上小书包,牵着妈妈的手来到了幼儿园。 新学期的他已经从一个五岁的小班生变成了一个六岁的中班生了。 “妈妈。”陆小宝抓住苏玉芝的手晃了晃,掰着手指头地念叨道:“我马上就要上中班啦,然后是大班……小学。” “我想上小学,孟嵩和宋以明说小学很好玩!而且上小学的都是大孩子!” “当然可以了。”苏玉芝温声回应道:“等读完幼儿园,你就可以上小学了,以后还能上大学呢。” “哇。”陆小宝眨了眨大眼睛,一脸憧憬地说道:“大学!肯定比小学还要厉害啊!” 谈话间,母子俩很快就停在了幼儿园门口,阳光洒落在幼儿园的大门上,金色的光芒与门上五彩斑斓的装饰相映成趣,构成了一幅温馨的画卷。 门口很热闹,人流如潮水般涌动,老师们进进出出,忙碌的身影和嘈杂的声音构成了一幅热闹的画卷。 认识的家长们互相打着招呼,交流着孩子的情况,孩子们则像一群欢快的小鸟。 有的呼朋唤友,有的手牵着手,脸上洋溢着兴奋和期待的笑容,他们背着小书包,跟家长挥了挥手,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进了校门。 这样的一般都是中班或者大班的小朋友,对于上幼儿园这件事,他们已经很适应了。 有的则兴奋地跑来跑去,好奇地东张西望,或者紧紧地依偎在家长的身边,用好奇而略带紧张的眼神打量着这个新环境。 这样的一般都是今年新上小班的小朋友。 孩子们的笑声、哭闹声、欢呼声交织在一起,给这个场景增添了几分生动和活泼。 “唉。”看着这一幕,陆小宝跟小大人似的叹了一口气,他的情绪变得有些低落,依依不舍地说道:“妈妈,我舍不得你。” 上学什么都好,就是要跟妈妈分开这一点不好,如果是五岁的他,肯定会希望妈妈能跟自己一起去学校上学。 但他现在已经六岁了,懂得大人不能读幼儿园了。 没等苏玉芝说话,陆小宝很快就调节好了情绪,拍了拍自己的小肚子,乖乖地自我安慰道:“没关系没关系,放学就能看见妈妈了,不去幼儿园就不能读小学了,不读小学就不能长成大孩子了,不长成大孩子就不能保护妈妈了!” 小孩子自有一套自己的逻辑。 苏玉芝蹲下身,摸了摸陆小宝毛茸茸的小脑袋,笑着说道:“小宝好乖,已经是懂事的小朋友了呢,放心,等放学了,妈妈就会来接你的。” 陆小宝连连点头,骄傲地挺起了小胸脯。 母子俩穿过人群,来到了铁门前,陆小宝先乖乖地跟小陈老师问了好,这才不舍地朝妈妈挥了挥手,一步三回头地走进了幼儿园里。 他每一次回头,都能看见妈妈温柔的笑脸,这让他的心情好了很多。 暑假的时候幼儿园翻新了一下,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油漆味和花草的香气,这是新学期特有的气息。 操场上,好多小朋友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了游戏,他们追逐着,欢笑着,仿佛整个世界都是他们的乐园,远处的滑梯和秋千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仿佛在向孩子们招手。 孟嵩和宋以明来得要早一些,他们远远看见陆小宝,立刻就朝他跑了过来:“陆璟!!!” 陆小宝的小脸上绽放出笑容来,三个小豆丁凑在一起说了一会儿小话,这才手牵着手继续往里走。 苏玉芝没急着走,她站在原地目送陆小宝往里走,直到看不见小孩的身影了,才不慌不忙地收回目光。 她转身刚走了两步,就莫名觉得有些不舒服,好似有一层薄雾笼罩在心头,周围明明热闹又拥挤,但她却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在耳边回响。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觉得好想有一双无形的眼睛在盯着自己。 苏玉芝微微皱起眉头,扭过头,目光在人群中扫了一圈,试图找到那双眼睛的主人,却并没发现什么异样。 平常的喧哗声在耳畔响起,她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眼神微微闪烁,一脸狐疑地收回目光。 这几天她总是有这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有人在窥视她一样,但一往周围张望,又没发现什么奇怪的地方。 只不过苏玉芝一向相信自己的第六感,还是默默地提高了警惕心,以防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不过时间过去了小半个月,却并没有什么意料之外的情况发生,每一天的生活都有规律地重复着。 唯一的例外就是李榕川现在这个工地上的活完工了,他们现在建的是学校里的新教学楼,花了近一年的时间。 跟他们相熟的工头在北方的某个城市接了工程,不日这支施工队就要离开江城了。 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三人正在吃晚饭。 苏玉芝抿了一下嘴唇,轻声问道:“是……去哪个城市?很快就要走吗?” 本来没太理解的陆小宝搞明白了,他停下夹菜的动作,连忙看向李榕川,着急地问道:“叔叔你要去哪里?你不在这里了吗?” 他伸出小手去拽他的袖子,眼眶已经有些红了:“叔叔你别走,小宝会舍不得你的,妈妈也会舍不得你的!” 苏玉芝摸了摸陆小宝的脑袋,倒是没有反驳他的话。 看见母子俩眼里的关切和不舍,李榕川只觉得心头很暖,他本来还有些不好意思说的,见状赶紧解释道:“没有,我,我不打算走了。” 他轻轻屏住呼吸,语气很认真,一字一顿道:“我想留在江城,我……我也舍不得你们。” 李榕川没打算跟施工队一起走,他选择留在了这里,本来他一向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哪里有活干就往哪里去,从来没有在哪个城市安家的想法。 可是现在,他已经舍不得离开江城了,更确切的说,是舍不得离开生活在江城的苏玉芝和陆小宝。 听李榕川这样说,陆小宝松了一口气,破涕为笑道:“那太好了!” 其实在他心里,“爸爸”应该是像李叔叔这样的,对他和妈妈都很好,还会帮妈妈干活,给妈妈买漂亮裙子,逗妈妈开心。 他真的特别喜欢李叔叔,一点都不想他离开。 看着李榕川有些忐忑和不好意思的眼神,苏玉芝笑了笑,面不改色地说道:“那就留在江城好了,这间房子能住三个人的。” 没想到还有意外惊喜,李榕川反应了几秒钟,喜色才缓缓溢于言表,眼睛里猛地爆发出了璀璨的亮光。 旁边的陆小宝想了想,有些为难地说道:“叔叔,虽然小宝的小床可以分给你睡,但你长得太高啦,可能睡不下。” 李榕川笑了一声,有些孩子气,难掩愉悦地说道:“没关系,叔叔可以睡沙发,不,打地铺也行的!”只要能留在这里,睡院子里他都愿意! 苏玉芝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 看着她的笑脸,李榕川忽然想到了什么,他放轻声音说道:“对了,我有个礼物想送给你。” 苏玉芝和陆小宝都好奇地看着他。 李榕川清了清嗓子,背包就放在旁边的凳子上,他拉开拉链,从里面拿出一个鲜艳的红本本放在了桌子上。 陆小宝从没有见过这种东西,看着封面的几个大字,磕磕绊绊地念道:“中华……不动……产……唔,什么书?” 他大大的眼睛里是深深的疑惑:“妈妈,这是什么东西?”看起来好奇怪呀。 这个东西确实出乎苏玉芝的意料了,她震惊地睁大了眼睛:“这……你什么时候买的?不对,你怎么突然买这个?” 她是有整间店面的想法,但打算是先租一个,没成想李榕川居然直接去买了一个!? 对于他这个一声不吭就一掷千金的行为,她是震惊的。 李榕川骨节分明的手指搭在红本本上,不动声色地说道:“这原本是我一个朋友开的早餐店,不过他打算回老家去了,准备转让。” “我去看过了,一楼是店面,二楼可以住人,虽然地方不是很大,但地段还不错,周边有不少老小区,而且还准备建新小区。” 他笑了笑,声音里夹杂着说不出的温柔:“我想着你每天风吹日晒的太辛苦了,不如直接买个铺子,这样也稳定一些。” 李榕川是高中辍学的,不到十七岁就出来社会上打工,一开始的时候,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很难,他接连换了好几次工作。 搬运工、保安、泥瓦匠等等他都做过,他做事情很踏实,特别能吃苦,后来认识了一个老师傅,跟他学做架子工,这才渐渐稳定了下来。 这个活很辛苦,很危险,但挣得也比较多,加上不管是吃住,还是娱乐,李榕川都没什么太大的兴趣,非常能将就,没有大手笔花钱的地方,所以挣的钱基本都存下来了。 而且他并不是一个死脑筋,在赚钱这方面还是很有自己的想法的,并不是只挣了这份死工资。 快九年了,李榕川手里已经有接近三十万的存款了,在这个年代,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甚至称得上是巨款了。 只不过他现在买下这个店面,一下子就把钱全部都花出去了。 一朝变回穷光蛋,李榕川却毫不在意,还咧嘴笑了笑,把红本本推到苏玉芝面前,认真地说道:“送给你。” 现在买这种东西不是很严,就算本人没有到场,只要给了正确的证件,就能直接办下来。 所以这个产权证书上写的还是苏玉芝的名字。 苏玉芝的神色很复杂,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她抬眼直视着李榕川的眼睛,脑子里闪过好多问题,最后问道:“为什么不写自己的名字?” 听见这个问题,李榕川用十分理所当然的语气回答的:“送给你的礼物,当然是要写你的名字了。” 他的语气太自然了,苏玉芝沉默了两秒钟,继续问道:“你就没有考虑过,一下子把钱都花光了,自己以后怎么办吗?” 李榕川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没事,我有手有脚的,钱没了再挣就是了。” “而且……”他抿了抿嘴唇,有些不好意思地补充道:“你这不是收留我了嘛,现在我有地方住,还有饭吃,已经很好了。” 而且李榕川一刻都没有闲着,立刻就找到了新的工作,城西搞开发,要用人的工地多了去了,附近就正在新建一个小区,从开工到完工大概是三年左右。 他有手艺,有力气,有胆子,有经验,不管到哪个工地都能做的。 “你就当是我入股好了,你的手艺这么好,到时候生意一定特别火爆的。” 怕苏玉芝不接受,李榕川挠了挠头,低声继续说道:“而且这个店面还得重新装修一下,我现在手里头没钱了,还是得你自己花钱的。” 苏玉芝看了他一眼,温声说道:“好,我知道了,装修的事你不用费心。” 这时,旁听的陆小宝一脸震惊地伸手翻了翻这么奇怪的红本本,这个红本本这么厉害的吗?有房子装在里面吗?他怎么没看到? 后来还是跟着李榕川去实地看了一下店面,陆小宝才理解了那个红本本到底是什么东西。 那个二层店面就在街道的拐角处,地段确实很好,周边都是居民区,听说有可能还会建一个大商场。 店面的外观朴素而低调,一楼的窗户被厚厚的窗帘遮住了,让人无法窥视其内部。 门把手上沾满了岁月的痕迹,透露出一丝沧桑感,墙壁上斑驳的油漆下隐约可见以前的广告贴纸,如今已变得模糊不清,原本门头上挂着的招牌早就已经被取下来了。 走进店内,一股混杂着尘土味道的陈旧气息扑面而来,里面大概有四十平米,墙壁上还保留着原有的石膏线条,但在岁月的侵蚀下,已经变得暗淡无光,地面上铺着的是水泥地板,擦得还挺干净的。 接近后厨的地方有楼梯延伸到二楼,二楼有两间卧室,还有厕所,晚上要是在这里睡觉的话,其实还挺方便的。 只要再好好装修一下,小店就会焕然一新了。 第50章 “小傻子”的妈妈(50) 这天苏玉芝照例忙完,收摊之后,回家休息了片刻,就去了一趟店面,店面现在正在重新装修。 李榕川这几天还没开始上工,装修的活儿他也能干,便找了两个关系好的朋友一起装修,用的都是真材实料,而且一比一还原苏玉芝的想法。 在出摊之前,苏玉芝就已经给三人送到去了,她又熬了些冰冰凉凉的绿豆汤,装在小桶里,骑上自行车朝店面去了。 现在是下午两点多,阳光明明不晃眼,天气却有些湿热,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沉重的热浪,仿佛一座无形的大手紧紧地扼住了整个城市。 天空是一片铅灰色,云层厚重而低垂,像是堆积了无数沉重的秘密,太阳被厚厚的云层遮挡,只剩下微弱的光芒,无力地穿透云层,洒在地面上,却带不来丝毫的温暖。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沉重的气息,仿佛预示着即将到来的大雨,偶尔一阵微风吹过,却带着潮湿和闷热的气息,让人感到更加的不透气。 在这种天气下,人们仿佛被困在了一个巨大的蒸笼中,稍微一动,汗水就会顺着额头和脖子流淌下来,打湿了衣服和皮肤,呼吸也变得困难,仿佛每一次吸气都要吸入一股热浪,让人感到窒息。 好在苏玉芝天生就皮肤凉,就算天气闷热,整个人也是清清爽爽的,她扎着高马尾,穿着一件薄薄的短袖和牛仔裤,飞快地蹬着自行车。 不出二十分钟,她就抵达了目的地,一眼就看见了站在门口的李榕川,他正在拆店门前的地砖,垂着眼睫,神态专注,胳膊一弯曲,就显露出了有力的线条弧度,高大的影子在微薄的阳光下拉得长长的。 店前的地砖已经拆除了大半,裸露出了泥土的原色,与周边光滑的街道形成鲜明对比。 直到苏玉芝把自行车停在旁边,李榕川才注意到她来了,脸上无意识地露出了一个微笑:“你怎么来了?怎么不在家多休息一会儿?” 前几天还没开始装修的时候,李榕川就在家里帮忙苏玉芝准备一天要用的菜,他本来以为自己是干力气活的,洗洗菜什么的应该难不倒他。 结果亲身一体验才知道,一直弯着腰洗菜,那腰比坐在几十米的高空上还要累。 苏玉芝一天要准备大概两百份盒饭,买菜、洗菜、切菜和炒菜,哪一项都是大工程,很不容易。 亲身体验过几次以后,李榕川更是心疼,恨不得什么活都不让她干,让她一卖完盒饭,收摊就回家好好休息。 苏玉芝朝他笑了笑,举起手里装着绿豆汤的小桶,温声说道:“我来给你们送点冰好的绿豆汤,先休息一会儿吧。” 见她来了,李榕川那两个朋友异口同声地喊了一声“嫂子好”。 他们第一次见面喊的时候,李榕川吓了一跳,只觉得心脏都差点从嗓子眼里跳了出来。 他朝两人飞了一个眼刀,下意识地看向苏玉芝,却见她眉眼弯弯,非常淡定地应了一声。 虽然两人的关系彼此已经是默认了,而且还越来越亲近了,但李榕川觉得自己还没有正式向苏玉芝表明心意,他想等店面装修好之后再跟她表白的。 看着苏玉芝淡定又自然的模样,李榕川的心跳都漏了一拍,下一秒,英俊的脸上露出了堪称灿烂的笑容。 苏玉芝招呼三人休息,给他们一人倒了一碗绿豆汤,冰冰凉凉的,一口下去,就直接浇灭了咽喉里干渴的热气。 “啧啧。”其中一个朋友忍不住咂了咂舌,压低声音,羡慕地说道:“榕哥,你这也太有福气了,嫂子太厉害了,什么都会做,而且都做得这么好吃!” 明明用的是一样的原材料,但苏玉芝做出来的味道总是要比旁人做的好上那么几分。 “是啊。”另一个朋友捧着碗,附和道:“榕哥,依我看,就嫂子这手艺,以后店里生意绝对差不了!” “说真的,嫂子这手艺到底是怎么练的?整得我都想拜师学艺了。” 李榕川的唇角微微勾起,暗戳戳地炫耀道:“没办法,这就是天赋吧。” 两人对视一眼,忍不住抖了抖,够了,真的够了。 苏玉芝趁此机会打量了一下店里,原本的货架和陈列柜都已经被清空了,只留下一些还未清理的灰尘和旧日的痕迹。 墙壁上,新刷的油漆味还未完全散去,天花板上,新安装的照明设备正在微微亮着,发出柔和的光线,为这片即将焕新的空间增添了几分期待。 角落里摆放着一些新购置的货架和装饰品,正在静静地等待着被安排到合适的位置上,这些小物件虽然此刻还显得有些孤单,但它们的到来,预示着小店即将迎来的新面貌。 店外的街道上,行人和车辆依旧忙碌地穿梭着,似乎并未注意到这家小店正在经历的变化。 在这个重装的过程中,小店仿佛正在经历一场重生,它承载着过去的故事,也承载着未来的希望,而这一切的变化,都将在不久的将来,以一个全新的面貌呈现在人们面前。 而他们的未来,也将从这个小小的店面开始。 苏玉芝没回家,而是留下来帮忙,脏活累活李榕川都不让她干,她只能去把有些凌乱的二楼简单打扫一遍。 时间一晃就到了四点,屋外的天气越来越暗,本来还是白日,却已经暗到了需要点灯的程度。 果然,空气太过湿润闷热是会下雨的。 天空如同被撕裂一般,黑压压的乌云如波涛汹涌的海浪般翻滚,吞噬着最后一丝光明。 过了一会儿,一阵阵闷雷在云后响起,如同密集的鼓点声,闪电划破天际,将阴沉的天空照亮,狂风嘶吼着,如同狂野的野兽,吹拂着大地上的每一寸土地,摇曳着树木,让它们在大风中狂舞。 手拿抹布的苏玉芝站在窗前,看见如注的暴雨没有一丝迟疑,直接倾泻而下。 豆大的雨点狠狠地砸在玻璃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很快就形成了一片白茫茫的水痕和雨雾,模糊了窗外的景色。 雨水冲刷着大地,带走了尘埃,也带走了世间的喧嚣,只剩下滂沱的雨声,仿佛要将整个世界都淹没在这片水帘之中。 窗外的天气太过阴沉,苏玉芝看了一会儿,只觉得心里莫名沉甸甸的,仿佛压着一块无形的石头,不适的感觉扩散到四肢百骸,连后颈都窜起了凉衣。 她微微皱起眉毛,表情有些担忧,她还以为这雨得到后半夜才能下下来呢,四点半陆小宝就要放学了。 苏玉芝看了一眼腕上的手表,现在已经是四点零三分了,一般从这里过去还用不了二十分钟,只不过今天雨太大了,路上大概会耽误一会儿。 她匆匆下楼,正巧碰上上楼的李榕川,一看见她,他就先开口道:“外面雨太大了,我去接小宝吧。” “一起吧。”苏玉芝拉住他的袖子,说道:“就不骑车去了,找辆三轮车或者出租车。” 虽然她出门的时候带了伞,但现在这个恶劣的天气,骑着自行车根本没法打伞,一趟走下来,绝对会被淋成落汤鸡的。 “行。”李榕川反手拉住苏玉芝的手腕,点了点头:“你下楼注意点。”这个楼梯间很窄,台阶还修得有点高,一不小心就可能踩空。 知道他们要去接孩子,那两个朋友摆了摆手,让他们放心去:“榕哥,嫂子,你们就放心去接小宝吧,这里就交给我们了。” 等苏玉芝走到户外,这才更清晰地感受到了这场忽如其来的狂风暴雨。 狂风怒号着,天色阴暗如同愤怒的野兽,树木被强风吹得几乎弯折,街道上的行人纷纷加快脚步,寻找着避雨的地方。 就算手里拿着雨伞,雨伞也没有任何用,在狂风中摇曳,仿佛随时都会被吹翻。 连街道两旁的建筑也被风雨吹打得摇摇欲坠,一些破旧的招牌和窗户在风中发出刺耳的呼啸声。 石头般的雨点砸在地面上,短短几分钟,就汇成了小溪,迅速流淌在街面上,雨滴打在建筑物、车辆和行人身上,发出嘈杂的声响,仿佛整个世界都被这场暴雨所吞噬。 等了五六分钟,终于等到了一辆三轮车,听说要去金太阳幼儿园,开车的师傅立刻就出发了。 只不过雨势太大,路上有些拥堵,还是耽误了几分钟。 等苏玉芝和李榕川抵达幼儿园门口的时候,已经是四点四十五分了。 狂风暴雨很耽误事,门口还堵着不少来接孩子的家长。 苏玉芝和李榕川抬高伞,微微侧着身子,身形十分灵活,见针插缝地穿过人群,朝幼儿园的大门走去。 因为下大雨的缘故,所以老师们没让小朋友们到门口来,而是让家长去教室接。 今天陆小宝他们班送小朋友放学的是今年新来实习的老师小陈老师,中一班的学生已经被接走了大半,只剩下八九个孩子在教室里。 苏玉芝的目光在教室里扫了一圈,蓦地就沉了下来,她没在其中看见陆小宝的身影。 看见苏玉芝和李榕川的小陈老师也很震惊,他瞪大了眼睛,磕磕巴巴地问道:“陆……陆璟妈妈?你不是在医院吗?” 闻言,苏玉芝心头一跳,手指微微收紧,反问道:“陈老师,我家小宝呢?” 李榕川的脸色也不太好看,心里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见状,小陈老师已经察觉到了不对,赶紧朝两人走过来,回答道:“刚才……陆璟小朋友的外婆来把他接走了,老人家说您生病去医院了,所以……” 他小心地观察着苏玉芝和李榕川的表情:“不是您让孩子外婆来的吗?” 小陈老师心里忐忑得不行,赶紧解释道:“我问过陆璟小朋友了,他说那确实是妈妈的妈妈。” 就像陆小宝一直渴望母亲的爱一样,原身也是渴望亲情的,加上苏母不会像苏父那样。 她嘴上会说,恶意和算计都裹在糖里,让人一时间都分不清到底是糖还是屎,以至于原身一直都觉得母亲虽然疼爱弟弟,但对自己也是有感情的。 或许陆小宝以为妈妈还是那样想的,想要跟家里人搞好关系。 苏玉芝闭了闭眼睛,呼吸有些不稳,她原本琥珀色的眼睛在此刻暗得发沉,仿佛藏着骇人的怒火。 还想说话的小陈老师莫名打了个哆嗦,干巴巴地闭上了嘴。 李榕川却一点不怵,轻轻扶住苏玉芝的肩膀,坚定地安抚道:“你别慌,我们现在去找小宝!” 她点了点头,哑声道:“好。” 两人转身匆匆离开了。 另一边。 天与地被一道道雨帘连在一起,光线昏暗的街景在车窗玻璃外迅速往后退去,只留下一片光怪陆离的残影。 街道上,一辆老旧的面包车从积水的水坑间轧过,溅起了一圈圈斑驳的泥水。 车身的颜色已经模糊不清了,原本的银色被岁月和风雨侵蚀成了斑驳的灰白,仿佛蒙上了一层厚厚的尘埃,车窗上的玻璃也布满了裂纹和划痕。 车门的边缘已经生锈,轻轻一碰就能听到刺耳的金属摩擦声,开合也显得异常沉重,车轮的橡胶已经磨损得不成样子,轮胎上的花纹几乎消失殆尽,仿佛在告诉人们它曾经的辛劳和奔波。 相比起来,车内的座椅更是破旧不堪,海绵已经失去了弹性,坐垫上的布料也破洞连连,露出了下面的海绵和金属框架,车内的地毯也早已被磨损得露出了底色,偶尔还能看见几个烟蒂和不明污渍。 后座上,陆小宝缩着肩膀,垂着脑袋,小脸上满是惊恐与不安,那双明亮的大眼睛里充满了恐惧,仿佛被无形的恐惧之手紧紧握住。 他偷偷看了看正在开车的陆建华,又看了看坐在自己两边的苏勇和杜桂芬,脸色变得越来越苍白,就像刚刚从雪地里挖出来的一样,毫无血色。 他以为……外婆是想来看妈妈…… 他以为……妈妈和外婆也可以像他和妈妈一样…… 他以为…… 陆小宝紧闭着嘴唇,牙齿紧紧地咬住下唇,仿佛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抑制住内心深处的恐惧。 他双手的手指紧紧绞在一起,因为过于用力而显得发白,仿佛在寻找一种力量来对抗这种恐惧。 第51章 “小傻子”的妈妈(51) 迎着暴雨,破旧的面包车很快就行驶到了一栋筒子楼面前。 夜色中,苏勇和杜桂芬朝外面看了看,皱起眉头,责问道:“小陆,你怎么把车开到这里来了?不是说好了回我家吗?” 陆小宝搭在膝盖上的小手默默攥紧,他抬起小脸,反驳道:“我不想去,我想回家!” 他想妈妈,妈妈肯定很着急! 苏勇瞪了陆小宝,抬手做出要打他的样子,恶声恶气地骂道:“大人说话,没你小孩子插嘴的份!” 陆小宝的睫毛颤了颤,却不退缩,迎着他的目光,坚定地说道:“不,我要妈妈!” “你!” 被连着反驳的苏勇火气一下子就上来,女儿翅膀硬了敢跟他动手,现在连个孩子都敢不听他的话了! 他扬起手就要打陆小宝,还是杜桂芬拦了一下:“算了算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他脑子不行,跟个傻子计较什么呀。” 之前苏勇被苏玉芝教训了一顿,他觉得丢面子,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没跟任何人说,当时也只说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杜桂芬到现在都不知道这件事。 这时,陆建华踩下刹车,转头说道:“是啊爸,你就别生气了。” 他朝两人露出一个笑容,态度放得极好,苦口婆心地说道:“爸,玉芝已经知道是你们把小宝给带走了,你们要是把小宝带回家,她不是一找就找到了嘛。” 他的眼底闪过一丝嫉恨,嘴上却依然说道:“这些天你们也看到了,她现在找的那个男人虽然没什么文化,一看就是个粗人,但长得五大三粗的,到时候要是直接动手抢人,你们两个老人家怕是落不着好啊。” 听陆建华这样说,苏勇缓缓放下手,原本不满的表情里多了几分若有所思。 陆建华趁机添了一把火,继续劝道:“不如先把小宝放在我这里,他们找不到人,自然不敢跟你们翻脸,到时候要钱不就好要了嘛。” 苏勇思考了一会儿,点了点头,用命令的口吻说道:“好好好,还是你考虑得好,那他就先在你这里放两天,等我们谈好了钱,到时候你再把他送回来。” 他还自以为大方地补充道:“到时候钱到手了,我分你一些。” 看苏勇这幅态度,陆建华的眼底浮现出一抹嫌弃和不屑,他一向看不上这个前岳父,除了窝里横,爱充面子,什么本事都没有。 而且他话是这样说,实际上根本不打算把孩子给他们,他自己能拿全部的钱,为什么还要等别人从指缝里漏一点出来。 这段时间观察下来,陆建华认定那个姓李的男人肯定有些小钱,不然也不可能盘下一个店面。 当然,他要是知道是买下来的,肯定更受刺激,毕竟他原本还以为,离开自己以后,苏玉芝肯定找不到更好的男人了。 三人肆无忌惮的讨论着,丝毫不觉得自己的这个行为有什么问题,毕竟一方是孩子的外公外婆,一方是孩子的亲生爸爸。 “爸,妈。”陆建华没打算现在就翻脸,说道:“你们在车里等我一会儿,我先把小宝送上去,之后再送你们回去。” 苏勇摆了摆手:“行啊,你快点。” 陆建华走下车,拉开车门,想要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却笑得不伦不类的:“小宝,快下来跟爸爸走了,还记得这里吗?这是你的家啊!” 陆小宝垂下眼睛,不为所动。 苏勇没有耐心,一把拎起陆小宝的后领子,直接将他甩了下去,骂骂咧咧道:“傻子就是烦人,赶紧的!” 陆小宝挣扎了几下,如果不是陆建华伸手拉了一把,他差点直接摔进泥水坑里。 陆建华也不再犹豫,直接拽着他的胳膊,顶着哗啦啦的大暴雨,朝筒子楼走去。 虽然他现在不在钢铁厂上班了,但这间房子没有收回去,他还是住在这里,当然,如果不是没钱,买不起别的房子,他早就搬走了。 毕竟这里住的都是同事,对于他因为生活作风有问题而被开除这件事,大部分人都是幸灾乐祸的。 陆建华走得很快,陆小宝只能勉强跟上他的步伐。 不过雨实在是下得太大了,就算只有一小段的距离,陆小宝身上的衣服还是瞬间就被浸湿了,湿漉漉地贴在身上,像是被紧紧束缚一般。 雨水顺着他的脸颊流下,打湿了他的眼睛,模糊了他的视线,但就算看不清,潜意识里对这个地方的抗拒还是让他感到害怕。 妈妈,妈妈,妈妈。 陆小宝的嘴动了动,无声地呼唤着,仿佛从这两个字中汲取到了无限的勇气。 很快,两人就来到了房门前,还没等陆建华掏出钥匙开门,里面就传来了争吵声和碗筷摔到地面的声音。 王春霞的尖叫声穿透了门板:“我说了多少次了!我不想吃这个!整得这么腥气,这是人吃的吗!?还有,我说我要吃盐吃盐吃盐!!你听不懂人话是吗!?” 另一道略显苍老的女声响起,回呛道:“好好好,我给你做饭还做出错来了是吧!?这么有本事,你让你妈来伺候你啊!” “这不吃,那不吃,都是当妈的人了,能不能别这么自私!?说了坐月子不能吃盐,吃了会没奶,而且要多吃煮鸡蛋,不然我大孙子哪里有奶喝?” 两人的情绪都很不稳定,受到惊吓,襁褓中的婴儿也哇哇大哭起来,如同外面瞬间划破夜空的闪电,尖锐又刺耳。 “哭哭哭!”王春霞不耐烦地叫道:“就知道哭!烦不烦!” “你做什么!吓到我大孙子了怎么办!” 双方吵得很凶,中间还夹杂着孩子的哭声,陆建华的脸一下子就垮了下来,显得很是头疼的样子。 本来之前王春霞总是跟他爸妈吵架,闹得太凶了,两个老人气得直接回老家了。 等王春霞生下孩子,如愿以偿地得了个儿子,天天觉得自己是陆家的大功臣,而看在大孙子的面子上,他妈又回来照顾她坐月子了。 只不过两人还是不对付,基本每天都在吵架,陆建华夹在中间,觉得自己耳朵都要磨出茧子来了。 他深吸一口气,缓了一会儿,才掏出钥匙,不情不愿地打开门,把浑身写满抗拒的陆小宝拽进去,反手锁上了门。 一开门,就能感受到空气中弥漫着一种难以名状的沉闷和压抑,墙壁被岁月和尘土侵蚀得斑驳陆离,原本的颜色早已模糊不清,只在某些角落里残留着些许褪色的痕迹。 地板上凌乱地堆放着各种杂物,从脏衣物到废报纸,再到积满灰尘的旧家具,一切都显得杂乱无章。 每走一步,这堆积如山的杂物上仿佛都会发出沉闷的声响。 窗户紧闭着,厚厚的窗帘也拉上了,可能是因为下雨,所以空气中有一股难以忍受的气味,混合着潮湿、霉变和尘土的味道,让人不禁皱起了眉头。 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连人的心情也会变得沉重起来。 听见开门的声音,陆母立刻就跑了出来。 她的身姿佝偻,步态有些蹒跚,头发稀疏而灰白,随意地挽在脑后,显得凌乱而无序,身上穿着朴素的衣服,但每一处细节都能透露着她的刻薄和挑剔。 陆母刚准备告状,就看见了被陆建华拉住的陆小宝。 她看了好一会儿,才看出来这是谁,疑惑地问道:“儿子,你怎么了把他给带回来?” 陆母没掩饰音量,没等陆建华回答,房间里就传出了王春霞的质问声:“谁!?陆建华!你把谁给带回来了!!” 陆建华瞪了陆母一眼,他扯着陆小宝的胳膊,把他拉到了房间门口。 房间里散发着一股奶腥味和潮湿的霉味,地上一片狼藉,碗摔成几瓣,白粥、煮鸡蛋和荤腥的汤撒了一地。 王春霞坐在床上,她的脸庞仿佛经历了一场无法挽回的风暴,变得十分憔悴,眉头紧皱,皮肤失去了往日的光泽,眼睛深陷在眼窝中,宛如两颗失去了水分的黑珍珠,就算眼神再凶狠也难掩疲惫。 她的表情刻薄而阴狠,嘴角微微下垂,勾勒出一种嘲讽而轻蔑的弧度,仿佛有一团无法解开的郁气笼罩在她的心头,让她的心灵变得阴暗而扭曲。 王春霞旁边还睡着一个小婴儿,小脸皱巴巴的,脸颊上还残留着淡淡的胎毛,正捏紧了手指哇哇大哭。 王春霞的目光落在陆小宝的脸上,整个人一下子就炸了,她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声音变得更加尖锐了:“陆建华!你是什么意思!?你把这个傻子带回来是什么意思!?” “不是,春霞,你先别急啊。”陆建华说道:“你听我跟你解释……” “解释你妈!”王春霞直接打断了他的话,尖声骂道:“我*#$%你全家!*的!你居然敢把那个贱人的儿子带回来!你是不是想离婚!?” 随着她的尖叫,原来就哭个不停的小婴儿哭得更大声了,陆母赶紧跑进去,把自己的大孙子抱了出来。 陆建华苦着一张脸,松开陆小宝,走进房间,附和道:“对对对,你说得对,春霞,我把他带回来,就是想逼苏玉芝把之前从我这里拿的一万块钱还回来!” 王春霞的声音顿住了,一万块钱呢,对现在没有工作的他们来说简直是挣不到的巨款了。 她眯起眼睛问道:“你什么意思?” 为了让她别再闹了,陆建华不忿地骂道:“苏玉芝就是个贱人,我就说她怎么那么轻易就同意离婚了,肯定是之前就跟那个男人搞上了!” 他越说越气,越脑补脸越绿:“我必须让她把一万块钱给我还回来!不然这辈子都别想再看见孩子……” 两人的心脏,看什么都脏,肆无忌惮地说起了各种下流的猜测。 忽然,一道清晰又愤怒的童声响起:“不许你们说我妈妈!” 两人转头看去,只见陆小宝的小脸涨得通红,眉头紧皱,表情犹如一场即将爆发的风暴,仿佛要将所有的不满和愤怒都刻印在上面。 虽然有的话他听不懂,但他能感受到两人身上的恶意,绝对不会是什么好话。 陆建华冷笑一声:“我是你老子!轮不到你来跟我大呼小叫的!” “呵。”王春霞故意说道:“你别忘了,她勾搭男人,说不定这傻子不是你的孩子呢。” 陆建华皱起了眉毛。 陆小宝黑葡萄似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很亮,像是两团火焰,燃烧了周围的一切,嘴巴紧紧地抿成一条线,呼吸急促,像是一只愤怒的小兽。 没等陆建华反应过来,陆小宝就直接扑上来,狠狠一口咬在了他的手臂上,还不忘伸手去挠王春霞。 他的小脸上满是决绝和愤怒,仿佛要将所有的不满和怨恨都通过这一口释放出来。 现在是夏天,身上穿的都是短袖,这一口可以说是咬得结结实实的。 “嘶!” 陆建华的手臂上传来了尖锐的疼痛,他倒吸一口凉气,想都没想,一个耳光就甩了出去,连力道都没收着。 一道锐利的风声伴随着空气的震动,瞬间划破了宁静的空间,耳光声就像一道惊雷在房间里炸开,尖锐而响亮。 这个耳光猛地抽击到了陆小宝的脸颊上,小孩的皮肤本来就娇嫩,那一瞬间,那片皮肤仿佛被烙上了一道火辣的印记,而且灼热感还越来越强烈,仿佛有火焰在不断地舔舐着他的肌肤,疼痛如同电流般迅速传遍全身。 这份疼痛似乎快要超越承受的极限了,陆小宝的左脸立刻就变得红肿起来了,甚至连喉咙里都涌起了一股甜腥味。 然而尽管疼痛如此剧烈,他却还是没有松口,恶狠狠地咬住了陆建华的胳膊。 陆小宝长长的睫毛在微微颤抖,肩膀绷得很紧,仿佛在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哪怕生理性的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他还是倔强地不肯流下一滴眼泪来。 陆建华痛得骂出声来,用力掰开了陆小宝的嘴,把他推摔到了地上,他看着胳膊上的血印子,破口大骂道:“你他妈的!你属狗的是嘛!” 陆小宝摔坐到地上,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小手紧握成拳,呼吸渐渐变得沉重,但每一次吸气都仿佛在汲取着力量,每一次呼气都仿佛在将疼痛排出体外。 他仰起红肿的小脸,死死盯着陆建华和王春霞,一字一顿地说道:“不许骂我妈妈!” 第52章 “小傻子”的妈妈(52) 苏玉芝和李榕川的动作很快,没有一点耽误,立刻就打车朝苏家赶去。 出租车在大街上飞速行驶,苏家在城郊,从这里过去差不多要一个多小时。 听说客人有急事,并且还大方地加了钱,司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车速提到了最快。 苏玉芝坐在后座,紧抿着嘴唇,面无表情地凝视着前方,眼神沉郁而冰冷,让人无法窥视到她内心的忧虑和沉重。 怪不得她这几天总是觉得不对劲,原来是苏家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现了她和陆小宝的踪迹。 离开幼儿园之前,苏玉芝仔细问了陈老师,杜桂芬是在三点多的时候就把陆小宝接走了,理由是他妈妈出事了,现在正在医院,要带他去看看。 幼儿园的管理有一定的漏洞,家长接送孩子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接送卡,只要来的是常见的熟脸,或者小朋友确认是自己的亲戚,都可以把人接走。 陆小宝毕竟才六岁,一是担心妈妈,二是觉得这毕竟是自己的外婆,而且妈妈以前对外婆很好,外婆跟妈妈的关系好像也不错,所以便跟着走了。 虽然他还不太能理解人心险恶,但平时妈妈和老师都有教育过,如果去的人是苏勇或者陆建华,他是绝对不会跟着走的。 在苏家,苏勇就是没本事但脾气大的白脸,杜桂芬就是无条件支持老公儿子但表面上会演一演的红脸。 苏家人既然偷偷带走了苏小宝,肯定是有所求,在达到目的之前,应该不会对他做些什么。 可是不对……她总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事情应该不会这么简单。 苏玉芝轻轻阖上眼睛,身上的神力微微波动,左眼眼尾那粒小小朱砂痣的颜色变得更淡了,有一种随时要冲破封印的趋势。 李榕川坐在她旁边,他没有说话,只是用温热干燥的掌心紧紧握住了她的手。 雨点狠狠地敲击在车前方的挡风玻璃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汇集成了一股股湍急的溪流,雨刷不断地来回摆动,却无法刷去车窗外朦胧的雨幕。 车灯穿透雨幕,照亮前方的道路,天空被厚重的乌云笼罩,仿佛一块巨大的黑幕悬挂在天际,在这暴雨中,天与地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远处的建筑物在雨幕中若隐若现,如同海市蜃楼一般。 不到一个小时,出租车抵达了目的地。 苏玉芝先一步下车,连伞都没拿,身影很快融进了雨幕之中,李榕川给了司机一张五十的纸币,让他在这里等他们一会儿。 随后,他抓起伞,连忙跟了下去。 雨势已经小了很多,雨点如同无数细小的银针,密密麻麻地砸下来,每一滴都带着冰冷的寒意。 李榕川撑开伞,看着雨幕中苏玉芝纤细模糊的身影,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去,把伞挡在了她头上。 苏玉芝抬起手,将湿漉漉的额发往后一捋,露出了光洁饱满的额头,雨水顺着他的发丝滴落,滴在她的眉梢和眼角。 感受着雨水带来的冰凉和湿润,她的内心倒是变得出奇的平静,朝他微微笑了一下。 李榕川的目光难以自控地被苏玉芝眼尾的红痣吸引了,顿了顿,温声安抚道:“你别太担心,小宝一定会没事的。” 现在事情未定,翻来覆去也只能说这些苍白的话语。 “嗯。”苏玉芝点了点头:“小宝肯定不会出事的。” 两人很快就来到了苏家门口,这片说是城郊,其实更应该属于村镇,大都是自己修的独栋小楼,少有几间低矮的平房。 苏勇一辈子都不上进,年轻时候啃老,结婚之后啃老婆,老了以后啃女儿,说是寄生虫也不为过。 而且三个女儿用来补贴娘家的钱也一分没存下来,要么被苏勇拿去赌了,要么就是给苏耀祖花了。 少有的几间低矮平房里,其中一间就是苏家的房子。 外墙是用粗糙的红砖砌成,经过多年的风雨洗礼,岁月留下的痕迹随处可见,砖面斑驳褪色,甚至有的地方长出了青苔。 窗户是木制的,边框因为长期的风吹日晒,已经有些变形,窗玻璃擦得不干净,灰蒙蒙的,布满了划痕。 大门是开着的,一走进屋内,一股旧屋特有的气息就扑面而来,天花板上的白灰已经脱落,露出了下面的木质横梁。 悬在上面的白炽灯散发着光,可能是有些接触不良,一直发出“滋滋”的声响。 地板是木板铺成的,经过无数次的踩踏,已经变得凹凸不平,走在上面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家具多是木质的,表面涂着淡淡的油漆,有些地方已经开裂,露出了里面的木质纹理。 客厅里有不少人,苏勇跟两个年龄跟他相仿的男人正在围着桌子喝酒,都光着膀子,露着肥腻的啤酒肚,苏勇佝偻着腰,手里还拿着劣质的手卷烟在抽,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难闻的酒味,浓重的烟雾中又充满了一股难闻的焦糊味。 苏耀祖正靠坐在沙发上看电影,长得肥头大耳的,毕竟从小到大,几个姐姐的营养都堆在他身上了,他脱了鞋,两只指甲缝里都是黑泥的脚直接搭在前面的桌子上,光是看着就觉得很臭。 杜桂芬则坐在旁边给他剥花生和瓜子,一颗一颗地拿手剥,剥了一小堆,全部都亲手喂进自家宝贝儿子的嘴里。 一边播剥,她还一边心疼地念叨道:“乖儿子,上学辛苦了,妈看你都瘦了,妈给你炖了鸡,等会儿可得好好补一补。” 苏耀祖斜睨了杜桂芬一眼,不耐烦地说道:“我好不容易休息,能不能别提上学的事了?听着烦!” “好好好。”杜桂芬赶紧赔笑道:“妈不说了,不说了啊。” 苏耀祖没理她了,而是看向苏勇,一说话脸上的肉就一抖一抖的,眼睛都快挤得看不见了,他忍不住再次确认道:“爸,咱可说好的……。” “放心吧。”苏勇吐出一口浓烟,一脸得瑟地吞云吐雾道:“爸答应你的事什么时候没做到过!而且我的不就是你的吗?” 另外两个男人抽了口烟,醉醺醺地眯着眼睛,笑骂道:“哟,老苏,你们父子俩这是打什么哑谜呢?” “哈哈。”苏勇只是笑:“没什么没什么。” 他特地请这两个人到家里喝酒,就是担心等会儿要是真闹起来,自己这边四个大男人,还怕制不住苏玉芝和那个姓李的男人嘛! 苏耀祖露出一个美滋滋的笑,忍不住在心底盘算着等从苏玉芝那里要到钱以后,自己该怎么花这笔钱, 前段时间,因为转学的事那些人老是嘲笑他,他一定要狠狠打他们的脸! “别光剥瓜子啊,吃起来多干!”他吃了一口瓜子,不客气地指挥道:“再去给我洗个苹果来。” 他吃水果,都得提前洗好、削好皮、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 “好好好。”杜桂芬纵容地说道:“你等妈一会儿,妈这就去给你洗!” 杜桂芬刚站起身,苏玉芝和李榕川就走了进来,她不动声色地环视了一圈,并没有发现陆小宝的身影。 对上她的视线,杜桂芬避开了一些,又默默地坐了回去,苏耀祖吊儿郎当地吆喝道:“哟,这不是二姐吗?还舍得回来呢!” 他贪婪的目光落在苏玉芝身上,一副恨不得立刻从她骨头上刮出钱来的样子:“看样子过得很不错啊,穿得这么好,听说你找了个有钱的男人啊……” 苏耀祖的眼神一转,看向李榕川,一哽,剩下的话噎在了嗓子眼里。 李榕川的个头长得很高大,比想象中的还要健壮,特别是客厅的面积本就不宽,距离拉近一看,他的头好像要顶到门一样。 他身上穿着黑色的短袖,露在外面的手臂上青筋环绕,可以看出有力的肌肉线条,一拳能打死十个苏耀祖不在话下。 李榕川冷冰冰地看了苏耀祖一眼,他缩了缩脖子,秒怂了,不由得在心里暗骂,这人看着可不好惹啊! 苏玉芝没理其他人,径直走到苏勇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冷声问道:“小宝呢?”她知道,杜桂芬干这种事,主谋肯定是苏勇。 其中一个矮胖男人眯缝着眼睛,用贼溜溜的眼神上下打量了苏玉芝一番,重点在私密部位流连了一会儿,醉醺醺地调笑道:“哎哟,老苏,这不是你家玉芝嘛?小时候就漂亮,啧啧啧,这怎么还越长越水灵了啊?皮肤真是滑溜溜的哦!” 苏玉芝连个眼神都没分过去,李榕川转过头,如狼一般的目光瞬间就锁定了那个矮胖男人。 苏勇没说话,他非常厌恶别人从这种角度看自己,会让他有一种被看不起的感觉。 他站起身来,不慌不忙地吸了一口烟,咧嘴露出阴险的笑:“先别急,想要见孩子,咱们先好好谈一谈……” “啪!” 一声响亮的耳光声猛地炸响,宛如雷霆爆发,空气都凝固在了这一刻,在场所有人都安静了,只看着苏玉芝二话没说就抬起手,迅速而猛烈地给了苏勇一巴掌。 苏勇一个踉跄,差点直接摔到地上去。 苏玉芝冷冷地说道:“我不是来跟你商量的,我再问一遍,小宝在哪儿?” 苏勇的脸颊都充血了,既是因为丢脸,也是因为疼,火辣辣的,他扭头怒瞪着苏玉芝,破口大骂道:“你他妈的!你敢打你老子!我告诉你,你再敢动手,我就弄死那个臭傻子!” 其他人这才回过神来,见自己亲爹被打,苏耀祖连个屁都不敢放,往沙发上缩了缩,根本不带动一下。 那两个男人则立刻挺身而出,指责道:“诶!你这是干什么呢!?这可是你爸!” 他们伸手就想去推搡苏玉芝,下一秒,却被一双铁钳似的手扣住,任凭他们怎么挣扎都动弹不得。 看着面前跟一堵高山一样的李榕川,那两个男人酒都吓醒了,苏玉芝没管他们,面无表情地抬起手,连着扇了苏勇十几个耳光。 一群人都看傻了,半天不敢说话。 这巴掌如影随影,苏勇怎么都躲不开,被打得晕头转向,整个世界仿佛都在旋转,他的眼前一片模糊,仿佛笼罩在一层厚厚的迷雾之中,无法看清周围的一切,脑子里嗡嗡作响,疼痛如潮水般涌来,使他无法思考。 他的身体无力地摇晃着,脚步踉跄,直接摔倒在了地上,耳边传来一阵阵轰鸣声,仿佛是远处的雷声,又仿佛是近处的重击声,使他感到一阵阵恐惧。 在这一瞬间,苏勇的心跳加速,呼吸急促,仿佛整个世界都在崩塌,意识开始模糊,眼前的景象开始扭曲变形,感官已经失去了控制,一切都变得混乱不堪了。 他所有自认为的尊严和权威都被这十几个耳光打得稀碎了。 “别打了别打了。” 杜桂芬想要扑上来,大声地哭喊道:“人不在我们这儿,在小陆那里!” 陆建华! 苏玉芝停下动作,环视了一圈,冰冷的眼神里藏着骇人的戾气。 她和李榕川对视一眼,两人很有默契地转身离开。 临走之前,李榕川抓住那两人的手狠狠一拧,特别是那个矮胖男人,托着自己几乎骨折的左手,疼得哭嚎起来。 * 另一边,陆家。 陆建华和陆母都出门了,王春霞闹着要两人出门去给她买吃的。 又脏又乱的房间里的,只剩下王春霞和陆小宝了。 不,还有一个陌生的男人。 男人约莫三四十来岁,长得五大三粗的,就是普通长相,但满嘴都是被熏黄的牙,一张嘴就是一股难闻的臭气,腿还有点跛,走起路来一颠一颠的。 他嘴里叼着一根烟,打量着一脸警惕的陆小宝,问道:“就他?” 王春霞的眼底闪过一丝狠意,说道:“就他!” “行。”男人点了点头,虽然这小孩脸有些肿了,但能看出来长得还不错。 他拿着绳子走过去,费了挺大的功夫,才将不停挣扎的陆小宝捆了起来,忍不住骂道:“草!还挺能跑的!” “唔唔唔!”陆小宝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小身子还在不停地扭动。 王春霞厌恶地看了他一眼,低声说道:“把他给我扔远一点!” 男人随意地点点头:“我知道了,放心吧。” 说完,他熟练地用口袋罩住陆小宝,往肩上一扛,身影很快就消失在了夜色中。 夜色如同一块巨大的黑色绸布,无声无息地降落在世界上,吞噬了所有的光明。 黑暗之中,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只剩下无边无际的深邃和寂静,月亮被厚厚的云层遮挡,星星也藏匿在黑暗中,不敢露面,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沉闷的气息,仿佛预示着某种不祥之事即将发生。 第53章 “小傻子”的妈妈(53) 深夜,Z城。 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夜色像一块厚重的黑色绒布,将一切笼罩在无尽的黑暗中。 街道两旁的高楼像是沉睡的巨兽,静静地伫立在那里,只有零星几个窗户里透出微弱的灯光,像是一双双迷茫而冷漠的眼睛。 寂静深沉的夜色中,远处的街角忽然传来一阵阵低沉而诡异的声响,突突突地响,好似某种在暗中窥探的未知生物发出的嘶吼,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渐渐的,那道声音近了。 一辆老旧的小货车从转角转了出来,很快就停在了天桥底下。 这里的环境特别差,阴暗潮湿,垃圾堆积如山,塑料袋、易拉罐、果皮等废弃物随意丢弃,散发出刺鼻的气味,让人不禁皱眉,污水横流,从附近的排水管道中涌出,沿着石板路面蔓延,偶尔还能见到几只老鼠在其中穿梭,似乎在寻找着食物。 周围的墙壁斑驳陆离,布满了岁月的痕迹和涂鸦的痕迹,一些不明颜色的液体从高处滴落,在地面上形成一片片难以名状的污渍,空气中弥漫着一种难以形容的异味,让人不自觉地加快呼吸,想要逃离这个令人不适的地方, 天桥底下是被城市发展遗忘的角落。 “咔哒”一声,有人从里面拉开了车门。 鬼鬼祟祟的刘跛子伸长脖子,朝外面左右看了看,确定没有人以后,他才从车子上跳了下来。 他回身去扒拉车里的麻袋,现在是凌晨两三点,加上经过长时间的颠簸,挣扎了许久的陆小宝已经没有力气了。 沉闷的麻袋里,他蜷缩着身子,眼睛睁得大大的,已经熬得有些发红了,眼神里难掩惊恐,却仍然紧紧咬住下唇,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感觉到有人在搬动自己,陆小宝已经发僵的腿蹬了一下,艰难地扭动了起来:“唔唔唔!!!” 放开我!放开我!妈妈!妈妈! 刘跛子没有准备,一下还没扛起来,低声骂道:“草,还挺能的,居然没睡着!” 他本来动了心思,想找个门路把这孩子卖掉的,毕竟扔了也是扔了,不如卖了换点钱来花花。 可这孩子太机灵了,虽然年纪小,但会记事,性子硬,不好卖,他也不是专门干这个的,还是别给自己找麻烦了。 陆小宝挣扎得厉害,刘跛子扛着麻袋往天桥底下走了没两分钟,就把他丢在了垃圾堆上。 “啧啧。”他弯下腰,麻利地把麻袋解开,看着小孩瞪圆的眼睛,吊儿郎当地说道:“算你运气不好,以后就自求多福吧。” 刘跛子认识的人不少,三教九流,他听说过这个地方,乞讨已经自成了一条产业链,一个小孩子,被丢到这里来,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是回不去了。 他没有解开陆小宝身上的绳子,只是微微松开了一些,刚好控制在挣扎一会儿可以挣脱出来的程度。 刘跛子直起了身子,拍了拍手,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陆小宝一边警惕地盯着刘跛子的背影,一边费力扭动了起来。 车子很快又开走了,发动机“突突突”的声音渐渐消失在了夜色中。 周围再次安静下来,偶尔有几只老鼠窜过去,带起窸窸窣窣的声响。 时不时有几声凄厉凶狠的猫叫和犬吠传开,更增添了几分荒凉,风在黑暗中呼啸,带仿佛是从地狱深处吹来的冷风,让人不寒而栗,周围的一切变得模糊不清,仿佛都被黑暗吞噬。 深夜的城市,万籁俱寂,只有远处的路灯洒下昏黄的光,跟天桥底下的荒凉脏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陆小宝现在却完全顾不了那么多,过了好一会儿,几乎力竭的他才终于从绳子里挣脱出来,额头上覆盖了一层薄薄的汗水,被风一吹,一片冰凉。 他的手止不住地哆嗦,试了好几次,才拔下堵在自己嘴里的布团,手脚并用地爬了起来。 为了挣扎出来,陆小宝在垃圾堆里挣扎了很久,浑身都弄得脏兮兮的,衣服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被泥汤染成了深褐色,几缕发丝因为汗水而纠结在一起,黏糊糊地贴在额头上,显得凌乱不堪。 他的脸上布满了泥土和汗水混合成的污渍,使得原本应该稚嫩可爱的面容变得有些狼狈,又脏又臭,像个小乞丐一样。 可尽管看起来脏兮兮的,但陆小宝那双明亮的大眼睛里却透着一股几乎与年龄不符的坚韧。 他时而低头在地面上寻找着什么,时而抬头望向周围的环境,仿佛在用自己的方式探索着这个陌生的城市。 陆小宝小心翼翼地站起来,鼻子都被臭气熏得有些刺痛了,他屏住呼吸,扒拉出一根可能是断掉的凳子腿的东西,紧紧地握在了手上。 脱身以后,他才发现,这个陌生的地方,可能是另一个可怕的地狱。 陆小宝不知道这是哪里,但知道这种情况应该去找人求助,妈妈肯定在找他,他不能放弃! 他一边循着有光亮的地方往前走,一边颤抖着念道:“我……我叫陆璟,小名叫小宝,今年,六岁,妈妈叫苏玉芝,我家在……江城……城西……我家的电话号码是……” 陆小宝把这段话翻来覆去地念,仿佛要刻进自己的灵魂深处。 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惊恐和无助,仿佛已经失去了前进的方向,但即使在这样的困境中,他也没有放弃希望,眼底依然闪烁着微弱的期待和光芒。 陆小宝绕过堆积成山的垃圾,周围的环境十分恶劣,阴暗潮湿,空气中弥漫着一种难以言明的异味。 偶尔有风吹过,带起一阵阵冰凉的寒意,让人不由自主地加快脚步,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难以名状的气息,像是孤独、冷寂、还有一丝丝的不安和危险,这种气息无处不在,无孔不入,让人不由自主地感到压抑和窒息。 这个陌生的城市,这位陌生的天桥,对于陆小宝来说,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迷宫,他在其中迷失方向,不知所措,每一步都像是踩在厚厚的淤泥上,尊重而艰难。 过了几分钟,陆小宝的脚步微微一顿,发现在微弱的灯光下,不止一个流浪汉正蜷缩在一张薄薄的纸板上。 这些流浪汉长得有些吓人,脸色苍白,眼眶深陷,呼吸声在寂静的夜晚中显得格外清晰。 陆小宝不敢打扰他们,做了几个深呼吸,微微踮起脚尖,轻轻地绕过他们,准备继续往前走去。 “喂。” 陆小宝刚走到一半,猝不及防间,不远处就传来了一声低沉的呼声。 他吓了一大跳,脸色瞬间变得苍白,瞳孔收缩成一点,里面充满了恐惧和不安。 陆小宝转过身,看见阴影里坐着一道看不清的身影,更可怕的是,那个流浪汉旁边还站着两只凶神恶煞的流浪狗。 它们身上有肮脏的皮癣和斑痕,眼珠子在夜色中泛着绿光,四肢充满了爆发力和攻击性,朝他压低身子,喉咙里发出可怖的低吼声,咧出了一口脏黄的利齿。 陆小宝的身子僵住了,呼吸慢慢变得急促起来,仿佛每一次吸气都是对未知恐惧的深深吸纳。 害怕的情绪就像一只无形的手,紧紧地攥住了他的心脏,周围的一切仿佛变得模糊起来,视线游移不定,无法集中在一个点上。 那个流浪汉贪婪的目光落到了陆小宝的身上,他刚才目睹了全程,一个被大人丢弃的小孩,还是男孩,要卖出去可容易得很。 在对方的注视下,陆小宝的身子和双手都开始颤抖起来,好像连心脏都在无法控制地痉挛。 那是一种无法抑制的恐惧反应…… * 另一边,陆家已经吵翻了天。 买完东西回来却没有看见陆小宝的陆建华脸色变得铁青,声音里充满了愤怒和挫败感,仿佛每一句话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你把他弄到哪里去!?我跟你说的话你是听不懂吗!?你把人弄走了,这钱我还怎么要!?” 他的手指紧紧地握成拳头,仿佛随时准备挥向对面这个让他愤怒的女人,胸膛剧烈地起伏着,每一次呼吸都带着强烈的愤怒和不满。 看见陆建华的态度,王春霞则显得更为激动,她的双眼通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充满了委屈和愤怒。 她用手指指着他,指甲恨不得挠花他的脸,仿佛要将所有的不满和愤怒都倾泻出来,声音尖锐而刺耳,叫骂道:“你他妈吼那么大声干什么?你再冲我吼一个试试!” “而且你没脑子是吗?人没了又怎么样,钱要到手了就行!” “你以为她是傻的吗?”陆建华都气笑了:“看不着人她就给钱!。” 陆母懒得管,抱着小婴儿躲到了另一个房间里,周围的空气仿佛都被这股愤怒和不满所笼罩,让人感到窒息, 两人吵架的同时还不忘摔摔打打,家具在这种紧张的气氛下仿佛也感受到了压力,发出细微的呻吟声。 吵架的声音在屋子里回荡,伴随着瓷器破碎的清脆声,瞬间变得混乱起来,被踢翻的椅子发出沉重的逃离声,书本和报纸被甩落,书页在空气中飞舞。 屋子里的气氛愈发紧张,吵架的声音和物品破碎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幅混乱而激烈的画面,整个空间仿佛被这股怒气所吞噬,一切都被破坏得面目全非,只剩下愤怒和混乱在空气中弥漫。 王春霞尖声叫道:“我就是看那个傻子不顺眼!看他妈不顺眼!陆建华告诉你,你最好这辈子都不要再跟那对母子有联系!不然我对你不客气!” “为了跟你在一起,我不仅被人骂小三,还给你生了个大胖儿子,我付出了这么多,你根本就不知道对我好!” 陆建华狠狠地抓了一把头发,忍无可忍地大骂道:“你他妈真是有病!你看看你这个样子,跟疯子有什么两样,我真的,我真他妈是后悔娶你!” “做家务不会,做饭不会,带孩子不会,什么都不会!整天除了发疯,你还会什么!?” “你说什么!?”王春霞本就尖锐的声音一下子拔得更高了,她的眼睛真的很大,眼珠子几乎要从眼眶里瞪出来了。 从小到大,除了家里人,她从来没被谁这样指着鼻子骂过,更何况这人还是她费尽心思够得来的丈夫。 “还比来比去的!”陆建华冷笑一声,用嘲讽的语气说道:“还真以为自己是千金大小姐呢,那好,我今天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你,苏玉芝就是比你强,强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 “而且你不是小三是什么?当时你主动勾搭的我,你以为我看不出来吗?要不是我们厂长是你姐夫,你以为我会理你吗!?” “可结果呢,跟你结婚以后,我工作没了,家也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就你这德性,你还看不起我,看不起我爸妈?这一切都是你造成的!你个扫把星!” 王春霞愣住了,半晌说出话来。 他们吵架和甩锅碗瓢盆的声音很大,而且房子的隔音效果本来就很差,恨不得整栋楼的人都能听见。 邻居都把这当成乐子来看了,平均下来一天都有一场,一听到响声,立刻就竖起耳朵偷听。 与此同时,站在门口的苏玉芝没有逗留,连门都没敲,拉着李榕川,面无表情地转身走了。 暂时没必要在这两人身上浪费时间了,当务之急是先找到陆小宝,跟他们的账,之后再算也不迟。 兜兜转转,陆小宝还是来到了他人生的第二大劫。 第一大劫就是去岁除夕夜的生死劫,原本他差点会被冻死在冬夜,持续性高热导致大脑细胞损伤,最终变成了脑瘫。 第二大劫就是这一劫,原本在王春霞的挑唆下,他会被陆建华开车丢到别的城市,最后被骗进胁迫残疾人乞讨的组织里,吃不饱、穿不暖,一辈子都过得生不如死。 苏玉芝大步往前走,她轻轻眨了一下眼睛,生在左眼眼尾处的那粒朱砂小痣越变越淡,最终如墨点入水一般,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第54章 “小傻子”的妈妈(54) 雨,不知何时停了。 夏夜深沉而黑暗,如同一块巨大的黑色绒布铺陈在天地之间,天空中没有一丝光亮,星星和月亮都隐藏在了厚厚的云层背后,仿佛害怕被这无边无际的黑暗吞噬。 空气中弥漫着潮湿闷热的气息,那股沉甸甸的沉重好似凝成了实质,远处的蛙鸣和近处的虫鸣交织成一首低沉的夜曲,让人不禁感到一丝丝的心悸,树叶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摇曳,发出沙沙的声响。 周围的一切都被黑暗笼罩,看不清形状和轮廓,只有模糊的影子在晃动,这种深邃的黑暗,仿佛能吞噬一切,让人心生恐惧。 李榕川反手拉住苏玉芝,沉声阻止道:“等一下,你先别着急,我去问问他们是让谁把小宝给带走的。” 闻言,苏玉芝转过头,静静地看了他一眼,说道:“不用去问,我可以找到小宝。” 黑暗中,她的眼睛却尤为明亮,如同泛着光泽的珍珠,散发着柔和而坚韧的光芒, 细细分辨之下,甚至还能看出几分氤氲的、富有生机的浅绿色。 周围的一切仿佛都在此刻褪去,李榕川的世界只剩下眼前这双异于常人的眼眸。 他直勾勾地盯着苏玉芝的脸,脚步一顿,心跳猛地停了一拍,然后剧烈地跳动了起来。 每一次跳动都像是一次猛烈的撞击,撞得肋骨生疼,却又夹杂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挣扎,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试图冲破束缚。 这双眼睛……好熟悉…… 可能是一个瞬息,也可能是一个漫长的世纪,李榕川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涩声道:“你……我……” 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苏玉芝一点掩饰的意思都没有,毫不避讳地直视着李榕川的眼睛,认真地询问道:“我现在去找小宝,你要一起吗?” 李榕川还没反应过来就下意识地抓紧了她的手,他没再说其他的,只是坚定地点了点头:“我跟你一起。”无论去哪里,无论去做什么。 苏玉芝轻轻笑了笑:“好。” 下一秒,周围的一切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时间在这一刻静止不动,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异样的宁静。 远处的鸟鸣、街道上偶尔响起的喇叭声、陆建华和王春霞的吵架声等等,全都消失无踪了,仿佛连最微小的声音都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吞噬了。 苏玉芝和李榕川的身影逐渐变得虚幻,仿佛被一层无形的力量轻轻笼罩,模糊的身影就像是被风吹过的水面,波纹荡漾,无法捉摸。 朱砂小痣被抹去,封印解除,她的神力如水波般荡开,一圈又一圈,扩散至四周,每一次荡漾都带来一阵微妙的颤动和回响,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与之共鸣。 李榕川睁大眼睛,努力保持着清醒,恍惚中,他好像看见了另一张明明从未见过,却觉得格外熟悉的脸。 苏玉芝微微仰着脸,眼睫垂落的弧度如同山涧流水般自然,轮廓线条模糊,却给人一种难以言喻的柔和神性。 周围的树木仿佛感受到了这股力量的召唤,它们的枝叶轻轻摇曳起来,散发出淡淡的荧光,这些光芒汇聚在一起,如同指路的启明星一般耀眼。 苏玉芝睁开那双染了春山绿的眼睛,转过头,轻声说道:“找到了。” 话音未落,在神力的作用下,她和李榕川的身影变得越来越难以捉摸,如同薄雾中的影子,时隐时现,很快就消失在了原地。 * “你……你是谁?” 面对奇怪的流浪汉和凶恶的流浪狗,陆小宝攥紧手里的木棒,颤声道:“你别过来,我妈妈马上就来找我了!” 流浪汉觉得好笑,喉咙里发出了嘶哑的笑声,压低声音嘲讽道:“刚才我都看见了,你是被人丢到这里来的,没人要了。” “你胡说!”陆小宝不假思索地反驳道:“我妈妈才不会不要我!她很快就会来找我的。” 流浪汉冷笑一声,语气里充满了恶意:“就算她来找,也绝对找不到你了!” 他拍了拍身旁龇出一口利齿的流浪狗,指挥道:“去!” 这个流浪汉的名字叫做王勇,其实他不算是真正的流浪汉,毕竟他有赚钱的路子。 在Z城,路上能看见不少行乞的人,而在这其中,有四分之三都属于“职业乞丐”。 所谓“职业乞丐”,就是背后有一个有组织的“丐帮集团”,由“帮主”来操控这些乞讨人员,拿走他们辛辛苦苦讨来的钱,自己吃香喝辣盖别墅,过上挥金如土的生活。 因为弱者更容易引起大众的同情,所以“职业乞丐”大多是步履蹒跚的老人、灰头土脸的小孩,或者身体残疾的年轻人。 更过分的是,为了壮大自己的“组织”,敛获更多的钱财,有的“帮主”还会去外地租孩子、偷孩子、骗孩子、甚至是抢孩子。 只要是到了他们手里,那些完整的孩子也会变成残疾的孩子,为了让孩子看起来更惨,他们把孩子的双腿和胳膊都活生生敲断,将“四肢健全的人”人为地变成了“身体残疾的人。” 这些“职业乞丐”会被分布在不同的地方,瘫坐在地上行乞,他们根本逃不掉。 因为会有中巴车停在距离他们不远的地方,一些看起来非常高大健壮的人,在那里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防止他们逃跑或者求救。 并且每隔一段时间,他们就会换一处地方行乞,每天都有固定的任务,若是没有讨到那么多钱,就会挨打或者没有饭吃。 他们没有办法,只能乖乖听话,拼了命地乞讨只为活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而且这个甚至形成了一条罪恶的产业链,年纪小的、身体残疾的就留在这个组织乞讨;年纪大的、脑子残障的就会被转手卖到黑砖窑,一方拿了钱,另一方得了免费劳动力。 在陆小宝原本的命运线里,14岁之前,他就一直辗转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里行乞,14岁之后,又被转手卖到了黑砖窑。 在黑砖窑里,窑厂老板还请了打手来监工,利用暴力手段逼迫跟他类似的脑子残障人士干活,每天至少要进行16个小时以上的高强度体力劳动。 住的房子特别破,好多人挤在一间,连张床都没有,只能睡在地上,而且一天只能吃两顿饭,伙食待遇特别差,生病了也得照常干活。 要是遇上监工心情不好,还会被当作出气筒,在那里,几乎每个工人都是遍体鳞伤的。 而王勇,就是一个中间人。 他没有住的地方,也没有正经工作,整日在Z城里到处溜达,原本是干些偷鸡摸狗的事,现在则专门哄骗一些脑子不好的人,低价把他们卖给“组织”,自己小赚一笔。 王勇还养了两只流浪狗,因为他身板瘦小,打架向来只有挨打的份,所以便养了两只狗,都是咬过人的,凶得很。 听见他的指令,两只流浪狗立刻压低身子,做出了预备攻击的姿势,獠牙外露,腥臭的口水滴落在了地上。 这两只流浪狗跟陆小宝差不多高,眼珠子里还泛着血光,好像下一秒就要吃人一样。 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狗,平时相处的都是像汤圆那样的乖狗狗。 陆小宝很害怕,身子抖得厉害,恐惧如同一只无形的手,紧紧地攫住了他的心脏,把他的脚定在了原地。 流浪狗仿佛能够嗅闻到恐惧的气息,它们狂吠一声,如离弦的箭一般扑了过来。 陆小宝的眼眶已经红了,他不停地在心里鼓励自己,催促自己,想要赶快动起来。 在流浪狗快要扑到他的时候,他猛地挥了一下手里的木棍,同时身子往旁边踉跄了几步。 陆小宝躲开了这一击,流浪狗避了一步,却没有退却,又反口追过去咬。 然而,不知为何,它们的动作却猛地一顿,周身的毛在一瞬间炸开,夹住尾巴,眼神惊恐,喉咙里发出几声虚弱的呜咽,仿佛感觉到了什么可怕的危险一样。 手忙脚乱的陆小宝没注意到这一幕,在快要摔倒的瞬间,他本能地想用手去撑一下,掌心却直直地对着一根生锈的铁钉。 千钧一发之际,一只手拉住了他衣领的后领子,另一只手扶住他的腰,微微一用力,一把就将他抱了起来。 陆小宝还没看清来人,就先一步闻到了一股熟悉的草木清香。 这种香味并不浓烈,但却能够让人感受到大自然的气息,又像是生命的味道,暖暖的、清甜的、还有一股似有若无的醇厚,让人感到无比的舒适和放松。 “小宝,别怕,妈妈在这里。” 熟悉又令人安心的声音响起,陆小宝的睫毛颤抖了起来,他愣愣地看着面前的苏玉芝,看了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伸出小手去摸她的脸。 热的、软的……是真的。 陆小宝愣愣地唤道:“妈妈?” 确认小孩没有受伤,苏玉芝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她温柔地看着他,轻抚着他的背,温声应道:“嗯,妈妈在这里。” 陆小宝又看了看旁边的李榕川:“叔叔?” 李榕川摸了摸他的脸,柔声说道:“嗯,叔叔也在这里,小宝不用害怕了。” 自从六岁以后,自认为是大孩子的陆小宝就很少跟妈妈在大庭广众之下抱抱了。 可是这一刻,他却主动伸出手,一把搂住了妈妈的脖子,把脏兮兮的小脸埋在她的肩窝处。 陆小宝忍了一晚上,所有强忍的委屈和害怕终于在这一刻倾泻而出:“妈妈……妈妈……妈妈……” 他的肩膀颤抖着,细微的啜泣声从紧闭的嘴唇间溢出,渐渐转变成了嚎啕大哭。 眼泪就像断线的珠子,一颗接一颗地从他的眼角滑落,湿润了陆小宝那苍白而瘦小的脸颊,他双手紧紧地搂着妈妈,仿佛只能从她身上寻求到安慰。 妈妈的拥抱是那样的坚实和温暖,仿佛可以为他抵挡掉世界上所有的危险和风雨。 陆小宝现在又脏又臭,苏玉芝却一点都不嫌弃,双臂紧紧地环绕着他,仿佛要将他嵌进怀抱里,让他感受到沉甸甸的爱和关心。 在妈妈的拥抱中,陆小宝听到了心跳声,闻到了草木的暖香,感觉到了如春日阳光的爱意。 他的心里真的好受了很多,所有的恐惧和压力都随着眼泪一起流出来了。 陆小宝从来没哭得这么伤心过,但浑身上下都很放松,再也看不出一丝紧张和害怕了。 妈妈,谢谢你,还好有你在。 而在旁边,那两只流浪狗已经夹着尾巴逃跑了,王勇完全没看见这两人是怎么冒出来的,脸上的表情很是惊疑不定。 他左右看了看,发现自己可惹不起,那男的一看就是个能打的。 见狗都跑了,而且还没人注意到自己,王勇也不耽误,放轻脚步,偷偷往后藏进了阴影里,想要跟着逃跑。 毕竟他这个身板,可扛不住别人一顿打。 王勇刚走了没几步,面前忽然就出现了一道高大深沉的阴影,如山峦一般,将他完全笼罩在了里面,极具威胁和压迫力。 他咽了咽口水,战战兢兢地抬起头,还没等看清来人的样子,一个沙包大的拳头就狠狠地砸到了他的左眼上。 “哎哟!!” 只一下,王勇就觉得眼珠子都痛得快要爆炸了,头晕目眩间,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 他不由得发出一声痛叫,条件反射性地抬起手,刚想要捂住眼睛,却被人当胸一脚踹翻在地。 拳头如雨点般落了下来,他完全反抗不得,只能抱着脑袋,一边扯着嗓子哭喊,一边大声求饶:“救命啊!救命啊!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想做什么的!放过我吧!” 李榕川冷笑一声,根本不理会,又狠狠地补了几脚。 他听苏玉芝说了这个人,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心肠都是黑的,干的事属于拐卖人口,违法犯罪了,必须得好好教训一顿! 第55章 “小傻子”的妈妈(55) Z城今日出了两件大事。 一是今天早上,记者和警察都接到了不知名人士的举报,举报某个麦田深处藏着一个黑砖厂,而且里面的工人大都是被拐卖来的残障人士。 不仅如此,还留下了一个证人,一个叫做王勇的流浪汉被绑着丢到了警察局门口,鼻青脸肿的,不知道受了什么惊吓,精神有些恍惚。 一看到警察,王勇立刻把自己犯的事都一五一十地交代了,最后,他缩在角落里,嘟嘟囔囔地不知念叨着什么。 二是近两年横行Z城的“丐帮组织”被人瓦解了,靠着手底下人乞讨来的钱吃香喝辣的“帮主”们主动自首,把自己干过的丧良心的事都说了,什么拐卖孩子、人为致残、什么偷抢骗嫖赌,可谓是五毒俱全了。 这些人的状态都很奇怪,神情时而惊恐,时而茫然,仿佛受到了极大的惊吓,问什么就交代什么,一点隐瞒都没有,警察都惊了。 本来警察一直也想打击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却始终没有抓到把柄,没想到今天这些嫌疑人居然主动把证据送到了他们面前。 警察和记者都没有耽误时间,立刻就行动了。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淡淡的云层,温柔地洒在了Z城繁华的天桥上。 因为这座天桥横跨在城市的主干道上,连接着两个重要的商业区,所以无论何时,它都是一片繁忙的景象。 阳光照射在天桥的金属栏杆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行人们匆匆而过,他们的脚步声、说话声、偶尔的车子鸣笛声交织在一起,形成清晨的旋律。 天桥的两侧,一些商贩已经开始了他们的一天,热气腾腾的早餐摊点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吸引着路过的行人停下脚步。 偶尔,一阵微风吹过,吹散了空气中的一丝丝暖意,也吹动了天桥两侧的绿植,这些绿植在清晨的阳光下显得格外生机勃勃,为这座繁忙的天桥增添了一抹绿意。 而在这其中,一些身影就格外引人注目,要么是头发花白、步履蹒跚的老人;要么是年幼的小孩;要么是残障的乞讨者,有的双腿扭曲,有的没了胳膊,有的面目扭曲。 他们俯趴在一张破旧的木板上,木板下是四个磨损严重的轮子,让他们能够在人行道上艰难地移动。 这些人的衣服都很破旧,而且满是补丁,颜色早已褪尽,显得与周围繁华的景象格格不入。 他们的表情都是麻木的,脸上写满了岁月的沧桑和生活的艰辛,深陷的眼眸里充满了无奈和迷茫,努力地抬起颤抖的手向路人乞讨。 如果要不到足够的钱,不仅要挨饿,还会挨打,这样的日子不知道什么才能到头。 他们完全看不到未来和希望。 不远处,一些身材健壮的人混迹在人群里,看似在漫无目的地乱逛,实则一直在关注着这些乞丐的动向,防止他们向人求救。 然而下一秒,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一队警察忽然出现,不等这些人反应过来,就直接将他们摁倒了。 那些人下意识地想要反抗,却惊恐地发现自己完全动弹不得,手指重如千斤,抬都抬不起来,像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被鬼上身了一样。 与此同时,另一边。 阳光轻轻洒落在广袤的麦田上,金色的光辉与碧绿的麦浪交织成一幅生动的画卷,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柔和而温暖,仿佛是大地苏醒的呼唤。 麦浪在微风的吹拂下起伏跌宕,如同大海中的波涛,却又带着田野特有的宁静和恬淡,每一株麦穗都饱含着生命的活力,它们在阳光下轻轻摇曳,发出沙沙的声响,宛如低语。麦穗上的露珠在晨光中闪耀,如同镶嵌在绿色海洋上的颗颗珍珠。 而在这个看似生机勃勃的地方,却深藏着一个环境恶劣的黑砖厂,砖厂上方的天空仿佛被一层厚厚的灰色烟雾笼罩了,阳光无法穿透,显得异常阴暗。 四周的树木枯黄,草地荒芜,连鸟儿的歌声也消失了,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气味,令人窒息。 很快,接到不知名人士举报的记者和警察就悄悄地聚集到了这附近。 他们还暗中走访了附近村庄的村民,听说每当烧砖的时候,就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到处飘散,这些粉尘不仅污染农作物和蔬菜,也严重威胁着他们的健康。 砖厂不仅破坏了周围的土地,附近的环境也变得很差,在窑炉的顶端有一间小砖房,砖房旁边的机器发出轰隆隆的响声,矗立在小砖房旁的烟囱在不断向外冒黑烟。 等警察和记者一走进去,映入眼帘的就是一片脏乱不堪的景象,工厂空地里摆满着很多已经烧制好的红砖,外墙上的砖块斑驳脱落,露出了里面发红的砖坯。 中间便是烧制红砖的窑炉,窑炉大约有两米高,占地面积有六、七百平方米,有的工人正将窑炉里烧好的砖块运出来,还有的工人则将一些砖胚送入到窑炉上,准备进行炼制。 内部更是昏暗潮湿,机器轰鸣声中夹杂着工人们的汗水和劳累的喘息声,角落里,堆放着大量的废弃砖块和破碎的陶罐,散发出阵阵恶臭。 工人们穿着破旧的工作服,戴着厚重的手套,在机器旁忙碌着,脸上沾满了灰尘,汗水与泥土混合在一起,形成了一道道黑色的痕迹。 这些工人一共有三十多名,一看就不是正常人,大都是鼻歪眼斜,眼神呆滞,反应迟钝,给人一种不太聪明的感觉。 可他们虽然脑子不好,却是知道害怕的,有好几个拿着棍子的监工守在旁边,一个不高兴就会动手殴打他们,以此来取乐。 所有监工都被控制了起来,黑砖厂的老板本来都逃了,车子却完全不受控制,直接开到了警察局门口。 当时他跟几个警察大眼瞪小眼,疯了一样大喊着“有鬼”。 警察对视一眼,一边给黑砖厂老板拷上手铐,一边冷笑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而且对付你们这种人,就算真的是鬼,那也是好鬼!” 两边的行动都特别顺利,这两条藏在Z城的暗线就这样被拔了起来,两股黑恶势力牵连甚广。 至于那些被救出来的残障人士的,他们也是能感受到喜怒哀乐的,从以前那种不见天日的生活中逃离,他们是心怀感激的。 有家的就送回了家,没有家且没有自理能力的就送进了社会护理机构,有自理能力的就尽量安排就业,如果有企业愿意雇佣残障人士的话,还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事情在电视台报道以后,立刻就引起了大众的关注和讨论,大家这才知道,原来这些人居然做了这么多恶。 这件事在人们的记忆里烙下了深刻的痕迹。 当然,以上都是后话了。 * 另一边。 阳光正好,天空一片蔚蓝,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宛如金色的瀑布,温暖而柔和,阳光照在脸上,让人感觉温暖舒适,仿佛所有的疲惫都被这温暖的阳光所驱散。 在这样的阳光下,大地呈现出一种生机勃勃的景象,草坪上的绿草在阳光的照耀下更加鲜亮,仿佛涂上了一层金粉,树木的枝叶在阳光的照射下变得更加翠绿,仿佛在向世界展示它们的生命力。 阳光正好,微风拂面,带着一丝丝清凉,让人感觉心旷神怡,在这样的阳光下,人们的心情也变得格外愉悦,仿佛所有的烦恼都被这温暖的阳光所融化。 迎着新一天的晨光,陆小宝被苏玉芝抱回了家,受到极大惊吓的小孩大哭一场以后,情绪都释放了出来,很快就在她怀里睡着了。 他身上很脏,但睡颜却很恬淡,眼睛轻轻闭着,长长的睫毛垂落,像两把细密的扇子。 “汪!呜汪汪汪!嗷?” 虽然还没走近,门内就传出了汤圆着急的叫唤声和轻微的挠门声,听见声音,陆小宝的睫毛颤了颤,仿佛又看见了朝自己露出獠牙的两只流浪狗。 他的腿抽了一下,意识一个坠落,猛地就睁开了眼睛:“妈妈!” 陆小宝还没看清周围的环境,条件反射地抱住了苏玉芝的脖子,额头猛地磕在了她的下巴处,要不是她及时抬了一下,怕是得撞个两败俱伤。 “嗷呜呜!” 听见熟悉的声音,汤圆叫得更急切了,哼哼唧唧的,恨不得立刻钻出来。 陆小宝反应了一会儿,看着熟悉的亲人,熟悉的家,熟悉的环境,立刻就精神了,开心地说道:“我回家了!妈妈!回家了!” 确认他的精神还不错,李榕川才上前一步,先一步掏出钥匙,把小院的门给打开了。 门刚被推开,一只黑白色的毛团就像弹簧一样,立刻就冲了出来。 汤圆已经是一只成年的大狗狗了,身体魁梧而结实,覆盖着一层柔软的、光滑的毛发,在阳光下闪耀着金色的光泽,四肢强壮有力,每一个步伐都显得稳健而自信,展现出了无比的活力和热情。 它蓬松的尾巴高高扬起,几乎要甩得飞起,仿佛在向全世界展示了的友好和快乐,大大的眼睛像是两颗闪烁的黑珍珠,充满了依赖和关切。 昨天主人们一晚上没回来,汤圆孤单一只狗在家,差点担心坏了,狗狗不懂什么大道理,但它能察觉到不对劲。 它几乎一夜没睡,一直趴在大门后面。 它一个紧急刹车,仰头看向苏玉芝和陆小宝,目光落在小孩身上,嘴里发出一声轻轻的呜咽,圆圆的耳朵微微竖起,仿佛在倾听周围的一切声音,时而警觉,时而充满好奇。 陆小宝挣扎了一下,让妈妈把自己放到地上,他还没站稳,汤圆就凑了上来,用嘴筒子拱了拱他的手,湿润而冰凉的轻碰着他的掌心。 它歪着脑袋,清澈的眼神里充满了关心。 “汤圆!” 陆小宝一把抱住汤圆的脖子,还记得注意力道不让它难受,把脸埋在它毛绒绒的毛发蹭了蹭,闷声道:“我好想你啊!” 明明只是一晚上没见,却好像隔了很久。 哼,要是汤圆在的话,他昨天绝对不会怕那两只坏狗狗!汤圆是最厉害的! 陆小宝抱着汤圆碎碎念,汤圆主动蹭了蹭他,时不时“嗷呜”一声,表情灵动,好像听得懂在回应一样。 小孩和狗狗贴贴的画面很温馨,只不过陆小宝身上太脏了,又蹭到了汤圆的身上。 苏玉芝和李榕川收获了一个脏小孩和一只脏小狗。 不过两人都没有阻止,只是对视着笑了一下,耐心地等他们聊完了,才一人提溜一个去洗澡。 陆小宝自认已经是大朋友了,妈妈一直都有教他,男孩子和女孩子是不一样的,男女有别,所以他不可以去女厕所,不可以去女更衣间,不可以乱碰女孩子,要学会尊重她们。 当然,同时也要学会自我保护,自己不乱碰别人,也不能允许别人乱碰自己,特别是隐私部位。 所以陆小宝大朋友就不要妈妈帮忙洗澡了,在女孩子面前脱光光的行为就是耍流氓! 好在还有李榕川在,他可以给小孩搭把手。 陆小宝站在瓷砖地板上,盆里装满了温暖的水,他的小脚丫踩在里面,发出轻轻的水声。 头发湿漉漉地贴在额头上,几滴水珠顺着他的发丝滴落,溅在光滑的地板上,他的眼睛闪烁着认真明亮的光芒,在自己的身上搓搓搓。 之前他一直没注意到自己有多臭,现在真是一想想就脸红。 他手里拿着一块肥皂,很有章法地在身上打上泡沫,泡沫像云朵一样在他的小身体上弥漫开来,散发出清新的香气。 陆小宝忍不住低下头,小手在泡沫中穿梭,像是在寻找什么宝藏一样,捏了捏,又松开。 玩了一会儿,他开始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仔细清洗自己的身体,每一个部位都不放过。 陆小宝冲洗着自己的小肚子,然后又用小手捧起一捧水,用力地搓洗着脚丫。 李榕川就坐在后面给他搓背,他常年干粗活,指节处有几个厚厚的茧,小孩子的皮肤比较嫩,他便有意识地放轻了力气。 最后,陆小宝用清水冲洗干净身上的泡沫,洗干净的小身板就像一颗刚刚打磨过的宝石,整个人又变得清爽起来了。 苏玉芝则在槐树下给汤圆洗澡,没有全部打湿毛发,只是把被蹭脏的地方搓洗了,毕竟它的毛发实在是太厚了,全弄湿的话不好干。 她还在炉灶上烧着一锅水,水还没沸腾,只是有气泡不停从底下升起。 苏玉芝准备等会儿煮馄饨吃,陆小宝昨天下午到现在应该都没有吃饭。 天空高远,风轻轻吹过,头顶的槐树发出了细微的响声,绿得油亮的叶片摩擦着,轻轻地落下一片,落在了苏玉芝的发间。 被烤得发烫的花香弥漫在空气中,晚夏又恢复成了往日热烈自由的模样。 第56章 “小傻子”的妈妈(56) 陆小宝小朋友的生活又回归了正轨,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就像是一场噩梦,随着时间的流逝,被渐渐遗忘了。 他只记得妈妈那令人安心的怀抱,熟悉的暖香,以及第二天早上醒来以后,温和不刺眼的阳光,走在旁边的李榕川,围在腿边转圈的汤圆。 对了,还有那碗热气腾腾的小馄饨,每一个都精致小巧,煮熟的皮薄如蝉翼,肉馅咸香,滋味醇厚,一碗下去,整个人都暖了起来。 见陆小宝没有留下什么心理阴影,苏玉芝和李榕川才终于放下心来。 既然小孩已经安全了,那就该跟陆建华和王春霞算账了。 在这个年代,因为陆建华占了个孩子亲生父亲的身份,所以没有办法用法律手段制裁他。 对付非常人,就要用非常手段,苏玉芝和李榕川决定做一次“法外狂徒”,直接来硬的。 不过倒是有一个意外收获,帮王春霞把陆小宝丢到Z城的那个刘跛子,大名叫做刘广,居然是王春霞的前男友。 王春霞在上学的时候很叛逆,认识了混社会的刘广,当时她觉得跟社会人在一起很有面子,便跟他谈起了恋爱。 只不过王家人看不上这个小混混,两人分分合合了很多次,一直都没有断了联系。 换句话来说就是,王春霞跟陆建华搞婚外情、结婚以及生孩子的时候,刘广一直都在。 绿人者人恒绿之,出轨的陆建华喜提绿帽子一顶,王春霞怀的其实是刘广的孩子。 这天晚上,月黑风高,天空仿佛被厚重的黑色绸布包裹,星光被遮挡,月亮也藏匿在云层背后,不敢见这世间的黑暗。 风如同野兽般在旷野中嘶吼,穿梭在树梢之间,掀起一阵阵凄厉的呼啸,仿佛要将整个世界都吞噬在它的愤怒之中。 不远处的高楼在黑暗中若隐若现,像是沉睡的巨兽,轮廓模糊而神秘,树叶在狂风中翻飞,发出沙沙的响声,如同低语,又似诅咒。 街道上的灯光在这浓密的黑暗中显得格外孤独和微弱,像是迷失方向的旅者,努力在这无尽的黑夜中发出微弱的光芒,试图找到归途,偶尔有风吹过,街灯摇曳,光影扭曲,更增添了几分诡异和不安。 大概是要下雨了,路上基本看不见行人,在昏黄的街灯下,只有一道孤零零的身影在摇摇晃晃地走着,步伐踉跄,每一步都像是在走钢丝,随时都有摔倒的可能。 一脸颓色的陆建华走在路上,脸颊上泛着被酒色浸染出来的不正常红晕,胡子已经好几天没刮了,身上的衣服皱皱巴巴的,看起来又脏又臭。 自从上次跟王春霞吵架以后,她发了好大一通火,把家里的东西都砸了,然后带着孩子回了娘家。 陆建华不想去哄她,这几天一直在外面跟狐朋狗友喝酒,像是想要借酒浇愁一样。 他是真的后悔离婚了。 以前跟苏玉芝在一起的时候,家里总是干干净净的,回去就有热饭吃,他什么都不用操心。 就连他爸妈都在私底下跟他说,现在才发现前儿媳妇真的特别好,特别孝顺,会伺候公婆,一点都不像王春霞,什么都不会做,还嫌弃他们两个老人家。 他们甚至考虑过了,让他快跟王春霞离婚,当然,孩子得跟他,然后再去和苏玉芝复婚,这样孝顺的儿媳妇有了,聪明健康的大孙子也有了! 简直完美! 听了父母的话,陆建华都有些心动了。 要是苏玉芝知道了这一家子的想法,她只想说,虽然王春霞不是什么好人,但姓陆这一家人更不是什么好东西,跟他们完全无法讲道理,只能以恶制恶! 陆建华的脑子很昏沉,凭着仅剩的意识往家的方向走,根本没注意到,自己身后不知何时多了两道身影。 他伸手扶着墙,踉踉跄跄地往前走着,转弯走进了一条寂静无人的小巷中。 苏玉芝和李榕川不慌不忙地跟在后面,他们的眼神坚定,步伐沉稳,仿佛蓄势待发的猎豹,紧盯着前面那道歪歪扭扭的身影,悄悄接近了他。 陆建华忽然有些尿急,他一边打了个哈欠,揉了揉还糊着眼屎的眼睛,一边走到墙角,伸手就想扒裤子。 忽然,一个麻袋从天而降,将他套了个严严实实。 “谁!是谁……啊!!!” 陆建华吓得一哆嗦,酒都醒了几分,刚想挣扎,就被猛地踹倒在了地上,在麻袋的束缚下,他动弹不得,只能发出微弱的挣扎声。 苏玉芝一看见陆建华怒气就上来了,瞬间如猛虎下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向他,拳头带着风雷之势,狠狠地砸向坏人的面门。 空气仿佛在这一刻凝固,只听到拳头与肉体的碰撞声,清脆而震撼。 李榕川一言不发地按住挣扎的陆建华,可以更方便苏玉芝动手。 “哎哟!救命!你……你们是谁!救命!别打了!” 陆建华还是懵的,但是落在身上的拳头却是真的,他只能蜷缩着身子,嘴里不停地发出哀嚎声和求饶声。 最终,在连续的重击下,陆建华终于无力地倒在了地上,疼痛和脱力使他再也无法反抗,不仅如此,他还尿了一裤子,留下一身的骚味。 半昏半醒之间,他隐约听见一道压低的男声在自己的头顶响起:“姓陆的不是喜欢的出轨吗?让他给刘广养儿子正好……反正他又不知道,白得了个儿子,他心里指不定还乐着呢。” 什么?刘广?刘广是谁? 他给刘广养儿子? 万种念头在脑海里打转,陆建华只觉得本就发胀的脑袋快要炸了,很快,他两眼一翻,在惊惧和疑虑中晕了过去。 看着瘫倒在地上、一身尿骚味的陆建华,苏玉芝嫌弃地躲远了些,拍了拍手上不存在的灰,对李榕川说道:“咱们走吧。” 之后的事,就让他们狗咬狗了。 第二天陆建华醒来以后,他也顾不上去找到底是谁打的自己,立刻就去找了王春霞,对峙之下,发现了自己被戴绿帽子的事。 他当场就给了王春霞几个耳光,两人当着众人的面撕打了起来,闹起了离婚。 王春霞被打了,自然是不甘心,她找了刘广,让他带着朋友一起去把陆建华教训了一顿。 只不过离婚的事她不同意,一直拖着,每天都是摔盆摔碗,鸡飞狗跳。 三人的纠葛持续了好多年,苏玉芝对比并不感兴趣,没怎么关心过,只知道他们过得特别惨,特别不如意。 * 随着时间的流转,江城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西的发展甚至反超了城东,如今已经发展得十分繁华。 走在大街上,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像是一群挺拔的钢铁巨人,矗立在城市的天际线上,展示着现代都市的繁华与荣耀。 玻璃窗幕墙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反射出五彩斑斓的光芒,仿佛将整个城市的活力都凝聚其中。 街道两旁,商铺林立,琳琅满目的商品让人目不暇接,一到晚上,霓虹灯闪烁不息,将夜晚的城市装点得如诗如画。城市的夜晚更是别有一番韵味十,人们走出家门,享受着夜晚的宁静与惬意。有人在街头的酒吧里畅饮,有人在公园里散步,有人在书店里阅读,享受着城市带来的多样化和自由。 街道上车水马龙,各式各样的车辆穿梭不息,发出繁忙而有序的轰鸣声。行人络绎不绝,他们的脸上写满了期待和匆忙,脚步匆匆,仿佛都在追寻着属于自己的梦想。 城市的交通也发展得日新月异,高速公路、地铁、轻轨等交通方式方便快捷,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与此同时,城市的绿化也做得越来越好,公园、绿地、花坛等随处可见,它们为城市增添了一抹抹生机盎然的绿色,人们在这里休闲娱乐,享受着大自然的恩赐,感受着城市的温暖与关爱。 这些年,李榕川已经不在工地上干了,毕竟架子工实在是太辛苦了,风吹日晒,还很危险。 他和苏玉芝一起做餐饮,从早餐店到家常餐厅,开成了一个连锁的十年老品牌。 最初的那个老店附近还通了一条铁轨,交通方便,一下子就把经济给带起来了。 另外,房价也在成倍的增长,攒够钱以后,苏玉芝和李榕川就买了三套房子,一之前三千一平买的,现在已经涨到了八九万一平了,并且还一直在呈增加趋势。 他们能取得今天的一切,并没有走什么捷径,而是把握住了机会,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地努力出来的。 * 城西的市中心,高楼大厦宛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在城市的繁华中静静绽放。 这里是江城最贵的小区,阳光透过半透明的窗帘,洒在柔和的地板上,形成斑驳的光影,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薰衣草香,与清晨的新鲜气息交织在一起,令人心旷神怡。 房间的设计充满了家的味道,墙壁以浅色系为主,营造出一种轻松舒适的氛围,精心挑选的家具既实用又具有美感,流畅的线条和温馨的材质让人倍感亲切。 墙上挂着一些精心挑选的挂画和照片,照片中基本都是一家三口,能看见一个小豆丁慢慢长大的过程,欢笑和生活的点滴,时间仿佛被记录下来了,为房间增添了几分温馨和生动。 厨房是家的心脏,这里同样充满了生活的气息,整洁的橱柜里摆放着各种烹饪工具,散发着金属的光泽,炉台上摆放着几盆绿植,为厨房增添了几分生机和活力,窗外的阳光洒在厨房的每一个角落,让这里充满了温暖和光明。 妈妈喜欢在这里做吃的,或者研究甜品,这些是她的爱好。 卧室是休息和放松的场所,同样充满了温馨和舒适,柔软的床品让人沉醉其中,仿佛可以消除所有的疲惫。 床头柜上摆放着一些实用的物品和装饰品,既方便使用又增添了几分美感。窗外的月光洒在床上,为卧室增添了几分静谧和浪漫。 书桌旁边坐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面庞俊朗,五官分明而立体,一双眼睛深邃而明亮,像是夜空中闪烁的星星,既充满了青春的活力,又透露出一丝沉稳与智慧。 他坐得很板正,身材修长而挺拔,仿佛一棵青松,既坚韧又挺拔肩膀宽阔,给人一种安全可靠的感觉,手臂肌肉线条分明,既有力量又不失美感。 少年好像是在做手工,眼神很认真,眉宇间带着一股英气,鼻梁挺直,给人一种坚毅不拔的感觉,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温暖而阳光,令人心生好感。 他的气质独特,既有少年的阳光与活力,又有一种超越年龄的沉稳与从容,就像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 “吃饭啦!” 房间外传来一声呼唤,少年下意识地把手里的东西藏起来,回头看了一眼,见妈妈没过来,才应了一声:“好!马上!” “呜嗷?” 一声轻轻的狗叫吸引了少年注意。 他把东西藏好,转头朝旁边看去,午后的阳光从玻璃外照射进来,落在了大狗柔软蓬松的毛发上。 这只狗狗如今已经十几岁了,少了原本的活力,显得有些疲惫和衰老了。 它的眼睛曾经闪烁着明亮的光芒,如今已变得浑浊而深邃,仿佛在诉说着它一生的故事。 毛发虽然依旧蓬松柔软,但却不再像以前那样有亮泽了,而是变得黯淡,夹杂着岁月的痕迹。 狗狗的步伐有些蹒跚而沉重,仿佛每一步都似乎在与时间抗争,却又不得不屈服于生命的流逝。 然而,尽管如此,它的眼神里依然充满着爱意和温暖,它依然会在主人回家时摇摇尾巴,尽管那尾巴已经没有力气摇得太高,它依然会在主人伤心时默默地陪伴在主人身边,尽管它的安慰已经不足以驱散所有的忧愁。 这只狗狗的生命已经快要走到尽头了,但它依然用它最后的力气,向世界传递着爱与温暖。 它走到小主人的身边,用脑袋贴着他的腿,亲昵地蹭了蹭:“呜嗷嗷!” “汤圆。”少年揉了揉大狗的耳朵,温声说道:“走,咱们吃饭去了。” 第57章 “小傻子”的妈妈(完) 现在是隆冬,天气预报显示近两天有暴雪。 窗外雪花纷纷扬扬地从天空中飘落,无声无息,宛如天使的羽翼,轻盈、飘逸,轻轻地覆盖在大地上,世界被一片洁白所包围,树梢、屋顶、街道,都披上了厚厚的雪衣。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清洌的寒意,吸入肺中,仿佛能洗涤心灵,人流和车流行走在雪中,脚步声和鸣笛声在街道上回荡,伴随着偶尔传来的孩子欢笑声,打破了冬日的宁静。 只不过房间里装了地暖,就算穿着单衣也不会冷,陆璟就穿着一件薄薄的衬衣,小跑进厨房里,笑着对站在旁边的苏玉芝说道:“妈,你去外面歇着,我来端菜。” 苏玉芝如今已经是快要步入四十岁的年纪了,但在她身上却基本看不出岁月的痕迹,时间仿佛待她格外宽容。 她的五官秀丽,皮肤白皙,保养得很好,一双眼眸犹如深邃的湖泊,充满了智慧与沉稳,目光仿佛可以洞察人心,却又不乏温暖与关怀。 身材看似纤瘦,却不缺乏力量感,似乎每一根线条都在诉说着她的雅致,穿的衣裳虽然简单,却充满了设计感,每一件都是量身定制,完美地展现出她的身材优势。 平日里,苏玉芝喜欢穿素色的颜色,如米白色、水青色、浅灰色等等,这些颜色不仅显得她肤色更加白皙,更增添了几分从容淡定的气质。 她看起来像是逆生长一样,平时跟陆璟一起出门的时候,不熟的人都以为两人是姐弟。 毕竟母子俩的五官有几分相似,特别是那双眼睛,只不过妈妈的长相更婉约,儿子的长相要多了几分英气。 陆璟戴上隔热手套,端起煲汤的砂锅,一边往外走,一边开心地念叨道:“咱们可说好的,下午的饭由我来做,今天是你的生日,我必须要大显身手!” 家里只请了钟点工打扫卫生,苏玉芝还是喜欢自己做菜吃,研究新菜式、新甜点,这些都能让她觉得放松和开心,而且事后还能酌情加进店里的菜单上。 只不过近几年在家吃饭的机会不算特别多,陆璟上高中以后就住校了,现在高三很忙,只放法定假日和月假,而她和李榕川平时也很忙,店里的事很多,百分之八十的决策都得他们拿主意。 今天是苏玉芝四十岁的生日,陆璟特意请假回来的,李榕川去处理事情了,正在赶回家的路上,算算时间,应该差不多快到了。 陆璟把菜都摆到桌子上,给汤圆添了狗粮,李榕川就回来了。 他身上穿着一件剪裁合身的黑色羊绒大衣,完美地贴合他的身形,外套的纽扣上镶嵌着微妙的金色线条,犹如星辰点缀在夜空中,光华内敛而深邃。 李榕川显然是匆匆赶回来的,发丝有些凌乱,肩头还有未融化的落雪,他的身材高大挺拔,犹如一棵笔直的松树,静静地矗立在那里,散发出一种沉静而自信的气质,肩膀宽阔而坚实,犹如山岳一般,给人一种稳固的安全感。 这些年来,他的气质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曾经那个沉默寡言、偶尔会露出一点幼稚的男人已经变得成熟而自信了,只有私底下面对苏玉芝的时候,还是本性不改。 陆璟唤道:“爸,回来得正好,吃饭了吃饭了。” 陆璟十岁那年,苏玉芝和李榕川结婚了,他简直是举双手双脚赞成,毕竟有时候他也会想,要是“李叔叔”就是自己的“爸爸”就好了。 两人的婚礼办得很简单,他们都跟家里人不亲,只是挑了个都不忙的时候,请了几个在生意上交的朋友,以及李榕川的一些好兄弟一起吃了一顿饭,然后一家三口开开心心地出去玩了一趟。 苏玉芝一直都没有再和苏家人联系过,他们也不敢来打扰她,只听说苏勇死性不改,还是整天喝酒吹牛骂老婆,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找回他曾经丢失的威严。 苏耀祖没有考上学校,连高中文凭都没有拿到手,还眼高手低,觉得一般工作都配不上自己,整天在家里啃老。 对此杜桂芬是甘之如饴,毕竟丈夫和儿子是她的天,她已经不可能改变了。 至于李榕川家,虽然不像苏家这么乌烟瘴气,但也算不上好,他是家里的老二,上面有个哥哥,下面有个弟弟。 夹在中间的孩子总是容易被忽略,更何况他小时候是跟爷爷在乡下过的,跟父母都不亲,只有逢年过节才能见上一面。 后来爷爷去世了,十二岁的他才被接回家,一开始他也是期待的,只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了,在这个家里,他就是多余的。 父母不喜欢他,兄弟排挤他,他总是被挑三拣四,各种言语打压。 后来上高中的时候,本来以他的成绩是有希望考大学的,只不过父亲说了,大哥成绩更好,要存钱给他上大学,小弟成绩一般,要花钱给他补课。 他是个多余的,他早就知道了。 被迫辍学的李榕川直接离开了家,才十七岁的他初次接触社会,干过很多脏活累活,被人骗过,也被人打过,渐渐就养成了沉默寡言、不服就干的性子。 当时的他根本就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也会有一个温馨的家,有一个心爱的爱人,有一个懂事的孩子。 李榕川和苏玉芝都没打算再要一个孩子,有小宝一个就够了。 * 吃过饭,跟往常一样,陆璟和李榕川非常主动地把碗给洗了。 父子俩并肩站在洗碗池前,说是父子,其实两人的关系更像是朋友,陆璟压低声音问道:“爸,你的礼物准备好了吗?” “当然。”李榕川垂眸看了他一眼,淡定地回答道:“这可是给你妈妈的礼物,我早就准备好了。” “那就好。”陆璟一脸得意地说道:“你不是说下午咱俩做饭嘛,菜单我已经拟好了!一定给我妈一个惊喜。” 李榕川笑了笑,夸奖道:“做得好。” 洗好碗以后,父子俩让苏玉芝在家里休息,两人结伴出门去超市买菜了,做的菜要保密的,肯定不能让她看到有什么食材。 苏玉芝有些想笑,就安然地坐在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看两人忙忙碌碌了一下午,然后自信满满地端出了一桌子的菜。 “当当当当——红烧肉!”陆璟围着小熊围裙,端着一盘色泽诱人的红烧肉在苏玉芝面前展示了一圈,眼睛亮亮的,说道:“我新学的菜!妈你尝一口!” 白瓷盘里,深红的酱汁包裹着肥瘦相间的肉块,宛如艺术品一般,在灯光的照射下,那红亮的色泽更是闪烁着诱人的光芒。 苏玉芝接过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那肥而不腻、瘦而不柴的口感立刻在口中爆发,咀嚼时,肉的纤维在舌尖上轻轻散开,肉的香气与酱汁的甜咸交织在一起,甜而不腻,咸中带鲜,完美地衬托出了肉的鲜美, “……嗯。”她点了点头,夸奖道:“好吃,肥而不腻,酱汁的鲜味调得恰到好处,很好吃。” 一听这话,陆璟的脸上立刻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晃了晃脑袋,看起来还像是那个几岁的小孩子一样,开心地说道:“那我下次还给你做!” “咳咳。”李榕川清了清嗓子,把手里的碗递到苏玉芝面前,沉声说道:“我炖的板栗鸡汤,你尝尝。” 鸡是土鸡,炖煮得恰到好处,保持了肉质的鲜嫩多汁,同时也吸收了板栗和红枣的甜香,使得整道汤品充满了丰富的层次感。 板栗是这道汤的灵魂,经过精心的挑选和烹饪,每一个都保持着完美的形状和口感,内里软糯,散发出淡淡的甜香,与鸡肉的鲜美相得益彰。 一口下肚,那香醇的汤汁、鲜嫩的鸡肉、香甜的板栗和饱满的红枣,都在口中绽放出最美的味道,身体从内到外都暖融融的。 看着李榕川表面不动声色,眼底却暗藏期待的模样,苏玉芝轻声笑了一下,继续点评道:“唔……板栗吃起来软软糯糯的,鸡肉很嫩滑,汤很鲜,很好喝。” 李榕川的眉眼忍不住微微一弯,跟吃到糖的孩子一样,有些怀念地说道:“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炖的那个鸡汤比这个好喝一百倍。” 闻言,陆璟赶紧站起身来,开始了开始了,他爸又要开始回忆跟他妈一路走来的“恋爱历程”了,他觉得他爸真的是纯正的恋爱脑。 看着透露出几分孩子气的李榕川,苏玉芝把碗放到茶几上,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 不过这样就很好。 看见这一幕,陆璟把红烧肉放到桌子上,唇角微微抿起,脸上的笑意明显。 * 一家三口有说有笑地吃着晚饭,吃完狗粮的汤圆趴在桌子旁边,下巴枕在腿上微微阖着眼睛,尾巴时不时在身后甩动两下。 窗外的天空逐渐染上了深邃的黑色,仿佛是一幅渐渐铺开的厚重绸缎。 初时,那淡淡的蓝色还依稀可见,就像是大海在日落的余晖中泛起的微微蓝光。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那蓝色渐渐被黑暗吞噬,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深邃。 零星的星子开始在黑暗中闪烁,像是被撒在黑色绸缎上的钻石,闪烁着微弱而坚定的光芒。 窗外的雪花还在纷纷扬扬,从黑暗的尽头洒落,泛着柔和的银色光芒,为夜空增添了一抹温柔。 陆璟又忙忙碌碌地从冰箱里拿出了蛋糕,然后跟李榕川对视一眼,各自跑回房间去拿礼物。 等到许完愿望的苏玉芝睁开眼睛,就看见了送到自己面前的礼物。 陆璟送的是一个黄金雕琢的吊坠,在细腻的光线下,闪烁着耀眼的金色光泽,仿佛一颗星辰坠落人间,散发出无尽的魅力。 它的形状是一朵盛开的花朵,每一片花瓣都经过精心雕琢,呈现出流畅的曲线和生动的姿态。 黄金吊坠是陆璟用自己存的零花钱买的,在他的认知里,妈妈就应该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她值得世界上所有最好的东西。 只不过他现在还没有赚钱的能力,只能用存的零花钱来买礼物,等他以后能挣钱了,一定会给妈妈买更好的。 吊坠的绳子是陆璟自己编的,编法是从网上学的,学习的时候挤时间出来,花了半个月才编好的。 很特殊,也很漂亮,两边还穿着几颗色泽通透的翡翠珠子。 这倒也是巧了,李榕川送的礼物就是一个水头记好的翡翠手镯,通透翠绿,犹如翠绿的湖水,闪烁着生机勃勃的光泽。 光线穿过这个翡翠手镯,形成一道道翠绿的光线,犹如翡翠森林中的阳光,温暖而明亮,还可以清晰地看见内部的纹理,像是细腻的丝绸交织在一起,构成了这独特的翠绿色。 李榕川找了很久才选中这个翡翠手镯,为了不让苏玉芝提前知道,还是他出差的时候顺路去带回来的, 那个城市盛产翡翠,只不过像这种料子的还是不好找。 苏玉芝的首饰很多,还有一个专门用来放首饰的保险箱,逢年过节,李榕川都爱送她首饰,从银的、铂金的,到纯金的、翡翠的、钻石的等等,应有尽有。 从小到大,陆璟也爱给妈妈送礼物,什么水果软糖、巧克力、衣服、丝巾等等,价格都不贵,但都是他想要分享的,或是精挑细选的。 当然,苏玉芝也从来不扫兴,只要是孩子送他她的礼物,她都很珍惜,就那之前送的一件羽绒服来举例。 那件羽绒服她穿了很多年,就算坏了也没舍得扔,而是改成了一个沙发垫子,到现在都还在家里放着。 “谢谢,两个礼物我都特别喜欢。” 苏玉芝笑得温柔,眉眼似拢了皎洁的月华,她把翡翠手镯和黄金坠子都戴上了,两个首饰都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凉意,如同山涧的清泉,让人感到宁静而舒适。 窗外的雪还在扑簌簌地下着,窗内却是一室温暖,一家三口坐在沙发上,一边聊天,一边看电视。 夜,渐渐深了。 这段时间都很忙的陆璟有些累了,今天的他格外地想跟妈妈撒娇,身子挪了挪,把脑袋枕在了苏玉芝的膝头。 苏玉芝温柔地摸了摸他的头发,他的手则伸在外面,有一搭没一搭地摸着汤圆毛绒绒的脑袋。 电视的声音在房间里回荡着,过了一会儿,在一个安静的间隙,陆璟忽然轻声说了一句:“妈妈,下辈子,我还想当你的孩子。” 没等苏玉芝说话,他就继续说道:“我做女孩好不好?你不是说喜欢香香软软的小姑娘吗?” “不。”陆璟仔细地考虑了一下,有些为难地改口道:“我觉得当妈妈太辛苦了,不然下辈子我给你当妈妈吧?让我来照顾你,到时候我……” 看着他认真打算的模样,苏玉芝有些失笑。 陆璟还在碎碎念,做着各种假设,旁边的李榕川就慢吞吞地贴了过来,把下巴抵在她的肩膀上,小声地说道:“我也想……” 他悄悄牵住她的手,一字一句地说道:“下辈子,还想要跟你在一起。” 这时,陆璟终于找到了一个满意的方案,开心地宣布道:“不管是什么关系,只要我们还是一家人就好!” 看着他发亮的眼睛,苏玉芝和李榕川伸出手,捏了捏他左右两边的脸颊。 他们异口同声地笑道:“嗯,我们永远是一家人。” 第58章 “女混混”的妈妈(1) 陆璟渐渐长大了,从当年五岁的小豆丁长成了一个成熟可靠的大人。 读完大学以后,他继续攻读研究生和博士,对于他的每一个决定,苏玉芝和李榕川都很支持,他们一直很尊重他。 陆璟一直对谈恋爱没有什么兴趣,一直到二十八岁那年,他在旅行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孩子。 相处下来,两人从朋友变成恋人,最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陆璟的人生轨迹已经完全改变了。 他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幸福,对此苏玉芝感到很欣慰。 只不过生老病死是每个人都必须要经历的,这一世的她是在睡梦中去世的,享年七十六岁,无病无痛,算得上是寿终正寝。 小时候受过的苦陆璟已经完全不记得,对于他来说,这辈子经历过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妈妈的离世。 他们家从不忌讳谈论生死,毕竟死亡总是会来的,对于生,应该承欢相迎,对于死,也应该温情相送。 只不过虽然有心理准备,但是真到了这一天,陆璟还是感到悲痛欲绝,他可以理性地接受自己的死亡,却没办法理性地接受妈妈的离开。 还记得他二十二岁那年,陪伴他长大的汤圆老死了,它已经十七岁了,对于狗狗来说,这个年龄算是长寿了。 它身上的各个器官一直在退化衰竭,每天都懒洋洋地躺着,精神不太好,也不怎么吃饭,只能喂点打碎的食物和奶粉。 在最后那段时间,看着它难受的样子,大家都很难过,即期待奇迹能够降临,又害怕一个没注意它就离开了。 汤圆去世以后,很久没哭过的陆璟大哭了一场,当时妈妈坐在他旁边,像小时候安慰他一样,一下又一下地轻抚着他的脊背。 “小宝乖。”妈妈温声说道:“汤圆是我们的家人,总有一天,我们还会在另一个世界重逢的。” “妈。”他抬起发红的眼睛看向妈妈,问道:“那如果有一天我和你分开了,还可以再重逢吗?” 他知道这个问题没有什么意义,就算得到答案也不过是心理上的安慰,但他还是这样问了。 “当然。” 妈妈的眼睛微微弯了起来,认真地回应道:“我们可是一家人呀。” 月光从窗外照进来,在地板上漫开一片如水的光华,妈妈的声音很温柔,眼神也很温柔,仿若一个轻盈的梦,安抚着他心里难受的情绪。 办葬礼那天难得出了太阳,冬日的阳光很温暖,穿过光秃秃的枝丫,洒下斑驳的光影,晒得人暖融融的。 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的陆璟站在墓碑前,短短几天,他就憔悴了很多。 他看着金色的光影照亮了照片上妈妈温柔的脸,眼泪一直在泛红的眼眶中打转。 照片上,妈妈的眼神好似拢了温柔的月光,穿过了五十年前的那个冬夜,再次落到了他的身上。 陆璟强忍着不让眼泪落下,露出了一个有些几分孩子气的乖巧笑容。 妈妈,谢谢您。 我很幸运,这辈子能做您的孩子。 而苏玉芝办完葬礼的第二天,李榕川就随着她一起走了,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不管她去哪里,他都喜欢跟她黏在一起。 就算是死亡,他也毫不畏惧,没有什么能将他们分开。 而且临死之前,李榕川染了岁月风霜的眼睛忽地亮得惊人,出现了很多复杂的情绪,惊喜、震惊、惊愕等等,如同风暴一般袭来,最终沉淀成了愉悦和兴奋。 他忍不住笑出了声:“原来……哈哈哈……” 李榕川轻轻阖上了眼睛,所有的情绪都被遮掩住了,他的嘴唇动了动,呢喃声轻得几乎听不清:“师姐……我们来生再见” * “女士,您看一下,确定是要这一款是吗?” 耳边传来一道甜美的声音,木杳的意识回笼,瞬间接收完这具身体的记忆,这才不慌不忙地睁开了眼睛。 在这个世界,她要养的孩子名叫唐雨婷,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 三岁那年,父母离婚,唐雨婷跟着母亲罗晓来到了港城;五岁那年,母亲再婚,嫁给了一个叫做刘卫军的本地人;六岁那年,母亲生了一个弟弟,取名刘瑞涛。 从那以后,母亲就全身心扑在了继父和弟弟的身上,唐雨婷渐渐感觉到了,自己在这个家里就是多余的存在。 母亲总是会下意识地忽略她、无视她,有什么好的东西,第一反应是给弟弟,要是她和弟弟起争执,挨骂挨打的也永远是她。 好在唐雨婷的性格很坚强,虽然难过,但她从来没有想过放弃自己。 老师一直都在说,知识改变命运,对于她来说,只有好好读书,好好努力,才能把握自己的未来。 可惜这个梦想在十三岁那年戛然而止了,唐雨婷先是发现了继父对自己的猥琐心思,他偷窥她换衣服,故意用手碰她的隐私部位,在她洗澡的时候拧门想要进去。 其次在学校里,她还莫名其妙地遭遇了校园霸凌,一切只不过是因为她帮被欺负的同学说了一句话,暴行就转移到了她的身上。 唐雨婷尝试着反抗过,求助过,最后还是被母亲的冷眼旁观和不作为压垮了。 那一刻,她终于确认了一点,没有人会保护她,就算是她的妈妈,也不会, 于是,唐雨婷放弃了自己的梦想,放弃了自己的未来,主动结识了校外的小混混,渐渐跟他们混在了一起。 最起码这样,不会有人再敢欺负她了。 大家私底下都说唐雨婷是个女混混,却不敢再来惹她,就连继父想要欺负她,她也可以叫人来把他打一顿。 她觉得这样很好,很好。 木杳的眼睫垂着,神情隐隐透露出了悲悯。 而她现在的这具身体却不是唐雨婷的妈妈罗晓,而是她的表姑贺慧珠。 上个世界之所以能用苏玉芝的身体,是因为她已经吃安眠药自杀了,这个世界的罗晓还很健康,也不打算寻死,自然不能用她的身体了。 至于贺慧珠,罗晓她姨妈的女儿,今年才二十四岁,二十一岁的时候父母意外去世,给她留下了一套房和一笔赔偿金。 父母死后,贺慧珠跟这些亲戚都不怎么来往了,大学毕业后一直没工作过,就靠着那笔赔偿金在生活。 一个月前,她交了一个男朋友,名字叫做韩驰,是个富二代,长得挺不错的。 两人是在酒吧认识的,贺慧珠平时不爱出门,就喜欢宅在家里,到人多的地方还挺不适应的,当时是韩驰主动上前来搭讪,还请她喝了一杯酒。 他对她一见钟情。 贺慧珠没有谈恋爱的经验,加上对方特别主动,她很快就上头了,没多久两人就发展成了男女朋友的关系。 韩驰对她很好,会送她花,请她吃饭,邀请她一起逛公园,而且一直到现在,两人都还没有实质性地发生过关系。 其实韩驰是想的,只不过贺慧珠很不好意思,见她害羞,他也没强求,非常尊重她,对此她更是心动不已。 前段时间,韩驰提出让贺慧珠把房子给卖了,然后搬去跟他一起住,他说自己很认真,不是玩玩而已,甚至还聊到了结婚。 他认真地劝道:“宝宝,你相信我,我有个哥们儿就是搞房地产的,现在房价正是最高的时候,你现在把房给卖了才最赚钱。” “卖了之后你就把这钱攒着,先搬来跟我一起住,等过两年,咱们稳定了就结婚。” 贺慧珠没想到自己第一次谈恋爱就遇到了这么好的男人,感动得一塌糊涂。 今天是韩驰的生日,因为他前两天无意间说起过自己想换一块表,所以她打算给他一个惊喜。 木杳,不是,贺慧珠眨了眨眼睛,看向了面前礼貌微笑的柜姐。 这座商厦是港城的心脏地带,各种奢侈品店都坐落在这里,醒目的标志和优雅的店面设计,让人一眼就能辨认出它们的身份。 店内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皮革和木材混合的香气,营造出一种高贵而舒适的氛围,精致的展示柜里,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奢侈手表,琳琅满目,让人目不暇接。 每一只手表都像是艺术品一般,精美的表盘、独特的指针和华丽的表带,都在无声地展示着它们的价值。 店内的工作人员都经过严格的培训,他们热情周到,对每一款手表都了如指掌,当顾客对某一款手表产生兴趣时,他们会耐心地介绍手表的性能、特点和保养方法,让顾客在购物的同时也能感受到专业的服务。 而在贺慧珠面前的这款手表,就是一个比较经典的老款。 表盘镶嵌着碎钻,每一颗都像是精心雕琢的艺术品,闪烁着微弱而坚定的光芒,在光线的折射下,这些碎钻散发出五彩斑斓的色彩,如同海底的珍珠,美丽而神秘。 表壳采用了高贵的金属材质,经过精细的抛光处理,呈现出一种冷冽而坚韧的光泽,与表盘上的碎钻相映成趣,构成了一幅既典雅又奢华的画面,表带则是由柔软的皮革或者精致的金属链制成,贴合手腕的曲线,既舒适又大方。 价格三十六万。 如果要买下这块表,贺慧珠几乎要花光所有的赔偿金。 她按住了自己摸卡的手,抿了一下嘴唇,露出一个抱歉的笑容,大大方方地道歉道:“不好意思,这块表我不要了。” 柜姐的专业素养很高,听见这话也没表现出什么不满,只是微微笑了一下,礼貌地说道:“好的,如果您不满意这款的话,可以再看看别的。” 贺慧珠点了点头,真诚地说道:“谢谢。” 贺慧珠既然能够来到这具身体里,这就说明原身已经活不长了,而在她记忆中加了八百层滤镜的男朋友韩驰,就是害了她的凶手。 原身花光所有赔偿金买下这款名表送给韩驰做生日礼物,他开心得不得了,抱着她一口一个宝贝地叫,还把她介绍给了自己的朋友认识。 当天晚上,情到浓时,两人发生了关系,从此原身对韩驰更是依恋。 没过多久,她还真的把房子给卖了,搬去和韩驰一起住,而且还在甜言蜜语的攻势下,把卖房子的钱给了韩驰,让他去投资。 钱一给,韩驰的态度很快就变了,渣男本性暴露无遗,不仅冷暴力,而且还经常夜不归宿。 不仅如此,原身还发现,他根本不是什么富二代,这个房子也不是他的,甚至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就一直在脚踏几只船。 她又生气又难过,可就算这样,她还是想要挽回,只不过多次遭到了羞辱,精神大受打击,很快就出了意外。 而韩驰不仅没有一点愧疚之心,还拿着原身的钱大肆挥霍,继续包装自己的富二代身份,去骗下一个女孩子。 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原身正是恋爱脑发作的时候,完全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而贺慧珠作为记忆的旁观者,很快就看出了韩驰的不对劲。 这个油头粉面,言行举止都掩不住轻浮的男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叮——” 手机忽然响了一下,贺慧珠拿起来看了一眼,是韩驰发来的消息。 【宝宝,今天晚上七点,唐宫雅苑,别忘了,爱你。(飞吻)(飞吻)】 唐宫雅苑是个挺高端的的饭店,韩驰计划在那里过生日,还请了几个所谓的好兄弟。 因为他是“富二代”,所以原身一直都是有些自卑的,为了不让人说自己拜金,两人约会的花销基本都是她付的。 就拿这次吃饭来说,她花了几十万买了表,还剩的一点钱全用来请客吃饭了。 是的,名义上是韩驰请客,实际上是原身结的账,毕竟他送过她两个“奢牌包包”,加起来快两百来万了。 贺慧珠勾起嘴唇,眼神却很冷,手指在屏幕上敲了敲,回复道:【好啊。】 既然戏台子都搭好了,那她怎么能错过呢,肯定是要去看戏的。 贺慧珠站起身,朝柜姐点了点头,毫不留恋地走出了奢侈品店。 第59章 “女混混”的妈妈(2)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高楼林立,霓虹闪烁,将天空分割成无数碎片,城市的夜空并非纯粹的黑色,而是被各色灯光映照得五彩斑斓。远处的高楼像是巨大的灯塔,发出柔和而坚定的光芒,而近处的街灯则像是散落的星星,点缀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在这片灯光的海洋中,真正的星星反而显得有些稀疏。它们穿过浓厚的光污染,闪烁着微弱而坚定的光芒。 唐宫雅苑位于港城中心商业区,是一家融合了传统文化和现代元素的高端饭店,口味地道,环境优雅。 外观以精致的玻璃幕墙和流线型的金属装饰为主,仿佛一座艺术的殿堂,每当夜幕降临,饭店的灯光会在夜空中划出一道道亮丽的弧线,宛如星辰降落在人间,熠熠生辉,令人瞩目。 晚上七点,一辆出租车停在大门外,贺慧珠打开车门,不慌不忙地走了下去。 她的穿着很简单舒适,就一件浅V领的白衬衣和略宽松的牛仔裤,并没有特意打扮。 贺慧珠刚走到门口,正好遇见了韩驰。 他打扮得油头粉面的,犹如一只开屏的孔雀,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还打了发胶,光滑而油亮,每一根发丝都经过了精心的打磨和涂抹,脸上应该是涂了一层薄薄的粉底,使得原本的皮肤颜色变得毫无生气。 韩驰身上穿着一套不是特别合身的西装,被他身上的香水味和发蜡的油腻感所包围,手指上戴着闪耀的戒指,每一个都像是精心挑选的艺术品,但却难掩他内心的空虚和矫揉造作。 他习惯性地暗中打量着每一个走进这个饭店的女孩子,着重关注她们的着装,手里提的包,或者身上戴的首饰。 这一看,韩驰就看见了贺慧珠,他远远地看着她,眼神有些嫌弃,来这么高档的饭店,居然打扮得这么寒酸,真他妈的丢人! “宝宝。” 见贺慧珠看过来,韩驰赶紧收敛了眼神,笑着走过来,声音故意压得很低,伸手就想来抱贺慧珠。 与此同时,他的目光在她身上转了一圈,着重放在了两只手上,发现她两手空空,脸色立刻就有些不好了。 听着这口造作的气泡音,贺慧珠只觉得恶寒,胳膊上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她不动声色地躲了一下,平静地说道:“周围人太多了。” 韩驰的眼底闪过一抹不耐和不屑,装什么清纯,不让睡就算了,抱一下都要唧唧歪歪的。 不过他面上没有表现出来,而是表现得很尊重贺慧珠的样子,温柔地说道:“是我太心急了,宝宝,我真的是太喜欢你了。” 贺慧珠却立刻就捕捉到了韩驰的情绪,她没有回应他,只是勾起嘴唇,露出了一个职业假笑。 见她反应冷淡,韩驰心里莫名咯噔了一下,以往只要他一说甜言蜜语,动动嘴皮子,对方就感动得跟什么一样,今天怎么好像有些反常?而且居然连礼物都没准备? 难道是发现什么了?不,不应该啊,他很小心的。 这样想着,韩驰的目光中不由得带了些审视和狐疑,试探着问道:“宝宝,你是遇到什么不高兴的事了吗?” 贺慧珠垂下眼睫,叹了口气,有些难过地回答道:“我本来给你准备了生日礼物,但是今天下午去拿的时候,才发现居然被其他人卖走了,柜姐说还得等半个月才能有货。” 闻言,韩驰可算是松了一口气,温柔地安慰道:“这有什么?宝宝,别难过了,礼物之后再补上就好了。” 他挺了解这个女人的,拥有一颗廉价的自尊心,担心别人说她拜金,干什么都抢着付钱。 所以趁着自己的生日快到了,他前两天故意提到自己看中了一块表,他敢肯定,她一定会买来送他的。 贺慧珠兴致缺缺地点了点头。 韩驰笑着说道:“好了好了,现在不想这些不开心的事了,咱们进去吧,我朋友们都快到了。” 贺慧珠微微一笑:“好啊。” 两人并肩朝唐宫雅苑里走,一走进饭店大堂,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宽敞明亮的空间,精致的吊灯散发出柔和的光芒,照亮了大堂内每一处角落。 华丽的地毯上,精美的图案仿佛在诉说着一个个古老而神秘的故事,大堂的两侧是一排排精致的沙发和茶几,每一个细节都彰显着高雅与舒适, 宽敞的空间内,摆放着一张张精美的餐桌,银质的餐具在灯光下闪烁着迷人的光泽,墙壁上则挂着一些名贵的艺术品,为整个空间增添了几分文化气息。 韩驰一边走,一边吹嘘着这个饭店有多厉害,包间有多难订,菜有多贵,请的厨师有多顶级等等。 他吹嘘得十分上头,说道:“宝宝,等会儿你就能品尝到由顶级厨师精心烹制的各种美食了,你一定会喜欢的,真的,每一道菜都堪称艺术品,我每一年过生日都是来这里过的。” “是嘛?好厉害,呵呵。” 贺慧珠走在旁边,静静地听着他装逼,时不时敷衍一下,觉得有些无聊。 很快,两人就来到了包间。 这个饭店确实装修得特别好,推开沉重的木门,一股淡淡的檀木香气就扑鼻而来,伴随着丝丝柔和的灯光,营造出了一种温馨而宁静的氛围。 包间内的温度和湿度都控制得恰到好处,让人感到舒适宜人,精致的木质家具与柔和的布艺装饰相得益彰,既不失传统韵味,又透露出现代气息,墙上挂着几幅水墨画,笔触流畅,意境深远,为整个空间增添了几分文化气息。 中央的圆桌上摆放着精美的餐具,银质的刀叉和瓷质的碗盘在灯光下闪烁着柔和的光芒,中央放着一盆漂亮的插花,色彩鲜艳,香气四溢,为整个包间增添了一抹生机。 四周的窗户紧闭,但隐约可以听到外面传来的车水马龙声,仿佛是在提醒人们,这个宁静的空间是城市中难得的一处净土。 只不过在桌子旁边,已经坐着四五个人了,都是男的,打扮的风格跟韩驰特别像,一看就是一类人。 几人显然很熟,互相打了个招呼,其中一个瘦竹竿眯起眼睛看了看贺慧珠,有些轻浮地笑道:“哟,驰哥,这就是嫂子吧?怪不得一直不给兄弟们介绍呢,我要有一个长得这么漂亮的对象,我肯定也得藏着掖着,舍不得让你们看。” “清纯挂的啊,我特别喜欢这种类型的……”有人偷偷用胳膊肘拐了他一下,他嘿嘿一笑,话锋一转,继续说道:“嫂子还有没有其她朋友,给我介绍一个。” “是啊。”其他人附和道:“驰哥一直说自己找了个特别好的对象,我们都还以为他是开玩笑的呢。” 贺慧珠的表情很平静,连个多余的眼神都没分过去,韩驰笑骂了一句:“去去去,少拿我宝宝开玩笑啊!” 几人说说笑笑,不到十分钟,剩下的人陆陆续续来齐了,一共九个人,刚好围着圆桌坐了一圈。 韩驰是寿星,自然是坐主位,而且得让他来点菜,他知道贺慧珠没买到那块表,那现在手里肯定还捏着那笔钱的。 他一边在心里盘算,一边不客气地点了满满一大桌菜:“藤椒鳗鱼、帝王蟹,整个一蟹四吃这个、蛋黄罗氏虾、紫苏炒蛏子、清蒸东星斑、葱油梭子蟹、烧鹅皇、椒麻澳洲牛粒……” 贺慧珠笑了笑,提醒道:“要不要来点酒?” “当然。”这个提议正中一群人的下怀,其他人都附和道:“驰哥,今天既是你生日,又是嫂子跟大家第一次见面,咱们可要吃喝得痛痛快快的。” 贺慧珠面不改色地鼓励道:“对啊,你朋友们说得对,肯定是要让大家尽兴的。” 韩驰跟她对视一眼,好像明白了什么似的,咧嘴笑了起来:“对对对,宝宝你说得对。” “放心,少不了你们的。” 韩驰大手一挥,直接点了个贵的:“先各开两瓶罗曼尼康帝和麦卡伦。” 这一顿吃下来怎么也得花个小四十万,光那几瓶酒就差不多三十万了,他都是算得差不多的,再多恐怕贺慧珠拿不出来了。 不过钱花光了也好,那样劝她卖房子就更容易了。 那房子虽然是个老破小,只有四十来平米,但港城房价贵啊,北区这边一平米都超十万了。 见今天能大吃一顿好的,其他人都显得很兴奋,毕竟富二代的身份都是演的,平时他们可不常有钱这么挥霍。 饭店的上菜速度很快,菜很快就上齐了,摆盘精致,色泽鲜亮,一看味道就不错。 一群人都没说话,默契地掏出手机拍起了照片,这些照片他们可以用来发一个星期的朋友圈,彰显他们有钱人的身份,方便钓鱼。 只有贺慧珠拿起筷子,一门心思地开始干饭,港城是沿海城市,盛产海鲜,这些海鲜都很新鲜肥美。 她的吃相很文雅,咀嚼无声,速度却丝毫不慢,在不知不觉间,面前已经堆起了一堆虾蟹的壳。 其他人愣了一下,莫名地感受到了迫切和压力,赶紧拿起筷子,埋头开始吃饭。 不到半个小时,吃饱喝足的贺慧珠擦了擦嘴,温声对韩驰说道:“我去趟卫生间。” “嗯嗯,去吧。” 韩驰正跟其他人吹牛,往嘴里塞了一口蟹肉,含糊地应了一声。 贺慧珠出门没有拿包,直接拿上手机就离开了。 她毫不犹豫地把韩驰拉黑,缓步走出了唐宫雅苑的大门,抻了抻身子,晚风轻轻吹在她的脸上,带着微微的凉意。 贺慧珠没有打车,而是沿着街道慢慢往前走,身影没入了拥挤的人流中。 港城特别的繁华,夜景就像是一幅深邃而迷人的画卷,将城市的繁华与宁静巧妙地融合在一起。 高楼大厦的窗户闪烁着温暖的灯光,像星星点点的火种,在黑暗中散发出柔和的光芒,这些光斑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幅光与影的交响乐,既充满了都市的节奏感,又透露出一丝温馨和安宁。 街道上的霓虹灯五彩斑斓,流光溢彩,为城市的夜晚增添了几分神秘和浪漫,这些色彩斑斓的灯光映照在湿润的柏油路上,形成一片片斑驳的光影,仿佛是艺术家用灯光绘制的抽象画。 远处的建筑轮廓在夜幕下若隐若现,像是一幅水墨画,既有清晰的线条,又有朦胧的质感,这些建筑在灯光的映照下,显得更加雄伟壮观,让人感受到城市的魅力和活力。 空气中弥漫着各种气味,有餐馆飘出的美食香气,有街头小贩售卖的糖果甜香,还有夜晚特有的气息,这些气味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城市味道,让人沉醉其中。 夜晚的港城比白日还要喧嚣,车流不息,人群涌动,但在这种喧嚣之中,也有一种柔和的美。 柔和,并不是沉默,而是由无数细小的声音汇聚而成的,有远处传来的悠扬的乐曲声,有街头艺人的歌唱声,还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这些声音在夜晚的城市中回荡,让人能在繁忙中偶尔感受到一种深深的宁静和满足。 上一个世界,虽然没有什么病痛,但年迈的身体还是会很沉重,贺慧珠很久没有这么轻快地在街上行走过了。 她生来就是树灵,后来又成了仙,还从来没有感受过身体逐渐走向衰竭和死亡的感觉,挺不适应的。 贺慧珠的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霓虹的光照亮她左眼尾的朱红小痣,倒影在她眼中,盛满了一片五彩斑斓的光影。 而在另一边,唐宫雅苑,包厢内。 贺慧珠不在,一群人也懒得装了,加上喝了些酒,就更是放肆了。 桌面上摆满了空杯,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酒精气味,这些男人的脸上不约而同地露出了猥琐的笑容。 “驰哥。”那个瘦竹竿舔着脸笑道:“都一个月了还没把人睡到手,你要是不行,兄弟我可就上了。” “滚滚滚。”韩驰挑眉一笑,做了个下流的手势,自信地说道:“今天我就要把她拿下!” 他耸耸肩:“等我拿下一血,爽完了,到时候你想玩就玩,不过这种清纯的玩起来应该没什么意思。” 一群人爆发出了刺耳的笑声,动作粗鲁而猥琐,不时用手比划着下流的动作。 瘦竹竿拿起酒杯,猛地灌了一大口酒,然后用力将酒杯放在桌子上,发出“砰”的一声响,大声地嬉笑道:“嘿嘿,没事,兄弟我就好这一口!强迫的才有意思嘛!” 其他人纷纷附和着,笑声变得更加刺耳了,他们继续喝着酒,聊着一些下流的话题,整个包间内都充满了猥琐的气息,让人感到非常不舒服。 然而他们并不在意,只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享受着那种猥琐的快乐。 不知过了多久,有人忽然反应过来,懵逼地问道:“驰哥?那女的怎么还没回来?” 正在吹牛的韩驰反应了一下,他已经有些醉了,慢吞吞地掏出手机,有些大舌头地说道:“哦……我给她打个电话。” 他的语气很不屑:“女人嘛,就是墨迹,你们都懂的啦。” 电话拨了出去。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正在通话中……】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 电话一直没有拨通,韩驰打了一个激灵,连酒都醒了几分,他看着旁边的空座位,心里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其他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还在醉醺醺地问道:“怎么了?驰哥?你怎么不说话了?” 韩驰摇了摇头,一言不发,又点开跟贺慧珠的聊天页面,却惊恐地发现发出去的信息前面有一个大大的红色感叹号。 他被拉黑了!? 这……这是怎么一回事? 正当韩驰有些手抖的时候,服务员却拿着账单走了进来,他没看别人,而是径直走到坐在主位的韩驰旁边,脸上露出了礼貌周到的笑容,问道:“客人您好,请问咱们是现在结账对吗?” 刚才包房那个女客人走的时候,特意叮嘱了前台,半个小时以后来找坐在主位的男客人结帐。 这个男客人花了这么多钱请朋友吃饭,一定要给足他面子,让他的朋友们亲眼看着他付钱!!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了韩驰身上,他的手微微颤抖,脸色发白,一下子就慌了。 第60章 “女混混”的妈妈(3) 上午,阳光如金色涟漪般洒落,穿过层层碧绿的叶片,斑驳地投射在柔软的草地上,空气中弥漫着草木的芬芳,清新而热烈,如同青春的荷尔蒙在空气中弥漫。 窗外郁郁葱葱的树木像一把把巨大的绿色阳伞,为大地投下斑驳的阴凉,树叶在微风中轻轻摇曳,发出沙沙的声响,宛如夏日的私语。 阳光透过玻璃,在地板上洒下点点金光,犹如繁星点点,给房间增添了几分神秘与浪漫。 这是一个只有四十平米的小家,虽然很老旧,但每一寸空间都被精心利用和布置,营造出一种温馨而舒适的氛围。 一进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块小巧的玄关区,墙上挂着几幅简洁的油画,为这个小空间增添了几分文艺气息。 旁边是一个窄窄的鞋柜,整齐地摆放着四季的鞋子,既实用又不失美观,从摆放得鞋子来看,这个家里应该就只住了一个人。 走进客厅,一张小巧的沙发紧贴着墙壁,上面铺着柔软的垫子,对面是一台壁挂式电视,旁边是一个简易的书架,上面摆放着一些常用的书籍和杂志,整个客厅的色调以暖色为主,给人一种温馨而宁静的感觉。 餐厅与客厅之间没有明显的分隔,一张小巧的餐桌靠墙摆放,旁边是两把椅子,餐桌上的花瓶里插着几枝娇艳欲滴的鲜花,看起来应该是昨天晚上新买的,为这个小空间增添了几分生机和活力。 厨房虽小但五脏俱全,各种厨具和调料都摆放得井井有条,墙壁上的挂钩和置物架充分利用了空间,让它看起来整洁而有序。 卧室占据了大部分的空间,只有40平米,却分出了两个房间,其中一间已经用来放电脑和堆放杂物了。 另一间放了一张大床,床头柜上摆放着台灯和闹钟,方便夜间阅读和起床,墙壁上挂着一些温馨的照片,图片上是一家三口,让人感受到家的温暖和幸福。 整个小家虽然面积不大,但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温馨和舒适的气息,可以让人感受到家的温暖和幸福。 贺慧珠站在镜子前刷牙,她刚起床,长发有些凌乱地垂落在肩头,镜子里倒映出了一张清秀如玉的脸。 因为原身平时不爱出门,所以肤色有一种不常晒太阳的苍白,像是脆弱的瓷器。 一双眼睛大而明亮,眼神温润平和,在左眼尾下面有一粒颜色很淡的朱砂小痣,苗条而匀称的身体像是一颗充满了生命力的小树。 “砰砰砰!!!” 突如其来的砸门声打破了宁静的氛围,随之响起的还有韩驰气急败坏的叫喊声。 “开门!快开门!贺慧珠!你开门!我知道你在里面!你昨天晚上什么意思?给我出来说清楚!” 叫喊声不绝于耳,贺慧珠伸手从墙壁的置物架上扯出一块洗脸巾,一边把脸上的水珠擦干,一边转身走去开门。 虽然不想理这个人渣,但也不能打扰邻居,而且他们之间还有账没有算清呢。 贺慧珠只把门打开一半,第一眼就看见了韩驰狰狞的脸。 他身上还穿着昨天那套衣服,打了发胶的头发已经很乱了,面色黯淡无光,还有好几处明显的青紫痕迹,双眼下面挂着大大的黑眼圈。 一看就是被打了,而且昨天晚上肯定没有睡好,甚至都没睡。 韩驰还保持着准备拍门的动作,走廊的光有些昏暗,他的脸显得愈发狰狞,皮肤紧绷,布满了扭曲的纹路。 贺慧珠一脸平静地问道:“干嘛?” 韩驰被她平淡的反应整得愣了一下,过了几秒钟才回过神来,后知后觉地收敛了表情,故作委屈地说道:“宝宝,你昨天是怎么回事?怎么一声不吭就走了?这样整的我很没有面子啊!” “你是不知道,他们昨天都嘲笑我呢。” 说话间,韩驰暗自咬了咬牙,戾气和屈辱从眼底一闪而逝。 昨天他一直联系不上贺慧珠,服务员又拿着账单催他结账,当时他完全懵了,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哪里拿得出这么多钱? 包间内一时间安静得不像话,看着韩驰难看的表情,其他人也察觉到了不对劲。 他们自然是不可能帮忙掏钱的,毕竟他们也没有这么多钱啊! 一群人私底下交换了一个眼神,明显已经做起了跑路的打算。 这种人服务员见得多了,脸上的笑已经有些维持不住了,再次催促道:“客人,咱们这边是谁来结账呢?” 跑肯定是跑不了了,霸王餐肯定也是不能吃,这么大一个饭馆,肯定不是他们惹得起的。 在店里僵持了好几个小时,最后没有办法,八个人借钱的借钱,还刷爆了好几张信用卡,终于凑齐四十一万把钱给付了,这才得以离开。 还没出唐宫雅苑,其他七个人就立刻拉着韩驰让他还钱,闹得不可开交。 他们都没有什么稳定的工作,就是靠装有钱人去骗人,以及靠信用卡维持着生活,要是运气好,遇上一个舍得花钱的富婆的话,那就能多捞上一些了。 所以他们一直都是,手里有钱就全部都花了,或者倒腾着还来还去,跟无底洞一样。 这一顿吃完,基本每个人都拿了五六万出来,这跟要了他们的命没什么区别。 韩驰自然也拿不出那么多钱来,不管其他人怎么闹,就是梗着脖子喊道:“饭你们没吃吗?酒你们没喝吗?怎么能就让我一个人付钱呢?” 其他人气急了,越想越不得劲,往他脸上招呼了好几下。 “艹!”瘦竹竿气得差点摔手机,揪住韩驰的领子,破口大骂道:“他妈的要不是你让来,要不是你说请客,我他妈的才不会来!你不是说那女的会付钱吗?啊!人呢?以后没本事就别在那吹牛逼!” “叫你一声驰哥你还真以为给你脸了是吧!” 韩驰的脸疼得厉害,看着一群人暴怒的样子,他有些怂了,赶紧滑跪道:“你们别着急呀,昨天肯定是出了什么意外了,等会儿我就去找她,等我把钱要来了,肯定立刻就把钱还给你们!” 其他人知道,就算打死他,他一下子也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只能松开他,恶狠狠地警告道:“你最好是赶紧去把钱要了,不然我们一定不会放过你!” 当时已经是凌晨了,公交车和地铁都停了,港城的的士很贵,刚才付饭钱韩驰差不多掏空了家当,让他再花几百块钱去打车,他肯定是舍不得的。 没办法,他就在附近公园的长椅上将就了一晚上,跟个流浪汉一样,睡得全身酸痛,基本都没睡着。 今天早上一醒,宿醉的脑袋还有些疼,韩驰却顾不了那么多,带着满肚子的火气,爬起来就坐了公交车往贺慧珠家赶。 虽然气得要死,但韩驰还是暂且控制住了情绪,没有直接撕破脸,毕竟不能闹得太僵,也不能主动提到钱的事情,不然也不符合他之前伪装的人设。 谁料面前的贺慧珠却冷冷地笑了笑,反问道:“你自己做了什么事,自己不清楚吗?” 韩驰眨了眨眼睛,一脸无辜地问道:“宝宝,你在说什么呀?我怎么听不懂?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停。”贺慧珠做了一个“闭嘴”的手势,嫌弃地说道:“咱能别说这种恶心人的话了吗?” 韩驰还以为她在同自己打情骂俏,女人嘛,就是喜欢闹小脾气,随便用甜言蜜语哄一哄就好了。 他拉长了声音,用低沉气泡音的气泡音说道:“宝宝……你别生气了,要是我做错了什么,我跟你道歉好不好啊?” “你要是想道歉的话……”贺慧珠的语气不重,但落在韩驰耳边却如同恶魔的低语:“那可一定要把握住机会,你电脑里存的那些视频,警察会找你好好谈谈的。” 看着她面无表情的脸,韩驰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结结巴巴地问道:“宝宝……你,你在说什么啊?什么、什么视频啊?” 在原本的命运线,原身之所以会出意外,就是在求复合的时候,意外发现韩驰的电脑里存了好多女孩子的隐私照片和视频,其中就有她的。 他把这些当做吹嘘自己男人魅力的资本,甚至会分享到群里跟所谓的好兄弟们分享,那个恶臭的群,就像是一群猥琐男的资源群。 发现这件事以后,精神本就受了刺激的原身更是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那些男人看着她的照片意淫,说着各种下三滥的话,全部都令她无法接受。 她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个绝世好男人当男朋友,却不想对方是置自己于死地的刽子手。 阴影覆盖了贺慧珠的眼睛,她的眼神沉了下来,藏着一股隐而不发的压迫力,冷冰冰地说道:“不用感谢我,昨天晚上我已经帮你联系好警察了。” 虽然现在原身还没有和韩驰发生过关系,但到目前为止,他已经祸害过好几个女孩子了。 偷拍,造谣,加上在网上传播黄色淫秽信息,贺慧珠特地从网上查过,国家对这种事打击力度挺大的,已经足够判刑了。 韩驰本来还以为贺慧珠在炸自己,见状有些不由得有些破防了,猛地瞪大眼睛,攥紧拳头低吼道:“妈的,你到底什么意思!?你怎么会知道……” 说着,他还扭曲着脸,伸手想来扒拉门,贺慧珠眉头轻蹙,一只手强硬地抵住门,抬起脚,猛地一脚将他踹了出去。 “如果你不介意再加一条私闯民宅的罪名的话。”她似笑非笑地说道:“今天大可以试一试。” 对于这种人渣,贺慧珠并不想跟他浪费时间,直接让警察来解决就好了。 韩驰一个没站稳,直接被踹翻在地,他第一次发现贺慧珠不是个好惹的人,以前那个一面对他就扭捏害羞、没有脑子的女人好像不见了。 他捂住生疼的胸口,神色有些惊恐,磕磕绊绊地放着狠话:“你给我等着!这事儿没完!” 面对以为比自己弱小的存在时,他就想使用暴力行径,可一旦发现自己打不过对方,他立刻又怂了。 韩驰手脚并用地爬起来,跌跌撞撞地跑了,不行,不行,不能耽误时间,他得赶紧回去把硬盘里的视频全都删掉! 看着他落荒而逃的背影,贺慧珠关上门,不再多看一眼。 她今天打算去看唐雨婷小姑娘的,得赶紧收拾一下。 贺慧珠的父母是在港城认识的,两人十几岁的时候就来这里打工了,运气还不错,乘着时代的东风赚到了一笔小钱,然后在房价最低的时候买了一间小房子,拿到了港城的户口。 虽然房子很小,面积很狭窄,但好歹是有一个落脚地,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了。 之后的二三十年,港城发展得越来越繁华,可以说是把寸土寸金演绎得淋漓尽致,很多外地的人都想到这里来挣钱,还因此形成了一股打工热潮。 所谓特殊的背景,造就了一批特殊的人。 当时罗晓带着三岁的唐雨婷来到港城,为了得到一个港城户口,选择跟刘卫军结婚,那个年代,像他们这样的重组家庭并不在少数。 罗晓的妈妈跟贺慧珠的妈妈是表姐妹,只不过多年不见面,其实关系非常一般,跟陌生人也没什么两样。 在贺慧珠的父母去世以后,她更是不跟这些亲戚联络了,她也不工作,靠着赔偿金生活,基本上就整天宅在家里,打打游戏,追追剧,过一天算一天。 这样的日子很爽,就是没什么盼头,一睁眼就是重复的生活,而且钱越花越少,不可避免是会感到焦虑的。 给洗干净的脸涂抹上水乳和防晒霜,简单做了两个玉米火腿蛋包三明治当早餐,贺慧珠便换了一身衣服出门了。 现在是四月份,天气已经开始热了,凉爽的风一吹过,就会留下一股温热的余韵。 贺慧珠花了不到半个小时,乘坐公交车来到了英才中学,唐雨婷正在这所学校就读初一,今年九月份就上初二了。 港城的教育优势是全国出了名的,有很多百年老校或者国际院校,英才中学虽然排不上前几名,但综合实力还是不错的。 因为学校的校训是“敬学广惠,有教无类”,寓意着无论贫富、贵贱还是智愚,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所以收的学生都比较杂。 有各方面都比较普通的学生;有像唐雨婷这种家里比较穷,但成绩好的学生;也有像那种家里比较有钱,但成绩很一般的学生。 其实刘卫军一直不怎么支持唐雨婷上学的,毕竟不是他亲生的,他不想在她身上花多余的钱,好在小姑娘自己很争气,从上初中开始,每年都能拿奖学金。 英才中学没有建在市中心,而是远离了喧嚣,学校外面是一条状元路,两边种满了樱花。 四月绿树成荫,花枝攲斜,粉白色的樱花花瓣摇落了一场梦幻的花雨,在地上铺了厚厚一层。 郁郁葱葱的树梢掩映着一幢幢红砖白墙的教学楼,错落有致地排列着,一看就像是知识的殿堂。 斑驳地洒在初中的校园里英才中学远离了喧嚣和尘嚣,给人一种静谧和安宁的感觉,映入眼帘的是一幢幢红砖白墙的教学楼,它们错落有致地排列着,一看就像是知识的殿堂。 学生们在这样的环境中学习,仿佛置身于一个天然的氧吧,心情愉悦,思维也会更加敏捷。 贺慧珠走下公交车,仰头看向英才中学的大门。 第61章 “女混混”的妈妈(4) 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洒在校园里,为每一寸土地都披上了一层金黄的光晖,校门口的大理石牌匾上刻着“英才中学”四个字,字迹遒劲有力,仿佛在向每一个经过的人诉说着学校的历史与辉煌, 贺慧珠是第一次来,按照流程在门卫那里进行了登记,并且给初一(6)班的班主任老师打了一个电话。 办公室里。 听见对方说自己是唐雨婷的家长,何老师还挺惊讶的,要知道,过去一个学期,学校组织开过两次家长会,唐雨婷的家长却从来没来过。 小姑娘给出的理由都是家长比较忙,没有时间。 看着唐雨婷躲避闪躲的神色,何老师有些放心不下,私底下给她的家长打过两次电话,想要了解一下情况。 一次是她妈妈接的,她妈妈说要忙着照顾儿子,分身乏术,一次是她爸爸接的,态度不怎么样,没说两句就直接挂断了。 何老师当老师这么多年,什么样的学生和家长都遇到过,简单联系了两次,就大概搞清楚了小姑娘家的情况,她也就没有强求了。 只是在私底下鼓励唐雨婷好好学习,对于她这种家里不支持上学、而且没有能力帮忙谋划未来的学生来说,知识改变命运还是很实在的道理。 何老师愣了一下,有些好奇地问道:“请问您是唐雨婷同学的?” 听见这个问题,那道温和的女声再次从听筒里传了出来,笑着说道:“我是唐雨婷的表姑。” 虽然还没有见到人,但何老师对对方的第一印象还挺好的,最起码说话很有礼貌,对老师的态度很好。 她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对方看不见,应道:“好的,您稍等一下,我给门卫室打个电话,您做好登记就可以进来了。” 对方温声道谢道:“那谢谢您了,真是麻烦了。” 贺慧珠对唐雨婷的班主任印象挺好的,当时她被校园霸凌的时候,这个姓何的老师就一直在帮助她。 作为一个老师,她已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了自己能做到的,只不过那几个学生的家境挺好的,他们的家长赔了一些钱,连唐雨婷的父母都不追究了,她一个外人就算再坚持也没有用。 后来为了不把事情闹大,学校便把何老师调到了另一个校区。 从那以后,唐雨婷可以说是完全的孤立无援了。 门卫室接到何老师打来的电话以后,确定贺慧珠登记的内容没有问题,便打开校门,让她进去了。 一走进校园,一片绿树成荫的景象就映入了眼帘,郁郁葱葱的树木环绕着宽阔的操场,操场的边缘是一条红色的跑道,犹如一条飘带在绿地上飞舞。 有学生在上体育课,三五成群地在操场上嬉戏,享受着这难得的宁静时光。 校园的教学楼矗立在中央,白色的墙壁上镶嵌着大块的玻璃窗,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整洁的教室里,使得整个教学楼都显得明亮而宽敞。 英才中学实行的是分区管理,初中生在南边,高中生在北边,初三和高三的学生是全封闭寄宿,其他年级的学生可以选择走读,也可以选择住校。, 不过就算是走读生,也要遵循“一天一出入”的模式,即每天上午入校,下午离校,禁止午间出校。 等到今年九月份,唐雨婷就上初二了,初中是不收学费和书本费的,但是生活费和住宿费需要自己出钱。 她家里自然不可能出钱让她住校,所以她每天的生活轨迹都很固定。 早上五点半起床,洗漱,自己做早餐吃,有剩菜剩饭的话就带上当午饭。 乘坐六点十五分的公交车,全程一个多小时,正好能错过早高峰,七点半之前能抵达学校。 这一个多小时她也不会闲着,利用这些时间背单词、背古诗或者巩固知识点。 午休的时候,要是自己带了,就在教室里就着一杯热水,把凉了的冷菜冷饭吃掉,要是没有带,就去学校食堂吃。 其实还挺划算的,一个荤菜五块钱,一个素菜三块钱,一两米饭一块钱。 上学期期末考试唐雨婷的排名是年级前十五,拿了三等奖,奖金有三千块钱,她谁都没告诉,而是往饭卡里充了五百块钱,然后把剩下的两千五百块钱偷偷藏了起来。 唐雨婷知道刘卫军不想让她上学,而且妈妈很听他的话,说不定以后真的不让她读高中。 她打算把这些钱偷偷攒起来,就当做高中的学费和生活费,这个期末考的奖学金,以及之前月考的奖金,加上这些年来零零散散扣出来的钱,差不多有四千块了。 唐雨婷打听过了,英才中学的高中学费一般是八千到一万之间,加上书本费,卫生费、保险费、校服费等等,每年需要支付的杂费也在两千到四千不等。 这在港城算是非常便宜的了,如果是从本校初中考上的,还有其他的优惠政策。 * 在门口等了不到十分钟,就看见一个女老师朝她匆匆走了过来。 她看起来约莫四十出头的年纪,身穿一套熨烫得很整齐的职业装,灰色西装裤搭配深蓝色的衬衫,给人一种稳重而专业的感觉。 衬衫领口微微敞开,露出里面白色的丝质领带,整洁而有序,身上的每一寸布料都贴合着她的身形,仿佛经过精确的剪裁和缝制,展现出了她身为教育者的严谨和精细。 脸上依稀能看出岁月的痕迹,细细的皱纹在眼角处蔓延开来,眼神坚定,鼻梁高挺,嘴角微微下垂,给人一种很严肃的感觉。 头发被梳理得一丝不苟,整齐地梳在脑后,形成一个低低的发髻,增添了几分稳重,耳朵上戴着一副简单的耳环,在阳光下微微闪耀。 “你好。”何老师伸出手,主动打了个招呼:“请问是唐雨婷同学的表姑是吗?我是她的班主任。” 何老师暗中打量着贺慧珠,跟她想象中的很不一样,她本以为应该是自己年纪相仿的,没想到居然这么年轻,看起来应该还在读大学,或者刚刚毕业吧。 她倒是不担心会出什么事,或者有人冒充身份什么的,毕竟进学校的校外人员都要登记个人信息,而且也不会让对方把学生给带走的。 “是我。”贺慧珠跟何老师握了握手,笑着说道:“何老师你好,我叫贺慧珠,是唐雨婷的表姑。” 她一边跟着往办公室走,一边说道:“老师,是这样的,婷婷她不是走读嘛,我觉得这样太辛苦了,我家离英才比较近,所以想让她到我那里先住着。” 何老师的表情有些疑惑,虽然她个人是赞同的,但这种事她同意了也不作数啊:“你是想?” 贺慧珠笑了笑,继续说道:“这种事肯定是要征询本人同意的嘛,所以我想先来问问婷婷愿不愿意去我那里住。” 唐雨婷的继父刘卫军是个人渣,随着年龄增长,小姑娘逐渐长大,他龌龊的心思都快要藏不住了,经常故意摸摸小手,制造肢体接触,肯定是不能让她呆在那个充满危险的家里的。 何老师恍然大悟,她倒是想岔了,便保守地回答道:“这是好事,只要家长同意,她应该没有异议的,离得近些,孩子上学也方便,不用那么辛苦地奔波了。” 贺慧珠点了点头,转移话题道:“另外,我还想跟您了解一下她在学校的情况,跟同学相处方面的,还有学习方面的,这样以后也方便关心她。” 见她考虑得这么全面,何老师的脸上露出了一个赞许的微笑:“那咱们去办公室里好好聊聊。” 路上何老师还指了初一(6)班的教室给贺慧珠看,就在她办公室的楼上,东颐楼三楼最靠里的位置,现在是上课时间,学生们都在教室里学习。 两人很快就走到了办公室门口,一推开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整齐的书架,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从教科书到专业文献,再到文学名着,每一本书都像是知识的宝库,等待着学生们去探索。 办公室里只有两个老师,都正在忙,批改作业,或是备课,非常认真,桌角的绿植为这个空间增添了一抹生机,与窗外的阳光交相辉映,让人感到宁静与和谐。 贺慧珠跟何老师聊了快一节课的时候,旁敲侧击地打听了班级里的学生,有没有相处得不好的情况。 显然何老师有关注那几个学生,只不过她只以为他们是青春期比较叛逆,并不知道他们会在私底下霸凌同学。 何老师温声说道:“这个问题你不用担心,虽然有的孩子性格比较叛逆,但是只要多沟通、多引导,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的,我看他们跟其他孩子相处得也都不错,没有什么坏心眼的。” “这种事不好说的。”贺慧珠看着何老师,眼神很平静,认真地说道:“老师,在这个年代,大部分孩子在还没有是非辨别能力的时候,很早就接触到了各种复杂的信息,懂得可能比成年人还多。” 那些学生虽然年纪不大,但心肠甚至比有的成年人还要歹毒,他们选中一个“玩物”,就会肆无忌惮地对对方释放最大的恶意。 何老师身为老师,自然是相信自己的学生,不过听了这话,她还是留了个心眼,说道:“我会注意的。” “叮铃铃——” 下课铃声响彻了校园,何老师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时间,说道:“正好现在孩子们休息,我带你去看一看唐雨婷同学吧。” 贺慧珠站起身,欣然道:“好啊,谢谢老师。” 课间休息时间是十分钟,从一楼上去很快的,一路上有不少学生主动跟何老师打招呼,能看出来她人缘还不错。 很快,贺慧珠和何老师就抵达了三楼,课间时间,走廊里充满了生机与活力,金色的阳光洒在光滑的地板上,形成一片片斑驳的光影。 学生们从各自的教室里涌出来,打打闹闹,脸上洋溢着青春的热情,不时发出欢笑声,在走廊中间,有三个男生正在打闹,动作夸张而富有节奏感,其中被禁锢住的那个男生狼狈又滑稽,啤酒瓶底一般厚的眼镜滑到了鼻尖,脸都憋红了,两片厚厚的嘴唇有些外翻。 周围的学生们围观着这场小闹剧,像是在看一出无声的喜剧,有的笑得前仰后合,有的则指指点点,评论着谁的动作更有趣,走廊里充满了青春的活力和欢乐的气氛,仿佛整个世界都被这份快乐所感染。 然而少年心事很复杂,在这欢乐的氛围中,也不乏一些细微的情感流露,有的学生在打闹中偶尔流露出一丝尴尬和难堪;有的学生则在一旁静静地观看着,眼神中流露出羡慕和向往;还有的学生则安静地坐在教室里看书,并不是很在意周遭发生的一切。 而唐雨婷,就是后者。 看见班主任来了,打闹的男生赶紧停手了,那个脸憋红的男生缩到旁边,扶了一下眼镜,低低地咳嗽了几声。 六班的学生们都主动跟何老师打招呼,好奇的目光落在了贺慧珠的身上,偷偷地打量着这个陌生人。 贺慧珠的神色很从容,不动声色地环视一周,看见了几个靠在栏杆旁边的学生,五个人,两男三女,明显是以其中个子最高的男生和微卷发的女生为首,两人身上的校服都被改过,收了腰线和裤腿,很显身材,穿的鞋都是大牌子,能看出跟其他人的对比。 他们抱着手臂,似笑非笑地看了那个眼镜男几眼。 见状,贺慧珠神色不明地眯起了眼睛。 唐雨婷本来正在读英语作文,英语是她的弱项,考试丢分基本都在英语听力题,她垂着脑袋,两只手藏在校服袖子里,捂住耳朵,小声地读着。 她的自尊心很强,因为口音被其他同学嘲笑过,所以除了被老师点名阅读,其它时候都不会在人前读的。 听说班主任找自己,唐雨婷还懵了一下,连忙站起身往教室外走。 这是贺慧珠第一次看见唐雨婷。 十二三岁的年纪,身形却比同龄人要瘦小很多,仿佛一棵在风雨中顽强挣扎的小树苗,肩膀纤细而脆弱,似乎很容易就会被压垮,她的脸庞还未完全褪去孩童的稚嫩,一双清澈的眼睛闪烁着淡淡的光泽,充满了对未来的向往和渴望。 第62章 “女混混”的妈妈(5) “唐雨婷同学,来来来,到这边来,你姑姑找你有点事。” 听见班主任的话,唐雨婷的脚步微微一顿,一脸茫然地看向站在她旁边的陌生女人。 姑姑?什么姑姑? 唐雨婷仔细回忆了一下,却发现自己对这个所谓的姑姑一点印象都没有,眼神里不由得多了些警惕和狐疑。 她谨慎地贴近何老师,跟着走到旁边,疑惑地问道:“老师,是不是找错人了?我不认识这个人。” 话音未落,何老师眉头微皱,立刻看向贺慧珠,她却不慌不忙地笑了笑,温声说道:“你对我没有印象很正常,不过你应该记得我妈,我妈妈是你的姨奶奶。” 虽然多年没见面,关系比较一般,但毕竟是亲戚,一开始的时候,贺妈妈还是会帮衬一些的。 只不过罗晓是个白眼狼,不仅不心怀感激,还觉得别人对她好都是理所当然的。 俗话说得好,对一只狗好,狗都知道摇尾巴,对一个白眼狼好,却不知道知恩图报。 渐渐的,摩擦越来越多,双方也就不怎么联系了。 听了贺慧珠说的话,唐雨婷的脑海里闪过了一张有些模糊、却很温柔的脸。 她跟着她妈来港城的时候还不到四岁,头一年她们过得很不好,她妈没有稳定的工作,三天两头就换一份,连吃饭都很困难。 后来有一段时间,家里出现了一个阿姨,那个阿姨看起来不老,但她却说应该叫她姨奶奶。 姨奶奶很温柔,说话轻声细语,而且每次来都会买糖给她吃,跟唐雨婷想象中妈妈的样子一模一样。 有了姨奶奶的帮助,她妈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虽然挣得不多,但好歹不用再过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了。 只不过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姨奶奶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她妈还经常在家里抱怨。 说什么借点钱都舍不得,根本不把她当亲戚看,还说什么居然阻止她再婚,就是见不得她过得好,不想她结婚以后拿到港城户口之类的。 唐雨婷却觉得姨奶奶很好,不是因为吃了她的糖,而是一种感觉。 而且虽然她年纪小,但也不喜欢刘卫军,不想让他当自己的爸爸。 唐雨婷反驳了两句,却挨了一顿打,当时她妈正在气头上,一耳光打掉了她松动的牙,看着她满口是血的样子,她妈吓了一跳,赶紧抱着她哄了两句,还破天荒地买了两块巧克力给她吃, 五岁的唐雨婷抿着巧克力,甜腻的味道冲淡了嘴里的血腥味,看着她妈心疼的样子,她觉得她妈应该还是爱她的。 想起姨奶奶,唐雨婷稍微放下了警惕心,不过还是很小心地问道:“请问有什么事吗?” 警惕心放下了,但没完全放下,三年前她就听说那个姨奶奶意外去世了,她完全想不明白,这个不认识的表姑为什么要来找自己。 唐雨婷从小就明白一点,如果一个人莫名开始接近你,但在你身上却图谋不到什么东西,那就要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了。 她一直对陌生的人和事都保持着戒心,这也让她能够平安长大。 看出了小姑娘的怀疑,贺慧珠没有隐瞒,也没有强求,只是大大方方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不过最后还是找了个借口:“我妈一直夸你是个好孩子,让我有能帮你的地方就尽量帮你,前段时间我偶然听说你在英才上学,这里离我家很近,来回要方便一些。” 这个理由挺牵强的,毕竟这种话听起来更像是成年人的客套话,只不过唐雨婷就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性子还有几分单纯和天真的。 听了贺慧珠的话,她又想起那个温柔的姨奶奶,心里还是有些感动的。 “所以,婷婷。”贺慧珠直视着唐雨婷的眼睛,温声问道:“上学这段时间,你愿意到我家去住吗?如果你愿意到我家来住的话,我可以去跟你妈妈说。” 她的眼神宛如初春的微风,轻轻拂过湖面,激起层层涟漪,却又不惊动一池静水,那是一种无法言说的、让人心生向往的温柔。 从贺慧珠的眼神中,唐雨婷居然久违地感受到了关爱和疼惜,这令她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待回过神来,她的第一反应就是避开对方的注视,心中泛起了抗拒和惊惶,竖起周身的刺来保护自己。 唐雨婷定下心神,抿起嘴唇笑了笑,礼貌地拒绝道:“谢谢,只不过您的好意我心领了,我现在上学其实挺方便的,并没有多辛苦,我就不去打扰您了。” 不管怎么说,她都跟对方不熟,就算她再不想留在现在这个家,也不可能莫名相信一个陌生人的话。 贺慧珠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温声说道:“不用这么客气,本来初衷就是想让你上学能方便一些,如果你以后改变主意了,可以再联系我。” 唐雨婷没有手机,她便把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了何老师,如果唐雨婷在学校有什么情况,都可以给她打电话。 防人之心不可无,小姑娘做得挺好的。 本来贺慧珠也没想过唐雨婷能立刻同意,她就是想来看看她,在她面前刷一刷脸,以后也方便培养感情。 “对了,这个给你。”贺慧珠把手里提着的袋子递到了唐雨婷面前,里面装着一个奶酪罐子、一小盒樱桃、一个虾仁沙拉酱饭团,一个照烧鸡肉饭团和两盒草莓牛奶:“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随便买了一些。” 她没有买很多,这是一次吃完的量,可以当中午饭吃,毕竟唐雨婷没住校,拿太多东西也不好拿。 唐雨婷的表情有些惊讶,她摆了摆手,下意识就想推拒,贺慧珠却先一步把袋子塞到了她手里,温声说道:“乖,这个就别跟姑姑客气了。” “你太瘦了,平时要多注意营养。”这次又不是来得急,她都打算自己做饭的。 唐雨婷确实是太瘦了,个子小小的,可能还不到一米五,可以看见两边肩胛的骨头微微凸起,把洗得发白的校服撑了起来。 现在的她就像一株缺乏营养,但却在努力生长的小树。 唐雨婷下意识地避开贺慧珠关切的眼神,抿紧嘴唇,手指微微蜷了一下,小声地说道:“谢谢。” 上课铃声很快就响起了,唐雨婷看了贺慧珠一眼,轻声说了句“再见”,就乖乖地回到了教室。 刚才还在走廊里打闹的学生也一哄而散,朝教室涌去。 贺慧珠注意到,那个戴着眼镜的厚嘴唇男生缩在人群后面,垂着脑袋,显得十分低落的样子。 那五个靠在栏杆旁边的学生从他旁边走过,脸上露出恶劣的嬉笑表情,借着旁边人的遮挡,故意用肩膀撞了过去。 男生有些瑟缩,脑袋埋得更低了。 贺慧珠眯起眼睛,笑着说道:“何老师,那个戴眼镜的男生人缘应该挺不错的吧,我看好几个学生都愿意跟他一块玩呢。” 这节正好是何老师的课,正在抓有没有学生迟到的她下意识地看过去,在看清情况以后,脸色微微一沉,不知道在考虑些什么。 贺慧珠笑了笑,跟何老师告别了。 那些学生能干出霸凌的恶事,自然不是老师三言两语就能改变的,不过有老师介入的话,被欺负的学生应该能得到一定的帮助。 贺慧珠到门卫室做好出校登记,走出了英才中学的校门。 * 贺慧珠慢悠悠地朝公交站走去,她现在手里有四十多万,这钱不多,不能坐吃山空,得考虑一下做什么工作。 一脸沉思的她经过巷口的时候,忽然听见了嘈杂的动静,动静不小,还伴随着几声挑衅的叫嚣声。 贺慧珠回过神来,她记得这所学校附近有个夜市,周围经常有不务正业的社会人士出没,后期唐雨婷就是这样结识了混混朋友。 她下意识地朝巷口走去,这条暗巷子犹如城市背面的阴影,就藏在繁华的学校旁边。 刚靠近巷口,首先迎面而来的是一股湿冷的空气,夹杂着旧砖墙特有的霉味和巷子深处不知名的花香。 巷子两边是高高的砖墙,墙面上斑驳的图画油漆和岁月留下的痕迹,光线在这里变得吝啬,只在偶尔的裂缝中挤出一线,洒在青石铺就的地面上,形成一块块不规则的光斑。 远处不时传来欢声笑语,但在这里,声音被巷子像海绵一样吸收了,只剩下淡淡的回音,偶尔一阵风吹出来,带着一阵阵阴冷的气息。 巷子里挤着很多人,目测有八九个,都是年轻人,一眼看去,三分之二的发色都很斑斓,差一点就要凑齐一条彩虹了。 被他们围在中间的人长得很高,但站在阴影处,看不清脸,这些小混混端着一副凶神恶煞的气势,骂骂咧咧地威胁道:“妈的,找你还挺不容易的!我告诉你,这次的期限是三天,要是不还钱,你老子的手可就保不住了!” “不用三天。”话音未落,一道冰冷的男声就在巷子中响起:“你们现在就可以去把他的手给剁了。” “嗬——你小子!” 为首的混混差点气笑了,骂道:“你小子挺能耐啊!连亲爹都不管了是吧?” 他抽了一口烟,缓了缓语气,劝道:“我们也不为难你,这次先还五千,我们跟军哥也算有交代。” 这时,走近一些的贺慧珠才看清被围在中间的是一个少年,约莫十七八岁的模样,身上还穿着英才中学的校服。 少年的个子很高,骨架很大,但身上却没有什么肉,显得很单薄,好似一根干枯的树枝,撑得衣服空落落的。 他的皮肤呈现出一种病态的苍白,仿佛长时间缺乏阳光的照射,眼窝深陷,眼神阴鸷,鼻梁高挺,给人一种触目惊心的瘦削感。 “没有。”少年冷冷地说道:“你们还是去剁了他的手吧,正好让他以后别再赌了。” “操!”为首的混混把烟头摔到地上,骂道:“你这是敬酒不支持罚酒了是吧!?” “哥。”有小混混小声说道:“真动手?这小子打起架来不要命的,还是算了吧。” “滚!”为首的混混骂道:“少在这里长他人志气!” 气氛一下子变得很紧张,好似一根随时都会被点燃的引线。 少年的眼神毫不退让,他暗中攥紧了拳头,手指瘦骨嶙峋,指节分明,手背的青筋暴起,显得很突兀。 “不好意思,打扰一下。” 忽然,一道女声在人群外响起,所有人都愣了一下,下意识地转头看过去。 少年的个子高,而且正对着巷口,一眼就看见了贺慧珠,有一块金色的光斑正好打在她清丽的脸上,一粒朱砂小痣在光影中若隐若现。 他的睫毛颤了颤,无意识地抿紧了嘴唇。 “做什么?”为首的混混自诩很有风度,只是摆手道:“老子从来不打女人,别多管闲事,赶紧走。” 旁边一个小混混双眼放光:“哥,这妞长得还挺好看的……” “滚一边去。”为首的混混一巴掌打在他后脑勺上,骂道:“我们他妈的是要债的,不是流氓,把你那猥琐样给老子收一收!” 还挺有原则。 贺慧珠指了指被围在中间的少年,面不改色地说道:“我是他老师,你们是干什么的?现在是上课时间,你们把他堵在这里做什么?” 少年的眼珠动了动,有些意外地看着贺慧珠。 “啊……”有小混混不忿地告状道:“哥,我他妈最讨厌老师了!咱要不把他们一起打了吧!?” “闭嘴!”为首的混混骂了一句:“老师又怎么样?俗话说得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他老子欠我们军哥钱……” “那你们就去找他爸要!”贺慧珠直接打断了他的话:“俗话说得好,冤有头,债有主,既然是他爸欠的钱,那你们应该去找他爸。” 为首的混混急了,眼睛一瞪:“俗话说得好,父债子偿,他老子欠的钱,就该他来还!” 贺慧珠逼近一步,晃了晃手机:“俗话说得好,遇事不决找警察叔叔,他就是个学生,你们为难他没有意义,不然就只能找警察聊了。” 为首的混混停顿了一秒,疑惑地问道:“有这种俗语吗?” 贺慧珠真诚地提醒道:“这不是重点。” 为首的混混犹豫了一下,既然提到了警察,那就没必要再留在这里了,他恶狠狠地说道:“行,今天我先放他一马,但这钱要是不还,军哥一定不会放过他的。” 说完,他就带着手下几个小混混离开了。 等他们走后,贺慧珠看向瘦骨嶙峋的少年,温声问道:“你没事吧?” 少年沉默着摇了摇头,漆黑的睫毛垂落,整个人仿佛融进了阴影里。 “那就好。”贺慧珠没多说什么,只是叮嘱道:“你先去上学吧,以后如果再发生这种事,记得要跟警察求助,而且最好不要到这种人少的地方,很危险的,往人多的地方去。” 少年点了点头,声音有些嘶哑,低声道:“……谢谢。” 贺慧珠弯着眉眼笑了笑,朝他摆了摆手“不用客气。” 第63章 “女混混”的妈妈(6) 傍晚,太阳逐渐西沉,天空被染成了一片温暖的橙红色,仿佛艺术家用最柔和的笔触在天幕上描绘出了一幅动人的画卷。 微风轻轻吹过,稍微吹散白日的暑气,带来了些许凉意和淡淡的花香,远处的建筑物在夕阳的映照下,轮廓变得柔和而朦胧。 而近处的金色阳光洒在校园的小路上,投下斑驳的树影,仿佛为学校披上了一层金色的外衣。 随着放学的铃声响起,原本安静的校园渐渐变得热闹起来,学生们从各个教室涌出来,脸上洋溢着放松的笑容,或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谈论着一天的学习和生活,或独自背着书包,沿着校园的小道慢慢走着。 操场的篮球场上,几个男生正在挥汗如雨地打球,年轻的身影在夕阳下显得格外矫健,不远处,几个学生则坐在草坪上,笑声随着微风飘荡,为这宁静的傍晚增添了几分生机。 在这个傍晚时分,学校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夕阳的余晖、欢快的笑声、篮球的弹跳声…… 学校的大门缓缓打开,一群走读生陆续走出校园,有的家长早早地等在校门口,迎接自己的孩子回家,或牵着孩子的手,或帮孩子背着沉重的书包,这一幕显得异常有爱。 唐雨婷孤零零地走在人群中,肩上背着书包,表情很沉默,与周遭热闹的氛围格格不入。 忽然,她听见了几道略有些熟悉的、明明带着笑,却充斥着恶意的声音:“哟,香肠嘴,跑这么快做什么啊?” 唐雨婷下意识地看过去,只见一个小团体站定在人流中,把一个戴眼镜的厚嘴唇男生围在了中间。 这几个人都是初一(6)班的学生。 小团体是以一男一女为首,男生叫林子豪,一个月前刚转学来,女生叫方菡,两人的家境都不错,花钱很大方,平时有不少人捧着他们成了他们的跟班。 只不过他们自视甚高,性格都很自私自大,以欺凌同学为乐,而被他们选中的倒霉鬼,就是眼前这个戴眼镜的厚嘴唇男生。 男生叫冯俊逸,单亲家庭,跟妈妈一起生活,家境不太好,嘴唇天生比一般人要厚一些。 其实本是无伤大雅的事,方菡却看他的厚嘴唇很不顺眼,觉得很恶心,这便成了他被欺凌的理由。 小团体把冯俊逸围在中间,几张脸上的表情如出一辙,恶意的嘲讽如同暗夜的寒风,凛冽而刺骨。 他们的眼睛像是两颗冰冷的铁球,毫无温度,毫无情感,嘴角勾起一个残忍的弧度,仿佛在脸上刻下了一道道嘲讽的痕迹。 特别是林子豪和方菡,每一个眼神的转动都在无声地嘲笑和讥讽,眉头微皱,带着一种不屑和轻蔑,仿佛在他们的眼中,冯俊逸就是垃圾,就是一个最不值得尊重的存在。 看着这些脸谱化的脸,冯俊逸仿佛看到了什么恐怖的画面,手指控制不住地抖了起来。 其中一个人把手搭在了冯俊逸僵硬的的肩膀上,故作难过地说道:“放学铃声一响就看不到人影了,难道是不想看到我们?别这样吧,我们还挺喜欢跟你一起玩的。” 不知是哪个字戳中了冯俊逸,连他的身子都微微颤抖了起来。 他的脸色苍白如纸,没有一丝血色,仿佛所有的生命力都被恐惧吸走了,双眼惊恐无助地垂下,瞳孔中充满了深深的恐惧,如同被黑暗吞噬的深渊。 “怎么不说话?”林子豪拍了拍冯俊逸的脸颊,恶劣地说道:“哑巴了?” 冯俊逸的嘴唇颤了颤。 “啧。”方菡咂了咂舌,毫不掩饰眼里的厌恶,嫌弃地说道:“恶心,像猪一样,真是恶心死了。” 听见这话,旁边几个人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一样,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甚至还有人学起了冯俊逸的样子,故意撅起嘴唇,脑袋左右晃了晃,发出“阿巴阿巴”的声音。 一群人笑得更大声了,笑声尖锐而刺耳,如同乌鸦的叫声,凄厉而冷漠,充满了恶意和轻蔑,仿佛在他们的心中,别人的痛苦和尴尬就是他们最大的快乐。 那种充满了恶意嘲笑的神情,仿佛是一支无形的毒箭,直刺冯俊逸的心房,让他无法呼吸,无法抵抗。 他连忙抿紧嘴唇,双手紧紧握在一起,手指因为过度的用力而泛白,像是在试图抓住什么可以让他安心的东西,但周围却是一片虚无。 冯俊逸整个人都在微微颤抖,仿佛一阵微风就能将他吹倒,嘴唇紧闭,仿佛害怕一旦张开,那无尽的恐惧就会如同野兽般冲出,将他吞噬。 他的神情中充满了无助和绝望,就像一个被抛弃的孩子,孤独地站在世界的尽头,面对着无尽的黑暗和寒冷,眼神中充满了迷茫和困惑,仿佛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陷入这样的境地,也不知道该如何去摆脱。 看着这一幕,唐雨婷微微皱起眉头,眼神有些愤怒,她攥紧拳头,抬脚刚朝那边走了两步,就听见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何老师厉声喝道:“那边几个同学,你们在做什么!?” 本来已经注意到唐雨婷的林子豪吃了一惊,转过头,脸上的表情切换自如,哥俩好地揽住冯俊逸的肩膀,笑着说道:“没干什么啊,老师,我们就是朋友间开个玩笑。” “对啊。”其他人也附和道:“老班,你整得这么严肃干什么呀,我都有点害怕了。” 见班主任来了,唐雨婷悄悄松了一口气,拉了一下书包带子,默默转身离开了。 身后一群人还在嘻皮笑脸地插科打诨,感受到肩上传来的力道,冯俊逸的脸上挤出一个僵硬的笑,涩声说道:“老师,没什么事。” 掰扯了好一会儿,何老师才将信将疑地离开了,林子豪这才松开手,嫌弃地拍了拍身上不存在的灰尘,冷笑道:“算你有眼力见,不然有你好看的。” 冯俊逸不敢说话。 不过林子豪的注意力也不在冯俊逸身上,他看向刚才唐雨婷站的位置,摸了摸下巴,低声道:“我忽然发现刚才那个女生长得还挺漂亮的。” “她是我们班的吧,我有点印象,叫什么名字来着?” 听见林子豪的话,方菡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不开心地说道:“一个穷酸鬼,谁会记得她叫什么名字啊,我撞见过好几次她在教室里啃馒头,连饭都吃不起一样。” “嘶。”林子豪反而更有兴趣了:“这样的才好骗嘛,给点好处,勾勾手就上钩了。” 方菡怒瞪了他一眼,小脾气立刻就上来了,气得扭头就走,不满地说道:“你要是喜欢,那你就去好了。” 林子豪没理她,只是摸着下巴笑了笑。 明明只是十二三岁的年纪,表情和语气却是与年纪截然不同的刻薄和猥琐。 * 另一边。 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唐雨婷终于回到了家,天色已经有些晚了,仿佛蒙上了一层黑色的薄纱。 唐雨婷的继父刘卫军虽然是本地人,但他在港城并没有房子,住的一直都是出租房。 这是几十年的老楼,除了气味不好,样子看上去也很糟糕,过道上布满了各种污渍,墙壁上的油漆早已斑驳脱落,裸露出不规则的灰色水泥块,天花板上的裂缝像蜘蛛网一样四处蔓延,让人不禁担心哪一天会突然塌下来。 走过长长的走廊,头顶的电线乱七八糟团在一起,两边人家户的铁制门框也褪色生锈了,入鼻的都是腐朽陈旧的味道。 唐雨婷家在走廊尽头的位置,屋子很小,像是蚂蚁窝似的,算上厨卫的面积也仅有不到三十平方。 那间出租房在走廊尽头的位置,像是蚂蚁窝,狭窄得让人几乎无法呼吸,算上厨卫的年纪也仅有不到五十平,一家四口住在这里非常拥挤。 进门之前,唐雨婷站在门口,像是在做什么心里建设一样,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攥紧书包带子,小心地打开了门。 一进门,一股潮湿的气息便扑面而来,伴随着老旧家具散发出的霉味,甚至快要掩盖住了空气中飘着的饭菜的味道。 房间里的窗户紧挨着狭窄的楼道,即使打开也无法驱散室内的沉闷,光线很暗,平时阳光只能勉强从缝隙中挤进来,洒下一地斑驳的光影,房间里的家具很少,还有些破旧,构成了生活的全部。 房间里回荡着动画片的声音,唐雨婷第一时间环视了一圈,确定刘卫军不在家以后,这才放下心来。 刘卫军看不上她这个拖油瓶,她也不喜欢这个继父,可最近他却变得很奇怪,总是莫名其妙地想要摸她的手,摸她的脸,好像他们关系很好一样。 唐雨婷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虽然她还搞不清楚对方的意思,但对方的行为令她感觉很不舒服。 “喂!” 忽然,不知什么东西朝唐雨婷劈头盖脸地砸了过来,她正在发呆,躲闪不及,鼻子结结实实地挨了一下,剧痛之下,生理性的眼泪一下子就涌出来了。 “唔……” 唐雨婷下意识地捂住鼻子,感觉到鼻腔里涌起一股甜腥味,但好歹是没有血流出来。 砸到她的是小汽车玩具,用小汽车玩具砸她的是她同母异父的弟弟刘家铭。 刘家铭今年七岁了,刚上幼儿园,因为营养过剩,所以长得胖嘟嘟的,下巴都有了三层,胳膊跟藕似的,一截一截的。 两人平时挺不对付的,关系很一般,主要是因为刘家铭是个熊孩子,而她妈又一直纵容着他。 就拿跟其他孩子相处来说,刘家铭的眼睛总是盯着别人的玩具,时刻准备抢夺别人的猎物。 每当有其他小朋友玩得开心时,他就会走过去,故意去碰一下别人的玩具,或者突然大喊大叫,打断别人的游戏。 他还偷偷把别人的玩具藏起来,然后看着别人焦急地四处寻找,而他就在一旁幸灾乐祸地笑着。 他还会用泥巴或沙子弄脏别人的衣服,看着别人生气或哭泣,他似乎觉得很有趣。 罗晓和刘卫军却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甚至偶尔还会纵容他,这让他越来越肆无忌惮。 久而久之,其他孩子都对刘家铭避之不及,他的存在就像一道阴霾,言行举止总是那么令人讨厌,就像一个不断发出刺耳噪音的喇叭,让人无法忍受。 这样罗晓还经常夸刘家铭呢,觉得他从小就跟其他人不一样。 “这是干什么呢?” 一身油烟味的罗晓从厨房里走出来,手里还拿着锅铲,皱着眉头问。 灯光下,她的面庞已经被岁月和劳累刻下了痕迹,那双曾经年轻的眼睛,被琐碎的家务和无尽的担忧磨砺得很黯淡,头发不再乌黑如墨,明明年纪不算大,鬓边却已经有好多白头发了。 见唐雨婷被砸得眼泪都出来了,刘家铭的脸上飞快闪过了一丝心虚,叉着腰,抢先一步告状道:“妈!她刚才偷偷骂我!” 唐雨婷捂住鼻子,否认道:“我没……” “唐雨婷!”罗晓不耐烦地打断了她的话,质问道:“你能不能懂点事!?你弟弟才七岁,还是个不懂事的小孩子,你做什么总是要欺负他!?” 唐雨婷抿紧嘴唇,再次否认道:“我没有!!” 罗晓眉毛一竖,手里的锅铲挥了挥,喋喋不休地逼问道:“你那么大声干什么!?你是对我不满吗!?我辛辛苦苦把你养这么大,你就这么跟我说话的!?” 唐雨婷:“……”她沉默地闭上了嘴,这些年,她逐渐学会了用沉默应对。 结果罗晓还是不满意,自怨自艾地说道:“好好好,跟我犟,真是翅膀硬了,我在这里苦口婆心地说半天,你却一句话都不说是吧!?” 她摔摔打打地骂道:“真是个没良心的白眼狼!要不是为了你,我现在也不至于过得那么惨……” 罗晓又熟练地骂了起来,翻来覆去都是自己这些年来受的这些苦,全部都是因为唐雨婷。 唐雨婷依旧沉默,她知道,自己说不说话、说什么,对她妈来说,其实根本就不重要。 刘家铭从罗晓身后探出脑袋,一脸得意地朝她做了一个鬼脸。 第64章 “女混混”的妈妈(7) 罗晓还在抱怨,刘家铭还在得意地做鬼脸,唐雨婷孤零零地站在旁边,脸上的表情很麻木。 她已经习惯了。 一开始还会心怀期待,渐渐就学会了沉默,因为解释没有任何意义。 一颗糖可以哄好五岁的唐雨婷,让她觉得妈妈还是爱自己的,却骗不了十三岁的唐雨婷。 她花了八年的时候,让自己认清了这个事实。 只是……心里还是忍不住会有期待的,妈妈,你会不会……相信我一次呢?为我考虑一次呢? 过了好一会儿,罗晓勉强说够了,表情还有些意犹未尽,骂道:“行了,赶紧准备吃饭了,就知道耷拉着一张死人脸,我天天这么辛苦,也不知道体谅我!” 唐雨婷没有接话,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这个举动又惹得罗晓骂了两句。 “没良心的小白眼狼!” 刘家铭不是很懂这些话的含义,但他喜欢学这些骂人的话,跟着喊了好几遍:“白眼狼!她是白眼狼,没良心!呸呸呸!” “哎哟哈哈哈。”罗晓甚至还觉得很光荣,指桑骂槐地夸奖道:“还是铭铭知道心疼妈妈,会帮妈妈说话,真乖,妈妈做了你最喜欢吃的排骨呢!” 得到夸奖的刘家铭更是来劲了,像只猴子似的上蹿下跳了起来。 听见身后的吵闹,唐雨婷没有回头,只是有些嘲讽地皱起了眉头。 她的房间特别特别小,小房间宛如一条狭窄的缝隙,嵌在墙与墙之间,门口几乎被一堆杂乱的纸箱和旧家具堵塞,让人怀疑是否能顺利进入。 唐雨婷淡定地微微侧着身子,从小门穿了过去,不过即使侧身通过,也要时刻提心吊胆,生怕碰到什么尖锐的边角。 房间内,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沉闷而压抑,唯一有一扇特别特别小的窗户,被外面的墙挡住了,只能开一条小小的缝,几乎透不进一丝光线,即使在大白天,房间里也昏暗得如同夜晚。 就算房间都这么小了,墙角还是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杂物,从破旧的书籍到陈旧的衣物,再到一些不明所以的小物件,就算整理了,但还是显得杂乱无章,仿佛在进行一场无声的抗议。 角落里,有一张破旧的小床和木桌,一米五的唐雨婷睡在小床上就已经有些抵脚了,桌面上散落着一些笔和纸张,看似随意但又似乎隐藏着某种规律,桌边,一张破旧的小椅子静静地伫立着,仿佛在等待着什么。 整个房间弥漫着一种潮湿而陈旧的气息,让人不由自主地加快呼吸,想要逃离这个狭窄压抑的空间,时间似乎都停滞了,只剩下那些静默的杂物和沉闷的空气,共同诉说着这里的孤独和沉寂。 唐雨婷坐在小椅子上,怀里紧紧地抱着书包,像是在抱着一个依靠,表情有些放空。 * 继父刘卫军的工作是在市场里帮人杀鱼,有时候会跟着渔船去海上捕鱼,如果他不在家,应该就是跟着出海了,一般会出去个四五天。 他不在家的时候,家里的饭菜就比较简单,量也不是很大,唯一的一个荤菜基本也只有刘家铭能吃。 一开始唐雨婷也是能吃的,只不过她一夹肉,刘家铭就大哭大闹地耍赖,久而久之就罗晓就让唐雨婷别老是盯着肉看。 “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平时缺你吃喝吗!?就那么一两次,你就非得跟弟弟抢是吗!?” “你弟弟还这么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你就不能让让她吗!?” 可是,当时的她也只有十岁啊…… 唐雨婷跟罗晓吵了一架,挨了一顿打和半个月的训斥,话题又转变成了她没良心,不体谅妈妈。 三人坐在桌子边吃饭,刘家铭用手拿着排骨,吃得满手和满嘴都很油腻,他用小眼睛撇着唐雨婷,故意大声地吧唧着嘴巴。 唐雨婷没理他,只是夹了一筷子土豆丝,低头往嘴里扒拉着米饭。 罗晓皱了一下眉头,嫌弃地说道:“一个小姑娘家家,这个样子吃东西出去还不得被人嘲笑啊!” 唐雨婷没反应,她要多吃,要吃饱,其实她的饭量很大,比一般同龄人都能吃,只不过很少体验完全吃饱的感觉。 她忽然想起今天中午吃的饭团和水果,那种饭团她从来没吃过,只看别人买过,虽然量不大,但吃起来真的很好吃。 唐雨婷埋着头,莫名笑了笑。 吃完饭,她照例洗好碗,把厨房收拾干净,刚走出去,就看见刘家铭在偷偷摸摸地藏什么东西。 看见唐雨婷,他的表情还有一点心虚,赶紧用抱枕把手里的东西盖上。 刘家铭刚生出来的时候,唐雨婷还很喜欢这个软软的小团子的,只不过这些年来,喜欢很快就被消耗了。 他被溺爱成了一个性格很恶劣的熊孩子,唐雨婷现在很讨厌他,不想跟他交流,不想跟他说话。 她随意地瞥了一眼,待看见浅粉色的一角,眼睛立刻就瞪大了。 唐雨婷冲过来,一把拽开抱枕,发现了压在下面的草莓牛奶。 旁边的刘家铭已经尖叫了起来,他一把推开唐雨婷,把草莓牛奶抓进了手里:“我的!!!这是我的!!!” 唐雨婷气得脸都红了,上前就去抢:“放手!” 听见动静的罗晓从房间里跑了出来:“干什么呢干什么呢!” 见她出来了,刘家铭猛地松开手,从沙发上滑到地板上,在上面打滚尖叫道:“妈妈!她抢我的东西!” 刘家铭的脸涨得通红,眼泪说来就来,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滑落,嘴巴张得大大的,哭声震耳欲聋,仿佛要将所有的委屈和不满都宣泄出来。 他仰面躺在地上,双脚乱踢,踢到了旁边的垃圾桶,发出“砰”的一声响,他却毫不在意,只是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大声地哭着,闹着。 罗晓可心疼坏了,赶紧冲过来要抱起刘家铭。 他却赖着不肯起来,跟只不停挣扎的猪一样到处乱扭动,眼泪已经挤不出来了,但他的嘴巴仍然张着,发出沙哑的哭声。 刘家铭的脸上满是泪痕和鼻涕,但他并不在意自己的形象,只是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混乱中,罗晓用手指头恶狠狠地戳着唐雨婷的额头,不由分说地骂道:“你做什么又欺负弟弟!?他还这么小,你跟他抢什么!?” 唐雨婷的额头立刻就红了一大块,她往旁边躲了躲,咬紧牙关,倔强地反驳道:“那是我的东西!是他抢我的东西!” 搞清楚姐弟俩抢的是一盒草莓牛奶以后,罗晓立刻横眉竖眼地骂道:“你的?你哪里来的钱?我天天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你还去买这种东西!?小小年纪就知道享受了是吧!?” 唐雨婷知道,其实并不是家里买不起这么一盒牛奶,只不过是她妈觉得她配不上喝而已。 罗晓把草莓牛奶递给了刘家铭,小孩得逞后,那张原本天真无邪的小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他挺起胸膛,仿佛在这一刻,自己的身体都变得高大起来。 唐雨婷咬住嘴唇,继续说道:“这是我的。” 罗晓刚想发火,刘家铭看了一眼眼眶发红的唐雨婷,眼珠子滴溜溜地一转,把手里的草莓牛奶恶狠狠地摔到了地上:“还给你!” “嘭”一声响。 草莓牛奶的盒子摔到地上,猛地炸开,浅粉色的牛奶四溅开,在阴影中泛着暗色,黏糊糊地蜿蜒在地板上,宛如流动的血液一般。 唐雨婷只觉得心脏都颤了一下,她垂着脑袋,盯着满地的草莓牛奶不说话了。 是她的错,她不应该把这个牛奶带回来的。 刘家铭还在像斗胜的公鸡一样昂首挺胸,罗晓微微一愣,咳嗽一声道:“行了行了,再买就是了,真是的,从小就这么计较。” 唐雨婷还是不说话。 “别整那个死样子,明天多给你十块钱,想喝再去买。”罗晓摆了摆手,有些不耐烦地说道:“赶紧把地上收拾了。” 刘家铭做了个鬼:“略略略,” 一直没动的唐雨婷猛地冲上去,在罗晓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狠狠地给了刘家铭一巴掌。 “……”刘家铭愣了一下,脸颊一下子就红肿了,他后知后觉地感受到痛,张开嘴哇哇地哭闹了起来。 这次可就哭得真情实意多了。 “你做什么!?” 罗晓尖声叫了起来,像瞪仇人一样瞪着唐雨婷,一把将她推到地上,赶紧去哄哭闹的刘家铭。 看见这一幕,唐雨婷冷冷地笑了笑。 * 夜色深沉,孤寂无边,罗晓已经带着被哄好的刘家铭回房间了,唐雨婷蹲在地上,手里拿着湿抹布把已经发干黏稠的牛奶渍一点一点擦干净。 窗外的天空像被泼洒了浓墨,漆黑一片,只有稀疏的星光在遥远的天际闪烁,仿佛是遥远宇宙的孤独眼睛,默默注视着发生的一切。 房间里时不时传来短视频的声音和刘家铭的笑声,唐雨婷坐在地上,嗅闻着空中甜腻的味道,把脑袋埋到膝盖上,肩膀偶尔抖动两下。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凉意,头顶的灯光昏黄而朦胧,为这幽深的夜色增添了几分朦胧的幽暗。 在这样的夜晚,人的内心也仿佛被这深沉的夜色所感染了,一点一点变得黯淡起来。 * 翌日,早晨。 阳光正好,像金色的绸带,轻轻洒落在城市的每个角落,阳光透过树梢,洒在静静的街道上,让整个世界都沐浴在这温暖而明亮的光芒中。 此时阳光的温度恰到好处,既不过于炽热,也不过于冷淡,用它的温度抚慰着大地上的每一寸生命。 在这样的阳光下,一切都显得那么生动而富有活力,树叶在阳光的照耀下,绿得发亮,仿佛每一片叶子上都跳跃着生命的火花,花朵在阳光的照耀下,更是娇艳欲滴,散发出迷人的芬芳。 几枝栀子花插在花瓶里,如同一位婉约的少女,静静地绽放着她的美丽,花瓣洁白如雪,细腻而富有光泽,仿佛是用最纯净的玉雕刻而成,每一片花瓣都呈现出优雅的弧度,层层叠叠,形成了一个完美的花球。 清幽的花香弥漫在空气中,淡淡的,却足以让人沉醉,这种香气不同于其他花卉的浓烈,它更像是一种柔和的、温馨的、充满生命力的气息,让人感到宁静而舒适。 花瓶是透明的玻璃质地,上面有着精致的花纹,与栀子花的洁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阳光的照射下,花瓶和花朵都散发出迷人的光芒,仿佛整个世界都被柔和的光线所包围。 厨房里,贺慧珠哼着歌,穿上小熊围裙,把买好的食材从袋子里拿出来。 她打算中午给唐雨婷米饭,小孩子嘛,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就需要吃些有营养的。 贺慧珠做了腊肠煲仔饭,腊肠切成薄片,均匀地铺在米饭上,还放上胡萝卜玉米粒和小青菜等蔬菜每一片腊肠都吸收了饭香,同时又将自身的咸香渗透进每一粒米饭中。 腊肠的色泽红亮,米饭粒粒分明,锅底还形成了一层薄薄的锅巴,用勺子轻轻搅拌,腊肠和米饭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口感,每一口都能品尝到腊肠的咸香和米饭的香甜,还有锅巴的酥脆,这种多层次的口感让人回味无穷 煮煲仔饭的时候,贺慧珠给鸡翅改了花刀腌制,然后炸过以后用辣椒炒制,鸡翅外皮金黄酥脆,质地细腻,每一块都散发着诱人的光泽,轻轻咬一口,酥脆的外皮瞬间破裂,露出里面鲜嫩多汁的鸡肉,口感层次丰富,让人回味无穷。 有荤有素,自然还得有汤,贺慧珠最后炖了一盅肉饼汤。 精髓在于那金黄色的肉饼,精心选用的上等猪肉,剁成细腻的肉馅,再混合着葱姜等调料,经过反复揉捏,形成富有弹性的肉饼。 汤底则是肉饼汤的灵魂,采用鸡骨架和猪骨等熬制而成,经过长时间的慢炖,汤底变得醇厚浓郁,充满了骨肉的鲜美,而肉饼的加入,更是为汤底增添了几分醇厚和口感。 贺慧珠的厨艺非常好,做菜速度很快,所有菜做好以后装进保温盒,还装了两根香蕉,有荤有素有水果,营养丰富, 第65章 “女混混”的妈妈(8) 早上六点,唐雨婷照例起床洗漱,把东西都收拾好以后,她来到厨房,准备把昨晚上的剩菜剩饭打包。 可厨房里空空荡荡的,什么都不剩下,盛着剩菜的碟子都还没洗,上面还糊着一层油渍。 唐雨婷愣了一下,下意识地环视一圈,目光落到了旁边的垃圾桶里,一时间有些凝滞。 对于昨天晚上唐雨婷居然敢跟刘家铭动手这件事,罗晓都快要气炸了。 所以今天早上她故意没有给唐雨婷钱,昨天的剩饭也一点没留,她宁愿全部倒进垃圾桶里,也要给这个不听话的孩子一个教训。 刘佳铭今年七岁,平时别说打他了,罗晓和刘卫军连他的一根手指头都舍不得碰的。 而且刘卫军脾气比较暴躁,还特别疼爱这个独生子,这也得亏是他这两天不在家,要是让他看见唐雨婷居然敢打刘家铭,她少不了要挨一顿毒打的。 罗晓觉得,相比起来,自己的手段已经是非常温和了,中午饭不吃也没多大影响,就是饿一顿而已,晚上再回家来吃饭就好了。 而且孩子不管不成器,小小年纪就这么爱计较,为了一盒牛奶,连自己的亲弟弟都能打,那长大了还了得? 就得趁现在还能管教的时候好好管教。 一般来说,不管是住校生,还是走读生,学生的生活费都是按月充进饭卡里的,饭卡可以在学校食堂和小卖部用,想吃什么就买什么。 但唐雨婷不是这样的,前一天晚上没有剩菜剩饭的时候,罗晓才会在第二天给她钱让她去食堂吃。 一荤一素一份钱,九块钱,罗晓会给唐雨婷十块钱,她觉得自己对这孩子已经够好了。 要知道,如果不是为了这孩子,婆家人不会嫌弃她生不出儿子,她也不会跟前夫耗那么长时间才离婚;如果不是为了这孩子,她也不会来到港城打工,最后为了本地户口嫁给刘卫军这个暴脾气;如果不是为了这孩子,她的生活才不会像现在这样。 可就算这样,她还是愿意养着这孩子,给她吃,给她穿,给她地方住,送她上学,还给她零用钱,已经做得很好了。 这些想法罗晓不只是在心里想想,而是经常拿出来反复跟唐雨婷念叨的,像洗脑一样,在她幼小的心灵里扎下了根,让她觉得,自己就是母亲苦难生活的根源。 可能有朝一日,这个想法就会破土,长成参天大树。 对于罗晓倒饭菜的行为,唐雨婷不用猜都知道是什么意思,她没说什么,只是背上书包,离开家门去上学了。 公交车迎着晨光向前,时间还很早,车厢里没有多少人,唐雨婷坐在最后一排,小脸有些发白,她微微蜷缩着身子,一只手按在隐隐作痛的胃部,另一只手里拿着单词本默读。 晨光在她浓密的睫毛上浮动,落下了一片沉寂的光影。 * 时间很快来到了中午,阳光斜斜地洒在校门口的大理石地面上,形成斑驳的光影,校门口两侧,高大的梧桐树伸展着茂密的枝叶,为炎炎烈日下的行人提供了一片凉爽的阴影。 现在是饭点,放学铃声一响,一群学生就急匆匆的朝食堂跑去,除此之外,校园的小卖部里也挤满了学生,一群人围着货架挑选零食,笑声和谈话声交织在一起,营造出了一种轻松愉快的氛围。 不时有老师或校工从旁边经过,他们的步伐更加稳重,脸上带着一丝严肃。 初一(6)班的教室里很快就空了,只有零星几个学生还在收拾文具,唐雨婷便是其中之一。 她的坐姿端正,面前的课桌上摊放着一张卷子,她手里还拿着笔,把做错的题目一一勾出来改正。 唐雨婷知道,自己不是那种不好好听课都能考出好成绩的天才学生,家里也没有条件请课外辅导。 她唯一能依靠的,就是自己日复一日的努力。 为了不迟到,唐雨婷每天五六点就要起床,可就算如此,她还是坚持每晚刷题到十二点才上床睡觉。 昨天晚上,她把撒在地上的草莓牛奶一点一点擦干净以后,还是坚持刷了一张卷子才休息。 其实对于一个还没成年的孩子来说,这样的作息时间实在是有点太阴间了,但唐雨婷没有办法,她知道,如果自己不努力,那将会失去这个“改变命运”的机会。 她只有比一般人更加努力一点,才能获得回报。 唐雨婷把错题都改好以后,教室里就剩下她一个人了,她把卷子叠好用夹子夹住,然后小心地从小包里面拿出了饭卡。 因为胃有一点点疼,所以她决定去食堂好好吃一顿午饭。 唐雨婷刚把饭卡抽出来,就看见一道身影出现在了教室门外。 来人穿着一条花色清新淡雅的连衣裙,乌黑浓密的长发扎成温柔的低马尾,脸上未施粉黛,却显得白净又清丽。 她手里提着一个保温袋,一看见唐雨婷,立刻就朝她挥了挥手,脸上露出了如月光般温和的笑容。 看见这一幕,唐雨婷的脸上瞬间涌现出了一种难以言表的惊讶,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瞳孔里闪烁着一种难以置信的光芒,仿佛看见了什么令人震惊的事物。 “婷婷。”贺慧珠走进教室,笑着说道:“太好了,我还以为你已经去吃饭了呢。” 她是何老师联系门卫以后破例放进学校来的,因为唐雨婷没有电话,她没法联系上她,而且也没有提前说好让她出去拿吃的,所以这次可以送进来。 贺慧珠走到唐雨婷面前,十分自然地把手里的保温袋放到桌子上,温声说道:“正好,你就别去食堂吃了,我做了些菜,你尝尝。” 唐雨婷的嘴唇微微张开,仿佛想要说些什么,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她没想到,贺慧珠居然还会来,她以为,她被拒绝以后,两人之间不会再产生什么交集的。 唐雨婷的手指紧紧攥在一起,仿佛想要抓住这一刻的震撼和迷茫,不让它们溜走。 “你……”她茫然又直白地问道:“到底想要什么?” 正打开保温袋的贺慧珠停下动作,垂眸看着面前竖起刺的小姑娘,笑着摇了摇头道:“我什么都不想要。” 唐雨婷的表情更不安了,在她看来,一个人对一个人不好,不需要任何理由,但一个人要是对一个人好,肯定是想从她身上得到什么的。 “唔……这样说吧。”看着小姑娘的表情,贺慧珠微微歪着脑袋,回答道:“我听我妈妈说过你家的事,我觉得你是个很努力的孩子,应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不应该被其他人或事所阻碍。” “而且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我们能有机会成为亲人,毕竟我现在没有家人了。” 听见这番话,唐雨婷的身体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所牵引,微微向前倾斜,仿佛想要更深入地探究这个令人惊讶的消息。 她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往后退了退,小声地拒绝道:“谢谢,不过我并没有您说的那么好,您可能要失望了。” 连她的妈妈都嫌弃她,其他人又怎么会喜欢她呢?就算会,这份喜欢总有一天也会消失的。 看着小姑娘明明很失落,却强撑着露出笑脸的模样,贺慧珠有些心疼,她摸了摸她的脑袋,温声说道:“并不是要能够做得很好才能体现一个人的价值的,而且你并不是需要做得多好我才愿意对你好的。” “在我看来,你很努力,很坚持,很有韧性,这些就是非常明显的优点了,只要努力过、尝试过,哪怕没有结果,生根发芽的过程也是很宝贵的啊。” “哪怕你就像一棵小树一样,健健康康地长大,这也很了不起啊!” 贺慧珠说这番话的时候,脸上是带着笑的,在温暖的阳光下,她的笑容如同初绽的花朵,绚烂而迷人,如同春天的微风,轻轻拂过脸颊,让人感到无比的舒适和愉悦。 乌黑的眼睛闪烁着柔和的光芒,仿佛星辰在夜空中闪烁,嘴角轻轻上扬,形成了一道浅浅的弧线,像是天边的一道彩虹,让人看了便心生欢喜。 唐雨婷一时间看得有些愣了,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这种话,就像弟弟轻而易举就能得到妈妈的夸奖和关心,而她只有在考得好成绩或者努力做家务的时候,才会获得一句简单的夸赞。 而且就算是她一直很尊敬的何老师,之所以愿意多花时间帮助她、关心她,本质上也是因为她成绩好,足够乖。 她必须要付出,才能得到别人的关心。 她必须要够好,才能得到别人的夸奖。 唐雨婷觉得自己仿佛融化在了贺慧珠的眼睛里,所有的忧愁和烦恼都在此刻烟消云散。 她的笑容仿佛具有魔力,能够感染到身边的每一个人,让整个世界都充满了欢乐和温馨。 唐雨婷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这令她有些惶恐和不知所措。 她觉得自己莫名有些鼻酸,连忙掩饰性地垂下眼睫,手忙脚乱地在书包里摸了摸,把小包里零零散散的纸钞全部都掏了出来。 唐雨婷抿紧嘴唇,有些结结巴巴地转移话题道:“我……我跟您买吧,这,这个饭。” 她把钱递到了贺慧珠面前,手里的纸钞每一张都被理得很整齐,她的手指捏得有些紧,微微按出了一些褶皱。 看着神色紧绷的唐雨婷,贺慧珠笑了笑,从中抽出一张五块钱,自然地说道:“好啊,那就请姑姑喝一盒牛奶好了,就当是做饭的辛苦费。” 因为她的表现,两人之间的氛围莫名变得温馨又融洽了起来, 见贺慧珠没有拒绝,哪怕只拿了五块钱,唐雨婷还是忍不住松了一口气,朝她露出了一个小小的笑容。 “好了好了。”贺慧珠麻利地把饭菜都从保温袋里拿出来,笑着说道:“快吃饭吧,我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随便做了一些……” “叮——” 话刚说到一半,贺慧珠的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 她掏出手机,扫了一眼屏幕,发现是警察局打来的电话。 唐雨婷也看见了,眼底不由得多了些担忧,小心翼翼地看着贺慧珠。 贺慧珠把筷子递给她,按下了接听键。 警察打电话来没有别的事,而是通知她抓到韩驰了,他们从他的电脑硬盘中找到了他偷拍的视频和把视频发到网上的证据。 贺慧珠是报案人,自然要去协助调查,不过也没什么大事。只需要做一下笔录就可以了。 除此之外,警局还联系到了几个受害者,只不过大部分人都不愿意出面,觉得很丢人,担心被家里人或是亲戚朋友知道。 听警察说完了,贺慧珠应了一声,淡定地说道:“好的,我马上就过去。” 等她挂断电话后,看着唐雨婷关切的眼神,笑着说道:“放心吧,没什么大事,我只不过是去协助一下调查而已。” 唐雨婷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小声地说道:“如果有我能做的,我都可以帮忙的。” 贺慧珠故作思索的模样,说道:“现在确实有一件事是只有你能做的。” 唐雨婷的表情没什么变化,眼睛却亮了亮。 贺慧珠笑道:“这些菜是我特地做的,你一定得好好吃饭,快快长高哦。” 唐雨婷缓缓点了点头:“好!” 看着小姑娘乖巧的模样,贺慧珠摸了摸她的脑袋,温声说道:“那我先走了,你好好吃饭,这些餐具我下午再来拿,到时候我在学校门口等你。” 跟唐雨婷约好以后,贺慧珠就离开了学校,打车往警察局去了。 北区警察局在黄海路街道,里面开着空调,一进门,一股淡淡的消毒水和冰凉的气息就迎面而来,冷硬的大理石地面反射着天花板上的荧光灯光,让人感觉像是置身于一个巨大的、无情的机器中。 墙壁上挂着警徽和标语,提醒着每一个进入这里的人正义和法律的庄严,接待区的长椅上坐着几位面色凝重的市民,他们或低头沉思,或焦虑地查看手机屏幕,正在排队等待着自己的案件被处理。 办公区则是一片忙碌的景象,电话铃声、键盘敲击声、打印机的工作声此起彼伏,汇成一曲紧张而有序的交响乐。 警员们或快速敲击着键盘,或低头审阅文件,或通过电话与同事交流信息,他们的脸上写满了专注和严肃。 贺慧珠一进去,立刻就有警员上来接待她:“贺女士是吗?请跟我来。” 第66章 “女混混”的妈妈(9) 贺慧珠跟着警察往里走,一眼就看见了站在走廊上的韩驰。 那天他离开以后越想越害怕,连家都没敢回就躲到了一个朋友家,警察给他打过电话,他装作没看见,直接把电话卡给拔了。 本来韩驰还抱有侥幸心理,可是贺慧珠准确地说出了他电脑里存有偷拍的视频。 这话可不像是随口胡说或者猜测。 贺慧珠看着韩驰,他这两天过得心惊胆战的,就像惊弓之鸟一样,好几天没有刮的胡子像是一片荒废的野草,在下巴和两颊上疯狂蔓延,与那张曾经清秀的脸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那些胡须很杂乱,有的长而弯曲,有的短而坚硬,像是他内心混乱和疲惫的象征。 隔着玻璃,可以看见韩驰正在跟警察说些什么,眼神中透露出了深深的憔悴,仿佛是短时间内经历了无数的风霜和雨打。 他身上的衣服皱巴巴的,就像是被遗忘在角落的旧报纸,衬衫还是他生日那天穿的那件,原本应该是白色的,但现在却沾满了灰尘和污渍,颜色也变得灰暗。 衣领处,几个被烟灰烫出来的破洞显得格外刺眼,仿佛在嘲笑他的落魄和无奈,裤子也显得松松垮垮,裤脚处沾满了泥土和尘土,让人一看就知道他这几天过得并不好。 “我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警察一推开门,贺慧珠就听见了韩驰的狡辩声:“那些视频不是我拍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电脑里。” 他越说越来劲,索性往椅子上一靠,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继续否认道:“群里那些消息?大家都是男人,聊些带颜色的话题犯法吗?如果这都犯法的话,那全天下的男人都要被枪毙了!” 对面的女警一拍桌子,冷声警告道:“给我好好说话!你要是不心虚,这几天躲什么!?” 韩驰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反正就算有视频,也不能证明拍视频的是他,他主打的就是一个嘴硬不承认:“我没有躲啊,去找我朋友玩不可以的吗?而且又不是故意不接电话的,就是手机掉了而已啊……” “你胡说八道!你这个不要脸的贱人!” 贺慧珠走进房间,这才发现韩驰对面还坐着一个情绪激动的年轻女人,看着他不知悔改的态度,女人直接扑上前,狠狠地给了他一耳光。 女人的指甲在韩驰的脸上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血印子,她崩溃地骂道:“你脚踏两只船就算了,居然还偷拍我的隐私视频发到网上,我跟你没完!!!” 警察赶紧去拉架,女人的声音在狭窄的空间里回荡,充满了愤怒和绝望。 这一耳光把韩驰打急眼了,他的双眼却充血,愤怒地瞪着对面的女人,双手紧握成拳,青筋暴起,仿佛随时准备挥出重拳。 女人却一点不怕,甚至显得更加激动,她的长发在灯光下乱舞,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始终倔强地不肯落下,双手在空中挥舞,尖锐的指甲几乎划破了空气。 她第一次谈恋爱,就遇上了这么一个绝世大渣男,整个人的情绪都快被整得崩溃了。 “操!你他妈敢打我!我要告你!”韩驰痛得龇牙咧嘴,愤怒地咆哮出声。 “闭嘴吧你!”警察骂道:“你偷拍和传播隐晦视频的事还没解决呢,你跑不掉的!” “你凭什么这么对我!!”女人的情绪正崩溃,喉咙里止不住地发出尖声,声音充满了委屈和愤怒。 她根本不敢告诉家里人,也不敢告诉朋友,如果不是咽不下这口气,她可能也会像其他受害的女人子一样忍气吞声,便宜这个人渣! 一群人闹成了一团,争吵越来越激烈,办公室外面的人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 警察虽然在拉架,但私心还是偏向受害的女人,她抓住机会,扑上去打了韩驰好几下,他被人按住手和肩,半天挣脱不开,只能被动挨打。 突然,韩驰不知从哪儿爆发出的力量,猛地站起身,椅子在地板上划出一道刺耳的声音。 他一把抓住女人的手腕,用力将她拉向自己,女人挣扎着想要挣脱,但他的力量却让她难以动弹。 韩驰口不择言地怒吼着,双眼充满了血丝,故意用言语侮辱女人:“操!你别他妈再动手了!就你这搓衣板一样的身材,你以为你有什么好看的吗!?少在这里闹了,你还要不要脸啊?其她人都不好意思出来,你还出来认领自己的视频呢?” 他压低声音说道:“怎么?你觉得那些视频拍得怎么样?不管是谁看了,都只会觉得你是个不要脸的女人!” 女人瞪大了眼睛,她用力挣扎着,另一只手疯狂地拍打韩驰,怒火攻心之下,反唇相讥道:“我呸!你还有脸说我!?就你这个三厘米和一分钟,睡个觉还得吃药的废物,你不会真以为自己有多牛吧!!” 正好赶上这一出的贺慧珠:“啊……” 手忙脚乱去拉架的警察们一时间也有些尴尬。 看见正在激烈争吵撕打的韩驰和女人,贺慧珠走上前,趁乱给了韩驰好几个肘击,把女人从他手上解救了下来。 “够了!”警察脑袋都大了,猛地拍了拍桌子,大声说道,声音充满了威严和力量。 一时间,房间里的人都被他的声音震住了,捂着肋骨的韩驰被按住,女人也停止了哭喊和撕扯。 “这是警察局,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呢?”警察继续问道,目光在他们之间来回巡视,着重瞪了韩驰好几眼:“要是真的敢干违法犯罪的事,我们绝对不会姑息的!” 韩驰疼得都岔气了,他看着忽然出现的贺慧珠,表情莫名有些畏惧,色厉内荏地呵斥道:“贺慧珠!就是你陷害我!警官,说不定那些视频就是这个女人弄到我的电脑里的!” 他不由得脑补了一大堆东西,撕心裂肺地喊道:“她就是个拜金女,以为我有钱就一直讨好我,肯定是对我爱而不得,然后由爱生恨!” “……”贺慧珠沉默了一秒钟,嫌弃地说道:“做人别太普信了,有这功夫还是洗洗睡吧,梦里什么都有。” “骗骗其他人就算了,别把自己也骗了,还图你的钱?你扪心自问,你有钱吗?听说付个饭钱都要刷爆信用卡呢,装富二代久了还真以为自己了不起了?” 韩驰一噎。 贺慧珠继续输出道:“犯罪的是你,被你偷拍的女孩子是受害者,她们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该羞愧的是你,你才是那个偷拍的死变态,社会的渣滓,别以为装无辜就能够逃脱惩罚了,别做梦。” 女人不认识贺慧珠,但一听见她说的话,仿佛找到了救星一般,泪水立刻如泉涌而出,拉着她的手不愿意松开。 她孤身一人来到这里,心里是又愤怒又害怕又惊慌,刚才虽然表现得很凶,但其实真的很不知所措。 贺慧珠拍了拍女人的手,温声说道:“别担心,别怕。” 见状,警察也安抚道:“放心吧,我们绝对不会姑息他的。” 女人泪流满面地点了点头。 第67章 “女混混”的妈妈(10) 另一边,学校里。 唐雨婷独自坐在教室里,课桌上的书本和卷子都被收了起来,装着菜和饭的保温饭盒整齐地摆放在上面。 腊肠煲仔饭、香辣鸡翅,漂浮着薄薄一层油花的肉饼汤。 还有助消化的香蕉和温温热的牛奶可以养胃。 菜都还是热的,摆盘很精心,不仅是看起来诱人,闻起来很香,吃起来味道更是好吃,唐雨婷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 唐雨婷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受着空气中弥漫的香气,心中充满了难以言喻的感激之情。 就算贺慧珠真的有所图,想从她身上得到什么,她忽然觉得也不是不能接受,更何况她什么都没有,能给别人什么呢? 唐雨婷的表情很认真,拿着筷子,把菜放进口中细细咀嚼,每一口都吃得很虔诚,让每一口食物都在舌尖上留下深刻的印记,品味其中的滋味。 她吃到一半的时候,教室外忽然响起了越来越近的嬉戏打闹声。 在几个跟班的簇拥下,林子豪和方菡走到了教室门口。 “豪哥。”看见教室里坐着的唐雨婷,其中一个跟班很有眼色,赶紧把手里提着的一次性快餐盒递给了林子豪,笑着说道:“便当买来了。” “豪哥出马,手到擒来,这女的一定会感动的。” “嘿嘿,就是,这种穷人特别好骗,给点小恩小惠就感动得不行的。” 原本还在笑的方菡表情一下子就冷了下来,她抱着手臂,翻了个白眼,阴阳怪气地说道:“不会吧,你不会真的想去追这个穷酸妹吧,说不定她现在又在吃剩饭呢。” “玩玩而已啦。”林子豪笑了笑:“而且你不觉得她长得还蛮漂亮的嘛。” 他长得有点小帅,家里有钱还会打扮,出手也大方,从小到大喜欢他的女生还蛮多的,不过他更喜欢那种对他爱答不理的,比较有挑战性。 他之前就有些关注唐雨婷了,毕竟她长得还挺漂亮的,而且性格还有些清清冷冷的,当然,主要是稍微有些姿色的女生,他都会额外关注一点。 听见这话,方菡是一点都笑不出来了。 她自认为在小团体里是“公主”一样的角色,非常讨厌别人抢自己的风头,特别是那种比她漂亮的女生。 更何况,她还挺喜欢林子豪的,觉得不论是家世,还是长相,自己跟他算是天生一对,现在他说这种话,简直就是在她的雷点蹦迪。 方菡的脸色十分阴沉,冷冷地看了唐雨婷一眼,眼神里充斥着满满的恶意和嫉恨。 一个穷酸鬼,还想踩在她脸上呢! 林子豪没有注意那么多,就算是注到了也不在意,他喜欢女生为自己吃醋,这样显得他很有魅力。 他接过快餐盒费,朝其他人挤眉弄眼地笑了笑,提着走进了教室里。 其他几个跟班都扒拉着门框,脸上不约而同地露出了略有些猥琐的笑容。 “嗨。”林子豪朝唐雨婷走过去,摆出一个自认为非常帅气的姿势,压低声音打了个招呼:“在吃饭吗?我不小心买多了一份,要不要一起……” 说话间,他的目光不经意地从唐雨婷面前的桌面上滑过,然后便顿住了。 等一下…… 这菜怎么看起来那么好吃…… 显得他手里拿的便当好寒酸…… 唐雨婷不喜欢林子豪,不喜欢他的小团体,一点都不想跟他扯上什么关系,冷淡地拒绝道:“不用,我有吃的。” 林子豪不由得有些恼羞成怒,有一种想装逼却反被打脸的感觉。 他扯着嘴角笑了笑,阴阳怪气地说道:“开个玩笑而已,你以为真的是想给你吃吗?别自作多情了,真搞笑。” 唐雨婷没搭腔,她只觉得这人像神经病一样,奇奇怪怪的。 林子豪皱起眉头,一抬手,直接把手里的快餐丢进了垃圾桶里,发出“咣当”一声响,骂骂咧咧道:“扔了都不会给你的,自作多情。” 他不想多留,转身离开了。 见林子豪神色不虞,几个跟班都不敢说话,只是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 看他这么浪费粮食,唐雨婷对他的厌恶更深一层,她顿了几秒钟,还是低下头,继续认真地吃饭。 这些菜饭的量不是特别大,但种类多,全部吃下去还是很饱的,唐雨婷摸了摸自己略有些突出的肚子,脸上忍不住露出了一个小小的微笑。 吃饱的感觉真的好幸福! 唐雨婷把保温饭盒收拾好,去学校食堂借了些洗洁精仔细冲洗干净,然后整齐地叠放在一起。 贺慧珠说了下午要来拿饭盒,她都没察觉到自己心里的期待。 有了期待,时间就过得很快。 放学铃声响起以后,一向总是磨蹭着不愿意回家的唐雨婷飞快收拾好书包,拿着保温盒跑出了教室。 * 从警察局赶回来的贺慧珠晚了二十多分钟,英才中学门口的人流已经变少了,只偶尔有一两个学生或者老师走出来。 她一眼就看见了等在树荫下的唐雨婷,小姑娘模样很乖,背着书包,手里还拿着两枝芍药花。 芍药花的颜色很艳丽,分为深红和粉红两种色彩,在绿叶的衬托下更加夺目,花瓣薄如蝉翼,柔软而富有弹性,仿佛能随风起舞,在阳光的照耀下,花瓣上的露珠晶莹剔透,宛如镶嵌在花瓣上的宝石。 芍药花的香气淡雅而持久,它不同于其他花卉的浓烈,而是一种清新、自然的气息,让人心旷神怡,每当微风拂过,那香气便随风飘散,弥漫在空气中,让人沉醉其中。 这两枝芍药花不仅美丽动人,还充满了生命力,在初夏的阳光下绽放出了最美的笑容。 “那个……”看见贺慧珠,唐雨婷有些不好意思地走过来,把手里的芍药花递给她,小声地说道:“这个送给你,谢谢你的饭,特别好吃。” 她没有什么能给贺慧珠的东西,但她总是在她身上闻到花香和草木的暖香。 唐雨婷想,贺慧珠应该是喜欢鲜花的。 第68章 “女混混”的妈妈(11) 瘦瘦小小的小姑娘拿着两只漂亮的芍药花站在自己面前,大眼睛很亮,眼神小心翼翼的,还藏了些希冀,贺慧珠只是觉得心都软了。 她伸手接过花,温声说道:“谢谢,这花好漂亮,我非常喜欢!” 听见这话,唐雨婷的眼睛亮了亮,抿了抿嘴唇,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姑,姑姑喜欢就好。” 这还是她第一次喊姑姑,她是个知恩图报的孩子,别人帮了她,她就一定要想办法回报,而且会把恩情牢牢地记在心里。 “婷婷,你急着回去吗?”贺慧珠很开心,笑着问道:“不着急的话,我请你去吃烧烤好不好?”正好可以趁此机会聊聊天。 唐雨婷犹豫了几秒钟,点了点头:“好。” 反正家里没有人在意她,她妈从来记不住她放假的时间,一点不关心这些,就算她晚回家,她也不在意。 唐雨婷一直记得,她九岁那年,第一次察觉到一件事,那就是自从有了弟弟刘家铭,她妈对她仅剩的感情好像都消失了。 她当时年纪小,哭过,也闹过,甚至还离家出走了一次,只不过她不敢走得太远,一是知道自己年纪小,跑太远容易出事,二是担心妈妈找不到自己会着急。 在从家到小学的那条路上,隔一段距离设有一张长椅,那天唐雨婷在长椅上坐了很久,怀里抱着小书包,一直盯着路的尽头看。 时间渐渐过去了。 太阳渐渐沉下,天边泛起一片淡淡的橙红色,拉响了黄昏的序曲。 天空的色彩像是调色盘上的颜色被随意挥洒,由金黄渐变为橙红,再由橙红转为深蓝,云朵在这变化中舞动,宛如天空的舞者,身着华丽的霞裳,在舞台上尽情地挥洒着热情。 远处小区的轮廓在落日的余晖中若隐若现,仿佛是沉睡的巨人,在这宁静的时刻,静静地守望着世界。 而近处的树木,则在微风中轻轻摇曳,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是在低语,诉说着白天的点点滴滴。 唐雨婷待的地方明明离小区很近,从这里都还能看见小区的影子,周围来来回回有很多人,能听见交谈声和嬉闹声。 她仔细地盯着人群看,连眼睛都舍不得眨,却一直没看见熟悉的身影。 不知过了多久,夜幕降临,星星一颗颗地亮了起来,像是被点亮的小灯笼,悬挂在深邃的夜空中,月亮也从东方升起,它的光芒柔和而温暖,为这宁静的夜晚增添了一份神秘与浪漫。 夜渐渐深了,唐雨婷不知道现在几点了,她只知道,周围的一切都变得静谧而神秘,虫鸣、风声和树叶摩擦声,交织成了一首孤寂的夜曲。 在昏沉的夜色中,九岁的唐雨婷好像明白了些什么。 她站起身,慢慢朝家走去。 家里的门只是虚掩着,隔着门板,唐雨婷听见了妈妈在哄刘家铭,声音是她从来没有听过的温柔耐心。 “宝宝乖,不哭了哦。” “哎哟乖儿子长得真可爱了,长大了肯定是个帅哥。” “妈妈以后可就靠你了。” 唐雨婷在门外站了很久,在那一刻,她的眼神仿佛经历了一场漫长的旅程,从炽热的光芒和希冀到逐渐冷却,最终还是淹没在了无尽的黑暗中。 最初,她的眼睛像是燃烧着两团炽热的火焰,充满了热忱和期待,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那火焰开始逐渐黯淡,仿佛被一阵冷风吹熄。 罗晓一边哄刘家铭,一边在跟刘卫军聊天,虽然刘家铭才两岁,但他们话里话外都在关心他的以后,一点都没有提及唐雨婷的名字。 不知过了多久,刘卫军突然提到了唐雨婷,罗晓不以为然地说道:“肯定又跑到什么地方去玩了,这孩子,野得要死,一点都不着家,也不知道给我帮忙,指望不上的小白眼狼。” 刘卫军抽了一口烟,忽然说道:“家铭以后要是上学了,家里的花销可就更大了,她一个姑娘家,没必要读太多书,等年纪差不多了,就让她出去打工赚钱吧。” “老子养了她这么多年,她也应该知道回报了。” 唐雨婷微微一惊,瞪大了眼睛,那一瞬间,她说不出来自己心里是什么感觉,也说不出来自己在期待什么。 她只是希望,她妈能说些什么。 果然,下一秒,罗晓开口了,附和道:“行啊,我特地看了,现在的小孩子从小就上双语学校的,虽然学费贵,但咱家家铭也不能少。” “等雨婷年纪再大一些,就给她介绍个合适的对象结婚,学得好不如嫁的好,相夫教子就是女人的宿命,最好找个有钱的,到时候日子就好过了。” “干嘛?”听见这话,刘卫军有些不爽了,大声质问道:“说这话什么意思呢?点我呢?嫌我穷!?” “你喊什么呀!”罗晓不满地说道:“我就是这么一说,你这么敏感干什么!?而且我说的不对吗?这哪哪儿不都得用钱,没钱怎么活得下去啊?” 唐雨婷已经听不清他们接下来在吵什么了,她的瞳孔微微失去了焦距,像是一片无垠的荒原,空洞而深邃,眼神中透露出一种难以言说的失落,仿佛她心中所有的希望都被残酷的现实一一击碎,眼神中不再有光芒,只剩下深深的绝望和无尽的悲伤。 九岁,并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年纪,已经开始知事了,加上从小的生活环境,她比一般同龄人更要早熟,所以罗晓和刘卫军的意思她很快就领悟了。 唐雨婷的表情开始变得茫然,像是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气,仿佛想要寻找一个能够安慰他的港湾,然而四周却是一片荒芜,没有任何东西能够给予他一丝慰藉。 隔着薄薄的门板,罗晓和刘卫军的争吵声几乎要冲出来,如同两把锐利的刀,不断在空气中交错碰撞,激起一阵阵刺耳的音波。 刘卫军的声音嘶哑而愤怒,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喉咙深处挤压出来的,充满了压抑和不满。而罗晓的声音则尖锐而高亢,情绪如同被点燃的火焰,不断地跳跃、膨胀,几乎要冲破这个封闭的空间。 他们的争吵声时而激烈,时而低沉,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语言里充满了指责和反驳,每一个字都像是投向对方的利箭,试图刺穿对方的心灵。 而在这个混乱的场景中,刘家铭凄厉的哭声如同一道音符,穿透了争吵的声浪。 那时候的他还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也不算让人讨厌,看见父母吵架,着实是吓得不轻。 他的声音中充满了恐惧和无助,哭声像是一把锐利的刀,深深地刺向了罗晓和刘卫军,他们的争吵声在这一刻突然变得苍白无力,仿佛被孩子的哭声所淹没。 整个房间里都充满了紧张和冲突,仿佛是一个即将爆炸的火药桶,争吵声和哭声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混乱的画面。 而在房门外,唐雨婷宛如一个无关的旁观者,眼神彻底沉沦,变成了一片死寂的海,那原本充满热情的眼神如今只剩下空洞和麻木,仿佛她已经彻底放弃了所有的希望,再也没有了任何波澜,只有无尽的平静和绝望。 从那一天起,她就开始学着不再抱有期待,而且还想尽各种办法拼命存钱,就是为了能够继续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 她不想被迫辍学,不想相夫教子,不想困在死水一般看不见未来的生活里,她只想努力,想改变,想做自己。 * “婷婷?” 听见贺慧珠呼唤声,唐雨婷回过神来,小心翼翼地跟在她后面,应了一声:“嗯?” 只见贺慧珠指了指前面,笑着问道:“我们去前面那个夜市好不好?看起来还挺热闹的。” 唐雨婷轻轻地扯着自己的衣角,胡乱点了点头:“好。” 虽然这个夜市离英才中学很近,但她从来没有来过,也说不出这里到底好不好。 夜色降临,城市的霓虹灯开始闪烁,繁忙的街道逐渐变得热闹,这个热闹非凡的夜市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贺慧珠带着唐雨婷走进了繁华喧闹的夜市,融入了人流之中。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五彩斑斓的灯光和熙熙攘攘的人群,空气中弥漫着各种食物的香气,让人垂涎欲滴。 摊位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商品,从传统的小吃到独特的手工艺品,应有尽有,摊主们热情地吆喝着,试图吸引顾客的目光,顾客们则穿梭在摊位之间,挑选着自己心仪的商品,不时传来欢快的谈笑声。 这是唐雨婷第一次到这种地方来,她平时都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也吃不起这些东西,她不是不喜欢,只是要攒钱。 她不能指望别人,只能指望自己。 灯光倒映在唐雨婷的眼睛里,微微泛着亮光,她小心翼翼地跟在贺慧珠身后,不停地打量着两边的小摊。 在夜市的一角,一个生意特别好的烧烤店格外引人注目,摊主是一位中年大叔,他手法娴熟地翻动着烤架上的食物,火光映照着他满脸的笑容。 烤架上的烤串散发出诱人的香气,让人忍不住驻足品尝,烤肉的香味、辣椒的辛辣和木炭的烟火味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烧烤气息。 围绕在店外面的大部分都是熟客,氛围特别放松,他们或站或坐,一边品尝着美味的食物,一边畅谈着生活琐事,时而传来阵阵欢笑声,时而传来对美食的赞叹声。 在这里,人们仿佛可以暂时忘却生活的烦恼,享受着片刻的欢愉。 贺慧珠带着唐雨婷走了过去,这个烧烤店收拾得还挺干净的,门口悬挂着明亮的红灯笼,为夜晚的街道带来一抹温暖的色彩。 店内装饰风格独特,融合了传统与现代元素,既保持了烧烤店的亲切氛围,又不失时尚感,墙壁上挂着各种烧烤食材和工具的装饰画,充满了浓厚的烧烤文化气息。 同时,一些复古的烧烤器具也被巧妙地摆放出来,让人仿佛能够闻到那诱人的烤肉香味。 天花板上,昏黄的灯光洒下,为整个空间增添了一份柔和与温馨,木质的桌椅和柜台更是增添了几分自然与质朴的气息,让人感到舒适与放松。 店内的音乐播放着轻松愉快的旋律,与烧烤的热闹氛围相得益彰,店内的通风系统做得非常好,尽管烧烤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烟雾,但空气依然保持清新,不会让人感到窒息或不适。 唐雨婷坐到矮凳上,把自己的书包抱在怀里,左右看了看,神态动作都有些紧张和暗藏的兴奋。 其实她很喜欢尝试新鲜的事物,也很喜欢热闹轻松的氛围,这会给她一种人间很美好的感觉,让她能够继续坚持努力下去。 世界这么美好,自己没尝试过的东西这么多,怎么能够轻易放弃呢? 店里的生意很好,贺慧珠和唐雨婷坐了两三分钟,才有服务员拿着菜单走过来。 “你好,这是菜单,可以看看需要什么。” 清冷的声音在头顶响起。 贺慧珠掀起眼皮,跟穿着黑色员工装的服务员对视了一眼,双方的表情都有些惊讶。 这居然是她那天在暗巷子里遇到的少年。 “是你?” 少年下意识地微微弯下腰,两人的距离稍微拉近了一些,他这才忽然反应过来,又后退一步,直起了身子。 唐雨婷好奇地看着两人,目光落到少年身上时,微微顿了一下。 “你在这里做兼职吗?”贺慧珠问少年。 “嗯……”少年点了点头,低声说道:“你,你们吃什么?需要我推荐吗?” 贺慧珠没有拒绝,点点头:“好啊,我们是第一次来,就麻烦你帮忙推荐一下了。” 在少年的推荐下,贺慧珠又问了唐雨婷的喜好,点了一些招牌烤串,没有点多,一样就要了四串,因为老板很实在,每一串的分量都挺多的。 少年把她们点的东西一一记好,说道:“好了,你们稍等一下,东西很快就上来。” 说完,他看了贺慧珠一眼,转身去忙了,店里的生意实在是太红火了,他很忙。 看着少年的背影,唐雨婷小声地问道:“姑……姑姑,你认识他吗?” “不算认识,只是见过一面。”贺慧珠想了想:“我连他叫什么名字都还不知道呢。” 闻言,唐雨婷有些小激动,小声地说道:“他,他是高二的学长,姓陈,是年级第一呢!” 小姑娘的眼神中写满了羡慕,她也想考年级第一! 第69章 “女混混”的妈妈(12) 天空被染成一片深邃的蓝黑色,仿佛是大自然的画家用无尽的黑墨精心描绘而成。 高楼大厦的轮廓在夜幕下若隐若现,像是沉睡的巨兽,霓虹灯闪烁着各色的光芒,红的、绿的、蓝的,交织在一起,像是天上的繁星落入凡间,给这座城市披上了一层梦幻的光环。 外面的街道上车流如织,车灯和路灯交织成一片,形成了一条条光的长河,行人穿梭其中,谈笑声、脚步声,与车辆的轰鸣声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城市独特的夜曲。 烧烤店的炭火正旺,橙红的火光映照着串串美食,每一串都散发着令人垂涎的香气。 等了不到二十分钟,少年端着烤好的烤串走了过来,弯腰放到桌子上,说道:“鸡翅还得烤一会儿,你们可以先吃着这些。” 贺慧珠弯着眉眼笑了笑:“谢谢。” “不用客气。”看着她的笑脸,少年的眉心微动,轻声说道:“要是有需要我帮忙的,就叫我。” 贺慧珠点点头,她点的烤串种类繁多,有鲜嫩的羊肉串、肥美的脆骨串,还有香脆的蔬菜串,每一串都经过精心挑选的食材,搭配独特的腌制酱料,再在炭火上慢慢烤制而成。 羊肉串的肉质鲜嫩多汁,烤得恰到好处,咬一口下去,肉汁在口中四溢,香气扑鼻。脆骨串则外焦里嫩,香气与酱料的味道完美融合,让人回味无穷。蔬菜串更是清新爽口,烤制后的蔬菜口感更加鲜美,搭配烤肉的油腻感恰到好处。 唐雨婷很少能吃上烧烤,一般只能吃刘家铭吃剩下的,她拿起一串滋滋冒油的羊肉串,小扇子般的睫毛微微垂着,吃肉的动作很珍惜。 她想了想,把嘴里的羊肉咽下,小声地问道:“姑姑,你今天去警察局做什么?是遇到什么事了吗?” 小姑娘的眼神里是掩不住的关切,今天警察给贺慧珠打电话的时候,她正好听见了,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还是不太放心的。 贺慧珠没有隐瞒,把关于韩驰的事情告诉了唐雨婷,听得她一愣一愣的,虽然她的生活充满了不幸,但还是很少近距离接触这种黑暗。 她攥紧手指,有些气愤地说道:“这个人怎么这样!!!太过分了!他会被抓起来吗?” “当然。”贺慧珠点点头:“他做错了事,犯了法,一定会受到制裁的。” 唐雨婷的神色这才稍微变缓,有些后怕地感叹道:“还好姑姑你没有被他骗。” “婷婷,我跟你说,这种事情一定要警醒的。”贺慧珠貌似随口一说:“像这个姓韩的,伪装身份,设下骗局,还妄想pua、冷暴力,一套小连招下来,让对方产生自我怀疑,这种手段,不只是会发生在谈恋爱的男女之间,在同学之间、朋友之间、甚至父母孩子之间都有可能会发生的。” 听见这话,唐雨婷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咀嚼的动作越来越慢。 她的眼睛闪了闪,看向贺慧珠,小声地问道:“……父母孩子之间?” “对呀。”贺慧珠直视着唐雨婷的眼睛,面不改色地说道:“有这样一种父母,总是喜欢跟孩子抱怨,总是喜欢把自己的苦难归咎到孩子身上,总是喜欢责骂孩子,怪孩子不懂事不体谅,这在本质上就是转移痛苦。” “说得好像没有孩子,自己的命运就能截然不同,走上人生巅峰一样,然而实际上,他们人生的坎坷,吃过的苦,受过的难,并不是孩子造成的,而是他们做的无数个选择所累积而成的。”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跟唐雨婷说这种话,这些年来,虽然她已经一次又一次地对妈妈失望了,但妈妈的埋怨和责备已经在她的身体里扎根生刺,很难拔出来了。 好多次她都会想,如果自己没有出生,妈妈是不是真的不会过得像现在这样辛苦,这种想法和愧疚感如同沉重的大山一般压在她的肩头。 但是如果有选择的话,其实她也不想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贺慧珠伸手摸了摸唐雨婷的脑袋,认真地说道:“孩子可以感激父母、爱父母,但却没有责任去承担他们的命运,更别说那种不合格的父母了。” “孩子没有办法选择自己是否出生,而他们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却没有尽到自己该尽的责任,一心只想着让孩子反哺自己,根本不配为人父、为人母的。” 贺慧珠的双眼如同深邃的湖泊,彩色的霓虹灯倒映在她的眼底,浮动着璀璨的光芒,似乎无论面对怎样的风雨变幻,都能保持着一种从容与淡定。 在贺慧珠的注视下,唐雨婷的睫毛轻轻颤动了几下,像是一对沾了湿意的疲惫蝴蝶,在微风中摇曳,她的脸庞微微紧绷着,像是在强忍情绪。 她咬下一大口香辣的羊肉,狠狠咀嚼,伴随着泪水咽下,露出了一个有些释怀的小小笑容。 “嗯。”唐雨婷点了点头,笑着说道:“姑姑,你说得对。” 一个人的想法是不会在一朝一夕就改变的,特别是一个世界观和人生观都还没树立完全的孩子,而且当局者迷,如果没有另一个人来帮她拨开迷雾,那她就永远看不清真相到底是什么。 唐雨婷毕竟只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对于自己的母亲,心里还怀着愧疚感和一点点期待,没办法跟她完全斩断关系。 可是现在,听了贺慧珠的这番话,那曾经被强加在她身上的愧疚感终于如松开的枷锁一般消散了。 妈妈说,如果她是一个男孩,那她就不会跟前婆婆闹矛盾,跟前夫离婚,被断了经济来源。 妈妈说,如果不是要赚钱养她,她就不会到港城来,拼命赚钱都只够勉强生活,过得十分辛苦。 妈妈说,如果不是为了能有一个本地户口给她读书,她是绝对不会嫁给继父的。 唐雨婷夹起一块香辣土豆片放进嘴里,妈妈的苦难不是她带来的,如果她能做选择,她也不想来到这个世界,不想成为妈妈的孩子。 看着小姑娘微微泛起亮光的眼睛,贺慧珠暗自松了一口气,笑着递给她一串烤脆骨。 唐雨婷伸手接过,乖乖地笑了一下:“谢谢姑姑!” 第70章 “女混混”的妈妈(13) 贺慧珠和唐雨婷之间的气氛正好,两人都吃得很开心,一边吃,还一边聊着天。 原身大学学的是英语专业,只不过成绩一般,毕业后也一直没有工作,并没有什么工作经验。 这段时间,贺慧珠正在准备catti的二级考试,这个证书的含金量还是很高的,能够成为她进入翻译行业的敲门砖。 做翻译工作比较辛苦,但是时间比较自由,如果唐雨婷以后愿意来跟她一起住的话,这样也比较方便。 听贺慧珠说完,唐雨婷有些崇拜地看着她,英语正好是她的短板,扣分点基本也都在英语上,她做梦都想自己的英语能拿满分。 如果她的英语成绩能再提上来,年级排名也能更进一步。 看着小姑娘亮晶晶的眼睛,贺慧珠笑了笑,提议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以后下午放学了,可以抽两个小时出来,我给你补课。” “真……真的吗?”唐雨婷瞪圆了眼睛,表情有些难以置信。 顿了几秒,她不好意思地摆了摆手,拒绝道:“还是不了吧,太麻烦你了。”虽然姑姑对她很好,而且她也有些喜欢姑姑了,但还是很有分寸的。 “一点都不麻烦。”以免唐雨婷压力太大,贺慧珠笑着说道:“教你的时候,正好我也可以巩固一下基础知识,对我帮助很大的,两全其美的事情。” 其实初中生学的知识,跟这个考试完全不沾边,不过唐雨婷不知道,只是激动得脸都有些红了:“真……真的吗?” 她咽了咽口水,礼貌地道谢道:“那就麻烦姑姑了,谢谢姑姑!” 两人聊得真开心,外面却忽然传来了几声惊呼和混乱嘈杂的声响。 “草拟马的老子给你脸了是吧!!!” “哎哟,这是干什么呢!?” “有话好好说呀!怎么会动手呢!?” “还有没有素质了!” 叫骂声中,还伴随着啤酒瓶被砸碎的声音。 贺慧珠和唐雨婷下意识地朝声源处看过去,只见店门口的街灯下,暖黄色的灯光洒下来,那里已经是一片狼藉了。 人群中央站着三四中年男人,个头比一般人高一点,其中一个是个光头,在灯光下反射出冰冷的光,生了一脸横肉,看起来仿佛一尊凶神恶煞的雕塑,令人望而生畏。 他的脸上肌肉纠结成块,像是一条条扭曲的树根,凸显出他暴躁不安的性格,微醺的眼睛很阴沉,充斥着狡诈和狠辣,像是两个黑色的深渊,吞噬着周围的一切光明,嘴角挂着一丝迷之自的笑意,像是在嘲笑着周围人无能和软弱。 他的身材魁梧而雄壮,像是一头蛮荒的野兽,充满了野性和力量,双臂肌肉虬结,仿佛两根铁棒,随时准备挥舞出致命的打击,双腿粗壮而有力,像是两根石柱,稳稳地支撑着他那庞大的身躯。 显然是这群人在闹事,而且以那个光头为首,他们应该是都喝醉了,一副很上头的样子,声音有些摇晃,脸颊泛着不太明显的红色,脚步踉跄,掀了就近几张桌子,桌上的东西都撒了一地,发出刺耳的声响, 光头对面站着两个看起来二十出头的年轻女生。 其中一个女生穿着宽松的t恤和人字拖,另一个女生则化着精致的妆容,波浪卷的长发随意地披落在肩头,红唇烈焰般鲜艳,彩虹色的吊带,恰到好处地展现出了曼妙的身材曲线。 面对面前四五个闹事的壮汉,围观的人都有些退缩,两个女生的手紧握在一起,指尖因为用力过度而变得发白,她们的脸上充满了害怕和不安,眼睛瞪得大大的,仿佛要将所有恐惧和不安都吸入其中。 她们的脸色苍白如纸,毫无血色,像是被无形的恐惧之手紧紧握住,嘴唇微微颤抖,牙齿紧咬,仿佛在尽力抑制着内心的恐慌。 “少他妈给脸不要脸!”光头醉眼迷离地挥舞着拳头,大声咒骂着,声音充满了暴躁和不满,周围的人们都被他的举动吸引过来,但大多数人选择保持距离,害怕被卷入这场无名怒火。 他指着那个穿彩虹色吊带的女生,大骂道:“老子请你喝酒是看得起你!你别给脸不要脸!” “装什么装呀,看你穿这样就知道你是个骚货,在这里跟我装什么贞洁烈妇。” 听见这话,光头的同伙都放声大笑了起来。 听着充满恶意的笑声,面对充满恶意的眼神,两个女生抖了抖,身体紧绷着,仿佛一根随时都可能会断裂的弦。 她们小心翼翼地后退一步,呼吸变得急促而短促,每一次吸气都像是从深渊中挣扎出来,每一次呼气都像是将恐惧排出体外。 “动什么动。”光头露出带着恶意的笑:“想走是吗?下了老子的面子还想走!?” 看着逼近的几个人,两个女生的眼神中闪烁着惊恐和无助,用求助的眼神看向周围的人,整个人就像是被恐怖笼罩,无处可逃,无处可躲,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在无声地诉说着她们内心的恐惧和惊恐。 周围的人们开始议论纷纷,有的表示同情,有的表示愤怒,但都有些害怕这几个发酒疯的壮汉。 见状,老板和其中一个员工赶紧上前去劝架,这个烧烤店不大,只有老板和两个员工。 更别说生意实在是太好,烤串都卖空了一大半,少年刚才还被老板派出去拿烤串了,现在店里一共就只有两个人。 老板和那个员工还没说两句就挨了狠狠一拳,被推到了一边。 光头一副黑社会的做派,恶声恶气地威胁道:“少他妈多管闲事!今天她们要是不给我赔礼道歉,就别他妈想离开这里!” “就是,敢不给我们虎哥面子!”他的同伙大声地附和道:“一人先来一斤白的!不然这事儿没完!” 唐雨婷有些害怕,但她还是咬紧嘴唇,做了两个深呼吸,勉强镇定下来,头脑清晰地提议道:“姑姑,我们报警吧!” 眼见那个光头要去拉扯那个女生,贺慧珠把解了锁的手机交给唐雨婷,沉声嘱咐道:“好,你报警。” 其实围观的人里已经有人在报警了,不过保险起见,还是再确认一下,而且等警察来是来不及了。 见贺慧珠往前走,唐雨婷吓了一跳,攥紧手机,连忙追了过去:“姑姑,你要去做什么?” 贺慧珠微微侧过头,阻止道:“在这里别动,等我一会儿。” 或许是对方的神态太从容,唐雨婷的脚步微微一顿,半信半疑地停了下来。 第71章 “女混混”的妈妈(14) 混乱中,贺慧珠与后退的人流擦肩而过,飞速走上前,猛地一把扣住了光头伸向女孩的手。 她盯着光头的眼睛,冷冰冰地警告道:“放手。” 光头的个子十分健壮,浑身肌肉虬结,而贺慧珠的个子虽然不矮,但站在他面前还是显得很娇小纤瘦。 一时间,围观的众人都有些惊讶。 两个眼中含泪的女孩不约而同地看向贺慧珠,看着她纤瘦却挺拔的背影,两人的眼神显得很震惊,一时间竟然说不出话来。 不管怎么看,这个女生都不是面前这几个醉汉的对手,可她能如此勇敢地站出来,令她们很是感动。 唐雨婷没忍住往前走了几步,紧盯着眼前的一幕,眼睛里蒙上了一层浓重的担忧,像是一对在风雨中摇摇欲坠的蝴蝶。 她攥紧手机,轻声喃喃道:“姑姑……” 光头的目光落到贺慧珠身上,打了个酒嗝,用恶心的腔调说道:“哎哟,又来一个,长得还挺漂亮的嘛……” 闻言,他的同伴都大声地调笑了起来:“哈哈哈哈虎哥艳福不浅啊!” 笑声中,光头故作漫不经心地动了动,想要反手抓住贺慧珠的手,可刚一使劲,脸上的笑容却是一僵。 等等…… 光头挣了挣,惊讶地发现对方的手好似铁钳一般,力道大得惊人,自己的手居然挣脱不开。 “操!”他用了些力气,却依旧挣脱不了对方的钳制,脸上的表情不由得变得有些慌乱:“这他妈是什么鬼力气……” 光头的同伴还以为他在搞怪,全都哈哈大笑了起来:“哈哈哈虎哥,赶紧的,别玩儿了吧!” 贺慧珠沉着脸,用了些力气,光头疼得一哆嗦,松开了穿彩虹色吊带女生的手。 一得到自由,受到极大惊吓的女生赶紧往后退了两步,脸上的表情依旧充满了警惕。 “操!”汗水顺着光头的额头流了下来,他扭曲着一张横肉丛生的脸,大喊道:“赶紧来帮忙!这女的太怪了!力气怎么会这么大!” 其他人这才发现了不对劲,把脚边的啤酒瓶碎片往旁边一踢,赶紧冲上来帮忙。 看着一群凶神恶煞的醉汉扑向贺慧珠,唐雨婷的心立刻就提了起来,她赶紧朝左右看了看,寻找能当做武器的东西。 贺慧珠却毫不畏惧,眼中闪烁着坚定从容的光芒,她深吸一口气,身体瞬间爆发出惊人的力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向为首的光头,身子灵活而柔韧,动作充满了力量感,一个漂亮的回旋踢将他踢倒在地。 “哇……” 围观的人群中发出几声惊呼。 “妈的!居然敢动我们虎哥!” “臭娘们!你完了!” 其他醉汉纷纷挥舞着拳头冲向贺慧珠,然而,她却以惊人的速度和灵活性躲避着他们的攻击,时而弯腰躲避,时而纵身跃起,每一次都化险为夷。 唐雨婷咬紧牙关,捡起地上的啤酒瓶,一个接一个地朝那些醉汉砸去,那两个女孩离得近些,她们的表情里还是充斥着恐惧,但却没有逃跑,眼睛微微发亮,一边往后躲,一边趁乱捡起凳子去砸想爬起来的光头。 那光头抖了几下,刚爬到一半又被打趴在地,不知是谁砸到了他的头,光得发亮的脑袋上都见了血。 见状,烧烤店老板和围观群众中的一些人也站了出来帮忙,群情激愤之下,各种东西砸得噼里啪啦响,扰乱了那些醉汉的进攻。 贺慧珠看准时机,一个迅猛的冲刺来到一个膀大腰圆的醉汉面前,双手迅速出击,用上巧劲,一个漂亮的过肩摔将他重重摔在地上。 紧接着,她立刻转身面对另一个瘦竹竿似的醉汉,一个膝顶直接将他顶得倒飞了出去。 一群醉汉都有些怂了,刚才还借着几分醉意闹事,现在一发现打不过,惹不起,好像突然就清醒了。 混乱之中,满脸是血的光头骂骂咧咧地爬起来,眼神恶毒,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匕首,明晃晃的刀刃直朝向赤手空拳的贺慧珠。 “姑姑小心,那人手里有刀!!!” 唐雨婷被刀刃晃了一下眼睛,看见挥舞着匕首冲向贺慧珠的光头,她的瞳孔一缩,想都没想就把手里的东西往前一砸,然后扑了过去。 她紧绷着身子,腿都快被吓软了,眼神却十分坚定,没有一点退缩的意思。 千钧一发之际,贺慧珠来不及思索,一把拉过唐雨婷,将她护在了身后,而锋利的刀尖却正对着她的背心。 时间仿佛都在这一刻变慢了,一道高挑清瘦的身影猛地冲了出来。 刚拿了烤串回来,少年就看见店门口一片混乱,他还没搞清楚状况,就看见一个眼神凶狠的光头拿着匕首冲向了贺慧珠。 刀刃雪亮的光刺痛了他的眼睛,呼吸和心跳仿佛都停了一秒,他想都没想,把手里的箱子一扔,直接就冲了出去。 少年迅速侧身躲过刀刃,一个肘击击打在光头的鼻子上,然后猛地伸出右脚,准确地绊住了他的腿。 他的身材虽然清瘦,但力气却是出乎意料的大,手背的青筋暴起,一直环绕到了小臂,力量感十足。 光头硬生生受了这一击,鼻血当即就飞溅出来,他痛得哀嚎一声,一下子失去平衡,狠狠地摔倒在地,匕首也飞出了手。 少年趁机跳上前去,将光头的双手反制到身后,用膝盖死死压住,让他无法动弹,防止他再次拿起匕首。 贺慧珠则回过头,一脚将匕首踢开,然后帮忙按住了光头,两人的配合可以说是天衣无缝。 少年的目光迅速在贺慧珠身上转了一圈,确认她没受伤以后,才暗中松了一口气。 贺慧珠抬眼去看少年,眉眼微微一弯,朝他笑了一下:“谢谢啊。” 少年如翎羽般的睫毛颤了颤,有些不自然地说道:“不用客气。” 贺慧珠又转头去看唐雨婷,小姑娘吓得不轻,有些腿软地坐在地上,可刚才她又那么勇敢地冲了出来。 她笑了笑,温柔地说道:“你刚才很勇敢,真棒!不过下次再遇到这种情况,还是要先注意自己的安全哦,不然很危险的。” 见姑姑在夸自己,唐雨婷抿着嘴唇,赶紧保证道:“好的,我记住了!” 战斗结束得迅速而果断,这群醉汉被全部制服了,周围的人不由得发出了喝彩声,而一接到报警电话就赶来的警察只赶上了结尾,表情都有些懵。 “啊……这就结束了!?” 他们还带了九个人来呢!这就结束了!? 几个闹事的醉汉都被带走了,嘴里一直在求饶,烧烤店老板也跟着去做笔录了,毕竟被砸的是他的店。 “对了。”贺慧珠看向少年,笑着问道:“我叫贺慧珠,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少年狭长的眼眸沉在阴影里,认真地回答道:“我叫陈郁青。” 第72章 “女混混”的妈妈(15) 贺慧珠刚才听唐雨婷说起了陈郁青,只不过小姑娘只记得这个年级第一的学长姓陈。 她朝少年笑了笑,委婉地问道:“上次那些麻烦还有再来找你吗?” “没有。”陈郁青的眼神微敛,面不改色地回答道:“他们要找也应该去找那个男人。” 贺慧珠没有深问,毕竟两人只是两面之缘,这种个人隐私还是不方便多问的,而且她能看出来,少年也不太想聊这个话题。 她从善如流地转移话题道:“烧烤店关门了,你现在要回家吗?” “不。”陈郁青的手指微微一蜷,摇了摇头:“我晚上一般就在这里休息。”而且烧烤店现在一片狼藉,还得收拾一下。 贺慧珠点了点头,现在八点多了,她还得送唐雨婷回家。 唐雨婷看了看陈郁青,小声地说道:“学长再见!” 看着两人的背影,陈郁青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直到看不见了,才收回眼神,转身去拿笤帚,把满地的啤酒瓶碎片扫成了一堆。 贺慧珠把唐雨婷送了回家,小姑娘的心情变好了很多,朝她挥了挥手,笑着说道:“姑姑再见。” 夜色深沉,如墨一般涂抹在天空上,霓虹灯却在表面蒙上了一层朦胧的光影。 贺慧珠想了想不太放心,又回了一趟烧烤店,却发现烧烤店的门紧闭着,锁得死死的,里面一片黑暗,看着不像有人的样子。 她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转身回家了。 * 另一边。 城中村仿佛是被繁华都市遗忘的角落,隐匿在高楼大厦的阴影中,狭窄的街巷宛如迷宫,曲折蜿蜒,两旁的房屋破旧不堪,墙皮斑驳脱落,裸露出红砖的原始面貌。 一些墙壁上还密密麻麻地张贴着各种褪色的小广告,给这片区域增添了几分混乱的气息。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难以名状的异味,是垃圾堆积过久散发的腐臭味,与餐馆油烟、生活污水的腥臭交织在一起,刺激着人们的嗅觉。 街道两旁随意摆放的垃圾桶早已溢出,塑料袋、一次性餐具和腐烂的蔬果散落一地,无人问津,偶尔有风吹过,垃圾便在空中起舞,然后又重重落下。 仿佛是从霓虹光影中走到了夜色里,城中村的夜晚更是静谧得可怕,只有偶尔传来的犬吠和远处车辆的轰鸣声打破了这份沉寂。 街灯昏暗,光线在狭窄的街道上投射出斑驳的影子,给人一种压抑和不安的感觉。一些角落里,流浪猫狗正在寻找食物,它们的眼神中透露着警惕和不安。 这片城中村仿佛是一个被遗忘的世界,与外面繁华的都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这里,生活以一种原始而粗糙的方式继续着。 一道高挑清瘦的影子从路灯下缓缓走过,很快就来到了其中一个自建房门外。 待发现房门居然是虚掩的,陈郁青微微皱起眉头,表情变得不太好看。 他伸手推开门,看见曾经整洁干净的家仿佛经历了一场无声的风暴,现在已经是一片狼藉了。 陈郁青走进屋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散落在地板上的书籍和杂志,它们像流浪者一样无家可归,随意地丢在各个角落,书页在微风中轻轻翻动。 家具也失去了往日的秩序,沙发上的靠垫被随意丢弃在一旁,餐具和食物残渣被掀翻在桌子上,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卧室里更是惨不忍睹,被子和枕头被随意地堆在床上,床单也皱巴巴地团在一起,失去了往日的平整,衣柜门敞开着,衣物被翻得很乱。 整个家仿佛经历了一场风暴,弥漫着一种压抑和不安的氛围,连空气都变得沉重起来,这种混乱无序的状态,无法让人感受到家的温馨和舒适,只会心生烦躁和不安。 在房间中央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神情放空的中年妇女,她的脸颊有些红肿,布满了细小的血丝和斑斑的红点,应该是挨了打。 她的五官隐约能看出年轻时的艳丽,只不过皮肤早已失去了弹性,松弛地挂在脸上,像一张风干的旧纸。 发丝凌乱不堪,原本应该是柔顺的黑发,现在却像枯草一般,毫无生气地垂在她的肩膀上,其中夹杂着几根刺眼的白发,无声地诉说着岁月的无情。 中年妇女的神情很憔悴,双眼深陷在眼窝中,像两颗被岁月侵蚀过的黑珍珠,充满了疲惫和无奈,仿佛经历过了一场又一场的风雨,让她已经无法再承受更多的磨难了。 她的身影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更加瘦弱和脆弱,仿佛一阵风就能把她吹倒,双手无力地搭在膝盖上,手指弯曲着,像是在默默地承受着生活的重压。 看见这一幕,陈郁青的脚步微微一顿,扣在门框的手有些过于用力,指尖泛白,青筋凸起。 他大步走上前,蹲在中年妇女面前,压抑着愤怒问道:“他又来了是不是!?他往哪里去了?” 一直到陈郁青出声,中年妇女才注意到他的存在。 她的眼珠动了动,看了他几秒钟,露出一个有些讨好的笑容,轻声劝道:“小郁,你别生气。” 闻言,陈郁青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中年妇女,语气里听不出一点情绪,冷声问道:“你是不是又给他钱了?” 中年妇女的嘴巴嗫嚅了几声,小声说道:“他毕竟是你爸。” 听见这话,陈郁青脸上的愤怒厌恶之情如狂风暴雨般瞬间爆发,令人无法忽视。 他的眉头紧锁,形成一道深深的沟壑,仿佛能吞噬所有的光明,眼睛燃烧着火焰,那是愤怒与厌恶的火焰,它们在他的瞳孔中跳跃,炽热而疯狂。 第73章 “女混混”的妈妈(16) 陈郁青的表情变得十分冰冷,浓密的睫毛下,眼神如同冰封的湖面,寒冷而深邃。 垂着脑袋的陈母却还在小心翼翼地念叨:“小郁,他毕竟是你爸,这钱要是还不上,他就没法活了……” 陈母的脸上写满了小心翼翼,每一个细微的动作,每一个微小的表情变化,都透露着她内心的紧张。 她的双手交握在一起,指尖微微发白,显示出他内心的焦虑和愧疚,她仿佛在用自己的方式,向陈郁青传递出她的不安。 看着陈郁青冰冷的眼神,陈母顿了顿,小声说道:“他已经答应我了,这次把钱还了,以后就再也不赌了……” “这话他已经说过无数遍了。”陈郁青直接打断了她的话:“他说这种话就是为了骗你给他钱,你都被骗了这么多次了!为什么还要相信他!!?” “……”陈母犹豫了一下,怯怯地劝道:“小郁,他毕竟是你的亲生父亲,你再相信他这一次,好不好?他这一次真的说的很认真,跟以前都不一样,我觉得他是真的悔改了。” “他说了,等把债还了,他就找一份工作赚钱养家……” 听着陈母饱含期待的语气,陈郁青只觉得巨大的无力感扑面而来,就像是一只看不见的手,悄然无声地侵蚀着他的身体,使他的四肢如同被无形的锁链束缚,无法动弹。 他的心脏也受到了这种无力感的侵袭,仿佛被一层厚厚的灰雾笼罩,无法看清前方的道路,他试图振奋精神,但却被某种无形的东西所阻挡,根本无法冲破这层灰雾。 陈郁青看不见未来。 他真的搞不懂,从他记事起,那个男人就又酗酒又赌博,心情不好就打老婆孩子出气,欠债的就出去躲,任凭家里被讨债的砸得一片狼藉。 那个男人从来没对这个家做出过什么好的贡献,他妈为什么就是不愿意放弃他呢!? 一直到陈郁青十二岁,第一次能打过那个男人,意识到自己没法打过儿子以后,他终于收敛了很多,陈郁青和他妈才勉强从黑暗的生活中挣脱出来,起码平日里不用再挨打了。 他劝过他妈无数次,可是每一次那个男人回来要钱,跪下痛哭流涕一番,画几个大饼,她就会心软,把好不容易攒下来的钱翻出来给他。 陈郁青一直想要救她,救自己,想要离开这个看不见希望的家,让那个男人远离他们的生活。 他这十八年来努力学习,拼命挣钱,就是为了想象中的美好未来。 陈母还在碎碎念,翻来覆去地说着那个男人用来骗她的话,这些话陈郁青听得耳朵都要生出茧子了,她却还深信不疑。 陈郁青微微攥紧手指,声音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冷声问道:“你给他的……是什么钱?” 陈母话音一顿,眼神有些飘忽,心虚地说法:“那个……就……就是你让我去医院看病的钱……” 话音未落,她害怕儿子担心自己,赶紧补充道:“小郁,我真的没事,不用去医院的,之前就是太忙了,没有休息好,所以才晕倒的。” 听着陈母的话,陈郁青的呼吸都变得无力,仿佛每一次吸气都是在与这股无力感抗争,每一次呼气都是对失败的妥协,他感觉自己就是一条被困在浅滩上的鱼,无法逆流而上,只能任由自己在这无力感的海洋中沉沦。 这种无力感让陈郁青对自己的身体失去了控制,仿佛灵魂与肉体已经分离,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身体被这股力量慢慢吞噬,他试图挣扎,但那股力量仿佛已经渗透到骨髓里,让他无法挣脱。 这些年来,不仅他在挤出时间做兼职,他妈也在拼命挣钱,什么脏活累活都愿意做,常年劳累压垮了她的身体,前段时间她忽然晕倒了一次,医生说让她是疲劳过度引发的脑血管系统疾病,最好住院多观察几天。 可是陈郁青第二天去上学回来,就发现他妈心疼钱,偷偷办了出院,而且说什么都不愿意再去住院。 没有办法,他只能更加努力地挣钱,几乎连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一放学就去做兼职,一直到深夜十二点才回家,回家以后还要做卷子、做作业,凌晨两点才能上床睡觉。 陈郁青把这段时间赚的钱都交给了陈母,让她在家好好休息几天,买一些药和补品吃,先把身体养好最重要。 可是她现在却一声不吭地把这笔钱给了那个男人。 在这一刻,陈郁青终于承认了早就意识到的一点。 其实他没有资格说她,他妄想救她,就像她妄想那个男人会改好一样,都是不可能的事情,都是一个笑话一样的执念。 她早就像中了传染病一样,就算他以后真的有出息了,能够带她搬离这个家,远离这个男人,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她也舍不下那个寄生在她身上吸血的男人。 终有一天,那个男人会像寄生虫一样再次缠上她,而她却甘之如饴。 陈母还以为儿子会像以前一样担心自己、埋怨自己,她喋喋不休地说了半天,却发现陈郁青半天都没说话,很反常地一点反应都没有。 她小心翼翼地抬起头,却看见陈郁青的神情冰冷到了极点,没有一点波动,看她就像在看陌生人一样。 陈母以前只见他对他爸露出过这种眼神,那是一种无法触及的冷漠,在瞳孔深处,像是藏着一片被遗忘的雪域,冰冷而遥远,又像是藏着冬日的北风,无情地穿越空气,掠过皮肤,直达人心。 那是一种能让人心生畏惧的冰冷,它不带一丝温度,不带一丝情感,仿佛是从千年的冰川中切割出的利剑,锐利而冷酷。 陈母找不到语言形容这种眼神,只是本能地察觉到了危险和害怕,她莫名打了个哆嗦,下意识地改口道:“小郁,你别生气,如果他这次真的不改……下次,下次我一定不会相信他了,也不会再给他钱了!” 说完,她一脸期待地看着陈郁青。 看着陈母期待的眼神,陈郁青勾起嘴唇,露出一个凉薄的笑意,不在意地随口回应道:“好啊。” 见儿子还愿意搭理自己,陈母就以为还是像以前一样,他就是当时生气,很快就能调整好情绪了。 她跟着笑了笑,提着的心缓缓放了下来。 陈郁青微微侧过脸,视线穿过了窗外深沉的暗夜,这种话,就像那个男人发誓再也不赌了一样,她说过无数次了。 他不会再相信了。 第74章 “女混混”的妈妈(17) 清晨,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洒向大地,将一切染成了温暖的金色,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城市独有的冷金属味道。 微风吹拂着绿化带的枝叶,发出沙沙的响声,与远处偶尔传来的鸟鸣交织成一首交响曲。 港城是个生活节奏很快的都市,一大清早就忙碌热闹了起来,行人匆匆在路上走着,车流如水一般蜿蜒在路上。 贺慧珠从床上爬起来,洗漱干净,护好肤,吃完早餐就开始刷题了。 她身上穿着家居服,鼻梁上架着一副防蓝光眼镜,如蝶翼般的睫毛微垂,一边刷题一边记笔记,神色非常认真,catti的考试时间在十月份,这几个月正好用来学习。 窗户微微开着,带着暖意的风从外面吹进来,桌上的花瓶里插着那两枝开得很好的芍药花,清淡的香味随风在空气中弥漫开。 贺慧珠安静专注地学习了三个小时,她取下眼镜,端起水杯,起身活动了一会儿,正好从网上买的菜送到了门口。 她享受做菜,喜欢研究美食,顺便还可以给唐雨婷送饭。 贺慧珠点开音乐,穿上围裙,把手洗干净就开始备菜了。 牛肉切成薄片,用调料和一点食用油腌制,牛肉吸收了香料的精华,呈现出诱人的色泽,洁白如玉的洋葱则切成细丝,与牛肉的暗红色相映成趣, 当牛肉与洋葱在热油中相遇,瞬间就爆发出了令人垂涎的香气,火候掌握得刚好,翻炒得恰到好处,既保持了嫩滑的口感,又吸收了洋葱的鲜美。 另一道菜是肉末茄子,茄子被切成均匀的条状,炒制后呈现出深紫色的光泽,而撒在其上的肉末则如同点点繁星,增添了几分华丽感,茄子的绵软多汁与肉末的鲜嫩交织在一起,口感特别棒。 浅尝一口,首先感受到的就是茄子的绵软口感,几乎在舌尖上融化开来,而肉末则带有浓郁的肉香和咸香,与茄子清新的味道完美融合,使得整道菜肴的味道既丰富又和谐,十分相得益彰 有了荤菜,自然还要有素菜。 蚝油生菜的做法很简单,不过对火候的掌控要求很高,这样才能炒出诱人的颜色。 鲜嫩的生菜叶呈现出翠绿色,犹如一片片翡翠般闪耀的当耗油浇淋在生菜上时,立刻增添了几分金黄色的光泽,耗油的鲜香与生菜的清新交织在一起,让人一眼望去就食欲大增。 耗油生菜非常出色,生菜叶本身口感就很脆嫩,轻轻一嚼就能感受到那清新的汁液在口腔中四溢。而耗油则为这道菜增添了丰富的层次感,其浓郁的口感与生菜的脆嫩形成了鲜美又爽口的对比。 备菜和炒菜之前,贺慧珠就把汤先炖上了,她喜欢煲汤,食疗可以调理身体,各种食材碰撞在一起时会擦出不同的火花。 她今天炖的是排骨玉米汤,一道很家常的汤品,金黄色的玉米与鲜嫩的排骨相互映衬,香气扑鼻而来,带着浓郁的肉香和玉米的甜香,汤色清澈透亮,微微泛着金黄的玉米色,还漂浮着几点翠绿的葱花,增添了几分清新与生机。 排骨炖得软烂入味,轻轻一咬便能分离出骨肉,肉质鲜美多汁,玉米粒粒饱满,口感清甜,既能增添汤品的口感层次,又能提供丰富的营养。 所有菜都做好以后,贺慧珠拿出两份干净的保温餐具,把热气腾腾的菜分别装好,还带了两盒酸奶水果。 水果都是刚买的,现切的,非常新鲜,有红色的草莓、黄色的香蕉、橘色的橙子、绿色的猕猴桃等等,被切成了大小适中的块状,然后撒上质地细腻、口感柔滑的酸奶。 时间差不多了,贺慧珠把东西装好就出发去英才中学了,每天都出门跑一趟,这也算是锻炼身体了。 * 放学铃声响起。 阳光透过教室的窗户,斑驳地洒在了陈郁青的身上,为他那身深蓝色的校服增添了几分耀眼的光泽,他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没有动,而是翻阅着手中的课本,神情专注而认真。 他的身材高挑修长,虽然很清瘦,但肩膀宽阔,不难看出骨架很大,校服穿在他身上显得格外挺拔,宛如一株挺拔的青竹,虽然静默无声,但却充满了力量。 陈郁青坐在那里,眉眼仿佛一幅未完成的水墨画,沉静而又充满神秘,让人琢磨不透其中的情绪。 他的皮肤是天生的冷白,很不容易晒黑,可能因为最近太辛苦了,还透着几分脆弱的苍白。 一双深邃的眼睛像是藏着无尽的秘密,黑得如同夜空,深不见底,眉毛细长而有力,像是一道弯曲的剑,为他增添了几分英气,鼻梁生得高挺,山根平顺,如同峰峦叠嶂的山脉,线条清晰而流畅,赋予了脸部轮廓一种独特的立体感。 “那个……陈郁青。” 教室里的人很少,忽然,门外传来一声呼唤,陈郁青抬头望去,只见一个不太熟的同班同学站在门口,挠了挠头说道:“老师说有人找你,在校门口那边。” 陈郁青有些疑惑地站起身,微微点头道:“谢谢。” 他性子比较冷,加上忙着做兼职,没有时间和金钱,所以平时从来不参加什么班级活动,跟班上的人都不太熟,没什么玩得好的朋友。 只不过他长得好看,成绩也好,一部分同学私底下还是挺喜欢他的,就算不喜欢,至少也不讨厌。 陈郁青走得有些快,他以为是陈母来学校找自己了,或者那个男人又做了什么事,除此之外,他想不出别的可能。 可他没想到的是,自己居然在校门口看到了一道熟悉的、他从来没想过会出现在这里的身影。 贺慧珠一开始还没注意到陈郁青,而是把其中一份袋子递给了唐雨婷,温声笑道:“你现在正是长个子的年纪,好好吃饭,肯定还能再长高的。” 唐雨婷乖乖接过,她也没再说什么给饭钱之类的话了,姑姑对她的恩情她全都记在了心里,等她以后独立了,一定要报答她! 察觉到难以忽视的目光,贺慧珠敏锐地抬起头,她微微一笑,远远朝陈郁青挥了挥手,说道:“陈郁青,这里这里。” “姑姑。”唐雨婷看着她另一只手上提的保温袋,好奇地问道:“这个是给陈学长的吗?” 贺慧珠点了点头,认真地说道:“嗯,为了感谢他。”最重要的是他一个孩子也不容易。 走过来的陈郁青正好听见这句话,没等他拒绝,就见那个小女孩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自豪地推销道:“陈学长,谢谢你昨天帮忙!我姑姑做饭超好吃的!” 贺慧珠忍不住露出了一个温和的笑容:“谢谢夸奖哦。” 陈郁青顿了顿,睫毛微垂,不知道想了些什么,从贺慧珠手里接过了保温袋,轻声说道:“谢谢。” 第75章 “女混混”的妈妈(18) “叮铃铃——” 放学铃声响彻校园,金色的阳光洒落,为这座充满活力的地方增添了一抹温暖而柔和的色彩。 学生们纷纷走出教室,脸上洋溢着期待和喜悦的笑容,他们非常急切地想要开始自己的课余生活。 校园里绿树成荫,微风吹过,树叶轻轻摇曳,发出沙沙的响声,操场上的学生们或奔跑或嬉戏,笑声和欢呼声此起彼伏,构成了一曲青春的旋律。 教学楼前,一群学生围坐在一起,讨论着课堂上的问题或是分享着彼此的趣事,交谈声时而热烈,时而低语,像是一幅生动的画面,展现了学生们之间的深厚友谊和亲密无间。 而在教室里,一些学生安静地坐在书桌前,埋头阅读或认真做着笔记,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享受着属于自己的宁静时光。 整个校园弥漫着一种轻松而愉快的气氛,放学的铃声似乎为这一切画上了完美的句号。学生们或三三两两地结伴而行,或独自一人悠然自得地漫步在校园的小路上,享受着这难得的休闲时光。 把数学卷子最后一道大题解出来的唐雨婷放下笔,活动了一下手腕,起身打算去上厕所。 因为这几天临近月考,为了多巩固知识点,所以她回家的时间都比较晚。 教学楼里很安静,留在教室里的学生基本都在学习,只偶尔从外面操场上传来几声玩闹的声响。 唐雨婷孤身朝三楼走廊尽头的厕所走去,没有注意到有人鬼鬼祟祟地跟在自己身后。 学校的厕所虽然每天都有人打扫,但还是有一股不太好闻的味道,一走进去,那股混合着潮湿、陈旧和某种不明物质的气息就扑鼻而来。 厕所的门半开着,透出一丝昏黄的光线,昏暗的灯光勉强照亮了陈旧的瓷砖墙面,上面布满了难以清洗的污渍和水迹,空气中弥弥漫着清洁剂的味道,偶尔还能嗅到一丝锈味,仿佛是从某个老旧的水管中逸散出来的。 厕所的地面湿漉漉的,有些地方甚至积着浅浅的水渍,踩上去会发出“吱吱”的声响,几个老旧的蹲位静静地伫立着,门板上的油漆微微斑驳脱落,偶尔,一阵风吹过,门板会发出“嘎吱”一声。 唐雨婷刚走进其中一个隔间,就听见门板外面传来了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下一秒,“咣当”一声响猛地传来。 有人从外面扣住了她这个隔间的门。 唐雨婷的反应很快,立刻转身去拉门,却发现门板纹丝不动,紧接着,一道熟悉的、充斥着恶意的女声在外面响起。 “呵呵,穷酸鬼,可算是让我逮到你了!” 说话的人是方菡,几个跟班簇拥着她,她抱着双臂,眼睛里闪着恶毒的光芒,阴沉地说道:“你这几天很嚣张嘛,不仅敢当着我的面勾引林子豪,还敢帮那头猪出头!” 方菡嘴里说的“那头猪”,就是那个一直被他们欺负的、名叫冯俊逸的厚嘴唇男生。 昨天,方菡和林子豪这群人又在拿冯俊逸取乐,嬉闹间,男生的脸颊上被甩了一大片红墨水,滑到鼻尖的眼镜都掉了一块镜片,却不敢伸手去捡,只能僵硬地朝他们赔笑。 有一个男生大笑道:“香肠嘴,咱们继续上次那个游戏,我还没玩够呢!” “来来来。”另一个嚼着口香糖的女生嬉笑起来,拿手机对着两人录像:“再学声狗叫听听。” 他们以前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闹得这么严重,只不过林子豪今天心情不好,就算是冯俊逸倒霉了。 乍一眼看去,他们好像在玩乐一样,一小部分同学发出了起哄的声音,大部分学生虽然有些不忿,但还是保持沉默,当做没有看见的样子。 冯俊逸孤立无援地站着,厚嘴唇控制不住地哆嗦了起来。 “啪!” 忽然,一声突如其来的响动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唐雨婷一拍桌子,从位置上站了起来,沉声制止道:“够了,你们没看见冯俊逸同学不想跟你们玩吗?” 那群人齐刷刷地看向她,眼神很不善。 唐雨婷却毫不退缩地跟他们对视着,一开始的时候,她也是有些犹豫的,毕竟她清楚,如果她在学校里得罪了人,她妈绝对不会是她的后盾和底气。 可是那天看见姑姑面对一群醉汉也毫不畏惧,反而挺身而出救了那两个姐姐的时候,她只觉得有什么从心底破土而出了。 这种人没什么好怕的! 而且她莫名相信,姑姑一定会支持自己的。 “擦,有你什么事!?别在这里多管闲事!” 林子豪耸了耸肩,不怀好意地笑道:“你不会把我们当成什么坏人了吧,我们就是同学之间玩耍而已。” “没错,豪哥说得对。”有人伸手去搭冯俊逸的肩膀,阴阳怪气地说道:“冯俊逸同学可是很喜欢跟我们一起玩呢,我们开的玩笑他也可喜欢了呢~” 冯俊逸抖了抖,却不敢甩开对方的手。 唐雨婷毫不退让,眼神格外坚定,冷声说道:“双方都觉得好笑且有意思的才叫玩笑,只有你们觉得有意思的叫做冒犯、欺负、霸凌!” 见有人出头,其他看不下去的同学也忍不住出声附和道:“就是,你们明明就是在欺负冯俊逸。” “这种行为是校园霸凌!” 听着一句句指责,林子豪这群人更是不爽了,骂骂咧咧道:“什么校园霸凌!少给我们扣帽子!这头死猪都不说话,有你们什么事!” 眼见要吵起来了,上课铃声忽然敲响了,这节是班主任何老师的课,林子豪恶狠狠地瞪了唐雨婷一眼:“你给我等着!” 他跟一直没说话的方菡交换了一个眼神,她抱着手臂,自信地笑道:“交给我吧,一定让她好看。” 林子豪满意了。 虽然他之前对唐雨婷有那么一点意思,觉得她长得还挺不错的,但他可不喜欢有人指责和反抗自己。 方菡斜睨了唐雨婷一眼,表情阴冷得快要滴出水来了:“嘁,贱人!” 现在,她站在厕所门口,有些嫌弃地捂住口鼻,朝自己的跟班使了个眼色。 端着水盆的女生点了点头,赶紧走上前,踩着准备好的凳子,把一盆冰凉的水倒进了隔间里。 第76章 “女混混”的妈妈(19) 厕所隔间里的空间就这么大,唐雨婷实在是避无可避,就算努力往后躲,还是被兜头浇了一身的水。 她身上全都被湿漉漉的水浸透,头发像被水浸泡过的乱草,黏糊糊地贴在额头上,一缕缕水珠顺着发丝滴落,打在眼角,让她一时间几乎睁不开眼睛。 衣服如同刚从水中捞出,贴在皮肤上,透出几分阴冷和沉重,裤脚湿透,紧紧贴在腿上,凉飕飕的感觉透过皮肤直达心底,鞋子里也浸了水,早已失去了原有的形状,变得沉甸甸的,仿佛要陷入滑腻的泥泞中。 现在的唐雨婷看起来很狼狈,眼睛里却闪烁着坚定的光芒,身上虽然湿透了,但却依然挺拔,仿佛承受住了所有的重担。 她不后悔帮助了冯俊逸,也不害怕这群只会使用下作手段、以多欺少的人。 门板外,方菡的喉咙里爆发出了一声快意的笑,笑声有些尖锐,听起来很刺耳,她嘲讽道:“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啊?呸,我看你就是哗众取宠,故意想要引起别人的注意还差不多!” 其她跟班也赶紧附和道:“死绿茶,我看你就是想抢我们菡姐的风头,也不看自己配不配!” “就是,装得要死,平时就是整出一副假清高的样子,看着讨厌死了。” 听见外面的声音,唐雨婷淡定地抹了一把脸,嗤笑道:“你们平时就是这样定义别人的吗?用你们这张狗嘴?” “而且你们讨厌我关我什么事?好像被你们喜欢能走上人生巅峰一样。” 听见这番嘲讽的话,在场几人的脸色都变得不太好看,方菡咬了咬牙,示意跟班开门去把唐雨婷拉出来。 “呵。”她咬牙骂道:“没看出来啊,你嘴还挺硬的啊!” 跟班立刻上前去拉开门,伸手去拉扯唐雨婷,她们没少跟着方菡去欺负人,这种事情做起来很是熟练。 听见开门声,唐雨婷的目光迅速在四周环视。 很快,几个女生把她拉出隔间,围在了中间,她们的脸色都很阴沉,目光阴毒,仿佛凝聚成了一道无形的沼泽。 其中一个女生身材比较粗壮,双手紧握,犹如铁钳一般,紧紧地扣住唐雨婷的手腕,看向她眼神充满了敌意和威胁,仿佛要将她生吞活剥。 明明年纪不大,却是满口的污言秽语:“小贱人,你刚刚不是还挺能说的吗?现在怎么不敢说话了!?” 其他的女生则在旁边助威,她们的口中不断传出尖锐的嘲笑声和辱骂声,像是一把把锐利的刀子,无情地刺向被围攻的唐雨婷。 方菡恶劣地指挥道:“把这个小贱人的衣服给我扒了!” 其中一个女生跟她很有默契,赶紧掏出手机出来录像。 唐雨婷被围在中间,好在她这段时间吃得很有营养,身子早就不似原来那般虚弱不良,被养得健康了很多。 “呸。”她冷声道:“像你们这种只会欺负同学的败类和狗腿子,有什么脸在这里大喊大叫!” 说话间,唐雨婷身上挨了好几下,她挣扎着想要挣脱束缚,但无奈力量悬殊,没法完全挣脱出来。 但她也不愿意吃亏,疯了一样反抗,跟对方拉扯,能用做指甲和牙齿的武器都往上招呼。 几个女生有些被唐雨婷的气势吓到了,本来想去扯她的衣服,转而伸手去拽她的头发,却反被她狠狠挠花了脸。 整个场景充满了紧张和冲突的气息,仿佛随时都会爆发出更加激烈的冲突,周围的空气仿佛也被这股紧张气氛所感染,变得压抑而沉重。 “啧。”方菡退到一边,嫌弃地说道:“你们能不能行啊?四个对付一个都对付不了吗?” 混乱中,唐雨婷的目光一转,目光落到了墙角,那里倚放着一把拖把。 那把拖把已经被污渍侵蚀得面目全非了,头部原本是紧密的纤维,现在却如同老旧的头发,纠结在一起,挂满了难以名状的污渍,有的污渍是深褐色,像是长时间积累的陈年污垢,有的则是暗黄色,似乎是某次不慎溅落的尿液留下的痕迹。 木杆上,原本光滑的漆面早已剥落,裸露出斑驳的木质,在潮湿的环境下,木杆上甚至生长出了一层薄薄的青苔,给人一种阴冷而潮湿的触感。 唐雨婷猛地挣脱,扑过来一把握住了脏兮兮、湿漉漉的拖把,然后一转身,一个横甩,黑褐色的污水溅了身后那群人一身,还散发着一股子异味。 她紧握着拖把,主动挡在了出口的位置,目光灼灼地盯着几人,挑衅道:“来啊!尝尝这个沾屎的拖把!” 看着这个发霉的拖把,一群人的脸都绿了,特别是方菡,她讨厌任何穷酸的、肮脏的东西,这东西要是挨着她,比杀了她还难受。 不等她们说话,唐雨婷回忆了一下那天姑姑制服坏蛋的英姿,直接恶狠狠地扑了上去…… 夕阳西下。 夕阳的颜色是丰富的,从最初的金黄,到橙红,再到最后的暗红,像是一个调色盘,把天空渲染得五彩斑斓,那殷红的霞光,像撒下一河红色的玛瑙,熠熠生辉。 突然,某栋教学楼的厕所传出了一阵阵刺耳的尖叫声,划破了宁静的氛围,仿佛无数把锐利的刀片在空气中划过,令人心悸。 那是一群女生的尖叫声,如同海浪般汹涌澎湃,层层叠叠,连绵不断,声音中充满了惊恐和嫌恶,就像是被困在无形的囚笼中,无法逃脱,每一声尖叫都像是一只无形的手,让人不由自主地跟着紧张起来。 那些尖叫声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如同无形的烟雾,弥漫在每一个角落,互相交织,碰撞,形成了一种诡异的旋律,让人不由自主地感到一阵毛骨悚然,猜测她们到底是遇到了什么恐怖的事。 随着尖叫声的不断响起,女生们的情绪也愈发激动,她们的身体在不停地颤抖着,仿佛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所控制,眼中充满了恐惧和不安,仿佛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那些尖叫声如同一把把尖锐的箭矢,在安静的走廊里回荡着,久久不散,让人不由自主地感到一阵心悸。 不知过了多久,一道湿漉漉的身影从厕所里走了出来,虽然头发有些狼狈地贴在脸颊和后颈上,少女的身姿却格外挺拔,眼睛明亮,如同打了胜仗的将军一样。 阳光透过被擦得发亮的窗帘,斑驳地洒在少女的脸上,为她秀丽的五官镶上了一层金色的轮廓。 她的眼眸深邃而明亮,闪烁着坚定而勇敢的光芒,眉形柔和却又不失力量,嘴唇抿成了一道坚定的弧线。 唐雨婷心里爽得不行,哼着歌,一步一步朝教室的方向走去,不再关注身后的厕所,那几个人狼狈得不成样子,身上又脏又臭,忍不住互相干呕了起来。 第77章 “女混混”的妈妈(20) 黄昏是一天中最温柔而醉人的时刻。太阳渐渐西沉,天边泛起一抹淡淡的橙红色,像是艺术家的调色盘上的最后一抹色彩,余晖洒在大地上,将整个世界染上了一层金色的暖意。 校园的空气中弥漫着花草的香气,这是夏日特有的味道,清新而甜美,微风吹过,带来了树叶轻轻摇曳的声音,还有远处鸟儿归巢的鸣叫声,这些声音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首夏日的交响曲,让人心情愉悦。 今天是周五,大部分学生都已经回家了,不过还是有一部分学生没急着走,他们都忍不住停下手上的动作,转头看向唐雨婷。 现在天热,她身上原本湿漉漉的衣服已经被晾得半干了,只不过看起来还是有一点狼狈,半湿的头发蜿蜒地贴在后颈上。 她的表情却很淡定,眼睛亮亮的,带着几分笑意,背上背着书包,不在意旁人打量的目光,不卑不亢地朝校门口走去。 此时的天边,已经变成了深蓝色,上面点缀着几朵镶嵌着浅金色金边的云彩,仿佛是天空中最美的装饰。 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也渐渐消失在天际,隐约能看见一轮朦胧的月亮,静静地悬挂在天际。 “唐雨婷?” 听见有些熟悉的男声,唐雨婷愣了一下,转头看过去,连忙站直身子,非常有礼貌地唤了一声:“陈学长!” 陈郁青的个子很高,身材瘦削,穿着校服短袖,露在外面的胳膊看起来清瘦却有力,余晖洒在他的眉眼上,浮动着光影,更显精致干净。 看着唐雨婷狼狈的样子,他微微皱起眉头,问道:“你怎么了?有人欺负你?” 陈郁青一向不喜欢多管闲事,毕竟自己的生活就已经很累了,他自觉没有能力和时间再去帮助别人。 而且他平时太忙了,忙着学习,忙着做兼职,根本就没有功夫去关注身边其他人的异样。 陈郁青跟唐雨婷不算相熟,但他记得她是贺慧珠的侄女,无意识地就对她多了几分关照。 前几天贺慧珠经常给他送午饭,给钱她不要,拒绝了她也会继续送,他不知道该怎么感谢她。 陈郁青想,正好可以多关照她侄女一下,就当是报答她的关心了。 听见陈郁青的问题,唐雨婷挠了挠头,咧嘴一笑,自信地说道:“我没事,陈学长,我一点亏都没吃!” 她打赢了!如果以后那些人再来欺负她,她还会继续反抗的! 见问不出什么来,陈郁青想了想,说道:“如果遇到什么不能解决的问题,可以来找我,我可以帮你。” 他的表情很平淡,但说的话还是挺让人暖心的。 唐雨婷有些受宠若惊,小鸡啄米似地点点头:“好的,我记住了,谢谢陈学长!” 她一直都很崇拜陈郁青,不,不能这么说,应该说不止是陈郁青,所有成绩好、人品好的人都是她的偶像。 特别是在知道陈郁青居然还在抽空做兼职以后,她对他的崇拜之情更是如滔滔江水奔流不息,她在家里也要做家务,虽然不如他压力那么大,但还是挺辛苦的。 唐雨婷能够感同身受,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保持这么好的成绩,真的非常非常不容易。 陈郁青点点头,两人正好顺路,并肩朝学校门口走去,只不过谁都没说话,唐雨婷攥紧书包带子,感觉有些微的尴尬。 刚走出校门,陈郁青准备去做家教,唐雨婷准备回家,两人还没告别,就不约而同地看向了某个房间。 “姑姑!” “姐姐。” “……”唐雨婷一脸茫然地看向陈郁青,啊……怎么感觉自己好像突然降了一个辈分!? 陈郁青却只专注地看着贺慧珠,一脸淡定,表情里完全看不出一点端倪。 唐雨婷挠了挠头,好像也没有问题,姑姑才二十多岁,也就比陈学长年长了七八岁而已。 贺慧珠手里提着一个纸袋子,朝两人招了招手,眼睛在金色的余晖中泛着晶莹的光芒,清澈透明,如同山涧里流淌的泉水,纯净得不含一丝杂质。 一双眼睛弯得跟月牙儿似的,灵动而富有神采,充满了温暖,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和憧憬,仿佛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在她的眼中得以呈现。 当她凝视着你时,仿佛有万千星辰在其中旋转,光芒璀璨,让人不由自主地沉醉其中。 贺慧珠走过来,目光落在唐雨婷身上,伸手去捏了捏她泛着湿意的头发和衣服,眉头微皱,关切地问道:“这是怎么了?身上怎么湿了?” 唐雨婷仰着小脸,一脸自信地把前因后果都告诉了她,捏着拳头挥了挥,说道:“姑姑,我把她们好好教训了一顿!就算她们以后还欺负我,我也不会怕的!” 贺慧珠的眼底闪过一道锋冷的暗芒,揉了揉她的小脑袋,温声夸奖道:“干得好!不用担心其他的问题,姑姑会一直支持你的,我永远是你最强的后盾!” 唐雨婷拉着贺慧珠的手,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她就知道姑姑会支持她的反抗行为的,姑姑说的这些话,跟她想象中的差不多。 陈郁青安静地站在旁边,听姑侄俩小声地说话,贺慧珠打算带唐雨婷去逛街买一身新衣服,把身上的湿衣服换下来。 她本来想叫上他一起,只不过他还要去做家教,没有空闲时间,只能跟两人挥手告别了。 贺慧珠拍了拍陈郁青的肩膀,温声叹道:“辛苦啦,忙完了早点回去休息。”她想帮助陈郁青,但又能看出来,他的自尊心不允许自己无缘无故地接受别人的帮助。 他信奉用自己劳力和智力来赚钱,这样才是公平公正、互不相欠的交易。 闻言,陈郁青狭长的眼眸里浮现出一抹笑意,他点了点头,声音是难得的乖顺柔和:“好,我知道了。” 贺慧珠一脸欣慰和感慨,多懂事的孩子啊! 跟陈郁青告别后,姑侄俩来到了附近一个特别热闹的、本地人都爱逛的服装市场。 晚间的服装市场仿佛是一个璀璨的舞台,霓虹灯交织成一片绚烂的星河,将整个市场映照得如梦如幻,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香水味和新鲜布料的气息,刺激着人们的嗅觉。 走进这片繁华,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五彩斑斓的挂衣架,如同彩虹一般横跨在狭窄的过道上,上面挂满了各式各样的服装,丝绸、棉麻、皮革……每一种材质都在灯光下展现出了独特的质感和光泽。 人流穿梭在这些衣架之间,笑声、谈话声、议价声交织在一起,形成一首充满生活气息的夜市交响曲。 摊主们热情地推销着自己的商品,双手比划着,脸上的笑容仿佛春风,温暖了整个市场。 偶尔一阵凉风吹过,带起了衣角轻轻飘动,仿佛是服装们在跳着一支无声的舞蹈。而远处,街头艺人则用他们的歌声和琴声为这支舞蹈伴奏,又给整个市场增添了一丝浪漫和文艺的气息。 姑侄俩逛街的速度很合拍,一边逛,一边谈天说地,没有固定的聊天内容,想到什么就聊什么,唐雨婷说自己学习上的事、学校里的事、家里的事,不管说什么都能得到贺慧珠的回应。 夏夜的暖风吹在脸上,暖融融的,还交织着各种复杂的味道,周围是闹哄哄却不刺耳的声音,唐雨婷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觉得既新奇又暖心,脸上的笑意就没落下来过。 第78章 “女混混”的妈妈(21) 逛了不到二十分钟,贺慧珠看中了一条浅黄色的连衣裙,款式不浮夸,简洁大方,好似一朵盛放的小雏菊一般,而且布料摸起来很舒适透气。 最重要的是唐雨婷也喜欢这条裙子,她虽然没有明说,但目光一直都被吸引住了。 贺慧珠把裙子递给唐雨婷,笑着说道:“这条好看,去试试。” 她抿了抿嘴唇,笑得有些不好意思,小声地说道:“好。” 唐雨婷现在已经能够坦荡地接受贺慧珠的好意了,她知道姑姑是真心对自己好,也知道自己现在还不起,所以把姑姑对自己的每一分好都牢牢记在了心里。 很快,唐雨婷就从试衣帘后走了出来。 她的身材很瘦小,这条连衣裙却扬长避短,非常衬她。 这件连衣裙以淡雅的黄色为基调,仿佛是初升的太阳洒下的光辉,温暖而明亮,裙摆宽松,随着唐雨婷的步伐轻轻摆动,宛如一只黄色的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裙子的面料轻薄柔软,像是一层轻纱,给人一种轻盈飘逸的感觉,领口的设计简洁大方,微微露出一点纤细的锁骨和线条,腰部用一根细腰带束紧,裙摆处有着精致的蕾丝花边,增添了几分甜美的气息。 俗话说得话,人靠衣装马靠鞍,换了一身衣服,原本有些灰扑扑的小姑娘如同蒙尘的明珠一般,变得耀眼了许多。 唐雨婷显然很不好意思,有些局促地扯了扯裙摆,笑容有些许僵硬,小声地问道:“姑姑,怎么样?” 没有小姑娘不喜欢打扮自己,不喜欢漂漂亮亮的,唐雨婷也是,她也会羡慕别的女孩子,打扮得漂漂亮亮,像个小公主一样。 只不过她妈经常把“我送你去学校是让你读书还是让你打扮的”以及“小小年纪别整那些妖妖娆娆上不得台面的”挂在嘴边,所以一年四季她基本都是穿着校服。 她已经很久没有穿过新衣服的,那些衣服都是她妈从二手市场或者认识的人那里低价淘来的。 于是,唐雨婷学会了把这些想法都压抑在心底。 贺慧珠伸手帮她理了理头发,用浮夸的语气赞赏道:“特——别漂亮,这条裙子就是为你而生的啊!” 老板也附和道:“是的呢,小姑娘穿这条裙子好靓啊!都可以当模特了!” 不管对方说的是真是假,唐雨婷还是被逗得笑了起来。 她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神有些发怔,她小心翼翼地理了理裙摆,抿唇微微笑了一下。 见唐雨婷喜欢,贺慧珠当即就掏钱买下了这条裙子,还就近从旁边的鞋店里买了一双小白鞋。 唐雨婷只把新鞋子换上了,毕竟鞋子不容易晒干,她珍惜地脱下裙子,把它藏进了自己的书包里。 她知道,如果被刘家铭或者她妈看到了,指不定又会闹出什么事来。 特别是她妈,唐雨婷不想让她知道姑姑的存在,如果她知晓了,肯定会找借口问姑姑要东西的。 这种事不是第一次了,曾经有个新搬来的邻居阿姨很心善,见她大冬天还穿着单薄,就送了她一件新棉服。 从那以后,她妈就总是在邻居阿姨面前说什么“你这么有钱就可怜可怜我们啦,我儿子也没有新衣服穿”,或者“你家的伙食真好啊,我看到你今天买海鲜了,我还没尝过这么大的螃蟹什么味道呢”之类的。 不仅如此,她妈还会以拜访邻居为名,带着刘家铭到邻居阿姨家去蹭空调蹭饭,唐雨婷从来不跟着,因为她不愿意去,还被打了好几次。 次数多了,邻居阿姨也烦了,毕竟这些善举并未让对方对自己心怀感激,反而像寄生虫一样扒着自己不放。 对此唐雨婷很内疚,她觉得如果邻居阿姨没有给她买那件新衣服,就不会遇到这种事了。 所以,她绝对不会让她妈把主意再打到姑姑的身上! 贺慧珠不知道唐雨婷在想什么,把裙子买下以后,她温声提议道:“婷婷,姑姑带你去买两件新的小背心吧?” 快十三岁的小姑娘,就算身材再瘦小,发育再晚于同龄人,也应该要换适合自己的内衣了,可是罗晓并没有为女儿考虑过这个问题。 贺慧珠虽然一开始就考虑到了,但是一开始两人也不熟,不可能上来就带着小姑娘去内衣店,什么事都应该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待听清楚贺慧珠的话,唐雨婷的脸微微有些发红,她平时很少接触到生理知识,许多人好像都觉得涉及到这方面的事很羞耻一样。 她愣了一会儿,才点了点头,小声地说道:“……好。” 看着小姑娘的表情,贺慧珠在心里暗自下定决心,看来关于生理知识方面的学习也应该提上日程了。 贺慧珠找了一家比较有名气的内衣店,带着唐雨婷走了进去,店内装修得很高档,各式各样的内衣挂在架子上。 唐雨婷真的是第一次进这种内衣店,整个人都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改摆出什么姿势才好。 贺慧珠表现得很温柔,态度自然,让唐雨婷不会觉得尴尬,见状迎上来的导购也拿出了十足的耐心。 在两人的帮助下,唐雨婷学到了好多挑选内衣的知识,并且第一次穿上了贴合自己身形的内衣。 不紧、不勒,也不松垮,纯棉面料,舒适透气,穿起来很舒服,做大动作也不影响。 衣服穿好后,唐雨婷在试衣间里站了好几分钟,眼眶莫名泛起了一股酸胀的潮意。 她走出去,有些冲动地伸出手,抱住了贺慧珠的腰,把脸埋在她肩上,反复念叨道:“姑姑,谢谢你……” 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我真的好开心啊! 贺慧珠温柔地摸了摸小姑娘的脑袋,眼中笑意如皎洁轻柔的春日月色。 东西都买好之后,时间已经有些晚了,贺慧珠把唐雨婷送上了回家的公交车,朝她挥了挥手,这才转身离开。 第79章 “女混混”的妈妈(22) 清晨,整个港城在阳光的轻抚下渐渐苏醒,街道两旁的高楼大厦像是沉睡的巨人,在柔和的光线中逐渐展露出了它们的轮廓。 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洒在街道上,为这座都市披上了一层金色的纱衣,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气息,似乎还带着夜晚的凉意和清晨的露水。 行人陆陆续续出现在街道上,他们的脚步声在清晨的宁静中显得格外清晰,一些人匆匆赶往目的地,脸上写满了忙碌和期待;而另一些人则悠然自得,享受着这难得的宁静时光。 咖啡店的灯光透过窗户,投射在街道上,形成了一个个温暖的光圈,店内的咖啡机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伴随着咖啡香气弥漫在空气中,上班族会在这里暂时停下脚步,享用一杯香浓的咖啡,为即将到来的一天积蓄力量。 远处的写字楼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玻璃幕墙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在清晨的阳光下显得更加雄伟壮观。 贺慧珠今天起得很早,例行刷了一套题以后,就开始做准备了。 今天是贺慧珠十三岁的生日,她打算给小姑娘庆祝生日。 不知道是上次沾屎的拖把震慑到了那群人,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时机,这段时间她们都没有再来找唐雨婷的茬。 虽然说话还是阴阳怪气的,而且会冷眼打量她、故意孤立她,但却没有再对她动手。 当然,她也不在意,毕竟她也不想跟她们做朋友、产生交集。 只不过贺慧珠心里清楚,那群人小小年纪就已经坏透了,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她本来暗中交给了唐雨婷一部手机,如果再遇到被欺负的情况就打电话联系她,或者及时拍下那群人霸凌的画面作为证据。 看来暂时是派不上用场了。 因为今天唐雨婷还在上学,所以小惊喜就只有贺慧珠一个人准备了,她把题刷完,做了午饭送到学校,嘱咐小姑娘下午放学等自己一下。 随后她暗中跟陈郁青交换了一个眼神,转身离开了。 贺慧珠昨天还单独联系了陈郁青,邀请他一起给唐雨婷过生日,两个小孩也算是朋友了。 她听唐雨婷说过,在她被欺负的时候,陈郁青主动对她表达了关心,还愿意给她提供帮助,除此之外,还给她讲过几次题。 陈郁青回复得很快,只有简单的一个字:【好。】 然后聊天页面反反复复显示输入中。 过了一分钟,陈郁青又补了一句:【谢谢邀请,明天下午见。】 * 送完饭,贺慧珠没回家,而是去了一家早就预定好的私人烘焙坊,店名叫“私语”,可以自己diy各种小甜品。 “私语”位于繁华的商厦里,一个充满温馨与甜蜜的小天地,今天是工作日,加上时间还早,所以里面的人流量不算多。 一走进里面,就仿佛穿越了喧嚣,踏入了一个充满香气和温暖的梦幻世界,店内的装饰简约而不失格调,墙上挂着各式各样的烘焙工具和原料,彰显了老板对烘焙的热爱和用心。 阳光透过半开的窗帘洒在木质的地板上,营造出一种舒适而宁静的氛围,在这里,每个烘焙的细节都被精心照顾,从选料到烘焙,每一步都充满了匠人的热情和专注。 空气中弥漫着诱人的香气,那是新鲜出炉的面包和甜点散发出的诱人味道,烤箱里正烘烤着各种面包和蛋糕,外皮金黄酥脆,内部柔软香甜,每一口都是满满的幸福感。 除了面包和蛋糕,这里还有各种精致的茶点和饮品供客人选择,可以坐在窗边的软垫椅上,品尝着美味的甜点,喝着香浓的咖啡或清新的茶饮,享受一段宁静而美好的时光。 贺慧珠到的时候,店里有一对年轻的母女和小情侣正在尝试着做甜点,虽然时不时会出些小差错,但气氛很和谐,充满了欢声笑语。 她不是第一次做生日蛋糕,没要店员的帮忙和指导,手法非常娴熟。 贺慧珠考虑了一下,决定做一个六寸的景观小蛋糕,不用太大,太大了吃不完,毕竟剩下的唐雨婷绝对不会带回家去。 蛋糕胚绵软细腻,一层叠一层,都散发着淡淡的奶香味和蛋香,中间还夹杂了一些小巧的水果,如鲜芒果、蓝莓、草莓等等。 表面覆盖上一层光滑细腻的奶油,呈现出淡淡的浅黄色,散发着诱人的香甜气息,交织在一起,酸甜味道与蛋糕的香甜完美融合,令人回味无穷。 这款小蛋糕不仅口感细腻,而且外形如同一个精美的艺术品一般。 贺慧珠的表情很认真,精准地抖下绿色的抹茶粉,蛋糕在她手下逐渐成型,渐渐吸引了店内所有人的目光。 只见这个小蛋糕好似一个海洋中的小岛,海水清碧,波涛澎拜,小岛如一叶小舟,上面峰峦林立,盛开着色彩鲜艳的鲜花和海草,还能看见栩栩如生的青苔。 “哇……”母女中的小女孩张大了嘴巴,她激动地扯了扯自家妈妈的袖子,惊叹道:“妈妈,这个好漂亮啊!这个姐姐好厉害!” 她用闪闪的大眼睛看着自家妈妈,撒娇道:“妈妈,你也给我做一个吧!” 年轻妈妈委婉地拒绝道:“……那你还不如换一个妈妈。” 小女孩叹了一口气,用一副“好吧好吧,真拿你没办法”的表情说道:“算了,那等我长大了做给你吃好了!” 年轻妈妈真诚地说道:“那我谢谢你哦。” 店内众人都被母女俩的互动逗笑了,贺慧珠也跟着笑了笑,她把做好的蛋糕装上,又烤了一些精致漂亮的小甜点。 临走之前,她还把其中一个可爱的Hello Kitty草莓小蛋糕送给了小女孩,得到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和一句甜甜的道谢。 看着时间差不多了,贺慧珠就提着早就包装好的生日礼物和生日蛋糕出发去了英才中学。 她到的时间刚刚好,刚走到学校门口,校园内就响起了放学铃声。 第80章 “女混混”的妈妈(23) 夕阳渐渐西下,将天空染成一片橙黄,犹如一块巨大的琥珀,闪耀着温暖的光芒。 在这宁静的时刻,天边的云彩仿佛被夕阳点燃,燃烧出各种形状和色彩,时而像一群悠闲的白羊,时而像一片波涛汹涌的金色海洋。 唐雨婷还不知道贺慧珠要为自己过生日,她收拾好书包,开开心心地离开了教室,没在意身后方菡充斥着恶意的目光。 以前唐雨婷从来不急着回家,经常留在教室里学习,只要能赶上末班车就可以了,现在她却是一放学就走了。 方菡及其跟班想当然地认为,她肯定是怕被报复,所以不敢在学校里久留,一开学就赶紧逃跑了。 殊不知只是因为贺慧珠要在放学后帮唐雨婷补两个小时的英语而已。 唐雨婷以为今天也是补课,兴冲冲地来到校门外,却发现陈郁青也在,他跟贺慧珠并肩站在一起,两人在轻声说些什么,手里都提着东西。 看见唐雨婷,贺慧珠笑着说道:“今天有点事,可不可以先去我家一趟?” 这段时间补课都是在咖啡店或者图书馆,唐雨婷还从来没去过贺慧珠家,她心里还是有些忐忑的。 主要是这些年来,不管她去谁的家,她妈就像能闻着味一样,很快就摸上门去,如同吸血鬼一样榨干别人的价值,捞尽好处。 唐雨婷挠了挠头,心里有些本能地发慌,小声地拒绝道:“不……不太好吧?” 说着,她瞅了瞅陈郁青,陈学长是个非常有边界感的人,虽然会给她讲题,但知识以外的话题从来不会提及。 唐雨婷不好意思开口拒绝贺慧珠,只能寄希望于陈郁青拒绝,然后她再顺理成章地跟着拒绝。 没想到陈郁青却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淡定地答应道:“那就打扰了。” 没人注意到,他垂在身侧的手指微微攥紧,瘦削修长的骨节泛白,看起来很紧张的样子。 唐雨婷一脸懵逼:“……诶?” “走吧走吧。”贺慧珠用空着的那只手去拉唐雨婷,眼神温和,好像看穿了她的顾忌和担忧,温声说道:“就去一趟而已,没事的。” 唐雨婷下意识地朝她走了两步,抿了抿嘴唇,有些犹豫地答应了:“好。” 三人坐上了公交车,从英才中学到贺慧珠住的地方,路程也就二十分钟。 这是唐雨婷第一次到贺慧珠的家,这里是一个老小区,设施都有些老旧,墙灰斑驳,每一户的面积都很狭小。 不过绿化很不错,而且不管是小公园,还是楼道,全都收拾得很干净,生活气息很浓郁。 贺慧珠家住在六楼,房子面积也就四十平米出头,里面却装修得很有空间感,把所有空间都利用到了极致。 门一打开,鲜花清淡的香味弥漫出来,看着干净整洁的房间,陈郁青和唐雨婷都变得有些局促。 贺慧珠伸手打开玄关的灯,暖黄色的灯光一打开,更增添了几分温馨,家的感觉十足。 她把一切都准备就绪了,从鞋柜上给两人拿了提前备好的拖鞋,他们换了拖鞋,有些拘谨地跟在她身后。 唐雨婷看着这个温馨的小家,只觉得好像有一股暖流在心里涌动,她一直都希望,未来的自己也能有一个这样的小家。 就住着自己一个人,做想做的事,吃想吃的东西,不用看别人的脸色,不用担心要挨打挨骂,自由又快乐。 陈郁青的目光则落在了墙上挂着的全家福上面,照片里是一家三口,女孩站在父母中间,微微咧着嘴,笑容看起来无忧无虑的。 他眨了眨眼睛,目光又落到了面前贺慧珠的笑脸上,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同一张脸,但他总感觉很不一样。 “过来过来,别这么拘谨嘛。”贺慧珠把手里的东西放在茶几上,笑着朝两人招呼道:“就把这里当成自己家好了。” 她的态度很自然,陈郁青和唐雨婷受到了感染,紧绷的肩背缓缓松懈下来,他们走过来,坐到了沙发上 唐雨婷好奇地问道:“姑姑,你是什么东西落在家里了吗?” “嗯。”贺慧珠故作思索状,在茶几下面翻找了一番,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盒,推到唐雨婷面前,随口说道:“婷婷,你帮我把这个打开一下,我不记得是装在哪里面了。” 唐雨婷没想那么多,毕竟她已经好几年没有过过生日了,为了避免难过,自己也不怎么在意了。 她还以为这是贺慧珠送给别人的,或者别人送给贺慧珠的,所以为了不把精美的包装破坏掉,拆得很是小心翼翼。 趁此机会,贺慧珠和陈郁青对视一眼,她立刻起身去拿蛋糕,陈郁青则拉开书包拉链,面无表情地掏出一个礼花筒,拿在了手心里。 唐雨婷没注意两人的小动作,她把礼盒拆开,发现里面装着一个半个巴掌大小、方块状、杏白色的东西,看起来是个机器,但不清楚是做什么的。 “姑姑。”她抬起头,微微抬高音量,问道:“你要找的是这个……” 剩下的话哽在了喉咙里,看见捧在自己面前的生日蛋糕,唐雨婷微微瞪大了眼睛,表情有些懵。 “嘭——” 陈郁青微微用力一推,礼花在旁边炸开,五颜六色的羽毛轻飘飘地在半空中飞散开,如同童话世界里绚烂的梦境。 贺慧珠和陈郁青异口同声地说道:“生日快乐!” 语气里都含着些微的笑意。 唐雨婷还有些回不过神来,身体却率先做出了反应,眼眶当即就红了一圈,泛起了浅浅的湿意。 贺慧珠看着她手里的礼盒,笑着解释道:“这是姑姑送给你的礼物,单词听力机,以后你练习英语就方便很多。” 这款礼物是她挑选和对比了好久才确定的,机型小巧,便于携带,随时随地都能使用,而且是专门设计用于提高孩子的英语听力技能的。 这个牌子是最好的,价格有些小贵,但功能特别全面且高级,外壳采用耐用且轻便的金属材质,表面经过精细的磨砂处理,触感舒适,不易滑落。 内置大量的单词和短语,各种外语都有,覆盖了各个学习阶段和领域,能帮助孩子准确掌握其发音和语调。 除了基本的单词和短语学习功能外,还提供了如句子练习、对话模拟等更多元化的学习模式,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年级的学习需求。 唐雨婷的眼睛里泛起了湿润的光,嘴唇颤抖了两下,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这时,陈郁青也从书包里拿出一个礼盒,包装不算精致,却厚得跟砖头一样。 他把礼盒放在单词听力机旁边,一脸严肃地说道:“你马上就要升初三了,这是我送你的真题集。” 闻言,贺慧珠眨了眨眼睛,很好,很直男且实用的礼物。 唐雨婷垂下眼睫,想要掩盖一下自己的失态,眼泪却还是不争气地流了出来。 她默默流着泪,声音有些哽咽,小声地说道:“谢谢,谢谢姑姑,谢谢学长,谢谢……” 陈郁青观察着贺慧珠的神情,伸出手,十分自然地接过了她手里的蛋糕。 “乖,不哭不哭。”她愣了半秒钟,抬手摸了摸唐雨婷的脑袋,柔声说道:“先来许愿吧,不管是什么愿望,都一定能实现的哦。” 闻言,唐雨婷仰起脸,脸颊还是湿的,笑容却非常灿烂,如同春天的第一缕阳光,照亮了整个房间。 她的脸上洋溢着无比的喜悦,让人不禁被这份快乐感染,泛着湿意的眼睛如同两颗闪烁的星星,闪烁着明亮的光芒。 “好!”唐雨婷擦了擦眼泪,嘴角轻轻上扬,像是盛开在春天里的一朵花。 陈郁青不抽烟,身上没有打火机,贺慧珠从电视柜下面找了一个打火机来把蜡烛点上。 关上灯,夜色好似蒙了一层黑纱,蜡烛的光如点点星火,轻轻摇曳,将三人的影子都投射到了墙面。 陈郁青把蛋糕放到茶几上,跟着贺慧珠一起坐到沙发上,轻声唱起了生日歌,而唐雨婷则阖上眼睛,合十双手,不知在许些什么愿望。 光影浮动间,陈郁青时不时有些走神,目光落到贺慧珠清丽的侧脸上,轮廓干净,睫毛弯弯翘翘,饱满水润的嘴唇带着笑。 这笑容很自然纯粹,不含任何杂质,只有满满的温柔和满足,像是一个温暖的拥抱,让人感到无比的舒适和安心。 陈郁青的心跳莫名快了两拍,他总觉得,这一幕好熟悉。 一曲结束,唐雨婷睁开亮晶晶的眼睛,“呼——”的一下吹灭了所有的蜡烛。 她笑着看向贺慧珠和陈郁青。 脸上这份笑容就是唐雨婷内心的真实写照,是她对生活重新燃起来的热爱和对未来的憧憬。 她希望,姑姑能够永远年轻、健康、幸福、快乐! 她希望,在场每个人都能摆脱现实的沼泽,拥有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 所愿皆得,顺遂无虞! 第81章 “女混混”的妈妈(24) 中午出门前,贺慧珠提前备好食材,并且炖了三个菜,鸡翅年糕煲、栗子炖排骨和番茄牛腩已经炖好了,现在只需要再炒几个菜就能吃饭了。 今天是唐雨婷的生日,她决定做一顿大餐,陈郁青和唐雨婷都主动提出要来帮忙。 陈郁青做菜很有一手,唐雨婷在家也经常做饭,只不过从来没有这么期待过。 看着两人跃跃欲试的模样,贺慧珠没有拒绝,拍了拍手,笑着答应道:“好啊,只不过厨房有点小,可能有些挤。” 贺慧珠先做了油焖大虾,大虾已经提前处理清洗过了,外壳被烹制得酥脆可口,轻轻一剥便能露出里面鲜嫩的虾肉。 虾肉被浓郁的油焖酱汁紧紧包裹,确保每一口都能品尝到酱汁的鲜美与虾肉的细腻,酱汁是特别调制的,味道层次丰富,既有甜味的醇厚,又有咸味的提味,还带有微妙的酸辣味,使得整道菜的味道更加立体丰富。 厨房确实太小了,一个人在里面刚好,三个人那是连身都转不开了,好在是半开放的设计,拿东西倒也方便。 陈郁青左右看了看,拿着洗干净的黄瓜和小菜板走了出去,这些黄瓜都是早上现买的,很新鲜,确保每一根都饱满、翠绿、口感脆嫩。 他麻利地把黄瓜削去外皮,然后切成细长的条状,每一根黄瓜条都经过精心挑选,确保大小和形状都恰到好处,以便更好地吸收调味汁。 随后将切好的黄瓜放入碗中,加入适量的盐、醋、糖、蒜蓉和香菜末,用筷子轻轻搅拌均匀,让每一根黄瓜都均匀地裹上调味汁。 凉拌黄瓜的调味汁是陈郁青特调的,既能凸显黄瓜的清爽口感,又带有一定的层次感,盐能提升黄瓜的鲜味,醋则为其增添一丝酸爽,糖则能平衡口感。 完成调味后,他将黄瓜装盘,还稍微整理一下形状,使其看起来更加诱人。 陈郁青本来还想大显身手,最后只做了一盘凉拌黄瓜。 贺慧珠和唐雨婷勉强能并肩站在厨房里,小姑娘虽然年纪小,但厨艺还挺娴熟,她先看了看有哪些食材,很快就在心里定了一个菜。 茄子、土豆和青椒,三种食材搭配在一起,不仅色泽鲜亮,而且营养丰富,味道和谐。 唐雨婷熟练地热锅倒油,然后把三种蔬菜用高温快炒,保持了原汁原味,使得菜也要达到最佳口感,其中茄子柔、土豆糯、青椒爽,鲜香浓郁,味道独特。 她看了看贺慧珠,眼神中藏着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期待,果不其然,贺慧珠十分自然地拍了拍她的脑袋,温声夸奖道:“好厉害,看着就好好吃,色香味俱全!” 唐雨婷在家里没少做饭,但从来没有得到过夸奖,只得到过挑拣,她仰着小脸笑了笑,跟吃了蜜糖一样,开心得不得了。 油焖大虾几分钟就能出锅,贺慧珠把锅洗干净,最后做了一道肉末豆腐,豆腐选用的是质地细腻、口感嫩滑的嫩豆腐,而猪肉则选择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剁成肉末后更能炒制出鲜美的味道。 先将豆腐切成大小适中的块状,然后用适量植物油将四面煎至金黄,接着将炒制好的肉末与豆腐一起煮炖,让豆腐充分吸收肉酱的鲜香,最后,撒上葱花和青红辣椒圈,使整道菜的卖相更加诱人。 见两人都在忙,挤不进去的陈郁青把凉拌黄瓜和其他做好的菜都端到了桌子上,贺慧珠抽空说道:“陈郁青,你去冰箱拿一下饮料吧,我中午放进去的,冰冰凉凉的,现在喝应该正好。” 盛夏的夜晚带着燥意,就算有风也是暖烘烘的,虽然房间有空调,但这种时候喝点凉的真的很舒服。 陈郁青打开冰箱,里面满满当当的,整整齐齐地放着很多东西,他第一眼就看见了一壶小青柠柠檬水。 小青桔的表皮光滑而冰凉,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挤压出来的果汁带着微微的酸甜,流淌进冰凉的柠檬水中,清香和酸涩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风味,仿佛让人置身于一个清凉的世界。 冰块漂浮在里面,光是看着就觉得冰凉清爽,能够化解夏日的炎热。 菜摆了满满一桌,吃饭之前,贺慧珠先拍了几张照片。 有三人的合照,贺慧珠坐在中间,她眼眸微弯,脸上是温和的笑容;陈郁青和唐雨婷在一左一右,两人面对镜头有些微的局促,但都下意识地贴近贺慧珠,唇角微微翘了起来。 有唐雨婷的独照,她戴着生日帽,坐在蛋糕面前,笑容放开了许多,比了一个“耶”的手势。 其中几张照片拍得特别好,构图、光影都很有氛围感,贺慧珠特定找个时间打印出来放进相框里。 照片拍好以后,三人围坐在桌边,一人倒了一杯小青桔柠檬水,开开心心地碰了一杯。 陶瓷杯撞出清脆的声响,柠檬的酸味与小青桔的清香在空气中发酵,带来了一种酸甜适中的味道。 一口喝下,冰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滑下,带走了一身的疲惫和燥热,带来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清爽,仿佛每一个细胞都在这一刻得到了解放。 “呼——” 唐雨婷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喟叹:“好好喝啊!” 他们一边吃,一边聊天,笑声和谈话声在温暖的空气中交织,连周围的世界仿佛都安静下来了,只剩下三人之间的轻松与愉快。 唐雨婷习惯了跟贺慧珠说学校和学习上的事,一点一点地说着,大眼睛里闪烁着光芒。 而陈郁青的话不多,但能看出他很高兴,一贯冷淡的脸上洋溢着平和的微笑,偶尔转头看向身边的贺慧珠,很快又意味不明地移开。 万家灯火中,这个小小的房间就像是一幅温馨的画面,三人间的氛围充满了和谐与美好。 在这一刻,他们好像家人一般,坐在一起吃一顿再平凡不过的晚饭。 随着时间的流逝,夜幕逐渐降临,窗外的霓虹灯逐渐亮起,港城的夜景如同一幅深邃而绚烂的画卷缓缓展开了。 高楼大厦的轮廓在夜色中若隐若现,仿佛是沉睡的巨人,静静守护着这座繁华的都市,霓虹灯闪烁着五彩斑斓的光芒,像流星划破夜空,留下一道道耀眼的光轨。 街道上车流如织,车灯汇成一条条流动的灯河,时而平静如镜,映照出周围景物的轮廓;时而波澜壮阔,犹如一条巨龙穿梭在城市的脉络之中。 三人已经吃完饭了,正在分食蛋糕,这个景观蛋糕实在是太漂亮了,如果不是不能长久保存,唐雨婷是一点都舍不得吃的。 她站在窗前,手里端着一盘蛋糕,嘴里还含着叉子,眼巴巴地看着窗外璀璨如星河的灯河。 陈郁青和贺慧珠站在旁边,没有一个人说话,只是安静地吃着蛋糕,看着窗外如明珠般的港城夜景,氛围却格外的和谐。 唐雨婷第一次觉得,这个城市居然如此漂亮,漂亮到……她曾经对这个城市的所有负面印象和记忆都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今晚上美好的记忆。 她的十三岁,好像迎来了新生。 第82章 “女混混”的妈妈(25) 唐雨婷和陈郁青没有在贺慧珠家留宿的打算,分享完蛋糕,主动把碗筷刷干净以后,两人就告辞了。 现在是晚上九点多,唐雨婷和陈郁青家虽然离得不近,但都在同一个区,从这里过去坐公交车要一个多小时。 贺慧珠没让他们坐公交车,她起身拿上车钥匙,准备开车把他们送回去,开车要快得多,现在不是高峰期,半个多小时差不多了。 陈郁青家要近一些,她先把他送到了巷口,然后再继续送唐雨婷回家。 车窗大开着,陈郁青朝贺慧珠挥了挥手,眸光在夜色中看不分明,轻声说道:“路上小心。” 他身后的巷口一片黑暗,昏暗的光打在他清瘦的身躯上,路灯坏了好几盏,早就报修了,却一直没有人来。 贺慧珠的手搭在方向盘上,朝陈郁青笑了笑,温声嘱咐道:“好,你也是,早点回去吧。” 唐雨婷从副驾驶座上探出头,摆了摆手:“学长再见!” 车开走了,陈郁青站在原地目送,直到看不见了,才慢吞吞地转身往家走。 他今天没去做兼职,提前请假了,好久没有这样闲下来了,一时间竟然有些不习惯。 陈郁青不由得回忆起了今天的点点滴滴,眼眸中无意识地浮现出了如萤光般的笑意。 * 另一边,贺慧珠把唐雨婷送到了小区。 这个老小区的位置挺偏僻的,周围比较安静,没看出来有什么夜生活。 夜色如同一块巨大的黑色绸缎,无声无息地覆盖着,将一切光明和色彩都吞噬在无尽的黑暗中。 这里远离了灯的海洋,反而能隐约看见星星的存在,犹如散落的珍珠,闪烁着微弱而坚定的光芒,点缀在黑色的天幕上,为这寂静的夜晚增添了几分神秘和浪漫。 空气中弥漫着湿润的泥土气息,还夹杂着远处花朵的淡淡香气,这些气味在夜色中交织、融合,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令人心旷神怡的气息,微风轻拂,带着丝丝凉意,穿过茂密的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远处,市中心的灯光在夜色中若隐若现,像是迷失方向的旅者,努力在黑暗中寻找着归途,这些远处的灯光与近处星星的光芒相互辉映,构成了一幅美丽的光影图。 车子直接开进小区,开到了楼下,小姑娘坐在副驾驶座上,怀里紧紧地抱着书包,今天收到的生日礼物都珍惜地收在了里面。 唐雨婷解开安全带下了车,趴在车窗的位置,认真地叮嘱道:“姑姑,你回去的路上小心。” “还有……”她抿了抿嘴唇,语速放快了一些,有些不好意思地补充道:“我今天特别特别特别开心!谢谢姑姑!” 看着脸颊微红的唐雨婷,贺慧珠倾身过去了伸手捏了捏她的脸颊,笑着说道:“你开心就好,不用跟姑姑这么客气,希望你以后天天都能这么开心!” 唐雨婷抱着书包,咧嘴一笑,又跟她聊了一会儿,才依依不舍地跟她告别。 贺慧珠没急着走,坐在车里目送小姑娘走了进去,每层楼的感应灯隔十几秒就亮了一下,一直亮到了第八层才停止。 唐雨婷家就在第八层。 看起来是平安到家了。 * 难掩开心的唐雨婷走到了家门口,整个人就像是被泡在温水里一样,周身都暖融融的,让她觉得很放松。 她轻声哼着歌,掏出钥匙打开了房门。 门刚推开一小半,唐雨婷就十分敏锐地闻到了一股咸腥的海腥味和难闻的酒臭味,两种味道交织在一起特别臭。 闻到这股味道,她的身子一下子就僵住了,声音卡在了喉咙里,还搭在门把手上的指尖微微颤抖了两下。 客厅里一片欢声笑语,没有人关心这个家里晚回家的女儿,这么晚没回家,是不是遇到了什么意外。 饭桌旁边坐着一家三口,除了妈妈罗晓和弟弟刘家铭以外,还有继父刘卫军。 “哟。”刘卫军说话的声音像是嗓子眼里卡了痰一样,故作慈爱地说道:“婷婷,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呢?” 他看起来就是一个身材干瘦的普通中年男人,很容易被人打上老实人的标签,身材并不魁梧,皮肤被阳光晒得略显黝黑,脸上刻满了岁月的痕迹,双手粗糙而有力,指尖上沾满了久散不去的海水的咸味。 他在市场里给人杀鱼,偶尔会跟着出海,因为长期跟鱼打交道,所以身上总有一股难以消散的鱼腥味。 刘卫军这次已经快一个月没着家了,说是跟着出海,但出海一般一周就差不多了,不知道他还去做了些什么。 听见开门声,三人说话的声音一下子就消失了,齐刷刷地看了过来,眼神直勾勾的,跟恐怖电影里的无声画面一样。 特别是刘卫军的眼神,如同阴暗的沼泽,充满了说不清道不明的险恶、狡猾与恶意,他的眼睛就像两个深不见底的黑色漩涡,闪烁着狡诈而阴冷的光芒。 他打量着唐雨婷,像在打量什么货物一样,瞳孔收缩,还带着一种猥琐的淫邪,目光不经意地扫过时,仿佛在寻找什么可乘之机,一旦被他盯上,简直让人不寒而栗。 稍微一透露出几分猥琐的眼神,刘卫军看起来也不像是普通的老实人了。 唐雨婷没说话,也没看他的眼睛,她实在是不想跟他对视,每一次,他的眼神直勾勾都会令她非常不舒服。 “死丫头!”罗晓骂骂咧咧道:“小小年纪就会在外面鬼混的!真的是一点都不让我放心!一天少操点心能死是吗!?” “讨厌讨厌讨厌!!!”刘家铭用力地拍了几下桌子,神情张扬,充满了恶意。 唐雨婷的眼中滑过一丝讽刺又自嘲的笑,可是妈妈,我完全没看出来你不放心呢,如果我没有回来,你可能都不知道我一夜未归。 唐雨婷攥紧书包带子,避开三人的眼神,一句话没说,低头回了自己的房间。 “啧。”罗晓嫌弃地说道:“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大人跟她说话呢,转身就跑了,一点礼貌都没有!” 她摸了摸刘家铭,自豪地说道:“还是乖儿子懂礼貌,知道心疼妈妈,多乖啊!” 刘家铭自信地晃了晃脑袋,表情很得意。 刘卫军没理母子俩,目光反而一直在追随着唐雨婷,胡乱转了一圈,最后被挡在了猛地关上的门外,不知道在打些什么鬼主意。 第83章 “女混混”的妈妈(26) 今天是周五,放学以后,贺慧珠照例给唐雨婷补了两个小时的课,就在她家里补的。 对于来她家这件事,小姑娘现在已经挺适应了,也不会表现得像第一次来那样拘谨,而且她很勤快,休息时间还会主动帮忙做事。 唐雨婷觉得,每天待在贺慧珠家的这两个小时,是她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 英语真题做完以后,贺慧珠给唐雨婷端来了一碗冰凉清甜的绿豆,汤面还能看见几块冰块在浮动。 两人并肩坐在飘窗上,手里捧着绿豆汤喝,汤汁浓稠,夹杂着甜味与清香的味道,经过长时间的熬煮,绿豆已经变得软糯饱满,一口喝下去,既有绿豆绵绵沙沙的口感,又有汤汁的滑润。 窗外已是黄昏降临,城市被一层淡淡的金色笼罩住,天边落日如一颗熔金般的圆球,缓缓坠入地平线,洒下最后一抹余晖。 余晖就像是艺术家的画笔,把天空渲染成一幅层次分明的画卷,从明亮的橙黄渐变到柔和的粉红,再到深邃的蓝紫。 远处高楼大厦的玻璃幕墙反射着绚烂的色彩,仿佛整座城市都被镀上了一层金光,街道两旁的灯光开始闪烁起来,与天空的色彩交织在一起,营造出一种梦幻般的氛围。 虽然隔得很远,但是仿佛能从这幅日常的景象中听见行人匆匆的脚步声,以及车辆的轰鸣声。 小区的绿化公园里,一些老人正在悠闲地散着步,孩子们在草地上追逐嬉戏,给这个繁华忙碌的城市带来了一丝温馨和宁静。 贺慧珠关切地问道:“这几天还有人找你麻烦吗?” “没有。”唐雨婷摇了摇头。 她本来都做好了心理准备,贺慧珠给她的手机也一直没离身,但那些人不知道是怎么想的,虽然总是用充满恶意的眼神看她,却一直没有实际行动。 贺慧珠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不放心地叮嘱道:“不要放松警惕,平时还是得小心,只要发现有一点点异样,都要第一时间联系我。” 她给唐雨婷的那个手机,把自己调成了第一联系人。 原本送的新手机,不过小姑娘不要,贺慧珠只能把自己原来用的那个二手手机换下来给她了。 唐雨婷捧着碗,双颊有些鼓鼓的,跟进食的小仓鼠一样,连点点了点头。 紧接着,不知想到了什么,她眼底的神色变得有些犹豫。 贺慧珠立刻就发现了,试探着猜测道:“是有其他的事吗?”既然学校里没事,是不是家里有什么情况。 她可没忘记,唐雨婷家里还埋藏着她继父刘卫军那颗定时炸弹。 唐雨婷慢吞吞地把嘴里的绿豆汤咽了下去,表情有些踌躇不决,似乎拿不定主意,不知道该不该说。 前几天刘卫军回家了,他还是像往常一样,白日去市场里杀鱼,晚上跟狐朋狗友出去喝酒,喝得酩酊大醉,然后回来撒一场酒疯。 昨天他没有出去,而是叫了几个朋友到家里,让罗晓做了一桌好菜,一群人围坐在一起边喝酒边吹牛皮。 等唐雨婷回到家,一群人基本都喝得醉醺醺的了,桌上一片狼藉,残羹冷炙杂乱的散落着,深色的酱汁在盘子里凝固了,只剩几片冷硬的肉块和蔬菜。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酒臭味,他们喝了几箱啤酒,空酒瓶倒在地上和桌上,有的酒液撒出来,留下黏黏的一块。 看见唐雨婷,一群人用醉眼打量着他,七嘴八舌地说着话。 “哟哟哟,这不是你家闺女嘛!好久没见了,感觉长成大姑娘了!” 有个人喝醉了,口不择言道:“啧,长得还挺漂亮的,这长相……不像她妈,不会是像她亲爹吧?” 此话一出,现场的氛围一下子就沉了一瞬。 刘卫军仰头对瓶吹了一口酒,滑腻的目光落在唐雨婷身上,笑呵呵地说道:“谁知道呢,我也没见过她亲爹。” 他看了看罗晓,问道:“你说,她长得像她亲爹吗?” 坐在刘卫军旁边的罗晓笑得有些僵硬,赶紧否认道:“没有,她是隔代遗传,长得比较像我妈。” 说话间,她用埋怨的眼神看了唐雨婷一眼,好像现在的难堪都是这个孩子带给她的一样。 看见罗晓的眼神,唐雨婷咬紧了嘴唇,她不想跟这些人说话,只是垂着脑袋,攥紧书包带子,抬脚就想回自己的房间。 可能她从桌子旁边走过时,刘卫军却忽然一把扣住了她的手腕。 可能是天气太热了,他的掌心里有一层黏腻的湿汗,还带着一股臭味,落在唐雨婷的皮肤上,留下了一种难以忍受的不适感。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的指尖仿佛还轻轻的摩挲了一下,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恶心和作呕。 感受到这种恶心的触感,唐雨婷胳膊上的鸡皮疙瘩一下子就冒出来了,条件反射性地挣开了自己的手。 看着自己的手,刘卫军的脸色有些阴沉,很快又咧嘴笑了起来,把手里的啤酒瓶猛地放到桌上,醉醺醺地说道:“来来来,我闺女都是大姑娘了,该学会喝酒了,不然出去让哪个毛头小子占了便宜怎么办?” “来,喝一杯,让爸看看你的酒量怎么样。” 唐雨婷缩回自己的手,硬声拒绝道:“我不会。” 她现在很难受,只觉得刚才那个触感好像还在皮肤上缓缓移动,伴随着令人作呕的心肝,密密麻麻的小颗粒久久消不下去。 被拒绝的刘卫军脸色很难看,觉得自己好像是被下了面子,他眉头紧锁,仿佛两座乌云汇聚的山峰,压得额头沟壑分明。 “哎呀。”罗晓难得展现出了自己的母爱,把酒瓶子拿了起来,小声地说道:“婷婷还小呢,都还没成年,别让她喝酒。” 刘卫军却根本不听罗晓的话,她在他这里,可以说是一点地位都没有的。 他把酒瓶子抢了回来,猛地一下砸在桌面上,鼻孔微微扩张,好像两座冒着蒸汽的火山口,随时准备喷发出愤怒的火焰,粗声粗气地说道:“今天这个面子,必须要给老子!没成年又怎么样?喝口酒又不会死!!” “当年要不是有老子,她们娘俩指不定混成什么样呢,哪里像现在这样,还能有港城户口,在这里安家!” 酒瓶子与桌面砸在一起,发出一声巨响。 虽然这些年来,这些话刘卫军没少说,但看着众人的目光,罗晓还是觉得脸颊火辣辣的疼,活像是被人扇了十几巴掌。 她看向唐雨婷,露出一个自认为慈爱的笑容,说道:“婷婷,要不就喝一口,这么多人在呢,就当给你爸一个面子。” 唐雨婷的瞳孔颤了颤,深吸一口气,退后一步,神态戒备,抿紧嘴唇,把拒绝的态度摆在了明面上。 现场的氛围变得有些紧张,在场有的人还算是清醒,见状笑得有些尴尬,赶紧劝道:“军哥军哥,差不多行了,孩子还小呢,别吓着她了。” 见其他人帮忙说话,刘卫军闹了一阵,勉强还是消停下来了。 唐雨婷没有久留,回到房间,把门从里面死死地锁住了。 “婷婷?” 听见贺慧珠的声音,唐雨婷从回忆中挣脱出来,犹豫地摇了摇头,笑着说道:“没事。” 她顿了一秒钟,认真地补充道:“姑姑,要是有事的话,我一定会联系你的。” 贺慧珠是唐雨婷最信任的人,她现在已经知道有问题要跟她求助了。 贺慧珠跟她对视了一眼,摸了摸她的小脑袋,温声说道:“好。” 第84章 “女混混”的妈妈(27) 夜色渐浓,天空中的色彩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深邃的夜空,星星开始在天空中闪烁,像是无数颗眼睛在注视着这座繁忙的城市。 而港城也在这宁静与繁华的交织中,缓缓进入了夜晚。 喝完绿豆汤,贺慧珠便开车把唐雨婷送回了家,两人在楼下告别以后,她目送着小姑娘上了楼。 唐雨婷走到家门口,犹豫了许久,才掏出钥匙去开门。 昨天那件事发生之后,或许是觉得在家喝酒不得劲,刘卫军便带着那些酒友出门去了,一晚上都没回来。 这种情况很常见,每次他出海回来,挣了一些钱,开始那段时间就是喜欢出去喝酒,或者跟朋友玩,一玩就是三四天不着家。 昨夜,那群人走后,罗晓对唐雨婷发了一通脾气,她总是觉得,自己的苦难经历都是这个孩子带来的,如果没有唐雨婷,刘卫军也不会当着众人的面让她难堪。 昏黄的灯光下,她的脸庞变得扭曲而狰狞,仿佛被愤怒之火焚烧得变了形,呼吸急促而沉重,每一次呼吸都带着无法压抑的愤怒,像是风暴前的怒吼。 罗晓冲向唐雨婷,步伐沉重,每一步都像是要在地面上留下深深的印记,手指指指点点,恨不得戳到她的眼睛里。 她的声音变得尖锐而刺耳,如同利刃划过玻璃般令人心悸,言辞激烈而疯狂,如同狂暴的洪水般无法阻挡。 在这个瞬间,罗晓的情绪像是一只失控的野兽,在笼子里疯狂地撕咬着,发泄自己的愤怒。 唐雨婷蜷着腿坐在桌子上,面前摊放着一张数学卷子,手里捏着笔,身体紧绷,仿佛一根随时可能断裂的弦。 她看着自己的母亲,她完全没有想到,今天是自己女儿十三岁的生日。 唐雨婷本来刚过了一个开心的生日,可是现在,那张洋溢着欢乐和期待的脸庞,就像夏日的晴空突然之间被厚厚的乌云覆盖了。 原本明亮的眼睛,像是失去了光芒的星星般暗淡,那个曾经如花朵般绽放的笑容,像是被寒风吹散的烟雾,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唐雨婷觉得,刚刚明亮起来的世界又被人粗鲁地涂抹上了一层灰色,失落、惊愕、惊惧,都不足以形容她现在的感受。 不知过了多久,罗晓应该是发泄累了,骂骂咧咧地离开了,唐雨婷垂着脑袋坐了许久,转头继续去做自己的卷子。 * 唐雨婷小心翼翼地推开门,发现家里一片安静,居然一个人都不在,瞬间就松了一口气。 至于其他人去哪儿了,她不关心,也不想知道。 唐雨婷把书包放好,打算趁着没人在家,赶紧冲一个澡,夏天实在是太热了,只是在外面待了一小会儿,就感觉身上黏糊糊的。 她拿上换洗的干净衣服,想了想,又折回去拿上了手机和单词听力机,一起带去了卫生间。 唐雨婷点开一篇英语阅读文,警惕地把门反锁上,这才开始洗澡。 她的速度已经很快了,但洗到一半的时候,却忽然听见外面传来了开门和关门的声音。 有人回来了,但不知道是谁。 唐雨婷心里微微一紧,来不及多想,继续加快了洗澡的速度,脚步声在卫生间外突兀的响起。 她虽然年纪小,但总觉得刘卫军不怀好意,特别是近一年,有时候他的眼神和触碰,总让她觉得恶心。 她试着跟罗晓说过,却只换来了一顿骂,让她别自恋,小小年纪心脏得要死,居然会去想那些龌龊的事情。 唐雨婷没有办法,应该保护她的人没有保护她,她只能自己保护自己。 刘卫军在家的时候,就算是大夏天,她也不会穿短袖短裤,不会洗澡,不会跟他单独待在一个密闭的空间里,而且自己房间的门每时每刻都是锁死的。 唐雨婷身上的泡沫已经冲了一半,她加快了冲澡的速度,耳朵却一直在注意着外面的动静。 那脚步声听起来有些沉重,不像是女人或者小孩的脚步声。 “咔哒——” 下一秒,卫生间的门把手发出了被拧动的声响。 唐雨婷心头一跳。 “咔哒咔哒咔哒——” 外面的人没有发出声音,像是没有察觉到卫生间里有人一样,拼命地转动起了门把手,给人一种想要破门而入的架势。 “咔哒咔哒咔哒——”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有些破旧的门扉仿佛开始晃动起来了。 听见这个动静,唐雨婷的小脸上显现出一种深深的惊恐,像是被无形的恐惧所紧紧攫住。 那双清澈的眼眸,原本充满了少女特有的天真与无邪,此刻却像被浓重的阴影覆盖,失去了原有的光彩,瞳孔收缩成细小的黑点,仿佛在试图逃避那无形的恐怖。 她的脸色苍白如纸,毫无血色,仿佛所有的生命力都被这惊恐的情绪所吸走了,亮片没有血色的嘴唇如同被冻僵的花瓣,紧紧地抿在一起。 唐雨婷猛地反应过来,胡乱穿上衣服,扑过去拿起了手机。 第85章 “女混混”的妈妈(28) 小区里的路灯静静地伫立着,白炽灯的光微微闪烁,照亮了一方又一方小小的天地。 在路灯的照耀下,小区的道路显得格外宽敞明亮,路面上的每一个细节都清晰可见,让行人和车辆都能安全顺畅地通行,灯光还洒在周围的绿植上,披上了一层银色的光晕,让它们在夜晚也显得生机勃勃。 现在时间比较晚,路上基本看不见行人,而在灌木丛后的阴影处,身上散发着一股酒味的刘卫军正躲在那里,偷偷摸摸地看着自己家那栋楼。 只见楼下停着一辆车,是个比较大众的牌子,不算贵,但也不算便宜,车型流畅,看起来有九成新。 刘卫军关注的重点不是这个,而是站在车旁边的人。 看起来也就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车旁,扎着高马尾,身上穿着校服,背着书包。 分明就是他的继女唐雨婷! 从刘卫军的角度看不见主驾驶座上的人,但他能清晰地看见唐雨婷脸上的笑,他还从来没见过她笑得这么开心,甜得像朵花一样。 他抬手摸了摸下巴,像极了一条潜藏在阴暗角落里的毒蛇,眼睛里闪烁着狡猾而猥琐的光芒。 好家伙,真没看出来,这小女孩在家的时候从来不给他好脸色看,没想到在外面却是这个样子。 这坐的到底是谁的车?该不会在外面认识什么不三不四的人了吧? 俗话说得好,心脏的人看什么都脏,刘卫军的想法就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 在他看来,唐雨婷肯定是在外面认识了什么人,车里坐的肯定是哪个野男人,看她笑那个样子,一看就是不知道从哪儿学的勾勾搭搭那一套! 刘卫军躲了好一会儿,直到那辆停在楼下的车开走了,他才从阴暗的角落里走了出来。 一边走,一边打了个酒嗝,不爽地骂骂咧咧道:“操!老子摸一下就要死要活的,一天跟防什么似的,没想到在外面这么不要脸!” 在刘卫军看来,罗晓和唐雨婷母女之所以能够过上今天的日子,拿到港城户口在这里安家,都是沾了他的光。 罗晓长得不错,不仅把他伺候得舒舒服服的,还给他生了个儿子,他勉强还是满意的,如果不是二婚的话,他就更满意了。 就是唐雨婷这个继女他不喜欢,从小脾气就倔,跟他八字犯冲一样,一点都不亲近。 一开始的时候,刘卫军都是当唐雨婷不存在的,虽然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但一直故意无视她,只有脾气不好了想发泄的时候,会把她当成出气筒。 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唐雨婷渐渐长大了,现在正是开始发育的年纪,有一天刘卫军突然发现,她已经不是几岁的小孩子了。 她越长越漂亮了,身体一根抽芽的树苗一样,变得很纤细了,隐约还能看出少女窈窕的曲线。 刘卫军自认不是变态,可是十几岁的小姑娘,看起来跟朵娇嫩的花一样,根本不是那些二三十岁的女人能比的。 发现这一点之后,唐雨婷在他眼里开始变得不一样了,他越来越罗晓嫌弃那个黄脸婆,跟细胳膊细腿、白白净净的小姑娘根本没法比。 刘卫军觉得自己没什么问题,他也不是要做什么,就是想想而已,最多就是偶尔找机会摸摸小手。 他自认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但唐雨婷却格外防备,眼神总是充满了警惕,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他,就像是在看什么变态一样。 这让他有些恼羞成怒,又有些隐秘的兴奋。 等那辆车开走以后,刘卫军才骂骂咧咧地回了家。 这个家的面积很小,所以他一开门,就听见了卫生间里传出来的水声。 刘卫军本就怀揣着龌龊的心思,加上喝了酒,这一瞬间,酒精好像一下子就冲上了脑门,心底的火猛地就烧了起来。 想起刚才看见的唐雨婷的笑脸,他只觉得生气,毕竟他可没得过一个好脸色,她却在外面对一个野男人笑得这么开心。 刘卫军什么都没想,脑子好像不转了,鬼使神差地走上前,伸手握住了卫生间的门把手,往下一摁…… “咔哒——” 居然锁门了。 听见这个声音,刘卫军的脸上露出了可惜的神情,可他却没有放弃,跟疯魔了一样,疯狂地转动起了门把手。 他能听见卫生间里的水声停了,他能想象到女孩站在卫生间里,脸上露出惊恐无助的表情,想象中的画面让他感觉更兴奋了。 “咔哒咔哒咔哒——” 刘卫军已经不再满足于单纯地转动门把手,甚至用上了身躯和四肢去撞门。 疯狂的撞门声在寂静的夜晚中显得格外刺耳,仿佛是一头失控的禽兽在狂怒地撞击着囚笼,每一次撞击都带着强烈的震撼力,仿佛要将整个门板都撕裂开来。 声音如同雷霆般滚滚而来,先是低沉的咚咚声,紧接着是尖锐的咔嚓声,伴随着门板剧烈颤动的嗡嗡回响,每一次撞击都让空气仿佛被压缩了一般,形成一股无形的冲击波,让人不由自主地捂住耳朵。 刘卫军兴奋得眼睛都有些赤红,他想,自己一定是醉得太厉害了,下次,可不能喝这么多酒了啊。 * 狭小的卫生间内,腾腾热气弥漫在空气中。 那疯狂的撞门声让唐雨婷感到了一种无法言喻的紧张和压迫感,仿佛有什么恐怖的东西正在试图冲破这道防线,闯入这个原本平静的空间, 这连续不断的声音让她心跳加速,神经紧绷,无法安宁,她的双手紧握成拳,指尖因为用力而泛白,肩膀微微颤抖,像是在承受着无法言说的重负。 在这一瞬间,唐雨婷听到了很多声音。 门锁被撞击时发出的尖锐声响,门板上的油漆被刮擦掉的沙沙声,以及门边框因为承受不住冲击而发出的吱吱声。 这些声音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幅生动的画面,她仿佛能够看到那个正在疯狂撞门的人。 人在洗澡的时候是很脆弱的,唐雨婷受到了很大的惊吓,脸上已经看不出一丝血色了,呼吸急促而短促,每一次吸气都像是在努力从恐惧的深海中捞出一点氧气。 她连身上的水珠都没来得及擦干,胡乱把衣服套上,就赶紧拿起手机,用颤抖的手指拨通了贺慧珠的电话。 “姑……姑姑……”唐雨婷的牙齿打起了架,电话一接通,就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一样,颤声说道:“刘……刘卫军在撞我的门……我,我在洗澡,他,他突然回来……” 唐雨婷本来在尽力想将这份恐惧封锁起来,然而,这份惊恐却如同潮水般无法遏制,从她的每一个毛孔中渗出,弥漫在空气中。 她的直觉在向她发出警告,她很害怕,说话都有些语无伦次。 惊恐无措间,唐雨婷的耳边响起了一道温和却坚定的声音,贺慧珠冷静地叫了她的名字:“婷婷,听我说。” 听见熟悉的声音,唐雨婷的眼眶立刻就有些发酸,她好像一下子就找到了主心骨,攥紧手机,勉强冷静了下来。 “婷婷,我现在立刻就回去,你不要害怕,我离你家很近,不超过五分钟就能赶到。”贺慧珠安抚着唐雨婷,指挥道:“你现在把手边所有能用的东西都堵在门口,尽量拖延时间!” 唐雨婷隐约能听到风声和紧急刹车的声音,她猛地回过神来,虽然身体还是紧绷如弦,仿佛随时都会因这份恐惧而崩溃,但眼神已经微微镇定了下来。 她呼出一口气,抓着手机扑上去,抓到什么就拿什么,手忙脚乱地把椅子、盆、洗衣机等等全都推到了门口堵上。 最后她把自己加上去,死死地用力堵住了门。 贺慧珠点开了视频,她瞥了一眼,认真地承诺道:“很好,婷婷,你做得很好,现在不要慌,不要怕,保持通话,等着我!” 镜头只能隐约拍到她的侧脸,她直视着前方,手握着方向盘,正在调头往回赶的路上。 看见这一幕,唐雨婷深吸一口气,闭了闭眼睛再睁开,眼神已经逐渐开始冷静下来了。 她相信姑姑。 对她有百分之百的信任。 姑姑说会来,那就一定会来! 唐雨婷把不知何时流下来的眼泪擦干净,咬紧了牙关。 她不害怕! * 与此同时,门外的刘卫军已经有些恼羞成怒了,本来这老旧的门板已经有些晃动了,没成想里面却被堵住了。 不过他好歹是常年做体力活的,还是有一把子力气的,撞了一会儿见就没动静,他就后退几步,一个助跑,然后直接一脚踹烂了门板。 刘卫军跟疯了一样,用尽力气拆了门板,目光越过堵在门口那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精准的落到了唐雨婷煞白的小脸上。 “啧……” 刘卫军很不满意,这一幕跟他想象中的一点都不一样。 女孩身上的衣服穿得很整齐,虽然有些湿的布料贴在了身上,但什么都看不出来。 最重要的是她脸上的表情…… 虽然脸都吓白了,但却没有露出惊恐、无助和脆弱,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面只有冷静和无畏。 女孩抬头直视着他,眼神里充斥着厌恶,看他像在看什么垃圾一样。 刘卫军的脸一下子就拉了下来,犹如暴风雨前的乌云,阴暗而沉重,跟快要滴出水似的。 他面部的肌肉紧绷,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握着,额头青筋暴起,双拳紧握,胸膛剧烈地起伏,像是有一股狂风在里面疯狂地呼啸。 她怎么敢的…… 她怎么敢不怕他!? 她怎么敢用这种眼神看他!? 如果不是他,她一个外地来的破落户,哪里能上得了本地户口,在港城这个大城市读上书!? 想到这里,刘卫军的表情变得十分自信,连背都挺直了几分。 他踹开挡在面前的东西,嘴角勾起一抹不怀好意的笑,抬脚朝唐雨婷走去,步态故意显得有些轻浮,带着一种肆无忌惮的挑衅,仿佛在向她宣告自己的邪恶意图。 唐雨婷的表情很警惕,卫生间太小了,刘卫军堵在门口,她完全找不到机会跑出去,只能紧绷着身体,攥紧了刚才找来做武器的马桶搋子,直直地对着他。 “呵。”刘卫军伪善地笑道:“哎哟,真是不好意思,原来你在厕所里啊,我都没注意到里面有人。” 话虽这样说,他的脚步却没停。 刘卫军无视了面前的马桶搋子,在他看来,十几岁女孩的力量根本不值一提。 他的手有些不安分地抬起来,试图去触碰唐雨婷的肩膀,像是想要试探她的反应,又或是在他看来,她就是一件可以随意摆弄的物品。 感受到了刘卫军的意图,看着他充满贪婪和淫邪的眼神,唐雨婷脸上露出了更加深层次的厌恶表情。 她挥动着手里的马桶搋子,强行镇定地警告道:“滚开!别碰我!” “呵。”刘卫军毫不在意,他躲开马桶搋子,脸上露出了讥讽的笑容。 显然在他看来,唐雨婷的反抗就是小打小闹而已。 刘卫军伸出手,一把就攥住了马桶搋子的手柄,却没抢过来,像是在故意逗弄一样。 唐雨婷用力想拽过来,却完全抵不过一个成年男人的力气,急得手指都有些颤抖。 刘卫军扮演着“慈父”的角色,像是在面对一个闹脾气的孩子,叮嘱道:“小孩子别乱碰这些东西,也别以为自己能干成什么大事,最好还是乖乖听爸爸的话……” 语气是这种语气,他的眼神这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格外令人恶心不适。 “婷婷。”刘卫军肆意欣赏着唐雨婷的无助,笑呵呵地说道:“爸爸又不会对你做什么,只是想疼爱疼爱你,你别这么防备嘛。” 就是想摸摸手、摸摸脸而已,整得这么排斥做什么,他又不是什么禽兽。 说着,刘卫军抬起另一只手就想往唐雨婷的脸上摸。 “疼爱你爹!” 忽然间,一声清脆的怒喝在狭小的卫生间内炸开:“你要是敢把你那只脏爪子放到婷婷的脸上,老娘一分钟内就废了它!” 第86章 “女混混”的妈妈(29) 陌生的声音猝不及防地炸响,把刘卫军吓了一大跳,连酒意都散了几分,心跳瞬间加速器仿佛要从胸腔里跳出来。 他被吓得不轻,猛地抬起头,双眼瞪得大大的,有些猥琐的表情凝固在了脸上,显得格外丑陋不堪。 而面前的唐雨婷则双眼发亮,明显振奋了起来,猛地用力一抽,把马桶搋子抢了回来。 过了几秒钟,刘卫军才逐渐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眼中的惊恐消退了不少,环顾四周,试图找出声音的来源。 这一看,他才发现唐雨婷旁边的洗漱台上竟然放着一个手机,屏幕上正显示着在跟某人打视频电话的界面。 不过画面很暗,还有些晃动,只隐约能看到一道身影。 刘卫军之所以肆无忌惮,就是笃定了别人不会知道,一是小女孩遇到这种事肯定都被吓傻了,觉得很羞耻,一般都不会说出去的,只能吃了哑巴亏。 二是他敢保证,就算唐雨婷去跟罗晓告状,那个女人也绝对不会相信她,就算相信了,也绝对不会帮她,只会叫她忍气吞声。 三是就算唐雨婷破罐子破摔,撕破了脸去告诉别人,她手里也没有证据。 四就是他也不做什么过分的事,而且他养了她那么多年,摸一摸又不会掉一块肉,有什么好矫情的! 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原本只有他和唐雨婷的计划里,怎么会突然加入了一个连脸都没露的陌生人? 刘卫军只觉得一股凉意直冲头顶,眼珠子疯狂转动起来,表情里有震惊、有难堪、有惊疑不定。 他现在受到的惊吓跟刚才比起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该死,这人到底是谁?视频接通多久了?他刚才说的话不会被录下来吧!? 刘卫军现在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喝醉的醉汉了,短短十几秒,他的脑子在疯狂转动,回忆自己刚才有没有说什么出格的话,做什么出格的动作。 唐雨婷怎么会有手机的!谁给她买的!他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回忆完毕,刘卫军渐渐冷静了下来,还好还好,他刚才并没有说什么不堪入耳的话,也没来得及动手动脚。 他沉着脸,阴沉地逼问道:“你是谁?我教育我女儿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少来管我家的闲事!” “我呸!”对方却丝毫不畏惧,冷笑一声,怒斥道:“你这人的脸皮还真是厚啊,我离你还八丈远呢,这脸皮都弹到我这里了!” “在这里装什么好爸爸?自己什么德行不清楚?” 听见这番斥责,刘卫军的脸一下子就黑了,面部肌肉紧绷,双眼燃烧着愤怒的火焰,眉头紧锁成了一道深深的沟壑,嘴角下拉成了一条紧抿的线条。 他气得要死,骂骂咧咧道:“操!他妈的跟你有什么关系?你他妈谁啊你?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 对方呵呵一笑,丝毫不为刘卫军的话动怒,嗤笑道:“怎么?你脸都不要了,我何必吝啬一张嘴啊?敢想敢做还怕人说呢?你心里什么龌龊想法你自己清楚,隔着屏幕脸上的油都快熏到我了,猥琐的人再怎么装都不会像正经人的,懂吗?” 对方叭叭说了一堆,话里不带一个脏字,刘卫军却听得气不打一处来,他心中的怒火不断升腾,却跟对方隔着一个屏幕,找不到让他如此憋屈的源头。 他咬了咬牙,气急败坏道:“你一个女人,说话居然这么难听!真是……真是不要脸!”他讨厌这种女人,一看就不是贤妻良母那种类型的! “这话听得我真是笑死了!”对方好像真的觉得很搞笑,忍不住大笑了几声,语气中的讥讽意味比刚才更浓郁了:“你刚才一口一个妈的妈的,我还以为你是个孤儿呢,还嫌别人说话难听呢,别太搞笑行吗?我真是想啐你,又怕玷污我的口水!” 刘卫军觉得自己被羞辱了,脸上青一阵白一阵,一片火辣辣的疼。 唐雨婷悄悄抿紧嘴唇,睫毛微微垂下,害怕自己当场笑出声来。 姑姑,好厉害! 屏幕里的画面很暗,刘卫军连骂自己的人长什么样子、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只能无能狂怒,好不容易才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别让我看见你!不然我一定好好教训你一顿!” 他可是男人,嘴皮子比不上一个女人利索是正常的,长舌妇长舌妇,说的就是这种女人!要是当着两人面对面,他一定要好好教她做人! 这样想着,刘卫军才勉强气顺,怨毒的目光倏地落到了唐雨婷的身上,如果不是她在外认识了这种不三不四的人,他今天也不会受这个气! “哈。”正当刘卫军想发泄怒火时,没想到对方居然发出了一声嘲讽而短促的笑声,冷声挑衅道:“你要真有本事,那你现在就出来,我倒是要看看,你这种没本事的人,要怎么教我做人。” 刘卫军本来就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一生气就容易上头,心跳如雷鸣般狂烈,每一次跳动都伴随着血脉中的怒火汹涌,而愤怒则像狂暴的野兽,在他内心深处疯狂地撕咬着,理智就像薄纸一样被瞬间撕裂,消失在了愤怒的狂潮中。 好啊!居然还敢出现! 刘卫军的双手紧握成拳,转身大步朝门外走去,现在的他已经失去了理智,失去了自我控制,只剩下愤怒和狂暴。 看着他的背影,唐雨婷有些着急,一边小心翼翼地跟上去,一边赶紧对着手机唤道:“姑姑,他出去了!” 一直晃动的屏幕终于停了下来,上面出现了贺慧珠的脸,她着急赶过来,把车停在楼下就飞速跑上来了,这栋老楼没有安装电梯,唐雨婷家又在最高的八楼,加上天气本来就闷热,隐约能看见她额角有一层薄汗。 她却显得很游刃有余,淡定地捋了捋微乱的发丝,跟刚才面对刘卫军的尖锐完全不同,脸上露出了温和的笑,安抚道:“别担心,你忘了吗?姑姑很能打的。” 看着贺慧珠脸上自信的表情,唐雨婷奇迹般地感到了心安,对,是她关心则乱了,姑姑很厉害的!对付这个坏人完全不成问题! 看着小姑娘崇拜的表情,贺慧珠笑了笑,说道:“婷婷,你出来吧,我在门口。” 她刚才故意出言嘲讽刘卫军,就是想要拖延时间,吸引他的注意力,防止他恼羞成怒对唐雨婷下手,现在她在这里,就不用担心了,不管他刘卫军想做什么,她都有本事打断他的脏手!让他再也不敢动龌龊的心思! 第87章 “女混混”的妈妈(30) 怒火攻心的刘卫军几大步冲到门口,一把拉开了大门,待看清外面的情形后,步伐微微一顿。 只见门口站着一个陌生的年轻女人,肤色白皙,眉眼清丽,她身后是长长的走廊,灯光昏暗,衬得她的眼神格外冷沉,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压迫力。 刘卫军的心脏莫名瑟缩了一下,他愣了两秒,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见对面的女人露出了熟悉的嗤笑声,挑衅道:“哟,出来了?来来来,让老娘看看你这个没本事的到底有什么本事。” 熟悉的……令人恼火的配方。 虽然刘卫军对这张脸没有印象,但对这个声音可以说是恨之入骨! 真的,要不是看她长得好看,要不是他会怜香惜玉,一见面就一拳打翻她,教她好好做人了! 刘卫军挥了挥沙包大的拳头,一脸不爽地威胁道:“操!给我小心着点,当着老子的面还敢耍横!我他妈可不管你是谁,弄不死你!” 女人勾起唇角,冷冷一笑:“呵。” 短短一个字,讥讽尽显。 刘卫军的拳头硬了,而贺慧珠虽然看起来很淡定,实际上早就已经做好了应战的准备。 而且她早就打定了主意,就算今天刘卫军不动手,她也要挑事,把他好好教训一顿。 唐雨婷刚跟出来,就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夜的宁静,她连忙加快脚步,正好看见刘卫军猛地朝门外扑出去。 看着他凶狠的动作,她不由得心头一跳,虽然她相信贺慧珠,但还是会忍不住担心。 刘卫军一脸狞笑,挥舞着拳头冲上前,然而在他逼近的一瞬间,贺慧珠的身形一动,却以惊人的速度避开了他的攻击。 她的步伐轻盈而敏捷,仿佛一只灵巧的鹿,出手的动作却迅捷而精准,赤手空拳,却带着令人震撼的雷霆之势。 刘卫军觉得自己的速度已经够快了,没想到却完全比不上对方,眼中已经浮现出了异样的神色。 一击不中,他还没来得及再次出手,贺慧珠就已经紧握着拳头,带着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狠狠地砸到了他的胸口。 只一击,刘卫军就发出一声闷哼,整个人被击退数步,直接撞在了墙壁上。 他惊讶地看着神色自若的贺慧珠,眼中闪过了一丝疑惑,还是自己都未察觉到的惊恐。 这个女的……力气怎么这么大!?什么怪力女啊!! 唐雨婷睁大了眼睛,眼神中的崇拜都快溢出来了:“……哇!”姑姑!厉害!好厉害! “操!!!” 恼羞成怒的刘卫军攥紧了拳头,居然被一个看起来娇娇弱弱的女人打倒了,这实在是太丢人了! 他再次猛冲上去,一边伸手想去扣住贺慧珠的手,一边把拳头朝她的面门砸去。 他这次用了十分的力气,绝对不会手下留情了! 贺慧珠微微眯起眼睛,眼珠漆黑如墨,闪过一道暗沉的冷光,身影极快,往旁边一避,猛地架住他的手,止住了攻势。 只一个交手,刘卫军就察觉到了对方不是善茬,力量、速度、动作、技巧,都不像是一般人。 如果刚才还能归结为她是力气大,那现在可就不是了。 紧接着,贺慧珠直接以柔克刚,四两拨千斤,在推开刘卫军的同时,以手为刃,狠狠地砸到了他的后脖颈。 “啊!” 刘卫军痛得大叫一声,整个人一下子就趴到了地上。 “等,等一下。” 识时务者为俊杰,见势不妙,刘卫军赶紧举起手来,想要暂且休战。 见状,贺慧珠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勾起唇角笑了笑,在他慢慢放松下来的眼神中,红唇轻启,笑着说道:“开玩笑,区区几拳,哪里能教你做人呢?” 真的,她想教训刘卫军很久了,对于唐雨婷来说,他一直都是阴影一般的存在,如果今天她没有出现,小姑娘可能会留下一个终生难以摆脱的噩梦。 对未成年都下得了手,对未成年会有龌龊心思,恶心!! 贺慧珠明明在笑,笑意却不达眼底,只能看见一片冰凉的阴影,如冷锋般凌厉。 刘卫军只觉得一股寒意从脊背上升了起来,他刚爬起来,面前的贺慧珠直接举起拳头,一套连环动作行云流水。 “等……救,救命!” 刘卫军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声,被打得落花流水、措手不及、痛哭流涕、鼻青脸肿,最后对方一个回旋踢收尾,把他狠狠地踹倒在地。 刘卫军摔得头晕目眩,挣扎着想要站起来,但贺慧珠却没有给他任何机会,她迅速上前,用双手紧紧地制住他的双臂,将他牢牢地压制在地。 她的动作果断而有力,展现出了超出常人的胆魄和力量。 刘卫军的眼眶青紫,唇角开裂,脸颊都是肿的,看起来跟只猪头一样,他觉得自己的手臂可能是骨折,传来了一阵一阵的剧痛。 “救……救命!别打了别打了,我错了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刘卫军的脸色变得苍白如纸,犹如遭受了寒风的侵袭,失去了所有的血色,那双刚才还得意自信的眼眸,此刻却像是被无形的恐惧笼罩,变得黯淡无光,瞳孔紧缩,仿佛在试图从无尽的黑暗中寻找一丝光明。 他“哎哟哎哟”地哀嚎着,额头渗出了细密的汗珠,那是他无法掩饰的紧张和恐惧,双手紧握,像是在试图抓住什么,却又什么都抓不住。 这时,有听见动静的邻居偷偷探头往外看,主要是刘卫军实在是叫得太惨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遇到了什么穷凶极恶的人。 察觉到旁人的打量,刘卫军羞愤得不行,身体微微颤抖起来,就像是风中的落叶,无法自持,连肩膀都垮了下来,仿佛承载着无法承受的重压。 担心被别人看见,他把猪头一样的脸埋了起来,眼神游移不定,一会儿看向左边,一会儿看向右边,仿佛在寻找逃跑的路线,让其他人看不清自己狼狈的模样。 第88章 “女混混”的妈妈(31) “你是谁?在我家门口干什么?” 这时,一声质问在贺慧珠身后响起,声音听起来有些尖锐。 她回过头,跟牵着刘家铭的罗晓打了个照面。 罗晓觉得眼前这个年轻女人长得有些眼熟,眉眼好像在哪里见过,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她来不及多考虑,看了看趴在地上的刘卫军,眼神有些凝滞,过了好几秒才缓过神来。 罗晓没看到刘卫军挨揍的样子,而且走廊内灯光昏暗,他还趴到地上垂着脑袋,也看不清青肿的脸。 她只是盯着贺慧珠,眼神变得有些防备,追问道:“你是谁?你想干什么?” 她一直都知道,刘卫军这个人不老实,每次在外面厮混、好几天不回家的时候,说是在外面跟朋友喝酒,实际上还跟一些女的不清不楚。 只要不舞到自己的脸上,罗晓都忍了,毕竟那些女人都是过客,交易结束以后就不会再有关系了,她才是家,才是刘卫军法律上名正言顺的老婆! 她清楚刘卫军不算是个好男人,吃喝嫖赌都占了一点,但他是本地人,还算能挣钱,长得也不难看。 罗晓更清楚,离了他,自己也找不到更好的了,她已经好几年没工作了,而且也不想辛苦,还给他生了个儿子,还能怎么样呢?勉强着过呗,只要不弄到明面上,面子过得去就行。 罗晓死死地盯着贺慧珠,脑海里的思绪千回百转,整个人非常的有危机感。 找上门来的年轻女人,还闹出这么大的动静,难道是刘卫军在外面的相好?想要来逼自己离婚? 如果贺慧珠知道罗晓在想什么,恐怕要被恶心得连隔夜饭都吐出来,她抓着刘卫军这种人都能当成宝,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了。 这时,刘卫军也不怕别人看笑话了,他害怕贺慧珠当着众人的面戳破自己的龌龊心思,就着趴在地上的姿势,朝自己家门里艰难地爬了几步。 他虽然不要脸,也还没来得及下手,但唐雨婷毕竟是未成年,要真传开了,他这张脸可是没地方搁了。 站在门口的唐雨婷像看见细菌一样,赶紧往旁边让了两步,现在别说是碰到刘卫军了,就是多看他两眼,她都觉得恶心。 “别在那里喊了!”刘卫军勉强站起身来,全身实在是太痛了,痛得脸都狰狞了,恶声恶气地说道:“赶紧进来!” 他瞪着罗晓,见她瑟缩了一下,乖乖听话之后,这才从她身上又勉强找回了一点自信。 其他邻居也退回了房间里,只不过门都没有关死,还偷偷留了个缝偷听。 刘卫军和罗晓的人缘都不太好,也没有邻居站出来帮他们说话,而且有笑话能看谁不想看? 贺慧珠没理会这两个癫人,而是对唐雨婷说道:“婷婷,去收拾你的东西。” “好。”唐雨婷赶紧点了点头,毫不留恋地转身朝自己的房间跑去,其实在这个家里,属于她的东西并没有多少。 见状,罗晓有些懵了,没搞懂怎么还牵扯到自己的女儿了,她有些惊疑不定地问道:“你……你到底想做什么?” 被她牵着的刘家铭抬眼偷看贺慧珠,眼神有些好奇。 “我是来带婷婷走的。”贺慧珠就守在门口,瞥了他们一眼,淡淡地自我介绍道:“哦对了,我叫贺慧珠,我妈是柳芳舒。” 她没有当众提到刘卫军想动唐雨婷动手动脚的事情,毕竟人多嘴杂,虽然他没有得手,但要是传出去,指不定会传成什么样? 听见熟悉的名字,罗晓一下子就睁大了眼睛,她这才细细打量起了贺慧珠的眉眼,一副十分惊喜的模样,热情地招呼道:“哎呀!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表妹呀!来来来,进来坐。” 当年罗晓一直觉得柳芳舒这个姨妈又傻又好骗,心眼确实好,帮了她很多,只不过后来突然翻脸,见她一面都不肯,就连她上门去请求帮忙都不予理会! 她这才发现,什么好心眼,到底还不就是个伪善又自私自利的人,一说到钱就翻脸了! 后来听说柳芳舒跟她老公出了车祸,当场身亡,罗晓一开始还有些幸灾乐祸,但后来想想,人都死了,她又有些念起柳芳舒的好了。 罗晓几年前是见过贺慧珠,只不过当时她还在读书,也就见过一两面而已,好在贺慧珠的眉眼跟她妈有几分相似,她才能认出来。 她可听说了,柳芳舒死后,这个表妹得了一大笔赔偿金呢! 想到这里,罗晓的态度已经堪称殷勤了,在她看来,柳芳舒是个老好人,那她女儿的性子说不定跟她有些像。 要能跟她打好关系,说不定以后捞到不少好处。 “不必。”面对罗晓,贺慧珠的态度很冷淡,似笑非笑地拒绝道:“我只是来接婷婷的,既然这个家容不下她,那她以后就和我住。” 罗晓愣了一下,舔着脸笑道:“表妹,你这是说什么呢?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们对婷婷一直都很好的。” “啊,我懂了,你是想接她去玩是吧?”她推了推自己旁边的刘家铭,继续说道:“不如把铭铭也一起带去吧,来,铭铭,快叫姑姑。” 刘家铭被推了一下很不开心,梗着脖子不说话。 “呵。”贺慧珠居高临下地扫了一眼眼睛滴溜溜转的刘家铭,冷漠地说道:“我对熊孩子没兴趣。” 她喜欢小孩,但不喜欢熊孩子。 “这孩子可不熊,他就是有点怕生。”罗晓有些责备地看了贺慧珠一眼,一脸幸福地说道:“实际上铭铭可听话了,还会心疼妈妈,比婷婷乖多了……” 谈话间,刘卫军靠坐在门后,罗晓没注意到他的脸色,而刘家铭个子矮,一转头就看见自己爸爸变得跟猪头一样,而且咬着牙,表情阴森,当场就被吓了一大跳。 好啊!这女人居然还是罗晓的亲戚! 如果不是身上疼得厉害,刘卫军的愤怒肯定要被再次点燃了,当然,骂又骂不过,打也打不过,最后只能无能狂怒罢了。 感受到贺慧珠对自己的无视,刘家铭眼珠一转,立刻就不高兴了,从小到大,只要一有不顺心,他就会大吵大闹。 “我讨厌她!!!妈妈!!!让她滚!!!” 刘家铭瞪了贺慧珠一眼,眼泪说下来就下来,当即就哇哇大哭起来,脸上满是泪水,鼻涕也挂在鼻尖,但那双眼睛里却闪烁着狡黠的光芒,仿佛他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无辜的受害者。 他不停地打滚、踢腿,一边大声地哭喊,一边还夹杂着几句含糊不清的抱怨,周围偷听的邻居都被他这突如其来的哭声吸引,纷纷皱起了眉头。 一般小孩子哭泣都会让人很心疼,但刘家铭被惯坏了,平时实在是太讨人厌了,很多邻居都不太喜欢他。 刘家铭的哭声越来越大,仿佛要将所有的不满和委屈都倾泻出来,手胡乱地挥舞着,想要去拍打贺慧珠。 他就像一个无法控制的小火山,说爆发就爆发,哭声在走廊里回荡,让人既觉得刺耳,又感到无奈,邻居们只能面面相觑,摇头叹息。 罗晓可心疼坏了,赶紧蹲下身子去搂他,顺着他的意思哄道:“好好好!她是坏人!妈妈帮你打她!” 听见这话,刘家铭立刻就不开心停止了哭泣,他坐在地上,喘着粗气,眼睛红肿,但嘴角却勾起了一丝得意的笑容,仿佛他知道,只要他闹得凶,妈妈一定会顺着他的意一样。 他挑衅地看向贺慧珠,却接触到了一双漆黑冰冷的眼睛,冷漠到了极点,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对他的哭闹也无动于衷。 刘家铭打了个哆嗦,吓得往罗晓怀里一缩,反而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这时,唐雨婷忽然从房间里冲了出来,她的神色有些崩溃,直接来到罗晓面前,颤抖着嗓音质问道:“我放在床头的钱呢?是不是你拿了!?” 听见这个问题,罗晓毫不在乎地回答道:“是啊。” 她怀里还小心地搂着刘家铭,看向唐雨婷的表情却很不耐烦,不开心地责骂道:“你跟我吼什么吼?啊?我还没说呢,你背着我藏钱,你倒是还有脸了!” “因为你我吃了这么多苦,我辛辛苦苦把你养这么大,供你吃供你喝,拿你点钱怎么了!?” 唐雨婷纤弱的肩膀微微颤抖了起来,哽声道:“那是我给自己存的高中学费!” 她的脸上写满了无助和绝望,似乎在发出无声的呐喊,以寻求一丝丝慰藉,如同暴风雨前的压抑,让人心疼,也让人无法忽视。 罗晓顿了一下,眼神飘忽了一瞬,很快又理直气壮地继续说道:“学费又怎么样,你手里的钱还不是从我这里来的,而且你现在吃的喝的哪一样不用钱的?你弟弟还要读双语学校,家里的开销更是不得了。” “再说了,女孩子家家,也不用读多少书的,差不多就行了,不然以后怎么好嫁人?” 看着罗晓满不在乎的态度,唐雨婷终于绷不住了,她费了好大的劲,才从牙缝里挤出了那句一直以来的疑问:“是不是在你心里,我永远都比不上刘家铭?” 妈妈,如果你不爱我,可不可以不要把我带到这个世界来? 这个世界对我来说很陌生,我一个人面对它真的很害怕。 妈妈,如果你不爱我,可不可以也不要伤害我? 陌生人带来的伤害我可以一笑置之,但你带来的伤害,真的好难治愈。 罗晓下意识地皱起眉头,反问道:“你一个当姐姐的,干嘛天天跟弟弟过不去?” 这个回答看似答非所问,但唐雨婷已经得到了答案,不,应该说她早就有了答案,只不过一直在逃避罢了。 她的肩膀颤抖了起来,无声的哭泣从她的内心深处溢出,化作一颗颗晶莹的泪珠,顺着她白皙的脸颊缓缓滑落。 双眼紧闭,泪水从眼角溢出,浸湿了她的睫毛,仿佛承受着无法言说的痛苦,双手紧紧握在一起,指尖因用力而泛白,仿佛在试图抓住什么,却又什么都抓不住。 就算曾经经历了这么多次失望,唐雨婷都还是对罗晓这个妈妈保留了一点点期待的。 可是现在,油尽灯枯,这份期待终于被耗尽了。 唐雨婷已经站不直了,身体微微蜷缩起来,仿佛想要将自己的世界缩小,再缩小,以逃避那无尽的痛苦,肩膀一抽一抽的,每一次颤抖都像是在诉说着她内心的崩溃。 她的声音哽咽,每一次吸气都带着深深的痛苦,泪水如同断了线的珠子,不断地滑落,她的哭泣无声而绝望,仿佛要将所有的悲伤都倾泻出来,让这个世界都感受到她的痛苦。 唐雨婷仿佛要把这些年来受过的委屈和累积的失望都哭出来,痛痛快快宣泄这一次。 今天过后,她就再也不会为这个妈妈哭了。 看着唐雨婷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罗晓的表情变得有些不自然,一副坐立难安的样子。 算下来,她已经好几年没见这个女儿哭过了,在她的印象里,她好像一直都很倔、很犟、很不乖,而且跟她也不亲近,哪里会像现在这样,哭得像个孩子。 罗晓莫名一愣。 孩子,可她才十三岁,本来不就是个孩子嘛? 罗晓的嘴唇动了动,想说些什么,却看见贺慧珠走上前,伸手轻轻摸了摸唐雨婷的脑袋,然后结结实实地抱住了崩溃大哭的她。 而一直跟她不亲近的女儿则把脸埋在贺慧珠的肩颈处,一副全然信赖的模样,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唐雨婷环抱住贺慧珠的腰,恨不得把自己整个人都贴到了她温暖的怀抱里,眼泪大颗大颗地流出来,打湿了她肩头的衣料。 这个怀抱宛如初升的太阳,宛如宁静的港湾,宛如葱郁的森林,柔和而充满了力量,仿佛能够包容她所有的忧愁与痛苦,同时还给予她无尽的安慰和勇气。 许多年后,唐雨婷再回忆起今天,那些痛苦都已经淡得不见痕迹了,唯一印象深刻的,就是这个温暖的怀抱。 这是她生命中珍贵的记忆,让当年年少的她不至于迷失在黑暗中,而是找到了前行的勇气与力量。 第89章 “女混混”的妈妈(32) 罗晓从来没见唐雨婷哭得这么大声过,她抱着贺慧珠,仿佛受了很多的委屈,要把所有的难过都一次性宣泄出来一样。 看着这一幕,罗晓的心里仿佛被一片无形的阴影笼罩,充满了不安和慌乱,仿佛有一股冷风从心底深处吹过,让她无法平静。 可她又搞不清楚这种感觉是从何而来,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罗晓只是莫名想起了前几天发生的那件小事,那天中午做饭的时候,她突然想起来,前天好像是唐雨婷十三岁的生日。 前些年的时候,因为刘家铭年纪还小,带两个孩子实在是太累了,所以她总会似有若无的忽略唐雨婷。 一开始唐雨婷还会抱怨、会耍脾气,可是渐渐的,她就变得越来越懂事、越来越沉默了,罗晓没有多想,在她看来,这是好事。 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也就越来越心安理得了,孩子不哭不闹是好事,哄一个刘家铭她就已经够累了。 不过罗晓毕竟是当妈的人,偶尔心情好了,就会对唐雨婷展示一下母爱,表达一下关心。 比如说煮面条的时候,在碗里卧一个荷包蛋;或者摸摸她的脑袋,随口夸她一句。 每当这个时候,小姑娘就会很开心,她嘴上虽然不说,但眼睛都亮亮的,里面是藏不住的笑意和孺慕。 唐雨婷的表现让罗晓还挺受用的,这让她觉得,对于女儿来说,她已经是一个很合格的母亲了。 而她之所以更关心刘家铭,只是因为他年纪更小,嘴更甜,毕竟嘴甜又会哭闹的孩子更能讨人喜欢。 如果唐雨婷能像刘家铭这样,罗晓觉得自己也会对她更好一点的,无奈她的脾气真的太犟了,还不会说好听的话,而且明明比弟弟大了七岁,却不知道让着他,经常跟他闹矛盾。 慢慢的,她就越来越忽视唐雨婷了,只有在心情好的时候,才会对她表现出一点关心。 那天罗晓忽然想起来唐雨婷的生日,又想着那天刘卫军逼她喝酒、自己又跟她发脾气的事,心里难得有些愧疚。 于是她去市场上买了一堆菜,忙了一下午,做了一桌子好吃的。 看着这一桌子的菜,罗晓自己都感动得不行了,赶紧换上一身好看的衣服,化了个妆,拍了张照片,发了个朋友圈。 【女儿生日,做了一桌她喜欢吃的菜。】 晚上唐雨婷回来了,罗晓连忙招呼她坐下来吃饭,笑着说道:“妈这几天太忙了,都把你的生日给忘了,今天给你补一个,快来,这桌菜是我特地做的呢。” 饭桌旁边,刘家铭早就已经吃了起来,他的吃相很难看,桌上的菜都被翻得乱七八糟的,油渍都溅在了桌面上。 他左手捏着排骨,右手拿着大鸡腿,面前撒了很多饭粒和好几块只啃了一两口的骨头,吃得脸上都是油光。 看见唐雨婷回来了,刘家铭的嘴里塞满了肉,脸颊鼓得胀胀的,眼神有些挑衅,故意朝她吧唧起了嘴。 看见这一幕,唐雨婷的眼神很平静,仿佛刘家铭针对的并不是自己,而他也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一样。 罗晓却莫名有些心虚,解释道:“你弟弟年纪还小,经不起饿,所以我就让他先吃了。” 唐雨婷什么都没说,把书包放到房间里,自己去厨房里舀了一玩米饭,坐到桌子旁边,吃起了饭。 罗晓主动给她加了一个鸡翅,脸上露出慈母般的笑容,柔声说道:“来,我记得你喜欢吃鸡翅。” 唐雨婷的动作顿了一下,低声说了句“谢谢”,就埋头继续扒饭了,筷子没有碰鸡翅。 没得到自己想要的反应,罗晓有些难以置信,她盯着唐雨婷,想要从她那张平静的脸上看出什么似的。 可却什么都没有,如同平静的海面,无波无澜,没有感动,没有欣喜,也没有孺慕,什么都没有。 罗晓微微愣了几秒钟,脸上的表情有些不高兴了,可没等她说话,旁边的刘家铭就猛地把饭碗砸到了地上。 他把手里的排骨和鸡腿丢到桌子上,指着唐雨婷,愤怒地喊道:“妈妈!那是我的鸡翅膀!!我要吃鸡翅膀!!不许给她吃!!” 罗晓赶紧去哄刘家铭:“铭铭乖,今天是姐姐的生日呢,鸡翅膀就给姐姐吃一次好不好?” 她把碗里的另一只大鸡腿夹到他面前,温柔地说道:“来来,再给你吃一个大鸡腿好不好?鸡腿可比鸡翅膀好吃多了,鸡翅膀都没有肉的!” 刘家铭捏住鸡腿,却还在不依不饶地喊道:“鸡腿是我的,鸡翅膀也是我的!都不许给她吃!!!还给我!!!” 桌子被拍得震天响,看着儿子被拍红的掌心,罗晓心疼得不行,她转头看向唐雨婷,表情有些难堪,说道:“婷婷,要不你把鸡翅膀给你弟弟吧?他……” 没等她把话说完,唐雨婷就面色淡然地把碗里未动的鸡翅夹到了刘家铭的面前,然后自己夹了一筷子炒空心菜,继续吃起了饭。 耳边还响着刘家铭罗的哭闹,看着唐雨婷事不关己的模样,不知怎的,罗晓的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好像瓷器在瞬间被狠狠摔碎一样,她的神色一下子就变得扭曲了,眉头紧锁,形成了一道深深的沟壑。 “你这是什么态度?”罗晓质问道:“你弟弟都哭成这个样子了,你连关心都不会关心一句吗?” 见状,刘家铭滚到了地上,他的碗摔在地上,染着油光的米粒溅了一地,他却在上面滚了起来,身上脏得不成样子。 他放声大喊道:“讨厌你!我讨厌你!妈妈讨厌你!爸爸也讨厌你!我不要你当我姐姐!” “这是我家!你给我滚出去!” 唐雨婷握着筷子的手指紧了紧,却没说话。 “是是是,不哭不哭,妈妈这就让姐姐滚出去好不好?” 罗晓试图伸手去抱刘家铭,但他身上的肉都是实心的,加上挣扎得厉害,简直比过年要杀的猪还难按。 混乱中,她被踹了好几脚,身上的衣服留下了好几个带灰的脚印。 罗晓被踹得有些疼,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起身猛地一把掀翻了唐雨婷面前的碗,愤怒地指责道:“你这个白眼狼!有没有点良心?都不知道来帮忙的吗?你弟弟要是磕到哪儿了怎么办!?” 面对她的责骂,唐雨婷抬起头,安静地看着她,眼神没有一丝触动,宛如一片无风的湖面,平静得让她莫名有些心慌。 当时的感觉,就跟现在一样。 每一次心跳都像是在提醒罗晓,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即将要发生了。 那边唐雨婷已经渐渐停止哭泣了,她从贺慧珠怀里站直了身子,一点点擦干了眼泪,不过眼眶看起来还是微微红肿的。 她仰头朝贺慧珠笑了一下,眼睛微微弯着,被泪水润湿过的眼珠很清澈,亮得惊人。 这个笑容很自然,整个面部轮廓给人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一看就是发自内心的,爱攻是表面的敷衍,包含着发泄过后的轻松和解脱,仿佛所有的枷锁和负担都在这一刻被卸下了。 唐雨婷的背上背着书包,里面装着她的东西,基本都是书本和卷子,还有洗漱用品和几件换洗的衣服。 好在大部分书和卷子都在学校里。 这个家里,属于她的东西并不多。 不,这里并不是她的家。 唐雨婷主动去牵住了贺慧珠的手指,乖乖地说道:“姑姑,我们走吧。” “好。”贺慧珠反手握住她的手,温声说道:“咱们回家。” 听见这句话,唐雨婷的睫毛又变得有些湿润,笑着点了点头。 罗晓从来没见过唐雨婷这样的笑容,亲妈在这里,她却对旁人露出这么依赖的姿态,还想跟对方走。 想到这里,罗晓有些恼羞成怒,厉声问道:“你想去哪儿!?” 唐雨婷转过头来看她,平静地说道:“这是刘家铭的家,不是我的家。” 罗晓脸色一白,下意识地驳斥道:“你弟弟就是说着玩的!你这孩子怎么那么记仇呢!” “哦。”唐雨婷不为所动地点了点头,认真地说道:“我不是说着玩儿的,你是刘家铭的妈妈,不是我的妈妈。” 听见这话,罗晓一时间有些茫然。 “你不是嫌弃婷婷是个拖油瓶,天天各种苛待她妈?你不是就喜欢你儿子吗?那从今往后你就只用管你的乖儿子了。”贺慧珠知道邻居们都在偷听,提高音量,保证自己的声音能传遍整个走廊:“你们平时有多偏心,只要长了眼睛的都能看出来,我是婷婷的亲姑姑,正好以后她跟我住,有我管她,有我关心她,用不着你们了。” 她没有细数罗晓和刘卫军做过的事,这两个人什么德性,当了这么多年邻居,其他人都是知道的。 结果罗晓却丝毫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问题,还在大声地反驳道:“你在胡说八道什么?我哪里对不起她了?我把她养这么大,给她吃、给她喝,还供她上学,她有什么不满意的!?” “呵。”闻言,贺慧珠笑出了声,她盯着罗晓,冷声说道:“我要是你,我都不好意思说话!怎么,非得把你的脸打疼了,你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罗晓被她的气势压得有些发慌,无意识地后退了一步,却还继续抱怨:“我哪里做得不对了?她也不看看她一天什么态度,根本就不听话,铭铭还这么小,她都能跟他吵架、打架。” “而且我可是她妈,她却一点都不亲近我!” “她为什么不亲近你你心里没数?”贺慧珠逼近一步,瞳孔中反射出清冷锋利的光,眼神仿佛能穿透一切,直达人心最深处:“你平时是怎么对她的你不知道?你平时有多偏心你不知道?还把错全部甩到婷婷身上,你上辈子是厨师吗这么会甩锅?” “你天天跟婷婷抱怨,说如果她是个男孩的话,你就不会被前婆婆嫌弃,不会跟前夫离婚了?罗晓,别搞得像婷婷是你苦难生活的根源一样,骗骗别人就算了,可别把自己也骗了!” 没想到贺慧珠居然提起了这件事,罗晓的表情有些慌乱,她胡乱瞥了刘卫军一眼,赶紧阻止道:“你,你别胡说八道!我没有说过那种话!” 贺慧珠可不惯着她,冷笑一声:“怎么?你也觉得自己不老实被离婚了很丢人?做错事的是你,跟婷婷没有任何关系!” 唐雨婷已经愣住了,原来……一直都是骗她的吗?她曾经还以为,妈妈真的为她受了这些苦。 可是转念想了想,她又释然了,都无所谓,反正以后都没有关系了。 不过,心里的疙瘩还是又解开了一个。 见刘卫军神色突变,罗晓哆嗦了一下,她瞪着贺慧珠,面目扭曲,双眼瞪得溜圆,仿佛要喷出火来。 她二话不说,直接躺到了地上撒泼打滚,头发滚得散乱,衣服七零八落的,露出了里面粗糙的布料。 “你胡说八道!少在这里放屁!我没干过那种事!” 罗晓一边尖声尖气地叫喊着,嘴巴张得大大的,一边在地上翻滚,四肢乱舞,双脚乱蹬,像是一条失去了控制的疯狗。 刘家铭有些害怕,连忙往旁边躲去。 罗晓的情绪异常激动,仿佛是被什么激怒了一般,声音越来越大,叫喊声中充满了愤怒和不满。 周围偷听的邻居都开始议论纷纷,赶紧把门再合上一些,躲得远远的,生怕被波及。 贺慧珠觉得没意思,懒得再理这家人了,只对唐雨婷温声说道:“走吧。” 唐雨婷乖乖点头:“好。” “你……” 见唐雨婷毫不留恋地要跟贺慧珠离开,罗晓下意识地想要爬起来去追,却被刘卫军抓住了手。 “你追什么追!”他低声说道:“让她走!”正好甩掉这个拖油瓶,以后也不用管她了,他求之不得! 他恶狠狠地瞪了罗晓一眼:“少在这里丢人现眼了!他妈的!赶紧给我回来!” “我……” 罗晓想要反驳些什么,但看着刘卫军狰狞的脸,打了个哆嗦,还是噤声了。 她有些茫然地转过头,看见唐雨婷的背影渐渐消失在了自己的视线里,最后什么都看不见了。 第90章 “女混混”的妈妈(33) 贺慧珠开车往家走,唐雨婷坐在副驾驶上看车窗外的霓虹灯如同星星点点,洒落在城市的每个角落,将黑暗点亮,构成了一幅斑斓的光影世界。 她从来没有这么认真的看过这个城市,光影在她的眼底沉淀,留下了一道澄明的光。 唐雨婷稍微整理好了心情,转头看向贺慧珠,她正目视前方,双手搭在方向盘上,长发扎成了低马尾,轮廓干净,眉眼清丽,看起来温温柔柔的。 一点都看不出来刚才三两下就把一个大男人打翻在地。 唐雨婷的眼神很崇拜,姑姑,厉害! 她也想这么厉害,让其他人都不敢欺负她! 正好遇上红灯,贺慧珠停下车,余光瞥见唐雨婷的脸,微微放下心来,看样子刚才的事情没有给小姑娘留下阴影。 她忽然想到了什么,笑着提议道:“婷婷,你想不想学几招傍身?” 俗话说暴力不可取,但更应该本质是欺凌的暴力不可取,而用来保护自己或他人的话,也是可行的。 “想!”唐雨婷眼睛一亮,连连点头,姑姑难道是小精灵吗?居然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 见红灯变绿,贺慧珠踩下油门,继续往前走,笑着说道:“以后姑姑教你,学好几招,可以保护自己。” 唐雨婷抿嘴点了点头。 半个小时后,贺慧珠带着唐雨婷回到了家,还顺路,在小区旁边的超市里给小姑娘买了一套新的洗漱用品和睡衣。 小家的面积不大,一共有两个卧室,只不过其中一个卧室改成了电脑房,还堆了一些杂物,暂时收拾不出来。 所以贺慧珠便让唐雨婷暂时跟自己住一个房间,好在她房间的那张床很大,睡两个人绰绰有余。 唐雨婷之前吓出了一身的冷汗,洗的澡算是白洗了,贺慧珠便把睡衣和洗漱用品给她,让她先去洗漱。 唐雨婷已经不记得自己上一次这样安心的洗澡是什么时候了,不用担心会不会有窥探的眼睛,不用担心会不会有人想要撞开卫生间的门,不用匆匆忙忙地花几分钟就要冲好澡。 她站在热水下,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洗去身上粘腻的薄汗,换上干净的睡衣走出了卫生间。 贺慧珠房间里放的是两米的大床,占了半个房间,虽然看着有些挤,但睡在上面真的很舒服。 洗漱干净的两人并肩躺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了天,唐雨婷还是第一次这样跟人睡在一张床上,感觉很新奇,有些尴尬,又有些激动。 不知何时起,房间里安静了下来,窗帘半拉着,夜色朦胧,窗外的月光透过薄薄的窗帘,洒在地板上,形成了一片斑驳的光影,随着微风轻轻摇曳。 墙上的挂钟滴答作响,仿佛在提醒着时间的流逝,每一声滴答都像是敲击在心头,让人不禁感到一种莫名的哀伤。 时针渐渐指向了凌晨三点,四周很安静,唐雨婷却仍然一点睡意都没有,她睁着眼睛看天花板,神色有些怔愣。 人在深夜的时候就是容易胡思乱想,更何况她刚经历了一些不好的事情。 说实话,唐雨婷现在的情绪谈不上好,后知后觉涌上来的酸涩快要将她淹没了,空气中的气息似乎也变得沉重起来,带着一丝丝凉意和潮湿感,这种气息让她不由自主地感到一种压抑和沉闷,仿佛整个世界都被笼罩在一片灰暗之中。 毕竟要承认自己的妈妈不爱自己,并且放弃一直渴望的母爱,就算是有的成年人,可能都很难做到,更别说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了。 遇到这种情况,一部分人心里总是会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自我怀疑,妈妈不爱我,是不是因为我不够好吗? 不知过了多久,唐雨婷忽然听到旁边传来了一声轻轻的呼唤,将她从难以自拔的自厌情绪中拽了出来。 “婷婷,你睡了吗?” 听见贺慧珠的声音,唐雨婷一下子就回过神来了,空气中弥漫着的沉重气息仿佛也消失了。 她眨了眨眼睛,小声地回答道:“还没有。” 黑暗中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很快,一只温热柔软的手落在了唐雨婷的脸上,轻轻捏了捏脸颊上的软肉。 下一秒,贺慧珠翻身坐起,眼睛早就已经适应黑暗的唐雨婷能隐约看见她的轮廓。 直接她坐在床上,转过头,一双眼睛在夜色中泛着润泽的光,她笑着说道:“睡不着就不勉强了,明天休息一天吧,我现在带你出去走走。” 唐雨婷一脸茫然:“……什么?” 当她裹上一件贺慧珠的外套,坐上了车,整个人都还是懵的。 贺慧珠坐在驾驶座上,长发垂落在肩头,脚下踩着油门,驾驶着车子在依旧热闹的街道上穿梭。 车载音响放着当红歌手的新歌,节奏慵懒悠闲,与歌手带了一点沙哑的声音十分契合,旋律奏响,仿佛一个寻梦人正驶向白日梦的镜头。 港城是一个繁华的都市,热闹的夜生活能一直延续到凌晨四五点。 贺慧珠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逐渐从热闹的市中心来到了安静的外郊,这里没有绚丽灯光的遮盖,能够清晰地看见天幕中的星星。 唐雨婷从来没有这样说走就走过,怀里抱着一只抱枕,表情中带着一点跃跃欲试的兴奋,压过了刚才萦绕在心头的低落和难过。 贺慧珠没有说要去哪儿,只是一直往前开,好像在追逐月亮,在追逐星光,在追逐肆意。 四点多的时候,透过打开了三分之一的窗户,唐雨婷闻见了海风的气息,带着淡淡的海盐味,悄悄抚过沉睡的大地,虽然是盛夏,却依旧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凉意。 除此之外,还带有一种无法抗拒的清新。它像是从海底深处涌出的清泉,带着冰冷而纯净的力量,洗涤着每一寸肌肤,让人在瞬间清醒。 唐雨婷把窗户开得更大了一点,这清凉的海风带着海洋的呼吸,带着晨曦的朦胧,带着潮湿的水汽扑面而来,轻轻拂过了她的脸颊。 很快,车子停在了靠海的一个停车场里,让人裹好外套,下车朝沙滩走去。 唐雨婷站在微微湿润的沙滩上,看着这片一望无垠的海,整个人的心境仿佛都跟着变得开阔了。 海面上的夜色还未完全褪去,一阵接一阵的海风拂过,带着淡淡的咸味和湿润的海藻气息,正在预示着即将到来的涨潮。 起初海浪还只是轻轻地拍打着岸边,发出低沉而有节奏的轰鸣声,渐渐地,随着潮水的推进,海浪开始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高,像是一群奔跑的野马,从海的深处奔腾而来,跃上沙滩,又退回海里。 每一次的涨潮,都像是大海在用自己的方式,向世界展示它的力量和魅力。 此时的海滩也开始变得热闹起来,一些早起的海鸥在海上盘旋,时而俯冲下来,在浪花中觅食;时而振翅高飞,与海浪共舞,远处隐约还能看见渔船在忙碌。 贺慧珠和唐雨婷都没有说话,只是安静的看着这片弥漫着一场雾气、水天连成一色的大海。 没过多久,时间就来到了五点多,天边渐渐泛起淡淡的鱼肚白,海面上的雾气逐渐消散,像是害羞的少女轻轻掀开了面纱的一角,微风轻拂,带起了丝丝涟漪。 远处的海平线上,一轮红日缓缓升起,初升的太阳并不刺眼,反而带着一种柔和而温暖的光芒,颜色由淡黄逐渐转为金黄,再慢慢变成橘红,最后化为耀眼的火红。 随着太阳的升起,海面上的颜色也在不断变化,从最初的淡蓝,到深蓝,再到火红,最后变成一片金黄。 阳光洒在海面上,波光粼粼,浮光跃金,仿佛无数颗钻石在闪烁,海鸥在海空中翱翔,发出欢快的叫声,然后迎着朝阳,展翅高飞。 作为一个在港城生活了十年的人,这却是唐雨婷第一次到海边看日出,她的眼睛也随之变着颜色,细碎的金光倒映在里面,照亮并驱散了眼底的阴霾。 她转头看向贺慧珠,笑着感慨道:“姑姑,好漂亮!” “你喜欢就好。”贺慧珠柔声说道:“婷婷,不用再去纠结以前的事情,也不要自我怀疑,你要永远记住,你很好,很优秀……” 她看着一望无际的大海,温声说完了最后一句祝愿:“你的未来,就似这片海,可纳百川,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可能性。” 唐雨婷认真地点了点头,说道:“姑姑,我记住了。” * 看完日出以后,两人又开车回家了,顺路还吃了早餐,买了两杯咖啡。 贺慧珠帮唐雨婷跟班主任何老师请了一天的假,遭遇了变故,好好休息一天是应该的,吃好、喝好、睡好,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情绪。 唐雨婷一直都很紧绷,在逼自己发了疯地学习,从来都没有请过假,但她也清楚,自己的状态还没有调整好,以这种状态去学习的话,基本没有收获。 回到家以后,两人简单洗漱了一下,换上家居服就要上床睡觉了。 睡之前,贺慧珠还点了柑橘调的香薰,味道是一种清新、活力四溢的香气,让人仿佛置身于果园之中。 这种味道主要由柠檬、橘子、橙子等柑橘类水果的香气构成,带来一种酸甜适中的感觉,不仅如此,还可以安眠。 柑橘调的香薰通常散发着明亮的酸甜气息,就像刚刚剥开的柑橘类水果一样新鲜,这种香味能够迅速驱散室内的沉闷,给人一种清爽、洁净的感觉。 看着还在忙碌的贺慧珠,躺在床上的唐雨婷有些熬不住了,她年纪还小,虽然这些年的休息时间都有些阴间,但还从来没有这样熬夜。 周围的一切仿佛都沉浸在了一片静谧之中,唐雨婷的眼皮开始逐渐沉重,仿佛承载了千斤的重量,缓缓地向下闭合,犯困的感觉就像一股无形的力量,将她的意识一点点地拉向了梦境的边缘。 她的呼吸变得缓慢而深沉,每一次呼吸都伴随着一阵清香的柑橘味,她的大脑开始变得混沌,思维逐渐模糊,仿佛被一层厚厚的雾气笼罩,让她无法抗拒。 她眨了眨眼睛,视线开始模糊,眼前的景象逐渐变得朦胧不清。 最终,唐雨婷无法再抵抗这种困意,她窝在舒适柔软的床上,这一刻,她仿佛感受到了无尽的舒适和放松,仿佛所有的疲惫都被一扫而空。 “姑姑,祝你做个好梦……” 唐雨婷轻声嘟囔了一句,闭上眼睛,任由自己陷入深深的睡眠之中。 贺慧珠把香薰摆在床头柜上,看着熟睡中的唐雨婷,弯着眼睛笑了笑:“你也是,好梦。” 这句话仿佛带着特殊的魔力,尾音落下的一瞬间,唐雨婷的睡颜变得更加恬淡了,唇角微微翘起,好像真的做了什么美梦。 * 时间不知过去了多久。 床上的唐雨婷睁开了眼睛,她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美梦,内容有些想不清了,但真的都是很令她高兴的事情。 贺慧珠没在床上,应该是已经起床了,唐雨婷还有一些不想动,她盖着空调被,眼神落在了房间里。 只见窗帘拉起了大半,午后的阳光正好,金色的光线透过窗户的缝隙,轻轻地洒在了每一个角落,仿佛给整个房间披上了一层金色的薄纱。 这金色的光芒不刺眼,而是柔和又温暖,如同温暖的怀抱,拥抱着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 在这样的场景中中,房间里的一切都被染上了一层金色的暖意,显得格外温馨而宁静。 墙上的挂画、书桌上几枝娇艳欲滴的玫瑰花、还有那一盆绿色的植物都显得生动而美丽,那些金色的光点在它们身上跳跃着,仿佛给它们注入了新的生命,就连空气中也弥漫着一种淡淡的温馨气息,让人感到无比的舒适和放松。 在这一瞬间,看着这幅场景,唐雨婷莫名被戳中了,感受到了前所未有过的安心,她的心情变得格外宁静和愉悦,仿佛所有的烦恼和忧愁都被这金色的光芒所消融了。 第91章 “女混混”的妈妈(34) 翌日,晨曦初现。 一抹浅淡的金色渐渐铺满了天际,阳光透过稀薄的云层,洒下斑驳的光影,给大地蒙上了金色的薄纱,在这宁静而祥和的时刻,万物似乎都从沉睡中苏醒了。 这段时间天气很热,昨天晚上下了一场小雨,灰蒙蒙的天空被洗涤得清新明亮,带走了尘埃和颜色,留下了一片前所未有的清凉。 贺慧珠正在厨房里做早餐,小小的厨房里弥漫着香味,煎锅里的吐司上放着煎蛋、培根、黄瓜片和芝士碎。 昨天她给唐雨婷请了一天的假,两人早上去海边看日出,回来美美睡了一觉,然后出去逛了逛街,添置了一些生活用品。 唐雨婷在卫生间里洗漱,因为昨天白天睡够了,所以她晚上睡得有点晚,只不过精神却是格外的好,一副神采奕奕的模样。 她麻利地洗漱好以后就想去帮忙,透过半开的玻璃,有些怔愣地看着站在厨房里的贺慧珠。 贺慧珠的身上还穿着家居服,不过面前还穿了一件很可爱的小熊围裙,长发扎成低马尾,阳光从旁边的窗户照进来,落在了她温柔的眉眼上。 唐雨婷曾经幻想过无数次,别人的妈妈是不是就是这样的,在孩子要早起上学的时候,会起床在厨房里给孩子亲手做早餐。 模样温柔,神色自然地做着这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察觉到唐雨婷的打量,贺慧珠转过头来,挥了挥手里的筷子,笑着说道:“快手餐,马上就好了。” 唐雨婷这才回过神来,扒拉着玻璃,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姑姑,有没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 看着小姑娘期待表现的眼神,贺慧珠也没客气,略一沉思,指了指旁边的破壁机,指挥道:“把豆浆倒进杯子里吧。” 因为这边离英才中学很近,开车最多就十几分钟,所以唐雨婷不用再像以前一样,五六点多就得起床做准备。 几分钟吃完早餐,贺慧珠准备去换衣服,她用湿纸巾擦了擦手和嘴,笑着说道:“洗碗的活就交给你了哦。” 果然,接到任务的唐雨婷眼睛一亮,连连点头。 贺慧珠知道唐雨婷很想做点什么,她还是无意识地将自己放在客人的身份上,可能是因为感激和不安,想要表现自己,尽可能地展现出自己的价值。 这种想法不会一朝一夕改变,反正她们以后就是一家人,可以让她慢慢转变念头。 她们是关系亲密的家人,不用拘谨和客气。 贺慧珠换好衣服,拿上车钥匙,开车送唐雨婷去上学,本来小姑娘想自己坐公交车去的,反正坐公交车也就二十来分钟,但她还是想送送她。 唐雨婷的目光落到车窗外,可以看见被雨水冲刷得油亮的树叶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摇曳,花儿在露珠的滋润下更加娇艳,散发出淡淡的芬芳。 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气息,令人心旷神怡,而天空中的阳光逐渐变得明亮起来,将路上行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忙碌,都在为了生活而奔波。 唐雨婷这才忽然有了一种新生活已经开始的实际感。 清晨的阳光洒满了校园,校门口的车道上停了不少车,各式各样的车辆整齐地排列着,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除了上班的老师以外,基本都是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家长们纷纷从车内探出头来,目光温柔地注视着自家的孩子,而孩子们则背着书包,脚步轻快地走进校园,脸上洋溢着属于青春的期待和活力。 唐雨婷还是第一次有这种待遇,以前她都是自己孤零零一个人,坐着公交车到公交站,然后再走到学校来。 罗晓和刘卫军别说送她上学了,可能连到英才中学坐哪路公交车,她的班级在哪栋楼、哪一层都不知道。 看着旁边跟父母告别的同校学生,唐雨婷有些紧张地捏紧了书包带子。 这种感觉很新奇,也很好。 “姑姑。”唐雨婷转过身,趴在车窗处,微微抿着嘴唇,脸上露出了不自知的开心笑容,关心地说道:“姑姑,谢谢你送我上学,你回去的路上开车小心些。” 贺慧珠收下了小姑娘的关心,朝她摆了摆手,温声说道:“好,我知道了,祝你今天过得开心哦,咱们下午见。” 唐雨婷也挥手告别。 她没有注意到,不远处的车子里,抱着手臂的方菡坐在后座上,她妈还在旁边念叨,她脸上的神色却已经很不耐烦了。 她有些烦躁地转头往外看,忽然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啧。”方菡不爽地咂了咂舌,表情有些惊讶。 这是怎么回事?这个穷酸妹居然会有人送她来上学?明明连开家长会都没人来的,她们都还以为她爸妈已经死了呢。 上次贺慧珠去学校找唐雨婷的时候,方菡虽然就在附近,但她一门心思去关注林子豪他们作弄冯俊逸了,根本没注意到别的情况。 唐雨婷的身影挡住了驾驶座上的人,方菡略微扫了一眼,发现不是什么豪车,目光又变得轻蔑了起来。 话说回来,上次在唐雨婷身上吃了瘪,害得她回去洗了好久的澡,喷了快一瓶香水,都觉得自己身上还有一股恶心的味道。 按照她的性格,早就已经着手报复了,但班主任不知道突然发什么疯,居然私底下联系了他们的家长,说他们欺负其他同学。 嘁,真是搞笑,玩玩而已,算什么欺负。 如果不是怕麻烦,这段时间方菡也不会这么安分,不过她面上安分了,心里可不安分,早就做好了报复的计划了。 只不过以前还以为这个穷酸妹没人管、没人撑腰的,看样子得换个计划了。 方菡的脸上露出了带着恶意的笑,转头不耐烦地说道:“行了,一直念念念,烦不烦啊!你有这闲工夫,还是去管管我爸吧。” 方妈哽了一下,没说话了。 另一边,把唐雨婷送到学校以后,贺慧珠没有急着回家,而是去了一趟商场。 昨天只是添置了一些基本的生活用品,今天得把另一个房间收拾出来给小姑娘当房间,毕竟孩子需要一个自己的私人空间。 现在快要开始早高峰了,路上有些拥挤,贺慧珠堵了快半个小时,才抵达了商场。 阳光透过明亮的玻璃窗洒在商场里,各种各样的声音汇成一首繁忙的交响曲。 里面的商铺很多,商品琳琅满目,时尚的服饰、精致的家居用品以及最新的电子产品等等,无一不吸引着顾客的目光。 商场内的广播里播放着轻松愉快的背景音乐,现在时间还早,人还不是很多,可以慢慢逛一逛。 贺慧珠逛了一上午,货比三家才选定好要买的东西,她交了钱,留了地址,商家会把她买的东西送货上门。 东西都送到家以后,她又一个人捣鼓了一下午,把那个小房间收拾出来,布置好,算是给唐雨婷的一个惊喜。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就是月升日落。 贺慧珠去接唐雨婷,还叫上了陈郁青一起,算是庆祝唐雨婷脱离了那个恶心的家,开始了新的生活。 最近除了做家教以外,陈郁青没有再干其它兼职了,毕竟他也想开了,就算赚再多的钱,他妈都会心软给那个男人还债,自己不如把更多的心思放在学习上。 除此之外,现在他做兼职的钱全部都是捏在自己的手里。 “给。”陈郁青把手里提着的奶茶递给了贺慧珠,神情自然地说道:“我们学校附近新开的一家奶茶店,听说很好喝。” 贺慧珠笑了起来:“谢谢。” 陈郁青的唇角微微翘了翘,很快又拉得平直,把另一杯递给了唐雨婷:“这杯给你。” 唐雨婷礼貌地说道:“谢谢学长!” 陈郁青淡定地说道:“不用客气。” * 高楼大厦的轮廓在夜幕下显得更加分明,窗户里亮着各种各样的灯光,像星星点点,璀璨而温暖,这些光点在黑夜中跳跃,仿佛在诉说着城市的故事。 街道两旁的路灯下,行人络绎不绝,身影在灯光下拉得长长的,形成了一道道流动的影子,旁边的马路上车流如织,车灯划过夜空,留下一道道耀眼的光轨。 夜空中,一轮明月高悬,洒下柔和的月光,月光与城市的灯光相互辉映,使得整个城市都笼罩在一种神秘而浪漫的氛围中。 微风拂过,带来了远处餐馆的香气和湖边水草的清新气息,这些气味在夜空中交织,仿佛也为城市的夜景增添了几分生动和真实。 陈郁青干过很多兼职,各个地方都跑过,对港城很熟悉,他主动指路,带着贺慧珠和唐雨婷来到了一个对外不算出名,但本地人基本都知道的一个夜市。 夜幕低垂,华灯初上。 城市的喧嚣逐渐汇聚到了这条美食街。这里是本地人的天堂,空气中弥漫着各种香料的味道,就像是四面八方的小吃摊共同谱写的味觉交响曲。 贺慧珠把车停到了停车场,三人并肩朝美食街走去。 一走进夜市,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五彩斑斓的灯光和各式各样的招牌,每个小吃摊都仿佛是一个小小的舞台,上面展示着各自独特的魅力。 烤鱼的摊位上,金黄的鱼肉在炭火上滋滋作响,散发出令人垂涎的香气;糖葫芦的小贩熟练地转动着糖葫芦,那晶莹剔透的红色在阳光下闪耀;炸串摊前,食客们围得水泄不通,等待着那一串串金黄酥脆的炸物。 夜市的空气中,除了美食的香气,还有人们的欢声笑语,摊主们热情地吆喝着,双手麻利地制作着食物;食客们则或站或坐,一边品尝着美食,一边和朋友们谈笑风生。 这种独特的氛围,能让人感受到一种难以言喻的放松和愉悦。 三人逛了一圈,在陈郁青的推荐下,贺慧珠和唐雨婷吃到了好多美味的小吃,脸上的笑意就没落下过。 “这不是小陈嘛。”大部分的摊主居然都认识陈郁青,对他的态度都非常好,笑着招呼道:“好久没看见你啦,最近在做什么呀?” 甚至还有阿姨用慈爱的语气说道:“小郁青,来来来,尝尝刘姨最近新改良的配方,别跟我客气,不要钱,尝一盒。” 陈郁青推辞不过,不一会儿手里就提了好多好吃的。 “哇。”贺慧珠忍不住笑了笑,感叹道:“小郁青,你的人缘很好嘛。” 这个称呼从她嘴里说出来,陈郁青的耳根一下子就红了,周围灯火通明,看得特别清楚,非常显眼。 见状,刘姨跟着调侃道:“哈哈哈,小孩不好意思了呢。” 陈郁青抿了抿嘴唇,眼神有些懊恼。 三人继续往前走,过了一会儿,走在贺慧珠左边的陈郁青忽然说了一句:“我成年了。” 贺慧珠没听清,转头问道:“什么?” 陈郁青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说道:“我已经成年了,不是小孩了。”他上学比较晚,虽然今年才高二,但已经十八岁了。 贺慧珠眨了眨眼睛,有些失笑:“好好好,你已经是大人了。” 看着她脸上纵容的笑,陈郁青知道她没多想,暗自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有些失落。 他现在还只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穷学生,暗自捏紧了手指,垂下眼睫,遮住了眼底的晦暗。 唐雨婷并未注意到两人在说悄悄话,只是埋头大吃特吃,眼睛亮亮的。 三人一直逛到了九点才往回走,贺慧珠照例把陈郁青送到了巷子外,然后开车带着唐雨婷回了家。 回到家,唐雨婷这才得知这个小家里已经有一个属于她的房间了。 房间布置得温馨,宛如一个色彩斑斓的梦境,墙壁涂成了淡淡的粉色,如同晚霞中的一抹温柔,散发着甜蜜的气息。 窗台上摆放着几盆绿植,嫩绿的叶片在夜风中轻轻摇曳,带来了一份生机和清新。 房间中央摆放着一张柔软的床,床单和枕套都是唐雨婷喜欢的鹅黄色,还绣着精致的蕾丝花边,充满了少女的浪漫情怀。 床头柜上放着一个精致的台灯,散发出柔和的光线,为房间营造了一种温馨而宁静的氛围。 墙壁上挂着一个装饰架,上面还没有放东西,以后唐雨婷可以凭自己的心意在上面放喜欢的东西,慢慢装饰点缀。 角落里摆放着一个书架,上面整齐地摆放着各种书籍和杂志,这些书籍都是贺慧珠买的,一些名着、小说、故事书,还有现在大部分学生都喜欢的杂志和漫画书,应有尽有。 书架旁边有一张可以调节高度的写字桌,上面摆放着一些新文具和新笔记本,配套的椅子是人体工学椅,坐在上面学习会很舒服。 整个房间弥漫着一种淡淡的香味,是柑橘调的香薰燃烧后散发出来的。 看着面色温和的贺慧珠,唐雨婷的眼睛一下子就湿润了,这个房间让她感受到一种属于家的温馨和归属感。 在这里,她可以尽情地幻想、学习和成长,度过一个又一个快乐的时光。 唐雨婷说不出话来,只是伸手抱住了贺慧珠。 她真的好幸运,能遇上姑姑,如果以前在受苦的时候,她能知道未来会遇到姑姑的话,那她一定就不会伤心了! 洗漱干净以后,唐雨婷激荡了一晚上的心情才平缓下来,她开心地跟贺慧珠道了晚安,回到了属于自己的隐私小房间。 她是个很自律的孩子,坚持坐在书桌旁把作业做完,刷了一张卷子才上床去休息。 唐雨婷伸手关上床头的灯,躺在了床上。 当她躺下的一瞬间,眼睛猛地就睁大了。 只见在灯光的熄灭之后,黑暗如一块巨大的绸缎,悄然降临,将整个房间温柔地包裹。 而天花板上的星星则开始散发出了梦幻般的柔光。 这些星星不再是单调的白色图案,而是化作了色彩斑斓的星辰,如同遥远宇宙中的真实星辰,温暖而神秘地闪烁着。 淡黄色的星光,如同初升的月亮,柔和而宁静;深蓝色的星光,则像是深邃的夜空,充满了无尽的奥秘。 这些光点似乎在黑暗中跳跃、旋转,光芒相互交织,形成了一个独特的光之交响乐,让唐雨婷仿佛置身在了一个充满奇幻与浪漫的宇宙之中。 随着光线的变化,房间的氛围也变得更加柔和、温暖,梦幻般的亮光,不仅点亮了黑暗,更在她心灵深处点燃了一盏盏璀璨的明灯。 第92章 “女混混”的妈妈(35) 这几天班主任何老师发现,唐雨婷同学好像有了一些细微的变化,虽然还是喜欢独来独往,但给人的感觉并不似原来的孤僻冷淡,而是添了几分说不出的青春阳光。 更确切来说,就是现在的她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有人疼爱的、十三岁的孩子。 这种变化很细微,很难用语言来形容,但是要是看着唐雨婷的眼睛,就能切身地感受到她由内而外散发出的开心。 以前的她很懂事,但那更像是一种被迫成长,因为没有人关心,没有人是她的后盾,所以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自己扛着。 现在的她还是很懂事,但这更像是一种孩子的自然成长,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经验的丰富,她慢慢学会很多东西。 阳光洒满了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操场上有几个班级的学生在上体育课,一群学生中,唐雨婷很是引人注目。 她穿着一套干净整洁的校服,蓝白相间的色调洋溢着青春的气息,仿佛是蓝天与白云的化身,清新而自然,校服上精致的校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彰显着学校的精神风貌。 唐雨婷以前都是用一块钱一根的黑色皮筋扎头发,现在却用一个精致的淡蓝色发圈扎了高马尾,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她的发圈和发梢上,增添了几分金色的光晕,让她看起来更加光彩照人。 她最近被养得好,脸上和身上都长了一些肉,皮肤看上去白皙细腻,五官清秀而明媚,一双明亮的眼睛闪烁着青春的光芒,鼻梁挺直,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如同春风拂面。 唐雨婷正在塑胶跑道上跑步,步伐轻盈而矫健,高马尾随着步伐微微摇晃,仿佛每一步都在书写着青春的篇章。 看见这一幕,何老师微微点点头,虽然不知道原因,但她清楚,这是一件好事情。 只不过这时候谁都不知道,正有几双阴暗的眼睛在注视着唐雨婷的身影。 树荫下,林子豪抱着手臂,朝两边的跟班问道:“你们有没有发现,这个唐雨婷,最近好像越长越漂亮了?” 之前虽然被下了面子,但看在她长得好看的份上,他倒是也能原谅她一次。 看着林子豪又露出了跃跃欲试的表情,手里拿着扇子在挡阳光的方菡脸色一下子就阴沉了下来。 啧,这个穷酸妹怎么一直阴魂不散,实在是太令人讨厌了! 看来报复她的计划得提前了! * 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洒在校园的小道上,形成了斑驳的光影。 英才中学里种着很多樱花树,枝条交错,形成了一道独特的绿色屏障,如果是樱花盛开的季节,这些树木就会被粉色的云彩所覆盖,如同精心雕琢的艺术品,娇艳欲滴。 到时候微风轻轻拂过,空气中就会弥漫着清新而不浓烈的花香,樱花瓣轻轻飘落,宛如粉色的雪花在空中翩翩起舞,落英缤纷,铺就了一条柔软的花瓣地毯。 现在是放学时间,唐雨婷背着书包,脚步轻快地走在小道上,以前放学之后她更愿意留在教室里学习,现在她则更想回家。 微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在作响,小道两旁的建筑物也被这深深浅浅的绿色所映衬,显得更加古朴而宁静,路上偶尔有行人经过,笑声和谈话声在空气中回荡,为校园增添了几分生气。 这条小道是英才中学最美丽的风景线,无论是清晨的阳光,还是傍晚的余晖,都能在这里找到独特的韵味,不管是哪一届学生,都喜欢在这里漫步,或是坐在长椅上欣赏这美丽的景色,享受着青春的美好时光。 唐雨婷的步伐轻盈又迅速,不过很快却突然被几道突然出现的身影挡住了去路。 她下意识地往旁边让了一步,面前挡着的身影却跟着走了两步,察觉到不对的她抬起头,眉头微微一皱,眼底掠过了一丝厌恶。 只见唐雨婷面前挡着三个男生,为首的人是林子豪,他伸手捋了一下头发,脸上露出了十分自信的笑容,用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施舍道:“喂,你要不要做我女朋友?” 林子豪非常自信,他觉得自己又帅又有钱,喜欢他的女生很多,上次唐雨婷拒绝他不过是意外。 她肯定是没想到他居然会主动去接近她,有些受宠若惊,所以没有表现好。 林子豪的跟班一号附和道:“算你走运,能被我们豪哥看上,豪哥对女朋友可好了!特别大方的!” “没错!”跟班二号接过话:“你不要不识抬举,当我们豪哥的女朋友简直是好处多多!” 唐雨婷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直到林子豪又重复了一遍,她才回过神来,惊得后退了好几步,一脸警惕地拒绝道:“不!” 林子豪没把她的拒绝当一回事,觉得她在欲擒故纵,嘻皮笑脸地说道:“我知道你是太激动了,给你一点时间好好考虑一下。” “不用。”见他还在普信,唐雨婷有些不耐烦,毫不犹豫地说道:“我不喜欢你,不想做你的女朋友,麻烦你离我远一点。” 她的拒绝很直白,林子豪脸上的笑终于消失了。 他的面孔宛如冬日里的冻土,冷硬且毫无生气,眼角微微下垂,给人一种阴险狡诈的感觉,仿佛他时刻在算计着什么,眼上一对眉毛浓密而杂乱,像是两把锐利的剑,随时准备刺向无辜的人。 林子豪盯着唐雨婷,冷冷地说道:“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想好了再说。” 跟班一号威胁道:“你不要不识抬举!我们豪哥能看上你你应该感激!” 唐雨婷不想理他们,直白地说道:“再有一百次机会我也是拒绝的。” 且不说他们年纪还小,都是十三四岁的孩子,唐雨婷的心里只有学习,更何况林子豪还是那种欺凌同学的败类,她真的是非常非常非常讨厌他。 见唐雨婷再次下了自己的面子,林子豪只觉得自己的自信受到了前所未有过的打击。 他的心里掠过一丝暴怒,但不知想到了什么,嘴角微微上扬,带着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冷笑,像是预谋已久的毒计即将得逞。 唐雨婷的心里升起一股寒意,一颗心更是好好提起,充满了警惕和防备。 在她眼里,林子豪的整张脸都透出了一种阴狠恶毒的气息,仿佛是一只躲在暗处的毒蛇,随时准备出击,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让人感受到一种深深的恶意和危险。 “唐雨婷。” 正当冷着脸的林子豪想做些什么时,身后忽然传来了一道清冷的呼唤声。 几人下意识地看去,只见一个身材高挑瘦削的少年站在不远处,他长得瘦,却不弱,高大的骨架给人一种难以言喻的压迫感。 少年看起来比他们要大几岁,他正看着这边,眉骨硬朗,眼神漆黑,五官好看却带有攻击性,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隔空跟少年对视了一眼,林子豪莫名觉得后脖颈有些发凉,他咽了咽口水,又为自己下意识的反应感到恼羞成怒。 他顿了顿,对两个跟班说道:“走!” 临走之前,林子豪还不忘恶狠狠地瞪了唐雨婷一眼:“你给我等着!” 唐雨婷觉得这个人真的是莫名其妙,带着莫名其妙的自信,然后莫名其妙来示好,最后又莫名其妙地溜之大吉。 神经病啊! 唐雨婷不再管林子豪,而是朝少年小跑过去,用十分尊敬的语气打了个招呼:“陈学长,下午好!” 陈郁青淡淡地点了点头,目光还落在林子豪匆匆离去的背影上,提醒道:“他不是什么好人,最好别跟他单独相处。” 他做过很多兼职,三教九流的人都见过,有时候单凭一个照面,就能带刺看出一个人的秉性如何。 更何况刚才那个男生毫不掩饰面上的恶意,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唐雨婷忙不迭地点了点头,保证道:“我知道。” 她歪着脑袋问道:“陈学长,你还要去做家教吗?” “嗯。”陈郁青应了一声,动作微不可察地顿了一下,面不改色地继续说道:“我打算去校门口的奶茶店买奶茶,你顺路给你姑姑带一杯回去吧。” 上次他买了那家奶茶,贺慧珠还挺喜欢喝的。 唐雨婷没有多想,点了点头:“好。” 因为英才中学到家坐公交车就二十分钟,加上贺慧珠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所以唐雨婷就主动提出自己要坐公交车,不用她送了。 十分钟后,她提着陈郁青买的奶茶,有些懵逼地坐上了公交车,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啊……原来陈学长刚才的意思是说他付钱买奶茶请姑姑喝啊! 另一边,买奶茶的时候,陈郁青不动声色地从唐雨婷套到了刚才那三个男生的名字以及关于他们的一点基本信息。 看之前那个样子,那个叫林子豪的男生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这种过度普信的人心理都很脆弱,非常容易破防,指不定会做出什么事来。 陈郁青决定暗中多关注他们一些,毕竟如果唐雨婷真的出了什么事,贺慧珠一定会难过的。 * 自从唐雨婷拒绝林子豪以后,他们那群人就开始整一些小动作了。 比如说在她的凳子上涂红墨水或胶水;走路的时候故意去撞她;更过分的甚至想故意把滚烫的热水泼到他身上等等。 不过唐雨婷觉得这些都是小打小闹,这群人仿佛就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证明自己的价值了,她完全不care。 为了让贺慧珠安心备考不分心,她没有把这些事告诉她。 她觉得自己肯定能够应付的! 然而唐雨婷并不知道,在这些小打小闹后面,还隐藏着更大的阴谋,在英才中学的校园论坛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偷偷冒出个几个帖子以及一批水军。 事情如水一般蔓延开了,回响还不是很大,但已经有了散不去的涟漪。 唐雨婷没有玩手机的习惯,更别说刷论坛了,这个手机在她手里最大的用处,就是跟贺慧珠联系,以及拍照记录。 不过陈郁青倒是很快就注意到了,他的眼眸暗了暗,甚至没有犹豫,直接就掏出手机,私底下联系了贺慧珠。 * 这天早上,唐雨婷刚走进教室,就敏锐地发现教室里所有同学的眼神都有意无意地集中到了她的身上。 有的同学欲言又止,有的则在看热闹。 唐雨婷本来还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可等目光落到自己的座位时,她很快就明白过来了。 她的课桌仿佛经历了一场战争一样,狼藉一片,混乱不堪,原本整洁平滑的桌面现在布满了凌乱的划痕和深深的凹痕,书本、笔、橡皮等学习用品全部都被随意丢弃在了地上,犹如战败的士兵,四散溃逃。 更令人震惊的是,桌面上还写满了污言秽语,红墨水泼在上面,显得诡异而压抑,字迹像一条条恶毒的蛇,扭曲地爬行在课桌上。 那些不堪入目的词语,犹如一把把尖锐的刀,可以深深地刺入人的心中,让人痛不欲生。 课桌的四角,原本坚硬挺直的桌腿此刻也弯曲变形,仿佛在控诉着它所承受的不公。 整个课桌就像是一个被虐待的孩子,无助地承受着周围的一切,同时又如同一面镜子,反射出了某些人的恶劣行为。 而在教室的角落里,林子豪和方菡等人正围聚在一起,他们的脸上带着一种难以名状的恶意,眼神如同寒冬里的北风,刺骨而冰冷,扭曲而诡异,又如潮水般涌动,毫不掩饰地流露出来。 他们的眼神中还闪烁着狡黠和得意,仿佛他们已经掌握了某些有利于自己的信息,可以随意地嘲笑和践踏别人的尊严。 林子豪的眼神中充满了轻蔑和嘲笑,他们紧盯着唐雨婷,不愿错过她脸上表情一丝一毫的变化,仿佛他们正在欣赏一场精心编排的闹剧。 而这场闹剧的主角,正是唐雨婷。 第93章 “女混混”的妈妈(36) 教室里闹哄哄的,所有人都神色各异地看着站在桌子前的唐雨婷。 她垂着眼睫,目光落在写满了污言秽语的桌面上,眼底的神色看不分明。 另一边,林子豪的跟班们正把手机传来传去地给其他人看,屏幕上的页面显示的是学校论坛,帖子的热度很高,已经被顶到了最上面。 “我可是听说,我们班有的同学哟,明明是学生,心思却不放在学习上,反而去勾搭校外的人。” “仗着有一张还算看得过去的脸就故意勾引人呗,这叫什么来着?” “狐狸精吧!” “呸,不要脸。” “样子看上去倒是挺清纯的,没想到私底下这么不要脸呢!” 有人发出暧昧的笑声:“你一晚上多少钱?大家都是同学,要真这么困难,我们可以帮你啊!” 这些侮辱的话在他们口中一问一答,每一次的描述都伴随着一阵肆无忌惮的笑声,那笑声中充满了轻蔑和嘲笑。 这群人的恶意像是一把无形的刀,狠狠地刺向被造谣的唐雨婷,他们的笑容像是一种恶毒的诅咒,让人感到无比的恶心和厌恶。 而在教室里,有的学生沉默不语,有的学生面色狐疑,有的学生则表情不忿,觉得他们实在是有些过分了。 可面对这群恶势力,还是心有忌惮,担心自己要是当了出头鸟,霸凌就会落到自己的头上。 更何况林子豪和方菡家里有钱,林子豪是这个学期转学过来的,一部分学生私底下都在传,他之所以转学,就是因为在以前那个学校霸凌同学。 被他霸凌的那个学生跳楼自杀了,为了不让事情闹大,他家里花钱堵住了学生家长的嘴,然后给他办了转学。 这件事情没有实锤,只是私底下在传,大家不确定是真是假,可是看着林子豪平日里的做派,就知道他是干得出这种事的人。 所以大家跟他相处都很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就惹恼了他,被欺负的对象就变成了自己。 趋利避害,这是人的天性。 而那些跟班之所以愿意跟着林子豪,一是跟他是一丘之貉,都不是什么好玩意儿,二则是他家里有钱,出手大方。 之前被唐雨婷帮过的冯俊逸有些踌躇,他捏紧了手指,厚厚的两片唇瓣微微颤抖了起来。 唐雨婷替他出头以后,那群人好像对他失去了兴趣,再也没有主动来欺负过他了,他终于从水深火热的生活中解脱了。 冯俊逸非常感激她。 看见他们肆意毁坏唐雨婷的课桌时,他觉得自己应该站出来的,就像当初她站出来帮他一样。 可是他的腿为什么一直在发软,连站都站不起来……他的喉咙为什么一直在发紧,连一个字都吐露不出来…… 最终,冯俊逸只是颓然地垂下了脑袋。 他知道,自己就是个胆小鬼。 与此同时,唐雨婷抬眼看向那些肆意造谣的人,这一刻,在她的眼里,他们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丑陋恶毒的存在,那些恶意和嘲笑,就像是一种无形的毒药,污染了这个以学习为主的干净空间。 那些人说话的时候,目光还一直落在唐雨婷的脸上,迫不及待地想要看见她崩溃恐惧的表情。 结果却与他们想象的完全不同,简直让他们大失所望。 只见唐雨婷的眼中闪过一瞬间的茫然过后,很快就变得坚定起来,如同初升的太阳,充满了无畏和倔强。 她的眼睛闪烁着独特的光芒,即使在最黑暗的时刻,也始终充满了力量和勇气,保持着坚韧不拔的信念。 唐雨婷看着这群面目丑陋的人,忽然想到了自己温柔的字正腔圆地说道:“恶心!” 教室里安静了一瞬。 “你……你说什么!?” 那群人都傻了,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过了好几秒,才结结巴巴地反问了一句。 像是怕他们没有听清似的,唐雨婷直视着他们,一字一句地补充道:“难道你们觉得你们很了不起吗?像你们这种只会在欺负弱小、背地里造谣的渣滓,恶心得要死!” 即使面临困境,她的眼神也没有丝毫的退缩和畏惧,如果在此刻看着她的眼睛,能看出一种无畏的勇气,一种执着的信念,一种永不言败的倔强。 教室内的嘈杂声戛然而止,仿佛时间在这一刻静止了。 空气仿佛凝固,不再流动,死一般的寂静弥漫在每个角落,原本熙熙攘攘的教室变得鸦雀无声,每个人的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生怕打破这脆弱的安静。 窗外的风似乎在这一刻也停止了呼啸,树叶不再摇曳,连远处的鸟鸣也消失了,玻璃折射的光更加明亮刺眼,投射在每个同学的脸上,留下深深的阴影。 这种安静让人有些压抑,仿佛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压迫着每个人的心灵,但在这种寂静中,每个人的感官似乎又变得更加敏锐。 有人能清晰地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有人能感觉到身边同学轻微的呼吸和颤抖的身体。这种安静让人有些不知所措,仿佛每个人都在等待着什么,期待着什么。 所有人都在看着唐雨婷。 即使面对这种情况,她的脸上也不见畏惧,眼睛像两颗闪耀着璀璨光芒的宝石,仿佛能够穿透黑暗,引领她走向光明。 她站得很直,纤瘦的脊背如同小树苗一般,坚韧而勇敢,不屈服于任何困难,让人为之动容,为之震撼。 “天……天呐,她好勇……” “我简直不敢相信……” 这种死一般的寂静持续了一段时间,仿佛是一个漫长的梦魇,然后,突然间,某个同学打破了这沉默,小声地说了一句话。 这句话像是投进平静湖面的石子,立刻引起了一圈圈涟漪,教室内内的众人开始交头接耳,讨论着刚才发生的事情。 其实在这之前,大家对唐雨婷这个女同学并没有特别深的印象,她身上的标签就是【不爱说话】、【长得不错】、【成绩好】、【穷】。 可是在这一刻,她的样子却深深地印在了大家的脑海中。 相较于其他人的震惊和茫然,三番五次被下面子的林子豪则是怒火攻心,他死死地盯着唐雨婷,脸色犹如暴风雨前的乌云,黑沉沉地压下来,充满了恶意。 所有人都看到他额头上的青筋像扭曲的树根般暴突出来,似乎在无声地发泄着内心的愤怒,眼睛燃烧着熊熊的怒火,像两团炽热的火球,闪烁着愤怒的光芒。 “好,很好。” 林子豪弥漫着,嘴角向下挂着冷酷的弧度,鼻子喘着粗气,每一次呼吸都带着强烈的怒意,仿佛要将周围的空气都点燃,甚至连脸颊上的肌肉都在怒火中颤抖。 唐雨婷! 林子豪把这个名字在牙齿间嚼碎了再咽下去,一张脸扭曲得恶鬼一样,一点都看不出这个年纪该有的天真和青春。 他一定要好好教训她!一定要让她长长记性!一定要让她听见他林子豪的名字就感到绝望,怕得发抖! 第94章 “女混混”的妈妈(37) “这是在做什么?” 双方对峙之际,一道严肃的女声忽然在教室门口响起。 听见熟悉的声音,原本交头接耳的学生们条件反射性地安静下来,齐刷刷地看向了班主任何老师。 何老师一进门就感受到了教室里不同寻常的氛围,她环视一圈,目光落到了最显眼的唐雨婷身上。 “老师。” 跟何老师对视了一眼,女孩不卑不亢地报告道:“老师,有人故意在我的桌子上泼红墨水,并且写一些骂人的脏话。” 闻言,何老师皱起眉头,敏锐地抓住了不对劲的地方,大步走了过来。 其他学生都不敢说话,只是眼珠一直跟着转,暗中观察着事情的发展走向。 何老师看着唐雨婷一片狼藉的课桌,上面乱七八糟地写着什么“勾引人的狐狸精”、“不要脸”、“被包养的穷酸妹”、“贱人”等等。 全部都是污言秽语,甚至还泼了一层红墨水,显得格外触目惊心。 何老师的脸立刻就沉了下来,她的五官本来就生得严肃,眼下看起来更是令人心惊。 她冷冷地问道:“这是谁干的!?” 她是个负责任的好老师,绝对不允许自己的班级里出现这种霸凌同学的行为。 唐雨婷立刻回答道:“是他们。”她指向了林子豪那群人。 在何老师的死亡凝视下,其他学生的表情都变得有些慌乱,唯有林子豪和方菡还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 干这种事情他们是绝对不会亲自出手的,交给跟班就好了,就算事后老师追责,也跟他们没有关系。 “老师。”林子豪举起手机,充斥着恶意的目光在唐雨婷身上转了一圈,故意说道:“这可不是我们干的,完全就是污蔑!” “谁知道唐雨婷同学背地里做了些什么啊,都被人发到学校论坛上了,做的时候不害怕,被人说的时候就害怕了?” 何老师皱起眉头,接过了林子豪的手里,页面是一个主题为【我有一个家里很穷的女同学自甘堕落,被快比她大三十岁的老男人包养了,我想阻止她跳火坑,她却一点都不领情】的帖子。 发帖人的号是一个小号,自称是初一的学生,开学的时候跟一个女生交了朋友,那个女生家里非常穷,但她却非常虚荣。 为了能搞到钱花,那个女生私底下一直钓了好几个家境不错的男生,甚至还在校外认识了一个三十八岁的已婚老男人,主动跟对方发生了关系,以出卖身体来换零花钱用。 这个帖子写得十分真情实意,甚至还加了一些细节描写,加上标题起得很有噱头,刚发出来就吸引了好多人的注意力。 帖子是昨天下午发的,到今天早上就已经被顶到热度第一了,学生们在帖子里讨论得热火朝天,纷纷在猜测这个不要脸的女生到底是谁。 大家都在追问,楼主却以想要保护朋友为由,拒绝透露女生的身份,无论别人怎么问,她都只是在询问有没有办法能够把她朋友拉出火坑。 很快,就有“知情人”上线爆料了,“知情人”上来就先把楼主怼了一顿,称“楼主就是个没有底线的老好人,你把别人当朋友,别人却把你当猴耍。” 叭叭一堆那个不要脸的女生对朋友做过的恶心事以后,“知情人”立刻就义愤填膺地爆出了女生的身份。 ——那就是初一(6)班的学生唐雨婷,外表看上去很清纯,私底下却玩得特别野。 紧接着,又有几个自称是学生的id冒出来,信誓旦旦地保证这件事绝对是真的,自己就跟那个女生有过一段用钱做交易的情缘。 这一番爆料整得有来有往,越演越烈,网友还能看好几出大戏,一时间都对这件事深信不疑。 就算有人提出异议,很快又被那个猥琐的言论和讨论给压下去了。 看完帖子的何老师又惊又怒,她把林子豪递给她的手机没收了,严肃地说道:“这简直就是空穴来风、毫无根据的胡说八道!” 网络暴力和校园霸凌只取任意其一都足以毁掉一个人,成年人都难以承受,更别说是一个十几岁的半大孩子了。 要不是……她现在有一个关心她、给她撑腰的姑姑,何老师简直都不敢想象事情接下来的走向是什么。 何老师看向唐雨婷的眼神有些担忧,她非常担心这件事会给女孩留下心理阴影。 这段时间唐雨婷的变化她都看在眼里,发自内心地感到欣慰,并不想让这种事情影响到她。 然而林子豪不肯善罢甘休,要是一个人几次三番地忤逆他却没有得到教训,那他这个老大的脸该往哪里搁?其他跟班心里肯定也不会服气。 “谁知道啊……” 林子豪耸了耸肩,故意拖长调子,幸灾乐祸地说道:“这个帖子说得有鼻子有眼的,要是她没有做过,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提到她?” 何老师微微眯起了眼睛。 林子豪还在大言不惭地发表他的类似于“一个巴掌拍不响”、“被欺负了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或是“为什么不被造谣其他人却只造谣她”的言论。 听着他的歪理邪说,学生们都有些恼火和惊疑,不是,这都是些什么荒诞的受害者有罪论啊!?这种话到底是怎么说得出口的啊!? “好啊。”这时,门外忽然响起了一道不容置疑的女声,直接打断了林子豪的话,语气冰冷:“那我现在倒是要来看看,一个巴掌到底拍不拍得响!” 第95章 “女混混”的妈妈(38) 教师办公室内。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不同寻常的紧张气氛,从窗外吹进来的每一丝微风中都带着微妙的紧张感,好似火药桶即将被引爆,充满了火药味。 办公桌上的课业堆积如山,何老师却没有心思去整理和批改,她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面前的学生和家长身上。 坐在左边的是林子豪同学的母亲。 她打扮得很贵气,头发被巧妙地梳理成优雅的发型,颈间佩戴着一串珍珠项链,每一颗珍珠都如同晶莹的露珠,闪烁着柔和的光泽,手指上戴着一枚精致的戒指,上面镶嵌着一颗璀璨的宝石,为她的整体造型增添了几分华丽与贵气。 她脸上带着意味不明的笑,看不出什么异样,只不过仔细观察一下,就能发现这笑像是面具一样贴在脸上,像是已经习惯保持这样的表情了。 林子豪站在旁边,表情隐约有些僵硬,不再像以前一样抱着双臂,露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态度。 看样子他好像有点害怕他妈。 右边坐的是方菡同学的父亲。 他穿着一件笔挺的深蓝色西装,上面镶嵌着金色的纽扣,显得既奢华又俗气,领带是鲜红色的,与他肥硕的脖子极不相称。 衬衫领口大敞开,露出了里面厚厚的金色项链,仿佛要告诉世界他有多么的富有。 方菡爸爸长得很胖,脸上堆满了肉,像是一块发酵过度的面团,眼睛被挤压成两条细线,眼底闪烁着狡黠和贪婪。 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却掩盖不住头顶那片稀疏的秃顶,像一片荒芜的沙漠,手指上戴满了各种各样的戒指,每一只都在闪烁着刺眼的光芒,手腕上则挂着一只金色的手表,表链粗得仿佛能勒断人的骨头。 总的来说,方家就是暴发户,近几年走了狗屎运,发了一笔横财,穷人乍富,什么东西都想堆在身上,所以全身都充满了金钱的味道,却又缺乏真正的品味和修养。 方菡站得有些远,一副不愿意跟她爸挨着的样子,表情有些不耐烦和嫌弃。 而坐在中间的,则是唐雨婷同学的姑姑。 她是三个家长中最年轻的,看起来就二十出头的年纪,但眉眼沉静,气势却丝毫不输,隐隐还有压过另外两人一头的趋势。 唐雨婷站在旁边,神态不卑不亢,之前发生的事并没有给她留下任何阴影。 三方泾渭分明,而办公室就是风暴的中心,门缝里透着微弱的光线,似乎在暗示着即将发生什么。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难以言明的紧张感,仿佛连时间都被拉长,每一秒都充满了未知的变数,这种紧张感不仅体现在何老师的神态上,也弥漫在整个办公室的每一个角落。 三位家长坐在各自的椅子上,仿佛都随时准备应对即将到来的冲突,每个人的眼神里闪烁着复杂的光芒,既有担忧,也有傲慢和坚定。 关于那个造谣的帖子,何老师把几位主要牵扯到的同学家长都叫到学校来了。 之前林子豪在教室里大言不惭,说的话正好被贺慧珠给听到的,她走进教室,目光直直地落在了他的身上。 在明亮温暖的阳光下,她的眼睛却犹如寒冬中凝结的湖水,深邃而冰冷,那是一种毫不退让的坚定和凛冽的决绝,不含一丝的温情。 在贺慧珠的注视下,林子豪莫名有些紧张,他咽了咽口水,又为自己的态度感到恼怒,不耐烦地问道:“你谁呀?”还想教训我?知不知道我舅舅是谁? 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出口,但他好像找到了什么靠山一样,神态很明显又变得傲气起来了。 “说话要有礼貌,这位是唐雨婷同学的姑姑。” 何老师皱着眉头,环视了教室一圈,一字一句地向大家介绍了贺慧珠的身份和来意:“她是来解决造谣帖的问题的。” 林子豪心里莫名咯噔了一下,过了几秒钟,他又冷静了下来。觉得对方肯定是虚张声势,耸了耸肩,讥讽道:“那帖子说得有鼻子有眼的,而且还有那么多知情人出来爆料,说不定是真的呢。” “不然为什么不造谣别人,就造谣她呢?肯定是有些证据的。” 贺慧珠把以林子豪为首的一群人的模样都一一记下了,似笑非笑地接过话:“证据是吗?那我们可以一起看看证据到底是什么。” 于是,因为这句话,不到一个小时,林子豪和方菡的家长都聚在了何老师的办公室里。 何老师清了清嗓子,正色道:“两位家长,关于我刚才说的那些问题……” “何老师。” 方菡爸爸好像很忙的样子,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看一眼手表,他直接打断了何老师的话,一脸不耐地说道:“恕我直言,你刚才说的那些简直就是无稽之谈,我们家方菡绝对不会霸凌同学!” “她一个女孩子,怎么可能会做那种事,肯定就是孩子们之间的小打小闹罢了,我说有的家长别太敏感了。” 林子豪妈妈没急着说话,只是安静地观察着事态的发展。 说话间,方菡爸爸瞥了一眼贺慧珠和唐雨婷,目光中充满了居高临下的傲慢,嘴角也挂着一丝轻蔑的微笑,仿佛在他的眼中,普通人就像一群渺小的蚂蚁,无法与他相提并论。 “而且我很忙的,不想在这种事上浪费时间,要是有什么需求的话,就直接说出来,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叫事。” 方菡爸爸又看了一眼手表,语气中带了一些命令的口吻,仿佛他的话就是法律,别人只能无条件服从。 他已经习惯了用钱去解决问题,习惯了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看待周围的人,举止充满了傲慢,头颅扬得高高的,仿佛想要极力彰显着自己的富有和对普通人的蔑视。 “何老师。”林子豪妈妈也跟着打了个圆场,柔声说道:“我知道,我们家豪豪平时脾气不太好,但我敢保证,他绝对是个好孩子,不可能做出霸凌同学的行为。” “这件事应该是个误会,不过如果是平时小打小闹的时候闹了矛盾的话,我可以让豪豪给这位小同学道歉的。” 林子豪的表情有一瞬间的不忿:“妈!我……” 林子豪妈妈侧过脑袋盯着他,脸上的笑意消失了,冷声道:“我让你说话了吗?给我闭上嘴。” 林子豪的神色扭曲了一瞬,嘴巴张了张,最终还是不甘不愿地抿紧了。 闻言,贺慧珠笑了一声,转头看了看方菡爸爸,又看了看林子豪妈妈。 她的眼神冰冷而锐利,犹如一把无形的剑,仿佛可以穿透人的心灵,让人无法回避。 贺慧珠一字一句地说道::“二位不用着急下定论,也不用忙着大事化小。” “我知道两位家长都是大忙人,不过既然让你们百忙之中还要抽空来,那自然是有证据的。” 第96章 “女混混”的妈妈(39) 唐雨婷平时很少玩手机,更别说去逛学校论坛了。 不过好在有陈郁青在,在那个造谣贴有了一点热度的时候,他立刻就发现了这件事。 两人没有急着把这件事告诉唐雨婷,而是时刻关注着帖子的走向,私底下开始收集证据,追查发帖人和一些跟着出来爆料的所谓“知情人”的ip地址。 对方以为他们在暗,实际上却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他们毕竟还只是半大的孩子,并不是专业的,做这种事情留下了很多可以追查的痕迹。 在他们还沾沾自喜的时候,贺慧珠和陈郁青就已经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如果把这些证据交给警察的话,顺藤摸瓜摸下去,就能够抓住幕后人、找出所有的真相。 把证据整理好以后,贺慧珠没有交给警察,她清楚,林子豪那群人都没有成年,就算是他们造的谣,最后顶多也只是批评教育就完事了。 与其找警察,不如先直接找家长。 自从上次唐雨婷被人找茬,堵在厕所那件事发生以后,贺慧珠就开始在私底下调查关于林子豪和方菡的信息了。 林子豪之所以如此嚣张,不仅是因为家里有钱,还因为他有一个当官的舅舅,而后面这一条,才是最主要的原因。 贺慧珠查了林子豪在上一个学校的事情,初一上半年,他是在港城最好最贵的学校上的学。 他小小年纪就是个坏种,身边经常跟着一群跟班,各种欺负那些自己看不顺眼的、家境都比较一般的同学。 当时他们班上有一个女孩子,家里条件一般,学习很刻苦,而且长得还挺漂亮。 林子豪看上了那个女孩子,他或许都还不明白谈恋爱的真正含义是什么,但他清楚一点,身边跟着漂亮的女生会让他很有面子。 很多人都说孩子是纯洁的、懵懂的、美好的,但像林子豪这样的恶魔也是存在的,他们填鸭式接收各种复杂的网络信息。 好的、坏的、不堪的、恶心的。 他们学到了很多东西,心思甚至比有的成年人更加歹毒。 那个女孩子拒绝了林子豪,遭到了他的报复。 言语欺凌和肢体侮辱成为了家常便饭。 不到一个月,不堪重负的女孩子精神崩溃了,在一个清晨,她爬上了学校教学楼的天台,一跃而下。 不过这件事情没有闹大,林家人采取了雷霆手段,赔钱加暴力封口,堵住了女孩子家里人的嘴。 甚至连一些同校的学生都不清楚具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有一个女孩子因为学习压力太大,所以跳楼自杀了。 不过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林子豪总是带头欺辱女生,这是众所周知的事。 真相还是不可避免地传了出来,他是罪魁祸首的事有一小部分人心里是清楚的。 于是,林家人又花了钱,找了关系,让林子豪转学到了英才中学。 因为林子豪舅舅的政治生涯正在上升期,绝对不能被这种小事影响,所以这段时间被警告了无数次的林子豪收敛了很多,欺负冯俊逸的时候只是小打小闹而已。 另外,如果不是他低调了很多,唐雨婷第一次拒绝他的时候,欺凌就落到她的头上了。 一开始林子豪觉得唐雨婷跟那个女孩子很像,甚至还要更穷、更可怜。 不过后来他就震惊地发现,唐雨婷的脾气却很硬,简直称得上是不屈不折。 在她的眼神中,他无法看到恐惧,无法看到犹豫,只有坚定和决然。 那是一种冰冷的坚定,一种毫不退让的坚韧,就像是一道冰冷的光芒,照亮了她前进的道路,也照亮了她内心的信念和决心。 林子豪觉得很不爽。 他喜欢看见别人恐惧求饶的样子,对于那个女孩子的死,他没有任何愧疚,甚至很快就把她的样子忘到脑后了。 那个女生从天台一跃而下,摔得血肉模糊,尸体都还没收殓好,她家里人就高高兴兴地收了钱,对她生前受的欺负都闭口不谈了。 林子豪本来还以为唐雨婷的家里人应该也是这样的,毕竟她经常吃着剩菜剩饭,还从来没有人来给她开家长会。 可是他没想到,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唐雨婷姑姑,居然比唐雨婷还要难对付。 特别是她一双眼睛看过来的时候,黑沉沉的,没有什么情绪,却总让林子豪觉得心惊肉跳。 就好像……如果没有法律的保护,他早就已经变成了花肥一样…… 看着贺慧珠拿出来的证据,林子豪妈妈和方菡爸爸的表情都有些变了。 他们还不确定这些所谓的证据到底是真是假,可是毕竟自己的孩子是什么德行,他们还是了解的。 虽然嘴上说着他们做不出来欺凌同学的坏事,但实际上心里都是有谱的。 最重要的是,贺慧珠的表情实在是太从容了,好像真的已经手握关键性的证据,随时可以给予他们致命一击。 遇到这种事,如果能用钱解决的话,那自然是最好的,他们自诩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闹大了谁的面子上都过不去。 林子豪妈妈更是清楚自家儿子的尿性,不然也不会费劲巴拉地转到英才中学来读书了。 她抿嘴笑了笑,直视着贺慧珠的眼睛,眼底暗藏着打量和衡量,问道:“这位小同学的家长,有话可以直说,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第97章 “女混混”的妈妈(40) 林子豪的妈妈看起来是个讲理的体面人,实际上早就高高在上惯了,跟方菡的爸爸是同一类人。 只不过方菡她爸是表现在表面上,林子豪他妈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她看着贺慧珠,脸上露出了一个微笑,语气听起来很温和,看起来好像很好说话的样子。 贺慧珠仔细看了一眼,很快就在心里下了定论,这是个伪善的人,看似在笑,实际上眼底充满了算计和衡量。 林子豪妈妈脸上的笑容很空洞虚假,嘴角向上勾起完美的弧度,眼睛里却缺乏真诚。 一般上这种人,背后往往隐藏着一种功利的心态,可能是为了博取他人的好感,也可能是为了掩饰内心的恶意。 无论是哪种情况,这种缺乏真实情感支撑的笑容都假得要命, 林子豪妈妈呵呵笑道:“贺小姐,不要着急,什么都可以商量的,只要是我们能做到的,我们都会尽力满足的。” 她把“只要是我们能做到的”这句话咬得很重,眼中闪过一抹警告,让对方不要不知好歹,提一些不该提的要求。 “哈哈。”方菡爸爸靠在椅背上,摆了摆手,用十分豪气的口吻说道:“没错,我这个人呢,什么都没有,就是钱多,不管是不是我家方菡的错,你们要是想要赔偿,尽管提。” 他笑了笑,暗含着轻蔑的目光在贺慧珠和唐雨婷的穿着打扮上转了一圈:“毕竟我看你们也挺不容易的,我这人还挺爱做慈善的。” 穿着一身廉价的衣服,日常肯定是买不起房、买不起奢侈品,只能紧巴巴过日子的那种。 谁料贺慧珠却丝毫不为所动,她的神态很沉稳,平静地注视着林子豪妈妈和方菡爸爸,笑着说道:“我的要求不多,就两个。” “一,让林子豪和方菡当着全校师生的面给我家婷婷道歉。” “你做梦呢!?” 一听这话,林子豪立刻就一脸不爽地反驳了一句,让他道歉,这让他的面子往哪里搁!? 对于他这个年纪的男生来说,要做这种丢面子的事比杀了他还难受。 “闭嘴!”林子豪妈妈瞥了他林子豪一眼,压低了声音警告道:“林子豪,你要是敢在这个时候给你舅舅嫌麻烦,到时候有你好看的!” 林子豪总是在学校惹事,她没少帮他擦屁股,这个过程中跟不同性格的家长交锋过,她能看出来,这个女生的姑姑,姓贺的女士,比以往的任何一个人都难对付。 特别是她那双眼睛,每当被这双眼睛注视时,都会让人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她仿佛可以每一个想法、每一个秘密。 好几次林子豪妈妈跟贺慧珠对视的时候,都会不自觉地避开她的视线,难以承受那种直视心灵的审视。 她的眼神如同利剑,可以瞬间穿透她的防线,直达内心,让她产生一种无处遁形的错觉。 不过林子豪妈妈也不急,无意识地避开了跟贺慧珠的眼神对视,很快就放平了心态。 如果是为钱,那他们家有的是钱,如果想要别的,那他们也还有别的手段去堵住她的嘴! 只是有些棘手而已,并不是不能对付。 听提到了自家舅舅,林子豪猛地攥紧拳头,本来气得连身子都哆嗦了起来,最后却还是垂下了脑袋。 其实他并不怕他妈,怕的是他的舅舅,他妈的话可以不听,可他舅舅是他最大的靠山,就连之前那个女生跳楼的事都能帮忙摆平,所以他绝对不会得罪他舅舅。 只不过在众人看不见的地方,林子豪的眼睛里却闪烁着怨毒的光芒,仿佛一条潜伏在黑暗中的毒蛇。 林子豪妈妈恢复了笑脸,对贺慧珠说道:“这个要求我们可以满足的。”道个歉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与此同时,方菡也对这个要求表示了拒绝:“这事不是我做的,我不道歉。” “哦对了。”贺慧珠也不急,她看了看方菡,似笑非笑地说道:“我差点忘了,之前这位方菡同学还带着一群人把我们家婷婷堵在厕所里,厕所里虽然没有监控,但走廊里应该是有的。” “如果有时间的话,现在我们就可以一起看一看。” 方菡显然是想起了当时的屈辱,恍惚间仿佛又闻到了那恶心巴拉的味道,表情变得有些难看。 “啪——” 方菡他爸的眼皮跳了一下,谁都没想到,他直接站起身,猛地甩了方菡一巴掌,响亮的耳光声在办公室里响起。 他骂骂咧咧道:“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你老子我还在这里呢,给我把嘴闭上!” 方菡她爸显然并没有收着力道,方菡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从桃红色变成了深色、再逐渐扩散成一片淤青,原本平滑的皮肤高高肿起,与周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哎方菡爸爸!”见状,吓了一跳的何老师赶紧阻止道:“有话好好说,别跟孩子动手。” 挨了一巴掌的方菡发丝凌乱,却遮不住红肿的脸颊和恶狠狠的眼神。 方菡爸爸却不惯着她,冷声骂道:“你吃的用的都是老子的钱,要是不服的话,就滚出去。” 听见这话,方菡闭了闭眼睛,移开了目光,不说话了。 她一直都知道,她爸早就出轨了,在外面不知养了几个情人了。 她厌恶他,又舍不得他的钱。 方菡爸爸显然知道该怎么拿捏自己的孩子,见方菡老实下来了,就冷笑一声,又坐了回去。 何老师有些尴尬地笑了笑。 而贺慧珠还是很从容,她并不关心这两个人被打,继续说道:“既然第一的要求都答应了,那我们就再说第二个要求。” “第二,就是麻烦两位家长各自给我出具一份保证书的承诺不再发生类似的霸凌事件,然后签字按手印。” 现在这群恶魔都没有成年,就算真的闹出了什么事,法律也很难制裁他们,这个时候就需要把矛头指向他们的监护人了。 签了保证书,如果以后再出现类似的事,就可以采用法律手段了。 听说要签保证书,林子豪妈妈和方菡爸爸的表情都有些纠结。 贺慧珠不慌不忙地说道:“怎么?二位做不到吗?” 林子豪妈妈考虑了一会儿,摇了摇头,笑着说道:“没问题,这个保证书我们可以出。” 听她这样说,方菡爸爸看了看她,沉思了不到一秒钟,跟着说道:“行,那我们也同意了。” 贺慧珠的唇角勾起了一个不明显的弧度,说道:“很好,我就这两个要求,没有其他的了。” 林子豪妈妈和方菡爸爸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对方居然没提钱,也没提其它方面的赔偿,就只是提了这么两个在他们看来根本不痛不痒的要求。 最后,在班主任何老师的见证下,林子豪妈妈和方菡爸爸各自出具了一份保证书,保证他们再也不会欺负唐雨婷了。 并且还预定了在下周一的升旗仪式之后当众道歉。 林子豪把文字游戏咀嚼了一下,忍不住露出了一个兴奋得有些扭曲的笑容来,不能欺负唐雨婷,但还可以去其他人身上找乐子。 而且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风头过去了,他再找人去好好教训唐雨婷一顿。 林子豪觉得这次是他太大意了,本来是跟班在网吧发的匿名帖子,结果他却不小心入镜,被顺藤摸瓜地找了出来。 方菡的脸色也不好看,她能忍到现在已经是极限了,下次她一定要请校外的人来帮忙教训人,免得自己又惹一身腥臊。 贺慧珠把两人的表情变化尽收眼底,她没说什么,只是把保证书收起来,勾起唇角笑了笑。 要是再有下一次,事情就不是那么容易解决了。 等到林子豪妈妈和方菡爸爸离开以后,林子豪和方菡也没有久留,两人暗自给贺慧珠飞了一个眼刀,才一脸忿忿地离开了。 跟何老师道谢并告别以后,贺慧珠和唐雨婷并肩走出了办公室。 笑容在贺慧珠的脸上绽放,如同一朵盛开的花朵,又如同初升的朝阳,柔和而温暖,带着无尽的鼓励和力量。 “婷婷。”她摸了摸唐雨婷的小脑袋,夸赞道:“你做得不错。” 说话间,贺慧珠的嘴角微微上扬,形成了一个温柔的弧度,像是春天的微风轻轻吹过湖面,荡起一圈圈涟漪。 她认真地叮嘱道:“跟这种人打交道,绝对不能退步,否则就只能一退再退,一错再错,最后沦为被欺凌的、谁都能来踩上一脚的对象。” “只有一开始就守住底线,让对方知道自己不是好欺负的,才能避免堕入糟糕的境地。” 贺慧珠能够摸清他们的心思,像这个青春挥汗如雨的年纪,大部分男生把暴力奉为世间真理,武力值强,谁就是老大。 贺慧珠梳理着唐雨婷的乱发,继续说道:“他们这种人,无非是色厉内荏,声音比谁都大,仗着人多找存在感,但只要被欺负的人比他们更豁得出去,他们又会觉得你不敢欺负。” “婷婷,你要永远记住,姑姑永远在你身后为你撑腰。” 唐雨婷严肃地点了点头,保证道:“我记住了,姑姑。” 就是因为知道有姑姑在,她当时才敢肆无忌惮的反抗,直面对方的恶意。 * 为了安慰唐雨婷和感谢陈郁青,贺慧珠叫上陈郁青一起回家吃晚饭,只不过没想到刚到家就下起了雨。 天空被一片厚重的乌云笼罩,仿佛一块巨大的黑色绒布被悬挂在天际,太阳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阴郁的暗色调充斥着整个视野。 乌云不断地翻滚着,像汹涌澎湃的波涛,在风的推动下缓缓移动,偶尔一道闪电划破天际,映亮了一瞬间,紧接着雷声滚滚,震得人心惊胆颤。 空气中弥漫着潮湿和泥土的气息,预示着即将到来的暴雨,风也开始变得狂暴起来,吹得树叶沙沙作响,吹得街边的垃圾桶摇摇欲坠。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第一滴雨点落下,打在干燥的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紧接着,雨点像密集的箭矢一样倾泻而下,打在窗户上、屋顶上、地面上,发出了噼里啪啦的声响,雨水顺着屋檐流下,形成了一道道水帘。 很快,整个世界都被雨水覆盖,变得模糊不清了。 这场暴雨来势汹汹,仿佛要将整个世界都吞噬掉,但它也带来了凉爽和生机,让干涸的大地得到了滋润。 在这场暴雨中,一切都显得那么真实而又生动。 而一窗之隔的小屋内则亮着温暖的光,空气中弥漫着一种难以言表的温暖氛围。 厨房里,贺慧珠的身影在忙碌穿梭,锅碗瓢盆发出轻柔而有节奏的声音,香气四溢的菜肴在锅里翻滚,很像家的味道,温暖而令人心安。 她做了热腾腾的寿喜锅,锅里的食材很丰富,肥美的牛肉片,还有各式各样的蔬菜,如鲜嫩的菠菜、金黄的玉米、爽脆的蘑菇等等。 锅底很有特色,采用特制的日式酱汁,由酱油、糖、料酒等调制而成,口感醇厚,回味无穷。 当锅底的酱汁与牛肉和蔬菜的香气融合在一起时,整个寿喜锅的味道达到了巅峰,牛肉的鲜美、蔬菜的清新、酱汁的浓郁,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香气。 这种香气在房间里弥漫开来,让人不禁食欲大增。 餐桌上,唐雨婷正在摆放碗筷,显然心情很好,嘴角挂着微笑,哼着歌,眼里充满了期待。 厨房里的贺慧珠还在做主食肉酱意面,面是现煮的,肉酱是现炒的,香味从厨房弥漫出去。 她把肉酱倒入刚刚捞起来的面里,拌匀之后朝外喊道:“进来端面。” 正愁没有事做的陈郁青立刻先唐雨婷一步走进了厨房。 他刚走进厨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贺慧珠的背影。 贺慧珠围着围裙,正在水槽边洗手,盘子里的肉酱意面冒着热气,那白色的雾气慢慢升腾,仿佛要将她包裹在其中。 好像这里真的是一个“家”,这个小家就像是一个小小的避风港,无论外面的世界如何喧嚣,这里总能给人带来安宁与温暖。 陈郁青有些怔愣,脚步微微一顿,眼神慢慢变得暗沉。 仿佛有暗涌在眼底流动。 第98章 “女混混”的妈妈(41) 窗外暴雨如帘,窗内灯光温暖。 除了热气腾腾的寿喜锅和肉酱意面以外,贺慧珠还切了两个饱满的水蜜桃,按压出丰盈甜蜜的汁水之后倒入冰块,最后倒进气泡水,把拍醒的薄荷叶放进去,一壶自制的饮料就做好了。 三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主要是贺慧珠在说,陈郁青在听,唐雨婷则在一门心思地吃着肉酱意面。 光滑的面条与粗糙的肉酱相互映衬,口感简直无可挑剔,面条柔软滑爽,轻轻一嚼便能感受到其弹性十足。 而肉酱则鲜美多汁,从准备原材料,到切丁炒香、调制番茄肉酱,每一步都是精心制作,吃起来酸甜可口,带着一丝咸香。 唐雨婷吃得脸颊鼓鼓,时不时才插一两句话。 有人撑腰的小孩不会直面风雨,会下意识地感到安心,不用再像以前一样小心翼翼,遇见一点自己无法解决的事就会担惊受怕,连饭都吃不下。 陈郁青及时发现了造谣的帖子,并且在他的帮助下,追查到了发帖人的ip地址,找到了很多证据。 贺慧珠跟林子豪他妈和方菡她爸交谈的时候,陈郁青没在现场,现在她便详细地跟他转述了一下。 林子豪等人会删掉造谣帖并且发一个澄清帖,在下周一的升旗仪式后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向道歉。 林子豪和方菡的家长都签了保证书。 这个话题聊完以后,贺慧珠和陈郁青又说起了其它的事,没在这个话题上多浪费时间。 贺慧珠大概能猜到,林子豪和方菡的道歉本就不是真情实意的,他们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不,确切来说,他们甚至根本就不觉得自己有错。 之前都将一个女生欺凌到跳楼了,林子豪却转瞬就将对方抛之脑后了,根本就不能指望他真的会改。 对方不会善罢甘休,而贺慧珠也已经在做准备了。 当唐雨婷用寿喜锅剩下的汤汁泡饭时,就听见他们已经聊到了大学的专业和未来的就业前景。 虽然她现在才初一,但她的目标明确又简单,就是读高中,参加高考,考出一个好成绩,考上一个好大学,以后找一个好工作,拥有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 没有人为唐雨婷打算,为她规划,她只能靠自己去摸索,说真的,能定下一个不出错的目标就已经很不错了。 只是她从没想到大学专业,更不了解就业前景,她只是觉得只要自己能上个好大学就足够了。 唐雨婷吃饭的动作慢了下来,认真地倾听着两人的谈话。 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放暑假了,等到九月份,陈郁青就要升上高三了,贺慧珠个人希望他别再辛苦去做兼职,最好是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学习和休息上。 一开始遇见少年的时候,他真的是瘦得惊人,虽然骨架大,个子高,但身上几乎都没有肉,整个人透露出一种瘦骨嶙峋般的尖锐。 后来贺慧珠给唐雨婷送饭的时候,顺便也会给他送一份。 这几个月养下来,唐雨婷长了不少肉,脸圆了一些,皮肤白润,还有一些未脱的稚气,看起来更加可爱。 明明吃着一样的饭菜,陈郁青的变化却不是特别大,虽然整个人不再像挂着皮的骨头架子了,但看起来还是很瘦削。 毕竟他不仅要学习,还要做几份兼职,一分钟恨不得掰成两分钟来花。 “最后这段时间很重要。”贺慧珠直视者陈郁青的眼睛,认真地说道:“如果有需要的话,我可以给你提供帮助。” 她笑了笑,用轻快的语气调侃道:“不要忙着拒绝我,一我们是朋友,给你提供帮助无可厚非,毕竟你也帮了我们很多,二我相信你以后一定很厉害,就当是提前投资了,你不要觉得难为情。” 听见这话,陈郁青的睫毛微微垂下,遮住了眼底的神色。 其实说实话,他最近真的没有很忙,起码不像以前一样了,他不再试图改变他妈的想法,不再抱着天真的念头,而是把钱捏在了自己的手里。 他是年级第一,对于学生来说,知识比劳力更能挣钱,当家教更轻松,挣的钱也更多,只不过以前实在是太需要钱了,其余空闲的时间他也不放过,会利用起来干其他的兼职。 有人说,高考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看成绩,看心态,也看运气,陈郁青想要最后再拼一把,再努力一些,为自己的未来持续加码。 他原本就打算好了,做完这个暑假的家教,攒一笔钱就暂时不做了。 陈郁青微微勾起唇角,露出一个不太分明的笑容,模样显得很乖顺,答应道:“我知道。” 他抬眼看着贺慧珠的眼睛,被她眼中浮动的光影闪了一下,语气微顿,继续乖乖地保证道:“我听你的。” 没想到陈郁青居然答应得这么干脆,贺慧珠准备了满腹劝说的话毫无用武之地,不过只要结局是好的就行,不必纠结过程了。 看着他这副很好说话的模样,她心里莫名觉得有些熟悉,要说的话卡了一下,这才缓缓说道:“好啊,到时候可千万不要推辞。” 贺慧珠无意识地避开跟陈郁青眼神对视,继续跟唐雨婷说大学专业的事,看样子小姑娘对这个很感兴趣。 虽然高考还有好几年,但提前了解一下也不是坏事。 贺慧珠的声音不徐不疾,一字一句落在空气中,显得温和而沉稳,唐雨婷听得很认真,眼神中渐渐充满了憧憬。 第一次有人跟她这么详细地说这种事情,第一次有人跟她一起仔细地规划未来。 有人帮助真的很不一样,自己胡乱摸索会走很多弯路,而且最后可能还不一定选对。 窗外的雨却愈发大了,如同无数银线交织成的厚重帷幕般轰然垂落,一开始那如丝如缕的细雨在此刻已经化为狂暴的瀑布,疯狂地撞击着窗户,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 雨珠在玻璃上肆意流淌,汇集成一道道模糊而急促的溪流,留下湿漉漉的痕迹,沿着窗框蜿蜒而下,仿佛试图冲破这扇透明的囚笼。 伴随着雨势的加大,天色愈发阴暗,仿佛被浓墨重彩地涂抹了一层又一层,闪电时不时划破天际,照亮了那混沌的黑暗,紧接着是震耳欲聋的雷声,震得人心惊胆战。 风声怒吼着,与雨声、雷声交织成一首惊心动魄的交响乐,让人无法忽视。 这雨实在是太大了,一直下到了十点也没有要停下的趋势,天气实在太多变,明明白日还是艳阳高照,现在又变成了不停歇的狂风骤雨。 贺慧珠站在窗边往外看,在这狂风暴雨之中,窗外的世界仿佛变得模糊而遥远,雨水打在树叶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树叶在风雨中摇曳不定,仿佛随时都会被这狂暴的力量撕裂。 远处的建筑和街道在雨幕中若隐若现,蜿蜒的灯光仿佛真的坠入了浪潮摇曳的海水之中,显得朦胧而神秘。 雨水淹没了城市,街道上的积水奔腾,不知道底下掩盖着什么样的危险,这种天气开车实在是太冒险了。 贺慧珠思考了一会儿,对陈郁青提议道:“我看这雨一时半会是不会停了,你就在这里留宿一晚上吧。” 闻言,陈郁青有些无措地眨了眨眼睛,神情难得有些呆滞,好像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贺慧珠还从来没见过他这副模样,呆呆的,很像一个茫然无措的小孩子。 她忍不住笑了起来,轻声说道:“外面的雨实在是太大了,你就将就一晚上吧。” 看着贺慧珠带笑的眼睛,陈郁青抿了抿嘴唇,鬼使神差地答应了。 家里只有两个小房间,虽然贺慧珠和唐雨婷可以睡一张床,把另一张床留给陈郁青,但毕竟是女孩子的房间,他觉得这样很冒犯。 好在这个沙发折一折,就能变成一张榻榻米,一米八的沙发,一米八六的他睡上去有些憋屈,不过再用什么东西拼在一起,将就一下也是可以的。 贺慧珠给陈郁青抱了一床被子,三人轮流去简单洗漱了一番,就道了“晚安”,各自去休息了。 陈郁青关上客厅里的灯,按下开关的那一刻,光亮散去,夜色袭来,遮住了他泛红的耳廓。 他的脑海里还在反复重播着贺慧珠刚才跟他道“晚安”的画面,脸上未施粉黛,皮肤却很细腻白皙,眼睛亮亮的,黑发垂落在肩头,发尾微微湿润,应该是洗脸的时候打湿的。 看起来比平时还要小几岁,纤细,却不柔弱,充满了力量感和勃勃生机。 暴雨遮住了月色,陈郁青躺在榻榻米上,可以看见湿漉漉的水光透过落地窗落进来,在地板上投射下一片粼粼的冷白光芒。 在这个气温骤降的夜晚,被窝却格外温暖舒适,这些都是新换的,还在太阳好的时候拿出来晒过,如果埋头在里面闻,应该还能闻到阳光的味道。 陈郁青侧着身子,脊背微弯,一双大长腿微微蜷着,手臂合抱,在怀里将被子抱了个满满当当。 他把脸埋在被子里,有些贪婪地嗅了嗅,隐约好像闻到了一股清淡不腻的草木香,被暖烘烘的阳光烤烫的,仿佛能看见油亮的叶片,镜头倏然拉远,随后是一片郁郁葱葱、深深浅浅的林海猝不及防地撞入眼帘。 这股香味很像贺慧珠身上的味道。 想到这里,陈郁青的身子变得有些僵硬,觉得自己这样实在是有些变态,于是慢慢直起身子,闭紧了眼睛。 只是从眼尾到耳根烧起了一片滚烫,如烟霞般的雾红色在皮肤上绽放开来。 * 周五。 连着下了两天的雨勉强停了一天,好在这一带街道的积水早就排了下去,之前主要是有一条管道出了问题,所以才造成了排水不及时的后果。 夜色如浓墨般沉重,深邃且无法透视,月亮被厚厚的云层遮挡,仅有几缕微弱的光亮透过缝隙,洒在地面上,形成了斑驳的光影。 风中带着丝丝凉意,轻轻吹过,树叶在夜色中摇曳,发出沙沙的声响,如同低沉的私语。 街道两旁的灯光昏黄,投射出朦胧的光圈,为这寂静的夜增添了几分神秘与深沉,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犬吠,打破了夜的寂静,却又更加凸显出了夜的静谧。 空气中还能闻见湿润的泥土气息,似乎预示着即将到来的雨,这种气息与夜色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氛围,让人不由自主地沉浸其中。 英才中学旁边有两条阴暗的巷子,仔细想来,好像每个学校附近都有这样的黑暗长巷子,便于藏匿在城市的角落。 巷子的入口处,被几盏摇摇欲坠的路灯勉强照亮,发出微弱而昏黄的光,却无法驱散深处的黑暗,光线在这里似乎都变得胆小,却不敢深入,只在边缘徘徊。 墙壁上的砖块因岁月的侵蚀而变得斑驳,一些地方甚至长出了青苔,它们在阴暗中静静生长,无声地诉说着这里的古老与沉寂。 巷子深处弥漫着潮湿的气息,还夹杂着一些难以名状的异味,像是废弃物的味道,又像是某种生物散发出的气息,让人不自觉地皱起眉头。 偶尔,一阵冷风吹过,带动着巷子深处的杂物发出沙沙的响声,仿佛是有什么东西在黑暗中窃窃私语。 而这些声音在寂静的巷子中回荡,让人不寒而栗。 巷子外偶尔有一两个匆匆而过的行人,只不过他们却不关注外物,只一门心思在玩手机,他们不会在此停留,脚步声却在空旷的巷子外回响,正衬得孤寂而匆忙。 昏暗的街角,一个少女正被几个身影紧紧包围,她的身影在昏黄的街灯下显得格外孤单和无助,那些身影在她周围晃动,不时地推搡着她。 拉扯中,她的头发微微散开,披落在肩上,衣服被扯得有些乱。 可少女的眼神却很机敏,仿佛随时都在准备逃跑,只不过却没有找到机会。 周围的声音嘈杂而模糊,但少女被推搡的声音却清晰可闻,每一次撞击都会让她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摇晃。 她的双手紧握成拳,似乎在寻找一种力量来对抗这突如其来的攻击,但那些身影却像影子一样,不断地逼近她,让她无处可逃。 唐雨婷皱着眉头,表情还有些许茫然,不太清楚事情是怎么发展成现在这样的。 第99章 “女混混”的妈妈(42) 事情还要从周一说起。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轻轻洒落,如同温暖的画家用金色的颜料细心点缀着大地,透过稀疏的云层,在英才中学的操场上洒下了斑驳的光影,仿佛是大自然最精致的点缀。 前两天下了雨,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气息,让人感到神清气爽。 阳光照耀在树叶上,让每一片叶子都仿佛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边,微风轻拂,树叶轻轻摇曳,发出沙沙的响声,盘旋在天空的鸟儿叽叽喳喳的叫着。 现在是早上七点半,英才中学的升旗仪式即将开始,学生们穿着统一的校服,整齐地排列在操场上,脸上带着严肃而庄重的表情。 远处,国旗班的同学们迈着坚定的步伐,缓缓走向升旗台,手中的国旗在微风中轻轻飘扬,伴随着激昂的国歌声,缓缓上升。 随着国旗升到旗杆的顶端,升旗仪式也接近了尾声。 只不过在场的师生都没有动,大家的眼神中暗藏着期待,垂着脑袋交头接耳,显然是在期待接下来的事情。 之前那个造谣贴热度很高,只不过只在学校论坛上火了两天,很快就被删除了,不仅如此,发帖的学生还重新发了一个澄清帖和道歉贴。 最重要的是,发帖人这次是实名道歉,一个小团伙的人都被供出来了。 逛论坛的学生都知道,这次升旗仪式之后还有道歉仪式,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挺期待的。 果不其然,教导主任例行讲话之后,就清了清嗓子,正色道:“我们发现,前段时间有同学在学校论坛上发布了一些不实的、不友好的言论,经过查证,确定是初一(6)班的几个同学所为。” “因为一些小矛盾,就把事情闹得这么大,我说过许多次,同学之间要友好相处……” 教导主任习惯性地说了一大堆,只不过他没有把林子豪和方菡他们霸凌同学的事情说出来,反而是大事化小,只说是小矛盾。 林子豪家有关系,他妈早就提前打过招呼了,道歉归道歉,孩子顽劣一些、跟同学闹矛盾是正常的,但不能上升到道德层面和法律层面,不能让有心人抓住把柄。 大部分学生都不知内情,而且说实在的,大家更关注的是自己身边的事,对这些事也没有太过在意,一般是听一耳朵就过去了。 听教导主任说是闹了矛盾,就下意识地觉得可能是双方都有一点问题。 在全校师生的注视下,林子豪、方菡,以及他们的几个小跟班都走到了国旗下。 事情闹大了,那几个小跟班被老师和家长狠狠地敲打了一番,现在都有些蔫儿蔫儿的,不太敢再闹出什么事来,恨不得把脑袋垂到胸前。 与之相反的是林子豪和方菡,两人的态度很随意轻松,脸上甚至还带了一点不在意的笑容。 他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他们,他们跟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穷极一生追求的东西,可能他们生来就拥有了。 就算闹出什么事了,家里也会帮忙收尾,这次虽然受到了责骂,但也只是口头上说说,而且重点说的不是他们做错了,而是做了就做了,居然还被人抓住了把柄。 “上次还算你聪明,知道选一个好解决的,赔了点钱就没事了,这次你的脑子是被狗吃了吗?选谁不好,选了一个不好解决的麻烦!” “这次让你道歉,你就给我老老实实的道歉,以后给我安分一点,要欺负人也去找别人,这家人不好对付,最近你舅舅的事业正在上升期,要是让他的对家抓到把柄,有你好看的!” 以上是林子豪他妈的原话。 那个因为不堪忍受欺凌而从天台一跃而下的女生,在她嘴里只是一个还挺好解决的麻烦而已。 林子豪一只手拿着话筒,另一只手拿着提前写好的道歉稿,这个稿子是跟班帮他写的,他只要照着念就好了。 林子豪的声音懒洋洋的,站姿很垮,整个人身上看不出一点诚意:“……在这里,我对唐雨婷同学真诚地表示歉意。” 他顿了顿,自己加了一句话:“之前因为闹了点小矛盾,所以跟她开了个小玩笑……” 唐雨婷站在人群中,挺拔的身姿像是小白杨,坦然地接受着来自周围人眼神各异的打量。 “那就是唐雨婷?” “到底闹了什么矛盾啊?发帖子这样造谣人家,可不像是小玩笑。” “我偷偷跟你说,我表妹是初一(6)班的,我听她说过,这个男生特别坏,经常在班级里欺负同学,只不过他家里有钱,所以……” “嘶……”上一个人留下的未尽之语,其他人倒吸一口凉气,讨论得更加起劲了。 周围响起了窃窃私语声。 唐雨婷知道林子豪根本毫无愧疚之意,听他说的这些话就能听出来。 不过她丝毫不意外,因为姑姑说过了,像他们这种会霸凌同学的人,甚至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姑姑还说了,让她不要在意这些人,不要在他们身上浪费时间,像平时一样好好生活、好好学习就好了。 唐雨婷感觉贺慧珠好像想做些什么,但她没有多问,给予了姑姑完全的信任。 林子豪读完道歉稿后,方菡接着顶上了,说话间,两人目光落在了初一(6)班的队伍的位置,虽然隔得有些远,他们看不见唐雨婷站在哪儿,但不妨碍他们的眼神里的恶意翻涌。 他们绝对不会就这样轻易地揭过这件事! * 周一的道歉仪式结束以后,林子豪和方菡看起来好像安分了好几天,没有再去找事,也没有欺负同学,好像真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一样。 何老师私底下一直在关注他们,见他们没有动静,还以为他们真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决定改过自新了。 他们一连安分了好几天。 何老师也渐渐放下了心来。 唐雨婷没在意他们,每天正常上学放学,认真听课,认真刷题,明明她是被造谣、被欺负的对象,却好像一直置身于热闹之外。 不过她能感觉到,林子豪和方菡虽然没有什么实际行动,但一直在用那种充满恶意的眼神看着她,好像在打什么小算盘一样。 “姑姑。”吃饭的时候,唐雨婷嘟嘟囔囔地把这件事告诉了贺慧珠。 “放心。”听了她的想法,贺慧珠轻轻一笑,摸了摸她的脑袋,温声说道:“姑姑在呢,不用在意他们。” 唐雨婷乖乖地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时间,她都很警惕,在学校的时候,从来不跟他们说话,不跟他们单独相处,不跟他们有一点联系。 还有两个多星期就是期末考了,她更关心考试。 这个周五放学,唐雨婷做完值日,被事情耽搁了一会儿,这才收拾好书包准备回家。 因为这里离家很近,公交直达,二十分钟,所以她都没要贺慧珠接送了。 只不过意外来得很猝不及防,唐雨婷距离公交站还有两百米的时候,就被提前蹲守的四个人堵到了最近的巷子里。 两男两女,年纪不算特别大,二十出头的样子,一看打扮就知道这四人是校外的小混混,四个人的头发四种颜色。 男的穿着宽大的t恤,敞开的领口处能看到露出来的纹身和铆钉项链,裤腰高高提起,宽大的牛仔裤腿拖到鞋面上。 女的穿着紧身辣妹装,化着烟熏浓妆,嘴里还叼着女士香烟。 为首那个男的手上还在把玩着匕首,在阴影里闪着锋利的光。 他们没说自己是谁派来的,只是用令人不适的目光上下打量着故作镇定的唐雨婷,调侃道:“是个乖乖女?真是没想到,居然花钱请我们来教训这种人?” 有个女生吐出眼圈,有些迟疑地问道:“这也就是个初中生吧?” 说真的,想象不太出来这种乖乖女是怎么跟人结仇的。 “别废那么多话。”为首那个男的用阴狠的语气说道:“对方给钱,我们办事,让教训就教训,别那么多问题。” “而且他不是还发了照片给我们看嘛,就是她,绝对不会搞错的。” 唐雨婷攥紧书包带子,退后两步,背直接抵在了冰凉的墙上,强行镇定道:“你们到底想干什么?谁让你们来的?” “呵。”为首的男人没回答,只是伪善地笑道:“小妹妹,这我们可不能说,不过谁让你得罪人了呢,放心,只是打一顿,拍几张照片就好了,不要你的命。” “不过你最好等一下别反抗,配合一下,或许还能少受一点罪。” 没有人发现,在这条小巷连通的另一个巷口,林子豪正藏在那里,偷偷地关注着这边的情况。 他站在昏暗的阴影里,如同一道黑暗的影子,静静地等待着唐雨婷挨打,那张扭曲的脸庞上,带着一种狡黠而阴险的笑容。 林子豪的表情很兴奋,很迫不及待,嘴角勾起一个残忍的弧度,就像一把锋利的刀,割裂了那张虚伪的面具,露出了他内心真实的模样。 他的脸上满是幸灾乐祸和大仇要得报的得意,那是一种邪恶的快感,仿佛看到唐雨婷陷入痛苦和绝望的话,能给他带来无尽的快乐。 “敢跟我作对!这就是代价!” 林子豪从小就被宠坏了,一点亏都吃不到,要是受了什么委屈是一定要报复回来的。 他的笑容中充满了对唐雨婷的蔑视,脸上的神色就像一幅扭曲的画卷,描绘着他内心的黑暗和邪恶,仿佛在欣赏着一场属于他的盛宴,这能让他感到无比的满足和得意。 林子豪这次学聪明了,特地花钱请了校外的人,没跟他们见过面,只是换了个新号跟他们网上联系,自己全程没有露过面。 而且这条巷子以及附近都没有监控,仅有的一个摄像头也已经被他故意破坏了。 这里是他精挑细选的地点,就算唐雨婷在这里被打个半死,受到欺凌,也找不到跟他有关的证据。 林子豪的眼睛里闪着迫不及待的光。 此时的天色已经有些暗了,依稀能看见一轮月亮升上天空。 在这条幽暗的巷子里,稀薄的月光被厚厚的云层遮挡,只剩下微弱的光亮勉强能照亮路面。 忙着看戏的林子豪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身后,一个身影悄然出现在高墙上,手脚轻盈地翻到了地上。 来人一个穿着黑色外套的女生,脸上戴着半掩面的口罩,把脸遮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一双乌黑冷沉的眼睛。 女生站稳身子,动作快准狠,提着手里的麻袋就朝林子豪冲了过去。 听见动静的林子豪心头一惊,刚转过头,还没等看清来人的样子,对方就已经冲到了他的面前,举起手中的麻袋,一把将他罩了进去,然后当胸一脚踹翻。 看着跌在地上的林子豪,贺慧珠发出一声冷笑,跃跃欲试地把指骨一一掰响。 故意弄坏了监控是吧,正好的!她真的想揍他很久了! 林子豪挨了一脚,发出一声惨叫,捂住头部倒在地上,疼得大声呻吟了起来,只是无论他怎么扭动挣扎,都没办法从麻袋里挣脱出来。 贺慧珠毫不客气,掌握着分寸和力道,直接对他拳头脚踢起来,每一次击打在皮肉上的声音都让人心惊胆战。 不过她心里是有数的,实际上打起来会特别特别疼,但不会留下太多明显的伤痕。 林子豪在麻袋里痛苦地挣扎,却无法挣脱束缚,他的求饶声、惨叫声在巷子里回荡,显得格外凄凉。 过了一会儿,贺慧珠终于稍微解气了,似乎觉得教训得差不多了,便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她站起身,将装着林子豪的麻袋扔在一旁,然后扬长而去,只留下巷子里回荡的回声和他痛苦的呻吟声。 与此同时,另一边。 那四个校外混混已经被陈郁青尽数制服了,只是为首那个带匕首的男人很犟很拽,其他识时务的都逃走了。 陈郁青还让有些懵的唐雨婷先到巷口等着。 过了一会儿,林子豪和匕首男的惨叫声仿佛成了二重奏。 站在巷口外的唐雨婷支起了耳朵:“哇……” 巷子里,陈郁青站起身,面无表情地揉了揉自己的手腕,他的骨节染上了血迹,但那并不是他自己的,而是那个匕首男的。 林子豪还在不远处惨叫,一道纤细的身影步伐轻盈地走了出来,朝陈郁青笑了笑。 见状,他不动声色地将指节上的血擦去,一点都看不出刚才冷戾凶狠的模样,露出了乖顺的笑容。 第100章 “女混混”的妈妈(43) 下午,市警察局。 这是一座坚固而庄重的建筑,坐落在城市的中心地带,威严而不可侵犯,外观以深灰色为主,搭配着冷硬的金属线条,彰显着权威与力量,透过自动门,可以看见里面忙碌的身影。 一走进警察局,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宽敞明亮的大厅,墙壁上挂着警徽和警察局的徽章,显得庄严肃穆。 大厅的一角设有咨询台,一位穿着整洁制服的警员正在耐心地为市民解答问题,走廊两旁是一间间办公室,门扉紧闭,偶尔可以听到从里面传来的打印机声和键盘敲击声。 警察局的内部设施完善,每个房间都配备了先进的监控设备和通讯工具,以确保警察能够迅速、准确地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警察拿出几张照片放在桌子上,推到了贺慧珠的面前。 贺慧珠仔细看了几眼,发现照片上是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林子豪,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身上缠满了绷带,只不过脸却没办法遮住。 他的脸已不再是原来的模样了,肿得如同被暴风雨洗礼过的大地,一片青,一片紫,一片红,像是被寒冷的冬季冻伤的树枝,扭曲而又脆弱。 双颊高高肿起,如同熟透的桃子,红得发紫,肿得发亮,鼻梁上还有擦伤,让人不忍直视。 更搞笑的是林子豪的眼睛,几乎被肿胀的脸颊遮盖了,只剩下两条细缝,透出一种难以言说的痛苦,透过合不拢的嘴缝,依稀能看见牙齿似乎被打落了几颗,头发散乱地贴在脸上,更增添了几分狼狈。 他真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一座被风雨侵蚀的山峰,崎岖不平,满目疮痍,呼吸的时候都伴随着脸颊上肌肉的颤抖,透过照片都能让人感受到他身体内部的痛苦和挣扎。 哎呀呀,差点笑出声呢。 “啧。”贺慧珠不忍直视般眨了眨眼睛,脸上的惊讶和茫然恰到好处,试探性地问道:“这是……” “你不用担心。”女警给她倒了一杯水,温声说道:“只是例行询问一下,你认识这个人吗?” 贺慧珠抿了一口水,点了点头:“看起来像是我侄女的同班同学。” 女警跟同事对视一眼,继续问道:“前天晚上七点到七点半你在哪儿?” “我在家。”贺慧珠想了想,老实地回答道:“那个时间……应该是在做饭。” 女警追问道:“有谁能证明吗?” 贺慧珠摇了摇头:“当时家里就我一个人,我侄女还没回来。” 她顿了一下,忽然睁大了眼睛,有些局促地问道:“这……是有什么事吗?为什么要问这种问题?” 见贺慧珠有些紧张,女警赶紧安抚道:“没什么事,只是问一下。” 她用手指翘了翘桌上的照片,解释道:“这个叫林子豪的男生,昨天晚上在巷子里被人打了,近来跟他有过冲突的人我们都询问了,只要事情跟你没关系,你就不用担心什么的。” 事情有点棘手,那附近没有监控,仅有的一个摄像头还被弄坏了,根本就没拍到什么有用的线索,林子豪也没有看到对方的样子。 更搞笑的是,他们去调查的时候,发现那仅有的一个摄像头还是被林子豪自己弄坏的,问他想做的是什么,他也不说。 而且怎么说呢……这个孩子虽然年纪还小,但干过的坏事却不少,无形中又加重了他们调查的负担。 只不过林子豪家有关系,上头有吩咐,让他们对这件事件事上点心。 贺慧珠有些诧异,摆了摆手,赶紧否认道:“不是我不是我,我跟这孩子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呀。” 旁边的男警直视着她的眼睛,试探着问道:“可是林子豪的妈妈说,你侄女前段时间跟林子豪有点矛盾?” 贺慧珠回看过去,眼神十分真诚,笑着说道:“林子豪妈妈没有说吗?只是一些小矛盾而已。” 毕竟这话可是林子豪自己说的,只是闹了一点“小矛盾”。 其实警察也不觉得这件事会是贺慧珠干的,只不过林子豪他妈提了一嘴,所以还是把人叫来警察局例行询问了一番。 两个警察对视一眼,又随便问了几个问题,就让贺慧珠离开了。 女警跟她握了握手,笑着说道:“谢谢配合。” 贺慧珠瞥了一眼桌上的照片,心里有些可惜,要不是不太好,他都想把这些照片拍下来拿回去给唐雨婷看了,让她看看猪头是什么样的。 她笑了笑:“不用客气。” 贺慧珠没要送,转身独自离开了警察局,她刚走到门口,隔着自动门,正巧遇见了等在外面的林子豪他妈。 林子豪他妈也不像上次在班主任办公室那样装了,眉宇间透露着一股傲慢与不屑,眼睛微微上挑,仿佛视线永远停留在更高的地方,不屑于俯视普通人。 她的嘴角挂着一抹嘲讽的微笑,仿佛在无声地嘲笑别人的无知和卑微,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自动门打开了,林子豪他妈走进来,紧盯着贺慧珠,逼问道:“是不是你干的?” 虽然她总是嫌林子豪太笨了,做事情要让她帮忙擦屁股,可毕竟是亲生儿子,看见他不知道被谁打成这个样子,心里还是很不开心的。 贺慧珠一脸无辜:“林子豪妈妈,你应该是误会了,我虽然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但哪里会有力气把林子豪打得像猪头一样呀。” 林子豪他妈的眼皮跳了一下,脸上露出了凶狠的表情,眉头紧锁,形成一道深深的沟壑,眼睛微微眯起,收缩成一道细线,仿佛要把所有的光线都吞噬进去。 “你说的最好是真话!”她的嘴角向下弯曲,形成了一道残忍的弧线,脸颊紧绷,肌肉凸起,好像随时会爆发一样,冷声威胁道:“要是被我发现这件事跟你有关系,我跟你没完!” 贺慧珠不在意地笑了笑,乌黑的眼睛里倒映着远处天幕上的霞光,平静地评价道:“林子豪妈妈,你还是像上次那种装模作样的样子比较顺眼。” 听见这话,林子豪他妈的整个面部仿佛都被一层阴云笼罩,下颚紧绷,牙齿紧咬,让人不敢正视。 她平日里高高在上惯了,很少遇到贺慧珠这种敢不尊重她的人,觉得她真是碍眼极了。 贺慧珠似笑非笑地看了林子豪他妈一眼,意有所指地说道:“不过与其有时间关心他,还是多关心一下自己吧。” 她这话的意思不太清楚,林子豪他妈皱起眉头,刚想说些什么,手提包里的手机忽然响了。 她顿了一下,把没说出口的话又咽了回去,从包里掏出了手机。 屏幕上显示是她弟弟打来的电话。 林子豪他妈脸上都笑出了褶皱,她不屑地斜睨了贺慧珠一眼,赶紧接通了电话。 对面的情绪显得很激动,站在旁边的贺慧珠都隐约能听见炸响的咆哮。 不知道听见了些什么坏消息,林子豪他妈的脸色很快就变了。 她的脸色渐渐变得惨白,如同冬日里凋零的雪花,失去了原有的红润和生机,双眼瞪得大大的,眼瞳里闪烁着惊惧和不安,像是被无形的恐怖力量牢牢地攫住,无法挣脱。 “你……你说什么?怎么可能?” 林子豪他妈颤声问了一句,嘴唇微微颤抖着,似乎在极力压抑着内心的恐惧和慌乱。 但那份惊恐的情感却从她的面部肌肉中无法掩饰地流露出来,她的手指紧紧地握在一起,指节因为过度的用力而泛起了青白。 贺慧珠没兴趣留下了,她晃了晃脑袋,绕过林子豪他妈,抬脚继续往外走。 现在接近傍晚,夕阳的余晖如诗如画地洒落在城市中,将这座繁忙的都市染上了一层温暖而柔和的色彩。 金色的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洒在高楼大厦的玻璃幕墙上,反射出璀璨的光芒,仿佛是无数颗星星在夜空中闪烁。 街道两旁,树木的枝叶在微风中轻轻摇曳,它们的影子在地面上拉长,与行人的身影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面。 夕阳余晖洒在行人的脸上,给他们披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每个人的表情都显得格外柔和和温暖。 贺慧珠做了两个深呼吸,眼神中流露出了轻松的、不似作伪的笑意。 真好啊! 第101章 “女混混”的妈妈(44) 唐雨婷听人说,林子豪和方菡家好像是出事了。 两人已经两个星期没有来学校了,连期末考试都没有参加。 听人说,林子豪他舅舅在竞选市长,本来是呼声最高的人选,但是对家却忽然放出了很多关于他利用职权包庇家人,并且予以便利的黑料。 引子就是林子豪霸凌同学,导致被霸凌者从天台上一跃而下,当场身亡的事件。 拔出萝卜带出泥一般,一件接一件,一桩接一桩,更重要的是,还都拿出了白纸黑字的证据。 就算是想抵赖,想公关,都无从下手,很快又会被对方用证据打脸。 而且最最最重要的是,如果全部都查实的话,竞选失败都是小事,说不定还得进去。 一旦妨碍到自己的个人利益,林子豪他舅舅也忍不住翻脸了,什么亲人朋友都得往边靠。 他的手段很狠辣,把这个拖他后腿的外甥好好教训了一顿,连两条腿都给打断了。 林子豪的父母也没向着林子豪,他们跟林子豪舅舅就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公司也受到了波及,上面还派了人来调查公司的税务问题。 他们每天都忙得焦头烂额的,根本没时间去关心他。 至于方菡,她爸本来就一直在外出轨,她妈一忍再忍,不仅被老公戴绿帽子,还被女儿嫌弃。 她终于忍无可忍,提出了离婚,得知这个消息,方菡丝毫不心疼自己的母亲,甚至还为自己能摆脱这么怯懦无能的母亲而感到高兴。 可她没想到的是,她爸的小情人可不是什么善茬,她的手段在小情人面前根本就不够看,反而被整得特别惨。 至于她爸,反正是一点都不心疼这个女儿的。 两家整日都是鸡飞狗跳。 这些消息唐雨婷都是听其他同学说的,她不太感兴趣,只当听了个不确定的八卦,回去说给姑姑听。 她更关心自己的期末成绩,她自我感觉这次发挥得很不错,有姑姑帮忙补习英语,加上平日里单词机的帮助,她的英语进步很快,不管是单词,还是听力,都进步了一大截。 说不定这次能冲击年级前五,拿个二等奖的奖学金! 贺慧珠觉得这样很好,说明小姑娘没有留下心理阴影,依旧像小树苗一样在努力生长。 阳光如金色的瀑布般倾泻而下,将大地染成一片金黄,空气中弥漫着热浪,仿佛置身于一个巨大的蒸笼之中,让人喘不过气来。 树叶在阳光的照射下变得翠绿欲滴,但随着微风拂过,却又轻轻摇曳,仿佛在诉说着夏日的炎热。 街头的行人匆匆忙忙,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路边的小狗懒洋洋地趴在地上,吐着舌头,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偶尔有几只蝉在树上鸣叫,声音尖锐而刺耳,更加增添了几分夏日的烦躁。 暑假实在是太热了。 不过空调房内却是格外凉快,温度定得正好,冷空气弥漫,倒也不算特别冷。 贺慧珠很馋火锅,准备了锅底和食材,打着空调在屋里吃火锅。 红亮的锅底散发着诱人的香气,那是辣椒、花椒、大葱、姜片等各种香料经过精心熬制出的独特味道。 随着温度的升高,锅底的汤汁开始沸腾,咕嘟咕嘟的声音就像一首欢快的歌曲,让人忍不住想要一起舞动。 铜锅周围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食材,鲜嫩的羊肉片、五花肉片、毛肚、鸭肠、麻辣牛肉、卤鸡爪等等,在热汤中轻轻一涮,就会变得口感滑嫩,香气四溢。 翠绿的蔬菜吸满了汤汁的精华,咬一口,满口都是鲜美的滋味,更别说那滑嫩的鱼片、饱满的虾球、弹牙的墨鱼仔了。 贺慧珠和唐雨婷围坐在锅边,陈郁青没在,他这段时间有点忙,打算在高中的最后一个暑假多做兼职,多存一笔钱。 等到九月开学,他就是高三学生了,到时候就专注学习,暂时不再操心赚钱的问题了。 至于唐雨婷,开学以后就升初二了,她很期待。 她不是特别能吃辣,吃火锅之前还切了一盘西瓜,这瓜的的外皮呈现出深浅不一的墨绿色,布满了深色的条纹,如同水墨画般优雅,在阳光的照射下,表面泛着一层淡淡的光泽。 切开的瞬间,清新的果香弥漫开来,鲜嫩的红色果肉暴露在空气中,粉红色的汁液沿着切口缓缓流出,如同晶莹剔透的珍珠。 这个西瓜在冰箱里提前冻过,吃起来冰冰凉凉的,每一口都能感觉到汁水在口腔中四溢,冰凉的感觉瞬间传遍全身,仿佛将炎炎夏日的热气一扫而空。 唐雨婷辣得嘴都有些红肿,一边吃,一边嘶哈嘶哈,根本停不下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锅底的汤汁逐渐减少,食材也一一被消灭,那份热气腾腾又温馨热闹气氛依旧弥漫在空气中。 两人吃得很慢,还在看着电影,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一直吃到太阳落下,夜色降临,月亮升起。 夏夜的星空格外明亮,月亮高悬在夜空中,洒下一片银白色的光芒,微风习习,带来了些许自然的凉意,能让人感到一丝丝的舒适。 第102章 “女混混”的妈妈(45) 夏天悄悄走到了尾声,以细致笔触悄然改变着世界的色彩,原本满树的绿叶逐渐换上了金黄的新装。 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温柔地洒在树叶上,曾经绿意盎然的叶片此刻已染上了淡淡的金黄。 它们不再是单一的绿,而是绿中透黄,黄中带绿,就像是一幅层次丰富的油画,微风吹过,树叶轻轻摇曳,仿佛在诉说着季节的变迁。 随着时间的推移,黄叶越来越多,像是一盏盏小小的黄灯笼,挂在枝头,为秋天的到来增添了一抹温暖的色彩。 而那些尚未变黄的绿叶,也在悄悄酝酿着变化,等待着自己也加入到这场秋天的色彩盛宴中。 除了刚放暑假的那几天发生了一件大事以外,其他时间都很平静。 说起那件事,就不得不提到林子豪他舅舅被调查的事了,媒体报道林子豪在学校里霸凌同学,在网上闹得很大。 不知道林子豪他妈是怎么想的,居然想让唐雨婷站出来帮忙澄清,把新闻热点转移到她身上,企图掩盖上一个女生跳楼自杀的事情。 更恶心的是,她直接联系了罗晓和刘卫军,虽然唐雨婷现在跟贺慧珠住在一起,但罗晓毕竟是唐雨婷的亲妈,是她法律上的监护人。 林子豪他妈出了一笔钱,罗晓想都没想,一口就答应了,至于刘卫军,本来他上次被贺慧珠打了一顿,觉得非常耻辱,一直禁止其他人提这件事,更别说去找她了。 可是一听到对方开出来的数字,什么尊严,什么男子汉的自信,全部都抛之脑后了,脸上笑得谄媚,跟条癞皮狗一样。 于是,这天贺慧珠和唐雨婷刚吃准备吃午饭,罗晓和刘卫军就找上门来了,地址是林子豪他妈提供的。 两人显然有备而来,刘卫军没有第一时间出现,而是让罗晓先上门来打感情牌。 她知道,自己的这个孩子其实很重感情,并且很期待母爱,平时一两句简单的夸奖都能让她开心许久。 罗晓觉得,唐雨婷之所以跟着贺慧珠离开,就是不成熟的青春期小孩搞叛逆,想要用这种方式来引起父母的关注。 自从唐雨婷离开以后,她都没有联系过她,没有关注过她的情况,她想要给她一个教训,让她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主动低头道歉。 罗晓想让唐雨婷知道,其他人都是外人,不会一直对她好的,只有亲生母亲才会永远关心她。 只不过她没想到的是,唐雨婷这一走,居然就是好几个月,她本来也想到学校去问一问,只是刘卫军不同意。 他说,不用花钱养一个拖油瓶是好事,让她别再上赶着去找麻烦,而且不管怎么说,她都是亲妈,如果以后唐雨婷真的有了出息,能赚大钱了,到时候也一定要养她的。 他说,刘家铭以后还要上双语学校,学费很贵的,少一个人少一点负担,可以把心思都放在刘家铭身上了。 而且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只有儿子,才是最终的指望。 罗晓想了想,觉得刘卫军说得还挺有道理的。 她被说服了。 看见来开门的唐雨婷,本来做好了煽情准备的罗晓有些震惊。 两个多月不见,唐雨婷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脸上、身上都长了一些肉,肤色白皙细腻,梳着两条麻花辫,穿着漂亮的连衣裙,身姿挺拔,自信大方。 她看起来真的很有灵气,跟以前那个又瘦又小,还灰扑扑的她简直是判若两人。 但凡是一个有眼睛的人来看,都能看出来她被养得很好,不只是物质上的富养,还有精神方面的富足。 罗晓一时间有些卡壳了。 她的脑海里莫名闪过一丝念头,现在这样的唐雨婷,真的还会稀罕她以前给的仨瓜两枣吗? 唐雨婷的脸上本来还带了一点笑意,她本来以为敲门的是外卖小哥,今天她和姑姑都不想做饭,而且偶尔吃一顿外卖还是挺快乐的。 在看清楚敲门的人是罗晓以后,她弯起的唇角瞬间就拉直了,笑意立刻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唐雨婷一只手放在门把手上,一只手扶着门框,门只开了一半,她挡住了身后的场景,像是在用自己尚且稚嫩的肩膀保护这个温馨的小家,不然其他人来搞破坏。 唐雨婷皱起眉头,眼神疏离又防备,像在看一个陌生人一样,警惕地质问道:“你怎么知道这里的?你来想做什么?” 看着她的眼睛,罗晓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如同一张被寒风吹过的白纸,毫无血色,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仿佛要从眼眶中跳出来,瞳孔收缩,充满了不可置信。 “你……你这是什么态度?我是你亲妈,还不能来看你了?” 罗晓说话的时候,嘴都在唇微微颤抖着,仿佛想要说些什么难听的话,却又被内心的震惊所束缚了。 她做了一个深呼吸,没等唐雨婷说话,就换上了一张笑脸,用夸张的语气感叹道:“妈没别的意思,就是担心你,你都快三个月没回家了,我担心你在这里过得不好。” 为了钱,她可以忍。 可罗晓不知道,在唐雨婷看来,这个所谓母亲的脸上挂着一副虚情假意的微笑,仿佛一朵塑料花在微风中僵硬地摇曳。 她的眼神闪烁不定,像是在试图掩饰什么,却又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嘴角微微上扬,却没有流露出任何真实的情感。 不仅如此,她的动作也很刻意,像是在演戏一样,每一个动作都显得过于刻意而夸张,做作而不自然。 唐雨婷躲开了罗晓伸过来的手,不让她摸自己的脸,疏离地说道:“那你现在看到了,我过得很好,姑姑对我特别好。” 说完,她刚准备关上门,却被罗晓伸脚抵住了。 “婷婷……” 罗晓看着唐雨婷的眼睛,用感情饱满的语气问道:“你是不是生妈妈的气了?妈妈真的是担心你,我毕竟是你的亲生母亲啊,这么多年来……” 罗晓还在绞尽脑汁地抒情,唐雨婷的表情却是越来越冷漠了,她了解她妈,无利不早起的人,时隔两个月突然来找她,肯定是有所图的。 果不其然,说着说着,她妈就开始关心她在学校里的事情,然后有意无意地提到了林子豪。 “可怜天下父母心。”罗晓感叹道:“你那个同学的妈妈已经找到我们道歉了,不如就算了吧……” 虽然心里已经没有期待了,但见她妈不仅对她被造谣霸凌的事无动于衷,反而还想要让她出面替霸凌者澄清,唐雨婷心里还是觉得可笑又无力的。 “你在这里放什么厥词呢!?” 贺慧珠的声音在唐雨婷身后响起,她也以为是外卖到了,本来在厨房准备冷饮,没想到一出来就听见了罗晓不要脸的言论。 她阴沉着脸,冷冷地说道:“麻烦你赶紧滚远点,别到我家门口来发癫,不然我不介意打一送一,上次教训了刘卫军,这次可以送你一回!” “你!” 其实罗晓有点怵贺慧珠的,刘卫军不跟着上来,也是不想跟她再发生冲突,担心自己又被摁着打。 她看了看被贺慧珠护到身后的唐雨婷,脸色一变,索性往地上一坐,直接就撒起了泼来。 她坐在地上撒泼打滚,动作夸张而滑稽,身体扭曲着,四肢在空中乱舞,仿佛是一只失控的章鱼。 “有没有天理了!你……你拐走我女儿,你没安好心!” “我就是想来看看她!我可是她亲妈,我有什么不能看的!?” “乖女儿,你就跟妈妈回家吧,妈妈真的很担心你!” 罗晓哭诉起来,声音尖锐而刺耳,充满了愤怒和不满,像是在向全世界宣告她的不满和委屈,她的脸庞扭曲,表情狰狞,仿佛要将所有的怒火都倾泻出来。 有邻居被这不同寻常的动静给吸引了,偷偷打量了起来,但她似乎毫不在意他人的目光,只是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用撒泼打滚的方式表达着自己的不满和愤怒。 “姑姑。” 贺慧珠正准备撸起袖子开骂,身后的唐雨婷就扯了扯她的袖子,轻声说道:“让我来吧。” 贺慧珠一顿,点了点头。 唐雨婷从她身后走出来,板着小脸,表情很冷漠,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个为了逼她而不惜撒泼打滚的母亲。 “妈妈。”她的语气很平静,认真地说道:“这是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了,我知道,其实你并不想要我这个女儿,你爱的也只有刘家铭而已,以前我真的特别羡慕他,好吃的都是他的,好玩的都是他的,关心和爱护都是他的。” “如果是我想要,换来的就只有责骂和挨打,他轻易就能得到的巧克力,我却只有在挨了你一耳光,被打得口腔流血的时候才能吃。” “我一直都特别想要感受你给他的那种爱,只不过……现在都无所谓了,那种东西对我来说已经是可有可无的了。” 她现在有姑姑了,姑姑给了她沉甸甸的关爱,让她不再羡慕其他人。 罗晓的哭喊渐渐停止了,表情有些愕然。 “以前我真的很爱你。”唐雨婷直视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但以后再也不会了。” 看着她认真的表情,罗晓已经哑然了,她坐在地上,身体僵硬得如同一尊石雕,双手紧握成拳,显露出了她内心的紧张和不安。 她的肩膀微微颤抖着,仿佛在承受着无法言说的重压,呼吸急促而短促,仿佛每一次呼吸都在撕裂着他的内心。 在罗晓的脸上,可以看到一种深深的混乱和无措,她的世界似乎在这一刻彻底崩塌,让她无法找到前进的方向。 她看着唐雨婷,眼神中充满了迷茫和不安,仿佛在发出无声的呼喊,却无人回应。 那天罗晓灰溜溜地走了,她一直把这个孩子当成小猫小狗一样,心情好了就给点好吃的,对她笑一笑,表露一点关心。 她自问对这个孩子还是有感情的,之所以更关心刘家铭,只是因为他年纪小,不懂事,需要更多的关心啊…… 但在唐雨婷点破的一瞬间,她再也不能自欺欺人了,对于这个孩子,她确实……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 罗晓和刘卫军没有成功,这惹恼了林子豪他妈,她那段时间本就焦头烂额,一气之下,不仅把给的钱都收了回来,还直接让人把他们教训了一顿。 听说被整得挺惨的,过了一段十分凄凉的日子。 不过后来林子豪他舅舅彻底倒台了,他家的公司也被查出偷税漏税,林家一夕之间落败,也没有闲心再去关注罗晓和刘卫军了。 * 九月。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落,为校园的每个角落都披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英才中学的校门大敞开,迎接新的学期。 门口熙熙攘攘,热闹非凡,学生们都穿着校服,或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兴奋地交流着暑假的新鲜事,或独自背着书包,脸上挂着期待与紧张交织的表情。 学生们的笑声、谈话声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首充满活力的青春乐章。 送孩子来上学的家长们则忙着叮嘱,要注意安全,要好好学习等等,他们的目光中充满了对孩子的期待与不舍,仿佛想把所有的爱与关怀都倾注在这一刻。 贺慧珠也开车来送唐雨婷上学了,像其他普通的家长一样,关切地叮嘱了她好几句。 唐雨婷有些恍惚,唇角无意识地勾起了一抹微笑,这种有人关心的、被人放在心上的感觉真的好棒! 她眨巴了一下亮晶晶的眼睛,乖乖地保证道:“姑姑放心,我知道啦!!” 今天是开学第一天,唐雨婷同学已经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初二学生。 开学仪式和颁奖仪式是一起的,主要是颁发上学期期末考试的奖学金。 唐雨婷考了年级第五,拿到了一等奖,她跟其他学生一起站在颁奖台上,手里拿着装奖金的信封。 台下有老师在照相,她站在人群中,目光直视着镜头,唇角微微翘起,露出了一点笑意。 谁也不知道,她心里却在仔细地盘算,这可是她凭自己的努力得到的奖学金,她一定要挑选一个合适的礼物送给姑姑! 第103章 “女混混”的妈妈(46) 接下来三个月的日子都很平静,林子豪和方菡退学了,在何老师的据理力争下,学校组织了巡查队,以此来预防再有校园霸凌的事情发生。 而罗晓可能是非常难得地感到了愧疚和震惊,也可能是觉得捞不着好,再也没有来打扰过了。 贺慧珠倒是乐得清静。 毕竟她的生活和工作都已经步入正轨了,首先是准备的catti考试已经过了,拿到了证书,相当于有了一个敲门砖,其次她还积极主动地从线上争取到了很多翻译工作。 前期她是来者不拒,什么杂七杂八的订单都接,好在实力过硬,知识储备量非常大,每一份翻译工作都能做得很好,名声渐渐打出去了,来找她合作的公司和出版社也越来越多了。 当然,挣的钱也越来越多了,贺慧珠单独开了一张卡,每次都会分一部分钱存到这张卡上,这是给唐雨婷以后上高中和大学准备的。 她做事一向有计划,而且喜欢未雨绸缪,就算时间还早,也要早做准备。 这段时间下来,唐雨婷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开朗大方,还在学校里交到了好几个一起学习的朋友。 她每天回家的时候都很开心,把学校里的趣事一一告诉贺慧珠。 一边吃饭,一边轻松地聊天,这是唐雨婷最喜欢的事情,就算学得再辛苦,每次一回到家,她就能立刻卸下防备,放松下来。 这样的她看起来更像是一个真正的、十几岁的、无忧无虑的孩子了。 至于陈郁青,他今年上高三了,开学比其他年级的早,放学比其他年级的晚,而且高三的周假取消了,只有一个月一次的月假。 他没有再去做兼职,而是把心思都放在了学习上,甚至还选择了住校,把家里的糟心事都抛在了脑后。 只要能多提高一分、再一分,或许以后的选择就能更多了。 此外,陈郁青也不再拒绝贺慧珠的好意,这是最重要的一年,因为压力很大,每天都要进行高强度的脑力运动,所以营养也要跟上。 不得不说,虽然是居家办公,但贺慧珠现在的工作很忙,接的项目工期基本都是两个月起步,一忙起来,她就没办法再去给两人做饭。 不过她晚上还是会去给陈郁青送一份夜宵,分量都不算多,但是在劳累之后吃上一些,真的挺舒服的。 * 晚上九点四十,英才中学门口。 夜色如同厚重的天鹅绒帷幕,缓缓降落,将大地笼罩在一片神秘而深沉的黑暗之中,星辰稀疏地点缀在苍穹之上,仿佛是遥远宇宙中的灯塔,闪烁着微弱而坚定的光芒。 月亮高悬,银盘般皎洁,洒下柔和的月光,为这幽深的夜色增添了一抹清冷的韵味。 静谧的夜风中,树叶轻轻摇曳,发出沙沙的低语,仿佛是大自然的呼吸声,远处偶尔传来几声夜鸟的鸣叫,清脆而悠扬,打破了夜的寂静,却又增添了几分神秘和深邃。 在这深沉的夜色中,一切都变得模糊而神秘,街道的灯光在夜色中显得格外柔和,形成一个个温暖的光晕,为行人指引着方向。 视线穿过学校大门,隐约能看见夜色中的教学楼,像是被笼罩在一层神秘的面纱之下,显得庄重而神秘。 提着保温饭盒的贺慧珠坐在花坛边,唐雨婷在家里做卷子,没有跟着一起来。 周围还能看见几个其他的家长,家里孩子基本都是高三的学生。 高三一天的时间都是满的,晚自习要上到九点四十,回寝室洗漱之后,就算老师查完寝让熄灯休息了,大部分学生还是会开着台灯继续学习,一直到深夜十二点。 晚自习的铃声敲响。 过了几分钟,像往常一样,贺慧珠就看见一道修长挺拔的身影最先出现,匆匆地从远处跑了过来,不经意地透露出了一点急切和期待。 安全起见,学校有规定,上学时间,学生不能随意出校,家长也不能进去。所以只能隔着大门把东西递进去。 贺慧珠起身走过去,一看见她,陈郁青的眼睛在夜色中微微泛起了亮光,唇角无意识地勾起,赶紧跑过来,隔着大门朝她笑了一下。 他跑得着急,呼吸有些急促,缓了一会儿才放平,乖顺地唤道:“姐姐。” “下次别跑这么着急。”贺慧珠不知是第几次这样叮嘱陈郁青,她把保温饭盒递过去,笑着说道:“今天做了鱼丸汤面,还烫了生菜、午餐肉和煎蛋。” 她碎碎念道:“这个手擀面是我自己弄的,我还是第一次自己揉面、拉面,感觉还可以,吃起来挺筋道的,就是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陈郁青托着饭盒,目光黏在贺慧珠的脸上,认真地回答道:“喜欢。” 他顿了顿,又重复了一遍:“我很喜欢。” “行啊,喜欢就好。”贺慧珠没忍住笑了,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声音都很轻,在夜色中显出一种别样的温和。 她看了一眼时间,摆手道:“时候不早了,你快拿回寝室去尝尝吧,趁热吃,吃完了休息一会儿,早点休息。”毕竟学习也是讲究劳逸结合的。 “我知道。”陈郁青乖顺地点了点头,轻声说道:“你回去路上开车小心一些。” 她这段时间很忙,他每天只有这个时候能见她一面,就算只有几分钟,甚至是一分钟,他都非常珍惜。 贺慧珠走出一段距离,脚步微微一顿,莫名回头看了一眼。 只见朦胧的夜色中,陈郁青还站在原地目送她离开,身后教学楼的光远远照过来,他背着光的身影几乎融在了模糊的光线里。 见她回头,他还抬手朝她挥了挥,虽然看不清他的脸,但总觉得动作里的开心和不舍都快要溢出来了。 贺慧珠眨了一下眼睛,觉得这一幕以及这种感觉好像有些熟悉。 她略微一顿,抬手朝陈郁青挥了挥。 * 时间过得很快。 一转眼就到一月份了,唐雨婷这个初二的学生已经考完试放假了,而陈郁青这个高三生则多上了半个月的课。 这天贺慧珠提前邀请了陈郁青到家里吃饭,只不过最后一天的晚自习还是要上的。 她把板栗排骨汤炖上,食材备好,准备等会儿做个炒泡面当夜宵,见时间差不多了,这才开车去接他。 只不过贺慧珠在等陈郁青出来的时候,却有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来敲了她的车窗玻璃。 现在天气转冷了,风从北方刮来,带着潮湿和寒意,穿过街道,掠过树梢,让每一寸土地都感受到了寒冷的侵袭。 特别是昼夜温差特别大,湿凉的气息弥漫在空气中,每一口呼吸都仿佛吸入了冰冷的雾气,让人的肺部一阵颤栗。 贺慧珠窝在驾驶座上,关上车窗,打开了暖风。 温热的暖风轻柔地拂过肌肤,带着一股干燥而温暖的气息,寒风被隔绝在厚厚的玻璃之外,车内温暖如春。 贺慧珠等了十分钟,随着暖风的持续吹拂,车窗玻璃开始渐渐地蒙上了一层雾气。 起初雾气只是淡淡的,像是一层轻纱,轻轻地覆盖在玻璃上,随着时间的推移,雾气变得越来越浓重,像是无声的水墨画,缓缓地在车窗上留下痕迹,窗外的景色变得朦胧而神秘。 在这温暖的车厢里,雾气仿佛成了一道隐形的屏障,将车内与车外隔绝开来,车窗外的世界变得模糊而遥远,而车内的世界则变得更加温馨而宁静。 这一刻,车里的一切都变得安静而和谐,仿佛时间在这一刻凝固,只留下这温暖的瞬间。 贺慧珠有些昏昏欲睡时,旁边的玻璃忽然被人敲响了,她的睫毛颤了颤,连忙打起精神,没多想就按下了车窗玻璃。 她本来以为来的是陈郁青,没想到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张陌生的脸。 站在车窗外的是一个看起来有些一言难尽的中年男人,硬要形容的话,他的形象就像一幅褪色且被岁月磨损的油画,失去了原有的色彩和光泽。 他的皮肤是深棕色的,看起来很憔悴,就像经历过无数风吹日晒的老树皮,头发有些油腻地贴在头皮上,几缕发丝倔强地翘起,显得凌乱不堪,胡须如同野草一般,肆意生长,覆盖了整个下巴和脸颊,给人一种沧桑而粗糙的感觉, 衣服早已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布满了汗渍和污渍,特别是衬衫领口和袖口,磨损得特别严重。 中年男人的面容疲惫而憔悴,活像是好几天没有休息过了一样,深陷的眼窝下,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却紧紧地盯着贺慧珠,身子微微佝偻着,隐约好像透露出了一点兴奋。 看着这个陌生人,贺慧珠心里提高了警惕,面上却没有变化,只是礼貌地问道:“你是?” 听见这个问题,中年男人的喉咙里发出了一声有些微嘶哑的笑声,模样有些谄媚:“你好,我是陈郁青的爸爸,真是不好意思啊,冒昧打扰,我只是有些事想请教你。” 说话还整得挺文绉绉的,只不过……陈郁青的爸爸? 贺慧珠微微挑了一下眉毛,问道:“哦?有什么事吗?”能看出来,陈郁青的长相应该大部分是随妈了。 她可听说了陈郁青他爸的德行,所以并不打算跟他多接触,也没打算让他上车。 “嘿嘿。”陈郁青他爸搓了搓手,笑容中透露出了几分猥琐:“这位小姐,我观察很久了,发现你跟我们家郁青的关系还挺好的,这段时间你一直在……” 贺慧珠没有耐心听他铺垫老半天,冷淡地打断了他的话:“直接说重点。” 陈郁青他爸噎了一下,不过很快又恢复了正常,见她没耐心,他也不打算再扯有的没的了,而是直接开口道:“是这样的,我这个儿子呢,已经好久没往家里拿钱了。” “哎哟,不是我想为难孩子。”或许贺慧珠的表情不太好看,他话锋一转,赶紧假惺惺地哭诉道:“主要是家里实在是太困难了,你要是我们家郁青的朋友,能不能伸出援手帮帮他……” 说话间,他一直堵在车门外,还抹了一把不存在的眼泪。 看着陈郁青他爸那恬不知耻的样子,贺慧珠只觉得太阳穴突突突地跳,凭空升起了一种把拳头砸到他脸上,打断他门牙的冲动。 下一秒,他已经有些走样的身子忽然被人提开了,被扔到旁边,脚步踉跄了几下,好歹还是稳住了,没有摔到地上。 紧接着,一道挺拔高大的身影出现,直接挡下了贺慧珠面前,从她的视线看去,只能看见他平直宽阔的肩线和脊背。 “你刚才想做什么?” 来的是陈郁青,他紧盯着他爸,一字一句地问,暴怒的表情犹如即将爆发的火山,充满了危险和狂暴。 谁都不知道,刚才他远远看见他爸堵在贺慧珠的车前时,心里到底是什么感受,担忧、害怕、震怒……很复杂。 陈郁青的眉头紧锁,漆黑的眼眸里闪烁着愤怒的光芒,呼吸变得有些粗重,仿佛每一次吸气都是在吞噬周围的空气。 “哎呀。” 陈郁青他爸有些狼狈地稳住身子,他还想仗着“亲生父亲”的身份指手画脚,不悦地说道:“郁青,当着外人的面,怎么跟爸爸说话呢?” 谎话是张嘴就来,陈郁青他爸叹了一口气,用一种故作慈爱的语气说道:“我毕竟是你的亲生父亲,以前是我混账,现在真的改了!” 这种话他说了没有一万遍,也有上千遍了。 陈郁青他爸看了贺慧珠一眼:“我又不做什么,只是想关心关心你,找你的朋友聊聊天,了解一下你的情况而已。” 听见这话,陈郁青都快恶心吐了,他紧绷着嘴角,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了一声,仿佛要将愤怒和不满全部嚼碎,然后吞下去。 他的双手紧握成拳,指节发白,像是在极力抑制住内心的狂怒,整个身体都在颤抖,仿佛是一头被激怒的野兽,随时准备扑上去,将一切障碍物撕裂。 陈郁青沉着脸,冷声下了宣告:“离她,远点。” 第104章 “女混混”的妈妈(47) 陈郁青他爸陈思华是个没本事的人,没结婚之前啃老,结婚之后啃老婆,还染上了赌博的坏毛病,总是梦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够翻身,赢一笔大钱。 陈思华染上赌博以后,脾气也变得越来越暴躁,平时也有一点不顺心,就会拿老婆出气。 等到陈郁青出生,他也没有改变,从来不关心家里的事,对他来说,儿子有了,也算是传宗接代了。 再多的只不过是多了一个出气筒而已,要么就是等他老了,以后还可以啃儿子。 一直到陈郁青十二岁,能够咬着牙跟他互殴了,陈思华才突然间发现,儿子长大了,再也不是小时候那个挨打不能反抗的孩子了。 最重要的是,他已经渐渐老了,可能有一天真的再也打不过儿子了。 为了避免自己的颜面扫地,陈思华很少再动手打陈郁青,反正还有老婆当出气筒。 十二岁的陈郁青才读六年级,一天放学,他发现他妈脸上的伤以后,二话没说,直接去厨房提了一把刀。 当时他小小的身体里爆发出了无穷的力量,提着刀追着陈思华从巷尾跑到巷口,好几个人都差点没摁住他。 隔着三五个邻居,陈郁青死死地盯着陈思华,表情很平静,眼神却很坚定执拗,眼珠黑漆漆的,透不进一点光,透露出一种毛骨悚然的怒意:“你再敢动我妈,我杀了你!” 在幽暗的阴影中,他的语气不含一丝温度,像是湖泊,表面平静无波,却隐藏着无尽的深邃和力量。 看着锋利的刀尖,以及那令人毛骨悚然的目光,陈思华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如纸,双眼瞪得溜圆,仿佛要从眼眶中弹出。 他一开始本来还想逞当老子的威风,结果却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汗水如雨点般滴落,浸湿了衣襟,呼吸急促,喉咙里发出了低沉的呜咽声。 陈思华能清晰地感觉到,陈郁青是真的想杀了他,就算同归于尽,拼尽所有,都要杀掉他。 他吓得几乎站不稳,手指颤抖着,紧紧地抓住身边的墙,似乎想从中寻找一丝支撑,嘴唇颤抖着,咬紧了牙关才没泄露出惊呼,仿佛要将所有的恐惧都咬碎在口中。 从那以后,陈思华再也不敢对老婆孩子动手,只一门心思扑在了赌博上,好在老婆好骗,他说几句软话,画几个大饼,她就会背着儿子给他钱。 随着陈郁青越长越高,越来越能打,性格越来越独立,陈思华更是尽量避免跟他产生正面冲突。 只不过他这次实在是堵不上窟窿了,老婆说儿子已经不让她保管钱了,她拿不出钱给他还债。 加上陈郁青住校了,一个月才能回一次家,陈思华没有办法,就偷偷蹲守在他学校门口,想看看能不能从他身上弄点钱。 没想到这一蹲守,就发现有个女人总是来给陈郁青送东西,他蹲了三天,她就送了三天。 那个女的长得很漂亮,虽然脸很嫩,但不是学生,穿着打扮也很时尚,那气质,一看就是个有钱人。 陈思华自认为陈郁青有他年轻时的风范,一张脸俊得可以去当小白脸那种,说不定这个女的就是看中了他的脸。 于是,陈思华就动了心思,趁着陈郁青不在,凑上来想要试探一下,想办法弄点钱花花。 只不过他没想到,陈郁青居然来得这么快,时隔七年,他再一次看见他的脸上露出了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表情。 而且曾经的孩子已经长大了,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身形,比原来更加有压迫感,令陈思华的脊背都升起了一股凉意。 陈思华的身体变得有些僵硬,仿佛被恐惧钉在了原地,无法动弹,心跳声在耳边响起,如同雷鸣般震耳欲聋。 他的脑海中一片混乱,无法思考,只能感受到恐惧的侵蚀。 陈郁青背对着贺慧珠,不敢回头去看她脸上的神情,他只沉着脸,一言不发,直接揪着陈思华的领子,将他拽进了旁边的巷子里。 阴暗的小巷子仿佛一条沉默的裂缝,横亘在城市的繁华与静谧之间,这里的天空总是被狭窄的两旁高楼挤压成一条细长的蓝色。 灯光经过层层遮挡,只剩下微弱而苍白的光斑,墙壁上斑驳的涂鸦和岁月留下的痕迹,让这条小巷更显得沧桑。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潮湿而阴冷的气息,仿佛连呼吸都带上了一丝沉重,偶尔有风吹过,也只是带着些许的寒冷和潮湿,却无法驱散那份沉重的压抑感,巷子里静悄悄的,只有巷子外偶尔传来的脚步声或低语声,更加增添了几分不安。 “你找她做什么?” 陈郁青一只手抵住陈思华的脖子,半张脸沉在阴影里,表情非常恐怖,好似警醒的大型猛兽,对这个不怀好意去接近贺慧珠的人露出了锋利的獠牙。 “如果你敢打扰她。”陈郁青的声音里含着毕露的冷酷,一字一句地警告道:“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陈思华吓得不轻,被抵住的喉咙处传来一种窒息的感觉,恍惚间,他居然产生了一种走到了死亡边缘的错觉。 “陈……” “小郁!?” 两道声音异口同声地在巷口响起。 下车赶过来的贺慧珠转头看去,只见一个中年妇女着急地冲了进去。 这位中年妇女看上去憔悴而疲惫,她的脸色很苍白,如同经年累月遭受风霜侵袭的古老石壁,失去了原有的红润和光泽,细细的皱纹如同岁月的烙印,无情地刻在她的额头和眼角,记录着生活的艰辛和磨难。 眼睛很空洞,黑色的眼圈像两个深深的洞穴,昭示着她无尽的疲倦,眼角微微下垂,如同枯萎的柳叶,失去了生动与活力。 曾经的黑亮的发丝变得干枯而蓬乱,几缕白发夹杂其中,像冬日的雪花,刺眼而凄凉,双手也布满了皱纹和老茧,如同被岁月侵蚀的古老树皮。 不过还是依稀能看出来中年妇女年轻时的风采,她的脸部轮廓和眉眼跟陈郁青有两分相似,只不过陈郁青的要更英挺锋利一些。 中年妇女的身材有些佝偻瘦弱,衣服宽松地挂在她身上,显得空荡荡的,像是一副失去了灵魂的躯壳,冲进去的背影在朦胧的夜色中显得有些可怜。 “小郁,你快放开你爸!” 中年妇女的声音有些颤抖,哆嗦着拉住了陈郁青有力的手臂,能看出来她很紧张害怕。 其实陈郁青他妈是真的有些怕陈郁青,当年他拿刀要砍陈思华的时候,她真的吓坏了,那张明明充斥着暴怒却依旧平静的脸,她一直都忘不了。 虽然心里清楚儿子都是为了自己,但她真的说服不了自己不害怕。 感受着手上被拉住的力道,陈郁青的身影微微一顿,缓缓松开了陈思华,他转过头,平静地问道:“为什么你也在这里?” 其实他心里早就有了猜测,但还是问出了这个问题。 听见这个问题,陈郁青他妈的视线飘忽了一瞬,这才激动地说道:“小郁,你爸他……你爸他这次真的改好了,他还找了一份工作打算挣钱的。” 陈郁青没说话。 见他不为所动,他妈的声音有些低了下来,继续说道:“就是之前欠的债还差一点没还完,那些人总是到家里来……” “小郁,妈知道你有钱,你肯定又拿了奖学金对不对?他毕竟是你的亲生父亲,你就再帮他最后一次吧,好不好?” 是呢,如果陈思华自己来的话,肯定是一分钱都要不到的,所以需要他这个当母亲的出面。 陈郁青打断了他妈的话,平静地问道:“那我上学怎么办?”那些钱都是他为了读大学存的学费和生活费。 她犹豫了一下,显得很为难的样子,过了几秒钟,小声地说道:“小郁,高考还有四五个月呢,咱先把你爸的债还了好不好?他现在也有工作了,到时候我们再把学费给你攒出来!” “没错没错。”跌坐在地上的陈思华赶紧附和道:“我真的悔改了,这次把钱还了,我就再也不赌了。” 看着一唱一和的两个人,原本已经达到顶峰的愤怒情绪却一下子就消退了。 陈郁青的脸色变得很冷漠,如同冬日的寒冰,寒冷而坚硬,眼神空洞而深邃,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似乎在嘲笑他们的虚伪和谎言。 陈郁青已经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了,耳朵旁边只剩嗡嗡响的耳鸣声,他后退一小步,动作有些迟缓,每一个动作都透露出深深的冷漠和疏离。 他的手指不再紧握,而是轻轻地搭在身侧,仿佛已经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已经不再有任何情感波动了。 “喂。” 这时,一道懒洋洋的声音忽然在旁边响起,如同一道穿破迷雾的光,落在了陈郁青的耳畔。 他有些迟钝地看过去。 只见贺慧珠走到他面前站定,把他挡在身后,只在他眼中留下了一道身姿挺拔的背影,像是在给他撑腰一样。 陈郁青的睫毛颤了颤,安静地看着她,漆黑的眼睛里渐渐浮现出光影。 贺慧珠用一种高傲的语气懒洋洋地问道:“你们是陈郁青的爸妈?” 陈思华连连点头:“对对对。” 看着他期待的小表情,贺慧珠发出一声嗤笑,抱着双臂,微微扬起下巴,动作随意而高傲,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娇矜的富家小姐一样。 “来得正好。”她冷冰冰地说道:“陈郁青欠了我不少钱,正好你们当家长的在,赶紧帮他把钱还了!” 陈思华的表情一僵,什么玩意儿? 他下意识地问道:“他欠你多少钱?” 贺慧珠面不改色地比了一个数:“一百万。” 陈郁青他妈吓了一跳,立刻反驳道:“你胡说!我们家小郁怎么可能会欠你的钱,还……还欠那么多!” “怎么不可能?”贺慧珠继续说道:“这么多年来,他读高中的钱,补贴家用的钱,还有拿来还赌债的钱,一百万我都说少了!” 陈郁青他妈继续反驳道:“那些都是小郁自己拿奖学金和做兼职的钱!他辛辛苦苦赚的钱,怎么可能是跟你借的!” 陈思华啥也不知道,但不妨碍他跟着附和:“就是!”开玩笑,他最新欠的十几万还没着落呢,怎么可以莫名再多一百万的债出来! “辛辛苦苦赚的钱?”贺慧珠笑了笑,面色忽然如疾风骤雨般阴沉了下来,冷声骂道:“你们还知道是他辛辛苦苦赚的钱呢?他读书、生活还要自己存钱我都不说什么了,你们居然开得了口让他帮忙还赌债?” “脸都不要了是吧?这脸皮拿去研究防弹衣吧,比我见过最厚的城墙拐角还要厚!” “他今年才十九岁,就要辛辛苦苦去赚钱,还要操心家里的大事小事,你们怎么不上天呢?啊?” 陈郁青他爸妈已经被怼得脸色苍白了。 意识到贺慧珠在保护自己的陈郁青已经说不出话来了,他看着挡在自己面前的身影,微微抬起手,指尖离她就一点距离,却迟迟不敢触碰。 他只觉得原来的嗡鸣声好像变成了烟花炸开的声音,令人十分愉悦。 陈郁青藏起眼底的笑意,迈步上前,走到贺慧珠旁边与她并肩,他看着他妈,认真地说道:“要钱,我没有,如果你非要信他的话,非要拿钱给他,让他一赌再赌,那我也无所谓。” “还有。”他看向贺慧珠,眼底泛起一点不明显的笑意:“我就是欠了她一百万,欠了她很多东西,有正儿八经的欠条可以作证。” 贺慧珠偷偷看了陈郁青一眼。 陈郁青他妈站在那儿,就像是被突然降临的寒冬剥夺了所有生机,透出的是一种无法言说的虚弱,她的手指无意识地捻着自己的衣角,像是在寻找一种安慰,但又无处可寻。 她仿佛在默默承受着什么无法言说的压力一样,呼吸短促而微弱,仿佛每一次吸气都在尽力压制住内心的恐慌:“小郁……” “以后我会给你养老。”陈郁青继续平静地说道:“每个月给你的钱你都可以自由支配,就算你给他,我也不会管,但要是你把钱都给出去了,你,我也不会管。” 看着陈郁青不含一丝温度的眼神,他妈的双唇紧闭,像是不肯让内心深处的恐惧和不安溢出来,就连肩膀微都微颤抖了起来。 第105章 “女混混”的妈妈(48) 陈郁青他妈叫丁红英,今年四十五岁,不算老的年纪,但她看起来却比同龄人要憔悴苍老许多。 丁红英嫁给陈思华的时候才二十二岁,那时候的她真的称得上是一枝花,年轻、貌美、追求者众多。 而她从众多追求者中,一眼就看中了陈思华,虽然他不是最帅的,不是最有钱的,家里条件也不是最好的,但他总是给她一种很特别的感觉。 他喜欢穿着皮夹克,骑着摩托车,身材不是特别高大,但腿支在地上的时候却很有感觉。 嘴里还叼着一支烟,理了个时下最流行的当红男明星发型,风轻轻吹动刘海,白色的烟雾模糊了他洒脱不羁的眉眼。 丁红英坐上了陈思华的摩托车后座,穿行在大街小巷和灯红酒绿之中,她只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轻盈的风,这种感觉实在是令人着迷了。 陈思华看起来像极了那种玩世不恭的浪子,丁红英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男人,一眼就沦陷了。 其实当时不乏有很多反对的声音,但她就是一头扎进去了,还以死相逼,对父母表示非他不嫁。 等到两人真的结婚以后,一开始的日子还算可以,虽然陈思华生活中是个撒手掌柜,家里的事什么都不管,但有想象中的爱情当滤镜,丁红英还是觉得很幸福。 可渐渐的,陈思华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他的摩托车后座上开始出现不同女人的身影。 而丁红英却要独自支撑起这个家,柴米油盐慢慢压垮了她的风花雪月,更可怕的是,陈思华甚至还会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对她动手。 两人为此大吵了一架,在这种情况下,丁红英这才恍然间想起朋友说过的话,浪子回头就相当于王八上岸歇一歇,根本就不值得信任,不要以为自己会是特别的那个,能够让浪子回头。 朋友还苦口婆心地劝她,趁着还没有孩子,赶紧离婚,跟这种人是过不长久的,根本没法过日子。 可是丁红英还是没听。 不知道是想证明自己当时的选择没有错,还是陈思华在每次打她以后的求饶道歉让她心软了,当然,最可能的是两者都有。 可没听就算了,陈思华转头来把丁红英哄好之后,她又把朋友劝她离婚的话告诉了陈思华,并且娇俏地戳了戳他的胸膛,警告他,如果他再对她不好,就要跟他离婚。 陈思华点了点头,转头就去堵了那个劝丁红英离婚的朋友,恶狠狠地把人骂了一顿,还差点动手,导致好朋友跟她决裂了。 丁红英想去跟朋友道歉,陈思华没让她去,朋友也再没理过她。 而她这一忍,就是二十多年。 结婚快四年,丁红英才怀孕,生下了陈郁青。 这些年的时间里,陈思华不仅没做到之前的保证,心情不好还是会拿她当出气筒,还染上了赌博,欠了一屁股的债。 当时陈思华他爸妈还在,追债的找上门来,没办法,两个老人只能东拼西凑,掏光存下来的老本帮他还债。 后来他却不知悔改,变本加厉,居然把家里的老房子也输了出去。 本来陈思华家也是有点小钱的,但他把家产基本都给输出去了,这导致陈郁青一出生,整个家就已经是陷入低谷的。 他没有享受过一天的好日子,从懂事开始,看见的就是破碎的家,好赌的爸,怯懦的妈,还有被气死的爷爷奶奶。 爸妈被气死以后,陈思华大哭了一场,在葬礼上哭喊着保证自己错了,以后再也不赌了。 那是他第一次说要戒赌,丁红英听得落泪,表示很欣慰,六岁的陈郁青将信将疑。 然而还不到一个月,哭天抢地要戒赌的陈思华就忍不住了,故态复萌,重新摸进了赌场里。 陈郁青一点都不意外,果然,像这种人的话根本就不可信。 丁红英却信了,她跑去问,陈思华还恼羞成怒地要打人。 他一发起疯来,不只是丁红英,连几岁的陈郁青都打,只顾自己发泄怒气和怨气。 而丁红英却在想,现在两人有了孩子,哪怕只是为了儿子,为了给他一个完整的家,她更加不可能离婚了。 虽然陈郁青完全看不出来这个家哪里完整了。 他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反抗陈思华的暴力行为,哪怕小身板打不过对方,他也不屈服。 一直到十二岁那年,陈郁青第一次跟陈思华互殴,勉强打了个五五开,对方看他的眼神才开始有了变化。 陈郁青知道,陈思华怂了,他害怕有一天自己老了,害怕有一天自己完全打不过这个儿子。 从那天起,陈思华收敛了很多,清醒的时候很少再跟陈郁青动手,而喝醉时动手的话,陈郁青也会毫不留情。 只不过丁红英总觉得他不应该对自己的亲生父亲动手,私底下劝了他好几次,担心别人说他的闲话。 她说道:“小郁,他毕竟是你爸,你怎么能跟她动手呢?要是别人知道了,会说你不孝顺的,而且他虽然动手,但都不会下死手,顺着他一点,很快他就会停手的,咱们忍一忍就过去了。” 忍? 陈郁青不懂,也不打算听。 他不在乎别人说他孝不孝顺,他只知道,不反抗就会挨揍,他和他妈现在应该勉强算熬出头了,起码平时不会再动不动就挨打了。 直到有一天,陈郁青放学回家,看见家里跟狂风暴雨席卷过一样,各种东西乱七八糟摔了一地,显然是被翻过了。 丁红英正在默默地收拾东西,脸上一片青青紫紫的伤,嘴巴也开裂了,身上还有些皮开肉绽的伤口,看起来很是惨不忍睹。 看来她又忍了,但陈思华却没有停手。 陈郁青看了两秒钟,问清楚陈思华现在正在小超市门口打牌以后,就平静地放下书包,转身去厨房拿了一把菜刀。 那天他拿着刀追砍了陈思华一路,三个成年男人好不容易才把他摁住,围观的人很多,追出来的丁红英被挤在人群里。 她看着陈郁青黑漆漆的眼珠,还有反射出的锋利刀光,被吓得脊背发凉,浑身直哆嗦。 虽然知道儿子是为了她,但她真的过不去心里这关。 而时隔七年,丁红英又从陈郁青的脸上看到了类似的表情,他揪着陈思华的衣领,将他半拽半提到了阴暗的巷子里。 他的表情很恐怖,好像野兽,令人毛骨悚然。 其实丁红英不想来的,她也知道陈郁青这些年很辛苦,但陈思华一直在苦苦求她,她也想在他改正以后,一家人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所以最后还是心软了。 只不过她没想到,那个年轻女生明明什么都不知道,怎么敢这样指责她的!? 还说什么“这个人渣这么打你、伤害你都不见你害怕他,反而还一次又一次地心疼、原谅他,陈郁青这个儿子一心保护你,你反而却害怕他?你没病吧?脑子还正常吗?” 她明明什么都不懂!她根本不知道,陈郁青当时拿刀模样有多恐怖!明明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却露出那么冷漠的神情来。 虽然丁红英心里在这样想,可她不明白,陈郁青为什么会站在那个女生那边,还说以后不会管她了。 事情……怎么会发展成这样呢? 丁红英的眼神中充满了犹豫、迷茫和不知所措,她的眸光闪烁不定,怯怯地看向陈郁青。 她的整个身体都透露出一种怯懦的气息,仿佛她是一颗被风雨侵蚀过的脆弱小树,随时都可能被强风折断,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在无声地诉说着她的怯懦和不安。 丁红英仔细观察着陈郁青的表情,连忙小声地道歉道:“小郁,你别生气,以后我一定……” “我没有生气。” 陈郁青平静地打断了丁红英的话,那张俊美锋利的脸上没有任何温度,宛如一块被岁月精心雕琢的玉石,冰冷而坚硬。 他的眼神很深邃,如同冰封的湖泊,静谧得让人无法窥视其底目光,眉宇间仿佛凝聚着冬日的寒霜,给人一种难以接近的距离感。 如同山峦一般冷峻的鼻梁挺直,微抿的唇线很冷,一字一句地重复道:“对于你选择帮他来要钱这件事,我一点都不惊讶,甚至是已经习惯了,所以我并没有生气。” “我只是通知你,随便你以后管不管他,你愿意养着这个吸食你血肉的寄生虫是你的事,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陈郁青站在那里,半张脸沉在阴影里,而另外半张脸则沐浴在光影中,与身旁的贺慧珠一样微微闪着光,如同月光下的雪原一般。 他整个人就像是一幅静止的黑白照片,所有的色彩都被抽离,只剩下一种深入骨髓的冰冷苍白。 那是一种超脱世俗的淡漠,就像是一座无人的雪山,高耸入云,却永远无法触及。 此时此刻,在陈郁青这张脸上,丁红英看不出往日他对自己这个母亲的关心,看不到对陈思华那个父亲的憎恶,看不到任何情感的流露,也看不到任何希望的火花。 那是一种绝对的冷静,是一种深深的失望,他的眼神仿佛可以穿透她的灵魂,看穿她所有的想法和伪装。 顶着那样冰冷的眼神,丁红英都不记得那天自己是怎么离开的了。 天气逐渐转凉,从温暖的秋季缓缓步入了寒冷的冬季,而这个寒假,陈郁青都没有回过家。 好像真的,已经对她、对这个家失望了。 * 寒假接近年关,虽然现在的年味没有以前浓了,但还是很有仪式感,整个城市都弥漫在了迎新的氛围中 街道两旁,高大的树木被五彩斑斓的彩灯装点得如诗如画,随着微风轻轻摇曳,仿佛也在庆祝这个特殊的时刻。 大街小巷人群熙熙攘攘,脸上洋溢着笑容和期待,还能听见孩子们的欢声笑语此起彼伏。 商店里,新年的装饰琳琅满目,红色的灯笼、金色的福字、还有各种寓意吉祥的摆件,都在向人们传递着新年的喜悦和祝福,音乐声、欢笑声、祝福声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首新年的交响曲。 空气中每时每刻都在弥漫着各种美食的香气,饺子、年糕、糖果、花生……这些都是新年的传统美食,它们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让人垂涎欲滴。 高三放假晚半个月,开学要早一周,四舍五入假期只有过年这小半个月而已,陈郁青这段时间都没有回家,贺慧珠收留了他。 当然,家里只有两个卧室,他一般只是白天到这里来吃饭,晚上就会回学校寝室住,偶尔留宿就在沙发上睡,勉强也能将就。 今天是除夕,昨晚上陈郁青在这里留宿的,起床后麻利洗漱干净,换好衣服,去厨房里做好了早餐。 他的手艺还不错的,煮了三碗汤面,还煎了三个荷包蛋,调料简单,吃起来却很香。 唐雨婷和贺慧珠也起了,吃完早饭以后,唐雨婷趴在窗玻璃上,忽然惊喜地叫了一声:“哇!姑姑,学长,下雪了!!!” 闻言,正在看书的贺慧珠和陈郁青下意识地对视一眼,然后不约而同地朝窗外看去。 果然,窗外落下了漫天飞雪,除夕天,初雪天,雪花的到来仿佛是大自然在悄然间换上了新的衣裳,在微弱的阳光下闪烁着晶莹剔透的光芒。 片片雪花无声无息地飘落,如同梦中的精灵,在空中跳起了一段优美的舞蹈,随着雪花越来越多,到下午的时候,地面上已经渐渐铺上了一层薄薄的白毯,整个世界仿佛被笼罩在了一片洁白之中。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寒冷气息,吸一口气,能感到那刺骨的寒意直达心底,周围的一切都陷入了静谧之中,只有雪花在静静地飘落,仿佛整个世界都被冻结在了这一刻。 在这初雪天,一切都显得那么纯净和美好,那洁白的雪花,如同天使的羽翼,轻轻地覆盖在大地上,给这个世界带来了一份宁静和祥和,而人们也仿佛被这初雪的魅力所吸引,纷纷走出家门,沉浸在了这美丽的雪景之中。 第106章 “女混混”的妈妈(49) 简单吃过午饭以后,贺慧珠就带着唐雨婷和陈郁青出门了。 过年时的商场就像是一个五彩斑斓的梦境,弥漫着节日的喜庆和繁忙。 灯光璀璨,挂满了红色的灯笼和金色的福字,给寒冷的冬日增添了一抹温暖的色彩,透过玻璃门,就可以看见熙熙攘攘的人群,他们或是手提购物袋,或是牵着孩子,脸上都洋溢着节日的喜悦。 商场内部更是热闹非凡,货架上的商品琳琅满目,从传统的年货如坚果、糖果、糕点,到各式新颖的电子产品和时尚服饰,无一不吸引着人们的目光,为了搞活动,商家们更是精心布置,用各种促销和折扣吸引顾客。 空气中弥漫着各种香味,有烤肉的香气,有糖果的甜蜜,还有新鲜花卉的芬芳,这些气味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过年氛围。 孩子们在人群中穿梭,他们的欢笑声和尖叫声为商场增添了几分活泼与生机,大人们则忙着选购年货,或是与家人朋友闲聊,分享着新年的计划和期望。 收银台前排起了长队,但人们并不急躁,反而耐心地等待着,在这种日子,大家的心情都不错,因为他们知道,这一切都是为了迎接新年的到来。 贺慧珠三人走在人群中,很快就来到了一家口碑不错的名牌服装店。 新年嘛,当然要买新衣服了,唐雨婷和陈郁青平时就是两身校服换着穿,很少穿日常装。 虽然贺慧珠给小姑娘买了不少衣服和小裙子,但基本都是夏天和秋天的衣服。 现在天气越来越冷了,她打算给他们一人买一身新的、暖和的冬装。 贺慧珠一眼就看中了穿在模特身上的女款羽绒服,而且内搭的针织毛衣和牛仔裤都很好看。 那款羽绒服的设计很像含苞待放的花蕾,呈现出一种柔和的曲线,逐渐向内收紧,领口、袖口和衣摆等处都采用了紧密的缝合工艺,防止寒风侵入,保持穿着的舒适度。 表面采用了高质量的面料,光滑细腻,手感柔软,仿佛抚摸着娇嫩的花瓣,在光线的照射下,嫩黄色的羽绒服散发出淡淡的光泽,宛如花瓣上的露珠,晶莹剔透。 内部填充了优质的鸭绒,保暖性能出色,就算是零下十几度的寒冷冬日,穿着也能感受到温暖和舒适。 贺慧珠让导购把模特身上的一套衣服都给唐雨婷试了,小姑娘也挺喜欢的,乖乖地点点头:“好嘞!” 她如今的性格可以说是越来越活泼了,面对贺慧珠的时候,甚至偶尔还会表现出小姑娘的娇气。 等唐雨婷走进试衣间后,贺慧珠又去旁边的男装区逛了逛,很快就选中了一款黑色的长款羽绒服。 这半年来,陈郁青的个子好像又长高了一点,目测至少得有一米八六了,肩线也更宽了,双腿又长又直,更接近于青年的柔韧和挺拔。 “来,试试这件。” 贺慧珠看了看码数,把衣服取下来,十分自然地递给了陈郁青。 陈郁青没想到自己也有,面色有些怔愣,犹豫了两秒钟,抿嘴笑了笑,伸手接过来,乖顺地说道:“好。” 他就试一件外衣,不用去试衣间,把身上洗得有些发白的外衣脱下来,就可以直接穿上去了。 穿衣服的时候,陈郁青垂着眼睫,动作隐晦地看了一眼标价,3999元。 说实话,他这些年做兼职赚了不少,但一部分都被他妈偷偷拿去给陈思华还债了,现在就只剩下不到三万块钱。 这些都是为了读大学做准备的,作为一个学生,在这种情况下能存下这些钱,真的很不容易了。 陈郁青的表情看不出什么,只是眼神微微有些发沉,他现在……还什么都没有。 他从来没有这样烦躁又自卑过,但除此之外,心头涌起的,是无限的冲劲和动力。 他想要再努力一点,再努力一点,离她更近一点…… 贺慧珠不知道陈郁青在想什么,只是帮他抱着外衣。 他利落地把羽绒服穿上了,这款长羽绒服采用了高密度的防水面料,触感光滑而坚硬,能够抵御住任何风雨的侵袭,而且线条简洁,剪裁利落,展现出一种低调而不是时尚的风格。 领口处采用了立领设计,既能有效抵御寒风,又增添了几分硬朗的气质。袖口和下摆处均采用了弹性收口设计,有效防止寒风侵入,同时也更显利落。 内部的羽绒填充物饱满且均匀,保暖性能极佳,即便在严寒的冬日里,也能带来温暖舒适的穿着体验。 穿着很舒服,比他以前穿过的衣服都舒服,整个人像是裹在云朵里一样,柔软、温暖、飘飘然。 陈郁青个高腿长,这件羽绒服穿在他身上好看得不得了,很有韩剧男主角的风格,光影落在他干净又俊美的眉眼间,看起来很有感觉。 “好看。”贺慧珠笑了起来,开了个玩笑:“这不妥妥校草级别。” 陈郁青被逗笑了,她觉得好看,他就喜欢。 唐雨婷也换上新衣服出来了,小姑娘近来被养得特别好,肤色白,身姿窈窕,脸也白白嫩嫩的,穿着这套衣服,既能勾勒出身线,又保暖漂亮。 贺慧珠满意极了,直接掏卡出来付了钱,她晃了晃手里的卡,笑着说道:“最近刚完成一个大项目,挣了一大笔奖金,给你们买礼物庆祝一下。” 她自己的衣服已经够多了,暂时没有买新衣服的打算。 唐雨婷抱着贺慧珠的手臂晃了晃,用撒娇的语气说道:“谢谢姑姑!姑姑好厉害!” 陈郁青没有拒绝,声线有些低,认真地说道:“谢谢……姐姐。” 买完衣服之后,三人又在商场逛了一会儿,最后去超市买了一大堆食材,什么原切肥牛、大虾、毛肚、鸭肠、手打牛肉丸、卤菜和素菜等等,开车带回了家。 他们晚上打算吃火锅,在这个寒冬雪夜,围坐在一起吃热气腾腾的火锅,感觉很棒。 回到家以后,唐雨婷自告奋勇去处理食材,陈郁青也去帮忙,贺慧珠则被赶去休息了,让她等着吃就可以了。 她想了想,决定回房间睡个午觉,今天是她特殊时期的第一天,受不得凉,容易累。 等贺慧珠睡了午觉起来,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刚从房间走出来,就发现家里布置了一半,挂上了几串小红灯笼和对联。 见她出来,唐雨婷一下子就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哒哒哒地跑进厨房,然后捧着一大束鲜花跑了出来。 这束鲜花很漂亮,色彩斑斓,香气扑鼻,充满了生命力和活力,由多种不同颜色和形状的花朵组成,和谐共处,彼此映衬。 最引人注目的是中间那几枝鲜艳的玫瑰,花瓣像丝绸一样光滑,颜色鲜艳欲滴,散发着淡淡的香气。 旁边围着几枝洁白的百合,花瓣紧紧抱在一起,形成一个完美的球形,香气清新而淡雅,给人一种宁静和纯洁的感觉,在玫瑰的映衬下,百合的洁白更显得耀眼夺目。 除此之外,还夹杂着一些小巧的花朵,如满天星、小雏菊等等,被精心地包扎在一张柔软的绿色纸中,纸的边缘还缠绕着一条纤细的丝带,为整个花束增添了一份细腻和温柔。 唐雨婷把花递到贺慧珠面前,表情有些小紧张,语气却很认真:“姑姑,这是我给你准备的新年礼物,我……我现在还买不起其他的东西,不过等我以后能挣钱了,一定会送你更好的礼物的!” 贺慧珠喜欢花,家里的花瓶里总是插着新鲜的花束,阳台上也养了十几盆花,什么风铃草、蝴蝶兰、垂丝茉莉、三角梅等等,每一盆都生得很好。 她伸手接过花,用另一只手抱了抱唐雨婷,温声说道:“这个新年礼物我就很喜欢。” 闻言,唐雨婷忍不住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来。 这时,陈郁青也走上前来。 他手里拿着一个礼盒,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条手织围巾,很好看的红色,用的毛线很柔软,针脚细密,两掌宽,长度可以在脖子上绕两圈。 除此之外,下面还放着两盒红糖姜茶。 贺慧珠有些惊讶地看了陈郁青一眼,他没有提红糖姜茶,只是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这个……是我自己织的,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唐雨婷一脸震惊:“学长,你好牛啊……”居然会织这么漂亮的围巾,太厉害了! 贺慧珠也竖起了大拇指,毫不吝啬地夸赞道:“厉害!” 陈郁青这才笑了起来。 礼物送出去后,唐雨婷和陈郁青又坐回茶几旁边准备剪窗花了,不,应该是陈郁青单方面在剪,唐雨婷负责把剪好的贴到窗玻璃上。 唐雨婷拿起一张剪好的窗花展示了一下,一脸崇拜地说道:“姑姑你看,学长剪的这个好好看!除了剪窗花,他还会折东西诶!好厉害的!” 贺慧珠看了看,这张窗花不是传统图案,而是很可爱的小雪人形状,她笑了笑:“确实。” 唐雨婷把剪好的窗花拿去贴上,红色的窗花与白色的窗玻璃相映成趣,显得格外醒目和喜庆,营造出了浓厚的节日氛围。 忽然,一枝纸折的花猝不及防地出现了贺慧珠的视线中。 就像是一朵真实的玫瑰,静静地在陈郁青的指间绽放。 这朵折纸玫瑰的每一片花瓣都是精心塑造,既保持了纸张的轻薄与柔韧,又赋予了它如花瓣般细腻的纹理。 每片花瓣都微微翻卷,像是在微风中轻轻摇曳,而那鲜艳的色彩,更是让人眼前一亮,仿佛能闻到那淡淡的玫瑰香。 纸折的玫瑰的茎部,则显得更为精致,一根细细的纸条,经过巧妙的折叠和弯曲,变得栩栩如生,仿佛真的玫瑰茎一般,支撑起整个花朵,使其显得更加立体和生动。 贺慧珠的睫毛轻轻颤了一下。 折纸玫瑰后,是陈郁青干净年轻的脸,俊美的眉眼间洋溢着几分藏不住的笑意。 “这个……”他认真地说道:“送给你。” 贺慧珠的眼睛缓缓弯了起来,跟月牙似的,她接过这朵折纸玫瑰,语气自然地说道:“嗯,很漂亮,我很喜欢。” 陈郁青垂着睫毛,下意识地避开了她的眼神,脸上的笑意却更明显了。 * 冬日昼短夜长,夜幕很快就降临了。 城市的轮廓在灯光的映照下逐渐清晰,高楼大厦的窗户像镶嵌着宝石的巨大画框,每一扇窗户后都有一幅独特的画面,有的温馨,有的寂静,有的热闹。远处,霓虹灯交织成一片五彩斑斓的海洋,与深邃的夜空形成鲜明对比,像是天使撒下的繁星,点亮了这座城市的夜晚。 房间里弥漫着温暖的气息,仿佛一个温馨的避风港,散发着温暖而柔和的光芒,勾勒出温馨的氛围,将外界的寒冷都隔绝了。 窗玻璃上,一层薄薄的白雾悄然出现,像是冬天的秘密被悄然书写在上面。这白雾轻盈而朦胧,时而凝聚成细小的水珠,时而又消散在无形。它像是冬日的呼吸,轻轻拂过窗玻璃,留下了一层神秘的印记。 在这层白雾的映衬下,窗外的世界变得朦胧而神秘,远处的街灯和建筑都在这层雾气中若隐若现。 窗外的寒风呼啸,但房间内却温暖如春,仿佛时间在这一刻静止,让人忘却了外面的严寒。 电视开着,跨年晚会已经开始了,欢欣的音乐声成为了背景音,贺慧珠三人也吃起了火锅。 蒸汽缓缓升起,带着辛辣与香料的混合气息,仿佛要将整个房间的温度都提升几度,红油在锅底欢快地冒泡,每一个泡泡都像是热情的欢呼,邀请着人们来共享这一盛宴。 食材在滚烫的汤汁中翻滚,蔬菜的翠绿、肉类的鲜红、海鲜的透亮,在热气的烘托下更加诱人。 每一片食材都饱含着汤汁的精华,轻轻一咬,便能感受到汤汁在口腔中爆发,辛辣、麻香、鲜美交织在一起,形成一道独特的味觉风暴。 要是吃辣了,就再来上一杯热气腾腾的玉米汁,散发出淡淡的甜香,还带着一丝丝玉米特有的清香。 他们吃得很慢,吃一会儿歇一会儿,一直到跨年倒计时才放下筷子。 三人凑到了窗户边,唐雨婷率先去推开窗户,寒风吹进来,凉意扑面而来,空间里火锅的香味都鼓动了起来。 贺慧珠刚打了个哆嗦,一条温暖柔软的围巾就搭在了她的后颈上。 “当心着凉……” 陈郁青站在旁边,手指小心翼翼地避开她后颈细嫩的皮肤,然后收了回去。 “砰——” 这时,倒计时结束,陈郁青剩下的话淹没在了响声中,他漆黑的眼睛里映出一片亮光,而贺慧珠正安安稳稳地被放在了光影的中央。 窗外的夜空如同一块深邃的蓝色绸缎,被无数的星星点缀得璀璨夺目,突然,一颗颗明亮的火球冲破夜空的宁静,炸开成五彩斑斓的花朵。 漫天的烟花绽放,仿佛将整个宇宙都染上了热烈的色彩。 烟花的形态各异,有的如同盛开的牡丹,层层叠叠的花瓣在夜空中舒展开来;有的如同流星划过天际,留下一道璀璨的光轨;还有的如同旋转的陀螺,不断地变幻着色彩和形状,它们在夜空中绽放,然后又渐渐消失,仿佛是一场绚烂而又短暂的梦境。 有的鲜红如火,有的翠绿如玉,有的湛蓝如海,有的金黄如阳,这些色彩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幅幅令人陶醉的画卷。 随着烟花的不断绽放,整个夜空都仿佛被点亮了,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硫磺味,让人感到一种独特的刺激和兴奋。 唐雨婷趴在窗台上仰头看烟花,脸上洋溢着喜悦和惊叹的表情,仿佛在这一刻,所有的烦恼和忧愁都被烟花的美丽所驱散。 她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有家,有家人,像是“姐姐”,又像是“妈妈”的贺慧珠,像是“哥哥”,又像是“爸爸”的陈郁青,很完美! “姑姑!”唐雨婷忍不住迎着风张开双臂,在烟花声中大声喊道:“学长!新年快乐!” 陈郁青回复了一句,声音有些模糊。 贺慧珠的眼睛弯了弯,摸了摸唐雨婷的脑袋,大声喊道:“新年快乐!” 在五彩斑斓的烟火下,她的脸庞显得很温柔细腻,就像一块精致的瓷器,每个轮廓都透着暖意。 她的眼睛就像两颗晶莹剔透的宝石,被照得微微发亮,透露出了她内心的喜悦和柔和。 而在这一刻,陈郁青的眼里却只装得下一个贺慧珠了,他难以抑制地弯下腰,凑近了一些,认真地对她说道:“姐姐,新年快乐。” 贺慧珠看着他,两人的距离好像有些太近了,近到她甚至能看见他眼中的自己了。 看着陈郁青亮得惊人的眼睛,她没往后躲,也没说什么,只是笑了笑,温声说道:“新年快乐呀,陈郁青。” 第107章 “女混混”的妈妈(完) 年后陈郁青和唐雨婷开学了,贺慧珠新接了一个三十多万字翻译的大项目,预计在五月底完成。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到六月了,阳光如金色液体般倾泻而下,将整个城市笼罩在一片炽热的光影之中,从窗外疯长的枝桠筛落一地细碎的光。 高考季就在这样一个充满激情与期待的时刻来临了。 陈郁青的考场在港城的另一个区,如果不堵车的话,路程大概是四十分钟,为了让他能够以最好的精神状态去应对考试,贺慧珠特地在考场附近定了一个酒店。 因为英才中学被选做了高考考场,所以唐雨婷她们放了三天的假,前一天晚上,贺慧珠就让两人收拾好东西,开车带着他们去了酒店。 一是为了给陈郁青加油,二是唐雨婷也想感受一下高考的氛围。 贺慧珠选的是附近最好的酒店,相邻的两个房间,她和唐雨婷一间,陈郁青单独一间。 房间内采用了柔和的色调,让人感到非常放松,床上铺着洁白柔软的床单和被子,床头柜上摆放着各种实用的物品和精美的装饰品,浴室里还有浴缸,柜子上整齐地摆放着各种高品质的洗漱用品,看起来能休息得很好。 翌日,高考正式开始。 陈郁青睡了个好觉,没等闹铃响就起来了,他麻利地洗漱干净,换上衣服,在门口等了两分钟,准备跟贺慧珠她们一起去酒店餐厅吃早餐。 门拧开的一瞬间,他下意识地掀起眼皮,眼神微微有些呆愣。 只见贺慧珠穿着一身传统的灰蓝色旗袍,领口处点缀着一颗饱满圆润的珍珠,剪裁很贴合她的身形,彰显出窈窕而优美的曲线,犹如一朵盛开的牡丹,婉约而典雅,透露出一股东方的韵味。 旁边的唐雨婷也算了一件淡粉色的旗袍,如同初春桃花的颜色,充满了青春的活力。 两人做了个加油打气的姿势,异口同声地笑着说道:“旗开得胜!”这是从网上看的,听说这样代表好的祝福和寓意。 陈郁青的目光差点黏在贺慧珠的脸上,他有些迟缓地眨了两下眼睛,眼底流露出了几分自己都未察觉到的温和笑意,哑声说道:“很好……看。” 最后一个字低不可闻,兴奋的贺慧珠和唐雨婷都没听清。 吃过早餐以后,三人朝考场走去,步行只需要三分钟不到。 街道两旁,郁郁葱葱的梧桐树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翠绿,仿佛在为考生们加油鼓劲,微风拂过,树叶轻轻摇曳,发出沙沙的声响,如同轻柔的低语,在耳边萦绕。 在这个特殊的季节里,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紧张而又充满期待的气息,考生们背负着梦想和希望,踏进了考场的大门,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坚定和决心,眼中闪烁着对未来的憧憬和渴望。 陈郁青什么都没说,只是朝两人挥了挥手,转过身,迎着光走向l考场。 他身穿一件白衬衣,领口微微敞开,露出精致的锁骨和修长的颈部线条,衣袖被轻轻地挽起,劲瘦有力的小臂,下身是一条黑色长裤,笔挺而不失柔软。 高大挺拔的身影几乎融进了璀璨的光里,宛如一棵挺拔的青松,无需任何言语,就能让人感受到他内心的坚韧与力量。 唐雨婷受到了触动,她攥紧手指,羡慕又向往地说道:“姑姑,我好想好想快点长大,快点参加高考啊!”只有自己先独立了,她才有能力对姑姑好! “不用着急。”贺慧珠摸了摸她的脑袋,温声说道:“这一天迟早会来的,现在都是为了抵达终点而努力,好好加油。” “嗯!”唐雨婷咧嘴一笑,坚定地点了点头,她脸上的笑容温暖而纯真,像是初升的太阳,照亮了周围的一切,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未来的憧憬。 考场外,家长们焦急地等待着,他们的眼神中充满了对子女的关爱和祝福,他们或站或坐,默默祈祷着孩子们能够顺利度过这一人生的重要时刻。 六月盛夏的高考季,是一个充满激情、梦想和希望的季节。 每一年都如期而至,带给那些只能靠学习走出一条新的人生之路的学生希望。 * 七年后。 港城市中心的华润大厦A座。 高耸入云的写字楼像现代的钢铁森林,充满了都市的节奏和韵律,见证着这座城市的繁华与变迁。 外观采用了玻璃幕墙设计,阳光透过玻璃,洒落在光滑的大理石地面上,形成了斑驳的光影,内部非常宽敞豪华,高耸的天花板,宽敞的走廊,以及装饰精美的会议室和办公室,都让人感受到这里的专业和高端。 每一层楼都有各种各样的公司和企业在这里进行着各种商业活动,为了生存和发展而不断努力,每到夜晚,写字楼的外墙就会灯光闪烁,宛如星河倾泻,给这座城市增添了一份神秘和浪漫。 中午一到饭点,各个楼层就会热闹起来,其中一道身影显得格外醒目。 男人还很年轻,但气质却很成熟稳重,身着一套深色的西装,剪裁完美地勾勒出了他宽阔的肩膀和修长的身形,让人无法移开视线,他的五官很英俊,眼眸深邃,鼻梁高挺,线条分明,像是经过岁月精心雕琢的艺术品。 有员工从旁边走过时,就会唤一声“老板”。 男人都会回应,微微颔首,不过态度看似温和,却隐隐透露出一点礼貌的疏离。 “太要命了,咱们老板这也太帅了吧!”新来的实习生刚上岗一个星期,昨天下午才第一次看见出差回来的老板,忍不住花痴了一番,用胳膊撞了撞饭搭子,好奇地问道:“不过老板这是在做什么?”看起来……好像在等人? 饭搭子打开外卖盖子,见怪不怪地说道:“在等老板娘。” 实习生心碎了:“什么?咱有老板娘了?” 她没控制住音量,男人淡定地瞥了她们一眼,不知是不是错觉,神色好像有几分愉悦,忽然间,他定定地看向了某个方向,眉眼间如霜雪般的冷淡在一瞬间消融,露出了堪称温柔的笑意。 这转变差点闪瞎实习生的眼睛。 “陈郁青。” 一道柔和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实习生下意识地看过去,看见了一个眉眼秀丽的女人,约莫也就二十来岁的年纪,穿着一件淡蓝色的棉麻连衣裙,裙摆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摆动,仿佛一朵盛开的夏花。 裙子的布料柔软透气,贴合着她的肌肤,仿佛是一层薄纱,裙子的领口和袖口都绣着精致的小花,给整体增添了一抹文艺的气息,头发柔顺地披在肩上,微微卷曲的发丝在灯光下闪烁着光泽。 女人有一双特别漂亮的眼睛,璀璨如星辰,含着柔和的笑意,令人不由自主地就会心生亲近。 陈郁青迎上前去,伸手接过贺慧珠手里的保温饭盒,无意识地弯着腰去靠近她。 两人有说有笑地朝办公室走去,路过前台时,贺慧珠还朝那个双眼发直的小姑娘笑了笑,等他们走后,咬着勺子的实习生“哇”了一声:“我宣布,我是老板和老板娘的颜粉了!” 饭搭子平静地看了她一眼,微微一笑,然后拿起手机,问道:“我们有群,要不要拉你?” 实习生:“……好,好啊。” * 四年前,陈郁青跟朋友合伙开了一个游戏公司,贺慧珠这些年挣了不少钱,往里投资了一笔,算是支持他创业。 虽然陈郁青脑子好,有能力,但一开始真的很苦很累,要各种拉投资,找人脉,做设计等等,但他都咬着牙扛过来了,他想要混出头,想要挣到钱,想要有能力对一个人好,把各种好东西都捧到她面前。 后来公司抓住机遇,开发的一款手游爆火,打出了名头,靠着这个IP赚了不少钱。 陈郁青也算是实现财富自由,当时他才二十五岁,大学毕业才两年。 直到那个时候,他才正式开始追求贺慧珠,表露自己藏了七年的感情,从十八岁的一见钟情,到如今经年不灭,甚至越来越深沉的爱。 对陈郁青来说,除了自己是个穷小子以外,其他什么都不是问题,而且他现在已经能够把各种好东西都捧到她面前了。 至于他家里,陈思华戒不了赌博,一次跟人发生冲突,在混乱中被要债的捅死了,丁红英伤心得大病了一场,嘴上不说,但她的眼神是怨恨陈郁青的,觉得他冷血,有钱都不给他亲生父亲还债。 面对这个婚内出轨无数次,家暴过她无数次的男人,她还是放不下。 陈郁青心里已经没有一点波动了,他清楚,没法劝,没法救,反正每个月该给她多少赡养费就给她多少,请了保姆照顾她,但不会回去看她。 好在他现在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爱人了,他一眼爱上,努力拼搏,只为追上她的步伐的爱人。 陈郁青收紧手臂,小心翼翼地抱紧贺慧珠,她抱起来软软的,如同带着香味的膏脂一般撞进他嶙峋的骨头里,一点填满了伤痕,不留一点缝隙。 她困倦地枕在他怀里,睫毛弯弯翘翘,乌黑的长发散乱地铺在床铺上,看起来还像个小姑娘一样。 陈郁青只觉得心口有什么东西在发胀发热,他难以自控地垂下脑袋,在贺慧珠的额头上虔诚地印下了一个吻,轻声呢喃道:“我爱你。” 睡梦中的贺慧珠动了动,手无意识地攀上他赤裸精壮的脊背,轻轻拍了拍,温声哼道:“乖,我在这里。” * 当时听说陈郁青跟贺慧珠告白的时候,大二刚开学的唐雨婷立刻坐飞机杀了回来,震惊得半天说不出话,话说我把你当“哥”,你却一直想当我“姑父”??? 唐雨婷还进行了自我反省,这些多年,她居然一点都没看出来陈郁青喜欢她姑姑,还以为他对姑姑的感情和自己对姑姑的感情是差不多的,没想到啊没想到! 不过震惊归震惊,她还是祝福他们的,毕竟姑姑答应他了。 唐雨婷哭得稀里哗啦的,攥紧了拳头,第一次用警告的语气对陈郁青说话:“你要是敢对姑姑不好,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她可不是说着玩的,她大学读的是法学,而且成绩很好,很有规划,大一就已经决定要考研并且在做准备了。 她以后想当一名律师! 而且在很多年后,硕博连读毕业、不断努力拼命的唐雨婷真的成为了顶级律所的合伙人,见她有出息了,罗晓还来找过她。 罗晓过得不好,她跟刘卫军早就是相看两厌的怨侣了,对方在外面有人,她也不敢说什么,本来还想着有儿子在,结果刘家铭早被宠坏了,花了很多钱上了个三本学校,毕业之后就一直呆在家里啃老,一说让他找工作,他就发脾气,对她这个妈没有丝毫尊重。 罗晓想要从唐雨婷身上要到好处,还想去打扰贺慧珠,只不过都被唐雨婷强势地堵回去了,她现在已经是独立的、有能力的大人了,早就不是当时那个还傻傻渴求母爱的孩子了。 姑姑给她的已经很多很多了。 * 唐雨婷第一次独立开庭,接的就是关于校园霸凌的案件。 她的当事人是个十六岁的女孩,因为长期被欺负,被造谣,已经连话都说不出来了,面对旁人抬手的动作都会下意识地护住自己的脑袋。 恍然间,唐雨婷仿佛看见了十二岁的自己,如果不是有姑姑在,有陈郁青在,有何老师在,好像轻描淡写地揭过了那件事,让她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那她很可能会变得跟这个女孩一样的。 开庭那天,贺慧珠和陈郁青去现场旁听了。 唐雨婷隔着人群跟贺慧珠对视了一眼,看着她鼓励的眼神,站姿和语气不由得变得更加从容自信了,当年那个瘦瘦小小的小姑娘已经长大了,现在她宛如一棵独立的松树,静静地矗立在那里。 她穿着深蓝色的西装,剪裁得体的设计完美地勾勒出她身体的曲线,同时又不失庄重与严谨,内搭的衬衫是纯白色的,干净利落,没有一丝褶皱,领口微微敞开,露出她精致的锁骨和纤细的颈部线条。一条深红色的领带轻轻搭在衬衫上,宛如一条优雅的丝带,为她的整体装扮增添了一抹亮色。 唐雨婷修长的手指轻轻搭在文件夹上,她直视着对方律师,深棕色的眼睛里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就像两颗明亮的星星,穿透一切迷雾,揭示真相。 她对这个案件很上心,顶住了压力,做足了准备,最后为女孩争取到了霸凌者极其监护人的公开道歉和精神赔偿,并且找到证据证明霸凌主犯不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对其进行了行政拘留。 法官宣判以后,那个被霸凌的女孩抱着唐雨婷哭了很久,她也以一副知心大姐姐的模样安慰着女孩。 等回到家,唐雨婷又变回了小姑娘,忍不住抱着贺慧珠哭了很久。 那天晚上,她无视陈郁青幽怨的眼神,黏着要跟贺慧珠睡一张床,两人聊到了很晚,她侧着身子,借着月光去看贺慧珠的脸,小声嘟囔道:“姑姑,要是你是我妈妈就好了。” 下一秒,一只温热柔软的手落到了她的发顶,温柔的声音在夜色中响起:“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叫我妈妈呀,婷婷,我一直都把你当女儿看的。” 闻言,唐雨婷没憋住眼泪,钻进贺慧珠的怀里,整个人都被温热的草木暖香包围住,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心和放松。 不知过了多久,一声很轻却饱含感情的呼唤落在了空气中:“妈妈,我爱你。” 第108章 “杀人犯”的妈妈(1) “满正家的,你节哀顺变,别太难过了,还有我们大家在呢。” 木杳的五感刚恢复,就听到一道刻意压低放轻的声音,语气听起来还有些沉痛。 站在她面前的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女人,穿着粗布衫,正拉着她的手拍了拍,一脸哀叹。 周围还有一些人,看她的眼神跟这个女人是相似的。 木杳没急着应声,只是缓缓眨了两下眼睛,第一时间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 大家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只以为她是伤心过头了,更是叹了一口气。 这是一个简陋的灵堂,光线昏暗,墙壁上挂着白色的幔帐,上面绣着黑色的哀挽字样,字迹有些粗糙,墙角摆放着一些燃尽的蜡烛和纸钱,散发出一股淡淡的烟雾。 屋子中央摆放着一张长方形的供桌,上面陈列着一些简单的祭品,两侧各有一支点燃的蜡烛,摇曳着微弱的光。 木杳的目光落在那个木制的牌位上,上面刻着“先夫文满正之灵位”,而在她耳边,还能听见偶尔传来的低语和啜泣声。 好家伙…… 木杳赶紧接收了这具身体的记忆,以及这个世界的世界线。 现在是1976年,这里是华国东北一个叫做三棵树村的小山村。 原身名叫许星薇,是邻村双河村许家的四女儿。 许星薇十九岁嫁给了邻村文家的二儿子文满正,二十岁生下儿子文州,二十三岁生下女儿文遥。 文满正是个很老实的人,虽然不会说什么漂亮话,但胜在踏实,对老婆孩子都还算不错。 可是原身很嫌弃他,觉得他没本事、没出息,脑子还笨,不会钻研什么,就知道守着那一亩三分地干活。 文满正被奚落了也不知道怎么反驳,憋了半天,托了好多关系得了个去化肥厂做工的名额。 在这个需要干农活挣工分的时代,这算是挺有出息的工作了,挣得也要多一些。 本来日子越过越好,也算是有了奔头,可惜天有不测风云,年前文满正在干活的时候出了意外。 装满货的大车从他身上轧了过去,虽然有东西挡了一下,但他还是当场死亡,只是死相没那么难看而已。 出于人道主义,工厂赔了一百五十块钱,还给了些粮票和布票,算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这个猪肉八毛钱一斤的年代,这笔钱算得上是可观了。 可是文满正死了,就相当于家里的顶梁柱塌了,文家陷入了一片愁云惨淡中,连年都没过好。 然而在这种时候,更是发生了一件雪上加霜的事情。 说实话,许星薇长得漂亮,没嫁人的时候就经常有年轻小伙子凑到她面前献殷勤,抢着帮她干活。 结婚以后,文满正虽然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但对她不错,不会让她干什么重活。 可惜许星薇不算是个安分的人,她嫌弃文满正是个粗人,更喜欢那种文文弱弱的读书人。 因为工作,文满正一直都是早出晚归,家里的事情好多都不知道,于是,一来二去,许星薇就跟村里一个叫胡松云的知青越走越近。 虽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但她私底下经常把文满正带回来的好东西送给胡松云,什么麦乳精、奶糖、绿豆糕、冰糖等等,连两个孩子都只能尝尝味。 甚至有时候连味道都尝不到,只能眼巴巴地看着。 现在文满正死了,许星薇不仅不难过,心情反而还很好,这样她就再也没有顾忌了,可以捅破窗户纸跟胡松云在一起了。 果不其然,没过两个月,胡松云就跟她说,上头好像在计划将知青召回城里,等他拿到回城市的名额了,他就带着她一起回去。 当时胡松云握着她的手,深情地保证道:“薇薇,到时候我娶你,给你买婚纱穿!” 虽然许星薇不知道婚纱是什么,但不妨碍她高兴,整天都美滋滋的。 后来胡松云说要送礼疏通关系,她还拿了三十块钱给他,全然不顾家里还有两个孩子要吃饭。 然而软饭男的嘴,骗人的鬼,后来胡松云真的回了城里,却没有带上许星薇,甚至连一封信都没有寄来过。 她眼巴巴地等了一天又一天,终于有一天忍不住了,卷走了家里剩下的钱,丢下两个孩子,追到城里去找胡松云了。 而胡松云呢?他早就把许星薇忘到脑后了,回到城里的他找了份体面的工作,还找了个城里姑娘当对象,过得十分风光。 大受打击的许星薇发了疯,她哭着闹着要去胡松云单位告状,要让他身败名裂,争执中,胡松云发了狠,大怒之下将她砸死了。 而另一头,许星薇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两个孩子没人要,成了孤儿,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最后还是靠吃百家饭长大的。 木杳的眼珠动了一下,现在这个时间,看来就是文满正意外死亡,正在办葬礼。 原身还没有跟渣男捅破窗户纸,没有拿文满正的赔偿金去养渣男,没有抛下两个孩子一走了之。 木杳,不,现在是许星薇了,她掀起眼皮,目光转了一圈,落到了跪在灵位前的两个小孩身上。 八岁的小男孩文州跪在左边,他的身形瘦巴巴的,仿佛一棵营养不良的小树,肩膀瘦削,几乎撑不起那件宽大的孝服,重重地压在他肩上,让人心疼他的瘦弱和无力。 他正在烧纸,从孝服下伸出来的手臂纤细得如同枯枝,好像皮肤下的骨骼都清晰可见。 其实文州的五官长得很好看,只是那张瘦削的脸上几乎没有一丝肉感,颧骨高高凸起,如同两座孤独的山峰。 眼睛深陷在眼窝中,黑漆漆的,仿佛两颗被生活磨砺得失去了光泽的黑珍珠,只是眼神却很坚韧,完全不像个不懂事的孩子。 有些干裂的嘴唇轻轻抿着,没有一丝血色,仿佛一朵在寒风中凋零的花朵。 而跪在文州旁边的,就是五岁的小女孩文遥。 小女孩瘦巴巴的身形就像一棵刚刚破土而出的幼苗,纤细而脆弱,脸颊瘦得有些凹陷,皮肤呈现出一种病态的苍白,宛如冬日里缺少阳光的雪地。 其实她长得很漂亮,只是本来就大的眼睛在瘦巴巴的小脸上显得有些凸出,看不出天真无邪,反而透露出一丝与年龄不符的忧伤。 头发稀疏而枯黄,随意地披在瘦弱的肩膀上,宽大的孝服压在她身上,几乎将她淹没。 两个孩子的脚上都穿着一双磨损得很厉害的布鞋,连脚趾都探在了外面。 文遥微微垂着脑袋,表情有些紧张,紧紧地贴在哥哥文州身边,看起来很不适应面对这么多人。 而文州也紧紧地牵着她的手,像是无声的安抚。 第109章 “杀人犯”的妈妈(2) 很明显,如今八岁的文州和五岁的文遥,就是许星薇在这个世界要养的崽子了。 父亲死亡、母亲失踪以后,文州和妹妹文遥就成了孤儿,亲戚家也不想管,毕竟在这个年代,要顿顿吃饱饭都困难,大家自然不想家里再多出两张吃饭的嘴。 更何况这两小孩还这么小,干不了什么重活,算不上劳力。 文州带着文遥,像是皮球一样,从奶奶家被踢到姥爷家,从大伯家被踢到二姨家,最后还是在村长的帮助下,他们才吃上了百家饭,一家吃一顿,虽然从来没有吃饱过,但好歹是能活得下去了。 而且文州很懂事,很有眼力见,虽然力气不大,但要是有能帮得上忙的地方,他绝对会主动去搭把手。 文遥也是个很乖的小姑娘,虽然不会说话,但很踏实,学着帮人洗衣服、补衣服挣钱。 懂事的孩子大部分人还是挺心疼的。 日子就这样勉强过去了。 文州是个有本事的人,在社会上混得如鱼得水,认识了很多朋友,刚满十八岁他就考到了票子(驾驶证),加入了运输队去开大车。 虽然跑大车很辛苦,跑一趟最少都要两天,但真的很挣钱,而且文州还抓住了商机,从南方沿海城市买来各种大受欢迎的货品,然后到北方来售卖。 文州很努力,一门心思扑在了赚钱上,他想要攒钱给妹妹买助听器,想要在县里买房,想要让妹妹去县里读书,想要改善他们的生活。 可是他却没有注意到文遥的异常。 直到有一天,出了一趟远门的文州大赚了一笔,加上之前攒的钱,已经足够买助听器了。 他买下早就挑好的助听器,还买了一堆好吃的,给文遥买了漂亮的发卡和裙子。 然而带着这个惊喜兴冲冲赶回家的文州却只见到了妹妹的尸体。 文遥死了,喝农药自杀,还不到十五岁。 文州几乎站不稳,恍惚间,他忽然想起半个月前他要出门的时候,文遥好像是想跟他说什么的。 可是当时她想了想,只是松开了他的袖子,抿着嘴唇,歪着脑袋,露出了一个乖巧的微笑,打着手语说道:“秘密,还是等哥哥回来我再告诉你吧,你路上要小心哦。” 文州伸手去揉乱了文遥的头发,脸上也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说道:“好好好,到时候哥哥也给你一个惊喜。” 谁成想,那就是他见妹妹的最后一面。 办完葬礼以后,文州在家里枯坐了三天三夜,第四天天一亮,他用凉水洗了一把脸,就顶着一张阴沉似水的脸出门了。 他不相信文遥会自杀。 他一定要知道发生了什么。 谁知道这一查,文州就发现了很多被隐瞒的事情。 比如说,文遥在学校过得并不好,因为她是个哑巴,所以总是有同学会捉弄她。 比如说,因为文遥长得比较漂亮,所以总是有一些男生故意跟她搭讪,其中还有一些人并不是学生。 这些事文遥从来没有告诉过文州,她向来是报喜不报忧,只捡些开心有趣的事说给哥哥听。 而最令文州崩溃的是,他在整理遗物的时候,发现了文遥的日记本,里面记载了她遭遇猥亵的恐惧和绝望。 她很害怕,可是她发不出声音,叫不出救命,她想要跟哥哥求助,可是这种难以启齿的事情,她根本无从开口。 而且……哥哥已经很辛苦了,虽然每次回来他都说不累,可她心里清楚,怎么可能不累呢?明明哥哥都还不到二十岁,却一直在照顾她,支撑这个家。 她时常会想,如果没有她这个哑巴妹妹,哥哥会不会能过得更好,更轻松。 那天她本来是想告诉哥哥的,可是话到嘴边,还是咽回去了。 她想,等哥哥回来再说吧。 只是没想到这一等,就是永别。 看完日记,得知真相的文州紧紧地蜷缩着身子,抱着文遥的日记本哭了很久。 泪水如同断了线的珠子,无声地从他的脸颊滑落,充满了无尽的悲伤和绝望,仿佛所有的希望都在这一刻破灭了。 低沉而嘶哑的哭声如同野兽的哀嚎,在寂静的夜色里回荡了一晚上,周围的空气仿佛也被他的悲伤所感染,变得沉重而压抑。 绝望和仇恨如同无尽的洪流,无法止住,只能任由它们肆意流淌。 第二天,朝阳初升。 阳光透过窗玻璃照进房间,却照不到坐在角落里的文州,他的脸全部沉在阴影里,透着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平静。 过了许久,他站起身,活动了一下僵硬的四肢,用凉水洗了一把脸,换了一身衣服,收拾好东西,揣着一把磨得很锋利的刀就出门了。 文州去了文遥的学校,那双布满了红血丝的眼睛一直紧盯着学校门口进出的人。 很快,他看到了目标——文遥的数学老师,猥亵她的人之一,他曾经还感谢过这个老师关心妹妹的成绩。 文州没着急,在门口蹲了一天,直到男人离开学校,他才跟上去。 他冷静地跟了男人一路,然后在一个无人的巷口追上去,掏出怀里的刀,一点犹豫都没有,照着男人的心口就连捅了十四刀。 每捅一刀,文州的脸上就会露出狰狞绝望的笑容,嘶吼却好似悲泣:“你怎么敢的?你怎么敢的?” 我捧在手心里养大的妹妹,你怎么敢这样对她的!? 我那还不到十五岁的妹妹,你怎么敢这样对她的!? 每个字都带着血腥气。 亲眼看着一脸惊惧的男人咽气以后,文州的表情又渐渐恢复了平静。 他有条不紊地脱下沾了血的外衣,就着把手一点点擦干净,然后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把凶器缠起来,跟血衣一起放进袋子里,打了个结,提着袋子离开了巷子。 最后,文州的身影融入了人群,融入了夜色中,整个人都很淡定,完全看不出刚刚才动手杀了一个人。 伤害妹妹的人,他一个都不会放过。 第110章 “杀人犯”的妈妈(3) 细雨如丝,如同天地间悄然落下的悲伤,轻轻地洒在寂静的田野上。 远处,一队送葬的人缓缓前行,脚步沉重而坚定,每一步都似乎在诉说着生命的无常和离别的无奈。 棺材静静地躺在土坑中,黑色的木质在雨水的滋润下显得更加沉重,四周的泥土散发着湿润的气息,与雨水的清新交织在一起,却无法掩盖住悲伤的氛围。 田野上的风轻轻吹过,带起一阵泥土的芬芳和湿润的气息,细雨落在棺材上,发出细微的滴答声,仿佛在为逝者送行。 许星薇站在队伍前面,她穿着一身白色的孝衣,眉眼秀丽,乌黑的长发垂落在身后,黑的愈黑,白的愈白,看起来有一种脆弱的美感。 文州站在土坑旁边,垂眸看着棺材,他的小脸上带着一种深深的悲伤,仿佛世界的重量都在此刻压在了他的肩上。 他的眼睛原本是明亮的星星,此刻却暗淡无光,如同被乌云遮蔽的月亮,眼皮微微下垂,像是承载着沉重的哀伤,不愿让人看见他内心的痛苦。 文州紧抿着嘴唇,下巴绷紧,形成一个坚定的线条,仿佛在告诉自己,要坚强,不能哭。 可毕竟只是一个八岁的小孩子,他的脸颊上还是隐约能看见两道泪痕,像是他强忍悲伤的印记。 尽管他努力保持身体的稳定,但内心的痛苦还是无法完全掩饰,手指紧握在一起,指尖因用力而发白,仿佛要将所有的痛苦都挤压出去。 文州用另一只手拉紧妹妹文遥,小女孩贴在他身边,苍白瘦削的小脸上双眼红肿,满是眼泪。 泪水沿着脸颊缓缓滑落,头发也凌乱地散落在肩头,仿佛在努力压抑着内心的痛苦,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可尽管她无法用言语表达内心的痛苦,眼神却透露出了无尽的悲伤和绝望。 许星薇注意到了这一幕,她几步走上前,微微弯下腰,想要去安慰两个小孩。 可她刚靠近,文州就立刻把文遥挡在身后,脸上也露出了防备的表情,就像一只受惊的小兽,时刻准备逃离猎人的视线一样。 文遥也很紧张,她躲在哥哥身后,垂着脑袋,甚至不敢直视妈妈的眼睛。 文州把妹妹护得紧,一举一动都能看出来对她的疼爱,不然也不会在文遥死后,花了十四年的时间帮她报仇。 见状,许星薇停下了脚步,没有再向前,看来两个孩子跟她的关系很一般。 不,甚至可以说是很差了。 自从看上胡松云以后,原身就一门心思扑在了他身上,对两个孩子可以说是一点都不上心。 本来她就不喜欢文满正,连带着对两个孩子也没什么好脸色,文州很小就会踩着板凳做饭了,妹妹文遥基本都是他在照顾。 其实文满正挣得也不少,钱大部分都给了原身,每次回来,还会带一些吃的回来,想要给家里人改善生活。 可是原身把东西都锁起来了,时不时就送去给胡松云吃,两个孩子顶多尝个味道,只有文满正在家的时候,他们才能久违地吃上一顿饱饭。 文满正本来还在疑惑,家里也不缺吃的,两个孩子怎么会瘦成这个样子,原身就说是他们挑食,浪费粮食。 文满正没怀疑这个说法,毕竟她可是孩子的亲妈,总不可能会虐待孩子,不给孩子吃饱饭吧? 见许星薇没再靠近,文州和文遥都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 文满正的棺材被埋进了土坑里,不管生前如何,最后都只剩下黄土一抔了。 他的葬礼算是结束了,帮忙抬棺材送葬的村里人又说了一些安慰的话,都一一散去了。 现场只剩下许星薇和两个孩子了。 双方之间隔着好长一段距离,一前一后地朝家里走去。 文家住在村尾,坐落在一片翠绿的稻田旁,还紧挨着一条蜿蜒的小溪,看起来很简陋。 屋舍是用泥土和木材建造的,一共两间卧房和一间堂屋,屋顶覆盖着瓦片和厚厚的茅草,经过岁月的洗礼,显得有些陈旧和破败。 墙壁上裂缝交错,透露着岁月的痕迹,门窗简单朴素,木质的框架流露出一种古朴的美。 屋内的陈设很简单,只有一些必需的家具,一张破旧的木桌摆在中央,比较大的那间卧房里修了一个长方形的土炕,另一间则没有。 院角搭了一个小厨房,有灶有桌,上面还放着几只陶瓷碗盘,摆得很乱,看起来不太干净。 除此之外,还堆放着一些农具,锄头、镰刀等等。 另一个角落里还长了一棵香椿树,树干笔直而坚韧,上面布满了岁月的痕迹,随着春风的吹拂,枝头已经开始冒出了嫩绿的新芽,一簇簇嫩绿的新叶则如同翡翠一般。 夕阳的余晖透过香椿树的叶片,洒下一地斑驳的光影,这些光影随风摇曳,仿佛在跳动着生命的旋律。 现在正是采摘香椿嫩芽的好时节,这些嫩芽不仅口感鲜嫩,而且营养很丰富。 见文州一到家就准备去做饭,许星薇终于开口了,她温声说道:“文州,你和遥遥都被雨淋湿了,先去换身衣服,然后休息一会儿。” “我来做饭,做好以后我叫你们。” 文州抬眼看向她,眼神有些惊疑不定。他抿了抿嘴唇,在心里衡量了一下,还是拉着妹妹的手回了房间。 虽然不知道他妈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以他的经验来说,最好还是顺着她,免得她又突然发疯。 许星薇不知道文州在想什么,只一门心思想先给两个孩子做顿饭。 她走到厨房里看了看,里面没有什么东西,米缸里的米还剩一层底,不过玉米面倒是还挺多的。 许星薇把玉米面先和上,想了想,回到房间,翻出钥匙打开柜子的锁,看见了藏在里面的东西,罐子里的鸡蛋装得很满,至少有二十几个。 还有什么麦乳精、冰糖、白糖和绿豆糕等等,除此之外,居然还有一小罐白白的猪油。 原身倒是有些小聪明,她虽然给胡松云送东西,但不会一次性送光,时不时送一点,让对方经常念着她的好。 许星薇想了想,冲了两碗麦乳精,又拿了四块绿豆糕,拿去让两个孩子先垫垫肚子。 “来,先垫垫肚子,别饿坏了。” 许星薇把东西放在桌子上,朝两个孩子招了招手。 看着两碗冒着热气的麦乳精,文州像是看见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一样,脸上的震惊都快藏不住了。 旁边的文遥也怯怯地睁大了眼睛,毕竟只是五岁的小孩,闻着香味有些馋,却又有些害怕。 妈妈说过,这是好东西,只有过年才可以吃的,上次她犯馋想多吃一些,都挨一巴掌的。 第111章 “杀人犯”的妈妈(4) “这,这是给我们喝的?” 文州壮着胆子问,语气里充满了质疑,好像在问“怎么突然舍得把好东西给我们吃了,你是不是有什么阴谋?” “嗯,当然了。” 面对小孩猜忌的目光,许星薇表现得很淡定,她笑了笑,轻声说道:“你们太瘦了,从现在开始,要多吃饭,好好补身子。” 听见这话,文州有些想笑,又不是他们愿意饿肚子,不愿意吃饭的。 旁边的文遥盯着那碗麦乳精,偷偷咽了咽口水,嘴唇紧紧地抿成一条线,显然是已经很馋了,但却还是乖乖地挨着哥哥,没有走过去。 文州抬手轻轻拍了拍妹妹的头,小声地说道:“去吧,可以喝。” 他摸不透他妈想做什么,但不管她想做什么,反正先把肚子给填饱了,好东西不吃白不吃。 见两个孩子捧起碗,小心翼翼地喝起了麦乳精,许星薇这才放心地去做饭了,没有在意到身后文州和文遥偷偷打量她的眼神。 她从来没喝过麦乳精,刚才也尝了一小碗,味道还可以,感觉很稀奇。 一打开盖子就会被浓郁的麦香所吸引,仿佛置身于金黄的麦田之中,带着田园的清新和阳光的温暖。除了麦香以外,还带有一股淡淡的奶香,热水冲泡,奶香与麦香就相互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口感。 细细一品味,就会发现这种奶香并不甜腻,既不过于浓烈,也不过于淡薄,而是恰到好处地增添了一丝醇厚。 小孩应该会很喜欢这种味道。 许星薇拿了猪油和四个鸡蛋,又去摘了一把嫩嫩的香椿,家里没有其他的菜和肉,她打算用现有的几样食材做玉米面饼子和香椿炒鸡蛋。 她和的玉米面好了,烧上火,打算做几个玉米面饼子。 玉米面饼子的外皮酥脆,内里却软糯香甜,口感十分独特,轻轻一咬,玉米的香气就会在口腔中弥漫开来。 每一口都让人忍不住细细品味,回味无穷。 许星薇把香椿洗干净切碎,然后放进了打散的鸡蛋里搅拌均匀。 她下了血本,热锅后放了一大勺猪油,炒这个要多放一点油要更好吃一些。 一道香椿炒鸡蛋很快就出锅了,首先扑鼻而来的是一股淡淡的香椿特有的清香,混合着鸡蛋的鲜香,令人食欲大增。 从外观上看,金黄的炒鸡蛋与翠绿的香椿叶相间,色彩对比鲜明,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还可以摊成饼一样的形状,这样吃起来更方便。 用筷子夹起一块,可以感受到鸡蛋的滑嫩和香椿的脆爽,香椿的叶子虽然口感稍脆,但并不会让人觉得生硬,反而能为这道菜增添了一丝清新的口感。 鲜香和清香在口中交融,能给人带来一种独特的味觉享受。 饭做好了,卧房里的土炕应该也烧热了,在三棵树村,每家每户的土炕都是用土坯和砖砌成的长方台,上面铺席,下面有孔道,跟烟囱相通,可以烧火取暖。 不过由于冬天比较缺柴草,所以大家很少单独烧炕,大多是做饭的时候,捎带将土炕烧热。 白天的时候可以坐在炕头暖脚、唠嗑;晚上的时候可以舒舒服服入眠;有时为了抵御寒冷,吃饭的时候还会将炕桌放置土炕中间,一家人围着炕桌席地就餐,其乐融融。 * 虽然只有一道菜,但伙食已经算是不错了,文州和文遥有些局促地坐在桌子旁边,香味直往鼻孔里钻,两人都有些饿了,却迟迟没有动筷子。 两个小孩的脸上是藏不住的狐疑,清澈的眼眸中闪烁着困惑和不解。 他们微皱着眉头,仿佛在努力分析着眼前发生的这一切,却又觉得无法理解,小手无意识地捻着自己的衣角,对未知显露出了一种无法言说的焦虑和不安。 他们实在是搞不懂许星薇想做什么, 为什么感觉妈妈突然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过了一会儿,文州盯着许星薇,故作镇定地问道:“你是不是想把我们卖了?” 卖之前给一顿饱饭吃,很合理。 而且他早就知道妈妈不喜欢他们,现在爸爸也不在了,她不想要他们,很正常。 “啊……” 听见这话,文遥有些吓到了,喉咙里发出一声短促的气音,屁股一挪,赶紧去挨着文州,拽住了他的袖子。 她长长的睫毛一颤,像虚弱的蝴蝶在扑扇着翅膀一样,赶紧垂下眼睛,不敢去看许星薇,也不再看桌上的食物。 她不馋了,不要卖掉她。 许星薇愣了一下, 不是,原身在两个孩子的心里到底是个什么形象!? 文州以为自己猜中了,深吸一口气,拉紧了文遥的手,嗓音有些发抖,却还在镇定地商量道:“可不可以把我和妹妹卖在一起?” “不,不是。”许星薇看着两个孩子,目光似拢了月华般温柔,真诚地安抚道:“州州,遥遥,你们别多想,我是你们的妈妈,是绝对不可能把你们卖了的。” 文州没说话,不过看他那样子显然是不信的。 许星薇继续说道:“我只是想说,现在爸爸不在了,以后只有我们娘仨相依为命了,以前是妈妈做得不好,忽略了你们,我以后一定会改的。” “所以再相信我一次,好不好?” 看着许星薇温柔的眼神,文遥有些动摇,眼底深处藏着难以言喻的向往和期待,转头眼巴巴地看向了自家哥哥。 文州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接触到妹妹的眼神以后,有些焦躁不安地舔了舔嘴唇,却尝到了一股麦香和奶香。 他微微一顿,没说信,也没说不信,只是闷声问道:“可以先吃饭吗?”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有好吃的为什么不吃?管她到底想做什么呢,一时间看不出来,时间长了总是能看出来的。 许星薇也没再说什么,她刚才说那些话,只是想给自己以后的改变做个铺垫。 她给一人夹了一筷子香椿鸡蛋,温声笑道:“多吃些。” 文州和文遥都埋头吃了起来,眼睛有些圆溜溜的,虽然他们一直在扮成熟,但不经意间还是会透露出几分孩子应有的稚气。 窗外的天已经黑了,夜色如浓稠的墨水,悄然覆盖了这片大地,繁星点点,像是被遗落在黑色天鹅绒上的钻石,闪烁着微弱却坚定的光芒。 远处的山峦在夜色中若隐若现,仿佛沉睡的巨兽,轮廓在月光下若隐若现,空气中弥漫着泥土和庄稼的清新气息,这是农村才特有的味道,让人很心安,仿佛能抚平白日的疲惫。 偶尔一阵微风拂过,带来树叶的低语,它们在夜色中交织成一首轻柔的摇篮曲。 农村的夜晚是静谧的,只有偶尔传来的犬吠或虫鸣打破了这份宁静,这些声音在夜色中显得格外清晰,像是夜的使者,传递着乡村生活的安宁与和谐。 第112章 “杀人犯”的妈妈(5) 吃完饭以后,文州主动去把碗筷给刷了,许星薇也没阻止他,孩子会分担家务挺好的。 她从房间里翻了一个底部印着红色大花的搪瓷盆出来,把灶上烧好的热水舀进盆里,兑入凉水,试好水温以后,她朝文遥招了招手,温声唤道:“遥遥,过来洗脸了。” 这个春寒料峭的晚上,夜幕低垂,银色的月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洒在静谧的大地上,形成一片朦胧的光影,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湿润的泥土气息和初春的花香。 一阵寒风吹来,还带着几分刺骨的凉意,身上宽大的孝衣脱下来之后,可以看见文遥穿得很单薄。 她捡的都是文州的旧衣服穿,上面有很多补丁,袖口和裤腿都短了一截,她明明冻得都有些哆嗦了,却还是坚持守在厨房门口看哥哥刷碗。 听见许星薇的声音,她眨巴了两下眼睛,跟只警惕的小奶猫一样,身子缩了缩,手指在地上戳了戳,装作没有听见的样子,一动也不动。 其实小孩子是很敏感的,她一直都知道妈妈不喜欢她,总是骂她是个哑巴,丢了她的脸,让别人说三道四。 可是…… 文遥自以为隐蔽地转了一下脑袋,偷偷看了许星薇一眼,又像炸毛一样赶紧收回了视线。 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居然觉得今天的妈妈好温柔啊。 真是太奇怪了。 文州三下五除二把碗刷干净,赶紧冲了出来,挡在文遥面前,警惕地看着许星薇,说道:“我帮妹妹洗。” 原身不是个会照顾人的,她心气高,习惯被捧着了,只想躺着享福,以前家里的大事小事基本都是文满正在管。 去年文满正去工厂上班了,带孩子的任务就落到了原身的头上,她给文遥洗过一次澡,兑的水太烫了,文遥又不会说话,被烫到了只能挣扎,挣扎间水都溅在了她身上,气得她抬手就给了文遥一巴掌。 她一下又一下地戳着文遥的额头,不开心地骂道:“怎么一点都不听话!帮你洗澡呢,动什么动,弄得我一身都是水!麻烦死了!” 最好还是文州赶过来,把皮肤都烫红了的文遥从盆里捞了出来。 那时候他也刚刚才满七岁,就把照顾妹妹的活儿一手揽了过来,根本不敢让原身再碰文遥。 许星薇显然也想起了这件事,她摸了摸鼻尖,把兑好的水放到地上,妥协道:“好啊,水已经兑好了,你帮妹妹洗吧。” 文州的性子很警惕,跟只小兽一样,软硬不吃,逼急了还会咬人那种,不会轻易就放下戒心的。 她不能太强势,不然很有可能会造成他的逆反心理,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可以慢慢扭转她在他心中的形象。 等到许星薇走开了,文州才牵着文遥走过去,他伸手到盆里试了试水,皱起来的眉头微不可察地松懈了一些:“不烫,可以洗。” 闻言,文遥很乖地挽起袖子,蹲在搪瓷盆旁边,自己去捧水洗脸。 其实她已经五岁啦,这种事情早就可以自己做了,只不过哥哥还是不太放心。 两兄妹洗脸的动作简直如出一辙,用水把脸沾湿,然后囫囵地搓了搓,好像搓的不是脸,而是在搓衣服。 这样洗脸是洗不干净的,而且娇嫩的皮肤都搓得有些发红了。 许星薇看了看,默默把教小孩洗脸这件事提上了日程。 把脸、手和脚都洗干净以后,文州把脏水倒在院子外的菜地里,然后牵起文遥的手,准备回房间去睡觉。 他们住在比较小的那间卧房里,因为那个房间的土炕没有连着外面,是烧不热的那种,加上被子比较薄,所以睡觉的时候,两个小孩只能贴在一起取暖。 许星薇招手唤道:“州州,遥遥,过来。” 听见这声黏糊糊的“州州”,文州有些不适地皱了皱眉头,已经不知道该做出什么表情来了。 兄妹俩看过去,许星薇很自然地说道:“那个房间太冷了,你们来这个炕上睡。” 文州的心里不由得又犯起了嘀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妈到底想做什么? 没等他想出个所以然,就感觉到自己的袖子被扯了扯,他低下头,对上了文遥闪闪的大眼睛。 她悄悄指了指那个房间,又指了指文州,然后点了点头。 文遥想去那个房间睡,他们那间屋子真的太冷了,哥哥把能盖的衣服都裹在了她身上,年后雪融化的时候,他自己却生了一场病。 她不想再看见哥哥难受的样子了。 见妹妹主动提出来,文州也不再犹豫了,他点了点头,拉着文遥,抬脚跨过门槛,小心地走进了房间。 屋里点着油灯,昏黄的灯影在墙壁上摇曳,他环视一圈,发现那个一向上着锁的柜子居然是开着的,能看见里面有不少好吃的。 许星薇发现文州和文遥走路的时候步子都很轻,微微踮着脚尖,像是做好了准备,只要一发现不对劲,随时就会转身逃跑。 炕上已经很暖和了,许星薇刚才把被子都铺好了,一人一床被子。 两个小孩脱了外衣,爬上炕,一直到钻进热乎乎的被子里,整个人都还是有些懵的。 在这个春寒料峭的春夜,热乎乎的被子就仿佛是一个安全的避风港,躺在里面,就像是进入了一个温暖的世界,充满了温馨和安逸,将外界的寒冷和喧嚣隔绝在外。 文州和文遥对视了一眼,有些相似的两双眼睛都睁得圆溜溜的,像是不敢相信一样。 盖在身上的被子柔软厚实,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仿佛被温暖所包围,让他们感到无比的安心和放松,舒服到动都不想动弹了。 “好啦。”许星薇装作没有看见他们忽然僵硬的表情,伸手帮他们把被子的边边角角压实,然后坐到旁边解自己的头发,温声说道:“快睡吧。” 她主动拉开安全距离以后,两个小孩不约而同地松了一口气,然后转头看向了她的背影。 昏黄的光打在她的身上,给她的声音和一举一动都蒙上了一层温暖柔和的薄纱,恍若一个令人昏昏安睡的梦境。 真是太奇怪了。 窗外寒风呼啸,所有的寒冷却被阻拦在了被子外,旁边的文遥已经睡着了,卷成小小一团,呼吸平稳,小脸都睡得红扑扑的。 文州有些昏昏欲睡,他觉得自己的思维和四肢好像都在这一刻松懈下来了。 “砰砰砰。” “星薇,你在吗?我是胡松云。” 忽然,几声敲动窗框的声音轻轻响起,一道刻意压低的男声响起,在夜色中透出了几分难以言喻的暧昧。 文州脑子里的弦一下子紧绷了起来,他睁大眼睛,从温暖的幻觉中挣脱了出来。 第113章 “杀人犯”的妈妈(6) 胡松云? 许星薇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表情有些怔愣。 她忽然想起来,原身跟胡松云现在就是我知道我对你有意思,你也知道我对你有意思,但我们就是不戳破的关系。 在胡松云看来,原身虽然是个乡野村妇,但长得是真的挺漂亮的,好多城里的姑娘都比不上她好看,要是真有了什么关系,那他也不吃亏。 更何况平时还能从她身上捞到好东西。 至于原身,虽然她有家室,有丈夫有孩子,但她就是喜欢胡松云身上那股书生气,比农村那些粗人有魅力多了。 可她不方便做太出格的事,平时顶多就是跟胡松云交换一个暧昧的眼神,暗地里牵牵小手。 在这个年代,出轨可是大事,要是被人知道了,那可不得了,而且农村里人多嘴杂,一人一口唾沫钉子都能淹死人。 只不过现在文满正死了,原身成了寡妇,也就没有太多顾忌了,就算别人知道她跟胡松云有来往,顶多也只是说她不安分。 前段时间,只要原身得了什么好东西,胡松云偶尔就会来看她一次,说几句好听的话把她哄得晕头转向,然后东西到手,转身离开。 本来家里只有这个土炕能烧得热,所以冬天的时候,一家人都是睡在这个炕上的,可胡松云来的时候不确定,原身担心被发现,所以就把儿子女儿赶到了另一个房间去睡。 她也不在乎两个孩子会受冻,一心只有自己的情郎。 窗外的胡松云还在说话,压低声音道:“我只是想来看看你好不好,我知道你心里肯定难受,所以想来安慰安慰你,让我看看你吧?。” 他的语气里带着一种刻意营造的深情,仿佛每一个起伏都在努力地表达着内心的感情。 许星薇听得有些牙酸,她看了一眼旁边,文州和文遥应该都已经睡熟了,并没有听见这异常的动静。 虽然有些不情不愿,但她叹了一口气,还是从温暖的被窝里坐起了身,必须得早日跟胡松云划清界限,不然这事就是一个定时炸弹,指不定什么时候就爆炸了。 她穿上外衣,起身去把窗户打开了一小半。 刚打开一小半,许星薇就看见了胡松云的身影,他正轻轻地靠着窗户,面朝着她的方向,眉头微微皱起,仿佛在思考着什么重要的心事,却又带着一丝忧郁和深情。 但只有仔细观察一下,就能发现他的眉宇间不经意地流露出一种难以形容的自信与傲气。 在胡松云看来,自己虽然下乡了,但有朝一日肯定能回到城里的,他从小就在城里长大,跟现在身边这些乡下人是不一样的。 “星薇!”他一脸惊喜地看过来,手指动了动,好像想摸许星薇的脸,但又克制住了,只关切地问道:“你怎么样?那个人不负责任地走了,只留下你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星薇,我实在是太心疼你了。” 说得好像他有多善解人意一样。 许星薇面色一冷,反驳道:“什么叫不负责任地走了?满正是为了这个家,是出了意外,如果不会说话,就把嘴闭紧好吗?” 说话的时候,她直视着胡松云的眼睛,眼神如同被严冬侵蚀过的湖水,冷冽而深邃,泛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疏离冷淡,仿佛是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 即使有人想要竭尽全力想要跨越这道鸿沟,也只是徒劳无功,她的目光总是那么冷静,那么疏离,仿佛在看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 “星薇……”胡松云觉得自己好像是被无视了一样,过了好几秒,他才找到自己的声音,包容地说道:“我知道,你心里肯定是太难过了,我……” “胡知青。”许星薇打断了他的话,冷冰冰地提醒道:“大晚上的你跑来我窗前,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太不妥当了。” “什么?”见她这般冷漠,胡松云愣住了,下意识地反驳道:“可是以我们俩的关系……” “胡知青。”许星薇沉下脸来:“我已经结婚了,还有两个孩子,跟你能有什么关系!?请你说话小心一点,少说些有的没的。” 这种事毕竟不光彩,要是传出去了,轻则是被人说闲话,重则可能会上升到作风问题,胡松云一心想要回城里,肯定是不可能让这些事传出去的。 可如今看着许星薇这张冷艳的脸,再联想到起她平日里的温柔小意,一时间胡松云竟然还有些接受不了。 他皱紧眉头,眼神闪烁不定,仿佛在逃避着什么,努力压制着内心的波动。 “请你快点离开,以后也别再来,要是让人看见了,指不定又要传成什么样子了。” 听见这话,胡松云轻咳了一声,尴尬和难堪如同潮水一般,无法遏制地从他的每一个毛孔中涌了出来。 只不过他认定了许星薇应该只是在耍小性子,根本没在意他的话,不过他懒得哄,反正过两天就好了。 胡松云有些不忿地咬了咬牙,下一秒就换上了一副深情款款的模样,赶紧保证道:“好好好,你别生气,我现在就走,你先休息吧,好不好?下次我再来看你!” “我没生气,也没在开玩笑。”许星薇盯着胡松云自信又傲气的脸,冷冰冰地说道:“胡知青,麻烦你搞清楚,咱俩不熟,你可别再有下次了。” 胡松云的嘴唇嗫嚅了几下,好像想要再说些什么,许星薇却一脸冷淡地关上窗户。 他一脸茫然地站在冷风之中,看着自己空空荡荡的双手,缩了缩脖子,表情有些狰狞。 本来他以为这女人刚死了丈夫,自己特意赶来一安慰,肯定能够感动她的,没成想她居然翻脸不认人了,这次居然连吃的都没送给他! 怎么回事?她家那口子活着的时候,她整天花枝招展地勾引他,人死了,她反倒是成了贞洁烈妇了!? 胡松云搞不懂,想了想,还是觉得许星薇在欲擒故纵。 第114章 “杀人犯”的妈妈(7) 翌日,清晨。 阳光透过云层,洒在三棵树村的每一个角落,春风吹过,给这片土地带来了温暖和生机。 民居错落有致地排列着,大多是以土坯和木材为主要材料,房体厚重,墙面是粗糙斑驳的泥土色,屋顶覆盖着厚厚的草席或瓦片,可以抵御严寒的冬季和多雨的夏季,呈现出了一种古朴的风格。 麦场旁边的空地上有三棵特别大的榆树,历经百年风霜,依旧巍然屹立,这便是“三棵树村”这个名字的由来,树干弯曲盘旋,如同一条蜿蜒的巨龙,充满了力量和生命力,树冠就像一把巨大的绿伞,遮天蔽日。枝叶繁茂,层层叠叠,阳光透过叶间的缝隙,洒下了斑驳的光影。 村子周边环绕着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水是从山涧里流下来的活水,芦苇随着微风轻轻摇曳,形成一道自然的风景线,溪边的小路上,村民们来来往往,有的扛着锄头去田里劳作,有的则提着篮子去菜地里摘菜。 文州睁开眼睛的时候,整个人都还有些恍惚,他下意识地抬头看向了炕边站着的身影,他不记得昨天晚上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了,但他还记得许星薇和那个姓胡的知青说的话。 他以前见过他妈偷偷去给那个胡知青送吃的,明明是他和文遥多吃一口就要被打的好东西,她却给了那个知青好多,脸上的笑容是他没见过的,还说什么“下次我再来给你送。” 那个知青还拉她的手,她虽然红了脸,像是受了惊吓一样,却并没有挣开。 文州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但他知道他们这样肯定是不对的,不然也不会在看见他以后瞬间就白了脸。 那天非年非节,他妈却破天荒地煮了两个鸡蛋给他和妹妹吃,旁敲侧击地问他看到了些什么,还有没有看到其他人等等。 确定只有他看见以后,她才放下心来。 直到不久之后,村子里发生了一件事。 那天正好是放映员来村里放电影的日子,大人小孩从四面八方涌来,都围在喇叭前等待,麦场上早早就挤满了看电影的人。 夜色如墨,星光稀疏,空气中弥漫着新鲜麦草的清香和夜晚的凉意,麦场上的银幕在夜色中显得格外醒目,吸引着人们的目光,银幕上的画面随着情节的推进而变换,人们的情绪也随之起伏。 有的人席地而坐,有的人搬来了自家的板凳和椅子,还有的人干脆就站在人群中,踮起脚尖,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精彩的瞬间。 结果看到一半的时候,发电机坏了,放映员倒腾了半天也没弄好,没有办法,只能等到第二天才能继续了。 大家不情不愿地散场回家了,文州牵着文遥走在后面,还没离开麦场,就听人说刘家那个三十岁还没结婚的单身汉跟汤家的大儿媳妇在小树林里幽会,被人给堵住了。 两个孩子不知道幽会是什么意思,但现场一下子就沸腾起来了,大家一扫没法看电影的郁闷,露出了隐秘又兴奋的表情,他们对视一眼,也好奇地跟在人群后面过去了。 被抓住的那个男的还打着赤膊,瘦得跟猴儿一样,一脸菜色地提着自己松掉的裤腰带。 而女的身上的衣服也很乱,缩在一边,怕得哭个不停。 两人被团团围住,汤家的大儿子闻讯赶来,看见这一幕,气得双眼赤红,大骂一声,提着拳头就要上去教训这对奸夫淫妇。 现场一片混乱。 听着村里人指指点点的声音,不知道怎的,文州忽然想到了之前他妈和胡知青的事。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文州就明白了,他妈和这个姓胡的知青关系应该不正常,后来他爸回家的时候,他本来想把这件事告诉他,却不知道他妈提前说了些什么,他爸还反过来说他,让他别乱撒谎,胡知青愿意教他读书认字是好事,一定要好好珍惜,说不定以后就有出息了。 他爸走了之后,文州就被他妈打了一顿,她锁上门,扛着笤帚满院子追他,骂他是个白眼狼,她整天伺候他们,他还胡说八道。 最后她眼神不善地看着文遥,说道:“文州,你管好文遥就行了,不该说的话别乱说,懂不懂?” 看着他妈凶狠得有些扭曲的脸,文州立刻拉紧了妹妹的手,而文遥听不懂是什么意思,只是睁着一双懵懂的大眼睛 从那以后,文州把那件事压在心底,什么都不再说了,只是把文遥看得更紧了些。 可是昨天晚上,他居然听见他妈拒绝那个胡知青了,虽然他没敢动,没看见她的表情,但语气明显是冷淡到了极点,还夹杂着一点不易察觉的不耐烦。 文州像是要把房梁盯出花来。 眼神有些狐疑,又有些焦躁。 他搞不懂她想做什么,但以往常的经验来说,她肯定在不安好心,算计些什么。 与此同时,许星薇正在梳头,一头长发乌黑浓密,柔顺地垂落在肩头,露出来的小半张脸轮廓柔和,皮肤白皙如玉,细腻光滑,她面前是窗户,阳光洒在她的脸上,仿佛为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使她看起来更加美丽动人。 她的五官很秀丽,就像一朵初绽的花朵,清丽脱俗,充满了生机,每一处都很婉约和谐。 金色的光影在长而卷的眼睫毛间浮动,每一次眨眼都像是蝴蝶翅膀的轻轻颤动,瞳孔似星辰,璀璨明亮,眼尾有一点不太明显的朱砂小痣,鼻子挺直,像是山涧中的一座小巧而精致的石拱桥,嘴唇红润而饱满,有一点明显的唇珠,像是熟透的樱桃。 脸还是原来那张脸,但给人的感觉却很不一样。 许星薇转过头,朝文遥招了招手,眼睛弯得跟漂亮的月牙一样,柔声说道:“遥遥,来,妈妈帮你梳一下头发。” 听见这话,陷入沉思的文州一个激灵,猛地从炕上坐了起来。 他转头看去,动作却微微一顿。 只见文遥有些局促地站在许星薇面前,而许星薇坐在凳子上,动作轻柔地给她梳着头发,她发质是那种又细又软的,可能是营养不良的缘故,颜色有些枯黄,一觉睡起来,分叉的发尾总是会有些微打结。 文州虽然很照顾妹妹,但他毕竟只是个八岁的孩子,梳头发这种精细活干得笨手笨脚的,动作放得再轻,也会不小心扯到她的头皮。 许星薇很耐心,用梳齿沾湿了水,一点一点地把发尾的发结梳开,从文遥的表情能看出来,她并没有被扯痛,垂着脸,大眼睛乖乖地眨了两下。 把头发梳理整齐以后,许星薇从桌上的梳妆盒子里挑了一个带花的发圈出来,把文遥过肩的头发在脑后扎成了一个辫子。 妹妹的眉眼跟妈妈的有几分相似,特别是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两母女这样挨在一起,文州竟然从他妈的脸上看出了对妹妹的宠溺和温柔。 文州觉得自己肯定是生病了,都出现幻觉了。 他抿紧嘴唇,默默地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 温热的,不烫。 文州又默默地把手放了下来。 许星薇不知道文州在想些什么,她看着乖巧的文遥,忍不住轻轻捏了捏她的脸颊,笑着说道:“哎呀,这是谁家的小姑娘呀,长得这么可爱!” 听出妈妈在夸自己,文遥的表情有些惊讶,眨了眨眼睛,不好意思地埋下了脑袋。 文州却再次打起了精神。 阴谋,绝对是阴谋! 说不定他妈就是想把妹妹给卖了,没错,她一直嫌妹妹是个小哑巴,早就有这个心思的! 第115章 “杀人犯”的妈妈(8) 文州从床上爬起来,斗志昂扬地把脸洗干净,他一定会盯紧他妈的,绝对不会让她伤害文遥! “州州,遥遥。”这时,温和的呼唤声在院子里响起:“来吃东西了。” 许星薇起得比两个孩子早,特地在灶上炖了一小锅白粥,文家的条件并不差,毕竟文满正生前是个吃苦耐劳的踏实人。 而且一小把米就能炖出一锅粥,大米已经煮至软糯,质地细腻柔滑,入口即化,当早餐吃正好。 文州和文遥有些茫然地坐在桌子旁边,平时他们一天最多也就吃两顿饭,而且吃得还很随便,只有过年过节才吃得好些。 更别说早餐了,他们根本就不吃早餐的,脑子里都没有“早餐”这个概念。 淡淡的米香扑鼻而来,他们看见许星薇把一罐白糖放到了面前,笑着问道:“吃甜粥吗?妈妈给你们放一点白糖。” 文州很戒备,没有说话,而文遥喜欢吃甜的,她第一次吃到白糖的时候,眼睛都亮了,只可惜她妈只是用筷子沾了一点给她尝。 那天她偷偷摸摸地咂巴了一天嘴,忍不住想要回忆那股甜味。 文遥有些犹豫,但想起今天早上妈妈的温柔,她轻轻点了点头,小心翼翼地用手指指了一下白糖。 许星薇笑了笑,舀了满满一勺白糖放进白粥里,搅拌了几下,把碗推到两个孩子面前,温声说道:“吃吧。” 加了白糖的白粥呈现出温暖的光泽,本身的清淡与糖的甜蜜完美融合,既有大米的朴素香气,又有白糖的甜香。 喝一口,白糖的甜度恰到好处,既不会掩盖白粥本身的清淡,又能为其增添一份甜蜜的味道,甜而不腻,滑而不稠,还热乎乎的,口感十分舒适。 文遥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竟然再次尝到了第一次吃到白糖时的甜蜜。 喝了一小口的文州偷偷咂摸了一下味道,见妹妹喜欢,他抬起碗,准备再拨一些给她。 “锅里还有。”许星薇阻止了他,柔声说道:“你自己吃自己的,等会儿吃完了再去舀就行。” 居然还能吃吗? 文州看着许星薇,缓缓放下了手,没有再坚持把自己碗里的粥拨给文遥。 许星薇还准备了三个咸鸭蛋,放在缺了一个口的碗里,鸭青色的蛋壳很漂亮。 她没喝甜粥,而是准备用白粥配咸鸭蛋。 许星薇轻轻敲开蛋壳,露出里面白嫩而富有弹性的蛋白,蛋黄则呈现出一种诱人的深红色,仿佛夕阳下的晚霞,绚烂而迷人。 用筷子轻轻一戳,蛋黄便流出金黄色的油汁,散发出浓郁的香气,让人垂涎欲滴。 文州和文遥吃饭很乖,都不用人管,自己就剥开了咸鸭蛋的壳。 一口咬下去,咸鸭蛋的味道便在口腔中弥漫开来,蛋白口感细腻,带有微微的咸味,而蛋黄则更加丰富多彩,既有咸香的口感,又有沙沙的质感,还有油润的香气,三者相互交织,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味觉体验。 文州和文遥已经顾不得其他的了,许星薇看着两个孩子像咸甜永动机一样,一口蛋一口粥,把锅底都刮干净了才停下来。 这个早餐的分量不算多,但也不算少,三个人吃正好,吃完以后,文州和文遥的脸色看起来都要好了许多。 文州主动把碗刷干净,他现在已经打定主意了,不管他妈打的什么主意,给好吃的他们就吃,吃到肚子里就是他们的了。 “州州,遥遥。”等文州刷好碗,许星薇笑着问道:“我打算去县城一趟,你们要不要一起?我带你们去逛逛。” 前段时间原身在供销社定了几尺布,还买了一些东西,只不过家里出了事,要忙文满正的葬礼,一直都没去拿。 许星薇打算去拿回来,原身本来是打算用来给胡松云做新衣服的,而她巴不得跟胡松云撇清关系,自然不会给他做衣服。 两个孩子的衣服都不太合身了,许星薇决定给他们做两身新衣服,而且原身的衣服不少,不穿的用来改一下,也能给他们穿。 文州倒是去过一次县城,只不过年纪小,印象不深,文遥却从来没去过,只是听别人提过县城多好多好。 听到这个提议,她有些意动,转头看向了哥哥,大眼睛扑闪扑闪的。 文州一下子就激灵了。 来了!果然来了!说不定就是要去镇上相看买家了! 文州思考了一下,如果什么都不知道的话,他和妹妹会很被动,还不如主动出击! 于是他挺起小胸膛,坚定地答应道:“好!” 他必须得盯紧他妈,让她的阴谋诡计不能得逞! 第116章 “杀人犯”的妈妈(9) 现在还是春寒料峭,既然要出门,许星薇肯定要让两个孩子穿得暖和一些,只不过他们已经许多没有填过新衣服了,衣服都 她从衣柜底下翻了一件自己的外套出来,蓝色的,夹棉,没有什么装饰,看起来不算是太女气,这件可以给文州穿。 许星薇的个子不是很高,也就一米六出头,身材苗条而匀称,宛如一棵挺拔的杨柳,婀娜多姿。 文州看着许星薇手里的衣服,表情有些一言难尽,但他没说什么,乖乖地穿上的,对他来说,只要不挨饿受冻就是好事。 许星薇的衣服对文遥来说太大了,她又找了一件文州的外衣给她穿。 文遥是又瘦又矮,个子小小的一只,看起来就可怜巴巴的。 而文州虽然瘦,但个子却是比同龄人都要高一些的,整个人像一根瘦巴巴的竹竿子一样,他穿许星薇的衣服不算是特别夸张。 把衣服穿好以后,三人就出发了,还背了一个竹编的大背篓,等会儿可以用来装东西。 从三棵树村到县城距离还挺远的,所以大家要是想吃县城的话,基本都是挑在拖拉机进城的时候走。 在三棵树村,开拖拉机是何伯,大家都很尊敬他,一是他辈分高,二是会开拖拉机的人很少,大家都想方便一些,要是吵架了,谁好意思再坐人家的车。 等许星薇抵达村口的时候,何伯正好开着拖拉机从村子另一头过来,在土路上留下一道道深深的痕迹,发出了低沉而有力的轰鸣声。 这台庞大的机器就像是一道独特的风景线,虽然外表看起来粗糙,但却充满了力量,以醒目的红色和黄色为主,这使得它在绿色的田野中格外显眼。 拖拉机的造型很独特,前面是一个大大的、圆形的驾驶室,驾驶室后面是连接着长长的拖斗,平时是用来拉东西的。 如果大家要进县城的话,就是坐在这里,自己搬着小马扎,或者席地而坐,往上面挤一挤,不到一个小时就能抵达县城。 驾驶室内有舒适的座椅和操控台,操控台上布满了各种开关和仪表,这些都是驾驶员控制拖拉机的重要工具。 村子里的人都觉得,能学会开拖拉机真的是了不起,何伯也一直以这门手艺为傲。 “星薇,带你家文州上县城去呢?啥?你家文遥也去?” 毕竟都是一个村的,每家每户是什么情况,大家基本上是了解的,见许星薇还带着一直不喜欢的小哑巴女儿文遥,都觉得还挺稀奇的。 面对其他人的疑问,许星薇垂着眼睛,自然地说道:“嗯,带他们去县城看看满正以前上班的地方。” 此话一出,大家都不说话了。 毕竟文满正刚下葬,家里没有顶梁柱,许星薇走在路上的时候,遇见的村民都会关心地问两句,她都耐心地回答了。 虽然农村确实人多嘴杂,但大部分村民还是挺质朴的,人都会有些小心思,但只要不是坏心思就好。 见许星薇家里没了顶梁柱,只留下孤儿寡母,所以大家还是挺关心他们的,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其实文满正的父母和两个兄弟都还在村里,只不过关系很差,早就分了家。 说起文家的事情,当时闹得还挺凶的。 文满正是个老实人,这辈子做过最出格的事,可能就是为了许星薇跟家里闹了分家,断绝关系了。 文家一共三个儿子,文满正在家排行老二,俗话说的好,父母都会下意识地更偏爱第一个孩子和最后一个孩子,夹在中间的孩子就经常会被忽略。 而文满正虽然心有不满,但一面对他妈的哭诉,还是会把挣的钱都交给她保管。 后来他对许星薇一见钟情,追了她好久才把她娶进门。 现在结婚都是男方买三大件,自行车、手表和缝纫机,按理来说,文满正辛辛苦苦挣了这么多年的钱,应该是够买这些东西了。 结果到了要用钱的时候,他妈却拿不出来了,明明说是帮他保管钱,等他以后结婚了就给他,结果那些钱却用来给大儿子盖个房,小儿子讨了媳妇,早就拿不出一个子儿了。 而在这之前,文满正对这些事一点都不知道。 他爸妈还说,让他晚两年再结婚,再多攒两年的钱。 意思就是,反正钱他们是一分都拿不出来了,他要是想结婚的话,就只能自己再去攒。 因为这件事,文满正第一次跟家里翻了脸,大吵了一架,后来如果不是他去找一些亲戚朋友凑了钱,这婚可能早就结不成了。 文满正和许星薇结婚以后,第一件事就是跟家里分了家,其实后来他有试着想跟家里缓和关系,结果他爸妈一张嘴就是想从他手里要钱。 次数多了,他也就死心了,几家平时都是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了。 许星薇还记得,昨天文满正下葬的时候,文家人只有他大哥文满刚来了一趟,其他人连面都没露。 所以说,虽然文家人还在,但许星薇和文州文遥两兄妹跟孤儿寡母没有什么区别。 当然,许星薇的娘家还是有人在的,只不过毕竟是邻村,来回一趟都得走一天,平时要是有点什么事的话,还是不能及时帮衬的。 好在许星薇不在意这些,她可以照顾两个孩子,也不会受人欺负, 而且现在是需要干活挣工分的,但工分多的苦力活是分不到她头上的,她不打算做哪些,她现在有两个孩子要养,必须得想个法子赚些钱。 加上文满正的赔偿金,她手里一共有不到三百块钱,还有一些粮票、布票和肉票,都不算多,但总比没有的好。 许星薇对这个年代不是特别了解,决定先看看,再做打算。 * 三人来的早,可以先挑一个好位置。 文州和文遥还是第一次坐拖拉机去县城,眼底都藏着些兴奋和好奇。 许星薇也是第一次坐,不过她有原身的记忆,还是知道要做准备的,她从背篓里拿出两个布垫子拼在一起,拉着两个孩子席地而坐。 拖拉机的斗子上很快就挤满了人,仿佛一个热闹的市集被压缩进了狭小的空间,大家几乎要紧紧地贴在一起,不留多少空隙。 好在许星薇三人来得早,倒是没怎么被挤到,她侧着身子,不动声色地用纤瘦的脊背把其他人跟文州和文遥隔开。 这是露天的,倒是闻不见什么异味,这也让人好过了许多。 拖拉机朝着县城出发了。 农村的土路沐浴在柔和的晨光中,宛如一条古老的脉络,深深地镶嵌在绿色的田野之间,这曲折而富有生机的线条承载着乡村的欢笑与繁忙,见证了岁月的更迭和季节的轮回。 两旁的稻田还挂着晶莹的露珠,微风吹过,露珠在叶尖上跳跃,发出细微而清脆的声响,野花野草自由生长,点缀着这条朴素的道路,散发出淡淡的香气,让人心旷神怡。 沿着土路前行,不时可以听到远处传来的牛羊叫声,还有农人挥舞锄头、挖土翻耕的声音。 这些声音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首美妙的乡村交响曲,让人感受到农村生活的宁静与和谐。 拖拉机的发动机轰鸣了一路,众人坐在斗子上,伴随着不规则的震动,让人在颠簸中感受到了激情与活力。 每一次抖动都强劲而有力,让人不由自主地与这片土地产生共振,虽然有些不适,但那种与大自然紧密相连的感觉却让人心生欢喜。 春风迎面吹过来,拂过脸颊,带来一丝丝清凉和淡淡的泥土气息。 文州一开始还特别警惕,但渐渐的,还是孩子的天性占据了上风,他牵紧文遥的手,凑在一起说小话。 两个小孩的眼睛都瞪得圆溜溜的,一直好奇地看着道路两旁的风景。 到目前为止,他们的人生一直困在一个小小的三棵树村里,他们还那么小,就连想去一趟县城都难如登天。 眼前的一幕幕对他们来说已经足够新奇了,这些都是与三棵树村相似,却又不同的风景。 许星薇没有打扰兄妹俩,只是安静地看着他们,眼眸中流转着温柔的笑意,如同清凌凌的风。 她又想到了文州和文遥原本的命运线。 文州用十四刀捅死了猥亵文遥的数学老师以后,淡定地回到了家,处理了凶器和血衣。 在那个年代,监控并不常见,什么Dna检测技术也根本就没有普及,就算有指纹有血液也没办法抓到凶手。 更何况警察在进行死者的社会关系排查的时候,文州这个名字根本就没有出现过,自然也不会引人怀疑。 没有人知道死者曾经对文遥做过什么,也没有人将这个小姑娘的自杀跟这起凶杀案关联起来。 很多人甚至还认为死者是一个好老师,死得很冤枉,学校还想给他办追悼会,只不过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个计划中途暂停了。 而在文遥的日记里,一共记下了三个猥亵过她的人。 文遥毕竟是个女孩子,从小就没有了爸爸妈妈,一直跟哥哥相依为命,虽然文州特别疼爱她,尽全力给了她最好的,但在很多方面还是会有疏漏的。 特别是关于女孩子发育方面的问题,还有男女之间的关系。 可是文州自己也是一个孩子,他八岁起就在照顾妹妹,一直到如今十九岁,光是赚钱就已经快要耗甘他的心神了。 不管是谁来看,都会说他做得已经够多够好了。 但文州却无法原谅自己,他固执地觉得文遥的死都是自己的错,一直深陷在自我厌弃中。 接下来的日子,文州一边赚钱,一边追查剩下两个人的身份,文遥没有明确提到他们的名字,只是用“魔鬼”来作为代称。 就像警察很难抓到凶手一样,他也很难找到这两个“恶魔。” 剩下那个“恶魔”特别狡诈,文州花了整整十六年追凶,在废弃大楼里用十四刀捅死了那个头发已经花白的男人。 几年前,前两起凶杀案因为相似的作案并案了,有一个女警察觉得这可能是一个时间跨度很长的连环杀人案。 而且零几年的技术比八几年要先进太多了,曾经留下了证物可以再次检测出不一样的证据来。 最后女警察追到了废弃大楼里,看见了刚杀完人的文州,那具尚且温热的尸体就躺在他脚边。 他没有逃,穿着一身血衣,嘴里叼着一支烟,冷峻的五官随着烟头的光明明灭灭,表情和举止甚至能看出轻松惬意的解脱。 十六年。 整整十六年。 他终于给妹妹报仇了。 文州抽完一支烟,掀起眼皮看向面前的警察,眼睛在阴影里亮得像一只兽。 他笑了笑,举起另一只一直藏在阴影里的手,将枪口抵在额头,毫不犹豫地扣下了扳机。 从一开始,文州就一直在责怪自己没有照顾好文遥,让她遭受了那么多痛苦,他早就想好了,等给她报了仇,他就离开这个世界。 就算这么多年过去,他已经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了,但他却没有丝毫留恋,无论是对权势,还是金钱。 他早就深陷地狱,唯有死亡,才是救赎。 回忆完毕的许星薇看着面前两个鲜活可爱的小豆丁,眼神柔和得不像样。 还好,这次有她在,她一定不会让他们走到那个悲剧结局的。 她想让文遥开心快乐地好好长大,不要再遭受那些痛苦。 她想让文州做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为了自己的未来而努力。 另一边,文州的脊背缓缓变得僵硬起来,文遥转过头,一脸疑惑地看着哥哥。 小姑娘虽然不会说话,但兄妹俩关系特别好,可以说是心有灵犀,只一个眼神,文州大概就能明白她想说什么。 文州的脊背有些发麻,他垂着脑袋,生气又茫然地嘀咕道:“你说她到底想干什么?”为什么要用那种眼神看他们!? 文遥拉着他的手甩了甩,眼睛有些发亮。 我觉得她变得好温柔呀,哥哥,我有些喜欢她了。 文州有些犹豫地跟文州对视了一会儿,缓缓摇了摇头,小声提醒道:“不行,还是别跟她太亲近了。”他不相信人能突然就改好。 文遥还是听哥哥话的,闻言乖乖地点了点头。 第117章 “杀人犯”的妈妈(10) 四十分钟以后,拖拉机停在了县城门口。 跟三棵树村相比,县城确实是繁华了很多,街道两旁是一排排老式楼房,青砖红瓦散发着岁月的沧桑,楼道里传来阵阵家常的谈笑声,偶尔夹杂着孩子的嬉戏声,显得温馨而亲切。 县城的中心是一条繁华的主街,在这个年代,国家会专门打击投机倒把的行为,除了国营供销社以外,没人敢大张旗鼓地做买卖。 拖拉机拉村民进城,大家都会自发地给何伯一些钱或者是东西当做车费。 许星薇给了何伯两角钱,跟其他人告别以后,她就带着文州和文遥朝供销社走去了。 一路上,文州和文遥跟在许星薇旁边,手牵着手,有些拘谨地走在路边,好奇地看着两边的风景。 小县城不是特别大,走了不到五分钟,他们就看见了供销社的大门,门口悬挂着大大的红色招牌,上面用白色字体写着“供销社”三个字,非常醒目。 因为只有供销社可以光明正大地卖东西,所以里面的人很多,可以说是热闹非凡。 大家忙碌地穿梭在货架之间,或站或蹲,认真地挑选着商品,谈笑声、议价声此起彼伏。 代销员是个姓方的大姐,态度热情亲切,总是耐心地解答大家的问题,跟大家的关系还挺不错的。 代销员这个职业非常受欢迎,平时不算忙,但待遇很不错,就负责发购物票、收款、算账等工作。 而且必须要有点门路,或者家里有点关系,才能当上这个代销员的。 三人走进供销社,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货架,上面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商品,在这个物资相对匮乏的年代,这些东西算是齐全的了。 从日常生活用品如盐、糖、布料,到农业生产资料如种子、化肥、农具,供销社里的商品几乎满足了人们所有的生活需求。 文州和文遥差点惊呆了,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好东西,空气中仿佛都能闻见甜滋滋的味道,就像梦境一样。 因为原身经常来供销社买东西,加上长得漂亮,所以代销员方大姐对这张脸还挺眼熟的,便主动问道:“哟,小许啊,今天是不是来看布的?” “芳姐。”许星薇笑着打了个招呼,从兜里掏出了提前准备好的布票,说道:“嗯,想给两个孩子做两身新衣服。” “哎呀。”方大姐有些吃惊地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她旁边的文州和文遥,难以置信地问道:“你都结婚啦?”不对,孩子居然都这么大了? “嗯。”许星薇看了看两个小豆丁,温声说道:“大的那个都八岁了。” 方大姐咂了咂嘴:“啧啧,真是看不出来,你看着还跟个没出嫁的姑娘一样呢。” 许星薇没有提到自己现在已经是寡妇了,只是笑了笑,她打算扯十尺布,现在是春天,天气一天一个样,很快就要热起来的,做两身短袖短裤绰绰有余。 更何况家里还有文满正的衣服,到时候把布料裁了改一下,可以给两个孩子穿。 “州州,遥遥。”她微微弯下腰,指了指面前的布料,温声问道:“你们喜欢哪个颜色?” 既然是个小孩做衣服,肯定要选个他们自己喜欢的颜色了。 文州和文遥惊讶地眨了眨眼睛,像是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 许星薇拿浅桃花色和嫩鹅黄色的布料在文遥的身上比划了一下,思索道:“遥遥皮肤白,长得可爱,这些颜色都挺适合的,遥遥有喜欢的吗?” 她还很自然地问道:“州州,你觉得妹妹穿哪个颜色好看?” 许星薇的询问再自然不过了,文州下意识地循着她的问题思考了一下,回答道:“都好看。” 在他眼里,妹妹就是天底下最可爱的小孩,穿什么颜色都好看。 话一出口,反应过来的文州有些尴尬,他快速地眨了两下眼睛,见许星薇还在认真地挑布料,不由得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他本来就觉得他妈变化太大了,在单方面地提着一股劲,想要戳穿她的真面目,没想到居然不知不觉地有些松懈了。 而文遥在垂着睫毛,大大的眼睛里充斥着小心翼翼的惊喜,从小到大,她都是捡哥哥的旧衣服穿,颜色大都是暗沉的黑色或者灰色。 其实她很羡慕其她同伴,有新衣服穿,颜色和款式在旁人看来虽然很一般,但对她来说已经很漂亮了。 文遥怯怯地摸了摸那个如雾般的浅粉色布料,打完竞技不自觉地流露出了喜欢他她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一样。 “遥遥喜欢这个吗?” 许星薇注意到了文遥的表情,她毫不犹豫地那是那块布料,笑吟吟地说道:“那就要这个。” 她比划了一下宽度和长度,认真地计划道:“够给你做一条小裙子了。” 现在大部分人家的旧衣服都是自己补的,新衣服都是自己做的,文家家里也有缝纫机。 裙子? 文遥抬头去看许星薇,跟只眼巴巴的小狗一样,看着就特别容易让人心软。 她被文州保护得很好,虽然懂事,但毕竟只是个五岁的小孩子,心里还是很渴望母爱的。 以前她觉得妈妈不喜欢自己,所以从来不敢往妈妈面前凑,可是现在她真的觉得,妈妈好像变了。 从妈妈身上,文遥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柔,这让她不由自主地沦陷进去了。 许星薇心都软了,轻轻揉了揉文遥的小脑袋,一脸自豪地说道:“我们家遥遥这么可爱,肯定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以后妈妈再给你做其它颜色的裙子,咱们凑满满一个衣柜。” 文遥眨巴了两下眼睛,眼底流露出了些许藏不住的向往和孺慕之情。 “州州呢?” 许星薇转头去看文州,文州故作不在乎地板着脸,嘟囔道:“我没有什么喜欢的。” “啊!”文遥急了,喉咙里发出短短的气声,赶紧扯了扯哥哥的袖子,然后指了一下天蓝色的布料,最后眼巴巴地看着许星薇。 她很懂哥哥的!哥哥明明在偷看这个,他肯定喜欢! 猝不及防就被妹妹卖了的文州:“……”尴尬得连鞋子里的脚趾头都抠紧了。 许星薇没有戳穿他,只是笑了笑,把蓝色的布料也拿了起来,温声说道:“看来遥遥觉得哥哥穿这个颜色好看。” 闻言,文遥点了点头。 哥哥,好看! 文州默默地撇开了脑袋,耳根有些发烫。 把捆好的布料放进背篓里,许星薇打算再逛逛,带着两个小孩穿梭在货架之间。 这不逛不知道,一逛吓一跳,这一罐800g的麦乳精居然要四十块钱,要知道,现在猪肉也才八毛钱一斤,怪不得都说麦乳精算是稀有物。 不过其他东西的价格还算是合理,比如说大米和盐都是一斤一角五分钱,白面是一斤一角八分钱,白砂糖是一斤七分钱等等。 许星薇给两个小孩买了牙刷,买了香皂和肥皂,还斥四块钱的巨资给他们各自买了一双球鞋。 穿上这种好鞋子,他们还很不习惯,鞋底柔软而富弹性,像是踩在云朵上一样轻飘飘的,仿佛整个世界都变得柔软了起来。 许星薇蹲下身,按了按鞋头,鞋面贴合着脚掌,既不过紧也不过松,恰到好处地包裹住了双脚,轻盈而舒适。 文州的脚趾头动了动,表情有些放空,这种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舒适和自在,仿佛让整个人都放松下来,忘记了疲惫和束缚。 买完东西,结完帐,许星薇带着文州和文遥离开了供销社,好不容易来一趟县城,她决定带他们逛一逛。 * 刘癞子是个无所事事的混混,整日跟一群兄弟在城市的角落里游荡,他们年纪不算大,却早已沾染了一身的陋习。 他们经常穿着破旧的衣服,沾满了尘土和污渍,平时就喜欢聚集在一起抽烟、打牌、聊天,谈论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偶尔还会因为一点小事而大打出手。 他们中大部分人都没有固定的住所,晚上可能睡在桥洞下、废弃的建筑物里,或者随便找个角落蜷缩成一团。 刘癞子他们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蹲守在供销社门口,看谁花大手笔买了多的东西,并且看起来好欺负。 如果运气好,说不定能搞到一点好东西,要么换些钱,要么吃一顿。 这天,刘癞子照例又跟两个兄弟蹲守在供销社门口,他明明还年轻,看起来却格外沧桑,皮肤略显松弛,布满了不均匀的色斑,让人一看便觉得不甚舒服。 眉毛稀疏而杂乱,像是随意生长的野草,毫无章法,眼睛是这张脸上最引人注目的部分,小而深陷,眼神游移不定,时而眯成一条缝,似乎在窥探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哎看那个,带两个孩子那个女的。”忽然,刘癞子使了使眼色,笑嘻嘻地说道:“你们看她还背着个背篓,应该买了不少东西吧?” 说话间,他的嘴角还挂着一丝难以名状的微笑,不是友善或愉悦的笑,而是一种带着几分猥琐和狡黠的笑意。 一咧嘴,那两排黄色的牙齿便暴露无遗,看起来恶心极了。 “嘶。”刘癞子旁边的兄弟倒吸一口冷气,激动地说道:“诶诶诶,兄弟们,别说,她长得还挺漂亮的!” 这人说话时的动作也显得异常猥琐,扭动着身体,不自觉地用手摸摸下巴,又捏捏鼻子,这些小动作都透露出一种说不出的猥琐气息。 “哟呵!”刘癞子这才注意到女人漂亮的脸,又白又嫩,摸起来肯定滑溜溜的,一时间不由得有些气血上涌。 “走。”刘癞子捂了捂发热的鼻子,朝两个兄弟招了一下手:“跟上去看看。” 很快,他们就尾随着三个人来到了一条偏僻的小巷子附近。 这条小巷子隐藏在县城的角落里,两旁是高矮不一的老旧房屋,墙面斑驳,透出岁月的沧桑,屋顶上、瓦片间都长满了青苔和野草。 小巷里的光线昏暗,勉强照亮着路面,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潮湿而古老的气息,夹杂着些许泥土和青苔的味道,偶尔一阵微风吹过,带起地面的尘土和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打破了小巷的宁静。 这条小巷子平时很少有人经过,偶尔会有几只流浪猫穿梭在其中,它们的身影在昏暗的光线中下显得神秘而敏捷。 偶尔还会传来几声狗吠,给这条偏僻的小巷增添了几分生动和活力。 “小妹妹。”见四下无人,刘癞子三人搓了搓手,迫不及待地围了上去,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黄牙,假惺惺地说道:“这背的是什么呢?看起来有点重呢,哥哥们来帮你拿好不好?” 看着不怀好意的三人,年轻女人,也就是许星薇的表情却很淡定,反而是她旁边的文州忍不住,一脸警惕地挡在了她和文遥的面前。 “你们想干什么!” 文州看起来年纪不大,小身板还很瘦弱,但脊背却挺得很直,不见一丝颤抖和退让。 他直视着刘癞子三人,漆黑的眸子很坚定,只是细看之下,还是会发现眼底还是藏着几分焦灼和不安。 他能勇敢地站出来,却不意味着他不会害怕,对面是三个成年男人,他就是一个孩子,不说一打三,一打一都不知道有没有胜算。 但他是小男子汉,保护妹妹是他的责任,而且虽然他还很怀疑他妈,可他也不会让其他人欺负她。 文遥有些害怕,表情怯怯的,大眼睛里含着泪花,却倔强地不肯流下来,反而还瞪着刘癞子他们。 见状,许星薇摸了摸面前文州的脑袋,温声说道:“放心,州州,没事的。” 真的,不是她盲目自信,而是眼前这三个人一看就没一个能打的,她一个人对付完全不成问题。 文州转头看了许星薇一眼,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这小孩的眼神有些无奈。 “你们在做什么?” 正当许星薇摩拳擦掌,准备大显身手的时候,一道低沉冰冷的男声忽然在巷口响起,把刘癞子三人吓了一个激灵。 第118章 “杀人犯”的妈妈(11) 一群人转头看去,来人是一个看着很年轻的男人,约摸着也就二十来岁的样子,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单衣。 他的五官生得很俊朗,眉毛浓黑,眼睛很亮,鼻子生得很好看,鼻梁高挺,山根平直,个子很高,宽肩长腿,肌肉结实,充满了野性。 这人一看就不是个好惹的,站姿看起来像是个练家子。 刘癞子他们好像是认识对方,一看见这人,他和他的两个兄弟一下子就噤声了。 三人的眼睛里充满了惊恐,瞳孔似乎因恐惧而微微放大,闪烁着不安的光芒,整个身体都微不可察地颤抖了起来,如同秋风中的落叶,随时都会被恐惧的风暴席卷而去。 “霍哥。”刘癞子搓了搓手,强压着恐惧,一脸谄媚地说道:“这是你认识的人?我们哥几个就是开个玩笑,没想做啥,您别误会了。” 男人的眉眼发沉,他不欲多言,只是挥了挥手,冷声呵斥道:“赶紧滚。” “谢谢霍哥,谢谢霍哥,我们马上就滚!” 话音未落,刘癞子三人就麻利地滚蛋了,跑得飞快,身影一下子就窜不见了,跟逃命一样。 许星薇眨了一下眼睛,她觉得这个男人长得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只是一下子却想不起来了。 她想了想,没想起来,只能礼貌地道了谢:“刚才真是谢谢了。” 男人看了许星薇一眼,一脸平静地点了点头,俨然一副随手做好事,并不是很在意的模样。 他主动说道:“我送你们出去,在这里最好不要走人少的巷子,容易遇到危险。” 许星薇点了点头。 文州牵着文遥跟在后面,用羡慕的眼神偷偷看男人,不知道他以后能不能也长这么高,看起来好厉害的样子,坏人一看见就害怕。 男人他个子高,腿很长,迈一步抵得上两个小孩追两步,所以不动声色地放慢了脚步。 他一边走,一边随口介绍了自己。 听男人说自己叫霍长生,许星薇一下子就反应回来了,惊讶地问道:“是三棵树村的霍家吗?” 霍长生也有些惊讶,打量的目光落到了许星薇的身上,应了一声,有些不确定地问道:“是,你是?” 他记性一向很好,但却对眼前这张脸没有什么印象,明明是一张见过就不会忘记的脸,他不可能没有印象的。 “啊你应该不认识我。”许星薇笑了笑,说道:“我叫许星薇,文满正是我丈夫。” 要知道,在以前的三棵树村,霍家是大户人家,是地主,后来打地主,分土地,霍家一下子就没落了,成分不好,日子就过得很艰难了。 到了这一辈,霍家就剩下一个霍长生和霍奶奶了。 只不过霍长生是个特别有出息的人,在这个有局限性的时代,在这个偏僻落后的小山村里,他却是第一个有勇气走出去的人。 毕竟虽然外面的世界日新月异,可很少有人能抓住机遇,下定决心真正走出去,三棵树村是大家土生土长的地方,没人敢轻易挪窝。 而霍长生,就成了三棵树村里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他很小就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学到了很多技能,还考到了票子(驾驶证),进了运输队,每次跑一趟,就能带回来不少好东西,大家看了都眼热。 霍长生如今二十三了岁还没结婚,主要是他家成分不好,不然以他的长相和能力,早就吸引了无数姑娘的目光了。 许星薇十八岁嫁到三棵树村,到现在已经快十年了,但却没见过霍长生几面,两人可以说是从来没有过交集。 霍长生从十三四岁开始就经常在外面奔波了,后来他有了出息,在县城里买了房,还开着运输队的大车回来接他奶奶去县城里过好日子。 当时车厢里面放的东西都是他从外省新买的,其中不乏一些大家连见都没见过的大件,甚至还有昂贵的彩电。 这件事赚足了眼球,那天几乎整个村子的人都去围观了,原身也去凑热闹了,隔着人群,她看见了意气风发的霍长生,心里羡慕得不得了。 回到家她就跟文满正吵了一架,她骂他没出息、没本事,别人比他年纪小都知道要钻研挣钱,而他却只知道种地。 而从那以后,村子里对霍长生的风评也变了,从成分不好、命不好变成了有实力、有本事、能挣钱。 只不过霍长生并不在意这些,这个小村子阻拦不了他的脚步,他的未来是星程大海,并不会因为流言蜚语而停下。 听见许星薇的话,霍长生的脚步莫名顿了一下,状若无意地呢喃道:“文家?原来是这样啊……” 近些年霍长生大部分时间都住在县城里,时不时会回去三棵树村看奶奶一趟。 之前他是打算开车去接奶奶到县城住的,可是老人家舍不得离开老房子,不想离开这个熟悉的地方,住了一段时间就又闹着要回去了。 霍长生每次回村都是在家里陪奶奶,对村子里的事都不太关心,而且时光流转,一部分人他都已经不认识了。 比如什么谁家新添的媳妇和孩子啦,他没见过,自然不记得,只是记得一些村里老人和同龄人。 只不过奶奶前年去世了,霍长生就很少回去了。 但他是知道文家的,毕竟当年文家分家的事闹得挺大的,二儿子文满正结婚没多久,就跟家里分了家,村子里的人都说是为了他的新媳妇。 他的目光又掠过文州和文遥,表情有些一言难尽,问道:“那他们是你的孩子?” “嗯。”许星薇点点头,给双方介绍道:“我儿子文州,女儿文遥,这位是村里霍家的……额,就叫哥哥吧。” 文州早就认出了霍长生,乖乖地唤了一声:“长生哥。” 文遥不会说话,但还是露出了一个乖巧可爱的笑容。 两兄妹之所以对霍长生印象深刻,一是总是听村里人说起这个有本事的人,二就是他们曾经吃过霍长生给的东西。 霍长生以前每次回村看望奶奶的时候,都会带很多东西,心情好的话,还会给跟在后面的孩子们分一捧糖或者几块甜糕吃。 文州和文遥也在其中,他们一直都觉得,这个哥哥是个特别好的人。 第119章 “杀人犯”的妈妈(12) 现在正是饭点,为了表示感谢,许星薇本来想请霍长生吃午饭,只是他等会儿还有事,便婉拒了。 许星薇没有强求,真诚地说道:“那你先忙,下次有机会再请你吃饭。” 霍长生本来没打算答应,毕竟帮个忙对他来说只是举手之劳,但余光掠过许星薇的脸时,却莫名停顿了一瞬,下意识地低声应道:“……好。” 见他答应了,许星薇眼眸一弯,眼尾流泻出了真情实意的笑意。 把三人带出小巷以后,霍长生没有多留,只是微微点头,打了声招呼便抬脚离开了,走到转角时,他无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很快又收回目光,背影消失在了墙后。 看着两个小孩,许星薇一挥手,笑着说道:“州州,遥遥,饿不饿?走,妈妈带你们去吃好吃的!” 文州和文遥都生得太瘦弱了,正是长个子的年纪,必须多吃点有营养的补一补。 现在这个年代,小县城的街上几乎看不见路边摊,个人营业的小馆子也特别少见,要想在外面吃饭的话,一般人都是买些包子馒头、或者油条大饼,要想吃好一点,吃上热菜热饭,或者热乎的面条饺子,就得去国营大饭店,就是价格要贵一些。 价格不是问题,家里暂时还不缺钱,起码吃饱喝足是没有问题的,许星薇希望两个小孩每一顿都能吃好一点。 看着许星薇的笑脸,文州默默牵紧了妹妹文遥的手,总觉得妈妈最近的变化很大。 许星薇没在意,蹲在两人面前,平视着他们的眼睛,轻声笑道:“走,妈妈带你们去饭店搓一顿。” 饭店? 文州和文遥都有些惊讶,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要知道,谁家小孩要是能去国营大饭店吃上一顿的话,哪怕只是吃一碗面条,回家也是要跟小伙伴吹嘘很久的。 就拿他们二伯家的堂哥文宗来说,六岁那年去饭点吃了两个卤鸡蛋,到现在还时不时会拿出来吹嘘一番。 其实一般人家也不是吃不起饭店,但是大部分人都舍不得花这个钱的,除非有求于人,或者感谢别人,才愿意狠一狠心,到饭店去搓一顿。 文州和文遥半信半疑地跟在许星薇身后,很快,三人就穿过这条街,来到了国营大饭店的门口,映入眼帘的是那扇木质大门,经过岁月的洗礼,显得古朴而厚重,门上的油漆有些斑驳脱落,露出了一小片木头的本色。 透过擦得锃亮的玻璃,还能看见里面穿着统一服装的服务员正在忙碌地穿梭着,胸前佩戴着工作牌,态度热情而周到,为客人点餐、送菜,不时地露出亲切的笑容。 见许星薇毫不犹豫就要往里走,文州和文遥反倒是停下了脚步,文州抿紧嘴唇,伸手拉住了许星薇的衣角,因为太过用力,微微发白的指尖还在轻微颤抖。 察觉到阻力的许星薇回过头,温声问道:“州州,怎么了?” 文州像个小大人一样,板着小脸,严肃地提醒道:“这里,很贵。” 一旁的文遥也附和着点了点头,表情有些不安,她从来没有来过县城,也没有来过这种地方,整个人显得很局促,小手将哥哥抓得更紧了。 许星薇蹲下身,用手指点了点两个小孩的脸颊,笑着安抚道:“小朋友不用操心钱的问题,妈妈有钱,起码让我们吃饱是没有问题的,而且这里就是吃饭的地方而已,我们来这里只是为了填饱肚子,不用想太多。” 文州和文遥还是有些犹豫。 许星薇继续耐心地说道:“妈妈既然带你们到这里来,心里肯定是有数的,不会打肿脸充胖子,吃了饭却拿不出钱,让你们被扣在这里刷盘子的。” 说到最后,她还开了一个小玩笑。 闻言,文遥忍不住咧嘴笑了一下,这一笑,小脸也不皱着了,整个人都有些放松下来,看起来不像刚才那么局促了。 见妹妹笑了,文州也没再犹豫,点了点头。 虽然还搞不懂妈妈到底想要做什么,但起码现在的生活比以前的好,不会挨饿,不会受冻,有吃的就赶紧吃饱,暂时不用太担心。 就算她真的是想让他们到这里刷盘子,那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达成一致以后,文州和文遥就跟着许星薇走进了国营大饭店内。 推开大门,一阵熟悉的饭菜香味扑鼻而来,混合着各种食材的香气,让人忍不住垂涎欲滴,饭店内部,宽敞明亮的大厅里摆放着几张木质圆桌和椅子,桌子上铺着白色的桌布,四周的墙壁上挂着一些宣传画和标语,能感受到这个时代的氛围。 除了一楼,二楼是包厢,基本只有请客吃饭的人才会加钱订包厢。 饭店的菜品虽然没有多丰富,但每一道菜都是精心制作的,餐桌上能看见肥而不腻的红烧肉,鲜嫩爽滑的清蒸鱼,酸甜酥脆的锅包肉等等家常小炒。 三人一进门,很快就有服务员迎了上来,并且在许星薇的授意下,给他们安排了一个靠角落的桌子。 文州和文遥是第一次到这种地方,哪怕心里有了准备,但还是怎么都不自在,为了让他们不那么拘谨,许星薇特意让服务员安排的靠角落的位置,坐在这里一点都不引人注目,他们会觉得比较有安全感。 许星薇接过菜单,随口还跟服务员聊了几句,毕竟她对这个年代的点菜方式不是太了解。 服务员也没有看不起他们,仔细地给他们介绍了起来。 见许星薇态度从容不迫,受到影响的文州和文遥也渐渐放松了下来,整齐划一地仰着小脸,认真地听着她和服务员的对话。 文州和文遥都还不识字,许星薇便耐心地给他们介绍了一下有哪些吃的,还问他们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文州拿不定主意,认真地说道:“都可以。”这是实话,他们不挑,能吃饱就行。 文遥点了点头,表示哥哥说得对! 许星薇便自己拿主意了,她点了两碗面条和三块大肉排,服务员说了,面条的分量很大,不用点三碗,到时候帮忙分成三碗就可以了。 除此之外,她还点了一份红烧肉和炒豆腐皮,这个年代的饭店的付款方式比较特别,就拿这一碗大肉面来说,如果有粮票的话,那就是二两粮票加八分钱,如果没有粮票的话,那就是一角两分钱。 见许星薇这般自然冷静,文遥的眼睛亮亮的,有些崇拜地看着她,妈妈的形象在她眼中一下子就变得有些高大了。 文州虽然没说什么,但态度也有些松动。 当大人挡在孩子面前的时候,哪怕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孩子们也总会觉得她很厉害。 许星薇悄悄挺直腰背,忍不住捏了捏文遥的小脸。 饭店的菜都是现做的,而且不是提前预约,所以出餐不是特别快,等了快半个小时,许星薇点的菜才上齐。 虽然吃了早餐,但现在时间有些晚了,两个小孩都饿坏了,立刻就拿起筷子,埋头苦吃了起来。 面条是手擀面,劲道有弹性,入口即化,带着一丝丝微妙的嚼劲,仿佛在舌尖上跳起了欢快的舞蹈,而面上的肉块更是点睛之笔,瘦肉与脂肪交错,肉质鲜嫩多汁,咬一口下去,肉汁四溢,与面条的细腻口感完美融合,仿佛奏响了一首美味的交响曲,肉的香味浓郁而深沉,让人不禁陶醉其中,回味无穷。 再配上那浓郁的汤汁,咸鲜适中,香醇可口,每一口都仿佛能品尝到汤汁在口中流淌,金黄色的面条、红亮的肉块、翠绿的葱花,还有那浓郁的汤汁,共同构成了一幅五彩斑斓的画卷,让人忍不住想要大快朵颐。 红烧肉是招牌菜,色泽红亮,诱人的光芒在肉块表面流转,闪烁着诱人的光泽,每一块红烧肉都肥瘦相间,肥的部分晶莹剔透,瘦的部分则纹理分明,在烹饪的过程中完美融合,呈现出一种难以言喻的和谐美感, 混合了酱香、糖香和肉香的复杂香气,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味道,让人垂涎欲滴,当用筷子轻轻夹起一块红烧肉时,它会在筷尖上微微颤抖,仿佛在展示它的鲜嫩多汁,放入口中,那种醇厚的口感和浓郁的香味立刻在口腔中扩散开来,让人仿佛置身于一场美味的盛宴之中。 说这是盛宴也不错,毕竟一般人家只有过年才能这样放肆吃肉的。 文州和文遥吃得连头都来不及抬了,跟小狗一样,吃得十分认真,每一口肉放进嘴里的时候都很虔诚。 另外,搭配的豆腐皮很清爽,薄如纸,透亮而有韧性,每一片都像是精心剪裁的艺术品,在热油的翻炒下逐渐舒展开来,边缘微微卷曲,呈现出诱人的金黄色泽, 炒豆腐皮散发出阵阵浓郁的豆香,这种香气清新而自然,在炒制的过程中逐渐吸收了油香和调料的味道,变得更加鲜美可口,吃起来酥脆而又不失韧性,口感层次很丰富。 这个年代的菜和肉都没有科技和狠活,吃起来味道特别好,而且分量确实不小,很讲究。 许星薇吃得很开心,文州和文遥也是,两个小孩排排坐,吃相谈不上文雅,但看起来也不烦人,旁人看了只会觉得他们吃得很香,他们甚至很认真地把最后一口汤都喝干净了。 吃饱喝足以后,许星薇没急着走,两个小孩吃得很饱,肚子都吃得圆鼓鼓的,一人捧着一杯温热的茶水,慢吞吞地休息着,状态很松弛。 而且三人的五官细看起来还有些相似,尤其是眼睛,都是双眼皮,眼尾微微上翘,瞳孔是浅浅的棕色,含着淡淡的、满足的笑意,周遭的氛围温馨又轻松。 “啊……” 忽然,文遥缓缓睁大眼睛,伸手扯了扯许星薇和文州的袖子,朝另一个方向看了一眼,给了两人一个示意的眼神。 许星薇和文州下意识地朝小姑娘示意的方向看过去,在楼梯处看见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只见霍长生正站在那里跟人说话,半倚靠着楼梯的栏杆,他换了一身打扮,高大挺拔的身姿撑起熨帖的深色西装,左手手腕上戴着一块银色的手表,食指和中指间夹着一根雾气袅袅的烟,俊朗深邃的脸在烟雾中若隐若现,只一双眼睛依旧黑得发亮。 许星薇乍一眼看去还没认出来,霍长生的气质跟刚才相比简直就是天翻地覆,但是细看之下,会发现他的眉宇间不经意会泄露出几分难以掩饰的野性,看起来又没那么陌生了。 这人不仅有着出色的外表和气质,更有着卓越的商业头脑和领导能力,不然也不会走在潮流之前,乘着时代的东风打下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毕竟虽然外面的世界日新月异,发财的机会也很多,但却很少有人能够抓住机遇,下定决心真正走出舒适区,敢于去闯去干。 虽然听不见霍长生在跟身边人说些什么,但从他冷淡的表情来看,应该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情。 或许是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他微微蹙起眉头,下意识地转头看了过来,没有加以掩饰的表情看起来很凶,身后是楼梯转角处的阴影,凌厉森冷的眉眼在袅袅烟雾中显得很深刻,涌动着带有攻击性的冰冷气息。 文州和文遥齐刷刷地打了个哆嗦,跟受到惊吓的小兽一样,被霍长生的凶戾的眼神捏住了后脖颈,老老实实的坐姿变得有些僵硬,看得许星薇忍不住偷笑了一声。 看见两个坐姿板正的小孩,霍长生不由得一怔。 他下意识地转动目光,待接触到许星薇含笑的眼睛,身子的反应比脑子还要快,自己也说不清是为什么,一下子就站直身子,并且一把掐灭了手里的烟。 “生哥。”见霍长生这副样子,他身边的兄弟何建国有些奇怪,伸长脖子跟着看了过去,疑惑地问道:“你这看什么呢?怎么搞得像做贼心虚一样?” 说到这里,他忍不住玩笑道:“你这样子看起来跟老顾被他媳妇儿抓住偷喝酒的时候一模一样。” 听见这话,霍长生默默看了一眼手里被掐灭的烟头,猛地攥紧手指,像是要把什么藏在手心里一样,有些烦躁地骂道:“……滚一边儿去,少胡说八道,她已经结婚了。” 听见这话,本来在开玩笑的何建国跟看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一样,眼睛猛地瞪大了。 卧槽,还有意外收获? “生哥。”何建国脸上露出一个贱兮兮的笑,搓了搓手,追问道:“你这不打自招啊?真有情况?说来给兄弟听听!” 说着,他还迫不及待地伸长了脖子,想要看看霍长生刚才到底在看谁。 霍长生把何建国的脑袋推开,一脸冷酷无情地让他滚了。 第120章 “杀人犯”的妈妈(13) “霍先生。” 霍长生抬手将身边的烟雾挥开,刚要抬脚走过去,一道娇柔带笑的女声忽然在身后响起,只见一个穿着红色裙装的年轻女人从楼上走了下来。 女人脸上化着精致的妆容,眼睛被深邃的眼影勾勒得炯炯有神,口红的颜色与身上裙装的红色相得益彰,显得嘴唇更加饱满诱人。 裙装裁剪得恰到好处,线条流畅而优雅,既体现了她婀娜的身姿,又不失端庄,鲜艳的红色又让人无法忽视她的存在。 “唐小姐。”何建国下意识地理了理身上的衣服,笑着问道:“有什么事吗?” 唐艳艳没有说话,只是微微抬起下巴,冷淡又矜持地朝他笑了一下,很快又转头看向霍长生,眼神变得有些娇羞热切,娇声问道:“霍先生,你考虑得怎么样?” 她勾起红唇,自信地自荐道:“我是海城大学毕业的,还到国外留过两年的学,帮你们做翻译工作,绝对没有问题的。” 霍长生礼貌地笑了笑,没急着接话。 霍家祖上是大户人家,到霍长生父亲那一辈经历了打地主、分土地,一夕之间就没落了,成分不好,日子就过得艰难,爷爷和父亲一下子就倒了,家里只剩下奶奶和他相依为命。 好在他很有出息,还很聪明,敢拼敢闯,十三四岁就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从三教九流的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现在还自己组建了一支运输队,虽然拉货很辛苦,但挣得多,见识也广。 霍长生身边的兄弟们都觉得这个活计很好,但他不满足于此,还考虑了更多,想要扩展业务,恰逢近日有南方来的大老板想在这里建厂,他人脉广,托了关系,投入了不少钱,总算是约上了这些大老板。 说是招待,实际上就是为了谈生意,双方都心知肚明。 霍长生有手段、有本事、有人脉,拿出的诚意也足够打动对方,总的来说,双方谈得挺顺利,合作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 只不过现在有一个问题摆在了明面上,建厂要订购一批机器,这批机器的厂家是外国厂家,交流、谈判、拟合同等等,每一步都需要一个专业的翻译员坐阵,虽然对方肯定会安排翻译,但为了确保没有问题,自己这边肯定是要带一个自己人的。 这是合作的第一步,霍长生必须得把这件事办得漂漂亮亮的。 眼前这个姓唐的小姐是其中一个南方大老板推荐的人,说实话,霍长生并不想聘用她。 虽然她的履历听起来真的很漂亮,但这段时间,他早就在私底下跟几个大老板的司机和都下属搞好了关系,套到了不少消息,不算是很重要的内部消息,可也很有用,能让他避免很多错处。 一起喝酒的时候,霍长生听他们说起过,这个姓唐的小姐明面上说是助理,实际上却是其中一个姓何的老板的情人,当然,道德问题不好摆到明面上来说,更重要的是,她的学历有很大的水分,可以说是完全用钱镀金出来的,业务能力很一般。 除此之外,几个老板中,这个何老板的为人感觉不是很靠谱,其他人明面上没说,实际上并不太想带他一起赚钱,这次合作不管是出资还是利益,他都只占了小头,感觉很不服气的样子。 防人之心不可无,指不定他私底下想搞什么事,唐艳艳是何老板的人,以防万一,霍长生不想让她插手这件事。,距离去谈那批机器的生意还有不到半个月,这段时间他打算去另找一个合适的、信得过的人。 “霍先生,你考虑得怎么样?我保证,把这份工作交给我,你一定不会后悔的。” 霍长生没说话,唐艳艳以为他不打算拒绝,她挑起眼尾,勾起红唇,露出染了些许暧昧的笑,抬起柔弱无骨的手,想要把手搭在他的肩上。 她看上了这个男人,不仅脸好看,身材也是一绝,看谈吐也是个有本事的,何老板跟他完全没法比,如果不是为了钱,她才看不上那个又胖又丑的老男人。 她有自信,自己长得好,身材也好,而且学历和见识都不是一般女人能比的,他没理由不心动。 何建国看得眼睛都有些发直,掩饰性地移开视线,偷偷清了清嗓子。 他对这个看脸的世界已经绝望,他生哥长得好,就算不主动去招惹,都有数不清的桃花往他身上扑,如果不是他对男女之事没有兴趣,恐怕孩子早就能打酱油了。 没等唐艳艳的手落下来,霍长生就往旁边避开了,一脸冷淡地拒绝道:“抱歉,唐小姐,这份工作的人选我另有考虑。” 这话唐艳艳不信,这种穷乡僻壤,要找到一个专业翻译的人不容易,就算有,她觉得怎么都比不上自己的,她的嘴角忍不住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像是在嘲笑那些她认为不值一提的人,笑容中充满了不屑与轻蔑。 “霍先生。”唐艳艳收回手,用指尖轻轻撩了一下微卷的长发,微微眯起眼睛,眼神中闪烁着高傲的光芒,笑着说道:“这份工作很重要,间接影响了你跟其他老板的合作,是一点差错都不能出的,你应该多考虑考虑,我有自信,而且有经验,绝对能胜任的。” 说着,她还娇俏地瞥了何建国一眼:“何先生,你说说,我说的对不对?” 何建国的耳根有些红,挠了挠头,挤眉弄眼地看向霍长生:“生哥?”他们哪儿认识什么翻译啊,而且这种工作一般人也干不来,还不如找唐小姐呢。 没等霍长生说话,温和带笑的女声忽然响起:“请问你们是想找翻译吗?” 闻言,三人动作一致地转过头,看向了站在不远处的年轻女人。 女人看起来也就二十来岁的模样,身上穿着一件蓝灰色的棉布衣裳,这种颜色很耐脏,衣服剪裁不是很合身,看起来有些大,没有过多的装饰,只在领口、袖口或衣襟处用简单的线条锈了几朵简约的花,腰间收束着一条宽大的布带。 她的下身则是一条黑色的棉裤,裤腿宽松,方便劳作,脚上穿着一双手工制作的布鞋,鞋面是深蓝色的布料,鞋底厚实耐磨,鞋尖微微翘起。 很常见的农村妇女的打扮,看起来灰扑扑的,然而女人却生了一张很漂亮的脸,未施粉黛却莹润细腻,乌黑浓密的长发垂落在肩头,黑的黑、白的白,衬得脸更白、更小了,五官不见一点瑕疵,乍一眼看去会给人一种出尘的惊艳,而细细看起来,依旧是秀丽清艳。 特别是她深邃明亮的眼睛,宛如夜空中最璀璨的星辰,宛如经过岁月磨砺的宝石,闪耀着独特的光华,深邃清澈,坚毅稳固,充满了力量感,好似无论风吹雨打,都无法动摇其分毫。 女人身后还跟着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年纪都不大,两人手牵着手,小男孩小大人般板着小脸,有一种莫名的萌感,小女孩的表情好奇又茫然,像只暗戳戳抬头的小猫一样,虽然两人有些太瘦了,但不难看出五官都很精致。 三人的眉眼有几分相似,应该是有亲缘关系的。 看见这一幕,霍长生的表情有些惊讶,眉眼微微一动。 沐浴在三人各异的目光里,许星薇表现得十分从容淡定。 虽然离得远,她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但她略懂一点唇语,只往这边看了几眼,就大概分辨出了他们的意思。 搞明白他们在谈论什么以后,许星薇就动了心思,她现在要养两个孩子,虽然家里有一些存款,但养孩子肯定是不够的,更何况她现在还没有工作,一点钱都赚不到,不可能坐吃山空。 做翻译她很擅长的,毕竟她上一个世界的工作就是这个,几门外语她都略通一些,能赚一点是一点,毕竟养孩子不嫌钱多。 霍长生下意识地抬脚走到了许星薇面前,微微垂下脑袋,拉近了两人的距离,低声解释道:“对,我打算找个懂英文的人帮忙做翻译,怎么了?” 许星薇仰头朝他笑了一下,露出了几颗洁白的牙齿,轻声说道:“如果你还没有人选的话,我想争取一下这份工作。”她走过来的时候,正好听见霍长生拒绝了那位小姐,既然这份工作还没有选定人选,那她还是有机会的。 霍长生这才发觉两人的距离有些太近了,连忙不动声色地往后撤了一些。 两人身后,站在楼梯上的唐艳艳拧起细长的眉毛,居高临下地打量着许星薇,眼神里浮现出了些许不加掩饰的敌意。 听见许星薇说的话,她忍不住冷笑了一声,不过是一个穷乡僻壤来的村姑,也配跟她比、跟她抢? 文州面无表情地看着唐艳艳,他对旁人散发的恶意感知很敏锐,而且这个人看他妈的眼神也很讨厌,虽然他妈以前对他和妹妹不好,但毕竟是妈妈,最重要的是……她现在真的变了好多。 文遥也感觉到了,她拉紧哥哥的手,鼓足勇气仰起小脸,悄悄地瞪了唐艳艳一眼。 这个人,讨厌!!! 眼神虽然没有什么杀伤力,但足以表达她对妈妈的维护。 唐艳艳抱着双臂,微微抬起了下巴,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仿佛她生来就注定要比别人优越,而且还要向世界宣告她的不凡与高贵。 “霍先生。”她冷冷地看着许星薇和两个小孩:“我可是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而且还去国外留过学,我做过很多翻译工作,特别有经验,可不是一个……” 说到这里,她故意用一种不屑又轻视的眼神在三人身上打了个转,轻蔑地嗤笑道:“什么都不懂的乡下村姑可以比的哦。” 许星薇轻轻笑了笑,表情没有什么变化。 霍长生的表情却一下子冷了下来,漆黑的眸子直视着唐艳艳的脸,凌厉的目光犹如刀锋横扫,他冷声道:“唐小姐,我想我刚才说得很清楚,这份工作的人选我另有考量。” 不知怎的,面对他目光的唐艳艳有些瑟缩,她强撑着露出不屑的表情,继续说道:“霍先生,这批货对你很重要吧,你还是别感情用事……” “这样吧。”许星薇开口打断了唐艳艳的话,她不慌不忙地提议道:“我也是有一点经验的,唐小姐,既然是争取工作,那咱们就公平竞争,怎么样?” 争取工作没有错,看不起人就不对了。 看着许星薇自信从容的眼神,霍长生莫名对她充满了信任,他笑了笑:“我觉得这个提议很好。” 何建国的眼皮一跳,赶紧低声劝道:“生哥,唐小姐可是大学生,还是何老板介绍的,你可别……” 霍长生神色不动,淡然地制止了他接下来的话:“没事。” 唐艳艳一哽,她压下不忿,垂下眼皮,掩住了眼里的思绪,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过了一会儿,她再次抬起头,脸上掠过一抹嘲讽的笑,撩了撩头发,用夸张的语调说道:“算了,跟你这种人不一样,我很忙的,我的时间每一分每一秒都很值钱的。” “既然霍先生想选她,那就选她好咯,我可不想去跟一个乡下村姑去争,太掉面子了,当然,如果后续出了什么问题,还希望霍先生不要后悔才是呢。” 警告了几句,唐艳艳自顾自地转身离开了。 转身的瞬间,不知想到了什么,她的唇角勾起了带着恶意的笑。 何建国有些着急,跺了跺脚,恨铁不成钢地说道:“生哥……你这……唉,这就让唐小姐走了?不是我说……这,这……” 看了看许星薇,用不信任的语气继续说道:“这姑娘跟唐小姐真的能比吗?”虽然脸长得好看,但从穿着打扮来看,跟唐小姐这种城里来的小姐完全没法比啊! 霍长生看向许星薇,平静地回答道:“你不用操心,有问题我会解决的。” 何建国挠了挠头,纠结了片刻还是决定相信霍长生:“算了算了,你是大哥,你说的都对。”该说不说,这些年来,他哥在关键时刻做的决定从没出过错的。 许星薇干劲十足地说道:“放心,我随时可以接受测试的。” 霍长生想了想,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两张折叠整齐的纸张,上面是密密麻麻的英文,看得人脑袋都发疼,他把纸张递给许星薇,用公事公办的态度说道:“这样吧,你把这两张纸上的内容翻译一下,我会找人看看正确率的……” 对许星薇维护归维护,生意上的事他也不会马虎的。 何建国忍不住露出了头疼的表情。 “好。”许星薇粗略扫了一眼,伸手接过,淡定地问道:“有笔吗?我现在就可以翻译。” 霍长生没说完的话又咽了回去,他本来想说给她两天时间,让她回去翻译的。 他丢下一句“稍等”,抬脚走向服务员,借来了一支笔。 许星薇找了一张桌子坐下,埋头就开始翻译,表情很认真,动作很迅速,几乎是看了一遍就开始落笔,没有什么停顿。文州和文遥坐在旁边,好奇地抬头看了一眼纸张上的内容。 很好,看不懂一点。 他们看了看纸张,又一脸惊叹地看了看许星薇,总觉得……这个时候的妈妈好不一样啊!给人一种好自信好靠谱的感觉啊! 霍长生看了几眼,转身去买了三瓶果味饮料放到桌面上,文州很有礼貌地说了谢谢,文遥不会说话,也乖乖地笑了笑。 霍长生朝他们露出温和的笑,跟刚才的冷厉判若两人,他先回了包厢,虽然包厢里的正事谈完了,但饭还没吃完,酒也没喝完,他不喜欢喝酒,但毕竟是谈合作,酒量还是练出来了,有需要的时候还是得顶上。 许星薇花了不到半个小时就翻译完了,在纸张背面写了密密麻麻的一片,何建国的表情已经从震惊变得麻木了。 看不懂,但觉得好厉害。 等了一会儿,霍长生还没应酬完,看着快到跟何伯约着坐拖拉机回村的时间了,她便把纸张递给了等在旁边的何建国,让他帮忙转交。 反正霍长生知道文家在哪里,如果愿意用她的话,到时候直接回村里来找她就行了。 何建国连忙点了点头,保证道:“放心放心!我一定交给生哥!” 许星薇朝他笑了笑,便带着文州和文遥离开了。 “遥遥,州州,走吧。” 许星薇试探着伸出手,文遥看了看面无表情的哥哥,抬起另一只空着的手,小心翼翼地牵住了她的两根手指,小脸上露出乖乖的笑容来。 母子三人到县城门口的时候,正好赶上何伯要走,他们坐上拖拉机,摇摇晃晃一个小时,回到了熟悉的家。 太阳缓缓西沉,将天边染成一片交织的金黄与橙红,落日的余晖洒在田野上,给那些浅绿色的稻苗披上了一层金色的纱衣,微风拂过,稻田里涌起层层波浪,仿佛是大地均匀的呼吸。 远处的三棵树村在夕阳的映照下显得格外宁静,一幢幢古老的农舍静静地矗立着,房前屋后,绿树成荫,小路上的村民们纷纷结束了一天的劳作,或牵着牛,或背着篓,脸上都洋溢着淳朴的笑容,彼此间交谈着家常,声音在傍晚的空气中显得格外清晰。 炊烟袅袅升起,饭菜的香气四溢,随着夜幕的降临,星星开始在天空中闪烁,一轮明月缓缓升起,整个村庄都沉浸在了一片和谐与安宁之中。 第121章 “杀人犯”的妈妈(14) 翌日,清晨。 阳光宛如一位羞涩的少女,轻轻撩开了夜的帷幕,将大地从沉睡中唤醒,稀疏的金色光线透过云层,洒向了大地,如同母亲温柔的手,轻轻地抚摸着每一寸土地。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在院子的地面上投下了斑驳的光影,为安静的家增添了几分神秘与生机,草叶上的露珠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仿佛无数颗珍珠镶嵌在绿色的地毯上,花儿们也缓缓绽放了花瓣,散发着淡淡的、令人心旷神怡的香气。 房间里传来稳定的、有规律的“嗒嗒”声,仿佛一首悠扬的旋律。 带着草木清香的风儿吹进窗户,看见了坐在缝纫机前的许星薇,她手脚搭配,熟练地操控着缝纫机,时而轻推布料,时而调整针脚,眼睛专注地盯着针尖,仿佛要把所有的热爱和专注都缝进这件衣裳里。 这些布料是昨天买的,两个孩子的新衣服太少了,许星薇决定今天就上手把它们做成衣服。 她给文州和文遥测量好尺寸以后,他们却没有出去玩,只是乖乖地坐在旁边陪着妈妈,面前的桌子上摊着两本插画书。 这是昨天淘来的,虽然他们还不识几个大字,但对彩色图画还是很感兴趣的,特别是文遥,很喜欢这些色彩和画面,眼睛都亮亮的。 温馨的氛围在三人之间无声无形地流转着。 随着时间过去,布料在许星薇的手中渐渐成形,从一块平面的材料慢慢变成了一件立体的衣裳,每一处针脚都匀称而精致,随着缝纫机的节奏,衣裳的颜色也在阳光下跳跃,闪烁着细碎的光泽。 她做的第一件是给文遥的小裙子,随着针脚的跳动,彩色的布料在缝纫机的针下缓缓滑过,仿佛被赋予了生命,裙摆如波浪般起伏,每一道褶皱都显得很精致。裙子的颜色是浅粉色的,宛如夏日的晚霞,绚丽而柔和,给人一种温暖而愉悦的感觉。 随着缝纫机的转动,针脚越来越密集,小裙子的细节之处也越发精致。每一条线都笔直而均匀,每一道边都光滑而平整,裙身上的图案更是别出心裁,小巧的花朵和蝴蝶点缀其间,栩栩如生,好像在裙子上翩翩起舞,展现出了许星薇的精湛手艺。 当最后一道线缝制完毕,一条漂亮的小裙子便完全呈现在眼前,如同一个梦幻般的存在,让人忍不住想要穿上它,在夏日的阳光下尽情舞蹈。 文遥的眼睛缓缓瞪大了,瞳孔中倒映着浅淡温柔的粉色,激动得小脸都有些发红,这条小裙子比她见过的所以衣服都漂亮,简直是……漂亮一百倍! 文州的表情也很吃惊,只要是长了眼睛的,都能看出来这条裙子是好看的。 “遥遥来。”许星薇笑着招了招手:“看看喜不喜欢,换上试一试。” 文遥起身走过去,刚想伸手去接裙子,忽然想到了什么,朝许星薇笑了笑,然后转身“哒哒哒”地跑到屋外,用水把手仔细地洗了一遍,擦干净以后才回来珍惜地接过裙子。 就算是妹妹也男女有别,文州主动走到了房间外,他掩上门,坐在门槛上,仰头看着院子里路悠悠的香椿树,风吹动他的鬓发,掠过了他安静的眉眼。 会不会……妈妈这次真的改变了。 在许星薇的帮助下,文遥很快就换好了裙子。 小姑娘的脸很瘦,但是很水嫩,像一颗刚剥壳的嫩花生,充满了生机与活力,脸颊红扑扑的,像是一颗苹果,一双乌黑的大眼睛里闪烁着纯真的光芒。 她的头发很细软,呈自然的栗色,像是刚刚被风轻轻吹过的麦田,被蹭得有些凌乱,身上穿着一条粉色的蓬蓬裙,裙摆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摆动,像是一朵盛开的花朵。 文遥不知道这条漂亮的裙子穿在自己身上好不好看,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许星薇,眼神有些怯怯,又有些期待。 “很漂亮!” 许星薇没有丝毫犹豫,用肯定却赞赏的目光看着文遥,脸上露出了骄傲的笑容:“我们家遥遥真是太漂亮了,这条裙子很适合你,不信你问问哥哥?” 文遥从来没被这样直白地夸奖过,小脸微红,抿着嘴唇,有些羞涩地笑了起来。 听到召唤的文州这才推开门,看着脸上带笑的妹妹,眼神不由得有些怔愣。 不管怎么样,起码这两天妹妹脸上的笑容比以往都要多,妹妹跟他不一样,她从小就没感受过妈妈的爱,也没感受过爸爸的关心,加上她不会说话,性格比较胆小,在外总是有别的小孩会嘲笑她,就算有他的关心,但他也无法阻止妹妹越来越封闭自我。 他的年纪也还小,很多事情都做不到,如果别的小孩欺负妹妹,他能打回去,但如果是父母的忽视,他却没办法替代这份关心。 他本来以为,爸爸去世以后,妈妈肯定就要放弃他们了,他都已经做好了独自带着妹妹一起长大的准备。 没想到,奇迹却忽然降临到了他们身边。 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这个妈妈不要再改变了,希望她能永远对妹妹好。 “嗯。”文州点了点头,认真地附和道:“妈说得好,很好看。” 这还是许星薇第一次听见文州喊妈妈,不由得愣了两秒钟才反应过来,眉眼一弯,捏了捏文遥的脸,温柔地说道:“你看吧,哥哥也这么觉得,咱们家遥遥可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小公主!就是现在太瘦了,以后得多吃饭,多补补,身上多长一些肉,这样更健康。” 文遥乖乖地点头,然后跑到哥哥面前,小心翼翼地提着裙子转了一圈,指了指许星薇,嘴巴动了动,无声地跟哥哥说着悄悄话。 许星薇看不见小姑娘说了什么,但文州却看清了她的嘴型。 文遥说:哥哥,妈妈,妈妈好,我喜欢妈妈。 文州抬手摸了摸她的脑袋,低声笑道:“嗯,那就好。” 见两个小孩凑在一起说悄悄话,两张精致的小脸,许星薇眼里的笑意都快藏不住了,她没打扰他们,而是坐下来继续给文州做衣服。 短袖是天蓝色的,如同夏日午后晴空下的海面,清澈而深邃,衣料轻盈柔软,透着丝丝凉意,仿佛能抚平夏日的燥热。 衣身剪裁得体,线条流畅,领口微微敞开,针脚细密而均匀,仿佛是缝纫机精心编织的诗行,每一针、每一线都充满了妈妈的心血和温度。 与蓝色长袖相搭配的是一条深灰色的长裤,长裤的颜色很内敛,如同暮色中的山石,面料厚实而有弹性,穿着舒适又不失挺括,裤腰处的设计简约,裤腿的剪裁恰到好处,不会过于拘谨。 因为夏天快到了,天气很快就要热起来了,所以许星薇做的都是比较凉爽舒适的夏装。 至于现在穿的厚衣服,她裁剪了文满正的衣服和她的旧衣裳,改一改,再缝缝补补,又是两身新衣服,两个孩子现在穿正好。 看着属于自己的新衣服,文州很听话地去试了一下,许星薇非常满意地把他也夸了一通,听得他耳根有些泛红,面上却依旧保持着冷静,跟个“小酷哥”一样。 文遥也绕着哥哥转,眼睛亮晶晶的。 而随着最后一声“嗒”的响起,最后一件东西完成了。 等许星薇把东西拿起来展开,文州和文遥这才看清它的样子,两人的表情不由得有些怔愣。 只见柔和的棉布在针脚的穿梭下,已经变成了书包的形状,颜色呈淡淡的米色,针脚细密而均匀,无论是直线还是曲线,都显得那么流畅自然,每一个细节都显得精巧而结实,肩带经过多次加固,既保证了舒适性,又增强了耐用性。 许星薇看向两人,笑着说道:“州州今年快九岁了,已经到了该上学的年纪了,等今年学校开始报名,妈妈送你去读书好不好?” 文州的眼神还有些茫然,仿佛理解不了她话里的意思。 直到文遥一脸惊喜地扯了扯他的袖子,他才回过神来。 哥哥,哥哥喜欢读书! 文遥知道哥哥一直都想读书认字的,只不过以前跟妈妈提起的时候,都被她以家里没钱、交不起学费为理由拒绝了。 没想到妈妈现在会主动提起来! 文遥简直要高兴坏了! 文州有些难以置信地接过书包,轻声确认道:“真的吗?” 要知道,学校一年的学费大概是四块钱,许多人一碗一角两分钱的大肉面都舍不得吃,更别说是花这一大笔钱送孩子去读书了。 这个年代,一些农村人都还没有“知识改变命运”的概念,觉得与其浪费金钱和时间让孩子去读书,还不如让他们在家里帮忙干活,这样还能多挣一些钱。 如果不是大队在号召从孩子开始抓教育,他们都是不愿意的。 许星薇摸了摸文州的头,温声道:“当然,你现在正是读书的年纪,好好学习就好了,其他的事情不用你操心的。” 文遥焦急地晃了晃文州的袖子。 哥哥,哥哥快答应呀! 文州却没急着答应,他微微抬起脸,认真地直视着许星薇的眼睛,仿佛想要从她这双温柔的眼睛里看穿什么一样。 许星薇也没说话,两人就这样安静地对视着,两双形状相似的眼睛都漆黑又安静。 过了一会儿,文州率先撤回了目光,点了点头,答应道:“好。” 或许觉得这样不够,他很快又极为认真地补充了一句:“我想读书,我会好好学习的。” 文遥激动得小脸通红,忍不住捏着拳头跳了一小下,太好了,哥哥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许星薇忍不住捏了捏兄妹俩的脸,笑着说道:“好,等遥遥的年纪到了,就跟着哥哥一起去上学好不好?” 文遥一脸惊讶,她也可以去上学的吗? 她看别人家都不愿意送女孩去上学的。 看出了文遥眼里的诧异,许星薇非常自然地解释道:“我们遥遥也是小孩子呀,到了上学的年纪自然该去上学的。” 文遥眨眨眼睛,慢慢点了点头。 其实她还不太理解上学是什么含义,但要是跟哥哥一起的话,她也想去上学的! 她也想像哥哥一样跟妈妈保证自己一定会好好学习,但喉咙里却发不出声音来,只能极力露出乖巧又讨好的笑容来。 文州则难掩激动,牵紧了妹妹的手。 太好了!妹妹以后也可以跟他一起去读书! 第122章 “杀人犯”的妈妈(15) 既然打算要送文州去读书,那就得事先对学校和老师做好考察。 这天早上,吃完早餐以后,许星薇就带着文州和文遥出门了。 她提前去打听过了,这时候的学校不多,方圆很大的范围,几个大队的学龄儿童都集中在同一所中心小学里就读,上学路途远,而且道路狭窄不好走,从他们家到学校走路就得一个多小时,这算是比较远的。 有的更远的甚至得走两个小时以上,上学的时候早上五点多就得爬起来。 好在许星薇早就做好了准备,用几个鹅蛋和几颗奶糖跟村里一户有自行车的人家借用了一下自行车。 二八大杠,中间那根大杠可以载物,也可以坐人,文遥坐在前面,文州坐在后面,正好坐下一家三口,担心坐在前面的文遥被风吹感冒,许星薇还特地给她戴了帽子和围巾, 骑车的话就快得多了,半个多小时就抵达了目的地。 其实两个孩子不是第一次到学校来,他们以前偷偷来过,在教室的窗口下面偷听老师上课,还学到了几个字。 学校是由几排青砖红瓦的平房组成,简朴而坚实,校门是两扇斑驳的木制大门,上面挂着一块褪色的木牌,写着学校的名字,走进校园,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坑坑洼洼的操场,虽然没有现代化的塑胶跑道和绿茵足球场,但这片黄土地却承载着许多孩子童年的欢笑和汗水。 教室里的桌椅都是木头制成的,很破旧,看起来时间不短了,墙上挂着毛主席的画像和“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标语,墙两边还贴着中外闻名科学家的头像,激励着孩子们努力学习,报效祖国。 在这个年代,师资力量是相对薄弱的,但大部分老师都很敬业,他们用朴实的语言传授着知识,用无私的爱心关怀着每一个学生。 学校现在放假了,但一些老师就住在学校里,特别是从城里来的老师,来回一趟不容易,一般是过完年就回学校来了。 乡下小学的师资力量本来就薄弱,更别提什么门卫或者保安了,都是老师们自发组成队伍巡逻,防止有身份不明的校外人士进入学校来。 许星薇仔细地跟在校老师了解了一下,现在小学实行的是五年制,学费一年是是四块钱,学习的书本比较少,以语文和算数为主,每个星期还有体育课,玩的是乒乓球、篮球、跳高跳远、单双杠、爬竹干、跑步等等。 除此之外还有劳动课,学校里都有稻田和菜地,成熟的时候会让学生们帮忙收割,毕竟学校办下去也是需要钱的,书本、设施、老师们的工资等等都是必要的开销,这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校的压力。 许星薇还了解道,现在的很多孩子,基本都没有家长接送,都是起了个大早,自己走了老远的路来上学,鞋子都磨得不成样子,远的都是从用一个缸或大碗带午饭来学校吃,或者啃几个生的、或煮熟了的番薯。 下午放学回家不是做作业,而是去拔猪草、割牛饲料,晚饭后才有时间在煤油灯下做作业,因为条件很艰苦,所以很多学生的成绩都很一般,毕竟他们的生活里塞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但是换一个角度来看,他们每天穿着简朴的衣服,背着妈妈亲手缝制的书包,在课堂上认真听讲,课后则在操场上尽情玩耍,踢毽子、跳皮筋、打陀螺……这些简单而快乐的游戏,又怎么不算是他们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之一呢? 老师说了,学校的条件虽然不是很好,很多设施都跟不上,但校园的氛围还是很可以的,充满了温馨和融洽,同学们之间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就像是一个团结友爱的大家庭一样。 总的了解下来,这个小学还是不错的。 老师和许星薇聊天的时候,文州听得很认真,目光掠过学校的一草一木,里面充满了期待和向往。 县城的学校肯定要更好一点,但家里暂时还没有条件送文州去县城上学,好在她平时还可以给他辅导功课,这几年再努努力,在县城买套房子,等他快上中学、文遥上小学的时候,说不定就能到县城去了。 一家三口在学校里转了一圈,确定好春季报名的时间在三月底以后,这才骑着自行车回家。 呼啸的风灌进许星薇的衣服里,将衣服吹得微微鼓起,文州坐在后面,轻轻地牵着妈妈的衣角,她带着淡淡清香的长发从他的脸颊拂过,留下了一点点细微的痒意。 他仰头看着灰白岑寂的天空,一望无云,十分坦荡,一点阴影都没有,稀疏温和的阳光落满了他们的肩头。 回到村子以后,许星薇先把自行车还了回去,文遥走在中间,一只手牵着妈妈,一只手牵着哥哥,一家三口慢悠悠地朝家里走去。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下来,文遥越来越黏妈妈了,她喜欢拉着妈妈的手,喜欢妈妈的怀抱,喜欢妈妈含笑的眼睛,喜欢妈妈温柔的声音。 还没等走到家门口,许星薇突然敏锐地察觉到了一道明显的、带着恶意的目光。 她转头看去,只见一个看起来约莫三十来岁的女人站在树下,女人应该是刚从地里出来,一头蓬乱的头发,皮肤粗糙而红润,袖子和裤脚都挽着,身上溅了很多泥点子,肩上还扛着锄头。 许星薇略一回忆,这个女人名叫王春花,是文家老二的媳妇儿,也就是她的妯娌,性格很泼赖,心眼很小,没分家之前,她就经常找各种理由跟原身吵架。 跟勤快老实的文满正比起来,文家这个老二就是个整天无所事事的混子,跟他的名字“文满勤”一点都不搭,他平时就喜欢在村子里瞎晃悠,偶尔还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被人抓住打了好几次,就是死性不改。 而且他还很不爱干净,在许星薇的记忆里,他的头发总是乱糟糟的,像是许久未曾仔细梳理,发丝间还夹杂着泥土和草屑,稍微离得近一些,就能闻见一股难以言喻的气息。 他脸上的皮肤被岁月和风霜雕刻得沟壑纵横,胡须也是参差不齐,有的长,有的短,仿佛从未有过修剪的念头,衣服更是破旧不堪,沾满了泥土和污渍,颜色已经分辨不清了,还有那双磨破了边的布鞋,走起路来拖拖拉拉。 文满勤是个懒散且好逸恶劳的人,总是喜欢在村头的树荫下打盹,或是在田埂上晒太阳,现在干活都是要挣工分的,但他对于农活总是敷衍了事,能偷懒就偷懒,能少干就少干。 以前文家的农活基本都是文家老大和文满正在干,文满勤是能混则混,后来文满正跟家里决裂,分家之后,文满勤还是能偷懒就偷懒,他媳妇儿王春花只能顶上去,所以他们负责的田地总是长得不如别人家的茂盛,收成也是勉强能维持生计。 王春花的目光落在许星薇的身上,眼睛微微眯起,瞳孔深处闪烁着幽暗的光芒,仿佛暗藏着无尽的怒火和不满。 她的眼神中透露出藏不住的嫉妒和贪婪,眼角微微上扬,眉宇间不自觉地流露出一种刻薄和挑剔,仿佛要将对方身上的一切美好都挑剔出来,然后一一摧毁。 王春花从一开始就不喜欢许星薇,不仅是因为她嫁了个勤快老实、还对她特别好的文满正,自己则只能嫁给文满勤这个没用又邋遢的废物,还因为她长得漂亮,快三十岁的人了还跟个年轻小姑娘一样白白嫩嫩的,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其他男人恨不得把眼睛都黏在她身上,看着就恶心! 分家的时候,文满正和许星薇基本没分到什么东西,她心里还暗喜了一阵子,可没想到他这么出息,自己找了一份好工作,挣了不少钱,很快又改善了生活。 王春花的嘴唇紧抿着,仿佛在极力压抑着内心的嫉妒之火,然而,那微微颤抖的嘴角还是泄露出她内心的愤恨,脸颊也因为情绪的波动而微微泛红,更显得那双嫉妒的眼睛格外醒目。 不过还好,文满正死了。 想到这里,王春花只觉得胸中的郁气又顺了,现在只剩下许星薇她们孤儿寡母了,文满勤虽然懒,但家里有个男人,好歹是有个顶梁柱。 她的脸上忍不住露出一个笑容来,用一种自以为压对方一头的语气说道:“哎哟弟妹,这满正不在了,你们孤儿寡母肯定是不好过吧,你看着都……” 王春花看着许星薇白净漂亮的脸,哽了哽,哼笑道:“憔悴了不少啊,哎呀,自己没什么本事,还带着两个孩子,肯定过得很难哦,这有的人吧,就是没有福分,家里没了顶梁柱可怎么办啊?你说对吧?” 文州和文遥板起小脸,愤怒地瞪着她。 许星薇笑了笑,一脸真诚地问道:“还好吧,肯定没有二嫂难,听说你家顶梁柱前两天又去偷,被人抓住打了一顿,人没事吧?这要是伤筋动骨了,肯定好久不能动,等到要种苞米了可怎么办?” “哦不对。”她无视王春花难看的脸色,继续笑着说道:“你看我这记性,忘了你家顶梁柱没什么用呢,二嫂,这有的人吧,活着还不如死了,你说对吧?” “你!”没想到许星薇居然变得这么伶牙俐齿,王春花差点没被噎死,脸色难看到了极点,口不择言道:“我呸!那你比你这个克夫的寡妇好!家里没了男人,我看你们孤儿寡母要怎么办!” “二嫂这话说得可不对。”许星薇问道:“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咱们三棵树村的大家都很好,难道还能欺负我们孤儿寡母不成?” 听见这话,正在偷偷看热闹的邻居李婶有些不好意思,其实她是不太喜欢文满正他媳妇儿的,平日里都不跟她们来往,也不爱说话,而且对孩子也不亲近,没想到居然是个面冷心热的,心里却把她们亲人看的。 她把嘴里的瓜子皮吐到地上,摆了摆手吆喝道:“就是,满勤家的,你说的这是什么鬼话呢!咱们三棵树村人都是热心肠,哪里会欺负孤儿寡母,你少在这里放屁!” 李婶的嘴巴在三棵树村是出了名的,就像村口那条永远不会停歇的小溪,总是流淌着各种各样的消息和八卦。 大家都说,她的舌头灵活而锐利,就像一把锋利的镰刀,在村里人的心田上划过一道道痕迹,她总是掌握各种消息,无论是谁家的鸡丢了,还是哪对夫妻吵了架,她都能第一时间知道。 但她的性格又很直爽,就像夏天的雷阵雨,来得快去得也快,有什么不满,她就会毫不留情地大声嚷嚷出来,但对她好的,她也会牢牢记在心里。 看到李婶这个“三棵树村一手八卦掌握者”,王春花的表情有些心虚,嗫喏道:“李婶,你可别胡说,我是怕她们孤儿寡母有什么事,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跟我这个当二嫂的说,能帮的,我肯定帮的。” 李婶冷笑一声:“呵呵,你什么意思我能听不懂?我活了几十年了,能看不出你心里那点小九九?” 王春花的表情几经变幻,低声骂骂咧咧地走了。 许星薇朝李婶笑了笑,温声说道:“谢谢婶子帮我说话。” 文州也很有礼貌地说道:“谢谢李奶奶。” 文遥乖乖地笑了起来。 年纪大了就喜欢乖孩子,李婶一直都挺稀罕这两兄妹的,不仅长得可爱,而且还听话,难得见他们跟许星薇这么亲近,她心里也高兴。 她掏了掏口袋,给两个孩子一人分了一把过年买的瓜子,直爽地笑道:“乖啊,拿着吃,甭跟奶奶客气!” 李婶热情地说道:“你家满正不在了,你们孤儿寡母的,有什么事,就跟我和你李叔说,我家闺女嫁得远,平时也不在家……” 她碎碎念着,许星薇听得很认真,脸上没有丝毫不耐烦,时不时还附和一句,看得李婶更加满意了。 果然,这孩子就是面冷心热啊,以前不爱说话,肯定是因为跟他们不熟,你看看,这熟悉了不就好了嘛! 聊着聊着,她还给母子三人一人塞了一个刚蒸好的大馒头。 许星薇道过谢,这才带着两个孩子回家。 李婶心满意足地栓上了门,正在喂鸡崽子的李叔扭头问道:“你刚才跟谁说话呢?聊这么半天。” 听见这话,李婶又来了精神,把刚才的事跟他仔细地说了一遍:“我看那薇薇也是个面冷心热的好孩子,以前都是我误会她了。” 听完,李叔叹了口气,说道:“你做的对,满正是个好孩子,留下孤儿寡母的不容易,平时能帮的就帮着点吧。” 第123章 “杀人犯”的妈妈(16) 中午,太阳从云层后探出了头。 阳光不再像清晨那般的柔和与含蓄,而是充满了力量与热情,犹如一把金色的利剑直直地射向大地,将整个世界都笼罩在一片金黄之中,仿佛要将所有事物都映照得熠熠生辉。 许星薇蒸上饭,去菜地里摘了一小把辣椒和几个番茄,刚准备去地窖里拿白菜和肉,就听见院门从外面被人敲响了。 文州麻利地跑去开门,一拉开门,就看见了站在门外的霍长生,两只手上还提满了东西。 他唤道:“长生哥!” 站在旁边的李婶是给霍长生指路的,自从奶奶去世以后,霍长生已经挺长时间没有回过村子了,而且这些年他一直在外挣钱,村里的很多事不是特别了解,文家分家的事他听说过,只不过不知道许星薇家到底在哪里。 看见文州,霍长生礼貌地说道:“谢谢婶子。”他奶奶生前跟李婶的关系还不错的。 许星薇把辣椒和番茄放下,匆匆走了出来,李婶看了看她,又看了看霍长生,好奇地问道:“长生,你找薇薇有啥事?” 霍长生笑着说道:“最近有个生意要谈,想请她帮个忙。” 那天应酬的时候,他找了个借口离席,却发现许星薇早就走了,只留下了翻译好的纸张,后来他托关系,找了一个大学的老教授,听说年轻的时候还去美国留过学。 那张纸上的内容涉及一些关于机械工程的、比较专业的术语,老教授没有涉猎过这方面,花了两天时间,还找了老朋友帮忙,才十分严谨又欣赏的告诉霍长生,那张纸上的翻译很准确,完全挑不出什么错处来。 一听这话,霍长生没有犹豫,立刻就拍板决定雇佣许星薇帮忙。 这不,他今天立刻就买了东西上门来请人了。 李婶不懂这些,也没瞎想,在她看来,霍长生是个有主意、有本事的人,要是能跟他做朋友,以后这孤儿寡母的日子也不过难过了。 许星薇把霍长生迎进门,热情地挽留道:“婶子,我正在做饭,留下来一起吃吧。” “不用了不用了。”李婶摆了摆手:“你李叔正做着呢,你们有事先聊。” 说完,她就揣着许星薇塞给她的两个大苹果转身走了。 不过为了避嫌,大门还是没有关,许星薇本来想接过霍长生手里的东西,不过却被他避开了:“有些重,我提着就好。” 几人走进了堂屋,霍长生这才把手里的东西放到桌上,顺手还抽出两瓶牛奶递给了文州和文遥。 等他把东西放下,许星薇瞥了一眼,这才惊讶地发现他居然买了一大块新鲜的五花肉,一些新鲜水果,甚至还有一只处理好的鸡,除此之外,还买了一箱牛奶,目测大概有三十瓶。 牛奶瓶是玻璃材质的,呈现出一种温润的透明感,瓶身看起来比较厚重,给人一种结实耐用的感觉,瓶盖则是金属制成,瓶中的牛奶色泽纯净,微微泛着乳白的光泽。 这个年代的鲜牛奶并没有过多的添加剂和调味,只有最原始、最纯粹的、清新自然的奶香。 而且鲜牛奶可以说是珍贵饮品,价格不便宜,大概是四毛六一斤,一瓶就得一角多钱。 文州和文遥没接,而是看向了许星薇。 霍长生笑了笑,淡定地说道:“让孩子拿着吧,你可是帮了我大忙了。” 许星薇点了点头,说道:“拿着吧,记得谢谢哥哥。” 霍长生的眉峰微不可察地跳了一下,赶紧说道:“我跟你年纪差不多,叫叔叔就好。” 说实话,虽然许星薇比霍长生大了五六岁,但要说是比他小都有人信的。 文州和文遥对视了一眼,文州改口道:“谢谢……额,长生叔叔。” 霍长生朝他们露出了一个温和的笑。 许星薇也没说什么了,而是热情地招呼道:“你来得正好,之前不是说要请你吃饭嘛,这次就留下来吃午饭吧。” 霍长生应了一声,没有拒绝。 添了一双筷子,而且还是请人吃饭,许星薇决定做两个大菜。 霍长生本来想帮忙,却被她赶出了厨房,他是客人,哪有让他动手的道理。 许星薇从地窖里拿了一把干香菇出来,用温水泡上,然后咣咣咣地把鸡给砍了,鸡已经处理好了,而且很肥,文州坐在灶前帮忙烧火,大铁锅里很快就炖上了蘑菇鸡块。 这道菜用铁锅来炖特别香,炉火旺盛,铁锅炖煮,鸡肉与蘑菇在锅中翻滚,咕嘟作响,汤汁逐渐变得浓郁,炖煮的过程中,调料如姜、葱、蒜、料酒、酱油等,逐一加入,使得整道菜的味道层次丰富,回味无穷。 金黄的鸡肉块在炖煮的过程中,吸收了蘑菇的鲜香,肉质鲜嫩多汁,口感醇厚,蘑菇则是这道菜的灵魂,它们与鸡肉完美融合,散发出浓郁的菌香,令人垂涎欲滴。 铁锅炖鸡肉的时候,许星薇用温水泡上一把粉条,然后把霍长生提来的肉切了一半,三肥七瘦,用刀仔细地剁成了肉臊子,加入一点盐、葱姜水搅拌去腥以后,慢慢地捏成了三十几个肉丸子。 她去地窖的坛子里捻了一碗发酵好的老酸菜上来,味道闻起来又酸又爽,均匀地切成了几段。 蘑菇鸡块炖好出锅,开始做酸菜肉丸炖粉条子。 肉丸子过油炸了一道,担心霍长生和文州文遥饿,许星薇还夹了一小碗炸肉丸子出来给他们垫肚子,每一个都饱满圆润,肉质鲜嫩。轻轻咬上一口,肉香四溢,汤汁在口腔中爆开,令人回味无穷, 不仅如此,她还舀了一碗蘑菇炖鸡端去给李婶和李叔,见状,霍长生主动接过碗,帮她把东西送了过去,然后获得了一碗爽脆开胃的腌黄瓜。 霍长生站在厨房门口,看着眼睫低垂、神态认真的许星薇,一时间竟有些怔愣。 他总觉得这一幕莫名的熟悉,让他的心安稳又平和。 许星薇没注意霍长生,只专注于手底下的酸菜肉丸子炖粉条,金黄的肉丸子如同珍珠般散落在锅中,酸菜独特的酸味与肉丸子的鲜美相互映衬,形成了一种奇妙的味觉体验,酸菜被炖得恰到好处,既保留了原有的酸味,又吸收了汤汁的醇厚,使得整道菜更加开胃。 粉条则是这道菜的主角之一,它们如银丝般缠绕在锅中,吸满了汤汁的精华,用筷子夹起一根,只见它晶莹剔透,散发着诱人的光泽,放入口中,滑溜的口感会让人忍不住多吃几口。 整个锅中的食材相互交融,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香味,这种香味不仅来自食材本身,更来自于炖煮的过程中,各种食材与汤汁的相互渗透和融合。 “好了好了。”许星薇扬声唤道:“可以吃饭啦!” 蘑菇炖鸡、酸菜肉丸子炖粉条和腌黄瓜整齐地摆放在了桌子上,四人对坐着吃起了饭,文遥和文州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菜,只顾着埋头认真地吃饭,连话都不说。 霍长生主动给两个孩子一人夹了一只鸡腿,他们抬头去看他,眼睛亮晶晶的,很乖地说道:“谢谢长生叔叔。” 他笑了一下,他倒是不急,只不过吃饭的速度也不慢,他向来不挑食,但这饭菜的味道却格外合他的口味。 两人一边吃饭,一边聊起了这次的工作。 因为回来的时候还要拉货,所以去海市需要需要跟车队一起,一来一回,加上谈生意、签合同的时间,如果顺利的话,大概需要半个多月就完事了。 坐大车是比较累的,当然,酬劳是格外丰厚的,跑这一趟霍长生给许星薇开了三百块钱的工资,还包吃包住,如果顺利的话,可能还有红包。 三百块钱对许星薇来说是一笔巨款了,她没有一点犹豫,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她捧着饭碗,弯着眉眼笑了笑,热情地说道:“老板,多吃一些。” 霍长生的视线有些飘忽,像被烫到一样,避开了许星薇的目光,他嘴里还嚼着肉丸子,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嗯,你也是。” 他忽然想起了刚才李婶说的话,听说两个孩子的爸爸年前出意外去世了,只留下她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很不容易,很辛苦。 想到这里,霍长生的心跳忽然慢了一拍,一时间连他自己都摸不清是什么情绪了。 第124章 “杀人犯”的妈妈(17) 一转眼就到了跟霍长生约好去海市的时间了。 这天许星薇起了个大早,打算蒸一些馒头、肉包子,炸一些大饼留给文州和文遥在家里吃,她也可以带一些在路上。 日头微熹,整个村子都沐浴在柔和的金色阳光中,厨房里已经忙碌了起来。 许星薇起得早,两个孩子也没有睡懒觉,非常勤快地围着妈妈开始帮忙。 蒸大馒头是东北农村的传统美食,面团经过一夜的醒发已经变得柔软而富有弹性了,许星薇用巧手将面团揉搓成一个个饱满的馒头,然后整齐地码放在蒸笼里。 文州和文遥围着土灶守着火,随着灶膛里柴火的熊熊燃烧,蒸汽渐渐升腾,整个厨房都弥漫着馒头的香甜气息,不一会儿,馒头便熟了,表皮光滑,内里松软,咬一口下去,满是麦香的味道。 而大饼的制作,则是另一番景象。 面团在案板上被许星薇反复揉搓,直到变得筋道有韧性,接着,她拿起擀面杖,将面团擀成一张张薄如纸片的大饼,饼皮上撒上一层薄薄的芝麻,然后抬起蒸笼,把油倒入洗干净烧干的锅中,最后将芝麻大饼放进热油锅中煎炸。 随着油温的升高,大饼逐渐变得金黄酥脆,香气四溢,出锅后的大饼,咬上一口,满嘴都是油香和芝麻的香气,令人回味无穷。 许星薇还往其中几个饼里塞了肉馅,,炸出来特别香,外酥里嫩,肉馅还带着汁水,吃完一个都停不下来,文州和文遥捧着肉饼吃,好吃得连眼睛都微微眯起来了。 许星薇将面粉和水按比例混合,揉成光滑的面团,然后放在一旁醒发,肉馅已经准备好了,新鲜的猪肉剁成细腻的肉馅,加入葱姜水、料酒、酱油等调料,搅拌均匀后腌制一段时间,肉馅已经充分入味了。 面团醒发好后,文遥帮忙将其分成小块,擀成中间厚、边缘薄的圆皮。接着,许星薇将调好的肉馅包入皮中,手法熟练而迅速,每个包子都饱满圆润,包好的包子被放在蒸笼里,一排排整齐地码放着,像是等待检阅的士兵。 随着灶火熊熊燃烧,蒸笼里的包子开始发生变化,面皮逐渐变得蓬松柔软,肉馅也在高温的蒸煮下变得更加鲜美,不久,整个厨房都被包子的香气所包围,这股香气比馒头和芝麻大饼得更加浓郁诱人。 终于,蒸肉包子出锅了,一个个白胖胖、热腾腾的,散发着诱人的光泽,咬一口下去,皮薄馅足,肉香四溢,油润的汁水甚至浸透了面皮,让人回味无穷。 从三棵树村去县城比较远,霍长生约定好了来接许星薇,当他带门口的时候,正赶上肉包子出锅,刚进门,手里就被塞了两个热腾腾的大肉包子:“没吃早饭吧,正好,刚出锅的肉包子。” 许星薇各捡了几个馒头、芝麻大饼和肉包子,忙忙碌碌地给李婶和李叔送去,她要出一趟远门,希望她不在家的时候,二老能帮她照看一下两个孩子。 李婶很热心肠,主动让两孩子跟他们一起吃饭,许星薇很感谢,给他们塞了一些钱,还拿了一些菜和肉。 事情都交待好以后,许星薇把家里柜子锁的钥匙交给了文州。 看着手里的钥匙,文州的双眼瞪得溜圆,瞳孔中闪烁着有些茫然的光芒,像是看到了什么难以置信的事情,犹如湖面被突然投入的石子打破的宁静。 “这个,给我吗?” 文州的嘴唇微微颤抖着,仿佛想要说些什么,却又无法将内心的震撼化作言语。 要知道,柜子里放的都是麦乳精、奶糖、奶粉等比较贵重的零食,还有之前霍长生买来的牛奶,这些东西能吃就已经很好了,没想到有一天自己居然能保管钥匙。 许星薇不知道文州在想什么,只是认真地嘱咐道:“牛奶一天一瓶记得喝,喝完之后就喝冲奶粉喝,早上喝,再煮一个鸡蛋吃,这些都是比较有营养得,你们现在太瘦了,得好好养着,记住了吗?” “糖可以吃,但不能多吃,吃多了会得蛀牙,对牙齿不好。” “到了饭点,李奶奶叫去吃饭就去,不用拘谨,但要听话,勤快一些。” “我很快就回来了。” 随着许星薇的叮嘱,文州的眼神开始发生了微妙的转变,惊讶的火花逐渐熄灭,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坚定的力量,变得深邃而坚定,如同经过烈火洗礼的钢铁,既坚韧又明亮。 “我会照顾好妹妹,看好家的。” 文州认真地保证。 文遥站在旁边,她的小脸上洋溢着一种深深的关切,眼神如同清澈的湖水,映照着无尽的担忧与关心,眉头微微蹙起,形成了一道浅浅的皱纹。 她不舍地拉住了许星薇的手,一双大眼睛特别明亮,犹如两颗闪烁着温暖光芒的星星,透露着她内心的纯真与善良,瞳孔中映照着妈妈的身影,那份专注与关心,仿佛能将人的心融化。 许星薇轻轻摸了摸文遥的脑袋,温声说道:“我很快就回来了,不用担心。” 文遥咬了咬嘴唇,有些犹豫,却还是伸出双臂抱住了她。 妈妈,一定要快些回来啊! 看着相拥的母女俩,文州的脸上写满了复杂的情绪,他的眉头微微蹙起,仿佛承载着重重的心事,那双明亮的眼睛此刻却失去了往日的神采,透露出淡淡的担忧,他的嘴角微微向下撇着,仿佛在努力抑制着内心的焦虑和不安。 他的脸庞因为这种复杂的情绪而显得有些别扭,平时天真无邪的笑容此刻已被愁云笼罩,他却半天开不了口,只是时不时地用手挠挠头,或是揉搓着衣角,然而这些小动作更显得他内心的不安和紧张。 尽管他试图用表面的平静来掩饰自己的情感,但那份担忧和别扭却像一股无形的力量,从他脸上的每一个细微之处透露出来。 霍长生率先发现了文州的别扭,看了他一眼,伸手在他脑袋上按了按,然后摸了一把,保证道:“放心,我会照顾好你妈妈,让她平安回家的。” 文州抬头看向他,一大一小两个男子汉交换了一个眼神。 文州点了点头,真诚地说道:“谢谢你,长生叔叔!” 都交待以后,许星薇拿上了行李,她就带了毛巾、两双布鞋和两套换洗的衣服,然后把刚蒸好的馒头、芝麻大饼和肉包子各装了几个。 她朝两个孩子挥了挥手,转身渐渐走远了。 文遥和文遥手牵着手,目送着妈妈离开。 第125章 “杀人犯”的妈妈(18) 许星薇和霍长生来到了车厂,车队的货车平时就停在这个地方。 十几辆大货车整齐地停放在一起,看起来颇为壮观,身披厚重的铁锈色外衣,岁月的痕迹在其身上留下了斑驳的印记,车头宽大且方正,前灯犹如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虽然光芒不如现代车灯那么明亮,但却透着一股坚韧。 货车的车厢高大而宽敞,足以容纳大量的货物,车厢的边角处往往可以看到一些磨损的痕迹,那是无数次装卸货物时留下的印记,车轮巨大而结实,每一圈转动都似乎承载着整个时代的重量。 驾驶这样的货车,需要一定的技巧和勇气,司机们往往身经百战,对车辆的性能了如指掌,开车的时间,他们需要熟练地操控着方向盘,让货车在蜿蜒曲折的道路上稳稳前行。 在这个年代,这样的大货车是公路上的主角。它们穿梭于城市和乡村之间,将物资运送到每一个角落。每当它们驶过,都会扬起一片尘土,伴随着低沉的轰鸣声,仿佛在诉说着这个时代的故事。 这次去海市的大货车一共有六辆,十八个人,其他人许星薇都不认识,只对上次见过的何建国有印象。 何建国的年纪比较小,性格还不错,长得也挺憨厚的,脸庞圆圆的,像一颗饱满的苹果,两道浓密的眉毛微微弯曲,像是两轮新月挂在额头,显得格外憨厚可爱,眼睛不算小,经常弯成两个小月牙,充满了善意,鼻梁不高,却恰到好处地衬托出他的憨厚气质,而鼻翼两侧的小雀斑,更是增添了几分可爱。 霍长生很周到,给许星薇一一做了介绍,大家都知道她是去做翻译的,而且又是生哥介绍的,所以大部分人都她的态度都挺不错的。 只除了一个姓曹的人。 这人身材中等,略有些圆润,头很大,脸很平,细小的五官点缀在上面,像极了许星薇今早上用擀面杖碾出来的芝麻大饼,身上穿的衣服比较讲究,跟其他人有些格格不入。 他看着许星薇,虽然没说什么,但眼睛不是眼睛,眉毛不是眉毛的,好像不屑于跟她说话一样。 除了霍长生以后,就何建国很许星薇见过,所以他自觉算是许星薇的熟人了,小声地叭叭道:“薇姐,别理这个曹大头,他是何老板的人,我生哥没答应让那个唐小姐来干翻译,何老板就非得塞这人进来,说要帮忙。” 许星薇了然地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 曹大头听不见两人在说什么,从鼻腔里发出一声冷哼,声音有些尖,他故意对霍长生说道:“干这种大事,偏要带着一个没用的女人,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霍长生笑了笑,面不改色地反问道:“她能做翻译,很有用,比一个既不会开车又不会做翻译,还非得跟着我们的人强多了吧?” 闻言,曹大头脸部的肌肉颤抖了一下,他咬紧牙关,露出了一副受辱的表情:“你骂谁没用呢!霍长生,我可是何老板派来的人,你说话给我客气点!否则别怪我让我姐夫给你好看!” 原来曹大头是何老板的大舅子。 “呀?”许星薇一脸惊讶又茫然地看着霍长生:“你刚才点谁的名字了吗?” 霍长生一摊手,无辜地说道:“没有啊,曹先生,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许星薇看着霍长生,严肃地说道:“可能是你不小心说到事实,戳中曹先生的痛点了,你看你,平时说话还是多注意一点,毕竟咱们可不是那没礼貌的人啊。” 两人一唱一和,堵得曹大头半天说不出话来,气得一甩袖子,气冲冲地走开了。 何建国看了看许星薇,又看了看霍长生,好家伙,这两人真的不熟吗?刚才配合得这么好,说话的气人劲可太像了啊! 插叙到此结束, 霍长生带着兄弟们把这次要出行的大货车再次检查了一边,就招呼众人准备出发了,他和许星薇一辆车,其他三人一车,曹大头不跟他们一起,他不乐意坐大货车,何老板给他安排了红旗。 上车以后,霍长生从衣服内侧的口袋里掏出了一把k-54手枪递到了许星薇的面前。 这个年代,跑车是一项比较危险的工作,路上很有可能会遇到山匪,而且这一次路途遥远,南方他们很少去,人生地不熟,万一遇到心黑的很有可能回不来,必须带点硬家伙防身。 这时候还没有禁枪械,弄到土枪啥的不算难,霍长生更牛,这次直接弄了两把手枪带在身上,也不知道他打哪儿弄来的。 许星薇震惊地眨了眨眼睛。 霍长生大概教了她一下怎么开枪,平静地说道:“枪你收好,如果真的遇到了危险,它暂时能保护你。” 枪头准不准的无所谓,拿在手里、打出响声就已经是一种震慑了。 “我知道了。” 许星薇伸手把手枪接了过来,好在现在天气还冷,身上穿的衣服比较厚,放一把枪在身上也看不出来。 车队浩浩荡荡地上路了。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到海市大概需要五天时间,吃喝拉撒都在路上。 大家自带了锅和干粮,吃饭的时候休息,晚上睡觉就在车里,当然,为了避嫌,晚上霍长生都是去跟其他兄弟挤一车的,把这个地方留给了许星薇。 霍长生的车技很好,就算是比较颠簸的路,他也将车开得很稳,一路上基本没出过什么差错。 北方多是广袤无垠的平原和巍峨的高原。这里的土地辽阔,天空高远,给人一种苍茫而厚重的感觉。平原上翠绿的麦田一望无际,秋风吹过,麦浪翻滚,仿佛是大地的呼吸。高原上则是连绵起伏的山脉,它们像大地的脊梁,支撑起这片辽阔的土地。 而三天的时间里,随着向南的深入,地形开始逐渐发生变化。 原本平坦的地面逐渐变得起伏不平,丘陵和山地开始增多,这些丘陵和山地虽然不如北方的山脉那样高大,但它们却有着自己独特的韵味,在丘陵地区,绿树成荫,山间小路蜿蜒曲折,仿佛一条通往神秘世界的通道,而山地则更为壮观,山峰耸立,云雾缭绕,仿佛是大自然的杰作。 车队又花了一天的时间继续向南,地形变化更加明显了。 地形主要以平原、盆地和丘陵为主,同时也有一些高山和峡谷。平原地区河湖众多,水网纵横,形成了典型的南国水乡风光。盆地地区则地势相对平坦,但四周被高山环绕,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而丘陵地区则山丘起伏,绿树葱茏,景色宜人。 本来以为这一路就这样有惊无险地过去了,正当大部分人都放松心态的时候,意外却发生了。 最后一个晚上。 落日开始西沉,车队打算开过这片幽暗的森林就休息。 道边的树林看似深邃神秘,实则暗藏危机。阳光透过浓密的树叶,洒下斑驳的光影,给这片林子增添了几分诡异,空气阴暗而潮湿,仿佛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交错的树枝如同伸出的魔爪,随时准备抓住过路的行人。一阵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仿佛在低语,又像是在警告,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潮湿和腐朽的气息,让人不自觉地皱起眉头。 地面布满了落叶和枯枝,还有一些障碍物,车子开不快,只能减速慢行,轮子从上面压过,发出吱吱的声响,仿佛在告诉人们这里并不安全。偶尔还会有一只小动物突然从树林中窜出,吓得人心惊胆战。 霍长生看了许久,皱起眉头,心里敏锐地泛起了一阵危机感。 他直视着前方,对旁边的许星薇叮嘱道:“有问题,小心一些……” 没等霍长生的话说完,一阵尖锐刺耳的哨声忽然自风中传来。 下一秒,几十个、又或许是上百个山匪突然从树林中钻了出来,手里还拿着武器,浩浩荡荡地涌过来,将车头逼停,整个车队都被拦截了下来。 第126章 “杀人犯”的妈妈(19) 夜色如墨,浓云低垂,仿佛天空也在为即将到来的危险而压抑着呼吸,四周的空气似乎都凝固了。 周围的景物也仿佛被这种紧张的气氛所感染,变得诡异而阴森,树枝在风中狂乱地摇曳,仿佛要挣脱大地的束缚,高大巍峨的山峰在夜色中显得更加阴森可怖,仿佛随时都会崩塌。 拿着各种武器的山匪围在车队旁边,脸上的表情很凶恶,夜色中,能看见一双双浑浊的眼睛,像是被乌云笼罩的夜,闪烁着狡黠而凶狠的光芒。 “你在车上呆着,别下去。” 霍长生的眼神很冷静,他留下这句话,让许星薇好好呆在车里,自己独自下车了。 他是车队的老大,遇到这种情况理应他下去交涉,好在这种事他们不是第一次遇见,毕竟现在这个年代跑车是一项比较危险的工作,路遇山匪是很正常的,他们都打过交道。 只不过这还是第一次在南方遇到山匪,他们对这个地方和道上的规矩不了解,不确定事情的发展走向是什么,还是谨慎为好。 看着霍长生的背影,许星薇的手指在k-35手枪上摩挲了一下,表情冷静得好似没有波动的水面。 车队是几个比较有经验的司机轮流走在第一位,霍长生刚换下来,现在正在前面一些的位置,等他走过去,为首的几个山匪已经把红旗里的曹大头揪出来了。 没办法,毕竟这辆红旗小轿车在一众大货车里实在是太显眼了。 而且虽然曹大头的气质不怎么样,但打扮得还是挺唬人的,常年一副看不起人的表情,起码看起来像是兜里有钱的人,山匪干的就是拦路抢劫的活,看见这样的大肥羊怎么可能轻易放过。 最重要的是轿车矮,好拉开,大货车太难爬了,不如先把一个人质捏在手中,这样后续才好谈。 山匪们还以为这个车队是帮这个胖子拉货的。 曹大头哪里敌得过这些山匪,他完全没有反抗的力气,车门被强行拉开,瑟瑟发抖的他被拽出来扔到了地上,脸上苍白浮肿的赘肉都抖了好几下,看起来很是圆润油腻。 一群人围在他身边,他脸上惊惧表情完全藏不住,如同凝固的阴影,瞬间将他完全笼罩了,他的眼睛瞪得如同铜铃般大,瞳孔紧缩,眼前的恐怖景象仿佛强行深深地烙印在了他的脑海之中。 “你……你们想干什么?” 曹大头强撑着发问,他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心里虽然害怕,但还是没明白严重性,鼓足了勇气说道:“你……你们知道我姐夫是谁吗?你们要是敢动我,我姐夫绝对不会放过你们的!” 何老板还是有些势力的,不然也不可能混到今天,而且帮曹大头摆平过不少事,在曹大头心里,这个姐夫简直就是天神一般的存在。 听见这话,周围的山匪发出一阵哄笑声,跟逗狗一样,起哄着问道:“哦,你姐夫是哪个了不起的大人物啊?” 曹大头很没气势地挺了挺胸膛,一脸自豪地说道:“我姐夫可是何源何大老板!我告诉你们……” 他警告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一声响亮的耳光打断了,感受到脸颊上传来的尖锐疼痛,他心中刚涌起的豪气也被一巴掌打散了。 打人的是站在最前面的那个山匪,其他山匪隐隐有以他为首的意思,他应该就是山匪的头头了。 山匪头头是个看起来饱经风霜的中年男人,身材中等,肩膀宽阔,脸庞布满了岁月的痕迹,却又带着一种难以名状的猥琐与凶狠,额头上的皱纹像一条条蜿蜒的溪流,嘴角挂着一丝不怀好意的笑,露出来的牙齿参差不齐,黄渍斑斑,给人一种很脏的感觉 他的鼻子高高耸立,鼻尖有些微微朝内勾,是显得特别突出的鹰钩鼻,衬得整个人多了几分阴鸷,他手里拿着一把雪亮的砍刀,磨得特别锋利,手臂上青筋暴露,双手粗糙而有力,指尖被烟草熏得有些发黄。 他的背有些佝偻,仿佛背负着沉重的罪孽,他显然脾气不好,没什么耐心,走到曹大头面前就是狠狠一个耳光,声音沙哑而低沉,像是从地狱深处传来的呼啸声,让人不寒而栗。 “什么狗屁老板。”山匪头头弯着腰,在曹大头脸上又狠狠拍了几下,不屑地骂道:“老子不认识,少在这里瞎扯淡,不然老子就让兄弟们给你松松筋骨!” 说话的时候,他的表情总是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猥琐与凶狠,让人不敢轻易接近,嘴角的笑也更像是一种嘲讽和挑衅,让人心生厌恶,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都透露出一种不怀好意的气息,让人难以忽视。 曹大头差点被这几耳光打吐血,喉咙涌上来一股腥气,连牙齿都有些松动。 没想到自己奉若神明的姐夫在这人嘴里居然狗屁不如,曹大头的脸色瞬间苍白得如同一张白纸,没有一丝血色,所有的勇气都在这一刻被抽离了,双眉紧锁,眉宇间挤满了深深的忧虑和不安,仿佛正在承受着无法言喻的沉重压力。 “懂了吗?” 山匪头头又在曹大头红肿的脸上抽了几下,吓得他连连点头,勉强挤出一个谄媚的笑,语无伦次地求饶道:“大哥,你放过我,我就是个跑腿的,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山匪头头没说话,只是咧着嘴笑,不过能看出来他的心情很愉悦。 他就喜欢看人跪在他面前求饶。 等霍长生走到的时候,趴在地上不停求饶的曹大头已经差点吓晕过去了。 他下巴上的三层肉抖得跟筛糠似的,无声地诉说着内心的恐惧,眼神中充满了惊恐与不安,像是被无形的恐惧之手紧紧攥住,无法挣脱,额头上的冷汗和眼泪鼻涕沿着他松弛的肌肤蜿蜒而下,形成了一道道油亮的痕迹。 一看见霍长生,眼泪鼻涕糊了一脸的曹大头立刻指着他尖叫道:“大哥,他才是管事的!有事你找他!” 听见这话,一群山匪齐刷刷地转过头,山匪头头遥遥地跟霍长生对视了一眼。 看着这双漆黑冷静的双眼,山匪头头的眉头微微一皱,心头掠过了一丝没来得及抓住的危机感。 霍长生后面还跟着十几个兄弟,虽然人没有对面多,但一个个都是不虚的大高个儿,身材壮实,团结一致。 “啧。” 山匪头头有些不爽的咂舌,他还是更喜欢别人跪在他面前痛哭求饶。 霍长生很懂规矩,山匪都是求财,不希望鱼死网破,所以每次他们拉货的时候,都会留出一些东西做准备,要真遇上了山匪,就把这些东西给对方,就当是过路费,这样往往能避免一场械斗。 车队的兄弟们出来都是为了挣钱的,既然跟着他一起拉货,他就要保证他们的安全,没有人员伤亡就是最好的局面了,毕竟现在的山匪连警察都不怎么管得了,强龙不压地头蛇,贸然跟他们起冲突不好。 当然,霍长生也遇到过不讲道义的,明明拿了过路费,但还贪心地想要更多,这种就避免不了要打一架,他这接近一米九的大高个,身上的肌肉都是干力气活干出来的,一点不虚,就算是打起来也不吃亏。 能讲道理就讲道理,不能讲道理也可以讲拳脚,这样一来二去,霍长生的车队在北方那一片地区还是挺出名的,一般都不会有人再跟他们起冲突。 面对一群虎视眈眈的山匪,霍长生身上的肌肉微微绷紧,可面上却看不出异样,微微带着笑,表情从容地走上前,给山匪头头递了一根烟,然后示意兄弟们把准备好的过路费拿上来。 他出手算大方的,毕竟出门在外,还是大家的生命安全更重要。 其他的山匪看了都有些意动,只是山匪头头没发话,只是用黄渍斑斑的牙咬着烟,目光懒洋洋地在过路费上扫了一眼,不知道在考量些什么。 他一直不松口,霍长生身后的兄弟们都很紧张,嘴唇微微抿起,形成了一个紧绷的线条,仿佛是在抑制着内心的疑惑和不安,这种紧绷感不仅体现在嘴唇上,也蔓延到了整个面部肌肉,使得一张张脸庞都呈现出了一种紧张而严肃的氛围。 时间在这一刻过得特别慢,周围只有呼啸的风声和沙沙作响的树枝声。 “行啊。”山匪头头松了口,摆了摆手:“你还挺识时务的,过吧……” 他身后的山匪发出了几声欢呼,车队的兄弟们也松了一口气。 这时,其中一个离得远的山匪却匆匆跑了过来,脸上还洋溢着猥琐的笑意,没有压低音量,喊道:“大哥,你猜我发现了什么?我刚才看见那边车上有一个长得特别漂亮的娘们儿!” 因为他擅长用弹弓,加上眼力好,所以一般都是埋伏在树上观察情况的,没想到居然被他发现了意外之喜。 一听见这话,霍长生的脸色一下子就冷淡了。 山匪头头没注意,注意力都被那个山匪说的话吸引了,十分感兴趣地问道:“有多漂亮?” 那山匪掷地有声道:“跟仙女儿一样,我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 其他山匪大声哄笑道:“你小子毛都还没长齐呢!见过几个女人啊!” 山匪头头转头看向霍长生,抬了抬下巴,用一种调笑的语气说道:“诶,小子,那是你们谁的女人?喊过来瞧瞧,我倒是要看看有多好看。” 话音未落,最后一抹光消失在了地平线。 夜色在一瞬间弥漫开,月光也被乌云遮挡,只留下微弱的边缘,投射出阴森森的影子,如同鬼魅般在地面上游荡,遮住了霍长生脸上的神情,他身上散发着一股危险的气息,仿佛是一只潜伏在暗处的猛兽,随时准备扑出来给予对党致命的打击。 “这不好吧。”霍长生的听不出情绪的声音在阴影中响起:“那是我家亲姐妹。” 山匪头头心里陡然升起了不同寻常的危机感,但他没在意,怒火已经冲淡了那股危机感,他向来不喜欢别人忤逆自己,不爽地辱骂道:“这是老子的地盘!别说让她过来了,老子就算是让她***,她也得笑着***!” 他满口污言秽语,气氛莫名有些凝滞。 话音未落,越想越不爽的山匪头头猛地将手里的砍刀挥向了霍长生身边的何建国,何建国离他的距离最近。 他不讲道义,忽然暴起动手,让所有人都措手不及。 只有霍长生反应过来了,眼疾手快地拉了何建国一把,虽然他躲得及时,但自己的手臂还是被砍刀划伤了一道口子。 山匪头头的砍刀磨得很锋利,如果不是现在天气还比较冷,霍长生身上穿的衣服比较厚,可能伤口就没有现在这么浅了。 霍长生却一声没吭,甚至没分一个眼神给鲜血淋漓的手臂,而是立刻反手去摸别在腰后的k-54手枪,动作快得对方完全反应不过来 “砰——” 下一秒,一声带着硝烟味的惊天巨响犹如雷霆万钧,几乎要将夜色和幽暗的森林撕裂,激起一阵猛烈的震荡波,令所有人都心头一悸,耳膜嗡鸣。 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在这惊天动地的响声中静止了。 只有那枪声的余波在空气中不断扩散,带来一股浓烈的火药味,尘埃被震得四处飞扬,夜色在这短暂的瞬间似乎变得更加浓重了,只剩下那刺耳的枪声在耳边回荡 所有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惊恐的表情,有的捂住了耳朵,有的瞪大了眼睛,仿佛无法相信这突如其来的巨响。 这一刻,整个世界似乎都被这惊天枪声所笼罩,让人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与恐惧。 紧接着响起的是一声凄厉的哀嚎。 只见刚才还趾高气昂的山匪头头紧紧地捂住了左耳,脸颊上溅满了炸开的斑斑血迹。 他喉咙里的哀嚎声有些尖锐,仿佛是一把锐利的刀从所有山匪心头划过,让他们好像切身感受到了疼痛一样,根本无法阻止那种感觉透过指尖,直刺心灵。 周围的空气仿佛也被这惨叫声所感染,变得沉重而压抑。 冷风拂过,带起一丝丝凉意,却无法缓解痛苦的煎熬,所有山匪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枪声和哀嚎声所震撼,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恐惧与不安。 流着一胳膊血的霍长生怔愣地看了看自己手里的k-54手枪,漆黑的眉眼微微一动,然后有些震惊地转头朝子弹飞来的方向看去。 第127章 “杀人犯”的妈妈(20) 山匪们手里拿着的火把照亮了半边林子。 山匪头头还在捂着血肉模糊的耳朵哀嚎,其余所有人都转头朝子弹飞来的方向看了过去。 霍长生是第一个捕捉到许星薇身影的人。 她站在人群后,踩在车梯上,纤细的身影几乎完全融进了黑暗中,只能隐约看见她还保持着拿枪的动作,手很稳,没有一丝颤动,带着硝烟味的青烟正从枪口缓缓飘散。 下一秒,火把的光照到了许星薇的身上。 她平日里总是温和漂亮的脸上仿佛覆盖着一层坚硬的冰面,线条冷硬而清晰,没有半点柔和动容的痕迹,明明刚刚开枪打伤了一个人,整个人却平静而冷淡,似乎隐藏着无尽的寒意,让人不敢直视。 就连她的眉宇之间,也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冷漠与坚定,仿佛无论面对何种情况,她都能保持这份无动于衷的冷静。 所有人都惊呆了。 一路上相处下来,车队的众人都觉得许星薇是个脾气温柔、性格大方不扭捏的漂亮姑娘,面对曹大头偶尔的找茬也从不生气,加上她看着柔柔弱弱的,所以就连年纪最小的何建国也是把她放在需要保护的位置来看的。 没想到在这危急时刻,却是她第一个站出来,还开出了这又稳又准的一枪,简直是惊天动地,震慑力拉满了。 从这一刻起,许星薇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高大得不得了。 霍长生的反应很快,在所有人还没回过神的时候,立刻朝天鸣了一枪,神色凛冽地朝兄弟们喊道:“既然他们不讲道义,那咱们也别客气了,兄弟们,去车上把家伙都拿下来!” 他冷冷地盯着众山匪,示意了一下自己手里的枪,面不改色地说道:“既然非要武力来解决,那我们也带了不少家伙事。” 看着霍长生的表情,众山匪都萌生了退意,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办。 他们虽然是拦路抢劫的,但不是傻子,自然惜命,就算他们人多、武器多,可对方拿的是热武器,那枪子儿可是不长眼睛的,而且杀伤力可比这些刀呀棒呀弹弓呀之类强,没人想做出头鸟,到前面去顶着枪子儿。 只有傻子才不知道害怕,才不怕死。 “娘的!”山匪头头痛得浑身都在打颤,他的左耳被子弹打掉了半只,伤口醒目而惨烈,边缘的皮肤被撕裂,呈现出不规则的形状,仿佛是被狂风肆虐过的土地,破碎而凌乱,伤口中心是深深浅浅的血痕,颜色从鲜红到暗紫,交织在一起,犹如一幅血腥的抽象画。 他倒吸着冷气松开手,能看见伤口周围的皮肤已经肿胀了,微微发红,仿佛被火焰炙烤过一般,每一次肌肉的牵动,都会让伤口处传来阵阵刺痛,那种疼痛,如同几百根尖锐的银针在反复地往里扎,然后深深地刺入了骨髓。 而且伤口上还残留着一些细小的火药残渣,它们附着在伤口上,犹如黑色的斑点,在无声地提醒着这些已经萌生了退意的山匪,这颗子弹只要再偏一些,就能直接贯穿他们老大的眉心。 山匪头头的眼睛都急红了,扯着嗓子骂道:“都他娘的不许退,老子今天要活埋了他们!给我上!不然有你们好看的!” 他脸上都是血,五官痛得扭曲又狰狞,看起来颇为惊悚。 迫于压力,几个山匪攥紧武器,正准备进攻,还没抬脚,两颗子弹就一前一后地在他们面前的地面上炸开了,被打碎的枯叶混着泥沙飞溅起来,吓得他们猛地把脚缩了回去。 开枪的是霍长生和许星薇,可以看出两人的枪法都很准。 其他车队的兄弟匆匆从车里拿了武器,在摇晃的夜色中有些看不分明,不过看他们那气势汹汹的样子,众山匪毫不怀疑他们是人均一把枪拿在手上。 “大哥。”离得近的几个山匪赶紧劝道:“算了吧,他们都有枪,咱们就是要点过路钱,没必要把命赔进去啊!” 山匪头头看着霍长生冷冰冰的眼神,终于抓住了一开始的感觉。 不安,危险,害怕。 近来警察是有剿匪的打算的,他们在山里安家落寨,靠着打劫过路行人的钱财生活,若是霍长生他们真的开了枪,就算打死了,罪名也落不到头上,还算是好事一件呢。 剧烈的心跳声中,山匪头头终于冷静下来了。 他咬了咬牙,扯出一个虚假的笑,心不甘情不愿地说道:“刚才我只是开个玩笑,说让你们过,肯定是讲道义让过的!” 山匪头头不经意间看清了许星薇的脸,剧痛之下,全无旖旎之情,甚至都没注意到她漂亮的脸蛋,全部注意力都被她那双好像对任何事都无动于衷的眼睛给吸引了。 他发现,这一男一女的眼神实在是太相似了。 霍长生本来也是炸了山匪们一下,车队的人确实是带了武器,但是怎么可能都弄到枪,比较常见的还是冷兵器,但他气势上却丝毫不输,心理十分强大,对方从他的脸上完全看不出心虚和说谎的痕迹。 既然对方低头了,他自然不会咄咄逼人,不然打起来还真说不好谁输谁赢。 那山匪头头赔了半只耳朵,恨得牙都痒痒了,却拿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独自咽下这口怨气。 之前拿的东西霍长生还是留给山匪们了,跟他们结仇的是山匪头头,东西留下,起码还能稳住其他的山匪,不然跑这么一趟却什么都没捞着,一口恶气哽在胸前,说不定会意气用事,闹出什么问题来。 更何况他们回去的时候有可能还要经过这条路,没必要把关系弄得太僵。 在一群山匪的注视下,车队缓缓开离了这片幽暗的林子。 走不动路的曹大头被开红旗的司机一脸嫌弃地搬上了车后座,他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受到了不小的惊吓,不仅眼泪鼻涕糊了一脸,甚至连被一枪吓尿了裤子,身上一股子难闻的尿骚味。 他的双眼瞪得溜圆,失去了焦点的瞳孔无助地四散游移,嘴唇颤抖着,仿佛连最基本的言语功能都已经丧失了,只是喉咙里发出断断续续的呻吟声。 失去了原有的光泽的皮肤像松弛油腻的白肉,额头上的汗水如同冰冷的珠子,一颗颗滚落,无声地述说着他内心的惊慌。 开出林子一段距离后就地休整了。 霍长生的胳膊受了伤,何建国便主动请缨,到霍长生和许星薇这辆货车上做了司机,好在今天晚上休息,明天最迟中午就到了,不换着开车也是可以的。 何建国现在看许星薇的眼神简直崇拜得不得了,一边开车一边叭叭,问题一个接一个,特别好奇她是怎么学的开枪,怎么能打得这么准。 听说霍长生只是简单地教了开枪,何建国羡慕得眼泪都快流下来了,他也学过开枪,觉得贼帅,可惜没有准头。 车队的兄弟们也很好奇,只不过挂念着霍长生受伤了,倒也没多打扰,只是过来看了几眼就散去了,只有何建国没走。 其实对于许星薇会开枪这件事,霍长生也是很惊讶的,只不过他没问什么。 许星薇笑着跟何建国说了几句话,主要的注意力还是放在了霍长生的伤口上。 一道醒目的伤口在霍长生鲜血淋漓的胳膊上,犹如一条扭曲的红蛇在皮肤上蠕动。伤口的边缘参差不齐,仿佛是被锯齿状的刀刃粗鲁地撕开,皮肤的外层被无情地剥离,露出了下面鲜嫩的红色肌肉组织。 不过好在刀口不深,没有损害到神经组织,只是血流得多,看起来很吓人而已。 当然,虽然刀口不深,但还是很痛的,伤口周围的皮肤因疼痛而紧绷,呈现出一种不自然的苍白,与深红色的伤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伤口里细细的血丝交织在一起,如同被扯断的蜘蛛网,随着血液的缓缓渗出,逐渐在伤口周围凝结成一片暗红的血痂。 霍长生向来能忍,这点伤对他来说不算严重,这点痛对他来说也不是问题,可是当许星薇认真小心地给他包扎伤口,并且温声问他“这个力道可以吗?疼不疼?”的时候,他低垂着眼睫,露出了一副有些脆弱的神态,哑声道:“有一点。” 许星薇的动作放得更轻了,指尖偶尔不经意地抚过伤口周围的皮肤,有些痒,有些温热,霍长生觉得好像有些难以忍受。 霍长生比许星薇高,微垂着眼睛去看她认真的神情,心脏好像被一片轻飘飘的羽毛搔过一般。 何建国知道霍长生是因为救他才受的伤,心里自责又感动,恨不得给他生哥当牛做马! 他心里愧疚极了,他生哥这么能抗的一个人都喊痛,肯定是伤得特别厉害。 何建国感动得眼泪汪汪的,举起三根手指头大声发誓:“生哥!你放心,你这伤要是好不了了,我就一辈子给你当牛做马,以后你让我往东,我绝对不往西!你让我喝汤,我绝对不吃肉!” 他还很快救就适应了牛马的身份,殷勤地问道:“生哥,你吃不吃东西?喝不喝水?需要什么东西吗?你尽管吩咐我!” 正满心温柔的霍长生:“……” 他用另一只没受伤的手捏了捏眉心,有些头疼地说道:“我需要你离我远点,赶紧去休息吧。” 眼泪汪汪的何建国更加感动了:“生哥你太好了!明明是你受了这么重的伤,你居然还在关心我!” 霍长生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许星薇弯着唇角笑了起来。 第128章 “杀人犯”的妈妈(21) 因为担心迟则生变,所以第二天一大早,休整好的车队就出发了。 这里离海市已经很近了,很快,许星薇就感觉到从车窗外吹进来的风中夹杂着海水咸腥的气息。 海市的发展可以说是走在国内的一线,治安已经整得井井有条了,不是偏僻的东北县城能比的。 这里不限制大货车入内,但必须保持干净,不然会被罚钱。 霍长生的车队一路风尘仆仆,开了五天五夜,走过不少泥泞路,毕竟现在的路可不像以后那样,车头和货车厢已经脏得不行了。 他们到码头附近把车冲洗干净,然后浩浩荡荡地进城了,当然,他们卸货的地方也不在市中心。 海市这座城市的天际线被高低错落的建筑所勾勒,从古老的唐楼到摩登的摩天大楼,每一座建筑都仿佛在诉说着不同的故事。 海港的海风吹来,带着咸湿的气息,吹拂着沿岸的行人,海浪轻轻拍打着岸边,发出悦耳的声音。 虽然时间还早,但海城已经完全活过来了。 在街头巷尾总能见到熙熙攘攘的人群,他们或忙碌于工作,或悠闲地逛街购物,街道上很繁忙,汽车、电车、行人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生动的画面。 而叮叮车是海市的经典交通工具,穿梭在狭窄的街道上,成为了这座城市独特的风景线。 霍长生的额发被风吹拂,清晰地露出了锋利深邃的眉眼,他直视着前方,漆黑的瞳孔里倒映出这片繁华的城市,留下了深刻的痕迹。 没有人知道他此刻在想些什么。 何建国眼睛都看直了,虽然他也跟着拉货,但时间不算长,而且都是在北方,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么繁华的都市。 许星薇则在好奇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只见城市的街道宽敞而整洁,商店的橱窗里陈列着琳琅满目的商品,从五彩斑斓的布匹到精致小巧的工艺品,无一不吸引着过往行人的目光,街头巷尾,小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 街边的早餐摊已经支起,摊主们开始忙碌起来,锅碗瓢盆的碰撞声、油锅的滋滋声、还有不时传来的吆喝声,为这清晨增添了几分生气,热气腾腾的包子、豆浆、油条散发出诱人的香气,吸引着早起的人们前来购买。 车队很快就到地方了,一群人非常麻利地把货给卸了。 谈生意的事主要是交给霍长生和许星薇,何建国是跟着打下手的,除此之外还有几个那些南方大老板派来的心腹。 那些心腹已经在海市了,合作商在海市最大的酒店为他们定了房间,等会儿过去会合就好。 这也侧面表明了合作商的态度,只要不出意外,合作应该是很顺利的。 其他车队的兄弟们暂时休息一天,明天又要把在海市买的货拉出去,霍长生他们回去的时候就坐绿皮火车回去。 海市是最繁华的、发展得最好的城市,引领着时代的前沿,其他的地方都还在供销社换东西,这里已经基本实现买卖自由了。 而且其他城市的大部分商品都是从这里批发出去的,什么衣服、电子产品、生活用品等等,这里的都是最新的。 把账结清以后,一群人在这里分开了,霍长生还得去见合作商,他这也是带着兄弟们一起发财,大家都特别支持他。 兄弟们激动得脸都红了,有些拘谨地感叹道:“生哥,这海市看起来可真得劲啊!比我见过的所有地方加起来都有钱!” “是啊是啊,这些房子可真漂亮!” “那边那栋楼也太高了,好像是有1、2……11、12……24、25……” “不行不行,我的亲娘嘞,数不清,看得我眼睛都花了!” 大家凑在一起说说笑笑,气氛非常和谐。 而另一边,休息了一晚上的曹大头总算是缓过神来了,他自觉昨天自己丢了大脸,恼羞成怒,一直都没个好脸,甚至有点风吹草动就觉得是别人在偷偷嘲笑自己。 像他这种人,出了事从来不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反正错的都是别人。 曹大头认定了昨天霍长生是故意看他出丑,所以才那么晚出面,害他被那些山匪打成这个样子!丢了这么大的脸! 野外没有洗澡的条件,他身上还一股尿骚味,衣服几乎腌入味了,套在他身上,皱皱巴巴的衬得那张扁平的脸更加青白丑陋了。 红肿着脸的曹大头没有下车,窝在车后座上不愿意挪地,透过车窗,他的目光落在了霍长生和许星薇的身上。 他的眼神充满了恶意,但眼底藏着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恐惧和忌惮。 昨天曹大头就是被许星薇开的那一枪吓尿的,当时他还以为子弹打到自己身上了,吓得浑身僵硬,连血管里的血液都不流动了。 等他回过神来,一股温热腥臊的热流已经打湿了他的裤子。 他简直难以想象,一个女人,居然敢做这么危险的事,那一枪简直太吓人了。 曹大头有些怵得慌,小眼睛里眼珠滴溜溜地转,不知在想些什么,总算是勉强镇定下来了。 他朝说说笑笑的一群人翻了个白眼,司机冷哼道:“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真是丢人现眼!咱们先走!” “好嘞!” 司机忙不迭地答应了,车里都是一股挥之不去的尿骚味,他确实是有点嫌弃,但又不好当面说出来。 毕竟对方可是老板的大舅子,最重要的是心眼还特别小,要是惹了他,他肯定要去告状的。 听见车子发动的声音,许星薇和霍长生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 两人正好看见了曹大头眼睛里闪烁着狡黠与贪婪的光芒,就像是一股暗流,涌动着不为人知的恶意。 三人对视上眼神,曹大头的嘴角微微上扬,勾勒出一个充满嘲讽与挑衅的弧度,仿佛是在嘲笑什么毫无防备的猎物。 他的笑容中没有一丝温暖,像是用刀片精心雕刻出来的,每一道纹路都充满了算计与阴谋。 许星薇和霍长生微微眯起眼睛,心里暗自提高了警惕。 毕竟蚊子虽然不会伤人,但一直嗡嗡叫着总是很烦人的,对方说不定私底下使了什么上不了台面的手段,这次合作很重要,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 跟车队的兄弟们分开以后,霍长生没有急着去酒店,他想先去合作商的厂里看一看,看看环境、氛围,还有生产机器的厂房。 许星薇和何建国都没有异议,选择跟他一起去。 合作商的资料霍长生已经倒背如流了,厂房地址也牢记于心,三人查看路线,坐上叮叮车,朝目的地去了。 合作商的公司很大,写字楼在海市的市中心,但厂房却坐落在市郊的位置。 厂房的占地面积很大,从外面看去朴实无华,巨大的灰色砖石墙体显得厚重而坚实,仿佛在诉说着岁月的沧桑与坚韧。 厂房的窗户多为小格状,镶嵌着陈旧的玻璃,透射出昏暗而朦胧的光线,然而里面的灯却很亮,保证了工人们的干活环境是明亮的。 听说霍长生他们是这次合作的对象,厂房的负责人很快就迎出来了,双方既然要合作,对彼此的一些基础信息自然是了解的,确认无误以后,便带着他们进去参观了。 走进厂房内部,一股混杂着机器油味、金属味和灰尘的气息扑面而来,高大的空间被各种机械设备占据,这些机器大多有着笨重的金属外壳,表面覆盖着厚厚的油污和锈迹,但每一个零件都显得异常坚固和耐用。 机器的轰鸣声在厂房内回荡,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节奏,仿佛是工厂的脉搏在跳动,地面是由粗糙的水泥铺成,经过无数次的踩踏和摩擦,已经变得有些坑坑洼洼,但却透出一种历经沧桑的厚重感。 在厂房的角落和墙壁上,可以看到一些标语和口号,毕竟厂房已经存在快十年了,这些文字已经褪色了,但依旧能够感受到工作的热情和激情。 可以看见厂房里的工人们穿着统一的蓝色工作服,头戴安全帽,或忙碌地操作着机器,或认真地检查着产品的质量。 他们的脸上写满了坚毅和专注,仿佛每一次的敲击和转动都是对工作的热爱和尊重。 负责人也很专业,态度热情却不谄媚,一路上给他们介绍了很多。 总的看下来,这个厂房还挺不错的。 至于机器方面的问题,霍长生其实懂的还挺多的,问的问题都正中要点,跟负责人聊得有来有回,双方对彼此的印象都还挺不错的。 逛这么一圈也算是拉近的关系,负责人也放松了很多,还特地挽留三人留在厂里的食堂吃饭,他忍不住感叹道:“怪不得你们想亲自去跟老板谈,你们值得这样的合作诚意!” 听见这话,霍长生的眉峰微微一抖,许星薇不动声色地笑道:“林先生谬赞了,我还有些担心自己经验不足呢。” 负责人笑着说道:“许小姐谦虚了,你年纪轻轻就精通德文,一般人可比不上你啊!” 公司的老板是德国人,担心找德文翻译不好找,所以一开始本来是定的经营部门的人去谈。 但前两天有人联系了老板,声称他们特地去找了一个德文翻译,想要亲自跟他谈。 霍长生脸上的笑意淡了一些。 何建国的脸色有些发白,吓得腿都软了一下。 什么英文德文他都不懂,但他清楚一点,明明一开始说是要翻译英文的,怎么突然就变成德文了啊!? 正巧这时旁边有工人有事把负责人喊了过去:“三位稍等,我马上回来。” 负责人匆匆走了,剩下三人之间的氛围有些凝滞。 “这这这……”何建国这才敢说话,语无伦次地说道:“这是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就换成德文翻译了?” 霍长生的脸色也不太好看,没想到居然在这一招上被摆了一道。 他的眉头紧锁,仿佛两座山峰在风暴中相互碰撞,形成了深深的沟壑,这些沟壑中充满了冷意,仿佛能吞噬一切平和与宁静。 “肯定是何老板动的手脚。” 霍长生很快就想通了其中的关节,怪不得唐艳艳这么轻易就放弃了争取翻译的工作,怪不得曹大头总是一副等着看好戏的表情。 没想到他们居然做到这种地步! “生哥,这……现在怎么办?” 何建国不确定地问,后天就要正式谈合作了,他们去哪里找一个懂德文的翻译?而且这里是海市,人生地不熟的! 霍长生微微眯起眼睛,像是被烈火点燃,瞳孔中闪烁着危险的光芒,鼻子微微翕动。嘴唇紧闭,仿佛将满腔的怒火都封存在了紧绷的唇线之中。 然而,愤怒还是从他的嘴角边缘泄露出来,形成了一道冷酷而坚硬的线条,像是冰刀划过寒冷的湖面。 何老板不是个东西,他吃不上这顿饭,就直接选择砸了所有人的饭碗。 许星薇看了看霍长生和何建国,提醒道:“你们不用着急,其实德文我也略懂一点的。”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脸上仿佛镌刻着一幅静谧的山水画,宁静而坚定,眉眼犹如深潭中的莲花,在波澜不惊的水面上悠然绽放。 她的眼眸深邃而明亮,宛如夜空中最亮的星辰,没有一丝慌乱,反而透露出一种沉稳与自信。 何建国呆呆地转过脑袋:“啊?” 霍长生也看向许星薇,好像看着什么宝贝一样,眼睛逐渐发亮。 “天呐!”柳暗花明又一村,何建国高兴得差点跳了起来:“我的姐!你真是神了!这你居然都懂的嘛!” 这些外语在他看来都跟蚯蚓一样扭扭曲曲的,没想到他薇姐居然这么厉害! 许星薇笑了笑,她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从容不迫的气质,仿佛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她都能保持冷静,从容应对。 这种不慌不忙的表情,让人不由自主地对她产生了一种敬意与信任。 第129章 “杀人犯”的妈妈(22) 许星薇、霍长生和何建国三人抵达酒店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夜幕低垂,天空呈现出一种深邃的蓝黑色,点缀着稀疏而明亮的星星,仿佛是大自然为这静谧的夜晚撒下的点点钻石。 街道两旁的路灯发出昏黄的光芒,它们像古老的守护者,默默地照亮着行人的归途,这些路灯大多采用简单的球形设计,散发着温暖而柔和的光线。 远处的建筑物在灯光的映照下显得朦胧而神秘,高楼的轮廓在夜幕中若隐若现,仿佛是一座座沉默的巨人,守护着这座城市的安宁,而低矮的民居则显得更加亲切和温暖,它们的窗户里透出暖黄的灯光,让人不禁想起家的温馨。 “呼!”何建国松了一口气:“终于到了!” 他在小县城待习惯了,第一次到这么繁华的大城市来,不管做什么都觉得有些手足无措。 这个海上明珠酒店是海市最有名的一家酒店,历史悠久,上个世纪就存在,现在是翻新过的,不过还是保留了典雅的欧式建筑风格。 高大的石柱、精致的浮雕和庄重的拱门,无不彰显着其高贵与庄重,外墙上镶嵌着深色的花岗岩,历经岁月的洗礼,更显得沉稳大气。 一走进酒店的大堂,更是气派非凡,挑高的天花板、华丽的吊灯、精致的壁画,以及摆放整齐的欧式沙发,都透露出一种奢华而又不失典雅的氛围。 海上明珠大酒店是海市社交活动的中心,商贾云集,经常有人在这里举办宴会,或者洽谈生意。 他们正好遇到了曹大头,他洗了个澡,换了身新衣服,头发梳在脑后,觉得自己又行了。 何建国没看到曹大头,碎碎念道:“我的娘呀,这酒店也太豪华了吧!这要是我一个人,我肯定进都不敢进来!” 听见这话,曹大头不屑地嗤笑了一声:“乡巴佬就是乡巴佬,根本就没见过好东西!” 话是这样说,他却没打算过去,他打心眼里觉得许星薇和霍长生都有些邪门,不仅说话气人,而且胆子也很大。 反正他这一次的任务就是亲眼目睹他们合作失败,然后放肆嘲笑,在谈判正式开始之前,他都不想跟他们有来往了。 曹大头穿着西装出去逛酒吧了。 虽然海市的夜市很出名,但许星薇他们还是决定回房间休息,毕竟风尘仆仆地赶了五天五夜的路,说不累肯定是假的。 反正时间来得及,等合同签下来了再逛逛海市也可以的。 一共是两间房,霍长生和何建国住一间,许星薇单独住一间。 合作商很有诚意,订的房间都是极为舒适和宽敞的,房间内装饰着温馨的色调和精致的家具,配备了现代化的设施,让每一位宾客都能感受到家的温暖和舒适。 而且酒店的服务也是一流的,员工热情周到,亲自将他们送到了房间门口,还关切地问他们要不要吃东西,提供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 谈判是后天早上,这两天许星薇都没怎么出门,为了保证不出问题,这段时间她都在了解合作商,并且重温专业术语的德文。 知道她辛苦,霍长生和何建国都没怎么打扰她,只有霍长生偶尔会来给她送一些吃的,叫她出去走一走,别一直闷在屋子里。 时间很快就来到了谈判当天。 地点就在海上明珠大酒店的包厢里,要是合作顺利谈下来,还可以就着地方把庆功宴给办了。 又不是为了看热闹,疯玩了两天的曹大头都爬不起来,他胡乱洗了一把脸,换上衣服,就迫不及待地出门了。 等他到包厢门口的时候,就看见了已经在做准备的许星薇和霍长生。 许星薇今天打扮得很正式,感觉跟平时很不一样。 她穿着一套黑色职业装,装剪裁得恰到好处,既展现了她曼妙的身姿,又透露出一种干练与利落。 上衣的线条流畅,贴合着她的身形,仿佛为她量身打造一般,领口微微敞开,露出了纤细的脖颈,袖子的设计简洁大方,恰到好处地展现出她的手腕线条。 裙子长度适中,刚好露出纤细的小腿,腰部的设计很巧妙,既凸显了腰线,又给人一种轻盈飘逸的感觉,黑色的衣料光滑细腻,散发出一种高级的光泽感,彰显出了品味与气质。 不仅如此,许星薇还化了精致而淡雅的妆容,像是经过精心雕琢的瓷器一般细腻,淡淡的棕色眼影不会出错,在她的眼眸周围晕染开来,使得她的眼睛更加深邃而明亮。 她的睫毛根根分明,如同小扇子一般,嘴唇上涂抹着淡雅的唇膏,颜色自然而又显得格外动人。 许星薇大大方方地站在包厢前,脸上洋溢着自信的微笑,头发被整齐地束在脑后,显得既精神又干练。 “哼。”曹大头不爽地冷笑一声:“等会儿看你还能不能神气得起来!” 仿佛预见了那一幕,他的眼睛里闪烁起了贪婪而狡猾的光芒,透露出了内心的算计。 忽然,许星薇和霍长生远远看了他一眼,两人的脸上露出了相似的笑容,唇角微弯,看似温和,眼底却一片冰凉。 在两人的注视下,曹大头的嘴角勾起了一丝得意的弧度,露出几颗参差不齐的牙。 那笑容中充满了自以为是的得意和狂妄。脸颊微微鼓起,肌肉紧绷,仿佛在极力抑制住心中那股难以名状的喜悦。 他抬起脸,鼻子微微上翘,鼻孔张得大大的,仿佛要吸入周围所有的空气,以支撑他那膨胀的自信心。 很快,合作商的人也来齐了。 圆桌前,双方坐下来开始谈判,曹大头是旁听的,只搬了张凳子被打发到了角落里,他虽然不满,但也没资格说些什么。 合作商的老板叫汉斯,一个看起来成熟英俊的中年德国男人。 汉斯先生坐在霍长生的对面,他显然很重视这次的合作,头发被精心地修剪成短而整齐的样式,透露出一种严谨而整洁的德国风格。 他的面庞线条分明,透露出一股坚毅的气质,蓝色的眼睛深邃而明亮,闪烁着智慧和决断的光芒。 身上穿着一套剪裁合身的西装,颜色深沉而不失雅致,领带和口袋巾都是精心挑选的,细节之处流露出了他对生活的品味和追求。 汉斯先生率先做了自我介绍,然后笑着用德语问了一声好。 看见这一幕,曹大头兴奋得身子都在发抖,手指揪紧了裤子,身子无意识地往前倾。 他紧紧地盯着许星薇和霍长生的脸,想要从他们脸上看出溃败的表情。 压抑不住的笑声都已经滚到了喉咙,曹大头却眼睁睁地看见许星薇微微翘起嘴角,露出了一个标准的微笑。 她连眉毛都没颤动一下,好像一切都尽在掌握之中,只是轻描淡写地笑着说道:“Guten Morgen, Mr.Hans。(早上好,汉斯先生。)” 发音很清晰,很标准,音色也很清脆动听。 曹大头听不懂德语,分辨不出对不对,但他看得懂脸色,汉斯先生明显很高兴、很满意,连脸上的笑意更深了。 他赞赏道:“Miss Xu, Sie sind sehr geschickt。(许小姐,你很厉害,德语说得很标准。)” 双方洽谈甚欢。 许星薇把霍长生的意思准确而精准地翻译过去,又将汉斯先生的话准确而精准地翻译过来。 她的态度很专业,脸上一直保持着微笑,说话也很流畅,一点都不磕巴,仿佛翻译德语对她来说就是家常便饭一样。 完了! 曹大头一下子就泄了气,嗡嗡作响的脑瓜子里就只有这两个大字,好像什么都听不清了。 许星薇说话的时候,几乎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她身上。 霍长生也在看着她,眼神比任何人都认真,他的眼中闪烁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欣赏和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 许星薇的气质如同春日里的微风,轻柔而温暖,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靠近,笑容像是清晨的阳光,洒落在心间,带来无尽的暖意。 她的举止优雅而不失大方,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透露出她内在的修养和品质,说话的声音柔和而有力,像是山间流淌的清泉,让人在聆听中感受到一种宁静和力量。 霍长生的目光忍不住在她身上流连,仿佛是在欣赏一幅美丽的画卷。 他得承认,他欣赏她的才华,她的智慧,她的果敢,她的……一切。 她的存在就像是一颗璀璨的明珠,在他的世界里熠熠生辉,留下了永不落幕的光。 而另一边,谈判持续了多久,曹大头就发了多久的呆。 最后,对坐的双方都很满意,齐刷刷地站起身来,汉斯跟霍长生和许星薇一一握过手,看着两人的眼神很欣赏。 汉斯和许星薇异口同声道:“Hoffen wir haben eine angenehme Zusammenarbeit。(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合同签了,庆功宴也就顺理成章了。 所有志得意满的人都已经忘记了角落里的曹大头,他就像是湿哒哒的青苔,没有丝毫存在感。 他有些坐如针毡,趁着众人不注意,偷偷溜走了。 走出包厢前,曹大头回头看了一眼,只见许星薇和霍长生站在一起,郎才女貌,唇角勾起的弧度相似,很是游刃有余。 与他似乎隔着难以跨越的天堑。 第130章 “杀人犯”的妈妈(23) 合作的事已经尘埃落定,许星薇和霍长生就有了时间在海市逛一逛了。 至于何老板在背地里干坏事的事,霍长生没有隐瞒,已经打了电话回去,全数告知其他几个老板了。 那些老板本来就不想带何老板一起挣钱,经此一事,便直接联手把他踢出去了。 不过霍长生没有关注了,他从来不为不重要的人和事耗费心神。 而现在,他最关心的事,就是陪许星薇去逛海市。 来一趟不容易,她想给两个孩子带些东西回去,他们买的是明天下午的火车票,今天晚上正好能出去逛一圈。 许星薇忙了两天,签下合同以后好好地睡了一觉,海上明珠大酒店建得很高,离海港也不是特别远,所以从某些房间看出去是可以看到波澜壮阔的海景的。 夕阳西沉,晚霞泛着金红色,金色的沙滩绵延数里,细软的沙粒在余晖下闪烁着迷人的光泽,海浪轻轻拍打着岸边,发出轻柔而悦耳的声音,还有偶尔传来的几声海鸥的鸣叫声。 街灯逐渐亮了起来,昏黄的灯光洒在湿漉漉的路面上,映出一个个小小的水洼,海风带着咸咸的味道,轻轻拂过脸颊,带来一丝清凉。而远处的渔船已经开始陆续回港了,船上的灯火在雾气中若隐若现,像是海上的点点星光,还有阵阵低沉的汽笛声在海面上回荡。 许星薇看了一会儿,穿上一件厚外套,跟霍长生和何建国一起出门了。 何建国年纪小,比较贪玩,来的第一天就想出去玩的,都快憋坏了。 外面特别热闹,城市的夜晚更是灯火辉煌,霓虹灯闪烁,如同繁星点点,照亮了整个夜空,许多人漫步在街头欣赏夜景,享受着这座城市的繁华与宁静。 三人跟酒店前台大概问了一下路,然后跟着人群往前走,很快就来到了一个本地的夜市。 海市的夜市是这个年代最具有特色的场景之一,灯火通明的摊位上摆满了各种美食和小商品,摊主们正在热情地招揽着顾客,空气中弥漫着各种食物的香气,一副热火朝天的景象, 何建国深吸了一口气,馋得口水都快流下来了,为了逛夜市,他可是连晚饭都没吃! 许星薇对小吃也很感兴趣,眼睛一亮,目光在小摊间巡视着。 见她喜欢,霍长生微弯下腰,温声道:“咱们去尝尝吧。” 何建国迫切点头,许星薇也笑了笑。 三人很快就来到了一个生意特别好的小摊前,小摊收拾得很干净,有很多人在排队,老板差点忙不过来。 卖的是特色小吃辣鱼蛋,鱼蛋被精心烹制得外皮微微鼓起,像是饱含了汁液的珍珠,每一个鱼蛋都裹着一层鲜亮的红油,这红油中透露着辣椒的香辣与花椒的麻香,光是闻着这个味道都觉得食欲大增。 送入口中细细品味,辣鱼蛋的口感丰富而富有层次,外皮经过油炸后变得酥脆,咬一口,那轻微的“咔嚓”声仿佛在诉说着它的美味,而内部则保持着鲜嫩多汁的口感,用料很实在,鱼肉与调料完美融合,使得每一口都充满了鲜香。 辣味首先冲击着味蕾,但并不刺激,反而带着一种诱人的香辣。随后,花椒的麻香逐渐散开,与辣味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麻辣风味。 香气也令人难以忘怀。那红油的香气混合着鱼肉的鲜香,散发出一种令人垂涎三尺的味道,不仅让人食欲大增,更是让人欲罢不能,何建国特别喜欢吃,脸上都是笑,一口一个,塞了满满一嘴。 他忍不住含含糊糊地嘟囔道:“天呐,这也太好吃了吧!我要多吃一点,不然以后可就很难再吃到了!” 许星薇和霍长生也各吃了一盒小份的辣鱼蛋。 不过相比起来,许星薇现在还是更想吃甜食。 她买了一份鸡蛋和牛奶做的甜点,外形小巧玲珑,每一个都如同精心雕琢的鸡蛋一般,饱满圆润,表面光滑,呈现出诱人的金黄色。 拿在手上就可以感受到它外皮的酥脆和内部的柔软,一口咬下,酥脆的外皮在口中破裂,释放出浓郁的鸡蛋和牛奶的香气,瞬间充满了整个口腔。内部的口感则更为柔软,仿佛是一层薄薄的蛋糕,甜而不腻,让人回味无穷。 这个甜品的甜度恰到好处,既不会过于甜腻,也不会过于寡淡,它的香味则是那种淡淡的、自然的奶香和蛋香,让人仿佛置身于清晨的牧场。 “这个辣鱼蛋也太好吃了!” 几大口塞完了一盒小份辣鱼蛋的何建国仰天感慨了一声,然后又倒回去排队,准备再买一份。 见许星薇想吃甜的,霍长生仔细观察了一下旁人买的,然后精挑细选出了一份买的人比较多的甜品——舒芙蕾。 他故作平静地把舒芙蕾递到它面前,说道:“尝尝这个,我看销量不错。” 许星薇的目光落到霍长生的脸上,他个人高,挡住了身后照过来的灯光,漆黑眉眼显得异常深刻。 在她的注视下,他的目光无意识地躲闪了一下,然后又面不改色地转了回来。 许星薇抿着嘴唇笑了笑,伸手接了过来:“谢谢。” 舒芙蕾是一款源自法国的轻盈甜点,宛如云朵般柔软,每一口都充满了惊喜与满足,金黄色的外壳微微裂开,表面微微鼓起,散发着淡淡的甜香和蛋香。 轻轻一切开,就可以看到内部如同海绵般的质地,充满了气孔,显得蓬松而柔软。每一口咬下,都能感受到细腻而丰富的口感,像是在口中化开一般。 味道甜而不腻,淡淡的甜味与浓郁的蛋香相互交织,不需要过多的装饰,只需简单地撒上一些糖粉或果酱,就能呈现出完美的风味。 许星薇的眼睛弯得跟月牙儿似的,轻声说道:“嗯,确实很好吃。”卖得好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如果不是不好携带且不能隔夜,她真想带回去给文州和文遥尝一尝。 见许星薇喜欢,霍长生的眼角眉梢掠过了一抹笑意:“你喜欢就好。” 三人继续边吃边走,在快要走出夜市的时候,用一碗热气腾腾的本地特色面条结束了战斗。 面条纤细而富有弹性,像是经过精心编织的银丝,在滚烫的汤底中舒展、翻滚,宛如舞者在舞台上轻盈起舞。 汤底醇厚浓郁,色香味俱全,带着微微的辣味和鲜美的海鲜香气,轻轻搅动,便能看到那汤汁中泛着诱人的光泽。 配料更是丰富多彩,鱼蛋、牛肚、咖喱猪皮、萝卜、豆腐皮等各式食材在碗中整齐排列,每一口都是不同层次的口感和味道的碰撞。 鱼蛋鲜嫩弹牙,咖喱猪皮软糯而有弹性,牛肚醇厚香浓,萝卜清爽解腻,豆腐皮则吸收了汤汁的精华,变得柔软而富有滋味,实在是香得不行。 把汤汁都喝了个干净,三人没急着走,坐在长椅上休息了一会儿,才站起身继续往前。 吃饱了,就得购物了。 他们找了一个本地人问路,发现出了夜市,再穿过一条街,就是海市比较有名的百货商场了,不得不说,这海上明珠大酒店的地理位置是真不错,这一片可以说是海市发展最繁荣的地区了,周围很热闹,各种设施也更完善。 空气中还弥漫着各种气味,有烤串的香气、水果的甜香、衣物上散发出的淡淡的洗衣粉味,还有一点点海水的咸腥味,这些气味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气息,让人仿佛置身于这个时代的氛围。 走进商场,灯光璀璨。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木质货架,被漆成了深沉的胡桃色,散发出淡淡的木香,货架上的商品琳琅满目,品种比小县城的供销社丰富多了,在灯光下,每一件都显得珍贵而精致 在食品区还有五颜六色的糖果和点心吸引着孩子们的目光,糖果包裹着花花绿绿的糖纸,口味都不一样,每一颗都充满了甜蜜的诱惑。 点心区则摆放着各种传统糕点,如月饼、粽子、桃酥等,外形精致,口感醇厚,是节日里不可或缺的美味。 出来“打猎”的妈妈时刻记挂着孩子们,糖果和点心能放的时间较长,许星薇立刻下手,一样称了一点,准备带回去给他们吃。 日用品区则摆满了各种生活用品,从锅碗瓢盆到床单被罩,样样俱全,这时候的商品虽然没有现在这么多品牌选择,但每一件都显得结实耐用,充满了生活的气息。 在单独的一层还设有一个大型的服装区。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衣物,从粗布衫、棉布裙到牛仔衣、皮夹克、羊毛衫、西式衬衫、真丝长裙等等,设计经典,每一件都透露出了这个时代的时尚和潮流。 员工们热情地招揽着顾客,他们熟练地介绍着各种款式和价格,不时还会传出阵阵爽朗的笑声,而顾客们则在摊位间穿梭,挑选着自己心仪的衣物,时而驻足欣赏,时而观察价格。 许星薇打算给文州和文遥各买两身衣服和两双鞋子,要知道,海市的服饰可是引领时尚的,很多人都是从这里批发衣服,现在这个时代,在小县城里穿一条牛仔裤,可是一件十分时髦的事情。 她按着孩子的身材,精挑细选了两身衣服,面料选用的都是轻薄透气的棉质材料,穿在身上舒适自在,即使以后在炎热的夏日也不会感到闷热,而且这种面料还具有一定的吸汗性,能够保持肌肤的干爽和舒适。 许星薇特地买了大一点的尺码,毕竟几岁的孩子见风长,个头快能很快就窜得很高了。 然后她又各买了两双解放鞋和一双白布鞋,等文州去上学的时候很适合穿,除此之外,她还给文遥买了一双很粉嫩的凉鞋,色彩宛如初绽的桃花,粉嫩而鲜艳,带着一种纯真的甜美。鞋面上的蝴蝶结由细腻的粉色丝带编织而成,丝丝缕缕,宛如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为这双凉鞋增添了几分活泼与俏皮。 这双鞋子跟她做的公主裙很搭。 许星薇给两个孩子买东西买得很开心,忽然,走在她身边的霍长生低声说道:“那条牛仔裤和裙子看起来不错。” 许星薇下意识地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 那是一条剪裁简约大方、线条流畅的牛仔女裤,裤腿较为宽松,给人一种随性自然的感觉。裤腰处通常采用高腰设计,既能展现女性的腰部线条,又能增添一份优雅与端庄。 连衣裙则是以热烈的红色为基调,上面点缀着精致的碎花图案,每一朵花都仿佛是从春天的田野里采摘而来,带着淡淡的芬芳和自然的韵味,剪裁简约而优雅,能恰到好处地展现出身材曲线,翻领设计得既不过于暴露又不失女性特有的柔美,腰间微微收紧,而裙摆宽松而飘逸,仿佛一朵盛放的玫瑰在微风中翩翩起舞。 霍长生问:“你喜欢吗?” 何建国叭叭道:“生哥眼光不错啊!当然,不是我吹,主要是我薇姐这么漂亮一个仙女,穿麻袋都好看的,这衣服绝对适合她!” 霍长生幽幽瞥了他一眼。 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小子这么能说会道呢!? “试一下吧。”霍长生镇定地接过话:“难得来海市一趟,你也应该给自己买一件的,别光看孩子的。” 许星薇笑着点点头:“好啊。”虽然她的衣服不少,但谁会嫌弃漂亮的新衣服呢? 她去试了连衣裙,鲜红热烈,亭亭玉立,收紧的腰好似盈盈一握,宽松的裙摆在小腿处微微拂动,犹如一枝盛放的玫瑰花一般。 霍长生的眼睛微微低垂着,漆黑的睫毛在眼睑下投下了一片阴影,像是想要隐藏着什么秘密,没人看见他眼底闪烁着的光芒,就像星星点点的烛火在跳跃。 在许星薇看过来的瞬间,他也忍不住轻轻扬起嘴角,罕见地露出了一个有些腼腆的微笑。那笑容里,既有少年的纯真,又有成熟男人的稳重。 何建国没注意到自家生哥的异样,看得眼睛都直了,他倒是没有非分之想,就是喜欢看漂亮姑娘,巴巴地凑上去,张嘴就是一通夸,惹得许星薇笑了好几声。 霍长生的眼神更加幽怨了。 好像不应该带这小子一起的,后悔了。 其实他平时比任何人都能说会道,不然也不可能混到今天这个地步,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还是有一套的,但是不知为何,面对许星薇的时候,这些话好像都说不出来了。 憋了半天,只能说出心中唯一真实的想法:“很合适你,很漂亮。” 没有润色的话听起来干巴巴的。 然而许星薇脸上的笑意却更深了,柔声下了决定:“那就买这件好了。” 本来说是她自己买,付钱的时候霍长生却抢先把钱给了,还一脸理所当然地说道:“就当是感谢你这次救场,不然这次合作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好在许星薇没有拒绝。 霍长生又高兴了,心情跟过山车一样。 逛到最后,许星薇还买了一辆自行车,买这辆自行车主要是为了以后方便送文州上学。 有名的凤凰牌自行车,充满了时代特色,坚固耐用,同时也透露着一种简朴而优雅的美感。 车身的涂装以经典的红黑色为主,车架由坚固的钢铁制成,经过精细的焊接和打磨,呈现出光滑而坚实的质感。车把和车座都包裹着舒适的皮革,非常柔软和耐用。 车轮的橡胶轮胎厚实而富有弹性,无论是行驶在平坦的柏油路上,还是颠簸的乡间小路,都能提供平稳而舒适的体验。 价格是150元,不便宜,但是很值。 现在东西的用料都实在,只要保养得当,这辆自行车说不定能骑个几十年呢,送了文州读书,还可以送文遥。 “等等……” 在霍长生绞尽脑汁地考虑该以什么理由抢着付钱时,许星薇已经果断地把钱给了,问道:“怎么了?” 霍长生有些结巴:“没……没事。” 闻言,许星薇朝他笑了笑,笑意有些意味不明,像是看穿了他心里的想法一样。 霍长生心里一惊,脸色有些失态地紧绷了一瞬,很快又恢复了正常,看不出什么异样来。 何建国挠了挠头,他生哥今天看上去怎么傻傻的?他还从来没见过他这个样子。 肯定是因为手受伤了!如果不是为了救他,生哥肯定不会这样的! 这样想着,何建国的眼泪差点又要下来了,他仰头望天,暗自捏了捏拳头,今天也是下定决心要孝顺生哥的一天呢! 当然,霍长生并不关注傻子的心理历程,后来他还是想到了主意,本来许星薇来做翻译,一开始谈好的价格是三百块钱,还可能有红包,既然是红包,那就是他想给多少给多少了。 于是,他斟酌了一下,又很仔细地包了一个三百块钱的红包。 第131章 “杀人犯”的妈妈(24) 第二天下午,许星薇三人提着大包小包赶到了海市的火车站。 现在的交通还不是特别方便,一南一北,火车不直达,还需要再转一趟,火车是绿皮火车,这是这个时代连接城乡、穿越山川的主要交通工具。 身披一层深绿色的外衣,经过岁月的洗礼,那绿色已不再是鲜亮的翠绿,而是沉淀出一种深沉而质朴的墨绿,如同一位历经沧桑的长者,不过铁皮车厢看起来还很新,车窗是木质的,边框上雕刻着简单的花纹。 一般节假日和春运的时候都拥挤得不行,人一多,带什么东西的都有,甚至还有带着家畜的,车厢里的味道就不怎么好闻了,好在春节已经过去了,现在也不是什么节假日,车厢里还挺干净整洁的。 因为需要坐五十多个小时,所以霍长生买的是卧铺。 幸运的是床铺也很干净,没有什么食物的残渣,没有什么脏脏的脚印,也没有没票却故意来占座的人。 一个隔间里是相对的两个上下铺,三人是住在一个隔间。 很快,伴随着蒸汽机的轰鸣声和车轮撞击铁轨的哐当声,火车开动了,好似一条绿色的长龙在穿行。 车厢内的空气带着些许煤烟的味道,但旅客们早已习以为常,他们或倚窗而立,或闭目养神,脸上带着淡淡的从容和满足,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外面快速闪过的繁华城市,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变成了田野、村庄和山峦。 霍长生把下铺的位置让给了许星薇,免得她上上下下地难爬,而且睡在下铺确实是要舒服一些。 但许星薇没同意,他个子高,蜷缩在窄窄的床铺上本来就不太舒服,往上铺一坐是直接顶到头的,看着都难受,更何况他的手还受伤了,爬上爬下更不容易。 霍长生是吃过很多苦的人,这些对他来说都不叫事,他十几岁的时候还睡过天桥呢,平时跑车都直接衣服一卷,就躺在车里睡了,而且手上的伤其实不算严重的。 两人争执了半天,直到许星薇微微扬起眉毛,难得露出严肃的表情:“不行,你就住下铺,要是伤口又裂开了可怎么办?” 看着她严肃的眉眼,霍长生莫名怂了,他的口气变软了,妥协道:“好,都听你的。” 坐在对面下铺一直旁观的何建国欲言又止。 最后,他挠了挠头,一脸莫名地说道:“生哥,薇姐,你们是不是忘了还有一个我,我可以睡上铺啊。”生哥可是为了救他才受伤的啊!而且他一个大小伙子,手脚麻利,爬个床而已,实在是不值一提的小事。 许星薇和霍长生不约而同地沉默了。 两人确实没有想让他去睡上铺的想法,完全没有想到这一茬。 何建国拍了拍胸脯:“放心吧,就让我去睡上面。”虽然不想承认,但他个子确实不算高,睡上面也没多委屈,当然,他一直坚信自己会再长的。 许星薇掏出暖水壶:“唔,好吧……那我去接个热水。” 看着她的背影,何建国用肩膀撞了撞霍长生,乐呵呵地挤兑道:“哈哈哈生哥,你刚才跟薇姐说话那样子跟个小媳妇儿一样诶!薇姐不愧是敢开枪的人,真厉害!” 听见这话,霍长生的睫毛狠狠一颤,神情仿佛是被一道闪电击中一般,忽然有了一种雾散恍然的感觉,所有的困惑和疑虑都在这一刻消散无踪了。 他默默转头看着何建国。 何建国结巴了一下:“生……生哥,我开玩笑的,没说你是小媳妇,你……你别一直盯着我啊!怪吓人的!” 霍长生拍了拍他的肩膀,眼角眉梢落满了笑意,夸奖道:“没事,就是想夸夸你,你说的挺对的。” 何建国没听懂,只听懂了大哥说在夸自己,他怪不好意思的,嘴角一咧:“嘿嘿!” 等到许星薇打好热水回来,就发现霍长生的态度好像变得更加殷勤了,虽然言行举止并没有什么出格的地方,但给人的感觉很不一样,身为当事人的她感觉更加明显。 就好像他一直在关注着她,不管她想做什么,他都能第一时间注意到,不管她在说什么,他都能及时给予回应。 许星薇每次看向霍长生,都能对上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睛,眸光很认真,还含着淡淡的笑意,好像一直在看着她。 经过三天两夜的时间,一行三人终于回到了熟悉的小县城。 许星薇没有多留,立刻就动身要回三棵树村,她出门这一趟已经过了小半个月了,还挺想念两个孩子的,霍长生主动提出骑摩托车送她,不然她提着大包小包的,回去很麻烦。 等两人抵达三棵树村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夕阳的余晖洒满了大地,天边被染成了一片金黄与橙红交织的色彩,远处稻田的翠绿与天空的暖色相映成趣,微风轻轻吹过,带来了田间作物轻轻摇曳的声音,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泥土和青草的香气,很清新,很干净,这是农村特有的气息,让人心旷神怡。 大部分人家的屋顶上都升起了袅袅炊烟,老人们围坐在三棵树下面,摇着蒲扇,享受着这难得的悠闲时光,时而低声交谈,时而凝望远方,仿佛在回忆着过往的岁月,而孩子们则结伴在乡间小路上追逐嬉戏,欢笑声此起彼伏,给这宁静的傍晚增添了几分生机与活力,只等着大人喊吃饭,就会一哄而散着跑回家。 霍长生的摩托车在村里可是稀罕物,骑着转一圈是十分高调的事,他没骑进去,把车停在了村口,然后帮着许星薇把东西提回家。 一路上遇见的人都惊奇地看着他们两人的组合,这段时间村子里有人传流言,说是文家老三死了以后,许星薇抛下两个孩子,跟着霍长生一起私奔了。 这话还是文家二嫂王春花传出来的,每天一闲下来她就在村口嚼舌根,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 这……这怎么又回来了? 许星薇主动跟人打招呼,她们应了一声,脸上露出了不太自然的笑,她们想问些什么,但看着人高马大不好惹的霍长生,又闭上了嘴。 霍长生也是在这个村子里长大的,很多人祖上都是在他家里做过佃户的,只不过后来他家成分不好,村里很多人都不乐意跟他打交道,更过分的甚至还在他小时候欺负过他,他跟其他人的关系都不深。 后来他发财了,那些人嫉妒得眼睛都红了,只不过差距越来越大,眼红归眼红,没什么用。 两人朝家走去,沿着乡间小路刚走了一半,忽然听见了一声尖锐刺耳的嬉笑声。 “略略略,小哑巴,哭鼻子真恶心!” 听声音是个小男孩,声音有些哑,充满了恶意。 听见“小哑巴”三个人,许星薇猛地皱起眉头,脚步一转,直接抬脚朝声源处走去。 视线刚转到大树后面,她第一眼就看见了一个小姑娘的侧影,瘦弱的肩膀微微颤抖,仿佛在承受着无形的重压,眼眶里蓄满了泪水,一颗颗晶莹的泪珠沿着她白皙的脸颊缓缓滑落,无声地滴落在她紧握的双手上。 她的眼睛红肿,透露出无尽的悲伤与无助,仿佛一棵被风雨侵蚀过的小树,孤独而脆弱,嘴唇紧抿,似乎在努力抑制住内心的痛苦,但不成调子的抽泣声还是时不时地从她口中溢出,让人听了心疼不已。 是文遥。 许星薇只觉得心好像被扎了一下。 她刚要开口,就看见文州匆匆跑了过来,他攥紧拳头,跟头矫捷的小豹子一样,猛地把对面那几个嘲笑文遥的男孩推开了。 文州抬手把文遥护在了身后,站在妹妹的身前,像一座坚不可摧的小山,守护着她柔弱的身影,双臂张开,像一对羽翼,将妹妹紧紧地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遥遥,别怕,哥哥在这里。” 文州的胸膛微微挺起,像是在告诉所有人,他有着足够的勇气去保护他所爱的人,脸上写满了严肃和认真,但眼中却闪烁着对妹妹的深深关爱,他转头看了一眼文遥,温柔的眼神中充满了安慰和鼓励。 他就这样,以一个小小的身躯,却展现出了无比的勇气和责任感,为妹妹筑起了一道坚实的保护屏障。 站在文州和文遥对面的男孩胖得像个小猪猡一样,身上的衣服滚得很脏,都是泥,还有些小,把肉勒出了好几道痕迹,他看起来比文州要大几岁的样子,脸颊像两个鼓鼓的包子,眼睛被挤得只剩下一条缝,闪烁着一种与年龄不符的油腻。 许星薇立刻就认出来这是王春花的儿子文耀祖,他今年十一岁,比文州大了快三岁,是个十分讨嫌的孩子,不爱干净,不讲礼貌,脾气还很大,被宠得不成样子了。 文耀祖从小就跟文州不对付,平时都是文老太在带,可以说他是文老太最疼爱的大孙子,文州虽然也是一个男孩,但他完全比不上文耀祖在文老太心里的地位。 更何况文老太一直都不太喜欢文满正,主要是三个儿子里,老大和老二长得都很像,眉眼中能看出来文老太和文老头的模子,可文满正却长得跟他们一点都不像,他眉目端正,从小就干净,看起来很像是个读书人。 对于这个长得不像自己的孩子,他们都不怎么亲近,觉得这是没缘分。 偏偏文满正又是最懂事、最有本事的一个孩子,他很老实孝顺,赚的钱用来补贴家用也没说什么,可就算是这样,文老太和文老头对他的态度还是不冷不热。 俗话说得好,爱屋及乌,他们喜欢的孩子生的孩子,他们自然是更喜欢。 老大家的第一个孩子是姑娘,老二家的第一个孩子是小子,文耀祖就是他们第一个大孙子,他们稀罕得不得了。 文满正的第一个孩子也是小子,他们就不冷不热的了。 基于这些情况,从小到大,文耀祖都觉得自己比文州和文遥要高一等,还住在一起的时候,他就经常欺负文州,反正爷爷奶奶也不会说他什么。 分家的时候,明明家里的大部分东西都是文满正挣的,他们不仅不愿意把东西分给他,还大骂他是个白眼狼,后来文遥生病失声,他们还幸灾乐祸了很长一段时间。 可是随着年龄增大,文耀祖不可避免地发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他的父母比不上文州的父母,他爸是个手脚不干净的懒汉,他妈性格不好,凶得要死,而文州的爸爸却踏实又能干,还能挣钱,他妈长得漂亮又会打扮。 而且一分家,家里的生活质量一下子就下降了很多,曾经那些麦乳精、糖果、零嘴、水果和肉等等,都是文州他爸挣钱买来的,这才让他们一大家子平时都能吃上肉菜,他也能吃得肥头大耳的。 他已经好久没吃过零食了,这让他有一种诡异的自卑和不满。 在这种有些扭曲的心理下,文耀祖就更是变本加厉地去欺负文遥和文州了,像是想这样从他们身上找到优越感一样。 “呸呸呸!”文耀祖用大拇指抵住自己的蒜头鼻,做了个很难看的鬼脸,完全不加以掩饰自己的恶意,嘲笑道:“你们两个没人要的拖油瓶,爹死了,妈也跟人跑了,我妈说得没错,你妈就是个不要脸的狐狸精,生下你们两个讨嫌的!” 其他两个小孩好像觉得很有意思,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学舌一样重复着他的话。 “你胡说!” 文州毫不犹豫地一口反驳道:“我妈才没有丢下我们,她没有跟人跑,她也不是狐狸精,你妈才是长舌妇!就喜欢说别人的闲话!还有你,你也是撒谎精,喜欢说假话!” 文州的反驳掷地有声,他皱着眉头,仿佛两道倔强的山脊,双眼里闪烁着坚定的光芒,手掌紧紧握住,仿佛在积蓄着力量,随时准备对抗任何威胁到他和妹妹安全的因素。 听见文耀祖在侮辱自己的妈妈,原本被欺负的哭出来文遥擦了擦眼泪,用最凶狠的眼神瞪着他们,然后从地上捡起石头砸到了他们面前,喉咙里发出了“嗬嗬”的声音。 从许星薇的方向看去,能清楚地看见两张稚嫩的脸庞,却已经透出了坚韧不屈的光芒,皮肤的每一个纹路都仿佛在诉说着他们的倔强和不服输! “你!”文耀祖愤怒地瞪大了眼睛,骂道:“你居然敢骂我!给我摁住他!今天我要好好教训教训他!” 第132章 “杀人犯”的妈妈(25) 见文耀祖要动手,文州牢牢地将文遥护在身后,紧绷着身子,做好随时反击的准备,有些紧张地攥紧了拳头,跟只呲牙的小兽一样。 千钧一发之际,一道熟悉而冷肃的声音从身后响起了:“住手!” 几个小孩一愣,文州和文遥愣了一秒,动作一致地转过头,形状相似的眼睛瞪得圆溜溜的,仿佛看见了什么难以置信的画面一样。 看见自己的想念的妈妈忽然出现了,文遥的大眼睛一弯,嘴里发出一声无声的欢呼,跟只翩翩的小蝴蝶一样,飞快地转身朝许星薇跑了过来。 文州也匆匆朝这边跑了两步,后知后觉地回过神来,又强行放慢了脚步,做出一副镇定自若的模样,让自己看起来不是那么期待和欢喜。 文遥扑进了许星薇的怀里,伸手搂住妈妈的脖子,根本舍不得松开。 文州站在旁边看了看,本来还想做一个小酷哥,却被许星薇伸手一揽,直接抱进了怀里。 他的身子僵硬了一瞬,感受到温热柔软的气息以后,很快又放松了下来。 看见这一幕,跟着文耀祖的另外两个小孩面面相觑,脸上露出了些许心虚的表情,毕竟欺负人闹到了大人面前,确实是不太好,他们心里还是有些害怕的。 而且他们突然发现文遥妈妈冷着脸的样子真的好吓人啊…… “走吧,咱走吧!” 两小孩压低嗓子,悄悄扯了扯文耀祖的袖子,想让他赶紧走。 文耀祖却不怂,他从小就被文老太宠坏了,觉得其他人都应该让着自己,而且以前他欺负文州和文遥的时候,他们妈妈看见了也没怎么管过,这也变相助长了他嚣张的气焰。 见他不为所动,另外两个小孩也不纠结了,赶紧转身跑了。 “文耀祖。”许星薇瞥了一眼两小孩的背影,冷冷地看向文耀祖:“谁让你欺负我家文州和文遥的?” “略略略!”文耀祖不听话地做了个难看的鬼脸,趾高气昂地说道:“我哪里欺负他们了!我说的明明都是真话,我妈说了,你们家一个哑巴,一个讨厌鬼,还有一个狐狸精!” 他一边说,还一边用手指点许星薇三人。 “闭嘴!” 霍长生冷冰冰的开口。 文耀祖的目光落到霍长生身上,一时间有些瑟缩,他本就是个欺软怕硬的人,而且仗着自己年纪小,别人不好计较,没少在外面闯祸。 可是面前这个男人身材高大,站在那里就宛如一座巍峨的山峰,令人无法忽视,眉宇间还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压迫感,眼神锐利如鹰,仿佛能够洞察人心,让他有些不敢直视。 文耀祖有一种直觉,如果自己真的再继续说下去,对方可能真的会动手,哪怕他是个小孩。 “你妈说的?”许星薇站起身,她居高临下地看着文耀祖,勾起嘴唇笑了笑,用十分自然的口吻说道:“我记得你妈以前好像还说过你和你爸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但事实呢?你爸是个手脚不干净的小偷,没担当,没责任,什么用都没有,你妈是个整天在村子里说闲话的长舌妇,至于你,更是又讨厌又没用。” “这样看来。”她嗤笑一声:“你妈说的话也没什么用,还有,我家遥遥和州州又乖又听话,还爱干净,有礼貌,比你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其实许星薇说的话并不算难听,也没带一个脏字,但这还是文耀祖第一次被人当面指着鼻子骂,以前别人都是看他年纪小,或者有文老太顶在前面撒泼打滚,大家也不好拿老人孩子怎么样,最后都是算了,就当是自己倒霉。 最重要的是,许星薇说的这些话,正好戳中了文耀祖的痛处! “你……你凭什么说我!你以为你是谁啊!我要让你奶奶撕烂你的嘴!!!” 文耀祖嘴巴一撇,脑袋空空说不出什么来,直接就往地上一趟,一边乱蹬,一边张着嘴巴乱嚎叫,看起来比过年的猪还要难按,他的嘴巴张得老大,仿佛能吞下整个世界,尖厉的哭声刺破空气,让人耳膜生疼。 他撒泼打滚的本事可谓是尽得文老太深传,耳濡目染学会的,一旦有不如意,便立刻躺在地上,张着嘴干嚎,这样别人都会投降。 许星薇却丝毫不为所动,冷冷地看着他撒泼,十一岁的人了,被惯得不成样子,还以为自己是不知事的几岁小孩子吗? 她是喜欢小孩,但像这种熊孩子她是无感的。 看着文耀祖,文州和文遥都不忍直视地皱起了眉头。 “哪个王八犊子在欺负我的乖孙!?” 一听到文耀祖的哭声,文老太就好像是受到了什么召唤一样,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 她的身材矮胖,身上的衣服有些破旧,一头灰白的头发在秋风中显得有些凌乱,脸庞刻满了岁月的痕迹,皮肤粗糙,布满了深深的皱纹,像是皱巴巴的橘子皮一样。 此刻,文老太正双手叉腰,双眼圆睁,嘴里不停地咒骂着,声音尖锐而刺耳,仿佛要把整个村子都吵醒,她脸上满是愤怒和不满,眉头紧锁,嘴角下拉,形成一道深深的沟壑,双手粗糙而有力,不停地挥舞着,像是在强调她的愤怒和不满。 周围听见动静的村民都远远地看着她,有的窃窃私语,有的摇头叹息,但她并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只顾着发泄自己的情绪。 文老太的声音越来越大,表情也越来越狰狞,她死死地盯着许星薇,好像她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一样:“原来是你这个狐狸精!” “奶奶!”文耀祖哭喊道:“就是她,就是她在欺负我!你的大孙子都要被她打死了啊!” 文老太的眼睛都要冒出火来了,她一直都觉得,自家老三那个一根筋之所以闹着要分家,都是许星薇这个狐狸精教唆的,不然那个呆子也不可能跟家里撕破脸,那些好东西都不愿意拿给她这个当老娘的享受! 这些年里,她越想越气,越想越不得劲,怨气是越来越大,以至于连文满正的葬礼都没去,从分家那天起,她就当没有这个儿子了,反正还有两个儿子可以给他们养老。 文老太本来就不喜欢许星薇,连带着对文州和文遥也不喜欢,眼下见他们在“欺负”自己心爱的大孙子,更是气得不行。 她虽然上了年纪,但经常干农活,手劲还是很大的,她自觉许星薇这种瘦瘦弱弱的样子肯定打不过自己,直接就想上手去撕她的头发,嘴里还在不停地冒着污言秽语。 “奶奶干得好!” 文耀祖激动地从地上蹦了起来,大声加油助威道:“好好教训她!让她以后再也不敢欺负我!” 霍长生刚想动,就看见许星薇抬手对他做了一个制止的动作,然后她一步跨上前,将文州和文遥护在身后,直接一把就按住了文老太的手。 她也没动手,只是压制住了对方,谁也没想到,她纤细的手腕看似柔弱,实则力气大得惊人。 文老太本来还一脸得意,动了两下没反应以后,这才发现自己居然挣脱不开许星薇的桎梏。 她咬了咬牙,刚想抬脚去踹,又被许星薇眼疾手快地躲开了,然后不动声色地在她的膝盖上踹了一脚。 许星薇手上压制着文老太,面上却一脸伤心,指责道:“你们别太欺负人了!当年分家的时候只给了一个破房子就算了,现在满正走了,你们还故意来欺负我们孤儿寡母!满正好歹也是你的亲儿子,州州和遥遥也是你的亲孙子和亲孙女,你们的心别太偏了!” 旁观的村民们听了忍不住出声附和:“就是啊!满正刚走,你就欺负他们孤儿寡母,文婶,你也别太过分了!” 文家这些人在三棵树村的口碑不是很好,加上文耀祖仗着年纪小,总是在村子里作威作福,欺负别人家的孩子,每次人家找上门来,文老太又仗着自己年纪大,躺在门口撒泼耍无赖。 别人拿着一老一小没有办法,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时间长了,大家对他们的就有了怨言,虽然面上不说,但私底下议论的唾沫都能把他们淹死了。 更何况在旁观者看来,五大三粗的文老太气势汹汹的,一副咄咄逼人的嘴脸,而对面的许星薇柔柔弱弱的,一看就是打不过对方,不敢正面对抗,只能尽力躲着。 当然,也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村民,故意挑唆道:“哎哟,话也不是这么说的,小许一个当儿媳妇的,哪有跟婆婆吵架的道理,婆婆说,她听着就是了!” 霍长生看了这些人一眼。 听见那些指责自己的话,文老太气得头发都要立起来了,她吭哧吭哧地喘着粗气,骂道:“没错,我家满正死了还不到半年呢!这个狐狸精就迫不及待地勾搭上了野男人!我身为婆婆,教训她怎么了?” 其他人看了看霍长生,一时间没说话。 村子小了,有点什么八卦都能迅速传开,之前许星薇确实是和霍长生一起出门了,而且半个月没回来,大家都以为他们是私奔了。 加上王春花天天在村子里嚼舌根,大部分人对这个说法是相信的。 文老太的表情有些得意,她大声地说道:“我早就知道她不是什么安分的人,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就想在外面勾引男人!” “听说前段时间霍长生还去她家里了,那门关得死死的,说不定两人在做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呢!” “你放屁!” 忽然,李婶从人群中站了出来,她叉着腰骂道:“当时是我给长生带的路,而且老娘就住在旁边,看见薇薇家的大门一直都是开着的,你这个死老太婆啥也没看见,却凭一张嘴放屁是吧!” 李婶的性格就是这样,看不顺眼的就要说,这段时间她跟许星薇的关系很好,两个孩子也懂事,她可是稀罕得不行。 而且她一直都看不上文老太这个人,在她心里,文老太就是一个人事不干,人话不说的死老太婆! 文老太本来就是编的,添油加醋说了一通,就是想败坏许星薇的名声,见有人出来反驳自己,她的老脸都有些涨红。 “李婶说得对!”许星薇轻飘飘地把文老太推开,一脸愤怒地指责道:“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说这种烂醉的谎话,拼命把绿帽子往自己死去的儿子头上戴,真是太过分了!” 这时,霍长生也说话了,他扫视了周围一圈,冷静地说道:“我之前去找许星薇,只是为了请她帮忙而已。” 文老太不屑地嘟囔道:“嘁,这个狐狸精能帮你什么忙!” 霍长生没理她,继续说道:“这段日子有南方来的老板想在县城建厂,许星薇懂外语,所以我才请她跟我一起去海市谈生意。” “对了。”他笑了笑,看向许星薇:“建厂的事已经确定了,到时候需要很多工人,应该就是在十里八乡招人,这事还是多亏了她,不然没那么顺利的。” 话说到这里,一些脑子比较灵光的人脸色已经变了。 霍长生的眼神让众人有些不敢对视,他的存在就像是一种压迫力,高大身材和强大气场让人无法忽视。 他看向众人,笑意敛藏得一干二净,表情甚至有些冷,继续说道:“她之所以答应帮忙,也是想以后招人的时候,能够优先考虑三棵树村的人,不过看起来,大家都不怎么领情呢。” 要知道,这个年代大部分人还是干着面朝土地背朝天的农活,工厂工人可是很多人抢着去干的活儿,挣得多,待遇也比种地好。 南方老板来建工厂,这可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啊! 一时间,之前还没想明白的村民齐刷刷地变了脸色,立刻七嘴八舌地指责道:“文婶,你可别搁那儿胡说八道了!长生和小许都是干大事的人,做的那也是正事啊!” “就是,你家跟小许家一个村头一个村尾,你那双老眼哪里看得见这么远!” “还有你家耀祖,我都不想说,这么大的人了,还整天在村子里欺负比他小好几岁的孩子,大家不说什么,那是看在都住在一个村的份上,你可别蹬鼻子上脸的。” “上次他欺负我们家虎子,连句道歉都没有就算了,你还躺到我们家门口撒泼,讹了我们家两个鸡蛋!你这个不要脸的老泼皮!” 大家越说越气,之前累积的怨气也爆发了出来。 一时间,大家都在指责文老太和文耀祖,恨不得用唾沫星子把他们淹了。 文耀祖呆呆地把加油的手放了下来,表情有些懵。 文老太也傻了,表情有些讷讷,被堵得半晌说不出话来,含含糊糊地否认道:“没有……你,你们别胡说……” 见她不承认,大家更气愤了。 第133章 “杀人犯”的妈妈(26) 有的人一开始可能是为了讨好霍长生和许星薇,希望以后工厂招人的时候,能够优先考虑自己或者自己家的人,结果文老太和文耀祖平时干的坏事太多,眼下大家聚在一起一讨伐,场面就有些控制不住了。 文老太和文耀祖还是第一次被这么多人指着鼻子骂,犯了众怒,任凭两人平时再泼辣、脸皮再厚,此刻都有些招架不住。 看见这一幕,许星薇没有打算在此地久留,她蹲下身子,温声对文州和文遥说道:“走,咱们回家,你们是不是还没吃晚饭?妈妈给你们带了好吃的。” 一家三口离开了这场闹剧,霍长生自然也跟着走了。 临走之前,他转过头,面无表情地看了最后一眼,眼神就像寒冬中冰封的湖面,冷冽而深邃,每一道目光,都像是从万年冰川中射出的冰箭,刺入骨髓,让人不寒而栗。 此刻的眼眸里仿佛没有任何温度,只有无尽的冷漠与疏离,吞噬了所有的温暖与光亮,只留下冰冷与黑暗。 霍长生不会忘记,当年霍家被打成“成分不好”的时候,文老太跟着一群人闯进家里打砸了一番,抢了不少东西,甚至还把霍爷爷打伤了。 霍奶奶生前一直说,不用记恨他们,不要在他们身上浪费时间,只要你越过越好,越走越远,视野越来越开阔,就会发现他们什么都不是。 “霍长生?” 呼唤声从前方传来,霍长生转过头,原本充满戾气的思绪落到了一双明亮温柔的眼睛里,逐渐变得平和。 他露出一点笑意,温声应道:“嗯。” 确认霍长生神情无恙,许星薇才收回目光。 身后的讨伐还在继续。 文耀祖缩在自家奶奶身后,他身上脏得厉害,头发乱糟糟地贴在额头上,原本趾高气昂的眼睛里满是惊恐和不解,肩膀一耸一耸的,好像要哭出来一样。 他不懂,他明明是个孩子,大家为什么还要揪着他不放,要是想骂人,只骂他奶奶就好了啊! 忽然,文耀祖眼尖地看见了人群外一道熟悉的身影,他立马哇哇大叫道:“爹!爹!我在这里,爹,他们都在欺负我!你快来救我啊!” 众人齐刷刷地转身看去。 正蹑手蹑脚准确走开的文满勤僵在了原地,他本来看见这边人这么多,吵吵嚷嚷的,还以为有什么热闹可以看,没成想一走近,才发现被围在中间骂的居然是自家老娘和儿子。 其他人显然是气急了,文满勤不想去触霉头,转身就想开溜,没想到居然被那个小兔崽子看见了! “满勤啊!”文老太也像看见了什么救命稻草一样,赶紧唤道:“娘在这里,在这里!” 顶着其他人愤怒的目光,文满勤只觉得头皮发麻,恨不得自己现在是个瞎子、是个聋子。 他就像一棵被风吹得摇摆不定的草,神态中透露出一种深深的怯懦和害怕,本来就不大的双眼缩成两道细小的缝,不时地偷瞄着周围,仿佛害怕其他人会突然动手一样。 一看见文满勤,大家更气了,试问这三棵树村里,谁家没被这个手脚不干净的懒汉摸过东西、占过便宜? 发现众人的目光变得不善,文满勤的脸色变得有些苍白,额头上密布着细小的汗珠,显示出他内心的极度不安,双肩微微颤抖,仿佛无法承受内心的重压。双手紧握在一起,指节因用力而发白,似乎在寻找一种支撑和安慰。 他的呼吸短促而急促,仿佛每一次呼吸都要用尽全身的力气。 “那个……” 文满勤咽了咽口水,悄悄往后挪了一步,脚步迟疑不定:“娘,我想起来春花让我煮饭我还没煮呢,我先走了啊!” 话音未来,他就猛地转身跑走了。 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一脸震惊地看着文满勤抛下亲娘和亲儿子,一溜烟地跑没影了。 看见他的背影,文耀祖和文老太的脸一下子就白了,嘴唇紧抿,几乎看不到一丝血色,偶尔的吞咽动作也显得异常艰难,整个人都透露出了一种深深的无力感,就像是被恐惧紧紧束缚的困兽,无法挣脱。 文耀祖简直难以置信,他爹居然一点都不管他!? 其他人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连气好像都消了几分。 众人也没心思留下了,陆陆续续地走了,有人还忍不住出言嘲笑道:“那满正多好一个孩子啊,从小又勤快又孝顺,结果你跟文老头都不把他当人看。” “你们不是疼老二嘛,现在好了,他也不把你们当人看,真是报应!” 这话可以说是戳了文老太的肺管子了,冷风将她花白的头发吹乱,她的身子晃了晃,差点没站稳。 另一边。 许星薇他们并不关注文老太和文耀祖他们的事,当下有更重要的事要商量,那就是——霍长生给她介绍了一份工作。 “当老师?” 正在点灯的许星薇吹灭火柴,转头看向霍长生,眉毛微微扬起,左眼下浅浅的朱砂小痣被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 “嗯。”霍长生解释道:“你的外语很好,现在学校正缺老师,你可以去试一试的。” 在这个年代,要想当一个民办教师,只要满足三个条件,基本就是成了。 一是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这是硬性要求,现在的大学生很少,大部分老师都是高中文化水平,甚至是初中文化水平,许星薇上过初中,只不过没有读完,但她的文化水平毋庸置疑。 而且近些年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对外语的学习被提上了日程,英语老师真的是一份吃香又体面的工作。 二是本地缺老师,有名额,这时候选老师是跟户口挂钩的,不能随便到别的地方去,那属于“盲流”。 三就是要出身好,并且有一定的家庭背景或者人际关系。许星薇是贫下中农出身,家庭背景一般,但霍长生有人际关系,帮忙推荐一个名额是不成问题的。 说实话,霍长生介绍的这份工作对许星薇来说是非常非常适合的,简直就是帮了大忙了。 她带着两个孩子,没办法去太远的地方干活,有一份就近的稳定工作很重要。 而且老师的待遇是非常不错的了,由生产队记工计酬,每日工分都是满值的10工分,每个月还有6-1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也就是工资。 许星薇很感激霍长生,真诚地说道:“谢谢你帮忙。” 霍长生笑了笑,认真地说道:“别客气,主要还是靠你自己,如果不是你的外语很好,我怎么推荐都没用的。” 两人约好了,等霍长生差不多把事情定下来了,就来接许星薇一起去学校,校长肯定是要考考她的文化水平的。 许星薇本来想留霍长生吃晚饭,但他没答应,只说自己有急事要忙。 其实他是觉得村里之前传了闲话,虽然说身正不怕影子歪,但他自知心里却是不清白的,还是不多留了。 把霍长生送走以后,许星薇一转身,就看见了正盯着她瞧的文遥。 小姑娘的脸上绽放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仿佛春天的阳光突然洒满了整个世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弯成了两道月牙,闪烁着明亮而温暖的光芒,就像是夜空中最亮的星星,充满了无尽的喜悦和欢乐。 “妈妈,我好想你!” 文遥扑到许星薇怀里一脸眷恋地看着她,嘴唇无声地动了动, 说完以后,她自己有些不好意思地咧嘴笑了笑,露出了洁白而整齐的小牙齿,像是精心雕刻的艺术品,脸颊上也浮现出淡淡的红晕,增添了几分娇羞和可爱。 她的笑容是那么的自然、纯真和甜美,仿佛可以感染到周围的每一个人,周围的一切都仿佛变得明亮起来,连空气都充满了甜蜜和欢乐的气息。 许星薇忍不住低头亲了亲小姑娘的小脸蛋,温柔地回应道:“妈妈也很想你!” 文遥用脸颊贴着妈妈的,亲昵地蹭了蹭,跟只小猫一样。 与此同时,旁边的文州脸上流露出了一种既开心又极力掩饰的别扭表情,嘴角微微上扬,似乎想要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但又被他生生地压了下去。 他的眉头轻轻皱起,仿佛在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那份喜悦溢于言表,脸颊都憋出了一抹淡淡的红晕,更增添了几分羞涩和紧张。 “州州。”许星薇看向文州,眨了眨眼睛,一脸期待地问道:“妈妈也很想你的,你想不想妈妈啊?” 听见这个问题,文州轻轻咳嗽了一声,双手时而松开,时而又紧紧地握住,仿佛在诉说着他内心的矛盾和挣扎,这种极力想要控制住自己情绪的别扭表情看起来很可爱。 看着许星薇脸上期待的表情,他移开了视线,小声地说道:“……还好吧,只有一点点想。” 他用手指比了比,强调道:“只有一点点……喂!” 文州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许星薇一把搂了过去,她在小孩长了一点肉的脸上亲了一大口,乐呵呵地说道:“妈妈就知道你也想我了!” 文州:“你!” 他直视着许星薇的眼睛,很快就泄了气,结结巴巴地说道:“算……算了。” 看着哥哥发红的耳根,文遥捂着嘴偷偷笑了起来。 一手抱着一个孩子,许星薇的脸上忍不住露出了大大的笑容。 她把从海市买回来的东西打开,衣服、鞋子、零食、几本书,还有一些玩具等等在炕上摆满了,自行车没带回来,实在是东西太多了,放不下了,本来可以找绳子绑在摩托车上的,可天色有些晚了,她还急着回来,霍长生就说下次再给她送过来。 很多东西文州和文遥都没见过,两人看得眼睛都直了。 这段时间承蒙李婶和李叔照顾两个孩子,许星薇让文州和文遥把买的特色糕点给他们送过去一份,用牛皮纸包装的,外面红彤彤的,看起来很喜庆。 两个孩子很乖,把东西送去了隔壁。 李婶很热情,又给他们夹了一小碗腌咸菜,她腌的咸菜一绝,特别好吃,特别下饭。 许星薇让文遥和文州随便玩,自己则去院子里割了一把新鲜的小韭菜,打算给他们做晚饭。 她就简单做了些。 煎了几个韭菜盒子,外形呈半月形,在热油里炸出了金黄的外皮,上面还点缀着些许焦黄的斑点,散发着诱人的香气,轻轻咬一口,酥脆的表皮瞬间在口中破裂,露出了内部鲜嫩的韭菜馅料。 韭菜切碎得恰到好处,既保留了其原始的口感,又让整道菜品更加易于入口,独特的香气扑鼻而来,带着一点清甜,每一口都能感受到韭菜的鲜嫩与香浓,让人回味无穷。 许星薇另外还炒了一盘鸡蛋,金黄色的鸡蛋在碗中轻轻打散,蛋液流淌,宛如金色的瀑布。 随着锅中的油温逐渐升高,鸡蛋液被缓缓倒入,那一刹那,锅中仿佛绽放出一朵金色的花朵,美丽而诱人,鸡蛋在锅中迅速凝固,边缘微微卷起,发出“滋滋”的声响。 翻炒间,鸡蛋块在锅中跳跃,仿佛在跳着欢快的舞蹈,逐渐变得蓬松而柔软,金黄的色泽更加诱人,每一块鸡蛋都吸收了油的香气,散发出令人垂涎的味道。 最后撒上一些葱花,炒鸡蛋便完成了,金黄诱人,香气四溢。品尝一口,鸡蛋的绵软与葱花的清香在口中交融。 一家三口坐在桌子边吃了晚饭,许星薇给两个孩子说了自己在海市的见闻,听得他们一愣一愣的,表情很是向往,温馨的氛围在空气中流转着。 窗外的夜色愈发深沉了。 好似一幅水墨画,悄然铺展开来,月光如流水般倾泻而下,洒在静谧的乡间,将一切都笼罩在一片朦胧而温柔的光辉中,微风轻拂,带来了丝丝凉意,也夹杂着远处花草的淡淡香气,这清淡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仿佛能渗透到人的每一个细胞里,让人不自觉地放松下来。 院子里香椿树在月光的映照下投下斑驳的影子,这些影子随着微风轻轻摇曳,仿佛在诉说着属于夜晚的秘密,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犬吠,但很快便又恢复了平静。 这种静谧让人感到格外安宁,仿佛整个世界都放慢了脚步,只为享受这难得的宁静。 在这样的夜晚里,一切都显得如此和谐而美好,人们的内心也变得格外柔软,仿佛能够包容世间所有的喧嚣和纷扰。 一家三口睡在温热的炕上,身上盖着散发着阳光味道的被子,这段时间两个孩子把家里收拾得很干净,出太阳的时候还会把被子抱出去晒。 许星薇睡在中间,文遥和文州睡在两边,文遥贴在妈妈旁边,轻轻地抱住了她的手臂,妈妈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香味,如同挨着春日里柔和的阳光,温暖而宁静,能够将所有的烦恼与疲惫都一并抚平,化为无形。 任凭窗外的冷风呼啸,妈妈身边是他们永远的、温暖的避风港。 许星薇小声地讲着故事,渐渐地,温柔的声音变得如同摇篮曲一般,让两个孩子逐渐放松下来,沉浸在一片安宁与祥和之中。 他们缓缓闭上了眼睛,长长弯弯的睫毛瞧着,感受着妈妈带来的温暖与安全感,仿佛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 察觉到两个孩子的呼吸变平稳,许星薇才停下来。 挨着两个暖乎乎的软团子,她也睡了过去。 第134章 “杀人犯”的妈妈(27)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都没有什么事。 过了几天,霍长生把自行车给她送来了,顺便还带来了一个好消息,他亲自登门去问了,中学确实缺外语老师,如果她的英语水平真的没问题的话,学校就同意聘用她去当老师。 只不过现在还在假期,加上近来是种苞米的时节,大家都很忙,所以只能等到开学以后,才能让她去面试。 许星薇自然是没有异议的,霍长生之后一段日子就没有来过了,没办法,既然合作已经定下来了,那建厂的事他自然得上心,而且从合作商那里买的那批机器还得他们车队自己去拿,一来一回至少又要耗费半个月的时间。 至于暗中使绊子的何老板,他已经被其他老板踢出合作并且联手打压了,别说分一杯羹了,他现在能保住自己都不错了。 原本他就对自己只能占三分利感到不满,指使自己的情人唐艳艳去接近霍长生,也是有自己的打算。 如果唐艳艳成功了,那就说明霍长生是个沉迷女色的人,可以利用,把计划放得长远一点,以后可以利用他给自己暗中争取更大的利益。 如果唐艳艳没有成功,至少证明了霍长生不是个容易对付的人,既然不能为自己所用,只能看着别人赚钱,那还不如把桌子掀了,谁也别想吃上饭。 而且就只是换翻译这种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就是很恶心人,要是一谈合作双方只能大眼瞪小眼,那合作商的老板肯定会觉得自己不受尊重,霍长生他就是有口也解释不清,毕竟那根刺已经扎进去了。 其实一开始何老师并没有打算暴露自己,毕竟要是让其他人知道这事是自己做的,那他可就不好过了。 可何老板没有想到的是,唐艳艳去勾引霍长生,一是受了他的指使,二也是真的看中了他,霍长生长得好,有能力,手里还有钱,比何老板强了不是一星半点。 被不留情地拒绝以后,感觉受辱的她恶向胆边生,转而对曹大头略施了一点美人计,漏了一些计划给他,然后故意暗示他是何老板的意思,让他跟着去找不痛快。 曹大头是个没脑子的人,而且胆子小,软弱得不行,后来被三言两语一诈,很轻易地就把所有的事都说了出来。 加上唐艳艳是何老板情人的事曝光了,他身为大舅子,心里自是不忿的,不仅交代了这些事,还添油加醋地把何老师以前做过的一些事抖了出来。 其他老板不是第一次跟何老板合作了,听说他不是第一次使这种阴招了,私底下不知道用这种办法偷了多少好处,全都气愤不已,自然不肯轻易放过他。 后续的事霍长生就没有再关注了,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到了建厂上。 厂址是以前的纺织工业基地,五几年的时候建成投产,特别出名,在国内是数一数二的,但是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经营不善,宣告破产了。 留下的苏式建筑风格的厂房就一直保留了下来,只需开发改造,就能直接投入使用了。 那些事跟许星薇没有什么关系了,她这几天没什么事做,只留在家里好好地陪着文州和文遥。 与此同时,她还自己教他们认字和算数,两个孩子没有知识基础,不过出乎意料的聪明,学习能力也很强。 几天教下来,文州和文遥看许星薇的眼神已经算得上是崇拜了,在他们的眼里,懂得这么多的人妈妈是天底下最厉害的人!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到了学校报名的时间。 这天清晨,空气格外清新,仿佛经过了一夜的净化,所有的尘埃和污浊都被洗涤得无影无踪,深呼吸一口,仿佛能感受到大自然的馈赠,清新、凉爽、带有淡淡的花香和泥土的气息,这种清新的空气让人心旷神怡,仿佛整个世界都变得明亮起来了。 许星薇蒸了肉包子,文遥坐在桌子边,乖乖地捧着包子吃,她吃东西一直都很认真,吃相也很乖,养出了一点肉的脸颊一鼓一鼓的,看起来可爱极了。 文州嘴上没有说,实际上表现得特别着急,三四口一个包子,嘴里塞得满满的,还没咽下去就着急地冲进了房间里。 许星薇之前缝制的书包被挂在了床头的墙上,板板正正的,一看就是被仔细地摩挲过,被整理得几乎看不出什么褶皱。 文州看着这个书包,眼睛在晨光里亮得惊人,金色的阳光穿透薄雾,洒在大地上,将一切都镀上了一层柔和的金色,透过院中香椿树树叶的缝隙,斑驳地洒在路面上,形成了一幅幅美丽的光影图案。 偷偷到教室的墙下偷听时,他根本不敢想自己有一天居然可以去上学。 文州和文遥今天都换上了新衣服,不是在海市买的,而是许星薇亲手做得那一身,剪裁简单贴合,干干净净,一看就是两个乖巧漂亮的孩子。 许星薇则推出了新买的凤凰牌自行车,黑红色的车身线条流畅而坚实,车架前管上有厚1mm的凤凰商标铭牌,具有珐琅光泽和强烈的立体感。而车把、车架、车铃、链罩、曲柄等处有18个小凤凰图案或文字的硬印标记,车把正中还打有凤凰印记。 除了12、42型外,车前叉、车架上下立管、后挡泥板均有凤凰贴花,曲柄外侧有英文及汉语拼音“凤凰”标记,字迹清晰。 整辆车都透露出一种古朴而庄重的美感,文遥和文州都可喜欢这辆自行车了,昨天晚上还特地用抹布把它擦得锃亮。 文遥坐到前面的大杠上,未免硌得慌,屁股底下还垫了个软垫子,文州坐在后面,小心地牵住了妈妈的衣角。 许星薇脚尖一点,转动的车轮发出细微的一声“咯吱”,就往前走了。 骑车半个多小时,一家人抵达了学校,学校不大,但学生还是挺多的,毕竟十里八乡就这么一个小学,所有适龄的、家长愿意送来读书的小孩都在这里上学。 许星薇早就准备好了报名费,报名流程也早就打听好了,很快就报上了名。 等到报名成功,文州都还有些晕乎乎的,感觉自己像踩在云上,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文遥则高兴地牵着哥哥的手晃了晃,眼睛弯弯的。 哥哥,上学,开心! 后天才正式开始上学,趁着这两天还有时间,许星薇打算去找霍长生一趟,他给她推荐了工作,她想去再去正式感谢他一下。 前段时间他实在是太忙了,这两天不知道会不会好一些,也不知道他今天有没有时间,这个年代很不好的一点就是,通讯实在是太不方便了。 平时基本没有什么联系的方法,要是临时有事,或者去找人,也只能碰运气。 许星薇决定去碰碰运气。 就算霍长生还是很忙,也不妨碍她把买的东西送过去。 一般他们去县城都是坐拖拉机的,必须按着开拖拉机的何伯的时间来,时间有限制,现在有了自行车,总算是方便了很多。 当然,就是有些废腿。 好在许星薇的身体素质很不错,骑得累了也可以休息一下,一家三口走走停停,花了一个多小时,最后也还是抵达了县城。 坐在车后座的文州暗暗发誓,他一定要赶紧长大,长得高高的,最好……是像霍叔叔那样高,这样以后他就能骑自行车带妈妈和妹妹了! 许星薇不知道霍长生家在哪里,但她知道车队的位置,平时那些大货车都停在那里。 她沿着小路兜兜转转地去了车队,没想到运气不错,霍长生今天正好在。 技多不压身,这些年他学了很多技能,修车就是其一。 看见许星薇,何建国激动地朝她招了招手,唤道:“薇姐!” 文遥和文州齐刷刷地看向许星薇。 得知他们是来找霍长生的,何建国小跑过来,笑着说都:“来得正好,生哥今天正好在,车子今天例行检查,生哥正在里面检查。” 为了保证安全,霍长生每个月都会检查对货车的每个部件进行细致的检查和维护。 当时一起去海市的人都认得许星薇,一路走过去,大家都主动跟她打了声招呼,看见她身边跟着两个白白嫩嫩的小孩,还忍不住逗弄了两句。 文州和文遥有些不好意思,不过还是乖乖地喊了“叔叔”。 几人走到里面,大货车整整齐齐地停着,有不少人都在一起做检查,许星薇扫了一眼,没看见霍长生,何建国的嗓门很大,还没走到面前就大喊了一声:“生哥,薇姐来了!” 下一秒,轮子跟地面摩擦的声音响起。 只见霍长生从其中一辆大货车的车底钻了出来,他身上穿着一件紧身的黑色背心,背心紧贴着他坚实的胸膛,每一块肌肉都像是经过精心雕刻的艺术品,线条分明,宛如猎豹,既神秘又充满了力与美。 他身上沾了不少机油,脸颊上也有一抹黑色,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与沾在身上的污渍交织在了一起,只不过他的眼睛看起来很明亮,落在许星薇身上的一瞬间,竟给人一种灼热的错觉。 霍长生把手往地面上一撑,手臂肌肉紧绷着,仿佛蕴含着无尽的力量,上次被划伤的伤口已经结痂脱落了,有一道肉粉色的疤痕。 他直接干脆利落地站了起来,宽阔而坚实的脊背拉出一条锋利的线,荷尔蒙的气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充满了男性的魅力和野性。 霍长生用毛巾仔细地擦了擦手才走过来,没走得太近,担心自己身上太脏了,他先跟文州和文遥打了个招呼,然后笑看向许星薇,温声问道:“你怎么来了?” 霍长生眼中的笑意完全藏不住,低压着睫毛,又会从眼尾流露出来,声音很温柔,何建国听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他忍不住搓了搓手臂,生哥这声音怎么听起来这么腻歪呢?不对,这脸上的笑也很腻歪……太不适应了! 文遥仰起小脸,悄悄看了霍长生一眼,然后歪了歪脑袋,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快速地眨巴了几下。 她扯了扯哥哥的袖子,指了指霍长生。 文州看了看她,又看了看霍长生,一脸平静地收回视线,疑惑地问道:“遥遥,怎么了?” 文遥:“……” “来请你吃饭。”许星薇温声回答道:“前些日子你都没有时间,不知道今天有没有空,我还没正式感谢你帮忙呢。” 霍长生忽然想到了什么,笑着说道:“吃饭的事先不急,我本来明天想去找你的,既然你今天来了,那咱们就先去学校看看吧。” “中学今天开学了,老校长也有时间。” 中学也是十里八乡唯一一所,跟小学离得不算特别远,骑自行车的话不到半个小时,以后许星薇不管是送文州去上学,还是自己去上班,都比较方便。 当时给许星薇推荐工作的时候,霍长生把这些问题全都考虑到了。 “你们等我一下。”霍长生说道:“我去冲个澡。” 他身上太脏了,总不可能这样去拜访老校长。 许星薇点了点头,霍长生转身匆匆走了,这里有住的地方,洗澡不成问题,毕竟平时都需要人守着,晚上也要轮流值班的。 等霍长生走后,许星薇好奇地看向搓胳膊的何建国,问道:“小何,你怎么了?” 何建国呲牙咧嘴地说道:“薇姐,你有没有发现生哥不太对劲?” 他打了个寒颤,双眼发直地说道:“我从来没见生哥笑得这么恶心过……”生哥之前伤的是胳膊,不是脑子吧? 许星薇沉默了一下:“啊……这个嘛,还好吧?我觉得他脾气一直都很好啊。” 何建国一脸深沉:“假象,都是假象啊!薇姐,我跟你说……” 等霍长生迅速冲完澡、换了一身新衣服回来,就看见许星薇和两个小孩围在何建国身边,而那小子跟说书一样,正连说带比划地跟他们说以前跑车的事。 正说到有一次遇到耍无赖的合作商,临时提价摆了他们一道,还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重伤了其中一个兄弟,当时霍长生还年少,不是车队的一把手,平时也是很沉默寡言的性子,反而私底下还去套人麻袋,把对方狠狠地打了一顿。 他事情干得漂亮且隐秘,对方被打了一顿,却找不出来是谁干的。 后来对方不愿意赔钱给那个被重伤的兄弟,还找了人上门,闹着要把他们的车给砸了,最后还是霍长生拿着刀挡在面前,逼得那些人退缩了。 提起当年的事何建国还很感叹,霍长生一直都很拼很勇,好像什么都不怕一样,脾气说不上坏,但比较冷淡,不喜欢跟人太亲近,但大家都知道,他是个很有担当且沉稳的人,在他手下做事,很有安全感,发财他也愿意带着兄弟们一起。 听到自己套麻袋打人那里,霍长生额角的青筋一跳。 这种听起来就不稳重的事不要拿到她面前说啊! 正吹到兴头上的何建国感受到了死亡视线,僵硬着转动脖子,看见了自家黑脸的大哥,一脸尴尬地笑了笑:“……哈哈,开个玩笑,我说着玩的,我先走了拜拜!” 何建国溜了。 许星薇看向霍长生,他有些尴尬,清了清嗓子,低声挽尊道:“都是过去的事了,那时候不懂事……” 许星薇笑了起来:“没有啊,我觉得挺可爱的。” 听见这话,霍长生只觉得耳根有点发热,下意识改口道:“还……还好吧,主要是他们太欺负人了,要是能重来一次,我还是会再教训他一次的!” 许星薇的眉眼都笑弯了。 文遥和文州也忍住偷笑了一声。 霍长生只觉心脏狂跳,强迫自己移开视线,赶紧转移话题道:“好了,我……我们走吧!老校长现在就在学校。” “好啊。”许星薇跟他并肩往外走,计划道:“我先去一趟供销社,给老校长买点礼品。” 人情世故,拿捏! 第135章 “杀人犯”的妈妈(28) 正午,阳光犹如一把金色的剑,锋利而热烈,毫不留情地刺破云层,洒向了大地,璀璨夺目,仿佛将整个世界都镀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光影。 空气中弥漫着炽热的温度,阳光下的每一粒尘埃都仿佛被点燃,闪烁着微光,街道两旁的树叶被前夜的雨水冲刷得绿油油的,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翠绿的光泽,犹如翡翠般晶莹剔透。 一辆摩托车从路面上轰鸣而过,车身折射出了明亮的光影。 文遥和文州坐在后面,只觉得紧张又刺激,文遥抓紧了霍长生的衣角,文州则紧紧地挨着许星薇。 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坐摩托车,他们抬头望向天空,那蓝得近乎透明的天空中,阳光犹如无数的钻石般熠熠生辉,照得他们不由得眯起了眼睛,而那偶尔飘过的几朵白云,也在阳光的映照下,变得洁白无瑕,仿佛是被精心雕琢过的艺术品。 因为带着两个孩子,所以霍长生并没有骑多快,两张小脸迎着吹来的风,发丝凌乱地飞着,眼睛比阳光还要亮,就算吃了一嘴风,还是忍不住咧开嘴笑。 在这炽热的阳光下,一切都显得那么生机勃勃。 街头的行人虽然汗水淋漓,但脸上都洋溢着笑容,仿佛这阳光也给他们带来了无尽的活力和希望,而那些悠闲地坐在树荫下的人们,则享受着这难得的宁静和凉爽。 骑摩托车就更快了,也就十来分钟,一行人就抵达了中学门口。 大门是简朴的木制大门,上面挂着一块斑驳的校牌,上面刻着学校的名字和“团结、奋进”之类的标语。 霍长生把车停在了树荫里,一行人走进了学校里。 中学开学比小学早两天,学生们今天已经正式开始上学了,中学看起来比小学正式多了,门口还有个五十来岁的门卫,他认识霍长生,知道他是来找老校长,没有多问就让他们进去了。 一走进校园,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低矮的教室,窗户上镶嵌着已经有些发黄的玻璃,阳光透过这些玻璃,洒在略显陈旧的课桌椅上。 教室里的黑板是木制的,上面还留着老师用白色粉笔书写的字迹,课桌椅也是木制的,虽然有些磨损,但学生们依然坐得笔直,认真地听讲着。 现在正好是课间时分,学生们纷纷走出教室,操场上回荡着他们的欢笑声和打闹声,有的学生在打篮球和乒乓球,虽然场地非常简陋,都不算是正式的球场,但他们的热情却不减;而有的学生则在踢毽子,彩色的毽子在空中翻飞;还有的学生在角落里读书,脸上洋溢着对知识的渴望。 学校的图书馆特别简陋,藏书也不多,但这是老校长为了学生们一点一点建起来的,每一本书都被学生们视为珍宝,他们借阅的时候都很小心翼翼,生怕弄坏了这些宝贵的资源。 霍长生轻车熟路地带着许星薇三人来到了一间办公室门口。 这里是校长办公室,位于教学楼的顶楼,当然,教学楼也就两层高而已,房间的面积虽不大,但布局紧凑而有序,处处透露着主人的朴素和庄重。 墙面有些斑驳,挂着几幅黑框的标语和座右铭,字迹工整,透露出坚定的信念与期望,其中一幅“教育为本,育人为本”的标语格外醒目,纸面上的毛笔字很有风骨。 办公室的中央是一张窄小的实木办公桌,桌面整齐地堆着几摞文件和资料,笔筒里插着几支笔,边缘磨损的痕迹见证了无数日夜的辛勤工作,桌角处摆放着一台老式的手摇电话机,偶尔响起的铃声会打破办公室的宁静,带来外界的消息。 办公室的角落里,摆放着一张简易的木质沙发和一张小茶几,沙发上的坐垫已经有些褪色,但依旧柔软舒适,茶几上放着一盆绿植,虽然只是简单的几株植物,却为整个办公室增添了几分生机与活力。 办公室的窗户宽敞明亮,窗台上摆放着几盆侍弄得很好的花草,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来,将房间映照得温馨而明亮,从这个窗户看出去,可以将校园的景色尽收眼底。 霍长生显然对老校长很尊重,脊背微微挺直,脸上露出了谦卑而温和的表情。 只见一个看起来已经七八十岁的老者正静静地坐在办公桌前处理文件,他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幅沉淀了岁月痕迹的画卷,历经风霜的头发如同冬日的雪原,银白而斑驳,每一根发丝都似乎承载着几十年的智慧与故事。 老者的额头宽广,皱纹如同山川沟壑,鼻梁上架着一副老花镜,那镜片后的双眼虽然略显浑浊,但依旧闪烁着锐利而坚定的光芒,当他低头阅读的时候,目光就会透过镜片,聚焦在纸页上,仿佛能够洞察一切知识的奥秘。 他抬头看来,冲几人露出了慈祥的笑容。 这就是中学的老校长,李瑞清校长。 老校长的身形略显佝偻,但这并没有减弱他的威严与气质,他的穿着简单朴素,一件深色的长袍,一条同色的长裤,搭配一双布鞋,尽显学者的清雅与淡泊。 他拿着钢笔的手上布满了皱纹,却依旧灵巧而有力,能够在纸页上留下隽永的墨迹。 霍长生之所以跟老校长认识,主要是因为李瑞清校长和霍爸爸算是忘年之交,霍爸爸是个文人,对继承家业没有兴趣,一生都在追求知识,年少就外出求学,不断地探索和发现,认识了很多志趣相投的挚友。 而老校长,就是其一。 只不过后来家中生变,霍爷爷抑郁而终,霍爸爸也病逝了,而老校长也经历了生活的巨变,从北平到了这个小县城,十几年没有再离开过,就算有机会回去,他都拒绝了。 这里的教育水平很落后,他说实际情况实际分析,现在这种社会,回去继续搞哲学是一件假大空的事情,不如留在这里,为孩子们的教育贡献一份微薄的力量。 霍家出事的时候,很多老友都自顾不暇,好在后来大家都熬过来了,日子也越过越好了。 老校长的目光落在许星薇身上,慈祥地说道:“你就是小长生介绍来的英语老师吧?” 许星薇走上前,礼貌地打了招呼,并且把礼品递了上去。 老校长向来不喜欢这样,眉头微微皱了起来,可在看清她送的礼物以后,脸上不由得露出了笑意。 许星薇选的礼物是一摞书,可以说是很称心如意的礼物了。 双方都不是浪费时间的人,简单聊了几句就直奔主题了。 老校长年轻时赴美国留过学,现在学校的英语基本上就是他一个人在教,但他毕竟年纪大了,七十多岁的人了,已经力不从心了。 加上受过几年的蹉跎,身子骨更是大不如前了。 许星薇的英语水平自然是不必说的,发音也很优雅标准,老校长愣是没有挑出一点错处。 双方用英文流利地交流着,老校长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皱纹都更深刻了几分。 文遥和文州听得一愣一愣的,第一次那么直观地感受到自家妈妈的厉害,比之前教写字和算术的时候更令人惊讶,特别是她身上那种自信从容的气质,让两个小孩很是崇拜。 老校长非常满意,起身跟许星薇握了个手,欣慰地赞叹道:“青出于蓝胜于蓝,许小姐,你很厉害。” 他看向霍长生,调侃道:“小长生,你眼光向来不错,不过这次是最好的一次。” 霍长生下意识地笑了一下,只觉得心里很满,像是有什么情感要溢出来一样。 许星薇的英语水平没有问题,到中学当老师的事情自然就这么定下来了。 老校长非常善解人意,让她可以等到文州开学的那天再开始上班,而且没有一次性把所有的班级交给她带,自己还是教高中的英语,让她先带初中的适应一下。 中学是初中和高中,每个年级都只有一个班,班上的人挺多的,拥拥挤挤地坐在一起。 既然事情已经定下来了,那霍长生和许星薇他们也就不打扰了,老校长还有很多事要忙,不仅要备课,还得解决学校的诸多大小事。 四人朝校门口走去,现在已经上课了,校园里很安静。 许星薇笑着说道:“时间不算晚,这顿饭今天必须得请上,不然你可能又忙起来,抽不出时间了。” 霍长生没有推辞,应道:“好啊。” 两人商量了一下,最后没有选择去国营大饭店,而是买些食材去霍长生家里聚餐,还能把其他兄弟们一起叫上。 霍长生几年前在县城买了一栋房子,两层的小平楼,坐北朝南,青砖灰瓦,透露出一种古朴典雅的气质,院子的围墙用石头砌成,不高不矮,院子里花草茂盛,还种着常青树。 一走进小平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宽敞的客厅,客厅的地面铺着淡黄色的地砖,干净而整洁,墙壁上挂着几幅很有意蕴的水墨画,都是霍爸爸生前的画作。 客厅的一角还摆放着一张老式的大圆桌和几张椅子,霍长生偶尔会叫兄弟们到这里开庆功宴,一伙人聚在一起大吃一顿。 整个小平楼虽然不大,但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只不过生活气息不浓,氛围比较冷淡,毕竟霍长生更多时间都是住在车厂里。 既然要请吃饭,许星薇自然是自告奋勇地下厨了,这次霍长生拒绝了被赶到厨房外,非常主动地凑在旁边帮忙,文州和文遥也搬了两张小板凳坐在盆边洗土豆子,然后细细刮皮。 许星薇先把红烧肉在铁锅里炖上了,这道菜的主角是红烧肉和虎皮鸡蛋,红烧肉肥瘦相间,色泽红亮,入口即化,经过长时间的慢炖,肉汁被充分锁住,每一口都充满了浓郁的肉香和醇厚的酱汁味道。 而虎皮鸡蛋则是这道菜的点睛之笔,外皮被炸得金黄酥脆,犹如虎皮一般,内部则保持着鸡蛋的嫩滑口感,咬一口下去,外酥里嫩,香气四溢。 当这两样食材炖煮在一起时,它们的味道相互交融,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鲜美,红烧肉的油脂渗透到了虎皮鸡蛋中,使得鸡蛋更加入味,而鸡蛋则吸收了肉汁的精华,使得整个菜肴更加鲜美可口。 这道菜的汤汁也是一大亮点,它浓稠而不腻,既能够增添菜肴的口感,又能够滋润味蕾。每一口汤汁都仿佛承载着红烧肉和虎皮鸡蛋的精华,让人回味无穷。 人多自然要吃大菜,许星薇又做了一道啤酒鸭。 色泽金黄微红,油亮诱人,每一块鸭肉都裹满了浓郁的酱汁,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味道醇厚而不失鲜美,鸭肉经过精心烹制,肉质鲜嫩多汁,入口即化。 啤酒的香气与鸭肉的鲜美完美融合,在烹饪过程中,啤酒的加入不仅去除了鸭肉的腥味,还为其增添了一丝清爽的口感。随着火候的慢慢炖煮,啤酒的酒精逐渐挥发,留下的是浓郁的麦芽香气和淡淡的酒香,与鸭肉的油脂相互渗透,形成了一种令人陶醉的香气。 最后,霍长生用两个孩子刮的土豆炒了一道酸辣土豆丝,他的刀工很好,被切成细丝的土豆保持着恰到好处的粗细,既不过于粗壮影响口感,也不过于纤细而失去韧劲。 土豆丝在烹制过程中,被油炒得微微透明,边缘微微卷起,透露出一种诱人的香气,每一根土豆丝都吸收了调料的精华,既保持了土豆本身的绵软口感,又增添了酸辣的味道。 之所以没做太多菜,主要是因为其他兄弟来聚餐的时候都会自带一两道菜,聚餐的现场洋溢着一片欢声笑语,空气中弥漫着美食的香气和欢乐的气息,桌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佳肴,色泽诱人,香气四溢,什么锅包肉、猪肉酸菜粉条、溜肉段、酱大骨头等等,摆了满满一桌。让人垂涎欲滴。 大家围坐在一起,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开心的笑容,或举杯畅饮,或谈笑风生,或分享着彼此的趣事和近况,时不时传来阵阵笑声,让整个氛围更加轻松愉快。 这次来吃饭的都是一起去过海市的人,全都亲眼目睹了许星薇开枪的那一幕,对她可以说是心服口服的,何建国还非要跟两个孩子说起他们妈妈的壮举,说得手舞足蹈的。 现场人有点多,文州和文遥坐在那儿,起初还有些拘谨,文州双手紧握,眼神中透露出一丝紧张与不安,却没有在妹妹面前表现出来,还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文遥则紧紧揪着哥哥的衣角,微微低着头,发丝轻轻遮住了她的小脸。 渐渐地,听着这些叔叔讲的关于妈妈的故事,他们的眼睛开始变得亮晶晶的,闪烁着好奇与兴奋的光芒,像是发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迫不及待地想要去探索。 霍长生给两个小孩一人买了一瓶五毛钱的橘子汽水,猪肉都才七毛钱一斤,这汽水可以说是“小土豪”才能喝得起了。 包装简洁而朴实,透明的玻璃瓶身上贴着一张标签,上面用简单的线条勾勒出橙子的轮廓。 打开瓶盖,一股浓郁的橙子香气就扑鼻而来,清新而甜美,仿佛能让人瞬间置身于果园之中,轻轻摇晃瓶身,汽水在瓶内泛起层层泡沫,发出“嘶嘶”的声响。 品尝一口,汽水在口中炸裂开来,酸甜的橙子味瞬间充满了整个口腔,带着一丝丝凉意,让人忍不住闭上眼睛,细细品味。 文州和文遥捧着汽水瓶,嘴里含着吸管,乖乖地听大家说话,时不时转头去看许星薇一眼。 小孩子的眼神中闪烁着一种纯真的崇拜,仿佛星星点点的光芒在夜空中闪烁,眼睛瞪得大大的,黑亮的瞳孔中倒映着心中崇拜的偶像。 那眼神里满是信任与敬仰,不含一丝杂质,就像山涧中的泉水,晶莹剔透。 许星薇笑了笑,给他们一人夹了一块红烧肉。 这顿饭一直吃到了夜色降临,菜色很好,每一个人都吃得很满足,现场说说笑笑,有的还玩起了小游戏,氛围也特别好。 不过许星薇还是要先走了,毕竟他们住在村里,还得回家。 见她要走,霍长生也跟着起身了,他要骑摩托车把他们送回去,不然骑自行车不知道还得骑多久,到家就太晚了。 轰鸣的摩托车压过了乡间小路,天空像一块深邃的宝石,繁星点点,宛如镶嵌在黑色绸缎上的钻石,闪烁着神秘而迷人的光芒,月色如水,倾泻而下,将大地笼罩在一片银白的朦胧之中。 微凉的风从前面吹来,却被霍长生高大健壮的身体挡住了,坐在后面的文遥和文州都没怎么被吹到,听着很有规律的呼呼风声,两个吃饱喝足的小孩忍不住打了个哈欠,有些昏昏欲睡,他们今天实在是玩得太高兴了,现在有些犯困。 许星薇在后面抱紧了他们。 不知过了多久,摩托车抵达了三棵树村外,文遥已经睡熟了,文州的眼皮动了动,脸上抚过一只温热的手,带着熟悉的香味,他很快又放心地睡了过去。 许星薇抱着文遥,霍长生则帮忙抱起了文州,他转头的一瞬间,看见在这静谧的夜里,村外的一株梨花树静静地伫立着,身姿显得格外婀娜,花瓣洁白如雪,层层叠叠,宛如少女的裙裾,枝条弯曲而优雅,在夜风中轻轻摇曳,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而在这如水的月色和摇曳的花影中,许星薇的脸仿佛被一层淡淡的光晕所笼罩,眉眼像是被月光精心雕琢过的艺术品,晶莹剔透,散发着迷人的光泽和清新脱俗的美。 花影婆娑,莹白漂亮的脸与月色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幅唯美的画卷。 周围的一切仿佛都安静地沉浸在夜色之中,霍长生一时间有些失神,陷入狂跳的心脏仿佛是一只被囚禁的鸟儿,突然挣脱了束缚的牢笼,在胸膛内横冲直撞,带来的颤栗直接从心底蔓延到全身。 以至于很多年后,他依旧记得今夜。 第136章 “杀人犯”的妈妈(29) 一转眼,春天悄然离去,夏日的脚步轻盈而至。 原本嫩绿的树梢,渐渐披上了深绿的华服,仿佛是大自然为迎接夏日而精心准备的一场盛宴,微风中,春天的花香逐渐被夏天的青草香所取代,那种淡淡的、清新的气息,弥漫在每一个角落。 阳光也变得更加明媚,从柔和的春日暖阳,转变为炽热的夏日烈阳,洒在大地上,仿佛为万物注入了新的活力。田野间,一串串麦穗已经逐渐变得金黄,在阳光下摇曳生姿,小溪里水声潺潺,清凉的水面泛起层层涟漪。 许星薇和两个孩子习惯性早起,用热水洗漱干净以后,一人吃了一碗面条当早餐,汤底清澈透亮,碗里就放了一点盐巴、酱油和猪油,再撒一小把葱花,吃起来爽口极了。 为了保证营养,每人碗底还窝了一个荷包蛋。 文州很勤快地把碗给洗干净,文遥跟条小尾巴一样在旁边转,哥哥洗好一个碗,她就接过一个碗,哒哒哒地跑进厨房,放到碗架上。 妈妈说了,要把水沥干,不能直接放进碗柜里。 经过小半年的时间,两个孩子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最明显的就是个子和身材,原本都是瘦瘦小小的,比同龄人还要矮小瘦弱几分,现在却已经变得很健康了。 文州的个子往上窜了大半个头,看起来已经像一个小少年了。 他不爱笑,总是板着一张笑脸,真就是一个小酷哥。 文遥的身高倒是没有多惊人的变化,但整个人看起来已经不病弱了,脸颊上还有一点婴儿肥,白里透着粉,一看就觉得手感极好,让人忍不住想要捏一捏。 更最要的是,她的性格也有了很大的变化,以前的文遥比较胆小怯懦,喜欢封闭自我,跟只小兔子一样,总是容易受到惊吓,要是有人盯着她看,她还会不好意思。 她没有什么朋友,只怯怯地跟着文州身后。 然而现在的文遥却能大大方方地直视着别人的眼睛了,还交了几个同龄的朋友,她的小脸上总是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像是春天里绽放的花朵,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身体也变得更加轻盈有力了,经常跟朋友们一起蹦蹦跳跳地跑来跑去,对很多事情都充满了好奇,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探索欲。 这是非常好的改变。 因为文遥知道,妈妈和哥哥都爱自己,她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女孩了!世界上最兴奋的小男孩就是哥哥,因为她和妈妈都爱哥哥! 许星薇把两个小孩的变化都看在眼里,心里是很欣慰的。 希望他们能一直这样快乐地长大。 都收拾好以后,许星薇推上自行车,一家三口出门了,文州去上学,她去上课,而文遥就跟着她一起去学校,其他老师也会把家里的小孩子带去学校里,也就是文遥的新朋友。 那些小孩子都挺乖的,知道文遥不会说话,也没有嘲笑她,反而很耐心地跟她一起玩。 这段时间里,许星薇也没闲着,除了上课以外,还在操心文遥说话的问题。 文遥不是先天性不会说话,而是心理疾病造成的哑疾,虽然有治愈的希望,但也比单纯的生理失声更加复杂而深刻,毕竟不是喉咙被堵住了,也不是声带受到了损伤,而是一种源自内心深处的沉默。 这种哑疾的患者,他们的嘴唇或许能够开合,舌头也能灵活运动,但他们的内心却仿佛被一层厚厚的冰霜所覆盖,无法发出任何声音,内心充满了痛苦、恐惧、焦虑或绝望,但这些情感却被牢牢地锁在了心底,无法转化为语言。 这种哑疾大多是源于童年时期的创伤,可能是一次沉重的打击,也可能是长期的压力和压抑,无论原因如何,它都深深地烙印在患者的心理结构中,成为他们生活中无法逾越的障碍。 而文遥受到的创伤,主要是她两岁那年受到的一次惊吓。 这就不得不提到文家了,当时文满正还没提出分家,家里的重担大半都落在了他一个人的身上,他挣的钱有大半都要交到文老太的手里,然而他自己早出晚归,甚至有时候好久才能回来一次,在外面当牛做马,老婆和孩子却在家里受欺负。 文老太和王春花嫂都不是好相处的人,加上王春花本来就有些嫉妒原身,更是想尽办法去找茬,各种挤兑她。 文耀祖更是有样学样,他从小就是个混世魔王,在奶奶和妈妈的洗脑下,觉得家里的一切都是自己的,三叔挣得钱都应该给他一个人花。 原身的脾气不算好,但她是个典型的窝里横,骂文满正的时候一点不结巴,被别人欺负的时候却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只会自己生闷气,把气撒在自己人头上。 后来有一次,王春花又故意找茬,原身直接就扔下两个孩子回了娘家。 被留下的文州只有六岁,文遥才刚两岁。 当时文州没在家,文遥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是本能地去追妈妈,才两岁的她走路还摇摇晃晃的,哭着跟在后面,一直跟到了村口,妈妈都没回过一次头。 最后还是文州追来把她带了回去。 当时夜色有些晚了,准备回家的兄妹俩在路上遇到了文耀祖,文耀祖总是欺负喜欢文州,这次也不例外,家里的好吃的大部分都进了他的肚子,把他养得肥头大耳的,文州的力气自然是比不上他。 文遥吓得哇哇大哭起来,上前去扑打文耀祖,却被一把推到了地上。 当看见哥哥的脑袋被石头砸出血之后,接连受到惊吓的文遥忽然一口气没喘上来,直接就晕了过去,跌倒在地上,没了声息。 看见这一幕,文州的眼睛都红了,不知从哪儿爆发出了力气,猛地挣开了文耀祖的手,跌跌撞撞地朝文遥跑去。 而文耀祖还以为自己失手把文遥给打死了,心里害怕,慌不择路地跑了。 文州手足无措地把小小的妹妹抱起来,充血的眼睛看起来格外吓人,他惊慌地奔跑在村子里,想要去求人帮忙救救妹妹。 只是现在正是饭点,大部分人都已经回家了。 文州咬着牙往村里跑,他的视线已经有些模糊了,加上夜色降临,有些发懵的他差点撞到了一个人,只下意识地抱紧妹妹,整个人直愣愣地往后栽去。 千钧一发之际,一只有力的手伸过来稳住了他的身子,防止他往后跌。 或许是看见了他一脸都是血,对方愣了一下,沉稳的男声响起,问道:“你怎么了?” 文州完全顾不上自己,怕得浑身都在打颤,仰起脸,血色模糊的眼睛看不清对方的样子,只能看见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睛。 或许是这双眼睛给予了他勇气,凭着本能,他腾出一只手攥紧了对方的衣角,哀求道:“求求你,求求你救救我妹妹,求求你!” 刚说完这句话,文州就直接晕倒了。 他头上被石头砸出来的伤口也不轻,加上刚才还挣扎了半天,已经有些失血过多了。 等到文州再次醒来。 他发现自己和妹妹正在县城的医院里,而在外干活的爸爸居然就守在旁边,看起来模样很憔悴。 儿子被打得满头是血,女儿被欺负成了哑巴,老实了这么多年的文满正终于爆发了,他回到家,提出了分家,虽然闹得很难看,但好歹是成功分家了。 直到许星薇提出要给文遥治疗,文州才第一次去回忆这件事,这件事不仅影响了文遥,那种害怕妹妹死去的恐惧和绝望也深深地影响了他。 或许是出于记忆自发的保护机制,加上刻意遗忘,所以他对这件事的回忆是有些模糊的。 没想到这次一回忆,那双眼睛在他的脑海里就变得愈发清晰了。 很熟悉。 听文州说起以后,许星薇特地去问了霍长生,原来三年前把兄妹俩送去县医院,并且通知文满正去医院的,居然真的是他。 那件事后,他对两个孩子也多了两分关注,回去村里看奶奶的时候,只要遇见他们,都会从身上掏两颗糖分给他们吃。 对于文州不记得他这件事他也没什么想法,只要两个小孩没死就成,当时他走在路上,被一个满脸是血的小孩撞上的时候,说实话真的被吓了一跳,特别是那小孩怀里还抱着一个更小的孩子,脸色发青,看起来像死了一样。 得知这件事以后,许星薇更加感谢霍长生了,而文州和文遥本来就喜欢霍叔叔,对他的态度也变得更亲近了。 这些日子霍长生很忙,厂房改造好以后,又要开始着手招工人,找合作商,挺不容易的,不过他偶尔还是会回村一次,每次来,都会给许星薇和两个孩子带礼物。 不是什么特别贵重,但都很用心、很实用。 两个孩子要长身体,就要多吃鱼、肉、蛋、牛奶,他每次都给孩子们带牛奶,一天一瓶,从不落下,有兄弟喜欢钓鱼,收获颇丰就会送一些给他,那时他就会骑上摩托车,把装鱼的桶送来。 至于送给许星薇的,就是他自己做的一些小礼物。 其中一个木雕许星薇很喜欢,那件礼物霍长生雕了很长时间,是一座两个巴掌大的人像,身姿婉约,线条流畅,每一个细节都刻画得很生动。 女子的面容雕刻得精致生动,眼窝深遂,眼尾细长上挑,鼻梁挺直,唇瓣微启,仿佛在低语,又似乎在歌唱,发丝垂落在肩头,每一根发丝都仿佛有生命般,随风轻轻飘动。 脸部刻画得很简单,却能够看出来许星薇的影子。 她身上的衣衫被雕刻得细腻入微,纹理清晰可见,仿佛能感受到衣料的柔软与光滑,身材纤瘦,双手轻轻抬起,仿佛在抚摸着什么,双脚轻盈地站立着。 从这个木雕身上能看出来霍长生投入的精力和心思,仿佛往木雕小人里注入了灵魂,能够感受到栩栩如生的气息。 当然,霍长生没有表明自己的感情,许星薇也没有戳破他。 车子很快就骑到了小学门口,文州跳下后座,习惯性地朝许星薇和文遥挥了挥手,文遥看着她,小手在胸前做了一个“哥哥再见”的手势。 文州笑了笑,背着书包走进了校门。 不少小朋友看着他的眼神很羡慕,这小半年里,文州的妈妈每天都送他来上学,风雨无阻,大家都很羡慕。 许星薇继续往前骑,从这里去中学有些绕路,还得骑小半个小时。 文遥坐到了后座,小腿微微晃了晃,表情很惬意,带着一点热意的风将她头发上的蝴蝶结吹起了起来,像是一对翩跹的蝴蝶。 天色越来越亮了,天空由有些昏暗的灰蓝色变成了明亮的湛蓝色,衬得云彩变得更加洁白轻盈,它们在空中悠闲地漂浮着,时而聚集,时而散开,像是在为夏日的天空绘制一幅幅美丽的画卷。 这小半年里,许星薇教了文遥一些手语,方便能更好地跟她交流,除此之外,还每天都在开导她,让她敞开心扉。 毕竟这种心理性的哑疾并非无法治愈,只不过要通过专业的心理治疗,让小姑娘逐渐打开心扉,让那些被压抑的情感得到释放,让她克服这些困难以后,才能逐渐被治愈。 这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但许星薇足够坚定,文遥也足够配合,她相信有一天,小姑娘一定能就重新找回自己的声音,重新与世界建立新的联系。 文遥心里也期待着这一天。 前方太阳升起,许星薇迎着风露出了一个笑脸,笑意如同春风拂面,带着淡淡的暖意,轻轻掠过人的心田,嘴角微微上扬,形成一个完美的弧度,仿佛蕴含着无尽的温柔与坚韧。 那双乌黑明亮的眼睛在笑容的映衬下,显得更加熠熠生辉,好像周围的世界仿佛都变得柔和起来,所有的忧愁与困难都在这一刻消散无踪。 第137章 “杀人犯”的妈妈(30) 因为大部分学生的家都离得都比较远,所以下午的时候,老师一般都不会拖堂的,放学铃声一响,学生们就一窝蜂地从教室里跑了出来。 许星薇今天的课排得比较满,老校长的身体状况不好,已经不能胜任高强度的教学了,前两个月又招了一个英语老师,让他和许星薇分担工作。 许星薇上课的时候,文遥就会乖乖地呆在教师办公室里等她,或者跟其他朋友一起在校园里玩,其他老师也会帮忙看着孩子。 她很听话,不会乱跑。 放学之后,许星薇还要去接文州,中学放学的时间比小学要晚一点,而且过去还得半个小时,如果许星薇下午的课上完了,她就会提前走,以免文州一个人被留在学校里。 但要是课比较满,文州就得多等一会儿了。 好在他也不在意,如果妈妈来得晚,他就会留在教室里做作业或者看书,他很聪明,加上平时还有妈妈辅导功课,他的学习进度是早于其他同学的。 今天一家三口回家的时间就比较晚,看见三棵树村的时候,太阳已经几乎全部沉到了太平线下面,金色的余晖洒在了一望无际的田野上。 几个月前种下的苞米已经快要成熟了,今年的收成看起来很不错,苞米秆高高耸立,肩并着肩,仿佛是一群坚定的战士,守护着这片丰收的土地。 每一株苞米都沉甸甸的,饱满的苞米粒紧密地排列着,颜色从淡黄逐渐过渡到金黄,闪烁着诱人的光泽,微风拂过,苞米叶发出沙沙的响声,伴随着轻微的晃动,仿佛在诉说着丰收的喜悦。 许星薇骑着走穿过苞米地,空气中弥漫着苞米的甜香,纯净而浓烈,令人心旷神怡,昏暗的光穿透苞米叶的缝隙,洒在地面上,形成了斑驳的光影。 在这片金黄的海洋中,偶尔有几只鸟儿飞过,影子从苞米叶上掠过,留下一串串清脆的鸣叫,为这片静谧的田野增添了几分生机与活力。 离得近了,文遥和文州就闹着要下车自己走了,他们嘴上不说,但许星薇知道孩子们是心疼她,毕竟这条路每次一走至少就是一个多小时,如果不是许星薇的身体素质强于常人,怕是蹬自行车蹬得腿都要废了。 一家三口慢慢悠悠地走着,时间仿佛在这一刻放慢了脚步,一切都沉浸在一种安静而和谐的氛围中。 直到一道有些刺耳的嬉笑声打破了宁静。 “哎你们听说了吗?许星薇那个不要脸的,又悄悄去勾引胡知青了嘞!前几天好几个人看见她又去了知青们住的地方!” “啊真的吗?这么不害臊吗!” 其中一人发出了暧昧的笑声:“那满正死了快大半年了吧?留下她一个寡妇,肯定是想男人了呗!” 许星薇停下脚步,转头看向了苞米地的深处,里面的人可能觉得这个时间点不会有人路过了,所以没有刻意压住嗓门。 胡知青? 乍然听到这个名字,许星薇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是谁,脑子一转,这才想起来是原身以前喜欢的那个知青。 按原本的命运线来看,原身会在丈夫死了之后跟胡松云搞在一起,还把丈夫的赔偿金给了他,帮助他回到城里,结果久等不到他回来,又为了他抛弃两个孩子,一路追到城里去。 最后发现胡松云早就把她这个村姑忘到脑后了,还找了一个城里姑娘当对象,工作体面,春风得意。不甘心的她想去闹,还想去威胁胡松云给自己一个交待,却被害怕自己工作被搅黄的胡松云谋杀了。 后来许星薇穿越过来,在第一天就跟胡松云划清了界限,已经大半年没跟他联系过了,更别提主动去找他了。 “不过还真别说,我看那胡知青长得还不错的,一看就是个读书人,所有知青里,我觉得就他长得最好看,就是太瘦了点,干活也不麻利,看起来在床上不太行。” 听见这话,另一个忍不住笑了:“怎么?你也想男人了?还在这点评上了。” 被怼了一句,那人笑骂道:“呸呸呸!我也就当着你们的面说一说,你居然问这种问题,我打死你个不害臊的!” 几人笑着打闹了起来,最开始引起话题的人继续说道:“不对,差点忘了还有一个霍长生,他可没少往村里跑,每次还都往许星薇面前凑,那点心思太明显了!” “那胡知青跟霍长生可就没法比了,那脸、那个子、那身材……啧啧,感觉全村男人没一个比得上他的,而且还会挣钱,可有本事了!” “不是,那照你这样说的,许星薇哪还看得上胡知青啊!?她吃饱了撑着没事干,还去勾引胡知青?” 另外两人沉默了一瞬,恍然大悟似的说道:“这样一想,你说得还挺有道理哈……” 最开始说话的那个人挠了挠头,有些尴尬地嘟囔道:“那……那我也是听金花说的,我也没亲眼看到啊……” 金花? 许星薇眉眼一动,村长的女儿金花? 她想了想,自己平时跟金花也没什么交集,她怎么会在外面造这种谣言呢? 至于她去知青住所这件事,确实是真的,不过不是去找胡松云的,而是为了找几个女知青借书,她们虽然下乡了,但随身还带着几本书,其中有几本是英文名着,她想借来给学生们看一看而已。 这时,旁边传来了一阵苞米秆被晃动的声音,苞米叶也摩擦着作响,动静闹得挺大的。 许星薇看向旁边,只见文遥和文州正板着一张脸摇苞米秆,瞪着里面看,小眼神还挺犀利的。 坐在里面的三人下意识地伸长脖子往这边看了一眼,魂都差点吓飞了,有什么事情能比背地说人坏话却被当事人抓个正着还尴尬的嘛…… 三人都是三棵树村的,不是谁家的媳妇儿,就是谁家的女儿,跟许星薇差不多的年纪,只不过跟她不算熟悉。 三人你推推我,我推推你,一脸尴尬地走了出来,见文遥和文州在瞪着自己,只觉得更不好意思了,脸色涨得通红,半天说不出话来。 许星薇朝她们笑了笑,主动开口道:“不好意思,打断你们聊天了。”刚才听三人聊天,其实也不算特别讨厌。 受惊的三人连连摆手,恨不得把脑袋埋到地里,要说不好意思也该是她们不好意思啊! “是这样的。”许星薇平和地说道:“我觉得我应该解释一下,我跟胡知青不熟,之前去知青们的住处,也是为了跟谯美和夏荷两位女知青借书,当时很多人都在,可以给我作证的。” “借书也是为了给班上的孩子们看看英文名着是什么样,没有别的意思。” 一听这话,三人只觉得更加羞愧了。 这大半年里,许星薇这个英语老师可以说是深得孩子们的心,不仅文化水平高,而且教学方式也很特别,寓教于乐,因材施教,学生们都很尊重她。 三棵树村里也有好几个上中学的孩子,都是她的学生,没少在家里说许老师的好话,因此她在村里的人缘也变得越来越好了。 三人结结巴巴地道歉道:“该我们说……说对不起才是,许老师,你……你别介意,怪我们大嘴巴,说胡话,我们不是故意的……” 许星薇朝她们笑了笑:“没事。” 文遥和文州瞪了她们一眼,哼! 见三人要走,其中一人想到了什么,赶紧提醒道:“那个,许老师,这事儿是金花跟我说的,她……她可能是误会你了,或者是被别人骗了,你当心着点。” 许星薇朝她们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等她们走了,那三人才尖叫着捂住了脸:“救命!!吓死我了!!我都快尴尬死了!!” “不过许老师脾气真好啊,我还以为她得指着我们鼻子骂呢,没想到这么讲道理!” “要不说人家是老师呢……” 身后的声音渐渐远了,许星薇推着自行车,带着两个孩子很快就走到了麦场,这里是村子的中央,三棵枝繁叶茂的大树紧挨在一起,一群闲散的人聚在树下,嘴里嘀嘀咕咕地聊着天。 这些人可以说是村里的情报队,组成人员一般是五六十岁的大娘,什么八卦都逃不过她们的眼睛,她们的眼神时不时在人群中穿梭,落在某个人身上,然后又迅速收回,上下嘴皮子一翻动,继续她们的闲谈,像是在讲诉什么引人入胜的故事一样,时不时夹杂着一声戏谑而调侃的笑声。 很显然,这个人就是被选中的“八卦目标”了。 而今天显然很不一样,许星薇注意到,在一群五六十岁的大妈中,有一个比较年轻的姑娘凑在旁边,嘴巴一张一合,好像在说些什么。 虽然天色有点晚了,但许星薇的眼力不错,一眼就认出来那姑娘就是金花了。 忽然,金花也看了过来。 跟许星薇对视上眼神后,她的眼神和表情都出现了一瞬间的变化。 她似乎将所有的恶意和嫉妒都凝聚在了这一道目光之中,想要用这充满毒性的眼神将许星薇吞噬殆尽,每一次眨眼,都像是暗流涌动的毒水在悄然酝酿,只等待最合适的时机爆发。 第138章 “杀人犯”的妈妈(31) 许星薇眨了眨眼睛,有些不解,她不明白,自己跟金花都不熟,她为什么要用这种眼神看着自己。 就好像两人有什么深仇大恨一样。 许星薇知道不能直接去问,问也肯定问不出什么的,看金花的表现,明显是对她有很深的成见。 不过应该也不难猜。 毕竟造谣里面还提到了另一个对象——胡松云。 这件事可能跟胡松云还有关系。 许星薇默默地在金花和胡松云身上多放了一个心眼。 只不过她得去上课,早出晚归,根本就不在村里,很难查清楚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而且她不在村子里,金花跟其他人散播谣言她也不能及时阻止。 好在许星薇运气不错,想打瞌睡了就有人把枕头送上来,送枕头的人自然是霍长生。 霍长生偶尔就会回村一次,这天他回来的时候,正好撞见几个人在说闲话。 谣言的传播速度总是很快,金花很快就把谣言传遍了大半个村子,男男女女都有听说,不仅三棵树村的村民们知道这个谣言,连知青们都听说了。 看见胡松云的时候,还有人会故意跟他调侃,问道:“胡知青,我听说许老师看上你了啊,还去找了你好几次,是不是真的啊?” 听见这个问题,胡松云没有直接否认,脸上反而还露出一副故作惊诧的表情,反问道:“谁……谁告诉你们的!?” 话一出口,他又好像欲盖弥彰般否认道:“没……没有的事,你们可别胡说啊,许老师是有事……” 看胡松云的表情,其他人都觉得他肯定是在隐瞒什么,一时间谣言传得更甚。 谯知青和夏知青看不下去了,本来许星薇是来找她们借书的,有他胡松云什么事啊!? 那天许星薇遇见的三个姑娘觉得不好意思,也跟着站出来帮忙澄清了。 只不过有的人信,有的人还是不信,特别是几个平时就很猥琐的男人,还有几个一直都很嫉妒许星薇的女人。 寡妇门前是非多,男人早就馋许星薇那张漂亮的脸蛋了,只不过都没找到机会接近她,眼下有这么一个诋毁她、调戏她的机会,他们自是不想放过。 而女人则觉得许星薇看起来跟这个贫穷的农村格格不入,在她们看来,她穿一件颜色比较艳丽的衣服都是故意打扮得花枝招展。 勾得那些男人眼睛都发直了。 几个人整天无所事事,凑在一起意淫,说些似是而非的话,好像许星薇对他们也有想法一样。 那天他们照例去吹牛,结果就被回村的霍长生给听到了。 “我跟你们说,那天我从她家门口走过去的时候,她就站在院子里朝我抛媚眼,那模样、那饥渴的眼神,啧啧啧……” “我也是我也是,你们还真别说,当了寡妇的女人就是不一样哈!” 几人越吹越来劲,嘴角微微上扬,勾勒出一个不怀好意的弧度,仿佛藏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秘密。一双双黑眼圈极深的眼窝中,瞳孔闪烁着诡异的光芒,时而聚焦,时而游移,仿佛在暗中窥探着什么。 他们相视而笑,笑容中透出一股难以名状的暧昧,仿佛有一层薄纱轻轻覆盖在真实情感之上,让人捉摸不透,发黑或发黄的牙齿微微露出,带着一丝猥琐的狡黠,像是在暗示着什么不可告人的勾当一样。 有人听不下去了,嫌弃地说道:“不是,就你们这样的,人家许老师能看上你们?” 王嫂子家的孩子是许星薇的学生,孩子很喜欢许老师,以至于家长们也很尊重许老师,她翻了个白眼,叉腰骂道:“人家是寡妇怎么了?人家再找一个怎么了?许老师就算不看脸,那起码也得找一个有本事的,或者能跟她一起照顾两个孩子的,你们几个懒汉能干啥?干活都干不利索,除了说闲话,还有什么本事?” “就是。”有不少人附和着王嫂子的话:“你们吹牛别扯上许老师,她一天忙着上课,还忙着带孩子,都很少在村子里,你们见都很少见到她吧!” 那几个懒汉脸皮却是格外的厚,而且对自己格外有自信,嘴硬道:“我们哪里长得不好看了?我也是浓眉大眼的好不好?” “就是,干农活能挣几个钱啊?我们可是要挣大钱的人!” 甚至还有懒汉特别猥琐地说道:“嘿嘿,我虽然其他方面不行,但我那方面可行了……” 忽然,吹得最来劲的那个人还没反应过来,整个人就被一只有力的大手揪住后脖领子,然后硬生生提了起来,剩下的话全部都卡在了嗓子眼里。 “来来来。”霍长生漆黑的眉眼压低,一身匪气横生,冷笑道:“你刚刚说什么来着?再说一遍给老子听听?” 他在许星薇面前一直是温柔的,从来没发过脾气,跟她在一起时脸上的笑意都落不下来。 可现在他板着一张脸,瞳孔里映着寒凉的光,加上极具压迫力的高大身材,给人的感觉显然恐怖极了。 那懒汉吓得哆嗦了起来,其他人见势不妙都撒腿跑了,霍长生没去追,只冷冷扫视一眼,把这些人的身份都一一记在了心里。 那懒汉只觉得自己倒霉透顶,他只是随便口嗨一下,又不是真做了什么,而且其他人也说了,怎么就只逮着他一个人! 他赶紧求饶道:“我……我就是开个玩笑,又没有……” 王嫂子骂道:“我呸,有你们这样开玩笑的吗?要我说,你们连人家长生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呢,有他在,许老师还能看得上你!?” 其实大部分人都能看出来霍长生的心意,毕竟他表现得太明显了,偏偏还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而许星薇是个寡妇,又不是婚内出轨,自己一个人还带着两个孩子,要再找一个也无可厚非。 最重要的是,她现在是个老师,还是个好老师,在村里的声望可就仅次于村长了,甚至在孩子们的心里,许老师才是他们最崇拜的人。 他们学习上有什么不懂的地方,都会去问许老师,她从来没有不耐烦过。 况且现在这个年代,早就不兴什么贞节牌坊那一套了,没有要守节一辈子不嫁人的说法,当然,肯定还是会有一些人说闲话的,这种人的嘴管不住,那也没有办法。 纵使那懒汉脸皮再厚,现在后脖领子还被人提溜着呢,脸都涨得通红,额上渗出细密的汗珠,看起来还挺像是一副羞愧的表情。 霍长生朝王嫂子笑了笑,道了声谢,直接就把那懒汉提走了,一直走到没人的地方,他才把人松开。 那懒汉脚刚一踩实就想跑,结果一个冷硬的拳头毫不留情地砸到了他的脸上。 那一瞬间,痛楚瞬间穿透皮肤,直刺骨髓,他只觉得眼珠都差点从眼眶里蹦出来了,眼眶周围的神经被这股疼痛刺激得几乎要爆裂,泪水在疼痛的刺激下不由自主地涌了出来,视线变得模糊,连牙齿也在疼痛的冲击下不自觉地咬紧,发出“咯咯”的响声。 “啊——” 懒汉大叫一声,摔倒在地,疼痛如烈火般在脸颊上蔓延,仿佛有无数尖锐的针尖在皮肤上疯狂地刺戳,肌肉在剧烈的冲击下瞬间紧绷,仿佛被铁钳紧紧夹住,无法挣脱。 霍长生没打算废话,直接把人打了一顿。 毕竟对付有的人得用计谋,对付有的无赖就得用武力。 霍长生站起身,甩了甩拳头,看着地上鼻青脸肿的一滩烂人,笑着露出了一排雪亮森然的牙齿,警告道:“以后要是再让我知道你说了这种话,事情就没那么容易过去了。” 那人还晕乎乎的,颤巍巍地答应道:“我……我知道了。” 霍长生这才起身去找许星薇,脚步有些匆忙,他不知道许星薇有没有听见这些谣言,那些人说的话实在是太恶心了。 出乎意料的,许星薇早就知道这些谣言了,但她表现得还挺淡定,甚至还能从中抽丝拔茧,把重心放在了金花和胡松云的身上。 金花和胡松云之间肯定是有事,只可惜她平时没有时间去监视他们。 之前胡松云还来找过许星薇,表示要是她需要的话,他就帮她澄清。 男人脸上的微笑像是一层厚厚的油脂,给人一种故作帅气深情的错觉,嘴角微微上扬,形成一个弧度完美的微笑,但那双眼睛里却缺乏应有的真诚和温暖,透露出一种不自然且虚假的僵硬,像是精心排练过的表演,缺少了真实情感的流露。 许星薇是真的很嫌弃胡松云,这男人没担当,而且心还狠,整个人看上去就跟一盘虚假又油腻的菜一样,乍一眼看上去还可以,实际上却让人难以下咽,只感到反感和不适。 要真想帮忙澄清,早在其他人当着他的面第一次说的时候就能澄清了,哪还用等到这个时候? “不用。” 于是许星薇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连个眼神都没有多分给他。 话都还没说完的胡松云:“……” 当时他的脸色可以说是难看极了,脸上的笑容都没维持住,看起来滑稽又尴尬,本来他还想趁机提出一点小小的要求的,没想到她居然一点都不领情。 胡松云咬了咬牙,冷笑一声,威胁道:“行啊,那你就自己想办法吧!” 许星薇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任凭别人污蔑自己,她先找了借书的两个女知青帮自己澄清了,然后还跟那些愿意相信她的村民们都一一解释过了。 至于那些不愿意相信她的,她就没有多费口舌,毕竟就算她把证据摆到他们面前,他们都能找到反驳的理由,只选择看自己想看的。 好在霍长生有办法,他虽然不经常呆在村子里,但有句话说得很好——有钱能使鬼推磨。 而且之前厂子里招人,三棵树村也去了几个青壮年,既然到厂子上班,那就是霍长生的下属了,他跟这几个青年以及他们家里人的关系还算过得去的,帮忙多关注一下这两个人是没有问题的。 既然霍长生能帮忙,那许星薇就不用分心去关注他们了,而是把主要精力继续放到了授课上,在她心里,孩子们的成长比这些破事重要多了。 她知道,今年年底的时候国家将要恢复高考,很多人都将重新得到一次改变人生和未来的机会。 许星薇看向霍长生的手,指节上有轻微的擦伤,她温声关心道:“你的手怎么了?” 霍长生下意识地活动了一下手指,不在意地说道:“没事,小擦伤。” “你等一下。”许星薇说道:“我给你消消毒。” 家里有两个孩子,她常备着一些常用的感冒药,还有酒精和棉签。 霍长生一僵,整个人看起来好似一头乖顺的大型猛兽,微垂着脑袋,后知后觉地改口道:“刚才还不觉得,好像……确实是有一点疼。” 许星薇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 霍长生视线飘忽,就是不跟她对视,耳根微微发热。 时间又过去短短半个月,迈入了丰收的九月。 这天正好是放映员到村里来放电影的日子,地点就在麦场。 因为这段时间太阳好,麦场白日里在翻晒陈年的麦子,所以空气里整日都会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麦香味。 当晚,村民们早早地吃过晚饭,拿着自家的小板凳、蒲团,三三两两地来到了麦场,孩子们都兴奋不已,在麦田间追逐嬉戏,欢声笑语此起彼伏。 许星薇也带着两个孩子去看电影了,霍长生也在村子里,自然是跟着一起去的。 他凑在许星薇身边,低声说些什么。 不知听到了什么,许星薇惊讶地看了霍长生一眼,他笑了笑,低声道:“今天晚上说不定能看两场戏呢。” 许星薇还想细问,但前面的人已经多了起来,不是聊天的时机,霍长生站直身子,微微抬起手,肩膀和手臂拉出了宽阔流畅的线条,帮许星薇和文遥文州挡住了挤过来的人流。 电影放映机就安置在麦场的一角,一束明亮的光束投射在银幕上,吸引着众人的目光。 随着放映机的启动,银幕上开始闪现出了画面,原本吵吵嚷嚷的村民们也渐渐安静下来,聚精会神地观看着,谁要是敢吵闹,必然会得到好几个警告的眼神。 许星薇本来还想找霍长生聊天,见状还是作罢了。 电影中的情节时而紧张刺激,时而温馨感人,村民们都跟着情节的发展或紧张或欢笑,小孩们则坐在父母亲人的身边,好奇地盯紧着银幕看,文遥和文州也贴在许星薇的身边。 星空之下,麦场上弥漫着一种温馨而淳朴的氛围。 村民们或站或坐,或聊或笑,不时有人拿出自家准备的瓜子、花生等小零食,与大家分享。 一直到电影结束,村民们都还在意犹未尽地议论着电影中的情节,分享着自己的感受。孩子们则在麦场上开始追逐嬉闹起来,仿佛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忽然,远远不知是谁突然爆发出了一声惊诧不已的呼叫:“天呐!来人啊!金花跟胡知青打起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