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坑姐的穿越》 第2章 女扮男装什么的,最讨厌了 正值初春,阳光和煦,风也逐渐趋于和软,湛蓝的天空似乎在水里洗过一般,干净透彻,时不时有苍鹰掠过,翅膀划出一道道优雅的痕迹。 刘苏将一筐筐药草搬到屋前的空地上,仔细的摊开晾晒。这活不轻,没有多久,她的额角就沁出了点点汗珠。 来到这个鬼地方已经十六年了,刘苏还是不习惯自己的男装,特别是胸部,被布条束得有些太紧,一碰就生疼生疼的。切,都是师父那个老头子不好,从小就把她男孩子打扮!不,都是这个世道的不好!不,都是她的妹妹不好! 刘苏上辈子的妹妹,是个腐得天怒人怨的姑娘,电脑收藏夹里全是**的小说,看的都是腐向的动漫,听的都是**的drama,走在路上,看到两个男人肩并肩,都会yy他们的攻受关系,甚至就连街坊两个老大爷下象棋,她都能给演绎出一段“年轻时分分合合年老了比翼双飞”的黄昏恋来。对这她的这个爱好,刘苏简直是厌恶到了极点,每次妹妹开始yy,她便在一旁凉凉的泼冷水,因此,妹妹经常咬牙切齿的说道:“总有一天,**大神会惩罚你,让你穿到**世界去!” 所以,她就来了。早知道车祸会导致人穿越,她还不如不去救妹妹,说不定这个世界比较合妹妹的心意呢。 这是一个坑姐的世界,绝对的! 这里的男人是正大光明的可以搞基的,同性之间成亲才是正道。这里女子的地位极其低下,只是用来传宗接代而已,若是哪个男人娶了一个女子做正妻,是会被天下耻笑的。 被这种诡异的设定深深打击到了的刘苏足足用了一个晚上才缓过劲来,她这才明白,为什么师父总是把她当做男孩子来养,虽然每次师兄“师弟师弟”的喊她时,她就很有一种维和感。 当然,那个老头子并不只是单纯为了保护她这么简单。小时候,有一次师父喝醉了,曾经抱着她诉说过往事。原来,师父当年有一个心上人,可惜,心上人是师父仇家的儿子(又是搅基的,刘苏翻翻白眼),之后,便是很烂俗的棒打鸳鸯散,两个有情人天各一方。用师父的话来说,有一天他路过一片荒地,听到小孩的哭声,跑去一看,却被那孩子无助的眼神给打动,那眼神,活脱脱的就是他心上人的翻版啊。于是,他就将孩子抱了回来,却天打雷劈的发现居然是个女娃,无奈,他只好将她当成男孩子养了,有事没事看看,也算是能解一些相思之苦。 你妹的!刘苏恨不得暴起将这个为老不尊的师父给揍上一顿。还好姐是个有前世记忆的,不然绝对会认为男人都木有小jj!另外,你把我扮成男孩子就算了,起码要跟师兄说明一下真相啊,知不知道姐姐我每次看到师兄那含情脉脉的眼神,鸡皮疙瘩都要出来啊! 师兄齐光,比她大六岁,从小和她一起长大,算得上是青梅竹马的同伴。青梅竹马这种关系,在两个人都没有长歪的情况下是很容易变质的,因此,师兄对她的感情越发深厚,这几乎是理所当然的事。 不过,重点不在这里,重点是,这个师兄一直认为她是师弟啊,对她各种温柔各种宠溺啊,昨天才刚刚跟她告白,明晃晃的想要跟她搞基啊! “师弟,歇一歇吧。”一方手帕适时的出现在她面前,打断了她的思绪。刘苏抬头,尴尬一笑:“师兄,你来了。” 面前的男子可以称得上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他只是穿着一袭简单的蓝袍,在春日的阳光下,显得干净透彻,轻轻一笑,眼里展现出的是深沉似海的温柔。 刘苏接过手帕,低头装作翻晒药草的模样,顺便躲过师兄那可以淹死人的眼光。她还没有考虑好,该怎么面对这个人。 “师弟,昨天我跟你说的事……”见刘苏态度冷淡,齐光的表情一瞬间有些受伤,不过他依旧很好的掩盖住了自己的情绪,挂上一贯的温和的笑,“我知道,你从小就被我们宠坏了,怕疼。我也想了一个晚上,昨天的事说不定把你吓到了,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我也可以在你身下的……” 这,这是什么剧本?刘苏彻底被雷给劈傻了。 如果说,一个帅哥站在你面前,柔情款款的说:“我爱你,所以嫁给我吧”这样的场面会让女人心动的话,那么谁能告诉她,当这个帅哥说:“我爱你,所以做我的小攻吧”的时候,女人该怎么破? “那个,师兄,我有一件事一直想要跟你说。”刘苏觉得,有些事情,还是要化被动为主动。虽然现在晚了些,可师兄是有权利知道她是完全没有做小攻这个功能的。 齐光眼睛一亮:“师弟有话就说。” “好吧,师兄,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刘苏狠狠心,将发髻散开,一头乌油油的长发披了下来,更映得她面如美玉,色如春晓。 齐光只觉得眼前一片绮丽,黑发飞扬,发梢的一丝红绳若隐若现,拂过美人如玉的脸庞,衬得如同透明一般,眼波流转,带来万种风情。 齐光一时间屏住了呼吸:“师,师弟……” “还叫我师弟吗?”刘苏一抬眼,齐光顿时觉得再美的风光都比不上面前心上人的一个回眸。 “小,小苏……”齐光鼓起勇气,往前一步,抓住刘苏的手,“小苏,你放心,我此生绝不负你!” 不是这样的!刘苏惊悚的看着师兄大人的俊脸瞬间变得情深似海,下意识的将手往回撤:“那个,师兄,你没有看出别的什么来吗?” “别的?”齐光还没有从刘苏难得的风情中苏醒过来,以为师弟在跟自己撒娇,便温柔的笑道,“小苏,你是我看着长大的,我是什么人,对你怎样,你还不清楚吗?一直以来,我见你不冷不热的,心里只是难受。如今你好不容易应承了我,我,我好开心。” 师兄,你演错剧本了!我们现在要面对的是“心上人由男转女,老天,你对我何其不公”的知音场景,不是“苦苦相恋终成正果”的偶像剧! 刘苏满脑袋黑线:“师兄,你从小学医,难道就什么都不知道吗?我刚才将头发解开,便是要告诉你实情,其实,我是个女的,是你的师妹。” 电视剧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不管怎么样的女扮男装,只要头发一解开,别人百分百的会认出来,怎么到了她这里就行不通了?这不科学! 齐光一愣,上下打量了她一番,随即摇摇头笑了:“师弟,你不要哄我。虽然我见过的女人不多,可是都不是你这个样子的。” “我没有喉结,这都看不出来吗?”刘苏据理力争。 “现在有许多男子也是要在脖颈上抹了药膏,消了喉结的。” “我,我有胸!”刘苏刚刚想挺起胸膛,表示自己是有曲线的,忽然想起一件事:她,她穿男装的时候缠胸的布条没有取掉! 嘤嘤嘤,丢人丢大了!齐光的脸上明晃晃的写着“师弟,你又调皮了”,刘苏一咬牙,豁出去了! “如果不信,你可以去问老爷子,我是男是女他最清楚。你想想,这些年来,为什么每次练习穴位的时候都用的你的身体,而没有用过我的?” “因为,因为,你年纪小,脸皮薄。”齐光也有些迟疑,上上下下的再打量自己的师弟一番,还是摇了摇头,“世上女子都是矫揉造作的,你不一样。” 刘苏伸出手腕:“你给我把把脉,自然就知道我没有骗你。” 齐光看了她许久,犹犹豫豫的伸出手指,准备搭在她的腕上。却又不敢。刘苏一甩手,将头发束起来:“随便你相信不相信吧。总之,我把话放在这里了,我是个女人,你以后大可不必对我这么好。” “你,你真的是个女子?”齐光看着她的面庞,越来越相信她的话。 没错,这么多年了,不管多热的天,小苏都会把衣服穿得整整齐齐,从来没有跟他一起去解过手,也从来没有跟他一起去洗过澡。如果都是男人的话,这点小事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吧?而且,每次讲解穴位的时候,的确都是用的老爷子或者他来做示范…… 可是,这也不对!齐光见过的女人真的很有限,基本都是来找师傅看病的或者是附近村落里的妇人们,每一个都是一样,扭扭捏捏,就连伸手出来诊脉的时候都要搭一块帕子,年轻一点的看到他还会脸红。可没有一个像师弟那样,不管干什么都爽快干脆,甚至在学穴位的时候,面对他的身体也毫不羞涩。 所以,师弟怎么会是个女人呢!不对不对,师弟其实就是个女人啊!那也就是说,他被一个女人给看光光了?不对不对,那个是师弟,看光光什么的根本就没有关系!不对不对,重点不在这里,重点在师弟他其实是个女人! 可怜的齐光内置cpu崩溃了,傻傻的站在那里,脸上一片空白。 对嘛对嘛,这才是正常人的表情嘛。刘苏满意的点点头,却听到后面传来一个严肃的声音:“小苏,你又在欺负你师兄了?” 呃,被老头子发现了! 刘苏吐吐舌头,笑道:“哪里,我只是跟他说了我是女孩子这件事。” “你这个家伙!”毒手神医何满子板起脸。他这辈子就收了两个徒弟,对他们自然是如同亲生孩子一般的关怀,由于刘苏年纪小,又长了一张与他心上人相似的脸,因此平时多有偏心。可偏心归偏心,他真正寄予希望的还是大弟子齐光,毕竟刘苏再怎么样也只是个女子。现在看大徒弟变成这副模样,他当然心疼不已。 “齐光,清醒一点。”何满子毫不留情的一巴掌扇了上去,齐光眨眨眼,看见那张熟悉的满是皱纹的脸,才犹豫的开口:“师父,师弟他……” “他说的都是真的。”何满子满脸遗憾的看着他,顺便拍拍他的肩膀,“小伙子年纪轻轻的,不要这么经受不起打击,这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实在喜欢,就冒天下之大不韪娶了她嘛,有什么的。” 去你妹的冒天下之大不韪!刘苏在一旁听着,心里的火蹭蹭的往上冒。男人娶女人,这是件多么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偏偏在这里就成了离经叛道,是需要人鼓起勇气去做的,凭什么! “那个,小苏啊,”何满子发现了小徒弟那熊熊燃烧的小宇宙,带着一脸谄媚的笑凑了过来,“我有件事托付你去办,你看可愿意?” 老头子这是要把他们两个分开?刘苏很是明白他的意思。年轻男女之间的感情,说白了也就是那么一回事,师兄一向为人豁达,说不定没有她天天在跟前晃,过几天自己就想开了。 因此,刘苏很无所谓的点点头:“好。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我的本事稀松平常,若是太过重要的事情,弄砸了可别怪我。” “你是我的乖徒儿,怎么可能办砸呢?”何满子倒真是有件事情要托她去做的,他自己年纪越来越大了,夜深人静之时,总是想起那个无缘的心上人来,想要亲自去探望,却又没有这个胆量,生怕给他惹来些祸事。刘苏虽然年纪小,却聪明机变,托她去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想到这儿,他便把自己的要求小心翼翼的说了,又偷偷的看了看刘苏的表情。不知为什么,他对这个小徒儿有时有些害怕。小徒儿生来心气就很高,还兼管着家里的财政大权,要是她一生气,自己就没有酒喝了。 刘苏倒是很无所谓的点点头:“行。你告诉我他的名字,住的地方,我去给你打听。不过,若是别人不记得你了,回来你可别抱着酒坛子不松手。” 何满子大喜,也不管一旁怔怔的大徒弟了,详细的告诉了刘苏地址,又唠唠叨叨了一大堆,恨不得当场就能打包将小徒弟给送到心上人身边。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那个,某溪又开新坑了,欢迎光临。 这个提纲我早就写好了,可惜最近一直生病,然后又没有时间,导致现在才正式写文,羞愧,捂脸。。。 所以,坑是不可能滴,请大家放心大胆的跳吧! 第3章 TVB什么的,最讨厌了 “你那莫叔叔,当年是天下第一美人,身边追求的人无数,可他慧眼识珠,偏偏就只看上了我。你可知道,他现在所居住的莫城,原来是叫做平城的,便是因为有他居住,才改了这个名。” 老头子得意洋洋的脸又在她面前出现,刘苏切了一声:再怎么天下第一,再怎么美若天仙,他都是枚小受,小受! 想到一个男人穿上女人的衣服,抛着媚眼翘着兰花指的模样,刘苏就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哆嗦,好像当初妹妹给她看过的那些**动画里面,小受都是一个样:脸比锥子尖,大眼睛常含泪,声音无比娇柔,比女人还要女人。 不过不知道这只受到底美到什么地步呢,连一座城都要为了他而改名,傲娇型?冷艳型? 不对不对,刘苏使劲的摇摇脑袋,她怎么被带坏了呢,怎么想起这种东西来了呢?一定是她早晨起床的方式不正确! 一大早,那老头子就来把她吵醒,迫不及待的塞上一个大包裹以及毛驴一匹,然后挥舞着小手绢,欢快的将她送出了门,闹得她都没有睡好。 “喂,跟你商量一件事。你慢点走,我睡一觉,行不?”刘苏拍拍身下的小毛驴,旅途寂寞,她只有和小毛驴聊天解闷了。 小毛驴慢悠悠的晃荡着,时不时的伸头去偷吃一下路边的小草,刘苏也不可能真的睡着,便把包袱放在身前,开始清点老头子到底给了哪些好东西。 切,一堆瓶瓶罐罐!刘苏撇撇嘴。 老头子当年也是江湖上的一个人物,人称毒手神医,医毒双全,隐居之后便收了他们两个弟子,也安心的将一身的本事传给他们,只是,齐光主修的是医术,而她主攻的是毒术。 他是想仿效胡青牛和王难姑吗?刘苏不自觉的想起以前在书里看到的人物。不过这里是不可能了,她是个女人,师兄不知道有没有这种爱她到不顾世间看法的勇气呢。 其实,如果她真是个男人的话,收师兄做个小受也很不错的嘛。师兄又帅气,又体贴,还会做饭会看病会养鸡会种田,简直是十佳好男人一枚,不知道将来会落到哪个男人手里啊,啧啧啧…… 刘苏惋惜的摇摇头,出来的时候她就打听好道路了,距离莫城还远得很。都是那个老头子不好,不能和心上人在一起,便要和他远远的相隔天涯海角。要知道,这种时候他应该做的是默默的守护啊,让心上人一回头就能看到他啊,这种默默付出的爱神马的,才最让人感动撒,难怪这老头子一辈子单身! 啊啊,赶路真辛苦,这个时候她就真心怀念起现代的飞机高铁之类的了,两个小时不到,就能从北京飞到上海,多方便。 还有电灯,电话,手机,电脑…… 呜呜呜,她就不应该穿越的,她要和她的宝贝小电同生共死…… 刘苏第一万零一次想念起现代的方便快捷生活来,有气无力的趴在毛驴背上,却见小毛驴欢快的尥了尥蹶子,往一旁的农田冲去,她连忙使劲拉住:“喂,那是麦苗,你偷吃了我要赔钱的!” 毛驴恢恢的叫了两声,似乎很不乐意,又走回到官道上来,开始蹦跶。 “阿毛,你是不是皮痒了?”刘苏拍了两下它的后脑勺,毛驴安静下来,又继续慢悠悠的晃荡。 “你说,我是不是该学电视剧里,弄根胡萝卜挂在你前头,让你老实些?”刘苏再次悠悠的叹了口气——电视剧什么的,一向是她不屑看的,现在想想,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 曾经有那么多nc的电视剧摆在我面前,而我从来没有珍惜,现在失去才后悔莫及。如果上天给我重来一次的机会,我一定会努力做到:不吐槽! 看看身边的景色,从农田慢慢变成荒郊野外,再看看渐渐偏西的日头,刘苏一拍脑袋:靠之,只顾着比较古今差异,却忘记了古代是没有夜生活的,是需要找家客栈投宿的,不然会有山贼啊强盗啊神马的出没的! “阿毛,跑快些,看能不能找到什么人家可以借宿。”刘苏拍拍毛驴的屁股,“不然的话,遇到了山贼,我让他们把你剥了皮吃肉!” 小毛驴似乎听懂了一般,立刻蹬蹬蹬一溜小跑起来,这下换刘苏拼命扯住它:“阿毛你别这么着急好不好,这又不是水泥路,会颠散架的!” 小毛驴却不管不顾,恢恢叫着,还偏离了官道,往侧面的树林跑。刘苏简直没有办法控制它,只好坐稳了,任由它发癫。 还好,没有多久,阿毛便停下脚步,咴儿咴儿的叫唤两声,刘苏抬头一看,却吓了一跳。 前面的大树边拴着一只小毛驴,明显就是阿毛的目标。它也不管身上的主人,乐颠颠的走过去冲着人家的毛驴闻过来闻过去,然后还不要脸的蹭蹭。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树上还挂着一个白色不明生物啊,还在那里飘来荡去的,配合着阴暗的天色,好不恐怖! 幸好刘苏是被《咒怨》和《午夜凶铃》狠狠调/教过的,在最初的惊吓过后,她仔细一看,才发现那是个穿着白衣服的人,在玩上吊。她也不去管自家阿毛是否兽性大发了,而是赶紧爬上一旁的石头,将树上的那个人解了下来,平放在地上,再探一探脉搏,确定人还活着,才舒了一口气。 她不紧不慢的从行李中取出自己的针灸包,再抽出一根银针,慢条斯理的探入那人的虎口,只听到地上那人哼了一声,幽幽醒转。 “你,你是谁?这是哪里?” 天啊地啊,刘苏顿时被这个声音煞到了:如此绵软,好似冬日暖阳下晒过一天的棉被;如此甜蜜,好似吃过药后的那一颗蜜糖;如此柔弱,好似漫天漂浮的柳絮…… “公,公子……” 那人吃力的想要坐起身,刘苏忙将他扶起,让他倚在树上,这才有空仔细打量这个人的长相。这不看不知道,她又忍不住要抱怨人间的不公了。 有的人有一副好嗓子,有的人有一副好皮囊,为什么面前的这个人两者都具备呢?你妹的,一个男人,长这么好看,声音这么好听,还跑去自杀,让广大的劳苦百姓怎么活啊! 话是这么说,她也做不到救了人就丢在一旁不管,便拿出水囊递过去:“你有病啊,大晚上的穿个白衣服跑来上吊,不怕吓到过路的路人甲吗?就算没有人过路,吓到打劫的强盗,吓到花花草草也不好啊!也是我胆子大,不然明天准会有吊死鬼勾魂的传说!” 那人刚喝了两口水,听她这么一抱怨,忽然眼泪滚滚而下,正在用袖口擦拭的时候,却见救命恩人从包裹里拿出一堆瓶瓶罐罐,在地上一字排开。 “公子,您这是要做什么?” “找药啊。”刘苏回答得天经地义,“我看你好像满腹心事很想死的样子,可是上吊这种死法很恐怖的,人的脖颈会因为承受不住身体的重量而折断,接着人就会舌头伸出,大小便失禁,臭气熏天。我看你还穿着白衣服,弄脏了怪可惜的,便想着给你找出一些药来。喏,这个是我新研制出来的‘伸腿瞪眼丸’,一颗见效,保证无痛苦无副作用,死后形容如生,简直是居家旅行不可或缺的必备良药。怎么样,要不要来一颗试试?很便宜的。” “公子,你,你……”那人明显被这副药贩子的行径吓到了,睁大一双水汪汪的杏眼,犹如受惊的小白兔一般往后缩了缩。 刘苏冷笑,将药瓶都收起来。她就知道,要寻死都是凭着一时的想不开,真的想死的人,才不会骑个小毛驴跑到这么远。更何况面前这人看上去从身到心都很娇弱,死一死这种事情对他来说明显太过刺激。 “怎么,又不想死了?” “公子……”一声娇呼后,那人又开始潸然泪下。刘苏叹了口气,也懒得去劝,而是自顾自的欣赏起美人梨花带雨的模样来了。 说实话,她不喜欢看到人哭,不管男人女人都不喜欢,可是面前这人,哭得实在太有美感了。 不但没有眼泪鼻涕一把抓,反而哭得风情万种,泪光闪闪,娇喘吁吁,鼻头红红的,简直就像,就像她养的那一笼用作药物试验的药兔!完了完了,她有一种喂此人吃毒药的冲动了! “行了,别哭了!” 美人还在抽噎着,被这一嗓门给憋了回去,茫然的抬头看向她。刘苏扔过去一块帕子:“擦擦脸,我叫刘苏,你呢?” “我姓陈,叫做春兰。”美人怯怯开口。 春兰?刘苏额头一滴大汗,再次认真打量了他一番:“你应该是个男人吧?” 春兰同学粉无辜的点了点头。 是男人还叫这种名字啊口胡!就算是个空调,叫格力也比春兰霸气点好不好?刘苏黑线:“你这个名字,是你爹娘取的?” 可怜的娃,摊上了这么不负责任的爹娘,你确定你不是买菜送的? 春兰摇摇头:“我没爹娘。” 好吧,我不该戳你的痛处。刘苏迅速转移了话题,又开始戳他的另一个痛处:“看你身上的衣料也挺好的,双手保养得也很是得宜,可见你生活富足。好端端的,为什么又要寻死?” 春兰顿时眼泛泪光,却强忍着不落下来:“因为,因为他,他不要我了,他厌弃于我,他任由旁人辱我骂我,欺凌于我……他,他对我视若敝履,我,我还活着有什么意思……” 看样子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恨情仇啊!刘苏望天,她不就是抱怨生活太平淡,没有电视剧看吗,至于弄这出现实得一塌糊涂的tvb大戏吗?此时此刻,她是不是应该拍着春兰同学的肩膀:“人嘛,最终要的就是开心,所以,想开点啦!”? 作者有话要说: 春兰同学,标准小受一枚。 第4章 替身什么的,最讨厌了 现实永远比电视剧更苦逼。 春兰同学的身世可歌可泣,简直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当然,见多了狗血文铁石心肠的刘苏除外。 据说,他从小就没有父母,是在某相公馆长大的,过的是一双玉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的生活,然后,很俗套的,他生命中最重要的某个人出现了。 “他,他从别人手中将我解救出来,给我赎身,带我回家,还给我上药。”春兰的叙述中带有很明显的梦幻成分,“他是那么的俊朗,那么的体贴,那么的优秀,他还是第一个对我这么好的人,我以为,我遇到了终身的依靠。没想到,他对我好,无非就是我和他心上的某个人长得相像而已……” 好吧,又是个替身的故事。故事的男主角爱上了一只古董青花瓷瓶,可惜无力购买,于是便大肆搜刮制作精良的赝品,然后每天摇着赝品咆哮:“你肿么可以不是真的!你肿么敢不是真的!” “是不是他的心上人回来了,你就被赶走了?”刘苏很没有同情心的猜测结果。 “不是,是他找到了另一个更像他心上人的人……” 刘苏黑线:空调同学,输给正品古董不丢人,丢人的是输给一个赝品啊! 她拍拍春兰的肩膀:“好了。他赶你走的时候还送你一头毛驴,可见他对你还是有几分情谊在的,说不定峰回路转,他发现你才是真爱无敌呢!” “不,不可能,”春兰的语气带着极度的伤感,“他怎么可能对我真心呢?这毛驴只是平时与我交好的一人所赠,和他全无半点关系。”说着,他卷起袖子,露出鞭痕累累的胳膊,垂泪道:“公子你看,这都是他那新宠鞭打于我,我去找他诉苦,可他居然毫无所动!” 乖乖,这伤得够重,映着那白嫩精致的皮肤,好似是冬天的雪地上被泼上了几道血痕,分外的触目惊心。 刘苏再次掏出自己的瓶瓶罐罐,挖出些药膏敷在那只胳膊上,春兰只觉得伤口一阵清凉,可是对“伸腿瞪眼丸”的惧怕还是占据了上风,想要动一动却不敢,只好怯生生的开口:“刘公子,你这是……?” “强迫症。”刘苏头也不抬的回答,内心却在不停的咆哮。 强迫症神马的伤不起啊!她就是不能看到任何有一丁点凌乱的东西,例如说,书和笔墨必须放在正确的位置,药材必须收得井井有条,被子必须叠起来,衣服必须收整齐……那个新宠简直是太没有水平了,抽鞭子居然抽得凌乱不堪,但凡是有一点艺术美,她也不至于这么劳心劳力的一定要上药啊! “强迫症是什么?”春兰见她开始包扎,终于明白自己一时半会儿是死不了的,便小心翼翼的开始发问。 “和你没关系。”刘苏收起药膏,“好了,天色已晚,我还要找个人家借宿。你愿意继续挂在树上玩就继续,愿意回去就回去,我走了啊。” “刘公子,不要啊!”一声娇呼,衣襟被牢牢的抓住,刘苏回头一看,某个美少年脸上满是乞求,“不要丢下我一个人……” 喂,你这样弄得我很像个始乱终弃的负心汉啊有没有!刘苏叹了口气:“我要赶路,带上你很不方便的。” “我会洗衣服,会铺床叠被,会煮茶倒水,我什么都会的,所以,不要赶我走!”春兰抓得越发紧了,“我,我,公子要是一走了之,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求求公子收留我吧,就当是让我报恩,好不好?” 月光下,春兰美少年的眉目间仿佛笼着一层淡淡的哀愁,双眼含泪,好似刘苏一拒绝,他便会再次没命一般。 刘苏抚额:“是不是不管是谁把你救下,你都会跟着他走?也不管那人是好人是坏人?如果我把你卖到青楼,让你继续你之前的日子,那你该怎么办?” “我……”春兰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他从小出生在青楼,后来又被人买走,所以从来都没有自己生活过,被赶出来后,更没有考虑过该做些什么。 唉,堂堂一个男人,怎么可以这么没有担当,比女人还女人! 刘苏努力让语气和蔼一些:“你看,你现在也不是一无所有。你有出色的容貌,如果不怕吃苦的话,去个什么偏僻的乡下,绝对会勾引到,不是不是,是吸引到某个年轻的男人,你只要隐瞒你小倌馆的一段经历,他一定会被你迷得死去活来神魂颠倒,然后你们就可以一起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了,多好!” 说着,她一指那头毛驴:“诺,你还有一头驴,卖了它起码可以得两吊二百钱,就当做盘缠,省吃俭用点还是能走不少路的。” 这一番话是多么的语重心长通情达理,刘苏认为,只要是正常人,都能听进去并且考虑可行性的,无奈春兰同学明显不正常,反而是惊叫一声:“毛驴!” “毛驴怎么了?”刘苏有些不耐烦的抬头看去,却差点一口老血吐出来。 光天化日之下,不,是月黑风高之际,刘苏的坐骑阿毛正放肆的嚣张的骑在春兰的毛驴身上,完全不顾忌那两个活生生的旁观路人,欢快的做着某种必须和谐掉的活塞运动。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刘苏有些不自然的转开脑袋,眼角余光却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应该看到的东西。 “那个,你的毛驴,是公的是母的?”她有些不确定的指着下面的那头驴胯/下某根可疑的高高翘起的东东。 “是,是公的。”春兰同学早就俏脸飞红,根本就不敢抬头。 阿毛,你这个不要脸的!刘苏的表情瞬间有些扭曲:在这个基情四射的世界,难道不光光是人类,就连动物都难逃这个法则吗? 春兰看着面前这个貌似文弱的少年黑着脸从袖子里摸出一把寒光四射的小刀,吓得一哆嗦:“刘公子,你这是要干嘛?” “阉了他。”刘苏对着阿毛的方向比划了一下,回答得天经地义。 “刘公子……”春兰条件反射的捂住了自己的关键部位,“那只是头驴子,不用和它置气吧?” 是,她幼稚了。刘苏眯了眯眼睛,手指微动,一些药粉微不可见的落在阿毛身上。春兰目瞪口呆的看着那只本来还龙精虎猛的毛驴哀怨的叫了一声,慢慢的滑落,顿时满脸的不可思议:“刘公子,你做了些什么?” “没什么,上了些药。”刘苏观察了一阵,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本子翻开,然后又摸出一支碳笔,开始疾书,“这种药粉无色无味,但如果沾了一点,哪怕是大罗金仙面对光溜溜的仙女,都要痿掉。怎么样,是不是很厉害?不过我没有做过人体试验,只能用动物来测试效果。毛驴的剂量比人用的剂量应该是多一些,我得做一个记录。” 春兰只觉得有一种诡异的感觉在心里翻滚。下药神马的,明明是件很卑鄙无耻的事情好不好,为什么这个人却能说得如此理直气壮,且语气里充满了骄傲?他不敢对刘苏做些什么,只好对着阿毛投去怜悯的目光。 “好了。”刘苏记录完毕,收起纸笔,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要知道,制作毒药之类的,实验是相当重要的,她又不愿意像老头子说的那样,去抓个村民来当药人,只好用动物来代替了。可动物是要花钱买的,所以,每次师兄出去砍柴的时候,都会给她抓一两只兔子啊山鸡啊之类的回来,用驴子这种值钱的动物,还是第一次。 嗯,果然是她研制出来的,完全没有副作用。刘苏又观察了一番,满意的点点头,对一旁杵着的春兰同学看法也改善了一些——这可是他家毛驴勇于献身的结果啊。 “天色不早了,你一个人也危险。这样吧,我把你带到下一个城镇,你看如何?” 春兰大喜,连连点头:“谢公子收留!” 已经是入夜时分了,两人一路急行,见不远处一个人家还亮着灯,便去借宿。刘苏要了些水来洗脸,春兰很是负责任的在一旁递毛巾,甚至还要端盆子。 喂,你够了啊!在春兰打算帮她解衣扣的时候,刘苏爆发了:“还不把你自己拾掇拾掇,我这里不需要!” 春兰的一双大眼睛瞬间涌上泪水:“公子,你,你不要我伺候吗?” “当然不要。”刘苏只觉得头疼,这娃的泪腺怎么如此发达,害得她还要注意不伤害到他那脆弱的小神经,“我从来都没有人伺候的,不习惯。” “没有关系,很快就会习惯的。”春兰见她似乎并不是厌恶,立刻又燃起了斗志,“你收留了我,我就应该服侍你。” 她要的不是小厮!刘苏摇头叹气。她从来没有和这种人打过交道,完全不理解这种“侍奉人”的思想是如何形成的,只好随便扯个话题:“春兰,你有没有带换洗的衣服?” “没,没有,”春兰有些不自然的扯了扯身上的衣服,“我这一身,你不喜欢吗?” 刘苏从自己的包袱里翻出一套灰布的衣服来递过去:“你这件衣服,布料上乘,还绣了暗纹,太值钱了。我们要赶路,就要做到财不露白,你穿成这样,会不安全的。”尤其是,你的长相还这么的引人注目,简直就是哭着喊着扯着大旗叫“我很弱我很有钱快来抢我啊”这样的话嘛! 春兰连连点头,接过衣服,然后,又开始垂泪。 怎么又哭了啊喂!刘苏已经无力吐槽了:“换个衣服而已,不用搞得这么隆重吧?” “这,这是第一次有人如此关心春兰的安危,我,我只是感动……”春兰同学依旧梨花带雨。 不是吧,这孩子平时都过着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啊!刘苏少见的一点点同情心冒了个头出来,柔声道:“你今年多大了?还记得家人吗?” “我,我十九。早就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 “哗啦啦”,刘苏听见了自己那一点点可怜的同情心碎掉的声音。 空调君比自己还要大上三岁,怎么心智却如此不成熟,亏他还是个男人!还是说,在这个世界里,做小受的根本不需要心智这种东西,只需要有菊花就足够了? 再想起自己此行的目的是去找鼎鼎大名的天下第一小受,刘苏觉得,她很有必要找个墙角深深的郁卒一下。只可惜,同屋的空调君并没有给她这个时间,因为,他已经在开始很镇定的宽衣解带。 “喂,你干什么?!”刘苏条件反射的抓住自己的领口,随即又比较了一下双方的武力值差距,将手又放了下来。 春兰少年明显一副“被嫌弃了被打击到了”的死样,默默的拿起衣服,转了个身,语调里泫然欲泣:“我知道,我又蠢笨,又不够美艳,只是,只是公子救了我,我便是公子的人了。虽然公子老是凶我,可我知道,公子是为了我好。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有人看着我的眼睛说话,第一次有人不嫌弃我的小倌出身……” “好了好了,别哭了……”刘苏按了按自己的额角,“我没有嫌弃你的意思。” “真的?”春兰美人的一双大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写满了期待。 刘苏长叹一声,走近他的跟前,看着他的眼,一字一句道:“你想跟着我倒不是不可以,不过必须要改掉你的三个毛病。第一,就是不许哭;第二,就是不许自己轻贱自己;第三,就是要挺起腰板,堂堂正正!” 作者有话要说: 嘛,这个世界自然有许多不合常理的地方,不过后面会一一的进行解释,姑娘们不要着急啊。 另外,弱弱的说一句:本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也就是说,那些热爱替身之类的孩纸,不要找我,我没有笑话他的意思,真的。。。 第5章 阳刚之气什么的,最讨厌了 老天不公,真的。 自己的灰扑扑的麻布衣服在空调君的身上,不但没有抹杀掉少年的美貌,反而多了种矛盾的风情,刘苏只想捂脸。 平心而论,春兰洗白白了之后,还是极其有吸引力的,尤其是那一双时时横着秋波的杏眼,再加上那一把软绵绵的好嗓子,就算是生气,都会被人看做娇嗔的。 这种人设不是应该在小说或者漫画中才会存在吗,这种典型的二次元人物误入现实到底要闹哪样,这不科学! 而且,最让刘苏不爽的是:她的衣服,在春兰身上,居然无比的合适,唯一不合适的地方,是在腰部,有那么一些些的宽松…… 要不要这样打击人啊,你一个大男人,腰这么细干什么,难道她的身材连男人都比不过吗,不,她绝对不要相信! 好吧,他是一个十九岁的大男人,身高和她一个十六岁的小女子一样,所以,空调君是发育不正常的,一定是的! 刘苏重新打起了精神:“你的脸,要遮盖一下。” “是。”空调君对她是无不应从。 于是,两个清瘦的面皮黄黄的穿着普通的少年,骑在两只恩恩爱爱的毛驴身上,慢慢悠悠的沿着官道往前走。 “公子,等一等,你衣服的下摆沾了点灰。” 那是肯定的,我们在赶路,没有灰尘才不正常! “公子,你渴不渴,春兰看见那里有一个池塘。” 池塘的水是生水,绝对不能喝,难道你就不怕有人在里面洗澡或者尿尿吗? “公子,太阳太毒了,要不要去树荫下面先躲一躲?” 她又不是靠脸蛋吃饭的,她要赶紧去莫城找人啊,她不在,老头子绝对会把日子过成讨饭样,把家里的所有角落都摆上酒,然后一天三顿的奴役师兄! “公子,公子……” 又来了!从一大早开始,这个甜腻的嗓音就在耳边不停的响起,并不讨厌,不过,这么软绵绵的声音很像催眠曲啊,日头又大,赶路无聊,她真的会睡着的! 刘苏想了想,决定从他口中探听一些事情再说。她自出生以来,都没有出过老头子隐居的那个小山村,外面的世界什么样子,她是一点都不清楚。空调虽然只是个小倌,可应该也知道一些人情世故。 春兰对她的要求是无条件执行的,虽然这个问题难了些,他还是很努力的思索着:“我从懂事起,便是在藏花阁里,那是我朝最大的相公馆,就在都城。我学不会那些妩媚的法子,因此只是一个中等的小倌。相公馆里等级森严,像我这种人,就是被一流的小倌欺负的,小的时候,就是端茶倒水之类,也还好,只是等我长大了以后,容貌日益出色,那些人怕我抢了他们的风头,便日日为难我,有一些客人性情暴虐,他们便将我推出去……” 说到这里,春兰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脸色也随之慢慢苍白,刘苏对自己无意中再次戳到他小心肝有些不忍,扯开话题:“不提这些,反正你也已经出来了,这些事情与你再无关系。不过话说回来,你长得确实很好看。” “真的吗?”春兰蓦地抬起头,眼里闪着光芒,“公子喜欢我的这副长相吗?” “呃,”刘苏挠挠头,“其实,做为一个男子,你的长相是柔美有余,阳刚不足。不过这也不能怪你,以后慢慢的培养,定能将你的阳刚之气给挖掘出来。” “就像公子一样吗?”春兰同学毫不掩饰自己的崇拜。 像你个头啊!刘苏一口血憋在喉咙里。这说明什么?她很man吗很man吗? 偏偏春兰还无知无觉的继续道:“虽然和公子认识时间不久,却明白公子甚是厉害。远的不说,若是春兰见人在上吊,定然是会吓得晕过去,而公子却能将人救下,可见公子见识不凡。” 你直接说我胆子贼大不就行了吗?面对自己比一个男人还要man的事实,刘苏还是有些转不过弯来。 她在这个世界遇到的男人太少,老头子,师兄,村里的农夫,每一个都很正常啊,也没有看到谁这么娇弱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的啊!不对不对,他们其实都不正常。老头子的心里住着天下第一美小受;师兄想和自己搅基…… 所以,她还是正常的,正常的。刘苏暗地里自我安慰着,却听到对面传来一声呼喝:“此地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 “噗——” 春兰崇拜的看着他的公子爷:简直是太厉害了,面对着穷凶极恶的歹徒,居然还能笑得如此开心,公子,你就是我的偶像! 刘苏从那惊悚的台词中回过神来,看着那三个骑在马上脸都黑了的凶徒,有些尴尬的拱拱手:“抱歉抱歉,一时眼拙,没有能看到几位大王。” 三个歹徒这才稍微好过一些,为首的那个大刀一挥:“你们两个小娃娃,留□上的所有钱财,还有这两头毛驴,爷爷我饶你们不死!” 刘苏回头,不出意料的看见小春兰已经吓得跟鹌鹑一般,泪珠在眼里打转,偏又要忍着不掉下来,见她看他,又故作坚强的挺起胸脯。 “喂,你跑得快不快?” 不是让我把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吗?春兰一时间跟不上她的思维,只是木然的摇了摇头。 她就知道!空调君这么一副风吹吹就倒的模样,她都怀疑是裹了小脚的,跑得快才见鬼了!叹口气,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纸包,塞到春兰手里,小声道:“你带着阿毛和它媳妇儿到后面躲着,如果那坏人过来,就屏住呼吸,用纸包里的药粉砸他,知道没?” 春兰连连点头,跟护着宝贝一样,乖乖的牵着两匹小毛驴躲到了一边。刘苏这才有些欣慰:看来这个队友虽然实力不济,可不至于蠢得像猪。 当然,面前的敌人也不至于勇猛得像老虎。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吼道:“兀那小厮,这般偷偷摸摸的,想要逃跑吗?” “不,不,从几位大王手里逃跑,那不是死路一条吗?”刘苏笑得灿烂,“只是,我们两个结伴出行,钱财什么的统统放在我身上,我想和几位大王商量一下,能不能给我留一点下来?” “你这个小子倒是有趣,还想着存私房。”为首的大汉哈哈一笑,“把你们的财物都拿出来看看,若是够多,本大王便给你留这么一文两文的。” “那多谢大王了。”刘苏从肩上拿下自己的包裹,往前走了几步,那三个大汉忽然间就跟着了魔一般,扑通扑通的从马上摔落,还睁大了眼,一脸的不可置信。 “用量太多了。”刘苏摇摇头,又掏出她的笔记本,开始记录。 春兰小心翼翼的靠近:“那个,公子,他们是怎么了?” “晕了。”刘苏干脆利落的扔下两个字,合上本子,掏出一把锃亮的小刀,向那三人走去。 春兰蒙上脸,却又从指缝里面偷偷的看:就见他家公子手起刀落,那三人的手臂顿时无力的耷拉下来,可却没有多少血流出来,更神奇的是,他们依旧没有醒。 “过来,帮我把他们都弄到路边去。” 春兰“哦”了一声,颠颠的跑过去帮忙。说实话,三个劫匪个个人高马大,他们两个文弱少年着实费了不少力气,才半拖半拽的完成任务。 “呼,累死了。”刘苏擦了擦汗水,平时这种力气活全部是师兄做的,她只要负责事后送上一杯茶水就行,再看看一旁比她还要累上百倍的春兰,一种无力感油然而生:有的男人就是负责做重活的,有的男人就是负责躺在床上让人观赏的,现在她身边的,偏偏是后者…… “公子,然后呢?”春兰喘着粗气问道。 “剥了。”刘苏早就把劫匪挂在马背上的麻绳取了下来,“然后捆在树上。” “剥,剥了?”春兰一惊,“你是说,剥他们的衣服?” “对啊,还能是什么,剥皮吗?”刘苏奸笑,“连我们这种穷人都打劫,可见他们是很没有职业道德,为害一方的。所以,必须要废了他们的手,然后再让他们晒晒鸟!” 公子,这么粗俗的话不应该从你口中说出啊!春兰一头黑线,然后眼睁睁的看着他家公子很欢快的用小刀划破了劫匪的衣服,稀里哗啦的扯下来。 “看着干嘛,还不过来搭把手!”刘苏一瞪眼,迫于她的淫/威,春兰只好磨磨蹭蹭的过去,拿起麻绳,然后三下五除二的,将一个劫匪捆绑成功。 “公子,你看这样可以吗?” 刘苏正在忙着剥另一个大汉,听到春兰询问,抬头一看,手里的小刀不由得一抖,在那大汉身上拉了一道小口子。 就算她生前看过许多武老师苍老师以及小泽姑娘的那些活色生香的教材,穿越后又学医,对男人的身体构造并不陌生,这也不代表她可以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五大三粗的彪形大汉被捆成m的形状!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黑漆漆的关键部位正好对着她,一点马赛克都没有打! “你,你,你,谁让你把他捆成这样了!”刘苏刷的回头,看着人比花娇的春兰,问责兼洗眼睛。 “我,我,我,是公子让我把他捆起来的呀……”好像是做了坏事但不知道到底错在哪里的春兰默默低头。 “快把他解了,换一种姿势!”刘苏连看都不敢看那汉子一眼,太悲催了。 “是,公子。”春兰从善如流的上前动手,“公子你想要什么姿势,趴着吗?” 空调君我知道你是小受,但你用得着这么敬业吗?刘苏都快趴下了:亲,你整一个正常点的造型很难吗很难吗? 春兰同学费了些力才明白自家公子要的是个什么效果,小脸一下子红了,刘苏也不放心再放他去做事,万一又给捆出个新造型该怎么办,算了,万事还是自己动手来得放心。 好不容易将三个大汉剥光了捆好,刘苏拿起一旁的布条淡定的擦擦手:“还有三匹马。我不会骑,看样子你也不会,如果它们身上没有什么记号的话,到下个镇子就把它们卖了换钱。” “是!”春兰的声音里略带兴奋:公子真的好厉害,会下药,会挑人的手筋,会剥人衣服,还会用绳子把人捆出这么正常的造型来,三个彪形大汉都不是公子的对手啊,果然公子是万能的! “公子,你刚才真是好棒!”春兰同学决定好好的表达一下自己的崇拜之情,“这就是你所说的阳刚之气了吧,看来春兰要学的还有很多呢!” 刘苏脚底一绊,差点摔倒:空调君你这副星星眼握拳望天的模样到底是要干什么啊,去你妹的阳刚之气啊! “公子,日后我一定要跟在你的身边,惟公子是从!”春兰继续发表着自己的豪言壮语。 日,日后…… 思想一点也不纯洁的刘苏立刻想歪了:你妹的,谁要和你“日后”啊! 作者有话要说: 不要问我节操在哪里,本文的节操和下限早就一起私奔了 第6章 神奇体质什么的,最讨厌了 马儿还是很值钱的,这三匹马一共换了五十两银子,抱在怀里沉甸甸的。 一直到坐在面摊子前,春兰还在回味着刘苏卖马的场景。 以前的那个主人,在心情好的时候,也会带着他逛逛街的。他在马车上,也看到过一些卖东西的摊贩,都是大声叫喊的。所以,他认为所谓的卖马,也是一样的行为。可是,他没有想到,刘苏的做法完全不同。 她先扮作要买马的客人,去到镇南的一家车马行前问价钱,然后再带着他和马儿们去到了镇北的另一家车马行。 做为车马行的老板,对这种送上门的生意是很挑剔的。因此,那个老板开始舌灿莲花,把三匹膘肥体壮的马说得是半死不活,就是那种贴钱送都没有人要的货,最后定价,三匹十五两。他很是不服,想要辩解几句,却发现根本就没有机会插嘴。 这时,就见他那万能的公子也不多说话,只是一根手指在老板面前轻轻一挥,那老板立刻闭了嘴,面容呆滞。然后,公子开了个价,对方便乖乖的命人将五十两奉上,连点反驳都没有的。 “怎么了,一直在发呆。”刘苏叫了两碗面,因为现在有钱了,还特意吩咐多加了两个荷包蛋。 “公子,你给那个老板下的是什么药?”春兰觉得,这种下药方法实在是太酷了。 “啊,你提醒我了。这次的药效非常完美,看样子不需要再改进了。”刘苏忙不迭的掏出她的宝贝小本子。 春兰望天。这种情形已经发生过许多次了。走在路上,公子的注意力都是在路边的花花草草身上的,偶尔发现点草药啊小蛇啊什么的,公子就一定会停下,仔细研究一番,然后还时不时的在他的小本子上补充几句。然后,公子一旦沉浸在小本子的世界中,便会对外界的事情充耳不闻,哪怕外面在打雷他也无动于衷。 不过,那样专心的公子好帅啊!春兰星星眼,那么的投入,那么的认真,从内而外散发出一种光辉,要命的吸引人…… 见她收起本子,春兰好奇的发问:“公子,你这个药好生管用,是不是不管问他要多少银两,他都会给?” “没错,”刘苏得意的点头,“所以我要看管好了,千万不能落到歹人手中。” “可是,我看那个老板也很可恶。我们的马这么好,他居然说得一文不值,在我看来,公子很应该问他多要些银子。” “这可不行。我之前问过了,一匹马大概在十五两左右,我们的好些,值二三十两,卖五十两,那老板其实是占了便宜。但我们的马来路不明,如果要的银两多了,药效过了后那老板报官,我们便麻烦了。现在正好,那老板清醒过来也会觉得赚了,不会太在意。而且,做人不可以太贪心,会遭天谴的。” 原来如此,春兰恍然大悟,心里对刘苏又添了一分崇拜。虽然与之前的主人比起来,公子穷了些,也矮了些,不过公子年纪小,个子什么的还能长的嘛。而且,公子的五官实在是俊秀,假以时日,公子定能玉树临风,不知会有多少人为他倾倒…… “两位客官,你们的面!” 摊主嘹亮的声音打断了春兰的思绪,他有些嫌弃的看了看那个驼着背容貌一般的人,然后再看了看眼前的那碗面:面条的量倒是挺多,上面还有个黄澄澄的荷包蛋,闻着也挺香,只是,那碗是粗瓷的,筷子也不知多少人用过,桌子上也油腻腻的…… 他迟疑的抬头看了眼刘苏,却发现她已经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不由得心里一疼:这种环境,这种东西公子都能吃得这么香,以前不知道过的是什么样辛苦的日子。不过,公子能吃,他也能吃! 于是,春兰英勇的夹起面条送到嘴里,意外的发现居然很好吃,便也学着刘苏的模样,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春兰,这里离莫城还远,不过有了这些银两,我们也能住好一些的客栈了。”刘苏吃完,忍不住又想起自己是有钱人了,很有点得意。 “是啊公子。” “从这里往东不远,便是大名鼎鼎的北都。我一直都是听说过这个地方,这次可以好好的去逛上一逛了。” 刘苏所处的殷朝,京都在澄河以南,人称南都,而北边的洛城,由于交通便利人烟鼎盛,也是同样的繁华,人称北都。对刘苏这个宅在小山村十六年的人来说,她早就想去看看这个传说中的北都了,不知道跟北京有没有什么共同之处呢? 春兰脸色却是一变:“那个,公子,我们可不可以换一条路?” “怎么,有问题吗?” “我,我就是从北都出来的……”春兰低头,“我以前的那个主人,便是北都鼎鼎大名的凌恒凌公子,人称凌北都,也就是说,北都一座城都是他的地盘,就连都尉都要敬他几分。” “好难听的外号,”刘苏不屑的撇撇嘴,“俗气。” “公子只能在这里说说这话,要是到了北都,可千万不能说了。”春兰连忙拦住她,“在北都,上到衙门,下到贩夫走卒,他处处有人。各色店铺,没有他的准许就开不下去,就连卖烧饼包子的,都有可能是他的人。” 刘苏恍然大悟:商业巨亨,原来是开沃尔玛的。这年头,开超市的都这么有权利了吗? 春兰还在急急的说下去:“凌公子似乎是在朝中有人,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我是从他那里出来的,如果再入北都,十有□会被他知道。” “知道就知道,有什么大不了的。”刘苏很不以为然,不就是个爱收藏赝品古董且开超市有些权利的前男友吗,都分手了,再见面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呗。 不过,另外一件事让她倒是很在意:“嗯,你说,你是从北都出来的?” 春兰点点头。 “还带着伤?”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春兰还是不明白。 刘苏顿时恨其不争了:“也就是说,你带着一身的伤,自己跑了几天的路,然后跑到那个树林子里面,上吊?你傻不傻啊,就算寻死,半夜一根绳子吊死在他门口也轰轰烈烈些吧?” 春兰红着脸低头:“我,我不敢……” 啊,真想砸开他的脑袋,把里面那个代表“男女”的指针给拨到“男”的一方去啊,省得他生了个男儿身却有着一颗萝莉心啊! 和空调君在一起,好像自己越发的暴力了……刘苏按下脑门上不停跳动的黑色“井”字:“好吧,今天我们在这里找个客栈住一住,你的伤也该换药了。” 春兰却是心里一跳:是公子亲自给他换药吗?一定是的,当时也是公子亲自上药的。想到自己的伤处还有许多是在看不见的地方的,他的身子居然一下子有些发热。 刘苏完全没有理会他的纠结,两人找了家客栈住下,又让小二送了热水进来后,关上门,命令道:“行了,脱衣服吧,让我看看。” 春兰羞羞答答的将外套解开,然后慢慢的去解里衣的带子。白玉一般的手指一勾,灰色的麻布外套滑落在腰侧,露出里面洁白的里衣来,纤腰盈盈,只露出了一半,随着他的动作微微颤动,似乎在勾引人前去搂住,看看是不是真的不堪一握。 如果他面前是某个色狼,定然会扑了过去,无奈站着的,是理论丰富却全无实战经验的刘苏。她皱皱眉:“还不快点,磨磨蹭蹭的会着凉。” 春兰一哽,三下五除二的将上衣脱掉,这辈子他还没有这么毫无美感的脱衣服过。说实话,他的一身皮肤白腻如同凝脂一般,男人见了几乎没有不动心的,偏偏现在观赏这个美景的,是个同样拥有好皮肤的女人。 刘苏的注意力完全被他背后的刺青给吸引住了:“你怎么还有这种东西?” “从小就有的。”春兰知道,他背后有一副兰花图,这也是他名字的来历。 “啧啧啧,画得真不错,不过,伤到了。”刘苏从纯欣赏的角度出发,“那个,你们很流行在男人身上刺这种花花草草吗?我觉得,男人还是不要有刺青比较好,如果一定要有,应该霸气一点。” “公子不喜欢?”春兰小心翼翼的发问。在小倌馆时,他背后的这副兰花图是一个卖点,后来的凌恒也很是喜欢这副画。 刘苏拿出药膏来,仔细检查了一下春兰的伤口,道:“其实我不喜欢人身上有这种那种的刺青,让我觉得很像不良少年。不过这是你的个人问题,你喜欢就好,不要在乎别人怎么想。” “其实,公子若是不喜欢,我,我……”春兰“我”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只是有一股奇怪的感觉涌上心头。说实话,刘苏对他并不是很好,当年凌恒刚把他买下时,对他简直是百依百顺温柔体贴,各种珍奇物品跟不要钱一般的往他房间里堆,而跟着刘苏在一起,他只能吃面条,穿麻布衣服。可是,刘苏又是不一样的,她尊重他,这是他这辈子从来都没有体会到的东西。 小倌馆的客人也好,凌恒也好,更多的只是把他当做一个玩物,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喜欢的时候逗两下,不喜欢的时候便扔在一旁。他还记得,自己满脸是泪的磕头,求凌恒不要把自己丢给新宠,凌恒却连个眼神都懒得给他。 而刘苏不同。她会问他的意见,会照顾他的喜好,虽然有时会说些他不明白的话,但在她面前,他觉得自己更多的像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物件。 “话说回来,你的伤口好得真快。”上完药,刘苏感叹道,“像你胳膊上的伤,才两天功夫,就好得连疤都没有了。这个药是师兄配给我的,难道他的本事已经高过我这么多了?” “不是的,”春兰笑道,“其实,你若是不给我上药也不会有什么事的。我的身体很奇怪,不管受什么伤,就算不上药,过些日子就能好。曾经有一次,客人把我胸前的一块皮肤都给烫熟了,也就半个月,就又自己长好了。” 什么,有这等神事?刘苏的两个眼睛都亮了起来,一把拉过春兰,开始上下其手:“我看看,这世界上居然有这种体质,不科学,一点都不科学!” “公子,公子,你不要这样……”春兰被她摸得心跳不已,满脸通红。刘苏皱眉:“不要动,我要好好检查检查。” 难道公子是在借着检查的名头,想跟自己亲热?啊呀,还会害羞,公子真是太可爱了! 脑补中的春兰越想越欢快,红着脸低下头,任由刘苏摸来摸去。而此时,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传来另一个男人同样欢快的声音:“小苏,我来找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春兰同学拥有的是np肉文中小受的必备体质,不管怎么虐恋情深,o来x去都雪白莹润的肌肤,不管塞进去什么水果道具都收放自如的菊花。。。 无奈,刘苏在这方面的经验还不够多,了解不深啊 第7章 捉奸在床什么的,最讨厌了 水还很热,袅袅的冒着雾气,而在这氤氲的水气中,两个娇美的少年,衣冠不整的粘在一起。 齐光下意识的说了句:“对不起。”,忙忙的退出屋外,顺手还把房门带上,忽然觉得不对,那两个少年之一,不就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宝贝师弟么? “砰”,门再次被大力的推开,齐光的脸色阴得都快打雷了:“小苏,这是怎么回事?” “师兄?”正陷入科学研究中的刘苏根本没有注意到师兄大人明显捉奸在床的眼神,而是很欢乐的招手,“师兄你快来,我遇到了宝贝!” “宝贝?”齐光狠狠的瞪了一眼完全不在状态中的春兰,一脸的嫌弃,“他算什么宝贝?” 刘苏很认真的拉起春兰的手腕:“你医术比我高得太多,快看看。他的身体奇怪,之前受了不轻的伤,结果都没有怎么上药,却好得七七八八,连疤都不留。异于常人是不是?好厉害!” 春兰听到夸奖,大眼一亮:“公子当真这么认为?” “当然,”刘苏拍拍他的头,“我早就说过,你很优秀的,不要妄自菲薄。” 春兰整张脸因为她的话鲜活了起来,本来就出色的容貌又添了几分娇色,简直让人挪不开眼睛。齐光心里瞬间不舒服起来。 他还清楚的记得刘苏刚被抱回来的模样。那年他六岁,是师父唯一的徒弟,又被赞扬是天资聪颖,看到师父忽然间对这个小团子这么好,心里很是愤愤不平。 那时候他才刚刚学习认药草,便趁着师父不在,趾高气昂的带着几根草过来找这只团子。 “你看,这是甘草,补脾益气,清热解毒,你不认识吧?”包子得意洋洋在团子面前显摆,无奈团子根本就不理不睬,懒洋洋的张了张嘴,继续睡。 这样可不行!齐包子觉得自己的权威性受到了挑战,伸出一只手指戳了戳团子的小脸,惊讶的发现软绵绵的,手感很好,于是继续,再戳。 团子被戳得不耐烦,两只小短胳膊划拉着,却够不到那只捣乱的手。齐包子顿时觉得有趣极了,在那胖乎乎的小脸上捏了一把,团子烦不胜烦,一张嘴,啊呜一口含住了那根犯上作乱的手指。齐包子只觉得手指头湿润润暖烘烘的,心都化了:师弟什么的,原来是这么美好的一件事啊! 从那以后,齐包子便把这只小团子放在了心上,只要一有空便要过来跟师弟粘在一起,看着这个白面团子一点点的长大,学会了翻身,学会了坐,会咯咯的笑,还会被口水呛住,齐光简直稀罕得不得了,天天在团子的耳边念叨,教她说话。 可能是刘团子被烦得受不了,终于在某天开了口,软软的叫了一声“师兄”。从那以后,齐光更是一发不可收拾,整天跟在师弟身边,热情十足,总是惹得何满子火大,时不时的将他拎走去读书。 齐光记得,师弟三岁的时候,他就总是带着师弟去村里玩,在比赛谁家弟弟更乖巧更漂亮更听话更聪明的时候,师弟完胜,简直是打败村子无敌手,对一个不到十岁的小男孩来说,太有成就感了。因此,他爱上了带着师弟到处显摆的感觉。 村里的孩子们被打击得体无完肤之后,决定团结起来进行反抗。于是,趁着齐光不在的时候,一个孩子将刘苏给带出来,然后一堆孩子围着她,七嘴八舌。 “你没有爹爹!”“你是丑八怪!”“你没有人要!” 这种孩子气的话在刘苏耳里当然不算什么,她只是镇定的站在那里,懒得理他们。只是,这一幕落在过来寻找师弟的齐光眼里,便是可怜的师弟被欺负了,连反驳都不敢,可怜兮兮。 “喂,听到了没有,丑八怪,你没有爹爹!” 一个孩子被刘苏这种无所谓的态度给激怒了,站到她面前,大声喊道。 “我有师兄。”刘团子懒洋洋的回答。 一旁的齐光却被这句回答给激发了浑身的斗志,他嗖的一声蹿了出来,和那帮孩子打成一团。他只有一个人,哪里打得过这么多孩子,很快就被按在地上打。刘团子当然不能容忍有人欺负自己的师兄了,趁着别人不注意,一口咬上了为首那个孩子的胳膊。 于是,当晚,那孩子的家人就过来兴师问罪,齐正太和刘团子双双被罚站。由于刘团子年纪太小,又是从犯,很快就解禁了,齐正太却罚没有饭吃。 到了晚上,齐光饿得翻来覆去睡不着,就听到门外一个小小的声音:“师兄,师兄。” 月光下,圆滚滚的小团子骄傲的从怀里掏出两个大馒头:“师兄,我给你送吃的来了,厉害吧!” 齐光接过馒头,看着一脸得意等待夸奖的师弟团子,眼眶有些热,郑重道:“我发誓,以后我一定要好好练本事,保护好你,再也不让任何人欺负你!” 时光荏苒,当年的正太团子统统长大了,而齐光也很好的履行了自己的诺言,医术高明,何满子都认为再过些时日,他一定会超过自己。无奈,这个天赋极高前途一片光明的大好青年,一头栽到了自己的师弟身上。 在得知师弟其实是女人后,齐光的确很受打击。躺在床上,往日师弟的点点滴滴都清楚的浮现在他脑海里。调皮捣蛋的倔强好强的清秀可人的……打住打住,齐光将自己的思绪扯回来,发现,这些回忆统统是属于自己和师弟的,和师弟的性别无关。 所以说,师弟是男人也好,女人也罢,根本就是件无关紧要的事情吧?齐光发现自己忽然想通了,而且师弟是女人的话最好,省得自己要在下面。决定了,第二天一早再去向师弟做二度表白! 而这么想着的齐光很自然的在第二天被师弟一早就离开的事实给震惊了,当即向老头子请假,要去寻找师弟。何满子乐得两个徒弟都不在,没有人管他,大手一挥就同意了。 一路上,齐光不停的想象着师弟的惨状。师弟从来没有在外面行走过,没有任何的经验,要是遇上坏人怎么办?师弟长得这么好看,遇到劫色的岂不是危险?还有,师弟是个女人啊女人,女人都是爱哭的,所以,师弟受到了别人的欺负,岂不是只能躲起来哭? 不行不行,齐光已经脑补出了一个楚楚可怜的少年,缩在墙角,满脸泪痕,而几个彪形大汉淫/笑着,一步步的向他逼近…… 可是,面前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啊? 好吧,没有彪形大汉没有楚楚可怜,师弟过得很好他很开心,可是,谁来告诉他,那只多出来的美少年是个神马玩意? 衣冠不整,神情妩媚,切,狐狸精!齐光在心里狠狠的骂了一声,脸色很不好:“异于常人的人多了,不止他一个。” “可是我只碰见了他一个嘛。”刘苏完全没有注意到师兄大人滚滚而来的醋意,却敏锐的感觉到了他不高兴,只好放弃了自己的研究,“好吧,反正日子还长,以后慢慢研究。” 春兰顺从的将衣服穿好,齐光看见他穿的是刘苏的衣服,更加气不打一处来,特地挡在他的面前,笑道:“小苏,我来找你,你高不高兴?” 刘苏这才反应过来,瞪大眼睛:“你怎么来了?完了,我们都不在,老头子会把家里住成猪窝的!” 春兰个子矮,被挡住以后完全看不见刘苏的存在,无助的上蹿下跳,听刘苏这么说,从一旁伸出个脑袋:“公子,你是说你的师父吗?” “跟你没关系。”齐光粗鲁的将他的脑袋又按了下去。 “对了师兄,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不是有好几条路吗?”刘苏忙着收拾自己的东西,完全没有注意两个男人之间的互动。 齐光无奈的叹口气:“你路上是不是遇到了三个歹徒?” “你怎么知道?” “这三个人被剥光了捆在树上,很多人围观呢。不过,正常人是不会把划破了的没用了的衣服叠得这么整整齐齐的。还有,那三个人被捆得也极为微妙,绳子连一点扭曲都没有。除了你没人会这么干了。” 见鬼的强迫症!刘苏咬牙:“啊,就是我。这三个家伙太不像话了。” 齐光笑了起来:“所以我帮你报仇了,我给他们下了哑药,怎么样?” 喂,你肿么可以这么残酷这么无情?刘苏戳了戳他的脑门:“这三人一定肠子都悔青了。” “想要打劫你,就是他们瞎了眼睛。”齐光抓住了她的手指,表情很是认真,“小苏,我想过了,不管怎么样,我都会陪着你,所以,这次我会陪着你,有我在,就再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尼,尼桑,你要不要这么凶残?刘苏顿时结巴了:“这个,那个,我,我还小……” 齐光温柔的笑,柔声道:“我知道你还小,所以,我可以等的,不管多久都行。我已经等了你十几年了,不在乎另外一个十几年。” “哐啷!” 清脆的声音打断了深情款款的表白,两人一回头,就见春兰站在打翻了的水盆边上,一脸的无辜,衣服湿哒哒的裹在他身上,显得柔弱无比。 “那个,公子,我只是想倒水的……”见他们看他,春兰缩了缩,越发的可怜,“对不起……” “没事,喊小二收拾一下就行了,我又不会怪你。”刘苏松了一口气,过去把盆子捡了起来。 “真的?谢谢公子!”春兰的大眼睛闪闪发光。 这个人果然太讨厌了!齐光决定,一定要狠狠的,认真的,想个办法把他赶走! 第8章 联手什么的,最讨厌了 “师弟,馄饨皮给我。” 左边的齐光自然而然的将碗里的馄饨皮咬掉,然后将剩下的送到刘苏碗里。 刘苏嘴角直抽。她素来挑食,师兄从来都担任她的垃圾桶,可那是在家里。现在不一样,他们坐在街上的馄饨摊旁啊,大街啊,人来人往啊,这么明晃晃的将嘴里吃过的东西再放到她碗里,隔壁的两个人眼神都不一样了啊! “公子,这茶水好烫。”右边的春兰不甘示弱,将自己喝了一口的茶碗倒空,然后拿起刘苏的茶碗,将茶水来回倒着降温,最后妩媚的将茶碗递到刘苏唇边:“公子,现在可以喝了。” 刘苏木着脸喝了一口,春兰得意的冲着齐光抛了个媚眼。 你们两个这是要闹哪样啊!耳边充斥着各种各样的闲言碎语,刘苏完全不知该摆出什么表情了,只好学习面瘫。 “这个小哥好福气,有两个人这么死心塌地的对他。” “是啊,那个小个子,啧啧啧,这张小脸长得,我见犹怜啊!” “那个高个子也不错啊。年纪大些的男人才体贴,而且长得也出色。” “真是想不通啊。看那小子穿的一般,又在摊子上吃馄饨,想来是个没钱的,怎么还有这么样的两人死心塌地的对他?” “这你就不懂了吧。这就是真爱,真爱!” 去你妹的真爱啊!姐这绝逼是煎熬,煎熬!刘苏悲愤的往嘴里塞了一个馄饨,又想起这是师兄咬过的,一颗大汗又滚了下来。 “这位公子好福气啊,”馄饨摊主完全没有看出刘苏的窘迫,反而对她的坐享齐人之福羡慕不已,“两个夫侍都对你这么体贴,小老儿年轻的时候怎么没有这个福分!” 不,不是这样的,刘苏嘴巴动了动,还是什么都没有说,保持着高深莫测的面瘫。 “话说起来,这两个人还有些相像呢。是兄弟吗?”摊主仔细打量了一下,再次对刘苏的艳福表示羡慕嫉妒恨。 咦,像吗? 三个人都是一愣。刘苏从来没有比较过师兄和春兰的相貌,而这两人更是相看两厌,所以谁都没有注意过。 像,还真是像。一样的脸型,一样的鼻子嘴,只是眼睛完全不一样。春兰长了一双水汪汪的会说话的杏眼,而师兄却是丹凤眼,眼角微微上翘。 “真的,你们两人很像耶!”刘苏一拍手,“你们都是孤儿,会不会有亲?” “切,谁要和他有亲!”两个人同时哼了一声,别过脑袋。 不,你们两个绝对的有亲,你们都是我的祖宗!刘苏黑线,也不管他们,自顾自的吃起来:男人神马的,都是浮云,还是填饱肚子是正经。 春兰偷眼看了看齐光,只见他拿出了一方帕子,很是温柔的将刘苏腮边的一点汤擦去,又将肚子里的话咽了下去。 他之前的主人凌恒,收藏了许多心上人的画像,也找了一院子相似的人来慰相思,他就是因为脸型和嘴相像而被买了进来的。那个心上人的画像他也曾经看到过,画中人分明长了一双丹凤眼。 这个人是公子的师兄,如果到了北都,会被凌公子看上的吧?春兰纠结着。他的小心思很简单,自从这个师兄来了以后,便抢占了公子许多的心神,而且他和公子之间是青梅竹马,情谊自然深厚。如果这个人被凌公子抢走的话,是不是就剩下他一个了?春兰咬着嘴唇,抬头看了看刘苏。 齐光正掏出钱袋子结账,刘苏伸过脑袋看了看,吐吐舌头:“你怎么带着这么多钱,老头子偏心,都给你了!” “我的和你的有什么区别?”齐光很无所谓的把钱袋子塞到她手上,“再说,这些是我存下来的零花,老头子可没有给我多少。” “我可不要贪你的私房钱。”刘苏将钱袋子又塞回去,悄悄在他耳边炫耀道,“我也有不少呢。我把那打劫三人组的马都卖了,足足有五十两哦!” 温热的气息拂过齐光的耳朵,带着一股少女特有的清香,他只觉得心里有一只小鼓在不停的敲击,仿佛就要跳出来一般。而春兰看到这一幕,一股酸涩的感觉又涌了上来:看来,公子还是更看重他的师兄,如果师兄被抢走,公子也会伤心的吧? “那个,公子……”春兰决定,还是把事情告诉公子比较好,要是公子伤心,他也会跟着难受的。 “对了,这位小哥,要嘱咐你一声。”春兰话还没有说出口,摊主就将他打断了,“你的这两个人都太过出色,这么带着满街跑很容易被人盯上的,如果遇上谷大户的女儿就糟糕了。” “谷大户的女儿?”刘苏不解,“她很有权势吗?” 摊主点头:“我们镇上的男子,已经被她下重礼聘回去两个了。真是造孽啊,她家里还有一个美娇娘呢!” 这,这怎么可能?不是说女人的地位非常低下吗?不是说女人除了生小孩别无用途吗?怎么还会出现谷小姐这种逆天的存在? 刘苏怀疑的眼光扫向当时跟她讲述外面世界的师兄,一字一顿:“你最好给我解释清楚。” 齐光打了个寒颤,抬头看看有没有飘雪,因为他真的很冤。外面的世界什么的,他也不知道啊,都是老头子这么告诉他的,而急于在师弟面前展现自己博学多才的他又颠颠的告诉了师弟而已…而已…… 刘苏调整了一下面部表情,和蔼可亲的转向摊主,继续八卦:“这谷小姐想来是天香国色?” 摊主叹道:“如果真是国色天香就好了。这谷小姐,生得极为一般,只是人家命好,生在谷家,是谷家唯一的后人。而且她也能干,谷家的资产在她手上生生的涨了好几倍。我们这里本来是个小地方,依附着北都而生,自从出了谷小姐以后,我们整个镇子都富了起来,所以,我们镇子里的人还是感谢她的。只是这谷小姐有一个毛病,好色。她首先娶了我们这里最漂亮的一个姑娘,然后就开始接二连三的买男人。” 等,等等,她有没有听错什么?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 刘苏挖了挖耳朵:“你是说,她娶了一个姑娘?” “是啊,有什么不对?”摊主对她的大惊小怪没有见过世面表示奇怪。 不,太不科学了!刘苏抬头看了看初升的太阳,然后狠狠的在师兄胳膊上掐了一把,齐光“嗷”的一声捧着胳膊跳了起来。 “不是做梦。”刘苏喃喃道,再度转向摊主大叔,眼里闪着求知的光芒,“我是乡下人,还是第一次到城里来,好多规矩还不清楚,您给我详细说说呗!” 在好心的馄饨摊主的大力八卦下,刘苏终于搞清楚了这个世界的一部分规则。原来,女人确实是地位低下,但那也是看情况的,有的女人地位就可以非常高,例如本朝长公主,例如小镇上的谷小姐。 长公主神马的故事太过传奇香艳,刘苏选择了忽略,全神研究起谷小姐的故事来。谷家男人的y染色体似乎有些毛病,总是生女儿,到了谷小姐这里,甚至几房只有一个女儿,因此,她不但是独女,还是兼祧。她本来是可以招个女婿到家的,但她太过能干,而且有蕾丝倾向,所以娶了个女人做正室,同时她又肩负着传宗接代的重大使命,于是,她就又纳了两个好看的男人回来负责播种,另外又买了几个漂亮的男人回来充斥后院——当然,谷小姐敢这么干是有原因的,她不但有钱,还有个当大官的伯父做靠山。 所以说,这是个毫无节操的世界吗?只要有权有钱,**言情百合都可以吗?刘苏觉得自己的三观已经完全碎成了渣渣,捡都捡不起来。 “春兰,为什么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这些事情?”师兄不懂就算了,她不信春兰也完全不知道。 “公子你又没问……”春兰的小眼神明显漂移了。 刘苏迅速在心里盘算了一下:看来身为女人也不是混不下去,真正命苦的是那些底层人民的姑娘,有钱有权人家的姑娘一样混得很好。所以,她完全可以走高端路线的!不过,她是个女人,不能当官,那也没有关系啊,她完全可以先挣钱,低调的发财,然后再去找靠山。嗯,直接去给哪个大官洒点药粉,让他“萎”了,然后再去治就是了,多来这么几家,还怕人家不感激吗? 刘苏越想越美,右手握拳,在左手掌心一砸,决定了!等她有了钱,便多去娶几个穷人家活不下去的姑娘们回来,到时候一屋子全是美人,看着多养眼啊! 所以,第一步,挣钱! 当齐光看见一面写着“妙手回春”一面写着“再世华佗”的招牌时,嘴角微微抽了抽:“师弟,你这是要干嘛?” “挣钱。”刘苏回答得天经地义,“你看,我们离莫城还远得很,这么晃荡过去,路费绝对不够,所以,我们要自力更生。” 齐光默了一分钟。他当然知道师弟是个女儿身,便自觉自动的把养师弟的重担挑到了身上,因此,对师弟这种钻到钱眼里的行为他表示万分不理解。再联想到早晨馄饨摊主的话,齐光的思维迅速划出了一个等式: 师弟知道了女人可以娶妻可以纳妾+前提条件是要有钱有权+师弟正在开始赚钱+师弟其实是个女人=师弟想要娶妻纳妾! 这,这怎么可以!齐光俊脸都要扭曲了:师弟是他一个人的,谁都不能分走!男人不行,女人更不行! 不过,该怎么做呢? 正在他摸着下巴考虑的时候,春兰小受幽灵一般的飘到他身边,悄声道:“那个,公子的师兄,你说,公子是不是想要再多纳几个?” 身为小受,春兰对自己的主人后院里人满为患的事接受程度比较高,但这不代表他能在这种情况并未发生的时候不做些什么来阻止。而齐光,曾是他的对手,现在在他看来,却是一个很好的联手对象。 齐光也很明显想到了这一点:面前的这只少年,虽然柔弱了些讨厌了些,但长相还是出众的,有他做参照物,师弟,大概可能也许不会找更差的人吧? 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这就是一个无节操的世界! 捂脸,有权有钱就什么都能干之类的,怎么这么像现代啊。。。 第9章 重男轻女什么的,最讨厌了 神医的挑子刚挂了上去没有多久,他们就遇到了一单大生意。 “小青,放心,我请了外地的郎中过来,定然不会让你有事。” 看着面前柔情万分的女人,刘苏只觉得额角不停的跳动:小青是什么啊,白娘子许仙和法海也来啊!法海他还不懂爱呢! 另外,这就是鼎鼎大名的谷小姐了吧?谷家怎么也是这个镇子上数一数二的人家,怎么会请他们这种游方郎中呢? 做为医圣的传人,齐光自然而然的上前一步,准备给病人诊脉,却被刘苏阻止:“师兄,还是让我来吧。”同是女人,她可能会方便些。 谷小姐倒不管哪个人是大夫,而是将床帘放下,上下打量了一番刘苏,正色道:“谷家常用的大夫不小心摔断了腿,而派去找其他大夫的小厮们也不知什么原因都没有回来,情急之下我才请了你们过来。只要你们治好了小青,我一定重谢。” 刘苏点点头,上前诊脉。医毒不分家,她的医术虽然比不上毒术,比起师兄来更是差了几条街,但有名师指导,比一般的大夫要好上不少。 “夫人这是动了胎气,没有什么大不了。我开个药房,吃几剂就好了。不过,以后要注意,特别是头三个月,不能吃寒性的东西,也不能剧烈运动。”这种小病对刘苏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她写下药方后交给谷小姐,谷小姐看了看,笑道:“你的方子和其他大夫的倒是不一样。”刘苏道:“你若不信,不用也没有关系。”谷小姐却将药方交给小厮,叮嘱他按方子抓药,道:“我既然请了你们进来,便是相信你们。” 出了房门,刘苏的余光便看到了几个男人挤挤挨挨的站在那里,脸上俱是一副焦虑的模样。而他们也明显看到了刘苏几人,然后纷纷将警惕的目光放在春兰身上。春兰感觉到了敌意,不由自主的往刘苏身后缩了缩。 “你的这个小药童,长得倒是俊俏。”谷小姐顺着他们的眼光,也看到了春兰,不由得称赞。 糟糕,这可是传闻中的女色鬼啊。刘苏不动声色的挡住了春兰,还不忘记将齐光往身后扯了扯。 谷小姐笑道:“看来小郎中也听说过我的名声了啊。不过,小郎中忘记了,你自己长得也颇让人垂涎啊。”说着,伸出手去摸她的下巴。 “其实,我一直认为比起他们两个,我更漂亮一些,谷小姐果然有眼光。”刘苏不躲不闪,反而迎了上去,深情的握住谷小姐的手。 这是神马情况?师弟其实不是想要娶谁,而是想要嫁人吗?齐光被眼前两个女人深情相望的戏码给打击得不轻,伸手抓住刘苏的衣领,将她往边上一提,让她摆脱狼爪:“师弟!”春兰也扑了过来:“公子!”,然后对着谷小姐怒目而视。 “哈哈,有趣的小郎中!”谷小姐大声笑起来,“明明听说了我好色如命,还不知道害怕。” 刘苏撇撇嘴,她是流氓她怕谁。而且,谷小姐对那个小青的感情看起来完全不是假的。 “到头来还是外乡人看得清楚。”谷小姐叹了口气,命管家送上了一些银两,转身离去。 刚刚走出大门,齐光便将刘苏拉到一旁的小巷子里,开始训斥:“师弟,长兄如父!你如果看上了谷小姐这样的人,我是绝对绝对不会同意的!” 春兰则是扭着衣角,羞涩的道:“公子,谷小姐长得还不如我,难道公子喜欢那样的吗?” “噗,”刘苏笑了起来,“我只是觉得,她家很有钱,我要是留下来一定也能过好日子哦。” 师弟,不可以这样的!齐光认为他有义务重塑一下师弟的价值观,语重心长道:“我们在山里生活了这么久,虽然没有钱,日子过得不是很好吗?如果你想要过谷家这样的日子也没有问题,师兄会去挣钱的,你乖乖的等,不好吗?” 春兰也壮起胆子道:“之前我在凌北都家,日子比谷家的奢侈多了,可我一点都不快乐。直到遇到公子后,我才知道没有钱也是很好的。所以,公子,不要抛下我,就算你要嫁人,也要带着我一起……” 话都不会说!齐光狠狠的踹了他一脚,他连忙改口:“公子,还是不要嫁人了,好不好?” 刘苏重重的叹了一口气,为这两人的智商表示担忧:“笨蛋,开玩笑的都不知道。” 开玩笑?齐光和春兰互相看看,两张相似的脸上忽然一起变色:“小苏(公子),你居然耍我们!” “喂,不要摆出这样的表情吧?只是开个玩笑而已。”刘苏往后退了两步。 “师弟,我们来好好谈谈吧?”齐光的脸上扬起一道温柔至极的笑,轻轻搂过刘苏的肩膀。 “呃,师兄,有话好好说……”刘苏干笑着。她家师兄属于不爱生气的人,不过一旦生起气来就不是人,而且,他每次生气的时候,都是会笑得让人毛骨悚然。 春兰迅速转身,表示他不认识这两个人,他只是无辜善良的路人甲。 身处偏僻小巷,前有不靠谱小受,旁有濒临黑化人类一只,怎么破?刘苏用她十六年和师兄共处的人生经验迅速找到了一条正确道路。 “师兄,你忍心跟我生气吗?” 好,好轻柔的语音;好,好娇弱的师弟……齐光的火气嗖的一下奇妙的平息下来。 刘苏再接再厉:“师兄,我不是说过,不管我做了什么事你都不会怪我的吗?说话不算数呢~~” 尾音拖得长长的,带着一丝丝的撒娇,一丝丝的埋怨,齐光顿时慌了手脚:“不是的小苏,我不是这个意思……” “连一点玩笑都经不起,师兄小心眼。”刘苏乘胜追击,齐光一败涂地。 巷口的春兰狠狠的打了个哆嗦,自动脑补出自家公子妩媚的模样,当即决定,他也要看,不能光便宜了那个臭师兄! 于是,他果断的转回去,却意外的发现齐光已经紧紧的靠在墙上,自家公子一手撑墙,一手叉腰,似乎是将齐光环在了怀中,模样甚是滑稽,嘴里虽然说着甜言蜜语,脸上却毫无娇媚之色。 而齐光则是红了脸,很是享受的样子,之前的怒气消失无踪,看上去傻得不行。 春兰心底哀嚎,无力的将脸蒙上,不忍心再看这闪瞎眼的一幕:果然,对上他家公子,齐师兄什么的,简直是弱爆了…… “谷小姐家里男人虽多,不过都是光明正大的纳进来的。而且,她明明早就看见了春兰却无动于衷,可见她并不是如同传言一般。”刘苏带着脸红红的师兄出来,给两人讲故事。 “咦,为什么?”春兰摸了摸自己的脸:难道自己长得丑了? “因为她并不是那么好色啊。”刘苏拍拍他的脑袋,“她家里的那些男人,可没有一个比得上我家春兰的。” “我家春兰”四个字,狠狠的激励了空调同学,也狠狠的刺激了师兄大人。他咳嗽一声,接着问:“那为什么传言这么不堪?” 刘苏撇撇嘴:“这有什么难猜的,因为她是女人啊。” 没错,因为谷小姐是个女人,所以,承受的非议会更大。这些日子,她也知道了一些这个世界的规则,这里的男人大多是娶一个男人做正妻,然后再纳女人为妾来传宗接代,看哪个孩子最出色,便过到正妻名下。这么无节操的事都能被接受,谷小姐不过反其道而行之,就承受了这么多闲言碎语,也就是因为,她是个女人而已。 而自己,也是个女人。刘苏狠狠咬了咬下嘴唇:总有一天,她会脱下这身男装,总有一天,她要正大光明的在街上行走。她的力量虽然微弱,她一个人也无力和整个社会规则对抗,但是她一定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让更多的女人像她一样,走出来,而不是做为某个男人的附庸,人生目标就是生儿子! “小苏,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齐光拍了拍她的肩膀,“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吧,就算失败了也没有关系,总之你会有我在。” 春兰眨了眨一双大眼睛:他完全不明白他们在说些什么,不过公子看上去很深沉很厉害的样子,所以:“公子,你还有春兰呢!”他拍着小胸脯,急切的表示着自己的存在感。 “是啊,我还有小春兰。”刘苏笑着揪了揪他的小脸,“我们走吧,还要赶路呢。” 由于多了一个人,两匹小毛驴明显不够,于是刘苏又买了一匹分配给齐光。以齐光的个头,骑上小毛驴分明不合适,踮起脚尖都快碰到地了,刘苏总是指着哈哈大笑,齐光只是摇头。其实他是想买头骡子的,不过这副模样能让师弟开心,也就无所谓了。 几人慢悠悠的赶路,也治了几次病,不过都是穷苦人家,刘苏都不忍心收钱。没有几天,他们便到了北都。 北都不愧是大城市,人烟鼎盛,商铺林立。他们到的那天正好有集市,附近十里八乡的人都过来赶集,这人挤人的样子,生生的让刘苏想起了上海五一十一的南京路。 同样,大城市消费也很高。三人找了个不起眼的客栈住下,刘苏很是心疼的交了房钱,从包袱里拿出幌子,道:“我们也出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挣回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 嗯,其实我这个很适合某点的套路哦,小苏苏,散发你的王八之气吧! 第10章 沃尔玛什么的,最讨厌了 “从这里往东,然后再转个弯就是北都最热闹的集市了。”做为在北都长大的春兰,自觉自动的担任了向导的角色。 “这里果然热闹。”刘苏左右看看,这里的一切对她来说都很是新鲜。她从小都在山里长大,从来都没有看过这种景象。 春兰和齐光交换一个眼神,默契的跟在后面,将幌子抱在怀里,也不招揽生意,而是慢慢的跟在她后面。 还有卖小首饰的摊子啊,做为女人,刘苏是喜欢这些东西的,只是穿着男装,跟这种东西基本绝缘了。 不过,这也不能抹杀她骨子里对精美小东西的喜爱。刘苏在一个摊子前,拿起一枚银戒指,上面雕着简单的花纹,很是古朴大方。摊主热情的介绍:“这位小哥好眼光,这可是上好的足银做的,价格又便宜,买了送给心上人,绝对能讨他欢喜!” 心,心上人,刘苏抽着嘴角将戒指放下:她是想买给自己戴的,难道不行吗不行吗? 算了,还是去看看美食吧,她决定用食欲来掩饰自己的失落。 “肉包子,要不要?”刘苏买了三个大大的肉包子,塞到身边的两个人手中,“两文钱一个哦,我讲价了,五文钱买了三个,好合算!” 公子,为了一文钱,你至于高兴成这样吗?春兰一颗大汗,接过肉包子啃了起来。 “很好吃呢,”刘苏吃得满嘴是油,“那里有点心,看上去很不错的样子,你们等着,我去买。” “那个,齐师兄,公子平时都是这样的吗?”春兰凑近齐光,小声的问道,“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公子这么开心。” “师弟从小就在山上和我们一起生活,接触的也就是一个小山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热闹的景象。是我们对不起她了。”齐光忽然有一种莫名的愧疚感。 街上热热闹闹,三个人吃了这个吃那个,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出来行医赚钱的了。他们玩得畅快,却完全没有注意到不远处的一间酒楼的二楼雅座,竹帘微微一动。 “主人,那不是春兰那个小蹄子吗?”娇媚的少年素手纤纤,柔若无骨的捧起一杯酒,送到上座那个男人的唇边,“他还在北都啊。” “与我何干?”那男人一口将酒喝下,毫不怜惜的剥去那少年身上的衣服,揉搓起来,“现在我有了你,才不去想那些有的没的呢。” “啊,啊,主人,”那少年被弄得娇喘连连,“春兰,春兰那小蹄子,似乎另外寻了个主子呢……” 凌恒一皱眉,粗暴的将手指捅入那少年的口中搅拌着,少年温顺的抬起头,舌尖追随着那根手指,婉转承欢。凌恒享受了一会儿后,又一把将他推开,伸手捞过另一名一直低着头侍奉的美少年,摸了把他的脸,冷笑一声,慢条斯理道:“斯柳,看来我是把你惯得有些不知高低了,怎么,想拿你家主子当枪使吗?” 斯柳吓得从地上爬起来,也不管自己衣冠不整,连连磕头:“主人,主人饶命啊。” 凌恒没有理他,自顾自站了起来,从他身上踩了过去,走到窗口往下观看——春兰曾经是他的人,就算他不要了,也不能跟着其他的人。 “公子,我吃不下了。”春兰摸着鼓鼓囊囊的肚皮,看着刘苏手上的油饼,咽了咽口水。 “喏,这可是你自己说不要的哦。”刘苏大大的咬了一口,“师兄,我们自己吃吧。” 齐光笑着答应,低头在她的饼上也咬了一小口,然后看着她暧昧的笑。刘苏顿时连饼都握不住了:虽然小时候经常和师兄这样你一口我一口的吃东西,可那是以前,现在不一样了,而且在大街上,师兄你能不能稍微收敛点?! 春兰见状,不服气的跳起来:“公子,我也要,我也要!” 你也要个头啊!刘苏往两个人手上一人塞了一块饼,恶狠狠道:“我有买了三块,三块!你们老盯着我的这份算什么啊!” “不要这么小气嘛小苏。”齐光仗着身高优势,拍拍她的脑袋。 “嗯嗯,公子吃过的饼分外的香啊,明明是公子的不是。”春兰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你们两个,少给我嚣张!”刘苏叉腰,开始训斥。 酒楼上,凌恒完全呆滞在了那里,手里的杯子早就落到了地上,滴溜溜的乱滚,看着楼下三人越走越远,忽然间有了反应,不顾一切的就往楼下冲。 随性的几个人吓坏了,纷纷将他拦住:“公子,公子,有什么事就吩咐小人去做啊,公子!” 对,对,他太激动了。凌恒停住脚步,随手抓了一个人:“去,把楼下和春兰在一起的那两个人给我请上来,一定要恭恭敬敬的,听到没有?” “是,是。”那人被完全不同寻常的公子给吓住了,连滚带爬的就往楼下跑。凌恒重新站到窗前,痴痴的往楼下看:表弟,表弟,我终于找到你了…… “欸,你家公子找我们?”刘苏对忽然拦在面前的这个人完全没有好脸色,“你家公子是谁我又不认识,我为什么要去见他?” “这,还请这位公子不要让我为难了吧……”那人擦了擦汗:凌公子嘱咐了,一定要恭恭敬敬的,还不知面前的是何方神圣,总之,他小心一点总没有错。 “公,公子……”春兰在身后偷偷的扯了扯刘苏的衣角,“这个人,是凌公子的手下。” 凌公子?这个名字熟,是谁来着?刘苏努力的思索了一下,春兰小声的提醒:“就是我以前的主人,凌北都。” 哦,原来是沃尔玛! 刘苏恍然大悟,对面前的人道:“你回去告诉沃公子,就说我们还有其他事要做,就不打扰他了。” 沃公子是什么?不过来不及思考了,要是没有完成公子的吩咐,他会被灭了的!那人苦苦哀求:“公子,就请随小的上楼吧,凌公子指名要见你们,就不要让小的为难了。” “他是你的公子,又不是我的公子。他要见我就见了?真是笑话。”对着个传说中的沃尔玛,刘苏是一点好感都欠奉。根据春兰的描述,这个人就是个集邮爱好者,还专门收集同一款的,同时又喜新厌旧,简直是渣到无可救药。 春兰小心的缩成一团。对凌恒,他是有感情的,但这份感情已经更多的变为了恐惧。早在凌恒抛弃他,任由他被□的时候,他的这些感情就烟消云散了。但是,他也很明白凌恒的为人和权势,虽然公子很厉害,可一定也不是凌恒的对手吧。 糟了,他好像有什么事情忘记说了!春兰忽然捶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这些天他忙着认识各种药草,走在路上,刘苏也会指出路边可以吃的野菜和药草,还会详细讲述功效给他听,所以,他忙得不行,某件事情就被他完全抛在脑后了。 “那个,公子,”春兰不安的对了对手指,“我一定没有告诉你,你的齐师兄,长得和凌公子的心上人很像……” 纳尼?刘苏瞪圆了眼睛:“这么重要的事你居然现在才说?” “我,我忘记了……”春兰低下头,满脸纠结。 “喂,你告诉我,那个沃尔玛会不会强抢民男的?”刘苏敲了一下春兰的脑袋,“我要制定攻略,要是他把师兄抢走就完了。” 这是在关心他吗?齐光在一旁听了全程,心情非常愉悦:“放心吧小苏,我是不会被他抢走的。” 刘苏叹口气:“算了算了,我们还是不要在这里逗留的比较好。” 看着这三只旁若无人的讨论,然后居然真的整理整理东西准备走路了,凌恒的家人吓得不轻,赶紧将他们拦住,就差跪下了。 “没用的东西,这点事情都做不好。” 一句冷冰冰的话轻飘飘的砸下来,那家人这回真的跪下了:“公,公子……” 沃尔玛亲自下来了吗?刘苏感觉到春兰又往她身后缩了缩,安抚的拍了拍他的手,转身对上传说中的凌恒,掌控了北都商业的大亨沃尔玛。 眼前的男人身披一件紫色的外套,就那样懒洋洋的站在那里,脸上也只是露出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一双眼睛紧紧的盯在齐光身上,仿佛下一秒就会扑上来一般。 而只是这么一眼,刘苏便牢牢的定在了地上,完全不能动弹。 她仿佛站在这里足足有千年,就是为了遇见面前的这个男人; 她仿佛一直躲在阴暗的角落,就是为了可以看一眼面前的这个男人; 她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原来都是为了这个男人…… 她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北都了,因为北都有这个男人,可以让她遇见,然后,她便可以——狠狠的虐他千百遍! 你个渣男,别以为你戴个假发套穿个古装我就不认识你了!刘苏心里的小人早就开始摩拳擦掌。在现代这么渣,跑到古代来依旧这么渣,果然当年不应该轻松的把他放过啊! 还凌北都,呸,就算你身上套了再多的光环,洒了再多的香水,也掩盖不了你骨子里蔓延出的那一股子人渣味儿! “小,小苏?”齐光见她发呆,连忙在她面前摇了摇手掌,转眼再看凌恒时,面色就变得非常不豫。 刘苏一下子清醒了过来,一把握住齐光的手,然后满意的看到对面的男人脸色由充满希望变得灰败。 凌北都是吧,心上人和师兄长得一模一样是吧?刘苏冷笑着:姐姐我当年遇到的那个人渣跟你长得也是一模一样! 既然你可以拿春兰啊师兄啊来移情,那就不要怪我也拿你来移情了,反正都是人渣,灭一个是一个,灭一双是一双!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刘苏对齐光撒娇道:“师兄,我不喜欢那个人。” “好,”某师弟控连忙表示赞同,“你不喜欢我也不喜欢,我们不要理他。” “哗啦啦”,眼睁睁的看着心上人对另一个男人百依百顺,凌恒的一颗玻璃心都碎了,两眼冲着刘苏直直的发射眼刀子。 如果眼光能杀人的话,那她早就死了千百遍了——只可惜眼光不能杀人,沃尔玛,你俏媚眼做给瞎子看啰! 刘苏欢快的想着:是虐他的身,还是虐他的心,还是一起虐着玩呢?嗯,这个选择好难啊…… 作者有话要说: 小受三号开沃尔玛的凌恒出场,嗯,出场的时候他是攻。。。 另外,虽然苏苏是总攻,但本文绝对是严肃的正规的一对一。 嘛,我能接受bl里面的np,但是bg里的np绝对是我的天雷。。。 第11章 前世什么的,最讨厌了 刘苏前世是谈过恋爱的。 她的父亲是n市一家着名的上市公司的老板,家里很有钱,权势也不差,她一毕业就秘密到了自家公司做事,渣男也就是她在那里认识的,两人的办公室就是隔壁,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慢慢也就熟了起来,后来也能聊上几句。 渣男是从一个她听都没有听说过的山村里出来的。据说,他们村只出过这么一个大学生,他是一个村子的骄傲。他上面还有两个姐姐,下面还有弟妹,一家老小都靠他的工资来养活,所以他的负担很重。 因此,公司的事情外,他还去到外面很多培训机构代课教商贸什么的。像他这种重点大学出来有工作经验的人代理课的费用相当的高,饶是这样他还是忙得团团转。 当时涉世不深的刘苏对这个勤奋的男人是很有好感的,至少她认识的那些男人里,很少有这种努力奋斗型。而之后不久,渣男便开始对她展开了追求。当然,渣男是没有多少钱的,追求的方式也很简单,无非就是早上在刘苏的桌上放一张热乎乎的鸡蛋饼,有时帮忙她业务上的事情,或者是帮忙她处理一些难缠的客户,每天早晚都要发短信来问候…… 刘苏的追求者还是有这么几个的,都是家世比较好的人家,她不是那么喜欢这种靠着父辈吃饭的富二代,而且那些人的追求都太过奢靡,鲜花钻石名牌包什么的,她已经有得够多的了。 很老套的,白富美刘苏掉入了穷小子的圈套。 她相信渣男是有能力的,有前途的,便动用手上的资源,不顾一切的提拔他,没有多久,便将他送上了业务部经理的宝座。之后,还带他去见了自己的父母,甚至还心疼他的负担重,从来不花他的钱不说,还给他买名牌衣服来包装,出去吃饭啊旅游什么的抢着掏钱,还把他弟妹的学费一肩承担。 如果不是那个姑娘来找她,她永远不会知道自己有多傻。 某天渣男加班,刘苏便乖乖的在办公室等他,正在和前台mm聊天的时候,来了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说要找老板的女儿刘小姐,刘苏眯了眯眼,直觉有些问题,便将她带到了咖啡厅。 那女孩子声泪俱下。原来,她和渣男是大学同学,早就在一起了,但她家条件也不好,因此,渣男说要追求刘苏,弄到钱后再和她结婚。她也傻乎乎的相信了。只是,做为一个女人,看到自己的男朋友和另外的女人在一起,心里总是不高兴的,更何况她还查出了身孕。所以,她瞒着渣男过来找刘苏,就是想要刘苏高抬贵手,放过她家渣男,还她一个完整的男人。 靠! 刘苏都快把咖啡杯给捏碎了。她是真的想和渣男结婚的,甚至连婚纱照的影楼和蜜月旅行的地点都定好了。可半路杀出个软妹纸,告诉她她其实被小三了,这让她情何以堪! 刘苏红了眼,慢慢的吐出了两个字:“证据。” 证据是很确凿的。那姑娘手上有渣男发的短信,还有两人的亲密合影。原来她一年多的付出只是喂了狗,刘苏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赖着他不放。不过,如果我直接跟他提出分手,可能他会迁怒到你头上。所以,给我点时间,我来慢慢的冷淡他,最多三个月,我便把他全头全尾的还给你。” 软妹纸不愧是软妹纸,很好哄。在得到刘苏的保证后,也保证绝对不向渣男透露今天的事情,喜气洋洋的走了。留下刘苏一个,化悲愤为食欲,把咖啡厅菜单上所有的甜点和冷饮都灭了个遍,眼泪滚滚而下。 做为家中老大,刘苏一直很得刘爸爸的喜爱,在得知女儿被骗后,大发雷霆,气得要将渣男立刻开除。刘苏反而冷静下来:渣男现在的位置太敏感,贸然开除对公司反而是一个损失,因此,她要慢慢来。温水煮青蛙什么的,才有爱。 刘爸爸对女儿的决定表示支持。家里的三个孩子,他最喜欢的就是这个老大,因为老大完美的继承了他的优点:隐忍,是个做生意的好料子。 于是,刘苏的弟弟被秘密放进了业务部,从基层的业务助理开始,顺便也盯着那个人渣。而刘爸爸也一点点的开始剥夺渣男手中的权利,刘苏也停了傻乎乎的倒贴行为。 对此,渣男有些不服,去向刘苏抱怨老板的不讲理,刘苏就笑着抚慰他,说这是老爸给他的考验,如果他通过了,他们便能结婚了,然后,话里话外的暗示他,以后这家公司是自己接手的。 渣男哪里是这父女联手的对手,被吊在面前的胡萝卜给吸引住了,更加卖力的工作,对老板的一些决定也无条件的支持,却没有发现自己慢慢的给架成了个空壳子。 另一方面,自从和刘苏谈恋爱后,渣男每天中午的伙食就是刘苏包了的,她会带家里保姆做的各式营养饭菜来。现在依旧不例外,只是,刘苏很好心的在饭菜里都掺了雌性激素,然后,快乐的看着渣男大口大口的吃下去。 还没有到三个月的时间,一纸诉状将渣男告上法庭,说他涉嫌泄露公司机密,从他的个人邮箱里,找出一封发给客户的公司产品的底价表格。根据法院判决,刘爸爸光明正大的把渣男给开除,还要求他赔付一大笔的违约金。刘苏也完美的扮成了小媳妇的样子,指责渣男人身在曹营心在汉,对她不够真心,想要弄垮她的公司,毅然决然的跟他分手,并将送给他的那些名牌衣服名牌包名牌手表统统回收。对了,为了给姐姐报仇,刘弟弟还约了几个朋友,给渣男套了个麻袋,痛打一番,当然,男人重要的某个部位,是重点关注对象。 渣男没有了事业,没有了有钱的女朋友,还要赔偿违约金,日子一落千丈。还好身边还有个温柔的软妹纸不离不弃,想要温存时,他却悲哀的发现,自己的小jj似乎硬不起来了。 这样的生活落差太大了,渣□本就无法适应,由于被辞退的理由不光彩,他根本就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没有办法,他只好收拾行李,离开n市,去了另一个小城市过日子。后来,听说他经常打骂软妹纸,导致妹纸落胎,和他分手。再后来,听说他又去勾搭另一个有钱的姑娘,却因为男性功能的问题,没有成功。再再后来,听说他过得磕磕碰碰,每天借酒消愁…… 不过,这些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反正只要他过得不好,她就安心了。 只是,再怎么坚强的姑娘,遇到失恋的事情还是会经受打击的,刘苏也是一样。她虽然依旧是嘻嘻哈哈的,但心里始终不舒服。于是,妹妹自告奋勇,要陪她出去散散心,刘爸爸表示同意,两人一起飞去了某个旅游胜地。就在那里,她们遇到一个酒驾的司机,刘苏拼命推开妹妹,自己却丧生在车轮之下,来到了这个莫名其妙的世界。 爸妈和弟妹一定都很伤心。他们一家人的感情非常好,有时会吵吵嘴,有时会斗斗气,但他们确实是相亲相爱的。她爱她的父母,爱她的弟妹,很爱很爱,因此,当她到了这里之后,每次想起自己的亲人,对渣男的痛恨就更多一分。 面前的凌恒哪里知道自己已经被列入黑名单了,正在不停的思索着将面前这个酷似表弟的人压在身下的一百零一种方法。他虽然号称凌北都,出身又尊贵,可勉强也算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当街强抢民男这种事,他还做不出来。 如何才能将心上人弄到自己的床上呢?第一步,先要把他骗到府里!凌恒早就注意到了春兰怀里抱着的幌子,上面“神医”两个字清清楚楚,他立刻做了决定,上前一步,拱手道:“这位公子想来是行医的。正好我家有个病人一直卧床不起,还请公子上门诊断。” 齐光不理他,问身边的当家人:“师弟,你看呢?” “红配紫,一泡屎。”刘苏伸出手指,缓慢的指了指凌恒的紫色外袍和红色腰带,“好没品……” 凌恒气得一哽:他穿什么衣服跟去不去他家有关系吗有关系吗有一个铜板的关系吗? 真的是有关系的。齐光很诚恳的冲他一拱手:“我师弟不喜欢您的穿着打扮,抱歉,还是请您另请高明吧。” 要不要找个更随便点的理由啊!凌恒心头火起,一把将外袍扯掉,咬牙道:“现在呢?” “虽然依旧没品位,不过比刚才好些。”刘苏缓慢的点点头,“算了,就去你家看看吧。” 凌恒由怒转喜,顿时觉得这个小子看起来也顺眼了一些,忙命手下的人清场,他好带着心上人回家。 坐在宽敞豪华的马车内,刘苏不由得感叹:“有钱人真是好啊,哇,虎皮褥子耶!居然连垫子都是绸缎的。奢侈浪费,棉布的垫子才不容易打滑呢,那个人果然没品。” 齐光很以为然:“师弟说得对。” 春兰不屑道:“你就会说这句话,耳朵都听出茧子了。” 齐光:“那你说句新鲜的来听听。” 春兰:“公子真是远见卓识……” 齐光&刘苏:…… 凌恒骑着马,时刻不离马车左右,里面的话语听得清清楚楚。这驾马车是他专属的,他特意让了出来给心上人来乘坐,没有想到另外两只也都一齐爬了上去,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春兰他很了解,柔弱到没有一点自我生存能力,一根手指头就能灭掉的,不足为据,可心上人的那个师弟却是劲敌。 “呀,这里有点心,还有蜜饯。” 马车里又传来那小子欢快的声音,凌恒咬牙,找下人撒气:“谁让你们在车上放点心蜜饯这种娘娘腔的东西了?!” 下人吓得抖抖索索,话都说不完整,只是磕头,凌恒驾马快跑几步,将他丢下,心里一股郁郁之气仿佛消散了一些:果然,心情不好的时候欺负下弱小什么的,最有成就感了。 作者有话要说: 虐渣男小提示:雌性激素很好弄到的,医院有熟人就可以买到。如果实在买不到,就往渣男的饭菜里掺些孕婷之类的避孕药吧,女人吃了没事,男人吃了嘛,效果杠杠的哦! 另,我曾经遇到过一个渣男,一开始各种追求,后来各种冷淡,问原因,他说,因为我家有弟弟,所以以后家产不是我一个人的。。。 第12章 宴席什么的,最讨厌了 凌府的豪华完全超出了刘苏的想象。前世,家里在海边买了度假别墅,里面是带游泳池的,她认为已经相当夸张了,可是凌府家的花园里居然有着整整一个湖! 有湖就算了,还有一座小山是怎么回事?不是假山,是真正的山啊,虽然颇为玲珑,但也遮掩不了这是天然风光的事实! 这个不要脸的凌北都,居然把风景名胜之类的地方圈起来做自家的后院了。刘苏觉得,这个人的来头说不定很大,可惜连春兰都不是很清楚。 齐光还是很有医德的,当即就说要去治疗病人。凌恒当然不许,有病人什么的只是个托词,便说先要吃饭,很殷勤的问:“不知齐公子爱吃些什么?” 齐光想了想:“我倒不挑食。不过我师弟不吃芹菜,不吃冬瓜和南瓜,还有南瓜子和生的胡桃仁。不过南瓜做了南瓜饼倒是可以,胡桃仁炒熟了也行。还有,师弟爱吃新鲜的笋子和蘑菇,对了,别忘了新鲜的鱼虾。只可惜现在没有莲子,炖得软软的莲子师弟最喜欢了。” 凌恒差点扑倒在地上。心上人不跟他客气他是很高兴了,可为什么心上人唠唠叨叨的说了这么一大段,都是为了另一个男人?他看向刘苏的眼神越发的危险了。 刘苏却仿佛无知无觉,抱着齐光的手臂:“师兄你真好。” “我就你一个师弟,不对你好些还能怎么办?”齐光揉揉她的脑袋。 这种时候就不要这么光明正大的秀恩爱了好不好?闪瞎眼了好不好?春兰感受到了凌恒身上快要具现化的阵阵黑气,绝望的捂脸。 还好能够数十年如一日收集同类型美人的凌恒有着坚韧的神经,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迫使脸上做出一个近似于笑的表情:“好,我记下了。齐公子要不先去客房休息一下,饭菜很快就准备好。” “如此,有劳了。”由于此人是要给自家师弟准备饭菜,齐光决定,要对他有礼一些,因此,很是温和的笑了笑。 凌恒刚才还饱受摧残的一颗小心脏立刻满血复活,命人将他们带到客房,自己也颠颠的往后面去了。 欠虐。 刘苏看着他的背影,郑重的做出这样一个结论。 凌府的客房也毫不含糊,至少刘苏是没有住过这么精致的房间,同理,齐光也一样。 “太奢侈了。连墙壁上都蒙着缎子,还有多宝格,都摆满了。俗气啊俗气,我说他没品果然没错。”刘苏到处看了一圈,然后老气横秋的做了结论。 被派来伺候他们的两个小厮缩了缩肩膀,尽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这种得罪主人的话他们没有听见,一个字都没听见! 春兰轻轻拉了拉刘苏的衣襟:“那个,公子,凌公子派人设了三间客房。” “那又如何?” “距离都还很远……”春兰抬起头,精致的小脸上写满了“害怕”二字。 齐光根本不以为意:“反正只是临时休息一下,我们就在这里呆会儿就是了。” 刘苏拍拍他的胳膊:“你以为进来了会这么容易出去吗?”说着,又捧着他的脸,仔细看了一番,叹道:“男色误人啊男色误人。” 齐光摇摇头:“你还是把脸上的黄汁子洗掉把。你可比我强得多了,我看连春兰也比不上。” 春兰眼睛一亮。自从认识刘苏后,她的脸就一直是黄黄的,虽然细看下去五官精致,可那焦黄的面皮实在是影响美感。 原来公子是特意把脸染成这样的啊,春兰抬起脸看向刘苏,眼里的光芒几乎要把她给灼瞎。刘苏捂脸:“好吧好吧,为了师兄,我还是勉为其难的牺牲一把,把脸洗干净吧。” 齐光奇道:“怎么又是为了我?” 刘苏贼兮兮的笑:“喏,那个凌北都对你一片痴心,他家又有钱,貌似是个好归宿。我就打扮了去勾引他,看他会不会被我的美色吸引到。如果他无动于衷,我才放心把师兄交给他呢。” “呸呸呸,童言无忌大风吹去!”齐光连忙捂住她的嘴,“不许瞎说,也不许洗了脸,知道吗?” 那个姓凌的看上去就是个好色如命的家伙,要是小苏被他看见真面目,那可是危险万分。春兰明显也想到了这点,却反驳道:“只要公子长得不像凌公子的心上人,凌公子是不会对你有兴趣的。” 哇,这么痴心?刘苏很怜悯的看着齐光:“师兄,你惨了。我们遇上了一个不讲理的采花贼。” 宴席分外的丰盛,尤其是合刘苏的胃口,她不顾凌恒要杀人的眼光,径自吃得很欢快。不要生气,不要生气,凌恒压抑着自己的火气,举起酒杯,对齐光笑道:“不知齐公子对敝府可满意?” “凌公子安排得很好,多谢。”齐光挂上标志性的温和笑容,礼貌的举起酒杯。 “那就请齐公子多住几日才行,我府上有几个夫侍身体欠佳,还要麻烦齐公子了。”凌恒得寸进尺。 “我听师弟的。”齐光飞快的看了刘苏一眼,垂下了眼帘。 凌恒心里发苦,强笑着问刘苏:“那这位公子意下如何?” “你知道我师兄姓齐,却不知道我姓什么了吗?”刘苏刚吃下一块虾饼,拿起桌上的酒嗅了嗅。齐光连忙阻住:“师弟还小,不能饮这种烈酒,还请凌公子给她上些果子露吧。” 凌恒一张俊脸微微扭曲了一下,命下人拿果子露过来,再度客气道:“不知这位公子贵姓?” 刘苏却不应答,而是慢悠悠的问身边的春兰:“你有没有觉得凌公子哪里不一样了?” 春兰飞快的抬起眼瞄了一下:“他,他换了衣服。” “对了,可见他对我说他穿衣没有品是很介意的嘛。”刘苏慢条斯理的再指了指凌恒的银红撒花长袍和碧玉腰带,叹息道,“唉,大火烧了毛毛虫。” “噗——”春兰一口酒喷了出来,角落里也传来几声压抑的笑,几个下人想笑又不敢笑,都抖成一团。 凌恒恨得咬牙切齿,却又不敢对刘苏怎么样,只是狠狠的瞪了一圈服侍的下人们,再度深吸一口气:“请问公子尊姓大名?” “在下刘苏。”再逗下去这个人会着火冒烟了,刘苏决定见好就收,“想要我们住在这里也可以,不过呢,我有几个条件。第一,我和师兄春兰的房间不许离这么远,必须是隔壁;第二,你不许在任何时候欺负春兰,也不许让别人欺负他;第三,我还有行李和小毛驴在客栈,我要去把它们接过来。” “好,我全答应。”凌恒想都不想便应承下来,“还有吗?” “嗯,暂时没了,”刘苏托下巴想了想,“对了,你这个果子露甜甜的,以后每天给我一点。我要和师兄一起喝。” “姓刘的,你不要太过分!”这句话成了最后一根稻草,凌恒忍无可忍,狠狠的一拍桌子。 居然敢对师弟凶?齐光立刻冒火了,笑得温文尔雅人畜无害,拿起酒杯满上,站起身来:“凌公子,今日您对我们多有照顾,我也无以为谢,只好先干为敬。” 凌恒受宠若惊,忙不迭的也端起酒杯,笑呵呵的一饮而尽。齐光再次倒上一杯:“凌公子,好事成双。” 好事成双啊!美人在对他抛媚眼了啊!凌恒晕乎乎的喝掉第二杯,接着又是第三杯,第四杯,第一壶,第二壶,第三壶…… 春兰很疑惑:齐师兄是要脱离他们的队伍,投奔凌恒多金的怀抱?他忧虑的看了一眼刘苏,却发现自家少爷镇定的吃着美味,时不时看向凌恒的脸上有一种悲天悯人的表情。 师兄,你什么时候发现我下了药啊!刘苏觉得,师兄不愧比她多学了几年的本领,这么短的时间内,不但发现她下了药,还能根据她的药判断出大概成分,然后使劲灌凌恒酒,让药效发作得更早更猛烈。 北都兄,看在这一桌好菜的份上,我为你默哀。不过现在嘛,刘苏淡定的往嘴里塞了一筷子红梅珠香,嗯,这个真好吃。 作者有话要说: 嗯,可怜的小溪五一期间跑去出差,只有一天休息,我是英俊善良饱含同情心的存稿箱君,请大家一定要表扬我假期不休息的良好品格,不然我就抽给大家看! 第13章 放驴什么的,最讨厌了 当天晚上,凌恒满身满脸长满了红包包,奇痒无比,几个眉目相似的美少年围在他床前急得不知如何是好,一拨拨的大夫迎进来又送出去,却没有一个能诊断出来的。 春兰一脸兴奋的跑回来,一双大眼睛亮晶晶的:“公子你猜得真准,那里果然是灯火通明的,有好多人来来去去。” 刘苏很沉重的叹了口气:“唉,我下的毒,一般的大夫怎么可能解啊。” “咦?”春兰傻眼了,“公子你什么时候下的毒啊,你根本就没有接近过凌公子半步啊!” “很简单,在菜里。”刘苏对自己的下毒手艺很是得意,“反正就我们四人在吃,每道菜我都下了一些,然后在你和师兄的酒杯里放了解药。” 太,太神奇了!春兰张大了嘴,简直可以吞下去一个鸡蛋。刘苏抬抬手,对着他的嘴做了个弹指的动作,春兰立刻吓得一抱脑袋,直接往地上一蹲:“公子我以后一定会听话不要对我下药啊我不要满身长包包!” “嗯,这才乖。”刘苏摸摸他的脑袋,“其实,我只是想让他浑身瘙痒罢了,师兄非灌他喝了这么多酒,所以才起了这么多包包。” 你们两个都不是好人,嘤嘤嘤~~春兰咬着手指,双眼散发着谄媚的光芒,就差身后多出一条小尾巴摇啊摇了:“公子,齐师兄,你们都好厉害啊,教我教我!” 坏人什么的多有爱啊!春兰幻想着,等他也学会了这招后,便要大摇大摆的去到凌北都的后院,然后把所有曾经欺负过的人一一再欺负回来!对了,还有之前那个小倌馆,他也要杀回去报仇,起码要让那几个头牌小倌浑身长满红点点! 春兰,你学坏了!刘苏望天:当初那个一有问题就哭个不停一有不顺就跑去上吊柔弱无比善良天真的白莲花哪里去了哪里去了? 另一方面,凌恒瘙痒难受,身上抓出了一道道的划痕,鲜血淋漓,下人见了不忍,道声得罪,将他的手给绑了起来。一个小厮壮着胆子问:“主人,听说齐公子便是大夫,为何不让他来试试呢?” “你们,你们谁敢把这个消息告诉他,我就要了谁的命!”凌恒当然不愿自己的这副狼狈的模样被心上人看到,恶狠狠的瞪着屋里伺候的人,眼睛发红。 好,好,您是病人您最大,下人们心底吐槽,也不敢再多说什么,只是不停的往凌恒身上涂抹一些清凉的药膏,可以让他稍微好受些。 第二天一早,凌恒的痒依旧没有减轻,根本无法下床,齐光心里好笑,很礼貌的询问派来伺候他的一个丫鬟:“为何不见凌公子?” 那丫鬟小脸一红,低下头:“回公子的话,奴婢不知。” “不知就算了,那能不能麻烦你带我去他那里看看呢?” 小丫鬟哪里敌得住温柔帅哥的微笑,反正主人只是吩咐不许齐公子知道他生病的事情,没有不许他探望的吧? 于是,在凌恒痒得死去活来的时候,齐光从天而降,只是几针下去,便解了奇痒。折磨了他整整一个晚上的痒消失了,凌恒看着心上人,就去抓他的手,直冒粉红泡泡。 齐光连忙躲开,咳嗽一声:“我再去开两剂药,凌公子还要调养一段日子。” “行,我都听你的。”凌恒见他关心自己,比吃了蜜都甜。 齐光努力忽略掉他含情脉脉的眼神:“其实,公子的病十分罕见,需要一些比较稀有的药材……” 他话还没有说完,凌恒便抢着开口:“凌府有许多药材,放着也是放着,齐公子想用就尽管开口。”又要下人带齐光去存放药材的小仓库去。 齐光心情很是愉快:师弟的毒药原料库弄到手了。至于凌恒的毒,师弟本来就只下了很少的剂量,今天中午应该就会失效了,而他的几针,却是延长了药物的发作时间,估计凌恒还要再痒个两三天的。 三天后,凌恒的病才正式好转。在床上躺了这么久,凌恒觉得自己全身的骨头都软了,不觉又想起了齐光来。 说实话,表弟和齐光是不一样的。表弟从小娇生惯养,不管吃的穿的都是最好的,又生性/爱洁,屋里有一丝异味都不肯停留,更别说能看他这副满身红点又有血痕的模样了。而且,表弟琴棋书画无所不精,出口成章,身上带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让人看了就悦目赏心。 齐公子呢,却是医者,医术颇高,但明显没有读过太多书。他是和蔼的,不管对谁都带着微笑,和表弟的目无下尘完全不同。 他爱着表弟,可表弟已经死了,这么多年来,他发疯一般的寻找着表弟的替身,齐光还是他遇见的和表弟长得最相像的一个人…… 凌恒挣扎着起来:“齐公子呢?” “齐公子一大早便去了后山。” “后山?还有其他人吗?他可有说去那里做什么?” 下人越发缩了缩:“还有刘公子和春兰,他们说,说,要去后山放驴……” 放,放驴?凌恒嘴角抽了抽。想到自家清雅隽永的表弟站在一头小毛驴身边的模样,不由得满头黑线:这一定是那个黄皮矮子想出的招,他不能看到表弟的形象遭到破坏,他一定要去阻挠! “有钱人家真好,整座山都是自己的。”刘苏舒服的靠在阿毛身上,手里拈着一颗青绿的果子,“可惜现在是秋天,不然这种野果可甜了呢。” “这个能吃吗?”春兰趴在一旁的草地上,好奇的问。 “当然能了,小时候我经常去摘呢。” “还好意思说。老是满山跑,害得我每次都到处找你。”齐光揉揉她的头顶,“那个时候你多可爱,一口一个师兄师兄的,人家欺负你也找师兄做主。再看看现在,凶巴巴的。” “啊,我就是凶巴巴的,你去找那个凌北都啊,他对你一片痴心。” “难道小苏是吃醋了吗?” 不要脸!刘苏呸了一句,转身抱住阿毛的脖子:“阿毛啊,男人都靠不住,不是脸皮厚就是花心,我们两个浪迹天涯去吧!” 阿毛懒洋洋的动了动耳朵,理都不理她。春兰却凑了过来:“公子公子,我很靠得住的,公子带上我吧。” “你给我滚。”齐光拎着他的衣服,优雅的将他丢了出去。 凌恒坐着轿子到了后山的时候,正看到这一幕。三个人打打闹闹的颇为热闹,而齐光看向刘苏的神情,仿佛在他心头狠狠的刺了一刀。 这几天,齐光给他治病的时候,一直是挂着和煦的微笑的,让人如沐春风,可那种笑,根本就不是发自内心的,更多的像是一个面具。而跟这个矮个子小子在一起,他的脸瞬间生动了起来,无比的鲜活。 ——齐公子是真的喜欢这个臭小子的,或许比他喜欢表弟还要多。 这可不行。 凌恒从小便是众人捧着长大的,可以说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这一世,他唯一的失败便是表弟。他相貌俊美又家产万贯,不管什么样的男人都逃不脱他的手心,偏偏表弟不一样。表弟对他从来都是不假颜色的,不管他如何讨好如何低声下气,表弟偏偏不屑一顾。 表弟的身体一直不好,所以年纪轻轻便卧病在床。就算是病中的表弟也有一种令人心折的美,凌恒每天去探望,却依旧得不到表弟的一点点好感。 最后,表弟的死成了凌恒心中永远的红玫瑰和白月光,他一头扎进集邮这个爱好不可自拔,可没有一个人能像表弟那样打动他。 春兰和斯柳是齐光之前他见过的和表弟最相像的男子,可都让他迅速的厌烦。这两个人都太温顺了,毫无趣味。如果是表弟的话,定然不会因为他几句好话几份礼物就迅速的脱衣上床的,真是糟蹋了那张脸。 不过,面前的齐光却是挑起了他的兴趣。凌恒眯起眼:那个矮个子的小子是个大麻烦,杀是不可以的,不然齐公子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最好的方法,是让齐公子自己对那小子死心,到时候,自己再趁虚而入,自然会得偿所愿。 想了许久,凌恒挥手让底下人过来,低声吩咐了几句,拍了拍轿子,深深再看了那三人一眼,径自回去了。 而山坡上的人自然也看到了凌恒,阿毛咴儿咴儿的叫了两声,刘苏拍拍它的脖子:“啊啊,我知道,这个人一定又在起什么鬼心思了对不对?” 阿毛点点头,挣脱出缰绳,一溜小跑到了它相好的身边,蹭啊蹭的讨好。看到齐光的那匹小驴单独在一旁吃草,阿毛和自己的毛驴亲热,春兰立刻觉得与有荣焉,挺了挺小胸膛:“公子不怕。我好歹也在这里呆过一段时间,跟这里的人也熟,我去帮你探听消息。” “是谁不敢一个人呆着,非要缠在我们身边啊?”齐光毫不留情的揭他的老底,“别忘了,那个将你打得浑身是伤的人也在这里。” “那,那又如何,我早就不怕他了!”春兰打肿脸充胖子。 刘苏捡起一根树枝,在地上划了几道:“我们来赌凌北都下一步会怎么做好不好?我赌他会派许多美貌少年来勾引我。” “我赌他会派人悄悄的将公子骗去一个角落打一顿,然后再威胁公子放弃齐师兄。”春兰想了想,郑重的回答,“所以,公子你要小心啊。” “我赌他会喜欢上小苏。”齐光慢悠悠的开口,“小苏,我们还是早点离开吧,不然我会很麻烦,又多了一个人要防范。” 喂喂,师兄,估计世界上只有你一个人认为我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了。刘苏黑线:“好吧,明天一早,我们就跟他告辞,省得你这么不放心。春兰你不许反驳,就这么决定了。” 春兰哑口无言:我的仇还没有报呢,就要这么轻易的放过他们吗? 齐光欣慰不已:师弟还是能听得进他的话的,那就好。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我终于回来了 啊,五一加班什么的,最讨厌了!三天假加了两天班,今天走了一天的亲戚,我还很脑抽的选择了公共汽车作为交通工具,那个挤啊,那个晕啊,累得半死不活,所以,凌北都,我要虐你! p.s. jj到底要抽到神马地步啊,我刚刚更新的章节消失不见了,穿越了吗?给我穿回来啊混蛋!为毛还是不存在该章节啊混蛋,给我出现啊混蛋! 第14章 阴谋诡计什么的,最讨厌了 到第二天一早,时间还多得很,足够某人安排一些阴谋诡计了。刘苏诧异的看着面前泣不成声的美貌少年:“你说春兰被人骗去毒打了?” “是啊,他哭喊着公子救他呢!之前我与他有些交情,不能眼睁睁的看他被打死啊,还请公子看在他对你痴心一片的份上,去救他一救啊!” 那少年声泪俱下,表现得如此真实,刘苏摇头叹息:这么有潜质的影视巨星被栓在后宅做这种事情,实在是不科学啊,凌北都你浪费人才,不是一个好的hr,也不是一个合格的公司带头人! 少年哭了半天,却不见对面的人有半点动静,不由得抬头看去,却见刘苏撑着下巴兴味盎然的看着他呢,脸上居然一点担忧都没有。 “啊呀,怎么不哭了呢,继续继续。”刘苏很好心的奉上手帕一方,“来,起码要把帕子哭湿了吧,有点职业道德嘛。” “你,你不担心春兰?”少年被她那看戏一般的眼神生生的给看得一抖。 刘苏大大咧咧的摆摆手:“被人欺负了只会哭喊让人去救,才不是春兰呢。你们以后做戏的话,先要探听一下别人的性格特点才行。” 咦,春兰以前被欺负的时候,不是只会哭喊的吗?少年愣了愣:“可是,可是,春兰真的被人骗走了啊……” “这么容易就上当受骗,活该。”刘苏依旧完全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倒是你,再哭一下嘛,你哭起来很好看的。” 他,他是被调戏了吗?少年往后退了一步,下意识抓紧自己的领口:主人只是让他来传信的,不是让他来色/诱的。 “别这么小气嘛,不哭也没关系,来来来,给公子我笑一个。”刘苏见他如避豺狼的模样,兴趣大起,从椅子上跳了下来,上前去摸他的下巴,无奈双方身高有差距,她只好伸长手,在少年那滑溜溜白嫩嫩的小脸上轻轻捏了一把。 果然是被调戏了!少年都快真的哭出来了:“刘,刘公子……” “呀,笑不出来啊,那公子我就给你笑一个?”刘苏翘起嘴角,送上一个甜蜜的笑。 不,不带这样的!少年跟见了鬼一般连连后退,被门槛绊了一个踉跄,夺路而逃。 真是的,这么经不起玩笑啊,刘苏无趣的撇撇嘴。话说,春兰真的被骗走了吗,也太没用了吧? 随手抓住一个下人:“我师兄在哪里?” “主人邀齐公子游湖,刚刚才去。”那人低着头,小心翼翼的回答。 师兄又想到什么鬼点子了,这大晚上的游哪门子的湖啊!刘苏抬头看了看璀璨的星空,觉得凌北都的脑袋肯定被门夹了。 算了,再度去放放驴吧,马无夜草不肥,驴应该也是一样的吧?嗯,顺便找找春兰在哪里,会不会真的被打个半死,然后再去打扰打扰师兄游湖的雅兴。想到就要做到,刘苏溜溜达达的跑去后面的马厩,在看马人惊悚的眼光中,淡定的将阿毛牵了出来。 “沃尔玛把家弄得这么大,也不怕迷路。”刘苏牵着阿毛,慢悠悠的转到了后院,“阿毛啊,你看我对你多好,这里有这么多的吃的,你也不想想做点啥来报答我。”阿毛打了两个响鼻,一口咬上了假山边花圃里一朵盛开的月季,满意的大嚼。 随风飘来了一阵轻柔婉转的丝竹声,刘苏爬到假山上,就见不远处的湖面上碧波荡漾,漫天的星光和湖边的灯光倒映进去,几乎分不清哪个是哪个。一艘画舫缓缓而行,船头坐着一个衣袂飘飘的男子,正是凌恒,而他的对面,齐光正襟危坐,离得远看不见他的脸。 师兄的脑袋也被门夹了?刘苏觉得奇怪,按照常理说,师兄是不会这么轻易的被骗到船上去的呀? “走吧阿毛,我们去解救师兄,顺便再给他把把脉,看他是不是在发烧。”刘苏拉着阿毛慢悠悠的也往湖边晃荡。 “凌公子,您派人来与我说师弟遇到了为难事,敢问她在何方?”齐光明显有些生气。他本来是不愿意相信师弟会遇到什么事的,无奈来人说春兰被人打了,师弟是为春兰出气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假山。关心则乱,他急急的出门,却被带到了画舫上,顿时知道受骗了。 凌恒一笑,缓缓的倒上一杯酒:“其实,我只是不愿齐公子伤心,才做此说法,还请齐公子不要介意。” 齐光依旧没有好脸色:“想来凌公子也知道师弟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她若是受伤,我定会不安,这个说法,不像是为我着想吧?” 凌恒眼神一暗:“那,说句不好听的话,若是刘公子有个什么三长两短,齐公子,你会怎么做?” “很简单。不择手段的为她报仇,然后去与她一起。她一贯爱热闹,没有我陪着怎么能行?”齐光一反温文的常态,微微俯过身子,小声道,“凌公子,我只是一个人微言轻的小大夫,不过,被小人物咬上一口,纵然不要命,也是疼得刻骨的。” 凌恒被他冷冰冰的口吻弄得一愣,忽然烦躁起来,不耐烦的扯着身上玉佩的络子。那个小矮个子有什么好,一个两个的都这么向着他? 春兰是他抛弃了不要的,跑去跟了那个小矮子,他还心里得意,那小矮子只能捡他不要的东西来,可为什么齐公子,和表弟这么相像的齐公子,都会一心只想着那小矮子,正眼都不看英俊潇洒的自己一眼? 凌恒深深的吸了几口气,强笑道:“齐公子一片痴情,让人佩服。只是,你有没有想过,你所钟情的那个人,是否值得呢?” 之前春兰在凌府的时候,和一个叫做丹青的少年很是要好,他被赶走的时候,丹青还用私房买了条小毛驴送他。因此,凌恒便嘱咐下人,用丹青做为理由,将春兰骗出,然后打骂也好侮/辱也罢,随便他们怎么做。同时,他又让一个最会做戏的少年去请刘苏,将刘苏骗到他早就安排好的一间屋子里,点上最为催情的合/欢香,再送上两个不值钱的女婢,他就不信那个小矮子会无动于衷。 到时候,再把这活色生香的场面往齐公子面前一摆……凌恒仿佛看到了心上人心碎的场面,嗯,他一定是不会吝啬自己坚强的臂弯为心上人做依靠的。 想到这里,凌恒很是欣慰,伸出手,缓缓的撩拨起湖里的碧浪:“齐公子,既然你这么思念刘公子,我便带你去见他吧。” “那个,凌公子……”齐光的脸忽然变成一副哭笑不得的模样,一根手指默默的指了指凌恒的身后,“我觉得,你是不是应该先去洗个手?” 欸?凌恒傻傻的一回头,顿时就有一种想杀人的冲动。 ——不远处的湖畔,某只小毛驴正甩着尾巴,很欢乐的往湖里排泄某种可疑的液体,而凌恒的右手还在感受着春日湖水的温暖…… “我不是故意的。”刘苏很无辜的眨眨眼,这纯属意外,真的。 齐光眉眼里都是笑:“没事,凌公子一向宽容大方,是不会与你计较的。凌公子,我说得可对?” “对,没关系。”凌恒恨不得把那头驴宰了吃肉,顺便把驴身边的那个人也一齐宰掉,无奈面对齐光和煦的笑意,他只好把愤恨吞进心里。 “师弟,你怎么来了?大晚上的放驴?”是不是在担心他啊?一定是的!齐光只觉得心底被幸福盛满了,脸上的笑根本就没有停止过。 师兄,你笑得太二了喂!刘苏捂脸,默念“这货不是我家师兄,这货我完全不认识”。凌恒则是脸黑得如同锅底一般:下人们办事太不牢靠了,这个小子不是应该在房间里享艳福的吗,怎么跑到这里来打搅他享艳福? “刘公子,凌府是专门有人看管马匹的,你深夜跑来放驴,可是他们对你不恭敬了?”吩咐画舫靠岸后,凌恒首先就想找人出来发难。 “马厩的东西哪里有你花园的东西好吃啊,”刘苏挥挥手,“师兄说你很大方,那么阿毛吃点花花草草也没有关系吧?” 花花草草?凌恒迟疑的打量了一下阿毛,却见它嘴里正在嚼着些什么,仔细一看,不由得气往上撞:“谁让它吃上品兰草的?啊?!” 阿毛被这震耳欲聋的声音吓到,尥尥蹶子,悠闲的跑到另一块花圃里,准备开吃,凌恒气冲冲的拉过它的缰绳,使劲把它往回扯,以免它再祸害自己的极品牡丹。 面对美食的诱惑,阿毛哪里肯让,一人一驴就在那里拔起了河。 “师兄,他真的被气傻了。”刘苏捅捅齐光,“放着这么多家人不用,自己动手。” 齐光不动声色的揽住她的肩膀:“傻会传染的,我们往旁边躲躲。” 满园子的下人们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家主人和一头毛驴较劲犯二,纷纷数星星的数星星,数蚂蚁的数蚂蚁。偏偏此时还有某人怕场面不够乱,一路大呼小叫着跑过来: “公子公子,我把那些欺负我的人都放倒了,厉不厉害?公子你要夸我啊!” 炫耀的声音从远及近,春兰一路小跑着出现,小脸红扑扑的:“我告诉你哦公子,那些人把我骗出去想要打我,我就将公子交给我的药粉往他们脸上一挥,然后用公子教我的三招,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 陷入欢喜中的春兰完全没有注意到这里有这么多人围观,兴致勃勃的演练着:“戳眼睛,掐喉咙,顶碎蛋!怎么样公子,我做得可标准?” 凌府众下人顿时蛋蛋一凉菊/花一紧:开什么玩笑,一贯最爱哭的春兰神马时候变得如此凶残了喂,这是换人了吧,这一定是换人了吧? “咦,凌公子在干嘛,欺负阿毛吗?”春兰这才发现了忙着拔河的凌恒,还没有从“英勇无比”这个幻境中清醒的他立刻义正言辞的挺起腰杆,“公子,他在欺负阿毛,就是在欺负我们,我要保护你!” 谁让你擅自把阿毛和我们划等号的啊小空调!刘苏满头黑线,看着春兰双手合十,食指并拢,往凌恒的身后刺了过去。 千年杀神马的真心太过凶残。刘苏扭过头:她是个善良的人,只是负责教导招数而已,至于实践结果嘛,她实在是不忍心眼睁睁的在一旁观看啊…… 作者有话要说:爆人菊者终被爆,所以,空调君,在被凌渣渣爆了无数次后,奋起吧! 另:这一章被说了无数次有不道德的内容,我肿么找不到啊,不道德内容你给我滚出来啊! 第15章 邪魅一笑什么的,最讨厌了 “嗷~~” “咴儿咴儿~~” “啪!” “噗通!” 千年杀威力难挡,一直爆别人从未被爆过的凌恒惨叫惊天动地;阿毛趁机挣脱凌恒的魔爪,两条后蹄高高抬起,使劲这么一踹,凌恒重心不稳往后倒去。偏偏后面站着的是齐光和刘苏,两个人非常有默契的往旁边一闪,于是,大名鼎鼎的凌北都,就这么掉入了春日散发这阿毛排泄物气味的湖水中。 “主人!” “公子!” 凌府下人才从这场好戏中清醒过来,有叫的有跳的甚至还有吓晕的,闹成一团。太没有素质以及团体精神了,刘苏实在看不过去,默默的拉着齐光和春兰往后退,趁乱退出了圈子,扭头一看,少了管教的阿毛正在牡丹花圃里大肆用餐,她连忙冲过去将它往外拉。 “公子,是,是我把凌公子弄,弄到水里了吗?”春兰头脑中那不属于他的少年热血温度降了下来,忽然意识到自己做了些什么好事,对凌恒的恐惧一下子涌上心头,拽着刘苏的衣服瑟瑟发抖。 刘苏拍拍他的头:“师兄,你把阿毛带去你的院子;春兰,你跟我走,今天晚上就住在我那里。” “这怎么可以!”齐光顿时跳了起来,“把阿毛养在春兰的屋子,我跟你睡。” “不行,公子想要我陪他!”春兰自觉是胜利者,得意洋洋,“我会捶背,会守夜,会伺候人,你会哪样啊?” 齐光看着面前一脸“会暖床求包养”的无耻小受恨得牙痒痒,可他又自认无法做出如此没下限的表情,只好露出招牌笑容:“小苏,你说了算,我可是从来都不会强迫你的。” 不好,师兄的s模式即将开启!刘苏立刻识时务的做了决定:“再不走就来不及了,统统去我的房间!” 三人一溜烟的就走,而凌家的下人们也开始反应过来,扑通扑通的跳到河里,将凌恒给救了上来。 其实凌恒本身是会水的,只是菊花被爆,前胸被踹,又是大头朝下扎进去的,一下子就咕嘟咕嘟的喝了好几口,下人们救得又稍微晚了那么一点点,等捞上来的时候,他已经呈现半昏迷状态了。 又是一阵兵荒马乱,凌恒吐出了几口污水,终于醒了过来。家人围成一圈,几个美貌少年哭得极具美感,看上去有几分像灵堂。 凌恒左右看了看,惹祸三人组早就逃之夭夭,珍贵的牡丹苗圃一片狼藉,自己身上滴滴答答全是水,再联想到自己掉下去后喝了那么多,而那头天杀的毛驴曾经在湖边做过某些好事…… “哇!”凌恒再也忍不住,一口吐了出来,本来花香四溢的园子顿时弥漫了一股酸臭的味道,熏得他自己都有些难受,越吐越厉害,终于连胆汁都吐了出来。 都是那个臭小子的不好!凌恒嘴里泛着苦味,五脏六腑如同翻江倒海一般,更重要的是菊花还隐隐作痛。 “该死的黄皮脸!”休息了半响后,凌恒才恨恨的开了口。之前他还打算要分开齐光和刘苏两个,现在他却不这么想了。 那臭小子让他受了这么大的屈辱,他一定要千倍百倍的还回去!这小子虽然脸黄了些,长得还是相当好看的,不然也不会让齐公子这么死心塌地。凌恒决定了,他一定要让那臭小子雌伏在自己身下,对自己死心塌地,到时候,他再慢慢的往死里虐他! 脑补了一阵那个黄脸小子剥光了浪/叫着哀求自己的画面,凌恒这才觉得解气,习惯性的摸了摸下巴,忽然又想起自己喝了加料湖水的这个事实…… “呕——” “公子!” “主人!” “唉,凌府的花园,今天可真是热闹啊。”刘苏站在客房前,远远的眺望着那处灯火通明的地方,诗意状,“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早就跟你说,让你多读些书,你就是不听。”齐光在她脑袋上轻轻拍了一巴掌,“那里是灯火辉煌,跟灯火阑珊完全没有关系。” 我哪里知道这么多嘛。做为一个穿越前理科穿越后学医的妹子,刘苏表示能拽这么一句两句文出来已经非常了不起了。春兰却是兴致勃勃的凑过来:“公子公子,我会读书也会作诗,还会弹琴下棋画画,如果公子要学我可以教你。” 纳尼?空调君你如此多才多艺?面对自己在才艺方面完全不如春兰小受的事实,刘苏那颗小心肝破碎了:“你,给我打地铺。” “那我呢?”齐光心情很好,“小时候我们经常一个床上睡的。” “你也打地铺。”刘苏咬牙切齿的下了命令:这年头的男人,怎么一个比一个皮厚啊! 直到第二天早晨,刘苏才发现,真正皮厚的人应该是面前这位。 照理说,昨天出了那么大的丑,今天应该躲在被窝里遮羞才是,这么大摇大摆的出来就算了,还穿得如此风骚,难道每个渣男都有一张厚度堪比钢板的面皮? “凌公子……”勤快的给自家公子打洗脸水的春兰跟见了鬼一样,一溜烟跑回屋子,躲在门背后。 嗯,看来是知道自己做了错事了。凌恒对他的反应表示满意。 “凌公子早。”这么彬彬有礼的自然是齐光,凌恒也很有礼貌的打了个招呼。 “哟,小北都!这么一大早有什么事吗?” 凌恒嘴角抽了抽:不用问,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绝对就是那个臭小子了!他强忍下心头的不快:“刘公子,不知昨夜歇息得可好?”说着,还一脸春/意荡漾的瞄了瞄齐光,再瞄瞄刘苏的小身板,一脸“做为小受你有没有腰酸背痛啊有腰酸背痛就要多休息啊”的猥琐状。 刘苏微微一笑,脸一红:“凌公子真会开玩笑。不过话说回来,师兄,你昨夜累坏了,也不多休息一下。” 齐光立刻心有灵犀的扭脸做娇羞状:“师弟,你真是的!”然后一跺脚,潇洒进屋。 咦?神马情况?凌恒被雷劈了一般的呆在那里,刘苏还很好心的解释:“师兄的身体其实很好的,只是,昨天晚上我太过兴奋,折腾了他许久,一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才换成春兰,结果他们两个都没有睡好。” 夜御两男......双/飞……齐公子是受……黄皮小矮子是攻…… 凌恒被这红果果的现实给吓得不轻。他一直认为心上人是上面的那个啊,还一直想着怎么劝服心上人换个方位啊,肿么可以这样!心上人的菊花肿么可以被这个小矮子采去,这还有没有天理了嘤嘤嘤嘤~~~ 这样就碎成渣渣了?刘苏很欢乐的在石化某人面前挥挥手:“喂,小北都,喂,醒醒……” 凌恒从打击中慢慢回复过来,心里自我安慰着“没关系心上人是受就是受吧还省了自己的一道工序”,挤出一丝笑:“其实,我是有事找刘公子你的。” “何事?” “之前,有人送过一副画像给我,想请我帮忙寻找画中人,我找了许久都没有消息。昨天我仔细一看刘公子,忽然发现你的五官和画中人极为相似,因此,想要跟你确认一下。刘公子如果有空的话,可否跟我去书房,和那画像比较一番?” 小北都,说谎都不打草稿,果然强悍。刘苏刚想拒绝,就见凌恒身边带着的几个大汉悄悄的围了过来,便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好啊。我从小无父无母,也想知道自己的身世。” 门后的春兰急得不行,又不敢冲过去,对着齐光叫道:“快,公子要被带走了!” “不要紧,小苏自己会处理。”齐光早就看到刘苏离开的时候,在院门上扶了一把,心里有数,也不着急,反而安慰起春兰来,“放心,你家公子很强悍的,一般人动不了她。” “可是,那是凌公子啊……”在春兰的眼中,凌恒并不在一般人这个范畴,不,根本算不上是人。 “十个凌公子也不怕。”齐光伸了个懒腰,“反正师弟给我留记号了,过一会儿我们便去找她,看你的凌公子到底会被师弟收拾成什么样。” 凌恒把刘苏带去了一个看上去是会客室的地方。一进大门,刘苏便嗅到了一股幽香。凌恒道:“刘公子稍等片刻,我去取一下那个画轴就来。”说着,又让下人端了一杯茶和几碟点心过来。 合/欢香呀,凌北都不是应该对师兄下这个药的吗,这玩的哪一出啊?刘苏喝了一口茶水,叹了口气:凌北都被人骗了,茶里的春/药制作得不行,入口居然还有一丝丝的涩味,如果换她来做,定然会做得更加完美,保证无色无味,谁都尝不出来。 不知道点心里有没有加料。她拿起一块酥饼嗅了嗅,发现点心居然是正常的,于是欢快的吃了起来。想来凌恒是认为,合/欢香加春/药就是万能了的吧,唉,没有常识的人真可怕,刘苏摇摇头,继续往第二碟点心进攻。 大约一盏茶的时间,便有人进来将刘苏带到后面的一个小房间。合/欢香的味道更浓了,刘苏偷偷的憋了一口气,将脸憋红,然后将门推开。 门里一片淫/靡。床上地上都是光溜溜的人,有男有女,而凌恒则是斜倚在榻上,一个少年跪在他面前嘴里不停的吞吐。见到刘苏脸上挂着红晕,脚步不稳的样子,凌恒很是满意,从少年嘴中将某样东西抽了出来,邪魅一笑:“怎么样,小苏,喜欢你所看到的吗?” 哪个允许你喊我小苏了?刘苏走近两步,手指一弹,就见凌恒的那样东西从雄赳赳气昂昂的状态慢慢萎缩变小,到最后居然变成了蚕豆大小,可怜巴巴的颤抖着。 刘苏满意的点点头,甜甜一笑:“怎么样,小北都,喜欢你所看到的吗?”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收到站短,说我的文第十三章有需要和谐的内容,我找来找去找来找去,都觉得清水得不能再清水了呀,最后想,是不是问题出在“爆/菊”这两个字上呢? 嗯,这一章貌似有真的不和谐物啊,只好隐晦了,不过我相信亲们都懂的! p.s. 每次看到小说里男人问女人“喜欢你所看到的吗”我就想让他各种萎,现在终于做到了,握拳! 第16章 厚脸皮什么的,最讨厌了 刘苏拍了拍手,凌北都石化中…… 刘苏潇洒的走到香炉边,凌北都石化中…… 刘苏一把药粉撒进香炉,清香四溢,凌北都依旧石化中…… 合/欢香的味道渐渐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沁人心脾的凉凉的味道,屋里众人慢慢从药性中清醒,集体傻傻的看着某个以老大的姿势站在屋子中间衣冠整齐的小个子。 “统统给我穿衣服,该干嘛干嘛去!”刘苏手一挥,心里如同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 姐还没有嫁人呢,姐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呢,被逼着看这种限制级片子,会长针眼的!另外,那个小姑娘的胸为什么这么大啊,起码d cup有木有,你让姐这个b杯的情何以堪情何以堪~~ 一堆少年少女纷纷披上衣服,怯生生的看一眼他们的主人凌恒,然后同时看到了主人的那颗惨不忍睹的小豆豆,目瞪口呆。 “都给我出去!”刘苏低喝,“不然我把你们每个人都变成这样!”这些熊孩子们干嘛呢,还不趁着在某人石化状态中逃跑,等着被怒火波及吗? “是!”少年少女们被面前凶神恶煞的刘苏吓到了,一个个小脸惨白,夺路而逃。 这样才对嘛,刘苏见屋里只剩下她和凌恒两个人了,便很好心的拿了件衣服把小豆豆盖上,笑眯眯的开口:“人都走了,别装了。” “姓刘的,我杀了你!” 凌恒其实早就清醒了,只是在这种情况下还要面对一屋子自己的后院,还不如让他再去死一死来得方便点——他毕竟只是个有点权势的商人,还干不出杀光后院来灭口的事。所以,他选择了最方便的方法:装傻。至于剩下的事,以后再解决吧,他还是对自家后院的控制力很有信心的。 而后院们一离开,凌恒便跳了起来,伸手去抓刘苏的喉咙,大吼大叫:“掐死你掐死你!” “呀,看到了!”刘苏根本不躲不闪,反而一指某人的胯/下。 凌恒赶紧将衣服拢住,大声咆哮:“你给我转过去,不许看!” “切,刚才还问我喜不喜欢我所看到的,怎么一下子就小气得不行了?”刘苏嘴里嘟嘟囔囔着,却也乖乖的转过了身。 凌恒将裤子整理好,见刘苏还是背对着他,怒从心起,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缓缓的往她背心扎去。 “她全身都是毒,我劝你还是住手的好。” 懒洋洋的声音传来,齐光慢悠悠的踱过来,顺便敲一□边春兰的脑袋:“我说过小苏不会有事,你却不信。” “公子——”春兰眼泪汪汪,两个字喊得九曲十八弯,直直的往刘苏怀里扑,齐光一把扯住他的衣领,咬牙切齿:“你想干嘛?” 被这么一搅合,凌恒讪讪的将匕首收好,春兰一下子蹿到刘苏身边打小报告:“公子公子,我刚才看到凌公子要拿刀子戳你呢。” “那就戳呗。”刘苏完全不以为意,转身上下打量了一番凌恒,笑嘻嘻的。 凌恒被她看得毛骨悚然,往后退了两步,随即又咬牙道:“光天化日之下你要干什么?这里是凌府,不容你放肆!” “我就放肆了你能怎样?”刘苏上前,一把将他推倒在椅子上,捏住他的下巴,眯起眼睛,“我的衣服呢,在不同的地方总是放着不同的毒的,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记不清楚。你的匕首若是划破了一点点,那后果我也就不好说了。说不定会让你全身腐烂,说不定会让你痛不欲生,不过也有可能会让你的小豆豆恢复原状,要不要试试?” “你,你,你这个恶毒之人!”在绝对的武力值差距面前,凌恒认命的往后缩了缩,然后色厉内荏的喝道,“快给我解药,不然我杀了你!” “呀,解药什么的我没有呢。”刘苏直起身子,挽过齐光的手臂,“解药只有师兄才有。我们一直是这样的,我负责下毒,他负责解毒。对了,好心跟你说一声,这个毒要用到一些很珍贵的药材,我自己是买不起这么多的,都是从你的药材库中拿的,谢谢你了。” 凌恒死死的盯着刘苏,似乎想把她盯出个洞来,刘苏皮厚,可齐光却不乐意了,挡在他们中间,微笑:“不知凌公子身中何毒,在下才好配置解药。” 呃,凌恒顿时说不出话来:那种地方的毒,要他怎么在心上人面前开口啊!他再度将怨恨的眼神看向始作俑者:毒,太阴毒了! 刘苏望天,跟她无关。齐光伸手搭上了凌恒的脉搏,探了一阵后,嘴角微微一抽:“师弟,你怎么会做出这种药来?” “能解吗?”凌恒也不管丢不丢人了,忙忙的发问。 “解倒是能解,只是需要点时间。”齐光此言一出,凌恒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刘苏咳嗽一声:“凌公子,如果你不用合/欢香和春/药对付我,我也定然不会用这种药来对付你,这一点,我们扯平。师兄帮你解毒,算是你欠了他的,我也就几点要求,你若是答应,我便让师兄现在给你配解药,若是你不答应呢,我也不为难,只是这个毒若是长时间不解,你的小豆豆可是永远都不会起床了。” 威胁,红果果的威胁!凌恒咬牙道:“你以为,凭你们几人可以逃得出我的手心吗?” “你以为,凭你的凌府便能把我们给困住吗?”刘苏昂起头,反唇相讥。 面前的人还是这样的黄黄的面皮,还是这样矮矮的个子,可话语中却透出一股骄傲,好似不管什么事都不会把他击垮一般。 凌恒只觉得心脏忽然漏跳了一拍:那张讨厌的黄脸似乎也不是那么难看——不对不对,一定是这个臭小子又给自己下了另外一种奇怪的药!凌恒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努力把自己的理智找了回来,沉声道:“你有什么条件?” “等你的毒一解,我们便离开凌府,而你不得再有任何纠缠!”凌府她已经玩腻了,渣男都快被她玩坏了,她还需要去找天下第一小受呢,她很忙的。 他们要,走吗?凌恒发现,自己好像很是不舍,而不舍的对象,除了和表弟几乎一模一样的齐公子外,居然还有这个小矮子。 “好,我答应你。”齐公子除了长相以外,其实和表弟完全不同;而这个小矮子太过危险,浑身带毒。 “成交!”刘苏伸出手,和凌恒轻轻一击掌,再对齐光一点头,“师兄,交给你了。” “好,没问题。”齐光笑得眉眼弯弯,终于轮到他了:敢对师弟用春/药,自己下手是要狠点药狠点还是要狠点呢? 凌恒被运回了房间,顺便处理了一些杂事,并对后院下了死命令,严格禁止小豆豆事件外泄,然后才认真的接受治疗。 齐光拿出几枚银针,毫不留情的往穴位上刺了下去,本来在一旁围观的春兰不由自主的抖了抖,一溜小跑到了外屋,拿起桌上的茶杯咕嘟嘟的灌了一杯水下去,拍拍胸脯,对吃点心看书的刘苏叹道:“齐师兄一定用了十成力,凌公子疼得整张脸都扭曲了。” “这才是师兄的为人。”刘苏拿起一块点心,顺手往春兰嘴里一塞,“我不是说了吗,小北都对我用了春/药什么的,当时你有没有注意到师兄的表情,啧啧啧,笑得那个阴气四溢啊。” “所以,凌公子惨了,对不对?”春兰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脸上全是幸灾乐祸。 “嗯,我怀疑一会儿的药方里,师兄会加上两斤黄连。” 齐光用了平常三倍的时间来扎针,然后洗手到了外屋写药方。春兰好奇的探过头去看,忽然笑起来:“公子,没有黄连耶!” 咦?这不科学啊。刘苏抢过方子仔细看了一遍,叹了口气,捂脸:师兄比她想象的狠多了。 由于他们要给自己解毒,凌恒依旧很大方的提供优渥的生活。刘苏洗漱完后,满意的裹在香喷喷的被子里滚来滚去,准备睡一个好觉,却听到传来一阵阵敲门声。 “师弟,是我。” 刘苏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开门:“大晚上的,有什么事吗?” 由于洗过了脸,她原本白嫩的肌肤露了出来,烛光下越发的晶莹剔透,而她裹胸的布条也除掉了,身材显得十分的玲珑。 齐光闪身进来,反手将门关上,不知为何,他不愿意师弟的这副模样被任何人看见。 刘苏有些不解:“师兄,你找我到底什么事啊。” “那个,凌恒给你下春/药,可,可有对你不轨?”齐光迟疑片刻,将心头的问题说了出来。 “你也太小看我了吧,小北都才不是我的对手。” “可是,你的那个毒,应该要直接下到人身上才能有次效果。现在告诉我,你是怎么直接把毒下到他的那个部位的。” “他,他……”饶是刘苏皮再厚,也不好意思直接说出自己把一屋子人都看光光了的事实。 齐光将她的一缕发丝绕在手指上,低声道:“我有给你报仇呢。” “小心眼。小北都惨透了。”刘苏想起那张方子,虽然没有黄连,却有一些和毒药相冲的药,用了以后,凌恒的小小北都站起来是没有问题,只是一辈子都不要想持久了…… “我说了,是在给你报仇。”齐光慢慢的将刘苏拢在怀中,“师弟,他的身体和我的比起来,哪个更好看?” 不要离我这么近啊喂!刘苏的脸唰的红了,想要往后退,腰上却被箍得紧紧的。 “小苏,”齐光的气息缓缓拂过她的耳垂,“告诉我啊?” “我,我又没有看光过你……”刘苏话一出口,就连掐死自己的心都有了。 果然,某个皮厚的笑了起来:“没有关系,你现在就可以看。” “我,我会对你下药的!” “没关系,我会解。” “我,我会戳你眼睛,掐你喉咙的!” “没关系,我力气比你大。” 这,这是什么情况?谁能告诉她,面对某个明显图谋不轨的青壮年男子,她该怎么破?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我又收到了站内短信,说我上一章有需要和谐的东西,不然会被锁定,我找啊找找啊找,依旧木有找到啊!这么隐晦的描写都不行吗?jj要不要纯洁到这种地步啊! 第17章 纯情恋爱什么的,最讨厌了 月黑风高夜,jq四溢天。 齐光的胳膊越来越用力,身体的温度越来越高,呼吸也越来越急促,仿佛要把怀里的人揉进身体里一般。 刘苏伸手,揽住他的腰,低声道:“师兄,你会对我好吗?” “傻孩子,”齐光的声音有些沙哑,“我对你如何,你还不清楚吗?” 清楚,但是,不相信。刘苏将头埋进他的怀里,嘴角露出一个嘲讽的笑。 师兄对她很好,她知道。可是,那是建立在师兄认为她是男孩子的基础上的,而明白她是女儿身后,她的身边多了个春兰,一直在与他争。 有人争夺的便是最好的,这是人的劣根性,所以,师兄才会对她这么一如既往的好下去。如果以后,她真的只和师兄在一起的话,会怎么办? 她遇到过渣男,她前世的父亲虽然没有像其他老板那般包二奶三奶但也会在外面逢场作戏,她现在的这个世界规则太过诡异……她承认,她害怕。她不敢相信任何一个人,包括和自己朝夕相处了这么多年的师兄。 现在师兄可以毫不犹豫的答应一辈子只对她一个人好,那等十年二十年后,她容貌老去青春不在,面对世人不理解的眼神和嘲讽,师兄会怎么办,依旧不变还是另外去寻找美少年? 她不敢赌。 “小苏。”怀中人发端的清香让齐光越发的没有了理智,偏偏他又只是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伙子,不但没有真枪实弹的经验,就连理论都不完善,只能凭借本能将手臂越收越紧。 “师兄,”刘苏低低唤了一声,忽然一拳砸到他小腹处,“你要把我勒死了!” 齐光哪里能料到在这种甜言蜜意中会有人说动手就动手的,一下子后退几步,被脚踏一绊,捂着肚子跌坐在床上。 “师师弟,我哪里做错了吗?” 刘苏眯了眯眼睛,扶住他的肩膀:“我记得,你说过你情愿在下面的,对吧?” 男人好像可以在上面也可以在下面,女人也是一样吗?情场初哥齐光表示完全不明白,不过他是真的说过这个话,便很老实的点点头。 “那么,你就要乖乖的听话,我要是不许你乱来的话,你就不可以动。”刘苏看着他的眼睛,很认真的说道。 “好,”齐光果然乖乖的听话,往床上一躺,“你可以对我乱来,我在下面。” 师兄你还要不要点脸啊!刘苏狞笑,一个翻身压在他身上:“师兄,那我可就要放肆了。” 师弟好香,好软。齐光一愣神,只觉得幸福不已。他有给不少人看过病,一个个都是硬邦邦的,还是师弟好。嗯,师弟是女人,是不是说明其实女人比男人要好呢? 齐光这里胡思乱想着,忽然只觉得百会穴上一麻,立刻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刘苏将袖中滑出的银针收好,笑道:“师兄,虽然技巧不如你,我也是会银针探穴的。而且,是你让我乱来的哦。” 第二天一早,齐光揉了揉依旧有些酸涨的脑袋,一扭头,发现刘苏在镜前梳头,不觉迟疑了一下,刚想说话,就听到门口传来春兰欢快的声音:“公子公子,你起床了吗,我送洗脸水来了。” 房门吱呀一声打开,春兰捧着一盆水开开心心的进来:“公子,我今天可以去找丹青吗,以前我在凌府的时候他很照顾我的。我本来还想说服他跟我们一起走,可惜他心里头只有凌公子一个人,怎么都不答应。啊呀,你怎么会在这里!” “哐啷!”春兰手里的盆落到地上,刘苏往旁边一跳,还是被水溅到了身上。 齐光倒是很开心春兰的反应,从袖子里掏出帕子俯下/身子来给刘苏擦水:“湿衣服穿着会着凉,要不还是换一件?” 这么亲密,当我是死人啊!春兰一咬牙,扑到刘苏面前,抬起一张楚楚可怜的小脸:“公子,你是不要我了吗?春兰不会让公子为难的,公子若是不想要我,就让我自挂东南枝吧,嘤嘤嘤~~~” “不用你自挂,我可以把你挂上去。”齐光抓住他的衣领,顺手拎了起来。 “你们两个,给我适可而止一点!” 刘苏只觉得脑门上一个硕大的井字在暴跳:争宠这件事很好玩吗,怎么这两个每次都能玩得这么上瘾? “你,你还学会自挂东南枝了,长出息了啊!”刘苏一手叉腰,一手拧着春兰的耳朵,“说,这种胡言乱语,跟谁学的?” “疼疼疼,”春兰护着耳朵叫喊着,“还不是公子经常说什么自挂东南枝的,我才学会的,疼疼疼……” 刘苏被气乐了,只好蛮不讲理:“这种话,我能说,你不能说,听见没?” “公子好生蛮横。”春兰小声嘀咕。 “再说一遍?”刘苏口气很危险。 “是,听见了!”春兰立刻精神百倍的立正回答。 齐光正准备幸灾乐祸一下,刘苏的一根手指已经戳到了他的胸口:“还有你。大半夜的不睡觉跑到我这里来,占了我的床,害我一晚上只能睡在床角上,还好意思笑!” “啊呀,那是不是累到了?我给你揉揉。”齐光哪里像春兰那样好对付,嬉皮笑脸的凑过来。 “我也要给公子揉!” “都给我老实点!” 门外不远的地方,凌恒拄着拐杖站着,脸上不悲不喜。春兰意图拐带丹青走的事他很清楚,想起那些话,心里很是不舒服。 ——“我家公子可好了,又能干,又体贴。你若是跟着我走了,保证他也会像对待我一般对你。” ——“我不信。世上怎会有人比主人更好?” ——“真的。我家公子比凌公子强上一万倍。在凌公子眼里,你我都只是玩物,可在我家公子眼里,我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人。第一次有人问我我想要做什么,我喜欢做什么,而不是赏这个赐那个,我还是生平第一次知道,我可以不靠着赏赐活着。所以,丹青,不要在这里了,凌公子心里的只有他的表弟,你一个活人,是争不过死人的。” ——“主人对我很好……” ——“啊呀,你怎么听不进人劝呢?” 当下人把这两个人说的话禀报给他知道的时候,凌恒气愤得摔了一整套茶杯。这些小厮都是他天南地北做生意的时候从小倌馆里买来的,本来就是玩物,怎么还把自己看得金贵起来? 可现在,他亲眼看到这三人相处的情况,却有些迟疑了。春兰在他院子里许久,一开始也是得了他一段时间的宠的,可他从来没有见过春兰这般没大没小跳脱的模样。或者,这个小矮子确实有比自己强的一面? 呸呸呸,一定是又被那小子下药了。凌恒一扭头走开:本大爷英俊潇洒,相貌堂堂,家财万贯,不管从哪里看来,都比那臭小子好得多! 几日后,一行三人走出了北都的城门。刘苏看了眼不多的几个包裹,撇撇嘴:“小北都还真是小气,一屋子金银财宝,都不给点我们。师兄,你好没有魅力。” “你的意思,是让我去帮你要?”齐光摸了摸她的脑袋,“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跟他的什么表弟根本是两个人。” “有得利用的时候就要利用,唉,白长了这么张俊俏的脸。” “咦,小苏也觉得我俊俏了吗?”齐光摸摸脸,顿时心花怒放。 按照常理,这个时候春兰是要反驳他一句的,可现在的春兰异常高兴,原因很简单,凌恒派人去把他的奴籍给消了。 “公子公子,要不要我也签一张卖身契给你?”他想送一张卖身契给刘苏已经很久了,只是不清楚自己在凌府的奴籍是否还在,便一直没有开口。 刘苏一顿,就她身下的阿毛似乎蹄子都绊了一下:“你这是干嘛,做个自由人多好。”上赶着为奴为婢的人,她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那样,我便是公子的人了嘛……”春兰小心翼翼的说道,“要不然,齐师兄因为吃醋,仗着公子的宠爱对我大肆打压,甚至还对我下药,最后我就因为无依无靠在公子的后院憔悴而死!” 这种典型的宅斗情节是谁教给你的啊,以及谁让你自动把师兄给代入正妻的角色啊!刘苏满头黑线。春兰却似乎编故事上了瘾,兴致勃勃的继续:“或者,公子会把我遗忘在一个角落。等我老了以后,公子忽然发现原来还有一个小春兰在痴痴的守望着你,然后公子就会浪子回头,替我惩治了万恶的齐师兄,陪我度过生命中最后的一刻。” 小空调你确定你不是做编剧的料?身为薄情公子的刘苏以及被定位为后院霸主的齐光嘴角抽搐着对视一眼,决定不要打断这个孩子纯真的想象。于是春兰开心的唠唠叨叨:“对了对了,一定还要有其他少年。齐师兄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会拉拢某个美貌少年,然后对我拼命打压。那名少年必须要嘴尖牙利,每次都把我说得无言以对,只能整日以泪洗面。公子忙着行医,对后宅的事情没有时间过问,就被齐师兄瞒在鼓里。啊,想到以后会过这种日子,我还不如死了好。” “我还不如死了好!” 春兰编故事编得兴高采烈,两个听众嘴角抽搐着捧场,就听一声凄厉的大喝,顿时把三人从天马行空的宅斗中拉了出来。 只见前方一个不大的宅子,门前围了一群人,而人群中间似乎有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跌坐在地上,大声的哭喊。 这大白天的,闹的哪一出?宅斗失败吗?刘苏回头看看春兰:难道这孩子有一张天生的乌鸦嘴么? 作者有话要说: 对苏苏来说,在这种世界里谈恋爱是件好没有安全感的事情,所以,师兄还需努力啊 第18章 面对真相什么的,最讨厌了 春兰一向喜欢看热闹,当即从小毛驴身上跳了下来,仗着个子小一溜烟的钻了进去,没有多久便又钻了出来,满脸知晓内情的满足感。 “公子公子,你可想知道是怎么回事?” 春兰神秘兮兮的凑过来,一脸“我好想八卦啊公子你快问我啊问我啊”的表情,刘苏坏心眼的一笑:“啊,我一点都不想知道,你不用说了。” “公子你怎么可以这样!”春兰恨不得面前有面墙可以让他挠一挠,“不行,我一定要说出来!” 原来,这女子姓何,是家中的独生女,家里也有这么几十亩地,因此就招了个男人回来。后来的事情一如既往的狗血,何家长辈去世后,那男人就慢慢的掌握了家中大权,不能免俗的和大家一样,纳了个男人回来,之后何姑娘的日子就凄惨了。世情如此,所有人对她丈夫宠爱另一个男人都表示再正常不过,只要她不愁吃不愁穿就行了。可是,在后宅中,一个女人得不到丈夫的宠爱,身边还有个“真爱”的夫侍虎视眈眈,何姑娘的日子可想而知。后来,何姑娘生了个女儿,更加让她的生活雪上加霜。 现在的情况,就是何姑娘的女儿病了,可男人却认为这是个赔钱货,坚持不肯请大夫。对绝大多数做了母亲的女人来说,孩子就是自己的命,何姑娘也不例外。她一反柔弱听话的常态,强硬的要求男人给女儿治病,甚至不惜颜面,闹到家门口,以死相逼。 “喏,那就是何姑娘的丈夫,姓季,何家现在已经变成了季家了。”春兰指了指人群中的某个男人,“何姑娘又不是不能再生,拿了人家的钱还把人家赶出家门,真是过分。” 此时,就听何姑娘大叫道:“季渊,你另纳夫侍我不管,只是你为何要眼睁睁的看着女儿走上绝路!” “你一个女子,本来就是只能用作生子的。现在你连这个都做不到,难道还要我为这个赔钱货费心不成?”季渊根本就不掩饰自己对面前母女两个的厌恶。而他身边一个清秀的少年则是轻声道:“夫君,姐姐也不是有心的,我们就给小丫找个大夫吧。” 奸夫淫夫。刘苏冷冷的看着,咬了咬下嘴唇。 倒是有几个街坊上前相劝,无非就是“女人嫁人了就该全身心为丈夫着想,还是回去吧”“好好过日子,给小丫找个大夫,再生个儿子出来不就行了”之流。忽然有人一指刘苏这边:“快看,这不是有个现成的大夫嘛,快请来呀!” 刘苏看看绑在阿毛脑袋上的“妙手回春”幌子,刚想过去,就见何姑娘抱着孩子疯一般的冲过来,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泣道:“神医,神医还请救救我的孩子!” 几人赶紧从毛驴上下来,齐光上前一步去将她扶起,刚准备给孩子诊脉,那个季渊却斜刺里过来抓住他的手,横挑鼻子竖挑眼:“你这个小白脸,要对我的女人做什么?” “看病啊。”齐光觉得这个人的逻辑实在理解无能。对何姑娘这么不屑一顾的样子,又不许其他男人碰他,这人是有病还是有病啊? 做为一个入赘的男人,季渊本身长得还是不错的,无奈和温润俊雅的齐光一比就成了渣渣,因此满是敌意,死活不让齐光给自己的女儿看病。刘苏无奈:“还是我来吧。” 她这个黄脸蛋的小矮子自然不会引起男人的敌视,她探了探孩子的脉搏,再摸摸她的额头,看看她的舌苔,怒了。 这孩子只是一般的着凉发烧而已,如果及时医治,几天功夫就会好,偏偏拖了这么长时间,再下去孩子会傻的。对孩子的父亲来说,难道防着男人比孩子的命更重要吗? 刘苏冷静的让围观人群散开,去到何家门房里开了药方,然后看着喜极而泣的何姑娘,问道:“你今天闹了这么一场,以后准备怎么过?” 何姑娘一愣,老老实实的回答:“好好的带小丫,然后,然后……” “早日和你夫君生个儿子?”看着她有些微红的脸,刘苏顿时明了,一股深深的悲哀从她的心头涌出。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女人。明知自己过得不好,明知自己的夫君狗/屁不如,还要死心塌地的跟着他,为他生儿育女,然后再把儿子当做自己下半辈子的寄托。 纵然何姑娘比其他女人能闹一些,可刘苏看得清楚,刚才季渊挡着齐光的时候,何姑娘的脸上还是写着惊喜的。一个男人无聊的占有欲都成为了女人欣喜的由来,在这个世界,女人还可以再单蠢一点吗? “我以为你会给那个姓季的男人下药的。” 走在路上,刘苏的心情明显不对,齐光有些不放心。 “下药又能怎么样。何姑娘自己想和这个男人白头偕老,不是别人能够左右的。”她确实是给了药,不过是给何姑娘的,骗她说是生儿子的药,让她给季渊吃。其实是催情药,希望何姑娘能够把那个男人留得久一点吧,“日”久生情这四个字,不单单对女人,对男人也很有效的。 春兰还是不解,睁大了眼睛问道:“女子的使命不就是生子吗?之前凌府也有不少丫鬟想要爬凌公子的床,为的就是生下个一儿半子的,好有个依靠。” 春兰,你完了。深知内情的齐光很自觉的靠后,让春兰赶上来并排顺便挨骂。 “你也是这么想的吗?那之前的谷小姐你怎么看?” 春兰老老实实的回答自家公子的问题:“谷小姐那是极少数,这种私德有亏的女人,若不是因为有朝中当官的亲戚,定是会被拉去浸猪笼的。其实何姑娘还算好的了,之前凌公子有一个生意上的朋友,家里的小妾生了个儿子,便留子去母,那儿子抱给了正房去养。” 刘苏板起脸,半天没有说话。一直以来,她活得太过肆意,所以根本没有看到底层女人们的那些辛苦。 “公子,我有说错什么吗?”春兰有些惴惴不安,齐光伸手拉住了他,摇了摇头。这种时候,还是让师弟静一静比较好。 三人默默的赶路,谁都没有发现,在身后不远处,有一个青色的影子一闪而过。 刘苏本不是个小心眼的人,可这件事情给她打击颇大,一直到第二天中午才缓过来。看着师兄和春兰两张关心的脸,她忽然间笑了起来,觉得自己钻了牛角尖:“行了,都别这么看着我,我又没有什么事的。我们抓紧赶路,到前面那个镇子里歇歇脚,顺便吃点好吃的。” 春兰第一个举双手赞成。他把刘苏心情低落的帐全部算在了自己身上,觉得一定是自己不知何时口不择言伤到了公子的心。 由于刘苏表示要奢侈一把,几人难得的进入了一家生意不错看上去也不便宜的酒楼。正值中午吃饭的时间,客人不少。他们当然不可能去楼上的雅座,而是在楼下找了个干净的位置坐下,要了几个看上去性价比比较高的菜,正吃得开心的时候,忽然眼前一暗,一个青色的影子站在他们面前。 “请问,这个座位有人吗?” 几人一抬头,见是一个道姑打扮的女子。他们对出家人还是有一丝尊敬的,春兰笑道:“没人,这位师傅可以把凳子搬走。” 那道姑却笑了一下,直接坐下来:“那么贫道和你们拼桌,应该也没有关系吧?” 这人,得寸进尺。刘苏和齐光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厌恶和警觉。这个时候说话的一直是最纯洁的春兰同学,他倒是很无所谓的点头:“好啊,道长坐就是。”然后,他还很殷勤的将属于他们的菜往一块并并拢,特意空出一块地方来,扬起天真的小脸:“道长一个人,应该也不会点太多菜,这么大应该够了吧?” 小空调good job!刘苏暗地里竖了个大拇指,如果是个化缘的道士,早就会羞愧而走了吧?不想那道姑明显是个有钱人,喊来小二,眼都不眨的点了一大堆顶级的菜肴,神马鹅掌鸭信,汉川荷月,怀抱鲤鱼,掌中宝,鱼翅羹等等,还有相对应的凉菜甜点,上好的陈酿,一张桌子哪里放得下,小二又拖了一张过来,还挤得满满当当的。 这个道姑如果是好心眼她就把名字倒过来写!刘苏看一眼自己面前那可怜的一盘炒肉丝,一盘烩肚片,一份荷叶鸡还有一大碗炒饭,一挥手:“吃完了吗?撤。” 两个被管得很习惯的男人立刻拿行李,叫来小二结账。那道姑见他们要走,连忙开口叫道:“等等等等,反正我这里这么多菜也吃不了,你们一起嘛。” “无功不受禄,还是道长自己享用吧。”齐光抢在前面开口。他早就看出来,这个道姑自从坐下以后,眼睛就不停的在自己和春兰身上转来转去,偶尔看一眼刘苏的时候,脸上全是嫌弃。不是好人,齐师兄严肃的下了定语。 “欸,别这么说嘛,”那道姑却丝毫不生气,“难得一桌吃饭就是缘分,既然有缘分,何苦这么拒人千里之外,你说对不对啊,那个小姑娘。” 小姑娘?刘苏的耳朵动了动,转身狞笑道:“那么我这个小姑娘告诉你,我们一点缘分都没有!” 小姑娘?!被晴天霹雳霹到的是春兰,他颤抖着伸出一根手指:“公,公子,你,你,你是个小,小姑娘?!” 作者有话要说: 小空调,你终于知道你家公子是个女人了,哈哈 另外,我刚刚修改了13章,jj又说我14章有不道德内容,只好硬着头皮再修改一下了,明天会不会说是第15章不道德啊。。。 第19章 逍遥派什么的,最讨厌了 “小,小姑娘?!”春兰如同被暴风雨摧残过的娇花一般,战战兢兢,满眼的不可思议。 “怎么了,有意见?”刘苏现在没有心情跟这朵小娇花解释,直接一瞪眼。 在她的积威之下,春兰条件反射的立正,大声回道:“没意见!” “没意见就好,我们走。”刘苏依旧一派大姐大的势头,呼啦啦带着两个小弟翩翩然离去,唯留一个道姑看着他们的背影怅然叹息。 直到走出去好远,找了个客栈住下,春兰忽然又反应过来:“公,公子,你,你是个女的!” “行了,这句话你都说了很多遍了,我是个女的。”刘苏也不跟他争,直接命小二打了一盆水上来,洒了些药粉进去,将脸细细的洗干净,又把头发放下来,“仔细看,我就是个女的。” 春兰带着一副受伤的小表情抬起头来,愣了一下,颤巍巍的伸出手指:“你,你,你怎么可以长得这么好看!” 刘苏原本便是眉目精致,除去了那一层黄黄的遮面的药粉后,越发的显得肌肤晶莹,风姿绰约。齐光很不高兴,师弟的这个模样本来只有他一个人看过,怎么能便宜了这个臭小子?于是,他很无耻的仗着身高优势将两人隔开,皮笑肉不笑道:“现在你知道了吧,你的公子是个女的,你要离开的话,我也随你。” “你,你,你果然是个恶毒的正房!”春兰呆了片刻,忽然叫了出声,“我知道了,你就一心想把我赶走,好独占公子!” 喂喂,这是个什么说法?齐光觉得自己有些跟不上春兰的思路。 春兰开始滔滔不绝:“你早就知道公子是女人了对不对?你早就知道公子其实很好看了对不对?所以你就一心想要霸占公子,也不告诉我真相。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公子对谷小姐的事情这么上心了,我也明白公子为什么老想着赚钱了。原来公子想着要自立门户!而你呢,就打算等她恢复女儿身的时候狠狠的打击我,将我给赶走,这样公子的人和钱就都是你一个人的了!齐师兄,你怎么可以这么狠毒!” 这,这又是什么神展开? 还没有等他们反应过来,春兰便一头扑到刘苏身上,抱着她嘤嘤嘤的开哭:“公子,不是,小姐,你可不能娶女人啊!” 你才是小姐,你全家都是小姐!对这个称呼敏感的刘苏先是在心底骂了一句,然后又找到了重点:“谁说我要娶女人的?” “你是女人,当然会娶女人了,呜呜,就算不娶女人你也会娶齐师兄,然后我又会被他给排挤出门,流落街头了,”春兰抱着她的脖子哭得伤心,“公子,不是,小姐,你不可以不要我啊,我很乖很听话的……” “好了好了,我又没有说不要你。”刘苏被他哭得头晕,拍拍他的背,小声的哄着。 他们两人个子差不多,这么搂在一起看上去居然很和谐。齐光在一旁看着,脸色越来越黑,终于忍不住,伸手将春兰拎起来:“你给我适可而止一点!” “什么适可而止!小姐是女孩子,我是男人,我就应该保护她!”春兰似乎一下子有了底气,双手叉腰,“刚才小姐还答应我,不会不要我的,说不定以后她还会娶我呢!” 齐光面色不愉,刘苏抚额:“那个春兰啊,你还是喊我公子吧,听得顺耳些。” “好啊公子,”春兰从善如流的点头,“我也觉得叫你公子顺口多了,你根本不像个女人嘛。” 刘苏嘴角抽搐:“臭小子,我哪里不像个女人了?” 春兰很认真的回答:“凌公子府里有不少女人,我看多了,都是扭扭捏捏的,一个个的冲着凌公子抛媚眼,时不时的还互相吵吵架斗斗嘴,很麻烦的。嗯,就算是女人,还是公子比较好一点。” 你就这么快的接收了我是女人的这个事实吗?刘苏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她以为,小空调会受不了打击,说不定会离开她,毕竟他现在是个自由人了。 “春兰,谢谢你。”不管怎么说,他没有因为这件事而看轻她,这是让她最开心的。 春兰红了小脸:“其实,你是公子也好,小姐也罢,都是救了我的那个人。而且,你不但救了我的命,还教会了我许多东西。春兰喜欢的就是你这个人,一直都不变的。只要你不赶我走就够了。”说完,他便双手捂脸,不胜娇羞的跑了出去,留下屋子里目瞪口呆的两个人。 半响,刘苏才幽幽的开口:“师兄,小空调这一点比你强多了。” 这个臭小子!齐光阴森森的笑:“我哪里不如那个家伙了?你说,我让他改。” 师兄,不带你这么不讲理的。刘苏眼珠一转:“话说,小空调的故事里面,你一直是个反面角色耶,他果然看穿了你的本质。” “他的故事里,你还一直是个负心薄幸的人呢,难道这是你的本质?”齐光一把把她抱到腿上坐好,“听着,喜欢你这种话,我是第一个说的!” “可是,知道我是女人以后,小空调是第一个说的。”刘苏毫不怯场的看着他。 “不行,我才是第一个!”齐光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居然争论这种毫无营养的话题。 刘苏眨眨眼:“你的意思,你果然是正房?放心吧,小空调也是这么认为的,他不会跟你争。” “我哪里有他说的这么恶毒啊!”齐光咬牙,“这家伙尽瞎编故事。不对,你居然真的想娶很多人?” “现在才知道抓重点啊,笨。”刘苏丢一个“无可救药”的眼神给他,自己蹦了下来,“我还要收拾收拾,要是这副模样出去,绝对会给你勾搭许多兄弟姐妹回来。” 晚饭的时候,几人已经恢复了之前的相处模式,春兰开开心心的给刘苏盛了一碗汤:“公子你太瘦了,以前凌公子说过,女人要有料,你多吃点。” 小北都都给这孩子灌输些什么思想啊,刘苏满头黑线。再说,自己只是用布条束着胸而已,不代表她一点料都没有,至少还是b+啊b+,更何况,这玩意儿长这么大有用吗,自己累赘不方便,唯有舒服了男人。 齐光则是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她碗里:“你还在长身体,多吃些蔬菜,不许挑食。” 三人吃得欢快之际,某个熟悉的青色影子再度降临:“真是有缘,又遇上你们了。” 刘苏顿时没了胃口:“我们不熟,而且今天这个店生意清淡,有大把空闲的桌子。” 那道姑却毫不在乎他们的冷淡,自顾自的坐下:“怎么了,小姑娘,还是和这两个男人关系这么好,想要撮合他们吗?” 说着,她看看齐光,再看看春兰,感叹道:“温柔腹黑攻,娇弱妩媚受,果然相配。” 好熟悉的语言,当初妹妹也经常这样“xx攻xx受”的说个不停。刘苏立刻起了戒心,淡淡的看了她一眼,春兰却好奇的歪歪脑袋,他听不懂这人在说些什么,不过公子不喜欢这人,他就不去问。 道姑等了一会儿,见这三人完全没有反应,忍不住又开了口:“我叫做虚月,小姑娘,你叫什么?” “和你无关。”齐光淡淡的开口,“师弟,要不我们把饭菜拿去房间吧,这里有讨厌的人。” 虚月满头黑线,她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的鼎鼎大名这几个人居然从来没有听说过,她重重叹了一口气:“你们,知不知道逍遥派?” “不知道。”春兰丢下三个字后,端着汤颠颠的跟在刘苏和齐光身后,“我们去公子的房间吃饭吧。” 刘苏:“不行,去你的房间吃,饭菜味道大。” 春兰:“我也觉得味道大,要不去齐师兄的房间吃?” 齐光:“你再说一遍试试?” 春兰:“好吧好吧,就去我那里吧。齐师兄果然霸道讨厌。” 又,又走了?虚月第二次被抛下,一时间完全回不过神。 乡下人,连逍遥派的大名都不知道,哼!虚月气愤的坐下。之前在何姑娘那里,她无意间发现刘苏掏出的针灸包外面有一个熟悉的标志,和他们逍遥派的很像,这才上了心。这些年,逍遥派日益败落,弟子四散,她这次出山主要也是想找些有潜力的孩子,顺便探访一下之前的那些门人,没有想到,却被这几个乡下人一再冷落。 等探明清楚这些人是否和逍遥派有关系再说。虚月越想越生气,想她堂堂逍遥派大弟子,什么时候受过这种侮辱,决定了,今晚上就去探探。 刘苏几人完全不知道他们无意间伤害了某个小心眼女人的自尊心,解决完晚饭后,刘苏招招手:“来,小空调,告诉我逍遥派到底是个什么东东。” 春兰吐吐舌头:“公子好厉害,我不是跟那个道姑说不知道了嘛,公子都能看出我撒谎。” “小空调,我告诉你,真的不知道的人是想我和师兄这样,理都不理她的。你这种态度呢,叫做此地无银三百两。” “这又是个什么典故?”齐光插嘴,开始歪楼。 于是谈话歪到了这个讲述欲盖弥彰的寓言故事,接着又歪到了古人哪里有这么笨的,然后又到了小空调的智商问题,最后天快黑了,刘苏才发现他们东拉西扯了一堆,一句重点都没有。 “好了好了,赶紧的,告诉我逍遥派是个什么东东!”刘苏敲敲桌子,将歪到八百里外的楼给正了回来。 齐光思索了一阵:“好像老头子喝醉的时候也说起过这个名字,只是我再追问的时候,他就守口如瓶了。” 春兰奇道:“为什么啊,这个逍遥派很有名的。听说,很久以前,男人还是和女人成亲的,就是逍遥派的祖师天山童姥发现这样是有违天道的,男人才逐渐的和男人在一起。” “到底怎么回事?”刘苏追问,她似乎找到一点头绪了。 逍遥派,天山童姥,多熟悉的名字啊。她前世在小说里曾经看到过这个名字,据说是个无所不能无所不精的帮派,人数极少,个个俊男美女。这两个名字同时出现,十有八/九不是巧合,而是现代的某个女人穿越。 刘苏给春兰倒了碗茶:“小空调,给我把你所知道的,从头到尾,详详细细的说个清楚。”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发现凡是穿越的女人能当一派祖师的话,十个有九个会给自己的派别起名叫做“逍遥派” 可怜的逍遥派,膝盖中了n箭 第20章 成人之美什么的,最讨厌了 据说,这个天山童姥美貌无比,冰雪聪明,武功盖世; 据说,这个天山童姥拥有无数珍宝,世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据说,这个天山童姥随手就可以拿出珍惜药品,天上的仙丹,可以包治百病,延年益寿; 据说,这个天山童姥生平最大的心愿就是见天下有情男男终成眷属…… 靠! 刘苏深吸一口气平复心情,然后微笑着问齐光:“师兄,当年师父捡到我的时候,有没有随身的玉佩啊手镯啊戒指之类的?” 齐光摇头:“没有。师父说,你爹娘一定很穷,就连襁褓都是块打了无数补丁的破布,还脏兮兮的。” 刘苏再接再厉:“那么,你或者师父,有没有什么随身的玉佩啊手镯啊戒指之类的?” 齐光继续摇头:“也没有。我也是穷人家的孩子,师父更是穷的厉害,而且一旦有这种东西,他一定会拿去换酒喝。” 好吧,刘苏站起来,在空气中左抓抓右抓抓,齐光和春兰看得一头雾水:“小苏,你在干嘛呢?” “寻找随身空间。”刘苏失望的趴在桌子上,叹气。 这个天山童姥的故事一听就是个带着功能齐全的随身空间穿越的腐女嘛!为毛轮到她这里,啥都没有,没有自带降低周围人智商的光环,没有任何可以让她滴血认亲的空间宝贝,甚至还没有金手指……(小溪:金手指还是有的,我是亲妈。刘苏:滚!) 春兰喝口水,继续八卦这个知名女人的事迹。据说她能点石成金,呼风唤雨,后来她救了皇帝,担任护国圣女兼太子太傅,使逍遥派成为全国最大的教派。然后,她不知用什么法子,掰弯了太子和皇帝,四皇子和八皇子,九皇子和十皇子,使得皇家的皇子们纷纷勾搭成基。 再然后,她借着神明之口,明示男男之道才是正道,逍遥派众人也开始逐渐变弯。有皇室做榜样,京城的人也认为男男才是王道,本来偷偷摸摸的男风一时大盛。再加上逍遥派的努力耕耘,终于,几十年后,全国都盛行起了男风,男人之间成亲理所当然。 又过了几十年,容貌一直未变的天山童姥带着欣慰的笑容在众目睽睽之下化为乌有,更是让全国子民相信了她是上天派来度化世人的,对她的话更加奉若神明,经过长久的演变,也就变成了现在的模样。 刘苏直想骂娘。 这么神奇的空间,这么牛b的能力,居然被不开眼的给了这么个东西。她很清楚,这估计就是个十几岁不懂事的孩子,一下子有了如此逆天的能力,就像一个乞丐一夜暴富一般,不知道该怎么挥霍,于是就有了这些行为。 估计那个孩子只是把这场穿越当做一个游戏来玩,这里的人在她看来就是一个个的npc,所以她玩得开心,走得潇洒。其实,这个孩子说不定根本就没有什么坏心,只是单纯的想满足自己腐女的愿望,却忽略了这个世界是真实存在的。 任何一个正常的系统都会自带校正功能。这个所谓的天山童姥肯定没有想到她的所作所为会带来什么严重的后果。本来在这种封建社会,女人的地位已经很低了,嫁人生孩子是大多数女人一辈子的追求。她这么一折腾,生生把嫁人这一项给折腾没了,世间的女子便只剩下生孩子这一条活路,系统自我调整的结果,便是女人的社会地位一再下降,除了生了儿子的以外,统统沦为了玩物。 刘苏忽然间觉得很心慌。 她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十六年,或许还要一直生活下去。在她看来,她的师父,师兄,小空调,村子里的农夫们,大街上的商贩,甚至连凌北都以及随手可以拉住的某个路人甲,都是活生生的存在着的,她不可能把这些人视若无物,她也不可能不为自己以后的生活忧心。 “小苏,小苏,”齐光在她面前摇了摇手掌,立刻又抓住她的手去摸脉搏,“怎么了,你脸色不好。” “我没事,就是累了。”刘苏将手缩回来,“我想早点睡。” 齐光还是很担心:“干脆我在这里打个地铺陪你吧,你的脉象不那么好。” 春兰立刻举手表态:“我也要在这里打地铺。我要看住齐师兄,不让他乱来。” 刘苏哭笑不得,将两人往屋外推:“你们都给我乖乖的回去睡,我不会有事的。反正你们就在隔壁,我喊一声就行。” 入夜之后,果然不太安静。 刘苏心里有事,自然睡不着,在床上辗转反侧,忽然间鼻翼传来一阵淡淡的甜香。她手腕一转,塞了两粒小小的药丸到鼻子里,装作被这个迷/魂香迷倒的样子,实则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门吱呀一声打开,一个人影闪了进来,还嚣张的带了盏油灯,正是他们一再碰到的虚月。她对自己的**香似乎很有信心,只是大致往床上看了看,见刘苏睡得正香,也没有上前去查看,径直走到行李面前,去翻包袱。 她刚刚揭开包袱皮,一阵白雾扑散开来,虚月大惊,立刻扔掉油灯,捂住口鼻。刘苏从床上跳起来,迅速往她身上弹了一些药粉,然后从包袱里拿出两条麻绳子,牢牢的将动弹不得的虚月给捆住,又敲了敲墙壁:“师兄,过来一趟。” 当齐光赶来的时候,就见虚月呈现半昏迷状态躺在地上,刘苏在慢条斯理的整理包袱。 “怎么回事?她怎么大半夜的在这里?” 刘苏将包袱里的衣服全部倒了出来,又一件件的折好,说道:“我也不知道。她先是往屋子里吹了迷/魂香,然后就来翻我的包。不过事实证明我的迷药比她的好用多了,我果然是天才。” 齐光嘴角一抽,俯身去观察虚月的情况:“她自己也做了些防范。你的迷药太霸道,又用了这么多量,一般人会傻的。” 刘苏将衣服收好,又跑去收拾床铺:“谁让她来偷我的东西来着。再说我又没有做过人体试验,不小心放多了而已。” 齐光从袖中拿出银针,在虚月的几个穴位处施了几针下去,虚月悠悠醒转,立刻发现情况不对,瞪大眼睛:“你们在干嘛?” “我还要问你呢。”刘苏将叠得方方正正的被子抱到一旁的凳子上放好,一点点的将床单上的褶皱抚平,“你大晚上的不睡觉,跑来玩什么迷/魂香啊。” 虚月发现手脚都被捆住,想用内力将绳子崩断,丹田处却空荡荡的,不由得有些惊慌:“我只是想确认一下,看你们是不是逍遥派的人。” “原来逍遥派都是同门相残的啊。那你放心吧,我和师兄关系好得很,绝对跟你们这个门派没有任何关系。”刘苏小心翼翼的将被子抱回床上,又仔细端详了一番,表示满意。 虚月哼了一声:“你们的师父,是不是叫做何满子,是当年的毒手神医?” 齐光摇摇头:“不是,他只是个糟老头子,没有这么大的名号。” 虚月道:“别想着骗我了。这个世上只有何满子的药才能够抵挡得住我的**香,还能将我撂倒。或许他没有跟你们说起过他的往事,他就是逍遥派的人。” 齐光捏了捏刘苏的手,道:“老头子是什么人和我们关系并不大,就算他真的是你们逍遥派的人那又如何。你半夜跑来我师弟的房间偷东西,那才是事实。师弟,要不我们把她送官吧。” 虚月气得牙痒痒:“如果不是你们用下三滥的毒让我内力全失,你们哪里是我的对手!” 刘苏奇道:“我可没有下那种毒哦,那种毒需要的药材很贵的,我才舍不得用。” 齐光道:“是我了,刚才我在她气海穴上下了针。” “哇,你怎么知道她还有内力这种东西的?好厉害!” 面对师弟明晃晃的崇拜,齐光很是得意:“我是你师兄嘛,当然要护着你一点,想得多一点了。” “师兄好棒!”刘苏好不吝啬自己的表扬。 “要不要抱一个?”齐光伸出手,表示他更希望有些实质性的东西。 你们两个狗男女,要不要这么目中无人啊!一旁充当背景的虚月咳嗽两声:“那个,逍遥派弟子,男女之间是不可以成亲的,你们两个还是收敛点好。” “我又不是逍遥派的人。”齐光不屑的回答。 刘苏倒是好奇了:“那若是逍遥派的女弟子想要嫁人了怎么办?” “嫁人?”虚月冷笑,“逍遥派的女弟子们,都是以天下苍生的幸福为己任的。我们祖师奶奶有留下祖训,我们每个女弟子,都会致力于让天下男子找到自己心爱的男人,为了这个大目标,自己的幸福又算得了什么!” 好,好伟大,刘苏听得目瞪口呆。这是洗脑吧?这是传销吧?这是非法的吧?逍遥派你妹啊!天下苍生你妹啊! “所以,你就看上了我的师兄和春兰,想要把他们两个凑成一对,顺便把不顺眼无自知之明的我给踢走?” 虚月很认真的点点头,语重心长的劝道:“男女恋是没有前途的,男人和男人相配才是天意。你看看你们三个人在一起,多出一个你,画面是多么的不协调,你就不能大度一点,成人之美吗?” 成人之美你妹啊! 刘苏终于爆发了,狠狠一巴掌拍上虚月的脑袋,大声吼道:“你的眼睛能不能正常一点!路边的贩夫走卒啊乞丐什么的那么多,怎么不见你去关心一下?说到底,你就是好色成性,只知道关心俊朗的男子,对长相抱歉的压根儿不感兴趣!还有,你要是有空,麻烦去看看平民百姓过的什么日子吧,特别是平民的女儿,每天起早贪黑的干活,回去还要被打被骂,生不出儿子还要受一辈子的罪,这都是你们造成的,你们要负直接责任!还要老娘我成人之美,呸!我告诉你,师兄是我的,小春兰也是我的,他们两个都是我的人,至于你,赶紧给我圆润的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帮派的确没有这么大的影响力,问题是这是带着空间的万能女主造成的啊,自带降低周围智商光环的啊,而且不是一朝一夕之力,持续上百年才会造成这种结果 至于太子和皇帝啦,四皇子和八皇子了啦等等,某溪再度郑重重申:本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第21章 找家长什么的,最讨厌了 虚月估计这辈子没有见过如此厚脸皮的女人,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刘苏继续大骂:“别跟我说你们逍遥派门规什么什么的,我这辈子就没有见过这么不讲理的门规!一个弱智的女人定下来的规矩你们还当做宝贝一样的遵循,你们自己就没有脑子吗?没有脑子不要紧,被忽悠了也就算了,可你们也不能继续忽悠下去啊,以为天下人都跟你们一样笨吗?没有常识没有逻辑没有自我思考能力,人类辛辛苦苦进化了这么多年,不是为了成为你们这种一朝回到解放前的阿米巴原虫的!” 她都在说些什么?虚月表示完全不理解,齐光表示无所谓:反正师弟的话总是对的。 “你知不知道你把你娘放到了个什么地步?你娘生你有什么用,自轻自贱,自甘堕落,当初还不如把你溺死在便桶里算了。你自己自甘堕落不要紧,你还拉着全天下的女人跟你一起,还美其名曰天道。天道你个球啊,老天知道你们这么乱代表他,会一道雷下来把你们统统劈死的啊!阴阳调和本是正途,却被你们瞎搅合一通,你们以为你们是螃蟹啊,普天下横着走?” 虚月哪里能容人侮辱师门,大声道:“身为逍遥派弟子,岂能像你这般庸俗。我们怎么会在乎自身好坏,视天下为己任,才是逍遥派弟子该做的。” “那你就去看看天下人啊,看看天下的女人都被你们祸害成什么样子了!”不提这个倒好,一提这个,刘苏气就不打一处来。 虚月一片懵懂:“什么作孽,什么祸害!你若是说天下的女人过得不好,那大殷朝的两个长公主怎么会这么滋润,这都是我们逍遥派的功劳,她们不用受男人的气,活得别提多开心了。” “呸!”刘苏手又痒了,狠狠的一拍桌子,“长公主是什么身份,就算没有你们逍遥派,她们嫁人了也不会受男人的气!你去看看那些村姑,去看看最底层的那些女人,不能抛头露面,不能学手艺,不能嫁人做正妻,唯有生儿子!每天还要干活,还要充当那些臭男人的出气筒。你们倒好,光明正大的做着仙姑,不愁吃穿,却不想到别人的辛苦!” “怎么可能?”说实话,虚月从来没有注意过底层人民的生活状态,她身为逍遥派大弟子,接触的人物非富即贵,那些阶层的女子,生活还是相当不错的。 刘苏一撇嘴:“那天在街上看到的何姑娘,因为生了个女儿被人看不起,这不是事实吗?” 虚月有些迟疑:“那,那是因为她不允许自己相公寻找真爱。” “滚你妹的真爱!那一对奸夫淫夫,狗男男,就不要给真爱抹黑了!”刘苏也懒得再去吵,将捆着虚月的绳索解开,“你若是有心,便去多看看平民百姓是怎么过日子的。别一天到晚的只知道看美男,巴结有钱人!” “你,你!”虚月揉了揉发麻的手脚,气得话都说不出来。如果这个可恶的女人真的是何满子的徒弟,她还是惹不起的。何满子算得上是她的师伯,听说用药如神,谁知道这个女人身上是否还藏着些其他的药。 齐光一直在旁边听着,见刘苏骂累了,便倒上一杯茶让她润润嗓子,自己继续:“这位虚什么的道长,我师弟说话可能不那么好听,你不要放在心上。其实她的意思很清楚,我来稍微总结一番。第一,逍遥派不是什么香饽饽,我们也不会把这个玩意儿放在眼里,您可以不用一再的强调;第二,您也不是喝海水长大的,不需要管得这么宽,我们的事情以后也不需要您多事;第三,您之前做的事情非常不地道,可谓是贪财好色道德沦丧,如您有心,可以去看看被您坑害的那些女人家,别把心思都放在那些歪门邪道的地方。我师弟心肠软,我也只好听她的,现在您可以走了,以后可千万不要做贼,不然我可不像师弟那么好脾气。” 虚月被他绕得头晕,只觉得这个笑眯眯的男人比那女人更可恶,她说不过他们,只好拂袖而去,临走之时还撂下话:“我去找掌门师兄给我主持公道,你们可要小心点!” “打架骂架输了就找大人帮忙吗?真是没用。”刘苏毫不掩饰自己的鄙视。 “的确。我们师兄弟两个从小和人打架都是一起上,从来不需要麻烦到大人。”齐光表示此人连小朋友都不如。 虚月刚走到门口,自然听到了这话,脚底被门槛绊了一下,头也不回的溜走了。 刘苏伸了个懒腰,看了看外面已经开始发白的天,叹道:“这下麻烦了。遇到了这些不讲理的人,还顺带着害我一晚上没有睡好。” 齐光看了眼被她整理得干干净净的床,笑着摇头:“只要起床了就把被子折好,也不管还要不要再睡。你这个毛病什么时候才能改啊。” “这么多年,改不了了,”刘苏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可怜巴巴的抬头,“师兄,我困了。” 齐光见她一脸困倦,大眼睛里都冒出了泪花,心疼坏了:“要不你再睡会儿吧,反正也不急着赶路。我在这里看着,不让春兰那臭小子吵你。” 春兰倒是一夜好眠,欢乐的过来给他家公子倒洗脸水,却被拦住,小脸一掉:“我告诉你啊,公子是我的,你不许霸占!” 齐光被他弄得哭笑不得,正色道:“你不知道,昨天晚上那个道姑跑来,想暗害师弟。还好我早有预防,将那道姑擒住。闹腾了这么久,师弟自然困了,这会儿在补觉呢。” “什么?竟有这事!”春兰蹦了起来,“为什么不喊我?” “喊你有用吗?你那小身板,还要我们分心出来保护你。”齐光很开心的戳他的痛处。 春兰一咬嘴唇,这确实是他心里的一根刺。自己太没用了,每次都要公子来保护。以前他以为刘苏是个男的,保护他也算是理所当然,可现在公子忽然间变成女的了,再让她保护,春兰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没有阳刚之气了。 于是,等刘苏醒后,便发现小春兰站在她面前,一脸的坚决:“公子,你一定有这种药的,对不对?” 她是可以配出这种药了,不过莫名其妙的,小空调干嘛一定要把身上的刺青洗掉呢?她将疑惑的目光投向齐光,后者很好心的解释:“春兰立志要培养出你所说的阳刚之气,所以第一步就是把这副女人味十足的刺青洗掉,他说你不喜欢。” 好吧,刘苏算是败给这两个人了,配置了药粉,不顾阿毛谴责的眼神和嗷嗷的叫唤,在它身上做了试验后,拿来帮小空调洗纹身。 春兰指名要刘苏帮忙,义正词严道:“齐师兄心肠太坏,我怕他给我下点什么毒。” 齐光微笑着按住他的头顶,将他转了过来,面朝自己:“来,我没有听清楚,再说一遍。” 春兰立刻缩成受惊小鹌鹑状:“公子你看,当着你的面他都要欺负我!” 刘苏叹气:“师兄去叫小二送一盆热水进来,春兰把衣服脱了。有什么大不了的,又不是第一次见到。” “嗯,就是这样!”春兰很大力的点了个头,得意洋洋的往齐光的方向一瞥。 药粉化在热水里,有一股说不出的味道,刘苏道:“可能有些疼,你忍着点。” 春兰一扬脖子:“我是男人,自然会有阳刚之气,这点疼不算什么。” 齐光笑笑,从盆中挤起抹布,毫不留情的就往春兰身上擦,那架势,让刘苏生生的想起了前世保姆用钢丝球刷锅。春兰也硬气,后背都被擦红了,愣是没有叫唤出一声,只是最后实在忍不住了,眼泪汪汪,就像是被抛弃的小狗一般。 刘苏被他那小眼神一看心就软了,亲手给他敷了一层止痛的清凉的药膏,春兰立刻又抖了起来,觉得浑身的疼痛都飞到了九霄云外。 齐光看不下去他那副小人得志的嘴脸,端起盆准备去倒水,谁想房门刚一打开,一个白色的身影飘过,也不看他如何动作,齐光便定在了那里,无法动弹。 “什么人!”刘苏警觉的站起身来,顺手将春兰拉到自己身后。春兰缩了一下,忽然想到自己是个男人,便又蹦了出来,拦在刘苏前面,小声音带着颤抖:“光天化日之下,你就不怕我喊人来吗?” “哈哈,果然有趣。”那白色影子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一个人,却是虚月。 刘苏看着她,眼里隐隐泛起一层怒气:“原来是把家长请来了啊,动作还真快。不过,惹了你的人是我,跟我师兄没有关系,你们这种身有武功的人这么对付我们这些普通人,果然是秉承了逍遥派不要脸的宗旨啊。” 虚月有了靠山,得意的笑道:“小丫头,你也就现在嘴巴硬一点了。” 那白衣服的男人却摆了摆手,很有礼貌的对刘苏一揖:“在下逍遥派掌门虚夜,听说你们和我这个小师妹有些过节,特地前来调解。至于尊师兄,实在是我们对不住了。”说着,他手一挥,便解了齐光的穴道。 齐光脸色很不好看。做为一个男人,在心上人面前被他人制住,不管怎么说都是没有面子的事。他缓步走到刘苏身边,小声道:“这个人功夫很高,你的药恐怕不会有太大用处。” 虚夜耳朵极灵,笑道:“你们果然也有些自知之明。” 刘苏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剑眉星目,清俊不凡,果然是张好皮相。不过,这身打扮嘛——白衣白袍白裤白鞋,从头到脚白得一塌糊涂,他家死人了吗? “我听说,女要俏一身孝,男要俏一身皂,你怎么反过来了?还是说,你其实是个女的,只是跟我一样女扮男装?” 她忽然甜甜的笑了起来:“我叫刘苏,虚夜姐姐好!” 作者有话要说: 此乃过渡章也 那个,我老公最近迷上了湖南台的《陆贞传奇》,每天都定时收看,我在一旁码字简直是痛苦死了。天啊,怎么会有这么天雷滚滚的电视剧,以及怎么会有这么弱智的男人,偏偏这个男人还是我老公! 第22章 异次元空间什么的,最讨厌了 虚夜…姐姐…… 虚夜嘴角抽了一下,随即又摆出了一副云淡风轻的世外高人模样:“刘小妹妹可能没有在外面走动过,我是个男人,你可以喊我虚夜哥哥。” “你是在说我家公子没有见识吗?你这人好过分!”春兰从齐光身后伸出个脑袋——齐师兄是男人,躲在他后面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虚夜好像刚刚发现这个小男孩一般,笑嘻嘻的冲他招招手:“你叫什么名字啊?” 春兰冲他吐了吐舌头:“你是坏人,不告诉你。” 虚月喝道:“这是我们逍遥派掌门,你不许没规矩!” 春兰哼了一声:“逍遥派又怎么样,凡是欺负我家公子的都是坏人。” 虚夜一愣,随即对着齐光笑道:“你的这个小厮倒还真是护着你。” 齐光摇摇头:“他说的公子可不是我,是我的师弟。” 那个女扮男装的小姑娘?虚夜被这三个人错综复杂的关系给弄得有些糊涂,莫非是自己闭关太久,和社会脱节了?不过,现在的重点不在这里,他最终还是选择了看上去最有说话权的那个人:“刘小妹妹,听说你是毒手神医何满子的弟子?” 刘苏道:“第一,我不是你的小妹妹,你不用套近乎;第二,我根本不知道你说的那个人是谁;第三,我们跟逍遥派一点关系都没有,请你离开。” 虚夜却不以为然:“这就错了。逍遥派的功夫是天下学武之人最为艳羡的。我看你资质也不错,可惜年纪大了,若是从小练起,必然会成大器。而且,我们逍遥派的内功不单单能强身健体,还能延缓衰老,这些,姑娘都不动心吗?若是姑娘愿意告诉我何师伯的下落,我愿意将此内功倾囊相授。” 刘苏的脸上写满了诚恳二字:“我确实不知道你说的何师伯是谁,抱歉了。” “真的不知?”虚夜见她神色不似作伪,也有些怀疑。 齐光只想捂脸:师弟的演技真是太棒了,毫无破绽啊。 虚月却忍不住了:“小丫头,你有没有证据证明你不是何满子的徒弟?” 齐光冷笑道:“原来逍遥派是这等无耻之人,今日可算见识到了。” 虚夜抚了抚桌子:“这位公子请慎言。” 齐光道:“若我是个捕快,我的辖内发生命案,那我就大可以随便捉一个人回去,将他定罪为犯人,因为他没有证据证明人不是他杀的。” 虚月一时语塞,虚夜从怀中摸出一个书卷:“这里面的内功便是延缓衰老的,是我们逍遥派的不传之秘。刘姑娘用药本领既然能够在我师妹之上,你的师父定然是世外高人,如果刘姑娘能帮我们引见的话,这内功便是谢礼。” 延缓衰老什么的的确很诱人,不过逍遥派看上去就跟狗皮膏药一般,可千万不能沾。刘苏刚准备摇头拒绝,春兰又探了半个脑袋出来:“这个内功真的能让人不会老吗?你是掌门,肯定也有练吧,你现在多大了啊?” 虚夜笑嘻嘻的:“你猜?” 春兰咬着手指头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看上去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莫非你已经六十岁了?是大伯?” 虚夜一颗大汗滴下来:“不是,我没有这么老,你再猜。” “那就五十?也是大伯。” “再猜。” “猜什么猜!”刘苏拍一下春兰的脑袋,“这事和你没关系,给我到后面站好!” 被管得很习惯的某人立刻乖乖的到角落罚站去了,虚夜看得有趣,笑道:“那就换刘姑娘来猜吧,给你三次机会,若你猜中了我的岁数,那这内功就交给你;若你没有猜中,你就将尊师引见给我,如何?” 刘苏板起脸:“我对你的内功不感兴趣,对你的岁数也不感兴趣。你若是再在这里玩猜来猜去的游戏,小心我切了你的jj数年轮!” “噗——”虚月忍不住笑出了声,齐光看着自己的宝贝师弟满脸无可奈何,春兰则是在角落里笑得花枝乱颤,虚夜抽搐着嘴角满头黑线。 刘苏完全不管众人的反应,直接看向齐光:“师兄,我饿了,还犯困,明天早上还要赶路呢。” 齐光闻言,冲着虚夜一拱手:“不送。” 别人都明晃晃的赶自己走,虚夜也不至于脸皮厚到还要耍赖的地步,他咳嗽一声,起身说了两句客套话,带着虚月离开房间。 他们一走,春兰就冲了过来:“公子公子,你们真的是那个什么毒手神医的弟子吗?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 “不是,不要听他们瞎说。”齐光拍拍他的脑袋,“去,到楼下端三碗面条上来,师弟的多个荷包蛋。” “切,小气,只舍得加一个蛋。”春兰嘀咕着下楼,齐光看看外面,又看看房梁,最后还是不放心,用手沾了点茶水,在桌上写道:“老头子是逍遥派的人?” 刘苏也写道:“这下麻烦了。” 两人对视一眼,都有些无奈。一会儿,两人同时道:“没事,有我呢。”然后又同时笑了起来。 齐光心道,师弟从小就单纯,他一定要将她保护好。 刘苏心道,师兄从来就老实,看来还是要靠她保护了。 本来他们是不着急赶路的,可被这个逍遥派一搅合,刘苏和齐光心里都挂上了事。何满子从来没有隐瞒过自己是当年江湖上鼎鼎大名的毒手神医,却没有跟他们说过逍遥派的任何事情,可见他是不希望他人知道这件事情的,就连最亲密的两个弟子都不行。可是,逍遥派现在正式盯上他们了,甚至连掌门都直接出动,这待遇也太高了一点吧,刘苏觉得一点都不科学,她恶意的揣测,难道逍遥派只剩下两个人了吗?一个掌门一个帮众。 她不知道自己的推论完全正确。身为一个曾经是护国大教的江湖派别,逍遥派的现在和以前完全不能比。 因为他们至高无上的祖师奶奶天山童姥有过如下规定:门下弟子必须长得貌美如花;门下弟子必须天资聪颖;门下男弟子必须是弯的;门下女弟子必须是腐的。这“四个必须”一来,可选择的余地就非常小了。天下间又美貌又聪明又弯又腐的还是相当少的,再加上这种人一般都很有个性,学成以后,另立山头的另立山头,隐居的隐居,导致这个昔日的天下第一门派一再凋零,如今只剩下虚夜和虚月两个了。 身为掌门,虚夜一直很想着使逍遥派重现当年的辉煌。可他又没有祖师那牛b哄哄的空间,也没有那么多珍惜的宝物,天下虽说时不时的旱一下涝一下,可总体来说还是太平的,于是,可怜的虚夜掌门英雄无用武之处。还好,逍遥派掌门有一个代代相传的秘密,据说根据这个秘密,便可以得到天山童姥的宝藏,那些传说中令人垂涎的宝物们统统乖乖的在那里等待后人的发掘。只是这个秘密太过深奥,因此,虚夜现在做的便是去寻找那些隐居的师叔师伯们,看能不能找到线索将其解开。 毒手神医何满子,是他们要找的重点人物。据说何满子当年和天下第一美人相恋,却因为情伤隐居起来,然后便再也无人知道他的下落。现在好不容易有了点苗头,虚夜怎能放弃。从刘苏的房间里出去后,他便用轻功挂在了屋檐下,却什么都没有听到。他也不着急,便远远的在他们后面跟着。 “公子,他们还在呢。” 春兰回头,看见一青一白两道人影依旧不远不近的辍在他们身后,心里烦闷:“公子,他们怎么这么不要脸。我去把他们赶走。” 刘苏冷笑道:“这是官道,他们摆出一副有路大家走的模样,你又能怎样?” “那就只能随他们了吗?”春兰愤愤不平。 齐光瞥了他一眼:“笨。你家公子的意思是以不变应万变,你不知道吗?” 刘苏故作高深的点点头。面对这种脸皮厚武力值又高的人,她心里还真没底,所谓的“以不变应万变”也就是“走一步看一步”的文言版本吧。 从北都到莫城路途遥远,天气又逐渐转热,路上的灰尘也大,可虚夜每天都是一套白色衣衫,始终保持鲜亮,刘苏很是奇怪,扯扯齐光的衣袖:“师兄,内功之类的可以避灰尘吗?” 齐光摇摇头:“没有听说过。我怀疑他买了一堆白衣服,穿着守孝呢。” “可是他们身上都没有包袱啊。”春兰也加入,欢快的八卦。 “还有那个虚月,青色的衣服看上去也很新的样子。”刘苏看看自己身上沾满灰尘的外套,有种微妙的挫败感。 春兰:“他们钱都是从哪里来呢?我看他们吃的都很贵。” 齐光想了想:“虚夜好歹也是一派掌门,有钱是很正常的。” 春兰道:“不对,没有行李,还能天天换衣服天天吃好吃的,用公子的话来说,这不科学!” 学武的大侠身上果然都有个异次元口袋,刘苏发现,原来电视剧里并不都是瞎编的啊。 作者有话要说: 逍遥派小剧场: 客栈内 虚夜:小师妹,今天的外套洗了吗? 虚月:洗是洗了,可天气不好,一晚上不能干。 虚夜:不能干就用内力烘嘛,很简单的。 虚月:掌门啊,我们为什么要天天洗衣服,多准备几件不行吗? 虚夜:背个包袱就没有仙人的姿态了~ 虚月:那不换也行啊 虚夜:衣服脏了就没有仙人的姿态了~ 虚月:。。。。。。 第23章 破庙什么的,最讨厌了 虽然要赶路,神医的招牌还是要打起来的,由于这个时代读书是件奢侈的事情,小村子里一般识字的人并不多,他们还兼顾了帮忙写信之类的活计。 这天正好路过某个村子,几个村民正在因为一件事闹矛盾,似乎刚刚找到了解决方法,看见游方大夫,便请他们过来写个字据。 这事情说起来可笑。村子里有两户人家,都穷,偏偏还都要面子。一般穷人家的孩子,就娶个女人过日子生孩子不至于绝后也就算了,也没有人去笑话,只是这两户死活要让自己的孩子娶男人,这样一来花销大不说,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再也买不起女人,无子。 这两家人平时也算是臭味相投,凑在一起一商量,便两家合伙,从牙婆手上买了个姿色不错的女人进来,共用。 一年后,那女人便如愿生了个大胖小子,共用的坏处也显露出来。两家都争着要孩子,都说孩子是自己的种,吵吵闹闹了很久,终于得出一个结论:孩子归一家,女人归另一家,反正这个女人是能生的,两家都不亏本。 齐光的字漂亮,每次要写东西的时候都是他上,只是这次一贯淡定的他嘴角也开始抽搐起来,将三十文润笔费交到刘苏手上:“以后再有这种奇妙的事情,不要找我,让春兰上。” “咦,为什么是我?”春兰觉得很不可思议。 “因为你脑子不够用,不会被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弄得哭笑不得。”齐光毫不掩饰自己对某人智商的鄙视。 春兰撇撇嘴:“你才笨,吟诗作画统统不会,所以公子才让你做这些粗活的!”说着骄傲的一挺小胸膛,“我可是要负责帮公子拿行李的,比你干的活好了许多!” 齐光无语的看了一眼刘苏,脸上明明白白写着“这小子被你惯得越来越不知天高地厚了”,刘苏叹了口气,揉揉春兰的小脑袋:“后面跟着我们的白娘子和小青才是笨蛋,春兰最聪明了。” 白娘子和小青…… 春兰怜悯的转身看看村口大树下摆着仙人pose的青白二人组,觉得公子说得很对,这两人的脑子确实不那么够用。 “掌门师兄,他们又看过来了。”虚月一直观察着刘苏等人的动向。 虚夜冷冷的背起手,迎风而立,衣袂飘飘:“那又如何,他们自然抵抗不了我们这种天人之姿。” 虚月叹息一声:“如果刘姑娘是个男人该多好,他们在一起多协调啊,偏偏她是个女人。” 虚夜:“如果她是个男人,你又该纠结她跟大的那个好些还是跟小的那个好些了。” 虚月想了想:“这倒也是。咦,他们又不看我们了。” 虚夜调整了一下姿势,让风吹起几缕青丝,做仙风道骨状:“对我们的天人之姿,凡人岂能久视!” 两位仙人的动向刘苏真的一点都不想了解。天色渐凉,离京城也越来越近,而莫城则是再往南边一些。 死老头子,没事做跑这么远干什么!看着外面的瓢泼大雨,躲在荒郊野外某座破庙的刘苏第一万零一次在心中大骂。 破庙是什么地方?剧情高发地好不好!如果这是一篇女主文,那么女主必定会在破庙里发现身中春/药的高富帅男主,多半是个王爷。然后就是ooxx,再xxoo,女主还会拖着疲惫的身躯悄然离开,去开启新地图,而王爷男主则是在心里不断回味破庙里发生的一切,把任何貌似女主的女人都拖来ox一番,当然,这些女人最后都成为了坏心女配。故事的最后,王爷男主终于找到了正品女主,打倒一切炮灰女配,happy ending。 如果这是一篇男主文,那么男主必定会在破庙里帮助一个受伤/肮脏/穷困潦倒的老人,结果该老人却是多年前江湖隐居的独孤求败之类的大人物。然后就是老人被男主的善良骨骼精奇以及王八之气所打动,哭着喊着求男主收下他的九阴真经/九阳真经/乾坤大挪移/独孤九剑等等等等,更有甚者,会一个倒栽葱在男主头上,将毕生功力传授,然后含笑身亡。从此,男主便可以凭借这一身深厚的内力以及高超的武功还有器大活好的天赋,横行江湖无敌手,收纳了魔教圣姑江湖盟主的女儿天下第一美人皇宫公主青梅竹马小师妹等等一系列美人,最后一男n女,happy ending。 所以,现在她面临的是什么情况?这个世界貌似不管用男主文还是女主文都无法解释。刘苏看着破败的神像,脑袋上黑线延绵不绝。 “这场雨下得大,可能一时半会儿停不了。”齐光早就把这座小破庙里里外外摸了个清楚,“这里脏了些,不过还能避雨。你的衣服湿了,要不把供桌砍了生些火烘一烘?” 这是对神明的亵渎啊喂。原本坚定的无神论者刘苏也开始唯心主义起来,摇了摇头:“天气还算热,我到后面去换一身就可以了。” 春兰摸了摸自己湿透了的衣服,道:“公子,我和你一起去吧,我还可以伺候你。” “你就在这里换。”刘苏拍拍他的脑袋,“师兄,你帮我把风。” 春兰嘟起嘴,表示对自家公子偏心的不满,刘苏在他耳边小声说:“你有很重要的事要做的,你要帮我看好白娘子和小青,省得他们做什么坏事。” 貌似是个大任务耶!春兰点头犹如小鸡啄米,就差拍着胸脯保证了,一双大眼睛直直的盯着门口同样躲雨的青白二人组,就跟盯贼一般。 刘苏换好衣服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一幕。在春兰的注视下,虚夜和虚月都端着架子,站在门口,仿佛世外高人一般。 “公子,他们是不是有毛病啊,这么大的雨也不知道擦一擦。”见刘苏出来,春兰开始抱怨。 虚夜却摇了摇头:“这位小弟弟所言差矣。我们逍遥派追寻的便是天人合一,潇洒自在,你不觉得我们现在的姿态非常具有仙气吗?” 这人真的有毛病。刘苏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然后饱含诚意的开口:“虚夜道长果然仙风道骨,难描难画,我等凡人望尘莫及。” 虚夜极为高兴,脸上努力摆出淡淡的表情:“你倒是有眼光。” “那是当然。”刘苏满脸的诚恳,“就算没有眼光,这些日子和两位仙人相处,自然也得到了熏陶。小女子斗胆一言,若是两位仙人站在雨中,雨幕如同仙雾一般笼罩在仙人四周,配合着阵阵清风,该是何种风情,只要是想想,便让人心折不已。” 真的?虚夜扮仙人次数多了去了,可从来没有在雨中扮过,听她说得头头是道,心里也痒痒。 刘苏再接再厉:“这一路上,两位仙人在我们身后,让我们受益匪浅。如果小女子能够看到雨雾之中的仙姿,以后若是见到别人,可有得吹嘘的资本了。” “咳咳,”虚夜咳嗽两声,背着手仰着头,“既然你诚心诚意的提出了这个要求,本掌门岂能不答应?罢了,就让你这个凡人多欣赏欣赏本掌门的仙姿吧。” 不,不是吧,虚月看着自家的掌门师兄踱着方步缓缓走入如瀑的雨中,睁大了眼睛,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虚夜对着她招招手:“师妹,你也来。” 为什么要加上我?虚月欲哭无泪,狠狠的瞪了刘苏一眼,也跟在自家师兄身后,走到了门外,享受着冰凉的雨水浴。 “小苏,你越来越坏了。”齐光抚额。这么大的雨,头发衣服全部给打湿了贴在身上,哪里有半点高人的意思,倒是像两只落汤鸡。 “刘小姑娘,你欣赏完了没有?” 就算是内力深厚的逍遥派掌门,在这种冷冰冰的倾盆大雨中也支持不了太久。虚夜抬头,觉得自己的风范已经展现得差不多了,就想着到屋里去躲躲。 刘苏连连点头:“当然当然。其实,小女子能够得到惊鸿一瞥也就心满意足了,掌门仙人让我欣赏了这么久,真可惜,小女子不擅书画,要是能画下来流传世间,那才是一件美事。” 虚夜只觉得浑身的毛孔没有一处不舒坦的,正准备慢悠悠的踱进破庙,就听到雨里传来阵阵人声马嘶,一行人赶着一架马车出现在雨幕之中,他们似乎也看到了这座破庙,纷纷加快速度往这里赶来。 “哗——”一道闪电撕破天幕,正正映照在白衣白裤白得一塌糊涂的虚夜身上。那行人急着赶路,忽然一抬头发现这一幕,吓得手一抖。 “鬼呀——”走在最前面的一个小厮忍不住惊呼了起来。虚夜哼了一声,恼怒非常,昂首走进破庙——什么鬼不鬼的,他是仙人,是仙人! “或许也是赶路避雨的,不要这么大呼小叫。”马车里传来一个男人沉稳的声音,一行人很快便到了破庙前,有条不紊的下马,又打起油纸伞,车夫跳了下来,撩开帘子,从车里走下一个气宇轩昂的男子,又有一个脸色苍白软绵绵的男子,一齐走入破庙。 这座破庙本来就小,有了刘苏三人,逍遥派两人以及三头小毛驴,再呼啦啦的走进这么多人,明显空间不够用。一个男人走过来,对看上去是头目的齐光一拱手:“这位公子,我们人众多,可否请你们将毛驴放在屋外,好让我们多进来几个人避雨?” 齐光一还礼,笑道:“凡事都有个先来后到,我们家的毛驴身体比较弱,若是淋了雨自然会生病,我们还要赶路,这驴是万万病不得,还请诸位海涵。” “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这位兄台错了,在下从来就不吃酒。” “你!” 那男人气得冒火,刚准备动手,就听那个气宇轩昂的男子喝道:“不得无礼。我们来得晚,不许打扰别人。” “是。”那男人带着几个劲装男子退到了门外,如铁塔一般的站着淋雨,屋里顿时宽敞了不少。 阿毛百无聊赖的抬了抬爪子,咴儿咴儿的叫了两声;春兰习惯性的躲在了齐光身后;虚夜和虚月一边用内力做人体烘干机一边努力保持自己的仙人风范;齐光轻轻的握了握刘苏的手。 刘苏心里哀嚎:果然,破庙什么的,就是剧情高发地啊!那个面色苍白的软塌塌好像病了很久一般的男人,面熟得让她无法装看不见。 小北都啊,你这副明显被下药了的样子让我们很为难的,我们是救还是不救呢? 作者有话要说: 小北都你好,又见面了! 另,小受四号登场,嗯,在刚出场的时候他也是攻...... 第24章 杀人放火什么的,最讨厌了 大雨一时半会儿没有停下的意思,某位看上去就是老大的男子冲着齐光一颔首,算是打过了招呼。随行的小厮弯腰趴在地上充当凳子,老大很从善如流的坐下,动作优雅,如同行云流水一般,虚夜的眼睛就是一亮,偷偷在心里揣摩着如果自己做了这套动作会有什么样的效果,而刘苏等人的注意力却全部放在了苍白的小北都身上。 “公子,他好可怜。”春兰第一次看到凌恒这种虚弱的模样,“是生病了吗?” 齐光皱皱眉,朗声道:“这位公子,您身边的这人病得不轻,如果再这样放在门口吹风,对他的身体不好。” 老大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半昏迷状态的小北都,手一挥,两个手下便颠颠的将小北都抬到破庙中间,刘苏很热情的拿出几件衣服垫在地上,两个手下也就顺理成章的将凌恒放在上面。 啧啧啧,小北都,你也有今天。 刘苏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地上这个面如白纸的男人,很想叉腰仰天大笑三声。凌恒的皮囊是相当不错的,要不然也不能换这么多小受们为之倾心,只是他的长相是偏向英气勃勃的那种,颇具男人味。如果是春兰,配上这种脸色,只会显得柔弱无比,令人怜惜;可凌恒的这种脸色,那就是病入膏肓,半死不活。 “这位小哥,你可是认识此人?” 或许是刘苏的眼神太过放肆,那位看上去很了不起的大哥大缓缓的开口。 “哦,我是行医之人,医者父母心,看到病人总是想要诊断,见笑了。”刘苏一指自己竖在墙角的幡子,表示自己是职业病。 大哥大可能不屑与这种小人物多说什么,微微点了点头,然后便又转向门外,欣赏雨景。刘苏暗地拉住齐光的手,在他手心中写道:“小北都中了迷药。” 齐光也写道:“要帮忙吗?” “先看看情况。这人看似不好对付。”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商议着,不远处的虚月却看得清清楚楚。身为一个腐女,她最爱看到两个男人相亲相爱的场景,可是这算什么?女扮男装的男人和另一个男人,本质上还是女人和男人! 破庙,大雨,满满的人,这种情况下还手拉手的秀恩爱?够了啊喂!虚月决定,要用实际行动表达出自己的不满。 “嗖”,虚月脚下微微一动,一粒小石子往刘苏和齐光相握的手上射去。偏偏就在这时,齐光俯下/身子,想在刘苏耳边说些什么,小石子撞到了他的手臂,正好弹到凌恒的脸上。 凌恒吃痛,身子一动,慢慢的睁开眼,却正好看到齐光和刘苏亲密咬耳朵的模样。 “臭,臭小子……” 此话一出,那大哥大的眼神犹如箭一般的射了过来,那几个大汉也都将手按上腰上的刀柄,个个凶神恶煞。 真是猪一般的队友啊!刘苏欲哭无泪。 荒郊野外,破庙大雨,多好的杀人灭口现场啊,管杀不管埋都行。小北都到底有没有脑子,淋雨淋多了脑浆便浆糊了吗? “凌公子,你认识他们?”大哥大同志的脸上仿佛挂上了冰霜一般,语气也一样的冰冷。 凌恒这个时候也清醒了过来,厌恶的往刘苏脸上扫了一眼:“这种小人物,我怎么可能认识?” “是吗?”大哥大站了起来,背过身去,垂在身边的左手悄悄弯成一个圈,手下的大汉们立刻利刃出鞘,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往刘苏等人身上劈了过去。 齐光将春兰往角落一推,扬手洒出一片药粉,身前的两个人扑通扑通的跌倒。而刘苏面前的两个男人却跟傻了一样,呆呆的站在原地动都不能动。 虚夜眼睛一亮:“你们果然有一手!” 刘苏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仙人是应该救我们这种凡人于水火的,这正是显现你老人家高超本领的时候,你怎么还不出手?” 虚夜摇摇头:“你们自己能对付的,我干嘛多事?” 刘苏再次放倒一个大汉,道:“你忘了,他们还污蔑你是鬼呢!” 没错!虚夜想到刚才那帮人的一声鬼叫,脸便板了起来,喝道:“你们都住手,让我来!” 高手一出手,就没有他们的事了。刘苏扯着齐光,蹲在凌恒身边,趁机往他嘴里塞了一粒解毒丸。 大哥大根本没有料到在这种荒郊僻壤会遇到这种宗师级别的人物,败得毫无悬念。他见势不妙,从腰间扯下软鞭,往春兰身边扑去。 不是吧,他就这么适合当人质?春兰抱头一蹲,钻到阿毛肚子底下,大哥大伸手去抓他,阿毛却正好这时抬起后蹄就是一踢。若是在平时,十个阿毛也别想伤到大哥大半分,可是现在情况紧急,他一心只想抓个人质出来,哪里料到这里还有暗算,一下被踹到了腹部,疼痛难忍。春兰趁机将怀里防身的药粉洒了出去,然后连滚带爬的逃到刘苏身边。 “真厉害。”刘苏拍拍他的脑袋表示赞赏。虚夜点倒最后一个站着的家伙,慢条斯理的拍了拍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骄傲的一仰头,满脸写着“快表扬我啊赶紧表扬我啊”。 刘苏四下一看,地上横七竖八躺满了人,决定体贴一把。 “不愧是仙人,如果没有仙人,我们几个肯定会被杀死,连葬身之地都没有。还好有仙人你在,只要稍微伸伸手就能将一切搞定。我很想说自愧不如,可这句话真是亵渎了仙人,我们这种凡人怎么能跟您比呢?所以,我只能说一句高山仰止了!” 虚夜心里的小人快活得大跳肚皮舞,脸上还是一副云淡风轻的表情,不以为然的挥挥手:“这没有什么,以后若是有人欺负你,你只需开口,我没有不管的。” “那就多谢仙人了!”莫名抱上大腿的刘苏觉得运气真好,一定是上天听到她的呼声,给她开了一个大大的金手指。 几人将地上的人拖到一堆,有虚夜的点穴神功,连绳子都省了。而齐光狠狠的几针下去,再配合解毒丸,凌恒也恢复了正常,傻傻的看了看虚夜两人,冲刘苏道:“臭小子,你又在招蜂引蝶?” “啪”,刘苏一巴掌削过他的脑袋:“说话好听点,你以为我是你吗,这么没有节操的?” 凌恒低下头:“我也不是那么糟糕的。” 刘苏哼了一声:“是啊,你若是靠得住,母猪都会上树。说说看,怎么好端端的被下药了?” 凌恒忽然跳起来:“六,任公子呢,你们把他怎么样了?” 任公子?刘苏一指地上某个被迷倒的大哥大:“你是说他?” 凌恒见他一动不动,急了:“他会不会有事?” 咦,被下药的那个对下药的那个这么关心,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刘苏说话间便带了嘲讽:“怎么,又换口味了?你的心上人不是应该像我家师兄那般温文尔雅型的吗,什么时候变成了这种冰山型?难道……”说着,她的眼神很不怀好意的在凌恒的某个部位转了转,一脸的了然。 凌恒差点吐血:他的身体已经没有问题了好不好!好吧,虽然不能像以前那么持久,可是,他依旧是个货真价实的男人! 齐光将刘苏拉到自己身边,捂住她的眼睛:“脏,不要看。” 凌恒真的要吐血了。他脏吗脏吗?他一点都不脏的好不好! 还好,有个比较正常的春兰的存在。看到曾经威风凛凛的主人变成这副模样,春兰的心里还是有些怜悯的,很好心的提醒:“公子给我的防身药粉只是一般的迷药,那个坏人不会死掉的,你放心。就算是死掉了,你好好的求求公子,公子也能把他救活的。” 这种莫名的信心是从哪里来的啊!凌恒对这三人组已经完全无语了。他咳嗽一声:“那个,多谢你们这次救我。不过,还要麻烦你们将任公子唤醒,他身份贵重,如果出了什么事,我们都会没命。” 虚夜第一个“切”了一声,毫不掩饰自己的鄙视:“那个男人长得如此平常,会有这么了不起,可以掌控本掌门的生死吗?” 虚月附和道:“没错。像我掌门师兄这种仙风道骨的人,岂会惧怕那种凡人?” 齐光则是皱眉:“师弟,如果这个人真的这么麻烦的话,杀了吧。” 春兰诧异道:“咦,这么多人,都杀掉吗?齐师兄你太狠了,而且,这么多尸体怎么办,不是要我们都挖坑埋了吧?就算是用火烧掉,现在也在下雨,燃不起来的。” 喂,小空调你才是真的狠吧!刘苏抚额:“没事,我有一种药粉,只要弹一点点在尸体上,很快就能把他化成一滩水。”化尸粉这么方便好用居家旅行必备的药物,她怎么可能不研究呢?这可是消耗了她整整一笼鸡呢! “你果然是何满子的徒弟,这种药只有毒手神医才能做出来!”虚夜开心的插嘴,“快快带我去见你师父!” “我师父在四处云游呢,我也是出来找他的,怎么能带你去。”刘苏表示无能为力。 虚夜想了想:“那我就跟着你四处云游呗,正好让世人见识一下我们逍遥派的风采。” 刘苏黑线:“现在的问题是这一堆人,其他的事情以后再说。你是仙人,说个处理意见呗。” 虚夜很无所谓的表示:“那就都杀了吧,简单。” 齐光点头:“外面的马车和马也是一个问题。马车倒是可以烧掉,至于马匹,杀了太可怜,卖掉却又会留下线索。” 你们都在说些什么啊喂!看着旁若无人开始商量怎么杀人兼毁尸灭迹的一帮人,凌恒彻底抓狂了。什么叫马儿会很可怜啊,那些人才是最无辜的好不好!不要把杀人说得这么轻松好不好,是杀人不是吃饭喝水啊!还有,你们能不能来一个人正式的听我说话啊,这个人身份真的贵重真的杀不得的啊! 作者有话要说: 小空调在耳濡目染下,彻底学坏了 当年的白莲花弱受哪里去了哪里去了啊! 第25章 皇子王爷什么的,最讨厌了 “他是今上第六子,任休德,所以,杀不得!” 凌恒深吸一口气,大喝一声,终于成功的将众人的注意力吸引到了自己身上,内心两行面条泪,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皇子?开什么玩笑! 刘苏使劲打量着那个据说是皇子的人:闭着眼,看不真切,不过脸部线条很是坚毅,薄唇高鼻梁,好像,妹妹最喜欢的就是这种类型的男人了,果然,妹妹没有过来是一大损失。 齐光见她看个不停,有些小吃醋,问道:“凌公子,为何你会和一位皇子在一起,他还对你下了迷药?” 虚月兴奋的眼睛亮闪闪的:强取豪夺,强攻强受什么的,最有爱了最有爱了! 凌恒脸色一变:“我们有些私事。” “那我们就不打扰了。”刘苏当机立断,“雨一停我们就离开。他们中的不过是普通的迷药,时间长了自然会解。” 凌恒一把拉住她的衣袖:“不行,你们要带我一起。” “别闹了,你可是和皇子这种大人物扯上关系的人,谁敢惹你。”刘苏毫不留情的将衣袖从他手中扯出,用看白痴的眼光看他。 凌恒见硬的不行,决定来软的:“当初我好吃好喝的招待你们,难道你们现在就能见死不救吗?” 齐光笑道:“当初我还给你治过病的,也没有问你收诊费。而且,你也不会死,若那个六皇子要你的命,就不会用这种低级的迷药了。” 我的病是怎么来的,还不是被你们下了毒!凌恒深吸一口气,又换了个策略:“如果你们肯帮我,我便出一千两白银,如何?” 刘苏恍然大悟状:“原来你只值一千两啊,小北都不值钱嘛。” 凌恒咬咬牙:“三千两。” 刘苏正色道:“我这个人的确贪财,不过我更害怕麻烦。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游方郎中,这种皇亲国戚一根手指头就能把我碾死,所以呢,我是傻了才会跟一个皇子大人做对。” 也就是说,他们彻底不会搅合进这滩浑水了。凌恒垂下头,从袖中掏出一枚黑黝黝的木牌递过去,一瞬间变得可怜兮兮:“也罢也罢,我们本也是萍水之交,我也没有权利要求你们什么。不过,我此次上京城凶多吉少,若是有什么三长两短,北都的家业定然也会落入他人手中。如果你们听说我丧命的消息,便带着这枚令牌去京郊的黄家庄,找一个叫做黄老二的人。我有一笔秘密的财富便是由他保管,送与你们吧。” 这个人情大了。春兰被凌恒的可怜模样打动,便想去接那枚牌子,齐光一把将他的手捉住,笑眯眯的:“小空调,别人挖了个坑,你还乖乖往下跳,是不是还打算自己给自己填把土啊。” 春兰咦了一声,刘苏道:“凌公子,这种厚礼我们可不敢当。你也说了,我们本是萍水之交。我这里有一些解毒丸,你带在身边,大多数毒和迷药都是可以解的,我也就只能为你做到这一步了。” 凌恒顿时不装了,冷笑一声:“早就知道刘公子心思缜密,我也不该多此一举。不过,刘公子可否将之前你用来对付我的那种药卖我一些,我保证不会供出你们的来历。” “小北都,你是打算用它来保卫自己的贞操吗?”刘苏觉得自己真相了,充满怜悯的摇了摇头,“也是,对方是皇子,你怎么都对抗不了的。不过这种药来之不易,我只能给你一点点,你要用在合适的时候,知道不?” 凌恒满头黑线,他现在只想跳起来掐死这个满口胡言乱语的家伙。恰巧这时,雨渐渐的停了,刘苏将药分了一些给凌恒,看了看天色,自言自语道:“外面这么黑,要是遇到了强盗响马的该怎么办呢?可不赶路在这里也危险。” 虚夜立刻接话:“有我们两个仙人保驾护航,你还怕些什么。” 现成的打手不用白不用,同理,现成的马儿不骑白不骑。虚夜和虚月各挑了一匹马,得意洋洋的跨了上去,然后一齐盯着刘苏求夸奖。 刘苏扭脸装没看见:夸奖什么的,可不能一直有,偶尔来一次才会有作用。 刚开始下雨的时候大概是下午五点多的时候,现在不过是晚上八点多,其实还满早的。只是古代没有霓虹灯没有电灯没有光污染,夜晚黑得伸手不见五指。还好从某个皇子那里搜刮来不少火把,虚夜两人点着在前面开路,阿毛明显困了,一边走一边颠啊颠的,刘苏也困,脑袋一点一点的,差点从驴上掉下来。齐光见状,将她抱到自己身前让她睡一觉,刘苏也不客气,枕着人肉垫子倒是很快睡着了。春兰在一旁看见齐光竖得直直一动也不动的身子,又好气又好笑——这种情况下,黑天半夜的,美人在怀,正常男人就应该吃吃豆腐,如果是他的话,起码也要偷偷的亲一亲啊,齐师兄真是的,浪费这么好的机会,弱爆了弱爆了! 或许是刚刚下过雨,路上不那么好走,也没有哪个强盗或者响马跑出来拦路抢劫,当然,虚夜把这一切都归功到自己身上。一直到天快亮的时候,他们才到了一座小县城,找到一间客栈休息。 刘苏睡了一夜,精神还算好,便主动担任放哨的重担。虚夜他们的两匹马在进城之前就被放走了,因此她问小二要了些草料和豆饼,很勤快的跑去喂驴。 阿毛虽然累了一夜,可看到吃的还是很欢实,甩甩尾巴就扑了过来,还专挑豆饼吃,而另两头毛驴明显让着它,等它吃完后才去吃剩下的草料。刘苏黑线:就连小毛驴都学了主人的性子吗,阿毛你也太嚣张了,她可不是这样,她一直很体贴的! 这种坏毛病是惯不得的,刘苏清清喉咙,准备训斥阿毛一顿,却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将这些马养在后院,好生照料着。还有,客栈再不许进人了,剩下的房间我家主人全包了!” 这么趾高气昂的啊,而且这个声音很耳熟。还没有等刘苏想个究竟呢,就见小二牵着几匹马进来了,她心里顿时大呼倒霉,古人说冤家路窄果然是真的! 从那小破庙进京一共有两条路,一条是官道,一条是小路。他们昨晚特意走的小路,就是为了不跟这帮人碰上。怎么他好好的一个皇子,居然也不走寻常路呢? 皇子什么的,简直是危险到爆啊!一般有了皇子王爷世子这种人出现,那他们就是明晃晃的男主,绝对的男主!高富帅,有钱有权,金光闪闪,他们不做男主读者都不答应!可是,这个奇怪的世界适合什么套路呢?刘苏挠了挠头,然后左手握拳往右手掌心一砸,**啊,这里是明晃晃的**世界啊! 他们这一行人里面容貌最出色的就是虚夜了,其次是春兰,然后是师兄。嗯,如果皇子看上了虚夜,一切好办,她会很欢快的围观;但如果他看上的是春兰或者师兄怎么办?虚夜怎么着也是一派掌门,地位蛮高的,而且武力值又高,不那么容易吃亏,可春兰和师兄就不一样了,小老百姓,哪里比得上皇子的地位尊贵。 黄桑啊,皇子啊,都会因为要平衡朝中的关系,去娶好多好多个女人来当种马的嘛,书上都是这么写的。所以,如果春兰或者师兄被他们看上,后果就是一个字:惨! 而且,要是春兰被人压,刘苏倒是觉得没有什么,可一想到师兄被那个冷冰冰的皇子压在身下的场景,她心里居然不痛快起来。 这种浓烈的翻滚着的醋意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她现在异常想去给那个皇子下毒药又是怎么回事啊!刘苏觉得这种思维简直太诡异了,一定是强烈的占有欲作祟,一定是的! 平息了一下心情,看看左右没人,她正打算偷偷摸摸的钻回房间,忽然间脑后一痛,整个人便软绵绵的倒了下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刘苏才悠悠的醒转,稍微动了动,发现自己手脚被绑住了,然后就听到耳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你终于醒了啊。” “小北都?”刘苏感觉后脑勺还在隐隐作痛,吃力的坐了起来,环顾四周,“这是在哪里?” 凌恒一脸的愧疚:“京城,对不住,连累你了。” 刘苏这才想起之前的事情:“你是说,绑架你的那个六皇子把我也顺道一起绑了?那么师兄他们呢,他们有没有事?” 凌恒道:“他们倒是没事。在那间客栈捉了你以后,任休德便下令不做停歇,往京城而来。估计他只是想捉你做个人质而已。” 刘苏一点点挪到墙角:“那他们怎么会把我们两个关在一起?” 凌恒冷笑:“还不是想从我们的谈话中得到些什么。我说过我们毫无关系,可他就是不信。” 刘苏看着他,重重叹了一口气:“小北都,说实话吧,你到底是什么人?一个皇子去绑一个商人,这件事情说破了天我都不相信。” 凌恒笑笑:“到了这个地步,我也没有必要隐瞒了。你有没有听说过长风长公主,她是我娘,我是他的私生子。”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一直很奇怪,为毛这么多文里一定要弄个王爷或者弄个皇子来做男主捏? 某溪:乖苏苏啊,你看我多亲妈,给你安排了个高富帅皇子哦。 刘苏:对啊,见面就杀人,然后还绑架。 某溪:咦,这不是很流行的虐恋情深吗?这还不算什么,人家还有虐心虐身,抽鞭子灌辣椒水强/奸以及n多道具塞到(哗——)里面的情节呢,最后人家男主一句对不起,女主不都幸福的原谅了嘛! 刘苏:滚,我又不犯贱! 第26章 绑架什么的,最讨厌了 长公主的,私生子…… 刘苏不由得肃然起敬:“那个,传说中的长风长公主是你娘?你很厉害呀,你娘很彪悍的。” 凌恒有些难堪。大殷朝的长公主有两个,一个叫做长风,一个叫做长乐。而论彪悍程度,长风长公主是远远胜过自己的妹妹的。 当初长风公主看中了某个相貌俊秀才华横溢的新科举子,便决定下嫁。她是公主,当然想嫁谁就嫁给谁,可那个举子却惨了。大殷朝的规矩,驸马是不可以做官的,只能挂个闲职,可怜那个举子,本来是想一展宏图的,却因为驸马的身份不得施展,夫妻关系当然不可能好。于是,长风公主便开始了寻找男宠的旅程,并以给驸马纳夫侍为理由,接二连三的纳进了公主府。 正常的男人当然忍受不了这种侮辱,再加上心情不好,驸马大人顺理成章的病逝了,给长公主留下了两个女儿。长公主哪里忍受得了寂寞,驸马去世后她干脆也就不再嫁了,专心和府里的男宠们玩乐,当时她年纪已经挺大的了,谁都没有料到居然会老蚌生珠,一个不小心就生下了凌恒。 私生子神马的,当然是皇室的丑闻,所以凌恒一直是个不为人知的神秘存在。等他稍微大了一点,对经商起了兴趣,也知道自己在京城处境微妙,便去了北都洛城,在那里扎根。因为有背景,再加上他本身在经商这块也是有天赋的,他倒是混得风生水起,成为了大名鼎鼎的凌北都。 他本以为,自己会一辈子在北都生活,怀念着有缘无分的表弟,然后等年纪大了,再找几个女人生孩子,世世代代留在北都。可是,他没有想到,会碰到刘苏一行人。 一开始,他只是单纯的因为齐光与表弟的相像,不顾一切的让他们住进凌府。可这几个人就好像是霉星头子一般,自从他们住进来以后,他就没有过过一天的好日子。 先是浑身瘙痒起红点点,再是掉到湖里洗冷水澡,然后是被下药害成了小豆豆,总之,日子过得那叫一个多姿多彩。后来,将他们一行人送走后,凌恒是真的大大的舒了一口气的。只是,在那以后,他觉得自己不正常起来。 按照常理,他应该对酷似表弟的齐光念念不忘,可不知为何,那个黄脸蛋的小矮子总是闯入他的脑海。那小矮子说话从来就不客气,对他完全没有半点尊敬,还会对他下药,实在是可恶至极!不过,小矮子虽说皮肤黄了些,五官还是很不错的,尤其是一双大眼睛,黑白分明…… 凌恒觉得自己一定是生病了,或者是被下了另外一种药,居然对那个从来不会给自己好脸色看的人如此上心。直到任休德来找他,他还没有从这种病中恢复过来。 任休德是今上的第六子,也算得上是他的侄子。皇帝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凌恒知道得很清楚,任休德就是来找他,想要借助他来获得长风和长乐两位长公主的支持。 凌恒当然不干。他在北都过得好好的,才懒得去京城趟浑水。而且,他的年纪和几个小王爷以及几个皇子相差不大,小时候很是受了一番他们的白眼,他才不要去帮这个从小就看不起他的六皇子呢。 于是,任休德一不做二不休,把他给用药迷晕了带上路,不料在小破庙里,遇到了刘苏一行人。 刘苏吐了吐舌头:“小北都,有机会一定要带我见见你娘,我崇拜她。” 问题的重点不在这里好不好?凌恒有些无力了:“你就不怕他会杀你?” “他杀不了我的。”刘苏笑嘻嘻的,将双手从脚下穿过,“喏,这样我就可以把绳子咬开了。然后我有药粉,完全可以保我们两人出去。” 凌恒呆呆的看着他,郑重的指出了两个事实:“其实,我没有被捆上,本来是打算帮你松绑的,然后你醒了;第二,你晕过去的时候,任休德将你兜里所有的东西都搜走了,你现在没有药粉了。” “搜身?”刘苏的脸色刷的就变了,“他搜得可仔细?” “倒是没有,”凌恒过来给她将绳子解开,“只是将你衣袖里和兜里的东西都拿走了而已。” 呼,这就好。刘苏揉了揉手腕,问:“那个什么缺德的有没有弱点?” 凌恒想了想:“弱点倒是有一个,不过不是什么大问题。他好女色。虽然娶了男人做正妃,可基本就是个摆设,他府里最得宠的都是女人。” “呀,是个好男人。”刘苏觉得太不容易了,来这个世界这么久了,这还是她碰到的第一个不好男风的男人。 凌恒完全跟不上她的思维了,傻傻的看着她:“莫非,你也好女色?”不对啊,这小子不是有了两个男人的吗? 刘苏不理他,站起来检查了一下周围情况。他们的待遇还是相当不错的,没有关大牢也没有关柴房,而是在一个装潢得还颇为豪华的房间里。只不过窗子是钉死的,门外还有人把守。 “小北都,你在京城可有隐秘的落脚点?” 凌恒一愣:“有倒是有,你问这个做什么?” 刘苏一笑:“因为我们要逃啊,然后总要找个地方藏起来的嘛。” 凌恒来了精神:“怎么逃?” 刘苏得意洋洋的对外面大喊道:“来人,快来人!” 负责看守他们的自然是任休德的心腹,叫做阿苍的,态度倒是很恭敬:“两位公子,有些什么吩咐?” 刘苏眨了眨眼:“你们这里是管饭的吧?” 阿苍点点头,不知道这个小子在耍什么花招。 “我饿了,弄点吃的过来。也不要太多,四菜一汤就好,菜里记得有肉有鱼,对了,还要米饭,饭后的水果也不能少。另外,给我打盆水,我要洗手洗脸。” 阿苍和凌恒差点同时跌倒:你是人质啊喂,拜托有点人质的自觉好不好?哪里有人质这么大大咧咧的要东要西的? 偏偏某人还没有自知之明:“快点啊,你家主子肯定没有这么小气的。” “好,我知道了。”阿苍看了她一眼,退到了门外,不多会儿,果然有人送了热水和饭菜进来。 凌恒嘴角抽搐:“你要了饭菜,想干什么,下毒吗?” 刘苏白了他一眼:“自己吃的下什么毒,笨。” 凌恒几乎吐血:“你不是说要逃跑的吗?” 刘苏再度给了他一个无可救药的眼神:“不吃饱,哪里有力气逃?” 好,好吧,凌恒彻底被她打败,也拿起筷子吃了起来,然后很无奈的看着某人一边吃一边还挑剔这个不好那个不好,还慢条斯理的喝茶吃水果,最后嘴巴一抹,准备洗脸。 “你到底要干什么!”凌恒终于忍不住了,低声吼道。 刘苏想了想:“我要做点布置。你给我盯着门口。记住,不许转身看,不然我会让你的小豆豆变成小蚯蚓,一辈子!” 凌恒不屑道:“你都没有药粉了。” 刘苏微微一笑:“要不要试试呢?” 凌恒只觉得后背冒出一阵寒气,乖乖的转身盯着门口:“你快一点啊。” 刘苏走到屏风背后,有条不紊的脱掉上衣,解开缠胸的布条,从里面拿出一包包大大小小的药粉以及一把锃亮的小刀来。 女人是有沟的,就算是束紧了也会有,这可是藏东西的好地方。幸好这个缺德的没有想到将衣服剥掉搜身,刘苏觉得这简直是太lucky了。 将药粉装备好,弹了一点到水盆里,细细的洗好脸,又将床单撕了一块下来裹在身上充当裙子,用布条系好,再将外套的袖子割掉充当小背心,照了照镜子,居然还挺好看的,便叫了一声:“你可以回头了。” 凌恒听到后面一直在悉悉索索的,早就心痒难耐了,听到这话立刻转过身去,却呆在了那里。 面前的美人穿着一袭鹅黄色的长裙,外面套着淡青色比甲,长发如瀑,肤如凝脂,眼似秋水唇如点朱,偏偏又不似一般女人的柔弱,而是活泼泼的,带着一丝骄傲。 凌恒见过的女人是相当多的,美女更是一把一把,可他身边的女人都是柔柔的,似乎站都站不稳,看向他的眼里都是含着水的,和面前这个美人完全不同。 “喂,小北都,好看不?”刘苏见他半天没有反应,很不耐烦的催问。 小,小北都?凌恒战战兢兢的伸出一根手指:“你,你是刘,刘,刘苏?” “是我啊。洗了个脸换了个衣服你就不认识了啊,真差劲。”刘苏习惯性的撇撇嘴。 这种熟悉的语气,这种鄙视的神态,除了那个臭小子还有谁啊!凌恒终于从打击中回过神来:“你,你扮女人!” “我本来就是女人!”刘苏有些气急败坏,“这么明显还看不出来,小北都你眼睛瘸了吗?” 怎么可能,那个臭小子怎么可能是女人?凌恒再次斯巴达了。刘苏冲他招招手:“我只会梳辫子,这里女人的发髻什么的我都不会,你会不?” 凌恒木然的摇摇头。 “那这里的未婚女人梳辫子可以吗,有没有问题?” 凌恒依旧摇摇头。 “哟,小北都,我在跟你说话呢,我们在制定逃跑攻略,你听到了没有?” 凌恒还是摇摇头。 刘苏悲哀的发现:在准备逃跑的时候,某个共犯居然傻了。男人果然都是靠不住的啊! 作者有话要说: 某溪:看,小北都多配合,对你是女儿身这件事情完全反应无能了哟! 刘苏:哟神马哟,在这种时候发呆,小空调都比他强一万倍! 第27章 冰山男什么的,最讨厌了 “小北都,先醒醒,等我们逃出去了你再发呆发傻好不好?” 面对五雷轰顶状的凌恒,刘苏觉得还是要先把他弄正常再说。 凌恒已经不想活了。他曾经对这个臭小子做过这样这样,那样那样之类的事啊,还曾经亲身上阵□啊,还被连累得瞬间变成小蚕豆啊!如果这个臭小子是个男的,这还好说,可事实证明,他被一个女人看光光了,还被一个女人下药下得不亦乐乎,最重要的是,他居然对这个女人一点都不讨厌! 完蛋了,自己一定是完蛋了。凌恒木然的看着刘苏,木然的走过去,再次木然的点点头。 刘苏已经无语了,她躲在门边,叫道:“我们吃完了,麻烦来收拾一下碗筷。” 门吱呀一声打开,阿苍刚走进来,就只觉得面前一花,然后整个人呆在那里。刘苏将门带上,道:“小北都,快换上他的衣服。” 凌恒是她说什么就听什么,马上将阿苍给剥了,衣服换过来,趁这个功夫,刘苏便对着镜子,蘸了点菜里的酱油,在左眼角下点了颗泪痣,然后又在耳朵边上点了两个小点充当耳洞。 凌恒见状,嘀咕道:“一个女人,连耳洞都没有,难怪别人要认错。” 刘苏对他一笑:“那说明你没有常识,穿耳洞的男人很多,不穿耳洞的女人也有不少。” “我不跟你一个女人一般见识。”凌恒嘟囔了一句,“现在怎么办,逃吗?” 刘苏瞥了他一眼:“不是不跟女人一般见识吗,怎么还问起女人的意见来了。你应该会点武吧,能翻墙吧?” “这倒是能,不过……”凌恒看了看她的身量,瘦瘦的,抱着她估计也能翻得过去吧。 “这就好。”刘苏悄悄将门打开一条缝隙,左右看看,见无人经过,便拎起裙摆悄悄走了出去,凌恒吓了一跳,连忙偷偷摸摸的跟在后面。 这个地方貌似是个别院之类,颇为荒僻,也没有什么丫鬟小厮之类的走来走去。两人摸到一扇月牙门边,偷偷往里看去,确实一片桃林。这个时节桃花已经谢了,枝头倒是挂了许多毛茸茸的小桃子。 “看见了没有,那个是不是院墙?”刘苏捅了捅凌恒,一指不远处掩映在桃林中的一抹围墙。 “应该是。京城里的人喜欢把院墙砌成这个式样。”凌恒看了一眼便下了结论。任休德的府邸他去过,完全不是这个样子的,所以这很有可能是个私宅。既然是私宅,就不会修得太大。 居然这么容易就找到了地方?刘苏觉得事情有些太过顺利,不过也来不及去思考太多,两个人借着桃树的遮掩,往院墙的方向摸去,只是没有走几步,就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 刘苏连忙打了个手势,凌恒也识时务的停住了脚步。离得远,声音又小,听到耳朵里嗡嗡嗡的就像蜜蜂叫一般,饶是这样刘苏也不敢动弹,还好没有多久,那声音便消失了,刘苏刚想动,凌恒一把将她按住,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果然,过不多久,声音又响了起来。 原来如此。这种王公贵族说些隐秘的话,总是害怕有人偷听,就这样说说停停,偷听的人若是耐不住性子,十有八/九会被揪出来。小北都不愧是经历过这种勾心斗角的事情的,厉害。刘苏对凌恒眨眨眼,竖起大拇指表示夸奖,凌恒脸一红:这个臭小子还是第一次表扬他,不由得心神一荡。 如此两三遍后,那边再也没有了动静,凌恒拉拉刘苏的袖子,两人再度往院墙的方向摸去。只可惜,这次没有这么顺利,刚走了没有几步,就听到一声大喝:“什么人!” 刘苏习惯性的往前一步,凌恒忽然意识到自己是个男人,将她拉住,自己挡在她的前面。刘苏狠狠的掐了他一把,低声道:“滚一边去!”然后整理了一下衣裙,脑子里过了一下女人应该怎么走路的,然后扭着小腰走了出去。 凌恒在一旁只想捂脸:这样子活生生的就是青楼做派啊,臭小子你是从哪里学的啊,不要告诉他这个臭小子没事做还穿着男装去逛青楼,他会崩溃的! 任休德倒是愣住了。阿苍武功高强,看住两个人不成问题,所以他根本没有想到这两人会跑出来。发现桃林里有人,他只以为是偷听的探子,没想到是个袅娜的美人。 刘苏酝酿了一下,笑吟吟的指着枝头的桃子道:“这个很好玩,你能摘给我吗?” 任休德眯了眯眼:“你是谁?” “我是洒扫上张婆子的外甥女,无意中闯到这里来了,还请公子莫怪。”刘苏完全不知道女人该怎么行礼,干脆站在那里不动,低头玩着自己的衣带,时不时瞄任休德一眼,做出一副春心大动的模样。 这里根本就没有一个姓张的洒扫的婆子。任休德瞄了一眼刘苏的手,细嫩修长,不像是个练武之人,戒心就放下了一半:或许只是个□的? 刘苏见他依旧站在那里不动,便缓缓走上去,娇声道:“公子爷,就给妾身摘一个果子嘛。” 树后的凌恒浑身一抖,如果不是时机不对,他简直要跳出来冲那臭小子叫唤,然后换那臭小子一巴掌——太恶心了,简直是太恶心了! 任休德不动声色的看她走近,忽然从袖中滑出一把匕首,一把抵在了刘苏的脖子上:“美人,还是老实交代你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吧。不然我手这么一抖,你那千娇百媚的人头可就要落下了。” “啊呀,那如果我的手这么一抖,您老人家可要做太监了哦。”刘苏不但不怕,反而笑得愉快。 任休德只觉得□微微一痛,低下头,却看到刘苏的一只手上握着一把锃亮的小刀。 “我倒是觉得,美人的命更加值钱些。” “我怎么觉得,您老人家的终身幸福比较值钱呢?” 两人一时僵住,而任休德的手下却往这里奔了过来。这样拖下去不妙,刘苏喝道:“小北都,你先走!” 凌恒从隐身处出来,对着任休德一抱拳:“还请六皇子放了这个姑娘,我们之间的事情好说。” 任休德看看他,又看看刘苏,道:“姑娘,不如我们数到三,同时撤开武器,如何?” 刘苏微微一笑:“这倒不必了,你还是放我们走比较好一些,我便把解药给你。” “真是可笑,姑娘何时给我下的毒呢?” 刘苏叹息一声:“凡是认识我的人,都知道不会和我靠得太近,不然会有生命危险的。不信你问问小北都,他都被我下过几次药了。” 任休德将信将疑:“姑娘既然是为了救凌公子而来,那为何要向凌公子下药呢?” “谁让他不喜欢我,只喜欢男人呢?我只有用强的了。”刘苏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说着谎话,似笑非笑,再加上那滴泪痣,倒有几分显得诡异。 任休德看向凌恒:“凌公子,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如此绝色的姑娘对你一片真心,你该好生对待人家才是。” 凌恒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只是配合着傻笑。任休德微微一用力,匕首划破了刘苏的肌肤,随即又挪开,叹道:“唉,凌公子对美人不闻不问,我却是怜香惜玉的。” “殿下!”几名手下忙围了过来,对这个时候自家主子忽然好起色来表示不理解。 任休德往后一闪,避开刘苏的小刀,皱眉道:“要活口。” 一共五人,还都是冲着小北都来的。刘苏往后退了一步:她不会武功,身上的药粉也有限,如果光靠她一个人,逃出去是不可能的,还是要靠小北都。 主意一定,她也顾不得节约药粉了,这五个人是从不同的方向包围过来的,她往前面的两人冲去,手一挥,那两个男人便直直的往后栽去。任休德一惊,就见刘苏仗着身形灵活,又钻到了另一边,放到了第三个人,叫道:“小北都,你先走。” 凌恒深深的看了她一眼,纵身往院墙的方向掠去,剩下两个男人连忙去追,刘苏离得远,没有办法跑去下毒,正在咬牙呢,就见凌恒分外帅气的和两人战在一处,还明显占了上风。 小北都原来这么厉害么?刘苏一愣,而凌恒虚晃一拳,飞身跃上墙头,消失了。 任休德冷哼一声:“这位姑娘,凌公子如此爽快的离你而去,将你一人陷在此处,你就不觉得痴心错付吗?” 刘苏倒是松了一口气。小北都的身上她早就留了记号,只要师兄也在京城,必然能找到。这里虽然守卫森严,不过对虚夜这种掌门人级别的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她轻笑一声:“痴心女子负心汉,自古如是,我哪里有什么资格责备呢?” 任休德道:“岂止是你一个。还有一个少年对他亦是情深意重,和他一起在我府上做客,也被抛下了。” 是指男版的自己吗?刘苏做伤心状:“那个人早就被我救走了,看来凌公子的心上人果然不是我啊。” 任休德脸色有点发黑:“你就不怕我杀了你?” 刘苏道:“还是请您看看自己的右手手腕再做决定吧。” 任休德一愣,飞快的卷起袖子,只见一道红线从手腕处慢慢往上延伸。他听说过这种毒,貌似这根红线走到心脏处,人就必死无疑。 “你的匕首也有毒。你听我说我对你下了毒,所以你便划破了我的脖子,想要互相压制。”刘苏掏出手绢压在伤口上,“只可惜,你的毒对我来说根本无用,反而是你,中了我的招。” 任休德从牙关里挤出两个字:“解药。” “我没有耶,不过我能配。”刘苏笑得分外欠揍,“还有地上的这三位仁兄,他们中的药就霸道了,如果我不给治的话,活不过十二个时辰。怎么样,我给你们解毒,你留我一条命,很合算吧?” 任休德脸上的冰霜更严重了:“成交。” 作者有话要说: 一写到冰山男就一点都不好笑了,不好玩不好玩 果然我就讨厌这种面瘫冰山男,为毛他们还经常是男主捏,这不科学! 第28章 针灸什么的,最讨厌了 六皇子殿下其实并没有多少钱嘛,难怪他会挑准了小北都下手。 同样是客房,凌府的可以称得上华贵,而这个皇子的府上只能称之为简朴。或许是皇帝喜欢俭朴风格的?刘苏有些不确定的想,然后自己倒了一杯水喝。 一旁伺候的两个丫鬟眼里闪过一丝不屑。这次任休德去洛城是有公干的,将凌恒带回来纯属秘密,府里的人当然不知道,因此也不知道刘苏真正的来历,只以为是自家殿下又带了个女人回来而已。 任休德和这个时代的男人不一样,他喜欢女人。虽然冷口冷面的,但做他的女人,待遇什么的都不差,而生了孩子的那几个,在府里过得更是舒服。所以,对府里这些未婚少女来说,任休德就是白马王子,是她们一辈子的保障,因此,对待刘苏这种半路杀出来的狐狸精,所有的女人都没有好感。 更何况,这个女人除了一张脸外,一无是处! 不知道喝茶,只会喝白开水;不知道琴棋书画,只知道在纸上写一些看不懂的怪符号;不知道打扮化妆,连一样首饰都没有;不知道女人该知道的一切,走起路来甚至跟个男人一样,步子迈得这么大,说话也很粗鲁,毫无礼仪! 真不知道殿下是喜欢她哪一点!两个丫鬟心底不停的吐槽,将刘苏从头到脚批评了个遍。刘苏当然不清楚人家的心底想些什么,她的小册子被扯了个谎要回来了,面对任休德探究的目光,她倒是极为坦然。她的专业是研究毒药,解毒这个方面主要是靠师兄,她也是想过做医毒双全的人的,只是她不是奇才,而且年岁尚小,专业技能并没有太过精通,因此,她这些天所做的主要工作就是读书做试验再读书再做试验。 “刘姑娘,您要的兔子送来了。”一个婆子恭恭敬敬的敲门,然后一脸惊恐的将一笼小白兔送了进来。那两个丫鬟掩盖不住自己的恶心和惧怕,也不说一声,争先恐后的退到门外。 古代的女人真脆弱。刘苏压根儿不觉得自己做的事情太过暴力血腥。抓了一只兔子出来塞一粒毒药下去,计算着时间,看着它四条腿抽搐着死去,又掏出改良过的手术刀,对兔子进行开膛破肚的外科手术。 任休德进来的时候,正看到这个女人左手拿着血淋淋的兔子内脏,右手在纸上写着些什么。 “刘姑娘。”说实话,对这种凶杀现场,任休德也有些恶心,他府里的女人,可个个都是温婉善良的小白花。 大殷朝皇后是男人,嫔妃是男人,当然不会生孩子出来,因此生孩子这种事情是宫女们代劳的,重点是,这些宫女是谁的人。 任休德的母亲却没有半点后台,纯粹是因为貌美被皇帝看上的,之后还颇为宠爱了一段时间,生了一儿一女。这在宫里是件了不起的大事,而这个宫女又不那么聪明,不知道在最鼎盛的时候去投靠某位后妃,反而沾沾自喜,耀武扬威,时间长了,自然会败得一塌糊涂。 母亲死后,任休德只有七岁,果断带着妹妹投靠了皇后,皇后也不是吃素的,当机立断的控制了他的妹妹,从此他便成了皇后身边四皇子的小跟班。 包括他这次去洛城,事先都得到了皇后的嘱咐,要他将凌恒带进京城,看中的就是凌恒背后雄厚的财力以及长公主的人脉。 长风长公主和皇上年纪相差不大,又是一母所生,感情一向很好,她说些什么话,只要不出格,皇帝基本照办,再加上长公主性子跋扈,后宫诸人是不敢招惹她的。凌恒做为长公主唯一的儿子,虽然只是私生子,也是绝对有用的。 其实,任休德有更多更好的方法将凌恒带进京,可他偏偏选了最不入流的那一种,无非也是心里在跟皇后较劲——被迷晕了带进来的凌恒绝对是不会乖乖听话的,拖点小后腿什么的,可不关他的事。 只是,他没有想到,凌恒会对这个女人这么上心。 他带着刘苏回到自己的府邸已经有四天了,凌恒几乎天天都要派人上门,然后跟他打太极。任休德根本就想不通这个女人有什么地方好了,不过他敏锐的觉得这是个好人质,至少可以问凌恒多要点好处。 “六皇子,你来了啊。”刘苏抬头看了一眼,继续钻研在自己的试验中。 任休德坐在一旁,小丫鬟战战兢兢的给他上了一杯茶,完全没有了平时的妩媚,好像这屋里有什么吓人的东西一般。 不过,这屋里的确是有吓人的东西——鲜血啊,内脏啊,死尸啊,还有在这堆东西中间淡定的坐着的某个女人。 他忍不住出言讽刺:“刘姑娘倒是活得惬意。” 刘苏也不恼,点点头:“这还要多谢你呢。以前我哪里有这么丰富的试验材料。” 所以你留在我府里就是为了杀兔子的吗?任休德的冰山脸一时间有些发黑:“凌公子可是把姑娘抛在这里不闻不问,姑娘就没有一点想念吗?” 好像,还真没有。刘苏歪歪脑袋,她倒是想师兄和小春兰了,问题是,师兄这个笨蛋怎么还不找到这里来啊不知道她在这里很无聊的吗? 果然不是两情相悦。任休德阅女无数,当然看得出来刘苏还是处子之身,和凌恒这个没有节操的在一起还能保持处子,只有一种可能:凌恒对她根本就没有兴趣,一再的来找她,是因为她很有用。 “对了,你要是有空,就跟那些莺莺燕燕们说一声,我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让她们不要老盯着我吃醋。”刘苏站起来洗手,忽然想到这个问题。 她都快烦死了。因为要给任休德解毒,两个人的确走得近了些,可也没有到让人吃醋的地步吧,这些女人到底是有多无聊才能把她想象成假想敌呢? “第一天,一个穿绿的女人过来,上上下下看了我一圈,然后讽刺了我几句,一脸鄙视的就走了;第二天,一个穿浅蓝的女人过来,我没空理她,她就哭哭啼啼的走了;第三天,一个满头珠宝的女人过来,指桑骂槐了一通后走了;第四天,两个女人结伴过来,一唱一和了一通后走了。”刘苏掰着手指头数着,“六皇子,你后院到底有多少女人啊,你行不行啊,要不要我给你开点壮阳的药来喝喝,不然你迟早有一天会铁杵磨成绣花针的。” 任休德的冰块脸彻底扭曲:“刘姑娘,这种话姑娘家是说不得的。” 刘苏很怜悯的看了看他:“我是半个大夫,讳疾忌医是不对的。话说,你的后院这么酸气冲天,很明显你给的滋润不够嘛,你是不是已经不行了啊?” 他要镇定,要镇定!任休德深吸一口气,平静的道:“这些是我的家务事,姑娘未免也管得太宽了。” “我也不想管的,谁让她们到我的地盘上来闹事。”刘苏倒是毫不客气,“我事先跟你打过招呼了,以后再来人可就不要怪我不客气!” 任休德眼皮跳了跳:“我知道了。”女人们为他争风吃醋他很喜欢,可跑到这个魔头这里来找虐就太不应该了——不要说下药,只要这个魔头将一只死兔子扔出去,保证能吓得他的美人们花容失色的晕倒。 不过,这块地方怎么成了她的地盘了?任休德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的屋子被别人划作势力范围了,心里正不爽着,就听刘苏喊他过去针灸,越发的不爽起来。 第一次针灸是四天前,这是他第一次在女人面前脱衣服而不是为了床上运动的,不免有些别扭。偏偏刘苏完全不在意,看着他光裸的上身完全没有一点害臊,反而很认真的给他诊脉针灸,闹得任休德觉得自己扭捏得过分,反而像个色狼。 “快点,别磨磨蹭蹭的,不想毒快点解吗?”刘苏是故意的,要是按照齐光的水平,这种毒一天就可以解,她虽然不如师兄,二十四个时辰也够了,可她偏偏就要延迟一下时间,就算多戳他几下也好,被绑架的怨恨不是这么轻易可以消散的! “嘶——”实在是太痛了,任休德握紧了拳头。 “六皇子,想叫就叫嘛。” “啊,没什么。” “可不要忍着,对身体不好。” “我知道。嘶——” “欸,不要这么用力。” “好。” 白昼宣淫啊!红果果的白昼宣淫啊!外间守着的两个丫鬟脸色通红,齐齐在心里恶狠狠的骂了一句:“狐狸精!”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所有的小说里,做毒药的那些人都不用做实验的,一定是那些试验太重口味了,影响女主形象。所以,完全没有形象的小苏,做第一个做实验的人吧! 第29章 呆毛什么的,最讨厌了 六皇子被外来的狐狸精迷住了,每天都往她的房里走,虽然暂时还没有给那个狐狸精一个名分,但这是迟早的事,君不见他已经被迷得白昼宣淫了吗? 而且,从狐狸精的房间出来后,六皇子那一脸被榨干了的疲惫啊,只要长眼睛的人都能看见,让一院子惜花的女人们心疼不已。真真是让人是可忍孰不可忍!正当她们准备团结一致对外的时候,六皇子还下令了,不允许她们再走近该狐狸精的住处半步! 肿么可以这样!女人们咬手绢的咬手绢,摔茶杯的摔茶杯,扎小人的扎小人。由于中毒的缘故,任休德这几天一步都没有踏进后院。这本来很正常,他以前忙的时候也曾经有过这样的事情,可现在他不进后院的同时每天都要进刘苏的房,这就是关键所在了。身为男人,任休德当然不会大张旗鼓的告诉自己的女人们他中毒了不行了,因此,女人们的醋意统统不要钱的往刘苏一个人身上扔过去。最后她们达成共识:她们的皇子殿下不是偏爱这个小妖精么,那就让正室出马吧。正室什么的,不就是平时用来欺负欺负,关键时刻用来当枪使的嘛。 于是,任休德的正室,易氏,发现殿下的美人们对他不像以前那般不屑一顾了,一个个嘴甜得不得了,都有同一个目的——转弯抹角的希望他去为难一下那个狐狸精,将狐狸精赶走的话最好。 易氏不是笨蛋。任休德出身不高,因此他的来头也不大,父亲只是个小小的从五品,能够攀上皇子简直是要烧高香的事情,哪里能帮助他一星半点。所以,在这个宠爱女人的皇子面前,易氏只有忍耐忍耐再忍耐,还好六皇子对他还是有尊敬的,他才没有被那些女人给气死。 府里来了个狐狸精一事他是知道的,任休德事先跟他透过口风,他对这个姑娘的身份有自己的猜测,因此也不吃醋——话说,如果他吃醋的话,早就被醋海淹死了好不好?这下看到那些平时得宠的莺莺燕燕们对这个狐狸精视如大敌,易氏的心里居然有一种诡异的满足感。 让你们平时天天过来气我!让你们平时从来都不尊敬我!叫你们仗着殿下的欢喜到我面前来耀武扬威!哼哼,易氏内心阴暗的小人暗爽,决定了,他要去看看这位在众女人口中一无是处的刘姑娘,顺便为她呐喊助威。 易氏带着几个小厮大摇大摆的往客房走去,不远处跟着一些偷偷摸摸鬼鬼祟祟手上拿着各式各样的东西实则明显是来打探消息的丫鬟们,易氏统统装看不见。 这个时间段,刘苏通常是在院子里喂养她的小鸡小兔子小老鼠。易氏进来的时候,就见她将洗干净的菜叶子抖去水珠,塞到兔子笼子里,又给小鸡撒点米,再剥花生给小老鼠,时不时的还在一本册子上写些什么,忙得不亦乐乎。 “啊,有老鼠!”本来在院子外面探头探脑的几个小丫鬟吓得花容失色,尖叫起来。 刘苏正在做着中短期毒药的试验,喂食兼观察动物的形态。她做事的时候一向不喜欢有人在身边呱噪,齐光和春兰都清楚她的性子,自然不会去吵她,就连任休德在吃了几次暗亏后也老实了下来。 这又是些什么人?不是说不要来烦她的吗?刘苏毫不客气的从笼子里抓出一只小老鼠,然后往那帮丫鬟堆中扔过去。 “啊,救命啊,老鼠!”一群小丫鬟吓得四散奔逃,刘苏不管她们,往地上一蹲,继续自己的研究大业。 啊呀,这些丫鬟们有白姨娘身边的,有莲姨娘钟爱的,还有绿姨娘的心腹,真是热闹呢。易氏凉凉的看着,知道没有多久这些丫鬟的主人们都会向殿下撒娇,然后殿下就会来怪他管家无力。不过,至少现在还是可以看看这些人的好戏的嘛。 等刘苏从自己的世界中清醒的时候,才发现门口依旧站着一个男人,饶有兴味的盯着自己。 “你是谁?”刘苏起身洗手,看向那个男人,眼前一亮。 喂喂,帅哥啊有没有!要不要这么帅气啊,想到自己让一个帅哥等了这么久,她就有一种莫名的罪恶感啊! 易氏的长相和时下流行的唇红齿白完全不一样。他似乎有着少数民族的血统,高鼻深目,轮廓鲜明,刘苏捂脸,这完全是她的菜好不好? “那个,你找我什么事?”面对帅哥,刘苏的态度难得温柔了那么一眯眯。 易氏笑道:“姑娘来了府上这么久,我因琐事缠身,一直没有拜会过,甚是失礼。在下乃六殿下正妃,姓易。” 帅哥一笑就更加让人眼花缭乱了,只可惜,帅哥是别人家的男人。刘苏心里默哀了一秒钟,答道:“哪里的话,我才是麻烦了你。你安排得很好,谢谢了。” 这姑娘并不是传说中那般粗俗无礼无恶不作嘛,满文雅的,而且,真的很漂亮。易氏一转眼看到那些老鼠兔子什么的,从心底里觉得羡慕——原来院子里那些女人是害怕老鼠的,那么他是不是也应该养些老鼠呢? 就算是别人家的,帅哥也是可以拿来养眼的。刘苏很不客气的上下打量着易氏,忽然眼光停在他额头前翘起的一抹呆毛上。 啊啊啊,帅哥肿么可以有呆毛,好想把它按下去啊有木有!刘苏顿时觉得全世界都不存在了,帅哥也没有了小兔子小老鼠也不见了,她的眼前只剩下这抹呆毛晃啊晃,晃啊晃…… “刘姑娘,不请我进去坐坐吗?”易氏认为,他应该问清楚为什么这个姑娘可以养老鼠,并决定自己是否可以照做。 “请进,请进。”刘苏努力不让自己的目光放在那抹呆毛上,嗯,帅哥的眉眼真好看啊真好看。 帅哥不愧是帅哥,对刘苏满是恐怖事物的实验室表示异常淡定,倒是让刘苏有些惊讶,这可是这些日子第二个进入她房间不会大呼小叫的人,第一个是任休德。 这是不是说明她的屋子其实没有这么可怕呢?嗯,一定是的。她所有的东西都摆放得井井有条,洗得干干净净,有什么好怕的嘛。 “我这里没有茶叶,白开水行不?”刘苏倒了一杯水递过去。 易氏奇道:“客房是有上好的茶叶的。她们没有送给你吗?” 刘苏笑道:“茶叶可以盖住太多的味道,所以我从来都不喝茶。”——呆毛动了,动了,好想去摸一摸啊肿么办? 易氏道:“她们来找我,说你勾引殿下白昼宣淫,要我来管一管此事。现在看来,她们就是在无理取闹。” “她们?她们是谁?前些天那些过来耀武扬威的女人吗?”刘苏歪歪脑袋,“你是正室,你这样做不对,你应该大张旗鼓的过来找我算账,然后狠狠的训斥我一顿。” 易氏苦笑着摇摇头:“我哪里有资格做这种事。众所周知,殿下喜欢女子,我只是一个门面,帮他处理内府事务而已。只要她们一个撒娇,殿下就会来训斥我,甚至到现在,连一个孩子都没有交给我抚养。” 随着他的动作,呆毛也轻轻颤动了一下。刘苏强忍住心里的渴望,道:“那你当初为什么嫁给他呢?” “皇上下命,岂敢不从?”易氏撑住下巴,“我又不是绝色,得不到宠爱是理所当然的。” 啊啊,呆毛又动了啊,忍不住了啊!刘苏扑了过去,一巴掌拍在呆毛上,使劲把它往下按了按。 他,他是被调戏了吗?易氏傻了。他这种长相并不受欢迎,所以,这还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遭遇被人调戏的戏码。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对方还是个女人! 咦,怎么抹不平呢?刘苏根本不管易氏的纠结,自顾自的跟呆毛做着斗争,易氏愣了半天,忽然反应过来,失声叫道:“刘姑娘,你这是干什么?” “你的头发翘起来了!”刘苏理直气壮的回复,然后再次用力的往下按了按,一松手,那呆毛又不屈不挠的竖了起来。 “啊,怎么这么执着啊,你等等,我用点水。” 就是因为这个翘起来的头发?易氏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够用了,傻傻的看着刘苏欢乐的打水湿手帕,然后再次与呆毛做斗争。 “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正当刘苏努力的时候,就听到门口传来一声怒喝,任休德站在那里,冰山脸似乎又冷了五十个百分点,阴风阵阵,寒气森森。 他一回府,几个平时最得他宠爱的女人就来诉苦,说易氏去找刘姑娘的麻烦,刘姑娘放小老鼠吓唬他,顺便连累了无辜纯洁的她们,心里就很不耐烦。易氏怎么可以这样,平时看他处理府里大小事务还算合格,原来醋意也是这般的重。 于是,他大踏步过来准备将易氏拎回去,却看到自己的正室和某个女人亲亲热热的粘在一起,而那个女人甚至还亲密的抚摸着正室的头! “易氏,你怎么可以这么不守妇道!”由于小命攥在别人手上,任休德不敢对刘苏怎么样,于是集中炮火对着易氏开炮。 又怎么了?易氏莫名其妙的看着他。 刘苏一只手忙着按呆毛,另一只手抚慰的拍拍他的肩:“没事了,你家的这个六皇子就是喜欢叫唤,一点都不冷静。不怕不怕,有我在呢。” 任休德顿时觉得帽子有些绿,室温降到了零度以下,身后的黑气都快具现化了,怒极反笑:“易氏,我不是下令不许你们过来打扰刘姑娘的吗?” 易氏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刘苏那被百折不挠的呆毛伤害到的抑郁心情顿时爆发了:“任休德,你欺软怕硬,卑鄙无耻,黑白不分,到底还算不算是个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某溪每次炒鸡蛋的时候,都会拿两颗鸡蛋来pk,输的那个吃掉,赢的那个和下一个继续pk,以此类推。一直到有一天,一颗鸡蛋战胜了所有的蛋,然后还骄傲的战胜了第二轮的所有鸡蛋,我都对它产生感情了,于是把它放在冰箱一角,不舍得吃。 结果,昨天我老公炒蛋炒饭的时候,残忍的将我的常胜将军小蛋蛋给吃掉了吃掉了吃掉了!我的心碎了,我的小鸡蛋,感觉再也不会爱了!我要黑化,我要报复社会! 所以,刘苏对任休德破口大骂,任休德拿出一把刀来把她杀掉了,然后刘苏在被杀掉之前给他下了毒,于是任休德也挂了。小苏苏的死刺激到了师兄小春兰和小北都,师兄黑化,努力研究毒药,杀人无数;春兰黑化,努力研究媚术,害人倾家荡产无数;小北都黑化,努力赚钱参与造反,大殷朝over。接着,由于大徒弟黑化二徒弟惨死,于是师父大人黑化,将逍遥派的虚月虚夜毒死,全文完。 小鸡蛋,我给你报仇了! 第30章 命好命苦什么的,最讨厌了 欺软怕硬,卑鄙无耻,黑白不分。 任休德自出生以来,还没有被人下过这种评论。他为人一向隐忍,当下不动声色:“刘姑娘,你把在下说得这么一无是处,总要有个缘由的吧?” 刘苏道:“六皇子不爱男色,偏爱美女,人尽皆知,那你为何又娶了这个呆毛,不对,这个小哥?无非就是皇上赐婚,你没有办法抗拒。娶回来以后呢,你又不好好的对人家,整天跟你的莺莺燕燕在一起,给他气受。为什么呢,无非是皇上一言九鼎,你不敢违抗,这个小哥是个好欺负的,你就使劲的欺负,这还不是欺软怕硬?你刚刚跑过来骂他,说他打扰我,想来是你的美人们跟你诉苦了吧。没错,我是放了老鼠吓唬美人们的丫鬟,可这完全不干易小哥的事,你不分青红皂白的过来骂他,我说你一句黑白不分不过分吧?你的后院乱七八糟,易小哥帮你看管着,没有好处不说,有坏事你第一个就找他,你说,你这是不是卑鄙无耻?还有,你有这么多女人,对外说你怜香惜玉,其实你也就是好色荒淫。没错,女人生在这个世上就是不幸的,你就自以为自己的情圣,可以挽救每一个不幸的女人的芳心,其实你就是个渣,连凌恒都不如。至少凌恒小人得坦坦荡荡,你自以为是君子,做的却是连小人都不屑的行径!” “还有你!”刘苏一口气骂完,回头看向易氏,“你看见我屋里这些动物的内脏丝毫没有惧色,可见是个有胆气的;能把这个麻烦的后院管理得还算不错,可见你也有能力。又有能力又有胆色,长得还这么帅气,干嘛把自己栓在这个男人身上?靠山山倒靠人人跑,若是把希望都寄托在别人身上,最后得到的只能是绝望,这个男人给你的绝望还不够多吗?” 易氏的身子微微一晃,面上浮起一层苦笑来。他的生母地位颇低,因此他从小就知道自己会是家里联姻用的工具,再有雄心万丈也被生生的压抑住了。而成婚后,他又不得任休德的喜欢,每天只是窝在后院这一亩三分地,处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时间长了,他都忘记了自己原本是个男人。 任休德看一眼刘苏,又看了一眼易氏,冷笑道:“刘姑娘口口声声唤易氏为小哥,又为他出头,可是对他一见钟情,忘记了对你情深意重的凌公子了吗?” “啊哟,殿下是在说我水性杨花嘛,”刘苏很欢乐的点头,“自己的女人多得数不清,还不许别人心里牵挂着区区两个男人,唉。是和尚就不要笑话光头的,更何况你的情况比我严重得多,真是的,用句很难听的俗话呢,这种行为就是做婊/子还要立牌坊!” 任休德的脸色越发的沉重:“你就不怕我杀了你吗?” “你的毒只是解了一半,若是你杀了我,必然自己也落不到好。” “我若是找遍天下神医,就不信没有人能够解你的毒。” “那就请便。至少我有这个自信,当今世上,除了当年的毒手神医和他的传人以外,我的毒无人能解。” 任休德冷哼一声:“刘姑娘,请你记住,有时候一个女人家太过锋芒毕露不是什么好事。”说完,冷冷的拂袖而去,就连易氏都没有招呼。 刘苏冲着他的背影皱了皱鼻子,重新将注意力转回到易氏身上:“你不要走嘛,和我一起吃个饭呗。” 易氏有些哭笑不得,他当然不觉得这个姑娘是对自己一见钟情了,道:“我那里还有好多事。” “那就不要管了。这些女人也是,将自己的一辈子统统赌在一个男人身上,也不怕最后输得凄惨。”刘苏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按照常理,她应该对那些无辜的被拴在后院只能斗来斗去的女人们满怀同情才对,怎么现在反而对易氏这么怜悯起来,难道是她的大老婆情结作祟了?这不科学! 易氏缓缓道:“刘姑娘,不是每个女人都像你这般的。你容貌出色,又有一身的好本事,听说那个凌公子都对你另眼相看,就连殿下都要让着你三分。可是,其他的女人不是这样的。府里女子虽多,但大多数都是贫苦人家的孩子。那些人家的女儿们生活困苦,每天干活不说,如果家里有什么困境,她们都是第一个被舍弃掉的那一批。殿下将她们接进府来,给了她们锦衣玉食和安稳的生活,她们对殿下痴心一片,这是正常的。” 刘苏有些黯然。是啊,她的命好,一开始被师父捡到,学了一身的本领,后来更是有师兄护着,从小就没有吃什么苦。如果她也是落到一个贫苦的农家,十有八/九也是被卖掉的主。不过,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因此,她是实力派! “对了,易小哥,能不能弄点热水进来?”某个实力派忽闪着大眼睛,提出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要求。 易氏完全跟不上她的思维,木着脸吩咐人打了一盆热水过来。刘苏欢呼一声,把帕子投在热水里,然后敷在易氏的额头上,恶狠狠的道:“我就不信连热水都治不了你!“ 所以说,你的注意力还是在我的头发上吗?易氏抽搐着嘴角,已经完全不知道该做出什么表情来配合了。 当晚,在刘苏的强烈要求下,易氏还是留了下来陪她一起吃饭。刘苏从来都没有受过礼仪的培训,她的动作在伺候的丫鬟眼里是粗俗不堪,可在易氏眼里却是坦率,连带着他也多吃了不少,撑得直打嗝。 “明天再来玩哦。”刘苏开心的送易氏离开,回屋拿起手术刀,丫鬟婆子们统统变色,然后齐齐逃了出去。刘苏满意的点点头,这个地方就是这点好,人人都是胆小鬼。 “看来你玩得很开心嘛,我真是白担心了。” 低沉的声音好像在她耳边响起一般,刘苏眨眨眼:“仙人?” “本仙人的声音果然清亮悦耳,让人过耳不忘!” 这么欠揍的话当然只有虚夜才能说得出来!刘苏心里一喜,小声道:“你在哪里?” “来来来,抬个头看看。” 刘苏额头上滴下一颗大汗,依言抬头,就见虚夜依旧是白袍白裤白鞋子,骚包的从房梁上飘下来,衣服还特意没有系牢,随着他的动作飘荡着。 “如何,见到本仙人是不是很惊喜?”虚夜背着双手,摆出一个仙风道骨的pose,“对了,刚才本仙人露的那一手传音入密是不是很神秘?” 就在一个房间里,传音入密你妹啊!刘苏努力抚平自己额角的黑十字,干笑道:“仙人居然会如此神奇的本领,小女子真是佩服至极。” 虚夜满意的点头:“我早就觉得你颇有仙根,现在看你的长相,越发的肯定了这个想法。如何,要不要加入逍遥派?若是你答应,我便救你出去。” 到了这个地步还想着占便宜!刘苏用一种“你无情无耻无理取闹”的眼神默默的控诉着,虚夜被她看得心虚,咳嗽两声:“那个,齐公子拜托我救你出去,你跟我来吧。” “师兄好不好?”刘苏快手快脚的开始收拾行李,“还有小春兰呢,还有阿毛?” 虚夜夸张的叹了一口气:“唉,凡人之间就是事情多。这些天齐公子茶饭不思,小春兰也甚是担心,唯有阿毛,没心没肺,吃得香睡的好。” “像仙人这样高风亮节的人,世上哪里还找得出第二个呢?”刘苏毫不手软的批发着高帽子,“师兄他们比不上仙人,那简直是理所当然的。” 虚夜骄傲的一昂头,示意刘苏到他背上去,然后从窗子中一掠而过。刘苏只听到耳边的风声,大为惊奇:“这就是轻功吗?仙人真是厉害。” 虚夜开心不已,忍不住夸耀起自己的武功来:“劫走你的人貌似是个皇子,我还以为他的护院都是些高手呢,谁知道一个个的脚步虚浮呼吸粗重,给我提鞋都不配。” “那是那是,天下间谁能比得上仙人您呢?” “你真的不考虑加入逍遥派吗?你若是好好练武,我会考虑将掌门之位传给你的。” “能够得到仙人的赞赏,小女子真是太过荣幸了。” “哪里哪里,有仙根的人是很难寻的,我看你也是千古难遇的人才啊!” 虚夜跳上纵下,还穿着白衣服,犹如鬼魅,还不忘记说这些没有营养的话。第二天京城一定会有闹鬼的传说!刘苏很是无奈,还好虚夜的脚程很快,没有多久便到了一座黑压压的大宅子前。 “这是凌公子的府邸。”虚夜依旧不走正门,从墙上跳了进去,然后熟门熟路的跳到一个偏僻的院子里,大声道:“都出来,都出来,我把小姑娘带回来了!” 房门吱呀一声打开,春兰第一个蹦了出来:“公子,公子你终于回来了!” 凌恒紧跟在他身后,满眼欣慰:“任休德油盐不进,我想了无数办法他都不肯放你回来,甚至还不肯让我见一见你,还是多亏虚夜掌门了。” 刘苏从虚夜的背上下来,一时间还有些恍惚,只觉得耳朵边上嗡嗡嗡的。春兰扑过来,在她身边嘀嘀咕咕的说个不停,虚夜和虚月吹嘘着自己的无往不利,刘苏有些头晕,刚刚按了按额头,一双手便伸了过来,扶住了她的胳膊。 刘苏抬起头,就见齐光默默的看着她,明显的瘦了一大圈,脸上有着遮盖不住的憔悴,只是一双眼睛亮得吓人。 “师兄!”刘苏一头扑进他怀里,“你怎么瘦成这个样子!你怎么这么久才找到我!” “乖,没事了,没事了。”齐光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肩膀,“这次是我不好,以后再也不会让人欺负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师兄你终于出场了,师兄你果然是正室! 第31章 正室风范什么的,最讨厌了 小苏七岁那年,也丢过一次,那时候他已经十三岁了,所以他记得很清楚。 当时小苏上山去采药,到了晚饭的时候还不回来,师父和他都着急了,于是便出去寻找。后来,他在一棵大树下发现了某个乖乖坐着的小身影。 走近一看,他才发现小苏不小心踩到了猎户的夹子,一只脚上简单包扎了一下,还是鲜血淋漓。看见他过来,刘苏倒是很开心的笑,伸出小手求抱抱,他心疼不已,问道:“你不疼吗?” “疼啊。不过我知道师兄会来找我的,所以也没有什么。”背上软软的小声音让齐光整颗心都融化了。 当晚小苏却因为伤口发炎的缘故发烧了,齐光连眼都不舍得合一下守在她身边,然后听见她迷迷糊糊的喊着妈妈,前所未有的脆弱。可第二天她的烧退了以后,又恢复到了能玩能笑能跑能跳的状态,似乎那种脆弱从来没有在她身上出现过。 他从来都没有看到师弟流过一滴眼泪,哪怕是她做不小心划破了自己的手,或者以身试药上吐下泻,她一直是乐观的笑嘻嘻的,所以,他也一直认为她是什么事情都难不倒的。 这次刘苏毫无预兆的被绑走,齐光真的被吓坏了。他第一次想到师弟的女儿身,这个时代对女人的苛刻他很清楚,师弟又生得这副好模样,若是落入他人之手,哪会有什么好下场?更何况,师弟连追踪香都没有留,可见是被人偷袭的。想到师弟或许可能有什么危险,齐光觉得自己的心都被生生的剜掉了一块,这些天一直是吃不下睡不着。一路打听着,顺着那些人马的消息来到京城后,他们四处打探,惊喜的发现凌恒的身上有着追踪香的痕迹。 凌恒一脸的自责,说出了刘苏为了他陷在了六皇子手上,以及自己百般试探,都不能把人要回来的事。齐光等人哪里有什么“讲条件”“耍心眼”之类的概念,直接给虚夜带了几顶高帽子,要求他去救人。 现在好不容易人救出来了,却是用浓浓的粉掩盖着黑眼圈的。齐光握着她的手,柔声道:“要不要先去睡一觉?” “嗯。”刘苏点了点头。她在六皇子府的时候,每天晚上是不敢睡熟了的,手里一直扣着药粉,紧绷着精神。 终于可以好好的睡一觉了,刘苏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揉了揉眼。齐光二话不说将她抱起来,送到里间的床上,盖上被子,然后用眼光狠狠的杀了一通想要跟进来的某些不知好歹的人士,温言道:“你睡吧,我陪着你。” “你也去睡一觉嘛,看你这没精打采的模样。”刘苏笑他。 齐光弯起嘴角:“好,我看着你睡着了再去睡。” “那,师兄唱歌给我听。我要听‘一根紫竹直苗苗’。” “好。”齐光满脸掩盖不住的笑意,轻声唱了起来。他的声音很好听,不像春兰那般甜腻,也不像虚夜那般清朗,而是轻轻柔柔的,犹如缓缓流过的泉水,让人心神安宁。 “师兄,我想要逍遥派的宝物。”刘苏低低的说,声音被歌声遮掩住,如果不注意根本没有办法听到。 齐光轻轻的捏了捏她的手,依旧是轻轻的唱着歌,然后缓缓的点了点头。刘苏满意的闭上眼,将脑袋在他的手上蹭了蹭。她就知道,不管她做出什么决定,师兄总是会支持她的,没有理由,没有为什么,就因为她想,所以他就支持。 逍遥派的宝物,很有可能是那个穿越女的空间,她一定要拿到手。她就不信了,一个腐女能够凭借这些东西扭曲一个世界,她就不能将这个世界给掰回来! 门外,春兰一脸被肉麻到的表情,使劲搓自己胳膊。凌恒对他一直没有好脸色,嫌弃的看了他一眼:“你这在干什么?” 春兰指着那扇关上的门,想象力全开:“齐师兄居然在里面唱歌,还在唱哄孩子的歌,公子居然还听得下去!他一定是故意的!在我们这堆人面前表示公子对他的宽容,表示他是与众不同的!我早就知道齐师兄会是正室,可是他也不能这么欺负人吧?还没有成亲呢就这样霸着公子不放,等成亲了以后,家里怎么可能还有我呆的地方!我就知道,迟早一天我会被齐师兄折腾死,呜呜~~” 喂,不要表现得跟一个被抛弃的小妾好不好?凌恒一头黑线。当初他抛弃春兰的时候,这家伙只知道哭泣磕头求饶,要是当初也是这种反应的话,倒是有趣。 只是,凌恒的眼神扫过那扇门,问春兰道:“你就不怕齐公子和刘姑娘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那有什么问题啊?”春兰傻乎乎的回答,“反正以后齐师兄是要嫁给我家公子的。” 当然有问题了,你家公子是个女的,女的!凌恒差点扑倒在地,用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看着春兰:“那你呢,你不是也喜欢刘姑娘的吗?” 春兰挺起小胸脯,用看傻瓜的眼神看回去:“我本来就是公子的人啊,这有什么分别?” “她的人?”凌恒喃喃道,一旁看热闹的虚月却忍不住插嘴:“小春兰,你已经跟你家公子有了肌肤之亲了吗?” 春兰一张俏脸顿时通红,娇羞的一跺脚:“道长真是的,哪里有女子问出这种话的?” 你家公子也是个女人啊,你不记得了吗?虚月被他这活生生的小受做派给吓到了,不禁掩面长叹:多好的弱受啊,居然被一个女人给啃了,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天理了! 凌恒的脸色倒是越发的难看。刘苏舍身救他,还是这样的一个大美女,他心里没有一点触动是不可能的。他年纪也大了,当然也想找个女人继承自己的血脉,这些天,他越想越觉得刘苏比较的合适。 貌美不说,胆子大,牙尖齿利,这样的女人将来生下的儿子一定能够继承他的产业。可是,这个女人却和两个男人有牵连,想起当初刘苏暧昧的暗示,更加的不舒服起来。 “凌公子,你怎么了?”春兰对凌恒早就没有了惧怕之心,反而凑上来,笑嘻嘻的捅一捅他,“你是不是也看上了我家公子?我告诉你哦,先入门者为大,你是在我后面的,是小。” 什么意思?凌恒咬牙切齿:“你以为,我会和你一样,跟别的男人一起分享一个女人?” “这又怎么了?”春兰理所当然的眨巴着他的大眼睛,“当初还不是我们这么多人分享你一个的?” 这话,怎么说得跟他在卖身,而他后院的小厮们都在女票他一般呢?春兰那娇媚的五官在他眼里顿时变得可恶起来,凌恒一伸手捏住了他的脖子:“你再说一遍试试看!” “你这样是不对的,公子说过,世界如此美好,你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春兰指了指那只手,摇摇头表示惋惜,“公子喜欢的是齐师兄和我这样的,不喜欢你这种爱动手的。” 所以说他还是要跟人一起分享女人吗?凌恒火大了,掐在脖子上的手真的开始使劲。春兰哎呦哎呦的叫唤起来,虚月生怕这个美美的小受就这么被掐死,连忙过来帮忙,虚夜则在一旁摇头叹息,做遗世独立状:“凡人啊,就是有着无数的烦恼。” 几个人闹成一团,房门忽然咯吱一声打开,齐光笑得人畜无害的看着他们:“师弟正在休息,你们确定你们的声音不是太大?” 这么温柔的笑,为什么不是如沐春风,而是让人如沐寒风啊!几个人齐齐打了个寒颤。对齐光这种抖s模式开启前兆最为熟悉的春兰第一个跳起来,拔腿而逃,一边跑还一边叫:“我忘记喂阿毛了我现在就去喂要是阿毛瘦了公子会骂我的!” 虚夜不会看人脸色,虚月却是懂的,当即一拉自家掌门师兄的衣袍:“掌门,如此月朗星稀之夜,正适合我们吸收天地精华来修炼啊!” “是吗是吗?”虚夜还一头雾水,但吸收天地精华此事吸引力太大,最重要的,在朦胧的月色下,他一袭白衣孑然而立,这是件多么具有仙人范的事啊!于是,他跟着自家师妹,第一时间跳上了房顶,去寻找合适的摆pose的地点了。 最后剩在原地的只有凌恒一个。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些人都会一脸见鬼了的跑光,不过跑光了也好,他也有事情要跟齐光商量。 “齐公子,这次刘姑娘是因为我遇险,所以,我定要负起相应的责任。”想了想,凌恒很勇敢的对齐光发起了挑战,“我会迎娶她。虽然不能给她一个正妻的位份,可我保证,后院只有她一个女人。” 齐光笑得越发和蔼可亲:“如果师弟嫁给我的话,我不但能给她正妻的位份,还能保证一生只有她一人。两相比较,你觉得师弟会选择哪个?” 凌恒犟脾气也上来了:“跟着你她只会受穷。若是跟我在一起,我会给她锦衣玉食的生活,让她一辈子都无忧无虑,若她生下了我的孩儿,她便是我府里的功臣,谁都不会轻视于她!” “原来如此。”齐光点点头,轻轻拍了拍凌恒的肩膀,“我知道你的小豆豆给师弟看过了,便一心想要她负责。其实我也不是不能容人的,若是她愿意,你也可以到我家来做个夫侍。所以,你就不要硬是为了面子,把自己说得这么委屈了吧,我们大家都懂的。” 你们到底懂什么啊!凌恒彻底凌乱了:齐公子你没有问题吧?这种贤良淑德的正室口气是怎么回事?以及你不揭我的短不行吗? 他正想开口反驳,忽然觉得身上又痒了起来,低头一看,手背上密密麻麻长了无数红疹。不是吧,他又中招了?齐公子你不是专职解毒的吗?解毒的人下毒,这个世界果然是不正常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我朋友看过这一章,第一反应就是:穿越女主唱歌才是正道,你居然让男人唱!唱就唱吧,你居然让他唱“一根紫竹直苗苗”!你确定你在写穿越文?你肿么不让他唱“蜗牛与黄鹂鸟”啊! 某溪对手指:其实我本来打算让他唱“捉泥鳅”的...... 第32章 顶梁柱什么的,最讨厌了 既然起了心想要夺得逍遥派的宝物,那就不能对他们硕果仅存的两个派众太过分了。虚夜好对付,只要批发一些新鲜的高帽子就万事ok,麻烦的是虚月。可能是同性相斥的缘故,虚月对她总是看不惯,也有可能是她不允许师兄和春兰有情人终成眷属? 刘苏托着下巴,忽然间笑了起来。春兰凑过来,笑嘻嘻的:“公子公子,有什么开心的事情,也让我开心一下嘛。” 自从刘苏被救回来以后,春兰一直处在兴奋状态,小脸每天都红扑扑的,见谁都笑,然后不管说什么,三句话就能扯到“公子好厉害,公子好万能”上面去,经常让真正很厉害的虚夜咬牙不已。 春兰见她不说话,更是往前蹭了蹭,水汪汪的大眼睛不停的眨巴眨巴,鼓起了腮帮子,小脸像个红苹果。 这样随时随地的卖萌是不对的,不对的!而且,这样子简直是太萌了太萌了!刘苏只觉得心里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伸手扭过他的脸颊,使劲的捏啊捏,捏啊捏…… “东纸……”春兰口齿不清的叫唤,“疼……” “知道疼就不要扮可爱!”刘苏松手,见他脸上红成一片,于是轻轻的给他揉了揉。春兰得寸进尺的伸出爪子:“这里也疼,也要揉!” “要不要我来帮你。”凌恒从外面进来,看见春兰毫无羞耻毫无下限的做法,唾弃之余心里还有些不舒服,一转眼又去瞪一旁的齐光:你不是正室吗?看见其他男人勾引自己的女人,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 这不看还好,一看他差点喷血。齐光不动声色的坐着,手里居然拿着一双鞋底和针线,在那里聚精会神的纳着。 知道你是正室,你也不用这么贤惠吧!凌恒眼角抽搐着:“齐,齐公子,你在干什么?” “给师弟做鞋。”齐光半点羞愧的样子都没有,“你送来的这些衣服鞋子什么的,都是绫罗绸缎,不经穿。” 凌恒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自从跟这几个人在一起后,他始终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在胸口翻滚,时时刻刻都有一种无力感,让他根本就无法习惯。 “那个,我的人刚才传了消息给我。六皇子暗地里派人在搜寻你们几个的下落,我家门口都是暗探。还有,他们府上也请了不少大夫,借口是皇妃身体不适。”凌恒咳嗽一声,开始说正事,“你们要是想出京城的话,估计很难逃出他的视线。” 刘苏一拍脑袋:“啊呀,我忘记给他留解药了!” 凌恒彻底扑倒:“你敢不敢再粗心大意一点?” 刘苏挠挠头:“反正毒也已经解得差不多了,医术好一些的大夫都能根据我之前留下的药方继续开药的。话说,他就不知道请太医吗,这种强弩之末的毒,太医肯定没问题。” “你以为,他能正大光明的去找太医吗?”凌恒恨不得劈开她的脑袋看看,这一时聪明一时糊涂的,他很难适应的好不好! 刘苏冷笑一声:“他既然把我留在府内,就要做好我不做好事的准备。他以为每天只给我严格用量的药材有用吗?如果我有心,或者再狠毒些,我能灭了他六皇子满门。现在只是给个小小的教训,够便宜他了。” 齐光长叹一声:“师弟,你的心地就是太过良善了。” 能将灭人家满门这种话挂在嘴边的女人,心地良善?你确定你没有夸错人?凌恒抚额,他确定,齐光的眼珠子此时一定不在眼眶里。 刘苏歪过脑袋去看齐光做鞋,想起那个六皇子,很是不屑。任休德从来都没有看得起过女人,所以对她完全没有戒心,认为她一个女人掀不起什么风浪来。他却忘记了,对手是不分男女的,看不起女人的人终究有一天会栽在女人手上。 六皇子府,任休德大刀阔斧的坐着,越想越生气,浑身上下散发着冷气。 他这辈子都没有受过这么大的气,也没有吃过这么大的亏!凌恒是到了京城没错,可就像一条泥鳅一般滑不留手,整天装作一副纨绔痴呆的样子晃来晃去,对皇后以及四皇子的拉拢示好视而不见,对那些试探的话统统装听不懂,话里话外还经常不忘记提一提六皇子的好处,什么六皇子礼贤下士了,六皇子英俊体贴了,就差红果果的说六皇子会色诱了,弄得四皇子这几天看到他语气都不阴不阳的。 这就算了,那个姓刘的可恶女人居然还悄无声息的溜了。凌恒的手下是没有这些能人的,如果他没有猜错,就是小破庙里的那些人出的手。可是当初在小破庙里,根本就没有女人,那这个女人是哪里来的? 凌恒是个好男风的,难道这个女人是男扮女装?任休德被脑海中这个诡异的念头打中,然后使劲的甩甩头:那个女人无法无天,性格也不像女子,可的的确确是个女的,他有派丫鬟服侍她洗澡的,他总不能不信任自己的心腹丫鬟吧。 就算是女人,也太狠了!毒还没有解完就玩消失,虽然胳膊上的红线没有了,可他每天一天三顿饭的痛,这分明是折磨人! “殿下,该喝药了。”易氏走了进来,后面跟着一个小厮,手里捧着一碗药。 任休德看了他一眼,伸手将药碗接过,一口气灌了下去。身边某个娇俏的小丫鬟连忙拈了一颗蜜饯送到他嘴里,小手有意无意的从他胸前拂过。易氏鼻观口口观心,装看不见。 要是平时,任休德对这种若有似无的勾引行为完全不讨厌,做为府里所有女人的依靠,他还是有几分喜欢的,可现在看到站在面前的易氏,他的脑海里鬼使神差的想起那个女人骂他的一番话,脸色一沉,一把将小丫鬟推开,低喝一声:“滚!” 那小丫鬟不知道自家殿下发了什么疯,泫然欲泣的看了他一眼,捂脸退了下去。易氏看得津津有味,叹道:“如此不怜香惜玉,实在不是殿下的性格。” 对了,还有这个被洗脑了的男人!任休德头疼起来。他喜欢女人这件事大家都知道,连皇上也很清楚,所以易氏是他的门面,他能轻视能训斥,就是不能废!以前易氏对他还算是上心,听到他的训斥会辩白,被他冷落会伤心,可是现在呢? 他去骂,易氏会左耳朵进右耳朵出,过后还我行我素;他冷落,易氏小日子过得不知道多滋润,似乎没有了他会更好。现在更厉害了,还会对他进行讽刺了。 任休德冷冷道:“你也出去。” 易氏二话不说便站起来往外走,连个告退都没有。任休德气得胃疼,如果现在刘苏站在他面前,他绝对掐死她! 不过是个女人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任休德咬牙:他相貌堂堂,身份高贵,他就不信这个女人会对他毫不动心!他一定要想方设法将这个女人娶到手,然后把她丢到后院,让她对自己百般讨好,他再把她视若敝履,这样才解恨! 刘苏当然不知道某人正在打自己的主意,就算知道也不会当回事,她现在烦心的是如何混出城去。 “老头子怎么不会易容啊,要是他教了我这一招,我们就不怕了。” 齐光揉揉她的脑袋:“这点用毒的本事就够你学的了,贪多嚼不烂。” 刘苏百无聊赖:“小北都京城的房子一点都不好,都没有地方放驴。” 你还有脸提放驴吗?凌恒浑身几乎被黑气笼罩。放驴=被春兰爆/菊=色/诱无效=小豆豆……凌恒的脸色不可谓不好看。 只可惜,没有人关心他,春兰想了想:“要不,我们让虚夜道长帮忙,他武功这么好,一定能带我们出去。” 刘苏踢他一脚:“小春兰,我们有这么多人,还有三头驴,你以为虚夜真的是仙人,无所不能吗?” 春兰嘀咕着:“还不是你口口声声仙人仙人的。” 刘苏不理他,问凌恒道:“小北都,你能不能帮我们弄到几张度牒?我们扮作道士的样子分头走,应该没有问题吧?” 凌恒还没有从小豆豆的阴影中清醒过来,面目呆滞的“啊”了一声。 果然,男人都是不可靠的。看着一屋子男人,刘苏觉得,她不得不担当顶梁柱的重任啊! 第33章 理想什么的,最讨厌了 “今日凌府进了三批牙婆,每一个都带着十几个小丫鬟。凌公子说,他不管在哪里都要舒舒坦坦的,所以要买许多丫鬟伺候,不过他的根还是在北都,将来都是要带回北都的。” 一个灰衣人毕恭毕敬的站在地上禀报,任休德淡淡的点了个头,道:“盯住她们。”灰衣人倏忽间又消失不见。 小丫鬟,那个女人一定会混在里面。任休德觉得自己找到重点了,却不知根本就错了方向。 “看轻女人的人总是会栽在女人手上的。”长风长公主重复着这句话,笑得明媚嚣张。 刘苏坐在她身边,很乖巧的点头:“所以任休德注定是会栽在女人手上的,第一次是我的,第二次是长公主您的。” 长风看了她一眼:“倒是个聪明伶俐的,还知道女装的时候点颗泪痣。我倒是听说六皇子在找有泪痣的女人呢。” 不管她的事,刘苏很无辜的吐吐舌头。 就知道任休德会盯着那些牙婆,于是在牙婆们走后,他们正大光明的变了个装,扮作长随的模样,跟着凌恒大摇大摆的去到长公主府上拜见。然后又跟长风的几个下人换了衣服,凌恒来的时候多少人,走的时候还是带了多少人。 长风慵懒的往椅背上一靠,眸子闪过一道寒光:“过几天我会安排人送你们出京城。老四和老六想算计我的儿子,他们还嫩了点。” 女王,绝对的女王!刘苏看着仪态万分雍容华贵的长风,再想一想凌恒的小豆豆,顿时有一种不是“他们绝对不是亲生母子”的感觉。 “小苏怎么这样看着本宫?”长风斜斜的抛过去一个媚眼,“本宫脸上有东西吗?” 刘苏虎躯一震菊花一紧:“不,实在是长公主太过年轻美貌,我觉得若是您和凌公子站在一起,简直就像是姐弟两。” “哈哈,这张小嘴真会说话!”长风心神愉悦,冲她眨眨眼,“其实,我这里有几张保养的方子,你若是喜欢的话便可以抄了去。有养颜的,有健体的,还有保养□的,保证你到了我这个年纪,都能紧致如初。” 刘苏抽搐着嘴角,眼神一扫在坐的齐光和小春兰——一个装没听到,一个脸红到了脖子根——不由得对长公主殿下异常的崇拜:女王不愧是女王,连这种话都可以正大光明的说出来,一点应有的羞涩都看不见! “那么就要拜托长公主了。”在厚脸皮的面前害羞是个屁,所以刘苏很爽快的回答,“我是学医的,对这些方子最是感兴趣了。” 长公主一双妙目在春兰和齐光身上转了一圈,笑道:“我给你方子,你把这个小的送给我吧。” 咦,还要收费的吗?春兰立刻紧张起来,大眼睛蒙上了一层雾水,可怜兮兮的看着刘苏,仿佛一只被遗弃的小狗一般,就差身后长出条尾巴摇啊摇了。刘苏抚额,对长公主苦笑道:“殿下,看看他这个样子,你确定你想要他?” “哈哈!”长风一阵大笑,“明明自己不舍得,还要让我把人推掉。小姑娘,你很有趣。”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很有趣的刘苏正式被发现有趣的长风长公主当做了玩具。 “他叫飞丹,他叫墨白,怎么样,不比你家小春兰差吧?喜欢就领一个走。”喝着甜酒,长公主抬起下巴,示意刘苏去看阶下的两个绝色少年。 女王陛下你这是qj民男吗?两个少年神态妩媚,如花一般,可看上去顶多十六七岁,刘苏觉得,要是她能看上这两个孩子,那就太没有下限了。 见她摇头,长公主拍拍手,从屏风后又转出两个少年来,一人持琴一人持箫,向上行了个礼。长风道:“这两个是侍琴和侍箫,精通乐理,不如让他们合奏一曲?” 刘苏点头,心里默默的吐槽:这两个名字也太随便了吧,在女王府上男人果然是玩物啊! 侍琴和侍箫席地而坐,开始合奏起来。说实话,对一个听着流行音乐以及摇滚乐长大的孩子,这种古典的乐曲是让人昏昏欲睡的!刘苏根本就不知道听点在哪里。看长公主半眯着眼睛欣赏,似乎真的很好听的样子,刘苏觉得她是不是也要扮很陶醉的样子呢?嗯,这乐曲怎么这么长啊,软绵绵的好没有力气啊…… 一曲终了,刘苏托着脑袋一点一点的,忽然惊醒,啪啪啪的鼓起掌来。两个少年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看长公主,终于眼圈都红了,嘤嘤嘤的夺门而逃。 她怎么了?反应要不要这么大啊?刘苏看着他们的背影,莫名其妙。长公主道:“刘姑娘,看来你不喜欢这两个嘛,要不要再换两个?” “不,不用了。”刘苏额头一滴大汗,“我暂时还不打算嫁人……” “嫁人?”长公主的声音忽然高了八度,“你打算嫁人?” 刘苏弱弱的回答:“有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长公主坐直了身子,眼里闪着八卦的光,“要嫁给谁?我家那个臭小子吗?” “不,不是他……” 长公主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其实你长得也不错,你与他生的孩子也不会太差。不过你身边已经有两个男人了,所以我并不希望你与他一起。做娘的总是希望自己儿子能得的是最好的。” “啊,啊,我明白,”刘苏不停的点头,“我和凌公子只是朋友关系,真的。” “那么,你打算嫁谁?小春兰,还是齐公子?”危机解除,长公主继续上一个问题,“其实,女子何必要嫁人,像我这样活着该多好。” “您是长公主殿下啊,当然不一样。” 长公主冷哼一声:“有什么不一样的,你以为我不知道我在外面的名声有多难听吗?你以为,和自己的儿子分开这么远很开心吗?你以为把自己的女儿变得和自己一样,听别人对她指指点点,我心里很好过吗?” 刘苏沉默了一下:“我没有做过母亲,但我知道母亲肯定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好。大殷朝的女子生活太过辛苦,所以你这样教育女儿是对的。” 长风苦笑:“有时候,我真的不知道从小和兄弟们一起读书学骑射,是对还是不对。如果我大字不识,说不定我就很贤惠的和驸马夫妻恩爱,还会很贤惠的给驸马纳夫侍,让他不被他人耻笑。” 刘苏默然,她明白。人一旦学会了知识,开拓了眼界,他所希望得到的必然要比他愚昧之时所想要的更多。人在不同的阶段是想追寻不同的东西的。一个穷困潦倒的农夫,他想要的无非是吃饱穿暖;而一个学富五车的学子,他想要的却是高官厚禄,大展宏图。 自天山童姥以来,大殷朝就对女人实行愚民政策,制定了一系列不平等的法律,甚至还有许多《女诫》《女约》之类的书,其中的内容她也大致翻看过,完全让她无法理解。一般的女子,没有这个条件去读书,被这些条条框框约束住,眼光自然也会局促在一个小小的后院中,把自己当做男人的附属,生命的价值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可长公主不一样,从小她便和男人一起读书,她的眼界不仅仅局限于后院。她有自己的思想,她会思考,她对这个社会是不满的。可是,她又不知道该怎么做,所以她就只能用这些世人眼里荒诞不经的动作来掩盖自己的不安。她本能的觉得这个社会是不对的,但她又无力和整个社会相对抗,她能做的就是教育自己的妹妹和女儿,至少让她们能活得好些,看得远些。 “殿下,我一直觉得很不值得。”刘苏喃喃道,“不值得,相当不值得。明明怀胎十月的是女人,承受生产之痛的是女人,繁衍后代的也是女人,为什么他们要把女人看得这么轻,如同草芥,如同肮脏之物。而那些女人,居然也赞同这样的结果,自己把自己看轻,自己觉得自己人生的目标是生孩子。困在六皇子府的这几日,我看得很清楚。所有的女人都相互斗着,今天你撒个娇,明天她吃个醋,目的就是得到六皇子的青睐。而六皇子的奖赏也很简单,就是去她们的房间里过夜。多么的可笑啊。为了一个男人勾心斗角,目的就是让这个男人来睡自己一下,我觉得,我看不透她们。同样,我看不透的还有男人们。按照书里的说法,男人就应该建功立业养家糊口,这我认了,可为什么男人还必须要娶一个男人?这一路我是行医过来的,见过不少人家,张灯结彩的娶另一个人家的男人,而那个男人的姐妹就是陪嫁,用来生儿育女。然后儿子再嫁再娶,女儿再做陪嫁。女人永远是个妾室,永远不能正大光明的站在人前交际。就连宠爱女子的六皇子也不能免俗。殿下,我想不通,我真的想不通。我不知道这里的女人到底糟了什么罪,不但要被男人看轻,自己还要看轻自己。殿下,您知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 长公主静静的听着,眼角落下一滴泪:“我也不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也不知道。” “所以,殿下,可不可以帮我?” “你想要什么?” 刘苏站起身,昂首:“我要这世间,阴阳调和;我要这世间,女人再也不会被踩在脚底;我要这世间,女人也能走出家门;我要这世间,再也没有这么多的不公平!” 她就这样静静的站着,穿着最普通的棉布衣服,眼神却亮得吓人。长公主长叹一声:“如果你做不到呢?” 刘苏微笑:“如果不去做,就永远都做不到。” 没错,她一定要尽全力去做,哪怕只是改变了这么一点点,只是改变了一个人,她也没有白来这世间一趟!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这章有点沉重,有没有看出来这里对宅斗的吐槽? 我朋友极力推荐我看一篇挺老的也挺红的文叫《庶女攻略》,说很好看很好看。我大致翻了一下,觉得简直是无法忍耐。 小姨子和姐夫的文,而且男主是那么那么的一个渣,最后居然被洗白了。如果女主是土着的,我也就算了,可这个女主居然是穿越的,这让我无论如何都想不通。 她穿越一遭,就是为了去改变一个渣男的吗?她穿越一遭,就是为了把自己的性格自己的思想统统同化成古人的吗?她穿越一遭,就是为了和一个渣男恩恩爱爱白头偕老的吗?她在现代的教育去哪里了?她在现代活的二十几年去哪里了? 看到她和姨娘斗,和婆婆斗,和嫂子斗,我就觉得分外的没有意思。我能承认她是想让自己过得更好些,可以说她很入世,也很现实,现实到放弃了自己在现代的一切,真正成为了一个古代女人。 我做不到。 如果我穿越,我能为了自己过得好些去学习,去低头,去变得圆滑,但我永远都不能放弃我现代的灵魂,不能放弃自己的思想!就算死无葬身之地,我也做不到! 第34章 色/诱什么的,最讨厌了 长风长公主给皇帝上了折子,要求兴办皇家女学,理由很简单,说是要培训出更好的繁殖皇家下一代的女子。 她从全方位多角度阐述了这么做的必要性。首先,罗列出了宫里的贵女们所生的孩子,大部分是聪明懂事,风流儒雅;而那些宫女们生出的孩子,却很多都天赋平平,不堪大任之类。然后,她又举了许多大臣家的例子。凡是臣子家有出息的孩子绝大部分都是嫡出的,也就是说由嫡妻陪嫁的姐妹生的,这不是说明了血脉的重要性吗? 长公主很狡猾的偷换了一个概念。一般大臣家联姻都是讲究门当户对,最有出息的儿子是要留下来做顶梁柱的,最差的儿子才会拿出去联姻,但是又不能显现出亏待了人家,就会拿最好的两个女儿做陪嫁,她们生的孩子就算是嫡出。 这里也是个嫡庶分明的地方,嫡出的孩子和庶出的之间享用的教育资源根本就是天壤之别。那些大家出身的女人们一心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当然会用最好的一切来教育自己儿子,也会努力把庶出的儿子们往男宠的方向上去带,造成的结果自然就是好的越来越好,差的越来越差。除了几家特别不要脸宠妾灭妻的,或者是庶子实在太天才的,都逃不过这个圈圈。 刘苏一开始被长公主普及这个常识的时候还傻了半天。太混乱了有木有?一个后院里面,有男人有女人,有丫鬟有小厮,还只有一个男主人,他就不怕有不甘寂寞的吗?他就不怕帽子绿油油吗? 长公主听到她的疑问后,笑道:“你以为就你一个人聪明吗?男人自然有男人的院子,女人自然有女人的院子,乱不起来的。” “这样啊。”刘苏望天:还好她没有不幸穿成某个男人的后院之一,不然她一定会不遗余力的捣乱出墙添乱,不折腾到死不罢休的。 长公主的请求皇帝一般都是答应的。无它,长风皇帝和长乐是一母所出,当年他们的娘去世得早,长风长公主长姐如母,又当姐姐又当娘的将弟妹拉扯长大,又在夺位之时将所有的家产拿出支持这个弟弟,皇帝对她有一种特殊的情谊在里面。 这也不是什么大事,皇帝一抬手,准了。这下朝中轰动了。这些大臣们可没有优生优育的观念,家里面儿子女儿一大堆。如果女儿们在这个所谓的女学中出类拔萃,为了下一代,皇家有婚事,还不是会优先考虑他们的儿子们吗? 至于长风长公主嘛,谁不知道长公主殿下贤良淑德品性高洁在朝中说话极其有分量?她的名声,谁说她名声不好听来着?人家驸马死得早,她守寡多年,对驸马留下的男宠都毫不为难,可见是女子典范。 果然,任何社会都是一样。在绝对的强权面前,公道规矩什么的全都是个屁! 兴办女学这种事并不算很大,长公主全权办理。当然,他们也是讲究天时地利人和的,长公主特意决定去皇家寺庙天宁寺戒斋三日,以表示她对这件事情的看重。 天宁寺位于城外,长公主的仪仗队自然会有许多人,谁都没有注意,在半路上有三个人偷偷的脱离了大家,躲在了一旁的树林里,从接应的人手上接过三头小毛驴和一个大大的包裹。 “终于出城了。”春兰长舒一口气,“我都快憋坏了呢。” 刘苏捏捏他的鼻子:“我不觉得啊,你这几天不是玩得很开心吗?” 或许小受与男宠之间有着某些共同语言,春兰在长公主府里简直是如鱼得水,和几个男宠关系好得不行。听说他要走,那几个男宠还各自有礼物相送。 春兰骄傲的挺起小胸脯:“那是我人缘好!齐师兄就不行,他太阴险,没有人喜欢他。” “你说话很喜欢牵扯到我吗?”齐光温柔的微笑,“那就多牵扯几句试试?” 春兰缩了缩,扯着刘苏的衣服告状:“公子你看,你在的时候齐师兄都敢这么欺负我……” 齐光不理他,问道:“虚夜他们两个呢,你没有跟他们说起今天的事吗?” 刘苏得意洋洋:“我是要算计他们的呢,怎么能不让他们知道我们脱身了呢?” 将算计都能说得这么光明磊落,公子果然厉害!春兰星星眼:“那为什么都不跟他们一起走呢?” 刘苏摆出一副神秘的样子:“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我要他们自觉主动的送上门来!” 从京城到莫城还是有不少路的。三人依旧是一边挑着神医的幌子一边赶路,只是这次,刘苏多了个任务,宣传京城里的皇家女学。 “大伯您不知道吗?京城里开始兴办皇家女学了呢,我可是亲眼目睹了那个盛况,皇上亲自给书院题写了匾额,不是达官贵人家的女子都不能进的呢。您说什么?女人读书没有用?这您就错了,皇上可是特意下了旨,要让那些大官家的女儿都去读书呢!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下一代着想了,据说皇上做过调查,读过书的女人生的孩子分外有出息!” “啊呀,大叔,您家的儿子真是风度翩翩英俊潇洒,还是个秀才啊,一定是前途无量,您以后可有得享福了!不过,您知不知道啊,现在京城最流行的是什么?就是娶一个知书达理的女子来造福后代啊!我可不是瞎说,这是皇上亲自下的令,京城人都知道!” “大婶您这样就不对了。您看看您家的这个闺女,这么漂亮,就跟一朵花儿似的。要是大字不识一个,那就糟蹋了。现在的达官贵人家里给儿子选择正室的标准是什么您知道不?就是对方一定要有学富五车的女孩子陪嫁啊。您家的闺女要是能识文断字的,将来对您一家可是有大大的好处呢!” “穷人家又怎么了?穷人家上不起学,可以有其他的方法啊。京城现在开了几家绣馆,专门招收绣娘的,听说好的绣娘一个人可以挣下一家人的嚼用呢!您还别不信,我是亲眼看到的,有户人家将女儿送过去做学徒,结果两年后出师了,每个月的工钱都有二两银子呢!” 师弟越来越会说了,齐光见她不停的游说这个游说那个,而别人却是不相信的居多,叹息一声,将水囊的塞子拔掉递过去:“说了一整天,嗓子都冒烟了吧?” 刘苏接过水囊咕嘟咕嘟的喝了个饱,一抹嘴:“无所谓,只要能说动一个,我就赚了。” 感觉真像卖安/利的,刘苏心里不停吐槽。当年她有个朋友就从事这个行业,每天都舌灿莲花的想要说服自己买一大批产品下来。之前她觉得这个朋友有时候挺烦的,现在却觉得人家应该也是有苦衷的吧? “衣服都破了。”齐光指了指她外袍的下摆。 刘苏呀的叫了一声,可惜道:“一定是刚才在那户人家被柴门挂到了。这还是新上身的呢!” 春兰道:“长公主给了这么多盘缠,一件衣服算什么?” 刘苏狠狠的削一下他的脑袋:“奢侈浪费,你家公子我可养不起你哦!” 春兰立刻苦起小脸:“公子打我会手疼的,所以公子还是不要生气的好,我一直很乖的。” “是是是,我家小春兰一直很乖!”刘苏捏着他的腮帮子开始揪。 春兰哎呦哎呦的叫唤着,齐光咳嗽两声,刚想说些什么,就听到后面传来一个怯生生的声音:“齐大夫,你在这里休息吗?” 几人回头一看,原来是刚才一户姓汪的人家的姑娘,扭着自己的辫梢,一双眼睛悄悄的放在齐光身上,然后又忙不迭的挪开,俏脸通红。 刘苏和春兰恍然大悟,齐齐往一旁退了一步,做看风景路人状。齐光暗自咬牙,对着那位姑娘微笑道:“汪姑娘,可否是令尊病情有了变化?” “不,不是的,”汪姑娘低下头,绞着自己的手指,“那个,爹爹的病已经好多了,多谢齐大夫施针。这个香囊是我做的,请齐大夫收下,这是我的一点心意。” 齐光暗地里瞪了刘苏一眼,对汪姑娘笑道:“汪姑娘的心意在下心领了。只是,在下从来都喜欢有见识,能独立的姑娘,真是对不住了。” “是,是吗?”汪姑娘一脸的失望,“如果我读了书,有了见识,齐大夫是不是会,会……” 齐光温柔的微笑:“汪姑娘如此品貌,如果再加上见识卓越,想是会有许多男人为你倾心的。” 汪姑娘自觉自动的将齐光也列入了这“许多男人”的范畴,红着脸,将香囊往他手上一塞,扭头跑开。 齐光深深的松了一口气,冲着刘苏咬牙切齿:“给我过来!” 刘苏笑嘻嘻的:“师兄好厉害,美人计使得纯熟。” 看见她的笑,齐光那满腹的怒气莫名消散了大半。那个少女不怀春,这一路上,他们三人惹眼的相貌总是害得不少女孩子芳心大动。刘苏便利用了这点,不管哪个少女来跟谁表白,都一概说最喜欢有见识有学问能独立的女子,有了爱情的趋势,这些女子总会有一两个会尝试着去学习,去上进的。 春兰挠挠头:“公子,你就不怕真的有痴情的会等我们一辈子?” 刘苏笑道:“傻瓜。这些孩子都还小,等她们长大了,自然会知道我们只是她们生命中的过客,或许等老了以后还会想一想,不过等一辈子,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齐光上前两步,牵住她的手:“对她们来说,一辈子是不可能的,不过对我来说,一辈子只是个开始,如果有下辈子,下下辈子,我还是想和你在一起。” 刘苏瞪大了眼:“别闹了师兄。下辈子说不定我们都不是人了,万一我变成了一只兔子,你变成了一只老虎,说不定我还会被你吃了呢,玩相爱相杀么?” 又来了!齐光顿时有一种莫名的挫败感:师弟从小聪明伶俐,怎么在这件事上就这么不开窍呢? 作者有话要说:师兄再度表白,小苏再度装傻 口怜的师兄哦,你家小师弟对你有好感不错,但完全没有安全感啊! 第35章 寒冬什么的,最讨厌了 莫城地处江南,风光与京城以及刘苏他们生长的山区完全不一样。 到达莫城的时候,正是三九严寒,一年中最冷的时候,刘苏裹在厚厚的棉服中,头上还戴着棉帽子,缩成一团,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小毛驴上顶着一只球。 找了间客栈住下,齐光便要求厨房送了几碗姜汤过来,春兰咕嘟咕嘟的喝了下去,唯有刘苏,眨巴眨巴眼,可怜兮兮的看着他:“师兄,可不可以不要喝?” “不行。”齐光看着她那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心情格外的好。 从小刘苏就挑食,有一段时间甚至啥都不肯吃,为了她的营养均衡,何满子和齐光没有少想主意。例如说,刘苏不肯吃瓜果,他们便砸汁拧水,再放上蜂蜜,哄她喝掉;再例如说,她不肯吃肉,他们便将肉做成肉糜,然后哄着她吃掉。其实,在那个时候,刘苏刚刚得知这个世界的真相,哪里还有心情吃东西,如果不是因为何满子和齐光无微不至的关心,她连再去死一死的心都有。 不过,从那以后,刘苏也认清了自己的形势,踏踏实实的学起用毒的本事来。不管是前世还是现在,她都信奉“技多不压身”这句话。听话乖巧挑食也有限且认真好学会卖萌会管家的刘苏,顿时成为了一家三口中做主的那一个。 好吧,就算再不挑,姜汤的味道是她最难忍受的,偏偏每次只要稍微着了些凉,师兄便会给她熬姜汤。 你一定是故意的!刘苏鼓起脸,恶狠狠的瞪着自家师兄。齐光微笑,轻轻掐了她一下:“来,一口气喝掉就没有事了。乖乖的喝掉,我去给你买麦芽糖。” “我要两块!”某人立刻打蛇随棍上。 齐光微微叹了一口气,语气说不出的温柔:“好,只要你肯乖乖的喝姜汤,三块都行。” 看见他们两个人这般温言说笑,春兰心里很不是滋味,悄悄的退了出去。他只是单纯一些,却并不傻。刘苏救了他,对他好,让他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依赖着她已经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了,可为什么偏偏要冒出来一个齐师兄呢? 春兰很清楚,刘苏对自己是很好,可更多的是对兄弟的,甚至在拿他当小孩子养,可是对齐光却完全不一样。她能在齐光面前撒娇耍赖,在自己面前却永远是一副关心体贴的态度,有时候他觉得像是长辈对小辈的那种宠爱。 算了算了,走一步是一步吧,反正他也没有想要做正室。春兰摇摇头,决定去找小二要几碗面条,却无意中听到隔壁的房间有几个人说话的声音。 “莫公子对贫门书生最是看重,若是此行能够入他的眼,飞黄腾达,那可是近在眼前了啊。” “是啊是啊,只不过莫公子向来条件苛刻,我看,就依您的条件,啧啧啧……” “你这人好生无礼,难道你比我好许多吗?如果莫公子看不上我,必然也不会看上你!” 莫公子?是公子他们要找的人吗?春兰立刻抖擞精神,去到楼下找小二打听,还奉上了自己的两钱银子私房钱。 “公子公子,我知道怎么去接近那个莫公子了!”春兰咚的一声撞开门,齐光刚刚落在刘苏头发上的手一下子收了回去,狠狠的瞪着他:“干什么,冒冒失失的!” 春兰装作没看见他的不悦,跑到刘苏身边,光明正大的抱起她的胳膊:“公子,我去打探了一个大消息,是关于你要找的那个莫公子的哦,我是不是很厉害?” “对,很厉害。”刘苏看他满脸“求表扬”的小样子,笑出了声,“那么你要告诉我了,你到底有多厉害呢?” 春兰得意了,扬起小脑袋:“听说,每三年科考的时候,莫公子便会在这个时候宴请江南才子。只要有真才实学,不管那学子多么贫苦,莫公子都会出钱资助,这就罢了。据说莫公子和许多朝中重臣交好,当朝丞相也是他的好友,凡是宴会上夺魁的学子,还会得到他的一封书信推荐。所以,现在不止是江南学子,就连偏远一些地方的学子,都会跑到莫城来,就求能入莫公子的眼。” 这样吗?刘苏挠了挠头:“倒是个好消息,可是,我们几个根本就没有读书人啊!师兄倒是写了一手好字,不过不会吟诗作对,我更是只会下毒。怎么混进去啊?” 春兰道:“据说要进去也很简单,学子们会在前几天送上亲手写的一首诗,只要入了莫公子的眼,便能有参加宴席的机会了。” 写诗?刘苏觉得天都要塌了。她是穿越过来的,在这个架空的时代她完全可以抄几首前世的诗来。可问题就在这里,她是理科生啊,后来又出国读的书,脑子里记得的诗句倒是有这么几句,偏偏都是太过出名的,随便拿一首出来就是惊世之作,她不想这么高调啊! 齐光拍拍她的头:“放心,这招不行我们再想其他的办法。例如说,给某个学子下点会传染的毒,这样我们便能借解毒之名进去了。” “嗯,这个主意好。”刘苏点点头,认真考虑这个方法的可行性。 春兰哀嚎一声:“公子,你怎么就不问问你的小春兰呢?我可是琴棋书画,无所不通的!” 这年头,小倌们都要受这么高贵的教育吗?刘苏长叹一口气:“这个问题解决了,我们还有另外一个问题,这里的冬天怎么冷成这样呢?” 春兰的诗才虽然不是顶尖的,但也能打败不少人,他们顺利的拿到了入宴资格证。据说莫公子本身惊才绝艳,看重的也是同样俊美的人,所以每个参宴的学子都尽量把自己往骚包的方向打扮。 “阿嚏,阿嚏!”刘苏狠狠的打了两个喷嚏,对身上薄薄的衣服万般不满,“这么冷的天,要我穿这么少吗?” 齐光连忙将棉袄加在她身上:“今天我们扮的是小厮,不用这样的。” 春兰潇洒的转个身:“放心,公子,有我在,这种吸引人目光的事情就交给我吧!” 说实话,悉心打扮过的春兰有一份雌雄莫辩的美,再加上他之前在小倌馆里受过训练,举手投足间自有一份妩媚神态,而这些日子和刘苏在一起后,他越发自信,给他平添了一份男人的气概。 “嗯,我家小春兰果然是最棒的。”刘苏拍一下他的肩膀,“可不要叫错了哦,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喊你公子。” 春兰羞涩的捂脸:“我还有些不习惯……” 齐光将他的手拉下,笑得波澜不惊:“记住,从现在起我要叫你公子了哦。” 好,好恐怖,春兰习惯性的往刘苏身边缩缩:“公子,他欺负我。” 刘苏敲一下他的脑袋:“说过了,不许叫我公子!” 几人说说笑笑的往城里最大的花园沈园走去。沈园的主人是江南最大的富商,据说沈家家主对莫公子情深一片痴心追求,无奈莫公子与他只是君子之交。 前几天刚刚下过一场雪。江南的雪和北地的完全不一样,没有狂风骤雪,而是静悄悄,湿润润的,地上完全积不起来,衬着依旧墨绿的树叶,倒是别有一番风味。往沈园方向行走的学子很多,有骑马的,坐车的,也有摆出一副清高的样子走路的,唯有三头小毛驴摇摇摆摆的和他们同行,颇引人注目。 “斯文扫地。”一个学子低低的骂了一句。大殷朝盛产马匹,凡是有些钱的人都会买马来用,其次是骡子,只有农民才会买毛驴,让学子们分外看不起。 骑驴而来的自然是刘苏三人,看着热热闹闹的人群,刘苏不由得长叹一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你说,我们几个是不是也属于这个范畴?” 齐光笑道:“我们是去添乱的。说实话,我完全不知道莫公子还记不记得老头子,姑且试一试吧。” “哪个老头子?你是在说你们的师父吗?”清亮的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齐光吓了一跳,习惯性的往后洒了一把药粉。 “要不要这么过分,好久不见了,用毒药来招呼?”虚夜跳到一旁,随即立刻抚抚身上的衣服,努力平息一下面上的神情,“齐公子,解药呢?” 三人眼角抽搐,该来的终于来了。齐光将解药递过去,问道:“仙人怎么也到这里来凑这个热闹?” 虚夜抬头,淡淡的道:“什么凑热闹,真是胡闹!” 虚月满头黑线:“齐公子,毒手神医何满子与天下第一美莫公子之间的情谊天下皆知,刚才听你们谈话,你们是为了自己的师父来找他的。这下你们不能再骗我了吧,你们的师父明显就是逍遥派的何满子!” 刘苏很没有形象的挖了挖耳朵:“虚月仙姑,麻烦你好好想一想,我们什么时候骗过你了?我们只是说不知道何满子是谁。老头子不肯告诉我们真实名姓,我们能怎么办?” 虚月针锋相对:“我不管,这次你们不要想再抛下我们自己逃走。” 虚夜微微点头:“和我们这种仙人在一起,是你们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这世上哪里有人将这种福气推到一旁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我老公依旧在看那个好似永远不完结的《陆贞传奇》,那个男主的姐姐为了救男主被杀掉了,然后男主和女主完全没有要为姐姐守孝的思想,紧赶慢赶的成亲。忽然想起来之前女主的老爹死了的第二天,男主就说现在就可以娶他,这年头的电视剧盛产叉烧么?亲人死了以后第二天就可以办婚礼的么?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肿么有个这么nc的老公,看得津津有味啊! 第36章 吟诗作对什么的,最讨厌了 沈园确实如同传闻所说,玲珑别致,一步一景,可刘苏却完全没有欣赏的心思,无它,人太多了。 不管怎么样优美的风景,人一多起来就不像样子。现在的沈园直接让刘苏联想到了五一黄金周的西湖,十一黄金周的泰山。 要不要这么多人啊?不是说才准许了三十名书生的吗?刘苏仔细看了看,发现三十名书生不假,可是每个人都要带上一到n名不等的小厮,人一下子便多了起来。 “看这寒梅傲雪,真是让人诗兴大发!”一个锦衣中年对着某棵红梅,摇头晃脑。 诗兴你个头啊!在这种环境下有诗兴,那我才真是服了你。刘苏见好几个人附和,心里暗暗吐槽:书生什么的,比逍遥派的某掌门人都会装逼啊! 沈园很大,不然也不会安放得下这么多人,待到上茶水的时候,刘苏傻眼了:原来还要收钱的?端茶水的小厮笑眯眯的在每一桌面前将托盘递过去,也不说要多少钱,那些人有往里放玉佩的,有放银两的,有放荷包的。刘苏他们的位置比较偏后,轮到他们的时候,托盘里的东西有金的银的玉的,已经很令人咋舌了。 春兰默默的看了刘苏一眼,意思很明显:你是管钱的放多少你说了算。刘苏想了想,从银包中掏出一吊钱来,数了五百文放了进去。 这哗啦啦的铜钱声音甚是响亮,周围的人都看过来,见是铜钱,都对春兰投去鄙视的目光。春兰坐直身子,轻轻的昂起头,眯起眼,一张洁白的小脸在阳光的映射下愣是硬生生的多了几丝不食人间烟火的仙气。众人被面前的美色晃花了眼,顿时在心里为他的小气行为找到了解释:这种干净纯透的少年,定是不管钱财这种俗事的,想来是小厮的不对。 刘苏抚额:果然是近墨者黑啊,和虚夜相处久了,就连小春兰都学会了这种装字母的方式吗? 收钱的小厮转了一圈后,从九曲长廊的另一头缓缓走出一个少年郎来。本来嘈杂的众人顿时变得异常安静,都眼巴巴的望着他。只见那个少年穿着精致的锦袍,行动间仿佛有月色落在衣间一般,流光溢彩,华美非常。 这就是传说中的莫公子吗?这么年轻?刘苏仔细的看着他,却忍不住摇头:比不上虚夜,比不上小春兰,就连男装的自己都比不过,嗯,比师兄好看这么一点点。不过,如果师兄也换上这么骚包华丽的衣服,绝对将他甩掉几条街! 嗯,他一定不是莫公子,刘苏郑重的下了结论。果然,那少年站定后,便开口说了一堆话,可见他只是个普通的侍从。 侍从都穿这么高调的衣服?刘苏来不及思考这个高深的问题,却被那少年接下来的话吓了一跳。 原来,就算是有资格进了沈园,也是没有资格见莫公子的,必须再过一关。而这次的题目,便是以雪为名,在一炷香的时间内题诗两首,前十名才有可能与天下第一美相见。 要不要这么坑爹啊!刘苏差点扑倒在桌上了,小声问:“小春兰,有信心进前十不?” 春兰苦笑道:“你看看我们的座次就明白了。这个座次是按照之前写诗的排名来排列的。” 呃,倒数第二,果然是个好座次。刘苏嘴角抽搐着:难道真的要她用前世那些一鸣惊人的诗句吗? 描写雪的,描写雪的,刘苏挠挠头。因为当年老爸老妈都是红卫兵,所以会唱全套的毛/主/席诗词,从小还用这个来做她的催眠曲,导致她也学得滚瓜烂熟。现在想起“雪”,她第一反应就是《沁园春雪》,问题是,那个貌似是讲北方的,完全不合格。 还有呢?她挠头思索不已,齐光完全帮不上忙,只好在一旁做提示:“这里的雪倒是和我们山里的不一样,很文雅,也没有什么大风,或许可以从这里入手?” 很文雅?忽然有两句话跃入刘苏的脑海:“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春兰眼睛一亮:“还有呢?” 刘苏苦苦思索着:“这个好像是写雨的?我就记得这一句啊!” 天啊地啊,为什么其他的女人穿越,那些文人的诗句就跟不要钱一般的拿出来,轮到她的时候,却什么都想不起来。理科生伤不起啊!海龟伤不起啊! 春兰道:“就算是写雨的,这里也能化用。只不过这才两句啊!” “我记得有一首四句的,里面有个雪字。”刘苏忽然又想了起来,得意洋洋,“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春兰捂脸:“公子,这首诗确实别致可爱,远远高出我的水平,可是似乎不是咏雪的啊。” 刘苏当机立断:“不管了,就先用这个凑合凑合。另外一首,随便再想一想嘛!” “这样都行?”春兰满头黑线,还是将这首诗写了上去,毕竟就算跑题,这也是跑题得高明。 另外一首,另外一首,刘苏搜肠刮肚着关于雪的诗句,春兰道:“算了,还是我自己写吧,虽然不才,说不定还有个万一。” 不行啊,他们是必须要见到这个莫公子的。刘苏左手握拳,一捶右手掌心,道:“不管了,小春兰你另外写一首,前两句不管是什么,后面的两句必须是: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 这都行?齐光扯了扯她的发髻:“你就这么光明正大的写上老头子的名字?” “如果莫公子心里还记挂着他,就算我们写得再烂都会见我们;如果不见我们,那就证明忘记老头子了,我们的任务也完成了。”刘苏很肯定的点点头,“就这么办。” 就怎么办哟,春兰小心翼翼的问:“公子,你能告诉我全诗吗?” “嗯,”刘苏很欢快的点头,这可是她初中的时候学过的,“故国三千里,深宫二十年。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怎么样,是不是很棒?” “好像,是宫怨?”春兰皱眉,“何满子是什么,为什么说起他就会落泪呢?” 刘苏一拍他的后脑勺:“你就不要管了,把前面两句改一改,变成情人间的思念,你看可好?” 春兰点头:“这个倒是能做到,不过跑题得更远了。” 一炷香过得很快,春兰很忐忑的将自己的诗作交上去,然后叹道:“说实话,这两首诗极其优美,就算做为传世之作都没有问题。只是,都跟咏雪没有什么关系啊,恐怕是要落选了。” “不怕,”刘苏一昂头,“我们还有第二套方案。” 你所说的第二套方案就是下毒吧,春兰干笑两声:“对了,虚夜道长他们呢,不是说也要进来吗?” 刘苏道:“他们是高来高去的武林高手,这种院墙哪里拦得住,估计不知道在哪个角落欣赏美景扮仙人呢。” 几人说得热闹,就看刚才那少年快步走了出来,朗声道:“刘春兰刘公子是哪位?我家公子要见你。” 刘春兰?刘苏揪一揪春兰的耳朵:“你不是姓陈的吗?” 春兰笑道:“既然我已经是公子的人了,那就要跟公子姓了呗。”说着,他便站起身,缓缓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走了出来,不卑不亢的行礼:“在下便是。” 周围人的眼光刷的一下全部集中在他身上,只见春兰就这么站中间,虽然衣衫普通,却无法掩盖他耀眼的相貌,一副年少有为的模样。 顿时,赞叹声四起,齐光低低的哼了一声:“师弟,他可是要跟你姓了。” 好大的酸味,刘苏调皮的眨眨眼:“师兄,你吃醋了吗?” 齐光回答得理所当然:“没错,醋大了。” 那少年见春兰容貌出众,行动间也颇为有礼,也很有好感,对他一礼,道:“刘公子,请随我来,我家公子要见您。” 春兰一挥手,刘苏和齐光连忙跟上。那少年皱眉道:“我家公子只是想单独见您。” 春兰道:“若不带上他们两人,有的事情我怕是说不明白。” 那少年微一思索,道:“那请两位在外厅等候,若是公子想见,在下自会前来引路。” 一行三人随着他穿过长廊,到了一座小小的院落前。那少年让刘苏和齐光在外面稍等,自己领着春兰转过照壁,往里走去。 “师兄,老头子的这个男朋友好有钱的样子。”刘苏捅捅齐光,对着那座影壁墙一努嘴,“诺,这个是什么材质啊,好像是玉。” “的确是玉,”齐光点点头,“这么大块的无暇美玉只是拿来做墙,沈家豪奢可见一斑。” 不单单是有钱还是烧包啊。刘苏忽然想起沈万三来,似乎也是个富商?莫非姓沈的都很会做生意?她摇摇头,低声道:“如果我是皇帝,一定会在国库空虚的时候,想方设法的把沈家当钱庄用。” 齐光笑道:“你以为沈家家主这么笨吗?他与莫公子交好,也是为了预防这一手。莫公子和朝中各个重臣关系颇好,也是他的后台。” 两人低低的商量着,那少年走出,看他们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两位,公子请你们进去。” 作者有话要说:每次看到穿越女们才华横溢,某溪就很蛋疼。 太厉害了,能把所有的诗句记得这么清楚,穿越女们都是中文系的吗?果然,像苏苏这样的海归不适合穿越...... 第37章 天下第一什么的,最讨厌了 前世的时候,刘苏去过天下第一楼,玩过天下第一漂,登过天下第一险,品尝过天下第一鲜,说实话,都没有让她产生特别的感觉,都是炒作的成分居多。所以,她本以为这个传说中的天下第一美也并不是什么美到夺人心魄的地步,炒作嘛,古人也是很精通的。 只是在真的看到莫初阳的一刹那,刘苏才真正的明白了自己的浅薄无知。 一头如瀑一般的黑发倾泻下来,只是用一支木簪在头顶简单的束了一下,两道剑眉斜飞入鬓,下面是一双狭长的凤眸,眼波流转之间,带来无数的风情。论眉眼,他没有春兰精致;论口鼻,他没有虚夜有气势;论皮肤,也没有自己白嫩,可是,他就这样慵懒的靠在那里,便吸引了全部人的目光,仿佛全身上下笼罩在一层薄雾中一般,又好似是从哪里忽然钻出来的仙人,举手投足,美不胜收。 刘苏本以为,一个小厮都会用这么华美的锦缎,莫公子还不一定要怎么穿金戴银呢,可见了真人她才发现,她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他穿的什么衣服,因为不论多么光彩的衣服,都不如他这个人来得夺目,看见了他,哪里还有人去看什么劳什子衣服。 老头子的,男朋友?刘苏张大了嘴:这不科学!她转头看了看齐光,从他的眼里发现了同样的困惑。 那个邋遢的,不羁的,有点秃顶还有点小肚子的老头子,怎么可能找到这么出色的男朋友?这已经不是鲜花插在牛粪上的问题了,这是九天仙子一脚踩上了狗屎啊! 春兰比他们进来得早,从美色的震撼中也比较早的回魂,见自家公子很不争气的被美人迷花了眼,无奈的摸摸鼻子,道:“莫公子,这就是我家公子和她的齐师兄了。” 莫初阳微微点头。在刘苏他们观察着他的时候,他也一样在看着面前的这两人。年长一些的那个,如同青竹一般挺拔俊雅,面带笑容,看上去便是温文尔雅的模样。小一些的那个,眉目如画,风姿绰约,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透着这么一股机灵劲,神采飞扬,和自己有着这么两三分的相似。不过,这副长相,且没有喉结,明显是个女人。 半响,莫初阳才懒懒的开口:“他,还好吗?” 美人的声音也充满魅力啊,刘苏沉浸在美人的声音中一时不可自拔。齐光彬彬有礼的回道:“家师一切安好。” “是吗?”莫初阳对着刘苏招了招手,“小姑娘,到我这里来。” 只要没有涂黄脸,人人都看得出她是小姑娘吗?刘苏顾不上思考这种人生大事,而是乐颠颠的一溜小跑到了美人跟前,抬起脸,毫不掩饰自己对他容貌的欣赏。 莫初阳好笑,温言道:“我生得很好看吗?” “嗯,”刘苏大大的点了个头,“岂止好看,还很有气质。气质呢,就是说一个人与生俱来的特别的品质,你的气质相当好。” 莫初阳微微勾起嘴角:“你也很漂亮,如果穿回女装的话,定然倾国倾城。” 刘苏摇摇手:“我可不要。女装走路也不方便,也没有地方藏东西,那个裙子会绊到脚。而且,最重要的是,如果换上了女装,我便不能在外行走了,我可受不住。” “哦?”莫初阳眉毛一挑,“他都没有教过你做女人的规矩吗?” 刘苏对莫大美人的好感马上从百分之百飙降到百分之五十,笑道:“师父只是乡野村夫,想来不如莫公子这般锦衣玉食。乡下人只要吃饱穿暖就行了,规矩什么的是给你们这些有钱有闲的人准备的。” 莫初阳笑了,伸手拍拍她的脑袋:“还是只小刺猬。怎么,为你师父鸣不平来了?” 刘苏低头:“在下不敢。” 莫初阳叹道:“你还小,有许多事情是不清楚的,我也不会怪你。不过,梁上的那两位客人,到了这个时候还不下来相见吗?” 他的话音刚落,便有一白一青两道影子从房梁上飘落,正是虚夜和虚月二人。虚夜嘻嘻一笑,上前一步:“逍遥派掌门人在此,莫初阳还不行礼?” 逍遥派?莫大美人也是逍遥派的?刘苏傻傻的看了看他,忽然有些醒悟:对啊,如果不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师父那个死宅男又怎么可能找到这么优质的小受呢? 莫初阳缓缓的坐正,轻轻掸了掸袖口处完全不存在的灰尘,道:“在下脱离逍遥派已久,虚夜掌门倒是摆错了威风。” 场面一下凝滞起来,虚月见势不好,上前一弯腰:“在下逍遥派虚月,见过莫师伯。” “师伯?”小春兰没有弄清楚状况,喃喃的开口,“你们看上去明明差不多大……” 齐光眼明手快的将他捞过来一捂嘴,低声道:“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虚夜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不过还是不忘记摆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其实,世间种种,仿如尘土。掌门这种虚名我也不愿意承担,只是,师父临终授命,我也不得不接受,且我也答应过师父,将逍遥派发扬光大。” “原来是这样。”莫初阳微微颔首,站起身来,那神态,那姿势,完全就是天上的仙人下凡,“既然虚夜道长不愿为尘世困扰,大可将掌门之位传给贵师妹,自己纵情山水之间,岂不妙哉?” 刘苏在一旁笑得肠子打结。虚夜一贯爱摆姿势,爱装样子,这下终于遇到对手了。论长相,论气质,论风采,莫初阳都比他高了不止一个level。他扮仙人,莫初阳都不用扮,往那里一戳就是活脱脱的仙人;他装b,莫初阳都不用装,他浑身上下都是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文艺范儿。 仙人自有仙人磨啊,刘苏欢快的想着,慢慢的往齐光的方向挪去,准备和师兄会合,专心在一旁打酱油。 虚夜气坏了,这还是他第一次发现有人比他更能装,还装得这么水到渠成毫无痕迹,太过分了有没有,这是红果果的在打他的脸啊!不就是比装吗?来来来,看看到底是谁更在行一些。 虚夜咳嗽一声,背手,望天,眼神迷离,一整套动作做下来,果然有几分仙风道骨的味道。无奈莫大美人根本就不理他,而是对小厮使了个眼色,不多时,那小厮便捧着一个楠木镶金的托盘出来,上面放着一个极其不相称的小小的盒子。 “齐公子,这是当初先师留在我这里的东西。先师曾经说过,如果何师兄可以隐居江湖二十年不问世事,那么这个盒子便给他的传人。现在终于可以物归原主了。” 齐光有些意外,不过还是上前接过了盒子,顶着刘苏好奇的眼光,在她耳边低声道:“逍遥派祖师留下来的东西,且是留给老头子的,说不定有什么机关药粉,等我检查清楚了再给你玩。” 他说话声音极低,可屋里除了春兰以外,都是些内功深厚的人,且都是逍遥派的,听得清清楚楚,一个个的都嘴角抽搐。 偏偏刘苏还添了把柴火加了把油:“那师兄你会不会有事啊?要不,我们把盒子偷偷的给虚夜,他是现任掌门啊,肯定不会贪我们的东西,然后中毒啊机关啊什么的就让他来吧。” “你们有完没完?!”被当做挡箭牌兼试药器的虚夜怒了。装仙人的对手莫初阳无视他就算了,怎么连两个小辈都这么对待他!太让他崩溃了,这个世界太无情无耻无理取闹了! “咦,你听见了?”刘苏傻傻的看了他一眼,忽然一拍脑袋,“啊呀,我怎么忘了,你有一种叫做内力的东西。不过,就算有内力,偷听别人说话是不对的,你要道歉,还要保证下次再也不这么干了。” 虚夜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明明他才是受害者,怎么被这么倒打一耙,他变成了错误方呢?天理何在,天理何在啊! 莫初阳忍住笑,道:“你们放心,留给自家弟子的东西,先师没有必要做这些多余的手脚。” 齐光脸上一红,为自己的多疑忏悔了一秒钟后,毅然决然的将盒子递给刘苏:“师弟,你打开看看,要是里面有什么喜欢的东西的话就归你了。” 春兰跳过来:“有没有我的份?” 齐光一手将他拎开:“到边上给我站着当盆景去!” 春兰委委屈屈的哦了一声,乖乖的站到墙角的松鹤延年盆景的旁边,一动也不动,仿佛真的是另外一个盆景一般。 莫初阳抚额。这两个孩子不愧都是何师兄的徒弟,深得何师兄的真传啊,就连他们路上顺便带上的那个,都被无耻的同化了。 作者有话要说:嗯,装b的自然会有更胜一筹的来磨练他,这叫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第38章 藏宝图什么的,最讨厌了 盒子里面到底是什么呢?刘苏眼里闪着奇异的光。传说中逍遥派的东西耶,说不定是空间戒指?好吧,这个可能性不大。不过,就算是空间水之类的,也是赚大发了啊! 她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么多年过去了空间水会不会变臭的问题,小心翼翼的打开盒子,只听“咯吱”一声响,虚夜和虚月都紧张的围了上来。 刘苏将盖子掀开,四个人八只眼睛都盯着同一个方向。可能是因为年代久了的缘故,盒盖很是不稳当,哐啷一声掉在地上,露出了里面的东西——一枚小小的,长了铜锈的钥匙。 虚夜眼睛一亮,伸手就去拿,刘苏连忙抱着没盖的盒子跳到一边,很是警觉的看着他:“你想干什么?” “这,这是祖师奶奶流传下的宝物的钥匙啊!”虚夜也不管这种行为多么的世俗了,眼巴巴的看着那个盒子,大有“你不给我就来抢”的架势。 齐光看了看他,慢条斯理的从衣袖中取出针线包,抽出一根长长的红线,将钥匙穿进去,挂在刘苏的脖子上。刘苏会意,将钥匙塞进衣领,挺挺绑得平平的胸膛:“虚夜道长,如果你再动手的话,我可要叫非礼了哦。” 无耻,太无耻了!虚月上前一步:“我是女人,我动手就没有关系了。” 刘苏嗖的一下躲在齐光背后:“我可是男装打扮哦。虚月道长,你就如此恨嫁?” 虚月还想说些什么,莫初阳却开口打断了他们:“好了,不要闹了。虚夜掌门,你们这次来寻我,我也很清楚是为了什么。当初,你们的师父也有留东西下来吧。” 没错,虚夜点点头。莫初阳道:“当年我们师兄弟三人,每人都得了师父传下的一些东西。这个钥匙本身就是何师兄的。至于虚夜掌门,你们拿到的是什么呢?” 虚夜一愣:“既然这么说,莫师伯也有自己的东西了?” 原来,当年何满子莫初阳以及虚夜的师父庞博三人是同门师兄弟,何满子最大,莫初阳最小。然后很坑爹的,两个师兄同时爱上了最小的莫美人。无奈莫美人与大师兄何满子情投意合,庞博失落之余,便一心扑在逍遥派的武学上,导致最后他的武功是最高的,也得到了逍遥派的掌门之位。 至于遗留的东西,则是代代相传的。据说天山童姥当年收了四个徒弟,每个徒弟都留了一份东西,拼凑起来才会得到她的宝贝。可后来,四个徒弟中有一个反出师门,之后便杳无音信,那份东西便不知所踪,只剩下了最后三份。 还好那三份代代相传,到现在还能存在于世。虚夜叹道:“祖师奶奶天人一般,她如果得知后代为她留下的那些东西争执不休,不知作何感想。” 作何感想?刘苏冷笑:那个天山童姥怎么想她不管。她自己只有一个想法:愿天山童姥穿回现代后,她的每一个男朋友都搅基,她沦为同妻,让她尝尝男男真爱的滋味! 莫初阳道:“今天的宴席并不是为了我们的认亲而设。这样吧,你们几人在里面等候片刻,等我完成正事后,我们再从长计议。” 刘苏第一个答应,一手牵着师兄一手拉着小春兰,快乐的往里走。虚夜和虚月阴沉着脸跟在他们后面。莫初阳看着,轻笑着摇摇头。 穿过一座院子,小厮带着他们到了一间美轮美奂的华屋里,还奉上了茶水和精致的点心。 齐光见那茶汤清亮,茶叶根根分明,清香扑鼻,便递了一盏给刘苏:“师弟,这个茶看起来不错,你先尝尝。要是不爱的话,我去帮你要果子露。” 下人抽搐着嘴角:上等的雪顶玉芽啊,在这帮人眼里居然连果子露都不如吗? 几人完全不知道自己被嘲笑成乡下佬了。这里唯一一个对茶水有研究的春兰心思并不在这个上面,而是打量着虚夜和虚月两个,八卦兮兮的开口:“根据刚才莫公子这么说,逍遥派总是师兄和师妹在一起的,是不是你们的门规啊?那么你们两个会在一起吗?” “他(她)?”虚夜和虚月同时开口大叫起来,“谁会和他(她)在一起?!” “心有灵犀啊!”春兰开心了,满足的往嘴里塞了一块点心。 虚月眼睛一转:“这么说,齐公子和刘姑娘也是师兄师妹,你就不怕他们在一起吗?” 春兰很无所谓的回答:“那就在一起呗。齐师兄是恶毒正室,我是得宠夫侍,不一样的。正室永远是得不到真爱的,不过我这么善良,会多劝着公子疼爱齐师兄的。” 齐光和刘苏齐齐黑线。对春兰的这个爱编故事的喜好,他们已经学会无视了。齐光伸手将春兰面前的点心碟子拿过来,放在刘苏面前,笑道:“师弟,慢点吃,还有许多。你若是喜欢的话,临走的时候还可以打包。” 我的点心……春兰眼巴巴的看着面前的点心失踪,又不敢去要,只是咽了咽口水,然后将虚夜的那一份霸占了,理由很简单:“虚夜道长是仙人嘛,这种人间烟火会玷污了你的!” 就算仙人也很想享受的好不好?看着几人都是一副“你是仙人因此你是没有必要吃点心的”的那种眼神,虚夜深深的郁卒了:仙人的身份什么的,有时候也是一种束缚啊! 等待的时间总是漫长的。齐光从袖中掏出一只半成品手套缝着,刘苏拿出随身的医毒小本子翻看,春兰也把自己的学习笔记拿出来背。虚夜和虚月则是百无聊赖的坐着喝茶。 天色慢慢暗下来,莫初阳也终于忙完了,又命人上了一桌丰盛的菜肴,几人吃饱喝足了,才转到书房,开始说正事。 虚夜首先道:“我的师父留下来的,是一副地图。”说着,便将地图摸了出来,摊在桌上,叹道:“只是师父与我都是才疏学浅,几经研究,都不知这个地图有何含义。” 几人仔细看过去,无一例外的皱眉。一般来说,这种极其有可能是藏宝图的东西必须是有着发黄的丝绢,有着诡异的线条的,可这一张却是占了整张桌子那么大,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整个大殷朝的地图。 虚夜道:“先师和我几经研究,都没有发现此图与官府绘制的大殷朝版图有何区别。我们也曾疑心,是不是祖师奶奶弄错了,可是再一想想又觉得不可能。或许,这是要和其他几样东西在一起才会看出端倪?” 莫初阳摇摇头:“留给何师兄的钥匙你们都看见了,而留给我的只有一句话,‘天王盖地虎’。” 噗—— 如果刘苏现在喝着水,绝对会当场喷出来。“天王盖地虎”已经被玩死了好不好?让她怎么接下一句?宝塔镇河妖?小鸡炖蘑菇?你爸捅你母? 莫初阳淡淡的扫了她一眼:“小苏,你是不是有所想法?” 刘苏连连摇头:“没有,这句话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只不过,大殷朝的版图我也是第一次看见,有些好奇。” 齐光笑笑,拉着她的手,在地图的左上角画了一个圈:“你看,我们就住在这里。”然后又在右边中部往下画了一个圈:“现在呢,我们就在这里。” “那我们走了有这么长的路呢!”刘苏用自己的小手衡量了一下其中的距离,“有三个手掌那么远。” 齐光用自己的手量了下:“只有一个半,你的手太小了。” 春兰在一旁捂脸:他不认识这两个人,真的!他只是无辜善良的路人甲!原来在这个队伍中,自己才是最正常的那一个! 刘苏看了一会儿,好奇的问虚夜:“逍遥派的总坛在哪里啊?” 总坛……我们逍遥派是名门正派,怎么被说得跟魔教一般啊!虚夜嘴角抽了抽,指着地图左边的某一处:“就在这里。这一带崇山峻岭颇多,我们逍遥派便在最高的一座山峰上,本来那座山峰是没有名字的,祖师奶奶来了以后,给它取名叫天山。” 再次听到那个不着调的天山童姥的事迹,刘苏已经懒得吐槽了。她盯着那一片山区,只是觉得有点不对劲。 天山童姥是现代人,而且是个nc的现代人,所以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去思考她的思维方式。另外,她既然留下“天王盖地虎”这样明显的对暗号的话,那就说明她希望自己的宝物会被另一个穿越者得去,而且这另一个穿越者,必须也是nc才会通过她的考验。 嗯,以前妹妹推荐给自己看的那些**文里面,都是怎么描述的呢?刘苏一手托腮,开始出神。 咦,那副图怎么有点不对?好像有什么东西浮出来了? 刘苏一开始只是在开小差,不过时间长了,双目没有焦距的盯在一个地方,好似真的能看出些什么! 她一下子缓过劲来,忽然想起以前弟弟给自己看过的所谓的“立体图”。好像就是用某种特定的方法,从平面的图纸上看出某些东西吧? 这么想着,她便学着弟弟教的方法,先是直直的盯着某处,然后慢慢的将距离拉远,努力想从这个地图上看出些什么。 屋子里的人见她如此,心里都有点数,也都住了口,就怕在这关键时刻打断了她。至于刘苏会不会把看出来的东西告诉他们,他们也都不担心:天山童姥的宝物,不是靠她一个人的力量就能取到的。只要不是笨蛋就会想到信息分享,而这个姑娘明显不笨。 刘苏看了一会儿后,什么都没有看出。她也不灰心,继续来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一直到最后她都看出斗鸡眼,头晕眼花了,依旧没有成功。 齐光扶住她,有些担心,道:“看不出来就算了。虚夜掌门他们看了这么多年都没有找出来端倪,你这么一会儿就找出来才奇怪呢。” 刘苏摇摇头:“我再试一次。” 定睛,瞳孔扩散,远离,对了,就是这样,好像有什么东西浮现出来了,刘苏欣喜不已,仔细辨认:长长的,圆圆的,细细的,油条?不对上面还有花,莫非是,黄瓜? 第39章 黄瓜菊花什么的,最讨厌了 掌握了窍门以后,再去看这种图画便容易了许多。看一次,好像是黄瓜;看第二次,真的是黄瓜;看第三次,确定是黄瓜…… 刘苏闭上眼,靠在齐光身上,心里狂吐槽:tnnd,姐姐我看得头晕眼花,恶心想吐,站都站不稳,你居然让我看一根黄瓜?好吧,再顶花带刺,再鲜嫩,那也是一根黄瓜! 莫初阳见她神色有些不对,不由得开口询问:“小苏,你看到些什么了?” 齐光很是彬彬有礼的把他堵了回去:“师弟可能是看图时间长了,有些头晕。想来逍遥派祖师遗留下来的图纸不是什么泛泛之物,可能会有摄魂的功效,还请让她稍微休息片刻。” 这说的什么话?不管是拿图出来的虚夜还是催问的莫初阳都有些讪讪的。齐光将刘苏扶到一旁坐下,又给她把脉,知道她只是有些疲累才松了一口气。 黄瓜,为神马在图纸里面会出现黄瓜?不过,有了黄瓜,菊花还会远吗? 喝了一杯茶顺顺气后,刘苏忽然又精神了。黄瓜的浮现地是在逍遥派的所谓天山那里,也就是说,菊花的浮现地应该就是宝物的所在地了吧? 好,再接再厉! 刘苏伸了个懒腰,跳起来,指着图道:“我看出来了,这里有一根胡瓜。” 胡瓜?胡瓜和宝藏有一毛钱的关系吗? 在座诸位没有一个人能有这么丰富的想象力。虚夜皱眉,再细细看了看那张图,道:“胡瓜在哪里,我怎么看不见?” “诺,你要用这个方法。”刘苏毫不犹豫的将看立体图的方法教给众人。这么大一张图,让她看遍了,岂不是会头疼死! 众人一时好奇,都按照她的说法去试,一时间,除了齐光以外,其他人都聚集在地图周围,盯着看,再后退,动作整齐划一,颇为可笑。 “师兄,你怎么不去?”刘苏喝了一口果子露,见齐光始终站在她身边,有些好奇。 齐光摇摇头:“这么多人看,我就不凑这个热闹了。其实,我对逍遥派的宝物一点兴趣都没有。你若是喜欢,我那一份也给你。” 刘苏笑道:“乱讲。我们两个其实只有一份的,就是老头子的,你还以为能分到好多啊。”更何况,她想要的不是那些身外之物,她就想要那个可以有神奇效果的空间。 齐光见她语笑盈盈,脸色有些苍白,一双眼睛还是亮晶晶的,一时间看傻在那里。刘苏在他眼前晃晃手:“师兄,怎么了?” 齐光脸上一红:“没,没什么。” 一贯镇定的师兄忽然间手足无措起来,刘苏顿感新鲜,眼睛一转,拿起一块糕点来往他嘴里一塞:“师兄吃。” 女子特有的馨香传来,齐光平时的皮厚都不知道去了哪里,只是木然的将点心咽了下去,也不知道吃的是什么滋味的。 刘苏噗嗤笑了一声:“师兄,你虽然不挑食,不过这种胡桃仁的点心你可是不爱吃的哦!” 齐光叹一口气,大手盖上她的头顶,使劲揉揉揉,刘苏赶紧护住,不满的叫道:“师兄你又欺负我!” 虚月大声咳嗽一声:“那个,两位,打情骂俏也要分一下地点吧。” 两人嗖的一下分开,刘苏只觉得脸上有些热热的,赶紧拿话打岔:“你们有没有看出什么来?” 莫初阳道:“我倒是看出来一个轮廓,就是看不清楚。” 春兰歪着脑袋奇道:“这个不是很容易吗?我一下子就看出来了呢!诺,这里就是公子说的胡瓜。不止胡瓜,这图上还有一大朵的菊花呢!” 小春兰你是天才!刘苏来了劲头:“快指给我看,菊花在哪里?” 春兰很自然的指着地图的右边偏下的地方:“就在这里啊,公子你看,是不是很明显?” 刘苏眯起眼,按照看立体图的方法来看了一番,果然看见一朵盛开的菊花。她再看一看那根黄瓜的所在地,似乎是两者是相对的? “莫叔叔,有长长的尺子吗?” 莫初阳知道她不会无的放矢,便叫下人拿了尺子过来,刘苏一量,果然发现黄瓜的脑袋正对着菊花的花蕊。 “就是这里没错了!”她将尺子放下,“看上去离莫城不远,莫叔叔,你认识吗?” 莫初阳看了看,道:“知道,却是没有去过。听说那里倒是好山好水,只是险恶了些,民风彪悍。” 刘苏道:“一定是在那一带。不过具体在哪里还不清楚。要不,我们到了那里再说。莫叔叔,你也去吗?” 莫初阳摇摇头:“说实话,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没有收一个徒弟,也没有成亲,总之是孤独终老的命。那些东西我是丝毫不在意的,你们若是喜欢,我的那一份便给了你吧。就当是,给了何师兄。” 刘苏眨眨眼,试探道:“其实老头子也一直是一个人的。都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初你们的阻碍我也不清楚,不过应该也没有什么问题了吧?” 莫初阳苦笑:“到底是个孩子。我与何师兄之间的事情,你们不清楚。” 虽然虚夜和刘苏很是急切,想去看看传说中逍遥派的宝物,可天气寒冷,又临近过年,赶路很不方便。 莫初阳自己在莫城也是有个别致的小院子的,极力留几人住在了这里,还派了人领着他们出去游玩。虚夜师兄妹也罢了,刘苏异常兴奋,如果不是天气太冷,她真恨不得天天要出门。 张家胡同里的馄饨,李宝家祖传的蜜饯点心,每一件都好吃极了。刘苏满意的窝在座位上,往嘴里塞了一粒蜜饯,鼓鼓囊囊的,就像是过冬的小松鼠。 齐光捏捏她的脸颊:“这么吃下去,小心长胖。” “那就胖一点呗,胖一点手感好。” “那我可要试一试了。”齐光一把将她抱起,笑道,“手感真的不错。” 听着他猛烈的心跳,再看看那张硬是装作云淡风轻的脸,刘苏将脑袋埋了进去,吃吃的偷笑起来。齐光越发的不舍得松手,只是觉得心里有一种酸甜的味道涌了出来。 “公子,公子!”门哐当一声被撞开,春兰咋咋呼呼的闯了进来,看见相拥的两人,顿时又跳了出去,捂住眼睛:“我没有看见,我什么都没有看见!” 刘苏赶紧从齐光怀里挣出来,整整了头发,道:“进来吧,看见就看见了,有什么了不起的。” 春兰蹑手蹑脚的往里溜,偷偷看一眼齐光的脸,小声道:“公子是不会做什么的,齐师兄是会杀人灭口的。” “行了,尽胡说,师兄哪里有这么凶了。”刘苏伸手揉揉他的脑袋,“说吧,什么事?” 嘤嘤嘤,公子最偏心了,齐师兄最凶了好不好?你看看他那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吧,要多恐怖就有多恐怖! 春兰撅撅嘴:“公子,我听说,莫城很快也要办女学了。” “是吗?”刘苏眼睛一亮。女学的事,是她向莫初阳不停的游说的。没有想到,莫初阳居然放在了心上。 “你可知道定在哪里了?是莫叔叔告诉你的吗?我要去看看!” 春兰将她拉住:“还只是起个头。莫城有头有脸的人家都不愿意,不过莫公子说,如果有了女学,他便要去做个教授琴艺的先生,这一下就让这帮人沸了锅。” 莫叔叔这是要去添乱吗?刘苏抚额,为莫城的千金小姐们不平:见识过了天下第一美的风采,她们哪里还看得上其他男人啊! 春兰扯扯她的衣袖:“公子,你又发呆了。今天暖和,我们出去玩嘛。” 江南的冬天很是奇怪,只要有太阳出来,便照得人身上暖洋洋的,丝毫没有了寒意。刘苏难得可以穿得少一些,觉得异常舒畅。天气好,逛街的人自然也多,齐光寸步不离的跟在她身边,生怕她被人挤到了。 一路跟着人潮走着,春兰手上身上已经挂满了大小包裹,嘟囔着嘴:“公子偏心,这些东西应该让齐师兄拿。” 齐光看了他一眼,微笑道:“人多嘈杂,我没有听清,你再说一遍?” 威胁,红果果的威胁!春兰嘟嘟嘴,识趣的不再做声。几人一路走着玩着,忽然发现前面围了好些人,好像在看热闹一般。春兰最喜欢管这种闲事了,眼睛一亮,缠着刘苏道:“公子公子,你想不想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啊?” 刘苏失笑:“我很想,你快去帮我看看。” 春兰开心的将身上手上的包包取下,往齐光手上一塞,然后仗着个子小灵活的优点,七钻八钻,很快就钻了进去。 齐光摇摇头:“他就是被你惯坏的。当初他如果留在凌公子府上,绝对不会这么胆大包天。” 刘苏笑道:“如果他还是那样,我才不会理他呢。每个被狗欺负的人都长着一张包子脸,自己不硬一点,别人不使劲欺负才怪。” 两人正说着,就见春兰又从人群中钻了出来,表情很是严肃。 “公子,这回的事情你肯定会感兴趣,所以你还是随我一起进来看一看吧。” 第40章 经济基础什么的,最讨厌了 出事的是一家绣品店。一个男人站在门口,指着柜台破口大骂:“你这个小婊/子,老子看你可怜,想着将你找个人家,当个小妾,若是你有福气,生个儿子出来,一辈子也有了依靠。老子哪里不是为了你好?结果你呢,不识好人心,居然还出口伤人!你个小贱/人,是不是在外面有了相好的小白脸,拉出来遛遛啊,也让老子看看那小白脸能不能满足你,活计有没有老子的好!” 说到最后,他的话语里带了一丝淫/秽,周围看热闹的人都哄笑起来。 店里忽然泼出了一盆水,正好浇在那个男人头上。严冬时分,虽然太阳温暖,可一盆子冷水泼在身上不是好受的。那男人顿时火冒三丈,三下五除二将身上湿透了的棉袄扒下,怒喝道:“小贱/人,别给脸不要脸!我告诉你,老子今天就要将你捆回去,把你买做个通房丫头,等你被人骑够了再把你卖到最贱的窑子去!” “陆老三,你三番两次的过来要钱,我都给了,你现在居然还想要这间铺子!我告诉你,这铺子是我娘和我两个的心血,打死我也不能给你!” 门里出来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眉清目秀,只是小脸煞白,不知道是气的还是吓的。 陆老三哈哈大笑:“什么你娘跟你?你娘本来就是我大哥的妾,连个儿子都生不出来,就是只不下蛋的母鸡。现在我大哥死了,你和你娘,还有这间铺子,统统是我的!” “你!”那姑娘瞪着一双眼睛,死命的将眼泪往里逼,“你做梦!” 刘苏有些莫名其妙,齐光对这个世间的规则一样不怎么清楚,便问身边的一个大伯:“这女子跟这个男人虽然也有些关系,可是她的铺子怎么会归了这个男人呢?” 那大伯一脸“居然有这么没有常识的人”的惊悚表情,好心的给他普及基本常识:“这位小哥,你怎么能不清楚呢?女人是不能有财产权的,她的这间铺子,是她自己的钱开的也好,是别人给的钱也好,也是不能挂在她名下的。她娘以前做过小妾,那这个铺子肯定是在她男人身上,她男人死了,男人的弟弟来要铺子,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春兰忍不住插嘴:“那个陆老三还说要把那姑娘做通房丫头呢,这都可以?” 大伯理所当然的点头:“当然可以了。她娘是人家的小妾,她是人家的女儿,本来就是人家的东西,别人想怎么折腾都行。唉,只能怪她们自己命苦了。” 命苦?不能怨天地不公,不能怨这个社会不公,只能怨自己命苦吗?刘苏拼命咬了咬下唇,忽然间迈步往那两人走去。 “这不是个绣品铺子吗?本公子今天来买绣品的,怎么这么乱,还要不要做生意啊!” 陆老三正准备去拉那个姑娘,却看到一个穿戴不凡的年轻人悠哉悠哉的过来了,似乎完全没有看到这里剑拔弩张的气氛。 “臭小子,没长眼吗?瞎跑什么?”陆老三装出一副凶神恶煞样,忽然双手被人抓住,背到了身后,生疼生疼,而且浑身都没有了力气。 “你没有听见吗,我家师弟想买绣品。”齐光很好心的给他下了些软筋散,然后轻轻松松的一只手就制住了他。 莫初阳很大方,所以刘苏三人的穿着打扮都极其的上档次,有一种低调的华丽。而刘苏的男装打扮实在俊秀,难描难画,一下子就拉了许多好感值。 那姑娘也傻了:他们是在打架好不好?这个男人忽然间大摇大摆的出现到底是为什么啊?有眼力的人都不会这么做的吧?这个人,难道是在救她? 刘苏很装逼的摆出“爷是纨绔爷很有钱”的姿态,扬起头:“快点,本公子是来买绣品的。” “啊,是,是。”那姑娘立刻将她迎了进去,又殷勤的拿出不少绣品出来给她看。 刘苏看见铺子与内屋之间的门帘微微动了动,露出一张焦虑的脸。那是一个妇人,长得和面前的姑娘有些相似,应该就是她的娘。 刘苏拿起几块帕子,柔声问道:“姑娘怎么称呼?” 那姑娘脸一红:“奴家也姓陆,叫做绣娘。” “绣娘,绣娘,”刘苏念了两声,笑道,“名字真好听。” 陆绣娘有些羞涩的低下头,又拿出几枚荷包:“公子看一看,这些都是最近新做的,很是用心。” 刘苏接过,见那荷包色彩鲜亮,图案精美,也不吝啬夸奖:“绣娘做的,果然漂亮。” 陆绣娘的脸更红了。春兰见状,傻乎乎的一捅齐光:“齐师兄,公子这是在勾引女人吗?” 齐光很可怜的点头:“没错。不过估计她自己还没有注意到,她忘记了她穿的是男装。” 好端端的打架忽然多了个有钱的公子爷来参和了一脚,围观的人根本就没有退散的意思,反而看得更加津津有味。瘫软在地上的陆老三忽然叫了起来:“小贱/人,别以为有人给你撑腰你就抖起来了!我告诉你,就算告上官府,这间铺子也是我们陆家的,跟你没有半点关系!” “女儿,他要去告官啊!”门里的妇人躲不住了,冲了出来,跪在刘苏面前:“这位公子,请您发发好心救救我们吧!他们陆家早就将我赶了出来,这铺子是我爹娘留给我的,跟他们陆家一点关系都没有,求求您了!” 刘苏赶紧将她扶起,眼神晦暗不明。一出了事便不分好歹的求人,完全不去思考依靠自己的力量,这个社会不单单是男人歧视女人,女人也在歧视着自己。 “这位夫人,如果我说,我愿意帮忙,但要您把女儿许给我,怎么办?”刘苏不由得出言试探,她想知道,在这个母亲的心里,是铺子重要还是女儿重要。 妇人迟疑了一下,抬头看了看刘苏俊俏的脸以及身上的绸缎,一咬牙:“绣娘是个好姑娘,如果公子喜欢,必须要正经的下聘将她聘为贵妾!” 众人一阵哗然。刘苏愣了愣,转向门口,问道:“师兄,贵妾和一般的妾有分别吗,我不知道呀!” 哗啦啦,众人跌倒一片,还是那个好心的大伯叫道:“小公子,看你年纪尚轻,家里想必还没有跟你说过亲事吧?这贵妾,也是需要三媒六聘的,除去了正室以外,便是贵妾最为尊贵,日后若贵妾生了孩儿,是可以继承家业的。” 原来如此,刘苏点了点头,再看那陆绣娘,早就红透了脸,不过还是大大方方的站在那里,丝毫没有一般姑娘家的扭捏。刘苏不由得大生好感,刚想开口,就听陆老三大声叫道:“这小娘是我陆家人,就算是有聘礼,也该送到我陆家去!” 原来如此,女人就算被卖了,钱财也是要归男人所有的。刘苏点点头,对陆绣娘道:“我知道了。回头我就派人来给这你们办脱籍,这样你们便和陆家没有联系了。至于这个铺子,你们大可以从育婴堂抱一个男孩子回来,挂在他名下嘛。” 那妇人一惊,怎么会有这样的好事?正想开口,陆绣娘抢先一步:“这位公子,您想要我做些什么?” 聪明,刘苏很开心,她最喜欢和聪明的女人打交道了:“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绣娘要不请我进去坐坐?” “你是女的?!” 两个女人的双重奏有些吓人,刘苏缓缓的挖了挖耳朵:“你们也不用这么惊喜吧?” “你是女人,你怎么可以到处行走?你是哪位达官贵人的千金吗?”陆绣娘也不顾礼仪了,急急的询问。 刘苏摇摇头:“不是,我只是山野中人。不过,我师傅从小就把我当男孩子养,所以我从来都不觉得我哪里比男人差了。同样,你也是。你能做出这么精致的绣品,能依靠一间店铺养活母女两个,我也不觉得你比哪个男人差。” 陆绣娘眼睛一亮。自从出生后,母亲对她说过的最多的话就是:“你为什么不是个儿子?”,所以,她也一直为自己不是男儿身而自卑。现在,终于有个人在她面前,大大方方的说:“我觉得你不比男人差。”,一时间,她的眼眶红了起来。 刘苏继续道:“我是从京城过来的。你们也应该听说过长风和长乐长公主的事情吧?她们兴办女学,将贵族女子都集合起来读书骑马,谈论政事,她们比男人强多了。我还见过困在后宅的男人,他们一心只想着争斗,想着从自家女人那里抢孩子过来抚养,连孩子都不会生,他们又有哪里比得上女人?” 陆绣娘第一次听到这种大逆不道的言论,想要驳斥,可又觉得句句有理,张了张嘴,愣在那里。 “莫城也要办起女学了,不过,应该只有当官的有钱的人,他们家的女儿才能有资格去上。穷苦人家的女儿,依旧没有地位。所以,我有一个想法。绣娘,我出钱,你再多招几个穷人家会刺绣会裁衣服的女人过来,将绣铺开大,顺便做做成衣生意。待生意好起来以后,那些姑娘们都能拿到工钱,在家里也不至于一文不值,任人打骂了。”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句话刘苏一直牢牢的记在心里。如果一个女人可以挣钱养家,她的男人看在钱的份上,也不会太过难为她;而时间长了,这个女人也会在家里获得一定的话语权。 绣娘一脸的跃跃欲试,又有些迟疑:“那,如果生意不好呢,岂不是亏本?” “你们莫城之所以闻名,不就是因为有莫公子的存在吗?我跟他很熟,我会求他照顾你们的。” 有天下第一美的莫公子照顾!陆绣娘的双眼顿时亮了起来:“我一定,一定尽力!” 第41章 调戏什么的,最讨厌了 “公子,我以为你真的要收一个小妾呢。”春兰夸张的拍了拍自己的胸脯,表示怕怕。 “啊,如果我真的收了一个小妾,你打算怎么办?”刘苏不由得逗他。 春兰仔细的想了想:“那也无所谓。反正有齐师兄在,下毒啊陷害啊什么的,都是正室做的。” 齐光听得嘴角抽搐,一把揪住他的耳朵:“你这个臭小子,我什么时候做过这种事情了?” 春兰还是犟嘴:“话本上不都是那么说的吗?正室都是恶毒的,对付受苦受难的夫侍们,然后当家的公子们就会替天行道,惩罚万恶的正室,和真爱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 就不应该放纵他去戏园子的,真的!刘苏无奈的抚额:“鸳鸯什么的呢,其实是最没有节操的。公的一天换一只母的,母的一天换一只公的,只是它们总是成双成对的在一起游,人也分辨不出来,还以为它们忠贞。所以,拿鸳鸯打比方,从根子上就是不对的。” 春兰睁大了眼:“真的吗?我怎么不知道?啊呀,我还买了方鸳鸯的绣帕,准备送给公子的,这下糟糕了,我要换礼物了。” 刘苏奇道:“怎么好端端的想起给我送礼物了?” 春兰得意洋洋:“戏上不都演了吗,要送礼物,才能算定情。帕子啊,香囊啊,玉佩啊,都是应该送出去的。齐师兄,你就没有送过礼物吧?” 齐光懒得理他,闭目不答,刘苏很好心的提醒道:“从小到大,我的衣衫鞋袜都是师兄做的。我们一个桌子上吃饭,一张床上睡觉,有什么好东西师兄都会留给我。你说的这些礼物,在师兄面前都不够看。” “嘤嘤嘤,公子你怎么可以欺骗我?我不管,我也要去学做衣服,就跟刚才那个陆姑娘学!”春兰捂脸,做崩溃状。 齐光淡淡的开口:“这些天,你看戏看得太多了。” 的确。莫城的戏园子很多,有唱戏的,还有说书的。这里的戏不是昆曲也不是京剧,刘苏表示一个字都听不懂,完全没有兴趣。只是她很喜欢听说书,所以倒是去了几次。 第一次听到的故事,讲的是一个英俊的武将,跟敌国交手,遇到敌国的一个玉面小将。那玉面小将就对武将一见钟情,哭着喊着要给他做夫侍,还顺带着自己沉鱼落雁的妹妹给他生小孩;然后那武将又去了另一个敌国征战,又遇到了另一个哭着喊着要给他当夫侍的玉面小将,顺带着自己闭月羞花的姐姐给他生小孩;接着又去了第三个敌国征战,不出意外的遇到了第三个哭着喊着要当夫侍的玉面小将,顺带着自家花容月貌的姐姐妹妹各一个…… 第二次听到的故事,讲的是一个英俊潇洒的书生,进京赶考,路上借住在寺庙里,遇到了前宰相的独生儿子。然会就是情定后花园,那独生儿子就哭着喊着要嫁给书生当老婆,顺带着自家知书达理妹妹一枚,以及娇俏可爱丫鬟两枚。接着,那书生就考上了状元,皇帝就想嫁自己的公主给他,他说了他是有老婆的,皇帝为他的深情所感动,就让公主和那个独生儿子一起给他做老婆,两头大,别忘了,附带美貌情深的宫女n枚…… 第三次听到的故事,讲的是一个英俊的武功高强的少侠,在江湖中行走,遇到了某个大门派掌门的独生子,独生子哭着喊着要嫁给他,于是他就收了;接着他又遇到了魔教教主的独生子,江湖盟主的独生子,大家都哭着喊着要嫁给他,为了不让他们伤心,少侠只好统统收了,当然,还有附带用来生孩子的貌美如花女侠二三只…… 刘苏大囧:她再也不会去嘲笑种/马文了,真的…… 虽然她不再去听说书了,可春兰却养成了听戏的好习惯,本来就想象力丰富的小脑袋瓜更加的天马行空了。刘苏决定,以后听戏这种惊悚的节目,绝对要从小春兰的日常活动中删掉! 有莫初阳在,陆绣娘母女倒是很顺利的和陆家脱离了关系,又将铺子挂在了他的名下,还能免税。这时候刘苏才知道,莫初阳这厮,居然还是个举人! “师兄,你说,莫叔叔这么厉害的人,为什么会看上老头子呢?”对这两个人的关系,刘苏一直表示不解。 齐光倒是很淡定:“你这么厉害,不也看上我了?” “噗——”刘苏一口水喷了出来,“这完全不一样的好不好!而且,谁告诉你我看上你了?” “咦?”齐光眨眨眼,“你居然没有看上我?嘤嘤嘤,我要哭的……” 刘苏暴起,一巴掌拍在他脑门上:“你好的不学,跑去学小春兰!这一招对我没用!” 齐光一把将她拉进怀里:“这么多天,你可算笑了。” “你是在逗我笑吗?”刘苏心里涌过一道暖流,将脑袋埋在他肩膀里,“师兄,我不知道我做的是对是错,我也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能力。绣铺的事情,如果不是莫叔叔帮忙,便做不下去。之前也是一样,如果不是小北都,我们根本逃不出六皇子的手心。一直以来,我觉得我自己很能干,现在想想,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我的用毒本领,是老头子教的;我出来行走,你一直陪在我身边;就连我说服了长公主去建女学,估计长公主也是看在小北都的面子上。从头至尾,我做过的唯一的一件事,就是救了小春兰。可是,那个时候我也是穿着男装的,如果我以女装身份示人,小春兰估计早就逃走了。所以,师兄,其实我是不是根本就一无是处?我以为我自己能行,我一直在努力证明我要比男人还强,可实际上我一直在靠着其他人?” “傻孩子,你怎么能这么想呢?”齐光摸了摸她的头发,心里有些发酸,“你看,在知道你是女人以后,我不是一直在吗?小春兰不是也跟着你吗?凌公子也并没有看轻你,至于那个六皇子,被你气得半死。这些,都是你在做的。我知道你的心气很高,对这个世界许多事情看不习惯,所以你才想着去说服长公主,又去说服莫叔叔。这些统统都是你做的,不管你是男人也好,是女人也好,只要你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如果你成功了最好,如果你失败了,我们便学老头子找个山沟沟隐居。我会一直在这里。” 师弟小时候很可爱。很小很小的东西就能让她开心的笑,例如说,又背会了一张方子,又做出了一种毒药,她都会笑得很高兴。每当那时,他的心情就会跟着很好。 可是,随着他们年纪的增长,特别是师弟知道了这个世界的规则之后,她变得越来越不开心。还是会打打闹闹,还是会笑,可是那笑容里似乎多了什么沉重的东西。 师弟一个人要来这么遥远的莫城,他当然不放心,跟在她的身后。他们遇到了许多人,也遇到了许多事,师弟却变得越来越沉默,尤其是,当他们遇到头上插着草标的女子,或者是因为得到男人的宠爱而耀武扬威的女子的时候。直到后来,长公主的折子准了,京城可以兴办女学,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师弟笑了,和小时候一样的笑了,干净纯粹,有一种摄动人心的美。 他不想要这种快乐消失,他想要她一直笑下去。齐光鼓起勇气,在她的长发上亲了一下:“放心,我一直都在的。” 刘苏忽然从他的怀里跳了出来,一双眼睛亮晶晶的:“师兄,你说,我一定能行的,你说嘛,就说一遍!” 齐光无奈的摇摇头,通常的女人,听到这种情话,肯定是会感动的吧?最起码也应该表示一下嘛。偏偏小苏是这个样子。也是,他家师弟才不是一般的女人。这样想着,他语气里也就带上了几分说不出的温柔:“好,你一定能行的。” “嗯!”刘苏笑了起来,“我去找绣娘,看看铺子怎么样了。你要不要一起去?” “好啊,”齐光站起身,“我什么时候不陪着你了?” 刘苏心一跳。在柔柔的夕阳下,师兄的脸犹如镀上了一层金边,本来便俊雅的眉眼越发的温柔起来,似乎有点不真实。她呆呆的伸出手去摸,和想象中的一样温暖。 齐光被她摸得一愣,不可抑制的脸红了。刘苏再接再厉,往前一步,继续用手描摹着他的脸。齐光往后退,却抵在了门框上,动弹不得。 刘苏的手并不像一般的女子那样柔若无骨,因为长期接触药物,有些粗糙,还有些老茧。可就是这样的一双手,摸在脸上却有一种奇妙的感觉,齐光只觉得,连同他的整颗心都痒痒的,麻麻的。 一直到摸上他的耳垂,感觉到升高的温度,刘苏才发现,他们的姿势很是暧昧。齐光被她牢牢压制着,靠着门框,手足无措,脸红得几乎要滴水。 她,她是在调戏师兄吗?刘苏往后退了一步,心底哀嚎:师兄,你这副受样可如何是好!她,她好想扑倒啊…… 作者有话要说: 嗯,师兄神马的,就是用来压倒的,小苏,攻击! 另外,话说种/马文之类真的是源远流长啊,记得那时候看《说唐》,有一章尉迟俊德出战,看到了敌方主帅的黑夫人,便把她抓回来做了小妾,然后第二天早上黑夫人就跟他说,自己有个好姐妹白夫人,叫他一起抓了来做小妾,于是尉迟俊德就去了,把白夫人也抓了回来做小妾。 那个时候我就觉得,黑白夫人其实才是真爱吧?是吧是吧是吧? 第42章 争夺皇位什么的,最讨厌了 绣铺的生意出奇的好。这也难怪,莫初阳穿着绣铺出品的浅蓝色长衫,下摆绣上同色的暗纹,显得飘然若仙,随便往那里一站,就能吸引无数眼光。 只要这么个活广告在外面溜达上两圈,哪里愁没有生意。这些天莫初阳算是被刘苏给磨坏了,要换不同的衣服,要搭配不同的装饰,要摆不同的pose,然后还要去不同的地方炫。 “何师兄怎么会收你这么个徒弟。”莫初阳无奈的弹一下刘苏的脑瓜,悠悠的长叹一口气。 风情万种啊,刘苏很无耻的咽了咽口水,然后讨好的笑:“我有听老头子讲过,他说我长得和你有些像。所以我一直认为自己很漂亮。” 位居天下第一美的莫初阳很淡定的打击着她:“你的确很漂亮,不过要分跟谁比。”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好吧,我比不过你。刘苏很轻易的接受了不如男人美的这个事实,然后欢快的摇着莫初阳的袖子撒娇:“莫叔叔,你再去一趟绣铺子好不好,就算给我拉生意了,好不好,好不好嘛~” 拖得长长的尾音,莫初阳觉得全身心的舒坦。难怪何师兄会这么宠爱她,他怎么不知道,女孩子除了生小孩以外,还是很可人疼的嘛。不过,莫大美人还是装作严肃的模样:“这些天,我随着你东奔西走,给你的铺子挣了不少钱,可有分红?” 刘苏皱了皱鼻子:“那间铺子挂在你的名下,名义上就是你的。你都不可怜可怜我这个小辈,还要问我要分红,天理何在!” 莫初阳看着她皱起的眉头,乌溜溜的眼睛,忽然想起了许多年前,还很年轻的何满子死皮赖脸的跟在自己身后,炫耀着新研制的毒药,一定要自己夸一声好。 “走吧。”莫初阳拍了拍她的脑袋,他注定是不能与何师兄在一起了,那么,他就帮着多照顾照顾何师兄的徒弟,也能让自己不那么思念。 陆绣娘很能干,随着生意日益变好,她已经招了另外三个姑娘来帮忙,据说都是大户人家卖出来的丫鬟,绣功精湛。看到刘苏和莫初阳过来,陆绣娘连忙上来迎接,而店里所有的人都同时唰唰唰的将眼神往莫初阳身上扫去。 莫初阳早就被看得习惯了,毫不在意,双手背在身后,微微的笑。刘苏则非常开心,这个客流量,生意绝对超级棒。 陆绣娘将他们迎到后面,她娘送上了茶水,刘苏看到屋里有三个颇为貌美的姑娘赶着绣活,问道:“现在怎么样?生意做得过来不?我告诉你,好东西就要限量,定价还要高高的。那种高级玩意儿有钱人最喜欢了,我们不求最好,但求最贵。” 莫初阳咳嗽两声:“做生意最重要的是诚信,不是投机取巧。” 刘苏道:“这不叫投机取巧,这叫策略。这样,绣娘,那种最顶级的东西都由你亲手做,以后莫叔叔的衣服也是你亲手做,除了这些,你不许做其他任何东西。对了,每年也只能做三件,一件是莫叔叔的,另外两件才能拿出来卖。至于价格嘛,你想定多高就定多高,绝对会有人抢着买。” 这样都行?莫初阳有些不想去看自家师侄了,这娃儿绝对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何师兄都没有她这么厚脸皮。陆绣娘却是答应了,现在她对刘苏说不出的信赖,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又交代了一番后,刘苏道:“你们现在要从布庄取货,也算是个大客户。你帮我注意着些,若是以后能找到会织布的女孩子便留下,试着推给布庄,看能不能多一条路。” 几人就店铺的事情又说了一番,出门之际,莫初阳淡淡的指了指屋里的某个女孩:“这个姑娘心眼太多,裁了她。” 刘苏好奇的看去,就见和其他两人比,那姑娘也不见得格外漂亮,不过那副样子却很奇怪,侧坐着,皱着眉,倒是一身的柔弱,很能激发别人的同情心和保护**。 “为什么?”绣娘小声的问,“她的绣活很好。” 莫初阳道:“她的眼神不正,这种女人我见得多了。为了她自己,她会毫不犹豫的卖掉任何人,如果现在有一个有钱男子纳她做贵妾,条件是这个铺子,她一定会想方设法获取你的欢心,然后拿铺子去讨好男人。” 会这样吗?绣娘看了看她,又看了看莫初阳,有些不能确定。刘苏却严肃了起来:“绣娘,听莫叔叔的,辞了她吧。我们要做的事太过冒险,我不能让这么一个人留在这里。” 陆绣娘半懂不懂的点了点头。莫初阳又道:“以后再招人,记得尽量不要找这种心比天高的女人。” 心比天高,刘苏笑一笑,其实那个姑娘算什么,她才算得上心比天高呢。陆绣娘似懂非懂的点点头,莫初阳叹一口气:“小苏,你到底想做些什么?若是缺钱花,我可以给你。” 刘苏冲他眨眨眼:“秘密。” 两人上了马车,慢悠悠的往回晃荡,却见某人骑着小毛驴迎面而来。老远,春兰就开始叫唤了:“公子公子,凌公子来了!” 小北都到这里来做什么?莫初阳看了她一眼,慢条斯理的开口:“齐光对你是一片真心,我不想你负了他。” 我长得这么像负心汉吗?刘苏用控诉的小眼光看着他,表示自己异常无辜。莫初阳却往靠背上一靠,闭目养神,理都不理她。 等正式看到凌恒的时候,刘苏满头黑线,她是彻底逃不脱负心汉的名声了,真的! 只见齐光淡定的坐在那里缝着些什么,而凌恒则是在一旁对他怒目而视,好像有深仇大恨一般。见他们回来,他便气呼呼的冲过来,对着刘苏喝道:“你是不是与这个人私定了终身?他怎么在做肚兜?不要告诉我他会自己用!” 肚,肚兜……刘苏完全无力了,她根本就不穿肚兜的好不好?她用的是裹胸布!她简直无力吐槽:师兄你太坏了有没有,怎么可以做这种残害我名声的事情!好吧,她本身也没有什么名声可言的…… 春兰唯恐天下不乱的凑过来:“公子公子,你不知道,这两个人刚才你来我往的说了许多话,好恐怖。所以我便去找你了,不然我害怕他们会打架。” “若是他们打架,你觉得谁会赢?”刘苏不由得逗他。 春兰认真的思索了一下:“应该是齐师兄会赢。他这个人,又阴险又狡诈,还会下毒,凌公子只会些可怜的功夫,还只有点可怜的钱,不是他的对手。” 他并没有压低嗓门,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被评判的两人齐齐抽动嘴角。 齐光微笑道:“小春兰,阴险狡诈,你是在说我吗?” 春兰连忙摇头:“不是不是,完全跟你没关系!齐师兄你温柔体贴,俊朗文雅,绝对是个难得的好男人!” 凌恒瞪起眼:“春兰,只有点可怜的钱,只会些可怜的功夫,你是在说我?” 春兰梗起脖子,和他对着比眼大:“就是!如果你没有钱没有那么点功夫,你屋子里的那些人才不会喜欢你!齐师兄比你厉害多了!” 第一局pk,齐光大胜。 春兰还不知死活的掰着手指头继续:“凌公子,我跟你说了许多遍了,先入门者为大。齐师兄是第一个跟着公子的,我是第二个,你只能是第三个。虽然你年纪比我大,可以后你只能叫我一声哥哥。对了,公子新盘下一家店铺,有个姑娘我看着也不错,如果公子喜欢也可以纳了进来,这样你就只能排行第四了。” 凌恒脸色扭曲,背后散发出阵阵黑气,咬牙切齿:“春兰,你再说一句试试?” 春兰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惹怒了某个曾经在他心里天下第一的男人,习惯性的往刘苏身后缩了缩,扯扯她的袖口:“公子,凌公子又欺负我。” 刘苏长叹一口气:跟着她,小春兰怎么连欺软怕硬都学会了啊! 她正色道:“不知凌公子到莫城来有何贵干?” 凌恒压了压心头的火气,从袖中掏出一封信:“我娘有信要交给你。” 刘苏眼睛一亮,忙不迭的接过信打开,一目十行的看完,脸色慢慢的沉了下去。齐光一直注意着她,问道:“出什么事了?” 刘苏将信递到他手上:“京城的女学出了点事。” 凌恒道:“其实,跟女学没有关系。只是皇上现在越发的昏聩,整日只知道炼丹吃药,他的几个儿子斗得天昏地暗,女学成了他们的一个工具。他们通过勾/引女学的学生,来吸引她们背后家族的关注。许多中立的人家,已经不肯将女儿送过去读书了,现在女学里,尽是些指望着攀龙附凤的。” 刘苏咬牙:“最为得势的皇子是谁?” “琳嫔所出的大皇子,皇后所出的四皇子。” “那任休德呢?我记得他排行第六。” 凌恒冷笑:“他躲在四皇子身后,不动声色的发展自己的势力。估计是想要做暗中得利之人。” “所以长公主才让你过来莫城。一来让你送信,二来我的身边有武功绝顶的逍遥派掌门,你相对还安全些。”刘苏皱眉,“那长公主呢,她怎么样?” 凌恒道:“娘也很着急。毕竟,她兴办女学,并不是想让它成为现在这样的。” 刘苏想了想:“派人去告诉长公主,按兵不动,女学千万不能停。若是京城的女学停了,其他地方休想办得起来。你就在我这里,我护你周全。” 长公主恐怕所谋甚大,不然,以她的能力,护住一个儿子还是轻而易举的。刘苏没有再说下去,就当是明面上的理由一般吧,以女学交换儿子的安全,光明正大。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文进了收藏夹小内壁,哦耶 然后我就知道,会收到一大片打负分的了,毕竟在jj这种**主流的地方写这种文,绝对是找死。没有想到只收到了三个负分的,好少啊。 我想说,我并不是单纯的反对所有的**文,毕竟我自己也是看的。我反对的,只是那种全民**,女人打酱油或者是炮灰的文,以及那种脑残的男男生子,女人完全沦为背景的文。所以,我不是靠着**这个噱头来哄人看,也不是对**这种情况严防死守。大家理解成女主在全民**的大环境下的奋斗吧! 不过,打负分的同志也就尽情的打吧,毕竟jj出了个负分,就是让人选的,读者有打负分的权利。但我不会因为这点负分就放弃自己的初衷,可能我就是个很倔强的人。 第43章 露宿什么的,最讨厌了 “还有一个多月就过年了,你确定不留下来,要去寻找宝藏?” 莫初阳有些不解。自从收到长公主的信后,刘苏便心神不定,第二天一早就直接做了决定,要去寻找逍遥派的宝藏,连年都不想过了。 刘苏很诚挚的看着他:“莫叔叔,我的时间不多啊。京城这么乱,我总要趁机捞些什么,等到他们尘埃落定,一切都晚了。” 莫初阳深深的看了她一眼,以他的聪明才智,怎么能看不出这个小姑娘的打算。他不是齐光,对心上人有一种毫无理由的包容,也不是春兰,认为崇拜的人做什么都是对的。他思考得很深远。 从古至今,都是男尊女卑的,直到天山童姥出现后,这种情况进一步加深了而已。其实,很多穷人家并没有这么计较,能娶个媳妇儿延续后代已经是万幸的事了,只有那些有钱人家或者是达官贵人才会想到找个俊秀的男人充门面。这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事情了,可他这个师侄却想要将这个规则打破。 她的做法是对是错姑且不论,但绝对是艰难的。莫初阳叹了口气,何师兄的徒弟,和他一样的倔强。 “若是找到宝藏,虚夜二人不愿意给你用,你会如何?” 刘苏摇了摇头:“我还没有想到这么多。不过既然是逍遥派的东西,本就是一分为三的,我只是想借用一下,然后东西还是归虚夜的,他应该不会有什么异议吧?” “但愿如此吧。”莫初阳叹道,“既然你意已决,那我就不挽留了。我会留下逍遥派的暗号,让虚夜两个过来,毕竟有他们在,你们也更能安全些。” 凌恒是带了几个侍卫的,便派他们去京城给长公主送信,自己也死皮赖脸的要跟着,还特振振有词:“我娘要你们保护我的安危,不在一起如何保护!” 对此,最欢迎的却是小春兰。他秉承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原则,每天对着凌恒冷嘲热讽,一直把他说得脸色发青接近妖魔化的时候,便一溜烟的躲到刘苏身后,得意洋洋的冲凌恒吐舌头。而凌恒每次想抓春兰出来教训时,便会遭到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药粉袭击,导致他只能冲着春兰发射眼刀子。 地图上菊花的所在地是一个据说有山有水风景秀美的地方,只是交通不便。一路上,几人说说笑笑倒也愉快,就连虚夜在吃了一次齐光做的烤鱼后,也不顾自己的仙人范儿,和他们混在了一块儿。 唯独不满的就是虚月了。她被逍遥派的教育洗脑了几十年,在她心中,男人和男人理所当然的就应该在一起。就拿目前的情况来说,小春兰和凌恒那就是相爱相杀,齐光和虚夜那就是强攻强受,刘苏这个女人插一腿又算是怎么一回事? 每次看到齐光对刘苏格外关心,春兰在一旁转圈圈争宠,以及凌恒那张黑了的脸,虚月就怎么都想不明白。她不知道这个女人有什么好的,好吧,长着一张漂亮的脸蛋,还会用毒,然后呢?就会耍嘴皮子! 想不通,虚月就很自然的表现在了脸上,对刘苏横挑鼻子竖挑眼,反正就是没有一个地方是满意的。对此,虚夜想方设法的居中调解,却总是不起作用。 这天晚上,他们急于赶路,理所当然的错过了宿头。还好他们几个都不是怕吃苦的,便找了个背风的地方,又捡了些枯枝败叶,点起火来。 虚夜被几声“仙人仙人”的一喊,让他干什么都行。所以,露宿野外的时候,寻找吃食这类的活统统交给了他。 “师妹,跟我一起去吧。”寒冬腊月的,动物们一般都窝在洞里冬眠,就算是武功卓绝的虚夜,也很难一下子找到足够这么多人吃的东西的。 齐光从包袱里拿出了些馒头和酱肉,道:“今天不用麻烦仙人了,在上一个镇子的时候我买了不少干粮。”说着,他仔细的将馒头在火上烤热,夹上酱肉,第一个便递给了刘苏。 虚月撇撇嘴,没有说什么。春兰掏出水囊,对虚夜讨好的笑:“仙人,能不能帮忙热一下?我们中间也只有您有这么深厚的内力了。” 被拍了马屁的虚夜很哈皮的接过水囊,开始做人体加热器,等水囊里的水冒出热气后,春兰理所当然的接过,然后讨好的递到刘苏面前,就差装个尾巴摇啊摇了。 虚月再也忍不住了,猛的站起身狠狠的踢了一脚地上的枯枝,骂道:“姓刘的,你不要太得寸进尺!” 刘苏眨了眨眼,一手举着水囊一手拿着半个馒头,样子傻乎乎的:“那个,虚月道长,我都没有说话啊!”好冤枉,躺着都中枪有没有! 虚月冷笑一声:“你根本就不需要说话,你的衣食住行就有人安排好了。若是你再开口说话,要这个要那个,岂不是每个男人都要围着你,将天上的星星都要摘给你!” 不是吧,一个馒头一点水而已,刘苏怎么都想不通。说实话,虚月很直爽,想到什么说什么,平心而论,是个好姑娘,可为什么这个好姑娘不喜欢自己呢? 齐光的脸略略沉了一下,正想开口,虚夜连忙打哈哈:“小苏是我们这里最小的,大家多照顾照顾她是很正常的。” “切,”虚月愤愤不平的坐下,又使劲瞪了刘苏一眼,嘴里嘟囔着,“狐狸精!违反天道!” 刘苏怒了。 说她是狐狸精无所谓,说她违反天道,她倒是有不少的话要问。 抬手制止住想要开口的齐光和小春兰,刘苏道:“不知在虚月道长的心里,所谓天道,又是什么?” 虚月哼了一声:“男男相爱,自是天道。我逍遥派祖师天山童姥得神仙授意,将这个世道回归正道,将世上万事安排得样样妥帖,哪里容你这种小人物来质疑!就像眼下,齐公子,春兰公子,凌公子,他们之间自有他们之间的纠缠,你一个女子,又何苦夹杂在男人之间的感情里?刘姑娘,为了你好,我郑重告诫你:若是你还将自己认为是逍遥派的门人,就请你遵守我们逍遥派的守则,自动离他们几个远远的,免得我看你不起!” “啪!” 响亮的巴掌声将众人都吓了一跳。虚月傻傻的站着,脸上顶着个醒目的巴掌印:“你,你居然敢打我?” “打的就是你!而且你脸皮好厚,我的手都打痛了!”刘苏理直气壮。 虚月很想还手,却发现自己动弹不得,怒气更甚了:“你还给我下毒!” 刘苏点头:“你会功夫我又不会,不下毒怎么能打到你。” 虚夜嘴角抽了抽:“那个,小苏啊,我师妹只是脾气大了些,你就不要这么冲动了。给她解了,好不好?” “不好!”刘苏瞪起眼,“虚月道长,因为你是个女人,我一直不想跟你计较。如果你是个男人,我早就让你一辈子不举了!” 凌恒不由自主的抖了抖,下意识的夹紧双腿。 刘苏继续道:“虚月道长,我问你,你的母亲是男是女?你自己是男是女?如果你是从男人肠子里爬出来的,我无话可说,可你也是女人所生,却对女子如此看轻,你不觉得对不起自己的生身之母吗?” “我是孤儿,是师父抚养我长大的。”虚月不服气,梗着脖子顶嘴。 刘苏气笑了:“就算你是孤儿,那你也是女人生的。你会武功,钱财没有了便去别人家里拿,还美其名曰劫富济贫,生活完全没有压力。你的眼神只是落在美男子身上,整天想着他们之间的恋情,那你有没有看到在他们的背后,有一个甚至几个毫无地位,用来传宗接代的女人?你看不到,你也想不到,你只觉得她们是理所应得的,甚至从心底看轻她们,却不知道你这么做,完全是看轻了你自己。” 她动动手指,将虚月身上的毒解了,也不说话,只是重新把馒头往嘴里塞。齐光坐到她身边,拍拍她的手背,刘苏对他笑笑,表示自己没有事,心里却有千万种思绪翻腾。 虚月还属于有文化有武功有容貌的三有女人,可就连她都这么认为,那世间的万千女子,是不是都是这么想的呢? 男尊女卑是绵延几千年的习惯,就连现代也是一样的。刘苏记得,在现代的时候,很流行一句话叫做“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甚至有许多年轻漂亮的女子为了享受便去找干爹,傍大款,还引以为荣。 好吧,她自己也是依靠父亲才很有钱的富二代,生活富足,不能站在穷人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可是她有一个朋友,是让她非常崇拜的。那个朋友家里穷,还有一个弟弟。父母重男轻女,她初中毕业后便出去打工供弟弟上学了,可是在打工期间,她凭借着惊人的毅力自学完高中的课程,参加了成人高考,然后又考上了研究生,最后公派出国留学,这一切,都她一个人奋斗出来的。 刘苏记得,有一次她们在一起吃饭,喝多了,那个朋友一边哭一边讲述着自己的故事。父母一直把她当做摇钱树,让她出钱供弟弟读书,出钱给家里盖房子,出钱给弟弟找媳妇儿,她一边承受着来自家庭的压力,一边承受着工作压力,一边还要读那些艰深的书。她从一个普通的服务员做起,做到大堂经理,也有不少男人对她表示好感,其中不缺有钱有势的,可她却都拒绝了,她说,如果她凡事都依靠别人,她自己都会看不起自己。 所以,在现代有这种拼命的女人,在这个时候也一定会有! 刘苏握拳:她相信,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中国人在骨子里总是有一样东西是打不折压不弯的,那就是铮铮傲骨。她就不信了,被压迫到如此地步的女人,会全部都满意眼下的生活,总有这么几个,会站出来,告诉这个世界:她不单单是一个用来传宗接代的女人,她更是一个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我在开这篇文的时候,就做好了会被无数人打负分的准备,所以在看到负分后,我一点都没有在意。只是对一些骂读者nc以及进行人身攻击的评比较生气。 让我很高兴的是,有这么多朋友支持我,我觉得好圆满。 最近其实心情挺不好的。一个还算得上是朋友的人义无反顾的去做了情妇,昨天应邀参加别人家的丧事再次被和尚调戏,然后又看到了有人因为这篇文从人身攻击进化到了人身威胁,好像许多事情都凑到一起去了。 不过,看到众多支持的评论,觉得整颗心都被治愈了,被温暖了,好开心。我爱你们!!!! 第44章 拦路抢劫什么的,最讨厌了 第二天,天阴得厉害,好像要下雪一般。由于和虚月吵架了,队伍中的两个女子互相不搭理,一个骑在毛驴上,一个骑在马背上,偶尔看一眼,便又很快的别过头去。 虚夜大感头疼,纵马靠近自己的师妹,小声道:“你又何苦生这么久的气?都是同门,没有必要吧?” 虚月道:“就因为是同门才有必要。我不能让逍遥派的门规在他们手上败坏了下去!” 虚夜无语。他是男人,而且自诩是仙人,这种门规对他来说屁用没有——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人配得上他这个堂堂的仙人呢?可是师妹不一样,师妹是女人。从小他们的师父对他们是实行放养政策的,师妹许多东西也是跟他学的,所以他们师兄妹的感情一向很好。这次出来行走江湖,他也是有心想找个合适的俊逸不凡的人将师妹托付给他的,可师妹这个样子,让他怎么办哟! 天气太冷了,刘苏把所有能穿的东西统统裹在了身上,还是冻得直打哆嗦,凌恒默默的将自己的貂皮大氅翻出来递了过去,刘苏感激的对他笑了笑,他却哼了一声,抬头望天。 几人默默的赶路,正是接近中午时分,他们也正好到了某座山脚下。春兰笑道:“这里的地形好,跟个袋子一样,如果遇到了打劫的,我们就被包围了。” 他话音刚落,就听到一声炮响,从道路两旁涌出几十个身穿劲装,骑着马挥舞着大刀的人。乌鸦嘴!众人齐齐向春兰投去谴责的眼光,春兰猛的将嘴捂住,大眼睛咕噜噜的转着。刘苏努力的伸手,拍拍他的脑袋:“以后要罚你不许随便说话。” 春兰连连点头,决定将功赎罪,对着面前某个看上去是领头的人千娇百媚的一笑:“那个,头领,为了你们的安危,我提议你们还是另外找一些人来抢会比较好,真的。” 那首领却不理睬他,手里的大刀一挥,几十个人立即凶神恶煞的扑了过来。虚夜长叹一口气:“真是为难啊!”,然后飞身而起,开始进行单方面的点穴活动。 有金牌打手虚夜在,胜负完全没有悬念。没有一会儿的功夫,那几十个人统统被点倒,有的站着有的躺着,摆出各种各样诡异的姿势。 春兰大喜,赶紧下驴,溜溜达达的跑到首领面前,摇头晃脑:“你看你看,我刚刚怎么说来着?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打劫需要技能的,首先就要眼力。我们这几个人看起来就不好惹,你们居然还不长眼的过来,输了吧?这么冷的天倒在这里不好受吧?” 刘苏脑门子直跳,赶紧给自家师兄了一个眼色,齐光会意,过去拎住春兰的耳朵:“你给我少说两句,不然一会儿不许吃饭!” “恶毒,太恶毒了!”春兰被他拎得一跳一跳的,虚夜道:“那么,这些人怎么处置?” 凌恒冷冷的扫了他们一眼:“都杀了就是。” 几十条人命啊!刘苏有些不忍,凌恒道:“若我们只是一般的行路之人,那么此时死的就是我们了,不要妇人之仁。” “我本来就是个妇人,这叫心地善良!”刘苏横了他一眼,“要不,我们把他们的手脚筋都给挑了,然后喂点哑药,这样他们就不能继续作恶了,如何?” 凌恒抚额:“你比我还要狠,你是想要他们生不如死啊!” 刘苏挠头:“好死不如赖活嘛,何必这么赶尽杀绝的。” 齐光一直是遵从师妹的命令的,从兜里掏出个小药瓶,上前准备灌药。刚刚拉过那首领的手,他顿时觉得有点不对。那只手布满了伤痕和冻疮,很难看,但这个大小,完全不像是个男人的手!他搭上首领的脉搏,皱了皱眉,然后转身去给其他人把脉。 春兰莫名其妙:“齐师兄你在做什么?” 刘苏道:“师兄做事自然有他自己的想法,我们等着就是。” 没有一会儿,齐光将这所有二十三人的脉搏全都探尽,然后直起身来,长叹一口气:“小苏,她们都是女人。” 啊? 刘苏眨巴眨巴眼:“女人?” 虚月忍不住开口:“你是不是看错了?” 刘苏横了她一眼:“我家师兄的医术,岂是你可以猜疑的?”然后对着虚夜道:“仙人,麻烦解开为首之人的哑穴,我有几个问题要问。” 虚夜点头,在首领身上拍了一下,首领哼了一声,道:“既然落在你们手上,要杀要剐随便,若是皱一皱眉头,我便不算是好汉!” 刘苏失笑:“你明明是个女人耶,充什么英雄好汉。你叫什么名字呀?” 首领疑惑的看了看她:“我姓苗,家里排行第七,都叫我是苗七娘。刚才听你们说话,你也是女人?” “嗯,”刘苏很欢乐的点头,“还有这个虚月道长也是女人。” 苗七娘道:“是女人的话,我们是不杀的。我们只杀那些该死的男人!你们是女人,何必要跟这些臭男人混在一起,不如到我们寨子里来,快快活活的过日子!” 刚才她躺在地上,身不能动口不能言,可还是看得很清楚的:这一行人里,这个小个子明显地位极高,几个男人都听她的话。 刘苏奇道:“你们的寨子里,难道都是女人?” 苗七娘道:“没错,都是些被臭男人们逼得走投无路的女人!” 春兰跳到刘苏身边,道:“再怎么说,你们打劫就是不对的。” 苗七娘哼了一声:“不对的?若是我们不打劫,哪里还有饭吃!早就被那些男人给逼死了!男人逼死女人没有问题,女人打劫,杀了男人就不对吗?还有没有天理!” 虚月忍不住插嘴:“怎么可能走投无路呢,你们可以嫁人生小孩的嘛。如果生出儿子,将来他也会养着你们的。” 苗七娘打量了她一番,一副懒得跟她说话的样子,又看向刘苏:“还是那句话,既然我们落在你的手里了,要杀要剐,随便!” 刘苏想了想,对虚夜道:“仙人,我想去她们的寨子里看看。” 虚夜皱眉:“你忘记了我们的事了吗?” 刘苏摇摇头:“忘不了。只是,我想知道这些自称走投无路的女人,是怎么活的。” 寨子并不大,远远看过去就像个平静的小村庄。苗七娘的马队到了村口的时候,倒是有不少人欢天喜地的出来迎接,看到刘苏一行人,都是一愣。 一个中年女人悄悄的扯了扯苗七娘:“寨主,这是怎么回事?”有没有搞错啊,她们的寨子居然进了男人,这也太惊悚了吧! 苗七娘低声道:“事后我再和你们说清楚。”然后对着刘苏一拱手,“贵客,这边请。” 这是一个看上去很穷的地方。因为有客人上门,所有的人都跑出来看,刘苏数了数,大约有不到一百人,有老人,也有孩子,但统一都是女人。年轻一点的女人穿的还算整齐,至少还有满是补丁的棉袄,老人家和小孩子就穿得差了许多,她甚至看到一个黑乎乎的小女孩躲在人群背后,在这么冷的天还光着脚。 刘苏蹲下/身,冲那个小姑娘招招手,小女孩眨巴眨巴眼睛,一溜烟的跑过来,咬着手指头,歪着脑袋看她。刘苏笑了笑,从包袱里掏出一双厚厚的袜子递给她,示意她穿上,小姑娘看看袜子,又看看自己的光脚,终于对温暖的渴望让她把袜子套在了脚上,然后咧开嘴笑,露出白白的牙齿。 苗七娘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很是愤恨的说道:“刘姑娘,这些人,都是附近被抛弃或者被卖的女人,活不下去了,才到了这里。这个妞妞叫阿宁,因为是个女孩,一出生就被人扔在荒郊野外,是被我捡回来的。” 阿宁听见她的名字,抬头笑了笑,又飞快的跑了下去,刘苏可以看到,她在向其他几个差不多大的小姑娘们炫耀自己的袜子,而那些小女孩,一个个的都露出羡慕的神色。 从进寨子到现在,凌恒一直没有开口,只是默默的看着。见状,他便从怀里掏出一张银票来递给苗七娘:“给孩子们买点厚衣服吧。” 苗七娘狐疑的接过银票,被上面的数字吓了一大跳,话都说不连贯了:“公,公子,你这是干什么?我们无功不受禄,你想要我们做些什么吗?” 凌恒摇了摇头,指了指刘苏:“她看见你们这个样子,不开心。” 曾经,他一直认为女人是一种很无趣的生物,也一直都不感兴趣,准备再过两年便去找几个来生孩子用。只是跟这几个人在一起,他开始觉得女人也是可以有性格的,也是满有趣的,导致现在,他居然不想看到这个女人不高兴。 一定是被下药了,绝对。凌恒想到刘苏神出鬼没的下毒本事,再次郑重的做了这个结论。 因为有客人来,而且还是极其有钱的贵客,村子里的女人们狠狠心杀了两只鸡,又派人骑马去不远的镇子上打了酒,买了肥肉和豆腐,做了一顿在她们看来极其丰盛,在刘苏他们眼里却极其简陋的饭菜。 饶是如此,刘苏还是有些感动。她分明可以看到,这些女人衣着褴褛,有的面有菜色,明显平时过的日子非常的穷。她尽力不去碰触那些肉菜,只是夹了条鸡腿,不出意外的在门口找到了躲着不停咽口水的几个小姑娘。 “阿宁,来,给你吃。”她对着其中一个晃了晃筷子上的东西,阿宁那亮晶晶的眼神就跟着鸡腿不停的飘啊飘,终于忍不住了,冲了过来,小心翼翼的拿手捧着,然后又冲去找她的小伙伴。 就听到门外响起一片赞叹声,明显阿宁在把鸡腿分给大家。苗七娘放下筷子,叹道:“这么多人的吃穿,光靠种地哪里能够。我们便只好集合一些力气大点的人,去做劫道的勾当。” 春兰很怜悯的摇摇头:“然后就遇到了我们?真是好可怜,以后劫道可要擦亮眼睛哦!” 苗七娘冲他一瞪眼,春兰迅速缩到齐光身后,探出半个小脑袋,欢快的继续:“苗寨主,你要不要也跟着公子一起啊,公子好能干的,跟着她,有肉吃!” 作者有话要说: 第45章 祸害什么的,最讨厌了 苗七娘是个穷镖师的女儿。苗爸爸功夫很好,只是太过烂好人,每次看到乞丐或者可怜人都会掏钱,导致自己非常的穷。 穷人家是没有办法很得瑟的去找个男人的,所以苗爸爸年纪大了的时候,理所当然的去找个女人来成家。无奈他实在是拿不出聘礼,婚事就一直蹉跎。直到有一天,他救了一个从某个大宅院后门扔出来被打得血淋淋的女人,将那女人的伤治好后,两人便成亲了。 那女人自称是那个人家的丫鬟,只是个做粗活的,无奈长得漂亮,然后被少爷看中了。但她又不想爬床不会宅斗,很轻易的就被栽赃了个错处,被打了二十大板后扔了出来自生自灭,还好遇到了苗爸爸。 成亲后,苗家夫妻两个还是相当恩爱的,无奈苗妈妈曾经挨过打,生育方面有些困难,一直到好几年后才怀孕,然后拼命生下女儿后一命呜呼。苗爸爸又当爹又当妈,把女儿当做儿子养,甚至还跟镖局里的兄弟们一起给孩子来了个排名,给她取名叫苗七。 因此,苗七娘从小跟着父亲练武,功夫还是不错的。再加上她个子长得高,一直到十五岁以前,都没有人发现她的女儿身。 十五岁是她生命中的一道坎。苗爸爸走一趟看似没有什么危险的镖,却遇到了泥石流,为了救人而淹没在滚滚泥浆之中,尸骨无存。被他救下的那个镖师本来打算收留恩人唯一的孩子的,却意外发现了苗七娘是个女孩子,便改变了主意,把她嫁给了自己家的儿子候六。 候六和苗七是一起长大的,照理说感情应该很好。只可惜候六是个读书人,不喜欢舞刀弄枪这一套,候六的父亲也一心希望儿子能考个秀才,中个举人什么的。所以,嫁进去两年,苗七娘一直操持家务,将候六的生活给照顾得妥妥的,还给他生了一儿一女。 后来,候六在十七岁那年,考上了秀才。这么年轻的秀才简直是引起轰动了,觊觎候六的人也越来越多,听说他家只有一个女人后,更多的人开始打他的主意。 而从那个时候开始,候六变了。他再也不像原来那般一心一意的对苗七娘,而是开始眠花宿柳了起来,到后来甚至赶起了潮流,从外面带了个男子回来,并大张旗鼓的娶为正室,苗七娘沦为平妻,说得好听,其实依旧是个妾。 本来,看在儿女的份上,苗七娘也是能忍下去的,反正这个世道女人最好的出路就是平妻了。可是候六越发的变本加厉,居然又纳了两个女人做妾。 后院人一多,事情当然也就多了。苗七娘从小是被当做男儿养育的,让她舞刀弄枪还行,让她去宅斗那就完全歇菜了。她日益被候六嫌弃,还好公公一直记挂着她父亲的救命之恩,对她还有些照顾。 这样又过了几年,候六中了举,这下更不得了了。各种送礼的人踏破了候家的门槛,除了爹娘,什么都有人送,苗七娘在后院的地位一再下降,她的儿女当然也得不到候六的喜爱。 终于,她的女儿被候六拿去送给了一个有恋童癖好的县官,她又哭又闹又打,最后还是被无情的镇压了下来,而她苦命的女儿一年后就被折磨死了。因为这件事,公公对她也没有了以往的好感:只是一个女孩子而已,何必这么动刀动枪的。 再后来,她的儿子被后院的某个人给撺掇到树上掏鸟窝,不小心摔了下来,医治无效便去世了,这件事情彻底将苗七娘压垮。 她一刀杀了候六,杀了害她儿子的那个人,又在自己住的屋子放了一把火,逃了出去。 背着人命债,苗七娘只能往山里逃,却正好看到一个女人因为给路过的客商端了碗水,说了两句话,夫家便说她不贞,要将她卖掉,她跪在地上苦苦哀求,夫家却无动于衷。苗七娘火了,便将这女人救了下来,带着她往山里逃,正好看见一座因为强盗而荒废的村子,两人就此安定了下来。 从那以后,苗七娘为了生存,便干上了拦路抢劫的勾当。她恨透了男人,下手很是不留情面。后来,她又去救了不少被卖的被沉塘的女人,又捡了好些被抛弃的女婴,时间长了,周围村子里有活不下去的女人也会过来投靠她们,因此,人越来越多,吃的用的也就不够了。 力气大些的女人,苗七娘就教她们一些拳脚,其他的成年人,便在村子里种田。有一次她们抢了一个马队,还弄了许多马来,抢劫越发的如虎添翼。 衙门当然知道这里有强盗出没,可是这一代穷山僻壤,强盗也不止她们这一拨,她们抢劫的手笔也不是很大,住的又是普通的村子,一时间也没有遭到围剿,倒是生存了下来。 这次抢劫,是因为快要过年了,而寨子里的物资不足。结果苗七娘的队伍就遇到了刘苏他们,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当然是万幸了!”刘苏是这么说的,她很大力的拍着苗七娘的肩膀。 “我们这些人呢,有力气,”指指虚夜虚月;“有手艺,”指指齐光和自己;“有钱,”指指凌恒;“还有吉祥物,”指指小春兰,“所以,你遇到我们,真是天大的福气啊!” 苗七娘嘴角抽搐着,不去理她。遇到这个姑娘这么久,她每时每刻都会觉得自己的下限和人生观得到了刷新。 她从来没有忘记自己杀人犯的身份。她死不要紧,村子里这么多人也要跟着送命就不行了。因此,对刘苏这帮人,她打不过,便想过下药。无奈,刘苏只是闻了一下酒的味道,便不停的摇头,语重心长的告诉她,这种蒙汗药是最低级的,味道大,效果差。然后又从行李中掏出一排的瓶瓶罐罐,眨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表示,世上最顶级的蒙汗药春/药泻药毒药统统在她这里,价格优惠童叟无欺,还包邮哦亲!那一脸的无辜纯良啊,简直能让苗七娘一口老血喷出来。 接着,她便使用怀柔政策,派村子里长得最漂亮的几个女人去勾搭那几个男人。男人嘛,无非都是偏好美色的动物,好吧,她手下的女人没有刘姑娘美貌,但胜在新鲜啊,这些男人整天对着刘姑娘那张脸,应该已经看腻了吧? 结果,第三天,那几个女人统统铩羽而归。 “寨主,那个虚夜道长太难伺候了!我好心好意给他端补汤,结果他说,他是仙人,这种凡尘之物不可入他的口!我就顺着他的话,赞他是仙人,结果他又说我没有慧根,被我这样的人夸奖会伤了他的仙气的!” “寨主,我受不了了!那个凌公子,对我横挑眉毛竖挑眼。说我眼睛不够大,皮肤不够白,小腰不够细,做事不够温柔,比他的那些男宠都不如!把我跟男人比就算了,居然还比不过他们,气死我了!” “寨主,春兰公子看似好对付,其实是出奇的讨厌啊!三句话不离他家公子,开头必定是公子说,公子说的,然后絮絮叨叨的开始讲述他跟公子之间的事情,最后又扯到各种各样的宅院生活。我根本都没有开口,他就一个人说了一个时辰都不带停的啊,我的头都大了!” “寨主,齐公子是个什么样的怪物啊!他居然让我吃药给他试药。我不肯,他也不生气,叫我帮他找鸡鸭兔子什么的试药,还要我帮忙把这些动物开膛破肚,这么恐怖的人,说什么我都不敢再去找他了!” 苗七娘整个人被黑色的气压笼罩了。这年头,天灾**的不停,所以上天才会派这几个怪胎出来为害人间的吗?可她的寨子又有什么错啊,关她什么事啊,她只是抢错了人而已,至于这么折磨她吗? 与此同时,刘苏倒是过得挺自在。她本来就喜欢小孩子,又有阿宁的引见,很快就和这里的孩子们混成了一片。当师兄他们疲于应付女人的时候,她却开始拿着树枝在雪地上写字,教孩子们认字读书了。 这个社会识字的人是很少的,苗七娘也只认识几个简单的字。刘苏这一下子就引起了轰动。村里的女人们对读书人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崇拜,在苗七娘还在头疼如何除掉这一行人的时候,刘苏已经跟许多人相熟,并且去过她们家吃过饭了。 终于,苗七娘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跟上天派来的祸害作对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所以,她可以改成跟这些祸害们合作。反正祸害头子是个女人,应该不会为难她们的吧? 所以,苗七娘开始主动接近刘苏。她性子直爽,也藏不住什么话,刘苏倒是和她相处得很愉快,并拍板,在这里过年,还要求钱袋子凌恒拿银子出来,让村子里的女人个个能吃饱穿暖,等开了春再把房子修一修。 因为长期过着贫困的生活,今年冬天又特别的冷,许多人都生病了,她们又没有钱去请大夫。这时候齐光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他医术高明,人又温和,长得还不错。虽然村里的女人们对男人都是死了心的,可这也不妨碍有个帅哥给她们养眼,更何况这帅哥随手开个方子,什么疑难杂症都能治好。 村子里的人对他们的接受度越来越高,齐光是大夫,刘苏教孩子们认字,凌恒有钱,春兰生得可爱,就连虚夜都是有一身的本事,时不时的可以去山里弄点野味回来改善大家的伙食。她们唯一看不惯的,就是虚月了。这个道姑,目无下尘,对她们总是一副居高临下鄙视的样子。村里人都是在外面没有了活路才过来的,这种嘴脸看得多了,自然不会对她生出什么好感。无奈她是刘姑娘他们一伙的,面子上总得过得去,只是私下里,这帮村民没有少议论。 这天,苗七娘正好在和刘苏他们一起吃午饭,就见出去采买的蔡婶子忽然着急忙慌的过来,大声的叫道:“寨主,不好了,前面宋家村,要把生不出儿子的女人全部烧死啊!” 苗七娘呼的站起身来:“到底怎么回事,你给我说清楚!” 作者有话要说: jj抽得好**,我每次打开评论页面,都会提示错误,它到底想干什么啊? 另外,在正常人眼里,小苏的那一支队伍,绝对是相当不正常的! 第46章 装神弄鬼什么的,最讨厌了 蔡婶子喘了几口气,道:“前一阵那么大的雪,宋家村不是被压垮了好几间房子,死了好几个人吗?据说后来就一直不安稳,晚上的时候有人看到房子那里有人影子晃。村长就去找了个跳大神看风水,跳大神的说,是村里生不出儿子的女人克的,村长便下令,将所有没有儿子的女人都抓起来,然后放火烧死!” “这还有没有天理了!”苗七娘狠狠的一拍桌子,“来人,整顿队伍,我们这就出发!” 虚月一直静静的听着,忽然开口道:“这种糊涂话也有人相信吗?” 刘苏冷笑道:“但凡是人,遇到什么不能解决的问题的时候,必然要找个借口。要么是怪天,要么是怪地,宋家村只是怪女人而已。” “这,怎么可能?”虚月疑惑了,“烧死这些女人,谁来给他们繁衍后代呢?” 刘苏不理她,而是站了起来,对苗七娘道:“不需要你的马队,我们去帮忙就可以了。” 深知他们战斗力的苗七娘大喜,对着刘苏连连作揖:“如此,我代那些无辜被烧的女人多谢你了!” 刘苏迅速做了安排:“师兄,虚夜道长,你们和我一起去。小北都你不适合抛头露面,和小春兰一起在寨子里面等。” 春兰刚想提出反对意见,刘苏一个眼神杀过来,他立刻乖乖的点头,还自动自发的扯住凌恒的袖子,一脸“我很乖我会帮你看住这个不乖的家伙”的讨好表情,气得凌恒差点就想暴起把他给打个生活不能自理。 没有在被邀请之列的虚月脸色变了变,道:“我也去。” “好,那就一起。”刘苏倒不介意,手一挥,这支临时组建战斗力奇强的队伍就此出发。 寨子里的人牵了马来,刘苏的脸色变了变,她不会。齐光将她捞到自己前面坐好,虚夜等人也各自上了马,冲着宋家村就奔了过去。 春兰站在门口,看着他们绝尘而去,恨恨的道:“齐师兄果然狡猾,明知公子不会骑马,就趁机赚点便宜。” 凌恒的一张俊脸也很黑,他被排除在外是理所当然的事,而且这些日子相处下来,刘苏和齐光之间的情谊他看得分外清楚,因此心里才格外的不舒服。一个是他看上的男人,一个是他看上的女人,结果这两个人居然勾搭成奸了,这让人如何能忍受下去! 不好,他人在江南,北都的后院可是有不少美少年和不少美姬妾的,若是那些人也开始一一勾搭,那他可如何是好?凌恒的脸色越发要黑得滴出墨水来,因为他似乎看见了无数碧绿碧绿的帽子,往自己的脑袋上飞来…… 宋家村距离寨子并不远,在附近几个村子里算是有钱的,因此对女人的糟践也就更为严重些,寨子里也有几个女人是从那里来的。苗七娘骑术高明,一马当先,随后紧跟着便是虚月,而齐光的半吊子骑术是几个人里面最差的,偏偏他还带了一个人,不出意料的落在了最后面。 “师兄,你好差劲。”刘苏指了指遥遥领先的那几人,夸张的叹了一口气。 齐光双手控着缰绳,分不出心来,不然他绝对会狠狠的敲一下这个小脑袋:“嫌弃我差劲,那你自己骑啊,就知道欺负你师兄。” “那当然,师兄什么的,不就是用来欺负的吗?”刘苏有些脸红,不客气的将齐光的披风掀开一个角,把自己裹在里面,伸手抱紧他的腰,将头靠在他的胸膛上,“我冷,到地方再喊我。” 齐光心里的欢喜几乎要爆炸了一般。他一直隐隐约约的觉得师弟对自己是不一样的,可是师弟在对春兰的时候,也是很温柔很体贴的,甚至在前不久还特意给春兰买了一身新衣服,让春兰穿着在他面前耀武扬威。他当然会吃醋,可是他又不敢去问,他怕得到的回答让他难受。所以他便一直装着不知情的样子,和春兰打打闹闹,对师弟一如既往,只有他自己知道,每次一个人的时候,心里有多难受。师弟那么好,会有许多人喜欢的,他曾经做过许多次梦,梦见师弟和其他人在一起了,而他只有学习师父,在天涯海角默默的打听着她的情况。可现在师弟居然对他有所回应,如果不是在骑马,他一定会一反常态,高兴得叫出声来。 “啧啧啧,这种情况下这两个人还浓情蜜意的,凡人就是不一样。”虚夜最为悠闲,看了看后面两人的情况,摇头叹息。 苗七娘和虚月哪里还听得进他的话,只是一个劲的往前赶着,虚夜顿时有了种被忽视的感觉。开什么玩笑,他可是仙人啊,后面两个凡人在你侬我侬,前面两个凡人根本把他当透明,这世上的凡人们怎么可以对他如此的不恭敬?凡人的世界果然不是我等仙人可以理解的,虚夜望天,深深的叹息。 当他们赶到宋家村的时候,火垛子已经搭好了,五六个女人被绑在台子上,大声的哭喊着,求饶着,可底下的村民却丝毫不为所动,手里举着火把,满眼恨意的看着她们。火垛子周围,有两个跳大神的穿着奇异的服装,左蹦右跳。 苗七娘当即忍不住了,就想冲上去救人,却被虚月拉住。她脸色雪白,喃喃道:“原来这是真的。” “什么真的假的!”苗七娘性烈如火,一把将她甩开,“再不去救人,就晚了!” 此时,最后一匹马也赶到了,齐光脸红红的将刘苏抱下来,只觉得怀里一空,顿时舍不得起来,想去拉她的手又不敢,正在磨磨蹭蹭的时候,刘苏却跑到了苗七娘的身边,问道:“这个村子里的人,认识你吗?” 苗七娘一愣,答道:“没有见过面,不过或许听说过。”毕竟这附近有一个女人组成的山贼团,还是蛮出名的。 “那就好。”刘苏掏出几个小纸包开始派发,一人一个,“这是迷药,直接一扔就能迷倒这里所有的村民了。不过扔的时候自己要屏住呼吸。” 虚月不肯收:“凭我的功夫,难道还不能救那几个女人吗?” 刘苏摇摇头:“这不是功夫的问题,而是善后的问题。要是我们直接冲过去,将村民打昏了救人,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这样下来,剩下的那些生了儿子的女人怎么办?万一再有跳大神的说要烧死她们,或者淹死她们,难道我们还要再来一次吗?所以,把他们迷昏,然后再动点手脚表示这是神仙救的人,并留下神谕,一切就不一样了。” “鬼主意真多。”虚月哼了一声,也没有反驳。 “那就赶紧吧,”刘苏眯着眼看着那个高台,“再晚一些他们就该点火了。” 那两个跳大神的刚刚结束了一整套动作,准备下令点火,却见村民们一个个呆在了原地,张大嘴巴,完全不能动弹,紧接着,他们发现,自己的身体也开始不听使唤了,眼睛慢慢的模糊。就在这半昏迷半清醒之间,他们好像看到一个白衣飘飘的仙人从天而降,身边烘托着五彩祥云,气度非凡…… 等那帮村民清醒过来的时候,台上的几个准备被烧死的女子消失得无影无踪,而村口的那颗百年老树上却留下几行字迹。村长请了村里唯一的一个秀才,战战兢兢的读了一遍,才知道这是仙人留下的。仙人无意中发现此地怨气冲天,便出手相救,并说此处若是再有这种事情,上天定然会降下灾祸。这时,有人发现两个跳大神的依旧昏迷不醒,再探探他们的口鼻,原来早已毙命,浑身上下又没有一丝伤痕。宋家村众人吓得魂不附体,认为这一定是上天的惩罚,对着大树又是烧香又是跪拜,从此后对村里剩下的女人也不敢像原来那般非打即骂了,态度好了许多。 这些事情刘苏他们自然是不知道的。当时他们下了药以后,便派最会装样子的虚夜去装神弄鬼,然后又留下字迹,带着几个女人回到了苗家寨。那几个女人一直处于懵懂的状态,直到再次脚踏实地,喝了几碗热腾腾的水后,才反应过来,扑通扑通的跪倒在地,连连叩谢。再有之前从宋家村逃来的两个女人过来劝她们,她们这才明白自己是平安了,抱头痛哭。 虚月一直在门口看着,皱着的眉头就没有舒展过。 宋家村的时候,她亲眼看到这些女人被捆在高台上,声声凄厉的高叫冤枉,眼里是无边无际的恐惧和绝望。她们的脸上全是干涸的泪痕,喉咙早就哭得嘶哑,可下面看着的那些人,全没有一个有一丝半点的同情,看着她们,似乎她们并不是一群人,而是一群鸡,一群羊。 屋里的女人哭过以后开始叙旧。 “张家大娘,你不是死了吗,怎么会在这里?” “别提了。那个天杀的嫌弃我年纪大,将我一个人扔到山上。如果不是我听说这里有个女人的寨子,拼死走了过来,我现在肯定给野猪填肚子了!” “孟家嫂子,你怎么也在?” “不在这里还能在哪儿呢?要不是苗寨主凑巧路过救了我,我早就被卖到那种见不到天日的地方去了!” “是啊,不就是房子倒了吗?今年雪特别大,茅草房怎么会不塌!他们居然要把我们烧死,我们女人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大妹子,快别哭了,现在不就没事了吗?我告诉你啊,苗寨主可有本事了,她一个人护住了我们整个村子的人啊!以后你们就在这里住下来,帮着种种地什么的,苗寨主不会亏待你们的!” “可是,可是,我们都是嫁过人的人了,没有男人能活吗?” “怎么不能活?反正那些男人也是想要我们的命的,我们再不靠着自己,那还不如直接挂房梁上!看看人家苗寨主,不也没有男人吗,不但自己活得好,还能养活我们一个村子呢!” 虚月静静的听着,脸上呈现出一种迷惘的神色。眼前所见,和她几十年来受到的教育有着激烈的冲突,一时间,她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刘苏慢慢走到她身边:“虚月道长,跟我来,我想和你谈谈。”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虚月很可怜,她只是被洗脑了。但她本质是善良的,而且读过书,有自己的思想,面对和从小受到的教育截然不同的世界,她需要备狠狠的刺激一下才能醒悟过来。而一旦清醒了,虚月道长会变成女权卫道士哦! 第47章 真相什么的,最讨厌了 虚月好似丢了魂一般,跟着刘苏身后,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好像在思索什么重要的问题。刘苏也不说话,带着她慢慢的走到了村子西头的钱嫂子家。钱嫂子女工活做得好,村里新扯了许多布,买了不少棉花,她正带着一些女人一起给大家做新棉袄。一堆人边干活边聊天,不知道说了些什么高兴的事,嘻嘻哈哈的。 “钱嫂子是苗七娘救的第一个人。那天她一个人在家里,正好有个过路的客商又累又渴,到她家门口歇脚,她便端了一碗水给人家喝。那客商为了表示感谢,送了她一些压箱底的卖不出去的小玩意儿。结果,她的丈夫,她的家人,都说她不守妇道,勾引男人,要不然别的男人为什么会送东西给她呢。所以,他们便要拉她去沉塘。什么是沉塘你知道的吧?就是把活生生的人装在笼子里,然后放上几块大石头,扔进河里淹死。如果不是苗七娘正好路过,她现在估计早就在水底,成为一具枯骨。” 虚月一言不发,刘苏继续带她往前走着,到了村里的大食堂。孙妈妈带着几个人正在忙碌着,将前一阵虚夜猎回来的野猪肉用盐腌了,挂起来风干,准备留着过年的时候吃。还有几个人正在大灶前烧着火,炸过年的麻花。天气寒冷,可大家忙得热火朝天,每个人脸上都红扑扑的,有的额角还有几颗细汗。 “孙妈妈的丈夫去世后的当天,她的大伯便用麻绳套住她的脖子,像牵牲畜一般牵着她去卖,就因为她没有儿子,所以她丈夫的家产,她的一切,包括她本人都属于死去的丈夫的哥哥。她跪在地上又哭又求,没有一个人同情她。因为她不够漂亮,她的大伯对她又打又骂,觉得卖不出个好价钱,只能卖到最低等的妓寨中去。如果不是采买的蔡婶子正好路过,花两百文将她买下,她现在可能早就烂死在某个妓寨里了吧,而她的一条命,只值两百文,连一头毛驴都不如。当初我家阿毛可是花了我两吊钱。” 虚月垂下眼帘,不去看那些红红的笑脸。刘苏也不指望她回答,领着她去到村里的学堂。学堂是从原来的一座大一点的屋子刚刚修整好的,凌恒正在里面给孩子们上课,用的教材也是最初入门的《百家姓》。全是些大小不一的女孩子,书还是两个人合用一本,她们还是学得异常认真,一个字一个字的读着。 “这里面,有一生下来就被扔到山上的;有家里吃不饱被卖掉的;有跟着妈妈被卖掉的。坐最角落的那个孩子,是刚来没有多久的。她今年十一岁了,可看上去依旧是七八岁的样子。因为她五岁那年就被卖做童养媳,吃不饱穿不暖,整天干活,还要挨打挨骂。她是自己逃来这里的,因为她的公公没事就到处摸她,可家里所有人都说是她的不对,还把她狠狠的打了一顿。她伙同另外一个童养媳一起逃到了这里,刚来时,两个人满身的伤,身上一点肉都没有,全是骨头,摸着都扎手。” 虚月只觉得眼眶发红发酸,她抬头望天,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将眼泪逼了回去。刘苏依旧在前面不紧不慢的走着,到了一座看上去比较结实的瓦房前。里面都是些年纪比较大的白发苍苍的老妇人,有一些已经几乎不能动弹了,齐光和春兰正忙着照顾她们。 “村里的老人都住在这里。她们都是苗七娘在打猎的时候一个一个从山上捡回来的。附近的几个村子都是这个规矩,女人老了,做不动活的时候便扔到山上,让她们自身自灭。你看左边的那个人,她的年纪并没有到上山的地步,可是只有一条胳膊,做不了活,同样也被扔了。可是你知不知道她的胳膊是为什么没有的呢,那是因为,前些年闹饥荒,她的胳膊被砍了下来,煮汤给家人喝了,救了他们的性命!” 虚月擦了擦眼角沁出的泪,紧紧的咬着下嘴唇,跟在刘苏后面,慢慢往演武场走去。虚夜充当了临时的教头,和苗七娘一起指导着村里的马队成员们。 “她,她们,也是被抛弃了的吗?”虚月声音颤抖着。这些女人都是正值壮年,力气又大,干活应该是一把好手吧,如果连这样的女人都活不下去的话…… 刘苏微微一笑:“苗七娘的事情,你也很清楚吧。其他人,你要不要自己问问?” 虚月默默的点了点头,在一旁守着,等到休息的时候,随手拉住一个女人问她的情况。那女人恨恨的道:“我本是当官人家的女儿,结果被贪慕虚荣的父亲送给上司做小妾。这就算了,那个上司家里有男人做正室,极为妒忌,对我们这些妾非骂即打,我们又不敢还手,只能忍着。有一天,那个官儿和正室吵架了,一连在我房里住了三夜,正室怒了,便拿了刀来砍我。我从小力气就比常人大,害怕被他砍死,结果将他推倒,他的刀砍到了自己的脚上,受了些伤。那官儿便要把我打了五十板子后扔回了家。可我的亲生父亲,根本就不在意我的伤,反而对我痛骂一通后,扔到了乱葬岗。若不是苗寨主好心将我救回来,我的尸身恐怕都被狗吃光了。我是死在男人手上的,我也要杀了那些狗男人!” 怎么会这样?虚月觉得,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完全颠覆了。她飞身往山上奔去,完全不管身后虚夜惊讶的呼声。 “我师妹到底是怎么了?你都跟她说了些什么?”虚夜有些担心,扯了刘苏的衣袖不让她走,“你要是把我师妹气跑了,你自己就要入逍遥派,不然就剩我一个人,这种派别还有什么意思!” 刘苏黑线:“我觉得,你师妹只是想安静安静,没有事的。” “真的?”虚夜看了看她,眼里闪着怀疑。 “比珍珠还真!”刘苏很用力的点头,“你想想,我怎么可能欺骗仙人呢?” 虚夜这才满意:“哼,谅你也不敢!” 一直到晚饭时分,虚月才从山上回来,从外表看,倒是一点都没有变,只是脸上的神色有了些微的不同。 由于有了小北都的友情赞助,村子里的物质生活上了一个大台阶,每天的饭菜里也有鸡蛋和荤菜了。齐光自然而然的给刘苏夹菜:“师弟,多吃些。” “公子也要吃我的!”春兰在这种时候总是会抢着表现的,也给她夹了一筷子。 一般情况下,看到心中注定的一对小攻小受同时讨好一个女人,虚月是会表现出不满的,总是要讽刺两声,可这次她却保持了沉默。桌上几人已经习惯了她的各种酸溜溜的语言了,一时间没有了声音,众人都觉得有些奇怪。 “你们都看我干嘛?”虚月正在努力吃饭,“今天的菜很好吃啊。” 虚夜咳嗽一声:“那个,师妹啊,你就只打算说这么一句?” 虚月一愣:“对了,刘姑娘,一会儿我还想跟你谈谈。” 太阳绝对是从东边落下去的。几个人默契的转头去看外面的夕阳:这个世界太不正常了,肯定坏掉了! 小春兰更是狠狠的在身边凌恒的大腿上掐了一把,凌恒痛得倒吸一口冷气,冲着他低吼道:“你干什么?!”小春兰眨巴眨巴着大眼,郑重的点了点头:“嗯,不是做梦。” 做你个大头鬼的梦啊!凌恒很是凶恶的瞪了他一眼,却见原本看见他就害怕得像个鹌鹑的小春兰居然开始很淡定的喝汤,理都不理他。 凌恒望天:他到底做的什么孽啊,好好的凌北都不当,跑到这里来受这个害,地位直线下降啊有没有!他的脑子进水了,绝对进水了! 饭后,虚月顶着一帮人疑惑的眼神,走到刘苏身边:“我想跟你谈谈。” “行啊。”刘苏很爽快的跟着她一起出去,留下满头黑线的男人们面面相觑。 “刘姑娘,你说,这个世界是不是错了?”虚月一针见血。 刘苏点头:“完全错了。在天山童姥出现以前的女人很可怜。她们没有地位,依靠着男人生活,穷人家的要出去干活,吃穿都成问题,而有钱人家的却是一辈子被困在大宅子里,为男人操持家务服侍父母还要找小妾开枝散叶。可是,她们有律法的保护。正妻是有体面的,是不能随便被休的,至少,还有多年媳妇熬成婆这样的说法,只要生了个好儿子,以后总是会过上好日子的。在你们逍遥派的天山童姥出现后,就完全不一样了。被律法保护的人成了男人,那么女人怎么办呢?只能做家务,生孩子,然后在家里遇到问题的时候第一批被放弃。她们的日子,比之前艰难了许多倍。男人也是可怜的。我不能理解男人和男人之间的感情,我认为,阴阳调和才是正道。有的男人天生是喜欢女人的,却不得不为了面子娶了另一个男人,这难道不是害了两个人吗?你看看小春兰就知道了。他以前是小倌,日子过得很可怜,凌恒买下他以后,也是把他当做玩具来看。他之所以依赖我,就是因为我救了他,并且给了他正常人的生活。其实,如果他可以选择,他一定也不希望去做小倌。我也相信,许多男人都不愿意雌伏人下,例如说六皇子家的易小哥。所以,这个世界,在我眼中,完全错了。” 半响,虚月才缓缓的开口:“我不跟你们一起寻宝了。我要留在这个村子里,教孩子们读书,教大人们练武。是逍遥派害得这个世界变成这样,我也要尽力做些什么,让女人们过得不这么辛苦。”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封建社会的女人,永远也是第一批被放弃的,这章里这些女人遭遇的事情,在封建社会也同样会出现。嗯,直到现在也是一样。如果一个男人让他在成功金钱父母女人之间选择,大多数人会第一个抛弃女人。“大丈夫何患无妻”这个思想,早就根深蒂固的印在了人们的心里。 包括现在jj上很热门的女配重生文,大多数作者都是选择让重生的女配遇到能够打败原男主女主的有钱有势高富帅,然后那个高富帅自然会帮着女配去报仇。而女尊文里,都会开各种各样神奇的金手指。 为神马不能让女人来做boss呢?中国的封建社会太长了,女人本弱这种说法,不单单是男人,许多女人都很认可了。。。 第48章 蒙汗药什么的,最讨厌了 虚月开始和村子里的人交往。 人果然是相处出来的。虽然她一开始骄傲了点,不合群了点,可时间长了众人也发现了她的好处。逍遥派的高端教育不是说着玩的,虚月就属于能文能武的类型,而且特别认真,要求也严格,没有多久便被村里人接受了。 “虚月阿姨,你说好了要教我们画画的!”几个小姑娘缠在虚月的身边。 “要叫姐姐,姐姐!”虚月满脸无奈,“我有这么老吗?谁再喊一声阿姨就别想学画画了!” “姐姐,姐姐!”孩子们见机极快的改口,虚月这才表示满意。 苗七娘远远的看着,对刘苏一拱手:“刘姑娘,多谢你们的相助。如果不是你们,估计我还要再去抢几批,才能让大家过年吃得上肉。” 刘苏笑笑:“我也不是白帮忙的。我现在脱不开身,你能不能派两个机灵一点的人,去京城帮我打听一些情况?” 苗七娘连连点头:“放心,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从今天起,我们寨子全听你们的!” “那倒不需要,”刘苏皱皱眉,“不过,你们一直这样打劫或者坐吃山空也不是办法。对了,你说过,附近是不是有其他的强盗?” 提起这个,苗七娘也很是忧虑:“还有另外两拨。一个是在东边的双龙山,一个是在南边的宝塔山。他们都是些男的,功夫比我们好,做事也比我们狠,官府对他们更加忌讳一些。只他们的地势不如我们险峻,有时候他们也会到这里来闹事,想把我们赶走,占了我们这座山。还好他们本身两家就不和,我们才能仗着地形,在夹缝里生活下去。” 宝塔山,而且在南边?刘苏耳朵里听到了这个,不由得一喜:“你说的宝塔山,有什么来历不?” 苗七娘不明白她为什么把话题扯这么远,不过还是老老实实的交代道:“宝塔山不高也不险,只是它下面有一弯水,把路隔绝开来。宝塔寨的寨主姓颜,最是贪花好色,三番两次的找我麻烦。” 刘苏接着问道:“那为什么这座山叫做宝塔山呢?” 苗七娘道:“之前颜寨主也跟我吹嘘过。说山上和水里曾经都有妖,有一位仙人下凡,修建了一座宝塔,将妖都收伏住了。不过时间太久,那个地方又偏,现在那座宝塔早就破败得不像样子,颜寨主将它圈在寨子的中间,做个表记。” 天王盖地虎的下一句果然是宝塔镇河妖啊!刘苏找到了一个答案,觉得心旷神怡,又问:“那这么些年,有人进过这个宝塔不曾?” “没有。”苗七娘虽然不是很理解为什么她对一座破宝塔这么感兴趣,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了,“据说那个里面闹鬼,凡是进去的人都没有出来过,还有一个死在了门前。久而久之,那里就成了禁地了。” 果然是那里!刘苏兴冲冲的跑去跟虚夜说清楚,虚夜有些怀疑的看着她:“你怎么知道天王盖地虎的后半句是宝塔镇河妖?” 刘苏无法跟他解释清楚,只是很坚定的点头:“就是这样,你信我。” 虚夜只是洒脱了一些,其实并不蠢。这一路上和刘苏相处时间越久,他便觉得她身上有越多的东西很是奇怪。例如说,她时不时的会说一些稀奇古怪的话语;时不时的会有一些奇异的动作;知道一些莫名的知识。这种种的行为,都和逍遥派流传下来的秘卷上天山童姥有些像。 只不过,天山童姥看见男人和男人站在一起便眼睛发光,而刘苏则是面露厌恶。 或许,这是因为天山童姥知道自己当年做错了,就又派了自己的转世来纠正这个错误吗?虚夜忽然有了这个大不敬的念头。他自认为是仙人,是超脱于五行八界以外的,完全没有情情爱爱的念头,只是看得多了,有时候心里也会觉得,当年逍遥派的所作所为有些过分。如果刘苏真的是天山童姥的转世的话,也算是一件好事。 虚夜缓缓的点了点头:“好,事不宜迟,我们收拾行囊,就去那个宝塔山看一看。” 村子里的人对他们依依不舍,苗七娘派了最为灵活机变的蔡嫂子和郑家娘子换了男装,扮成行脚商人的样子,去了京城,沿路打探消息。而虚月则留在村子里,一方面负责教导村民练武,另一方面逍遥派有一些别人不知道的联络暗号,可以随时和虚夜联系。 刘苏等人重新上路,只不过这次的坐骑清一色的换成了小毛驴,马匹都留在了村子里。这下阿毛开始神气了。在马的面前它自惭形秽,可是在毛驴们中间,它是理所当然的领头驴! 阿毛趾高气昂的走在最前面,身边是它的爱宠春兰的坐骑,弄得小春兰也与有荣焉,特别是看向齐光的那挑衅的小眼神,让一贯脾气温和的齐光都生出了毒死这厮的心思。 “听说,宝塔山也被一群盗贼占住了,你准备怎么过去?”凌恒冷冷的开口,完全无视小春兰的炫耀,“难道,你还想被他们再捉一次?” “有仙人在,不怕!”刘苏对虚夜的态度一直是不用白不用,仙人在手,天下我有! 虚夜很骄傲的扬起脑袋,做仙风道骨状。无奈他胯/下的小毛驴实在太不给力,发现路边的积雪下有几株绿色的小草,便颠颠的跑去偷嘴,虚夜的仙人姿态被害得消失殆尽。 宝塔山其实挺远的,从地图上看,正好处于那朵邪恶的菊花的花蕊部分,这越发坚定了众人“此处有宝”的心态,也不惧寒冷,日夜兼程。 这一日,他们到了一道弯曲的水边,绿水环绕中,一座秀气的小山峰静静的矗立着。山顶上还有些银白色的积雪,而山下却种满了耐寒的松柏,又是一片深绿色,看上去就如同戴了一定白色的小帽子一般,分外别致可爱。 “我们去那里歇歇脚吧。”不远处有一间小小的茅草屋子,斜斜的伸出一道挑帘,上面写了一个大大的“酒”字。春兰笑道:“这倒是和我们的那个行医的帘子有点像,可惜我们的帘子忘记在苗寨主那里了。” “回去再拿就是了,何必这么小家子气。”凌恒白了他一眼,然后又一瞪刘苏,脸上明明白白写着“都是你,把春兰都给带得小气了”。刘苏冲他挥了挥拳头,又不怀好意的瞄一眼他的下面,凌恒的脸色刷的就变得惨白:没有办法,一秒钟变小蚕豆的事实太过震撼了…… 酒铺里并没有生意,只有一个小二趴在桌上睡着,见有人进来,他连忙起来,揉揉惺忪的眼,笑嘻嘻的过来招呼。凌恒大摇大摆的坐下:“将你们这里的拿手菜统统都端上来!” 这不是找抢吗?这里离贼窝子很近的!刘苏很无语的看着凌恒,这厮穿着油光水滑的貂皮大氅,腰带正中一粒洁白的羊脂玉散发着幽幽的光,就差骚包的在脸上写着“我很有钱快来打劫”的宣传标语了。 那小二点头哈腰的答应了,没有一会儿,便端了些酒菜出来,还有一碗热气腾腾的鱼汤。刘苏皱皱眉头,冲凌恒小声道:“你太厉害了,人家为了你在汤里下了蒙汗药,要不这碗汤你一个人全包了?” 凌恒一愣,这才发现自己穿得夸张了些。不过,他只是想要展现出自己的英俊潇洒威猛不凡嘛,至于这么取笑他吗?而且,蒙汗药什么的,对面前的这个女人来说,根本不算问题啊! 齐光拿勺子在汤碗里搅了搅,然后给刘苏盛了一碗,笑道:“天冷,喝点汤暖暖。” “嗯,师兄也喝。”刘苏投桃报李的也给他盛了,笑得眉目弯弯。 “咳咳。”虚夜咳嗽两声:这里可是会下蒙汗药的黑店,你们两个就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秀恩爱了好不好,很伤眼的好不好? 店小二在一旁眼睁睁的看着,就见这群人吃了饭,喝了酒,又喝了汤,然后掏钱付账,接着便准备出门,完全没有一丝半点被药倒的样子。 难道蒙汗药时间太久,没有药效了?店小二有些蒙,傻乎乎的看着这些大鱼与自己擦身而过,忽然吹了一声口哨,从后厨奔出七八个大汉,有的手上拿着斧头,有的拿着菜刀。 又是打劫!刘苏抚额,直接一把药粉洒了出去,那些人连同店小二一个个立时倒下,连一点反应时间都没有。 “这才叫蒙汗药,你们的那种实在是太差了!”刘苏摇头叹息,“这年头,打劫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凌恒默默的把自己摆出的打架姿势调整过来,心里吐血:这个女人太强悍了,连让他表现一下男人气概的机会都没有啊! 齐光道:“这里说不定就是宝塔山上强盗的一个窝点。要不将他们捆住,换了他们的衣服混上去吧。” 刘苏点头:“师兄你真聪明!小北都,找绳子,捆人!” 好吧,他已经完全沦为打杂的了。凌恒两行宽面条泪,去到后面寻找绳子,而虚夜则是皱了皱眉,一扬头:“这种烂糟糟的衣服,本仙人才不要穿!” 厨房后面有船,入夜时分,几人便鬼鬼祟祟的划着船往宝塔山的方向而去。而被捆住的那几个人恰好幽幽醒转,倒不是药效过了,而是被冻醒的。这寒冬腊月的,棉袄都被扒了,人会变成冰棍的! 店小二欲哭无泪:早知道会遇到这么厉害的人物,他就不下手了好不好!这下好了,他们被一窝端,捆得结结实实,动弹不得就算了,还不知道被下了什么手脚,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他们冷啊!正在几人彼此用眨眼睛表达含义的时候,一股暖流从天而降——在阿毛的带领下,几只小毛驴正有志一同的往几人身上浇灌着某种温暖的液体,还时不时的咴儿咴儿的叫着。 让他们死了吧!店小二翻翻眼皮,发现,还是晕过去比较的合算啊! 作者有话要说: 马上就可以得到宝藏了哦,同志们,向前冲啊! 第49章 考试什么的,最讨厌了 宝塔山有山有水,还有盗匪,很容易让刘苏联想到鼎鼎大名的梁山泊。还好宝塔山没有梁山那么牛掰,根据苗七娘的可靠消息,他们一共才有头领三十名,其他的都是些小喽啰。 负责摇船的依旧是苦逼的凌恒。棉袄很厚,可是也没有貂皮大氅保暖,凌恒心里骂着,一时间手里用力了一些,发出哗哗的水声。 刘苏横了他一眼:“你给我小声点,生怕别人不知道吗?” 凌恒撇撇嘴,刚想说些什么,就听不远处岸上的树林里有人叫道:“什么人?” 虚夜轻飘飘的飞身而起,现场表演了一番水上飘,树林里瞬间毫无声息,等到刘苏他们上岸一看,两个巡逻的小喽啰一动也不动的被点倒在地。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虚夜的本领不是盖的,他如同鬼魅一般,一马当先,将沿路的几个巡逻的人全部搞定。众人跟在他后面,大摇大摆,狐假虎威,毫无阻碍的就到了大寨正中的宝塔下。 凌恒左右看看,冷笑道:“乌合之众。” 刘苏第一次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宝塔寨比苗家寨大,但戒备完全不如苗家寨森严。苗七娘手下是有人日夜不停的巡逻的,而宝塔寨则能看到喝得烂醉如泥的哨兵。 不过,这不是重点,现在他们关注的重点,在那座矗立着的宝塔身上。 一般宝塔均是七层,而这一座却只有五层。而且因为年久失修,塔身上全是苔藓以及干枯的爬山虎的藤蔓,看上去颇有几分阴森。入口处只是简单的挂了一把铜锁,早就锈迹斑斑。虚夜上前两步,掂了掂那把锁,运用内力,轻轻松松的将它拧开,大门吱呀一声打开,深不见底的黑暗从里面蔓延了出来,春兰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哆嗦,躲到刘苏身后,拉紧了她的衣角。 “进去吗?”虚夜问道。 刘苏点头:“既然来了,哪有不进的道理。不过,师兄,你带着小北都和小春兰在外面吧,万一我们有什么事,也好有个照应。” 齐光摇摇头:“我是定要与你一起的,他们两个我不管。” 春兰壮起胆子:“我也要和公子在一起!” 凌恒不说话,眼里传递的神色也很坚定。 “好吧,大家一起。”刘苏有些无奈,“动作快一点吧,不然要被寨子里的人发现了。” 虚夜从怀中取出火折子点亮,几人依次走入了宝塔,将门关好,抬头打量了起来。 这座塔里没有菩萨,没有罗汉,连窗户也没有。空荡荡阴森森的,楼梯便在不远处。春兰忽然小声的叫了起来,指着角落里的一个黑影子:“那里有人。” 虚夜将火折子举高,却见那个影子是一个靠着墙壁坐着的人,身上插满了箭镞,如同刺猬一般。凌恒皱眉:“看来这里是有暗器的,我们要小心行事。” 刘苏却觉得这一切有些莫名的违和感,可她又说不出来到底哪里不对。虚夜道:“不管这么多,我们先上楼再说吧。”便迈开腿往里走,可刚走了一步,就觉得脚下咯噔一声,他反应奇速,连忙退了回来,就见四面的墙壁开始往外咝咝的冒着青烟,刘苏连忙将解毒丸分给大家,道:“塞住鼻孔!” 还好,也就一盏茶的功夫,青烟便散去了。刘苏舒了一口气:“只是普通的蒙汗药,而且用量很少。看来仙人踩的这个格子不是致命的。” “这么说,机关就在脚下了。”齐光蹲下/身,仔细观察着,忽然咦了一声,“这些弯弯曲曲的符号是什么?师弟,跟你笔记上的一些很像。” 刘苏心里一动,也蹲了下来,却见铺地的地砖极大,每一块都刻着一个英文字母,上面蒙着一层厚厚的灰,而虚夜刚刚踩到的,是字母x。 这是闹哪样啊!刘苏恨不得将那个设下机关的天山童姥揪出来揍一顿:也不给点提示,就让我来做拼字母游戏,你很闲吗很闲吗? 虚夜道:“我曾经在逍遥派的一些古籍上见过这种符号,只是无人认识,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小苏,难道你懂?” 刘苏很忧伤的点点头:“我倒是懂一些,只是这里的符号太过杂乱,我要仔细辨识一番。” 从入口处到楼梯,要经过符号阵是没错的了,问题是,要拼成什么样的单词或者句子才算过关。刘苏看了看脚下的几块砖,x已经被排除了,那么“逍遥派”的汉语拼音也被pass掉了,问题是剩下的几个:s,i,d和y。做为一个海归,刘苏的英语可以当做母语来使用了,就算到了这个世界后,她也用英语来记一些比较重要的笔记,以防有人看懂。而这几个字母却让她无比头疼:每一个字母都可以组成无穷的单词,这让她怎么选啊! “师兄,笔和纸!”刘苏干脆往地上一坐,接过齐光递给她的炭笔和粗麻纸,开始进行排列组合。 用第一行的每一个字母和第二行的每一个进行配对,接着再看第三行的。那个天山童姥的年纪不大,智商不高,爱好诡异,英语水平应该很差。 如果她是天山童姥的话,会留什么样的字句呢?刘苏开始了换位思考,然后灵光一闪,炭笔在纸上越划越快。五分钟后,她将笔一扔,狞笑起来。 虚夜奇道:“解出来了吗?” 刘苏咬牙切齿:“啊,解出来了。大家跟我走。”然后,就毅然决然的站在了i这个字母上。 奇迹发生了,什么都没有变化,众人都舒了一口气。齐光将准备进行下一步的刘苏拉住,道:“你告诉我该怎么走,我先来。” 刘苏摇摇头,语气依旧是恨恨的:“放心,不会有失误。我已经大概理解了天山童姥的大脑构造了,果然和正常人完全不一样,就是个脑残!” 虚夜不满道:“别忘记了你也是逍遥派中人,欺师灭祖是不对的。” “欺师灭祖?”刘苏冷笑,“如果现在她在我面前,我绝对揍她个性/生活不能自理!” 这个女人惹不起。几个男人齐齐脸红,跟在她身后,踩上了第二块砖,刻着字母l。 就这样,众人一路顺风无惊无险的到了楼梯口。春兰回头望望那一片砖头,好奇的问:“公子,你是怎么知道路径的,那些奇怪的符号有什么意思吗?” “当然有了。”在刚知道这个意思的时候,刘苏恨不得研究出一种新型的控制大脑的毒药出来。i love bl。很简单,但是就让刘苏气不打一处来。 “上楼吧,说不定楼上还有更多的稀奇古怪的东西呢。”刘苏懒得解释,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虚夜仔细检查了一下楼梯,确定没有任何机关,便作为领头人,将大家带上了二层。首先跳入眼帘的,便是一扇巨大的石门。 齐光第一反应就是将刘苏护在身后,对虚夜道:“这种石门不是人力能开的,还请仙人费心了。” 虚夜嘴角抽搐着:“这个上面有字,而且还有刚才的那种符号,我估计,还是需要小苏才行。” 刘苏认命的伸出脑袋,果然,石门上有几行大大的简体字,很明显是选择题,下面还有abcd四个选项,每个选项前面有一个大大的按钮。再看看题目,啊,她已经对这个无情无耻无理取闹的世界彻底绝望了。 “朽木白哉属于以下哪种类型? a忠犬攻 b冰山攻 c弱受 d人/妻受” 大白你辛苦了,明明是个对老婆情深意重的直男,却到这个地方来丢人现眼,好吧,我相信你是无辜的。刘苏心里碎碎念,无奈的将手放在了b的按钮上面,轻轻的按了下去。 石门轰然打开,里面是一个小小的空间,一个石头桌子上摆着几本书,然后又是一扇石门。虚夜上前,将书拿起,稍微翻了翻,递给刘苏道:“是一些比较粗浅的武功册子,倒是适合成年人来练。我是用不着的,不如给你。” 刘苏看都没有看就塞给了齐光,又走向第二扇石门,上面照旧写着题目和选项。看到这种题目,刘苏满头黑线,她好想报复社会啊肿么办?! “四爷和八爷是什么关系? a兄弟情深 b求而不得 c相爱相杀d相知相守” 四爷你真的好忙。你要应付层出不穷的穿越女,圣母型玛丽苏型空间型妩媚型冷艳高贵型各种类型,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遇不上的。别忘了你还有心偏到胳肢窝的亲娘,跟自己抢女人抢皇位的兄弟们,喜爱爬墙的一后宫妃嫔,还要和康师傅太子爷八爷九爷十三十四年羹尧隆科多等等人物来搅基,现在还要跑到这个陌生的世界来担当试题的重任。 唉,好可怜好可怜。刘苏满怀怜悯的将手按在了c的选项上,忽然觉得妹妹老是在自己的面前嘀咕**大业其实还是有一点好处的……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在高考耶,还在下很大的雨,想当年我高考的时候也在下很大的雨,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 祝考生们都取得好成绩吧,你会发现,高三那年是你人生中知识储备最丰富的一年。。。 第50章 寻宝什么的,最讨厌了 四爷和八爷相爱相杀的故事是腐女们耳熟能详的,所以被祸害的刘苏选择的答案自然是正确的,石门又一次顺利的开启,露出后面的石桌和楼梯。 这次出现的是莹莹的宝光。面前的石桌上,散乱的放着十几颗指头大小的珍珠;还有金子打造的发簪,上面镶满了各色宝石;羊脂玉雕的配件;红玛瑙手串;束发金环;光彩夺目的臂钏;通透碧绿的翡翠镯子…… 连最见多识广的凌恒都觉得有些咋舌:“逍遥派果然富可敌国。” 虚夜则是好奇的拿起那枚镯子:“和这里所有的东西相比,这个最为不值钱,是否有蹊跷?” 经过几次表现后,现在刘苏已经完全成为团队的核心,虚夜的这个问题其他人也想到了,齐齐转头看她。 刘苏抚额。她该怎么解释呢,因为天山童姥是现代人,在现代翡翠比玛瑙值钱了许多?古代一直是以红为尊,白玉由于其温润的特点,也很被人推崇,所以绿色的翡翠真是很不起眼的。她伸手将镯子接过,套在手上晃了晃,发现太大了,又取了下来,道:“这些东西也是逍遥派的,仙人收起来吧。” 虚夜却非常认真的回答:“如果不是因为你,我们不可能到这里来。所以我只会拿一小部分,剩下的统统应该是你的。” 好吧,刘苏也不客气,直接一推齐光:“师兄点数。然后我们上三层。” 齐光很认真的充当账房先生的角色,将东西包起来收好。春兰撅起嘴,扯着刘苏的衣袖:“公子偏心,什么事情都让齐师兄去做。我也要做事。” “你乖乖的呆在这里就行了。”刘苏捏捏他的脸,“我家师兄是能者多劳,你比得上他吗?” 我家师兄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会做女工会算账,会治病会解毒,还会骑马,简直是万能的!刘苏很骄傲的拉住齐光的手,环视一下周围:“和仙人比,师兄会治病;和小北都比,师兄更帅气;和小春兰比,师兄样样都出色,最厉害了!” 齐光听得心花怒放,使劲揉了揉刘苏的脑袋,嘴角都合不拢,一贯的温润形象一扫而空。虚夜叹一口气:“凡人的思维,仙人是无法理解的。”凌恒摸了摸自己的脸:“我觉得还是我比较帅一些。”小春兰不服气的哼道:“正室什么的,果然最恶毒了!” 齐光心情好,不和他们计较,悄声在刘苏耳边说道:“这些东西我都给你留着,将来等你换上了女孩子的漂亮衣服,再戴上这些首饰,一定是全天下最好看的。” “我就喜欢那个束发金环。”刘苏同样跟他咬耳朵,“到时候你可要帮我藏起来。” “好。”齐光握着她软软的小手,想到自己帮她梳头戴上金环的情景,心里就是一荡。 虚夜不自然的咳嗽两声:“上楼了,不晓得楼上还有些什么。” 三层已经没有石门了,倒是有一个硕大的柜子,看不见机关,不过那一个柜子几乎占据了一层的位置,想来东西都在这个里面。 “没有锁,没有柜门,只有这些鬼画符的图案。”虚夜直接将刘苏带到柜子前,指给她看,“这是什么意思?” 好吧,你们已经依赖成习惯了吗?刘苏嘴角抽搐着,不单单为了虚夜的不客气,还有那些鬼画符。 这是神奇宝贝好不好?那个黄色的分明就是皮卡丘啊!这么一大堆神奇宝贝挤挤挨挨的排在一起,这分明就是连连看好不好! 刘苏满头黑线,开始认真思考天山童姥的身份:她的所作所为,无非就是个十三四岁心智还没有成熟的小姑娘,这是这种小姑娘喜欢玩连连看吗? 刘苏颤抖着伸出手指,开始在蒙满灰的神奇宝贝上点击。这个东西比之前的题目来说简单多了,其余几人看了看,也发现了窍门,在一旁兴致勃勃的指点起来,偏偏每个人都还给这些奇怪的东西起了不同的名字。 “公子公子,快,这个白猫和那个白猫!” “师弟,那个长翅膀的兔子,你右手下面还有一个。” “刘姑娘,这个猪和那个猪。” “小苏,看,那里有两个连在一起的鸽子。” 刘苏被他们吵得头都大了一圈,怒喝道:“都给我住嘴!”真是的,你们要不要这么兴奋啊,连连看果然这么有魅力吗?一会儿猪一会儿猫的,肆意的取名字,这样是不对的!而且,皮卡丘这么可爱,哪一点像猪了啊,小北都你没长眼! 刘苏干脆拿出当初上班时间忙里偷闲玩连连看的劲头,三下五除二将最后的几个图案消掉,拍拍手上的灰,看着柜子从中间裂开两半,得意的看了众人一眼:“有我在,一切都简单!” 春兰探出小脑袋,看了看空荡荡的柜子里面,有些失望:“没有宝贝。” 不,还是有东西的。刘苏发现了在角落里,静静的躺着一个小方块。虚夜去将它捡了起来,翻来覆去的看了半天,奇道:“这是个什么东西?非金非银,非铜非铁,看上去又很脆。” 刘苏伸手接了过来,嘴角抽搐得更厉害了:mp3,还是个式样很古老的mp3。她熟练的将它翻了过来,果然发现了电池槽,以及已经氧化发黑发绿都快化成水的两颗电池。 连古代的环境都要污染吗?天山童姥难道不知道电池是不可能保存这么长时间的吗?脑残就算了,连常识都没有骂?刘苏默默的吐槽。她对这个mp3里面装的东西半点兴趣都没有——天晓得会不会是那些**的广播剧。以前她曾经在妹妹的逼迫下听过几次,唯一的感觉就是,那些男人叫得就跟要生孩子一样…… 虚夜倒是有些失望,道:“夜深了,还有两层,不如我们赶紧上去,不然便不方便出去了。” 大柜子从中间裂开后,原本被挡住的楼梯也出现了,虚夜依旧一马当先,领着众人去到了四层,然后,看着眼前的一面硕大无比的屏风,以及屏风上面的选择题,刘苏脚步一顿,抓住齐光的手,一头钻进他的怀里:“师兄,这道题太恐怖了,我不会。” 齐光拍了拍自家求安慰的师弟,默默的看向了虚夜:“之前的难关皆是我师弟解决的,这里就应该要靠仙人您了吧?” 虚夜幽幽的长叹了一口气:“不瞒齐公子。这些字都是缺胳膊少腿的,大致意思我都无法猜出来,更何况要解开谜题。” 凌恒一咬牙:“要不,干脆随便选一个,赌一把!” 春兰立刻表示鄙视:“若是你赌错了,这里周围射出无数箭弩怎么办?你一个人万箭穿心不要紧,我们大家都要陪着你死!” 凌恒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放肆!” 春兰得意的一扬脖子:“我还放五,放六呢!” “都别吵了。”刘苏闷闷的声音传来,“这题你们都是做不出来的,且让我考虑考虑。” 这种时候应该让妹妹来的。刘苏万分悲伤当初在妹妹强力推荐**drama的时候嗤之以鼻了,这种知识原来还是有点用的啊!可问题是,那种东西听听就算了,还要记得声优的名字算那回事呀,她脑子里需要记的东西已经太多了,哪里还装得下这种无聊透顶的玩意儿! 屏风上豁然写着让人喷血的题目: “森川智之的cp是哪位: a井上和彦 b绿川光 c小野大辅 d石田彰” 他们都是谁啊?!刘苏表示,完全不认识这些人啊,听都没有听说过啊有没有!她虽然说偶尔也看看动漫,可从来都不去看配音演员表的说! 齐光低声道:“若是不会便算了吧,我们已经得了那么多东西,也够了。” 刘苏深吸了一口气:“等一等,让我换位思考一下。” 按照天山童姥诡异的思维,以及出题的顺序,第一题是b,第二题是c,那么这一题的答案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a或者d。刘苏按着眉心:现在要是有去掉一个错误答案的选项该多好啊。 算了,拼一把吧!想起苗家寨那些女人,刘苏咬咬牙:“你们都退到楼梯口,一有动静便逃。” “这是要干什么?”齐光坚定的站到了她的身边,“我陪你。” “好吧。”刘苏一手拉住齐光,另一只手默默的按到了d这个选项上。这个名字比较耳熟,她好像曾经听妹妹在耳朵边上念叨过。 屏风咯吱咯吱的响了几声,刘苏觉得手心都是汗,热哄哄的,不由得闭上了眼睛,听天由命。 “公子,你好厉害!”春兰一声欢呼,“又答对了!” 答对了?刘苏睁开眼,就见屏风顺着地上的轨道滑到了一边,面前是一个摆满了瓶瓶罐罐的石桌,以及一架通往顶层的楼梯。 她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对自己的思维和某nc的天山童姥同步了表示愧疚。虚夜拿起一个白色的玉瓶,打开盖子,闻了闻,道:“看来这些东西还是要归你了。都是些药。” 刘苏已经无力再说话了,只是指了指上面一层:“最后一关了。不知道我能不能答对。”——刘佳,我亲爱的妹妹,你姐姐我需要你的支援啊! 虚夜点点头:“也好,这些东西,我们最后再来拿也不迟。” 眼看着要到了最顶层,众人都有些激动。下面几层的东西虽然很有用,但都达不到宝物的地步,因此,最好的宝物应该全部在顶层才对。 几人抖擞精神,迈上了最后一层的楼梯。 “空间空间,我要空间。”刘苏心里默念着,握紧了脖子上的钥匙。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把钥匙应该是用来开启装着空间玉佩,空间戒指,空间xx的盒子的。等她拿到了这么逆天的金手指,第一件事就是跑去京城冒充九天玄女大显神通,然后再努力的将这里种种不合理的地方掰正过来! 顶层的装饰非常简单,也没有奇怪的题目了,却是在一面石壁的四扇门上刻了四幅几乎一模一样的图画,只是细微之处略有不同,如果不仔细看完全看不出来。 而春兰在看到这几幅画的第一时间就愣住了,喃喃道:“月下兰花图?” 作者有话要说: 嗯,我曾经有一个同学是不折不扣的腐女,经常在我耳朵边上念叨声优的名字,然后将他们各自配对,yy得不亦乐乎。 我也在她的带领下听了一些dramr,感觉好诡异,那些男人,叫得好惨,真的好像生小孩啊。。。 然后,为了写这一章这些声优的名字,我还特意百/度了一下,发现类似把声优配对的腐女真多。话说,日本人的名字这么复杂,她们怎么记得住的捏? 第51章 梦想破灭什么的,最讨厌了 四幅几乎一模一样的月下兰花图出现在他们面前,难得出现如此正经的选择题,一时间众人反而不敢妄动。 齐光道:“春兰,这不就是你背后的那幅图吗?” 刘苏也觉得眼熟,却不能肯定。春兰背后的图,确切的说她只见过两次,还没有看得很仔细。 凌恒一字一顿的道:“就是他背后的。” 对了,见过春兰背后的图案最多的人当然是小北都。春兰似乎也想起了之前在凌恒手中的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悄悄的缩成了一小团,扯住刘苏的袖子,一双大眼睛微微泛红。 刘苏最见不得他这副“我好可怜求保护求照顾”的样子了,忙将他护住,对凌恒道:“你既然记得,那这四幅图里哪一幅才是真的呢?” 凌恒切了一声,抚了抚袖口:“要讨我欢心的男人岂止百个,之前有人看到我喜欢春兰,便有许多人学了他在背后刺青,各种各样的图都有,我见得多了,哪里还能记得清楚。” 种马!渣男!刘苏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又问齐光:“师兄,你还记不记得那个刺青?” 齐光仔细想了想,很遗憾的摇了摇头。当初他忙着帮春兰将刺青擦掉,并且对春兰那一身雪白细腻的皮肤表示羡慕嫉妒恨,又时时刻刻担心师弟看上这个臭小子,一心几用,忙得不得了,哪里还有心思去记住那幅画的模样。 一直在听着几人说话的虚夜忽然开口:“春兰,你告诉别人你姓刘,莫不是跟着小苏姓的?” 春兰理所当然的点头:“我是公子的人,当然要跟公子姓了。” 虚夜急道:“那你原来姓什么?” “姓陈。”春兰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其实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姓。我又没有爹娘,他们说我姓陈我便姓陈了。我还是想跟公子姓多一点。” 虚夜的声音却有些颤抖:“那么,他们说的那幅图,你背上的刺青,是不是和这几幅图一样?是怎么来的?” 春兰道:“我也不知。反正在我懂事的时候,我便在绮香阁,身上就有了这个刺青。那时候我还只是个跑腿的小厮,和其他小厮一起洗澡的时候,他们都很惊讶我背上的画,说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我以后一定会大红。也是这个原因,绮香阁的当红小倌们都很喜欢欺负我,有好几次都恨不得划破我的脸。如果不是老板护着,我可能早就被欺负死了。后来我长大了,也就顺理成章的当了小倌,因为这幅月下兰花图,我还颇为值钱。再后来,凌公子就将我买下……” 他说到这里,声音有些沙哑,紧紧的抓住刘苏的衣袖不肯松手,犹如溺水的人好不容易抓到了浮木一般。而刘苏则是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脸色苍白,目光呆滞,整个人好像瞬间没有了生气一般,犹如一尊精致的蜡像。 “师弟,你怎么了?”齐光第一个发现了她的不对劲,急忙上前,摸上她的脉搏,“师弟,师弟!” 在他的连声呼唤下,刘苏的眼睛缓缓的转动了一下,忽然“哇”的一声,喷出了一口鲜血,整个身子往后便倒了下去。 “小苏!”齐光将她抱在怀里,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想从怀中掏药出来,却一下子带出了好几个小瓷瓶,叮叮当当滚落一地。 刘苏按住他的手,想要说些什么,却又不可抑制的吐了一口血出来。春兰吓坏了,蹲在她身边不停的抹眼泪:“公子,是不是我说错了什么?公子,你不要吓我!” 就连凌恒和虚夜也都吓住了。虚夜满是怀疑的打量着那四幅画,猜想这画是不是有夺人心智的功效。凌恒则是将散落一地的药瓶捡起来排成一排,让齐光挑选合适的。 齐光手忙脚乱的倒出一粒药丸,不由分说的就塞到刘苏口中,她这才慢慢的缓过劲来,虚弱的摇摇头:“没事,一时气急攻心罢了。” 她不是笨蛋。贸然出现在这里的四幅月下兰花图,和小春兰背后的刺青几乎一模一样,这当然不可能是巧合。这四幅图分别刻在四扇门上,第一扇门上的花瓣上多了一颗露珠;第二扇门上的叶子弯曲的幅度稍微大了些;第三扇门的珠帘多卷起了一点;而第四扇门的花盆题诗上多了几个字。这些差别,如果不是观察入微,根本就无法发现。也就是说,在连连看之后,这个天山童姥又玩起了大家来找茬。 正确的图案自然是在逍遥派的人手上。当初逍遥派曾经有四个弟子,每个弟子都保留一份宝藏的线索。因为一个弟子叛出山门,现在他们手上一共还留有三份,也就是虚夜的地图,莫初阳的一句话,以及老头子的钥匙。 而依照现在的情形看来,当年背叛出教的那个人,他的手上就是这幅图吧?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幅图会出现在小春兰的身上,还是从小就有的刺青,也不清楚春兰和当年那个逍遥派的弟子有什么纠结,唯一清楚的就是:刺青已经洗掉了,还是因为她的不喜欢。 刘苏扶着齐光的手坐直了身子,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强烈压下喉咙翻腾的腥味。她的身体一直被调养得很好,这是她第一次吐血。 没有人知道,她对所谓逍遥派的宝物抱有多大的希望;也没有人知道,现在的她是多么的绝望。 一个十几岁的少女,可以利用手里的宝物扭转一个朝代,改变一个世界,由此可知这个宝物多么的逆天。那么,如果她得到了这个宝物,自然也能够将这个世界给改变回来。 以前在山里的时候,周围的村民还算淳朴,他们又是大夫,彼此的关系很好。虽然知道这个世界坑爹的规定,可没有亲眼目睹,她也没有什么直观的形象。直到走出大山以后,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她才明白这个世界是多么的不公平。 像小春兰一般不得不充当小倌,在别人的后院勾心斗角的男人;像何姑娘一般家有后台,抗住风言风语,撑起家业的女人;像易小哥一般没有背景,被随便嫁给另一个男人,然后郁郁不得志的男人;有苗七娘一般经历苦难,心怀大爱的女人…… 他们都是被这个世界给逼疯的。每次遇到这种人,刘苏做的决定就更坚定一分。她没有过人的机智,没有颠倒众生的美貌,没有富可敌国的财富,没有永恒的时间,没有一呼百应的人脉,想要将这个世界改变,几乎是件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她一直寄希望于传说中逍遥派的宝物,她不止一次在心里盘算过,如果拿到了宝物,有了这种逆天的空间,她该如何去使用,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提升女人的地位,完成自己的梦想。 可是,这个梦想却是被她亲手毁掉了。 没有了空间,没有了宝物,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会用毒的女子,她还能成功吗? 刘苏只觉得天地间一片灰暗,一种无穷无尽的恐慌从心底席卷而来,简直要将她淹没。她曾经眼睁睁的看到过某个女人的尸体被直接扔到乱葬岗,问其原因,那几个扔她的小厮很是不屑的说这个女人不安分,不想好好的呆在后院,想要出去行走,想要抛头露面,所以她的丈夫便毫不手软的送了她一条白绫。 只是不想困在那个小小的四方天地就会落得这样的下场,那像自己这样,妄想着要改变世界的,该会怎样? 刘苏紧紧的咬住下唇,有些瑟瑟发抖。说到底,她也是一个凡人,她的需求也不是很高。她已经有了那么好的师兄,有了一门永远也饿不死的手艺,只要和师兄一起,随便找个有山有水的地方隐居,生几个孩子继承自己的本领,这世间变成什么样子,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她还很年轻,她凭什么要为这个世界付出自己的生命? 可是,长风长公主那令人心碎的灰暗,宋家村那些女人写满绝望的脸,苗七娘闪着仇恨光芒的眼神不停的在她脑海中晃过,她不由得深深的将脑袋埋在膝盖里。 曾经她以为,有了空间就可以无往不利,那现在,作弊器不可能拿到,她还能怎么办? 虚夜一直没有搞清楚状况,闷闷的开口:“既然这幅图在春兰的背后,直接对照一下不就行了吗?至于这么伤心吗?” 齐光将刘苏拥入怀里,轻轻的抚着她的头发,一言不发,而春兰则是小声的回答:“那幅刺青,早就被我洗掉了。” 虚夜一怔,忽然间哈哈大笑:“没有缘分,没有缘分啊!” 凌恒看了看将自己团成一团的刘苏,有一种莫名的感觉。这是他第一次看到这个张扬跋扈的女人如此脆弱:原来她也是个女人,弱小的一根手指都能碾死的女人!凌恒有一种诡异的快感,但同时,他又有一种奇怪的心疼,以及对齐光的妒忌。 “如果不知道哪扇门,我们四个人同时推开不就是了。”凌恒想了想,还是忍不住提出自己的意见,“总会有一个人是对的。” 虚夜哼了一声:“那总会有其他三人送命。” 凌恒继续:“去下面的宝塔寨抓几个人过来开门不就行了?” 虚夜毫不掩饰自己的鄙视:“你就如此小看我们逍遥派的机关吗?若是触动一个,定然会引发全塔的机关,我们几个都得死。” “这么说,我们终究得不到这个宝物了吗?”齐光微微皱眉。或者,等众人出去以后,他再偷偷回来一趟,随便赌一个门,若是赢了最好,若是输了,送命的也只是他一个人。 几人各自怀着心思,一时间倒是寂静下来。虚夜忽然站起身来:“外面有人。” 塔底似乎传来了一阵嘈杂声,虚夜飞身而下,没有多久又回来,脸色凝重:“我们被包围了。” 这座宝塔没有窗户,不知不觉之间天已大亮,而这几人却完全没有察觉。天一亮,宝塔寨的人自然会发现自己的哨兵被点倒,然后顺着痕迹找到了这座塔边。由于这座塔的传言太过恐怖,那些强盗也不敢进来,便在颜寨主的带领下,将这座塔团团围住,并大声喊话,这才让虚夜发现了他们的存在。 作者有话要说:小苏其实是个很平常的人,她一心认为得到空间宝物就可以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一切,可实际上,宝物不可能得到,而且还是她自己的原因。这种梦想被自己亲手毁灭的感觉,恐怕给她的打击非常大。但是,她会从打击中清醒过来的。 所以,小苏会因为这次打击而看清楚自己的,也会因此而成长。 第52章 领导什么的,最讨厌了 “怎么办?”虚夜干脆利落的问齐光,“小苏现在的状态不对,要我杀出去吗?” 齐光点头:“虚夜道长,麻烦你在前面,尽量将那些人点倒。凌公子,麻烦你在最后,我春兰师弟都是不懂武功的,还需要你的保护。” 需要他的保护?凌恒不由自主的将胸膛挺高了一些,握住身侧的宝剑,朗声道:“放心,有我在,不会让刘姑娘受到一星半点的伤害。” 只是师弟而已吗?齐光也不在意,反正在他也是一样,只要师弟没事他便也放心了。 齐光将刘苏抱起,小心的用披风将她裹好,春兰自告奋勇的走在他们前面,手里紧紧的捏着小药粉包,准备遇见敌人就扔出去。 虚夜早就到了底层,就听外面一阵喊杀声。他却毫不理会,直接推开大门,就这样施施然的走了出去,然后,成功震住了一帮山贼。 只见他白衣飘飘,如墨的黑发随着衣袂一起纷飞,在初升的阳光照耀下,整个人镶上了一道金边,完美得不真实,好似随时都会临风飞去。 “神,神仙?”山贼中有人张大了嘴巴,呆呆的看着面前的美景,然后擅自下了结论。 宝塔寨颜寨主却不是这么好糊弄的,在最初的震惊过后,他无耻的对着虚夜的美色咽了咽口水,然后一挥舞手中的大刀,喝道:“你是何人,为何擅闯本寨禁地?” 刘苏听到哗啦啦的一阵声音,皱了皱眉,扒开披风一角,努力的往外看。就见一个身高八尺如同铁塔一般的大汉站在那里,手里挥舞着一把看上去就沉甸甸的金丝大环刀,那些声音就是刀背上的铁环互相碰触而来。 切,看这个兵器就是做山贼的命。刘苏将脑袋收回,轻轻的下了命令:“师兄,叫仙人动作快点,占了宝塔寨。” 师弟终于又开口说话了,好像思维也很清晰,齐光激动非常,当时就命春兰去传达最高命令。小春兰也很兴奋,蹦蹦跳跳的就来到了虚夜身边,然后很清楚的听到下面传来一片口水滴答的声音。 和虚夜的清冷出尘不同,春兰的长相完全就是柔媚入骨,再加上他毕竟当过小倌,经历过种种调/教的,一举一动都带着勾引人的范儿。虽然现在好了许多,可那种从小刻在骨子里的风情,哪里是这么容易就消失不见的。 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吗?山贼们掐大腿的掐大腿,望天的望天,确认不是做梦后,一个个的脸上都兴奋起来:一大一小两个美人啊,各有风情,赚大了赚大了! 春兰是被这种眼神看多了的,表示完全习惯无压力,虚夜则是把这种好色的目光统统理解为对他这个仙人的崇拜,倒是一旁看热闹的凌恒嘴角抽了又抽,终于没有忍住,上前道:“虚夜道长,需要我帮忙吗?” 哗,又是个美人!山贼们轰动了。凌恒长期养尊处优,虽然长相比不上虚夜和春兰,不过那种非凡的气度,早就弥补了长相的不足,再加上他腰侧的宝剑,更是显得长身玉立,英俊潇洒。 “他们在干嘛?”刘苏听到一片嗡嗡的窃窃私语声,有点不解。齐光忍住笑:“这些山贼看上了道长他们的美色。” “完了,小北都会睚眦必报的。”刘苏很是幸灾乐祸,倒是来了精神,“你把我放下来,我自己看。” 果然,面对这种红果果的垂涎的眼神,凌恒怒了。一直以来,都是他用这种看肥肉的眼神去看美少女美少年的,什么时候轮到他被看了? 小北都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唰的一声宝剑出鞘,冲着头领颜寨主便杀了过去。颜寨主也颇有两把刷子,当即挥舞大刀,将他的宝剑拦住。两人一来一去便战在了一处。 这个小子的功夫还不错嘛,众山贼发现颜寨主根本不是他的对手,纷纷上来给自己的老大帮忙。虚夜轻飘飘的飞了过去,形如鬼魅,山贼们只看到一个白色的影子飘来闪去,自己便被定在原地不能动弹。妖术邪法!所有人心里都冒出这四个字,就连还能动弹的几个山贼都不敢反抗了,个个都呆在原地,乖乖的等着虚夜来将自己点住。 颜寨主本就不是凌恒的对手,再加上手下纷纷缺乏了战斗力,他一时分心,大刀很快被凌恒打落,脖子上横了一把锋利冰冷的宝剑。 “然后怎么办?”虚夜很习惯的飞到齐光身边,问刘苏下一步计划,凌恒也以目示意。 刘苏满头黑线:仙人你好歹是一个掌门,凌恒你也好歹是跺跺脚北都抖三抖的人物,你们这种事事请示的习惯到底是怎么养成的啊?你们这种信赖的眼神又是怎么回事?没有看到我心情不好吗?没有看到我想一个人静一静吗? 好吧,刘苏无力的下达进一步的任务:“问一问颜寨主他这里有没有议事厅,将人都赶过去。” 虚夜为难了:“他们都被我点倒了,难道要我拎他们过去吗?“ 刘苏抚额:“解了他们的穴,让他们自己走。你露了这么一手,还害怕有人违抗不成?”——这么笨的掌门人,逍遥派振兴困难啊! 虚夜连忙跑去再不厌其烦的将这二十多人的穴道解开,朗声道:“请颜寨主将手下带入议事厅,我有大事宣布。” 他的声音并不高,可硬是清清楚楚的钻入每个人的耳中,大家更加惶恐了,也不敢反抗,乖乖的排队往议事厅走去。 实力果然就是一切。刘苏看着这些之前还凶神恶煞现在如同小学生一般的山贼,忽然间又想起了擦身而过的宝物,心里又堵了起来。但不管再不舒服,她也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刘苏深呼吸几口,拍了拍自己的脸,道:“师兄,我们也去议事厅,有些事只有我能做。” 齐光一脸担心,拉起她的手腕探了探脉搏,稳健有力,这才放下心来,低声道:“要是有什么事,记得跟我说。” “放心,除了找你还能找谁呢?”刘苏揉揉脸,露出一贯的笑脸。 宝塔寨人不多,议事厅也不是很大,由于有了刘苏一行人,山贼们都老老实实的跟鹌鹑似的,一点声音都没有,都在等着他们发号施令。 凌恒虚夜和小春兰齐齐将眼光投向刘苏身上,唯有齐光担心她的身体,用眼神杀着那三人。 刘苏叹一口气,直接走上议事厅正堂,毫不客气的在当中的太师椅上坐下。堂下众人又见到了一个新面孔,虽然长相上更像是个美貌的少女,但那种气势与众不同,再加上之前那神乎其神的白衣仙人以及长剑少侠都站在她身后,山贼们连直视都不敢了。 “颜寨主,宝塔寨一共有多少人?”刘苏闲闲的开口,声音温婉,很是客气。 颜寨主不敢小看她,毕恭毕敬的回答:“共有大小头目二十三人,加上家属,仆役,整个宝塔寨人口共八十七人。” 刘苏点头:“那么,将名册呈上来。” 颜寨主连摇头都不敢,忙忙的派身边一个秀才打扮的人去将全寨的名册取了过来,双手捧着,交了上去。 刘苏大致翻了翻,念出了五个名字,那五人赶紧出列,不知是福是祸。刘苏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瓶,倒出了五颗殷红如血的药丸,道:“一人一粒,吃了。” 那五人面面相觑,半天都不敢迈步。刘苏也不看他们,将药丸交给凌恒。凌恒暗地里翻了个大白眼,大踏步的走到那五人面前,将药丸硬是灌了进去。 颜寨主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哀求道:“这位老爷,他们都是我颜三的兄弟,有着过命的交情,若是老爷想要他们的命,也就把我颜三的这条贱命一起带走吧!” 刘苏皱眉:“谁说我要他们的命了?只要他们做好了我吩咐的事情,我手里自然有解药。王田,高品,你们两个去到附近的大小城镇,在酒楼客栈里散布一个消息,就说当年毒手神医何满子的两个高徒开始行走江湖,就住在宝塔寨;刘平,魏二,你们两个到京城,沿路打探消息,不管是朝堂上的还是官宦人家的,都给我一一记住;邓甲,我休书一封,你替我交到苗家寨的虚月道长手上,并带回信。都听见了吗?” 那五人齐齐应命。颜寨主见他们没有要走的打算,也不敢对他们有所怠慢,更加不敢询问他们为何要进入宝塔,只是忙忙的命人收拾好房屋,又命后厨杀鸡宰猪,招待贵客。 几个人住进颜寨主安排的房间,虚夜不解,问道:“小苏,你这是要做什么?” 刘苏叹一口气:“我也不知道。” 凌恒怒道:“你不知道?你不知道你安排得井井有条的?” 春兰立刻对他怒目而视:“你怎么在对公子说话的?” 凌恒针锋相对:“那又怎么样?她本身就做得不对!” “就算不对的话,也轮不到你来说!” “陈春兰,你以为你是谁?” 两人越吵越激烈,刘苏无奈的按了按额头,齐光喝道:“你们两个闭嘴!还嫌不够乱吗?” 虚夜望天:“凡人之间的事情,真是不可理喻啊!” “够了!”刘苏怒喝一声,“我有一种新制的**药,可以让人忘记一刻钟左右发生的事情,现在就去将门口的守卫迷住,我们去塔里面过夜。” “为什么?”虚夜不解。凌恒倒是冷笑一声:“看来你还是有点脑子。” 刘苏点头:“我们这下将宝塔寨的人得罪惨了。估计他们会用火攻或者是烟熏,最次也会下点药什么的。不过也不会要我们的命,毕竟我逼着那五个人吃了毒药。可是被烟熏火燎的滋味也很难过的,我才不愿意受这种罪。” 齐光温柔的将她揽进怀里:“放心,有我在,谁都不会让你受罪。” 好肉麻。虚夜等人齐齐打了个寒颤,向这一对狗男女投去鄙视的目光。 第53章 步步为营什么的,最讨厌了 入夜时分,以颜寨主为首,一群人悉悉索索的动作着,将泼了油的柴火悄悄运了过来。颜寨主向守门的两个人使了个眼色,两个人摇摇头,颜寨主手一挥,大家便用柴火将客房团团围住,然后一个个手持火把,威风凛凛。 “里面的人听着。如果不想丢了性命,就把解药交出来,用我们的五条命换你们的五条命,公平合算!”颜寨主大声叫着,“如果你们不愿意,我就将手里的火把这么一丢,休怪我心狠手辣!” “嗷!”众山贼齐齐呼唤,颜寨主心里得意,也准备振臂高呼,却听到手下的呼唤声此起彼伏,他也烦了,刚想回头教训一下这帮手下,却一下子傻在那里。 虚夜正站在一颗高大的柳树树梢,猎猎夜风中白衣飘飘,那棵冬天光秃秃的柳树在他的映衬下,也仿佛多了几分仙气。 颜寨主回头狠狠的一瞪那两个可怜的守门人,那两人早就张大了嘴巴傻傻的看着虚夜摆pose,心里怎么都转不过弯来——他们真的没有看到这帮人出门啊,难道这真的是妖术? “白天的时候,我不是让王田和高品去散布一个消息了嘛,毒手神医何满子的高徒出来行走江湖,知道了我们的身份还敢这么嚣张,你就不怕全身溃烂而死?”刘苏从树后转了出来,嘴角挂着笑,“那两个守门的早就中了我的毒,不管我们做什么,他们都会视而不见。” 这个世界上居然有这么神奇的东西?颜寨主根本不敢不相信,吓得跪倒在地,连连叩头,齐光淡淡的道:“都起来吧,何必如此多礼。只要以后不要再有类似的做法,我倒是能保证你们的性命无忧。” 众山贼哪里敢不答应,都唯唯的退了下去,颜寨主更是将他们迎进了寨子最好的房间,还派了几个抢来的俊俏男女来伺候。刘苏等人当然不会要,将人都赶走之后,凌恒再度不解,站到刘苏面前:“收服一个山贼寨子,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刘苏不慌不忙的抬了抬眼皮:“干什么?我忽然中二了,我要报复社会,不可以吗?” 完全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啊!凌恒无语望天。算了,反正这个队伍里面他的地位是最低的,而这个女人的地位最高,至少齐光和春兰对她是言听计从。 心心念念的宝物不见了,刘苏怎么想怎么心痛,虽然明白是她自己的原因,可心里总是憋着一股气,想要撒出来。 “对了,怎么不见师兄和小春兰?”刘苏也想到了这两个人。平时没事的时候,他们都会在自己身边呆着的,就算不说话,也很有存在感。至于虚夜,一贯是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他不在谁都不会在意。 凌恒也是一愣:“是啊,怎么没有见那两个人?莫非是去吃宵夜了?” 刘苏眼睛一转,忽然一拍脑袋:“不好,他们两个定是去塔里了!” “塔里?”凌恒完全没有转过弯来,“去塔里做什么?” “快带我去!”刘苏从凳子上跳了下来,“他们定然是去赌那四扇门!” 有可能!凌恒心里发苦。刘苏因为宝物拿不到手,那失魂落魄的样子看在大家的眼里,而齐光和春兰两个,却能是为了她去死的,这一点,自己永远做不到。 刘苏一溜小跑的往宝塔冲,凌恒脚力比她快很多,也差点都跟不上。黑漆漆的夜里宝塔显得分外恐怖,大门已经打开了,宛如一只张开了嘴的野兽。 刘苏也不管,问凌恒要了火折子,看准了路,往塔顶上跌跌撞撞的冲过去,嘴里还大叫着:“师兄,小春兰,你们在不在?” 齐光和春兰正在最高的一层,为谁要进去争论。春兰一改平日的温顺听话,梗着脖子道:“这本来就是我身上的刺青,我若是不懂还有谁懂!而且,这上面有这个图画,就是跟我有缘,我要是进去绝对不会有事的!” “不行。”齐光立刻反驳,“万一你要是出了点什么事,师弟不知会多伤心。” 春兰小脸一红:“才不会。虽然你这个人很讨厌,不过我也清楚,在公子心里,你比我重要的多。要是你有什么三长两短,公子肯定会怪我的。” “师弟才不是这种人。她一直都对你很好,我可不敢让你去冒险。” “不行,这本来就是我的事,该由我来解决。” 两人正在争执着,就听到下面传来刘苏声声的呼喊,对视一眼,脸色都有些不好看。 “要不,我们现在一人找个门进去,要是等公子找上来就晚了。”春兰眨巴眨巴眼,提出这个建议。 齐光还在迟疑,却听到下面传来刘苏斩钉截铁的声音:“你们两个,若是敢去开门,我就从这个楼梯上跳下去!你们要是不信,尽管去开那个门试试!” 这下两个人都不敢动弹了,呆呆的站在原地,眼睁睁的看着那个俏生生的身影从下面跑上来。 刘苏见二人没事,这才放下心来,扶着栏杆喘着粗气:“你,你们好大的胆子,居然,居然瞒着我到这里来!我,我要罚你们不许吃饭,不许睡觉,不许说话,不许上茅房!” 春兰立刻垮下了小脸:“不是吧公子,连茅房都不许去,你也太狠了!” “对你们不狠点怎么行?”刘苏还是没有消气,“一个不错眼,你们两个就敢跑到这里来玩命,要是你们有什么事情,让我怎么办?灌毒药陪你们,还是抹脖子陪你们?” 这话说得严重了,两个人都面有羞愧。半响,齐光才低低的道:“对不住了,师弟。我只是不想看到你伤心,想着总能碰碰运气,将宝物给找回来。” 刘苏长长的呼出一口气:“你们两个傻啊!宝物再重要,能有你们的命重要吗?别说是逍遥派的宝物了,就算是天下至宝,有人拿来跟我换你们的命,我也不可能答应。” 春兰的大眼睛早就蒙上了一层水雾:“公子,如果有人拿很多很多的银子来换我呢,你给不给?” “那要看多少了。” “啊?”春兰瞪大眼,小小声的问,“二百两,换不换?”这是他当年的身价银子。 刘苏摸摸下巴:“才二百两?不行不行,两千两我会考虑考虑。” 春兰倒是舒了一口气,拍拍小胸脯:“太好了,原来我这么值钱。” 刘苏噗嗤一声笑了,拍一下他的脑袋:“逗你呢。别说两千两,两万两,二十万,我都不会换。” “真的?”春兰顿时兴奋起来,去抓刘苏的手,被齐光一把打落也不在乎,转而抓着她的衣袖,“那要是两百万两,换不换?” “你以为世上的人都是傻的啊,就凭你也值这么多银子?”齐光一把将他拉开,颇有点醋意。 “你们两个,现在跟我回去,再也不许打这个东西的主意。我已经想通了,宝物什么的,无缘就无缘吧,没有这个,我又不是不能过好日子。”刘苏挺起胸膛,拿出当初在公司里下达命令的劲头,“回去睡觉。其他的事情明天再说!” 没有宝物她的确很伤心,可是,若是为了这点死物而搭上活生生的性命,她才不会这么傻。而且,不就是一个空间吗?的确,当年的天山童姥因为有了空间将这个世界搞得一塌糊涂,可那毕竟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难道她刘苏还比不上这种中二期的小女孩么?没有空间又怎么样,她有思想,有手艺,有信心,而且,就算要耗费许多年,就算只能改变一个人,她也是做到了自己能做到的。 第二天一早,刘苏分外的精神奕奕,让一众人等都看直了眼。 “干嘛,我脸上长了朵花?”刘苏如同以往一般笑意盈盈。 虚夜很开心的拍了拍手:“我就知道你有仙根。这种事情就是要看开,你有我们逍遥派的半分韵味。要不要正式加入我们?很方便的,开坛祭拜天地祖师即可。” “别闹了,我死也不会祭拜那个天山童姥。”刘苏很没有形象的白了他一眼,“不提这么多,我有正事要说。” “小北都,你与长公主定然有暗地通信的渠道,帮我捎封信过去给她。” “师兄,不出几日,江湖上定然会有求医问药的人到宝塔寨来,毕竟当年老头子的名声也不是放着好听的。你要看着点,不能心一软就都给医治,一定要伤重不医的那种,到时候我给你把关,江湖上的好处我们也要捞到。” “小春兰,这些天你去宝塔寨子上上下下混熟了,打听消息,特别是关于附近几个寨子的,以及这些人落草的原因,都弄清楚了告诉我。” “虚夜道长,你本领高强,麻烦你去附近几个村子弄点神通出来,最好留下点仙人救人之类的佳话。” 她一一吩咐下去,几人都认真听了,虚夜问道:“你到底想要弄什么?” 刘苏笑而不语。 京城夺嫡的消息她是知道的,长公主所图不小她也清楚。不管长公主想做什么,夺位也好,扶植也好,她都要助她一臂之力。 江南一带一向富庶,也因为富庶,赋税也重。这些年天灾**的不停,收成几乎少了一半,可赋税一点也不见低,一时间盗贼山贼什么的也多了起来。她若是能将这些人聚集起来,也是个不小的力量。而且,齐光的医术她很清楚,很有青出于蓝的架势,那些江湖人士都是在刀尖上过日子的,当然不可能得罪这种神医,只要施恩于这些人,就算有个万一,他们也能有退路。 刘苏默默的盘算着,她忽然觉得,就算没有宝物,只要她努力,就算不能改变整个世界,也是能成功的改变一点点的!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端午节快乐! 唉,每次过节的时候我就好忙,所以这章更新晚了,大家多包涵。。。 第54章 官兵什么的,最讨厌了 已是阳春三月,无奈天气还是乍暖还寒,往年这个时候水田里都该插秧了,今年却连冰都没有化尽。 行人稀少,官道上只有一支不起眼的商队溜溜达达的在赶路,前前后后一共三十几口大箱子,明显很重,地上被压出深深的车辙。 领头的商人骑在马上,搓了搓胳膊,暗骂一句鬼天气,又看看周围的山势,扬起胳膊:“先在这里休息片刻。” 队伍停下,众人下马休息。一个小厮凑过来,低声道:“黄大人,这一带听说有山贼出没,可要小心些。” 领头人叹了口气:“应该问题不大。这批货之前早就放出风声要走水路了,谁又能料到我们会转头走陆路呢?” 那小厮点头:“照理说,水路安全又便捷,若是真能走水路倒是少了不少麻烦。只是苦了黄大人您了。” 黄大人扯出一抹苦笑,一手指了指天:“神仙打架,小鬼遭殃。那位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我们这些芝麻大小的武官,为了不扯进去,只好远远的躲开呗。不过,这一路也还是真的不太平,若不是我们人多,又有不少人去了水路等着,这趟货早就丢了。” “听说前面不远有个苗家寨,甚是厉害。要不要小的先带些人马前去探探?”另一个副手模样的人也走了过来,“前一阵,江湖上的朋友还传了信过来,这个苗家寨收了宝塔寨双龙寨和君山寨,这里的好几个村子都归他们管辖,势力大增。” 黄大人倒是有了几分兴趣:“我也听说过这个苗家寨。不是说那里只有些女人吗,翻不起大风大浪的。之前也曾经有人说过要来这里剿匪,就因为这里是女人,容易赢,可以捞点功劳,后来也是因为那几位皇子之间的事情,让这个苗家寨莫名的躲过了一劫。怎么,一帮女人而已,还玩出花了?” 副将道:“岂止玩出花啊。这个苗家寨在江湖上可是大名鼎鼎,没有人敢惹的。当年的毒手神医何满子想必大人也知道,传说这世上就没有他治不好的伤,解不了的毒。他退出江湖多年,江湖中人一再寻找都没有消息,现在,他的两个弟子却大摇大摆的住进了苗家寨。据说,也是他的两个弟子出面,将宝塔寨的颜寨主说服,让宝塔寨和苗家寨合并的。有了这层关系,您说,江湖上还有没有人敢对苗家寨不敬?” 黄大人奇道:“有这事?当年的何满子听说性情古怪,他的两个徒弟想来也不会是什么好相与的,怎么会住到苗家寨呢?” 副将意味深长的笑:“大人可别忘了,这苗家寨都是女人啊……” “原来如此。”黄大人点头,“原来这两个人是在女色上面下功夫的。” 副将道:“所以,若是我们遇到苗家寨的人打劫也就糟糕了。” 黄大人却不以为意:“一群女人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而且,我们看上去是商人,其实可是有一百精兵,岂能怕了那些女子?” 也有道理。副将想了想:“那,万一毒手神医的徒弟用了些毒药呢?” 黄大人笑道:“毒药又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他一个人要做出我们百多人的毒药,不是一般的困难。而且,现在的风向对我们很是有利,她们就不怕毒到自己?” 副将心服口服:“大人明鉴,小的佩服。” 黄大人低声道:“若是此行顺利,六皇子对我们可会另眼相看。到时候,荣华富贵指日可待。” 副将大惊:“大人是六皇子的人?不是太子吗?” “太子骄横跋扈,哪里比得上六皇子英明神武?”黄大人在他耳边悄声道,“刑部石大人,吏部贺大人,兵部陶大人,甚至连左相皇甫大人,都是六皇子的人。” 副将也不是笨人,当时就明白了黄大人的用心。在这个地方跟他说出这种话,无疑是看上了他身后的背景。他姓韩,当年大殷朝开国功臣韩元帅便是他的祖上。虽然时隔许久,但他们家的人代代从军,在军中也是有着一定的势力的,更何况,他新娶进门的男人是翰林院艾大人的庶子,同时送进门的平妻便是艾大人的嫡女。韩家也好,艾家也好,在这涛涛的夺嫡浪潮中,都是保持中立观望的态度。 而现在,如果他不答应的话,自己应该就会在此丧命了吧?毕竟这附近都是山贼,黄大人有一百种方法让他死得无声无息。 想到这里,韩副将一咬牙:“在下谨遵大人驱使。” 黄大人笑道:“好,不愧是我的好兄弟。放心,六皇子定然不会亏待于你!” 两人相视一笑,还准备各自试探几句,却听得一声炮响,周围悉悉索索的似乎出现了不少人马,而不远处的山涧里,一队鲜衣怒马的部队昂扬的走了出来,为首的正是个盔甲鲜明的女人。 黄大人立刻拱手:“在下端州裕威镖局黄镖头,给苗寨主见礼。我们裕威镖局路过宝地,按照规矩自然要给江湖上的朋友挨个拜过山头。只是,这里距苗寨主的山头还有些许路程,在下还没有准备好,有劳苗寨主亲自走一趟了。”说着,一挥手,两个小厮便捧着早就准备好的两盘子金银走了上来,双手奉上。 苗七娘冷笑一声:“这么些银两就要打发掉我们苗家寨吗?黄指挥使未免把我们看得太轻了。” “哪里哪里,就请苗寨主报个数目,在下一定尽量满足。”指挥使三个字一出口,黄大人就知道事情不对了,格外警惕起来。 苗七娘朗声道:“黄大人是个爽快人。这样吧,我要你一半的官铁!” 黄大人立刻勃然大怒:“姓苗的,我可怜你是个女人,讨生活艰难,才放你一马。既然你这么步步紧逼,那我也没有必要跟你客气了。话说回来,你们一寨子都是女人,跑来拦路,莫不是要找女婿?” 官兵们哈哈大笑,污言秽语滚滚而出。虚月一直跟在苗七娘后面,催马上前:“七娘,不要跟他们罗嗦,我们上。” 苗七娘从背后取出一支箭,嗖的一声射向天空,左右山上不知何时冒出了不少人头,个个摇旗呐喊。 怎么还有男人?黄大人有些心慌,不过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当即催动坐骑,往苗七娘的方向杀去。官兵们也各自拔出武器,与山贼战在一处。 有虚月在,几个黄大人捆在一起都不是她的对手。再加上原本就凶悍的山贼以及苗家寨被高手训练过且学习过逍遥派粗浅功夫的女人们,官兵节节败退。很快,黄大人被虚月点倒,韩副将也被苗七娘一刀架在了脖子上,群龙无首,官兵们纷纷逃跑,有的干脆抛下手里的武器,表示投降,愿意从事劫道这项很有前途的工作。 苗七娘大获全胜,命手下押送着这些大箱子,得意洋洋的回了老巢。 现在的苗家寨已经和当年不可同日而语。苗家寨本来就地理位置优越,地广人稀,自从刘苏他们占据了宝塔寨后,便将宝塔寨的人也迁了一部分过来,都是些壮年劳动力,很快就将废弃的房屋修建了起来。之后双龙山和君山也有一些想要成家的男人都往苗家寨跑,很快,苗家寨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女人寨子了,出现了不少小夫妻。 苗家寨是女人当家的,所有男人只能娶一个女人,不许纳妾,不许找男人,不许家庭暴力,否则寨主会给大家做主。这个实在是太具有诱惑力了,导致附近的村子里不少胆大的女人偷偷溜出来,投奔苗家寨。 人一多,是非肯定也多。苗七娘只是个镖师的女儿,自然没有这么大的管理能力,虚月对人情世故也是两眼一抹黑,现在实际上管理寨子的,是凌恒。 “寨主得胜了!寨主得胜了!” 从寨子的大门口便有人敲锣打鼓,拥簇着出征的众人回来,仿佛他们是打了大胜仗而凯旋一样。黄大人和韩副将押在后面,踉踉跄跄的。 “七娘,你回来了!”刘苏不会武功,严禁上战场,她便早早的在门口等着,带着一群小萝卜头。 “寨主好厉害!”“虚月姐姐也好威武!”“这个人就是大官吗?”“看上去都不如凌哥哥好看!”“还是齐哥哥好看!”“不对,刘哥哥好看!”“乱讲,春兰哥哥最漂亮!” 一群小姑娘开始歪楼,虚月看到刘苏,手一伸便将她捞到马上,笑道:“有我出手,什么时候输过?” “虚月姐姐和刘哥哥好般配!”小孩子们看到两个长得好看的人在一起,纷纷拍手。 虚月重重的叹了一口气:“现在齐公子那里有没有人在就医?” 刘苏很可怜的点点头。曾经有一次,有人来疗伤,看到刘苏和春兰在一起说笑,眼睛都亮了,对这两个美少男之间的甜蜜基情狠狠的表示了一番羡慕嫉妒恨,然后各种暗示齐光将两人都收房,当然,如果齐光不想要的话,他可以出大价钱将这一对好基友买下。最后,此人明明可以痊愈的伤,硬是被齐光面含微笑的给治了个半身不遂。 所以,虚月幸灾乐祸:“完了,这句话要是被你家师兄听见,那个就医的人该惨了。” 刘苏反手搂住她的腰,脑袋在她肩膀上蹭蹭:“可是我就是喜欢道长你嘛!” “你少来!”虚月敲敲她的脑袋,“我可不想半夜被齐公子毒死!” 黄大人和韩副将在后面看着,都吓得寒毛直竖。这个寨子的人都是这么奔放的吗?看前面那一对,明显就是被包养的美少男啊!这女人好悍,那男人好弱,难道整个寨子都是充斥着这种配对吗? 黄大人生平第一次对自己满脸络腮胡子的形象表示满意,而韩副将汗都下来了:自己可是不折不扣的美男子啊,完了完了,他要失贞了…… 作者有话要说: jj真是抽得我不忍直视啊,一会儿无法更新,一会儿无法回复,一会儿又无法显示 我刷新了三次,就出现了三个不同的抽法,它真是,太有创意了。。。 第55章 剧本什么的,最讨厌了 苗七娘安排人将官铁都收好,又让人守着,便去到了议事厅,黄指挥使和韩副将早就被捆成了粽子,丢在那里。 “两位大人,委屈了。”苗七娘往主座上坐下,“来人,松绑。” 黄韩二人揉了揉胳膊,站在堂下,看了看空着的副座,再看看两边肃立的女子,都有些惊疑不定。黄大人想了想,一拱手道:“苗寨主犯下此等大罪,就不怕朝廷怪罪吗?” 苗七娘哈哈一笑:“既然敢做,我就敢当。” 黄大人哼了一声:“区区苗家寨又算什么,等朝廷大军到来,终究化为砺粉!” “朝廷才没有心思管这里呢!”门外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一个身穿青色长袍,束着书生髻的少年背着双手,慢慢的走了进来,然后大大咧咧的坐在了副座上,面带笑意。 寨口的那个吃软饭的!黄韩二人认出了他,毕竟长相如此俊美的男人还是极其少见的。两人又看了看苗七娘以及她身后的虚月,同时有了个很不合时宜的想法:这少年一定是凭借美貌爬上去的吧?不足为惧不足为惧。 “对了,你们弄丢了官铁,小缺德岂不是会生气?”刘苏完全不介意这两个人鄙视的目光,自顾自喝了一口茶,“要不要我帮你们跟他求个情啊?” 黄大人莫名的看了看她,狠狠的丢下一句:“不需你多事。” 刘苏摇摇头:“真是的。身为六皇子手下,连他的绰号都不知道,黄大人可是失礼了啊。要是哪天小缺德因为这个生气,你岂不是会很惨?不过话说回来,他在我面前笑嘻嘻的,在其他人面前好像一直板着脸很严厉的样子,或许你是怕他?” 六皇子殿下!黄韩二人齐齐睁大双眼,面面相觑,从心底对这个笑眯眯的美貌少年产生了一丝敬畏的情绪。六皇子明明是着名的棺材脸好不好?要看他心情好不好通常只有一种方法:脸一般黑还是特别黑。这个少年却能若无其事的给他起绰号,言谈中还一副非常了解他的样子,这到底是什么人?只是个普通的男宠吗?不对啊,六皇子分明是喜欢女人的! 刘苏继续慢条斯理的开口:“之前呢,小缺德身中奇毒,就是我帮他解的。所以,我应该算得上跟他满熟的。他有什么话也不会瞒着我。这批官铁呢,说是走水路,其实走了陆路,也是小缺德告诉我的,我们有飞鸽传书哦。六皇子所图甚大,我这也是在帮他的忙。” 她说得异常诚恳,好像真的有这回事一般,躲在屏风后的凌恒听得嘴角直抽——这女人,说谎不打草稿的本事是越来越厉害了。 黄大人完全不信。这个少年美貌异常,雌雄莫辩,说是男宠那绝对人人相信,说是会解毒,好想让人去撞一撞墙啊有没有! 两个俘虏的脸上满满的写着“你说谎”三个大字,刘苏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转向苗七娘:“看来还是你比较有威信一些。” 苗七娘也很无语。她从来就没有漂亮过,女人家总是爱美的,因此,对五官精致的刘苏,她也颇有几分羡慕,现在看到此人因为容貌问题得不到信任,忽然有种啼笑皆非的感觉。这个世道女人还真是难,长得不好看了被嫌弃,长得好看了说话又没有人信——她倒是完全把刘苏现在的男人装扮给忽略了。 这批官铁的事情是长公主的信件里透露的。长公主自然有一套密码信的写法,表面是普通的家长里短,实际上是在传递一些消息,例如,几个皇子目光都放在官铁上,以及,虚夜道长颇受皇帝的宠爱。 皇帝越来越相信长生之术,不知从哪里招来了许多道士,也不管朝政了,日日炼丹。身为长姐的长风当然要急弟弟之所急,想弟弟之所想,送上了世外高人虚夜道长一枚。 逍遥派的名声皇帝当然知道,当初天山童姥显现的那些神奇在皇室中早就一代代传了下来。后来逍遥派慢慢从江湖中销声匿迹,皇帝也曾派人去寻找过,却一无所获。现在逍遥派唯一的传人出现了,还是个道士,皇帝觉得这就是天意。 说实话,虚夜是不会任何勾心斗角,也不会任何上眼药之类的技能,但是他有一种说不出的脱俗超逸的风采,只要不开口,往那里一站,那就对是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更何况,他内力浑厚,只要稍微输一些内力在皇帝身体里,皇帝便觉得浑身舒坦,精神奕奕,不由得对虚夜更为依赖和看重。 当然,虚夜的出现肯定抢了其他道士的饭碗,那些道士几乎每个人身后都站着一个或几个皇子,哪里能容忍这么一个外来户压在头上。无奈虚夜虽然二了点,可实力是匪夷所思的强,不论那些道士们怎么下黑手,结果都是一样的:失败。 有了这么一个强大的后援,长公主慢慢的将触手伸进了朝堂。长公主本来就是后宫一霸,地位相当于太后,将皇帝的后宫牢牢掌控在手里,在这种皇子争锋的时代,有子的后妃们都来寻找长公主的支持,从而,她也得到了不少消息。 抢劫官铁是长公主和刘苏共同做下的一个艰难的决定。最近苗家寨兼并了太多的山寨,又有许多村子投奔了过来,下一步她们还想占据不远处的小镇,手上的兵器本来就不够,需要大量的生铁。抢劫官铁风险大,可是获得的回利也丰厚,更何况,有虚月在,多大的风险也不值一提。 苗七娘咳嗽一声,正色道:“黄大人,六皇子所图甚大,如果我将他的事情泄露给太子,您猜,会有什么结果?” 黄大人冷笑一声:“只是山贼而已,太子何等英明,为何会信你?” 苗七娘笑道:“那么,黄大人要不要试一试呢?” 黄大人哈哈大笑:“那就尽管试一试好了,看看太子是会信我还是会信你们这帮山贼!” 刘苏在一旁听得脑袋都大了。小北都做生意,掌管庶务都是一把好手,就是说话太喜欢转弯抹角了,根据小北都的剧本,苗七娘还要再试探的说个一二三四五出来,一步步的将黄大人拉入陷阱。 跟着剧本走不是她的风格!刘苏对虚月一招手,在她耳边说了两句,虚月忽然飞身到了大厅中间,出手如电,黄韩二人穴道被点,乖乖的站着,一动也不能动。 这是在干嘛,她背了半夜的台词啊!苗七娘还在试探来试探去呢,就见刘苏笑嘻嘻的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倒了两粒药丸出来,给下面的两个人一人喂了一颗。 “我这可是独门研制的,世上只有我才有这种药,很珍贵的。我本来想取名为‘三尸脑神丹’的,师兄说这个名字太恐怖了,可我又想不出更好的名字来,正在迟疑呢。你们做为第一批吃这个药的人,等毒发的时候一定要告诉我感受,这样我才能起出好名字来。”刘苏慢悠悠的说着,顺便欣赏着两人惊恐的表情。 虚月见两人已将药丸服下,便顺手解了他们的穴道。两人赶紧挖喉咙,却什么都吐不出来,不由得怒视刘苏:“你给我们吃了什么?” “毒药啊。”刘苏回答得很天经地义,“我早就告诉过你们,我给小缺德解毒了吧?你们也应该听说过毒手神医的弟子出来行走江湖了吧?我就是他的小弟子,专门研究毒药的,还有个师兄,研究医药。” 两人睁大了眼睛:开什么玩笑,毒手神医的弟子居然这么年轻,不应该是胡子一大把的老头吗?不应该更有些世外高人的风范吗?怎么会是这么漂亮的少年? 刘苏依旧笑嘻嘻的:“诺,现在你们该听话了吧?你们吃的这个药丸啊,如果没有我师兄的独门解药,一年后你们就会毒发身亡的。嗯,按照兔子老鼠吃这个药丸的情况看来,死状极为恐怖,全身漆黑,七窍流血。对了,最重要的,是在毒发的时候,如果有亲友碰到你们,也会被传上这种毒,死得跟你们一模一样。啊,要不然我给这个药起名叫‘同归于尽丸’,你们看好不好?” 居然说得这么轻松,开什么玩笑啊!黄韩二人面面相觑,然后,由黄大人做代表,对苗七娘一拱手:“苗寨主有什么吩咐,请尽管开口。” 对嘛,这才像话。刘苏对屏风后的小北都得意洋洋的使了个眼色:看吧,你熬夜写出来的剧本效果很差嘛,根本就比不上我的一粒药丸,所以还是我最厉害! 对对对,你最厉害。凌恒很无奈的对她点头,表示自己输了。他可没有这么多空闲时间来做这种无聊的比试。这两个女人胆大妄为,连官铁都敢劫,那么就必须要想好下一步的动作。等朝廷大兵过来之后,这一个小小的寨子是不可能守得住的,现在只希望娘能够将这潭水搅和得更混一些,他们才能够保住安全。 作者有话要说: 嗯,每次看到宅斗宫斗文里面阴谋阳谋一大堆,彼此说话都转十八个弯,然后这里下个套那里下个套,我都有一种为自己智商捉急的感觉。 个人认为,实力才是王道,毒药才是王道! 第56章 自恋什么的,最讨厌了 任休德差点没有被气疯。 押送官铁失败,当然是要受到处罚的。黄指挥使明面上是太子的,实际上是他好不容易才在军中安插的人,就这么轻飘飘的没用了就算了吧,还带来了那个嚣张的女人的信! 看着信的署名处画着的那个笑嘻嘻的大眼睛头像,任休德的满腔怒火似乎又被浇了一盆凉水上去,可再想起官铁,他的脑袋又嗡的一下胀痛起来。就这样半边是海水半边是火焰的烘烤着,任休德的冰块脸有着往黑山老妖转变的趋势。 江湖上是没有秘密的。任休德自己也在打着这批官铁的主意,当然也想过借盗贼的手来打劫,也派人去江湖上打探过价钱和消息,最后得知他的太子哥哥和三皇子哥哥以及九皇子弟弟集体看中了这批官铁,人家都比他家大业大,能请的高手也比他的厉害,所以,他很明智的放弃了这个想法。 可是,为什么那些高手还没有来得及动作,官铁都落到苗家寨手上了呢?难道真的如那个女人所说,她是毒手神医的弟子,因此那些江湖人士无一敢惹? 任休德坐在书桌前,屈起一根手指敲着桌子,慢慢梳理着头绪。 刘苏是个很平常的女人,无非是身份特殊了一些,胆子大了一些,用毒本领倒是真的出神入化,而且,异常的美貌。她总能把他气得牙痒痒,但他又觉得很轻松,总想着去找她来说说话,后来她走了,他就一直有些失魂落魄的,哪怕后院的女人再温柔娴淑他都觉得哪里不大对劲。任休德不知道,自己的这种情况在后世被称之为m。 即便身为m,任休德还是具备皇子的基本素质的。官铁丢了对他来说并不是坏事,他只是损失两个人手而已,可太子他们损失的就更多。如果,能想个方法将这件事情推到太子他们的头上,他能得到些什么呢?同时,如果他能够与苗家寨合作,那批官铁是不是会以另外一种方式回到他的手上? 这年头,做错事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从这件事情里捞到点好处。这么想的人明显不止任休德一个,太子等人也迅速的准备下手,无奈他们还在准备阶段,长公主已经开始行动鸟。 首先,她传递消息给虚夜,虚夜便夜观天象,得出兄弟内讧,天道不修,导致世间祸乱四起的结论。皇帝虽然不怎么管政事,但他毕竟还是个皇帝,听说儿子们开始争他屁股底下的那把椅子,当然会不满。他宣泄的途径有两种:第一骂儿子;第二找姐姐。 长风长公主当仁不让的进宫,然后在众人都莫名其妙的情况下,开始帮助皇帝削侄子,最后居然光明正大的帮助皇帝改折子,权势越来越大。 京城的女学一下子火爆了起来。 女学是谁办的?长风长公主啊!家里有女儿的,赶紧都行动起来啊,把女儿收拾收拾打扮打扮往女学送呀!女学也不是这么好进的,需要有入学考试,许多不重视女儿的人家肠子都悔青了。对他们来说,女儿只不过是庶子嫁人后陪嫁的生子机器而已,只要身体好会做点女工就行了,哪里还需要费心教她们琴棋书画什么的!偏偏女学后台硬,金钱攻势和权利攻势都行不通,一时间,京城上下兴起一股女儿读书热,一个个都盼着自己的女儿能上了女学,靠上长公主这座大山。 长公主还不甘寂寞,时不时的还召开些女子聚会什么的,让京城的人都恨不得吐血。您老人家处理政务不是已经很忙了吗?您老人家不是有许多英俊美貌的男宠吗?您肿么还有精力来召开女子聚会?您吃饱撑着了? 不过,长公主有令,谁敢不从。再加上某次聚会上,女学的一个姓周的学生大放异彩,长公主认为,能教导出这样的女儿的人家定然也不错,顺手将周爸爸升了个官。 整个京城哗然。这些权贵人家,凡是有女儿在女学上课的,走出去都带着几分神气,趾高气昂的;而一些没有女儿的人家甚至开始努力造人,就想能生出女儿来,为自家争气。在这种情况下,贵女的地位越来越高,长公主甚至还透露,她有意要给自己的独生子找个女人做正室。 “京城都没有人家肯拿女儿做陪嫁了吗?”刘苏听到这个消息后,先是惊讶,然后跳了起来,拍拍凌恒的肩膀,“你娘真厉害,比你强多了!” 春兰也凑热闹的跑过来,上下打量凌恒一番,很夸张的摇头:“凌公子,你到底是不是亲生的啊?” 凌恒脸色发黑,一把拎起春兰的衣领:“你再说一句试试?” “公子,救我!”春兰手舞足蹈的挣扎着,就像被固定在架子上的小白鼠。 刘苏欢快的往外走:“你们自己玩吧,我要去告诉师兄这个好消息。”——小春兰这样不分场景的卖萌撒娇,她又想喂他吃毒药了怎么办? 苗家寨早就和当初不一样了。得了官铁以后,苗七娘便重金雇了许多铁匠来,叮叮当当的打了许多兵器和农具,苗家寨的女人们人手一份。有了武器,又有了武艺,一个小小的寨子已经无法困住这些女人了,他们将目光放到了距离寨子不远的靠山镇上。 靠山镇并不大,但如同它的名字一般,背靠大山,一面又有水,易守难攻。也正由于它优越的地理位置,镇里的守军并不多,且没有什么生产力。 苗七娘等人都是女的,出入自然不会被人注意。白天的时候,她们就扮作卖菜的村姑,拿着假的路引混进了镇子,包括刘苏。几天的时间,刘苏便找到了镇里的水源,并分批下了些药,倒是不会有什么副作用,而是让人手脚发软没有力气而已。 这么下来,苗七娘的人一点点的往里渗透,再等到虚月控制了镇子的守备,他们很轻松的进行了一次和平演变。对老百姓来说,谁当官并无所谓,只要给他们好日子过就行了,这一点苗七娘做到了。她用毒药将镇子上的两三家大户控制住,又派人下了命令,减了不少奇怪的税,一时间靠山镇的老百姓感恩戴德,倒是没有人想到抗议,反而更努力的干起活来。 “人头税我能理解,开花税,这是什么?”刘苏翻着手上的册子,懒懒的靠在齐光身上,“师兄,你看,还有生育税,生个孩子都要交税吗,闹哪样啊!” 齐光最近为好几个江湖人士疗伤,自然也不会像之前那般对世事一无所知。温柔的揽过师弟,笑道:“你不知道的还有很多。开花税和生育税都是朝廷没有的,还不是那些地方官层层盘剥,肥了自己的口袋。我听人说,这里还算好的,越是穷的地方赋税的花样才越多。许多地方穷人实在是活不下去了,便有造反的,甚至还有吃人的。” 刘苏皱眉:“不用说,又是吃的女人罢?师兄,如果有一天我们饿得什么都没有了,你会不会把我煮熟了吃掉?” “不用煮熟,我也要吃掉你。”齐光眼神一闪,低头吻住了她的唇。 这些日子来他见多了江湖人士,也有人看出来他对刘苏的感情,为了讨好大夫,便给他出谋划策,甚至还提供了春/宫册子,齐光这才知道原来男女之间还可以这么做的。既然可以这么做,那么他试一下也应该没有什么吧? 刘苏吓了一跳,齐光的气息已经将她笼罩住,一点点的摩挲着她的唇,然后便不知道下一步的动作了——没有办法,书上又没有教导亲吻的具体事项,只是画着两个人嘴贴嘴而已。 师兄果然嫩啊!刘苏反手搂住他的脖子,撬开他的嘴唇,大喇喇的长驱直入。齐光登时面红耳赤,全身燥热,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了,只是跟着刘苏的举动而动,只觉得怀中人香香软软,几乎要勾掉他的魂魄。 “公子公子!”春兰蹦蹦跳跳的进来,看见房里的风光,立刻捂住眼睛退了出去,“我没有看见,我什么都没有看见!” 完了完了,他会被灭口的。春兰捂着脸,从指缝里偷偷观察弹开来的两人,忽然间醒悟了过来,甩手大叫道:“齐师兄,你太过分了,居然瞒着我对公子做这种事!不行,我也要!” 说完,他便往刘苏身上扑了过去,一脸的求亲亲求抱抱,齐光立刻从刚才的甜蜜气氛中回味过来,往前一挡,春兰一头扎在了他的身上,小脸顿时垮了下来:“公子,他又欺负我!” “你们两个,别闹了!”刘苏捂脸,“小春兰,你来找我什么事?” 春兰这才想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道:“长公主来信,说是官铁的事情闹了许久,皇帝将它按到了三皇子头上,并命六皇子率兵攻打靠山镇,剿匪兼追查官铁。” “这么久了才出了个结果啊。”刘苏摇摇头,“朝廷做事果然慢,都大半年过去了。黄指挥使和韩副将也会来吧,他们的解药该到期了。” 春兰挠挠脑袋:“这个我不知道。不过有你的信哦,好像就是六皇子写的。”说着,从袖子里拿出一封信来交给她。 刘苏漫不经心的抽出信纸,忽然笑了:“小缺德果然名副其实,在信纸上下毒。” 齐光连忙凑过来低头嗅了嗅:“这种毒,他也好意思下?” “他是在试探我呢。”刘苏冷笑,“如果我是真的毒手神医的弟子,这种毒自然不会难倒我,他便可以跟我谈下一步的计划;如果我不是,毒死就算了。” 齐光有些担心:“那么他想要干什么呢?” 刘苏一目十行的看过后,一晃信纸,粲然而笑:“师兄,这可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收到情信呢!” 齐光的面色更黑了,几乎是用抢的将信纸夺过,春兰也凑了过来看,吐吐舌头:“六皇子好不要脸,自己娶了一屋子了,还想要公子跟着他。” 刘苏掏出两粒解毒药,塞到两人的嘴里:“这种人呢,一直以为自己男子魅力十足,只要笑一笑,说两句好话,女人就该拜倒在他脚下。他身为皇子,长得也不错,自然会有不少对他讨好的女人,这就是被惯坏了。” 看看信上说的话吧,什么“分别之后甚是想念”,什么“辗转反侧夜不能寐”,怎么肉麻怎么来,真以为自己是人物了,虎躯一震王八之气四散,所有女人都该对他死心塌地吗? 自恋是种病,得治!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四六级考试哦,大家考得怎么样呢? 十年前四六级还是百分制的时候,六级九十四分的某溪得意洋洋的看着你们哦~~ 第57章 要打仗什么的,最讨厌了 “殿下,明天就要出征了,今天还是多加休息吧。” 柔媚的女子玉手纤纤,给任休德宽衣解带,一双勾人的眼睛仿佛要滴出水来。任休德心里烦躁,一把将她挥到一边,低声喝道:“滚出去!” 美人瘫在地上,大颗大颗的泪珠掉了下来,又不敢反抗,只是抽抽嗒嗒的离开。任休德舒了一口气。他对这次出征很有信心。之前他有修书过去,虽然没有得到回应,但他相信自己的魅力无穷,刘姑娘只要脑子没有坏掉就会答应他的要求。这样,他便可以一手官铁一手美人,凯旋回朝了。 不过,刘姑娘似乎醋意重了些,这也没有什么。反正她和易氏相处甚好,到时候他就将后院的那些女人解散,想来刘姑娘也会感动于他的一片痴心的。如果,如果有那么一天,他能坐上那个位子,那么,刘姑娘便是贵妃,掌管宫中事务,享受无上荣光,他们并肩而立,为天下做个最好的表率。 任休德越想越美,当晚便梦见自己穿着明黄的衣裳,高高端坐在气势恢宏的金殿之上。而太子三皇子以及之前嘲笑过欺负过他们兄妹的人都匍匐在地,求着他的原谅。他唯一的妹妹,被他封为最尊贵的长公主,比现在的长风长公主还要美艳动人,骄横跋扈。 靠山镇早就知道六皇子将率兵前来攻打,一个个倒是不害怕,反而厉兵秣马,开始准备起来。刘苏非常奇怪,这年头平民百姓就没有不害怕官府的,就连一个不入流的衙役都能在大街上横着走的。 苗七娘对她的疑问则是爽朗的一笑:“我们苗家寨的女人个个都是一只脚踏上鬼门关的,哪个会怕死。那些山贼们也都是不知天高地厚的,过的也是刀尖上的走路的日子,谁还管他官兵不官兵的!” 所以,这就是所谓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吗?嗯,她现在也处于光脚的众人其中一员。刘苏点点头,表示明白。打仗这种事情她不在行,逍遥派留下的那几本书里倒是有一本兵法,他们本来打算给凌恒去学的。无奈小北都做生意,打点家业没有问题,根本就没有兵法上的天赋。于是,兵法转了一圈后,到了虚月手上,虚月不愧是逍遥派的弟子,很快就将这本书理解贯通,现在倒是坐稳了军师的位置。 现在他们的队伍都很忙。小春兰帮师兄打下手,顺便学习些最基本的医学本事,立志做一个合格的小药童;凌恒要打理整个镇子的事情,这里都是些山贼,又有江湖人士,多的事情让他头疼;虚月是军师,整天和苗七娘在一起整顿军务,训练兵士。算来算去,好像就她最闲了啊。 刘苏挠挠头,决定去打扰自家师兄看病。 最近正来了一个貌似很有名的江湖人士,据说是神马山庄的少主,名字也很牛,叫做慕容风平。因为是少主,从小就是含着金调羹出生的,武功也高,便自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高手了,不知天高地厚的跑出去行侠仗义,结果不知被谁下了独门毒药,奄奄一息。下人们听说神医在靠山镇,便将他送了过来,苦苦哀求。 “师兄,这个人怎么还不醒啊?”刘苏凑过去看了看某少主,撇撇嘴,“浪费了你的手艺。” 齐光拍拍她的脑袋,在她耳边小声道:“我故意的。据说慕容世家在江湖上很有颜面,官府也要让他们三分。有这么一个少庄主在这里,那六皇子要乱来可没有这么简单了。” “师兄,你好坏。”刘苏眼睛一转,也凑在他耳边说悄悄话,“不过,我好喜欢。” 温热的气息喷在他的耳朵上,齐光顿时想起了那个亲密的吻,一下子脸就红了,很想将她抱在怀里,可又有些害怕,心痒痒的不敢。刘苏心里好笑,悄悄将脑袋搁在他的肩膀上,蹭了蹭。齐光放下手里的药杵,将她搂住,低声道:“师弟,等这里的事了了,我们便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好好的过日子,就我们两个人,好不好?” 刘苏心头一热。这种日子她当然喜欢,也很向往,只是,她现在却完全走不开。 “师兄,那个人动了,放开吧。”刘苏见床上的慕容风平的眼帘似乎转了转,立刻从齐光怀里跳出来,“我去外面看看小春兰。他刚开始学,别把药材弄错了。” 齐光看着她的背影,只觉得心跳得厉害,平静了一番后,才转头去看床上的病人。 慕容风平已经昏迷了好几天,这次悠悠的醒转,觉得手脚酸软,浑身无力。缓缓的睁开眼,却见一个青衣男子站在自己面前,如同一竿青竹一般,挺拔俊秀,满脸的关怀,慕容少庄主微微的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 齐光将他扶起来,拿了一杯白水,细细的喂他喝了,温言道:“慕容公子好好的歇一歇,你的毒已经解了大半,只是还要调养一些时日。” 慕容风平呆呆的看着他:“你是谁,我庄里的下人呢?” “我姓齐,是毒手神医的大弟子。你中了毒,你庄里的人将你送过来给我医治。” “原来您就是人称圣手慈心的齐公子!”慕容风平吃力的拱了拱手,“多谢救命之恩。” 圣手慈心?他什么时候有这么好听的称号了?齐光笑了笑:“慕容公子多礼了,我去叫你的小厮过来,顺便给你熬药。” 原来圣手慈心是这么年轻俊朗的男子。慕容风平忽然觉得,这个毒中得值了。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任休德的兵马也到了莫城整顿。莫城是莫初阳的地盘,而任休德要打的是他的师侄,他怎么可能这么轻易的让人过去。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莫城做为靠山镇前最大的城市,任休德自然将粮草都囤积在了这里,于是,便被莫初阳派人放了一把火,烧了将近一半去。 接着,任休德发现来军营骚扰的江湖人士莫名其妙的多了起来。还好他的侍卫众多,武功高强,可要应付不分白天黑夜一拨拨的江湖人,还是吃力了些。好不容易逮到一个活口,问其原因,却是因为圣手慈心在靠山镇,江湖人自然不愿意一个脾气又好医术又好的神医受到连累。他们又一个个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便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来刺杀主帅。 任休德差点一口血吐出来。所谓的圣手神医,定然就是刘姑娘口中的师兄了吧?想起当初刘姑娘给他解毒的时候,总是师兄长师兄短的,心里又恨恨了起来。 在这样万般不顺的情况下,任休德带着号称一万大军,其实只有三四千人的部队到了靠山镇的外面,安营扎寨。 苗七娘站在了望塔上细细的点数,疑惑道:“怎么人数少了这么多?” 刘苏不屑的撇撇嘴:“吃空饷呗。”长公主早就通知过他们了。军队里面吃空饷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文官有贿赂拿,武官只好拿空饷了。 苗七娘恨道:“都是些贪官污吏!” 刘苏拍拍她的胳膊:“好了,说不定还要两军对垒呢。真想不通小缺德为什么一定要自己过来跟我们对抗呢,如果他脑子聪明一点,就应该让他的对头来,这样他才能得到好处。” 苗七娘摇了摇头:“这种乱七八糟的事情不要找我,我只会打打杀杀的。什么好处不好处的,我可不清楚。” 刘苏冷笑道:“他打着我们的官铁的主意呢。或者是想要招安我们,想要我们成为他手下的力量。” 苗七娘着急了:“那怎么办?他们兵马众多,这一波我们可以不怕,可要是连着来呢?我们还好,这里有一镇的老百姓呢!” 刘苏笑了笑:“不着急。我们最后当然还是要归降于他的,不过之前嘛,还是要给他点好看的。” 苗七娘挠挠头,还是一脸的疑惑。刘苏也不解释。她早就跟长公主商量过了,她手上的这一拨力量,不管是谁都是眼馋的,任休德想要,太子更是想要。到目前为止,任休德还没有和太子撕破脸,在她看来,那是没有足够的利益驱使。而靠山镇,一千兵马,大批量官铁,江湖人士,这种种加起来,无疑极其诱惑。 长公主的意思,是让他们假意投奔任休德。有了这么一支筹码在手上,任休德腰杆硬了,自然会和太子扯开关系。到时候长公主再从中搅和一通,定会捞到更多的好处。至于兔死狗烹的问题嘛,刘苏并不担心。凌恒在她手里,更何况靠山镇的人如果没有她和她的毒药也不可能聚集起来。 “苗姐姐,明天先挂免战牌,我们先等一等。” 苗七娘对她的话倒是十分信服:“好。等谁?” “某个山庄的人啊。”刘苏歪歪脑袋。这个讨厌的慕容少庄主对她家师兄的觊觎之心简直是路人皆知,听说有官兵要来,居然给自己的山庄下了命令,让庄里的护卫尽可能多的过来保卫自己,顺便保卫镇子。 切,还不如说想要保护她家柔弱的不会武功的师兄吧?简直是太讨厌了,是可忍孰不可忍了!所以,一定要利用一下,利用完以后,她便要去宣布一下师兄的归属问题! 第58章 美人计什么的,最讨厌了 又是免战?任休德看着靠山镇临时修建的城楼上高高挂着的免战牌,皱了皱眉头。 已经是第四天了好不好?难道这些人是在用拖字决?要知道,他的粮草可是被烧毁了一半的,拖不起! “取我的弓箭来。”任休德黑着脸,弯弓射箭。他好歹也是个皇子,力量非同一般,这支鸣笛箭便带着啸声,叮的一声,正好定在城头上。巡视的哨兵忙将箭拔下,见箭头上还拴着一封书信,不敢怠慢,拿去呈给苗七娘。 “大战在即,这家伙不发战书,写什么诗啊?”苗七娘的文化水平不高,看见这种几个字一行的诗便头疼,顺手交给了一旁的虚月,“军师,你能写会算,你看看是什么意思,他是不是在拐弯抹角的骂我们?” 虚月一眼扫过去,嘴角抽搐了几下:“他不是在骂我们,他是脑子坏掉了。” 苗七娘挥挥手:“反正交给你了。主帅脑子不好,下面的人定然更笨。” 虚月笑了笑,拿着书信径自来到医馆,然后不出意外的看到已经解了毒的慕容风平在齐光周围转悠,而刘苏则在一旁专心的解剖小兔子,春兰却是对着慕容风平怒目而视。 “小苏,有你的一封信。”虚月笑嘻嘻的将信在刘苏面前晃了晃,“是情诗哦。” 刘苏扎着两只血淋淋的手,还没有来得及反应,齐光已经将药材一扔,直接过来想从虚月手上将信抢过来。虚月往后一闪,笑道:“这可是写给小苏的,你这么在意做什么?”春兰也在一旁叫唤:“齐师兄,你自己不守妇道,勾三搭四,找了慕容公子还要管我家公子的事情,这样是不对的!” 齐光瞪了他一眼,刘苏笑道:“小春兰,给我去打盆水洗手。师兄,私看他人信件可是不对的哦。” 齐光的脸一直黑到刘苏将信看完为止:“师弟,是谁写的?” 刘苏笑道:“小缺德呗。他想要跟我重续旧情呢。” 齐光满脸的不乐意:“他想干什么?率领这么多人过来表示他的诚意吗?” 刘苏笑着捏捏他的脸颊:“吃醋了?” “当然。”齐光回答得天经地义,“师弟是我一个人的,其他的人连觊觎都不可以!小春兰,包括你!” 只可惜,他刚刚放出这种豪情状语,眼前便是一花,某个少侠站在了他的面前,一字一句,异常认真:“齐公子,难道你真的要视在下的真心如草芥吗?” 春兰一贯是哪里热闹就往哪里凑的特点,跳前跳后的争取注意,叫道:“齐师兄,难道你想对不起公子吗?我已经让你做正室了,正室不可以这么不容人!” 好吧,你们去闹吧,刘苏拉拉虚月的手,两人偷偷的从这群争风吃醋的男人中溜走。虚月道:“你打算怎么办?” 刘苏眨眨眼:“去找小北都,给他娘写一封信。我这里嘛,美人计什么的也是可以用用的。” 虚月切了一声:“就凭你还美人!” 刘苏上下打量了她一番:“至少比你美一些。” 当晚,任休德发现大帐中莫名其妙的多了一封信,打开看后,却又有些兴奋:他就知道,他这么优秀,怎么可能会有女人对他的示好表示拒绝。 第二天,靠山镇依旧挂着免战牌,任休德却在暗地里做了一些安排后,带着几个功夫较好的亲信,信马由缰,去到信里写着的地方。 靠山镇的东面便是一片河滩,周围长着许多树木。河滩上原本是怪石嶙峋的,曾经有过一段时间京城的官宦人家时兴在花园里建假山,这里也成了山石的出产地之一。只可惜这里石头产量有限,很快就被挖光了,剩下了坑坑洼洼的河滩。前几天刚刚下过雨,那些坑里积满了水,又是繁殖的季节,水里挤挤挨挨的都是黑乎乎的小蝌蚪。 任休德到那里的时候,正看到刘苏一个人,裤腿和袖子都高高挽起,一手拿着瓶子,在河滩上捉蝌蚪玩,神色很是专注。任休德看了一会儿,不由得将视线放到她白生生的小腿上——真是太不懂规矩了,女孩子怎么可以把小腿就这么毫不在意的露出来的?不过,颇有野趣,而且,很漂亮。 任休德觉得身体一热,忍不住咳嗽了两声。刘苏回头见是他,挥了挥手:“等我一下啊,我再捞几只。” “你还是不是女人了!”任休德见自己的魅力还比不上蝌蚪,怒了,“光天化日之下如此衣冠不整,成何体统?” 刘苏撇撇嘴,走上岸,找了个水坑洗洗脚,坐在一块高高的石头上,一晃一晃的晾干。任休德的目光就跟着她的小脚丫一上一下的转动,一时间看呆在那里。 哼,伪君子。一方面说别人衣冠不整不守妇道,一方面又接受不了这个诱惑,老是盯着看。刘苏心里吐槽,想起了以前一个同事的男朋友。她们部门去海边玩,她穿着比基尼,那男人一双眼睛就快粘在她身上了,事后还说她衣着暴露,不是好姑娘。 任休德毕竟是花丛老手,一时失态也能很好的控制住。他上前两步,一拱手:“刘姑娘约我到此地,所为何事?” 刘苏一扫他身后铁塔一般的几个侍卫:“我一个弱女子,都能只身赴约。您堂堂皇子殿下,却连我都不如啊。” 任休德被她说得身心愉悦——就是这样的感觉啊,就是这种相处模式啊,就是这种冷嘲热讽啊!每天看着那帮人讨好献媚,他只觉得反胃恶心,刘姑娘这种率直的个性实在是太可爱了! 他手一挥,示意侍卫们退下,然后尽量放柔声音:“刘姑娘,好久不见,最近可好?” 你妹,好恶心啊。刘苏暗自搓了搓身上的鸡皮疙瘩。 色/诱什么的,她还真是从来都没有做过,所以为了这次的行动,她特意做了不少功课。没有实战经验也是有丰富的理论经验的。男人嘛,无非就是两种:大男子主义强的以及大男子主义特别强的。 在她看来,每个男人心里都住着一朵不染尘埃的白莲花和一位对他不屑一顾的朱砂痣。白莲花什么的难度太大,她扮演不了,所以她只有往白月光朱砂痣的方向努力了。刘苏列了好几种需要表演的人格,例如温柔小意含情脉脉的内秀型,大大咧咧嘻嘻哈哈的闺蜜型,高高在上鼻孔向天的冷艳型等等。只是,在看到这个家伙的时候,她还是忍不住要口出讽刺,本色出演,结果,居然达成效果了? 刘苏有点不可思议的看着面前努力将面部线条调整到柔和档的六皇子殿下,心里如同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这是在闹哪样啊!被骂了一句就这么爽吗?这家伙难道是个隐性m? 任休德见美人有些愣愣的,自以为是他的魅力大发,心里舒爽,便上前一步,拉住刘苏的手:“刘姑娘,可有想我?” 靠! 刘苏狠狠挣脱他的手,往后一跳:“你不知道我全身是毒吗?还这么动手动脚的,找死吗?” 这是在关心他吗?真是的,这个别扭的小东西,连句关心的话都不能好好的说吗?任休德呵呵的笑了起来,千年冰山脸裂开了一道缝,效果只能用惊悚来形容。 刘苏好歹见多识广,还能保持镇定,任休德的那些侍卫内心的小人简直都在迎风泪流满面啊!尼玛什么时候见过六皇子笑啊,就连他老人家面色和缓一点都很少见啊!现在居然笑得这么花枝招展的,到底是在闹哪样啊!还是被那个美貌的女人骂过以后才笑的,尼玛谁能告诉他们六皇子这是个什么毛病啊,被骂还开心了? 任休德完全不在意自己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又板起了脸:“刘姑娘找我前来,有什么事吗?” 呼,你还是不笑的时候正常一些。刘苏歪歪脑袋:“小缺德,你能不能退兵啊?” 果然如此。任休德胸有成竹,做出一副为难的样子:“就是因为知道你在这里,我才竭力向父皇请命,发兵前来。如果不是我,换了太子或者其他将军,你会有危险。可是,父皇下了旨意,让我必须剿平靠山镇,将官铁追回,我也没有办法啊。” “真的一点法子都没有了吗?”刘苏满脸焦急,抬头看他。 任休德什么时候见过这个样子的刘苏啊: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写满了信赖,雪白的肌肤吹弹可破,唯有那颗泪痣盈盈欲坠,平添了一份魅惑。 “你将官铁的下落告诉我,我便想法子退兵。”任休德只觉得声音沙哑得厉害。不过再怎么被吸引,他还是牢牢记住自己的目的。 刘苏露出为难的表情:“可是,官铁全部被用掉了啊。” 用掉了?任休德脑子飞快的转了起来。看来和他预想的一模一样,官铁被打成了兵器,武装了靠山镇的兵丁。这么说来,靠山镇的武力值真的不低啊!而刘姑娘在靠山镇地位不低…… 任休德吸一口气,美男计就美男计吧,他柔声道:“刘姑娘,你可知道靠山镇的兵马有多少,粮草都放在哪里?” “我也不知道啊。我从来不关心这些,只是负责医馆的事。”刘苏皱皱眉,有些小为难,“如果你想知道的话,我去帮你打听好不好?” 任休德喜上心头:“辛苦你了,小苏!” 刘苏暗暗抖落一身的鸡皮疙瘩,一咬牙,算了,美人计就美人计吧!她微笑道:“好,你还想知道什么,我统统去帮你打听!” 看来刘姑娘真是对我用情至深,任休德得意的想。 看来小缺德真是自恋至深,刘苏倒尽了胃口:让他先去自恋,然后得知靠山镇的实力,对靠山镇另眼相看吧! 作者有话要说: 某溪一个不小心,早孕试纸两条杠,真是烦心啊。 这两天又累到了,一直在少量的出血,又把我吓到了,只好卧床休息,靠! 第59章 条件什么的,最讨厌了 又过了几日,刘苏一点消息都没有,反倒是靠山镇的免战牌取了下来,和任休德的部队真刀真枪的干了一仗。 想起那一仗,任休德的周围温度瞬间就会降低,本来这年春天便偏凉一些,任休德的身边几乎可以赶上寒冬了。 他本以为山贼们是乌合之众,可偏不晓得他们从哪里弄来了许多江湖人士,都是武功高强的那种,喊打喊杀的充当先锋。一下子将他的队伍给冲散了,之后苗七娘才率领部队杀了过来,他们一时间没有防备,小败一场。 耻辱,红果果的耻辱!大殷朝一直称得上是平和的,北方虽然有鞑虏,可实力也不强,并不是很喜欢骚扰他们。因此,凡是征战的事情,也就是这些个造反的泥腿子了。任休德不是第一次领命出征,通常情况下,他所到之处都会很快平复下来——无非就是一些地里刨食的嘛,拿起锄头打仗,也不看看自己的分寸。 只是,靠山镇的人完全不一样。他身边也有江湖人,认出了那些打头阵的是鼎鼎大名的慕容山庄的手下,任休德便立刻想明白了端倪。 无非就是那个劳什子大夫嘛,据说是神医,心底也好,所以便得了众人的爱戴。之前的毒手神医性子怪癖,要得到他的医疗殊为不易,他会想出各种稀奇古怪的方法来难为人。而现在的这个神医脾气好,心眼好,只要不是十恶不赦的人去治病,他都会给治,而且医术高明,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治不好的伤,解不了的毒。所以,江湖中人对他推崇有加那是必然的。 可是,就算再为推崇,也没有必要为他卖命呀。任休德不禁又责怪起刘苏来:若是她早点将靠山镇的情况说明,他也不至于没有个准备。说到底,到底是个女人,做事不牢靠。 他不知道,他认为不牢靠的某个女人现在正对着两大箱子满满当当的东西发呆。 “慕容公子,这是什么意思?” 箱子里都是些精致的东西,有银子,有药材,有绸缎,有书本,甚至还有一匣子金叶子,在阳光下闪闪的发着光。 慕容风平深施一礼:“刘公子,这些日子来你对我多有照顾,在下心生感谢。这些是慕容山庄特意为你准备的礼物,还请刘公子笑纳。” 我有对你照顾吗?刘苏眨眨眼。好像,一直以来照顾他的都是师兄和他家的小厮吧?嗯,或许小春兰也算一份,但她是绝对没有的。不但没有,还时不时的捣乱,只要师兄没事她便会拉着他出去。她坚决不承认自己有点吃醋了。 慕容风平继续道:“刘公子一向聪明,自然能看出在下对令师兄心向往之。希望刘公子可以告知在下尊师的所在,在下才好前往下聘。” 噗—— 刘苏差点喷出来。她没有听错吧,下聘?所以说,这两箱子东西其实就是跟她买师兄的吗?看不出来,师兄还是满值钱的嘛。 慕容风平继续淡定的等待着刘苏的回答。在他看来,自己贵为少庄主,纡尊降贵看上了神医,这个神医应该开开心心的立刻同意的——当然,神医貌似和面前的这个少年感情很深,不过这有什么关系,这个少年哪里是自己的对手。 刘苏叹了口气:“慕容公子,靠山镇现在面临重兵包围,恐怕不是谈这个的时候吧。” 慕容风平毫不在意:“不就是些官兵吗?如果神医同意,我便可以立刻将他带到慕容山庄,保证不会有人为难他。若是你愿意,也可以跟着。” 那靠山镇的这些百姓呢?刘苏有些火,但想到他们的家丁帮着打过一仗,口气有些和缓:“师兄是不会扔下这个镇子的。而且,师兄是我的。” 慕容风平定定的看着她,忽然冷笑:“我早就看出你们之间关系不一般,才特意前来试探。怎么,你一个雌伏于他人身下的小倌,也想跟我争不成?” 刘苏快要崩溃了,睁大了眼睛:“你的意思是,你知道师兄是上面的那个,你还是要他,你愿意做下面的那个吗?” “怎么可能?我慕容山庄的人,永远是家主!” “靠!”刘苏跳起来。这个世界的人都怎么了?有点权势的都想在上面,看上了师兄这种直男也想要去强势弄弯,有没有毛病啊?镇上有好几个男人是因为家里要把他们嫁人才逃出来的,看来这不单单是女人的末世,还是直男的末世啊! 慕容风平保持一贯的高高在上:“刘公子,在下已然言尽于此,还请刘公子将尊师的所在告知。” 这是一种,怎么样的神经病啊!刘苏懒得理他,转身就走。慕容风平拔地而起,转到她的身前,还想再说些什么,却觉得眼前一黑,顿时晕倒在地。 唉,外面有人想要攻下靠山镇,里面又有人在觊觎她的师兄,内忧外患啊!刘苏背着手,四十五度角忧郁的望天,幽幽的叹了一口气,踱步离开,留下一个优秀的慕容公子继续躺在地上,春天的小风嗖嗖的吹着…… 几天后,任休德休整完毕,再次对着靠山镇开始猛攻。他已经想好了:就算要笼络靠山镇的人,也要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厉害,对自己心服口服。 “这个人发了什么疯?”苗七娘站在城楼上,率领部队抵挡着,“居然用火攻?” 虚月眯起眼看了看下面指挥着军队用檑木攻击城门的任休德,道:“要不要我去把他的脑袋砍下来?” 苗七娘喝道:“你找死啊!下面这么密的弓箭,你会被射成刺猬的!” 两轮火箭之后,任休德挥舞宝剑,一马当先的冲了过来。虚月大声道:“列队,开城门,我去应战!” 又是一场天昏地暗的打斗。说实话,靠山镇的人并不是任休德的精兵的对手,在这种时候,只能用些不入流的小手段。 虚月武功太过高强,任休德自然不是她的对手,被杀得节节败退之际,就见自己的部众们开始站不稳,一个个就想醉汉一般,摇摇晃晃,而靠山镇的山贼们正好一刀一个,赢得轻轻松松。 到底是怎么回事?任休德一分心,胳膊上便被虚月的拂尘划伤,右手一酸,几乎提不动宝剑。 他见机很快,立刻扭转马头,从牙缝里咬出一个字:“撤!” 此次战役,靠山镇伤了两百,死了三十六人,而任休德那里却是死了两百多人,这伤亡情况一比较,输赢异常明显。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几天后,在河滩边再次见到刘苏的任休德终于暴躁了。 军医对官兵们的反常当然进行了调查,结论是他们中毒了,毒性不厉害,顺手就能解。不过在战场上大规模的运用毒药,简直是太卑劣了。 擅长毒药的不就是刘苏一个吗?任休德看着面前骑在小毛驴上悠哉悠哉而来的女人,恨不得把她掐死。 “啊呀,我可是带了个好消息过来,六皇子不想听听吗?”刘苏压根儿没有把他当盘菜。 任休德咬牙:“说。” “靠山镇共有精兵两千,马匹八百。另外,附近的苗家寨双龙山宝塔山以及几个村子,共有留守精兵三千,马匹一千。至于粮草,我们这里有富甲天下的凌北都。怎么样,实力很强吧?”刘苏眨眨眼,“至于官铁嘛,都打造了兵器,用来武装这么多人。” 任休德真的想掐死她了。这个女人明显早就对靠山镇的一切了如指掌,却假装被他迷住的样子,说要帮他打探,害得他起了轻敌之心,丧失了先机,一连打了两个败仗。而且,他怎么忘记了,凌恒对她极为看重,有她在的地方凌恒也在,怎么也说得通。 任休德上前一步,哐啷一声抽出佩剑,面色狰狞:“刘姑娘,就算你再厉害也不过是个弱女子,你觉得你一个人能够对抗我们这么多人吗?” 刘苏扫了一眼他身后的十几个侍卫,很无所谓的说道:“那你杀吧。” 任休德握紧了手里的剑柄,有些发抖。这个女人狡猾,嚣张,对一切都不屑一顾,毫无一点点女人该有的温柔小意,他早就该杀了她的,可就是下不了手。 自从那次他将她掳到自己府中的时候,他就下不了手了。任休德眼里冒火,将剑扔掉,大步上前,一把抓住她纤细的脖颈:“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掐死你?” “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毒死你?” 还是这样毫不在意的鄙视,还是这种睥睨于他的气势,任休德的手慢慢松开,崩出两个字:“条件!” “好,”刘苏笑道,“不愧是六皇子,聪明。” 是啊,聪明。任休德觉得自己根本就是陷入了一个怪圈。在这里答应了条件,就证明他跟长公主栓在了一起,将来的一举一动,都会在长公主的掌控之下。可若是不答应,面前的这个女人说不定会直接给自己下点毒药,让他兵败回京,长公主大可派另外一个皇子前来剿匪。反正,大殷朝皇子多的是,长公主可只有两个。 当任休德带着解药回去的时候,黄指挥使和韩副将感恩戴德,可他依旧一点都不开心,毕竟,未来捏在别人手里的滋味,一点都不好受。 而胜利完成任务的刘苏,得意洋洋的回去后,却发现医馆有一些不同。慕容山庄的人齐齐跪在医馆前,齐光却是完全看不见他们,自顾自的查看着药草。 “师兄,我回来了!”刘苏扑了过去,齐光连忙将她接住,脸上浮现出温和的笑容:“怎么这样晚才回来,我烙了些鸡蛋饼,还煮了粥,你要不要吃一点?” 刘苏这才觉得肚子咕噜咕噜的叫,连忙点头,然后又指了指外面的人:“他们怎么了?” 齐光冷笑:“他们想要我去跟慕容公子成亲。我不愿意,他们便这么逼迫于我。” 靠,老虎不发威,当我是hello kitty啊!刘苏立刻抓住他的袖子:“你是我的,不许和其他人成亲!” 她话音刚落,就听外面众人齐声喊道:“神医,我们公子对你是真爱啊!” 滚你妹的真爱!刘苏哐当一声将门关上:这年头,真爱各种中枪啊! 第60章 流言蜚语什么的,最讨厌了 六皇子任休德向朝廷上书,言明靠山镇众匪其实都是大殷的良民,因为被贪官逼迫才不得不反,而那些官铁也是因为贪官的索要,才不得不劫持了来交税。至于那些贪官的名单,任休德当然有附上,还很体贴的打包了一些证人表示自己所言非虚。当然,既然这场叛乱只是个误会,自然是要解除的。所以,六皇子建议,招安。 在收到任休德的上书之前,虚夜已经夜观天象,念叨了好几天“国有禄蠹”以及要“以仁治天下”了,皇帝顿时认为这个是个表现自己仁义的好机会,当即就表示了同意,下旨让靠山镇头领进京城领赏,官铁的事情既往不咎,并很大义凛然的处置了名单上的贪官。 这下太子和六皇子之间正式的撕破了脸。任休德的贪官名单里,有一大半都是太子的门人。江南一带一向富庶,要将手下安置到那里不是那么一件容易的事,这一下子被咔嚓掉了五分之四,太子和皇后都恨得牙痒痒。而长公主出手比他们都要快,任休德唯一的妹妹被她接入自己府中,并言明要其帮忙处理女学的事务。皇帝对女儿们一向不在意,既然姐姐提出了要求,他当然不会有什么话说。 “这下你满意了?”回京的马车里,任休德对一旁的刘苏冷笑一声,“一直到现在我才知道,你都不是以真面目示我的。” 刘苏毫不介意:“传闻你很好色的,我害怕你看上我啊。” “少给自己脸上贴金了!”任休德哼了一声,“你冒充靠山镇的首领,就不怕犯下欺君之罪吗?” “我犯的罪还少吗?教唆,抢劫,还有谋害皇子,啊呀呀,哪一项都是要命的勾当哦,我好害怕。”刘苏毫不在意,“再说,我这次又不是一个人去京城,我家师兄还在呢。” 齐光一直坐在一旁默默的听着两个人说话,听到自己的名字,便抬头冲着师弟温柔一笑:“我总是陪着你的。” 刘苏也还以一个微笑:“师兄最好了。” 任休德最是见不得他们两个之前情深意重的样子,很是煞风景的插嘴:“齐公子,慕容公子可是跟我们一起上路的,现在人就在外面,看样子也要去京城呢。” 刘苏瞪了他一眼,干脆上前搂住齐光的脖子,正大光明秀恩爱:“师兄是我的人,十个慕容公子都抢不走!” 任休德脸都青了:“你到底是不是个女人啊,这种不知羞耻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齐光笑道:“师弟天真可爱,本性率真,我正是喜欢她这一点,也就不劳六皇子费心了。” 任休德气得一挥袖子离开,去骑马了。刘苏吐了吐舌头:“师兄,你还喜欢我哪里呢?” “哪里都喜欢。”齐光将她搂在怀里。从师弟还是一个白嫩嫩的小团子时,他就将她捧在手心,看着她一点点的长大,护着她学走路,教她学说话,并且很有私心的让她第一句话说的就是“师兄”(刘苏:那是你不停的罗嗦,我嫌烦好不好?)。他一直认为他们是应该在一起的,可这一路上捣乱的人太多,有小春兰,有凌恒,现在还多了个六皇子。 好不容易小春兰被留在了莫城,凌恒被留在了靠山镇,六皇子被气走了,就他们两个人,齐光若是不抓紧这个机会,便是笨到家了。 “师弟,你知道的,我一直都不是很聪明,也只有在学医上有些头脑,其他的一概不知。你却不一样,你能做许多我不明白的事情,你的心很大,所以,我总觉得有点配不上你。” 齐光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刘苏掩住了口。乱讲什么呢,感情是平等的,哪里有什么配得上配不上,一旦出现这种想法,将来自然不会有什么好结果。难不成师兄被老头子带坏了,想着“在角落里默默的守望着你”。呸,她的男人,才不可以这样! 刘苏认真的看着他的眼:“师兄,从小到大你都护着我,我们从来都没有分开过。那么,以后我们也不会分开。所以,你就不要说什么配得上配不上的话了,我喜欢你,你就算不是最好的,那也是天底下最适合我的。而且,如果没有你的医术,那些江湖人士怎么可能卖力的保护我们,单单凭借我一个人,到处下毒玩,不结仇才怪。” 齐光心头温暖,轻轻的啄了她的嘴唇一下:“从小嘴巴就这么甜,难怪老头子偏心你。” 刘苏笑着撒娇:“好啊,我回去要跟老头子告状,说是师兄吃醋呢。” “胡闹。”齐光最喜欢她这种有些刁蛮又有些爱娇的小女儿姿态了,心底一片柔软。 “咳咳”,外面传来一阵咳嗽声,齐光低声道:“是慕容公子。”刘苏一横他:“这个家伙的咳嗽你都能分得出来,小心我吃醋!” 慕容风平的声音在马车外响起:“齐神医,在下的毒刚刚才解,现下吹了风,觉得身体有些不适,可否让我上马车上休息片刻?” 电灯泡来了。刘苏冲着齐光挤挤眼,一副你的麻烦你自己处理的样子。齐光点了点她的额头,笑道:“慕容公子的身体极好,正需要骑马运动一下,然后多喝一些白水,体内最后的一点残毒也可以排走了。” 喵喵的,这分明是不想让他去打扰他们的二人世界嘛!慕容风平异常气愤,又不敢惹齐光生气,只是在马车外不停转悠着,听着里面传出来的阵阵欢声笑语,捏紧了缰绳,低声吩咐自己的小厮:“你,回去跟我爹爹说,我看中了圣手慈心的齐神医,让他亲自到京城来为我提亲。”——他就不信了,他们慕容世家的名头,居然还搞不定一个大夫! 从靠山镇到京城路途遥远。之前他们过来的时候,是边玩边行医边观赏风景的,可这次却一直在马车中,把刘苏给闷坏了,倒是让她学会了骑马。 在刘苏无数次的抱怨这个没有飞机没有高铁没有汽车的世界后,整整四个月的时间,他们终于到达了京城。 这是她第二次来这里,还是以靠山镇义军首领的身份。刘苏骑在高头大马上,穿着盔甲,一路上倒是趾高气昂。 京城里的人对山贼头领这种生物饱含好奇心理,都跑出来参观。刘苏一向是个不怕人看的,根本就不似是来投降的,反而是精神饱满,就差胸前戴朵大红花了。 “不是说山贼吗,怎么这般年轻?” “好漂亮的人啊,怎么可能是山贼?” “你不知道了吧,山贼都是心狠手辣的,别看他长得好看,内里说不定有多狠毒呢!” “我看不像,这明明就是个正在读书的小公子嘛。” 一旁的人窃窃私语,而早一天进城躲在长公主的医馆的齐光将这些人的话都收在了耳朵里。只要是普通人,就免不了以貌取人这个毛病,刘苏的长相非常讨巧,就算男装也掩盖不了她的娇俏。但正常人都不会猜到一个山贼是女人,议论的声音大多都是说她漂亮得雌雄莫辩,又有人猜她是下面的那个,还有人猜她就是靠这张脸才做上首领的位置的。 在这些猜测中,有几个声音分外不和谐。 “你们不知道吗,这个山贼头子是个女人!” “女人?怎么可能!” “这可是确切消息。我家邻居的远房亲戚刚刚从莫城回来,他说,靠山镇的山贼头领原本就是一个女人寨的,那个寨子里全是女人!” “这就难怪了,谁都知道六皇子性情古怪,不爱男人只爱美女,说不定就是跟这个首领有一腿,她才肯来投降的呢!” “谁知道呢?说不定这就是一个圈套。这女子就是六皇子府里的一个姬妾,去到外地占山为王,然后再给六皇子立一个战功。” 齐光悄悄的走近这堆人,不动声色的在他们身上洒了一些药粉,然后又装作路过一般离开——师弟特意嘱咐他注意说这种话的人,他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不过,师弟的话,他是一定要听,一定要照做的。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在办公室被蚊子咬了,问一个姑娘要花露水擦擦。那姑娘居然一脸严肃的不肯给我,她说花露水里面有麝香,我是孕妇不能用。 靠,六神不是打胎药!菇凉你宅斗宫斗看多了! 第61章 全民八卦什么的,最讨厌了 皇帝见刘苏生得齐整,文文雅雅的,毫无山贼的彪悍之气,心里喜欢,再加上长公主不停的吹风,便很是大方的给了她一个从六品的统领,还留她一起吃饭。 刘苏在路上做了足够的功课,对道教有了一定的认识,再加上她一直是研制毒药的,前世的一点化学知识也没有丢,而炼丹也就是纯化学的一件事情,她对那些炼丹的册子研究了许久,当然跟皇帝有共同语言。 皇帝惊觉这个山贼不简单。他本身就是个颜控,又热爱炼丹事业,所以集美貌与才华一身的虚夜才得到他的宠信。现在又来了个漂亮且有文化的山贼,皇帝很欢快的决定,让虚夜出来看看,如果合适的话,就有两个人一起陪他玩了。 虚夜很快就出现了,刘苏看了他一眼,差点一口水喷出来。 长久不见,这个家伙怎么越发的装了啊!虚月已经平民化到一定地步了啊,跟着士兵们吃糠咽菜,几天不洗澡都毫无问题了啊,肿么这个虚夜变成这副模样了? 只见他如瀑的长发披散下来,只在头顶松松的挽了个小小的发髻,更衬得面色红润,眼睛清澈如波。可能在宫里的缘故,他没有穿那身骚包至极的白袍,而是一身青衣,依旧没有系好,随风摆动着,生生的带出几分飘逸的味道来。 皇帝对这个招风的造型大为满意,介绍道:“这位便是宫里的虚夜仙师,这位是朕新交的刘小友,你二人倒好认识认识。” 刘苏装模作样的跟虚夜弯腰行了个礼,虚夜却挥挥袖子,一股柔和的气将刘苏给托了起来,笑道:“小友好。” 你妹的,装什么装!刘苏腹诽,脸上却显出一副惊艳的神色:“早就听说皇宫有位惊才绝艳的仙师,没有想到亲眼目睹了,才知传言不可信。” 皇帝有些不高兴:“这是为何?难道朕的仙师还入不得你的眼吗?” 刘苏摇头:“哪里。是传言根本就无法形容出仙师姿容之万一啊。” “哈哈,”皇帝大乐,“小友果然有眼光。仙师也一起,陪朕喝一杯!” 虚夜瞪了刘苏一眼。将近一年没有见面,死丫头好像长高了,瘦了点,不过,那双眼睛还是一如既往的贼呼呼的,定然在心里骂他呢! 刘苏正大光明的看了回去:怎么样,就骂你了,有本事你骂回来啊! 两个人就这么你来我往的打起了眉眼官司。皇帝可不是吃素的,当然看了出来,奇道:“仙师和小友难道认识?” 虚夜把玩着手上的酒盏,道:“这倒不是。只是,我观她长相,似乎颇有灵根,一时之间有些忘形,还请皇上恕罪。” 发现了有灵根的人,皇帝怎么可能怪罪,反而大喜,便极力挽留刘苏在宫中住下,还让其他的道士们出来见她。 虚夜在宫里这么久,早就把这些道士们给收拾了个服服帖帖。他说有灵根的人,哪个敢说没有,好听的话跟不值钱一般倒了出来,皇帝听得越发开心,觉得这个小友果然不是常人,这也从另一个层面反映了自己是多么的慧眼识珠,多么的与仙有缘。 半夜时分,虚夜摸到了刘苏的房间,刚刚打开窗户便觉得有些不对,低声道:“死丫头,快拿解药来,到处下毒像个什么样子!” “谁让你大半夜不睡觉跑到我这里来。”刘苏扔过去一个小盒子,“黄的内服,白的外敷。” 虚夜大大咧咧的给自己倒了杯茶:“我说,你就准备这么住在宫里?你就不怕被人害了?” “啊,皇后还送了两个太监和两个宫女来伺候我,然后熏香里面就有了一些让人暴躁烦闷药材,晚饭里也放了一些致幻的药。如果我是你,我就不喝那杯茶,里面也有一定剂量的致幻药。” 虚夜立刻将茶杯丢下:“死丫头,明明知道也不早提醒我!” 刘苏白了他一眼:“你内力深厚,再多两倍的药也为难不了你。” 虚夜忽然跳了下来,站到刘苏面前,搔首弄姿:“喂,我在宫里的造型是不是很帅气,很有仙人范儿?” 果然,这个人不说话还好,一开口就犯二。刘苏懒得理他,直接问道:“看起来皇上对你极其看重,你在这里满有面子的嘛。” 虚夜得意洋洋的一昂头:“那是,我可是仙人,皇上这是有眼光。” “那么仙人,你来的时候可曾注意到我门外那个偷听的宫女?” 虚夜根本不在意:“有你在,十个宫女都不可能偷听了,别装模作样了。要我做些什么?” 刘苏道:“你在宫里有没有一些人手?” 虚夜骄傲的回答:“我才不会要这种人手,我是仙人,怎么可以做这种事情。” 好吧,就知道你个二货不知道安插人手的重要性,白费了我这么煞费苦心的将你送到宫里来。还好有长公主,刘苏叹一口气:“那么你是怎么跟长公主联系的?” “我一个伺候茶水的小厮是她的人,有什么事情他会告诉我的。”虚夜一如既往的犯二。 刘苏道:“暂时先不用动,我刚来这里,太多人盯着我了。我们必须要谨慎,过一段时间后,长公主自然会来见我。” 皇帝似乎是很喜欢这个新来的陪他说话的小友,第二天还拉着她去看炼丹。刘苏看到许多奇怪的器具,还有炼丹而提炼出来的水银,顿时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古人其实是很强大的啊,这些奇怪的东西现代早就失传了,如果一直这么研究下去,什么玻璃啊炸药啊绝对会被提前制造出来的! 两个道士见皇帝来巡查,献宝一般的捧出一个托盘,里面是黑漆漆的两粒药丸,滴溜溜的转。 “皇上,这是我们昨日新出炉的丹药,还请圣上御览。” 皇帝怎么都不可能随便吃药的,转头问道:“小友,可否为我试药?” 原来如此。刘苏心里暗笑,手上却快速的捡起一粒药丸,二话不说的就吞进了肚子里。皇帝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往里走,而刘苏也跟在他的身后,和皇帝的距离倒是稍微近了些。虚夜对她使了个眼色,表示她做得好。刘苏微微弯了弯嘴角。皇帝就是用这种方法来测试人心的吗?真是胡闹,难怪他的儿子们要抢皇位,不然这个国家迟早要亡。 这粒药的作用还是很大的,皇帝还在京城里给刘苏赐了一座宅子,这简直就是天大的恩赐。身为大殷朝第一个女官,刘苏是怎么张扬怎么来,不但穿着大红骑装招摇过市,还被长公主请到了女学里,做一个挂名的先生。 齐光坐在精致的书房里,笑道:“刘统领,我来给你把把脉。” “滚!”刘苏扔了一个抱枕过去,“见了统领大人都不行礼,齐大夫,你的规矩哪里去了?” 齐光笑着将她抓了过来,环在自己怀中:“你现在可厉害了,成了统领大人,知不知道外面的人都快翻了天?” “真的真的?”刘苏眼睛发亮,“我很出名吗?” “对,要不我带你出去听一听?” 统领府的下人很少,刘苏倒是将偷偷入城的靠山镇的人全部安排了进去,因此他们从后门偷偷溜出来,根本就没有人注意。 齐光将她带到一座茶楼,里面说书的正在说着“大殷第一位女统领”的英雄事迹。 “这位刘统领,据说身高八尺,腰圆体阔,能徒手杀虎,一枪便可刺死一只狼!”说书的唾沫横飞,刘苏低头看看自己的小身板,比划了一下,有些茫然:“师兄,我这个就叫做身高八尺,腰圆体阔?” 齐光笑道:“接着听,还有呢。” 果然,接下来的情节更加惊悚。这位刘统领三岁便开始拳打南山幼儿园,脚踢北海敬老院;五岁便开始做了孩子王,上山打猎能打到兔子狐狸;十岁便可以杀豺狼虎豹;十五岁那年父母双亡;十六岁那年占山为王…… 以及,刘统领是如何如何的彪悍,如何如何的打抱不平,将周围村子里的女人统统集合起来弄了个娘子军。之后还把那些不愿意嫁人的男人也给弄了过来,正好和自己的娘子军一一匹配,在男男社会里弄了个和谐山寨。 接着,说书人话锋一转,说起了皇帝派人运送官铁,在距离刘统领的地盘不远处,被一帮贼人看上了。那帮山贼训练有素武功高强,护送的军队不是他们的对手,正在节节败退之际,刘统领带着娘子军从天而降,将那帮山贼赶跑,又把官铁运回山寨看管着。皇上圣明,知道这件事后,便派六皇子殿下前去山寨。刘统领大义凛然,亲自将官铁送回,皇上对有功之人一向大方,这便封她为官云云。 好精彩啊。刘苏这才发现,人民群众的八卦力量是无穷的。不过,在说书人讲话的过程中,还参杂着几句“我有看见过刘统领,长得那叫一个漂亮,哪个男人娶了她真是有福气了。”“怎么还会有男人敢娶她啊,这可是大殷朝第一个女官。”“听说这次刘统领和六皇子一同回京,你们也知道,六皇子专好美色的,这个郎情妾意……”“没错没错,她这个身份,也只有六皇子敢娶了。” 真是,全民八卦啊。 不过,刘苏敏锐的发现,在说书人说到她建立了一个和谐山寨的时候,有好些个男人眼里都是闪着光的。那就是说明,这个世界还是有为数不少的直男的嘛,嗯,这可是一条大好消息啊。 好忙啊,刘苏往嘴里塞了一口桂花糕。她现在有好多事情要做:第一讨好皇帝;第二联系长公主;第三教好女学;第四好好活着。 只要她活着,女人能做官这个事实就硬生生的竖在那里,天底下有上进心的女人自然会以她为榜样。所以,这些事情的重中之重还是要讨好皇帝吗?对了,还要与以皇后和太子为首的恶势力做斗争。 好吧,刘苏握拳:不就是炼丹药吃丹药嘛,反正她的身体早就百毒不侵了,这些问题根本不是问题。实在不行,她还有师兄呢。一手师兄一手虚夜,嗯,她赢定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睡不着,看了本很久网上推荐的所谓女主强悍的小说来提神,结果把我的三观给毁得不要不要的: 男主邪魅狂狷跩,是个神马神马商业奇才,毁了女主家的集团,女主的父母自杀,女主被抓了过去,被男主虐过来虐过去,还在女主原未婚夫面前强过来强过去。 女主快要崩溃了,男主的爸爸却开始打压自己儿子的事业。这是为什么捏?因为男主小时候有一个青梅竹马,两个人森森的相爱,结果小青梅被爸爸给强了,娶了做后妈。所以男主就中二了,开始反叛社会报复全人类了。男主的爸爸觉得自己的儿子是匹狼,不早点处理掉就会反过来对付他,所以下手了。(靠,独生子啊,你有没有搞错!) 然后女主就明白了这段悲催的过往,圣母病发作,森森的爱上了男主,给男主出谋划策,让男主一次又一次的打败恶毒爸爸的阴谋。男主终于将自己的爸爸击败,解救了小青梅,向小青梅诉说自己的爱意,可是小青梅早就在被爸爸强来强去的过程中爱上了爸爸,便自杀跟随恶毒爸爸而去。 最后,心灵受伤的男主在女主的怀中明白了,原来自己最爱的还是女主啊,于是两个人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了。 靠,逻辑在哪里,三观在哪里?这种文还要打着女强的招牌来骗人,还我的睡眠! 第62章 皇宫什么的,最讨厌了 皇帝得了这么个漂亮又聪明还有灵根的新玩具,一时新鲜,便经常招她进宫,带在身边显摆。本来按照刘苏的品级,是没有资格上朝的,结果皇帝还特别下旨让她有听政的资格,第一次上朝,刘苏忽然有些紧张。 “师兄,你看我这个样子是不是很精神很帅气?” 齐光摇头:“不好,太过鲜艳了。” 刘苏有些不乐意:“哪里鲜艳了,我穿这样的颜色不好看吗?” 就是太好看了才不对劲的。齐光又不好意思这么直接说,只是笑。 “又跟我装憨。”刘苏拧一把他的脸,“我要上朝去了哦,回来要吃点心,我不要吃枣泥糕。” “不行,红枣对你身体好,必须要吃。”齐光回答得很是严肃。刘苏脸一红,扭头跑了出去。 可能是她最近比较忙碌的原因,月事有些不正常。她家师兄大人如临大敌,不断发明药膳出来给她调理。她最不喜欢吃红枣了,师兄便变着法子的做吃的,煮粥啊拧汁啊做糕点什么的,还盯着她一定要她吃掉,这让她情何以堪。 师兄,你是悬壶济世的神医,怎么把心思放在我的月事上了!刘苏再怎么厚脸皮都会有些害臊,偏偏齐光丝毫不觉得尴尬,关心得光明正大。 还好小春兰不在,要不然不知道会折腾成什么样子。刘苏觉得,自己把小春兰留在莫城真是做了一件极其正确的事。 上朝对刘苏来说是件极其新鲜的事情,之前她也是在电视上看到过,似乎还要三跪九叩,这让她有些不情愿。 过程是令人猜疑的,结果是让人惊喜的。原来这里上朝是不需要跪拜的啊,刘苏觉得很开心,就连所有人都不停的打量她都没有让她放在心上。 皇帝本来就不爱处理政事,上朝后也就听了两三个大臣的奏折,便有些不耐烦了,示意剩下的事情分别交给几个儿子,他还是很忙的,要隆重介绍某个有灵根的小友。 刘苏大大方方的走出来,皇帝跟得了新玩具的小朋友一般得意洋洋:“刘爱卿颇有灵根,对道术也有研究,虚夜仙师也对她大肆夸奖。能得到朕和虚夜仙师的看重,刘爱卿不愧为我大殷朝女子的典范。” 黄桑你够了啊喂!你要不要这么不正常!别闹了好不好?一群大臣们纷纷以忧伤的眼光看着他们的老大,再看看面带微笑的刘苏,违心的说了一堆类似“臣等也这么认为”“臣附议”之类的话,一个个心里犹如一万头神兽奔腾而过。 之前黄桑boss还把虚夜弄到朝堂上啊,炫耀自己得到了这么一个脱俗出尘的仙师啊。那个虚夜也不知道客气,在朝堂上还一副装十三的样子,弄得大臣们很想现场将这个仙师给揍一顿。不过,和虚夜相比,这个刘统领顺眼多了。她态度谦和,长相讨喜,不管谁看都会笑嘻嘻的,也不会像虚夜那般拿鼻孔看人。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是个女人啊! 大臣们悲伤的看向御座一旁的侧门,珠帘晃动,里面是另外一个彪悍的女人,长风长公主殿下。五十多岁的老女人很恐怖的有没有?大权在握的老女人恐怖程度更上一层楼有没有?他们都很清楚,长公主非常想正大光明的上朝,可由于她是个女人,众人的反对声音非常高,她也只好躲在一旁听政。现在好了,皇上亲自把另外一个女人弄到朝堂上作秀,长公主如果不抓住这个机会,那她就不是大殷朝的二把手! 完了完了,会有女主乱政的。几个言官已经准备回家写折子了,而太子站在第一排,看向刘苏的眼里就一直在射小飞刀。 根据皇后所说,刘统领住在宫里的时候,就已经给她下了包括绝育药在内的不少药了,偏偏她面色红润精神奕奕,太子完全搞不清楚她有没有中招。嗯,母后的手段他很清楚,这个刘统领定然得不到好。区区一个女子而已,最终还是要嫁人的,到时候生不出孩子,看她怎么办!太子殿下想到这一点,神情不由得有些舒缓。 刘苏哪里注意得到这些,倒是任休德不动声色的将太子的表情都收到了眼内,想着一会儿下朝了便亲自去一趟统领府,要让刘姑娘注意一些了。刘姑娘虽然聪明,可毕竟不是宫里长大的,不会那么多弯弯绕,太子要对付她有一万种办法,看来要靠自己的提点了。啊呀呀,真是甜蜜的负担啊,任休德想象了一下这个光彩照人任性妄为的刘姑娘对自己百依百顺的样子,顿时圆满了。 皇帝退朝后,自然而然的将自己的新玩具给带走,留下一干大臣们个个挽袖子打算回去写折子:皇上你这样只喜欢道士是不对的!只喜欢美人也是不对的!刘统领毕竟曾经是叛军首领,您怎么可以不顾自己的安危,老是把她带在自己的身边呢? 皇帝笑眯眯的带着刘苏去到炼丹房,神秘兮兮的告诉她昨天虚夜仙师炼出了些好漂亮的玩意儿,然后两个小道童举了一个托盘出来,掀开盖在上面的绸缎,里面躺着一个方形的块块,呈现纯正的深紫色,透光看,还隐隐发出金属的光泽。 “如何?仙师神力惊人,这等夺天地精华的宝物都能练就,神丹指日可待啊!”皇上很开心,脸上笑开了花。 刘苏凑近嗅了嗅,又轻轻的刮了一点粉末下来,用手捏了捏,发现皮肤有些变色,不由得对这帮道士们肃然起敬。 疑似高锰酸钾这种东西都能被他们做为副产品炼出来,赶明儿再炼出个硫酸铜便完满了!刘苏看向道士们的眼神都带了几分尊重,皇帝看出来了,哈哈大笑,觉得这个人真是上道,便一拍大腿,决定到后宫去转一圈,顺便再炫一把。 皇帝年纪大了,这些年又迷上了道士,许久不进后宫,宫里也许久没有新人了,一个个的嫔妃也都上了年纪,特别是皇后,也四十多了。 不过,男人四十一枝花,而且又是在皇家,保养得一定好。例如长风长公主,看上去也就三十多岁的模样,皇帝本身也是个帅大叔。刘苏抱着去观赏帅大叔的心态哈皮的跟在皇帝身后,进行后宫巡回展,第一站就是皇后的宫殿,而那些妃嫔们听到信,也都到了那里集合。 皇后真的是个帅大叔!妃子们集体都是帅大叔!刘苏看着一屋子帅哥,觉得赏心悦目,非常之治愈。而那些帅大叔们看着这个鲜嫩水灵的小美女,再看看皇帝对她毫不掩饰的欣赏,整个宫殿蔓延着一股淡淡的酸味。 皇后非常的友好,先是问一些外面的事情,又问她在京城里住得是否习惯,然后又很大方的给了许多赏赐。有皇后带头,其余的人也都跟风,刘苏倒是发了一笔小财,很开心的清点:有红花里泡过的玉佩,有熏过麝香的小球,有装有迷药的空心金手镯……嗯,帅大叔们真是阔气,就连处理赏赐的药物都是上等的。 皇帝的心情却没有这么好。皇后话里话外不离靠山镇,这分明是提醒他这个女人曾经是山贼。再看看刘苏一副完全没有听懂的样子,皇帝毫不犹豫的就偏心了——他家刘统领还只是个孩子,哪里能明白这些弯弯绕。他姐姐可是都说清楚了,是因为当地官员不好,刘统领才会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反抗的,更何况这个说法还得到了虚夜仙师眼观天象的肯定。最重要的,是刘苏还是有灵根的。 一个看了几十年的男人和一个新鲜美貌有灵根的小姑娘放在一起,皇帝的人渣本性开始发作,脸色一沉,袖子一甩:“刘爱卿,我们去西宫。” 咦咦?她和帅大叔们交流得满开心的啊!刘苏歪歪脑袋,满眼疑惑。这副模样完全取悦了渣皇帝,对她笑一笑,大踏步的往外走。而皇后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几乎捏碎了扶手。 这个世界很诡异,这个世界的皇宫也同样很诡异,分为东宫和西宫两大块。东宫住的是高位份的男人,西宫住的是低位份以及生孩子的女人。 西宫的领头人是位份最高的夏昭仪,在她的宫殿里,刘苏又有幸欣赏到了一群美阿姨,可耻的咽了咽口水。她在欣赏美色的同时,一群美阿姨也在欣赏她。这位新上任的女统领已经成为西宫的一段佳话。做为生孩子的工具,且孩子生出来以后自己只能抚养一小段时间,西宫的女人们早就对争风吃醋失去了兴趣,异常的团结一致。日日困在深宫里,她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得到应有的地位,能看一眼自己的孩子,而女统领的出现让她们都精神一振——女人都能做官了,那么,她们的梦想也是有可能实现的吧? “刘统领年轻有为,皇上真是慧眼识珠啊!” 目的不一样,说出的话也不一样。夏昭仪一开口,所有的女人都表示赞同,一时间都是夸奖的声音,当然,更多的是夸奖皇帝有眼光。 对嘛,这才是炫耀应该得到的情况嘛!皇帝抚着胡子,半眯着眼睛,得意洋洋的连连点头。在理解他的心意方面,男人就是不如女人,看来,他要准备给西宫来一次集体大升迁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明明每天都有更新的啊,为毛十九号那天的小红花我没有拿到捏?呜呜,我的强迫症啊,我要破罐子破摔了啊! 第63章 死缠烂打什么的,最讨厌了 由于皇帝对刘苏同学的新鲜劲很大,一直到几天后,她才有空去一趟女学,见到了久违的长公主。 女王陛下越来越有风范了,刘苏看着高高在上的长公主,狗腿的上前:“长公主姐姐,又见面了。” “小嘴还是这么甜。”长公主仪态万方的坐直了,捏一把她的小脸,“你叫我姐姐,岂不是我家恒儿要喊你姨?” 这样很好啊!刘苏连连点头:“我比他长了一辈呢,以后见着他我便要他喊我阿姨!” 长公主笑了笑,却不搭话。自己的儿子自己明白,儿子一向是喜欢病逝的九皇子的,也找了一屋子和九皇子面目相似的男人。她就这么一个儿子,当然希望他早点找个女人传宗接代,可儿子就是不听,还跑去了北都这么远的地方。而好不容易等他回了京城,第一件事就是求她去救一个姑娘。 当时长公主是相当开心的。儿子终于开窍了,知道女人的好处了,她刚打算拍着胸脯将这件事给包下来,不想却来了个虚夜,轻轻松松的就将这个女人救出来了。 长公主的好奇心更加高涨。在江湖上有朋友,自己还有手段,在六皇子府能平安度日的女人太厉害了,她觉得儿子的眼光还是不错。 可是,等到真的看到人以后,长公主开始忧虑了。刘苏很漂亮,很嚣张,很有理想,是个好伙伴,好帮手,却绝对不是一个好儿媳妇儿。还好,这个姑娘对自己的儿子也没有什么男女之情。做为一个母亲,长公主应该立刻将这个勾引儿子的女人远远的打发走,可做为一个心怀天下的女人,长公主决定,与之合谋。 这个决定是明智的,两人的合作一直很愉快,而到现在,更是取得了一个阶段性的胜利。不过,还是有一些问题要处理的。 “按照大殷朝的习俗,过几日便是一年一度的比武。你最近风头太盛,我怀疑会有人出来挑衅于你。”长公主有些忧虑的看着她,“你明明不会武,还要你冒充头领过来京城,真是难为你了。” 刘苏一愣。她完全没有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她不单单是不会武功,她连马都骑不太好的,难不成比武的时候让她骑阿毛? 长公主道:“或者,我给你安排两个侍卫,到时候你就让他们上场便是。” 刘苏想了想,还是摇摇头:“您不知道,皇后一系对我是多么的痛恨。我有收到她的许多赏赐,样样都是动了手脚的。还好这次来的是我,如果是苗七娘,真的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比武场上拳脚无情,他们定会想个什么办法来要我的命,挡是挡不住的。不过您放心,我自有办法对付他们。” 长公主点点头:“既然这样我也不多说了。不要忘记了,你还担着女学的先生一职,要不要去转一转?” 长公主就是这点很好,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只要自己说有把握的事情,长公主绝对不会刨根问底,一旦自己有什么要求,她也会努力的帮忙。这样的女人才有一国之君的风范嘛,比那些心眼比针尖还小的臭男人强多了。嗯,师兄除外。 刘苏对女学一直是很感兴趣的,毕竟这个女学的成立跟她还有些关系。前世她也看过一些小说,凡是女人多的地方八卦和是非都很多,所以她在想,女学是不是会有许多穿着精美的小姐,三个一群五个一党,你讽刺我一句我讽刺你一句呢? 事实证明,她错了。 女统领来女学视察了,所有的学生都陷入了兴奋之中,腰背都直起几分。刘苏看到的,便是身穿统一制服,头梳统一发髻的少女们,朗朗读书的情景。 长公主你强的,居然还让她们穿校服!刘苏不由得向身边的长公主投去钦佩的眼光。长公主又带着她去了练武场,有一群依旧校服的少女们兴致勃勃的练习拉弓射箭。之后还有学习书画的教室,学习声乐的教室,也有学习女工的教室。刘苏的眼睛越睁越大:“长公主,这也太厉害了,这么一轮学下来,是个女人都强大了。” 长公主骄傲的一笑:“你要不要看看她们的教材?” 不是女训女诫,不是四书五经,入门教材居然是史书!长公主又把她们的功课拿了过来,刘苏翻看了一下,顿时对面前的女人五体投地:如果不是知道她确实是土生土长的,刘苏真的以为她也是穿越来的了。 女学的功课并不是如同一般的教育贵族女孩那样写点大字,绣个手帕之类,而是要让她们写策论。对于史书上的某个事件,要写出前因后果,还要结合时政写出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大部分女子的功课平平,但还有几篇是写得极好的,让人眼前一亮。 长公主道:“我就是想从她们之中提拔出治国之才。当日和你谈过后,我也想了许多。这个世道对女人太过苛刻,凭什么他们男人就能在朝堂上夸夸其谈,而女人就只能沦落为生孩子的工具?如今和我一样大的女人们都被压制得习惯了,只有年轻的一代骨子里的血性还没有被磨灭。那些姑娘中间,定然能够找到合适的人选,将来可以在朝堂上助我一臂之力。” 太厉害了!刘苏几乎要给她呐喊助威了:“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吗?我可以讲课的。” 长公主看看她:“嗯,你可以教她们如何分辨药材。” 刘苏稍微有些为难:“这个,或许我师兄教会比较合适。我对毒药比对救人的更熟悉一些。” 长公主冷笑:“别傻了。这里都是些年轻小姑娘,你师兄一个挺俊的男人过来,就不怕小姑娘们动了芳心?你别说你很有信心这种话,我培养一帮小姑娘不容易,可不能让她们再为一个男人争风吃醋了去。” 呃,还是长公主考虑得周到。刘苏不得不承认,有些时候她还是太嫩了些。要知道陷入爱河的小女孩没有头脑清醒的,万一做出个同门自相残杀的事情出来,可就亏大了。更何况,现在师兄也很忙。好不容易小春兰不在,不需要他争风吃醋了,又冒出一个死缠烂打的慕容公子来,刘苏表示,她也应该适当的吃一下醋了。 齐光现在是一家医馆的坐堂大夫。这家医馆是凌恒暗地里置办的,本来是用来传递一些消息,囤积一些药材,生意一直维持在不好不坏的地步,可齐光一来,生意便立刻红火起来。 大殷朝的人还是好男色的居多,特别是京城人民。风度翩翩温柔俊雅的年轻大夫当然比那些胡子一大把的老头子更有可看性。好吧,疑难杂症什么的年轻大夫可能不如老大夫,那么风寒头痛之类的小病找齐大夫就没有问题了吧? 所以,齐光发现自己空前的受欢迎起来。他一贯温和,脾气又好,医术还高明,收费也公道,也就一个月的光景,那一带已经无人不知道齐大夫的大名了。齐光越来越忙,直接影响的就是刘苏,她已经好几天没有吃到师兄做的饭了! 这天也不例外,天快要黑了,齐光还没有回家,刘苏便决定亲自去找一找他,然后,便在医馆里发现了一大堆劲装打扮腰挂佩剑的江湖人士,医馆的掌柜和几个小厮都吓得战战兢兢的缩在角落里。 一定是慕容风平又在弄什么幺蛾子。刘苏很无所谓的从他们中间穿过,直接去到里屋,就见在一群丫鬟小厮的簇拥下,两个男人大大咧咧的坐在上座,慕容风平站在那里,而自家师兄也站在一旁,一脸的莫名其妙。 这种平白无故跑到别人家里来充老大的行为太过分了吧!刘苏火了,高声叫一句:“师兄!”,然后飞扑到齐光怀里。 齐光下意识的将她搂住,问道:“你怎么来了,可有吃饭?” “没有。”刘苏摇摇头,“饿坏了。” 宝贝师弟饿坏了,天大的事情也要放在一旁。齐光当即表示:“你稍微等一下,这里也有小厨房的,我去给你做点吃的。” 刘苏拉着他的衣袖摇了摇:“不要,我要吃好吃的。我们去酒楼可好?” 师弟在对他撒娇耶!齐光整颗心都浸在蜜里一般,甜丝丝的,说出的话也甜腻得吓人:“好,我们现在就去,都听你的。” 两人手拉手,旁若无人的转身出门,身后的一帮人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直到他们走到门口,慕容风平才第一个反应过来,高声唤道:“齐神医,刘姑娘,请留步!” 刘苏瞪了他一眼,道:“我都忘记说了。这间医馆也不是我师兄的,他只是在这里做工。你们想要走的话记得跟掌柜的说一声。”说完,又拉着齐光往外。 几个人训练有素的排成一排,把他们拦住。齐光挡在刘苏身前,表情很是不虞:“几位,莫非是想要强行将我二人留下不成?” 原本做在中间的那个中年男人站起身来,温言道:“齐神医多虑了。您是犬子的救命恩人,老夫怎敢对齐神医不敬?” 齐光冲他一拱手:“医者父母心,救命之类的话不用再提起。我只是尽了本分而已,慕容先生多虑了。” 另一个中年男子也站了起来:“齐神医深明大义,圣手慈心之名传遍天下。犬子对您的风采也大为折服。我二人唐突来此,也是为了犬子的缘故。敢问,齐神医可有婚配?” 咦?慕容风平有两个粑粑吗?刘苏眨巴眨巴眼,发现这两个男的,一个高大威猛,一个颇有些娇柔之态,顿悟了:慕容粑粑和他家小受! 齐光冷笑一声:“在下的婚配不需要慕容家来操心。” 慕容粑粑还想再说些什么,刘苏忽然警醒:有没有搞错,这是在打她家师兄的主意,绝对不允许! 她当即跳出来宣布主权:“两位慕容先生,师兄自六岁起便已经和我定亲了,你们来晚了。” 第64章 身世什么的,最讨厌了 齐公子看上去二十多岁,这个小姑娘看上去也就十七八岁,齐公子的六岁定亲,难不成就是传说中的父母之命吗? 这就有些难弄了。两个慕容粑粑对视一眼,小受同志小心翼翼的提问:“两位可是指腹为婚?” 刘苏挽住自家师兄的胳膊,露出一种“你们怎么这么笨这都看不明白”的架势,耐心的解释道:“师兄六岁那年,师父把我捡了回去。所以,他六岁起就注定跟我在一起了,懂不懂?” 惊世骇俗也不是这么玩的吧。慕容山庄做为江湖世家,对规矩什么的看得也很重,虽然不至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么恐怖,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肯定的。慕容风平做为下一代庄主,理应有个很好的亲事,慕容家早就在那些名门正派中筛了好几遍了。这次慕容风平特地写信回来,说看上了毒手神医的弟子。慕容爸爸一开始并不同意,可是又想了想,圣手慈心齐神医的名头越来越响亮,能够嫁入他们慕容山庄,也是一件好事。这才带着众人过来下聘,没有料到看到这一幕。 “山野村夫,果然是山野村夫!”慕容爸爸气得胡子都翘起来了。刘苏紧紧的挽着齐光的胳膊,一脸的警觉,好像是过冬的小松鼠护着自己的吃食一般。齐光心里暖暖的,觉得师弟这可能是吃醋了吧?若是以后她能经常吃醋该多好。可转念一想,小春兰和师弟在一起的时候,自己就老是吃醋的,这个滋味并不好受,要是让师弟也不好受,那他就太混蛋了。 齐光觉得,师弟是必须要捧在手心里疼的,所以,为了让师弟不吃醋,他必须要站出来表明立场。 “慕容庄主,师弟与我两小无猜,早就在六岁那年我便决心护她一辈子。所以,我们的事情,还请慕容庄主不必插手。至于我救了慕容公子,那也是医者父母心,慕容公子完全没有必要以身相许的,给一点银两就可以了。” 刘苏在一旁添乱:“一点银两怎么够?师兄你对这个慕容这么照顾,当时他中毒颇为凶险,你是几天几夜都没有合眼呢。怎么样也要几千两银子才对得起你这么辛苦,也对得起慕容公子的身份!” “噗,”一旁的慕容小受笑出了声,上前对慕容爸爸劝道,“这两个还是孩子呢。既然他们两情相悦,我们又何苦拆散他们呢?” 慕容风平见父亲大人有同意的倾向,连忙跳了出来,指着刘苏道:“她是个女的,怎么可以嫁给齐神医做正室?我又不是不同意她给齐神医生小娃娃!” “啪!” 一记响亮的耳光将慕容风平的话给打在了嘴巴里,齐光冷冷的看着他:“慕容公子,我一向对你尊敬有加,可是你却出言侮辱师弟。我早就得知师弟是女人,那又如何,我偏要光明正大的娶她,若是我不能娶,她娶我也是一样的。毕竟她是大殷朝唯一的女统领,若是她想,娶多少男人都可以!” 慕容风平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动心,却遇见了这么个死心眼的人。他好歹也是山庄的骄傲,从来没有受过一丝丝的挫折,一时间气疯了,拔出佩剑,红着眼,对着刘苏就冲了过去。 齐光暗叫不好,可他又不会功夫,哪里有慕容风平的动作快。刘苏见某人开始不知死活,刚准备用些药粉让他老实老实,却见眼前一花,慕容小受挡在了她的面前,一剑将便宜儿子挡住,厉声喝道:“风平,你想要干什么?” 慕容风平愣了一下,怒火退了下去,原本的智商又占据了大脑,他也算是个能屈能伸的,当即将佩剑扔下,对着刘苏深深一礼:“在下一时被妒火烧坏了头脑,还请刘统领恕罪。” 刘苏哼了一声,没有理他,齐光则是黑了脸:“慕容公子,我只希望明天你已经离开了京城。” 被这么一闹,刘苏拉着齐光走远,慕容爸爸看着不省心的儿子,气得手发抖:“你这个孽畜。刘姑娘是皇上亲封的统领,你以为你可以想打就打,想杀就杀?” 慕容风平低头认错,慕容小受上前,低声道:“相公,这个刘姑娘你不觉得眼熟吗?她说的齐神医六岁时什么什么,岂不是十一二年前?” 慕容爸爸笑一笑:“你只要看到年纪差不多的女孩子都会这么想。” “不是的。皇上新封的女统领,名字叫刘苏。”慕容小受据理力争。 慕容爸爸有些宠溺的看了看他:“好吧,既然你放心不下,那就派人去查一查。不过,风平,明日一早,你就离开京城。” “为什么?”慕容风平一脸愤恨。 慕容爸爸拍了拍他的肩膀:“齐神医明显对你无心,刚才他又说了让你离开的话。我们慕容山庄犯不上得罪这样一个人。” 慕容公子黯然神伤什么的,刘苏完全不关心,她现在忙得很。白天要去宫里转悠,讨皇帝的欢心,还要去女学上课,教育祖国下一代,回家以后还要应付自家春心大发的师兄。 齐光终于从师弟口中听到了他们已经定亲的话,喜得不知自禁,总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好,还要对师弟更好些才行。于是,刘苏多了个全方位小厮,就连晚上睡觉的时候,齐光都将自己的铺盖搬到了她的房间,理由很是冠冕堂皇:“师弟从小就怕黑,我要保护你。” 摔!刘苏扑上去对着他就是一阵拳打脚踢——师兄哪里都好,就是怕黑,还怕打雷,小时候她没有少陪他!齐光却抓住她的手,柔声道:“小点劲,我皮粗肉厚的不要紧,别把你的手给弄痛了。” 有这么一个师兄在旁边,刘苏感觉好无力,而另一件无力的事情,便是比武大会结束了,女学的姑娘们有许多要求她来兼任武术老师,那一双双亮晶晶的饱含崇拜的眼睛,弄得刘苏觉得自己要是不答应她们的要求,就太残忍太冷酷太无理取闹了…… 比武大会上,当然有人要求要见识见识刘苏的本事。她便趁机提出规则由她定,便在手里藏着化石粉,找了一块光可鉴人的汉白玉石,摩挲了半天后,用手指在上面刻了“天佑大殷”几个大字,一下子震住了全场,再也没有人敢上前挑衅。一时间,女统领武艺超群的传言再度风靡了京城。 “刘姑娘,你已经来京城有一段时间了,打算什么时候回去?”长公主特意找了她,“造势也差不多了,再接下来,你我二人都在京城反而浪费。” “长公主,我倒是觉得下一步该去掌控北方。”刘苏还是对北方更加重视一些,“南方人毕竟没有北方的热血彪悍,而且,北方是重灾区,那里的女人日子过得更加艰辛。” 长公主微微叩了叩桌面:“我也在担心这些。恒儿离家已久,北都恐怕有些人心浮动。你可能安排人将他护送过去?” 刘苏思索片刻:“我试一试吧。师兄现在名头很大,只要和他在一起,连护卫都不需要,自然有人帮忙解决身边的问题。” “不行,太危险了。”事关唯一儿子的安危,长公主还是谨慎了起来,“不提这些。过几天你便向皇上辞行吧,有我在他不会不准。别忘记了莫城的天下第一美,那里可是男风横行,你要做些手脚可是比那些山村之类的地方难多了。” 刘苏点头,她来之前虽然也对苗七娘和虚月做了些布置,可还是不放心。不过,莫城有莫初阳在,而且民风开放,消息灵通,她的消息估计早就传了过去,莫初阳定会做出合适的举动。而莫初阳和她的关系,她并没有告诉长公主,好似凌恒也没有说。 两人又谈了几句后,正事完结,开始八卦。长公主舒服的往后一靠:“六皇子可是三天两头的派人过来打听你的消息啊,怎么,要不要去见一见?” “切,他又不是不知道我有师兄了。” 长公主笑道:“他的脾气我很清楚。若是他看中的人,不管如何都要弄到手的,更何况,他一向自视甚高,你的师兄他并不放在眼里。” 刘苏撇撇嘴:“要不,我回去就跟师兄成亲,他也不至于为难我一个有夫之妇吧?” 长公主哈哈大笑:“你啊,有时候很聪明,对这种事情却是没有脑子。你以为成亲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吗?就算乡间人家,也不会这么随便的。” 刘苏完全不在意:“师兄不会挑剔的,只要我说成亲,他立刻就会把喜堂布置出来!” 长公主心里酸酸的:刘姑娘野心勃勃,有个这么掏心掏肺对她好的男人真是福气,而当年,自己就少了这么几分福气…… 从小到大,刘苏便认为师兄是万能的,而此时的万能的齐光却有些迟疑:“师弟捡回来的时候,襁褓里确实有一张写着生辰八字的红纸,还有流苏两个字,因此,师父才给她取了这个名字。” 他对面的慕容小受顿时从椅子上弹了起来:“你说的,都是真的?她背上是不是有一颗褐色的痣?” 齐光的脸唰的红了:他曾经无意中见到师弟洗澡这件事,他会说吗?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吐得一塌糊涂啊,吃啥吐啥,毫无胃口,这孩子是有多闹腾啊! 第65章 复姓什么的,最讨厌了 慕容流苏…… 这种集圣母狗血白莲花玛丽苏于一体的名字到底是闹哪样啊?!刘苏嘴角抽搐着,看着面前一边抹眼泪一边诉说想念之情的慕容小受,怎么都没有那种传说中亲人相见的感动。 据说,刘苏是慕容爸爸的一个宠妾所生,按照规矩,孩子出生以后就要放到正室那里去抚养的,而慕容家自从出了慕容风平以后,很久都没有新生命的诞生,刘苏还是很得慕容小受的喜爱的。可那个宠妾却怀恨在心,在刘苏的满月宴上趁乱讲她偷走,然后扔在野地里。用她的话来说,她的孩子自己不能抚养,那么谁都别想抢走,她情愿要这个孩子死。 这是个多么狗血的爱恨交织的故事啊。刘苏抚额:“那个,我姓刘,名苏,师父是何满子,师兄是齐光,没有其他亲人,就这样。” “苦命的孩儿,难道你就准备不认爹娘了吗?”慕容小受抹着眼泪,可怜兮兮。 大叔,你已经不年轻了,就不要学那些惺惺作态了好不好?刘苏暗暗吐槽。这种动作如果是小春兰来做,她说不定会心软,可换了这个大叔,呃,她还是喜欢成熟稳重型的…… 齐光一开始还很为师弟找到了家人而开心,现在看她那副样子,也明白了几分,上前道:“慕容,呃,慕容夫人,此事事关重大,还请让师弟思考一下。” 终于知道为什么师弟一定要让女人翻身做主了,冲着一个男人喊夫人,这种感觉真是伤不起啊! 慕容小受抽抽嗒嗒的走了,刘苏迅速开始收拾行李:“师兄,明天我就进宫跟皇帝辞行,我们回莫城。” 皇帝对刘苏的新鲜劲还没有过去,并不同意让她走。可长公主的话也很有道理,这个女统领已经在京城炫耀过了,必须要到民间再去炫一把,才能体现他的英明神武。说不定,会有更多有灵根的人,见刘苏得宠,也会出现呢! 好吧,皇帝终于下了决心放她走,又赏赐了不少他认为的好东西:白玉道冠,道袍,丹药,甚至还有一座青铜炼丹炉。 如果在现代,这个炼丹炉就是无价之宝。刘苏有些痴迷的抚摸着炼丹炉上精致的花纹,想起了现代博物馆里的那些青铜器,自己终于也拥有了这么一样东西,没有白来一趟。 她这种举动在齐光眼里便是反常。师弟不喜欢那些胭脂钗环,漂亮衣服,偏偏喜欢上一座炼丹炉,莫非师弟被虚夜带坏了,想要去修道吗?他狠狠的打了个冷战,决定将师弟这个诡异的爱好扼杀在摇篮里:“那个,小苏,你真的不想认慕容家吗?” 最近慕容小受几乎天天送东西过来,吃的用的穿的,各种各样琳琅满目,慕容爸爸还特地来过两次,劝她认祖归宗,回归慕容山庄,并很有爸爸爱的承诺,如果她肯回去,他便立刻吩咐人大办特办她和齐光的婚礼。 刘苏垂下眼帘:“师兄,你说,为什么他们会对我这么执着?” 齐光一愣:“难道不应该吗?”在他眼中,师弟这么好,怎么可能会有人不喜欢她。再说,慕容爸爸是她的亲生父亲,对她好是理所当然的。 刘苏冷笑:“师兄,当初我被扔掉后两天才被师父捡到。师父不是说了嘛,那时候我哭声太过微弱,都快断气了。我是运气好,生在冬天,丢我的那个女人还算有点慈母之心,把我喂饱了,身上裹得还算厚实,才没有被飞禽走兽吃掉,也没有被冻死。慕容山庄有无数手下,如果他们想找,怎么可能找不到。现在跟我说这些父女情深的话,有意思吗?” “你是说,他们故意把你抛下的?”由于职业的特殊性,齐光一直是受人讨好的那个角色,对人世间的阴暗面认知并不深刻。 刘苏耐心的给他解释:“并不是故意抛下,而是没有打算去找。我不过是个女孩子而已,找来有什么用,慕容风平成亲的时候送去给人家生小孩吗?不过我倒是很开心他们没有找我呢,不然我怎么会遇到老头子和你?” “那,你有没有很伤心?”齐光小心翼翼的发问,对慕容家的不满瞬间飙至顶点——居然敢让他完美的师弟伤心,早知道他便将慕容风平给弄瘫痪了! 刘苏搂住他的脖子,笑得贼兮兮的:“我怎么会伤心嘛。我有老头子,还有师兄,不知道过得有多好呢。倒是慕容家,他们的女儿是皇帝亲封的统领,是长公主的座上宾,还是毒手神医的徒弟,偏偏不认他们,他们的肠子估计都悔青了!” 齐光这才舒了一口气,不过,师弟不生气是因为师弟脾气好且太过善良,这不代表慕容家就是什么好东西了! 于是,第二天慕容小受上门寻找女儿散发爱心的时候,只是喝了一杯茶,回去以后便全身大面积起小疙瘩,这还不算,慕容爸爸只是碰了他一下,就悲催的发现自己面对再娇媚再年轻的小受都无法一展雄风了。 一定是那个便宜女儿做的!两人倒是有志一同的找到了出气口,然后抱着百分之一的希望去找齐光,却发现齐神医已经人去楼空,倒是留了一封信,爽快的表明了自己是罪魁祸首,下点小药不过是为给师弟讨个说法,过几个月自己会好;并嚣张的表示:如果慕容家不服气想找他报仇的话,他不介意让每一个医治好的江湖人士都去找慕容山庄的晦气的。 什么圣手慈心,分明是将自己的狠毒更深的隐藏起来了啊!慕容爸爸和慕容小受携手对视,默默无语:还好自家笨儿子没有真的把这个所谓的神医给弄进家门,要不然家里哪里还有姓慕容的人呆的地方啊! “师弟,我给你报仇了。” 做了好事自然要说明,默默无闻的奉献那就是傻蛋——这是何满子从小给他们灌输的概念,所以,齐光老实不客气的邀功。 刘苏倒是眼睛一亮,她早就想给慕容家下毒了好不好,不过实在是太忙,她还没有找到空闲时间。 齐光将自己的所作所为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师弟,然后面含微笑的坐在那里,等待着师弟的甜笑以及表扬,没有想到刘苏却凑过来,在他脸上响亮的亲了一口。 “师兄你太棒了!”刘苏很开心,这种嚣张的做法太对她胃口了,这才是何满子一脉该有的做法。 齐光看着她的笑颜,灿烂得几乎可以逼退阳光,不由得眯了眯眼睛,心里只是泛起一股柔柔的甜蜜。 这次他们回莫城可和第一次大不相同。皇帝存心显摆,刘苏穿着簇新的官袍,骑着高头大马,在长史大人的陪同下大摇大摆进了城。 莫城一直是紧随京城步伐的,女学也兴办得有声有色。刘苏进城那天,女学还全面放假,集体上街参观女统领的英姿。这些女孩子平时都很少能够上街,面纱下的脸都是红扑扑的,眼睛里写满了好奇。 齐光照例事先混进了城,不出意外的看到了出来迎接的春兰和绣娘。 “齐师兄,我在这里!”小春兰站在不知道哪户人家的台阶上,冲着他使劲的挥手,身旁是有些羞涩的绣娘。 许久不见,而且又和刘苏定了终身,齐光此时看春兰倒是一点不顺眼都没有,甚至还有些想念,便从人群中挤了过去。 春兰很用力的拍了拍他的肩膀:“齐师兄,你可回来了。公子好不好,你有没有惹她生气?” “只要你不在,她就不会生气。”齐光淡定的回答,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你长高了点。” 春兰很开心:“怎么样,我是不是帅气了好多?总有一天我会比你高的!而且我本身就比你好看,到时候公子连看都不会看你一眼!” 齐光狠狠的在他脑袋上揉了两把:“许久不揍你,你都不知道我的厉害了!” 春兰吐了吐舌头:“公子真的做了统领了?好厉害!” 一旁的绣娘温温柔柔的开口:“刘姑娘这么能干吗?我们在莫城都听说了,皇上亲封的统领呢,大殷朝只有她一个。” 齐光笑着点点头:“的确,师弟还极其受皇上的喜爱,这次还带了许多赏赐回来。” 绣娘瞪大了眼睛:“呀,刘姑娘还见到皇上了啊,真是了不起。我还以为我做得不错呢,可是和刘姑娘一比,就变得一文不值了。” 春兰得意洋洋的从怀里掏出一个香囊来献宝:“齐师兄你看,这是绣铺做出来的,漂亮不?” 齐光接过,仔细端详了一番,见绣工并不是非常出彩,但颜色配得相当好,有些奇怪:“这个能卖很大价钱吗?” 绣娘道:“这个价格并不贵,但是是我们根据刘姑娘的建议分几道工序做出来的。有的人专门配线,有的人专门负责绣花,有的人专门负责收口,这样一来,大家都熟能生巧,做香囊的速度比一个人单做要快了许多。” 几人正说着,就听到人群一阵骚动:“快看,女统领来了!” 春兰立刻站到最高的那个台阶上,又将绣娘拉了过去,大力的挥手。齐光笑了起来,自己走入了人群中,仰头看着光彩照人的刘苏,心里百感交集。 当初在山里,只有老头子和他们两个,给村民看看病,种种草药养养鸡,日子清贫,但是简单快乐。可自从走出来以后,一切都不一样了。那份单纯的快乐渐渐的变了味道,师弟似乎有了无穷无尽的心思,也开始做一些他不懂得的事情——他的理想,只是想和师弟一起,住在一个小镇子上,想给人治病就治病,想出去玩就出去玩,仅此而已。 刘苏不断向周围的人拱手行礼,齐光很是骄傲,这么一个厉害的人会是他的师弟,而且说好了会跟他成亲。那么,师弟的事情也就是他的事情,他也要动脑筋保护好她了。齐光知道,慕容家的人一直跟在他们的后面,队伍里还有六皇子的人,太子的人,分属各个势力,每个都想在靠山镇这里分一杯羹。 不过这又怎样,师弟从小就大大咧咧的,这种细致的地方,就由他来看牢吧。齐光握住拳头:他一定要尽自己的全力,不让任何人伤害到师弟一星半点!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被派去出差,大半夜的才回来,累得半死不活。老板不是人,虐待孕妇! 另,我朋友看到这一章,忽然有了意见:你的男主太弱了,又没钱又没有势力,你肿么好意思写的啊,还不如洗白六皇子,然后让女主当皇后呢! 某溪默,这年头,男主不能是普通人吗。。。。。。 第66章 女人江湖什么的,最讨厌了 “公子,你冷不冷,我让人送个火盆子进来,绣娘说,这是莫城最好的炭。” “公子,你渴不渴,这可是我特意沏的茶!绣娘就很喜欢这个茶。” “公子,你累不累,这个椅垫子可是我特意让绣娘做的,加厚的哦,坐着很舒服。” 只要春兰在身边,就一定会很热闹。刘苏干脆将手里的笔放下,认真看着他跑来跑去。春兰忙得脚不沾地,一会儿去倒水,一会儿在一旁磨墨,一会儿又去摸一摸门帘子够不够厚,一会儿又开始唠唠叨叨新来的小厮不够能干,有些灰尘没有擦干净。 他的这副样子刘苏是极其熟悉的。只不过,之前他只会念叨“公子公子”,现在他念叨的人又多了一个“绣娘”。 “小春兰,过来过来。”刘苏招招手,春兰颠啊颠的凑过去,笑嘻嘻的:“公子,有什么吩咐吗?” “哦,我最近比较忙,绣铺的事情也没有功夫去过问。你有空的话,就去帮我看看?”刘苏不动声色的将话题扯到绣娘身上。 果然,就见春兰眼睛一亮,开始滔滔不绝:“公子放心,有绣娘在,铺子一定不会有事。公子你知不知道,绣娘可能干了。莫叔叔出了钱,我们又开了绸缎铺和香料铺,三个铺子都是绣娘一个人管的。她每天忙得连吃饭的功夫都没有,愣是把三个铺子都打理得井井有条。也是有许多人在背后说她闲话的,说她没有一点女人的样子,将来嫁不出去,她的娘就会在家里哭。她就干脆将头发挽起来,说不嫁人了,也不戴面纱锥帽什么的,整天就这样抛头露面的跑来跑去。可别说,这么一来,说她闲话的人倒是少了,反而有不少姑娘对她刮目相看,还有许多男人向她求娶,陆大婶本来每天以泪洗面,现在也精神来了,天天都迎着媒婆上门,逼着绣娘嫁人。可怜绣娘只好住到铺子里,不到万不得已不肯回家。” “你倒是知道得很全嘛。”刘苏笑得狡诈,“你们很熟?” 春兰点头:“是啊。她一点都不顾着自己的身体,每天都要我追在后面要她按时吃饭,还要让她增减衣物,如果不是我细心啊,她早就不知道病了多少趟了!”说着,还挺起小胸脯,一脸的骄傲。 刘苏失笑:“是啊是啊,春兰最细心最体贴了,这次我上京,没有小春兰在身边,可是不习惯得很啊。” 春兰眼睛一亮:“那下次公子记得一定要带上我哦!对了,最好还要带上绣娘。她还能帮着公子在京城开铺子,这样公子就能财源广进了。” 刘苏忽然开口:“过来,我们比比个头。” 春兰乖乖的站了过来,刘苏用手划了划,沮丧的发现,春兰的个子比自己高了。真是的,不久前他们还差不多呢。不过,这是不是说明,这家伙也长大了呢? 凌恒冷着脸走进来,咳嗽一声:“光天化日之下,影响不好。” 春兰已经完全不怕他了,冲着他皱了皱鼻子:“这算什么,从前光天化日之下,你还让人脱光了衣服在你面前弄选美玩,连门都不关一下的。” “咳咳,”刘苏忍不住要打断这么惊悚的话题,用看怪物的眼神看凌恒,“小北都,你居然有这种爱好?” 凌恒稍微有些不自在,但还是做出一副纨绔子弟的样子,冲着春兰一笑:“怎么,当初你不是也很喜欢给我看的吗?就算我不去看,你也会主动的送过来。” “那是我笨,没有看清你的真面目!”春兰跟被踩到尾巴的小猫一般跳了起来,“你就知道拿钱来砸人,给我买好多好东西,那个时候我还年轻,一时被迷惑了不能算的。公子说过,谁年轻的时候没有爱上过个把人渣呢!” “喂喂喂,别把我扯进去。”旁听得津津有味的刘苏莫名中枪,“我可没有爱上人渣,师兄是个好男人。” 凌恒眼皮一跳,他到现在都不能接受自己看上的男人和自己看上的女人勾搭成奸的这个事实,干脆不去想,直接将手上的地图摊在书桌上:“刘姑娘,靠山镇附近有几个大一点的县城,你看我们先去攻哪一个会比较好?” 古代的地图真是抽象啊,刘苏表示还是情愿去看逍遥派的黄瓜菊花图。凌恒知道她看不懂,便凑近了解释,还很坏心眼的俯身,在刘苏的耳边轻轻的说话。 喂,你靠得太近了! 凌恒是**高手,自然知道人身上什么地方最敏感。他低头,气息缓缓的喷在刘苏的耳朵上,嗓音里带着几分慵懒。 刘姑娘从小在山里长大,一定从来都没有经历过这种勾引。凌恒觉得自己真笨,如果早在北都的时候他便放出自己的手段,哪里还用得着现在在这里患得患失的?就算在北都没有做,在京城的时候也有大把机会啊!不过,凌恒是个善于抓住机会的好孩子,他轻轻握住刘苏的手,在地图上指了指,声音沙哑而又魅惑:“你看,这里便是我和虚月都看好的青水县;这里呢,是最大的芜县……” 春兰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凌公子这是在干嘛,□吗?这可不行,他有权利和义务来保护自家公子,打破凌公子的阴谋! 凌恒感觉到刘苏的身体在微微颤抖,她的秀发拂过他的鼻翼,凌恒忍不住整个将她揽住。春兰急得直跳脚,抄起桌上的水杯刚准备砸到凌恒身上,就见他忽然直挺挺的往后倒在了地上。 刘苏头也不抬的依旧研究着桌上的地图,春兰被吓了一跳,随即开心的拿了一支笔,蹲在地上戳了戳,见凌恒毫无反应,眼睛一转,开始用墨汁在他脸上画画。 等刘苏看完地图后一转头,不由得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凌恒的脸上已经被画得精彩纷呈,猫胡子,五角星,小乌龟,甚至还有一坨便便,而小春兰画得兴致勃勃,已经在往他的脖子那里发起进攻。 这就叫:出来攻总是会还的吗?刘苏咳嗽一声:“好了,小心他醒过来把你揍一顿。” 春兰将笔放下,一脸灿烂的笑:“公子,他刚刚想要调戏你哦,我这是帮你报仇!” “你这是公报私仇!”刘苏也在他脸上画了几道小猫胡子,“我不是给他下药了吗?” 春兰抹了抹脸,却摸得满脸都是黑黑的,眼里全是崇拜:“公子你太厉害了。现在我们怎么做?把凌公子扔到外面去,让他丢脸吧。” 刘苏无奈的揉揉他的脑袋:“别闹了。洗洗脸,我们去找师兄。” “嗯!”春兰欢快的答应,蹬蹬蹬的跑到屋外去打水。刘苏倒是笑了:之前每次提出要去找师兄的时候,春兰总是各种撒娇各种赖皮的不肯,现在却完全不介意的模样,看样子小家伙也开始明白事情了。 齐光到哪里,他的病人就跟到哪里。这天上门求医的一个患者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小偷裴千手,据说是偷东西的时候不小心中了毒,拼着最后一口气过来找了神医救命。 做为技艺高超的小偷,裴千手奉上了一个大大的兜兜,全是这些年他的战果。齐光照例派人将刘苏叫来,跟她商量这个人要不要救。 裴千手等得眼睛都快红了:他的命啊,就这么消磨在一点一滴的等待中了吗?有心想要开口提醒,却不敢得罪这个世上唯一能救自己的神医。好不容易,两个人影出现在门口,而原本淡定翻看医术的神医立刻迎了过去,脸上的微笑似乎带了一丝丝谄媚:“师弟!” 终于来了啊!裴千手的精神力支撑到了极限,放心的晕了过去。当他再度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了床上,而精神也好了许多,明显是毒被解了大半。 他长呼一口气,艰难的扭头,发现神医和神医的宝贝师弟都坐在床前,而那个宝贝师弟还双手抱胸,笑嘻嘻的看着他,那目光,看在神偷的眼里,仿佛在掂量一斤猪头肉是不是够称。 裴神偷默默的转头,看向另一个人:“多谢神医救命大恩,神医但凡有什么要求,只要在下能做到的,在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不用你赴汤蹈火,等你伤好了,帮我做点事情就行。”宝贝师弟似乎已经掂量出了他的分量,开始谈条件。 裴千手无声的叹了一口气:“请公子明说。” 刘苏认真的指了指一旁桌上那一堆宝光灿然的东西:“这些都是你从各门派偷来的吧?那就麻烦你再一一的还回去。” “噗——”裴神偷差点吐血,“你让我,还回去?” “是啊,”刘苏点点头,“顺便说明一下,你还要带个口信,告诉他们,是圣手慈心齐光这么要求你的。” 裴神偷看向刘苏的眼神瞬间变成了戒备。这些东西来自江湖上各大帮派,他还是有职业道德的,并没有去偷武功秘籍打狗棒什么的,只是偷值钱的珍宝,要不然他绝对会被追杀而死。不过就是这样,这些东西也得来不易啊,就这么轻飘飘的还回去就算了,还要给神医做宣传,裴神偷下意识的认为,神医所图甚大。 刘苏完全不关心他的想法,自顾自的继续:“对了,你有没有收徒弟的打算?如果有的话,尽量收个女徒弟好不好?” 裴神偷给她跪了,无力的挤出几个字:“女子,不能继承衣钵……” 刘苏哼了一声,骄傲的抬头:“我就是女的,我就继承了我师傅的衣钵。而且,我们家就是我说了算,如果你不肯答应,我就再给你下点毒,还不许师兄救你!” 裴神偷欲哭无泪,无力的将目光转向神医。齐光很怜悯的冲他点点头:“丐帮的九袋郭长老,黄鲨帮的白帮主,碧光洞的姚洞主,还有其他的人,在听到这个要求的时候,和你的表情是一样的。” 所以说他不是一个人?裴神偷的精神又恢复了。反正大家的下一代都有女弟子,那么他也收这么一个,也没有什么的嘛,至少是赶潮流了。于是,裴神偷点了点头,并发誓要找个天赋高的女弟子,将一身本领传授后,刘苏这才满足。 嗯,等江湖上拳头硬的都是女人以后,看那些臭男人还敢不敢将她们看轻! 作者有话要说: 嗯,前天出了个差,又开始流血,我打算辞职了,这年头,老板都不是人。 真心希望肚子里是个女儿啊,我家儿子也整天说要妹妹要妹妹的。从小我就梦想要个哥哥,结果非常无奈的做了姐姐,所以,我决定生个哥哥妹妹出来! 第67章 飞机场什么的,最讨厌了 刘苏现在很忙。莫城做为江南最大的城市,商贾云集,高楼林立,富贵人家比比皆是,一举一动都和京城息息相关。在这种情况下,皇帝的新宠刘统领怎么可能不受关注,再加上这个刘统领是住在莫大美人这里的,讨好了一个就等于倒好了俩,这生意,太划算了。 所以,刘苏一回来便开始收帖子,官员的,富商的,什么的都有。莫初阳很清楚自己这个师侄在人际关系交往上的不足,手把手的教她,无奈她依旧是一副朽木不可雕的样子,莫初阳一声长叹,只好亲自上阵,帮她筛选帖子,再陪她赴宴。 直到亲眼目睹,莫初阳才对宝贝师侄在某些事情上的缺根筋有了真实的理解。例如说,在某个富商的家里,那富商让一群美少年表演才艺,明显就是想要送给她贿赂的,可她却完全不明白,观看得津津有味,连莫初阳都认为这孩子是不是好色得移情别恋了。最后那富商志得意满的提出要将美少年送她,这孩子却明显一愣,然后连连推辞,说是已经有了心仪之人,不能夺人所好。 靠!莫初阳都快骂脏话了。你有了心仪之人就不要表现得色迷迷的好不好?女孩子要懂得矜持,矜持!没有办法,只好由他出场,找了个合理的理由将人推掉,然后恶狠狠的瞪了刘苏一眼。 随后,莫初阳发现自己的悲惨生活还没有结束。接着去一个世家的旁支赴宴的时候,他异常想念自己的何师兄,想去将他狠狠的揍一顿。 那些世家的人,都是眼高于顶的,对刘苏自然看不上眼,将她请过来,无非也就是想要看看她的模样,对这种不守妇道的女人取笑一番罢了。莫初阳一开始并不明白,还很意外的接受了邀请,而人到了以后才发现实情。按照莫初阳的脾气,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可何满子却是个有仇就报不留过夜的人,莫初阳还稍微纠结了一下,是应该顺从何师兄的规矩,还是应该先忍让。却见他的宝贝师侄笑嘻嘻的,对那些拐弯抹角的话似乎完全没有听懂的样子。 当时莫初阳还相当欣慰。他可不觉得何满子会教出有耐心的徒弟,这只能说明这个师侄本身是个有涵养的人。 可是,事实证明了,他不应该对何师兄一系的人有任何的希望。这妞对那些话做出一副没有听懂的样子,其实就是单纯的没有听懂。当上面的老夫人直白的来了句:“刘统领还是要多学些《女训》《女诫》的好,否则可是贻笑大方。”的时候,这丫听懂了! 于是,莫初阳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师侄迅速调整到战斗模式,笑得如同一朵花一般,甜甜的回答:“老夫人说得是。《女训》什么的,老夫人定然学得极好,也应该知道女子以卑弱为美。那么,老夫人怎么可以坐得这么高高在上呢,您可是个女人呢,就算生了有出息的儿子,您也不过是个女人。您怎么忽然间不卑弱了呢?哦,我知道了,定然是您年纪大了,没有必要再去扮好看了,要不然会有人说您是老胡瓜染绿色,装嫩的。既然您又是女人,又不能卑弱为美了,您怎么不自裁了去呢?免得活在这世上,浪费那些男人的钱财。” 莫初阳抚额:看吧,他就知道,这丫头不是个善茬。老夫人年轻的时候是忍耐过来的,她也是运气好,生了三个儿子,每个都很有出息,她也就达到了在这个世界里女人能达到的极致,成了老封君,儿子孙子都孝顺,什么时候听过这种言论,顿时气得一个后仰,差点晕过去。 现场顿时大乱,丫鬟婆子乱成一团,又是叫大夫的,又是拿药的,更有到处乱跑的。几个小公子摩拳擦掌的朝着刘苏就冲了过来,然后又先后扑通扑通的摔倒在地,混乱再次升级,又有几个不知死活的人凑了过来,刘苏手指刚刚一动,莫初阳便扯着她的后领将她带了出去,顺便狠狠的训斥了她一顿。偏偏她还振振有词:“她说话难听,我就教她说说话呗;那些人想打我,我当然要反击了。有仇不报非君子!” “那你就不会忍一忍,背后给人家下绊子吗?”莫初阳恨铁不成钢。 刘苏眨眨眼:“干嘛要背后啊,老头子早就教过我,有仇当面就要报,不能留着过夜。” 莫初阳仰天长叹:何师兄的本领得到了真传啊! 除了赴宴外,她还要忙着扩张地盘。虽然皇帝封了她一个统领,但却没有让她去兵部任职,也就是说,她的手底下是没有正规部队的。没有兵权的武官哪里还有什么真正的作用,刘苏明白,现在别人对她的讨好无非就是因为她得了皇帝的宠爱,在别人心里,她只不过是个弄臣罢了。 不过,靠山镇的人皇帝并没有收回,也就是说,他们根本就没有一个正式编制。而一旦边境有问题,或者有农民造反之类,皇帝可以大手一挥,让她去镇压,然后不派一兵一卒,就让靠山镇的兄弟姐妹们上,到时候,死的是靠山镇的山贼,和官兵一点关系都没有。 真是好算计,刘苏默默的转着手上的指环。她并没有什么忠君的思想,早在和皇帝相处的时候,她就在皇帝身上下了毒。这种毒能够使人越发的暴躁失眠,精神不佳,却又不会让人轻易死去,她坚信,太医是查不出什么来的。而能压制这味毒的解药,她已经偷偷的给了长公主。也就是说,皇帝只能越来越依赖长公主,才能睡得好吃得香。 长公主拿到药方的时候脸上闪过一丝不忍,之后又毫无表情。刘苏明白,这样的女子比自己可怕多了。为了权势,可以将算计谋害自己的亲弟弟,这一点,自己永远都不可能做到。 在这样的女人手下做事,首先就要自保。她和师兄完全不用担心,为难的是苗七娘他们。 青水县不大,地理位置却极好,正处于交通要道上,扼住了南北之间的咽喉。难怪苗七娘和虚月都看上了这个地方。刘苏的手指在地图上划动,轻轻的敲了敲,隐隐感觉有些不妥。 如果他们再占了青水县,估计皇帝都不会轻饶。刘苏将目光投向了芜县。那里地方大,而且鱼龙混杂,如果说靠山镇的人分散开来,估计不那么好找。 她想了想,拿出纸笔来写信,只是写了没有几个字后又一把将信纸扯碎扔掉——送信的都是凌恒的人,这件事情她并不想让长公主知道。真是的,还是亲自去一趟吧,刘苏挠了挠脑袋,发现自己还是满想念苗七娘和虚月的。 苗七娘和虚月也很想念刘苏。当看到她骑着马过来,两个人都稀奇得不得了,虚月干脆施展轻功,从城楼上飞身而下,直接坐到她身后,把刘苏和马儿一齐吓了一跳。 “小妞儿,不错嘛,学会骑马了!”虚月很轻佻的搂住她的腰,“有没有想我啊?” “啊,日思夜想。”刘苏转过去,在她的胸脯上蹭蹭,“你的胸也太小了,都一年了也不见长。” 虚月咬牙切齿,眼睛在她胸前一溜:“你还有脸说我?” “我是用布条束了胸的,要是拿掉的话,吓你一跳。”刘苏看了看自己平平的飞机场,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我已经公布天下我是女人了,还束什么胸啊,真是笨!” 你们用得着一见面就谈论胸部的问题吗?你们没有发现边上有我这个男人吗?你们两个女人一见面就搂搂抱抱成何体统,更何况其中的一个还是我未来的老婆啊! 一直秉承着“师弟在哪里我也在哪里”原则的齐光满头黑线,不自然的想要扭头,目光却不可抑制的看向刘苏的胸前,思绪飞到九霄云外:不知师弟把布条取掉,会变成什么样子啊!一定是玲珑有致,嗯,绝对的! 因为有商业天才凌恒,靠山镇被硬生生的挖掘出好多特产来,来往商旅也逐渐增多,整个镇子慢慢富裕起来。而苗七娘和虚月也逐渐的建立了绝对的威信。 老百姓才不管当权的是男人还是女人呢,只要能让他们吃饱穿暖过上好日子,他们懒得管父母官是谁,更懒得管皇帝是何方神圣了。不过,靠山镇有个奇怪的规定,男人只能娶女人做老婆。一开始老百姓们有些奇怪,毕竟男人娶男人在大殷朝是根深蒂固的。不过,男人资源这么匮乏,娶男人神马的是有钱人的事,一般的老百姓也都是找个姑娘成亲的,只是不能给这个姑娘一个名分而已。而靠山镇对直男们来说,简直就是天堂啊天堂。你看,可以让心爱的姑娘大大方方的站在人前,可以不用担心被压在某个不认识男人的身下,不用担心娶不到男人被人耻笑……一时间,靠山镇诡异的繁盛起来。 在路上,刘苏看到了不少抛头露面的女人们,许多小商铺站柜台的也都是女子,甚至街上还有一个姑娘摆了个字画摊。 “据说那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家里要把她陪嫁给一个人渣,她便逃到了这里。能读能写的,比一些秀才还要有学问,她的摊子生意很好呢。”虚月看见刘苏在打量那个姑娘,小声的在她耳边解释。 好,好厉害!刘苏对那个姑娘行了个注目礼。看来,这个社会的女人其实根本没有她想象得这么软弱,她们需要的,只是一个机会,一个容身之地而已。 刘苏握拳:下一个天堂,芜县!其他的,就要看长公主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在床上躺了一整天,老公勒令不许码字。于是我只好乖乖的躺着,好无聊,然后就听评书,还听了半出《游园惊梦》,我老公简直捶胸顿足:人家都是拿世界名曲做胎教的,你居然用这种老头子老太太的爱好来胎教,你就不怕教一个老太太出来么? 切,评书啊昆曲啊那可是有底蕴的好东西,我才不要跟这种没有文化的人计较呢! 第68章 忍耐什么的,最讨厌了 京城,长公主府。 任休德端坐在会客厅里,握着手上的茶杯,硬是把阳光明媚压成了寒冬腊月。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便是两年。这两年来,长公主的权势越来越大,就连京城的金吾卫也全部被她收入囊中。而皇帝干脆不上朝了,龙椅下又安放了一张凤椅,长公主每天倒是很勤快的帮自己弟弟的忙,端坐在凤椅上,帮皇帝解忧。 阴阳颠倒,牝鸡司晨,国将不国啊!无数的文人大臣们痛哭流涕,不断的上书,无奈这些折子都落入长公主手里。长公主也算是个有胸襟的,并不为难他们,只是用皇帝的名义给这些人家里赏赐凶悍的宫女,闹得他们后宅不宁。导致这些大臣们更加怒气冲天:不愧是个女人,总是用这种上不得台面的手段,不行啊,臣等要去哭太庙!臣等要在朝堂上撞死! 在他们闹得越发不可开交的时候,长公主适时的让皇帝露了露脸。这两年来,皇帝的身子已经相当虚弱了,在药物的作用下,他对长公主和虚夜越来越依赖,一日不见他们两个人,心里便不踏实。更何况,他本来就喜欢炼丹,想要长生不老,整日整夜的和虚夜混在一处。说实话,虚夜并不会炼丹,但他有一项天下都无人能及的本事:装x。几十年如一日的装下来,虚夜早就自己认为自己是仙人了。再加上他练的是逍遥派的内功,有延缓衰老的功效,那张如玉的脸庞,那飘然若仙的姿态,简直就是活广告。只要他往那里一站,皇帝便觉得练出来的都是仙丹。 所以,皇帝对朝政更加不感兴趣了——反正有姐姐呢,姐姐处理得这么好,又不像他那帮斗翻了天的儿子一般巴不得他早死,干嘛不让姐姐帮忙呢! 于是,在长公主红着眼圈诉说大臣们对她的刁难的时候,皇帝彻底怒了:我这么好的姐姐帮我做事,和你们有一毛钱的关系!居然敢来为难姐姐,真是太过分了!知不知道我家姐姐是多坚强的一个人啊,当年母后被害死的时候她只是偷偷的背着人哭,到现在几十年过去了,我都没有见她再掉过泪,你们居然把她的眼眶给逼红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太过分了! 皇帝雄纠纠气昂昂的跑到朝堂上为姐姐撑腰去了。不但把那些言官们都给削了一顿,还顺便骂了骂儿子(皇帝心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都惦记着那把椅子呢),接着,他又异常高调的加封长风长公主为护国长公主,还将朝政的处理大权都交给了她。言官们还是很有骨气的,誓死不从,甚至还有两个意图去撞柱子撞台阶自杀。还好有人拦着,才阻止了血溅朝堂的惨剧发生。 这下皇帝彻底怒了。他本来就不是个好脾气的,在药物的作用下更加的暴躁,当场就要下令将那两个人诛九族,长公主眼明手快,说了几句好话,阻止了皇帝的残暴行径,只是将两个人撤职而已。 那两人倒是很高傲的走出了大殿。言官逐名,被皇帝赶出来其实是件非常有面子的事情,他们知道,第二天全京城就会传遍他们不畏强权勇于进言的精神,说不定几天后全国都知道了,然后他们便会成为整个大殷朝读书人的偶像。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不知道长公主用了什么手段,这件事情居然一点风声都没有传出来,两家人悄悄的离了京城,都去了南方的芜县定居。 任休德握着茶杯的手指越发使劲,关节隐隐透出一层青白之色。 按照之前和刘苏谈的条件,他会以长公主马首是瞻,将暗自培养的一批人统统拿去给长公主驱使,做为回报,长公主会扶植他坐上那个位置。可现在看来,巴结长公主的人越来越多,几个小皇子也都长大了,而长公主要的不过是一个傀儡而已,小皇子们明显更合适。现在他来求见长公主,却被冷落在会客厅里,便是一个警示吧? 又过了两盏茶的时间,长公主才缓缓的从里屋出来,端坐在上首,身边伺候的丫鬟连忙在她身后又垫了个靠垫,又有人奉上香茶点心。这一系列动作下来,任休德原本等得不耐烦的心奇异的平静了:这种时候,拼的就是耐心和隐忍,谁能忍到最后,谁就能笑到最后。 长公主慵懒的开口:“六皇子大驾光临,可是稀客。” 任休德心里一惊。他知道,最近他有些不安分,或许是被长公主察觉了,但他还是平淡的回道:“前些日子被一些琐事绊住了,耽误了给姑妈请安,还请姑妈勿怪。” 长公主听出他的言外之意,道:“那你这次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任休德态度依旧良好:“听闻刘姑娘已经占了芜县,不知姑妈可否给我捎一封信?”一副情窦初开的少年样。 长公主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对于任休德,长公主是有戒备的,不过那又怎样,在绝对的权利差距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纸老虎。 芜县已经被打造成了一个宽容版的靠山镇。在那里,各色人物都有,据长公主所知,那两个言官活得不怎么样,可他们的家属却是开心得不想回京城。 芜县的县令是从七品,刘苏是从六品,所谓官高一级压死人,更何况她还有各种各样的毒,让人防不胜防。所以县令非常无奈的容忍了在他眼里非常大逆不道的行为。苗七娘手底下的一些女人早就和人结成了夫妻,便办了假的户籍证明,一点点的渗入到芜县,首先从那些穷人间入手,两年的时间,芜县的百姓们也开始觉得一男一女成亲挺好的。夫妻夫妻,就是一夫一妻嘛,而且男女都能出去做工,没有妾室的负担,日子过得都很滋润。 那两个言官来的时候,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芜县。他们是当官的,自然是有男人做正室,女人做妾室的,孩子们也很多,有男有女。早在京城的时候,他们的孩子也都定了亲,长子自然是要娶的,庶子和女儿们是用来嫁的。可想不到,他们被贬到了芜县,长公主还很坏心眼的施加了压力,让他们不得不和亲家退亲。 到了芜县后,他们被满大街跑的女人吓坏了。不愧是乡下地方,没有圣人教诲,女人到处跑就算了,居然还有抛头露面做生意的,有一大家子就靠着女人活的,甚至还有专门供女人做工的绣房之类的地方。这些东西产生的并发症就是,河东狮的数量大幅上升,在街上随便逛一圈,便能发现两三个拧着男人耳朵大骂的女子。这就算了,这些男人居然被骂得面带微笑甘之如饴。 这是个什么世道啊!言官仰天长叹,忧国忧民的心思一起来,便要去找县令说道说道。只是县令早就被治得服服帖帖,连他家的后院也起了火。他的正室,毅然决然的跟他和离,自立门户去了,听说现在还娶了一个女人,小日子过得很甜美。接着,家里剩下的女人们开始造反,争着抢着要被扶正,他每天焦头烂额的处理各种突发状况且后悔当年纳了这么多妾都来不及,哪里还有心思去理会一个过了气的被一撸到底的言官? 两个言官只好惺惺相惜,每日借酒浇愁,当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家完全变了个模样。 芜县是不限制女人出来走的,几个小姐参加了几次聚会后,心也慢慢野了起来。她们在京城没有能够读女学,心里早就羡慕不已,听说芜县的千金小姐们是可以随意出门游玩骑马的,而且芜县也有女学,一个个眼睛都亮了,回去一顿撒娇撒痴,也如愿加入了芜县千金们的队伍。 她们毕竟是从京城来的,一开始哥哥们总是有些担心,便提出要送她们。结果,一来二去,倒是和芜县的几个姑娘看对了眼,年轻人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当然回家寻求老爹,要求去提亲。两个言官正在喝酒诉说想当年,哪里知道自己的儿子女儿统统被带坏了,想要用全力镇压,儿子女儿连同一屋子小妾都哭哭啼啼以死相逼,天天闹得鸡犬不宁。两个言官这才知道长公主将他们贬到此地的用意,同时咬紧后槽牙:最毒妇人心啊! 言官们的悲催生活不过是给长公主一点调剂而已,她很无所谓的让人将这些东西再添点油加点醋,用小道消息的方式传给其他跟她不合的人家听听。 效果是杠杠的啊。无数人家听到芜县女人们那种彪悍的作风,看看自己一屋子柔弱貌美的小受小妾们,终于做了个艰难的决定:治家齐天下,总要先治家才能担心天下的问题嘛,皇上,不是臣等不忠,实在是臣等不是长公主这种女人的对手啊! 长公主轻轻松松兵不血刃的解决掉了朝堂上的不和谐声音,冷哼一声:“千年以来就没有文人造反的,本宫倒是要看看,涉及到他们本人的利益的时候,他们还能不能做到一往无前。若是有人真的敢这么做,本宫倒是要重用了。” 被她临时招来的任休德心里各种国骂,脸上却依旧是一副波澜不惊的面瘫样子:“姑姑神机妙算,这些人哪里是姑姑的对手。” “行了,你也别拍我马屁了,我答应你的事自然不会忘记。对了,刘姑娘来信,说她对你的易氏颇为想念,你这次替我去芜县,顺便也将他带去吧。”长公主懒懒的抬了抬手,很明显是送客。 任休德低头称是,暗自握紧了拳头:长公主现在权势滔天,他要做的,无非就是忍。 作者有话要说: 天山童姥是由上至下的改造世界,小苏反其道而行之,由下至上,同时又握住了长公主这个野心勃勃的女人。 嗯,六皇子,你会败在这两个女人的手上的。 第69章 人渣什么的,最讨厌了 “易小哥,你来了!”刘苏很开心的冲着任休德一行挥手,重点明显是俊朗神武的六皇子身后的那辆车。 任休德身边的温度再度下降,随行的小厮不由自主的紧了紧身上的棉袄。 易氏撩开车帘,对她笑一笑,一撮呆毛随风晃啊晃,刘苏的眼神就随着它飘啊飘。齐光黑线,瞄了瞄身边的春兰,心里盘算着要不要在春兰的脑袋上人为的制造点呆毛出来,省得这个女人老是惦记着人家。 任休德这次过来,当然不仅仅是为了让刘苏满足对呆毛的思念的,而是有着更为重要的事情。刘苏读完长公主的信,沉思片刻后,答道:“这件事情至关重要,我一人无法做主,还要请六皇子稍候两日。” 任休德点头:“事态紧急,刘姑娘还是要尽早做出决定,否则便会误了长公主的大事。” ——什么时候,他们之间变成这么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了?任休德看着她这两年越发娇美的脸庞,无声的叹了一口气。 “京城会大乱。”刘苏正色道,“长公主问我们借兵,你们的意思?” 苗七娘很爽快的回答:“我们早就和长公主在一条船上了,她要借就给她呗。” 虚月则保持了不同的意见:“长公主手上一定有自己的兵马,她为什么不用。万一失败了,我们的人手就全完了,而她还能有东山再起的机会。输了算我们的,赢了算她的,哪里有这样的好事?” 苗七娘有些不解:“如果没有长公主的支持,我们靠山镇早就被夷为平地了。做人不能知恩不报的。” 虚月看了她一眼,毫不掩饰自己的不屑:“以你的智商,是理解不了这样的事情的。” 于是,问题再度踢回了刘苏的脚下,两双满怀期待的眼睛同时看向她。刘苏抚额:“不给恐怕是不行,但全给也不行。七娘,你对你的手下很理解,哪些人比较有野心的,便让他们上吧,而那些追求平淡生活的,恐怕要离开芜县了。我会通知莫师叔,给他们再多弄一份户籍,让他们去莫城,投靠绣娘。” 苗七娘挠挠头,表示依旧不理解,不过还是按照她的说法去做了。虚月神色满是担忧:“小苏,你的意思?” “没错,”刘苏拉住她的手,“你和你师兄也到了退下的时候了。” 临走的时候,任休德将易氏留了下来,并找了个时机,与刘苏单独见了面。 “你真的,不愿意与我在一起吗?”就算是表白,六皇子大人依旧是冰冰冷的样子。 “等你登基以后,我便和师兄成亲。”刘苏很爽快的回答了他。 任休德的脸开始发黑,冷哼一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想要得到的东西也好,人也罢,总是能得到的。” 刘苏看了他一眼,很是奇怪这个男人这种莫名的自豪感和优越感是哪里来的,也不打算理他,转身就走。任休德上前一步,抓住她的胳膊:“你以为你能逃得过我吗?若你不肯从我,等我登基以后,便下令将你的师兄碎尸万段!” “在碎尸万段之前,你最好先去找一下师兄,把你身上的毒给解了。”刘苏笑得人畜无害,“真是的,我都跟你说过多少遍了,我全身都是毒,怎么有人这么不怕死呢?” 任休德气得一个倒仰,脸上青白之色交错,刘苏看得热闹,很好心的建议:“对了,你千万不要告诉师兄,你是调戏我不成反而被我下毒的,要不然他会让你在解毒的同时患上各种各样的毛病,还绝对是一辈子形影相随的那种。嗯,你就说你不小心摔了个狗吃/屎,我好心扶你起来,你拉了我的袖子吧。” 靠!那一瞬间,任休德所有的人生修养全部抛到了九霄云外,他恶狠狠的将刘苏的手抓住:“我告诉你,易氏就留在你这里,你想杀也好想放也好随你,这样我便可以允你皇后之位。如果连这个你也不满足的话,你就尽管毒死我算了,到时候你也难逃一死,我就是死也要拉你一起!” 这个男人疯了,找他做同谋,长公主好可怜。刘苏很是怜悯的用另一只空着的手摸了摸他的脑袋,任休德发誓他在这个可恶的女人眼中看到了不以为然,然后就眼前一黑,没有了任何知觉。 等任休德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回京的路上了。易氏留在了芜县,现在的他独自占据着一辆马车。他稍微动了动,却发现浑身酸痛,好似被许多重物碾过一般。可怜的六皇子完全不知道这是齐光很好心的解毒副作用,只以为是被刘苏下毒的结果,心里再次对这个女人产生了一种诡异的情绪。 与此同时,芜县众人也忙得不可开交。苗七娘和虚月训练出来的精兵战斗力相当强,一方面有逍遥派粗浅的入门武功,一方面有刘苏提供的生化武器,以一当百不敢说,以一当十是绝对没有问题的。这次跟着任休德有几个头领,并着两千人马,以及亲自带队的虚月,和**无能的官兵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七娘,你把剩下的人马打散,分入莫城芜县靠山镇几个地方。不过要记得留下暗号,以后万一出了什么事,还可以互相扶持。” 刘苏一边收拾着东西,一边吩咐着。凌恒有些不乐意:“你这是什么意思,不相信我娘吗?” “当然不是,我不相信六皇子。”刘苏迅速将黑锅扣到任休德脑袋上,“万一你娘被他骗了,我们这里还有保留力量。” 凌恒的疑心被抹平,大男人主义开始抬头:“有我在,不需要你这么费心。实在不行还有北都,我娘一辈子好日子是肯定的。” 一旁的小春兰用看弱智的眼神看他:“凌公子,你是不是有问题啊。如果六皇子当了皇帝,你娘被骗了,最后不得不跑到北都,你们两个不是现成的靶子?你还想着让她过好日子啊,到时候你只能靠着公子藏的这些人了。” 凌恒大怒:“陈春兰,你活得不耐烦了?” 春兰很自豪的挺起胸膛:“我当然要活下去,我现在可有用了,公子的绣房我已经学会打理了,那些女人都喜欢我,有什么事情也都爱跟我说,我可比你强多了。” 对对,你最强。刘苏已经吐槽无力了。小春兰长得好看,年纪又小,嘴巴也甜,性子乖巧,已然成为绣房众多女人的妇女之友,如果说要是成立一个工会,小春兰就是工会主席。 凌恒也很无力,他怎么脑子抽了,跟这个小子比较起来。想了想,他还是不死心的问刘苏:“刘姑娘,要不,你和齐公子一起,和我一起去北都,如何?” 刘苏很是警觉:“你要干什么?师兄是我的,你可不许再打他的主意!” 所以说,他看中的男人和他看中的女人真的勾搭成奸了么?凌恒欲哭无泪,可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两个人的强悍他早就亲身领教过了,这让他情何以堪啊情何以堪! 易氏叹为观止。他是被六皇子留下做人质的,说实话,他自己都很奇怪。在六皇子府,他虽然是正室,可却是最不受宠的那一个,后院里任何一个女人都比他要有地位。 刘苏一回头,正好又看见他的呆毛晃了晃,偏偏齐光曾经对那小撮呆毛表示过最强烈的醋意。她只好强行忍住扑上去按的冲动,转移视线,看帅哥的脸:“易小哥,你有没有什么一技之长,我们这里缺人呢。” 易氏呆呆的指了指自己:“我?”他不是来当人质的吗,怎么还要负责做事的? 刘苏理所当然的点头:“我就是想把你从后院里解救出来啊。你看看小春兰,他本来还是小倌呢,现在都这么能干了。他能做到的你也一定行,你毕竟识文断字嘛。” 易氏只觉得有个大大的馅饼掉到了自己的脑袋上。他本身是直男一枚,只喜欢软软的萌妹子,例如家里的小表妹。可惜一张圣旨把他赐给了六皇子,从此他开始了被男人压在身下的生活,而那个可爱的小表妹也被送给其他人做小妾了。还好六皇子并不喜欢男人,除了洞房以外,也没有兽性大发的将他压倒。他本以为日子就这么过去了,却忽略了后院里没有男主人的宠爱,会如何的难熬。 原来他还是可以走出后院的啊,原来他还是有用的啊。易氏苦笑:“除了读过一些书以外,我也就只会管理后宅了。” 刘苏一拍手:“那太好了,你可以去女学做先生嘛。后宅是非那是必修课!” 真的可以吗?易氏呆呆的看了看她,随即笑了:“我叫易康远,而不是易氏,这是我的名字。” 啊啊,呆毛又晃了。刘苏不敢再去注意了,只是顺手一拍春兰,小春兰立刻心领神会的上前:“康远公子,欢迎你加入我们。” 易康远有些激动,已经多久没有人叫过他的名字了,此刻他只觉得面前的几个人怎么看怎么顺眼,眼眶都红了。 凌恒对这种“从良”的小受们都有一种天然的不屑,小声问刘苏:“你到底想干什么?” 刘苏很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你到现在都不明白吗?男人和女人在一起,那才是天经地义,像你这种男女通吃的人,就是十成十的人渣!” “任休德才是!”凌恒怒了,“我对表弟是真心的!” “那我师兄算什么?”刘苏瞥了他一眼,“六皇子的确很渣,你也就比他好这么一点点,何必五十步笑百步?” 凌恒望天:真爱一个男人本来是多么让人赞叹的事啊,怎么在这个女人嘴里,变得这么不堪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倒计时中 第70章 皇位什么的,最讨厌了 天顺二十八年,大殷朝天顺帝服食丹药,不幸中毒,瘫痪在床。太子并皇后趁机夺权,逼死三皇子,天顺帝怒极攻心,龙驭殡天。 长公主协同九皇子,与太子为首的恶势力做了不屈的斗争。长公主动用金吾卫,禁军,与太子手下的骠骑营来了场硬仗,正在僵持之际,六皇子带领一票人马赶到,瞬间扭转了局势。 据说,那帮人中,领头的是个美貌的仙姑,身法奥秘,如同仙人一般来去迅速,常人根本无法跟上这种速度;随行的众人一个个身怀绝技,还会一些妖法,只要接近他们,便会浑身无力栽倒在地。 这种情况下,太子怎么可能取胜,长公主使出雷霆手段,血洗京城,太子府从上到下七十四口人,无一幸免。同时,皇后的娘家薛国公府也经历了灭门之灾,与太子交好的二皇子和四皇子也被软禁,得势的人瞬间变成了六皇子和九皇子。 长公主传天顺帝遗诏,六皇子任休德即位,是为元景帝,护国大长公主长风垂帘听政。而天顺帝的那些道士们,除了虚夜以外,一律殉葬。后宫的那些女人们,如果生了孩子的,便可以跟着孩子出宫居住,就算没有生孩子的,都可以搬到条件比较好的东宫里面去。后宫来了一次大搬迁,男女的地位彻底对调,原本耀武扬威的男人们不得不收敛起来,乖乖的搬到西宫去,他们清楚,如果他们有什么不满,长公主可不是吃素的。 元景帝登基后,大封后宫。因他的原配易氏官方消息已死,元景帝追封他为皇后,接着,他的后宫里居然一个男人都没有。 此事一出,朝野轰动,言官们还记得当年那两个发配到芜县的前辈们的光荣事迹,有些心有余悸,可皇帝的做法实在太不对了,一堆大臣商量了一下,反正法不责众,联名上书吧。 所谓三年不改父之道,更何况男男结合乃是天意,皇帝你肿么可以违背天意呢?大臣们情真意切的上了折子,只可惜还没有到皇帝手上,大长公主就直接下了命令:谁再上类似的折子,就把谁家最有出息的儿子拿来关冷宫。此话一出,众人吓得立刻闭嘴:都别闹了,大长公主这个女人说到做到,自家培养一个儿子不容易,可不是拿来做这种毫无意义的投资的。 元景元年,大赦天下,同时开恩科,特别开了女科,凡是有学问的女子,也可参与到考试中,甚至也一样的分文举和武举,和男人考的花样一样。 一定都是大长公主的原因。大家心知肚明,一面暗自唾弃人心不古,一面又把自家女儿装扮起来,还有不少人家突击请先生教女儿的,更有些没用出色儿子的人家,都把宝押在了略认识两个字的女儿身上。 这也很合情合理。女科毕竟刚刚兴起,大殷朝在有女学之前上上下下遵循的都是女子无才便是德,再加上女孩子无非就是送出去生儿子的,读书识字的很少,所以,这一科定然不会太难,说不定自家女儿就能高中呢?别的不说,只要入了大长公主的眼,前途是一定的,还能帮到家里,何乐而不为! 民间也很热闹。女子还要开武举呀,多新鲜。那些千金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吃饭就跟喂鸟一样,哪里还能去参加武举?嗯,还是自家丫头好,从小就干着家务,喂猪下地样样都行,力气又大,找个退下来的镖师教个三拳两脚的,说不定就能考了武举呢?嗯,心动不如行动,现在就去找先生! “民间的文武先生都被人抢光了,稍微好一些的据说是千金难求,易小哥,你值大钱了吧?” 这股热潮当然席卷了莫城,易康远能文能武,长得还很是帅气,早就坐稳了莫城女学最受欢迎先生的这把交椅,自然会有些人家想要请他全职教导自己的女儿,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价钱不菲。 易康远毫无风度的瘫坐在椅子上,无奈的挥挥手:“别提了,闹得我都不敢回家。这两天要住在你们这里了。” “开玩笑!”刘苏瞪大了眼,“我们这里要准备两对新人的婚礼呀,两对,你好意思给我们添麻烦吗?” 易康远哀叹一声:“我的小表妹啊,都不知道她嫁到哪里去了。要不然,我定要将她抢回来,和你们一起成亲!” 一旁的莫初阳听的嘴角抽搐,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何师兄。这次齐光和刘苏成亲是大事,自然也送了信给他,请他来观礼,自己和师兄已经多少年没有见了啊…… 凌恒早就回了北都,只是派人送了些不轻不重的礼物过来,连只字片语都没有。对此,春兰大摇其头:“凌公子肯定是对齐师兄还念念不忘呗,心上人要成亲了,他没有送白布毒酒就算他大方了。” 刘苏逗他:“你怎么不说,他是因为小春兰要成亲了,心里不舒服呢?” 春兰骄傲的一扬脑袋:“我现在可不怕他,他若是敢来,我就让绣娘骂死他!” 你要不要这么没有出息啊空调君!刘苏抚额,齐光笑道:“春兰,你和绣娘在一起,谁说了算?” 春兰很认真的回答:“我们两人意见一致的时候听我的,意见不一致的时候听她的。不过我们很少有意见不一致的时候的,所以还是我说了算。” 你个没有主见且被忽悠了的家伙!齐光用看弱智的眼神看他:“你就别逞强了,其实还是你听绣娘的吧?” 春兰哼了一声:“说的好像你不听公子的话一样。” 齐光毫不掩饰自己怕老婆的特性,笑嘻嘻的:“我跟你不一样。我们在一起,大事听我的,小事才听她的。” “对,只是这件事是大事还是小事,全是公子说了算。”春兰没好气的抢白了他一句,却见齐光慢悠悠的抬起手,立刻吓得从椅子上滚下来,“绣娘说想吃棋子糕,我去给她买!” “唉,吓成这个样子,至于吗?”齐光慢条斯理的放下手,整理了一下衣襟,摇摇头,很是不理解的模样。而他身边目睹这一切的刘苏异常无奈:师兄越来越鬼畜了,这样不好,不好。 话说,她现在才二十,这么快就要成亲了吗?上辈子她可是个接近三十都没有嫁出去的剩女啊。刘苏挠挠头,扭头看看齐光:“那个,师兄,你有没有觉得我们现在成亲太早了点?” “一点也不早!”齐光条件反射的反驳。他都二十六了好不好,正常男人到了这个年纪早就儿女满堂了好不好,他还是单身,这让他情何以堪! 刘苏有些迟疑:“那个,我只是觉得委屈了你。你明知道,六皇子现在是皇帝,一手遮天,和我在一起,说不定哪天你会遇到危险的。” 齐光上前,将她轻轻的搂进怀里:“没有关系的。如果你忌惮他皇帝的身份,那就让他做不了皇帝就是,反正皇子多的是,长公主可以重立一个。” 喂喂,要不要把废立皇帝这种国家大事说得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啊,刘苏心里的一丝感动早就飞得无影无踪:“师兄,要不我们就上京吧。我记得莫师叔会易容术的,我们去跟他学了来,然后办个路引,去京城杀了皇帝,好不好?” 你更狠,把杀皇帝这种事情挂在嘴边。齐光哭笑不得的揉揉她的脑袋:“你以为进皇宫跟逛花园一样简单啊。等你把这里的事情理清了,我们便去和老头子一起,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住下,你看可好?” “那要是老头子想要和莫师叔在一起,把我们抛弃了呢?”刘苏忽然想到了这个可能性。 “那就我们两个人在一起。我会种地,会养鸡,会做饭,会缝缝补补,还有一门谋生的手艺,跟我在一起日子不会难过的。” 好像,自己除了下毒以外什么都不会。刘苏难得的羞愧了,被这么一通说下来,貌似像她这种人,除了师兄还真的不会有人要了…… 大长公主对刘苏一行人的行踪了如指掌,当然知道他们要成亲的消息,并很坏心眼的想什么时候放出来给任休德一个刺激。 当初她选择任休德做为合作对象,就是因为这个人非常能忍。这些年来,在太子的光芒万丈下,在三皇子的时刻找茬下,任休德居然能发展出自己的一拨势力,这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当时的长公主有钱,缺少的就是人脉。 只是,在任休德登基以后,这种能忍的特性就不那么美妙了。新上任的皇帝对她这个姑妈可以说是百依百顺,用人也罢,做事也罢,全都听她的吩咐,就连朝政大事,能推给她的也全部推给她。 可以说,这样的举动正是长公主想要的,只是,做出这种事情的人是任休德,便有些不那么美妙了。长风这几十年可不是白混的,她一方面对新皇帝表示百分百满意,另一方面,让虚月帮助自己大力培养暗卫,想要抓住任休德暗地里的一举一动。 或许,像刘姑娘这样的人,过的日子才是最为开心的吧?护国大长公主幽幽的叹了一口气:她已经走到这一步了,绝对不会后退!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倒计时二。。。 第71章 未来什么的,最美好了 元景三年,黄河决堤,无数良田被淹,瘟疫横行,哀殍遍野。与此同时,江南遭遇了一场十年来罕见的蝗灾,铺天盖地的蝗虫如同乌云一般,黑压压的掠过,剩下的只有一地被啃食干净的稻苗。 天灾的同时,**自然也是跑不掉的。收成不好,赋税又没有降低,自然会有人造反,一时间,处处硝烟四起。 “师兄,你看看着几味药怎么样,是不是太狠了些?” 这段日子,刘苏和齐光二人一直在疫区忙碌着,做为大夫,齐光还是很有一些治病救人的心态的,刘苏也开始从毒上面移开些视线,开始钻研医术。有了他们在,疫情很好的得到了控制,他们也被当地的人当做神医来拜。 齐光拿过药方仔细的看了一下,点了点头:“就这样就很好。这几个病人情况太过严重,必须要下狠药。” 自己的医术又进步了,刘苏表示很欣慰:“那我就去熬药了。对了师兄,你也好几天没有合眼了,还是先去睡一觉吧,这里有我,没有事的。” 齐光揉了揉额头:“好吧。不过你自己要注意,不可以累坏了。” “知道了知道了,”刘苏将他往房间里推,“你还是这么啰嗦。” 说实话,跟师兄成亲是一件很没有刺激感和新鲜感的事。自从到了这个世界之后,师兄便和自己形影不离,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一起学艺,成亲似乎是理所当然。或许对许多小姑娘来说,这种生活实在是太平淡了:恋爱中那种心跳在哪里?那种吃醋吃得天昏地暗的妒忌在哪里?那种蓦然回首发现两情相悦的甜蜜在哪里? 不过,这种生活还真是适合刘苏啊。做为一个两辈子年纪加起来将近半个世纪的女人来说,这种平平淡淡细水长流的感情才是最好的。更何况,师兄真的是很万能很体贴,刘苏望天,为什么上辈子她就没有遇到过这种好男人呢,遇到的却是渣男。难道说,上辈子丢失的人品,这辈子统统补了回来? “大夫,大夫!” 门外传来一连串着急的呼喊,两个男人扶着一个面色惨白浑身无力的人走了进来,急道:“大夫,快帮忙看看,他是不是得了瘟疫!” 刘苏赶紧让他们坐下,挽起袖子开始把脉,渐渐皱起了眉:“他最近去过什么地方,接触过什么人?” 个子高一些的那个男人道:“前两天在路上遇到了几个灾民,三弟心肠好,看他们饿得可怜,便给他们送了些吃的。结果一帮人上来就抢,把我们随身的东西都抢光了,三弟还被他们推了个跟头。本来这只是一些身外之物,我们也自认倒霉,没有想到当天晚上三弟就发起烧,这两天越来越严重,还不停的呕吐。” 刘苏的表情很严肃:“你们应该早点送他就诊。还好是遇到了我,如果是其他的大夫,说不定你家这个三弟便没救了。” 两个男人眼睛一亮:“您的意思是您能治好他?” “应该可以。”刘苏拿过纸笔,“我先开个方子,你们先给他服药,如果明早退烧了的话,一切都好办,如果依旧不退烧,我还要换方子。” “好,好,都听您的。”两个男人连连点头。当天晚上,他们便住在了医馆,又随随便便的拿出一个二十两的金锭子出来,说是药费和住宿费。 有钱且烧包的人真多。刘苏也不客气的收下,又斟酌着开了另外一个药浴的方子。经过她的细心照料,第二天一早,那个人真的退了烧。 两个男人大喜,对刘苏的态度立刻恭敬起来,接着他们又发现了医术更加高超的齐光,顿时觉得自己是出门遇到了贵人,戒心也慢慢放松,话也多了起来。 “所以说,现在小缺德和长公主斗得很厉害,都没有空理会灾民的事情。”终于可以歇一口气的时候,刘苏窝在自家师兄怀里感叹,“统治阶级的享受果然都是建立在人民群众的血汗之上的。” 齐光打了个哈欠:“不要理那么多了,六皇子不是长公主的对手。” 刘苏很认同的点头:“那几个来看病的人,据说是某个大官的家人,避难的。避难避到瘟疫区来,真不知道说他们什么好。小缺德手下都是这种人,必然会输得一塌糊涂。” 齐光道:“我觉得他会输倒不是因为这个。虚月掌控了京城的布防,外面的军权一部分在长乐公主手上,一部分在护国大长公主自己手上,还有一小部分被苗七娘控制着,这么算下来,公主姐妹两个加两个那么厉害的女人,六皇子下场堪忧啊。” “你是不是在对他表示同情?”刘苏好奇的抬起头,不出意外的看到齐光一脸幸灾乐祸,“师兄坏心眼。” 齐光将她搂回怀里揉揉:“那个家伙觊觎我的师弟,没有把他毒死便是我心胸宽广了。” “下毒是我的事,你不可以抢。” “给那些讨厌的男人下毒是我应该做的。” “你这话说的,好像我经常出去招蜂引蝶一般。” “当然不是了,这说明我家师弟是最棒的,那些人有眼光。” 刘苏二人的预感没有错。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三年的时间也不短了,做为一个皇帝,三年来时时刻刻被一个女人压着,这种感觉真的是很糟糕,所以,任休德在养精蓄锐三年后,实在是忍无可忍。在他看来,自己的形势一片大好。男权社会历史悠久,长公主虽然一手遮天,还是被许多人看不起的,觉得一个女人这样,简直是无法无天。所以,暗中支持任休德的人还是有很多的,甚至还有军中的力量。 这次遇上天灾,长公主居然直接要任休德在免税的同时下罪己诏,这不就等于让他直接承认自己不是个合适的皇帝吗?任休德认为,如果非要说有谁错了的话,也是长公主阴阳颠倒的缘故,上天才降下灾祸示警。 不过是件很小的事情而已,却成了导火索。时隔三年,京城再次发生了一次政坛地震,血流成河。 当事情尘埃落定的时候,瘟疫早就解决,天气也已经转凉。刘苏怕冷,和齐光两个人早就往南方而去。当他们到了一个小镇子,便见人人都在谈论一件大事,到处是白色。原来前两天,这里的影壁墙上贴了皇榜,说是元景帝身染重病,不幸归天,护国长公主扶上皇三皇子之幼子即位,年号顺宁。 “快过年了。”刘苏看着街上的人装出来的悲痛,讽刺的一笑,“他就这么无声无息的死了,我居然还有些难过。可是你看看百姓,他们才不管皇帝的死活,他们只知道死了一个皇帝他们要守孝了,过年也不能穿红了,心里不高兴着呢。真不知道,这个皇帝的位置他争来有什么好处。” 齐光握住她的手:“别想这么多了,如果你愿意的话,等开春暖和了,我们便去京城,你也可以远远的给他上一炷香。” “算了,京城这种地方,还是远远离开的好。” 刘苏很明白长公主对自己的忌惮。长公主训练了一批暗卫,用来控制的就是她的药,如果她起了二心,将药方透露出去,对长公主非常不利。所以,自从任休德登基后,刘苏便跟长公主说明了,自己的爱好在民间,如非不得以或者是长公主召唤,毕生不会踏入京城一步。 这件事情,连师兄都不知道。这几年,齐光陪着她隐姓埋名,明明身怀天下第一的医术,却甘心做个行脚大夫,然后四处宣扬女人当自强的论调,有时候刘苏觉得自己有点像搞传/销。虽然他们不缺钱,可一个男人,愿意这么陪着她做这种有些丢脸的事,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所以,一些零碎的事情,刘苏也不想师兄来担心。 齐光见她微微皱起了眉头,以为她还是想着死去的任休德,一股醋意涌了上来,拉住她的手,很认真的道:“师弟,那人已经死了,你还不如多看看我。” 刘苏睁大了眼:师兄这是被小春兰附身了吗?这种撒娇的口气到底是怎么回事? “好,好,我只看着师兄行不行?”刘苏试探着用对付小春兰的招数来对付这个大型撒娇的生物,结果却并不完美。齐光叹一口气,微微弯起嘴角:“师弟,你是想春兰了吗?我们是不是应该做些什么事情来让你忙起来,省得有心思东想西想的?” “呃,还是不要了。”刘苏默默的抽了抽嘴角。二十多岁才开荤的男人伤不起啊,会做药膳会做膏药会调理身体的男人伤不起啊!自从洞房之后,齐光仿佛一下子明白了中间的好处,食髓知味,每天都盼着天黑。到后来遇到了瘟疫,他们忙得昏天黑地,自然也疏忽了这件事情,到离开瘟疫区,充分休息后,齐光又开始跃跃欲试了。 刘苏决定扯开话题:“师兄,这里暖和,听说是四季如春的,而且又天高皇帝远。我们便在这里住下来,你说好不好?” 齐光毫无异议:“这种事情你说了算,我都听你的。”至于路引啊户籍啊之类的麻烦,统统不在话下,师弟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去开个医馆,卖卖药,治治病,然后等天色好的时候,我便带你出去玩。你若是想念老头子呢,我们便去莫师叔那里;你若是想念小春兰,我们便去绣娘那里;你若是想念靠山镇的那些人,我们也去看他们。你说好不好?”齐光开始想象起以后的生活,眼睛一扫刘苏的肚子,傻笑道,“到时候,我们就生好几个孩子,他们爱学医就学医,爱学毒就学毒,你说多好。” 刘苏也笑了:“好啊。不过,你可不能再叫我师弟了,我一个男人生出孩子来,你看会不会把周围的人都吓到。” 第72章 番外、天山童姥穿越记 童悦曾经做过一个梦,梦见自己穿越了。 一如所有万人迷玛丽苏小说中的穿越一样,童悦拥有了魔鬼身材天使脸蛋,美艳动人,从内而外的散发着雌性荷尔蒙,凡是见到她的男人都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这还不算,她居然还有一个神奇的随身空间,简直是万能的,那个里面只有令人想不到的好东西,各种丹药仙书宝石灵泉应有尽有,童悦瞬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是像小说中那样女票尽天下美男,让皇帝啊王爷啊魔教教主啊武林盟主等等这样的人物统统迷上自己,还是要开超市逛青楼做冰棍儿成就一番大事业呢?童悦觉得自己的人生面临着一个大大的选择点,直到她走了出去,看到这个叫做大殷朝的世界那些形形色色的美男的时候,她终于定下了一个目标。 童悦是个不折不扣的资深腐女,在她看来,同性之间才会有真爱,而大殷朝这个地方,简直就是同性之爱的温床! 看,满大街都是相貌高于一般水平的男人啊!不知道皇宫里的皇帝皇子什么的会怎么样。童悦很好奇,披上空间里的隐身披风,去了皇宫转悠了一圈,口水都掉下来了。傲娇受冰山攻忠犬攻弱受万人迷受强攻强受,不管什么类型的都有啊! 决定了,她要用自己神奇的法力建立起一个天下大同的社会!童悦握拳:不让这些美男两两成双,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啊! 于是,她化名为天山童姥,依靠空间里的各种法宝,建立了逍遥派,顺利成章的住到了皇宫,成为**师。然后,她又用药物,改变了皇帝和皇子们的性向,总之,做了一系列的工作,终于让这个世界大同了。 真是欣慰啊。童悦看着成双成对的美男,两眼直冒星星,满心欢喜,鼻血都快流出来了,真想永远呆在这个完美的世界不回去了啊。童悦这样想着,却发现第二天一早,她躺在自家的床上,时间是早晨七点,妈妈正喊她起床去上学。 原来是一场梦吗?童悦摇了摇头。不过,在学校的时候,她跟几个同为腐女的好友说了这个梦,大家都表示很羡慕,纷纷认为她可以就这个梦写一篇小说了,又很遗憾这只是一场梦,如果是真的就好了。 一开始,童悦对这个梦是记忆犹新的,慢慢的时间长了,她也就逐渐将这个梦给忘记了,直到有一天,她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大殷朝。 这次,她却不是那个天山童姥了,而是慕容山庄的一个小丫鬟。慕容山庄早就取代了逍遥派成为江湖上第一大门派,童悦向其他人打听,知道了这个世界的确曾经有过天山童姥的存在,也是因为天山童姥,男人之间成亲成了理所当然的事。 原来拿不是一场梦,是真实存在的穿越啊!童悦异常有成就感。慕容山庄里面也是男风盛行,时不时就能看到两个小厮含情脉脉对视的模样,童悦缩在墙角咬着手帕:这个世界太美好了,自己果然功德无量,嘤嘤嘤~~ 这次的穿越似乎不像上一次那样。童悦发现,她的长相只能称得上清秀,而且根本就没有空间之类的超能力。在慕容山庄里,像她这样的丫鬟一抓一大把,主要任务就是伺候后院那些生了孩子的女人们,月钱只有可怜的二十文。 二十文能干什么啊!童悦撇撇嘴,她可是当初改变世界的人啊,慕容庄主能够找到个这么恩爱的小受,明明就是她的功劳,要不然,慕容庄主只能一辈子和自己的心上人过着地下夫妻的生活,还要容忍心上人被妻子刁难,那简直是生不如死。还不是自己给了他这个机会,他偏偏只肯给自己二十文,真是的,一点都不知道知恩图报! “小红,去打点热水过来!” 小红,就是童悦现在的名字,也是她深深不满的地方。这种名字太过讨厌了,又俗又没有品位,就算是丫鬟,名字里有个“梦”啊,“樱”啊,“殇”啊什么的,才像是江湖第一山庄嘛。 童悦答应一声,不满的去了厨房提水。她现在只是个十三岁的小丫鬟,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早知道还会穿越回这个世界,当年做天山童姥的时候就好好的背下那些武侠秘籍了,童悦心里吐槽,都是当年的穿越不好,那些武侠秘籍就跟电脑存储一般牢牢的记在脑子里,修炼起来不费吹灰之力,只可惜现在就全部忘记得干干净净了。 厨房里一如既往的热闹。除了地位比较高的主子以外,每天早晨厨房都会挤满了人,都是给自家伺候的主人打热水的丫鬟小厮。平时都是小厮在前面,丫鬟在后面,童悦也已经习惯了,便乖乖的排队,好不容易轮到她了,一个小厮忽然间插了进来,对厨房的大娘趾高气昂道:“把这壶热水给我!” 童悦不服:“这是我的热水,你到后面排队去!” 那小厮骄傲的看了她一眼,哼了一声:“一个小丫头罢了,还敢跟我争?滚!” 厨房大娘狠狠的瞪了童悦一眼,将新烧好的整壶热水递给那小厮,冲着他讨好的笑:“快把热水端回去吧,别让你家公子等急了。” 那小厮接过水,狠狠的踢了童悦一脚:“你家主子不过是头生孩子用的猪,哪里有我家主子得老爷的宠爱。你还有脸跟我争,你以为你是什么人,我就算打死了你,你家主子连个屁都不敢放!” 童悦哪里受过这样的气,当时就想冲上去和他理论,不料身边一个小丫鬟死死的把她抓住,在她耳边小声说道:“你找死吗?墨文伺候的是柳公子,庄主对他宠爱有加,岂是你能够比的?他如果真的打死了你,只要柳公子说两句,也绝对不会有事!” 童悦有些犯傻:开什么玩笑?庄主不是有一个美男做夫人了吗?怎么还有什么柳公子,还宠爱有加?渣攻,绝对是渣攻!原来自己穿到渣攻和贱受的故事中了,难道要她目睹虐恋情深吗? 她混混沌沌的领了热水回去,已经比平时晚了,她伺候的是后院的吴姨娘,等得不耐烦了,见她拎着水回来,不由分说的上去就是两个耳光。童悦被打蒙了,傻傻的看着她,吴姨娘喝骂道:“小蹄子,还不服气吗?” 另一个小丫鬟连忙劝阻道:“姨娘小心手疼。小红,到底是怎么回事,今天的水来得这么晚?” 童悦满心委屈,将拿水时和那小厮起的纷争说了一遍,吴姨娘惊呼一声:“天啊,你怎么敢跟柳公子的人做对?来人,掌嘴!” 童悦还没有反应过来,脸上就是一阵刺痛,只觉得脑袋被打得一会儿偏向左边一会儿偏向右边,没有多久,她便嘴角出血,整张脸都肿了起来。这还不算完,吴姨娘换上朴素的衣服,带着她去了柳公子处赔罪。偏偏那个柳公子懒得见她们,童悦被强迫着跪在地上等了足足两个多时辰,才得到了他轻描淡写的一句算了。 晚上,在自己的小屋里,童悦揉着青了的膝盖,眼泪扑哧扑哧的往下掉。和她同屋的小翠拿来了药酒给她揉着,小声劝道:“柳公子现在是庄主的心尖尖,你惹到了他,他一个不乐意,不单单你,就连吴姨娘的小命说不定都难保。你也不要怪吴姨娘了,她进了庄子这么多年,也没有能生下个一儿半女,心里也苦。” 童悦很是不解:“庄主既然喜欢男人,为什么还要娶这么多女人回来呢?这样他岂不是很对不起这些姨娘们?” “小点声,你不要命了?”小翠赶紧遮住她的嘴,“我们做女人的就是命苦,能有什么办法呢?男人是要跟男人成亲,可是他们又不能没有了后代,只好再使劲的娶姨娘来传宗接代了。” 这是个什么逻辑?童悦眨了眨眼睛。在她看来,同性之间的爱情是世界上最美好最值得赞颂的,而世界的种种规则对他们太过残酷,所以她才不顾一切的想要制造出一个适合同□侣们居住的世界来。可是,这些人可以和心上人在一起,为什么还要另外娶女人呢,这样对爱情岂不是太不忠贞了? 小翠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继续道:“我听说,以前不是这样的。很久以前,男人是要和女人成亲的,后来出了个天山童姥,一切都变了。这个天山童姥一定是妖孽变的,害得世上的女人除了生孩子外都没有了出路!” “瞎说!”童悦气愤的制止了她的话,“天山童姥也是为世间芸芸众生考虑,不许你说她的坏话。” 小翠将手上的药酒一扔:“哼,芸芸众生,我看她只考虑了男人,都没有考虑女人。你别忘了,你我都是被家里人卖到庄子里做丫鬟的,而我们家里并不是穷得揭不开锅,卖了我们只是因为我们是女孩子而已。你也别忘了,当初你在家里是怎么挨打挨骂的,现在居然还帮天山童姥说话,我看你是昏了头了。” 怎么会,怎么会这样?童悦看着小翠摔门离开,一时转不过弯来。她喜欢看到美男们成双成对,喜欢看到世人都是以弯为美,可并不喜欢自己落到这样的一个地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作者有话要说: 嗯,前两天在家里,看到一条小拇指那么长,细细的蜈蚣在地上爬,我就想用脚踩死它,然后忽然很二的想到,用脚踩的话鞋子会脏,还要刷鞋底,干脆用手拍吧,只要洗手就够了。于是,你们懂的 为我这个手肿了还能打字以及能够徒手拍蜈蚣的女汉子呐喊助威吧!以及,我弟弟说,这种二缺是会遗传的 以下放送赠送部分: 慕容风平是慕容山庄的继承人,从小就聪明伶俐,深得庄主喜爱。这天吴姨娘久违的迎来了庄主的大驾,就是因为慕容风平的缘故。 听说,慕容风平离开山庄,去江湖上闯荡,认识了当年毒手神医的高徒齐光,并对之一见钟情。无奈齐光却有个青梅竹马的师妹,根本就不把慕容风平放在眼里。少庄主一时想不开,便对齐神医死缠烂打,不幸惹恼了他那恶毒的师妹,被下了毒,从此只好瘫在床上,一举一动都离不开别人的服侍。这下,庄主忧愁了,便想着趁着年纪不大的时候再去播播种,再生个儿子出来,慕容山庄也不至于后继无人。 因此,后院里的女人来了次集体大临幸,每个人都眉开眼笑的,就希望能趁这次机会一举得男,后半生好有个依靠。吴姨娘也难得的给了童悦一些好脸色看,还额外的赏了她一个小小的银戒指。 这个世界,好像不太对头。童悦做丫鬟也有两年时间了,由于吴姨娘不受宠,她的日子也并不好过,特别是正院里伺候那些男人的小厮们,只要见到这些丫鬟都是以看猪肉的眼光,仿佛在掂量她们到底值多少钱。 小翠跟她说,她们这些丫鬟,最终是会被赏给那些小厮,用来生小孩的,所以一些身子比较健壮的丫鬟们反而吃香。这不科学啊!童悦明明看到那些小厮彼此之间含情脉脉的样子,怎么还会把主意打到丫鬟们身上呢?不过,她还来不及哀叹,已经有一个小厮向吴姨娘提出要纳童悦做妾了。 那小厮叫做含烟,是伺候正室夫人的,吴姨娘乐得合不拢嘴,当即就答应了下来,在告诉童悦这个好消息的时候,还好好的表扬了她一顿,说她有出息。 童悦犹如五雷轰顶一般,不过她的反抗是没有效果的,当天晚上,她就被含烟领了回去,连同她的一些积蓄,也统统归了含烟。 一个没有嫁过人的少女,对自己的婚姻总是有着几分期待的,童悦也不例外。可是这个婚姻,根本连形势都没有,她只是在一张文书上按了手印,便成了含烟的人。没有婚宴,没有亲朋好友,没有喜堂,就连新房都没有半点热闹的景象。含烟也没有任何甜言蜜语,直接就把童悦剥光了扑倒,也不管她的疼痛,很是粗暴的行了房,完事后便从她身上爬起来往外走,看都不看她一眼。 第二天,童悦才发现自己的悲惨生活才刚刚开始。含烟家是没有下人的,所有粗活累活都是由她来干。她不单单要打扫家务,还要砍柴烧火,还要做饭做菜,晚上还要成为含烟泄欲的工具。她名义上的丈夫连一句话都不愿意跟她多说,无非就是嘱咐她做这个做那个而已。 过了几天后,含烟扔了个银锭子给她,让她买些红绸带,收拾一下房间,布置一个新房出来。她还以为是要补办婚礼,心里有几分雀跃。没有想到,一切布置好了以后,含烟又从街上订了几桌酒席,风风光光的娶了个男人进了家门。 这个男人进来后,童悦便更加忙了。男人对她毫无好感,每天支使着她团团乱转,若是她敢有丝毫违抗,便又打又骂。至于含烟,他的一颗心都在那个男人身上,丝毫不管童悦是不是又添了新伤。 到了晚间,含烟自然是要住在男人那里的,可童悦也不能轻松。她必须在一旁伺候着,有时候含烟兴致来了,还会把她剥光了羞辱,只要童悦有些不满,含烟便会不屑的说一句:“不过是用来生孩子的猪罢了,还以为自己是什么人物吗?” 不是的,这个世界不应该变成这个样子的!童悦以前一直梦想着可以亲眼看到男男恩爱的h现场,现在她终于可以看到了,却一点欣赏的念头都没有了。 她不止一次努力的想要逃跑,可每次都会被抓住,然后就是一顿暴打。含烟拿着那张她按过手印的文书,冷冷的告诉她:“你是我的妾,便是我的私人财产。我就是把你打死了也不以为过,你若是逃跑,便是犯了大罪,天下虽大,可你一个逃妾,被人抓住了是要浸猪笼的!” 怎么,怎么可以这样?童悦捂住脸,无声的哭了起来。当她是高高在上的天山童姥时,她根本看不见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她根本不知道她做了什么。原来,在她眼里男人之间那种纯纯的感情,是要靠女人的牺牲女人的幸福来造就的,那么,当年她到底做了什么? 半年后,含烟见童悦依旧没有怀孕的迹象,便又买了个女人进来。童悦彻底沦为了这个家里的老妈子,艰辛的劳作使她迅速苍老,看上去完全不像个不到二十岁的少女。 “你有没有听说,长公主正式摄政了!” 这天,童悦去井台边打水,听到隔壁几个大妈窃窃私语。 “真的吗?这下可好了,你知不知道荣县,那里是长公主的地盘,那里的男人只能娶一个女人,还不许打不许骂。” “是不是真的啊?那长公主若是得了天下,岂不是所有的男人都不许打骂自己的婆娘?” “我也不指望我家那口子娶几个人了,只要我日子好过些,万事都好啊。” “那要看长公主的了。对了,你还记不记得当初的那个唯一女统领,听说她就是慕容家的后代,叫慕容流苏,从小被扔掉的。” “嘘,这个话被别人听到了可不得了。” “这又怎么,我们这些慕容家的下人谁不知道?” “是啊。听说这个女统领是长公主的手下,她会不会回来慕容家,重整家风?” “我看难,她都没有认祖归宗。对了,我听说,少庄主的心上人就是她的师兄,所以,有人说少庄主的毒根本就是她下的。” “是不是真的啊,难怪最近庄主对所有姨娘们都好了不少呢。” “算了算了,不说这么多。我啊,只求自己的儿子能有点出息,将来可以接我出去享福。” “你运气好,有个儿子,我就什么都没有,唉。” “话不是这么说,你看人家长公主也没有儿子。” “我们哪里可以和长公主相比哦。” …… 童悦躲在一旁,认真的听着,不由得痴了。她们口中的长公主也是穿越的吧?一定是的,否则她不会这么霸气十足。这个穿越女在努力改善女人的处境,还有会下毒的女统领这样的手下,不知道有没有空间。 童悦默默的打了两桶水挑了回去。这些都不管她的事情了,当年,她浪费了这么好的穿越条件,活生生的扭曲了这个世界,现在,这些错误统统报应到了她自己身上。她现在是没有什么力量了,她只有希望,长公主能够成功,能够弥补当年她犯下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