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还我夫君!》 第2章 生化危机 莫晴总觉得今天有些奇怪,早上用完早饭之后她就钻进了前不久刚刚买的甲壳虫里面,从驾驶室的窗户往外望,她看见邻居诺兰太太正在她的花园里散步,只是动作有些缓慢而且僵硬,但还是不妨碍她摇下窗户大声地向诺兰太太打招呼,可是诺兰太太并不理会,而是慢慢地往栅栏走去。 这让莫晴觉得很不解,要知道诺兰太太在整个社区是出了名的热情,她丈夫在她很年轻的时候就去世了,这么多年她就跟着一条黄色拉布拉多犬生活,她经常带着那条叫茉莉的拉布拉多犬上街,每遇见一个人都会微笑着打招呼,她在得知莫晴作为一个大龄剩女还没对象时,更是积极地撮合莫晴和她作为浣熊市警署的警长的侄子,当然最后还是没成功,但这并不影响她与莫晴之间的感情。 或许是诺兰太太并没有听见吧,莫晴这么想着然后发动了汽车,往浣熊市高中开去。路上她接到了好朋友兼同住人吉尔的电话,那个因为特殊事件已经在警署忙碌了一个晚上的女警官用一种漫不经心的口气说:“嘿,莫晴,最近市中心似乎溜进来什么大型动物,已经有好几个人遇害了,你当心点,出门最好带枪。” “吉尔,如果你觉得我会使用我父亲留下来的那把已经长了草的双管猎枪的话。”莫晴撇撇嘴,“而且我有车,就算是非洲猎豹游过了大西洋在美国登陆,我也不认为它的速度能比四个轮子快。” “好吧莫晴你总是这样。”吉尔哼唧一声就把电话挂了。 莫晴耸耸肩,车在浣熊市高中的停车场停下,举目望去一溜烟的沃尔沃啊梅赛德斯神马的,她的甲壳虫在这群有型有款的名车海洋中被淹没,老美的gdp就是这么上去的啊,高中生就可以溜名车了,莫晴想想自己银行里的存款还有房贷的剩余额,不禁悲从中来。 “莫小姐!”莫晴刚下车,就听见有人向她打招呼,她扭过头一看,是她的学生,二年级的菲利普,这是个金发小帅哥,在浣熊市高中拥有一票的追求者,据说这群追求者中也不乏有其他类型的小帅哥,不过每次莫晴看见这个男女通杀的帅哥总会诡异地想到剃须刀…… “嘿菲利普。”莫晴看着金发的剃须刀微笑,“有什么事么。” “我听说今天是莫小姐二十七岁的生日。”菲利普走近莫晴,他比莫晴高一个头,尽管才十七岁,但是压迫力十足,“所以我是来给莫小姐送生日礼物的。”他笑笑,递给莫晴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一年份的最贵的安全套,还没结婚的莫小姐应当享受一下的爱情的滋润。”说完他飞奔似的溜进了教学楼。 莫晴:“……” 怒摔!所以她讨厌老美这群鬼孩子啊! 莫晴想到那个把她扔进这个世界的不知名**就来气,不就是二十七岁还没对象么,不就是被老爸老妈压迫得见了无数个男人都没成么,不就是看了一篇邪魅狂狷的总裁与智商小白的女主终成眷属的小说之后哀叹时运不济么,怎么就突然有个**声音对她说给她机会去追求自己的爱情,然后就把她丢到万恶的美利坚,成了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小婴儿。 在诅咒**无用之后,她也认命了,这次一定要争取把自己早早地嫁出去,从小学读完中学再读大学之后再工作,等她反应过来时,身边一票闺蜜,就是没有个把合适的预备役对象……老美对于婚姻并不是特别看重,有很多人孩子都生了几个了就是还没结婚。但是,一个二十七岁的女人竟然还没有交过男朋友……那就是……十分丢脸的了…… 于是,作为浣熊市高中古典文学老师的莫晴,经常被自己的学生这样调戏,尤其是男学生…… 莫晴来到教室休息室,将盒子一扔,整个人瘫在椅子上,坐在她对面的是生物老师沃尔特先生,一个有些八卦的年轻男老师。他一看到莫晴,眼睛一亮,然后身体往莫晴这边探过来,敲了敲莫晴的书架:“嘿莫小姐,你知道最近浣熊市的大新闻么?” “什么大新闻?”莫晴有气无力地问。 “就是大型生物闯进了浣熊市啊。”沃尔特先生灰色的小眼睛散发着八卦的光芒,“我的舅舅在浣熊市警署工作,他们接到好几起报案了,受害人都似乎被大型食肉动物攻击,身体残缺不全,死相非常狰狞可怕呢!” “……”莫晴抽了抽嘴角,“我今天似乎听到过。” “不仅这样,医院还收了好多奇怪的病人。”沃尔特先生直接整个人都趴在了桌子上,“他们的四肢变的很僵硬,而且精神状况很不好,一直处于癫狂状态,见到人就扑上去用手抓用牙咬。有很多医生还有护士受伤了,所以医院方面采取了隔离措施。” 尼玛这是狂犬病么? “你知道,菲利普的父亲是医院的外科主任,母亲是急救科护士,所以他的父母今天早上就被隔离在医院了。”沃尔特先生叹了一口气,“不过菲利普似乎不知道,我今天早上还看见他很开心地跟卡洛琳在**,那个小子泡妞真有一手。” 莫晴看了看自己随便放在桌上的据说是安全套的生日礼物,对着沃尔特先生眨眨眼:“沃尔特先生似乎很遗憾,难道你深深爱着菲利普,对于菲利普只泡妞不泡男人这件事十分悲伤?” 沃尔特先生:“我由衷希望你在你二十七岁生日这天能找到一个男人嫁出去,真的。” 莫晴:“……” 等到莫晴去上课的时候,她才真正相信了吉尔和沃尔特先生的话。 她的古典文学课是高中二年级的选修课,整个二年级共有三十六个人选了她这门课,而她来到教室时,发现教室里面仅仅只坐着二十来个人。 老美的学生不来上课一般会给教导主任或者是当天的科任老师请求批假,很少会无故逃课。 菲利普就坐在第一排,他看见莫晴惊讶的眼神,整个人靠在椅背上,弯着唇角,说:“似乎他们都感染了最近流行的怪病,在医院里面观察。莫小姐你没发现今天学校的人少了很多么?” 嗯停车场的名车少了很多。 “既然这样。”莫晴站上讲台,打开ppt,“我们就先讲《傲慢与偏见》的最后部分,至于还在医院的那几个同学,我放学后会去医院探望他们。” 《傲慢与偏见》是莫晴在上辈子就很喜欢的小说,在她还是个对未来抱有幻想的少女时,做梦都想穿着朴素而别有风味的鹅黄色连衣裙在十九世纪的英格兰南部乡下的森林里面散步,然后会偶遇从伦敦来到这里度假的风度翩翩的绅士,或者在乡绅庄园的舞会上遇见制服笔挺的普鲁士容克军官,谱写一段浪漫的恋情……当然在长大后,莫晴只有对着网络小说里面邪魅狂狷的男主眼泪掉下来,并且在成为大龄未婚女青年之后,莫晴由衷地希望天下有情人终成兄妹,天下无情人终成断背。 小清新神马的,跟她不止是一个马里亚纳海沟的距离啊。 莫晴一边在心里内牛满面,一边讲原本在别人眼中傲慢无礼的达西先生是如何化解伊丽莎白小姐对他的偏见,快要下课时,一个好听的男生十分突兀地响起:“噢宝贝儿我还在上课呢,要不我放学之后去找你,记得穿上那条黄色的小短裙,那显得宝贝儿你的腿十分修长漂亮。” “威克姆因为欠了一笔赌债,从军队里面逃了出来,带着班纳特家的小女儿莉迪亚私奔,这在十九世纪的英国是十分让家族蒙羞的行为……” “哦宝贝儿你要相信我是爱你的,当然不止是你的腿,你的头发,你的手臂,我都爱。” “达西先生因为正在追求伊丽莎白,而且他认识到爱一个人,并不是将她从一个家族的整体中娶到自己的家中做自己的太太,他还要尊敬她的家族,她的父母,她的姐妹,所以他帮助伊丽莎白解决了这个问题,帮助威克姆还掉赌债,还给了莉迪亚一笔钱……” “当然,还有你的心,我迫不及待想见到你了,我亲爱的宝贝……” “菲利普.斯科特,你给我把你的电话挂掉!” 莫晴觉得自己不止是泪流满面了,估计自己满身都是泪水了。老美虽然不轻易逃课,但是他们上课自由度极高,曾经她作为学生,觉得在课堂上一边吃薯片一边听课,还能把穿着人字拖的脚搭在课桌上的这种感觉真是太美妙了,但是作为一个老师,她除了罚在在她的课上公然打电话泡妞的菲利普放学之后三个小时的劳动服务就无可奈何了,她真想把满清十大酷刑给搬到这个阳光帅气的金发剃须刀身上啊! 等她开着车回到家,吉尔已经趴在沙发上在看电视了,茶几上只有一个吃了一半的苹果派和一罐碳酸饮料,明显是这位身手了得但是厨艺白痴的女警官从冰箱里面随便拿出来来吃的。 “噢我亲爱的晴,你终于来了!”吉尔有气无力地哼哼,“你竟然没有在厨房里留吃的,你好狠的心!” 莫晴将手提包往吉尔头上一砸:“你不是说这两天都在警署里面处理紧急案件么,怎么又回来了。” “詹姆斯让我回来休息休息。”吉尔从沙发上爬起来,伸了个懒腰,“这起事件似乎愈演愈烈了,今天的报纸都在讨论这件事,不仅是被野兽袭击的,还有感染了怪病的,听说是医院都被隔离了,真是莫名让人不安啊,甚至有评论人谈到了丧尸。” “丧尸?”莫晴收拾茶几的手一抖,觉得这个名词莫名熟悉。 “对啊丧尸。”吉尔摆摆手,“就是那种已经死亡但是身体还活着的尸体。詹姆斯警长都说这个十分滑稽可笑,我们自然也是不相信的。” 这时莫晴家的门传来迟缓但是有力的敲击声,吉尔一下子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拍拍莫晴的肩说:“好了我亲爱的晴,你快去准备晚餐,我去开门。估计是刚刚我订的外卖。” “订了外卖还要吃晚餐么?”莫晴看着往玄关跑去的吉尔抽了抽嘴角,然后把茶几上吃了一半多的苹果派和饮料罐丢到了垃圾桶里,正准备去厨房做菜时,她听见了一声类似于野兽咆哮的声音和一声枪响,正是从玄关处传来。 难道是这几天在浣熊市作恶的野兽? 莫晴来不及多想,急忙往玄关处跑去,发现背对着她站在门口的吉尔正双手握枪,而站在吉尔面前的,正是莫晴早上还见到的诺兰太太。莫晴和诺兰太太刚好面对面,她可以看见诺兰太太发青的脸色,扭曲的五官和残缺的手臂,以及额头上大大的子弹孔,子弹孔并没有鲜血留下,只是在周围皱起了青白的皮肤以及发白的肉。 莫晴只听见诺兰太太喉咙里发出咕咕的声响,然后就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而莫晴还没来得及问吉尔这是怎么回事,吉尔一直别在腰间的手机响了起来,吉尔一只手拿着枪,一只手取出手机,按下接听键,那边传来一个正在剧烈地喘息着的男声,过了一会儿,吉尔挂掉电话,然后转过身来,一向爽朗的她第一次用严肃的语气对莫晴说:“晴,停放在警署的被野兽杀害的尸体复活了,所有法医都被袭击,甚至连在警署做笔录的小罪犯也开始发狂。” “晴,是丧尸。” 莫晴终于知道之前自己为什么会觉得这个名词熟悉了,浣熊市,丧尸,尼玛这不就是《生化危机》么!保护伞公司在浣熊市地下弄了一个极其庞大的实验室,研究了极其致命的t病毒,后来t病毒泄露,不仅是保护伞公司的地下实验室的员工全部被感染,连地上的浣熊市都变成了丧尸城! “我现在必须回警署去。”吉尔将手机和枪收好,她将衣帽架上的外套披在身上,“晴,你不要做晚餐了,带上你父亲留下来的双管猎枪,快点开车出城,离开浣熊市!”说完她不等莫晴回答,就冲出了屋子。 莫晴只是愣了一下,立即冲上楼从储藏室里翻出了好多年没用据说即将长草的双管猎枪,抱着这把死沉死沉的枪,她跑下楼,跳上了自己的甲壳虫,发动了车。 但是,她并没有往出城的方向开,而是拐上了她每天上班都要走的那条路。 她突然记得,那个父母作为医护人员都被隔离了的菲利普,被她罚在学校里面做三个小时的劳动服务。 作为一个光荣的人民教师,除了致力于将满清十大酷刑加诸于那个该死的只会泡妞的金毛剃须刀身上,还要保证那个死孩子有这条命来灌辣椒水坐老虎凳! 作者有话要说:新文,努力不坑_(:3」∠)_ 目前撸快穿很带感,有存稿一日一更,没存稿两日一更(不排除会rp爆发日更) 第3章 生化危机 等开着小甲壳虫冲出院子,莫晴才感受到了神马是真正的丧尸城。 她上辈子被老妈/逼着去相亲的时候认识的一个预备役对象是个恐怖电影迷,男方约她出去不是买异形手办,就是蹲在电影院的小放映厅看恐怖片,其他人都坐在后面看得战战兢兢,就他俩坐在第一排,男方看得津津有味,她就一边啃爆米花,一边计算这片子啥时候结束她好回去看她的邪魅狂狷的男主角。托那男的福,《生化危机》三部电影她都看过,除此之外还玩过《寂静岭》啊,《求生之路》啊,《植物大战僵尸》(……)之类的丧尸题材游戏…… 可以尼玛在电脑面前用枪砰砰砰爆丧尸头跟丧尸就在你面前张牙舞爪还是有本质性区别好嘛! 车一开上浣熊市主干道,莫晴就看到平时还灯火通明的道路两边的商铺大都关了门,无论是人行道,还是车道上,都有身体扭曲,行动缓慢的奇怪的人类……应该是丧尸,有些断了手,有些瘸着腿,还有个警察模样的中年男人,手里拿着电击棍,腹腔被开了一个大口,拖着肠子慢腾腾地往前方挪动。 街上当然不止莫晴一个人,许多发现情况不对劲,还没有遭到袭击的人都急急忙忙带着家属开着车往出城的方向奔去,而在车道上游荡的丧尸往往就是被这些狂奔的汽车撞倒,然后碾压而去。偶尔经过一些居民住宅,还能听见丧尸野兽般的咆哮以及人类的尖叫声。 莫晴咬着牙往学校开去,现在她只希望菲利普那个金毛剃须刀早意识到危险从学校逃出来了,要不然学校可比外面危险得多,不说场地狭窄不利于逃生,生物实验室里还有很多要用来实验的动物,学校的保安也养了好几条凶悍的德国牧羊犬,她看过丧尸类的电影和小说,动物感染上丧尸病毒,其危险程度比人类还要高上十几倍。 莫晴驾驶小甲壳虫一路狂飙到学校,她将车停在了学校门口,抱着那把双管猎枪就跑了出来,浣熊市高中跟平时晚上一样,没什么人,但此时却多了几分荒凉感,莫晴走进教学楼之前,还隐隐约约听见了狗吠声。 莫晴只觉得自己瞬间泪流满面,尼玛**你要扔也扔《歌舞青春》这样的青春喜剧电影啊,扔啥《生化危机》呢,同样都是万恶的美利坚,换了部电影就换了一种人森呐! 莫晴抱着双管猎枪战战兢兢地走进了教学楼大厅,大厅旁边是保安值班室,一般都会有一两个保安留在这里值班,而大厅的灯也会打开,可此时不仅大厅的灯没开,连值班室里也是空落落的,没有看见保安,这让莫晴觉得更不安。穿过大厅是走廊,两边都是教室,而一般学生被罚劳动服务就是清扫教室或者是整理体育器材室里面的体育器械。莫晴借着窗外的月光找到一扇门,打开后发现里面空无一人,而这样一间教室一间教室的找,也太没效率了,她想了想,直接大声喊起了菲利普的名字,决定喊几声没人回应就离开教学楼去体育馆找找看。 虽然这样也让她更加危险,但比起毫无效率的寻找方式她宁愿直接一点。 喊了几声后,楼梯间那边传来了响动,莫晴想了想,扣着双管猎枪的扳机,慢慢朝楼梯间移动,从楼梯间的窗户映下的月光可以从拐角处看见一个人的倒影,莫晴松了一口气,收起猎枪正准备过去,突然发现那个人的影子有问题。 菲利普虽然只有十七岁,但老美一般发育得都比较早,所以这个十七岁的金毛剃须刀身高足足有一米八五左右,且身材修长。虽然影子不代表着本人的身形,但是这也太短胖得过了吧。而且还可以发现这个影子正在缓慢地摇晃着,其频率就跟莫晴在街上看见的那些丧尸一样。 莫晴屏住了呼吸,慢慢向后退,此时教学楼一楼一片寂静,只剩下那个人……丧尸从楼梯上走下,皮鞋在地板上敲击的咚咚声。 忽然大厅处传来响动,莫晴猛地扭头,只看见大厅处站着一只德国牧羊犬,借大厅外的自然光亮,可以看见这只狗的眼睛是通红通红的,而狗的嘴巴则滴着混浊的唾液,喉咙里发出犬科动物在发起攻击时特有的声音。 尼玛!前有丧尸后有丧狗啊! 莫晴立马端起猎枪瞄准那只狗就扣动了扳机,不过感染了丧尸病毒的狗并不是好对付的,在子弹还没有射到那条狗的所在地之前,狗已经跳了起来,朝莫晴扑去,莫晴立即矮□子,往前滚了一个跟斗,正好错过了狗的攻击。 狗落地之后立马反应过来,扭过身体又向莫晴扑去,而这点距离并不是适合开枪,瞄准已经来不及,更何况双管猎枪枪身比较长,灵活度小,根本来不及架起,莫晴咬咬牙,双手握住猎枪,向挥刀一样用力将枪身向朝她扑来的狗头上,狗头被砸得一偏,那瞬间莫晴听见狗的颈椎出传来细微的骨裂声,而那只原本凶神恶煞的狗也被莫晴甩到一边,僵硬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莫晴还来不及松口气,就看见楼梯拐角处慢悠悠晃来一只中年人模样的丧尸,穿着深蓝色的学校保安制服,只是制服上身已经残破不堪,露出肩膀和胸口几道深深的伤痕,他的左手小臂以下已经只剩下骨头和沾附在骨头上残缺的碎肉,左脸颊也被咬掉了几块肉,右眼珠则从眼眶中吊下来,随着丧尸的移动一晃一晃的。 …… 尼玛那个不知名**就这么让女孩子面对这种事情么,求换挡啊混蛋!莫晴从身边拿起刚刚成功解决掉那条狗瞄准移动缓慢的丧尸扣下扳机,却发现,这把老爸传给她的古董级双管猎枪好像……真的长草了,刚刚用来当刀砸碎了那条感染了丧尸病毒的狗的颈椎骨,现在却发不出子弹来。 难道要将这把双管猎枪当成屠龙刀再对着这条丧尸来一发么?先不说她刚刚用了全身力气才弄死了那条狗,现在已经没什么力气了,人的颈椎骨也不是那么好敲碎的啊,更何况这个保安一看就是平时伙食太好,脖子就要比一般人大几圈啊! 可是尼玛不挥舞屠龙刀的话她基本也就交代在这里了。 莫晴握着猎枪站了起来,而这时丧尸跟她也就四五米的距离,她深呼吸了一口气,举起猎枪就要挥过去,却发现丧尸突然停止了动作,莫晴眨眨眼,只见丧尸脖子一歪,头断裂开来,只一点皮肉与脖子相连,头则垂在了肩膀上,然后重重地倒在地上。 随着丧尸的倒地,莫晴看见了一手抱着盒子,一手拿着消防斧,满身鲜血的金发小帅哥,飞利浦电动剃须刀……啊呸!是菲利普.斯科特同学。 …… 尼玛…… 果然是老美的电影啊,十七岁的小屁孩也能耍帅啊! 莫晴呼出一口气,将双管猎枪扛在肩上,打趣着说:“菲利普,你竟然没有去找你的亲亲宝贝儿卡洛琳小姐?是卡洛琳还是琳恩?” “你快走。”菲利普并没有接下她调侃的话,而是低着头迅速将手中的盒子塞进她怀里,声音带着些微微的颤抖。莫晴有些奇怪地看着他,接下那个盒子,发现这是早上菲利普送给她的传说的一年份的安全套的生日礼物,下午因为她的课时最后一节,所以她下课了直接开车回家,并没有倒回教室办公室取回这份礼物,而且安全套……神马的…… “你还把这玩意儿带出来了。”莫晴笑笑解开缎带,然后刚解开结,忽然感觉胸口一凉,她动作僵住,缓缓抬起头,看见了菲利普苍白的脸,他的脖子上还有一道深深的划痕。 “莫小姐……我忍不住……”菲利普咬着牙,仿佛在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他颤抖着收回插在莫晴胸口上的手,“我忍不住破坏的**。”一滴眼泪,从他眼眶中滑下。 而此时莫晴已经倒在了一地血污残肢之上,身旁是随着她摔到地上的礼物盒子,盒子里并不是传说中的一年份的最贵品牌的安全套,而是一件做工精致的婚纱,头纱中还夹着一张粉色的卡片,上面写着一行漂亮的花体英文—— 莫小姐:既然你已经二十七岁了还没有人要,那不如再等四年吧,四年后,我二十一岁。估计对于你来说,二十七年都过来了,四年并不算漫长,不是吗? 下一秒,莫晴眼前一黑。 尼玛虽然在二十七岁的这一天有了这一世的第一朵桃花,虽然是朵比自己嫩了十年的桃花,但是被这朵桃花发了便当是要闹哪样啊!莫晴泪流满面,死也不带这么憋屈的! *** “不知名**”视角:菲利普.斯科特感染了丧尸病毒,并且病毒在他体内发生了变异,虽然拥有了丧尸强大的破坏力,但在度过不稳定期之后,他保持住了人的理智,并且逐渐进化出了属于自己的超能力。莫晴死后,他离开了浣熊市高中,往出城的方向逃去,遇见了爱丽丝卡洛斯吉尔等人,经历了一系列的生死冒险后,他们在保护伞公司实行“清理”计划(即引爆埋在浣熊市地底的核弹彻底炸毁这座城市)之前,逃出了被丧尸病毒控制的浣熊市。 众人分手前,吉尔问他为什么在最危险的时候也要像保护生命一样保护怀中的那个礼物盒。 菲利普笑笑,说:“这是我喜欢的人唯一留下的。” 众人离开后,菲利普打开了盒子的盖子,小心翼翼捧出一个披着婚纱的女人头,他微笑着,近乎虔诚地在她额头上印下一个浅浅的吻。 作者有话要说:存稿箱飘过╮( ̄▽ ̄")╭ 忘记说,关于剃须刀小哥说的让莫晴等四年,因为四年后菲利普刚好二十一岁,我在网上查到在美国大多数州规定男子的法定婚龄是21岁,也有16岁的,我不知道浣熊市位于哪个州,本来就是生化的一个虚拟城市也无从考证,所以就使用了大多数州的规定。 第4章 命中注定你是零(Fate/Zero) 在那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草泥马……不对,应该是有一座爱尔兰岛,岛上有一个英勇善战,忠诚热血的民族,被称为凯尔特人。凯尔特人的国王是个开明且富有智慧的君主,名叫康马克.麦.亚特。而这位君主,有个女儿,名叫格兰妮.尼.康马克。 格兰妮年轻貌美,性格活泼,她每天都在太阳初升的时候起床,提着裙摆,在沾满露珠的草坪上奔跑,跳着优美的舞蹈,就像王宫里面的人都说,整个爱尔兰没有再比格兰妮更美的女孩儿了,美丽的格兰妮公主一定会嫁给爱尔兰最着名的英雄。而事实也是如此,在格兰妮公主十七岁生日过后,费奥纳骑士团的领袖芬恩.麦克库尔派了麾下三位英雄,莪相奥斯卡以及迪卢木多来到了王宫求亲。 还是个娇羞少女的格兰妮听到了这个消息之后,躲在了房间,红着脸拉着贴身侍女的手撒娇着说:“玛妮,你说,我该不该答应。” 那个侍女跟格兰妮年纪相仿,黑发黑眼,轮廓五官与传统西欧人的长相没有一点相似点,她是个孤儿,小时候居住在王宫附近的栗子森林里,格兰妮公主六岁时跟随王兄去打猎,却在栗子森林与王兄失散,迷失在茫茫森林,并且遭到了野猪的袭击,是一个跟她年龄相仿的女孩子跳出来用一把骨刀击退了野猪。两天后,格兰妮公主的王兄找到了她,而她也将这个一出生便被丢弃在森林里,被栗子森林的仙女养大的女孩子带回了王宫,并给她取名玛妮。 而这个玛妮也成为了格兰妮公主最好的朋友,格兰妮公主身边的人听得公主说的最多的话便是“玛妮你说该不该这样”或者“玛妮这样好么”之类……反正,在爱尔兰的王宫,玛妮这个名字,跟格兰妮公主一样出名。 面对自己的终身大事,格兰妮公主娇羞之余也不忘问一下自己好朋友的意见:“玛妮,你说我要不要嫁去费奥纳骑士团,无论是莪相,或是奥斯卡,或者是迪卢木多,可都是闻名于全奥尔兰的英雄,可是我又舍不得这里,舍不得你,舍不得父王。玛妮玛妮,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此时莫晴觉得额头隐隐作痛,玛妮玛妮,怎么不叫尼玛啊混蛋,她被迫听了十年玛妮了好么,现在她可是被“玛妮原子弹”连续轰炸了三次啊。 眼看格兰妮公主又要摇着她的手再进行一次“尼玛轰炸”,莫晴立马扯着嘴角微笑着说:“那有什么不好,公主你也不能一直呆在王宫,眼下这三位可都是鼎鼎有名的英雄,一定配得上公主你。” “这样啊……”格兰妮公主的手终于不去摇她了,而是捂住了脸,不胜娇羞地跑出了房间,“玛妮你快别取笑我了!” 哎呦喂,陷入爱恋中的女纸你伤不起! 莫晴觉得她现在不止是额头痛了,而是手也痛脚也痛全身都痛(……),天知道她为了能嫁出去努力了两辈子,结果都悲剧了,这第三辈子她的好朋友要出嫁时,她已经有了一种要嫁女儿的沧桑感。尼玛啊,现在她除了跟那四五十岁的老国王结婚之外,跟其他青年才俊在一起那都是妥妥的忘年恋啊。 犹记得她这辈子才五六岁的时候,还在森林里面跟动物为伴,某天她的养母,栗子森林的仙女给了她一把骨刀,说森林里现在有位迷路的公主,即将遭到野猪的袭击,让她去把公主救下来。 当时莫晴就囧了:“仙女大人,难道我这辈子的姻缘是那位公主?”希腊神话里面不都这么说的么,公主遇险,一位英雄挺身而出,救下了她,公主对英雄一见倾心,带英雄回了王宫,之后英雄继承了王位,然后他们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之类的。 尼玛难道她要从言情线都悲剧了,此后只能走百合方向? 森林仙女抽搐了一下嘴角,说:“那位公主会带你找到你这辈子的姻缘。”说完她将莫晴推出了森林深处的神宫。然后拿着一把骨刀到处乱窜的莫晴顺利遇见了被野猪袭击的格兰妮公主,并击退了野猪,看着那头跟她从小玩到大的野猪泪奔而去,莫晴有种深深的负罪感,没办法,为了她这辈子的姻缘,只有牺牲掉儿时玩伴了。 之后就是格兰妮公主与她十分投缘,当那几个王子找到自己妹妹的时候,便也把她带去了王宫,取名玛妮…… “玛妮,格兰妮公主呢?”这时一个中年侍女走了进来,看见房间里面只有莫晴一个人,皱了皱眉头,“怎么只有你在这里。” 这是国王的侍女艾克曼,在王宫里还是有一定地位的,莫晴当即就对她笑着说:“格兰妮公主偷偷跑去看那三位英雄了。” 艾克曼原本严肃的表情也松了一下,她笑笑:“公主可还真是个小孩子,玛妮你快去把公主找回来,晚宴之前可还得好好打扮一下呢。” 所以说当公主真是好啊,别的妹纸都是在孜孜不倦地找对象却怎么也找不到,比如莫晴这个苦逼,而公主的追求者却可以从王宫门口排到城门口去,而名声冠绝爱尔兰的英雄还一下子来了仨任君挑选,莫晴叹了口气,尼玛羡慕嫉妒恨啊。 莫晴找到格兰妮公主的时候,已经是离晚宴时间不到一个小时的时候了,公主躲在了一棵树后,在偷看着什么,莫晴走到公主身后,凑上去往前一望,发现前方草地上正站着三个年轻男子,两个金发,其中一个年级稍大一些,大约将近四十,另一个二十岁左右,两人长相颇为相似,应该是父子,面容十分俊美,而第三个男子则是黑发金眼,五官却是西欧人的长相,眉眼深邃,一缕卷发垂在额间,说不出来的魅惑,一身绿色的紧身盔甲,莫晴吞了吞口水,真是……好身材……腹肌神马的太美好了! 年轻的金发男子拿着一把大剑,脸上全是懒洋洋的笑容:“迪卢木多,离晚宴还有一段时间,不如我们先打一架呗。” “你不是要留着力气吃王宫里的美食么。”黑发金眼腹肌男好笑地说,“打了一架之后,你还有什么力气吃饭,估计美食要被你父亲一个人独吞了。” “迪卢木多,我可没有你们两个吃得多。”年纪稍大一点的金发男子摇摇头,一脸沧桑地望天,“人老了,没办法了啊……” 于是黑发男子禁不住年轻金发的死缠烂打,拿出了自己的武器——两把长枪,开始跟年轻金发掐架。 这还是莫晴第一次看到这个世界的英雄之间的对战,虽然只是小小的切磋,但足够她目瞪口呆了,上辈子她的唯一成果就是用双管猎枪砸死了一条感染了丧尸病毒的狗,武力值基本为零。这辈子运气比较好,养母是个森林仙女,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教她剑术以及一些简单的魔咒,但跟她对打的也只有森林里面的动物而已,天知道在这个神奇的世界里面还有没有其他被仙女养大的孩子,而且她七岁便被格兰妮公主带去了王宫,也不知道当年学的有没有荒废。 曾经她以为自己穿越到了希腊神话,但养母表示不认识宙斯,后来她以为自己穿到了亚瑟王时代,但她现在是处于公元一世纪,而亚瑟王时代则是公元五世纪,前后相隔了四百多年。最后莫晴已经懒得纠结这些了,除了自己身处爱尔兰,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不过现在看这两位爱尔兰英雄的比试,虽然只是切磋,但是看上去也不比赫拉克勒斯啊兰斯洛特什么的差啊。 她扭过头看了看格兰妮公主,公主周围已经围满了粉红色泡泡了。 好吧,儿大不由娘啊。 两位英雄的切磋最后是以黑发金眼腹肌男的获胜而告终的,年轻金发输了也并不生气,而是继续笑眯眯地打趣黑发男子,他俩说了什么然后往莫晴这边瞟了一眼,莫晴拉着格兰妮公主正准备跑路,那个年轻金发已经走到了她们面前,说:“小姐们,怎么样,是不是觉得我很英俊,才一直在偷看的。” 莫晴嘴角抽搐,看了看这个男子,长得是挺帅,不过一脸轻浮模样,应该是花丛老手,这种男人嫁不得啊,说不定过个十几年,丫就因为在花丛里面游得太得瑟了就肾虚了,于是他不好,你也不好了…… 格兰妮公主长着么大还是第一次被男人调戏,她红了一张脸,扯了扯莫晴的衣角,说:“玛妮,我们先回去吧。”说完,她的视线越过年轻金发,往黑发金眼腹肌男那里瞟了一眼,然后立马移开视线。 莫晴随着格兰妮公主的视线看了一眼腹肌男,觉得自家公主眼光当真是好,一眼就瞧中了八块腹肌,她笑笑,无视了年轻金发,牵着公主转身就走。 晚宴时,盛装出席的格兰妮公主和莫晴让那个年轻金发眼珠子几乎都快瞪出来了,在国王的介绍下,年轻金发这才知道自己之前调戏的正是此次的求亲对象,以及对象的贴身侍女。 而莫晴也知道了,那个年轻金发是奥斯卡,费奥纳骑士团领袖芬恩.麦克库尔的孙子,年长的那位是莪相,也就是奥斯卡的老爸,据说是芬恩与仙女妮雅的儿子,除了是名出色的战士之外,更是一名诗人。而那个被格兰妮公主一眼相中的腹肌男,是费奥纳骑士团的第一战士,迪卢木多.奥迪那,传说中他拥有青春女神赐予的爱情泪痣,所有见过他的女性都将对他无条件地付出自己的爱情,被誉为光辉之颜。 而事实也是如此,莫晴发现晚宴上几乎所有的女性都盯着迪卢木多看,连国王那位已经人到中年的侍女艾克曼脸也是红的。 莫晴看向一直沉默着的迪卢木多,发现他人长得确实非常英俊,尤其是他右眼角的那颗泪痣,更显得整个人充满了致命的魅惑力,当然,还有八块腹肌神马的…… 于是当天晚上,国王问格兰妮公主愿不愿意嫁到费奥纳骑士团去,公主几乎是立即就同意了,然后又是娇羞又是兴奋地牵着莫晴的手摇来摇去。 莫晴晕晕乎乎被摇了半天,突然想起一件事。 尼玛求亲的有三个,国王没说格兰妮公主到底是要嫁给哪一个啊! 作者有话要说:存稿箱再次飘过╮( ̄▽ ̄")╭ 这个应该算是作为fsn的前传的fz的前传吧噗,基本背景是凯尔特神话,枪哥原名迪卢木多.奥迪那,是费奥纳骑士团的勇士,很有名的大英雄,因为拐带了自己老板芬恩的未婚妻格兰妮公主,后来被芬恩陷害,死于他弟弟所变成的野猪,严格来说也不是他拐带公主私奔的,枪哥是个很忠诚的人,从fz就可以看出来,是公主不愿嫁给芬恩,所以给他下了禁制,让他不得不带着公主逃离订婚典礼,自然,这位英俊的骑士也是深爱着公主的= =只是故事结局是be而已,这段故事在凯尔特神话中算是很有名的悲恋故事了,后世的亚瑟王传说中的桂妮维雅王妃和兰斯洛特多少是有一点这两个人的影子。 本来想嫖枪哥,发现还是嫖不动,所以……另外找人嫖吧,ㄟ( ▔, ▔ )ㄏ 关于文章标题,似乎fz翻译过来是命运之夜,不过在微博上看见别人的神翻译,于是……就给挪用啦,多么带感的标题啊_(:3」∠)_ 第5章 命中注定你是零(Fate/Zero) 费奥纳骑士团是爱尔兰国王康马克.麦.亚特的卫士,但是他们的地位并不仅仅是国王卫兵那么简单,他们是活跃在爱尔兰苏格兰等地的强大的军事组织,保卫着爱尔兰,维护着当地的秩序,骑士团成员几乎每个人都拥有良好的出生,不凡的经历以及超高的战斗技巧,被称为是爱尔兰的大英雄。 而他们的首领,芬恩.麦克库尔更是一个神话般的象征,虽然芬恩至今已经是个六七十岁的老人了,但他在骑士团仍然拥有极高的威信,连爱尔兰国王都对他礼让三分。 格兰妮公主答应求婚后,芬恩立即就带着几个费奥纳骑士团的精英成员马不停蹄地赶往王宫。格兰妮知道后,扯着莫晴的手又开始摇晃,说费奥纳骑士团的团长亲自赶来参加她的订婚宴真是太好了巴拉巴拉。莫晴看着已经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格兰妮,觉得十分忧郁。 公主啊,你未婚夫到底是哪位啊…… 鉴于格兰妮公主是国王最宠爱的女儿,而且她的订婚对象还是闻名于爱尔兰的大英雄,所以她的订婚典礼也必须十分隆重。在订婚典礼之前半个月,莫晴就跟着王宫里比较年长的宫女一起准备公主的礼服,这套礼服自然不是一般的材料所制成的,设计礼服的人说了,领子上的绒毛,必须是七彩云丝鸟雏鸟的细绒所制。 莫晴拿到设计图之后,第一反应就是要给设计师竖一对**的中指。尼玛她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见过神马七彩云丝鸟啊混蛋。 “玛妮,你不懂。”那位爱尔兰王室御用服装设计师翘着腿,悠闲地说,“七彩云丝鸟的羽毛是七种颜色渐变的效果,而成年鸟的羽毛太过坚硬不适合用来做衣服,雏鸟绒毛柔软,用柔软而鲜艳的材质来衬托格兰妮公主的美貌却是刚刚好啊!” 你妹啊! 莫晴拿着设计图怒气冲冲准备回去拿一幅弓箭去森林里面射几只鹦鹉回来,在中庭却撞上了费奥纳骑士团那三个公主的嫌疑未婚夫,莪相,奥斯卡,以及迪卢木多。 就跟电视剧里面的一样,某某女文员抱着一堆文件在拐角处撞上了高帅富文件满天飞一样,莫晴一下子刹不住车撞到了奥斯卡身上,手中的设计图漫天……没有飞,而是被奥斯卡给顺手拿过去了。 “七彩云丝鸟的雏鸟?”奥斯卡拿到设计图眨眨眼,又看看莫晴,“你要怎么抓?” 莫晴:“……”劳资怎么知道怎么抓?! “你求我啊你求我啊我就帮你抓。”奥斯卡得瑟了,不过这台词让莫晴非常想踹他屁股,这人有这么自来熟么? 莪相作为一个孩子的爹自然是要稳重得多,他瞟了一眼设计图,就问莫晴:“这是格兰妮公主的礼服?” 莫晴点点头,这位孩子的爹立即右手握拳打在左手掌上,说:“这种鸟难以捕捉,既然是为了制作格兰妮公主的礼服,那我们就帮帮你吧,玛妮小姐,不要太感激哦!” 莫晴:“……” 果然是传说中的上梁不正下梁歪…… 于是三个英雄一个侍女收拾收拾就出了王宫。 据说,这传说中的七彩云丝鸟乃是自然女神在凡间的化身,不仅羽毛色彩艳丽,十分吸引人眼球,而且飞行速度极快,极难捕捉,又被称为“遥不可及的美丽”,虽然在莫晴看来就是生活在西欧的金刚鹦鹉。 一路上奥斯卡极尽吹嘘之能事,说他虽然是个剑士,但他的弓术也十分了得,只要他背着弓箭来到费奥纳骑士团驻地的猎场,方圆十里的动物都会躲起来避免成为他弓箭下的猎物巴拉巴拉。而莪相作为孩子的爹则是在不断拆孩子的台,比如动物躲起来难道不是因为你已经十几天没洗澡之类的。 而迪卢木多则是一直保持沉默,看上去比年纪最大的莪相还要稳重,他并没有带着弓箭,而是只拿上了他的两把长枪,一行人走进七彩云丝鸟生活的森林没多久,莪相和奥斯卡父子还在斗嘴之时,他突然将右手上的红色的长枪往空中抛出,长枪落地时,枪头插着一只色彩绚丽的大鸟。 莫晴:“……” 莪相:“……” 奥斯卡:“……” “迪卢木多你太狡猾了!”奥斯卡悲愤怒指弯腰将长枪连带鸟一起捡起的迪卢木多,“一个人露腹肌不说你还趁我和父亲不注意的时候抢先出手,怪不得美丽的小姐们都被你拐走了!” 莫晴囧,原来这家伙也很介意迪卢木多的腹肌…… 迪卢木多扭过头,瞟了奥斯卡一眼,然后又看向枪头上插着的猎物,摇摇头遗憾地说:“可惜了,不是雏鸟。”于是奥斯卡又被无视…… 莫晴扶额,无视对着迪卢木多咆哮的奥斯卡,这样跟着他们出来,真的可以么…… 莪相高深莫测地笑笑,对着奥斯卡说:“奥斯卡,你忘了你有一样要比迪卢木多强上许多么?抓七彩云丝鸟不是正需要这项技艺么。” 而原本在围着迪卢木多狂喷怒火的奥斯卡一下子冷静了下来,然后学自己爹右手握拳打在左手掌上:“对啊,比起那个,迪卢木多比我弱太多了!” 说起迪卢木多,这个费奥纳骑士团的第一战士,这家伙可是个全才,虽然他以枪术闻名,其两柄双枪——破魔的红蔷薇,以及必灭的黄蔷薇,在战场上一亮相足以使敌人闻风丧胆,但其实他的剑术更加出众,而且作为一个经常外出征战的英雄,估计生火加柴做饭煮汤应该样样精通。再看奥斯卡那一脸花花公子的未来肾虚样,应该也就是泡妹子比迪卢木多厉害吧……如果迪卢木多没有爱情泪痣的攻击加成的话…… 很快,莫晴就知道了到底奥斯卡什么比迪卢木多强了。 当莫晴看见奥斯卡像只猴子一样灵活地沿着树干爬到了大叔的顶端时,她表示对这位年轻的大英雄已经绝望了。 爬树的技巧达到了一定的火候,也是可以笑傲江湖的…… “我倒忘记了,雏鸟翅膀上的毛都还没长齐,是飞不起来的。”迪卢木多抬着头望着在树干上左蹿右跳的奥斯卡,一脸赞许,“就算七彩云丝鸟号称是自然女神在人间的化身,但它们在还是雏鸟的时候也一定是还呆在窝中的,看来这次还是要靠奥斯卡啊。” 阿喂迪卢木多大英雄你那一脸我家孩子真棒的表情是什么意思,难道其实你深深爱着这位脱线的未来肾虚英雄奥斯卡么? 当天晚上,爱尔兰王宫里面多了几窝被拔得光溜溜的神鸟七彩云丝鸟。 当礼服制作完成之后,连在二十一世纪见多了各种豪华定制时装的莫晴也不得不承认,这条裙子是她所见过的最美的,格兰妮公主相貌本来就十分的出众,只是平时着装较为朴素,所以看上去也就是个清纯的绝代佳人,在雍容礼服加身之后,又增添了几分艳丽,更为迷人。 果然女人就是在这个时候是最美丽的啊,莫晴为自己掬了一把同情泪。 在场地布置等一系列准备工作做好之后,国王那边也传来了消息,公主的未婚夫芬恩.麦克库尔即将抵达王宫,将在三天后于王宫举行盛大的订婚典礼。 格兰妮公主得知消息整个人都乐成了一朵花,莫晴还来不及跟着公主一同乐呵,就突然发觉一个严重的问题。 “公主的未婚夫芬恩.麦克库尔?”莫晴瞪大了眼睛。 国王侍女艾克曼笑眯眯地说:“是啊,公主的未婚夫芬恩.麦克库尔,凯尔特人民所敬仰的大英雄。” 莫晴:“……” 格兰妮公主:“……” 尼玛,合着来向公主求亲的不是中年人莪相以及两个年轻人奥斯卡和迪卢木多!而且年纪比国王还大的老年人芬恩?!卧了个槽国王难道你事先不会给你的宝贝女儿先说说到底是要嫁给谁么!这不就是妥妥的坑女儿么! 作者有话要说:过渡章节_(:3」∠)_ 另外,故事中代替芬恩来向公主求婚的并不是莪相奥斯卡和迪卢木多,公主是在订婚典礼上一见到枪哥就爱上他的,我在这里做了些改动,除了想让公主跟枪哥培养下感情,还让莫晴跟其他角色暧昧暧昧,童话啊神话之类一见面就爱得死去活来的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写,写不粗来啊←_← 打滚求评~_(:3」∠)_ 第6章 命中注定你是零(Fate/Zero) 格兰妮公主作为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在有了心上人之后常常偷偷跑去看对方练习枪法或者跟战友切磋,自从知道自己的未婚夫不是迪卢木多之后,她整个人都萎靡了,整天趴在床上挺尸,眼直直地望着窗外,一看见莫晴就泪眼汪汪地说:“玛妮,怎么办。” 莫晴是很想说尼玛怎么办啊! 有次莫晴经过中庭,奥斯卡正和迪卢木多比划招式,远远看见她之后,立马提着大剑跑了过来,看看莫晴,又看看她身后,问:“公主呢?她已经好久没有过来了。” 合着这几个一直知道公主的偷窥行动…… “公主最近身体不适。”莫晴随便撒个了谎,然后看向奥斯卡身后提着双枪望着天空发呆的迪卢木多,“而且你知道,几天之后就要举行订婚典礼了。” “哦……”奥斯卡顺着莫晴的视线扭过头看看迪卢木多,“自从公主不来偷看之后这家伙一直是这个样子,没精打采的。” 真是苦逼的人生啊。 莫晴正准备离开,奥斯卡突然抓过她的衣袖,凑到她耳朵边上说了一句:“有件事请你帮帮忙吧。” 莫晴囧:“你看上哪个侍女让我帮你递信了?” “我是说正事!”奥斯卡拉着一张脸扮严肃,然后又神秘兮兮地凑上去说,“我怀疑迪卢木多爱上了格兰妮公主,每次公主来偷看的时候,他虽然在跟我切磋,但是视线老是往公主那边瞟。公主这几天都没有来,他连跟我打架都提不起兴趣了,每天晚上就是望着天空发呆。” “……”莫晴泪流满面,恨不相逢未嫁时神马的,公主你苦逼啊。 “如果公主喜欢他的话,就帮个忙吧。”奥斯卡难得严肃地说,“为了我最好兄弟的幸福。” “所以你要挖你爷爷的墙脚。”莫晴同样严肃地说。 “当然前提是公主喜欢的是他。”奥斯卡扬起他灿烂的金发,闭眼作陶醉状,“虽然我觉得公主喜欢我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莫晴抽了抽嘴角,选择直接转身离开。 芬恩抵达王宫的当天晚上,国王就在王宫为这一对新人举行了盛大的订婚典礼。 宴桌上,公主穿着极为华丽精致的礼服面无表情地坐在王后的身边,她和新郎芬恩.麦克库尔之间隔着王后和国王。 芬恩作为一个曾经在战场上叱咤风云的大战士,就算现今年岁颇大,但并不像一般的老人一样身材矮小,腰背佝偻,他大概一米八五左右,还看得出年轻时的身形,脸颊消瘦,皮肤黝黑,双目锐利,在看向公主的时候脸上带了些笑容,看得出来对这个年轻貌美的未婚妻非常满意。 莫晴站在格兰妮公主身后,全程面带笑容,当艾克曼带着酒上来时,她上前接过酒壶,一一为在座的英雄以及王公大臣们斟酒。偶尔对上公主的视线,公主原本面无表情的脸上便立刻浮起一丝笑容,弄得几个并不熟悉公主的费奥纳骑士团成员以为这位美丽公主真正心仪的对象是她的侍女。 莫晴走到奥斯卡身边,取过他的酒杯,正要为他斟酒时,奥斯卡抬起头对她一笑,小声地说:“你跟公主有计划了?” “你不必知道。”莫晴挑挑眉。 奥斯卡也学着她挑眉说:“你是要在酒里面下一点药,把我弄昏,然后把我带去你的房间做一些有趣的事情么?或者是把我放在马车上,你驾驶着马车逃出王宫,从此我们在森林里过着幸福的生活?” 莫晴觉得自己的眉毛快被自己给挑飞了:“也许你可以学你父亲去当个诗人,写一些幻想类作品。” 她将倒好的酒重重放在奥斯卡面前,酒杯中的酒水溅了奥斯卡一脸,她有些好笑地看着奥斯卡眯着眼睛看她,转身为另一位英雄倒酒。 整个订婚宴席上,除了一直散发着低气压的格兰妮公主之外,气氛还是蛮好的。国王与芬恩更是时不时地互相敬酒,谈论一些军事经济的问题,脸上都带着笑。王后则是紧紧地攥住了格兰妮公主的手,另一只手端起酒杯,举到格兰妮公主面前,公主摇摇头,王后叹了口气,啜了一小口酒,放下酒杯之后,拍拍公主的肩膀,这个时候,果然只有女人才懂女人啊…… 这时,一位光头的费奥纳战士突然倒在了宴桌上,他之后,也有不同身份的人相继倒下,芬恩有些惊讶,作为一位战士的警觉性令他猛地站起身,然后几乎是站起没有几秒钟,他就觉得身体一软,他侧过头,看见全程几乎没有表情的格兰妮公主对他笑笑,然后从座位上站起身,下一秒,芬恩重重到地。 这时,整个宴会大厅几乎的人几乎都昏睡过去了,只有两个人个人还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愣愣地看着手中的酒杯。一个是奥斯卡,另一个,则是坐在他身边的迪卢木多。 格兰妮公主看了看奥斯卡,然后扭过头:“玛妮,为什么奥斯卡是清醒的?” 莫晴:“估计之前我倒给他的酒全溅在他脸上了……” 格兰妮公主:“……” 莫晴:“……” 奥斯卡看到这个情形,立即站起身来,莫晴立即抽出了藏在袖中的短匕,站到了格兰妮公主的身前,而站在她身后的格兰妮则是瞪直了眼,在她耳边悄悄问:“玛妮你把匕首藏在袖子里,没有伤到手臂么?” 莫晴:“……” 她才不会告诉别人她学了武侠片的后果是手臂已经受到了重伤,看来那些把武器啊银票啊金锭啊啥的藏在袖子里的大侠们估计都学了金钟罩铁布衫…… 奥斯卡看她这架势,摊了摊手,示意自己并没有带大剑:“玛妮小姐,果然你还是想驾驶着马车带我去森林,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莫晴正色道:“请你立即去写幻想类诗作吧。” 格兰妮公主瞧见奥斯卡并没有敌意,便从莫晴身后走出来,迈着轻盈的脚步走向了奥斯卡身边一直处于沉默状态的迪卢木多。 而奥斯卡则是走到了莫晴身前,笑意都快要从脸上溢出来:“干脆我们也私奔去吧,我知道玛妮小姐一定非常高兴我说出了这句话。” “谢谢。”莫晴面无表情地说,“比起你的情人,其实我更愿意当你的后奶奶。” 奥斯卡:“……” 莫晴收起匕首,奥斯卡看着她的动作,突然说:“你这样明目张胆地帮助公主,知道会有什么后果么。我祖父虽然是个大英雄,但人老了,总会多疑且妒忌心强,你只是一个小小的侍女,没有了公主的庇护,康马克国王不会不给祖父面子而保护你的。祖父很可能会杀掉你泄愤。” “哦。”莫晴淡淡地应了一声,“那个时候奥斯卡大英雄一定要好好的保护我,以免你的后奶奶被你爷爷给杀掉。” 奥斯卡:“……” “喂,你能停止一下占我便宜这件事么?”奥斯卡有些郁闷地说。 “你之前不也一直在占我便宜么?”莫晴笑了笑。 这时,格兰妮公主已经拉着迪卢木多往宴会厅外跑去,走到大门口时,她转过头,笑着对莫晴挥挥手:“玛妮,再见!” 莫晴觉得,以美貌享誉爱尔兰多年的格兰妮公主,在这一刻,才是最漂亮的。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就像盛夏倾洒的暖光,灿烂得连她身上那条华丽的长裙都黯然失色。 直到格兰妮公主和迪卢木多的身影消失在王宫宴会厅,莫晴才扭过头,一脸认真地对奥斯卡说:“我跟格兰妮在一起十年,她是公主,我是侍女,但我并不这么认为,她也是。对于她,我是她最好的朋友。如果我有了喜欢的男人,她也会诚心地祝福我帮助我,所以,她与她的心上人之间有了困难,我也会帮助她,尽管要因此承担芬恩的怒火。” 即使是到现在还没有嫁出去…… 奥斯卡神色复杂地说:“为什么。” 莫晴想了想,她记得第一辈子的时候,无论是上大学还是工作,她总是积极地为室友或者是同事闺蜜追男出谋划策,结果在室友同事闺蜜不是结婚了就是有了准对象时,她还是一个人孤独地看邪魅狂狷的男主角。有个大学时的好朋友就说为什么她撮合了这么多对,怎么轮到自己就没个男朋友,身边的优质男全部都介绍给了闺蜜。 当时的莫晴从清穿小说中抬起了头,想了半天,忧郁地说:“大概我这辈子是属喜鹊的。” 莫晴看着奥斯卡,笑着说:“大概我上辈子是属喜鹊的。” 奥斯卡:“?” *** “不知名**”视角:格兰妮公主与迪卢木多.奥迪那私奔当夜,公主的贴身侍女玛妮离奇暴毙于王宫监牢内,她死后,栗子森林仙女亲自来到爱尔兰王宫要回了她的遗体,并葬在了森林中,每日皆有无数动物陪伴于此。奇怪的是,每月月初,都会有一个年轻的金发男子来到此处,带着花瓣上还沾着露珠的鲜花,在墓碑前坐上很久。 某天他墓前碰见了栗子森林仙女,谈及玛妮一生,仙女遗憾地说她此生预言无数,无不一一应验,只有为养女的预言没有实现。 “冒昧问一下,您为玛妮的预言是什么?”年轻男子问道。 仙女抹去眼眶周围的泪花,说:“我为玛妮的预言是格兰妮公主将会给她带来此生的姻缘。可惜,并没有应验。” “仙女,并不是这样的。”年轻男子笑着说,“其实已经应验了。” 作者有话要说:葱这辈子也是属喜鹊的……fz的前传篇完结~ 第7章 最终幻想7(Final FantasyⅦ) 莫晴醒来的时候,就看到一张绿色的中年人的脸,脸部瘦削,有些尖嘴猴腮的感觉,最显眼的是他锃光瓦亮的脑门儿,一副眼镜架在鼻梁上,瞳孔从眼镜上方发出两道锐利的光波直直地盯着她,嘴角抿起,偶尔几串水泡从下至上窜起…… 水泡?! 莫晴睁大了眼睛,扭过头四处张望,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实验室一样的屋子,几个穿着白大褂的人进进出出,猥琐中年人身后还有个年轻人,正一边看着她,一边在自己手上的速记本上写着什么。而她自己,则被关在一个透明的容器里,容器里全是绿色的不知名液体…… 尼玛这回不会是美人鱼了吧! 据说雌性人鱼都长得非常漂亮,但雄性人鱼……那好像就是鱼……不跟人鱼谈恋爱跑去跟人类处对象的话……尼玛跨物种结婚都没有好下场啊! 莫晴往下看,还好还好,腿还在…… 可是为毛是**! 这是猥琐中年人似乎是说了什么,他旁边的年轻人从白大褂的口袋里掏出一个火柴盒大小的金属盒子,然后直接丢进了莫晴所在的鱼缸(?)里,下一秒,莫晴体会到了传说中触电的感觉。 如果鱼缸前的白大褂猥琐中年人变成一个邪魅狂狷的美男,莫晴是不怎么介意自己被看光的。 被电昏之前,莫晴毫无廉耻地想。 这里并不是地球,有个抽象的名字,叫星球(……),星球拥有自己的意识和生命,所有的一切生命能量都是来自星球本身,死后又做为一种能源回归星球,再由星球利用能源创造出新的生命,循环利用,节能环保。 莫晴刚听到历史老师妮可这么介绍时,犹豫望天,她这回不是去了美利坚,也不是两千年前的爱尔兰,而是去了外星人,成为了一名外星公民,星球的居民既没有长触手,也没有三只眼,至于长相……莫晴觉得,到现在她在这个星球所见的长得最丑的人,其相貌也是位于地球人的平均水平之上…… 打扫实验室的中年妇女也是眉眼出色风韵犹存是要闹哪样…… 而在这个居民几乎全是俊男美女的星球上,有一个超越了政府的组织存在,那就是神罗公司。神罗公司一开始只是普通的军火商,总部设在米德加尔,后来从星球上发现了被称为“魔晄能源”的能量,摇身一边成为了神罗电力公司,并且通过抽取“魔晄”这项专利,支配着整个星球的科技,控制着星球上居民的生活。 当然,神罗公司不仅仅是一个电力公司,它同时涉及了星球上的政治战争财富能源等等。其麾下的神罗军队,是整个星球居民几乎信仰的存在,而神罗军队之上,便是号称最强战士的神罗特种兵,这些特种兵不仅拥有极好的身体素质及战斗技巧,并且他们都是通过浸泡在魔晄溶液中诱发出了身体中潜在的未知力量,比普通的神罗军队更可怕。 之前把莫晴泡在貌似鱼缸实则培养皿的容器里面的绿色不知名液体,就是魔晄溶液。 莫晴整个人趴在桌子上,看着红发似火的美艳历史老师妮可,有气无力地说:“难道……我是个特种兵?” 妮可扶了扶架在鼻梁骨上的银边眼镜,说:“不是,你是宝条博士杰诺瓦计划中的一个实验品,而且属于失败品。” 莫晴:“……” 妮可解开白大褂最上面的几颗扣子,露出红色的文胸和半边沟,目测c杯,让万年a莫晴瞬间眼直。 “虽然没有成功,但是你是几百个实验品中唯一一个活下来,所以宝条博士对你也有些兴趣。”妮可笑着看着莫晴盯着她胸看的傻样,“今晚要来我房间么?” 莫晴:“……” 这个话题似乎跳得有些快? 莫晴:“去你房间做什么?” 妮可右手食指挑起她的下巴,蓝色的瞳孔带着些笑意:“你说呢?” 莫晴:“……” 莫晴混了一段时间后,才知道那天在培养皿外的猥琐中年男人就是宝条博士,神罗公司科研部门的一把手,而杰诺瓦计划属于神罗公司的一级机密,很多神罗职员只知道这个名字,却不知道其实验本身的内容和目的,只知道似乎是与古代种赛特拉有关,而所谓的古代种,便是能与这个星球对话的古老种族,到现在基本已经灭绝。 莫晴虽然并没有达到杰诺瓦计划的最好实验效果,但对比其他不是精神崩溃就是直接死掉的实验品实在好得太多,所以宝条博士大笔一挥,留住观察,全权交给妮可负责。 于是传说中的神罗公司人事部高管妮可小姐变成了历史老师兼全职保姆。 也是在跟妮可小姐同住一间房之后,莫晴才知道,这位红发的美艳白领,是个蕾丝,神罗公司上至董事长秘书,下至办公室文员,基本只要性别为女,都被她调戏过,甚至还有帅气的塔克斯女枪手为了她抛弃了研究部门的生物学博士男友。 “研究部门那些高级知识分子,以为自己多读几年书工资比较高就了不起了,不照样找不到女朋友么?”妮可点燃一支烟,翘着腿,“玛妮,找男朋友千万不能找科研部门的,鼻子差点翘到天上去,也不怕下雨呛死他!” 莫晴喝了杯水,说:“其实我对那个路德维希怎么报复你比较感兴趣。” 妮可吐了口烟圈,斜着眼看莫晴:“你当我为什么会来负责你?” 莫晴:“……” 妮可撩了一把红发,说:“找男朋友,就应该找军队里的,比如特种兵的三个最强战士1st,不过萨菲罗斯太过高高在上,再奔放的姑娘也会望而生畏。杰内西斯的心中只有他那本破诗集还有什么女神,跟闷骚文艺青年是没有前途的。说来还是安吉尔最好,虽然是1st,但是为人亲切平和,还很会照顾人,这种男人才是最适合当好丈夫的男人啊。” 莫晴:“……” 妮可朝她眨眨眼睛:“过段时间我们人事部内部有个聚会,他们三个都受到了邀请,并且已经确定会出席,你也一起来吧,我介绍安吉尔给你认识。” 莫晴:“……” 妮可:“玛妮你怎么用这么奇怪的眼神看我?” 莫晴:“……” 莫晴泪流满面,有这样的闺蜜,何愁嫁不出去!这就是活脱脱的当年的她啊! 作者有话要说:说是ff7,不过剧情具体应该是属于ff7cc,也就是前传核心危机,主角是扎克斯,这个时候克劳德还是个不起眼的小兵,萨菲罗斯还在神罗当英雄……╮( ̄▽ ̄")╭ 最喜欢这个时间段了。 ff7部分应该是着重写友情←_← 第8章 最终幻想7(Final FantasyⅦ) 特种兵1st目前只有三个人,一个是很早就成名,被星球所有人崇拜的英雄萨菲罗斯,一个是一身红衣性格内向,用妮可的话来说是神罗第一大闷骚的文艺青年杰内西斯,另外一个就是亲切和蔼的大哥哥型好男人安吉尔。 妮可说,作为特种兵最强的三个人,别说神罗公司内部,就是星球上各种各样的漂亮姑娘们,都卯足了劲儿拟出了各种倒追计划,像莫晴这种其貌不扬,没有特殊技能的实验失败品,是没有任何市场的,别说三位1st,可能就是科研室那位路德维希博士都不一定看得上。 可悲的路德维希博士再次躺着也中枪。 莫晴照了照镜子,腆着老脸觉得自己还算是五官端正,清秀可人的,可惜在这个被上帝亲吻过的星球,在那一堆一堆的俊男美女之中,她真的还算是其貌不扬。 妮可在全方位研究过安吉尔的喜好之后,为莫晴拟定了一个“征服天使计划”,决心打造气质淑女玛妮,倾倒十分爷们儿的最强特种兵,捏着宝条博士批给她的照顾莫晴的公费去米德加尔的商业街抱了一堆颜色素雅的长裙回来,还没等莫晴发表任何意见,就把裙子给莫晴套上去了。 长裙是很有用的,没过几天,莫晴就在神罗公司出了名。 那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莫晴穿着玛妮套上的米色雪纺长裙走在神罗公司总部大楼的五楼,这里是神罗特种兵的训练室,妮可说神罗三位一等兵很有可能会在这个时间点出现在这里,所以把她塞进了电梯,停在五楼时,又把她扔了出去。 莫晴:“……” 这果然是喜鹊之王的作风! 五楼说是神罗特种兵专用训练室,但也并不是所有特种兵都能使用这里的训练室,特别是三位1st经常来这里受训,一般的特种兵是根本不敢接近。安吉尔还好,他虽然是位于特种兵的金字塔顶端,却从来不给部下脸色看,但他身边的两位,可都不是好相处的角色。所以,只要三位1st被派出去任务,这里俨然一个冷宫,孤独寂寞冷地等着三位主人的临幸…… 莫晴以前也来过几次,但都是那三位最强特种兵不在的时候,被宝条安排过来打扫卫生的,宝条说过养她也是白养,不如做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情……那时,偌大的训练室空无一人,结构精密复杂的训练器械上都布了一层薄薄的灰,给人感觉就像丧尸过境后的空城。 这次,虽然没有热闹的人山人海,但还是感觉到了一些人气,不远处一间镶着巨大落地窗的房间传来刀剑破空的声音,莫晴慢悠悠晃过去,就在快要接近落地窗看清里面的人的时候,她觉察到身后传来异样的感觉,几乎就是同一时间,她弯下了腰,将后面那个接近她的人一个过肩摔给狠狠地摔了出去,砰一声,那人撞碎掉全是由钢化玻璃构成的落地窗,摔在了训练室的地上。 莫晴长大了嘴,尼玛这是神马! 虽然当年她在栗子森林跟着仙女学了一段时间的剑术,但是这并不代表她有多大的力量啊,尼玛这回直接把一个人给摔了出去,还砸碎了钢化玻璃! 而那个被她摔出去的倒霉蛋揉着自己的黑色刺猬头,慢慢从一地的玻璃渣上坐起来,嘟哝着:“女孩子家怎么能这么粗暴呢……” 而那个原本在训练室的黑发男人此刻也停止了挥动巨剑的动作,走到刺猬头身边,问:“扎克斯,你还好吧。” 倒霉蛋扎克斯利落地从地上窜起来,耸耸肩:“还好。”然后他又看向身后目瞪口呆的莫晴,眨眨眼睛,“你的力气真大,你不是特种兵么?你好,我是扎克斯.菲尔,这位是我的上司,安吉尔.修雷。”他一指身后那个挥着巨剑的男人。 莫晴抽搐着嘴角随着扎克斯的手势望向他身后的男人,黑发,强壮,巨剑,面无表情,一看就很踏实,所有妮可给的关键词全部对上了号,莫晴欲哭无泪。 “气质淑女”四个字从此在她脑门儿上竖起了白旗。 第二天,整个神罗公司都在传说着一个身穿雪纺裙的娇小女生,徒手将2nd战士摔倒的神话,在知道那位被女孩子摔下的特种兵名叫扎克斯之后,神罗公司无论高层管理还是扫地大妈都惊讶了。 “要知道扎克斯.菲尔虽然是二等兵,但实力不容小觑!” “那个女孩子是谁!据说穿了雪纺裙子,我们神罗公司就没有穿那种小姑娘兮兮衣服的女人!把她找出来!她是个神话!我们神罗妇女联合会需要她!” “那绝对是一个穿着裙子的男人!神罗又不是没有长着女人脸的男人!” “……” …… 啪! 妮可将那条米色雪纺长裙狠狠拍在桌上,酒红色的卷发此刻化身为满头的毒蛇张扬地吐着蛇信,蓝色的眼睛即将喷出火焰。 “计划失败!玛妮你嫁不出去了!” 莫晴将怀中的抱枕扔向妮可:“我已经无语泪凝噎了妮可你别在火上浇油了好嘛!” 更悲剧的还在后面,宝条博士听说了这件事后,竟然猜出了那个女孩子是莫晴,钻进实验室里计算了一个下午之后,将莫晴带进了实验室,说是要进行杰诺瓦计划以莫晴作为实验品的二次研究,结果以莫晴把宝条博士的装满魔晄溶液的培养皿弄坏而结束。 宝条博士得出结论,虽然莫晴的身体在事前的实验中虽然没有全盘接受杰诺瓦的改造,并非成功的实验品,但肌肉的力量还是受到了影响,也就是说,莫晴成了怪力女。 莫晴听闻,老泪纵横,更嫁不出去了! 在那个被莫晴摔出去的倒霉蛋扎克斯.菲尔晋升神罗一等兵的时候,莫晴也以玛妮这个名字加入了神罗的特种兵。用宝条的话来说,莫晴生来就是为社会做贡献的,既然有一身的怪力,不如去为神罗的开疆拓土出一份努力吧! 神罗的特种兵不是好当的,光靠莫晴一身蛮力以及之前在栗子森林学的三脚猫剑术,是不足够的,在正式加入特种兵之前,宝条派了几个特种兵导师专门训练她使用巨剑。 神罗特种兵中使用剑的战士不少,比如那几位站在特种兵顶端的一等兵。萨菲罗斯使用的是比他本人还要长的日本太刀,杰内西斯使用的是赤剑,安吉尔使用巨剑。一般来说,巨剑适合身材高大,肌肉强壮的男人使用,巨剑破坏力强,但受自身体积及重量的影响,无法像其他剑那样容易挥动,如果没有强壮的肌肉,以及足够的身高,是无法发挥出巨剑的威力。 莫晴不算太高,但是力量强,在弄断了好几把轻剑之后,导师双手一合:“玛妮,你不如去试试重剑吧。” 于是在神罗新一轮的新兵招募中,莫晴穿着粉红色短裙扛着巨剑出现,引发了一阵骚动。 在她加入特种兵之前,妮可将她当时买的一箱裙子全部塞给了莫晴,说是就算气质淑女计划已经失败,但是军队嘛,各种美男美爷们儿,要怎么勾搭就怎么勾搭,就算柔情攻势已经无法进行,也可以先从战友情循序渐进至浓浓的基友情,战壕里的爱情,永远是那么的悲壮,那么的凄美。 莫晴当即黑线:“悲伤凄美?” 妮可摊手:“结局是否美好,要看你找的是三等兵还是一等兵了。” 所以莫晴迫切地希望她穿去一个和平的年代,宠物小精灵最好…… 当然,宠物小精灵是没有这么大把大把的帅哥的,莫晴加入了特种兵之后,才发现这是一个建立后宫的好机会,按理说,一个当兵的,就算不是满脸刀疤眼神凶恶,怎么的也是皮肤黝黑轮廓硬朗啊,可是这里无论是一等兵还是三等兵,都长了一张张白皙柔嫩的小脸蛋,用当年互联网上的话来说,一个个的都是小弱受,尤其是那个叫克劳德.斯特莱夫的男孩子。 莫晴跟克劳德同为三等兵,但对比莫晴的怪力以及出众的剑术,克劳德显得平凡很多,身材瘦小,性格内向,比较自卑,第一次见到扛着巨剑穿着短裙的莫晴给他打招呼时,结结巴巴地半天才从嘴里蹦出一个“你好”,一直到两个月之后在一次战斗中,莫晴把他从敌人的长刀下拉回来,他才终于直视了莫晴,说了句“谢谢”。 莫晴终于又体会到当年玩恋爱养成游戏攻略羞涩角色的艰辛了! 而妮可所说的,战壕中的爱情,直到莫晴真正成为一个特种兵之后,才了解到尼玛那就是个美丽的神话啊。拿着长刀穿着风衣驾驶十足上战场的帅哥,那是一等兵,像她这样的三等兵,基本一场战斗下来都滚得灰头土脸的,别说她看不清身边战友是谁了,估计她身边的战友都不知道她是个妹子…… 几轮战斗结束后,莫晴回到神罗总部,因为表现出众得以晋升二等兵,她在部队中的朋友都给她发了祝贺短信,连羞射的克劳德和并不是太熟的扎克斯也在其列,莫晴把手机调了关机然后跑到床上挺尸,还没完全睡着时,房间门“砰”一声从外面被人踢开。 “玛妮你这个蠢货!还想不想嫁出去了!起床给我去把你那个鸟窝一样的发型修理一下!哦天呐!你有肌肉了!!!!” 莫晴泪流,尼玛谁没有肌肉啊,不就是她挥巨剑太过频繁了一些,肱二头肌和三角肌比一般的女人要发达一些么。 果然女特种兵神马的,就是天生嫁不出去啊! 作者有话要说:忘记扎哥是神马时候升为一等兵的了- -就这样设定吧_(:3」∠)_ 其实肌肉女也是蛮美的,当然尼玛也没有练成散打运动员那么夸张_(:3」∠)_ 第9章 最终幻想7(Final FantasyⅦ) 妮可作为神罗公司的万人迷(万众女人所迷),在莫晴参军这段时间内,她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连神罗社长公子的前女友都搞上了床,可谓无论职场还是情场都分外得意,但是她在幸福之余,还是记住了她那个在战场上像个爷们儿一样摸爬滚打的闺蜜莫晴,莫晴刚回到神罗总部得到晋升令后,她就如一阵风卷进了莫晴的房间,扔了一条泡泡袖橘色短裙在莫晴脑袋上。 “走,去相亲!” 时隔多年,莫晴又听到了这句让人黯然神伤的话。 妮可供职于神罗人事部,并且混的不错,神罗总部大多数人她都认识,神罗的四位一等兵与她都有不错的交情,可以说,除了因为她前前前前女友的关系跟科研室那堆高级知识分子感情不甚愉快之外,她几乎在整个神罗总部都有着很好的关系网。 这次神罗军队凯旋而来,妮可以个人名义在私宅举行了一个聚会,美其名曰庆祝神罗公司在星球上更具影响力,实际上是为莫晴找个对象。 为了遮盖莫晴比一般“气质淑女”更加发达一些的臂膀肌肉,妮可专门给她带了一条泡泡袖裙子。 等莫晴到了聚会现场,才知道什么叫闪瞎她的钛合金狗眼。 一水的美男,羞涩型,霸气型,文艺性,开朗型,妖孽型,型型具备。萨菲罗斯银发在空中飞舞,杰内西斯坐在一边气质超然,安吉尔拍着下属的肩膀老实可靠,扎克斯一手端着酒杯脸上带着爽朗的笑…… “你妹,妮可你知道不知道这些男人全都不把我当女人啊混蛋!” 莫晴泪奔。 妮可穿着火红色的露肩晚礼服,露出半个让莫晴羡慕嫉妒恨白白的双球,她端着红酒杯悠然走过莫晴身边:“有一个不是特种兵的人哦。” 莫晴斜眼:“谁?” 妮可一指一直坐在人群之外的金发年轻人:“鲁法斯.神罗,咱们神罗公司社长的公子,塔克斯的掌权人。” 莫晴:“……” 此时,莫晴心中只有两个想法:一,富二代……二,尼玛劳资就跟金发的这么有缘? 当然,鲁法斯并不是一般意义上只会驾驶兰博基尼到处撞人的富二代,他除了拥有社长公子这么个金光闪闪的头衔之外,还直接掌控着神罗的塔克斯部队。塔克斯,神罗总部调查科,表面上的工作是情报搜集以及特种兵人才选拔,但其真正职责肯定不至于此,鲁法斯年纪轻轻便能掌控塔克斯,其能力可见一斑,并不是软掉的富二代。 妮可在莫晴耳边介绍时,莫晴在心中默默加上了一句:邪魅狂狷的高富帅…… 于是她扭头,很认真地问妮可:“据说你把他前女友搞上了床?” 妮可一撩红发,骄傲一笑:“当然,伊莉雅是个很热情的女孩。” 莫晴:“你忘了当初的路德维希博士么?” 妮可撩发的动作僵住:“……” 那场聚会结束一段时间之后,妮可被调去了科研室工作,当然鉴于妮可本人对科研一窍不通,于是她的工作就是为生物学家路德维希博士打下手,擦擦汗啊,洗洗衣服神马的。 “绝对是路德维希那家伙搞的鬼!”妮可悲愤竖中指。 莫晴一脸慈爱(?)地抚摸着妮可酒红色的卷发:“所以说,亲爱的妮可,你可以拐带科学家的前女友,也可以拐带特种兵的前女友,但是你千万不能拐带邪魅狂狷高富帅的前女友啊,特别是这个高富帅还是你顶头上司。” 妮可黑着脸扭头看着莫晴的a胸:“那要不我拐带你吧,拐带你没什么严重后果,反正你也嫁不出去。” 莫晴面无表情地给了妮可后脑勺上一个爆栗。 妮可被调去了科研室没多久之后,莫晴扛着巨剑上了战场。这次她被安排跟着萨菲罗斯行动,之前的战役她与萨菲罗斯的交集并不深,也许是“萨菲罗斯是个大英雄”这个印象先入为主,莫晴一直觉得这位最强特种兵并不是个好相处的人,习惯了高高在上,会忘记怎么弯下腰来听别人对他说的话。 但是萨菲罗斯的确是个不错的人,虽然没有安吉尔对属下亲切和蔼,但也算是照顾有加,相比下来,杰内西斯这个闷骚文艺青年可谓是天生孤僻症患者。莫晴每次从前线下来后,都看见这个穿着风/骚红色皮风衣的男青年坐在靠背椅上一脸深情地看书,有次她凑过去,看见那本厚厚的砖头上印着一串花体英文:loveless。 莫晴惊:“bl!” 杰内西斯:“?” 莫晴正色道:“b版loveless,简称bl,内容更加丰富,更加具有艺术性,更加能让杰内西斯你爱不释手。” 杰内西斯:“哪里有卖?” 莫晴:“米德加尔小商业街某个并不起眼的书店,相信你能在那里找到你所想要的。” 杰内西斯:“等这次战争结束我就过去看看。” 莫晴:“一定会让你满意的。” 等到这场战役结束,莫晴已经和萨菲罗斯扎克斯以及安吉尔有了不错的交情,杰内西斯那个闷骚包依然沉浸在诗歌以及女神的梦想中,与莫晴碰巧遇见的时候也会打个招呼,但多数是莫晴友好地朝他微笑,丫一斜眼算是点头。 有次莫晴问据说是与杰内西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着长大的安吉尔,杰内西斯是不是从小都这样。当时安吉尔一边纠正莫晴挥舞巨剑的姿势,一边说:“好像是的,他是地主的儿子。” 搞半天,杰内西斯那货也是个富二代。 回到米德加尔之后,莫晴并没有马上回神罗总部,而是跟着扎克斯以及安吉尔去了一家小酒馆喝酒。莫晴一直以来都以为自己是个软妹子……应该是软阿姨,就算当了特种兵仍坚守气质淑女路线不动摇,但是在扎克斯的带领下,她彻底的爷们儿了。 跟两个男人干掉几十瓶酒不说,还跟着小酒馆的众多汉子们划拳爆粗口,等扎克斯送她到房间门口的时候,她抓着扎克斯的蓝色毛衣糊了他一身的眼泪鼻涕:“完了彻底嫁不出去了啊!嫁不出去了啊!” 扎克斯扯着嘴角:“……我从没想过你还要嫁人这种事情。” 莫晴:“……”尼玛更撕心裂肺了有木有! 莫晴酒劲下去了点儿,就从自己的床上挣扎起来,跌跌撞撞去踢妮可的房门,一边踢一边喊妮可接驾,但是一直到半个小时过去,依旧没人来开门,莫晴脑子一昏,就直接在妮可的房门前睡着了。 直到第二天早上她被这一楼层的清洁工阿姨叫醒,她才知道妮可去世了。 清洁工阿姨风韵犹存的脸上带着悲伤,将手中的洁具放在一边,坐到了莫晴的身边,絮絮叨叨地说:“是突然去世的,科研室派她跟着塔克斯的一些人去做什么任务,但是那些塔克斯回来后宣称妮可在任务中意外身亡,说是身亡,却连尸体都没有看见。” 说完她很担心地看了莫晴一眼:“你也别伤心了,我知道你和妮可是好朋友,你是特种兵,也看多了生死,我相信你会看开的。” 莫晴朝她笑笑:“放心吧,阿姨。” 清洁工阿姨叹了一口气,才离开。 莫晴在妮可的房门前坐了一会儿,突然站起身直冲电梯,以一头乱毛,皱巴巴的战斗装,背上还负着一把巨剑的战斗姿态,闯进了社长公子,鲁法斯.神罗的办公室。 此时,这位邪魅狂狷的高富帅正埋首于案桌奋笔疾书,听见门从外被推开的声音之后抬起了头,看见形象好比美洲土着的莫晴,眉毛一挑,邪魅狂狷气十足:“这位……是玛妮小姐?” “难为社长公子还记得我的名字。”莫晴弯下腰,双手撑在鲁法斯的书桌上,“我想知道,妮可真正的死因。我知道她并不是执行任务时死亡的,而且她只是神罗公司一个普通职员,不是特种兵,也不是塔克斯,公司根本没可能会派一个毫无战斗能力的人去执行这么危险的任务。” 鲁法斯放下钢笔,整个人靠在转椅上的靠背上,他双手交叠呈塔状置于胸前,姿态闲适:“妮可的事,我无能为力,也许你可以去科研室看看。”他笑笑,“也许你知道杰诺瓦计划。” 莫晴点点头,她记得妮可说过,她就是杰诺瓦计划的实验品,但是并没有成功。而至于杰诺瓦计划的目的,她并不清楚,这个计划在神罗属于一级机密。 “杰诺瓦,是三十年前神罗在北方大空洞发现的一名女性古代种尸体,古代种是能直接与星球对话,引导约束之地的神秘种族,至今已经灭绝。杰诺瓦计划,则是将杰诺瓦身体中的细胞注射进普通人体内,人工培育出古代种。”鲁法斯顿了一顿,看了莫晴一眼,又说,“这个计划只有科研部门以及神罗公司高管知道,而除此之外的人只要知道了这个计划,便会被抹杀。” 莫晴皱着眉:“你是说,妮可她……” “妮可在科研室工作的时候,知道了杰诺瓦计划。”鲁法斯笑笑,“所以,她被宝条博士当成实验品,注射了杰诺瓦细胞,而至于她是不是已经死了,要看她自己的造化……” 鲁法斯话还没说完,莫晴就已经冲出了他的办公室。 莫晴对宝条的实验室可以说是熟门熟路,她还没有加入特种兵之前,经常被宝条叫去做实验,一般就是躺在手术台上,身体各个部位都连接上各种不知名的仪器,几个穿着白大褂的人在一边看着机器上显示的数据记录着什么。她知道自己是杰诺瓦计划的实验品,也知道自己是实验失败品中最为特异的,其他的失败品不是死了,就是已经精神崩溃,而成功的案例……至今没有。 所以说,妮可凶多吉少。 莫晴一脚将宝条实验室的门踢开,实验室中空无一人,只有门对面一个与人一般高的培养皿,盛着绿色的魔晄溶液,液体中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女人,美丽的卷发在液体中漂浮着,双眼紧闭,偶尔一串小气泡从她嘴边鼻中冒出。 是妮可。 莫晴深吸一口气,猛地上前一拳砸在培养皿上,培养皿轰然而碎,魔晄溶液飞溅而出,于此同时,整个实验室发出刺耳的警报声,莫晴一把抹掉溅在脸上的绿色液体,将躺在地上昏迷中的妮可直接扛在自己的肩膀上冲出了宝条的实验室。 跑出了很远,警报声犹在耳边,莫晴此时倒宁愿自己真是个男人,嫁不出去也好,只要是个男人,她有更充沛的体力,更坚定的担当,去解救自己的好朋友,也解救自己。 逃到米德加尔附近的荒原上时,莫晴已经体力不支,她一下子跪倒在地,原本被她扛在肩上的妮可也滚到了地上,发出一声难耐的□。莫晴十分艰难地爬起,在她身后不远处,是成千上万的神罗追兵。 “原来我也能享受这样的待遇。”莫晴自嘲一笑,然后蹒跚走近妮可,将她扶起,而此时,妮可已经渐渐睁开了眼睛,只是蓝色的双眸带了些迷茫,没有丝毫焦距。 莫晴将她扶到一块岩石后坐下,也不管处于神智不清状态的妮可是否能听清楚,就在她耳边轻声说:“我去引开那些追兵,你恢复神智之后快一点逃走。”顿了顿,她看着妮可在**的白大褂下傲人的d胸,“我是真的羡慕嫉妒恨呢。” 莫晴站起身,将背上的巨剑解下,准备离开之前,她想了想,又说:“妮可,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我们是永远的好朋友。” 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还是有些害怕的,怕地方无眼的刀剑枪支那么一不小心,就捅穿了自己的身体,虽说战士必须勇敢无畏,但是没有人不惜命。面对敌方猛烈的攻击,莫晴也畏惧过,退缩过,但是当看见在她身前,那一个个或英勇挺立,或颓然倒下的战士的背影时,她觉得自己的胆怯在军人看来是多么的可笑。 后来她扬起了手中的巨剑,大叫着,冲在了队伍的最前锋,巨剑饮过敌对之血,她的血液也在战地上倾洒过,扎克斯曾说,战场上的玛妮,一点都不像个女人,这样十足十的汉子怎么嫁得出去。她当时埋怨过,当特种兵就根本嫁不出去。 莫晴坐在荒原的巨石上,风吹着她的乱发,她看着自己被密密麻麻的神罗军人包围,握起放在身边的巨剑,想到扎克斯每次上阵之前的话,她学妮可撩了一把自己的乱发,笑着对那些军人说:“欢迎光临。” *** “不知名**”视角:很久以后,当杰内西斯失踪,安吉尔死亡,萨菲罗斯消失,扎克斯战死,连原本以抽取星球能源作为盈利方式的神罗公司在鲁法斯的带领下都开始走慈善道路的时候,曾经的神罗小兵,后来成为拯救星球的英雄,而现在是快递公司快递员兼第七天堂酒吧的不定时打杂员克劳德.斯特莱夫先生,一次骑着摩托经过米德加尔中央广场时,遇见了一个熟悉的红发女人。 红发女人坐在广场旁的座椅上,手上捧着一本砖头一般厚的书,上面一行英文花体字:b-loveless。 回到第七天堂酒吧,克劳德随口说了一句今天遇到的红发女人,蒂法一边擦着高脚酒杯,一边说:“她还在纪念着那个女孩么,那个叫玛妮的女孩。” “不是纪念。”克劳德说,“是忘不掉。” 作者有话要说:仅以此死法纪念我的扎哥qaq当年那句“欢迎光临”太虐! 之前说过ff7主要是说友情,所以绝对不是百合orz 第10章 青蛇 世间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莫晴合上了手中的《金刚经》,一手托着下巴看着对面墙上挂着的一幅男人的画像发呆,画像中的人长得极为俊朗,长眉入鬓,眼角微挑,虽然是极端风流儒雅的长相,却一身白色道袍,表情严肃,一手持剑,一手捏诀,看着仙气十足。 一阵阴风袭来,莫晴还没反应过来,一本厚厚的书就砸在了她的头上。 “不专心读书,盯着祖师爷的画像干甚!” 莫晴捂着脑袋扭头,看着站在她身后穿着青色道袍的胖老头儿,撇撇嘴,说:“师傅,谁叫你要挂祖师爷的画像在我面前,说是监督我苦学道法,我觉得挂您老人家的画像更有用一点。再说了,咱们不是道士么,干嘛要学佛门经典,光是这几段佛门偈语我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如果不是过几天要去金山寺拜访,我也不会让你看这个了,你连《逍遥游》都没读完。”上净真人自个儿端着一杯茶摇摇晃晃地坐到了莫晴对面的太师椅上,“你是我最期待的弟子,给我太虚观长点儿脸,想到年秋水祖师还在的时候,我太虚一门弟子下山游历何等风光,唉,可惜……” 自从入了太虚观,上净真人几乎是天天都念叨着这个,说是想当年太虚观第一任观主秋水真人道法精深,修为已臻化境,受到三教众多高人尊敬,其门下弟子众多,皆是精英,斩妖除魔,悬壶济世,在百姓间威望极高。然而百年间传到上净真人这一代时,已经门庭冷蔽,除了他这个观主,仅仅只剩下两个徒弟。 大徒弟道名长秋子,年方二十二,正是道教精英弟子崭露头角的时候,然而别说道门,就连佛门儒门这一代的年轻人提到长秋子这个人,第一反应都不是夸赞其修为,而是摸摸自己的肚子,然后竖起了大拇指:“长秋子厨艺太棒!” 是的,长秋子记性不好,资质也普通,但有一手好厨艺,拜入太虚观十二年,连在厨房肆虐的老鼠精都收拾不了,却把原本清瘦轩朗的上净真人喂成了一个肥胖大叔,莫晴曾经说过,如果说岁月是把杀猪刀,那么长秋子就是那块上品磨刀石。 上净真人的第二个弟子,便是莫晴,道号玄清,入门十年,最大的成就便是没有被大师兄的好手艺给喂成肥道姑,每每太虚观师徒三人用晚膳之时,莫晴都要感叹一声自己的定力是多么的强大甚至超过了号称道教顶峰的师傅,自己吃不胖的体质是多么的美好以至于自己吃了比师傅还多的饭菜还是保持着恰好的体形,然后小肚鸡肠(莫晴语)的上净真人便会变着法儿的折磨她,然后她怀恨在心再次在饭桌上刺激师傅,最后在这样的循环中莫晴竟然小有所成,让被大徒弟深深伤害了十二年的上净真人觉得日子终于有了点盼头。 当然,如果问到三教年轻人太虚观玄清,那些原本朝气勃发的年轻人会马上萎靡不振:“她每次上门不是弄坏大门就是弄坏桌子!我们很怕哪一天我们自己也被她弄坏!” 而如果向长秋子提起他的小师妹阿晴,这位手艺高超的道士会挠着自己的后脑勺,十分憨厚地笑着:“师妹可好了,后山那些白菜茄子南瓜如果没有她给俺挑水上山,俺也不会弄出那么好吃的菜啊!” 是的,莫晴除了会法术之外,还是三教有名的怪力女,这一点,让慈悲为怀的和尚文雅俊秀的儒生以及仙气飘飘的道长们,都避之唯恐不及。 莫晴是已经无所谓了,反正这次是道姑,注定一生都嫁不出去了…… 她已经彻底绝望。 在听到上净真人提到了金山寺之后,莫晴先是一愣,然后端坐在椅子上,正色道:“师父,是不是金山寺住持那个老秃驴又惹您老人家不快了?您说,无论是他们的山寺大门还是达摩堂那个大木鱼,徒儿都给您一巴掌拍废了,以证徒儿一片孝心!所以《金刚经》就不用读了吧!” 上净真人竖起了胡子:“胡说!谁让你去拍金山寺的大门,你拍得起你师父我还没那个钱赔呢。太虚观尽给你丫头赔穷了。” 莫晴摊手:“上回您教唆过我去拍思禅大师的木鱼棒槌。” 上净真人:“……” 上净真人咳了几声:“这次是受到邀请前去金山寺观礼的,思禅大师将金山寺住持之位传给了他的徒弟。说起他这个徒弟,可真是了不得的年轻人,才二十岁,便修为了得,更得西天佛祖赠以神器钵盂,后生了得啊后生了得!”说到这里,他又看了莫晴一眼,气呼呼地哼了一声,“你也不学学人家,尽盯着祖师爷画像看去了,给我念书!到时候与那个法海论佛的时候不要输给他。” 莫晴哀嚎:“师父你让我个道姑跟和尚论佛,你是想让金山寺那帮秃驴看我笑话么!” 上净真人端着茶杯走出书房:“我不管!” 莫晴:“……” 这货真是道教顶峰? 不过金山寺那个了不得的年轻和尚是叫啥来着?法海? …… 等莫晴半认真半糊弄地把那本《金刚经》翻过一遍之后,就跟着师大师兄长秋子收拾起包袱下山去金山寺了,上净真人以人老了脚力劲儿不好了见到思禅那老秃驴就更生气了为借口,窝在了太虚观喝茶看花,笑呵呵地奴役两个徒弟。 莫晴之前跟着上净真人去过一次金山寺,那时金山寺的住持还是思禅大师,一位慈眉善目的得道高僧,跟上净真人天生不对盘,一见面就互相以各自派别经典论理来挖苦对方,老小孩似的。 那次莫晴盘着腿坐在禅房里悠然地摇着扇子给自己扇风,感叹一般冒出一句:“金山寺啊,不知道有没有法海呢。”正在禅房中扫地的小沙弥听到笑着说:“法海师兄下山游历去了,怎么,玄清师姐也听说过我们法海师兄么?” 然后莫晴觉得给自己扇风扇成了伤风…… 这次去金山寺观礼,莫晴除了对那个传说中二十岁修为便超过其师父的法海感到十分好奇之外,便没有觉得多有趣。上净真人还没教她御风诀,于是她只能靠着双腿赶路,还好那个顽固的小胖老头儿说是怕金山寺的伙房虐待自己的宝贝徒弟,把大徒弟也跟着派来,于是一路上莫晴欣赏欣赏风景,谈论谈论美男,调戏调戏大师兄,倒是也没觉得用双脚从钱塘走到南徐有多辛苦。 直到来到了南徐,莫晴才反应过来自己从杭州走到了镇江…… 于是莫晴来到金山寺的第一天是在厢房中躺尸渡过的,回到古代摇身一变成为和谐号的感觉是非常微妙的。 长秋子还以为自己的小师妹水土不服,不管在佛门是不是应该准备荤腥饭菜,当晚就做了一桌子大餐给莫晴补元气,莫晴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拿起筷子颤抖着双手往那一盘鱼香肉丝伸去,然后就听见一个好听但严肃的声音在门外响起:“今日功课做完了?都在这里闲着干甚,回去抄十遍《律藏》给我。” 几个弱弱的声音随之响起:“法海师兄……我们……只是想闻闻肉香……” “还不快去!” 然后莫晴就听见一阵慌乱逃跑的脚步声。 …… 莫晴弱弱地收回了筷子,然后看向师兄,长秋子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然后说:“师妹,师兄还是给你熬一锅素粥来吧……” 莫晴又看向一桌子的美味佳肴:“……” 她决定像师父不高兴思禅大师一样,她也要不高兴法海这货了。 第二天,莫晴装着一肚子的咸菜素粥去见金山寺新任住持法海,法海很年轻,一身白色僧袍看着淡然出尘,眉眼十分俊俏,但也跟莫晴那个绝色祖师爷一样,一脸的严肃正经,让人生不出半点旖旎的心思。 看见法海的第一眼,莫晴就凑到长秋子的耳朵边说:“大师兄,看看,除了是个和尚,人家活脱脱就是个人生赢家啊。” 长秋子一脸莫名地看着她眨眼。 面对法相庄严的法海,莫晴忍不住也正经起来,两个人分别对坐在蒲团上,法海身后站着一众月白僧衣的和尚,锃亮的脑门儿在白日里端端增加了光污染的污染程度,莫晴着杏黄色道袍,身边坐着同色道袍的长秋子。 几个人大眼瞪小眼半天,莫晴咳了几声先装模作样开口了:“几年前我跟师父下山游历之时,曾遇见过一只花妖,此妖扮作寻常人类女子的样貌,甚至还与一名举子婚嫁。师父将她收服之时,那名举子痛哭流涕,让师父归还他的妻子,可真当师父将已经现了原形的花妖归还之时,那名举子却被吓得逃走,真是可叹哪。” “妖就是妖,人就是人。”法海严肃着一张脸,“人妖殊途,且妖性本恶,若不及时铲除,必将为祸人间。” “法海大师就不相信有善良的妖么?”莫晴扯了扯嘴角。 “妖无人性,何来善良?”法海道,“就算是人,也有魔性之说。” 莫晴:“……” 这和尚是有多愤世嫉俗啊尼玛…… 晚膳前总算结束了这场坑爹的回话,莫晴从蒲团上站起来,揉揉酸痛的腰,正准备跟着长秋子混进伙房去看看有什么食材,法海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玄清道长切不可再从山下带上家禽畜肉来,佛门清净之地容不得烟尘火气。” 莫晴:“……” “也不准偷偷倒在后山菜园里,会被戒律院养的那几条黑狗吃掉。” 莫晴:“……” 人不准吃肉就算了,狗也不能吃肉,金山寺的狗狗们你们伤不起啊! 作者有话要说:镇江的古名有好几个,吃不准用哪个,但想想似乎白蛇传的故事是发生在宋代,就用了南宋时候的“南徐”这个称呼。和谐号想必大家都知道,动车组= = 另外,这是电影《青蛇》的同人,不是《白蛇传》,所以有很多地方不一样,比如法海由老和尚变成了年轻和尚~玩过天下3的人大概都看出来了,太虚观是天下3的一个职业_(:3」∠)_ 不过也是美貌道长云集的地方~ 赵文卓版的法海真是水嫩啊_(:3」∠)_ 青蛇部分估计要长一点,果然写天朝古代背景的故事还要顺手一点,之前写美利坚啊爱尔兰啊还有外星球啊写得我内伤啊quq打滚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