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廷再续》 第一章 是你!是你?是你吗? “叮铃铃……叮铃铃……”电话响起。 “你好,这里是S省考古研究院,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蓝小兰放下手上的工具接起了电话。 现在是晚上8点多,天已经全黑。 其他的工作人员都已经下班回家,蓝小兰却和其他人不一样。 研究院里面有员工的休息室,本来只是提供给工作人员午休的地方,蓝小兰却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宿舍。 所以这么晚了,她还待在研究所里工作着。 “你好,我们是警察。接有人报案,在跨江大桥的建筑工地这边,现场的工人发现了一个棺材,里面放了一具尸体。” “现场法医鉴定,这有可能是一具年代非常久远的尸体,现场还发现了书简和几个瓷器。” “因为不知道是不是古墓,可能需要您那边派专业人士过来看看。” 蓝小兰拿起笔我纸,真正地记录着电话那头的地址:“好的,我知道了,麻烦您那边保护好现场,我马上过来。” 简单地收拾完,蓝小兰背起工具箱,拿好记录用的工具往现场赶去。 晚上8点多,天空已经被一片漆黑所覆盖。 大街上有来来往往的年轻人,络绎不绝的霓虹灯穿梭在灯红酒绿的马路中。 繁华的S省市中心,却没有一片喧闹能吸引蓝小兰为之停留。 更多的时候,蓝小兰只是待在研究所里修补文物,有时候一待就是十天半个月。 在野工作也是常常有的,但像今天这样大晚上的去挖古墓,确实不常见。 不过研究所现在就只有蓝小兰一个人,职责所在,她非去不可。 警方在现场拉起了临界线,除了现场挖掘的工人,其他人都禁止入内。 远处就能看见一群戴着安全帽的建筑工地工人,里三层外三层的围在临界线外面,喋喋不休地讨论着。 蓝小兰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人群中扒拉开来,挤到了人群中的最里面。 她拉开警戒线,就要进去,却被警察放在外面。 蓝小兰拿出自己的工作证,警察眼前一亮,没想到研究所大晚上的会派一个这么年轻的姑娘过来勘察现场。 而且还是来看古墓和尸体的,不由得对眼前这个小姑娘高看了几眼。 第一具古墓已经被现场的工人们挖掘出来的。 刚开始看到是一具棺材的时候,所有工人都吓出了一身冷汗,后来就有人报了警。 还好警察同志在第一时间控制了现场,不然围观的工人越来越多,真是一发不可收拾。 蓝小兰在警察的带领下,来到了棺材的旁边。在法医的帮助下,一具骸骨清晰的展现在眼前。 骸骨的一只举过头,另一只手则是盘在腰间,头部往左边扭转。 法医非常的专业,完整的展示着骸骨最初的模样。 “这是一具女尸,从骨骼大小上判断,这具尸体的年龄大约有15~25岁之间。” 蓝小兰一边说,一边用笔和纸认真的记录着。 旁边的法医也惊了一下,没想到这个看起来不怎么起眼的姑娘,看了几眼,就能精准的说出尸体的性别和年龄,看来这个研究所派来的姑娘,真有两下子。 一位警察递来了4个透明的收纳袋,里面分别放置了两个陶瓷装的碟子。 一个是已经被腐蚀过的竹子形状的木条,还有几片书简。 书简上的文字,清晰可见。 蓝小兰戴上手套,把书简放在灯光下左右翻看,突然露出了微笑。 “这是距离现在大约2000多年的文字体,至于确切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才能有结果。” 蓝小兰对周围的人说道,“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是难能可贵的有价值的发现。” 看到有专家过来,周围围过来的人就越来越激动。 在工地上大多都是在现场施工的工地人员,戴着安全帽,一个个都是黝黑健硕魁梧的身材。 警察同志也是花了好一顿功夫,才把那一群叽叽哇哇唠唠叨叨的工人们挡在了外面。 “那位美女,可有发现什么金啊银啊玉呀?” 其中一位戴黄色安全帽的工地大叔在旁边起哄起来。 另外一个工人又说到:“不就几个不值钱的破碗吗?咱们家里面也一大堆的,赶紧的把那些不干净东西弄走。别挡着大伙开工啊。” 旁边的几个身材魁梧的工地大叔,开始附和道:“就是,这跨江大桥可是省里的重点工程,耽误了你们可担待不起。” “对啊,这样围起来,都影响我们施工,大伙都没办法好好工作啦。” 周围的群众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的催促着。 然而蓝小兰并没有理会周围人嘈杂的声音,她拿起工具,在离第一具棺材东面位置的泥土里,借着灯光,开始挖掘起来。 警察看了看在默默挖土不出声的考古学家蓝小兰,又看着外围喋喋不休的工地大叔们,一时间真的拿不定主意。 毕竟现在围起来的可是跨江大桥的工地,这可是省里投了几个亿的项目,若是影响了进度,他们几个小警察也确实担待不起。 如果说真的发现了什么金银珠宝,或者大量的瓷器或者有价值的文物,那还好说。 但是现在除了一具女尸,和四件物品以外,毫无收获。 如果这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平民的古代墓穴,确实没有必要劳师动众的让价值几个亿的跨江工程停工。 所以权衡一下利弊,警察还是决定给工地的负责人打一个电话,说明一下缘由。 “你好,请问是跨江大桥工程的总监理,任廷希吗?” 任廷希放下手中的笔和尺,接起了电话,听警察说完了事情的经过。 “那请问,现场还有其他什么发现吗?”任廷希问道。 “有一位研究所派来的考古学家,在现场。她在挖着棺材附近的泥土。” 警察看了看蓝小兰,她依旧默默地低头工作,不过显然没有什么收获。 “不过现在看来,这应该只是一个普通的古墓。不过还是需要你们配合一下,围蔽起来暂停施工。”经常斩钉截铁地说道。 任廷希刚关掉电话,就又看见手机在叮叮咚咚地不停地发来信息。 里面除了那些不停叙述和抱怨跨江大桥被警察围蔽的消息,还有几张现场拍回来的照片。 一个身穿白色风衣,盘着丸子头的女孩,背对着镜头,蹲在地里,挖掘着什么。 任廷希瞬间就把工地的事抛之脑后,只是深深地被这几张现场传过来的照片吸引着。 他的心扑通扑通的乱跳着,久久不能平静。 这个身影,这个熟悉的盘丸子头的发型,还有这个蹲在地上挖东西的动作。 怎么会,这么的熟悉? 是你! 是你? 真的是你吗? 第二章 再见,是再次相见。 蓝小兰在第一具棺材旁边的位置,已经挖了一个多小时。 这时,铲子突然碰到过了什么?蓝小兰兴奋极了,一看,是木材!而且从材质上看,和旁边的第一具尸体的棺材材质,一模一样。 直觉和经验都在提醒着蓝小兰,这有可能就是第二具棺木。 蓝小兰认真的记录着这里的发现,并且把收集到的所有资料发到研究群里。 蓝小兰虽然在考古研究所工作,但是和有几十年考古经验的老师傅相比,她还是比较年轻和经验不足的。 目前,她只是研究所一名工作人员。古墓的事,还得让研究所的白教授过目一下。 毕竟,不能随随便便的给出土的文物下定性,这是他们这个行业应该有的基本素养。 蓝小兰把发现第二具尸体的消息告诉了警察和留守的法医人员,在大家的帮忙下,很快第二具尸体也清晰地展现出来。 这一次,尸体呈现的是两手叉腰,头部往上抬起,双脚分开的姿势。 这次旁边放的依旧是两个陶瓷的碟子,还有两个小木棍状的东西。 另外还有一只和田玉做的扳指,这已经是忙碌了一整个晚上到现在,看上去最昂贵和最值钱的东西了。 “和刚刚旁边的尸体一样,这也是女性,年龄在15至25岁之间。”蓝小兰边说边记录着。 对蓝小兰来说,这真是一个有趣的发现。 不过直觉告诉她,她的工作并没有结束,还有些什么东西,在等待着她挖掘。 她拿起手中的工具,来到了第一具棺木的上方,又开始挖了起来。 天从深沉的黑,逐渐过渡到了湛蓝,离清晨的光越来越近。 不知不觉中,蓝小兰已经工作了一整个晚上,身体虽然有些疲惫,但精神却越发的好。 唯有做自己热爱的东西,才会这样。 夜幕已经悄然褪去,清晨的阳光洒满天空,沉寂的夜晚终将被黎明所替代。 一早,就跨江大桥因为发现了古墓被围蔽暂停施工一事,市里面召开了临时的会议。 作为跨江大桥工程的总设计师和总监理,任廷希一早就到达了会议现场。 随后而来的,有各位领导和相关的工作人员,当然作为考古研究所的代表人,白教授也来了。 跟在教授后面的,是一位身着整齐正式的女人,她穿着一身职业的正装,踩着高跟鞋,拿着笔记本电脑跟在白教授的后边。 任廷希认真的看了看,脸上一黑,露出来失望表情。 显然,任廷希并没有看到,他想看见的人。 “不知道白教授这边,是否有什么更有价值的发现?也不知道工地还需要围蔽多久?”任廷希敲了敲桌子问道。 胡文娟打开笔记本电脑,逐一的介绍着昨天古墓发过来的每一样出土的文物,当然这些文物都是蓝小兰发现的。 “对不起,我打扰一下。”任廷希打断了胡文娟的话:“按照你刚才所说的,这些都是没有什么价值的东西。” 白教授和胡文娟相互看了一眼,虽然不想承认,不过事实确实如此。 “而且如果是古代帝王或者是侯爵,哪怕是官宦重臣的古墓,应该也是男性才对。可是挖掘出来的是女性,而且年龄在15到25岁左右。可见这个墓的主人,只是普通的人。”任廷希一边说,一边看着白教授。 白教授摇摇头,对任廷希的话不能苟同:“这只是目前的发现,我们并不能这么早就下结论。” “那不知道白教授,还需要长的时间做研究?要知道,这座跨江大桥连接的,可是我们这座城市的南北主干道,而且经济贸易的会议马上就要举行,如果跨江工程被耽误,丢的可是再坐所有人的脸面。” “只用一具女性尸体,就断定古墓的价值,这是非常片面的,”白教授缓缓说道。 “而且,从目前发现的竹简来看,上面的文字确实来源于2000多年以前,只是翻译这些古代的文字,查清楚他们的历史缘由,是需要时间的。也希望在座的各位领导,能理解和体谅。” 白教授继续反驳道:“跨江大桥工程,对我省的发展重要性,我当然是能理解的。但是必须对历史负责任,这是我的地工作职责,责无旁贷!” 任廷希稍微思考了片刻,继续说道:“我也认同白教授的说法,既然这样,我这边的人可以协助你们,把现在出土的所有文物都移交给研究所。” “这样,教授您可以继续做您的研究。工地的围蔽解除了,也不耽误工地工程的进展,岂不两全齐美?” 任廷希满意笑笑,这正是他来开这个会议的最终目的。 白教授看了看领导的脸色,领导点点头表示赞同。又转身看了看自己身边的人,大家也只是沉默的不说话。 “不!不能解除围蔽!”这时一个一口一口喘着大气的身体,着急的推开了会议室的大门。 “不可以解除围蔽,不可以!”蓝小兰再次强调道。 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的投向蓝小兰的身上,被这个赶来的姑娘,吓了一跳。 蓝小兰经过了一整个晚上的在野工作,盘好的头发已经有些许的松懈,几缕头发松散的散落在耳边。 她的上身白色的卫衣,早已经被泥土灰尘晕染得到斑斑点点,连脸上还残留着一点黑色的尘土。 牛仔裤和鞋子更是沾满了泥巴,接到市里要开会的通知,实在太急了,她来不及整理自己的仪容仪表。 “请问你是谁?”在场的一位领导发问。 任廷希深邃冷冽眸子,没有一秒钟从蓝小兰的身上离开。她是谁?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比任廷希更清楚的知道,她是谁了。 她是那个曾经躺在自己怀里撒娇打滚的蓝小兰;是那个丢下一封信就不辞而别消失不见的蓝小兰;是那个从高中到大学,从从前到现在,一直停留在自己内心深处不曾被遗忘的蓝小兰。 是你!真的是你! 蓝小兰一推开门,目光就正正对到了那双瞳孔微沉,眸光震动的眼睛。 对面的那一个男人,曾无数次的把自己搂在怀里,温柔的抚摸着自己的后脑,轻声地说过数不尽的情话。 8年前,最后一次看见任廷希的的那个晚上,他喝得酩酊大醉,沉寂的躺在沙发上,身上布满着其他女人香水的味道。 那时候蓝小兰轻轻地解开他身上的围巾和外套,一个个深红的吻痕清晰的烙印在任廷希的脖子上。 最后的最后,一个又一个的疑问,蓝小兰最终都没有问出来。 当然,任廷希也从来没有解释过。 一幕幕的往事,又清晰的一遍遍在眼前重现。 那一张鼻梁高挺,轮廓深邃,精致得恰到好处的脸颊,是那么的熟悉又陌生。 任廷希穿着整齐洁白的白衬衫,穿着得一丝不苟,正襟危坐目不转睛地看着推门进来的蓝小兰。 再见,是再次相见的意思,就像今天一样。 蓝小兰被眼前的任廷希彻底地镇住了,一时间完全忘记了今天来这里目的,更加没有听到有一位领导正在向她询问着什么。 “你到底是谁?”看到蓝小兰毫无反应,那位领导又着急的问了一遍。 第三章 论辩论,他就从来没有赢过她 白教授看到蓝小兰一动不动的愣住了,以为她被这么多人的会议吓着了,毕竟她徒弟这个不爱交际的性格,白教授是非常清楚的。 但白教授不清楚的是,蓝小兰并不是被在场的所有人吓到了,而是被在场的一个人给吓到了。 “她是我们所的工作人员蓝小兰,昨天是她在现场进行勘察的。”白教授起身介绍着。 “你说现场不能解除围蔽,是有了什么新的发现吗?”领导继续问道。 蓝小兰从随身背包里,拿出了笔记本和手机,给大家显示着。 “昨天晚上我们在第一具棺木的旁边和上方分别挖出了第二具和第三具棺木。这是现场发现的照片。” 在场的人都非常惊讶,没想到这个不起眼的姑娘居然通宵达旦的在挖古墓,而且现在不是一具尸体,而是三具。 蓝小兰继续说道:“第二具尸体,已经被完整的起出来,也是女性,年龄在15至25岁之间。第三具尸体的骸骨,现场还在进一步挖掘中。” 虽然说有新的发现大家还是挺意外的,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此年轻的女性的骸骨,墓主人应该不是什么重要的历史人物才对。 而第二具尸体里面的文物,也不过是两个瓷器碟子,和两根腐朽的木棍。 最具特色的,不过是那一只和田玉做的扳指。 不过这样的扳指,在寻常人家的古墓里也是很常见的,所以这并不能和价值几个亿的跨江大桥工程相提并论。 领导看了看蓝小兰递过来的照片,又看了看任廷希。 刚刚这小子怼白教授的时候不是挺起劲的吗,怎么现在就一言不发了呢? 领导指了指照片:“就这些东西?这些棺木和尸体,还有这几样文物,移交到研究所去继续研究,应该不难吧?” “工程的工地一但一直被封闭起来,延误了进度,让跨江大桥不能在经济贸易会举行之前顺利的完工,这样对我市的影响和造成的损失,是非常大的。” “不能解除围蔽!”蓝小兰加重了语气,坚定地说道。 “这三具尸体,并不是成并列状排放,而是成三角形的样式排放,而且摆放的距离非常的整齐,这有可能是人们刻意而为之。” “这就是在提醒着我们,这可能不单单是一两个古墓,这极有可能是一个古墓群!而且……”蓝小兰走到了领导的身边,放出了第一具尸体和第二具尸体的骸骨照片,并且放大来看。 “前两具尸体的骸骨,头部和四肢都是整体成白色,而喉咙、肺部以及腹部的骨骼,却成黑色和红褐色状。而且,有的喉咙和腹部的位置,已经出现了结晶状。” “结晶是矿物质形成的,棺木里面出现结晶也是常有的事情,这并不能代表什么吧。”领导旁边的另一位领导,也提出质疑。 “但是为什么结晶并没有出现在其他位置,只出现在喉咙和腹部。而且不单单第一具尸体和第二具尸体是这样。” “在来之前,第三具尸体的上半身也已经被起出来了。她的喉咙和肋骨的位置。也出现了,发黑和结晶,如果三具尸体都是这样,那绝对不会是巧合。” 白教授看了看蓝小兰带来的照片说道:“是中毒。那么说,这些尸体,极有可能都死于非命。” 这么说的话,这些年轻的姑娘,在两千多年以前,有可能都死于中毒,她们都是被蓄意谋杀之后,整齐地安葬在这里。 那么她们到底是谁呢?又是谁这么狠心,下毒毒死这些在花季般年纪的妙龄姑娘们呢? 这个墓的主人是谁?这其中又隐藏着些什么秘密还没有被发现?这一切的一切,都还是个谜。 蓝小兰站起来,直起身子说道:“如果冒然的解除围蔽,施工的工人就极有可能对周围还没有被发现的古代棺木造成破坏。” 蓝小兰平时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因为她大多数时间都待在研究所里修补文物。 即使有时候在野工作,她也只是安安静静地在挖掘、记录和整理,像今天这样激动的说话,确实是很少见的。 蓝小兰继续说道:“围蔽停工,也是只是会延误工地工程的进度。但如果是2000多年前的古墓遭受破坏,那结果是毁灭性的。” “毕竟跨江大桥工程还会有明天,但沉睡在地底下的文物不可能再回到过去了。”蓝小兰在众人面前,一字一句的说清楚,言词十分恳切。 领导们似乎被蓝小兰说动了,都点点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目光都落在这个工程的总设计师和总监理任廷希的身上。 任廷希看着着急又执着的蓝小兰,她认真的样子还是这么让人心痛,让人心动。 任廷希心里其实有一万个反驳的理由,但是在蓝小兰面前辩论,他从来不曾赢过。 因为她是蓝小兰,是那个无时无刻都让自己怦然心动的人,所以他不能赢,不会赢,也赢不了。 任廷希手握拳头,身子往桌子上靠了过来。 眉头紧锁,他的脸部涨得通红,眉头到脖子的青筋暴起,一颗心止不住地疯狂乱跳,甚至感觉到呼吸有点困难。 看到任廷希的样子,众人都以为,蓝小兰是彻底的把任总给惹生气了。 “我觉得……”任廷希停顿了片刻说道:“她说得很有道理。”一边说一边向蓝小兰投去温柔的目光。 都说温柔刀,刀刀割人心痛。 蓝小兰得到了任廷希的赞同,心里总算松了一口气。但是为什么,心里面还是扑通扑通地乱跳个不停。 蓝小兰接受到任廷希温柔的目光,脸颊泛红,头低了下去,不敢再多说一句话。 本来听说任总是一个雷厉风行,在商场上起说一不二的人,有许多的商业谈判,他都总能压别人一筹。 就像一开始和白教授据理力争的辩论,连德高望重的教授任廷希也不带怕的。 可现在,他居然被一个研究所的普通工作人员,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姑娘说服了,这让大家都挺意外的。 不过既然任廷希也这么说,在场的所有人自然也就不敢再多说什么。其他的领导们也快要被说服了。 最后,省委的领导开始发话:“既然任总也这么说,那工地目前还是先围蔽起来,等研究所这边把事情都处理好,再去谈工地进度的问题。” 领导又看了看白教授和身边的蓝小兰“不过,不是说工地围蔽,就优哉游哉地慢慢做考古研究。当然不能这样,具体的问题还是需要具体的分析嘛。” “保护历史和文明大家都有责任,但是跨江大桥的建成确实是省里市里的重要工程,绝对不能耽误。毕竟这些都是纳税人的钱,我们除了需要保护历史,也要对人民群众负责任,大家说对吧。” 研究所的众人都点点头,表示赞同。 “既然这样,大家来探讨和研究一下,有什么办法。既能让工程顺利的进行,也不耽误研究所这边进行文物的研究和保护,这样才对,大家说是吧。” “其实,我倒是有一个想法……”蓝小兰站在领导的旁边,轻声地说道。 第四章 您放心,我一定照顾好她 领导对这个这么有想法的姑娘还是非常的喜欢的,看来她的古灵精怪点子不少。 “有想法是非常好的事,来来来,你展开说说。” “事实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古墓群还没有被完全挖掘出来,只要等古墓群全部挖掘出来以后,就可以只围蔽对应的位置。” “其实目前工地的大部分位置都用来放置物料,还有一部分是在现场加工,和对桥梁的零部件进行现场组装。” “等古墓群的范围被确认,那么只围蔽对应的范围就可以,工地的其他位置整理一下,继续施工,问题应该不大。只是……”蓝小兰微微抬头,看了看任廷希。 “只是不知道,工地当这边,能不能想想办法,综合整理一下。”蓝小兰的目光扫过了任廷希的脸颊。 他的乌黑的眸子深邃暗幽,白皙的脸颊中透露着一丝丝温柔。 这张陌生又熟悉的脸,蓝小兰已经8年没有再看到。 本以为时间能冲淡一切,但今天和任廷希的再相遇,让蓝小兰瞬间明白。 那些忘记的和不该忘记的,其实都被深深烙印在内心的深处,永远无法磨灭。 但现在,蓝小兰和任廷希已经不是8年前刚大学毕业的,年少不经是的毕业生。 他们现在需要面对和讨论的,是工作,而不是感情。其实他们两个的心里,都非常的清楚这一点。 “我觉得,我们工地这边,可以好好的配合研究所的工作。”任廷希松开了紧握的拳头,露出了难能可贵的笑容。 领导激动的拍了一下手掌:“太好了,我要的,就是你们这句话。”然后她又指了指旁边的蓝小兰。 “既然这位姑娘又是古墓的第一发现人之一,然后她在古墓也待了一天一夜,对现场的情况一定非常了解。” 然后领导又伸手指了指任廷希:“而你又是这个工程的总监理。我觉得你们两个正合适!那接下来的工作,你就和这位姑娘一齐讨论讨论,想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做到双赢。” “可是,这……” “我同意!” 蓝小兰一听到领导发话,说接下来要她和任廷希一起主导讨论接下来的工作,心里面非常抗拒,本来是想拒绝的。 毕竟研究所比她资历年长的人非常多,其实并没有到非她不可的地步。 而且蓝小兰是碰巧晚上在研究所工作才会碰上这一档子事,但她却万万没想到这个工程的总监理居然是任廷希。 是的,是任廷希。 是她分手了8年的前男友任廷希,是那个还没有说过再见就离开再也不想见到的任廷希。 是那个她从前不配拥有,现在更不配拥有的任廷希。 所以蓝小兰想拒绝,因为她还没有准备好,要怎么样面对他。 但是蓝小兰的话还没有说出口,任廷希马上就说了一句“我同意。” 看来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该面对的和不该面对,都只能好好的面对了。 会议结束后,白教授走过来拍了一下蓝小兰的肩膀道:“昨天晚上辛苦你了,你一定是在野工作,通宵了一天了吧。我会安排好今天白天的工作,你还是回去,先好好休息一下吧,放心交给我。” 白教授不说,蓝小兰都已经忘记了自己昨天晚上通宵工作的事情。一看到任廷希,就已经自乱阵脚了。 此时此刻任廷希也走了过来,悄悄地走到蓝小兰的身边。已经8年了,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么近距离的看着她了。 “不知道蓝小姐现在住在哪里?既然昨天晚上通宵工作,不如让我先送你回去休息一下,我们在讨论剩下的事情吧。” “毕竟,这也是领导的意思。” 任廷希的声音低沉而轻柔,就像一杯鸡尾酒,缓缓地流入身体,让蓝小兰酥酥麻麻的,一时间反应不过来。 蓝小兰也快要忘记,是有多久没有感受过任廷希的气息了。 他还是和从前一样挺拔,让蓝小兰非常有安全感,还增添了许多成熟稳重。 白教授接着任廷希的话说道:“小兰现在就住在研究所里,都快把研究所当自己的家了。” “不过研究所离工地还是很远的,单程车程就得1个多小时。如果你每天这样来回,别说身体吃不消,你光打车都要花光你的工资了。”白教授看着蓝小兰笑笑道。 “要不,在附近租个房子吧,短租的那种,这样省时又省力。”白教授建议道。 蓝小兰知道教授关心自己,欣慰地笑了笑。教授的话也确实在理,说中了自己的痛处。 虽然说蓝小兰对住处确实没有什么要求,有一张床和能洗澡就行。不过要找落脚的地方,一时半刻确实是不行的。 昨天晚上通宵达旦地在野工作,加上今天一早又着急的往会议室这边赶,还站着说了好一些的话。 现在蓝小兰确实是累了。 而且现在累的不止是身体,一想到未来的一段日子,有可能需要和任廷希一起工作,就觉得心很累。 一想到自己的不辞而别,还有没问出口的话,还有过去的点点滴滴,蓝小兰不是怕任廷希,只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而已。 看来今天晚上只能找工地附近的旅馆或者酒店,将就一下。 “如果蓝小姐没有落脚的地方,我倒有一个办法。”任廷希微微一笑,正中他的心意。 “我们经常需要接待一些领导或者是技术人员,有自己合作的招待所,跨江大桥工地附近就有,不到3公里的路程。” “如果蓝小姐不嫌弃,我可以带你去招待所,将就一下。” 还没有等蓝小兰说话,白教授就高兴的拍起掌来:“那实在太好了。小兰你的问题就解决了。那有劳任总在,替我照顾一下小兰,我也放心了。研究所还有许多事,我得马上回去处理一下。毕竟不想耽误了您的工程。” 任廷希看了看蓝小兰通红的小脸,心里却像乐开了花一样:“您放心,我一定照顾好她。” 蓝小兰撇了撇嘴,一脸不屑。“哼,到底谁要你照顾,我自己就能照顾好我自己,好吗?” 都已经分手8年了,看看自己现在不是也能活蹦乱跳的活得很好吗?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谁没了谁不行的。 任廷希像是看出了蓝小兰心里的OS,呵呵地笑出声来。 众人都慢慢的从会议室散去,现在就剩下任廷希和蓝小兰两人还在里面。 “走吧。”任廷希用手指弹了弹蓝小兰的脑袋瓜子。 “去哪呀?”这么用力,疼死人了。蓝小兰摸着自己的脑袋。 “去哪?那当然是带你去酒店呀!”任廷希忍不住的坏坏地笑起来。 “任廷希,你在说什么呢?”蓝小兰反手就是一巴掌,打在任廷希的手上。就像从前他们爱开玩笑那样。 “蓝小兰你在想什么呢?我刚刚不是答应了白教授要好好照顾你吗?你一个晚上没睡觉,现在你要做的,就是去休息。” “哦,对哦!”是呀,她现在要做的赶紧睡上一觉,古墓的事还没解决呢,刚刚听到任廷希要带自己去酒店,自己居然在想些乱七八糟的事。真是丢脸死了! “所以,你刚刚到底在想什么事呢?”任廷希邪魅地一笑,还是喜欢像从前那样,逗蓝小兰开心。 “想什么事情?想的当然就是我现在立刻马上要去酒店睡上一觉啊!哼……烦人。” 蓝小兰嘟起小嘴巴,大步大步地往外走去。 第五章 一样的车子,一样的人 任廷希的车就停在不远处,他领着蓝小兰到车前。 这是奥迪品牌的小轿车,但那已经是奥迪9年前推出的型号。黑色的外观,棕色的内衬。 蓝小兰看到这辆车的时候,心里一震。 那是9年前,她和任廷希刚大学实习后的半年,任廷希带她去看的车。一模一样的车子品牌和型号,还有当时蓝小兰喜欢的外观和内衬。 那时候他们刚实习不久,不过任廷希学的是学建筑工程学的,刚实习的时候就分配到了非常不错的单位,工资也非常可观。 不到大半年的时间,任廷希已经存到了买车首付的钱,任廷希就带蓝小兰来看车。 对于刚在大学实习不久的学生来说,能存到首付买奥迪小轿车,已经比其他同龄的店学生强上了许多。 那时候任廷希告诉蓝小兰:“车子、房子、孩子。以后每一个,我们都会拥有的。” 他不单单是许诺,而是想着要努力的给她这些东西。是她的,是他们的。一个家,一个未来,而且是任廷希自己亲手奋斗出来的未来。 只是后来,任廷希提了车,蓝小兰提了分手。 任廷希就一直开着这台当初和蓝小兰一起选的车,开了8年。 但蓝小兰,却一次也没有坐过。 当然8年后,任廷希已经是国内外知名的桥梁建筑工程师,蓝小兰也已经是体制内得到研究人员。买车对他们来说已经不是什么难事。 只是这台奥迪,是当初他们一起选的车。现在也终于有幸,能一起坐进去,真的难能可贵。 任廷希走到副驾的位置,替蓝小兰打开门。这个动作,他想了无数次,今天终于做到了,嘴角边续满了笑意。 蓝小兰坐进客车里,车里面被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感觉就像是新提的车一样。看得出来,任廷希把车保养的非常好。 车里面没有过多的装饰和内衬,只是车头放了一个拿着铲子的小黄人。 小黄人,是蓝小兰最喜欢的卡通人物。因为它本来也是挖宝藏的小人,和自己的职业非常的相似。 小黄人长得古灵精怪,生活中调皮捣蛋状况百出,但是挖起宝来专注认真,不到目的誓不罢休,这样的性格,和蓝小兰真的很像很像。 任廷希知道蓝小兰喜欢小黄人,蓝小兰也喜欢挖东西,一个拿着铲子的小黄人玩偶,就这样固定在他的车上陪了他8年。 就像蓝小兰在一样。 看到这台奥迪车子,和放在车头的小黄人,蓝小兰心里像是有一股暖流潺潺流过。 回忆中和任廷希的一幕幕场景,又一次次的浮现在眼前。 但是回忆不一定全是美好的,当然也有揪心讽刺的,比如这一台奥迪小轿车。 那时候一实习,任廷希就决定和蓝小兰搬出来一起住。他们虽然在同一个城市读书,不过却在城市南北完全相反的学校上课。 所以求学的几年,他们两个和异地恋没有太多的区别。所以实习的时候决定搬出来一起住。 不久之后任廷希提出要买一台车子,他们两个的车子。蓝小兰觉得小日子有了盼头,总得是一件好事。 后面还车贷可是要花不少的钱,加上平时的房租、水电、生活费、交通费等等,每个月的支出都不少。 那时候任廷希就把自己所有的工资都交给蓝小兰管。为了省钱,蓝小兰学会了记账,细心的记录着每一笔支出,精打细算的和任廷希过着属于他们的小日子。 直到有一天,任廷希的母亲,找到了蓝小兰,并且和她吃了一顿饭。 那时候任母从一台劳斯莱斯幻影走下来,身边有司机和助理。她穿着一身叫不出品牌的贴身湛蓝色连衣裙,背着上百万的真皮包包。打扮得是那样高贵、大方、典雅和端庄。 蓝小兰那时候和任母吃饭的一个个场景,又出现在眼前。 任母告诉她:“蓝小姐,你可能不知道,任廷希到底出生在一个怎么样的家庭。” “家里面给廷希配了司机和车子,他不喜欢,偏偏要为了你买车子,当司机?” “不知道廷希有没有告诉你,你们现在租的这一个公寓,不,是这一栋房子,都是我们家的产业。” “蓝小姐,我看过你的履历,你是个优秀的人。不过对不起,我觉得你和廷希,不合适。” 蓝小兰和任廷希,其实是高中同学。不过任廷希读的是理科,而蓝小兰读的是文科的美术艺术生。 读书的时候,蓝小兰和任廷希就相识。高考毕业后蓝小兰和任廷希考上了目标理想的大学,还很有缘的在一起了。 大学的时候任廷希向蓝小兰表白,然后他们就开始了甜甜的同城异地恋。 再后来,他们在大学实习期时,一起租了房子,住在一起。 想来前前后后也好几年。 只是关于任廷希家里面的事,他从来不提,她也不怎么问。毕竟每个人应该都有自己的隐私和秘密。 直到任母的出现,蓝小兰才知道,原来他和任廷希两个,原来一个是海鸥,一个是游鱼。中间隔着天与地的距离。 他们租的房子,是他们家的。他根本就是一个不愁吃不愁穿富家公子。自己还每天拿着账本,给他算着一袋米一瓶洗发水的价格。 蓝小兰每次想起,都觉得自己又蠢又可怜。对任廷希的隐瞒,心里是觉得非常不舒服的。 其实任廷希,并不是想刻意隐瞒着什么。对于自己那个富丽堂皇的家,任廷希有着不一样的理解和感受。 有很多事,并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解释清楚,况且那时候他和蓝小兰,也只是个刚出社会的小朋友。 任廷希相信,他爱她,而且他有能力可以为她创造出属于他们两个东西。和那个富丽堂皇的家无关。 本来,任廷希以为,他自己是可以做得得到的,只是没想到,后来自己的母亲,居然背着他,找到了蓝小兰。 因为这个事,任廷希和母亲的关系冷了许多年。 再后来,他有了自己的事业、车子、房子,那都是他靠着自己工作赚来的。任廷希不再和家里面联系,也对他们家的所有产业不管不顾。 他只想做好自己的建筑事业,这是他热爱的职业。然后就是把那个他曾经弄丢了的女孩找回来。 现在,他已经找到了,那个女孩正坐在他用自己赚来的钱买的车子上面。 蓝小兰确确实实的坐在了他的旁边,还好这是真的,这不是做梦。 “兰兰,这些年,你过还得好吗?” 第六章 现男友,前男友。 “兰兰……”看蓝小兰没有回答,任廷希又叫了叫她。 蓝小兰坐在副驾上,看着窗外的景色,脑子里想着过往的一些事。 想着想着,就睡着了。昨天晚上通宵达旦的在古墓工作,她实在是太累太累了。 任廷希看着在自己身旁熟睡的蓝小兰,他的心脏一阵紧缩,胸口如同压着千斤巨石,每一下的呼吸都十分的困难。 任廷希看着那一张风尘仆仆的脸,前面灰灰的尘土还来不及擦掉。看着累倒沉睡的蓝小兰,任廷希觉得又可怜,又可爱。 现在正逢十月黄金周,正是初秋。温柔地凉风吹过,撩拨起人们无限的思绪。 任廷希把车窗轻轻关上,又把空调的位置调整了一下,让凉风不要直接打在蓝小兰的身上。 然后他拿出了外套,轻轻地盖在蓝小兰的身上。 看着熟睡的蓝小兰嘟喃着小嘴,他健硕的身躯缓缓地向她靠近,他的薄唇轻颤,轻轻地在她的脸颊上碰了一下,然后才心满意足的坐开。 来到离工地3公里外的酒店,这里乌泱泱的站着一大群人。他们大多数是在酒店等待着办理入住的旅客。 现在正好是十一黄金周,出门旅游的游客非常的多,把酒店的门口都挤满了。 蓝小兰被外面掺杂的声音惊醒,睡眠严重不足,加上还没有吃东西,整个人都轻飘飘的,脑子晕乎乎的还有点痛。 这家酒店,其实也是任家的产业之一。任廷希是任家的二少爷,来自己家的酒店,他直接就往贵宾室走去。 “任总,真的很抱歉,不知道今天您会过来。”一个漂亮的前台经理,在百忙之中亲自过来接待任廷希。 任廷希在S市是有自己的房子的,一般情况下他都回自己家住,不会来这种酒店留宿。来之前,当然就没有和前台直接预约好。 可是今天会遇到蓝小兰,确实是他意想不到的事。他们已经分开了8年,虽然说都已经很熟很熟的人了,不过刚碰面,就把她往自己的家里面带,好像挺奇怪的。 这里家酒店离工地很近,而蓝小兰又是考古研究所的专业工作人员,任廷希把她带来招待的酒店留宿,显得更加的合情合理。 只是没想到,今天是黄金周的假期,酒店早就订满了客人。就算任廷希是少东家,也腾不出多余的房间来。 蓝小兰看着满脸歉意的酒店经理,不用说也知道,酒店的房间已经订满,这里没有适合她休息的地方。 “不过,我们这边还有一家自己的民宿。本来是要长租出去的,因为价格比较高,地方又比较偏,所以一直空着。” “任总如果不介意,可以过去那边先落脚。不过那是一套两房一厅的套间,只是不知道……”大堂经理看了看任廷希,又看了看旁边的蓝小兰,这明显是少东家带女孩子开房来了,在职场多年经理这点眼力劲还是有的。 “只是不知道任总和您的朋友,方不方便住在一起?”大堂经理问道。 “不方便!” “方便。” 蓝小兰和任廷希,异口同声地说道。大堂经理见此状态,尴尬得满头大汗。 这里是任家的酒店,任廷希是任家的二公子,该听谁的不该听谁了,经理心里可是明镜似的。然后就把民宿的钥匙,递给了任廷希。 蓝小兰一手抢过钥匙:“谢谢你送我到这里,非常感谢!不过我自己一个人去就可以,就不麻烦你了” “敢情这天底下就你一个人需要休息吗?我为了这个项目,可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赶过来的,”任廷希抓住蓝小兰的手,在她的掌心处重新夺回了钥匙:“而且这既然是两个房一厅的套间,我们一人住一间,谁也不打扰谁的。” “而且未来一段时间,我们还要一起去讨论跨江大桥工地和古墓的事,我可没有时间为了和你碰头,来回的跑。” 任廷希说的话在理,跨江大桥工地的事,确实需要研究所和施工方这边配合,才能找到妥善的解决方法。 现在古墓群的位置实际有多大,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古墓,隐藏着什么故事还不得而知。她确实需要在未来的几天里面和任廷希一起工作。 既然这样,两房一厅的民宿,似乎挺合适的。蓝小兰也就勉为其难的,跟着任廷希去了。 民宿在巷子最里面的一栋房子,地方确实偏僻,但却十分清净。 打开门,里面打扫得干干净净,房间的周围还摆放了许多绿植,看上去还是挺清新雅逸的。 蓝小兰对这样别致的住处,还是非常满意的。 蓝小兰随身带的背包里,一直放着一套换洗的衣服。他们这一行的工作性质比较特殊,经常需要在野工作。 如果大包小包的带在身边会非常的不方便,但是一旦需要在野工作,他们又不得不往现场赶。 所以蓝小兰一直都有带着所有证件,一套换洗衣服,说走就走的习惯。 门关上,一个空间里就只剩下了两个人。 不是有一句这样的歌词吗:“最怕空气突然安静。”说的,就是此时此刻。 两个人的心,都焦灼的燃烧着。但是他们两个去了各自的房间,整理着自己的东西,期间都一言不发。 “叮叮叮……叮叮叮……”突然客厅的桌子上传来一阵手机铃声的声音。是蓝小兰的手机。 蓝小兰一回到家中,就习惯丢三落四的把手机乱放,这个习惯倒是一点也没有改过来。 任廷希刚好在客厅整理着文件,看到蓝小兰的手机响了,正准备帮忙拿过去给她。 电话响起,手机的屏幕出现了一男一女两个人,这张照片清清楚楚的展现在任廷希的眼前。 男生的脸颊光洁白皙,透露着棱角分明的冷峻。他有着浓密的眉毛,高挺的鼻子,薄厚适中的红唇,是一副帅气阳光大男孩的模样。 照片中的蓝小兰披散着一头秀发,长发自然卷到腰间。身着一条浅蓝色碎花连衣裙,双手自然的垂下,交叉身前。 蓝小兰站在男生的身前,身体微微的往他的身体倾斜。而男生的手也是自然的搭在蓝小兰的腰间。 男生的下颚轻轻地看在蓝小兰的前额处,两人都露出了甜甜的微笑。 两人看起来是这么的郎才女貌,十分登对。 毫无疑问,这是一张情侣照片。 而照片中的这个男生,自然而然就是蓝小兰的现男友。 而任廷希,充其量不过是前男友,而已。 电话还在叮叮的响着,任廷希咬着牙,眉头紧锁,耳朵已经涨得通红。身体哆嗦着拿起手机,给蓝小兰递了过去。 蓝小兰接过手机一看,是蔡世航的电话。这个时候蔡世航怎么会给自己打电话呢? 她看了看任廷希黑沉的脸,心里面一震,尴尬地接过电话。 应该如何描述此时此景呢,她现在和自己的前男友在民宿里开了一个房间,然后现男友又在此时此刻给她打电话。 不知道为什么,蓝小兰居然有一种在偷情的感觉,所以尴尬得不知所以。 不过她为什么要尴尬,她和任廷希是和平分手的,又没有规定分手了她不能和别人在一起了。 而且她之所以和任廷希在民宿开了房间,是因为工作!对,都是因为工作!真不知道自己在心虚些什么。 蓝小兰接通了电话…… “小兰,在忙吗?” 第七章 有什么好害羞的 “没呢。世航,好久不见了。” “是呀,好久不见,想你了。”蔡世航在电话那头,温柔的说道。 “嗯,呵呵。”蓝小兰轻轻一笑。也许太久没有见过蔡世航了,突然听到男友温柔的说想自己,心里有点点不自在。 要不是这个电话,蓝小兰都快忘记了,她有这么一个男朋友。蔡世航是爸爸朋友的儿子,他们两个是长辈们逼着相亲认识的。 蔡世航是一个爱笑的阳光大男孩,平日里待人接物都挺有礼貌的,长辈都挺喜欢他的。 任父几年前看到过蓝小兰哭着鼻子回到了老家呆了好几天,每天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说话。 任父就猜到女儿可能失恋了,正伤心着。 本来以为年轻人谈恋爱分分合合也是常态,那时候蓝小兰也已经快大学毕业,是个独立自主的好孩子,蓝父自然没有过多的询问蓝小兰的私事。 年轻人感情的事,就让年轻人自己处理吧。 可是那次之后过了好几年,蓝小兰也已经迈入了30多岁的年纪,她只是一味地埋头工作,从来不找男朋友谈谈恋爱,整天不是跟文物就是跟尸骨待在一起,蓝父心里就很着急。 于是就托人四处的介绍,给蓝小兰介绍相亲。 起初蓝小兰都是拒绝的,她的心思完全不在谈恋爱上,现在的她无时无刻都只想好好工作。 但是被父亲逼得到太紧没办法,才认识蔡世航。蔡世航家境不错,家里面是做建筑原材料工厂生意的,和蓝父也算有些交情。 这个男生长得挺帅气的,人挺幽默也有礼貌,还挺会哄人开心的。 最重要最重要的一点,蔡世航完全不介意蓝小兰经常出差工作,在墓地一待就好几个月的这样的工作性质。 而且蔡世航完全尊重她的工作,也不会经常打电话缠着她,更加不会有事没事就约出来见面吃饭之类的。 这正正对了蓝小兰的脾性。所以蓝小兰就答应了父亲,和蔡世航尝试着谈谈恋爱看看。 蓝小兰和蔡世航虽然是名义上的男女朋友,不过在交往的过程中,也没见过几次。 在很多的情况下,还是因为长辈们聚会,他们才会见到的。 所以总的说,她和这位现男友,其实并不熟。 “听任叔叔说,你这段时间都待在S省的研究所里工作,我正好这段时间来了这边,和研究所在同一座城市。如果不忙的话,不如见一下面吧。” “确实好久没见到你,挺想你的。”电话那头的蔡世航,突然撒起娇来。 “可是,我昨天刚好接到一个新的工作,这些日子可能需要在这边待一段时间,具体什么时间结束,我这边也没办法确认。” “是发现了什么新的古墓了吗?” “嗯嗯,是的。” “那会不会很棘手呀?” “嗯……有一点点。”蓝小兰想说的是,棘手的不止是新发现的古墓,还有某个麻烦的人吧。 “那好吧。”蔡世航发出失望的语气:“工作也别忘了好好照顾自己,要记得按时吃饭,好好休息哈。” “嗯嗯,你工作忙,也要好好照顾自己,有时间,我再给你打电话。” “好咧,爱你哦。么……”电话那边发出来飞吻的声音。声音甜甜的,可为什么电话这头的蓝小兰,心却觉得有点酸酸的。 “嗯嗯,我……我也想你。”蓝小兰好不容易挤出来这几个字,对方才心满意足的挂了电话。 此时此刻,房间周围一片寂静…… 蓝小兰最后的那几个字“我也想你。”任廷希听得真真切切,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而且震耳欲聋! 只是这几个字,她是对她现在的男朋友说的,和他并没有任何关系。 本来,他们两个,现在就没有什么关系。 他们已经分手8年,蓝小兰又是一个优秀的女孩,她分手后结交了新的男朋友,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可是为什么,任廷希的心,会像刀割般疼痛呢? 任廷希拿起笔记本电脑,漫不经心地在键盘上敲打着字,或许这样,他的心能稍微的平复一些。 蓝小兰挂断电话,松了一口气。 不过也奇怪,不过是和男朋友打了一个电话而已,为什么自己会有如释重负的感觉。 蓝小兰什么都不想再想了,她拿起衣物,往洗手间走去。 她现在要做的事情,是洗澡休息。因为醒来还有许多事情等着她去处理。 路过客厅的时候,只看见任廷希的背影,平静的敲打着键盘,一言不发。 蓝小兰刚刚在房间里和现男友打完电话,现在又在客厅看到自己的前男友正在工作,这种感觉还真是奇妙。 她脱下身上的衣物,打开了浴室的热水,温暖的水蒸气迎面的扑打在脸上。湿润得到温水打在了自己身上,洗退了她周身的疲劳。 蓝小兰眯着朦胧着眼睛,看着前面白茫茫的一片,头突然觉得晕乎乎的,脑子瞬间一片空白。 她全身都软绵绵的,而且还有些酸痛,工作的时候并不觉得累,但是一放松下来就感觉浑身的疼痛。 她正准备去拿架子上的沐浴露,但是架子有点高,一时间她够不着。 然后她又点了点脚,吃力地想够到架子。 突然一滑,“砰”地一声,蓝小兰因为重心不稳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头正好撞上了浴室的门。 浴室里面的动静非常的大。 在客厅的任廷希,闻声冲了过来。看到了摔倒在地的蓝小兰,她捂着头,疼得说不出话来。 花洒的水还在哗啦啦的打在她的身上。 任廷希着急地关了水,迅速地拿起毛巾,把它盖在蓝小兰的身上。 然后他又用公主抱的姿势,轻轻地把蓝小兰从地上抱了起来,抱回到了卧室,生怕她还会受到二次伤害。 任廷希宽大的身躯往蓝小兰的脸靠了过来,用手缓缓地摸着蓝小兰的头,温柔地说道:“头有没受伤?” 任廷希的气息,瞬间扑了过来,是从前熟悉的,香香的味道,蓝小兰自己顿时也有点反应不过来。 任廷希看看了蓝小兰的眼神,意识还算清醒,心里松了一口气。刚刚确实是把他吓一跳。 他拿来了更多的毛巾,一点一点仔细地擦着蓝小兰身上的水珠:“小心,不要着凉了。” 蓝小兰里面的皮肤都很白,任廷希就像一个精心打理盆栽的工匠,仔仔细细的擦拭着蓝小兰的每一寸皮肤。生怕一点点水珠,都会让她着凉。 此时任廷希正擦着蓝小兰小腿的水珠,并且有一点一点往上的趋势。 蓝小兰红着脸,随手抓了一条浴巾,它挡住了自己一些重要的部位,喃喃地说道:“要不……还是我自己来吧。” 任廷希抬头看了看蓝小兰:“在我面前,有什么好害羞的。你有什么,我没见过。” 的确,8年前他们两个谈过一场恋爱,在一起好几年。同居的时候,一些这样那样的事情,都已经经历过了。 蓝小兰小脸一阵通红,头低低地说害羞得说不出话来。 第八章 冥冥中自有安排 从小腿到腰,任廷希把蓝小兰的每一寸肌肤都仔细的擦干净。把擦好的地方,都用被子盖好,生怕风被吹到。 现在,他的手自然的垂下,压在蓝小兰两边的腰间。 任廷希的身子不由自主地往下沉,这样熟悉的气息和呼吸的节奏,还有彼此间熟悉的身体的味道。 这样暧昧的姿势,让两个人的心都扑通扑通地狂跳,再靠近一点,他们都怕控制不住自己。 蓝小兰的头,微微抬起。正好额头撞到了任廷希的脸颊。 有点痛,有点酸,有点甜。 如果刚刚幅度再大一些,说不定两个人就要亲上了…… 蓝小兰伸手,把任廷希推开:“还是让我自己来吧……”然后用浴巾盖住自己的头发,使劲地擦了擦。 任廷希抿了抿唇,帮蓝小兰盖好被子。然后直起身,把空调调整到了合适的温度。 “昨晚到现在,都没有吃东西吗?” “嗯。” “工作就这么急?饭也不好好吃吗?看你的样子,都有点低血糖了。” “还不是因为你……” “嗯?” “要不是因为你,非要着急跟领导说,让工地的围蔽解除。我能这么着急的赶过来吗?” 哦?这么说这是,确实怪他。 任廷希不回答,走到门边,又转身回来说道:“你穿好衣服,不要着凉了。我去给你买点吃的。”然后转身离开。 蓝小兰用被子盖住了头,天啊!谁知道她刚刚经历了些什么,真是丢脸丢到家了。她真的要尴尬死了。 任廷希的心脏,已经跳到了喉咙顶上。该死的荷尔蒙,在身上隐隐作祟。 他和蓝小兰,已经分手了,而且她也已经有新的男朋友了。 现在的他们两个,也许只能算是两个认识的陌生人罢了。 有些越矩的事,是不能做的! 可是怎么办,该死的荷尔蒙,久久退散不去。任廷希只好跑着步,去买吃的,让汗流出来,也许身体就能好过一些。 不一会儿任廷希拿着几袋外卖袋子回来了。 一碗螺蛳粉、一碗小米粥、还有一些牛奶和包子。分量很足,足够两个人一起吃。 闻到香味,蓝小兰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她已经穿好了衣服,是一件白色的圆领T恤,她的头发还没有被完全吹干,潮湿的头发随性的披散在腰间。 这样的打扮,和从前在家穿居家生活的场景一模一样。 “过来吃点东西吧。” 任廷希把螺蛳粉放到蓝小兰的面前,一碗去葱去香菜去花生,多酸豆角和多酸笋的螺蛳粉,还配了两个卤蛋,小辣多麻。 这是从前蓝小兰最爱吃的方式,任廷希现在,还清楚地记得。 有些口味很难改变,有些事也很难被忘记。 蓝小兰吃着东西,心满意足,这就是碳水带来的快乐吧。 突然她的头发从背后被撩了起来,随后就听到电吹风“呜呜”的声响,任廷希在她后面,用熟练的手法,给蓝小兰吹着头发。 蓝小兰的头发乌黑,长发及腰,只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大部分的时间她都扎着丸子头。 长头发的女人在家洗头是非常麻烦的一件事,吹头发更是那样。 从前在家,任廷希就经常给蓝小兰洗头和吹头发,所以练就了现在一套熟悉的动作。 当然,这样熟练的吹头发动作,只有蓝小兰享受过。 “吃完了好好休息一下,刚刚工地的人给我发了信息,白教授在现场指挥着大家正在加快古墓的挖掘工作。你不需要太担心。” “白教授也给你发了信息,你没有回,所以他来让我,告诉你。” “你今天可以放假休息一天,明天再去现场看看。” 蓝小兰看了看,摸了摸,在四周找了一下,都没有找到手机。 “在你床头枕头的旁边,你聊完电话,就随便乱放,我帮你收拾好放起来了。”一边说,一边用手拨动着蓝小兰的头发。 嗯是的,蓝小兰刚刚打过电话,准确的说是跟他现在的男朋友打过电话。 然后现在给她吹着头发的是自己的前男友,清楚的听到了她和现男友的对话。电话里头的人说想她,而她,也说她想他。 听得真真切切的! “这个手机回家就随便乱放的,丢三落四的习惯,是一点都没有变。” “要你管啊,哼……”蓝小兰翻了翻白眼,大口大口地吃着螺蛳粉。 吃饱喝足,蓝小兰回到房间,很快就沉沉地睡了过去。这一天发生了好多事,真的太累了。 身体累,心也累。 她睡觉的时候不喜欢关门,因为窗户和门形成对流,这样睡觉会觉得更舒服些。 而且在这个空间里,除了她,还有任廷希。虽然他是个前男友,但是任廷希给她的安全感依稀犹存。 有任廷希在,就什么都不怕,她可以安稳的睡上一觉了。 任廷希看蓝小兰已经睡着,把房间的门虚掩着,因为他接下来还需要一天的工作。怕打字的声音会吵醒她。 至于为什么不回家或者回公司工作?因为她在这里。8年了,他找她已经找了8年了。 上天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现在他找到她了,自然也不想走了。不管她现在是不是已经属于别人的了,至少现在她在他的身边。 多停留一分一秒都令人觉得高兴高兴。 “任总,前段时间和您说,有一位在当地做建筑材料原件的工厂商,今天联系到我这边。” “我查了他的资料,在国内也算是口碑不错的企业。他之前也多次想找您合作。” “这次这个企业董事长的儿子蔡世航,知道您来了这里,亲自过来找您,想找您谈谈合作的事。” “不知道您要不要见上一面。” 任廷希的特助冷冽发来了信息。 冷冽说了一堆,任廷希都没有认真听,从头到尾只听到了蔡世航三个字。这跟蓝小兰在电话里叫着的那个名字,听起来怎么这么像。 难道,是任廷希太敏感了吗? “把资料发给我,我看看。” “好的,他们企业的相关资料我现在马上发给您。” “不是企业资料,我要的是个人资料。” “嗯?什么个人资料?”冷冽就不懂了,说的不是供应商的事,怎么老板说要个人资料?谁的个人资料? “你说的那个,董事长儿子的,个人资料。” 冷冽虽然疑惑不解,但是老板的命令他还是照做的。 不一会儿,蔡世航一份详细的个人资料,就发到了任廷希的电脑上。 蔡世航的照片清楚的展现在眼前,他长着浓眉大眼,脸部轮廓清晰,笑得还很灿烂,是妥妥的阳光大男孩。 和那个蓝小兰手机屏幕上出现的,站在蓝小兰身后,并且搂着他的腰的男生,长得一模一样。 “见!” 任廷希给他的特助冷冽发了信息过去,他真想会会这个蔡世航,到底是谁?可以让蓝小兰的心,从他这里夺走。 第九章 十二具尸体 蓝小兰这一觉,睡得很踏实。从早上睡到了晚上7点多。 任廷希一直在客厅工作,没有离开。他的动作很轻,蓝小兰不是被他吵醒的,而是被自己的肚子饿醒的。 还是起来洗漱一下,吃点东西吧。 “哎呀!好疼。”蓝小兰的脚刚碰到地板,准备站起来。脚踝的位置一阵突然剧痛。 “怎么了?”任廷希听到声音,着急的放下手中的工作,冲了过来。 看着蓝小兰弯腰去揉自己的脚踝,他马上过去,半蹲的姿势停在她的床边。 然后轻轻地把蓝小兰的脚,放在自己的掌心里,用手按了按,揉了揉。 “你轻一点,疼!” “刚刚摔倒的时候,应该是扭到了。我包里有药,给你揉揉。” 任廷希拿出了扭伤专用的药酒,一小瓶,倒了少许在自己的掌心,用力的和手摩擦出温度。 然后温热的手掌捂住蓝小兰脚踝受伤的位置,用力的揉着。 蓝小兰用手死死地抓住任廷希的手臂,力气很大,把他的手都掐出红印来。 他任由着她死掐自己的手臂,忍着不出声。 “任廷希,疼……你轻一点,轻一点。”蓝小兰皱着眉头,嘟起了嘴巴。 “要用力,脚才好得快些。”任廷希一边揉着,一边用嘴轻轻地往伤口处吹气,这样能稍微缓解一下她的痛苦。 “你怎么,随身带着铁打酒呀?” “我是做工地的,我也常常去现场。擦伤扭伤那都是常有的事。一来二去的,就把铁打酒和消毒药水,都带在身边。” “哦……原来这这样。我还以为,你也受伤了。” “我没有受伤,不过我今天抓到了一只受了伤的小刺猬。” 蓝小兰嘟着小嘴,用另外一只没受伤的脚,一脚踩在了任廷希的胸膛上。 任廷希有健身的习惯,胸口处是结结实实的肌肉,稳稳的接住了蓝小兰这一脚。 “你看,小刺猬又生气了。再乱动另外一只脚也要受伤了。” 任廷希把她的双脚放了下来,慢慢地给她穿上拖鞋:“饿了吧,起来吃点东西。” 客厅的餐桌上放了无骨酸菜鱼、蘑菇炖汤和白菜猪肉馅的饺子。普普通通的菜,但每一样都是蓝小兰平日里爱吃的菜。 她的口味,他全部都记得。 两人安安静静地吃着晚餐,气氛又有点尴尬起来。 “工地那边的古墓群,有了新的发现。我也是刚刚收到的信息。” “真的吗?是什么新的发现。” “现场,一共挖出了十二具棺材,有十二具尸体。” “什么?”蓝小兰当初的判断没有错,这不仅仅只是一两个简简单单的古代坟墓,里面一定还有什么故事,还没有被挖掘出来。 “详细的情况,我也不清楚,只知道现场都被保护了起来,保护得很好,你放心。” “吃完饭后,我能去现场看看吗?” “现在吗?现在已经快8点了,是晚上的8点。” “我就去看一下,不耽误事。” “你是有喜欢大晚上去挖坟墓的癖好吗?而且白教授说了,你今天放假,休息!” 蓝小兰双手合十,做出了拜托拜托的样子。“我就去看一眼,一天起了12具尸体,这是很难得的场景。” 眼前的这个女孩,居然求他,让他大晚上的带她去看尸体,真是有趣。 任廷希抬头看了看她:“等下我开车载你去。不过我晚上还有饭局,不能留下来陪你。” “不用不用,这本来就是我的工作。”其实蓝小兰已经在野工作过无数个小时,对于大晚上去看古墓这件事,确实没什么好怕的。也不太需要人陪。 “你说,你等下还有饭局,那你现在还陪我吃饭?能吃得下吗?” 任廷希夹了起一片鱼片,放到了蓝小兰的碗里:“也是临时约的,对方约这么晚,我也没有办法。” 蓝小兰做梦也不会猜到,任廷希说的这个对方,正是她现在的正牌男朋友,蔡世航。 蔡世航一得知到任廷希答应来自己的饭局,觉得合作的事情有戏,开心极了。 马上张罗着吃饭的事,说今天一定要和任廷希碰面,好好的请任总吃个饭。 任廷希告诉他,他现在还有些急事走不开,要晚点才能过去。 只要任廷希肯上脸来他的饭局,不管多晚,蔡世航都一定会等他的。 任廷希是国内有名的建筑桥梁设计师,手上有许多大型的工程。 蔡世航的家里是做建筑原材料供应的,如果能搭上任廷希这一条线,未来的发展前景一定非常好。 只是蔡世航也做梦都不会想到,任廷希口中说的急事,是他的正牌女朋友蓝小兰,现在就在任廷希身旁的房间里睡着了。 蓝小兰没有睡醒,任廷希不想走,也不舍得走。 “那你,会很晚回来吗?”蓝小兰一顺嘴,就问了出来。 刚问完这一句话,蓝小兰就觉得十分的不妥,低着头,用头发挡住自己害羞的脸,大口大口地吃着饭。 以前和任廷希住在一起的时候,任廷希偶尔也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应酬,有时候也会去饭局很晚才回家。 那时候只要任廷希不在家,晚上蓝小兰就睡不着,或者就是做着梦浅睡。 所以每次任廷希说晚上有饭局,蓝小兰都会习惯性的问一句,“什么时候回家。” 但是现在,他们两个已经分手8年了,现在的他们只不过是因为工作,才一起住进了同一家民宿。 他们两个现在的关系算不得同事,更谈不上是朋友,说是很熟悉的陌生人还差不多。 她需要去工作,他需要去应酬,彼此之间确实是没有必要给对方交代,自己晚上要什么时候回家的。 “怎么?想我?想我早点回来吗?”任廷希邪魅地笑了一笑。 蓝小兰不敢抬头,只是假装很认真的吃着碗里的饭:“谁想你,不知羞耻。我不过是想蹭蹭任总的车回来罢了。” 任廷希心里想着,怎么说想我就是不知羞耻了呢?早上在电话的那头,她嘴里还说着“我也想你”呢。怎么现在说想他,就是不知羞耻了呢。 曾经有无数个晚上,蓝小兰每天都对着任廷希说:“我好想你,爱你哦。”之类的情话。可现在,就成了不知羞耻了。 哦对了,他们已经分手了,而且分手8年这么久了,电话那头的是她现在的男朋友,而他,只是她的过去式而已。 任廷希又夹了一块鱼片,放到蓝小兰的碗里。还给她盛了一碗汤,放在蓝小兰的面前。 “我不知道多晚结束,不过我会让我的助理在工地外面等你,送你回来。” “嗯嗯嗯,那真的是,谢谢任总了。” 冷冽一早就停好了车,在民宿下面等着任廷希。这些年,所有的商业场合,都是冷冽开车,送任廷希去的。 任廷希穿好西装,打好领带,皮鞋擦得透亮,一身整洁地打扮走了下来,气场还是那样的杀气逼人。 突然他放慢了脚步,看了看身后,温柔地说:“快点,跟上。” “好咧,我马上来。” 第十章 尸体在跳舞 冷冽一听,跟在自己老板后面的是女人的声音。 大晚上的,有个女人,和自己的老板,从民宿里一起走出来,这到底是什么神奇的场景。 而且任廷希还给她背着一个包,看上去像电工出门背的工具包,和他西装革履的装扮显得格格不入。 每次出门,给蓝小兰背包,已经成了任廷希改变不了的习惯。只是以前背的大多数是书包,现在背的是工具包。 巷子口昏黄的灯光,洒在了蓝小兰的身上。她扎着整齐熟练的丸子头,穿着浅灰色的T恤,外面穿着深蓝色的长筒背带牛仔裤,还有一双防水的黑色运动鞋。 她完全没有化妆,脸上没有一点粉饰都没有,168的身材不算太高,中等身材。看上去倒显得十分清爽和落落大方。 冷冽眼前一亮。 走在任廷希身边的,或者是追求任廷希的女人是非常非常的多的。有身材高挑凹凸有致的;有留学回来高雅文静的;有游走于商务场合中惊艳感性的;甚至还有一些打扮得得窈窕玲珑可爱可人的。 但蓝小兰这样平平淡淡普普通通的,冷冽还是第一次见。 任廷希给一个女孩背包,这是他是第一次见。 和一个女孩大晚上的从酒店或者民宿走出来,那更加是第一次见。 没想到老板,居然喜欢这种类型的。 “你来开这台车,跟着着我们,”任廷希敲了敲冷冽开过来的兰博基尼说道:“我载她,开那一台。”又指了指来时开的那一台奥迪。 任廷希给蓝小兰打开了奥迪副驾的门,请她上车。然后自己坐上司机的位置,往工地的方向开去。 任廷希当司机给别人开车,冷冽也是第一次见。 而且那台不起眼的奥迪,是老板的私人座驾,平日除了任廷希自己开,是绝对不会载其他任何一个人的。 冷冽他本人都没有坐过任廷希那一台奥迪小车。那个不起眼的女孩,居然被老板请着坐上了他最心爱的车的副驾。 这个女孩是到底谁?看来是个不得了的人物,居然把他那个冷冰冰的油盐不进的老板给搞定了。 几分钟的车程,就来到工地。 之前被挖掘出来墓地的位置,只是拉起了警戒线,现在四周是直接被水马给围了起来。唯一的出入口,还有警察守着。 任廷希把拉博基尼留给了冷冽,叮嘱道:“你留下来,完事后送蓝小姐回去。记得。有什么事,第一时间给我打电话。” “老板放心,工地有什么事,我会第一时间通知您的。” “不是工地的事,是她的事。”任廷希用坚定的眼神看了看蓝小兰:“她要是少了一根头发,你就引咎辞职。” 冷冽吓得一哆嗦,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老板大晚上的你一个人去蔡总那边,没有问题吗?” “我又不是小白兔,又不会被大灰狼叼走,怕什么?” “那谁是小白兔?” “她就是会被大灰狼叼走的小白兔,你给我跟好了。” 蓝小兰来到了墓地,看到了十二个棺材,成三行四列的排列形式,整整齐齐地放在那里。 一天挖出十二具尸体,现场还是挺壮观的。 大伙儿工作了一整天,都下班回去休息了,只剩下白教授和胡文娟,在整理挖掘出来的文物和一些收尾的工作。 蓝小兰跳下墓坑里,打开灯,仔仔细细地观察着每一具尸体。 “小兰,你怎么来了。”白教授看到蓝小兰有点惊讶。 胡文娟瞟了瞟蓝小兰没好气地说:“大伙在这都忙活了一天了,你倒好,睡了一天。” 蓝小兰听了胡文娟的话,惭愧地低下了头。 白教授拍了拍她地肩膀说:“别这样说,昨天晚上你可是通宵一个人起了3具尸体。我们这里10个人才起了9具,说起来还是你的效率比较高些。” 蓝小兰笑了笑:“教授,现场这里有什么发展。” “一共十二具尸体都是年龄在15至25岁的女性,每具棺木里面都放了几个陪葬品,除了一些银锭、竹简和你发现的那一枚和田玉扳指,几乎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文物。” 胡文娟补充道:“现场在第7到第11具棺木中,发现了黑色的瓜果的种子,从外表上看和尸体肺部和腹部残留的物质,基本吻合。” 蓝小兰拿起放着黑色种子样本的透明收纳袋,看了看:“那么说,这些女孩都死于食物中毒,凶器就是这些种子。” “可以这么说,不过也不全是这样,”白教授拿来记录尸体详细记录的本子:“第5具尸体,人体的尸骨完好无损,并没有被下毒的痕迹。” “不过……”白教授叹息道:“她的脖子的骨头是断裂的,法医的鉴定结果是,这是生前伤。” “那她就是被活活掐死的。”蓝小兰震惊地说道。白教授和胡文娟都点点头,表示肯定。 实在太狠了,这些年轻的女孩,还是在这么年轻的时候,被集体下毒毒死了。唯一个没有吃有毒瓜果的姑娘,居然被活活地掐死了。 到底是谁,这么的狠毒?这些姑娘又是出于什么原因,被这样活活的逼死,然后又被集体风光大葬的埋在这里呢? “教授,墓主人是哪一个,找到了没有?” “没有,这些棺木的大小、规模、材质甚至是摆放的位置,都一模一样。并没主次之分。” “本来看到第五具尸体没有被毒过的痕迹,以为这有可能就是墓主人。但是刚刚你也看到了,她明显死于人为的机械性死亡。” “我们得出的结果和你刚刚说的一样,第五具尸体只是可怜人之一,并不是墓主人。” 胡文娟继续补充道:“这些棺材的四周,都建起了石墙,我们判断,这就是古墓群外围的保护墙。这么说,所有的尸体,都在这里了。” 白教授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蓝小兰看着大家今天整理出来的文件和数据,确实如白教授和胡文娟说的那样,他们的分析,没有错。 “会不会,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蓝小兰疑惑的问着。 “诡异的地方是有的,你来看,”白教授拉了拉蓝小兰,让蓝小兰走到古墓坑的上边。从高往下观看一下每一具尸骨。 “每一具尸骨的被下葬的姿势都不一样!”她兴奋地说道。 “是的!你观察得真仔细。”白教授笑了笑。 真不愧是他最得意的门生,他在收蓝小兰做自己的研究生的时候,就知道,这个姑娘有着比别人更胜一筹的敏感度,总能第一时间发现关键的东西。 “按理说,如果我们埋葬死去的人,都是让他双手双脚并拢,保持安详的姿势下葬才是。这才更符合常理。” “可是为什么她们被下葬的姿势,会这样千姿百态的呢?” 白教授和胡文娟都表示不解的摇摇头。 蓝小兰没有离开,她打着电筒,沿着古墓群的外围慢慢的走了起来。 突然,她一兴奋,激动得跳了起来:“教授,教授,快来看看” “尸体在跳舞。她们在跳舞!” 第十一章 这个墓主人到底是谁? “蓝小兰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在胡说些什么啊?”胡文娟轻蔑地笑道。 “这里的都是死人,而且已经死了2000多年了。怎么跳舞?大晚上说这些。听着让人瘆得慌……”胡文娟耸了耸肩,打了一个寒颤。 “不是,白教授,文娟师姐,你们过来我这里看看。”蓝小兰向白教授和胡文娟招了招手。 蓝小兰站的位置,是尸体脚跟指着的那一个方向,位于这一面外墙正中间的位置,从这个角度上看,似乎每一个尸体,都是正面对着自己的。 胡文娟上来四周仔细地看了看:“不是都好好的躺着吗?怎么跳舞呀。” “你们看这一具尸体,是不是这个动作……”蓝小兰手舞足蹈地开始学着尸体死亡的姿势笔画了起来。 她双手举过头顶,掌心向下。头往左肩轻微地旋转了45°,眼睛往下看。 左脚垂直向下点起脚跟,右脚弯曲打开,脚指点着左脚膝盖的位置。这就是一个标准的舞蹈动作。 “哎呀……”蓝小兰的脚早上的洗澡时候在浴室摔伤了,这个动作她坚持不过3秒就倒在了地上。 “还有这边这具尸体,你们看……”说完她就马上从地上爬起来,又学着另外的尸体,比画起了尸体死前被下葬的动作。 她就这样,一个一个的学着那些尸体,死后被放进棺材里的动作,样子逗极了,惹得白教授和胡文娟哈哈大笑起来。 “你别说,你这样模仿,还挺形象生动的。”而且这样居高临下的往下看,想象一下尸体的性别与年龄,还真的像一群婀娜多姿的年轻女孩在自己面前跳舞一样。 “这么说起来,他们真的想在跳舞。”白教授边说着,边认真的用笔记本记录着。 “如果是在跳舞的话,那她们极有可能是一群舞姬。”胡文娟说着:“按这个逻辑运算的话,那她们极有可能死于……” “陪葬品!” “陪葬品!”蓝小兰和白教授,同时说了出来,果然是英雄所见略同。 在古代,君王侯爵,甚至有些达官贵人们,在死亡的时候,都会有用大量自己生前喜欢的东西陪葬的习惯。 当然,也会用仆人、马夫、厨子、甚至是妾室陪葬的例子。 不过用活人殉葬,总归是非常不人道的行为,所以在古代,即使是王朝鼎盛时期死亡的君王,一般都不会用活人殉葬。 而这一群无辜的舞姬,看上去不过都是些普通平凡的无辜百姓,用普通百姓的命去殉葬,这种极度不人道的做法,在古代是少之又少的。 如果有,那一定会被有心人记录下来,受后世万人的谴责。 白教授记录完,推了推眼镜,又继续道:“那问题来了,他们到底,是在给谁殉葬?这个墓的主人到底是谁?” “一定要把这个人揪出来!”看到现场十二条无辜年轻的生命,在2000多年前就这样死于非命,蓝小兰实在痛心极了,恨得牙痒痒的。 面对白教授的提问,蓝小兰和胡文娟两个人,都陷入了沉思。 每一个考古学家,基本上都熟读中华上下五千年的,这是他们基本要有的职业素养。这么反人类不人道的事,如果真的是某位君王或者权贵做的,历史上应该会留有蛛丝马迹才对。 但是想了半晌,他们两人,包括白教授,都不能有明确的答复。 所以,这个墓主人到底是谁?在这里成了个谜。 蓝小兰沿着刚刚“观看尸体跳舞”的那堵围墙的位置,跳下下去,跳到墓坑里。 她拿起铁铲子,对着那一堵围墙,乒乒乓乓地敲了起来。 “砰砰砰……砰砰砰……”她仔仔细细地敲打着每一处地方,每次间隔都很小,一点点敲,又一点点的挪开。 “砰砰砰……”不是这里。 “砰砰砰……”也不是这里。 “咚咚咚……”等下,这里的位置。蓝小兰听到异样的声音,又反复的在同一个地方敲打。然后又反复的和周围的地方敲打的声音做对比。 “咚咚咚,”这里确实不一样。蓝小兰做好记号,并叫来了白教授和胡文娟,把这个发现告诉了他们。 “这里面,似乎还有一个墓室。”蓝小兰大胆地说出来自己的猜想。 “可是这个位置,我们不能随便凿开。”白教授说道。 “为什么?” “这一面墙的方向,刚好离工地承重柱的地基的位置最近。如果我们继续往这个方向挖掘的话,很有可能会动了大桥的承重柱的地基。” “再者,地壳经过了上千年的演变,围墙和泥土的衔接处出现裂缝和空隙,甚至出现如巴掌拳头般大小的缝隙,都是很正常的。” “而且光凭声音来判断这里还有一个墓室,是很片面的。”白教授对蓝小兰的意见,提出了质疑。 “既然这样,我们就先和工地施工方沟通一下,看看有没有妥善解决的办法。如果这里还有一个墓室,那么极有可能,就是墓主人的墓室!” “对了,领导开会不是和你说,让你代表研究所这边和任总那边,沟通沟通吗?你看,你的工作不就来了嘛。” “啊!这……”一说起任廷希,又想起了自己今天一早洗澡的时候摔倒,被他回房间的场景。 蓝小兰唰的一下,脸又红了起来。还好现场的灯光非常的暗,她通红的脸没有被发现。 不过白教授说得没有错,如果想合理的挖掘这个古墓群,又尽量避免对跨江大桥工地造成影响,她确实需要和任廷希好好沟通沟通,想出一个妥善的办法来。 “你和任总沟通,应该没什么问题吧。他是这工程的总监理,他对这里的结构最了解。” “我看你那天开会,阻止任总解除围蔽的气势,吓得他都不敢讲话。那和任总沟通的事,就交给你了。” 蓝小兰愣了愣,抿了抿唇,表示答应。 白教授拍了拍蓝小兰的额头:“那明天把你们沟通的结果告诉我,我好安排接下来的工作啊。” 蓝小兰的小脚脚,在这个古墓里,都快抠出个三室一厅出来了。 天色真的已经很晚了,白教授让大家都回去休息了。 蓝小兰刚走出古墓围蔽的门口,就被一双手从腰的背后紧紧的搂住。然后把她举高高的转了两个圈圈。 这到底是什么鬼? “宝贝,好久没有看到你了,想死我了。” 冷冽眼睁睁地看着蓝小兰在他面前,被一个人高高地举了起来,又重重地放下,两个人还都差点就要摔倒了。 真是吓出了一身冷汗。 来之前任廷希是怎么跟他说的,要是蓝小兰少了一条头发,他就要引咎辞职。 要是蓝小兰被摔伤了,那老板岂不是要了他的命了。冷冽赶紧冲过去,用手护着他们两个人。 第十二章 他和他碰面了 “骆莹迎,你快放我下来,你想要摔死我呀。” 骆莹迎是蓝小兰大学时候的闺蜜,蓝小兰的朋友不多,骆莹迎是难得和她聊得来的人。 “这么晚了,你怎么在这里呀。” “跟你一样,来工作呀。下午的时候收到通知,这里发现了十几具尸体,我在外省,就被临时调了过来帮忙。” 骆莹迎是一位法医,这么说,她确实是来工作的。 骆莹迎和蓝小兰考是大学同学,不过是同校不同的专业。蓝小兰主修的是考古学,而骆莹迎主修的是司法鉴定。 两个性格迥异,又是不同专业的女孩子,怎么会成为闺蜜的呢,那都是因为画画。 说起来也是缘分,蓝小兰和骆莹迎,高考的时候,都是美术生,一开始她们两个都是以很高的艺术总分考进京都大学的。 但是到了大一快要升大二的时候,这两位成绩优秀的美术生,居然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向学校申请转专业。 对于学生需要转专业这个事,学校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在大一最后一次考试中,必须参加自己辅修的新的专业同水平考试。 而且考试的成绩必须进入该专业前三,才能得到转专业的资格。 对于两个美术生来说,一个需要转考古专业,一个需要转司法鉴定专业,并且参加该系统水平考试,以自学的方式考进前三,是非常的难的。 可是他们两个,偏偏都是不死心不服输的女孩。而且这个专业,非转不可。 所以他们两个在大学的时候就经常一起泡图书馆学习,除了上正常的美术专业课,她们其他所有的时间都用来辅修自己要转的专业。 那时候蓝小兰问骆莹迎:“莹迎,你为什么想转专业?” 骆莹迎告诉她:“因为法医可以为生者权,为死者言!活人会说谎,死人不会。活着的人比死了的人恐怖太多了。” 蓝小兰笑了笑,这话她说得倒也很有道理: “兰兰那你呢?你为什么要转专业,去学考古呀?” “为了文化的丰盈和历史的传承!” 那时候骆莹迎你听了蓝小兰的话,一把搂住她的脖子,把她拥入自己的怀里,心里觉得开心极了。 他乡遇知己,就是这种感觉。 骆莹迎觉得这个姑娘正对了自己的胃口,从那以后她们就成了无所不谈的朋友。 “可是都这么晚了,你还在这?法医的工作不是早就结束了吗?你们的报告,我刚刚都看到了。” “你这个没心肝的,人家在这,肯定是为了等你呀。”说着又搂着蓝小兰的手,撒起娇来。 “也是,好久没见到你了。我好好看看,你这大肚腩都快要出来了。”蓝小兰揉了揉骆莹迎的肚子,痒得她呵呵直笑。 闺蜜见面,总是会有聊不完的话,现在打打闹闹的样子,就像回到了她们的大学时期一样。 “蓝小姐你好,如果您工作结束的话,现在我送您回去吧。毕竟时间也不早了。” 冷冽走了过来,非常有礼貌的走了过来,招呼着蓝小兰。双手还指了指后面的兰博基尼,示意蓝小兰跟他回去。 骆莹迎看到穿得一身正装,身材挺拔气度不凡的冷冽,拉了拉蓝小兰的小手,“兰兰,这位帅哥是谁呀?他说要送你回去?” 然后她又瞧了瞧后面的兰博基尼:“哇,后面的可是豪车呀!一段日子没见,你这是傍上大款了呀?” 冷冽听了,微微一笑。他的老板是任家二少爷任廷希,身价几十个亿。而且他很可能就要成为任氏企业未来的接班人。 “别瞎说,什么傍上大款啊。这是工地施工方总监理的助理。” “总监理?是哪个总监理啊?这么好,让助理亲自接你,开的还是兰博基尼呀?” 蓝小兰触了触眉,撇了撇嘴,要是现在就让骆莹迎知道,那个让助理开兰博基尼送她回家的人,就是她8年前的男朋友任廷希,这个八卦的闺蜜估计会叽叽喳喳的问个天亮。 要是这样的话,她根本就不用休息,更别说工作了。 骆莹迎对蓝小兰和任廷希的事,是非常清楚的。想当年任廷希表白,她还成了最强助攻呢。 “管他这个那个总监理呢,你这么晚找我是有什么事呀。” “今天弄尸体都累死了,本来想下班的。后来看到你来,想着难得看到你,咱们,撸串去吧。”骆莹迎摇着蓝小兰的手恳求道。 “咳咳……”冷冽站在旁边,故作咳嗽的样子,提醒着蓝小兰。如果这么晚了蓝小兰不跟她回去,他对任廷希就无法交代了。 骆莹迎正脸地看了看冷冽,这个助理长着一副六亲不认的模样,脸冷得跟冰窖一样。 不过仔细一看,好像还长得挺好看的。 “咱们还是改天吧。你的工作室结束了,我的工作才刚开始呢。这不,我还得回去,跟那位总监理商量一下古墓和工地的事呢。” “这个总监理到底是谁呀,怎么这么不通人情?大晚上的还让你去和她对工作的是呀。” “也不是,这本来也是我的职责所在,白教授还在等着我们讨论的结果呢。” 骆莹迎不情不愿地抿了一下嘴唇:“那好吧,那等古墓的事结束,我们再去吃好吃的。” “好呀,到时候你请!” “没问题!来,拉钩。一言为定。” …………………… 送完蓝小兰去工地,任廷希一个人驱车,来到了和蔡世航约饭局的地方。 这里是一座高级的日本料理私人会所,当踏入其中,仿佛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一切都显得那么宁静而神秘。 整个会所的设计充满了日式风格,简洁而优雅。从精致的木质地板到精美的纸灯笼,每一处细节都散发着浓郁的东瀛风情。 “任总您好,我是这里的管家。” 一位身着性感低胸装、身材高挑火辣的女子缓缓走来,她那白皙如雪的肌肤和打扮精致的五官,足以让无数男人为其倾倒。 “蔡总在里面已经等候您多时了,请随我来。” 穿过一条林荫小路,来到了隐藏在院子深处的包间,带路的女人拉开了门。 房间里面布满着昏黄的灯光,一进门,一扇白纱做的日式屏风映入眼帘。 透过微弱的灯光,屏风里面男人和女人们的身影都清晰的打在了屏风上。 只见一个男人坐在中间,左手边搂着一个婀娜多姿的女人。女人的衣服早已滑落到了腰部以下的位置。 男人在左边女人的背上来回抚摸,并且和她激烈的亲吻着。 任廷希一进门,就被眼前这一幕震惊到了。 带路的女人走了进去,露出了职业的笑容,温柔地对蔡世航说道。 “蔡总您好,任总来了。” 第十三章 就这,也配? 听到任廷希来了,蔡世航两边的女人都坐直了起来,并且整理了一下衣物。虽然说是整理衣物,也不过是把掉在地上的衣服,往身上随便的穿了一穿罢了。 左边的女人还贴心的给蔡世航,擦了擦唇边淡淡的口红印。 对于任廷希打扰了他的春宵时刻,蔡世航并不生气。因为和任廷希谈工作的事远比花天酒地重要,商场上的事,他还是很拎得清的。 “任总你好你好,久仰大名了。”蔡世航伸手出来。 虽然任廷希已经被眼前这个人气得青筋暴起,但是在生意场上,该保持的素质和教养,他还是有的。 “你好。”然后他伸手,握了握蔡世航的手。 这,就是从我身边抢走蓝小兰的人呢? 就这,也配? 蓝小兰到底什么眼光,居然看上这样的人?任廷希也开始自我怀疑,自己到底是哪一点,比不上眼前这一个烂人。 “常常听人说,任总是国内外都很有名的工程师,年轻有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蔡世航开始了职业的商业互吹。 “任总你能来和我吃一顿饭,是我的荣幸,来来来,给任总倒一杯酒。”一边说,一边用手摸了摸左边那个女人的腰。 女人很听话,拿起酒壶要给任廷希倒酒,一边倒着酒,身上那一件松松散散的和服就情不自禁地,又从肩膀滑了下来。 女人对着任廷希,娇羞地笑了一笑。 “我开车,不喝酒。”如此婀娜的女人,任廷希多看一眼都觉得恶心。 “我们也不用拐弯抹角的,有什么话就直说。” “好好好,看来任总不但能干,还是个爽快人。正好,我也爽快。”蔡世航又拍了拍右边女人的屁股。 “宝贝乖,去把我的策划书拿过来,好好的给任总看看。”蔡世航把嘴唇贴在了右边女人的耳边,低喃道。 右边的女人双手拿着一本策划书,直接坐到了任廷希的旁边,并且身体慢慢地往任廷希的身上靠近。 “任总,这是蔡总的策划书,您请看。”女人双手拿着策划书,两个手臂用力的挤了挤她的事业线。 真不知道她想让任廷希看的,到底是企划书,还是其他有的没的地方。 任廷希用手抢过策划书,然后往远离女人的方向坐了一坐,然后漫不经心地翻着企划书。 这里,他是多一秒都不想待下去了。 “任总你放心,我们在国内做建筑材料的生产线,已经相当成熟,而且我这边给您的,也绝对是最低价。” “谢谢。这个策划书,我会带回去,好好看看。”说完任廷希就站起来,准备转身离开。 蔡世航连忙叫住了他:“任总任总,怎么这么快就要走呀。都还没有好好招待您吃东西呢。” “谢谢。晚餐,我已经吃过了。”是的,他已经吃过晚餐了,而且是和你现在的女朋友蓝小兰,一起吃的晚餐。 想到蓝小兰,又看了看坐在饭桌旁陪酒的两个女人。任廷希已经尽他的所能在克制自己的理智,努力得保持着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礼貌。 再待下去,任廷希都快要挥拳揍他了。 “任总不吃饭,也可以留下来玩玩。这里有趣的地方多着呢。” 任廷希旁边的女人也跟着站了起来,想去挽任廷希的手。蔡世航的话,她是听懂了,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她都明白。 “不必了,我不好这一口。”任廷希果断拒绝。 今天过来,本来就没想和蔡世航正经的谈什么生意上合作的事,他只是很想看看,蓝小兰现在的男朋友,那个她在电话里面说“我也想你”的男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现在看到,也看明白了,任廷希心里面就像吃了火药一样,随时要爆炸。 “我还有事,就不打扰蔡总您的好事了。先告辞了。”任廷希头也不回转身走了出去。 蔡世航看着任廷希离开,多少觉得有点扫兴。虽然任廷希没有留下来吃饭,但是至少策划书已经拿走了,他也就不枉此行。 不过任总今天晚上看起来有点不高兴,他今天明明准备了美酒佳肴,还有美人作伴,他实在搞不懂任廷希有什么好不高兴的。 不过蔡世航完全没有把这些事放在心上,任廷希一离开,那两个漂亮的女人又重新拥入了他的怀里。 有什么不愉快的事,几杯酒下肚也就都忘记了。 至于蓝小兰,蔡世航是从来都没有把她放在过心上的。 一个喜欢花天酒地的浪子,怎么会让甘愿结婚生子来束缚自己呢。对于蔡世航而言,找一个女朋友,或者娶一个老婆回来天天管着自己,还不如逢场作戏的更有趣。 只可惜,他是家里的独子。对于儿子这样浪荡的性子,蔡父蔡母都对他没了法子。 他们完全不要求自己的儿子能娶一个多贤妻良母的人回家做儿媳妇。他们只求有一个女孩,能愿意跟着他儿子结婚生子,过平平淡淡的生活就行。 后来经过好多人的介绍,他们认识了蓝小兰的父亲蓝天。蓝天是他们那边有名的建筑包工头,三湘四水的乡亲们谁家需要建房子,都会找到蓝天。 蓝天不管贫富贵贱,只要是找到他让他去建房子,他都能建得非常好。许多年过去了,蓝天这个建房子的包工头,在当地还真是有点名望的。 蔡父做建筑原材料供应,就这样和蓝天认识了。蓝天为人厚道老实,他的妻子早逝,只留下了一个女儿蓝小兰,听说也是个考上了金都大学的高材生。 听说蓝天那时候也想给蓝小兰介绍男朋友,这不,自己有一个儿子,一来二去的就搭上线了。 蓝天平时非常的忙,自己女儿的私事他都不太了解,别说是蔡世航的私事了。 不过第一次见到蔡世航的时候,看他是个挺阳光爱笑的孩子,嘴巴甜又会哄人开心。 想着这么能说会道的人一定也能哄着自己的女儿高兴,只要女儿开心,他就行。看到蔡世航的家境不错,又是独子。人父人母也是打了多年交道知根知底的人,就允了这门亲事。 蔡世航第一次见到蓝小兰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毕竟是正经人家的女儿,和他平日喜欢的莺莺燕燕自然是不一样的。 不过后来了解到蓝小兰的工作性质,是做考古学的。经常需要在外地出差,要么就是待在研究所里,平时很难出门,见一面都难。 而且蓝小兰只在乎她热爱的事业,不会像其他谈恋爱的女朋友那样,没事给你打打电话,或者是吵架耍小性子。 蓝小兰也不会有事没事就让他给她买个什么几万的包包,或者是几十万的车子。 而且爸爸妈妈又喜欢她。 那对蔡世航来说,蓝小兰简直就是他娶回家做老婆的最优解。所以蔡世航也欣然接受了这个女朋友。 虽然蔡世航对蓝小兰这个女朋友不怎么在乎,但是表面上该做的事,他作为男朋友,还是做得很足的。 所以偶尔还是会给蓝小兰打打电话,发点甜蜜的信息。这些对蔡世航来说,不过都是些信手拈来的事罢了…… 第十四章 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任廷希把那一叠策划书撕成了废纸,丢到了垃圾桶里面。 他的脸色阴沉得仿佛能滴出水来,双眼圆睁,透露出一股无法遏制的怒火。他紧紧地握着方向盘,青筋暴起,似乎随时都要爆发出来。 蓝小兰,你到底知不知道你现在的男朋友,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真的会对你好吗? 分手的这些年,你到底经历了些什么?分手后又发生了些什么事,你为什么会跟这样的人在一起? 任廷希越想,心中的怒火就愈发熊熊燃烧起来,仿佛要将他整个人都吞噬掉一般。他紧握着拳头,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他回到了民宿楼下,看到楼上的灯没有亮,蓝小兰应该还没有回来。他就站在巷口的路灯下,等着她。 “冷助理,谢谢你送我回来,麻烦你了。”蓝小兰下了车,向冷冽道谢。 “蓝小姐,不客气,这是应该的。嗯……不过……”冷冽欲言又止。 “怎么了吗?”蓝小兰疑惑的问道。 “蓝小兰你请看,任总在那边,等着你。”说着,指了指现在巷口路灯下的任廷希。 他双手交叉的放在胸前,眸子低垂,目光无神。他咬牙切齿,青筋暴起,一副大灰狼要吃人的样子。 “任总的心情,好像不太好。” “那,那怎么办?” 蓝小兰话还没有说完,冷冽已经迅速坐到车里面,开车离开了。只剩下蓝小兰,傻傻的立在原地。 蓝小兰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孩,踉踉跄跄地走到任廷希的旁边。可是她明明没有做错事情,为什么会有心虚的感觉呢? 他的眼神里闪烁着无法抑制的怒火,眸子阴沉沉的低垂,看着从远方慢慢走过来的蓝小兰。 “怎么了?今天晚上的饭局,不太顺利吗?” “顺利。” “顺利?那你怎么一副很生气的样子?” “为什么这么晚回来?” “我这是去墓地工作,你又不是不知道。”再说了,晚回来跟他任廷希又有什么关系呢。 “以后大晚上的,不能一个人出去,你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坏人很多吗?”而蔡世航就是任廷希口中那一个,不折不扣的坏人。 一边说,一边用手,把蓝小兰,拉到了自己的怀里。他很用力,她的手腕被他抓得骨头都快要断掉。 “任廷希你干嘛,我已经是成年人了,又不是小孩子了。”蓝小兰用力的想挣脱掉任廷希的手。 任廷希不说话,用另外一只手,一把把她拥入自己的怀里。 他的怀抱很结实,很温暖,只是这样的怀抱,再也不能变成从前的样子了。他不是从前的任廷希,她也不是以前的蓝小兰了。 “任廷希你放开我。”她越挣扎,他就抱得越紧。 “任廷希,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你放开我。” “所以呢?” 所以呢?蔡世航不是也已经有你这个女朋友了吗,他现在还不是不知道躺在哪个女人的怀抱里面翻云覆雨。 你有男朋友了?可那又怎么样呢? “所以,我们不可能了。” “你有男朋友是你的事。我想抱着谁,是我的事。” 他低头,薄薄的嘴唇一点点的逼近,想要吻她。蓝小兰迅速的把脸转到另外一边,他的唇只是轻轻地落在她的眉间。 “你……你弄疼我了!”蓝小兰抿着唇,声音很低,她转过头去,不想看他。人体不由自主地打起哆嗦。 听到蓝小兰说疼,任廷希终于恢复了一点点理智,松开了手。 蓝小兰像一只从大灰狼口中逃走的兔子,快步地向宿舍的方向逃走。 她打开门,随手放下自己的随身东西,就冲进房间里,锁上了门。 任廷希突如其来的亲密,让蓝小兰觉得不知所措。 白天的时候不是还好好的吗?回来怎么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任廷希是受了什么刺激了吗? 刚刚任廷希抱着她,他的唇缓缓地靠近,带着温暖的气息和深情的眼神,仿佛要将她吞噬一般。 他的唇贴上了她的眉间,轻溺而温柔,似乎想要传递更多的情感给她。她能感觉到他的心跳声越来越快,仿佛与她的心跳融为一体。 但是,她不能!她的理智控制着情不自禁地身体,告诉她,不能这样。 她和任廷希,是两个世界的人。从前是,将来更加不可能。既然不可能,就不能再让这团烈火,在彼此的心蔓延。 等跨江大桥工地和古墓的事情已结束,他还是要走他的阳光道,她要继续走她的独木桥,两个人永远不会有交点。 既然这样,就不要给彼此什么希望,等有一天再分道扬镳的时候,大家都不会太痛苦。 但是怎么办呢,蓝小兰的心,也觉得如刀割般很痛很痛。 她躲在房间门的后面蹲坐着,静静的听着外面的声音,不知道任廷希是不是已经生气的离开了。 任廷希跟在蓝小兰的身后,开了门进了民宿。他看见蓝小兰进来时凌乱的鞋子,还有随手乱放的手机。 他把她的鞋子放好,又把被丢在地上的背包和手机捡了起来,一样一样的放好在蓝小兰房间的门边。 不然等下这个丢三落四的糊涂蛋,又要出来找东西了。 他伸了伸手指准备敲房间的门,可是想了想,现在敲门,他要对她说些什么东西呢?他还能对她说些什么呢。 告诉她,她现在的男朋友是一个烂人,他们在一起不会幸福的。 还是告诉她,他还在深爱着她…… 还是告诉她,对不起,刚刚自己太鲁莽了。 可是他明明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为什么要道歉呢? 思来想去,他又收了收手,转身离开。 蓝小兰坐在门边,静静地偷听着外面的动静。 任廷希开了灯,拿出笔记本电脑,“哒哒哒”的打起字来。也许只有工作,才能让他的心平静下来。 任廷希一言不发,周围空气很安静,像是每一次的呼吸,都能被清晰地听到。 蓝小兰贴着房门,听着外面的动静。他回来了,他没有走。蓝小兰不知道为什么,就松了一口气。 她就在门边,安安静静的听着任廷希“哒哒哒哒”的打字声, 突然,她猛地一抬头,想起了些什么。 今天在古墓的事情,还需要回来,跟任廷希讨论讨论呢。如果不跟施工方这边确认好位置,研究所这边不能冒冒然然的对古墓进行开采。 因为万一对跨江大桥的基底造成破坏,那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这些事,还真的必须和任廷希一起商量,可是怎么办呢?他好像还在生气。 蓝小兰拍打了一下自己的脸,说也奇怪。她明明没有做错什么事,任廷希回来就莫名其妙的生气。 而且刚刚他还疯了一样的抱住自己,现在该生气的人应该是她好不好。 蓝小兰鼓起勇气,最后还是打开了房间的门。 第十五章 我才不是小白兔 “那个……”蓝小兰悄悄地打开房间的门,从门的缝隙探出头来。 “嗯?” “有个事可能要跟你讨论一下。”她扶着房门,躲在后面,一边说一边探出头来,看了看任廷希。这个样子,像极了一个做错事的小孩。 “嗯。” 他像一座万年老冰山一样,耸立在那里,任廷希的眼神很冷,犹如寒潭一般,他面无表情地看着蓝小兰,似乎在等待她继续说话。 蓝小兰深吸一口气,鼓足勇气,把今天晚上在古墓发现的东西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任廷希。 “我怀疑那里还有一个墓室,但是不知道如果继续挖掘,会不会工地的基底完成影响,所以……所以想来问问你。” “你过来。”任廷希冷冷地说。 “干嘛?” “我让你过来。”任廷希加重了语气命令道。 “有什么话,就在这说。”蓝小兰依旧躲在房间的门后面,不敢出来。 任廷希双手插在裤兜里,背往后移,靠在了凳子上。他翘着腿,转头盯着蓝小兰。 “我很像一只会吃了你的大灰狼吗?”男人声音带着几分无奈和宠溺,看着女人微红的脸颊,心里满是温柔。 “明明就是!”蓝小兰嘟喃着小嘴,委屈的说道。 任廷希无奈的笑了笑:“我这里有跨江大桥现场的结构图。你要过来告诉我,你说的那个疑似是新的墓室,具体是哪个位置。” “哦哦!好吧。”身体虽然不情愿,但还是缓缓打开了门。她低着头,小步挪到任廷希身边。任廷希嘴角微扬,把电脑前的座位,让给了蓝小兰。 她忐忑的坐下,两只小手不知所措的不知道要放在哪里。 任廷希站在她身后,弯下身体,身体缓缓地向她贴近,用从身后拥抱着她的姿势,打开着电脑的文件。 蓝小兰慢慢抬起头,眼睛看向任廷希。只见他的眼眸深邃而炽热,仿佛能看穿她的内心。 “我不是大灰狼,”任廷希轻声说道,“但如果你再这么胆小,我可就不保证了。” 蓝小兰双颊似火,红得快要滴血,仿佛熟透了的苹果般诱人。她的眼神闪烁着羞涩和尴尬,不敢直视他人的目光, 只是低着头,轻轻地咬着嘴唇。那娇艳欲滴的模样,让人不禁心生怜爱之情。 任廷希的结构图非常详细且专业,大大小小的每一处地方,都做满了详细的批注。看得出来,对待工作的事,他还是那么的一丝不苟的。 蓝小兰指了指电脑屏幕:“这里!” “这里已经到了承重柱基底的范围,不过影响不会太大。” “那如果我们在这边继续深挖,会造成很严重的影响吗?” 任廷希沉思了一下:“你能确定,那里真的有一个新的墓室吗?要挖掘可以,不过桥梁一旦一个结构被改变,可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 “不能。”蓝小兰失望地摇摇头:“可是如果我们不把它挖开,怎么知道它里面有什么东西呢?” “当然可以!” “什么?不挖开,也能看到里面的东西吗?” “我说了,当然可以。明天你随我去一趟就知道了。” “那实在太好了,廷希,谢谢你。”新墓室的事总算有点眉目,蓝小兰也松了一口气。如果那里真的还有一个墓室,那么那非常有可能,就是墓主人。 找到墓主人,一切的谜题就能迎刃而解了。 “说一句谢谢,就完了?” “那不然呢?” “至少,亲我一下。”任廷希主动地把脸凑过去,闭上眼睛,一副等待亲吻的样子。他的脸上洋溢着幸福和期待的神情,似乎对这个小小的请求充满了渴望。 蓝小兰一手把任廷希推开,害羞的逃跑了。 “流氓!” 第二天一早,冷冽就开好了车,开民宿楼下,接任廷希和蓝小兰去工地。 “昨天让你准备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任总放心,都已经安排好,机器都已经到了现场了。” “很好!” 任廷希拿出了鸡蛋,把鸡蛋壳剥好,递到了蓝小兰面前。因为太早了,他们都没有来得及吃早餐,所以只能在车上应付一下。 冷冽还从来,没有见过任总,对哪个人,这么温柔的。 突然,冷冽看了看倒后镜,发觉有什么不正常:“任总……”然后他敲了敲倒后镜:“后面那台黑色的轿车,一直跟着我们。需不需要,把他甩掉?” “是谁?” “嗯……是戴总的人。” “从什么时候跟着的?” “从您回来S市的第一天,戴总就一直派人跟着了。” 任廷希翘着腿,双手握拳的捶在膝盖上,若有所思:“没事,让他跟着吧。” 冷冽犹豫了一下:“您没关系,可是……蓝小姐……您这几天和蓝小姐住在民宿的事,戴总应该都已经知道了。” “我只是怕,戴总会不会为难蓝小姐。” 蓝小兰也有点疑惑,冷冽说的戴总是谁,她为什么要派人跟踪任廷希呢?然后这件事,又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没事,跟着就跟着吧,总归是一家人。”任廷希无奈的垂眸,冷冷地说道。 一家人?什么一家人?任廷希的家人,在跟踪他?可是冷冽说的是戴总,也不姓任呀?是什么家人呀? “戴总,是谁呀?” “我大哥的太太,我的亲嫂子。” “你的嫂子?你的嫂子为什么要找人,跟踪你呀?”蓝小兰一边吃着任廷希剥好的鸡蛋,一边好奇地问。 任廷希苦笑了一下,然后转过身去。他一手放在了蓝小兰的脑后靠椅处,一手轻轻地捏了捏她的鼻子。 “因为我是只大灰狼,我嫂子怕我出门会乱咬人,所以派人跟踪我呀。” 蓝小兰一脸疑惑。 蓝小兰和他已经分手8年了。蓝小兰和任廷希在一起的时候,从来就没有听他说过任何关于家里面的事。 直到大四时候的某一天,任母找到了她,和她吃了一顿并不愉快的晚餐,蓝小兰才第一次对任廷希的家,有了那么一丁点的了解。 任母虽然没有过多的介绍,但是那时候蓝小兰就知道,任廷希的家,是她高攀不起的。 那时候蓝小兰连任廷希有个哥哥都不知道,更不用说,嫂子的事了。 “那冷助理为什么说,你嫂子会为难我呀?我和她,又不认识。” “呵呵,因为你长得像小白兔,她怕我这只大灰狼会吃了你这只小白兔。” “我才不是小白兔呢!”蓝小兰又生气地鼓起了小嘴巴。 “对对对,”任廷希笑笑地点点头:“我看不是小白兔,是只小刺猬才对。” “那大灰狼应该不喜欢吃小刺猬才对。” “嗯哼?怎么说。” “因为硌牙!” 任廷希彻底被蓝小兰逗笑了,刚刚那些不愉快的心情,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没事,我的牙,好得很!” 第十六章 最后两具尸体 他们今天来得很早,到达的时候,工地的工人和研究所的工作人员都还没有来。 任廷希看到十二个棺材和十二具尸体都整整齐齐的放在那里,心里面还是挺震惊的。 毕竟一般人,很少会看到这么多尸体放在一起的画面。而且还都是2000多年以前的尸体。 不过,也多亏了蓝小兰那一天挺身而出阻止他解除工地围蔽,不然大型的机器一到,这里的棺木一定会遭受破坏。 要是真的这样,那他就真的成了蓝小兰口中的那个“历史的罪人”了。 “你昨天说的位置,大概在这里,是吗?” “是的。如果我的猜测没错的话,那个墓室很有可能,就在任总您现在的脚下。”蓝小兰用手指了指地下。 “你去把大致的范围画出来,剩下的事交给我。” 任廷希指挥着现场的几个人,搬来了一台大型的仪器。他熟练地把它仪器一一地组装好,并且把仪器和他的电脑组装好。 “廷希,这是什么吗?” “波长传感器,波长透过不同的物质,会反馈出不同的数据回来。固体、液体和气体,反馈的数据不一样。” “想知道底下有没有墓室,只需要通过扫描,再通过数据汇聚成空间立体图形,那地下的样子,就能看得一清二楚了。” 任廷希边说着,边操作着电脑上各项复杂的系统。 “这样做,不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什么影响吗?” “如果地下的是活人,可能会受到一点辐射,但是死人不会。” 蓝小兰跳起来,拍手叫好。 “有这么棒的机器,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拿出来用了!早知道这样,把所有要施工的地方都扫描一次,就不会对地下的古墓造成破坏了呀。” “笨蛋!”任廷希宠溺的拍了拍蓝小兰的头,“你知道用这个机器扫描一次的成本,有多高吗?” “如果要把整个跨江工程的位置都扫一次,人工成本和原材料的成本不说,光时间就怕要花一年,扫描容易,但是要把复杂的数据整理出来做成立体图形,是很难的。” 蓝小兰摸了摸自己的小脑袋瓜子,“那现在在测试这个得要多久呀?” “等下只要你乖乖地听我的话,很快就好。” 任廷希的身体微微地向她靠近,他的呼吸变得有些急促,仿佛在努力克制着什么。 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无法言喻的情感,让她感到一阵心悸。 她下意识地想要躲避,她的心跳开始加速,脸颊也变得滚烫起来。 “大灰狼聊工作的时候都这么不正经的吗?” “怎么不正经呢,你这个小脑袋瓜子一天到晚到底在装些什么东西呢?”随后任廷希把扫描用的仪器递给了蓝小兰。 “你扫描的范围越大,我这边整理数据的时间和难度就会越大。这里的环境你最清楚,你来协助我扫描,最为合适。” 哎呀,原来任廷希说得是这个。 蓝小兰从她发现的地方,开始一点一点的扫描。任廷希看着电脑反馈过来的数据,在现场也在指挥着蓝小兰。 如果有一些地方不够清晰或者数据不够准确,蓝小兰也会在任廷希的指挥下,一点一点的重新扫描。在两个人的通力合作下,很快地下的空间结构图就被整理了出来。 “小刺猬你过来看看。” “好咧,来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听任廷希连自己小刺猬,居然还听顺耳了。 “这里似乎有两个长方体,你过来看看。” “这两个长方体应该就是古墓的主人。”突然,白教授凑到了两个人的中间,指了指电脑的屏幕说道。 跟在白教授后面的,还有前几天省委的领导。在跨江大桥的工地上挖出了十二具古代棺木,这是一件大事,省委的领导不放心,所以一大早就找了白教授,一定要跟过来看看。 出于对历史文物的保护,省委的领导责无旁贷。不过领导们也担心古墓的事情会不会影响跨江大桥工程的进展。 毕竟这关系着城市的经济发展,确实耽搁不了。 白教授和领导刚过来,就看到任廷希和蓝小兰两个人,在一前一后的忙得不亦乐乎。 工作认真和投入到,领导们他们走过来,都没有发现。 “这么说,你们计算出剩下的最后两具棺木的具体位置了吗?”领导走了过来,问道。 “是的,具体的位置和深度,在这里都写得很详细,只要研究所的工作人员按这个方位去作业,就不会对大桥的结构造成任何问题。” “那是实在太好了,还是你们年轻人有办法,做得不错。不过,白教授你看,古墓的事大概还有多久才能结束呢。继续的挖掘,会不会对跨江大桥的工程会不会造成什么影响呢?” “把剩下的最后两具棺木起出来,今天就能完成,不过……”白教授欲言又止:“能不能马上确认墓主人的身份信息,这个我恐怕不能答应。” “那任总你这边呢?”领导看了看任廷希,毕竟工地情况,最了解的还是他。 “目前来看,大桥的结构并没有收到严重的影响。不过大型的古墓群落在这里,用了我们一部分的场地,对我们施工确实会造成一些阻碍。” “不过这些困难,我这边都能想办法解决,领导请放心。” 听了任廷希的话,众人总算松了一口气。不过古墓群一直在这里,对跨江大桥的施工确实造成了非常多的麻烦,所以尽快查清墓主人的身份,是当下最着急处理的事。 “教授,我下午想去一趟图书馆,可以吗?”蓝小兰似乎想到了些什么,不过还不确定。如果想查找历史典籍,去图书馆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你这个小脑袋瓜子是不是又有什么古灵精怪的想法了?” 蓝小兰笑了笑:“我总觉得,缺少了些什么,不过还不是很确定。” “行,那里快去快回。我等你的好消息。” 到底还有什么真相,是我们还不知道的呢? 第十七章 图书馆碰面 蓝小兰独自一人来到了中心图书馆,这里是S省最大的图书馆,藏书众多且种类繁富。 图书馆的顶楼,有一个藏书阁,里面放了许多孤本和历史遗留的文件,是个只能阅读,但不能外借的地方。 平常人都是不允许进入的,蓝小兰也是得了白教授的特许,才能进来。 通过对现有的十二具棺材的分析,已经基本确认这些尸体大概来源于距今2000多年以前。 如果这些死去的女孩子都舞姬,而且她们集体被殉葬于此地,那么墓地的主人极有可能是当时的某一任君王。 蓝小兰在论坛上曾经有看到过别人发布的议论文,其中一篇论文就对这个时期的君王的墓地做了大量详细的论证。 其中有一个观点,就是对君王墓的围墙做了研究。那个时期的君王,在搭建自己墓地的时候,都会用到一种特殊的砖石。 这种砖石在制作的过程中会夹杂着一些粮食和稻草。可以想象,2000多年前正是战乱的时候,粮食和喂食牛马的稻草是非常的珍贵的。 把这么珍贵的东西混合在泥土中做成砖石,用来建坟墓的围墙,这恰恰是那个时期君王才能有的坟墓规制。 也是在昨天,蓝小兰在敲打围墙的时候,才发现了这一点。 既然是一位君王,大致时间和基本的位置也确认,那么只要查找对应的历史资料,应该就能把这位墓主人给找出来。 除了十二具尸体以外,被翻出来的有价值的文物并不多,如果是鼎盛时期的君王,应该会有非常多的陪葬品才对。 如果那是一位没落的或者是战败的君王,是不可能用这么奢侈的规格去建造墓地的。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就是这是一个鼎盛时期死亡的君王,但是他是一个视钱财如粪土的明君。所以才没有用过多的陪葬品下葬。 但是如果真的是一位明君,怎么会用十二条年轻女孩的生命做陪葬呢? 所以现在很多的已知事实是相互矛盾的,是不符合常理的,蓝小兰陷入了沉思,希望能在这些书籍和史书资料中,找到些许的蛛丝马迹。 蓝小兰坐在靠窗边的位置,认真的阅读着。 突然,一个很有气质的女人走了过来,她身着一身湛蓝色的连衣裙,裙子的剪裁精致而优雅,恰到好处地展现出她婀娜多姿的身材曲线。 她一头自然卷的长发散至腰间,她的面容紧致,眉如远黛,嘴角边漏出一抹浅笑,既得体也不失端庄。 “不好意思,打扰一下,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喝杯咖啡么?” 蓝小兰看了一眼端庄稳重,贵气逼人的女人,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其妙的生出一些亲切感来。 这是图书馆藏书的地方,一般不对外开放。除非是一些文学研究者或者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才会被允许进来。 所以其实这里的人并不多,可这个女人,偏偏要过来和蓝小兰拼桌,分明是冲着她过来的。 “嗯嗯,你请坐。” 蓝小兰只看了戴月澄一眼,并没有多想什么,她的身心现在都沉浸在书海里。 戴月澄很认真的上下打量着蓝小兰,扎着丸子头,素着颜脸上没有一点粉饰。一件普通的黑色T恤衫,一件蓝色的背带裤。还有一双沾满了泥巴的运动鞋。 这就是的小叔子任廷希,千里迢迢回到S市里,家也不回,陪着在民宿开房过夜的女孩?戴月澄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如果是平时看到身着长相这么普通的女孩,戴月澄是完全不会把她和任廷希挂在一起有什么联想的。 不过她的人昨天晚上,分明是拍到了他们两个在昏黄的路灯下拥抱的画面,确切的说是任廷希把她拥在了怀里,并且主动的亲吻她。 如果不是这样真的看到那些照片,戴月澄也不会亲自来这里,见识一下这个女孩。 蓝小兰丝毫没有察觉坐在她对面的戴月澄,在用异样的目光看着自己。她只是不停的阅读着书籍,并且拿着笔和纸,在整理着自己的笔记。 经过了一轮研究和分析之后,蓝小兰终于锁定了一个人,心情总算有所转晴。不过只是自己的猜想是远远不够的,她需要更多的事实去证实自己的猜想。 所以,她想给任廷希打个电话。拿起手机才想起来,她并没有任廷希现在的联系方式。 在8年前分手的时候,他就把关于任廷希的所有东西删得一干二净,这两天发生了好多事,也没来得及问他的联系方式。 她只好给白教授打了电话:“教授你好,请问任廷希在吗?我有些事想和他确认一下。但是我并没有他的联系方式。” 坐在对面的戴月澄一愣,觉得真不可思议。本来还以为自己的小叔子任廷希是在那里金屋藏娇不给家里人发现,没想到这个女孩居然是他刚认识的?连电话号码都没有的那种。 既然连电话号码都没加到,就让廷希追着拥在怀里,还在外面过夜不回家。看来这个普通的女孩,这不一样。 白教授把电话给了任廷希:“小刺猬,怎么了?”小刺猬已经成了他对她的爱称了。 “跨江大桥工程,在建造的时候,发生过什么特别的事情。” “特别的事情?” “对,比如说,这里曾经应该是一个叫石墨村的地方,因为大桥需要建造的缘故,让村子的一部分拆迁移走,是吗?” “是的,你这么说,还真有一个特别的人,就是他的事比较麻烦,不过这个,很重要吗,。” “是什么事?你快跟我说说。”蓝小兰显得又开心又兴奋,感觉她离真相已经越来越近了。 “石墨有一部分地方,因为建大桥的原因,所以被迫拆迁。但是政府非常体恤群众,给他们的拆迁条件,是非常的好的。” “不过有这么一个人,他叫徐广志,是个钉子户。我们的人和他谈了很久,无论开怎么样的条件,他都不愿意搬。” “一开始我们也只以为他是在抬价,后来才发现,他不愿意搬,并不是因为价格的原因。” “那到底是为了什么呢。”蓝小兰好奇的问。 “因为他说,他们有家训,他们姓徐的是石墨村的本地人,世世代代都住这里。他们从小老人家就会告诉他们,他们绝对不能离开石墨村,否则全家人都会不得好死,或者死于非命。” “你说,这是不是无稽之谈。” “确实,那后来呢?” “后来我们也没有办法,他说他死也要死在石墨村,否则他的祖宗都不会放过他。领导们没有办法,只能在石墨村那边找了一个没人要的破房子,给了他临时居住。” “也就是因为这样,我们的工程才能顺利解决。” 蓝小兰笑了笑,觉得这下是真的有戏了。 “廷希,我能去见见这一位徐志广吗?” 第十八章 她是我的女人 “我觉得你还是不要去见他的比较好。” “为什么呀?” “他是个性情暴躁,喜怒无常的人。我也去和他协商过两次,门都没有进,他知道是施工方的人过来找他,他就直接拿棍子出来打人。我也挨过他好几棍。” “啊?可是这……”这样听任廷希说来,这个叫徐广志的人,应该不是个好对付的人。但是蓝小兰却也觉得,他是一个突破口。他一定和古墓的事,有什么关联。 “你是一定要去吗?”任廷希太了解蓝小兰了,一但她认定一件事情,就一定会想办法追查到底,更何况这事,和她最在意的古墓有关系。 “嗯嗯,我还是想去找他,了解一下情况。” “你在哪里,我去找你,我和你一起去。” 戴月澄看着对面的蓝小兰和任廷希打电话,语气自然随和,看样子他们已经很熟,并不像刚认识的样子。 “我看你挺喜欢读历史的,你这里读的书,全部都是关于历史人物的典籍。”戴月澄笑了笑,对蓝小兰说。 她的眉角微微抬起,面容很温柔,显得格外的动人。 “嗯嗯,是的,我很喜欢历史。” “可现在,已经很少人去关注和读这些书了,你为什么?” “因为文化的丰盈和历史的传承。”这个答案,和当初骆莹迎问蓝小兰为什么要转考古专业时的回答,一模一样。 “可是现在科技发达,人们的生活节奏飞快,时代也在快速的发展和变化,学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戴月澄一边说,一边拿起咖啡,细细地品尝了一口。 “这个世界上有人的喜欢努力往前奔跑,也会有人愿意停下来,去保护那些被无人因为奔跑而践踏过的花花草草。” “可这有什么意义呢?花草总会死的,人也总要往前看,不然不就成了固步自封了吗。” “可是走过的路,需要人修缮、维护和保护,如果没有人这么做的话,可能就会路不成路,跑步的人最后也无路可走。” 戴月澄会心一笑,觉得蓝小兰真有意思:“这样的观点,我也是第一次见,你可真有意思。” “那我就当,你是在夸我了,谢谢。”蓝小兰也笑了笑,在整理看过的书和收拾一下刚刚自己做的笔记。准备发一份,说给白教授报备一下。 最后的归纳总结,蓝小兰写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最后总算松了一口气。 蓝小兰整理好书籍,站起来准备离开。 “你接下来想去哪里?需要我载你一程吗?” “她不需要。”任廷希从戴月澄的背后方向走过来,一身冰冷和杀气。然后转身,让蓝小兰站在了自己的身后。 “我送她就行,不劳您费心。”任廷希双手插着裤兜,他目光低垂,眼神中透露出一丝不悦。他的语气坚定而果断,不容别人反驳。 “廷希,原来她是你朋友呀?”戴月澄明知故问。 “廷希她是?”蓝小兰抱着书,扯了扯任廷希的衣服问道。 任廷希转身,摸了摸蓝小兰的头:“车在楼下,你下去等我,等下我和你一起过去。” “可她……?” “这是我大哥的太太,我的亲嫂子,戴月澄。” 没想到在这里,居然会遇到任廷希的嫂子,也实在是太巧了。戴月澄长得很漂亮,看上去既高贵又温文尔雅的的样。 也许,只有像戴月澄这样的女人,才能佩得起任家的人,才有资格做任家的儿媳妇吧。 可是为什么,任廷希和她嫂子的关系看起来,有点微妙呢?任廷希好像,挺忌惮这个嫂子的。 任廷希从来都不在蓝小兰面前提自己家里面的事,在任廷希这里,这似乎是一个禁忌的话题。 看蓝小兰没有动,任廷希又摸了摸蓝小兰的头:“乖,去吧。我和我嫂子,聊两句。”声音满是温柔和宠溺。 蓝小兰转身离开,去楼下等任廷希。 “没想到在这里,会碰到你的朋友,真巧呀。”戴月澄轻轻地一笑,就像刚刚她和蓝小兰的相遇,只是巧合一样。 “她不是我的朋友,她是我的女人。”任廷希斩钉截铁的说,一字一句的说得明明白白。 “哦是吗?那么说,我居然在这里,碰巧碰到弟妹了。不过她挺真有意思。” “你是不是碰巧来这里的,你和我都清楚,不是吗?”狐狸在大灰狼的面前,露出了尾巴。 戴月澄脸色抿了抿嘴,脸色一沉。从来没有见过任廷希这么紧张的样子,看来刚刚那个女孩,确实是任廷希心尖上的人。 不过想想也觉得好笑,任廷希的女人,连他的电话号码都没有?戴月澄带着疑惑又不屑的眼神,看着任廷希。 “嫂子,她不是你们圈子里面的人,你应该已经看到了。她有她自己的生活,我不希望她被打扰。”任廷希说完,就转身准备离开。 “既然是你的女人,那什么时候带回家,见见父母才是。这是礼貌。” “你会看到那一天的。不过嫂子……” 任廷希用犀利的目光扫过戴月澄:“很多事我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做不在意,我也无所谓,但是她不行!” 说完,任廷希转身离开了。 戴月澄拿起咖啡,轻轻地抿了一口:“有意思,真是有意思。” 戴月澄对任廷希的忌惮,并不是空穴来风的。 任廷希的大哥任廷毅,本来是任氏集团的掌门人。可是任廷毅是一个有先天性心脏病的人,他虽然也是商业上的一个奇才,但是却从小体弱多病。 正因为这样,所有的人都知道任廷毅的病很严重,随时都有生命的危险。任廷毅一但离开,那么任氏就要交到作为弟弟的任廷希手上。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理所当然的事。 直到几年前,这样的格局才被打破。 任廷毅因为家族联姻,和戴月澄喜结连理。成婚后任廷毅一直手把手的教戴月澄做生意,戴月澄很聪明,天赋也很高。 不出几年,戴月澄在商场上已经游刃有余。她以任家大太太的身份,已经代替着任廷毅,实际掌控着家里面所有的生意。 只不过这些年,她和任廷毅,都没有自己的孩子。 而特别就在这两年,任廷毅的病,越来越严重,医生也下达过多次病危通知书。任廷毅的命,就像被死神的绳子死死勾住,随时都有可能离开。 任氏,说到底是姓任的,即使戴月澄已经嫁进来并且已经实际掌管着任氏,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 所以她忌惮着作为小叔的任廷希,担心有一天如果任廷毅走了,任廷希就会夺走她现在拥有的一切。 毕竟戴月澄除了任廷毅和任氏,就已经一无所有了。 任廷希开着车,目光死死的盯着前方,故作认真的样子,一言不发。 车里面的气氛,瞬间又降到冰点。 为什么戴月澄要派人跟踪任廷希?为什么会刚刚好在图书馆碰到她呢?她们之间又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呢? 蓝小兰不得而知。 “你和你嫂子的关系,好像不太好的样子。” “你可以,这么理解。”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可以这么理解”,算是什么回答呢? 第十九章 他不愿意说,她也不问 “好像从来都没有听你说起,你家里面的事。” “你想知道?” 蓝小兰默默的不说话,既没有肯定,也没有没否定。对于任廷希,她是好奇的,毕竟大家都已经认识这么多年,而且曾经还在一起过。 不过她和任廷希已经分手了,从前是情侣的时候。任廷希就不太愿意提家里面的事,更何况现在他们已经分手,自己就更加没有资格,去问他家里面的事了吧。 看蓝小兰没有回答,任廷希邪魅地一笑:“蓝小兰,你愿意嫁给我吗?” 什么东西?任廷希在说什么呀?这是什么突如其来的问题?他这是在求婚吗? “你在说什么糊涂的话呢?” “兰兰,我并不糊涂,我清楚得很。只要一句你愿意,现在马上,我就带你去领证。” “我也愿意带你回家,见见我的父母和兄嫂。” 任廷希顿了顿,有点哽咽。 “不过,我家里面都是一群豺狼虎豹,小刺猬会害怕吗?” “谁要嫁给你啊,真是不知所谓!”蓝小兰凶巴巴的小脸蛋被气得通红,她转过头去不再看任廷希的脸。 对于任廷希家里面的事,蓝小兰没有再问,任廷希也不打算再提。 以前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任廷希也不怎么喜欢提家里面的人。 其实任廷希并不是和家里面关系不好,应该说他和家里面的人并不熟,不过除了他的大哥,任廷毅。 任廷希的父母在他们小时候,为了工作常年在外奔波,很少回家,任廷希一年都见不到父母几次。 可是大哥不一样,大哥虽然比他年长几岁,心智却比任廷希成熟稳重很多。 父母不在的时候,任廷希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和大哥待在一起的。 任廷毅的身体虚弱,所以从小就不能像其他小朋友一样自由自在的在阳光和草地里奔跑。 因为身体的原因,他甚至不能和其他小朋友那样正常的上学。 不过任家的家庭条件非常好,所以家里面给他聘请了私家医生和老师。除了治病,任廷毅全部的时间都在家里面读书、学习。 大哥虽然自己生病,比任廷希年长不过几岁,但是从小就非常照顾这个亲弟弟。 任廷希婴儿时第一个学会喊的人,就是“哥哥”。而且他会写的第一个字,会读的第一首古诗,会做的第一条算数题,都是大哥手把手教的。 他是他的大哥,却胜似父亲。 可是那一年任廷希高中刚毕业,任廷毅也刚刚获得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那一年,大哥彻底的病倒了。 那一次手术,做了整整一天一夜,任家把国内外所有的心脏方面的专家都请过来了,经过了日以继夜的抢救,任廷毅总算捡回了一条命。 大哥苏醒后躺在病床上,对他说:“你也已经长大了,该学会替父母分担家里面的事才对,大哥,一定会有那么一天的。” “大哥你在乱说些什么呢?你身体健康,长命百岁!家里面的事我不懂,不想管,管不了!”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父母逼着任廷希,在大学的志愿表上,选择“工商管理。” “我不愿意!”任廷希拒绝。不管家里面怎么吵怎么劝,任廷希都不答应。 “你大哥如果走了,家里面的事,总是要人来接手的。” “大哥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他的还命长着呢。我不是大哥,我是我。我自己的人生,我自己做选择。而且做家里面的掌门人,大哥比我更加合适。” 好像从懂事开始,任廷希就明白,一山不能容二虎的道理。 而且任廷希相信,家是大哥的牵挂,自己也是大哥的牵挂,只要牵挂还在,大哥就不会随随便便的放弃自己的生命。 后来任廷希就离开,他选择了和蓝小兰在同一座城市读大学,也选择了自己喜欢的建筑建筑行业。 无论父母怎么劝,他都不回家。他知道,他不能回去。 后来大哥娶了大嫂,大嫂是一个和大哥一样既聪慧又优秀的人。大嫂愿意学,大哥也愿意教,很快大嫂就成了公司集团的一把手,公司实际的掌权人。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传出了不一样的声音。 “虽然说戴总是大太太,但是太太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大少爷身体又一直不好,如果有一天大少爷走了,任氏还是要交到二少爷手里的。” “对对对,说得是,而且虽然二少爷一直不回来,但是对外还不是一直给他挂着副总裁的名字吗,可见董事长还是很器重二少爷的。” “不过大太太这些年为任氏也做了很多事,公司上上下下管理层都是大太太的人,二少爷想回来,应该没这么容易。” “但是怎么我听说,二少爷现在在外面,做了很多了不起的大工程,在国内外都是很有名的工程师,二少爷是个有能力的人,他要是回来接管任氏,那都没有大太太什么事了。” “你们可别这么说,大太太怎么说,也是名门正娶的不是,如果大太太有了孩子,那就不一样了。” “可是大少爷身体多病,能不能要到孩子都是未知数呢。再说就算有了孩子,孩子也不是一天两天长大的。到时候大太太没了大少爷这个靠前,任氏还是落到二少爷的手里不是?” 越来越多类似的话,传到任廷希的耳朵里,当然,也传到了戴月澄的耳朵里。 所以戴月澄越来越忌惮他的小叔任廷希,在公司和企业的各处都安排了自己的人,处处都防着任廷希。 虽然家里面人都不捅破这些事,但是事实又确实是这个样子的。 只是,任廷希从小就明白,一山不能藏二虎的道理。 任廷希对这些事,表示不以为然。他有他自己的事业,他有他自己想过的人生,所以他不想回那个家去,更不想和自己的兄嫂争什么长短。 当然任廷希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蓝小兰被卷入到这些无谓的纷争来。 第二十章 石墨村 任廷希和蓝小兰一起,来到了跨江大桥工程附近的石墨村,任廷希说的徐广志,正是石墨村的其中一名村民。 石墨村前临江河,背衬青山,碎石铺路,青石建房。这是一条别致而清幽的村庄。 村庄的四周,被绿油油的水稻田所覆盖,石墨村就这样静谧地躺在碧绿稻田中央,像一颗饱经风霜的沧海。 此时是夏末秋初,水稻尚未成熟,白天能看到村民们悉悉邃邃地在田间耕作。 石墨村的村民多以种植业为生,这样自给自足地小农经济模式已经在这片土地上上演了上千年。 这里居住的村民虽然谈不上大富大贵,但都过着与世无争的小康生活。 直到有一天,一纸征地的公告,打破了村庄原有的平静。 任廷希在前期规划大桥主体部分的时候,把大部分的位置都划在了农田或者平地的位置上。尽可能的降低建造的难度和提高经济效益。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范围都是平地或者农田,规划的范围里面有几户人家的房子,其中一户,就是徐广志的房子。 因为跨江工程是政府非常重视的项目,而需要拆迁的房屋并不多。政府为了提高效率,为其中几户需要搬迁的人家,给出非常有吸引力的拆迁赔偿条款。 其他的几个村民,看到这么好的拆迁条款,很快都欣然地答应了搬走。 而唯独这一户姓徐的人家,是一个死脑筋的硬骨头,软硬不吃,油盐不进。 无论谁来和他交涉,开出怎么样的优越的条件,他就是死都不愿意离开,他还语无伦次地对大家说:“我的爷爷,爷爷的爷爷,爷爷的爷爷的爷爷,从小就告诉我们。石墨村是我们祖辈留给我们的风水宝地,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不能离开离开这里,我们要是离开,会断了祖先的命脉,我们子孙后代都不得好死。” 这些话,旁人听了,都觉得啼笑皆非。这样的话显然都是迷信,是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 但是徐广志对此是深信不疑。 “其他被拆迁的人家里面,还有姓徐的人家吗?” “没有,只有他一户姓徐的。”听到任廷希的回答,蓝小兰一边点头一边用纸和笔,做着笔记。 其实石墨村的本村民,姓氏都有很多。这些姓氏是怎么来的,历史太久远了,已经无从考究。 不过徐姓,在石墨村确实是妥妥的大姓,这里有半数以上的村民都姓这个姓氏。 而且徐姓的人,相传都特别的迷信。这里的姓徐的人家有的为了生计,可能会外出打工,但是家族里面最年长最德高望重的长辈,一定会留在老宅子里面居住。 即使有的年轻人在外地意外死亡,他们尸骨也一定会运回石磨村安葬。 石墨村姓徐的人家里,也会有年少有为的年轻人,在外地打工赚了钱。即使赚了再多的钱,他们也不会在外地买房子,而是选择回到石墨村落户安家。姓徐的人家都管这叫落地归根。 “那后来,你们是怎么说服了徐广志搬走的呢?”蓝小兰眨巴着她的小眼睛问道。 “后来我们确实没有办法,只能让当地政府和村委这边的领导给他做做思想工作。看能不能说服他搬走。” “不过说起来也奇怪,村里面的领导,对我们的到来,也显得挺反感的,还不太欢迎我们。” “对于徐广志的事,他们都表示理解我们和政府的工作,但是一提到要想办法让徐广志搬走,村里面的领导,又三缄其口。” “哦?还有这样的事?那最后,徐广志又是怎么搬走的呢?” “村委会最后决定,在石墨村里划出一块地出来,给徐广志重新建房子居住。” “徐广志拒绝收政府的拆迁款,也不愿意搬出去外面的安置房。最后无奈之下,就决定让政府出资,在石墨村给他建了新房子。” “这对徐广志来说,确实是件好事。”蓝小兰一边说,一边认真记录着。 “可他一开始还是没有马上答应住进去,非逼着我们领导带着法师,做了好大一场法事,他才肯住进去。”这么说,徐广志确实是一个相当迷信的人。 蓝小兰捂住小嘴笑了笑,还是认真的把任廷希刚刚讲过的内容,都一一的记录下来。 任廷希凑过去蓝小兰的身边,看着她认真书写的样子,仿佛又看到了蓝小兰求学时期时,那个认真读书做笔记的样子。 “走,我们去会会那个徐广志吧。”说完,手情不自禁地就挽起了任廷希的手。 熟悉的味道、熟悉的动作、熟悉的感觉和熟悉的人。 有一些习惯,可能会被时间冲淡,但却无法遗忘。 蓝小兰就这么挽着任廷希的手,向前走了好几步,才发觉有什么不妥,然后又自觉的松开手,大步大步地往前走去。 徐广志的家建在了村尾背靠后山的位置,坐北朝南。是一座占地约80平方的两层平房。 房子看上去倒是敞亮整洁。房子的一楼还带了一个小花园,里面种满了各种各样的绿植和鲜花。 房子和房子周围的环境,都被打理得井井有条。看来徐广志也是一个懂生活的人,真的很难想象,这样懂生活的人居然会讲得出那些妖魔鬼神的迷信话。 房子的西边建了几个养鸡和养猪的小屋,东边则开垦出了两亩地,田地上种着蔬菜和瓜果,还有水稻。 “这里的环境还真是不错。”蓝小兰对徐广志的新房投向了羡慕的眼光。 “那当然,这可是风水大师看过的房子,而且,还是我亲自设计,能不好看吗?” 真没想到,原来任廷希不单单会建大桥,还会设计房子。看来这些年,他也经历了不少事,而且进步了不少。 我还有个问题,蓝小兰一边说,又一边拿起了她的笔记本和笔:“当初那个接待你的村委干部,是不是也姓徐呀。” 任廷希点点头,蓝小兰满意的笑着,果然和她猜想的,八九不离十了。 “你一直在记录这些,是和工地上出现的古墓,有什么关系吗?”任廷希满脸好奇的看着蓝小兰,不知道她葫芦里到底卖着什么药。 “任总,您马上就知道答案啦!现在快去敲门吧。” 任廷希正准备敲门,突然被一声吆喝给制止住了。 “住手!你们是谁?敲我家的门想干什么!” 第二十一章 谜底的答案越来越近 蓝小兰和任廷希,都被后面传来的吆喝声,吓了一哆嗦。 徐广志的这一声,确实声音洪亮,和张飞当年在长坂坡吓退敌人的那一声,有得一拼。 任廷希一手就把蓝小兰挡在了身后。任廷希当时来和徐广志协商拆迁事宜时候,可是挨过他两棍子的。 在任廷希眼里,他就是蛮横不讲理的疯子,他不能让蓝小兰,受到一丁点的伤害。 徐广志看到任廷希那一张白皙的脸,穿着西装革履的样子,一眼就认出他来。 他立刻向手边随便捞了一个棍子,就要冲过来:“我认得你,你不是那个什么烂桥的设计师吗?你怎么还有脸来找我。” “那不是烂桥,那是我们市最大的跨江大桥。”任廷希在维护着自己最后的尊严,幼稚得像个小孩一样。 徐广志激动的挥舞着手中的木棍:“我管你什么跨江大桥跨河大桥的,我看见你就心烦。你拆了我的房子还不够?还敢来找我?” 徐广志越说越激动,那根木棍真的都快要打到任廷希的脸上了。 “徐大哥徐大哥,稍安勿躁,稍安勿躁。你听我说,今天不是来说大桥的事的吗”蓝小兰一把拉开任廷希,挡在了任廷希的面前。 这样一看,倒有几分“美女救英雄”的感觉。 徐广志上下打量着蓝小兰。她穿着黑色的!T恤衫和牛仔背带裤,扎着个普通丸子头,看上去和那个西装革履的任廷希倒不像是一伙的。 这位姑娘看上去眉清目秀,还有几分柔弱随和。 但是他并没有放松警惕,依旧挥动着手中的木棍道:“你又是谁,来找我,想干什么?” “我是我们省文物保护局和研究所的工作人员,徐大哥您看看,这是我的工作证。” 徐广生看了看蓝小兰的工作证,上面写的确实是文物保护局,而且还盖了带五角星的印章,这才稍微放松了警惕。 “文物局的人?找我想干嘛,我又不认识你。” “她找你,是想跟你了解一下,关于工地古……” 本来任廷希想说的是工地古墓的事,话还没说完,就被蓝小兰捂住他的嘴,推到了身后。 “关于最近出现的古代文物的事!” “文物?什么文物?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徐大哥您看。”蓝小兰边说,边从背包里面拿出了几张照片,那些是在挖掘古墓时,被发现的几个为数不多的陶瓷碟子的照片。 “最近啊有人给我们文物局里发消息,说在石墨村附近,有人贩卖些古代的陶瓷器具。经过我们专业人士的分析,这可不得了,这可是2000多年前的文物呀!” 徐广志看了看蓝小兰,又看了看照片,若有所思。但他对蓝小兰说的话,半信半疑。 “这都不过是这烂碟破瓦碗而已,而且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徐广志边说边撒手摇头,脚却在不知所措地来回踱步。 “可买到这个文物的人说,他是从石墨村的人手里面买到的这几个文物。” “他说卖家告诉他,石墨村里面有一群姓‘徐’的族人,他们相传在石墨村已经生活了几千年,是个古老的种族。” “现在有一群职业的盗墓贼,可是盯上石墨村的这一批文物,我手上这些照片,就是盗墓贼偷的文物。” “他们已经偷了第一批文物,并且放到市场上售卖,还卖了一个大价格。盗墓贼可是真真切切地盯上了这些文物了。” “盗贼们尝到了甜头,想必不会收手。要是他们再得手。让这些文物流落民间,或者受到破坏,那就真的是糟糕透了。” 蓝小兰绘声绘色地讲述着这个不存在的故事。 任廷希也知道,她手上的这些照片,并不是什么盗墓贼偷的东西,而是前几天在跨江大桥工地的古墓那里,和那十二具尸骨一起被出土的文物。 蓝小兰的三分演戏,七分真情的告诉了徐广志这些子虚乌有的事,连任廷希听着,都差点儿信以为真。 “那些都是些该死的畜生,敢偷这些东西出去赚钱!我要是知道是谁,一定要把他们抓住。拿去打靶才是!” 徐广志眉毛紧皱着,眼神中闪烁着怒火,嘴唇紧紧地抿在一起,透露出一种坚定而决绝的表情。 他的脸色因为愤怒而变得通红,额头和脸颊上青筋暴起,仿佛要爆炸一般。 “这不,徐大哥。您听我说……” “我呀和任总是朋友,听他说起您也刚好是石墨村的人,也正好姓‘徐’,所以我就求着任总让我来见您一面。” 她拉了拉任廷希的手臂,眨巴着看着任廷希的眼睛,使劲的给他使眼色。希望他能配合她,打个圆场。 他马上就领会到了蓝小兰的意思,点了点头:“事情确实就像她说的那样。” 任廷希一说话,就像狐狸踩到了老虎的尾巴,惹得徐广志更加的暴怒起来。 “咱们村子以前,都是平平静静的。就是因为你们这些该死的人,动了我们的土地,惹得我们的祖宗不高兴了,才会出了这么多的烂事。” “听说你那个破工地,前些日子不是挖了好多具坟墓出来吗?第一天的时候,我还特地去看过,你别想不承认。” “你们一动工,就挖到了坟墓,害得你们工地都停工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就是你们的报应!” 徐广志指着任廷希的鼻子,喋喋不休地骂着。 蓝小兰撒娇地扯了扯任廷希的衣角,希望他能沉得住气,不要生气。 任廷希被徐广志指着鼻子出去,心里虽然多少有点不服,但总归没有说些什么。 徐广志说,工地挖到古墓,是他的报应,可要不是这一些古墓,他也不会遇见这些年自己心心念念的那个人。 这么想来,这些古墓不是上天的报应,而是上天给的恩赐才对。 这样想来,任廷希突然间就觉得心旷神怡了许多。 “徐大哥您听我说,咱们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要把这些文物呀保护起来,可不能再让那些该死的盗贼给偷去了。” 蓝小兰抿了抿嘴,叹了一口气:“哎,只是我找了这么久,都没找到这些文物的下落,要是那些盗贼来之前我还没有找到,那该怎么办呢?” 蓝小兰皱着眉头,眼中闪烁着泪花,嘴唇微微颤抖着,似乎随时都可能哭出来。 她急促地喘着气,胸脯上下起伏不定,仿佛内心的焦急和难过已经让她无法平静下来。 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无助和绝望,让人看了不禁心生怜悯。 任廷希看着蓝小兰焦灼又楚楚可怜的模样,觉得这只小刺猬要是不当考古学家,去当个演员正合适,一定能拿个最佳女主角。 徐广志放下自己手里的那根木棍,把蓝小兰从任廷希的身边拉走,拉到了一旁的大树下。 看样子,是要故意躲开任廷希,不想让他听到见。 “好姑娘,你听我说,你照片中的这些东西呀,我还真的见过……” 第二十二章 神秘的祭祀祠堂 徐广志神神秘秘的把蓝小兰拉到一旁,还看了看周围,确定没有人在偷听他说话。 “我以前在一个地方,看过这些东西,不过呢,我不敢确定是不是和你照片上的东西一样。” “你悄悄地跟我来。”说完,他又凶神恶煞地看了任廷希一眼:“不过你千万别告诉这个家伙,他啊不好人。” 徐广志带着他们穿街过巷,来到了一个古老的房子前面。 这座房子位于石墨村的最深处,四周环绕着茂密的森林和宁静的田野。 这里没有城市的喧嚣和繁华,只有清新的空气、鸟语花香以及一片祥和的氛围。 从远处看,这座房子宛如一座隐藏在山林中的神秘城堡,被郁郁葱葱的树木所包围,给人一种与世隔绝的感觉。 走近一看,它的建筑风格独特而古老,墙壁由厚实的石块砌成,屋顶则覆盖着深绿色的瓦片,透露出浓厚的历史气息。 门前的没有任何的对联或者牌匾,门虚掩着,仿佛在邀请人们进入其中一探究竟。 徐广志轻轻推开门,一股陈旧的气息扑面而来。 屋内光线昏暗,除了两个高大的石碑耸立在中间,看不出有任何特殊物品。 “你们在这等我。” 徐广志亮了一盏油灯,慢慢的走了进去。 不一会儿,有一位长者和徐广志一起,从那个幽暗的房子里走了出来。 老者的头发已经全白了,如银丝般闪烁着微弱的光芒。 每一根发丝都显得那么柔软,仿佛轻轻一吹就会飘散开来。 白发如雪的老人,给人一种苍老而庄重的感觉,似乎经历了无数岁月的洗礼。 “你就是蓝小兰?那个考古学家?”老者用慈祥的目光看着蓝小兰。 “老人家您好,这是我的工作证。”老人家看着她的工作证,仔细的打量起来。 “您不是石墨村的村委干部,徐主任吗?您好,我是任廷希,之前我们见过面的。” 任廷希伸了伸手,想和徐主任握手问好。 可徐主任双手放在衣兜里,白了他一眼,并没有要和他握手的意思。 然后徐主任又用温柔地目光看了看蓝小兰:“姑娘,你随我来吧。” 看到蓝小兰要进去,任廷希自然而然的跟了上去,徐广志一手把他往外推:“你在外面,不准进去。” 任廷希有点生气,拉了拉蓝小兰的手,也不让她进去。 毕竟这个房子实在老旧,站在门口往里看,屋子里十分昏暗,黑不见底的样子。 他担心蓝小兰进去,会不会有什么危险。 蓝小兰拍了拍任廷希拉住自己的手,恬静地笑了笑:“你在这等我,放心我没事。” 一进门,看到房子是一个四合院的结构。 正面是大门,大门对面的房子不大,没有什么过多的装饰,只是立了两个大石碑。 其中一个石碑写满了古代的文字,另一个石碑,则是空空的,上面什么都没有。 四合院的东西两边,是两个不大的房间,东边的房子放了张大桌子,里面放了些供奉的水果和器具。 西面的房子大门紧锁,完全看不到里面的样子。 四合院的中间种了棵大榕树,榕树又高又壮,树顶的枝丫已经覆盖住了房子的四周。 茂盛的大榕树,挡住了本该进入房子的所有阳光,所以这个四合院看起来,才会这么的昏暗阴沉。 蓝小兰走到了石碑面前,认真的看着石碑上雕琢的文字。 她捂住自己的心脏,激动的心情难以平复。 突然,她双脚下跪,屈伸弯腰,“砰砰砰”地在石碑前磕了三个响头,以示尊敬。 徐主任和徐广志,把她的一举一动,都看在了眼里。 徐主任向蓝小兰招了招手,让她跟自己过来,他们走到了四合院西面的那个大门紧锁的房间。 房门被打开,一股子霉味从房间里冲了出来,看来这是个鲜有人来的地方。 徐主任走到一个破旧的木箱前,小心翼,翼地打开盖子。 “看,是不是这些。”他指着箱子里的器具说道。 蓝小兰凑近一看,眼中闪过一丝惊讶。那是一堆陶瓷做的碟子和碗具。数量非常的多,并且一个个整整齐齐的堆叠在箱子里。 碗具上面刻着精美的图案。她戴上手套,拿出其中的一个碟子,仔细端详着,感受到一股奇异的能量从碟子中散发出来。 “这和我照片上的碟子一模一样!”蓝小兰激动地说。 这些碟子放在石墨村祭祀中的祠堂里,已经存封了上千年,而且这些瓷器和在跨江大桥挖到的古墓里起出的文物,居然一模一样。 这就是石墨村的先祖,和跨江大桥的古墓,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铁的证据。 此时,她收拾兴奋的表情,脸色变得严肃起来。 “这可能是我们寻找真相的关键线索。”她低声说道。 “徐主任,请问我能在这里拍几张照片吗?这事,我必须向研究所报备一下。” 这里是祭祀用的祠堂,是石墨村的徐姓人家祭拜先祖的地方。 在这里拍照,对这些先人来说,可能是个非常不礼貌的行为。 所以在取得这些发现的证据之前,她还是需要征得徐主任的同意。 “我在这里对着神明门发誓,我拍照只为了考古工作,绝对没有任何冒犯的意思。而且除了我们研究所的工作人员以外,绝对不会对第三者透露这里的事情的。” 蓝小兰竖着三只手指,对天发誓。 徐主任看着她诚恳的样子,又想到刚刚她一进门,就对着石碑下跪磕头,就相信了她的话,同意她在这里拍照取证。 蓝小兰很快就拍好了照片,并且把手上所有照片和笔记都整理好,发给白教授。 把所有的工作做完,蓝小兰心满意足的离开。 她一出门,就看到了任廷希,他悠然自得地将双手插进裤兜里,身体微微向后倾斜,以一种轻松自在的姿势站立在门外。 他害怕她会有什么危险,所以他一直在门外等着,没有离开。 “都处理好了吗?” “嗯嗯,是的。谢谢你,如果不是你带我来这,也不会进行得这么顺利。” “那你准备怎么谢我?” “那要不,今晚请你吃饭?” “只吃饭?” “那不然呢?” “至少得亲我一下……” “滚!流氓。” 第二十三章 消失的墓主人 石墨村的事已经调查得差不多,他们决定回到工地的古墓和白教授等人汇合。 其实工地就在石墨村的旁边,开车不用3分钟就到了。 蓝小兰一下车,就看见了自己的闺蜜骆莹迎,在工地古墓的入口,大口大口的吃着午餐。 又一次看到蓝小兰,骆莹迎表示既开心,又激动。 放下手中的午餐,就跑过来,抱着蓝小兰转转起来圈圈。 “兰兰我又看到你啦。就知道你今天肯定会来这。” “你快把我放下来吧,等下你口里的饭要喷我脸上了。” 骆莹迎刚放下手中的蓝小兰,就看见在旁边车子的司机位置,走下来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他的脸庞如雕刻般俊美,五官分明,线条硬朗,每一个角度都散发着迷人的魅力。 他手里还熟练的,拿着蓝小兰在车上遗留的包包。 “跑这么快,包包都忘了拿了。”任廷希一边说,一边把包包递给蓝小兰。 旁边的骆莹迎看到下车的是任廷希,觉得非常惊讶。 他就这样呆若木鸡,瞪大着双眼看着任廷希,然后又把目光平移到了蓝小兰身上。 “哇,我的天啊。你这是从任廷希的车里出来?他还给你拎包呀?这是怎么一回事呀?” “哎呀,说来话长啦。”蓝小皱了皱眉头,不知道怎么跟骆莹迎解释她这几天经历的事情。 这时冷冽从不远处走过来,手里面拿着叠文件,让任廷希过目。 “任总,这是关于跨江大桥现进度的文件,需要您过目签字一下。” 冷冽在旁看了一眼骆莹迎,骆莹迎居然害羞的转过头去。 “小兰,这到底什么情况呀?任廷希怎么在这里呀?而且还过目跨江大桥的文件?” “那肯定啊,他是这个工程的总监理呀。” “What?工程的总监理?是昨天你说的那个,大晚上要回去汇报工作的总监理吗?” 蓝小兰点了点头,她的脸上泛着红晕,如春季里盛开的桃花,娇艳欲滴。 骆莹迎用手臂轻轻地撞了撞她:“难怪呀难怪呀!昨天约你去跟我吃宵夜,你说要工作不去。” “原来是和任廷希‘工作’去了呀,真是重色轻友的家伙。” “工作”两个字,骆莹迎还特地的加重了语气,就像他们两个昨天晚上并不是在一起讨论工作,而是去做了些什么不可言喻的事一样。 “骆莹迎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呢,我们昨天晚上在讨论工地和古墓的事,我们真的在工作。” 蓝小兰被骆莹迎气得直跺脚,骆莹迎却不管她,在一旁捂着嘴巴偷偷的笑。 “而且我已经有男朋友啦,跟他不可能了。” “哦,”骆莹迎边偷笑边翻了个白眼:“你有男朋友了,还深夜和前男友一起讨论‘工作’呀!” “你俩你现在到底什么情况呀?你快点给我展开说说。”骆莹迎就这样拉着她,像是个吃瓜群众一样,准备听她的八卦。 蓝小兰被骆莹迎说得脸通红,没好气地一把把她拉走:“说什么呢?没啥好说的。走啦,我们还是去看看尸体吧。” 骆莹迎是蓝小兰的大学同学,那时候任廷希和蓝小兰又处于热恋期,骆莹迎和任廷希自然是认识的。 不过,他们分手的时候,骆莹迎也是毅然的把任廷希拉到黑名单里去的。 为的就是不想让任廷希找到蓝小兰。 任廷希看着她们两个在打打闹闹,仿佛又回到了从前读大学的模样。 只是她们两个闺蜜,还能像从前那般打打闹闹,而他和蓝小兰,却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骆莹迎把蓝小兰从门口,拉了回来:“哎呀,别去了兰兰,不用看了,没啥好看的。我不用10分钟就都看完了。” 说着拿了一个饭盒,递给了蓝小兰:“大中午的你吃饭了没有,先来吃点东西吧。作死事小,饿死事大。” “怎么?不是有两具尸体吗?怎么10分钟就看完了呀?” 本来一大早,法医鉴定中心这边,就收到了研究所的电话,说又发现的新的古墓。 所以骆莹迎一大早就随着队伍来到了现场。 “里面就剩下一副牙齿的骨骼而已,没啥好看的。资料都在我这,你要问尸体的事,看这份报告就行了。” “怎么会就剩下一副牙齿的骨骼呀?” 前两天挖出来的十二具尸体,可都是保存得非常完整的。 连陪葬品都保存得这么完整,如果剩下的两具棺木就是墓主人,那不应该被破坏才是。 古墓的位置,离江河很近,其实已经涉及到了河岸边的地下水体系了。 不过墓主人在建造古墓的时候,为了和殉葬的人划分开来,特地在陪葬品的那一边,建了厚厚的围墙。 恰恰是这些围墙,挡住了地下水系,这才使那十二具尸体得以完整的保护下来。 而墓主人的尸骨,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当初为了营造在台上看漂亮的舞姬跳舞的场景,墓主人特意把自己棺材放得位置,做得比殉葬的舞姬的位置更高些。 所以十二具尸体的墓坑相对于地表来说更深,而墓主人的却更浅。 但从上而下的地下水系,又被围墙挡住了,所以水都堵在了墓主人的棺木这个房间里。 然后又经过了成百上千年的腐化,除了那一副牙骨以外,墓主人其他的部分早就荡然无存了。 骆莹迎认真的解释着这一切。 “不是有两个墓坑吗?另外一个呢?” “另外一个就更加简单了,因为里面是空的。” “什么,什么叫空的呀?” “里面只是被挖了一个坑而已,但是坑里什么都没有,连棺木也没有,空空如也。” 蓝小兰满脸的疑惑,不知所以,立刻转身去古墓,要一探究竟。 骆莹迎没有追上去,还在津津有味地吃着饭盒。 突然看到任廷希往自己这边走过来。 “好久不见,骆莹迎。” “任廷希,好久不见。真没想到在这里能碰到你。” “我也没想到这里能碰到你们,当年兰兰和我分手的时候,她的朋友中第一个把我拉黑的人,就是你!” 蓝小兰的朋友不多,骆莹迎是为数不多能聊得来的人。 骆莹迎但是为了维护自己最好的朋友,要和她站在同一阵线,不让任廷希找到她,所以一早就把任廷希也拉到黑名单去了。 “呵呵,当时兰兰不想见你,我肯定要和她站在同一阵线是不,所以跟你断交了!任总,您别介意啊。” “那要不,现在加个微信?” 骆莹迎往门里头看了看,确定蓝小兰已经走远看不到这边。 然后拿出手机,欣然答应。 第二十四章 确认墓主人的身份 正当正午,烈阳高照。 太阳高悬于天空之上,宛如一个巨大的火球,散发出炽热的光芒,无情地烘烤着大地。 阳光透过稀薄的云层,直直地照射下来,使得整个世界都沐浴在一片耀眼的光明之中。 此时正值中午时分,气温也随之升高到了最高点,空气仿佛被燃烧一般滚烫。 所有的人都午休去了,只剩下敬业的白教授,在遮阳棚下面认真的看着蓝小兰今天发过来的资料。 蓝小兰探头去看了最后的两个墓坑。 比较小的那个,确实如骆莹迎说的那样,一无所有空空如也。 另外一个比较大的墓坑,也是这整座古墓群最大的墓坑,原本的样子也已经被整理出来。 毫无疑问,这就是古墓群的主人。 虽然现在正当中午,太阳高照,温度非常高。但是这个墓坑的水却没有被完全的蒸发掉。 可想而知这一个墓主人的坑,当时被地下水浸泡着,水的腐蚀有多么的严重。 这个墓主人的坑里里外外一共套了三层棺木,但是这个墓已经有2000多年,所以再多的防护也保护不了墓主人的尸骨。 蓝小兰的心里,觉得一阵唏嘘。 当时他就是为了死了以后,还要观看舞姬们的表演,所以墓地才故意做了这样的设计。 他只考虑到了自己的位置是否适合观看美女的表演,而不曾考虑地下水渗漏的问题。 所以那十二位妙龄女子的尸体经历了2000多年的风霜都完好无损的被保存下来,而墓主人最后却尸骨无存。 这一切,都是他自己的造化。 “可是这旁边这个空空的墓坑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你要动动你的小脑袋瓜子,好好想想。”白教授过来,敲了敲她的脑袋。 这个空的墓坑,比墓主人的规格相对小一些,但是比起陪葬的十二具女尸的墓坑,却要大些。 “这该不会,是女主人的墓吧?” “这怎么说呢?你展开来说说。”白教授其实心里也已经有了答案,只是想考考他的徒弟,看看她现在有几斤几两。 “古墓群的主人,是男性,他死了之后毒死十二个舞姬,让她们为自己陪葬。” “而这个空的墓坑,是女主人的。她为男主人办理了后事,而这个空的位置,本来是她为自己准备的。” “但是人终有一死,为什么这个墓女主人最后没有被葬在这里呢?” “因为,她觉得恶心。” 白教授在旁边,欣慰的笑了出来。 这事,确实恶心! 这个男的墓主人,一定是一位贪色好乐之徒,所以她叮嘱着自己的妻子,自己死后要让十二个妙龄的姑娘为自己陪葬。 古代讲究死者为大,而且这也是一位有社会地位的男主人,所以他的妻子在他死后就遵循丈夫的遗志。 她亲手策划了这一场悲剧,下毒毒死了那十一个漂亮的舞姬,唯一一个没有吃下毒果子的姑娘,也被活活地掐死了。 这事,女主人能不觉得恶心吗? 而更恶心的是,因为世俗的惯例,她还不得不和她的丈夫葬在一起,所以她在她丈夫的墓的旁边,留了一个自己的位置。 但庆幸的是,墓主人最后并没有被葬在这里。至于具体的原因,现在已经无从考究了。 不过想想也知道,如果我们就是墓主人,也一定会觉得恶心,谁要跟这样的人葬一起,而且那陪葬的十二个人,还是自己下的毒手。 女主人如果最后葬在这里,估计死也不会瞑目吧。 此时任廷希在蓝小兰的身后,为她撑起了一把遮阳伞:“太晒了,小心别晒伤了。” 白教授看着这一幕,心里面乐滋滋的。他们两个在太阳底下撑伞的样子,看起来还挺登对的。 “任总真的要好好谢谢你,如果不是你今天带小兰去石墨村,我们也不会这么快就确定了墓主人的身份。” “这么说,我的地猜想是对的!” “没错!” 任廷希不解的问:“猜想?是什么猜想呢?” “你还记得,当时因为跨江大桥的工程,你们劝说徐广志搬走的时候,徐广志是怎么说的。” “他说他们的爷爷,爷爷的爷爷,爷爷的爷爷的爷爷,曾经告诉过他们,他们绝对不能离开石墨村,不然就会遭到报应。” “对!所以我就猜想,在石墨村的姓徐的族人,会不会是这座古墓的守墓人。” “守墓人?” 其实这个墓的主人,曾经也是一位富甲一方的君王。 但是当时那个年代,各路诸侯为了抢夺资源和领地,开始了一场场激烈的战争。 他们率领着各自的军队,穿越山川河流,踏过田野村庄,争夺每一寸土地、每一座城池、每一份财富。 战场上,硝烟弥漫,喊杀声震天动地。 这一位君王的领地,在沿河一带,本来五谷丰登,百姓富裕,国力强盛。 可偏偏,君王却是一个好色懒惰之人。当有敌人逼近,这位君王没有抵御外敌的能力,所以只能夹带着自己的财物,一而再再而三的逃走。 最后,这位君王落难逃到了现在的石墨村。 为了躲避后面的追兵,这位君王甚至改了自己的姓氏,改成了姓“徐”。 石墨村本来是一个非常贫困,资源匮乏,又无人涉足的小地方,但是这位君王逃难来到这里的时候带来了非常多的金银珠宝。 所以他在这里落户安家,并且购置了非常多得到田地,家丁和仆人。 那十二位殉葬的十二位舞姬,就是他购置的仆人之一。 他为了掩饰自己的身份,让自己所有的家丁仆人,都随了自己的姓氏,姓“徐”。 这样才使得他捡回了一条命。 这位君王虽战败,但他曾经也是一位富甲一方的人,逃难的时候带走了所有的钱财宝物。 按理说他在石墨村应该是可以平安度日,安享晚年才是。 可这位君王却没有改掉自己骄奢淫逸的性格,每天都招歌女舞姬到自己的府上饮酒作乐。 很快,他的财富就被挥霍一空。 但勤劳智慧的石墨村村民,却因此富裕起来。 他们开始建房囤地,用着君主挥霍的钱财开荒种地,建舍畜牧。 也是正正因为这样,石墨村的村民才会把这位荒诞无能的君主当成了神一般的人物来敬畏崇拜。 也因此,在这位君王死后,村民们都自愿当他的守墓人。 只是守墓的工作被一代又一代的人传下来,经过了上千年,这里的人都早已经忘记了自己守墓人的身份。 他们记得的,唯有他们的祖先,给了他们现在如此肥沃的土地和富裕的生活。 这也就有了徐广志口中的那个怪力乱神的传说了。 “可这,也确实只是我的推测。现在还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证明,这个墓主人,和石墨村民们祭拜的那一位祖先,就是同一个人。” 蓝小兰有点沮丧的拨弄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天气太热了,额头上豆大般的汗水从她的脸上缓缓滑过。 任廷希拿出了纸巾,帮她擦去额眉间的汗水,动作轻柔而细腻。 白教授在一旁细细地打量着这对佳人,看来任总和小兰的关系,真是不一般呀。 第二十五章 把我闺蜜吓跑了 “其实你已经找到证据了,你看。”白教授给蓝小兰递过来了几张照片。 这些照片,正是刚刚她在徐氏祠堂里面拍过来的几张照片。 “这一张是你拍过来的瓷器,我比对过,和出土的瓷器,基本上都是一致的,这就是第一个证据。” 白教授继续说道:“这一张是你拍过来的石碑的照片,上面的古文我也已经翻译好了,上面清楚写着这一位君王的姓名和封号。” 值得一提的是,石碑上的姓氏并不是“徐”,而是这位君王自己本来姓氏。 这也就印证了,这位君王在此落户安家后,曾经改过自己姓氏。 只是时间太久远了,石墨村的姓徐的人家,都已经看不懂这上面的古代文字,还一直以为自己就是石碑上的人的子孙后代。 “还真是多亏了你们两个跑了一趟石墨村,不然我们也不会这么快,就搞清楚了墓主人的身份。” “那古墓的事,基本上已经解决完了,是吗?”任廷希问道。 “是的,我会和小兰一起,出一份报告给省里,然后也会尽快的清理好这里的古墓和尸体。” “等这些东西都处理完,我们就可以撤场了,这样就不会再耽误任总您的跨江大桥工程了。” 说完,白教授就带领着蓝小兰和其他的工作人员忙去了。 剩下任廷希一个人,还愣在原地。 古墓的事情得到了解决,按理说他应该觉得高兴才是。 可是为什么?心却有点阵阵的刺痛感呢? 这里的工作结束了,是不是代表,她也要离开了呢? 他看着蓝小兰认真工作的背影,就像看到被风吹走的流沙,抓不住,留不得。 夜幕降临,整个世界都被黑暗笼罩着,天空已经完全变黑了。 蓝小兰才结束了一天的工作。 刚走出古墓围蔽的大门,就看到了好闺蜜骆莹迎迎面走了过来:“听说你已经找了墓主人的身份啦?工作还顺利吗?” “嗯嗯,事情总算都告一段落了。” “那你答应我的,和我吃的宵夜呢,走,我请你。”骆莹迎说完,她就听到自己的肚子在咕咕咕的叫起来了。 蓝小兰工作起来是十分专注和认真的,都已经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了。 “那还等什么,走呀,咱们吃火锅去。”蓝小兰边说边拉着骆莹迎的手,蹦蹦跳跳地往外走去。 突然,一只强劲地手臂,从背后把她一手拽了回去。 男人的眼睛深邃而明亮,犹如星辰般闪烁,让人不禁为之倾倒。 他的身材高大挺拔,比例完美,肌肉线条流畅,展现出一种阳刚之美。 这一拽,蓝小兰几乎整个人都扑倒在了任廷希的怀里。 “任廷希,你干嘛?放开我,你弄疼我了。” “你的工作结束了吗?” “墓主人的身份,不是都已经确认了吗?我的报告也已经写好了,而且白教授都说了,我可以下班了啊。” “那剩下的文物、棺材和尸体,你们需要怎么撤场?你们需要搬到什么时候?又需要我们施工方这边怎么样配合?你们什么时候能给我答复呢?” 任廷希死死地抓住她的手,无论她怎么挣扎,都没能从那只强有力的手中挣脱出来。 “这些事,现在又不着急着处理。” “急!” “可是这些事,明天我们再一起讨论不就好了。” “就现在,讨论!”任廷希的话一字一句,不容拒绝。 “可是我现在饿了,而且我和莹迎都已经商量好了,我们要去吃饭。你快点放开我!” 对于任廷希的不可理喻,蓝小兰觉得非常生气,她紧紧地握着拳头,脸上的表情愤怒到了极点。 她无法理解为什么任廷希会如此固执己见,完全听不进她说的话。 此时的蓝小兰觉得又无助又无奈,只好把目光投向了自己的好闺蜜骆莹迎。 希望这个中国好闺蜜,可以说一句话救救自己。 任廷希一边抓住蓝小兰,一边用修罗罗刹般的眼神看着骆莹迎,似乎她今天要敢把蓝小兰在他身边带走,他就要吃了她一样。 他清俊挺拔的站在那里,眼神像极了冷冽的寒冬,带着一股冷意,让人不寒而栗。 “那个小兰,我突然想起来,今天的法医鉴定报告还没有写完呢。要不火锅,我们还是下次再约吧。” “你今天早上过来尸检的时候,不是就剩下一副牙骨了吗?这一整个下午都过去了,还有什么尸检报告好写的啊。” 还没有等蓝小兰说完,骆莹迎就背着包包,丢下自己的好闺蜜不管不顾,落荒而逃了。 果然,在任廷希强势的暴风雨下,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其实骆莹迎也不是有什么尸检报告要写,只是看到了任廷希的眼神,她就知道。 霸道总裁要留自己的好闺蜜大晚上去工作,想要做什么全国人民群众都能看得出来。 好闺蜜的最正确方式,就是赶紧开溜,不要打扰他们两个才是。 “你看你,把莹迎都吓跑了。”蓝小兰的火锅大餐泡汤了,气呼呼地鼓着腮帮子。 “人家骆小姐是要大晚上的回去写报告,这叫敬业,你应该向她学习学习。” 蓝小兰没好气的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要是眼珠子能跳出来,这个白眼估计能翻到月球去。 “懒得跟你说,我饿死了,我要吃饭。” 看到计划得逞了,任廷希才心满意足的松开小刺猬的手。 “对哦,你要请我吃饭,我们走吧。”他双手插在裤兜里,挑了挑左边的眉毛,抿了抿嘴轻轻地一笑。 “什么叫我请你吃饭?你吓跑了我的闺蜜,让我的火锅大餐泡汤了,还好意思让我请你吃饭?” 任廷希直起身子,扬起下巴,直勾勾地看着蓝小兰,眼神里充满着得意与爱意。 “我今天啊,带了一个人去石墨村,还差点被徐广志拿棍子打了呢。” “然后啊,有的人说要感谢我,还要请我吃饭来着。也不知道那个人啊,到底是谁来着。” 那个人是谁,还能是谁?那个人不就是她蓝小兰本人吗? 现在蓝小兰手交叉着立在胸前,气得双脚来回的踱步,小脸蛋涨得通红通红的。 任廷希看着他的小刺猬被气得圆鼓鼓的,是觉得又好玩,又好笑。 “小刺猬这是生气了。” “本来骆莹迎是要请我吃大餐来着,就你害的没吃成。反而被你讹上了,我能不生气吗?” “那要不,你亲我一下,换我请你吃饭可好。” 他说着就把脸颊向她靠了过去。 第二十六章 相见时难别亦难 蓝小兰一巴掌把任廷希的脸推开:“流氓!” “你不亲?那就是要请我吃饭咯!” “请!当然请呀,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这就去看看,哪个饭店家大晚上有屎卖!哼!” 她气嘟嘟地坐上了任廷希地车,系好安全带后,把头扭到车窗的那边,故意不看他。 “说吧小刺猬,想吃点什么。” 一听到吃的,肚子就不争气的“咕咕”地叫起来了。 “上次你打包的螺蛳粉,还挺好吃的,要不就去那一家吧。” 大灰狼听到小刺猬肚子“咕咕”的叫了一声,怕把小刺猬饿坏了,踩足了油门往到店走去。 “叮铃铃……叮铃铃……”蓝小兰的手机响起,那一对熟悉的情侣合照的屏幕随之亮起。 “小兰,”电话那头,是蔡世航的声音。 “世航。” “下班了吗?我想你了。如果下班了我现在过去接你,带你去吃好吃的。”对方的话宠溺而温柔。 “我是下班了,不过我现在……”该怎么说呢?告诉他,现在她正在她前男友的车上,然后正准备请他吃饭吗? “怎么了?不方便吗?” “嗯,我现在和大……”差一点就要说漏嘴,说现在和大灰狼在一起了:“和同事在一起,还有些收尾的工作,没有处理好。” “这么晚了,还要工作,那真太辛苦了。等你忙完了,我去找你,好好抱抱你。” “呵呵,嗯呢。” “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回去,安全不?需不需要,我去接你?” 蓝小兰看了看任廷希,如果这个时候蔡世航过来找他,那岂不是要看到神仙打架的场景了。 “不用不用,我现在和同事在一起,等忙完了这一阵,我去找你。” “好呀,最近新出了很多好看的电影,我们一起去看吧,顺便再去吃好吃的。” “嗯嗯,好的,到时候见。” “么啊,爱你哦。早点工作完,早点休息啊。” “那我先工作去了,晚安。”蓝小兰关上了电话,心里莫名的一阵心虚。 她看了看任廷希,他双手紧紧地握住方向盘,目不转睛的怒视着前方。 他的表情像是炸开了的油锅一样,蓝小兰转头不想看他,怕多说一个字,都是火上浇油。 “你男朋友吗?” “啊?嗯嗯”蓝小兰心里一惊,有点不知所措。 说也奇怪,有什么好不承认的。他们两个分手8年了,她现在有新的男朋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他对你,好吗?”任廷希的声音低沉,冷到周围的水蒸气都快要结成冰来。 “嗯嗯,还不错。” 其实蓝小兰和蔡世航谈恋爱,不过是迫于长辈的压力,蓝小兰不想自己的父亲担心,也才答应了这件事。 至于蔡世航,在一起大半年的时间,见面的次数也不过5次。 有4次还是在长辈们的聚会上,剩下的一次只是反复吃了一顿饭就结束了。 说蔡世航对自己好吧,至少两人能做到相敬如宾。蔡世航对自己不好吧,却也不至于。 任廷希向他问起蔡世航的事,他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能“嗯嗯”了事。 毕竟对着前男友聊自己现男友的事,自己多少是有点说不出口的。 “叮叮叮……叮叮叮……”不一会儿,到任廷希的电话响起。 任廷希看了看来电显示,并没有接。打电话过来的,正是副驾上蓝小兰的男朋友,蔡世航。 “有电话,怎么不接?” “不重要的人。而且开车不能接电话。” 看任廷希没有接电话,蔡世航还咚咚咚的给他发了十几条信息。 任廷希开着车没有看。这个人到底想干嘛,刚给自己的女朋友打完电话,又给他发消息? 是一天天的闲着没事干吗? 他们来到了那一家螺蛳粉的店,点了两碗螺蛳粉。 大家都没有说话,都只是安安静静的把自己面前的粉吃完。 有许多话,他想问,但是问不出口。 有许多话,他想说,但是说不出来。 有许多话,她曾经想问,但是现在已经没有必要问了。 有许多话,她曾经没有说,现在也说不出口。 那不如,两个人就这样,安安静静的把面前的粉吃完吧。 有的人,相见时难别亦难。 最后,还是任廷希买的单。 “不是说好了,这一顿我请吗?” “请我吃饭,想用螺蛳粉就把我打发了?” “这一顿我要记着,你以后得慢慢还……” 蓝小兰坐在车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任廷希缓缓地给她披上了自己的外套,喃喃地笑道:“以后不要叫小刺猬了,应该叫小佩琪吧。吃完就睡,睡完就吃。” 到了民宿的楼下,小佩琪还没有醒,看来这一天的工作,一定是把她给累坏了。 任廷希用公主抱的姿势把她抱了起来,往民宿的房间走去。 抱在怀里,感觉她轻了许多,些许是因为这些年在野工作的缘故吧,她的确比以前瘦了很多。 听到了开门的声音,蓝小兰才从任廷希的怀抱里醒来。 抬起头,她再一次近距离的看到了那一张熟悉的脸。 他的脸颊如刀削般坚硬,棱角分明。展现出一种与生俱来的自信与威严。 高挺的鼻梁如同山峰耸立,为他的面容增添了几分立体感。 深邃的眼睛如同深夜中闪烁的星辰,明亮而又神秘,不禁让人为之心醉。 “不好意思,麻烦你了。”她娇羞的从他的怀里跳了出来。 回到了民宿,蓝小兰只想好好的洗个澡然后好好休息。 蓝小兰去了浴室,任廷希则是慵懒的坐在沙发上,查看自己手机里的信息。 刚看到蔡世航给他发过来的信息。 他的呼吸变得沉稳而急促,胸膛剧烈的起伏跳动,脸上露出了狰狞的笑容,让人看了毛骨悚然。 第二十七章 作祟的荷尔蒙 蔡世航发了一系列的照片和视频给任廷希。 视频里头的酒吧灯光昏暗绚丽,音乐的声音震耳欲聋。 蔡世航和一群女人,正随着节奏感强烈的音乐狂野的摆动着身体。 有身着一字肩性感露胸连衣裙的女人;有身穿纯辣妹风性感禁欲短裙的女人;有身着性感蕾丝裹胸短连衣裙的女人;有穿紧身包臀吊带连衣制服的女人。 空气中弥漫着酒精和尼古丁的味道,压抑了多时的狂欢因子在男男女女的身体中隐隐作祟。 “任总,不知道晚上你有没有空,过来我这边喝几杯,放松放松。” “上次的晚餐那都是些进口货,任总不好那一口。” “这次我给您准备的都是国产货,”说着,镜头从一群行色妖娆地女人身体中穿过:“这里款式又多又齐全,总有一款合任总口味的,保证任总你玩得得开心又尽兴。” 这些全都是刚刚在车上,任廷希没有看的,蔡世航发给任廷希的照片和视频。 蔡世航刚给蓝小兰打完电话,说完了些虚情假意的关心和问候,转头就去了夜店,还给任廷希发了邀约。 任廷希愤怒地关上电话,颤抖的手几乎要把手机捏碎。 他的神色阴郁,一双深邃如墨的黑眸里酝酿着一场极度危险的暴风雨。 此时蓝小兰正洗完澡,从浴室出来,穿过大厅正准备回自己的房间。 她身着一件白色的T恤衫,一条冰丝薄凉的居家短裤。 她一边走,一边用毛巾擦着自己湿漉漉的头发,漫不经心回到自己的房间。 毛巾挡住了她的视线,她显然对任廷希这边的雷霆暴雨,一无所知。 任廷希双手紧握着拳头,垂放在膝盖上,他在极力地压制着内心的狂热。 空气中弥漫着闲静气氛,周围一片寂静。只听见蓝小兰的房间中发出“呜呜呜”电吹风的声音。 “嘟嘟嘟……”蓝小兰随手扔在客厅餐桌上的手机抖动了起来,任廷希悄悄恢复了些理智,过去餐桌拿手机。 这次手机上显示地是“爸爸”两个字,打电话来的,是蓝小兰的父亲蓝天。 他拿起手机,准备送过去房间给蓝小兰。 她房间的门,并没有紧锁,几缕昏黄的灯光透过门缝散在了任廷希的身上。 房间里只开着一盏小小的床头灯,蓝小兰纤弱地身体阻隐隐约约地挡着灯光,使昏黄的光线在寂静的房间里,摇摇欲坠。 她跪在床上,头向地板的方向垂低,身体白色的衣服被水打湿,身体的轮廓透过灯光清晰地展现在眼前。 任廷希身上的热浪已经充斥整个身体,狂躁的心已经让他彻底失去理智。 电吹风“呜呜呜”地响声已经把手机的声音覆盖过去了。 许久没人接,蓝天就挂了电话,女儿的工作很忙,不接电话那是常事,所以蓝天并没有想太多。 “刚刚,是我的手机响吗?”她随性地拨动头发,水滴透过她的秀发一滴滴地落下。 她轻轻地问了一声,并没有抬头,她并没有看见,一个健硕结实的身体,正大步地向她走来。 男人一手把电吹风打在了地上,然后猛然地抬起她的头,在她的唇上印上了深深一吻。 女人一手推开,还没有反应过来刚刚发生了了什么事,只听见电吹风还在地上“呜呜呜”地响着。 她拔掉电源,弯身去捡起地上的电吹风:“任廷希你做什么,地上有水,这样很危险的。” 危险的难道只是地上的电吹风?而不是刚刚那猝不及防的一吻吗? 男人,什么也没有说,他双手把女人从地上抱起,放在了床上。 她就这样,跪在了床边,后背紧贴着任廷希的身体,是熟悉的男人荷尔蒙的味道。 男人并没有松手的意思。 他从背后把她紧紧搂住,自下而上的抚摸着她的身体,手很快就占领了她身体的至高领地。 他用下巴撩拨开她脸颊旁潮湿的秀发,一口咬住了她的耳垂。 鼻梁传来的是沐浴露的清香和女人甜甜的味道。 “任廷希,你疯了吗?” 她抓住他的手,她蠕动着全身想要从他身体里挣脱出来。 “乖,别乱动。” 肌肤的摩擦,只会让男人的身体,愈发狂热。 他温柔的亲吻着她的耳垂,然后到耳背,再到脖领,再一口一口的继续往下。 手从高地往下,然后到腰间,再到大腿两侧。 他就这样,一点点的感受着她身体的温热。 蓝小兰感觉身体软,酥酥麻麻的感觉一下子冲刺着身体。 但是荷尔蒙的作祟,并没有让她失去理智。 她一转身,使出浑身的力气把任廷希推开,身体的反冲力让她“砰”地一身,睡倒在床上。 “任廷希你想干嘛,你真的是疯了吗?” 是的,此时此刻,他真的已经失去了理智。 “你觉得,我想做什么呢?” 他顺着她的身体,爬了上去,她往后退一步,他就往前进一步。 现在他已经把她紧扣在身下,让她无法动弹。 他猛地咬着她的嘴唇,口腔里弥漫的都是她的味道。 蓝小兰用力的转过头去,一巴掌“拍”地一声,狠狠地打在了任廷希的脸上。 “我们已经分手了,你不可以这样对我。” “我们已经结束了,不能回到从前了,你快放开我。” 这一头凶狠地恶狼被狠狠地打了一巴掌,脸上火辣辣的感觉只让他保持了两秒钟的理智。 听到蓝小兰的话,任廷希内心的火苗像是被泼了一把辣油,炙热的身体和灵魂都失去了控制。 他在她的脖领处,发泄性地重重地咬了一口。 蓝小兰一抬手,正准备再来一巴掌,她要打醒这个失去了理智的疯子。 任廷希强而有力的手臂一手把她的手挡住,然后一把把她的双手都死扣在头顶上。 她越挣扎,他就越像一只领土受到侵犯恶狼,感觉她在挑衅他的权威一样。 他把她死死的扣住,吻得更深更重。 “你别乱动,乱动的话等下会更疼。” 无论蓝小兰怎么挣扎抵抗,都不能从任廷希的手中挣脱出来,只能任由他不停的在吻自己。 “任廷希!你给我住手!” “我已经有男朋友,我和你已经没有关系了。你不能对我这样!” 第二十八章 我很好玩,是吗? 任廷希听到蓝小兰口中“男朋友”这三个字,心中那一团燃起的烈火瞬间被点爆! 一想到她现在的男朋友,正在酒吧里和别人的云里雾里,而她还在这里被蒙在鼓里,他就越想越恼火。 他现在,正躺在别人的怀抱里,你也可以。 他五指张开,把手插进她后脑的头发里,把她的头微微抬起,让她的身体死死地紧贴着自己。 他能清晰地感觉得到,她在急促的大口大口地呼吸,她全身都在颤抖。 “哦?是吗?男朋友?那然后呢?” 他用鼻尖,在她的脖颈处来回磨蹭,肆意挑逗。 “你是我的女人。是我的!” “嘶……嘶……”暴怒的任廷希,一手把她的衣衫扯碎,又粗鲁的卸下她身上所有的防备。 任廷希突然排山倒海的气势,让蓝小兰始料未及。 白天看到任廷希的时候,还算正常,也不知道他今天是受了什么刺激,为什么突然间会这样。 他突然间变成这样,难道是因为今天在车上,他听到她和蔡世航的电话,才会这样的吗? 她咬住牙关,话到了嘴边又生生地咽了回去。 他看着任廷希在解自己的衣物,她已经能想象接下来要发生些什么事情。 蓝小兰虽然有男朋友,但是和蔡世航除了碰过小手以外,什么都没有做过。 这8年她都没有碰过其他的男人,面对任廷希突如其来的的猛烈的举措,蓝小兰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蓝小兰的身体止不住的颤抖,然后拿起被子盖住自己的身子,不停地往后退缩。 她就像一只退无可退的小兔子,惊慌失措的准备受死。 任廷希扯开她握紧的被子,过去紧紧的把她搂在怀里。 “你今天,再也逃不掉了。你好好看看。到底谁才是你的男人。” 说完,又一次的把蓝小兰按倒在自己的怀里。 此时,她缓缓地闭上眼睛,睫羽止不住的在颤抖,她已经没有力气和他在争辩什么。 她的思绪在脑海中,凌乱的结成了网,越是挣扎,它就结得越紧,现在的她觉得痛苦无助,又无可奈何。 蓝小兰闭着眼睛,软烂的躺着,放弃了挣扎。 现在她的身体和心灵都成了死灰一样,无法动弹。 她明明,已经花了8年的时间想要忘记他,她已经在那些腐烂的伤口处舔舐过成千上万次,才把这个男人放下。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偏偏在这里又和他遇见了。 为什么!为什么这个男人,还是这样纠缠着自己不放手。 他们经历过了这些年,既然错过,就应该继续错过。 他的阳关道和她的独木桥,明明一个在天上,一个在海里,注定着这一辈子都不会有交点。 可为什么,这个男人一定要这样子纠缠着自己不松开? 他的身体太温暖,身上的味道太浓烈太熟悉,这样下去,蓝小兰只怕自己会再一次陷入泥潭里,无法自拔。 但是肉体的邂逅,并不能让蓝小兰忘记,她和任廷希过往的一切。 相反,分手前的那一个晚上,一幕幕的场景,又一个个清晰地涌上心头。 ……………… 那一天,她提前拿到了文物保护局的offer,但是她并没有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任廷希。 一个自己梦寐以求的工作,一个自己深爱了多年的男人。 一个自己追逐了多年的梦想,一个自己无法追逐又高攀不起的男人。 自己应该怎么选择。 一开始,蓝小兰并不知道答案。 直到那一天晚上…… 她亲手下厨,做了几个小菜,想和任廷希庆祝,自己终于拿到的offer。 她给他打电话,而电话的那头只听到:“您好,您所拨打的用户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慢慢的没有空接听她的电话了,也慢慢的开始不回这个属于他们的小家了。 也好像慢慢开始,他们两个都选择了自己要走的路,并且越走越远了。 直到电话的那头响起的声音是:“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她就知道,也许……再也没有也许了…… 她打了一碗饭,开始慢慢的咀嚼桌面上静止了几个小时的饭菜,菜是冷冷的,心也是冷冷的。 “??”的一声,是外面的大门不知道被什么东西撞击过的声音。 她赶紧放下筷子,出去看看。 一开门,就看到任廷希扑倒在她怀里。 他的冷白色的肤色被染上了熏红,黑眸迷离,呼吸急促,身体不受控制地下沉,摇摇欲坠。 任廷希就这样神情混沌的扑倒在蓝小兰的怀里,他已经酒醉得失去了意识。 蓝小兰花了好一顿功夫,才把他拖拉到了沙发。 任廷希的身上浑身酒气,除了酒气,还有女人清幽的香水的味道。 他是能喝酒的,但从来没有喝到这么醉过。 而她,从来都没有用香水的习惯。 而这股淡淡的女人芳香的味道是哪里来的,蓝小兰或许已经无力去考究了,也或许是,蓝小兰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任廷希瘫睡在沙发上,一动也不动。 蓝小兰替他解开围巾和外套,他身上皱褶的衬衫清晰地展现在她眼前。 任廷希的脖领处散布着大大小小,深深浅浅的红色丘疹。 或深红,或黑紫,任廷希的脸颊、脖领、胸口甚至再往下的地方,都遍布着这样斑斑驳驳的痕迹。 这些痕迹,无言的告诉着蓝小兰,男人今天都经历了些什么。 刚刚焦作急促忐忑不安的心,已经变得冰川般沉静。 这一天,蓝小兰已经预想过了。 这一天,自己曾无数次催眠过自己,不会来的。 这一天,还是来了。 一股暖流,从她的脸上缓缓滑过,但是她并没有哭出声来。 她不想让她哭泣的声音,把他吵醒。 他一定累了吧,那就让他好好休息吧,他累了,她也累了。 然后蓝小兰去了卧室,拿来了枕头和被子,也许这是相处的最后一个晚上,那她就好好伺候他,至少能让他,安静的做个美梦。 最后,她打包好所有的行李,留下了一张银行卡,里面是她这几年勤工俭学和兼职打工留下来的一笔钱。 不多,但至少房租和水电,还有这段日子的生活费,她都还给他了。 她带走了一行李箱衣物,而他送给她的所有东西她一件都没有带走。 还有一封信。 ……………… 此时此刻,他们两个的肌肤极度地缠绕在一起,微凉的初秋,也被碰撞出了一股股暖意。 只差一点,任廷希就要再次得到她了。 任廷希吻得越深越用力,当年那些斑驳的痕迹就越清晰的浮现在蓝小兰的眼前。 蓝小兰没有忘记,不能忘记。 她只觉得现在的自己,很丢脸,很脆弱,很无助,很不知所谓。 她用手搭住自己的双眼,眼角的液体潺潺流下。 这一次,她没有默不作声,而是发泄性的痛哭了出来。 “任廷希……我很好玩……是吗?” 第二十九章 希望你能做个好梦 蓝小兰安静地躺在床上,紧紧地闭上双眼,无法直视 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一切。 她的身体在微微的颤抖着,双手紧紧地握成了拳头,尝试着控制自己的眼情绪。 但泪水就是不受控制地涌出来,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涌了出来,漫湿了床上的被褥。 她的哭声越来越大,仿佛要将心中所有的痛苦和委屈都发泄出来。 她的声音中充满了无助与绝望,让人听了不禁心生怜悯。 空气中没有女人娇羞的低喃的声音,只能听见女人断断续续啜泣。 一声声低沉的哭泣声,就像一把把锋利的匕首,一次又一次地从任廷希的心脏滑过。 每一次、每一刀,都真正地割在他的大动脉上。 心里的疼痛感,终于把那一头丧失理智的恶狼给震醒,任廷希终于停下了他身体的动作。 他直起身体,俯身去看那个被他困在身下的女人。 她一只手的手臂哒在眸子上,汹涌的泪水透过手一滴一滴的打在被单上,已经滴落成一个小水坑。 她不愿意,而他却在一步步地死死紧逼。 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些什么禽兽不如的事情。 所有的依恋、爱慕、挂念与美好的憧憬,都随着8年的光阴流逝,消磨殆尽了吧。 她,已经不是从前那个她了。 他们,也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他起身,想帮蓝小兰穿好衣服的,看见地上被他撕碎的衣服,他才意识到刚刚自己到底是有多失控。 他轻轻地抬起她的手,温柔的抹去她眼角的泪花,又缓缓地给她盖好被子,然后转身走出房门。 他去了浴室,没有开灯。 他打开了浴室里的冷水,任由冰冷的水从自己身上就过。 潺潺的流水从头部一直蔓延到全身,冰冷的感觉坠入心骨,寒冷的快感冲刺着他的全身。 仿佛这样,才能把他身心里的狂热熄灭。 现在,他确实需要冷静冷静。 蓝小兰感觉到被子覆盖着自己的身体,她终于摆脱了这个困境。 紧绷着的身体,终于得到片刻的宁静。 最终,任廷希还是没有下得去手,对蓝小兰做那些事。 也许这样的结束方式,对彼此也许都是一种解脱。 可是蓝小兰眼角中的泪水,为什么还是一直一直的不停地往下流。 她也许在哭她自己,也许是在为他而哭泣,也许哭的是他们两个人。 “嘟嘟嘟……嘟嘟嘟……”此时蓝小兰的电话又响呢起来,电话的屏幕,依旧是“爸爸”两个字。 蓝小兰极力的调整着自己的呼吸,颤抖地点开了接通键。 “爸爸。” “兰兰,这么晚了,睡了吗?” “嗯,正准备睡了……”蓝小兰不由自主地醒了醒鼻子,说话的声音依旧带着点哽咽:“这么晚了,还没睡吗。” 几句话,蓝天就发现了电话里头的女儿,多多少少有点不对劲。 “怎么了,怎么哭起来了。” “不是爸爸,这不入秋了,我有点着凉就感冒了。” “是吗?我还以为是有谁欺负你了呢,怎么就哭鼻子了呢。” 爸爸这么说,刚刚自己好像的的确确在被别人欺负,那还是个恶魔般的男人。 “爸爸没事,真的只是有点感冒,我刚在吃药呢,现在准备休息了。” “既然这样,那你赶紧休息。起来记得吃药,工作再怎么忙也要多喝点热水。” “嗯嗯,对了,爸爸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不是什么要紧事,只是太久没见到宝贝女儿,就想给你打个电话。你先休息,明天爸爸再打给你。” “那好吧,晚安爸爸。” “晚安,做个好梦。” 听到父亲电话过来的声音,蓝小兰的心总算平静了下来。 这些年,蓝小兰一直在研究所或者古墓地工作,蓝天也常年在外地给别人建房子,所以父女两个这些年一直都聚少离多。 不过好在这些年,父女两个每隔几天就会通一下电话,聊聊生活中的趣事。 在这个世界上,蓝小兰已经是蓝天活着的,唯一的念想和希望了。 不管在外面遇到多少的大风大浪,他一定会站在蓝小兰的后面,替她遮风挡雨。 没事的。还好爸爸还在。 不过蓝小兰和任廷希发生的事,她肯定是不敢也不会跟爸爸说的。 这样的事,女孩子对着父亲,是不可能说得出口的。 而且要是真的被爸爸知道,爸爸估计会打断任廷希的腿吧。 蓝小兰一边哭,一边想着爸爸,想着爸爸,心里就觉得感受一些,很快的她就进去了梦乡。 今天太累了,身体很累,心更累。 任廷希冲洗完,披着毛巾来到蓝小兰的房间。 他看到她熟睡的样子,心里面那沉重的石头感觉松懈了不少。 他穿戴好衣服,捡起地上被他撕碎的衣服,若有所思。 然后他给冷冽打了电话。 “老板,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附近有没有商场,我要去买衣服。” “什么?”现在已经晚上10点多,商场的门都要关了。 “有是有,不过这个时间……” “那你半小时内开车来接我。” “不是任总。现在已经很晚了,商场可能都全部关门了。要不,明天早上再去逛商场。” “我说,现在就要去。” 任廷希一字一句斩钉截铁地说道,这是命令,没有再征取任何人的意见。 “告诉商场柜台,也愿意出3倍的价格买东西,然后再报销他们来回的打车费。” “1个小时内,我要到商场。” 冷冽也不知道任廷希是受了什么刺激,大晚上的去商场shopping? 不过他一个天选的打工人,怎么会管这么多为什么呢?老板的话照做就好了,哪里有这么多为什么呢。 冷冽来到民宿的巷口,看到任廷希正站在巷口的那昏黄的路灯下面。 他双手插着兜,他神色冷峻,眉头紧皱,昏黄的路灯散在他的身上,在夜色的映衬下显得一身戾气。 他的头发只有半干,被寒冷的秋风吹起微微地晃了晃。 他没有用电吹风吹头发,怕电吹风的吵声会把蓝小兰吵醒,他有点于心不忍。 不管如何,至少今天晚上,希望她能安安静静的做个好梦吧。 第三十章 追女孩的时候这么癫的 在S市最大的购物商场里,一家知名的服装品牌店里,也是任家集团名下的产业。 店员们听说二公子要亲自过来买东西,店里面的所有人都齐刷刷的化开了。 有的人是因为听到了二公子愿意付3倍价格买东西,想回来赚更多的提成。 有的人则是因为,想亲眼目睹一下他们东家二少爷的真容,所以抢着回来加班的。 一提到他们这个从不露脸的东家二少爷,所有的人都是又兴奋,又好奇。 任廷希虽然是任家的二少爷,但是从来不过问公司集团里面的所有事,也很少会出现在和自己家族企业有关的场所里。 他刻意的和家里面的所有人,保持着距离。 但是这么晚了,如果不是任氏自己的产业,估计冷冽也不能在这么短时间内让店员们回来加班。 商场知道任家的少爷要过来,一早就为他开好了Vip通道,还有安排了人亲自过来迎接。 店员们也一早的准备好,整齐划一的在服装店的门口,等着二少爷的到来。 这个服装店的品牌,是任廷希母亲最喜欢的。任廷希偶尔也会给母亲买一些小饰品,都是在这里选购的。 不过每一次,都是店长给他发样式,他在手机里面挑好,在让冷冽过去打。 来现场亲自挑衣服,还是第一次。 当然,大半夜的来逛商场,任廷希也是第一次。 “任总您好,欢迎您莅临本店。”店长有礼貌的屈身鞠躬。 “不知道任总您想买些什么东西。” “女装。” 任廷希常常在她们店买东西送给任夫人。所以店长张口就来:“今天新到了几件法国设计师设计的锦缎连衣裙,上面的花样和款式,都是任夫人最喜欢的,任总您可以看看。” “今天不是来买给母亲的,是想给一个女生的。” “一个女生。”听到二少爷大晚上的来挑衣服要送给一个女生,这个女生到底是谁呀? 以往任总买东西送给任夫人,都是在手机上挑。这次亲自来给一个女生买东西,那这个女生和任总的关系,一定非常寻常。 “那不知道这个女生的身形如何,” 任廷希把蓝小兰的身高体重三围都报了一次,这些数据,他都是了然于心的。 听到任廷希说三围的时候,旁边听到的人,脸都要红起来了。连三围都这么清楚,这个女生应该是二少爷的女朋友吧。 店长拿起了一条用蝉桑丝做的碎花粉色连衣裙,高腰低胸的设计,裙摆是独特的褶皱设计,裙身轻盈,微风轻轻的吹过就能随风荡起。 任廷希,摇摇头,觉得不太满意。 店长又拿起了另外一件衣服,这是一件杏色高定大提花泡泡袖连衣裙,A自型的收腰大摆裙,看上让人觉得俏皮可爱。 任廷希依旧抿着嘴,摇摇头。 这些裙子,虽然都是设计师定做的,材质好好又时尚,但是不适合蓝小兰。 “那不知道那位女士,喜欢什么风格的衣服呢?”店长温柔地笑着说。 “有没有适合穿去挖坟墓的衣服。”任廷希面无表情地冷静地说道。 “什么?”店长和售货员都吓了一跳,她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怀疑自己耳朵是不是听错了。 “她平常需要在墓地工作,穿你手上的这些衣服,不太合适。” “啊,这样的话……”这下确实让店长左右为难。 平日来她们这里消费的,大多数都是达官贵人的夫人或者小姐,也有明星或者社会名流的。 所以这里的服装,大都是按照他们的需求来设计的,但是适合穿去挖坟墓的衣服……这真的是让店长左右为难。 店长摸了一把冷汗,不知道如何是好,还不停地给店里面的其他售货员使眼色。 冷冽现在旁边,噗嗤一下的笑了,他现在才知道,任总大晚上的原来是要给蓝小姐买衣服。 只是是没想到任总张嘴就要买“适合穿去挖坟墓的衣服”,冷冽突然觉得任总有点搞笑。 这里都是衣服大多是都是高定的套裙礼服,确实不适合蓝小兰穿去工作。 “你们去找一些,简到轻便的衣服,适合野外活动就好。” “比如,适合露营、爬山的衣服,都行。”冷姐在一旁补充道。 店员们拿来了几件肌理感条纹的短袖T恤衫,这些衣服都是纯色,而且用纯桑蚕丝制作。 任廷希摸了摸衣服,非常的丝滑透气,看着质量非常好,对这些衣服满意。 “全部包起来。” 买完衣服,想了想,蓝小兰换洗的衣服有了,不如再配套些裤子和鞋子吧。 说罢,裤子鞋子也都挑选好了。任廷希看着桌面上打包好的十几个大大小小的袋子,似乎又想到了些什么。 他走到一个卖包包的专柜,拿起了一个真皮做的大容量旅行双肩包,这个包包是限量版,全球只有一个,价格是6位数。 “打包的袋子不用了,你们把东西折叠好,全部放在这个包包里面吧。” 他转头对着冷冽满意的笑笑:“我看这个包小兰背去墓地工作的时候用,挺适合的,你觉得呢?” 冷冽皮笑肉不笑地点点头,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对对对,挺适合蓝小姐的。” 心里的os是,背一个价值6位数的包包去挖坟墓吗?嗯嗯嗯,确实是挺合适的。 在商场的一顿折腾,已经快要到凌晨4点多。 任廷希购物购得非常愉快,当然店员们赚提成也赚得非常愉快。 任廷希答应给他们的3倍价格,一分也没有少。 这一天的消费,都快赶上他们店半个月个月的业绩了,店员们能不愉快吗? “任总,需不需要我送您回民宿,休息一下。” “不困!” 不是不困,是不敢回去,他怕回去会吵醒她,而且任廷希现在也不知道,应该怎么面对蓝小兰。 “那我们现在这是要去哪?” “去买早餐!” “现在凌晨3点,去买早餐,合理吗?” “佩县有一座坂桥山,山脚下有一个卖鱼粉的店家,我们去那里买早餐。” “什么?去佩县买早餐?”冷冽以为自己的耳朵进水听错了。 佩县离市区这里,可是有100多公里,开车去估计单程也有2个多小时。 “有什么问题吗?现在去来回时间,吃早餐正合适。” “确实……挺合适的。任总我们现在就出发。”您是老板,您说的都挺合情合理的。 冷冽偷偷的翻了翻白眼,任廷希今天,大半夜的去商场,买了几十万的衣服包包。然后又凌晨出发,到100公里外的地方买早餐。 该不会,那是蓝小姐喜欢吃的鱼粉吧。 没想到自己跟了这么多年的任廷希,表面上看是一座不近人情地万年老冰山,追女孩的时候这么癫的。 第三十一章 礼物收了,气还是要生 清晨,一缕微弱的阳光,散向了蓝小兰的脸颊,大自然用最暖和的方式,把她从睡梦中唤醒。 空调是温暖的适合睡眠的温度,虽然她现在还没有穿衣服,不过身体还是觉得暖暖的。 房间里面是一尘不染的整洁样子,丝毫看不出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 对了,她的衣服,昨天被任廷希撕碎,现在她需要去找新的衣服穿上。 可是她一共就只带了两套衣服,昨天晚上的那一套已经不翼而飞了,前天洗好的干净的衣服还晾在外面。 她只好裹着被褥,羞涩的往房间门的方向走去。 她打开房门,看到一双新的运动鞋,和一个山地背包,整齐的放在门边。 鞋子的上面写了一张纸条:旧的丢了,新的穿上,别感冒了。 傲娇的语气,熟悉的笔迹,这一定是任廷希留下来的。 蓝小兰的衣服,晾在了外面的走廊里,与其披着被子光着身子走出门去拿衣服,不如欣然接受任廷希的好意吧。 不过,礼物是需要收的,气还是要生的! 本来就是他昨天的野蛮无理,才会让自己今天早上起来这么狼狈的,他需要给她道歉,这是理所当然的。 蓝小兰随意的拿了件衬衫和裤子穿起来,尺寸还挺合身的,而且质量也很好。 背包里面还准备了一件纯白色的外套,外套的里面有非常多的格子和口袋,蓝小兰的工作需要随时随地的带笔和纸,还有其他一些记录用的工具。 这件外套的口袋这么多,平时她工作的时候会更加方便。 纯白色是反光的颜色,这样就算在太阳底下工作,也能够尽可能的降低自身的温度。 而且,任廷希还特地的选了这种,有防水作用的外套。 对于她的每一件事,每一个细节,他无不放在心上。 蓝小兰看到这些,心里流淌过一丝丝的暖意。 她认真的翻了翻包里面的东西,还有几套衣服、几套内衣裤、几双新袜子还有防晒霜、身体乳、暖水瓶等等 甚至连各种颜色的笔和小笔记本都准备好了。 她还摸了摸背包的暗格处,打开一看,里面居然还留了一张银行卡,卡上贴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410838。 410838,是一串蓝小兰和任廷希都熟悉的数字。 41是他们两个名字笔画的总和,而0830也是他们两个生日的月份和日子数字相加的总和。 那时候他们两个大学实习期搬出来一起住,任廷希的第一张工资卡给了她,卡上的密码,就是这个。 这是他们两人甜蜜的秘密,任廷希记得,蓝小兰也记得。 看到银行卡的那一刻,蓝小兰突然就觉得有点莫名其妙的生气。 昨天晚上他对自己做了那些事,现在又送东西又送银行卡,任廷希到底把她当成什么了! 蓝小兰拿着银行卡,满屋子的在找任廷希,想要把这个东西还给他。 但是整个屋子都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空空荡荡的只剩下她一个人。 半个任廷希的影子都没有看见。 客厅的餐桌上放着一个保温碗,碗上有一个纸条,写着:吃早餐。 打开盖子,一股鲜香扑面而来,是独特的大地鱼汤的的味道,口味醇香,鲜香浓郁。 这一碗鱼粉的粉,是用掺和了鱼肉的面粉手工制成的,所以味道格外的鲜甜,而且面可以放很久,也不会坨掉。 最特别的是它粉里面的胡椒,这里的胡椒除了用的是贝伦胡椒,还添置几种独特的药材进去,吃起来有柔和的茴香和香菜的味道。 这是沛县,独一无二的配方,蓝小兰敢肯定,因为这是家乡的味道。 可是沛县离这里将近100公里,这……怎么可能。 在美食面前,蓝小兰无法拒绝,她安安静静把鱼粉吃完,是熟悉的味道,真的很好吃。 一份美味的早餐,能带来一天好的心情,她现在确实觉得愉悦了不少。 可是有点奇怪,今天的房间怎么会这么的安静,任廷希,去哪里了呢? 管他去哪里了,他不在,那正好。如果现在看见他,蓝小兰又会想起昨天晚上发生的事,她也不知道要怎么面对他。 收拾好东西,蓝小兰准备去工地的古墓上班去了。 研究所一早就收到了省委那边的通知,必须尽快的处理好古墓这边的事情,不能再耽误跨江大桥的工程了。 今天需要打包整理好出土的文物和尸骨,把他们移送到相关的单位去储存,所以工作量也还是挺大的。 一出门,就看到门口的走廊余烟缭绕,一股浓烈的烟草的味道扑面而来,走廊的地方散落了满地的烟灰和烟蒂。 看到蓝小兰开门,任廷希一惊,快速地把手中的香烟给熄灭。 这些年,他学会了抽烟,只是这一面,蓝小兰从来没有见过。 蓝小兰以前说过,她不喜欢别人抽烟,所以他从来都不抽。 只是后来,她走了,他找不到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任廷希都是靠着香烟和酒来麻痹自己,度过了最初最痛苦的日子。 从散落一地的烟蒂可以看出来,他在门外已经待了很久很久。 蓝小兰看了一眼任廷希,他的头发凌乱不堪,随意地散落在额头上,还有满嘴的胡渣,增添了几分颓废的气息。 他因为彻夜未眠,脸色苍白,面容憔悴,黑眼圈深深的印在他的脸上。 他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眼神空洞无神,仿佛失去了灵魂。 在蓝小兰开门之前,任廷希的思绪一直沉浸在过去的回忆里,无法自拔。 蓝小兰并没有说话,她径直地路过走廊,往楼梯的方向走去。 任廷希知道,她还在生他的气。 任廷希愤然起步去追,一直追到了楼下,一手把她抓住,又一次把她拉进自己的怀里。 “兰兰,昨天晚上,对不起。” “让开。” 他的手越抓越紧,一点也没有道歉的态度和意思。 这次,蓝小兰并没有用力的挣扎,因为她知道,在男人和女人绝对体力差距面前,反抗是没有用的。 她低下头,昨天晚上的委屈,一瞬间就涌上了心头,眼角的泪水,又不受控的流了下来。 任廷希无奈的松开了手。 他知道,他扭不过这只小刺猬,看到她哭,他就自乱阵脚没有任何办法。 如果可以,他希望就这样一直一直抱住这只小刺猬,哪怕是那锐利的外壳会把他扎得遍体鳞伤,他也毫不在乎,无所畏惧。 第三十二章 这个还给你,我不需要 蓝小兰抹去眼角的泪痕,转身离开。 成年人的世界除了谈情说爱以外,还有许多要紧的事,比如,工作。 冷冽把刚刚的一切,都看在了眼里。 从昨天晚上任廷希疯狂的举动就能看出来,他和蓝小姐这场架吵得不轻。 冷冽上上下下地打量着蓝小兰今天的装扮,确定是他昨天晚上和任总在商场买的那些衣服。 这样一看,衣服确实是挺合身也挺适合蓝小兰的,清新自然的打扮让人眼前一亮。 不得不说,还是任总了解蓝小兰,任总亲自挑选的东西,果然不错。 “蓝小姐,早上好,请上车。”他发出了职业微笑,然后有礼貌的为蓝小兰打开副驾的门。 蓝小兰看了一眼冷助理,他的脸色也略显疲倦,看来昨天晚上陪着任廷希没有少折腾。 任廷希双手插着裤兜,声音低沉而沙哑的说:“我们,一起去工地吧。” 蓝小兰看了看他们两个,抿了抿嘴。走到了兰博基尼的主驾驶位置,坐了下来。 “你们两个,上车吧。” “你会开?”任廷希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任总,我有驾照!不过我是一个女司机,开车的技术一言难尽。” “只要任总不要心痛这一辆跑车就好,上车!” “蓝小姐,要不还是我来吧,司机是我的工作。”冷冽不好意思地说道。 “不用!我开!你们两个昨晚都没睡吧。” “疲劳驾驶,是违法的,而且现在我还不想死!”蓝小兰斩钉截铁地说道。这气势,倒是和一言九鼎地任总,有点类似。 冷冽抬头,看了看任廷希的脸色。 任廷希没有说话,走过去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冷冽有点惊慌失措,不知道怎么办。 任廷希另外一台奥迪车子,是严令禁止其他任何人坐的,他知道他不能开。 但是他今天还需要跟着任总一起工作,也不能就这么被丢下,思索了2秒,冷冽还是打开后座开门,坐了上去。 其他的小轿车,蓝小兰还是会开的,但是兰博基尼的驾驶室,她确实是第一次坐,不知道怎么操控,一时间有点手足无措。 任廷希把身体靠过去,一只手搭在她身后的靠椅上,一只手拿着她的手,认真的介绍着。 “这里是启动键,这里是档位……” “懂了!你回去,坐好!” 任廷希笑了笑,听话地坐了回去,他觉得他的这只小刺猬,又倔强又可爱。 在启动车子之前,蓝小兰好像想起了什么东西,她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掏出了刚刚的那一张银行卡。 “这个还你,我不需要!” 冷冽一看,那不是银行为任总特别准备的,无上限额度随便刷的黑卡吗?任总哄女孩,真的这么癫的吗? 他是要把他整副身家都交给蓝小兰呀? “拿着,就当零花钱用!” “任廷希,你这是在侮辱我吗?”蓝小兰现在的感觉,有点像昨天晚上男人完事后给自己买单一样,这才最让她恼火。 他到底把自己当成什么了! “我的工资,能养活我自己,绰绰有余的那一种!”说完,一手把银行卡,扔回到了任廷希的怀里。 “还有,你给我买的东西,我谢谢你!”边说就边拿出手机:“多少钱,我现在就还给你。” “不用,衣服是我扯烂的,就当作,我赔给你。” 冷冽此时此刻是瞪大了眼睛,车内的关空调很足,他却满头大汗。 谁知道他刚刚都听到了些什么惊天大瓜,前面的两个人似乎忘了他的存在,也丝毫不忌讳。 “我不需要,衣服穿在我身上,我可以自己买。”她开始打开手机刷各种支付软件。 此时此刻她才想起来,分手的时候她把关于他的一切都删除得干干净净,现在想要转钱给他,她瞬间不知道要转到哪里。 任廷希像是发现了她的小心思,邪魅一笑地拿出了自己的手机:“既然这样,那要不,我们加个微信。” 蓝小兰白了任廷希一眼,感觉自己掉进了大灰狼的陷阱里。 原来他兜了这么大一个圈,就是为了拿到自己的联系方式。 但是话到了这里,也收不回去了,就扫了一下任廷希的二维码。 冷冽在后面看着蓝小兰刷二维码的样子,挑了挑眉感觉太不可思议了。 蓝小兰和任总已经到了这样的程度了,居然还没有任总的联系方式。 再想想这么多年,那些用各种方式方法想要接近任总的莺莺燕燕们,那都是些什么玩意儿。 终于要了蓝小兰联络方式的任廷希,心里像是乐开了花一样,满意地笑了笑。 蓝小兰却嘟喃着小嘴,点开他的头像。“一共多少钱,我现在转你。” “630元。” “什么?”蓝小兰有点惊讶,这几件衣服和包包,居然花了这么多钱。 她现在在也算是研究所的编制人员,待遇还不错,但是工资却没有特别的高。 和任廷希这样的资本家自然是不能相提并论的。630元,对蓝小兰来说,已经是是半个月的生活费了。 不过怎么样都好,她不想欠任廷希什么,也不想再和这个男人有什么瓜葛了。 她眼疾手快的在转账处输入了630,发了过去。 想着等任廷希接收完,就再一次立马把他删掉。 微信一通过,任廷希就第一时间给她发了信息:工地古墓的事还没有结束,留个方式,我们可以在这里联系。 信息发送的速度,甚至比那个红包的速度还要快。 蓝小兰打完红包后,才看到上面的那一条信息,心里想着:好吧,反正收尾的工作还有几天,就勉为其难的把你的微信,再多留几天吧。 冷冽现在已经拿起了纸巾,在自己的额头处使劲的擦了擦。 什么?630元?老板这是少说了几个零吧,光那个山地包包,那是拍卖行的拍卖品,成交价可是6位数。 而其他的衣服,那可都是在他们企业的私人高定品牌店购买的,每一件套衣服都是以万为单位。 而且任总,是以3倍的价格买下来的。 630元,说是他们去沛县买早餐的油费和过路费还差不多。 任总说谎哄女孩,真的是眼睛都不眨一下呀。 蓝小兰踩着油门,往工地的方向驶去。 车里面一片寂静,谁也没有说话,气氛有点尴尬。 最尴尬的人,是冷冽。他的老板任廷希现在坐在副驾驶上,开车的女孩貌似是自己未来的老板娘,而他自己却坐在舒适的后座上。 他现在终于明白,什么是如履刨冰,如坐针毡了。 第三十三章 价值不菲 民宿离工地很近,他们很快就到了。 能坐蓝小兰开的车,任廷希只嫌路程太短了,觉得有些意犹未尽。 在门口正要下车的时候,刚好碰到了白教授和胡文娟。 他们俩看到蓝小兰今天居然开兰博基尼来上班,都瞪大了眼睛觉得不可思议。 要知道,蓝小兰是他们所里面出了名的神。 从她来不化妆、不用奢侈品、一个书包可以背好几年,有的衣服就算有几个破洞都不换,按她的话就是:“反正在野工作还是会弄破的,就甭管它了。” 而且她很少朋友,一日三餐基本上都在研究所的饭堂解决,就算是在野工作,也是吃饭盒草草了事。 她每个月最大的支出,就是把工资卡里的大几千块钱,打给爸爸做生活费。 所以现在居然看到蓝小兰开着兰博基尼来现场上班,白教授和胡文娟都惊呆了下巴。 “老师早,师姐早!”蓝小兰微笑着打招呼。 “小兰早。”胡文娟用手指按了按眼镜,溜着圆圆的眼睛仔细地看了看蓝小兰这一身打扮。 胡文娟是爱打扮懂点时尚的人,蓝小兰这一身的衣服,可是知名品牌的高定货,每一件衣服都是独一无二的设计,没有第二件一样的剪裁。 这个品牌的衣服,价格都是按万来算单位的。 胡文娟曾经也好几次路过这一家服装店,但是实在太贵了,她都不敢下手。 最特别的还是蓝小兰脚上穿的那一双鞋子,是上过热搜的。 因为这双鞋子除了是设计师独特的设计外。 里面的鞋垫用的是新式材料的的记忆棉做的软胶,会自己迎合穿的人的脚的大小。 所以穿起来非常的舒适,走再多的路也不会废脚。 当然,最难能可贵的是它的用料,这是用制作宇航服的材料制作而成的鞋子,防水性和防火性都极高。 独特美观的设计,过硬的产品质量,当然,价格不菲。 这样的鞋子,胡文娟表示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而蓝小兰今天,是要穿过来,在墓地工作吗?胡文娟看着又提了提眼镜,目不转睛地打量着蓝小兰。 “师姐怎么了,我脸上有不干净的东西吗?” “没有没有,这一身,挺适合你的。” 白教授过来,拍了拍任廷希的手臂,这几天的相处,白教授和任廷希倒是熟悉了不少。 “这么好的车,给小兰开,任总你不怕……” “昨天晚上加班太晚太累,所以今天让兰兰开,没事,她开得挺快挺稳的。” 昨天晚上加班?哦,确实是加班。加的什么班,只有任廷希自己心知肚明。 白教授嘴角微微上扬,挤了挤眉毛,眼珠子看了看蓝小兰,又看了看任廷希:“嗯嗯,任总说得对,确实是挺快的!” 说完就蹦着笑着往古墓的方向去了。 真不知道白教授说道的“快”,到底指的是车子开得快,还是他们两个的关系发展得够快。 白教授在现场,开始井井有条的安排工作。 今天需要把所有的文物和尸体都做好标识,分类装箱,然后送到研究所去。 任廷希跟着她,来到古墓的现场,按理说不是研究所的工作人员是不能进去现场的。 不过他是这个工程的总监理,他要进来,门口的保安也不敢拦他。 他看着蹲在地上,给每一个文物拍照,做好登记,再分文别类装箱,每一个步骤都做得一丝不苟,无可挑剔。 生活中的蓝小兰,是个随性且丢三落四的人,但是只要涉及到工作的事,她都是倾注心血的认真和专注。 她的工作,不是儿戏,一分一毫都马虎不得。 “小兰,你有带红笔吗?” “有的,怎么了?” “这些是破损比较严重的文物,回去以后我们需要给它们做个大手术,这些需要用红笔特殊的标记出来。” “红笔我有,在我包包里,师姐你等等。” 还好昨天晚上任廷希连各种颜色的笔都为她准备好了,不得不说,这个男人还是挺细心挺细心的。 蓝小兰拿出了今天带过来的背包,在里面随性的扒拉起来。 胡文娟见状,凑过头来,又挑了挑眼镜。 这个包,该不会就是前段时间,法国大师亲手设计的那个山地背包吧。 这个法国设计师已经80岁高龄,是很多知名设计师师傅的师傅,因为她的太太非常喜欢爬山。 这位设计师为世界各地无数的贵妇名媛设计过包包, 可直到她的妻子病逝,他都没有给自己的妻子设计过一款包包。 这成了设计师一辈子的遗憾。 现在这一位法国设计师相传确诊了阿尔兹海默症,在不久的将来,他再也不可能设计包包了。 所以在有生之年,他设计了这一个山地包包,而且是由他亲自剪裁缝合做出来的,为了就是向他的妻子致敬。 他并不想这个包包冷冰冰的放在柜子里,而是能找到适合它的主人,这样才是对自己的作品最大的意义。 所以他把这个山地包包拿到了拍卖行拍卖 而蓝小兰背的,正是整一个! 蓝小兰找到了红笔后,就随手的包包放在了地上。 “你需不需要把包包拿起来,地上太脏了。” “没事,一个包而已,随便放地上就就行了。” 看到蓝小兰这么无所谓的样子,胡文娟以为自己看错,还特地扭过身上,多看了几眼被随手丢在地上的包包。 蓝小兰不心痛,胡文娟倒是心碎了一地。 “师姐你看,这些文物这样放在箱子里面,合不合理?” 胡文娟的目光,还停留在那个被放在地上的包包那里:“嗯嗯嗯,合理,合理。放在这里,是挺合理。” 说完就擦了擦脸颊上的汗,继续工作。 她突然觉得她的小师妹今天太反常了,这里的一切都有点离谱。 不过,她又看了看任廷希。相传他就是任家那个神秘的任家二少,很有可能是任氏未来的接班人。 蓝小兰这几天都在跟任总对接工作,光几天就有这么大的变化,看看这个小师妹这次,是真的要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第三十四章 确实喜欢她 经过了众人的努力,古墓这边的文物基本上都打包完毕,现在就等押送车过来,把他们运回研究所去。 就在这时,一道身影从远处走来,他身姿挺拔,步伐稳健,阳光洒在他身上,显得格外耀眼。 那是任廷希,他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和黑色长裤,简约而不失优雅。 他的脸庞轮廓分明,眼神深邃而明亮,仿佛能穿透人心。 此刻,他的眉头微微的紧凑,薄唇不自觉的抿了抿,眸子低垂,一副心事重重的。 “白教授,你们这边的东西都清点完毕了吗?” “都差不多了,现在就等着押送车过来,把它们运回研究所。” “这段日子,给任总你带来了不少麻烦,真的很抱歉。” “您别这么说,保护历史文物,也是我们作为公民应尽的义务,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 “那真的是谢谢任总您的体谅和配合了。” 白教授紧紧地握了握任廷希的手,真诚地表示感谢。 “对了,这段时间也非常谢谢你,帮我照顾兰兰,她鬼点子多,人也古灵精怪的,没有给任总你带来什么麻烦吧。” 任廷希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抹苦笑:“没有麻烦,就是……有点不听话……” “哦?怎么不听话了。”白教授好奇的问。 “不是不是,”任廷希心里想着这些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嘴差一点就说错了话,他只好赶紧解释:“那天去石墨村,那里姓徐的人家不好惹。” “我告诉她不要去,她偏要去,害得我差点被人用棍子打出来,您说说,她是不是不听话。” 白教授咧开嘴大笑起来:“哈哈,她就是这样。认定了一些事,一定要打破砂锅问到底。不过也正是她这样的性子,才能让这次古墓的事能这么顺利的完成。” “是的,她一直都是这个样子的。”“一直”这两个字,似乎向白教授透露着些什么。 “任总你和兰兰,好像很熟的样子。” 白教授是年过六旬的老教授了,平日里除了做考古研究,也会到学校给学生授课,或者到处去做演讲,所以接触过的人还是很多的。 自从第一次在市委那边开会,看到任廷希看蓝小兰的眼神,就觉得不对劲。 加上这几天这两个人形影不离地同进同出,白教授就更能看出他们两个的不对劲。 “我和兰兰,是高中同学。认识很多年了。” 不只是高中同学,上大学后他还表白成功,和蓝小兰在一起了。 后来实习的时候还出来同居了一年,他们俩曾经是一对你侬我侬的恋人。 当然这些话,任廷希只是埋在心里,并没有说出来。 “哈,你们俩果然认识,难怪我看你看小兰的时候,眼神都不一样。” “怎么,你小子喜欢她呀?”白教授把头往任廷希的脸凑了过去,活脱脱一个爱看八卦的老头子。 任廷希用一只手,捂着半边嘴巴,偷偷地说:“嗯嗯,追了8年,没追到。” 白教授俯直身体,嘴巴微张,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大,一副吃惊的样子。 任廷希可是资本家任氏的二公子,家里环境那是一等一的好。其他东西不说,光看他自己本身,就是国内外知名的桥梁设计师。 人也长得帅气出挑,家世好学历好,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任廷希追不到的女孩。 对了,那个女孩还是自己的爱徒蓝小兰。 “我平时看兰兰没事就喜欢呆在研究所里,修补文物或者做报告什么的,很少看她出门。我还怕她一个人太闷太孤单了。” 白教授用胳膊肘子,碰了碰任廷希:“她可是我们研究所的宝呀,任总你可得加把劲了。” 白教授边说,还边捂着半边嘴笑笑。 “还不是因为教授您,把她困在研究所里,藏太深了,害我都没找着她。” 这话,确实不假。蓝小兰离开之后,任廷希动用了身边所有的资源和熟人去找过她。 可蓝小兰当时非常的决绝,不单只把他彻底拉黑了,还把他们两个共同的好友都全部拉黑了。 那时候蓝小兰刚毕业出来实习,任廷希找过了许多工作单位,都没有找到蓝小兰的身影。 入研究所工作的人,因为平时接触的都是国家级的历史文物,出于对文物和国家秘密的保护,这里的在编人员的身份都是不对社会公开的。 所以这也难怪,为什么任廷希这么多年都没有找到蓝小兰的下落。 “任总任总,您这话可就言重了。” 白教授边说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卡片:“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我们研究所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任总,我只能帮您到这儿啦。” 蓝小兰拿着一本厚厚的文物登记册,往这边走了过来。 “教授,你们俩聊什么聊得这么开心呀?” “我们马上就要从这里撤场了,任总的工程又能顺利完工了。他心里像乐开了花儿一样,能不高兴么。” “任总,你说是吧。” 任廷希的眉角扬起,羞涩地抬了抬嘴角,坏坏地笑了起来。 “是呀,终于不用看到研究所的人在面前晃来晃去,去挺开心的。” 蓝小兰深深地白了任廷希一眼:“哦,是吗?那我还得好好恭喜恭喜任总您了。” “教授,所有的箱子都已经清点好了,押送车还有10分钟就到了,我们走吧。” 所有的人,都整装待发的在工地门口等着。 这时,居然看到骆莹迎,在不远处往这边走来。后面好像,还跟着两名警察。 “莹迎,你怎么开了。” “兰兰,那个……”骆莹迎揪着眉头,看表情好像情况不太对。 “你来找我的吗?怎么了?后面为什么还跟着两个警察呢?”蓝小兰歪头看着后面的警察同志,一脸好奇。 “兰兰,我们不是来找你,是来找任廷希的。” “哦?”蓝小兰满脸的疑惑,莹迎是法医,警察一起来一般都是因为案子。 而且法医出现,十有八九都是有命案。 可为什么她说,他是来找任廷希的呢? 第三十五章 那是妈妈的味道 其中一位警察同志,拿了一张照片过来,递给任廷希看。 “你好,请问您是这一台兰博基尼的车主吗?” “是的。” 任家在S省是非常有名的企业家,更是本省的第一纳税大户。 任家的大少爷任廷毅,更是为本省周边的贫困山区捐款过很多家希望小学,是有名的慈善家。 而在警察同志面前的这一位,是任家的二少爷,在来的路上警察也对他做了简单的社会调查。 任廷希本人也是国内知名的建筑桥梁专业,当然和本市的许多领导都是认识的,也是一个有社会地位的人。 所以警察和他说起话来还是客客气气的。 “那请问我方便问您几个问题吗?” “当然,警察同志。” “在今天早上凌晨5点35分左右,您是否驱车路过佩县的坂桥山呢?” “是的,当时我在。不过开车的不是我,是我的助理冷冽,我们两个一起去的。” “所以你们能给对方做人证。” 人证两个字,是什么意思?怎么说得,他们像罪犯一样呢? “那您能告诉我,你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吗?” 任廷希给冷冽,使了一个眼色。 冷冽不慌不忙地走上前来,自然地说道:“我们从S市出发,到佩县的坂桥山附近,买早餐。买完,我们就回S市了。” “什么?”警察同志都以为自己听错了,从S市到佩县,来回将近两百多公里,就为了,买一份早餐吗? “对不起这位先生,您说,你去佩县,为了买一份早餐吗?” 冷冽知道警察同志的疑惑,虽然他自己也不能理解自己的老板为什么要来回200公里去那买一份早餐,但是他们今天早上确确实实是这么做了。 “是的,我们任总,想去坂桥山下的买一份早餐。” “但是你们这个目的,并不符合大众的逻辑。” 任廷希双手插着裤兜,展现出毫无所谓的样子。 他的脸庞轮廓分明,犹如刀削斧凿一般,线条硬朗而不失柔美。 任廷希眸子一沉,目光冷冽,看了也让人觉得害怕:“我不知道我国哪一条法律规定,不能开车到100公里外的地方买早餐。” “我想吃,就去买了,这是我的自由。难道就因为这个警察同志要抓我回去?” 看到任廷希的态度并不是很好,警察也紧皱眉头,毕竟他们是来办案的,但是对方是任家的二少爷,他也确实是开罪不起。 最后,旁边的骆莹迎上前来,打破了尴尬的气氛。 “警察同志也是为了办案,你们别为难他,你们就老实说,凌晨5点,你们到底去坂桥山干嘛?” “我说了,去买早餐。” 虽然有点骇人听闻,但事实确实如此。 “那除了你们两个,可还有其他的人证?”警察同志继续补充道。 “对不起警察同志,我们并不是人犯,我想我和我的老板,也没有必要向您交代我们的行踪,对吧。” 冷冽只住了警察的话,而且出手把任廷希挡在了自己的后面。保护任廷希的安全,本来就是他的职业之一。 “冷助理,你听我说。”骆莹迎上前扶了扶冷冽的手,脸刷的一声突然红了起来。 冷冽用温柔的目光,看着骆莹迎。上一次看到她,她在墓地的门外把蓝小兰抱起来,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这次是他第二次这么近距离地看着骆莹迎。 此时的她穿着一身正装,头发梳成了一个低马尾,看起来十分干练。 她的皮肤白皙细腻,五官精致立体,尤其是那双眼睛,犹如深邃的湖泊,让人忍不住想要深入探索。 “你们听我说。今天在板桥山的公路旁边,发现了一具女尸。初步判定,她的死亡时间正好在今天早上5点至6点之间。” “警方查看了这个时间段的来往车辆,除了一些在坂桥山正常工作的工作车辆以外,就只有你们一辆外地车从那里经过。” “而且……” 骆莹迎说了一半头低低的想往下说,欲言又止。 “没事,你说。”冷冽轻声细语回答道,边说还边温柔地看着骆莹迎。 “尸体是因为头部被重物撞击而死的,从头部的致命伤,我大致推算出凶手的身高。” “这个身高,和你们两个的身高,吻合。” 蓝小兰一时之间也愣住了不说话,这是什么情况,她的法医闺蜜,现场指证她的前男友,有可能是杀人嫌疑犯吗。 “莹迎,这当中,会不会有什么误会。”蓝小兰拉了拉骆莹迎的手。 “就是因为我和任廷希认识,也知道你们不是这样的人,所以我不是亲自和警察同志过来了吗?” “所以,你们要说真话,这样才能洗清你们的嫌疑。” “我说了,那就是真话。” 任廷希依旧手插着裤兜,一副毫不在乎不可一世的样子,就像一座尘封万年的冰山一样,冷冰冰的。 这个时候,还是冷冽头脑最清楚,毕竟他不想为难警察,当然,更不想为难骆莹迎。 “坂桥山脚下有一个卖鱼粉的店家,今天我们是她的第一个客人,她应该记得我们。” “毕竟开兰博基尼跑车,去他们那边买早餐的客人应该不多,这个警察同志应该很好问才是。” “除了那位老板娘以外,还有另外一个人,可以证明我们是去买早餐的。” 任廷希说完,用手指了指旁边的蓝小兰,蓝小兰一副莫名其妙的样子。 “那份早餐,就是买给她吃的。” 警察同志转头,向蓝小兰求证此事。 蓝小兰害羞点点头,她真的是没想到,任廷希居然真的为了一碗她喜欢吃的鱼粉。特地开了200多公里的车过去给她买。 她从前说过的每一句话,任廷希确确实实都记在了心上。 “我今天早上,确实吃了一碗鱼粉,而且是坂桥山脚下的那一家的鱼粉。” “S市卖鱼粉的人家非常多,你怎么能确定,那就是100公里外的那一家鱼粉呢?” “你可不能为了帮你们的朋友开脱,故意给假证词啊。” 蓝小兰的眸子一沉,无力的挑了挑眉毛,心里觉得一阵灰沉沉的。 “那一家鱼粉,做的汤底是她自己的独门配方,只有他们家有。而且,他们的胡椒佐料,用了十几种中草药搭配而成,这世界上不会有第二家的。” “你能确定?” “当然能,因为那是我妈妈的配方,那是我妈妈的味道。” 第三十六章 冷助理,请脱一下衣服 “那个胡椒的配方,是我母亲教他们老板娘的” “我的母亲已经去世很多年了,所以现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坂桥山山脚下的那一家鱼粉店,不会再有别人能做出这个味道了。” 蓝小兰的头,更低了。她那原本就低垂着的脑袋,此刻更是恨不得直接埋进自己的胸膛里。 她的嘴唇微微颤抖着,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却又不知该从何说起。 任廷希的心像是被千万只蚂蚁啃噬般疼痛,他凝视着眼前这个美丽而又坚强的女孩。 从前他只知道蓝小兰喜欢这一家的鱼粉,情有独钟的那种,说没有一家店能与之相提并论。 但他从来都不知道,这里面的,竟然是她妈妈的味道。 而且,这居然是任廷希第一次听到,在她的口中,提起自己的母亲。 如果不是因为任廷希被当成了杀人嫌疑犯,蓝小兰也不会说出自己的母亲来。 妈妈,是深埋在蓝小兰内心深处的,一个无法拔除的痛。 警察认真的做着笔录,但是从他们的脸上可以看出,他们似乎不太相信:“但这也许是你的一面之词。对不起,警察办案,都讲求证据的。” “早上的汤底还在,就在民宿里面,”蓝小兰用力的扯了扯骆莹迎的手:“你们可以去提取样品进行比对,就知道我说的话不假。” 蓝小兰说的这个,确实是个好办法,骆莹迎和两位警察都满意的点点头。 此时押送文物的车也已经开到了工地的门口,众人都在催促蓝小兰尽快过去帮忙。 “对不起,我还有工作,那这里……”蓝小兰看了看骆莹迎,又望了望任廷希,她的心总是放不下他的。 毕竟他也是因为给自己买早餐,才会莫名其妙被误会成杀人嫌疑犯的。 蓝小兰的心里是又愧疚,又担心。 “兰兰放心,有我在,我一定还你男朋友……啊不对,是前男友一个清白。放心。” 骆莹迎拍了拍蓝小兰的背,又拍着自己的胸膛说道。 冷冽也是现在才知道,蓝小兰居然是任廷希的前女友,这倒是从来没有听任廷希提起过。 难怪啊难怪,这几天他的老板会一反常态做出这么多疯狂的举动,原来是想找蓝小姐复合来了。 也难怪,这么多年来老板对周围的女人都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原来是心里早就有人了。 “那麻烦这位先生和任总,都随我们去走一趟吧。” 把所有该上车的文物都装上车后,蓝小兰则随车一齐,回到了研究所。 想想前些日子,她正在研究所里修复着文物,突然接到警察的电话,所以跑了出来。 后来她再次遇到了任廷希,然后又发生了许多事,有点惊心动魄,有点委屈,有点生气,又有点不舍。 现在再回到研究所里面,恍如隔世! 她从前平静的生活,终将要变得汹涌起来。 这边,任廷希带着骆莹迎和警察,来到了民宿,对早上蓝小兰吃剩的汤做了取证。 然后又随警察回局里,做了相关的笔录。 “你们两个人一起去坂桥山的时候,中途有分开过吗?” “任总下车吃了鱼粉,我没有去,我就在车上睡了一会儿。” “一会儿?大概多久?” “我怎么知道,我都睡着了,到任总回来的时候我才醒来的。” 警察正襟危坐,一脸严肃地看着任廷希。冷冽不知道,也只能问一下傲娇的任总了。 “我下车就去老板娘那里吃了鱼粉,她的鱼粉都是新鲜做的,她边做我就在旁边边和她聊天。” “那天正好我们是第一个客人,她准备的时间有点久,从我下车到我吃完,又打包好新的鱼粉。大概用了45分钟左右。” “所以任总,你全程都有不在场证据。” “而你,”警察用笔指了指冷冽,表情更加的严肃:“45分钟的时间,你完全有足够的时间出去杀人。” 冷冽被气得双手“嗙”地一声,拍着桌子直接跳起来:“你们警察没有证据,可别含血喷人!” “我和任总折腾了一个晚上都累了,哪有什么精力跑去杀人?况且我连那个死了的人是谁都不认识。” “认不认识,我们警察自会调查清楚。这里是警局,不是你家,你冷静些。” 无缘无故被怀疑成杀人犯,换了谁估计都冷静不了。 警察出去,叫了法医进来,对了,就是和他们一起回来的骆莹迎。 “任廷希有完整的不在场证据,可以先回去了。至于冷助理,我这边可能需要跟你做个活体取证。” 任廷希拍了拍冷冽的肩膀,说了一句:“加油。”然后就转身准备离开。 冷冽在一旁无奈地嚷嚷:“老板你不能这么绝情丢下我一个啊,要不是你要去吃鱼粉,我现在也不至于被警察当成杀人犯来审。” “你一个大男人的在这嘟嘟喃喃什么呀,骆莹迎自然会还你清白的,再说了,你又没去杀人,怕什么。” 冷冽晃动脑袋瓜子想了想,也确实,他就是在车里睡觉了又没去杀人。没什么好怕的。 现在,在警察局的取证室里,就剩下了骆莹迎个和冷冽两个人。 初秋的夜晚,一阵阵凉风吹过,觉得格外的寒冷,在警察局里,就越发能感觉到嗖嗖的凉意。 不过好在冷冽的身子是练过的,才足以抵抗这些凉风。 骆莹迎戴着口罩,穿着白大褂和防护服走进来,招呼冷冽坐下,然后开始准备活体取证要用的东西。 冷冽就这样静静地看着骆莹迎,他的眼神深邃而复杂,仿佛隐藏着无数的故事和情感。 她的目光如同一股清泉,清澈透明,但又带着一种让人难以捉摸的神秘感。 他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只是专注地凝视着骆莹迎,他从来都没有看过她如此认真和专业的样子。 房间里安安静静的,只能能听到一两声剪刀、试管、针筒被放在铁盘上的碰撞的声音。 这感觉,不由得让冷冽打个寒颤。 “冷助理,麻烦脱一下衣服。” “什么?你要干嘛?” “你先,脱一下衣服!” 第三十七章 做活体取证 冷冽听到骆莹迎让他解衣服,身体猛地一僵,眼神中闪过一丝惊慌失措。 他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双手不自觉地握紧,似乎在努力克制着自己的紧张情绪。 他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仿佛有一团火在他心中燃烧。 “你想要干嘛?” 骆莹迎捂着嘴角,偷偷地笑了一笑:“原来冷助理还会害羞啊。” 她边说,边拿着镊子和一个试管,向冷冽走过来。 “我需要取一些你皮肤上的物质,还有毛发,来和现场遗留的DNA做对比,又不是要剖了你,你紧张什么呀。” 冷冽其实并不怕打针动刀,这些对他来说都是小事。 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在骆莹迎面前,心会不自觉得到奔腾加快,身体不由得会紧张起来。 特别是在这个寂静得连呼吸声都能听清楚的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个,冷冽就显得更紧张些。 “你不动手,是想要让我帮你脱吗?” “不不不,我自己来。” 冷冽逐一地解开自己衬衫上的纽扣,慢慢地脱下自己的上衣。 他的身姿健硕挺拔,他拥有着令人惊叹的健壮体格,仿佛每一块肌肉都充满了力量。 他的肩膀宽阔而坚实,双臂粗壮有力,手指间透出一种坚韧的气息。 而那发达的肌肉更是让人眼前一亮,尤其是块状的胸肌和腹肌,犹如雕刻般清晰可见,线条分明,展现出无与伦比的魅力。 骆莹迎看着冷冽的身体,眉头紧蹙,瞳孔睁大,觉得无比震惊。 骆莹迎震惊的并不是这健硕的身体,而是冷冽的胸前和背后都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 有被鞭打的伤口、有被烫伤的伤口、甚至有被缝合后的刀伤。 骆莹迎的心微微酸,除了震惊之余,她对冷冽还产生了敬佩之情。 这么多的伤口,当时一定很疼吧,真不知道他以前,到底都经历了些什么。 骆莹迎并没有说什么,她是一位专业的法医,所以在工作的时候,还是会保持着该有的专注和认真。 她开始用皮尺测量冷冽的身高体长,然后拿些镊子一点一点的取下下他的毛发和一些外皮组织。 她的动作非常轻,生怕一点点的出错都会弄疼冷冽。 他身上的伤口已经让他够疼了,她不想他再受到一丁点的伤痛。 骆莹迎贴近他的身体测量体长的时候,冷冽能清楚的闻到她身体的味道,香香的,有点醉人。 “你平时,都这样,给犯罪嫌疑人做活体取证的吗?” “很少,一般在我手下的人,都死了。” “哦?那今天怎么会……” “还不是因为,你们是蓝小兰的朋友。我要亲手为你洗脱嫌疑,才对得起兰兰。” “哦,原来是我沾了蓝小姐的光了。” 其实,简单的活体取证,就算是普通的实习法医也是可以做的。 但是通过今天晚上警察对他们两个的审讯之后,警察居然把杀人的第一嫌疑犯扣到了冷冽头上。 骆莹迎想想就有点来气,不过现在还没有发现其他的嫌疑人,从各种证据来看,冷冽确实是目前最符合杀人凶手的标准。 当然,要是警察看到冷冽现在身上的刀伤后,只怕会更加的怀疑他。 骆莹迎在心里,是完全不会相信冷冽杀了人的,所以他主动请缨留了下来,要亲自给冷冽做活体取证。 冷冽听到骆莹迎的话,心里莫名其妙得流露出一种失望的表情,他居然有那么几秒钟,会误以为她是在担心他自己。 呵呵,怎么可能,他们两个才第二次见面而已,要不是她是蓝小兰的闺蜜,要不是任总和蓝小姐的关系,要不是自己是任总的助理,她估计都懒得管这事吧。 他和她之间,还隔着九曲十八弯的距离呢。 骆莹迎拿出了针头、试管还有橡胶带等工具:“现在我需要给你抽个血,可能有点痛,你先握一握拳头。” 她在他手臂上方血管的位置绑好橡胶带,然后拿起他的手,轻轻地拍了拍。 她开始认真的抚摸着他的手背,用无名指在手背上轻轻地按了按,想准确的找到他血管的位置。 她虽然戴着口罩,但是脸上的柔美并没有被阻挡开来。 她两条愁云紧锁黑眉紧锁的在眼睛的上方,宛如条水墨画中的远山。 她的睫毛很长,羽翼般轻柔的扇动着,衬托着一双水汪汪地大眼睛,看得冷冽的心怦怦直跳。 “冷助理,不用紧张,我手法很好的。” 冷冽紧张并不是因为抽血打针,而是因为现在手托着他的手的人,是骆莹迎。 骆莹迎下针非常精准,动作干脆利落。很快他就收集好了冷冽的血液样本。 给冷冽贴止血棉的时候,她还在他的手上,温柔的吹了一吹。 “呼呼呼……痛痛都飞走了。” 冷冽的双耳瞬间炸红,骆莹迎居然在他面前,耍起了哄小孩子的把戏。 “你抽个血,怎么就紧张成这个样子。” “你脉搏跳这么快,伤口会很疼的。” 冷冽嘴角上扬,微微一笑:“没事,不痛。” 冷冽从小就受过大大小小的伤,大部分是被那个喜欢赌博喝酒,一输钱就回家家暴孩子的父亲打的。 有一些是小时候在外面和别人打架的时候留下来的。 有的是成为任廷希的助理后,保护他的时候,替他挡的伤。 大大小小的伤口,流血了又愈合,愈合了又流血,反反复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从来没有人关心过他,疼不疼的,他甚至都已经对疼痛的感觉无感了。 而骆莹迎却把他的疼痛,放在心上。现在还把他当成小孩子一样在伤口处呼呼。 冷冽那一颗冰封已久的心,似乎要被融化掉一样。 “我什么时候才可以离开。” “大概需要半个小时。在结果没有出现之前,警察还是会把你当成嫌疑犯扣在这里。” 别人听到这个话,估计会唉声叹息,冷冽却扬了扬眉毛,松了一口气。 不知道为什么,他一想到还能和骆莹迎待在同一个空间里多那么几十分钟,心里面就觉得莫名其妙地开心。 “哦对了,冷助理,我可能还需要提取一下你的精液样本……” 冷冽听了满头大汗,用冷艳地目光瞅了瞅骆莹迎。 她到底在说些什么鬼? 第三十八章 吃牛肉,聊八卦,岂不美哉 骆莹迎拿着一个标本的试管,走了过来。她抿了抿嘴巴,对刚刚冷冽没听到自己说的话,表示有点不满意。 “冷先生,我需要提取一下您的精液样本,麻烦您配合一下。” “你要这些玩意儿想干嘛。” “那当然,是为了洗脱您的嫌疑呀。”骆莹迎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一本正经继续道:“现场的女尸身上,有精斑的痕迹,所以我们需要提取一下你的样本,和女尸上的精斑DNA做比对。” 冷冽表示能理解,但是完全无法接受。 毕竟这个东西,要怎么提取?总不能在骆莹迎的面前提取这个东西吧。 她可以给自己打针抽血,难不成还要帮自己去取这个东西的样本不成。 冷冽的唰的一声像被火点着了一样,通红通红的。 冷冽心想,这一天天的到底是些什么玩意儿。 骆莹迎的小嘴解开的笑了笑,她突然间好像读懂了冷冽的心思。 不过现在她戴着口罩,显然冷冽没有发现她在偷笑。 骆莹迎把采取样本的试管递给了冷冽,故作姿态淡定地对冷冽说:“冷先生,那边有一个房间,麻烦您自行过去,采集样本。” “麻烦您,自!己!取!”怕冷冽耍赖听不清楚,骆莹迎故意又大声又用力的一个字一个字的说清楚。 “我在这等着你。”骆莹迎眨巴着眼睛,看了看冷冽。 “当然了,如果您可以配合,快一些,我们的结果也能早一些出来,那么你也能早一点洗脱杀人犯的嫌疑。” 冷冽虽然接受不了,但是看到了骆莹迎恳切地对她再三的点头,他就知道,这个活体取证他是非做不可了。 他只好配合的,走到那个独立的小房间去了。 本来以为做这种事会有点困难,没想到这么顺利,他很快就完事出来了。 他把样本放在窗口的架子上。头也不好意思转过来,唰的一声就马上离开了。 骆莹迎看着冷冽溜走的样子,笑了笑。她怎么会觉得冷冽有那么一点点可爱呢。 冷冽坐在警察局的拘留室里,等了几个小时。 他并不担心活体取证的结果,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并没有杀人,而且他相信骆莹迎的专业能力,很快就能给他一个正义的答复。 警察把他的所有通讯设备都没收了,把他关押在一个安静的拘留室里,他倒感觉是进了一个世外桃源一样。 在这里身心都得到了片刻的宁静,他趴在桌子上,很快就睡着了。 这一觉,冷冽睡得无比踏实。 过了许久…… “冷先生,你可以走了。”本来他还沉浸自己在梦乡里,被警察吵醒的时候显得不情不愿的。 每个被带进警察局的人,都恨不得快点出去,他倒好,想赖在这里睡觉不走了。 走出警局的时候,他缓缓地抬起头,目光落在了前方不远处的警察局门口。 只见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正静静地伫立着,她身上穿着一件淡粉色的法式碎花连衣裙,裙子上点缀着一朵朵精美的小花,如同春日里盛开的花朵一般娇艳动人。 微风轻轻拂过,吹起了她那如丝般柔顺的长发,发丝随风飘动,仿佛在跳着一曲优美的舞蹈。 此刻,她正安静地站在那里,双手垂在身侧,微微低着头,似乎在沉思着什么。 月光洒在她身上,形成一道美丽的光晕,让她整个人看起来如梦似幻,仿佛从画中走出来的仙子一般。 女孩突然转身,向冷冽甜美的招了招手:“冷助理,你出来了。” 原来是骆莹迎在警察局门口等他,她这身美丽的装扮,和刚刚在警察局里面那个穿着防护服,带着口罩的法医判若两人。 让冷冽看了,眼前一亮。 “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有走。” “等你呀,怕警察还要难为你,现在看到你平安出来,我才放心。” “我本来就没有杀人,肯定不会有事。不过还是要谢谢你。” “呵呵,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突然一阵秋风吹来,让人感觉到阵阵凉意,骆莹迎忍不住地摸了摸自己的手臂,瑟瑟发抖。 冷冽见状,脱下了自己的外套,给骆莹迎披上:“这么晚了,你准备去哪里,要不我送你。” 骆莹迎家是有专属的司机接送的,她本来想着等冷冽出来,就让司机来接自己。 不过听到冷冽要送她,感觉这是个不错的主意。 “你有车吗?” 冷冽拿出电子钥匙,对着外面的那一台兰博基尼,点了点开锁。 “这不是任廷希的车吗?你开你老板的车送我?没问题吗?” “就是他,非要开个200公里的车去佩县买早餐,才害我今天被抓进警察局里。” “我就开他的车去兜风,用光他的油才还给他。哼!” 骆莹迎捂住小嘴巴笑笑,她知道冷冽在说笑逗自己开心。 恭敬不如从命,她就上了冷冽的车。 “你说,任廷希跑了200公里,就是为了买鱼粉给兰兰吗?天啊,他们两个现在到底什么情况呀。” “你不是蓝小姐的闺蜜吗?怎么她没告诉你吗?” “他们两个8年前分手的时候,我为了小兰,早就把任廷希拉黑了。而且从来都不敢再提任廷希三个字。” “不然,连姐妹都没法当了。” “哦呵?还有这回事。”冷冽边开车,边吃着他老板任总的惊天大瓜,而且吃得津津有味。 “对了,你还没告诉我,这几天他们两个到底发展到什么程度了。” 正所谓独食难肥,这么有趣的大瓜怎么能冷冽一个人吃呢,骆莹迎也想吃一下自己闺蜜的甜瓜。 “骆小姐,在八卦你的闺蜜之前,不如你先告诉我,我要送你到哪里去吧。” “说起兰兰就来气,本来说好了要一起吃火锅的。城西那里开了一家新的火锅店,听说那里的牛肉很新鲜。” 说完,骆莹迎的肚子就咕咕的叫起来。 “要不,现在我都一起去,边吃边聊,反正我也饿了。” 骆莹迎高兴得像只兔子,拍着手蹦了起来:“太好了,那就出发吧。” “边吃牛肉火锅,边聊闺蜜的八卦,岂不美哉!” 第三十九章 他怎么会知道呢 骆莹迎和冷冽在这里,一边吃着牛肉火锅,一边聊着蓝小兰和任廷希的事。 吃得热火朝天,聊的不亦乐乎。 可是在这样一座灯红酒绿的繁华城市里,却是有的人欢喜,有的人忧愁。 等来民宿取证物的工作人员离开以后,任廷希一脸无趣地坐在房间里,目光散漫地四处游荡着,仿佛在寻找一些可以打发时间的东西。 房间里显得格外空旷,除了他自己,没有任何其他身影或物品能吸引他的注意。 他静静地坐着,仿佛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但又似乎被一种无形的孤独感所包围。 看到蓝小兰之前住过的房间,门还没有关好,他慢慢地走了过去。 推动着房门,里面仿佛传来了蓝小兰的味道和气息。 一切来得这样的突然,又结束的那样迅速。 人,确确实实已经离开了,他停留在这里依依不舍,显得格外地苍白无用。 他悄然离开了民宿,坐在停在楼下的奥迪车里。 系好安全带,点燃了发动机,静谧的环境中只听见“哄哄哄”的声音。 他手握着着方向盘,却陷入了无尽的沉思。 在这个偌大的城市里,灯火通明。 夜幕降临后,街道两旁的路灯和高楼大厦的灯光交相辉映,形成了一片璀璨的夜景。 城市中的人们忙碌地穿梭于街道之间,车辆川流不息,仿佛整个城市都被点亮了一般。 每一个角落都弥漫着繁华与喧嚣,让人感受到这座城市的活力与生机。 可任廷希不知道,在这样繁华的城市里,是否有一个属于他的容忍之处。 他其实在S市早就买了房子,那是他靠着自己工作,接工程的赚的钱买的房子。 和那个所谓的“任家”,没有一丁点的关系。 大学实习期之后,他就一直生活在那里。只不过,那对他来说,那个房子不过是一个有瓦遮头的地方罢了。 又或许,在城东背山靠海的颐和山庄里,有那么一整座任家大院的别墅。 里面住着任廷希的父母还有兄嫂,当然也有留有他的房间。 或许那里也能勉强称之为任廷希的家吧,但那个所谓的“家”,却让他感到无比的陌生和压抑。 除非大哥病重,否则他都不愿意踏入那个“家”的大门一步。 谁知道那些金碧辉煌、华光神采的装修下,住着的都是些怎样的人? 他们或许是富有的商人,拥有无尽的财富和权力;或许是声名显赫的政治家,掌握着国家的命运;或许是艺术家,用才华和创造力点缀世界。 但能肯定的是,他们一定都不是普通人,注定不能过平凡而幸福的生活。 然而,这些表面的华丽并不能完全揭示每一个人的真实面目。 有些人可能内心空虚,追求物质享受却忽视了精神的滋养;有些人则可能深藏不露,背后有着不为人知的故事和秘密。 在这浮华的外表之下,这个“家”里住着的每个人的内心世界各不相同,充满了复杂和矛盾。 任廷希不愿意回去那个“家”,他不愿意改变这个家,但也不希望自己被这个“家”改变。 他的手捏了捏那张白教授给他的卡片,上面有现研究所的地址,或者,那个他想见的人,就在那里。 于是踩足了油门,驱车而去。 任廷希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寻了8年的人,原来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他曾经无数次的路过研究所的大门,却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一直要找的地方,竟然就是这里。 他在研究所四周绕行了几圈,最后在后门的不远处停下。 他和门卫打听到,后门这里有一栋房子,平日是给研究所里面的工作人员留宿休息的地方。 建筑物里面隐隐约约地闪烁着点点灯光,就像悬挂在夜空中的繁星,一眨一眨地散发着微弱地光。 任廷希不知道,到底哪一盏灯光,才能照亮他沉寂已久的内心。 他就这样慵懒地靠在驾驶座椅上,双手自然地垂下,侧着头看着外面那一栋建筑物的灯,一盏又一盏地熄灭。 直到最后一盏微弱的白光,还在颤抖的亮着,他都不敢合上双眼。 不知道为什么,任廷希很害怕。害怕的并不是深夜的漆黑,而是害怕看不到想看见的人。 突然,灯光亮着的那个房间,一个瘦弱的身体,手提着一桶东西,从门里面走了出来。 果不其然,是那个熟悉的身影。 蓝小兰头裹着毛巾,穿着一身纯白色冰丝感的吊带睡衣长裙,一只手提着一个桶,另一只手拿着一个晾衣架杆,正准备出来晾衣服。 任廷希一看到蓝小兰出来,身体猛地一坐直,困意全都烟消云散了。 蓝小兰晾好衣服,并没有马上离开,她解开头上的围巾,擦拭着自己湿漉漉的头发。 “今天的月光,好美。”离八月十五中秋节,还有几天。现在悬挂在夜空中的月亮并没有很圆。 但是皎洁的月光如同银盘一般悬挂在天空之上,散发出明亮而柔和的光芒。 它静静地洒向大地,仿佛一层轻纱覆盖在万物之上。 月光下的一切都显得格外清晰和美丽,树木、花草、房屋等物体的轮廓在黑暗中若隐若现,给人一种神秘而宁静的感觉。 蓝小兰一直抬着头看着天上的月亮,并没有发现外面在绿树的阴影下,停着一台奥迪小车。 有一个人,在车里,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 任廷希拿出手机,给蓝小兰发了一条短信。 任廷希:睡了吗? 蓝小兰掏出手机,看了看,是任廷希发过来的信息,心里莫名地有点小激动。 蓝小兰:还没。 任廷希:秋天到了,晚上有点冷,要多穿件衣服,别着凉了。 蓝小兰愣了一愣,摸了摸自己的手臂,秋风吹过,确实有点凉意。 但她并不准备回房间去拿衣服,今天的月光实在是太美了,她不舍得离开。 她把刚刚擦完头发的毛巾,披在了自己的肩膀上,勉强地阻挡了丝丝地寒意。 她的头发并没有全干,而且是自然的散落了下来,她的头发很长,湿水后的头发有的卷,到时候垂到了腰下。 蓝小兰:嗯嗯。 任廷希:洗完头,记得要吹干头发,不然会头痛。 蓝小兰看着任廷希的信息,觉得兴奋,又紧张。 他怎么会知道自己,现在正是洗了头发没有吹干呢? 好奇怪呀! 第四十章 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蓝小兰撩拨着自己潮湿的头发,思考着任廷希发来的信息。 不过,她并没有在意。蓝小兰很喜欢洗澡,只要每一次外出回家,一定要洗澡洗头,这个多年的生活习惯,任廷希自然是清楚的。 今天白天她在墓地搬东西,任廷希也在,所以他知道他今晚会洗头,其实并不奇怪。 而且蓝小兰生活中,其实是一个非常随性又慵懒的人。吹头发对头发很长的女人来说,是一件费时又费力的活儿。 所以蓝小兰经常洗头不吹头发,从前和任廷希住的时候,任廷希只要一看她头发湿漉漉的样子,就会过来给她吹干。 那时候她总是一手拿着零食,一手喝着饮料,还一边看着连续剧。 任廷希会在她身后,仔细的拨动着她的头发,温柔地把那每一缕头发吹干。 对她来说,这是一件非常寻常的事。 对他来说,这是一件幸福无比的事。 只是,现在对他们而言,都成了过去的事了。 看到任廷希的信息,蓝小兰还是进房间,拿来了吹风机。 大门的门边正好有插头,她把吹风机插在那里,依旧站在阳台上,边吹着头发,边欣赏着月光。 这么美丽的月光,怎么能错过呢。 任廷希握着手机,满意地笑了笑,心里想着,这只小刺猬还算听话。 蓝小兰看了看手机,回复着:嗯嗯。谢谢。 任廷希:谢什么? 蓝小兰:谢谢任总,这些天的配合,古墓不但得到了保存,还能解决得这么快。 蓝小兰:谢谢你。 任廷希:除了谢谢,没了吗? 蓝小兰:还有请你吃饭,我都记着呢。 任廷希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灿烂而温暖的笑容。 他的眼睛闪烁着明亮的光芒,透露出内心的喜悦和满足。 任廷希:嗯呵,还有呢。 然后任廷希发了一个勾手指的表情。 蓝小兰直接就回复了他一个甩巴掌的表情。 她小脸一红,然后嘟喃着小嘴,生气的敲打着手机。 打了一些话,然后又删掉,最后给任廷希发了一个大便的表情。生气的回房间去了。 任廷希:晚安。 蓝小兰关了灯,倦缩在床上,抱着手机,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任廷希看着建筑物最后的一盏灯也关了,才合实了眼睛。 有的东西虽然还没有找回来,但是至少没有丢,反正来日方长。 就这样,任廷希在车子里,在研究所的门外,睡了一天一夜。 后面的这几天,除了每天工作,任廷希到傍晚的时候就先到民宿洗漱,然后又会把车开到研究所后门同样的地方。 他每天都这样,静静地盯着三楼的那一盏白灯,直到它熄灭,他才会在车里合眼休息。 对任廷希来说,这里才是能让他安心入睡的地方。 今天是周一,研究所的工作人员需要开全体的工作会议。 蓝小兰一直住在研究所里,所以大会的准备工作,一直都是她负责的,所以她还没有到8点就起床了。 正好下楼的时候,碰到了两个在交班的保安。 “那辆奥迪车怎么又来了,又在咱们门外停了一个晚上了吗?” “可不是,我还以为是哪个人老是随便乱停车。可是说着也奇怪。” “他车停在这里,人也不走,每天晚上过来,睡到天亮了就开走。” “你怎么昨天值晚班,没让他开走啊。” 其中一个保安,招呼着另外一个保安,让他小点声过来,生怕让人听见。 “你看,车上的那个老板,给我们俩一人送了一条中华。” 另外一个保安,瞪大眼睛,觉得不可思议。 这两条中华,都够这辆车在附近包个月租的固定车位了。 可是这个人真奇怪,有好好的车位不停,非要停在他们研究所的门口。 “我看他每天大晚上过来,白天高峰期之前就会马上离开。咱们这晚上本来就没什么车,他又是一早就开走,所以我就没说他什么?” “这个人这么奇怪,莫不是小偷,看上了我们所的什么东西?要知道,咱们群里可藏了不少国家级宝贝。” “我一开始也这么想,不过我都看着他几个晚上了,他每天都只在车上睡觉,从来不下来,唯一一次下来,还是给咱们送烟的。” “呵呵,还有这样的怪人?不管怎么样,咱们上班可能盯紧着比较好。” 蓝小兰听着两个保安的话,心生好奇。奥迪车?什么奥迪车?该不会是…… 她走出了研究所的后门,探头一看,果然找到了两个保安口中的奥迪车。 对!就是那一辆奥迪车!任廷希的那一辆奥迪车! 他怎么会在这里? 刚刚那两个保安说,他这几天晚上都睡在这里,他该不会是……来找自己的吧。 蓝小兰静悄悄地走进那一台车子,透过玻璃,她能看到任廷希正躺在驾驶椅上,静静地睡着了。 他的头发蓬松而凌乱,眼眉间一阵乌黑,嘴巴周围的胡渣都长了出来。 看来这几天,他睡得并不踏实。 蓝小兰并没有去吵醒他,她看了看表,开会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她现在首要的事情是去会议室准备事情。 至于其他的,就以后再说吧。 白教授在会议上滔滔不绝地讲着,蓝小兰的心却抛到了九霄云外,她还一直在想着今天早上看到任廷希的事情。 “那么今天的会议,就到这里吧。” “对了,明天是中秋节,市里面在跨江大桥的工地那举行了一个新闻发布会。” “一来是慰问一下工地的工人,二来是向社会各界讲一下古墓的事。” “小兰,你是古墓的第一发展人。古墓的总结报告也是你写的,明天你就和我一起去走一趟吧。” 听到白教授点名叫自己,蓝小兰的魂魄才收了收。 “嗯嗯,好的教授。” “那在这里,我也提前预祝大家,中秋节快乐啊。放假多回家陪陪家人,我们节后再见。” 散会后,白教授还特别的留了蓝小兰下来:“明天的新闻发布会,记者可能会提一些问题,他们都提早和我打了招呼。” “你今天回去,准备准备,明天上电视,别太紧张咯……” “啊!这……好吧。”蓝小兰无奈地低低头。 其实她害怕的,并是不要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的问题,更不是因为这个要上电视。 而是因为,任廷希是工程的总监理,所以,明天的发布会,他应该也会去吧。 可是一想到这几天,他都在研究所的门外过夜,一想到他这样可能都是为了自己。 一时之间,她竟然有点不知道,明天应该怎么样去面对他。 第四十一章 确实是她,她她并没有走 因为明天就是中秋节,是国家的公休日,而研究所的工作并不急在一时。 会议结束以后,白教授并没有再给大家布置任务,而是早早地让大家回去,收拾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众人都欢欣雀跃,唯独只有蓝小兰愁眉苦脸的在工位上,迟迟不肯离去。 大家很少听蓝小兰提过她的家和家人,都只知道她有一个父亲,相依为命。 蓝小兰是从五线小城市一路考试,披荆斩棘的考进现在的研究所的。 她一直很珍惜现在的工作,比任何人都要刻苦和努力。 有时候为了修补一件繁琐的文物,经常都是周末和节假日都不休息的在研究所工作。 所以大家看到蓝小兰并没有要收拾东西,准备回家过节的意思,都并不觉得奇怪。 有的人还听说,她把自己大部分的工资都打回去给他父亲了,为了省钱,她直接在研究所的宿舍里面常住了。 所以别人眼里,都以为蓝小兰的家境很困难。 这不,明天是中秋节,白教授还点名了让她去准备新闻发布会的事。 别人都开开心心的准备放假,而她却要加班加点的在这里准备明天新闻发布会的稿子,能不愁眉苦脸吗? 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 可是,大家都错了。 其实前两天蓝天已经给她打过电话,爸爸说中秋节要去一个朋友家聚聚,所以就不能陪她过了。 父亲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而蓝小兰一直都很独立,从来不去打扰他。 至于明天新闻发布会的事,对蓝小兰来说根本就没什么。 因为白教授已经把记者要问的问题都给她了,她其实也不需要特别准备什么,只需要按实际情况回答就好了。 她心里在意的,缠绕着她的思绪的,是一个人。 今天早上两个保安的对话,一直在蓝小兰的耳边循环播放,她心里一直想着的是,这几天,任廷希每天晚上都开车到研究所门外通宵过夜。 他这么做,莫非,是在等她吗? 可是工地和古墓的事,已经拉下帷幕了,他来找她,她在见他,两个人又能在说些什么呢? 但是如果不理他,他今晚又过来了,怎么办。 又或者,他以后每一天晚上,都过来通宵达旦的,怎么办呢? 车里不比家里,他如果每天这样过来,就睡在车子的驾驶椅上,身体总是会吃不消的。 见也不是,不见也不是,这事到底该怎么办才好呢? 生活和工作中,总会遇到千丝万缕的困难,蓝小兰都总能找到办法解决。 唯独有关任廷希的事,她无解! 研究所的众人今天都提早放假了,所以饭堂也没有开,没办法,蓝小兰只好点了一份外卖自己吃。 可她并没有回宿舍。 研究所的四周,被茂密的绿化带包围着,绿化带里面种了许多植物。 虽然现在只是初秋时节,但秋风却已经带着丝丝凉意袭来,让人们感受到了秋天的气息。 许多植物开始逐渐变得金黄,仿佛被染上了一层淡淡的黄色颜料。 树叶、草叶和花朵都渐渐失去了夏日的翠绿,取而代之的是一片金黄的景象。 这种变化让人感到一种宁静而又美丽的氛围。 也许,秋天也能给人一种不一样的温暖的感觉! 蓝小兰就坐在宿舍楼下,离保安室不远处的石椅上,静静地吃着她的外卖。 她吃得很慢很慢。从黄昏,一直吃到夜幕降临。 饭吃完了,她抿了抿嘴,叹了一口气,有点难过,有点失望。 天已经全黑了,他好像并没有来。 不过蓝小兰并没有离开,她静静地坐在石椅上。 微凉的秋风一缕一缕的敲打着她的脸庞,让人清醒,让人陶醉。 明天就是中秋节,节日前需要拜访的人特别多,所以今天任廷希格外的忙碌。 能不见的,都已经打发冷冽去处理了,还有一些非见不可的,任廷希只能逐一地自罚三杯,想尽量早的结束应酬。 至于任家那边一而再再而三发过来的,让他中秋节回家吃家宴的信息,他一条都没有看。 应酬结束的时候,已经有点晚了,他来不及回民宿洗漱,直接叫了代驾,开着他的奥迪,来到了研究所的后门。 熟练地停在了那个,熟悉的位置。 明天放假,所以基本上没有人会留宿在研究所的宿舍里。 平日里还能看到三三两两的点点灯光,今天只能看到漆黑一片的建筑物。 就连三楼的那一个最熟悉的位置,灯也没有点亮。 他借着些许酒意,生气的敲打了一下方向盘。 今天来晚了,任廷希看不到他想看到的人,他的心里是又懊恼,又生气,又迷茫,又无助。 任廷希心里想着。 明天放假,她应该回家了吧。可是她去了哪里呢?她的家又在哪里呢? 那我的家又在哪里呢?我又能去哪里呢? 保安室里,那个来交晚班的保安过来上班了。 “还以为今天放假,那辆奥迪车不回来了,瞧,又停外面了。” “明天放假,研究所这几天不是没人吗,他怎么还过来呀?” “莫不是真的前几天来踩点,等着大家都放假了,想进来偷东西的吧。” “那你晚上可别打瞌睡了,警醒些,好好盯着他啊。” 蓝小兰坐在保安室的后面,清楚的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那辆车!又来了。”一定,一定是他来了。 蓝小兰不假思索地,往外面树丛下的小车走去。 任廷希看到宿舍大楼的灯光全黑,叹息着闭上了双眼。 灯光熄灭了,他的心也跟着死了。 “嗝嗝嗝……嗝嗝嗝……”突然,外面传来有人,敲他车窗的声音。 任廷希猛地睁开眼睛,他看到一个身着蓝白条纹衬衫,高腰深蓝色牛仔裤的女孩,她扎着一个熟悉的丸子头,衣服干脆利落的样子。 那套衣服,不是前几天他在商场买的那一套吗? 这个女孩,不就是,蓝小兰吗? 他喝了酒,有点醉,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所以他把车窗全部打开,瞪大了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车门外的人。 蓝小兰俏皮地歪了歪头,嘴角露出了甜甜地笑容。 她最终还是看到他过来了,欢喜的荷尔蒙早已冲淡了所有的忐忑与忧愁。 任廷希看得出神,没了反应,他现在还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是真的。 蓝小兰无奈再一次“嗝嗝嗝……嗝嗝嗝……”的敲了几下车框,想把那个呆若木鸡的大灰狼敲醒。 这一次,任廷希是彻底的醒了,是她,确实是她,是蓝小兰,她并没有走…… 第四十二章 这一次,她没有推开他 任廷希下了车,向蓝小兰走去。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任廷希真的来了,蓝小兰本来是觉得挺兴奋和开心的。 但看到任廷希一步一步的向自己靠近,她又莫名其妙的紧张起来。 于是,他走近一步,她就往后退一步。 他再走进一步,她就再往后退一步。 男人低垂着沉寂地眸子,他的双颊泛红,眼神迷离,嘴角扬起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他的呼吸有些急促,胸膛微微起伏着,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酒气。 他的脸庞在灯光的映照下显得格外迷人,轮廓分明,线条硬朗,透露出一种成熟男人的魅力。 任廷希眼神坚定地向前迈出了一大步,他的步伐带着一种决然和决心,仿佛要跨越一切阻碍。 接着,他猛地伸出双手,紧紧地将蓝小兰拥入怀中。 这个拥抱充满了力量和温暖,让蓝小兰感受到了任廷希内心深处的情感。 她能清晰地感觉到他身上淡淡的酒香,还有怦然急促的心跳。 她的身体微微颤抖着,心中涌动着复杂的情绪。 这一次,她没有在推开他。 这个世界上或许有黑有白,或许有是非曲直,或许有所谓的对与错。 可是此时此刻,蓝小兰我只想遵从自己的内心。 她轻轻地把双手抬起,落在了任廷希的后背,把他也拥入了自己的怀抱里。 在这一刻,时间似乎凝固了,周围的世界变得模糊不清,只有他们两个人彼此相拥的身影清晰可见。 恬静地月光如同轻纱一般温柔地洒落在相拥着的两人身上,仿佛给他们披上了一层神秘而美丽的光辉。 月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形成斑驳的光影,映照在他们身上,使得他们的身影显得格外迷人。 在这宁静的夜晚里,一切都显得那么平静和美好。 他们两个都没有说话,到此时澎湃的心跳声,已经清楚明白地诉说着千言万语。 就这样,他们拥抱了很久很久。 “咳咳咳……咳咳咳……”突然,一个人拿着手电筒,对他们两个照了照。 甜蜜的气氛被瞬间打破。 “不好意思,打扰一下,那个……”原来是在值班室的保安大哥,他对自己这样扫兴的行为觉得非常的尴尬。 他的手电筒照了又照,他已经看清楚了拥抱着的男人和女人的脸。 任廷希他或许不认识,但是蓝小兰是白教授的徒弟兼助理,在研究所已经工作好几年了,保安大哥自然是认识她的。 “那个蓝助理,真的很抱歉,我不是故意打扰你们的。” “只不过,你们看,”然后保安大哥用手电筒指了指远方路口的位置:“我看到那边交警察在一边抄牌,一边向这边走来。” “这里是单行线,如果你和你男朋友不想被开罚单的话,还是尽快把车开走吧。” 本来保安大哥并不想管违章停在他们研究所外面的那一辆奥迪车。 不过看到蓝小兰突然过来,还和这个车主拥抱了这么久,保安自然对这事自然是是心领神会。 蓝小兰好歹也是他们所里的熟人了,他就好心的上前,提醒了一下。 “好的好的,谢谢你,我们马上开走。”蓝小兰羞涩的红着脸,连忙地说道。 保安大哥很识趣的,快速地离开了。 蓝小兰过去打开了副驾驶的门,招了招手让任廷希过来:“你赶快上车吧。” “嗯?”任廷希疑惑的歪了歪头。 “你喝了酒,不能开车的,我送你回去吧。” 任廷希刚刚太激动了,一激动就把自己今晚喝了酒的事给忘记了。 “赶紧上车,交警马上就要过来了。” 任廷希这才听话的坐上了副驾驶的位置。 真没想到,居然有一天,他能看到蓝小兰,坐在这一辆车的驾驶位置,开车送自己回家。 命运,也许就是这样的有趣。 “去哪?”蓝小兰手握方向盘,一切准备就绪。 任廷希熟悉的点了一下中间的屏幕:“嘿,奥迪。回家。” 蓝小兰连目的地都还没有看清楚,就赶紧踩着油门,跟着导航的指示开走了。 这一次,是任廷希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沉沉地睡着了。 这几天在车里过夜,他确实睡得不踏实,可是现在,他知道蓝小兰就坐在他的旁边,开着他的车送他回家。 虽然还是那样的车椅,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睡得格外的踏实。 蓝小兰拿来了任廷希的西装外套,披在了他的身上,然后把空调调到了适合的温度。 然后又拨了拨冷气出来的位置,让冷风不要直接吹到任廷希的身上。 毕竟现在已经是初秋,冷风吹过来还是会有阵阵凉意,不能让他感冒了才是。 此情此景,就和当初他们俩刚重逢时,蓝小兰第一次坐在这台奥迪车上的时候一模一样。 只不过当时开车的是任廷希,副驾驶坐的是蓝小兰。 而现在开车的蓝小兰,副驾驶坐着的是任廷希。 车子最后开到了城西的一个高档小区,这个小区坐落在本市城北最繁华的地带,交通十分的便利。 所有的楼房都临江而建,小区的四周是茂密的绿化带,而且每一处景物都是由专门的设计师设计过的。 这里不但环境优美,配套设施还非常的齐全,每一栋楼甚至都建好了一整套先进的自动停车设备。 蓝小兰把车停了进去,车子就自动的停在了它固定摆放的位置。 “你酒醒了吗,能自己上去吗?” “不能!”当然不能,气氛已经烘托到了这里,怎么能自己一个人上去呢。 任廷希的心里,正使着一百万个坏心眼呢。 “那我还是扶一扶你吧。” 任廷希这才满意的笑了笑,顾作醉意的搂着蓝小兰的腰。 但是他并没有完全的靠在她身上,因为他并没有醉,他清楚的知道男人和女人之间,力量的差距还是很悬殊的。 他不想弄疼她,所以他只是轻轻的扶着她的腰,假装喝醉。 而蓝小兰却是使出了浑身解数,才把任廷希扶进了家门。 谁知道一进去,任廷希立刻就直起了身子,用力的把门关上。 “你好管家!” “你好主人,欢迎回家。”这是一扇人工智能控制的大门,听到任廷希的声音,居然自动说话了。 “把门给我从里到外反锁死了,没我的命令,不准开门。” “好的主人!” 然后大门就“哒哒哒”的几声,彻底的锁死了。 蓝小兰这才恍然大悟。 这……这到底要干嘛? 是大灰狼要吃小白兔了吗? 第四十三章 第一次来到他的家 听到任廷希把大门紧锁的话,蓝小兰就嘟喃着嘴巴,有点生气:“任廷希!你这醉酒是装的呀。” 任廷希嘴角微微上扬,上前一步一步地逼近,把蓝小兰逼到了墙角,让她退无可退。 然后他一手扶着墙壁,把她死死地扣在自己的眸子底下,他低着头,脸一点一点的往他贴近。 “我的酒量,你不清楚吗?” “既然没醉,那你还让我送你呀。” 任廷希挑了挑眉毛,一副得意洋洋小鱼上钩的样子。 “我要回去!” 任廷希并没有想放过她的意思,他依旧缓缓地一点一点地向她靠近。 直到他的鼻尖,触碰到了她的鼻尖的那一刻,他才终于停下进攻的动作。 “到了手的五花肉,哪有随随便便让她逃走的道理,你说,对不对。” 蓝小兰被气得直跺脚:“任廷希!你到底在说谁是五花肉呢!我一点都不肥!好不好!” 任廷希被蓝小兰逗得大笑起来,看到她急得气呼呼的样子,他觉得此时的小刺猬是又可怜又可爱。 他直起身子不再逗她,然后换上了居家拖鞋,往屋子里面走去。 任廷希直接走到主卧里,一边走还一边的解开自己上衣的扣子。 今天他去了好几个酒局,浑身都是烟味和酒气,现在回到自己的家里,他只想好好的洗个澡休息休息。 蓝小兰已经被他锁在了门里面,无可奈何,只能也跟着任廷希的身走了进去。 这是蓝小兰,第一次来到任廷希自己的房子。 任廷希的房子很大,三房两厅。这么多年了他都自己一个人居住。 所以除了主卧,其中一个比较大的次卧他改成了书房,方便他的日常工作。 全屋以白色和胡桃色为主要的基调,是一整套的中式古韵风的装修风格,整体的空间沉稳大气。 客厅的中间,摆放着十四件套的国标红木酸枝沙发,上面盘旋着些各式各样复杂的国风图腾,是着名的浮雕设计师逐一雕刻而成的。 客厅的中央,天花上悬挂着轻奢禅意风的中式吊灯,吊灯共有十二面,分别用国画的方式描绘了十二生肖的图腾。 客厅里悬挂着几幅有名的国画的临摹品。有元代的《富春山居图》、清代的《百骏图》、还有唐代的《五牛图》。 除了各种临摹名画,客厅的各处还放了许多造型独特的矮子松盆景,有黄杨、金禅、黑骨茶、雀梅、松柏、五层塔、罗汉松等等。 蓝小兰一进门,就感觉到一阵浓浓的豪华中式风就扑面而来,瞬间就觉得心旷神怡,刚刚的生气,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了。 中国风的家居摆设,是蓝小兰最中意的风格。所以任廷希在装修这一套房子的时候,特别请了有名的国风设计师设计。 任廷希从主卧走了出来,手里拿着衣服,准备要去洗澡。 出来的时候,他已经完全脱掉了上衣,身上结实的肌肉,都清晰地展现出来。 不过在蓝小兰面前,他觉得并不拘谨,因为这是在自己的家里,而且他没有什么,是蓝小兰没看过的。 “今晚留下来吧,房子够大,够我们住的。” “现在已经很晚了,你一个人回去,我不放心。” “我可以打网约车回去,不会麻烦的。” “你一个女孩,这么晚了自己打车回去,安全吗?” 蓝小兰生气的抿了抿嘴唇,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一个女孩子大晚上的打车回去不安全?那难道一个女孩子大半夜的留宿在一个男生的家里,就很安全吗?” “特别是,那个男生现在还若无其事的光着身子出现在她的面前。” 蓝小兰越是生气,任廷希就越是忍不住想要逗她:“哦?那接下来会怎么样一个不安全法?你展开说说。” 任廷希一边说,就一边的往蓝小兰靠近,一副要抓住她的样子。 蓝小兰不停的闪开,跑到了大茶几的另外一面,和任廷希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 两个年过30的幼稚鬼,居然像个小孩子一样。 “咚咚咚……”突然,客厅里那一个中式实木落地大钟,连续敲响了10下。 “哎呀,现在已经是晚上10点了,完蛋了。明天新闻发布会的稿子,我现在一个字都还没开始写呢。” “我不跟你玩了,我真的要回去,我还要工作呢。” “你不用回去,在这里,一样可以好好工作。” “可是明天记者提问的内容,都还在研究所里的电脑里,我没有带出来。” 任廷希笑了一笑,学着刚刚蓝小兰翻白眼的样子,滑稽又搞笑:“明天我也要去新闻发布会,记者要提问的问题我有。那些东西,还是我发给白教授的。” 然后任廷希领着蓝小兰,来到了他工作的书房。 这个房间很大,房间的四周放满了一排排整整齐齐书架,里面全是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藏书。 有中文的、英文的、法文的、日文的甚至有一些是来自其他小语种国家的。 这里的藏书大部分都是关于建筑方面的书籍,最靠近办公桌的那一个书柜,居然满满当当的放着的都是关于历史的书籍。 办公桌上放了2台电脑,任廷希平时有一边工作一边开视频会议的习惯。 书桌的例外另外一边,还放了两组大大的黑板,上面贴满了形形色色的桥梁的图纸,大大小小的图纸把整个黑板都贴满了。 这里的每一张图纸,都是任廷希一笔一画画上去的。 蓝小兰看到这个丰满的书房,心里不由得对任廷希产生佩服之意。 看来这些年,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里不停努力的不止她蓝小兰一个人,还有任廷希。 “你好,管家。” “您好主人,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开电脑。” “好的主人。” 任廷希的一声令下,书房的电脑、灯光、空间都自动打开。连书房的所有电路,都连接着中央人工智能的系统。 任廷希拉开了书桌的凳子,让蓝小兰坐下。 平时蓝小兰在研究所里面工作,用的都是所里用好几年的最最普通的旧电脑,任廷希书房的这一台,是市面上最先进的款式,蓝小兰有点不知道怎么下手。 电脑打开后,屏幕显示要输入密码。 “这个密码是?” 任廷希就站在蓝小兰的身后,双手从背后用搂住她的姿势,慢慢的抓起她那双略微颤抖地小手。 一个一个的在键盘上点着那个熟悉的密码,410838。 那是他们以前,共同用的密码。任廷希的工作的电脑,居然用的也是这几个数字。 他俯身,在她的耳边轻轻地说着:“密码记住了吗?” “嗯嗯。”蓝小兰感觉到了他浓烈的气息,特别是他现在上半身还没有穿衣服,身体熟悉的味道又翻涌了出来。 “有什么不懂的,你可以叫管家,我屋子里有一套人工智能系统,会帮你解决的。” 蓝小兰点了点头。 “那你好好工作,我先去洗澡了。” 蓝小兰的心扑通扑通地直乱跳,小脸蛋也涨得通红通红的。 第四十四章 坦白 蓝小兰看着任廷希的电脑内容,桌面上放着好几个设计图纸的文件,还有一些需要和别人洽谈的合同。 电脑里面的东西很多,看得出来,每一样都是商业机密,可任廷希就这样把电脑的密码告诉她,还堂而皇之的让她用自己工作的电脑。 看来任廷希对她,是真的有绝对的信任。 任廷希洗完澡过来,坐在蓝小兰的旁边,打开了另外一台电脑。 “我和意大利那边的团队还有一个视频会议,会打扰你吗。” “没事,你忙。” 然后他们两个就并坐在了一起,他在跟国外的工程队那边做视频会议,她就在旁边的另一台电脑上写着稿子。 这种感觉,真的很奇妙。 从前他们读书的时候,就常常这样子并坐在一起学习,现在他们也这样并坐在工作台上,做着各自的工作。 时间仿佛就把他们拉回到8年前一样。 蓝小兰在任廷希的电脑上,很顺利的就把明天新闻发布会的稿子给完成了。 不过任廷希那边的视频会议还没有结束,为了不打扰任廷希工作,她决定先到书房外面的阳台去等他。 还有一会儿,就到八月十五了,天空上的月亮已经显得分外的圆。 明亮的月光宛如一个巨大的银盘,高高地悬挂在幽静深邃的天空中。它散发出柔和而宁静的光芒,照亮了整个大地。 任廷希住的这个房子,临近江边,现在阳台上,外面江水涌动,波光粼粼的样子尽收眼底。 繁华的城市中,千家万户的点点灯光,五彩斑斓的在自己脚底下绽放,天上孤独的月光和地下喧闹的灯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让人觉得既舒畅,又悲凉。 以前她一直住在研究所的三楼,从来没有感受过这样壮观美丽的景象,然而现在站在了高处,目光所及之处果然不一样。 蓝小兰就这样手扶着阳台的围栏,安静的感受着难得的岁月静好。 突然,任廷希从身后,拿来了一件外套,披在了她的身上。 蓝小兰缓缓地转过身来,她那迷离而又迷茫的双眸不经意间与任廷希那双黝黑深邃的眼眸碰撞在了一起。 这一瞬间仿佛时间凝固,两人的目光交汇在一起,仿佛能够穿透彼此内心深处最柔软的角落。 任廷希上前抱住她,给了她轻轻地一吻。 “你不要再生我的气了,我们和好了,好不好。”那个不可一世地任廷希,居然用低微地口吻,苦苦地哀求道。 这些天,任廷希的心意,蓝小兰是清楚知道的,可是…… 一吻过来,蓝小兰并没有任何热情的回应,她只是微微地低着头,久久的说不出话来。 有些伤口,虽然在时间的冲淡下,在成千上万次的舔舐后会愈合。 但是伤口就是伤口,她曾经被无情的被挖开过,流过血,也疼过。 有很多东西,不是随随便便一两句话,就能够过去的。 蓝小兰的心思,任廷希尽收眼底,其实她的难过和委屈,他每一样都知道。 “当年脖子上的吻痕,是凌沐雪的。” “我知道。” “你也认识她?” “艺大空降海归校花,一回国就为了你转都工商管理,全校都闹得沸沸扬扬的,谁不知道。” “那天在商贸的酒会上,我只喝了一杯酒,就晕倒了,醒来的时候,我已经看到她躺在我的身上了。” “哦,那真的要恭喜你。”蓝小兰冷冷笑道。 “兰兰,我不是一杯就倒的人。” “有人在我和凌沐雪的酒里下药了,所以,我才会没有控制好我自己。” “我看到躺在我身上的人是凌沐雪,我一手就把她推开,好不容易才回到了家里。” “我清楚的看到,是你给我开的门,你扶我进的房子,直到再三确认是你的样子,我才安心的睡着了。” 任廷希把她,深深地搂在了怀里:“我对着月亮发誓,我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你的事。” “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没有。” “一个凌沐雪而已,何足挂齿。”蓝小兰的头埋进了任廷希的怀抱里,眼角的泪水缓缓地流了出来。 “我的母亲,去找过你,是不是。” 蓝小兰没有说话,只是默认。 “她到底,和你说了什么。” “阿姨什么都没有说,她只是和我,单独吃了一顿饭。” “她衣着高贵,谈吐优雅,言行举止都温文尔雅的人。饭桌上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最后离开的时候说了一句。” “对不起,蓝小姐,我认为你和廷希,不合适。” “任廷希,你母亲说得对,你或许需要一个像她一样的女人,才配得上你,而我,并不想成为那样的女人。” 蓝小兰并不是不能成为那样的女人,而是不想成为那样的女人。 她有她自己想要的生活,她只想成为她自己想成为的人。 “你只需要做你自己,我喜欢的,是你,不管你成为怎么样的人,我爱的人,都只会是你。” 蓝小兰轻轻地推开了任廷希的怀抱,指了指天上的孤傲的月亮,又看了看底下繁华的灿烂灯火。 “廷希,明月无私地照耀着大地,人们为了庆祝她也到处歌舞升平,可那又怎么样呢?” “月亮和地表,隔着38.4万公里。” “而且,天空和地面,永远都是地平线,不会有交点。” “兰兰……” 任廷希的大拇指轻轻地拂过她的脸颊,他温柔地抹去她脸上的泪痕。 “我和深市的卓筑签合同了这件事,你知道了是不是?然后那一天,你刚好拿到文物局这边offer,对吗?” “如果当时我们都选择做我们想做的事业,就注定一个南下,一个北漂。对吗?” 一个凌沐雪,和任廷希的母亲,其实并不足以让蓝小兰离开得这么决绝。 毕竟在一起几年的感情,不是让人几句挑拨,就拆的散的。 一开始任廷希也不能理解,为什么蓝小兰可以走得这么干脆决绝,直到这段时间他知道了蓝小兰在研究所工作,再细细的调查之下,才有了答案。 “我不想耽误你,当然,我也不愿意放弃我的理想和追求。” “我当初的选择是对的,不是吗?” “我做了我自己喜欢的事业,你也成了了不起的桥梁工程师,我们,都过得很好,不是吗。” 任廷希躲着蓝小兰的视线,低着头不愿意直视她。 “不好,一点都不好!” 任廷希整个人,都在颤抖,他哽咽着几乎说不出话来。 他把偌大的手掌托举着蓝小兰的头,然后把自己的额头靠了过去,来回的摩擦她的额头。 “你就对我这么没有信心?” “为什么连一句解释的机会都不给我?” “为什么要丢下我,走得这么干脆利落?” “我过得不好,一点都不!” 第四十五章 但愿人长久 温柔的月光,悄然地落在任廷希轮廓分明的脸上,蓝小兰抬眸凝望他眉角,似乎看到了一缕痕迹,在任廷希的眉眼处,反射着柔和的光。 他,是在流眼泪吗? 蓝小兰真的没有想到,这样沉着冷静的任廷希,也会哭吗? 当年自己的离开,以为正好成全了彼此,没想到余震会这么严重,对任廷希造成了这么严重的伤害。 “对不起。” 他欠她一句解释,她欠他一个道歉。 8年过去了,这些话,他们终于都坦白的说出来了。 蓝小兰身子紧靠着阳台的扶手,任廷希的双手透过她的腰间,死死地抓住阳台的围栏。 他就这样把她扣在自己的怀里,他不能放手,他害怕一松手,又会失去她。 他鼻尖拂过她的脸颊,落在她的耳垂处。 “既然我又找到你了,就不要再躲我了,好不好。” “我们在一起吧,好不好?” 蓝小兰摇了摇头,头部左右的晃动的时候,脸居然碰到了他的唇,就像被他亲了脸颊一下。 “任廷希,我们不合适。”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我们已经试过了,真的不合适。” 任廷希一手搂住她纤细的腰,一手托住她的后脑勺,再一次把她死死的搂在自己的怀里。 他的肌肤滚烫,像是燃烧着熊熊烈火,让她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热情和欲望。 这种感觉如同一股强大的电流,瞬间传遍了她的全身,让她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她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在加速,呼吸也变得急促而紊乱。 “那我们就再试一次、两次、三次、无数次!直到合适为止!”这不是建议,而是命令! 两个人相拥的时候,不止快乐会传染,难过也会。 蓝小兰不能答应,因为她深知任廷希和她之间的距离,两个人如果真的在在一起,除了彼此间的你侬我侬,还需要面临很多很多问题。 他们都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他们已经过了那个为了追求狂热的爱而不顾一切的年纪。 他们两个有截然不同的生活环境,不一样的生活节奏,她无法忽略他们之间的差距。 而且,她其实心里都清楚,怎么样的女人才能配得起任廷希。 但是她不想成为那样的女人,她不想丢掉自己。 现在的她,无法迈出那一步,她做不到。 蓝小兰没有回答,只是在他的怀抱里,不停的颤抖,她的顾虑,任廷希全部都能感受得到。 他俯身,再一次低头,吻了她的唇。 这已经是他今天晚上,第三次亲吻她了。 这一次他吻得越来越用力,越来越深。 而蓝小兰,只是冷冰冰的伫立在那里,任由他亲吻自己。 她紧紧的闭上自己的双眼不去看他,努力的压抑着自己的情绪,她不想,不敢,不能迈出那一步。 最后,任廷希松开了紧抱他的手。 “我可以等。” “大学的时候,你不想我们任何一个放弃自己的理想,所以你才会离开我,我都明白的。” “但是你要相信,不管我们之间的距离有多远,都不能让我们分开。” “我已经等了8年,我可以继续等。” 任廷希垂眸,再三哽咽。 “那天晚上在民宿,我对你做的那些粗鲁事,是我不好。” “我不会再逼你做那样的事,我们两个人之间,我不想要一丝一毫的勉强。” 任廷希垂在身子两侧的手不受控制的抬起,又猝不及防的放下。他缓缓地闭上眼睛,不敢再直视她。 兰因絮果,现业谁深? 突然,客厅传来午夜12点的钟声。 蓝小兰的身后,瞬间爆发了一阵阵噼里啪啦的巨响,一朵朵绚丽多彩的烟花在身后绽放。 五彩斑斓的烟花充斥着空寂的夜空,划出最流艳最迷离的弧迹。 繁华的烟花满天飞舞,尽情绽放着终将逝去的美丽,让人目不暇接。 “廷希,中秋快乐。”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已经很晚了,你也快去洗漱,早点休息吧,明天一早还要去新闻发布会现场。” “可是来得突然,我并没有拿换洗的衣服。” 任廷希领着蓝小兰来到了他的主卧,在那一面落地大衣柜最里面的位置,任廷希拿出了一个用保鲜膜缠绕了好几圈的盒子。 打开盒子,里面竟然有几套居家服,一件黑色法式假两件衬衫领连衣裙,还有一双独立包装的黑色高跟鞋。 “这……这不是我大学时候的衣服吗?” “嗯嗯,那时候你走得急,有一些衣物没有带走,我把他们保存了下来。” “我会定时拿它们出来清洗,今晚你可以穿这些衣服,本来这些衣服,就都是你的。” 8年前的旧衣服,任廷希还能保存得跟新的一样,整整齐齐,连一条褶皱都没有,蓝小兰拿在手上,确实是很感动的。 “你好管家。” “你好主人。”房间里也响起了人工智能机器人的声音。 “主卧浴缸放水,40℃。” “好的主人,管家马上去办。” “你家,连房间的浴室,都连接人工智机器人的吗?” “嗯嗯,我一个人在家很无聊,有时候他能陪我说说话,你叫他管家,他还能唱歌给你听。” 蓝小兰笑了笑:“你家还真有趣,不过为什么他要叫管家呀。” “它的出厂设置,名字就叫管家,所以我就一直这么喊它。” 蓝小兰撅了噘小嘴,摇摇头:“这个名字冷冰冰的,一点都不好听。” 任廷希双手插着裤兜,没好气地说:“那蓝小姐,您有何高见呢?” “要不叫它汤圆吧,多可爱呀。这不今天是中秋节,正好吃汤圆,团团圆圆嘛。” 任廷希摸了摸蓝小兰的头,嘴角上扬,呵呵地笑了出来,对于这个名字,他表示相当的满意。 “你好管家。” “你好主人,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从今天起,你改名字,叫汤圆。” “哇太好啦,我有新名字了,我叫汤圆,团团圆圆的汤圆。” 人工智能爽朗的笑声,响彻了整个屋子,这个人工智能估计只有3岁,像个孩子一样。 任廷希对着天花板挑了挑眉毛,对着蓝小兰说道:“你试试……” “嗯?”蓝小兰从来没有玩过人工智能的东西,第一次要和机器人对话,竟然有点不好意思。 “没事,试试。” 蓝小兰害羞地点点头:“你好汤圆。” “你好主人,咦,奇怪。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过您的声音呢?请问你是谁呀?” 没想到任廷希家的AI居然这么聪明,还能自动辨别出人的声色来。 没有等蓝小兰回答,任廷希就迅速地抢了她的话回答道。 “以后,她就是我们家的女主人。” 第四十六章 这个姑娘,是你不! “哦呵!汤圆都明白啦。女主人你好呀,欢迎您回家。我们家有了您以后,变得蓬荜生辉。” “呵呵,你家AI真可爱,还会用成语呀!” “那当然,它的语文又不是体育老师教的。它的数据库里面,不单只有成语大全,还有四书五经、诗词歌赋、连中华上下五千年都倒背如流。” 蓝小兰佩服的点点头,突然觉得如果家里面有一个像汤圆一样的AI,似乎也挺有意思的。 “那今天晚上,我睡哪?” “当然睡这里。” “那你呢?”蓝小兰灰溜溜地滑动着眼珠子。 “我家只有一床被子,你觉得呢?” “外面客厅的沙发,挺大的,要不你……” 任廷希手插在裤兜子里,眉头紧锁:“我已经在车上睡了好几天了,腰都受不了了,你也忍心让我睡客厅。” “那要不,我睡客厅。” “蓝小兰!”任廷希突然放大了声音,震耳欲聋的那种。 “我说了,你不愿意,我不会碰你。我这里两米乘两米的大床,不够我们睡吗?” 放着蓝小兰去睡客厅,自己睡主卧,这样的事任廷希是绝对做不出来的。 但是任廷希确实是因为自己,在研究所外面的车子里睡了好几个晚上,赶他出去,蓝小兰也有点于心不忍。 今天晚上,也就只能勉为其难的在这张大床上,挤一挤了。 两个人虽然躺在同一张床上,身体却泾渭分明地分隔两地。 两米乘两米的大床,中间硬生生地隔出了一个银河系来。 “晚安。” “晚安。” 蓝小兰合上了双眼,8年了,她居然又躺在了任廷希的身边,真是造化弄人。 任廷希也合上了双眼,8年了,不管怎么样,她又回到了自己的身边,缘分就是这么奇妙的事。 两个人,都平静地进入了梦乡。 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的缝隙,偷偷地钻进房间里,正好打在了蓝小兰的脸上。 蓝小兰揉了揉迷离的眼睛,慢慢的睁开双眼,刹那间,那张熟悉的脸颊,正温柔地紧贴着自己的脸。 他眼眸深邃,鼻梁高挺,下巴线条流畅分明,是一张精致的睡美男的样子。 醒来的时候,蓝小兰的头正枕着任廷希的一只手臂,整个人都依偎在他的胸膛上。 他另一只手熟练地搂着她腰,脸颊贴紧她的额头。她能清楚地感受得到他平稳而有节奏的呼吸。 她被阳光惊醒,他却还在熟睡。 昨天晚上到底是谁信誓旦旦地说,绝对不会碰他一下的呢,现在这个姿势,又是什么情况呢? 不过蓝小兰看了看现在床上的位置,任廷希还是睡在他的那一边,而她的身体却已经完全越界,直接睡到了任廷希的身边。 这种情况,昨天晚上是谁碰的谁,结果已经一目了然。 蓝小兰娇羞的脸通红,准备从这个温润的怀抱里挣扎出来。 刚松出来一点,任廷希就一把把她重新搂在怀里,并且越抱越紧。 蓝小兰奶凶奶凶地瞪了任廷希一眼,撅着小嘴巴轻声地说道:“这只该死的大灰狼。” 突然,房间门外,传来一些乒乒乓乓、悉悉邃邃的声音。 “你好管家,你好管家。” “奇怪了,今天这玩意儿怎么回事,莫不是坏了?” “二少爷不在,连机器人也要欺负我?等廷希回来就好好收拾收拾你。” 外面好像,是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这么个大清早的到底是谁呢? 蓝小兰挣脱掉任廷希的怀抱,用枕头代替着自己的身体,然后她下了床,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想一看究竟。 她来到了厨房,只见一位中年妇女,穿着拖鞋围裙,背对着她,不知道在厨房捣鼓着些什么。 榕姨听到了任廷希房间的开门声,又听到有脚步走过来的声音,以为是任廷希过来了。 “二少爷你醒了?这几天没看到你,都去哪里了呀?” “今天可是中秋节,我想着你会回来,这不,我一大早的,正准备给你做汤……” 汤圆的圆字还没有说出口,榕姨就猛地一转身,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哎呀……哎呀呀……哎呀我滴乖乖。”榕姨一脸震惊,差点就吓到手上的碗都要掉下来了。 她看到一个女孩,披头散发一副刚睡醒的样子,出现在她的面前。 女孩身穿一身抹胸吊带白色连衣裙,光着脚没有还没有穿鞋子,双手捏了捏着裙摆,正不知所措的看着自己。 榕姨立刻放下手中的活儿,还擦了擦手,戴上了她口袋里的老花眼镜。 她走上前来,上上下下地打量着着蓝小兰,就像看到了外星生物一样:“哎呀……我滴乖乖……” 蓝小兰看到这个陌生的阿姨这样不可思议地打量自己,心里既害羞又有点慌张。 突然,榕姨用手指了指天花板,一副恍然大悟地样子:“啊!对对对,没错没错,就是这个。” 然后她拨开蓝小兰,一溜烟地冲进任廷希的房间里:“我想想看,想想看,那东西在哪儿呢?” 刚走进任廷希的房间,榕姨就看到她从小带到大的二少爷,像个孩子一样,光着上身抱着枕头在床上熟睡着。 床上清晰的放着两个枕头,一张被子。 还有床边的两双拖鞋,一双是任廷希的,另一双不用说,肯定是刚刚那个天真无“鞋”的姑娘的。 榕姨马上就领悟到,昨天这里到底发生了些什么事。 然后她走到任廷希房间的一个置物架上,在最上方的位置,巴拉地找着东西。 最后,她在那一盆文竹地旁边,找到了那一个相框,她兴奋地拿相框,就往厨房的方向跑过去。 榕姨拨动着她的老花眼镜,看了看相片,又把照片放到蓝小兰的脸旁边比了比。 “哎呀我滴乖乖,我今天真的是活见鬼……”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拍拍”地打了几下自己的嘴巴。 “不是不是,不是见鬼了,是见到真人了。” “姑娘你看,这照片上的人,可是你不?” 蓝小兰拿着照片看了看,这是一张自己18岁的时候,拿着蒲公英吹了吹地照片。 这张照片是高中毕业的时候,任廷希和她去郊游的时候拍的,这都已经是十几年前的老照片了。 “嗯嗯。”蓝小兰不可思议的点点头。 榕姨惊喜的地瞪大着眼珠子,就像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拉着蓝小兰的手,手舞足蹈地跳了起来。 第四十七章 这个淡妆,他十分满意 蓝小兰看到这个可爱的中年阿姨围着自己高兴的转圈圈,有点害羞,不知道怎么回应这突如其来的热情。 “您,早上好!” 遇到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不知道要说什么,用礼貌用语打招呼,绝对没有错。 “好好好,好姑娘,早上好。”榕姨一边说,一边拉着蓝小兰,到旁边的餐桌上坐下。 “你快坐,快坐。我马上给你去做好吃的。” 蓝小兰立刻起身返回厨房去:“要不我和你一起做吧。” “哎呀不用不用,”榕姨又拨了拨她的手,拒绝道:“没事没事,我自己做就能行,你去坐着,马上就有好吃的。” “不不不,还是我来帮……”蓝小兰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一只强有力的手臂,一把往身后拽了回去。 “你就别在这里添乱了,榕姨做饭比你做的好吃。”任廷希拉着她的手,把她拽到了自己的怀里,温柔地看着她。 榕姨看到了年轻小两口的这一幕,捂着嘴呵呵地偷笑起来。 “你还有时间做捣鼓这些吗,你看看那。”任廷希眼角的余光瞟了瞟客厅的那个落地大钟,示意蓝小兰看一眼。 蓝小兰一看,吓得一哆嗦:“哎呀这么晚啦,完蛋了。我要快点去换衣服,等下要迟到了。” 说完就慌慌张张地往房间跑了过去。 榕姨看着独自一人留下来的任廷希,眨巴着眼睛,用手上的青瓜轻轻地敲了敲任廷希的脑袋。 “这不是那张照片上的姑娘吗?你小子,可以呀!你俩这是到什么程度了呀?” 任廷希耸了耸光着的肩膀,得意地笑了起来:“什么什么程度,就这个程度呀。”他的脸上洋溢着自信和满足。 蓝小兰一边换衣服,一边探头往房门外喊:“廷希,你也快去洗漱呀,等下新闻发布会要迟到了。” “嗯,我马上去。” “榕姨,我们还要去工作呢,早餐别整太复杂了,煮个面就好。” “不是,今天中秋节,你们不放假呀?老爷夫人还特地让我来,喊你今晚回去吃家宴呢。” 任廷希边离开边摇手:“不去,谁爱去谁去。” 回到房间里,任廷希看到蓝小兰,已经换上了那一件法式黑色连衣裙。这么多年过去了,这条裙子依然很合身。 她穿着这一件连衣裙,仿佛又回到了8年前的样子。 裙子的剪裁贴合身体曲线,展现出她婀娜多姿的身材,让人不禁为之倾倒。 黑色的面料如丝般柔滑,散发着淡淡的光泽,给人一种沉稳高贵的感觉。 领口设计独特,微微敞开,露出白皙的肌肤和精致的锁骨,增添了一份性感与妩媚。 腰间系着一条细细的腰带,将她纤细的腰部勾勒得更加迷人。 配上一双高跟鞋,整个人散发出一种自信和魅力,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 任廷希,看得出神,忘乎所以。 “你家有梳子吗?”她正在徒手整理着她的长发。蓝小兰的头发很长,都已经完全没过了她的腰。 任廷希缓缓地走了过来,他拿出了一个打包精致的礼物盒子,拆开它的外包装,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精美绝伦的匣子。 “这是绢布,”蓝小兰轻轻地摸了摸盒子的外包装:“而且这是桑蚕丝做的正绢,上面的提花,是苏绣。” “你挺懂的。” “布料和刺绣的研究,也属于我的专业范畴。” 任廷希温柔地笑了笑:“那不知道,里面的东西,是不是你的专业范畴。” 任廷希打开盒子,盒子的上下一共有4层,后面还能双门打开,打开后能看见一面完整的镜子。 这原来是一个一整套的彩妆盒子,里面所有用到的化妆品护肤品都应有尽有。 而且每一个工具,都是独立有特色的雕刻设计,看得出来,这一套化妆匣子是精心挑选且价格不菲的。 这里面的东西,蓝小兰认得的没几个,毕竟她从来都是素颜,很少化妆的。 在研究所工作的时候,化妆品的粉质有可能会掉落到文物上,对其造成污染,所以在研究所工作,蓝小兰是不会化妆的。 如果是在野工作,那就更不需要化妆了,谁会精心打扮的去挖古墓呢? 蓝小兰拿出来里面的梳子:“我只会用这个。”然后开始梳理自己的头发。 “等下会有好几家电视台的记者,还有各大平台的传媒人都会来到现场做采访,这么多人看着呢,不打扮打扮吗?” 蓝小兰摇摇头:“可是这些我不会,等下弄巧成拙就很丢脸了。” 任廷希摸了摸她那张青涩不修边幅的小脸:“没事,我会。” “什么?你这是要给我化妆吗?” “这个东西,很难吗?” “可你是男生啊。” “So what!化妆,不过是通过使用特殊的用品或者工具,根据人物特定的五官特征,对其特殊部位进行描画、渲染、修饰、整理的一个过程而已。” “这玩意。会比我画那些图纸更难吗?” 说着,就开始用湿纸巾,用按压的手法。一点一点的擦去她脸上的脏东西。 然后开始妆前护肤、防晒隔离、遮瑕粉底、定妆、画眉画眼、修容高光,一整套操作,行云流水。 这是任廷希第一次给人化妆,他之所以能这么自信游刃有余,那是因为,这一张脸,他最了解,最熟悉,曾经在他的脑海中反复出现过成千上万次。 “你家里,怎么会有女人的化妆品啊?” “怎么?吃醋了?” “谁吃醋?”蓝小兰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你眼睛别乱动,看下边。”任廷希正在认真地给她画着眼线呢。 “这一套化妆品,是我特地订做,本来今年中秋节送给我母亲的礼物。” “这不,你正好需要,我就借花献佛了。” “啊,这会不会不太好。” “没事,回头我让人再送别的过去就行。” “哦,那好吧。” “你别说话,我要给你上口红。” “啊?口红就不用了吧,我等下还要吃早餐呢。” 任廷希用手微微的托着她的脸,左右摆了摆,想看看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最后微笑着满意地点点头。 对蓝小兰这个淡妆,他十分的满意。 他的手还是托着她的下巴,看着她的样子看得入神:“那吃完早餐,再给你上口红。” “至于现在,不如……” 然后他的薄唇,轻轻地贴在她的唇瓣上。 第四十八章 不是孤单,是人太多了 这一吻来得猝不及防,蓝小兰一下子愣住没反应过来。 “哎哟我的乖乖。”门外传来惊讶的声音。 榕姨赶紧捂住自己的眼睛,假装刚刚什么都没有看见,然后又故作正经地敲了敲房间的门。 “那个那个,早餐做好了,赶紧过来吃吧。”然后榕姨就一边捂着眼睛,一边紧张的溜走了。 他从小带大的任家二少爷,性格冷酷且少言寡语。 但榕姨没想到,尽管他表面上看起来冷酷无情,在面对蓝小兰的时,确是这样温柔多情。 榕姨做了两碗简单的番茄牛肉面,她看蓝小兰实在太瘦了,还特地在她的那一碗里多放了两个鸡蛋。 “我这碗怎么有两个鸡蛋,而你那碗一个也没有呢?榕姨是不是放错了。” 蓝小兰说着,正要把其中一个鸡蛋,夹到任廷希的碗里。 “没事没事,你吃你吃,他不饿。”榕姨边笑着边看着蓝小兰吃面。十足一副婆婆看儿媳妇,越看越喜欢的样子。 “你吃吧,你吃不完,我再吃。榕姨这是光明正大的偏心你,你看不出来吗?”任廷希撇了撇嘴。 在任家,榕姨是最疼他最偏心他的,看来有了蓝小兰以后,他的家庭地位要不保了。 “今天家里面的机器人不知道是不是坏了,我怎么叫都没反应。你听,你好管家,你好管家。” 整个屋子都鸦雀无声。 “不是坏了,而是改名字了,他现在叫汤圆。是小兰给她起的名字。” “啊,真的吗?你好汤圆。” “榕姨早上好呀。有什么可以帮到您。”此时榕姨才恍然大悟,难怪今天自己叫了它一天都没有回应。 “汤圆这名字真好听,也应景。今天正好中秋节,汤圆汤圆,团团圆圆嘛。” 任廷希听了榕姨的话,马上就猜到她准备说些什么,他快速地吃完碗里的面,战术性地擦了擦嘴。 “廷希,你看今天中秋,家里面特地做了家宴。你都几年没回家吃团圆饭了,今晚要不……” “没空!不去!”说完就放下手中的纸巾,立刻转身走开。 蓝小兰还没吃完面,好奇地看着任廷希,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生气。 他为什么会生气,榕姨自然心知肚明。虽然任廷希是他一手带大的,他从小也非常尊敬她。 但是她在任家,充其量只是一名受人尊重的保姆,所以任廷希和家人之间的事,她无权插手。 榕姨无奈地摇了摇头:“这么多年了。廷希还是这个样子。” “怎么了?廷希和家人的关系不太好吗?” 其实也算不上不好,任廷希逢年过节,该给家的礼是一样不缺,他和家人之间,都一直保持着相敬如宾地关系。 只是,一个庞大的家族背后,总是有一些说不明道不清的暗涌,这些东西,榕姨虽然心里都清楚,但却没办法从三言两语之间和蓝小兰说明白。 特别是,她和任廷希,还是这样的关系,榕姨就更加难开口。 “廷希和家里面的关系其实挺好的,只是……” “面还没有吃好吗?吃完了就赶紧出发。” “等下发布会要迟到了。”任廷希垂眸,冷冷地说道。 “嗯嗯,我马上来。” 一路上,任廷希开着车,都不说话。好像每一次提到他的家人,任廷希就是这一副面孔。 “你中秋节,不回家过节吗?” “你不也没回家吗?” “我父亲在外地工作,我们没有在同一城市。所以我们两个也很少一起过节。” “不过,我记得,你是S市本地人。”而他们两个现在,就是在S市。 所以说,任廷希的家人,应该和他在同一城市生活,可是他却不愿意回家去,还自己在外面买了房子单独居住。 任廷希没说话,只是双手死死地握住方向盘。 “以前,你也从来不跟我提你的家人。每次提他们,你都是这个样子。” “我们结婚,好不好?” “这……”他怎么,每一次说到家人,就要说和她结婚的事。 蓝小兰现在都还没答应要跟他在一起呢,怎么就说到结婚的事了呢。 “结婚,就会牵扯到两个家庭之间的事,你觉得,对不对。” “是!也不是!”蓝小兰坚定的回答道。 “哦?” “除非两个人都是孤儿,无父无母无兄弟姐妹无亲戚的那一种,或许真的能做到不考虑家人的事情。” “不过,生而为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的羁绊,不能只想着自己。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这话我是赞同的。” “那你说的不是,是什么。” “两个人在一起,是一定要建立在感情基础之上的。没有爱的婚姻是很悲哀的。” “所以,只要两个人真的是两情相悦的话,没有什么问题是解决不了的。当然,包括两个家庭的事。” “那你,有多爱我呢?” 任廷希问的,不是爱不爱,而是有多爱。他不相信蓝小兰是泥人,对自己毫无感情。 但是他不能确认,也不敢相信,她是不是真的愿意,真的有这个勇气和自己走下去,面对以后一切未知的事情。 有多爱他?蓝小兰不知道,不敢想,不能回答。 其实她8年前就做过一次选择,她选择了离开,所以,这是不是就意味着不爱了呢? 可是如果不爱,现在看到任廷希后,怦然心动的感觉,又是什么呢? 蓝小兰,说不出话来。 “叮铃铃,叮铃铃……”蓝小兰的电话,响了起来。 屏幕,是一男一女一前一后微笑合照的样子,这个电话,是蔡世航打过来的。 蓝小兰心里一震惊,要不是因为这个电话,她看到了手机屏幕他和蔡世航的合影,她真的都快忘记了,她还有一个男朋友这件事。 “世航。”蓝小兰的声音,竟然有些颤抖。 “兰兰,好久没听到你的声音,想你了。” 此时此刻的蓝小兰,就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孩,又紧张,又慌张。 昨天晚上,她还和任廷希抱在一起,在同一张床上过了一个晚上,虽然什么事都没做。 不过这种行为,算不算对不起蔡世航呢。虽然他只是一个名义上的见过几面的男朋友。 此时此刻,任廷希也竖起了耳朵,认真地“偷”听他们两个到底在说什么悄悄话。 昨天晚上他们两个在阳台上,坦白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事,两个人居然都没有提蓝小兰现在的男朋友蔡世航。 蓝小兰把他给忘记了,任廷希也忘记了。 “嗯嗯。”此时此刻,蓝小兰真的不知道对蔡世航说些什么。 “你古墓的工作都结束了吗?” “嗯嗯,是的。” “昨天晚上蓝叔叔给我打电话,还说起这个中秋节他不能跟你一起过的事。” “想着我现在也在S市,特地叮嘱我让我去陪你。怕你一个人过节太孤单了。” 蓝小兰听了蔡世航的话,慌张的都要热出一身汗来。 然后她又看了看旁边的任廷希。 只怕这个中秋节不是一个人太孤单了,而是人太多了。 第四十九章 新闻发布会 “那要不,今天我们一起吃个饭吧。”蓝小兰艰难地吐出了这句话。 “好呀,我等下中午开车去接你,好不好。我现在就去订餐厅,带你去吃好吃的。” “晚上,我陪你一起过吧。”蔡世航终于约到了他这个久不露面的女朋友,心里面还是挺高兴的。 毕竟外面的野味珍馐吃多了,偶尔也会想回家吃些粗茶淡饭。 今天刚好又中秋节,她正好放假,蔡世航还是想见一见他这个正牌女友的。 如果气氛到位,今天晚上说不定,他们两个还能发生些什么意犹未尽的好事,不是吗? 蓝小兰对蔡世航来说,虽然算不上多好看多性感,但说到底总归是自己的女朋友,而他却一次都没碰过她。 就像煮熟的菜吃不着,心里总是觉得馋得很。 “好呀。我现在还有一点收尾工作,早上能忙完。忙完后我给你发信息。” 蓝小兰想着今天就只有早上一个新闻发布会,时间不会太长,结束后也没有什么事,和蔡世航见一见,也还行。 毕竟,他还是自己的男朋友。 然后她又看了看任廷希,总是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事,很对不起蔡世航一样。 任廷希的心情,从刚刚开始就一直没有有特别好,现在又听到了蔡世航给蓝小兰打电话,差一点就要像火山大爆发一样。 他又回想起了那一天,在私人会所和蔡世航碰面的那个场景,还有他给自己发的那些五颜六色的照片和视频。 他就更加的生气! 虽然蓝小兰现在还没有答应要和他重修旧好,但是他也绝对不能让蔡世航这样的人留在蓝小兰身边恶心她。 这辆车子内的气氛,本来就不太好,现在直接是降到了零下30℃。 到了新闻发布会的现场,蓝小兰赶紧下车开溜,因为她不想看到任廷希火山大爆发的场景。 等蓝小兰走远之后,任廷希给蔡世航打了一个电话…… 新闻发布会来了非常多的传媒记者,当然也来了很多社会各界的人士在现场旁听。 他们对古墓的事情十分好奇,当然对跨江大桥的事也非常关心。 市委领导先后发言,慰问了工地的工人和研究所的全体工作人员。 然后白教授和任廷希,非场对古墓和大桥现在的情况进行了陈述。 记者传媒们一个一个的问题,任廷希和蓝小兰两个人早有准备,也都对答如流。整场新闻发布会进行得相当的顺利。 最后,有一位大众传媒有名的网络博主,举手向蓝小兰提了一个问题。 “蓝助理你好,我想向您提一个问题。现在看来这个古墓出土的文物并不多,也不是什么重要君王侯爵的古墓。这样看来,政府花了这么多心思和人力来开掘古墓,会不会有点劳师动众,劳民伤财呢?” 这个问题,过于刁钻,在任廷希提供的稿子上并没有。 现在有的网络博主,为了博取大众的眼球,是什么问题都能问出来的。 而且这个问题,还点名着要蓝小兰来回答,就是看到这里她最年轻,想刁难她一下,回去好有稿子写。 “谢谢您的提问。”蓝小兰保持着自信和微笑。 “这是来源于距今2000多年以前的古墓,我认为每一个被出土的文物,都有它自身独特的价值在。” “每一样文物,都是历史的见证者。它清楚的记录着我们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 “它诚实的为我们展示了那一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的情况。” “我们通过对这些文物的研究,可以清楚的了解当时的历史事件、人物、社会制度等等,从而我们才能够更好的认识历史、传承历史。” “而这个古墓群,同样给我们带来了这样的历史价值。它真真正正地告诉了我们,昏君的下场。” “历史,在无言地警醒着我们,一个国家,即使历史悠久、地大物博、资源富裕、财富充盈,如果为君主不能做到清正廉明,而是贪得无厌,视人民群众如玩物。那么这个国家也会走向衰落。” “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除了需要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更需要有一个清正廉洁、开明睿智的政府来治理国家。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国家繁荣昌盛。” 蓝小兰从容地回答完记者的问题,全场的人都站起来,发出了热烈的掌声。 每一个人,都向这个不怎么起眼的年轻姑娘,投去敬佩的目光。 任廷希站在桌子前离蓝小兰最远的位置,边鼓掌边深情地看着她,除了敬佩,还多了几分欣慰和骄傲。 为她当年能如此坚决的选择自己觉得有意义的事,而感到欣慰。 为自己有一个这么优秀而出色的女人,而感到骄傲。 新闻发布会结束后,白教授微笑着向蓝小兰走了过来:“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你说得真好。” “教授过奖了,是教授您,教得好。” 白教授摸了摸她的头,突然觉得自己的这个学生,真的长大了不少。 从前她刚开始跟在自己身后,做考研学生的时候,还是很莽莽撞撞的,现在的蓝小兰,都已经能独当一面了。 “呵呵,你这丫头,还学会拍马屁了?” 然后白教授从身后,拿出一份文件来:“既然马屁拍这么好,送你一份礼物。是大大的礼物,你仔细看看。” “哦?”蓝小兰好奇地打开着里面的文件。 “天啊!这是……” 白教授肯定地点点头,蓝小兰认真的看着文件中的资料,又好奇又兴奋。 “这是一件喜事,不过,也是一件难事。这事你最好回去跟你父亲好好说一说。” “没有你父亲的签字同意书,我可是不会让你去的。毕竟,这是个危险又艰苦的地方。” 白教授对蓝小兰的家庭情况是非常了解的,她从小母亲就去世,和父亲相依为命。 白教授和蓝小兰的父亲蓝天,称得上是好友,因此他虽然同意让蓝小兰去做这件事,但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这确实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这是一件大事,甚至还可能有生命的危险,没有蓝天的同意,他是绝对不会让蓝小兰去冒险的。 毕竟他这个年过半百的老友,一生无牵无挂,唯一放不下的,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了。 “谢谢您教授,实在是太谢谢您了,这事,我回去一定好好和爸爸说说。” 第五十章 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有什么喜事,要不也跟我说说,嗯?” 任廷希双手悠闲地插在裤兜里,不紧不慢地向这边走了过来,他的步伐轻盈而自信,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每一步都带着一种独特的节奏和韵律,让人不禁为之倾倒。 阳光洒在他身上,勾勒出他那高大挺拔的身影,使得他看起来更加英俊潇洒、魅力四射。 蓝小兰见状,迅速地把文件藏到了自己的身后,躲着任廷希,不想让他看见。 任廷希挑了挑眉毛,然后眉头紧锁,一副不乐意的样子。 这小刺猬,还有什么事瞒着他,不想让他知道? 白教授看任廷希走了过来,慈祥地笑了笑,和他打着招呼:“任总你好,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要谢谢你,要不是你提前给我们准备了记者的问题,我们也不能回答得这么游刃有余。” “教授不客气,这是应该的。” 任廷希明明是在跟白教授说话,脸却是目不转睛地看着蓝小兰,目光一刻都没有在她身上离开过。 这只小刺猬,昨天晚上还躺在在自己的怀抱里睡觉,今天又开始有什么事想躲着他。 真是捉摸不定,让人心里痒痒的。 任廷希的眼神,白教授自然是心领神会,他凑到蓝小兰的耳边,静悄悄地说道:“我觉得这事儿,你不但要跟你父亲说。最好,也和任总说说。你说对不?” 蓝小兰撅着小嘴巴,身体虽然不同意,但心里却觉得白教授的话,有点道理。 白教授直起身子,拍了拍蓝小兰的肩膀,给她加油打气。 “那她……”白教授给了任廷希一个眼神。 “交给我,我照顾她。” 白教授在蓝小兰的身后,偷偷地给任廷希比了大拇指,然后就识趣的离开了。 蓝小兰依然把那份文件藏在自己的身后,不敢拿出来。 任廷希眉头紧紧地皱起,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紧张和焦虑的情绪。 他冷冷地向蓝小兰走过来,然后他越是走近一步,她就往后退一步。 他再向前迈一步,她又往后退一步。 最后,任廷希停下了脚步,嘴角上扬,邪魅地一笑。 他并不打算再逼她做什么事,毕竟她想说的,一定会告诉他,她不愿意说,他有的是办法知道。 这个哆哆嗦嗦的小刺猬,一定逃不过自己的五指山的。 “接下来,你要去哪里?我记得,你还欠我一顿饭。” “我……那个……”蓝小兰被任廷希的气场给镇住了,她唯唯诺诺地紧缩着身子,不敢说话。 “嗯?……”她越是这样,任廷希就越是想靠近她。看到小刺猬越是害怕了,大灰狼就越觉得她可爱,想一口吃了她。 “我今天,约……约了我男朋友。等下……他来接我。我要不,改天再请你吃饭吧。祝……祝你,中秋快乐。” 蓝小兰紧张得说话都是结巴的,和那个刚刚在记者发布会上自信胆大的蓝助理,判若两人。 任廷希依旧保持着双手插兜酷酷地样子,不屑地笑了笑:“哦?是吗?你要不要确认一下?说不定,他会放你鸽子,之类的。这样说不定我才有机会……” “有机会干嘛?” 任廷希凑到了蓝小兰的耳边,轻声地挑逗他说道:“当然是看看有没有机会,挖他的墙角呀。” 蓝小兰小脸蛋红,一把把任廷希推开:“流氓。” 看到蓝小兰被他逗得害羞得脸红耳赤,他才满意,然后又坏坏地笑道。 她居然还敢说他流氓?也不知道是谁,昨天半夜睡觉睡得不踏实,动手动脚的爬到他的被窝里,硬是紧紧的抱着他才踏实的睡去。 现在,说他耍流氓?那昨天晚上的事,她算什么呢? 蓝小兰有点生气地拿起手机,给蔡世航打了电话。这估计,是这大半年来,蓝小兰第一次,主动的给他这个男朋友打电话。 “世航,我的工作结束了,你什么时候方便过来接我呢。” “小兰对不起,我今天早上刚收到一个重要的客户电话,他说今天想约我出来,看看材料的事。” “你知道,我们这些做材料供应商的,也没办法,客户要看货,我得随时过去陪着。” “所以今天,可能没办法陪你了,宝贝,真的很抱歉。” 还真的被那个该死的任廷希说中了,他这个男朋友彻彻底底地要放她鸽子了。 不过蔡世航是为了工作,也没办法。想想自己,因为工作,都不知道拒绝过他多少次,现在蔡世航也不过是第一次因为工作拒绝自己,那她又怎么能说不呢。 “嗯嗯,没事你想忙。中秋有三天假期,我们可以再约。” 然后蓝小兰就心虚地挂上了电话,她之所以心虚,是因为面前正有一只大灰狼,正在虎视眈眈地看着自己。 “看来是我挖墙脚的最佳时期到了。” 蓝小兰嘟喃着小嘴不说话,她知道,任廷希不打算放过她。 不过这个中秋节,爸爸没空在,男朋友又放了自己鸽子。那要不,她就勉为其难地跟任廷希在一起吃饭饭吧。 反正也是自己一早就答应了的要请他吃饭的。 “我知道S市有一家非常不错的临海餐厅,那里还有一道地道的烤全鸡,做的相当不错。” “你欠我的这顿饭,要不就在这里吃?” “好吧,走,请你吃饭去。” 其实得知今天早上蔡世航要约蓝小兰一起过节,他确实是非常生气。 他怎么能让他心爱的小刺猬落入这样的人渣之手呢?所以任廷希就心生一计。然后给蔡世航亲自打了一个电话。 “蔡总您好,今天中秋节,我正好有空。不知道蔡总您方不方便,加个班。” 任廷希可是手握几个上亿工程的总监理,是个不折不扣地大客户,蔡世航怎么能不方便呢,他实在是太方便了。 “当然方便当然方便,任总你有什么吩咐,尽管说。” “难得中秋放假,我也想好好放松放松,知道蔡总你适合懂得享受生活的人。不知道蔡总赏不赏脸,一起吃饭,顺便我们也可以聊一聊,材料进货的事。” 听到任廷希这么说,蔡世航是马上就明白了他的用意。 男人嘛,最懂男人的需求。 任廷希居然亲自给他打电话,想约他好好放松放松,他自然明白应该怎么做。 “任总你放心,当然没有问题,这是包在我身上,包您满意。” “不过。我吃饭比较挑,不好意思。S市有一家临海餐厅,那里比较符合我的口味,要不等下的午餐。我们在那里吃?蔡总觉得可好?” “没问题,当然会没问题,您把位置发给我,我马上安排好。” “那我们,稍后见……” 任廷希心满意足地笑笑。他知道,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第五十一章 准备看好戏 任廷希把车,开到了S市市东面临近大海的位置。这里是是有名的临海旅游度假区。 在这片辽阔的海滩上,一座造型雄伟的建筑物矗立着,它的存在让整个海岸线都变得与众不同起来。 这座建筑以其独特的设计和壮观的规模吸引了人们的目光,仿佛是从另一个世界降临到这个美丽海滨的神秘宫殿。 这座建筑物的外观充满了现代感和科技气息,它高耸入云,与周围的自然环境形成鲜明对比。 巨大的玻璃幕墙反射着阳光,熠熠生辉;金属结构线条流畅,给人一种未来感十足的视觉冲击。 这里是附近有名的五星级酒店,楼下的滨海餐厅,是米其林3星餐厅。 一看就是个价格不菲的地方。 蓝小兰看着这样宏伟的建筑物,不禁对她的钱包表示担心,现在她汗流浃背的看着眼前的这栋建筑物。 “怎么,怕了?”任廷希似乎看出的她的我心思,微微地笑道。 “不……不怕。吃个饭而已,有什么好怕的。” “哦,是吗?这里人均消费大概是2000左右,蓝助理准备好了吗?” “啊!”蓝小兰摸了摸手机,看了看手机里的余额。够是肯定够的,不过就是花了她几个月的生活费而已,没事!真的没事! 就是有点心痛钱包,有点想哭的感觉罢了。 任廷希摸了摸她的头,安慰到:“别怕,这也是我自己家的酒店,等下给你打个折。” “真的吗,太真的太感谢任总了。” “打个折里这么高兴?那如果给你免单,那你不是要飞上天了。” “如果任总这么大方,让我在这里白吃白喝一顿。那我可是却之不恭的。” “想免单,当然可以啊。不过蓝助理可能需要付出些代价哦。” 说完,他就走到蓝小兰的面前,双手熟练的扶在她的腰间,英俊的脸颊开始向她那红润脸颊逼近。 蓝小兰以为任廷希又要吻她,害怕的闭上双眼。 任廷希看到她吓得直哆嗦的样子,开心的咽了咽口水,俯身到她的耳边轻轻地说道:“这么贵的餐厅,亲一下就算了?那怎么行,至少,也要以身相许吧。” “任廷希!臭流氓!你给我滚开。” 说完,蓝小兰使劲一把的把他推开。 “不就一顿饭而已!给得起!哼。” 走近这座宏伟的建筑,可以感受到它的庄严和肃穆。入口处的宽阔台阶仿佛通往天堂之路,让人不禁心生敬畏之情。 进入内部,宽敞明亮的大厅、精致华丽的装饰以及高科技设施一应俱全,无一不展现出这座建筑的奢华和高端品质。 任廷希跟在蓝小兰的身后走了进来,提前等待的服务员,马上迎了上来。 “二少爷,中午好。” “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都准备好了,请您和您的朋友随我来。” 身着正式谈吐高雅的服务员,把他们领到了外面露天沙滩座位上。 这里的摆设挺奇怪的。餐厅的外围摆放着许多植物,把外面的桌子一排排的分隔开来。 这样的设计虽然挡住大海的风景,却是一定程度上保持每一张桌子的视野上的保密程度。 不过透过植物零零散散的缝隙,还是能大概看得出对面的人影,也能听到附近人的对话。 服务员带领着任廷希和蓝小兰在其中一张桌子坐下来。 “您的套餐厨房已经准备好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上菜呢?” 任廷希没有说话,只是在餐桌上用手指“咚咚咚”地敲了3下。 服务员马上鞠躬:“好的,我明白了。” 突然,在后面植物围栏的另外一边,传开了一些熟悉又不堪入耳的声音。 “蔡总,您的朋友怎么还没有来呀,人家都等到心累了。” “累?怎么个累法?我看你不是等到心累,是今天早运动过度累的吧。” 咦,这个男人的声音,也么听着有点耳熟。 “哼……你真坏。”女人嗲嗲地撒娇道。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呀。我对你不坏,你这几天能这么开心吗?嗯?” 说完,那人的手开始在女人的身后游动,女人开始发出一些娇羞的声音。 那一男一女背对着那些植物围栏而坐,丝毫没有发现他们植物围栏的后面正坐着任廷希和蓝小兰两个人。 蓝小兰竖着耳朵听着,这声音,怎么越听,越熟悉呢。 这个男的声音,怎么这么像她的男朋友蔡世航呢。 “好了世航,别弄我了,这光天化日之下,我会害羞的。” 在他们对面,似乎还坐着另外一个女孩,那个女孩突然说道。 “对了蔡总,您今天不是说约了你那个爱挖坟墓的女朋友吗?怎么今天还有时间来找我们姐妹玩呀?” “今天有个老板,正好约我出来这里吃饭,这不,找你们来,好好陪陪这个老板。” “真的吗?什么大老板呀。” “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你们表现得好的话,我自然不会亏待你的,上次你们看的那几个包包,随便买。” “那我们真的是这些蔡总了,这么多老板,就是世航你最疼咱们了。” 所以,后面的这个男人是谁?他到底在做什么,蓝小兰现在已经一目了然了。 她冷静地喝了一口水,并没有很生气,毕竟和蔡世航的感情不深,所以知道他出轨的事,自然也没有太生气。 不过,渣男就是渣男,蓝小兰也想给他一点教训。 只是蔡叔叔和爸爸也是多年的好朋友,蔡世航又是他的独子,蓝小兰想撕渣男,也不能撕的太难看。 破坏了两个家庭的和气,总是不太体面的。 于是,她心生了一计。 此时,任廷希正在安安静静地观察着他这个古灵精怪的小刺猬,看看她又准备有什么鬼点子。 蓝小兰举手,叫服务员过来。 “您好小姐,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吗?” “你们店是不是有烤全鸡。” “是的,你们点的套餐里也有这一道菜,不知道您是想?” “那麻烦您帮我这样……”然后她凑到服务员小姐耳边,低声的给她说道。 任廷希就这样坐着准备看好戏呢! 第五十二章 那我现在是不是能重新做你男朋友呢 蓝小兰拿起桌面上的水杯,咕噜咕噜地一口把里面的水一饮而尽,像是准备要去做什么大事,需要喝一杯壮壮胆子。 任廷希正双手交叉,随性的地靠坐在椅子上,他的坐姿随意而又自然,透露出一种自信和从容不迫的气质。 今天这个局,本来就他亲自故意约蓝小兰和蔡世航过来这个餐厅,也做好的布局。 为的就是要让蓝小兰好好看看,他这个所谓的正牌男朋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货色。 他的嘴角微微上扬,带着一抹淡淡的微笑,让人感到亲切而温暖。 “你在这等我,我去去就来。” 任廷希笑着点点头,他知道他的小刺猬已经有了主意,准备去收拾那个渣男了。 蓝小兰不慌不忙的,向背后那个绿植围栏的另一边走了过去。 她坐在了蔡世航他们那一桌,隔壁的位置,是面对着蔡世航座位的那一个方向。 她坐下来,慢慢的从她的随身携带的工具包里面,拿出了一些小工具。 有小刀、钉子、锤子、钳子、针线,还有大小不一的剪刀。 因为她可能随时都会被唤去野外工作,这些小工具她一直都是随身携带的。 她按照工桌的大小,一样一样的摆放整齐,对了,是放在桌子距蔡世航那一桌比较近的位置。 刚开始,蔡世航还抱着他旁边的那个女孩,正在她的脖颈处热情深吻。 那个女孩 上半身只穿着一件纯白色的吊带背心装,前面是V领的露脐装。背后只有几条交叉的线条,整件上衣的布料是少得可怜。 蔡世航一轮在女人锁骨处的蹂躏后,才依依不舍的抬头。 一抬头,他就猛地被正坐在隔壁桌对面位置的那个女孩吓了一大跳,差点把手里的咖啡都给打翻了。 因为这个女孩的模样,正是今天被他放了鸽子的,自己的女朋友蓝小兰。 蔡世航震惊和害怕的并不是单只是因为,他看到了蓝小兰这张沉着冷静的脸,还有她现在手上的动作。 她正在用着消毒的纸巾,一把一把的擦拭着桌子上的每一把工具,她把每一把刀具都擦得油亮油亮的,有些都已经能发射太阳光,照到蔡世航错愕的脸上。 她这个样子,像极了刽子手在对犯人行刑前,擦拭大刀的样子。 蔡世航还抱着一个女人,他刚刚做的事蓝小兰显然是都看得一清二楚。 但是她并没有发难,而是这样相当平静的擦着她的工具。 蔡世航咽了咽口水,觉得非常害怕。 这时,服务员拿来了一只烤得油亮油亮的烤鸡,拿到蓝小兰现在坐的那一桌。 “小姐您好,这是您的菜品,本店特色的松茸烤全鸡。” 蓝小兰甜美地笑了笑:“谢谢你,放这里就可以了。” 丝毫没有看出,女朋友来抓男朋友出轨时,应该有的那种手撕渣男和小三愤怒。 然后她拿起她的工具,开始一刀一刀的对那只香喷喷的烤鸡,进行分尸。 蔡世航旁边的女人有点生气,撒娇的说:“世航你在在什么呢,那个女人又丑又挫,难道比我好看不成。” 那女人边说,还一边把蔡世航的手,放到了自己的胸膛上。 蔡世航赶紧把手缩了回去,蓝小兰毕竟是她正牌女友,而且蓝小兰的爸爸又是自己父亲多年的合作伙伴。 而且他的父母都特别的喜欢蓝小兰,有这样深得长辈欢心的女朋友,他在她面前着实不太敢放肆。 可是此情此景,蔡世航是解释也没有用,想逃也逃不掉。 蓝小兰先是把鸡肉用小刀,按着它的纹理一片一片地割下来。 然后又把剔了肉的骨头,按照鸡的骨骼结构,一点一点的拼接离开起来。 坐在他们对面的另外一个女人,也开始有点按耐不住:“蔡总你怎么呢,满头大汗的,要不我给您擦擦吧。” 说着也坐到蔡世航的身边,手轻车熟路的就搂住他的腰,还一边的给蔡世航吧着喊。 蔡世航还是目不转睛睇盯着蓝小兰看,仿佛她现在一片一片削的不是肌肉,而是他自己。 女人如果生气计较起来真恐怖,特别是有点聪明的女人。 那一只烤鸡的肉已经被蓝小兰削得精光,然后鸡的每一个骨架都被完整的拼成了一只鸡的样子, 蔡世航旁边的两个人女人,现在也都把目光看向了蓝小兰。 “哇,这位美女,你刀功可真是了得,一只烤鸡能被你削成这个样子。” 另外一个女人也接着说:“你这是做兽医的吗?能把鸡的骨骼拼得这么完整。” 蓝小兰笑道道:“不是哦。我和那位先生的女朋友一样,我是做考古的。” “没事就喜欢坟墓,也会拼一下人或者畜生的骨头。” 那两个女人一听坐在隔壁桌的这个女孩,是做考古的,还喜欢挖坟墓,都被她吓得往后退了退。 蓝小兰拿起了那一盘完整的鸡肉,和拼得相当完美的鸡骨架,走到了蔡世航面前:“看起来这两位美女都挺喜欢的,要不就送给你你们,你们好好享用吧。” 然后她就微微的笑着,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落空大方的离开了。 蔡世航看着面前的这一只被踩得粉碎的烤鸡,他就已经明白蓝小兰是什么意思了。 蓝小兰头也没有回,直接就走到酒店的外面去了。 蔡世航本来想追,却被一左一右两个美女给扯了回去。 她的小脸被气得涨红,没好气的坐在了车的后排上,像是吃了炸药一样。 她是真没有想到,蔡世航是这么恶心的人。 任廷希打开后座的车门,坐在了她旁边,还给她递过来了一瓶已经打开的矿泉水。 “小刺猬消消气。” “你今天是故意带我来这里的对不对。” “嗯?” “蔡世航家里面是做建材生意的,算是你的供应商,你认识他一点也不奇怪。” “你知道他是我男朋友了,故意引我过来,看到今天这一幕,是不是?” 任廷希嘴角微微上扬,不回答她的问题,只是温柔地看着她。 “你明知道他是这样的人,为什么不早点给我说了,还故意带我来看这些,恶心我。” “有些事,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任廷希摸了摸她通红的小脸,把她额头边那一条散落的头发重新别到了她的耳边,温柔地说道。 “那我现在是不是能重新做你男朋友呢?” 第五十三章 我和你一起去 “哼!”蓝小兰转过他去不看他,刚刚看到蔡世航和其他女人在一起的事,还没有气完。 然后又得知这一切都是任廷希故意安排她看到的,她就更加来气。 看到任廷希坐进车里,她就伸手,准备开车门逃出去,手还没有摸到把手,就被一只强有力的手臂抓住。 她的双手紧紧地被任廷希扣在身后,他眼眸低垂的温柔的看着她。 “你放开我!”蓝小兰试图挣脱束缚。 任廷希将她拉向自己,另一只手捏住她的下巴,强迫她抬起头来注视着自己。 “听我解释。”他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 “还有什么好解释的!”蓝小兰怒视着他。 任廷希深吸一口气,“我只是想让你看清蔡世航的真面目。我不想看到你受到伤害。” 蓝小兰的眼神变得柔和了一些,“那你也不该用这种方式。” 任廷希轻轻叹了口气,“我知道我错了,以后不会再这样了。不要生气了,好吗?” 别人哄女孩的时候道歉,都是温柔低下的语气,任廷希倒好,一副霸王硬上弓的架势。 他慢慢松开了手,蓝小兰揉了揉被捏疼的下巴,心中的怒火渐渐平息下来。 车里后座的位置不大,四周寂静,两人的距离很近, 近到仿佛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声,一股暧昧的气息悄然无声地在空中蔓延开来。 他慢慢地低身向她靠近,她则是用手肘支在了他的胸膛上。 她每一次和他身体的触碰,都像一只火把,瞬间点燃他内心的狂热,他越来越控制不住他自己。 最后,他温润的双唇,又落在了她的唇瓣上。他一口一口的咬着她的香唇,疯狂地吮吸她的味道。 “任……你……干什……”她被他死死地咬住嘴唇,根本不能好好说话。 他稍微松了松口,蓝小兰才能大口大口地呼吸着空气。 刚刚那个吻,猛烈得几乎让她窒息。 任廷希并不准备放过她,没等她缓过气来,就又一次贴住了她的薄唇。 他边咬动着她的嘴唇,边宠溺地说道:“我要你,做我的女人。” 蓝小兰的心怦怦直跳,她无法抗拒任廷希热烈的攻势。 她的手环抱住了任廷希的脖子,回应着他的吻。 任廷希的手开始在她身上游走,探索着她的曲线。 不经意之间,他的手已经冲破了她外衣的防备,骚动的手已经爬上了她后背,向那一道最后的防线逼近。 他的唇离开了那柔弱的双瓣,一点一点的向脖颈处逼近,一下又一下地,既服帖又温柔。 蓝小兰的手微微地顶了顶他强壮的身躯:“廷希,别这样。这……这是在车上。” 他边步步紧逼地进攻,边轻柔地说道:“在车上,也能做这事。”然后他便开始熟练地解下那一个又一个的扣子。 “不……等下有人……怎么办。” “我在这,不会有人敢靠近。” 早在上这辆车之前,任廷希已经打点好这里周围的一切。现在车子的四周都被酒店的安保围住,不允许任何一个人靠近。 现在已经万事俱备,只欠…… 蓝小兰已经无力抵抗,她的身躯已经被任廷希的荷尔蒙笼罩着,她没有办法拒绝这骚动的炽热,只能任由他在自己的身上盘旋。 一切的事情,正火辣辣地进行着。 就在这时,蓝小兰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电话的屏幕,显示的是爸爸蓝天的名字。 她挣扎着推开任廷希,接起了电话。 任廷希失落地坐到她的旁边,双手把她搂在自己的怀里,不舍得从刚刚的温柔中松开。 “兰兰,中秋节快乐。在忙吗?”电话那头传来父亲愉悦地问候声。 现在该如何回答父亲,她在忙吗?那当然忙,她正在车上和任廷希忙着做这样那样的事。 蓝小兰一下子变了脸色,还呼呼地喘了几口气:“没……不……不忙。” 蓝天好几天没和女儿通电话,这天她正准备了一个大惊喜想送给女儿,所以心里头又开心又兴奋。 “今天见到世航了吗?我昨天还特地交代他,今天一定要去找你的。” “嗯,见着了,不……”那个“不”字显得有点心虚,现在这个情况,三言两语地她不知道怎么和父亲解释今天见到蔡世航的场景。 当然,她现在和任廷希在车里面的场景,她更加的说不出口,也不知道从何说起。 那个“不”字说得很小声,蓝天似乎没有听见,还没有等蓝小兰说完话,他就迫不及待的要接女儿的话。 “其实爸爸今天给你们两个,准备了一份特别的中秋节礼物,”蓝天说话地时候很开心也很自豪:“不知道你们吃饭了没有,如果没有的话,可以过来找我。” “保证你们小两口看了一定会高兴。” “饭确实是还没有吃,不过……”蓝小兰欲言又止。 不过蔡世航其实是一个渣男,她已经彻底的把他甩掉了,而且下一秒,她又和她那个分手了8年的前男友搞在一起了。 难道,她要这样跟父亲说吗?当然不,如果这样说,会不会吓到他的老父亲呢。 “不过,爸爸你今天不是在外地和朋友一起过吗?一时之间我怎么过去找你呢。” 蓝天故弄玄虚地笑了笑:“朋友呢,确实是在朋友这里。不过这个朋友不在外地,和你们现在的位置一样,就在S市。” “所以你们马上就可以过来这边,爸爸亲自给你们做了一桌子的好菜。” “啊,既然你也来了S市。干嘛要骗我呢,早告诉我,我过去找您和您一起过中秋节不就好了吗。” 要是爸爸早点告诉她,估计也不会发生后面那么多和任廷希邂逅的事情了。 “我要是早告诉你,你还能去和蔡世航约会啊。你估计早放他800回鸽子了吧。” 确实,如果知道爸爸过来找他,这个中秋节绝对没有其他男人什么事了。 蓝小兰和蓝天分隔两地各自生活工作,有机会和爸爸碰面,蓝小兰是绝对不会缺席的。 男人的鸽子可以放,但爸爸的饭局不能不去。 “行,你给我地址,我现在过去。” “好咧,记得叫上世航一起来,那礼物得你们两个一起看。” “那个,爸爸……世航他。” 蓝天估摸着女儿又想撇下蔡世航,一个人过来找他。 别的年轻人谈恋爱都是你侬我侬的,偏偏她的女儿和蔡世航谈恋爱,一直都扭扭捏捏的,愁死他这个老父亲了。 毕竟女儿已经过了30大关,父亲也就越来越关心她的终身大事。 “兰兰,我先不跟你说了啊,我还有事忙。记得早点过来啊,要和世航一起过来啊。爸爸等着你们。”然后蓝天就迅速地挂上了电话,不给蓝小兰任何狡辩的机会。 蓝小兰也挂掉电话,默默看向任廷希。 任廷希一边搂着她,一边用偌大的手掌抚摸着她的脸颊。 “我跟你一起去!” 这不是建议,是命令!不容拒绝。 第五十四章 那个小伙子是谁呢 “可是,你从来没见过我爸爸。” “那今天正好,我去见见我未来的岳父大人。” 蓝小兰推托着任廷希,有点难为情:“可是我爸爸以为,我现在的男朋友是蔡世航,你现在和我一起去,会不会,有点,太奇怪了。” 任廷希思考了片刻,刚刚听到她的父亲一口一个世航的叫着,看来她的父亲和这个蔡世航挺熟的,而且好像还挺喜欢他的。 “你爸爸,很喜欢他吗。” 任廷希突然皱起了眉头,脸色也变得阴沉起来,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不悦和愤怒,让人不寒而栗。 “也不是说很喜欢,只是……” “只是什么?”任廷希突然眸光震动,目光凌厉,气势强横地看着蓝小兰。 “蔡世航的父亲和我父亲,是旧相识。而且他的家庭情况也不错。父亲只是关心我,希望我结婚后能过一些无忧无虑地生活……所以才。” “你觉得那个渣男能给你无忧无虑的生活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 蓝小兰居然有点害怕,这个男人也真奇怪,上一秒还柔情地和自己抱在一起,下一秒就怒目而视。 翻脸翻得比翻书还快。 而且这个事,他明明又没有做错什么,他居然还生气。 “说到家庭环境,”任廷希又重新捏住了她的下巴,慢慢靠近她的眸子:“我虽然不搭理我的那个家,也对我们家族企业里面那些东西不感兴趣。” “不过,几个亿的身家,我还是有的。不知道你的父亲,对我会不会满意呢?” “你这么优秀,自然……自然是……满意的。” 其实根本不需要任廷希自己解释,她第一次去到他家,看到他家里面的装潢,还有他电脑里面几个价值几十亿的项目,蓝小兰就知道。 如今的任廷希和外面许多人相比,已经算是个事业有成的人。 更何况,他还是资产遍布国内外的任氏企业的二公子,这样的家庭背景,是十个蔡世航也赶不上的。 如果蓝小兰的父亲挑女婿只看家庭背景,那他和蔡世航比那可是绰绰有余的。 任廷希笑了笑,满意地挑了挑眉毛,然后起身,坐回到了驾驶的位置,系好安全带,准备出发。 “把位置发给我,我来开车。” “你,真的要和我一起去吗?其实我一个人去,也是可以的。”突然之间,任廷希莫名其妙地就要跟自己去见父亲,她有点不知道如何是好。 “你爸爸刚刚不是说,准备了礼物,要你和那个蔡世航一起看吗?” “哦!不对,现在应该说是给我们两个一起看得,我现在越来越期待见到我的岳父大人了?” “什么岳父大人啊。任廷希!我和你的事,我还没有答应呢!” “哦?是吗?你刚刚在车里面的表现,身体可是很诚实的。” “任廷希!”蓝小兰粉白的小脸,被任廷希说得涨红了起来,她几乎有点恼羞成怒。 “那是你,对我耍流氓!我们两个的事!我还没有答应你呢!” 蓝小兰虽然口中说着不答应,但是任廷希知道,她的心里其实是有他的,不然,刚刚的温润和炽热,是哪里来的呢。 只是,她现在还没有完全的准备好,当然,他也还没有。 他们两个现在都已经是成熟稳重地人,如果他们没有办法直视和解决两个人在一起必须面对的那些问题,他们两个也注定走不到一起。 这些事任廷希是懂的。 所以任廷希只是失落的笑了笑,并没有很生气。 “我们两个的事,你答应过我的。不要一丝一毫的勉强!” “是的。” “所以,在我没答应之前,我父亲那……” “都随你。”任廷希地语气,沉稳而宠溺。 听到任廷希的语气沉稳了许多,也没有生气,蓝小兰也就松了一口气。 “现在可以把你爸爸的位置发给我了吗?不然他做的一桌好菜都要凉了。” 任廷希看了看定位,位置居然也在海边,而且距离这里不过是几公里海岸线的距离。 蓝小兰也没有想到,居然能这么快就和父亲见面,她已经许久没有和父亲碰面了,所以心是又激动,又高兴的。 他们来到了岸边一处饭店,这家饭店看上去虽然没有星级酒店那样的气派雄伟,但是一身洁白的外墙造型,倒是和大海交相辉映。 这个酒楼的大门外,放了一排排整齐地鱼缸,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新鲜海鲜。 看来这是一家当地专门吃海鲜的店家,停车场和外面的路边都停满了车子,这一家酒楼生意一定很不错。 还没有走进大门,在那一排排的鱼缸旁边,能看到一个被擦得油亮油亮地落地玻璃。 透明玻璃的里面,是一个摆放干净,整理得井井有条地厨房。 靠在玻璃窗一边的操作台上,正有一位熟悉的身影,熟练在那里对新鲜的海鲜做着刺身加工。 那是爸爸,蓝小兰一下车,透过遥远的玻璃窗,一眼就看到了爸爸的身影。 此时,蓝天正在操作台上,认真地处理着河豚。 众所周知,河豚有剧毒,就算是专业的师傅,处理河豚做刺身的时候,也是需要十分小心和谨慎的。 河豚的制作方法繁琐而困难,因为这个是做给自己最宝贝的女儿吃的,所以蓝天要亲手下刀,绝对不假手别人。 蓝天下手的每一刀每一片都十分小心谨慎,他目光锐利地盯着手上的河豚,并没有发现现在玻璃墙外面的心爱的女儿。 看到爸爸在做河豚刺身,蓝小兰窝心地笑了笑。 小时候因为有刺,所以蓝小兰都不怎么爱吃鱼。蓝天为了女儿身体发育营养均衡,都会亲自把鱼骨头一条一地剃掉。 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蓝小兰随父亲来到了一个富商的饭局上,那一次,蓝小兰第一次尝到了河豚刺身。 这菜,既昂贵,也不易得到,所以从前是完全不可能上他们家的饭桌上的。 但是河豚肉的鲜甜口感,让蓝小兰流连忘返,蓝天从来都没有看过,自己女儿这样主动高兴地吃鱼肉的样子。 也就是那个时候,蓝天决定,去学做河豚刺身。 也并不是因为这个菜昂贵,他们素日里吃不起,而是因为河豚有剧毒,这可不是可以马虎和开玩笑的事。 但是女儿又爱吃,为了满足女儿,蓝天才花了很大的功夫去学做河豚刺身,就是为了让蓝小兰能随时吃到美味的安全干净卫生的河豚。 蓝小兰知道,这个平日里只会砌砖弄瓦的父亲,学这样的细活是非常不容易的,但是居然为了自己一点爱好,就花了好几年的夫去学。 所以父亲从来没有在言语上表达过对她的爱,但是她全部都能感觉得到。 两大盘河豚刺身完美地摆盘后,蓝天才心满意足地直起身子,看了看窗外。 这时,在他面前出现的,是一个穿着黑色连衣裙的充满活力的姑娘,正对着他报以天使般的微笑。 他终于,看到他的宝贝女儿了。 可那个,跟在女儿后面的,正背着她的包包的帅气的小伙子,又是谁呢? 第五十五章 和爸爸的第一次见面 蓝天没想到蓝小兰会来得这么快,他透过玻璃窗看到了在外面傻笑的女儿,心里激动极了。 他马上洗好手,脱去围裙,往酒楼大门的方向跑去。 蓝小兰一看到爸爸出来,就激动地迎了上去,一把把爸爸抱住。 蓝天是一个建房子的包工头,他常年在给别人建新房子的工地上干活,所以肌肉相当的发达,身材也很伟岸。 “爸爸!” 蓝小兰一把扑倒在他怀里,他顺手就把女儿托举了起来,在半空中转了几个圈圈。 蓝天扬唇一笑,小心地把蓝小兰放了下来:“都30几的人了,还像个小孩一样。” “什么,我才31!没有几。无三不成几的。”蓝小兰还撒娇地辩驳道。 “是是是,我女儿啊,永远18岁。” 这时,任廷希背着蓝小兰随身的包包,正从她后面,正气凛然地走了过来。 下车之前,任廷希还特意地对着汽车的倒后镜,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仪表,毕竟这是他第一次去见蓝小兰的父亲。 那是在这个世界上,她最尊敬最在意的人,所以任廷希第一次和蓝天见面,还是想表现得正式些。 甚至在车上的时候,他就说要到附近的商场,买一些伴手礼,怎么说也是第一次见到蓝小兰的长辈,应该礼貌体面些。 可是蓝小兰却说:“买那么多贵重的物品干嘛。今天是我父亲给我做了一顿饭,你过去不过是一个蹭饭的。” “只不过是蹭个饭而已,又不是去提亲,你没必要搞得这么隆重,我爸爸会很不自在的。” 任廷希眉眼弯弯,勾唇一笑:“你放心,等到了真的提亲的那一天,三媒六聘,明媒正娶,八抬大轿,十里红妆,一样都不会少你的。” 蓝小兰又翻了个大白眼:“我又没说要嫁给你!谁稀罕你的十里红妆呀。” 因为蓝小兰的再三阻拦和拒绝,所以今天第一次见她的父亲,任廷希就两手空空的,什么都没有准备。 不过,他现在身着一身整齐洁白的西装,身形挺拔如松。脸上是高挺的鼻梁,微薄的双唇,轮廓错落有致。 他那深邃的眸子里仿佛流转着日月星辰,黝黑的眼珠子仿佛能洞悉这世间的一切。 蓝天有点错愕地看着这个走到自己女儿身后的男人,他现在正背着女儿的包包,含情温柔地定眼看着蓝小兰。 “蓝叔叔,您好。”任廷希礼貌地伸了伸手。 蓝天并没有马上回应,他对现在女儿身边的男人,时刻保持着警醒。 “爸爸,这S市跨江大桥工程项目的总监理,任廷希。”蓝小兰边说边咽了咽口水。 像爸爸介绍任廷希,这样的称谓是最得体的,至于像“高中同学”、“前男友”这样的称谓,蓝小兰是只字未提。 “这些日子跨江大桥那边不是发现了一个古墓群吗,那正是我们研究所处理的项目。” “这些日子也是多亏了廷希,在工地古墓那里帮了许多忙,所以我的工作才会开展得这么顺利。” 这么说,这个看上去高贵得体的男人,是蓝小兰工作中的同事? “任总,你好你好。”蓝天听到蓝小兰的介绍后,也礼貌的和任廷希握了握手。 “您别叫我任总,我是晚辈,您叫我廷希就行。” “好好好,廷希,谢谢你在工作中这么照顾我女儿。” “她平时闹腾得好,没折腾到你吧。” 回想起这些天,他多次的把蓝小兰按在怀里强行亲吻,甚至有几次身体肌肤的亲密接触。 而且昨天晚上,他还和蓝小兰拥抱在一起入睡,这几天到底是谁折腾的谁,还真的不好说。 “爸!你在说什么呢,我平时工作起来可是很听话很认真的好吗!” 蓝天揪着眉头,不可置信地看了看蓝小兰:“你确定,我上次看到白教授的时候,他都被你折腾出好几条白头发来。” 这些话,当然只是父女间的玩笑话,平日里白教授对着蓝天提起蓝小兰,都是赞不绝口的,自从有了她当助手,白教授的工作也轻松了许多。 “爸爸,你在说什么呢,我可是全研究所,不,不对,是全国最最最专业的考古人员了好吧。”蓝小兰不高兴地鼓起了腮帮子。 任廷希愉悦地笑笑,给蓝小兰打圆场:“她确实挺专业,挺好的。” “好啦好啦,别在这里寒暄啦,我都快饿死了,我要去吃好吃的。” 说完,蓝小兰就挽起父亲的手,大步大步地往酒楼走去。 在顶楼最靠近大海的阳台位置,店家特地为他们留了一个桌子。 “你们两个先坐,我去让厨房上菜。”蓝天拍了拍他们两个的肩膀说道。 这里是最靠近大海的位置,站在这里,仿佛整个世界都被踩在了脚下,那无边无际的大海,就像一面巨大的蓝色镜子, 反射着天空和阳光,熠熠生辉。 从这个高度俯瞰下去,可以看到海浪翻滚、拍打着岸边的礁石,溅起一片片白色的浪花,仿佛在向人们展示着它无穷的力量和魅力。 而远处的海平面则与天空相接,形成了一道美丽的天际线,让人不禁感叹大自然的神奇和伟大。 咸咸的海风扑面而来,还夹带着“哗哗”海浪地声音,让人感觉心境辽阔,心旷神怡。 “这里真漂亮!”蓝小兰有感而发。 “你喜欢大海?” “嗯嗯,喜欢。大海无边辽阔,让人敬畏,也让人心静。看着大海心能沉下来,觉得很开心。” “那以后,我带你去看更多更美的大海,好不好” 任廷希微笑着看着蓝小兰,眼神中充满了宠溺,“只要你喜欢,我愿意陪你去看遍世界各地的大海。” 此时,蓝天端着菜走了过来,“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蓝小兰笑盈盈地说:“我们在感叹,大海真美丽!” 蓝天听了,心中很高兴,他知道今年中秋佳节,他把和女儿吃团圆饭的地方约在这里,一定没有错。 他看向蓝小兰,说道:“你呀从小就喜欢大海,只可惜现在只能每天都呆在研究所里。” 蓝小兰摇摇头:“比起大海,我更喜欢现在的工作,人类历史文化的奥秘,和大海一样深邃。” 第五十六章 这是我闺女的朋友 服务员上了一桌子的菜,荷塘小炒、鱼香茄子煲、番茄蘑菇肥牛汤、咸蛋黄罗氏虾、蒜蓉粉丝蒸生蚝、柠檬捞汁小海鲜、鲍鱼鸡翅煲、菠萝海鲜炒饭。 这全部都是蓝小兰平日里爱吃的菜,而且每一道菜都是蓝天亲手准备的。 最后,蓝天还亲自端起了那两盘摆放精美的河豚刺生,他故意拿开蓝小兰面前的几道菜,把河豚刺身放到了她面前。 “哇,这么多,我们三个人能吃得完吗?”蓝小兰看着一桌子的美食,口水都快要流下来了,两眼放着金光。 “不多不多,十碟菜。今天中秋节,我们一家人,十全十美的。” 蓝天“一家人”三个字脱口而出,对他来说,不管身处何地,只要和蓝小兰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那就叫一家人吃饭。 毕竟,他的妻子,蓝小兰的母亲,早已去世多年了,现在他们两个,就是“一家人”。 任廷希的嘴角就勾起一道弧线,他点头笑笑,对这三个字非常满意。 “这是河豚刺身?”蓝小兰眼睛瞪得老大,兴奋地问道。 “对啊!这是爸爸一个朋友开的店,这里的河豚最新鲜,知道你喜欢吃,才故意把地方订在这里,想给你一个惊喜。” “太棒了,我已经好久没有吃过爸爸亲手做的河豚刺身了。”蓝小兰拿起筷子,正要夹起一片生鱼片,她要第一个尝尝鲜。 任廷希拿起筷子,挡住了她正要落下的手,温柔而宠溺地看着她:“第一片河豚刺身,要不先让我尝尝鲜吧。” 毕竟河豚有剧毒,虽然这是蓝天亲手做的,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任廷希不能眼看着蓝小兰有一丝一点危险的可能。 没有等其他人反应过来,二话没说,就把一片刺身鱼片放到嘴里,认真地咀嚼起来,然后吞下。 “这个刺身,做得真好!不瞒您说,这也是我第一次吃到河豚刺身,味道真的很鲜甜。” “看来我今天和小兰来这里蹭饭,真的是大饱口福了。” 蓝天看着任廷希迫不及待地样子,开心极了:“你喜欢吃就好。我们家兰兰呀,最爱这一口。” 蓝小兰也夹起了一片生鱼片,沾了点芥末,放在嘴里,是又甜又刺激的口感,吃得她如痴如醉。 “爸爸,这实在太好吃了,我实在太爱你了爸爸。” 然后她夹起了一块咸蛋罗氏虾,放到了爸爸的碗里:“您别只看着我们吃呀。来,一起动筷子。” “对了,今天怎么没看到世航跟你一起过来呀,你是不是又放人家鸽子啦?” 蓝小兰刚拿起大虾剥起壳来,听到父亲的话,手一放下来,脸色一沉,像是个做错了事的小孩,准备接受父亲的批评教育一样。 任廷希坐在旁边,也尴尬地皱了皱眉头。 “爸爸,我和他分手了。” “什么?又分手了。” “什么叫又分手啊,我又没有其他男朋友,这也是我和蔡世航第一次分手,也是最后一次。” “你们这是怎么回事呀,今天不是都好好见面了吗?怎么……” “哎呀爸爸,今天就是见面,谈分手的事,都过去了。” 蔡世航那些荒唐的事,她对着父亲只字未提。 一来这本来就是年轻人之间感情的事,父亲也插不了手。 二来蔡世航的父亲和自己的父亲有点交情,生意上也有往来,搞得太僵大家都不太好看。 所以分手这种小事,就让他得过且过吧。 蓝小兰说完分手的事,若无其事的吮着口中的大虾,边吃还边满意地点点头。 她口中的大虾还没有咽下去,下一秒就又夹起了一只鸡翅,放到自己的碗里。 在父亲面前吃饭,是不需要保持什么淑女形象的,只需要吃一个尽兴。 “我记得你上一次分手的时候,可是回老家死去活来地哭了好几天的,这次怎么?要不要爸爸多给你准备几包纸巾呀。” “爸!你在乱说什么,哪有的事。” “怎么没有,就你大学刚实习不久那会儿,一声不吭地背个大行李回家,整天把自己关在老家的房间里。” “也不出门,要不是我拖着你出来,饭也不吃,眼睛哭得肿得像只大熊猫一样,身体还瘦了一大圈。” “我要是知道那时候是哪个兔崽子惹你生气,我非得用个锤子收拾他不了!”蓝天加重了语气,言辞激烈地说道。 爸爸说完,蓝小兰就瞥了瞥旁边的任廷希,这个爸爸在别人面前,还真是口无遮拦,完全不顾及自己的形象。 而且,爸爸还不知道,他口中的那个欺负了她女儿的兔崽子,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任廷希听到蓝天的话,挑了挑眉毛,眉头微微紧锁,手不由自主地放下筷子,一副心虚的模样。 当年蓝小兰一声不吭地拿着行李离开,还以为她是铁石心肠完全不在乎自己了。 可现在,在她父亲的嘴里,亲口听到她那时候因为和自己分手,回家里哭了好几天的鼻子,心里是觉得又心痛又暗爽。 “爸爸!哪有的事,你说得太夸张了。我……我那不是分手哭的,我那是回家看狗血连续剧哭的好不好。” “哎哟喂……还看连续剧看得咧……”蓝天咧嘴坏坏地一笑,知道女儿在撒谎,也没好意思拆穿她。 蓝小兰赶紧抽空,不停地往蓝天的碗里夹菜:“来来来,爸爸赶紧吃,这么多的菜,还堵不住您的嘴呀。” 虽然听到女儿和蔡世航分手的事,蓝天多少觉得有点惋惜,但是看到女儿这个精神样儿,就知道她没事。 蓝天也就放心多了,最终也没有深究什么,只要女儿觉得开心,不论什么事什么结果,他都觉得无所谓。 这时,一个身着褐色衬衫,挺着一个大肚子的中年大叔,拿着一瓶茅台,往这边走来。 “怎么天哥,这菜吃得还好不?” 蓝天站起来,手搭在中年男人的肩膀上,一副热络的样子:“老刘啊,真谢谢你,多亏有你,我们才能吃上这一桌这么好的饭菜。” “来来来,介绍一下。这是我的老友,这里的老板,你们的刘叔。” “这是我的闺女,蓝小兰。” “这位是……”蓝天指了指任廷希,说起来今天他还是第一天和任廷希认识,至于这个和自己的称谓嘛,应该怎么介绍好呢。 “这是我闺女的朋友,任廷希。” 第五十七章 和你父亲喝酒,我心里高兴 蓝小兰率先站了起来,拿着杯子正要敬刘叔:“刘叔叔,谢谢您的款待,要不是您我还吃不到这么多好吃的呢。” “哈哈,姑娘别这么说,这要谢啊,得谢谢你爸爸。” “这一桌子的菜啊,都是他自己亲自买的菜,而且又是他自己亲自下的厨,我这可连人工都省了呢。” “老刘你说话客气了,要不是给我提供这么好的场地,我还没有机会大显身手呢。” 两个老友各倒一杯白酒,“嗙”地一声碰杯,一起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借着些许醉意,老刘看了看那个坐在蓝小兰隔壁的小伙子,这个小伙子看起来,怎么有点眼熟。 咦,他莫不是…… “这个小伙子姓任?我怎么看着有点眼熟?” “任氏集团可是我们省的龙头企业。任氏任总裁,叫任廷毅,我看你们不但名字挺像的,连模样也长得差不多。莫非……” “那是我哥哥。”任廷希起身,不冷不热地说道。 “哎呀,你原来是任氏的二公子啊,没想到我今天居然能见到真人啊,真是幸会幸会。” 老刘这可是太高兴了,他做餐饮业,也经常接待许多商政场上的各种贵人。 前几年还在做餐饮学徒的时候,在S市最顶级的餐厅,他就有幸接待过一次任廷毅。 那可是任氏总裁,他亲手为他烹饪了一碟菜,足以让他终身难忘。 没想到今天在这里,居然碰见了了任廷毅的弟弟,老刘兴奋不已,拿起酒杯就要敬他。 老刘呼噜一声,再一次一饮而尽:“我先干了,任总你随意。” 任廷希拿着酒杯,豪爽地一抬头,就把老刘递过来的酒喝个干净。 那是敬蓝小兰父亲朋友的酒,必须赏脸! 蓝小兰看着任廷希一下子把一杯白酒喝完,心里有点担心:“廷希……” “没事,这是敬你父亲的朋友,我的酒量你又不是不知道。” 确实,任廷希是千杯不醉体,除了分手那一天,她看见任廷希醉醺醺地回家,这么多年了,她确实没有看到任廷希喝醉过。 “任总好爽,真的是年轻有为啊。”老刘对任廷希赞不绝口。 回想起那一次看到任廷毅,穿着一身洁白的衬衫,脸色惨白,还坐在轮椅上,一副弱不禁风生病的样子。 他和这个把一整杯白酒,一饮而尽的爽朗地任廷希相比,确实不太一样,让老刘眼前一亮。 而且任廷希怎么说也是任氏的二公子,却丝毫没有贵家公子架子,看上去是这么的平易近人。 “今天中秋节,店里面忙得很,我呀就不打扰你们吃饭团圆啦。好好吃,酒水的我都给你免单啦。” “谢谢您刘叔叔。”蓝小兰甜美地一笑。 蓝天摆摆手,招呼他们两个坐下:“来来来,都坐下吧,别站着吃饭,忒拘谨的。” 蓝天正襟危坐,把任廷希面前的空杯子,又装满了酒。 “原来你是任氏的二公子呀,真的失敬失敬。来来来,喝酒。” 蓝小兰父亲亲自倒的酒,任廷希怎么能不喝,拿起酒杯又一次猛的抬头,酒又喝得干净。 蓝小兰看着任廷希一杯一杯地喝,心里倒是有点担心,担心他的身体受不了。 “叔叔您别这么说,虚名罢了。任氏是哥哥的任氏,我不能和哥哥比。” “我以前也听人说过,任氏的二公子是合建筑桥梁专家,年轻有为,人也长得帅气。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 任廷希笑了笑,夸他是任氏二公子的时候还黑着脸,现在说他是建筑桥梁的专家,脸就像雨后天晴一样,放出灿烂光芒。 任廷希拿起酒杯,把蓝天酒杯倒满。 “我呀,也是个搞建筑的,我专门给别人建房子,这一建啊,就几十年过去了。” “这么说,我和叔叔还是个同行业,真是荣幸。” 蓝小兰从前从来没有在任廷希面前提到过自己的父亲,一来是在成长的过程中,只知道父亲很忙,自己的生活和爸爸也少有交集。 自从母亲去世以后,蓝天为了给蓝小兰过上更好的物质生活,也为了在失去妻子的痛苦中走出来,更是没日没夜的工作。 那时候蓝小兰见父亲的次数就更少了。等到她完成了高中的学业,考上了大学,就更加的独立,一年到头都见不到父亲几次。 所以,她和父亲的交集不多,就很少在人前提起过他。 后来在高中时期,认识任廷希的时候,她看见任廷希参加了学校的建模比赛,他认真搭建模型的样子,和爸爸真的很像很像。 或许也是因为这样,才能让她一开始,就对任廷希怦然心动吧。 这可是她内心的秘密,她从来没有对别人提起过。 “听说你在国内外,都承接过不少大工程,我记得,特别是那一个锦州的工程。” “锦州那里的高速大桥,可是穿越了我国最严峻的山谷,那里山路,地势复杂。” “听说那一个工程,可是让我们整个搞建筑行业的人都闻风丧胆,那时候有个姓任的年轻人画了个图纸,解决了工程最难的那一段桥梁的问题,那个姓任的年轻人,可是你吗?” 任廷希抿了抿唇,眼眸低垂,表情严峻,他把自己的酒杯装满,再一次一饮而尽。 “嗯嗯,是我。”语气淡淡地,冷冷的,没有丝毫欢欣雀跃,倒像是增添了些许伤感来。 蓝天对着任廷希,竖起了大拇指:“那一段公路的建造,可是解决锦州多年与外界隔绝的难题。这段路一通车啊,就解决了锦州成千上万贫困家庭的生计问题。” “现在算起来,也不过是8年前的事,看样子,你那时候也不过20多岁吧。” 任廷希点点头,又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 “年轻人,真是了不起。” 真没想到,蓝小兰的父亲早在8年前就听说过自己的名字。 还好,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他夸奖他,是对他建筑事业的肯定,而不是因为他姓什么,是谁的儿子,或者是谁的弟弟。 任廷希听到蓝天的夸奖,嘴角微扬,他闭着眼睛,又把一杯酒喝干净。 看着他一杯一杯地喝着白酒,蓝小兰终于是忍不住了,她着急地挽了挽任廷希的手臂:“廷希,快别喝了,喝太多了。” “怎么了,我和你父亲喝酒,我心里高兴。” 高兴?蓝小兰看着他那个低垂乌黑地眸子,他这哪里是高兴,这一杯一杯地下肚,怎么看着,更像是在戒酒消愁呢。 蓝小兰嘟喃着小嘴,有点生气,还带着着撒娇地语气,对着蓝天说:“爸爸!你也快停下来,都不准喝了。” “好好好,宝贝闺女生气了。不喝了不喝了。来来来,廷希,我们吃菜。” “好的叔叔。” 蓝天把鲍鱼夹到了任廷希的碗里,任廷希则是拿起了蓝小兰的碗,给她盛了一碗番茄蘑菇汤。 “这汤是你最爱喝的,多喝点,最近都瘦了。” 任廷希看着蓝小兰,满脸地宠溺和温柔。 第五十八章 申博录取通知书 蓝天看着任廷希看蓝小兰的样子的,心里没过一些复杂的情绪来。 蓝天是个男人,他当然能够能察觉出男人看女人异样的目光,特别是那个女人,还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宝贝的唯一的女儿。 他眼眸低垂,嘴角默默勾丝一缕浅浅的弧度,又默默地拿起酒瓶把自己面前的酒杯倒满。 然后意味深长地又抬手举起了酒杯…… “爸爸!”蓝小兰见状立刻制止了他:“不是说不喝了吗?” “爸爸平时忙,也不得空好好喝两杯。” “难得今天中秋节能跟你吃个饭,还有廷希陪着爸爸喝点小酒,怎么能不多喝两杯。” 老天的脸颊开始微红,笑眯眯地看着眼前这个许久没见的女儿。 蓝小兰的眉毛又细又长,今天早上因为去新闻发布会,还特地画了一个淡妆,甚是好看。 蓝天越看,越入神。 蓝小兰和她的母亲长得太像了,喝了几杯小酒,有点醉意,就仿佛到了从前那个温柔善良,笑起来楚楚动人的妻子一样。 他又幸福,又难过。又开心,又无奈。 不知其所以然,只能举杯消愁。 “没事,我也难得,中秋节能蹭到这么好的饭菜,我和叔叔投缘,我们今天也多喝两杯。” “不许喝了!一杯都不能喝了,喝酒伤身体。” 蓝小兰鼓着腮帮子,双手叉腰,一副奶凶奶凶地模样,眼睛死死地盯着任廷希,他怎么和爸爸一样,不听劝呢。 “好好好,不喝了。都随你,都随你。” 任廷希眼神充满宠溺地看着她,仿佛眼中只有她一个人。 他的目光温柔而深情,像是能融化一切的暖阳。 当他注视着她时,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抹淡淡的笑容,那笑容如同春天里绽放的花朵,温暖而美好。 蓝天见状,也乖乖的放下手中的杯子。 “上次和你通电话,你说白教授让你一个人去修补那一件传世珍宝金缕衣,现在进展得如何呀?” “我已经完成金缕衣的修补工作了,就等着送到国家去验收。” “那真不错,你又完成了一件作品。这下白教授可要给你放个长假不?你都几年没有休过年假了吧?” 说起放假的事,蓝小兰似乎想起什么重要的事情来。 “那个,爸爸……我有东西想给你看看。” 蓝小兰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她的眼神有些迷离,似乎在思考着什么重要的事情。 她的眉头微皱,嘴唇微微抿起,透露出一丝紧张和担忧。 她转身去包包里,拿出了一份文件,就是今天早上白教授给她的那一份文件。 她的动作很慢,慢到好像时间都要凝固了一般,双手微微地颤抖着,仿佛随时都会从手中滑落。 她的眼神闪烁不定,时而黯淡无光,时而又闪过一丝坚定,但很快就被无尽的紧张和不安所淹没。 “爸爸,你看看。” 蓝天接过女儿手中的文件,文件的标题,写得是一份申博被录取的通知书。 “你申博成功了?”蓝天看到文件的封面的内容,激动得几乎要跳起来,脸上洋溢着难以置信的面容。 “嗯嗯。”申博成功,确实是一件天大的喜事,但是估计爸爸看到后面的内容,也许就高兴不起来。 蓝天只是翻阅了两页,里面都是这些年蓝小兰的研究成果,还有申请博士笔试和面试的各项成绩。 无论是笔试还是面试,她成绩都名列前茅,蓝天为自己有一个这么优秀的女儿觉得非常自豪,高兴得都合不拢嘴了。 任廷希看了看那份文件,确实是申博的录取通知书,这的确一件天大的喜事,可是蓝小兰为什么看上去这么心事重重。 “能考上博士,爸爸真替你高兴。” “可是,爸爸你往下看吧,这事白教授说了,一定要你同意才行。” “哦?为什么?”蓝天满面脸的不解。 “你当年高考,整个过程都是你自己决定的,这些年大大小小的事你不都自己决定的吗?” “不过考个博士而已,怎么还要监护人亲自签名呀?” 蓝小兰抿了抿嘴唇,说不出话来。 能考上博士,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是她接下来要选读的专业内容,估计爸爸看了就笑不出来了。 “爸,你继续翻,把它看完。” “最后有一份同意书,白教授说了,如果您不签,他不会让我去考这个博士。” 蓝天眉头一紧,看着女儿不安的样子,心里也有点慌,就继续翻阅后面的内容,想看看她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 文件前两页写的,不过是一些蓝小兰申博的过程和考试成绩,蓝天都只是一眼带过。 但接下来几页的内容,蓝天可都是一字一句地反复阅读,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也没想到女儿居然会做这样的决定。 “这事,你考虑清楚了?” “嗯嗯,深思熟虑过的。” 蓝天的双手紧捏着手上的这份文件,他的手心冰凉,喉咙发紧,脸色发青,全身仿佛被一股冰冷的气息笼罩着。 任廷希看着他们父女两人,觉得气氛不太对劲。 “E国的国内情况,你可都了解清楚了?没有问题吗?” “E国的内战已经结束5年了,现在国内的情况还算稳定。” “只是战争刚结束不久,现在国内的环境一定会相对比较差,条件也比较艰苦。” E国刚刚结束了一场持续十几年的残酷内战,整个国家陷入了一片废墟之中。 城市的街道被炮弹炸毁,建筑物倒塌成一堆堆残垣断壁。人们生活困苦,食物短缺,医疗资源匮乏,疾病蔓延。 农田也遭受了严重破坏,导致粮食产量急剧下降,饥荒肆虐。 社会秩序崩溃,犯罪和暴力事件频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蓝天虽然读书不多,但是刚结束战争的国家,一定是面临着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即使蓝小兰不说,他内心也清楚。 可偏偏,蓝小兰考博士选择的课业命题,却选在了这个国家。 以前不管蓝小兰怎么胡闹,她都终归在国内,而且白教授是自己的好友,也一直替自己照顾着女儿。 可是这次,女儿选择的是出国去考博士,而且去的还是一个刚结束战争不久,社会还处于动荡不安时期的国家。 而她,又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血脉亲人,他怎么能不担心不紧张呢。 “可你去那里,安全有保障吗?” “大使馆那边,都已经打点好了。而且说我可以和维和部队的士兵们住一起,所以安全问题,爸爸您放心。” 蓝天把最后的那一张同意书抽了出来,放在了文件的最上方,闭上眼睛不说话。 气氛一下子就降到了冰点。 第五十九章 签署同意书 “那你计划去多久?”沉默了半晌,蓝天才说话。 要去多久?蓝小兰真的不知道要怎么样回答父亲这个问题。 去E国活人墓城做考古研究这个课题,从来没有人做过,她可是开天辟地的第一个人。 她只对E国的社会环境有大致的了解,但是她也从来没有去过活人墓城,并不知道里面确切的环境是什么样子。 所以她什么时候能回来?并不能给父亲一个确切的答案。 “大概3年。” “你一定要平安回来!” “嗯,爸爸放心。” “虽然E国现在的通讯设备,还不是特别的完善,但我都会定期上交自己的学业报告给国内这边。” “所以我也一直会和白教授这边保持联系的,爸爸您放心。” 两人一直保持沉默。虽然蓝小兰这样说,但他还是非常担心。 因为在国内,他可以随时给女儿打电话。即使有时候忙,不能第一时间回复电话和短信,但至少他能和女儿联系上。 但是到了E国,还是这样艰苦的环境,想联系上女儿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那我还能给你打电话吗?” 蓝小兰抿了抿唇,头低低的,不敢说话。 “只有大使馆那边的电话,可以直接跟我们国内取得联系。” “爸爸,以后我每一个月都去一趟大使馆,给你打电话。”蓝小兰眯着眼睛,歪头一笑。 可是蓝天,依旧一副担忧惆怅的样子。 蓝小兰起身,走到父亲的身后,双手搭在父亲的肩膀上撒娇的说:“哎呀,爸爸。我这是去做博士的学术研究,又不是上战场杀敌打仗,没有您想的这么复杂。” “你就当女儿,出去国外留学几年,不就好了。” 蓝小兰一声一声的爸爸,叫得蓝天身体都酥了,现在他说话的语气也缓和了许多。 “这能一样吗?别人去留学都是去什么英国、法国什么的,你去的这是什么地方?贫民窟?还是刚打完内战的难民营?” 蓝小兰小嘴一撅,挑着眉觉得不同意:“我去的地方也不是难民窟,活人墓城是这个国家和地区,用来放坟墓的地方。” “那里说不定死人比活人还多,而且那里从来没有发生战争,也不是什么唯利是图的人要争抢的地方。” “这些我都考虑过了,爸爸……”蓝小兰摇着父亲的肩膀,撒娇哀求到:“爸爸……你就同意嘛,真的我能好好照顾自己。” “爸爸……爸爸……” “好啦!好啦!”蓝天举起双手,做出一个投降的样子,只要女儿一撒娇,他就完全没了法子。 其实蓝天知道,女儿非常喜欢和珍视现在的职业和工作,或许在别人看来去古墓做研究是一份又脏又恶心的工作。 但在蓝小兰的眼里,这可是一个伟大的职业。每次提到工作的事,女儿的眼里都充满了光。 作为父亲,怎么能让女儿眼里的光熄灭呢? “行啦!我的大闺女!我的老祖宗!爸爸同意啦。我这就签……” 蓝天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可是,我的笔呢?”不是假装,是真的没有爱。 “叔叔,我有。”任廷希从他的口袋里拿出了那一支随身携带的签字笔。 因为他随时随地都有可能需要修改图纸或者少数文件,所以签字笔一直都是随身携带在身边的。 “好好好,谢谢。”蓝天嘴里说着着,眼神确实瞪了任廷希一眼,这笔怎么就找得这么快呢? 是不是晚一秒签同意书,女儿就能晚一秒离开自己身边。 蓝小兰确对任廷希这个递笔的举动非常满意,在蓝天的身后,对着他比了一个大拇指。 蓝天那些笔,找到了同意书签名的位置,闭上眼睛,“哗哗”两下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谢谢爸爸,我太爱你了。”一时激动忍不住,蓝小兰就抱着蓝天的头,“波”的一声在父亲的头上亲了一下。 任廷希看着她那个不正经的样子,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哎呦喂,都三十几岁的人啦,还亲我。你爸爸我可个大老爷们,你也不害臊啊。” “女儿亲爸爸,害什么臊呀。而且都说了,我才31岁。没有好几好吗?老是把我说得这么老。” “嗯嗯嗯,我女儿永远18岁。不,是永远8岁。老是一副长不大的样子。” 蓝小兰装了一个鬼脸,心满意足收起了父亲的同意书,心里面总是美滋滋的。 而蓝天的心里确实空落落的,虽然是同意了女儿去E国,不过心里总是放心不下的。 当然,放心不下她的,当然不止蓝天一个人,还有那个坐在他对面,一脸沉着的任廷希。 蓝小兰要出国,还是去这么落后危险的国健,任廷希心里自然是觉得忐忑不安的。 但是她去这里是为了完成博士的学业,也为了完成自己的梦想,更何况,那个唯一有可能阻止她去的父亲,也同意了。 他这个前男友身份的人,又能说些什么呢。 他知道,他比蓝天,更没有资格在这件事上,对着蓝小兰说不! 所以,他才会向蓝天递那一支签字笔,递得如此的理所当然。 蓝天拿起碗,装了满满的一碗海鲜炒饭,放到蓝小兰的面前:“这炒饭还热着呢,多吃点。” 蓝小兰的面前,放了一碗任廷希亲手打的汤,又放了一碗父亲亲手装的饭。 现在她就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运,最幸福的女人。 一阵暖流送心里就过,觉得挺感动的。 这一顿中秋节便饭,是吃得欢快淋漓,又吃过得惊心动魄。 “你们吃好了,先在这里休息一下,我还需要过去跟你们刘叔打个招呼,再离开。” 说完蓝天转身就走了。 现在这个阳台的角落,又只剩下了任廷希和蓝小兰两个人。 蓝小兰吃得饱饱的,心里甚是满足,她已经好久没有像今天这样,吃饭吃得这么高兴了。 她站起来,走到靠近大海方向的围栏边,双手搭在围墙上,闭上双眼感受着大海的味道。 海风轻轻拂过脸颊,带来一丝凉爽和湿润。它像一个温柔的拥抱,让人感到舒适和放松。 海浪拍打着岸边,发出清脆的声响,仿佛在演奏一场自然的交响乐。 突然,一只健硕温暖的手臂,从身后,抱住了她。 第六十章 等你回来,做我的女人 他的双手熟练地搂住她的腰,仿佛这个动作已经做过无数次。 他的脸颊低垂,轻轻贴在她的背上,感受着她的温暖和柔软。 他的呼吸渐渐平稳下来,与她的呼吸交织在一起。他的眼睛微微闭上,享受这一刻的宁静和安心。 蓝小兰挣脱开他紧握得手,猛然一转身。 可是任廷希服帖得实在太近了,她转身后,就清晰的看到那一张轮廓分明的俊脸,离她的鼻尖不过一指的距离。 顺势,他的唇就猝不及防地贴了上去。 温润的唇夹杂着白酒的醇香,在她的唇齿间蔓延开来,这个吻来得太突然,太猛烈了,蓝小兰有点招架不住。 她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后退,可是她已经完全贴着围墙,实在退无可退。 男人就这样霸道地搂住她的腰间,让她消融在他的吻里。 最终,蓝小兰还是使出浑身的力气,把任廷希推开。 “你别这样,等下爸爸回来会看见的。” “我们又不是未成年的小孩子,像害怕父母发现我们早恋一样?” 蓝小兰羞涩的红着脸,任廷希的吻每一次都这样猛烈,她几乎都呼吸不了,现在还在喘着气儿。 “我不是这个意思。” 他眯起眼睛,眼中闪烁着危险的光芒:“那是什么意思?想和我,玩地下情?嗯?” 他的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威胁。 任廷希抬手,修长的手指捏住她圆润的下巴,微微抬起,让她不得不直视他深邃的眼眸。 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挑衅和挑战,仿佛在告诉她,他不会轻易放过她。 她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脸颊也渐渐泛起红晕。 面对他如此直接的质问,她感到有些不知所措。 她试图挣脱他的束缚,但他的手却紧紧地捏住她的下巴,不给她任何逃脱的机会。 “说话!”他的语气越发严厉,眼中的怒火似乎要喷出来。她被他的气势所震慑,一时间竟然说不出话来。 在这一刻,她意识到自己已经陷入了一个无法逃避的局面。 “你说过,我们两个的事,你不会逼我的。” “所以,请你,松手!”一字一句,像锐利的钉子,一下一下的锤在任廷希的胸口上。 刚开始的时候,她是脸红,而现在,是鼻子和双眼通红,似乎下一秒眼泪就要从她的眼角处涌出来。 他缓缓地松开了他的手,那只手仿佛失去了所有的力量,无力地垂落在身侧。 他的眼眸低垂着,目光中透露出无尽的无奈与挫败感。 眼神中的光芒黯淡下来,像是被一层浓厚的乌云所笼罩,无法透出一丝希望的曙光。 “嗯嗯,都随你,都听你的。” 任廷希双手也搭在了围墙上,面朝大海,叹息着说道:“后面日子,有什么打算吗?” 蓝小兰也学着任廷希那样,转过身,面朝大海:“中秋假期还有几天,我想回老家看看母亲。” “母亲坟头的彼岸花来得甚是好看。” 蓝小兰记得,母亲的坟头,总是开满了火红火红的彼岸花。一朵朵血红色的彼岸花被谁撕裂开来,残弱却孤傲的盛开着。 小时候只觉得艳红色的花儿很好看,长大后才听说了关于彼岸花的故事,那个关于曼珠和沙华的故事。 她时常感叹,既然注定被诅咒和打入无限的轮回,那当初又何必相见呢。 对吗? 然后她回眸看了看身边的男人。 “曼珠沙华,可是有剧毒,你可要小心些,千万不能贪嘴误食了。” “嗯?你怎么也知道这些。” “我们做工地工程的,也时常会去山林野外,所以,有毒的草本植物,我都略懂一些。” 蓝小兰点点头,感叹道:“彼岸花开开彼岸,奈何桥上叹奈何。” “断肠草愁愁断肠,三生石旁定三生。” 任廷希眺望着蔚蓝的大海,接过蓝小兰的话。 蓝小兰惊讶的看着任廷希,总以为他是一个冷冰冰的理科生,没想到,还会懂这些。 彼岸花的花语,是无尽的思念和绝望的爱情。 而断肠草的花语,却是独爱你一人。 任廷希无声的表白,蓝小兰都听到了,而且都听到心里去了。 “假期之后呢?打算什么时候启程去E国。” “这个,还不确定,研究所这边的事,我要交接好才离开。” “嗯。”任廷希的语气淡淡的,冷冷的。 “你不要再去研究所找我了,每天在车里过夜,对身体不好。” “我们古墓的事情是结束了,可跨江大桥还没有竣工,你应该专注你的工作才对。” “那你呢?” “我如果是孙悟空,那你一定是如来佛,你已经找到我了,我还能逃出你的五指山不成?” 听到蓝小兰的话,任廷希笑笑,确实如此。 现在已经知道她工作的地方,还认识了她的父亲,无论她再躲到哪里他都一定能找到她。 “去E国的事?你确定已经考虑清楚了吗?那里的生活和社会环境,都是和我们国内没法比的。” “你一个女孩子过去,一定会面临重重困难,别说研博的事了,能正常的生活下来就很不容易。” “你都准备好了吗?” 任廷希的话语厚实而沉重,内心充满了担心。 “我申博的时候,就选择了这个课题,我对E国的活人墓城已经做了几年的调研工作。” “那里集合了来自世界各地,不同阶层的墓地。对我们了解世界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而且目前为止,我国都没有自己的科研人员实际的去那里考察过。能掌握的资料和文献,都是都是通过国外的资料,道听途说的。” “有很多地方都不一定真实,有的也缺乏理论的依据。所以我思考了很久,很想去那里研究和学习。” 任廷希看了看她身边的这个女人,她的眼神,执着而坚定。 轻柔的海风吹拂着她那轻盈的裙摆,仿佛在与她共舞。 微风带来了大海的气息,咸涩而清新,让人心旷神怡。 她站在海边,感受着风的抚摸,裙摆在风中轻轻飘动,宛如一朵盛开的花朵,让人如痴如醉。 “那我就在这里,祝蓝博士,一帆风顺、平安顺遂、马到成功。” “呵呵,廷希,谢谢你。” “我会一直的等你。” “嗯?”蓝小兰没听清楚,也没听明白。 “不管要多久,不管你跑到地球的哪一端,甚至是去到了银河系,我都等你。” “等你回来,做我的女人。” 第六十一章 我们还会再见的 “兰兰,吃得差不多了,我们回家吧。”身后传来父亲蓝天的声音。 任廷希和蓝小兰四目相对,眼神交织在一起,仿佛时间都在此刻凝固。 他们的目光中蕴含着无尽的情感,既有深情款款,又有眷恋不舍。 他们彼此之间的默契和理解在这一刻展现得淋漓尽致,无需言语,只需一个眼神就能传达出千言万语。 在这短暂而又漫长的对视中,他们的心灵似乎也在交流着,无论未来是去或留,无论距离是远或近。 他们,都做好了准备。 “没有喝酒,可以开车送爸爸回家,你喝了酒,怎么回去?” “我没事,我可以给冷冽打电话。” “那就好。”蓝小兰温柔地看着任廷希,表现出一点点依依不舍的感觉。 “蓝叔叔,谢谢您的款待,我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么好的菜了。” 任廷希过去经常出现的,都是商务的场合,当然各种星级酒店、米其林餐厅他去过的数不胜数。 但是像今天这么有人情味的中秋家宴,他确实很久很久没有吃过了。 “今天兰兰在,我们喝酒没有喝尽兴。下次见面,叔叔再带你去喝酒。” “好的叔叔,我们来日方长。”任廷希点头,开心地笑了笑。 今天第一次见蓝小兰的父亲,相处得甚是愉快。 “爸爸!你们在说什么呢!都不许喝酒。” “好好好,不喝了。快走吧,不然晚一点,路上可就要大塞车了。” 任廷希说着,把蓝小兰这几天装行李的那个包包递给她。 一个偌大的山地包包,沉甸甸的,装满了大大小小任廷希给她买的换洗的衣物。 “谢谢你。”看到了这个包包,又想起了那一天晚上,在民宿里,任廷希像发狂的野兽撕扯自己衣服的场景。 那时候只觉得委屈,现在想来,自己却有点小鹿乱撞的感觉。 任廷希的酒意有点上头,脸颊被染得熏红,迷离的眼神不停的看着蓝小兰:“再见!我们还会再见的。” 在蓝天的车上。 蓝小兰全神贯注、一丝不苟地开着车,她双手紧握方向盘,目光专注地盯着前方道路,神情严肃而认真。 她的动作熟练而自信,每一次转向和刹车都恰到好处,仿佛与车辆融为一体。 车内安静无声,只有引擎的轰鸣声和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 “你和世航分手了,要不爸爸再给你介绍介绍几个好的男孩子,毕竟你现在真的已经是个大闺女了。” “爸!你就少操心我的事了。” “而且我马上就要出国,一去好几年,别耽误别人了。” “就是因为你这一去又好几年,回来的时候年纪可就更……” “爸爸,再说我可就生气了啊!”蓝小兰气鼓鼓地撅起嘴巴,双手紧握方向盘,瞪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小脸涨得通红。 她的语气中带着一丝不满和抗议,仿佛对父亲的话感到非常恼火。 蓝天却毫不在意,他靠在副驾驶的座位上,手自然的放在身边,享受着和女儿难得的独处时光。 “我看廷希就不错,你觉得呢?” 蓝小兰被爸爸的话吓得一哆嗦,猛的踩了一下刹车,他们父女俩都差点被弹飞了出去。 “任廷希,一般般,也就那样吧。” 蓝天上下打量着女儿,心里想。 哟哟哟,任氏总裁的弟弟,年轻有为的桥梁建筑学家,谈吐谦虚有礼,人还显得这么英俊帅气。 在女儿眼里,居然算一般般的? 原来女儿的眼光这么高,那真的难怪,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正经找过男朋友。 “哎!”蓝天默默地叹了一口气。 蓝小兰笑了笑,觉得这个父亲,真是又气人,又可爱。 任廷希的车上。 “任总,我们现在要去哪里?” “回家。”任廷希解开了领口上方的几颗扣子,眸色漆黑,眉眼被醉意染上了几分涣散。 “是回哪个家?”今天一早天还没亮,任家大院的大管家就给冷冽打了电话,让他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接二少爷回家吃团圆饭。 不然老爷和夫人,可都要生大气了。 “几天没见,你是脑子进水了吗?”任廷希严厉地说道,冷峻的目光盯了冷冽一眼。 “可是今天是中秋节,你不回家,老爷夫人那边,也不好交代。”冷冽满头冷汗,他现在就像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不回去,我累了,没空陪他们唱大戏。” “好的任总。”不管别人怎么说,他冷冽归根到底是谁的人,他心里自然是清楚的。 “我记得,今年E国那边,好像也发布了一个建造公路的工程,在招标。” “是的任总。不过基本上都无人问津。毕竟E国现在的情况大家都知道,现在过去帮他们修公路,工程款想拿回来基本是不可能的。” “今天去和他们落实一下招标的事吧。我去,他们不会有人拒绝的。” “啊!可是任总……”冷冽瞪大了眼珠子,满脸都是不可置信和震惊之色,他的身体微微颤抖着,透过倒后镜,看了看任廷希的脸色。 “几年前若不是你求着老爷出资,E国的乔伊大桥也不可能竣工。现在过了好几年了,我们可是连十分之一的工程款都没有收回来。” “工程款没有收回来,可任氏的股价,却翻了3倍。父亲和哥哥,可都是名利双收的。” 冷冽吞了吞口水,任廷希这么说倒也没错。 “可是……如今的情况,和当时的不太一样吧。” “如果现在要投E国的工程,投资回报率可是极低的,风险也高,大太太那边,估计不会同意的。” “你今天废话怎么那么多?”任廷希加重了语气,神情严肃,眼神坚定而决绝。 “我现在的身家,想在E国竞标修建一段公路,绰绰有余。” “今天,就把这件事情,落实好!”他的话是命令,不假思索,无需反驳。 冷冽想了想,确实没有错,任廷希经过这些年的努力,身家自然是今非昔比的。 可是要在E国竞标投资一段公路,无疑是赌上了他现在几乎全部的身家。 而且E国又是刚结束内战不久的国家,国力空虚,现在去投资,和捐款扶贫没有任何区别。 如果考虑的是利益的问题,那这次的投资,注定必败无疑。 可是任廷希为什么要拿自己整副身家,去投一个必赔的项目呢?冷冽满脸的不理解,觉得老板一定是疯了。 “还有一件事,你去帮我安排一下,这事你必须亲自去做,不能假手于人。” “好的任总,请问是什么事呢。” ……………… 第六十二章 是廷希写的 在任氏总部的大楼里。 任廷毅身着一套剪裁精致、线条流畅的西装,整洁而笔挺地包裹着他高大挺拔的身躯。 西装的颜色深沉而稳重,散发着一种成熟和自信的气息。 他的衬衫洁白如雪,领带打得恰到好处,既不过分张扬,又能展现出他的品味和气质。 他慢慢地走过总部最高层的办公区域,在这里办公的全部都是集团的核心人员,所有人看到任廷毅都坐直了身子。 看到任廷毅的气场,大家都不寒而栗,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威压笼罩着整个空间。 他的眼神如同鹰隼一般锐利,似乎能够穿透人的内心;他的身姿挺拔如松,散发着一种不容侵犯的威严。 任廷毅不常来公司,今天突然出现,大家是又惊讶,又紧张。 他径直走到总裁办公室,推开了里面的大门。 戴月澄在认真地批阅着文件,虽然听到了开门的声音,却没有抬头看他的意思。 “今天怎么过来了,还来得这么早。” “你怎么知道是我?” “任总,这一栋大楼,除了您,谁会不敲门就走进我的办公室。” 的确,这是总裁办公室,而任氏现在的名誉总裁,是任廷毅。 而戴月澄现在坐着的位置和办公室,本来就是任廷毅的,当然也只有他敢,这么肆无忌惮地进来。 只是任廷毅身体有病,不能长时间工作劳累,所以大部分的时间他都在家里休息。 所以所有公司里面繁琐的工作,一直都是戴月澄直接代劳的。 “今天是中秋节,我是来接我的太太下班回家。” 戴月澄依旧低头审阅着文件,眉头紧锁,一副苦恼的样子:“我的大总裁,我恐怕没有这么快下班。” “嗯?”任廷毅挑了挑眉,有点疑惑。 “收购YKL公司的事,遇到了一些困难,我暂时还没有想到,解决的办法。” “哦?”任廷毅走到了总裁座位的后面,双手越过戴月澄的身体,把她搂在自己的怀里。 戴月澄今天穿了一套燕麦色切角西装,剪裁得体的西装外套搭配修身的长裤,展现出她高挑修长的身材。 西装的颜色给人一种低调而优雅的感觉,与她的气质相得益彰。 里面搭了一件纯白色缎面内衬。这件衬衫的质地光滑柔软,散发着淡淡的光泽感。 白色的纯洁与燕麦色的沉稳形成了鲜明对比,同时也增添了整体造型的层次感和立体感。 这样的穿着让她看起来既专业又有品味,不仅展现了她的自信和能力,还散发出一种高雅的气息。 任廷毅俯身抱住了她,然后垂眸,看了看桌边上的文件。 他的脸色有点发白,今天他外出办了好些事,现在有点累了,想靠在戴月澄的肩膀上,休息那么几秒。 “你干嘛?这是在公司里。” “我来帮我老婆解决问题,这样她就能早点回家吃团圆饭了。”然后他抓住她白皙的手,拿起笔,在最后的那一份确认文件上,签了字。 “可是YKL那边因为对家也想跟他们合作,所以他们故意抬价,还咬死着价格,不愿意松口。还没有谈妥呢,文件怎么就签了呢。” 任廷毅头温柔的埋在戴月澄的肩颈处,在她的耳边轻声地说:“事情我都解决了。” “解决了?” “YKL公司的老总,有一个九代单传的儿子,是个纨绔子弟。前段日子在拉斯维加斯赌博,欠下了巨款。” “我今天去见了他们公司老总,他要是不答应我的价格,明天我就让各大新闻媒体去堵住他们家的大门。” “让他那个宝贝儿子,身败名裂,永远翻不了身。” 任廷毅用着最虚弱的语气,说着最凶狠的话。 任廷毅像是花光了他全身的力气,说完最后一句话,然后他就整个人,软烂地靠在戴月澄的身上。 “可他们公司的老总是个性情暴躁的人,都知道他吃软不吃硬,你这样做他们怎么会答应……” 任廷毅没有回话,只是沉甸甸地在背后拥抱着她。 “廷毅,”戴月澄摸了摸任廷毅惨白的脸颊,吓得身体一哆嗦:“廷毅怎么了,脸怎么这么冰凉,快过来,坐下。” 然后她想起身,想挪身把座位让给任廷毅。 任廷毅却不依,他只想像现在这样,紧紧地抱着自己的妻子。 “我没事,就是有点累,想抱抱你。”在人前,任廷毅总是表现得威风凛凛不可一世的样子,因为作为任氏的总裁,他不允许别人看到他的软弱。 他不能倒下。 只在和戴月澄单独相处的时候,他才能暂时脱下自己身上的那一件坚硬的铠甲。 “你坐下来,也能抱着我。”戴月澄扶着他的腰,让他轻轻地坐在自己的身边。 她拿起桌子上的杯子,递给了任廷毅。 “喝一口,这是养心茶,喝了你身体会好受一些。” 任廷毅的有先天性心脏病,长年累月的吃着药,他也做过好几次心脏手术,身子一直都很虚弱。 所以他的办公室里没有咖啡饮料,长年累月的放着这些对心脑血管疾病有利的茶包。 别人都是当药喝,而在这个总裁办公室里,是当茶喝。 任廷毅的手正搂着她的妻子,没有空去接戴月澄手上的杯子。 戴月澄只好把杯子,喂到了他的嘴边。 他的唇轻轻地碰过她用过的杯子,墨墨地闻了一下杯沿,一股淡淡的香气扑鼻而来。 那是她嘴唇上残留的口红味道,散发着一种独特的魅力和温柔。 喝了一口暖暖的养心茶,任廷毅确实觉得身心都好受些。 “他的儿子欠下了巨额的赌债,当爸可是操碎了心。” “为了让他老子放心,我给了他儿子一封大学的推荐信,他儿子虽然是个纨绔,不过对房屋空间的设计方面,确实做得特别好的。” “有了这一份推荐信,国内外的建筑学专业,都会抢着要他。” “他的儿子不但不会被负债的事缠身,而且还能正儿八经的上一个好的大学。他当爸的对我是感激涕零,我们收购的事一口就答应了。” “建筑学专业?”任廷毅说了好些话,而戴月澄只听见了这几个字。 任廷毅眉头一紧,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说错了话。 他一直都知道,戴月澄忌讳着些什么。 “是你写的推荐信?还是任廷希写的推荐信?” “那自然,是廷希写的。” 戴月澄缓缓站起身来,她的脸色瞬间变得阴沉下来,眉头紧紧皱起,仿佛被一股无形压力笼罩着。 第六十三章 弟弟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 戴月澄起身,默默地收拾自己桌上的文件。 她的头低低的,长发挡住了她乌黑的眼眸,她唇线紧闭,透露着一种生气的火焰。 只要提起任廷希,这个办公室的气氛,瞬间就降到了冰点。 她微微地叹了一口气,走到办公室外面:“收购YKL的事情已经解决了,大家都下班吧,祝大家中秋节快乐。” 办公室的人瞬间都欢呼起来,“实在太棒了,那真的是恭喜戴总了。” 本来今天是中秋节,是公休日不需要回来加班的。 但是收购YKL公司是大事,大家连续工作加班了一个月,都一直没有找到解决的办法。 虽然知道今天是中秋节,但是大家看到戴总作为公司CEO,都没有放假在处理这个收购的事情,自然其他人都是不敢懈怠的。 现在听到收购YKL的事已经解决了,大家自然都松了一口气,终于可以好好的过一个中秋节,大家都是很开心。 大家一边忙着恭喜戴总,一边收拾东西一一的和她道别。 本来顺利收购YKL公司对戴总来说应该是一件天大的喜事,可是现在的她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她黑眸低垂,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其实她的失望和难过,任廷毅都看在眼里。 任廷毅过来牵过她白皙的手,温柔的说道:“走吧,我们回家吃团圆饭吧,别让爸爸妈妈等我们了。” 戴月澄生气的甩开他的手,并不理睬他,自己大步大步往停车场走去。 在回家的路上,戴月澄一直抿着唇,黑垂着脸,一言不发。 在车子上,任廷希和戴月澄坐在后座的位置,两个人都正襟危坐,都分别看着两边的窗外,谁也不开口说话。 突然前面出现了横冲马路的行人,司机忍不住的一个急刹车,后座的人都猛然的往前冲了冲。 “把车开慢一点,大少爷身体不太好,别太颠了。”戴月澄不慢不热地对着司机说。 “好的,大太太。” 任廷毅知道,老婆生气归生气,心里还是有他的。他伸手,握了握戴月澄搭在腿上的手,嘴角微微上扬地看着她。 她的手居然出奇的很温暖。 戴月澄被任廷毅冰凉的手吓了一跳,她转头去看他,他的脸现在已经是一片惨白,几乎失去了血色。 “你的脸怎么这么白,药都吃过了吗?”她担心的问道,虽然生气,但看到任廷毅虚弱的样子,担心自然是超越了生气。 “吃过了,只是今天在YKL公司说了好些话,有点累而已。” “那真是辛苦任总您了。” “我们夫妻,本来就是一体的,怎么能说辛苦呢?” 戴月澄握着他冰凉的手,他知道,这是在安慰她。她眨了眨眼睛,煽动着修长的睫毛,眼睛是水灵灵让人心动的样子。 任廷毅摸了摸那楚楚动人的脸颊,宠溺地说:“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别生气了。” “我做了这么多的努力,想了各种办法,都解决不了的事情。你弟弟,任廷希,一张大学的推荐信就解决了。” “总是我无能,在公司的关键时刻,确实是我,技不如人。” “任廷希确实给为那个纨绔子弟写过一封推荐信,但并不是因为公司需要收购他们的事。” “哦?” “我只是拿了一些他曾经设计过的图纸,给廷希看了看,问他觉得这些作品怎么样。” “廷希很高兴,说是个人才,设计新颖,大胆又有想法。” “然后我和他说,这是我朋友的一个儿子,希望他能帮我朋友这个忙,以他的名义为他的儿子写一封大学的推荐信,仅此而已。” 戴月澄抬头看了看他,表示很疑惑,并不太相信任廷毅说的话。 “真的,公司的事,我只字未提,廷希也没有问过。要说,也确实是那个小子争气,若不是他设计图纸做得好,廷希也不会答应我这个请求。” “所以,想到办法解决公司难题的人,是我!不是任廷希。” 戴月澄依旧叹了口气,不满地低了低头:“那也是你想到解决的办法,又不是我。怎么说,也还是我能力不行。” 任廷毅看着她对自己失望的样子,心里像刀割一样心痛,他坐了过去,把手伸到她的腰后,轻轻地抱住了她。 “我的,就是你的。我们是夫妻,不分你我。” “可是……”戴月澄双手摸着任廷毅冰凉的手。 现在,戴月澄之所以成为任氏的总裁,是因为她是任廷毅的太太。 她之所以能从一个初出茅庐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变成现在这个无坚不摧的戴总,除了自己不懈努力,还有站在她背后的男人,是任廷毅。 可是任廷毅的手这样的冰冷,他的脸是这样的虚弱,她比谁都清楚,她丈夫任廷毅的病到底有多重。 一但任廷毅离开她,那么在这个任家,在这个公司,甚至在这个世界上,都她成了毫无关系的闲人。 所以这么多年了,她拼了命的工作,日以继夜的要把任氏做大做强,就是为了向大家证明,她有能力能够管理好这个企业。 可是正如外面的流言蜚语说的那样,一但任廷毅不在了,他就成了空头的大太太,她现在所有的一切都归弟弟任廷希所有。 如果任廷希只是一个玩世不恭的烂人,或许戴月澄还不会有这么大的压力,可任廷希偏偏,是一个学识渊博,有人能力,有人人脉,又有社会地位的人。 最重要的是,他身上确确实实就淌着任氏的血。 所以,这样的小叔子,戴月澄不得不忌惮,不得不防着他。 “可是你弟弟是个这么聪明的人,他稍微打听一下,就能知道公司的事。” “弟弟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你放心。” 一旦内心的底线被人捅破,那隐藏在心底的黑暗便会如潮水般汹涌而出。 就像一座沉默已久的火山,压抑着炽热的岩浆,当压力超过极限时,就会不受控制地喷涌而出。 一股暖流从戴月澄的眼角处流了下来,泪水漫过了任廷毅冰凉的手掌,炽热着他脆弱的内心。 “你放心,为了任氏,为了你,我一定会拼了命的活下去。” 第六十四章 少了一个人 城东的人家大宅里。 还有3个小时,才到晚上的中秋家宴,可整个任家的佣人,从早上开始就忙得不可开交。 今天是中秋节,要准备的是中餐,所以西式厨房的人都被打发到外面,去帮忙打包任家给亲戚朋友,员工客户的伴手礼去了。 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礼盒,布满了任氏大院的仓库,大管家正在清点着这些礼盒,安排好司机。 赶在日落之前,必须把所有的礼物都打点好送出去。 大管家之所以能完成得这么顺利,都是因为戴月澄早在一个月之前,就把所有亲朋好友的名单,还有需要送的中秋礼物,都分门别类的归类好。 而且还逐一做了标识,才让底下的佣人们,能这么顺利和体面的把这些工作做好。 花园外面也有十几个园丁和佣人,正忙着张灯结彩的挂灯笼,打扫和修缮庭院。 每一个人虽然都动作迅速,但都是小心翼翼、仔仔细细的在整理和打扫。 因为他们知道,大太太等下回来都需要一一过目和检查的。 数最忙的,一定是在中餐厅里面的厨师们,今天做得每一道菜,可都是硬杠杠的大菜。 第一道开水白菜,口味清淡,是任老夫人最爱的菜。用老母鸡、排骨、干贝、火腿、白菜、姜、葱、料酒、盐、胡椒粉等十几种材料,大火烧开入浮沫,又小火慢炖数小时,直至浓汤清汤见底。 又把白菜雕琢成鲜花的样子,再用浓汤一点一点的淋在焯好的白菜上,再加以装饰摆盘。 第二道菜是三套鸭,是任老爷的最爱。厨师一早准备好家鸭、野鸭和鸽子各一只,香菇、火腿片、笋片适量,葱、姜、料酒、盐等调料。 将家鸭、野鸭、鸽子宰杀洗净,把三禽分别整料出骨,然后将鸽子从野鸭开口处塞入野鸭腹内,再将野鸭从家鸭开口处塞入家鸭腹内,成“三套鸭”生坯。 最后把鸭肉和秘料放入砂锅中,文火慢炖数小时,才能得出这人间美味。 第三道是简简单单的家常菜,陈皮西芹炒牛肉。因为大少爷的心脏不好,这是营养师提供的菜谱之一。 做法简单,只需要寻常的爆炒即可。可是用料却一点也不马虎。 陈皮是30年的老陈皮,价格比黄金还昂贵。牛肉选择的是一早从日本专机空运过来的神户A5和牛,今天的拍卖价是6000美元一块。 而西芹菜,因为任廷毅喜欢吃的,所以戴月澄就在家后院开垦了一小片田地,亲自打理种植这些西芹菜,为的就是给任廷毅添菜。 而家里最不挑食的大太太,厨房则是特别为她准备了冰糖雪燕。 2000美元一两的印尼珍品雪燕,提前泡发6小时,期间还有厨师在中间不停地换水和挑出杂质。 加上冰糖,在文火炖上几个小时,方能得出这样的美味佳肴。 哦,这个家里还有一个主人,那就是二少爷任廷希。 但是二少爷别说在家吃饭,连出现在这个家里的次数都屈指可数,所以他喜欢吃什么,并没有人知道。 所以,做任廷希喜欢吃的菜,这个重任每年都落在榕姨身上,今年也不例外。 戴月澄给榕姨的任务是,第一是亲自去请二少爷回家吃饭。第二是不管人有没有到,菜得给他备着。 吃不吃那是他的事,做没做那是后厨的事,二少爷可以不回家吃饭,但是家里面该有的礼数不能缺。 中秋佳节在家吃团圆饭,那是任家上上下下每一年都认真准备的事,不许马虎,也不能怠慢。 今天一早任廷希就明确的拒绝了榕姨,所以二少爷今天是铁定不会回来了,那她今天要准备什么菜好呢? 她就随便的做了一份鱼香肉丝,反正平日里二少爷也喜欢吃这个菜,其他的事,管他呢。 晚上6点准时开饭,所有的家宴都是这个点开始,这是任家一直以来的规矩。 戴月澄打点好家里面上上下下的所有事之后,提前半小时和任廷毅来到了餐厅。 在正对正门的那个位置,左边的位置落座。 主位的位置,是留给任老爷和任夫人的,这个家条条框框的规矩,都设置得明明白白的。 佣人们张罗了5套碗碟,全家上上下下几十个人,忙乎了一整天的晚宴,都是为这5位尊贵的主人准备的。 任老爷和任夫人,提前了10分钟来到了餐厅。 “爸爸妈妈。”任廷毅率先站了起来。 “爸爸妈妈。”戴月澄紧跟其后。 等人父人母都安然落坐,他们夫妻俩依旧站着。 “廷毅身体不好,就别站着了。快坐下吧”任父慈祥地说道。 “月橙也是,为了操持这个家都今天都辛苦了,都别站着了,坐吧。”任母也温柔地看了看戴月澄。 对这个大方得体,办事井井有条、落落大方的长媳妇,任母是非常满意的。 听到父母的呼唤,任廷毅两夫妻才慢慢地坐了下来。 长者立,幼勿坐。长者坐,命乃坐。这都是任家教育子孙后代应有的教养。 任老爷看着左边这一对出色的大儿子和儿媳妇,也满意的点了点头。 然后他又转头看了看右边空着的位置,这个熟悉的位置,依旧空荡荡的,少了一个人。 任父的脸上露出了为难之色。 他眉头微微皱起,嘴唇紧抿,透露出内心的失望和愤怒。 他的手指不自觉地握紧,仿佛在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 “今天,没有人去请二少爷吗?” “今天一早,我就给二少爷打了十几个电话,都没有接,也没有回。后来我就吩咐榕姨和冷冽,亲自去请了。”大管家回答道。 任母看了看四周,不见冷冽。也对,任廷希不在,冷冽自然也不会在。 然后她又目光严厉地看了看榕姨。 榕姨走向前来,双手交叉垂放在身前,毕恭毕敬地回答道:“今天确实见到二少爷了,只是他工作比较忙,所以才没有空回来。” 工作忙,没有空回来,这借口,任廷希已经用了大概800万次了。 任母的脸涨得通红,眼睛皮轻轻往上瞟了瞟,翻了一个小白眼?儿子忙,不能回家吃饭,这个借口她做母亲的都听到起茧子了。 至于是不是真的忙,为什么不回来,大家都心知肚明。 6点的钟声响起。 “不管他了,大家吃饭吧。”任父失望地说道。 “榕姨,让厨房上菜吧……” 第六十五章 不想要孩子 榕姨带领着众人们,有序地把晚餐的菜端上来。 除了后厨为主人们特别准备的几道菜,还添加了几道菜。 “收购YKL公司的事,处理得怎么样了?”任父提起筷子,又看了看戴月澄。 任廷毅身体不舒服,所以这些年公司大小的事都是他这个大儿媳妇在处理的。 所以要问收购YKL公司的事,任父很理所当然的就把目光看向了戴月澄。 “都已经处理好了,放心吧爸爸。” “做得不错。”戴月澄嘴角扬起,微微一笑。 自从集团有意收购YKL公司开始,她就没日没夜地开始准备资料,带着公司的团队,和对方洽谈周旋了近几个月。 努力了这么久,终于得到董事长的一句,做得不错。 任廷毅夹了一块鸭肉给父亲:“吃饭吧爸爸,吃饭的时候,不聊工作的事。” 戴月澄看了看任廷毅,任廷毅则回馈了她一个宠溺的目光。 他知道这一段时间,她有多辛苦,一直说工作的事,也只是会徒增她的烦恼而已。 任廷毅只想和家人,安安静静地吃一顿饭。 “既然公司的大事已经解决了,这些天月橙要不就在家好好休息休息吧。” 父亲的嘴巴是暂时堵住了,母亲又忍不住想要开口。 “廷毅,你在国外的钟医生今天晚上就回国了,她的夫人是妇科这边的专家。” “钟医生准备带着他的夫人一起来看你,到时候月橙既然也在家,也顺便一起做个身体检查吧。” 妇科专家、身体检查、几个敏感的字眼凑在一起,戴月澄的脸色瞬间就黑了。 她知道,婆婆在讲的是孩子的事。 她和任廷毅结婚已经5年了,一直都没有要孩子。 他们年纪也不算小了,而且任廷毅的身体不好,所以母亲对孩子这件事,还是有点耿耿于怀的。 “妈妈,我们家有病的人,只有我一个。” 任廷毅黑眸一沉,冷冰冰地回答道。他的眸色森然,柔弱地嗓音中压抑着自己的怒气。 “我现在还不想要孩子。” 任廷毅端起碗吃着菜,淡淡地说道,他强忍着情绪,假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可是你们都已经结婚这么多年了,而且你的身体……” “行了,今天是中秋,吃饭吧。” 任父打断了妻子的话,他知道再说下去,她就准备要和儿子吵起来了。 儿孙自有儿孙福,任廷毅已经是个成熟又能独当一面的大人了,何必为了孩子的事跟儿子儿媳妇闹不愉快呢。 任父给了一个任母一个严厉的眼神,示意她马上住嘴。 任廷毅把汤端到戴月澄的面前,温柔地说:“你喜欢喝的汤,再不喝就凉了。” 戴月澄看着任廷毅,鼻子一酸,身体涌过一阵暖流,心里觉得酸酸的。 任廷毅虽然心脏不太好,但是医生其实已经诊断过,夫妻间的事不会被他的病所影响。 而且结婚这些年,他们的夫妻生活也都是正常的,这些任廷毅和戴月澄都清楚。 可是为什么一直没有孩子呢? 那要说起他们新婚后的一个深夜。 那天完事后,任廷毅闭上眼睛并没有熟睡。 突然他听到床头发出一些“撕撕”地声音,他过去一看,原来是戴月澄在撕包装袋的声音。 任廷毅从她身后拿过外包装的盒子,仔细一看,这是一盒避孕药。 拿着药片,看着自己的丈夫现在身后,戴月澄是一副惊慌失措地样子。 她拿着药片的手在抖动,她一时间不知道要开口和任廷毅说些什么。 任廷毅眉头紧锁,他咬着牙脖颈上的青筋暴起。 他用力一手猛的抢过戴月澄手中的避孕药,丢到了垃圾桶里。 “廷毅,对不……”戴月澄很害怕,她知道作为妻子,她做这样的事对丈夫的伤害有多深。 “这些药副作用很大,对身体非常不好,你不知道吗?”他神色冷峻,神色紧绷,面如寒冰。 “如果你不想要孩子,我们有很多方法避孕,而不是要你吃这些药。” “吃多了,对身体不好,以后,不准吃了。” 任廷毅生气的原因,居然是这些药对自己的身体不好,而不是因为她故意躲着不想给他生一个孩子。 起初,戴月澄真的是因为不想给任廷毅生小孩,才会故意避孕的。她之所以嫁给任廷毅,并不是因为两情相悦的。 任廷毅是公仔圈里面出了名的病秧子,对他的传闻也很多,都说他从小就有有心脏病,随时都会死。 没有哪一个女孩愿意一结婚,就随时准备活守寡的,戴月澄也是出生富裕的家庭,骄傲的她自然也是千百万个不愿意的。 可是偏偏,戴月澄的父亲因为投资失败,输了他们家半幅身家,戴氏的企业也即将面临破产。 就在他们家走投无路的时候,S省的首富任氏,他们的大公子任廷毅居然主动上门提亲。 任廷毅只需要动动手指头,就能把戴氏起死回生,让他们家转危为安。 也就是因为这样,迫于家里的压力,戴月澄才会放下自己心里面的傲气,不得不嫁给了任廷毅。 就是因为这样的逼婚,让本来就对任廷毅没有好感的戴月澄,更加厌恶她这个新婚燕尔的丈夫。 她不想给自己不爱的男人生孩子,这是她为自己最后的那一条底线做最后的挣扎。 她的委屈,任廷毅都看在眼里,放在心上。 自从那一次看到戴月澄吃避孕药以后,他就很少再碰戴月澄。 即使有时候控制不住自己做了那样的事,他也一定会做好安全措施,她不想要,他也绝对不会逼她。 可是日子久了,大太太一直没有怀上孩子,止不住的流言蜚语就汹涌而起。 最着急,当然就是任廷毅的父母了,这几年,婆婆都会明里外里的给她各种话听,戴月澄每一次听了都只能默默地黑着脸。 这件事的缘由在她,婆婆的话即使难听,但这事确实是她的不对,所以她也无力反驳。 不过好在,每一次任廷毅都会像今天那样,把所有的事都揽在自己的身上。 他永远都会站在她的身前,替她说话,即使在孩子这件事上,他甚至都对别人说,是他身体不行,都是他的无能,所以她才没有怀上孩子。 其实,任廷毅的身体怎么样,戴月澄是很清楚的。 他虽然体弱多病,但却丝毫没有影响他作为男人要有的能力,只是自从那一次他看到自己吃避孕药以后,他都很努力的克制自己。 有时候忍不住,他也一定是会在她同意的时候才碰她,而且就像他承诺的那样,做好一切的安全措施,不会让她的身体受到一点点的伤害。 其实任廷毅对无微不至的好,戴月澄慢慢的都感受到了,也就好像没有这么讨厌,要给他生孩子这件事。 只是日子久了,戴月澄却已经习惯,也有点害羞,不知道怎么和任廷毅提,要孩子的事了。 第六十六章 居然还是她 任母没好气的端着碗,生气的抿了抿嘴。戴月澄有儿子的袒护,又有丈夫的帮嘴,她现在也不好说些什么。 左边看了看大儿子夫妻俩,她是一脸不满意,右边再看看那个空着的位置,她就更加的恼火。 这个家,两个儿子,都没有一个让她省心的。 榕姨最会察言悦色,看到任母的表情,她赶紧的出来给任廷希打圆场。 “今天二少爷工作忙,所以没有回来吃团圆饭,但是二少爷一早就派人,把中秋节礼物送到家里面来了。” “老爷夫人请看……” 几个佣人搬来了几个精致包装的盒子,榕姨按照顺序一一的打开。 “这是给老爷的,一个景德镇大师亲手做的紫砂壶。” 这是着名大师亲手做的“腾龙在天”。紫砂壶全身融入了龙的元素,以秋天为基石,用动静相结合的手法,雕刻出了神龙遨游于秋天的景象。 任父甚是满意。 “这是给夫人的。檀香扇。” 这是苏杭艺术家以檀木制作而成的扇子,檀木有清心养性的功效。扇子上以雕花和烫花的手法,雕琢出了苏杭秋天的美景。 任母把扇子拿在手上摇了摇,一股淡淡的檀香味扑面而来,任母也挺喜欢的。 “这是给大太太的,一支笔。” “哦?”戴月澄挺惊讶的,没想到任廷希这个小叔子居然还会为自己准备了礼物。 “这是航天登月宇航员,在太空中使用的笔同款。是二少爷特地为大太太准备的。” 戴月澄拿起笔,在手上把玩了一下,不过是一支外表漆黑,平平无奇的笔。 “这支笔我听说过。”任廷毅看着妻子手中的笔,羡慕地说道。 “这是实验室特别研发的笔,上千摄氏度的火烧不坏,一万米深的海底水压也压不烂,就算离开了地球,也不会受地心引力影响。可以正常的使用。” “弟弟真是有心了。”对于弟弟送给他老婆的这个礼物,他是又羡慕又嫉妒。 他很早以前就知道弟弟有这一支笔,他也三番几次开价要跟弟弟买它,任廷希一直都不同意。 今天弟弟居然忍痛割爱,把这支笔送给戴月澄了。 任父、任母和戴月澄,都逐一的把任廷希送给自己的礼物收好,每一份礼物都很贵重,他们三个都挺欢喜的。 这时,任廷毅用犀利地眼神,盯了盯榕姨,榕姨被大少爷这个冰冷的眼神给吓得一哆嗦。 “榕姨,我的礼物呢?” 他双手交叉放于胸前,身体微微地挨着姨姨,好奇的打量着着榕姨手上那最后一个盒子。 “嗯……大少爷,这是二少爷给您的中秋节礼物。” 榕姨亲手递了过去,她低眼看了看任廷毅,欲言又止,一副心虚的样子。 “怎么,你不介绍介绍,里面的是什么东西吗?” “大少爷,”榕姨真是捏了一把冷汗“这份礼物,您还是自己看吧。” 其他三个人都好奇的往这边探了探眼,都说这个家里面就数他们两兄弟的关系最亲近,而且任廷希还是任廷毅亲手带大的。 大家都很好奇,二少爷到底会送给大少爷什么稀世珍宝,大家都想第一时间观摩观摩。 任廷毅小心翼翼地打开了盒子,看了一眼,就生气地把盒子关上,扔到一旁去了。 “任廷希,这个臭小子!” “榕姨,下次他回来,就直接把他从这个家门口赶出去。”任廷毅生气的说道。 这下众人可就愈发的好奇了,是什么礼物,让任廷毅这么生气呢。 “廷毅,怎么了?廷希他,送了什么东西给你,你这么生气呀?”戴月澄摇了摇他的手,轻声地问道。 任廷毅再次打开刚刚的那一个盒子,从里面拿出了一张白纸,把这张纸条打开展示给众人看看。 “你们看看,来来来,大家都看看。” 纸条上面写着“大哥,中秋节快乐。”几个大字。 众人一看,都捂住嘴巴,嘻嘻地偷笑起来。刚刚送给老爷太太,和大太太的,那可都是一个塞一个的贵重的宝贝。 而现在送给大少爷的,只有白纸黑字写着的几个祝福大字,好奇的吃瓜群众们都乐得呵呵地笑了出来。 “好啦,这也是你弟弟给你的一点心意,你快收好,别弄丢了。”任母捂住嘴一边偷笑一边说。 刚刚饭桌上那个冷冰冰的尴尬的气氛,现在终于有所缓和,大家的脸上也终于有了一点节日的喜庆颜色。 “榕姨,去把电视打开吧,我想看看新闻。” “好的老爷。” 因为任父喜欢每天在这个点看新闻联播,所以任家有一边吃饭一边看新闻的习惯。 “本台报道,我市今天早上9点,在跨江大桥工地,就跨江大桥发现古墓一事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这是以下的报道内容……” 然后就看到了任廷希出现在电视新闻的镜头里面,在认真的回答着记者的问题。 “这不是廷希吗?”任母好奇的问。 “是啊,跨江大桥工程的总监理是弟弟,他出现在记者发布会,也正常。” “看来,廷希今天确实在工作,所以才没有回来吃团圆饭的。” 任父放下了碗,认真的看着镜头里面的儿子,他边看着任廷希认真仔细回答记者问题的样子,边肯定得点点头。 虽然儿子这些年一直自己在外面闯荡,怎么劝也不回来家里,但是看到他今天的成就,任父还是非常骄傲的。 镜头的最后,是记者向现场考古研究院的工作人员提问,镜头还给了这位研究员一个脸部大特写。 出现在镜头里面的人,就是蓝小兰。 众人还在认真的听着新闻里面的内容,还对镜头里面那个研究员精彩的回答,赞不绝口。 这边的任母,看到蓝小兰的样子,是气得眉头紧蹙,嘴都抿成了一条直线。。 她放下手中的碗筷,渐渐变了脸色。她的眉毛都拧在了一起,眼睛里发出一道道锋利的光。 “哼,难怪今天廷希不回来团圆饭了……”任母冷哼道。 “居然还是她……” 餐桌上的人,看到任母突然变了脸色,都心生好奇,到底是谁,让任夫人这么生气呢? 她口中的那个“她”,是谁呢? 再看看发布会的桌子上,中间坐着的是市里面的两位领导,领导左边的是研究所白发皑皑的白教授,右边也是任廷希。 那任母口中的那个“她”,还能说谁呢?自然就只剩下在桌子最左边的那个女孩了。 任母在8年前已经亲自去找过蓝小兰了,而且也明确的告诉过她,她和任廷希不合适。 为着这件事,任廷希和他置气,已经很多年了。 不是说他们已经分手了吗?任母也派过很多人去打探任廷希身边的事,大家可都说二少爷是单身,身边没有女人的。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兜兜转转这么久,这个女孩又出现在任廷希的身边了。 任母这是被气得胸口一阵郁闷,脸都绿了。 第六十七章 兄弟俩碰面 看到任母这个难堪的表情,任父、任廷毅和戴月澄都默默端着饭碗,若有所思。 戴月澄之前让人跟踪任廷希的时候,来报的人告诉她,任廷希一回S市后,就和一个女孩住在一家民宿里。 当时她就对蓝小兰非常的好奇,然后在图书馆故意跟她偶遇,那时候任廷希还当面告诉她,那是他的女人。 现在看到任母这个样子,她就对蓝小兰更加好奇了,看起来婆婆和这个女孩似乎是认识的。 但是既然是任廷希的女人,为什么她嫁进来这么久了,都从来没有听任何人提起过她呢? 这下戴月澄对蓝小兰就更加的好奇了。 “吃饭吧。” 任父温柔地给任母夹了夹菜,柔和地看着她。 其实在8年前,任父和任廷毅都知道,任母和任廷希因为一个女孩而吵架的事情。 那个女孩好像是任廷希的同学,后来在一起谈恋爱了,然后大学实习之后,他们在企业名下的一家公寓里面同居了一段日子。 任母亲自去见过这个女孩,然后不久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任廷希就和这女孩分手了。 其实年轻人,谈个恋爱,分分合合的本来也没什么,任父和当哥哥的,都没有把这个事当一回事。 可那一天,任廷希对母亲是动了大怒,然后任廷希就搬出去住了,就再也没有怎么回来这个家里面。 这8年来,任廷希就回来过3次,一次是任廷希的奶奶去世,回来奔丧的。 第二次是因为E国建乔伊大桥的时候,任廷希亲自回家来跟父亲谈投资的事。 最后一次就是任廷毅和戴月澄大婚的那一天,碍着哥哥的情面,就回来住了3天,然后就走了。 任父和任廷毅也没有想到,任廷希居然会因为一个女孩,这么狠心的和这个家划清界限。 而且那时候他们两个都只是听说过有这个女孩,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可是看到真人了,自然对这个女孩充满了好奇。 这一顿饭,是吃得各怀心思,此起彼伏。 等戴月澄睡着后,任廷毅来到了弟弟在城西的家。 任廷希知道哥哥要过来,笑脸相迎地打开了门。 “哥哥,我在阳台备了点小菜,你坐着等我,我还有一份鱼羹没做好,很快。” 任廷毅看了看穿着围裙开门的弟弟,他知道弟弟今天又是要亲自下厨给他做好吃的。 任廷毅在任廷希的屋子里随便的走了一圈,发现弟弟的屋子似乎和从前有什么不一样了,然后微微扬起嘴角,笑了一笑。 “大哥,来坐,这是给你做的鱼羹。” “这鱼羹,怎么一个个小圆球的样子,这次又是什么新做法啊。” “不是什么新菜,这不今天中秋节,想着你不能吃汤圆,就把鱼肉打烂,揉成小圆球的样子,就当是汤圆吧。” 任廷希坐下来,给自己面前的高脚杯倒了葡萄酒,然后给哥哥的面前的高脚杯,倒了一杯葡萄汁。 任廷毅的病,忌口的东西很多,酒就是大忌之一,任廷希都清楚知道。 “都快过12点了,中秋节也快过完了,还吃什么汤圆。” “哥,你没听过吗?十五的月亮十六圆,你看,我在这阳台看月亮正好。” “来,我们兄弟俩喝一杯。” 两人举杯,碰了一下,开怀地把杯子里的液体喝完。 “今天晚上你在家肯定没吃饱吧,快来动筷子,尝尝我做的菜。” “你还好意思说,今天妈妈吃饭,吃到脸都绿了。” 任廷希眉角扬起,笑了一笑:“呵呵,我不回家吃饭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妈妈不至于脸都绿了吧。” “而且,我还给他们带了这么多礼物,他们高兴才是。” “让我们母亲大人生气的,不是你,而是另有其人。” “哦?愿闻其详?”任廷希一脸疑惑地看着哥哥,不太明白。 “廷希,你看看这是什么?” 任廷毅在桌子上放了一张洁白的纸巾,打开一看,里面有一条乌黑的长长的女人的头发。 “这是?” 任廷毅指了指阳台围栏边上,然后又敲了敲桌子上的白色纸巾:“这是在你家阳台上捡到的女人头发。” 任廷希捂着嘴在偷笑,摇了摇头,还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 “还不承认?” 任廷毅指了指在咧嘴偷笑的弟弟,然后去客厅的置物架上,拿了那一张蓝小兰18岁时的照片,放在桌子上。 看到哥哥的举动,任廷希是笑得更欢了,他现在才知道,原来大哥今天是准备“兴师问罪”来了。 “你的洗手间里有两套洗漱用品,门口放了女孩的居家拖鞋,阳台和沙发都有女人的长头发……” 任廷毅又点了点蓝小兰的照片道:“来,和大哥说说,你和这个女孩,什么程度了。” 蓝小兰的事,本来任廷希也没有想过要瞒他,只是从来都没有和大哥聊过自己感情生活的事,哥哥这么一问,他有些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我就是,把她找回来了,但是还没有追到手憋。” “这个世界上,还会有我弟弟追不到的女孩啊,真是新闻咯” 任廷毅又点了点桌面上的那一条女人头发,微微地笑道:“她都上你家来过夜了,还没追到手啊?” “哥你在说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呢,来来来,我们再喝一杯。” “砰”地一声,兄弟两人相视一笑,都是男人,有的东西,懂得都懂。 “我听手下的人说,你今天投了E国那个工程,是真的吗?” 任廷希眼眸一垂,点了点头。 “那是个必赔的项目,你之前在E国建乔伊大桥的事,都还没回本,怎么,又投了新的项目?” “她准备去E国研博,她一个女孩子去,又是去那样的一个国家,一去好几年,我不放心。” “既然把她找回来了,就不想再弄丢了。” 任廷希低着头,声音略微低沉。 原来,是为了这个女孩,那难怪自己的弟弟,会像飞蛾扑火那样,失去了理智,不顾后果的去投一个必赔的项目。 任廷毅没说过,从口袋里拿出来了一张支票,一张9位数的支票。 “哥哥,不用!钱我有。” “你有?你什么家底,你大哥我不清楚吗?” 任廷希拿着哥哥给的支票,脸色更加难看了。 第六十八章 兄弟俩深夜趣谈 任廷希把支票,推回到了任廷毅面前,苦笑着说:“我这是去追女孩子,哪能让大哥您破费呢,钱的事,我自己能解决。” 任廷毅不可置疑地看了看弟弟,语重心长地说:“这钱,可不是给你拿去追女孩子用的,你要投项目,我相信你的眼光。” “到时候如果赚钱了,你可是要给我分红的。” E国的项目,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是投资回报率极低的,哥哥的话,说的并不是相信任廷希看项目的眼光,而是相信任廷希看女人的眼光。 有哥哥的这样的肯定,任廷希心里是很高兴的。 他摇了摇手中的红酒杯,缓缓地喝了一口酒。 “哥,你的钱,我不能要。” 任廷希知道,任氏的每一分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而是大哥和大嫂两个人,这些年在任氏苦苦经营而来的。 而且他一开始就决定,要和这个家划清界限,他要凭自己的本事,和蓝小兰在一起。 所以哥哥的钱,又怎么能收呢? 况且还是这样,9位数的巨款。 任廷毅慢慢地喝了一口弟弟熬的鱼汤,鲜甜可口,做得真不错。 任廷希的拒绝,他毫不在乎,更不会收回他送出去的支票,他知道他弟弟不会收他的钱,但是他心里,是放不下这弟弟的。 “这鱼汤味道真是不错。” “那当然,这是今天我亲自下海打的鱼,就是为了要给大哥您做这一份鱼羹。” “这是我要送给您的,中秋节礼物。” “哦?”任廷毅咀嚼着嘴里那一块鲜香地鱼丸子,味道咸香又弹牙,鱼肉甜软,而且一点点小刺都没有,处理得非常好。 任廷毅边吃着鱼羹,边肯定的点点头,这手艺,做得一点都不比家里面的厨子差。 “你送给爸爸妈妈和你嫂子的礼物,都这么用心和贵重,送给我的就手写的几个大字,加这一碗鱼羹?嗯?” 虽然任廷毅嘴里说着的是不服气的话,口里却是大口大口的喝着汤,三两下功夫,慢慢的一碗鱼羹就炫完了。 “送礼,得看收礼物的人,需要什么。” “金钱、名利、地位、女人,您样样不缺,我确实不知道该送你些什么好。” “所以想着想着,就‘扑通’一声跳到海里,给你抓了新鲜的海鱼,给您补补身子。” 任廷希说得没有错,对任廷毅来说,他缺的,就剩下健康了。 有一句话,是不是这样说的,上帝关上你的门,也一定会为您打开一扇窗。 那么在任廷毅身上,可能是上帝打开了所有的窗户,却关上了那一道大门。 “如果可以,我愿意把我10年,甚至是20年的寿命给您,我希望我的大哥,长命百岁。” 任廷毅拍了拍任廷希的肩膀,苦笑道。 “你在说什么胡话,人生而平等,你的命和我的命一样重要。” 他手握双拳,散漫地依靠在凳子上,看着那个挂在夜空中,闪闪发亮的明月,甚是好看。 任廷希给哥哥又装了一碗鱼羹,难得看到大哥胃口这么好,想着让他多吃一碗。 然后他又朝自己的高脚杯里,倒了一杯红酒,一口喝下。 酒精从身体里划过,能麻痹身心的疼痛,让人暂时放下许多无奈和忧愁。 “支票的日期我没有填,你留着,以防不时之需。” “钱的事,别想瞒我。我俩是兄弟,你口袋里面几斤几两重,我还不知道吗?” “你是我弟弟,去E国这样的地方,我也会担心你。” 然后任廷毅又把自己,推到任廷希的面前。 任廷希看着眼前这一张整洁无瑕的支票,不知所以然。 任廷希知道,哥哥一直是就是在背后保护他,推动他的大山,许多话哥哥不说,但是他知道,哥哥一定都在。 外面的人都传,任廷毅体弱多病,做事做人都不及弟弟成熟稳重。 其实任廷希知道,哥哥是那个在远方照耀他,和给予他温暖和动力的人,他崇拜这个太阳,而且永远都无法超越他。 所以,不单单是为了蓝小兰,为了哥哥,他更应该和哥哥、和任家划清界限,他不能成为哥哥和嫂子成功路上的绊脚石。 “大哥,你为什么不跟嫂子要一个孩子呢?” 任廷希的话一出,吓得任廷毅差点呛了一口鱼汤。 “你这臭小子,你和那姑娘的事我还没盘清楚呢,怎么,你还管起你哥的事来了?” 任廷希笑了笑,点了点桌子上的支票:“如果你们有一个孩子,男生女生都好,这样很多问题,就解决了。” “我和嫂子的关系,或许也不至于这样。” 任廷毅垂眸,目光冰冷,他知道,就是因为自己的身子不争气,才会让弟弟和老婆,卷入那些凌乱的纷争里面去。 可是人不能只抱怨命运的不公,只能一直往前看。 “那你小子先告诉我?这女孩为什么都到你家里面过夜了,你却还没有追到手啊?” “她不愿意,我不想逼她。我们两个的事,我不想要一丝一毫的勉强。” 任廷毅欣慰的笑了一笑,然后给任廷希倒了酒,也为自己倒了一杯葡萄汁。 “是啊,她不愿意,我也不想逼她。孩子的事,我也不想要一丝一毫的勉强。” 原来是这样,任廷希又看了看大哥,自己也弯了弯嘴唇,苦笑了起来。 看来,是同病相怜的两兄弟。 任廷毅举杯,对着他点了点头。 任廷希再一次碰杯,把酒一饮而尽。 突然任廷毅的电话响了起来,是戴月澄的电话。 “月橙” “廷毅,这么晚了,你去哪里了?” 任廷毅看了看眼前的弟弟,现在要是告诉戴月澄,他和任廷希在一起吃饭,老婆估计又要胡思乱想了。 “我和一个客户在一起,再谈一个新的投资项目。” 这么说,倒是半真半假。 “都已经这么晚了,有什么项目你就给我去谈吧,你要注意你自己的身体。” “没事,这个客户不喝酒,喝鱼羹,健康得很。” “可是太晚,你在外面,我……” 戴月澄想说的是,任廷毅不在家,她睡得不踏实,可是在嘴边的情话,突然间又觉得说不出口了。 “我会担心你,担心你的身体,不然婆婆又得怪我这个当儿媳妇的不是了。” 任廷毅暖心地笑了一笑:“我知道了,我马上回来陪你,放心。先睡吧。” “晚安,我爱你。” 在旁边听着任廷毅秀恩爱的任廷希,摸了摸自己的肩膀,全身上下抖了抖,打了个寒颤。 “哥!你这样撒狗粮都撒到我身上了。” 任廷毅开心地笑了笑,然后拿起蓝小兰的照片,点了点:“谁让你现在还是只单身狗呢?活该!” “追女孩,还是麻溜点,不然一不留神,又跑掉了!” 第六十九章 尴尬死了 任廷毅临走的时候,还打包了一份鱼羹和几个小菜,说要给戴月澄也尝尝鲜。 夜已深,任廷希送别了哥哥,独自一人站在阳台,欣赏灯红酒绿地繁华夜市,和那逐渐坠落的明月。 人们总喜欢观赏日落,却很少人关注,明月是如何一步一步消融在夜空中的。 因为替代月亮的是黎明,是希望,人们总是喜欢向前看。 任廷希给蓝小兰拨去了电话,连接了好久,电话才接通。 “喂……”蓝小兰刚刚才坠入梦乡,却被任廷希的电话吵醒。 本来她是有点生气不打算接的,但是眼睛看到屏幕是任廷希,手就不受控制的按下了接通键。 “睡了吗?”任廷希的声音,轻柔而宠溺。 今天晚上回到家里,蓝小兰和父亲两个人晚上喝了两斤白酒,现在整人都迷迷糊糊,昏昏欲睡的。 根本分不清哪个是现实,哪个是梦。 听到任廷希的声音,还以为自己还停留在梦乡里呢。 “睡什么睡!不睡!来爸爸,把酒给我倒满,我们再喝一杯!” 电话那头的任廷希噗嗤一声笑了笑,看来小刺猬今天高兴得喝醉了。 “兰兰……” “嗯嗯?干嘛……” “我爱你。” “嗯?嗯哼?……什么?”蓝小兰以为自己在做梦。梦里,好像听到任廷希的声音,在对自己告白。 “我说,我爱你。” 怕醉醺醺地蓝小兰没有听清楚,任廷希又一个字一个字加重了语气,再说了一遍。 “呵呵,我也爱你。” 虽然是醉话,但人们都说,酒后吐真言,蓝小兰的话,就像春天的雨露,轻轻地滴落在任廷希那干涸的心灵之上,滋润着他那几近枯竭的心。 每一个字都如同一股清泉,流淌过他的心田,让他感到一股爱意和希望。 “可是,任廷希,这些年你都去哪里了,我都看不到了,我真的真的很想你。” “你那天和凌沐雪到底做了些什么?你心里也有她,是不是,你身上,全都是她的吻痕,一个一个的我都看到了。” 说着说着,电话里头的蓝小兰,就放声的痛哭起来。 任廷希只是默默地听着她的醉话,心如刀割,不敢说话。 “我明明都走了,你为什么还要来纠缠我,我都决定好了,我不想再要看到你了。” “可是,你抱着我干嘛,你快放开我!我好不容易,才忘记你的。你不要过来!” “但是,这枕头、这被子、这衣服,为什么都是你的味道……” “可是……可是……大海这么蓝,天空也这么蓝,但那又怎么样呢,他们永远都不会走到一起。” “就像你和我,对不对?” “任廷希!你放开我!我说了,我已经不想要你了。” “廷希……廷希……你在哪里?我真的,真的,真的好想你。” 蓝小兰啜泣地声音越来越明显,像是一种宣泄洪流,想止也止不住。 任廷希捏紧着手机,听着蓝小兰在电话那一边放声的呐喊和宣泄,声音就像一把熊熊烈火,火辣辣地充斥着他整个身体。 他现在只是在后悔,后悔为什么没能早一点遇见她。 蓝小兰哭着哭着,就睡着了。任廷希听到她不再说话,然后又发出酣睡地声音,才安心地挂了电话。 一整夜的泪水,把枕头都打湿了,蓝小兰醒来的时候,只觉得自己像是躺在水泊里一样。 她看着镜子里面肿的跟熊猫一样的眼睛,惊慌失措的说:“天啊,我昨天晚上都经历了些什么。” 对了,昨天晚上好像在做梦,梦里好像听到任廷希的声音。 应该不会吧,这么晚了,任廷希应该没有给自己打电话吧,对对对,她一定是酒喝多了出现幻觉了。 然后,她慌张地拿起手机,打开昨天的通话记录。 不看不知道,一看整个世界都崩掉!天啊,她昨天凌晨居然跟任廷希通了10几分钟的电话! 昨天电话到底说什么了,现在早上起来断片了,昨天晚上的事全部都忘记了! 蓝小兰拿着手机,一副心虚的样子,心里想着,要不,还是给任廷希打个电话吧。 “嘟……”只响了一声,电话就接了起来。 速度这么快,蓝小兰觉得有点猝不及防。 “喂……” “廷希,早……早上好!”因为心里慌,她现在说话都有点结巴。 “早上好。” 任廷希那一边,却是一脸的淡定。 “那个,昨天晚上给你打电话,没……没打扰到你吧。” “昨天晚上,是我给你打的电话。” “啊!原来,是你打的呀。” “怎么了?有事?” “没……没什么事。”真是奇了个怪了,明明昨天晚上是他给自己打电话,应该是她问有没有事才对,怎么就反过来了呢? “我昨天晚上喝多了,没对你乱说什么话吧。” “当然有!”任廷希语气沉重,不假思索地回答。 “那……那……我都说了些什么?我这是喝醉酒了,你千万别……别介意。” 任廷希呵呵地笑了,看着惊慌的小刺猬,又忍不住想逗她。 “你昨天说‘睡什么睡,不睡,来爸爸,把酒给我倒满,我们再喝一杯’。”边说还边学着蓝小兰昨天喝醉酒,慷慨激昂的样子。 “啊?就这些吗?” “当然还有!” “嗯?” “你还在电话里,不停地在跟我摇骰子呢,什么‘五个一,劈’!之类的话。” “噗……”蓝小兰吓得,一口水差点就喷了出来,真的是,自己丢脸丢到家了。 “兰兰,你到底在哪里,学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嗯?” “嗯……那个……廷希……不好意思。”现在的蓝小兰,只想找个洞往里面钻,真的尴尬死了。 “刚刚我爸爸好像在叫我,那我先不跟你聊了呀,再见再见,祝您假期快乐呀!” “嗯嗯,你也是!” 任廷希话还没有说完,蓝小兰就赶紧挂电话。 她现在又躺回在了床上,用被子捂住自己的头,心跳扑通扑通的跳得飞快,真是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第七十章 月21日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时间如同流水般悄然逝去。 日子平淡而又清新,宛如一杯清水,没有过多的涟漪和波澜。 时间已过去将近半年,今天是3月21日,春分日。 对蓝小兰来说,这是每一年最特殊的日子。 蓝小兰是个众所周知的工作狂,不管何时何地,她都是在拼命的工作,从不休息。 但是3月21日春分节这一天例外,和往年一样,不管工作中有多忙,这一天她都一定会请假回老家。 今年却和往年有所不同,以前她都是匆匆的赶过来,完事后又匆匆的离开。 而今年,她可以在这里多待几天。 她研究所的所有工作都已经交接完毕,马上就要准备动身去往E国。 白教授知道今天是白箬竹的死忌,蓝小兰一定会回老家看望母亲。 这些年她所有的年假都没有休过,既然马上就要准备出国,白教授特地允准她放了所有的年假。 希望她剩下来的日子,可以好好休息,也可以好好陪伴一下家人。 今日,阳光格外明媚,屋后山的木兰花如白色的云朵般绽放,散发着清新的香气,令人陶醉其中。 这一片木兰树林,是父亲年轻的时候,亲手为母亲种下的。 那时候白箬竹患有咳疾,严重的时候还会咳出血来,为了治疗她的病,需要以木兰入药。 可是那个年代,物流并不像如今的发达,想长期买到新鲜的木兰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于是蓝天就托关系,买来了木兰的树种,并在房子的后山种下。 白花花一片的木兰花,宛如一朵朵洁白无瑕的雪花,它们绽放在枝头,如同冬日里的雪景一般美丽动人。 这些花朵的花瓣如雪般纯净,散发着淡淡的清香,给人一种清新、宁静的感觉。 每一朵花都像是一个小小的世界,承载着生命的力量和美好的希望。 蓝小兰小时候每天放学,都会来这里为母亲采摘木兰花,她会认真的挑选那些已经完全盛开的花朵,逐一的把它们放在小竹篮里。 有时候她会把花垒成金字塔的样子;有时候她会把花堆成花圈的样子;有时候她会把花堆成小兔子的模样。 每天回家,她都要在母亲面前,炫耀着自己的作品。 白箬竹每天看着女儿变着花样来为她采花,她都会非常的开心。 白箬竹摸了摸蓝小兰的小脑袋,然后把她两鬓边散落的发丝轻轻地拂到耳边,然后温柔地对女儿说:“今天的花真漂亮。” 只可惜,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后山的木兰花,依旧开得这么的娇艳,花的清香足以漫遍山野。 只可惜,母亲再也看不到这样美丽的景色了。 蓝小兰抱着一篮子满满的木兰花,和蓝天一起,来到白箬竹坟前的山坡下。 正准备上去的时候,蓝天突然停下了脚步,他看了看手表,又不停地转身探望。 蓝小兰知道,父亲在等的人是谁。 “我们还是先走吧,这么晚了,她可能不会来了。” “她一定回来的,而且她是长辈,我们应该等她。” 蓝小兰抱着满篮子的木兰花,难过的低着头。 等了好半晌,终于在山脚道路的尽头,看到了那一辆熟悉的车。 车子停在了山坡的下面,驾驶室出来了一位年轻的小伙子,他穿着一身休闲的运动服。 他走到了车的后备箱,拿出了一台电动轮椅,然后又小心翼翼地打开后座的门。 蓝天见状,赶紧放下手中的工具,向山坡下汽车的方向跑了过去。 门打开,下来的是一位身着纯白色锦缎绣花圆领外套的老太太,生得一身端庄富态,和善慈祥。 她的脖颈处佩戴者一条帝王绿满色无瑕的翡翠珠子项链,耳朵上装饰的是镶嵌着碎钻石的蓝宝石耳环。 手中无名指的位置,还佩戴了一枚15克拉鸽子蛋般大小的钻石戒指。 一身珠光宝气的模样。 老太太梳理得整齐的团云状的银发,并没有遮挡住她安详而又忧伤的脸庞。 她下车的时候动作非常缓慢,显露出腿脚的不方便,蓝天赶紧去扶她:“妈妈,这是怎么了。” “奶奶面前脚不小心扭到了,一直都没有好。医生好说歹说,让她千万要休息,不要随便挪动,奶奶就是不听。” “你给我闭嘴,今天是你姑姑,我唯一一个女儿的祭日,无论怎么样,我都要来看她。” 蓝天看着岳母越发迟钝的身体,心里是很担心难过的:“轮椅爬坡,也不方便,妈妈,我背你上去吧。” 老太太看了看那个弱不禁风的孙子,又看了看满身肌肉身体健硕地女婿,她要怎么选择,结果已经很明显了。 心里虽然不情不愿,但是她最后还是向蓝天伸了伸手,蓝天一把把老太太稳稳地背到了身上。 经过蓝小兰身旁的时候,老太太还特意注视了她一眼,目光既惊喜,又温柔。 蓝小兰已经长大,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她的样子,越来越像她那个已经去世了的女儿。 所以老太太才会目不转睛地多看了她几眼。 “外婆好。” “嗯。”语气慢慢的、淡淡的。 蓝小兰和外婆并不熟识,这事不怪他们婆孙俩,而是要从他的父亲开始说起。 白箬竹是出生在珠宝世家的千金小姐,她的脸蛋小巧精致,五官极体分明,长长的睫毛翘起,勾勒出她美丽的眼影。 她的长发如泼墨般漆黑亮丽,宛如瀑布一般从头顶倾泻而下,垂落在双肩上。 每一根发丝都闪耀着自然的光泽,仿佛被精心呵护过。 发尾微微卷曲,轻轻拂过白皙的肌肤,带来一丝若有若无的触感。 微风轻拂时,发丝随风飘动,如同翩翩起舞的仙子,散发着一种迷人的魅力。 那一年,白家准备修缮自己的老宅,专门请了远近驰名的建房子专家蓝天,到家里面来给房子做装修。 蓝天缓缓推开门,踏入庭院。他的目光立刻被廊下那道美丽的身影所吸引。 白箬竹静静地站在那里,专注地作画,她的身姿仿佛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她身上,形成一道道斑驳的光影,使得她的身影显得更加神秘而迷人。 她的笔触轻盈地舞动着,勾勒出一幅精美的画作。 蓝天静静地站在一旁,注视着她的每一个动作,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感动。 在这一瞬间,蓝天就彻底为这个女子所倾倒。 第七十一章 白箬竹离家出走 白家的别墅很大,那时候蓝天有的工具也不像今天那么的成熟,他只能不停地往白家的别墅跑。 一来二去的,他就在白家来往了2个多月。 白箬竹每天足不出户,只是安安静静的在花园里面画画。 蓝天的工作逐渐从屋内移到了屋外,这几天他每天都吊着威亚,在修补白家别墅的围墙。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白箬竹笔下的风景,就从花儿草儿,变成了蓝天。 不是蓝天白云的那个蓝天,而是在半空中认真劳作的蓝天。 蓝天每天在半空中劳作偶尔余光会瞥见远处作画的白小姐,有时候他们的目光会突然碰上。 白箬竹每每与他对视,都会脸颊泛红,心里像小鹿乱撞一样扑通扑通地乱跳。 突然一次,蓝天突然失足,从二楼的阳台上掉了下来,摔断了一条腿。 白箬竹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她瞪大了眼睛,满脸惊恐地望着蓝天从阳台上坠落下去。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她的心跳声在耳边回荡,仿佛要跳出嗓子眼儿。 她的身体因为恐惧而变得僵硬,无法动弹。一种绝望和无助感涌上心头,让她感到无比痛苦。 她冲到了蓝天的身边,不知道该怎么办,脑子一片空白,豆大的泪珠竟然忍不住地流了下来。 “白小姐不用担心,我没事,就是有点痛。” 那是他第一次开口对她说话。 白箬竹被吓得只能无助哭泣,她知道,他现在一定很疼,自己却不知道怎么帮助他。 后来因为受伤,蓝天就在家休息了几个月。 这几个月,白箬竹每天都会托人以各种各样的名堂给蓝天送东西,有时候是药,有时候是食物。 他怎么说也是因为自己家装修的事受伤的,白小姐给他送东西,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可慢慢的,盒子里的东西,就变成了小花,变成了她画的画,变成了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书信。 也就这样,一对年轻的男女,双双的坠入爱河。 等白家老爷和夫人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是直接掀了桌子,勃然大怒。 白太太打发了所有为小姐传递东西的下人,还把白箬竹关了起来,再也不准她踏出房门半步。 白家可是本地的名门望族,白小姐是他们的掌上明珠,人不仅漂亮也有修养,怎么就做出这样的事来。 “他不过是个泥瓦匠出身,哪里能配得上我的女儿。真的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白太太让人给了蓝天一大笔钱,让他从女儿面前有多远滚多远。 蓝天次日,便把白家送给他的,所有的钱财和贵重的物品都还了回去。 他爱上的,是纯洁的她,而不是这些。 一天晚上,白家正在举行晚会,白家老太太为了不在众宾客面前丢脸,这才把白箬竹从房间里面放了出来。 谁知,趁着众人不注意,白箬竹连鞋子都顾不上穿,就偷偷的跑出门去。 她飞快地上了马,来到了蓝天在郊区的房子里。 打开门,蓝天正对着她画的画发呆。他的目光呆滞,头发凌乱,嘴边的胡渣子都露了出来。 突然,白箬竹从身后,一把把蓝天紧紧地抱住。 “我来了。” 蓝天把她紧紧地抱在自己的怀里,他感觉现在就像得到了全世界一样。 发现白箬竹逃跑的白家老爷和夫人,是动了大怒了,他们来不及顾及宾客们的脸面,带着二三十的家丁,拿了一堆武器工具,乌泱泱一群人气势汹汹地来到蓝天的家里。 蓝天并不畏惧,而是把白箬竹死死地挡在了身后。 “大晚上一个姑娘家跑到这样荒郊野岭的男人家里面。真是不知羞耻的人,我们白家的名声和脸面都被你丢光了。” “叔叔阿姨,你们别这样侮辱白小姐,我和她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没有?我管你有还是没有。” “要不是你勾引,我女儿怎么会鬼迷心窍地看上你这种人。你看看你都什么样子。” “你全身上下有哪一点配得上我们白家的女儿。” 蓝天看着自己这个斑驳破烂的家,再看看自己身上打满补丁的衣物,他知道,这么好的白小姐,他确实是不配拥有。 “箬竹,你还是跟叔叔阿姨回去吧。我这里……” “不!不!我死也不回去,今天就算是死,我也死在这里。” “真是不知廉耻的狗男女,我今天就要打断们两个的腿,还我白家一个清白的名声。” 白老爷挥手就拿着一只火把棍子,猛烈地一锤,不假思索的挥了过去。 蓝天猛然一转身,把白箬竹彻底的抱在自己的身体下面,一根燃烧着熊熊烈火的火把,就这样重重的打在了蓝天的身上。 蓝天的后背,瞬间被烫出浓烈的水泡,但是他只是静静地抱着白箬竹,丝毫没有说话。 蓝天的坚韧,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白老爷也没想到,这个臭小子居然连躲都没有躲一下。 “够了!你们都快住手!” 白箬竹哽咽着放声呐喊道,她双手颤抖地抚摸着着蓝天那黝黑的脸颊,满是泪痕的脸颊在他的鼻尖蹭了一蹭。 “蓝天对不起,都是我不好,都是我的错。” “不,你没有错,我也没有错。” “可是……你的背……伤成了那样。” “你想留下来吗?留下来做我的女人。我养你,好不好?” “嗯嗯,我不走了,再也不走了。” 雷霆震怒的白老爷,一手把火把丢到了一边:“荒唐!真是荒唐!” “爸爸,我不会走的!今天要死。我也要死在这里!” “好!好好好!很好。” “你要是执意留在这里,我明天就跟外面说,你死了!我们白家,再也没有你这样的女儿。” 就是从那天起,白箬竹留了下来,也彻底和白家的人,断了联系。 白家老爷和老太太,以为白箬竹这样身子娇弱,又是习惯了养尊处优的过日子,过不了几天就会低头回家。 没想到,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一年年的过去。 白箬竹不但在这个破烂的房子里和蓝天成了婚,还怀上了他孩子。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美满的日子总不是那么一帆风顺的。 第七十二章 女儿的新家 白箬竹出生的时候就受了风寒,所以她患有咳疾,这个病从一出生就跟在她的身边。 本来在白家,每天都有昂贵的药材,不离口地养着,身体虽然有时候会有几声咳嗽,但总体来说也没有什么大碍。 可是到了蓝天这边,他的生活虽然不至于一贫如洗,但总归能力有限。 他没有办法像白家那样,每天如填海般地大量进购名贵的药材。 不过他边四处给别人建房子,边赚钱,还边打听治疗咳疾的偏方。 终于让他打听到,以木兰花入药,加上其他几味药材,对咳疾有奇效。 蓝天寻来了方子,让白箬竹吃了一个月,身子果然大有好转,他非常高兴,便在他们家的后山里,种了这一大片的木兰树。 直到那一天,白箬竹怀上了孩子。 “木兰花性寒,又有活血化瘀的作用,怀孕的人如果长期服用,随时有滑胎的可能。” 白箬竹抚摸着肚子里的宝宝,满是心痛和不舍。 “要不,我们就不要孩子了。” “你这是在说什么胡话,这是我们两个的孩子,我要她平平安安的来到这个世上。” “可是你的身子……”蓝天满是担忧地看着白箬竹。 “我身子没事,不过是停10个月的药而已,没事的。我的宝宝,一定会保护好她的妈妈的。” 话虽然如此,但蓝天总是不放心,那一年,他停下了手头上所有的工作,在家专心地陪着白箬竹待产。 10个月,很快就过去了,白箬竹的肚子越来越大,脸色也越来越惨白。 生产那一天,身体虚弱的白箬竹在医院里,一度晕厥了过去,所有的医生的束手无策。 “你们都给我让开!” 白夫人带着七八个身着白大褂的医生,来到了这小县城的医院里,全国所有的产科权威医生都来了,甚至还有几个国外的专家。 “你们快去,快去救救我的女儿。” 白夫人虽然嘴上狠心,但她终归生产过两个孩子,曾经在这个鬼门关上走过,加上女儿体弱多病,深知她产子的不容易。 “我女儿要是丢了性命,我一定不会放过你这个臭小子!” 经过了一天一夜的抢救,在产房的外面,终于听到了婴儿“哗哗”地哭声,在产房外等候的众人,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谁是病人的家属。”医生把孩子抱了出来,眼睛眯着,嘴巴正在大口大口的蠕动着。 “我是!我是!医生,我的太太怎么了。” “恭喜你,是一位小女孩。” “医生,我的太太,怎么了!她现在怎么样了。” 医生的话,蓝天完全没有听到,现在他关心的,只有躺在手术台上还没有出来的妻子。 “产妇身体很虚弱,还在昏迷,不过好在没有什么大碍,总算是捡了一条命。” “等产妇醒了,一定要好生照顾。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蓝天急切地拉着医生的手,他现在紧张得整个人都在颤抖。 “她的身体有严重的咳疾,加上长期的停药。这次又经历了难产,细菌已经感染到了肺部。” “她或许,只剩下3年的寿命。” 蓝天崩溃的跪在地上,放声大哭,然后他又发疯似的一个巴掌一个巴掌地打在自己的脸上。 “是我!就是我!是我不该!” “拍、拍”几声,蓝天的脸颊都被自己打肿了。 “是我不该让你怀上孩子的,我们就不应该要孩子的,是我!我是对不住你。” 白太太接过医生手中的婴儿抱了抱,小娃娃听到了父亲撕心裂肺的哭声,居然也跟着“哇哇”地哭了起来。 “快起来吧,起来看看孩子,是箬竹拼了命也要生下来的孩子。” 蓝天抹去眼角的泪水,从白夫人手中接过孩子。 神奇的是,一到了父亲的手里,哇哇大哭的孩子立马就笑了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孩子身上,居然和白箬竹一样,残留着一股淡淡的木兰花的香味。 闻到了和妻子一样熟悉的味道,蓝天总算冷静了许多。 “孩子,就叫小兰吧。” 白箬竹出院的那一天,白夫人硬是叫来了一个车队的人来送她,一直送到了蓝天家的门口。 这是白夫人第二次来到蓝天的家,看到的确实和上一次是截然不同地景象。 短短的一年,那个烂砖瓦砌成的破房子,转眼间就变成了一个三层独栋的小平房。 每层的房子都是坚固的混凝土结构,落地的大玻璃,高档耐用的实木地板,明亮的灯饰,还有一整套整洁简约的装潢。 虽然谈不上奢侈豪华,确实给人一种舒适宁静的感觉。 一楼的位置,面向花园的那一边,直接做成了画室。 里面摆满了白箬竹这一年画的五彩斑斓的画作,另一面靠墙的架子,放满了白箬竹画画用的颜料和工具。 一个个都收拾得干净而整洁。 二楼的卧室一整层,都是为那个新生命而特地准备的。 一个安装了滑滑梯和摇摇马的大阳台,旁边是一个宽大的书房,里面放满了儿童绘本和育儿的书籍。 卧室也是装饰成了翠绿色的风格,和周围的青山融入到了一起,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很合适。 而且整个房间的地板和墙壁都铺上了软胶,各种大大小小的玩具应有尽有。 这个场景,把白夫人都看傻了眼。 最让她惊讶的是,房子外面还建了一个小小开放式的屋子,里面放满了大大小小的药材。 每一样药材都分门别类的归置好,还都标上了日期和功效,写得清楚明白。 白夫人会心一笑,虽然她现在还是接受不了蓝天这样的女婿,不过看到女儿现在的生活环境,白夫人知道,女儿总归没有看错人。 蓝天虽然不是什么大户人家,但是他已经给了白箬竹他力所能及的最好的生活。 本来,她是想着劝说女儿,让女儿和小孙子搬回去白家别墅里面住,家里的环境好,女儿和小外孙也能过上好一点的生活。 但现在,她看到蓝天亲自把女儿抱下了车,送到了房间里。 他轻轻地给女儿盖上了被子,还不停的用干毛巾为女儿擦着虚汗。 白夫人突然觉得,在女儿剩下为数不多的生命里,就在这里,可能她会过得更好一些。 第七十三章 蓝小兰第一次来白家 于是她让人,卸下来带来了的几车子东西,有各种补身子的名贵药材,几大盒子的婴儿衣服,还有一个大箱子装着的满满的现金和黄金。 “白夫人,不!现在我应该叫您,妈妈。” “东西我可以收下,就当是外公外婆给孩子的一点心意。” “但是钱和黄金,我不能收!您还是收回去吧,谢谢您的好意。” “这,我也是我的心意,希望你能照顾好我的女儿和外孙。” “您放心,我的妻子和女儿,我一定会让她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白夫人知道蓝天是一个倔脾气的人,所以最终也没有说什么。 她趁女儿和蓝天不注意的时候,把钱和所有东西都留了下来,然后偷偷地离开了。 走得时候白夫人还特地的,让那个从小照顾白箬竹长大的老妈子留了下来,这样她才放心的离开。 蓝天看到了一箱子满满当当的钞票,还有一整个盒的黄金,他垂眸摇了摇头。 他擦了擦白箬竹满是虚汗的额头,温柔地对她说:“好在你的母亲还是牵挂着你的,这些年你心里面的难过和愧疚,也能减少一些。” “可是这两盒子的东西,你打算怎么处理?” “孩子衣服和玩具,我们留下来吧,毕竟也是当外婆的心意。” “钱和黄金,明天我就送回去。” “可是……你已经一年没有工作了,现在孩子还小。”白箬竹眨巴着柔和的眼睛,担心的看着他。 “没事,工作的这些年,我的手艺和口碑都还不错,想我建房子的人一直都是络绎不绝的。” “我能养得起你和孩子,虽然和那些贵族首富们不能比,但是让你和孩子过上充裕的生活,我还是做得到的。” “可是,咳咳……咳咳……” 自从生育了孩子,白箬竹的身体就更加的虚弱,而且她一度几次都咳出了血。 在医院,她看到自己在ICU病房醒来,周围还围着几个国内外知名的医生,她就猜得到她自己病,已经很重很重。 “你现在需要的是休息,别多想了。” “蓝天,我的身子?” “没事。医生说了,就是生产完有点虚弱,正常的,先睡吧,起来我给你做好吃的药膳。” 他摸了摸妻子的额头,坐在她的床边不停的安抚她,直到看到她安然睡去才离开。 第二天一早,蓝天把熟睡地孩子抱在怀里,带上一箱子的钞票和黄金,来到了那个阔别已久的白家大院。 大门外的佣人们,看到那个身材魁梧,满身肌肉的蓝天出现在他们家门口,都吓得惊慌失措。 这些年,白小姐在这个家是个忌讳,一但有人提起白小姐,或者说起白小姐的事被老爷发现,白老爷就会把他们抓起来痛打一顿。 有的严重的,是直接就被赶出家门。 慢慢的,白小姐就成了一个传说中的人物,而那个被传言带走白小姐的人,更是被传言说得跟个修罗夜叉一样。 今天一早,他们看到那个传说中的修罗夜叉居然找上门来,确实把众人都吓了一跳。 有的赶紧叫来几个人,拿上工具武器,要把蓝天赶走;有的吓得躲在屋内,直接就不敢出来;有几个胆子大的,直接就跑去找老爷,说是“有恶鬼找上门来了。” 蓝天一手提着箱子,一手抱着孩子,穿过了那个和白箬竹初次邂逅的花园,来到了白家别墅的门前。 这里的装潢,这几年一点都没有变,还是从前他亲手动工的样子。 听到蓝天找上门来,白家老爷是气急败坏,他找来了一众年轻的家丁,跟在他的身后,来势汹汹的走到了大门前。 打开门,他看见了那个让他厌恶和憎恨,做梦也想杀了的那个,带走他宝贝女儿的让人恶心的男人。 但是白老爷一打开门,那个站在门外的男人,却让他眼前一亮。 他身着一身紧身洁白的衬衫,因为蓝天的肌肉过于发达和魁梧,透明的白衬衫并不能遮挡他身体肌肉的轮廓和线条。 下半身穿着没有一丝皱褶的西装裤子,而且还穿了一双擦得油亮无尘地皮鞋。 为了见白家父母,而且今天他是第一次带着蓝小兰一起踏进这个家的大门,所以他一早就起来剃须梳洗,以最整洁的面貌见人。 白箬竹曾经说过,去见尊贵的人要把自己打扮得整洁大方,这是对别人最基本的尊重。 况且他今天要见的,还是白箬竹最尊敬的两位长辈,所以他十分刻意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着容貌,以示对长辈的尊重。 白家的人可以不承认他这个女婿,但是他必须把白家老爷夫人当亲生父母来对待,因为他们是养育了她妻子的人。 第一眼,白老爷就被这个魁梧挺拔地男人给震撼到了,他和那个当初在他们家和着水泥,铺着地砖的工人蓝天,判若两人。 而且现在,他一只手上居然还抱着一个被绒布包裹着的婴儿,这让他十分的意外和吃惊。 那些躲在角落的佣人们也都纷纷探头出来,好奇的看了看那个传说的修罗夜叉到底长什么样子。 结果也都让众人十分意外! 传说中的修罗夜叉,都长得这么英俊好看的吗? “你来干什么!快给我从这个家门滚出去!”白老爷皱着眉头,言辞激烈地吼道。 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愤怒和厌恶,仿佛眼前的人是一个不共戴天的仇人。 蓝天一手紧紧地搂住孩子,一手把那一箱钞票黄金,放在了白老爷的面前。 “我和箬竹,都很感谢外公外婆给宝宝送的礼物。” “衣物和玩具,我们收下了,但是钱和黄金,我不能要。谢谢爸爸妈妈的好意。” “你给我住嘴!谁是你爸爸妈妈!你是什么山村野外长大的的人,也配这样叫我们吗?” “而且我的女儿,早就死了!我没有女儿,更不认识你,更和你手中的那个孩子没有任何关系!” “来人,把这个野男人,给我打出去。” 说罢,那些站在白老爷身后的,那些武器工具的佣人,都要一窝蜂地涌了过来。 蓝天闭上眼睛,把孩子死死地护在自己的身体下面,他不退缩,也不害怕,一副从容毫不畏惧的样子。 第七十四章 最好的丈夫,最好的父亲。 “你们都给我住手,你们想干什么。” 白夫人从人群中冲了出来,她冲到蓝天身边,一手接过她手中的孩子。 “这是我亲外孙女,你们想干什么!” “外孙女?什么外孙女?你是不是老糊涂了,我们的女儿早就死了!” 白老爷激动地用手指着那个襁褓中的婴儿,他的声音颤抖着,眼神中充满了难以置信和痛苦。 他愤怒地走向那个婴儿,脚步有些踉跄,仿佛失去了平衡感。 当他走到婴儿面前时,他停下了脚步,凝视着她那稚嫩的脸庞,眼中闪过一丝迷茫。 “这……这孩子和箬竹出生时候的样子,实在太像了。” 白老爷颤抖着喃喃自语,看到孩子,他就愈发的火冒三丈,他不能原谅女儿离家出走,更不能接受女儿未婚先育的事实! 这些年,因为白箬竹的事,他已经丢脸丢到家了。 现在女儿连孩子都有了,让他以后怎么样抬头见人。 他气愤地转身看向身后的众人,然而,每个人都沉默不语,脸上露出困惑和惊讶的表情。 白老爷感到一阵眩晕,他摇晃了一下身体,差点摔倒在地。 他的脑海中一片混乱,无法接受眼前发生的一切。 这个突如其来的外孙女让他陷入了深深的疑惑和痛苦之中,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个现实。 白夫人抱着孩子,在手里不停地抖动和安抚着,生怕孩子被那些激动地大人们吵醒。 她不解地看了看蓝天。 “你怎么就这么死脑筋,这些都是小事,东西收了就收了,还退回来做什么。” 蓝天谦逊地朝向白夫人,给她深深地鞠了一个躬:“很感谢您,救了我的妻子和孩子。要不是因为您的帮忙,我再也见不到她们了。” 白夫人抱着蓝小兰,慈祥地微笑着:“谢什么呢,我救的是我自己的女儿和亲外孙女,总是一家人,说什么谢字。” “你是不是真的老糊涂了,一家人?什么一家人?谁和这样的山里野夫和野种是一家人?” 说着,白老爷抢过身旁佣人的棍子,正要往这边打过来。 蓝天迅猛地把白夫人和蓝小兰挡在了身后,徒手就挡住了白老爷的挥棒。 白老爷颤抖着用尽浑身的力气按着棍子,可棍子在半空中却纹丝不动,年迈地他和蓝天比力气,显得太不自量力。 “老爷!你才是真的老糊涂了,你到底想做什么?这是箬竹的孩子,是我们的亲孙女,你是想要杀了我们的亲孙女吗?” 此时,那个被抱在怀里的蓝小兰,被众人吓得“哇哇”只哭,不管白夫人在手里怎么哄,也止不住她洪亮的哭声。 蓝天见状,一手接过孩子,孩子依偎在爸爸健硕的身体下,闻着爸爸熟悉的味道,很快就露出了天使般的笑容。 “你们,快点把这个野夫和野种,从我家里赶出去!我女儿已经死了,我也没有什么外孙女,都给我滚出去。” “你要是敢和女儿一样和我反着干,那你也跟这个人走好了,我已经死了一个女儿,不介意再死一个妻子!” “我攀附不了这样的亲戚,丢不起这样的人。” 白老爷气得浑身发抖,面色涨得通红,仿佛要喷出火来。 他瞪大了眼睛,眼中闪烁着愤怒的火花,嘴唇紧紧地抿成一条线,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他的胸膛剧烈起伏着,似乎无法抑制内心的怒火。 白夫人见状,无奈地摇摇头,看了看蓝天。 她知道,他们家这个老爷,把家族的脸面和仁义道德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要,而且一生要强,脾气只怕比蓝天还要倔。 如果她不想被白老爷也一起赶出这个家门,她最好还是摆正自己的位置。 好歹女儿已经救活了,孙女也安然无事,她留在白家,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你还是赶紧走吧,我们家老爷的脾气比你还倔,快点走吧,别吓着孩子了。” 蓝天在一群拿着工具的年轻佣人的“护送”下,终于是离开了那个家。 回到家,白箬竹刚醒,老妈子正在给她喂水喝。 看到蓝天抱着孩子风尘仆仆地回来,一脸沮丧和无奈的样子,白箬竹就知道,她那个脾气暴躁又固执的父亲,一定没有给他好果子吃。 “爸爸,是不是又难为你了,你和孩子,有没有受伤。” “没事,他们又打不过我。” 他把蓝小兰轻轻地放到白箬竹的手里,孩子看着爸爸妈妈,摇着小手,嘟嘟地笑着。 白箬竹摸了摸蓝天的脸,他的男人,这样整齐地整理一下自己,显得格外的好看。 “让你受委屈了。” “别这么说,是我不够好,才会惹你父亲生气。说到底,总是我不配的。”蓝天低垂着头,声音带着一丝哀伤和无奈。他的眼神黯淡无光,仿佛失去了所有的希望。 他默默地站在那里,身体微微颤抖着,心中充满了自责和悔恨。 蓝天的脸上露出了苦涩的笑容,他轻轻地摇了摇头,似乎想要摆脱这种沉重的情绪。 他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他强忍着眼眶里不停打转的泪水,制止它不能让他们留下来。 “你别这样说,对我来说,你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丈夫。对孩子来说,你就是最好的父亲。” 白箬竹脸色惨白,嘴唇也是白得失去了血色,但是她还是嘴角上扬,微笑着看着蓝天,安慰着他。 “你是我和孩子唯一的依靠,你一定要打起精神来,好不好。” 蓝天吻了吻白箬竹,坚定地点了点头。 他知道,无论如何,他都要面对现实,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尽管他不甘心,但他明白,有些事情是无法改变的。 从那以后,蓝天又开始接各种各样的工程来做,他需要拼命的赚钱给白箬竹治病,也要给妻子和孩子最好的物质生活。 他一年365天,除了抽时间陪陪老婆和孩子,他都在工地上工作。 有最忙碌的时候,他一下子接10几个房子的工程,带领着几十个徒弟一起工作。 累了就直接躺在工地尘土的地板上休息,醒来了继续加班加点的工作。 除了工作,他还不停地找医生和配方给白箬竹治病,医生虽然断定她只有3年的寿命,但是他绝不向命运低头。 只要能让妻子多活一天,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他都愿意。 第七十五章 白箬竹彻底的晕倒了 因为工作的原因,蓝天有许多机会去到全国各地,认识了千家万户的人,这也让他有机会见识许多珍贵难得的物件、字画、珠宝等等。 只要遇到合眼缘的,蓝天都会一一买下来。 自从蓝小兰出生以后,他不管遇到什么大大小小的节日,他都会带着蓝小兰,亲自去白家送礼。 不管白家的人对他是如何的排斥和厌恶,也不管别人用怎么样的冷言冷语对他,他都毫不在乎。 起初白家的佣人和家丁,每次见到蓝天,都会拿起家伙和工具,像防贼一样提防着他,怕他会乱来。 后来蓝天来的次数多了,日子久了,大家对他的戒备心也少了很多。 他对每一个人都是谦逊有礼,落落大方的样子。 岁月这把磨刀石,把他脸部的轮廓刻画的越发的成熟和稳重,大家不但不但越来的喜欢他,而且越来越尊重他。 随着蓝小兰也一天天的长大,从嘤嘤学语地婴儿,到会会摇摇摆摆走路小姑娘。 蓝小兰每次都穿上家里面最贵最好看的裙子,白箬竹每一次都会细心的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让女儿上白家的门。 到了蓝小兰4、5岁的样子,她每次还会提着一个小竹篮子,里面放满了母亲做的小点心和饼干。 她总是快乐的和白家的每一个人分享,还亲切地喊他们每一个人哥哥姐姐、叔叔阿姨。 白家的每一个人,虽然有白老爷的命令,禁止和蓝天一家人有来往,但后来日子久了,大家也越来越喜欢和尊重他们父女俩。 传言最终会止于智者,几年以后,白家上下所有人,再也没有人会从再为难他们。 只是,蓝天每一次都只会把女儿带到白家大门的门口,然后把礼物轻轻放下,便会离开。 不能让他们进白家的大门,是白老爷守住的最后一条底线。 等蓝小兰稍微长大了一些,县城里面的一间学校的校长,找到了蓝天和白箬竹。 校长对白箬竹,有一个不情之请。 校长告诉他们,他们这个县城是省里最穷最偏僻的地方,条件非常的不好,自然也没有什么人才愿意涉足这里。 这里能招到愿意屈尊在这里做乡村老师的人已经不多,更何况是美术和音乐老师。 “蓝夫人的画画得特别的好,在我们这县城里可是远近驰名的。而且听说,蓝夫人也会弹钢琴。” 白箬竹点了点头。 她是在白家这样的珠宝世家出身的大小姐,琴棋书画自然都是不在话下。 “我有一个难言之请,不知道蓝夫人愿不愿意,来我们学校,给孩子们上美术和音乐课。” “像这样的艺术人才,在我们整个县城,可都是屈指可数,我也确实惭愧,没办法找到合适的人选。” “可是箬竹的身体不太好,长时间的站立上课,体力只怕无法支撑得住。” 蓝天皱着眉头,满是担心。 “这个您大可放心,我们学校条件也有限,目前一个星期也只能安排2节课。” “蓝夫人可以坐着上课,没事,如果实在支持不了,可以随时停课。” “可是……” 白箬竹扯了扯蓝天的衣角,撒娇地说:“没事,我其实也想试试。” “这些年,我一直养在家里,确实挺无聊的,我也想出去走走,见见孩子们,我心里高兴。” 听到妻子说心里面高兴,蓝天的心就像被融化了一样。 他当然知道白箬竹的身体不好,但是医生也说了,心情愉悦对她的病是大有益处的。 蓝天知道,留给妻子的日子已经不多了,所以只要能让她高兴欢心的事,他都愿意去做。 最后,蓝天也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校长乐得拍案而起,嘴笑得跟个孩子一样。 “只是,工资方面……” “没事,那都是小事。而且我愿意,在学校捐一个音乐和画画的教室,给孩子们学习。” 校长来之前就听说过蓝天的名号,市里几个县城的人没有人不认识他,而且都对他赞不绝口。 说蓝天是个实诚又善良的人,娶了白家的女儿,然后又通过自己的努力白手起家,在他们县城是一个通达且传祺的建筑企业家。 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我只有一个条件,我以后让我司机去接我的妻子,她只要平安回来就行。” 校长一口一个点头答应,白箬竹能来他的学校当老师,整个学校瞬间是蓬荜生辉。 就这样,白箬竹从蓝夫人,升级成了人人口中受人尊敬的白老师。 白箬竹虽然身体纤瘦,脸色也总是惨白无力的样子,但是白箬竹爱笑,每一次给孩子们上课,都是微笑着快乐的样子。 她总是喜欢穿着各式各样漂亮的碎花长裙出现在孩子们的面前,微风每每吹过那轻柔的裙摆,就像是在轻轻抚摸着大地一般温柔。 她的每一步都带着轻盈的节奏,仿佛是在与大自然共舞。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她身上,形成了斑驳的光影,让她看起来如同仙女下凡般美丽动人。 孩子们都喜欢围坐在她身边,听她唱歌和向她学习怎么样画画,眼中充满了好奇和向往。 日子久了,慕名而来的孩子就越来越多,教室总是有限,容入不下太多的孩子。 除了给孩子们上课,白箬竹还会挑选一些20岁左右的当地年轻人,只要他们愿意留在学校当美术或者音乐老师,白箬竹就会无偿的给他们授课。 白箬竹除了是孩子们的老师,改成了老师的老师。 白箬竹现在在外面忙碌的时候多了,虽然身体更加的劳累和辛苦,但是心里确实很高兴的。 蓝天非常担心她,从一开始的定期做检查,到后面直接就变成了私人医生寸步不离的跟在她身后。 每一次复查,每一次的数据,都像万吨巨石那样,沉甸甸的。 白箬竹生产的那一天,医生就断言她的生命只有3年。 可偏偏蓝天不服气,在他的坚信和永不放弃下,白箬竹活了足足了9年。 可是,那一年春节刚结束不久,在学校刚迎来新学期的那个春天。 春日的和光如往常一样撒向教室,轻柔地没过白箬竹在钢琴上弹跳如飞的指间。 突然“乓”地一声巨响,白箬竹口吐血一口献血,彻底地晕倒在了钢琴上。 第七十六章 白箬竹的死 学校的众人,把昏死过去的白箬竹,送到了医院。 蓝天赶到医院的时候,白箬竹身上已经插满了管子,躺在了ICU病房里面了。 校长坐在ICU病房的外面,抱着那个已经哭得精疲力尽,熟睡了的蓝小兰。 看到女儿,蓝天立刻擦去脸上的泪痕,他是这个家唯一的依靠,他不能软弱,不能倒下。 他轻轻地抱起校长手中的蓝小兰,把女儿拥进了自己的怀里。 蓝小兰的头发凌乱,眼睛都哭肿了,脸颊脏兮兮的,满是尘土和泪痕。 “孩子听到她妈妈在课堂上出了事,硬是哭着闹着跟过来。” “蓝总,实在对不住了,我答应你要照顾孩子,照顾白老师的,可是我都没有做到。” “校长,谢谢您,这些年,多亏有您照顾我的妻子和孩子。” 蓝天地语气沉重而厚实,校长看得出来,他的眼睛布满着红色的血丝,黝黑的皮肤遮挡不住凸起的青筋,头上的白发也瞬间冒了出来。 校长低头,只觉得无限的惋惜。 ICU的病房灯熄灭,几个身着白大褂的医生从门里走了出来,他们低垂着头,眼神都不敢直视蓝天。 “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你们进去,和病人做最后的道别吧。” 蓝天透过ICU的病房玻璃,看到了医生们正在一点一点的把白箬竹身上的设备一一卸下。 过多的机器设备,只会让病人走的时候徒增难过和痛苦。 蓝天心如死灰,表情冷峻,他颤抖着魁梧地身躯,差一点就要倒下。 其实早在一个月之前,医院就已经给他连发了5次病危通知书,医生也已经无数次地提醒过他,让他做好心理准备。 他知道,妻子的病有多重,他也曾经无数次的劝说妻子留在家里好好休养,可是白箬竹却说。 “人固有一死,死并不可怕。与其一个人死在家里,那不如让我去学校。” “我希望人生最后的时刻,能活在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中,这样我的一生,也就无遗憾了。” 在一旁的校长,听到医生的话,捂着脸放声的哭泣,他颤抖着身体,满是懊恼。 这么好的白老师,上天怎么就这么狠心,硬是要带走她。 蓝天上前,拍着他的肩膀,安慰到:“麻烦您,去帮我通知一下白家的人吧,我想和孩子,去和她说说话。” 蓝天轻轻地拍了拍蓝小兰,让孩子醒来:“兰兰起来,我们去见妈妈,和妈妈道个别吧。” 他们走进病房,蓝小兰扑通一声趴倒在白箬竹的床前,泪水瞬间像洪涛般涌出。 “妈妈,妈妈,你怎么了?妈妈,你快起来,好不好。” 白箬竹用浑身的力气,举起手,抚摸着孩子的头。 “妈妈和你说过,山外山有一个美丽的仙境,妈妈想要去那里了。你乖……听爸爸的话,不哭……” 蓝天弯俯下身躯,一手轻抚着白箬竹的脸,她现在耳部下垂,眼睛微张,整个脸色都如洁白的纸一样,没有一点点的血色。 他用鼻子磨蹭着妻子的鼻尖,然后轻轻地吻了吻她。 泪水已经滴到了白箬竹的脸上,他不敢起身抬头,他不想让女儿看到自己崩溃无助的样子。 在妻子人生最后的时刻,他只想这样紧紧的贴住她,他不忍放手,不舍得她离开。 “谢谢你,那一天,答应让我留下来。” “我不该让你留下来的,这一辈子,总是我亏欠了你的” “不……能和你在一起,是我这一辈子……最幸福的事……所以……谢谢你……” 蓝天的身子,已经止不住地在颤抖,他现在觉得,整个天和地都瞬间崩塌了一样。 所有该说的话,他们和对方讲过成千上万次,最后道别的时刻,只能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我好像,从来没有送过什么礼物给你。”白箬竹抬手,摸了摸蓝天的脸。擦了擦她眼角止不住的泪痕。 “在白家大院,我的房间里,床单下,有一幅画……那是你……在我家外墙上……工作的样子……” “那是我见过……你……最好看的样子……我想把……画……送……送给你……” “好!好好好!我去拿,一定去。箬竹,谢谢你!” “我们的孩子……” “我会拼了我的命去照顾好我们的孩子!” “还有,我的……爸爸……妈妈……” “不管他们认不认我,他们都是我的父母,我一定会照顾他们。尽我的能力赡养他们,为他们尽孝送终,我一定会做得到的。” “天……谢谢你……” “谢谢你……能遇到你……我觉……觉得……很……幸……” 校长和照顾白箬竹的老妈子,亲自来到了白家大院的别墅。 看到白老爷和夫人,老妈子直接就哭倒了在地上。 “老爷夫人,是我对不住你们,是我,没有照顾好小姐。” “小姐她……小姐她……”老妈子已经语无伦次地说不清楚话来。 校长身上别着一朵白花,表情沉着,他向白老爷和白夫人深深鞠了一个躬。 “白老爷,白太太,节哀顺变。” 看到此情此景,白家夫妇都身子往后一退缩,要不是有白家少爷和佣人的搀扶,两个老人家几乎都要晕厥过去。 白箬竹最后,被葬在了佩县那一座布满了野花的山坡上。 其实那个年代,土葬已经被禁止。但是蓝天和白老师,都是县城有名的慈善家,权望很高,受到大家的敬重和爱戴。 白老师最后下葬在这里,五里三乡的人,都来送她了,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说一个不字。 下葬那一天,那一座本来无人问津的小山坡,里三层外三层的站满了人。 白家的人是所有人里面最后到的,白老爷白夫人和白家少爷,全部都亲自来了。 看到白家的车,下来了一群戴孝的人,人群都自觉的给他们让开一条道来。 乡亲们自发的为白老师办了葬礼,风风光光的大葬。而蓝天带着蓝小兰,蜷缩在墓碑的旁边,久久的说不出话来。 蓝小兰看到远处走来的人群,摇了摇爸爸的手臂:“爸爸,你看,那是外公外婆,还有舅舅。” 第七十七章 第一次踏进白家大门 听到白老爷和白夫人的到来,蓝天瞬间就站了起来,身体的肌肉已经把他从绝望中唤醒。 他绝对不能在白箬竹的父母前表现得崩溃和软弱,因为他答应了要照顾好箬竹,还要照顾好孩子。 他无时无刻都在提醒着自己。 只是……可是……那个他发疯似的要守住的人,最后还是被掩埋在了泥土里。 “爸爸,妈妈。”蓝天哽咽的声音喊道。 白老爷和白夫人语重心长地看了他一眼,最终没有说什么话。 那是第一次,白老爷没有拒绝蓝天这样叫他。 现在,所有的恩恩怨怨和前程往事,所有的人都已无力再提起。 白箬竹已经走了,每一个惦记着她的人,都应该好好的活下去,这一定是她心之所向。 不知道为何,蓝小兰居然走到了那个素日里并不待见她的外公旁边。 她扯了扯外公的衣服,抿了抿小嘴说道:“外公,我想要抱抱。” 白老爷看着那个扎着丸子头的蓝小兰,她那双灵动的大眼睛不停地眨呀眨,一双大眼睛下面的大脑袋已经肿起。 一个9岁的孩子,要从失去母亲的悲痛中走出来,是需要大量的时间的。 这几天,她总是趴在母亲画画的桌子上,哭了就睡,睡醒了又哭。 白老爷看着同圆润而红彤彤的小脸,就像看到当时承欢膝下的女儿一样,他忍住了内心汹涌的绝望,一手把蓝小兰抱了起来。 一个9岁的孩子,对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来说,确实是沉甸甸的。 可是白老爷的身躯足够伟岸,他并不愿意放开蓝小兰。 孩子在自己的怀里,就像女儿躺在自己的怀里一样。 春分过后,便是清明时节。 一连数日,佩县的大地上都下着连绵不断的细雨。 湿润的雨水笼罩着漫山遍野,打落了无数在枝头盛开的木兰花。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九陌芬芳莺自啭,万家车马两初晴。 唯有兰花似相觅,因风时复到床前。 今天是清明节,蓝天带着蓝小兰,来到了白家大院。 每一年所有大大小小的节日,蓝天都一定会带着孩子上门送礼,但是唯独清明节,蓝天是绝对不会出现的。 但是今年,和往常不一样。 今年这样的节日,众人看到蓝天登门,却显得合情合理。 蓝小兰穿着一身白色的碎花连衣裙,扎了一个高高的马尾辫子,扭扭歪歪的。 平日都是白箬竹亲自给孩子打扮,今天蓝天上手,自然没有妻子的手法熟练。 蓝天身着一身纯黑的西装,依旧是一副整齐整洁的打扮,胡子剃得干干净净,只是满头的白发,没有来得及处理。 父女俩和往常一样,在熟悉的大门外停住了脚步,不能让他们进门这个规矩,他们没有忘记。 “让他们进来吧。”白老爷坐在正厅的主座上,疲惫的按压着额头。 白夫人在白少爷的搀扶下,才慢慢的坐了下来。 女儿的离逝,让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悲伤和痛心无时无刻在折磨着这一对年迈的老人。 蓝天一手捧着一盆矮子松,一手牵着蓝小兰的手,第一次被允许,走进了白家的大门。 白家所有的喜庆的东西,都被收了起来,许多家具都挂上了白,还没有被撤下。 屋子到处放满了白色和黄色的菊花,花香淡淡地遍布着这个家,略显悲凉。 蓝天把矮子松放在了白老爷的面前。 矮子松的枝干呈S型的状态,松叶翠绿而茂盛,像屋顶形状的中高两低,每一片叶子都被剪得恰到好处。 只是肉眼可见的松树,已经长出了新的嫩芽,而且有蓄势待发的迹象。 “这是箬竹亲自培育的矮子松。” “箬竹常说,父亲最爱松树的清风亮节,所以她也亲手培育了一盆矮子松。” “没事的时候,她总喜欢在窗前的阳光下,修剪它。箬竹常常念叨着‘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 “您对她的每一句教诲,她从来都没有忘记过。” “我是一个粗人,不懂得打理这些,所以想把它托付给父亲,不想辜负了箬竹一番心思。” 白老爷一手扶着凳子的把手,一手捂住自己的眉角,不想让别人看到他现在这个悲伤落魄的模样。 从前在人前人后,他总是吼着女儿已经死了,他没有女儿。 可如今女儿真的离开了,他却再也说不出这样的话来。 他哽咽着,不敢去看蓝天和矮子松。对于女儿,他是懊恼的,痛恨的,心痛的,挂念的。 “还有这个,是想给母亲的。” 蓝天从口袋里拿出来了一个本子,厚厚的一叠,都是白箬竹的字迹,写满了笔记。 “箬竹身体不好,大大小小的汤药尝试过无数次。” “有时候也会闹小脾气,说药苦,再也不要吃药了。” “于是我遍访各地,找来了许许多多强身健体的药膳。箬竹每次尝到好吃的,都会一一记录下来。” “她总是说,这个东西不但好吃,而且对母亲的身体大有益处,有机会要给母亲也尝尝。” 白少爷接过册子,在白夫人的面前轻轻的翻了翻。 白夫人看到女儿一个又一个工整的一眼,眼泪刷的一声就涌了出来。 蓝小兰手里提着一个装满兰花的篮子,走到了白夫人的膝下:“姥姥不哭,这是妈妈最爱的花花,送给姥姥和姥爷。” 白夫人摸着蓝小兰的头,心里总算平静的不少。 “我有一个不情之请,希望能答应。” “我从来没有去过箬竹的房间,不知道今天,我能去看看吗?” 白箬竹说,她有一份礼物,一幅画要送给他,蓝天一字一句都还记得。 白家上上下下的佣人,都万分疑惑的看了看老爷和夫人。 白老爷抬眸看了看眼前这个曾经不可一世,如今却沧桑又疲惫的蓝天,他们知道,女儿的死,他才是受伤害最大的人。 可他如今依旧挺拔正直的站在自己的面前,夫妻俩也知道,蓝天是在死死的支撑着。 所以今天,他并不想再难为他。 白老爷朝众人指了指楼梯的方向,挥了挥手。 “我带你去妹妹的房间吧。”白少爷应声说道。 “小兰兰,要不要跟舅舅,去看看你妈妈的房间?” 蓝小兰欢呼雀跃的跳了起来:“要!要!要!” 这个家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听到过这样清脆爽朗的笑声了,众人忧愁的心,瞬间都被融化掉。 白少爷牵着蓝小兰的手,给愣住原地不动的蓝天使了使眼色。 第七十八章 一幅油画 白箬竹的房间,在别墅顶楼,坐北朝南的位置,打开房间的落地玻璃窗户,温润的凉风会从两边吹来。 房间里有一个独立的含温泉设备的浴室,泡温泉药池,对白箬竹的病有良好的功效,这是白家夫妇特别给女儿准备着。 房间的东面,联通着一个偌大的书房和种满了鲜花的独立阳台。书柜上放着琳琅满目的书籍,被打扫的一尘不染。 果园里面种满了各式各样的鲜花,这儿不像大厅那样放满的都是白色和黄色的菊花,而是到处都是五彩斑斓的颜色。 每一朵花儿都如精灵一样,欢快的伫立在翠绿的枝头,像是盼望着主人的归来。 只是,花园的主人,再也看不到如此美丽动人的场景了。 “这是我们家最大的房间,坐北朝南,通风又好,是爸爸妈妈特意留给妹妹的房间。” “妹妹出生的时候只有七个月,母亲又是难产,差一点就丢了性命。” “虽然平安的长大,却也落下了病根,自小就患有咳疾,所以爸爸妈妈总是对妹妹偏爱些。” “后来妹妹离开了十几年,家里面每天都会有特定的人来打扫,爸爸妈妈一直把这个最大风水最好的房间留给妹妹。” “他们总是想着,盼望着,有一天妹妹能回来,只可是……” “所以当年你把妹妹骗走,爸爸妈妈才会这么的恼你。” 一个“骗”字,用得不太恰当,当年明明是白箬竹主动去找蓝天,而且自己要求留下来的,哪里来的骗呢? “不……不好意思。”白少爷也似乎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连忙道歉。 “没事,都是过去的事了。” 蓝天表情沉着而凝重,慢慢的踏入白箬竹过去生活过的房间,四处凝望。 书房的桌子前,似乎坐了一个身着蓝色连衣裙的女孩,在埋头阅读; 画桌的前面,又坐着一个身穿牛仔背带裤,带着花边草帽的女孩,在细细作画; 床边的梨木雕花梳妆台前,还坐了一个身着白色吊带居家连衣裙的女孩,她披散着头发,在笑笑的对镜梳妆。 这个房间里,处处都是白箬竹的影子。 虽然蓝天是第一次来这里,但是她的身影他全部都能看得见。 这个房间一尘不染,看得出来,每一处地方每天都有人细心的打扫。 蓝小兰拉着白少爷的手,走到了一个落地置物架的旁边,小手不停地往上面指了指。 置物架的上面,放了一个抱着竹子的熊猫玩偶,甚是可爱,蓝小兰一看,就十分的喜欢。 白少爷一手把蓝小兰抱了起来,让她伸手去拿那个熊猫玩偶。 “兰兰,别人家的东西,不能随便乱拿。”蓝天一脸严肃地训斥着女儿。 蓝小兰却是抿着小嘴,把熊猫紧紧的抱在怀里,不愿意松手:“这是竹子,是妈妈。” 看到熊猫手中的竹子,就会想起母亲的名字,所以蓝小兰才会把玩偶紧紧的抱在手上,不愿意松开。 就像她不愿意看到母亲离开一样。 “没事,这里的东西也不是什么别人的,都是箬竹的。兰兰喜欢,就拿走吧,都是你妈妈的东西。” “谢谢舅舅。”蓝小兰靠在白少爷的怀里,欢喜地点了点头。 蓝天看了看女儿,鼻尖一阵酸痛,那种苦涩的感觉又瞬间涌上了心头。 他直直的走到床边,仔细地翻东己的枕头和床单,像是在找着什么东西。 结果让他大失所望…… 然后他又从床边的柜子开始,一一的打开,开始翻动的找着什么。 “你是?在找什么东西吗?”白少爷疑惑的问。 “嗯嗯,一幅画,箬竹临走之前说,那是要送给我的礼物。” 白少爷若有所思,突然灵机一动,像是想到了什么。 然后他放下了蓝小兰,从他的房间里,拿来了一幅油画。 油画用硅油纸保存得整整齐齐的,没有一点点损坏。 “你看看,你是不是在找这个……” 蓝天拆开油画的包装,画里画的是耸立在花丛中的白家别墅的外貌,有一个装修工人,正吊着威亚,坐在绳索上,在给别墅的围墙刷上新的颜色。 一缕灿烂的阳光,透过了男人的腰间,散发着无限的光芒,给人以无限的希望。 这一幅画,就是蓝天和白箬竹在花园在第一次邂逅时,白箬竹画的画。 “打扫的佣人在妹妹的床下找到这一幅画,爸爸看到了非常生气,让佣人拿去丢掉。” “我一手抢了过来,说我亲自拿去烧了了。” “我想着,这对妹妹来说,也许是弥足珍贵的东西,所以这幅画一直在我这里保存着。” “看来今天,可以物归原主了!” “哥哥,谢谢你,这对我来说,也是弥足珍贵的东西。” “你别喊我哥哥,我年纪比你还小上几岁,我可不敢当。” “你是箬竹的哥哥,也就是我的哥哥,我应该这样称呼你的。” 白少爷走到房间的钢琴旁边坐下,他慢慢地打开了钢琴的架子,熟练地弹动着那早已生锈的琴键。 因为太久没有人弹过了,钢琴的音色都早已变了样。 “几年前,听说任氏企业新上任的总裁,打算投资一个生物医药的研究室,我看了他们的研究项目。” “其中一项就是治疗妹妹咳疾的新型特效药。项目一出来的第二天,我马上就去竞标,没想到任氏那边给我反馈是,这个项目已经被人投走了。” “当时我还想着,到底是个不长眼的居然敢抢我的项目,我非要把这个混蛋找出来,不管花多少的代价,也要从他手中把这个项目抢回来。” “因为,如果这个特效药研发成功了,能救我妹妹的命。” “经过一番调查,没想到那个中标者的名字,居然是你,蓝天!” 蓝天抱着那一幅油画,头低低的叹息到:“只可惜,箬竹没能等到特效药的到来。” “那是几个亿的项目,你哪里来的这么多资金,而且医药投资的项目,一但研发不成功,资金无系就跟打水漂一样。” “承蒙七里八乡的乡亲们信任,我的建筑公司也逐渐形成规模。这样的小钱,我还是有的。” “那可是我妻子的命,只要有一丝的希望,哪怕是倾家荡产,我也要去一试……” “只可惜……只可惜……”蓝天背对着蓝小兰和白少爷,走到了阳台的位置,颤抖的身体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第七十九章 白老爷之死 白少爷亲自把蓝天父女两个,送出了白家的大门。 白老爷拄着拐杖,身体蹒跚地走了上来。 “箬竹已经走了,我和你们两个再也没有任何的瓜葛,你们走吧,永远也不要再踏入我们白家的大门。” 白老爷歇斯底里地吼着,他火冒三丈的样子把蓝小兰吓坏了,她躲在父亲的身后,不敢出来。 这段日子经历了女儿的死亡,白老爷看上去的确衰老了许多,身体也大不如从前了。 “爸爸。不管怎么样,您永远都是箬竹的父亲,也是我的父亲!” “而且,这个孩子的身上,也流淌着一半白家的血脉,我永远不会忘记,也不会让孩子忘记。” “您可以赶我们走,可我不能不登这个家门。” “我答应过箬竹,要照顾你们,给父亲母亲尽孝。” “我呸!你好好看看你是什么新鲜萝卜皮?还照顾我们?你也配?” 白少爷看了看暴跳如雷的父亲,又看了看那手足无措的父女两人,白少爷居然觉得,他们两个有点可怜。 其实如今的蓝天,和十几年前的泥瓦匠相比,已经是今非昔比,这些事,在商场打滚的白少爷自然都是清楚的。 只是蓝天在白家是个忌讳,这个家里不许提这个人,更不能提他的事。 所以白老爷对这位,他从来没有正眼看过的女婿,是毫不了解的。 当然,身外之物对蓝天来说都是微不足道的,无论他如何的进步和改变,在他内心的深处,都是配不上完美无瑕的白家小姐的。 “从前看到你们两个就心烦,往后我也不想再看到你们父女两人,都给我滚!都给我滚出去!” “从今以后,不允许你们,再踏入我们白家的大门!听见了没有!都给我滚啊。” 白老爷激动得差一点就晕厥了过去。 “哇哇……哇哇……”蓝小兰被姥爷怒吼声,吓得嚎啕大哭起来。 蓝天把蓝小兰抱了起来,让女儿躺在自己的怀抱里,抚摸着她的头,轻声地安慰着。 “爸爸……爸爸……姥爷为什么要赶我们走?是不是……是不是兰兰做错了什么事,惹姥爷生气了。” 蓝小兰不停地哭着鼻子,哭到蓝天心都痛了。 “姥爷不是生你的气,妈妈走了,姥爷在伤心。兰兰不哭,我们回家吧。” “妈妈不在了,我……我再也没有妈妈了……姥爷也不要兰兰了……爸爸……” “没事,爸爸都在,以后爸爸一定会好好陪着你,陪着你长大!” 蓝天和蓝小兰离开后,开始了他们平静的生活。 白箬竹去世3年后,白老爷因为心梗,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猝死在了家里。 白老爷的死讯,瞬间就传遍省城所有的名门望族,达官贵人,大家都纷纷来到白家别墅,给白老爷送行。 整个屋子和院子,都站满了人。 蓝天问询,特地带着蓝小兰赶了过来,他们穿着麻衣,带着孝,现在长长的人群后面。 “老爷临死的时候特地交代过,就算他死了,也绝不能让你们父女两个踏入白家的大门。” 几个佣人把他们拦在了大门的外面,这几个佣人都是从小跟在白老爷身边的,忠心耿耿。 即使对蓝天父女没有太大恶意,但也绝不敢违背白老爷的遗愿。 “没关系,我们不进去。”蓝天死死的搂着女儿。 蓝小兰已经长大了不少,对于白家这样的态度,她似懂非懂。 日子久了,次数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 “我们就跟在人群的后面,目送爸爸的离开和下葬,绝对不打扰他。” “我答应过箬竹,我要为她的父母养老送终的,所以,希望你们能理解。” 几个佣人相互看了一看对方,虽然很无奈,但也表示理解。 不管过去多少年,蓝天总是这样,谦逊有礼的对待白家上上下下所有的人。 几个佣人最终也没有为难他们,就让同意了让他们父女先在外围的位置。 白老爷的葬礼上,站满了亲朋好友,和整个省城的贵人,他一定不想他的灵堂前有人提起他那个女儿的丑事。 他到死,都想在人前维护着他的傲气和脸面。 做法事的人,抬着白老爷的棺木,从白家别墅的大门出来,路过了那个曾经白箬竹最喜欢停留作画的花园。 突然,后排的一个抬棺,脚踩到了鹅卵石,脚不小心一拐,他身子一沉,手上的棺材差一点就掉落了下来。 蓝天见状,第一时间拨开了人群,冲到了棺木的下面。 他四肢的肌肉健硕而发达,身材既高大又魁梧,在后面一手就把白老爷的棺木托举了起来。 众人一阵吁叹,好在有惊无险。 白少爷在一旁看了看蓝天,心情先是心惊胆战,后又是激动和感谢。 众人都左顾右盼的看着这个陌生的面孔,纷纷议论,都不知道这个带着孝的强健的男人是谁。 蓝天抬着棺木,轻声地对白少爷和白夫人说道:“走吧,让我抬棺,我要替箬竹,送父亲上路。” 蓝天的声音很沉,很低,他知道白老爷最在意的是自己的脸面,所以他不敢高声,生怕别人听到他们的对话。 白夫人用白娟布擦去眼角的泪痕,白少爷见状,赶紧催促着送行的队伍赶紧前进。 众人虽窃窃私语,但到底没有追究什么,死者为大,让白老爷安息,才是大家所愿所盼的。 白夫人后来让那个照顾白箬竹的老妈子回到蓝天的家,让她好好的照顾蓝小兰的起居生活。 直到蓝小兰考上了省城的高中,开始读书并且过上了独立的生活,这位老妈子才告老还乡。 白夫人给了她丰厚的退休金,蓝天更是给她建了一套体面的房子,感谢她这些年对妻子女儿无微不至的照顾。 日子依旧一天天的过去,一年年的过去。 和这么多年一样,每一年不管大大小小的节日,蓝天都会带着蓝小兰亲自登门送礼。 他们自然会把礼物送到白家别墅的门前,然后和门里面的人礼貌的问候,然后道别。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风雨无阻。 只是后来,女儿长大了,有时候在外地,节假日也不得空,没办法回来,蓝天也会独自一人拿着礼物前来。 直到五年前,白家发生了一次重大的变故。 第八十章 白家融资危机 白老爷死后,白家的生意就大不如从前。 白家是珠宝世家,因为经营管理不善,而且珠宝设计理念陈旧,并不受众多年轻消费者的欢迎和喜爱。 所以早在十几年前,白家珠宝的生意,就被省城独立枝头的任氏企业所收购。 任氏也有自己名下的黄金珠宝生意,只是白家的珠宝生意是老品牌,虽然设计理念古老陈旧,但根基雄厚。 任老爷早在十几年前就有收购合并白氏珠宝行的想法。 白老爷思考了很久,最终也答应了任家的合并计划。 手头上的所有珠宝行和任氏企业合并以后,任氏为他们引进了国内外许多有名的珠宝设计人才。 为他们的品牌重新设计了一套新颖又吸眼球的VI,新推出的珠宝更是受到了市面上大部分年轻的贵妇喜爱。 不单单这样,任氏企业,还让白氏的珠宝,融入到服装设计,包包设计,甚至是家居设计上来。 任氏一系列的动作,让本该凋零的白氏珠宝,起死回生,白家这几年因为和任氏的合作,也是赚的盆满钵满。 可是,直到5年前,任家大少爷任廷毅大婚,并且接手了任氏企业后,这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律师带着第二次融资的合同,三番五次的登白家的大门。 那时候白老爷已经去世多年,白氏掌管在白夫人和白少爷这对孤儿寡母的手里。 “白夫人,白少爷,相信第二次融资的事,我们已经给两位说得非常的清楚了。” “如果你们想保住你们在珠宝行现在的股份和管理权,就必须按照新的合同增资。” “不然……我们任总这边,作为企业实际掌控人,就会按照相关的条例,收购你们的股份。” “这是我们大少爷给你开的条件,非常的优越,您可以过目一下。价格是比市场上的价格高出很多的。这也是看在我们老爷和白老爷的脸面上给的价格。” 白夫人把收购合同,往地上一扔,气愤的说道:“荒唐!真是荒唐!白氏珠宝,是我和老爷白手起家创立的,我们在这里倾注了毕生的心血。” “想从我们手中收走股份,夺走我们对白氏珠宝的管理权?做你们的春秋大梦去吧。” 律师对于白夫人的气愤,不屑一顾。 他缓缓地从地上捡起收购的合同,擦了擦合同表面上的灰尘,又用手抚了抚金丝眼眶,邪魅地笑了一笑。 “看来白夫人对我们大少爷的收购合同,并不满意,那关关系。” “第二次融资的事,是通过了股东大会表决的,势在必行。” “当然,只要您能拿得出来资金,一样能保保住你们白氏在企业珠宝行的股份和控制权。” “但是……”律师的放满了语气,言语沉重而恳切。 “一但有效时间过了,而你们还是不能拿出资金来增资的话。” “那白夫人,真的很抱歉,我们大少爷这边为了保住珠宝企业的控制权,会立刻增资。希望白夫人和白少爷,能体谅。” “管家!送人!” 这样的话,白夫人已经听这个言词犀利的律师,解释过成千上万次,她已经不想再听下去。 于是便下了逐客令。 白夫人捂着疼痛的额头,千头万绪,毫无办法。 这些年虽然白家确实有所收益,但是增资的金额却达到了好几个亿,这是白家一整副家底都没有办法承担的。 “去,把我们大院别墅的合同,拿过来吧。” “妈妈,你这是想把我们大院别墅卖呢吗?这怎么可以!” “这一栋别墅,至少价值2个亿。” “可是把墅卖了,我们要到哪里生活呢?珠宝行是您和父亲的心血不错,那难道这个家就不是吗?” “而且,任家的增资金额,可是5个亿啊。就算我们卖了别墅,卖了所有的古玩珠宝,我们也补不足这样的差额。” 这样的数目,白夫人当然是再清楚不过。 “我们……我们可以再向亲戚朋友借,还有银行贷款,我们在S省立足了这么多年,我不信我们就过不了这样一关。” “可是母亲……” 白少爷和白夫人自然都是知道,亲戚朋友的借款,和银行的贷款,无疑都是杯水车薪。 就算卖掉目前白家所有的资产,都不足以填补融资所需要的资金。 “还愣在这里做什么,快去!我让你快去呀。” 白少爷虽然很无奈,但也只能按照母亲的意思照做,面对现在这个局面,他也无能为力。 白家四处贷款和借钱的事,一传十十传百的,就传到了蓝天的耳中。 蓝天曾经在任氏的生物研究所投中一个项目,在任氏几里还是认识一两个能说得上话的人。 几番打探,就明白了白家现在的处境。 离融资最后的期限,还有2天,所有能打的电话,能联系的人,都已经沟通过无数次了。 白家因为要增资保股份的事,所有商场上的人都知道了,知道他们急需要用钱。 商场如战场,这里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 因为知道白家是着急着变卖家产,所以无论是房产,还是物件,都被市场一而再二而三的压低价格。 而且银行这边又有任廷毅在施压,银行也不敢给他们太多的贷款。只是看在白老爷的脸面上,给了几十万的额度打发打发他们。 白家,已经被逼到走投无路的境地。 那天深夜,蓝天两手空空,只身一人,来到了白家大院。 “今天又不是过节,他来作甚?难道连他也要来看我们的笑话吗?” 这几天,白夫人可是尝尽了人情冷暖,对蓝天的到来,也无缘无故的生气起来。 “夫人,蓝总带来了这个,您请看。” 旁边的管家,把那一张5个亿的支票,递到了白夫人的眼前。 “这……这这……这是……”白夫人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管家虽然没有听到白夫人的问题,但已经明白她想要问什么,并且肯定得点点头。 “您没看错,这是支票!而且我已经核实过了,这是一张真实有效的支票。” 白夫人拿着支票,手激动得颤抖着,两旁的泪水潸然落下。 第八十一章 白家的困境得以解决 白家母子和里里外外的人,看着那张静静平躺在桌子上的支票,思考了半晌,都默默地说不出话来。 蓝天一直站在白家别墅的大门外,一动也不动地站着。 他对这个位置;这一扇大门;这一道不可逾越的界限,还有这样冷漠的等待,他实在是太熟悉不过了。 没有门里面主人的允准,他绝对不会踏入白家的大门,礼可以进,人不能进,这已经成了他和白家之间不可撼动的铁律了。 白夫人捂着疼痛的额头,低垂着脸,羞愧的不敢直视大家。 现在她的内心只有无限的自责与愧疚。 门外的那一个人,曾经是全家最痛恨最瞧不起的人,他们曾无数次的把蓝天拒之门外,给了他这么多年的羞辱。 可是,偏偏是这样的人,愿意在他们家最困难的时候,雪中送炭。 “让他进来吧,前厅奉茶。” “好的夫人!”旁边的佣人应允着。 白夫人抬头,指了指大管家,义正言辞地说:“你!亲自去请。我的意思是,把我的女婿,请进来,听懂了吗?” 大管家马上弯腰答应。 大管家带着一众佣人,来到了大门外。 这里面的佣人,曾经无数次的站在蓝天的对立面,而如今一切都变了。 他们不再恶语相迎,而是像列队一样分成了两边,在门的两侧欢迎着蓝天的到来。 “蓝总。哦哦哦!不对不对!应该叫是姑爷才对……” “姑爷您请快快进来,老太太有请。”大管家一边说着,一边弯腰迎蓝天进去。 白家的大管家一般不随便的请人带路,一但夫人老爷让他这么做了,那么就代表这个要见的客人是身份无比尊贵的。 这样的待遇,竟然让蓝天多多少少有点不自在。 他终于,迈开了脚,第一次,堂堂正正地被请进了这一扇白家的大门。 白夫人和白少爷,在主厅见他。上座上专门留了一个位置给他。 座位上放好了软垫,而且已经沏好了一杯上等的雨后龙井。 “妈妈,好久不见。”蓝天站在白夫人的面前,礼貌的打着招呼。 白箬竹教会他的对待长辈的礼仪,他无时无刻都不敢忘记。 “你坐。” “妹夫,快快快,快请坐。” “请坐”这两个字,是那么的温柔又刺耳。 蓝天和白家已经有二十多年的交情,这两个字,他真的是第一次听到。 大管家把支票放在红木制作的盘子里,然后又轻轻地放在茶几上。 大家看着支票,都默默地不说话。 “说说看吧,你想在我这里得到些什么?”白夫人语气冷冷的,淡淡的。 “我并不明白母亲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在我们白家,你最看中,最喜欢的,莫不是我的那个宝贝女儿吗?” “可是我的箬竹,已经成为了你名义上和实际上的妻子了,而且她也已经去世很多年了。” “我并不知道,我们白家,还能给你些什么回报?” “还是……你需要我当着众人面,公开承认你和我女儿的关系,还是需要我公开给你道歉,还是需要其他这什么?” 白夫人哽咽着一字一句的说着,她的声音有些颤抖,这样的话说出口,真是豁出了她整张老脸。 蓝天拿起茶杯,用茶盖子轻轻拨了拨茶杯中的泡沫,他闻了闻茶中的香味,然后慢慢了抿了抿香茶。 白家的茶,味道果然是极好的,二十多年了,他终于是尝到了这个中的滋味。 一杯雨后龙井,蓝天像喝酒一样,一饮而尽。 “好茶!果然是好茶!” “能喝到白家的茶,就足够了!”蓝天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 众人不解,都诧异地看着蓝天。 这些年,白家给他的白眼和羞辱数不胜数,现在,正应该是他反击还手的时候,这屋子里里外外的所有人,都清楚明白。 “我只希望这支票里面的钱,能解母亲您的燃眉之急,至于其他的事,我无所谓,也不在乎。” “正如您所说,白箬竹是我名义上的,也是实际上的妻子,不管别人承不承认,或者怎么说都好,这都是不争的事实。” “既然这样,我和我的妻子,拿钱回来白家,合情合理,不需要任何的理由,我也没有任何想要得到的东西。” “如果您觉得对我和箬竹有所亏欠的话,那这里的钱,就当是我们夫妇俩人给娘家的一点投资款吧” “至于珠宝生意的事,我是一窍不通,所以后续具体需要怎么做,还是需要母亲您和舅哥一起劳心劳力了。” 白夫人和白家少爷,都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蓝天。 白家的所有人,听到蓝天一字一句真诚的话语,都对他佩服不已。 “天色已经很晚了,我明天还有工程要处理,就不叨扰二位,我先告辞了。” 蓝天转身,后退了几步,突然想到些什么,又再一次转身回来,面向着白夫人。 “您刚刚说,我想在白家图些什么,这么说的话,还真的有。” 白家母子的脸色,瞬间又沉了下来,他们无法开口,也无法辩驳。 “既然是给箬竹娘家的投资款,如果是亏了,就亏了吧,我无所谓。” “要是母亲经营得当,能有所收益的话,那么这些红利,就存起来,给小兰做嫁妆吧。” “小兰已经长大,是个大姑娘了。如果出嫁的那一天,能收到外婆和舅舅准备的嫁妆,她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女儿高兴,我都行。至于其他的事,我无所谓。” “母亲的身体,最近纤弱了许多,记得好好吃饭,多多休息,别太劳累了。” “舅哥如果有空,记得带母亲去做定期的身体检查,照顾妈妈的事,还是麻烦您多费心了。” “如果后面还有事,可以随时联系我。现在真的很晚了,那我就先告辞了。” 大管家和一众佣人,都恭敬地站在蓝天的身后,送他离开。 “箬竹……我的女儿……冥冥之中,还是你,守护着这个家,我应该,谢谢你。” 白夫人惭愧地痛哭起来。 也就是从那一天起,蓝天不再是那一个外人,而且成了白家口中人人得以敬重的姑爷。 现在的每年每个节日,他依旧会登门来送礼,看望白夫人和舅姥爷。 不过,他不再需要停留在门外,每一次他的到来,白家管家都会亲自来迎他,甚至都会留他一起吃家宴。 只可惜,蓝小兰长大了以后,一直在外地学习和工作,节假日基本都不能回家,自然也从来没有感受过白家这么好的待遇。 而白夫人,如今的白老太太,只能每年女儿的祭日,像现在这样来到女儿的坟头前,才可能和这个久不露面的外孙女见上一面。 所以她们婆孙俩,是这样的熟悉,又那样的陌生。 第八十二章 坟头前的欢声笑语 蓝小兰把亲手摘下的满满一篮子木兰花,撒在了母亲的坟头。 然后她便蹲下来,和父亲一起整理着母亲坟头周围的杂草。 “你后面几年,估计也回不来了,趁着今天天气晴朗,好好的去跟母亲告个别吧。” “这里有我,快去吧。”蓝天慈祥而温柔地对着女儿说。 “好的爸爸。”说罢,蓝小兰就把父亲准备的,妈妈生前爱吃的东西,摆放在母亲的墓碑前。 然后她拿起纸巾和棉签,仔仔细细地擦拭着墓碑上的泥土和灰尘。 “妈妈,今年我又回来看您了。您在山外山那边仙境,过得还好吗?” “今年我给您摘了满满一篮子的木兰花,数量可是往年的三倍那么多哦,您快来看看,喜欢吗?” 蓝小兰一边说,一边擦着母亲的墓碑,突然她放慢了手中的动作,一脸难过的样子。 “可是……我之所以今年给您摘了三倍的分量,那是因为……因为后面的3年,女儿估计都没办法回来看您了。” “您千万别生我的气,等我回来了,我还是会给您摘更多更多的木兰花,妈妈,你说好不好。” 白老太太看着在那边自言自语地孙女,心里面充满了疑惑,她艰难地挪动着自己身体,往墓碑这边靠了靠。 “怎么了,你这是要去哪里?为什么不能来看妈妈了?你可知道,你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疼爱你的人了。” 蓝小兰扭头,对着姥姥笑了一笑。 “我上一年申博考试成功了,而且现在国内的工作也已经连接完毕了。” “我研博的课题在国外,所以需要在国外待上几年。要回国不容易,后面几年,可能不能来看母亲了。” 白老太太欣慰的点点头,她的外孙女可真是了不起,都已经考上了博士了。 然后她又瞟了瞟身边这个搀扶着她的黄毛小子,就失望地摇了摇头。 “奶奶,你这样看着我干嘛?我脸上是有什么东西吗?” “你脸上啊,不是有什么东西,而且少了点东西。” “哦?” 这个年轻的男孩边摸了摸自己的脸颊,边好奇地问道:“奶奶,我这是少了什么东西呀。” “少了点出息!”白老太太拿起了拐杖,朝那个不正经的年轻人天灵盖敲了敲。 小伙子长得非常的高,至少有185的身材,白老太太为了打到他,还艰难地点了点脚尖,样子十分滑稽可爱。 “奶奶,你可别打了我,我不是怕我头疼,我是怕您摔倒了。” “您要是受伤了,到时候就不是我头疼了,我爸可是要打断我的腿了。”小伙子摇了摇白奶奶的手,居然还撒起娇来。 185身高的大小伙子,居然还会撒娇,蓝小兰也被眼前这个人给逗乐了。 “姥姥,他是谁?” “这是你舅舅的儿子,白乔松。”说完白老太太又一拐杖的打到了白乔松的小腿上。 “奶奶!你干嘛又打我啊,疼死我了!” “这是你姑姑的女儿,你该喊表姐才是。臭小子,还不去打招呼。” 话刚一说完,又是准备一棍子打下去。 还好白乔松身体够灵活,一蹦就蹦到了蓝小兰的后面:“姐!表姐!我的亲姐姐!你快点来救我!” 白老太太一看到这个打扮得奇形怪状,整天就喜欢乱搞着这些或者那些,奇奇怪怪的事情的孙子,就满是头疼。 他要是能有蓝小兰一半的听话懂事,那真是老头子在天之显灵,祖坟要冒青烟了。 所以今天特地带他来给白箬竹祭拜,顺便认识认识他的姐姐。 蓝小兰好好的打量着这个穿着确实独特的表弟。 他的头发染成了奶奶灰的颜色,中间还夹杂着些墨绿色。头上打了发胶,梳着夸张的发型。 脸上画着淡淡的妆,眼睛周围涂满了棕灰色的眼影,使得他的眼神看起来深邃而神秘。 嘴唇上明显涂上了些许唇彩和打了一层润唇膏,使那张不羁的俊脸更添了几分神清气爽。 穿着黑色的皮革外套,上面镶嵌着金属铆钉和链条,展现出不羁的个性。 下身搭配着破洞牛仔裤,膝盖处露出白皙的肌肤,脚下踩着一双增高真皮马丁靴,增加了身高和气势。 耳朵上挂着一条长长的圆锥形银白色耳钉,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手上和脖子上都佩戴着一些夸张的配饰,每一个细节都散发着独特的风格。 白老爷在的时候,白家是家风多么严明的家族,如今这个衣着打扮怪异的表弟,和印象中的白家,确实是格格不入。 所以这也难怪,为什么白老太太每次看到他这个孙儿,就会唉声叹气。 “姥姥,如果我不能来看妈妈,还是劳烦您下次来的时候,帮我摘一些花儿给她吧。” “妈妈生前,最喜欢看着花儿树儿发呆,她一定会开心的。” “哎……”白老太太无奈的摇了摇头:“姥姥也都是半截入土的人了,今晚脱了鞋和袜,未审明朝穿不穿。” “您别这样说,看看您刚刚打乔松那两棍子,就知道您身子硬朗着。” “可不!奶奶,真把我给打疼了。”旁边的白乔松还哇哇的附和道。 白箬竹给她留的那一份养生的药膳食谱,白老太太可是整日不离口的吃着。 这些年都靠着它养生,身子确实是比以前健朗了许多。 “一个女孩子去国外读书,还是要当心些,记得好好照顾自己。” “嗯嗯,知道了姥姥,您也是。” “都三十好几的人了,该赶紧的找一个合适的人结婚才是,姥姥可是等着入土前喝你的喜酒呢。” “姥姥……”蓝小兰无奈又尴尬地笑了一笑,这样的催婚,莫不是跟爸爸学的。 “奶奶,你要是想喝孙子的喜酒,那不简单。珠宝行的丽丽、还是模特公司的Ada、或者是设计部的柔柔,你看上谁,孙子立刻把她娶回家就是了。” “你这个臭小子!屋子里面那些莺莺燕燕没一个正经东西,就你这还想结婚!看我老婆子今天不打断你的腿!” 白乔松见状,赶紧撒腿就跑。 白老太太就是不服气,拄着拐杖脚步婆娑地硬是要追上去。 白乔松怕奶奶摔倒,虽然逃跑,但也不敢跑得太快。 蓝小兰也怕姥姥摔着了,所以在旁边扶着。 “奶奶!你这就不对了啊。表姐没男朋友,你还催她结婚呢。我这么多女朋友,我想结婚你还不让我结啊。” “都说你和爷爷就偏心姑姑,我看啊,我和表姐你也是总偏心她,哼!” “你这个臭小子,我看你就不要姓白了,该姓孙才对。” “就是一只胡闹的孙猴子,我今天非打断你的腿不可!让你还顶嘴。” 白乔松一边逗着白老太太,一边哇哇地慢悠悠地假装逃跑,而蓝小兰也是仔仔细细地扶着老太太,在一旁不停地呵呵直笑。 白箬竹的坟前,漫山遍野,响彻了婆孙三人热热闹闹的打闹声。 欢声笑语,岁月静好,也许,这就是白箬竹从前所愿,所盼的…… 第八十三章 去往E国的飞机 “你们两个仔细着点,可别摔着老太太了。” 蓝天把白箬竹的墓碑整理好,赶紧过来扶了一扶老太太,要是老太太真的摔伤了,那他的罪过可就大了。 “妈妈,我送您回家吧。” “不用,我这个没出息的孙子没什么优点,就是车子开得还利索,不然你舅哥也不会让他来送我。” 白老太太又紧紧地抓着蓝小兰的手,看了又看。这些年,只要看到她,就觉得自己的女儿还活着。 可是孙女马上要出国,一去就好几年,白老太太心里确实是不舍得的。 “兰兰,你什么时候的飞机。” “后天早上。” “这么快呀。哎……好好好……”说着说着,白老太太就把手上的一串雕满了佛经的沉香木佛珠,套在了蓝小兰的手上。 “兰兰,这太贵重了……我不能……” “你也是个懂行的孩子,这珠子贵不贵重,姥姥还能骗你不成。” 白老太太的这一串佛珠成色极好,放在手上凉润,还有一股淡淡的清香。 不过这是一串真的沉木珠子,所以市面上的售价也确实不会贵得离谱,和姥姥平日里带的那些钻石宝石玉器是没有办法比的。 “这个珠子呀,本身不是很贵,但是我去佛堂让大师亲自开过光,能保佑带的人平安。” 白老太太语重心长地说着。 “你呀,平平安安的去,平平安安的回来。可好呀?” 蓝小兰看着慈祥的姥姥,又看了看父亲,父亲从小就教育她,别人贵重的礼物不能随便收,特别是白家送的礼物。 不过这次,父亲却笑笑地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蓝小兰这才微笑着谢过老太太。 “天色不早了,你们父女俩赶紧回去吧,兰兰要离家出远门,你们应该有很多话说才是。” “老太婆我呀,就不打扰你们父女俩了。” 回家的路上,蓝小兰开着车,蓝天坐在副驾驶上,两人都沉默着不说话。 要不是老太太提醒,蓝小兰出国这个话题,父女俩人是谁也不敢提起的。 她知道爸爸的担心和顾虑,也知道他的无奈和不舍,她要离家出远门,不知道怎么安慰父亲,更不知道要怎么跟父亲告别。 蓝天忧愁的心,更是不言而喻。 这几天,每天都在心里默默地倒数着日子,怕女儿担心难过,也一直不敢开口和女儿道别。 只有在蓝小兰不在的时候,他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反复检查她打包的行李,不停地为她添置衣物和药物。 蓝天还不停地托关系到研究所和大使馆打听情况,把女儿在E国的种种情况都打听得清清楚楚,不停地确认,才放心。 要不是知道他是蓝博士的父亲,那些工作人员都快要怀疑他是不是要做国际间谍的,怎么事无巨细地都要打听得这么清楚。 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国内只有首都机场有去往E国的航班,而且一个月只有这么一趟飞机。 那是一个刚经历完内战不久的国家,是没有旅游业可言的,自然也不会有游客有事没事的想往这样的国家去。 蓝天一直送蓝小兰,送到了首都机场过关的航站楼处。 看着女儿,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 “你答应过我,每一个月,至少2次给我打电话。” “嗯嗯,知道了爸爸。” “那里的条件很辛苦,不比家里……” “没事,我都能照顾好自己。” “……”蓝天目不转睛地看着女儿,久久说不出话来。 “好啦爸爸,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我这是去学习呢,又不是去行军打仗的。” 蓝天看了看那些站在女儿身边,和她一起同行,也是正准备登机的着装一丝不苟地部队士兵。 还真的有七八分准备上战场打仗的那股味道。 蓝天看了看,心里就更忧愁些。 蓝小兰一边说,一边背起了随身的包包,准备过关去了。 “等我学有所成,我一定会平平安安的回来。” “再见了,爸爸。” 蓝小兰刚要走进去航站楼,蓝天就一手把她拉了回来。 “你等等,你等等,我差点就把这个忘记了。” 蓝天拿出来了三四包牛皮小袋子,里面装着各式各样的沙沙的东西,硬是把它们塞到了蓝小兰的包里。 “这是什么呀?” “蔬菜的种子!” “啊?你给我这个干什么呀!” “我查了一下你生活的那个城市,跟我们西北地区的气候差不多。” “这是爸爸朋友那边一家生育研究所研发的种子,听说只要有水源,就能活!你要是能找到地方种植它们,至少到了国外,也不至于饿肚子。” “啊?爸爸!我这是去做研究调的课题可是考古古墓专业,又不是去研究农林业,你给我这些做什么?”蓝小兰撇了撇小嘴。 “行了行了,快上飞机吧。快走吧快走吧。” 蓝小兰返回去,给了蓝天一个大大的拥抱:“再见了爸爸,你也好好照顾自己哦。” 女儿消失在航站楼的尽头后,蓝天才忍不住转过身去,擦了擦眼泪。 二楼去往E国的VIP休息室里,任廷希坐在窗边,把父女俩人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 本来,他也是准备来首付机场,和蓝小兰告个别的,不过蓝叔叔既然在,他也就不太好意思打扰父女俩人。 毕竟……他今天,也是要乘坐去往E国的飞机。 他和蓝小兰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他和她,来日方长。 “任总,飞机马上要起飞了。您是唯一的vip,可以走绿色通道,先登机。” 冷冽恭敬而礼貌的上前来说道。 任廷希悠然自得地靠坐在沙发上,翘着脚,漫不经心地翻东西手上的报纸,他并没有马上要离开的意思。 “需不需,我和蓝小兰换一个位置,这样,她也可以坐在头等舱的座位。嗯……也就是您座位的隔壁。” 任廷希挑眉看了他一眼,算他还挺识相的,不过他又若有所思地抿了抿嘴。 “她都和谁一起上飞机?” “今天我国有一批新的维和部队要去E国,蓝小姐被安排在部队的士兵的行列中。” “毕竟她现在,也算是国家的编制人员人员。” 任廷希表情严肃,冷冷地坐着,不说话。 冷冽被吓到不敢说话,老板的心思,是深沉而又难琢磨的。 “不过他们也为蓝小兰安排在了头等舱后面最前排的位置,也是比较舒服的位置。和任总您,只有一扇门的距离。” “当然了,如果您坚持要蓝小姐坐您旁边的话,我还是马上就能安排的。” “不用,就这样,我们登机去吧。” 我国的部队一直都是纪律相当严明的,她在部队的行列中,如果贸然要换座位,只怕会引来什么不必要的麻烦。 而且他和她,不过就一道门的距离而已。 他已经等了她8年,还怕等不了这短短十几个小时吗? 任廷希邪魅地笑了一笑,起身离开了。 第八十四章 到达E国 蓝小兰是自带催眠体的体质,不管在哪里,也不管是什么环境,只要累了困了,她都能安然的睡着。 而且飞机上除了她,周围都是穿着制服的维和部队的士兵,没有人会发出一点点的声响。 所以她睡得很熟,并没有被打扰。 可坐在最舒服的头等舱的任廷希,可不能像她这么的宽心。 因为知道和她在同一架飞机上,他就一直激动得小鹿乱撞地睡不着。 见状,坐在旁边的冷助理,也不能好好入睡。 每隔一段时间,冷冽都要偷偷地在门后窥探,又或者是个程序员打听,坐在第一排的那个女孩子的状态。 每隔十几二十分钟,他就要跟任廷希报备一下。 他既要问得仔细,又不能被对方发现,整得跟偷窥狂一样。 不过好在蓝小兰睡得死沉,所以也一直没有发现他和任廷希的痕迹。 飞机快要着陆的时候,程序员提醒的广播响起。 蓝小兰这才睁开迷离的眼睛,透过刺眼的阳光,往窗户外看了看。 底下的空气弥漫着黄土风沙的感觉,大地被一片灰蒙蒙给覆盖,透过云层,能若隐若现地看到底下的情况。 战争过后的几年,虽然E国的人民也在不断努力的修复这个满目疮痍的国家,在飞机上,也能清楚的看到纵横交错的几条白色的公路。 公路把大地分割成了一片一片的地方,在公路的旁边,能看到零零碎碎的生活着的人家,总算有一些活着的痕迹。 而那些大面积的中间,绝大部分都是被炸得撕碎的建筑物和道路,许多的地方依旧青烟缭绕,人们都还来不及整理。 这样的场景,让本来出生在和平国家的蓝小兰,十分震惊。 这也是她第一次直面的观看到战争给人类造成的破坏,是多么的让人心痛,让人悲哀和惋惜。 突然,她在飞机的东面,看到了一整片面积的建筑物,这里的建筑物居然出奇得都保存得完好无损。 也只有在这个地方的上空,能看到一些斑斑驳驳的绿色的痕迹。 “您好,请问一下这下面的地方是?”蓝小兰礼貌的问了一问乘务员。 “您好女士,这下面就是我国的‘活人墓城’,这里是大量埋葬死人的地方。” “因为没有能源,也没有政府的管辖,里面住着的也都是来自四面八方的难民,所以这个位置一直都是和平区。” “也是因为这样,这十几年的战争,这座活人墓城,是E国唯一一个没有受到过战争侵袭的地方。” “所以,也就是因为这样……”蓝小兰低头,难过地喃喃自语:“因为这样……死人住的地方,才会比活人住的地方要好。” “这真是战争的悲哀,一个时代的悲哀。”蓝小兰忍住滚烫的泪水,不再敢往下看。 这样面积辽阔,数量庞大的墓地群体,并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经过了几十年的演变而来的。 之所以称之为“城”,是因为它的面积已经足够的庞大,发展到今天,城市的面积已经超过了1000平方公里,而且里面活着的常住人口,也已经超过了3万人。 很难想象,这么庞大的面积,里面大大小小,琳琅满目的建筑物,居然都是伫立在大地上的坟墓。 起初,这里只是E国,一片无人问津的戈壁滩,除了东北面有一小段丘陵,和一段河流经过的痕迹,这里其余的地方都是戈壁和沙漠。 起初,E国和他们周边的一些国家,总会有几个德高望重的人,有的人生活在国内外的,有的也是有钱有势的财阀或者家族。 他们只要有人死亡,就会在这一片土地上建筑先人的墓地。 因为这里没有人,更没有政府或者军队管辖,土地既平坦又辽阔,所以只要你有钱能运来材料和工人,这里所有的土地都是被免费使用的。 出生的人口或许在不断的减少,但死去的人确实会不断的增加,因为土地是免费的,所以来这里建造坟墓的人也就越来越多。 起初,只是一些富可敌国的商人或者家族在这里建造墓地,为了施工方便,降低成本,他们在建墓地的同时,也修建了越来越多的,四通八通平坦的道路。 也就这样,到了后来,连普通的人家,也能进到这儿来,建造自己的墓地。 后加,一传十十传百的,墓地的数量就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就成了如今规模庞大的“城”。 而活人墓城的“活人”,又是怎么来的呢? 一开始,一些有钱的家族和商人,为了方便,会买来一些仆人,按年或者按月的给他们一些钱财,让他们在这里打理和修剪自己家的墓地。 有的家族鼎盛,这里守墓的仆人也就住了一代又一代的人。 有的商人和家族经历了没落,仆人没有了生计,就都纷纷离开寻找出路,而那些本该给仆人生活的房子,也就空了出来。 随着战争的爆发,从四面八方涌过来的难民就越来越多。 难民们对生活并没有太大的要求,只要有瓦遮头,只要有一个能栖息的地方,身无分文的难民就愿意留下。 也就是这样,越来越多的难民开始在这些被遗弃的古墓里生活。 他们借着流过的河流引进了水源,又借着那一座小丘陵开始了简单的种植业。 有的坟墓还是有主人,难民们住进去,只要他们愿意打理好墓地,墓主人的后代就愿意给他们些微薄的报酬,让他们的生计得以解决。 有的人更聪明,他们还会沿着四通八达的公路,做起了小买卖,也能稍微的解决生计的问题。 因为活人墓城的坟墓,牵扯到的势力家族实在太多,而且被埋葬在这里的人是来自世界各地的,不单单是国内的势力财阀,甚至牵扯到国外的势力。 而且这个地方又资源匮乏,除了死去人的骸骨和留下来的坟墓建筑,并没有任何好争夺的资源。 所以这么多年,这么久了,也没有军队或者势力想要霸占这里。 谁会去抢一个一无所有,而且有可能会毁掉自己祖先栖息安宁的地方呢。 也就是因为这样,活人墓城才得以出现,得以保存。 蓝小兰在开这个地方的时候,早就对这个地方的情况做了详细的了解和调查。 现在,她终于要登陆了,她要在这个地方,开始她不一样的全新生活。 第八十五章 入住“豪宅” 大部队的士兵坐上了体型庞大的吉普走在了前面。 蓝小兰则是在两名年轻士兵的陪同下,坐上了一台只能容下3人乘坐的越野。 把这辆车称呼为越野车,或许也是对这辆破车的抬举了。 除了前面一扇有几道划痕的挡风玻璃,和两扇扇摇摇欲坠车门,车子其他的地方只有几根锈迹斑斑的车筐架子。 有的已经生锈腐蚀得出现了几个破洞;有的已经被拉扯得弯曲变形;有的甚至只有两端连接的口子,中间的铁架也不翼而飞了。 整一台车被腐朽得蓉蓉烂烂,没有一处是完整的地方,开在本就不平坦的道路上,更是抖得摇摇欲坠的, 这样的破车,如果是在我们国内,估计早就报废了800年了。 勉强上路被警察叔叔抓住都会被抓走的那种。 蓝小兰毕竟是个女孩子,两名士兵为了她的安全着想,还是礼貌地让她坐到车子中间的位置。 “考博士您好,我叫李平,他叫陈以安,以后我们两个负责您这边生活和工作中和我国部队这边的对接。” “您在活人墓城这边,遇到什么困难,都可以找我们两个。” 驾驶着车辆的李青笑笑地说道,看到管辖的区域内来了新的同胞,还是一位漂亮高知在读博士,他们枯燥的生活总算添上了一丝丝彩色。 “你们,别喊我蓝博士了,怪奇怪的,叫我小兰吧。” 坐在另一边位置的陈以安微笑着说:“您别这么说,我们两个年纪都比您小一些,怎么能叫你小兰呢。叫兰姐您还差不多。” “对了兰姐,我们还有3个小时的车程才能到达活人墓城,你先休息一下吧。” “我们在活人墓城东面的外围,给您安排了一个住宿的房子,条件可能比较简陋,不过好在该有的东西都不缺。” “对了,到时候我们会把这台车留给你,你有什么事,可以开车来部队找我们。” 蓝小兰紧紧的抓住头顶上的车子框架,这里的路实在太烂太陡,她怕自己一不小心就会被甩了出去。 “我不是和部队住在一起吗?为什么需要开车才能找到你们呢?” “你住的位置,确实是在我国部队日常巡视的范围内,离活人墓城又是最近的,这样你就能在安全的范围内开展研究工作。” “可是你那边只有一个平房,条件确实有限,所以只能提供给你自己一个人单独居住。” 蓝小兰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这是她第一次出国,去的还是这样动荡不安的国家。 她还必须留在这里长期工作和生活,而且只有她自己一个人独立面对未来要发生的种种困难,光想想,蓝小兰就开始紧张起来。 经过几个小时的颠簸,终于来到了活人墓城城东方向的小平房里。 这所房子仅有不足三十平方米的面积,显得局促而狭小。 它的墙壁已经剥落,露出了里面的砖头和水泥,看上去十分破败不堪。 屋顶是一整片铁皮做成的,上面堆满了干草,就做了简单的隔热处理。 往上看,还能看到屋顶上铁皮凹凸凹洼的痕迹,似乎随时都可能塌下来。 窗户只不过是两个用工具强硬凿开的大洞,没有防盗架子更没有玻璃等其他的阻挡,透进来的光线显得暗淡而朦胧。 空荡荡的房子,一眼看过去,能看到一个用泥土堆砌而成的灶台,灶台的旁边有一个室内的水井,水井的旁边还挖了一个深不见底的洞。 据李平的介绍,那个深不见底的洞,就是我们理解的洗手间下水道。 空空的房子里面没有一个家具,只有一张用几个烂木板和一些碎布,还有厚厚的一层枯草堆砌而成的地方。 陈以安告诉她,那就是这里唯一的家具——床。 蓝小兰咽了咽口水,瞪大了双眼,露出了震惊又不失礼貌的表情。 她来之前,就对这里的环境有一定的了解,知道环境可能比较好艰苦,但眼前如此的破败的景象,确实让她出乎意料。 看蓝小兰一下子说不出话来,李平笑笑地解释道:“兰姐你别介意,这里房子虽然看上去简陋,但在活人墓城,这个房子,已经算是豪宅了!” “豪宅?” 蓝小兰放下了了行李,摸了摸那一张布满灰尘的只有一堆杂草和一块木板组成的“床”。 就这?豪宅?蓝小兰确实意想不到。 “在活人墓城这里,只要是有四面墙加一个不漏雨的屋顶,还能有水井和灶台,那已经是非常非常不错的房子,难民们都会抢着要住进来。” “如果这个房子还能有一个排污的洞,那就已经是豪宅了” “因为房子在建造的时候,要找到这里的排污系统是非常不困难的,即使找到了,每年也必须向政府缴纳一定的税才能使用。” “所以,兰姐你现在能住在这豪豪宅里,还是且行且珍惜吧。” 蓝小兰听到李平的话,认真的点点头。 李平和陈以安,给蓝小兰留下了一大袋子的食物和水,正准备离开和大部队汇合。 “对了兰姐,有些事我们要叮嘱一下你。” “你初来乍到,又是独自一个女孩子,没什么事,千万别单独进去活人墓城,我们也是为了你的安全着想。” “如果确实要进去,可以等我们两个过来,再陪你一起去。我们每过几天就会过来给你再送一点生活上的物资。” “切记切记!绝对不能单独行动!” 陈以安这时也眉头紧蹙,死死地盯着蓝小兰,给他以严肃地建议。 “哦!还有,这是你们研究所白教授,特别交代的,这个给你。” 李平从随身的包包里,取出了一个牛皮袋子,蓝小兰好奇的打开,想看看白教授有什么东西需要特别交待的。 拿出来一看,蓝小兰瞪了眼珠子,把袋子里面的东西拿出来,手居然在不听使唤的颤抖。 握在手上的,居然是一把棕色的小型步枪。 “这个……可是我不会用手枪。” “大拇指只需要轻轻按下扳机,就能开枪。你把这个戴在身边吧,平时可以防身用。” 蓝小兰擦了擦额头边汗水,心不自觉地跟着紧张起来。 本来以为来到这里可以跟部队住在一起的,安全也能有保障,没想到这一次居然是需要自己一个人单独居住。 而且,白教授居然还托人,给了她一把手枪,看来连白教授都能预想到,她这一趟出国学习之旅,定会困难重重。 蓝小兰叹了一口气,然后突然挺直了腰杆,拍了拍自己的脸,让自己保持清醒。 不管了,既来之,则安之。 大不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吧。 第八十六章 第一次进去活人墓城 等李平和陈以安离开后,蓝小兰就马上开始对这个久不住人的“豪宅”,进行了全方位的打扫。 地板虽然是水泥地,但是单独打扫几次后,终于是可以做到走路不扬起尘土的境地。 洗手间方便的位置和隔壁煮饭的灶台,也做了简单的清洗,好在中间有一个水井,有源源不断的水供应。 床清理后铺上了干净的被单,枕头是没有的,蓝小兰也想不到,居然住宿的地方会没有枕头这个东西。 她只好拿来了几件衣服垫在后脑下,勉强替代一下枕头。 异国他乡的夜幕,开始悄然无息地降临,好在李平他们留下的包包里有蜡烛和打火机,蓝小兰也着实没想到,这个地方居然是不通电的。 “滴哒”一声,蜡烛被点燃,蓝小兰独自一人坐在床边,欣赏着那个摇摇晃晃扭动着的火焰,发出微弱又温暖的光。 蓝小兰就这样,静静的看着烛光。 有了光,就有希望,有了希望,一切就都能好起来。 不知怎么的,看着看着,蓝小兰就睡着了。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也不知道蜡烛最后是怎么熄灭的,她只觉得这一觉她睡得挺踏实的。 说起来也奇怪,为什么会这么踏实呢?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蓝小兰坐在床边,四周环顾了她这个未来需要呆好几年的“家”,真是一无所有,家徒四壁。 留在房间里,闲着也是闲着,今天她决定出去看看,好在李平他们把车留了下来。 有了车,那是不是就可以进活人墓城了,这样她不但能在城里购置一些需要用的生活用品,还能在城里到处参观一下。 光想想,心里就像打了鸡血一样,莫名其妙地兴奋起来。 她拿起了随身的笔记本和笔,还有记录用的仪器,放在包包里。 临走的时候,她还看了看床头边,那一支白教授特意让人带给她的手枪。 再三思考下,蓝小兰还是决定把手枪也带在身上。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车子点着了火,蓝小兰兴致勃勃地往活人墓城里面开去。 这个地方,她研究了几年,想了几年,今天,她终于能进到城里面了,所以她的内心是无比的兴奋和激动的。 城里面的主干道是非常的宽大的,那是因为如果有人需要建造比较大型的墓地,会用体型庞大的货车运送材料。 所以活人墓里面纵横交错的大路很多,交通是算比较便利的。 只是,在这样阳光明媚的早晨,在这样宽阔的道路上,却很少看到有人。 即使偶尔会有一两个人游走在路上,也只会是男人。 至于女人,几乎是不会出现在大路上的。 虽然道路很宽广,但她也是第一次进来活人墓城,对里面的路况不熟悉,所以蓝小兰的车开得是非常慢的。 因为这样,零零碎碎的路人,都能清楚的看到车里面蓝小兰的脸。 每一个人看到她,都会故意停住脚步,不停地探头去看她。 路人停住脚步并不是为了躲避她的车,相反,路人越是看到她那黄皮肤黑眼睛,一副外国人的面孔,越是要往车子这边靠近。 围过来的人都十分好奇,像是来看外来入侵生物那样,都想亲眼目睹一下这个开着车的到底是什么人。 蓝小兰慢慢小心翼翼地躲避着行人,好不容易来到了一个类似集市的地方。 她停好车,走了下去,四周的人立刻都探身转头的往她这边看。 看着她的人越来越多,她多多少少有点不自在。 不过因为她是外国人,打扮和这里的人确实不一样,所以人们才会这么好奇的看着她,所以她也表示理解。 蓝小兰在不远处看到一个卖锅碗瓢盆的铺子,伴随着众人异样的目光,她缓慢地走了过去。 里面老店的是一个身体肥大,绑着一头麻花辫子的黑人妇女,年龄大概在45岁左右。 这也是蓝小兰步入活人墓城以来,第一次看到女人。 看到蓝小兰进去到她的摊位,女人惊讶的从地上爬了起来,她眉毛飞起,张大着嘴巴,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 然后赶紧跑进屋子里,去找她的男人出来。 看到当地人如此不寻常的举动,蓝小兰并不介意,毕竟她在这里才是异类,自己忍一下,就当入乡随俗吧。 她认真的在铺子里挑选了一些需要用的锅子,餐具和厨房用具,把他们放在了一起。 黑人女人的老公闻言,从屋子里快速地走了出来,女人则是躲在男人的身后,不敢看她。 蓝小兰指了指地上她挑选出来的物品:“how much?” 男人看了又看,才确定眼前这个年轻又漂亮的外国女人,原来是要来买东西的。 店主男人虽然在当地做一点小买卖,但是他们这里基本上是不会有外国人进来的,所以他不会听英文,更不会说。 他在纸上写了“20”两个阿拉伯数字,好在数字在全球是通用的。 蓝小兰点点头,从包包里拿出来了20美金。 她下飞机实太匆忙了,所以没来得及换当地的货币。 不过美金是全球通用的,也不知道这20美金够不够买这里这么多东西。 男人接过那20元美金,把钱举在半空中看了又看,嘴笑得像解开了一样,激动得都快要手舞足蹈起来。 那个本来躲在男人身后的黑人女儿,看到这一笔巨款,也激动的跳了出来,她激动得都快要拥抱起蓝小兰了。 她赶紧跑到摊位上,亲自挑选了一些瓶瓶罐罐,还有碗和碟子,都往蓝小兰那边多塞了几个。 东西实在太多了,蓝小兰赶摇头摆手制止她,她一个人生活,实在用不上这么多的东西。 她把钱20元美金全部给了店家,然后又拿出了一些多余的东西,装车后继续的往集市旁边的店家逛逛。 那些本来也是来集市赶集的人们,看到蓝小兰,都好奇地往这边的杂货店走过来。 杂货店店主的男人,还不停地向路人炫耀着,他刚刚和这个奇怪的外国女人,做了一笔价格不菲的生意。 这下,乌泱泱的一群人,对蓝小兰是越发的好奇了。 第八十七章 救命,快来救我 蓝小兰陆续的在这个集市逛了好几个铺子,集市上围观她的人也越来越多。 就像大明星走在马路上一样,她现在四周都被围得水泄不通,不管她走到哪一个店,那一个店马上就会成为这个集市上最热闹的地方。 因为她现在只有美金,所以不管买什么东西,她都只能按照卖家给出的数字交付美金。 店家们都争先恐后的跑到她身前,拿着自己家的物品,用着蓝小兰听不懂的语言,声色俱备地不停向她介绍。 一时之间,蓝小兰确实有些惊慌失措。 她赶紧打包好已经购买好的物品、家具和食物,她按着车里喇叭,催赶众人离开。 在她身边围观她的,全部都是当地的男人,老的壮的、胖的瘦的全部都有。 有一些确实是在向她兜售物品的,有一些则是在外围起哄的,甚至有的在不停地吹口哨,还向她投来猥琐的目光。 蓝小兰越看,越觉得情况不妙,她赶紧收拾着要离开。 她再不走,估计就真的走不了了。 好不容易离开集市,车子又重新回到了宽大的马路上,看来现在她总算是安全了。 蓝小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李平他们说得对,没有他们的陪伴,真的不能随便进来城里,实在是太危险了。” 蓝小兰住的地方在活人墓城东北处的城外,她正往她的小屋子里赶。 活人墓城的东北边,有一座唯一的城里唯一的小山,山脚下不远处,耸立着一座9层楼高的大教堂。 大教堂整体是黑白结构的围墙,整栋建筑物巍峨耸立,面向城内的顶楼位置是有一个偌大的钟楼。 这座教堂,是活人墓城最好最魁梧的建筑,所以蓝小兰离远就能看得清清楚楚。 这样的建筑,显然和城内的建筑都是格格不入的,蓝小兰也心生好奇,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不知道怎么的,手机的方向盘,就不自觉的往教堂的方向转了过去。 在离教堂几百米外的位置,突然看到一群身着鲜艳裙子,画着浓妆的女孩们,从教堂的侧门里怒气冲冲的走了出来。 最后面的几个女孩,手里居然还强行拖扯着一个被打得脸青鼻肿的姑娘。 被打的女孩双手被捆绑着,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撕扯出几个口子,像押行犯人一样,把她强行的扔出了侧门。 那些拖扯着她的其他女孩,并没有想就此放过她,三三两两的人开始对倒地的她拳打脚踢。 围在外围的几个领头的人,也是不停地往大街上招手呼喊,时不时还发出几声妖娆的笑声。 教堂的侧门,正对着活人墓城的汽车客运站,每天在这里送客或者揽客的来往司机,一早就来到这个聚集点,熟悉地等待着这里的一切。 看到女孩们在招人,对面那些表情猥琐,面目可憎的男人一个个地涌了上来。 男人们像挑选物品一样,仔仔细细的看着那一群身着艳丽,搔首弄姿的女孩们。 看得上的女孩,男人会直接带上自己的车,看不上的女孩,会继续留在原地,卖弄着自己婀娜多姿的身体。 一个又一个女孩被带走,那个刚刚被扔到地上殴打的女孩的脸,最终显露在众人的面前。 几个还没有做好决定的男人,嘴角扭曲成一抹邪恶的笑容,露出了他们那锋利的牙齿,一步一步的往地上女孩走去。 其中一个脸上布满了伤疤和溃烂斑点的男人,蹲下身子,强行的捏着女孩的下巴,像猎人欣赏猎物一样,对她看了又看。 他的嘴裂开,表情冷酷又恶心,口水都快要滴到地上了,他点点头,表示非常满意。 猥琐的男人一手拎起地上那个姑娘被捆绑着的双手,把她强行从地上拽了起来。 那个遍体鳞伤的姑娘,用尽自己最后的力气拼命挣扎,她脚也确实是敏捷,起来后一脚就踢到了刚刚那个猥琐的男人的身上。 这时,这个身材肥大,脸有伤疤的凶恶男人是彻底被惹怒了,他狠狠地打了姑娘一个耳光,把她扯到了自己身上,想对她做一些不轨之事。 蓝小兰见情况不对,立刻下了车,怒气冲冲地跑男人那边,把受了重伤的姑娘救了过来。 “你住手,你想干什么!” 好事被打扰的猥琐男人,本来非常的恼怒,但是看到这个拼死放在前面的,衣着打扮另类的蓝小兰,突然就来了兴趣。 蓝小兰穿着一身洁白的体恤衫,汗水已经把她的衣领和背后都打湿了,光透过汗水,居然能若隐若现的看到她的身体。 男人吹着口哨,打量着蓝小兰,咧嘴地笑笑,对她表示非常的满意。 男人摸了摸口袋,拿出么一叠厚厚的衫,在蓝小兰眼前晃了晃,然后开始伸手一步一步的往她靠近。 蓝小兰非常害怕,身子都在不自觉的颤抖,突然,她摸着口袋,拿出了一把手枪,颤抖着指着像恶魔般的男人。 看到手枪,周围围观的人都往后退了一步,担心着枪会走火。 可是,这是蓝小兰第一次拿起枪,在这么紧急的情况下,她已经彻底的忘记这把枪该怎么用。 她的身体,带动着她的双手,不停地在颤抖。 本来就燥热的身体,更是被吓得汗流浃背,面对前面一群凶神恶煞又身材肥大的男人,蓝小兰是吓得脸色一阵一阵的惨白。 不过,她并不准备丢下女孩离开,如果她不问不顾今天走了,这个女孩又出了什么事她会一辈子都无法原谅她自己。 男人看到蓝小兰拿着枪不停抖动的双手,他从刚刚的害怕缓过神来,轻蔑地对蓝小兰笑笑,然后一步一步的往她这边走来。 “你别过来!再过来,我……我就要开枪啦。” 蓝小兰呢喃地说着,她紧张害怕到都忘了这里是国外,是没有人听得懂她的中文的。 她越是颤抖害怕,对面的男人就越发的兴奋,他突然加快了步伐,然后往蓝小兰这边冲了过来。 然后如狮吼般“哇”的大叫了一声,蓝小兰被男人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倒了,手里的枪“拍”的掉在了地上。 这下,围观的众多男人是彻底的乐了,哈哈大笑起来。 面对眼前这个不自量力强出头的小姑娘,男人们是又兴奋,又激动。 领头的肥硕的刀疤男,一脚踢开了地上的手枪,然后张开双手,嘴里喋喋不休地说着些什么奇怪的语言,摇摇摆摆的向蓝小兰走了过来。 蓝小兰非常害怕,也不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办,她只好和身后的重伤的女孩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害怕得眼泪直哭。 “怎么办,怎么办……救命……快来……救我。” 第八十八章 很高兴认识你 在那个猥琐的男人,离蓝小兰还有两米远距离的时候,突然一只强健的飞腿,往男人的胸口狠狠地踢了过去。 脚的冲击力非常的大,肥硕的男人也架不住腿的力量,一下子就被踢到了几米远。 任廷希身穿着一身剪裁精致、线条流畅的白色西装,每一个细节都展现出他的优雅与品味。 衣袖长度恰到好处,露出一小截洁白的衬衫袖口,增添了一份绅士风度。 他内搭一件浅蓝色的衬衫,领口微微敞开,露出一小段性感的锁骨,散发着迷人的魅力。 下身搭配一条白色的修身西裤,裤腿笔直,修饰出他修长的腿部线条。 脚下踩着一双黑色的皮鞋,鞋面擦拭得锃亮,反射着光芒,与整体造型完美搭配。 任廷希用手抚了抚蓝小兰的腰,把她护在了自己的身体下,温柔地安慰着:“没事了,别怕,有我在。” 这样温柔的声音,这样一张精致而又熟悉的脸,蓝小兰盯着不停地看着,以为自己是出现了幻觉。 任廷希双手插在裤兜里,面向着一群凶神恶煞地男人,嘴里不慌不忙地说着一些当地的语言。 猥琐男并不理睬任廷希,而是向地上不屑地吐了一口口水,在他的召唤下,身边的其余几个年轻的司机,都拿起了手中的家伙,往这边涌过来。 他们乌泱泱的站了十几人,而任廷希这里只有他一个人。 要是真的动起手来,对方人多势众,任廷希不一定打得过。 可是他依旧不慌不忙地伫立在原地,冷冷地笑着,目光从容而坚定。 面对对面一群乌合之众,他没有一丝丝的犹豫和害怕。 在猥琐男的一声吆喝下,众人开始往这边过来。 任廷希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把手枪,向着天空“乓”地开了一枪,给众人一个警告。 男人们只是吓了一跳,并没有想着要离开,他们不屑的对任廷希喋喋不休地骂着,觉得任廷希和蓝小兰一样,不过去吓唬人的狗皮膏药吧了。 第一次听到枪声,蓝小兰非常害怕,她捂住耳朵,腿都被吓软了。 任廷希掰过她的腰,把她抱在了自己的怀里:“我说了,我在这里,没事的,不用害怕。” 然后他瞄准着道远方道路旁的路灯,又开了一枪。 子弹精准的打在了路灯上,灯泡瞬间炸开,枪法之精准,让围观的人都叹为观止。 任廷希打开了自己的外套,把别在腰间的枪和子弹秀给了对面的豺狼虎豹看看。 然后流利地用当地语言说到:“如果想和那个路灯一样,就过来。看看是你们手上的家伙快,还是我手里的子弹快。” 那些猥琐的男人,被任廷希强大的气场,吓到纷纷的退去。 蓝小兰依旧紧紧的抓着他的衣角,把他的衣服都扯出了皱褶来。 任廷希把她拥入自己的怀里,在她的额头上轻轻的吻了一下。 蓝小兰终于缓过神来,她确认了自己并不是在做梦,惨白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血色。 躲在门口的女孩,看到他们的米饭班主一个个被吓的退了出去,都一脸不高兴的撇了撇嘴。 突然,那几个躲在教堂侧门外,妖娆的姑娘,看到任廷希一身高贵有气质的打扮,还有以为他和那些老司机一样,是特地来这里巡乐子的。 居然都搔首弄姿地往这边走了过来,完全无视那个被任廷希抱在怀里的蓝小兰的存在。 任廷希看到那些向他走过来的女人,觉得无比恶心,他朝教堂侧门的围墙上又开了一枪,示意那些女孩们都滚开。 就这样,嘈杂的街道,才恢复了一丝丝宁静。 那个被蓝小兰护在身后,被打得半死的女孩,突然往地上吐了一口鲜血。 蓝小兰赶紧转身扶她,着急的问道:“你怎么了,有没有事,我送你去医院吧。” 女孩艰难的抬头,眼皮颤抖地看着蓝小兰,对她的出手相救,表示十分感激。 城里的医院费用是很贵的,像怒丝这样的人,是无法承担得起的, “没事……不用去医院,我……我房里有……有药……” “你居然会说中文。” 女孩点点头:“学过……一点点。” 她的身形很轻,又很漂浮,听得出来她现在状况真的非常的不好。 蓝小兰赶紧把她扶到屋子里,沿途看到她的那些和她同住的女孩,都向她投来唾弃的目光。 不过那个拿着枪的任廷希,紧紧地跟在她们两个身后,所以周围的人也不敢太放肆乱来。 她们来到了教堂后院的一个大房间里面,里面放了二三十张床,是那些女孩们平时休息睡觉的地方。 这些大大小小的床,没有一张属于怒丝的,因为在这里的人看来,怒丝不配和她们生活在一起。 被排斥、被埋怨、被针对甚至是被殴打,在这里对怒丝来说都是家常便饭,见怪不怪的事情。 她把蓝小兰领到了大门后面的位置。 这里角落里的位置挺到的,虽然东西都在地上,但是怒丝还是把那些零碎的东西整理得整整齐齐的。 最角落位置,用烂布简单的铺了一下地面,周围放着大大小小的瓶瓶罐罐,角落还丢满了一些书籍。 怒丝坐在了地上,她从罐子里拿出来一些药,也没喝水,用口把药片咬碎,就直接吞到了肚子里。 然后她又熟练地在书堆的背后拿出了一瓶药水,慢慢地倒在自己的伤口处。 背后的伤她够不到,蓝小兰就接过她手上的药水,帮她处理伤口。 任廷希见状转身,不去看她们,毕竟是受伤的是女孩的身体,他该懂得避嫌才是。 “今天谢谢你救了我。” “不客气,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麻。” 路丝疑惑地看了看蓝小兰,这句中文对她来说显然有点难,她不是很听得懂。 蓝小兰似乎看懂的她的疑惑,微微的笑着说:“意思是说,救人一命非常重要的意思。” 露丝笑了笑,她脸上的五官非常的立体,眼窝处的轮廓又很深,笑起来非常的好看。 怒丝的伤口处理好后,蓝小兰还特意从包包里拿出了一些随身应急的药物,全部都给了怒丝。 她今天伤的有点重,又坚持着不肯去医院,蓝小兰还是十分得担心她。 看见蓝小兰着急的脸,怒丝十分得感激。 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心。 “我叫怒丝,谢谢你。” “我叫蓝小兰,很高兴认识你。” 第八十九章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你的中文怎么说得这么好,我挺惊喜的。” “教堂里有学校,有老师授课。”说着,怒丝拿出来了一本中文的口语书籍,“我有空,就是对着书,练习一下。” 蓝小兰高兴地点点头,在异国他乡的第一天,她总算交到一个能简单沟通的朋友,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他们,为什么要打你?”蓝小兰关切地问道。 怒丝头低低地,不敢说话。她不敢直视蓝小兰,像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任廷希给了蓝小兰一个冷冷的眼神,提示她不该问一些不该问的问题。 因为他知道,即使蓝小兰知道了,也帮不了她,还伤了怒丝的自尊心,既然这样,她还是别多管闲事的好。 “走吧,我送你回去。”说着,任廷希向蓝小兰伸手,想要牵着她的手离开。 怒丝扯了扯蓝小兰的手,想让她远离任廷希:“你要当心,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你不要被他骗了。” 蓝小兰看了看任廷希,笑了笑:“放心,没事,他是我朋友任廷希,他不会伤害我的。” 即使蓝小兰再三保证,怒丝依旧有点不放心。 不过想想刚刚在门外,任廷希把她护在身后,开枪保护她的样子,怒丝也就勉强相信,任廷希并不会伤害她。 听到蓝小兰向别人介绍,他是她的“朋友”,任廷希听到后立刻眉头紧蹙,一脸不满意的样子。 他强行地牵过蓝小兰的手,正要把她拉走:“走吧,这里不安全。” 他们刚踏出屋子的房门,就被一群身着花花绿绿的女孩们给团团围住。 看来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领头的是一个身穿红色碎花裙子的女孩。 她头上挂满了各种各样的装饰,鼻子打了宝石钉子,耳朵上厚重的耳环,更是垂到肩膀上。 她的脖子和手臂都戴了不同的装饰和银色圈子,在一群女孩中,显得格外的夺目耀眼。 看来,她就是这一群女孩子的头领,蓝小兰和任廷希坏了她们今天的好事,她们是要兴师问罪来的。 女孩双手交叉立于胸前,趾高气扬地问道:“中国人?” “是。”任廷希沉稳地回答道。 “不管你是哪里人,来我们的地方就要守我们这里的规矩。” “哦?” “你们是外国人,我就不跟你们计较,可以放你们一马。但是怒丝是我们这里的人。” “今天因为她坏了我们所有人的好事,我们绝对不会放过她的。” 女孩身后的其他人,都开始应声吆喝起来。 任廷希嘴角微微一簇,酷酷地笑道。 他打开自己的衣服,慢慢地从里面拿出了满满的一叠美金钞票,他随便的抽搐几张,礼貌递给了领头的女孩。 “不知道这样,合不合你们的规矩。” 女孩一手夺过钞票,咧嘴笑着,满意的数了数。 屋内的怒丝看到这样的情况,发了疯的从屋内冲了出来,一手抢过女孩收集的钞票,塞回到了任廷希的手里。 “不!不不不!我能收你的钱,你快……快拿走……” 怒丝失控的指了指眼前这些和她一同长大的女孩们,失控地说着:“你们不能收这个男人的钱,绝对不可以。” 然后她又凶狠地盯着任廷希,眼神犀利地像是要杀了他一样:“你不能为我花钱,绝对不可以,绝对不可以。我是不会跟你走的,不不不!绝对不!” 然后怒丝又慌乱地走到蓝小兰的身后,苦苦地哀求道:“小兰,我求求你,求求你好不好。不要让这个男人为我花钱,我不想跟他走。” 然后她不停地哆嗦着交叉着手拥抱着保护自己:“我不!我绝对不!我不要跟男人走,我不要!” 蓝小兰看到失控又惊慌的怒丝,上前拥抱着她:“没事,不要怕,廷希不是要买你,廷希不是这样的意思。” 任廷希看到了发疯一样的怒丝,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 “有男人愿意花大价格买你,你居然还不愿意,你看看你这个张脸,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有男人愿意给钱,你应该偷笑笑才是,还在这里扭捏着给谁看?” 领头的女孩开始不屑的破口大骂,旁边的人也开始附和起来。 “就是!就是!有手有脚的也不出去赚钱,整天呆在屋里看书,难不成就等着我们大伙养你不成?” “就是!到时候我们一个个卖弄着自己的身体赚钱,一边被骂着脏还要一边养着这样的废人。” “她整天无所事事的待着,倒成了圣女,我们却累死累活的养她,大家说凭什么,是不是。” 女孩们一个个激动的脸红耳赤,像火山爆发了一样,这样的气场,一点都比刚刚门外那一群五大三粗的司机逊色。 她们步步紧逼,像是今天如果怒丝没有办法要到钱,就要把她活吞了一样。 蓝小兰听到这里,总算听懂了一些眉目。 任廷希用自己强壮的身体挡在了蓝小兰和怒丝的前面,刚刚一群拿着家伙的老男人他都不在怕的,何况是一群娘儿们。 任廷希拿出手枪,对着门框敲了敲:“我不打女人,都给我滚。” 看到手枪,大家都下意识的往后退了退。 可是领头的女孩却不怕,她依旧交叉着双手,不慌不忙地向任廷希这边走了过来。 然后她冷笑道:“呵呵,我说过了,你们是外国人,我们不会为难你们,现在就放你们走。” “但是……怒丝不一样,她是我们这里的人,不管你是谁,来自哪里,权力有多大,在活人墓城里,有我们自己的规矩。” “只要是这里的人,就不能破坏这里的规矩。” 这些,任廷希自然是明白的,他不能无缘无故地带走活人墓城的原住民,这样会挑起两国的矛盾。 但是今天蓝小兰在这里,这样的闲事她铁定是管定了。 本来也不难解决,这些女孩不过都是求财而已,而任廷希最不缺的就是钱。 任廷希和外面那些寻欢作乐猥琐男当然不一样,他给怒丝花钱,是为了解决这里的那麻烦,并不是为了要买她或者让她跟自己做些什么事情。 任廷希当然没有那个意思。 可是怒丝偏偏是个硬骨头,以为他和天底下的臭男人都是一样的,并不买他的账。 任廷希看了看蓝小兰,一时之间也不知如何是好。 第九十章 别碰! 蓝小兰转动着眼珠子,似乎想到了些什么。 她推开任廷希,走到了他的面前,然后打开自己的随身的钱包,把里面所有的零钱都拿了出来。 “这些你拿着,我都给你。” 然后她又回去抱着怒丝:“你放心,我是女人,我不是要买走你,更不会对你做着什么,你放心。” 领头的女孩清点着手里的钱,居然比刚刚任廷希给的还多上一些,这才满意的点头离开。 怒丝颤抖着搀扶着蓝小兰的手,感激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可……可是,我没有钱还你。” “没事,你只要活着就行。” “你一定要好好活着,过几天我再来看你。” 蓝小兰把她扶回到了屋内,让她好好休息,她的伤还没有完全愈合,刚刚又这么激动的说话,伤口已经开始流血。 等到怒丝睡着,他们才离开。 任廷希牵着蓝小兰的手,威风凛凛地走出了教堂,旁人看着那股强大的气场,都不敢说话。 折腾了一整天,蓝小兰本来想回去好好休息的。 可是任廷希莫名其妙地出现,今晚她估计是不能好好休息了。 任廷希坐在车的主驾驶位置上,蓝小兰则坐在远离他的床边位置。 两个人就这样,在车上一言不发。 上一次最后一次见面,是在S市的海边,那天是中秋节。 数数日子,再次见面,时间已经过了大半年。 这半年来,任廷希偶尔也会给蓝小兰在社交软件上发信息,不过问的都是一些“在吗?吃了吗?睡了吗?还好吗?”这样的问题。 而蓝小兰每次的回答,也只有“嗯嗯。吃了。睡了。很好”这样的话。 他尽量克制着自己不要去找她。 而她也尽量提醒自己和他保持距离。 就这样,突然之间,他们两个在异国他乡,又莫名其妙地坐在了同一辆车里。 活人墓城城北的教堂离蓝小兰住的位置并不远。 蓝小兰还没有反应过来要告诉任廷希他现在的位置,任廷希就已经把车开到了目的地。 在任廷希的帮助下,终于把今天在集市上买来的物品和粮食都卸到了屋子里。 进屋后,任廷希用手指,抠了抠墙壁上已经裂开,快要掉下来的墙壁。 只是轻轻一波动,掉落的灰尘就撒了他一身。 “你别抠了,等下把我墙都弄坏了。”蓝小兰抿着小嘴不高兴。 “你心痛墙壁?”然后任廷希又指了指身上的灰白色尘土,“现在你应该心疼疼我才是。” 确实,今天要不是任廷希的英雄救美,她恐怕都回不来这个屋子里了。 蓝小兰小嘴微微一笑,走到任廷希身前,轻轻地拍了拍他身上灰尘。 炽热的身体一旦接触到了火苗,就会被瞬间点爆。 任廷希抓住她的手,用力地把她扯到自己的怀里,然后他扶住她的额头,用力地吻了上去。 他的吻,总是这么的霸道,这么的让人猝不及防。 实在是太用力了,蓝小兰一时间没能站稳住脚跟,身体不受控制的往后躺下。 怕她摔疼,任廷希也是紧紧的捂住她的头和身体,和她一起摔倒在了床上。 现在,任廷希精致的身躯把她压倒在了床上,就这样邪魅地欣赏着这一张日思夜想的脸,内心在不停地狂跳。 蓝小兰被压在了他的身体下面,能清晰地感受到他急促的呼吸声,脸瞬间害羞的炸红。 任廷希像久未开荤的饿狼一样,开始用唇一点一点地撩拨着她的身体。 她的身子软软的,甜甜的,让任廷希舍不得松开手。 蓝小兰的身体,被任廷希撩拨得酥酥麻麻的,差一点她也要控制不住她自己。 “任廷希,你别……别这样,快起来。” 任廷希并不打算放过她,等了半年终于又把她拥在了怀里,到手的兔子怎么能轻易的放过她。 “任廷希!任廷希!”蓝小兰不断地求饶。 “你说过,你不会勉强我的。你快起来!” 任廷希像是被当头一棒打醒一样,他终于放慢了身体撩拨得动作。 他虽然停止了进攻,却不准备从她温柔的身体里离开。 他依旧紧紧地拥着她,而她也是静静的躺在他的胸膛上。 “你把我抱得太紧了,我要热死了。” “那要不,解一下衣服,凉快些。” “讨厌!你在说什么呢!”蓝小兰捶了捶他结实的胸膛,开始撒起娇来。 “把衣服松开,散热比较快,这样会凉快些。你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呢。” 蓝小兰就这样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 难得两个人,在异国他乡,能有这样几分钟,难得的宁静。 收拾好东西后,他们两个都饿了,还好今天买了很多东西,今天总算能在屋内煮一顿正常的饭吃。 蓝小兰走到泥土堆砌而成的灶台前面,确实一筹莫展的。 这样的灶台,她从来没有用过,根本分不清哪里是头哪里是尾。 “水我已经给你打好了,你到一旁去洗菜吧,把这里交给我就行。” 蓝小兰不可置疑的看着任廷希,他不是任氏集团的二少爷吗? 按理说他应该从小到大都过着一些养尊处优的生活,眼前这样的土灶台,他居然会用。 任廷希脱下了西装和衬衫,满身健硕的肌然清晰的展现在蓝小兰的眼前。 结实的胸肌和腹肌,看得蓝小兰是直流口水。 “我的身体你又不是没看过,别一副直流口水的样子看着我,快去洗菜。” 蓝小兰居然真的抹了抹自己的嘴角边,尴尬的脸都红了,真是该死的荷尔蒙作祟。 不到三两下功夫,任廷希就把灶台的火给起好了,里面的火苗燃烧得恰到好处的茂盛。 而且浓烟也处理得非常好,屋子里没有一点点不舒适的异味。 任廷希顺手把大锅给洗干净,然后抬到了灶台上,开始打水烧水。 一旦行云流水的操作,那个白皙又布满肌肉的身躯,早就布满了汗珠,散发着迷人的气味。 蓝小兰拿来干净的毛巾,想给他擦擦。 “别碰!”任廷希突然大声的制止。 “嗯?”蓝小兰疑惑地一愣。 “你不让我碰你,你就不要在我身上随便乱摸。我怕我会控制不住我自己。” 蓝小兰脸红得跟个红柿子一样,生气的抿了抿嘴,把毛巾扔到了任廷希的手上。 任廷希看着她,邪魅地笑了一笑。 第九十一章 这张床,够不够我们睡? 蓝小兰负责洗菜收拾,任廷希负责切菜做饭,这是从前他们在一起同居的时候就惯有的生活方式。 这里的条件简陋,不足以让任廷希大显身手,不过好在今天买回来很多东西都用得着。 任廷希就地取材,随便切了一些瓜果样的食物做汤底,搭配着其他的蔬菜和一些肉类,就简单的做了一份火锅。 看到眼前的豪华美食,蓝小兰是忍不住的直流口水。 可是还没吃几口,额头上的汗珠就如大雨般的哗哗往下流。 现在正午刚过,这个是一天里最热的时候,这种天气在不透风的屋子里打火锅,和在桑拿房做运动没什么区别。 可是怎么办,美食在前,总不能辜负了。 任廷希坐下来,看了看手机,满意地点点头:“来了。” “来了?什么来了?” 蓝小兰刚问完,冷冽就走了进来。 “任总,蓝小姐,你们好。” “冷助理?你怎么也在这里。”看到冷冽也在这里,蓝小兰也十分的惊讶。 “任总在哪里,我就在哪里,这是我的工作。”冷冽挺直着腰板,发出职业的笑容。 冷冽环顾了这个房子四周,也是惊讶得直冒汗。 在他面前的任总任廷希,身份是何等尊贵,没想到他居然决定在搬过来这样的房子住。 不过,蓝小兰也在这里,那么着一切不可思议地决定,就显得合情合理。 “东西都准备好了?”任廷希淡淡地问道。 “东西都准备好了,人也到齐了。” “空调先安排上,其他的等下我们吃完饭再做。” “好的任总,请你们稍等一下。” 然后来到几个大汉,台了一台立式空调进了屋子,不到三两下功夫,冷空气就布满了整个屋子,确实凉快舒服了很多。 任廷希慢慢地拿起碗,给蓝小兰夹了一些菜:“吃饭吧,都饿了。” “可是……这里没有通电,你是怎么在这里装空调的。” “外面,来了一台发电车,至于其他,有钱就能解决。” “你这是,想要在我屋子里干嘛?” “装修!” “啊?什么?”她以为自己听错了,满脑子的问号,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听到的东西。 “吃饭!”任廷希不想再听到她叽叽喳喳地问个不停,只好用美食堵住她的嘴。 蓝小兰挑动着眉毛,睁着大大的眼睛不停地瞄了瞄任廷希那一张冰山一样冷峻的脸,觉得真的是不可思议。 任廷希果然是任廷希,做什么都这么的果断和雷厉风行。 “可是,这样子会不会带了很多麻烦,或者要花很多钱。我一个人住,其实并不太需要这些。” “准备这些东西,并不是因为你住在这里,而是因为,我住在这里!” “什么?”蓝小兰吓得手里的筷子都掉了下来:“这是部队那边给我安排的房子,不是说我一个人住吗?你……你怎么也要搬进来啊?” 任廷希不慌不忙地吃着嘴里的菜,对蓝小兰的质问,毫不在意。 “因为,我乐意。” “可是,这里地方这么小,而且……只有一张床,我们……怎么睡?” 任廷希是完全不把她说的话听进耳朵里,也不准备搭理她。 “吃饭!” 看到任廷希并不搭理她,蓝小兰嘟了嘟小嘴巴,低头吃了几口菜。 不得不说,他的厨艺确实好,在这么简陋的地方也能做出这么好的菜。 蓝小兰忍不住多吃了几口。 可是美食并不能掩盖蓝小兰心头的灰霾,她低着头,边吃边自言自语地埋怨到:“这么有钱,住哪里不能住。这里地方这么小,还非要跟我挤一起。” “哼,那我以后怎么睡。” 任廷希听到她的低语呢喃,“拍”地一声生气地放下手中的碗筷。 然后他迅速地走到蓝小兰身边,用公主抱的姿势,一把她抱了起来,然后往床的方向走去。 “你干嘛!快放我下来!” “你不是说,不知道怎么睡吗?那我现在示范给你看看。” 任廷希一手把她扔到了床上,矫健的躯体立刻迎面扑了上来,把她困押在身下。 他紧紧地抓住她的双手,让她动弹不得,然后在她的脖颈处,重重的咬了一口。 “任廷希,你干什么!救命啊!你快放开我。”蓝小兰被撩拨得害羞地连连求饶。 冷冽和其他工人本来都站在门外,等待着任总饭后进来动工,没想到突然听到屋内如此让人害羞尴尬的动静。 门外几个大男人,都捂着嘴偷偷地笑了起来。 冷冽则是抹了抹头上的汗,尴尬的笑了,没想到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任总这么把持不住。 然后冷冽挥了挥手,示意大家都散开,别打扰了任总的好事。 “我来教教你,看看这张床,我们两个人,能不能睡。嗯?” 说完,他滑动着鼻尖缓缓地没过她的下颚,然后慢慢的往上前行。 诱惑的薄唇停在了她赤红的耳垂旁边,任廷希肆无忌惮地吮吸着她身体的味道,然后又重重地咬了她的耳垂一口。 蓝小兰被咬得娇羞地哇哇大叫起来:“疼!疼死了!” “让你吃饭,不听话?现在知道疼了?” 蓝小兰双手用力的往上撑了撑他满身结实肌肉的身躯,手指尖抚过身体一条条精致的肌肉线条。 让蓝小兰的身体,瞬间地躁动了起来。 “你说,现在这张床,够不够我们睡?还需不需要,我继续教你?嗯?” “不……不不不……不用了。” “这床!很好,非常好!够我们睡。” 然后任廷希抬手抚摸着她滚烫的小脸颊,然后手顺着她柔软的玉体一点点的往下进攻,一次又一次地越过她身体的各个雷区。 “那你现在是想,先试试这张床合不合身呢?还是想好好吃饭呢?” “吃……吃饭!当然是吃饭……我……我肚子,早就饿死了。” 看到傲娇的小刺猬终于听话求饶,任廷希才得意地离开她柔软的身体。 他回到桌子前,若无其事地继续吃饭,像刚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其实他只是想挑逗一下蓝小兰,并没有任何的意思,因为他说过,他们两个的事,不要一丝一毫的勉强,任廷希都记得。 蓝小兰也重新回到了餐桌上,这下总算是老老实实安安静静地吃饭了。 第九十二章 这些年,他真的经历了很多 “你有没有带比较正式衣服来,等下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蓝小兰想了想,开始扒拉着她的行李箱。 说正式一点的衣服,裙子礼服那些自然是没有的,来这样的地方,绝对不可能穿成那样出门。 不过,她每隔一段时间,就必须去一趟大使馆,给领导和研究所那边汇报一下学业的状况。 所以她带了一套合身的西装,纯白色的领子衬衫,加上一条黑色剪裁完美的西装长裤,这就是蓝小兰准备了,最正式的衣服了。 穿上身,在任廷希的面前转了一个圈圈,任总抿了抿嘴,似乎还不太满意的样子。 “怎么了,是不是我变胖了?衣服不合身?” 任廷希摇摇头,然后喊来了冷冽。 冷冽一进门,就看到了身着一身正气职业西装的蓝小兰,西装整洁又合身,把她完美的身材都展现无疑。 连见多识广的冷助理都眼前一亮,任总却不满意。 “任总,是有什么事吗?” “高跟鞋和丝巾。” “好的任总,我马上拿过来。” 一双真皮尖头细跟的高跟鞋,码数正正就是蓝小兰的,柔软的材质,穿在脚上也不会难受。 是任廷希亲手挑选的,自然不会错。 任廷希又拿出了盒子里那一条丝绸做精致的丝巾,纯白的底色,单边黑色的边框,还有印制简单又别致的图案。 “我……不会用这个。”蓝小兰生活和工作中都基本不需要打扮,系丝巾这样的行为,一般只会出现在最正式的场合,蓝小兰自然是不会的。 “没事,我来。” 任廷希认真又熟练地在她的脖颈处系上丝巾,一个高级又好看的系法,让蓝小兰现在看起来,更灵动漂亮。 任廷希也换上西装衬衫,他的一身打扮,居然和蓝小兰的一套西装领带的装扮,协调一致,看上去就像是情侣装一样。 临出门前,他还拿来了一条像哈达一样长的白色秀布,把布条的两端绑在了他们分别两只手的两端。 这样,他们两个就被绑在一起,不能分开超过2米的距离。 “这是做什么的?” “怕有小白兔乱跳,会逃跑迷路。所以把她绑起来,就不怕丢掉了。” 蓝小兰瞟了瞟任廷希,这个小白兔,说的不就是她自己吗。 不过是出门而已,自己又不是未成年的小孩子,他至于把自己这样绑起来吗? 任廷希开着车,再一次进入到了活人墓城里,轻车熟路的绕过一个又一个路口。 同样都是外国人,他对这里的路况倒是了如指掌,不像蓝小兰第一次来这里那样,像盲头苍蝇一样乱转。 “你好像,对这里的事情,很熟悉。” “那当然,我在E国,生活了3年。” 蓝小兰瞪大眼睛看着他,嘴巴张得大大的,眼神里充满了惊讶和疑惑,她的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 “你是什么时候来的?” “这里内战刚结束,我就来了。” 现在这个国家的情况,到处都是被轰炸过来不及修建的建筑物,满地的一片狼藉。 在这个国家战争刚结束的时候,他就来了,只怕当时的情况,会比现在难上加难。 “难怪今天看你捣鼓土灶台的时候,会这么的顺手,原来你也在这里生活过。” 他目光专注的看着前方的路况,路上碎石很多,不敢分心。 听到蓝小兰的话,只是冷冷的笑道:“活人墓城是这个国家唯一一个没有遭受过炮弹大型轰炸的地方,所以这里基本上所有的建筑都保持着它原本该有的样子。” “相比之下,这一座由坟墓堆积而成的城市,埋葬着最多的尸体和鬼魂,确是这个国家最和平,最安全的地方。” “能有一个有瓦遮头的房子,已经是顶好的了,如果还能有灶台和下水道,那么对于这里的居民来说,可能需要努力一辈子,甚至是几代人才能得来的。” 李平他们也和她说过,她现在住的地方,在这里已经算是豪宅了。 听到他的话,蓝小兰低着头,感到有点惋惜,有点惭愧,和任廷希比,确实自愧不如。 “你当时为什么会来E国?和我一样,为了留学吗?” “工作!” “大学的时候我读的是本硕连读,毕业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就来到了E国。” “参与了这个国家第一段高速公路和第一座跨江大桥的建造。” “这个国家并不大,为了考察地势,我也算是跑遍这个国家,所以对这里的情况,比你熟悉些。” 蓝小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向任廷希投去了崇拜的目光。 看来分手的这8年,他真的经历了很多事,才会像现在这样,更加的沉稳历练。 “那你这次来E国,是为了……我吗?” 任廷希那好看的眉毛微微上扬着,原本就深邃的眼睛也因为笑容而眯起,眼角微扬,流露出愉悦和欣喜。 他的嘴角轻轻勾起,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如同阳光般灿烂的笑容展现在脸上。 “也是工作。” 这话倒也不假,只不过是他拿出了自己全部的身家,在这里投了一个回报率极低的项目而已。 为了就是这几年,想和蓝小兰待在一起。 原来他来这里,也只是为了工作。 得知任廷希不是特地为了她而来这里的,蓝小兰的心里,不知道怎么的,却有一点小小的失望。 “等下我带你去见一个人,他是活人墓城的犹长,这座城市大小的事物都是他决定的,他是这里最德高望重的人。” “可是,你为什么要带我去见他呢?” “今天早上你在教堂那里,差点被打死,你还不明白这个道理吗?” “在这里工作和生活,他们有他们规矩,如果不想死的话,就要守他们的规矩。” “活人墓城这里,两极分化是非常严重的,有钱的人家富可敌国,贫苦的人家则是如蝼蚁般挨饿等死。” “你如果想去普通人家的墓地里面考察,只需要花点钱就可以进去了。” “但是这里的墓地,比较有考察价值的都是来自世界各地的贵族或者富商的家族墓地,你要想进到这些墓地里面研究,必须得到这里犹长的同意。” “否则,你还没进门,就可能先被乱抢打死。” 任廷希的话很重很严肃,吓得蓝小兰直冒冷汗。 她现在才意识到,今天自己不经思考的跑到大街上,还冲到教堂里面,是多么危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