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名只向马上取》 第1章 沈云 大魏成平三年,南朝楚天润十七年,魏国洛京。 夜幕低垂,一轮皓月如明珠般悬挂于苍穹之巅,洒下银辉万缕,将大地轻柔地拥入一片幽邃而清澈的怀抱之中。 一位身着黝黑皮甲,腰间斜挎着寒光凛冽长刀的青年,正步履蹒跚地踏入了建阳里的坊门。 “云哥儿,可是修沐归来了。”坊门前,一位身形瘦弱却眼神机敏的吏卒,带着笑意迎了上来。 青年闻言,从衣襟内掏出一块通行木牌,正欲递出。 却见那吏卒已摆摆手,笑容可掬道:“云哥儿,咱们这建阳里,谁不认识谁啊?这木契,就免了吧。” 轻轻颔首,青年男子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阿四兄弟,多谢体谅。改日再叙。” 说罢,他转身,步伐显得有些沉重。 阿四望着青年渐行渐远的身影,微微摇头,嘴里嘟囔一声:“云哥这失魂症竟还没好?” 青年男子名叫沈云,乃是一名禁军军卒。 就在不久前,一场高烧过后,他的脑海中除过去十八年记忆外,竟还多了份记忆。 那是一个光怪陆离、科技璀璨时代的碎片。 两份记忆,如同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搅得沈云脑子里乱糟糟的。 沈云对于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怪事,他也有过猜测,可能那份记忆的主人魂魄被他吞了…… 他现在很喜欢没事就找个地方安静地坐着,回忆脑海中那片光怪陆离、奇幻莫测的世界,学学奇怪的新知识,他渴望亲身体验那些只存在于梦中的奇遇,比如漫步在无需为食物忧虑的乐土之上,感受那份纯粹的自由与宁静。 然而,梦醒时分,一切又都归于平静。他不得不从那片绚烂的幻想中抽身而出,重新披上盔甲,戍守宫墙。 沈云的家在建阳里靠近坊市口的地方,一条清澈见底的引水渠悠悠穿过建阳里,沈家就在这条水渠上游。 轻车熟路地来到一座宅邸前,轻轻推开院门。 沈家这座宅邸,虽非显赫豪门之府,但胜在布局精巧,宅邸分前后两进,错落有致,住着沈云兄妹两人。 在建阳里日益逼仄、人声鼎沸的居住环境中,这座宅子算是相当不错了。 沈云之父,原是禁军中一位有军职的校尉,在这建阳里也颇有威名。 然而世事无常。在数年前沈父卷入一场案件身死,家道亦随之中落,后来案件有所反复,沈家才得迎回先父遗骨。 然而奇怪的是,并没有人给他父亲平反。那些幕后黑手,构陷忠良、逼命索供的元凶,如今依旧逍遥法外,沈父的案子也成了建阳里和禁军中的忌讳。 能在偌大的洛京有这样的一个宅子,再加上自己在禁军当职多少能混份微薄的军饷,沈云也能安安稳稳的过自己的小日子。 只可惜这样的安稳日子也持续不了多久了。 数月前,辅国将军,荆州刺史郭英举兵造反,天下震动。 朝堂之上,群臣面面相觑,议论纷纷,却在选派平叛将领之际,陷入了无休止的争执与权谋的漩涡,这也无形中为叛军铺就了扩张的坦途。 叛军犹如脱缰野马,势不可当,所过之处,城池接连失守,淅洲、南阳等重镇,皆未能幸免,一一落入其手。 叛军的铁蹄已如黑云压城,逼近了咽喉要地武关,守将的急报如同雪花般纷飞至京城,每一封都承载着千钧之重,字字泣血,声声求援。 要知道武关一旦告破,商南至京师的坦途便如同不设防的平原,任风雨飘摇,再无屏障可依。 也正是基于此,朝中的大臣不得已才放下争执。最后在各方势力相互妥协之下,经过一番艰难的磋商与权衡,这才选出了一位符合各方势力利益的平叛人选。 平叛将领已定,身为禁军的沈云心里很清楚,自己或许很快就要踏上战场了。 一想到这,沈云的心中五味杂陈。 功名祗向马上取,沈云所忧虑的,并非是个人的生死安危。 只是战场之上刀箭无眼,如若自己有个好歹,家中的幼妹又该如何谋生?谁来为她遮风挡雨? 战争的阴影环绕在他的心头,如同夜暮下的暗流,无声却汹涌。 沈云深知,在这乱世之中,未雨绸谋方为上策,但想寻觅一方净土,安身立命,又谈何容易? 逃亡南楚? 如今的南楚皇帝孙佶,虽被世人诟病为昏聩之主,然其治下的南楚,却奇迹般地维持着一片繁华景象,尚能窥见几分安宁与温饱。 可自洛京遥望南楚,千山万水,迢迢相隔,非但路途遥远,更是横亘着难以逾越的大江。 沈云又有军职在身,擅自离开禁军就是叛逃,又要如何带着妹妹前往南楚? “阿兄!” 就在沈云思虑之际,一缕温柔而略带稚嫩的呼唤响起。 紧接着一位身着素色衣裳,发间梳着未嫁少女特有发髻的瘦弱女孩从屋内出来。 看着身形略显单薄的妹妹,沈云那双深邃的眼眸中满是温柔与怜惜。 他轻声细语道:“阿瑶,还未曾用过膳吧?且待阿兄去生火。” 沈瑶身形略显纤弱,但那清丽的轮廓间,已隐约透露出未来倾城之姿。 自父亲含冤离世,兄妹二人便如同浮萍般相依为命,沈瑶小小的年纪便不得不承担起生活的重担。 对于沈云而言,沈瑶不仅是血脉相连的至亲,更是他心中最柔软的部分,是无论风雨飘摇,都能给予他无尽力量与温暖的存在。 这份情感,如同暗夜中的明灯,照亮了他前行的道路,成为他在这冷漠世间坚持下去的重要支柱。 沈瑶闻言,身姿一展,双手叉于腰间,轻声却带着几分不容拒绝的语气说道:“阿兄,你值戍了一夜,定是疲惫不堪,快些去歇息吧。这生火煮饭的活计,便交由我来打理。” 言罢,沈瑶已过转身,步伐轻盈地迈向厨房,仿佛一阵温暖的春风,悄然拂去了沈云周遭的疲惫与寒意。 第2章 舍妹 炊烟袅袅升起携带着诱人的香气,不消多时,一碗热气腾腾、金黄诱人的麦饭便置于沈云面前。 兄妹俩围坐桌旁,沈云慢条斯理地吃着碗中的麦饭,而沈瑶的目光温柔如水,一边扒拉着碗中的麦饭一边偷眼看着眼前的兄长。 自那次重病之后,阿兄仿佛脱胎换骨,一改往日的逞勇斗狠,整个人都变得沉稳了许多。甚至还会经常带一些东西回来补贴家用,这才使得家中的生活好了不少。 这样的变化让沈瑶心中很是高兴。看着兄长那日益成熟的面容,心中暗自许愿,愿这份平静能长久地陪伴在他们左右。 就在这时沈瑶突然想起了什么,她说道:“阿兄,仲父今日早些来过,提及明日要带你去城外习练骑术。” 此言一出,沈云的身形不由自主地一愣。一想到那位仲父的“恐怖”,他本能地感到双腿颤抖。 那位仲父乃是自家父亲昔日同袍,沈云一身超凡脱俗的槊法就是仲父所授。 自古以来,槊法精髓,无论是马槊,步槊都是世家子弟方能触及的秘宝,是无数布衣百姓梦寐以求而不可得的。 沈云深知,皆是因仲父视己如亲子,才不惜将毕生心血与所学毫无保留地传授给自己。 只是这位如师如父的仲父实在是太过于严格了,而且总是逼迫自己去参加雍王府的选锋入幕。 提及雍王,其名叫李钦乃是北魏宗室,先皇魏宣武皇帝遗诏亲赐的四大辅政栋梁之一。 在北魏朝堂之上,这位雍王官拜太傅,领车骑将军,侍中,掌门下省,可谓是权倾朝野,一时无两。 北魏宗王的权力极大,不但可以开设幕府任命属臣,甚至还能拥有自己的专属卫队。 对于沈云这种的落魄寒门来说,几乎是不可能从正规途径获得大魏朝堂的授官。 但若是武艺出众,或可被宗室藩王看中召为属臣或门客,然后再得到这些权贵举荐,以这种迂回方式踏入仕途。 这就类似于,自己那份记忆碎片里,一个名为唐朝的时代一般。 在那个时代的寒门子弟考不上进士,就会选择前往边塞,投奔节度使,再通过在节度使麾下立功而得到朝廷授官。 沈云很清楚,仲父磨砺自己的武艺,也是希望他能够成为雍王府的属臣门客。 一旦真的成为雍王府的门客,那可比在禁军中当值有前途多了。 若是昔日的沈云,面对此等机遇定是心驰神往,视为布衣跃入龙门的捷径,可如今的他显然有别的想法。 在融合了脑海中那光怪陆离的记忆之后,他仿佛窥见了大魏朝堂的腐朽与暗流涌动。 大魏看似繁华的表象之后,隐藏着的是即将倾覆的巨轮。大魏这艘船,正缓缓驶向深渊,每一声吱嘎作响,都是即将倾覆的预兆。 故此,对于这看似捷径的选锋,沈云心中却泛起了别样的涟漪。 用完饭后,沈云回到自己的屋子里。 简单的木床上,覆盖的不过是一层单薄如纸、勉强遮体的麻布被褥。 在这寒风凛冽的时节,沈云这样的破落军士,也只能用麻布缝上搜集来的细碎杂羽、干瘪稻草御寒。 被子中填充各种禽类的杂羽和一些稻草的碎片,且这种粗麻被中,还经常漏出被子里的填充物,那味道可以说是非常的销魂。 然而,即便如此简陋的一床被褥也是难能可贵之物。 建阳里更多的家庭只能以简陋的稻草为伴,抵御冬末春初那依旧凛冽的寒风。 春寒中的每一丝暖意都显得尤为珍贵。 时序刚迈出新年不久,雍州的冬意尚未完全褪去,空气中仍弥漫着淡淡的寒意。 此时,沈瑶正手捧一只火盆,轻轻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 她将火盆安置于房间的窗边,一边说道:“阿兄,倒春寒刺骨,燃个火盆再睡,应该能暖和些。” 沈云只觉心头涌起一股暖流, 他大病不起的时候沈瑶也是这样照顾他的,看着火盆中的柴薪,他又瞥见了少女肩头那几道细微却醒目的勒痕,心中顿时泛起一阵酸楚。 就知道她又随着街坊邻里上山捡柴去了。 沈云疼惜地说道:“阿瑶,你何故又去山林拾掇柴薪?我多次叮咛,让你用我给你的薪俸向邻里买些柴火回来就是了,免得你如此辛劳。” 沈瑶轻摇螓首,掷地有声地说道:“阿兄于军中奔波劳碌,以一己之力撑起这个家,其艰辛我岂能不知?操持家务,本是女儿家分内之事,更何况,阿兄的薪俸,还要将来迎娶青萝姐姐呢!” 提及青萝之名沈云的眼神不自觉地柔和了几分,仿佛想起了某些回忆。 但很快他又清醒过来,嘴角勾起一抹苦涩的笑自嘲道:“我一个破落户的军户,家无恒产身无长物,这世间又有哪家闺秀,愿意将终身托付于我。” 在二十年前,禁军在宣武皇帝的麾下,南征北战所向披靡。 那时候的大魏禁军还是军中的菁英华选,每一名禁军军卒皆是万里挑一的英勇之士! 对于那些出身平凡、无门第之荫庇的良家子弟而言,能够踏入禁军之列,无疑是一条获取功名利禄的康庄大道。 而在短短二十年时间里,昔日帝国之精锐已从荣耀巅峰滑落至低谷。 这支曾令天下震颤的禁卫雄师,如今却似风中残烛光芒黯淡,以至于就连雍州城中的商贾,也不愿意将女儿嫁给军户。 自先皇驾崩,新皇登基便下令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与南朝楚讲和。 天下罢兵已有十余载,这样就导致没有了战功,士卒就失去了上升的通道。 但实际上对于那些出身平凡、毫无背景的将士而言,即便是血洒疆场、立下战功赫赫,也不过是镜花水月。 因为即使有了战功也成为了军中那些权门子弟的青云梯。 久而久之,这股无望之气在军中蔓延。 于是,一些禁卫子弟,在绝望与不甘中沉沦,转而成为雍州城中横行霸道的军痞,依仗禁军之名,欺压百姓,横行无忌。 而另一些军头,他们利用职权之便,中饱私囊,或是投身于商海,利用种种特权,积累起不义之财,置办产业。 沈云在军中,因父亲旧案所累,遭受着同袍间无形的排斥,明明武艺不凡,却至今都只是一名底层军士。 沈瑶乐观地说道:“阿兄,你可知仲父曾言,若你能入得雍王法眼,成为其幕府门客,那军官之位岂不是手到擒来?更何况,雍王素以慧眼识珠,向朝廷举荐无数英才而闻名遐迩。阿兄的马槊使得极好,在将骑术好好练练,定能在雍王面前大放异彩,赢得青睐!” 沈云闻言,他轻轻一笑,有些无奈地说道:“这些话,可是仲父特意嘱咐于你的?” “是仲父教我这么说的。” 沈瑶调皮地吐了吐舌头。 望着一脸纯真的妹妹,沈云终是摇着头轻轻地叹息道:“仲父为我筹谋,真是用心良苦。” 沈瑶闻言,眉宇间掠过一丝不解,急切地追问:“坊间传言,军中对此次选拔趋之若鹜,竞争之激烈。仲父不惜动用多年积累的人脉与情面,方为阿兄争取到这难得的机会,阿兄何以心生退意?” 听闻此言,沈云轻轻摇头,眼中闪过一丝复杂难辨的情绪,语气中带着几分无奈与深沉:“此事牵连军中诸多秘辛,非你所能涉足。阿瑶,你只需记得,待仲父来时,唤我醒来便是。” 沈瑶闻言,心中虽有万般不解,却也知阿兄性格,既然他不愿多言,便也不再追问,只是温柔地叮嘱:“兄长,你且安心歇息,待养足精神,再论其他。” 言罢,她轻盈转身,缓缓退出了房间。 等到沈瑶离开后,沈云躺在床榻上,由于他戍守了一日城墙,很快便昏昏沉沉地睡去。 第3章 仲父 睡梦中,沈云依稀听到一丝缥缈之音,好像是沈瑶和人交谈的声音。 那声音如同晨风中摇曳的风铃,清脆而又遥远,随即又迅速被宁静吞噬,很快安静下来。 等到沈云伸着懒腰起来时,天色已经快亮了。 天已破晓? 沈云一边揉着惺忪的睡眼,一边轻声呼唤着沈瑶的名字,声音中带着初醒的慵懒:“阿瑶,仲父可是来了?你怎么不唤醒我?” 话音未落,沈瑶已手捧一盆井水进屋。她闻言,连忙放下水盆说道:“仲父在马厩等你呢。” “啊?!”沈云闻言,心中一惊,胡乱拿起毛巾蘸湿,在脸上抹了一把,便冲到自家的马厩。 晨光中,马匹正悠然自得地咀嚼着食槽中嫩绿的牧草。 而在那马匹旁,一位身姿挺拔、银发斑驳的中年人静静伫立,岁月的风霜在他脸上刻下了深刻的痕迹,却丝毫未减其英气。 见状,沈云的脚步不由加快了几分。 他疾步上前,双手交叠于胸前,深深一揖,声音中带着几分颤抖与敬意:“仲父!” 这位中年人他姓薛单名一个讷,是沈云死去父亲的结义兄弟。 薛讷指着马厩,缓缓说道:“古语云,‘马无夜草不肥’,我与你说过以细磨豆粉调和鲜嫩牧草,予马儿以夜间喂之,看来你留心了,不错。” 薛讷的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还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权威感。 “是仲父教导有方。” 一边说着,沈云额头细汗微渗,心中暗自懊恼。 昨夜他倒头就睡,全然把这喂马的活计抛到了九霄云外。 此刻想来,定是沈瑶喂的。 念及此处,他心中大呼侥幸。 “一日懈怠,十日之功尽散,十日荒废,百日所学皆空。你阿爷的兵法韬略,我是难以望其项背。故而,只能以这粗浅的武艺做一队正。忆往昔,你阿爷能被宣武皇帝简拔为校尉.......” 薛讷顿了顿又说道:“我虽不能传承你阿爷那精妙绝伦的兵法,却愿倾囊相授我所能的马槊与骑术,切记只有练好了武艺,才能在沙场上保住性命。” 这番话术沈云已经听这位仲父说过多次了,一是想让沈云好好学习武艺,在则也是敦促沈云早日“光复门楣”。 北魏军制,无论是禁军还是地方上的州郡兵,都是以10人为一火设火长,10火为一队设队正,两队为一旅设旅率,两旅或三旅合一团设校尉,在之上则是大魏作战部队常设最高单位府,合数团为一府,其中特府2000人,上府1800人,中府1200人,下府800人,设折冲都尉或国毅都尉。 校尉虽统兵不多,但却是正儿八经的朝廷七品武官! 沈父能官至校尉,那已是寒门武人的尽头了。 打量着沈云日渐成熟的面容,薛讷叹息一声道:“罢了,每每与你相见,心中便不由自主地想起你阿爷。速去将马牵着,随我出城去拜访一位故人,倘若你能从他那习得一点皮毛,也够你应付雍王府选锋了!” 沈云疑惑道:“仲父,今日不是去习练骑术吗。” 薛讷闻言,一抹忧虑悄然爬上眉梢,他沉声道:"军中传来风声,此次入幕选锋,不似旧年那般只考教武艺,据说此次除武艺外更重韬略。” 说着他又话锋一转,语重心长地说道:“这世道,勇力虽不可或缺,然智勇双全者,方能立于不败之地。" 沈云闻言也是连连点头。 他对这位仲父的倾力教导也是充满感激的。 别看薛讷虽然只是军中一名队正,但其实本事相当了得,不但使得一手出神入化的槊法,箭术和骑术在军中也是拔尖的。 沈云换上一身适合骑行的短打,利索地将马鞍和马笼头套好,牵着马站在宅子前。 而薛讷也解下拴在门口的马。 他的坐骑是一匹退役的军马,虽然已经是一匹老骥了,但是在薛讷的精心照顾下,毛发光泽还是相当不错的,比沈云这匹马还要好上一些。 薛讷也住在建阳里,且在里中颇有威望,一路上都有人朝着二人打招呼,薛讷却只是微微点头示意。 出了建阳里,没多久就看到了巍峨的城门,沈云与薛讷二人并辔而行。 马蹄轻叩青石板路,穿过交错纵横的两条街巷,不消多时,便已至城阙之下。 因郭英叛军逼近武关,昔日宁静祥和的洛京城,也悄然披上了几分战云密布的肃穆外衣。 城门下,往日那群懒散的兵丁也严谨了不少。 好在两人是在军中挂职的,巡检的兵丁并未为难二人,查验完凭证之后随即挥手放行。 没想到平日里只知索贿的城门尉竟也变得兢兢业业了起来。 就在沈云暗自思量之际,他就亲眼看到一名胡商直接往巡逻的城门尉军官怀里塞钱,然后就顺利地得到了通行。 “勿要多看!” 薛讷低声呵斥一声,沈云便将目光从那队城门尉和胡商那边抽回来。 等到离开外城,薛讷才悠悠地叹出一口气:“先帝御宇之时,城门尉铁面无私,法度森严。当年,豫王欲趁夜色出城游猎,其门客仗势纵马欲闯关卡,却被城门尉毅然拦下,并绳之以法,掷入牢狱。先帝闻讯,非但不怒,反而嘉许那位城门校尉的刚正不阿,更下令将那些无故滋事、擅离都城的豫王门客悉数严惩。” “没想到短短二十年后,城门尉就堕落如斯。” 沈云知道薛讷说的那位豫王,乃是先帝宣武皇帝最宠爱的小儿子。 仲父经常会跟他讲述当年宣武皇帝执政时期的事迹,也经常感慨若不是宣武皇帝早逝,大魏也不会堕落如斯。 这不仅仅是薛讷一个人的看法。建阳里的很多禁军老兵,也会经常聚在一起回想宣武皇帝时期的旧事。那时候的雍州城百废待兴,是个生机勃勃充满机遇的城市。 每当说到此,仲父都会感叹:那种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的景象犹在眼前! 沈云倒是能够理解仲父和这些老兵们的想法。宣武皇帝执政的时期确实是大魏的黄金时代,也是仲父他们青春年少的时代。 仲父和那些老兵们却不理解沈云这一代年轻人的“不上进”。他们依然严格要求家中子弟。 然而现在很多禁军子弟都已经吃不饱饭了,晋升的通道也都被豪门大族霸占。这使得这些禁军们只能整天混日子,或者依靠军户身份谋些小利。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宣武皇帝当初组建禁军的时候,原本是为了挑选天下精锐厚养于京师,然后要带领这支军队南征北战建立功业的。 然而,世事无常。宣武皇帝英年早逝,等新帝登基,北魏上层迅速堕落。几番征伐都没有取得战果,战功的稀缺让士卒失去升迁的希望。 又随着大魏与南楚讲和,朝廷对文治的需要超过了武功,文臣也逐渐压制武将。这支曾令敌人闻风丧胆的铁骑,也在这股潮流中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沉沦。 在如今的沈云看来,大魏早已经是阶层固化,寒门子弟就算再努力也没办法出头了! 第4章 考教兵法 出城之后就可以骑马了。 只见沈云翻身上马,稳稳落于马背之上。当他双腿夹紧马腹,坐下这匹马一下子便冲了出去。 实际上沈云的骑术在一众比烂的禁军当中算得上是很好了。但是与真正的高手相比较,他还相差甚远。 同一时间,薛讷也翻身上马,动作行云流水,透着一股子不羁与豪迈。 他猛然一夹马腹,胯下那匹老骥,仿佛与主人心意相通。瞬间爆发出蓬勃的力量,四蹄翻飞转眼就把沈云甩在了身后。 待得两马拉开一段距离,薛讷轻轻一提马缰,老骥便顺从地放缓了脚步。 他回首望向沈云喊道:“我在十里铺等你,可别让我等太久!” 言罢,他嘴角勾起一抹淡笑,再次策马扬鞭,向着远方的十里铺疾驰而去。 看着仲父策马,如同离弦之箭般疾驰而出,卷起一路尘土飞扬。沈云也起了争胜之心,他立刻抽打缰绳,催动胯下黄马向前冲刺。 结果就算无论沈云如何催动缰绳,甚至要用马鞭抽打,胯下的黄马依旧是追赶不上,被薛讷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等到沈云骑到十里铺前时,薛讷都已经在擦拭马身了。 “仲父!” 待薛讷擦拭完马身,接着又给马套上食袋,这才对着一旁立于马背上的沈云说道:“以往教你的养马知识都忘光了?骏马驰骋之后,首要之务便是拭去它们身上的汗水,以防春寒侵骨,伤了元气!且先拭汗再说。” 沈云闻言,连忙翻身下马。 接过薛讷递给自己的汗巾,给自己的黄马擦汗。随后又立刻掏出食袋将其系在黄马的脖颈之处。 等做完这一切后,薛讷带着沈云一起,两人并肩而立,牵着各自的马匹,缓缓步向一座古朴典雅的宅院前。 薛讷先是轻轻整了整衣襟,确保自己的仪容端庄得体,方才上前,伸出一只手轻轻叩起大门上冰冷的铜环,发出两声清脆而有礼的叩击声。 沈云站在薛讷身后,抬头看去,见府邸的轮廓在晨光中缓缓展露。其占地面积之广,足以让人遐想连篇,以为这是某位权贵之家,仆从如云,热闹非凡。 没过多久。 “呜--”的一声 当那扇厚重的大门缓缓敞开的瞬间,映入眼帘的景象却与沈云想象中大相径庭。 府邸虽大,却透出一股难以言喻的清冷之气,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沉静与孤寂。 就连开门的都只是一个老管家而已。 “老于,久违了,此乃是我家侄儿。”薛讷和善地打了一声招呼。 老管家闻言,目光轻轻掠过薛讷身旁,淡淡地在沈云身上停留片刻。 那老管家未置一词,只是缓缓侧身,让出一条通往府邸的路,同时对着二人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有劳。” 薛讷回以一礼。随即领着沈云,轻车熟路地穿过繁复的门廊,似乎对府内布局似乎了如指掌,径直向着府邸深处一处静谧的凉亭行去。 凉亭之中,一缕和煦的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斑驳地洒在两位对坐的身影上。 一位是白发苍苍的老者,面容慈祥而深邃,宛如岁月雕琢的智者;另一位则是英姿勃发的青年。 “薛讷携侄沈云,拜见莫侯先生。”薛讷的声音低沉而恭敬,双手抱拳,行了一记标准的古礼。 莫侯先生微微一笑,轻轻颔首,以眼神示意二人皆可入座。 随后莫侯先生又将目光看向与他对坐的年轻人,继续开口考教道:“景儿,设想此刻,你已身为一军统率,麾下雄兵五万。你的目标,是一座地势险要、易守难攻的坚城,城中固守之军,三万有余。且以骑兵为主力。而交战的位置四面环山的山谷,唯独敌军驻地扎营的地方有一片高山平原,若你为主将,如何布兵?” “祖父...我认为.......” 莫侯景闻言,嘴角蠕动,半晌间竟似被无形之石梗住了喉咙,只余下支吾之声在空气中无力地徘徊。 而沈云在一旁,却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方一启唇,沈云就后悔了。 他恍然意识到,眼前这位莫侯先生是在考教自家小辈,自己贸然地插言,犹如不慎搅动的一池春水,不知是否犯了禁忌。 察觉到空气中弥漫着一丝微妙的紧张,薛讷心中也是一紧。 他迅速起身,目光中带着几分责备与焦急,对着沈云轻喝道:“云儿,还不速速向莫侯先生致歉!” "且慢!" 莫侯先生轻抬皓腕,手势中透着不容置疑的威严,打断了薛讷未尽之言。 随即,他的目光转而投向沈云,眼中闪烁着饶有兴味的光芒,眉梢轻轻一扬,缓缓对着沈云道:“把你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沈云感受到莫侯先生那穿透人心的注视,心中虽有波澜,却也暗自鼓劲。 他瞥了一眼身旁,仲父那双怒目圆睁,仿佛能喷出火来的眼睛正紧盯着自己。 但那股压力竟意外地激发了沈云的勇气。 他深吸一口气,朗声道:“先生,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此乃行军打仗之根本。无粮无以聚兵,无草无以喂马,唯有后勤保障稳固,方能确保前线将士无后顾之忧,勇往直前。” 此言一出,犹如石破天惊。瞬间凝固了周遭的空气,让在场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浮现出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薛讷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转向了自己的侄儿。 他心中诧异不已,尽管他对兵法之道涉猎不深。但侄儿那番话,字字珠玑,让他不由自主地感到一阵莫名的信服。 而另一边,莫侯景则是以一种既好奇又钦佩的目光紧紧锁定了沈云。 这位与他年龄相仿的青年,似乎对兵法有独到的见解,他心中暗自思量,此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莫侯先生嘴唇抿着茶,茶杯中的水在他的呼吸下翻起点点波纹。 半晌,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勾了一下嘴角,放下了茶杯:“说得很好,继续说。” 第5章 莫侯狐 说实在的,沈云也就是随口一说。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能说出这么一番话来。 似乎在不自觉的情况下,自己把另一份记忆里得来的知识说了出来。 也不管对错了,反正就是信口胡说,大不了被仲父教训一顿。 想到这,沈云回想着自己脑海中的另一份记忆,装模作样地沉吟了一会儿,斟酌道:“谈及数十万大军的对垒,粮草自然是重中之重,光是将士们每日的日耗就是一个惊人的数字。若我领军,首要之务,必是谋划如何截断敌军的补给线,令其不战自乱。此乃兵法之上策也,且即使不能摧毁敌军粮道,也要确保己方粮道。” 言毕,沈云悄然间,以余光轻掠过莫侯先生澜不惊的面容。试探性地问道:“先生,周遭之地,可有溪流或江河蜿蜒?” 莫侯先生不疾不徐,轻执茶壶为自己斟上一盏清茶,语调平和道:“有河。” 闻言,沈云眼中闪过一丝亮色。他微微颔首,仿佛是在心中细细盘算。 片刻之后,他再次开口,言辞间多了几分坚定与自信:“既有河流之便,何不借此天堑,疏浚河道?如此一来,粮草辎重便可借水运之利,其速必远胜于翻山越岭之劳顿。粮道畅通无阻,我军自可高枕无忧矣。” 听着沈云的话,莫侯先生眼睛微眯了一下。 这小家伙,似乎有点意思。 不知不觉,莫侯先生的神色却是认真了起来,声音之中似乎透露着一丝期待:“不错,然后呢。” 沈云并未察觉到莫侯先生微妙的情绪变化,他的思绪如同潺潺流水,自然流淌:“接下来,便是诱敌之策了。” “我军先以雷霆万钧之势发起突袭,随后,在敌方惊愕未定之际,故意显露败象,缓缓后撤,诱敌入山谷。” “高山平原地区极其适合骑兵冲杀,自高处俯冲而下,其势如虹,无可阻挡。但只要骑兵入了山谷之中,便是寸步难行,只能任人宰割,那时我军数倍于敌,四面张网之下,敌军必败。” 沈云的话语缓缓落下,莫侯先生神色认真地慢慢地拿起茶杯,抿了口茶水。 莫侯先生在心里给了对方一个评价: 虽思绪初露锋芒却略显稚嫩,但已隐约透露出将领应有坚毅与远见,是个可以雕琢的璞玉,若能好好打磨尚可一用。 随后他缓缓开口道:“可读过兵书?” 沈云闻言,轻轻摇了摇头,目光坦诚道:“回先生,云未曾拜读过。” 此言一出,莫侯先生心中不由一震。 想来眼前这个谈吐不凡、见解独到的青年,并非出身显赫的将门之后,自然是没机会学习兵法的。 啧啧,一个出身寒微的军户子弟,能有这份才情与见识,已非“尚可一用”所能概括,实乃难能可贵。 想着,莫侯先生默不作声地看着眼前的青年。 他深吸了一口气,缓缓伸出三根苍老却有力的手指,问道:“试想,三万铁骑刀枪林立,战场之上短兵相接其势如虹,欲破此局岂是旦夕之功?” “唔,在下仅是设下计谋诱敌深入山谷之中。届时,破解之道却有两策。” 沈云深吸一口气,故作高深地伸出了两根手指:“山林茂密之处,自当以火攻之,烈焰熊熊,万物难逃;而若山谷遍布土石,则滚木礌石,天崩地裂,敌寇自溃。” 沈云言毕,他目光柔和地转向身旁,那位仲父正满含忧虑与期待地凝视着自己。 沈云的嘴角不经意间勾勒出一抹淡然而自信的微笑,仿佛对自己的战略布局极为自信。 莫侯先生则是静静地注视着沈云,手中茶盏缓缓倾斜,直至最后一滴茶水落入喉中,整个过程无声无息。 将才! 只可惜,他未能生于九姓之族,反而落为一介破落军户之家。 沈云未曾察觉到,对面静坐不语的莫侯先生心中却是波澜四起。他闭着眼睛,修长的手指在石桌上轻轻敲打着,那节奏分明而富有韵律,仿佛是他内心思绪的具象化。 在沉寂的片刻,莫侯先生的心湖微澜骤起,一个念头悄然萌芽。 眼前这位少年,出身虽为破落军户,但其天赋不凡,实乃难能可贵。千军万马易聚,一将难求于天下。 想来,此番相遇,或许也是一种缘分...... 时光仿佛在这一刻凝固,直至莫侯先生缓缓睁开那双深邃的眼眸。 他的目光轻轻落在沈云身上,缓缓吐出一口长气道:“老夫莫侯孤。你可愿跟随老夫学兵法?” 此言甫出,莫侯景在一旁惊得瞠目结舌,眸光在祖父威严的面容与沈云那淡然自若的容颜间往复游移,心中惊涛骇浪难以平息: 这小子,竟能令素来眼光挑剔的祖父刮目相看。乃至萌生收徒之念,当真是匪夷所思令人啧啧称奇。 而薛讷闻言,心中激荡难抑:好小子!果然不愧是自己结义兄弟的种! 薛讷摸着胡须,更坚定了要让沈云参加雍王府的入幕选锋,一定要让他在官场出人头地。 薛讷在心中感慨完,先是满怀敬意地望向莫侯孤,眼中闪烁着诚挚的敬谢之意。 随后又欣慰的看向沈云,眼中激动的光芒闪烁,仿佛恨不得即刻代沈云应下这难得的机缘。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庄严与期待。 说来话长,但这一切都只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啊?"沈云怔怔地凝视着眼前的莫侯狐,眼中满是不可置信。 这位须发皆白、气质超凡的老者,竟是前左武卫大将军莫侯狐! “老夫再问一次,你可愿跟随老夫学习兵法?”莫侯狐的声音温和而坚定,仿佛春风化雨,再次缓缓道来。 他已年逾花甲,步入人生暮年,心中那份对兵法传承的执着愈发强烈。 家中的孙儿莫侯景,虽机敏过人却心性未定难以担此重任,这身衣钵确实也该有一个传承。 沈云此人出身虽微末,却于兵家之道上展现出非凡之姿,实乃天生奇才。好好培养一番,日后在有些奇遇,大魏说不得也许能多上一位上将军。 “云儿,还不速速行礼!”薛讷在一旁,眉宇间难掩焦急之色。 他膝下无子,长久以来已将沈云视为己出。 此刻,他生怕这心性未定的少年一时糊涂,错过了这千载难逢的际遇。 沈云闻言,心间恍若晨雾初散,豁然开朗。 随后,深深向莫侯狐鞠了一躬,郑重其事地说道:“弟子沈云,愿随先生学兵法。” 第6章 离别 月华如练,星辰稀疏。 此时,沈云已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里坊的家中。 今日种种如梦似幻,直到现在为止,沈云对于今天发生的一切,还是感到有些不真实。 往常里,总是面容上鲜少波澜沉稳如山的仲父,自莫侯府邸归来他的嘴角一直挂着难以抑制的笑意。 沈家宅子前。 就在二人即将离别之际,薛讷突然从怀中掏出一个匣子,递给沈云,并语重心长地说道: “此匣中,是仲父的一点薄资。虽然你日后要跟随莫侯先生学习兵法韬略,但你切记,马槊之利、骑术之精亦是你日后立身之本,万不可荒废!你那匹黄马虽壮硕但并非军马,于骑术精进上却略显不足,仲父不日将离城远行你便借此机会,持此资财去买一匹真正的军马。” 沈云闻言面色微变,连声摆手欲要推辞。 但是薛讷却强行将匣子塞到了沈云手中,并语重心长的说道:“云儿,你阿爷昔日于我有救命之恩,此恩如山我薛讷此生难忘。因此,你与阿瑶在我心中早已如同亲生骨肉一般。我膝下无子,这些身外之物,于我而言也无作用。” “仲父!” 沈云觉得鼻子一酸,眼眶微湿。 这位平日里看似古板严苛,实则情深意重的仲父,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露出对兄妹二人的深切关怀。 薛讷轻轻地伸出手,想要抚摸沈云的脑袋。 然而,当那略显粗糙却饱含温情的手掌即将触及沈云的肩头时,他眼中闪过一丝惊异与感慨,轻声笑道:“臭小子,转眼间个头都快赶上你仲父我了。” 他边说边以手为尺,比画了一下:“记得与你阿爷义结金兰之时,你还只是个蹒跚学步的稚童,总爱躲在你阿爷的身后...唉!这一晃眼十几春秋都过去了。” 听着薛讷这番感叹,沈云总觉得有种一去不回的决然在其中。 沈云连忙问道:“仲父可是要出征?” 薛讷笑了笑说道:“朝中已然决定由豫王挂帅。令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山阳郡公寇万年老将军为副帅。率领左卫,右武卫,右骁卫三卫兵马合计四万大军,于十日后誓师直驱武关,荡平郭英逆贼之乱。” 沈云闻言听到右骁卫三字,心中不由一震。 仲父可不就隶属于右骁卫吗! 沈云与薛讷虽同属禁军编制,但他却隶属左威卫,不在此次出征之列。 北魏禁军共分为南衙十二卫与东宫六率,其中南衙十二卫分别是骁骑左右卫,豹骑左右骁卫,熊渠左右武卫,羽林左右威卫,射声左右领军卫,佽飞左右金吾卫,东宫六率则是超乘左右卫率,旅贲左右司率,直荡左右清道率。 望着沈云眼中流露出的深切忧虑,薛讷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他轻轻拍了拍沈云的肩膀,宽慰道:“云儿,男子汉大丈夫,当志在四方!功名祗向马上取。你无需过分挂怀,想那寇老将军一生征战沙场经验丰富,此番携三卫精锐出征必能克敌制胜凯旋而归!” 提及那位传奇老将寇万年,就不得不提十六年前的寿阳之战。 十六年前,自宣武大帝龙驭宾天,南楚趁北魏新皇初登大宝根基未稳之际,悍然挥师北上剑指寿阳。 一时之间,北魏朝野震动,风云变色。 彼时,窦太后力排众议,毅然决然地派遣寇万年将军出镇寿阳,抵御南楚的进攻。 那一战,天地为之色变! 南楚之兵虽勇猛,却在寇老将军的精心布局下,步步维艰。 最终,非但未能染指寿阳半步,反落得个兵败如山倒,铩羽而归的下场。 此战之后,寇万年老将军以赫赫战功荣归朝堂,世人皆以“江北之虎”誉之,是如今北魏的柱石大将。 而南楚,经此一败锋芒尽敛,最终两国签订和平协议。 寿阳之战,实则为北魏铸就了二十载安宁的基石! 闻寇老将军亲自挂帅,沈云心中忧虑稍减。 在一想,大军背后尚有武关天险为屏,此关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守之则稳如泰山。 沈云轻叹一声,语气中带着关怀道:“寇老将军威名远播自是令人心安。然战场之上风云变幻刀剑无情,还望仲父务必保重以策万全。” 点了点头,薛讷又正色道:“言尽于此,你我之间无需过多儿女情长。月余之后,雍王府的入幕选锋即将开启,届时我不在城中,你需应允于我定要全力以赴,参与那选锋之试!” 沈云闻言,眼中闪过一丝坚定之色,毫不犹豫地回应道:“仲父且放心,云定当铭记在心。此番雍王府的入幕选锋沈云必全力以赴,不负仲父所望!” 沈云此时也想通了。乱世浮沉,若想护佑己身与家眷周全,必须得往上爬才行。只有自己的地位越高,名气越大,方能在这风雨飘摇中觅得一席安稳之地。 管他什么雍王,豫王的,先在洛京城里扬名了再说! 得到沈云的保证,薛讷如同他一贯的作风,没有丝毫拖沓:“那就好,仲父走了!” 言罢,他毅然转身,步伐沉稳地踏入了无边的夜色之中。 仲父的背影在昏暗的街道中显得格外挺拔,仿佛一座沉默的山岳。 沈云立于原地,目光紧紧追随那即将消失在视线中的背影,他心中千言万语涌动,却在这一刻化作了喉咙间的一丝哽咽。 最终汇聚成一句叮咛:“夜路漫长,仲父当心脚下!” 薛讷的身形微微一顿,但他没有回头,只是轻轻抬手,做了一个简单的摆手动作。 随后他继续前行,身影渐渐融入了浓厚的夜色之中,直至完全消失。 沈云这才转身回到家中。 等到返回家里,吃过沈瑶准备的晚餐,他并没有将仲父要出征的消息告诉她,他不忍让这小妮子承受离别之痛。 思绪万千,终化作一声轻叹。 沈云明白,过多的忧虑无济于事,明天白天他还要戍守宫墙,今天必须要养精蓄锐才行。 第7章 刺杀案1 深山五鼓鸡吹角,落月一窗鹅打更。 天色还没亮,打更的梆子声就响了起来:“寅时五更,早睡早起,保重身体。” 此时的沈云早已经起床,简单的吃了一大碗米汤,换好了皮甲就向皇城的方向出发。 左右威卫掌同左右卫,凡分兵主守,上番府兵宿卫宫城东面的防务,不过这宫城也是分很多层的。 洛京皇宫是一个巨大的区域,大致分为两层。 最里面的一层叫皇城,也就是百姓们口中的禁中、大内。 禁中是宫廷最核心的地区,也只有金吾卫那群世家子弟才能入值。 要知道,能够在禁中贴身保护皇帝,也就意味着容易近水楼台获得皇帝赏识。 除了能有机会近距离接触皇帝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好处,金吾卫也是十二卫中唯一不司职作战的军队。 所以金吾卫早已被世家大族子弟占据。 当然了,皇城里除了皇帝起居和处理朝政的禁中区域外,还有大量处理政务的办公和礼仪场所,也就是外朝区域。 比如中书省、门下省就都在外朝区域,由于是大臣办公的场所,因此台省林立,也被称之为省中。 皇城外面套着宫城,这里是国家机器运作的心脏地带,殿中省、尚书省、少府监、将作监、太仆寺、以及六部都在此区域办公,除此之外还驻扎着十二卫的部分精锐。 而沈云值守的宫墙,是指的最外围宫城的宫墙。 穿过景风门,沈云先去监器监的武库领了铠甲和武器,换上之后找到自己的队正。 沈云的队正名叫韩奉,他只是简单瞥了一眼沈云,紧接着傲气的说道:“今天别上城墙了,你们去守宫门。” 韩奉指着景风门。周围,与沈云相熟的军士们,都用一种同情地眼神看向沈云。 然而,沈云的神色却异常平静。 他从容不迫地接过代表值守区域的木牌,随后就手持长枪带着相熟的几名士卒离去。 韩奉是武功四姓中韩氏的旁支子弟,武功韩氏虽比不上九姓子弟,但也是名门望族。 宣武皇帝在位时,开武举提拔寒门子弟,本意是为了打压门阀大族的势力。 但是宣武皇帝早崩。新帝即位虽承继先皇遗志,可门阀大族根深叶茂,在门阀大族的强烈抵制下,武举之制虽未明令废止,却也难逃被边缘化的命运。 于是,北魏出现了这样的奇怪景象,原先那些被提拔的寒门子弟,又迅速加入门阀阵营。 这也导致了低层的军户与高高在上的门阀世家子弟之间矛盾日益激化,私底下经常发生大规模械斗,严重时还死过人不过死的大多是底层军户。 悲凉的是,底层军户们死了也就死了,根本没有人会为他们出头。 韩奉对于那些寒门子弟尤其憎恶,他认为这群泥腿子就活该听从他们这些大族子弟的。 时值隆冬,寒气凛冽,如刃般切割着每一寸裸露在外的肌肤。 在宫门外值守不但要忍受寒风的侵蚀,更需时刻警惕那些爱挑刺的御史,以军容不整的罪名惩罚他们。 所以,韩奉每次都让沈云这一火人去宫门口执勤,却让那些出身显赫的高门子弟在城角下执勤。 队伍中的其它底层军卒都对沈云一火的待遇感到愤愤不平。 之前就是因为这种事情沈云私底下也带头闹过,但每次都以己方的军卒被打伤而告终。 现在的沈云已经不在意这点小小的霸凌了。 这韩奉虽然下作,但也只能搞这些小动作整人了。 沈云手持长枪,走向宫门的方向。 一名肤色深邃、体格魁梧的士卒,紧贴着沈云的背影,压低声音关切地问道:“云哥儿,你那阵子‘神游天外’可算是回来了?” 这名士卒名叫任权儿,是沈云军中要好的朋友之一。 沈云闻言,先是楞了一下,随后又像是想起了什么。 任权儿说的怕不是自己的‘失魂症’。 几天前他曾发过一次高烧,随后高烧退了之后,他的脑海中就多出了那段不属于此生的记忆碎片。 后面的几日里他整个人如同失了魂魄一般浑浑噩噩的。 想到这沈云轻轻点头,笑着说道:“已然无恙。” “如此甚好!”任权儿闻言喜形于色,双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起来。憨笑道:“那待夜里下值,咱们兄弟聚一聚,为云哥儿大病初愈好好庆贺一番!” 沈云不假思索的说道:“也好,下值后我请弟兄们去景福轩吃酒。” 也在这时,招福寺木塔上的金铎发出悠扬的撞击声。 沈云在宫门的位置朝外面的大街看去,街道上已然喧嚣了起来。 景风门外的大街上,一条长龙一般的队伍正在行进: 四柄威严挺立的仪仗杖,四枚静卧如龙的卧瓜,四柄矗立彰显尊贵之气的立瓜,两柄轻拂微风的拂尘悠然飘扬,二对金提炉内香烟袅袅。 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那把九凤明黄曲柄伞,伞面绘就的九凤展翅欲飞,明黄之色耀眼夺目,彰显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四周环绕的,是红黄相间的各式伞盖,红的如火,黄的似金,四季花伞上绣着四季不败的繁花,五色九凤直柄伞更是多达十柄,龙凤呈祥,色彩斑斓,随风轻轻摇曳,宛如天边最绚烂的云霞。 扇动间,红黄龙凤扇翩翩起舞,带来一阵阵凉爽的微风,稚尾扇轻盈挥动,增添了几分雅致与庄重。五色龙凤旗高悬,猎猎作响,十面旗帜交相辉映,如同十道流光溢彩的彩虹。 而最为耀眼的,莫过于那凤舆与仪舆,凤舆华丽非凡,其上雕刻的凤凰栩栩如生,仿佛即将振翅高飞。这样的仗势对沈云而言已非初见,但每一次目睹都让他深刻感受到皇权的无上。 今日,又是窦太后出行的日子。 再看看方向,这位窦太后想必是前往招福寺祈佛吧。 果不其然,须臾之间自招福寺的方向悠然飘来一缕清澈而深远的钟声。 这是招福寺恭迎窦太后圣驾而特意鸣响的祈福之音。 这座招福寺巍峨矗立,占据了半坊之地。 其建造之奢华皆出自雍州王李钦之手,市井中有传言招福寺就是雍王为笃信佛法的窦太后专门建造的。 沈云的目光轻轻转向延喜门的方向,只见紧邻其侧的永兴里也开始热闹起来。 永兴里,乃是世家大族居住的里坊。 当今朝堂中举足轻重的宗室雍王李钦的宅邸就在此处。 雍王李钦的王府,宛若一座微缩的皇城,广袤无垠,气势恢宏。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那矗立于西北隅的巍峨高楼,其势欲与宫墙争锋。 雍王执掌门下省,浩浩荡荡的护卫车马簇拥着他向着皇宫方向而来,这也使得雍王每次出行的动静不亚于太后出行。 与此同时,洛京的车马也开始喧嚣起来,大臣们也开始上衙了。 就在这个时候沈云突然睁大了眼睛。 只看到招福寺的一侧,一群手持棍棒泼皮打扮的汉子,正朝着窦太后的车驾缓缓逼近! 第8章 刺杀案2 站着宫门外戍守的沈云,眼看着那十余个衣衫不整、面露凶光的泼皮正快步接近太后的栾驾。 接着纷纷掏出藏匿的兵刃朝着銮驾而去,他们步伐中透露出一种压抑的疯狂与决绝。 直到此刻,招福寺前窦太后的车驾终于注意到了异状! 栾驾之前。 最前端开道的卫士,眼尖地捕捉到了那群不速之客手中悄然露出的锋利兵刃,心中警铃大作正欲起身呼喝示警。 然而,一切已晚。 只见其中一名领头的泼皮,身形如同鬼魅三步并作两步,瞬间拉近了与卫士之间的距离,手中短剑寒光一闪捅进那卫兵的心口。 刀锋泛着寒光,在日光的照耀下竟显出一抹不自然的苍白,而溅落的血花则如同残阳下最绚烂的残红,将周遭的一切染上了不祥的色泽。 围观的人群此刻却如同被时间凝固,个个瞪大了眼睛,惊愕之余连惊呼都卡在喉咙未曾逸出。 就在这凝固的瞬间,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划破长空。 就听见那杀人的汉子吼道:“弥勒降世,普救众生!白莲下凡,万民翻身!” 随即,一群身着各异、手持刀弓棍棒的泼皮,仿佛被某种神秘力量驱使,猛然间化作一群凶猛的野兽,如同饿虎扑食般冲入惊慌失措的人群之中。 他们的动作迅捷而狠辣,刀剑挥舞间带起一阵阵凌厉的风声,每一击都精准而致命,转眼好似切瓜砍菜杀得金吾卫溃不成军。 “杀人啦——!” 这声嘶力竭的呐喊,如同寒风中利刃破空瞬间刺破了午后的沉闷,让每一寸空气都充满了不安与恐惧。 窦太后的仪仗拉的老长,尽管他们的视线尚未触及那混乱的源头,但车马间的慌乱已如涟漪般迅速扩散开来。 街道狭窄宛如天堑,将这支庞大的仪仗紧紧束缚,避无可避退亦无路。 “还看着作甚!随我来!”沈云抄起长枪,对着身后的几名禁军士卒吼了一声,便一马当先朝着太后栾驾的方向冲了过去。 慌乱之中,还是有人迅速站出来。 内侍曹腾迅速指挥负责禁中护卫的金吾卫上前开道,然后亲自驾驶马车冲向招福寺的大门! 就在此时,一名匪徒眼瞅着太后栾驾想逃脱,其眼中闪过一抹狠厉光芒,身形骤然间如猎豹般腾起。 矫健地攀上了疾驰中的马车,手中寒光凛冽的刀刃,毫不留情地挥向正惊慌失措、闭目待毙的曹腾。 这一幕,沈云也看在眼里,他的心猛地一紧。 然而,距离之遥令他难以近身相救。 沈云深吸一口气,手中长枪举起,足下骤然发力,身形前倾手腕猛的一抖。 只见他手中长枪宛若龙腾九天,化作了一抹致命的流光呼啸而出。 “扑哧——”一声。 长枪划破空气,精准无误地贯穿了匪徒的身躯,力透而出钉在了马车的一侧,其势之猛令人咋舌。 滚烫的热血撒在曹腾脸上,瞬间将他从绝望的深渊中猛然拽回。 他猛地睁开紧闭的眼帘,就看见这骇人的一幕。 禁军之中竟有如此勇猛之人! 但此刻容不得他多想,曹腾先是朝着沈云所在的方向深深看了一眼。 随后曹腾驾驶着马车冲入招福寺中。 长街尽头,到处是歇斯底里的喊杀声,护卫栾驾的金吾卫看似威仪赫赫,实则根本没有战斗力。 面对那区区十数名手持利刃、衣衫不整的泼皮闲汉,金吾卫的阵列竟在瞬间土崩瓦解。 另一边,沈云掷出手中长枪后,他瞥见任权儿竟被一名凶神恶煞般的匪徒压在身下动弹不得。 幸而,任权儿身披厚重甲胄,那匪徒恐怕也没杀过人,长刀虽狠厉地刺下,却只能无力地碰撞在铠甲之上,发出阵阵沉闷的声响。 即便如此,仍让任权儿惊恐万分,他口中发出阵阵惊呼,如同受惊的小鹿,无助而绝望。 沈云见状,连忙冲了过去,一拳打翻压在任权儿身上的匪徒。 “没事吧?!”沈云一把拽起惊魂未定的任权儿。 任权儿捡起遗落的长枪,疯了似的对着那匪徒连扎数枪。 直到被沈云一把夺过手中的长枪,这才回过神来。 “速去军营搬救兵!” 任权儿望着沈云那坚毅的眼神,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于是连忙点头,拔腿向军营方向飞奔而去,心中默念着沈云的名字,祈祷他能平安无事。 等沈云在回过头,眼见着一群杀红眼的泼皮都冲杀到了招福寺的山门前。 护卫太后栾驾的内侍们纷纷吓得作鸟兽散,只有曹腾还在呼喊:“来人啊!救驾啊!” 沈云不敢迟疑,又冲杀了过去。 只见沈云三步并做两步窜上台阶,手中长枪挥舞他以枪做棒。 一杆将其中一人打翻,滚到台阶下,身后的一名士卒见状连忙抽出刀捅进其心口。 “护卫太后栾驾!” 紧跟着沈云身后的一众军汉纷纷拔刀向前,一时间在寺门前上打做一团。 眼见攻势渐显颓势,那领头的凶徒眼中闪过一抹狠厉,暴喝如雷:“休要理会那些鸟厮,直取山门,先杀妖后!” 言罢,他如同下山猛虎,携着数名恶徒气势汹汹地向沈云扑去。 沈云嘴角勾起一抹冷冽的笑意,低喝道:“来得正好!” 话音未落,他手中长枪已如灵蛇出洞,双脚一蹬身形暴起,宛若猛虎入林瞬间冲入敌阵之中。 电光火石间,那恶汉钢刀高举,势大力沉直取沈云要害。 然而,沈云身形灵动,先是闪身避其锋芒,随后枪尖轻点地面,借力跃起,一记“龙腾四海”,枪影如龙划破长空。 只听“噗嗤”一声,枪尖精准无误地穿透恶汉胸膛,余力未减,竟将其身后数人一并贯穿,宛如串起一串血色的葫芦,场面震撼至极。 眼见领头的恶汉被一招击毙,一时间跟在沈云身后的士卒,也各持兵器冲入人群。 而那群匪徒失了主心骨,又见沈云如此骁勇,顿时被杀的溃不成军。 眼见这凶猛的刺客被牵制住,这时周围惊魂未定的金吾卫也反应了过来。 在一些军官的呵斥之下组织起来,终将那些猖狂的刺客一一杀死。 而直到此时,被护送进招福寺的窦太后心绪方从方才的惊涛骇浪中勉强抽离。 她轻颤着手,缓缓掀起那串镶嵌着珍珠的帘幕。 眼前骤然铺展开招福寺前大街上一幅凄惨景象,念及自己险些成为这其中一员,窦太后的面色愈发苍白如纸,双唇紧抿难掩心中的后怕与不安。 窦太后此行原是为了前往招福寺为患病的父亲——窦国相祈福,这本来就是临时决定的事情。 可明明是临时决定的事情,却遭遇到刺杀,这让窦太后的心中不禁泛起层层涟漪,对周遭之人平添了几分戒备。 自先皇驾鹤西去,新皇尚幼,朝纲不稳。 她以一介女流之身临危受命,在二王辅弼之下垂帘听政。 那些年,宫廷内外权力更迭暗流涌动,她亲历了无数政治斗争,她更相信这是有人要谋逆。 她看向内侍曹腾,眼神柔和了很多。 若非曹腾在千钧一发之际,果断决策引领车驾疾驰入招福寺的庇护之下,她此刻的或许早已命悬于一线。 这么一来,身边众人当中,也只剩下曹腾最值得信任了。 窦太后转向曹腾,声音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与信任:“曹长秋,速遣可信之人,前往庙堂,告知诸公哀家无恙。” 曹腾,身为统摄后宫事务、位高权重的大长秋,闻言即刻躬身领命:“唯!” 低声对着身旁的一个小太监耳语了几句后。 曹腾又上前两步,在窦太后近处说道:“太后千岁,仆臣斗胆,恳请太后赐下懿旨,令京都之内的宗亲王公、文武百官及各路禁军严守驻地,以防宵小之徒趁机作乱。” 窦太后闻言,目光中闪过一丝赞许之色。 曹腾察言观色,眼珠灵动一转又进一步谏言,声音里多了几分凝重:“仆臣斗胆再请懿旨,调遣左威卫大将军,阳平郡公窦骁,领兵亲赴招福寺护驾。” 窦太后眸光微转,心中已有了计较。 这位阳平郡公窦骁非是旁人,正是她一母同胞的亲弟,执掌着皇城十二卫中赫赫有名的左威卫,负责守卫东面宫墙防务。而巧的是,左威卫驻地与招福寺相距不远。 这种时候自家人才是最可靠的。 于是,窦太后再次颔首道:“传哀家旨意,速召左威卫大将军,阳平郡公窦骁,即刻前来招福寺护驾!” 安顿好太后,大长秋曹腾又来到了招福寺门口,一眼就瞅见了宛如血葫芦般的沈云。 先前沈云勇斗恶徒,救下自己的一幕,这位大长秋都看在了眼里,心中不免对他生出了几分好感。 但由于此刻的沈云浑身血水模样有些可怖,在加上浑身弥漫的血腥味,让即便是久经宫闱、见惯世面的曹腾也不由得微微蹙眉,不欲过于靠近。 所以他只是对着身边的小内侍吩咐几句:“你叫那军汉,守住寺门,除窦将军之外不允许任何人入寺内!” 。。。。。。 招福寺这么大的动静,当然瞒不住人,消息迅速在洛京的每一个角落蔓延开来。 很快沈云就看到不久前还声势浩荡入宫的雍王,正迅速带领一群护卫向招福寺走来。 沈云轻叹一声,心中暗自思量: 在这窦太后遇袭的敏感时刻,洛京城内自然是人人都有嫌疑。而宗室诸王更是众人心中最为合理的怀疑对象。 雍王李钦,身为宣武皇帝之子,其本身就有作案动机。 这时时雍王带领护卫前往招福寺救驾,定然会引起窦太后的忌惮。 再一想招福寺本身就是雍王督办修建的,这下子他的嫌疑就更大了。 这明显是针对雍王精心布下的一场局,意在挑拨他与窦太后之间的关系。 沈云复又沉吟,若雍王不急于救驾反而选择按兵不动,留守原地。 那结果又将如何?恐怕亦是难逃非议。 如此看来,无论进退都要招惹猜忌的死局! 想到这,沈云不由得感慨布局者真的是厉害。 正当雍王携其精锐护卫来到招福寺前,沈云连忙走上前去。 “雍王殿下,请容在下传达太后懿旨。”沈云的声音沉稳而有力,继续说道:“太后体恤宗亲,特命诸位宗王大臣安守于各自府邸以保社稷安宁。” 看着浑身浴血的沈云,雍王那张素来以俊美着称的脸庞上明显一愣,问道:“汝是何人?在何处当值?” 沈云却是不为所动,依旧保持着那份恭敬而不失冷峻的态度。再次重申太后的旨意:“殿下明鉴,太后懿旨已下,要求宗王大臣安守衙属府邸内,不得妄动!” 雍王身后一名白衣长史恼怒地看向挡在寺门前的沈云,呵斥道:“大胆,你敢阻拦王爷!” 沈云面色淡定,依旧重复道:“太后懿旨,除窦大将军外任何人不得入寺!” 那长史还要在争,岂料雍王嘴角轻扬。他悠然抬手,示意长史退至一侧。 目光饶有趣味地落在沈云身上,缓缓言道:“恪守本分尽职尽责,甚好,本王记住你了!” 言毕,雍王未作丝毫停留:“回门下省!” 长史不甘地落后几步,嘴角挂着一丝不屑,目光如刀狠狠剜了沈云一眼。 待雍王一行浩浩荡荡远去,沈云方敢轻舒一口气。 表面上虽竭力维持着平静,然而内心深处却如潮水般翻涌不息。他衣衫早已被冷汗浸透。 毕竟那可是权倾朝野的雍王! 当曹腾匆匆赶至寺口,眼前却并未觅得雍王的身影。他心中不禁生出一丝疑惑,遂缓缓环视四周。 最终,他的目光落在了沈云身上:“雍王殿下呢?” 沈云闻言,双手交叠于胸前躬身一礼道:“回禀大长秋,雍王殿下率其府卫求见,被在下擅作主张阻了,现已退回门下省待命。” 曹腾听后,初时心中一凛。 雍王携卫而来,此事非同小可,但随即又闻得沈云已妥善处理,那份惊惧瞬间被欣慰所取代。 他望向沈云的眼神中多了几分赞许与深意:“阻得好!你守寺门之责,尽得其所。此番功劳,咱家自会记你一功。” 沈云闻言面不改色,心中却暗自松了一口气,连忙拱手道:“多谢大长秋!” 第9章 刺杀案3 就在沈云在招福寺门口守了一个上午,一位身着银色铁甲的健壮中年于甲士的簇拥下,缓缓来到寺庙前。 此人正是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阳平郡公窦骁! 窦骁看都没看沈云一眼,只是让手下的亲兵接过防务。 接着就进入招福寺去拜见太后了。 对于这位最顶头的上司,沈云也只见过一两回而已,对方当然不会在意自己这么一个小卒子。 没过多久,就看见窦骁护卫着太后的栾驾出了寺门,往皇宫的方向而去。 而沈云这些有护驾之功的军卒就被打发回去,继续值守景风门,赏赐什么的根本没见到。 无怪乎金吾卫不肯拼命,这泼天的救驾之功都不赏,你让谁拼命去? 虽然沈云心中不爽,但也无可奈何,生活还得过! 就在沈云回道军营,换上一身干净的甲胄后。 一位身着大红色官袍的须发皆白的老者,在护卫的簇拥下缓缓步入宫城边缘的军营。 “领侍中、三公尚书、博临县侯顾炎,奉太后懿旨。即刻起调左威卫精锐前往招福寺。此乃调兵之虎符,请校尉速速整军随我前往招福寺。” 这名老臣虽然年迈,但是中气十足,他长长的头衔念出来后,负责看守宫墙的校尉连忙拜倒。 接过虎符勘验后,那校尉立刻将沈云这批禁军军士编组,随着顾炎向招福寺而去。 沈云的心头犹如压了一块巨石,沉甸甸的。 自己刚守了半天的寺门,转眼又被抓了壮丁,他轻叹一声世事无常。 一国执政太后被刺,其牵扯之深,在调查期间恐怕没办法返回家中了。 一想到这沈云更加头疼了。 在这仓促之际,沈云也只能让一名相熟的士兵给妹妹沈瑶带话。吩咐她这段时间不要外出,老老实实待在家中。 当顾炎领着麾下精兵抵达招福寺时,那里已有两位朝中大员在静候着了。 其中一位,身着与顾炎相仿的大红官袍,威严中不失庄重;另一位则稍显年轻,一袭紫袍加身,更添了几分书卷气与灵动。 这两位大人,皆是以谦卑之姿迎向顾炎,红袍大臣先行一礼,声音清朗而恭敬:“下官廷尉卢俊,拜见顾公。” 随后,紫袍大臣亦步亦趋,其声沉稳有力:“京兆府尹崔町,拜见顾公。” 沈云跟在顾炎身后,目光掠过二位官员,心中暗自心惊。 廷尉是负责刑名司法的官员,掌审理判决、参议案例律条、收捕罪犯,调查太后遇刺案件自然是理所应当。 而京兆尹则是掌治京师,主管京畿地区治安以及司法的最高长官,对洛京城中发生的大小事都有管辖权,更何况太后遇刺,此等震动国本之事。 顾炎轻轻颔首,双手悠然负于背后,言语间透露出一股威严:“太后懿旨,明令廷尉大人主理此案,京兆府辅弼。老朽只是奉命保护招福寺,防止宵小惊扰了寺内神佛的清修。” 听罢,两位官员相视一眼,皆是心照不宣。 他们久经宦海,又怎么相信窦太后派遣顾炎这等重臣至此,只是单纯守护寺庙那般简单? 其中深意,只怕远非表面所见。 廷尉卢俊倒是面色坦然,他出生名门范阳卢氏,是不折不扣的九姓望族。 自卢俊踏入仕途以来,便以铁面无私、执法如山着称。只要自己秉公办案,任凭风雨飘摇谁也抓不到自己的把柄。 反观崔町,面色阴沉,眉宇间难掩深深的忧虑。 他虽同属九姓高门博陵崔氏之后,却只是家族旁支。 最近好不容易升迁至京兆尹,尚未来的及尽情领略那春风得意的滋味,治下就出现这等惊天逆案。 尽管太后懿旨,此案由廷尉主理。但廷尉重在刑名律法之裁定,而探寻真相、缉拿凶犯这件事上还得京兆府来办。 崔町深知,此案若不能迅速告破,他恐怕难逃干系。 就在三人商议完毕,准备开始调查的时候,招福寺内一阵骚乱响起。 一缕清脆如银铃的女声划破空气,带着几分不容置疑的坚决:“吾家公主欲归府邸,尔等何人,胆敢阻挠天家行踪!” 顾炎闻言剑眉微蹙。 而京兆尹崔町则是面色一沉,怒道:“佛门清净之地何以藏匿女眷?速速将人擒下” 令下如山倒,崔町身后数名训练有素的驿卒,立刻杀进了招福寺。 须臾之间,刚刚进入招福寺的驿卒押着两名身披僧袍的侍女,来到顾炎等人面前。 这两名侍女,面对着眼前身穿大红大紫色官袍的朝廷大员,竟然无丝毫怯意。 其中一人看向顾炎连忙说道:“顾公!吾等乃长乐公主殿下侍女!公主殿下为祈国运昌盛,于招福寺内闭关斋戒数日。今朝礼毕正欲归返府邸,不料却被这群丘八们拦下了去路!” 此言一出,即便是素来沉稳内敛的顾炎,也不禁眉头紧锁。 这下子又牵扯出一名公主进来,这案子是彻底没法查了! 这位长乐公主,也是先皇宣武皇的子女,是今皇帝的妹妹。 北魏皇室对宗室极为优待,这使得北魏一朝的公主非常的跋扈。 得知寺内深处,还隐匿着一位金枝玉叶的公主,这也让在场的三位重臣心头不禁沉甸甸的。 当报出了长乐公主的名号,崔町连忙挥手示意身旁的驿卒释放了侍女。 自己本就身处风口浪尖,若再触怒了这位刁蛮的公主,那无异于自掘坟墓。 唉!自己真是前途堪忧...... 最终,还是顾炎打破了沉默的僵局:“竟然此事涉及宗室,那就非我等外臣所能置喙。当务之急,应速遣使者入宫向太后娘娘禀明情况以求圣裁。” “老夫先行一步,往长乐公主处请安。” 言罢,顾炎留下一脸愕然的两位朝中肱骨独自在风中凌乱,自己则向着招福寺内走去。 而沈云作为顾炎带来的护卫,也紧随其后步入寺门。 沈云虽无数次戍守宫墙时遥望这座招福寺。但今日,却是他初次踏足这座洛京最气派的寺院。 亭台错落有致,楼阁飞檐翘角,仿佛一砖一瓦都承载着深邃佛法。 宝殿辉煌,佛塔耸立,金光熠熠中透着几分庄严与慈悲。 更令人惊叹的是,寺内设有僧房两千余间,规模之宏大装饰之奢华,足以彰显皇家寺院之非凡气象。 顾炎一马当先领着沈云及一众禁军精锐,循着长乐公主贴身侍女秋香的指引。 穿过古刹,直至一处清雅别院前驻足。 须臾之间,一位身着素白僧袍、面覆轻纱的女子,轻盈步出院门。 女子约莫双十年华,身姿曼妙,即便被宽大的僧袍包裹,亦难掩其骨子里透出的婀娜与温婉。 她那双明亮的眼眸,仿佛能洞察人心,又似藏着万千星辰,于圣洁之中不经意地流露出几分难以言喻的妩媚,让人不禁为之侧目心生涟漪。 那女子轻挽着随意散落的云鬓,几缕细碎的青丝不经意间垂落在素雅的僧袍之上,为她平添了几分风韵。 轻纱遮面,半掩容颜。 沈云即便只是惊鸿一瞥,就足以让他断定,这位公主定是世间难得的绝色佳人。 长乐公主轻启朱唇,其声音非是沈云预想中的那般骄横跋扈,反倒是裹胁着一缕难以言喻的幽怨:“见过顾公。” 顾炎心若明镜,别看这位长乐公主虽外表柔弱似柳,实则内里却与那些声名在外的跋扈公主们并无二异。 他自是不会轻易为长乐公主那温婉表象所惑。 顾炎轻提衣摆行了一礼,随后缓缓开口:“公主殿下,微臣斗胆一问,公主为何会在招福寺内?” 长乐公主闻言眼眶微红,似有泪光闪烁,声音中带着几分哽咽:“顾公明察。近日来,太后为叛军之事忧心如焚。国运飘摇,本宫身为皇室一员岂能坐视不理?故而亲临寺中虔诚祈愿。” 顾炎闻言扶着额头,再次问道:“刺客攻击太后栾驾之时,公主身在招福寺内,理应能闻及,为何彼时未立即回府?” 长乐公主轻咬下唇,叹息一声缓缓道:“那时,本宫正在潜心礼佛,忽闻寺外传来震耳欲聋的喊杀之声,实在令人心悸不已。本宫此番出行,仅携贴身婢女,秋香见情势危急恐生不测,便劝慰本宫暂且留在寺中。” 顾炎听完了长乐公主的陈述,拱手一礼,沉稳的说道:“公主殿下所述之事,老臣定当原原本本禀报太后。在太后圣裁未至之前,还请公主殿下暂避僧房,此期间若公主有任何所需,但请直言,老臣必当竭诚以应。” 闻言,长乐公主依然是一副孱弱的样子说道:“顾公如今洛京生乱,本宫在僧房中住得不安稳,不知可否劳烦您调派几位英勇之士,以护我僧房周全?” 顾炎闻言也不废话,将包括沈云在内的二十名军士圈点出来。接着说道:“这些都是戍守宫门的禁军卫士,定能确保公主安危。” 言毕,顾炎也不想要和这位长乐公主多费口舌,向长乐公主行了一礼后就告辞离去。 而被顾炎点出来留在僧房附近的禁军卫士面上皆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喜色,只有沈云心中暗道麻烦。 长乐公主此番给出的理由,细究之下,实难经得起推敲。 窦太后遭遇刺,长乐公主不及时亮明身份离开招福寺,偏偏等太后凤驾回宫之后,顾炎等朝中重臣来查案时才亮明身份,这一连串举动简直处处透漏着疑点。 沈云心中明镜似的,顾炎留他们在此,不单只是为了确保长乐公主安全,那股监视的意味更是不言而喻。 沈云暗自苦笑,自己是造了什么孽。 自己只是在戍守宫门,就莫名其妙的被卷入了这场错综复杂的漩涡之中。 顾炎走后,长乐公主的倩影也缓缓步入僧房。 之前领路的那名侍女站出来说道:“吾乃公主殿下近身侍婢秋香,你们哪位是队正?” 言罢,众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汇聚在沈云身上,毕竟沈云的勇武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 见此情景,沈云也只好硬着头皮站出来。 秋香嫣然一笑,带着几分好奇问道:“敢问这位军士,如何称呼?” 沈云闻言,连忙抱拳行礼道:“在下左威卫沈云,幸会秋香娘子。” 秋香目光流转,落在沈云那张轮廓分明、面容清俊的脸庞上,再听他言语间温文尔雅,心中又多了几分好感,她便说道: “沈队正,烦请您费心编排一番轮值班次,确保公主驻跸的僧舍万无一失,至于众位将士,周围的僧舍皆可暂作休憩之所。” 沈云闻言,唱了一个喏,便自顾自的安排起众人。 。。。。。。 夜幕低垂,招福寺的幽深院落被一层淡淡的月光轻纱覆盖。 一侧僧房内,烛火摇曳,映照着三位北魏重臣凝重而复杂的神色。 顾炎以手扶额,眉头紧锁着说道:“太后凤旨已下,令长乐公主暂居招福寺中,待案子彻底查清之后再回府。” 府尹崔町闻言,本就深沉的面容更是添了几分阴霾。 太后遇刺朝野搅得人心惶惶。 即便是权倾朝野的雍王殿下,亦难逃责难之声。此案本就错综复杂,如今却又横生枝节! 如今京兆府的衙役正在沿街找人来辨认那些逆贼的尸首,只有查清楚这些逆贼的身份,才好接着往下查。 但是洛京之地,人烟稠密,黄册所载已逾三十万户。 若再加上那些豪门深宅中的仆役,以及游离于户籍之外的隐户,城中人口之众怕已逾百万之巨! 因此想查清楚这些逆贼的身份根本不是短时间能做到的。 廷尉府今天也没闲着,先是彻查了宫禁,抓捕了一部分金吾卫的士卒。 后来听说有不少人看见,刺客是从招福寺的外墙里翻出来的,这下连不少招福寺的僧人都被抓进了廷尉府的大狱之中,可是至今还是没有审出什么有用的线索。 在加上当时,金吾卫杀发了性子,那些刺客都被砸成了肉泥(不是比喻),由于那些刺客没能留下活口,这无疑为案件的侦破提高了难度。 好在忙碌了一天,得到了唯一算是线索的线索。 那就是此案跟招福寺的僧人无关,至于这个答案怎么得来的。 呵!太后金口玉言! 既然无关招福寺,廷尉卢俊这边压力骤减。 只是如此一来,重担就压到了京兆府这边。 京兆府尹崔町已经想要辞官了! 第10章 失踪的狸奴 与此同时,招福寺深处的雅致小院内。 奢华的僧房中,紫铜雕琢的炭盆内无烟的金丝炭悠然燃烧着,无声地驱散着早春料峭的寒意。 长乐公主此刻正慵懒地依偎在柔软的塌席之上,周身环绕着轻柔的棉被。 她的面容,在摇曳不定的烛光映照下,更显明媚动人。眉宇间流露出的风华,足以令世间万物黯然失色。 即便是自幼陪伴在侧、早已习惯了公主绝美容颜的侍女秋香,此刻也不禁为之心神一荡 秋香轻手轻脚地往炭盆中添着木炭,但眉宇间却流露出一抹忧虑,她轻声细语道: “殿下,为何当时我们不表明身份与太后一起出寺,如今招福寺已被重重封锁,此番行事岂不更让太后起疑,到时候殿下怕是少不得要吃一顿刮落。” 长乐公主闻言,唇边勾起一抹笑意:“满朝上下,谁人不知这位顾大人,乃是太后心腹之臣,顾炎能来就已经表明,太后要大事化小!” 秋香闻言,眼中闪过一丝茫然,声音不由自主地提高了几分:“可这是关乎太后自身安危,难道太后她老人家不想查明真相?” 长乐公主嘴角勾起一抹凉薄的笑意,语带讽刺:“世事纷繁,有时真相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太后想让什么成为真相!” 她轻轻转眸,望向依旧一脸困惑的秋香,笑声清脆中带着几分意味深长:“哈哈,非是太后不愿彻查,实则是不愿将此等纷扰置于明面之上。试想,叛军还围着武关呢,而寇万年老将军不日即将誓师平叛,在这等关头,又怎能掀起大案、扰乱大局呢?” 秋香闻言,眸中闪过一抹敬佩之色,夸耀道:“公主殿下真乃智计无双,若非错生为女儿家,定能驰骋朝堂,成就一番伟业。” 长乐公主闻言,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那笑容中带着几分不羁与傲骨。 她轻嗤一声:“呵,女儿身又如何?戏文里不也唱道‘鸳鸯袖底藏兵策,巾帼何须逊儿郎’。世间之事,岂能以性别论英雄?” 言罢,她话锋忽转,语气中多了几分坚定与决绝:“明日,便命人将布帛一一分发给守卫的将士们,顾炎那老家伙或许想息事宁人,但本宫偏要追根究底,查个水落石出!” 秋香闻言,脸色瞬间失去了血色。 她深知公主此言非虚,以这位殿下的性子,肯定不会乖乖待在僧舍中等待太后的赦令,果不其然她要作妖了...... 外臣对这位公主的评价是:颇有乃父宣武帝之遗风。 世人眼中的长乐公主,是皇室之光的温柔化身,她以虔诚之心礼佛祈福,誓愿终身不嫁。 在先帝在位时期也是恭顺温婉,与诸兄妹间和谐共处,不争不抢,仿佛一朵不染尘埃的白莲。 而实际上呢,宫廷里发生的诸多事件背后,皆有她那双无形之手,或明或暗地煽风点火。 她的乐趣,不在于权柄的掌握,亦非地位的攀升,仅仅是为了——“看乐子”。 秋香心中暗自思忖,窦太后遇刺之后,不及时亮明身份,洗清嫌疑返回公主府,这位殿下恐怕又是起了看乐子的心吧。 次日清晨,沈云神清气爽的自僧舍中悠然步出。 这皇家寺院,果真是不同凡响。 以往都是达官显贵,权贵名流来此礼佛,所以这些僧舍外观上看起来清雅,内部则是一派富丽堂皇。 活动了一下手脚,沈云便手提着吃食去慰问了值夜的士兵,安排他们换班,做出一副恪尽职守的样子。 正当此时,长乐公主居住的僧院里传来动静。 没一伙儿功夫,就见长乐公主的贴身侍女秋香,打开院子大门走了出来,她身后还跟着是几名手捧着丝绢的侍女。 秋香身姿轻盈,对着沈云微微欠身道:“沈队正,我家公主深知诸位辛苦,特命奴婢前来,赐予每位勇士绢帛两匹,请队正集结士卒领受了吧。” 沈云闻言,眸中闪过一丝意外之色。 而他身旁的军士们,听闻此言瞬间就沸腾起来,欢声笑语中夹杂着难以掩饰的喜悦。 在这个时代,绢帛不仅是一种高级布料,更是市面上流通的硬通货。 一匹上好的绢帛足以换取五百枚五珠钱! 这对于沈云及麾下那些出身贫寒、家境破落的军户而言,两匹绢帛足以缓解不少生活上的拮据。 沈云也不敢怠慢,连忙拱手说道:“请秋香娘子稍待,沈某这就集结大伙儿。” 不多时,一群刚从轮值中解脱、还略显疲惫的士兵迅速集结于小院前。 秋香轻盈穿梭其间,逐一将绢帛递送至每位士兵手中。 沈云见状,随即振臂一挥,领着这群士气焕然一新的士兵,向着僧舍小院内高声致谢: “多谢公主赏赐!” 待秋香退回到小院内,沈云见那些本来疲惫不堪的士兵,此刻都精神高涨。 他不由感慨道:这世间,收拢人心最为直接高效的法门,莫过于那实实在在的赏赐了。 若要人心甘情愿地赴汤蹈火,必先以足够的利益相诱,这世道诚不我欺。 沈云轻提手中那两匹绢帛回到自己暂住的僧舍中,此刻他也终于理解为什么仲父一定要自己去参加雍王府的入幕选锋。 这个年头,能给权贵当狗,亦是无数人梦寐以求、趋之若鹜的殊荣。 可想到这,沈云的心头不由自主地泛起一阵寒意。 今日那长乐公主随手赐下的赏赐,就足抵得上沈云半年的军饷,像他这般身处禁军的军士都要忍饥挨饿,那么此刻北魏的百姓在过什么样的日子? 念头刚刚产生,就听到僧院中突然响起一阵骚乱。 前脚刚拿了人家公主的赏赐,见到动乱沈云连忙抓起腰刀,身形已如猎豹般掠出僧舍之外。 只见秋香的身影显得格外焦急,沈云招手喊道: “秋香娘子,发生了何事?” 秋香望向沈云眼中闪过一丝急切,语速急促地答道:“沈队正,不好了!公主的狸奴,竟不知何时走失了!” 沈云闻言,心中有些无奈。 洛京城中,豢养狸奴之风蔚然成习,更有甚者不惜一掷万金,只为求得一只心仪之宠。 一宠倾城,足见其风靡程度。 公主豢养狸奴不奇怪,可是为何偏偏此时走失? 且顾大人吩咐的是护卫公主安全,自己还是不要横生枝节为好。 秋香眼波流转间,敏锐捕捉到了沈云面上那抹微妙的情绪。 她连忙大声开口说道:“这狸奴乃是公主殿下心头之好,还望沈队正能号令众人一同寻回。” 正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众人方才承了公主的两匹绢帛,此刻闻听公主爱宠走失,无不面露热忱。 沈云见状心中虽有几分无奈,却也只得应承下来:“既如此,敢问秋香娘子,公主的狸奴是个什么样子?” 秋香轻启朱唇,语带温婉:“公主的狸奴名唤鼠将,有一身璀璨的金黄皮毛,体态虽圆润饱满但是动作十分矫捷,像一个大将军。” 说罢,她眼珠子一转又道:“沈队正,公主心忧如焚特命院内侍女亦加入搜寻之列,若是被这狸奴逃到寺外那就糟糕了。” 言毕,她转而面向众军士道:“公主有令,凡能寻回鼠将,赏赐绢帛五匹!” 此言一出,周遭军士无不精神为之一振,眼中闪烁着跃跃欲试的光芒。 沈云也只好应允,随即有条不紊地布置起搜寻任务,他将长乐公主的侍女与麾下军士编为数组。 其中沈云则和手下两名年轻的士兵,再加上秋香和另外一名黑衣蒙着面沙的侍女分成了一组,向着招福寺深处开始寻猫。 这两人都是沈云的袍泽,同样都是没有门第的底层军户。 一个是任权儿,另一人名叫刘大郎,也是个破落军户。 平日里沈云对他二人也颇为照顾,两人都已沈云马首是瞻。 临行之际,沈云的目光掠过那座院子问道:“秋香娘子,公主留在院子里无事吧?” 秋香闻言,眼眸中闪过一丝狡黠说道:“公主殿下身侧,自有贴身侍女细致照料。且况,队正不也已安排了留守的军士看守院子吗。招福寺内外,皆是披甲执锐之士,院中安宁自是无需多虑。” 话音未落,随秋香一同而出的那位蒙面侍女,忽地抬手一指远方,声音中带着几分急促与惊异: “快看那边!那棵树上,似有一抹黄色身影在闪动!” 沈云几人闻言,目光迅速循其所指望去。 然而林间静谧唯有光影斑驳,并无异样。 但见那蒙面侍女和秋香已如离弦之箭,向着那棵树疾驰而去。 沈云见状,心中虽有疑惑却也迅速做出反应。 他向任权儿与刘大郎使了个眼色,一行人连忙跟了上去。 一路上别说狸奴了,沈云就连根毛都没看到过。 但怪异的是秋香和那名蒙面侍女却总能发现失踪狸奴的踪迹,指引几人不断朝着万佛塔前进。 这招福寺,乃雍王为彰显孝道特为太后所筑的皇家净土。其规模宏大,气势非凡。 寺内路径曲折蜿蜒,亭台楼阁错落有致,掩映于葱郁林木之间。 直至沈云不经意间抬头,一座巍峨壮观的木塔赫然映入眼帘。 他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穿过金堂来到了万佛塔前了。 沈云身形骤停,拦在了秋香与另一名侍女的面前,低声说道:“前面是万寿塔,我们不能继续向前了。” 他将身体藏在树丛中,前方万寿塔被廷尉府的军士,以及京兆府的驿卒围的水泄不通。 如果再往前就有可能会被发现。 秋香看着不远处高耸入云的万寿塔,眼中闪烁着不甘:“要是鼠将上了佛塔怎么办?” 沈云目光如炬,坚定地摇了摇头:“此地是皇家供奉佛尊之处,非有特许,擅入者必被视为嫌犯,我等若不慎被擒说不得会无端牵累公主殿下,眼下尚未惊动守卫我们速速撤离。” 他身侧,任权儿与刘大郎的脸庞上不约而同地浮现出一抹淡淡的失落。 他们心中所系,莫过于长乐公主许下的五匹绢帛。 本以为随着秋香的指引,这一路的探寻能如愿以偿的能将五匹绢帛收入囊中,却不料来到了禁地。 秋香闻言秀眉微蹙,还准备继续争辩,那个黑衣侍女却拉住她说道: “沈队正说得没错,我们还是暂且回去的好。” 秋香听了黑衣侍女的话,也立刻转变态度点头答应。 任权儿和刘大郎都有些不甘心,却也无可奈何。 毕竟,沈云与秋香已达成共识。 他们只得强压下心中的不情愿,沿着来时的路返回了僧舍。 闹出了这么一场风波,还是未能寻回长乐公主那心爱的狸奴,这让没得到赏赐的士兵们,个个面露不甘。 沈云见状也只好安慰一圈后,待众人情绪稍安他方才转返回了僧舍中。 白忙了一整天,任权儿与刘大郎二人脸上写满了郁闷。 就在这时侍女秋香却找到了二人,引着二人步入了一方幽静之地,小声说道: “那会奴在万寿塔上的的确确瞥见一抹黄影匆匆掠过,那身形与公主心心念念的鼠将极为相似,我料想它定是隐匿于佛塔中。” 任权儿闻言眉头微蹙,显露出几分犹豫: “可是云哥儿不让我们靠近那座塔。” 秋香见状,嘴角勾起一抹狡黠的笑意: “奴打听过了,等到夜间执勤的护卫会休沐,届时人迹罕至,若能趁此良机登塔,寻回公主的狸奴,公主定然不吝赏赐。” 一想到公主承诺的赏赐,两人又有些犹豫。 秋香趁热打铁道: “公主寻猫心切,二位壮士若愿冒险一探,即便未能找到狸奴,奴也愿意出两匹丝绢,以表感激之情,只望二位登塔后能细致些。” 言罢她微微一顿,双眼仿佛能洞察人心,继续温言安抚道: “此行,奴必亲自陪同二位左右,倘若真有任何意外发生,公主也能护你二人周全。” 听罢秋香一番话,刘大郎的眼神中闪过一抹决绝。 他拍了拍身旁任权儿的肩膀,朗声道: “既是如此,便待到后半夜我兄弟二人轮值之时去!必为公主殿下寻回那狸奴!” 沈云对于他们的密谋并不知情,此时他正在僧舍之中思考。 回想起方才在寺院间穿梭,寻觅长乐公主失踪的狸奴之时,他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再联想到当日自己瞥见的长乐公主身影,他不由地产生了一个猜测: 莫非,那身披黑衣面蒙轻纱的侍女,正是长乐公主本人? 这长乐公主为何要乔装装成侍女故意接万寿塔,此中必有深意绝非单纯为了寻觅一只狸奴那么简单。 沈云再次嗅到了麻烦的味道。 第11章 火起 庄严的招福寺深处,三位重臣正各自栖身于寺内的僧舍中。 崔町能以家族旁支的身份,出身任京兆府尹,已经是其仕途的顶峰了。 现如今他已年逾半百,本想着守着府尹的官位,未来运作一下,在退休前还能升个一级半级的。 可眼下的刺驾案直接打破了他的幻想。 夜色渐浓,等到服侍洗漱的家奴退下后,僧舍侧门打开。 一名身披铠甲、面容肃穆的军士被引领至崔町暂住的僧舍中。 如果沈云在这里,定能认出这个军士正是他执勤时候的上司韩奉。 崔町端坐于案前,烛光摇曳映照着他紧锁的眉头。 撇了一眼来人,他淡淡的说道:“听你阿姊提及,你欲投身雍王府参加入幕选锋?” 韩奉闻言身子伏得更低了。 他语带急切,却又努力克制着情绪答道:“阿姊深知大人与雍王殿下情谊深厚,故而斗胆相求。恳请大人成全!” 崔町的目光穿越过烛火,心中暗自思量,新纳的妾室韩氏容颜如花,确有几分妩媚。 在转眼看到夜色中跪在院外的韩奉,忍不住有些感慨。 武功韩家虽非九姓之尊,亦是赫赫有名的望族。 世事难料,连韩奉这等旁系子弟,竟也落得个风雨飘摇之境。 其姐都要卖入自家做妾室,而韩奉最大的愿望也就是能成为雍王府的署官宾客,真令人唏嘘不已。 听说北疆六州,那些昔日辉煌的门阀世家更惨。 传言中,不乏有显赫之后,为求生计不惜自降身份卖身为奴。 然这一切,于他而言不过是茶余饭后的谈资,心中虽有波澜,但又关他什么事? 崔町轻轻摇首,将思绪拉回眼前,语气中带着几分淡然与自信:“你的事,于本官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且放心吧。” “多谢大人!大人之恩如同再造,小人没齿难忘!”韩奉闻言感激涕零,连连叩谢。 崔町轻轻抬手,示意他不必多礼。 随后话锋一转,语气中多了几分郑重道:“然则,现有一事需要你替本官办了。今夜,我需你潜入万寿塔。” 韩奉还陷入正巨大的喜悦中,闻言也没多想,连忙单膝跪地双手抱拳:“大人但有差遣,小人万死不辞!” 崔町嘴角勾起一抹满意的微笑,缓缓抬手,轻拍了两下。 门扉轻启,一个亲信从门外端着一个水囊走了进来。 韩奉诧异地接过水囊,他拔开塞子,一股异样的气息悄然弥漫。 韩奉凑近一嗅,瞳孔猛地一缩,他倒吸一口凉气道:“火油?大人难道是要我纵火?” 韩奉的身躯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作为禁军队正,当然知道这次的案子非同小可。 整个招福寺被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个水泄不通,一旦火起他们这些看守寺庙的禁军定然要被问责。 崔町嘴角勾起一抹冷笑,那笑容中还带着几分讥讽与轻蔑:“这便是你口中所谓的,万死不辞?” 言罢,他话锋一转道:“你只需引燃万寿塔,之后便可抽身而退。待大事底定,本官必保你周全,更会力荐你入雍王麾下。” 这番言辞,既是悬于头顶的利剑,亦是诱人心动的蜜糖,字字敲打着韩奉紧绷的神经。 韩奉的目光在夜色中闪烁,脑海中闪过阿姐温柔的笑颜,以及家族中的现状,他深吸一口气说道:“大人,小的愿往!” 待韩奉携火油悄然离去,夜色似乎更深了几分。 崔町轻步移至幽暗的角落,压低了声音说道: “你说的那事本官已经遣人去办了,可能不能成就要看天意了,但诸位许下的承诺阁下可别忘了。” 随即,一名僧人缓步从阴影中现身。 其身影在微弱的月光下显得格外诡异。僧人双目微阖,又似能洞察世间万物,缓缓言道: “大人安心便是,你信不过小僧,难道还信不过大王吗?无论此事成与不成,那位殿下都会保举大人入中书台。无生老母慈悲为怀,定将引领大人踏入那梦寐以求的真空彼岸!” 崔町看向僧人冷哼一句说道:“装神弄鬼,本官可对你们那劳什子白莲教不敢兴趣!” 沈云的目光不经意间捕捉到了任权儿与刘大郎的身影。 只见二人偷偷摸摸地自僧舍边缘溜出,紧随其后的还有两抹曼妙的身姿。 沈云眼力过人,一眼便认出那是秋香与那位随他同寻狸奴踪迹的黑衣侍女。 他目光追随着这四人,只见他们前行的方向,不偏不倚正是向着招福寺佛塔的方向。 果然这位长乐公主的目标是万寿塔,而寻猫之举,不过是精心编织的烟雾弹罢了。 他暗自沉吟,长乐公主缘何对万寿塔怀有如此浓厚的兴趣? 难道她真的和刺杀窦太后的案子有关系? 不,应该是没关系。 长乐公主,身为金枝玉叶,岂能刺杀窦太后? 且刺杀了窦太后之后呢?她还能还能造反做女帝不成? 沈云心中疑虑重重,虽然自己想不通长乐公主的动机,但还是蹑手蹑脚地跟着几人来到了万寿塔边上。 夜幕低垂,万籁俱寂。 万寿塔周遭的戒备似也随夜色一同沉睡,松懈了许多。 趁着月黑风高,还真的被长乐公主一行人摸到了万寿塔的边上,又被他们找到一个空隙,成功潜入了佛塔。 正当沈云轻提衣襟,准备跟着他们身后进佛塔的时候,突然见到一个鬼祟的人影提携着不明之物,自另一侧门扉悄然滑入塔中! 沈云在短暂的踟蹰之后,终是下定了决心,牙关一咬也跟了上去。 任权儿与刘大郎护卫着秋香与那位黑衣侍女进了万寿塔。 只见,秋香从袖中取出一盏精致小巧的油灯,随后她轻巧地以火折子触碰灯芯。 瞬间,一抹温暖而柔和的光芒在黑暗中绽放,微弱的光芒勉强照亮了楼梯。 “趁着守卫松懈,我们快点上塔顶看看。” 黑衣侍女的声音清脆而坚定,话语间透露出不容置疑的果决。 言罢,她已率先迈步,秋香紧随其后,两人的身影在摇曳的灯光下拉长,渐渐融入塔内的阴影中。 任权儿与刘大郎交换了一个眼神,也扶着武器跟上。 秋香与那黑衣侍女,以寻觅狸奴为由,每上一层都小心查看一番。 及至第六层,四人的眼前豁然开朗,却又瞬间被一股难以言喻的震撼所笼罩。 映入眼帘的,是散落一地的布帛和铜钱,眼尖的刘大郎甚至还看见了十几枚黄金铸成的金饼。 看到堆放在地上的财帛,二人眼睛中都发出亮光,但是理智又告诉他们,这些东西不能乱动。 可当金子真放在自己眼前,刘大郎与任权儿不由自主地放缓了脚步。 “咱们再往上面瞧瞧!” 秋香和黑衣侍女对于堆积满地的财帛毫无兴趣,只是催促着任权儿两人继续向塔顶攀爬。 刘大郎与任权儿交换了一个眼神,步伐默契地滞后了几分。 刘大郎眼疾手快捡起一枚金饼悄无声息地将其藏匿于衣襟之内。 一旁的任权儿也有样学样,捡起金饼塞进怀里。 见秋香与黑衣侍女已经登上楼梯,两人终是按捺不住,再度弯腰,就在他们撅着腚塞金饼的时候,突然后脑勺一阵剧痛,顿时眼前一片漆黑晕了过去。 此刻韩奉正立于二人身后,眼神冷冽如刀,漠然审视着地上已经失去意识的两道身影。 随后更是毫不留情地又补上了两脚。接着他取出绳索,手法娴熟地将两人捆了个结实。 与此同时,登上塔顶的秋香见任权儿两人没有跟上来,她连忙压低嗓音,对着身旁的黑衣女子轻语道: “殿下,夜色已深,此地既无异常,我们还是早些撤离?” 长乐公主闻言,嘴角勾起,她的手指轻轻向前方一扬道:“你瞧,那是什么。” “啊?” 秋香顺着公主的指引望去,不禁轻呼。 十几把利刃静静地躺在那里,锋芒毕露,而一旁三张弓以及一架军弩并肩而立。 “此地怎会匿藏着如此众多的军械?” 长乐公主的目光深邃,缓缓说道:“刺客果然是藏匿在招福寺中,楼下的财帛以及此地的军械都是证据。” 既然有了新的发现,两人再度细细搜寻起来。 不一会儿,长乐公主的目光突然定格在一块看似平凡无奇的木制牌匾上。 她上前两步,轻轻拾起,眼中闪过一抹锐利:“无生老母!果不其然,是白莲邪教!” 听到白莲邪教四字,秋香神色一紧,连忙催促道:““主上,既然真相已明,此地不宜久留,我们就快点离开吧!” 长乐公主颔首,说道:“走吧,我们回去。” 然而,正当两人欲转身下塔,却突然听到了一阵阴恻恻的笑声: “走?二位佳人,意欲何往?” 秋香闻言,面色倏忽间变得凝重,她迅速从袖中抽出那把贴身藏匿的锋利匕首,警惕地扫视四周。 就在这紧张至极的刹那,一名身形鬼祟、面覆黑纱的男子自楼梯的幽暗深处缓缓步出。 韩奉双眼在面具之下闪烁着贪婪的光芒,他肆无忌惮地在秋香与一身黑衣的长乐公主身上游移,嘴角发出淫笑道:“二位小娘子,还是乖乖顺从为好,否则……” 话语尚悬于唇边,那股潜藏的恶意已如寒冰般悄然侵袭,让人不寒而栗。 未待韩奉言尽,秋香已怒不可遏。手中匕首紧握身形轻盈一闪,宛如暗夜中的疾风直扑韩奉而去。 然而,她终归只是公主身畔侍女,怎敌得过身为禁军队正的韩奉呢? 但见韩奉轻描淡写地一抬手,便精准地扼住了秋香纤细的手腕。 指尖稍一用力,秋香手中的匕首便无力地滑落在地上。 疼痛如电流般瞬间贯穿秋香的手腕,她秀眉紧蹙几欲呼痛。 却被韩奉猛然一推,整个人失去了平衡,踉跄着向后倒去。 韩奉再次发出那令人作呕的淫笑,声音中满是得意与不屑。 秋香强忍疼痛,她高声疾呼:“我乃长乐公主贴身侍婢,你胆敢对我不敬!” 韩奉闻言,脚步微滞。 旋即,他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笑意:“公主又能奈我何?只要杀了你们,公主还能查到我头上不成?” 此言一出,秋香的心猛地一沉,恐惧如同冰冷的潮水,瞬间将她淹没。 她绝望地抬起眼眸,投向长乐公主。 而长乐公主那双眼中,非但没有丝毫惊慌之色,反倒是那种遇到乐子之后疯狂兴奋。 秋香心中暗自咒骂,这紧要关头,公主怎么还在发癫啊! “走水啦——!” 一声急促而尖锐的呼喊划破长空,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紧接着,是更为混乱的呼喊声此起彼伏:“万寿塔起火了!快,快来人救火啊!” 火光,如同嗜血的巨兽,自塔基舔舐而上,将夜空撕裂,映红了周围每一位守塔士兵惊惶的脸庞。 京兆府府尹崔町,自僧舍的幽暗中缓步而出。 凝视着那肆虐的火焰,冷声对身侧紧随的侍卫道:“可吩咐下去了?” 那侍卫自暗影中躬身而出:“禀大人,已严令传达。万寿塔一旦陷入火海,未至灰烬之前,任何人胆敢踏入半步,格杀勿论!” 崔町微微颔首,目光更加冷冽:“再遣一队精锐弓手,隐蔽于四周,若有人自塔内逃出,无需多问利箭射杀之!” “唯!” 浓烟如墨,肆意侵袭着万寿塔的每一寸空间。 堵在楼梯口的韩奉也被这股突如其来的烟幕呛得涕泪横飞。 他心中又惊又骇。 自己只是将火油洒在地上,还未曾点燃,怎么会突然着火? 韩奉虽然想不通,然此刻情势紧迫,也容不得他在细想。 万寿塔通体为木质,自己又泼洒了火油,火势一起整个佛塔很快就会被烧光。 他的眼神不自觉地游离,最终定格在不远处的秋香与长乐公主身上,心中歹念再起。 他深知,一旦让这二人逃脱,自己的身份就可能会暴露,火烧万寿塔这可是诛灭九族的死罪。 想到这里,韩奉的瞳孔骤缩,双手紧握刀柄,青筋暴起。 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必须先将眼前二人灭口! 第12章 火海 塔巅之上,空间逼仄得几乎令人窒息,两人间连转身的余地都显得奢侈,更别提躲闪了。 浓烟滚滚,如同贪婪的墨龙,无情地吞噬着每一寸空间。 跳跃的红光,如同末日之火,映照出秋香脸上绝望的轮廓。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急促而沉重的脚步声打破了死寂。 两道身影,一前一后登上塔顶。 在前面的韩奉面容骤变,惊恐之中手中长刀化作一道寒光,不顾一切地朝身后挥斩而去。 后面那人身形灵动,轻而易举地避开了这致命一击。 他手中的长剑,在火光映照下更显锋利。 剑光闪烁间,犹如游龙戏水,既飘逸又致命,精准无误地穿透了韩奉的脖颈。 一切发生得如此迅速,几乎让人来不及反应。 “是沈队正!” 火龙肆虐,吞噬着塔楼的下一层,将周遭的一切染上了一层不祥的橙红。 炽热的光影交错间,绿珠的眼眸捕捉到了一抹熟悉的轮廓,后面那人竟是沈云。 "速速随我撤离此地!" 先前沈云跟随长乐公主四人进塔之后,很快就发现了鬼鬼祟祟的韩奉。 当他看到韩奉四处泼洒火油时,就已经猜到了对方的目的。 于是乎,他决定尾随在其身后,见机行事。 正好撞见了韩奉威胁长乐公主主仆这一幕,见情况紧急他立刻现身斩杀了韩奉。 火光与浓烟交织,在塔内肆意舞动,沈云的身影,在昏暗中挺拔如松。 长剑在手,寒光闪烁,偶尔几点血珠沿着剑尖滑落,滴落在斑驳的地面上,绘出一幅惊心动魄的画卷。 秋香的目光中不禁又添了几分畏惧之色, 长乐公主却毫不迟疑地靠近沈云,声音虽轻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力量:“沈队正,请带我们脱离火海!” 言语中似乎对沈云绝对的信任。 这时候一股更为猛烈的浓烟自塔底咆哮而上。 秋香与长乐公主不由自主地捂住了口鼻,咳嗽声此起彼伏,在这危机四伏的环境中显得格外刺耳。 “掩住口鼻,跟紧我!” 他迅速从怀中掏出一块布帛,简单折叠后递给了身后的长乐公主。 随后他拿出一块布帛系在自己的脸上,在用手势示意她及秋香遮住口鼻,以减轻烟雾的侵扰。 随后,沈云手持长剑一马当先,沿着楼梯跑入下一层,迅速清理出一条通道来。 周遭的木质围栏被火焰吞噬殆尽,化作一道道烈焰屏障,阻断向下的路。 沈云迅疾从腰间抽出配剑砍了过去,只听“咔嚓”一声脆响,木质围栏应声而断。 他过转身,面对着面带恐惧的秋香与长乐公主,喊道: “跳!” 见二人仍显踟蹰,沈云干脆将佩剑插回。 他上前一步,先是将长乐公主一把抱起。 随后又俯身背起秋香,抱着两女就往楼梯间纵身一跃。 得益于这副强健的体魄,沈云有惊无险的越过了起火的楼层,双手钩住了第三层的凭栏。 长乐公主紧紧依偎在沈云的怀里,双手死死环抱住他的身体,而秋香伏在沈云的背上,脸色苍白如纸。 沈云一手紧握凭栏,肌肉紧绷出声让背上的秋香先踩着他的身体爬了上去。 等秋香爬上楼梯连忙转过身拽住沈云,将二人从楼梯间拖了上来。 沈云喘息未定,胸膛剧烈伏间,怀里的长乐公主也紧张到浑身颤抖。 汗水悄然渗透了她的衣衫,与细腻肌肤交织出一抹难以言喻的黏腻与亲密。 这份前所未有的触感,悄然在长乐公主的心田播下了异样的情愫。 自幼养尊处优的她,何曾体验过如此直接而强烈的怀抱? 方才那惊心动魄的一跃,又让她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刺激。心脏在胸膛里狂跳,宛如小鹿乱撞,那种感觉既惊险又令人沉醉。 此刻的长乐公主双颊绯红,宛如晨曦中绽放的桃花娇艳欲滴。 若非秋香适时上前把她从沈云怀里拉出去,她还像是八爪鱼一样缠在沈云身上。 形势紧急,倒是无人察觉长乐公主脸上的异样。 火势已经开始四处蔓延。 来不及休息,沈云就对着两女说道:“速速下楼!” 四人脚步未停,刚下到底层就听到一阵惊恐的呼喊。 正是先前被沈云救下的任权儿和刘大郎,他二人竟然还没有出塔。 看见沈云的身影,两人连忙喊道: “不好了!塔外已被重重包围了,我们方才一开门,差点被箭雨射死!” 沈云目光扫过地上散落的箭矢微微皱眉,秋香的脸色亦是瞬间苍白,连忙说道:“我去亮明身份。” 沈云却轻轻按住了秋香欲起的身形,摇了摇头说道: “佛塔着火守卫非但不急于灭火,反以弓箭相向欲将塔内之人置于死地。此等行径分明是受了格杀勿论之令。” 此言一出,秋香的脸色愈发惨白。 任任权儿与刘大郎亦是面面相觑,满眼皆是惊惧与不安。 大火已经烧的木塔吱呀作响,在继续待在塔里肯定要被火烧死。 就这众人陷入绝望之际,长乐公主确突然道:“诸位莫慌,塔基之下藏有一条隐秘通道,随我来!” 长乐公主摸索到塔底,经过一番细致的搜寻,长乐公主的手指轻轻一扣。 一块看似平凡无奇的地砖悄然掀起,随之而现的是一条幽深莫测的通道。 众人见状,心中涌动的惊喜难以言表。 仿佛久旱逢甘霖,纷纷紧随长乐公主往密道走去。 待得一行人终于穿出地宫密道,重见天日之时,远处的景象令人震撼。 天际已被熊熊烈焰染成了血红色,火光冲天,映照出一片恍若地狱的壮丽而又凄凉的景象。 秋香的脸庞在火光映照下显得格外苍白,她双手紧握,合十于胸前道: “佛祖在上,弟子若有冒犯之处,望您慈悲为怀,宽宥则个。” 任权儿与刘大郎则是不约而同地跪倒在地,面对着熊熊燃烧的佛塔跪拜了起来。 沈云立于火光边缘,目光却穿透了这漫天的红焰,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 长乐公主悄然走到沈云身边,低声说道:“沈队正,还请为本宫保密?” 沈云点了点头,淡淡的说道:“还请尊驾先返回僧舍,今日招福寺要热闹了。” 长乐公主立刻点头,作为太后遇刺案的发生地,发生这样的事情,定然要在朝堂掀起巨大的风波。 一行人的霉运,仿佛被万佛塔内跃动的火焰彻底涤净。 归途之上,竟未遇到丝毫波折。 秋香搀扶着长乐公主返回了自己的院子里。 而任权儿与刘大郎,神色间难掩挫败与懊悔,默默尾随着沈云进了屋子。 屋内,沈云端然坐于胡床之上。 见二人进来,他未发一语,但那沉凝的目光已足以让空气凝固。 任权儿与刘大郎对视一眼,随即不约而同地跪倒在地。 见状沈云冷哼一声道:“公主乃皇室金枝玉叶,偶有任性之举尚可理解,尔等是何身份也敢掺和这样的事情?” 两人心中暗自后怕,回想起这一路的惊心动魄,方觉生死一线间。 自身安危尚属小事,若不慎累及家小,那才是真正的万劫不复。 “云哥儿……不,云队正饶我等一命!” 任权儿的声音中带着几分颤抖,他慌忙解开衣襟,取出几块沉甸甸的金饼,恭敬地置于地面。 随后跪伏在地,连连向沈云磕头请罪,额头触地发出沉闷的声响。 刘大郎见状,亦是紧随其后,效仿任权儿的举动,磕头如捣蒜。 待二人额头见血,沈云终于缓缓开口道: “哼,你们两个落魄的军中儿郎,得了这金饼,可知如何处置?莫非真打算大摇大摆地拿到四通八达的市场上公然叫卖,引人侧目不成?” 两人目光交汇,沈云沉吟片刻道:“诸位若信得过沈某,此事便交由我来处理。” 二人闻言,神色一凛,随即齐声道:“我等性命皆是云队正所救,一切但凭队正做主!” 沈云缓缓起身,目光扫过二人,淡淡的说道: “这金饼,是尔等以命相搏所得。但若因此招致祸端,累及全队的兄弟,那便非我沈云所愿。故此金饼所换之物,我将合理分配于队中每一位兄弟。” 二人闻言,眼中闪过一丝动容,再次躬身齐声道:“一切听从队正安排,我等绝无二话!” 等到二人离开之后,沈云方缓缓自衣襟内侧,取出几枚金饼。 此番招福寺之行,足以看出乱世将至。 沈云轻抚金饼,心中暗自盘算:既然身逢乱世,若想成就一番事业,名望与资财,如同双翼缺一不可。 北魏的禁军,虽已不复往昔之辉煌,但是依然是一支职业化的军队。 任权儿与刘大郎,二人皆是体魄强健,军中操演无一不精。 而今,有了这批黄金作为基石,这将是他笼络人心、广结善缘,甚至于日后逐鹿天下的资本。 与此同时,招福寺那座巍峨的木塔终是在熊熊烈焰的肆虐下化为灰烬。 看着一片满目疮痍、烟雾缭绕的废墟,北魏的三位重臣面色凝重,宛如冬日里凝结的霜雪。 其中,尤以廷尉卢俊的神色最为严峻。 他的脸庞仿佛被无形的重担压得几近扭曲。 廷尉府作为调查太后被刺案的主要负责人,如今万福塔焚毁,他自然是责任最大的。 卢俊直视着那些负责守卫的士兵,往日里世家子弟那份温文尔雅、风度翩翩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难以掩饰的愤怒与急切: “说!这佛塔为何会无端起火?你们为何不第一时间灭火?!” 值夜的廷尉府校尉,身形一震,连忙跪伏于地。 他语带惶恐地答道:“大人,卑职等有罪!昨夜火势之猛,前所未见,瞬息间便吞噬了四周,我等虽拼尽全力,却仍是杯水车薪。” 正当卢俊欲进一步责难之际。 一旁沉默许久的崔町缓缓开口,其声沉稳而有力,仿佛能抚平人心中的焦躁:"卢大人息怒,本官亲眼目睹了那场火灾,火势之猛烈,确非人力所能轻易遏制。 这时一名京兆府的驿卒也说道: “大府,昨日木塔着火之时,有人欲从木塔中脱出,被我等用弓箭射回了塔内,今日果然在废墟中发现了一具烧焦的尸体。” 崔町立刻说道:“莫非是宵小之徒故意纵火,销毁罪证?” 此言一出,廷尉卢俊面色骤变,由自主地转向了一旁的顾炎。 顾炎神色淡然如水,他接连传召数队守卫万寿寺木塔的精锐士卒,逐一细问事发时的种种细节。 随着士卒们的陈述汇聚成河,一幅惊心动魄的画面逐渐浮现——塔内火光突现,有人影穿梭其间,行迹诡秘。 这一切似乎并非偶然,而是有预谋的焚毁与掩盖! 顾炎听完了所有人的证词后,望向身旁的卢俊与崔町,郑重的说道: “从将士证词所见,确实有人纵火!此事众人皆见,断然不可能作伪。我等身为臣子唯当秉笔直书,将实情呈于朝廷,至于后续自有太后与满朝公卿裁决。” 卢俊闻言缓缓点头。 刺架案尚未理清,又逢万寿塔被焚。 他深知,这背后错综复杂的权力网,早已超越了区区廷尉府所能触及的范畴。 而崔町则更是巴不得把案子推出去。 既然,三位重臣达成了一致意见,顾炎便让人摊开帛书,亲自书写昨夜万寿塔被焚的经过。 而后顾炎首先解下腰间的印绶,轻轻一按。 卢俊与崔町见状,亦是默契十足,纷纷解印加盖。 这一日,招福寺仿佛被一层无形的网轻轻笼罩。 寺内上下,无不被一股紧张而有序的氛围所充盈。 沈云亦接到了来自高层的命令,命令他们不得擅自离开驻地,严守僧舍,保卫长乐公主的安危。 随后,招福寺的大门缓缓合上被彻底封锁。 廷尉卢俊更是亲率精锐,穿梭于寺内每一个角落,清查可疑人员。 随着调查的深入确实逮捕了好几个可疑分子。 而沈云一行,因着长乐公主的庇护才没有被盘查,这让他们不由庆幸自己逃过一劫。 第13章 莫侯景 招福寺的风云变幻,终是在一片深邃的宁静中悄然落幕,仿佛一场未竟的梦,被时光轻轻拂去痕迹。 三天时间里,顾炎等三大臣所上的奏疏,在朝堂上竟未激起丝毫波澜。 窦太后的懿旨也未曾再临招福寺,那原本紧张激烈的调查,竟如此不明不白地戛然而止。 不过那些因事牵连的招福寺寺监,还有那因疏忽而获罪的万寿寺塔守卫却依旧关在廷尉府大牢中。 又过了两天,那三位肩负刺驾案重责的朝中栋梁也都悄然归家。 招福寺也解除封锁,仿佛一切从未发生。 窦太后慈悲为怀,心念家国安宁。特旨令下:招福寺内钟鼓齐鸣,法会连绵,为期一月之久,为即将出征的英勇将士祈福。 对了。就在前一天、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山阳郡公寇万年老将军率领左卫、右武卫、右骁卫三卫兵马合计四万余,在洛水畔誓师,大军号称二十万,前往武关平叛了。 随着刺驾案暂时落下帷幕,沈云这批被抽调的禁军,也得到了半月的假期。 对于这个结果,沈云他心中那块沉甸甸的石头终于可以放下来了。 沈云释然之余,却也夹杂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怅然,没能亲自送仲父出征这让他有些遗憾。 自撤出招福寺后,沈云先是返回宫城内的武库交还了甲胄。 等交还甲胄离开了亭台林立的宫城,方一踏出延庆门,沈云瞬间被洛京的繁华景象所包围。 街道两旁商铺林立,人声鼎沸热闹非凡,与宫城内的庄严沉寂形成了鲜明对比。 这份烟火气,让他这几日来紧绷的神经得到了放松。 然而,沈云归家的心绪更为迫切。 沈云无暇沉浸于这份突如其来的闲适,他加快脚步,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向着建阳里那熟悉的方向疾行。 回到家中,方一推开院门,就见正独自立于院中的沈瑶。 小妮子眼眶微红,似乎是哭过了。 “阿瑶?” 沈云的声音里带着几分急切与心疼,他快步上前。 沈瑶闻声转过身来。 泪水再次在眼眶中打转,终是忍不住滑落,如同断了线的珍珠,滴滴落在青石板上,溅起一圈圈细碎的涟漪。 “阿兄……”她的声音哽咽,满含着无尽的委屈与不舍。 “仲父他……随军出征了!呜呜……”话未说完,已是泣不成声。 沈云见状,心中一阵揪痛。 连忙上前几步,将沈瑶轻轻拥入怀中: “阿瑶别哭,仲父是英雄,他去做的是保家卫国的大事。等仲父凯旋,我们再一起迎接他,好吗?” 沈瑶依偎在沈云的怀里,小手轻轻拭去眼角的泪痕。 她的眼眸中闪烁着不安与依赖,仰起头,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道:“阿兄,你会一直在我身边,对吗?” 沈云闻言,眼中闪过一丝温柔。 他轻轻抬起手,以一种近乎宠溺的姿态,刮了刮沈瑶挺翘的鼻尖,笑着说道: “阿瑶,你且安心,无论风雨变换,阿兄都会是你最坚实的依靠,会永远陪伴在你的左右。” 言罢,沈云心中暗自立誓。 自己一定要在这纷扰乱世中奋力攀登,只为有朝一日能成为足以庇护妹妹的参天大树,让自己在乎的所有人在乱世洪流中亦能安然无恙。 等好不容易才安慰好沈瑶,沈云才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躺在床榻上沈云心里盘算了起来。 看来雍王府的入幕选锋还是很有必要参加的。 这不仅仅是自己答应仲父的要求,也是为了能够在禁军中扬名。 想要往上爬,必须要积累足够的名望,毕竟一个无名小卒,又怎能轻易赢得旁人的青睐? 就在他打定了主意后,门外忽而响起一阵不同寻常的喧嚣。 他心中微动,缓步移向门扉,轻轻拉开。 门外,站立着一位风华正茂的青年。 那人身着锦衣华服,腰间悬挂着一块温玉,举手投足间尽显世家子弟的翩翩风度。 还就别说眼前这人沈云还真认识,正是莫侯景。 莫侯景面容温文尔雅,嘴角挂着一抹淡淡的微笑,他轻轻作揖,声音温润如玉: “沈兄,贵府所在果然是曲径通幽,小弟此番探访,倒是费了一番功夫。” 沈云闻言,心中虽有疑惑,却也礼貌地回以一笑道: “莫侯公子亲临,实乃蓬荜生辉。公子此来,莫非有要事相商?” 莫侯景眨巴眨巴眼,他并未直接回答,反是轻笑道:“沈兄你不请我进去坐坐?” 沈云闻言,恍然间意识到自己的疏忽。 他连忙歉然一笑,随即做了一个请进的手势。 步入庭院之中。莫侯景目光流转,细细打量着四周,还不忘打趣一句道: “沈兄居所,虽不华丽张扬,却自有一番清雅脱俗之气。” 沈云闻言,心中暗自腹诽: 这家伙还真是自来熟,跑到自己地盘上就开始品头论足。 他轻轻扯了扯嘴角,强压下那份想要直接将其“请”出门外的冲动。 毕竟,对方乃是老师莫侯狐的孙子,礼数不可废。 于是,沈云以一抹看似随意实则略带无奈的微笑回应:“莫侯公子谬赞了。” 莫侯闻言,爽朗一笑。摆手间尽显豁达之态: “哎,沈兄何必如此见外,公子长公子短的,听着生分。你我既是朋友,直呼我莫侯兄便是。” 沈云从善如流,继续问道:“那莫侯兄,此番造访究竟何事?” 莫侯景摇了摇头道:“无甚大事,只是那日匆匆一别后,家祖念及沈兄已有数日未至府中,心中难免忧虑,恐沈兄遭遇什么不测,故而差遣我来探望一二。” 沈云一拍脑门,自己怎么把这一茬给忘了,没想到那位便宜老师竟然对自己这么上心。 随即,沈云连忙致歉。接着将那日之后所经历之事,一五一十地娓娓道来。 然而,提及万佛塔那段,他却是只字未提。 莫侯景眸中闪过一丝了然,笑道:“原来如此,沈兄没事就好。那改日记得去府中,家祖念叨几次了。” 然而,随着时间缓缓流淌,沈云心中不禁泛起一丝疑惑。 他察觉莫侯景并无即刻离去的意图,这让他心中暗自揣测,对方是否还有未尽之言,或是另有他故。 但面上,他依旧保持着那份温文尔雅。 第14章 西市 片刻之后,莫侯景悠然开口,语中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期待:“沈兄啊,此番我挣脱琐事束缚,实属难得,何不借此良机,一同外出游历一番?也算不负这大好时光。” 沈云闻言,心中一动。 暗自思量着自己正有意添置一匹良驹,同时也想为家中幼妹添置新衣裳,遂笑道: “哈哈,莫侯兄此提议甚合我意。既然如此,便请稍候片刻,容我稍作准备。” 言罢,沈云转身步入内室,唤起了沈瑶。 沈云拉着沈瑶的手,相互介绍道:“这是舍妹,沈瑶。” 随即,他又转向莫侯景,介绍道:“这位是莫侯公子。” 沈瑶有些怕生,她轻轻福了一福,声音细若蚊蚋:“见过莫侯公子” 莫侯景笑了笑,还以一礼:“见过沈小娘子。” 三人走出建阳坊,一路不停,来到了西市。 整个洛京有四市,内城有东西二市。 其一乃是靠近皇城的东市,这里围绕着众多达官显贵的豪宅大院,因此在东市中随处可见“奢侈品”商铺,出入者以权臣显贵居多。 西市则是个商贸大市场,多为平民百姓聚集之地,也有大量来自西域诸国的客商。 总的来说,较东市而言,西市更加平民化,大众化,人流客源也比东市较为复杂,除了天南地北的来往商客,也有各国商旅和大批“胡商”,所售商品也以日常商货与小额消费为主。 方一踏入西市的坊门,迎面而来的是一幅生动绚烂的异域风情画卷。 众多“胡姬”身姿曼妙,宛若从丝绸之路翩然而至的精灵,与来自五湖四海的艺人们交织成一幅流动的盛宴。 舞者轻盈跃动,裙摆翻飞间洒落一地光华;戏子巧笑倩兮,唱念做打间尽显百态人生;更有曲艺杂耍,惊险奇绝,引得围观者阵阵喝彩,热闹非凡,人声鼎沸。 沈瑶与莫侯景二人左看看右瞧瞧,目不暇接,眼眸中闪烁着孩童般的好奇与惊喜。 不是,小妹是因为平时不出门,见什么都觉得新鲜,你莫侯景一个贵族公子,怎么也跟没见过世面一样。 实际上沈云错怪他了。 身为世家之后,莫侯景的生活轨迹被限定在高墙深院之内。市井繁华于他而言,不过是远观而不可近玩的风景。 且平日里,那些琐碎采买之事皆由府中仆从代劳,他自然未曾亲自踏足这熙熙攘攘的西市。 买马的地方位于西市深处,几座马厩错落有致,周围还环绕着几家贩卖上等草料与精致马具的店铺。 “哟,贵客临门,可巧得很!诸位不妨驻足,瞧瞧咱这儿的骏马,皆是日行千里的良驹!” 一名马夫眼尖地发现了沈云一行人,尤其是当目光落在莫侯景身上时,眼神中不禁闪过一抹亮色。 莫侯景身着世家子弟特有的华服,举止间透露出不凡的气质,既显贵气又不失文雅。 而且看他左顾右盼的样子,一看就是个不懂行的人,说不准能赚上一笔。 这时候,沈云也注意到了那个马夫,他悠然迈步上前道:“敢问这位兄台,此处有几家贩售马驹之处?” 马夫闻言,憨厚一笑,搓了搓手道:“西市之中马贩虽众,然论及品质上乘者,不过寥寥五家。但若真要细说起来,能称得上‘好马’二字的恐怕唯有我家了。” 马夫一边说着,一边偷偷瞥了莫侯景一眼。 见对方饶有兴致的观察着自家马厩里的马,连忙又说道:“非我夸口,公子您瞧这些马匹,每一匹皆是千里良驹,它们不仅毛色鲜亮如绸,更兼体魄健壮,神韵非凡。” 至于沈云吗,自然而然地被马夫归类为护卫一流。 意识到自己似乎被人看扁了,沈云也不在意,观察着马厩中的一匹棕色马。 那马儿的毛色,如同秋日暖阳下最淳厚的琥珀,其肌肉线条流畅而充满力量感,倒是真有几番神骏不凡的样子。 沈云指着那匹马,问道:“此马售价几何?” “嘿嘿,这位小兄弟好眼力!此马非凡,却也非天价不可得。只需二千枚五珠钱,它便能伴您驰骋天下,如何?”马贩笑得狡黠,眼中闪烁着商人的精明。 二千五珠? 郁闷地看了一眼这马,长乐公主的赏赐犹在囊中未动,万佛塔中得来的金饼尚未处理掉。 自己身上也就只有仲父留给自己的一把银豆子,换算成五珠钱的话大概也就不到五千枚。 “嗯,此马虽好,但还需细细斟酌。”说罢沈云拉着妹妹,转身就要走。 哪有主家没开口,反倒是家丁做主的? 马夫一直在观察着莫侯景的神情,却没料到做主的竟然是旁边那个不起眼的‘家丁’了。 虽然心中诧异,但他还是赶忙追了上去喊道:“哎,公子...啊不,小兄弟且慢。” 见沈云一行停下脚步,马夫连忙上前几步,脸上堆满了笑容道: “您看,咱们也是讲究个缘分不是?小兄弟若真有意,价格上自然好商量,再给您让些利,如何?” 沈云闻言,嘴角勾起一抹淡然的笑意,他轻轻竖起一根修长的手指,淡淡的说道:“一千五珠,我就要了。” 马夫一听,脸上笑容顿时僵住,眼底闪过一抹为难之色。 他连忙解释道:“哎呀,这位公子,您这可是让我为难了。实不相瞒,此马购进之时便已耗资八百五珠,若真按您说的价,我这可真是赔本赚吆喝了。” 眼见谈不拢,沈云也不再纠缠。 见状,马夫心中虽有不舍,却也只得无奈叹息一声,目送沈云一行人渐行渐远。 。。。。。。 折腾了近半个时辰,一行人终是踏入了西市尽头,最后一家马肆的门槛前。 沿途四遭,马匹虽不乏其数,但是沈云看中的马都太贵,而低廉的马匹又实在难以入眼。想来也多是无奈。 也罢,看过这最后一家,要是真没有合适的,今天就先回去,等明日去外郭的四通市看看。 正当众人欲步入马肆之际,沈云听到了一声吆喝: “上等的怀朔骏马,非识马伯乐,勿扰此清静!” 此言一出,瞬间吸引了沈云等人的注意。 沈云缓缓抬首,视线穿透了熙攘的市集。 只见一青年,头戴汉人冠发,却身着一袭胡人左衽长袍,混搭之中透出一股不羁与风骨。 此刻那人正悠然牵着数匹骏马,在西市的大街上溜达。 第15章 相马1 那男子鼻梁挺拔如峰,眉宇细长显得英气勃发,即便只是身穿粗犷的骑装也难以掩盖其周身散发的非凡气场。 他行走间,仿佛自带磁场,吸引着周遭所有人的目光。 沈云凝视良久,心中千言万语汇聚成最直白的赞叹:“长得真帅!” 洛京周围不产马,最近的产马地也在河西,距洛京足有千里之遥。 马贩子需要在这漫长的旅途中往返,常年风吹日晒下都显得异常苍老与疲惫。 但眼前这名胡装男子却显得格外与众不同。 他身上却没有其它马贩子那种奔波疲惫的神色,反倒是以一种超脱世俗的姿态,悠然自得地穿梭于人群中。 他口中随意叼着一根茅草,不经意的叫卖声中,带着几分不羁。 沈云略一沉吟,脚步不由自主地迈向那位身着汉冠胡服、气质非凡的男子,轻声问道:“这位郎君,你这马如何论价?” 男子闻言微笑着看着沈云,他缓缓伸出手掌,示意道: “我家这马和别家卖法不同。” 沈云闻言也来了兴致,拱手说道:“愿闻其详。” 男子笑声朗朗,如同春风拂面,解释道: “世人买马,皆是寻得心仪之驹,议价成交银货两讫,倒也简单明了。然某家此处却有一趣,非但人要择马,更需马儿自行挑选其主。” 此言一出,周遭的围观者无不眼前一亮,心中暗自惊奇。 从来都是买主挑选马儿,还是头一回听说要马儿挑买主的。 战马在任何时代都是妥妥的奢侈品。对于如沈云这般出身平凡的军士而言,拥有一匹属于自己的战马,几乎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就连沈云家中的那匹黄马,也只不过是匹普通的骑乘马,用来代步方可,上阵是想都别想。 北魏遴选战马首看肩高,宣武皇帝在位时就明发律令,规定轻骑战马肩高不得低于六尺。当然了,除肩高外还有外形体格、耐久性等要求。 为此宣武皇帝还专门编了一首相马歌诀:“四大三高兼二小,双长两短一湾平,蹄坚骨秀形如鹤,耳小眼大胸膛阔。” 这其中四大指的是战马的眼睛大、鼻子大、双凫大、袖囊大;三高则是指寿旋高、膝高、马掌骨高;二小说的是耳朵要小、山三骨要小。 总而言之,很复杂,且战马与普通马还有两个最大的区别,其一是饲养方式的不同。 首先,战马吃的饲料非常讲究。不同于牛羊,马的胃无法反刍,其消化能力仅有四成左右,故而要喂食黑豆和苜蓿等精料。 甚至还有在饲料中加入鸡蛋的,也正是因为消化能力弱,所以马还得吃“宵夜”,正所谓是“马无夜草不肥”。 另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点,那便是战马的服役年限。 骑兵的精锐与否,直接取决于战马的优良程度。照一般来说,马的寿命一般是在30到35年左右。 而马大约是在4~5岁才成年,其中最健壮的年龄段是在3~15岁,有的能到20岁。除开战马战死外,还会受伤、患病、以及过度疲劳等情况。 综合考虑下来一匹最顶级的战马,最多也只能服役8年。 所以马不仅是奢侈品,还是消耗品,总结起来战马是非常容易消耗的奢侈品。 见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那汉冠胡服的男子又高声吆喝道: “不过周某丑话说在前面,我家这马不论优劣都是一口价,二十帛!马一旦择主无论优劣,必须得要买下,若是不买,嘿嘿!” 说到这里,他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邪笑: “届时,某家周通不才,便只好亲自随君归家,自己拿回卖马钱!” 那些看热闹的人哄堂大笑,纷纷觉得这个男子有趣,但是几个想要买马的人却变了脸色,其中一人上前说道: “兄台此举,岂非有强买强卖之嫌?若真是传说中的怀朔良驹,二十帛自是不在话下,但若是一般劣马,却也索价如此高昂?” 周通闻言,非但不恼,反而朗声大笑,那笑声中透着一股不羁与豪迈: “世间好物,犹如琼浆玉液、锋利宝刀,皆需有缘之人方能驾驭。好马亦如是,非英雄不能驭之!诸位看客,若心中无豪情壮志,又怎配得上这等骏马?既无意结缘,便请各自散去,莫扰了周某做生意!” 一侧静观的莫侯景,眼波流转间,以肘轻触沈云,低语中带着几分玩味: “沈兄,此人谈吐不凡,倒是颇有几分意趣。” 沈云闻言,轻轻颔首道: “莫侯兄所言极是,此人言论确有几分见地。可先前那人说的也不无道理,若真能选中一匹怀朔良驹也就罢了,二十帛非是小数。” 身为禁军士卒,沈云本来就常与马匹打交代。加之仲父的悉心教诲,年复一年,月复一月,即便未曾专研相马之术,沈云也已练就了一双慧眼。 这男子带来的边马确有一两匹,毛色油亮,身形矫健,眼神中透露出不凡之气,显然是怀朔之地孕育出的良驹无疑。 而其余的,虽也称得上健壮,却终归只是寻常战马,难以与那几匹佼佼者相提并论。 这年头,一匹帛大概能换五百枚铢钱,以二十帛算那就是说一匹马需要一万枚五珠钱,这对于沈云来说是无疑是一笔天文数字。 拿一万钱,在十几匹马中赌一匹真正的怀朔良驹,这不是他这种平民子弟能玩得起的。 正当沈云转身欲离之际,那位身着汉冠胡服男子忽地眸光流转看向了他,嘴角勾起一抹笑意,喊道: “那位小郎君留步,既是小郎君率先垂询,在下便破例一回,卖你一个便宜!若郎君能挑出这十匹马中的最优者,某家便忍痛割爱,将此马半价相赠,如何?” 沈云心中暗自哂笑。 这番话语,他一听便知其意,分明是以自己为饵,树立信誉。 他此番话语,既不失商人的精明,又带着几分江湖儿女的豪爽与不羁,的确是个人物。 不过这事情对自己也是有好处的,只不过要先确认一下,确保这人不会耍花招。 第16章 相马2 沈云指着马群说道:“这位郎君,可要是在下指出了上马,而郎君偏生反转不认,称之为下马,此等情形又该当何论?” “哈哈哈,这倒也是!”周通闻言,放声大笑一声,随即话锋一转说道: “看来郎君对自己相马术已是胸有成竹了!也罢,某家选出那最上乘的骏马,告知一旁的无辜路人,请他来做仲裁可好!” 沈云点头说道:“好,那就依照郎君所言!” 说完,周通便环视一圈,指着人群中一个老者说道: “这位老丈,若蒙不弃,愿请您老担任此任,不知意下如何?” 见老丈点头同意,周通笑了笑,又把目光转向沈云。 虽然沈云只穿着便装,但从他的步态和言谈也不难看出,出此人并非寻常百姓。 又见到他身边站着的翩翩公子,二人交谈间也是平等相交,由此周通更加确定了自己心中的猜测。 沈云不言不语,身形轻展,独步踏入马群之中。 他既不看马的牙口和马蹄,亦未曾细辨马匹雌雄,只是用手逐一温柔地掠过每一匹马的身躯。 随着指尖的游走,他心中悄然勾勒出了一幅幅马匹特性的图谱,待遍览群马,胸中已自有丘壑。 旁观之人,见他如此迅疾地就看完了所有马匹,不禁面面相觑,心中暗忖: 此人莫非只是故作高深,实则并无真才实学? 就连在旁看热闹的莫侯景都不由皱起了眉头。 他压低声音,对身旁那位因紧张而指尖紧攥衣摆,几乎要将素色裙裾拧出水来的沈瑶轻语道: “沈家小妹,令兄果真有识马之才?” 沈瑶此刻,心神全然系于兄长身上,那双秋水明眸中闪烁着既期待又忐忑的光芒,唇色因过分紧绷而略显苍白,双手更是不自觉地绞着衣襟,仿佛要借此驱散内心的焦虑。 忽闻莫侯景的低声询问,她微微一颤。随即迅速调整呼吸,强自镇定:“兄长自幼随仲父研习马术,寒来暑往未尝懈怠,相马之术自是不在话下!” 周通则双臂环胸,眼神中透露出几分玩味与期待,见沈云走来,他便笑道:“如何?郎君可分辨出来了?” 沈云微笑着点了点头。 周通拊掌笑道:“那就请郎君解惑。” 言罢,沈云以手作引,指着周通的身后说道:“郎君倚靠着的这匹黑马为最上等。” 众人顺着他的手指看去,接着都开始哄堂大笑。 原来周通所倚靠的那匹黑马,竟是一匹看似沉郁、实则暗藏病弱之态的黑马。 “呵,连一匹病马都未能辨识,还自诩会相马?真是贻笑大方!” 周遭的嘈杂声中,不乏讥讽与嘲笑。 “如此泼天的富贵,竟被这等疏忽轻易辜负,若换作我来,定能选出真正的千里良驹。” 人群中,也不乏跃跃欲试者,言语间满是对机遇错失的惋惜与自我吹嘘。 然而,沈云并不在意周围人的议论,而是淡定自若地走到周通身边,轻轻抚过那匹黑马的头笼道: “郎君,在下就选这匹马了。” 周通闻言面色微变,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与不解,再次确认道: “郎君此言当真?非是周某多言,这可是匹伤马!” 沈云却淡定的点头道:“确定。” 言罢,沈云的目光悠然转向立于一旁作为中人的老者,问道:“老丈,此马可是最上等?” 令在场众人始料未及的是,那老者竟是缓缓颔首,声音中带着几分难以言喻的庄重:“方才那位郎君确曾言此马为最上之选,此言非虚。” 此言一出,周遭顿时哗然一片。 而此时的周通却露出意味深长的微笑,他让开身子说道: “洛京果然是能人辈出,此匹马就依约,半价让给郎君了!” 见周围还有人喧闹,周通又朗声说道:“在下自怀朔远道而来,千里迢迢,这里的每一骑骏马皆是在下亲身驾驭过的,方能分辨出此马为群中之冠。” 说罢他看向沈云问道:“可郎君又是凭借何等神通,能一眼洞穿马之优劣?更奇者,此马虽雄姿犹在,却难掩其带伤之实,郎君既已洞察秋毫,缘何仍坚信此马为最上之选?” 此言一出,众人目光齐刷刷地汇聚于沈云身上,空气中弥漫着期待与好奇。 沈云心中暗叹,此人行事,果真是步步为营,心机深沉。 先是半价卖马,然后在向自己提问,看似求教实际上是在告知在场的众人,他与自己之间并无勾结,好让接下来要来赌马的人打消疑虑。 偏偏他还表现得很豪迈的样子,倘若自己藏着掖着,反而显得小气了。 瞬间,沈云脑子闪过一个答案,他立刻说道: “哈哈哈,说出来郎君可能不信,在下全凭一腔直觉。” 这个答案显然不能让周围的人兴奋,顿时嘘声一片。 见状,沈云干咳了一声,说道:“相马之真谛,非拘于皮毛之光泽,身形之高矮,乃是超脱于表象,直抵其神髓。要能洞悉其内在之精华,而忘却外在之繁复;能观其所应观之精妙,而无视其旁骛之琐碎;目之所及,皆是马之真性;心之所感,独留马之灵魂。” 此言甫落,周遭空气仿佛凝固,众人都愣住了。 连素来镇定自若的周通都被沈云的一番话给唬住了,就连沈云将银豆子塞到自己手上,他都没想起来细数。 沈云轻推一旁仍沉浸于惊愕之中的莫侯景,一手稳握缰绳,引领着骏马,另一手则紧紧牵着满脸雀跃的沈瑶,三人一行,步伐从容不迫。 人群见状,自然而然地让开一条路。 临行之际,沈云嘴角勾起一抹淡笑,回眸向周通轻轻一颔首:“多谢郎君了!” 言罢,三人身影渐远,留下一抹潇洒不羁的背影,在夕阳余晖下拉长,渐渐融入熙熙攘攘的街巷之中。 待沈云一行远去,原先攒动的人群瞬间沸腾,纷纷涌向周通,争着要与他赌马。 离别了喧嚣的西市,沈瑶眸中闪烁着好奇的光芒,轻声向沈云问道:“阿兄,方才的马群中,究竟是好马多,还是劣马多?” 沈云闻言,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自然是庸马之数,远胜于良驹矣。” 第17章 与佛有缘? 实际上沈云早就看出来周通的算计,先是以“二十帛即可换得怀朔名驹”的诱饵撩拨起众人贪念。 继而,又巧妙运用“马亦择人”的玄妙之说,巧妙地将那些自诩识马高手、心怀侥幸之人的赌性激发至极致。 最终,将那些混杂着众多劣马的马群,以远高于其价值的整体价格出售。 沈云甚至估计,即便自己未能挑中上等马,周通亦会与那位看似中立实则早已暗中勾结的老者,上演一出“半价售马”的戏码,继而让周围的‘相马高手’们上勾。 如此布局确实精妙,既赚了更多的钱,又赚到了名声。 可别小看了赚名声这件事情,这个时代名声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北魏实行的乃是九品中正制,这九品中正制如同一道无形的壁垒,将社会层次分明地划分为“九品无寒门”的森严格局。 高门大阀的子嗣,仿佛生来便脚踏云端,轻松攫取权势之巅的宝座。 而寒门子弟,纵使才情满腹,其奋斗之终点,往往仅是那些世家子弟起步时的微末官职,其间鸿沟难以逾越。 不过今日之世又有些不同了。 世家豪门的光芒虽未完全黯淡,却也难掩其逐渐式微之势,寒门也有了出头的机会。 比如自己前不久刚拜的老师,那位前左武卫大将军莫侯狐。 他的出身也仅仅是普通军户,却能在世家大族把持的军界硬生生地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不过自新帝登基后,莫侯狐就被罢官了。坊间传言是这位老将军不满太后垂帘听政所致,不过个中真相究竟如何,那就不是沈云一个小小的军卒能知道的。 正所谓“酒香也怕巷子深”,总的来说在一个信息传播都非常闭塞的时代。 无论你是高门世家,还是寒门子弟,若想要成就一番事业,都必须要建立名声的基础上,也就是所谓的“乡论”。 没有名声,莫说做大事,就连死了也同草芥一般。 沈云摇了摇头,如今的自己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军卒,想那么远有什么用。 此时,一旁的沈瑶正悄悄的瞥向那匹黑马。 随后又将目光转向沈云,言语间带着几分不确定:“可是兄长,你看那匹黑马,它似乎...似乎有点无精打采的样子。” 沈云闻言,目光温柔地转向那匹黑马,笑容中多了几分深意。 诚然,若论及毛色光泽,此马或非上乘,但那纯粹的黑色沈云却是很喜欢。 而真正吸引他注意的,是那马儿面颊上的一道疤痕,自眼角蜿蜒而下为这马平添了几分凶戾之色。 那黑马看到沈云注视着自己,轻轻地瞥了他一眼,好似是听懂了二人之间的对话,竟不屑地撇过了头。 沈云见状,不禁驻足,指尖轻轻划过黑马身上斑驳的伤痕——有的已结成坚韧的痂,有的尚挂着未干的血珠。 他转而对身旁的沈瑶轻声说道:“可别小看了它,这是一匹真正上过战阵的军马!” 黑马也看向了沈云,那条伤疤下的眼睛黑白分明。 沈云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这匹马似乎是在用挑衅一样的眼神看向自己。 “我想到了!” 莫侯景的声音突兀地响起,把沈云吓了一跳。 他面带喜色,步伐轻快地踱至沈云身旁,眼中闪烁着钦佩的光芒说道:“沈兄,你方才说与那马贩的一番话,实在是高,实在是妙!” 沈云闻言,眉宇间掠过一丝疑惑,先是看了眼一脸懵懂的沈瑶,又把目光转移到莫侯景脸上,问道:“此话怎讲?” “沈兄方才的一席话,实则深谙佛法之精髓,难怪能得我家祖父青睐有加。” 言毕,他似又觉自己言辞间或有疏漏,连忙补充道:“阿,沈兄莫要误会,在下并没有看不起沈兄的意思,只是.......哎呀!还望沈兄勿怪!” 自己说话怎么就深谙佛法了,我怎么不清楚? 沈云被莫侯景一番莫名其妙的话搞得晕头转向,但别人夸你,你总不能骂别人不是。 所以他只能用迷茫的眼神看向莫侯景,硬着头皮问道:“敢问莫侯兄,说的是在下的哪句话?” “沈兄此问,莫非是在考我呢?既如此,小弟便斗胆一试,若言语间有何不妥之处,还望沈兄不吝赐教!” 说完,莫侯景自顾自地说了起来:“沈兄言,洞悉其内在之精华,忘却外在之繁复,观其所应关之精妙,无视其旁骛之琐碎。” “对,这话我说过。” 点了点头,沈云诧异的看着莫侯景,心中暗道:这小子记忆力是真的好! 莫侯景继续说道:“鉴真大师曾讲法‘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还说‘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小弟之前一直不懂是什么意思,今日听沈兄一番话,忽然开悟,岂不不正应了鉴真大师的那句‘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说完,他竟然还一脸羡慕的看向沈云道:“沈兄,你与佛有缘阿!” 明明每一个字沈云都听的懂,可组成一句完整的话时,沈云懵逼了。 而且,我与佛有什么缘? 那帮佛爷都是眼睛长在脑门上的,眼里哪里能看到我这小小军户。 自二十几年前,南朝的佛光悄然北渡。一时间,北魏朝野上下,王公贵族,豪门世家纷纷都信了佛。 信佛自从成为一种潮流之后,已经到了近乎夸张的程度。 曾经有大臣上书禁佛,言道:僧尼十余万,资产丰沃。道人又有白徒,尼则皆畜养女。天下户口,几亡其半。恐方来处处成寺,家家剃落,尺土一人,非复国有。 要知道,光是一个洛京就有大小佛寺六十余所,僧徒上万! 这简直是疯狂,好在皈依佛门,也不是一般平民百姓能玩得起的。首先皈依佛门就要做到六根清净,怎么个清净法? 家里有地没有? 有! 家里有土地不是烦恼吗?必须清净掉,捐给寺里。 家里有布帛没有? 有! 布帛是烦恼的源头!必须清净掉,绢给寺里。 家里有老婆没有? 没有啊! 这个可以有。 这个真没有! 那没钱没地的怎么办?不好意思,你与佛无缘! 虽然心里吐槽,但沈云表面上还是做出欣喜的样子。无它只因莫侯景口中那位鉴真大师太牛了! 这位鉴真大师,本身非是北魏人士,而是南楚人士,余二十几年前北渡而来。 此人在当年就已经是名扬四海的高僧了。当年鉴真大师刚入洛京,就被宣武皇帝请入宫为当时还是皇后的窦太后祈福。 没想到这和尚还真有点神通,一番操作下来,窦太后病痛减轻了大半,没过多久还真就痊愈了。 翌时,鉴真和尚名声大噪,被宣武皇帝封为显圣禅师。 在后来先帝驾崩,新皇登基太后垂帘,这位大师又被加封为妙源显圣禅师。 雍王还特意出资建庙,请鉴真住持,没错就是那座招福寺! 第18章 糖霜 三人一骑,踏着夕阳的余晖,悠然漫步于街道之上。 途经一家古朴雅致的成衣店,沈云忽而驻足,目光温柔地转向身侧的沈瑶,笑道:“阿瑶,这店铺的布匹色泽温润,不如我们进去瞧瞧,添置几身新衣如何?” 沈瑶闻言,眼眸中闪过一丝惊喜,但想了想还是摇头道:“阿兄,何须如此破费?家中尚存细绢素帛,待归家我亲手裁制一件便是。” 沈云望着妹妹那懂事的令人心酸的模样,心中五味杂陈,既有被体谅的温暖,又有难以言喻的心疼。 自家妹子哪里都好,就是太懂事了,董事到让人心疼。 他未再多言,只是温柔而坚定地执起沈瑶的手,不容分说地领着她步入了一家装饰雅致的成衣铺。 步入店内,店内陈设简约而不失雅致,各式绸缎、棉布琳琅满目。 沈云细心挑选,最终为沈瑶选定了两袭款式新颖、质地细腻的衣裳。随后,他也给自己定制了一套半袖的款式的黑色上襦。 待衣物选定,天边已挂上了淡淡的月牙,夜色悄然降临。 莫侯景抬头看了看天色,心中虽有不舍,却也知晓归途遥远,需得及时起程。 随后他拱手作别:“沈兄,今日相聚甚欢,但天色已晚,我需返回十里铺。不若我们相约三日后,于我家中再聚。” 沈云连忙拱手应下,待送别了莫侯景后,沈云与沈瑶也返回到了建阳里。 一夜无话。 第二日一早,沈云就开始在厨房里捯饬起瓶瓶罐罐来。 还在熟睡中的沈瑶被一阵动静吵醒,心中不禁生出一丝警觉,还以为是家中进了贼。 她猛地坐起,抄起房中顶窗户的那根木撑子,宛如勇士执剑,蹑手蹑脚地向厨房方向探去。 厨房之内,各式各样的瓶罐散落一地,案板上还有一堆被切碎的甜菜梗,锅灶之上烟雾缭绕,还伴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鲜甜气息 沈云的身影在雾气中若隐若现,他卷起衣袖露出结实的臂膀,手持一根木勺正专心致志地对着那口沸腾的铁锅均匀的搅拌着。 沈瑶见状,轻轻放下手中的木撑子,好奇的问道:“阿兄?你在作甚?” 沈云闻声,手中活计不停,抬头惊讶道:“呀,阿瑶醒了,阿兄在做糖霜呢!” “糖霜!” 所谓糖霜,实际上就是白糖。 在这个时代,糖,多以暗黄或黝黑之姿出现,混杂着诸多杂质。 唯有那自西域远道而来的雪白晶体,方能冠以“糖霜”之名,其珍贵程度堪比黄金,乃是贵族席上独有的奢华享受。 虽然阿兄很厉害,但沈瑶的心中还是生出一丝疑虑,她的声音里夹杂着几分难以置信:“阿兄会做糖霜?” 沈云本来是不会的,可自从吸收了脑子里的那些记忆碎片后,他就发现自己似乎懂得了很多了不起得知识。 而制作糖霜这门技艺,在他那浩瀚的知识海洋中,不过是微不足道的一叶扁舟。 然而,心知与力行之间,总隔着一道需要实践去跨越的鸿沟。 尽管脑海中已清晰勾勒出糖霜制作的每一个细腻步骤,但手头的初次尝试,他也不敢保证一定能成。 因此,他只是回了一句:“阿瑶且稍等一会儿,此事我尚属初试,能否成功还属未知。” 在沈云的记忆中,制糖需要一种名为‘甘蔗’的植物。 但是沈云找遍了整个洛京城,甚至去了城外的四通市也没寻到,甚至这个名为‘甘蔗’的东西连听都没人听说过。 好在还有替代的法子,那就是用‘甜菜’。 记忆中,甜菜制糖有五道工序,分别是提汁、清净、蒸发、结晶和分蜜等。 首先要将甜菜切碎后进行压榨,提取出甜菜汁。 在通过过滤和沉淀去除杂质,为此沈云还浪费了一匹上好的绢帛。 在之后就是蒸发。 这一步要将甜菜汁加热蒸发,浓缩成糖浆。但沈云实在找不到记忆中那个名为‘蒸馏器’的东西,好在他还有笨办法,那就是熬煮。 眼看着锅中的液体已经变成了浓稠的褐色糊糊,沈云明白这蒸发算是完成了。 如果是市面上普通的糖,那沈云算是造出来了,不过要制成糖霜那还需要最关键的一步——脱色! 沈瑶凝视着锅中缓缓凝结的褐色浆液,鼻尖轻动深深一嗅,眼眸中瞬间绽放出惊喜的光芒:“真的是糖耶!” 沈云站在一旁,轻轻拭去额间细密的汗珠,嘴角勾起一抹笑意:“莫急,兄长我今日要为你变个戏法,这锅中的糖不过是个引子,真正要做的是那洁白如雪的糖霜!” 言罢,他将那团温热的褐色糖液缓缓倾入一个形似漏斗的精致瓦钵之中。 随后,从旁取来一束稻草,灵巧地编织成塞,严严实实地封住了瓦钵的出口。 等待了一会后,沈云竟从另外一个陶罐中抓出一把泥浆,这一举动让沈瑶心头一紧,几乎要脱口而出阻止。 但沈云的眼神中却满是自信与从容,他缓缓将那把泥浆放入糖罐之中轻轻压实成泥饼,口中说道: “阿瑶莫慌,此乃古法秘技,以泥封坛,非但不会玷污其纯净,反能助其脱胎换骨,成为糖霜。” 随着沈云的话语落下,一大一小两道身影默契地屈膝蹲地,两双眸子紧紧锁定在眼前的瓦钵上。 其实此时沈云内心也是澜起伏,他亦无十足把握,毕竟这都是那份记忆里带来的知识。 瓦钵中的额黄泥逐步地渗入糖浆中,吸附了其中的各种有色物质并缓缓下沉到瓦钵的底部。 随着时间的推移,脱色作用完成。 须臾,沈云计算好时间。他轻轻拔起塞草,又小心翼翼地揭去覆盖其上的土坯,犹如揭开新娘面纱般充满期待。 此刻,两个人的呼吸都不自觉的变得沉重了起来,空气中仿佛都凝聚着一种期待与紧张的微妙氛围。 而当那层晶莹剔透、洁白无瑕的白色霜体映入眼帘时,犹如初雪覆盖的静谧田野纯净而震撼,让人不禁屏息凝视。 沈瑶的眼眸中闪烁着惊喜的光芒,弯成了两轮温柔的月牙,她情不自禁地欢呼出声:“成了!” 相较之下,沈云则显得更为沉稳许多,他伸出一根手指,沾上一点糖霜,宛如对待世间最珍贵的艺术品。 随后,他缓缓将这一抹洁白送入口中,当糖霜在舌尖缓缓融化,一股沁人心脾的甜腻在味蕾绽放。 沈云笑了。 这一刻,所有的不确定与忐忑都化为了成功的喜悦,也证明了沈云那份记忆中的技艺确实是真实有效的。 第19章 产业 竖日,当洁白如雪的糖霜出现在任权儿与刘大郎的面前时,两人的瞳孔不约而同地扩张,眼中闪烁着难以置信的惊讶之色。 “云哥儿,这……这真是你亲手做出来的?”任权儿的声音微微颤抖,他难以置信地望向沈云。 “队正,您的意思是……咱们以后,真的能够自己制作这糖霜贩卖了?”相较于任权儿,刘大郎的关注点更为直接而实际。 当得到沈云的确认,二人眼中顿时出现难以掩饰的兴奋与期待,仿佛已经看到了未来那条铺满黄金的道路,正缓缓向他们敞开大门。 随后,“哗”一声,沈云将一个布包摆在桌案上。 他缓缓揭开布包的束缚,内里顿时显露出一片璀璨的银光与沉甸甸的铜色。 那是堆积如小山般的五珠钱与一部分银块,其重量估摸着不下几十斤,沉甸甸的压人心弦。 这些,皆是沈云将二人上次托付于他的金饼悉数兑换而来。 他不动声色地将这沉甸甸的包裹轻轻推向桌案一侧,那里正摆放着洁白如雪的白糖。 沈云淡淡说道: “这是二位上次寄存在我这的金饼,我已尽数换成了方便流通的五铢钱与足色的银块。” 桌上,五铢钱与银块堆砌成小山,泛着诱人的光泽,映照出刘大郎眸中一闪而过的贪婪之火。 然而,他心思敏捷深知此刻的微妙,沈云将包裹与糖霜放在一块,其中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刘大郎遂收敛起所有的贪念,缄默不语,只以深邃的目光静待沈云后续的话语 任权儿见状,喉咙不禁滚动,艰难地咽下一口唾沫,打破了这静谧的氛围: “云哥儿这是什么话,您两次救我性命恩重于山,那日招福寺中,我们二人都答应将金饼交予云哥儿,自当言出必行,怎会有半点反悔之念?” 任权儿的心中没有什么弯弯道子,他只知道沈云救过自己的命,且平日里对自己也很照顾,自己说出去的话不能不算数。 沈云闻言轻轻颔首,眼中闪过一丝赞许,随即目光转向了刘大郎。 刘大郎张了张口,说道:“全凭队正吩咐。” “好!”沈云爽朗一笑,手指着桌上那堆闪烁着诱人光泽的财物,说道: “此处共计白银二百两,铜钱三万枚,皆为兄弟们辛劳所得。我意已决,这二百两白银,二位兄弟拿走。而那三万枚五珠钱,则作为你二人参与糖霜作坊的股本!” 此言一出,屋内气氛为之一振。 听到还能留下银子刘大郎生怕一旁的任权儿又说糊话,连忙抢在前头,高声赞道:“队正大人高风亮节,处事公正,实乃我等之幸!” 沈云笑了笑,继续说道: “二位贤弟,眼下的世道,银钱虽是俗物,却也是保身立命之本。军中俸禄几经盘剥,到我们手中已是寥寥无几,家中妻儿老小皆需我等肩扛手挑方能度日。你们皆知我沈某人的脾性,向来是富贵不忘同袍情,若有机缘觅得生财之道,定当携手共赴,让兄弟们的日子也宽裕起来!” 说罢他又指着糖霜道: “此物就是我等翻身的资本,我准备在城外租个屋子办个制糖作坊,在买上几亩地种植甜菜。” “好,我们都听云哥儿的!” “队正,但有差遣,某必定万死不辞。” 两人异口同声的说道。 士气可用! 于是乎,沈云便安排二人去城外寻找合适做作坊的屋子,在购置几亩良田。 。。。。。。 与此同时,距离建阳坊不远的法华寺中,几名僧人正在一间幽静的禅院中密会。 然而,此番踏入这幽静禅院的几位行者,却非寻常慈眉善目的僧侣模样,反而脸上都带着一股凶煞之气。 领头的僧人开口道:“刺杀妖后的壮举,终是未能如愿。法愿师兄已不幸落入奸臣李钦之手,魂归西天了。” 此言一出,众僧心中虽痛,却不敢有丝毫动摇,齐刷刷地诵起佛号,声震屋瓦,似是在为法愿师兄超度。 领头的僧人,面庞之上并未浮现过多的哀愁,反而是一种超脱与决然,他继续说道: “法愿师兄以血肉之躯践行了大义之道,其行可昭日月!其心可感天地!无生老母慈悲为怀,定将引领法愿师兄步入那无垢无染的真空家乡得享极乐。” “法真师兄,弥勒降世之期将至,我等可要退回北地,辅佐法通师兄起事?” 佛号法真的和尚,却缓缓摇头,他面含慈悲道: “吾等使命,非独系于北地!洛京之局,亦是重中之重,若能以慧剑斩却朝中一二重臣,必使朝堂动荡。此等作为,更有助于法通师兄完成大业。” 言及法愿师兄,另一名僧人眼中闪过一抹哀思道: “法愿师兄以法身殉道,临终遗言,犹在耳畔。他嘱我等继续和李邈合作,在雍王府的入幕选锋之时,刺杀狗贼李钦!” 此言一出,众僧面面相觑,眼中满是愕然与不解。 领头的僧人更是面色铁青,怒意难掩,斥道: “此言荒谬至极!你莫非已忘却法愿师兄是怎么死的了吗?刺杀妖后无果,法愿师兄就被李邈出卖给了朝廷,而那刺杀之谋明明就那狗贼率先提出来的!” 正当气氛凝重之际,法真和尚却缓缓启唇,打断了周遭的喧嚣: “法愿师兄之行非是沉沦,实为舍身求法步入涅盘之境,与那李邈何干?刺杀妖后未遂,实乃天数难违,然只要世间动荡朝堂不宁,我等便是在无形中助力法通师兄之大业。” 一僧闻言,若有所思,接口言道:“那为何不直接刺杀李邈呢?” 领头的和尚却说道:“李邈此人尚不足以撼动朝局根本。唯有雍王陨落,方能让这朝堂动荡不安。” 法真接过话茬,继续说道: “雍王比起其他宗王威望更盛!今朝之安稳,皆系其一人之力。尤为关键的是他执掌门下省,权柄在握更得那妖后青睐,此贼位高权重一时无两。试想,若此等中流砥柱轰然倒塌,朝堂之上岂能不掀起惊涛骇浪,混乱丛生?” 第20章 制糖作坊1 法真大师轻抚手中念珠,缓缓开口道:“将人带来。” 随着法真一声令下,几名信徒悄然步入,他们身后拖拽着一名被绳索紧紧束缚的男子。 此人身着禁军服饰,却因受辱而显得狼狈不堪。他的双手被牢牢反绑,口中塞着布条,只能发出低沉的呜咽,被信徒们粗暴地推搡至僧房中央,跪倒在地。 不久,另一抹禁军装扮的挺拔身影步入禅房内。 “徐增!”法真大师的声音穿透了室内的每一丝缝隙,直击人心:“你可知,眼前此人就是害你家破人亡的元凶。现在是你得证罗汉果位的时候了。” 徐增闻言,目光如炬紧紧锁定在那跪着的人身上,眼中血丝密布如同烈焰中跳跃的火星,他的胸膛剧烈起伏,每一次呼吸都伴随着沉重的喘息。 跪于中央的禁军军士,双眸中闪烁着哀求之色,这时有一名信徒将一柄寒光凛冽的匕首轻置于徐增颤抖的手中。 那被粗绳紧缚于地面的,正是徐增昔日的队正,一位曾在徐增初入军旅时,给予他莫大关怀与庇护的长者。 然而,队正却领着徐增参加军中博戏。 起初不过是闲暇时的消遣,徐增偶尔小胜,随着时间的推移徐增愈发沉迷越输越多,不仅仅将每月的军饷都输光了,更欠下了巨额的赌债。 而此时的队正又高息放贷给徐增,面对队正提出的高息借贷,输红了眼的徐增已别无选择,只好签字画押借了钱。 再次踏入赌局徐增的心中已无半点理智,只有对翻盘的疯狂渴望。 然而命运似乎并不打算眷顾他,所有的希望伴随着最后一局的落败化为了泡影。 债务如山压得徐增喘不过气来,借贷之路已至尽头再无回旋之地。 昔日里那个以兄弟相称、共话风雨的队正,如今却换上了另一副面孔——冷酷无情的高利贷者。 当队正手持那一沓沉甸甸的借贷契书,踏入了徐增的家门时,一切温情与回忆都化作了泡影。 队正一行人毫不留情地掠夺着家中的每一分财物,而更令人发指的是,队正竟将罪恶之手伸向了徐增的妻子....... 这一刻,徐增的心被撕裂成碎片。 他这才意识到,队正那看似善意的背后,隐藏的竟是如此卑劣与残忍的盘剥手段,专门对准那些初入军营涉世未深的新兵,有好些人都因为欠下赌债而沦为兵奴。 法真和尚的声音低沉而蛊惑,如同夜色中潜行的蛇信悄然在徐增耳畔缠绕: “入我白莲圣教,自有无生老母护持,一念成佛一念亦能证果。杀一人证罗汉果位,斩十人菩萨慈悲亦现汝身,而若屠百人弥勒降世引汝入真空家乡!” 此刻徐增颤抖不已,他手中紧握的匕首,映照着他眼中的慌乱,虽然他是禁军军士,可是他却从没有杀过人。 法真和尚见状,嘴角勾起一抹微笑,语调更加急切而富有煽动性:“世间万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你若不举起手中刃,明日便是他人之刀下亡魂!” 四周,信徒们的情绪被彻底点燃,他们的声音汇聚成一股不可抗拒的洪流,响彻云霄:“杀!杀!杀!” 每一个字都像是重锤,敲击在徐增的心上,将他内心的防线一点点击溃。 在这震耳欲聋的呼喊中,徐增的眼神变得坚定。 他迈开沉重的步伐,毅然决然地走向那位队正,手中的匕首如同闪电般划破空气,准确无误地刺入了对方的胸膛。 队正的身躯倒在了血泊中彻底没了动静,徐增见状,双腿一软不由自主地跪倒在地。 法真和尚缓步上前,面容慈悲而庄严,他拔出插在队正胸口的匕首,用匕首割下徐增头顶一缕发丝,温言说道: “师弟,恭贺你于苦难中悟得真谛!罗汉果位已至,往昔罪业皆随风散。你那死去的娘子,亦能因此得脱轮回,前往那无垢无染的真空家乡。” 闻听此言,徐增的身躯颤抖得更加剧烈,泪水如断线的珍珠,滚滚而下,他蜷缩成一团,悲痛的呜咽在空旷的空气中回荡。 几位僧人见状,连忙上前将他扶了下去。 法真禅师静立于侧,双眸深邃似海,仿佛能穿透尘世烟云。 他缓缓开口道:“明日,吾将亲赴豫王府,会一会那李邈。” “法愿师兄之憾,皆因那贼影所累,师兄怎可犯险!” 众僧情绪激动,纷纷劝阻。 法真禅师轻轻摇首,佛号自唇边悠然响起,随后淡淡的说道: “诸位勿忧,我心自明。待吾踏入豫王府,刺杀雍王的重任便需尔等鼎力承担。徐增乃是此行关键,务必以白莲大法,令其悟得正道,可曾明了?” “谨遵师兄法旨!” 。。。。。。 夕阳如熔金般倾泻,洒在洛京城的外郭道上,余晖将天边染成一幅绚烂的织锦。 沈云悠然立于作坊之内,目光所及之处,一派繁忙而有序的景象正悄然上演。 “来喽!” 任权儿吆喝声起,他身后拖曳着满载甜菜的板车,倾倒在地上。 随即,几位身着粗布衣裳的仆妇轻巧上前,她们手法娴熟地将甜菜一一洗净,再细细切碎。 切碎的甜菜被送入一旁的石磨边,那里一位白发苍苍的军汉正稳坐如松,随着老军汉皮鞭一响,驴蹄有节奏地踏步,石磨缓缓转动。 殷红的甜菜汁便缓缓汇聚于下方的木桶之中,散发着诱人的甜香。 而后,一位上身赤裸、肌肉虬结的军汉大步流星而来,他轻松提起那装满甜菜汁的水桶。 跟随军汉坚实的背影,沈云步入了一间宽敞明亮的屋子。 那里,几口大锅灶正熊熊燃烧,随着一整桶甜菜汁倾泻而下,灶前的两名军汉见状一人迅速而有序地向灶膛内添置着干柴,另一人则脱下上衣,拿起大木勺站着锅前不断搅拌起来。 刘大郎紧随沈云身侧,眼中闪烁着钦佩之色,赞道: “队正,您这什么六水县作作的法子还真管用!此法一出,咱们的效率一下子提高了不少!” “那叫流水线作业法!乃是集众人之力,分工合作,以达高效之目的!”沈云白了刘大郎一眼。 随后,他迈开步伐继续朝着一旁的小房走去,一边走他一边问道:“如今一天能产多少糖?” 第21章 制糖作坊2 刘大郎面含得意之色,朗声向沈云禀报: “队正,如今咱们这小小的工坊,一日之内竟能精炼出二两极品霜糖,而次一等的黄糖也勉强能凑足一斤之数。至于那褐糖则有五六斤之多。” 由于黄泥脱色法,会将上等的白糖浮于瓦钵表面,褐色的糖沉淀在底,偶尔也会有脱色不完全的黄糖产出。 沈云闻言目光微垂,眉宇间锁着深深的思考,未曾想直接已经搬出了记忆中的“流水线作业”之法,产量的提升仍旧微乎其微。 看来,问题的症结,仍在于蒸馏之术上。毕竟熬煮出来的糖液杂质还是太多。 眼见沈云的面色微沉,引得刘大郎心头不由一凛,他急忙上道: “队正大人,您且宽心!我即刻安排弟兄们加把劲,昼夜不息,定能让产量更上一层楼!” 沈云闻言,连忙呵斥一句: “这是什么话,我等皆为军中胞泽,亦是坊里同乡,岂能以苛责相待?既定之规,一日劳作四个时辰,便是极限,不可逾越。 此时在作坊中劳作的,皆是沈云的军中袍泽亦或是袍泽的家属,不过这些人基本都是建阳里的。 毕竟北魏可没有记忆里的那个什么‘专利’的说法,制糖之法还是保密为紧,所以不是知根知底的人沈云是不可能招募进来的。 当然了,制糖只是其中一项,沈云胸中丘壑远不止于此,他意在以这小小作坊为基石拉拢一批利益共同体。 言罢,一旁身着书办服饰的中年男子适时插话,嘴角挂着一抹意味深长的笑: “嘿,队正大人宅心仁厚,真是让人敬佩。这年头像您这样体恤下属、善待工匠的东家实属罕见。每日仅让大伙儿劳作四个时辰,且月余尚有休憩之日,此等恩德足以让四方传颂矣。” 这书办也是建阳里的老人了名叫陈济,在禁军中也有文职在身,不过由于出身寒微也很难有什么前途,自然也被沈云拉拢入团体之中。 毕竟手下能用的都是些不识字的粗鲁军汉,记账这些事他们可做不来。 沈云笑摆了摆手,说道:“陈书办过奖了,库里现在有多少霜糖了?” 陈济闻言,神色一凛,迅速自衣襟内取出一本装帧古朴的小账簿,轻轻翻开,字正腔圆地禀报道: “禀东家,库中现有霜糖十斤,黄糖则囤有五十斤,更有褐糖两担。” 沈云微微颔首又问道:“唔,库中银钱可还充裕?” 陈济闻言,指尖轻轻摩挲过账簿的页边,细细盘算后,方缓缓言道: “东家,账目之上银钱仅余三日之需。眼下咱们需得筹划一番,如何将库中积压之货,化作流通之资了。” 言及此处,沈云心中不禁泛起一抹焦躁之色。 霜糖价比黄金,只有达官贵族才能消费得起,可沈云没有这方面的人脉,所以霜糖至今还没打开销售渠道。 反观那褐糖,倒是好倾销,明日就先让刘大郎将两担褐糖拉去西市卖掉。 巡视了一圈后,转身对一旁的陈济轻声吩咐:“陈书办,且去为我包一斤糖霜,午后我要前往十里铺,拜会恩师。” 陈济闻言连忙应下,而另一边,刘大郎也已心领神会快步牵来了沈云的黑风。 黑风,正是沈云为那日在西市赌回来的军马起的名字。 。。。 时至晌午,日轮高悬,将一抹温柔的春光洒满了通往十里铺的蜿蜒小径。 及至莫侯府邸,沈云缓缓勒马,黑风很有灵性的轻轻笃步稳稳立于府门之前。 沈云翻身下马,牵着缰绳来到莫侯府门前。 拍了拍衣冠上的尘土,他上前叩响了门环。 不多时,府门缓缓开启,露出面无表情的老于。 “于叔,别来无恙!”沈云见状,连忙躬身行礼 别看这老于一幅死人脸,从不开口说话。 可从莫侯景口中得知,这位看似冷漠的老仆,实则深藏不露,昔日里亦是叱咤风云的人物。 “于叔!有劳了。” 老于闻言,嘴角似乎微微抽动了一下,算是无声的回应。 随即他默默地跨步上前,稳稳地握住黑风的马缰,不言不语,径自引领着这匹骏马朝马厩行去。 在沈云的印象中,这位老于似乎只说过两个字,那还是前几天自己第一次骑着黑风来莫侯府的时候。 他依稀记得,老于的目光在触及黑风那矫健的身姿时,眼底悄然掠过一抹难以察觉的精锐之光,却转瞬便沉入了深邃的眸底。 唯余一句由衷的赞叹轻轻飘出:“好马!” 沈云轻轻摇了摇头,随后他便轻车熟路地朝着后院的靶场走去。 此时,他正巧望见莫侯景立于靶场中央手持长弓对着标靶却迟迟不发一矢。 而一旁,师傅莫侯狐悠然自得地跪坐于门楼前的竹席上,身旁是一壶刚沏好的香茗 不敢耽搁,沈云连忙上前拜道:“弟子沈云,见过老师!” 莫侯狐轻抬眼帘,优雅地啜饮了一口温热的茶水,淡淡的说道: “嗯,既已到来便先去靶场练箭。你既心向雍王府的选锋之途,那射靶之技,自是需千锤百炼。” 沈云恭敬地称了一声是,随后他缓缓从袖中取出一小盒精致的霜糖,双手呈上:“老师,这是我家自己产的霜糖。” “哦?”莫侯狐闻言,眉宇间闪过一丝意外之色,目光轻落在那霜糖之上。 关于沈云涉足霜糖作坊之事,他虽曾从莫侯景口中略有所闻,但那时不过当做少年郎的一时兴起,未曾深究。 却没想到自己这位弟子竟然真的造出了霜糖来。 他微微一笑,接过霜糖,轻声道:“倒是未曾料到,你于此道亦有如此巧思。” 这也是为什么沈云亲近这位老师的缘故,莫侯景与仲父完全不同,仲父的世界仿佛被“锤炼、锤炼、再锤炼”的单一旋律所填满,每一个音符都敲击着坚韧与不屈。 而莫侯景虽年华渐老,却如同林间清泉,他的思想不被陈规束缚,不因岁月而迂腐,反而如同历经风霜的老树愈发显得根深叶茂生机勃勃。 第22章 射论 沈云的箭术,其精髓半承自他那威严的仲父,另一半则是在军中习练的。 这些年禁军中的操练日益松懈,就他这样的箭术在众将士中已属佼佼者了。 当然按照仲父薛讷的说法,沈云的箭术只是花架子,用来校场习射还可以。 但若置身于战场之上,恐怕就不管用了。 本来薛讷也要对沈云进行箭术训练的,只是这不是得到调令出征了吗。 这些日子沈云除了每日去制糖作坊巡视,隔三岔五的也会到莫侯府上习练射艺。 只是自己那老师走的是文官路子,于排兵布阵之道上可谓是信手拈来,但在武艺尤其是军中实战技艺的传授上,却显得力不从心。 所以沈云练来练去也没有什么提升。 思及此,沈云不禁感慨,世间将才之稀缺实非偶然。 一位真正的猛将需得文武双全,既要能在马背上驰骋如风,箭矢离弦百步穿杨。又要精通十八般武艺,刀枪棍槊得样样精通。 以上每一项技能的掌握,都需得名师言传身教,弟子勤学苦练方能有所成就。 这也是为什么寒门子弟难出头的缘故,家境贫寒难以延请名师指点迷津,学问武艺皆难以登堂入室。 北魏禁军中的训练体系也是宣武皇帝一手勘定的。 而仲父薛讷,更是一代技击宗师,然而即便如此沈云也只堪堪触及了皮毛未能得其精髓。 所幸沈云也不是要立刻要上阵打仗,他只是要参加雍王府的入幕选锋罢了。 靶场上,沈云取出一把长弓。 这把弓是沈云父亲留下来的。 即使在兄妹俩最为拮据的时候都没有将弓卖掉,这也是除了沈家宅子之外,沈父留下来最贵重的东西。 如同量体裁衣,一把上好的弓需要量身定制,这把弓就是沈云的父亲就任校尉之后,由将作监的大匠给他量身定制的。 弓胎是精选自山林深处的上等苗竹,韧性十足。弓面则是取自牯牛坚韧的角,弓弰之处则是黄桑木以及檀木所制的弝,这样一来极大减轻了弓身的重量。 这四种材料制作出弓之雏形后,还需自然风干一年以上,直至每一寸木质都干透,每一寸角材都达到最佳的韧性。 而粘合弓的胶更是匠人们的的不传之秘。将弓的各个部分粘合之后,还要在经过长达一年的风干期。 在此期间,弓匠如同呵护婴儿般,需要不断的揉捻弓体,调整每一处细微的不合理之处,直至弓身达到完美的状态。 沈云的身高体型与父亲差不多,这把弓他用起来也确实得心应手,远不是军中那些劣弓能相比的。 就连莫侯景第一次看到这把弓时也是眼睛一亮,叫道:“好弓!” 紧接着沈云又从箭袋中取出了一支羽箭。 沈云正欲引弦满弓,却被一旁的莫侯景拦住。 “沈兄且慢,你这箭不对。” “箭不对?” 沈云闻言目光微凝,审视起手中之物。 此箭,乃取自深山中笔直的老箭竹,箭尾雕翎以稠胶细心黏合,至于那箭簇,更是以精钢锻造,小巧而锋锐足以穿透重重铠甲,较之于军中制式之箭可要强出不少。 莫侯景见状,笑容中更添几分玩味: “沈兄所执,乃是专为战阵而生的武射之箭,其箭尖犀利专为穿透敌甲而设,用以对付靶心岂非大材小用暴殄天物?” 沈云闻言,恍然大悟,随即哈哈一笑将箭轻轻放回箭袋。 这小子,就是老师给自己找的射术老师。 莫侯景就如同一个偏科严重的学生,他的武艺稀疏,刀枪棍槊更是平平。 就连兵法一道也勉强及格,但此子却在射术上有超乎常人的天赋,一旦弓弦在握百步之内是指哪射哪。 莫侯景掏出一支箭簇宽大的箭递给他说到:“沈兄参加入幕选锋,是校场比试用的,应该用比箭。” 呐!这个就叫专业! 这些知识可都是将门子弟家传的绝学,譬如眼前这一支箭,其背后蕴含的学问竟如此繁复细腻。 莫侯景过完年十六,就要行冠礼了。 北魏的官制之下,加冠之礼不仅是成年的象征,更是通往仕途的钥匙。听说已经有中正来评定过品级了,不过真要授实官恐怕还得排阙。 沈云立于一旁,心中虽有波澜,却无丝毫嫉妒之色。他深知这世间万物各有其时,各有其命。 莫侯景之幸,在于家族的荫庇与个人的努力并行不悖,而自己虽无显赫门第可依,却拥有一颗不甘平庸的心。 莫侯景又说道:“沈兄,你比试之时,最好换一把弓。” 沈云闻言,虚心拱手道:“还请莫侯兄赐教。” 在见识过脑海里那片光怪陆离的世界后,沈云的心境已是大变,昔日的狂妄与自负被深深埋藏。 他深知自己的不足之处,取而代之的是对未知的敬畏。 故而虚怀若谷,即便是面对年岁比自己还小两岁却见识不凡的莫侯景,亦能坦然求教。 见沈云态度诚恳,莫侯景也收起嬉笑之色,正色道: “沈兄过谦了,你这把家传宝弓是大弰弓,此弓身形修长弹力惊人,持之沉稳如山矢出则如龙腾九霄,实乃战阵之弓!然则,若论及射艺之较,小弟却以为小弰弓更为相宜。” 沈兄面露疑惑之色,追问道:“哦?这是为何?” 莫侯景沉吟了一会,说道:“大弰弓重在力量与射程,于精准与速度上或有不及。射艺之比,讲究的是心手合一箭无虚发,小弰弓轻巧灵活更便于操控,能在瞬息间捕捉风向调整力度,使箭矢如臂使指直指靶心。” 没想到射箭竟然也有这么多的学问,以前仲父所授乃是军中射艺,皆是战场上立命安身的硬功夫。 说白了就是实用主义强弓硬箭,讲究一箭破甲。 而今听罢莫侯景所论,方知射箭之道亦能细腻如丝,这倒不是仲父教的不对,实乃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各领风骚。 射靶之事,历来被视为权贵阶层的雅趣,那些繁复的技艺与讲究本就不是寒门子弟能接触的,多数寒门子弟终日为生计奔波,连拥有一把趁手好弓都成了奢望,更遑论深谙其中诸多门道。 第23章 三指法 听完了莫侯景的讲解,沈云也觉得豁然开朗。 莫侯景将自己的小弰弓递给沈云说道:“沈兄,我这把是小弰弓,你便先用我的弓罢。” 沈云也不推辞,将家传的长弓小心用油布包裹了起来。 随后,他接过莫侯景递来的小弰弓,指尖轻触弓弦,果然比自己那把长弓要省力多了。 “此弓轻盈,拉弦之时省力不少。”沈云边试弓边赞叹。 莫侯景见状,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悠然说道: “沈兄有所不知,古之射士,皆以小弰弓磨砺技巧,以求箭无虚发,又以大弰弓锤炼臂力,意在打熬力气,力能穿石。” “打熬力气?”沈云若有所思。 莫侯景说道:“弓不能空放,沈兄是知道的吧?” 沈云轻颔首,说道:“我仲父说过,弓无箭而发,犹龙脱困于浅滩,非但无功,反伤其体。” 自己刚学弓箭的时候,仲父就反复交代过他,弓不能空放。 莫侯景微微一笑,赞道: “正是此理!然而,缓释空弓,却成了一种独门秘技,用以锤炼臂上千钧之力。古之射士,每天都要缓释长弓十次,非为杀敌实为炼心铸体,打熬出那穿云裂石之力。” 此言一出,沈云只觉眼前豁然开朗。 难怪古时候的军队这么能打,听仲父说南北分裂之前世间流传着一套精妙绝伦、体系完备的军队训练方法。 只可惜经过了乱世,南北分裂。 那些珍贵的军事智慧与治国方略,非但没有惠及万民,反被世家门阀如饿狼般瓜分殆尽,藏匿于深宅大院之中,化作了高墙内的“家传绝学”。 更令人扼腕的是,这股风潮不仅限于军事领域,它像一场无形的瘟疫,侵蚀着昔日帝国的每一个角落。 官僚体系的精髓、学术思想的璀璨、文学艺术的瑰宝,无一幸免,尽皆沦为私人的珍藏。 这不仅是知识传承的断裂,更是文化血脉的阻塞,让整个时代的文化发展陷入了停滞,甚至是倒退的漩涡之中。 “沈兄试试?” 莫侯景的声音将沈云从思绪中拉回来。 他看着百步外的箭靶沈云挺直身体,拉开弓箭,左手如同鹰爪持弓,右手食指与拇指捏住箭尾,对着箭靶就是一箭。 箭簇留下一道令人扼腕的弧线,脱靶了。 由于长期张硬弓,初使这小弰弓他有些不适应,不过他并不气馁,默默的抽出一支箭,在次搭在弓上。 一旁的莫侯景毫不意外,鼓励道:“沈兄,初次驾驭这小弰弓,切记力道需缓勿使蛮劲。” 沈云闻言,胸中浊气缓缓吐出,心境如湖面般渐渐归于宁静,他轻轻调整着呼吸与力量的节奏。 就在刹那间,他脑海中灵光一闪,只见他扣箭的手势突然一变,原先他是用食指与拇指捏住箭尾。 此刻他却把箭尾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转变为食指中指无名指三指扣拉弓弦。 随着他缓缓拉开弓身,直至弓弦紧贴脸颊,就在弓弦嗡嗡作响之际,沈云手指自然一松,箭簇猛的挣脱束缚。 箭矢离弦划破空气,快得只能听见“嗖”的一声轻啸。 莫侯景的话语尚未落音,那箭矢已精准无误地穿透长空,猛然间击中百步开外的标靶,其势之猛竟使得箭杆深深嵌入其中,余震之下,箭身不住颤动。 “这……”莫侯景瞠目结舌,目光紧紧锁在那被箭簇牢牢钉住的标靶上,心中的震撼难以言表。 “沈兄,你这是何射法,我竟是闻所未闻?!”言语间,既有惊叹,又满含好奇与钦佩。 沈云的目光自远方收回,松松胳膊笑道:“此乃地中海射法,我亦是初尝其味,不料竟有此等效果。” “地中海射法?” “地中海射法……”莫侯景喃喃重复,眼神中闪过思索之色。 天下射法无非两种,汉射与胡射。 汉射就是沈云先前用的那种,又叫捏箭法,是用食指与拇指捏住箭尾,当射手拉到某个极限时,摩擦力无法再留住箭,箭就自然射出。 捏箭法的优势在于撒放动作干净利落,可以射出连珠箭,但非常考验指力。 比如薛讷就能一口气射出五箭,而沈云甚至可以一口气连射六箭,只是那准头......不说也罢。 另外一种名为胡射,又名押指法,其特点在于拉弓弦的手用大拇指扣弦,食指压在拇指上,箭尾卡在拇指和食指的指窝处,箭搭于弓的右侧。 这种射法主要作用就是省力,可以让力气小的人开强弓。 不过胡射撒放需要借助扳指名为“抉”,抉一般用玉、骨或皮革制成,莫侯景就擅长用此射。 而沈云此时用的射法,是他另一份记忆里带来的,名为地中海式射法。 沈云也不准备藏私,组织了一下语言道:“没错,此法名为地中海式射法,不过我倒是觉得可以叫三指法。” “三指法?此名倒是颇为贴切,较之于那略显拗口的‘地中海’一词,确乎悦耳许多。只是,这‘地中海’是指某位人物的别称?” 莫侯景好奇的看向沈云。 “这...地中海是一片海,就在...”他心中暗自思量,在他脑海那份记忆里名为地中海的蔚蓝海域。 但此间世界,两者是否同出一辙,却是未知之数。 于是,话语到了嘴边他却又不知该如何解释。 好在这时,莫侯狐恰巧朝着二人招呼道:“景儿,云儿,箭术习练完,便随我来继续研习兵法之道。” 闻听此言,莫侯景的脸色瞬间就垮了下来,嘴角微微下拉似乎很不情愿但又无可奈何的模样。 沈云唇边漾起一抹轻快的笑意说道:“哈哈,莫侯兄,你若是对我这三指法有兴趣,待闲暇之余,我便把要领教你。” 先前还垂头丧气的莫侯景脸上瞬间绽放出惊喜之色,他难以置信地望向沈云道:“沈兄此言当真?” 实际上沈云展示完三指法后,他就想请教了,只是碍于颜面,不好开口相求。 “自是当真,这三指法又不甚了不起的东西,你我兄弟何须客气。”沈云轻笑,眼神中满是真诚与豁达。 说罢,沈云拍了拍莫侯景的肩膀,笑着朝阁楼的方向走去。 凝视着沈云豪气的背影,莫侯景心中一暖。 沈兄此人,果真是性情中人,那三指弹射之术,分明是家族世代相传的秘技,却能如此慷慨相授,无半点藏私。 他的这份胸襟与气度,让莫侯景暗自敬佩。 第24章 僧人? 阁楼中。 沈云与莫侯景并肩而坐,以地为席。 上首之处,莫侯狐端坐其间,口中正缓缓阐述道: “攻城略地,欲求必胜须攻敌之未防;固若金汤,意在坚守则守其未料。是以,善攻者令敌莫辨其守备之隙,善守者使敌难测其进攻之路。此中深意,你二人可悟解?” 言罢,他便抬眼观察着二人。 只见莫侯景闻言,不禁以手轻挠脑后,龇牙咧嘴的活像只猴子,而沈云则正襟危坐,似乎是在思考。 看到这,莫侯狐平白一股怒气涌上头,随即指着莫侯景道:“你说!” “啊...我吗?”莫侯景看了看一旁的沈云,又看看上首怒目而视的莫侯狐,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唾沫,结结巴巴说道:“这个,敌人若防守完备我们就......” 不待莫侯景话音落尽,莫侯狐就无奈地叹息一声,又指着沈云,示意道:“云儿,你说说看。” “是老师。”沈云恭敬地行了一礼,说道:“学生以为,此中精髓不过十六字可蔽之。” “哦?何解!”莫侯狐的眼眸顿时一亮。 对于这个弟子,莫侯狐是非常满意的。 虽然沈云的回答有时候还稍显青涩,但言谈举止间却已初显大将之风,更不时语出惊人让人刮目相看。 所以莫侯狐此刻很期待这位弟子能说出什么独特的见解来。 “敌守我攻,攻其不备,敌未防备,我必突袭!” 日光自午间悠悠滑至黄昏的边际,吃完晚餐后,这场教学也落下了帷幕。 这个时代的人一般一天只吃两餐饭。 莫侯府的饭食也很简单,并不似有些豪门贵族般,有着奢华的排场繁复的仪式,只是简简单单的一碗肉羹。 总而言之,莫侯家的府邸虽广,却无半点浮夸之气。 与洛京城中那些金碧辉煌、歌舞升平的豪门大族截然不同,想来也是莫侯狐行伍出身的缘故。 用完饭,沈云拒绝了莫侯景的留宿,骑着黑风趁着宵禁之前回到了建阳里。 照着常例检查完木契,与守门的吏卒聊了两句便朝着家中走去,他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徐大?” 沈云朝着那人走过去,前面的正是他在军中的同僚,同样也是住在建阳坊的军户徐增。 沈云因为沈父早亡的缘故,所以入军比徐增要早上几年(北魏军户,在军者终身为兵,父死子继,兄终弟及。)。 而徐增是去年才入的籍,不过两人年龄相仿,也算是从小玩到大的。 不过他和喜欢逞勇斗狠、锄强扶弱的沈云不同,徐增是禁军中万千平凡军户的一个缩影。 他们平日里面对贵族子弟的欺压不敢作声,甚至要卑躬屈膝讨好这些“贵族”。 自从沈云有一次带建阳坊的军户子弟与那些贵族子弟斗殴,徐增因为害怕没有参与,两人便疏远了不少。 “原来是云哥儿。” 见到是沈云,徐增的面色微变,一抹慌乱在他眼中漾开,但是他很快恢复了表情说道: “云哥儿,怎地还未歇息?近来听说云哥儿现在做好大的生意,竟在城外置办了作坊?” 沈云轻轻一笑道:“不过是些谋生的微末伎俩,坊间诸多兄弟也都参与其中,图个温饱罢了。徐大兄弟,你若是有闲暇也可以去我那看看。” 徐增闻言,面上浮起一抹苦笑: “云哥儿说笑了,我这几日正忙着准备雍王府入幕选锋之事。我自知武艺不及云哥儿精湛,唯有勤加练习。” 言语间,两人之间似乎隔着一层薄纱,既未完全隔绝,又难以轻易穿透。 沈云见状,连忙接口,语气中满是诚挚与鼓励: “我不过是粗通些拳脚,徐大你有家传箭术在身,此番雍王府选拔定能大放异彩,等你成为雍王府的门客,定要痛饮几杯!” 徐增再次露出一丝苦笑,接着勉强地说道:“一定一定,下次就喊云哥儿喝酒。” 本来沈云前段时间听任权儿提过几句,说徐增家中生了些变故,心中便暗自记挂。 此番偶遇,本欲细问关切一下,却见徐增神色间似乎不欲多谈。 沈云也只好作罢,言定入幕选锋后二人在续便拱手告辞了。 两人告辞离开后,沈云不由低着头嘀咕一句:僧人? 先前,他在开口喊徐增的时候,就注意到徐增似乎在与什么人交谈。 他一出声,那抹身影倏忽间躲入了近旁柳树的阴影之下,不过他的动作虽快却还是被沈云捕捉到了。 洛京之地,僧人出没本是寻常。 然天色已晚,又是这般行踪诡秘,却平添了几分不寻常的气息。 沈云心中虽有波澜微动,却也未过分深究。 毕竟每个人都自己的秘密,和僧人来往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等到沈云返回家中的时候,夜色已深如墨。 随着里坊六百通鼓落下,里坊大门缓缓关闭了起来。 。。。。。。 徐增的宅邸内。 昏黄的烛光摇曳,映照出一位面容凶横、眼神如刀的僧人身影,他正审视着徐增。 “方才那人是何人?” 徐增面无表情,缓缓答道:“不过是军中一旧识罢了。” 然而,那恶僧并不打算轻易放过,他的眼神更加锐利,再次逼问道:“你二人说了些什么!” 徐增心中虽已不耐,但面上依旧保持着冷静,耐着性子解释道: “不过是些无关紧要的琐事,谈及了雍王府选锋的一些情况,再无其他。” 僧人闻言,冷哼一声: “最好如此。你需谨记,若是你泄露了半点风声,即便是粉身碎骨,亦难逃其咎。而若因你一时之失,毁了我师兄苦心孤诣布下的大局,那后果,绝非你所能承受!” 言罢,他目光如炬,紧锁在徐增那张依旧波澜不惊的脸上。 随即那恶僧又语气一转说道: “师弟啊,你可知为了你能入幕选锋一事,师兄我今日可是不惜血本,忍痛割爱将一尊这么高的鎏金佛像赠予那程管事。” 一边说他还一边比画着,仿佛那尊佛像正矗立于眼前,生怕徐增不相信似的。 第25章 公主相邀 等回到家中,沈瑶闺房的窗棂间烛火还亮着。 沈云踏月而归,心中不禁泛起一丝疑惑。 这小妮子竟还没睡?莫非有何心事未眠? 他轻手轻脚地走近,指尖轻叩门扉。 门扉轻起,只见她半睁着惺忪的睡眼喊道:“啊兄。” 看着睡眼惺忪的沈瑶,沈云好奇地问道:“这么晚了,怎还未眠?” 沈瑶揉了揉依旧带着几分困意的眼眸,嘴角勾起一抹弧度,声音里带着几分撒娇的意味:“我在等阿兄回来哩!” “等我?” 沈瑶微微一笑,眼眸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今日,家中来了一位宛若仙子般的姐姐,她留下一封书信,特意嘱咐我定要亲手交予阿兄。” 言罢,她轻盈转身,步履间带着几分孩童般的雀跃,向着桌案边走去。 仙子般的姐姐?书信? 沈云心中不由泛起一丝微妙的好奇,轻轻接过那封书信准备打开。 眼角的余光正好看见沈瑶探着脑袋想要偷看,沈云伸出手指对着沈瑶的小额头弹了一下。 “哎呦!” 沈瑶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惊得小脸一皱,随即双手捂着微红的脑门躲到一边。 沈云见状,嘴角的那抹坏笑更甚,拿着书信转身步入自己的卧房。 轻轻撕开信封的边缘,就见一张请帖滑落出来,沈云拿在手里看了一眼,眉头不经意间微蹙。 竟然是长乐公主的请帖,他对这位长乐公主可没什么好印象。 那想必沈瑶口中的仙女姐姐应该就是公主的侍女秋香了。 想到这,沈云又有些疑惑。 公主殿下为什么会给自己下请帖? 不过既然请帖收到了,自己还是要去的。 毕竟,那是一位高高在上的公主,她的意愿足以轻易影响一个人的命运轨迹。 自己要不给她面子被她整死还是挺容易的一件事情,到时候可真没地方说理去。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有甚大事也是明天在议,当下还是先睡觉! 随着鼾声响起,一夜无话。 。。。。。。 等到翌日一早,沈云便早早地起了床,洗漱完后提上一包霜糖就朝着长乐公主府所在的永昌坊走去。 虽然霜糖这玩意在公主这种宗室面前不算什么稀罕物,但毕竟礼多人不怪嘛。 抵达了长乐公主府邸前,沈云老老实实的递上请帖。 门子用奇怪的眼神上下审视了他一番,又细细地检查了请帖上钤盖的印章。 待确认无误后,门子方才微微颔首,引领着沈云步入一旁的门房,末了,留下一句:“请在门房里先等着,切勿随意走动!” 过了大约一炷香的时间,就在沈云百般无聊之际,门口响起了秋香的声音。 “沈队正,公主有请。” 闻言,沈云迅速整理了自己的衣襟,确保都妥帖无虞后跟在秋香走出了门房。 公主府邸之内,每一处景致皆透露着不凡的雅致与奢华气息。 沈云紧随在秋香身后。穿过蜿蜒的长廊,廊间清风徐来,携带着淡淡的花香与雨后特有的清新。 途经一处亭子时候,还看见一只通体闪耀着金黄色泽的狸奴,正悠然自得地被一群侍女围着伺候。 随着脚步的深入,公主府的最深处渐渐显露。 那里矗立着一座精巧绝伦的水榭,宛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于碧波荡漾的池塘之上。 池塘中,竹竿挺立,其上悬挂着一盏盏精致的宫灯,今天白天依然是春雨绵绵,此时虽然雨水初歇,但烟雾缭绕的晨雾却在池塘上不愿意散去。 秋香在此停下脚步,转身对沈云轻声细语道:“沈队正,公主殿下此刻正在舍内静候,请您独自前往。” 不就是一个公主吗?来都来还怕个球!在说了,公主我还抱过呢! 踏步走上水榭,沈云终于看清楚了侧卧在胡床上的长乐公主。 此刻,长乐公主悠然斜倚,慵懒之态尽显无遗,那曼妙的身姿不经意间流露出无尽的风情。 沈云见状,心中微动,不料长乐公主风情万种的看向他,发出勾魂般的声音:“沈队正,别来无恙啊!” 这妖女! 北魏宗室作风果然开放。 既然对方都不怕被看,沈云也不再拘谨。 索性大步流星,于一旁蒲团之上从容落坐,目光肆无忌惮的掠过公主那被轻纱锦被半遮半掩的娇躯。 这一举动,倒让原本泰然自若的长乐公主忽感脸颊微热,连忙拉着软塌上的锦被盖住身体。 戚!原来是装骚...... 沈云摸了摸鼻子,行礼道:“沈云拜见公主殿下。” 长乐公主脸色微红,宛如晨曦中初绽的桃花,轻咳声一声道: “沈队正不必如此拘礼,此番召见,实则是有一桩要事,欲烦请沈队正相助。” 糟糕,有麻烦! 虽然沈云心中暗自嘀咕,但表面上却不动声色,笑道: “公主殿下言重了,沈某区区军中一小卒,恐难以承载公主之厚望啊。” 长乐公主见状,非但不恼,反而嘴角勾起一抹浅笑。 她那声音仿佛春日里细雨轻拂过心田,酥软人心: “沈队正切勿妄自菲薄,本宫尚未细说前因后果,大人又怎知力有不逮呢?” 沈云干脆装傻道: “殿下,朝中不乏栋梁之才,鸿儒硕学遍布,您若有所需只需一纸诏令,京兆府、廷尉府等衙门自会争相效命。在下区区一介武夫,殿下又何苦为难于我? “为难你!” 长乐公主闻言,面上怒意更甚,转而化为一抹似笑非笑,指尖轻点沈云,语带娇嗔:“此事还就非沈队正不可!” 见长乐公主柳眉微蹙,真有几分不悦之色,沈云顿时收敛了戏谑之心,转而换上一副全神贯注、洗颈就戮般的聆听姿态。 看着沈云突如其来的正经,长乐公主被他那模样逗得一笑,继续说道:“好了,本宫不会让你白帮忙得!” 嘿!要的就是你这句话! 沈云心中暗自窃喜,面上却维持着那份淡泊与从容,他抱拳行礼道: “公主殿下若有差遣,还请明言,沈某定当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本宫之前怎么没看出来你这般油腔滑调。”长乐公主调笑一句。 言毕,她迅速收敛了笑容,正色继续道:“言归正传,沈队正,那日万寿塔一事,你可还记得?” 第26章 白莲教? 长乐公主抬手轻轻一扬,一块雕刻古朴的木渎精准无误地落在沈云脚边。 其上赫然镌刻着四个触目惊心的殷红大字——“无生老母” “这是?”沈云弯腰拾起木渎,目光在字迹间流转。随即抬首,眼中满是不解之色,望向长乐公主。 长乐公主轻启朱唇,缓缓道: “此物,乃本宫那日于佛塔之巅偶得。沈队正那日攀塔相救本宫与秋香之时,是否也留意到了那些散落一地的金帛与军械? 沈云闻言,心中一震,他迅速整理思绪道: “公主所言极是,沈某确有印象。难道公主怀疑,那场火灾与这‘无生老母’有着关系?” 长乐公主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她开门见山,语带锋芒道: “呵,沈队正还是不敢说啊,本宫怀疑的是,刺驾一案也与这白莲教有脱不开得关联!” 说罢,她又指着沈云手中的木渎道:“沈队正可听过白莲教?” 沈云闻言,眉头微蹙,随即缓缓摇头道:“未曾。” 见状,长乐公主解释道:“这白莲教乃是一个佛门组织,宣传弥勒下生祭拜无生老母,对朝廷抱有敌意......” 随着长乐公主的解释深入,沈云也对这个白莲教有了认识。 原来这白莲教乃是民间一宗教教派。据说是佛门分支,与目前在南楚昌盛的佛教净土宗有些渊源。 其教义在于宣扬“弥勒下生”这一本属弥勒净土法门的宗教谶言,崇拜无生老母,又有“真空家乡,无生老母”所谓八字真言。 其教中教徒夜聚明散,集众滋事,甚至武装反抗过北魏统治。 宣武皇帝在位时,朝廷忌惮白莲教势力过大,下令禁止过。后宣武帝晚年期间曾短暂恢复其合法地位,但没多久又遭限制。 因此,许多地方的白莲教组织对朝廷抱敌对态度。 总的来说白莲教的组织很松散,可信徒却众多,但其信徒主要来自下层社会。各派内部实行家长制统治,尊卑有序等级森严。首领的成分也十分复杂,对朝廷的态度也很不一致。 有的借信教欺骗信徒聚敛钱财;有的凭撰写经卷攀附上层,取悦朝廷;有的在宫廷太监、官僚豪门中发展信徒,有的则与下层群众反对官府的斗争相结合,发动武装起义等。 长乐公主美眸流转,她凝视着沈云,淡淡的说道: “这几日本宫也没闲着,已遣秋香细查那日于佛塔中遇到的歹人,方知此人名曰韩奉,乃左威卫麾下一队正。” 说罢,她打量着沈云调笑道:“沈队正,此人名姓,于你而言,应是耳熟能详了吧?” 沈云闻言,眉宇间不由自主地轻蹙,坦言道: “没错,韩奉确为我昔日之队正,他死后我因护卫招福寺有功,升任队正之职。” 沈云盘着腿接着又说道: “不过这韩奉应该不是白莲教徒。那日刺杀案发生之时,他还在宫门之内,根本不知晓情况,且那日在佛塔上我跟在其身后,见他四处泼洒火油,却并非纵火之人。” 此番言辞,非是沈云刻意为韩奉辩解,他只是实话实说力求还原真相。而且他们二人关系本来就不好,但没必要嚼一个死人舌根。 长乐公主说道:“确实如你说言,这韩奉并非白莲教徒,皇城司早就仔仔细细的调查过此人。” 皇城司!朝廷之鹰犬! 没想到连那帮人都被惊动了。 皇城司,一个让北魏朝堂上下都闻风丧胆的组织。 这个皇城司是宣武皇帝在位期间成立的一个特务机构,名义上属于尚书省下的三十六曹之一,但实际上却只听从皇室的调令,而如今更是只听命于窦太后一人。 皇城司,自其初建之始,便蒙上了一层神秘而深邃的面纱,其主要目的就是罗网大臣,监察百官。麾下英才荟萃,有的擅长潜入,有的善于伪装,甚至还有专门司职刺杀的刺客。 想来也是,刺驾案那么大的事情,这么不明不白的就归于沉寂显然不太可能,原来是窦太后暗中调遣了皇城司来查案子。 毕竟京兆府就如同一个漏风的筛子,但凡查到什么也会轻易泄露消息,这样容易打草惊蛇,廷尉可能比京兆府稍微好点,但恐怕也强不到哪去。 想到这,沈云心中蓦然涌起一股寒意,不由自主地打了个颤。 他目光缓缓上移,与长乐公主的眼眸交汇,沈云小心翼翼地试探道:“那公主的意思是叫我去查皇城司?” “查皇城司?” 长乐公主闻言秀眉微蹙,轻抚着额头嗔怪道: “沈队正,你有几个脑袋够他们砍的?本宫是让你顺着韩奉这条线索细细查探,你与他不是颇有交情吗?” 还好不是让我去探查皇城司的消息,那跟送死没什么两样。 听完长乐公主的话,沈云也不由松了一口气,接着连忙说道:“殿下且放心吧,此事沈某记下了!” 长乐公主眯着眼睛,打量着沈云好奇的问道:“听说那日,你在长街上,以一人之力斩杀了上百名刺客,护得栾驾周全,此事可真?” 这事情已经被传成这样了吗? 这坊间传闻,倒是添油加醋的颇为生动。 啧啧,看来自己也算是扬名了,这传言都传到公主耳朵里了。 沈云不承认,但也不否认,反而模糊的说道:“那日情景确是惊心动魄,至今回想起那刀光剑影仍觉心有余悸,后怕不已。” 长乐公主唇边勾勒出一抹狡黠而迷人的弧度,接着说道: “禁军随便一个小士卒能有这等武艺?本宫听说你要参加雍王兄的入幕选奉,可要本宫替你引荐一番??” 沈云的目光在长乐公主那明媚的笑容上停留了片刻,心中暗自思量,最终却轻轻摇了摇头。 自己参加雍王入幕选锋,初衷是为了在众人面前一展身手,好在军中扬名立万。若借公主之威,即便能轻易入选,可那意义就大不一样了。 长乐公主见状,眼中闪过一丝赞赏,轻笑道: “本宫不过是句玩笑话罢了,入幕选锋,乃是雍王兄为朝廷选拔英才所设,自然应凭真才实学,方能不负韶华。” 第27章 长乐公主的心思 临别之际,沈云还是没忍住心中好奇,说道:“只是在下还有一事不明。” 长乐公主闻言,眸光微转,声音慵懒道:“哦?你且说来。” 沈云微微欠身,说道:“殿下金枝玉叶,为何要探究此事?” 说实在的,沈云真的好奇,以长乐公主的身份为什么要参与进如此危险的事情中。 那日若非沈云恰逢其会,她与秋香二人恐怕要死在佛塔之上。 明明都已经差点身死了,可即便如此,长乐公主仍执意追查,此中缘由实在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长乐公主笑着说道:“莫不是你以为我和雍王兄是一党?” 沈云默然以对,眸光深邃,静静地凝视着长乐公主。 长乐公主见状,笑了一下继续说道: “我还年幼时,父皇便龙驭上宾。我母妃死的也早,留我一人在那深宫,既无兄长可依,亦无姊妹那般幸运,得以嫁入显赫门庭。我拿什么参与朝争?我之所以想要知道真相,只是因为好奇罢了。” “好奇?”沈云轻声重复,语气中既有不解也有几分释然。 长乐公主的眼神变得深远而复杂,她轻叹一声,继续说道: “你或许不解,以为我们这些生于皇家之人,生来便坐拥天下,无需多问世事。然则,你可曾想过,这金碧辉煌的宫殿之下,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与悲哀?我的长姊平阳公主,被父皇指婚,喝合卺酒之前都没见过驸马什么模样;而那深宫之内,又有多少妃嫔死得不明不白?” “英明神武如同父皇,也是会死的,既然那高高在上的帝王都会死去,那么本宫希望能知道自己会是怎么死的。而不是如我那些阿姊沦为他人手中棋子,生如浮萍,死亦不明不白。” “所以我只想要多知道一些事情,正如古语所云,‘朝闻道,夕死可矣’!” 看着长乐公主的双眸中,泪光盈盈,沈云也不知道对方说的是真是假,但还是郑重其事地应道:“公主殿下请宽心,沈某定当竭尽全力,查明此事。” 言毕,长乐工公主自发间轻轻撷下一枚精致的玉簪,递给沈云说到: “沈队正,此事便全权托付于你。若遇任何波折,需我相助或是有何发现,但凭此簪直入府中。” 沈云双手接过玉簪,便退出了水榭,随后又在秋香的带领下走出了公主府。 等到秋香复归水榭之中,她看向长乐公主说道: “殿下,既然您对沈队正颇为赏识,何不直接将他纳入府中,为府上率卫呢?” 长乐公主瞥了一眼秋香,淡笑道: “秋香啊,你终究是未解男儿之心,尤其是那些胸怀壮志、非同凡响的男子。” 她顿了顿,继续说道: “朝中俊杰,听闻尚公主皆如避蛇蝎,唯恐避之不及。连那驸马之位,亦是无人争抢。若我强行将沈云召入府中,委为率卫,非但不能得其心,反会结下难以化解的梁子。” “此人本事在身,又如此高傲,连拿着我的推荐去参加雍王兄的入幕选锋都不愿意。欲结此等人物,非得施以巧妙之策,方能徐徐图之。” 秋香闻言,眸中闪过一丝不解,轻轻颔首。 长乐公主见状,继续言道: “我于洛京城外,尚有几处田庄吧?你且从府中精心挑选一批忠诚干练之人,前往田庄募集子弟。农忙之余,便让他们习练武艺操练一下。” 秋香闻言,眉宇间仍旧带着几分疑虑:“公主,田庄人手本就不敷使用,此番再行招募,恐怕……” 长乐公主轻轻摆手,打断了她的忧虑:“无妨,正需此契机广纳贤良,多募些青壮。非但解燃眉之急,更是为长远计。 看出了秋香的疑惑,长乐公主说道:“洛京的天要变了。” 。。。。。 洛京城是没有夜生活的,一更起就会执行宵禁。每当夕阳如血,缓缓沉入地平线的那一刻,里坊的大门便轰然关闭,将外界的纷扰隔绝于外。 到那时候没有令牌在大街上乱窜的人,等待着他们的将是京兆府大牢那冰冷的囚室。 洛京城又没有沿街店铺,百姓需要购买东西,只能去四大坊市购买,可洛京城辽阔,行至坊市往往需耗半日时光。 故而坊市之内,店铺多为午时方启门迎客,未及申时便已纷纷挂上了闭店的门板。 比如西市的这座酒楼就是如此。 此时已经是日上三竿了,店内的小厮带着几分悠然自得,正不紧不慢地拆解着厚重的木门闩。 而门外,周通早已按捺不住内心的急切,他的目光紧锁着那即将敞开的门扉。 酒香仿佛已透过缝隙,悄悄勾起了他腹中的馋虫,一阵阵地咕噜作响。 将从怀朔带来的马悉数卖出之后,周通得了一大笔钱。 由于现在武关还在打仗,他也不着急回怀朔,索性就在这繁华的洛京城中潇洒起来。 他不住地催促着,声音中带着几分急不可耐:“伙计,快些,快些,这好酒好菜可都等着我呢!” 这家景福轩,是西市内一座不错的酒楼。 每日周通都守在门口等着小厮开门,一直喝到傍晚坊市即将落锁才肯离去。 眼见是周通在门外叫喊,小厮也不恼反而动作麻利起来。也正因为周通性子豪放,小厮还经常拿他打趣。 “哟,这不是咱们从怀朔远道而来的周公子嘛!今日又是哪家贵人有幸,能得您周公大摆宴席。” 周通虽然只是怀朔一介马贩,虽出身平凡可足迹却遍布南北,风霜历练之下胸中自有丘壑。 他常以“怀朔周氏之后”自居,虽然他连自家高祖之名都不知晓,但这丝毫不减他在西市中的风采,那份自信与从容仿佛真有几分世家子弟的遗风。 这种谎称自己是世家子弟的做法,在如今这世道也不罕见,毕竟乱世中的世家子头衔也快不值钱了。 以现在周通的身份就是硬蹭罢了。 不过真正的周氏名门,又怎会轻易与这等市井之辈计较。 更遑论周氏族中子弟,早已远离洛京的权谋纷争,这西市之内自然也就没人来揭穿他的身份。 第28章 结交1 “今日宴请的可是贵客,乃是太原王氏子孙!一门显赫,不可等闲视之!速速筹备,务必以佳酿相待!” 闻听是九姓子弟,那小厮不敢在笑,又听周通要好酒招待,他眼中闪过一丝精光,连忙应道: “今日郎君可是来对了,店家昨日从东市购得几坛子‘东湖柳’,此酒色泽晶莹,香气扑鼻,乃酒中之上品,专为贵客而备!” 听到有好酒,周通立刻来了兴致,他随那小厮轻步上楼,寻得一处临窗雅座。 坐定之后,周通悠然开口:“且先沽二两来尝尝味道。” 知道周通酒虫已经被勾起,小厮也是不敢怠慢,连忙去柜上取酒。 酒液轻滑入喉,宛如清泉细语,周通不禁朗声赞叹:“妙哉!妙哉!不愧是‘东湖柳,西凤酒,女人手’,果真是好酒啊!” 那小厮手脚麻利地再添满酒杯,嘴角挂着得意的笑,附和道: “周公子所言极是,咱这酒开坛香十里,隔壁醉三家的美誉,可非空穴来风!” “哈哈,好一个香飘十里,醉倒三家!果真好酒!” 周通大笑间,又是一饮而尽,满脸陶醉之色。 “周兄!何故如此开怀?莫非是遇到了什么绝世佳酿?” 说话间,一位身着华丽锦袍,风度翩翩的年轻人步入酒楼。 周通抬头一见来人,连忙上前拉着他坐下。 酒香与笑语交织,两人推杯换盏,觥筹交错,好不快活。 就在这个时候,眼尖的周通见到了楼下路过的沈云,他倚着窗棂探出头来喊道: “这位郎君!上楼来共饮一杯?” 此时的沈云刚从公主府出来,还在思考着关于白莲教的事情。 正当思绪万千之际忽听有人呼喊,不由引得他侧身回望。 就见酒楼窗户边上探出来周通那张俊朗的面庞,又见自己左右没人,看来周通喊的是自己了。 此人倒也有趣,行事作风直率得近乎‘悍匪’,仅凭半价售马的情谊,甚至沈云都未曾正式告知他姓名,竟能在此刻邀他共饮。 这份随性与洒脱,不禁让沈云也生起了想要结交一番的心思。 恰值此刻,沈云正为白莲教之事烦忧不已,遂爽快应允。 踏步上楼之后才发现,在周通身边还坐着一名身穿锦衣,英姿勃发的年轻男子。 “王兄,这便是我提及的那位,仅凭一眼便相中了我那匹绝世良驹的郎君!” 周通言罢,脸上洋溢着由衷的笑意,随即他对着沈云行了一礼,问道: “还未请教郎君尊姓大名,今日有幸在次得见,实属缘分不浅。” 沈云闻言,亦是拱手回礼,语声沉稳而谦逊:“在下沈云,忝列禁军之中,区区薄名,不足挂齿。” 周通闻言眼中光芒更甚,笑道: “哈哈,沈兄此言差矣!能一眼识得宝马者,必非凡品。原来沈兄出身军旅世家,难怪对马匹有着如此独到的见解。周某昔日亦曾在怀朔军中磨砺,你我同为军中儿袍泽,今日相逢定要痛饮一番!” 言罢,他热情地拉起沈云的手引向宴席,这才想起来介绍自己身边的人。 周通又说道: “沈兄,容我为你引见我在洛京新结识的好友,王堾兄!王兄出身非凡,乃是赫赫有名的太原王氏后裔,家学渊源风采卓绝,实乃当世难得之俊杰也!” 太原王氏? 沈云打量眼前的年轻男子。 啧啧,九姓高门啊! 王堾,和周通这种假冒伪劣的怀朔周氏不同,人家是如假包换的九姓大族子弟,虽不是嫡出但王堾的父亲也是做过二千石的高官。 北魏实行的官职对应俸禄制。 官员的最高俸禄为万石,最低为百石(百石之下,还有斗食、佐史之秩,但这是吏的俸禄),从万石到百石一共分为“十个大级”。 分别是:万石、两千石、千石、八百石、六百石、五百石、四百石、三百石、两百石和百石。 但严格来说,北魏的官俸可不止十级。 因为从万石以下,每个等级又分不超过四个小等级,比如最常见的二千石,又分为:中二千石、真两千石、二千石和比二千石四个俸禄等级。 其中含金量最高的是中二千石。 中二千石有两种说法,一是在中央做官的二千石,一是俸禄给满二千石的意思。 中二千石虽然名为二千石,但实际俸禄已经超过二千石,月俸180斛,一年共得2160石。 中二千石的对应官职,主要是朝廷九卿,他们分别是: 掌管宗庙礼仪的奉常,掌管宫殿警卫的郎中令,掌管宫门警卫的卫尉卿,掌管宫廷御马和国家马政的太仆寺卿,掌管司法审判的廷尉,掌管外交的典客,掌管皇族、宗室事务的宗正,掌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收支的治粟内史,相当于皇室大管家的少府等。 沈云目光轻转,悠然落向刘贵身旁的王瑃,随即双手轻轻一拢,作揖道:“久仰大名,原来是太原王氏子弟,在下沈云见过王兄。” 见沈云风采不凡,又听周通说此人的相马之能,王瑃亦是以同样优雅的动作回礼。 而此时王瑃也在疯狂的思考,迅速检索着记忆中的世家信息,有哪些世族是姓沈的,有子弟在洛京充当禁军。 王瑃在打量沈云的同时,而沈云亦在不动声色间观察着王瑃。 不得不说,这北魏顶级门阀出身的子弟,确实贵气,气度非凡。 北魏上层弥漫着浮华风气,“气度”二字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重量。人们不仅以貌取人,更将一个人的气质视为其身份与地位的象征。 王瑃的目光深邃,看着沈云问道:“郎君可是出自叶邑沈氏?” 沈云闻言,心中微动,面上却不露声色。 这叶邑沈氏的郡望可不能乱认,怀朔周氏在洛京没有子弟了,可叶邑是洛京畿县就在洛京边上。 沈云嘴角勾起一抹淡笑,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他那份未置可否的从容更是让王瑃心中暗自点头,更觉自己的猜测八九不离十。 世家子弟的家族是助力也是拖累,沈云此番举动,自然被王瑃误解为是世家子弟在复杂局势中自保的一种行为。 不一会儿,店里的伙计为沈云添上酒,三人就开始畅饮起来。 美酒下肚,三人的距离拉近了不少,男人聚集在一起喝酒,自然也就谈到了时局和功名前途了。 第29章 结交2 王瑃祖籍是太原晋阳,然自其祖父那一辈起,家族便迁徙至繁花似锦的洛京居住了。 他自幼浸淫于皇城根下,对朝堂的风起云涌、人事更迭,自是了如指掌。 在北魏,门阀士族们深知“分则不败”之理,分流之策,正是他们保全家族势力的一种微妙手段。 酒过三巡,王瑃的眼中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落寞,他轻拍桌案,语气中夹杂着几分不甘与愤慨: “昨日听闻吏部那边,世家子弟排队候官的队伍已至来年,我今年只怕无缘仕途了。” 王瑃的父亲做过两千石的高官,更是太原王氏旁支,按理说他这样的九姓人家出身,在成年以后就应该授官的。 王瑃轻啜一口杯中酒,在次说道: “宣武帝昔日制令,世人出身,皆依门第之高下,划定前程轨迹。于我王氏一族,作为太原支脉,本就荣耀加身,更兼九姓之尊,自当遵循古制,少年及冠,便应承袭祖荫,步入仕途。” “依常理,我应于前年束发加冠领受朝廷官职,然世事无常,前年圣上突降旨意令天下士子束发之年延后两载,以砺磨其心性。故而,直至今年我方得行此冠礼。然正当我欲展鸿图之际,吏部却说朝廷无官可授,要等到出缺之后再授。” 王瑃一杯接着一杯喝着闷酒,周通也在一旁与其对饮。 沈云端起酒杯,却若有所思。 宣武帝时期的世族,比起现在已经膨胀了数倍,而当年授官的官员也大部分还在,北魏朝堂养不起那么多官。 在沈云的眸光中,北魏的沉疴痼疾,其核心症结莫过于那“黜陟”之制与“侥幸”之风。 所谓“黜陟”指的是北魏官员的升迁制度。 昔日宣武皇帝,为稳固士族之基,挥毫泼墨,定下了一纸看似宽仁实则暗藏隐患的晋升法则。 官员三年一考,不以才德论英雄,而以无过为阶梯。官员们只需谨小慎微,避祸求安,便能稳步青云官阶自升。 此等制度之下,勤勉与卓越反成了奢侈,而明哲保身、庸碌无为却成了晋升的捷径。世人皆知,行事则难免疏漏,唯有不作为,方能确保万无一失。 于是,北魏朝堂之上,一股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风气悄然蔓延,官场生态渐趋僵化,生机渐失。 “侥幸”是指北魏近乎泛滥的恩荫制度。 也是从宣武帝在位时就开始,北魏的官员就对每年的万寿节充满期待。 因为这两天皇帝要向臣子们广施恩泽,从朝中大臣到各州郡七品以上官员都可以向朝廷申请恩荫名额。 比如某位翰林学士每年可以恩泽一位子侄步入仕途,数十载春秋更迭,单他一人,就可以数十位“新贵”。 在加上,朝廷实行九品中正,这更是让朝廷选官的唯一途径也被世家垄断。 黜陟、侥幸、九品宗正三法同时实施,这也就造成了如今北魏冗官愈发严重的问题。 朝廷似乎也察觉到了这个问题,于是雍王李钦于前年上书,立下新规。 此规云:唯宗室贵胄与九姓高门之俊彦,方得于束发之年径授官职,而秘书郎、着作郎等要职,更需出自宗室强支与甲姓嫡脉,以保血脉纯正,才德并重。 而朝堂为了延缓缺官的问题,三公尚书、博临县侯顾炎又提出“二十一束发而冠”之礼制革新,意在以礼法之名,缓解燃眉之急。 可即便强行将男子成年年龄从十九岁推迟到二十一岁,也无法从根本上缓解僧多粥少的困境。 王瑃再次举起手中酒杯,一仰而尽。 那些宗室贵胄与高门嫡传竞相争夺起往昔不屑一顾的官职,这也让旁支门阀的子弟们只能望洋兴叹,仕途之路似乎一夜之间变得狭窄而崎岖。 听到这里,周通脸上的笑容也僵住了。 他本是带着怀朔乡亲厚望与岳丈资助的骏马,满怀壮志踏入洛京,意图在洛京谋求官职。 可他却发现即便如王瑃这般出身显赫之人亦难觅立足之地,他不禁暗自喟叹,自己要想在这洛京之中崭露头角,又该是何等艰难? 王瑃缓缓放下酒杯,看着沈云问道:“沈兄,你身在禁军中,可是想要谋求军职?” 沈云闻言,轻轻摇头道:“我家长辈希望我参加雍王府的入幕选锋。” “雍王府……”王瑃低吟着这三个字,眼中闪过一抹深思。 他看向沈云,更笃定自己的猜测。 如今许多门阀子弟因朝中位置有限或求仕途捷径,纷纷选择投身权贵幕府,以署官之职为跳板,期冀通过贵人提携,从而获得朝廷绶官。 这也不失为一条迂回授官的路径。 雍王李钦如今权倾朝野,经过他举荐进入朝堂的官员如过江之鲫,不少权门子弟都挤破头想要加入雍王的幕府。 想到这,王瑃端起酒杯说到: “沈兄才情出众,此番参与雍王选锋定能脱颖而出,预祝沈兄月余之后的选锋之中一举夺魁,饮胜!” 周通闻言,亦是手执酒杯,目光中闪烁着难以掩饰的羡慕与向往。 他也听说过雍王入幕选锋的事情,可他不是禁军子弟,连参加选锋的资格都没有。 沈云轻举酒杯一饮而尽,他凑到王瑃身边说道: “此番安排,皆是家族长辈的一番厚望,但细思之下,沈某心底实则更渴望如同周兄那般,投身外镇谋取一军职,披甲执锐,为我大魏驰骋疆场!” “外镇军职……”王瑃闻言,眸中闪过一抹异色。 王瑃开始思考起来,其实这也是入仕的一条通道。 北魏官制,除了朝廷的官员之外,拥有开府之权的大臣宗王大臣,翼亦或是都督各州军事的外镇将军,都有自己征辟僚属的权力的。 其中一部分职位,比如“参军”、“记室”、“主簿”、“司马”,这些也都是有官品的职位。 王瑃轻叹一声,说道:“此路荆棘遍布,每一步都需如履薄冰,远不如被朝廷征召的稳妥啊。” 第30章 论天下英雄 上 周通面露困惑,不解地追问道:“既然一样是当官,能在地方上建功立业,开疆拓土不也挺好?” 王瑃闻言,嘴角勾起一抹淡笑,他缓缓道: “周兄你只见其表未窥其里。为官之道,看似殊途同归,实则门槛重重,难就难在择木而栖。在何处入仕实则关乎着仕途的起点乃至最终的成就。” 周通闻言,更加不解,他挠头苦思,眼中满是疑惑之色: “哦?这中间竟有如此多的曲折?还请王兄细细道来。” 知道周通出身低微对于官场上的事情不了解,王瑃只好耐心解释道: “依附于某位权臣麾下,此人便成了你我之举主,犹如参天大树之于藤蔓。一旦主客之谊确立便是根深蒂固,即便将来有幸得举荐之恩或是凭借自身功绩跃上朝堂高位,那份源自举主之泽的纽带依旧牢不可破。双方之间,彼荣我荣,彼损我亦难独善其身。 周通闻言,眉宇间闪过一丝疑惑,轻声追问:“世间之事,岂有定数?难道当真无法另择高枝,改换门庭乎?” 此语一出,沈云与王瑃皆以异样的目光相视一笑,周通才意识到自己失言。 王瑃初识周通时,确是被其豪迈不羁的气度与俊朗外貌所吸引,心生结交之意,以为得遇知己。 但是在见到沈云之后,却觉得沈云不仅行事更为豁达,胸有丘壑其见识之广,更是令周通相形见绌。 不过王瑃还是耐心解释道: “举主与门客之间,若君臣之礼、父子之情、师徒之道,岂是朝秦暮楚、轻言更张之物?若行背信弃义之举,或是为了一己私利而卖主求荣,试问将来何人还敢将身家性命托付于你?” 周通闻言,却有些不以为然,反驳道:“这世道,君非圣贤亦有不仁,子非顺羊或有忤逆。徒非愚忠亦存反骨。臣叛君、子弑父、徒背师,虽非大道却也常见。” 沈云在一旁静观两人对话觉得甚为有趣,一个是绿林豪杰,一个是门阀高族,门阀子弟竟然对着江湖豪杰讲忠义,这事情怎么看怎么觉得奇葩。 不过沈云内心还是更赞同周通的想法。 如今的世道虽然还没有到礼崩乐坏的程度,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旧的秩序正在一步步瓦解。 那些原本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很快也会变得不那么理所当然。 周通正欲再辩,沈云却已悠然举杯,眸中闪烁着几分感慨道:“周兄之言亦有其理。来,让我们为这操蛋的世道共饮一杯!” 王瑃闻言心中五味杂陈,吏部那些冷漠的目光仿佛又在眼前浮现。 他沉吟片刻,终是释然一笑,亦举起酒碗与沈云遥遥相敬,随后一饮而尽。 沈云又说道:”然则,王兄所虑亦深中肯綮。仕途之路择主而事,不但关乎个人荣辱,更关乎家族兴衰大计,自当慎之又慎。吾辈虽处乱世,亦应心怀清明步步为营,方能在这波诡云谲之中寻得一片立足之地。” 王瑃闻言也是连声赞同。 北魏朝堂这数年间风起云涌,权柄更迭如同走马灯般频繁,一臣方兴,一臣又起,无休无止。 正因如此,那些门阀子弟们,在抉择是否投身重臣幕府之时无不慎之又慎。 毕竟,一旦所托非人,轻则个人仕途化为泡影,重则更是祸及满门。 王瑃的父亲已然故去,虽自称为太原王氏之旁裔,然太原王氏枝繁叶茂旁支众多,主脉之下各分支往往自顾不暇,更遑论对远亲施以援手。 他心中深知,自己脚下的每一步都需如履薄冰,稍有不慎不仅自身难保,更可能让家族受到牵连! 沈云心间悄然勾勒出一番筹谋,对着王瑃道: “今今日之聚,实乃周兄佳酿所赐机缘难得,王兄胸中丘壑,何不倾囊而出?古人云,一人计短三人计长,大家一起参谋参谋。” 世间缘分妙不可言。有的人即便交往频密,也不过是彼此生命中的匆匆过客。而有的人,哪怕仅有一面之缘,却能一见如故。 王瑃和周通见面次数实际也不多,但是他欣赏周通的豪迈不羁,而今也欣赏沈云的沉稳睿智,王瑃心中本就有意投身仕途辅佐明主。 于是王瑃说道: “朝堂之上,能自立门户,广开府第的权贵虽众,然能令天下士子趋之若鹜,却仅寥寥数人而已。” 王瑃掰着指头,细数着洛京的风云人物:“细数当朝,宗室之中雍王执掌门下省,权倾一时。豫王李邈,则深得太后垂青恩宠有加。” 雍王李钦,豫王李邈此二王是目前朝中最大的两股势力,他们在洛京的府邸也是极其庞大的,麾下幕僚门客众多。 若是之前,沈云或许亦会视依附于这二王之中任一为明智之举。 但今日听长乐公主说了那么多宫中秘闻,使得他心中的天平悄然倾斜。 沈云轻轻摇头,委婉的说道: ”王兄,洛京担任宰辅之位上的宗王,其麾下门客幕僚如云。欲在此等英才济济之处崭露头角,其难度无异于吏部铨选。更何况,时下主上年幼国基未稳,洛京城内暗潮汹涌啊!” 王瑃想了想也点点头,沈云说得没错。 这一次招福寺刺驾和佛塔大火,也让他们这些政治嗅觉敏锐的门阀大族子弟嗅到了危险味道,现在攀附这些宗王的确风险极大。 他明白了沈云的意思,排除掉了宗王后,王瑃又说道: “我听闻,朝廷想授左威卫、阳平郡公大将军窦骁,尚书仆射、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使持节,都督定、幽、燕、瀛四州诸军事,如今阳平郡公门庭若市,沈兄以为如何? 沈云闻言,心中暗自思量。 王瑃提及的窦骁,正是沈云的顶头上司,太后的嫡亲胞弟左威卫大将军窦骁。 窦骁之所以能稳坐高位,背后离不开太后的恩泽与全力扶持。 说白了他是太后用来制衡朝中势力的,尤其是那两位野心勃勃的王爷。 想到此人,沈云轻叹一声道: “窦大将军,此人虽借太后之威扶摇直上,但其背后所承载的,乃是太后与二王之间的权力平衡。在加上主上虽年少,可总有亲政的一日!王兄,此事还需细细斟酌,切莫轻易涉足这趟浑水以免引火烧身。” 第31章 论天下英雄 下 王瑃闻言,频频颔首,心中暗自思量。 窦骁之根基,固若金汤,皆因太后之庇佑,然此亦为其隐忧所在。 且不说太后与二王间的那点龌龊。 就说小皇帝年方十三,三五年光阴转瞬即逝。届时亲理朝政,如窦骁这些外戚,昔日权势熏天,终归难免有遭受清算的一日。 一旦皇帝亲政,太后就倒了,而依附窦骁,无异于赌上未来。 于是,二人对话间,王瑃娓娓道来一人,沈云则适时点评一人,宛如古时豪杰煮酒论英雄一般。 在一旁的周通都看呆了。 王瑃的话语如同珠玉落盘,接连说了好几个人,却都被沈云一一驳回。 这一幕,非但没有让王瑃心生挫败,反而在他心中激起了层层涟漪,看向沈云的眼神也更加钦佩。 沈云对每位大臣的点评,恰似春风化雨,既精准又细腻。 在门阀圈子混迹多年,他从未遇见过如沈云这般,能够一眼洞穿满朝文武本质的青年才俊。 这让王瑃更确定沈云是大族嫡系子弟! 不是大族嫡系子弟,又怎么锻炼出这样的见识! 王瑃细数着洛京城中那些位高权重的朝臣,却都被沈云找到了各种不去投效的理由。 王瑃他轻轻捻动手指再次说道:“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博陵郡公,都督北地诸军事,贺兰胜如何?” 贺兰胜?沈云听到这个名字沈云微微一笑。 之前沈云都是流利的“批判”诸大臣,在贺兰胜这边停下来。 王瑃见状,心中不禁生出一丝好奇,于是追问道:“沈兄,莫非你认为,我应投身贺兰将军麾下 沈云轻启朱唇,微微摇头,语带笑意地反问道:“王兄此言,岂非更该由周兄来解惑?” 周通自始至终皆是静默旁听,沈云对朝中重臣的点评如行云流水,他唯有洗耳恭听几无插话之余地。 那些显赫官职与复杂人事,于他而言恍若天边云锦,绚烂却遥不可及,更遑论对其一一评头论足了。 然而,当话题不经意间流转至北地六镇,周通的眼神倏地一亮。 那可是自己老家啊! 北地六镇,最重要的莫过于武川与怀朔二镇。 武川之雄浑,怀朔之深邃,一镇之力堪比中原一州。 军州之内,百姓皆兵,镇将之权堪比州刺史兼领都督,手握重权镇守一方,其风采与气度,足以让每一个出身于此的子弟心生向往,自豪不已。 镇将下又设军主,周通的岳父就是怀朔镇的一名军主。 提到了北地六镇,周通胸膛不自觉地挺得更为笔直:“周某就是怀朔人,然则,我劝王兄还是不要来北地的好。” “一入军州,便意味着终身背负军籍。六镇虽雄踞北疆风光无限,可近年来鞑靼铁骑势如破竹,边境烽火连天。在此情境之下谈何建功立业,即便是守住一方安宁也已是不易之举。” “这些年能够想办法脱离军籍的人都跑了。而今,留守六镇的唯余两类人物,不要命的亡命徒!没能力的窝囊废!” 王瑃聆毕,目光缓缓转向沈云。心中不由自主地泛起一阵苍凉,仿佛偌大的天下,竟无一片属于自己的栖息之地。 这大魏,真能容不下一个王瑃吗? 恰在此时,沈云似能洞察王瑃的心结,说道:“王兄,你忘记自己郡望了吗?” 王瑃闻言,眸光微亮,仿佛被一语惊醒梦中人,他仰首望向沈云道:“沈兄说的是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安平郡公王赞?” 沈云微微点头,王瑃的眉头却不由自主地蹙起。 他的声音里带着几分思量:“安平郡公确是一方人杰,我亦风闻王将军在晋阳之地,声望隆盛,深得民心。只是……” 太原王氏,这一脉嫡系根深叶茂于晋阳之地,王瑃对王赞之名自是不陌生。然知晓归知晓,并不代表王赞是能在朝堂之上呼风唤雨的大人物。 诚然,王赞手握重兵、是有开府之尊的大将军,可这位安平郡公却屡遭朝廷排挤。 原因无他,皆因他身上流淌的并非太原王氏之血,而是源自那同样显赫却命运多舛的琅琊王氏。 天下二分,琅琊王氏虽也是显赫门阀,但其主脉却早已投奔南楚,所以王赞这些留在北魏的支脉子弟很难受到朝廷信任。 即便他才华横溢,战功赫赫,但是他依然是在北魏政治外围。 沈云看向王瑃说道:“王兄,为何不回晋阳看看呢?吾恩师莫侯狐老将军,对这位郡公可是赞不绝口。” 闻及“莫侯狐”三字,王瑃心中不禁微微一震,眼眸中闪过一丝讶异。他未曾料到沈兄竟然是莫侯狐老将军门下弟子。 王瑃这下子彻底被说动了。同在晋阳,他们太原王氏与王赞之间本身就有联系,且王赞也曾经邀请过太原王氏子弟出仕。 而年龄更重要的一个问题,对王赞而言四十正当壮年,恰如猛虎下山力能扛鼎。 在这个世道日渐纷扰的当下,作为一方豪杰,王赞正值年富力强,若得机遇说不定真有风云际会的那一日。 而且,他王瑃与其在已成鼎沸之势的权贵之下艰难求存,不如另辟蹊径去烧王赞的冷灶。 毕竟,雪中送炭之情,远胜锦上添花之谊。 在一个,王赞不在洛京,也远离朝廷内部的政治斗争,反倒是一个比较安全的选择。 想到这里,王瑃也迅速决断,他对着沈云拜道:“沈兄一席话,如醍醐灌顶令我豁然开朗。数日之后,我便起程返回晋阳!” 实则,沈云此番独到见解,一自他脑海中那份奇异的记忆碎片,悄然滋养了他的心智。 在一个也得益于莫侯狐在教授他与莫侯景时,不时穿插的北魏风云局势剖析。 这王赞就是老师少有点名夸赞的几人。 沈云心中明镜,世间英雄豪杰的崛起,非但仰仗于个人的天赋异禀与不懈努力,更需那恰逢其时的机遇之风,方能扶摇直上青云万里。 而今,是自己建议王瑃去投效王赞。试想未来,若王瑃果真飞黄腾达了,自然也会回报沈云。 更别说王瑃本就是太原王氏这等显赫门阀之后,未来前途自是不可限量。 这也是沈云刻意结交王瑃的原因。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三人酒足饭饱,又互相留下了住址。 第32章 糖与马 离别之际,周通勾搭着沈云的肩膀说道: “沈兄,不日我也准备要启程回北地了,这洛京虽繁花似锦,于我而言却似那笼中金雀,此非我辈翱翔之地。” 沈云疑惑的看向周通,说道:“周兄带来的马都卖完了?” 周通闻言,面上掠过一抹赧然之色,笑道:: “正是如此,我带来的怀朔马已经卖完了,这几日又有不少求购良驹的豪客找我。我本来还想着等在洛京跑个官身衣锦还乡的,今日听你与王兄之言,我看我还是老老实实回去贩马,做个富家翁也不错。” 沈云的目光悠然转向周通,那浓眉之下,一双大眼闪烁着不羁与豪迈,令人不禁暗赞其洒脱的气度。 自那番高调售马之后,周通也在闯出了一番名声,加之他所携的怀朔马,确是千里难寻的良驹,一时间,求购者络绎不绝门槛几近踏破。 洛京居大不易啊! 周通眼见前路茫茫奔走无门,心中那股不愿久居人下的傲气,让他萌生了离意。 沈云想了想,说道:“周兄,我倒是有一桩生意,不知道周兄可有兴趣?” “哦?沈兄既有妙计,自当洗耳恭听。” 周通闻言,眼眸一亮,身子不觉向前微倾,显露出浓厚的兴趣。 沈云轻抚衣襟,从怀中取出一物,正是那油纸包裹着的糖霜。 这是本来他预备赠予给公主的,后来他忘记了这茬,却在此刻意外起了作用。 “糖霜?!” 周兄接过糖霜,细细端详,眼中闪过一抹惊喜。 把糖霜贩到北地这倒是个不错的生意。北地的那些门阀军头虽然门第不高,可个个家财万贯。 若是能将糖霜卖到草原上,给那些鞑靼贵族,说不定赚的可就更多了! 反正自己也要往来贩马,这糖霜轻巧不占行囊,一程商路双份收获,岂不美哉? 周通闻言,眼中精光一闪,连忙拱手问道:“沈兄,此等珍馐产量几何?又欲如何定价?” 沈云笑了笑说道:“如今我家作坊一日能产二两,不过后续我还会扩大规模。至于定价……我以市面上七成的价格予周兄。周兄贩售之时,无论定价几何我皆不干涉,全权交由周兄定夺,如何?” “沈兄高义!” 周通听完,立刻首肯。 约好了法华寺再遇,三人这才从酒楼中散去。 此刻,西市正沐浴在一片勃勃生机之中。 洛京,这座横跨大江以北的璀璨明珠,汇聚了四海八荒的商贾。南货北珍交相辉映,连那遥远西域的驼铃声声,也穿越千山万水在此地悠扬回响。 只可惜这份繁华不过是泡沫一样,出了这洛京城,北魏盛世的泡沫已经开始崩塌。 沈云刚刚踏入建阳坊的坊门,就见坊门口的匆匆迎上前来:“云哥儿,刘大郎似有急事寻你,现在你家呢!” 沈云闻言,心头猛地一紧,一股莫名的阴霾悄然升起。 “哦?多谢阿四兄弟告知!” 他连忙向阿四回以感激的一礼,步伐不由自主地加快。 待回到家,推开院门,只见院落里已经满满当当站着不少人了。 陈济、刘大郎、任权儿、曹虎……平日里熟悉的面孔此刻都聚集在此。 他们的神色各异,有的眉头紧锁眼中满是忧虑,有的则是一脸焦急不时地踱步, 小妹正端着茶壶,不停游走在众人间细心地为每一个人添上热茶,可他们却谁都没有心思喝茶。 正当这时,门扉轻启。 沈云风尘仆仆地踏入门槛,他心中虽着急,但步伐却依旧沉稳。 院内众人几乎是同时站起身来。 “啊兄!” “云哥儿!” “东家!” “队正!” 一路疾驰而来,沈云心中早已是千回百转,猜测着究竟发生了何种变故。但此刻他却冷静了下来。 他神色淡然的对着几人点了点头。先是吩咐一句,让沈瑶放下茶壶去房中候着。 然后他才拉过一张胡凳,不紧不慢地坐了下来。 众人虽心急如焚,但见沈云如此泰然自若,心中也不由得生出一丝安定。 就在这时,曹虎终是按捺不住,率先打破了沉默。 他的声音中带着几分焦急与无助:“云哥儿,我弟弟曹豹,他……他被抓了!” “曹豹被抓了?” 沈云疑惑的看了眼他。 这曹虎、曹豹乃是一母同胞的兄弟两,二人也是禁军中的军卒,同时也是住在建阳坊的军户。 平日里与沈云交情匪浅,情谊深厚。故而,当沈云制糖作坊一开,沈云就把这哥俩招了过来。 此刻,曹虎因激动而显得有些言辞混乱,一旁的刘大郎见状接过话来:“云哥儿,此事还是我来说吧。” 沈云看着他,点了点头。 刘大郎接着说道:“那日我与曹豹将库里的褐糖拿去售卖,出城之时却碰到了一伙青皮,那帮人不讲武德上来就是棍棒招呼,我二人手中又无家伙什.......贩卖来的钱被抢了,曹豹也被那帮人掳走了。” 沈云闻言,眉头深锁眼神中闪过一丝凝重,他沉声问道:“那伙人是何来路?你们可曾亮出禁军子弟的身份?” 刘大郎面露难色,嗫嚅道:“禀告队正,我们当时第一时间便表明了身份,可那些人却置若罔闻,甚至……甚至嚣张地自称是什么青莲社的人,说我们在他们的地盘上贩卖糖货,未曾按规矩‘拜码头’,此番不过是小小惩戒一番。” 说到这里,刘大郎似有难言之隐,言语间多了几分迟疑。 沈云见状,眉宇间的沟壑更深了几分,说道:“他们掳走曹豹,究竟意欲何为?还有何未尽之言,速速道来!” 一旁的曹虎早已按捺不住,焦急万分地插话道:“云哥,他们还说,让您带一百匹帛去城外的老山神庙赎人。” 听完二人的叙述,沈云的大脑飞速运转。 这伙人,自称青莲社。想必是洛京城中的城狐社鼠、市井蛀虫。 说白了就是一伙聚在一起的泼皮无赖。 令人费解的是,这伙人竟敢在朗朗乾坤之下对禁军子弟下手,他们不仅殴打抢劫,更胆大包天地掳走了曹豹。 此等行径若非是这帮人患了失心疯,就是背后有所依仗! 第33章 血性 沈云的一瞬沉默,仿佛凝固了周遭的空气。众人不由自主地噤了声,唯余呼吸间细微的颤动。 只有曹虎的神色愈发焦灼,目光紧紧锁在沈云身上。 要知道,这年头一百匹帛可不是小数目,一百匹帛能兑换五万枚五珠钱,这对于他们这些破落军户而言简直就是天文数字。 想到此,曹虎的心中五味杂陈,一股难以言喻的绝望悄然蔓延。 他猛地一咬牙,双膝一曲,重重地跪在了沈云面前。 “云哥儿,求您救救阿豹吧!” 沈云闻言,思绪瞬间被拉回现实,他连忙上前一步,双手稳稳扶住曹虎道: “你这是说的哪里话?我沈云何时有过见死不救之念?阿豹是你兄弟,难道不是我沈云的兄弟?他的安危,我岂能坐视不理?” “云哥儿,你真的肯救阿豹?您若救回阿豹,我兄弟两的命就卖给云哥儿了!” 曹虎的声音中带着几分哽咽,双眼泛红,紧紧抓着沈云的衣袖,仿佛那是他唯一的希望。 沈云也不废话,一把拽起还要下跪的曹虎,口中说道: “男儿膝下有黄金,岂可轻易言跪。你且放宽心,我沈云定当全力以赴。记住,我们的命是连在一起的,风雨同舟不离不弃!” 曹虎闻言,眼眶中的泪水终于忍不住滑落。 沈云又将目光看向刘大郎,问道:“对方可说过时限?” 刘大郎神色一凛,连忙应道:“他们言明,明日三更时分,城外老山神庙见。” “明日三更……”沈云低语重复,眸中闪过一抹决绝之色。 随后,他轻启衣襟从怀中掏出一根发簪,对着陈济招呼道: “陈书办,劳烦你持此簪亲往长乐公主府邸,转告公主殿下,沈云斗胆,欲借殿下布帛百匹以应急需。” 此言一出,周遭的空气似乎都为之一凝。 众人面面相觑,心中皆是惊涛骇浪,未曾想沈云竟与尊贵非凡的长乐公主有着如此交情。 一时之间,既感意外又生敬佩。 陈济愣愣地接过发簪,不敢怠慢连忙朝着屋外走去。 对于能否自公主殿下处借得布帛,沈云实则并无十足把握。 然即使借不到也无所谓,他的目的本就不是为了借布帛,而是为了安定众人的心。 果不其然,当他搬出长乐公主后,众人神色间那份不安与慌乱悄然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莫名的安定与信赖。 随后,沈云动作流畅,自腰间缓缓解下自己的腰牌,递给任权儿道: “你速骑我的马,前往十里铺外我老师莫侯将军府邸,求见将军爱孙莫侯景,务必借得两张良弓及箭簇归来!” 此言一出,周遭再次泛起一阵涟漪,众人又是一惊。 十里铺莫侯府,那岂不是前左武卫大将军莫侯狐老将军府上! 而且沈云刚才说,莫侯狐是他的老师! 这一下,众人看向沈云的目光又变了,愈发的恭敬了。 等做完这一切,沈云缓缓起身,目光灼灼的扫视每一个人的脸庞,口中说道: “弟兄们,阿豹不但是我等军中袍泽,亦是坊里乡亲,他是我沈云的兄弟,也在诸位的兄弟!这制糖作坊,不仅仅是我沈云一人的,也是诸位的!” 说到此处,沈云猛地一顿,胸中怒火如火山般喷薄欲出,他的声音骤然间提高了八度,怒吼道: “而今,竟有宵小之辈,妄图欺辱我们的兄弟,还想断我等财路!我等军户子弟,世代从军保卫家国,岂能容忍此等虫霾欺辱?!” 此言一出,众人身为禁军子弟的那番傲气与血性也被激发了。 昔日里,面对权贵之子的轻蔑与漠视,他们尚可隐忍。 而今,竟连市井无赖的青皮之辈也敢践踏其尊严,岂能容忍! “入他娘的,咱们禁军儿郎,何时沦落到受这等腌臜气的地步?云哥儿,带咱们干了那群狗娘养的!” “正是!今日不把这股子窝囊气出了,咱们还算什么顶天立地的汉子!救回阿豹兄弟,让那些没卵子的货看看,咱们禁军子弟的厉害!” 言语间,一股股不屈的火焰在众人胸中熊熊燃烧,他们的眼神中闪烁着戾气。 沈云轻轻抬手,做了一个安抚的手势,院子里喧嚣渐息。 他缓缓说道:“此事我已胸有成竹,诸位兄弟,请稍安勿躁且听我安排。” 言罢,他的视线转看向一直蹲在墙根里没说话的白发老军汉,说道:“根叔,可否将皮甲与刀枪运出城?” 那名为根叔的老军汉,看了沈云一眼,脸上的褶子微微动了动,说道:“此事交予我,皮甲刀枪,定能安然出城。” 沈云点了点头,随即转向众人说道:“城门未闭之前,诸位请先至作坊集结,养精蓄锐。待到三更时分,我们去老山神庙会会那帮腌臜!” 众人散去之后,沈云单独留下了曹虎,又对着曹虎一番安慰,使得曹虎的眼眶泛红泪流不止。 等曹虎也走后,沈云默默回到了屋里。 他先是将父亲留下的长弓拿出来,仔细擦拭了一番。 随后,他的目光落在了一旁被层层布帛紧紧包裹的长物上。指轻轻摩挲过那些略显粗糙的布面。 终于,他深吸一口气,双手缓缓揭开层层包裹,动作中透露出一种近乎仪式般的庄重。 随着布帛的层层剥落,一柄寒光凛冽的长槊赫然显现。 那长槊之上一抹寒光流转,那锐利无匹槊尖仿佛能轻易划破空气一般。沈云静静凝视着手中长槊,眼中闪过一丝决绝。 片刻的静默之后,沈云指尖轻轻叩响了沈瑶的房门。 其实沈云几人在院子里的对话也没有刻意遮掩,她在屋内基本都听见了。 门扉轻启,沈瑶的身影映入眼帘,她那双含泪的眼眸中满是对沈云的担忧与不舍,却只是静静地望着他,未语先凝噎。 沈云见状,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他轻轻抬手,温柔地拍了拍沈瑶的发顶,嘴角勾起一抹安抚的笑意: “阿瑶,你阿兄的武艺你还不放心吗?这些年风风雨雨都过来了,这次也定能平安归来。” 沈瑶闻言,强忍着眼中的泪意,嘴角努力扯出一抹勉强的笑容::“阿兄放心去吧,家中一切有我照料!” 第34章 出发 黄昏将至,沈云挎着弓来到位于洛京外郭的制糖作坊。 此时,作坊里已经聚着不少人了。 刘大郎、曹虎两人领头,周围五六个健壮的军汉则围成一圈大声吆喝着。 见沈云到来,众人连忙安静下来。 “根叔可到了?”沈云的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不急不缓。 刘大郎闻言,连忙上前一步答道:“根叔刚到不久,在后院呢,家伙什都运出来了。” 沈云闻言点了点头,随即转身朝后院走去。 后院,一辆驴车正停在此处,老军汉根叔则端坐在车旁。 沈云缓步上前,根叔与其对视一眼,便一把掀开遮盖着的篷布,瞬间一片寒光乍现。 只见驴车上十几把明晃晃的横刀,以及几条漆枪、障刀,甚至还有蒺藜锤与几面藤牌,步弓也有几把,可以说除了铁甲与军弩外,禁军的列式装备都集齐了。 北魏的军种只分步军与马军,且无论步马军皆为花队。 何为花队?坚甲利刃,长短相杂,游弩往来,什伍俱前。 简而言之,这“花队”之精髓,在于禁军子弟需精通百般武艺,长短兵刃,皆能驾驭自如。 操典严明,接敌之法:三十步外,弓弩齐鸣;十步之内,步槊、漆枪、勾镰等长兵相接;及至五步之内,横刀出鞘,近身格斗,若是狭窄地方还可以用障刀这类短兵器,更是灵活多变。 待众人披挂整齐,一众昔日破落军户子,瞬间化身为北魏最精锐的禁军战士,除了没有铠甲外略显遗憾。 毕竟他们都是军户,家中有刀枪与长弓还能解释得通,可私藏甲胄与强弩那可是死罪。 就这此事,一阵由远及近的马车辘辘声在前院响起,沈云握着长槊带着披挂整齐的众人又回到前院。 院中,一辆装饰华丽的马车静静伫立,陈济,面带谦卑笑意,立于马车一侧,正低声与车内之人交谈。 眼见沈云等人披挂而来,陈济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 就在这微妙的瞬间,马车内的主人似乎察觉到了外界的异动,轻轻掀开遮掩的布帘。 看到马车上那人露出脸来,沈云也是一愣,竟然是长乐公主的贴身侍女秋香。 秋香眸中闪烁着好奇的光芒,问道:“沈队正,你这是要去做什么?” 沈云避开话题不谈,反问道:“秋香娘子怎会在此?” 秋香白了沈云一眼,嗔怪道:“不是沈队正差遣这位陈先生前往府中借取绢帛的吗?怎的,反倒是问起我来了?” 妈的,我让你去借绢帛,怎的把公主的人也给带来了? 沈云瞪了陈济一眼,随后对着马车上的秋香拱手道:“既如此,便劳烦秋香娘子代在下转达殿下,沈某感激不尽,那谁去库里提一斤糖霜送与秋香娘子。” 好不容易哄走了秋香,沈云轻吐一口长气。 可看着马车上卸下来的百匹绢帛,他却又暗暗发愁。 这下人情可欠大了! 原本,沈云对借得绢帛一事并未抱有过高期望。 他的初衷不过是想借公主之威,暂时稳住人心浮动,同时巧妙地将陈济支走。毕竟,陈济虽同为军中袍泽,却已逾不惑之年,且身为军中文职,执笔为剑,与他们这些战兵不同。 再加上,陈济本来就是沈云聘来做书办的,私交也不过尔尔。 人心似海,深不可测有些事实还是不好让他参与进来,。 “东家,陈某幸不辱命。”陈济将发簪递回给沈云,眼神却似不经意间,在众人间流转,其心思细腻,定然也猜出来众人的目的。 沈云点了点头,接过发簪,语气中透露出几分郑重说道:“陈书办,烦请你与根叔在作坊留守。” 陈济闻言明显愣了愣。但随即,一抹释然自眼底悄然绽放,他无声地点了点头默默走到一旁。 沈云抬头望向天际,夕阳如熔金般洒落,为这片刻的宁静镀上了一层温暖的色彩。 时辰不早了,任权儿应该也快到了。 果不其然,又等了片刻,远处尘土飞扬,两骑快马如同疾风骤雨般席卷而来,马蹄声碎打破了周遭的宁静。 沈云定睛一看,心中不禁泛起一丝涟漪。 两骑奔腾而至,一骑正是骑着黑风的任权儿,而另一骑竟是莫侯景。 未至人前,其声已至,响亮地呼唤着:“沈兄!” 行至近前,两人轻盈地翻身下马。任权儿望向沈云,神色间满是踌躇,仿佛有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说起,只得尴尬地搓着双手。 沈云轻抚额际,目光中闪过一丝无奈,看向莫侯景道:“莫侯兄,你怎么来了?” 莫侯景从马背上解下两张寒光凛冽的强弓,对着沈云眨了眨眼,笑道:“沈兄放心,我瞒着我阿祖偷偷来的。” 尼玛,你来添什么乱! 沈云闻言,心中五味杂陈,既有感动又觉无奈。 他故作严厉地摇了摇头,试图吓唬他道:“莫侯兄,你可知此行非同小可,乃是刀尖上舔血的买卖,稍有不慎便是万劫不复……” 莫侯景闻言,那张尚显稚嫩的脸庞瞬间被一抹绯红所染,眼神中既有不甘也有不解,他倔强地反驳道:“沈兄此言,莫非是看不起在下?” 沈云见状,连忙摆手,语气中多了几分诚恳与无奈:“莫侯兄,你误会了,我绝无轻视之意。只是……” 他欲言又止,似乎在斟酌着接下来的言辞。 “哼,好一个沈云,我本以为你我情同手足,不料你却如此生分!”莫侯景气愤难平,言辞间已带上了几分失望与不满。 望着莫侯景那激愤的模样,沈云终是叹了口气,说道:“罢了,既然你心意已决,那便一同去,但你必须听我安排!” 莫侯景闻言,嘴角勾起一抹顽皮的弧度,眼中闪烁着跃跃欲试的光芒,笑道::“嘿嘿,好说好说!” 言罢,那份不羁与自信,让周遭的众人不禁对这位莫侯府的贵公子多了几分刮目相看。 时光悄然流逝,直至最后一缕阳光也消失于群山之后,夜幕悄然降临。 沈云的眸子中闪过一抹精光:“兄弟们,出发,去老山神庙会会那帮腌臜!” “遵命!”众人齐声应和。 第35章 立地太岁 夜幕低垂,如厚重的绸缎轻轻覆盖了大地。 在夜色的掩护下,沈云一行九人,披挂整齐,悄无声息地穿梭于林间小径,刻意避开了喧嚣的官道,宛如暗夜中的幽灵朝着老山神庙的方向走去。 行至半途,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一阵细微而急促的脚步声。 沈云身形一顿,迅速转身,手中长弓满月,箭尖闪烁着寒光,朝着黑夜看去。 其余人等亦是反应迅速,纷纷紧握手中兵刃,目光如炬,警惕地环顾四周,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紧张而又肃杀的气息。 黑漆漆的小路上,一道模糊身影,逐渐清晰。 “何人?” “东家,莫惊,是陈某。” 陈书办的声音带着几分急切与坚定。 “陈书办?” 待他走近,沈云收起长弓,神色稍缓,但依旧保持着戒备。 “东家,陈某虽非武夫,却也知忠义二字。此行凶险,陈某岂能坐视不理?陈某的手也握的住刀。” 陈济的话语掷地有声,字字铿锵。 沈云闻言,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他拍了拍陈书办的肩膀,笑道:“好兄弟!” 言罢,一行人再次启程。 。。。 与此同时,破败的老山神庙中。 风雨侵蚀、年久失修的大殿内,光影斑驳。 一群市井泼皮正围坐于熊熊燃烧的火堆旁,酒香与肉香交织,伴随着他们的嬉笑怒骂,回荡在空旷而破旧的庙宇之中。 火光映照下,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不羁与放肆。 其中一位看似骨干的泼皮,用衣袖随意一抹嘴角残留的油腻,转向坐在首位的那位凶神恶煞的汉子,低声问道:“大哥,您说那些丘八,真的会来吗?” 那领头的大汉闻言,猛地仰头,将碗中烈酒一饮而尽。 他瞥了一眼不远处,那个被绳索紧紧束缚,面容肿胀得如同猪头一般的曹豹,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笑意: “不来,那就先把这小子弄死,然后在去找他们。” 闻此一言,那骨干中的泼皮汉子,面上掠过一抹忧虑之色,低声道:“大哥,这毕竟是禁军子弟,万一真闹出了人命官司……” 领头之恶汉,嘴角勾起一抹不屑的冷笑,打断了他的话: “哼,区区几个穷酸军户,有何可惧?别忘了,咱们背后站着的是谁——白莲教的诸位佛爷,那是咱们的天,咱们的依仗!” “可……法真大师不是有过嘱咐,让咱们这段时日里消停点,莫生事端吗?”那泼皮汉子犹豫着,声音中透出一丝不安。 “消停?!” 领头恶汉啐了一口,眼中闪烁着疯狂的光芒,“入他妈妈的脚!你以为那些高高在上的佛爷们,真的在乎咱们的死活?他们贪心无餍,只知索取,咱们若不靠这双手去抢,哪里来的金银财宝供奉他们?” “可是...”“身旁的泼皮欲言又止,语气中满是不安。 “你今日怎地恁的多废话?” 领头恶汉不耐烦地打断,眼神中闪过一丝戾气,“法真大师给老子披了二十年大运,你担心个球?那帮鸟丘八还能翻了天不成?” 话罢,那恶汉猛的灌了一大碗酒,摇摇晃晃的起身朝着曹豹走去。 曹豹被粗绳紧缚,衣衫褴褛遍体鳞伤,眼中满是不甘与绝望。 恶汉抬起脚,重重地落在曹豹身上。 曹豹口中被破布紧紧塞住,只能发出低沉而痛苦的呜咽。 那恶汉面露振宁之色:“哼,你那队正若还吝啬于区区百匹绢帛,就休怪某家心狠手辣,不留情面了。” 而此时此刻,沈云一行人悄然抵达了山神庙外。 夜色下,庙门前的灯火摇曳,映照着他们坚毅的面容。 沈云轻轻挥手,示意众人止步,他深邃的目光穿透了夜色,冷冷地锁定在不远处的庙门前。 山神庙内。 那恶汉还欲继续折磨曹豹,就听到门外一个泼皮匆匆进来,说道:“爷,那帮丘八到了!” 恶汉闻言,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笑意,脚下却是不留情面地再次狠狠踹向曹豹。 口中发出轻蔑的嘲讽:“哼,看来你那队正,还真是个重情重义的好汉,不惜以身犯险,也要来救你这条烂命!哈哈哈哈!” 随即,他猛地一挥手,语气中满是挑衅与期待:“儿郎们,都给老子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咱们的好日子到了,丘八们亲自上门送财来了!哈哈哈哈!” 此言一出,庙内的气氛瞬间变得喧嚣起来,众泼皮们纷纷摩拳擦掌,眼中闪烁着贪婪与嗜血的光芒。 沈云带着曹虎、刘大郎,三人来到大殿内。 一跨过门槛,眼前的景象令人心头一紧。 只见曹豹被五花大绑着,遍体鳞伤几乎辨认不出原貌,惨状令人触目惊心。 “阿豹!” 曹虎看着自己的弟弟,悲愤交加。 沈云连忙抬手,按住曹虎,小声道:“莫要冲动!” 此时三人都被卸了刀兵,沈云抬起头,打量起殿内。 大殿之内,气氛沉郁如铅,光线似乎都被这份压抑所吞噬,变得昏暗而沉重。 四周,十几名地痞流氓懒散地站立,他们的眼神中交织着不屑与赤裸裸的挑衅,如同荒野中伺机而动的狼群。 而为首的是一位约莫三十余岁的壮汉,他身形魁梧,面目狰狞,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不容小觑的彪悍气息。 在沈云打量他的同时,那人也在打量着沈云。 沈云抱拳道:“敢问这位好汉,如何称呼?” 这时,一名看似机灵却满脸油光的泼皮,抢在恶汉之前,嬉皮笑脸地答道: “嘿嘿,这位可是俺们社长,人称‘立地太岁’,名号响当当,洛京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立地太岁’闻言,眉头微皱,显然对下属的插话感到不悦,他瞪了那泼皮一眼。 随即目光再次落在沈云三人身上,语气中带着几分不耐与恼火:“废话少说,老子要的绢帛呢?” 沈云轻笑一声,那声音中带着几分玩味与从容:“呵,百匹绢帛,非但沉重无比,更是体积庞大,岂是我等几人轻易能搬动之物?” 那恶汉闻言,脸色骤变,怒意勃发破口大骂道:“入你娘的臭丘八,莫不是在戏耍你家爷爷不成?!” 第36章 杀戮!上 “好汉莫急,容我细细道来。” 沈云强行压下心头的怒涛,一边解释着,一边缓步向那满脸横肉的恶汉走去。 此番他与两位同伴先行至此,首要之务便是确认曹豹的安危。 而今,既已亲眼得见其人安然无恙,接下来的事情,自然就好办了。 那恶汉面上满是怒气,对沈云的靠近浑然未觉有何异样,仍旧恶语相向:“呸!入你娘的脚,老子跟你们这帮臭丘八有甚好说的,见不到绢帛,尔等休想......” 他话音未落,就见沈云已经行至自己跟前五步距离,刚想呵斥又见其脸上露出一抹怪笑。 “动手!”沈云猛然暴喝,声如惊雷。 他的身形瞬间化为一道疾风,快若闪电,直扑恶汉而来,犹如离弦之箭,势不可挡。 那恶汉这才察觉到不妥,转身欲要寻刀,却只见沈云的身影已如鬼魅般贴至身前,快得令人咋舌。 同一时间,身后的刘大郎与曹虎也动了。 曹虎手指轻弹,贴身暗藏的障刀瞬间出鞘,寒光一闪,精准无误地划断了束缚曹豹的绳索。 而刘大郎,则身形一转,悄然向庙门退去,同时他紧握于掌心的铜哨被猛然吹响,那哨声尖锐而急促,穿透了夜的寂静。 三人入庙前就被泼皮卸去了刀兵,对于这一点沈云早就有预料。 所以他就定下计划,只要确认了曹豹的安全,就先擒住对方领头的。 同时呼喊守在庙外的莫侯景、任权儿等人杀入庙内。 计划有条不紊的实行着,可到了沈云这却出了意外。 本来,以沈云的武艺,擒拿一名市井泼皮,本应如同探囊取物,却不料沈云这次竟看走眼了。 这恶汉竟真有几分武艺在身,沈云一时间竟擒不住他,反而被其挣脱开来。 “入你娘的脚,弄死他们!” 恶汉狼狈的滚到一旁,顺手抄起一柄寒光闪闪的长刀,直指沈云暴吼一声。 此时,周遭那些原本还在愣神的泼皮们也反应了过来,纷纷抄起手中的刀棍,吼叫着向沈云三人冲来。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沈云额间已渗出细密汗珠。 他身形一展,迅速后撤,猛地将身旁的一张沉重的桌案掀翻,挡住蜂拥而上的泼皮。 同时,对着正搀扶着曹豹的曹虎喊道:“先去殿外!” 曹虎闻言连忙一把将浑身是伤的曹豹背起,奋力向殿门之外冲刺。 “入你娘的还想跑!”一名面目狰狞的泼皮见状,眼中闪过一抹狠厉,快步追上挥刀便砍,直指曹虎后背。 沈云目睹此景,瞳孔骤缩,怒喝出声:“小心背后!” 眼看着长刀朝着曹虎呼啸而来,马上就要砍到他身上了。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殿外忽地传来一阵凌厉的破风声。 紧接着,一块青砖精准的砸到了那泼皮的面门上。 伴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泼皮身形踉跄,手中的利刃脱手而出,整个人重重地摔倒在地,痛苦地翻滚。 定睛一看,原来是折返回来的刘大郎。 沈云这才松了一口气,随后又借助着灵活的步伐与几个泼皮缠斗起来。 空手接白刃是武侠小说里才会出现的场景,况且沈云还没自负到认为自己能空手接十几把刀! 故而,沈云并未逞强,而是巧妙地利用起庙宇内错落有致的桌案与粗壮的柱子,与这群泼皮玩起来捉迷藏。 与此同时,庙外。 当凄厉的铜哨声骤然划破夜的沉寂,早就按耐不住的莫侯景等人,连忙从夜色中窜出直奔那破庙而去。 快步走至庙门前,任权儿身形一展,直接举起了藤牌,同时手中的斧头狠狠地劈向了庙门。 在任权儿的全力劈砍下,早就腐朽的庙门轰然洞开,尘土与木屑四溅。 守在门后的两名泼皮听见动静,慌乱之中试图操起兵刃自卫,但他们的动作终究慢了一拍。 在其中一个刚触及刀柄的刹那,夜空中响起了一声尖锐的破风声。 紧接着,一道寒光如流星追月,穿越夜色的帷幕,精准无误地贯穿了他的咽喉。 那泼皮瞪大了眼睛,双手徒劳地捂住喷涌鲜血的伤口,喉咙里发出阵阵绝望的呜咽,最终化作一阵无力的喘息,瘫倒在血泊中。 任权儿回头一看,正是莫侯景张着弓箭紧随其后,只一箭就射杀了听到了响声冲出来的泼皮。 两人目光交错,来不及感慨对方的箭术,任权儿一手提着盾牌,一手持着斧头劈倒另一名泼皮。 随后,几人加快步伐朝着大殿的方向冲了过去。 途中正好遇见,正费力地搀扶着受伤的曹豹,一瘸一拐朝着外面走来的曹虎。 任权儿一眼望见这情景,心中更是焦急万分,他猛地停下脚步喊道:“云哥儿呢?” 曹虎闻言,身体不由自主地一颤,待看清来人后,忙稳了稳心神,回答道:“还在殿内!” “你娘的!” 任权儿骂了一声,连忙抄着藤牌抄着大殿冲去。 众人见状,纷纷效仿,越过曹虎朝着大殿的方向冲去。 曹虎眼疾手快,一把拽住了落在最后面的陈济,他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中透露出凶狠之色:“陈书办,照顾好我弟!” 言罢,他不容分说,直接将曹豹稳稳推至陈济怀中。 自己则一把夺过陈济手中的横刀,大吼着朝着大殿冲了过去! 大殿内。 刘大郎举着一条长凳当作盾牌,格挡着四面砍来的刀子。 沈云则不知道何时夺过来一把横刀,左冲右突间砍倒了两个泼皮。 但他此时也被众泼皮逼至大殿的角落里,四周空间逼仄眼看着在无处可以腾挪。 领头的恶汉粗暴扒拉开人群,步步紧逼,刀尖直指沈云,恶狠狠的道:“入你娘的,不是挺能跑的吗?你他娘的倒是在跑啊!” 沈云胸膛剧烈起伏,手中的长刀因沾染了鲜血而更显狰狞,他嘴角勾起一抹冷冽的笑,只是静静的注视着对方。 那恶汉见状,怒火更甚,咆哮道:“还他妈给老子装!兄弟们,上!给老子砍死他!” 第37章 杀戮!下 就在此时,殿门轰然洞开。 众泼皮不由自主地循声回望,只见七八名手持兵刃的军卒,如潮水般汹涌而入。 这一幕突如其来,让在场的泼皮们面面相觑。 这是从哪来的一伙军卒? 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刚跨入大殿门槛的莫侯景身形一动,长弓已在手中拉满如月,弦响箭出,快若闪电,直击一个泼皮面门。 那箭矢穿透了空气,也穿透了泼皮的生机,他甚至未来得及发出一声痛呼,便轰然倒地 沈云见状,身形猛然暴起,一刀砍倒一个泼皮,借此间隙身形一窜,竟让他从围困中钻了出来。 “入你娘,全部宰了一个不留!”这时候领头的恶汉也反应了过来,怒吼一声。 “队正,接槊!” 一柄寒光闪闪的长槊划破长空,犹如飞龙天降,精准无误地飞向沈云。 沈云身形灵动,就地一滚,巧妙地避开了劈头盖脸而来的长刀,同时右手一探,稳稳接住那柄长槊。 当长槊入手的那一刻,沈云周身气势骤变。 他手持长槊身形暴起,动作行云流水,长槊翻涌间槊尖猛然回转,速度快得令人咋舌,如同闪电般刺向那紧追不舍的泼皮。 槊锋凌厉无匹,瞬间就洞穿了那泼皮的喉咙,鲜血喷涌而出洒了沈云一脸。 “杀!” 任权儿如怒狮出笼,藤牌护体,巨斧挥舞间,带起一股凛冽风势,瞬间将一名嚣张泼皮劈倒在地。 莫侯景则屹立于殿门之前,宛如冷面修罗,长弓拉满,箭矢如流星划破长空,每一次精准的释放,都伴随着殿内一名泼皮的哀嚎倒地。 而追上来的曹虎,更是化为疯魔一般,横刀出鞘寒光闪烁,所过之处泼皮们纷纷避让不及,只见刀影翻飞,血肉横飞。 其余军卒亦是奋勇向前,漆枪挺立,横刀出鞘对着泼皮杀去。 这帮泼皮本身也不过是凶狠些的地痞流氓罢了,而沈云的这帮军户子弟,就算放眼全北魏都算是精锐中的精锐了。 当任权儿等人冲进大殿后大杀四方。再加上,此刻的沈云长槊在手更是化为战神,大开大合间已经被他用长槊刺死了三四人。 面对如此悬殊的战况,一部分泼皮心中的恐惧与绝望迅速蔓延,部分信念不强的泼皮已经开始逃跑了。 “曹虎,去堵住后门!” 见这群泼皮四散而逃,沈云连忙对着曹虎吼了一声。 曹虎闻言,也是不敢怠慢,与两名军卒一起朝着大殿后面的方向冲杀而去。 而沈云则把目光转向了领头的恶汉。 那恶汉此刻双眼通红,手中长刀挥舞,正对着刘大郎疯狂劈砍。 刘大郎手持一条简陋的长凳,虽奋力抵挡,却难掩其势单力薄,心中暗自叫苦不迭。 好在此时沈云已经到了,抄起长槊猛的刺向那恶汉。 恶汉感觉脑后生风,吓的魂飞魄散,连忙放弃眼前的刘大郎。 悬之又悬的躲过沈云的致命一击,那恶汉操起长刀指着沈云,怒目圆睁道:“入你娘的,你可知爷爷是何人?” 沈云面不改色,眼神冷冽如霜,手中长枪一抖,寒光乍现,直取对方要害。 恶汉见状,慌忙以长刀奋力格挡,金属交击之声清脆刺耳,火星四溅。他怒不可遏,咆哮道:“我乃白莲教麾下弟子,你胆敢……” 然而,话未说完,沈云的长枪已如闪电般穿透了他的话语,精准无误地刺入其胸膛。 “呃...”恶汉不可置信地看着没入胸口的槊锋,直到咽气他口中仍喃喃自语:“法真大师......披了我二十年大运......” 沈云收回长枪,动作干净利落,冷声道:“绝不可放过一人!” 击杀完那为首的恶汉,沈云来不及休息,又抄着长槊朝着大殿门后冲了过去。 此时的大殿后门,曹虎与另外两人,已经堵在此处。见到冲出大殿的泼皮后,直接提着刀冲上去,一刀就砍翻了一个逃跑的泼皮。 另外几个泼皮听到身后的喊杀声,一窝蜂般拥上去,竟挤出了大殿后门,曹虎三人虽费力阻拦,却还是有几个泼皮逃脱去了。 闻声而来的莫侯景,搭上弓箭射死其中一人,他欲再要在张弓,怎奈手臂犹如被千斤重担所压酸痛难当。 从听到铜哨声,到此刻其实只有半炷香的功夫。这期间他已经射了不下十箭了,此时手臂酸涩无比,已然无力在张弓。 “沈兄!走脱了一人!” 眼见沈云提这长槊追了出来,莫侯景的声音中夹杂着几分焦急与无奈。 “追!万万不可让其走脱!” 沈云见状,也来不及多想,连忙朝着莫侯景手指得方向追了过去。 虽然山神庙四野无人,可毕竟是十几条人命,若等到天亮定然会引起行人的注意,一旦此事被人告发到了京兆府,他们这些人都得遭殃! 因此,他必须要快,必须在城门洞开之前,将一切隐患扼杀于无形。 夜幕深沉,如墨般铺洒天际。 那名狡黠的泼皮,在月影斑驳下狼狈逃窜。 他慌不择路的在林间小径中乱窜。缭绕在他心头的恐惧如同潮水般汹涌,将他紧紧包裹,几欲窒息。 终于,眼前蓦然展现出一片开阔之地,他竟然寻到了官道上。 只要沿着官道自己很快就能找到洛京城,只要抵达那城墙之下放声高呼,城楼上的守军定能闻声而动,那么自己就能得救了! 到时候在将今天晚上的事情全部告诉白莲教的佛爷,那帮该死的丘八一个都别想逃! 思绪翻涌间,他仿佛已预见将今日之事详尽禀报于白莲教佛爷的那一刻,嘴角不禁勾起一抹冷冽而决绝的笑。 他暗自发誓,待脱此困境,必将今夜所受之辱加倍还之。 “云哥儿,快看!那厮逃上了官道!” “不好,他要去洛京城!” 听到背后传来的声响,那泼皮吓得魂飞魄散。 他不敢回头,他只能用尽全力地朝着洛京城逃去,只恨爹妈给他少生了两条腿。 随着天色逐渐破晓,远处洛京城巍峨的城墙逐渐在地平线上显露。 快了快了,前面就是洛京城了! 该死的丘八吗,老子必要你们血债血偿! 第38章 暗流 天边,晨曦初破,一缕阳光悄然洒落,将前方洛京城的轮廓勾勒得愈发雄伟壮丽。 “快了,就快到了!”那泼皮在心中默念,眼中闪烁着决绝与疯狂。 洛京城,此刻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 他暗自发誓,一旦踏入那扇城门,定要让那些“丘八”们,血债血偿!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在城墙上戍守的兵丁,他大声呼喊着,朝着他们招手。 噗嗤一声! 他只觉得胸间一痛。 “队正神射!” 随后他听到背后传来一阵欢呼,他视线下移动,不可思议地看向胸前。 尖锐的槊锋透体而出,他又抬了抬头看向不远处的洛京城墙,最终无力地瘫倒在地。 。。。。。。 洛京城,天子脚下,首善之地。 然而,就在这皇城根下,不及五里之遥的山神庙,竟悄然发生了一桩骇人听闻之事——出现了十几具尸体! 这事情已经超过了巡检司能处理的范围,巡检司的司正立刻上报了京兆府。 当京兆府的衙役和巡城尉们封锁了山神庙时,沈云早就已经带领着众人返回到位于外郭的制糖作坊。 将染血的衣服与兵刃换后,完事后的沈云就像没事人一样返回到了建阳里的家中。 沿途,沈云步履悠然,不时有几队风尘满面的驿卒匆匆掠过,沈云甚至还拦下一人,装着糊涂打听起来:“这位兄台,敢问发生了何事?让诸位如此匆忙?” 那驿卒闻言,上下打量了沈云一番,见沈云英姿勃发气宇不凡,还以为是大人物,便恭敬答道: “哎呦,小郎君有所不知,也不知从哪来了一波狂徒,在城外的老山神庙犯下了滔天血案,一夜之间连杀了十好几个人。” 沈云闻言,嘴角不自觉地轻轻咂了咂,叹息道:“竟有此事?如此行径,当真是胆大包天!” “谁说不是呢,府尹大人此刻怕是怒火中烧,严令吾等务必于三日内查出那幕后凶徒……” 又闲聊了几句,那驿卒见同僚呼唤自己,忙不迭地抱拳作别,临走还抱怨了一句:“这差,还不如不当呢。” 回到家中,沈云交代沈瑶这几天安稳的待在家里乱跑,随后换了身衣服打着哈欠向着执勤的宫门走去。 来到宫门时,除了受伤的曹豹以及返回十里铺的莫侯景外,任权儿、刘大郎、曹虎等人都已在此了。 他们的目光在沈云踏入这片区域的瞬间交汇,彼此间无需多言。有甚者眼中依旧闪烁着未熄的战意与难以掩饰的激动。 沈云不着痕迹的朝着每个人都点了点头,随后就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 自韩奉死在招福寺佛塔后,沈云就被提拔为了本队的队正,一来是因为沈云护卫有功,二一个也是因为沈云在军中底层子弟中有着很大的影响力。 在日常值戍中时间过得飞快,沈云依旧在基层禁军中收买人心,又让妹妹沈瑶和街坊四邻搞好关系,隔三差五的给还给坊正送一些食物布料的。 老山神庙的案子让建阳里的出入盘查也严格了很多,不过沈云却依旧表现得很淡定,该执勤就执勤,没事的时候还去制糖作坊溜达一圈安定一下人心。 一连几日京兆府那边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平日里沉稳如山的府尹崔町为此发了好几次火,几次三番的震怒之下,连他最喜爱的白玉笔洗都被砸了。 最终,此案也只能被被京兆府定性为两股地痞无赖间的私斗,不了了之了。 今日,沈云下值,提了些糕点来到了同样位于建阳坊的曹家兄弟家中。 一进门就看见了蹲在地上守着药炉的曹虎。 “云哥儿!”曹虎闻声,脸上绽放出由衷的笑容,连忙起身。 沈云递过手中的糕点,问道:“阿豹好些了吗?” 曹虎感激地接过沈云手中的糕点,他侧身一让,引着沈云步入内室,边走边道: “多亏是云哥儿给请的药师,阿豹的病情已是大为好转,只是身子骨还需时日调养,待养上个几天那又是一条好汉子!” 说着他又朝着屋里大喊:“阿豹,云哥儿来看你了!” 步入那略显昏暗的里屋,目之所及,屋内陈设简陋至极,只有几件残旧的家具孤零零地摆放着。 唯一像样子的家具莫过于那木床,其上,一位青年静静地躺着,周身缠绕着布条正是曹豹。 “云哥儿!”曹豹的声音虽微弱,却饱含着激动与喜悦,他试图挣扎着坐起。 沈云见状,连忙加快脚步,轻轻按住他的肩膀:“阿豹,切勿动弹,安心养伤就是。” 寒暄了几句,沈云宽慰曹豹安心静养,又吩咐曹虎晚些时候去外郭的制糖作坊一趟。 。。。 与此同时。 在那与建阳坊仅一隅之隔的法华寺深处,一座僧院隐匿于葱郁之中,显得格外超脱尘嚣。 然而,此刻院内却聚集着一股不寻常的气息。十数位面容狰狞、气势汹汹的僧人围坐一堂,气氛凝重而压抑。 其中一位僧人,面庞如同刀刻般粗犷,横肉遍布,眼中怒火中烧,愤然言道: “岂有此理!青莲社那帮泼皮虽然不堪大用,却也终归是我白莲教麾下,何人胆敢如此放肆,行此杀孽!” 另一僧人,声若洪钟,怒不可遏地接道:“贼鸟厮!洛京城内,谁人不知青莲社乃我教羽翼?此等行径,分明是将矛头直指我白莲教,视我教威严如无物!” 言罢,众僧皆面露愤慨之色,四周的空气似乎都因这股怒意而震颤。 为首的僧人高宣一声佛号,道:“京兆府那边可有什么消息?” 一旁的僧人闻言,连忙躬身答道:“回禀师兄,京兆府对外宣称,此乃两帮无赖之徒私下斗殴所致。” “放他娘的屁。“那领头僧人闻言,不禁怒从心,恼怒道: “佛爷我亲自去查探过,那些泼皮身上大多是槊枪捅穿的,更有数人颈项间留有强弓劲弩一击毙命的痕迹,此等精准狠辣的手段,岂是泼皮无赖所能为?分明是军中高手所为!” “那师兄的意思是?” 领头僧人拍了拍桌子:“指望那些庸碌无能的狗官是没用了,我们自己查,佛爷我非要揪出那帮天杀的,佛爷要扒了他们的皮!” 这时,又一僧人怯生生地插话:“师兄,只是……法真师兄传话来,提及雍王选锋将至,劝我等暂且隐忍,以免节外生枝。” 领头的僧人闻言,眼神瞬间如寒冰般锐利,直勾勾地射向那说话之人,一字一顿道:“到底老子是大师兄,还是他是?” 那僧人被盯得浑身发冷,连忙把脑袋缩在脖子里,不敢在说话。 第39章 分金 夕阳如熔金般缓缓沉入天际。 位于外郭的制糖作坊中已经聚集了不少人了。 等曹虎赶到时,众人还在小声喧闹,议论的中心仍是前几日那场惊心动魄的老山神庙之战。 “虎子来了,快找地方先坐下!”刘大郎的声音穿透人群的喧嚣,朝着他挥手示意。 他依言寻了个位置坐下,待坐定后,曹虎小声问道:“云哥儿还没到?” “队正去十里铺接莫侯公子了。” 曹虎闻言,点了点头,便不再说话。 又过了片刻,一阵清脆的马蹄声自院外由远及近。 众人闻声,不约而同地起身,纷纷走出屋舍迎接。 正是沈云与莫侯景二人打马而来。 沈云身姿矫健,利落地翻身下马,目光扫过众人,问了一句:“弟兄们可都到齐了? 刘大郎健步如飞,抢先一步自沈云手中接过马缰,回道:“回队正,兄弟们皆已到齐。” 踏入屋内,沈云的目光缓缓扫视着众人。 自老山神庙那一役后,大家的精气神较之往昔,更显熠熠生辉。 果然,精兵强将需要血与火的洗礼。 不过吗,除了这些,财帛名利也不可少。 以沈云目前的社会地位自然给不了大家名利,唯有在财物上想法子了。 “把东西都拿过来。” 思绪回转,沈云对着一旁的任权儿吩咐一句。 任权儿闻言,连忙朝着一旁的库房走去。 不多时,他臂弯间挂着一个沉甸甸的布袋,那布袋之中,竟是满满当当、闪耀着诱人光泽的五珠钱,被他小心翼翼地铺展于桌上。 瞬间,桌面仿佛被一座璀璨的小山丘所占据。 见到堆积在桌案上如小山般的五珠钱,众人的眼睛都看直了。 沈云笑了笑,说道:“这些,乃是我等那日于老山神庙之中,从那些泼皮手中缴获而来的。” 说罢,他又对着一旁的陈济示意道:“陈书办给大家伙报个账吧。” 陈济闻言,连忙恭敬地应了一声,随后自袖中取出一本精致的小册。他快速翻动几页,咳嗽一声道:“那日自老山神庙缴获资财,共计横刀十一把,布二十五匹,绢十匹,五珠钱两万枚,散碎银两若干,鎏金佛像三尊。” 咕咚。也不知道是谁先咽了一声口水,引的众人哈哈大笑。 沈云嘴角边缓缓勾勒一抹笑意,他轻轻拍打着桌案示意大家安静,随后说道:“这些财帛都是弟兄们拿命拼来的,自然该分与众弟兄。” 有人忍不住心中的激动,颤声问道:“队正的意思是,要把这些财帛分给大家?” 沈云闻言,笑容更甚,他缓缓点头。 此言一出,整个屋子内都沸腾了,欢声笑语交织成一片,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难以言喻的喜悦与激动。 这年头,大家日子都不好过,若不是沈云接济大家来作坊做工,只怕不少军卒家中都快断炊了。 可即便如此,众人手里头依旧还是紧巴巴的,听到沈云要分钱给大家,他们一个个的自然是兴奋不已。 喧闹一阵后,沈云又敲了敲桌案,众人这才安静下来,他眼神淡然,缓缓说道:“此番所获颇丰,众兄弟谁来说说看,怎么个分法?” 此言既出,犹如石子投入静潭,再次激起层层涟漪,众人情绪复燃,议论纷纷,各抒己见,场面一时热闹非凡。 还是任权儿朗声道:“都他娘的闭嘴,听咱云哥儿的!” 一旁的刘大郎与曹虎也是连声附和:“正是正是,一切全凭队正做主,咱们兄弟自然唯命是从!” 如此一番,原本纷扰的场面渐渐归于平静,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在了沈云身上,静待他作出决断。 环视周遭,沈云轻扬双手说道:“既然诸位兄弟一致推举沈某来主持此番分配,沈某便却之不恭,权且担当此任。” 其实对沈云来说,哪怕他独吞了这份财帛,,亦无人敢有半句怨言。 先不提平日里沈云对大家都照顾的很,加之他慷慨地将制糖作坊的股份均分予众,又让众人的家眷来作坊里作工,这份恩情让大伙心里头都对他感激的很。 只是沈云深知,情谊这东西虚妄得很。唯有将这份情谊化为实实在在的利益纽带,方能让众人之心紧密相连。 有恒产者,有恒心! 沈云将财帛分为三份,他自留其一。跟随沈云入庙作战的曹虎与刘大郎分另外一份,其余的大家平分。 这也是他深思熟虑后,想出来的分配方案。 在他看来,真正的公平,并非简单的数字游戏,而是基于每个人所付出的汗水乃至生命,给予最恰如其分的回报。 追求极致的公平,那才是最大的不公平。 将众人一一送别之后,只剩下莫侯景,刘大郎、任权儿、陈济、曹虎五人被沈云留了下来。 莫侯景自然不必多说,剩下的四人沈云是准备引为心腹的。 沈云扫视着五人,将他们的每个人的表情尽收眼底,随后他从怀里掏出两本册子,轻轻一掷,两本册子便稳稳落在桌案之上。 众人的视线瞬间被吸引,不约而同地凑近桌案,只见一本封面泛黄,上书《白莲教教义》四个大字,而另一册,则是由几封拆封的书信组成。 那日,沈云追杀那逃跑的泼皮时,就吩咐过让任权儿与陈济两人统计一下庙内的财帛,后来在二人点检时,除了发现了一堆财帛外,还有就是眼前的这两样东西。 陈济与任权儿,早在那日就看过这两样东西,此刻心中虽有波澜,面上却是不动声色。 曹虎与刘大郎又不识字,只是默默站立一旁,眼神中透露出几分不解与好奇。 唯有莫侯景,凝视桌面上的书信,开口问道:“沈兄,这些信函你是从何处得来的?” 沈云看口道:“自然是在那山神庙里得来的。” 莫侯景闻言,神色微变,眉宇间掠过一抹不安。 他连忙抓起一封书信拆看,随着他逐字逐句地阅读,脸色愈发凝重,直至最后他的面容竟浮现一抹难以掩饰的震惊与忧虑。 “这...此信内容,非同小可,速速送往京兆府......”话到嘴边,莫侯景却又生生咽了回去。 京兆府正愁找不到山神庙十几口命案的案犯,自家拿着书信去报官岂不是自投罗网。 曹虎与刘大郎面面相觑,眼中满是不解与讶异,究竟信中是什么内容,能让这位莫侯公子惊慌成这个样子? 第40章 书信 沈云留下几人的目的,本就是为了说此事,所以他也不卖关子,开门见山道:““诸位,接下来所言,务必仅限于我等耳中,万不可让风声走漏半分。” 众人见沈云如此郑重,当即也都严肃了起来。 沈云的指着桌案上的那几封书信,缓缓开口:“初见此信之时,我心亦为之剧震。” 他第一次看到信笺上的内容时,也被惊出了一身冷汗。 原来,这青莲社乃是白莲教的外围势力,这些书信全都是白莲教一个名为法真的和尚写给白莲社的。 信中内容,多为教内谕令,细述着何时需筹集“供养”(实则保护之名的变相索取),数额之巨细。 起初这些内容并未激起太大的波澜,直到沈云看到其中一封特殊信笺。 那信中所言,竟是轰动一时的招福寺刺驾奇案之秘辛! 当初,在长街上围攻太后凤撵的正是青莲社的人! 换言之,白莲教竟暗中操控青莲社的市井之徒,对太后行此不轨之事,其胆大包天,可见一斑。 这帮人,他娘的是反贼啊! 此言一出,周遭众人面色骤变。 刘大郎的声音带着几分颤抖,小心翼翼地问道:“队...队正,此事与我们这些微末小卒,应当扯不上干系吧?” 未待沈云回应,一旁的陈济已是不屑地冷笑出声:“扯不上干系?哼,我等手刃青莲社十数恶徒,此举无异于在白莲教的脸上狠狠抽了一记耳光。那些人心狠手辣,连太后威严都敢冒犯,又岂会轻易放过我们?” 沈云诧异的看了一眼陈济,他倒是没想到陈济竟然想得这么远。 察觉到周遭氛围因这番话而略显沉重,沈云轻咳一声,以缓和气氛:“诸位,勿需太过挂怀,当日之事,我等行事利落未留丝毫痕迹,白莲教即便有心追查,也非易事。” 此言一出,刘大郎不禁松了一口气,可紧接着还是紧张起来,又说道:“虽然查清不易,但若对方执意而为,只需稍加打听青莲社近日与何人有隙,顺藤摸瓜之下查到我等,怕也不是太难。” 一旁的任权儿也是难得地附和一句道:“不错,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沈云闻言,朗声大笑:“哈哈哈,任权儿这话虽糙,但理却不糙。沈某正是此意,故而今日我留下诸位,就是为了商议一个对策出来!” 言罢,沉默半晌的莫侯景突然道:“沈兄之意,莫非是...先发制人?” 尽管与沈云相交时日尚浅,但他早已洞悉了沈云的性情。沈云,其人外表温润如玉,实则内藏傲骨铮铮,行事作风豪迈不羁,却又不失细腻入微。 总而言之,沈云此人,表面上看来宛若山间清泉,静水流深,实际上是暗夜苍狼,隐忍而凶猛。 这等人物,绝不允许有任何潜在威胁存在! 果不其然,沈云闻言,嘴角勾起一抹决绝之色,他颔首确认道:“正是如此,先机在手胜算便多了几分。坐等敌人寻上门来,无异于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 陈济闻言,不禁抬手轻拭额间细密的汗珠,忧虑之色溢于言表:“东家言之有理,然则那白莲教势力盘根错节,深藏于市井之间,单凭我等寥寥数人,又如何能与这等庞然大物相抗衡?” 沈云见状,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道:“陈书办勿忧,你所担忧之事,我沈云岂会不察?我虽狂放,却也自知之明,断不敢妄言单凭我等,便能撼动白莲教这棵参天大树。” 旋即他又话锋一转道:“不过,好在我等并非孤军奋战,尚有盟友相助!” 原来,早在昨日,沈云就去长乐公主的府邸拜访过了。 其一,乃是为了亲赴芳庭,对公主慷慨解囊,借予绢帛之恩表达感激。 在一个就,是专门说白莲教的事情,对于山神庙里发生的事情沈云也没有丝毫隐瞒,只是把前因后果稍微颠倒了一下。 他当然不能说,是因为自己是被勒索不成才暴起杀人的。 在他的叙述中,是自己事先洞悉了这伙人与白莲教有关系,才潜入敌营探查真相,结果被对方发现,恼羞成怒下才起了干戈。 闻听有长乐公主庇护,众人紧绷的神经也随之松弛了几分。 不过沈云依旧提醒道:“虽说有公主的庇护,我等亦不可掉以轻心。这几日里,大家还需谨慎行事,低调为上,以免节外生枝。” 此言一出,众人也是纷纷点头。 送别众人后,沈云与莫侯景二人并辔而行,马蹄轻叩着蜿蜒小径,向着十里铺悠然进发。 一路上,莫侯景都没怎么说话,直至十里铺的轮廓渐渐清晰于前方,他才轻轻勒紧缰绳,让马儿放缓了步伐。 他侧首看向沈云,欲言欲止道:“沈兄,有句话,我本欲深藏心底,但念及你我交情,又觉得非说不可。” 沈云闻言,亦轻轻收拢缰绳,与莫侯景并肩停下,他微微一笑道:“莫侯兄,你我之间,何须多言客套?但说无妨。” 莫侯景深吸一口气,语气中透着几分沉重:“沈兄,关于白莲教之事,其背后牵扯甚广,恐怕连长乐公主也难以独力承担。我思前想后,或许将此事告知我阿祖,方能寻得一线转机。” 想到那位老师,沈云还是轻轻摇了摇头,说道:“莫侯兄勿要多虑,此事我心中已有计较。” 望着沈云那副成竹在胸、自信满满的神态,莫侯景心中虽有千言万语,却也知再劝无益,只好作罢,转而关切道:“既如此,我便不再多言。只是沈兄,万一事有变化,务必第一时间知会于我!” 沈云闻言,微微一笑,抱拳道:“莫侯兄且放心罢,若真有需要,我必第一时间差人告知。今日天色已晚,我就不随你回府了,改日我在上门拜访老师!” 言罢,两人相视一笑,沈云便打回转身回往洛京城去。 第41章 小楼品茗 晨光初破晓,沈云便轻手轻脚地从榻上起身。 穿戴完毕后,他仔细整理了衣襟便向着法华寺出发,准备去参加王瑃组织的聚会。 那日三人约定见面的法华寺就在建阳里附近,这座寺院可有些年限了,它的历史甚至可追溯至前朝。 建阳坊中不少军户都会来此庙祭祀,比如沈云父亲的骨灰就存在法华寺的佛堂中。 沈云细心准备了一系列祭拜之物,在叮嘱沈瑶好好看家后,就步行前往法华寺。 与繁华喧嚣的招福寺不同,法华寺依偎在东城城墙之下,更显幽静与古朴。 法华寺的规模并不算大,寺内除了后院的几座白塔之外,也没有什么标志性的建筑。 晨曦初破,沈云已踏着步伐抵达法华寺的门槛,他越过山门直接进入佛寺内部。 法华寺建造之初,便得北魏先皇宣武帝之御笔敕封,以三重宝殿之极致规制,傲然屹立于世。 但是法华寺和其他寺院有所不同,三座宝殿中香火最盛的不是最后一座供奉佛祖的“大雄宝殿”,而是那位于中轴之上的第二进宝殿。 此殿之内,不见佛祖慈悲法相,反而供奉着四大天王与大梵天,大梵天也就是佛教的护法神。 北魏时期,佛寺林立,为招揽信徒,竞相构建特色鲜明的供奉体系。 而法华寺独以四大天王与大梵天为尊,不仅彰显了对佛法护法力量的崇敬,更添了几分超脱凡尘的神秘韵味。 殿内巍峨矗立的大梵天造像,是请了北魏最有名的佛造师,历经三载春秋精心雕琢而成。佛像之巨,令人叹为观止,其手持金刚杵,双目怒睁,仿佛能洞察世间一切邪妄。 因为大梵天也被认为是战神,传说中他能护佑远征的禁军将士,因此不少禁军家属都在此虔诚膜拜。 沈云漫步至佛殿前,目光轻拂过那庄严的大梵天造像,心中虽有敬畏,却没有进去参拜的想法,他直接提着贡品走到了佛寺后院。 后院之中,三座佛塔静立,这里存放着死去之人的骨灰。 其实洛京附近也有墓地,最着名的就是洛京以北的北邙山了,有不少帝王将相都葬在此。 但也因为佛法的日渐昌隆,洛京城内悄然兴起了一股新风尚——火葬。民间也不时能听说某位信徒家中烧出了舍利子的消息。 前些年,有宗亲韩恭王去世,也遗命要进行火葬,可见如今洛京火葬之风的兴盛。 当然了,沈云的父亲选择火葬,主要还是因为北邙山路途遥远、祭祀不便。 祭拜完先父后后,沈云便走出后院,来到了法华寺边上的一排小楼边上,轻声唤来一壶清茗,便静候着王瑃与周通的到来。 没等多久,沈云听到了一声爽朗的笑声。 “沈兄!” 周通的声音,带着他特有的豪迈与不羁。他身姿挺拔,面容俊朗非凡,一袭装扮融合了塞北的粗犷与中原的雅致,行走间自有一股难以抗拒的魅力,引得周围几位进香的女客纷纷侧目。 随着一袭锦绣华服的王瑃与另一位身着素白长袍、文质彬彬的士人步入大殿,周遭的女香客们不由自主地投去了一抹抹惊艳的目光。 沈云低头审视着自己这一身简朴的麻布衣裳,心中暗自感慨: 人靠衣装马靠鞍,古人诚不欺我! 待三人拾级而上,步入楼阁深处,僧人恭敬地捧上精致的茶盏、茶臼与温热的火炉,王瑃轻轻挥手,僧人便悄然退下。 “沈兄,这位是我的从兄王徽,在雍王府担任记室之职。” 沈云闻言,连忙躬身行礼。 相较于王瑃的温文尔雅,王徽则显得更为高傲不凡,仅是轻轻颔首,算是和沈云打了招呼。 周通瞥见王徽那一抹倨傲之色,心中不由泛起一丝不悦,但旋即念及此人乃是王瑃为沈云前程专门请来的,他又将这份不悦压了下去。 见气氛似乎有些僵持,王瑃便他拿起茶具,温声说道:“今日,便让我来烹茶,咱们边品边听,从兄不妨为我这位新结识的沈兄,讲一讲入幕选锋的事情。” 言罢,他动作娴熟的揭开茶饼的包裹,随着茶臼的旋转茶饼逐渐化为细腻的茶末,飘散出淡淡的茶香。随后,他又点燃茶炉下的炭火,静待那釜中清泉沸腾。 周通在一旁观望着王瑃这一系列流畅而充满仪式感的动作,忍不住问道:“王兄,你们洛京人都是这么喝茶的吗?” 王瑃轻手将细碎的茶饼撒入茶炉之中,炉火微炽,茶色渐染,一抹温润的绿意悄然绽放。他轻握茶筅,手腕轻转,茶筅与茶汤共舞,又激起层层细腻的白色沫饽。最后王瑃执起一柄雕花木勺,轻巧地于沸腾间舀取那抹翠绿,缓缓注入精致的瓷杯中。 等将茶盏轻轻推向众人后,王瑃才轻笑道:“周兄,难道在怀朔之地,不是这般饮茶?” 周通凝视着那碗茶,那绵密的白色气泡,在绿色的茶海中悠然自得,宛如梦幻泡影,他笑道: 怀朔之地,自然也有茶事,我们常会将鲜奶与细碎的茶叶一同煮沸,一口饮下满嘴的茶沫,哈哈哈哈!” 一旁的王徽则是嫌弃的看了一眼周通。 沈云悠然地执起茶碗,指尖轻触温热的瓷沿,缓缓送至唇边,浅尝一口,那细腻的泡沫间蕴藏的醇厚茶香瞬间在口腔中绽放,他不由自主地轻吟出声: “豆蔻连梢煎熟水,莫分茶。枕上诗书闲处好,门前风景雨来佳。真乃好茶,此真世间难得之佳茗!” 王瑃闻言,目光中闪烁着欣赏之色,细细咀嚼着沈云的诗句,片刻后,由衷地赞叹道:“好诗!妙哉!妙哉!” 即便是素来以高傲自居的王徽,此刻也不禁侧目而视。 只有文化素养堪忧的周通,此刻满脸的困惑,他挠了挠头问道:“诗?沈兄作的是诗吗?诗?沈兄方才吟的,竟是诗吗?我印象中,诗不都是整整齐齐的五言四句吗?” 还是王徽先开口说到:“沈小郎所写的,莫不是南楚宰相南郭先生倡导的新体诗?” 第42章 谈选锋 这首诗乃是沈云那份记忆中带来的,他又未曾读过书,哪里懂什么新体旧体之分。 彼时,文坛之上五言七言犹如双璧,交相辉映构成了这个时代的独特韵律。而提及王徽口中的南郭先生,其人非但贵为南楚前宰相,更是南朝文学领袖。 南郭先生,学富五车,音律之道亦造诣颇深。他以其非凡之才,突破传统束缚,以固定的格式为骨,平仄、押韵为翼,精心雕琢出一种全新的文学形式——“词”。 在北朝文人眼中,无异于春风化雨,被冠以“新体诗”之名,风靡一时。 王徽也是太原王氏子弟,又在雍王府上出仕,自然对这文坛风云了如指掌。 他一改之前倨傲,语调间多了几分诚挚与谦逊: “王爷对新体诗尤为钟爱,只可惜南贼国主嫉贤妒能害死了南郭先生,世上再无佳作能入王爷法眼。沈兄能作新体诗,若能将佳作全篇写下,定能让雍王殿下青睐。那时即便是未经那入幕选锋,沈兄入仕王府亦是水到渠成之事。” 沈云闻言,轻轻摇头,面上浮现一抹苦笑:“王兄。此诗实为友人之作,云岂敢贪天之功,窃其名号?况且,我亦只记得零星片段,难以完整复述,还望王兄海涵。” 王徽闻言,脸上不禁流露出几分惋惜之色。 雍王对文学的痴迷,世人皆知,若能亲手将那吟咏出如此佳句的文士引荐至其麾下,自己肯定也能得到雍王青睐。 然而,沈云轻描淡写的一句“此乃友人佳作”,让他也不好继续在追问。 就连周通也露出遗憾的表情,他暗自思量,若是换作自己,恐难以抵挡那份诱惑,只要一首诗就能被引荐到雍王面前,这可要比参加什么入幕选锋几率大多了。 反观沈云,他的面容上却无丝毫遗憾之色,反而透出一股超然物外的淡然。 因为他已经给自己做好了“人设”。 北魏,名士最看重“人设”了。 沈云若以诗赋之才叩响雍王府的大门,便注定要在世人眼中镌刻下“诗才”的印记。 这年头的诗人的身份可不值钱,北朝讲究的是‘出将入相’,朝中大臣都是文武不分家的。 莫说是北魏,即便是文风绮丽、诗词遍地的南朝,诗人的地位也不怎么高,那些地位高的诗人,首先要身披官袍,手握权柄,其次才是会作诗。 即便是蔡璐、吴岂这等南朝文坛大诗人,也仅仅是拥有些名气,在世人眼中不过是歌功颂德的奉承之辈,或是无病呻吟的落魄读书人。 在这烽火连天、世事如棋的乱世之中,一个“诗人”的人设,还不如“跋扈军头”,“流民帅”,“边塞武人”管用。 沈云心里很清楚,自己若想扬名立万,文学之径绝非坦途。 王徽轻啜一口香茗,将话题引回到了入幕选锋上。 “曾闻的几位亲历选锋的同僚说过,入幕选锋之道,精髓尽在四字之中——御、器、兽、友。此四字。” 沈云闻言,神色一凛,连忙露出虚心求教的表情。周通也是一脸兴奋,耳朵竖得笔直,生怕错过任何一个字句。 王徽见状,嘴角勾起一抹淡笑,侃侃而谈道: “御者,非他,战马也。入幕选锋,马为伴侣,虽王府慷慨提供坐骑,然每匹马儿性情各异,非驯服之良驹,无论是骑射,还是田猎,骑自己的马都更容易取得更好的成绩。” 周通闻言,爽朗一笑,抢白道:“王兄此虑,大可不必,沈兄自有良驹!” 王徽没搭理他,继续说道: “马匹既备,尚需有贴心的仆从与骑奴相随,入幕选锋非一日之功,乃是昼夜不息的考验。马儿亦需休憩,食草饮水。此等琐事若无专人照料,恐难保其体力充沛。故而,得一忠心耿耿、技艺娴熟的御者相随,实为不可或缺的助力。” 周通眉宇间掠过一抹不解之色,轻声质疑道:“这入幕选锋之试,竟也容得下骑奴随行?” 王徽白了他一眼,说道:“当然了,此乃历朝之惯例!” 周通眉头紧锁,语气中难掩不平:“可这对于贫寒子弟而言,岂非大大的不公?他们中有人或许连一匹良驹都难以置办,更遑论雇佣骑奴了。” 王徽眼神中闪过一丝淡漠,理所当然道:“公平?世间万物,哪有绝对的公平可言?世态炎凉,本就是如此。” 周通闻言,一时语塞。 沈云适时接过话茬,问道:“王兄既言御者,乃马匹与骑奴,那么这‘器’之一字,所指可是弓矢刀剑等兵器乎?” 王徽点头说道:“正是如此,王府虽备有良弓劲矢,然则最好还是用自己的弓和箭,沈兄在军中当值,自然知道一把趁手的兵器是多么重要了。” 沈云连连点头。 王徽话锋一转,继续道:“再言兽字,则乃狩猎之兽,左牵黄右擒苍,猎鹰猎犬自然是狩猎必备。” 周通闻言,眼中闪过一抹回忆之色,缓缓道:“这个我知道,我怀朔镇中,狩猎亦是男儿本色。我曾亲眼见证,那随军出征的猎犬,能在茫茫林海中精准追踪受伤猎物,还能带回些许小兽。只是,饲养这等猛兽亦非易事,它们每日非生肉不欢,月耗肉食,竟可抵得上军中精锐之士十人之量。” 王徽继续说道:“最后就是友了。” “试想那广袤原野,鹿群悠然,非单枪匹马所能尽擒。唯有众人携手,布下天罗地网,围而猎之。故而在那入幕选锋的试炼场上,世家子弟间相互结盟彼此通气,犹如林间猛兽默契配合,将各自的骑奴与猎犬汇聚成一起,这样可比但单独斗强多了。” 周通闻言,面色骤变,一掌拍在案上,震得茶水微漾,怒意难掩:“此等行径,实乃有违公平!若有人暗中勾结,将猎物尽揽于一身之下,又将置那些真正的俊杰于何地?长此以往,真正的英才岂不是都要被埋没?” 王徽瞥了他一眼,没有回答,但是沈云心中也有了答案。 包括王瑃在内,众人都产生了一种无力感。 宗室、门阀就像是一座山一样,他们占据了方方面面的资源,就连王瑃这样九姓名旁支都没有上升机会,不要说普通人了。 第43章 秘闻 话毕,王瑃轻拂衣摆,缓缓起身告辞而去。 待其身影消失于门外,周通便放松了姿态,双腿大喇喇地张开,肆意地坐于席上,捧起那盏抹茶,大口吞咽。 他轻轻一抹嘴角残余的茶渍说道:“王兄,你这从兄好生倨傲!” 言罢,他转而望向沈云说道:“沈兄,此番我从怀朔携来一柄绝世良弓,你便拿着去参加入幕选锋吧!” 沈云闻言,心中暖流涌动,两人相识未久,甚至沈云还从他手里嫖了一匹上等的怀朔战马,但这份情谊,却已深似陈年佳酿,愈发醇厚。 “周兄的美意,云心已深领,我阿爷留下一把良弓,此番便不劳周兄割爱了。” 三人间的谈笑风生,直至黄昏时分,才依依不舍的从法华寺道别。 目送二人离开后,沈云却没急着走,因为他看到一个熟人。 只见一个熟悉的背影跟着一个满脸横肉的和尚正穿过山门,沈云心中不禁生出几分疑惑。 徐大怎么会在此处? 好奇心驱使之下,沈云并未急于踏上归途,而是悄然尾随其后。 随着二人步入法华寺深处,直至一处幽静偏僻的小院前。 沈云隐身于一旁,只见那位面容粗犷,横肉满布的和尚,以掌为槌,不轻不重地叩响院门。 不多时,门扉悄然开启一隙,一个身形瘦削、神色鬼祟的和尚探头而出,四下里警觉地扫视了一圈。 然而,还不等他看个真切,便被那满脸横肉的和尚一把拨开,两人随即以大步流星地踏入了院内。 沈云心中暗自惊疑,目光紧随那两道身影,最终停留在了那扇紧闭的院门之上。 这法华寺内竟还隐藏着如此一座隐秘独立的小院? 心中疑惑丛生,沈云决定一探究竟。 想到正面而入难度颇大,沈云便围着院前绕了个圈,直到看见一个狗洞。 沈云咽了口唾沫...... 院内,禅房中。 此时房内的气氛却异常凝重,十数位身形魁梧、面容严峻的僧人围坐一堂,彼此间低语交谈,似乎正讨论着什么紧要之事。 见徐增二人到来,领头的僧人微微抬手引着二人至一旁空位坐下,口中不停,说道:“这些,乃是京兆府衙内的信徒们,送来的线索,诸位师兄弟,不妨细细端详” 言罢,众僧的目光聚焦于桌上那几枚寒光闪烁的箭簇之上。 一僧率先开口,声音中带着几分不解与无奈:“观其形,不过是寻常箭簇,看不出什么。” 领头僧人闻言,眉头微微一皱,似是在思索。 正当他欲开口之际,就听见徐增愕然道:“此是军中箭簇。” 徐增身旁满脸横肉的和尚抬起手,准备习惯性的抽他一下,但目光掠过周遭的其它僧人他还是放下了手,语气中带着不满道:“小狗...师弟可别乱说话,军中箭簇皆用的是精钢箭头,此箭头虽也锋利却并非精钢打造。” 领头的和尚,眼神凌厉,猛地一转,瞪向法慧呵斥道:“法慧,你且静听,让徐师弟继续说下去!” 法慧闻言,脸上横肉微微一颤,随即迅速收敛起不悦之色,但却狠狠的瞪了一旁的徐增一眼。 徐增的神色淡然如止水,他走上前去,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拿起一支箭,用力将箭头的部分阙下,淡然言道:“此箭头虽非精钢打造,但其形制却为军中式样,民间用箭多为銎式,只有军箭才用铤式。” 此言一出,众人皆不由自主地伸长脖颈,目光聚焦于徐增摊开的掌心之上。 所谓銎式,就是前面为箭头后面为套管(套在箭杆上),而军中箭矢的箭头却形制颇怪,不但箭头形状较为细长,而且很多箭头甚至连套管都没有,而是在箭头尾部连接着一根细长的金属杆。 说直白点,铤式就是在箭杆中心钻个孔,然后把箭头连接处的箭铤(长金属杆杆)插入箭杆。 “果真如此!” 领头和尚不由点了点头,他悠然地挥了挥手,示意徐增归座,继续说道:“与我所料未差,那青莲社的覆灭恐是出自一群丘八之手。” 此言一出,僧众中顿时响起一阵惊惶的低语。 一名胆小的僧人更是失声惊呼:“这……难道说,我等精心布置的计谋,已被朝廷洞悉?” 领头的僧人闻言,眼中闪过一抹不悦,他严厉地瞪了那位僧人一眼,呵斥道:“休得胡言乱语!若朝廷当真有所察觉,你我岂能安然无恙地坐于此地?” 随后他又沉声道:“但话虽如此,仍需谨慎为上。青莲社手中握有的诸多密信,不可不防,以免落入别有用心之人手中,徒增变数。” 即便如此,法慧心中还是不禁生出一丝忧虑,不由问道:“师兄,此事该如何是好?是否会扰乱我们在洛京的行动?” 领头僧人闭目沉思片刻,眼中闪过一抹决绝之色,缓缓道: “此事我自有计较,会派遣得力之人详加探查,务必弄个水落石出。但刺杀雍王之事,乃是我等首要之务,万不可因小失大。毕竟,下月便是雍王选锋之日,时机紧迫,不容有失。” 言罢,他目光转向徐增,问道:“师弟,你的武艺近来可有精进?那选锋之试,你心中可有成算?” 未待徐增开口,法慧已急不可耐地接过话头,一脸得意之色:“师兄放心便是,我早已暗中打点,那程管事已被我疏通,徐师弟定然能通过选锋之试。” 领头和尚闻言点了点头,接着又开始对着徐增讲法......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窗外还有一道身影,将他们的对话全部听了个便。 缩在窗下偷听的沈云脏不由自主地狂跳,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这帮潜入洛京的白莲教妖人,其胆识之狂妄,简直令人咋舌! 竟然想要刺杀雍王! 更为可怕的是,这些妖人不仅心怀叵测,更擅长以蛊惑人心的言辞,他们还在洛京蛊惑了一批百姓,准备策应一个名为法通的和尚在北地举事。 而刺杀雍王,无疑是这盘阴谋棋局中的关键落子,那首领担心执行刺杀计划的徐增动摇,所以将他召来法华寺反复洗脑。 回想起那日巷中偶遇徐增,难怪他神色异常,原来那时候他已经被白莲教发展为信徒! 第44章 杜煜 归途之上,沈云步履沉重,心中思绪如同纷飞的落叶。 仔细想来,白莲教这刺杀计划也是漏洞百出。 徐增不过是一介底层军户,先不说他能不能顺利通过选锋,即便通过选锋之式,要在群英荟萃中脱颖而出拔得头筹,那更是难上加难,在想要被雍王亲自诏对更是痴人说梦。 再者,上次招福寺刺驾才过了多久? 雍王身为当朝执政之宗王,九卿之首,他身侧的防护必然是铜墙铁壁。 要知道,雍王身侧簇拥的都是历次入幕选锋的精锐,他实在想不通徐增要如何才能成功刺杀雍王。 他越是深思,越觉得此事蹊跷。 有没有可能这伙人的刺杀计划只是障眼法? 一想到此,沈云不禁眉头紧锁,头痛欲裂。 若这刺杀之事真在雍王府的入幕选锋试炼中上演,那作为参加者的自己怕是也会受到牵连,甚至会因为和刺杀者徐增一样同为底层军户而受到怀疑和拷问。 廷尉府和皇城寺的诏狱,即便是清白之身进去也得脱一层皮。 为了自己的安全,还是要阻止这场刺杀! 念及此处,沈云开始谋划如何阻止徐增刺杀雍王。 想来徐增也是受到了白莲教这帮妖人的蛊惑,才准备去刺杀雍王的,他入白莲教的时间应该不长。 如果将法华寺这个白莲教据点端了,那刺杀行动是不是就能中止了? 那院里估摸着不过十至三十人,一群妖人甲胄也无,若能施以突袭,胜算还是挺大的。 目前沈云麾下一共有十三人,除陈济与根叔以及还在抱恙在榻的曹豹外,其余十人皆是骁勇善战之士,在加之沈云本人与莫侯景,已经是股不弱的小势力了。 距那入幕先锋之期,尚有半月光景,筹备时间尚算充裕。 此外欲求此战全胜,还需要准备一些甲胄最好,毕竟刀剑不长眼眼,自己和兄弟们起码得备上皮甲。 此事倒是可以找长乐公主商量一番。 毕竟调查白莲教也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事,自己这边出力公主那边出钱出装备,岂非完美! 接下来几天,沈云去了公主府一趟,又依约将三十斤霜糖交给了周通。 周通也在当日离开了洛京回往了怀朔,与之同行的还有王瑃。 送别两位挚友后,沈云又喊麾下的士卒来家中喝酒。 沈云作为名义上的队正,除了与自己相熟的任权儿刘大郎之外,麾下还有几十人。 只不过大部分士卒都在巡防宫门,他无权指挥,但他能直接调遣的亲信将士,也有二十余名之众。 自沈云接替韩奉,担起队正之责以来,士卒们的日子明显好过了许多,至少每次分派值戍工作的时候,沈云都是让大家轮换的从来不搞特殊化。 再加上沈云有意无意的接济那些穷困潦倒的士卒,也使得队中上下,无不心悦诚服,士气高昂。 。。。 作为前左武卫大将军,莫侯狐的府邸确实不够气派,而且还在洛京城外,根本看不出这是一位担任过大将军的重臣府邸。 自莫侯狐被太后一旨罢黜,老人家就彻底远离了朝堂,在加上他已年老,莫侯狐的门庭逐渐冷落,昔日车水马龙的景象,早已化作过眼云烟。 莫侯府府邸的正门已经许久没有打开过了,随着当年的故交旧友日益凋零,能够让莫侯狐亲启正门相迎的贵客,已是凤毛麟角。(沈云每次造访走的都是侧门)。 但是今天,莫侯府那平日里紧闭的朱红大门竟豁然洞开。 这位年过花甲气宇轩昂的前左武卫大将军莫侯狐巍然屹立于自家门口。 左侧,莫侯景身姿挺拔,眉宇间透露出几分拘谨与敬畏。 右侧,老于则如松柏般静默站立,面容古井无波,仿佛世间万物皆难动其分毫。 就连藏在暗中监视莫侯狐的皇城司使都疑惑了。 究竟是何方神圣,能让这位久居深宅、不问世事的前朝重臣亲自出门相迎? 然而,当那尊贵身影缓缓步入视线,却又觉得理所当然了。 来人是一位面容沉静而威严的中年士子,他未着华贵的官服,仅以一袭朴素无华的素色长袍裹身。 他悠然乘坐于一辆古朴的牛车之上,车内满载着堆积如山的竹简,随着车轮的缓缓转动,发出阵阵悠远的吱嘎声。 当莫侯府的巍峨轮廓渐渐映入眼帘,这位中年士子从容不迫地起身离座,执着弟子礼走向莫侯府的正门。 莫侯狐笑着看着来人,说道:“子美啊,不知你那部《平边策》是否已经大功告成?” 中年士子闻言,微微颔首,以弟子之礼恭敬回应。 监察莫侯狐府的皇城司使们都认识这个中年人,此人乃是御史中尉、邺州刺史——杜煜,而子美正是其表字。 莫侯狐先是叫莫侯景上前见礼,他亲自引领着杜煜从正门进宅,老于则驱赶着牛车将满满一车的竹简拉入了府中。 提及杜煜,此人虽非九姓望族之后,但也出自京兆名门——杜氏。 昔日宣武帝当政之时,他便以御史之职,涉足机要。 然而,杜煜之为人,刚正不阿,冷面无私,也因此树敌众多。及至外放地方他又打击豪强,在邺州刺史任上,他毅然决然地推行均田令,将豪强大族不法侵占的土地分给普通百姓。 因此杜煜被邺城的豪强联手告状,但不料这位仁兄朝中关系还挺硬,最后逼的邺城豪强没办法,只得另辟蹊径花钱给杜煜买官,送杜煜回京高升了,这也是个奇葩事。 来到府内,莫侯狐迫不及待的展开竹简。 读到那激昂人心的段落,莫侯狐不禁拍案而起: “待至我境仓廪充盈,器具完备,人才济济,皆能各尽其才之时,彼方之民,自会目睹我政教之昌盛,上下一心,国力强盛,财富充盈,百姓安居乐业。如此,则我军势如破竹。届时,深知我方情势者,将甘愿化身为翼,穿梭于敌我之间;而洞悉山川地理之士,亦会欣然为前驱,引领我们征服未知。彼方之民心,若能与吾民之心共鸣,那便是顺应了天道的洪流,无可阻挡。” “好一个‘彼民与此民之心同,是即与天意同!’”莫侯狐轻抚长须,眼中闪烁着深邃的光芒。随即,一抹不易察觉的忧色悄然爬上眉梢:“然则,观我朝现状,兵马未壮,粮草匮乏,军械不备,库藏空虚;朝堂之上,法纪松弛,群臣或各怀心思,将领间忠诚难觅。此等情形,欲图平楚,何其艰难!” 杜煜闻言,眉宇间透露出一股不屈之气,反驳道:"与南朝相较,我朝优势犹存。岂可因一时之困,便言放弃?今年未竟,尚有明年,岁岁年年,难道真要任由这未尽之业,成为余生之憾?" 莫侯狐闻言,又是一声悠长而沉重的叹息:“老夫已至暮年。” 杜煜昂着头,看向莫侯狐满头的华发,他也终于躲开了眼睛。 第45章 夜袭 上 想当年,他随先帝宣武帝征伐四方,铁骑所至,拓土开疆,北魏的辽阔版图,凝聚了他青春与热血,他将一生中最灿烂的时光都奉献给了大魏,可那又如何呢? 自先帝驾崩后,短短十余年,朝廷都变成什么样子了? 他被窦太后罢官多年,早已经远离朝堂大事了。 谁又能苛责一位六旬老者,继续为了国事操劳呢? 杜煜心中不由泛起一阵酸楚,叹息道:“前日,散骑常侍、给事中仲犁找上我,说是要向朝堂上书,要求裁汰禁军,排抑武人。” 莫侯狐闭目凝神,耳畔回荡着杜煜的每一字一句,待其言毕,方缓缓启唇道:“仲犁?豫王麾下之人?” 杜煜闻言,轻轻颔首。 然而,莫侯狐仅此一问,便又似沉入了沉默 杜煜见状,心中焦急更甚,忍不住提高了几分音量,言辞恳切:“老师,想当年宣武皇帝锐意革新,特设十二卫,一是为了彰我大国尚武之魂,二是为了广开才路,使寒门子弟与军中勇士得以凭功业晋升。如今仲犁此举,意在抑武裁军,若处理不当,恐激起军中波澜,乃至朝野动荡,实乃国家安危所系,不可不察啊!” 莫侯狐依旧缄默如深。 杜煜忍不住叹气说道:“老师,窦老将军还率着大军于武关之畔,与那逆贼郭英对峙呢!” 言及叛军之乱,莫侯狐那双深邃的眼眸中终于泛起了一丝波澜,他缓缓开口道:“子美想要入禁军?” 杜煜闻言,神色坚定:“正是!裁减冗兵,本意乃是为了强军固国,但若任由朝中不谙军务之辈胡乱操持,只怕非但不能达成初衷,反会招致更大的祸患。因此,学生斗胆,欲争此任,不仅要剔除冗弱,更要于军中细心甄别,培育出真正的精兵强将!“ “可!” 见莫侯狐应允,杜煜心头重石骤落,长舒一口气。 他心中明白,莫侯狐这么一句“可”,承载的是莫侯狐多年执掌左武卫的无上威严与深不可测的人脉网络,即便今朝暂离权位,其影响力仍如潜龙在渊,不可小觑。 杜煜趁热打铁,话题一转,语气中多了几分凝重:“恩师,学生于邺城游历之时,已觉北方风云变幻,幽冀之地妖影幢幢人心惶惶。而今关中又起波澜,郭英叛乱烽火连天,朝廷正值用人之际,学生斗胆恳请恩师能再展宏图,共襄国难。” 面对这个问题,莫侯狐依然是一言不发。 杜煜,则是静静地坐着看着莫侯狐,直至最后,他才叹了口气说道:“近日闻雍王府入幕选锋又要开始了,学生意欲前往一观。” 言及雍王府的入幕选锋,莫侯狐脑子里不由自主浮现出沈云的身影。 也不知道沈云能不能入子美的法眼,这两人见面的话倒是趣事! 想到这里,莫侯狐的嘴角不禁勾起一抹玩味的笑,他悠然开口道:“雍王素来敬仰子美的学识,子美要去便去罢。” 。。。。。。 建阳坊,沈家宅中。 沈云立于堂前,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了那略显空荡的库房之中,心中不禁泛起一丝忧虑。 这些日子里,笼络人心,隔三岔五还要请人喝酒,沈云从长乐公主那边得来的绢帛已经消耗了大半。 虽然制糖作坊还在源源不断的给他带来财富,但最高级的霜糖目前依旧未能打开销路。 之前从老山神庙里弄来的那笔横财,大部分又分给了众兄弟,沈云家中的绢帛已经所剩无几了。 只能寄希望于周通能在北地传来好消息吧! 这些都是后话,眼下还有正事,可不能耽搁了。 院落之中,任权儿与曹虎二人浑身上下披挂着沉甸甸的扎甲,手中握着一把刷了大漆镶着铁片的木质半身方盾,另一手则紧攥着锋利的短斧,简直是武装到了牙齿。 虽然北魏军中是花队,但重步兵却算是特例了。 身为特种兵种,登城也好,陷阵也罢,重步兵是不可获缺的。 谈及这两套扎甲,其价值更是非同小可,说句不好听,两人得命都没这两套甲值钱。 禁军中,装备的多为皮甲或两裆甲,像这种包括、兜鍪、胸甲、顿项、肩吞、臂鞲、掩膊、腹吞、袍肚、裙甲,结构十分复杂的扎甲可是不常见的。 至于大名鼎鼎的锁子甲,山文铠明光铠之类的,那是人家将帅穿的,不是一般人能装备的起的。 当然这两套扎甲也是长乐公主差人送来的。 而院中的其余人,也是一派禁军精锐的装扮,他们身穿禁军制式的皮甲,腰夸弓箭,手持长短兵器。 沈云抬头看了看天色,马上要到朔月了,今日月光黯淡星光稀朗,正是行动的好时机。 “兄弟们,夜幕已至!出发!” 随着沈云一声令下,众人在他的带领下离开了建阳里,向着法华寺而去。 于夜色中,法华寺山门前佛龛的灯火就是最好的指引。 他们趁着夜色,悄然无声的打开了建阳坊的坊门,一路上避开主街穿梭于巷弄之间,抵达法华寺前。 也好在法华寺离建阳坊近,否则还得费一番功夫。 刘大郎从法华寺山门前一棵老柏树的阴影里出来,对着沈云双手抱拳道:“队正,那帮妖人都在寺里,此刻正沉入梦乡呢。” 没错,刘大郎是沈云提前派到法华寺踩点的,坊门落门前他并未归坊,就一直躲在法华寺中。 沈云点点头,吩咐众人把武器甲胄都检查检查,随后带着众人翻过法华寺的院墙,朝着寺内那座小院走去。 抵达小院门前,沈云留下两个善射的士卒,命他们攀到了院旁古木之上瞄准院子的出口。 紧接着,他又安排一人拿着长弓,守在后院的假山旁。那里有一个不起眼的狗洞。 根据刘大郎打探的情况来看,这群白莲教妖人们都挤在两个四合院样式的僧舍中。其中领头的和尚单独居住在一间房屋中,另外十名骨干则挤在剩余的房间里。 一切安排妥当,沈云环视四周,才对余下的众人说道:“诸位,务必全歼法华寺内所有的白莲教妖人。” 第46章 夜袭 下 随着沈云低沉而果决的一声令下,蓄势待发的曹虎与任权儿犹如脱缰野马,瞬间擎起厚重的方盾,抡起锋利的斧头,猛然间劈开了僧院大门冲了进去。 紧随其后的,是几名身形矫健的士卒,他们紧握着长弓,朝着惊呼四起的白莲教教徒们一顿乱箭,很快将那些闻讯而出、企图抵抗的白莲教骨干一一射死 就在院门告破后,沈云提着横刀越过众人,直奔那为首僧人住的房屋。 擒贼先擒王,此行的关键,便在于那里。 白莲教的僧徒们,虽也习有些许武艺,但终归不是专门司职征战的人员,沈云带着的这帮虎狼之士放在北魏都算是精锐中的精锐了,在加上又是突然袭击,有先算无心之下,战局很快就呈现一面倒的局势。 尤其是曹虎与任权儿身披重铠,手持坚盾与利刃,二人所过之处,留下的是一片惊惶与绝望。其余的僧徒拿起武器却无法对披甲持盾二人造成伤害,恐惧如同瘟疫般蔓延,信念薄弱的僧众已经开始逃跑了。 而在院门外,沈云留下的两名士卒早已静候多时,见到冲出僧舍的白莲教教徒后,先是一阵乱箭射出杀死两人。 随后,二人毫不犹豫地丢弃长弓,提着横刀冲上去,几刀就砍翻了逃跑出来的僧徒。 此时,法华寺内,原本沉睡的夜被阵阵喊杀声彻底唤醒。 法护寺宝殿的钟罄敲个不停,一墙之隔的建昌坊也亮起了火光。 法华寺好歹也是洛京城内的大寺,寺内不仅梵音缭绕,更有训练有素的僧兵。而毗邻的建昌坊,则是朝廷重臣府邸聚居之处,高墙深院之内,亦是私兵林立。 沈云来不及多想,继续提着横刀,朝着后院的僧舍冲杀,将那些挡路的白莲教僧徒砍翻,好巧不巧正遇见领头的僧人提着戒刀从屋内窜出。 见状,沈云脚下生风,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前去,在对方惊骇欲绝的眼神中,沈云手起刀落,一道寒芒划破夜空,精准无误地将那僧人的头颅斩落,鲜血喷溅如同盛开的彼岸花。 火光映照下,白莲教的残余势力目睹这一幕,无不心生畏惧,有的瘫倒在地,有的则试图趁着混乱逃之夭夭。 杀戮非但无法引领灵魂至真空家乡,即便是虚妄中无生老母的慈佑,亦无法铸就凡胎的不朽之躯。 当这份源自盲目信仰的勇气如晨雾般消散,原本与曹虎等人激战正酣的白莲教徒,顿时如同惊弓之鸟,四散奔逃 沈云杀死头领后,也是弃刀,拿起弓箭左右开弓,又射杀了几个想要逃跑的僧徒。 等到法华寺的僧兵手持棍棒匆匆赶到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 当他们走进僧院的时候,眼中满是不可置信与震撼,都被这血腥的场景给吓到了。 挂单于此的高僧法慧,其慈悲的面容已不复存在,唯余一具无头之躯,十名跟着法慧一同挂单的僧人也是横七竖八的躺在血泊之中。 当一众僧兵走入僧舍中后,亦搜查出不少武器,一番细搜之下还搜到了一本《白莲教教义》。 白莲教,一个自北魏以来便为朝堂所不容,屡遭取缔打压的邪教之名,法华寺僧众当然知道这一点。 而今,白莲教的妖人竟堂而皇之地挂单于寺中,且一夜之间遭逢不测,无一生还,此事之蹊跷,已远远超出了法华寺寺监所能驾驭的范畴, 于是,寺监立刻上报京兆尹。 及至天明,京兆尹府的推官与巡城尉们,带着一队精锐终于进入了法华寺内。 而此时的沈云,早已率领着家中众人回到家中。 将众人交予沈瑶安顿,幸而父亲遗留下的宅邸宽敞有余,实在不行也能在一间屋子挤挤,先是细心叮嘱沈瑶务必这几日安心守家勿要外出。 沈云则独自回到房中,身心俱疲之下,他几乎是甫一沾床,便陷入了沉睡之中。 临睡之际,的思绪不由自主地飘回了昨天夜里突袭法华寺的行动中。 众人相较之前明显契合了不少,昨天夜里唯一的波折,就是战斗到最后任权儿与曹虎杀红了眼,在撤退的时候被沈云狠狠敲了一顿才肯撤退。 将白莲教在洛京的窝点端了,那徐增应该就不会继续执行刺杀计划了,应该吧? 随后沈云眼前一黑,伴随着一阵鼾声响起。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自己倒是睡得安稳了,整个洛京城却炸开了锅。 京兆府属衙内。 府尹崔町又一次将他的白玉笔洗砸在了地上,清脆的碎裂声在大殿内回荡。 他的面容因愤怒而扭曲,平日里那份儒雅,此刻被一股难以遏制的愤怒所替代,口中不禁爆出了粗言。 “他娘的!山神庙的案子还未告破,真凶至今逍遥法外,未曾想这法华寺又添新祸,简直是欺人太甚!究竟是何方神圣,胆敢如此挑衅本官的威严!” 他的咆哮声在大殿内回荡,两名推官跪于冰冷的青石地砖之上,脊背微微颤抖,随即更加用力地将头颅低垂,仿佛这样就能减少几分来自上司怒火。 “老夫不管,限尔等三日之内,务必破案!即便是要掘地三尺,也要把这伙胆大包天的贼人寻出来,明正典刑!” 另一边,长乐公主府。 “咯咯咯!这沈云还真是胆大包天!” 长乐公主悠然侧卧于胡床之上,轻纱曼舞间,她笑得花枝乱颤。 秋香立于一侧,眼神中闪过一丝无奈,轻轻摇了摇头道:““殿下,此等行事,岂止是大胆,简直是肆意妄为。山神庙的风波尚未平息,竟又敢在法华寺行凶,这法华寺可是在洛京城内!” 长乐公主闻言,笑声渐渐收敛,她轻抚着微乱的发丝,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芒:“那又如何?本宫就是欣赏沈云这股胆大妄为的劲儿!昨夜未能同行,实乃一大憾事。” 听到公主竟然还想随那帮狂人一同去杀人,秋香吓了一跳,连忙道:“殿下,这话可不兴乱说!” 长乐公主轻轻一笑:“罢了,不过是本宫一时戏言,瞧你紧张的模样。” 第47章 新旅率? 次日一大早,一觉睡了一天一夜,沈云只觉得神清气爽,叮嘱了沈瑶几句,他便穿戴整齐跟没事人一样来到宫门值守。 不过今天宫门内的氛围明显有些紧张,兴许是因为法华寺命案的缘故。 今天校尉竟然带着一名新旅率来上任。 “贾平,自今日起,担任尔等的新旅率。” 言罢,校尉未做过多停留,便匆匆离去,留下一众士卒面面相觑。 校尉走后,那些被召集起来的士卒们,都开始愤愤不平起来。 “怎么突然换旅率了?老林呢?” “又是高门子弟来做旅率!” “论资排辈,也该是让沈云来当才是!” 原来,这两队士卒原先的旅率乃是一位名为林靳的老军汉,此人出身名门却性情淡泊,平日里多将权责托付于沈云与另一名队正之手,自己则似闲云野鹤,不问世事。 如今不知怎么的,上头竟然把林靳给裁撤了,空降了一个门阀子弟来当众人的旅率。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尤其是那些习惯了旧日秩序的底层士卒,心中自然生出了诸多不服与疑惑。 眼见底层士兵不服他,贾平倒是不像前任旅率那样软弱,先是一声断喝,令喧嚣之声戛然而止。 随后,他悠然转身,目光锁定在沈云身上:“你就是沈云?说你也要参加这次雍王府的入幕选锋?” 沈云目光淡然地掠过贾平,他也不想和这家伙多废话,只是随意地拱手一礼道:“正是。” 不料,贾平竟悄然靠近,压低声音,在沈云耳畔轻语道:“我也要参加入幕选锋,等我入了雍王府,定当竭力保举你为旅率,只需在选拔之时你助我一臂之力,日后我若得势必不忘今日之谊!” 沈云闻言,神色微滞,旋即恢复如常,大声说道:“雍王选锋,乃是为国求才,入幕之试自当各展所长,以实力论英雄,岂有他途可走!” 此言一出,周遭汉人军士纷纷响应,喝彩之声此起彼伏: “说得好!” “正是此理!” 贾平面色骤变,怒意如潮水般汹涌而出,他咬牙切齿地叱骂道:“贱坯子!沈云,还有你们几个,速速前往宫门守卫,不得有误!!” 四周的空气仿佛凝固,任权儿、刘大郎等人见状不妙,亦是迅速靠拢至沈云身后,气氛一时剑拔弩张。 贾平的目光如鹰隼般锐利,直射沈云道:“沈云,你莫非是想违抗军令?” 沈云目光如炬,紧盯着贾平,手指不动声色地搭上了腰间配刀的柄上,一股无形的张力在两人之间蔓延。 周围巡逻的禁军士兵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吸引,纷纷投来审视的目光,使得这场景更添几分紧张与微妙。 沈云深知,此刻若轻举妄动,只会将自己置于不利之地。 他强压下心中的怒火,手指轻扣在配刀的握柄之上,恶狠狠的盯着贾平。 贾平身旁的几名士卒,感受到这股突如其来的寒意,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连忙后退了几步。 此刻的贾平脸上也失去了血色,苍白得如同冬日初雪。因为他惊愕地发现,随着沈云扣住刀柄时,他身后的士兵们竟也纷纷以手按刀,一股无形的肃杀之气在空气中凝聚。 那场景,仿佛只要沈云一声令下,这些底层士兵就会拔出刀冲上来将自己剁成肉酱。 终于,在这沉重的压力下,贾平的双腿不禁微微颤抖,他踉跄着向后退却了两步,脸色因愤怒与恐惧交织而显得格外涨红。 见状,沈云缓缓松开紧握的刀柄,叉手说道:“唯!” 随着沈云的话语落下,现场的气氛似乎也随之缓和了几分。 未待贾平有所回应,沈云已悠然转身朝着宫门方向走去,余下的军士如同潮水般紧随其后,具是一言不发的朝着宫门走去。 待这一行人渐行渐远,直至背影消失,贾平方才意识到,自己的衣襟已被冷汗浸透。 他本想借沈云立威,却不料反被对方气势所震慑,心中不禁暗自懊恼。 “啐!这帮腌臜!” 贾平身旁,一名亲信士兵愤愤不平地吐出一口唾沫。 贾平闻言,亦是怒从心头起,跟着骂道:“这帮贱胚,活该守一辈子宫门!” 然而,怒归怒,当贾平的目光不自觉地掠过身旁仅余的三名士卒,明显少了几分底气。 他心中暗自喟叹,这旅贲率之位还真是个烫手山芋,麾下一旅两队士卒大多都听沈云的,他所能掌控的唯有寥寥数名亲随,这旅率做得委实无趣。 好在自己也只是来过渡一下,只要能通过清雍王府的入幕选锋,那就不用继续守宫门了。 念及此,他心中暗自权衡,决定这段时日还是避其锋芒,不轻易招惹是非为妙。 既然起了退让的心思,他也不敢继续刁难沈云等人,只是带着三个亲兵躲在墙根下面偷懒。 那些跟着沈云的底层士卒,以前在韩奉担任队正的时候总被分派到最为艰辛的任务,还还要承受来自门阀贵胄子弟的无端挑剔与欺凌,生活如履薄冰。 如今跟着沈云小闹了一下,士卒们望向沈云的目光中,多了几分异样的色彩。方才沈云所展现的那股气势,甚至要比校尉都要足。 士兵们的心思,质朴而直接,他们所求不过是一方庇护,免受欺凌罢了。 等到换班轮值的到了,沈云领着一众士卒离了宫门,径直迈向武库的方向,看都没看贾平一眼。 他身后的其它亦步亦趋,都是直接无视了贾平。 贾平站在原地,脸色由白转红,眼眸中怒火翻腾。 一直等到沈云走远了,贾平才咬牙切齿道:“等到入幕选锋的时候,定要他好看!” 转至武库门前,沈云大方的从钱袋里掏出几串钱,递予那负责登记解甲事宜的小吏道: “这是队内兄弟们的解甲钱。” 此言一出,周遭的空气仿佛凝固了一瞬,众人面面相觑。 任权儿与刘大郎则大声高喊道:“多谢队正大人!” 一时间,队伍中的其他士卒也发出欢呼声。 堂内原本欲维持秩序的小吏,望着这群身披铠甲、眼含光芒的军士,心中不由生出一股敬畏,原本想脱口而出的呵斥之声,悄然咽了回去 沈云见状,嘴角勾起一抹淡然的微笑,他适时地举起手道:“此乃武库重地,切莫喧哗!” 一语既出,原本还沉浸在欢腾氛围中的士卒们立刻收声。 沈云随即看向那正手忙脚乱点监着卸甲钱的小吏道: “解甲钱可够数?” 小吏闻言不敢在数,连忙收起钱袋道:“够了够了,快给诸位军士解甲!” 第48章 又被征召了 等到众人出了宫门,大家再次欢呼起沈云的名字,这不仅仅是因为沈云帮着他们付了解甲钱,更是让他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与平等。 军中的底层军士,不仅仅要被门阀子弟军官欺压,还要受武库官吏盘剥、巡查的官员责骂、就连进出的内侍都能随意呵斥甚至打杀他们。 返回建阳里的路上,任权儿和刘大郎一直在活跃气氛,他们谈论着沈云的种种,讲述着沈云以前如何带头与那些门阀子弟对抗的事情。 等到了建阳坊的坊门前,沈云缓缓转身说道: “夜色已深,诸位兄弟早些归家安歇,明日,我沈某在家中略备薄酒粗肴,大伙儿到我家中聚聚。” 刘大郎立刻说道:“多谢队正!” 此言一出,周遭的军士们也纷纷响应:“多谢队正!” 沈云步入家门,一番简单的梳洗之后,他独坐房中,烛光摇曳间,思绪万千。回想着今日的种种,心中不禁泛起一阵涟漪。 原来收买人心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啊。 长久以来,底层的军士们饱受门阀军官的欺压与漠视,他们的心中积压了太多的不满与渴望。只要在军队中团结起这些底层军士,贾平这样的门阀军官反倒是不敢继续欺压。 只是这拉拢人心还真的费钱啊! 再过七日就是入幕选锋了,只希望这几日洛京无事,莫要再生事端了。 然而,世事总难如人愿。 第二天沈云刚至宫门门前,就见到了一名身穿绯红官袍的中年官员。 旅率贾平,一脸谄媚之色,近乎讨好地立于那朱袍大员身旁,见沈云到来连忙指着他说道:“杜令公,这位便是我麾下最为出类拔萃的军士了。昔日招福寺一役,他英勇护驾长乐公主,立下赫赫战功,更得公主亲自嘉勉,实乃我辈楷模!” 杜煜的目光轻轻掠过沈云。 随后,他轻轻一点头,未多言一语,便率领随从,继续向另一道宫门迈进 贾平踱步至沈云身旁,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语调中带着几分戏谑: “沈云啊沈云,你的好运气可算是来了。朝廷新颁旨意,杜御史已荣升为京兆府的钦差令尹,正着手彻查洛阳城内数命案,他老人家不辞辛劳,竟亲自莅临我禁军之中,欲挑选精锐协助调查。你猜怎么着?我这心里头一转念,便毫不犹豫地把你举荐了上去。” “今天你就不用守宫门了,直接去京兆府衙报道吧。” 听到沈云要被京兆府抽调,周遭顿时哗然。任权儿、刘大郎等一众兄弟纷纷不忿,情绪激昂地嚷道: “我家云哥儿还要参加雍王府的入幕选锋!这节骨眼上怎能说走就走?” “你这鸟厮!故意在这个时候将队正派去京兆府安的什么心!” 任权儿与刘大郎带头鼓噪,领着一众军卒气势汹汹地将贾平团团围住。 贾平见状,脸色煞白急忙缩身躲到了三个亲随的身后。 “住手!” 就在这剑拔弩张之际,沈云呵斥了一声。 杜煜?刚刚那个红袍官员就是杜煜么? 他不是邺州刺史吗?怎么成了什么钦差令尹了? 沈云看向贾平,他知道贾平虽然身份不一定多高,但是这些门阀子弟之间沾亲带故的,消息却颇为灵通。 于是,他问道:“你说的杜煜可是邺州刺史杜煜?杜刺史几时回的京,缘何被委任为钦差令尹?” 贾平被沈云的气势所震,连忙将自己的消息和盘托出道: “没错,正是杜刺史,他上荀奉诏回京高升,但并未绶官而是闲赋在家,而今不是洛京连番出现命案吗,京兆府崔府尹却迟迟不能破案,太后便命杜刺史为钦差令尹督办法华寺一案。” 原来如此,搞了半天还是为了法华寺一案,近日来需得更加谨慎行事,那杜煜非比寻常,绝非崔町那等庸碌之辈可比,若真让他查出点什么来,后果不堪设想。 念及此处,沈云的眉头不由自主地深深锁起,气氛随之变得紧张起来。 贾平见状,误以为自己的回应未能契合沈云的心意,心中惊惧交加,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就在贾平几乎要被这股恐惧吞噬之际,沈云终于开口,声音低沉而冰冷:“自今日起,-宫门轮值,所有士卒都轮流来,值夜也是。” 贾平闻言,没有丝毫犹豫,爽快地答应下来,沈云见状也懒得多费唇舌,一个转身循着杜煜离去的方向而去。 杜煜本来想争取的是裁汰冗员、整顿禁军的差遣,却没想到近日来京师命案频发。 先是招福寺那起震惊朝野的刺驾未遂案,草草结案。在有法华寺发生命案,一十一名挂单的游方僧人在僧舍中惨遭毒手,事后调查这伙被杀的僧人竟然和白莲教扯上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对于白莲教,杜煜并不陌生,他在北方的邺州担任刺史期间,曾亲眼目睹过白莲教如何在河北一带如何传播,其势力之广、手段之隐秘,让他至今记忆犹新,隐约已经有尾大不掉的迹象。 冀州的官员也曾经上书,请求朝堂镇压白莲教,逮捕僧人法通。 但是由于窦太后崇佛,那些激昂的陈情,终究未能撼动白莲教,反而换来了窦太后对冀州官员告诫——不得妄加苛责于僧侣,以免伤了佛门清净。 如今,白莲教已悄然蔓延至洛阳,还潜藏在法华寺中,这让杜煜感觉到强烈的不安。 而他也和三公尚书顾炎谈论过招福寺那场惊心动魄的刺驾案,隐约也和白莲教的妖人有些关联。 然而,令人费解的是这样一群无法无天的妖人,却被人全灭在法华寺内,且他们身上的伤痕来看,这帮妖人都是被军用武器所杀。 除了这起案子之外,离洛京城不过五里地的老山神庙还发生了一起十余人的命案,此案虽不如前面两个案子重大,但是那毕竟也是天子脚下首善之地,一次性死了十几条人命当然要重视。 虽然京兆府前面把此案定义为两伙泼皮争斗所致,但明眼人都看的出来,这十几条人命分明死于军械之下。 他思来想去,愈发觉得,这三桩看似孤立的案件实则暗藏千丝万缕的联系。 对于京兆府的草率定论,他心中满是不屑与疑虑,正因为如此杜煜不信任京兆府的署吏,所以才提出抽调禁军协助他调查。 待他细心挑选完毕,目光不经意间掠过队列中的沈云,总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熟悉,便开口问道:“你家可是世代禁军?” 沈云闻言,神色一凛,随即双手交叠,行了个端正的叉手礼,答道:“大人明鉴,家父昔日确有幸担任禁军校尉之职。” 他这才确认,这个年轻人正是恩师新收的得意门生。 虽二人此前并无直接交往,但作为同门师兄弟,一种莫名的亲近感油然而生,夹杂着几分对沈云的好奇。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能令恩师破例,收归门下? 然而,此刻非是细究之时,眼前尚有要务亟待处理。他轻轻摇了摇头,将思绪拉回现实,说道:“这些人都归你节制,现在随我去京兆府查案!” 第49章 查案 京兆府,这一执掌京畿安宁的衙门并不在宫墙内,而是傲然屹立于洛京中轴线东侧的宣范坊之中,且近乎半个宣范坊都是京兆府的属衙。 现任京兆府尹府尹是崔町,这位府尹大人行事风格别具一格,他更偏爱于在自己的府邸中办公,故将其私宅构筑得既宏伟又雅致。 所以这一次杜煜被授予钦差令尹,崔町也干脆不来京兆府办公主动将京兆府的府衙“让”予杜煜。 杜煜心中很清楚,崔町此举绝非善意相让。京兆府,本已有一位府尹坐镇,现如今朝廷又加派了自己这个钦差令尹,本意就是想让两人互相竞争的,这京兆府衙实际上就是一个烫手山芋。 此等庞大衙门,内部早已盘根错节,形成了一套复杂的‘游戏规则’,不是随随便便空降一个重臣就能轻易掌控的。 京兆府府内,对照尚书省设立了二十六功曹,分别掌管官员考绩的评判,田亩租税的核算;以及京畿之地的安全,井酒税、市税的征稽;包括漕运的疏通,河渠的清淤,道路的维护,乃至城池的营建与修缮等等。 除了这些功曹之外,京兆府还统领洛京城门尉,也就是负责洛京城外围城墙门禁防御,宵禁和巡城治安工作的部门。 这二十六功曹与四门校尉府,共同编织成一张庞大而精细的治理网络,覆盖了京兆府辖下的每一寸土地。 在这座错综复杂的庞然大物之中,其内部必然是腐败丛生,各种地头蛇盘踞其中。 别说依靠他们查案子了,他们只要不添乱那就是万幸了。 杜煜有过州刺史的做官经历,他本人也是从御史起家,后来进入门下省工作,对于其中的关节很是了解。 目前朝堂之上,对于他们这两个令尹的要求就是尽快破案,拔除威胁洛京治安的威胁。 崔町之所以不爱来京兆府办公,这也是其中一个原因,他目前在自家府邸办公就是准备将精力全部放在查案子上。 但是杜煜并没有崔町那么大的宅子,在洛京更没有什么亲信,最后也只好依靠京兆府的衙役推官查案。 京兆府,雄踞宣范坊半壁,其规模之宏大,令人叹为观止。更令人称奇的是,府内竟辟有一条专为驴车而设的“驰道”,这也是因为衙门内的竹简和帛书,都要用驴车运送,才能在各个功曹之内流转。 除此之外整个京兆府衙门办公的大小官吏达到了大几百人,而沿着府衙边缘还修建了一排排的宿舍。 此外作为维持京畿治安的重地,京兆府衙门还有一支五百人的精锐甲卫,衙门内的四角还修建了角楼,其上有弓手们手持弓箭巡查四周,更甚者府衙内部还有专门防止攻城的军事设施。 实际上洛京其独特的里坊布局,使得每一座里坊锁上坊门就变成一个有独立城墙的小型城池,而京兆府衙门更像是一座防守森严的堡垒。 杜煜方一返回衙门,就有功曹用驴车运来了大量的竹简。 杜煜甫一踏入这威严的府衙门槛,便见功曹们忙碌的身影穿梭其间,他们正指挥着驴车,将一捆捆沉甸甸的竹简运送到他的案前。 沈云看着那堆积如山的竹简,心中感到一阵恶寒,这年头处理文书工作还是个彻彻底底的体力活儿。 沈云这批被抽调的禁军,主要的任务就是保护杜煜的人身安全。 包括沈云在内的几名禁军士卒,都被杜煜带进了处理公务的明堂,静默地立于四周。 明堂之内,光线透过雕花窗棂,杜煜端坐于案前,身姿挺拔双腿轻盘,他手执刀笔批改修注。 不过半晌光景,杜煜的额间已沁出细密的汗珠,堆积成小山一样的竹简才算是批完了。 处理完京兆府的日常公务,杜煜这才有空处理洛京城内的案子。 只见一名吏员轻步上前,手捧一幅气势恢宏的洛京城堪舆图,被郑重其事地悬挂于明堂正中。 杜煜的目光在图上缓缓游走,眼中闪过一丝满意之色,他转身面向两侧肃立的推官们说道: “为了探查这次洛京城内的命案,我特地从秘书监借来了‘洛京堪舆图’。” “诸位需谨记,此图乃朝廷之机密,非同小可,日后除却在此公堂之上,万不可轻易示人。” 随着杜煜的话语落下,众人的目光再次聚焦于那幅堪舆图上。 图上,洛京城的每一砖一瓦、每一条街巷、每一座楼阁,都被精细地勾勒出来,栩栩如生,仿佛将整个京城的繁华与沧桑,都浓缩在了这一方尺素之间。 沈云望着这精妙绝伦的堪舆图,心中也不禁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震撼与感慨。 杜煜缓步至那幅详尽的舆图之前,指尖轻捻起一根细长的竹篾,其尖端正指着法华寺的标注,沉声说道: “法华寺被杀的白莲教妖僧共有十一人,皆是一年之前,以修行之名,悄然挂单于寺中。据寺内其它僧众证词,原本这伙僧人的首领名叫法慧,已经身死,而另有一僧法号法真,行踪成谜至今未曾现身。” “据法华寺寺监所言,这个法真在半月前就离开了法华寺,本府已遣巡城尉精锐搜拿妖僧法真了。” “白莲教妖僧被诛,本不是什么大事,但这些妖僧却皆是死于军械之下,杀人者手段之狠辣,行动之迅捷,竟能在法华寺护寺棍僧闻风而动前,便将一众妖邪悉数剿灭,非是百战精锐之士不能为也。” 说完了法华寺的案件,杜煜又说道: “再论及那招福寺刺驾一案,除却街头之上,十数无赖被禁军诛杀当场,竟还有一禁军士卒被烧死在万寿塔内。” “所幸天佑我大魏,太后圣体安康,然此等逆谋大案将我巍巍大魏之威严,践踏于足下,实乃国之大耻,不可不究!” 言毕,杜煜的手指着桌案上的竹简,对左右推官说道:“这便是案件的全部记录,诸位推官看完之后和本府谈谈。” 几名推官连忙凑上前来,拿起桌子上的竹简翻看起来。 第50章 疑惑 随后,杜煜的眼神中闪过一抹恍然,他缓缓转身对着沈云等人问道: “诸位身为皇城禁军,可是居住在建阳坊?那建阳里与法华寺毗邻,案发前后,诸位可有察觉到什么不寻常的动静?” 沈云闻言,面容依旧保持着那份惯有的沉稳,他微微欠身说道:“回禀令尹大人,卑职除却当值之夜需留守岗位,其余时光皆是归家后便早早安歇,未曾耳闻任何异样之事。” 回禀令尹大人,卑职除却当值之夜需留守岗位,其余时光皆是归家后便早早安歇,未曾耳闻任何异样之事。 杜煜见状也不恼,他也曾经亲自询问过附近几座里坊的里正,都没得到什么有用的情报。 询问沈云等人,不过就是随口一问,杜煜也没想真从他们口中问出什么有用的线索,只是正巧想缓解一下明堂内焦躁的气氛。 话罢,杜煜身姿端然,跪坐于锦绣交织的席面之上,从怀里掏出一册竹简。 今天他心绪不宁,一连写刻几个字都刻错了,几番修正下,竹简之上刀痕交错,整个明堂内唯有这翻动竹简的细碎声响。 几位推官端坐于案牍之前,面容沉郁如铅云压顶,逐一翻阅完卷宗后,彼此间交换的眼神中满是对这两桩棘手案件的无奈与困惑。 法华寺座落于洛京内城,周围都是里坊,还有巡城尉巡逻。 据那仵作细细查验,这些妖僧身上的伤口大多来自斧、横刀、弓箭。 而深入法华寺废墟,进行细致勘查的军中精锐,他们的汇报更是让人心惊胆战。那伙行凶者装备精,不但使用了斧、弓、箭,甚至还有大盾拖动的痕迹。 且从现场痕迹上看,这些法华寺妖僧也是精锐,身手也还算是不错,在夜袭中很快就组织了反抗。 令人费解的是,面对如此抵抗,那股贼人竟能以惊人的速度将其全歼,这除了说明对方更精锐之外,甚至可能穿着甲胄。 后来从现场搜寻到残留的甲片痕迹,也应证了这个猜测。 一伙精锐身穿铠甲,又手持大盾等军用武器,在宵禁的洛京城大摇大摆的抵达法华寺,杀了人之后又大摇大摆的离开,这也太离谱了! 不,这简直是大胆包天! 也难怪朝堂震动,这帮人如果不是杀的白莲教妖僧,而是去袭杀公卿大臣,又有几个人能幸免? 卷宗堆积如山,几位推官面面相觑,眉宇间满是无奈与挫败,终是齐齐上前,向杜煜躬身行礼,语气中透着难以掩饰的沮丧: “府君大人,此案错综复杂,我等才疏学浅,竟致束手无策,实在有负所托。” 杜煜轻叹一声,手中握着的刀笔缓缓搁下,缓缓说道:“罢了,尔等暂且退下。” 随着推官们逐一退出,明堂之内逐渐空旷,唯有烛火摇曳,映照出一室孤寂,最后只剩下一个弱冠之年男子,还在翻看竹简。 杜煜则已经焦躁的放下了手里的刀笔,他看向明堂内,最后目光落在了沈云的身上。 “汝识字否?” 沈云确定了杜煜是在询问自己,连忙点头说道:“属下识字。” “可还有人识字吗?” 这时候另外有两名禁军军士也上前。 杜煜微微颔首说道:“尔等也去看看卷宗。” 言罢,他轻挥手势,示意几位识字的禁军上前查看卷宗。 而后,杜煜则重新在席上正座,继续用刀笔在竹简上刻字。 然而,今日的他似乎心绪难平,笔尖之下,屡屡出错,每一次失误都伴随着他细致入微地以刀削去谬误。 看着已经变薄的竹简,杜煜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转眼看向正在翻看卷宗的几人。 除了沈云和一开始的年轻人还在翻看卷宗之外,另外两个军士却已面露疲态,纷纷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沈云装模作样地翻阅着法华寺的卷宗,他当然心知肚明是谁杀了法华寺的那帮妖僧,翻阅间,不过是走个过场,在简单看完了卷宗之后,沈云更确定自己做的天衣无缝了。 因为白莲教的妖僧都被甲仗所杀,所以京兆府的调查重点都在甲胄上。 然而,沈云早已先手布局,他深知只要甲胄与兵刃的踪迹被彻底抹去,真相便很难被查清了。 所以在袭杀了法华教这帮妖人后,沈云立即吩咐根叔将甲胄和武器运出了城。 在一个这些甲胄本就出自公主府,没人能想到一群住在建阳坊的穷苦丘八敢私藏甲胄。 于是,京兆府费尽心力搜集的证词全部都指向了错误的方向,甚至还有一些线索隐隐约约指向建昌坊内的那些府邸高墙之后。 整个洛京城,除了位于皇城的武库存放着甲胄外,便唯有那些世代显赫的贵胄府邸中可能有这等禁物。 不过此刻,沈云却是好奇起发生在招福寺的刺驾案。 实际上那件案子他也算是亲身经历者了,只不过以当时他的地位所看到的视角,却只是冰山一偶。 好不容易装作看完了法华寺案件的卷宗,沈云终于拿起了招福寺刺驾案的卷宗。 沈云正要从堆成小山的招福寺刺驾案卷宗中寻找线索时,一卷竹简递到了他的手上。 “从这一册开始看比较好。” 一直沉默着的那个青年突然开口,紧接着他又埋头于其他竹简中。 沈云道了一声谢,开始仔细查看这起案件。 那日他在宫门执勤,可以说亲眼目睹了刺驾案的前兆,。随后,当那些胆大包天的狂徒向太后凤撵发起突袭时,他更是毫不犹豫地挺身参与,且击杀了不少袭击太后凤撵的泼皮。 在之后,自己又被调派入寺中护卫长乐公主,随后便是他被动参与了万佛塔被焚一案。 死在佛塔中的韩奉是沈云亲自击杀的这一事实,沈云心中很清楚。 唯一的疑点就是,那日他跟随在韩奉身后登上佛塔,过程中他亲眼目睹了韩奉四处泼洒火油。 但奇怪的是,韩奉在洒完火油并未急于引燃火油,而是径直奔向了塔顶。 那这火到底是谁点着的? 莫非是后面被自己解救的任权儿与刘大郎放的火? 这显然不可能!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 在那日佛塔中,除了沈云跟在韩奉身后,定还有第三人的存在! 在一个,他们出塔时,还遇到了埋伏在外的弓箭手。 那些人不问缘由,任权儿两人一开门就报以乱箭,这明显就是接到了格杀勿论的命令。 那这个命令又是什么人下的? 太后遇刺,万佛塔被焚烧,这案子发生后自然引起朝堂重视,不仅让廷尉府,京兆府两个衙门一同开展调查,更是暗中调派了皇城司查探。 第51章 沈奕 皇城司那帮子人不愧是职业的,在佛塔被焚后,立刻就将看守佛塔的士卒们控制了起来,并且单独搜集了证词。 这些卷宗,大部分都是那些守卫佛塔军士的证词,以及那日在佛塔外下令射箭的校尉的证词。 只不过那校尉被控制起来后,竟对那幕后指令的来源讳莫如深。 等皇城司想在细究下去,那人竟死在了诏狱中,这明显就是有人杀人灭口。 这下一来唯一的线索又断了。 不过,按道理那校尉归属十二卫,只有十二位将军的军令能调遣他们,那究竟是哪位将军下达的调令呢? 在沈云看来,这起案子要比自己犯下的案子还要离奇。 时光如同细沙穿过指尖,无声无息。 当最后一缕阳光也依依不舍地告别天际,杜煜轻启朱唇,对小吏吩咐道:“掌灯吧。” 小吏点燃烛台,将整个明堂都照亮,任由沈云和那个年轻人继续阅读卷宗。 杜煜悠然坐于席间,不急不躁,只是在晚间用了一点豆饭,剩下的时间手中刀笔如飞在竹简上刻着字。 直至亥时,夜色已深,沈云终于合上了手中沉甸甸的卷宗,眼中闪烁着思索的光芒。与此同时,那个年轻人也在同时读完了所有的卷宗。 杜煜缓缓抬眸,目光深邃地掠过面前并肩而立的两人,最终定格在沈云身上问道: “沈云,依你之见,该从哪个案子开始查起?” 沈云微微迟疑了一下,随即说道:“回禀令尹大人,属下以为,招福寺刺驾一案。” 杜煜轻轻颔首,未置可否,转而将视线转向沈云身旁那位温文尔雅的青年道:“从之,你又如何看待?” 青年从之闻言,双手轻轻交叠于胸前,行了一礼道:“回令尹,在下也以为当从招福寺刺驾一案开始查。” 杜煜微微点头道:“说说你的理由。” 这个青年思索片刻,说道: “那法华寺内,白莲教妖僧所收的供奉全部被卷走,这帮贼人披甲执盾,却还要带走这些财物是,此举足见贼人是在求财。求财之贼,其心易测,其行必留痕。试想,他们所求之金银财宝,终归需销赃。故而,这几日里,我们只需暗中留意市井之中,何人突然抛售大批不明来路财货,说不定就能找到线索。” 沈云静听那青年一番言辞,脊背不由升起一股寒意。 还好自己没来得及销赃,要不然还真可能被查出点什么来! 杜煜见状,嘴角终于勾勒出一抹温和的笑意,他颔首赞许道:“难怪顾公对从之你赞不绝口,与令兄相比,你们二人皆是不可多得的国士之才,真乃沈门之幸,叶邑沈氏能得你二人,实乃家族之兴,国家之幸!” 等等,叶邑沈氏? 沈云想到几日前王瑃还猜测沈云是叶邑沈氏,未曾想,今日竟有缘亲见真正的叶邑沈氏后裔,世事之奇,莫过于此。 杜煜的目光轻轻转向沈云说道: “这位郎君也姓沈,和沈队正乃同姓。” 言罢,那位年轻人风度翩翩地转身,对沈云行了一礼道:“在下叶邑沈奕,见过沈队正。” 杜煜接着介绍沈云说道: “沈云父亲曾在禁军中任校尉一职。” 闻得此言,沈奕问道:“敢问沈队正的郡望?” 沈云闻言,微微一笑说道:“沈某出身洛京,非世家大族,仅为庶族一员。我阿爷是因为武技出众,才被宣武皇帝简拔担任校尉的。” 听到沈云这么说,沈奕就没有继续追问了,但是也没因沈云出身卑微而生的轻慢之意,反而看着他问道: “沈队正,何以独独认为招福寺刺驾一案应为我等侦破之首要?” 为什么?总不能说因为法华寺的案子是自己犯的吧? 面对沈奕与杜煜那双双探究的眼眸,他不得不强作镇定说道: “回禀令尹大人,属下斗胆以为,招福寺一案,其波及之广震撼朝野;其性质之恶劣,更是触目惊心,那此刻竟然挑战皇威。此案不仅关乎太后安危,更牵涉国本动摇之虞,是以,当为我等缉凶破案之首要任务,刻不容缓。” 想了想又觉得自己回答的太官方,沈云又说道:“刺驾之案,犹如利刃悬于国门,昔时因大军整装待发,朝堂之上,为稳军心民心,故将此惊天秘辛暂且搁置,而今,洛京城内,阴霾笼罩,命案接踵而至,人心惶惶。若能破了刺驾悬案,或许能震慑宵小。” 沈云的回答中规中矩,并没有什么出彩之处,但又不得不说话语间却夹杂着政治正确。 无论如何,事关天家,如今朝堂又是以窦太后为尊,主上年幼,太后垂帘权柄在握,却突遭刺杀,此事之蹊跷,足以让人心生疑窦,浮想联翩。 窦太后表面上对此事似乎并不上心,但谁知道她老人家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 杜煜,身为朝中重臣,自然消息比一般人要灵通,他早就知道窦太后把皇城司指派给了身边的大长秋曹腾,负责暗中查案的事情了。 杜煜咳嗽了一声,他放下手里的竹简,缓缓言道道: “既已至此,便从招福寺刺驾案开始查起。” 言毕,他目光深邃地扫过二人,继续吩咐:“自明日起,你二人各领精锐,手持本府令牌,分头行动,务必细查此案,不遗丝毫线索。” 沈云闻言,眉宇间闪过一丝凝重,他沉吟片刻,方才谨慎开口,声音中带着几分恳切:“大人,属下心中有一事相求。七日之后,乃是雍王府入幕选锋之日,此乃属下多年夙愿,望大人能予成全,让属下得以参与。” 杜煜闻言,眸光微转,嘴角勾勒出一抹温和而深邃的笑意,轻声道:“此等大事,本府岂能不知?你尽管放心筹备,雍王府的入幕选锋,本府亦会亲临观战,可需本府向雍王举荐?” 沈云闻言,心中感激,却更添了几分坚定,他拱手一礼,言辞恳切:“多谢大人厚爱,但属下心意已决,此战,我欲凭自身实力,一展所学,不愿假手他人。” 杜煜闻言,眼中闪过一丝赞许,点头道:“好!有志气,本府便成全你这份傲骨与决心。自今日起,你除却日常查案之责,余暇之时,尽可自由安排。” 第52章 摸鱼 次日清晨,晨光初破晓,沈云手持杜煜所赐的令牌,率领麾下精锐士卒来到了招福寺。 他此行的目的,更像一场例行公事,也没想过真能从寺监口中问出什么线索来。 皇城司的严密盘查已然在前,连那些手段高明的探子都未能查出什么有用的线索,自己这边就更别指望了。 但既然领了法令,好歹也要装装样子不是。 招福寺的寺监是一名慈眉善目的中年僧人,法号圆通。 沈云一干人来到此处时,圆通大师正于大雄宝殿内缓缓讲经。 见门楣旁站着一排军卒,圆通大师眼神中闪过一丝讶异,随即便轻轻挥手,示意座下众弟子合十退散。 待僧侣们离开后,大殿内仅余沈云一行与圆通大师。 圆通对着沈云施了一个佛礼,道:“小郎君所来何事?” 沈云亦是恭敬回了一礼,从怀中掏出杜煜给的令牌,解释了一番。 圆通大师并未急于细看那令牌,,只是面露慈悲道:“小郎君若有疑惑,但说无妨,老衲必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见寺监如此客气,沈云也不想刁难他,只是随口问了几句,便带着麾下的士卒在寺内胡乱转悠起来。 刺驾案的根结不在招福寺,问这老和尚根本就是白问。 毕竟,那唯的线索早就随着万佛塔的那一场大火一同烟消云散了。 查不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沈云也有些头疼,自己该如何对杜煜回复呢? “沈兄。” 就在沈云沉思时,沈奕也带着一队人马寻了过来,对着他说道: “我问了寺内大小僧众,都没能得到有价值的线索,兴许我们可以去廷尉府的案牍库看看。” 这个结果和沈云的结论差不多,在招福寺中肯定是查不出什么所以然的。 沈云点了点头,说道:“我亦曾向那寺监探问,他倒是直言不讳,自谦不过一挂名寺监罢了。此招福寺,身为皇家寺庙又是雍王所建,他实际上管不了事。” “既然如此,沈兄,咱们可要去廷尉府的案牍库,那日的行军调令廷尉府应该有备份。” 沈云抬头看了看天色,摇头说道:“不去。” “为什么不去?沈兄难道不好奇吗?” “令尹许诺我查案之余可去北郊习练骑射,我要去练习马术了。” 沈奕不解的说道:“马术什么时候都可以练,但沈兄不觉得这个案子更有意思吗?” 相处了这么短的时间,沈云就发现了这位叶邑沈氏的公子与莫侯景有个共同之处——话痨。 自案件调查开始,沈奕便如同被解锁了话匣子的机关,言语滔滔不绝说个不停,事事都要征询沈云的看法。 除此之外他还有旺盛的好奇心,凡事都要刨根问底。 从最初的“沈队正,您对此有何高见?”到后来更为亲近的“沈兄,你以为如何?” 二人的关系越来越亲近,话也越来越多了。 沈云不由的怀疑,莫非这世家子弟之中都是话痨,即使是王瑃话也挺多的。 沈云的本意就是扰乱调查方向,让杜煜不要把心思放在法华寺的案子上,他个人对调查案子没太大的兴趣。 于他而言能带薪摸鱼,还不耽搁自己练习骑射,实乃不可多得的惬意,所以他转身就要离开。 见沈云转身要走,沈奕略一沉吟还是快步跟上来。 “从之兄,你不是要去案牍库调查吗?” 谁料沈奕竟晃着脑袋说道:沈兄言之有理,今日时辰已晚,贸然行动恐会打草惊蛇,明日上午再去吧。再者,我也确有许久未摸弓了,亦是手痒难耐。。” 方一出城门,就见任权儿、刘大郎以及曹家兄弟几人等在官道旁了。 几人见到沈云都是面带笑意的迎上来。 然沈云神色却凝重如墨,不苟言笑,身旁还有一个喋喋不休的年轻儒生。 对于众人的热情招呼,沈云恍若未闻,径自跃上黑风,鞭影一挥直向北郊绝尘而去,那年轻儒生见状,亦是迅速反应,轻盈跃上马背,紧随其后。 只留下一路尘土与四人面面相觑。 “大郎,跟在云哥儿后面的是何人?” “我怎的知晓。” 曹豹却神神秘秘的凑上来说道:“我私下揣测,此人或许与云哥儿有旧债未了,不然怎会如此紧迫相随.....” 。。。。。。 就在几人朝着北郊而去的时候,京兆府正派府崔町的府上,一群亲信聚集在崔町身边,似乎是在商讨着什么。 崔町此人虽然出身九姓之一的博临崔氏,但是他出身旁支,起家官是从黄门郎做起的。 所谓的黄门郎,说白了就是看守宫门的,比之金吾卫要稍微高级一点的卫兵,也是当年宣武皇帝见崔町身的相貌不凡,便提拔了他一手。 所以类似崔町这一类的恩幸官员,自然被宗室和公卿看不起,当年崔町与朝中另外一官员争卫尉卿一职时,襄城王就在朝堂上指着他说道:“那厮乃阍者,岂能尉卫?” 阍者,意思就是守门之贱者也。 襄城王提及崔町初入黄门郎时的过往,意在贬损,但是崔町依旧面不改色。 不过这些都是崔町在罢黜之前的事情了,因为其子崔器穿甲械斗,崔町为护子心切,失手之下,将一名校尉拷打致死。 虽得崔氏主脉鼎力相助,免去死罪,却终究难逃官帽落地的命运,一时之间,风光不再。 自此,崔町心志未改,誓要东山再起。他四处奔走,遍访权门,几经波折,终是打通了关节得以复起。 及至京兆尹之位空悬,他又将近些年来搜刮的钱财尽数尽数献于雍王,终于得到了京兆府令尹的职位。 此时此刻,雍王命他务必查清城中命案,无奈之下他才不得已召集了手下心腹,全力调查这两起案子。 崔町深知,仅凭这区区三十多门客想要在这错综复杂的案情中抽丝剥茧,无异于蚍蜉撼树。而京兆府的那些推官,指望他们,无异于缘木求鱼。 因此他只好一直向雍王求助,毕竟雍王身负膘骑大将军一职,便从禁军中调集了一部分人手供他驱使。 崔町一面让人查阅卷册,最后决定从法华寺的案子开始调查。 然而,他的属下在法华寺调查了一整天,凶手是怎样潜入法华寺杀人,又是如何在宵禁的洛京城内着甲逃跑的,依旧没有任何有用的线索。 崔町闻讯,怒不可遏,一股难以遏制的怒火在他胸中翻腾。 将手下门客全部驱赶出去后,儿子崔器这才凑上来问道: “阿爷,儿闻杜煜已着手调查招福寺那桩刺驾的案子了,华寺一案错综复杂,不如我们也去追查招福寺刺驾的案子?” 崔町凝视着这个不成器的儿子,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焦躁,他呵斥道: “若非你屡屡闯祸,牵累家族,你阿爷还在卫尉卿的位置上!又怎么会来查这些鸟事!” 言罢,他扬起手掌,作势欲打。 崔器见状,身形一闪,敏捷地避开了崔町挥舞过了的巴掌。 等到崔町气消之后,崔器又凑上来说道: “阿爷,您莫动怒了,气坏了身子不值当。” 崔町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着胸中翻涌的情绪,目光复杂地望向崔器,最终化为一声沉重的叹息:“不是我要查法华寺的案子,实则是雍王殿下有令不让我碰刺驾案。” “雍王?” 第53章 北郊 崔器在不学无术,也该明白雍王是自己父亲如今最大的靠山,崔町之前之所以得以起复也是买通了雍王府的管事,而今,身居京兆府令尹之高位更是因为有雍王的举荐。 招福寺刺驾案的发生,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让朝堂之上局势变得愈发微妙。 自那日起,雍王便再未独自踏入禁宫。 反观那位在危难之际挺身而出,护驾有功的左威尉大将军窦骁,却因此案而声名大噪,被太后委以重任,同时禁中保卫的郎卫之职也移交到了豫王手中,这也预示着权力格局的又一次微妙调整。 这一系列变故都透露出非同寻常的信号,朝堂之上传言如风中柳絮,纷纷扬扬,都说太后准备扶持窦骁上位,更欲拉拢豫王来对抗那位权倾朝野的雍王。 但是这些流言蜚语崔町是一个字都不相信。 那窦骁什么人,虽借太后之势而显,实则根基未稳,犹如浮萍依水,跟雍王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对手。 至于豫王,虽贵为皇室血脉,但其在宗室之中的威望与影响力,较之雍王那如日中天之势,实乃小巫见大巫。 只能说是在招福寺刺驾一案中雍王的表现不当,引起了窦太后的猜忌,暂时疏远了他而已。 即便如此,雍王依旧如日中天。 谁是大魏的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 还得是雍王! 崔町说道:“雍王殿下亲命我调查法华寺妖人的线索,誓要将洛京之内潜藏的白莲教妖僧一网打尽。” 崔器闻言,眉头紧锁,难掩心中疑惑,他脱口问道:“阿爷,雍王殿下此举背后究竟有何深意?那袭击白莲教妖僧的狂徒又当如何处置?” 崔町轻叹一声,摇了摇头道:“此中缘由,连我也难以揣度。但殿下之命不得不从。雍王还嘱托了另外一件事,要我们干扰杜煜对招福寺刺驾案的调查。” “这又是为何?” 崔器的话语中满是惊愕与不解。 崔町苦笑一声:“为臣之道,在于忠君之事。无论心中有多少疑惑与不愿,既然接了旨意,便只能全力以赴,力求周全。至于结果如何,非我等所能左右。” 崔町的目光在儿子欲言又止的唇边凝固,终是按捺不住,手中木杖再度高高扬起:“你怎恁多废话,问来问去的,快滚!?” 崔器被父亲这突如其来的怒喝震得身形一晃,连滚带爬的逃出了府邸。 出了府门,他看了看天色,太阳马上就要落山了,既然不能回府,那只能去别人府上过夜了。 思绪流转间,崔器心中已有计较,他决定去自己的好友,散骑常侍、给事中仲犁的府上去喝酒。 仲犁的父亲名为仲瑀,昔日与崔町并肩立于朝堂,皆为朝廷之栋梁,只是岁月流转,各自命运殊途。 自崔器犯事,连累父亲被撤职,现在仲犁已经是给事中了,这是和着作郎、散骑常侍并列的清流官,这是崔器梦寐以求的起家官。 想到自己这位好友惯来脑子灵活,他便想去听听仲犁的看法,只要自己父亲能办好差得到雍王的赏识,自己亦有望承此东风,扶摇直上! 崔器想到这里,立刻向仲犁的府上而去。 .。。。。。。 与此同时,洛京北郊。 “好箭!” 洛京北郊占地极大,北郊依傍着浩荡洛河,有一片广袤无垠的郊野。 洛京周遭,沃土多已被皇室以及世家大族霸占,能让他们跑马的地方愈发稀缺。 而北郊,却因紧邻洛河,每逢汛期,河水暴涨,时有淹没之虞,所以此处算得上是泛区了,也得益于此,北郊的土地才没有被贪婪的世家大族所霸占。 前些年大魏武德充沛,经常有禁军子弟来此处磨练武艺, 可近些年来,军中子弟日渐堕落,已经很少来北郊操练马术箭术了。 看着无比荒凉得北郊沈云皱了皱眉头,没想到禁军子弟已经堕落到这个地步了。 可这又与自己何干,想到这沈云在此把目光放在了百步外得草垛上。 沈云手持着一张小梢弓,搭在弓弦上的是一支比箭,这种箭头宽大,不会射穿草垛,是专门用来练习和比试的箭。 一旁的沈奕也是解下自己背着的长弓,拉开架势瞄向草垛。 射箭,作为君子六艺之之一,对于出身世家的沈奕而言也是自幼开始操练的。 随着他手指轻轻一松,弓弦震颤间箭簇滑破空气,精准无误地嵌入草垛的靶心,激起一阵细微的尘埃飞舞。 “好箭法!” 围观的任权儿等人不由自主地爆发出阵阵喝彩,他四人却没有这么好的射艺,只能佩服地看着沈云两人。 当然了,看二人比箭也确实精彩。 沈奕侧目望向并肩而立的沈云,笑道:“沈兄,我这射艺可还入你法眼?” 沈云还在摆着架势没空回答,只见其缓缓拉开长弓,三指轻巧地扣住箭矢,弓弦紧绷至极致,几乎贴近面颊,直到弓弦不堪受力开始发出嗡鸣声,沈云才轻轻一松手指。 嗡!的一声,弓弦猛然释放,宛如龙吟虎啸,震得四周空气微微颤动。 箭矢瞬间离弦化作一抹流光,“咻”一声射穿了草垛,巨大的冲击力直贯草垛,使得腐朽的草绳应声断开,整个草垛仿佛被无形之手猛然撕裂,草屑纷飞! 看到沈云步射的威力,旁观众人无不面露惊色。 沈奕望着沈云,眼中满是赞叹:“沈兄,我那只算是宴乐之箭,而你这一箭才是真正的战阵之箭。” 沈云微微颔首,心中暗自品味着方才那一箭的韵味。 他感受到,与以往刻意追求的精准与力度不同,这一箭的发射,仿佛是与自身呼吸、心跳乃至天地间的某种韵律达到了完美的契合,发力自然而流畅,宛如水到渠成,浑然天成。 先前射箭,他仅凭双臂蛮力,每一拉一放皆是力竭之姿,箭矢虽出,却难掩仓促与无力。 然而此番,他仿佛顿悟了弓术之精髓,不再局限于局部的使力,而是将全身之力汇聚于一弦之间。 腰部扭转,腹部紧绷,仿佛山岳般稳固,又似江河般流畅,力量自脚下涌起,经由腰腹,最终汇聚于双臂,轻松间弓弦如满月般圆满拉开,再无往昔的力竭之感。 沈云轻吐一口浊气,他再次拉弓,动作之间透露出一种韵律之美,每一次箭矢离弦,都伴随着空气的低吟,划出一道道精准的轨迹直指靶心。三矢连出, 一气呵成! 第54章 乡民 昔日,若他连续三矢离弦,臂膀间定会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酸楚与疲惫,仿佛千斤重担压肩,虽不至无力挽弓,但那精准的箭矢却也不免因力竭而略显偏颇。 然则,今日之境迥异往昔,他调动全身之力,每一分劲道皆汇聚于指尖,再化作精准的一箭。 及至三箭连发,他也只是额间细汗微渗,臂膀间非但未有沉重之感,反而充满了未尽之力,沈云甚至觉得自己尚有余力,感觉自己还能再射三箭。 一旁的沈奕也被沈云的神力给惊讶到了,像是沈云这样的满弓射箭,对于寻常人而言,单是一箭之射便足以耗尽体力,需得半日修养方能恢复。 若是如同沈云这样连续射箭,稍有不慎便是筋肉受损之虞,普通弓箭手根本不可能这样高强度满射。 但是沈云,却能连续三射都是满射,力道不减且发发中靶,这份“神力”让沈奕羡慕无比。 沈奕,自幼便饱受“气弱”之症的困扰,体弱多病,使他对于强健体魄之人充满了羡慕。沈云能文能武,更是让他觉得投缘,忍不住要和他亲近。 二人交谈了两句心得,沈云突然禁声,将头转向一边。 北郊不远处,便是雍王那片广袤无垠的私人猎苑,其疆域之辽阔,森林葱郁,河流蜿蜒,草原如茵,正是雍王府甄选英才、举办入幕选锋的地方。 此事雍王府的家奴们正忙碌于四周设置围栏,欲将整个猎场围起来,但是沈云却听到了前方有呼喊声。 只见不远处有一群乡民,围着管事模样的男子,正在大声的争吵着。 见状,沈云招呼众人牵着马循声凑了过去。 及至近前,只见一群衣衫朴素的乡民围着一个管事模样的男子正在争执。 乡民们的面庞上写满了愤怒与不解,而那位管事则一脸冷漠。 一筚路蓝缕的乡民拦在程管事身前,他的声音因急切而微微颤抖:“程管事,请您明鉴!那片田地乃官府明文授予我家的授田!非王爷的猎苑之地啊!若真被圈入猎场,便是毁了我等生计,断了我等活路啊!” 程管事闻言,眉宇间闪过一丝不耐,他轻摇手中竹简呵斥道:“哼,你这刁民,倒是狡辩得一套一套。分明是你等贪念作祟,私闯王爷的禁地,妄图以授田之名行非法占有之实。念及王爷近日正忙于国之大计,不愿多生事端,暂且饶你一回。还不快快退去!你若在喧闹咱就拿了你去京兆府!” 此言一出,四周的乡民群情激愤,纷纷涌上前来。 那最开始的乡民怒道:“程管事,我们所说句句属实!这就是我家的授田!京兆府的地契便是凭证!” 说着,他还从脏乱的袖袍中掏出一张满是折横的书契。 谁料那程管事看也不看,反是厌恶地蹙眉,身子不由自主地后撤一步,手捂鼻尖,语带不屑:“地契又如何?莫非京兆尹府还敢逆天而行,剥夺了王爷的领地?你作甚?还想动手不成!府中卫士何在!”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几名王府卫士应声而出,寒光闪闪的兵刃瞬间出鞘,这几名乡民见状恐惧的全身发抖,但又想到眼前这些刚播下种子的农田,一旦沦为猎场,待那狩猎之日来临,必将是马蹄践踏、野兽肆虐,那时春耕可就废了! 乡民还准备继续闹,府中卫士已经冲了上来,手无兵刃的百姓,面对这武装到牙齿的王府卫士顿时如惊弓之鸟,四散奔逃,只留下程管事站在原地冷笑。 沈云的双拳紧握,指节因用力而泛白,心中越发的厌恶。 他看向北郊周围的土地,也不知道从何时开始,那些授予百姓的土地就被权贵们用各种理由占去,就连许多授予禁军的永业田都未能幸免于难,它们或被官府巧立名目收回,或被世家大族强行霸占,成了洛京某个权贵的猎场或者田庄。 "云哥儿!"任权儿的声音低沉而沙哑,他一手紧握着腰间的横刀,双眼赤红如血,怒意汹涌。 "云哥儿,咱们上不上!”刘大郎与曹家兄弟亦是按捺不住,拳头紧握,骨节作响,只待沈云一声令下,便如同脱缰野马,誓要将那些欺压良善的恶徒斩于马下。 沈云端坐于马上,双手紧攥缰绳,指尖因用力而泛白,眉宇间凝聚着深沉的思索,仿佛暴风雨前的宁静。四周的空气都因这紧绷的氛围而变得沉重。 在场的除了沈奕外,众人皆是出身微末的军户子弟,对于这等欺压早已见怪不怪,往昔或许只能默默承受,但自追随沈云以来,他们的心中悄然生出了不屈的火种,不在麻木,而是渴望改变! “沈...沈兄。”沈奕艰难的开口,他想要劝沈云不要冲动,但话到了嘴边却怎么都说不出口。 沈云看了他一眼,才缓缓开口,声音虽轻却坚定如铁:"兄弟们,我们不为私斗,只为那些无法发声的百姓讨个公道。但行事需谨慎,不可伤及性命。” 言罢,沈云轻提缰绳,座下黑风仿佛感应到了主人的决心,轻嘶一声,蓄势待发。 众人见状,心中热血沸腾,纷纷响应! 沈云将箭头撅断搭上弓弦,双腿轻夹马腹,沿着蜿蜒的洛河河滩,朝着程管事的方向奔驰而去。 其余人也有样学样,撅断了箭头,搭上弓箭,骑着战马紧随在沈云身后。 沈奕凝视着沈云那渐行渐远的背影,眼中闪过一抹复杂之色,最终化作一声叹息,他轻拍马背,跟了上去。 黄河之水悠悠流淌,沈云此刻心如止水,将所有的纷扰与杂念抛诸脑后,将自己的身体和胯下的黑风保持一致,长弓缓缓拉开,宛如满月之姿。 而另一边,程管事紧握着手中的竹简,目光冷峻地扫视着那些被王府卫士无情驱赶、四处逃窜的乡民。 他们的无助与绝望,在程管事的眼中显得尤为可笑,他轻轻摇首,轻蔑的笑道:“一帮刁民,尔等能活苟延残喘于世就已经是权贵们的恩赐了,却还妄图奢求更多,真是可笑至极。” 就在他感慨时,一阵急促而有力的马蹄声骤然划破空气的宁静,由远及近。 程管事愕然转身,只见六骑如龙腾跃,风驰电掣般逼近。 领头的,是一位英姿勃发的青年。他面容俊朗,眉宇间透露出一股难以言喻的豪迈与不羁。胯下那匹纯黑的骏马,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那青年,手持长弓,箭矢已稳稳搭于弦上,眼神中闪烁着果敢与决绝,仿佛世间万物皆不在话下。 还真...等等,那人怎么好像拿弓箭对着我! 咻!一声。 程管事只觉胸口一痛,整个人就失去了意识。 第55章 心中的盛世 沈云一箭射倒了程管事,引得周围的王府护卫乱作一团。 这一箭虽然撅去了箭头,却仍携带着不可小觑的力量,虽不至于要了那管事的命,但足以让这个程管事在接下来的十天半个月里,饱受疼痛之苦。 “杀人啦!” 顿时有人惊呼起来,余下的护卫想要集结起来然而,任权儿等人岂会给他们这个机会,一阵乱箭射的护卫四处奔逃,不敢在聚集。 围观的乡民们,一个个瞪大了眼睛,满脸惊骇,仿佛目睹了世间最不可思议的一幕,他们惊叫着纷纷散去。 沈云猛然间爆发出一阵爽朗大笑,那笑声仿佛穿透了云霄,带着一股不羁与释然。他轻拍马背,黑风便如同响应主人心中的呼唤,沿着蜿蜒的河滩,肆意奔腾起来,留下一串欢快的蹄声与飞扬的尘土。 河水潺潺,细流轻抚过河滩,黑风欢快地穿越其间溅起了朵朵水,而马背上的沈云也感觉到了一股前所未有的畅快之意。 他恍然意识到,自从脑子里莫名多了一份记忆以来,自己竟不自觉地陷入了瞻前顾后的泥沼,行事间多了几分不必要的谨慎与犹豫。 这世间污浊,非一剂猛药不可治也。 沈云的念头终于通达,只见黑风四蹄生风,轻而易举地跨越了一道看似不可逾越的河沟,马背上的沈云感觉自己解开了一道束缚,身体也变得轻快了不少。 回城的路上,任权儿等人满脸洋溢着兴奋之色,大声唱着嘹亮的军歌抒发心中的畅快,唯独沈奕低垂着头颅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 直到沈云勒住黑风,骏马发出几声轻吟,随即稳稳地停在了沈奕身侧,他说道:“从之?可是觉得我方才行事有所不妥?” 沈奕楞了一下,他看着沈云那双神采奕奕的眸子,下意识的避开了目光,叹息道:“非是觉得沈兄行事不妥,只是...只是大魏天下何时变成了这样了,权贵将百姓当作蝼蚁.......” 曹豹嘴角轻轻一撇,不以为然地插话道:“呵,沈公子,这世道,权贵子弟凌驾于我等之上,作威作福,不是一直就如此吗?” 沈奕张了张口,似乎是想争辩几句,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似是看出了沈奕的窘迫,沈云安抚道:“世道变了,变的浑浊不堪,从之,你心中的盛世该是什么样子的呢?” 沈奕的思绪仿佛被这一问牵引,目光逐渐凝聚,却未立即回答。 沈云也不急,他转而望向天边那抹残阳,余晖洒落,将他的轮廓勾勒得格外坚毅。他自答道: “我心之所向的太平盛世,乃是天下大同,公心为基,不以血统论英雄,唯才是举,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在沈云那番掷地有声的话语落下后,任权儿一行人不由自主地挺直了脊梁,眼中闪烁着前所未有的敬意。 他们从未听过沈云诉述心中的理想,却没料沈云心中的志向如此高远。 直至此刻,那份关于“天下大同”的宏愿如晨曦初露,照亮了他们的心田。 “天下……大同……”沈奕怔怔地立在原地,这四个字仿佛带着千钧之力,震颤着他的心弦。 他凝视着沈云,夕阳的余晖恰好洒落在那坚毅的身影上,为之一镀金辉,这一人一马似乎被神性的光辉笼罩,显得无比高大起来。 这就是沈兄心中所想吗! 。。。。。。 接下来的数日间,沈云和沈奕依旧是上午查案,到了下午又前往北郊练习射箭。 而杜煜对于两人的“摸鱼”行为,却抱以淡然一笑,他每日除了处理京兆府的公务之外,就只是在明堂中编刻自己的《平边策》。 京兆府是京畿重府,涉及的公务繁杂无比,在加上府尹崔町的心思又不在此,整日只想着如何升官,因此,二十六曹之下公文积压如山。 好在自杜煜担任钦差令尹,入驻京兆府以来,凡是各曹不能处理的事情送到他面前,都能迅速的得到解决。 沈奕跟着沈云习练骑射之外,余下的时候也会跟在杜煜身后协助其处理政务。 而杜煜也乐的如此,会将一些比较简单的政务交给他处理,沈奕每次都会认真的在竹简上写上自己的想法,等到杜煜认可之后再纂刻描红,作为行政命令发下去。 每日跟随沈云习练骑射的禁军子弟也渐渐多了起来,其中有的是沈云麾下的士卒,也有一部分是被任权儿,刘大郎等人拉拢来的禁军子弟。 起初,他们心中尚存几分忐忑,生怕沈云不喜,不过见沈云并不排斥此事,几人便放心大胆起来,以至于沈云每一次去北郊习射,身边都会围拢数十骑。 在沈云的指导下,众人的骑射进步也有明显的提升,其间,莫侯景那小子也来了几次,不过这小子更喜欢步射,参与了几次后就没在来过。 等到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不少新面孔的士卒对着沈云深深一揖,声音中带着由衷的敬意: “沈队正,多谢您指导我们射术,从今往后,但凡您有所差遣,我等必当誓死相随,万死不辞!” 军中的风气,众人皆心知肚明,那些身居高位的材官,多为权贵之后,他们自带家族传承的射艺精髓,视之为珍宝,轻易不示于人。 甚至在校场上都只用军中教导的常用射术。而发力技巧,身姿调整的独门绝技,乃是不传之秘,普通的底层军卒是根本学习不到的。 沈云慷慨解囊,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射术精髓倾囊相授。 日后在战场上,这份技艺将成为他们最坚实的依靠,更诱人的是,若能顺利通过那严苛的材官考核,每月也能过多领两斛米,这些都是实惠的好处。 沈云望着眼前这群满怀期待的士兵,笑容温暖如春日暖阳:“都是军中袍泽,何须言谢?你们且去军中问问,若是有人想要习射,尽管来找我!” 第56章 军主 任权儿等人相视一笑,沈云免费给人训练射术,那就是要结交宾客了。 这样的行为,在军中也属常有的事,那些个校尉旅帅们经常会结交下层的士兵,形成一种“兵主—兵客”的关系。 这类似于文官的举主和从客的关系,一旦成为兵主后,就是这群士兵的头领,编织出一张张细密而坚实的“兵主—兵客”情谊网。 沈云要做兵主,他们四人反而高兴,这年头军中的风气便是如此。 底层军士和底层军士抱团,门阀子弟和门阀子弟抱团,互相推举重要的职位,军中的高层也乐于让兵主担任中低层军官。 之前沈云在军中就颇有威望,但是他却不愿被“兵主”之名所累,这也让其成为了权贵军头眼中不合时宜的异数,成了权贵军头出气的对象。 如今沈云决定招募兵客,以他的能力和威望,很快就能在军中形成一个新的山头,那他们这些早期投效沈云的人自然能获得更高的地位。 就这样,时间到了雍王入幕选锋的前两天。 而围绕着雍王的这次入幕选锋,本已趋于平静的朝堂,再次泛起了涟漪。 雍王府的管事们手持以金丝银线绣边、雍容华贵的请帖,穿梭于一个个达官显贵的府上。 长乐公主府内,秋香轻步而来,手中托着雍王府管事送来的请帖。 她缓缓行至软塌旁,将请帖呈送给躺在软塌上的长乐公主,说道:“未曾想,大王竟决定如期举行这入幕选锋,倒是出乎众人意料。” 长乐公主一手抱着‘鼠大将军’,含笑接过请帖说道:““此等关头,若不举行,反倒易落人口实,我那王兄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要想与他过招,还需得步步为营,只不过...” 秋香眸中闪烁着好奇的光芒,轻声追问道:“只不过什么?” “只不过,招福寺那场风波未能撼动雍王兄分毫,此番选锋怕是要出大事情。” 秋香闻言,心中不禁一紧,她微缩着颈项,语气中满是关切:“殿下,既然如此,您何不以身体不适为由,不去参加了,也免了在生事端。” 长乐公主闻言,嘴角勾起一抹淡笑,他用力揉搓怀里的鼠大将军,威风凛凛的大将军虽发出阵阵略带委屈的呜咽,却也知晓主人的脾性,只得忍气吞声,任由她蹂躏着。 “那沈云不是也要去吗?如此好戏,本宫岂能错过!速去让府内女工缝制猎装,本宫也要去凑这个热闹。” 秋香暗自忧虑,他知道自家公主这是又开始发癫了,心知劝阻无望,她只能祈求这次入幕选锋能一切顺利,切莫再重蹈招福寺那场无妄之灾的覆辙。 另一头哦,在京兆府尹崔町的府邸之中。 此时的崔町正悠然自得地把玩着一件稀世珍宝——一只流光溢彩的琉璃盏。 这盏器,宛若晨露凝于初绽之花,通体晶莹剔透,无瑕无疵,散发着淡淡的温润光泽。据传,此盏源自遥远的大秦,经由月支人带到贵霜,再辗转西域诸国,最终抵达了洛京,成为了世间难觅的瑰宝。 崔町对这只琉璃盏爱不释手,但是他还是将琉璃盏擦拭干净放入了一旁的木匣子中。 “阿爷,”崔器在一旁,目光中交织着不舍,他轻声唤道,“这琉璃盏,是您多年来的心头至宝,真要赠予雍王殿下吗?” 崔町瞪了他一眼,厉声说道:“还不是你这个逆子惹事!害的你阿爷我如今只能在京兆府府尹的位置上消磨!如今想要恢复旧日官职,当然要巴结雍王了!” 崔器低垂着头颅,双唇紧抿,不敢在说话。 当年若不是他在禁军中和一个校尉争锋,他仗着自己是九姓子弟,在一次冲突中将武库中的甲胄穿出来和那校尉争斗,才引发了后续的种种。 须知,甲胄离库乃是死罪,当时崔器之父,崔町的职位是领侍中、卫尉卿,侍中是官,卫尉是职业,说白了也是执掌宫禁卫戍部队指挥官。 当时,崔町得知此事,为了避免儿子的祸事连累自己,便选择先发制人,他秘密下令,将那名毫无根基的校尉拘捕归案,意图将穿甲胄械斗的罪行强行扣在那校尉头上。 不过当时械斗之势浩荡,波及甚广,目击者众,甚至因为这件事触动了底层士卒的敏感神经,一时之间禁军之中哗然四起,人心浮动险些酿成大错。 崔町急切之下,然而,那校尉却似铁骨铮铮,任凭酷刑加身,亦咬紧牙关拒不认罪,最终死在了卫尉府的牢狱中。 此事迅速发酵,成为朝野上下议论的焦点。 崔町也被御史弹劾,本该以“虐杀禁军”的罪名判处大辟的死罪。 还是崔氏主脉在朝中的高官替他求情,在一番激烈的博弈之后,廷尉府以“非故意杀人,执行公务不幸致人死亡”为由,轻轻揭过了此案,只将崔町撤职处理,而崔器也只是被忽罢逐禁军身份。 后来他又走通了雍王府一名管事的路子,近日里,他更是倾尽心力,竭力向雍王献媚,希望能够得到雍王的举荐出任更重要的职位。 正当这时,沈云踏着暮色,自北郊缓缓归家。 刚到门口,就见妹妹沈瑶已经站在门口等了半天了,她看到沈云以后,立刻冲过来。 “阿兄!” 沈云宠溺的抚摸着沈瑶的发丝,笑着问道: “今日家中一切安好否?” 沈瑶点了点头,正欲细说家中琐事,不料巷口忽地传来一阵嘈杂之声。 两人不约而同地侧首望去,沈云的目光在巷口边缘捕捉到了一抹熟悉的倩影,正是长乐公主的贴身侍女秋香。 她身着淡雅宫装,步履轻盈,身后跟随着几位抬着布匹的家奴,一行人缓缓行至沈家府邸之前。 秋香对沈云微微欠身说道: “沈队正,此乃公主殿下提前恭祝沈队长在选锋之试中脱颖而出特赐之礼,此中绢帛二十匹,官奴一人,健妇二人,望沈队正笑纳。” 此言一出,周围聚集的街坊邻里,瞬间炸开了锅。 他们或窃窃私语,或交头接耳,眼中闪烁着好奇与羡慕的光芒。 公主? 沈瑶疑惑地看着沈云,阿兄不是去查案子去了吗?怎么和什么公主扯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