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下宠物店》 第一章 灵猫(一) 天气有些闷热,灰蒙蒙的天空懒洋洋地飘着一层厚厚的乌云,随时可能来场暴雨的样子。 没有风来驱散这该死的燥热,即便大敞着窗户,也会让人觉得有些透不过气来。 几只麻雀无精打采地歇在电线杆子上,大半天没有一点动静,看得人直犯困。 “喵呜”,一只四肢雪白的虎斑猫轻盈敏捷地跳上窗台,大大地打了个哈欠,十分嫌弃地瞪了柜台上那只花里胡哨,只会一个劲儿摇手的招财猫一眼——明明有他这货真价实帅气迷人的猫主子在,真搞不明白那个笨蛋丫头为什么还要搞个冒牌货摆在这里碍眼! 虎斑猫还记得丫头一开始管他叫“小耳朵”,因为他是一只比较少见的卷耳猫。 他的耳朵不像普通的猫咪是直立着的,而是天生卷曲。 刚出生时两只软乎乎的小耳朵几乎是贴在头顶上,十分呆萌可爱。 丫头就这样一眼相中了他,欢天喜地抱回了家! 但虎斑猫并不喜欢这个名字,觉得这个可爱得冒傻气的名字与他英明神武的气质一点也不般配。 虎斑猫成了丫头家的新成员,不过,丫头喜欢他的程度,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期——恨不得走到哪都带着,片刻也不想分开,显然是把他当成了最要好的朋友。 哪怕一开始,他总是很高冷地躲开她想要给他顺毛的手。 丫头的手很好看,双手的皮肤柔软光滑白白嫩嫩,十指纤细修长,指甲圆润饱满,手心总是暖融融的,让她挠痒痒其实是件贼享受的事情! “云麒,你看到树上那只鸟了吗?怎么浑身黑漆漆的,真难看!”店里的另一只小白猫也跳到了窗台上,蹲在虎斑猫身边舔爪子。 小白是宠物店的新成员,十分崇拜云麒,喜欢跟在云麒屁股后面当跟班,俨然把他当成了大哥大! “那是乌鸦,自然是天下乌鸦一般黑了!”虎斑猫哼了一声,“好不好看不重要,重点是好不好吃才对!”说着还不怀好意地舔了舔嘴唇。 那乌鸦也看到了他们,但是并不在意,眼睛叽里咕噜转了一圈,傲娇地别过头去。 “不是吧,乌漆嘛黑的你也能下得去嘴?”小白把云麒的玩笑话当真了! “大清八早的,关注一只乌鸦做什么?不嫌晦气!”云麒跳下窗台,奔着小鱼干去了——丫头说过,吃好早餐是开始崭新一天的第一要务! 乌鸦在很多人眼里,可不是什么吉祥的好兆头。 人们通常把乌鸦看作是不祥的预兆,因为凡是乌鸦出现的地方,总是阴气很重,还有可能伴随着死亡的到来。所以在民间,乌鸦总是晦气的象征,有乌鸦在的地方,总是有厄运和不好的东西出现。 云麒倒是不关注这些,他不过是嫌弃那一身黑的鸟玩意长得丑罢了! 自然,“云麒”才是他本来的名字,用梵文刻在他藏在脖子里的那个小银铃上。 第一次见面,铃铛就被丫头发现了,却没有留意上面有字。后来发现了,便改口唤他“云麒”,本来丫头是看不懂梵文的,却不知为何一眼就认出来这两个字。这个名字让云麒有种莫名的亲切感——好像很久以前,就有人那么叫过他…… “云麒,云麒……你快点过来啊!” 云麒…… 铃铛是空心的,正常情况下不会发出任何声响,又被长长的领毛盖住了,很不容易看到。 云麒从出生就戴着这个铃铛,也不知道究竟是谁给戴上去的,然后就再也没有摘下来过。铃铛上围绕“云麒”二字雕刻着精致繁复的花纹,小小一枚银铃,方寸之间足见雕工之精湛。 半年前,丫头拒绝了父母给她安排的工作,开了这家宠物店。 月明坐空山,不觉石苔冷——丫头很喜欢有关明月的诗句,于是店名就叫“月下”,月下故人归…… 招牌上一只猫儿拖拉着毛茸茸的长尾巴背靠在弯月上,配着圆胖可爱的字体,十分讨喜。 图样是丫头自己设计的,只有云麒觉得月亮上那只猫胖墩墩的,连脖子都没有,和自己一点也不像! 在云麒看来,丫头是个特别容易满足的小姑娘——不求财富无数,只求吃穿不愁! 古人云:“不汲汲于富贵,不戚戚于贫贱。”不因富贵而盲目追求,不因贫贱而忧虑悲伤,妥妥的一个乐天派。 云麒喜欢丫头的笑脸,就像丫头喜欢给他挠痒痒一样! 其实,丫头最喜欢的是云麒的眼睛,一只蓝得像盛夏的夜空,一只是璀璨的金色——异瞳在猫眼中也是比较稀有的,传说那是可以看到另一个世界的眼睛!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丫头在宠物店门口放了一把摇椅,没事就抱着云麒半躺在上面翻闲书晒太阳。 广厦千间,夜眠不过七尺;锦衣玉食,一日不过三餐;财富太多,反而成了负累,吃穿不愁就是最好的生活。至少在这一点上,丫头从来没有亏待过云麒,猫粮猫罐头管够! 丫头喜欢交朋友,小店里的原木茶台就是专门招待朋友的。不求高朋满座,但求知己二三——常言道:“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应酬上的推杯换盏,怎比得上围炉夜话,温茶浅酌? 丫头喜欢花茶,那一整朵花在玻璃茶杯中盛开的样子确实很美,热水冲进去花瓣就会变得半透明,在水汽中浮浮沉沉。丫头偶尔还会让云麒一起品茶——云麒倒觉得,花茶喝起来的味道远不如闻起来舒服! 费力讨好所有人,不如结交二三知己。而宠物店里的小家伙们都是丫头的知己! 朋友圈再大,时间过去,能留下的寥寥无几。而云麒知道,他是永远不会离开丫头的。 不求房子多大,只求一家温暖。人们常说:“家是温馨的港湾,不管船行多远,都会在这里靠岸。” 房子是用来承载岁月与感情的地方,不用太大,够用就行。 只有房子的躯壳,没有世事冷暖,柴米油盐的不是家。充满爱和温暖,有人间烟火气的地方才叫做家。月下宠物店就是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 宠物店坐落于蓝花楹大街的转角处,圣洁的蓝花楹,让整个世界都美好起来了。 蓝花楹是一种很奇特的植物,树干粗壮挺拔,枝杈却散乱柔软,蓝花重得能压弯了枝丫,却又会被一阵轻轻的小风刮落了去。只是那淡蓝色的花朵铺在布满鹅卵石的院子里,漂在因雨水而丰沛起来的园中小溪上,真是说不出的好看。 花开得快,落得也快,仿佛一夜之间,就已经铺了满地,但是,若抬头看那树梢,新开的花朵依旧灿烂。 蓝花楹的花语是在绝望中等待爱情——那样唯美的,浅浅的蓝紫色调,像一个未完的梦境。也许就是因为蓝花楹的梦幻唯美,才有了一个个动人的爱情故事。 可是今天的蓝花楹树上多了一个不速之客,那也是一只猫,那只骨瘦如柴的黑猫蹲在树杆上,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不知道的人看到猫咪这么忧郁的神情,搞不好还以为是铲屎官虐待它了呢。 这只猫咪坐着的时候,刻意张开双腿就像是人类坐板凳一样,还把自己的其中一只爪子给撑在了双腿中间,这样的姿势别提多猥琐了。 云麒看了黑猫一眼,哪怕隔着厚厚的玻璃,他依然感觉到黑猫也在直勾勾地盯着自己…… 黑猫的眼神,让云麒有些不爽,干脆扭开头转移了注意力——眼不见为净,对于喵星人,这句话同样是实用的。 黑猫一动不动地蹲在树上,久得云麒都要怀疑他是不是石化了。 真是一只奇怪的猫,竟然能把自己坐成一蹲雕塑! 黑猫的眼睛也一直盯着同一个方向,久得,仿佛遗忘了时间…… 时间,总是让深的东西越来越深,让浅的东西越来越浅…… 第二章 灵猫(二) 唯愿你,遍历山河,仍觉人间值得。 曾有人问:“你经常熬夜的原因是什么?” 答案五花八门,其中一条扎心的回答是:“因为晚上不敢睡,就怕明天会提前到来。” 常会害怕时间过得太快,来不及好好体会活着的乐趣。 人生就是一个缓慢受锤的过程。生活没有捷径可走,是人三分苦,但即使日子处处不尽人意,也要努力,把生活过成多种可能。时间,是最公平的裁判。 宠物店每天人来人往,生活简单平和,却难免有些单调。 丫头于是买了一大堆珠子,没事就坐着穿手链编吊坠,打发时间。 一次,云麒不小心把装珠子的盒子弄翻了,珠子撒了一地,气得丫头差点把他一顿胖揍——好你个败家玩意儿!挨了骂不说,还克扣了他的小鱼干。 切,几颗破珠子,有什么了不起——云麒也赌气一整天没有搭理丫头,死活不愿意戴那串丫头给他编的脖链——他的小铃铛多好啊,什么金珠子,银珠子,都比不上他的小铃铛,哼! 直到第二天丫头气消了,亲自给他开了猫罐头拿了小鱼干,这事才算过了。 云麒确是真的打从心底喜欢夜晚,远离了白日的喧嚣与灰尘,那种混合着夜风的安静沁人心脾。而且,对于夜行性动物来说,夜晚才是他们的天下! 月光透过玻璃窗,洒落在蜷成一团的虎斑猫身上,那一身酷似白虎的斑纹越发清晰了起来。 夜色如同黏稠的墨汁,紧紧地包裹着夜幕下的一切事物,令人不自觉心生胆颤。 “吱呀”一声轻响从地下室的方向传来,虎斑猫的耳朵立刻竖了起来——凭直觉,他知道不可能是老鼠。 宠物店里早就没有老鼠了,哪只不要命的老鼠敢成天在猫的眼皮子底下晃悠啊! 云麒抖了抖耳朵,打算一探究竟——好奇心害死猫又怎样? 他就是好奇心重嘛! 今天丫头去参加同学聚会了,云麒就自觉地担任起了守店的职务,他可是一只负责任的猫! 云麒迈着标准的猫步,悄无声息地朝地下室走去…… 今晚的夜空没有繁星,只有几颗孤单的星星,努力地在发光,零星地分布着,像是被人丢弃的玻璃弹珠。整个夜空如一墨盘,空中有一层淡淡的云,使原本就不明亮的夜空更添迷蒙。 “靖鳞,你来啦,快过来坐!”苏靖鳞是丫头的名字——靖安宅里当窗柳,望驿台前扑地花。鳞鸿不寄辽东信,愁入春见十四弦。这两句虽然不是出自同一首诗,念起来却也是朗朗上口。 夜色温柔,路灯昏黄。聚会结束后,苏靖鳞一个人踏着夜色往宠物店走去,她喝了一点酒,但并没有喝醉,倒是嘈杂的环境让她有些头昏脑涨。夜风一吹,整个人瞬间清醒了不少。 一张石椅横在路边,铺满了落叶。上面蜷缩着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看起来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乞丐。 女孩凝望着远方,视线消失在路灯尽头,似乎沉浸在回忆中,抑或是想起彼时年少,抑或是深感沧桑。 她并不觉得乞丐邋遢碍眼,当他一动不动时,就是一座岁月凝聚而成的雕塑,象征着流逝和时间。 女孩走了,她自然不会知道,在她离去后,老人睁开眼睛,盯着她的背影,看了很久…… 那双眼睛,不像上了年纪的人那样浑浊,反而神采奕奕,仿佛不愿被夜色埋没的点点星子。老人把手伸进衣服内兜,里面揣着一个迷你的小模型——是一只猫咪的模型。 人生起起伏伏,跌跌宕荡,分分合合,每个人都身不由己,又何必互相埋怨感伤…… 簌簌无风花自堕。寂寞园林,柳老樱桃过。落日有情还照坐,山青一点横云破。 路尽河回人转舵。系缆渔村,月暗孤灯火。凭仗飞魂招楚些,我思君处君思我。 回看世间苦,苦在求不得——世间至苦,莫过于求而不得;世间至乐,莫过于寡欲知足。 其实,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人生一世,但求无愧于心。 世人慌慌张张,不过图碎银几两,偏偏这碎银几两,能解世间万种慌张。 是不是要迷失了方向,才能到达一个无人找到的地方? 夜,黑得像被死神的阴影笼罩。整个地下室也是伸手不见五指,但是却难不倒云麒。 猫咪的眼睛能聚集环境中最微弱的光线,即使在没有月光的暗夜也不会完全没有光线,稀微的星光或由云层反射的光线,猫都能聚集且利用,因此猫只需人眼看东西所需光亮的六分之一就能分辨出物体的形状和运动。 地下室的墙面都是由水泥铺成的,为了节约成本没有过多的装饰。 地面上放着几个圆木桶和大大小小的纸箱。每个木桶上都盖着一层厚厚的的灰尘,墙角上安放着一个复古风的烛台,停电的时候蜡烛便能派上用场。 云麒觉得那摇摆不定的小小火苗也异常昏暗,很配这里的环境,但是现在,没有人来帮他点蜡烛。 这里看起来非常协调,但又让人压抑得喘不过气来,唯一能让人感到一丝光明的就是云麒那双发着光的猫眼。 响动就是从这里传出去的,云麒跳到最高的纸箱子上,竖起耳朵细听…… 第三章 灵猫(三) 身寄虚空如过客,心将生灭是浮云。萧散浮云往不还,凄凉遗教殁仍传。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魔鬼,就像猫身上总会招惹跳蚤——有这样一类人,他把自己扮成月亮的模样,或者隐蔽成一口草木掩映的水井。你得像猜谜或探险一样去摸索他,或者干脆看不见捉不住也想不清楚。像瞎子摸象,呆子娶亲。 或许是察觉到了云麒的到来,先前的声音彻底消失了,整个地下室安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得一清二楚,静得让人心里直发毛。 云麒在箱子顶上耐着性子守了半晌,还是没有动静——看来是躲起来了——啧,竟然还跟他这货真价实的猫大爷玩起了躲猫猫! 云麒心念电转,干脆跳下纸箱,向大门的方向走去…… 确定虎斑猫离开了地下室,纸箱里的两团黑影继续扭打起来—— “死乌鸦,阴魂不散,小心猫爷我扒了你这扁毛畜生的一身黑毛!”黑猫亮出锋利的指甲,一爪子对着乌鸦的头拍过去,却被乌鸦闪身躲开了,黑色的鸦羽铺天盖地,挡住了黑猫的视线。 “你个傻猫,你自己也一身黑,有什么资格说我!” “说你怎么了,傻鸟,我是猫你是鸟,生来就是天敌,你也不抽空照照镜子,就你那副小身板,还不够本大爷塞牙缝的!”黑猫就地一滚,躲开乌鸦尖利的鸟喙,回头就是一口,叼了满嘴的羽毛——呸呸呸,什么味儿,真要命! “死猫,敢拔老子的毛,不带这么欺负鸟的!要我说,您老的牙缝可真够大的!”乌鸦扑开翅膀跳得老高,差点一头撞上纸箱——正在这时,去而复返的云麒打开了纸壳箱子,居高临下地探进去一个猫头…… 黑猫和乌鸦顿时像两个泄了气的皮球,一起抬眼看着云麒大气也不敢喘了! “二位,打架挺会挑地方的啊!” 云麒像前来抓包的操碎了心的老母亲,盯着两个犯了错误的熊孩子,阴阳怪气地开了口,拖长的尾音里透着致命的威胁,“不出来,还要本猫拿个小红旗欢迎欢迎两位吗?” 云麒话音未落,乌鸦就扑扇着翅膀落到了烛台上,远远地隔着两只猫,咕噜噜转着眼睛道:“我们不是专门来这里打架的,我们是来找东西的……” “找东西?”云麒两只阴阳眼死死盯着乌鸦,十分不客气地道,“找什么东西?乌鸦嘴,你给我说清楚,不然——” “你们别吵了,”一旁被无视的黑猫自尊心受到了一万点伤害,“大家都是猫,相煎何太急!”黑猫边说边就跳了出来,对着云麒伸出一只猫爪——大哥,冤家宜解不宜结,不如握爪言合! 云麒冷哼了一声,点头趾高气扬地走了,两个被抓包的倒霉鬼默默跟在他身后离开了地下室。 黑猫第一眼看到云麒就知道他不是普通的猫——他的“人生”,不对,是猫生充满了隐喻行为,每一句都有弯翘和转角。你觉得分明抓住了他的影子,他却一个猛子扎下去深海…… 从古至今,怀才不遇,为情所困的人多了,他却不需要别人担心。 宁期此地忽相遇,惊喜茫如堕烟雾。真正的平静,不是避开车马喧嚣,而是在心中修篱种菊。 尽管如流往事,每一天都涛声依旧,只要我们消除执念,便可寂静安然。 愿每个人在纷呈世相中不会迷失荒径,可以端坐磐石上,醉倒落花前。昨天听到的最多的一个问题就是:七夕你打算怎么过? 苏靖鳞苦笑——还能怎么过!作为一个单身狗她只能一笑而过,一个人过,曾经有过…… 或者闭门思过…… 说实话,说不孤独,都是假的! 虽然平时大大咧咧,但是节日一来临,还是怂了。昨天的朋友圈那可是大型的虐狗现场,看一眼就是狠狠的狗粮暴击。 正当她酸酸的刷着朋友圈时,宠物店里一群小家伙突然跑了过来,把她团团围住——不知怎的,上一秒还是柠檬精的丫头,突然狠狠吐了下舌头,办了个鬼脸,只想说:秀你们的恩爱去吧! 苏靖鳞收留了黑猫,为了防止他和云麒打起来还特地另外给他准备了饭碗和猫砂盆。黑猫没想到自己能有如此待遇,感激涕零,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了。 “这么能吃,不怕吃成个胖子!”云麒看着黑猫狼吞虎咽,忍不住冷嘲热讽。 “知道你很重要的意思吗,就是再重都要!”黑猫翻了个白眼,继续大快朵颐! 凡事要三思而后言,别“口无遮拦”,否则得罪了人,自己还不知道。 十年身事各如萍,白首相逢泪满缨。 老去不知花有态,乱来唯觉酒多情。 岁月流年里,我心缱绻,灯火阑珊处,念你如初。 去相逢吧,像不曾失望过一样。去爱吧,像不曾受过一次伤一样。 第四章 灵猫(四) 阳光暖洋洋地撒在窗台上,天已经亮透了,宠物店终于开门营业。 面对着姗姗来迟的苏靖鳞,云麒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那眼神仿佛在说:“太阳都晒屁股了,你个懒虫还知道来啊!”苏靖鳞伸手挠了挠猫儿的下巴,笑着点了一下云麒的鼻子。 云麒还是忍不住用头蹭了蹭丫头的手——嫌弃归嫌弃,这个主人的面子他还是要给的! 果然丫头很开心地转身去给他拿小鱼干了,黑猫也从猫爬架上纵身跳了下来,眼馋地盯着苏靖鳞手里的小鱼干——他流浪得太久,几乎已经忘了人类的手心是何种温度,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还能拥有一个家…… 很多人都认为黑猫是驱除邪灵的,正因为如此,有邪灵、恶灵的地方就会有黑猫的身影。久而久之,人们就误会黑猫是带来这些不详东西的罪魁祸首,说起来,这真是天大的误会。 这也导致了很多人不愿意收养黑猫,对其避之唯恐不及。古书有记载:玄猫,辟邪之物。易置于南。子孙皆易,忌易动…… 这里的玄猫,就是指黑猫。 后人大概是只从表面现象看,便觉得黑猫出现便有厄运发生,就不分青红皂白把一切罪责推在黑猫的头上。‘易置于南’是说养在门口最好,古人把大门都朝南开。‘子孙皆宜’大概是说会一直管用,保护这家房子的主人甚至后代,或者就是说这只黑猫的后代也行。 西方习俗则认为黑猫是夜间出来游荡的巫婆的化身,是不吉利的动物,所以人们认为见到黑猫不是啥好事。黑猫是有灵性的,魔法师就是靠黑猫来提高自己的灵性。特别是在十三号和礼拜五,碰见黑猫更是不吉利中的不吉利! 而在古埃及,黑猫是掌管死亡的神灵,可以赶走恶灵;在英国,只要有黑猫愿意停下来让你摸头就可以带来好运,但是摸尾巴则反之。 黑猫的传说来源自古埃及的波克诺神传说。 在古埃及它的作用是让有怨恨的人来崇拜、供养,并在一定时机对他许愿,内容越恶意越容易实现。但同时,猫是一种很神秘的生物,每答成一个愿望便会收取一定报酬,至于报酬的内容便不得而知了。 黑猫是辟邪的,但是它的出现一般都意味着有不平静的事情发生,反正看到了就退十三步,据说这样可以免灾。 哪怕是在丫头所在的小镇,旧的习俗观念也认为黑猫不吉利,出现在梦中都代表有鬼或是小人作祟。而黑猫一般会主动的去压制不干净的东西,所以有邪气比较重的地方总有黑猫出现,因此世人才会误以为碰到黑猫是大凶。其实家里养只黑猫反而可以起到大大的辟邪作用。 所有的猫都是很有灵性的,而黑猫又很神秘,根据占星的话,在你遇到黑猫的那个星期,会遇到一件令你高兴的事情,却不知有没有人真的遇到过? 苏靖鳞听老一辈人讲过这些传闻,她也半信半疑黑猫辟邪这种说辞,但她不在意这些。遇到流浪猫狗她都会尽可能收留在宠物店,然后帮那些小可怜寻找到新的主人。 在给店里所有的小家伙们把饭碗装满,换了新的饮用水之后,苏靖鳞随手从架子上拿了一本书,冲了一壶茉莉花茶,坐下来准备打发时间。 “姑娘,你这里的猫怎么卖?”刚翻了两页书,就有人打断了苏靖鳞的注意力。来人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太太,一手杵着拐杖一手提着个菜篮子。 苏靖鳞立刻站起来,客气地把老太太请进了店里——前不久店里刚好添了一窝小奶猫,而且上个月已经全部断奶,打了疫苗,个个健康活泼,正好可以去新家享福。 最后,老太太挑走了一只蓝眼睛的布偶猫,搂在怀里笑眯眯地走了。走之前恋恋不舍地看了云麒很久,她知道丫头是不会舍得云麒的,也就没有多问。 窗外日光弹指过,席间花影坐移前。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今天不是周末,客人不是很多。 傍晚时分,店里来了一个男孩,先挑了一袋猫粮和几个猫罐头,又问苏靖鳞能不能把云麒卖给他。 原来男孩家里已经有一只猫,他怕猫咪孤单,想再买一只回去做个伴儿。 云麒有些不高兴地躲开了男孩伸过来的手,纵身跳到了苏靖鳞怀里,那表情十分傲娇,仿佛在说——本大爷不喜欢你这个臭小子,没看见本猫已经有主了吗,你离本大爷远点! “看来我们云麒很受欢迎啊!不过抱歉,云麒是我的家人,我不能把他卖给你。”苏靖鳞顺了顺云麒光溜水滑的毛,笑着道,“我这里还有其他的猫崽,你可以自己来挑。” 送走了最后一位客人,苏靖鳞叹了口气,抱着云麒低声细语:“云麒,你说有那么多人喜欢你,你开心吗?” “喵~”云麒打了个哈欠,只听得女孩儿的声音贴着他的头顶:“云麒,你呢,你有喜欢的人吗?” 云麒,你,有喜欢的人吗…… 夜晚,云麒做了一个梦,梦境里他不再是一只普普通通的虎斑猫,而是一只真正的白虎——梦里有个遥远而熟悉的声音不断告诉他,现在的他并不是真正的他,他生而不凡…… 白虎…… 月悬祀凤羽,白虎星降世…… 白虎者,天之四灵之一,源于远古星宿崇拜,是代表少昊与西方七宿的西方之神,于八卦为乾、兑、于五行主金,象征四象中的少阴,四季中的秋季。 出自《淮南子》中的五兽之一,即是青龙、白虎、朱雀、玄武,黄龙,又称——天官五兽! 命运的藤条鞭挞着每个人的内心深处,是血腥的味道遍布全身,是悲怜的声音阻止了勇敢的前进,是绝望的思想掩埋住快乐的根源,是残忍的现实踏着高傲的步伐踩碎那虚幻的美梦…… 时间在玩着魔术,把善良变邪恶,把希望变绝望,把喜欢变憎恨,把悲伤变痴笑,陈旧了的心,已经不起太阳的曝晒,只是希望在阴暗潮湿的地方躲藏…… 第五章 灵猫(五) 若我离去,定是为你,请你不要生气,务必等我归来。 云麒睁开眼睛,回想着先前的梦境,然后才突然反应过来——喵了个咪滴!自己竟然不是在宠物店里…… “云麒,云麒,你在哪?你再不出来你的小鱼干我就没收了啊……”丫头找遍了店里每一个角落,仍然没看到云麒的身影,急得眼眶都红了——她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云麒不见了…… “是谁~,是哪个王八蛋偷了姑奶奶的猫!”一声惊天动地的狮子吼过后,宠物店的窗玻璃默默地抖了三抖! 黑猫跳到苏靖鳞身边,本想安慰安慰她,结果还没伸出爪去,差点被这声狮子吼吓得心跳骤停,连魂都丢了…… “礼物,什么礼物?你不是不要了吗?”另一个房间里隐约传来男女对话的声音,云麒环顾四周,完全陌生的屋子,陌生的玻璃桌子,碍眼的碎花窗帘…… 而他脚下是一个十分不搭调的真皮沙发——这他喵的到底是什么鬼地方? “我说不要你就不给啊?”女子半是娇羞半是嗔怒的声音传来,云麒听得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这你就不懂了吧,我这个人吧,比较实在!”男子十分欠揍地回答。 云麒默默翻了个白眼——直男癌晚期,活该你特喵单身一辈子! “实在个屁,你那叫缺心眼儿知道吗!”果然,女子的声音明显变得不耐烦。 难怪有人讽刺女人之美,在于蠢得无怨无悔;男人之能,在于说谎说得白日见鬼! 难道真是这个臭不要脸的混蛋把他偷回来,随手当成礼物送给女朋友——云麒气得差点炸毛,伸出尖利的指甲恨恨地在真皮沙发上磨起了爪子…… 冷风呼啸而过,尖锐的刺鸣声仿若鬼怪在叫嚣着要冲破地面,苏靖鳞紧了紧身上的大衣,脚步不由得走加快几分。她不敢回头,背后是无止境的黑暗,仿佛要让她沉溺在粘稠的墨色当中。 呼呼声就在耳边,风刮得脸颊生疼,她却只能往前跑,拼命地向前,哪怕此时的前方也没有一丝亮点。蓦地,她止住脚步,瞳孔大张着望着前方…… 她的正前方,是一只咆哮着的巨兽——那是,白虎? 云麒…… 云麒,你在哪里…… 撕裂着别人伤口的声音,在心脏最深处敲击,那肉与血的黏惆被吞没在深渊里…… 夺命般的悲伤在狰狞的狂笑中淹没…… 期待着你的毁灭…… 毁灭后,重生…… 女孩儿哭了,因为她对着镜子玩剪刀石头布输了…… “啊……”,苏靖鳞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尖叫,挣扎着醒了过来——谁来告诉她,她在哪里? 她是不是在做噩梦——云麒…… 这一定是一个恶作剧,只要她活着,就不会放弃寻找! 云麒——天亮之前,请不要闭上眼睛…… 云麒没有在屋子里找到出去的方法,他有些泄气——不知道丫头怎么样了,有没有发现他不见了? “云麒啊云麒,你只是个宠物,你在妄想些什么?”云麒盯着那扇紧闭的大门——两个王八蛋,好歹给他准备点吃的啊,丫头还从来没有让他饿过肚子。 记得丫头说过——学会摒弃于温暖之外,走过混沌,远离安逸,永远保持一颗澄澈的心。 人活一世,值得爱的东西很多,不要因为一点不满就心灰意冷,更不要绝望。 可是他现在真的很饿…… 看过马戏表演的人大都知道,要将猴子这种极其聪明的动物驯化到能完成马戏表演,往往需要一些严苛的手段。 一般驯猴师通常会采用食物诱导的方法。 但是,为了让猴子对食物更加渴求,最先要做的是:「饿」。 “只有完成训练才能得到奖励。” “只有按照主人说的去做才能不被饿死。” 于是,出于活下去的本能,它们开始第一次被驯服。 这当然远远不够,它们会被要求完成更高难度的动作。 比如踩高跷…… 上山的路上,耍猴人圈养的小猴子突然接近一个小和尚。 路人纷纷驻足观看,被这番景象逗乐。 谁知道小猴子突然伸手,摸了摸小和尚手腕上的银镯子。 小猴子甚至略带同情地望了一眼小和尚,又伸手抓了抓自己脖子上束着的锁链,好像在说: 「你也被囚禁了吗?我懂的。这很痛苦,你看我脖子上的链条,和你手上的一样。」 它不会懂:小朋友手上的是祝福,而它脖子上的是枷锁…… 旁边的路人在笑,有人说它红了。 但看到这一幕,苏靖鳞却只感到悲哀——被用作动物表演的小猴子,可能一辈子都会被绳索束缚,在表演中死去。它的一生,只是被人类驯服,作为赚钱的工具存在。 有人说,“动物表演十分精彩、有趣,而动物能被训练也是因为它们本身就具备这样的‘天赋’,这只不过是人与动物的各取所需。” “它们会成为明星,得到欢呼和荣誉,你怎么知道它们不开心?” 这不过是人类的自欺欺人罢了。 如果只给小孩子灌输一些不切实际的梦幻故事,只会让他们在现实人生中遭遇更多的坎坷和曲折,到那时梦醒了无路可走,不是更令人担忧吗? 云麒,你一定要找到出路,你答应过丫头,不会离开她的…… 也不知道丫头怎么样了? 第六章 灵猫(六) 三天了,云麒饿瘦了一大圈,他冷眼瞅了一眼碗里的猫粮,依然无动于衷。 “这猫为什么不吃东西啊,是不是生病了?”女人终于有些于心不忍,“要不送他去宠物医院看看吧,在这么拖下去肯定不行,怎么说也是一条生命不是?” 一旁的男人哼了一声,冷冰冰甩出一句:“何必花这个冤枉钱,直接扔出去让他自生自灭吧,我看你也不喜欢这猫,早知道就不送给你了,我上班去了,你看着办吧。” “嘭”的一声,男人甩上门走了。 云麒眼皮都没抬一下,继续无精打采地趴着——把他扔出去吧,这样他就可以去找丫头了…… 芦苇荡里笼罩着一层层的烟雾,斑驳的竹门上有潮水浸泡过的痕迹。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和鸥鸟作伴,来去也没有什么固定的时间。 那一叶扁舟出行了,每一桨都带着春风。他随身带着钓鱼的鱼线和鱼钩,装鱼的竹篓还是他自己动手编的。手艺是粗糙了点,但不影响使用。 他看到的风景是:远处的小岛上,繁花似锦,他的身边带着满满的一坛美酒。在碧波万顷当中,他多么自由自在啊! “一棹春风一叶舟,一纶茧缕一轻钩。花满渚,酒盈瓯,万顷波中得自由。”头戴斗笠的白衣公子负手站立在船头,声音里透出满满的闲适与随和。江风吹起他的长发,映得那一双眸子更显深邃。 “星君好生悠闲……”听到有人打招呼,云麒转头轻笑,把刚钓上来的青鱼扔给了来人。 “又是鱼,你该不会是猫变的吧!星君就不能换换口味吗?”语气里是满满的嫌弃。 云麒摇了摇头,但笑不语——白发沧浪上,全忘是与非。秋潭垂钓去,夜月叩船归…… 苏靖麟回到家已是深夜,她已经在大街小巷贴满了寻猫启事,依然没有什么消息。这年头,找人尚且不易,何况一只猫。 左邻右舍正在她家打麻将,母亲输了一晚上,她凑过去看的时候,母亲又是一把烂牌,怎么都胡不动的那种。正咧嘴准备笑话,不知道怎么滴桌子在她凑过去的时候,还没挨着呢,就翻了。 “多大的人了,还老是毛手毛脚,以后我打牌别碰桌子!”留下快胡牌的左邻右舍一脸怒气地看着她。 唉~苏靖麟突然发现,她妈生她也许就是为了找一个背锅侠! 苏靖麟打了个哈哈,也不解释什么,郁闷地回了房间…… “云麒,你回来了!”打开门看到蜷成一团睡在她小床上的虎斑猫,苏靖麟激动得声音都哽咽了。 虎斑猫抬头定定地看着她,他实在是没有力气跳到她怀里了…… 云麒还没到宠物医院就逃走了,他趁着车门打开的一瞬间从女子怀里挣脱了出来——尽量躲开路人,寻着气味判断方向。也许是因为心急,他发现他竟然能感知到苏靖麟所在的方向。 脖子里的空心铃发出一道十分柔和的光,云麒突然就不觉得饿了,没有多想,先回去再说吧! 那天,很多人都看到了一只飞奔的虎斑猫——要不是看多了走街串巷的猫咪照片,真的搞不明白,怎么会有猫每天这么步履匆匆地在城市里环游啊?! 夜深人静,苏靖麟抱着云麒睡着了,云麒看着女孩子的睡颜,打了个哈欠,安心合起了眼睛。床头柜子上的绿玉藤幽幽的在白瓷花盆里享受着月光。 绿玉藤这种植物看着是真的梦幻美丽,通身翠绿如翡翠一般有着奇异的美感,就像是只生活在童话世界中的植物一样,不似凡间物。 而且这种绿玉藤的绿,并不像普通植物的绿,有点偏天青色,十分迷人。而且绿玉藤最为妖冶的一点,就是它的传粉并不是通过昆虫,而是要依靠蝙蝠才能够传粉繁殖。 有些女生会觉得,每个人的审美角度都不一样,特别是在当下,并不一定说大众审美就一定会很漂亮,一些剑走偏锋式女生,看起来其实也很不赖。 但事实证明,像一些走新奇路线的女生,往往只能被认可一段时间。所以,女孩子的颜值高低,归根结底还是在于五官水平是好是坏,若是长着一张大众脸,就一定要认清事实,并且花一些小心思来让自己的五官看起来更为出色。 眼睛在五官当中的地位自然是不容小觑,像那些拥有一双忽闪忽闪大眼睛的女生们,看起来总会给人一种非常有灵气的感觉,不论素颜还是化妆,大眼睛女孩相较于小眼睛女孩那是妥妥的有优势。 不过在云麒看来,丫头是那种耐看型的姑娘。她本身算不上那种倾国倾城的美貌类型,但是单纯可爱,眼神灵动,一个笑容就能让人联想到“巧笑倩兮”。 王者德至鸟兽,则白虎动。王者仁而不害,则白虎见。 白虎者,仁兽也。虎而白色,缟身如雪,无杂毛,啸则风兴。西方庚辛金,卦主兑,其象白虎,金神也。 云麒,你还记得我吗? 云麒,你该回来了…… 第七章 赤鸟(一) 元气蒙鸿,萌芽兹始,遂分天地,肇立乾坤,启阴感阳,分布元气,乃孕中和,是为人也。 首生盘古,垂死化身;气成风云,声为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玥,四肢五体为四极五岳,血液为江河,筋脉为地里,肌肉为田土,发髭为星辰,皮毛为草木,齿骨为金石,精髓为珠玉,汗流为雨泽,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氓。 是岁也,有云如众赤鸟,夹日以飞三日。后因“赤鸟夹日”为不祥之兆…… “你,听过关于赤鸟的传说吗?” “赤鸟,是红颜色的鸟儿吗?” “对,赤鸟者,身如血染,羽无杂色,目若赤晶,可视人梦境……” 梦境…… 千灯映月,血湖水漫,夹日衔珪,折翼之鸟,魂兮何归…… 天幕最尽的边缘幽幽泛上血红色的迷雾,悬挂在清冷的沉墨一样的夜色里。风的呼啸像野兽仰着头在对陨月咆哮,没有一点星辰的痕迹飘零而落,陷落的废墟之中,爬行着鬼魅的喘息和贪婪的笑。 最后,那徘徊着渐渐苍白的月光坠于自己最后一抹倒影里。天际的云层变成了鲜血一样的河流,暴风雨瞬间夹杂着沙尘席卷了渺小的山头,支离破碎的噩梦才刚刚拉开序幕。 “我的武器,就是豁出去的决心!” “你……是不是,一定要这样做……” 抓住男子衣领的手被鲜血染红,血珠顺着手腕不断滴落,化作燃烧的红莲业火——红衣女子的声音支离破碎,气势依然不弱,眼中燃烧着怒火…… “我决定了的事,九死不悔!”白衣公子不顾嘴角溢出的鲜血,拔出长剑和长刀,左手执剑右手执刀,就着血在地上结阵,口中念念有词,“剑之在左,青龙之象也;刀之在右,白虎之象也;钩之在前,赤鸟之象也;冠之在首,元武之象也……四象聚成……听吾所愿……” “住手……快住手……你会死的……” 事已至此……谁也无法回头…… 感情是个好东西,它可以让人上穷碧落,也可以堕至黄泉…… 往后余生里,虽然不能和你在一起,却还是要默默地关注着你…… 永远…… 天空更加阴沉,铁块般的乌云,同山峡连在一起,像铁笼一样把大地围困住。 天色越来越暗了,乌云像赶集似的一个劲地压向低空。云越来越厚,天也显得越来越低,一时间,天昏地暗。一片可怕的黑暗像贪婪的恶魔一样企图把整个世界吞噬掉。 伴随着越发密集的雨点,天空中的乌云像一块巨大的黑色幕布渐渐的拉下来,狂风似魔鬼一般咆哮着席卷而来…… 宠物店最近生意不大好,遇到雨天就更不好了。 苏靖鳞没事就听歌来打发时间,她很喜欢一首名为《刺鸟》的歌曲,无聊的时候还跟着哼哼唱唱。 也许就是要等,一百个世纪,我们才能够发现,真爱的美丽。 龙舌兰的花朵,不代表绚丽,选择燃烧了自己,将真爱延续。 就像刺鸟的宿命,悲剧却勇敢,用生命交换结局的灿烂…… 苏靖鳞跟着调子小声哼唱,轻轻顺着云麒的毛。面对失而复得后的云麒,她变得小心翼翼起来——俗话说得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只恨不得云麒时时刻刻待在她的眼皮子底下。 哼着歌,苏靖鳞蓦然想起了关于刺鸟的传说——刺鸟,又叫荆棘鸟。 传说有那么一种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 从离开巢穴的那一刻起,这种鸟儿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便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 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 这是一曲无与伦比的歌,曲终而命竭。 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 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最深最痛的巨创来换取…… 刺鸟的歌唱,是以生命为代价的歌唱,是这世间最凄美的绝唱! 苏靖鳞不记得第一次看到这个故事是什么时候了,每次想起依然感叹其中的悲壮。 而她不知道的是,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神秘的鸟儿,比刺鸟更富有传奇色彩——因为两者读音相同,为了便于区别,所以后者又被称为血翼鸟。 而猫咪,向来是所有鸟儿的天敌——但苏靖鳞是个博爱的人,她喜欢猫,也喜欢鸟。 在养猫之前她就养过鸟,养过鸽子、鹦鹉、画眉等等。她本打算尝试猫和鸟一起养,后来发现这种做法对鸟儿实在有些残忍,便放弃了。 互为天敌的物种,虽然可以人为的同时饲养,比如用笼子把它们隔开——但你改变不了它们的天性和自然界的法则,不要妄想它们真的能和平共处。 如果强行违逆,结果往往对双方都没有好处。 网络帖子上有句话叫——养猫千日,用猫一时。原本苏靖鳞是不相信这句话的,猫就是主子,怎么可以利用啊! 直到前两天,她在网上刷到一个帖子,豁然开朗。 帖子上说,某日,有位不知名的小姐姐被风吹的有些冷,于是,她看了看在地上睡觉的猫咪,又看了看旁边打游戏的男友,忍不住问道:“有谁爱我吗?爱我的话帮我把门关上好吗?” 话音刚落……睡着的猫咪立刻弹起来关门,而男票——哦——他仿佛是个假人! “云麒,我有你就够了!”苏靖鳞放下手机,抱着一旁舔爪子的云麒左摇右晃,捏了捏他卷曲的小耳朵,满脸宠溺道,“云麒,你看,我那么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啊?” 你说呢——云麒翻了翻眼睛,拿头去磨蹭苏靖鳞的手臂。 当然,猫咪也有不靠谱的时候,另外一个帖子说,猫的智商跟科技的进步成反比。于是,一位岛国铲屎官一时脑热,决定拿出重金购入的无人机耍一耍小猫咪。 结果……无人机刚起飞,不出两秒钟,就这么被猫一拳揍得坠机了…… 云麒听完后,深表同情,同时又觉得,那完全是那个蠢货主人自己闲的没事干,花钱买教训!猫主子的战斗力,他心里没数吗?真是活该! 还有一个悲伤的故事——几年前,只因为偷吃了一块肉,猫咪被原主人打得终生不能站立。 而救它的这个女子,名叫初会,更有着不堪回首的经历。 初会有个幸福的童年,家住政府机关大院,家境优越。豆蔻年华时出落得貌美如花,声如莺燕,能歌善舞,还做过节目主持人。 大学毕业来到郑州,和丈夫一起做生意,日子过得比蜜还甜,直到一场车祸,初会的世界从此黯然失色…… 在初会最痛苦的日子里,是她救下的猫咪陪着她熬了过来,重拾对生活的希望。 有时候云麒会想——其实猫咪也和人一样,都有自己深深不能忘怀的爱恨情仇啊! 旧地愁看双树在,空堂只是一灯悬。 一灯长照恒河沙,双树犹落诸天花。 第八章 赤鸟(二) 你走之后,每一步都是我,未出口的承诺。为什么我们仰望着同一片天空,却奔向不同的远方? 若有来生,愿化身飞鸟,以象征自由的姿态,刻画天空的高度。 世上有两样东西不可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将心比心,很多事情便能想通。真正聪明的人,一辈子三不问——不问现在,活在当下;不问人心,人心难测;不问出生,众生平等。 在苏靖鳞的悉心照顾下,云麒很快恢复了元气,上树逮鸟上房揭瓦通通不在话下! 这天,天气大好,苏靖鳞如往常一样,打理完卫生就在店里玩猫逗狗。天气好,她心情也好! “收起你的善良吧,免得被有心之人利用,大街上那么多流浪狗你救得过来?” “谁要你在这里假惺惺,你不救我救,别拉着我,我自己会走。” 听到门外越来越失控的争吵声,苏靖鳞忍不住站起来,想出门看个究竟。 门外一男一女还在争执,女子怀里抱着一只惨兮兮的小狗,这是一只长期在外流浪的狗狗,因为生活环境恶劣,全身多处皮肤都发生溃烂了,毛发都完全打结。 苏靖鳞立刻跑到女子身边,把女子领进了宠物店,她店里刚好有药,她也可以先做一些简单的处理。 女子眼眶都红了,求助苏靖鳞:“狗狗快不行了,你一定要帮帮我。” 若不是不得已,谁会愿意在外流浪,过着风餐露宿的日子呢? 它们的生活本就不易了,尤其还是在流浪动物日益增多的当下。 苏靖鳞也深知救助的路很难走,自己有能力必须要帮上一把!所以她给带狗狗来治疗的救助者最低的价格,还免掉了护理费,最终救下了这只狗狗。 这世界上本就没有一成不变的关系,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认为动物的生命不值钱,这是第一层幼稚;任何人都有可能离你而去,但你的猫猫狗狗却会永远陪在你身边,抛弃这人世间唯一能用金钱买到的爱,这是第二层幼稚;不是只有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才是真实的情,世间万物皆有缘法,把自己凌驾于众生之上,这是第三层幼稚。 如果可以,谁愿意做一个自私、心狠手辣又表里不一的假好人?世间罪恶原多,永远不可能除尽。在善与恶的天平两端,良知不是唯一的砝码,但是善良,永远都是值得肯定的。 此事过后,女子和苏靖鳞成了好朋友,经常约饭——大夏天,把饭桌摆在店门口,吹着小风,喝着小酒,不亦乐乎,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情,但谁能想到这份和谐马上就要被路过的一群心机鸟打破了! 看着飞扑过来的鸟群,一个十分沙雕的声音突然出现在苏靖鳞脑海里——大家注意了,敌军还有三秒到达战场! 苏靖鳞开始还以为是来抢食的麻雀,很快,她就发现——事情不对劲。 趴在窗边的云麒也察觉到了异样,心急之下直接打开窗跳了出去——对,开窗户对云麒来说根本不是什么难事,他要是高兴,穿墙也不是什么难事! 自从上次被偷之后,云麒很快学会了这些技能,为的就是能够在任何情况下逃走,回到苏靖麟身边。 云麒对着那一群来路不明的鸟扑了过去,想抓住其中最特别的那一只——艳若红霞的一身羽毛,光滑漂亮,血玉似的眼睛机敏伶俐,加上一根长长的尾羽,一对劲俊轻快的翅膀,让人过目不忘。 在苏靖鳞映像中,只有一种鸟可与之比美——那便是翠鸟。 而这种鸟儿和翠鸟一样,颜色非常鲜艳,头上的羽毛像绯红色的头巾,更像那美丽的凤头。她小巧玲珑,锐利的爪子显得它不再是高雅的小姐,忽然间变成一名真正的女战士,这只血红的鸟儿有一种魔力,让人百看不厌,苏靖鳞一瞬间觉得她可以和凤凰相提并论了。 苏靖鳞的直觉告诉她,这不是只普通的鸟…… 饮月千尺,寂夜成相思,难挥情丝一缕。 人生的路,深一脚,浅一脚,悲伤在路上,希望也在路上;疲惫在路上,欢喜也在路上。世事漫随流水,算来一梦浮生。谁在时光斑驳处,聆听花开花落的声音? 没有谁的一生,阳光朗月永相随;也没有谁的一生,欢声笑语永相伴,总有一些困难,一些痛苦,需要我们去经受,去承担。 我们都曾孤独地行走在心灵的原野上,快到山顶之时,该遇到的人终究会遇到。 不记得阴晴或圆缺,她一人看过花开和花谢,渐渐地回忆起喜悦,与恨有别…… 是谁一直在这里守着夜,等待什么从灰烬里面,破茧成蝶? 是命运轮回,熟悉得像幻觉,火烧破天空星辰都倾泻…… 云麒放弃了抓鸟,这只鸟却突然放弃了躲避云麒的猫爪,定定地看着虎斑猫—— “云麒,我求求你,救她……救救她……”云麒听到有个熟悉的声音出现在自己脑海里。 “谁……谁在说话?她是谁?”云麒在脑子里反问。 奇了,他突然发现自己和这只鸟竟然能用思想沟通! “你等等,你到底会不会疗伤?”那鸟问云麒。 “我不会,但我主人会!”云麒在脑子里回答,“你再等下去,这家伙就死透了!” 好,我相信你……时间仿佛回到了千年前…… 第九章 赤鸟(三) 雪照山城玉指寒,一声羌管怨楼间。江南几度梅花发,人在天涯鬓已斑。 “喂,我说你能不能慢点飞,有翅膀了不起啊,不带这么欺负人,不对,欺负猫的!”走了三天三夜的路,云麒感觉自己的爪子都快被磨秃了,偏偏头顶上那只带路的傻鸟完全不知道累一样。 “明明是你自己体力太差,你好歹也是个四脚兽,怎么一天病歪歪的?”羽毛艳红的鸟儿转了转血玉似的眼睛,减慢了飞行的速度,回头看着云麒,“你再坚持一下,我想我们就要到了。” “有本事你不要用翅膀,下来两只脚走路,我倒要看看你能坚持多久!”云麒翻了个白眼,突然一个飞身蹿上树,一蓝一金两只眼睛里闪着萤火般的光芒——前方,有不属于活人的气息。 “嘘,别说话,快躲起来。”云麒话音未落,地面突然塌陷,而那只朱红色的鸟儿已经不见踪影。黑色的风与黑暗连成一片,宛如那无尽的深渊。 有多少人坚持走过黑暗,却没有见到那夺目的曙光? 是谁说——从黑暗中走出,就一定会看到一个光明的世界? 找不到照亮黑暗的那盏灯,谁又会陪你度过黑暗中的恐惧和孤独,把你带向充满希望的方向! 失去知觉前,他听到有人在喊他的名字——云麒,找到她,你一定要把她找回来…… 朱雀……一定要找到朱雀的真身…… 原来千年前,他就认识这只傻鸟了。可为什么是朱雀,不是赤鸟吗? 这其中到底有什么关联,是哪里弄错了吗? 是与不是,重要吗? 重要吗…… “云麒,云麒,快醒醒。”云麒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苏靖鳞焦急的脸。他这是怎么了? “喵~”,一旁的黑猫跳到他身边,满含关切地舔了舔他的脸,被云麒一脸嫌弃地拍开了。 窗外天光大好,苏靖鳞的手机里正在放着一首歌—— 我忘了说决定不再等你了 相信时间会让我们更成熟 从此以后各自坚强去面对生活 我会微笑继续向前走 寂寞的星空灿烂的烟火 燃烧后剩下什么 你忘了说我们曾经幸福过 不在身边也要自己好好过 如果有人问起你会怎么形容我 你爱过的或只是朋友 我忘了说谢谢你爱我 云麒知道,苏靖鳞很喜欢这首歌,却不知道她为什么喜欢…… 他是一只猫,一只能听懂人言的猫,但他并不理解人的感情——在他的潜意识里,他关心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苏靖鳞。可他知道,他不是苏靖鳞的全部。 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人的悲欢从来都不相通,更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感同身受。 云麒回忆着先前发生的事,那只鸟到底什么来头,莫非真的与他有什么牵连? 他相信,赤鸟的出现绝不是巧合,只是,他现在该去哪儿找这只来无影去无踪的鸟…… 人这一生,无论是谁,总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坎,或多或少要承担一些压力,只是有的人遇到事情,一咬牙,含着泪就扛过去了,有的人却被压垮了。他虽然不是人,却也遇上了过不去的坎。 这世间从不缺让你的世界天翻地覆的事情,重要的是你能不能扛得住。 什么叫能扛事儿,一只猫需要抗什么事儿? 是遇事不逃避,不轻易放弃,迎难而上,咬紧牙关想办法渡过难关,即使失败了也有从头再来的勇气。云麒觉得,他应该是一只能扛事儿的猫! 能扛事的猫,就像能扛事的人,遇到大事都这样处理——第一步就是学会控制局面。 生活中,总有很多不可控的因素,使人陷入逆境。 这个时候,有人六神无主,乱了阵脚,导致失去翻盘的机会。 就像下棋,一旦自己出了招臭棋,局面陷入被动,就越想把棋局找回来。棋风会突然变得特别冒进,下棋的破绽就越大,反而让对手趁虚而入,最终满盘皆输。 也有人,无论多么糟糕,都能发现自己能掌控的点,坚信自己能控制局面,最终反败为胜。这得益于他们很强的控制感。 遇到逆境先稳住,你要做的不是接下来立刻赢,而是现在不能输。 古语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先稳住当下,控制局面,不让情况恶化,然后积聚力量,等待机会。 这种掌控力不是来自一时一刻,而要从小的事情着手,对每一件工作都进行分解、策划,从而逐步培养自己控制局势的气场和能力。 一场秋雨一场寒,夏天快要结束了。 女孩子们的“夏日限定美丽”也进入倒计时。 比起火速剁手秋装换上新衣,一些女孩子似乎更热衷于“换季叛逆”:热裤短裙身上穿,夏天永远在腰间!比如苏靖鳞——但这样的打扮,也给她带来不小的烦恼: 拉高回头率的,往往不只大长腿,还有膝盖上的淤青。 在好奇的目光和“不可描述”的窃窃私语里,女孩子们只能保持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内心却是欲哭无泪。倒是云麒很好奇——苏靖鳞身上的淤青,到底哪儿来的? 苏靖鳞是个痛感迟钝的人,加上她大大咧咧,磕磕碰碰也是家常便饭。所以她的手臂、大腿、肘部……经常莫名其妙出现淤青,连她自己都搞不清楚是怎么来的。 明明不记得什么时候撞到过,可膝盖偏偏就是“姹紫嫣红开遍”,让她不由得怀疑:难不成自己睡着后梦游了?还莫名其妙被人给揍了? 百思不得其解之下,只好选择甩锅给“神秘力量”。这种无缘无故出现的淤青,由此获得了一个略带恐怖色彩的名字:鬼捏青。 事实上,淤青形成的原因很简单,就是皮下出血。人体受到碰撞后,血管破裂流血的同时,皮肤可能没有开放性伤口。 这时,血液只能滞留在皮下,就是外表看起来青一块、紫一块的瘀青。 皮肤下存在着很多毛细血管,它们比头发丝还要细上十来倍,纤细又娇贵。 可能你毫无印象、连痛感都没有的小碰撞,毛细血管也会破裂、出血。 可是云麒不懂这些,他只知道,他不想看到苏靖鳞受伤。那些伤,就像伤在他身上一样…… 世事短如春梦,人情薄似秋云。无须计较苦劳心,万事原来终有命。幸遇三杯酒好,况逢一朵花新。片时欢笑且相亲,明日阴晴还未定。 第十章 赤鸟(四) 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再物美价廉也没用,多余的存在注定得不到珍惜。 纵然感情易逝,回忆长留,也务必要学会一斧头斩断,大步不回头。 从小,苏靖鳞就是个妥妥的吃货——她爸总说,小时候带她上街,看到小吃摊死丫头就走不动道了。手里必须拿着点吃的,不然她的口水都能滴到衣服上! 而且小丫头眼巴巴瞅着糖葫芦流口水的样子,让人又好气又好笑,总会憋不住满足她这点小小的愿望。亲戚朋友还开玩笑说她以后要是嫁人,最好嫁个厨师或者美食家之类的! 除了吃,苏靖鳞最喜欢的就是小动物,她可以在街上卖小鸡小鸭或是小猫小狗的笼子前蹲上一整天。小小年纪,她就把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养了个遍。 都说“三岁看老”,这话还是有点儿道理的。毕业那会儿,苏靖鳞面前摆着自己人生的第一个选择题:是听从父母的安排找一份稳定的工作,还是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最终,她选择了后者。 这些从小养成的爱好,根深蒂固地流转在血液里,哪怕已经长成了大姑娘,依然没事就喜欢捣腾吃的,养这养那。这不,她在宠物店弄了一个灶台,方便她突发奇想,自己动手做一些小吃,既方便又卫生。 她还会亲自动手给店里的小家伙们做吃的,云麒最喜欢她做的油煎沙丁鱼。每次闻到香味就忍不住溜到灶台上,整只猫挂在苏靖鳞身上不下来。 苏靖鳞拿他没办法,也就任由他卖萌耍赖,每每自己还来不及享用,美食就先进了猫肚子! 所以苏靖鳞最怕牙疼,对于一个吃货来说,不能愉快地吃东西大概是天底下最让人郁闷的事了! 偏偏最近这倒霉事让苏靖鳞赶上了——医生说她的智齿长歪了,必须拔掉,不然会把前面正常的牙抵坏。于是,隔天云麒就看到了肿着半边脸,愁眉不展一脸颓丧的苏靖鳞。 猪头——云麒内心闪过一个词,又觉得自己太不厚道,赶紧跳到苏靖鳞怀里,用头顶轻轻蹭她的下巴——脸肿成这样,一定很痛,她一个女孩子,肯定都不想出门见人了!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真正可以对另一个人的伤痛感同身受。你万箭穿心,你痛不欲生,也仅仅是你一个人的事,别人也许会同情,也许会嗟叹,但永远不会清楚你伤口究竟溃烂到何种境地。 心情郁闷的苏靖鳞于是早早地关了门,回家休息去了。 半夜,云麒醒了,路灯幽暗的光透过玻璃窗,透着一股寒气。 云麒发现,浓浓夜色中有人在路边燃着篝火烧东西——那是一件衣服,染了血的衣服…… 而且,云麒发现,火焰中明显有一个人影——随着火光摇曳的长发女人的身影。她在明艳的火苗映衬下忽明忽暗,看上去脆弱不堪,云麒甚至担心她会随着烈焰飞灰湮灭。 好狠毒,杀了人不算完,连残存的魂魄也不放过——是什么人,把这女子的魂魄禁锢在了血衣上,是焚烧血衣之人吗? 可看他的样子,他显然看不见火中的残魂,看不见那女子决绝的表情——他们又是什么关系?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云麒眼中灵光乍现,他要不要管这闲事呢? 既然叫他撞上了,是不是不该袖手旁观呢? 云麒觉得,这个人不像是凶手,那盯着火焰的男子身影有些模糊,他抬起头,眼神似悲似喜。 突然,男子抬起了头,他看到不远处安静趴在窗台前的虎斑猫——低眉沉思魅力十足,沉稳冷静,乖巧可爱,还带着一点俏皮——没什么,不过是一只猫而已。 可这真的只是一只普通的猫儿吗? 普通的猫会这么盯着一个不相干的人看吗? 而且那猫的眼神——就连抬眸凝视也是迷人的,眼神里充满困惑,光影流转间,尽显随遇而安的态度。 与他,如此的格格不入…… 男子低下头,看着火光出神,看着血衣在火中化成了灰烬…… “清婉,你看,天马上就要亮了……” “听说只有凤凰,才会浴火重生,多希望有一天你也能回来……不管多久,我都愿意等你……” “你说,有谁是天生的恶人吗?生来就会做坏事,为什么你从头到尾,不愿意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呢?” 火光燃尽,灰烬中遗留下一根烧得漆黑的簪子。那曾经是一只点翠的发簪,非常精致,也非常残忍。那是一只只鲜活的生命,云麒看到,那些鸟儿的亡灵,被禁锢在那一支发簪上,得不到解脱。 云麒的眼睛如孩童一般的明亮澄净、对世界憧憬又好奇的眼神,成为了男子眼中的一根刺——他铸下大错,身负罪罚,看着与世无争的虎斑猫,又多了几分冷寂和落寞的色彩。 碗口粗的树上零星挂着几片鲜红色的叶子,云麒盯着男子,有些移不开眼睛…… 记得那年月下,深夜,初见时。水堂西面画帘垂,携手暗相期。惆怅晓莺残月,相别,从此隔音尘。如今俱是异乡人,相见更无因。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你若开心,世界便明媚可爱;你若难过,世界便乌云密布…… 第十一章 赤鸟(五) 注定会分开的人,其实早在相遇时,就能感觉得到。两看生厌,不如不见。 茫然看不清道路的未来,与黄昏消失了痕迹的过去,其实一样令人沉默。 “你滚,我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你!”男子的声音没有半点温度,疾言厉色得令人心寒。 玻璃门猛地开了,一身长裙的女子夺门而出,抬手抹了一把眼泪,头也不回地跑走了。 “我受够了,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你不要后悔!”然而,不等她把话说完,“乒”、“哐啷”,一个玻璃烟灰缸擦着她的后背飞了过去,在墙角摔了个稀碎。 “你……太过分了……”女子回过头,似是不敢相信曾经那么喜欢自己的人会如此绝情。 “你怎么不去死,快滚吧!”玻璃门恨恨地关上了,映衬着男子决绝的背影,像来自地狱的恶魔。 你怎么不去死…… “每个生命,都是上天赐予的礼物,你有什么资格随随便便叫人去死?” “你是谁?”躺在床上的男子翻来覆去,语气不善——他的女朋友,处着玩玩而已,厌烦了当然要叫她滚,滚得越远越好…… “你不用知道我是谁,你只需知道,你一定会付出代价。”一身红衣的女子轻启朱唇,声音同样冷如寒冰——话毕,脚底腾起比人还高的火焰,化作蜿蜒到天边,没有尽头的红莲。 红衣女子的身影消失了,一只赤红色的鸟儿从烈焰中振翅而起,血色的羽毛缓缓飘落,其中一片血羽不偏不倚,正正落在男子心口处——男子像被火烫了一般,挣扎着醒了过来…… 原来是个噩梦…… 然而,他赫然发现,自己的胸口确实躺着一根血红色的羽毛。难道不是梦? “朱雀,终于找到你了!”白衣男子看着眼前的红衣女子,一双奇异的阴阳眼里映出女子飘舞的长发和束发的血红绸带——这么多年了,不知道我们四圣兽还有没有重聚那一天? 白衣男子衣冠赛雪,至于长相嘛——干净、清爽,气质不俗,剑眉入鬓、凤眼生威,一袭白衣一柄长剑,飘然出尘中带着一点傲气。 人的注意力是有限的,当某个人五官的特征更强,吸引力更大的时候,就会不自觉分配更多的注意力在这个五官上面,选择性忽略其他。 “白虎,你……你怎么会在这里?”红衣女子神色变了数变,终是化成了淡漠。 “还是叫我云麒吧,现如今,要见你一面还真是不容易呢。”白衣公子轻笑,一如当年…… 当年,只因天机不可泄露——因为一旦说破就会随之发生改变,不再准确。而故意泄露天机的人,不论何种原由,势必要付出代价的。 “朱雀你,就是因为入梦泄露了天机才被罚下界的吧?”云麒问她。 “你这么说我不要面子的啊?”红衣女子娇嗔,“我是在天上呆腻了,找机会下来玩玩而已!”点破不说破懂不懂——朱雀瞪了云麒一眼,这人还是和以前一样,一点长进都没有! “你一点都没变……”红衣女子低声道。 “你刚才,入了一个人的梦境。”云麒淡淡道,“所以才让我感知到了你的存在。” “不错,而且现在我们不也还在梦中吗?”红衣女子的眼神有了些许温度,声音也带上了一丝笑意,“云麒是吗?你说我们要不要,在你的梦中叙叙旧呢?” “你倒是会消遣我!”云麒勾唇一笑,故意板起脸道,“不过大爷我不喜欢梦游,我们何不找个地方喝两杯,光叙旧多没意思。当年的朱雀,可是千杯不倒的女中豪杰!” “莹岚玉,你可以叫我岚玉。”红衣女子眉间血红色的赤羽印记发出淡淡的红光,等睁开眼睛,两人已经落在山间的一处凉亭里。 “你看这处景致如何?”岚玉笑着道,她其实不常笑,笑起了也给人一种清清冷冷的感觉。 “甚好!”云麒很随意地落座,衣袖一挥,石桌上多了一壶酒和两只玉杯。其实,在梦境里叙旧也不错…… 苏靖鳞是爱花之人,而这些花儿,或长在庭院里,或生在路边,苏靖鳞都一视同仁,在她的心里,它们就只是花而已,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不知道为啥?很多人养猫之后都开启了跟猫的嗨聊模式,别管猫咪听不听得懂,反正能把自己聊的挺开心!就像苏靖鳞,和云麒总会有无尽的话题,每天都不重样的那种! 有一次,苏靖鳞抱着云麒和闺蜜打视频电话,聊起最近追的剧,就问朋友最新的剧情是什么。 结果某人的回复也特别搞笑:“姐们儿,不是我不告诉你剧情,而是咱们公司边上的火锅实在太好吃了!” 这样的回复把苏靖鳞逗乐了——看来没有一顿火锅,是不可能知道后续剧情走向了。这人也真是调皮,花式套路苏靖鳞请自己吃火锅。不过,最后她还是如愿以偿了,谁让苏靖鳞自己也是个吃货属性呢。 “云麒,你说她是不是很搞笑?”苏靖鳞挂了电话,忍不住对着云麒把自己闺蜜狠狠数落了一番。云麒弹了弹耳朵——她搞不搞笑本猫不知道,本猫只知道你很啰嗦就是了! 很多时候,苏靖鳞觉得云麒完全能听懂她说的话,就差不能开口回答她了。她大概也能从他长短不同的“喵呜”声中理解云麒的意思。一人一猫,竟然没有交流障碍! 苏靖鳞最近喜欢用怀姜泡水喝,因为她体寒。而老一辈人说,体质阴寒之人,更容易招惹不干净的东西。 怀姜作为一种稀有植物,世人对它知之甚少,更不了解它独特的药用价值。 苏靖鳞祖祖辈辈曾生活在大山脚下的村子里。这里北靠太行,西临王屋,南面是邙山,大河在中间蜿蜒穿过,形成一片牛角状的狭长地带,愚公移山的故事就发生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 此地古称怀庆府,因四大怀药而名扬四方,这里是怀姜的故乡。怀姜不同于日常食用的菜姜,种植怀姜特别“伤地”。一块肥沃的土地种上怀姜,第二年就变的贫瘠,无法继续耕种。 怀姜营养了自己,贫瘠了土地,它的“贪婪”,造就了它“姜中之药”的美称。 城里人随手花掉的几千块,是当地姜农辛苦一整年的收入。老辈人常说:农村人“命贱”,深知一粮一钱来之不易。父母那双粗糙苍老的手上,一年都不知道会留下多少道淌血的口子、额头上每道被汗水浇灌出的皱纹和日渐驼下的腰背,都是生活烙下的深深印迹。 父辈碰上头疼脑热、胃痛拉肚子,都舍不得花钱去看,熬点姜汤,喝几天就好了。可城里人为了美,为了健康,动辙几千上万,钱花了,效果却并不怎么好。为什么效果这么好的东西,却无人问津、任其烂在地窖。这些苏靖鳞都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于是她时常会在宠物店里摆上一些姜糖、姜茶,遇到买猫的人就当赠品推荐。 苏靖鳞给人的感觉是非常直率,从不做作,她完全不像是一位才二十出头的姑娘,也不像那种被捧到天上的小公主。开了宠物店之后,日子过得也非常舒适,不过这两天她都不在店里。 这次她出门,是要去参加好友婚礼,也是跟外界接触的一个机会,虽然她不喜欢凑热闹,但是对于小姑娘而言,婚礼本来就是令人向往的。 她的好友邀请了很多姐妹们来参加婚礼,其中就有苏靖鳞和她的闺蜜。他们三人的关系一直不错,虽然性格大不相同。 她们毕业后就分隔两地,哪里想到能借着这个机会再次相遇,惊喜之间又茫然如堕烟雾。 第十二章 赤鸟(六) 有些故事来不及真正开始,就被写成了昨天;有些人还没有好好相爱,就成了过客。 但总有一个人,无惧时过境迁一直都在——就在她一转身就能看到的地方,从不曾离去。 入夜,酒店的灯还亮着,披散着头发的苏靖鳞拿着随身携带的小本子发呆。也许是因为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极少熬夜的她依然毫无睡意。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苏靖鳞看着本子上娟秀的字迹,心慢慢沉静下来,一直觉得这是一幅很美的画面。 那时候星辰铺满整个天空,好似有风在吹动它们。而你我就相会于画楼的西畔,桂堂的东侧——女孩子总是爱幻想的,哪怕是在梦里,与她相会的那个人,会是谁呢? “云麒,你跑去哪儿了?我好想你……”苏靖鳞翻了个身,不知梦到了什么,喃喃低语。她平日里经常抱着云麒午睡,已经习惯了有他陪在身边的气息,自然而然的挂念着他。 只是她可能做梦也想不到,云麒竟然真的跟来了!虎斑猫悄无声息地跳上床,窝在她枕头边打了个哈欠。苏靖鳞感觉到了熟悉的气息,很自然地伸手把他揽进了怀里,睡得安稳了。 “你已经弄丢了本猫一次,还是那么心大,还想把你猫大爷扔家里自己跑出来玩!本猫只好亲自出马,寸步不离地跟着你了,惊不惊喜意不意外!”云麒心里这么想着,干脆蜷成一团赖在苏靖鳞怀里不下地了。天知道他为什么对这个丫头有着那么深的执念! 很快,一人一猫进入了梦乡。须臾,虎斑猫脖子上的银铃发出一道柔和的光芒,映出一个白衣公子的身形,慢慢凝聚成实体——玉冠发带,长发如墨,发丝散落在白衣上黑白分明。狭长的眉眼中似有星辰点点,鼻梁挺直,唇角似笑非笑,整个人像一幅水墨画一般干净出尘。 云麒看着熟睡的苏靖鳞——第一次在她面前显出原身,他竟有些紧张,手心沁出一层薄汗——还好,她睡着了。他坐在床边看了她一会儿,突然有种想把她叫醒的冲动,她如果见到他的真容,会是怎样一副表情呢? 想法归想法,最后他还是生生忍住了,怕吓到她,还是找到合适的机会再说吧。 也许遇到对的人,一切都不是问题。在这之前,他从不知道遇到喜欢的人会是哪种状态。 睡梦中的她,带着几分迷离,几分慵懒,眉眼间几分清冷,一举一动都如此动人心弦。 算了,他还是先以一只猫的身份陪着她吧…… 那是一场极为浪漫的户外婚礼,草坪上摆满了白色的桌椅,每张桌子上都有一个复古的花瓶,插着鲜切的玫瑰花,花瓣上洒了水珠,娇艳欲滴。椅子上拴着红色和紫色的心形气球。草坪边上长条形的桌子排成整齐的一列,上面堆着精致小巧的糕点。 人还没有到齐,新娘子想必是还在梳妆打扮。苏靖鳞坐在椅子上杵着下巴骨发呆——她看上去太安静了,这样热闹的场合与她有些格格不入。她不知道云麒来找她了,云麒在她醒来之前变回虎斑猫偷偷溜了出去。 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 微风徐徐地吹着,云麒蹲在花园里一个隐蔽的角落晒太阳,一只带着漂亮花纹的黑色凤蝶轻盈地飞过来,落在云麒的鼻头上,扑扇了两下翅膀,像停在花朵上一样惬意。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心若有所执着,犹如生根不动,映出的是放不下的过往。故不论于何处,心都不可存有丝毫执着,才能随时任运自在。 就像那只凤蝶,不知道太阳之下是什么,也许是光,也许什么都不是,她只要自在地飞舞就好了!风和太阳并肩的时候,哪怕世界都要绕行。 勇敢去梦,永恒去爱,是我们一生中最美的功课,即便留下伤疤,那也是身上最绚丽的勋章!就是因为这样,看到别人幸福才会衷心送上祝愿。 草地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还有几个小孩子拿着气球追逐玩闹。苏靖鳞起身,准备去拿一块小蛋糕,一群鸽子盘旋着飞过她头顶的天空,她扬起头弯起了嘴角。 那些鸽子的身子胖乎乎的,全身像是穿上了洁白的婚纱,脖子上有一圈金黄色的绒毛,蓝色的翅膀就像两小块蓝锦锻似的。苏靖鳞目光追随着它们,心情越发愉悦起来。 那些有你的日子被称作诗,放飞了,就是我的远方! 第十三章 赤鸟(七) 骇浪奔涛增婉转,风叱云咤也缠绵。愿所有梦见过远方的人,心有惊雷,生似静湖。 悠闲的时光总是去得格外的快,午后的阳光越发明媚,风也吹得越发温柔起来。 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快看,新娘子出来了!”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被吸引了过去。苏靖鳞看着一袭白纱曳地光彩照人的好友,心里忍不住感慨——果然,女人当新娘子的时候是一生中最美的! 反观她自己,好像总是差那么一点机遇,到现在还是一个人——还好,有宠物店那些小家伙陪着她,倒也不觉得孤独。“云麒,还好我有你。”苏靖鳞这么一想,心里平衡了。 主角出场了,盼着和新娘子拍照的亲朋好友立刻围了过去,草地上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苏靖鳞本无意去凑这个热闹,却被身边自来熟的人强拉了过去,她不小心绊了一下,险些摔倒。还好有人及时拉了她一把,避免了她五体投地和大地母亲来个亲密接触! 晚餐时,苏靖鳞一直觉得坐在自己身边的人有些眼熟,半天才想起来,似乎就是慌乱中拉了她一把的人。她又不好意思刻意去看,只好把注意力集中在美食上。忽听得那人笑着对她道:“姑娘是一个人来参加婚宴吗?刚好我也是一个人,不如交个朋友吧。” 苏靖鳞侧头看他,瞥见这人有着纤细的脸骨和下巴,高挑的身型,清冷感自然产生。 见他笑得友善,更兼声音听着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便没有多想,轻轻点了点头。这一瞥她才发现,穿白衬衫的男子其实长得眉清目秀,更有一种干净利落的气质。虽然不是帅得惊天动地,却是越看越耐看的那种类型。 两人边吃边聊,倒也相处得很愉快。奇怪的是,直到宴席结束,这人却没有要她的联系方式。萍水相逢而已,苏靖鳞这样一想,又觉得很正常,难道是她自己多心了? 人心,见外不见里,未必能一眼看穿;感情,表里不如一,未必能一朝识破。 只需心有阳光,不惧阴霾。风雨人生,困境逆境都无可避免,有些人却始终能够在逆境中保持一颗积极乐观的心态。即使生活已经一地鸡毛,依旧用心维持着生活中的美好,努力创造属于自己的快乐,用心经营生活,成为很多人的开心果。 宴席的中途,又到了新人登台致辞的环节。听着台上两个修成正果的人互相交换誓词,台下也是掌声热烈。到了新郎拥吻新娘的时刻,很多人更是忍不住欢呼雀跃。 人生总需要一些仪式,把所有的热爱都做到极致,把所有的喜爱都变成一种坚持。 被一个人深深地爱着将给你力量;深深地爱着一个人将给你勇气。 因为爱,才让两个人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也因此说明,爱是打破两个人之间隔阂的重要因素,它的地位无法被替代。 其实,爱一个人和被一个人爱着,是有所不同的。 被一个人爱着,是幸运,是一股强大的支撑自己前进的力量;而爱一个人,则是无畏,是不畏惧流言蜚语的勇气,是给足了自己挑战世界的勇气。 而正是因为这相互作用的力量和勇气,才让两个人慢慢靠近。 夜幕降临,草地上亮起了柔和的彩灯,留下来的人三三两两聚在一起闲聊。苏靖鳞也定了明天一早回程的票,她接过白衬衫男子递来的香槟,和他轻轻碰了一下杯子:“能认识你真的很开心,多谢关照。” “没准我们不是第一次见面呢!”那人挑了挑眉,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来。 眼前的女孩子,拥有的是一颗进退有度,左右有局,谦和善良的心! 她平和而坚毅,她的刚与柔在你看不到的地方,也在你看得到的地方。在她的独立与文质之下,脸上总会有些许“沉思”的神韵,而生活中的她,不赶什么浪潮,也不搭别人的船,因为自己心里有海洋。 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空蒙月转廊。 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 这样醉人的月色,倒是叫人不忍离去…… 其实说到底,没有人能够,完全不在意他人的看法。只不过,孰轻孰重,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杆“秤”罢了。 世道无常,人心变化,只堪堪岁月,便教人晦暗神伤,毕竟曾经到现在所有言行,再怎么是殚尽心力之下的无奈之举,再如何是真相水落石出,万事尘埃落定,过去造成的一点一滴都已记在了回忆里,伤在了心里,成为了余生的印记。 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虎斑猫的一双眼睛亮得惊人。窗外一阵阴风刮过,一团阴影攀着窗沿欲透窗而入,被云麒毫不留情一爪子拍了过去。像拍散了一团黑色的雾气,转瞬又凝聚在一起扑了过来。 一只血红色的鸟儿突然挡在了云麒身前,翅膀一扇,赤金色的火焰摧枯拉朽,裹挟着黑雾剧烈燃烧起来。火光消逝,一切归于平静,连一星半点的渣子都没有留下…… 第十四章 耳狐(一) 一望可相见,一步如重城。所爱隔山海,山海不可平。海有舟可渡,山有路可行,此爱翻山海,山海皆可平。 回去的路程苏靖鳞选择了坐火车,反正不赶时间,能省则省吧,而且听说,沿途的风景也很不错。 她这次出门虽然忍住了没有乱买任何东西,然而住宿费、交通费,连上随礼的份子钱,花销依然不少,她可不想回去后因为囊中羞涩亏待了店里那些小祖宗! 苏靖鳞喜欢靠窗的座位,静可享受阳光,动可观赏景色,还有不停拂过耳畔的微风一路低吟浅唱。 “苏小姐,又见面了,看来我们很有缘分啊!”熟悉的声音把苏靖鳞的目光从车窗外拉了回来。 “是你啊,好巧!”苏靖鳞摘下耳朵上挂着的耳机笑道,眼前的男子依然是一身干净的白衬衫,轮廓分明的五官,说不上多特别却有一种阳光的味道,尤其是此刻注视着她的一双眼睛里仿佛星河流淌。 苏靖鳞回眸一笑,语气里透着一丝兴奋——太棒了,回去的路上不会一个人无聊了。 “我看你对面的座位是空着的,我可以坐这里吗?”男子看着苏靖鳞对面的空座位,礼貌地问她。这趟火车目前处于淡季,车上有不少座位是空着的。 “当然可以,请自便。”苏靖鳞很快便自然而然地和他闲聊起来。“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怎么称呼呢?”苏靖麟说着,递过去一个苹果,然后自己拿起一个啃了一口。 “鹿启云,”男子迟疑了一下,“叫我启云就好。” “启云……”这个名字有种好熟悉的感觉,苏靖鳞没有细想下去,笑着道,“你也别叫我苏小姐了,我叫苏靖鳞,很高兴在火车上也能遇到你。” 火车途径一片荒地的时候,一个毛茸茸的小家伙吸引了苏靖鳞的视线——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小家伙只是好奇地露了个头,很快就消失在了沙土坑里,苏靖鳞还是看见了。 “你看,你看,那里是不是有只小狐狸?大耳朵的小狐狸!”苏靖鳞激动地指着车窗外,只差没从座位上蹦起来了——她最喜欢这种小狐狸了,犹记得第一次在野生动物园瞧见时,开心得都走不动道了,几乎把一下午的时光全部耗在那儿。 “哪里?我怎么没有瞧见?”鹿启云好奇地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只看到一片荒凉的沙土坡上稀疏的杂草和灌木丛,哪里有什么大耳朵的小狐狸? 但苏靖鳞确实看见了,那是生于沙漠的耳廓狐,长着一对标志性的大得出奇的耳朵。是世界上最小的犬科动物之一,如小猫一般大小。具有从乳白色至淡黄色的皮毛,白色的腹面和一条末梢呈黑色的尾巴。 为了在热带柔软的沙地上行走时对足加以保护,它们脚掌由软长细毛覆盖保温。耳朵与躯体的比例在食肉动物中首屈一指。耳廓狐的大耳在长期的自然选择中逐步形成,通过耳朵散热,以适应沙漠干燥酷热的气候,同时又能对周围的微小声音迅速作出反应。 “真的,真的有!”苏靖鳞抓住鹿启云放在简易桌板上的手,再三强调。 “确实有。”鹿启云点头附和,看着女孩子精致的小脸,心想——你说的都对,确实是小狐狸,她此刻就坐在我对面呢! “好想养一只啊!”苏靖鳞眼睛里犹自冒着心心,脸颊微微泛红,双手合十作祈祷状——没想到还能在这种情况下和沙漠精灵来个偶遇,这个世界真是太奇妙了! “你当真这么喜欢?”鹿启云被她的表情逗笑了,“你们女孩子是不是对这些毛茸茸的家伙都没有抵抗力,不过你真的——想养一只小狐狸吗?” “别人我不知道,反正我是真的很喜欢就对了。如果能养一只这种大耳朵小狐狸,那真是天底下最幸运的事情了!”苏靖鳞认真道,“只是可能我家云麒会有意见吧。”苏靖鳞小声嘀咕。 “你家云麒?”男子故作好奇。 “嗯,云麒是我养的虎斑猫,店里已经有好几只猫了,再来新成员的话,不知道云麒会不会吃醋。”苏靖鳞出神地想着云麒生闷气不理人的样子,没注意到对面的男子笑容突然变得狡黠起来。 云麒不会吃醋的——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堂堂猫大爷才不会吃一只狐狸的醋,你要是有那个本事你就养吧…… 这世上,本就没有无缘无故的相遇,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情仇。每一个在你生命中出现的人或物,都是带着他的使命而来的,或为善,或为恶。 不管怎样,总会与你结束了宿世的恩怨之后,才会完成这一段天缘。即便没有结果又如何,遇到了就是缘分使然。人生海海,相遇已是耗尽了所有运气,能够相知相守,更是需要莫大的勇气。 有些人,终其一生都无法遇到自己的良人,遇到喜欢的事物也不敢放手去追寻,哪怕只是一只宠物。愿这世间,不负遇见,珍惜彼此,不留遗憾。 你终会得到你想要的小小世界,无忧无虑,鸟语花香,柳绿花红。年少时心里那个少年的模样,终会成为往后余生支撑你生活的力量。 第十五章 耳狐(二) 世界这么大,有些时候一个人消失,不会留下任何预兆。 火车缓缓停在了站台,车上的人陆陆续续开始往下走。苏靖鳞依然稳坐在座位上,纹丝不动。 “你还不走?”鹿启云帮她拿下行李包,好奇地问她。 “等一会儿,不着急,我不喜欢人挤人,等人少点了再走不迟。”苏靖鳞接过自己的背包,递给对方一张纸条,“对了,既然我们住在同城,有时间来我店里玩吧,这上面是地址和我的电话号码。” 其实苏靖鳞有些好奇他为什么不用手机,但她没好意思问——万一人家恰好弄丢了,那岂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两人在站台话别,不知为何,苏靖鳞突然觉得有些不舍——舍不得说再见,就像舍不得旅途中那只大耳朵的小狐狸一样。 为何会对这个萍水相逢的人产生这样的念头,连她自己都搞不清楚。 回到宠物店已是傍晚,火红的晚霞映照着天边,看来明天又会是个好天气。苏靖鳞老远就看到她家父亲大人坐在店门口的摇椅上,怀里还抱着她收养的那只黑猫——说好的他老人家打死也不碰猫的呢,这么快就被她家猫崽子们征服了! 她离开的这两天拜托他老人家来店里帮忙照看,苏爸爸二话没说就答应了,让她只管放心的去耍。 看来老爸是爱屋及乌了,苏靖鳞心里高兴,不自觉加快了脚步。头顶的蓝花楹树上突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没等她走近,一个白色的身影从行道树上直接跳到了她怀里,兴奋地“喵”了一声! “云麒!”苏靖鳞转惊为喜,脸上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双手举起怀里的虎斑猫,转了个圈圈,“云麒,你是特地来迎接我的吗?” 你说呢——云麒响亮地又“喵”了一声,拿鼻子去蹭了蹭苏靖鳞的脸。 “你这只虎斑猫,真是神通广大!”苏爸爸看到苏靖鳞抱着云麒回来,忍不住叹道,“你离开没多久,我就过来帮你喂猫,所有的猫都喂饱了,可嫩是没有看到这只虎斑猫。我还担心这猫跑丢了没法向你交代,这不,你刚回来,这小家伙就出现了,看来是特意去迎接你的。” “爸,你是说这两天云麒都不在店里吗?”这下苏靖鳞不淡定了,云麒已经丢过一次了,如果再来一次的话,她会不会永远的失去他? “这个我也不能确定,说不定他因为你不在,所以躲起来了,你知道猫咪都是很有灵性的。”苏靖鳞的父亲是个和蔼可亲的人,一直很宠爱自己的女儿,所以苏靖鳞和父亲的关系比母亲还要更亲近些。 “云麒,你以后可不能到处乱跑了。”苏靖鳞缓和了一下心情——还好,云麒还好好的在这儿。 “对了,你妈妈刚给我打电话,问你回来了没有,你收拾一下,我们回家吃饭吧。”苏爸爸显然很理解女儿的心情,不过既然云麒还好好的在着,眼下还是回家吃饭比较重要吧——毕竟,苏靖鳞的娘亲可是个十足十的急性子。 苏靖鳞家所在的小区已经很有些年头了,小区里的花园曾经栽满了樱花树。 众多粉色的樱花树花瓣繁复,独有一棵颜色独特,那是一种十分浅的绿色,比新长出来的嫩草颜色更浅。花瓣远不如粉色系的娇艳,青涩得让人怜惜。苏靖鳞最喜欢这棵樱花树,上中学的时候还摘了不少花瓣去夹在书里做标本。 如今,好几个小花园被改造成了停车场,很多花树都不复存在,幸好那棵与众不同的樱花树还在。 如今的苏靖鳞,早已不是那个受了委屈只会一个人躲起来哭鼻子的小女孩儿了。她早已成长,学会了凡事向前看——路边的野草生机勃勃、野花娇艳欲滴,就连天上的云彩,也别有一番风味。她知道,美好的事物,一直都在自己身边! 确定父女二人已经走远,虎斑猫从椅子上跳了下来,一团光芒从银铃里慢慢散开。等白光散尽,虎斑猫不见了,墨发青簪、锦衣华服的白衣公子环顾四周,转念一想——现在是白日青天,这身装束未免太过惹眼,还是入乡随俗吧——银铃微响,光华流转…… 片刻后,椅子上坐着的是个穿白衬衫的俊郎青年。 盯着自己镜子里的瞳孔多看一会儿,你会发现一件奇妙的事情——瞧,你是否迷失在了自我的世界里?待月光撒满大地,一切黑暗尽褪。 人生大概都是由遗憾和惊喜相交织的,尽管你已做好计划和安排,命运还是一如既往,走他既定的轨迹。回首往事,错过的已经太多,那么既来之,则安之罢。 第十六章 耳狐(三) 其实很多东西,拥有的人便觉得无所谓,甚至不会注意到,所以不会有珍惜的心情。 而那些没有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恰恰能感受到那种渴望的心情,才会认识到那些看似普通的情感和事物的重要性。人啊,总是执着于得不到的东西。 若无相欠,怎会相见? 六道轮回之中,那些来渡你的人,其实从未远离过…… 来渡你的人只有两种,爱着你的人,和伤过你的人。 那些爱着你的人,给你勇气和力量,而那些伤过你的人,将会给你磨炼和坚韧。 其实,无论是哪种缘分,他们的使命,今生注定要开始。 “可算找到你了,小狐狸,你愿不愿意跟我去一个地方?”云麒的声音很轻,在一片寂静的夜色里却又十分清晰,像极了天边那一轮冷月。 “有病啊?大半夜的搞什么幺蛾子,你是不是以为个个都跟你们夜猫子一样——夜行性生物,晚上不用睡觉啊!”睡眼惺忪的大耳朵狐狸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眯着眼睛瞅着蹲在洞口的虎斑猫,“还有,您哪位啊,我为什么要跟你走?而且,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这狐狸应该也是夜行性生物才对啊,还好意思说我,睡昏头了吧你——云麒心里想着,这傻狐狸莫不是日子太清闲,所以没事就睡觉,都不分白天黑夜了? “我啊,你当我是梦游来的行不行!你先别走啊,听我说,这不是重点,我千里迢迢来找你,是因为——嗯,其实是因为有个人特别喜欢你!”云麒翻了个白眼——喜欢到想要“包养”你,你跟我走,以后保证不愁吃喝! “但我是只纯野生的狐狸,”耳廓狐抬爪挠了挠头上那标志性的大耳朵,忍不住又打了个哈欠,鄙视地看了云麒一眼,话里有话道,“而且,我也不喜欢接近生人,我又不是宠物。” “我怎么觉得你这个拒绝,还挺委婉的……”这么瞧不起人,云麒尴尬了,他竟然被一只野狐狸嘲笑了,看来这只狐狸还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搞定的。 怎么办呢——那丫头这么喜欢这大耳朵狐狸,他还以为,能帮她实现这个愿望——看来,他真是太高看自己了,那他这大老远的一趟岂不是白跑了? 唉~ “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云麒抬起头,那小狐狸已经跑回洞里睡觉去了——还真不给面子! 云麒叹了口气,还是先回去吧,免得那丫头见不到他,又担心他跑丢了…… 吃过晚饭,苏靖鳞和苏爸爸出去散步,溜达到一个栽了荷花的小池塘边。 人间深秋,清荷已残。 因为月有阴晴圆缺,花有开放凋零,本就是人生常态。若固守完美,势必缘木求鱼。 “鳞鳞你看,残缺,本就是生命的一部分。”苏爸爸指着枯败的荷花荷叶,对苏靖鳞说。 看见残缺美,是对生命的一种退让。不对峙,不强求,在习以为常中发现生命的价值,方能懂得珍惜无常中的喜乐。就像有些时候,喜欢的东西不一定非要拥有。 “是啊,人生只有一次,所以要遵循内心的意愿,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苏靖鳞牵着父亲的手,笑着道。无论结果如何,都对得起自己。 “这就是你坚持要开宠物店的原因?”苏爸爸看着自己的女儿,语重心长道,“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无论想做什么,只要明白自己的初心就好。” 当初苏靖鳞决定自己开店,苏妈妈极力反对,母女两闹得很不愉快。最后还是苏爸爸做了和事佬,说服了苏靖鳞的娘亲,才让苏靖鳞顺利地把店开起来。 苏靖鳞喜欢和父亲散步,每次和父亲聊天,都会让她觉得很轻松,而且受益良多。 第二天一早,苏靖鳞起床做了早餐,和父母一起用餐后就马不停蹄回了宠物店。云麒已经在窗台上等她了,看见她来立刻抬起爪子,贴在玻璃上和她打招呼,一人一猫隔着窗玻璃开心地击了个掌。 没能把小狐狸带回来让云麒有些挫败,不过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云麒并没有放弃,此事他打算徐徐图之。 苏靖鳞添好猫粮,整理完货架后,手机响了。是她的闺蜜黎欣发来的消息,说是好久没见她了,正好今天有空,要来找她玩,苏靖鳞欣然同意。她们高中的时候就是同班同学,认识没多久就成了好姐妹,再然后“吃喝玩乐”就成为了两人闲暇时最热衷的事,连公认的吃货在她两面前都要甘拜下风。 临近中午,一个戴着口罩和鸭舌帽的女生走进了宠物店,把手里大包小包的零嘴往桌上一放,故意大声道:“老板娘,出来接客了!”黎欣穿了一件半袖蝙蝠衫,手腕处有一个明显的疤痕,像一个浅浅的月牙儿。 那是苏靖鳞的杰作——高中的时候两人一起打篮球,黎欣抢球时不小心撞到了苏靖鳞,手腕正好磕在苏靖鳞的门牙上,就留下了这个象征两人友谊的印记。 苏靖鳞为此很是内疚,担心这个疤痕会去不掉。结果黎欣很是淡定的来了一句:“你怕啥,我这么好的人,被你咬了一口,说明命中注定有此一劫,你遵循天命就是啦!” 那一刻,苏靖鳞就知道,她找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朋友。虽然生活总是想方设法给人留下伤疤,但是她们更愿意或者说更希望跟彼此分享的,是那些温暖感动的故事。 我没你想的那么糟糕,但绝对比你想的要好,好多了! 第十七章 耳狐(四) 生命中不可承受之情,就在于人生没有重来的机会啊——如果当初如何如何,现在就不会怎样怎样…… 说多了,就成了废话! “欣欣,你干嘛,吓死我对你有什么好处啊!”苏靖鳞无语地看着全副武装的闺蜜,腹诽——你这要是再戴副墨镜,估计连你亲妈都认不出来你了,“我说大姐,你怎么穿成这样,做贼啊!” “打住,哪个做贼的会光天化日之下来宠物店偷东西,想吃狗粮啊?”黎欣翻了个白眼,摘了帽子和口罩,随手拉了个椅子一屁股坐了下来,拉着苏靖鳞就开始倒苦水:“靖鳞,你听我说,我最近遇到麻烦事儿了。” “麻烦事?”苏靖鳞心不在焉地听着,随手递了一杯茶水给黎欣。云麒从窗台上跳下来,猫到了她脚边,熟门熟路地跳到她膝盖上,拿头蹭她的手。 “这么说你遇到骗子了,那你怎么不报警啊,笨蛋?”听完黎欣前言不搭后语的一堆口水话,苏靖鳞好不容易抓到重点插了一句——遇到骗子找警察嘛,这都不会? “如果报警有用的话,我就不来找你了诉苦了,该死的骗子。本姑娘诅咒你们不得好死,有命骗钱,没命花钱。”黎欣叹了口气,自嘲道,“算了,就当花钱买教训吧,大概像我这样少根筋的人,总是要不定期交一下智商税的!” “现在的骗子,真是醉了,忽悠起人来都一套一套的,也难怪你上当。”苏靖鳞安慰着好友,这种事她好像也帮不上忙啊,只能口头开解了——被骗了一个月的口粮,也真是够倒霉的。 不过想想,经历了这一次,长个心眼也不错——吃一堑长一智嘛,一个月,总比一辈子来得好很多。她就曾看过新闻,有老人被骗走了一辈子的积蓄,最后气得心脏病发作的。 原来黎欣遇到了冒充某宝客服和银行工作人员的网络诈骗分子,而且还是团伙作案,一个不小心就被忽悠了。损失了票子不说,还因为这事跟同事闹了些不愉快——只因那个哪壶不开提哪壶的男同事得知此事后,还幸灾乐祸地来了一句:“也只有你们这些头发长见识短的女人,才会上当受骗,这么喜欢买买买,活该被骗……” 风凉话说到这个份上,无异于雪上加霜,黎欣大受打击,她心情烦闷才来找苏靖鳞散心。她不能理解,为什么人们不去责骂骗子,反而要转过头来一个劲儿地挖苦被骗的人呢? 这个颠倒的世界,恶意总是在悄然滋长,总是在不经意间突然跳出来,抓紧机会在已经鲜血淋漓的伤口上恶狠狠地撒盐。 苏靖鳞无法理解,在这个号称自由平等的世界里,为何社会对女性的恶意总会在潜移默化之间显露无疑。例如每当有女性被侵害的事件发生,总有一些声音指责受害女性不检点、男人情有可原。 而在职场中,对女性的限制也总是更加苛刻。虽然这个时代一直在变着法的前进,但是在女性歧视的问题上,位置还是处在千年以前。 有时候想想,当所有姑娘的心声都变成“不是所有女人都喜欢倒贴男人”的时候,整个社会何其悲哀啊。 问问自己,谁是真的理解你? 知道你的酸楚,明白你的难处,体谅你的不易,心疼你的委屈,对你没有抱怨,把你放在心间,你有心事,随时倾诉,你有难处,给予帮助。 问问自己,身边的人无数,认识的人一群,有谁真心实意为了你好?有谁毫无保留为你付出? 虽然不能被世界温柔以待,但是有些姑娘们却倔强地学会了怎么变成有些人最讨厌的模样——不妥协,不退让,哪怕处处碰壁,也坚持自己的原则,自己坚强起来。 黎欣就觉得,还是当个孩子好啊,无忧无虑,只着眼于当下。开心就笑,难过就哭,不必在意任何人的眼光。或者,和人相处太过复杂,宠物就简单多了。抱着软绵绵的猫咪,心情不自觉就放松了。 她还是愿意相信,这个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没有熬不过的难,总有一天,会得到满意的答案! 不要去怪任何人,好的人给你快乐,坏的人让你成长,关心你的人给你温暖,伤害你的人给你经历。 感恩所有的遇见,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好了,咱们不说这些糟心的事情了,你好不容易来我这里一趟,要不要给你根逗猫棒?”苏靖鳞边说边就把云麒抱起来,放到了闺蜜腿上,起身去拿逗猫棒。 喂,你这么随便就把本猫给别人,老子不要面子的啊,不带这么欺负猫的——云麒气呼呼地从黎欣腿上跳了下来,转身跳上了窗台。猫大爷生气了,十条小鱼干也哄不好的那种! 云麒往窗台上一趴,准备先眯一会儿,突然发现窗外的摇椅底下躲着一个熟悉的身影——天,这不是,大耳朵小狐狸!云麒立刻来了十二分的精神,悄悄打开窗户溜了出去。 小狐狸显然没有意识到云麒的到来,跑了一晚上的路,可把她累坏了,好不容易找了个藏身之地,下意识就放松了警惕,此刻正眯着眼睛小憩,几根小胡须随着呼吸轻轻颤动着。 云麒悄无声息地溜到了小狐狸身后,慢慢凑过脸去,贴着小狐狸的大耳朵,卯足劲儿“喵”了一声…… 效果立竿见影,惊得魂飞天外的小狐狸炸毛了——红红火火恍恍惚惚,生活真是充满了乐趣! 云麒一把摁住耳廓狐毛茸茸的大尾巴,防止这家伙脚底抹油,趁他不注意偷偷溜走——来都来了就别想跑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 靠着拳头大点东西就想撑起整个世界,不是痴心妄想,就是奇迹! 旧伤好了会长出新肉,至于那疤,撕掉就好。阴影里是分不清谁是谁的影子,所以,拥抱阳光好吗?夜坐听风,昼眠听雨,悲也零星,喜也零星…… 第十八章 耳狐(五) 冷,好冷…… 他快要窒息了,感觉像置身在刺骨的冰水里,拼命挣扎也无法浮出水面……再出不去的话,结果不言而喻,不是冻死就是淹死……他不想死…… 虽然活着很残酷,弱肉强食是生存的法则,可他不想死…… 救命…… 有没有人…… 喉咙像被一只苍白溃烂的鬼手死死掐住,鼻尖甚至隐约能闻到那种腐败的气息,他喊不出声音,谁来救救他…… 时间一分一秒地往前走,他的意识在慢慢消散…… “乒”的一声巨响,玻璃“哗啦”碎了一地。他大口地喘着粗气,那种窒息的感觉消失了,可是依然很冷,冷得锥心刺骨…… “是谁?是谁救了我……”他茫然四顾,除了一地的碎玻璃他并没有看到任何一个人…… 是噩梦吗? 暗夜里,他的一双眼睛亮得出奇,仿佛他这一生所有的光都凝聚在了瞳孔里。那双深潭般的眸子定定地盯着近在咫尺的一张脸,看不出悲喜……慢慢的,那光芒一点一点散开了,那些星星从夜空中滑落,消失不见了…… 你知不知道,若是一盆接一盆的冷水泼下来,再高的热情也会熄灭的…… 你要明白,很多时候,你的好对别人来说,就像一颗糖,吃了就没了;反之,你的坏,对别人来说,就像一个疤痕,留下了就永久存在;你觉得不快乐,是因为追求的不是“幸福”,而是“比别人幸福”,这就是最真实的人性。 人不管走到哪一步,总得找点乐子,想一些办法来消磨时间。 对于吃货来说,美食就是最好的乐子! “靖鳞,你的手艺越来越好了!”黎欣啃着苏靖鳞亲手做的奇曲小饼干,由衷的赞叹,“想当初,我们两为了一个烤红薯跑遍了大街小巷,腿都跑细了结果还是没有吃到嘴——我记得,从那以后你就再也不吃烤红薯了,对不对?” “你还记得这事啊!”苏靖鳞端起花茶喝了一口,哈哈笑道:“待会儿想吃什么,晚饭我请客!” “好怀念咋们上学那会儿啊,经常约着一起吃吃喝喝,一顿烧烤就能让人十分的满足!靖鳞,你还是老样子,一点都没变。”黎欣举起茶杯和苏靖鳞碰了一下,以茶代酒,纪念她们逝去的大学时光。 两人正悠闲的享受着下午茶,东一句西一句聊着天,一边还不忘往嘴里丢果干。“叮,欢迎光临”,门上挂着的自动门铃挂牌响了,又有客人来了—— 苏靖鳞扭头向门口看去,突然呆住了,刚要出口的那句“请进,随便看看”就这么硬生生给憋了回去。是鹿启云,他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的条纹衫,嘴角挂着一抹浅笑,像树荫下细碎的阳光,明亮却不灼人,修长的手指随意地把玩着一片红透的枫树叶。 有人说,枫叶为秋时情意最重,一生的坎坷,半世的情愁,风雨寒霜,相侵无怨,朴实无华,终成一片情片片情的漫山流丹。红枫倚晚霞,彩霞情相恋…… 一重山,两重山,山远天高烟水寒,相思枫叶丹。 当叶子逐渐萧疏,秋林显出了它们的秀逸,那是一份不需任何点缀的洒脱与不在意俗世繁华的孤傲。传说,在枫叶落下之前就接住枫叶的人会得到幸运。而能亲眼目睹枫叶成千成百落下的人可以在心底许下一个心愿,在将来的某一天就会悄悄实现。 如果能与心爱的人一起看到枫叶飘落,两人就可以永远不分开。 他背着一个黑色的背包,还没等放下来,背包拉链突然自己开了,一对毛茸茸的大耳朵从包里探了出来——苏靖鳞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她梦寐以求的小狐狸,就这样变戏法似的出现在眼前! 小狐狸蹲在鹿启云的肩膀上,四下打量着苏靖鳞的小店。 “鹿……启……启云,你……你怎么来了?”一向口齿伶俐的苏靖鳞难得的结巴了一回,她的目光被小狐狸的大耳朵黏住了,好不容易才把视线转到眼前人的脸上。 “好久不见,你已经不认识我了吗!”鹿启云抬手在她眼前晃了晃,笑着道,“你不请我进店坐坐吗,苏老板?” “呃……请……请进!”苏靖鳞囧囧有神地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囧囧有神地看着帅哥带着小狐狸从容不迫地走进了自己的小店——从容淡定得,就像回自己家一样! 囧囧有神的苏靖鳞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闺蜜,刚回过神来想介绍一下这位不请自来的大神。 结果闺蜜贼兮兮地瞅着她,递过来一个“我懂”的眼神,然后开门见山,连个弯都懒得转地直接来了一句:“你好,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靖鳞的闺蜜——黎欣,这位帅哥,你是靖鳞的男朋友吧!” ……空气突然凝固了…… 第十九章 耳狐(六) “你胡说啥,我们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苏靖鳞一把捂住闺蜜的嘴,对着鹿启云露出一个十二分无奈的笑容——这下尴尬了,自己怎么会摊上这么个口无遮拦的损友,怎么掉坑里的都不知道! “呃……她,她刚才什么也没说,你不要介意啊!”苏靖鳞打着哈哈,顾左右而言他,“这只小狐狸是你养的吗,好可爱,我一直想养来着,好羡慕你啊!” 她说的话,我可是一个字不落,全都听到了,“男朋友”这个词儿不错,似乎比“宠物”更强那么一点儿——鹿启云被她的表情逗乐了,唇角不自觉就扬了起来——这丫头竟然没有看出来,这只小狐狸就是他们在火车途中见过的那只,看来靖鳞她确实是被闺蜜的话震惊到了! 尴尬得无地自容的苏靖鳞好容易恢复了表情管理,继续皮笑肉不笑地招待起客人来。 小狐狸已经自来熟地和宠物店里的猫咪打成了一片,谁也没有注意到——打从鹿启云进门,云麒就没有出现过…… “这么说,你们是在火车上认识的?”黎欣自来熟地和鹿启云搭上了话,“无事献殷勤,赶紧的,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对我们靖鳞有什么企图?” “其实严格来算,我们应该是在朋友的婚礼上就认识了。”鹿启云脸上挂着礼貌的笑容,注意力却一直没有放在黎欣身上,只是连他自己也没有注意罢了。 “对了,靖鳞,你来看看这个东西。”黎欣打开随身的小背包,拿出来一个包得很讲究的小木盒。 盒子十分古朴,看上去年代久远,只是一般人难以发现,盒子上笼罩着一层时有时无的黑气。而这些,自然逃不过阴阳眼的视线。黎欣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根流光溢彩的蓝色发簪。 “这是——点翠啊!”苏靖鳞被精美繁复的花型吸引住了,忍不住凑上前去。 点翠有着千年历史,在历史上一直受到历朝历代王公贵族们的喜爱,可以说是汉民族首饰工艺的一个典范。 采生命之盛华,融合器物之美与生之灵性,具有不朽的艺术价值。 而且,点翠的制作工艺极为繁杂耗时,点翠的“点”,就道出了这门工艺的超高精细度。 “靖鳞,别碰这根簪子!”鹿启云心急之下,一把拉开了苏靖鳞想要触碰簪子的手——他一眼就看出,那根精致绝伦的点翠簪子上缠绕着无数怨灵。而且这根簪子很眼熟,他一定在哪里见过…… 那簪子上的蓝色变幻无穷,像会流动一般。那是蓝色的泪珠,绝美而又残忍。 可眼泪终究流不成海洋,不如抬头看看天空,繁星可以布满整个夜空。 一天的时候很快就过去了,黎欣有事先走了,那只点翠簪子成了一个被暂时遗忘的小插曲。 没有新的客人光顾,店里剩下两个大眼瞪小眼的无聊人。可能是阳光太刺眼,鹿启云用手在眼眉上搭了个凉棚,环视四周,最后定格在苏靖鳞的脸上。 他明白——相比于从别人那里得到什么,为别人付出更能让苏靖鳞感到开心。她一直是一个心存热爱、为了帮助弱小可以舍弃繁华的人,是一个心地善良、宁可伤害自己也不会伤害别人的人,所以她值得这世间温柔以待。 超然物外是境界,只要身上无疾病,心中无块垒,我们就会发现,生活原本如此美好、轻松。 不言喜、不语悲。 得意时,不忘形,失意时,不失言。有两种话,是千万不能与外人道的:大的欢喜,不说。小的悲伤,不说。 每一个强大的人,都曾咬着牙度过一段没人帮忙、没人支持、没人嘘寒问暖的日子。过去了,这就是你的成人礼,过不去,求饶了,这就是你的无底洞。 作为一个过来人,这话苏靖鳞显然很认同。 人生在世,除了皱纹可以熬出来,其它的事情,都要靠抢、靠拼。一个人的优点与缺点同样鲜明,好过优点与缺点同样不鲜明。 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一江春水一江涛,一山更还比一山高,强中更有强中手。这句话告诉我们,其实,人无完人,你自认为很厉害,但比你更厉害的人不计其数。 秋天总是多情,“峨眉山月半轮秋,影入平羌江水流”,峨眉山上挂着半轮月亮,月光清冷,一瞬间,仿佛就是秋天了。 秋思与半月,交织在一起,描绘出了一丝不舍的情愫。这些情感加在一起,怎能不让诗人感到留恋不舍? 同时,生活经验早已告诉我们,定点观看水中月影,任凭江水怎样流动,月影却是不动的。“月亮走,我也走”,只有观者顺流而下,才会看到“影入江水流”的妙景。总之岁月漫长,然而值得等待! 时光一身一轮回,有多少人离开又回,眷恋过往;又有多少人走走停停,不知归途;还有一些人如匆匆过客,杳无音信…… 第二十章 耳狐(七) 我曾踏月而来,只因你在山中。所谓无底深渊,也是奇景万里。 华灯初上,宠物店周围的店铺陆陆续续打了烊。苏靖鳞放下手里的茶杯以及晃悠了半天的二郎腿,抬眼看着对面的人——还不走,是打算请我宵夜吗! “对了,靖鳞,我今天过来,刚好有个事要拜托你。是这样的,过两天我要出差一趟,小狐狸能不能麻烦你照顾一段时间?”鹿启云站起身来,尽量自然地说出了此行的目的——这个借口他可是想了好久,希望苏靖鳞不要怀疑才好。 “当然,当然可以,真的吗!我真的可以照顾这只小狐狸吗?”苏靖鳞难以置信的看着面前眼神温暖的男子,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之前怎么没发现,他是真的很适合穿衬衫,干净利落,温文尔雅,整个人透着一股淡淡的书卷气。 “那是自然,除了你,我想不到更好的人选了!”鹿启云看了一眼正在跟黑猫交头接耳的大耳朵狐狸,没想到这家伙还是个自来熟,这么快就融入进来了,想当初还死活不肯来,于是忍不住勾唇笑道,“那这小狐狸就拜托你了,等我回来我再来店里找你,嗯,喝茶。” “好的,没问题,我会照顾好小狐狸的!”苏靖鳞点头如捣蒜,目送着他走出小店,消失在了转角处…… 人们往往只看到了那些明面上的温柔,却忽视了那些需要细品才能察觉的温暖…… 月光的掩护下,虎斑猫从角落里窜了出来,悄无声息地溜回了宠物店,若无其事地蹭到苏靖鳞脚边。云麒想——他真的不是故意要隐瞒自己的身份,这样变来变去他也挺累的,他只是还不知道怎么跟苏靖鳞说明——毕竟一只猫大变活人这种事,一般人应该是很难接受的吧! 包括云麒自己都震惊了很久才接受这个事实,而且他还需要更多时间来学习,作为一个人的行为习惯——猫当久了,有些习惯真的很难改呢,还好他没有端着茶杯舔爪子,那就没办法解释了! 不过人类有一个特点,虽然很多事情想不通也看不透,但是人的欲望却从来没有让我们停下步伐,去探索那些未知的神奇世界。好奇心,并不是猫的专利。 曾经那个清风朗月般的白衣公子,已经离他太遥远了。遥远得他即使踏进回忆的河流,也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倒影…… 也不知道还有没有谁记得,那个曾经的白虎星君,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 鹿启云离开后,苏靖鳞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按往常她应该检查一遍所有小家伙的情况,然后关门回家。但是今天,她改了主意,她想留在店里陪新来的大耳朵小狐狸,她实在太喜欢那对毛茸茸的大耳朵了! 苏靖鳞关了店门,捧着茶杯坐在沙发上,杵着下巴骨笑眯眯看着小狐狸和店里的猫咪追逐打闹。这个沙发是可以折叠的,拉开来可以当做临时睡榻。 苏靖鳞刚准备起身去柜子里拿毯子,忽然听到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小狐狸和猫儿不知为何打了起来,狐狸尖锐的“吱吱”声和猫叫声混在一起,刺激着苏靖鳞的耳膜。 “一个猫罐头,你们至于吗!”苏靖鳞捂脸,原来是小狐狸和黑猫为了一个猫罐头大打出手,结果却被一旁看热闹的云麒捡了便宜,原来吃货属性也是会传染的! 苏靖鳞无奈之下,只得又开了几个罐头,满足了这些贪吃鬼的口腹之欲。 夜色浓重,如腐朽的尸体上流出来黯黑冰凉的血,蜿蜒覆盖了天与地。月亮孤零零地盘旋在建筑物上空,光线暗淡,仿佛女人眼角的怨泪。 高大的楼房被黑暗模糊掉棱角,远远看去,似模糊不清的脸孔。淅沥的雨下在黑夜里,所有东西都很潮湿,树木和泥土的表层普通皮皲裂一般,空气中弥漫着令人窒息的味道。 小狐狸趴在云麒的身边,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你怕冷?”云麒斜眼看了一眼小狐狸,“椅子上有垫子,你去那里睡会舒服很多。” “那你为什么不去?”小狐狸固执地问道。 “你不是说我是夜猫子吗,我现在不想睡觉。”云麒转了转眼睛,无聊地开始舔爪子。 小狐狸接不上话,瞪了云麒一眼,依然没有挪窝。 “我要守在这里,防止不干净的东西进来。”云麒淡淡地加了一句。 “不干净的东西?”小狐狸突然不做声了,一旁的云麒也敏锐地感觉到,窗外的风声不对劲儿了…… 第二十一章 耳狐(八) 风声越发的凄厉起来,夹杂着无数刺耳的悲鸣声,听得人头皮直发麻。 夜色是浓稠的墨水,书写着压抑的唱词。那些失去了羽翼惨死的鸟儿早已失去了悦耳的歌声,只剩下充满怨念的划破喉咙的嘶鸣。 小狐狸忍不住抬起两个爪子紧紧压住了自己的大耳朵,这种几乎要震裂耳膜的声音对于听觉敏锐的他们来说无疑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 “这样下去可不行,你待在这里,我出去会会他们。”撂下这句话,云麒瞬间移动到了窗外,同时在宠物店周围布下了结界。这些法术他现在已经使得炉火纯青了,好像他曾经无数次用过,只是一时想不起来具体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眼下却容不得他多想,那团不停翻滚的黑气似乎有些畏惧眼前的白衣公子,不敢靠得太近,只是不依不饶地围着他打转,寻找合适的机会攻击。 夜风里,他的长发漫天飞舞,束发的带子舒卷飘逸,一袭白衣月光般皎洁,如同从天而降的神只。那双眸色不同的眼睛印着月华,奇异而又澄澈,相比之下,连天幕上的繁星都要黯然失色。 云麒的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片树叶,贴着嘴唇运气吹了起来。那声音不同于任何一种乐器,有着极其独特的音调,在风声中依然十分清晰,穿林逐月,直上云霄。 白衣公子神色自若,波澜不惊,完全没有理会缠着他不放的怨灵。 “叮咚”一声,银铃清脆的声音在空气中荡开,柔和的银光与翻涌的黑气纠缠在了一处。 云麒从容不迫地继续吹着叶子,急促的高音过后音调越来越平和,配合着银铃有节奏的轻响,涤荡着空气中的浊气。黑色的戾气在清心音中慢慢败下阵来,那些死灵的嘶鸣声逐渐减弱了。 黑气褪去之后,空气中浮现出一只鸟儿的幻影,有气无力地拍打着半透明的翅膀,薄弱得像要随风消散。 云麒收了铃铛,看着眼前残留的魂魄,眼神平静如水,低声道:“我知道你们有苦衷,并不想为难你们,你们有什么未达成的愿望,不妨告诉我。” “帮帮我们,还我们自由吧,”鸟之灵悲哀地说道,“为什么,我们要为那些人的贪婪和虚荣心付出生命的代价?就因为这一身艳丽的羽毛吗?”虽然眼前是个没有实体的魂魄,云麒依然感受到了深切的悲愤。 “你知道,羽毛被人一根一根活生生拔下来的痛苦吗?”说到这里,那透明的魂魄剧烈地颤抖了一下,声音更加嘶哑,“众所周知,我们族类的所有成员都“个性刚烈”,非常容易应激。在失去羽毛之后,就很难存活下来,会在短时间之内死去。如果可以,我们宁愿不要长这样一身羽毛,宁愿丑陋一些以求自保。” 传统点翠,美则美矣,也非常残忍…… 翠羽很美吗?确实。 翠鸟的羽毛有着独特的丰富层次感,在不同的光线下会呈现出皎月、湖色、深藏蓝等不同色泽。翠色欲滴,闪闪发光,宛如水上的“蓝精灵”,还很可爱! 翠鸟正因这绮丽夺目的羽毛而美名远播,但同时也遭来了杀身之祸。 传统点翠的原材料正是来源于翠羽,这门惊妙绝伦的技艺,也是残忍的艺术。 翠羽必须从活的翠鸟身上拔下来,才能保证羽毛的色彩和质量。因为一旦死亡,这魅惑的光泽便会立即黯淡下去,极大降低审美价值。而这世间,总有人,为了追求美的极致无所不用其极。 因为活鸟取毛这样残忍的点翠工艺,加上,仅仅是一套点翠饰品的制作,就要用到十几甚至上百只翠鸟的羽毛,弱小的翠鸟族群无端遭遇灭顶之灾。 因为极度的痛苦和不甘,死去的灵魂无法安息,徘徊不去,最终化为怨灵不得超生。 在所有的生灵中,死亡仿佛是一个永恒的谜题。身死如灯灭,一旦生命逝去,关于逝去之后的世界,并没有人知晓。或许正是因为如此,所以畏惧死亡是一种本能。 “我理解你们,”云麒点头应道,“我能为你们做些什么呢?” “毁了那根簪子,那根沾满我族类鲜血的点翠簪子。”鸟之灵扑扇着翅膀说道。 “这是唯一的办法吗?那簪子只不过是个物品,真正害了你们的并不是那些没有灵魂的物件。”云麒问,在他看来——那些已经发生的事情终究无力挽回,但尊重生命却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好,我答应你们。”云麒允诺道。 那虚弱的魂魄满含感激地看了他一眼,化作一道流光消失了。 云麒注视着那一点光芒消失在夜空,转身撤了结界,变回虎斑猫跳进店里,蹲在小狐狸身边,轻轻叹了口气。 “云麒,你不觉得奇怪么——为什么,会有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惦记这里?”小狐狸挠了挠耳朵,脑袋里的嗡嗡声刚消下去。 云麒忍不住又叹了口气,无奈地摇了摇头。 随着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有一些物种已经濒临灭绝,人类又将很多自然之物变成珍稀物种。虽然后来大家意识到之前所犯下的过错,也在进行挽救,但还是困难重重。 世界非黑即白,左右不过生死的事。不甘心,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遗憾。 繁华落尽处,有殷红的血穿过光与影的叠合,定格为悲愤,谁在落败的残花前看见了一地忧伤? 铩羽般零落的片片枯槁,悲风迷离之际,黯然神伤地旋落在谁的跟前? 残破的羽翼,缺乏着绮丽,却暗带着几许萧飒,定格着那一刹那,内心一片惘然。 所有的物质都不可能永恒的存在天地之间。或许存在的时间长,或许短,但终究会逝去,就算再多的眼泪也换不回来。 生命的脆弱与悲哀,让人感慨可也无奈。拾取这些生命最后的眼泪,让人对生而体味、对命而审视。 雨寂嫣然,借得清秋一缕残魂。浮世沧桑,如影如浪,如梦如幻…… 第二十二章 纸鹤(一) 如果心里有什么愿望,不知道和谁说,又不想永远埋在心底,那就写在纸上,折成千纸鹤——听说只要折好一千只纸鹤,愿望就会实现! 小木桌上散落着五彩缤纷的糖果,一地斑驳的光影里,纤纤玉手灵活地折叠着糖纸——翅膀,尾巴,脖子,最后是尖尖的嘴,浑然天成,不得不说还真是赏心悦目。 景攸楠的手指纤长白嫩,让人生出干净和灵巧的舒适感,不由得想起这样一句话: 把手张开是一朵鲜花,绚烂一生注定完美挥洒;把手合扰是一枚果实,含辛茹苦收藏天地精华。 千纸鹤是很多人儿时的记忆,尤其对女孩子来说,用不同颜色不同材质的纸叠出各种颜色的千纸鹤,可以说是小姐妹们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 苏靖鳞读书的时候,就喜欢把亲手折好的千纸鹤以及小星星装在许愿瓶里,攒满一瓶子当做礼物送好姐妹。记忆当中这真的是件很开心的事情。 景攸楠是个文静内向的女孩儿,学习成绩很好,因为不善于表达,她的朋友并不多。空闲的时候,她就会躲在房间里,用偷偷留下来的糖纸折千纸鹤、小蝴蝶、小花…… “有空折这些没用的东西,为什么不能多看看书,你觉得自己已经很优秀了吗?”听到母亲责备的话,女孩儿的手一抖,折了一半的千纸鹤掉落在地上。 “乒”的一声响,母亲关上房门走了,女孩儿看着满墙的奖状,眼眶慢慢地红了。她拾起掉落在地上的纸鹤,看着没折完的一边露出来的几个字“多对我笑一笑!” 那是她的愿望——多么希望,希望妈妈多对她笑一笑。她的眼泪滴落在那个“笑”字上,字迹晕开来,成了一个模糊的鬼脸,比哭还难看…… 她真的已经很努力了啊,努力学习,努力成为优秀的孩子,什么都争取做到最好——那些奖状难道还不能证明她的付出,证明她的成绩吗? 女孩儿抬手抹了一把眼泪,拉开抽屉,把没折完的千纸鹤扔了进去。 一张废纸,终究,是个无用的东西…… “把愿望寄托于千纸鹤这种无聊的东西,景攸楠,你是不是闲得慌啊?愚蠢!”女孩儿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越问心里越堵得慌。她不再折千纸鹤,她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学习…… 终于,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母亲终于对她笑了,她的朋友也慢慢多了起来。 后来,她出国留学,母亲来学校看她。母女两再次发生了争执,她红着眼问母亲:“我是不是永远无法让你满意?” 随后,她从楼上纵身一跃,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没有人知道,她是否还有些许留恋,抑或不舍? 她走得那样决绝,都没来得及跟一路帮助过她的朋友好好道个别。 众人唏嘘不已——是什么让这个好不容易熬出头的女孩儿,最终走上了绝路呢? 死亡太过于真实,也太过于残忍,只剩下追悔莫及的母亲,还有一只——染了血的千纸鹤…… 其实她的母亲,在别人面前一直都在夸赞自己的女儿,并以她为荣。却从来没有,当着她的面表扬过她。原来有些口是心非的话,终究会变成诛心的利器。 “鳞鳞,你听说了吗?有新闻报道,那个谁谁谁自杀了……”听闻这个消息后,苏靖鳞放下手机走到了窗边。月光洒进她的小房间,照着她放在床头柜上的许愿瓶。 站在十层楼透过窗往外看,她看到的不仅是万家灯火,还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绝望——如果从这个高度掉下去,一定会死的很难看吧…… 苏靖鳞打了个哆嗦,把悲观的情绪赶出脑海——瞎琢磨些啥?这个女孩儿,跟她有什么关系? 只是一个人在听闻别人的噩耗时,心里也难免会有所触动吧。 也许悲剧往往是,大家只看到了这个女孩儿的优秀和幸运,却没有看到她的泪,她的孤独,缺爱,还有无助…… 实际上,这也只是人世间无数悲伤绝望的一个缩影。 但不幸的是,如今这样的事情司空见惯,大家都宁可错过也不愿意放过。在人们不能及时进行沟通的情况下,受伤的似乎就只有沉默的一方。 “我觉得没有人关心我,也没有人喜欢我,因为就连我的母亲,也从不爱我。”这大概是女孩儿最后的心声,有时候,一句简单的赞扬就能挽回一个生命,只是很多人都明白得太晚了。 夸赞的话可以脱口而出,贬低的言语请仔细斟酌。失望累积成绝望,每一个人都一样,被伤害的次数多了,也就不主动了,不是因为不在乎了,只是心累了。 你不快乐,是因为得不到,又忘不了,又不可以说。别强颜欢笑了,你看,你的眼泪连自己都骗不了,不是吗? 第二十三章 纸鹤(二) 如果有来生,希望你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生而无畏,钟爱自由。 这世上,有太多的人,读得懂风花雪月,却走不出沧海桑田。 她还记得,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一天,天空飘着蒙蒙细雨。白衣女子握着一把油纸伞,在雨中轻轻地走过。她听到身后有人叫她的名字,女子回眸浅笑,停住了脚步。 “怎么不带伞就出来了?你走快些,到我这里来,不要淋湿了,会生病的。”苏靖鳞看着那个人一路小跑而来,一溜烟钻到她的油纸伞娘亲给我买的,你快尝尝好不好吃!” “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还是你自己留着吃吧。”苏靖鳞笑了笑,想要拒绝。 “姐姐,你不吃糖啊,那我给你这个吧。”小女孩儿摊开另一只手,那是一只用糖纸叠成的千纸鹤,静静地躺在女孩儿的手心里…… 无论你爱与不爱,我都会深爱;无论你归与不归,我都在等你归来…… “你当我是傻子吗?一只猫卖那么贵,真是应了那句老话——无奸不商,无商不奸!”男子一脸刻薄相,鄙夷不屑地看着苏靖鳞。 “是啊,你才看出来啊!真是傻得够可以的!”苏靖鳞毫不客气地回敬了一句,“嫌贵就别买,又没人逼你掏钱。” “你这小姑娘,怎么说话呢?”男子与苏靖鳞怒目相对。 苏靖鳞刚要继续开怼,小店的门铃响了,一个熟悉的声音飘了进来:“怎么说话,自然是对人说人话,对鬼说鬼话了。”来人还是一件白衬衫,笑眯眯看着苏靖鳞,把旁边的大块头男子当成了空气。 “你这么大块头,说人家一小姑娘是奸商,你到底要不要脸?嘴这么损,小心出门被雷劈!”鹿启云递给苏靖鳞一个小盒子,毫不客气地又补了一刀。 “如果每一滴水都能代表一个祝福,那我送你一片海洋;如果每一朵花都代表一个祝福,那我会送你一个花圈!慢走不送!”苏靖鳞下了逐客令,两人一起目送着男子气呼呼地走出了店门——拜拜了您嘞! 鹿启云看着苏靖鳞不说话,然后两个人一起笑了。其实鹿启云知道,苏靖鳞是个从来不会无理取闹的人——要她去伤害别人,那不如叫她去上吊。无奈这年头,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今天他要是不来还不知道怎么收场呢。 “谢谢你啊,”苏靖鳞笑着道,“这么说你出差回来了,怎么样,一切都还顺利吗?” “我挺好的!这不,一回来就赶过来找你了。你怎么样,近来可好?”苏靖鳞发现,他笑起来真的特别阳光,眼睛亮晶晶的——也许,这一点光亮会是她这短暂一生里可以时常用来回忆的美好。 她相信,只要有一个人相信,她就不会懦弱到往影子后面躲。别人怎么说根本就不重要,只要真正在乎的人站在你这边,你就可以无所畏惧。 今天看见一封自白信,作者是位刚离婚一个月的男士,看完感慨颇深! 真的,如果全天下的男人,都能在婚内想这么明白,该有多好。 为什么要结婚?为什么要用心去经营婚姻?只是那人衣服的一角。 这个男人的自白,或许能给我们启发。 他说:“刚离婚时,我还有点小高兴,离婚后的生活,似乎感觉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我开始反省离婚原因,是什么时候,老婆开始对我失望的呢? 是她和我说心事,我借口加班太累,对她爱答不理的时候吗? 是她对我彻夜不归,打电话查岗,我表现得不耐烦的时候吗? 是她变得越来越独立,自己逛街、自己吃饭、自己睡觉,孩子病了自己送医院,什么事情都不再麻烦我,不需要我的时候吗? 也许,这样日复一日的求而不得,才会让她寒了心。说到底,也是我自己将婚姻摔得粉碎。 好丈夫可以让妻子感觉到幸福,好爸爸可以让孩子感觉到安全,这是人们对于好丈夫以及好爸爸的定义。说到底,这也是男人应该承担的责任,要不然,凭什么被称为男人呢? 有什么误会还是早些说清楚的好,别等到最后,想说清楚也来不及了。缺失了的爱意,没有什么替代,也无法弥补。 这段时间,看到了好多曾经让无数人牵挂的新闻当事人的后续。才发现,原来有些事就算你做好完全的准备,也不一定能成…… 在突发事件面前,再多的准备都可能变成无用功。 巧克力是苦的,但苦后回甘,甘是甜的,所以,你给的糖是甜的。 等待和犹豫,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无情的杀手。 第二十四章 纸鹤(三) 有没有一个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繁华落尽,与子同眠。相思可曾比梦长,甚且能够跨越阴阳。 最美不是生如夏花,而是在时间的长河里,波澜不惊。 繁华落尽处谁在等我意犹未尽的忧伤,尽付平生欢…… 苏靖鳞已经很久没有笑得那么开心过了——她是真的很开心,眼睛亮晶晶的,脸上是和小朋友如出一辙的天真笑容。 送走了不速之客,她打开了鹿启云送他的那个小盒子,里面是一只千纸鹤。 不过,这明显不是普通的千纸鹤——它不是普通的糖纸折叠而成的,而是用镀了金粉的红纸,外面还涂了一层透明的保护膜,看上去小巧而精致。 这是一个千纸鹤的吊坠,纸鹤的中间有一个金属制成的小扣,可以挂在链子上。 苏靖鳞用两根手指小心地拿起那只看上去很容易碎掉的纸鹤,真是太漂亮了。她从没想过一只纸鹤还能巧夺天工到这样的地步,想来是她孤陋寡闻了。 对面的白衬衫男子笑眯眯的看着她,又从兜里掏出了一根银制的链子。“喜欢吗?来,我给你戴上吧!” “这是专程送给我的?”苏靖鳞有些受宠若惊。 鹿启云笑了笑没有说话,只见他十分自然地接过了苏靖鳞手里的纸鹤。很顺利地把链子穿了进去,示意苏靖鳞把手伸过来…… 暧昧总是可以那么随意,不经意间的一个动作,也可以温暖好久,让很久没有荡漾地心田,泛起了微微的波澜。比如特意为对方倒酒夹菜送纸,再比如——悄悄送礼物。 这背后总有一股保护和被保护的感觉。不管是双方配合暧昧,还是单边实行暧昧,总有小动作在作祟。 暧昧是毒药,却又很迷人。两个人总是互相吸引。而男人女人的暧昧就像伸手摸不着的气体,能感受对方的温暖,但是又不确定有没有进一步的发展,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 总想,在繁华落尽处,寻一处风轻云淡,看细水长流,看春暖花开。 君来有声,君去无语,繁华落尽逝无痕。忧烦喜乐随风散,千古一声叹。 那天之后,鹿启云就成了小店的常客。找各种理由,没事儿就往店里钻。苏靖鳞也没有多心,反而和他相处的十分愉快。鹿启云说他这次回来就是因为惦记小狐狸,却是压根儿没提要把小狐狸接回去的事儿。 两人约了周末去爬山。苏靖鳞说到时候可以把小狐狸和云麒都带上,就看见坐在对面的鹿启云,不自觉的勾唇笑了一下。 小狐狸无语的看了苏靖鳞一眼——笨女人,到现在你都还没有发现,你的虎斑猫不见了吗? 钟灵山,一个神人辈出,异事频现的地方。 人们印象中的钟灵山,是春花烂漫,是秋月如水,是彩云之南上空飘来的一朵云。但是当我们从天空俯瞰,风花雪月却难觅踪迹,这片土地已被洪荒之力接管——大地扭曲,形如褶皱,更有一条巨大的“鸿沟”,似乎要让整座山从中间崩裂。 三国时代吴国人徐整所着《三五历纪》中言:首生盘古,垂死化身,气成风云,声为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月。 钟灵山的月色非常美,皎洁的月光洒满了深秋的夜,东壁的蟋蟀在低吟着。此时夜空中玉衡、开阳、摇光三星显示时节已进入了初冬,那闪烁的星辰,把夜空辉映得一片璀璨 深秋的草叶上,已沾满晶莹的露珠,深秋已在不知不觉中到来了。 从那枝叶婆婆的树影间,听到了断续的蝉鸣声,往日的那些玄鸟都哪里去了?原来是此时已是秋雁南归的时节。 苏靖鳞小时候想不通——夜空中那叫作“箕星”,“斗星”,“牵牛”的星辰,,它们既不能颠扬,斟酌和拉车,为什么还要取这样的名称?真是虚有其名 想到当年有人说同门之谊“坚如磐石”,而今却已四散天涯,虚名又有何用呢? 在喜怒哀乐间走走停停,每段过程都来之不易,只是阳光甚好,别辜负了今天。 她看着坐在身旁的白衬衫男子,突然有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第二十五章 纸鹤(四) 不在任何东西面前失去自我,哪怕是教条,哪怕是别人的目光,哪怕是爱情。 没有原则地和别人“和平相处”,那就是懦弱。 转眼又到了年末,苏靖鳞看着整条街上挂满的大红灯笼——感慨着时间让人无奈的脚程。 野狐狸已经成了店里的混世魔王,除了云麒,谁也治不了它! “你少吃点儿吧,盘子还没有你的脸大了!”云麒眼看着好好一只野狐狸在发福的路上一去不复返,十分嫌弃它的堕落,逮着机会总要挖苦它一番! “吃你点猫粮怎么了?小气鬼,喝凉水!”大耳朵狐狸不客气地回怼回去,继续大快朵颐。 云麒翻了个白眼,好不容易忍住一巴掌过去拍死它的冲动! 生活百般滋味,人生需要笑对!我们体会了相遇时的快乐,也要学会忍受告别时的难过。 人生在世,并不是所有的相遇,一定会有完美的结局。有些人,有些事,在我们生命中,注定是昙花一现,时间终会将这些记忆变得模糊。 她躲避着挑剔的人群,在某年的最后一个月,跳梁小丑一般哗众取宠。 明明自己嘴贱,非说是心直口快;明明是情商低,非说是个性爽快;明明口无遮拦,非说是自己坦率;明明嘴欠刻薄,非说是自己幽默;说了难听的话,非说是别人小气…… “黎欣,你真是越活越回去了!你这次回去真的就不回来了吗?”宠物店里,黎欣来和苏靖鳞告别。过两天她要回老家过年,年后可能也不回来了。 “你看这外面红红火火,跟唱大戏似的。一到过年到处都这样,没有一点新意。”黎欣叹了口气,岔开了话题——其实她也舍不得走,苏靖鳞的小店是她无聊时最喜欢的去处,她更舍不得这个好姐妹。 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她也无可奈何…… “有了戏子的陪伴才证明了我们离成功不远了嘛!人生如戏,每个人都在演,”苏靖鳞笑着道,“天色不早了,我们出去走走吧,吃饱了饭,自然就要运动一下,毕竟饭后百步走可不是白说的。” 两人站起来准备出门,云麒自然而然地跳到了苏靖鳞肩膀上——对于新时代的铲屎官和小猫咪来说,合理养生一样是每天不可缺少的一环。 云麒依然时不时变作人的样子来见苏靖鳞,可他还是没有找到机会坦白自己的身份。 他始终认为,收敛自己的锋芒,给彼此留足体面,守住底线,凡事才会有回旋的余地。 再者,近来一副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孝端皇后凤冠又把点翠推上了风口浪尖,有动保人士指出,这样一副“大制作”翠冠,背后不知道要用到多少翠鸟羽毛。 舆论一时间似乎一边倒了,但无论如何,宣传点翠冠价值的导向,只会助长不好的风气,不可取。 不过,也因为这个事件,让翠鸟再次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重视——它没有办法人工养殖,它们和人类接触会高度紧张并做出狂乱的举动,往往会乱飞而撞死,就算侥幸活下来,也无法在圈养条件下繁殖。 虽然还不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但也是被列入了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这意味着所有种类的野生翠鸟都受法律保护,不能随便猎杀、买卖。 其实“非遗”和“动保”并非你死我活的对立面,此事件后,自然出现了舆论的对立两派。 传统点翠的拥护者认为,翠羽是点翠工艺中不可替代、独一无二的原材料。 也有不少“动保”支持者就翠鸟是否属于保护动物的范畴进行分析,双方各执一词。 抛开对错与否,苏靖鳞认为,两者未必只能二选一。 首先是关于非遗的传承,有必要纠正一下部分人的“偷换概念”。 其次是材料。 认真想想,今天是否真的有这种一定要用到真翠羽的需求?翠羽真的美到无可替代? 答案显而易见:不是的。 到今天,点翠已经有了许多替代,用烧蓝、染色鹅毛孔雀毛、点绸等新方法新材料做“仿点翠”。 很多点翠都不再用翠鸟羽毛了,所以不能一棒子打死。 而且早在宋代就已经有寻找点翠替代品的思想。 宋朝皇室曾经率先作出表态:“皇后生辰酌献所用铺翠金花,乞以药玉叶、漆金纸代充”。 在时尚界,早就有过不少成功的“代替品”案例,比如仿皮草。 曾几何时,高价的优质皮草曾经是财富与地位的象征。 它不仅是很多人眼中的御寒珍宝,更是站在高级时尚的制霸巅峰,引来无数人折腰。 随着保护动物的声音逐渐增强,仿皮草便逆袭成为流行趋势。 而且越来越多的大牌陆陆续续加入了“零皮草”阵容,而后还发展出了各种无污染可降解的代替面料。 如今,也有了更多品牌致力于打造环保时尚,关于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已经成为时尚圈的重要命题。 时尚,或许正在用它的力量去改变世界。 最后是,思维观念也应该更新。 虽说如今已经有不少解决办法,但观念还在“守旧”是不可取的。部分言论中透露出的“用真翠才是真富婆”的价值观,才是让人觉得不妥的地方。 “对了,欣欣,你上次带来那根簪子还在吗?”苏靖鳞近来也在关注这个新闻,便下意识地问了一句。 “那根簪子啊,是我外婆留下来的,是我们家的收藏品,”黎欣道,“其实我也觉得这门手艺挺残忍,完全可以用其他东西代替翠鸟毛。但那根簪子是我外婆的东西,我也只能好好保管着。” 两人聊了一路,又岔开了话题。天色渐晚,终是道别,各自回家。 临别时,黎欣给了苏靖鳞一封折成千纸鹤的信,答应她一定会回来看她。苏靖鳞收了信,心情有些复杂……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人生这条路,一路走过来,会结识形形色色的人,也许会与他们发生各种各样的故事,但其中也有很多人只是短暂的停留了一下就离开了。 人来,我们无法预料,人走,我们也无法挽留。 米兰·昆德拉曾经说过说:“遇见是两个人的事情,离开却是一个人的决定。遇见只是一个开始,离开却是为遇见下一个开始。这是一个流行离开的世界,但是我们都不擅长告别。” 我们体会了相遇时的快乐,也要学会忍受告别时的难过。 人生在世,并不是所有的相遇,一定会有完美的结局。有些人,有些事,在我们生命中,注定是昙花一现,时间终会将这些记忆变得模糊。 学会告别昨日的美好,告别昨日所爱,告别那念念不舍的人和事,才能找到自我,重新出发。 第二十六章 纸鹤(五) 岁月的暖,漫过时间的河,抚过久闭的心扉。谁,在时光斑驳深处,聆听到花开的声音,却未闻花名? “云麒,你会永远陪着我的,对吗?”送走了闺蜜,苏靖鳞带着云麒回了家。她把脸轻轻埋在虎斑猫身上,感受着猫儿身上传来的暖意,落寂的心情稍有缓和。 这天底下最长情的陪伴,也许真的在宠物身上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因为人心的复杂和善变,人和人之间总是有那么多不确定的因素。哪怕一起走了很长一段路,还是很有可能在下一个路口走散。 “喵~”云麒打了个哈欠,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他当然会永远陪着她,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在他还是白虎星君的时候,他和她的缘分就已经开始了…… “靖鳞,听说你最近得了一个很好玩的东西,快拿出来给我看看呗!”满目繁花珍奇的园子里,一袭白衣丰神俊逸的公子摇着一把画了水墨画的折扇,悠哉悠哉地,带着点儿玩世不恭地向着不远处白玉亭的方向走去。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误逐世间乐,颇穷理乱情。 九十六圣君,浮云挂空名。 那亭子用上好的白玉建成,洁白无瑕,巧夺天工。八个飞扬的亭角上挂着晶莹剔透的风铃,无风自动,发出清脆悦耳的叮当声。色彩斑斓的鸟雀停在亭子上,悠闲地梳理着羽毛,和着风铃声低吟浅唱。 苏靖鳞把玩着手里的银铃,回头看了他一眼,皮笑肉不笑地道:“星君近来很闲嘛!” “本君一向都很闲,而且你干嘛不叫我云麒?张口闭口星君,叫得那么生疏,我们什么关系啊,难不成你也想听我叫你神女!”云麒走到紫衣女子身边坐下,毫不客气地端起桌上的茶杯灌了一大口。 “我们本来就没什么关系,还请星君自重。”苏靖鳞收起铃铛,站起身来准备离开。 “这引魂铃可是个好东西啊,能否借在下一观?”云麒拉住紫衣女子的衣角,一脸无辜地看着她——不要走嘛,你这样不是显得我很没有面子! 苏靖鳞满脸黑线——有你这么套近乎的吗?你的星君殿里什么好东西没有,一个铃铛而已,你至于这么眼馋吗! 过往可寻,未来不可知,而现在,如同指尖的流沙。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只能成为路人,有些人只能成为浅浅的朋友,有些人相爱过又觉得后悔。 再温柔平和地落雨,也有把人整个浸透的力量。也许人这一生,谁也没办法按照自己的意愿完整度过,总有些人留不住,总有些故事成为回忆,还未把握已成过往…… 我们的努力真的很执着,但是人和人的距离却依旧那么遥远。不仅如此,还充满着很多未知的危险,随时都会在我们探索的道路上,给我们造成巨大影响。 苏靖鳞最近看了一部电影,名叫《假如猫从世界上消失了》。主人公是位普普通通的邮差,年仅三十岁,突然被诊断患有恶性肿瘤,只剩下三个月左右的寿命。 就在他无助的时候,一个魔鬼找上门来,和他进行了交易——条件是每让世界上的某样东西消失,他就能多活一天。 听上去是比非常划算的交易。魔鬼先是让电话消失了,顺便还“解放了”所有的低头族,然后是电影、钟表,接着是猫…… 然而看似无关紧要的消失,却也带走了他最为看重的人和事。比如他的初恋女友,以及因电影而结缘的好友百视达。 最终,连邮差的爱猫高丽菜也面临消失的命运…… 看到这里,苏靖鳞眼眶红了——她不敢想象,如果有一天,云麒消失了,她会变成什么样子…… 她会变成那个只能对着千纸鹤许愿的傻女孩,孤零零地站在一旁,像画中多出的一抹败笔之色。那孩子一直在寻找自己存在的位置,可是没有人愿意给她。 除了那只千纸鹤,她不知道还能和谁倾诉。她把所有的感情注入了一个没有灵魂的死物,妄想着有一天能够得到回应。然而直到她离开这个世界,她的愿望依然没有实现…… “这是什么鬼地方,连个人影子都没有?”灵光闪闪的纸鹤绕着宠物店转了一圈,轻轻地落在窗台上。“噗”地一声轻响,所有的光都消失了。 不知不觉残月将尽,清晨的莺语已经响起。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不会败落,时光知味,岁月曾想…… 第二十七章 纸鹤(六) 很多时候,退让带来的基本都是得寸进尺,别妄想能换来什么尊重和心疼。 自己想要的东西,要么奋力直追,要么就干脆放弃。 别总是逢人就喋喋不休地表决心或者哀怨不断,做别人茶余饭后的笑点有什么好? 听过一段话说:“人有时候也是可怜,喜欢的人得不到,得到的不珍惜,在一起的怀疑,失去的怀念,怀念的想相见,相见的恨晚,终其一生,满是遗憾。” 摸不到的颜色是否叫彩虹,去不了的地方是否都叫远方? 而它只是一只千纸鹤,一只承载了太多愿望和失望的纸鹤。它的鲜红是女孩儿用自己的血染就,女孩那决绝的一跳让怀揣着的它拥有了灵魂——那是一抹执念,一丝不甘,还有对这个世界最后的眷念…… 它不知道为什么而来,也不知道能帮女孩做什么。女孩儿给了它灵魂,它却换不回她的生命。 夜更黑了,月亮不知道躲去了哪里,连星星都不愿意出来露脸了。云麒跟苏靖鳞回家了,今晚坐镇宠物店的成了黑猫和大耳朵狐狸。 “小黑,你有没有觉得有点不对劲儿?”小狐狸竖着一对招风耳,狐疑地瞅着窗外,小声问身边的黑猫。刻意压低的音量,像是担心会惊扰到什么。 “太黑了……”黑猫的一双眼睛发出骇人的光,瞅着浓稠的夜色。 他生于黑暗,对黑暗天生敏感,这种连月光和星光都没有的黑夜他也不是没有见过。可是再黑的夜也不应该连风都没有,空气仿佛是凝固的,让他心里堵得慌。 那是女王的汤盘,盛放着变质的浓汤。每一个死寂的夜晚,聆听血液在地下隐秘的声响。 血红的纸鹤悬在屋檐下,看着窗台上的黑猫和小狐狸——他们看上去好像一家人一样,彼此依靠——它突然想起女孩生前对它说过的话—— 这世上,没有谁是谁的靠山,凡事最好也不要太指望别人,大家都有各自的难处。实在要指望,也不能太多、太深,指望越多,难免会有些失望,失望一多就生怨怼,怨怼一生仇恨就起,这日子就不好过了。 如果连身边最亲近的人都不能依靠,又能依靠谁呢?她是真的绝望了吧——本应该最理解她的母亲,却从没给过她肯定。宁愿在别人面前夸赞她,却吝啬于当面给她哪怕一句表扬的话。能伤你最深的人,一定是你最亲近最在意的人。 因为在意,才会把他们的话放在心上,才会在一次次被中伤之后,不能放过自己。 世事如此荒唐,多的是物是人非的无奈。悲剧每天都在上演,又有几个人能幡然醒悟? 原谅,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却又最不值钱的东西…… 在黑猫觉得不对劲的时候,云麒也敏锐地感觉到了麻烦在逼近。 苏靖鳞已经睡着了,手上的链子在黑暗里微微发着光。云麒看着那只小巧的千纸鹤,眼睛慢慢眯了起来。 他看得出来,苏靖鳞很喜欢千纸鹤,她的床头还放着一个装满各色纸鹤的许愿瓶,所以特地挑了这个礼物。他很想变回人的样子,告诉她自己的心意——也许,是该寻个机会了…… “喀啦”,玻璃瓶上突兀地出现了一道裂纹,然后“砰”的一声脆响——正在云麒神游天外的时候,苏靖鳞床头那装满纸鹤的玻璃瓶突然毫无预兆地炸裂开来。 危险——云麒下意识地飞扑过去,挡在了苏靖鳞前面。飞溅的玻璃碎片划伤了他的脸和爪子,身上也是血迹斑斑。要不是他反应快,受伤的就会变成苏靖鳞。 云麒顾不得身上的伤,立刻用结界护住了惊醒过来的苏靖鳞,施了个诀让她继续沉睡。自己转过头,面对着空中悬浮的一群纸鹤,这些纸鹤活了一般在空中扑扇着翅膀,虎视眈眈地盯着云麒。 在一地星星点点碎玻璃的映衬下,这梦幻般的情景透着丝丝诡异。 云麒盯着这些纸鹤,他感觉到了若有似无的怨气,冲撞着他脖子上的银铃。 那是一个女孩儿的死灵,透明的躯体漂浮在半空中。刘海湿溻溻地黏在她的额头上,几缕乱发遮住了她的脸,让她整个人看起来疲惫不堪。 可她依然很好看,哪怕是在审美当中,大眼睛女孩是美女的概率往往都比较高,而眼睛偏小的单眼皮女生,看起来就没有那么的灵动可爱了。 她很虚弱,她快要撑不住了——云麒知道,她马上就要散去了——她拼尽全力来到这里,只是因为还有心愿未了…… 第二十八章 纸鹤(七) 彼岸花开花终落,是非不渡忘川河。 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合理的和美好的都能按照自己的愿望存在或实现。 云麒看着眼前半透明的女孩儿,一双阴阳眼不复之前的凌厉,慢慢浮上了一层悲悯之色——虽然是个会伤人的怨灵,可她毕竟已经死了,而且死灵依旧保持着生前最后的样子——她还那么年轻,正是花一样的年华…… 在这样的年纪逝去,任谁都会觉得惋惜吧。 每个人都有无法面对的伤痛,无论内心多么强大,软肋就是软肋,一戳,就涕泗横流,再一戳,便是万念俱灰。 人的意志力能有多强大,反过来就多不堪一击,说起来真是可悲——人也总是在做了不可挽回的事之后,才能清晰地意识到,这个世界上真的没有后悔药! “虽然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但是冤有头债有主,你不应该找到我头上来啊。”云麒尽量缓和着自己的语气,他有些想不通——为什么自己这么遭这些死灵惦记?走到哪跟到哪,总不可能因为他是只猫吧,这也太扯淡了! 传说归传说,若猫真的都能通灵驱邪,这么多猫,那这世界岂不是乱套了。 像他这样特别的,毕竟是少数中的极少数,稀有中的特稀有,碰上了就应该去买彩票的! “我……我不是,故意要……伤害你……我控制……不住自己……”女孩儿说话有气无力,半透明的躯体越发稀薄不成型,天快要亮了,阳光对她来说杀伤力毋庸置疑。 “我知道你是身不由己,但是你还是长话短说吧,天就要亮了,或者你先找个地方躲一躲,天黑了再出来找我。”云麒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他是不是有点爱管闲事了? “你……你,脖子上……的……”女孩儿到底没有把话说完,在第一缕天光拨开云影的时候,她消失了。云麒眨了眨眼睛,他相信,凭着这样的执念,她一定还会再回来的。 很多时候,只有经历过了,痛苦过了,才能明白和懂得。 回首来时的路,走过的山山水水,遇见的悲欢离合,我们在这尘世间踏出的每一步都是经历和成长。曾经以为,错过了一朵花开,会错过一个季节,其实正是一次又一次的错过和失去,才成就了今天的我们,无论幸与不幸。 其实,人应该学会,在绝望中充满希望的活。 不要害怕每一个黑暗的角落,阳光会寻找到最不起眼的缝隙,悄悄地散落。 时光,浓淡相宜,人心,远近相安。流年,长短皆逝。浮生,往来皆客。 落花无言,人淡如菊,小窗幽幽。诗和远方都去看看吧,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 能在浪费中获取快乐,就不算浪费时间。试着让每一天都多几个目的地,坏情绪就没有那么容易抓住你! 失神了片刻,回头看着一地的碎玻璃和散落的千纸鹤,云麒舔着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脑子里想着要不要干脆变成人来清理一下。想让伤口快速止血,可这些伤口被怨气侵染,根本没那么容易愈合。 云麒懊恼地龇了龇牙,想着该怎么跟苏靖鳞解释眼下的状况。 点点扬花,片片鹅毛,期盼已久的雪终于落至小镇。过不了多久,人们又会围炉而坐,举杯共饮,庆祝即将到来的新年。云麒打了个哈欠,跳到苏靖鳞床上,蜷成了一个毛团——不管了,先眯一会儿再说吧! 心理学家指出:你的人生,其实只是童年经历的强迫性重复,而你自己就是执行者。 那个女孩儿的不幸,其实是注定的。 苏靖鳞第二天醒来,看着一地狼藉愣神了片刻,却没有太过惊讶,只当是云麒手欠,不小心把瓶子碰下去了。打碎一个玻璃瓶子,对养猫的人来说,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回到店里没多久,老熟人就登门拜访了。 苏靖鳞打完招呼,目光转移到鹿启云的手上,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天,你手上好多血,你受伤了吗?” “没事,小伤而已!”鹿启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不会用止血贴还真是不方便——还好,血没有染到白衬衣上,吓到人就不好了!这些伤口又流血了,还真是够顽固的。 “什么小伤,流了那么多血还小伤?”苏靖鳞瞪了白衣男子一眼,抓过他的手仔细查看。 突然想起来,早上起来的时候,发现云麒身上也有伤——而且“云麒”和“启云”,这两个名字,难怪她会觉得熟悉,不会这么巧吧,她怎么没想到呢…… 她莫测高深地看着眼前的人,脑子里冒出来一堆问号。 如果身边突然有只猫来了个大变活人,这种事情——实在是太玄幻了! 第二十九章 纸鹤(八) “启云,你,你这伤是怎么弄的?”苏靖鳞按捺下脑子里还在不停往外冒的问号,站起身来,“你先别动,我去拿创可贴。” 看来她已经察觉到了,鹿启云自嘲的笑了笑——也该让她知道了,他很想知道,苏靖鳞会有什么样的反应——是惊喜还是惊吓呢…… “手伸出来,我看看。”苏靖鳞拿着棉签、酒精和创可贴走了回来,一屁股坐在他对面,脸上的表情已经恢复了自然。 某人乖乖地把流血的手伸到了她面前,好整以暇的抬头看着她,“多谢!” 装!你接着装,我看你能装到什么时候——苏靖鳞用酒精给伤口消毒,故意加重了手上的力度。 “嘶……”某人挑了挑眉,抬起头无辜地看着她。 “云麒,其实你……”苏靖鳞手抖了一下,对上他的目光。 “痛!”某人哼哼着道,“你能不能轻点?” 苏靖鳞的话就这么憋了回去,她放下棉签,拿起创可贴,恶狠狠地瞪了对面的人一眼,把创可贴拍在了他手上:“怕痛就说实话,你还想瞒我到什么时候?” “我……我们出去走走吧……”某人尴尬地笑了笑——还好,她没有直接把他轰出去! “你,你真的是……云,云麒?怎么可能,简直不可思议……”苏靖鳞激动得都结巴了,差点没咬到舌头。这个世界也太玄幻了——苏靖鳞囧囧有神地想着,而且这么玄幻的事竟然让她碰上了! 两人一起出了门,向着小镇外的河边走去。不多时,便走到了洛河边。 在这种斜风细雨的天气下,远处云雾升起,淡且浅,再加上那稀疏的杨柳,使得雨后初晴的沙滩,似乎更加妩媚迷人了。清澈的洛河水犹如百川入海一般水势浩大,茫茫一片,十分壮观。 苏靖鳞突然想起,某年的某个夜晚,画帘低垂,自己就是在这河边和发小携手约定再会的日期。不忍别离,又不得不分手。那时候的她,刚准备好步入大学生涯,而自己从小玩到大的发小,要去另一个遥远的城市就读。 分手,从此就失掉了音讯。如今都成了异乡人,想见面恐怕更没有机会了。 不是等不起,输不起,只是太累了。 后来,她终于明白——有时候,距离产生的不是美,而是更遥远的距离…… 表面上,好笑,但实际上,充满了心酸和无奈。但这就是生活真实的样子,如果你的想法一成不变,那么你的生活也不会有所改变。 这种寡欢的境遇,一度让人消沉。当时,她大学里的友人问:“看你最近闷闷不乐,你是有什么超越现实的欲望吗?” 她连忙摆摆手,耷拉着眼睛说:“你放心,没什么,不过是人走茶凉。” 一句话,言简意赅道出了人生的无奈。人走茶凉是自然规律,不要过多的给予它贬低之意,生活艰辛,谁都活的不容易,一生中总会有很多岔路,不是所有的人都去向同一个地方。 我们要做的是善待每一个和我们不期而遇人,同时也要放下每一个和我们分路扬镳的客。山长水远,各自珍重! 人生,没有来日方长。 岁月无情,人心善变。有太多感情,我们原以为会一辈子相守,没想到却是一阵子相伴,原以为会天长地久相知相依,最终却是提前散场。 “你能理解那种想爱不能爱,想恨也恨不起来的纠结吗?”苏靖鳞看着河水,像是在问身边的人,又像是在自言自语。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想起这段往事,自嘲地笑了笑。 这比爱而不得更叫人难以忍受,爱而不得说明你至少爱过了,也争取过了,输也能输得心甘情愿。而这种,在时间的长河里一点一点的形同陌路,只能让她感慨一声,世事无常…… “都过去了……”良久,身边的人说了一句话,看着她淡然一笑。 “是啊,都过去了……”苏靖鳞抬眼看着远处的河水,突然很想牵一牵身边人的手——启云也好,云麒也罢,此时此刻,他是真真实实陪在她身边的那个人。 过去有一段时间,她不敢在脑海里面想起那个人,害怕自己忍不住又想联系他。以为放下一个人,就是让自己忙碌起来——没时间,就不会想念,不想念,就会慢慢遗忘…… 后来朋友告诉她,放下一个人,不用费尽心思地勉强自己,就像你当初喜欢一个人,也是自然而然的一件事情。当时间过去,你不会再因为他的事情而难过,也不会因为想起他而觉得不甘。因为全心全意地付出过,便没有什么遗憾可言。 两个人,曾像夜空中的星星一样,照亮过彼此的生命,即便刹那,也很值得。 其实,我们会成为怎样的人,会在什么样的城市生活,以后的日子是否还能陪伴在彼此身边,这些都是无法预料的。 但我会在爱你的时候,好好去爱,会在付出的时候,拼尽全力,只愿多年以后你想起我,不觉得那是遗憾,而我也能笑着释怀,说从不后悔。 正是因为无法得到,才是最美最好的,所以那些遗失在岁月里的温暖,时光的韵脚里最初的遇见,回不去的岁月,终究成了我们此生最美的回忆…… 第三十章 纸鹤(九) 他从很远的地方来,眉间弥漫着远方的风雨。 “西城杨柳弄春柔,动离忧,泪难收。犹记多情,曾为系归舟。碧野朱桥当日事,人不见,水空流……” 天街的尽头,连着一个不大不小的园子。园子里总是水雾弥漫的样子,即使天光明媚,这里也给人一种阴沉沉的潮湿感。“嗒,嗒嗒”,就是这样一个不甚讨喜的地方,有人拿着折扇轻轻敲着自己的手心,有一搭没一搭地念着一首颇为伤感的词儿。 “韶华不为少年留,恨悠悠,几时休?飞絮落花时候、一登楼。便做春江都是泪,流不尽,许多愁。”念完最后一个“愁”字,有人自嘲地轻笑了一声。也许是觉得自己太过伤春悲秋了,白衣公子摇了摇头,穿过园子翩然而去…… 不知为何,近几年穿越成了众多年轻人白日梦的主题。眼前的生活不如意,就希望穿越到古代,以为利用自己掌握的各种现代技能,就能在那个年代混得风生水起。 可是当这种事情真的发生在自己身边时,又有几个人能够坦然接受? 历史学究告诉大家:醒醒吧,你们以为古代的年轻人就那么好过吗? 真到了古代,也许还没搞清楚自己该干嘛,能干嘛,你就已经被踢出局了! “云麒,你真的……”,苏靖鳞依然怀疑自己在做梦,在云麒明确地告诉她自己的身份,并在她眼皮子底下秒变身之后…… 于是,苏靖鳞不纠结了,就当自己是在做梦吧,反正这个梦还不赖! 看着眼前的白衣公子,苏靖鳞觉得她找不到更好的解释了——这个世界真奇妙,这么戏剧化的事情,简直比电视剧还精彩啊!而且,好巧不巧,正是她喜欢的类型! 白衣翩翩佳公子,确如玉树临风前。 让她碰上了,她认了! “靖鳞,你……”云麒以为她不习惯他这一身白衣长发的样子,正犹豫着变成猫还是白衬衫,却见苏靖鳞拉住了他的手,两眼放光的看着他。 “真没想到,你这个样子竟然比你穿白衬衫还好看,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古装剧里的男主角呢!”苏靖鳞感叹着,“对了,你说你前世是什么,什么星君,与我有缘才会再度相逢,那我呢,我前世是什么?” 苏靖鳞囧囧有神地想着,她该不会是什么仙子,女侠之类的吧——按照电视剧里的套路,她肯定也不是普通人才对。嗯,一定是这样! 可是,凭什么,她一点关于前世的记忆都没有——如果,真的有前世,她真的认识眼前这个人吗? 但是,那种一见如故的感觉是真的——从她第一次碰到云麒变成的鹿启云开始,她就有这样的感觉。原来,他真的一直在她身边,不管她有没有意识到,他真的一直都在! “那我现在是应该叫你云麒,还是启云呢?”苏靖鳞抬头看着白衣公子,乌发玉冠,眉目清朗,他真像从画里走出来的人啊,而且还那么真实! 幸好现在是晚上,只有他们两个人在,他不用担心自己这一身装扮被别人看见。而且,她这么问,显然是接受他了,白衣公子松了一口气,笑道:“靖鳞,你一直都是叫我云麒的,之前的事,希望你原谅我。” “你并没有做错什么!”苏靖鳞笑了笑,“缘分,真是个奇妙的东西啊!” 一别都门三改火,天涯踏尽红尘,依然一笑作春温。 一个人真正成熟的标志是看淡人走茶凉,享受世事无常。人生有两大哀叹,一是知己难求,二是世态炎凉。人情冷暖这辈子就是这样,唯一不变的只有变化。 真的怕等着等着,最后变成陌路无言的结局,所以要珍惜当下的朋友,珍惜当下的自己,不负时光,别误了重逢。这世间的一切,冥冥中自有天意。 “云麒,云麒……”苏靖鳞默念着这个名字,似乎有什么在脑海中一闪而过——没关系的,发生过的事情不会消失,她只是暂时想不起来而已! 无波真古井,有节是秋筠。惆怅孤帆连夜发,送行淡月微云。 樽前不用翠眉颦,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人生就是一趟艰难的旅程,你我都是那匆匆过客,就如在不同的客栈停了又走,走了又停。 所以人不应为过往伤怀,而应豁达处事,不要徒增自己的烦恼。 这个世界上真正一往无前的力量有两种,一种是爱,一种是恨,这两者,都会产生责任。 她不想去纠结过往的爱恨,因为只有把握好现在,才能拥有将来…… 第三十一章 青鱼(一) 花落柴门掩夕晖,昏鸦数点傍林飞。 吟余小立阑干外,遥见樵渔一路归。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悄悄从窗外钻到老旧屋子的房间内,照在独居老人那略显苍白的脸上时,老人便从洗得褪色发白的被子内轻轻抽出一只布满皱褶和老茧的手,缓缓将被子掀开来。 她艰难地挪动着行动日益迟缓的身子,好让自己坐立起来,理了理花白的头发,把头扭转到窗子的那边,有些老花的眼睛直勾勾地注视着窗外。 窗外,一座又一座的大山,无情的挡住了她的视线,可她的眼睛却是不知疲倦地看着山的那一边。 山的那一边,有老人的牵挂…… 老人的孩子们都已经不在身边,自从老伴儿过世后,家里就只剩下一只黑猫和一缸小鱼陪伴她。 好在村子里的人们都是质朴而热心的,总会有人隔三差五来陪老人解闷。若是遇到什么大事小务,招呼一声大伙儿就会主动上门帮忙。 儿女们也提出过把老人接去城里照顾,都被老人拒绝了。她在这小村子里生活了一辈子,已经习惯了这里的一切。过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去到大城市肯定是不适应的。 儿女们拗不过她,也就不再勉强,只能偶尔抽时间来看望并在物质上尽可能地让老人过得更好。其实,老人衣食无忧,她需要的从来都不多。 而且在这偏僻的小山村,钱再多也没地方花,唯一的集市要翻几座山才能走到。 黑猫睡醒了,伸了个懒腰,跳到鱼缸边上,埋头喝里面的水——吃不到鱼,喝点带鱼腥味儿的水也不错! 那些鱼身上的花纹深深浅浅、由黑入紫,像一幅水墨画。 “你说你啊,小黑子,让我说你什么好呢?”老人叹了口气,“是我没有给你水喝吗,还是鱼缸里的水更有滋啦味!” 黑猫喝完水,几个健步轻盈地跳到老人怀里,撒娇似的来回扭动着身体。 “你啊,真是拿你没办法,你可别吓到鱼缸里那些小不点儿!”老人慈爱地揉着猫儿的头,叹了口气,颤巍巍地起身下了床,摸索着去拿床边的拐杖,想去给猫儿拿些吃的。 “扑通”一声,什么东西重重扎进了水里,老人惊讶地回过了头。 声音是从窗外传来的,屋子的背面有一个小池塘,老人杵着拐杖,想走出去看看。 黑猫跟在老人脚边,亦步亦趋。 “你干什么,不要命了,快回来啊!”老人看着池塘里翻腾的模糊身影,以为那是一个贪玩的小孩子,着急得扯开嗓子大喊。那身影却兀自往池塘中央去了,几个水花散开之后,水面恢复了平静。 静谧的小山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蹉跎岁月,老人以为,一辈子也就这样了。自从儿女们走后,生活仿佛没有了盼头,直到满头青丝成白发…… 崎岖的山道上,女孩背着包,拉着身边人的手,一路说说笑笑。身旁山花烂漫,微风拂过,有蒲公英轻轻飘过他们的头顶。即便是盛夏,小溪里的水也是冰凉的。这纯天然的山泉水,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山里人家。 “话说,云麒,你是怎么学会这些人才会用的东西呢?”苏靖鳞好奇地问身边的云麒。 “跟在你身边久了,自然就会了,我这么聪明!”云麒贱兮兮地笑道。 苏靖鳞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没见过这么自恋的猫! 自从外婆走后,她已经很久没有回到这个偏僻的小村子了。这里的一草一木依然是那么的熟悉,依稀有童年的味道。那时候外婆最喜欢坐在小屋子的门前,抓上一把小米,招呼院子里的小鸡小鸭。 而老人家最开心的时候,便是孩子们回来看她的时候。 苏靖鳞记得,外婆会佝偻着背张罗齐一大桌子好吃的。而她最喜欢的一道菜,便是外婆炖的蘑菇汤。蘑菇是刚从山里采回来的,大自然的馈赠,鲜美无比,她和表姐每次都能吃个碗底儿朝天。 表哥最喜欢去外婆家的池塘里钓鱼。一根小竹竿儿,在杨柳树底下蹲上一天儿,到了晚上他们就会喝到新鲜的鱼汤。每每想到这些时光,苏靖鳞就忍不住想念外婆…… 正月迎春扫雪,二月轻风吹柳;三月小雨如酥,四月烟雨朦胧;五月榴花正好,六月小荷初萌;七月划舟采莲,八月丹桂飘香;九月把菊赏月,十月登高踏秋;十一早晚风寒,十二红炉酒温…… 草枯了,来年继续发芽;花落了,明年还会再开。而人,只有一次生命,不会再生,也无法重来。 年年月月都有好风光,还记得漫山桃花,春风和煦;还记得,艳阳高照,夏山如碧;还记得秋风送爽,天高云淡。而如今山风依旧,小山村里却再也看不到外婆的身影…… 第三十二章 青鱼(二) 细雨湿流光,芳草年年与恨长。烟锁凤楼无限事,茫茫。鸾镜鸳衾两断肠。 魂梦任悠扬,睡起杨花满绣床。薄悻不来门半掩,斜阳。负你残春泪几行。 “我感觉——对你来说,我就是一盘酸菜鱼——又酸又菜又多余!”小女孩儿一边划水一边对身边的同伴抱怨,“我说你,放着好好的海里不待,来到这鸟不拉屎鸡不下蛋乌龟不上的破池塘,真不知道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这里的鸡下蛋的,每天都下!”蓝衣女孩儿认真道,复又笑起来,“话说你本来就是条鱼,这么说的话还挺有自知之明的嘛!哎哟,别打我!” “不少人都相信鱼的记忆只有七秒,认为鱼的脑袋比较小,因此不太聪明。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不是依然记得这个地方的一草一木。”红衣女孩儿感慨万千。 蓝衣女孩儿做了个鬼脸道:“而且那些人还觉得鱼儿外形比较呆,容易被捕捉,因此更加相信这些个谣言,甚至还有许多人坚信鱼的记忆只有三秒,这简直太离谱了!” 俩人一个红衣灵动,一个蓝衣浩渺,头上顶着可爱的丫髻,都是顶尖的小美人坯子,而她们身后划水的不是腿,是覆盖着鳞片的长长的半透明鱼尾。 即使小池塘的水比起海洋来差的不是一星半点,那漂亮的大尾巴依然美得如梦似幻。 “不管怎么说,还是谢谢你陪我来这里,”蓝衣女孩儿对同伴笑了笑,摘下手上的串珠戴在她手上,“喏,这个给你,就当做谢礼好了!” “这珠子,你不是宝贝得紧吗,怎么舍得给我了?”红衣少女看着手腕上灵动的宝蓝色串珠,歪过头不解地问——她知道,那是上好的蓝水晶,如海水一般通透迷人。 “因为,比起这珠子,本姑娘更稀罕你呗!”蓝衣女孩两眼弯弯,吐着泡泡说道。 “听说,蓝水晶能够化解人的忧愁,尤其是能够作为愤怒的冷冻剂,可以赋予人们非常愉悦的心境。”红衣少女摩挲着手上的串珠,“你给我这个,是不是觉得我脾气不好啊?” “你这个思维也太跳跃了,我才没工夫想那么多!”蓝衣女孩儿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东西究竟有什么用,你还是自个儿慢慢研究去吧! 对于蓝衣女孩儿来说,蓝水晶则象征着海洋,她的来处——海水清凉的温情里有着幸福的悠荡,汹涌的波浪里也有梦幻的光华,笑容在深海激流里开花,唱出的歌谣带着童真。 浅海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生物沐浴在光亮温暖的海水中;奇妙的小鱼漫游在绚丽的珊瑚丛中,奇异可爱的贝类、海星、水母以及各种颜色的海草,在波浪涌动下翩翩起舞…… 天蒙蒙亮的时候,太阳还没有出来,迎着凉爽的海风,站在金黄的沙滩上,大海气势磅礴,翻滚的浪花千军万马一样冲向海岸。耳边回响着大海的呼啸,就像战场上勇士们的呐喊声。 太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升起,金灿灿的阳光酒在海面上,波光粼粼,与远处的海岛和渔船融为一体。阳光、沙滩、海浪,构成一幅自然而就的绚丽油画。 屹立在岸边的沙滩上,向远处望去,只看见白茫茫的一片。海水和天空合为一体,都分不清是水还是天。正所谓:雾锁山头山锁雾,天连水尾水连天。远处的海水,在娇阳的照耀下,像片片鱼鳞铺在水面,又像顽皮的小孩不断向岸边跳跃。 说起这蓝水晶,女孩儿想起了一个人——那时,她在海边拾到了这串手链,透过那些半透明的蓝色珠子,她甚至能够感知到手串的主人。 她本想找到失主,归还这手串,可惜那时候她还不能长时间离开水,只得作罢。她把手串细心保管起来,希望有朝一日能够物归原主…… 这边厢,苏靖鳞走累了,拉着云麒坐在石头上歇脚。 云麒放下背包,看了看靠在身边的人,她看上去懒洋洋的,白色毛衣显得她整个人柔柔软软的。 苏靖麟从兜里掏出一包梅子干,扔了一个在嘴里,又笑眯眯塞了一个在云麒嘴里。这梅子干是她最喜欢的零嘴之一,老家院子里那棵梅子树每年都是硕果累累。父亲总会把摘下来的梅子清洗干净,晾晒成果干,犒劳她这只小馋猫。 云麒嚼着果干,那酸酸甜甜的滋味直往心里钻,他突然很想抱一抱身边这份柔软! 云麒这么想着,也就这样做了,他的动作很轻柔,跟变成猫咪的时候一模一样。 “以前都是我抱是猫的你,现在反过来,突然有点不习惯呢!”苏靖鳞顺势窝在云麒怀里,笑眯眯道。 “那没办法了,我觉得还是这样比较好!”云麒搂紧怀里的人,不怀好意道——以前不觉得,当人的感觉还是比当猫好太多了! 想当初他还觉得苏靖鳞太瘦了,抱起来肯定不舒服——原来猫爪的触感和人手完全不一样啊!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 人生就是一场盛大的相遇,冷遇见暖,就有了雨;冬遇见春,有了岁月;彼此遇见,就有了牵绊。 苏靖鳞很喜欢席慕蓉说的一句话:相遇是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得今生的擦肩而过。 所有相遇,皆是天意,不能预测,无法更改。可正因着这些遇见,让世间溢满了温暖。 还有一种相遇,叫命中注定。无论你遇见谁,他都是你生命里该出现的人,绝非偶然。 此生最美的遇见,莫过于灵魂的相遇。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你。 感情是讲出场顺序的:来得晚,不如来得早;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只能是爱而不得。 要想一份爱开花结果,一定要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在错误的时间遇见,将会面临两难的境地和沉默无力的挣扎,最后留下无尽的遗憾和不知所谓的念想。 时光是空旷的海洋,我们像鱼一样,虽然有相同的方向,却无法靠近,孤独是心里隐藏的血液,不管是该或不该,它就是在那里,不必知道它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第三十三章 青鱼(三) 世上从无完美,一切的缺憾和不堪,也都在慢慢改变。 “云麒,云麒快来,你看,那棵松树底下是不是有蘑菇?”进了山林,苏靖鳞立马化身“采蘑菇的小姑娘”,瞪圆了眼睛东瞅西瞧,兴奋得像只重获自由的鸟儿! 她小时候没少在这些林子里祸祸,在表哥表姐的带领下,白天上山晚上下河,掏鸟蛋捡松果,捉鱼摸虾,混得风生水起!外婆家的大黄成了他们忠实的小跟班,没少捞到好处! 同样是好吃懒做,只因脸不一样,命运便截然不同。比如熊猫和猪:一个被宠,一个被捅! 因为苏靖鳞的亲娘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最是受宠,爱屋及乌外婆也特别宠苏靖鳞。三熊孩子不管闯了什么祸,两个丫头片子总能幸免于难,而男孩子就免不了变成背锅侠,表哥为此没少挨揍! 云麒捧着苏靖鳞捡来的蘑菇,凑着刚捡来的架好的干松树枝子使劲儿吹了几口气。那冒着火星子的松树枝立刻蹿起了小火苗。他又找了一根比较细的树枝儿把蘑菇串起来,兴致勃勃地放在火苗上烤着。不一会儿,烤蘑菇的香味就已经飘得满山林子都是了。 等苏靖鳞抱着几个松果回来,蘑菇已经烤好了。 云麒吹了吹冒着热气的蘑菇,很自然地递到苏靖鳞嘴边,“尝尝吧,我还加了你最喜欢的孜然。” 云麒摇晃着手里的小瓶子,里面是他特意从厨房拿的混合调料。 “没想到你还有烤烧烤的天赋啊!”苏靖鳞感叹着。 她本来还担心没有盐会影响蘑菇的口感,看来是他低估了某人的本事。 半岩飞鸟一声过,峭壁断云千古闲。世俗不知幽静处,神仙隐在有无间。听着鸟鸣声,吃着新鲜的烤蘑菇,苏靖鳞突然觉得,这确实像是神仙才能过的日子。 “你之所以一无是处,就只是长得丑罢了!” “我一句话都不想和你说,你快滚吧!” “不要在我面前晃了行不行?” …… 争吵的声音由远及近,耳朵尖的云麒困惑地抬起了头。 他以为这片山林子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想来是附近村子里的人。听声音这两个人正朝着他们的方向走过来。苏靖鳞吃蘑菇正吃得开心,压根没有注意到这由远及近的世俗嘈杂。 “重点就没见你把这当回事,我昨天就给你消息了,你不管,你家里人还管个屁啊!” “别说了,我不想听,你太过分了,自己做了缺德事,还好意思说我朋友的坏话。” “田玲嘉,谢谢你能来老家看我,精神上支持我,我真的很高兴。可是……”庄稼汉的声音停顿了一下,“等等,这是什么味道?”那人使劲吸了吸鼻子,“玲嘉,你有没有闻到,怎么有一股子烤蘑菇的味道?” “你别转移话题,你刚刚才说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我们这些老朋友——你为啥就不相信,我是真的想帮你呢?”叫田玲嘉的女人声音宛转灵动,犹如一条暖流缓缓滑过心里。 “你我是相信你的,但有些人,就是滚犊子滚得越远越好!”那汉子显然还在气头上,说着说着又放起了狠话。 “你就别说气话了好不好?其实大可不必闹得那么难堪。我就纳了闷了,天底下怎么会有你那么不开窍的人啊……” 两个人同时沉默了,他们看到了前方冒着烟的小火堆。苏靖鳞正好把最后一个蘑菇送进了嘴巴,站起来拍了拍手——好久没吃到这么美味的山珍了,好怀恋啊! “云麒你看,一辈子好短,对自己要好一点。以其争执那些有的没的,不如开开心心吃顿烤蘑菇!”她把云麒也拉了起来,准备继续上路。 确实,一辈子那么短,对身边的人要好一点。因为下辈子不知道会不会再遇见,所以这辈子要抓紧时间好好陪伴! 不要忘了提醒身边的人,寒冷的天,要记得多穿;忙碌的晨,别忘了早餐;别熬夜太晚,少了睡眠;别压抑心烦,没了灿烂。缘聚缘散,学会随缘;钱多钱少,学会看淡。能信你的人,别欺骗;能疼你的人,别冷淡;能帮你的人,要交换。 不要争争吵吵,有话好好说;少些勾心斗角,有事慢慢聊。一辈子真的好短,做真实的自己,最舒坦! 其实,别人的喜欢、讨厌、误解、诋毁都有什么关系呢,自己喜欢自己才是本事、自己认识自己才是精彩,自己活成自己才是本事! 人世间发生过的所有痕迹都会存在下去,即便有一天你忘了,不再记起,它也会永远记刻在你心里某个地方…… 第三十四章 青鱼(四) 是谁悄悄倚身在暮色里,向你那海洋般的双眸,投掷着哀伤的网。 糠可参一缕白,鱼可扰一片云,翻不出落日下葬的花,欲说还休,又过去几个春秋。 欲捧花色,可怎堪得花落,果真是愁煞赏春人。风不知何处,吹满大山…… “你,你不是靖鳞丫头吗?”衣着朴素的庄稼汉认出了苏靖鳞,走上前打招呼,“你都好久没回来了,上次见你还是在你外婆家里……” 说到这里,心直口快的汉子突然止住了话头——上次见面,可不就是在苏靖鳞外婆的葬礼上。村子里有习俗,哪家出了大事,全村的人都会来帮忙。逝者已矣,可毕竟血浓于水,他这么一说难免勾起人家小姑娘的伤心事。 “可不是啊,叔,难得在这儿碰到您,家里都还好吗?可惜啊您来晚了一步,蘑菇刚被我们吃完啦!”苏靖鳞挠了挠后脑勺,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话题。 “家里呀,还不就那样。叔可不缺你那几个蘑菇,回头啊,带着你这位朋友上家里坐去,叔给你烧拿手菜吃,绝对不比你这烤蘑菇差!” “那没问题,叔的手艺我可是一直惦记着!”苏靖鳞看了一眼那个一言不发的女子,也没有多问,直接道,“那叔您先忙,我和朋友要在村子里待几天,回头再来看你啊。” 没走出几步,那汉子突然想起来什么,开口叫住了苏靖鳞:“对了,前几天有两个小娃娃来村子里,专门打听你外婆的事,看样子她们不知道老人家已经不在了。你现在去村子里,没准还能遇上她们,不知道是不是你认识的人。” 汉子说完,也没等苏靖鳞回话,又继续走了。他的话勾起了苏靖鳞一丝丝的好奇心——小娃娃来村子里,没有大人陪同吗?这大山里的小村子,是很少有外人来的。 未知,就像一个带有梦幻色彩的超级迷宫,每一个在里面行走的人,都会被其神奇的,叹为观止的,闻所未闻的景色所诱惑,跟着它一路前行。 傍晚时分,两个人走过最后一段青石板路,站在老旧的小木屋前。屋子外面的老梨树下已经没有了大黄的身影,院子里显得有些冷清。门上贴着的门神画像已经模糊得看不清楚了。 苏靖鳞盯着泛黄的门神像出了一会儿神,突然就想起小时候外婆讲的故事:民间传说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大举屠杀李建成与李元吉的家族,甚至连婴儿也不放过。 后来李世民恐惧兄弟两的鬼魂前来索命,便将此事告诉君臣。大将秦叔宝说:“臣戎马一生,杀敌如切瓜,收尸犹聚蚁,何惧鬼魅?臣愿同敬德披坚执锐,把守宫门。”李世民同意。当夜果然无事,自此以后,便让二将夜夜守卫。 但后来因二人年老,无法长期担任,只好绘制二人的画像挂在门口,这便成为后世门神的由来。 这个传说后来还被《西游记》引用,成了泾河龙王的故事。 故事记载长安附近的泾河老龙与一个算命先生打赌,触犯了天条,玉帝派魏征在午时三刻监斩老龙。老龙于前一天恳求唐太宗为他说情,唐太宗满口答应。 第二天,唐太宗宣魏征入朝,并把魏征留下来,同他下围棋。不料正值午时三刻,魏征打起了瞌睡,梦斩老龙。老龙怨恨唐太宗言而无信,阴魂不散,天天到宫里来闹,闹得唐太宗六神不安。魏征知道皇上受惊,就派了秦琼、尉迟恭这两员大将,守在宫门保驾,果然,老龙就不敢来闹了。 唐太宗体念他们夜晚守门辛苦,就叫画师画了两人之像贴在宫门口,结果照样管用。于是,此举也开始在民间流传,秦琼与尉迟恭便成了门神。 这些故事从外婆嘴里说出来,就跟真的一样! 外婆曾说,世事千帆过,路的尽头会是温柔和月光。希望你浅尝岁月,被时光深情以待。 趁着苏靖鳞发呆的功夫,云麒在屋子前后转了一圈,屋后的小池塘,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第三十五章 青鱼(五)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池塘不大,胜在清澈见底,而且云麒一眼就看出,这不是缺少生气的死水塘,而是连通着地下暗河的活水,所以才会这般清澈。 暮色下的水面微微泛着波纹,但并不是整个池塘都如此安静。 吸引云麒的响动来自池塘中央,四溅的水花打破了水面的平静,像是有人在不停地搅动池水,只是隔得太远看不大清楚。云麒正想着要不要变成虎斑猫爬到树上一探究竟,堂屋前突然传来了苏靖鳞的尖叫声。 云麒惊得跳将起来,也顾不得池塘里有什么猫腻了,拔腿就奔了过去。 “啊~蜘蛛,有蜘蛛掉我头上了!我的天,我最讨厌蜘蛛!”苏靖鳞正抓着头发尖叫。 地上有一只花花绿绿的长腿蜘蛛不慌不忙爬过门槛,消失在门缝里。 从未见过她如此失态,云麒傻眼——这个连蛇都敢玩的丫头,竟然会被一只蜘蛛吓得跳脚! 苏靖鳞害怕虫子,特别是蜘蛛,毛毛虫一类。她小时候被毛毛虫搞得皮肤红肿奇痒无比,直接留下了心理阴影,还有蜘蛛掉在身上那种麻麻痒痒的感觉,想起来就浑身直冒鸡皮疙瘩。 “你没事吧?”云麒跑到她身边,憋住笑一脸担忧地看着她。 “你去哪儿了,该死的蜘蛛,吓死本姑娘了!”苏靖鳞也顾不得面子了,气鼓鼓地瞪了云麒一眼。 “我,我就去屋后转转。”云麒无辜地看着她——这丫头是生他气了吗?那他可就太冤了! “没事了,进屋吧。”苏靖鳞拉开老式的木门,屋子里死寂一片,昏暗的光线衬得老旧的家具灰蒙蒙的,更显冷清。 地上有两串轻浅的脚印,而且是光脚丫留下的脚印。 “有人来过。”云麒盯着那些脚印,吸了吸鼻子——这些脚印,怎么有股子淡淡的鱼腥味? 走了快一天的山路,两人累得不轻,也没工夫管那么多了。苏靖鳞掏出包里的干粮,两人一起坐下吃起来。屋子的角落里还堆着一些干柴,苏靖鳞对着火塘扔了几根柴火,招呼云麒把火点着了,山里的夜晚还是挺冷的。 填饱了肚子苏靖鳞就开始犯困,她寻思着要不要在沙发上将就一晚上。 记得小时候来外婆家,她和表姐都是跟外婆一起睡的。山上海拔高,所以也没有蚊子,但是会有跳蚤。而且这些跳蚤还特别欺生,专挑外来的人咬,她俩有一次就被咬了一身的大包。从那以后只要她们来,外婆就会先喷一遍驱虫药,确保她俩不会再被咬。 还有一回,她和表姐躺在床上吃爆米花,吃得高兴了两人就互相投喂对方。因为黑灯瞎火的找不到准头,一不小心还塞到了对方的鼻子上! 外婆对两姐妹总是很纵容,任由她们胡闹。还有外婆烧的蘑菇汤也是一绝,苏靖鳞至今依然对那个味道念念不忘,可惜再也吃不到了。 苏靖鳞突然特别想念外婆,眼眶不自觉就红了。她强忍住眼泪走到火塘边,在云麒身边坐了下来,两人一起盯着跳动的火苗发呆。有时候,静静的陪伴比任何语言都来得暖心。 夜深了,虎斑猫从苏靖鳞的睡袋里钻了出来,看了看女孩熟睡的脸,一声不响地跳下了沙发。苏靖鳞还是习惯抱着毛茸茸的他睡,云麒也就随她了,而且有些时候,猫的形态确实比人要方便得多。 响动是从屋顶传来的,虎斑猫一跃上了柜子,然后就着积了灰尘的房梁,三下五除二从天窗跳了出去,无声无息地踩着屋顶上的瓦片,向两个人影的方向移动过去。 两个小丫头背对着他坐在屋顶的边沿,悬空的脚丫不安分地摆来摆去。她们一个盯着池水一个盯着月亮出神,谁也没有发现偷偷逼近的云麒。 夜风微凉,两人身上特有的味道钻进了虎斑猫的鼻子——现在,云麒可以确定,屋子里的脚印就是这两个小丫头留下的。眼下,她们也还没有发现自己,云麒决定先不惊动她们。 其实,每个长大的人心里都住着一个小孩儿,同样的,每个孩子内心都有一副长大的模样。 第三十六章 青鱼(六) 对的人,兜兜转转还是会相遇;错的人,晃晃悠悠终归会走散。若是相思比梦长,终能跨越了阴阳。 且听山河把春风酿成千言万语,吹过旧人故里。 “你这次回来,不就是为了还一个恩情,可是如今,这恩人已经不在了,你还打算留在这鬼地方生根发芽吗?”半晌,红衣小姑娘的目光从月亮那里收了回来,质问身边的同伴。 蓝衣姑娘继续盯着湖水神游,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小月儿,我的耐心是有限度的,你若执意要留在这儿,我可不管你了。”红衣少女气鼓鼓地爬了起来,甩了甩头发,准备来个说走就走——屋檐是个适合看星星谈恋爱的好地方,她可不想大煞风景地在这里吵架! “阿红,你别生气啊,你……”被叫做小月儿的少女终于回过神来,准备和同伴卖乖。话没出口,就惊得跳了起来,要不是身后悬空,退无可退,她一定转身就跑! 阿红被一只巨大的虎斑猫扑倒在瓦片上,锋利的猫爪踩着她的咽喉处,让她发不出声音来呼救或是示警。想来只是电光火石之间,阿红就被云麒制住了,毫无还手之力。 “你,你是谁,快放开她……”月瑶惊得三魂丢了七魄,她本能地感觉到了面对天敌的绝望,四肢僵硬挪不动腿,想跑都跑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同伴在对方的利爪下挣扎。 云麒只是想吓吓她们,并不打算一来就下死手,于是松了松爪子。 “死猫妖,快放开我!”红衣小姑娘立刻气急败坏地扯开嗓门嚷嚷起来,于是,云麒爪子上的力道又加重了。 “猫妖,你说谁是猫妖?你个没见过世面的死鱼精!”云麒气得吹胡子瞪眼睛,只差没有一爪子拍死她。早知道就变回白虎的原身,让这两小姑娘见见世面! “你说谁是死鱼精,你才是没见过世面的蠢猫,有本事你放开我,咱两单挑,偷袭算什么本事!”阿红继续嘴巴不饶人,她现在也只有嘴皮子能动了。 “哦吆,厉害了,本事不大脾气还不小!”云麒边说边就放开了小丫头,“想单挑是吧,好,大爷我给你这个机会。” 阿红大概没有想到云麒真的会放开她,有些狼狈地翻身爬了起来,依然怒气冲冲的瞪着云麒。 “你瞪着我干什么,要打就动手啊!”云麒翻了个白眼,这小丫头该不会被吓傻了吧! 阿红被激怒了,默念了一句口诀。她眉心的红色印记发出了淡淡的红光,一翻手腕,两把弯月形的利器,凭空出现在了她的手中。二话不说,如掷飞镖一般冲着云麒杀了过来。 “飞月刃!看来还有两把刷子!”云麒侧身闪过迎面而来的利刃,知道这玩意儿跟回旋镖一样还会飞回来,云麒转过头一声惊天动地的狮子吼,直接把两把旋转的利刃吹得偏离了方向。 “你知道飞月刃,看来你果然不是普通的猫妖,你到底是什么来头?”飞月刃又回到了阿红手里。 “你猜猜看啊!”云麒飞身向前,尾巴一扫,“嗖嗖”,三块瓦片对着姑娘的面门飞了过去,真动起手来他可不懂什么怜香惜玉。 “乒乒”,瓦片和飞月刃在空中相击,同时落到了屋顶上。 “你们快住手,别打了!”一旁被无视的月瑶趁着这空挡,直接插到两人中间,“有话不能好好说吗?一见面就打架,你们是想把屋顶拆了吗!” “小月儿你让开,这家伙就是欠揍,让本姑娘好好收拾收拾他!”阿红显然还在气头上,想想之前被云麒搞得这么狼狈,她怎么咽得下这口恶气? “这谁收拾谁还不好说呢,我说小姑娘别挡道,小心大爷我发起狠来连你一起打!”云麒贱兮兮地对着月瑶抛了个媚眼,这丫头一看就是个和事佬,还是那身红衣更对他胃口。 眼看着两人又要打起来,蓝衣小姑娘急了:“你们别打了,我听到有人来了……真的,不信你们看那边。”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云麒和阿红一起看了过去。不远处确实有细微的动静,影影绰绰看不真切也听不清楚。但那影子确实在向这个方向移动…… “别玩了快走!”云麒拉了两个发愣的丫头一把,两人一猫一起从屋檐上纵身跳了下去——先躲起来再说! 屋子里的苏靖鳞在睡袋里翻了个身,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并没有被外面的动静惊醒。她在做一个未完的梦,那个梦很美,她梦到了外婆…… 其实很多东西,我们都不必太当真。有时候,梦境,不过是想念的余震! 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所谓的感同身受,所有的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罢了…… 第三十七章 青鱼(七) 一直说谎的人,没有错。一直原谅的人,才有病。 一次次的忍让,只会换来得寸进尺,让自己备受煎熬。有时候,当我们选择凶狠地对待这个世界时,这个世界突然变得温文尔雅了。 “头低下去点,唉,你踩到我了!”云麒一把按住阿红探出去的头,然后就遭到了小姑娘无情的报复——那一脚稳、准、狠,在他白色的鞋子上留下了一个鲜明的光脚印! “鞋都不穿,还这么凶,不怕以后没人要嫁不出去!”云麒捏了捏瘪下去的鞋子,没好气道。 “你……”小丫头刚要发作,低头,看了看云麒那悲催的鞋子,脑子卡了一卡——鞋子,不是猫爪? “你什么你?说了我不是猫妖!见过长得这么帅的猫妖?”落地后变回人形的云麒翻了个白眼,继续按头,“看什么看,笨蛋!你再动来动去,我们就要被发现了。” 再次被无视的月瑶叹了口气——这两人前世一定是冤家,见面就不带消停的,简直了! 月亮不会奔向你,但我会不远万里,荣幸四季都在能够与你一起欣赏这人间色彩。 世间的风太大,把温柔都吹尽。秋容老尽芙蓉院,草上霜花匀似翦。一颗星,会陷入温柔暮色,也会陷入你的眸里,想必你一定是天仙下凡来的,否则这明月又轻柔的暮色,为何只洒落在你的眼里? 人影靠得近了,两个小姑娘不由得屏住了呼吸,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那人影步履蹒跚,手里拄着一根拐杖,看样子,竟然像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人。 “奶奶,是你么?”月瑶喃喃自语——那根拐杖,看着竟然有些眼熟…… 村子里的人都说奶奶已经不在了,她来的时候,小屋子也是空着的,可是她依然不愿意相信。她曾经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把老奶奶当成亲人,她还来不及报答老人家的恩情,她怎么可能就不在了呢? 而且月瑶记得,她离开的时候,老人的身体还很硬朗。也就这么两三年的时间,她不相信…… 只是她不知道,有些时候,岁月要带走一个人,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她还太小,还是个小丫头片子,长这么大还没有真正尝过离别的滋味儿。 毕竟还要走很长的路,那些离别和失望的伤痛,已经发不出声音来了。 古有“折柳送别”。而在当年送别后,岸边柳树早已经绿了一年又一年。可老人,却不知道那条小鱼儿去了多远的远方。而多年来,能陪伴在她身边的,也只有这一轮略显凄清的弯月。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想起当年,她还是一条不能化形的小鱼的时候,因为黑猫把鱼缸打碎了,老人就把她放回了池塘。 目送她游走时,老人说:“小青鱼,你走吧,回去属于你的天地。愿老婆子的临别赠言化作一把伞,能为你遮挡征途上的烈日与风雨。不要难过,离别,只是为了重新相聚。” 离别,只是为了重新相聚…… 她记住了这句话,可是现在,她回来了,重新相聚却成了遥遥无期的奢望。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你们在这里干嘛?” 听到声音,三个人被吓得一蹦三尺高,回头看了一眼睡眼惺忪的苏靖鳞,无语凝噎。 “我们……我们没干嘛,我们在……”云麒压根没想到苏靖鳞会三更半夜爬起来,结巴了半天,不知道如何回答她。 “你……你怎么起来了?”云麒把问题抛了回去——他也不想想,他们闹出那么大动静,是个人都会跑出来看个究竟。 可是,也不对啊,要出来的话,刚才他们打得火热都没有出来,这老半天没动静了才出来? 被苏靖鳞这么早不来晚不来一掺和,几个人都忘了正事。 “快闭嘴,都怪你们,那人影不见了!”阿红最先反应过来,然而也来不及了。 等她回过头去,哪里还有什么人影鬼影。四周安安静静,除了池塘边斑驳的树影,以及池塘里倒映着的圆月,还有那夜风吹动池水的涟漪,什么动静都没有了。 没办法,几个人只得先回屋在做打算。 不在乎是悲伤的离别还是不痛快的离别,只要是离开一个地方,总希望离开的时候自己心中有数。可是在这个世界上,一个转身,就有可能再也不见…… 猫咪的嗅觉是人类的四十倍,可以闻到两万多种气味,人类闻不到的很多气味,猫咪都能闻到。并且它们的嗅觉是远远大于味觉的,所以有一些走失的猫咪还能够找到回家的路,并不是因为它们记得家里的样子,而是记住了家里的气味,顺着味道就能找回来。 可月瑶知道,她只是一条鱼,就算千里迢迢回来了,这里也不是她熟悉的那个家了。 感情的寂寞,大概在于,爱和解脱都无法彻底。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从后种种,譬如今日生…… 第三十八章 青鱼(八) 旦生净末且端详,如戏人生路正长。 以为一切会如想象般美好,结果一头扎进去之后遍体鳞伤。过度依赖或者被依赖,都是一场灾难。 “云麒,你怎么莫名其妙招来了两个小丫头,你认识她们?”苏靖鳞往快要熄灭的火塘里添了着柴,打着哈欠问一边的云麒。 “不认识,嗯,准确来说应该算是刚刚认识吧。”云麒抬头看了苏靖鳞一眼,又回头去看两个小丫头——如果打一架算认识的话,确实是认识了。 两个小丫头怕火,坐得离火塘八丈远,正盯着自己的脚丫子发呆。 “你们,不过来自我介绍一下?”云麒不怀好意道——刚才不是拽得要上天,这会儿怎么还装起淑女来了! “我,我叫月瑶,她是……”月瑶刚要介绍身边的阿红,就被后者打断了。 “我们又不熟,为什么要自报家门?我还好奇你们是什么人,为何会出现在这里?”阿红的暴脾气上来了,依然不依不饶地瞪着云麒。 “云麒,送客!”苏靖鳞抬头幽幽看了红衣小姑娘一眼,低下头道。 两小姑娘傻眼了。 “这位姐姐好凶哦,为什么要赶我们走呢?”月瑶小声嘀咕着,委屈巴巴地看了苏靖鳞一眼,又求助似地看着云麒——这屋子里有奶奶的味道,她可不想就这么走了。 “你凭什么赶我们走?”阿红立刻站了起来,气势汹汹看着火塘边的两个人。 “我外婆已经不在了,你们要在她家里撒野不成?”苏靖鳞的脾气也上来了,将手里的柴火一扔。火堂子里“噼啪”响了一声,惊得其他人都默不作声了。 半晌之后,月瑶打破了沉默:“原来你是奶奶真正的亲人,对不起,打扰了。” 边说边就拉着阿红退了出去,默默关上了门。 云麒观察着苏靖鳞的脸色,知道她心情不好,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憋出了一句:“天还没亮,你再睡会儿吧。”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生离和死别,其他的还怕什么呢?所有人都在以不同的方式离开,只是有些人,直到最后,忘了自己从未回家…… 如果你曾经错过了昨天,那么请不要再错过今天。过去的事,交给岁月去处理,将来的事,留给时间去证明。给自己一个机会,让自己重新开始,你的选择就是你的人生,你的决定就是你的今生。 “小月儿对不起,是我把事情搞砸了。”阿红心里有些不是滋味,要不是她那么冲动,她们也不至于被赶出来。 “原来,他们也是回来看望奶奶的。”月瑶喃喃道,遂又笑着道,“没事的阿红,一定可以找机会说清楚的。我想那个姐姐,应该才是奶奶真正惦记的人。” 两个小丫头坐在池塘边,把光着的脚丫伸到水里,惬意地划着水。不一会儿,两条腿就变成了光滑漂亮的鱼尾。两人干脆滑进池塘里,惬意地在月光下游起泳来。 天亮的时候,苏靖鳞被窗外的鸟叫声唤醒了。云麒变回了虎斑猫的样子,趴在火塘边儿睡得正香。 苏靖鳞出门去打水,正好遇到牵着马准备下山的老乡。 老头儿陪着她在屋门口聊了好一会儿。聊她外婆的事,聊她外公的臭脾气,还有村子里近些年来的变化——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村子里的劳动力越来越少,留下的都是老人孩子…… “你们这些年轻孩子啊,出去的都不想再回来。”老头儿无奈地叹着气,身边的马儿不耐烦地打着响鼻。 苏靖鳞无语的一笑,听着老头儿的指责,没力气和老头儿争辩。她心里想的,全是曾经,外婆对她的疼爱。 老头儿又道,“这世道,做好人难,做坏人也难,干脆别做人才好!” 之后的一整天,苏靖鳞耳边都是他的嘱托。 善良其实很简单:看见人家墙要倒,如果不能扶,那么不推也是一种善良;看见人家喝粥,你在吃肉,如果不想让,那么不吧嗒嘴也是一种善良,看见人家伤心落泪,如果不知道怎么安慰,那么不幸灾乐祸也是一种善良。 不知道是不是成长之后,每个人都会褪去幼年的影子,变得坚硬起来。 大人们总说,生活有多残酷,你就该有多坚强,有些人和事,不必看穿,只需看淡。选择糊涂,不是真的糊涂。只是不愿计较,从而大度应对,难得糊涂,笑看世态。 没有人能永远年轻,我们终将老去。 不仅要有同甘共苦的决心,还要有肝胆相照的义气,才能在漫漫的人生道路上互相扶持,携手白头。 在这个世界上,最温暖的是人心,最冷酷的也是人心。 第三十九章 青鱼(九) 生命必须要有裂缝,阳光才能照得进来。记得偶尔停下来,看一朵花开的姿态。 “云麒,你说这两小丫头什么来头,我看她们不像村子里的人。”送走了老头儿,苏靖鳞端着水盆回到了屋子里,云麒已经睡醒了,依然懒洋洋的趴在火塘边。 “她们当然不是村子里的人,你看她们哪里像正常人,一天到晚光着脚丫子到处跑?”云麒眯着眼睛,舔着爪子道,“这里虽然山清水秀,但也不是什么世外仙山,也不知道她们大老远的到底是来干什么?” “你的意思是说她们来这里修仙?不大可能吧!”苏靖鳞瞪大眼瞅着云麒,一副你电视剧看多了,脑子进水了的表情。 “还有啊,以前这山里好多人家的孩子穿不起鞋,光着脚丫子满山跑的多了去了。”苏靖鳞翻着眼皮子道,想她老爹现在还保留着编草鞋的手艺呢。 “她们身上有股特别的味道,你闻不出来吗?”云麒正色道。 “你是说,她们不是人类,而是什么精怪之类?”苏靖鳞终于反应过来,吃惊地张大了嘴巴。 “这事你有什么好惊讶的?”云麒恢复了人形,从架子上扯了一块毛巾扔给苏靖鳞。 “也对,反正你也不是人!”苏靖鳞把毛巾扔进水盆里——她身边已经有一只大变活人的猫了,还有什么怪事她不能接受的! 看着苏靖鳞擦完脸,云麒刚准备过去将就着擦一把。 “等等,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味道?好香!”云麒吸了吸鼻子,转身打开门出去了。 “真的耶,好像是炒栗子的香味,这个馋猫!”苏靖鳞放下水盆子,随后跟了出去。 打开不一样的窗,就会看到不一样的风景;推开另外一扇门,就会收获不一样的心境。 人活一世,不可能得到全世界,也不可能失去全世界。属于自己的,不求亦得;不属于自己的,求亦不得。所以,不强求,不妄取,贵在随缘。 “丫头,劳烦把那几个苞米递过来给我。”庄稼汉子用竹棍拨了拨碳火,准备烤苞米。 “叔,再给我几个炒栗子呗。”苏靖鳞挑了两个大个的苞米递过去,笑眯眯接过炒栗子,刚要开始剥壳。 “当心烫手!”云麒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一把薅走了苏靖鳞手里的栗子,毫不客气地扔了一个进自己嘴巴里。 “你……”苏靖鳞刚要发作,云麒又塞了一个栗子在她嘴里。 “你这位朋友,挺会关心人,”大叔翻着烤苞米,笑着道,“小伙子人不错,就是长得太斯文,一看就不像能干粗活的,你可要照顾好我们靖鳞丫头。” “叔,你就别开玩笑了,我不需要他照顾。”苏靖鳞把烤栗子咽了下去,砸吧着嘴笑道。 云麒了解苏靖鳞的性格,凡事不喜欢求人,不喜欢孤独和寂寞,但又是一个爱逞强的人,很多时候不愿意将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表达出来。 在别人看来,这姑娘好像总是表现得开朗乐观,但事实上,即使受到伤害,也总是一个人扛着罢了。这是她的优点,但在他看来同时也是缺点——容易让人操心,怕她委屈了自己。 吃过了烤栗子,两人带着大叔硬给的烤苞米上路了。翻过这座大山,就是外婆长眠的地方。 山路崎岖,苏靖鳞却并不觉得难走。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刻着她对外婆深深的眷念。就连吹过的阵阵山风,都诉说着思念…… 有时候,你需要克服内心的恐惧,才能发现异端的美景。一直觉得,生活中我们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 墙在自己心里,门也在自己心里。 得失不过一念之间,爱恨不过一步之遥。你过得是否快乐,更多时候,取决于自己对待生活和人生态度。 生活,有太多的愿与不愿,要与不要,爱与不爱,就连得失去留,也得随意随缘,我们力不从心。 最自在勇敢的,莫过于那花开花谢,云卷云舒。不管花开是否惊艳,花落是否怅然,都会义无反顾;不论云卷是否寂寥,云舒是否明媚,依旧性情使然。 心累了,就放下;心倦了,就歇歇! 生命中,总有一些令人唏嘘的空白,有些人,让你牵挂,却不能相守;有些东西,让你羡慕,却不能拥有;有些错过,让你留恋,却终生遗憾。 世上最近的是心,最远的是路,带上希望上路,低头便见水中天,抬头就望镜中月。 没有谁比谁更聪明,只有谁比谁更努力。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成败笑傲然,坚持走到路的尽头,背篓里的石头一定会变成耀眼的宝石。 第四十章 青鱼(十) 世界上的事情,最忌讳的就是个十全十美。 你看那天上的月亮,一旦圆满了,马上就要亏厌;树上的果子,一旦熟透了,马上就要坠落;人心也不例外,一旦欲望太强,免不了就要失望。 空旷的松林里并排立着两座长满青草的坟包,历经风吹日晒,石碑上的字迹依然清晰可见。 人间三月雨丝丝,后裔怀恩酹墓时。 一束山花千滴泪,清明流与九泉知。 苏靖鳞站在墓碑前,没有说一句话,半晌才打开背包,掏出香烛果品一应物什,仔细摆好。又开了一瓶酒,缓缓地倒在墓碑前。外公外婆都是好酒之人,可惜她鲜少有机会陪他们喝上一杯。 如今,再也没有机会了…… 云麒知她心里难过,却没有出言安慰,就这么静静站在一旁,看着她依次跪拜,上香祭奠。然后自己也默默跪下,拜了几拜——不管老人家是否能听见,他一定会照顾好靖鳞,云麒在心里承诺。 其实很多时候,缺,并不意味着遗憾。多少人为了追寻自己缺少的东西不顾代价,不择手段,却在得到之后发现不过如此,可有可无。 在这个不完美的世界,凡事总要稍留欠缺,才能持恒。 云麒陪着苏靖鳞在山上待了很久,山风吹皱了两人的衣摆,吹老了两颗年轻的心…… 两人离开后,一蓝一红两个身影出现在了墓碑前。 月瑶盯着右边的墓碑看了许久,终于“扑通”一声跪了下去,泪水顺着脸颊不停滚落。 “奶奶,我来看您了……”月瑶哽咽着道,“是月瑶来晚了,没能报答您的恩情……” 谁能想到,当年池塘放生,山高水远竟成永别——如果可以,愿追随您的脚步,从容地老去…… 只求来生再聚,愿成为您真正的亲人。膝下承欢,孝敬您一辈子。 娘亲教导过她,不管是滴水之恩还是举手之劳,都要铭记于心,人活一世,遇人万千,懂你的人是知己,帮你的人,是贵人。不懂得感恩的人,会错过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 遥想晋草碧如丝,今观秦淮柳绿枝。 故亲魂断冥冥日,悼念阳春清明时。 越重感情的人,往往也最容易陷在往事里。不管难过的还是开心的,每每想起来就会触动内心深处最细的那根弦。只要醒悟过来,就能自我救赎、脱胎换骨! 经历过这些的人会明白,有些割舍,是福报! 你说繁花似锦有我来陪,说到底,我还是想成为温暖又坚定的人。用尽全力奔赴生命的终点,而在奔赴的过程中,浩荡又平静,浪漫且迷人。 隔天早上,苏靖鳞想在离开前再去看看牵马的老头儿。戎马半生的老爷子静静躺在床上,走得十分平静。遵从遗嘱,葬礼一切从简。老友送别了他之后,赔了他半生的老马不知所踪…… “原来,你就是传闻里那条跳龙门失败的青鱼?”云麒看着笑得云淡风轻的月瑶,下巴差点没跌倒地上。 两个特地来和他道别的小丫头相视一笑,“这个,帮我转交给靖鳞姐姐,我们有缘再见。”月瑶摘下脖子上戴的蓝水晶坠子,递给了云麒。 “其实月瑶身体里,本来就流着龙族的血,她有一半龙族的血统,自然不需要跳什么龙门!”阿红冲月瑶翻了个白眼,又对云麒道,“你不要以为你真身是白虎本姑娘就怕了你,下次见面,一定分出个高下来!” “二位姑娘一路顺风——嗯,顺水,后会有期!”云麒看着两人跳进池塘,转瞬就不见了踪影。 浮生如梦,为欢几何,红尘陌上,多少前程过往,化作点点轻烟,消散于天地间。 看过的风景,走过的路,到最后都要还给岁月。 人生何其漫长,多少时光堆砌;人生又何其短暂,不过几次花开,几场落雨,便是一生。 年年雪里,常插梅花醉。 挼尽梅花无好意,赢得满衣清泪。 今年海角天涯,萧萧两鬓生华。 看取晚来风势,故应难看梅花。 我们总是习惯把得不到的东西当成是最好的,把拥有的一切当成最平常的,殊不知那也是自己当初苦苦追求的成果。 而那些已经失去的东西,却在岁月的与日俱增下,越发地撩人渴望。 这个世界,只要有光明,就一定会有阴影。 那些盘踞在阴影里的令人胆寒的现实,正朝着这个光鲜亮丽的世界,伸出它最黑暗尖利的爪牙。 而我们除了面对,别无他法…… 第四十一章 贪狼(一) “啊……”手起刀落,一声凄厉的惨叫划破夜空。那只手被齐腕砍断,鲜血淋漓。 男子拿着从老妇人手腕上掉落下来那只染了鲜血依然晶莹剔透的玉镯,不顾溅了满脸的鲜血和那直刺耳膜的惨叫声,眼神里透着贪婪的光,像一只闻到肉味的野狼…… “靖鳞,你看今天的新闻了吗?下手这么干净利落,真是个狠人。”云麒手里端着一盘切好的水果,脚步轻快地绕过障碍物,很自然地坐到了苏靖鳞对面。 从老家回来后,两人的关系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白天,云麒就成了宠物店的新店员,晚上再变回虎斑猫和苏靖鳞一起回家。 苏靖鳞心安理得当起了甩手掌柜,没事就杵着下巴骨,看着云麒在店里进进出出,忙里忙外。 黑猫自从知道了云麒的身份,也不知是出于羡慕还是嫉妒,整日里拉长了一张猫脸,闷闷不乐,连碗里的小鱼干也不香了。同样是猫,这差别也太大了! 大耳朵小狐狸倒是很快接受了云麒的双重身份,还会直接跳到他肩上抢吃的。别看它个头不大,心眼儿可不小,狐族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不允许它低头。哪怕寄人篱下,也从不会觉得自己低人一等。 “好漂亮的玉镯子,你看那水头!”都说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苏靖鳞盯着手机屏幕感叹着,“这么好的料子,得值多少钱啊?” 云麒很快表示,这正是灾祸的根源——这镯子的主人所持有的冰种翡翠子母玉镯至今已有五代,一辈一辈传下来,说是传家之宝也不为过。 荆棘除难尽,芝兰种未芳。龙蛇走平地,玉石碎昆岗。 “不管值多少钱,都跟咋们没关系。”苏靖鳞在厨房洗碗,结果,一个不小心把碗打碎了。 正在划拉快递纸箱的云麒惊得跳起来,连声问:“怎么了?” 苏靖鳞叹了口气答:“没什么,手滑,碎碎平安。” 一会儿,又打碎一个。某人傻笑:“没事没事,破旧立新。” 没多久,又一声响。云麒满头黑线:“又怎么了?” 某人兴奋道:“太好了,都打碎了,碗洗完了!” 云麒无语凝噎:“好吧,你赢了!” “对了,今天过节,朋友约我出去聚聚,你跟不跟我一起去?”苏靖鳞一脸无辜地挥舞着扫帚问云麒。 “去见你的朋友吗?”云麒突发奇想,“那你的朋友更喜欢猫还是喜欢人?” “这个……你这个问题有点……”苏靖鳞翻了个白眼——你去不去,跟这个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云麒正色道,“这关系到本大爷我,应该以哪一面出去见人!” “这……我还真没想到这一层,”苏靖鳞恍然大悟,“你,我觉得你还是当个人吧!”毕竟,有些场合带着猫不方便——再说,难不成做人还委屈你了? 来,灯光,音响已就位,请开始你的表演! 云麒“喵~”了一声,从桌子上一跃而下。落地时已经是一身白衬衣,一头短发衬得眉眼犀利中不失柔和,高挺的鼻梁搭配着薄唇,莫名地戳中了苏靖鳞的帅点。 “走不走?”云麒伸手在苏靖鳞眼前晃了晃,“发什么呆,我脸上有花?” 苏靖鳞保持着犯花痴的表情点了点头,被云麒摇着头强行拉走。 “等,等等,我还没换衣服!”苏靖鳞挣脱他的手,飞也似地冲进了房间。 “你,楼下等我!”苏靖鳞回头吼了一句,“嘭”的一声把门关得震天响。 我掀起山河奔向你,踏尽星辰来访你。在遇见你的那一刻,浩瀚众星,皆降为尘。 喧闹的酒吧里,各色人等鱼龙混杂。苏靖鳞皱了皱眉,拉着云麒走了进去。 “你不喜欢这里?”云麒握住她的手,不用看她的表情就能感知到她的情绪。 “没事,我们可以提前走。”苏靖鳞勉强笑了笑,拉着他朝靠里面的一张桌子走去。 虽然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但是,也有那么一二是如意的,而那如意的一二往往能弥补那不如意的八九。等苦尽甘来的那一天,山河星月都做贺礼。 “谁说强扭的瓜不甜,瓜扭下来就是我的了,甜不甜老子说了算!”酒桌上面已经密密麻麻地摆满了空瓶子,男男女女旁若无人地高声说笑着。 “小时候被奶奶叫龟孙子,被妈妈叫兔崽子,长大了被别人叫单身狗,你一辈子就是一部禽兽史!”坐在对面的女子毫不客气地吐槽,抬起酒杯一饮而尽。 “你怎么才来?”看到苏靖鳞过来,女子嗔怪。 “我有点事耽搁了,这不是来了嘛。”苏靖鳞干笑着坐了下来,云麒自然而然地坐到了她身边。 “最后来的自罚三杯!”坐在他们对面的男子坏笑着把酒杯塞到了苏靖鳞手里。 苏靖鳞知道这群狐朋狗友的脾气,抬起杯子刚要喝,一只手夺走了她的杯子…… “我替她喝!”云麒站了起来,一口喝干了杯子里的酒。 苏靖鳞其实打心里不喜欢这些所谓的酒桌规矩,但她为人和气,也懂得入乡随俗。 而云麒并不了解这些,他本不是爱出风头的人,他只是觉得无聊。而且,他看不得别人为难苏靖鳞。他本想直接带苏靖鳞离开,又不想把气氛闹僵,最后还是坐了下来。 苏靖鳞告诉过他,给别人面子其实是因为自己也需要面子。不顾及对方的心境,不为别人考虑,再好的关系,也会慢慢疏远。学会迁就别人,是人生的必修课。 不管是出于为别人还是为自己考虑的动机,在为自己争取面子时,也要注意顾及他人自尊。 给别人台阶下,自己也会更自在一点。正所谓人情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但是苏靖鳞也清楚,有些人陪你一聊聊一宿,不是因为在乎你,而是因为无聊。 不是所有的人都有事业心,很多人的时间根本不值几个钱。跟你闲聊,人家权当是解闷呢。千万不要被廉价的话语感动,因为说话不需要成本。 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将回以凝视。 第四十二章 贪狼( 二) 舌软无骨,却能碎心。生活中,并非每一次伤害都是来得及挽回的。 狠话一说,往往都是一些难以接受的恶毒词句,而这些就像一把把刀子,直插人心,最狠也最痛。 即使将来你把“刀子”拔掉了,留在心里的伤痕也很难全部抹平。 “靖鳞,这位帅哥是谁?还不赶紧介绍一下!”喝得脸颊绯红的好友拉着她,眼睛明目张胆地瞅着云麒,那眼神直勾勾的没有丝毫掩饰。 “他……”苏靖鳞还没来得及开口,靠近桌子边沿的一杯酒突然被碰倒了,杯子里的酒全部洒在了苏靖鳞身上,把她的衣服裤子都浇了个透湿。 “靖鳞,你没事吧?”云麒立刻站了起来,怒目瞪着苏靖鳞旁边的人,气得不知道说什么——他跟着苏靖鳞学会了很多东西,唯独没有学会怎么骂人。 如果他没有看错的话,就是这个人故意把杯子碰倒的,还装得一脸无辜,简直不要脸——他习惯了当一只猫,搞不懂这些别有用心之人的心思…… “没事,我没事的,一会儿就干了。”苏靖鳞一把抓住云麒的手,强行把他拉回椅子上。 “怎么没事,这么冷的天,你衣服都湿透了,生病怎么办?”云麒脱下外套,披在了苏靖鳞身上,不由分说拉起她,“走,我送你回家换衣服。” “我真的没事,一点酒水而已。”苏靖鳞瞥见好友脸上难堪,想来也没料到云麒会有那么大反应。 “靖鳞,真是不好意思,刚好我今天新买了件外套,就在那个手提袋里,要不你把我的衣服换上。”边说边就要去拿角落里的手提袋。 “木芯,真的不用了,不如你们先玩着,我回去换了衣服再来。”其实苏靖鳞已经感觉到冷了,毕竟是初冬的晚上,气温比白天低了很多。 云麒立刻扶着苏靖鳞站了起来,说实话,他巴不得立刻离开这个地方,离开这群人…… 其实,有很多话无法解释,也无需解释,因为在意的人不需要听,不在意的人听了也不会懂。 他们离开的时候,酒吧里依然热闹非凡,没有人注意到这场闹剧。苏靖鳞的朋友们也继续端起了酒杯,很快遗忘了方才的不愉快,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角落里却有一双眼睛一直默默注视着这一切,一直目送着两人离开。那是一双孤狼一样的眼睛…… 苏靖鳞叫了出租车,云麒和她一起坐在后排,全程没有松开她的手。 刚从酒吧里出来的时候,冷风一吹,苏靖鳞就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这些云麒都看在眼里,他依然很生气——生那个什么木芯的气,也生苏靖鳞的气,甚至还生自己的气。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反正一口闷气堵在心里,上不去也下不来,心里憋得慌。 “云麒,你没事吧?”苏靖鳞见他一句话不说,反倒担忧起来。 “我能有什么事,有事儿的人是你自己!”云麒没好气道,依然拉长了脸。 “你是怎么回事嘛?我朋友他们也没做什么特别过分的事儿,再说木芯也不是故意的,倒霉的人是我,你何必气成这样。”苏靖鳞没想到他会发脾气,突然觉得有点委屈。 其实她心里知道,云麒是关心她才会这样,可她还是忍不住对他抱怨。因为她觉得,关心一个人的方式可以委婉一点,没必要这么直接,闹得大家都不愉快。 而云麒并不知道关心则乱这个词,他只是莫名的有些心烦意乱——而他自己,显然没有意识到真正的原因所在。 不要让所有人都来理解你,因为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什么感同身受。你不喜欢的不要强迫他人去接受,你所感知的喜怒哀乐,也与其他人无关。 人对于爱的态度,代表了他对这个世界的态度。爱情是一把锐利的刀子,能试出你生命的种种,无论是最高尚的还是最卑微的部分。 第四十三章 贪狼(三) 世界上的一切都在作出回答,迟迟不来的是提问的时机。 “阿飞,尽快把这个玉镯出手,不管用什么办法。”叼着雪茄的男人晃着一条二郎腿,把玩着手里的金刚菩提手串。 “我明白,大哥,”染着一头栗色短发的青年低声道,“对了,那个疯婆子怎么样了?” “你还有闲工夫关心她?”老大抬起头,玩味地看了阿飞一眼,后者立刻就不做声了,默默退了出去。 男人抬起头,盯着墙上的一幅字看了良久——只谈乾坤风月,莫论人间是非。 呵呵……莫论人间是非……写得真好啊…… 因为担心大晚上回去打扰父母休息,苏靖鳞和云麒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回了宠物店。 苏靖鳞换了衣服,裹着毯子躺在沙发上。云麒变回了虎斑猫,蜷缩在毯子上。宠物店里十分安静,一人一猫很快也进入了梦乡。 我最想抖落一身星光,从此长居你心上…… “靖鳞,靖鳞……”听到声音,苏靖鳞茫然地环顾四周。 “你往哪瞅呢?抬头,抬头!”声音明显透着不耐烦。 苏靖鳞抬起头,那是一只血红色的鸟儿——血翼鸟! “你在跟我说话?”苏靖鳞早已见怪不怪了,一脸云淡风轻。 “不然呢?”那鸟儿黑曜石般的眼睛咕噜噜转了两圈,苏靖鳞觉得她其实是想翻白眼。 “你认识我?”苏靖鳞仔细打量着这只漂亮的鸟儿,“等等,我是不是见过你?” 苏靖鳞回想起了那次在店门口的惊鸿一瞥,那铺天盖地的鸟群也掩盖不了的一抹艳红。 “你想起来了?”赤鸟扑扇着翅膀落在了苏靖鳞肩上,收起血红的双翼眼神亮晶晶地瞅着她。 “毕竟你这身红得那么醒目,想视而不见都难啊!”苏靖鳞吐了吐舌头。 “哦,对,你之前见过我一次,”赤鸟一本正经地道,“除了这个呢,以前的事情你想起来没有?” “以前的事,什么事?”苏靖鳞一头雾水。 “这该从何说起呢……” 然而,没等这只艳丽至极的鸟儿继续说下去,苏靖鳞脚下的路突然消失了,她一脚踏空,朝着无尽的深渊坠落下去…… “靖鳞,醒醒,快醒醒……”听到云麒焦急的声音,苏靖鳞睁开了眼睛。 “你怎么了,看看我是谁?”云麒见她两眼无神,一脸茫然,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你是云麒啊,”苏靖鳞揉了揉眼睛,“这么说,我是在做梦?” “做梦,你梦到什么了?”云麒跳下沙发,化作人形去给苏靖鳞倒了杯热水。递到她手里之后又不放心地摸了摸她的额头,“等等,你发烧了啊,走我送你去医院。” 一摸之下,发现苏靖鳞额头滚烫,云麒终于不淡定了——一定是被泼了酒又吹风的缘故,他就不应该让她去酒吧。 “不用了……我没事,睡一觉就好了……”苏靖鳞哼唧着道。 云麒却没有给她任性的机会,直接把她从毯子里剥了出来,披了件大衣直接背走了。 真正的关心,是不会让人觉得刻意的。 有问候、有关心、有牵挂,只要一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在时时刻刻想着自己,心里就会变得十分温暖。被呵护的人,内心充实而安宁,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一段感情,最危险的时刻,不是两个人大吵大闹的时候,而是即便你站在他的面前,他也只是把你当做空气,从来都没有把你放在眼里。 不闻不问,爱答不理,你的喜怒哀乐,好像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这样的相处方式,孤独到令人绝望,与其苦苦坚持,不如早点放弃。 苏靖鳞有一次领着小侄女逛超市,小侄女刚拿了个小推车准备走,这时旁边过来一个大点的孩子,一巴掌就朝小侄女脸上呼过去,并且大喊“你去换一个推车,你的推车我要了。” 看到这一幕的苏靖鳞,当场就炸毛了,她把手里的东西一扔,连忙朝小侄女跑过去,安慰捂着脸的小侄女,说道:“走,我去给你打回来!咱可不能就这么给欺负了。” 结果,小侄女却说:“姑姑,我们才不要去打他,他无缘无故打我是因为他的妈妈没有教育好他,如果我们也打架,那我们就跟他一样了。” 听到这句话,苏靖鳞愣住了,好在孩子的家长赶过来,跟两人道了歉,苏靖鳞这才作罢。 真正的教养,不是非要以牙还牙。 一件事情的解决方式有很多种,哪怕你有理,如果得理不饶人,搞不好还会适得其反。 你可以很强大,可预备反抗一切的姿态,也未必都能得到赞同。 挫折会来,也会过去。热泪会流下来,也会收起。没有什么值得气馁的,我们还有着长长的一生。 第四十四章 贪狼(四) 谁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我是一个贪心的人,想要得到的东西,就要全部得到。 社区医院里,云麒看着躺在病床上打点滴的苏靖鳞——她这个样子,真的十分安静,比平时更多了几分乖巧。她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地躺着,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眼睑,像一把小扇子。 云麒伸出手,握住了苏靖鳞没有打点滴的那只手。那纤细白皙的手指泛着一丝凉意,透过紧握的手直钻心底,云麒心里无端生出了些许异样的感觉…… 虽然时间流逝,好像对这个人的喜欢度从来没有消失。 但在时间的磨合下,他对过去也逐渐淡忘了许多。唯一不变的,是他对她的在意,那种感觉一如既往地根植于心底,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记忆是相会的一种形式,而忘记是自由的一种形式。 所以你看啊,如果没有错过,就不会有相遇。如果没有不求回报地付出,就不会有得来不易的缘分。付出与收获也许从来不对等,但总有人心甘情愿。 穿过一道又一道铁栅栏,阿飞站在一扇紧闭的铁门前,皱了皱眉。 “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啊,嘿,嘿嘿,哟嘿嘿!飞哥,你回来啦!”刚去方便完回来继续看守的小弟看到一身白色冲锋衣的阿飞,立刻收起了脸上的傻笑,一秒钟立正站好,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 阿飞拍了拍小弟的肩膀,皮笑肉不笑地取下这愣头青别在耳朵上的香烟,叼在嘴里冷冷道:“开门,老子要去看看黑豹。” 铁门打开了,一只体型健硕的黑背立刻从里面蹿了出来,飞奔向阿飞,人立而起,两个前爪直接搭在了阿飞的肩膀上。阿飞揉着黑豹光溜水滑的颈毛,一脸的宠溺。 很难想象,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杀手脸上会出现这样的表情。 “买家怎么说,老大交代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阿飞在骷髅头形的烟灰缸上把手里的烟掐灭,头也不抬地问了一句。 “汪老板说东西他收了,但最近手头紧,只能先付一半订金。”小弟说到最后,声音已经低得如同耳语,完全不敢抬头看阿飞的眼神。 “先付一半……”阿飞冷笑了一声,“哐当”,一把蝴蝶刀钉在了红木桌子上,兀自轻轻颤动。 “行了,行了,差不多得了!”黑暗之中突然有人击掌笑了起来。 “舅舅,不是说了不要再来找我,我没有闲功夫听你说那些有的没的,我那么忙。”阿飞叹了口气,伸手拔出了桌上的蝴蝶刀,拿在手里把玩。 “别急着赶人嘛!我来,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男人堆了一脸人畜无害的笑容,在阿飞对面坐了下来。 “不过在说正事之前,我们先聊个题外话——阿飞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觉得如果普通的狗在大街上遇到警犬会有怎样的反应,会不会觉得警察来了?”男人依然一脸笑意,阿飞却眯起了眼睛。 “舅舅你到底想说什么?”阿飞皱了皱眉,旋即笑着摇了摇头。 他看过这个帖子,自然知道答案:第一,狗眼里没有“职业”可言,比如,别的狗见到金毛,不会觉得“搜救队的来了”;见到拉布拉多,不会觉得“导盲的来了”;见到哈士奇,也不会觉得“拉雪橇”的来了…… 所以,见到警犬,并不会有“警察来了”的概念,比如在黑豹眼里,只会觉得,一只自己的同类来了而已。 第二,狗确实能通过彼此的体型、体力、精神状态等分别彼此的等级,也就是说,狗能意识到对方是否是比自己厉害的狗。由于警犬的体格和体能都比较好,看起来都威风凛凛的。 同样,在其他狗眼里,警犬也属于“比自己大比自己厉害并且应该是打不过的”的狗,因此大部分天生就靠卖萌为生、比较会察言观色的狗,遇到了警犬,会低眉顺眼夹尾巴溜边儿甚至跪舔,并不是它们要拍“警察”的马屁,而是防止自己打不过而吃亏。 第三,会有自不量力或者判断失误的狗扑向警犬挑衅,这不是袭警,只是狗的正常生理反应而已。这种不用着急,被揍之后也就老实了。 训练有素的警犬不会主动与其他狗发生冲突,不会闲的没事儿招惹其他狗。其他工作犬,比如拉布拉多或者金毛,可能会和表示友好的狗狗产生互动,比如互相闻一闻之类的,但不会以大欺小。 所以不要随便去招惹警犬、军犬,人家毕竟是在执行任务。 “舅舅是想让我收敛一点吗?”阿飞眼里浮起淡淡的杀气——他是一个专业的杀手,自然知道这些,可他随性惯了,一下子低调不起来。 话说,放出去还能收回来的,是自己的;如果放出去收不回来了,失去也不可惜。 第四十五章 贪狼(五) 如果你未曾路过黑夜,怎会渴望破晓?这个世界充满了假象与虚妄,唯有痛苦从不说谎。 曾经听人说过,当你不能够再拥有的时候,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手里的烟慢慢燃到了尽头,阿飞闭着眼睛,脑海里闪过一些画面。 “快看啊,他脏死了,难怪他爸爸妈妈不要他!”小朋友疏远他,嘲笑他,他只能紧紧地扯住衣服,双眼通红,恨不得把他们的嘴巴都堵上。 随着长大,无助感越来越强。 李晓昱开始用小刀,在手臂上划字。鲜血流出来,吃痛,他也不管。 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容易被别人的话激怒,大多是因为表面在否认,潜意识却在认同,发怒有时候只是另外一种方式的同意。 也许,只要你不怕疼,不怕死,不要脸,就没有拿不下的东西。 渐渐地,不理解、谩骂他的人越来越多。可他很少澄清,也不反驳。在声色犬马的名利场,始终与人群保持着疏离,愈发没有存在感。 和他一起携手同游的好友中,有些已先飞黄腾达了。 可是他们不念同门携手的情意,把他当作走路时的脚迹一样,不屑一顾 这样的耻辱,使李晓昱一度变得更加冷硬,坚决。 既然父母不要他,他也不要“李晓昱”这个名字——他用手里的小刀练就了一手飞刀绝技,获得了阿飞这个独属于打手的称号。李晓昱已经死了,重生的是人人畏惧的阿飞! “你这到嘴的鸭子都能飞了,怪谁啊?” “十万块钱啊,你哪来这么多钱的?” “你到底干什么了?自己去跟老大解释清楚。” “你个小兔崽子。老大说的话,你也敢不听。” “好呢——好个屁啊——你到底有没有认真听我说话?” 男人气急败坏,边走边数落身边唯唯诺诺的小个子,好像随时要爆炸,普通人看到那种眼神肯定会害怕。 那是一个很胖的男孩,表情呆滞,眼睛盯着脚尖,一路不敢作声,随时像要哭出来的样子。 曾经痛苦,才知道真正的痛苦;曾经执着,才能放下执着;曾经牵挂,才能了无牵挂。 不要动不动就掉眼泪,真正痛苦的时候你是哭不出来的…… 每个人的性格中,都有某些无法让人接受的部分,再美好的人也一样。所以不要苛求别人,不要埋怨自己。玫瑰有刺,才会是玫瑰。 “云麒,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从医院出来,苏靖鳞趴在云麒肩膀上,随着他走路的姿势一晃一晃。她的手圈着他的脖子,脸上挂着满足的笑容。 “你猜!”云麒很想一直那么背着她,故意放慢了脚步。 “因为……”苏靖鳞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不想说话。 “因为什么?”云麒半天等不到她的答案,以为她不想回答。 “因为,所以,科学道理!”苏靖鳞打了个哈哈,想搪塞过去。 其实她心里知道答案——很简单,因为在乎呗! 就像电影《美国往事》里的一句话——当我对世事厌倦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你。想到你在世界的某个地方生活着、存在着,我就愿意忍受一切。只是因为,你的存在对我很重要。 或许这就是年轻最好的模样吧,有个在乎你的人陪你一路笑一路闹,一起走过一个又一个春夏。 一起见证这世界风起云涌,一起静待这沧海变桑田。 “靖鳞,一会儿你想吃什么?”云麒看着近在咫尺的宠物店,回头问背上的懒虫。却见她闭着双眼,呼吸轻微而均匀——还真的睡着了。 云麒长叹了一口气,从苏靖鳞随身携带的小包里掏出钥匙,打开门走了进去。轻手轻脚把睡着的姑娘放到躺椅上,拿来毯子盖好,云麒转身准备去烧热水。 黑猫和大耳朵狐狸跳到苏靖鳞脚边,神色担忧地瞅着她。 其他人进来的时候,午后的阳光倾泻在姑娘身上,她双手捧着水杯,眼神被阳光照得发亮! 想把所有的温柔都设置成了仅你可见。 一不小心就开始奔三了,好想给自己的年龄踩踩刹车,最好在加个倒挡! 你没有大把的时光再去蹉跎了,遇见喜欢的东西就去买,想做什么就去做,有心仪的人就大胆去追。一边后悔,一边生活是人生最蠢的事。 该扔的就扔,该放弃就放弃,从今天起,余生做个俗人,以自己最好的姿态去活。 生活明朗,万物可爱,我们按时长大,渐渐变老,初心依旧。 两情相悦的感情固然美好,但是,有些情终究情深缘浅,我们终须学会告别…… 第四十六章 贪狼 (六) 花如解笑还多事,石不能言最可人。感情的寂寞,大概在于——爱和解脱,都无法彻底。 在云麒的照顾下,苏靖鳞很快又有精力活蹦乱跳了,宠物店也恢复了正常营业。 天光明媚,阳光晒得人心里暖洋洋的,这冬日里的暖阳甚是讨人喜欢。每每这个时候,苏靖鳞就忍不住想出门去耍耍的欲望,待在屋里多浪费啊! “云麒,明天你想不想和我一起去泡个温泉?”苏靖鳞伸了个懒腰,抬起水杯就着热水把那些讨厌的药片吞了下去——好苦,她把杯子里的水喝了个精光,五官皱成了一团。云麒见状,好心递了一颗梅子给她。 云麒也喜欢晒太阳,不过他不喜欢水——几乎所有的猫都讨厌洗澡,所以猫变成的人也不例外。 但是苏靖鳞喜欢,她喜欢水,尤其是泡在温水里,能让她整个人都放松下来。 “不去,打死也不去!”云麒摇了摇头,一脸诚惶诚恐。 “为什么?”没想到他会拒绝,苏靖鳞满脸问号,心里有些泄气。 “你见过喜欢洗澡的猫?”云麒翻了个白眼,转身去给黑猫和大耳朵狐狸添水。 “也是,我怎么没想到这一茬!”苏靖鳞敲了一下头,“那要不然我们去逛公园?” 西溪花园,正是梅花盛开的时候。梅开百花之先,独天下而春。公园里幽香扑鼻,虽然冷风刮得人直哆嗦,前来赏梅的人依然络绎不绝。 苏靖鳞裹着大衣,呵了一口气,搓着自己的手。然后,她的手被一双更温暖的手握住了。 “云麒!”苏靖鳞抬头看着一袭白色风衣的云麒,心里像吃了蜜糖一样,甜丝丝的。 “你看我这样,是不是特别有艺术家的气质?”云麒被她看得有些不自在,别开头一脸傲娇地问。 “艺术家的气质你可能没有——但是,你身上一根筋的气质特别明显!”苏靖鳞翻着白眼道。 云麒一听,假装不高兴了,报复性地掐了掐苏靖鳞的手,拽着她大步朝前走去——这小妮子,真是越发的欠揍了! 算了,不能欺负病人,他忍了! 公园里一处偏僻的角落,阿飞坐在草地上,斜倚着树干陪黑豹玩球。 有时候,他也会厌倦这种打打杀杀的生活,和黑豹在一起的时候,他不再是那个令人闻风丧胆的杀手阿飞,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笑起来有些中二的青年。 “黑豹,去,把球捡回来!”阿飞一声令下,黑豹如离弦之箭一般冲了出去,准确无误地叼住那个小球,飞奔回阿飞身边,一脸傲娇地把球放到了阿飞手里。 “真棒!”阿飞再一次把球扔得更远,微笑看着转身飞奔而去的黑豹。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他的,大概就是黑豹了,唯一不会介意他身份的,也只有黑豹。 “云麒,你看那条狗,好帅啊!”苏靖鳞远远看到黑豹的身影,忍不住感叹。 “是很酷,不过我们还是离他远点好。”云麒皱了皱眉,那个陪着狗子玩球的人,即使隔得老远,他也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的戾气,让人心生寒意。 天色渐晚,阿飞从草地上站了起来,准备带着黑豹回去。夜晚,才是真正属于他们的世界。 只是他还没来得及把黑豹拴好,警觉性极高的黑豹突然狂吠起来,挣脱了他,朝着树林奔去。阿飞敏锐地察觉到了危险,他担心黑豹,立刻起身跟了上去。 林子里更加昏暗,树枝把光影切割得破碎斑驳。阿飞喊了一声黑豹,寻着声音往树林深处跑去,他远远地看到黑豹和一个人影缠斗在一起,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待他走近才发现,那鬼影的脸上,赫然是一张狰狞的面具。那面具奇丑无比,边缘装饰着稀疏灰白的头发。那人与黑豹斗智斗勇打了半天,竟然毫发无损。 要知道,黑豹是他从小一手训练出来的,能力甚至丝毫不比训练有素的警犬差。一般人,是斗不过敏捷的黑背的,而且这人鬼鬼祟祟,到底什么来头? 阿飞唤回了黑豹,警惕地打量着戴面具的人。 “好久不见,你又黑了!”那人戏谑道。 阿飞挑了挑眉,他不记得这号人物,但又觉得他的声音有一丝熟悉的感觉。 “我告诉你,这件事情办不好的话,你就要吃不了兜着走,要不要我帮你一把!”那人继续没事人一样看着阿飞,他的眼神里没有恶意。 “你别卖关子了,我可没有耐心。”阿飞安抚着躁动的黑豹,拉长了脸看着戴面具的人。见对方没有坦白的意思,阿飞冷哼了一声,干脆掉头就走…… “你等等……”那人终于追了上去,抬手摘下了脸上的面具。 生命中令人悲伤的一件事是,你遇到了一个对你来说很重要的人,但却最终发现你们有缘无份,因此你不得不放手。 凌晨,苏靖鳞住的小区,一独居女子进入浴室洗澡,并随手关上了门,但洗漱完毕准备出来时,令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她明明没有将门反锁,但无论她怎么使劲扭动门锁,门就是打不开。 更悲催的是她没带手机,无法打电话求救,门锁锁芯也碰巧出了问题,直接导致她被困浴室二十几个小时,凌晨进浴室洗澡,第二天才被救出来。 被困浴室过程中,女子尝试了很多方法。 先是砸门,她将洗澡的花洒喷头拆下来击碎了门上的玻璃,想伸出手从外面打开门,但是破碎的空间太小,无法脱困。她又大声呼救,无奈浴室没有窗户,就算每间隔一小时就大声呼救一次,也一直没有人回应。 最后她只能寄希望于快递小哥。下午有快递小哥来送快递,但因为女子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快递小哥把快件投进了快递柜,向快递小哥求助的办法也宣告失败。 女子只能每隔一个多小时便用花洒使劲敲击浴室管道并大喊呼救,以此来引起邻居小哥的注意。终于,这个方法凑效了,凌晨夜深人静时,女子的敲击声终于引起了楼下邻居的注意,并在邻居帮助下成功脱困。 有人说女子太笨了,自己几脚就能把浴室门踢开,苏靖鳞愤愤不平道:“说这话的一定是男同志吧,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云麒想想也对,人姑娘家娇小柔弱,而且门的材质有很多种,有些门是很难踢坏的。 在这个世界上,有人缺钱,有人缺爱,有人缺知识,有人缺机遇…… 人活着总难圆满,所以再小的便宜也有人会贪,再丧心病狂的事也有人会做。 第四十七章 贪狼 (七) 纱窗日落渐黄昏,金屋无人见泪痕。物是人非,就像当初我说喜欢你一样,不过是寂寞成埃,回不去从前。而我甚至来不及好好和你告别。 夜幕降临,阿飞带着黑豹穿过杂乱的小巷,向城郊走去,渐渐远离了那一片灯红酒绿。 万家灯火,可惜没有一盏是为他们而亮的。本来也一无所有,所以也谈不上失去。留不住这世间的美好,就像了无痕迹的风,所以只能装作无所谓的样子。 真的不在意吗? 阿飞没有细想过这个问题,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从不期待别人的施舍。想要什么就靠自己去争取,毕竟靠自己的拳头得来的东西,享受起来更加心安理得。 有黑豹在,他从来不担心被人跟踪,但是这一次,跟踪他们的不是普通人。 黑豹大概永远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被一只好奇心爆棚的猫跟踪! 云麒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对这一人一犬如此上心,从公园回来后他就一直耿耿于怀。就像抓过一条鱼,手里的鱼腥味,怎么洗都洗不掉。直觉告诉他事情还没有结束,他一定还会遇到他们。 果不其然,他的预感很快就变成了现实。 看到他们从宠物店门口经过,已是将近凌晨,云麒没有惊动任何人,虎斑猫悄无声息地跃上房顶,在夜色的掩护下尾随而去。毕竟,有谁会在意一只夜晚出来溜达的猫咪呢? 大地已经沉睡了,除了微风轻轻地吹着,走在阴森的小径上,周围除了寂静还是寂静。夜黑风高杀人夜,天上亮,地上黑,仿佛寒气把光也阻隔了似的。 黑沉沉的夜色,仿佛无边的浓墨重重地涂抹在天际,连星星的微光也没有。 天空并非纯黑色,倒是黑中透出一片无垠的深蓝,一直伸向远处,更远处…… 阿飞在一颗老树下停住了脚步,靠着树干慢慢滑了下去,像是累极之后终于可以放松下来。 黑豹蹲在他身边,永远是那个最称职的保镖。主人的情绪影响着黑豹,他们像两个夜色里的幽灵,徘徊在罪恶的边缘。对于黑豹来说,世界并无善恶之分,阿飞就是他的全部信仰。 黑豹曾经是一只流浪狗,不知何故被前主人狠心遗弃,后来被阿飞收养。因为流浪过,所以天生性子野,不太容易受拘束,个性也是特立独行的。 黑豹相当聪明,就算你做了惹他生气的事情,也不会凶你,很少会露出自己锋利的爪牙,对你龇牙咧嘴。但如果是阿飞的命令,他会毫不犹豫地执行,要是你不避开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云麒隐匿了气息,不远不近地保持着距离——不知为何,他突然想起了苏靖鳞。他和她,就像这一人一犬,早已超越了主人与宠物的界限。 幸亏思念无声,否则震耳欲聋。感情里不仅有索取,还有付出,平等的情意才能长久。 他这个样子,真不像个坏人——云麒轻轻叹了口气,又有谁,生来就是坏人呢? 就像曾经的靖鳞,虽然见证和经历过了那么多的人心险恶,但是她心里那些美好纯粹的感情,她还是没有把它们关起来,她任由它们突围,并相信这些美好的小兽最终会抵得住风雨,为她带来平静。 无论经历再多坎坷,依然相信这个世界美好的那一面,依然热爱生活。 这一次,他一定会保护好她,不让她再经历那些事情,云麒发誓。 其实,从第一感觉来说,云麒并不讨厌那个看上去冷冰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男子。当然,他也不害怕他身边那只长得像狼一样的黑豹,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们说不定能交个朋友。 就阿飞而言,他也不信什么做人之道,他只知道一报还一报。 虽然知道自己已经无法回头,可他也从来不为自己辩解什么,自己受过的苦,自己忍过的痛,获得自己更想要的生活,外人凭什么指指点点? 就在云麒想入非非的时候,不远处一座废弃的宅院破败的绿墙上,忽然钻出一个娇小的身影。刚脱身的女孩像一个刚刚“做贼成功的小偷”,急忙的就隐入了树丛。 而这让人意料不到的行动,让她的逃跑计划第一步得以成功。 可女孩子终究是太年轻,她的行动并没有躲过云麒和黑豹的眼睛,自然也逃不出阿飞的手掌心。 云麒不知道阿飞和这女孩子有什么关系,但这事情着实可疑,他打算静观其变。 不得不说,连云麒都觉得自己有时候好奇心太重,执拗霸道认定一件事情只会一路走到底。 他已经看出这个带着黑背的男子,身上背负了一个很复杂的故事。他想抽身事外虽然还来得及,但是脑海里一个突兀的声音突然冒了出来,挥之不去…… 谢谢你陪我追过梦,哪怕是噩梦,真希望终点也是你…… 第四十八章 贪狼 (八) 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眼看着小姑娘的身影消失在树丛后,阿飞对身旁的黑豹使了个眼色,通人性的黑背立刻跟了上去。 这小姑娘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非要离家出走? 更离谱的是她还没有借助交通工具,啥准备工作也不做就跑出来。靠着两个脚丫子,天知道她要跑到什么时候。云麒摇了摇头,也踩着猫步一溜烟跟了上去。 眼尖的云麒发现,小姑娘手上套着一个晶莹剔透的玉镯子,那大概是她身上最值钱的东西了。 阿飞不急不慢的点了一根烟,缓缓吐出几个烟圈。 他本不喜欢多管闲事,可这小姑娘的事情,他没有办法不管。好在黑豹身上有他特地安装的定位系统,只要有黑豹跟着,这小姑娘无论如何也丢不了。 他们已经好几年不见,也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他? 可是阿飞还记得,小姑娘右手的手掌心有一颗痣,所以他们曾约定用掌心的痣来相认。 看着她,阿飞就会想起曾经的自己——她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愿意叫他晓昱哥哥的人…… 那一年,他还没有遇到不离不弃的黑豹;那一年,他自己也还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那一年,离家出走的那个人正是他自己…… 不同的是——他是大白天离开的,因为根本就没有人会关心他,在意他。当时的李晓昱觉得,就算自己死了,也没有人会伤心超过十分钟,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还要去照顾别人的感受呢? 有时候,连他自己都讨厌自己,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就连活着都很多余。他也会想,如果他不是那么糟糕,父母会不会开心一点?如果他尝试着再努力一点,是不是就能达到那些人的要求? 可是,他依然是被数落的那一个,好像无论做什么,在哪里,都不受欢迎…… 直到后来,有个小姑娘对他说:“没关系的,晓昱哥哥,我愿意和你玩,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躲着你,但是我一点都不讨厌你——我倒觉得那些人挺讨厌的。” 就算全世界都否定你,我也会和你站在一起。如果所有人都背弃你,我就和你一起,背弃所有人! 再后来,他终于明白小女孩的意思,尽管当时两个人还不是特别了解——希望你能拥有不怕被人讨厌的勇气。 不怕被讨厌,是获得自由和幸福的开始。 什么是不怕被人讨厌的勇气? 小姑娘就是最好的例子,大人们问她问题时,她最常见的回答就是: “我不知道。” “我不认识。” “我不想这么做。” “我没什么可说的。”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只要觉得问题很唐突,只要问题很冒犯,她就会这么回答,她从来不怕大人为此不高兴。所以,她也不是大人们眼中的乖乖女。比如有一次,她用买早餐的钱偷偷买了漫画书,被家里人发现了。 母亲问她:“你以后是不是应该注意点?” 小姑娘直接就开怼:“我很喜欢这本书,我自己想办法得到了,一没偷二没抢,我付了钱的,所以我觉得我没做错什么事情,为什么要道歉?” 爱出者爱返,如果你想失去一个朋友,那就在他面前不停炫耀自己的优越感,尤其是在他失意的时候。 小姑娘家境优渥,可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显摆,反而非常善解人意。所以,她能和李晓昱成为朋友。所以,她成了阿飞心头的那颗朱砂痣…… 如果一味去寻求别人的认可,按照别人的期待去生活,那我们生命的意义就都是由别人所赋予的,那我们岂不是一直生活在别人的人生当中? 所以要想拥有自己的人生,就必须拥有不怕被人讨厌的勇气,选择对自己最好的道路,更多地为自己的情绪负责。 犹记得,六七岁的时候,李晓昱一个人去公园玩儿。一进去,就被人赶了出来,他不愿意还挨了顿打,流着血回家。父母见到他这样,反而指责他不懂事。 有一个人,拿根棍子回去,揍了那些混蛋一顿。从那天起,没有人敢不让他们进去玩儿。 选择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就算千夫所指,也会有愿意一直原谅你的人。 如果我们导演的只不过是一场无法看清的戏,哭与笑都得不到认可。到最后终于忍无可忍,可不可以不顾一切,做一次对自己的“叛变”? 向日葵枯萎的那天,他们相伴的日子也不多了。 他于是告诉那个倔强的小姑娘——孤独极了也不要哭,离开了我你就不是小朋友了。而且你要相信,我们一定有机会再见的。 一颗星星的陨落,影响不了满天星辰的灿烂,一朵向日葵的凋零,荒芜不了花繁叶茂的夏天。 至少我们还在一起吹过晚风,也不算一无所有…… 第四十九章 贪狼 (九) 谁没有尝过委屈的滋味,只是有些人选择了把眼泪咽回去,只字不提地继续往前走。 没吃过糖的孩子,对甜的滋味是很陌生的。 一如无依无靠的人,对身边的人是不太懂怎么示好的。一个人越容易亲近,就会越让人觉得优点多多。反之一个人越是难敞开心扉,就越让别人觉得是不是身上有毛病。 真正无依无靠的人,身上确实有一些改不掉的“毛病”。 对别人来说,这些毛病有时让人看不顺眼,觉得太没人情味。 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被锤炼出来的生活手段。 这些手段于其实不是“毛病”,而是把日子过得更好的必需品。 黑豹一路尾随着小姑娘穿过了小树林子,也许是走累了,小姑娘在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掏出兜里的饼干啃了几口,又打开随身携带的卡通水壶咕嘟了几口水。 其实到底要去哪儿,她自己心里也没谱。但她很清楚,自己十万个不愿意再待在那个没有一点人情味的家里。她更不想成为父亲讨好别人的工具,她才十五岁,为什么要参合大人之间那些破事? 她转了转手上的玉镯——晓昱哥哥,你在哪里呢? 沫沫好想你啊…… 黑豹见小姑娘停下来,也就跟着停了下来,一双黑珍珠似的眼睛依然一眨不眨地盯着小姑娘。 黑豹已经嗅到了危险的气息,有人正在向这地方接近,可累得够呛的傻丫头显然并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黑豹不安地用爪子刨着地面,很快又放松了下来,他闻到了阿飞的味道。 随后赶来的阿飞悄无声息地解决了那几个前来找人的保镖,他没有下死手,只是一人一个手刀把他们敲晕了过去,轻重拿捏得恰到好处。 听到远处传来了摩托车的声响,阿飞笑了笑,不动声色地带着黑豹离开了…… 还是暂时不要见面的好,他知道,比孤独更可怕的,是每天过得无趣,没有任何盼头。 如果心里没有光,其实你的救赎也是你的深渊…… 摩托车停在了小姑娘身边,阿飞的小弟堆着一脸假笑对小姑娘献殷勤:“美女,要去哪,搭车吗?” 小姑娘想是累极了,摸了摸饿扁的肚子,也没有多想,简单的交谈了几句,便跨上摩托车绝尘而去。不管是谁,只要能带她离开这个鬼地方就行。 山河滚烫,不如吃碗麻辣烫! 云麒纠结了一下,还是跟着黑豹离开了,他也该回去找苏靖鳞了。有些事,他也无能为力。 后来,云麒回想起小姑娘离开的表情,每次都会觉得心疼。明明是一张静态图,却会让人恍惚觉得,看到了一种动态——那是一个孩子的童心,正在悄然寂灭。 就像雪花飘落又消融一样,看似了无痕迹,但谁都知道,彻骨的冷已经来过,风也已经在心上吹过。 “等一下,你先别走啊,你走了,我可就麻烦了。”小姑娘不愿意下车,这人生地不熟的,她能去哪里啊? “哎,小妹妹,你看着我也没用,我只能送你到这儿了。连你自己都不知道要去哪儿,我怎么帮你?”一头卷毛的小弟停下摩托车,看着一脸茫然的小姑娘。不是不想打歪主意,是实在没那个胆子。 “也是,那就不麻烦你了,多谢你带我过来,我应该给你多少钱?”小姑娘磨蹭着下了摩托车,从兜里掏出几张票子,那是她偷偷攒下来的零用钱。 “不敢,不是……我怎么好意思收你一个小姑娘的钱啊。”卷毛摆了摆手,赶紧调转车头,溜之大吉。收这丫头的钱,他怕是没命花! 他很是想不通,阿飞为什么不亲自来见这个小丫头,明明在意非要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一个空间,两个方向。她的悲伤,你不知道,你的关心她感觉不到。即使恶语相向,也要迎面微笑。她碰巧猜中了你要说的话,所以送了你一朵枯萎的花…… “我回来了,你怎么样啊?”云麒回了宠物店,只字未提小姑娘的事,拗不过苏靖鳞追问,还是把跟踪阿飞和黑豹的事告诉了她。 苏靖鳞也就不再多问,刨根问底不是她的爱好,而且对于云麒,她不知何时已经开始无条件信任。 现在的他们,虽然没有轰轰烈烈,但是却是平凡之中最应该有的样子。感情应该是如此,再刻骨铭心的爱最终也会回归于平淡的生活,平淡生活中的小细节才最能体现出对方的体贴。 玫瑰花安静的盛开,紫罗兰安静的谢了。只要相信,就是美好。 这样的感受是没有经历过的人无法体会的,幸运的是,这一次不再是陪伴十年八年,而是一辈子…… 第五十章 贪狼 (十) 不要眼眶一红,就觉得人间不值得,究竟什么样的终点,才配得上这一路的颠沛流离。 “老板,来一个大碗羊肉米线。”在回住处之前,阿飞走进了一家羊肉米线馆,打算先填饱肚子。他一向不纠结吃什么,管饱就行。 “老板,要两个小碗羊肉米线,一碗加羊肉。”阿飞回头,只见一男一女走了进来。女子一头披肩发,明眸善睐,男子一身白衬衫干净利落。 两人看着十分眼熟,阿飞蓦然想起,那晚在酒吧见到的,不就是这两人吗。 蹲在他身边的黑豹也嗅到了一丝熟悉的气息,抬头盯着云麒上下打量——这个人身上,有很多不寻常的气味。凭直觉,他更像一只猫,黑豹厌恶地皱了皱鼻子,讨厌的猫! “云麒,这只狗看着有点眼熟呢,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苏靖鳞也盯着黑豹,他们和阿飞隔着两张桌子,双方都感受到了熟悉的气息,却心照不宣地各自为营。 “真是冤家路窄!”云麒嘀咕了一句,避开了黑豹的目光。 “两位,米线好了。”热气腾腾的陶碗端了上来,云麒立刻把目光转移到了碗里的羊肉上。 阿飞挑了两片肥瘦相间的羊肉,黑豹兴奋得直摇尾巴,哈喇子差点流一地。在美食面前,不管是人还是阿猫阿狗,都无一例外地败下阵来! 云雾轻轻拂过岱山,金黄的落日点缀人间,涤荡过垂柳的微风,像女子轻点唇角的指尖。是谁恰好倚在窗前,听风诉说这个世界的温柔。 另一条街上一家不起眼的旅馆里,小姑娘甩了两只鞋子,四仰八叉地躺倒在床上——这一天,可把她累坏了,多亏了那个好心的哥哥,不然她不知道要跑多久,才能离开那个讨厌的牢笼。 不错,对她而言,那座豪华的别墅就是一个巨大的牢笼。自从母亲离开后,这个家就再也没有温暖。父亲鲜少在家,把她扔给保姆照管,根本没有人真正关心她。 小姑娘并不真正懂得自由的意义,但她非常有自己的见解,懂得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曾经那个给过她温暖的小哥哥,告诉过她,哪怕是一个人也要保护好自己。 即便相隔千里,很久没有见面,但她的一颗心却从来没有忘记过他。 不知道再见面会是怎样的光景,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她,还有将来,又该何去何从…… 若是可以,真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小的花园,随着季节变换呈现不同场景,就像一卷卷有生命的画作,聆听那时的风,诉说当时的心情。 忙碌中抬眼望向春日暖阳下靓丽妩媚的各色花朵,就能想起童年时光,那个扎着小辫、蹦跳着穿过花树的小女孩。 彼时,在她心中大概没有什么能比邻家那个带画室的小花园更有吸引力的了。 分明还记得那卵石铺就的小径、太湖石的假山、花池的丝带草里卧着绿釉的瓷青蛙,大水缸里红色金鱼幽幽摆尾。生活简简单单,几十平米的小院也能超脱凡尘,不染世俗。 “姑娘,你已经在这里住了一个星期了,如果你还要住下去,请补一下房费。”服务生敲开了她的房门,不失礼貌地对她笑了笑。 “哦,好的,我一会儿就去交。”小姑娘叹了口气——虽然知道这不是长久之计,可是她真的不想回去啊。身上的钱也不多了,她必须认真考虑下一步的计划了。 这可把小姑娘难住了,虽说自己为了这次出逃还是做了一些准备的,但一个未满十八岁的小姑娘离开家能干什么?她郁闷地抓着头发,百思不得其解。 干坐在这里肯定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她决定出去碰碰运气。她本打算去找那个人,可是眼下,除了知道晓昱哥哥也在这个城市,她根本不知道从何找起。 之所以相信他还在,是因为那个记号还在。晓昱哥哥曾和她约定,会永远保护她,如果有一天他不得不离开,会毁掉这个刻在树上的记号,还会想办法告诉她,他去了哪里。 所以她相信,那个人一定没有离开,只要她认真去找,一定能够找到他。 一个人曾经喜欢过的东西,在意过的某个人,大概都会这样永远留在一个角落,就算落灰,偶尔碰到,都会小心擦拭。想起曾经的过往,恍如昨日重现…… 云麒想拉着苏靖鳞站起来时,苏靖鳞突然表情痛苦地说:“云麒,我不舒服,小腿疼得不能动了,可能是刚才不小心绊的那一下伤到了。刚才还不觉得疼,现在站起来才发现不对劲。” 云麒吓得一跳,万万没想到吃个早点也能让苏靖鳞搞出个软组织挫伤,她最近怎么这么倒霉呢? 如果苏靖鳞因此走不了路,那可怎么办,他总不能到哪都背着她走吧。昨天店里还丢了东西,真的是祸不单行,云麒拍了拍自己的肩,示意苏靖鳞扶着他,不管怎么样,先回去再说吧。 幸好经过热敷后,腿虽然还是很痛,但不影响走路了。两个人也松了口气。 很多事情突如其来,总是走着走着就忘了初衷。几乎每个人都听过,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但很少有人听过,初心易得,始终难守。即使我们很多人都是普通人,也不能忘记自己对人生的那份承诺。 人生是一场修行,很少有人能忠于自己内心的目标,和生命的使命,因此,善始者多,善终者少,所以有时候就显得特别绝情。越是当初一往情深的那个人,离开时会越干脆彻底! 又是一年花开,叶在林中微笑,草在风中旋舞,每一寸土地都成为一道风景。 花花草草,等待你的走近,等待你的驻足,等待你的注视,等待你的惊叹和微笑,或者什么也不等,只是在享受自己的空气,尽心自己的绽放。 草木岂非无情,遍阅人间悲喜,在人们的吟诵中,每一株植物便在岁月的轮回里有了立意恒久。隔着数千年的光阴,或清明,或朦胧…… 从前,所有的甜蜜与哀愁,所有的勇敢与脆弱,所有的跋涉与歇息,原来,都是在为了,向着,初来的自己,进发。 无可否认,那一年,承诺是真的,爱也是真的。 只是海誓山盟终究抵不过现实人心。 或许感情本身就是这样说不清道不明,开始的没有预兆结束也无法防备…… 第五十一章 贪狼 (十一) 大雨中,百鬼夜行,有人混在其中,比鬼还开心! 阿飞回到住处,一堆人正在打扑克牌,小弟听到黑豹的声音,立刻笑眯眯迎了上来:“飞哥,郭先生和汪先生早就到了,等你等得无聊,所以玩玩牌打发时间。” “无聊,那就赶紧滚!”阿飞阴恻恻地哼了一声,板着脸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 “嘻嘻,大哥别发火嘛,你看你一来吓得他们牌都拿反啦!”小弟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继续堆着假笑迎人——在场的没有一个是他能得罪的,就算心里骂娘脸上也得陪着笑脸,他真的是太难了! “说吧,有什么事?”阿飞往牌桌前一站,居高临下地看着几个老头子。 小弟私底下告诉阿飞,昨天老大过来的时候,那姓汪的死老头出尽了风头,像头疯牛一样。单挑比特那帮人,简直就是个神经病,都什么年头了还玩单挑。 阿飞从来不屑于和这些人打交道,至于姓汪这个老头,看在沫沫的面子上,且给他留几分薄面。 “是这样的,那个玉镯子……”汪老头话没说完,就被黑豹无情地打断了。 黑豹显然是不高兴阿飞的注意力一直放在别人身上,叼着飞盘挤到了阿飞面前,还对着汪老头龇了龇牙。老头只能尴尬地闭了嘴,一脸郁闷地看着阿飞接过黑豹递来的飞盘,指着一旁的小弟不咸不淡地来了一句:“有什么事你跟他说吧。” 说完牵着黑豹头也不回就走了——早知道这几个麻烦在,他就不回来了。 “晚上回来聚餐,老板找你啊。”小弟只来得及吼了一句,无奈地看着阿飞走远——他什么时候也能像大哥一样,想去哪就去哪,谁的脸色也不看,谁的面子也不给。 这个世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站在山顶的人未必快乐,坐在草地的人未必心酸。生活不简单,也想尽量简单过。往后余生,当个俗人,大口吃肉,大声欢笑。想不通的事情,就不想了,得不到的事物,就随它去。该休息的时候,就好好享受。 好与坏的界限从来都是模糊的,或许是漂泊的太久,年轻的心经不起太多的风吹雨打。疲倦了世事的无情,倦怠了世事无常,终于没有走下去的勇气和力量…… “噜啦啦,噜啦啦,噜啦噜啦嘞……我爱洗澡,皮肤好好……”布满了泡泡的浴缸里,沫沫头上顶着一只小黄鸭,一边哼哼唱唱,一边用手捧起透明的泡泡,往自己身上轻轻拍打。 到底还是孩子心性,一点点事情也能开心很久。从来没有经历过风餐露宿,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她甚至不知道离开家究竟意味着什么,满心里只有离开那个牢笼的喜悦。 洗完澡,沫沫躺在床上敷面膜。她希望她的脸能变白一点,再白一点! 其实她早就不满意自己这张脸,早在她跟父亲说出自己想当演员的梦想后,她的父亲就打压她说她长这样是没有人想要看的。她恼羞成怒,指责父亲生成这样全都是他的错。 其实后来想想,那些争执也真的很好笑,梦想,大概真的只适合做梦的时候想想…… 为何不在寻梦的路上,为自己点一盏心灯?那就有了光,因为,有光,便不惧孤单。 即使只是荧荧星光,却能驱走黑暗,能够给心灵一点慰藉。 不论经过了多少跋涉,不管饱尝了多少苦难,不要忘记最开始的初衷,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点亮心灯,为自己寻找梦想,为自己而生存,为生活而努力。 今天苏靖鳞的店上来了一个特别的客人,她多年未见的小姑。 其实小姑并不喜欢猫猫狗狗,来店里纯粹只为看看苏靖鳞,还有这个大侄女传闻中的男朋友! 她听说苏靖鳞最近和一个男孩子走得很近,就迫不及待的想来看看——她觉得这完全是出于对亲人的关心,跟八卦没什么关系。 她八卦吗?她一点也不八卦! 苏靖鳞小时候和这个小姑关系不错,但毕竟许久未见,着实有些受宠若惊,两人很快聊开了。 苏靖鳞这个小姑今年已经快四十岁了,未婚,没有孩子,是个典型的单身女强人。 她以前谈过好几段感情,但都是无疾而终,不是别人的原因,是她自己不想结婚。家里所有人都绞尽脑汁,想让她有一个好的归宿,苏爸爸是家里的老大,还有一个二叔,姑姑是老三也是最小的。 苏爸爸还有叔叔都是儿女成群,每次家庭聚会姑姑其实很少参加。因为每次一来,所有人见她都只有一句话“这么大了,还不想结婚?你到底想干嘛,是不是想气死我们啊?”,这些都是来自家里两个哥哥还有父母的关怀。 每次一提到这件事情,姑姑就说还有事,然后就溜走了。姑姑不缺钱,是一家公司的主管,工资也不算低,“不想结婚,不想生孩子”这是姑姑在家里经常说的一句话。 现在的人,害怕结婚之后没有了自由,害怕结婚之后老公出轨,害怕结婚之后孩子不孝顺,害怕婚后和婆家关系搞不好,害怕婚后的一切,所以将自己归为不婚族那一类人群当中。 大家想象中的独自一个人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 早上按时上班,晚上按时下班,下班回到家之后一个人窝在沙发上追剧。等到周末的时候,约上几个朋友一块出去逛逛街,旅旅游。 没有恋爱和男朋友吵架的烦恼,不用再为了一个节日花费那么多的精力还有时间以及金钱,去帮对方挑礼物。想想,真的是很完美! 苏靖鳞也问姑姑“满不满意她现在的生活?” 姑姑说:“曾经是很满意的,但是现在,她好像也不是那么确定了。” 姑姑的一句不确定,让苏靖鳞感慨良多,在与姑姑对话完以后,她便在脑子里也问了自己同样的问题——过度无拘无束的生活,真的能一辈子不后悔吗? 大概每一个人都要经历掏心掏肺的付出,然后换来撕心裂肺的结果,从此以后就会发现没心没肺的好处。最后的最后,一个人躲在回忆里叹息…… 第五十二章 莹龙(一) 月圆是诗,月缺是画,得到怡然,失去自然。 眼看着兜里的钱快要见底,沫沫开始慌了,她抱着自己的小熊包包在心里暗自打气——今天,无论如何都要找到一份工作。在找到晓昱哥哥之前,她可不想先把自己饿死了! 沫沫仔细打理了一下自己,背着包出了门,在大街上一路东瞅西瞧。看到有店门上贴着招聘启事的就停下来仔细观察一番,看看有没有自己能上手的活儿。 在吃了几个闭门羹后,她走到了街角。 那是一家饰品店,店里三面墙上挂满了琳琅满目的首饰。老板娘是一个短发女子,此刻她正抱着一本《圣经》坐在店门口,一边晒着太阳一边看书。 因为她的穿着打扮实在是太过特别,沫沫忍不住停下脚步多看了两眼。正好看到玻璃门上写着招聘店员,于是毫不犹豫地走了过去。走近才发现,短发女子还画着十分精致的妆容,虽然浓浓的紫色眼影一般人都很难驾驭,却莫名的与她那一头奶奶灰的短发十分相称。 沫沫又想起了她第一次见到晓昱哥哥的场景,他穿的是那种当兵的最常见的迷彩服,但是却披衣散扣,穿得很不正经。她当时还笑话他来着——说他把最严肃的衣服穿出了混混的效果。 她听过大人说李晓昱是坏小孩,不能跟他玩,可她不相信,那个笑容温暖干净的小哥哥,怎么可能是坏人呢?一定是大人们胡说八道的。 只是她不明白,对于有些人来说——从开始变坏,就再也不是小时候的那个人了。 当然没有谁生来就坏,也没有人自愿去走绝路,其实这样的决绝,都是被生活苦苦相逼的结果。 “小美女,进来随便看看呗!”短发女子打断了沫沫的思绪——这小姑娘在她店门口杵了半天,难道是不好意思进去? “哦,我……我其实……唉,好吧……”沫沫扭捏了半天,还是跟着女子进了店。 然后,然后她被店里五光十色的饰品晃花了眼睛。真没想到,小小一个店铺竟然能容纳这么多东西! “慢慢挑,喜欢可以试试看!喏,这里有镜子。”短发女子十分热心地说道。 “我,我其实不是……”沫沫盯着一只羽毛做成的耳环,结结巴巴说不清楚。 “没关系,喜欢就拿下来试试,买不买无所谓的啦!”短发女子边说边就抬手把那长长的耳环摘了下来,递给了沫沫,“戴上看看,来,照照镜子,感觉怎么样?” 沫沫很少遇到这么热心肠的老板娘,于是就把耳环戴上了。长长的白色羽毛垂到肩膀处,称得她整个人更加玲珑可爱。沫沫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总算露出了一点笑容。 “很适合你呀!”短发女子由衷地赞叹道,“小姑娘嘛,跟这种毛茸茸的款式最搭了。” “老板娘,我,我不是来买饰品的,我其实是想……”沫沫终于抬起头直视着短发女子,想要说明来意。再扭捏下去,她就啥也别想干了。 “我知道,你是想找点事做对吧?”短发女子依然笑着道,“叫我璐姐就好!” 其实她一眼就看出了女孩子的意图,没有说破而已。这个年纪的小女孩本不该有这样的烦恼,她希望这小女孩亲自说出来,更希望她的猜测是错误的,所以故意转移注意力。 她不是救世主,也不是神明,拯救不了任何人,所以只能祈祷黄昏,渐晚渐浓,足够迷人。祈祷在云中散步的诸神,给人间洒下盐,酿一秋的闲,最后换来一世的甜! 有些时候,邂逅一个人,只一眼、只一句,就可以确信,你们之间会有故事发生…… “我先,呵呵,到我了!” “你说我们这么大了还玩这个,是不是很幼稚啊?” “这有什么,小姑娘不都爱玩吗!” “我记得我们小时候经常玩这种跳石头,有些男孩子也会一起玩呢。” 小区的院子里,苏靖鳞和姑姑正玩的不亦乐乎。两人从宠物店回来,苏靖鳞强拉着姑姑回家吃饭,结果进到院子里看到了别的小朋友跳房子画的格子。小朋友都回家了,两人心血来潮,想起小时候的时光,就忍不住玩了起来。 苏靖鳞和姑姑,一个白羊座一个射手座。 都说射手座的人很容易浮躁不安,鲁莽行事,是十足十的冒险家,热爱旅行、喜欢赌博性的活动,为人变化多端,有双重性格的特质。其实他们的世界也很简单,在没有上过当受过骗之前,一律认为全世界都是好人,就像二哈一样,对人没有丝毫防备之心,警惕性极低! 所以不管多大岁数的射手座,都属于超好骗群体。射手的没心没肺也是真的,被骗后伤心归伤心,可没多久就忘在脑后了,只要对方几句软话,就又能让其放下戒心。 而苏靖鳞是典型的白羊座,作为黄道十二宫的第一个星座,代表着初生、纯粹,有着难得的奉献精神,恨不得燃烧自己,照亮全世界。 对于看起来弱小的人,总会生出莫名的保护欲! 这样的特质其实很伟大,但也很容易被坏人利用。不管是朋友、恋人、甚至压根儿不熟的人,只要演技在线地卖卖惨,她就很容易心软。 心软,其实是一种不公平的善良,往往成全了别人,最后委屈的是自己。 太懂事的人多半命不好,就好比是会哭的孩子才有糖吃,幸福,有时就是任性要来的。 相信再糟糕的坚持,也好过放弃。你嗤之以鼻的远方,都将在某一天慢慢变得晴朗。 第五十三章 莹龙(二) 也许这世界上,有些人有些事有些爱,在遇见的第一次,就注定要羁绊一生。 那一晚,小姑走后,苏靖鳞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觉,心里有些堵得慌。然后一个不小心,一脚把蜷成一团睡在床尾的云麒给踹了下去。 “喵了个咪滴,本猫怎么到地板上来了!”这一下把云麒搞懵圈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是怎么落到地板上的。虽然吧,也没有摔疼,就是觉得憋屈——他猫大爷长这么大,还没有被人踹过呢! “哎呀……云麒,你没事吧……”苏靖鳞对自己无意识的行为感到十分抱歉,尽管她真不是故意的,她还是赶紧跳下床把虎斑猫抱了起来,好一通安抚。 见她又是道歉又是顺毛,还一个劲给挠痒痒,并答应明天亲自给他做油炸小黄鱼,云麒也就懒得和她计较了。 苏靖鳞抱着虎斑猫的时候,很少会去想云麒实际上是个人这件事,可是这一次,不知为何,她却清楚地意识到这个问题——如果从猫的角度来看,他们的举止再亲密都是正常的,无非是主人与爱宠的关系。可如果从人的角度来考虑,他们的关系应该怎么定义呢? “云麒,我想问你个问题?”苏靖鳞挠着猫儿的下巴,寻思着怎么措辞,云麒“喵~”了一声作为回答。 “你觉得……嗯,对你来说,我们算是哪种……嗯,哪种关系?”苏靖鳞纠结道。 “这个,我还真没想过诶,”云麒挠了挠头,抬眼看着苏靖鳞,一蓝一金两只猫眼里装满了问号,“你为什么突然想起来问这个?” “我,没什么,就是随便问问呗。”是啊,为什么会想起问这个问题呢——苏靖鳞自己也想不通,一直以来,他们不是都相处得很愉快吗? 对她来说,云麒是猫也好,是人也罢,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有他陪着,她就很开心很满足,和宠物店里其他的小家伙们有什么区别呢? 不——不一样的——是有区别的——苏靖鳞突然意识到,不知不觉间,她对云麒的感觉早已悄然发生了变化。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她会依赖他,不管是生活中还是心理上。 依赖一个人,意味着什么呢…… 在第一段感情以失败告终后,苏靖鳞曾一度觉得,依赖是很可怕的。一旦陷下去了,那个人一离开,你就会觉得生活缺氧,无法呼吸。 而人们总分不清到底是惯性依赖还是爱。是不是把期望降低,把依赖变少,就能过得更好? 就像小姑姑说的——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想要有一个家,希望身边有一个伴的呢? 应该是从爷爷奶奶相继离世,姑姑好像通过这件事,看明白了很多现实。 自从身边的亲人开始真正意义上的别离,生活突然开始空虚开始迷茫,好像突然没了主心骨一般。她也经常在睡不着的深夜喝酒问自己——这么多年不结婚不要孩子,到底是在坚持什么? 自己做的这些到底是对的还是错的?为什么自己一直不想结婚生孩子,为什么现在的自己这么孤独? 可是想来想去,她也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后来才明白,以前有勇气说自己绝不后悔,是因为有父母亲在,心里知道自己是有家人的。 可是一旦他们离开了,自己好像被抛弃了一样,两个哥哥都有自己的家室,除了父母谁还能管自己一辈子呢?现在父母也管不了自己一辈子,提前离开了…… 流年似水,岁月蹉跎,不知不觉的便遗忘了许多。曾经那些熟悉的容颜,似乎也都在岁月的风声里越去越遥远了,只余下一些记忆的痕迹,散落成一地的斑驳,再也找不回昨日的似锦繁华。 看惯了花开花落,潮涨潮汐,数尽了人来人往,世事炎凉,也就轻易不会再失落…… 第二天,苏靖鳞吃了午饭才回的宠物店。经过那相隔着一条街的饰品店时,她忍不住抱着虎斑猫走进了店里。曾经,她也是这家店的常客,还和璐姐一起吃过烧烤喝过奶茶! 沫沫坐在柜台前,第一天上班她有点紧张,看到有人进来立刻站了起来。 然后,她被云麒吸引住了目光:“好漂亮的虎斑猫啊,还有难得一见的阴阳眼!”沫沫感叹道,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想去摸一摸云麒。 云麒傲娇地躲开了小姑娘的手,跳到了苏靖鳞肩头。 “对不起,她有点认生。”苏靖鳞后退了两步,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女孩子——她没有见过这女孩儿,是璐姐新找来的帮手吗?长得倒是不错,看上去伶俐可爱! 徐志摩说:相遇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花店不开了,花继续开,我继续思念你。没有你的世界分不清黑白,像被世界隔离,数不清依赖。 是谁说——要独立到不依赖任何人,不期待除自己以外的温暖。就算不情愿,就算心有不甘,也要独立到一个人都可以生活得更好…… 第五十四章 莹龙(三) 是谁打翻银河,让星辰散落人间?水面波光粼粼,映出你如水般的眼眸,一眼望不到底。 你是夏夜的星空,我是茫茫的大雾,我们之间隔着,止水之风,绕月之云…… “靖鳞,好久不见了,稀客啊!”听到有人谈话,一个清凌凌的女声从后屋传来,璐姐撩开帘子施施然走了出来,看着苏靖鳞露齿一笑。 她正在后屋忙着完成客人的订单,无暇顾及其他,因为她这里的首饰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她自己亲手制作的,独一无二,非常特别,所以也非常受欢迎。订购的人一波接一波,虽然忙一点却也乐在其中。 “是啊是啊,最近店里怎么样,忙不忙?”苏靖鳞的目光被柜台上的紫水晶雕塑吸引了过去。 那是一条水晶雕成的飞龙,晶莹剔透栩栩如生,龙身上的每个鳞片都仿佛能张开一般,简直不可思议。苏靖鳞盯着黑曜石镶嵌的龙眼出神——她有一种直觉,这龙,是活的…… “我给你的那颗雨花石你还戴着啊!”看到苏靖鳞脖子上那颗纯天然的水滴形状的雨花石,璐姐忍不住感慨——那时候,你还是个刚上大学的小丫头片子呢! “你说这颗石头啊,我可宝贝着呢,上次绳子断了差点搞丢,好不容易找回来,我又特地重新编了根绳子戴着,说起这编绳子的技法还是姐姐你教我的呢。”苏靖鳞把脖子上的雨花石藏进了衣服里,目光又回到了那条莹龙上。 “妹子好眼光啊,这是我新请来的镇店之宝,怎么样,漂亮吧!”璐姐哈哈笑着道,她是个笑起来很豪放的女子,让人忍不住被她的笑容感染。 “太漂亮了,就像活的一样!”苏靖鳞由衷地赞叹道,想要靠近些去看,怀里的云麒突然警告似的“喵”了一声,挣脱了苏靖鳞的臂弯一溜烟跑了出去。 “云麒……”苏靖鳞顾不得和璐姐道别,立刻撒丫子追了出去。 不明所以的璐姐交代了沫沫两句,也立刻跟了出去。璐姐也喜欢猫,她的工作室里还养着好几只,所以她完全能理解苏靖鳞着急的心情。 天气晴朗,正是玉兰花盛放的季节。暖风佛过,柔韧的枝丫迸发出强劲的生命力,虽然纤细,但不娇弱,即使地面空间不足,它也能散枝开叶,孕育一个又一个的花苞,在某个春日呼啦啦地盛开满树繁华。 云麒闻到了熟悉的气息,那气息正在远离,他来不及多想,立刻就追了上去。 等苏靖鳞出了门,云麒早已经不见踪影,这样的情形历历在目,想起云麒被偷走的事,一股无力的挫败感袭上心头,苏靖鳞茫然地站在街头,不知所措。 夜幕降临,沫沫踩着初上的月色往住处走去,她用剩下的钱租了一间偏僻的小屋子,暂时将就着。 地方不算太远,但是在一处狭窄的小巷子里,晚上连个路灯都没有。 一拐进巷子里,沫沫就觉得浑身不自在。周围的破旧楼房透着昏暗的光,不时蹿过耗子野猫的黑影让人后背直发毛。几乎没走过夜路的沫沫强压着恐惧,加快了脚步。 快到租房子的地方了,一个人影冷不丁从拐角处跳将出来,拦住了她的去路。 随后那人将沫沫推倒在杂草地上,强势地压下去捂住了她的嘴巴,将沫沫细弱的两条胳膊迅速锁死。然后他试着想用一只手夹住沫沫,把她掳走。 大活人是有高度和重量的,完全死死地夹住十分困难,那人干脆把沫沫直接扛了起来。因为用力过猛,疼得沫沫直冒冷汗,红着眼眶呜咽起来:“放!放开我,不要,救命啊……” 那人早有预谋,丝毫没有放手的意思,发现周围没有人,反而更加肆无忌惮起来。强行扛着沫沫,钻进了一旁的树丛,强势霸道地把她压倒在地,伸手就要去撕扯她的衣服。 “真是对不住了,小丫头,谁让你放着好好的大路不走,非要来这种破地方,遇上我算你倒霉,哈哈啊哈哈哈……”那人一脸猥琐的笑了起来,伸手在沫沫光滑的脸蛋上抹了一把。 晓昱哥哥,沫沫再也见不到你了吗……沫沫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以为自己够坚强,却输得那么绝望。她清楚地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是那样的不甘和悲凉…… 如果没有盲目的期待,就不会有彻底的失望。死活放不下一个人,不过是因为他带给你的失望还不够多,等失望攒够了,心自然就凉了。等失望变成了绝望,羁绊自然也就断了…… 其实不是想离开,只是想换条路看风景而已。下雨了,你听…… 第五十五章 莹龙(四) 有的时候,不是我们选择命运,反而是被命运无情地推着向前走,走向既定或是未知的方向。就像月亮是什么形状,从来不是眼睛可以决定的。 有些事情,不是你不想面对就能逃避的。 那人越发放肆无礼的动作让沫沫感到一阵恶寒,不死心地继续拼命挣扎起来。使出浑身所有力气,手脚并用想要把钳制她的人渣推开。 可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如何敌得过身强体壮的成年男子? 而且这种情况下,她越是挣扎那人反而越是亢奋。衣服被强行扯开的那一刻,夜风一吹沫沫立刻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眼泪不争气地顺着脸颊滑下——本以为离家出走顶多就是吃穿用度上拮据一点,一个人辛苦一点…… 就算是她高估了自己,万万没想到,她会遇上这种事。 晓昱哥哥——她以为,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她与他一定还会相遇。不曾想,天意向来弄人,这种一厢情愿的赌注终是换来事与愿违…… “死开,哪来的野狗!”伴随着男子的叫骂声,沫沫突然发现身上一轻,接着是一声吃痛的惨叫。 沫沫忍不住睁开眼睛,立刻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一只体型健硕,目露凶光的刀条耳黑背死死咬住了混账男人的小腿,正咆哮着向后拖拽。 黑豹这一口稳、准、狠,犬牙深深地嵌入男子的小腿肌肉里,再加上撕扯的力道,立刻就是一片皮开肉绽,鲜血淋漓,疼得男子大声惨叫。黑豹躲开男子踢来的另一只脚,扑上去又是一口,直咬得那人哭爹喊娘。 沫沫挣扎着爬起来,拉紧衣服撒丫子就跑,直跑出巷子才想起来呼救。 阿飞看着她的背影,皱眉握紧了拳头,却还是没有跟上去。他在犹豫些什么,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 现在的他,还有资格陪在沫沫身边吗?他会不会给她带去更多的麻烦? 他本来拥有的就不多,所以他害怕失去,也害怕短暂得到后再失去的那种痛苦。也许,在暗中保护她才是最好的方法,毕竟,这个女孩子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所剩无几的温暖。 阿飞最后瞅了一眼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男子——这混蛋本来死有余辜,但是,沫沫一定不希望看到他的双手再染上鲜血——阿飞苦笑一声,带着黑豹悄然离去。 没有绝对的安全感,谁又能独自内心强大到不怕孤独?或许对阿飞来说,只是习惯了孤独,那是他一个人狂欢的舞台。 不用照镜子,你知道那张无辜的脸。曾经吹过原野的风,吹散夜空的乌云和夕烟的过往。 荒草凄凄中,谁低声吟唱?小女孩抱膝坐在山坡上,黑黑的眼睛直望着远方,不喜,不悲…… 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夜幕中,蹲在屋顶上的虎斑猫才居高临下地探出一个头来…… 如果不是黑豹出现得及时,他猫大爷一定不会坐视不管的——云麒这样想着,默默舔起了爪子,直到看着那混蛋被随后赶来的巡警带走,他的思绪又回到了黑豹和他的主人身上。 从第一次在公园听到他们的声音,听到“黑豹”这个名字,云麒就知道这条黑背不简单——他是一个训练有素的猎手,和他的主人一样干脆利落。 至于黑豹的主人,云麒的眼光里透着一丝欣赏,虽然他还看不透这个人,但是他并不反感这个人身上那种杀伐果断的气质。若有机会,倒是想好好结识一下! 耐心,他有,云麒抬头看了一眼月亮,转身悄然离去。 如果你做什么事,都要求立马有回报,那注定这辈子只能是一事无成。 成功的结果人人想要,但通往山顶的路不是人人想走。靠近终点的路上并不拥挤,因为坚持到最后的人不多。 一件事情,坚持了三天,那不过是心血来潮;坚持了三个月,也只是刚刚上场;坚持三年以上,那才算得上道。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人生是一场修行,很少有人能忠于自己内心的目标和使命,因此,善始者多,善终者少。 有个人养的几条鱼死了,他悲伤不已,他不想土葬,说是要给它们火葬,然后把鱼灰撒进海洋,让它们回到母亲的怀抱。谁知道那些鱼越烤越香,后来他忍不住买了几瓶啤酒! 虽然是个幽默的故事,但是就像人生一样,很多事情走着走着就忘了初衷,几乎每个人都听过——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但很少有人听过,初心易得,始终难守。 女孩子把自己整个人藏在被子里,咬着牙把眼泪咽回去。她能做的,只是把悲伤掩饰得天衣无缝。 如果把所有的笑容都给了你,可不可以不要换来的是那绝望的黄昏…… 如果你还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那么这个世界无论什么样,对我都是有意义的。 但是如果你不在了,无论这个世界有多么好,那在我眼里也只是一片荒漠。而我就像是一个孤魂野鬼…… 第五十六章 莹龙(五) 你说人这一生,和谁过不是一辈子,那为什么不选一个自己最喜欢的? “靖鳞,别找了,我在这里。”一身白衬衣的俊郎青年绕过街角,抬眼就看见了不远处正在四处寻他的身影。他光顾着追踪黑豹,撇下她就跑了——看她急成这样,一股愧疚感袭上心头。 “云麒,你死哪去了,害我担心死了,你再乱跑的话,看我还理不理你!”苏靖鳞终于忍不住来了个猛虎扑食,一把抱住了眼前的白衣男子,只差没有一顿粉拳捶死他——终究,是舍不得! “对不起,是我不好,事出紧急,回去我再跟你细说,我们走吧。”云麒松开怀里的人,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拉起她的手朝宠物店的方向走去。 “等等,我们还是去跟璐姐打声招呼,她还帮着我找你来着。”苏靖鳞拉住云麒,嗔怪地瞪了他一眼——有什么急事不能打声招呼再走,真是欠揍! 茫茫人海里,谁是你前世欠下的债,大千世界中,谁又是你今生要找的伴? 谁欠谁的情,谁又还谁的债…… 那些在你身边来了又走的人,是因为已然还清了债,那些遇见你之后不离不弃的人,定是因为情缘还在。要有多深的缘分,才能在今生见一面,又要有多大的福分,才能在一起过每天。 回到璐姐的小店之前,云麒又变回了虎斑猫,陪着苏靖鳞在店里挑了一副不对称的耳钉——左耳是条龙,右耳是只猫,加起来就是龙猫! 璐姐关了店门,两人决定去撸个烤串,顺便叙叙旧。 临走前,苏靖鳞的目光再次落到柜台上,那水晶雕成的莹龙跃跃欲飞,仿佛要从底座上张牙舞爪而起,腾云直上九霄。相较之下,周围其他的珠宝首饰都黯然失色。 古老的石桥旁边,开了家烧烤店。店铺上面,挂着老旧的木质招牌——“有家烧烤摊”。 鲜红的大字在路灯照耀下显得闪闪发亮。至于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大概是希望人们可以多来几趟吧。 自开店以来,前后左右十多户人家无一不沉浸在烧烤的香气里。还有很多流浪狗绕着店铺团团转,似乎是想要讨些骨头和肉块。貌似这些流浪狗给烧烤店带来了极好的生意,许多人都喜欢一边逗狗一边吃烧烤! 这家店铺虽说不大,但店家还是费了不少精力去经营。 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大叔,长得虎背熊腰,戴着副方形宽边眼镜,嘴里叼着根香烟,颇有个性。厚厚的嘴角边长着一颗豆大的痣,手臂上还纹着一条龙,是个典型的社会人。他的整个身子与当年的张飞不相上下,眉毛倒垂,翘着一对八字胡,好不威风! 他做烧烤的方法更是独一无二,一手握着把蒲扇,一手掐着一大把烤肉,将它们往炉子上一伸,只听“刺啦”一声,火苗直往上窜…… 烤肉滋滋发出声响,滴滴热油顺着饱满的肉的纹路慢慢滑下,令人心醉。细细的嗅,慢慢的闻,馋虫迅速把人的魂勾了去! 老板有节奏地翻转着,大约三分钟,他又将烧烤串举起,串儿已经散发着浓郁的香味。紧接着,又是一波精湛而熟练的动作,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有时候老板高兴,会一边烤肉一边哼哼唱唱,屁股还跟着音乐有节奏地扭动。身上的肉一抖一抖的,这样一来,围观的人便越来越多了。 有些人竟然还跟着他一块儿唱跳,不时爆发出欢呼和尖叫声。 虽然店内摆设简单,不过也是足够用的。几套木椅,一个炉子,大型的展示冰箱,堆积如山的啤酒,无不透着浓浓的人间烟火气。 “你记不记得,有一次你过生日,我送了你一对小乌龟,结果你调侃我——见龟如见人,见人如见鬼,哈哈哈!”苏靖鳞喝了一口啤酒,又递了一把烤肉给璐姐,大笑着道。 “记得啊,那两乌龟现在还在我家水缸里冬眠呢!”璐姐端起酒杯和苏靖鳞碰了一下,笑得前仰后合。她们甚是投缘,第一次见面就成了姐妹,后来苏靖鳞就成了饰品店的常客,璐姐也常去宠物店撸猫。 人生就是如此,不断地相遇,也在不断地失去。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到最后有缘分的自然会留下来,成为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两人正吃得开心,一旁撸串撸得正忘我的云麒和前来抢肉吃的几只流浪狗打了起来。左一个喵喵拳,右一个流星锤,打的三只笨狗那叫一个上蹿下跳。 吃饱喝足,苏靖鳞和璐姐告别,踏着夜色抱着云麒回了家。 相信世间有一种东西,叫缘分,冥冥之中牵引着我们相遇。相信每一次相遇,都是天意。 没有无缘无故的遇见,那是上辈子的延续,更是这辈子的福气。珍惜每一次遇见,今生能相逢,已是万幸,何必苦苦强留,何必心生怨恨? 有缘,自会一路并肩,无缘,只能变成过客。缘来就珍惜,缘去就祝愿,一切都是天意。 只要来过,就无憾,只要遇见,就足矣! 第五十七章 莹龙(六) 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每一场危机背后,暗藏的都是转机。 “云麒,你把灯关一下,陪我去看星星好吗?”苏靖鳞已经很久没有吃夜宵了,这么冷不丁地敞开肚皮吃一顿,爽是很爽,但是爽过之后,问题来了,肚子撑得她睡不着觉了! “看星星……”云麒挑眉看了眼前脸颊有些泛红的女子一眼——是了,她喝多了。 “有什么问题吗?你不想陪我去?”苏靖鳞也挑眉看着云麒,大有你不去我和你没完的架势。 “去去去,我的大小姐,你去哪我就去哪还不成吗?”云麒无奈地笑了笑——曾经,那个一身锦衣华服,乌发如瀑的女子也是用这样霸气侧漏的眼神看着他,看得他一颗心七上八下,不服不行! 她是他天生的克星吧—— 麒麟神女,与生俱来的霸气,无与伦比的尊贵身份,哪怕他堂堂白虎星君,在这个女子面前,也不得不心悦诚服,拜倒在那一身紫衣红裙之下。 他与她的初见,现在回想起了,只觉得恍如隔世。 犹记得她的面孔,如初升的太阳清晨的露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那时候,是幻想过生生世世的吧——生生世世,不离不弃。若是没有她,天长地久又有什么意义? 只是如今…… 如今,她已然忘记了往昔,忘记了她和他的过往——这凡尘俗世,神与凡人,又有何区别? 唯一不变的,是他想陪在她身边这一点执念。 不过,哪怕转世为人,这个女子依然活得潇洒而自我。不仅自力更生,自在逍遥,也在追逐梦想的方面但求本心。倒是他用尽了心思,也不如她活得通透——过去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罢了罢了,只要能陪在她身边,别说当个凡人,就算做一只猫,又有何不可…… 万帐穹庐人醉,星影摇摇欲坠,归梦隔狼河,又被河声搅碎。还睡、还睡,解道醒来无味。 月亮是那么明亮,把整个大地照得一片雪青,树木、房屋、街道都像镀上了一层水银似的。 一缕清柔的月光透过云层,洒在了屋顶上,宛若镀了银。初升的月亮挂在山顶上空,虽然像云朵一样苍白,但是每一刻都在变得更加明亮。 有的人注定是恒星,即使远离,甚至死亡,那光芒依旧留在你的星空中,默默照耀着你。 人这一生,总要与一些重要的人相遇,如若是相逢在最好的时节,一切就刚刚好! 在度过六周无拘无束的生活后,沫沫来饰品店向璐姐辞行,大意的她终究还是被保镖找到。这一次,她不知道还能不能顺利逃脱那个牢笼。 她坐在自家的豪车上,却仿佛一个被再次逮捕的囚犯。 经过一个收费站时,前面的车很多,车子不得不缓慢地行驶。正是接近中午的时间,车里闷热难耐,沫沫坐在副驾驶的座位上昏昏欲睡。 “晓昱哥哥……是你吗……”她像是梦到了什么,低声呢喃。 车外有人敲窗,司机小王按下玻璃一脸不客气地问:“哪来的神经病,干嘛啊?” 那是一位六七十岁的老伯,肩上背着一个袋子,手里举着两小袋枣问:“师傅,买枣吗?可甜了。” “不买,不买,赶紧走开,穷酸,你们这枣都是捂熟的,根本不甜!”小王不耐烦地边说边升起玻璃。车外那位老伯还在猫着腰说着什么,一脸恳切的神情。 坐在后边的女管家想起自家小姐好这口,按下玻璃探出头问:“等等,怎么卖呀?” 老伯赶紧回答:“十块钱三袋。” 女管家递过去十块钱,老伯兴高采烈地拿出三袋枣递进车来。 没有人注意到,一只黑背偷偷跟了过来,踩着后备箱一个箭步跳到了车顶上。栏杆抬起,他们继续赶路。背后的阿飞对着黑豹打了个手势,转身走了。 “您不知道,现在还不是枣成熟的季节,看着红,其实都是他们捂的,一点也不甜,我上过当。”司机有些没面子,酸溜溜地说了一句。 女管家笑呵呵道:“嗯,没事,吃不吃无所谓,他那么大年纪了,在大太阳下低声下气做个小买卖不容易,咱们就当做件好事吧,十块钱也买不了什么。” 小王不再说话,盯着方向盘若有所思,心里对女管家的敬意又增加了一分。 沫沫醒了,看着递到嘴边的甜枣,下意识地张开嘴,轻轻咬了一口,是甜的…… 悲伤谁都会,可是悲伤最无用,她除了接受,除了清醒她还能怎么办? 阿飞注视着远方,等待着黑豹的消息。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他把那些别人看不见的苦难放出来,一点一点的咀嚼,一点一点的折磨自己。 医者不自医,救人者自救,他希望这一次,不会再后悔…… 他决定帮一个人,就一定不会半途而废。 “苏姐姐,苏姐姐……” 听到声音,苏靖鳞茫然地抬起头,“你,你谁……” “你不记得我了吗?”夜空下,荧光点点,汇聚成一条龙的形状。 “快过来,你再不来我就走了。”那声音继续嘀嘀咕咕,一旁的云麒却仿佛什么也没有看到,继续看着星星发呆。山水一程、星河千里,当星辰归于沉默,他却仿佛看到了心灵的寄托。 一颗星星的光芒很小,所以需要无数颗星星来点亮夜空。 去见你想见的人吧——趁阳光正好,趁微风不噪,趁繁花还未开至荼蘼,趁现在还年轻,还可以走很长很长的路,还能诉说很深很深的思念,趁世界还不那么拥挤,趁飞机还没有起飞,趁现在自己的双手还能拥抱彼此,趁呼吸还在温热! 成长路上,难免磕磕碰碰,但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幸福时刻。可能是吃了一顿好吃的饭,可能是看了一部好看的电影,也可能是见到一个很好的人…… 哪怕那些幸福在外人看起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但能够带给他们幸福,就不应该去破坏。 所有的悲伤,总会留下一丝欢乐的线索;所有的遗憾,总会留下一处完美的角落。我在冰封的深海,寻找希望的缺口;却在午夜惊醒时,瞥见绝美的月光。 第五十八章 莹龙(七) 也许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也许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秘密,如同月光般神秘遥远而又皎洁无暇。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相遇,所以,才能成为命运般的羁绊,这就是顺其自然的魔力。 “苏姐姐,是我啊,我是小莹!”夜空中闪烁着的光点慢慢汇聚,一条巴掌大的荧光小龙出现在苏靖鳞和云麒面前,然后,幻化成一个巴掌大的小孩儿,落在苏靖鳞肩头。 “你……你是……”苏靖鳞半天没你出个所以然来,嘴巴张得能囫囵个塞进去一个鸡蛋——什么玩意儿,她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小的龙,这么一丁点大,完全颠覆了龙在她心目中的形象。 “苏姐姐,你不记得我了吗?”小孩儿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连同头顶上翘着的那一撮闪着荧光的头发都泄气地塔拉了下来,垂头丧气地盯着自己光着的脚丫子发呆。 好不容易才找到这里,苏姐姐竟然不记得她了…… 曾经以为只要不离不弃就一定能够走一辈子,但是最后的结局却总是不能够如愿以偿。现在好不容易打破轮回的枷锁,找到心心恋恋的那个人,没曾想人家竟然连她是谁都忘了。 “她为什么要记得你?小屁孩,你离她远点!”倒是一旁的云麒先认出了她,张嘴就开始数落。 要不是受你这个笨蛋连累,靖鳞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你这小不点儿还有脸来见她,哪凉快哪待着去吧! “我……我不是……”小孩儿眼里的光跟着又暗淡了几分——是啊,如果不是为了帮她,苏姐姐怎么可能放着好好的神仙日子不过,去找什么劳什子宝物,结果引火烧身——是了,都是她害的,都是她的错…… 然而自责内疚有什么用,这并不会显得自己更理性、更成熟,而是在变相共情始作俑者,间接地给自己犯下的错误找借口,合理化这种愚蠢的行为。 “靖鳞,别搭理这小屁孩了,我们回去吧!”云麒边说边就站了起来,伸手去拉苏靖鳞。 苏靖鳞此时满脑子的问号,也没有心情看星星月亮了,便从善如流地跟着站了起来——好端端的,这家伙怎么还生气了?这精灵样的小孩是谁,为什么叫她姐姐,她们很熟? 自从经历了自己养的虎斑猫大变活人这件事,苏靖鳞对所有奇闻异事已经见怪不怪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事情会发生在她身边,反正又不是什么坏事,而且,还蛮有意思的不是! 后来,谈起这些事的时候,苏靖鳞会忍不住对着云麒发发感慨——你大爷的,可真能瞒啊,哼! 终于发现,每一个与镜子对视的自己,真实无比;每一个现实里存活的自己,虚伪无比;每一个梦想远方的自己,却又痴迷无比。只叹时光太短,相遇太晚,真挚却不够勇敢。 黑豹偷偷跟着沫沫回了那个牢笼,奉阿飞之命暗中保护沫沫。 其实,沫沫并不是家里的第一个孩子,她上头还有一个哥哥,比她大七岁。 但如果可以,沫沫倒是希望自己从来没有这样一个哥哥,因为,哥哥生来就是个没用的傻子。 哥哥刚出生的时候,八斤重一个大胖儿,家里上上下下都高兴坏了。哥哥打小享受的是小皇帝般的待遇,头都仰得比别人高两分。可渐渐的,大家发现哥哥有点不对劲,别家差不多的娃儿都会说话了,他还不会吭声,走路也比其他娃儿慢。 一开始,家里人抱着很大的期望去治,跑了很多医院,花了不少钱,偏方也信了很多,后来渐渐绝望了。他们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有缺陷的孩子。 哥哥六岁的时候,城里出了个新闻,一个脑瘫儿的母亲过世后,他独自在家里饿得直啃椅子充腹,被发现的时候瘦得只有四十多斤,全身只剩一层皮脆弱地裹着骨头。 沫沫妈去看了一眼,最后哭着回来的。 回来后就跟她爸说,咱们再要个孩子吧。 将来万一他们没了,哥哥总要有人照顾,没谁比得上亲弟妹。就这样,沫沫还没出生就带着责任了。为了让沫沫照顾哥哥,爸妈从小就跟她说,哥哥是世上她最亲的人,她要对哥哥好,无论如何都不能丢下他。 于是,打小沫沫就开始学着照顾哥哥,她小的时候还不懂哥哥跟其他人的区别,一直把父母的话放在心里。有些小伙伴骂哥哥是傻子时,她还会捡起地上的石子扔过去骂道:“你才傻子,你全家都是傻子!” 等她上了五岁,早就不再尿裤子尿床了,可哥哥还会尿在裤子上,她笑哥哥笨,妈妈就会轻喝一声:“不许这么说,你哥只是学得慢了点。” 成长路上,难免磕磕碰碰,但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幸福时刻。可能是吃了一顿好吃的饭,可能是看了一部好看的电影,也可能是见到一个很好的人。哪怕那些幸福在外人看起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但能够带给他们幸福,就不应该去破坏。 相较之下,沫沫不像妹妹,更像一个懂事的姐姐,什么都要让着哥哥。 曾经的她,对谁都好,不懂得拒绝,心软得要命。常常顾及了别人,委屈了自己。 生活,太在意别人,就容易丢了自己。你事事照顾别人,却忘了学着照顾自己。 满心委屈的沫沫,只好独自躲在被窝里暗自心伤!直到,她遇到李晓昱——她才真正体会到,当妹妹应该是怎样的感觉,被哥哥照顾有多么幸福…… 哪怕再不起眼的零碎小花,只要能够开成一片,也足够吸引人的目光。 我们来此世间,为了灵魂的历练,渐渐趋向臻熟的自己。所以,即便在黑暗的时刻也别忘了:只要肯在走错的路上停住脚,运气就能变好。 掩埋了泪眼的斑驳,在转角之后扣上故事的门锁。就像大海之于小溪,阳光之于地球,蓝天之于白云,之于小朋友,美梦之于你,你之于我…… 第五十九章 莹龙(八) 不知从何时起,特别喜欢那些闪闪发光的东西,比如冬日的雪花,天上的星子,夜空的萤火……还有,你清澈的眼睛。 不管你信亦或不信,今生,我就是为了寻你而来。 春阳灿灿,夏山如碧,秋蜩抱朴,冬日烈烈,皆愿与君长相随。 两人不再搭理那自来熟的小莹龙,爬起来一言不发地回了屋。苏靖鳞努力不去看那依旧在她窗外徘徊不去的点点荧光,心烦意乱地一把拉上了窗帘。 “云麒,你是不是有话要跟我说?”苏靖鳞端起茶杯灌了一大口,抬头看着表情变幻莫测的某人——相处了这么久,她本以为已经足够了解他,现在才发现,对于他的过往,她其实一无所知。 只是,神经大条如她,从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也就从来没有想过要去追究罢了——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看来还是瞒不住了——也罢,该来的总会来,云麒叹了口气,站起身来。 银铃微响,一身白衣广袖,长发玉簪的翩翩公子再度出现在苏靖鳞眼前,梦幻泡影般一触即碎。 “靖鳞,你看着我,这个样子,你觉得熟悉吗,有没有想起些什么?”云麒移步到苏靖鳞跟前,一双漆黑的眸子一眨不眨地盯着她——很久不曾以这副模样示人,连他自己都有些不习惯了。 “你……”苏靖鳞下意识地伸出手,捞起了云麒垂在胸前的一缕长发。 熟悉的触感,这个人——无论变成什么样子,她都不会觉得陌生…… 藏进心口的刺,不枉寻也如此。曾经是,谁诀别相思成疾,莫问天涯也莫问归期? 相信了,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希望下一次的相遇不会成为最后一次。 “苏姐姐,你终于想起来了吗?”伴随着孩童清脆的话语声,那些斑驳的荧光透窗而过,围在了苏靖鳞身边,她整个人仿佛也在发光,秀发一点点变长,一袭紫衣红裙取代了原本的运动套装。 等光芒散去,千年前那个把酒当歌,不让须眉,恣意潇洒的麒麟神女又回来了。盈盈眉眼含笑,潺潺流年如初,莫问是魂还是仙,彼岸天荒一瞬间。 “靖鳞……”云麒看着双目紧闭的女子,有些忐忑地抬起手又放下。这个仿若梦境里走出的女子,此刻就真真实实在他面前,他依然觉得不像真的。 她手上还套着他送她的玉镯子,此刻,那镯子上光影流转,仿佛活了一般。云麒知道,那是莹龙在绕着玉镯游走,他下意识地五指并拢,中指微接太阳穴,与眉齐高,有些湿润的双目,凝视着即将醒来的女子。 这才是记忆深处的那个她,越过时间的长河,与现在的她重叠。云麒几不可查地叹了一口气,手指轻轻抚上女子的眉眼,如清风明月般叫人沉迷。 况值阑珊春色暮,对满目、乱花狂絮。直恐好风光,尽随伊归去。 记起初次相遇时的情景,只想应该永远在一起。谁知道短暂的相处竟会变成分离前的最后祭奠,又恰好是在阑珊的暮春。对着满眼乱飘的柳絮,心里恐慌着这美好的春光将全部随他的离去而消释。 多情多感仍多病,多景楼中,尊酒相逢,乐事回头一笑空。 “云大哥,我有个问题想问你,”趁着苏靖鳞还没醒,那巴掌大的小龙绕到了云麒跟前,一股脑开始提问,“你是怎么找到苏姐姐的,你为什么不告诉她过去的事,还有她的身份?还有,还有,你是怎么认出我的,你们……” “停停停,打住!你能不能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问?”云麒头大地看着不请自来的小不点,心想——老子为什么要回答你的问题,你以为你是谁啊! “人家这不是见到你们高兴嘛!”莹龙继续围着两人绕圈圈,更多的荧光散落在他们周围,屋子里仿佛飞进了一群萤火虫,忽上忽下地闪烁,编织着遥远的梦。 “你就那么喜欢当好奇宝宝?我一早就知道,什么事一跟你扯上关系,准没好结果。”云麒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摆出一副本公子不想搭理你的臭脸。 小莹的脑子里立刻浮现出“老虎屁股摸不得”这句话,对着云麒吐了吐舌头——是是是!你是大爷我惹不起,我不问就是了,反正苏姐姐就要醒了,我早晚会弄清楚的。 真搞不明白,明明猫和老虎都是猫科动物,而且在当下,二者都有圈养和野生两种状态,为什么不同状态下,两者的战斗力差距那么大呢? 小莹一边转圈圈一边想入非非——但是,不管是圈养下的老虎还是野生的老虎,你要想让它跟猫一样可以让你随便撸,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那么,如果把成年老虎缩小到家猫大小,有没有人敢“撸虎”呢? 这个世界真的是太神奇了,竟然还有披着人皮的老虎——小屁孩也不想想,她自己就是一个奇葩的存在,有什么资格说别人! 云麒自然不知道这小屁孩脑子里装着些什么奇奇怪怪的问题,他的注意力一直在苏靖鳞身上。等她醒来,会记起以前的事情吗?会原谅他曾经的决绝吗? 他不禁想起了那个《士兵与公主》的故事,士兵用九十九天证明了自己对公主的深情,却用最后一天证明了自己的尊严。当一段感情里连尊严都失去了,那样的爱,除了乞讨,还剩什么? 同样的一个人,对你和对别人的态度截然不同——对你好,是因为你重要,对别人冷,是因为无关紧要。哪怕转换了身份和时空,有些东西依然不会改变。 但不管结局如何,至少曾经也都真心地付出过,也曾因为遇见彼此而幸福过。有那些刻骨铭心的记忆留在心中,是不是,就不应该再去奢求永远? 第六十章 莹龙(九) 命运的草蛇灰线伏脉千里,又岂是人力可以预测到。也许是因为一阵风一阵雨,或者只是一只蝴蝶扇动了一下翅膀,就会导致局面出现不同的变数,而落在身上就是不同的命运。 苏靖鳞伸了个懒腰,微微睁开的眼睛很快又闭上了。 天光微明,还可以再迷糊一会儿,她才不着急起来呢。刚刚自己好像做了一个梦,这个梦境有些杂乱但是又无比真实,她闭着眼睛回味着。 梦境里,她一个人在麒麟神山的密林中漫无目的溜达的时候,突然遇见了一只饥饿的猛虎。大猫看她手无寸铁,立刻大吼一声就扑了上来。 苏靖鳞不想滥开杀戒,也没有心情和这傻大个周旋,立刻用最快的速度逃开。但是老虎紧追不舍,她一直跑一直跑,最后被老虎逼到了断崖边上。 站在悬崖边上,她想——这畜生如此不识好歹,不如教训一顿,抓回去当个坐骑什么的…… 紫衣红裙的女子转过身,挑眉看着不识好歹的猛虎,突然发现一棵长在断崖边的梅树,树上结满了梅子。苏靖鳞眼珠子一转,正好感到肚子有点饿,看到梅子长得正好,就想不管这傻大猫了,先采一些梅子来吃。 感觉一辈子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梅子,于是把树下虎视眈眈的大猫忘了个一干二净,找到一个三角形树丫子靠着,不一会儿就打起了盹…… 不过很快就有讨厌鬼来扰她清梦了,正应了那句古话——多情自古空余恨,好梦由来最易醒。 “起床啦,苏姐姐,快点,大事不妙啦,你怎么还在睡啊!”咋咋呼呼的声音让苏靖鳞十分头大,不赖烦地翻了个身,被子一拉,装没听见。 “快点起来啦!”一双小肉手掀开她的被子,不依不饶地继续催促。 “啊~吵死了~我说,小不点龙,你能不能让我清净一会儿?”苏靖鳞下意识地一巴掌挥过去,歪打正着,小屁孩被她拍飞出去,半空中荧光一闪,雪玉墙壁上多出了一条纸片龙! 不过嫌弃归嫌弃,苏靖鳞还是很喜欢小莹的。无限的眼泪看多了,谁都喜欢天真无邪的笑容,毕竟谁都不会介意自己身边有个开心果的。 解释会乱,所以如果你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就是很好的结果了…… “靖鳞,靖鳞,我找了你好久,为什么你总是躲着我?我几乎走遍了你去过的每一个地方,你当真绝情至此……”一滴泪自眼角滑落,男子苍白无力的手垂了下去——不甘心……怎能甘心……明明只差最后一步了…… “你叫我忘了你,说你已经心有所属……哈哈哈,如果真的想忘就能忘的话,世间事大概就都能圆满吧……可是总有人,撞了南墙也不会回头……” 他不管,他要的东西,他看上的人,拼了命也要得到手——麒麟神女,怎能让一个自以为是的小小星君觊觎,真是不自量力。既然不能明抢,那就各凭本事吧…… 不知过了多久,重伤的人从软榻上艰难地坐起身来,这个动作几乎耗尽了他所有的体力。拼命压制着体内翻涌的血气,苍白的脸上出现了一层虚汗,颧骨高,脸颊窄,多少显得有点苦相,唯有那一双泛红的眼睛透着诡异的光,让人不寒而栗。 莹龙胆,莹龙血——必须有这两样东西再加上麒麟神山上的神草入药才能治他的伤,等着瞧…… 东西好不好用,自然是要用过才知道,一件事值不值得去做,自然也要尝试过才能下结论。 如果去做了,末了发现不值得,就当买个教训,总比一直纠结做与不做,束手束脚来得痛快。 能未卜先知的人毕竟是极少数,如果凡事都能提前预料到结果,也许这个世界会变得简单许多,却也无趣得很不是么?意料之外,是一味不可或缺的添加剂,虽然不一定总是带来惊喜,却能让人对生活充满期待。 死亡就像一头猛兽,一直在悬崖的尽头等待;白天和黑夜的交替,就像黑白老鼠,不停地正用力咬着暂时栖身的生活之树;也许总有一天会落入无底深渊。 既然知道了生命中最坏的情景是死亡,唯一的路,就是安然地享受树上甜美的果子。然后安心地睡觉,好好的享受在这世上的每一分每一秒。 如果和别人为了芝麻绿豆的事闹翻了,现在头顶还在七窍生烟的话,不妨看看晴朗的天空和飘渺的白云,其实又错过了美好的一天! 有些人、有些事,不要去刻意要求和勉强。放开了也就无所谓了。感谢生活,有剥夺也有馈赠。 在小莹不屑的努力下,苏靖鳞终于顶着一张苦瓜脸爬了起来。小莹立刻把她的衣裙送了过来,双手奉上,谄媚得像个没见过美人的登徒子! 正准备给苏靖鳞梳妆,门外突然传来了争吵声。 “你特么有病的话自己找药去,别来烦老子!” “你是我知道最会看病的人,我不找你找谁!” “去死吧,老子为什么要劳神费力救你!” “别这么绝情好不好……” “滚,老子不想看见你,要不你跪下来求求我,不然就滚出去,赶紧的,滚滚滚滚滚……” 这一天天的,还能不能让人清净会——苏靖鳞怒了,她好歹是麒麟一族如假包换的长女,堂堂天降神女,竟然有人跑到她的地盘来吵架,当真是不给面子。老虎不发威,当她是病猫啊! “你们两个赶紧滚,老娘还要睡觉呢!”苏靖鳞打开门,吼完这一嗓子,又“嘭”的一声把门摔得震天响——麒麟一怒,天摇地动,地板都要抖上三抖! 好了,这回彻底安静了! 命运的神奇就在于,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步它将带你去哪里。世人应该尊重这种谜一样的未知,因为现实生活当中没有那么多唯一的标准。 有些事情,虽然是你开得头,却由不得你来结尾。 一念起,万水千山;一念灭,沧海桑田。 第六十一章 莹龙(十) 你说世事不过黄粱一梦,空欢喜一场,又何须执着惦念不肯放?梦醒之后,不过一场心事一壶殇…… 话说在苏靖鳞门前吵得不可开交的两个倒霉鬼,不是别人,正是新上任的朱雀神女和素来游手好闲的白虎星君。这两人一个爱凑热闹一个不嫌事大,臭味相投,第一次见面就来了个不打不相识。 谁都知道麒麟神女不好惹,他们偏偏要跑到人家大门口吵架! 这白虎星君看上去总是一袭白衣,悠然自得,看人的眼神带着几分漫不经心,吵起架来却完全颠覆形象,不管不顾唾沫横飞,让人大跌眼镜。 而朱雀神女本就是个嘴硬心软的主儿,又是初来乍到无所畏惧,一上来气场两米八,看起来一副无所不能的样子,实际上单纯的像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 两人本来一个新人来报道,一个故人来吃茶,碰巧在路上遇到了。本来嘛,不约而同纯属巧合,却为了一点小事起了争执,结果嫩是一路斗嘴吵到了人家门口,吃了闭门羹也是活该! “那,你看,都怪你,毁了我在麒麟神女心中的第一印象。”朱雀撇了撇嘴,瞪了一眼身旁的白衣公子。现在怎么办,这一趟算是白跑了。 “你还好意思说,明明是你先挑起来的,现在害得本公子茶也没得喝了!”云麒回敬了一个白眼,他倒是无所谓,又不是第一天认识苏靖鳞,他很清楚她的脾气——这会儿八成是起床气还没有过,他可以先去别处溜达溜达,等人气消了再回来趁茶喝。 上古神兽——麒麟! 古语有云:天上麒麟儿,地上状元郎——上古神兽麒麟是神话中的瑞兽。古人认为,麒麟出没处,必有祥瑞。也用来代指才能杰出、德才兼备的人。 《礼记·礼运第九》里记载:“麟、凤、龟、龙,谓之四灵”,可见麒麟地位起码与龙同等,并不低于龙。但传说麒麟又是应龙的孙辈。 《淮南子·地形训》里也说:“毛犊生应龙,应龙生建马,建马生麒麟,麒麟生庶兽,凡毛者,生于庶兽”,也是五虫中的毛虫之长。 麒麟还有中土之兽的说法,但与被《淮南子》《灵宪》等诸多古籍认为居中主土的黄龙相比,麒麟只有《易冒》一书将其与青龙等四灵相提并论。 但这也不过是后人对这种神话传说中的瑞兽持有的崇拜之心吧。除了神仙,又有谁见过真正的麒麟长什么模样呢? 小莹是个闲不住的性子,听到门外的动静也便跟了出去。这下好了,也被苏靖鳞一起关在了门外。 郁闷看了两个罪魁祸首一眼,怪只怪自己一时冲动,非要跟出来瞧热闹。云麒她向来是不敢惹的,打又打不过,耍嘴皮子也不如人家厉害,只能躲得远远的。 还在门口犯愁的朱雀发现了小莹,立刻也对这小不点龙来了兴趣。 “瞧瞧,这小东西长得真别致,哈哈哈,长成这样也不怕丢了龙族的脸!”朱雀说话向来嘴损而不自知,即使当了神仙这个毛病也没有改。 “你谁呀?说话这么欠,也不怕出去被雷劈!我长成这样怎么啦,丢不丢龙族的脸关你屁事啊!”小莹气得涨红了小脸,握紧拳头就想冲上去揍人。 “哟,个子不大,脾气还不小,怎么着,就你那小样,还想跟本姑娘过两招啊!”朱雀本来并无恶意,纯粹就想逗她玩一下,没曾想麒麟耳朵尖,她们的对话让屋子里的苏靖鳞一字不漏地听了去。 苏靖鳞其实是个护犊子的小姐姐,自然见不得别人这么说她的小妹妹! 别看她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如果她在意的人有一天受了欺负,她一定会第一时间冲过去。于是,吃了闭门羹的朱雀万万没有想到,更倒霉的事情还在后面等着她呢。 人一旦倒霉起来,真是喝口凉水都塞牙! “我说,这位大姐,你在我的地盘上欺负我朋友,是几个意思啊?”关着的门突然开了,紫衣红裙的女子杵在大门口,咄咄逼人地瞪着朱雀,言语间充满了火药味。 “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开玩笑的!”朱雀看到苏靖鳞,立刻歇菜了,像只撞见了老猫的耗子。 “开玩笑?麻烦你把刚才为难我这位小朋友的话再说一遍,是不是开玩笑可由不得你说。”苏靖鳞依然没有退让的意思,她这大清八早的可是窝了一肚子火,憋得慌。 “我怎么这么倒霉!”朱雀傻眼了——这一大早遇到的都是些什么人哪,神仙都是这样的? 还有,谁来告诉她,这样一直倒霉是否预示着什么?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通常倒霉都是交好运的前兆。”两人正相持不下的时候,一个贱兮兮的声音插了进来。 白衣公子继续摇着扇子道:“没听说过吗,当你特别倒霉的时候,心情就会变得很不好,整个人也会颓废,所以就会一直倒霉!” 云麒见自己的话一下子吸引了两位美人的目光,有些洋洋得意,继续道:“但是霉运和好运是在相互转化的,你不可能一直倒霉下去,等你倒霉到了极点,那么在不久后就会时来运转变得好运连连!” 第六十二章 莹龙(十一) 每一片月光背后,都有阴影。 善良给错了人会让你寒心,心软给错了人会让你心痛,宽容给错了人会让你窝心。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连神仙也不可能事事顺遂。 麒麟神山向来风调雨顺,近来却不甚太平。 “不好啦,大事不好啦,偏殿走水啦!”一名守卫火急火燎的冲了过来,一边跑一边扯着嗓门大吼大叫。 麒麟神山何时走过水? 正在吵嘴的几位大神面面相觑,一起扭头往偏殿的方向看去。不远处确实乱做了一团,明火足有数十米高,黑烟滚滚,遮天蔽日,看起来火势不小。 麒麟神山自古以来就是麒麟神族的居住地,有天神的庇佑。法雨神山秀,灵风瑞草香,洞天无处不清凉。日月景遐长,玉佩金铛摇曳。飞步太虚游戏,五云深处饮琼浆。 就算再厉害的山火,也不可能烧到麒麟神山上来,苏靖鳞皱了皱眉,准备去一探究竟。这邪火来得蹊跷,恐怕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天气一直阴沉着,灰暗的天空把神山衬托得更波澜壮阔。转湖道四周长满了高于脚踝的野草,夹杂着碎石路,还有大片软绵绵的红草滩。诺大的圣湖边,举目无人,让万物惊觉自己如此渺小。 失去阳光的温暖,圣湖的四周气温低寒。从万年冰川中刮来的寒风轻而易举地化解了因为山体运动而产生的热量。偏殿就坐落于圣湖旁,这火来得实在怪异。 几人降落在湖边,火势依然没有减小。泼上去的水非但无法灭火反而成了火上浇油,果然不是普通的山火。这下有得玩了——云麒发现火光颜色发紫,脑中灵光一闪。 “这火不是普通的火,用水是灭不掉的,你们让开。”云麒捏了个决,幻化出真身白虎,咆哮了一声,腾云而起。不是一般的火,自然要用特殊的水来灭。 苏靖鳞曾无数次看到云麒露出真身,并没有觉得有多惊讶。一旁的朱雀却是瞪大了眼睛——按说,她与青龙,白虎,玄武并称四大圣兽,而她又是四个人里面唯一的女子,本不应该感到大惊小怪才对。只是她初来乍到,觉得什么都有些新奇罢了。 云麒其实不喜欢凑热闹,除了经常去苏靖鳞那里白吃白喝,经常大半年见不到他的面。哪怕和他交情颇深的他也觉得没必要天天黏在一起,相处就像是把两个独处的人放在一起,在一起的时候像黏土,可以塑造成两个人以外的第三种相貌。分开的时候像磁铁,彼此相吸却又各自独立。 中意的人你给他一根稻草,他都当瑶池仙草;不中意的人,给他瑶池仙草,他都当烂稻草! 生活有太多无奈,我们无法改变,也无力去改变,更糟的是,我们失去了改变的想法。 总有一天你会知道,人心换不来人心,你做的再好,也有人视而不见。 谁知林栖者,闻风坐相悦。 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 苏靖鳞并没有袖手旁观,敢来她麒麟神山放火,当真是活腻歪了。紫衣一甩,苏靖鳞不见了踪影,她倒要看看,是哪个不要命的兔崽子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一旁的小莹看着火势渐小,终于松了口气。难得看到苏姐姐动肝火,这次是真的不能善了了。 苏靖鳞做事,向来有自己的底线,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极致! 她可能没啥世人吟诵的道德之类的想法,但是她是真的有自己的原则和处事方式的,并且在坚持,也不会改变。更不会被世俗的名利之类的去污染,一旦冷下脸,真的有那种与生俱来的气质。其次,要遇到懂她的人,懂她的灵魂所在。 她深知,一次次的挫败不过是为了让你长记性!若总是不长记性,就还会有一记记重锤砸下来! 火终于灭了,偏殿已经成了一座废墟。 云麒已经确定,是有人蓄意纵火。只是偌大的神山,此事又该从何查起? 福祸之间总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活在这世上,虎心隔毛翼,人心隔肚皮,真情假意,难看穿,是善是恶,难发现,想要看清一个人,不容易。 细节见人品,日久见人心,其实经历多了你就会发现,想要了解一个人,根本无需猜测,也无需去试探,通过一个人的言谈举止,就能知晓对方品行如何。 诚如老话所讲“闻其言,可知其人”,语气坚定的人,性格沉稳,唉声叹气之人,大多自卑,柔声细语之人,和蔼可亲,而喜欢把“谢谢”挂在嘴边的人,一定是个有素质,有修养,心怀感恩,懂得分寸的人,与这样的人相处,最舒服,与这样的人交往,最轻松。 比如有一次,云麒喝醉了,有意无意问苏靖鳞:“你看你这么多朋友,也不乏崇拜者,不知在下在你心中能排第几啊?” 苏靖鳞呆了一呆,然后抿嘴一笑:“你啊,自然是第一罗,倒数第一!” 有时候觉得,当两个人在一起鬼混的时间长了,大概就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成为彼此的不可代替,大概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那样用力的爱,直到都哭出来。 明明很开心的时候,却总有一些情绪会莫名其妙突然冒出来。 一个人只有在尝试过后,才知道原来人生可以这么精彩。就算是一个人,也可以很精彩。 这么多年以来,她一直活得那么糊涂,却自以为随性自在。一直都在闭着眼睛走路,直到全部失去了,才知道自己错得有多么离谱。因为她不知道,有一天会不得不面对生死抉择——就在那一瞬间,她仿佛听见了全世界崩溃的声音…… 那时候他问——你如果——如果知道,结果会是这样,会不会——会不会后悔遇到我? 有些人,一旦遇见,就定格在生命里,不管联不联系,无论再不再见,都永远不会忘记。 一起走过的日子,酸甜苦辣都有,一起经历的事情,喜怒哀乐都在。 相识一场,岂能说忘就忘? 相伴一程,岂能说放就放…… 第六十三章 莹龙(十二) 《上古神山纪》中有记载,麒麟神山往北再过九座大山,有一大雪山,雪山下有四大江水之源。 其实,古书中说的大雪山就是神山博雅楠熙山,而四大江水之源指的就是圣湖之母。圣湖四面还有四水之源:东面是马泉河,北面是狮泉河,西面是象泉河,南面是孔雀河。 以天国中的马、狮、象、孔雀四种神物命名的这四条河,传说认为这里是龙神居住的地方。 苏靖鳞将麒麟神山上下巡视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人物。倒是在半山腰遇到了前来寻她的小莹,想来此事也急不得,两人便一起回去了,说不定现场还会有一些遗留的线索。 等两人匆匆忙忙的赶回偏殿,云麒正拿着一块烧焦的木头出神。那木头经得这场劫难,已经看不出本来的样子,但是烧焦后呈现出来的颜色,却明显的与周围横七竖八建造偏殿的木料有所区别。 “你在看什么?”苏靖鳞走到云麒身边,目光也被那块木头吸引了过去。她仔细看了看,又从云麒手里拿过来放到鼻端嗅了嗅,十分肯定地道,“这不是麒麟神山上产的木头,你说有没有可能是从凶手身上掉下来的东西?看样子,像是一个木牌之类的挂件。” “我也这么觉得,可这玩意儿烧成这样,已经辨认不出本来的样子了。”云麒叹了口气,有些一筹莫展。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就是这场大火必定是有人蓄意为之。 可究竟是什么人,又有什么过节,非要跑到麒麟神山来放火呢? “但是我们至少能够查出它是什么材质的,这也算是一条线索。”苏靖鳞并不气馁——有线索总比什么都没有来的好吧。说罢,拿着小木牌,拉着白衣公子和小莹一起回了自己的住所。 苏靖鳞很少会因为遇到一点事情就愁眉不展。活这一趟,本来就没有谁的日子能够一帆风顺,也没有谁的生活,能够天天都过得开心快乐。千好万好,最重要的其实还是开心就好! 情绪,真的是会传染的。和开朗的朋友在一起,情绪也容易被带动起来;和乐观的人相处久了,凡事也愿意向好的一面看。这大概就是云麒喜欢和苏靖鳞待在一起的缘故。 而抱有负面思维的人,看什么都不顺眼,一开口总是满满的抱怨,受他们影响,身边的人往往也会变得焦虑悲观。人生不长,风雨很多,远离总是负面情绪满满的人,心情也会多一些向上生长的动力。 麒麟神山上的圣湖历经千百年的沧桑变幻,如今便有了许多关于它的神话故事。 版本不同,说什么的都有。 传说古时候有一婆罗门教徒把祭祀的圣水泼到这里形成了湖水,后来成为了龙王的歇息地。而在另一则神话传说中则说,龙王那伽是一条蛇精,与它的部下都栖息在湖中。以长在湖中心的一顶巨大的树上的果实为食,有些果实则掉在水中,沉入湖底,久而久之即变成了黄金。 巧合的是,据说如今位于圣湖东北角的切乌寺以南还不时会捡到金块,但这里的黄金却很少有人掏取。因为人们深信,这是上天的恩赐,非有缘人不能获得,如果贪得无厌终会两手空空。 苏靖鳞一行离开后,圣湖旁只剩下几个小厮收拾整理。偏殿若要重建需要些时日,更需要诸多人力物力,倒也不急这一时半会儿。待到夜幕降临,圣湖旁已经看不到人影了。在这万籁寂静的环境里,却有几只雪豹在天地间走着,随着各自的速度的差异,彼此拉开距离。 又走了一段,几只雪豹走到了一处背风的草坡。确定四下无人,其中一只雪豹摇身一变,幻化出了真身。一身雪衣,气质温婉,眉目清秀,尖耳上长长的耳饰是一大亮点。 由于本身的衣服和头发都是比较温柔娴静的,雪衣女子看起来像是一副静态的画,但是加上长长的流苏耳饰,在动作时耳饰晃动,瞬间便给这幅画注入了灵魂,给人的感觉仿佛是从一副娴静的画中走出来了一个灵动的仙子。 马蹄踏水乱明霞,醉袖迎风受落花。山脚下,有人策马踏溪而来,搅乱了映在水中的霞影,来人衣袖轻扬,迎面吹来的微风还夹杂着飘落的花瓣。 这人长了一张雌雄莫辨的脸,扮起女装来柔美可人,连声音都可以模仿得惟妙惟肖,换回男装却又不乏阳刚之气。山脚下并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景色,骑马的人却不着急上山,似乎在默默地等待着什么…… 第六十四章 白虎(一) 日出日落,阴晴圆缺,黑白交替,春夏秋冬,都有定数,自有轮回。 不必把所有人,请进生命里。人生如旅,所遇之人形形色色。对的人,能互相滋养,让彼此成为更好的人。反之则会彼此消耗,两看生厌。 世人最奇怪的地方在于,当你很在乎一个人,往往会用最讨厌的方式去关心他。你以为的心疼,最终都成了他身上的疼——这就是最大的悲剧。 苏靖鳞忙活了一天,有些倦了,回到住处后就四仰八叉地躺在软榻上,完全不顾什么形象了。 小莹见多了她私底下懒懒散散的样子,也就见怪不怪了,像回自己家一样自己拿了杯子自顾自倒茶喝。苏靖鳞本打算小憩片刻,刚闭上眼睛,门又被推开了。随后进来的云麒呆了一呆,然后也若无其事地坐下喝起茶来,丝毫没有为自己的冒昧感到难为情。 进门不知道先敲门啊——苏靖鳞在心里默默翻了个白眼,你们倒是真没把自己当外人! 得,反正该看不该看的都看到了,她也就无所谓了,索性不管那两个自来熟,翻了个身继续眯着。 小莹看看这个又瞟瞟那个,忽然觉得气氛有点尴尬,自己有点多余,端着茶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我说小不点,你瞅啥呢?”云麒倒是半点也不觉得自己唐突,他来是有事要告诉苏靖鳞,而且他知道苏靖鳞不会把他当外人,以前两人一起喝酒的时候也不是没有勾肩搭背,放浪形骸。 苏靖鳞性格本就大大咧咧,只是在长辈面前不得不端着自己。在好友面前她一向放得开,喝起酒来,云麒都没把她当女子,而是当兄弟看待了。 “我,我还有事先走了。”小莹被云麒这一问搞得更加坐立不安了,立刻爬起来开溜。 “好走不送!”云麒看着小莹逃也是地离开,继续装他的大尾巴狼。 小莹莫名觉得,当他们两个人共处一室的时候,就有一种别人进不去的气氛和空间。仿佛他们自成一界,小心翼翼地彼此呵护,却从不轻易流露出自己的心思。 苏靖鳞没想到自己眯着眯着,居然真的睡着了。等她一觉醒来,已是第二天一大早,屋子里安安静静,好像没有人来过一般。只有桌子上没有收好的茶杯,预示着先前屋子里不止她一个人。 苏靖鳞本以为人走茶凉,却不想推开门,赫然发现门口卧着一只白虎,睡得正鼾。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到云麒的真身,苏靖鳞还是呆了一呆——这是什么情况,这家伙为什么会睡在她门口,喝个茶也能喝醉了?难不成他是特地在门外守了一夜? 苏靖鳞抬眼望着将明的天光,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心里悄然滋长…… 东风扇淑气,水木荣春晖。白日照绿草,落花散且飞。 屋外的桃花与杨花随风轻轻飘落,不时有落花随溪水飘流而至,远远地就可闻到水中的芳香。一场春雨后燕子的翅膀上沾着丝丝的雨滴,土地里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泥土香味,里面还混杂着雨滴砸落的花瓣。黄色的鸟群中不时地夹杂着几只白色的鸟一同飞翔。 麒麟神山,向来是不缺美景的,只是这样的美景总会遇到一些煞风景的人和事。 偏殿走水一事还没查明,就在不远处的御景峰又出事了。不知为何,陆续有生活在那里的鸟兽出现呕吐抽搐四肢僵硬等症状,还是上山采药的童子无意中发现的。 整件事情,其实让人最心痛的,是药童在抢救那些无辜生灵时流露出的悲伤。一个势单力薄的小孩子,在没有旁人协助的情况下,一边竭尽所能地救治一边安慰着那些痛苦挣扎的鸟兽——你们要加油,挺住!我一定会救你们! 声音没有哭腔,短暂且坚定,哪怕双手在止不住地颤抖。 但是凡有同情心的都能理解,怎么可能这么冷静啊,这要压抑着自己多大的悲伤,才能这样镇定地处理。不过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坚定,给那些小家伙们加油打气! 针对御景峰鸟兽被投毒一事,也许有人要酸了,不就几只飞鸟走兽,至于这么夸张吗? 至于,真的至于! 对于那些不会说不会表达,满眼都是恐惧的鸟兽来说,这是它们能感受到的最大善意和温暖。 其实,世间万物皆有灵性,它们带给你的就是最真实的放松,在一起不需要掩饰不需要刻意为之。哪怕没有亲自养它们,只是看着它们自由自在的生活,坏心情也能瞬间被治愈。 学者如牛毛,成者如麟角。学有所成的人很少,然世间万物,皆有物以稀为贵的说法。 但是平心而论,生命应该是不分贵贱的。佛曰众生平等,一切有情众生都在三世六道中轮回。 三世即是指过去、现在、将来三个世界,每一住世界又有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人、天等六道之分,其中阿修罗、人、天是为善道,地狱、饿鬼、畜生是恶道。 佛家认为,有情众生无一例外地要在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之间无穷流转。同时,因为它们在三世中的“业力”的各不相同,决定了他们在每一住世界六道中的位置也不同,有情众生在不断重复经历三世的过程的同时在六道中不断轮回,所以称作三世六道轮回。 所谓的“业”指的是有情众生之行为、所作、行动、作用、意志等身心活动,它能招感苦乐染净之果,即果报,并以轮回到六道中的善道或恶道的形式表现出来。 换言之,众生在前世为人道者、现世或许上升到天道,也可能下降到地狱道,来世则有可能轮回到阿修罗道或其他众生道。至于轮回到六道的哪一道,取决于众生的“业力”。 众生在过去世所作的“业”决定了在现世轮回中的苦乐果报,现在世的苦乐是过去世的业报。 苏靖鳞虽然不是佛门子弟,但是她相信因果报应。红尘过往皆为客,浊浪奔流还剩谁? 第六十五章 白虎(二) 晨曦微光里破云的霞彩,恍惚着斑驳的流年,看他在岁月影绰里步履坚定地向你靠近…… 麒麟神山一如既往的静谧,正是花开时节,阳光下,那些层层叠叠的花瓣,每一朵都柔软而有弹性,花团锦簇、姹紫嫣红中,洋溢着芬芳与热烈。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醉漾轻舟,信流引到花深处。尘缘相误,无计花间住。 烟水茫茫,千里斜阳暮。山无数,乱红如雨,不记来时路。 等苏靖鳞打理好自己推开门,先前还在打鼾的大猫已经不见了。一袭白衣的公子伸了个懒腰,理了理衣衫袖摆,长发一甩,一对异瞳瞅着眼前的紫衣美人露出一个憨憨的傻笑。后者翻了个白眼,见不得某人这么臭美,兀自走了开去。 云麒也早已习惯了苏靖鳞外冷内热的性子,就算吃瘪也并不觉得丢面子,厚着脸皮继续在人家屋檐底下蹭吃蹭喝,还压根没有想过要低头这个问题。 苏靖鳞心里清楚云麒赖着不走的原因——麒麟神山近来不太平,他应该是担心自己应付不过来才故意留下的。从相识到现在,这家伙虽然总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自由散漫惯了,每每还厚着脸皮吃白食。但在她需要帮助的时候,云麒总是在的,这大概就是好友之间的默契吧。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先是纵火,后又投毒,端的是心思歹毒,不知道接下来还会出什么幺蛾子? 苏靖鳞用完早膳,准备和小莹出去一趟,把昨日没有巡视完的地方挨个儿搜索一遍,同时加派人手调查鸟兽中毒一事。她就不信了,什么人如此神通广大,能一而再再而三地搞事情,还能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这不,没走多久就遇上了不速之客。 雪豹在麒麟神山出现,本来算不上什么稀奇事,但由于雪豹长得非常凶猛,而且通常是独行侠,很少见到几只雪豹同时出现。苏靖鳞见到顿生防备之意,便和小莹商量,让她先暗中观察,自己则隐去了身形气息,偷偷靠近些准备一探究竟。 小莹点头应了,她在苏靖鳞身上撒了莹龙一族特有的龙鳞磨成的粉末,所以她能看见隐身的苏靖鳞。只见苏靖鳞悄无声息地往前去了,刚要经过雪豹身边时,没想到雪豹突然转身朝着小莹藏身的地方走了过去。 眼见雪豹离自己越来越近,小莹心里有些害怕起来。她在慌乱之中试图换个位置躲避,却因为太过紧张导致身体失去了平衡,摔在了草丛里。 苏靖鳞不得已,只能显出身形,吸引雪豹的注意力。 “尔等何人,来麒麟神山有何贵干?”苏靖鳞正了正手上的玉镯,有意无意地微微抬头,眼神里透着一股淡淡的冷傲,让人不自觉的敬而远之。 “我们……”为首的雪豹摇身一变,幻化成一身雪衣的女子。脸上覆着轻纱,只露出一双眼尾上挑的美目,浅蓝色的眸子显得有些清冷。 “不说清楚,今天你们休想活着离开麒麟神山。”苏靖鳞眼神愈发的冰冷,雪衣女下意识地避开了她的目光,话音未落已经有些犹豫不决。 秀色空绝世,馨香为谁传。 坐看飞霜满,凋此红芳年。 看着眼前紫衣红裙的女子,不知为何,同样身为女子的雪衣女突然有种比她矮了一个头的错觉。 苏靖鳞故意咄咄逼人地往前又逼近了一步,一身广袖红裙在山风中猎猎作响。 众木蔽春塘,花落如堕鸟。山庄苔满阶,久雨来人少。神山顶上终年积雪不化,山腰间却是繁花似锦。飘洒的落花好似一只只向下飞坠的鸟。 郁郁葱葱的树林里,枝蔓都连成一片,形成一个巨大的绿盖,罩住了这片树林。林里鸟儿不时啼叫,于是树林一下子活了起来。所谓天朗气清,连微风都显得有些荡漾,更遑论落花了。它们随着清风起舞,醉了这一整个春天。 神山上的石台上已经长满了苔藓,连日下雨很少有人来此。 白衣公子手执折扇,看着一地的落花出神…… 太阳已经转到山顶上去了。惨淡的光芒,照射着雪地上的血迹,也照射着茫茫的山野,山野间是一片雪白,看不见一点路的痕迹。没有那个人在,无论看到多漂亮的风景也如同看黑白电影一样。 面色苍白的男子轻轻咳嗽起来,撑在雪地上的双手微微颤抖,指节修长的手指冻得有些青紫。他却浑然不觉得冷,这麒麟神山,是缘起也是缘尽…… 花开花败,有人离去,也有人归来。 哪怕有缘无份,但有时一场相遇,也是一种令人无限回味的美好缘分。只是,茶不好可以换,有些人终是不可替代。 人生的每一场暴风雨来临之前,都夹带着满满的深意。 经历过崩溃,才会更加地努力吧,想着不疯魔不成活,想做的事情就要赶紧去做! 第六十六章 白虎(三) 南山可移,日月既往,不可复追。时间蹂躏记忆,却又总是生不由己地在回忆里搁浅,茫茫然不知所措。雪化了,你是不是就会回来了? 未经苦痛难成人,不经打击永天真。很多时候,一腔热血终究抵不过现实的残酷。 麒麟神山上,离圣湖不远的地方,苏靖鳞还在和为首的雪衣女子理论,小莹藏在草丛里大气也不敢喘,另外几只雪豹把两个女子围在了中间。 “神女无需如此,我们来神山绝无恶意,无非是族中最近遇到了棘手之事,特来求助。”雪衣女不易察觉地吸了口气,换了一副镇定自若的表情,一脸淡然道。 “哦,有事相求?”雪衣女脸上极细微的表情变化并没有逃过苏靖鳞的眼睛——真的有事相求为何不找人通报或者直接来麒麟神殿找她,而是避开守卫绕道上山? 苏靖鳞无视那几只围着她们打转的大猫——她就不信这些不请自来的家伙敢在她的地盘上撒野! “神女稍安勿躁,且听小女子细细道来——我族长老日前身受重伤命悬一线,听闻麒麟神山上独有的药草可以救命,所以特来寻药,如有冒犯,还请神女见谅。”雪衣女说着盈盈下拜,毕恭毕敬地对着苏靖鳞行了大礼。 “草药,你是说麒麟雪参?”苏靖鳞想来想去也就只能想到这个了——麒麟神山的特产,千年一开花千年一结果,传说可以活死人肉白骨,甚至可以解天下奇毒的神草。 “正是,听闻此味神草只生长于麒麟神山的圣湖旁,终年得圣水滋养,所以才有此奇效,”雪衣女点了点头,突然一把抓住了苏靖鳞的手,“小女子知道神草珍贵,千金难求,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恳求神女割爱,日后我族定会报答神女的救命之恩!” 她说的言辞恳切,话音未落,眼眶已然泛红。苏靖鳞的手被她紧紧抓住,到有些推脱不得,正左右为难。一只手突然伸将过来,拍开了雪衣女的手。 “你,爪子拿开!有你这么求人的吗,有话好好说不行,抓着人干嘛?”一身白衣的公子神一般出现在两人跟前,毫不客气地逼着雪衣女后退了一步。 “你……你从哪冒出来的程咬金?”围着他们打转的几只雪豹呆了。 云麒瞪了一眼周围那几只目瞪口呆的雪豹,大言不惭道:“看什么看,没见过神仙施法啊?瞅瞅你们那孤陋寡闻的样子,还好意思在这里滥竽充数!麒麟神山是什么地方,也是你们说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吗?还敢威胁麒麟神女,都活腻歪了吧!” 苏靖鳞哭笑不得,这家伙虽然是来给她解围的,这说话也太容易得罪人了! “你是哪路神仙,恕小女子见识浅薄。”雪衣女松开的手下意识地握成了拳头,抬眼瞅着这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勉力压制着“蹭蹭”直往上串的怒火。 “我是谁不重要,重点是你——最好离我们远点!”云麒拽兮兮地回道,拉着苏靖鳞转身便要走。要不是小莹及时给他传信,他还不知道他们会遇上这档子破事。 了解苏靖鳞的人都知道,年轻这一辈神仙里面,有很多优秀者,但很少有能抗得了事儿的。偏偏她麒麟神女是个软硬不吃的主儿,对她撒谎是要付出代价的。造谣不是玩笑,而是犯罪。 根据守卫的描述,显然,之前投毒一事也是“循序渐进”的,并非一开始就在主要水源里投毒,而是在偏僻的支流小溪,还好圣湖的水没有受到污染。 “你们几个干什么吃的,为什么不拦住这个来搅事儿的,坏了本姑娘的好事!”苏靖鳞一行走后,雪衣女脸上的假笑立刻挂不住了,气得一摔袖子,干脆吼完走人。 几只雪豹看着她离去,都有些愤愤——来的是什么人,心里没数吗?要是他们几个能挡得住的话,还要她来做什么。自己没多大本事,还对着别人颐指气使,头发长见识短的蠢货! “看什么看?走了,还傻愣在这儿找晦气啊!”其中一头雪豹哼了一声,掉头自顾自跑了。 有些自以为是的傻瓜就是这样,被主子打骂得越狠,越是需要找人发泄一下心中的不满,越是被侮辱的人,反而会经常性的侮辱别人。 这是一种很悲哀的现象,但却是一种通病。 不要以为底层的人会同情底层的人,实际上底层的,受欺压的人,欺压起同样属于底层之人,更是心狠手辣,毫不留情。在所受伤害已成事实的情况下,去给施暴者找理由、在受害者身上找原因,又或者暗示“双方都有错”,以此来证明自己是正义的化身。 殊不知在别人眼里,也不过是个跳梁小丑,滑稽可笑。 感情最吊诡的地方在于,有时候你越不想失去一个人,就越容易失去他。 当你不害怕他离开,不把筹码压在任何人身上,就能永远掌握主动权,永远处于上风。 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是为了去经历和享受,没做过的事情要做一做。 无,则努力追求;有,则尽情享乐;合,则来,不合,则散。 生命就是一场单程旅行,过去的每一天都无法重来。 你要认真地爱,认真地生活。去看看没看过的风景,大胆地去爱想爱的人,去干几件让你心潮澎湃的事情,才不会后悔来这世上走这一遭。 第六十七章 白虎(四) 你要相信,有时候你在路上随便碰到的一个路人,可能是别人做梦都想见到的人。 世事是这样的残忍,失去的就无法追回,错过的就永远错过,后悔是最无用的事。 人总会在某一天,突然无比真切地读懂了那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 云麒一路拉着苏靖鳞,直走到正在重建的偏殿也没有把手松开。白衣公子难得的收起了玩世不恭的笑脸,一本正经的看着在现场忙碌的苦逼小兵。 苏靖鳞看着干得热火朝天的族人,突然有些感慨——自从娘亲把神女之位交给她,让她掌管了整个麒麟一族的生杀大权,她还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职责所在,毕竟爹爹才是那个拥有决定权的人——她总觉得,凡事有爹爹做主即可,她只需要执行命令就可以了。 有时候,一个人看似站在了权利的中心,但同时也拥有了更加被动的资格。 “你看他们忙成这样,不去搭把手?”云麒眯笑着故意问苏靖鳞。 “你怎么不去,感情在本姑娘这儿白吃白喝不够,还要说几句风凉话给本姑娘添堵!”苏靖鳞哼了一声,甩开他的手大踏步走开了——这人就是脸皮厚,自讨没趣来的。 “你这什么话,我这不是关心则乱吗?你看我这么关心你,吃你点茶水点心怎么了,当神仙不要这么小气嘛!”云麒摸了摸鼻子,开始自我检讨起来——他真的这么讨人嫌么,是不是说的有点过了? “你,你是不是脑子有坑!”一旁的小莹看不下去了,“你说你堂堂白虎星君,说话做事怎么像那市井混混呢,真是白瞎了这一张俊脸!” 小莹跟苏靖鳞待的久了,嘴巴也越发毒了。 “我就混混德行,怎么地了?”云麒火大地想着——就你这小不点儿还敢来教训老子,也不称称自己有几斤几两重。真是马不知脸长牛不嫌角弯! “没怎么,没怎么,您是大爷,您高兴怎样就怎样!”小莹翻了个白眼,化作一道莹光,一溜烟不见了。谁要搭理你个大爷,我找苏姐姐去! 最透彻的人生感悟,其实就一个字——懂! 这一生,被人懂,是幸运;有人懂,便是幸福。可偏偏有些人,自以为很懂,到头来不过是不懂装懂。云麒莫名其妙被两个姑娘赏了白眼,憋了一肚子火气,有些郁闷地当起了监工。 光说不干活,毫无疑问,结果就是收获了更多的白眼! “知道这是什么嘛?” 正在自饮自酌的苏靖鳞被突然冒出来的小莹吓了一跳:“哇,什么东西,这么恶心!” “我想我知道那些鸟兽真正的死因了,”小莹小心地放下那一托盘腐坏的脏器,煞有介事地道,“这是我族长老帮忙检验的鸟兽尸体,特地让我来告诉你真相的。它们不是死于中毒,而是死于一种叫血吸虫的寄生虫。” “虫子?”苏靖鳞一口茶水喷了小莹一脸,忍住作呕的感觉,从托盘上移开了目光。 “正是,这种虫子是感染率最高的寄生物种之一,它可以寄生在动物的肝胆等内脏中,产生毒素和一些分泌物,引起内脏衰竭等症状,严重时可致命。” “这种虫子很常见吗?”苏靖鳞依然觉得蹊跷,好端端的怎么会突然出现这么多被感染的动物? 真相大白了,血吸虫虫卵喜欢躲在淡水鱼虾等水生物体内,当动物们吃了感染虫子的鱼或虾等食物时,它就会随之悄悄潜伏进新的宿主体内。 “一旦鱼类被血吸虫感染,吃了生鱼之后随即也会感染的,”小莹咂舌道,“我以后都不敢吃鱼了,太恐怖了!”一想到那些肉眼看不见的蠕动的小虫子,两人都是一身的鸡皮疙瘩。 可麒麟神山的圣湖又被称为“万湖之母”,过去湖周围有九座神庙,分别是位于东面的瓦龙神庙,位于东南面的萨迦神庙,南面的楚古神庙,西南面的果祖寺,西面的莲花生大师的修习地切马寺,西北面的神僧修习洞,北面的竹巴派的朗那寺和东北面的格鲁神庙。 神庙中人尊圣湖为生命或命根湖,是生命之源,具有无穷财富和功德,称它为母亲怀抱之碧玉湖,认为用其沐浴能清净所有污垢,消除灾难恶缘,延年益寿,这样的地方怎么会出现血吸虫这种可怖的东西呢? 面对苏靖鳞的问题,小莹用迷茫的眼神看着她,然后摇了摇头说道:“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苏靖鳞叹了口气,看来整件事情依然扑朔迷离…… 本以为,她需要的恰好是那个人能给的——天知道,她所追求的从来不是一争胜负的要强。 她不需求用于反击外力的墙壁,而是接受打击、忍耐困难的坚韧,是能够平静地对待不公平、不走运、不理解,甚至误解和悲伤等种种情况的坚韧不拔。 她知道云麒对她好,可是还远远不够…… 情理之中的对一个人好,是一种情感上的胁迫。是用无度的付出,去逼迫一个人负责任——我牺牲了这么多,你得对得起我!所以,当你太在乎一个人,那人就会不爱你。 未必是那人不识好歹,也许他只是在挣脱那种被胁迫的感觉。 送走了小莹,苏靖鳞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间里——罢了,以后的事,还是以后再说吧,走一步看一步,也是不错的。为什么,有时候两个人相处的模式,就如同一个人,牵着一个孩子在街头流浪,不知道,路在何方,去往何处…… 有些事,讲给别人听是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就是事故。两个人,随意漫步,但心中茫然…… 第六十八章 白虎(五) 若不曾遇见太阳,撕开云雾,你就是光! 真的在意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呢? 是听到有人质疑她,都会忍不住站出来驳一驳,会下意识地主动维护,心甘情愿做你最坚强的后盾。如果全世界都反对你,我会和你站在一起对抗全世界! “看来麒麟神女并不好对付啊……”听完雪衣女的汇报,软榻上养伤的男子轻轻笑了一下,苍白的脸上泛起些许潮红,倒显得气色好了一些。 “公子,眼下该如何是好,您这伤可耽误不得了。”雪衣女把煎好的药端到榻边,看着病弱的白衣公子,眼神里写满了担忧——没有麒麟雪参,这些药都是治标不治本,只能暂时缓解伤势,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不急,老天爷若要收了我肖迟意这条命,你们着急又有什么用?”白衣公子一口喝干了碗里的药汁,把碗递给雪衣女,咳嗽了两声继续道,“此事我自有打算,阿雪,你去忙你的吧,这些日子以来,辛苦你了。” 雪衣女颔首低眉,毕恭毕敬地退了出去。 肖迟意躺回药枕上,盯着山洞顶上的石笋发呆——麒麟雪参,莹龙血…… 要集齐这些东西,比想象中的还麻烦呢。 但是靖鳞你放心,我一定会活着再见你一面——不能对你表明心意的话,我死也不会甘心的…… 有的人不懂,喜欢透支、喜欢挥霍、喜欢一味索取,以至于把自己搞得叫苦不迭。 在这个世界上,很多轻而易举取得的东西,又或者通过捷径而获取的东西,最终都是要付出相应代价的。出来混,迟早是还要还的——年少时,以为这是一句很酷炫的话。长大后,才明白,这是一句超级现实的话。 “黑豹,你过来。”听到主人的命令,一身黑衣的男子从角落里现出身形。 他就像一个暗夜幽灵,你甚至不会去注意这样一个人的存在。那一双幽深的瞳孔如兽瞳一般,闪烁着只属于猎手的精明与果敢,只要见过就不可能忘却。可是见过这双眼睛的人,基本上都已经去了地府。 苏靖鳞近日爱去圣湖旁溜达,一来可以散心,二来为防不测。这两日她眼睛皮跳得厉害,总觉得还有事要发生。不成想,总是怕什么来什么。 那形状如利爪的暗器迎面袭来时,苏靖鳞正盯着湖水发呆。 情急之下,她只来得及侧开脸下意识地抬手去挡。一击之下,苏靖鳞手上的玉镯碎裂开来,断作三截。那铁制利爪上带有铁链,一收即回。苏靖鳞立刻站了起来,拔出随身携带的冰刃。 然而对方却没有再次出手的机会了,一声惊天动地的虎啸响起,圣湖的水面起了波动。体型硕大的白虎从天而降,毫不迟疑地直接将苏靖鳞甩到自己背上,扬长而去,只留下碎了的玉镯孤零零躺在原地。 玉碎灾消——传闻玉碎,是为了替主人挡灾。 随身佩戴的玉石碎裂,据说是替主人挡了灾祸,要把碎玉用红布包起来,认真埋好。 很多佩戴玉镯的人会有这样的经历,一不小心把玉镯摔裂或摔碎了,但是人没有受到任何伤害或者只是受到微小的皮外之伤。相对而言,这无异于有惊无险、避难消灾,避免了一次重伤甚至是致命的伤害。 玉镯也一样,而且玉都是有灵性的,佩带越久,灵性越足,水头看上去越好。而一旦有了裂纹也不一定就是不吉利,因为玉镯在加工时也会留下内伤,只是表面上看不出来而已,久而久之伤痕扩大就产生了断裂,这是时有发生的事,不需要惊慌。 云麒驮着苏靖鳞跑出去老远才放慢速度,还没来得及降落在地上却突然吐出一口鲜血。等他变回白衣公子的样子,苏靖鳞才发现他受了伤,却没有明显的伤口。一身白衣也完好无损,只有少量血迹透出来,染红了白衣。斑斑点点,倒像一幅红梅图。 即便这样,云麒也是一脸镇定自若,只是脸上浮起了一层虚汗,鲜血染得原本泛白的双唇鲜红欲滴。不再意气风发不再横冲直撞,沉淀下来的他身上反而多了几分平和。 但这人刻在骨子里的胜负欲并未消失,要不是急着带苏靖鳞离开,他一定会和那人拼个你死我活才肯罢休。他从来如此,在面对每件事上都会拼尽全力,哪怕对手比他更强。 在找到苏靖鳞之前,云麒就碰上了比黑豹更加阴险歹毒的对手,好不容易才杀出重围。若非如此,他也不会不由分说带上苏靖鳞就走,撑到现在才发作已经是强弩之末。 苏靖鳞好不容易才把云麒带回偏殿,看着昏迷不醒的白衣公子,她有一瞬间的迷茫——印象里,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这么脆弱的样子。 苏靖鳞大费周折才将云麒的贴身衣物换下来,伤处血肉模糊,触目惊心,已经与里衣黏连在一起。原来外边看不出来并非伤得不重,不过是因为血液早已经凝固,只有极少部分透出来。 苏靖鳞忍不住手抖,每每想要将衣服撕开,塌上之人免不了要皱着眉头发出几声痛苦的呻吟。 看着云麒那一头冷汗和紧咬的牙关,苏靖鳞当即心软,只得用帕子沾着温水一点点浸润伤口,再将其一点一点剥开,下手越发地小心翼翼,仿佛疼的是自己一般。 夜色渐浓,冷月无声。 云麒睡得并不安稳,与其说是睡不如说是昏迷,内伤太重半夜便又发起高热。 “靖鳞,你不要生气……”烧得迷迷糊糊的人低声说起了胡话,下意识地抓着苏靖鳞给他擦脸的手。他的手指修长,净若古笔,像个书生的手。 苏靖鳞难得的没有挣脱,任由他握着自己的手。 “我没有生气,我只是……”明知那人是在呓语,苏靖鳞还是认真的答道。 忙了一宿没睡,苏靖鳞打了个哈欠,又把云麒额头上的帕子拿下来,在水盆里揉了两把,重新覆上。想她堂堂麒麟神女,何时这样伺候过别人…… 也许红尘中的我们,生来便渴望飞翔,漂浮在无拘无束的幻想里。是放不下的牵绊,把我们的双脚一点点拉向大地,从此一步一个脚印! 所谓的潇洒,来去如风的人生,也许在岁月里留不下一丝痕迹。 天一亮,小莹又不请自来,看到榻上的人和苏靖鳞泛红的眼眶,吓得从半空中直直跌了下来。 她嘴笨,半天才憋出一句:“苏姐姐,你别难过,云大哥皮糙肉厚,肯定会没事的,而且我娘亲说过,傻瓜才会哭,因为,会笑的人才有糖吃啊!” 小莹以为苏靖鳞眼眶泛红是因为难过哭的,忍不住一番好言安慰,还掏出来自己随身带着的桂花糖大献殷勤。换做别人,她可舍不得给。 “你说谁哭了,我这是一宿没睡熬红的,累死本姑娘了!”苏靖鳞一边嗔怪一边还是接过糖果,塞进了自己嘴里——好甜,补充一下体力也不错! “苏姐姐,你还要出去吗?你一宿没睡不先去休息一下不行吧。”看着一脸疲惫又推门准备出去的苏靖鳞,小莹有些心疼,忍不住想拉她回来。 “我还要去山上采点草药,没事的,我很快就回来。”苏靖鳞笑着对小莹点了下头,转身走了。 多少岁月总是交给风尘,多少记忆总是忘记在风雨里。是什么力量,能够让思念回想千年? 或凭栏无语,或寄情鸿雁,或是遥祝以月色,或独饮恨相思于酒魂,或是在雨声里默默无语…… 那曾穿越时空的守望…… 第六十九章 白虎(六) 执念,就像一把双刃剑,可以激励你不断的前行,向着心中的目标迈进。但拿捏得不好,执念便是推你入火海,入地狱,入深渊的导火索。 “又失败了,我要你们何用?”肖迟意看着跪在地上的下属,只想把药碗摔到他脸上。 “属下该死,没想到那白虎星君还有帮手,一时大意……”脸上刀疤狰狞的男子跪在地上,不敢抬头去看病榻上的公子——他心里清楚,就算这个人重伤在身,要他的命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帮手?”肖迟意眉头一皱,“他不是没有与麒麟神女在一处?” “不,帮他的不是麒麟神女,而是另外一个女子,”刀疤脸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子,递给肖迟意道,“此番虽然没能除掉白虎星君,但属下拿到了莹龙血。” 肖迟意接过瓶子,脸色总算缓和了一些,挥了挥手示意刀疤脸可以退下了。 人生在世,不能没有欲望。 衣食住行,都是欲望,没有欲望,就没有人生。在这一点上,就连神仙,也不能免俗。 但凡事有度,过则为灾。人生不是一锤子买卖,也许今天你们势均力敌,或是各取所需。 那么明天呢? 如果你停在原地,失去了自己的砝码,便只能被对方压制。 自云麒受伤以来,苏靖鳞对他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从不冷不热若即若离直接快进到了嘘寒问暖无微不至,中间连个过度都没有,这让云麒有些受宠若惊。 那次遇袭,跟着云麒去找苏靖鳞的小莹也受了伤,所幸只是皮外伤,敷了些药几天也就好了。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这些人其实有一半是冲着莹龙血来的。 而她也不知道,那几滴被有心之人偷偷取走的血液,竟然会在之后为她带来了如此大的风波……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我方才没有听清!”小莹坐在苏靖鳞肩头,被云麒的话惊得呆住。 “哦,我方才说话了吗?”云麒手里还拿着药瓶,刚有好转就又开始死性不改地耍起人来。 “你明明说的,这些人……”小莹无论如何都不敢相信,这些人怎么可能是冲着她来的——她一向没有得罪过谁啊,再说,冲着她来,用得着这么兴师动众? “我也只是猜测,你可以当我什么都没说!”云麒笑道。 “什么意思?”倒是苏靖鳞觉得他话里有话,皱起了眉头。 “你说什么意思就是什么意思咯。”云麒依然笑得一脸欠揍,抬头意有所指地看了苏靖鳞一眼——聪慧如你,一定已经察觉到了吧…… 近日,麒麟神山一棵生长了数千年的菩提树开花了。这株菩提树还是苏靖鳞的娘亲亲手栽植的,整个麒麟神山仅此一株。菩提树开花时,花粉如一缕青烟从蓓蕾中飘散而出,如梦似幻。 佛陀说:“世间有三种器物应受到礼拜——佛骨舍利,佛像和菩提树”。传说佛祖释迦牟尼是在菩提树下修成正果的,在印度,无论是印度教、佛教还是耆那教都将菩提树视为“神圣之树”。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若尘埃。 有关菩提的传说,苏靖鳞的娘亲曾当做睡前故事讲给小时候的苏靖鳞听。苏靖鳞从小便知道菩提树是圣树,而且菩提花很适合做药草浴,能消除疲劳,还可以护肤。菩提树花清新柔和的香气,能提神醒脑、镇静神经、舒缓抑郁、净化心绪。苏靖鳞于是决定去摘些菩提花来做药浴,毕竟机会难得。 都说菩提树开花是千年难得一件的奇景,甚至还有传说,菩提树八千年开一次花,八千年结一次果,吃一颗菩提树的果实就能长生不老,心旷神怡。 菩提果能不能长生苏靖鳞不知道,她只知道菩提树花期很短,总是悄悄开花,能见到的人不多。正因为菩提树开花千年难得一遇,谁看到谁就是谁的福分! 说起福分,苏靖鳞不禁想起小时候和玩伴们一起找四叶草的经历。 都说四叶草是幸运的象征,因为三叶草十分常见,而四叶草都是非常罕见的。 小姐妹们都相信,如果找到四叶草的话,就意味着好运即将降临。想要找到四叶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四叶草出现的概率只有十万分之一。 让人没想到的是,后来四叶草却被一个患有眼疾的男孩儿找到了,实在是不可思议。 缘分真的非常的奇妙,大伙也就相信这个四叶草一定会给男孩儿带来好运。 如果可以,谁不希望被珍惜,被善待,被了解,被惦念,也有人可惦念地活下去呢? 但是希望和好运并不会永远眷顾一个人,希望如果变成了失望,那就像一个魔咒,一旦碰到,你的心就不再属于你这个肉体,而是属于那个给你施魔咒的人。他会完全占据你的心,满脑子,满心里,甚至每一个细胞里都深深的刻印着他的一切…… 如果心无法自由,终会被欲望的锁链捆死,无法挣脱。 从此心不再自由,从此背负着痛苦,背负着内心中无日无夜,痛不欲生的妄念…… 第七十章 白虎(七) 一巷一里一长灯,一桥一伞一相逢;一字一诺一空等,一回一渡一来生。 你眼中的神明究竟有多么可悲,才能连光都不需要? 风从麒麟神山山北观月岩的石缝中穿过,发出“呜呜”的呼啸声。紫衣红裙的她站在巨岩的顶端,迎着山风闭上眼睛,发丝衣袂齐飞。漫山青翠中,她便是最艳丽的那一抹红。 以险峻着称的麒麟神山,观月岩更是险中之险——两块巨石拱起,中间石缝只容一人通过,鬼斧神工令人叹为观止。穿过石缝,便直面深达数千米的绝壁悬崖。罡风从崖底打着旋儿向上吹,呛得人无法呼吸。 但这个位置又是绝佳的观景台,站在此处必会有“一览众山小”的豪情万丈。 当月光洒在巨大的岩石上,月光映照下的巨岩如白玉般光洁。岩石周围那些不知名的长得很高的树随着风儿婆娑起舞,轻绕而动,比少女的腰肢还要柔软。树顶迎接着月光,贪婪的迷醉在清辉的淋浴中。 月色,如梦一样诗行,那些飘逸着芳香的花朵,期待着诗人将诱人的香气写进梦里,淡淡的缠绕着,将带着浓浓忧愁的气息,随风游走、飘逝…… 如火一般的女子迎风站在岩石顶端,这样的高度自然难不倒她。苏靖鳞喜欢一个人来这里,听风或是赏月都是极为惬意的,而且在这里,能让她的心平静下来,坦荡如砥。 古人云:“淡泊明志,宁静致远。” 人生在世,要有一些高于柴米油盐的品相。纵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我自两袖清风向明月。 利益真是个可怕的东西,只一点,就能使黑白颠倒,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尊贵,懦夫变成勇士。一味计较得失成败,没有一点精神追求,那么一辈子也很难逃脱诱惑和摆布。 云麒是被自己的肚子叫醒的,因他有伤在身,这些天一直没有吃什么带油水的东西。那些药膳粥虽然对身体大有益处,却不顶饱,一大碗下去,依然饿得很快! 云麒摸了摸饿的咕咕叫的肚子,心里有些郁闷。看了一圈,才发现屋子里只有他一个人,正想着要不要起来找点吃的,房门被推开了。 一股诱人的香味钻进了云麒的鼻子,只见小莹托着一个对她而言很大的盘子,上面堆满了各色美味佳肴。除了现摘的新鲜瓜果,甚至还有一只热气腾腾色泽金黄,刚刚烤好的山鸡。 云麒咽了一口唾沫,只差没馋得口水直流,盯着烧鸡的眼神仿佛看着自己的心上人! “你醒啦。”小莹把托盘放在桌子上,笑盈盈地看着着急下床的白衣公子。 “来得正好,你怎么知道本大爷饿了?这顿顿清汤寡水的都快把大爷我愁死了!”云麒凑到桌边,迫不及待地对着烧鸡伸出了自己罪恶的爪子! “等等,这不是给你吃的,”小莹将它的爪子拍开,煞有介事道,“苏姐姐说了,你还不能吃大鱼大肉,我看你顿顿喝粥也挺可怜,特地去给你准备了这些新鲜瓜果,你且将就着用吧。” “这烤鸡是给苏姐姐准备的,可没有你的份儿!”小莹说完迅速扯下一个鸡腿塞到自己嘴里,抱起剩下的烤鸡一溜烟跑了。 “死丫头,你给老子回来,我的烧鸡!”云麒看着撒丫子溜得比兔子还快的小莹,再看看盘子里剩下的一堆瓜红菜绿,简直不忍直视,整颗心拔凉拔凉的难受…… 疯子在左,傻瓜在右,中间其实没有界限! 肖迟意也很想醒来,可是无论怎么挣扎,噩梦却没有停过。 他梦到自己在深不见底的涵洞里,阴暗、潮湿,四周能听到水滴滴落的声音。他在黑暗里左冲右撞,无论如何都闯不出去。到处都是冰冷的尸体,腐烂的气息令人作呕,孤寂的空洞令人发狂…… 他要离开这里,离开这个没有一丝光亮的地方…… 场景转换,他又回到了小时候。肖家的情况本来不算坏,爹娘都很疼他,可他们对天生痴傻的大哥一直没死心,想着能把他治得更聪明点儿,所以想尽一切办法求医。 爹娘忙得晕头转向,偏偏大哥也不是个听话的,在家里呆不住,趁人不注意自己偷跑了出去。 肖迟意找到大半夜也没找着,只好告诉了爹娘,他怕大哥一个人在外不安全。 娘亲看到有些迷糊的肖迟意,找不到大儿子的惊慌让她的情绪失衡了——她恼怒地给了肖迟意一个耳光,负气地拍打着他的胳膊,咬着牙骂道:“你为啥不好好看着你哥,要是他没吃你给的脏东西,怎么会病,又怎么会跑?你哥要是有个三长两短,都是你害的!” 肖迟意被打清醒了,他无措地看着一脸扭曲的亲娘,还有一边哀声叹气张着双手,却最终没有拦住娘亲的爹爹。年幼的肖迟意在茫然之后就是难过,却也想明白了一件事情——大哥出了事,被骂被责罚的始终是他。 把这个关系换算一下,那就是,在爹娘的心里,他始终没有哥哥重要——不管他多么努力,多么想要证明自己——他突然打了个哆嗦,心里觉得很冷…… 没有哪个小孩儿,会想要拥有一个孤独的童年,眼见着爹娘把玩伴们赶走,还要苦笑着礼貌再见。在自己还照顾不好自己的时候,就要学会照顾别人。 也没有哪个小孩儿,会愿意在受了委屈之后还要强颜欢笑,还要甘之如饴地继续委屈自己。 他曾经太小,不得不把自我封闭起来,折叠成爹娘喜欢的样子。 而随着年龄一天天长大,那个叫自我的东西终于逐渐强大,强大到冲破内心的枷锁,强大到想要龇牙咧嘴跳出来被人瞧见,强大到连他自己也无法控制。 直到爹娘终于看见…… 记忆片段,世事坎坷,悬崖峭壁,酸甜苦辣,应有尽有。原来那种让人心安的感觉,是因为被需要。被需要感,即归属感的需要。 “被需要”是建立联系的纽带。一个人在感受到自己被需要时,对自我的认同就会提升。可以说,“被需要”是每个人内心深处的一种需求,通过帮助别人带给自己愉悦和成就感,这不是单纯的付出,更是一种得到。 生而为人,其实我们真正想要的就是好好活下去。 生活这个词,本身就意味着循环、重复、琐碎、平淡,可另一方面,它又像个潘多拉的魔盒,掩藏着最重要的光亮:人与人之间的联结,心与心之间的交融。 这种联结的意义,正体现在每一个我需要你、你需要我的瞬间。 第七十一章 白虎(八) 往事清零,爱恨随意,南墙已撞,何须回望,自生羽翼,梦在远方…… 是谁把光阴剪成了烟花,只一瞬间,便看尽繁华?是谁把思念翻起浪花,还没转身,就浪迹天涯…… “云麒,你有没有看到小莹,我让她留下来照顾你来着。”苏靖鳞采了草药回来,却只看到云麒独自坐在门口吹凉风,手里还拿着吃了一半的麒麟瓜! “她不是去找你了吗?”云麒啃了一口瓜,一边吐瓜子一边心不在焉地回答,“那小不点龙还给你烤了烧鸡,我可是一口都没有捞着!”云麒还惦记着没有吃到嘴的烧鸡,一提起来就直犯嘀咕。 “可是我并没有碰到她呀,难不成是出事儿了?”苏靖鳞心里咯噔一下,她最担心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吗?先是云麒,然后是小莹,她终究保护不好她身边的人。 苏靖鳞将手里的草药扔给云麒:“这个你先拿去洗干净晒着,我去去就回。”然后原地一个转身,不见了踪影。 云麒盯着手里那一把散发着特殊气味的草药,突然反应过来事情的严重性,触电式地站了起来。然而他重伤未愈,担心自己去了反而给苏靖鳞帮倒忙,又有些力不从心地坐了回去。 云麒突然深刻地体会到——原来“挣扎”,本就是芸芸众生的生活常态。 很多人,都在无声的角落里,用力的活着。普通人,更是要拼尽全力才能过上最普通的生活。而他们这些神仙看似逍遥自在,很多时候也是身不由己的。 可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天意弄人,阴差阳错,谁不是被命运裹挟着艰难前行? 年少轻狂时向来不识天高地厚,谦和而狂妄,骄傲又坦然。无拘无束的风是他们的,会下雨的沙漠是他们的,铺满星辰的天空也是他们的。 他们会觉得所爱隔山海,山海亦可平。可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啊,更多的时候也许因为一点点的意外,就全盘皆输,跌落万丈深渊。 比之山川杳远,人之一生何其渺小、短暂,而那一段鲜衣怒马的少年时光,更是如指间沙,一不留神就流走了。镜中花,水中月,得不到却又令人深深向往,思之如狂。 所以千万不要假装不在意,除非你真的不在意,否则,会有遗憾的…… 为了节约时间,苏靖鳞难得地幻化出了麒麟真身,腾云而起,这样她的感知力可以迅速地查探麒麟神山的每一个角落。不想一来就把事情闹大,她只通知了贴身的几个下属帮忙找人。 然而搜遍了整座山,却没有发现小莹的踪迹。 眼看着天色一点点暗下来,苏靖鳞着急了——这倒霉的丫头片子,该不会被上次来神山找茬的那伙人抓走了吧。是她太大意了,经历过上次的事情,虽然加强了麒麟神山的守卫,却没有叮嘱身边的人要小心行事,注意自身的安全。 那小不点龙虽然也是龙族的一员,战斗力却是龙族里面最拖后腿的。遇到强敌除了溜得快,根本没有什么自保的能力。如果对方早有预谋,她连溜走的机会都没有,只有乖乖束手就擒的份儿。 好在那丫头还算机灵,就算被抓住了应该也会想尽一切办法留下记号。眼下,苏靖鳞只能寄希望于对方不要一来就下死手。只要那丫头还留得命在,总会有办法找到她的。 黑夜蜷缩着,紧紧拥抱着大地。 群山黑魆魆,四野阴沉沉,像怪兽一样张着黑洞洞的大口。夜空出奇的黑,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黑得如同把万物都扣在了锅底下。墨黑的夜色粘住了每个角落,还染乌了夜幕笼罩着的每一颗心,闷郁得像要压到头顶上来的黑暗席卷而来。 远处树木和零星建筑物的黑影动也不动,像怪物摆开了阵势。偶或有两三点萤火虫飘起又落下,这不是小鬼们在跳舞,快活得直泛眼么? 野狼遥远的,忧郁而悲哀地嘶吠着,还不时地夹杂着一种令人心悸的,不知名的兽类的吼号声。夜的寂静,差不多全给这些交错的声音碎裂了。 石道里黑乎乎的不见光亮,潮湿的四壁挂着细微的冰珠,脚下的凉气顺着裤腿直往身体里钻。一个蒙面人手里举着火把,扛着一个布袋子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着。 幽暗的火光在潮湿的空气里一闪一闪,仿佛要被这昏暗窒息。然而,火光是坚强的,它使尽浑身力气支撑着这一点点燃烧的火焰,照亮了四壁,让四壁上的点点冰珠熠熠生辉。 石道深处每隔一小段就有小片的积水,洞顶的石笋时不时的还在往下滴水,周围一片阴暗。 那人走了很久,举起火把,照到四周满是青苔的洞壁。 水滴晶莹,火光瞬时照亮了整个狭小的空间,一片片水坑倒映出点点光亮。 第七十二章 白虎(九) 孤独的背后是自由,热闹也是一种负累。 有对影独酌的冷清,就有人满为患的焦虑。所以,任何一种生活都会使人疲累,因为任何一种生活都不完美。正是这些不完美,才让人生更加多姿多彩,让生命更加完整。 那些转错的弯,走错的路,那些滴落的汗水,留下的伤痕,全都让你成为独一无二的自己。世事纷纷扰扰,恶人教会你成长,好人告诉你方向,泥泞的路才能留下足迹。 伸手可触,实则不达。 小莹在布袋子里睡着了,手里还紧紧攥着那只凉透了的烧鸡。 这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布袋封住了她所有的气息和法力,还让她昏昏沉沉只想睡觉,丝毫没有挣扎的力气也没有反抗的欲望。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被带去了何处。 想她不管怎么说也是龙族的一员,竟然被人一麻袋套走,真的是丢人丢大发了! 抓走小莹的人也没想到竟然这么容易得手,高兴之余简直有点难以置信。他着急回去复命,也就没有发现那无意间从小莹绣鞋上掉落的一粒明珠。 小莹的绣鞋是她娘亲一针一线亲手做的,这鞋子会随着她的脚一起长大,永远都是量身订制。鞋上的明珠是上好的东海珍珠,也是莹龙一族最喜欢用的装饰之物。 小莹记得娘亲曾告诉她:“明珠蒙尘乃天下一大憾事,我们莹龙一族虽然名不见经传,但身为龙族子孙,无论何时都不能看低了自己。” 莹龙一族,虽然战斗力无法和其他族类相提并论,却拥有其他龙族没有的本领。而且,谁说这天底下的事一定要靠打打杀杀来解决呢? 小莹的娘亲是莹龙一族的长公主,也是龙族公认的美人。而小莹是家中幺女,从小就十分受宠,尤其小莹的姥姥姥爷,对小莹可以说是有求必应——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俗话说得好,“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家里有两个性格执拗、喜欢折腾的老人,能给家里带来不少欢乐,小莹和姥姥姥爷,可以说是族里的“开心果”也不为过。 有一回,族中大宴宾客,小莹的哥哥,也就是龙族太子殿下喊弟弟妹妹去厨房帮忙打下手,却遭到了姥姥一通数落:“你自己也长手长脚的,自己怎么不去?是不是太子爷当惯了,都忘了自己姓甚名谁了!” 大哥没办法,只能跟着弟弟妹妹一起去干活了。 小莹每次犯了错误,只要到姥姥姥爷面前撒撒娇,准能免了一顿家法。 这次小莹被掳走,若是让她的亲人们知晓了,真不知道要掀起多大的风波,闹出多大的乱子…… 惆怅彩云飞,碧落知何许。不见合欢花,空倚相思树。 总是别时情,那待分明语。判得最长宵,数尽厌厌雨。 “靖鳞,你一定要平安回来……”云麒看着渐晚欲雨的天色,心里总有不好的预感。 重伤他的人,并非神族,实力却不可小觑。就算靖鳞是麒麟神女,要是碰上了,也绝对讨不到好处。只希望靖鳞不要轻敌,小心防范,逢凶化吉,顺利地把小莹找回来。 他便又想起来,第一次见到苏靖鳞时的情景。那是他第一次随师傅来麒麟神山做客,沉迷于湖光山色,不小心和师傅走散了,还迷了路。正在心急之时,突然遇到了一个盛装打扮的女孩子。 那时的苏靖鳞,正是天真无邪的年纪,对谁都不设防。一双大眼睛黑白分明,一袭红裙让人移不开眼睛。花一般的女孩子,在情窦初开的年纪,遇见了志趣相投、才华横溢的男孩子,自然是引为知己。 于是,有人戏称:“毕竟是小儿女,一见误终身。” 确实,差点就误了! “只要有我在,就绝对不会让你独自一人赴险。”这是他对她的承诺。 再后来,他给她烤鱼,他们一起赏花观星,谈天说地…… 看天空的云,堆在了一起。看躺在地上的你,微笑的脸庞,比阳光还要美好。 人人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白虎和麒麟,都是上古瑞兽,在一块也没什么不妥。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们之间虽然无所不谈,亲密无间,却不像恋人。就像彩云随风飘散不知所踪一样,让他感到如此惆怅和迷茫。都说“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可为什么生死和感情,也是如此? 天空之大、之广,哪里是人力可以看透的! 彼此互补,才是一段感情走到最后的决定性因素。 后来,苏靖鳞以嫡女的身份继任麒麟一族的圣女,掌管族中生杀大权。而他也继承了师傅的衣钵,入驻星君殿。然而这个身份的转变,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多少好运。 有情众生的“正报”必然同时伴随着无情众生的“依报”。有情众生依据在过去世的行为所产生的“业力”在现世获得的“果报”,佛教称作“正报”。 所谓“依报”是指有情众生所依据的环境。亦即生命主体赖以生存的山川河流、树木花草等无情众生。佛家认为“正报”必然伴随着“依报”,任何生命体必须依存其生存环境,因此环境与生命体自身的存在是合而为一的,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合而不二的,所以称之为“依正不二”。也就是说,佛家把生命体与生存环境看作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因为众生皆苦,只愿每个历尽千帆的女子,都能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温暖。 你若精彩,老天自有安排! 慢把颜色调,提笔心事潦草,绘成一幅春风十里桃夭。谁在树下拈花浅笑,这无边风月,转瞬都暗了?只盼你的回眸,看那红裙似漫天云霞,随风飘呀飘…… 红裙随风飘扬,吹起一池春水摇,心底事醒也思醉也思,才知相思如山倒。 怎么好,为你已病入膏肓,等你那一味解药? 浮生梦,粉黛红裙花影娇,只合与卿老…… 第七十三章 白虎(十) 天地所以能长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石道的尽头是一个密室,说是密室,其实也就比普通的石洞多了一道石门。蒙面人抬手在石门上有节奏地左右扣了七下,又上下扣了三下,石门应声而开。 入眼是一张石桌,桌上点了烛台。但是光线十分昏暗,只能照亮石桌方圆两米的地方。 “大人,您怎么样了,属下幸不辱使命,把您要的神兽带回来了。”那人摘下蒙面的黑巾和头上的斗笠,露出极亮的一双眼睛,上嘴唇很薄,无端给人一种凉薄之感。 “辛苦了。”黑暗中传来一个低哑的,气息有些不稳的声音。 那人一身黑衣,整个人笼罩在黑暗之中,若不出声,就如同没有这个人似的,仿佛与黑暗融为了一体。他的声音不大,却给人一种强烈的压迫感。棉里藏针,让人防不胜防。 蒙面人似是对他极为恭敬,立刻把布袋子举过头顶,双手呈了上去。 那人轻咳了两声,却没有伸手去接,轻笑道:“翼儿,你就这样把人小姑娘带回来了,不是我说你啊,这也太简单粗暴了点,于理不合,还不赶紧把人小姑娘放出来。” 被叫做翼儿的年轻人尴尬地笑容一闪即逝,立刻把袋子打开来,将睡着的小莹抖了出来。 小莹在石桌上翻了个身,一个机灵坐了起来,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 抬眼看着面前的黑衣人,大眼瞪小眼地对视了片刻,才终于“啊”地一嗓子叫出来:“你们什么人啊,抓我来干什么?” 郑潇涵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一脸似笑非笑地看着她道:“小姑娘莫急,先喝杯茶压压惊!”说着亲自递了一杯茶给目瞪口呆的小莹。 小莹也没有意识到不对,下意识地就接了过来——那茶是上好的白毫银针,汤色浅杏黄,味清鲜爽口。汤味醇厚,香气清芬,确实是起到了压惊的作用。 银针白毫是一种十分讲究的茶,原采摘标准为春茶嫩梢萌发一芽一叶时即将其采下,然后用手指将真叶、鱼叶轻轻地予以剥离。剥出的茶芽需均匀地薄摊于水筛,置微弱日光下或通风荫外,晒凉至八、九成干,再用焙笼以文火至足干即成。 不管是对手还是朋友,请对方喝茶是郑潇涵的惯例。硬碰硬,终究不如以柔克刚,四两拨千斤来得高明。他虽然不是良善之辈,却也不喜欢凡事都用武力来解决。 在生死边缘晃荡过,所以才真的明白生命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旦轻掷了,就永无反悔之地。 对手的命也是命,也是值得尊重的,不是吗? 可少年是不怕的,少年不经事,对往后余生没有真切的想象力,很容易把死亡当成一种盛典。 云麒没等苏靖鳞回来就坐不住了,等待不是他的风格,特别是这种节骨眼上。等的时间越久越容易让人坐立不安,他必须要做些什么。 找人不是云麒的强项,但是他知道有谁擅长做这个。只是不知道人家买不买他这个面子——不过,不试试又怎么知道呢。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嘛! 云麒这么想着,便一刻也不愿耽搁——靖鳞,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 一切,都会过去的…… 苏靖鳞回来的时候,没有看到云麒,却遇到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经年未见,此人风采依旧,只是模样已经与从前大不相同,苏靖鳞差点没认出她来。漂亮依然是漂亮,但是再也找不到最初那无拘无束,让人怦然心动的钟灵毓秀了。 也许,灵气这种东西,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吧,太入世的人,会承受不住。 但失之,亦得之,世事总是难以圆满,能够得到自己最想得到的,已是万幸。 四季不止诗和远方,还有这人间草木。 “苏姑娘,好久不见。”女子先对着苏靖鳞行了一礼,收敛了笑容。看得出紫衣女子写在脸上的焦虑,别来无恙这个词显然,不合时宜。 苏靖鳞点了点头,并没有强颜欢笑,她实在是笑不出来。 女子一身素衣素裙,浓黑的长发在脑后松松地挽个大髻,髻心扎着一段白头绳。虽然低声敛气,但是掩不住她的好气色。那娇嫩嫩的脸盘白里透红,像庭院里新开的碧桃一般。 苏靖鳞说不上此刻见到故人是什么样的心情——很多人总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想找个人聊聊,但其实也聊不出什么出路来。真正折磨人的感受,其实很难用语言描述清楚。 往往是你说得热泪盈眶,别人却无动于衷。世上并没有什么“感同身受”,所谓“懂你”,最多也就是一两句客套话,聊以安慰罢了。 就好比对于某些男人来说,他们的精神和肉体是分裂的,分成上下两个部分和左右两边。 上面,是极度的自私,人性。 遇到看对眼的女子,就费尽心思去追求,得不到就誓不罢休。 然而,这是爱吗? 不是!心有良人,其他皆为路人,真正的爱的是排他性的,也是独占性的。 真正爱一个人,心会变得很小,小到心里只能装下一个人。 认为糊涂是福的人,永远不去斤斤计较,比起精明的算计,他宁可自己稀里糊涂的过完一生。没了那份恰到好处,别人就只看得到坏处。 若能重来一回,愿做无情之人,不染红尘之事。来世留心,今生有尽…… 第七十四章 白虎(十一) 无论什么事情,只要过度,就是灾难。 我本以为,我们是一路人,却没曾想,打从一开始方向就是反的。如果老天爷让我遇到你,就是为了让我们相知相惜,最后却擦肩而过—— 那相遇,究竟是缘分还是错误? 梨花淡白柳深青,柳絮飞时花满城。 惆怅东栏一株雪,人生看得几清明。 肖迟意啊肖迟意,如果你知道这么做终有一天会让她恨你,会不会后悔当初的决定呢? “公子,属下方才打听到,有人从麒麟神山劫走了我们要找的神兽,还惊动了苏姑娘。”黑豹汇报完,抬头看着肖迟意,却发现他们的公子根本没有认真听他说话,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公子,苏姑娘正在满世界找人,你……”黑豹无奈加大了音量,想把肖迟意神游的思绪拉回来。而后者只是摆了摆手,示意他可以退下了。 不是你心心念念让我打听人家的消息吗,怎么这会儿又满不在乎了——黑豹不解地看了病榻上的公子一眼,终究没有再多说什么,一声不吭地退了出去。 谁也不知道,这看上去体弱多病的公子哥儿,脑子里在打什么如意算盘。 如果要问一个人什么时候最痛苦? 就是明明已经预见到了事情的结果,已经猜到了不是自己想要的结局,却死活不肯面对。拼命自欺欺人,一面为对方的无情所伤,一面拼命麻痹自己,身心俱疲。 其实,何不坦然接受求而不得的事实呢? 别人不接受你,并不代表你不好。有些时候,爱与不爱,本来就是没有理由可讲的。得到了,就好好珍惜回报,得不到,那就干干脆脆的放手。 永远相信,一个能够正确看待感情的人,才会得到真爱,否则,只能换来利用、欺骗和伤害。 谁也不想到头来机关算尽太聪明,竹篮打水一场空…… 苏靖鳞一宿没睡——不把人找回来,她是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安心睡觉的。 云麒不在,身边人也奉命去找小莹,没有人给她出主意或者哪怕只是陪她说上一两句话,这一夜显得无比的漫长。苏靖鳞没等天亮就又出去了,她必须自己拿主意了。 云麒把玩着手里那一颗东海珍珠,一脸问号地问身旁的女子:“你特意把这个东西给我,嗯——是有什么特别的用意吗?我知道这是上好的东海珍珠,可这不是你们女孩子家喜欢的东西吗,给我作甚?” “我知道你对珍珠没兴趣,可这颗珍珠,是我在麒麟神山上捡到的,我言尽于此,告辞。”朱雀说完,转身离开了星君殿。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多管闲事——也许,只是略进同僚之谊吧。 东海,珍珠,莹龙族——云麒看着朱雀走远,立刻触电一般跳将起来,带着那颗宝贝珍珠去麒麟神山找苏靖鳞去了。 “我苏靖鳞从不轻易许诺,但我答应的事,从不食言。”偌大的麒麟神殿里,苏靖鳞正在和一个看上去仪态十分端庄的老妇人理论。 “神女的话我老婆子自然是相信的,只是莹儿是老生的心头肉,老生实在是赌不起这万一……”老人的声音终于击溃了她表面上强压的镇定,哽咽着说不下去了。 小莹失踪一事,终于还是传到了莹龙一族的耳朵里。 他们也并非特意来找苏靖鳞的麻烦,只是认为此事不应该隐瞒不报——莹龙一族捧在手心里的小公主丢了,族人竟然没有第一时间得到消息,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苏靖鳞并不想解释什么,事情这么复杂,已经远远超出了她的预料。从下毒事件开始,事情愈演愈烈,如果再找不到小莹,她真不知道这件事要怎么收场…… 然而她还是很庆幸,她不是一个人在面对这些。至少有个人一直在她身边,帮助她,保护她,让她有勇气去面对一切。 和三观相同的人在一起,到底有多重要? 因为感同身受,你无需害怕对方误解,能将很多心事放心诉说;因为价值观相同,无需刻意找话题,谈天说地也很舒适愉快;更因为互相包容理解,无需把一颗真心掖着藏着,时不时就能擦出火花。 即使相隔遥远,也会有某种特殊的默契,这就是多数人所说的立场相同。 人与人之间,是存在着磁场这么一说的。 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却会不断向外传递你的三观和喜好。 磁场原理,我想大家应该都明白,只有惺惺相惜的两个人,才会自动靠拢。 反之,即使认识数十年,也无法交心。 也正因如此,才会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现象吧! 逝去的东西,最好不见,最好不念。 生命,是一场无法预知的旅途,这一程有擦肩、有错过、有牵手、有离别,这一路有风雨、有阳光、有荆棘、有鲜花,无论生命赐予什么,都是这一世所需要经受的历练。 如果事与愿违,相信都是最好的安排。珍惜当下,珍惜遇见,珍惜那些事与愿违的安排。 第七十五章 白虎(十二) 夙世红尘,谁能承担? 擦身而过换来一世孤单,承诺或是拒绝,只给一半,爱与不爱都为难…… 云麒没有找到苏靖鳞,麒麟神山上本就人烟稀少,甚至没有人能告诉他苏靖鳞去了何处。枯等不是办法,他只能带着那颗珍珠先去寻找线索。 那颗圆润光滑的珍珠上残留了主人微弱的气息,云麒拈了个口诀,试图以此追踪到小莹的踪迹。 然而,只是徒劳。 云麒试过了所以他能想到的法子,也找不到半点蛛丝马迹。小莹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杳无踪迹。 看来是带走她的人刻意收敛了这丫头的气息,把人藏起来了,也不知道对方到底安的什么心——再这么找下去无异于大海捞针,云麒叹了口气,正打算离开,麒麟神山突然整个震动了起来,一时间天地变色,山崩地裂,山体撕开了一个巨大的口子。 云麒赫然看到裂口处有碗口粗的铁链缠绕着山岩直通向地底,有巨兽的咆哮声,从深渊里传来。 这下可是玩大发了! 云麒只得感叹一句“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眼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云麒幻化出原身白虎,正纠结着要不要下去看看,脚还没迈出去,头顶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 “你干什么?不要命了!”女子情急之下,边喊边就一把抓住了白虎的尾巴,把云麒拽了回来。 都说老虎屁股摸不得,拽老虎尾巴这种事估计也没几个人干得出来! “你回来了,呃,能不能先放手!”云麒吃痛,回头看了紫衣女子一眼,又看了看死死抓着自己尾巴的那双手——印象中,从没有见过她这么着急的样子呢,这是在担心他? 云麒突然觉得莫名其妙的,有点高兴还有点心跳加速,看着苏靖鳞莞尔一笑。笑过之后又有点尴尬,觉得自己好像在冒傻气。这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很幸运,能陪她走过春秋冬夏,陪她一起披荆斩棘走到今天…… 小莹曾说过——他们之间的感情,看得人好生羡慕,也想有某个人这么放肆地惯着自己。 其实,反过来说,苏靖鳞执着的性格也影响了云麒,让他玩世不恭的天性里多了几分认真。他们的放肆也让两人的人生多了很多不一样的色彩和回忆。 小莹说苏靖鳞其实是有些清冷的性子,一眼看上去不是个好相与的,但她却会跟云麒开玩笑,也许这里面多少都有云麒的影响在。又或许苏靖鳞本来只是不善言辞不苟言笑,但她也有特立独行的一面。 不过是在没遇到云麒时一直藏着,遇到之后被云麒的“疯”影响,于是也大胆地放出这一面。就像回想每个人同样在青涩的年纪时,身边也会多少有那样一个放肆打闹的人——他笑他闹,他有点坏,却不是真正的坏,不过是年少的叛逆和肆意罢了。 他会戴各种夸张的首饰,也许是你心里鄙视不已的浮夸指环耳环,但因为他戴了,你也就跟着一起一边嫌弃又一边喜滋滋地戴了,不仅戴了还各种臭美炫耀。“暗戳戳”地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你们戴了同一款首饰,只因为你想让别人知道,他是你这世上最好的朋友。 你们一起玩一起闹,你不嫌弃他闹,他不嫌弃你闷,其实他的闹和你的闷配起来刚刚好! 不是不负责任躺平,也不是不合时宜的叛逆。而是知道自己的生活不止有无休无止成熟稳重这一条跑道,还有更广阔的天空,关于生活还有更多可能的梦…… “先别管这个裂缝了,回头我再跟你细说,眼下我必须先回麒麟神殿一趟。”苏靖鳞松开手,正准备走,云麒回头拽住了她的裙子,甩着长尾巴道:“靖鳞你来得正好,我也有重要的线索,着急找你商量来着。”云麒示意苏靖鳞坐到他背上,边走边说。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骑虎难下”了,苏靖鳞没有再纠结,十分干脆地飞身一跃,双手抱着白虎的脖子,道了声:“听你的,快走吧!” 云麒发出一声带着大笑的虎啸声,向着神殿的方向一跃而起。 “你笑什么,自降身份给本姑娘当坐骑不嫌丢面子啊?”苏靖鳞直起身子,揶揄道。 “能给麒麟神女当坐骑,是在下的福分!”云麒一本正经道,难得的没有嘻皮笑脸,返让苏靖鳞有一丝惊讶,就听他继续拍马溜须道,“你不信的话,找机会去了解一下,估计想来报名给你当坐骑的神兽能从神殿排到山脚下!找机会,我帮你去问问怎么样?” “你少来了,就会胡说八道!”作为一个一言不合就“对线”的人,苏靖鳞本来是想怼回去的。但是想了半天,最后却发现自己竟无言以对。 真是奇了! 这种感觉神奇就神奇在,你本来觉得是个玩笑话,听完后本来也没想当回事,但是居然破天荒的觉得对方说得挺中听,看来好听话不管在哪里都是受欢迎的。 想想这些年,日子好像一直过得风平浪静,安逸得苏靖鳞都快忘了危机感是何物。要不是这次事件突如其来,她大概会在麒麟神山上晒着太阳迷糊一辈子! 人生有三次幸运,一次是遇见你,一次是失而复得,一次是决定永远陪着你! 第七十六章 白虎(十三) 真相,那是个披着神秘面纱的女妖,总有人为了一睹她的真容,不惜一切代价。 只一眨眼的功夫,云麒就把苏靖鳞带到了草木掩映着的麒麟神殿上空。若非族中有大事需要商议,苏靖鳞很少会来这里,相较之下,她还是更喜欢自己那朴实无华的山间小屋。 神殿屹立在麒麟神山的制高点,历经千万年的风霜雪雨依然气派非凡。 上好白玉铺就的地面散发着温润的光芒,檀香木雕成的飞檐上数只形态各异的麒麟迎风踏火欲飞。 黛瓦浮窗,玉石为墙,笔直的通道尽头有一块巨大的空地铺展在玉石台阶之下。中央巨大的祭台上,一根笔直高耸的柱子雕刻着栩栩如生的麒麟纹,与那宫殿上的雕塑遥相对望。 任何人来到这里都会有一种本能的敬畏之心。 苏靖鳞印象中,族里的大祭司总是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谁也听不懂这位极受尊重的大人物,每次手执神杖对着柱子祈祷时嘴里都在念叨些什么。 大殿宝顶中央悬着一颗巨大的月明珠,熠熠生辉,似十五的明月一般。月明珠的四周又按星宿十二宫的位置分布着小一些的宝珠,众星拱月般环绕着那颗难得一见的月明珠。 地面一尘不染,凿地为莲,朵朵成五茎莲花的模样,花瓣鲜活玲珑,连花蕊也细腻可辨,赤足踏上也只觉温润,竟是以蓝田暖玉凿成,直如步步生玉莲般。置身其中,似有袅袅雾气笼罩着不真切的宫殿。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如此穷工极丽,令人叹为观止。 推开珊瑚长窗,窗外自有一座后园,遍种奇花异草,争奇斗艳,游赏之处端的是目不暇接。更有花树每十七株排成一列,株株挺拔俊秀,但逢花开,风动花落,铺地数层。 这个后园倒是深得苏靖鳞青睐,每次来都会找机会踏足园中小憩片刻。 山中若有眠,枕的是明月,盖的便是漫天星辰。 “我们到了,你且进去吧,我就在外面,有什么事记得知会一声。”云麒落在麒麟神殿外,面色凝重地对着苏靖鳞交代了几句。苏靖鳞点了点头,转身踏上台阶,脸上最后一丁点笑容也隐去了。 踏进这神殿,她便是执掌麒麟一族生杀大权的神女,自然应该不苟言笑,心无旁骛——也许只有云麒知道,苏靖鳞打心眼里不喜欢这个身份,就像她不喜欢这富丽堂皇的神殿一样…… 听到大殿中长老们低声议论的声音,苏靖鳞深吸了一口气,一甩衣袖,昂首阔步走了进去。 看来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事,终究还是惊动了族中这些个无事不登三宝殿的大人物们。 “恭迎神女~” 苏靖鳞后脚刚踏进大殿,就有人拖长音调喊了一声,殿内所有人的目光便齐刷刷地落到了她身上。 苏靖鳞按规矩施了一礼,众目睽睽下目不斜视地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了。 就听得那人又拖长音调喊了一声:“大祭司到~”,话音未落,整个大殿便立刻安静了下来,只听到权杖扣击地面,发出“噔噔”的振响。 声音不大,却令在场所有人心神一震,下意识站得挺直。苏靖鳞也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整理了衣袖,与众人齐声道:“恭迎大祭司!” 须发皆白的老者身着布衣,纶巾束发,一眼看去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老者罢了,可那一双眼睛让人不敢逼视半分。他分明没有盯着谁看,却让人觉得自己已经被他一眼看透,那目光是岁月沉淀而成的睿智。 大祭司示意大伙免礼,自己不紧不慢地走到苏靖鳞对面的椅子上坐下了。所有人都注视着大祭司的一举一动,等着他开口,不曾想老者却把目光转向了苏靖鳞…… 云麒在大殿外找了一处树荫,懒洋洋地趴了下来,把头搭在爪子上眯起了眼睛。 偷来的浮生半日闲,且让他放松一会儿罢…… 谁也没有注意到,一个纤细的身影悄悄溜到了神殿后一处隐秘的角落,竖起耳朵仔细听着里面的动静。 每每听到苏靖鳞的声音,女子眼里就会控制不住地浮起丝丝恨意,哪怕那双眼睛的其中一只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光彩——这些,都是拜麒麟神女所赐,要她如何能不恨? 曾经,她也想和苏靖鳞成为姐妹来的,她也希望她们之间的关系可以亲密无间,就像苏靖鳞和莹龙族的那个小丫头那样。两人那种亲如姐妹和纯粹的氛围,很难不让人羡慕。 入迷,大概都是这么一个过程吧,美好的东西谁不上瘾? 但,一切又都是刚刚好的,亲近也是刚刚好的,没有过火。所有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没人按头让你非得进入迷局。于是她想方设法去讨好苏靖鳞,她给苏靖鳞买了好吃的,却被苏靖鳞十分嫌弃地说自己嘴巴没有这么馋。她说自己和所有人关系都很一般,唯独想和苏靖鳞做好姐妹,希望苏靖鳞不要嫌弃她。 所以每个节日,她都精心准备小礼物,七夕节,中秋节,女儿节……对待苏靖鳞比对待自己的亲姐妹还用心。可是苏靖鳞一直对她不冷不热的,她送苏靖鳞衣服首饰,苏靖鳞看了一眼说用不着,叫她送给自己的姐妹吧! 虽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两人相处得也还算融洽。 可是自从那件事以后,苏靖鳞对她就比较冷淡。当然,苏靖鳞也没有什么过分的举动,就是让她有种拒人千里之外的感觉。而她却不死心,不愿放弃,依然想和苏靖鳞搞好关系。 只是,刻意的讨好终究是刻意的,换不来真心。 有时她也会想自己图什么,这样做值不值得 结果,发现连自己都回答不上来…… 成熟的人,往往懂得什么是最重要的,什么是毫无意义的,然后会毫不犹豫做出选择。 一个人思想越来越成熟的标志就是:懂得剔除,会做减法,知道最重要的是什么,不重要的是什么,而后把大量的精力聚焦在重要的事情上,做一个宁静而深邃的人。 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第七十七章 麒麟(一) 苍茫一剑尽挽破,何处繁华笙歌落。斜倚云端掩寂寞,纵使他人空笑我。 云麒迷糊一觉醒来,睁眼就看见苏靖鳞背靠着树干坐在他旁边,一手托着下巴骨,目光游离。 明明忙得焦头烂额,却没有第一时间叫醒他——云麒心里一暖,突然很想抱一抱她,这个刚毅要强,内心又不失柔软的女子,让人忍不住想要替她遮风挡雨。 “正事谈完了,长老们没为难你吧?”云麒打了个哈欠,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看来他这个午觉睡得有点过了,也不知道苏靖鳞等了多久。 “当心,你脚下有个蚂蚁窝,我刚才在看他们搬家!”苏靖鳞指着云麒脚边进进出出的小黑点道。 “看蚂蚁搬家,你什么时候有这闲情逸致了?”云麒往旁边挪了挪,避开了那个不起眼的蚂蚁洞,“你为什么不叫醒我,我们不是还有要紧事呢吗?” 看来她心情不错,还有兴致把注意力放在蚂蚁搬家上!云麒变回白衣公子的模样,把那颗东海珍珠递给了苏靖鳞,皱眉道:“据我所知,这十有八九是小莹身上遗落的东西,上面有她的气息,但是光凭这个我还是找不到她,所以带来给你试试。” 近来你怕是也累得不轻,看你睡得正香,没忍心叫你呗——苏靖鳞接过那颗珍珠,凑近研究了半天叹了口气:“你都没有办法,给我估计也没谱,不过,我们束手无策不代表其他人也一样……”苏靖鳞琢磨了半晌,灵光一闪道,“我们不妨去找找小莹的同族,或许他们知道一些我们不知道的法子。” “有道理,这东海珍珠毕竟是他们一族常用之物,”云麒点头道,“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去。” “云麒,谢谢你——幸亏有你一直陪在我身边!”苏靖鳞十分诚恳地看着云麒的眼睛柔声说道,看他那一蓝一金的瞳孔里映出自己的影子。这样一双世间罕有的眼睛,本是造物主的神来之笔,却难免让一些有心之人说三道四亦或敬而远之,但在苏靖鳞看来,确是独一无二的暖心,时间越久越是令人着迷! 云麒没有避开苏靖鳞的目光,只是平日里能说会道的白虎星君突然有些词穷,只能在心里默默道:靖鳞你放心,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直到——你不需要我为止…… 苏靖鳞其实并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轻松,长老们虽然就事论事,并没有说什么重话,但此事可大可小,又发生在麒麟神山上,事关麒麟神族的声誉——如果不能把人找回来,麒麟一族无法向莹龙族交代,此事也不好收场。 苏靖鳞作为当事人首当其冲,虽然整件事情她并没有什么过错,但她不想将事情闹大而选择独自承担的初衷反而授人以柄,说她刻意隐瞒,贻误了找人的最佳时机。 但也有少数几位长老表示不赞同,认为事发突然,苏靖鳞考虑不周也是情有可原。 苏靖鳞既没有为自己辩解,也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气恼,只是认真地和大祭司探讨了事态发展以及商议救人的法子。眼下救人要紧,长老们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而此时此刻,多方找寻未果的正主正在数着滴落的水滴打发时间。自从被抓到这不见天日的破地方,她已经多次尝试逃走,无奈都没有成功。好在对方也没有为难她一个小丫头,除了软禁她以外,还每天好吃好喝的伺候着。 一刻钟,两刻钟,十刻钟……小莹一夜没睡着,好像只有双手环抱着自己才能好受一些。 她梦到了苏靖鳞,又梦到了娘亲,最后梦到了她儿时养过的小猫崽——那小家伙后来离开她回了喵星,她难过了好久,告诉猫儿轮回路上不要忘记她,下辈子投胎争口气,记得回来做她的亲人…… 石洞里还有一个陌生的老头,时常会来给她送饭,有机会还会和她说说话解闷。老头儿对她好,只是有些愧疚,没有办法像个真正的长辈一样为她遮风挡雨,更没有办法救她脱困。 小莹对老头儿很有亲切感,自然而然也就话多起来。左右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被抓,索性该吃吃该睡睡,瞎着急也没用,不如静观其变——她相信,苏姐姐不会丢下她不管的。还有她的族人们,一旦知道了这件事,也一定会想方设法的找她。 这些神神秘秘的家伙,难不成还想关她一辈子,哼……门都没有…… 毕竟还是个孩子,心性单纯,像是天山雪莲般不带任何的污垢,又有着极强的傲娇属性,还不会把别人想得太坏。根本还没有搞懂自己的处境,也根本没有明白,为何有些人会如此狠心地去伤害一个不相干的人。 即使在黑暗中,她也能眼盛星河,心向远方,若无其事,野蛮生长! 第七十八章 麒麟(二) “如约而至”是个多么美好的词儿,虽然等待辛苦,终究不曾错过也未被辜负! 莹龙一族长居无涯海,那是一片与世隔绝的海域,远不如东西南北四海龙族那般盛名远播。 古时以东方为尊,按照周易来说,东为阳,故此东海龙王在四海龙王当中居首位,亦是所有水族龙王之首。东海龙王为司雨之神,但又保持着较大的的特殊自由性,人间降雨皆由其它江河湖井龙王完成,很少需要东海龙王亲自降雨。 海洋管辖之权为龙王所有,天庭一般任其自治。 当然,东海龙王敖广成为东海之主时,已是封神大战之后,天庭同样早已改换门庭,由上古妖族换做玉皇大帝。但在敖广之前,或者说,在封神大战之前,龙族之主又是何许人呢? 对于轩辕氏,多数人一定很熟悉这位人族的祖先,击败蚩尤,开创了华夏文明。 在神话中,轩辕氏有这样一个战友,那便是他座下黄龙。 在《太古妖皇诀》中,有这样一个角色,他名为敖泽。身为东海大皇子的敖泽乃是继承祖龙血脉最为精纯的龙族,且天资聪颖,克己勤免,处事宽厚温和,修为在同辈中堪称卓绝。 昔日祖龙因杀伐过重,致使自身气运丧尽,被镇压于昆仑山龙泉洞内。 其座下龙族四散,其中一支迁徙至东海定居。 所谓“龙游浅滩遭虾戏”,昔日荣光无限的龙族无奈落于东海之后,反而遭到四方水族讨伐,归其根本便是觊觎龙族体内的祖龙血脉。 因此龙族落于东海之后战祸不断,后龙王不慎遇袭身受重伤,又逢龙宫变故重重。 无奈之下龙王不得已启用沉冰之法,集四海之力镇压祸乱,从此陷入沉睡。 为保年幼的弟弟,敖泽独自担起东海大梁,率领东海残部一举平定四海叛乱妖族,稳定了龙族局势。而莹龙一族因为自身的弱势,在这场大战中虽然没有袖手旁观,却也没有发挥太大的作用,论功行赏之时也就无人提起。 好在莹龙一族向来与世无争,爱好和平,即使武力值欠佳,也总是能独善其身,让整个族群得以保全,逐步发展壮大。到了小莹这一辈,已经不知道上古大战是怎样血腥惨烈的光景。 而麒麟一族和龙族本来就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同为上古神族,而且有着极深的渊源。 传说,麒麟是姬氏即周天子一脉的祖神,源自黄帝祖神应龙,是应龙血脉的主要分支之一。 有诗云:“麒麟踏祥云,人间百难消。” 一是说麒麟与麒麟后人可以治病消灾,二是说麒麟可踏云而行,是祥瑞的象征。 传说记载,孔子与麒麟密切相关,相传孔子出生之前和去世之前都出现了麒麟。 据传孔子出生前,有麒麟在他家的院子里“口吐玉书”,书上写道“水精之子,系衰周而素王”,孔子在《春秋》哀公十四年春天,提到“西狩获麟”,孔子为此落泪,并表示“吾道穷矣”。 孔子曾写歌:“唐虞世兮麟凤游,今非其时来何求?麟兮麟兮我心忧。”不久孔子去世,所以亦被视为儒家的象征。 对于苏靖鳞来说,且不管这些传说是真是假,有一点是确定的——小莹她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放任不管的,就算人不是在麒麟神山被掳走的,她也一定会去救。 有云麒和她并肩作战固然如虎添翼,就算没有,她单枪匹马也一定不会有丝毫退缩。 此刻,两人一起站在无涯海边,看着起起落落的潮水,相顾无言…… 看着翻涌的海水,苏靖鳞的内心也跟着波涛汹涌——觉得这一年真的是个很特殊的年份,今年所经历的事情,有太多的心酸无奈、太多措手不及,竟让她有一种从未有过的不祥预感,不知道下一步事态的发展。 她感觉自己已经掉入一个巨大的漩涡,无法脱身。而且,她有预感,还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被卷进这场风波中来。小莹的失踪,不过是个开端罢了…… 这不禁让她想起两百年前那场动乱,让那个人从众人力捧到走下神坛。 时至今日,她记得的也只剩下那个人的名字——肖迟意。 为什么会在这个节骨眼上想起这个人?苏靖鳞自己也答不上来,只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她总觉得,她很快会再见到这个人…… 这个曾经对她说过:“我不敢保证你能过上多好的生活,但我会最大程度尊重你的意愿,让你用自己想要的方式过一生。我永远,不会勉强你做任何事……” 就这样简单质朴的一句话,曾令她瞬间动容,险些落下泪来。 用自己想要的方式过一生,对于任何人甚至神仙来讲,都是一种莫大的理解和奢求。 整个成长阶段,她其实从不曾用自己真正想要的方式活过…… 当你身上发生某些事情的时候,你的整个世界都会改变,时间短也许什么也看不出来,但只要时间够长,总有一天,那些潜移默化的东西会慢慢浮出水面。 你所珍视的某些情谊,可能真的毫无意义,一文不值。 第七十九章 麒麟(三) 夜倚小楼轻醉盏,但愁凌月亭水映。 堤岸微灯欲凭栏,乱了思绪亦静观。 “晚风无事又拂过,醒了景中迷醉人……”苏靖鳞盯着碧波微漾的海水出了会儿神,两句唱词之后却接不下去了——她心绪不宁,总觉得此行不会太顺利…… 眼下,都到人家地盘上了,是直接登门拜访还是先暗中观察一下莹龙一族的情况,她又有些犹豫不定。云麒没有催她,静静地等着她拿主意。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种时候,尤其需要冷静。 “痛了旧痕……浓妆重彩,舞榭歌台……唱忆曲金门……”远远的,有人衔接上了苏靖鳞的唱词。声音缥缈,似风传帝乐,庆三殿共赏,群仙同到。 苏靖鳞眼神一亮,长袖轻扬,迎风而起,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凌空而去,口中继续唱道:“演欢颜悦面,素绎淡情,台上钟芦管弦声,台下酒客谁人听,饮半醉半醒半世浮生……” “浮生”二字尾音上扬,是戏腔里最难唱的青衣,声音清脆高亢如昆山玉碎。 红裙翻飞,紫衣舞袖,女子脸上的神情慢慢舒展开,浮起了一抹轻灵浅笑。跟在她身后的白衣公子被这抹笑容晃到了眼睛,险些从半空中一头载下来! 苏靖鳞一听声音便知道来人是谁了,莹龙族里有这样一副好嗓子更兼具这特殊爱好的人并不多。 “不知神女驾临,有失远迎,失敬失敬!”来人一袭月白色长裙,面笼珍珠装饰的轻纱,先一本正经地对着两人行了一礼,然后自己都被自己的假正经逗乐了,“咯咯”笑出声来。 “死丫头,你可算来了!”只见她眉开眼笑地走上前来,一把抓住苏靖鳞的手道:“老祖宗今儿个告知我有贵客到访,让我务必亲自前来迎接,我还一头雾水呢,没想到是你啊!” 苏靖鳞有些无奈地盯着自己被握住晃个不停的手,也假装正经地回答:“没办法我的长公主殿下,我忙啊!”其实苏靖鳞此话不假,她最近确实忙得焦头烂额。 但过来人都知道,“忙”这个字眼,有多么得苍白无力。 来迎接苏靖鳞的正是小莹的亲娘,莹龙一族如假包换的长公主,她自然也清楚苏靖鳞在忙什么——忙着找她那突然神秘失踪的宝贝女儿。 “难为你看到我还能笑得出来,我本以为小莹丢了,你会气得把我大卸八块呢!”苏靖鳞挑眉看着眼前的美人,继续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感情你就是因为这个不敢来见我?”长公主抬手摘下遮面的珍珠面帘,嗔道,“诚然,我这个当娘的是很担心莹儿,一开始心里也责怪你来着。但莹儿这孩子,向来贪玩,她虽然是在麒麟神山走失的,但这也不能全怪到你的头上——而且我知道,莹儿一定还活着。” “长公主,我……”这回轮到苏靖鳞语塞了,她回握住长公主的手,哽咽道,“你放心,我就算拼了这条小命,也一定会把小莹找回来!” 是啊,自己的孩子丢了,哪个当娘的能不担心呢? 虽然表面上言笑晏晏,但那笑容,一定也是苦涩的…… 一旁被完全无视了的云麒正跟着两人一路东瞅西瞧,突听得身后不远处的巨大珊瑚石背面有细微的响动——难不成,他和苏靖鳞被跟踪了? 来不及细想,云麒长剑出鞘,指着珊瑚石的方向大喝道:“奸细,哪里走!” 前面正说着话的两个女子被他吓了一跳,同时回过头来,一脸紧张戒备的看着他。 然而,石头后面却什么动静也没有了,四下里静得出奇。 苏靖鳞看了云麒一眼,一边把长公主护到身后一边手掌上凝聚出冰刃,两人一起指着石头喝道:“什么人,出来!” 石头依然纹丝不动,回答他们的只有海浪拍击岩石发出的“哗啦”声——难不成是他听错了? 云麒飞身落在珊瑚石顶端,石头后面哪有什么可疑人物,只有几只傻螃蟹正为了争夺一个海螺壳打得不可开交! 苏靖鳞看着云麒满头的黑线,拼命憋住笑,仿佛听到了乌鸦飞过他头顶的怪叫声。 “你是不是紧张过度了?”苏靖鳞收了冰刃,拍了拍云麒的肩膀,“别看了,快走吧。” 待他们走远了,那海螺壳里突然滚出了一粒黑珠。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不断变大,慢慢幻化出一个黑色的人形。几只螃蟹不明就里,继续挥舞着钳子你来我往…… “五月五,是端阳,吃粽子,撒白糖,龙舟下水喜洋洋”小莹翻弄着眼前的一盘小粽子,小声哼唱着娘亲教她的童谣——没想到,连她这个阶下之囚也有这样的待遇。 小莹戳起一个粽子,凑到鼻尖上闻了闻——嗯,感觉还不错,边就张大嘴狠咬了一口——既然逃不出去,那再把自己饿死,可就太不划算了! 她太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要抓她的小辫子实在太容易了——至于这些过河拆桥忘恩负义的小人要把她关到什么时候,她也只能随他们高兴了。 才被抓来的时候,她确实像被霜打的茄子一样,一夜衰颓,只恨自己没用。 但她想起苏姐姐最常对她说的一句话就是:“你无用的样子最可爱了,我们小莹这么可爱,本来就不适合舞刀弄枪,打打杀杀是莽夫才喜欢干的蠢事!” 那时她年纪还小,对人类情感几乎一无所知,却懂得谁说的话好听,谁的头绳衣裙漂亮,谁唱歌跳舞引人注目。于是,很长一段时间里,苏姐姐都是她的羡慕对象。 同样是女子,你可以不成功,但必须要成长 常羡人间琢玉郎,天应乞与点酥娘。尽道清歌传皓齿,风起,雪飞炎海变清凉。 万里归来颜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 后来,她终于想通了——没有谁生来便是强者,那些令人羡慕的高手,神通广大的各路神仙,亦不过是在反反复复的涅盘中蜕变,成长,从而找到真正的自我 第八十章 麒麟(四) 终有一日,萤火之光照亮深渊,得见彼岸红花,却再也无法回头…… “小丫头,怎么样,我们夫人亲手包的粽子还不错吧?”一个看守提着一壶小酒,慢吞吞坐到小莹对面,低着头又道,“小丫头,你会不会喝酒,这大过节的,要不要一起喝两杯?” 小莹抬头像看神经病一样看了他一眼,默不作声地低下头,继续啃手里的粽子。 那人也没有勉强她,提起酒壶自饮自酌喝得不亦乐乎。 不大一会儿功夫,一壶酒就让他喝得见了底。 小莹又抬头看了他一眼,觉得这人不像个恶人,鬼使神差地递过去一个粽子,两人就这样各怀心事,心不在焉地啃起了粽子,也算一起过了个节。 神仙是不过端午的,自然也没有吃粽子的习俗。小莹这是第一次吃粽子,并不知道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只觉得软软糯糯,味道还不错,有机会带些个回去给族人还有苏姐姐尝尝。 他们现在一定在四处奔波,找寻自己的下落吧——在这种心情的支配下,手里的粽子突然就少了些滋味。小莹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所以爹爹娘亲总是在有意无意之中表现出更多的偏爱和关怀,以至于就连一些发生在哥哥姐姐身上的趣事糗事,也都被他们错记在了小莹头上。 对此,小莹本来是有些介怀的,然而她的烦恼其实远远不止这些。 有一回,娘亲带着尚年幼的她去南海做客,她第一次见到了其他龙族的女孩儿。 她到现在还记得那个南海龙王的掌上明珠,她们俩年纪相当,气质相仿,连长相都是星目桃腮的俊俏模样,不熟悉的人还以为她们是亲姐妹俩。 只是那个女孩儿可比她厉害多了,小小年纪就是舞刀弄枪的一把好手,十八般兵器不说样样精通也都能上手舞上一舞,看得她好生羡慕。 女孩儿一心想和她比划比划,得知她根本不会打架之后很是失望,便也不搭理她,自己去找那些虾兵蟹将切磋去了。 那是小莹第一次尝到被人轻视的滋味,伤害性不大,却让人心里很不好受…… 而她的娘亲此刻正拿着那颗从她的绣鞋上掉落的珍珠,寻思着找她的方法。 长公主寻思了片刻,似是想到了什么,指尖只一用力,那上好的珍珠便被碾成了细碎的粉末。 “这样,有什么特殊用途吗?”苏靖鳞伸手蘸了一点粉末,好奇地问长公主。 “不急,一会儿你就知道了。”长公主卖了个关子,将珍珠粉装进了一个荧光色的贝壳里。 苏靖鳞发现,装进去的珍珠粉也散发出了荧光,但她依然不明白长公主到底要干什么。 “死丫头,你记不记得我曾跟你说过——如果经历世事使你身心疲惫,那我们就一起去看海看日出日落,你是独一无二的女子,更是我莹儿的好姐姐,别为难自己,活得像你自己就行了。”长公主把贝壳递给苏靖鳞,神情变得严肃起来,一旁的云麒也把目光转移到了贝壳上,等着她的下文。 “我也跟莹儿说过,孩子总是会长大的,不可以总想着被别人保护,但是我是她的娘亲,如果她累了,我可以抱着她,抚摸她的头,陪她走完最难的路,小手牵大手……”长公主顿了顿,继续拉着苏靖鳞道,“莹儿那么喜欢你,其实我也一直都想跟你说,不要什么事都自己扛着,如果哪天你真的撑不住了,没关系,你就告诉我,我会拉着你的手,继续往前走。记住,你还有我呢。” 苏靖鳞听着听着,眼眶就有些泛红了。 这样的情谊,让云麒也忍不住有些感慨。现实中他和苏靖鳞,还有小莹的情谊也确实让很多人羡慕不已。从无知孩童相识到如今,他们一路打打闹闹,一起成长,同甘共苦。 虽然中途有过不愉快,却从未放开彼此的手。有人说,他们三人就像小莹在闹,苏靖鳞和云麒在宠。真真令人向往,这样的亲密无间。 哪怕有时候真的翻脸了,明明扎心得一塌糊涂,却又不得不承认对方是对的,冷静下来之后忍不住巴巴地去道歉,再和好。小莹更是对他们两打从心底里佩服,比对自己的亲娘还言听计从。就连长公主也不得不承认——难道这就是“碾压”一词的由来? 苏靖鳞也总是鼓励小莹——你常常不自信,怕比不上很多人,但我就觉得你是最好的,怎么都好,你是我善良温柔的小妹子。姐姐想告诉你:我给你的爱是兜底,是连你自己都不喜欢你的时候,还有我来保护你。 不管别人怎么说你永远是我的第一好!永远是那个阳光下笑得最灿烂的小姑娘! 无论世界如何喧嚣,总能找到一块僻静之处,轻轻安放自己的灵魂。 第八十一章 麒麟(五) 有些时候,想救一人往往无计可施,可是想要害一个人,何止千百种手段…… 近日,小莹失踪的事已经传得沸沸扬扬,臭名昭着的各路妖魔鬼怪更是借此大肆宣扬,添油加醋,嘲讽神族无能。没多久,又抛出了一个把许多看热闹不嫌事大之人雷得“外焦里嫩”的言论。 居然宣称,抓走小莹的人会借着这个机会收集莹龙一族的密薪,以研发对付龙族的秘密武器,并以此作为与神族对抗的筹码。麒麟一族一开始隐瞒此事,不知是何居心云云。 这件事一时间成了众人津津乐道的谈资。不过,就目前来看,多数人倒是都觉得这些个喜欢大搞阴谋论的小鬼们的脑子,可能是给驴踢了…… 随随便便就想对付整个龙族,可不是异想天开么! 苏靖鳞和云麒无暇顾及这些流言蜚语,两人带着长公主给的贝壳踏上了寻找小莹的征途。 那个贝壳是小莹的笈笃之礼,内里镶嵌着一片小莹身上换下来的龙鳞。方圆百里之内,只要小莹还有一口气在,龙鳞感应到主人的存在,贝壳的荧光就会变得耀眼夺目,且不受任何法术的限制。 而那些珍珠粉,也被苏靖鳞妥善保管,希望真的能够如长公主所说,关键时刻派上用场。 可是尽管如此,要找到小莹依然是大海捞针一般,因为既不知道抓她之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又无法确定他有什么目的。眼下,还是需要更多的线索。 苏靖鳞于是又和云麒连夜翻阅了所有与莹龙一族有关的典籍,希望能找到一些有用的信息。 “真没想到,莹龙原来全身是宝啊,靖鳞,你来看这个,”云麒抱着一本厚厚的古籍,凑到苏靖鳞跟前,指着上面密密麻麻的文字道,“我还从来不知道,莹龙全身上下都可入药,你看这书上说的,龙角、龙鳞、龙须……辅予不同的药材炼成丹药,竟然有那么多功效——尤其是龙血,竟然可解天下奇毒,这,这会不会……” “你是说,抓走小莹的人极有可能就是奔着龙血来的?”苏靖鳞皱了皱眉,心里隐隐有不祥的预感——如果真是这样,小莹就算留得命在,也免不了要受到伤害。 “书上还说,龙血、龙胆和龙心,是莹龙身上最珍贵的……”云麒说不下去了——如果说只要龙鳞或龙血,小莹也许顶多就是受些皮肉伤,吃些苦头,但如果是要龙胆龙心,那必然是要命的啊…… 这丫头怎么这么倒霉,如此容易遭人惦记又没有自保之力,这不就好比菜板子上的鱼一般,任人宰割吗? “都怪我,没有照顾好她,都怪我……”苏靖鳞一拳砸在墙上,整个指关节都泛白了。 也不管墙上被她这一拳砸出的裂缝,起身飞奔而去——她没有时间再慢慢耗着了,她会想尽一切办法,动用所以能动用的关系,不惜一切代价找到小莹。 云麒扔下手里的书,起身追了出去…… 不曾想,三日后,苏靖鳞却收到消息说小莹竟然自己逃回来了。族人在无涯海边发现了狼狈不堪的小莹。发现她的时候,可怜的娃一副迷离的眼神,四肢已经完全没有知觉,只是嘴角还挂着一丝笑意。 小莹显然是强撑着一口气,看到来救她的人之后就晕了过去,一直昏睡不醒。 长公主拒绝了所有人的探视,只说要亲自照顾女儿,直到她醒来。就连苏靖鳞和云麒也被一众虾兵蟹将挡在了门外,好说歹说才留下了两人送来的药材,依然没有见到小莹。 苏靖鳞不好强人所难,只能回去等消息。不过既然小莹已经回来了,她还是大大松了一口气。 眼下,只盼着小莹早日醒过来,能够告知他们事情的真相。 长公主也是在很久很久以后,才得知女儿经历的一切。 小莹足足昏睡了一个月才勉强醒过来,而且醒来之后好似变了个人一样,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 所有人都认为她是受了太大惊吓,导致的精神恍惚,族里的医师也说这是心病,需要慢慢调养。 这一晃眼,大半年过去了…… 某日,苏靖鳞下山采买,不巧遇到暴雨,正在一家小酒馆歇脚,忽听得窗外传来几人争执的声音。 “我们是卖珠宝玉石的,路过贵地,本来只想做点小本生意,挣些路费就走。现在雨下得这么大,小二哥就行个方便,让我们进去歇歇脚解解乏吧。” 只听那小二哥不耐烦道:“几位爷,小的已经说了,不是不想让你们进店,确实是小店已经人满为患,你们人又多,根本住不下啊!” “那我们不住店,歇歇脚,雨停了就走成不?”一个老者的声音恳求道。 苏靖鳞忍不住打开窗,刚探出个头就听到邻桌一个不友好的声音道:“你,赶紧把窗户关上,没看见外面这么大的雨吗!” 这让苏靖鳞想起第一次和云麒乘船的经历。同样是天公不作美,遇到下雨,一位老者从江边一路走过来,背着厚重的行李包。苏靖鳞马上站起来让座:“老人家,坐这儿。” 老者一脸的堆笑:“不用不用,我就找个地方放一下东西,我快到地方了,姑娘你快坐着吧。”本以为是假客气的话,一连再三强烈要求,老者还是不坐。 站着的人肯定累,问题是坐着的苏靖鳞也是不踏实。老者拖着厚重的行李包,就站在苏靖鳞身边。那一刻,真是让人充满了心酸和无奈。 和靠在角落里睡着的小孩一样,老头儿也是没有再被打扰,其他人都像没看见他们一样。所有人最后下了船,也不知道下一次的风雨,老者是不是还要一站到底。 反观那孩子,随着船的摇摆睡得东倒西歪,周围的人也通通视而不见,没有一个人想过伸出手去扶他一把,不由得对人心的冷漠感到失望! 人心之善变,人性之丑陋,只有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才可以品味出来。 同舟共济同甘共苦,听上去好像不错,到渡过难关之后,又有多少人能做到不离不弃? 她是真的希望,人世间少一些恶与丑,多一点善良与美好。 第八十二章 麒麟(六) 只一个转身,光阴就成了故事一次回眸,岁月便成了风景。 你是我今生无法忘记的风景,是我灵魂深处无法抹去的记忆。 就算遗忘了一切,我依然会记得你…… 苏靖鳞此次下山,主要还是为了小莹——她听说有远道而来的客商带来了稀有的药材,有各种神奇的功效,甚至能助人恢复记忆。她不想小莹继续浑浑噩噩下去,哪怕是谣传她也想去试试。 一直没有找到抓走小莹的凶手已经让她耿耿于怀,若是小莹始终无法完全恢复,她会更加自责。 回想起前些日子再见到小莹的时候,苏靖鳞百感交集。 不过几个月不见,眼前的女孩儿脸上再也没有曾经那种灿若桃花的笑容,勉强挤出来的苦笑既不娇俏也不可爱。也不再像个跟屁虫似的追着她喋喋不休,虽然看上去精神好了很多,已经可以下床活动,整个人却变得沉默寡言了。 小莹依然叫她“苏姐姐”,苏靖鳞却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了——小莹和她之间似乎少了一些东西,就连同样的称呼都变得有些生硬了。也许只是因为她大病初愈,又或者被虏走后遭遇了一些很不好的事情,苏靖鳞也就没有多想。 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她和所有人一样,都很好奇小莹是怎么逃出来的? 然而苏靖鳞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小莹回来以后,那个荧光贝壳也没有任何反应。只是她一门心思放在抓凶手和帮助小莹恢复的事情上,完全忘记了这个用来找人的物什。 “靖鳞,我可算找到你了,”正满大街寻找药铺的苏靖鳞刚准备逮个人问路,忽听得身后传来云麒气喘吁吁的声音,“你说走就走,连个招呼都不打,到底有没有把本公子当回事?亏大爷我还天天惦记着你的事!” “我……”苏靖鳞看着云麒气急败坏的样子,突然有些好笑,故意翻着眼睛道,“我为何什么事情都要告诉你啊,你也太小瞧本姑娘了吧,难道离了你,本姑娘就什么事情都干不了吗?” “你……”云麒万万没想到苏靖鳞其实是故意逗他,一张脸憋得通红,差点气得掉头就走。 “好啦,和你开玩笑呢!”苏靖鳞拍了拍白衣公子的肩膀,拉起他的手道,“这么较真干什么,这可不像你,走吧,正好我们一起去药铺看看。” “药铺,去药铺干什么?唉,唉,你别拉我……”云麒一脸无奈地被苏靖鳞强行拉走了——于是,满大街的人就看到了大跌眼镜的一幕,白日青天的,一个俊郎白衣公子和一个貌美红衣女子当街“拉拉扯扯”——真是世风日下,成何体统啊! 其实,苏靖鳞心里真正想对云麒说的话是“云麒,谢谢你,来到我的身边;感谢你,成为我的知己;感谢你,总是默默支持我;感谢你,总能让我不感到孤独,逗我开心,看我笑,我又怎么舍得不把你当回事呢?” 难得一见你这么心急的样子,怎能放过这难得的机会反过来捉弄你一次——你是什么样的人,我还不清楚吗?谁让你平时总是一副吊儿郎当,对谁都不上心的样子! 比如说,有一回偶遇多年未见的儿时玩伴,给这家伙激动的,一手指着人家,一手抓着苏靖鳞怼空气——他,他,他,一口气说了十几个他。苏靖鳞尴尬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星君别激动,你忘了我们是发小了吗? 这时候,这个二货才缓过来,笑着对苏靖鳞道,“对了,对了,他就是我经常跟你说的那个,小时候经常去他家摘茶叶,他就是你常说的那个奸商呀!” 只是后来,苏靖鳞和云麒越走越近,和这个被调侃为“奸商”的发小,却渐渐断了联系…… 其实,他们也都知道,在人生的道路上,殊途同归是偶然,背道而驰才是常态。 为什么曾经那么好的朋友,也无法避免渐行渐远的事实? 云麒曾给苏靖鳞讲过一个故事——说有两个和尚,每天都要到同一条溪流挑水喝。时间一长,两人因此成了朋友。转眼过去三五年,有一天,其中一个和尚没有下山挑水,另一个和尚以为他不过是起晚了。 可第二天,他还是没有下山挑水,过了半个月依旧没再下山。 这个和尚开始着急起来,心想:我的朋友一定是生病了,我得去看看他。 可没想到,他登上了山才发现,朋友正和别人一起,悠闲地打太极。 他上前去问:“你怎么这么久不下山挑水,我以为你生病了。” 朋友说:“来,我带你看样东西。” 朋友把他领到后院,指着一口水井说:“我每天都会抽空挖这口井,整整挖了五年,半个月前终于挖出井水,我不用再下山挑水了。我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练我喜欢的太极拳。” 听完朋友的话,这个和尚默默离开了。 不出意外,两个和尚以后大概也不会再联系了。 苏靖鳞听完这个故事,心里百感交集。 就算一起爬过山,挑过水,念过经,那又怎样呢?一起度过五年,终究才明白,对方要的不是和你一起翻山越岭,他不过是想要一口井罢了。 现实中,一段关系的走远,也往往遵循这样的定律——当方向和步调不再一致的时候,两个人不得不分道扬镳,那便是这段关系结束的开始。 欲言又止的那个和尚,最后还是只说出两个字:“珍惜。” 接着他又喃喃自语:“幸好,我还是有很多很好很好的朋友。” 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灵魂完全契合的两个人? 但云麒最想对苏靖鳞说的是——我只知道,只要你愿意待在我身边,每天听我唠唠叨叨,那么就算你说你想去流浪,我都愿意陪着你。 希望你依旧愿意在某天,约故人相见,看山河不变。 第八十三章 麒麟(七) 踏南天,碎凌霄。 若一去不回? 便一去不回! 无涯海的海水依旧蔚蓝如洗,海天一色,令人心醉。浪花翻涌,拍打着海岸,几只小海龟从沙堆里探出头来,眼睛叽里咕噜转了几圈,确定四周空空如也之后,便奋力地奔着海浪爬去…… 一身真丝睡裙的小莹从挂着珍珠帘幕的卧榻上坐起身来,打了个哈欠,盯着水晶宫外来来去去的鱼群发了一会儿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拿起案几上的水喝了一口。 刚把青花瓷的茶杯放下,就听到她娘亲拨开门帘发出的“窸窣”声。 “莹儿,你跟娘亲说说,到底是谁把你害成这样的?”长公主端着药碗,忍不住再次重复同样的问题,“你是真的不记得了吗……你究竟是怎么逃出来的……” “娘,您能不能别问了,一想这些我就头疼。”小莹接过药碗,仰头喝了个精光,把药碗递回给她娘,正准备下床——两个月前,她已经可以四处走动,可她娘亲不放心,总是寸步不离地跟着她。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让人省心。”长公主刚要起身去追,小莹已经打开了门,不过门外已经有人了—— “呀,苏姐姐,你怎么来了?”小莹顿住脚步,脸上立刻挂上了天真无邪的笑容。 “疯丫头,你这是要去哪?”苏靖鳞抬头看了一眼无奈的长公主,把手里的炒栗子塞到小莹手里,“身子还没养好就到处乱跑,再遇上坏人怎么办?” “苏姐姐,你怎么和娘亲一样唠叨啊!”小莹撇了撇嘴,拿着炒栗子退回了屋里。 “你啊,每次来都带东西,把她宠得没边了!”长公主笑了笑,发现苏靖鳞神色有些不对,抬头看到门外站着的白衣公子,似乎明白了什么,转头对小莹到:“莹儿既然天天惦记着出去玩儿,今天娘就放你一天假,跟你云麒哥哥出去玩儿吧。” “云麒哥哥?”小莹这才发现门口还站着一个人,她可不想跟这位鬼见愁一起出去玩——算了,先出去再说吧。小莹这么想着,一边挎着脸出了门。 “怎么,见了我这么不高兴啊!”云麒故意伸手要去摸小莹的头顶,被小丫头一猫腰躲了开去。 最近又多了不少流言蜚语,可能很多一知半解的人依然一头雾水,也有很多人已然淡忘了这件事——既然莹龙一族的心尖宠已经回来了,那这事也就差不多结了,该翻篇了。 可是明白人都知道,这事还远远没有结束…… 最近肖迟意心情不好,打听完消息的属下忐忑不安地回到了主子身边,肖迟意正在吃饭。他吃得心不在焉,镂空的银箸时不时碰到杯盘,发出轻响,而他甚至根本没留意自己吃了些什么。 不出所料,无论是下属还是伺候的丫头,都对他唯唯诺诺,小心翼翼,表现出了诸多的顾虑。 肖迟意倒是从没想过,要刻意为难谁,他知道——见不得人好,就不要想着人家会永远对你好。 但随着他伤情的进一步恶化,其他旧有的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肖迟意知道,有些人已经开始蠢蠢欲动,而他,已经没有时间再耗下去了。 多年前,令爹娘引以为荣、且跟父亲一样同为武将的大哥因为救人而意外身亡。这成了爹娘心头挥之不去的伤痛和遗憾,从那以后,肖迟意就再也没见爹娘笑过。 人啊,总是在失去的时候才会后悔拥有时不好好珍惜,对于时间的流逝,通常是有点后知后觉的。但却没有谁能忽略,时间在离别之时留下的痕迹,尤其是生离死别。 对于失去亲人,肖迟意也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 其后,当他好不容易能够慢慢地自我排解,甚至可以理解爹娘对他的这种期望时,他又迎来了重重一击…… 他最敬爱的师傅不辞而别,从此杳无音信,再也没有人眉眼带笑地对他说——你很好,做你自己就好,无论优秀与否,你永远值得被爱。 身边的人总说,他很勇敢,很坚强,也很强大;可是他再怎么勇敢,怎么坚强,怎么强大,终归也只是一个普通人!他也会难过,会受伤,会落泪,当然也会彷徨无助。 如果能好好活着,谁会为了保命去干坏事呢? 人呀,总是那么弱小,却又那么强大。我们总会在某一瞬间很容易就被狠狠击中,可即使支离破碎却仍挣扎着爬起来继续往前走,从不曾轻易停下。 向阳而生并非与生俱来,那不过是他的选择,是他的坚持,是他的初心罢了。 少年的肩,应担起草长莺飞和清风明月。 可是失去的,终究再也回不来…… 就像一个种族的衰退,甚至一个物种的消失,往往都是无声无息的。不过,有一些种类,却是因为自身能力有限,而无法继续繁衍,所以慢慢变少,麒麟神山上就有这么一种植物。在它被发现之后,长老告知大家这棵树普天之下仅此一株,于是,有些人千里迢迢来到麒麟神山,只为目睹这一棵树的真容。 暗夜风起跋山行,黎明雪融涉水勇。 以后不管遇到怎样的危险,请你相信!我都会坚定地走下去!看过春花秋月夏雨冬雪,也踏遍南水北山东麓西岭,可这四季春秋苍山泱水,都不及你冲我展眉一笑! 第八十四章 麒麟(八) 记忆,穿越岁月的彼岸;守望,搁浅心间的缱绻;是谁,凝聚时光深处,那一抹永不荒凉的风景…… 你来,花未曾开;你走,落花成泥;回首,寂寞如雪。 几点烛火摇曳着,尽最大的努力试图照亮更大的范围。石壁上映出一个长发公子的身影,在昏暗的环境下显得有些冷清。他的声音不大,但是很有穿透力,因为四周实在太安静了。 “一群废物,连个小丫头都看不住,我要你们何用?” “不是,公子……不是你说这丫头已经没用了,不用看管了吗……”仿佛被他的话语刺中了要害,跪在地上的男子身形不自觉地晃了一下。 “有没有用,什么时候轮到你来置喙了?别忘了,尔等只是本公子手里的一把刀,”半披着长发的男子整了整自己的衣袖,正眼都懒得看跪在地上的属下一眼,半眯着一双狭长的眼睛冷声道,“去,把她给我抓回来——不然——你也就别回来碍眼了——” 一把刀,是没有资格质疑主人的。 “喏!”单膝跪地的死侍手依然搭在腰刀上,手腕上露出一个黑色纹身的边角,像是某种动物的尾巴。他没有再多说一句话,起身退了出去,脚步轻得像一只野猫。 看着属下离去,几声冷笑溢出那人的嘴角——这回连自己人都骗过了,应该没有人会怀疑了吧…… “小丫头,你就安心在我这儿待着吧,”青衣公子把玩着自己的一缕长发,“你的娘亲,你的那些个哥哥姐姐都以为你已经平安回到了他们身边,再也不会费心费力地寻你了。”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反正我也逃不出去。”女孩子的声音听不出悲喜,仿佛已经认命了一般,不带一丝情绪——她搞不懂这看上去人模人样的公子哥到底要干什么,把人软禁起来很有趣吗? 真正的不幸,不是绝望本身,而是习惯于绝望。 “你倒是识相,不吵不闹,也不想着逃跑,这样我们大家都省事了,”青衣公子笑意更深了——小丫头你不用着急,好戏很快就要开始了,“等事情结束了,你就自由了。” “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阴谋阳谋都是你的事,不过奉劝某些说话不计后果的人还是多积点口德,不为自己呢,也为还这个世界一份清净不是。”女孩子说完就转过身盯着烛火发起了呆,仿佛对方是个空气。 有些时候,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并不会如同白纸一般直来直去,而是可能会有一些隐喻和难言之隐。 有些人说话就是喜欢拐弯抹角,话里有话,让人捉摸不透。与这样高深莫测的人打交道,只有听懂其中的深层次含义,才能应对自如,游刃有余。 “你是说,莹儿真的有问题?”这么久了,长公主虽然也察觉到了一些异样,但听到苏靖鳞的话,依然难以置信。其实,她是宁愿相信,莹儿真的已经平安回来了。 “你看这个,小莹回来后我一直没在意,”苏靖鳞掏出荧光贝,递给神色复杂的长公主,“除非你先前和我说的有误,如若不然……” 长公主看着毫无变化的贝壳,陷入了沉思。 如果说这次回来这个不是莹儿,那真正的莹儿到底在哪里呢……她苦命的女儿,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回到娘亲身边来……抓走她的人,处心积虑送个假的莹儿回来,目的何在…… 苏靖鳞没有打扰长公主,她心里已经有了下一步的计划,此番前来只是觉得有必要和长公主提个醒——有些事情,也许可以从这个假的小莹身上着手。 两人商量了一会儿,苏靖鳞便离开了。 “靖鳞,都准备好了吗?”一见苏靖鳞浮上岸来,云麒就迫不及待地凑了过来。 “你说呢!”苏靖鳞被云麒舔嘴猫似的表情逗乐了,伸手戳了一下白衣公子的脑门,笑着道,“不过在那之前,我们要先去解决一个小麻烦。” 苏靖鳞说的麻烦是一窝心血来潮,没事溜到神山附近村子里晒太阳的毒蛇。 这窝蛇原本生活在村子外围的大山里,最近不知为何集体迁移到了离神山最近的小榕树村的一座小桥边。小桥横跨清水河,位于大道旁,每天人来人往的。 小榕树村地处海拔约三千米的大山中,山清水秀,民风淳朴。 当地村民知道麒麟神山上有神仙,对苏靖鳞及其族人很是崇拜,都把他们当做山神来祭拜。 村民告诉苏靖鳞,这窝蛇已经在当地生活了较长时间,去年夏初,大家伙就看到它们偶尔出来晒太阳。好在这些蛇知道和村民们保持距离,从来没有发生过扰民事件,人和蛇相处还算愉快。 今年蛇出现的频率更高,几乎天天可见,多的时候一天可以看见五六条,大前天就有六条蛇同时现身,大的蛇约有两米长,和人的小臂一样粗。这些蛇并不怕人,即使桥上人来人往,它们既不跑也不怕。 村民们觉得很是新奇,认为这些蛇有灵性,因为它们不与人冲突,而且蛇窝旁边就是民居,但它们也从不进村民家里去。另外,当地传说蛇是龙的化身,一些老人们则说这些蛇是在守护桥。 可这些毕竟都是毒蛇,村民们还是不大放心,希望能有个靠谱的人给他们出个主意。 “这都什么时候了,几条蛇还要跑来凑热闹,真是多事之秋。”两人很快就到了村子上空,云麒听苏靖鳞说了事情原委之后,忍不住大发感慨。 苏靖鳞一低头就瞧见有胆大的村民在一边啃苞米一边围观蛇群晒太阳,而且吃的还很嗨皮,有些哭笑不得。心道:这些人心还挺大的,这哪里有丝毫害怕的样子?这里的民风啥时候由淳朴变成彪悍了?早知道就不来管这档子闲事了。 不过眼下来都来了,她也不好就这么一走了之。 第八十五章 麒麟(九) 如果终究,留不住身边至亲至爱之人,那么,哪怕是刀山火海,我愿意替你赴死! 曾经,苏靖鳞以为,这不过是年少轻狂时,那人随口说说的一句玩笑话,直到——他真的说到做到了,她才后知后觉,原来——他竟是认真的,从来不仅仅只是说说而已…… 常言道,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对于云麒来说,她也不仅仅只是朋友这么简单…… 在进去那个危机四伏的洞窟之前,苏靖鳞就已经做好了面对强敌的准备,毕竟能弄出一个假的小莹来欺骗他们的对手,心思一定不简单。只是她没有想到,此行会让云麒差点把性命搭上…… “难为你们,竟然有本事找到这个地方来,还能一路闯到这里。”眼见苏靖鳞和云麒联手闯过九道关卡,手持兵刃站在他面前,青衣公子竟然笑着鼓起掌来。 “你究竟是什么人?”苏靖鳞喘了一口气,冷着脸问道。 对手不容小觑,双方都在互相打量着彼此。 苏靖鳞已经可以肯定,小莹就在这个地方——越是靠近这里,她揣在怀里的荧光贝越发流光溢彩,亮得耀眼。找到这个隐秘的山洞,可是花费了不少功夫,还多亏了莹龙一族的秘术再加上云麒的追踪术,否则,单靠她一个人,还不知道要找到猴年马月去。 “别跟他废话了,既然确定小莹就在这里,直接动手就是。”云麒看了一眼把两人团团围住的死侍,亮出长剑挡在两人跟前。 云麒一向直来直去,不喜欢拐弯抹角——管他什么人呢,反正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就对了。既然如此,还和他耗费口舌作甚! 两人和那些死侍很快打做一团,刀剑相击之声不绝于耳。 看着底下人打得火热,那青衣公子却从头到尾袖手旁观,好像输赢无所谓,这些人的死活也都与他不相干似的。只要小莹还在他手里,他就还有足够的余地。 此人虽然相当自负,但他在看人方面,具备高度敏锐的嗅觉,和极其精准的视觉。而且他在为人处世上,也相当理性,从不自乱阵脚。 “啊……”一声惨叫过后,三名死侍手里的兵刃齐刷刷落地,其中一人握刀的手指头还被斩断了,白森森的骨头茬子露出来,尖利得像是一个巨大的惊叹号。 那人捂着鲜血淋漓的手退到一边,大口喘着粗气,疼得直冒冷汗。 云麒身上也挂了彩,好在都是些轻微的皮外伤,他也就完全没当回事。何况这些伤换来了苏靖鳞毫发无损站在他身旁,他自然是心甘情愿的。如果可以,云麒倒希望苏靖鳞也学学那个青衣公子,站在一旁观战,所有危险让他一个人来应付。 但他知道——苏靖鳞绝对不会同意的。 她本就是那种生性坚强独立、又及其克制与理性的女子,生而不凡却从不自视清高。这样一个洒脱的女子,有着不输男儿的豪爽,自然令人刮目相看。 这边打得难解难分的时候,却有人偷偷摸摸打起了小莹的主意。趁着苏靖鳞和云麒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率先找到了小莹,一番循循善诱,直接把人带走了。 小莹只道是来救她的人,又看到那人拿出了苏靖鳞的信物,以为他和苏靖鳞他们是一伙的。而且她也听到了不远处传来的打斗声,便不疑有他地跟着那人走了。别的不说,她早就想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丫头眼神不错!”那人还一边走一边夸道。 小莹的眼睛确实很漂亮,她的眼睛完美地诠释了什么叫做天真无邪。特别是她笑起来的时候,你会发现那是一双装满星辰,不染世俗,纯真如孩童般清澈明朗的眼睛! 加上她调皮可爱的性格,真的像个三岁宝宝!眼神里所具有的那种空灵美,外象美以及诗意美,让人很容易被她的眼神吸引。只是经历了这次的事情,这双眼睛也会给人高傲冷漠,温柔坚定等不同的感觉了。 虽然看起来是个柔柔弱弱的小女孩,骨子里却也是不服输的。 对于自己控制不了的种种意外,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不去在意,冷静处之。即使被抓来这种完全陌生的地方,她也没有方寸大乱,丧失理智。 傲气和傲骨仅有一字之差。 傲气侧重于表面的骄傲,高傲又自以为是,看不起任何人,天下最他牛逼,其他人都是傻子。傲骨却是内心的不卑不亢,即使头被踩到脚底下,仍然有着蔑视对方的强大内心。 不像那种表里不一的伪君子,外表把善解人意做到极致,内在却极度自私,竭力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眼里除了自己什么也没有,令人齿冷。 人生有涯,大爱不死,万里何愁南共北,两心那论生与死! 第八十六章 麒麟(十) 若你有足够的温暖,足够的耐心持续不断地释放,就一定可以融化冰山。 心中若有暖,又何惧人生荒凉! 打斗依然持续着,看着不多时便倒了一地或死或伤的死侍,青衣公子脸上欠揍的笑容终于消失得干干净净。看向云苏二人的眼神变得犀利起来,皱了下眉头却依然没有要亲自动手的意思。 这家伙,倒是个沉得住气的——云麒瞟了一眼青衣公子,又看了一眼剩下的寥寥几人,略微松了口气,压低声音对与他背靠背站着的苏靖鳞道:“剩下这几个喽啰交给我来解决就行了,你找机会先去找小莹要紧。” 苏靖鳞点了点头,目光环视周围,想要寻找石室内其他的通道暗门。 青衣公子注意到了苏靖鳞的眼神,似乎猜到了她的意图,不动声色地动了动手指——那手上缠着几根细细的透明丝线,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也不知道究竟是干什么用的。 “偷偷摸摸搞小动作,当心出门被雷劈!”云麒贱嗖嗖地来了一句,抬手又撂倒一个挥刀扑上来的死侍,对着青衣公子勾了勾手指,“我说你光坐在那儿看算什么本事?看着别人送死也忒不厚道了吧,有种的自己上来露两手,坐在那儿装什么孙子!” 他故意出言不逊,意在吸引青衣公子的注意力,为苏靖鳞创造机会。 苏靖鳞自然明白他的用意,边打边就有意识地退到了角落,一晃身不见了踪影。 青衣公子早料到了苏靖鳞会这么做,冷笑一声,并没有太在意。他的注意力全部转移到了眼下单枪匹马的云麒身上,好像刻意在等着他们分开,各自为战。 眼见机会来了,青衣公子突然朝着云麒所在的方向扔出了一个小瓷瓶。 瓶子落地摔了个粉碎,瓶塞骨碌碌滚到了云麒脚边,立刻就有一股特别的香甜味散发出来。紧接着云麒便看到密密麻麻的黑的不能再黑的虫子从石室的各个角落里速度极快地爬将出来。 “亲自动手,怕你吃不消啊!”青衣公子看着被虫子包围的云麒,脸上又浮起了欠揍的笑容。 “就凭这些杂碎,吓唬谁呢?”云麒哼了一声,显出白虎真身,对着那些虫子一口烈焰喷将过去。 排头的大片虫子立刻化为了灰烬,烧得“噼里啪啦”直响。但是后面的虫子丝毫没被这阵仗吓到,依然成群结队地涌上前来,仗着数量上的优势,很快又形成了包围圈。 云麒很快就发现,这么烧下去不是办法,这些虫子仿佛没完没了,烧了一片立刻有更密集的一片补充上来。如此耗下去,不等把虫子烧光就会耗尽他的力气。 正在云麒快速思考着对策的时候,一些虫子突然亮出翅膀,飞了起来,转瞬就扑到了云麒眼前。 不带这么玩的,丫的还会飞!云麒吃了一惊,险些被自己喷到一半的火焰呛死,连忙往后退了一大步,险险避开飞虫,目光如炬,落在那个害事的瓷瓶上。 瓶子已经碎了,估计也没什么用了,里面装的东西味道已经扩散开去,只会继续吸引大批的虫子——云麒心念电转,为什么这些虫子只攻击他一个人,完全无视青衣公子和那些死侍? 边想边就朝着一个死侍扑了过去,他要看看,如果两人缠斗在一起,这些虫子会不会无差别进攻。 然而,他彻底忽略了地上剩下的那个不起眼的小瓶塞。 没等他碰触到离他最近的死侍,“嘭”的一声巨响,那瓶塞突然自己炸成了碎片,而瓶塞是空心的,里面竟然也装了东西。云麒眼前一黑,瓶塞里的东西随着爆炸溅了他一脸一身,他甚至没来得及别开头闭上眼睛。 那东西让他瞬间变成了一个睁眼瞎子! 有微弱的天光从震开的石缝中透下来,天就快要亮了,可他没有机会看到了…… 这边厢,苏靖鳞并不知道云麒遇到了大麻烦,她在一条密道中摸索着向前,尽可能地加快脚步。 她又想起临行前长公主拉着她语重心长说过的话:“靖鳞你记住,当你在迷茫中寻找前行之路,而我却希望你在清醒中依然洒脱。虽然看似风光的路,往往艰险异常,但是你要相信自己不是一个人。” 幸好,她也从来不是一个人——天底下最幸运的事,莫过于在你勇敢时有人陪你勇敢,在你落魄时有人陪你落魄,在你低迷时有人陪你哭泣,在你光芒万丈时有人为你鼓掌。 下一次,若再迷茫,只需要记住,这一路,你不是孤身一个,有许多人守护着你,为你开路。 第八十七章 麒麟(十一) 其实人这一辈子,遇见对你好一时的人,是比较容易的,但遇见始终待你如初的人,却是很难的。 小莹跟着那人,在蜿蜒逼仄的密道里也不知走了多久。脚下的路时而宽时而窄,磕磕绊绊不是太好走。她的心也绷着一根弦,整个人都紧张兮兮的。 那人走的也很小心,手里的火把已经快要燃尽,他们必须尽快找到出口。 “丫头,跟紧我,小心脚……” 仿佛是为了响应他这句话,他“下”字还没出口,脚下的地面突然发出一连串“噗噗”的响声,一只只惨白的鬼爪破土而出,袭向两人脚腕。 要不是那人反应快,拉着小莹一跃而起,那鬼爪险些扎穿两人的脚底。 小莹吓了一跳,反应却不慢,随即幻化出真身,巴掌大的小莹龙腾空游走,避开了地面还在不断冒出的白骨爪子。那人也不再回落到地面,他虽然不能像小莹那样化形,飞檐走壁的本事却也练得不差。 那鬼爪毕竟不是没完没了,过了一段就消停了,两人重新落到地面,心有余悸地对看了一眼,继续往前走。这回两人走得更加小心,成功避过两处机关,又宰了一条拦路的毒蛇。 终于,在火把只剩下一丁点火星子,两人的体力也消耗得差不多的时候,眼前豁然开朗。只听得那人叹了一声:“丫头,我们终于出来了。” 小莹松了一口气,抬头看着久违的天光,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此时此刻她才真真切切的体会到,“自由”是多么美好的一个词儿。 他们所处的地方,是一座山的背阴面。 这个季节,山坡的朝阳处雪已经开始融化,慢慢地露出黄黑色的地皮。雪水滋润着泥土,浸湿了去年的草楂,被雪盖着过了冬眠的草根苏醒复活了,渐渐地倔强有力地推去陈旧的草楂烂叶,奋力地生长起来。 山的背阴处却还寒气凛凛,可是寒冷的威力已在渐渐衰弱。朝阳处温暖的雪水顺着斜谷流过来,融化了坚硬的雪层,冲开山涧溪水的冰面。 浅浅绿意渲染出浓浓的生气,突然给了郁闷的人一个晴朗的心情。小莹本就还是个孩子,对着刚救自己脱困的人,脸上自然而然的就露出一个笑容来。 相较而言,苏靖鳞在密道里就更倒霉了,虽然她一路破除了所有的机关,中途却遇到了几只难缠的凶兽。逼得她不得不化成麒麟真身,打了几场恶战。这些凶兽虽不是麒麟的对手,却也有不怕死的精神,占着数量上的优势拼死相搏,也不知道图个什么。 等到最后一只凶兽倒在苏靖鳞脚边时,她的身上也多了好几条抓痕,鲜血直流。 最糟糕的是,等她收拾完这些凶兽才发现,荧光贝的光芒已经越发微弱。苏靖鳞明白,她很有可能再次失去追踪的方向,小莹或许已经不在洞里了。 苏靖鳞顾不得处理伤口,加快速度寻找着出口。 小莹他们走的那条密道鲜少有岔道,而苏靖鳞走的这条却像个迷宫似的,有些地方甚至有三四条路通向不同的地方,不把人搞得晕头转向不罢休似的。 苏靖鳞先前还能寻着荧光贝的光亮确认方向,可随着光亮越来越弱,这个方法不好使了。 要在这些岔口中寻找方向实在是太耗费时间,苏靖鳞一个头两个大,想起自己无事时整日里浑浑噩噩,现在却不得不拼命抓住一切机会跳出去救人,不由得自嘲一笑——她哪是那种菩萨心肠的人啊! 一直以来,她都觉得自己过得太过随意,好吃好喝啥也不用愁,大有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架势。说她没心没肺也好大大咧咧不着调也罢,她确实不像个神女的样子。可她开心啊,她一直觉得,人也好神仙也罢,最重要的不就是活得开心吗? 如果活得太累,那生活岂不是成了一种折磨,活得再久又有什么意思?所以她宁可开开心心的过一天是一天,也不要违背心意地追求永远。 但此时此刻,她却觉得这辈子都开心不起来了——如果这次再找不到小莹,她真的会崩溃的…… 能击垮你的,都是你最在乎的。明面上的对手反而不可怕,就算手持利刃也扎不到你的软肋。打不过还可以认怂呗,有什么大不了的! 唯有关心的人面前,你会柔软、赤诚、不堪一击。当然,也会不顾一切,不退一步。 你看,人这一辈子,软肋都捏在最在乎的人手里,哪怕豁出命去! 因为懂得,所以才会小心翼翼;因为深爱,所以才会更想好好呵护;生怕一个不小心,就会触碰到彼此的伤口。并非对方脆弱至此,而是即使再强大,我们也不愿他再受到一丝丝伤害。遇到危险和挫折的时候,只想抱抱那个人,告诉他:有些爱,永远都不会消失,因为他就在你心里,无时无刻、无处不在。 尽管心急如焚,无奈的苏靖鳞还是只能沉住气继续前行。忍不住暗骂自己没用,关键时刻越急越想不出好法子。平日里还觉得自己挺能耐,经不起赞美,一被夸就会飘飘然起来。 等到荧光贝的光芒彻底消失,而出口依旧不知道藏在哪个该死的鬼地方,苏靖鳞终于脚下一软,跪倒在密道冰冷的地面上——拼尽全力地寻找,此刻却不得不承认,小莹再次失踪了。 她输了,输得彻底…… 长公主说得不错,在她迷茫的时候,总有人帮她将什么都看得通透明白。但当她真正一个人的时候,有一种东西却很难得到,那就是确定性和安全感。 过去,她从不觉得需要去防范或者拼死抓住什么,经历这么多,她早已不是那个孩子气的倔丫头,在大是大非面前,早已学会了取舍。可是不管经历了多少,内心早已强大的她,这一刻依旧像个孩子一样落下泪来。 这世界上善良可贵,却不是所有人都值得拥有善良;温柔暖心,却不是所有人都配得上温柔以待;没有谁对谁错,我们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伤害自己,也不打扰别人。 可人世间固有的观念太多了,当你自己和别人不一样的时候,需要面对周围的各种反应,有人支持你就有人反对你。但最后何去何从,你要听你自己的。 第八十八章 麒麟(十二) 人性总是薄凉的。 有些时候,你对对方再好,付出的再多,也不一定会收到对方的感激。反而还可能会让对方看轻你。 所以,与其毫无保留地盲目去爱,不如先把自己放在第一位。 别什么责任都自己扛,双方都要学会付出。你来我往的感情,才最为稳固。 比爱一个人更重要的,是要先爱自己! 苏靖鳞狠狠抹掉眼泪,站起身来,她知道这个时候,眼泪是天底下最没有用的东西。软弱意味着可欺,如果她认输了,小莹怎么办,她又拿什么去和长公主交代? 既然小莹已经不在这里,眼前这个迷宫一样的洞窟,一定有出去的路,她绝对不能被困死在这里。 还没熄灭下去的怒火再次燃烧起来,惊天动地的咆哮声中,化身麒麟的女子势如破竹,哪怕前方没有路,她也会闯出一条路来——堂堂麒麟神女,绝对不会轻易认输的。 “公子,这家伙已经是强弩之末,属下要杀了他替死去的弟兄们报仇。” 云麒听到一名死侍咬牙切齿的话语,自嘲地笑了笑——不曾想,他也有被逼到绝境的时候,难不成真的要交代在这里,交代在这些个连身份都没有弄清楚的人手里? 已经活得够稀里糊涂的了,如果再死得不明不白,不甘心啊! 当然不甘心,他答应了靖鳞要帮她找到小莹的。现在小莹不知所踪,靖鳞那边也不知道怎么样了。答应她的事情还没有完成,男子汉大丈夫,他怎么能食言而肥呢? 他不是轻易许诺的人,经常半开玩笑地答应别人一些事情,能做就尽量,做不到也不一定当回事。可是答应苏靖鳞的事,他从来都是认真的,就算遇到再大的麻烦也从不曾后悔。 云麒知道,苏靖鳞对他也是如此。相比之下,她的性格可能更较真一点,不像他那么区别对待。但他就是知道,在她心里,自己肯定也是和别人不一样的。 而且,他还没有告诉过她……告诉过她,他其实很早就喜欢她了…… 他的幸运是很早就遇见了她,却执拗地从不曾表明过心意。而那少根筋的家伙也就一直把他当挚友,甚至兄长一样依赖,从来没往其他方面想过。 他的幸运碰上了他的执拗,到后来却让他陷入一种无法摆脱的纠结之中。 不说,他可以一直陪着她,照顾她,像兄长一样宠着她! 说出来,万一她不接受,他们就可能连朋友都做不成…… 连他自己都搞不明白,为什么要在她面前隐忍? 他还一直自以为,对于自己的情感、欲求和感受,他一向都是比较放得开的——七情六欲嘛,不是人之常情吗,七情是“喜怒哀惧爱恶欲”,六欲是“生死耳目口鼻”的欲望。生来就有,为什么要去压制呢? 人的一生,最伤身戕体的事就是对身心的压抑。真正喜欢一个人,大概换了谁都会自卑,会犹豫。有时候话没说出口,可行为却已经给出了答案。 原来,到了这种生死攸关的时候,他心心念念的还是她——最想见到的人也还是她,哪怕是最后一面,他也无怨无悔。他真的愿意,为她豁出这条命。 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儿告诉她这些呢? 罢了,现在想这么多还有什么鸟用,还不如拼死一搏,也许还能活着去见她呢…… 外面的雨越下越紧了,狂风吹折了后山干枯的树枝,发出哑哑的响叫,却被密集的雨声盖过。大雨倾盆,洒脱而又震撼,那肆意,是一种刻骨更是一种呐喊。 秋雨无情,一片枯叶在雨中旋起不舍,孤零零的落下。它憔悴的躺在地上,任秋雨淋得透湿,等待它的命运就剩下成泥了。或许也只有这样,它才能重生。 冷风抬着雨在风中肆掠,冰凉的寒风阵阵袭来。能感觉感到的只有秋的萧条,没有秋的静美了。 远处的山黛,虽然还有着残夏的影子,披着颓败的绿,可一场场秋雨淋下,一场场寒冷侵袭,又怎能扛得住蒹葭苍苍? 好不容易找了一处避雨的地方,小莹也不管什么形象不形象了,一屁股坐在地上托着腮帮子打了个刁钻的喷嚏。末了一边揉着鼻子,一边东张西望,观察四周。无奈雨势太大,下得冒烟,茫茫雨帘完全挡住了她的视线。 “对了,多谢大哥救了我,看我这榆木脑袋,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呢?”小莹收回了目光,这才想起来她还不知道救她脱困的是何方神圣。 “在下一介武夫,姑娘叫我老武就行了。”那人半开玩笑地说道。 “这样不妥吧,我还是叫你武大哥好不好?”小莹随手捡了一根树枝,在地上乱画起来。 武大哥,也可以,不是武大郎就行! 那人查看着手里的暗器,然后掏出一块干饼,撕下一半递给小莹,自己啃了一大口,边嚼边含糊着道:“荒山野岭的,只能先将就一下了,等下了山,我再带姑娘去吃顿好的。” 小莹点了点头,露齿一笑。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等雨停。 借着聊天的功夫,那人这才发现,眼前的女孩子恰好也长了一双淡然如水的眼睛,如同一潭未经世事侵染的湖水,空灵秀美,出尘脱俗。 慢慢地,雨小了,先前狂暴的疾风骤雨变成了绵绵细雨。那如丝般缠绕不绝的细雨,仿佛绕进人的心里,勾起满腹的心事。两人说着说着就沉默了,然后站起身整理了一下,准备继续上路。 小莹有些想不通,为什么自己总是会因外在环境而影响心境,无法真正做到心中淡然,成熟洒脱。 想起娘亲曾经告诉过她,其实,生命中发生的任何事情,都绝非偶然。所以你要相信,无论你走到哪里,那都是你该去的地方,经历一些你该经历的事,遇见一些你该遇见的人。 世间万物,皆系因果。 风雨吹不进心的宁静,眼前多少艰难。漫漫长路,有谁来陪伴你同行? 眼底藏着的秘密只愿与你同心,要把万物唤醒。放你的名字在我的内心,我们一定会再度相聚。 第八十九章 麒麟(十三) 假如黑夜没有尽头,眼睛会不会生锈? 森山的鹿不知归途,世间皆苦只可自渡。 “我说,你们把本大爷关起来到底是几个意思,老子又不是犯人,能不能有点新意啊?”云麒醒来以后就没有消停过,不过,他很庆幸自己还能够醒来。 眼前依旧是一片漆黑,他的眼睛并没有恢复正常,这让他十分不爽。 他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只是凭着直觉判断他被关起来了,而且还被绑得结结实实,因为他此刻完全动弹不得。不过捆仙锁封住的是他经脉,不是脑子,云麒思考着如何脱困。 一群王八羔子,就知道耍阴招——云麒在心里恨恨的骂着。 都怪他太过轻敌,才会那么容易着了道,非但没把人救出来反而把自己搭了进去。若能逃出生天,真不知道他还有何脸面去见苏靖鳞。 物以稀为贵,往往爱得越深的那个人反而会被动变得卑微。 成年人的感情,有时就是这么一本正经地不讲道理。可惜,这个事实往往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懂。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还是想办法脱困。 换做以前,就算情况比这么糟糕云麒也不会如此狼狈,可是这一次不一样,什么都看不见严重影响了他的行动。他的视力本来极好,还拥有夜视的能力,现下可好,眼睛反而成了他的弱点。 不过对于白虎这样的神兽来说,视力和听力都是超凡脱俗的。眼睛虽然看不见了,并不影响他靠听觉来做出判断。云麒竖起耳朵细听,他能清晰地听到水滴落在石板上的“滴答”声,他应该还在石洞内。 云麒正想试着活动一下僵硬的四肢,忽听得不远处传来了脚步声,还有两个人低声交谈的声音。他立刻又僵硬成了一块石头,艰难地继续挺尸! “都三天了,你说这死猫还活着吗?” “他要是这么容易就挂了,大哥为什么还要我们轮流看着他,不过我也想不通,大哥留着这家伙作甚,直接一刀砍了岂不省事,还用法器封锁了他的灵力,防止他逃跑,真是多此一举。” 听到这里,云麒气得炸毛——难怪他完全动弹不得,也无法变回人身,原来是被法器锁住了,真是岂有此理,这群小兔崽子! 不仅能封住法力,还能逼他现出原形,难道是捆仙锁? 云麒做梦也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也会尝到做阶下囚的滋味。他想象着自己被捆仙锁五花大绑的样子,自嘲地苦笑了起来——想当初,他还用这个“宝贝”捉弄过包括小莹在内的法力不强的小仙。没曾想风水轮流转,现在轮到他了。 捆仙锁虽然算不上什么高端法器,却很实用,既能限制行动还能封住法力。 云麒郁闷地叹了口气——如果真是这劳什子,要挣脱束缚还挺不容易,他怎么这么倒霉! 弱肉强食本是自然界公认的法则,就算是神仙也不能例外。都说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在凡人看来神仙也许无所不能,可是一旦倒霉起来,也许就是灰飞烟灭。 谁说神仙就不会消亡呢?作死又不是凡夫俗子的专利! 不得不承认,他能做的最好的事,也许就是让那个人知道,不管这世间的法则多么残酷,你却永远被爱。趁阳光正好,微风不燥,去做你想做的事。 世间美好有千万种,快乐与平凡最浪漫。回想起过往那些点点滴滴,即便身处炼狱,也能甘之如饴。 我能饮下烈酒,也能熬过没有你的每一个深秋。只希望你一生没有软肋,活得潇洒自在,千万不要像我,别人一提到你,我就自觉认输了。 “哗啦”一声巨响,碎石四溅,坚硬的石墙被强行冲开,焚风踏雪的麒麟神兽昂首站在乱石堆中,甩了甩头,化作一个紫衣红裙的女子。 苏靖鳞回头看了一眼被乱石堵了一半的洞口,有些担心——云麒还没有找来,他会不会出事,她要不要等上片刻? 很多人遇到感情问题的时候,都是很自私的。为了自己在乎的人,可以不管不顾,可是苏靖鳞不能。她是麒麟一族手握生杀大权的神女,哪怕她从来没有行使过自己的特权,她依然要为此承担责任。 思来想去,还是先找到小莹要紧。苏靖鳞在洞口留了标记,头也不回地走了。 幸亏她走了,没有听到洞里传出的虎啸,否则,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折返回去。 回去,就不一定能离开了…… 天色依然阴阴沉沉,厚重的云层给世界蒙上了一层厚厚的悲剧色彩,就像阳光下的阴霾。老天爷经常玩这一手,四月变天,说变就变,比翻书还快! 苏靖鳞打了个寒噤,没来由的觉得很冷,那种冷不是因为周围环境的温度,而是从骨头里透出来的冷。如果可以,她很想拿床厚被子,把自己裹紧一点,再紧一点,也许就不会冻得直打哆嗦了。 这种感觉很不好,让她有种不祥的预感…… 苏靖鳞扮成一个人人避之不及的叫花子模样,四处打听,希望能找到哪怕一点有用的消息。 苏靖鳞有多个称呼,多层身份,每个身份都像是一层面具,只有在最亲近的人面前她才会卸下防备,显露出最真实的一面。幼年时期惊鸿一瞥的少年少女早已长大,周围形形色色的人物,本身就不单纯。 果子一旦成熟了,就不可能一直青涩的挂在枝头。只是人人都喜欢熟透的果子,又有几个人会去怀念它曾经青涩的模样? 想来,再通透的人也会在理想和现实的巨大落差面前感到失落。微光吸引微光,微光照亮微光,我们互相找到,一起发光,这样才能把阴霾照亮。 第九十章 魇蛇(一) 给别人当替身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被人当做替身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这些天来,她在脑子里反复思考着这个问题,越想越心烦,越心烦越想——就像一条蟒蛇咬住了自己的尾巴,无论怎么循环,也解脱不了自己设下的魔咒…… “阿魇,是你回来了吗,为何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你交代的事情我已经办妥了,不回来我留在那里等死吗?”女子低着头,语气透着一股不屑和冷漠的味道。 “你这是在跟我闹脾气么?” “属下不敢。” “不敢,还有你不敢干的事吗?”男子嗤笑了一声,不紧不慢道,“我说了,在我面前不要自称属下,哪个属下敢像你这样和本座说话?子辰,去把本座前几日刚雕完的玉佩拿来,我答应了阿魇等她回来要给她的。” 被叫做“阿魇”的女子抬头看了男子一眼,接过子辰递来的玉佩,脸上的表情终于缓和了些许。 她摩挲着玉佩上雕刻的蛇形图腾,有些感慨道:“你,就这么相信我一定会回来?” 男子笑了笑:“当然,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的。” 说着伸出手,像小时候那样轻轻揉了揉女孩儿的一头乌发。那双手纤细而修长,很适合握着书卷执笔书写或是绘画,怎么看,都不像一双舞刀弄枪的手。 可谁又能相信,就是这样一双充满了书卷气的手,也能翻云覆雨搅动风云呢? 翻手为云覆手雨,竟然也能用来形容这样一个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年轻人! 如果,她没有化作小莹的样子去莹龙一族打探消息,她大概永远不会知道,真正被捧在手心里宠爱是怎样的感觉。那么,她也许永远不会后悔自己当初的抉择。 阿魇记得,很久以前,一切还和现在截然不同,她还是个对一切充满好奇的爱凑热闹的普通小丫头。 那时候,她叫“阿琰”,和爹娘居住在枫悦城,一个秋天特别美的小城。 那时候,她最高兴的事就是和家里的兄弟姐妹走街窜巷,每人买上一串糖葫芦。那酸中带甜的滋味,她总会时不时的惦记。 她原本以为,自己会像阿姐小弟那样,平平安安地长大,按部就班地过完一生。 没想到,她天生体质特殊,很快就表现出了与众不同之处。 有一天清晨,她睡得迷迷糊糊,突然感觉到自己枕头边有东西在动。 那是一条小蛇,年幼的她并不知道那小东西有毒,完全不晓得害怕,甚至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还伸出手去摸了摸小蛇布满鳞片的身子,颇有一点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那触感微凉,却并没有让她觉得不适。 奇的是,那蛇也不躲,很享受地任由她摸,没有一丁点要伤害她的意思。吐了吐鲜红的信子,然后从她手上滑了下来,在她眼皮子底下不慌不忙地溜走了。她目送着小蛇离开,咧着嘴笑得没心没肺。 后来,就经常会有不同的蛇来光顾她住的房间,不咬她也不伤害她的家人,偷偷的来又悄悄的走,仿佛只是为了来她面前刷刷存在感! 可惜家里人还是发现了异常,爹娘吓得够呛,以为她得了什么怪病,带她去四处寻医问药,结果还是没有任何解决办法。再后来,其他姐妹们都开始疏远她…… 终于,没有人愿意同她亲近了,甚至恶毒地直接叫她冷血动物。 于是,同她最亲近的就变成了大大小小的蛇。 她本以为,没有人会愿意接近一个与蛇为伍的怪人。稍微懂事一些,她也就学会了装成一个普通人。可她依然没有几个朋友,慢慢的,她也不在乎这些了。 直到,在一次聚会上,她遇到了那个人。 她记得,那一天他穿着黑色长风衣站在最显眼的地方,唱了一首歌。里面有一段歌词是这样的,“你天衣无缝的潇洒心底的害怕,慢慢渗出了苍白。你苦苦地追求永恒,生活却颠簸无常遗憾;你傻傻地追求完美,却一直给误会给伤害给放弃给责备……” 乌泱泱的百多号人,挤在装饰得花里胡哨的大厅里,激动地跟着节奏打着拍子,还有跟着音乐轻声哼唱的。但是,他们都是来凑热闹的,听不出什么特别的味道。 当时听到他唱的时候,阿琰就觉得他唱出了某些情绪——害怕、孤独与不安,与旁边的人诗意般的唱调相差很大。 她不喜欢他把那首歌唱得那么悲伤,所以听了前半段就不听了。却从他那年轻、温柔的歌声中听出了他的沧桑与认真。是她的心境变了吗?还是她理解了他的情绪? 他的唱功还是需要努力的,但他的嗓音和他的认真是值得肯定的。 两人第一次见面,她被少年的歌声吸引。 只是觉得,他唱的好听——那时候她不懂,那是因为,他们有着类似的心境。 人是社会性动物,能够适应孤独,但不会有人喜欢一直孤独地活下去。好比对一个小孩子来说,被欺负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被欺负时,身后无一人可以依靠。 虽然第一次见面波澜不惊,但两人在音乐方面很有默契。 后来,面对孤独的小女孩,少年选择了一直陪在她身边,竭尽所能地照顾她。 “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只要我有,全部给你。”那是他对她的承诺。 “如果有一天,我要的是你的命,你也给吗?”这是她的孤独和倔强。 钓过螃蟹的人都知道,竹篓中放了一只螃蟹,必须要记得盖上盖子,否则它就会爬出来。但是如果你多钓几只放进去后,就不必再盖上盖子了,这时螃蟹再怎么挣扎也是爬不出来的……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当有两只以上的螃蟹在篓子里时,每一只都争先恐后地朝出口处爬。但当一只螃蟹爬到篓口时,其余的螃蟹就会用钳子抓住它,最终把它拖到下层,由另一只螃蟹踩着它向上爬。 如此循环往复,无一只螃蟹能够成功。 这就是着名的螃蟹定律。 而这也是很多人共有的心态:自己过得不开心,那么我就想看到别人也不开心;如果自己爬不上去,也拉住别人,让别人也爬不上去。 说到底,人性最大的愚蠢,就是见不得别人好! 有些人总以为,一起合谋做了坏事后没被发现,一切就会过去。而实际上,只要有不正当利益,就会有分赃,只要有分赃就会有分赃不均,就会引发仇恨和猜忌,从而导致报复,事情总会有败露的那一天。 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难道不好吗? 有时候,阿琰也会想,如果没有遇到这个少年,自己会是什么样子? 只是有一个人一直惦记着你的冷暖,惦记着你的悲欢——那种被需要的感觉,真的很好。 然而没有如果,他们只能顺着生活轨迹,一步步往前走,尽可能勇敢并理智的面对未知的一切。 秋风明月,人间九月,往日不悔,来日可期。 她是不是应该只为自己,好好地活一回呢? 第九十一章 魇蛇(二) 拔山而行,向阳而歌,黎明的那道光终会越过黑暗…… 阿琰有三个愿望——去最高的雪山之巅看天,去最蓝的海边逐浪,去最辽阔的草原寻梦!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三个愿望根植于她的心底,慢慢发酵成熟,让她越发渴望成为现实——她甚至想过,如果有人帮她实现了这些愿望,让她以身相许也不是不可以! 姑娘家的心思有时候也有趣得很,简单得像个玩笑! 对于一个还不曾见过世面的小姑娘来说,这些关于诗和远方的愿望从何而来呢? 其实,这三个愿望都来源于一个人的讲述。这个人的经历在阿琰看来简直比书里那些个传奇故事还要精彩。他的足迹遍布奇山大川,世界各地,体验过各种风土人情,见证过许多神奇造物…… 阿琰听他绘声绘色地描述过人迹罕至的高原,四季冰封的雪山,大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他说雪山上的融水甘冽,空气纯净,因为更接近天空,强紫外线让各类细菌都难以生存,云巅之上的高原让有害气体无法侵入。 在那片净土中,人的心也会变得纯粹! 那人在少不更事的小姑娘心目中,一早就埋下了梦想的种子,在一次次的讲述与倾听中又毫无防备长成根深蒂固的大树。而那树根更是已经牢牢地扎进了小姑娘的心里,稳固的如同永远也撼动不了的泰山。 他给阿琰讲述这些经历,就像大哥哥给小妹妹讲故事一样。于是,阿琰从小就崇拜他,希望自己长大也能像他那样,到所有自己想去的地方去看看! 然而这种愿望,不过是小孩子的一厢情愿罢了。 长大一些后,阿琰才明白“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是多么奢侈的一个愿望,需要你有足够多的时间和金钱才有可能实现,不是随口说说就能美梦成真的。 有些梦想终究只是梦想罢了,说好要用一生去探寻,却从一开始就举步维艰。 阿琰第一次明白这个道理,是在知栎的葬礼上。 那个总是喜欢给她讲故事的大哥哥,悄无声息地走了…… 葬礼上,阿琰看到穿着一身黑衣的知斐,人瘦弱如纸片,似乎一阵风都能把他吹走,绝望的眼神,找不到一丝活下去的希望。也是,从小陪着长大的亲哥哥不在了,作为弟弟的小斐悲痛欲绝,任谁看了都觉得心酸。 对于哥哥的突然离世,小斐无论怎样都无法接受,生生剥离的痛,痛到让他窒息,一度不愿相信这是真的。神志变得恍恍惚惚的小斐,像在做一场噩梦。 他倒是希望,眼前的一切只是一场噩梦…… 虚弱的小斐踉踉跄跄地走在人群中,泪水无声地落下,他跪在冰冷的墓碑面前,任泪水打湿衣襟。 阿琰听到小斐泣不成声地哭着道:“哥哥,你为什么舍下我呢,你不是说好会陪我长大吗?你怎么能骗人呢!”阿琰突然也觉得心里堵得慌——这个人,怎么突然就永远地走了呢? 你怎么能骗人呢…… 你难道,真的没有任何留念了吗…… 你是不是走过了太多的地方,所以忘了回家的路…… 阿琰和小斐的关系一般,不如和他哥哥知栎那么热络,两人各站在一边,被前来参加葬礼的人隔开了。 葬礼结束后,小斐忽然走到阿琰面前,吸着鼻子说道:“姐姐你要节哀,我知道你和我哥是好朋友,哥哥常常和我提起你。”小斐轻轻叹息着,又抬头望着天空,仿佛这样就能不让泪水掉下来。 真是个善良的孩子,明明自己难过得一塌糊涂,却还想着安慰别人。 “你答应我,遇到不开心的事情一定告诉我,不要一个人躲起来难过……” 两人一起沿着草地漫无目的地走着,阿琰一路上都盯着地面发呆,她没有抬头去看小斐的脸,不知道如何去安慰才能缓解这沉甸甸的悲伤。她即不想看到小斐的眼泪,又希望他可以痛痛快快哭一场。 两人很快走到了草地边沿,下意识地发现前面没有路了,一扇门挡在了他们眼前。 那是一扇圆形的拱门,上面装饰着考究的花纹。老旧的门把手上挂着一把断开的铁锁,钥匙和锁都锈迹斑斑,仿佛已经挂在那里很多年了。 门缝 枕函香,花径漏。依约相逢,絮语黄昏后。时节薄寒人病酒,铲地梨花,彻夜东风瘦。 掩银屏,垂翠袖。何处吹箫,脉脉情微逗。肠断月明红豆蔻,月似当时,人似当时否? 一别波澜不惊,往事哪堪回首? 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时光,那些欲说还休的话语,默默与岁月结起一段尘缘。清清浅浅,隐隐幻幻,举手低眉间,美好的年华已渐行渐远,在意的至亲挚友也已渐行渐远。 唯愿以一腔热情,再敬岁月香酒几盏,愿往事不言愁,以许余生不悲秋不波澜。 第九十二章 魇蛇(三) 素怀清旷,琼树风生;光影交纵,酿织成梦。 夜深了,阿琰还没有睡意,她一个人抱着最近新得的猫儿窝在沙发上发呆。 “我似乎忘记了一个不该忘记的人,你说我是不是太健忘了?”阿琰摸了摸可乐的猫头,听到它懒洋洋地“喵”了一声作为回答。 “其实你把‘不是’两个字去掉就行了!”可乐心想。 天蒙蒙亮的时候,阿琰睁开眼睛,她本以为自己依然会在沙发上躺着,然而并没有。可乐依然窝在她怀里,睡得正香。她纳闷地瞅着枕头边的海豚布偶——是谁把她挪到床上来的? “嘎吱”一声轻响,房门被推开了,和她一起租房的好友端着早餐走了进来。 “你睡觉都不脱外套的么?”好友和她一起摸着猫儿的头,翻了个白眼。 “不是,我昨晚在沙发上睡着了。”阿琰松开抱着可乐的手,接过好友递来的豆浆喝了一口。 “你慢慢吃,我得先走了,今天医院一堆事情等着我呢,拜拜。”阿琰看着好友叼着吃了一半的香菇包,一手提着豆浆一手抓着包急三火四地出了门。 “昨晚是这妞把我弄到床上去的?”阿琰又咬了一口手里的包子,“那她为啥不帮我把外套脱了,还把我屋里的垃圾带走了,这妞以前连自己屋里的垃圾都经常忘了扔的。”阿琰一边对着可乐嘀咕一边把剩下的豆浆喝了个精光。 下午,知斐过来找她聊天。自从知栎走后,知斐反倒和阿琰熟络了起来。两人经常一起聊天、约饭、逛街,最近新增加了一项——一起撸猫! “我昨晚做梦梦到一个人,可是我看不清他的脸。”阿琰努力回忆着梦境,对拿着逗猫棒和可乐玩得不亦乐乎的知斐说道。 “你好好想想,实在想不起来就算了呗。”知斐不以为然道。 “没办法,我就是想不起来……”阿琰郁闷了。 “那就别想了,想起来又有什么用?愿意留在你身边的人不需要你费心去想,比如说……”知斐想到已经永远离开的哥哥知栎,却没有勇气说出他的名字。 “你……”阿琰抬头看着欲言又止的知斐,心下也有些茫然。 知斐眨了眨眼:“我说的是可乐!”说完把逗猫棒从可乐的魔爪里抽了回来。 阿琰记得,知栎总说“今天短暂的离别,是为了明天更好的相逢!”要她趁着年轻,去追逐梦想。可是眼下,短暂的离别成了永别。 很多时候,阿琰会想——是不是她不够优秀,所以在面对自己喜欢之人的时候,总是时机不对。 傍晚,两人一起去附近的宵夜街吃烧烤。烧烤摊老板长了一副单眼皮、肿眼泡、塌鼻子,这种不够有冲击力的样子,招呼起客人来却十分热情。 一把烤肉串下肚,老板那油腻腻的头发看着也顺眼了! 知斐端起酒杯,和阿琰碰了一下,一口下去了一半。他手指下意识地敲击着杯子,盯着酒杯里剩下的一半液体,眼神也跟着微微晃动起来…… 酒,让我想起了你,而你却忘记了我。 装作无动于衷,随着酒意的麻痹,让自己看起来像是麻木了一样。 第一杯酒敬你,所谓不合适就是你喜欢清风醉酒,我却独爱烈风自由。岁月里你很干净,比水淡,比酒清。 第二杯酒敬你,黄昏时偷来你的肋骨酿酒,百年后醉的有血有肉。 第三杯酒敬你,晚风路过陶坛吹散的酒香,我记得你所有模样。 阿琰总觉得知斐身上有一种未见世事的纯净,因为他会在危险时刻站出来保护一只猫咪或是小狗。 阿琰记得有一次和知斐偶遇,看到知斐正在全神贯注地“跟踪”一个小家伙。 看他蹑手蹑脚跟在小流浪屁股后面,那家伙却冲着阿琰跑了过来,好家伙,还自带两盏小手电!左顾右盼,看似十分警惕,觉得安全了,便停下来梳理起自己的毛发。然后突然抬头,神情紧张,但下一秒就展现了自身的柔韧度,舔了个爪! 最后,两人成功地把这个小流浪带回了家,那是阿琰第一次去知斐家,然后她才知道知斐就是知栎的弟弟。难怪,她第一眼就觉得这个笑起来带着酒窝的男孩子有些眼熟。 看着知斐,阿琰就会想起知栎,望穿秋水,不见故人归…… 此时此刻你在哪里? 是否快乐? 是否安好? 想你的时候,该如何凝望你所在的方向,如何将思念诉与风听? 想你的时候,是否可以将你的名字写在笺上,枕着你的名字入眠…… 一路走走停停,触碰每一朵花的心跳,倾听风的声音,追逐哀伤的云…… 当一切归于虚无,我依然还是我…… 第九十三章 魇蛇(四) 我知道你一步步向我靠近,星河万顷都是我的见面礼。 你知道我也走向了你,暮色千里皆是回礼! 阿琰家楼下有个卖水果的大姐,阿琰经常找她买水果,一来二去的两人就成了朋友。 阿琰听说她已经结婚了,丈夫老实本分,但是她和婆婆相处得并不愉快。 有一次,她好心给婆婆买保险,婆婆反而觉得——这是在咒自己早死吗? 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大姐百口莫辩,只能一个人躲起来掉眼泪。 都说这年头好人难做,殊不知有些人就是认准了这一点,颠倒是非,不问青红皂白地冤枉好人。过去还打一巴掌给颗糖,现如今就连发糖也是发的薄荷糖,让人甜得透心凉! 水果店坐落在老街的街头,老街在漓江岸边。两侧古宅之间有一条狭窄的石板路,一直走到古镇左边,可以看到一座真正的石头砌成的桥,很有特色。 石桥对面还有几家店铺,卖的都是有特色的小东西。 其中阿琰最喜欢光顾的便是名为“月下”的那个宠物店。一开始她还觉得店名很奇怪,心想是不是因为猫咪是夜行性动物才起了这么个名字。 后来和店主聊天,才知道原来是来源于古诗词,“僧敲月下门”,确实是很有意境呢! 苏靖鳞第一次见阿琰和可乐的时候,店里人挺多,有两个人一边扒拉着顾客和猫咪合照的照片,一边口无遮拦大声说笑:“哎,这妞不错,和这猫还挺般配!” 当时苏靖鳞就很来气,心想“你翻的要是本姑娘的照片,本姑娘就一巴掌呼死你!” 没曾想,阿琰先她一步动手了——那人挨了可乐一爪,疼得龇牙咧嘴,又不敢大声叫唤,只能咬牙忍着。苏靖鳞趁机上前把两个讨厌鬼打发走了,然后,她记住了这个其貌不扬的小姑娘和她的猫。 这只叫可乐的猫,有一身漂亮的豹纹,是一只少见的孟加拉豹猫。猫中大长腿,战斗力爆表! 积极的人,所有的惊艳都曾被平凡历练。把耐心留住,惊喜会慢慢酝酿出来。 苏靖鳞相信,阿琰绝不像外表看上去那么普通,就像毛毛虫终有化茧成蝶的一天,这个姑娘一定会带给她更多惊喜。毕竟主人和猫也是相互影响的,喜欢豹猫的人都是很有个性的。 春日里,阳光正好,微风不燥,苏靖鳞抱着云麒在店门外的躺椅上小憩。 “睡个觉还吧唧嘴,是不是早饭没吃饱啊?!”苏靖鳞看着怀里的虎斑猫,嫌弃地嘀咕。 云麒弹了弹耳朵,装没听见! “这儿风景那么好,你这么干不觉得煞风景啊?”苏靖鳞不死心地继续数落,云麒继续装没听见。 “我说,还有比看到你更煞风景的事吗?”一个不协调的声音飘了过来。 苏靖鳞回头,却没有看到人。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了,干脆闭上眼继续眯瞌睡。 阿琰家隔壁,争吵声打破了宁静。 “你这话说的过分了啊。”夫妻两正在吵架。 “我说你,怎么连这点事情都做不好?”男子说着,十分不耐烦地看了一眼抱着婴儿哄睡的妻子。 那一瞬间,满腹的委屈和愤怒袭上心头。如果不是因为当着其他人的面不好发作,她真的很想怼回去——难道她每天要做的事情还不够多吗?忙得焦头烂额还要顾及别人的脸色,她图什么呢? 本以为,在这种特殊时期,这个男人会理解她,体谅她,就算行动上帮不了她多少忙,至少能说些安慰的话。结果,真的是她想得太多。 永远不要对别人抱有太高的期望,哪怕这个人是你身边最亲近的人。期望越高,失望越大——这句话对任何人都适用,也许就连你自己本身都无法例外。 只是,对自己感到失望,就和哑巴吃黄连一样,除了自嘲一笑,还能怎么办呢? 可是我们往往更容易原谅不相干的人,却很难不计较与自己亲近的人,因为别人和他不一样。 她曾妄想,想对身边所有的人好,却忘了与自己和解…… 爱与不爱,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一个男人只有足够在乎一个女人,才能压制住自己的欲望。 毕竟喜欢是放肆,而爱是克制。即便他表面装得再深情顾家,可一旦事情败露,那么他虚假的人设,以及这种畸形的婚姻关系,就会瞬间崩塌。 于是,为了辨别一个人的爱是真心还是假意,你会想很多方法去试探,用很多证据去判断。其实,一份真爱,从来不是一次遇见,而是在红尘的渡口遇见很多错的人,最终遇见那个对的人。 爱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给她未来,而不是等着别人来给,更何况别人给的也不是她愿意的。 成年人的崩溃,往往就在一瞬间。 就像有些嗜酒如命的人,拼命和别人喝酒,显得自己很能耐?还是爱听人夸赞你酒量好,你感觉挺自豪?要不就是会喝酒显得朋友多? 可是当你需要他们的时候,你的朋友又哪里去了? 这样的人,一辈子又有什么幸福可言呢? 其实更多的人,是借着“爱”的名义去向身边的人索取“爱”。得到了又不珍惜,最后全部扔到了一旁,再不过问。 你丢了的东西,也许本来就不属于你。从你丢失的那一刻起,他的命运就与你无关了。 愿你不用身披盔甲,也能抵挡万千生活不易。 第九十四章 魇蛇(五) 传说乌鸦可以记住每一张它见过的脸,你说,如果它想忘记了要怎么办? 宠物店门口的树上,偶尔会有乌鸦光临。苏靖鳞虽然不讨厌乌鸦,但是也不喜欢。 而在云麒的眼中,所有的鸟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比他大的和比他小的,一类是可以抓来当点心吃的,一类是可以把他抓起来当点心吃了的! 因为先前有乌鸦光临宠物店找东西,云麒就一直好奇到底是什么稀奇玩意,值得这傻鸟冒着生命危险来寻找。自从前世的记忆觉醒之后,他似乎有了些眉目。 云麒解下脖子上挂着的银铃,这枚铃铛,原来不是凡物。但除了装饰外它究竟还有什么用途呢? 云麒暂时想不起来。 曾有人说过他虽然性子随和,但说话太过犀利。但也有很多人觉得他虽然说话犀利,但做事靠谱。 云麒倒是不太在意这些评价,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脾气。而这些人又不是苏靖鳞,他干嘛要管! 苏靖鳞近来心情不好,她有了更恐怖的噩梦,梦境里总是有一条蛇追着她,怎么都摆脱不了,害得她时常从梦中惊醒。 几天下来,苏靖鳞脸上多了两个明显的黑眼圈,白天整个人也无精打采,她决定出门散散心。 如果说一个人的命运充满无常,那变数就会呈几何倍数增加,就和“黑天鹅”事件一样,无法预判和提前防范。只能是当事情发生的那一瞬间,迅速整理思路,才能最大化地减少“黑天鹅”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如果对于阿琰来说,知栎的死是“黑天鹅”事件,那么认识阿琰对于苏靖鳞来说也是“黑天鹅”事件。相识就是缘,可谁又能保证不会是孽缘? 在面对“黑天鹅”事件的时候,不是日日担心夜夜防范,而是在发生后作出的行动,作出的选择更为重要。首先得目标明确,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比如说,苏靖鳞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她出门散个心也能遇到如此奇葩的事。 苏靖鳞本不是喜欢凑热闹的人,但还是被这群人吸引了目光。 本来只是随便找个地方逛逛,却发现她常去的广场上聚了一群人,咋一看还以为是广场舞大妈。走近细看又发现不是——只见大家都穿着一模一样的红色裙子,手里都拿着一模一样的宝剑,远远看过去,十个女生里面至少有八个都是这个造型,看得人眼花缭乱。 这是在搞什么活动?苏靖鳞心里想着,忍不住凑上前去观看。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追求美的东西,比如说美女,再比如说美好的事物是人的天性。可是就算这个酷似紫霞仙子的造型再美,也没必要全部人都去模仿吧。苏靖鳞一边啧啧称奇,一边走到一个红裙子身边。 这个美女是全身上下都美,近一看,五官精致,远一看,身材苗条,很有魅力,可苏靖鳞觉得若是看得再为细致点,就能发现她身上绝对不一般的地方——眼睛过分迷人。 她的眼睛绝对有让人过目不忘的能力,仿佛看一眼就会被吸进去。苏靖鳞本以为世界上最好看的眼睛一定是猫咪的眼睛,要不然怎么会有宝石以“猫眼石”命名,却没想到也有人的眼睛可以美得如宝石般璀璨。 苏靖鳞半天才移开目光,有些尴尬地走了。 回到宠物店,云麒正在看新闻——深夜,草地,大蟒蛇出没! 说是昨晚上,在某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有居民惊呼,一条成人手臂粗的大蟒蛇潜伏在草丛中一动不动,怪吓人。可是,当消防指战员抓起这条张着大嘴的“大蟒蛇”后,大家都被逗笑了。 原来那不过是一条假蛇,苏靖鳞瞥了一眼那蛇的图片,想笑却突然笑不出来了——那条假蛇和她梦境里出现的蛇实在太像了,而出现在她梦境里的,可是货真价实的毒蛇。 这个事件中最重要的共同点就是蛇,一个可怕的念头冲进大脑,苏靖鳞立即放弃这个想法,不断告诉自己:这只是巧合,网络上这样的对比图可不少。 云麒看她脸色不对,好奇地凑过头来询问。苏靖鳞脑子有些乱,无精打采地坐了下来,看着云麒发呆。近来这些奇奇怪怪的事情让她头疼,它们看似没有任何联系,却又总让她觉得存在某些关联。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正想着,苏靖鳞听到自己的肚子不和谐地“咕噜咕噜”叫了起来,这才反应过来已经过了饭点了。 “早就跟你说过,不要等饿极了才想起来找吃的,等找到了没准就饿过头了!”云麒摇着头看着她叹了口气。 苏靖鳞也看着他叹了口气:“依你的意思要怎么办……” “最好是吃着上顿就开始琢磨下顿!”云麒拿起一条小黄鱼,“嘎嘣”咬了一口,然后送到苏靖鳞嘴边,“尝尝吧,我刚点的外卖,评论挺不错的。” 苏靖鳞食不知味地啃了一口小黄鱼,虽然她不太相信什么怪力乱神,但仍不知道这是否意味着存在一个看不到的隐秘世界。正因如此,无数人对暗物质寄予了浪漫的遐想,可她实在不希望到了她这里就变成恐怖故事。 生活就这样在迷茫之中一点一点向前挪动,我们常常不知道自己现在走到了哪里,只知道前方的一切都被迷雾笼罩。 那些对未知感到恐惧的人,大多都一样,未来没有方向,人生自然会感到恐慌。 面对未知,其实迷茫是正常的,但是如果可以,请你大胆地往前走! 第九十五章 魇蛇(六) 心虽善感,却从不改变;灵魂柔顺,却永不妥协。 苏靖鳞好几天没见到阿琰了,正猜测这丫头是不是放假出去旅游,门外一阵敲锣打鼓放鞭炮的声音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只见一群人大张旗鼓地在搞什么活动。 排头一人举着一个写了标语的小横幅,上书“收集你最爱的小动物”,跟在后面的人怀里抱着五花八门的活物——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甚至还有个人牵着一头羊驼跟在队伍的最后面,一边溜达一边哼着小曲儿! 那羊驼跟她对视了一眼,十分傲娇地拉长嘴皮喷了个口水——动物界扛把子,舍我其谁! 苏靖鳞无语凝噎,心里恨恨地想着——得,看在你是个畜生的份上本姑娘不与你计较,你特么要是个人敢这样,姑奶奶非扒了你的皮不可! 节后返工这几天,苏靖鳞还处在回忆“我是谁,我要做什么”的神游中,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自己竟然会跟一只羊驼怄气,真是越来越出息了! 云麒喊了她一声没反应,随手就扔给她一张海报,上面是一张海底世界的图片,设计得绝美! “想不想去看看?”云麒猫手猫脚地凑到苏靖鳞身边,一双阴阳眼闪闪发光! “你属猫的啊,走路都没声音!”苏靖鳞吓了一跳,愤愤不平道。 “对啊,我本来就是猫变的!”云麒嘴欠地接话。 说得也对哈!苏靖鳞语塞,差点忘了这家伙的本来面目了! 看来都是“神奇动物”的热心观众啊!苏靖鳞把目光移到海报上,她虽然不会设计,但是她会打卡呀现在大小也是个“神奇物种追巡者”了,于是也两眼放光地看着云麒。 “这个主意不错啊,你还喜欢哪些神奇动物?我去跪求设计师小哥多做几张,两天后奉上,让你看个够!”边说边顺手把海报折了个帽子,扣在云麒头上,叹了口气——她倒是想出去玩,可是钱包不允许啊! 讲真,每天打卡神奇小动物,深感每一个物种的生命都那么鲜活美丽,都值得被好好对待。 苏靖鳞一骨碌从躺椅上爬起来,精神抖擞地喂猫去了。她要努力挣钱,然后带着云麒和她店里的小家伙们出去嗨! 阿琰是个经不住念叨的,没等苏靖鳞打扫完店里的卫生就不请自来了。 阿琰跟苏靖鳞打了招呼就忍不住跑去逗猫,结果被正在干饭的小猫龇牙咧嘴凶了一回。萌是萌,凶也是真的凶,年纪小小就一副“你看老子怎么咬死你”的架势! 阿琰被小猫的表情逗乐了,缩回手咧着嘴笑道:“这吃货小猫,还会护食呢,有前途!” 两人正在说笑,店里又来了一个熟悉的客人。 “知斐,没想到你也会来宠物店呢。”阿琰看到来人标志性的风衣,拿着逗猫棒笑眯眯打了个招呼。 苏靖鳞其实不是第一次见到知斐,她也不止一次从阿琰口中听到这个名字。现在名字和人对上号了,苏靖鳞更加相信自己的第六感了。 知斐给苏靖鳞的第一印象并不太好,从他和阿琰说话的语气里更能察觉出来。尤其是他故意聊起知栎的事情,苏靖鳞确实认为他在变相地说清楚自己内心的一些小小不甘愿,他的内心不可能纯粹,也会有私心。 阿琰大大咧咧自然不清楚这些,即便知栎对阿琰有好感是大部分人都知道的,但毕竟在别人店里,这些八卦的事自然是少说为妙。 两人的关系又没有挑明,何必着急说清楚呢!但这些小心机,苏靖鳞是早就看出来了,她一向不太喜欢和心思多的人打交道,所以自然也不太喜欢和知斐在一起,因为苏靖鳞能看出他内心的小九九。反而跟阿琰待在一起,是真的很开心。 每个人的观点都是不一样的,怪天怪地怪世界,就是不怪自己,那只能痛苦。说服别人首先得自己本身够坚定,对于一些脾气暴躁的人来说,先顺着他的意思来算是一剂不错的镇定剂。 阿琰和两人聊起前两天发生的一件事情,还上了新闻头条。 案发地点就在阿琰住的房子附近,因为地点偏僻,出租房里的租客出了事也一直没有人发现,还是后来房东来收租,才发现事情不对劲。 这房东的职业也很特殊,他在殡仪馆工作,是给死人整形的,只是为了让死去的人们走的时候好看一些,体面一些。 租这种人的房子,确实需要勇气。 女生就很有勇气。本来她在里面住得很正常,直到有一天深夜,房间里发生了很诡异的事情。 这案子是从房东急匆匆来报案开始的。 当时,房东跑到派出所,一脸焦急。他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大叔,人瘦高,脸胖圆,看上去有点奇怪,像个卡通人物。他说自己出租的房子被换锁了,作为房东进不去。 值班民警觉得奇怪。这不是很正常吗?再说你一个房东进租客房间干什么? 结果大叔说,房子已经空了,没有房客在里面,他还是进不去。 民警有点懵,问大叔:“你的意思是,房客已经走了,临走没把钥匙还给你?” “我就没见到房客。”大叔说,“我这房子租给了个小姑娘,之前她一直都按时交租,但从上个月要交租开始,她就不搭理我了。我去过几次房子,都关着门,姑娘电话、微信都联系不上,等了两个星期我觉得不对头,敲门也没人应,找旁边邻居一问,才知道好久都没人进出了。” “那你应该破锁开门,来派出所干什么?”民警问。 “房间里有味道。”大叔抽抽鼻子,“我有点害怕。” 民警立刻警惕起来:“什么味道?” “臭味。”大叔说,“感觉像是什么肉腐烂的味道。” 民警仍然感到很奇怪。这大叔怎么有这么高的警惕性,有腐肉味道第一个想到报案? 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况,第一反应应该是找开锁的师傅开门,进去看看情况,毕竟腐肉味道有很多种可能,比如吃剩下的肉烂掉了,或是厨房下水道堵塞等等,但这大叔却直接联想到了死人…… 说到这里,阿琰卖了个关子,看着两人问道:“你们猜猜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你倒是会吊胃口!”苏靖鳞摇了摇头,露出一个好奇的表情表示洗耳恭听。 知斐却表现得一脸淡然,这让阿琰有些扫兴。是他讲得不够精彩吗? 好奇心真的会害死猫,我们花了两年学会说话,却要花上六十年来学会闭嘴。 第九十六章 魇蛇(七) 你不知道风的颜色,却知道被吹散的是谁的轮廓;你不知道雨的凉薄,却感受着被打湿的沉默…… 没等阿琰把她的故事讲完,一阵刺耳的刹车声从门外传来,“嘭”的一声巨响之后,一个人从门外直直摔进了宠物店。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正在喝茶闲聊的几个人同时跳了起来。 宠物店里的所有活物都被惊动了,鸡飞狗跳喵喵乱叫,好不热闹! “我靠,这倒霉鬼是谁?”阿琰扶住险些翻倒的椅子,看着满脸鲜血淋漓的人,前一秒钟还准备吊胃口的话题硬生生憋了回去,嘴巴张得能塞进去一个拳头。 “天,你没事吧,阿琰别废话了,快打120啊。”苏靖鳞一边喊一边去捡自己慌乱中掉在地上的手机。 “我来,别着急,不会有事的。”云麒先一步捡起地上的手机,迅速拨通了急救电话。 亲眼目睹死亡,是一种怎样的感受? 看见发生在自己世界里的一个个生命慢慢地消失,到最后变成一把灰,恐怖和淡然就在一呼一吸间,生命的进化,其实不完全是以生命为载体,精神的境界是多么的让人可谓。 生命只是对死亡地赔偿,死亡不过是活着地奖赏。 传说,人之将死之时,处于极大的愤怒、仇恨和恐惧之中,死后怨恨不散,有些怨力强的能生成厉鬼,而有的则可化为“恶魇”。民间有九魔一魇的说法,意思是世上能生成九个魔,也不一定形成一个魇,而九个魔的凶厉,也比不上一个魇。 魇之所以难成形,主要因其生成需要苛刻的外界条件,首先必须是人员大规模的惨死,才能保证足够的怨念凝聚不散,而且死者尸体必须原样保存,不能有腐烂和风干,也没经过其他处理,凶灵才能附到自己的身体上形成魇。 过去,只有遭到大屠杀或者瘟疫的地方,且荒芜多年,才有可能形成恶魇。 还有一种说法是,魇为人死之后,不记得自己已经死了的灵魂,阴气重的人可以看见,而在光的照射下没有影子。 等到救护车赶到,把重伤昏迷的人拉走,苏靖鳞才松了一口气。重重地跌坐进椅子里,看着一地狼藉整理着凌乱的思绪。宠物店终于恢复了平静,然而云麒的表情却丝毫没有放松。 “最近不太平啊!”云麒默默地在心里感叹了一句,然后没事人一样开始打扫卫生。 他突然意识到,他一直从苏靖鳞身上汲取着温暖,但能为她做的却很少。 阿琰帮苏靖鳞联系了换玻璃的人,又点了外卖,继续赖在店里不肯走。 “今天这么一折腾,这个月算是白干啦!”苏靖鳞长叹了一口气。近来生意不好,一向乐观的她也开始长吁短叹起来——眼看着就要入冬了,店里又要补货,不然这么多张嘴,她可不忍心让大家伙陪她喝西北风。 “咱们已经穷得连饭都吃不起了吗?”云麒扛着扫帚看着唉声叹气的苏靖鳞,对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表示不解——他一直对挣钱这个事儿没什么概念。 “养猫猫狗狗要花钱的地方很多的,云麒你知不知道,猫粮、猫砂、猫罐头有多贵,还有驱虫等等……”苏靖鳞一边扳着手指头计算,一边斜眼瞅着目瞪狗呆的云麒。 “我一直不知道,我竟然让你这么破费!”云麒眼睛骨碌一转,继续一脸无辜地看着苏靖鳞。 “本姑娘每个月要花上几百上千在你们身上,还要交水电物业管理各种费用,我容易么我!”苏靖鳞难得可怜兮兮地卖了个惨,今年又赶上疫情爆发,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啊! 苏靖鳞一脸悲催地看着自己的手机,面对某宝某东的全场满减、门店券、品类券、购物津贴……眼花缭乱,为了薅一点点羊毛直接拿出了奥数功底! 她一直不愿相信,原来“养猫穷三代”的说法不是危言耸听!被一只猫“无视”忍忍也就算了,像她这样一个多猫家庭,家里的崽子还个顶个的高冷,真是心碎了一地! 其实苏靖鳞并不是金钱至上的人,对待财富,她认为有两句话说得好: 一句是落袋为安,以免夜长梦多。 属于你的东西就要早早掌握在自己手里,只是切切实实握在你手里的东西,才是你的。 还有一句是非己勿贪。 非己勿念,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惦记,真很想要,就自己努力去拥有。 很多人年轻的时候,爱说大话,为国为民,结果自己当了官以后,或者赚了大钱以后,早就忘乎所以,把当初的承诺都忘得一干二净。做不到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八个字,就不要夸夸其谈自讨没趣。 爱你所爱的人间,愿你所愿的笑颜。 心念之间,茫茫人海,无处寻觅。有些错过,就是一生一世,遗憾在所难免,结局谁都不能再改变。有一个人在心中,无言也温暖,她愿守着这份温暖,走过漫漫人生路,直到老去那一天。 第九十七章 魇蛇(八) 活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死亡,不过是一瞬间的事。 苏靖鳞最近迷上了一种新的猫科动物——亚洲金猫,这种猫虽然叫金猫,但是并不是只有金色的,长得个顶个的帅气! 前几天,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官博发布了一则红外相机捕捉到亚洲金猫大侠“怒吼”的视频,引起了不少网友围观。亚洲金猫虽然也属猫科,但跟家里的小猫咪完全不同,它可是天生的猎手,凶悍至极,天上飞的,地上跑的都能成为它们的盘中餐! 手机图片上的小家伙体长不到一米。尾长就占据了体长的一半左右。体毛呈黄色,背脊呈棕黑色。眼角前内侧各有一条白纹,其后为一棕黄色宽纹,一直向后伸展至枕部,其两侧有黑纹。眼下有一白纹延伸至耳基下部,其上、下缘均具明显黑线。耳背呈黑色,耳基具灰色毛。喉和前胸部有淡黑色横纹或花斑点。头部花纹衡定,但毛色变异很大,有些个体的背毛黑棕,且具美丽而不规则的花纹。虽然作为一种只能云吸的牢底坐穿兽,还是凭着颜值收货了大批粉丝。 颜值这东西,好似自古以来人们对此都十分关注,虽说长得好看不能当饭吃,可这能让人看了觉得舒适呀!观之赏心悦目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更何况在这个年代了,人人不单单能够吃饱饭,还能吃好饭了,自然就要来点精神上面的奢华与享受。 苏靖鳞啃了一口小面包,继续盯着手机上的视频——两只亚洲金猫正在掐架! 双方在雪地上纠缠扭打,掐脖子,咬耳朵,插眼睛,杀的天昏地暗,杀的你死我活。 精彩,真是太精彩了! 果然猫打起架来,就是比两脚兽耐看——苏靖鳞感叹着,连手里的干面包都更有滋味儿了! “你在看什么,这么带劲?”云麒凑过脸来,好奇地盯着苏靖鳞的手机。 “亚洲金猫,帅不帅?”苏靖鳞抬头看了云麒一眼,继续刷视频。 “帅!”云麒翻了个白眼——切,帅有什么了不起的,能当饭吃么? 想他堂堂白虎星君,竟然被两只野猫比下去,女人的眼光真是…… “如果还没有人要领养我们,我们就会被安乐死。” 手机上一则消息吸引了苏靖鳞的注意力:两只狗狗同一天被送进了收容所,从流浪狗成为了待领养犬。其中一只小黄狗总是偷偷跑出去,一个月捡了三次真钱回来! 苏靖鳞酸了——这狗子运气怎么这么好?她只丢过钱,从来没有捡到过! 这些狗子们,没有最厉害,只有更厉害…… 多年来,一位铲屎官陆陆续续养过三只狗,但最终狗狗们都因生老病死,离他而去。 一次次的悲痛交加,让他很难再继续养狗。 可就在一个多月前,它从朋友那得知有只狗狗因没人愿意领养,估计不久后就会被安乐死。 听说这件事后,他立马联系相关负责人,然后把狗狗领回了家。 给它取名小猴子…… 大概因为流浪过的原因,小猴子的性格超级乖巧,还非常听话。 并且铲屎官发现,小猴子的学习本领超级强…… 除了最基本的坐下、起立等其它简单的指示外,它竟然还能分辨出真钞和假钞。 有人知道了小猴子的这种能力后,都纷纷上门求收养,但都被铲屎官果断拒绝了…… “走,我们也去领养一只!”苏靖鳞扔下手机,激动地一把拉住云麒就要出门。 “唉~我的小鱼干!你慢点走,别拉我啊!”云麒被苏靖鳞这么大力一扯,手里吃了一半的小鱼干不翼而飞,让跟在他屁股后面的小白捡了个便宜。 “待我长发及腰,骚年你离我远点可好?”苏靖鳞松开手,瞪了云麒一眼,气鼓鼓拉开门出去了。 “我就是太惯着你啦!”云麒叹了口气,巴巴地又跟了上去。 阿琰远远看着他们离开宠物店,把玩着手里的小蛇偷偷跟了上去。想起昨天高考的数学考试,她只用了一半时间就把题做完了,剩下的时间都在得意洋洋的看着周围考生冥思苦想。 结果,出了考场对答案,阿琰傻眼了,自己竟然漏做了最后一页的三道大题。 这种戏剧化的变故,让阿琰错失了名校。 她郁闷至极地回到租的房子里,发现家中被砸得乱七八糟,阿琰气不过直接摔上门走了。本想去找苏靖鳞倒倒苦水,结果却看到两人手拉手一起离开,她心里突然有些失落。 人生,最忌讳的是用力过猛。 积极的人,在每次忧患中都见到一个机遇;而消极的人,则在每一个机遇都见到某种忧患。自古,人生最忌讳满——半贫半富半自安,做人做事尽力而为就好。 生命是一场马拉松,别把力气都用在开端,跑得快的人不一定跑得远,慢慢来反而比较快。 真正厉害的人,都懂得厚积薄发,做人做事,不浮躁,不急于求成,只是一直很努力。 结识一个优秀的朋友,看着你为自己的生活与梦想付出的努力,会感觉一切无比真实。 强大会招来更多麻烦,但也只有强大才能够让我们有尊严地应对那些麻烦。每遇挑战,我们既不用“豁出去”以卵击石,也不用为了“活下去”苟且偷生。 有些笑容背后,是紧咬牙关的灵魂…… 第九十八章 魇蛇(九) 保密,保护,尊重,让过去的归过去,让当下的归当下,是对过往之人和过去之情的最好态度。 早晨,阳光懒洋洋地洒在屋顶上,苏靖鳞打开了宠物店的玻璃门。虎斑猫从她肩头轻盈跳下,不多时,里屋出现了一个穿白衬衫的青年。 没多久,宠物店就迎来了第一位客人。 “丫头,在忙着呢?”面对老爸的突然造访,苏靖鳞差点被刚喝第一口的茶水呛死! “咳咳……爸……咳,您老人家怎么有空过来了?”苏靖鳞捶着胸口,埋怨地瞪了苏爸爸一眼,然后像小时候一样蹦蹦跳跳到父亲跟前,把手里的茶杯硬塞给了苏爸,“您难得来看您闺女,尝尝我新泡的茶!” 苏爸爸刚喝了一口茶,就看见云麒端着一盘子糕点走了出来——然后,老人家被茶水呛着了! “靖鳞,这位小伙子是谁?”苏爸爸以一种审问的口吻,严肃又不失礼貌地问道。 “啊……他,他是我的猫……猫友!”面对突然到访的老父亲,苏靖鳞心虚地结巴起来。 “猫友?”苏爸爸放下手中的茶杯,从头到脚来回打量着云麒。 “对,猫友!”苏靖鳞点头如捣蒜,一边示意云麒别傻笑了,赶紧把点心放下。 云麒这才反应过来,放下盘子习惯性挠了挠后脑勺。他刚要说话,小白嘴里叼着一条小蛇“呲溜”一下窜到了他怀里,邀功似的把抓到的蛇放他手里,然后响亮地“喵”了一声。 “看来确实是!”苏爸爸点了点头,指着云麒道,“小伙子不错,不过你最好先把那条蛇拿下来,我看它想钻进你衣服里去,这小猫竟然喜欢抓蛇,不得了不得了!” “爸,您今天怎么有空过来看我?”苏靖鳞忍不住又问了一遍,感叹着老爸对“不得了”这个词的理解和运用,然后又忍不住疑惑起来——难道说,是家里出什么事了,不然一向只对花花草草感兴趣的老父亲怎么会突然跑到她的宠物店来? “想你了不行吗?”苏爸爸随手拉出一把椅子坐了下来,随口问道,“近来生意怎么样,昨天新闻报道疫情还在反复,好多店铺都关门歇业了,老爸很是担心你啊。” “我这里啊,客人是比往常少了点,马马虎虎还过得去吧。”苏靖鳞拿了块糕点,挠了挠跳到她身上的黑猫的下巴,抬头看着父亲笑了笑。 “小黑,一边玩去,一会儿给你拿小鱼干!”苏靖鳞把黑猫放到地上,又起身拿了两块核桃酥给苏爸——那是牙口不好的老父亲现在唯一感兴趣的糕点。 苏靖鳞长得很像她的父亲,特别是眉眼和鼻子,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时候,她父亲的朋友们还打趣说:“苏靖鳞要是丢了,认识她父亲的人去一定找得回来!” 三个人正吃茶闲聊,阿琰推开了宠物店的门,不请自来地加入到了早茶话题中。 “叔叔好,您是吃了防腐剂吗?”阿琰露出一个夸张的表情,拍马屁道,“您看上去好年轻,真不敢相信您已经有苏姐姐这么大的女儿了,不过,你们真的好像,一看就知道是父女没跑了!” 确实,苏爸爸看起来精神很好,年过半百的人了走路依然步履如飞。他一边笑而不语,一边看着苏靖鳞招呼客人,怕孩子们因为他而不自在,吃完早餐就溜达着往菜市场去了。 超能打的精神面貌背后,是数十年如一日的律己。 生活中,苏爸爸不沾烟酒,不打牌,拒绝一切能拒绝的饭局。 取而代之的是,读书、运动,闲时登山打太极,陪着妻子买菜做饭,最喜欢侍弄花草…… 人的一生就如四季。十八岁以前犹如人生的春天,是个播种的季节。 十八岁到二十五岁就像人生的夏季,是个开花结果的季节。 二十五岁到四十五岁便是人生的秋季,是个收获的季节。四十五以后就是人生的冬季,智慧如雪,是个生命厚积薄发的季节。 每个季节都有各自的快乐和幸福。 有一种爱,它是无言的,是严肃的,在当时往往无法细诉,然而,它让你在过后的日子里越体会越有味道,一生一世忘不了,那就是宽广无边的父爱。 父爱其实很简单。它像白酒,辛辣而热烈,让人醉在其中;它像咖啡,苦涩而醇香,容易让人为之振奋;它像茶,平淡而亲切,让人自然清新;它像篝火,给人温暖去却令人生畏,容易让人激奋自己。 如果人生是一朵花,那么总会有花开花谢的时候,如果人生是一场梦,那么总会有梦醒时分。 人们说,背上行囊,就是过客;放下包袱,就找到了故乡。 生命是一场聚散,那初涉人世的第一声啼哭就拉开了聚的序幕。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就有了数不清的相遇,相识,相处,相爱,相恨,到最后的相离。 人生如戏,岁月无情,生命易逝,每个人在自己的生命戏剧里扮演的都是主角。然而生命是一场悲剧,还是喜剧,抑或是闹剧,决定权却并非全在你的手里。 第九十九章 魇蛇(十) 生命是一个迷,我们永远不知道下一步会是怎么样,会出现一个怎么样的局面。 “靖鳞,你爸到底是来干什么?”目送着苏爸远去的背影,云麒大脑依然一片空白。 “还用说吗,自然是来打探虚实的,他老人家估计听到了一些流言蜚语,有的没的不亲自来看看怎么放心?”苏靖鳞翻了个白眼,又指着云麒道,“他老人家八成在怀疑我们之间有什么不正当的关系!” “我跟你……”云麒一头雾水,“什么关系?” “你说呢?”苏靖鳞长叹了一口气——这个二百五,还真是一根筋! “我们不是猫跟人的关系吗?”云麒直白的回答,又换来苏靖鳞一个彻底的白眼。 “云麒,你应该学会做一个演员,不要什么都直来直去的。”苏靖鳞拍了拍云麒的肩膀,转身去喂猫了。 是啊,人生如戏,就该尽情地去投入,该笑的时候就开心的笑,该哭的时候就痛快的哭,该爱的时候就爱个轰轰烈烈。 刹那芳华,红颜弹指老。人生如梦,醒时万事空。 不管你是多么执着于自己的追求,到头来,终究要放手。生命真的太脆弱,如那精美的陶瓷花瓶,不知道什么时候无意的轻轻一碰, 便会“哗啦啦”碎一地。 休息日,苏靖鳞应阿琰邀请,拉着云麒一起去参观博物馆。 或许对于普通人来说,文物研究是一个离生活有些遥远的命题——它神秘、厚重、宏大。 可不知为何,相比现代娱乐生活方式,有时阿琰也会选择去博物馆走走,一呆就是几个小时。 她会看着馆藏的文物,开始走进一场关于时空的遐想。如果去旅行,也会到当地博物馆看看,去感受一座城市的历史厚度。 玻璃柜里面陈列着上百件玉器,其中一块蛇形玉佩吸引了阿琰的目光——那条蛇,雕刻的栩栩如生,看着莫名地熟悉,这块玉佩,她一定在别处见过…… “吃饭,吃饭饭!今天铲屎官会给我喂三文鱼猫粮吧?好开心,”宠物店里,吃货上身的大橘正在迈着猫步碎碎念,“果然!又是我最爱的三文鱼猫粮!这浓浓的肉香,也太合本喵口味了!” 正当大橘要开始大吃一顿的时候,窗户外面突然出现了一只野猫的身影。 橘猫被野猫的苗条身材吸引了,它放下美食,跑到了窗户边准备和野猫搭讪。 谁知,悲剧突然降临,尾随野猫而来的还有另一个不速之客。 紧接着,大橘的整张脸就肿得如同猪头一般。 那模样让人看了好生心疼…… 好不容易,等到苏靖鳞和云麒回来,才发现大橘中毒了。 这吓得苏靖鳞急忙带上大橘去宠物医院,吃药打针,折腾了一宿才把大橘救回来。 睁开眼睛的大橘一脸蒙圈,还以为自己只是睡了一觉,揣着爪子伴打了个哈欠,压根不知道自己刚从阎王殿溜达了一圈回来。守在旁边的虎斑猫伸了个懒腰,放心地去找苏靖鳞了。 苏靖鳞拍着自己瘪瘪的钱包,突然想起一个讨论度很高的问答: “火车硬座和卧铺相差仅一百元,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选择硬座?” 问者十分疑惑:为什么会存在一些那么在乎几块钱的人? 现在才明白,什么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苏靖鳞叹了口气,抱着刚检查完的大橘准备回宠物店补瞌睡。刚踏出宠物医院,就听到一个脆生生的咋呼声:“我滴个神啊,脸皮厚到这种程度,也是叹为观止啊!” “这就是俗话说得,不打勤,不打懒,专打你那不长眼!” 看到苏靖鳞一脸哭笑不得的表情,骂骂咧咧的阿琰抬起头尴尬地笑了笑。 “你两闹啥?”苏靖鳞打着哈欠,有气无力地问了一句,然后不等阿琰回答就抱着大橘步履蹒跚地走了。 “我……”阿琰只得屁颠屁颠跟在她身后,把还想继续跟她理论的知斐晾在了一边。 阳光帅气的他,如今已经是小太阳一枚。而阿琰,就是一粒粒专属的太阳能电池,看似小小的,但只要感受到一丝光热,就会自发能量满满,且动力十足。 一种友情,浅遇深藏,一种对望,静守碎念。 那是朵枯萎了也不肯丢的花,那是把雨停了也不肯收的伞。 秋风渐凉,又是一年深秋时。只想执一声暖意的问候,致那些牵挂的朋友——遇见你们,是人生最美好的收获! 人生,总有一些日子难忘记,那些欢歌笑语,那些一路风雨。 总有一些人最值得珍惜,珍惜曾经的无比亲密,珍惜彼此的毫无距离,虽不能时时问候,却会时常心中想起。好朋友是一杯静心的清茶,苦而后甘,令人回味;是一泓清澈的甘泉,默默温润干涸的心田;是一轮皎洁的明月,静静照亮孤寂时的夜空。 第一百章 魇蛇(十一) “立正!” “齐步走——” “向前看!” 苏靖鳞在一所学校门口停了下来,下意识地透过门缝往操场方向看过去——她的母校,每次经过这里,都会有一种亲切感。随着九月秋意的到来,新同学们也迎来了高中生活的第一课——军训! 除了烈日、汗水和磨砺,军训也伴随着许多欢乐和暖心的瞬间。 苏靖鳞不由得想起自己的高中生涯——想当初,军训的时候她还是标兵呢。 苏靖鳞正想得出神,操场上突然传来一阵哄笑声,原来是隔壁孙教官,用一声嘹亮的“向后转”带跑了旁边这支队伍。随后,带队的女教官委屈又不失可爱地向隔壁喊话:“孙教官,我的队!” 苏靖鳞看着英姿飒爽的女教官,嘴角微微上扬——想当初,她也梦想过要成为一名女兵来着……只可惜…… “苏姐姐,你在这里呀,让我好找!”熟悉的声音将苏靖鳞神游的思绪拉了回来。 “阿琰,你找我有什么事吗?”苏靖鳞看她跑得满头大汗,以为有什么急事,赶紧转过身询问。 “没,没什么,我看到宠物店门口有人等着,你又不在,所以就来找你……”阿琰喘着粗气道。 “宠物店门口有人找我?”苏靖鳞一头雾水,“你要找我的话为什么不直接打电话,而且,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我,我手机没电了,是云麒哥告诉我你在这里的。”阿琰随口道,藏在她袖子里的小蛇不高兴地用尾巴敲了敲她的手臂——明明是它报的信,竟然把功劳记到了别人头上,哼! 回去的路上,苏靖鳞和阿琰说起了自己曾经想去当女兵的事,本以为阿琰会笑话她痴人说梦异想天开,没曾想阿琰却对她大加赞赏,直说她有男儿气概,巾帼不让须眉! 等到四下没人的时候,小蛇从阿琰袖子里钻了出来,依然气呼呼地冲阿琰吐着信子。 阿琰好笑地弹了弹它三角形的蛇头,笑道:“这就生气啦?个头不大脾气还不小!苏姐姐又没见过你,我说出来只怕她也不相信啊,话说你这超强的感知能力是天生的吗?好神奇的说!” “我超凶的好不好,不懂就不要乱说,什么感知能力,我可不是普通的蛇!”小蛇扬起拇指粗细的身子,不高兴地扭了一下,又用尾巴“啪啪”地敲打着桌子。 苏靖鳞把等在宠物店门口的男子请进了店里,原来这人就是上次出车祸被苏靖鳞救了的车主。他刚从部队转业回来,个子不算很高,长着一口大白牙,嗓音不好听,但笑容却非常接地气。 “我是来道谢的,”男子开门见山,“非常感谢姑娘你的帮忙,我才能第一时间得到救治,大恩大德无以为报,这点心意务必收下!”边说边就塞了一个信封在苏靖鳞手里,然后转身跨上机车一溜烟跑了,连个拒绝的机会都不给。 “这是……喂,你等等……”苏靖鳞被男子一波操作搞蒙了,等回过神来人已经没了踪影。苏靖鳞愣在原地,隔着玻璃都感到了一丝尴尬,手还没来得及收回来,这场“感人”的重逢就结束了! “哇,靖鳞你好有钱哦!”前脚刚跨进门的云麒看着苏靖鳞手里的一叠票子,由衷地感叹。 “我……这又不是我的钱,”苏靖鳞把钱塞回信封,摇着头道,“算了,找机会还给他吧,”又瞪了云麒一眼,“这么半天,你去哪里了,怎么才回来,你不是在我先走的吗?” “我啊,我本来打算等你来着,但是半路上遇到了阿琰,让我帮忙找她的猫,然后就耽搁了。”云麒指着手上的抓痕,“喏,你看,可乐那臭脾气还抓了我一把。” “没想到你堂堂猫大爷也会有被猫抓的一天,阿琰那只猫脾气是不大好,你下次小心点儿,来我先给你涂点药。”苏靖鳞拉过云麒的手,凑到唇边吹了吹,从小抽屉里翻出药膏涂了薄薄一层,抬头问他,“还痛吗?” 云麒摇了摇头,看着苏靖鳞的眼神温柔得像是融化了的,甜滋滋的! “叮咚”,一个东西从云麒身上掉落下来,滚到了苏靖鳞脚边。 “你的东西掉了。”苏靖鳞捡起那枚银铃,递给云麒。 “是绳子断了吧,”云麒接过铃铛,突然发现有些不对劲,“等下,这个铃铛好像不是我的那个。”云麒把铃铛翻来覆去仔细看了一会儿,确定是个仿制品,而且仿制得很像,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你那个银铃,那不是普通的铃铛,你戴了那么久都没发现吗?”苏靖鳞也拿过铃铛,靠近耳朵摇了摇,声音也很清脆,却和云麒之前戴的那个有着细微的差别。 “什么时候被掉包的呢?”云麒拿着铃铛陷入了沉思。 有些东西,总要等到失去了才突然发现它的与众不同。生活五味杂陈,人生高低起伏,总有些时刻让你兴奋难眠,也有些时刻让你愁容满面。 相守靠缘,缘散不由你。不懂珍惜就无法拥有,往事别回头,往后别将就。 第一百零一章 魇蛇(十二) 很多时候,没有可选择的站台,只有一个方向的轨道! 冬天已经随着北方的大雪和南方的阴雨悄然而至。不久之前,全国的大部分地区都已经成功入冬,在这个几十年最冷的冬天,苏靖鳞的宠物店收留了一批流浪的猫猫狗狗。 作为一个资深铲屎官,该如何保障小家伙们安然过冬,她自然有一套完整的方案。 冬天不仅意味着气温低,更意味着空气干燥,冰冻伤害,还有取暖设备也可能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损伤。对于那些无家可归的小流浪,冬天尤其难挨。 对于大多数家猫来说,冬天是一个很适合休养生息的季节,因为它们能够享受到各种取暖的方式。 比如:钻进铲屎官的怀里,躺在暖暖的被窝里,或者靠近温暖的烤炉等等。不管哪种方式,都可以舒舒服服的度过寒冷的冬天,等待春天的到来。 可流浪的猫咪们就没有这种待遇了,它们的过冬的时候是无比凄惨的。 除非有人愿意把猫咪们捡回家,否则它们是很难熬过冷冽的北风的。 而对于想收养流浪猫的人来说,冬天的流浪猫会更容易捕抓。 在猫圈里,捡猫一直以来都是一种学问,有很多猫奴每天都带着麻袋出门,却总是两手空空回家。 这主要是因为时机把握得不对,如果换成在是冬天,那么想要捡猫将会是一件无比轻松的事情。 只需要在室外放置保暖的纸箱,当流浪猫们感到寒冷的时候,它们便会自觉地躲进箱子里取暖。 这样捕抓流浪猫的成功率是非常高的,而唯一的缺点是,猫猫们通常容易扎堆取暖,捡到的猫咪通常都是一箱一箱的! 宠物店里,苏靖鳞铺上了地垫,打开了暖气,还贴心地给每个小家伙换上了过冬专用的加厚型小棉窝。她每天耷拉着一双小棉鞋在店里进进出出,桌子上总是放着热气腾腾的食物,勾引着大家伙的馋虫。 小白和小黑偷吃成功后,胆子越发的肥了,直接明目张胆上了桌子。好在苏靖鳞也不生气,她甚至很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其乐融融多好! 云麒的银铃还是没有找到,在把能翻的地方都翻了一遍之后,他更加确定铃铛是被有心之人给偷走了。他一开始还心存侥幸,想着会不会是店里哪个小家伙的恶作剧,趁着他不注意把铃铛拿去玩了。 银铃是他的贴身之物,究竟是怎么掉包的呢? 而且,一枚铃铛除了装饰还能有什么妙用?云麒暂时没想通。 想不通他也就没有再多想——这是云麒的习惯,事情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他不介意付出等待。 好不容易等到天气放晴了,苏靖鳞决定出门透透气。趁着大中午难得的阳光,她和云麒骑着小电动优哉游哉地出了门。半路上遇到交警检查,她也不觉得扫兴,自愿配合完成了信息登记又兴高采烈地继续上路了。 交警没想到两个小年轻人,竟然没有一点不耐烦的意思,也就完全没有了火气,很快就放行了。 逛了会商场后两人直接进了电影院,苏靖鳞想起云麒还从来没有看过电影,就拉着他去了。还顺道卖了两杯柠檬水,和云麒人手一杯并排坐着。 这有点像在——约会? 苏靖鳞偷偷瞟了云麒一眼,这家伙正好奇地东瞅西瞅,手指有规律地敲击着座椅的扶手。 屏幕亮了,电影院中响起了人们轻微的交谈声,椅子发出的“咯吱”声…… 片刻之后,便安静下来——电影开始了…… 看到荧幕上母女俩一起逛街的温馨画面,没来由感觉两个人好像一对“姐妹花”,苏靖鳞突然想起了母亲的笑容——她决定了,今晚要回家吃妈妈做的饭。 回去的路上,又遇到了突发状况。 一只狗狗疑似未拴绳跑到了马路上,被飞驰而来的汽车撞翻了,好巧不巧的是,狗狗没有被撞飞,而是卡入了车头的保险杠里,整个身子几乎没入其中,只剩狗头还有两条狗腿还露在外面,不过狗狗当时还活着。 苏靖鳞和云麒目睹了惊险的一幕,连忙停车上前查看,小车司机也停车拨打了110求助。 好在最后狗子得救了,然而狗子的主人却全程没有出现,无奈之下苏靖鳞决定收留这只大难不死的狗子。她和云麒谢过了前来帮忙的民警,带着狗子一起回了家。 如果每个人都愿意送出一片暖心的小太阳,每一个这样的瞬间就都充满着太阳的温暖和光芒。 阿琰的出租屋里,她一手养大的小蛇正在用尾巴摆弄一枚银铃。玩了一会儿功夫,这条蛇不知道感应到了什么,突然对准银铃用尾巴狠狠地敲击起来。 银铃碎裂开来,以此同时,正在家中帮母亲洗菜的苏靖鳞突然感觉到有什么东西钻进了她的脑子里…… 第一百零二章 魇蛇(十三) 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绝望的人。 “哗”的一声,苏靖鳞手里的菜全部掉进了水盆里,水花四溅,洒了她一身。她波澜不惊的内心此刻开始翻涌,表面上还是一脸轻松地干着活儿,思绪却飞回到了遥远的曾经。 此刻她不再是普通的宠物店主,她是千百年前魂归麒麟神山的麒麟神女…… 脑海中浮现出清晰的画面,她紫衣红裙,长发如瀑,手中长剑映出一张脸,冷若冰霜。 麒麟神山被皑皑白雪覆盖,她孤身一人,睥睨天下。 不归路,踏上之后便义无反顾…… 因为,最关心她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你是否还是像往年一样,屋漏偏逢连夜雨。 阿琰记得,自从母亲因绝症去世,家里一下子没了往日的温馨,只剩父亲和姐弟相依为命。 但上帝似乎对这个家庭里的每个人都没有丝毫同情,总是把生活沉重的压力给他们,并一点点带走所剩不多的希望。为了生计,她早早休学打工挣钱。 然而,失去了妻子的父亲身体也每况愈下,由于着急上火,一下子脑出血了。 再后来,父亲患上偏瘫,不能说话,不能行动,只能卧病在床。 年幼时,阿琰害怕独处,黑夜到来时,总习惯待在父母的怀抱中;上学后,她觉得独处是一种尴尬,下课时总会结伴上厕所、结伴吃饭。 同学之间,总会炫耀自己有多少朋友,认识多少个外校的人,以显得不那么孤独。 可等到成年之后,她才蓦然发现独处的可贵。是知斐教会了她战胜孤独,留给她也只有无边孤寂。 是知栎和苏靖鳞,代替知斐继续陪在她身边,让她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天空一角。 许多男人,在下班开车回家后,要在车里抽支烟再上楼。 因为在那短暂的二十分钟里,他不必面对公司的烦心事,也不必面对家里的柴米油盐,信用卡的透支、房子巨额的贷款,仿佛在那一刻都彻底清空。 许多女人,在当妈之后,洗澡的时间越来越长,因为在那密闭的独处空间里,她不必理会孩子在外咿呀哭闹的声音,仿佛世间所有的烦心事,都于己无关。 有人说,成年人之所以常常疲惫,是因为诸多身份的叠加。 寒冷的出租屋里,阿琰只能抱着猫咪取暖,小蛇躲在她衣兜里冬眠,盘成一圈的蛇身下压着两片银铃碎片,只剩半边的“麒”字磨损得几乎看不出来了。 人生就像是一列单程的列车,在旅途中,她遇到了很多人,可是无论是谁,都只能陪着她走一段路。她终于明白,最终陪她走到最后的,只有自己。 所以,感受孤独,这是人生的常态;能享受孤独,这却是一个人的能力。 一个人逛街,你不必受到别人时间的限制,走走逛逛,想停就停; 一个人旅行,你可以说走就走,更有那份静心,欣赏沿途的风景; 一个人读书,你可以享受夜的静谧,在书的世界里,找到另一个天地。 还记得看过这样一段话:“我不再装模作样的拥有很多朋友,而是回到孤独之中,以真正的我开始独自的生活。”于是独处,便成了成年人最好的奢侈品。 但遗憾的是,我们常常中了“孤独”的魔咒,把陪伴当成最长情的告白,把孤独当成了恶魔。 苏靖鳞第一眼见到云麒的时候就发现了这枚银铃,她当时没有在意。后来在铃铛上发现了“云麒”二字,她也以为不过是巧合,却不知,这枚银铃是他们前世的见证,今生的缘起。 原来,她的一缕魂魄,就封存在这枚铃铛里,当然,还有她所有关于前世的记忆。 原来,她一直当做普通朋友的那个人,从来不是只想简单和她做朋友。而她,也在一点一滴的相处中把他当做了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是直到她死,也没有对他说出“我爱你”三个字…… 她是高高在上的麒麟神女,是手握生杀大权的麒麟山之主,她爱世间万物爱得深沉,活出了一般人渴望却难以达到的样子。她是火一样的女子,不可能只为了一个人燃烧。 她不能只为一个人活,于是她选择了只为那个人死…… 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有什么不同? 答:治得了你脾气的人,是你爱的人;受得了你脾气的人,是爱你的人。 当我们爱上一个人时,总是想在对方面前表现最好的自己。 即便满腔怒火,也会努力收起自己的锋芒和坏脾气。 当我们被一个人爱上时,我们却又表现得有恃无恐。 不知不觉中,用自己的坏脾气伤了对方。 苏靖鳞曾经一度认为自己不会太过在意别人,她有一身足以自保的本领,又有族人相帮,自然无所畏惧。直到,云麒为了她深入龙潭虎穴以命相护,她才发现,自己其实就是个纸老虎,愚蠢又自视甚高,有神女的傲气,却又无神女的气度。 她离开的时候,云麒消瘦的脸,看不出任何表情,可苏靖鳞却能感觉到了一种巨大的悲伤,包裹着她。她万万没有想到,那一眼会是永别…… 事情往往是这样,你来我往的做作,善良在某些人的身上,被戏称为“假客气”。 不得不说:缘分这种东西,真的在冥冥之中早已注定…… 也许,只为给萧瑟的世界留一个暖暖的背景…… 第一百零三章 血鸽(一) 毫无可失,自然无所畏惧。 人这一辈子,无非就是个过程。荣华花间露,富贵草上霜。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那时候的苏靖鳞,从未想过,有朝一日她会失去云麒。麒麟神女和白虎星君,一个有麒麟一族撑腰一个有星君殿帮衬,哪是那么容易对付的? 肖意迟,为何是你,非要用这样的方式,让我恨你? 如果只是,不想让我忘了你,你大可不必…… 寒风凛冽的山巅,飞雪连天,一身黑衣的男子抬头望着漫天落雪,嘴角勾起一抹难得的笑意。虽是假笑,却也不让人讨厌,只可惜山顶没有其他人,只有一只鸽子蹲在他的肩头。 那鸽子通体雪白,瞪得溜圆的眼睛像两颗红宝石。鸽子的白羽和主人的黑衣形成鲜明对比,只有那双眼睛,是这黑白配搭中唯一的一抹亮色。 “捉鬼!大人莫不是被吓迷糊了,怎么还说起胡话来了?” “那你自己去看啊,把这些书信全部给我烧掉。” “全部?” “嗯,快去,不要等我说第二遍。” “是,属下遵命!” “看热闹也不会挑时候,找死!”肖迟意冷哼了一声,也没见他有什么动作,一声惨叫划破天际,躲在树后的人两眼瞪着天空,死不瞑目。 一片雪白的鸽羽飘落下来,落在他失去了温度的尸身上…… 肖迟意想起一件事,那个死去的人是新来的,没什么本事。这上面还有一个人,他是当年的主事。可能是因为生了二心,才派人跟踪。只可惜派来的人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笨蛋,就算已经查明了真相,也已无力回天。 只有关闭了心,关闭了眼,才可以下手又快又狠。 就算过程漏洞百出,鲜血迸溅也没关系,目的达到才是正经事儿。人之心胸,多欲则窄,寡欲则宽。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富多忧。受思深处宜先退,得意浓时便可休。势不可使尽,福不可享尽,便宜不可占尽,聪明不可用尽。滴水穿石,不是力量大,而是功夫深。 “瞧瞧,麒麟神女好大的架子,见了故人都不打算进来叙叙旧,你就这么不想看到我吗?”肖迟意的声音里透着一股淡淡的失落,但是被他很好的掩饰了过去。 “怎么,难道你很好看吗?”苏靖鳞冷哼了一声,依然不为所动。 虽然苏靖鳞中途很想掉头回家,但最终她还是陪肖迟意一路颠簸到了山下。而肖迟意腿伤不便时,也是她和阿珂两人轮流陪在身边,悉心照顾。 肖迟意喜欢苏靖鳞的眼睛,看着她的时候仿佛凝视着峰顶的壮美景色,似乎很容易忽视其中的巨大风险。那种因为专注而造就的锋利眼神,以及完全没有沾染脂粉的自信与飒爽,是他的世界里完全看不到的。 就像一位江湖女剑客,持剑向天笑,洒脱利落! 那是一种敏捷之美。沉稳的肩膀、匀称的身材,充满了力量感,在水里仿若一条飞鱼,笑起来又特别灿烂阳光。每次听到她的消息,无论好坏他都只能是眉头一皱,她是他永远无法企及的梦,只可远观而不可描述。 他第一次见她,就被深深吸引。都说一见钟情始于颜值终结于时光,可肖迟意不相信。 确实在现实中,一见钟情式的恋爱很容易无疾而终,大多无法长久,总会鸡毛一地,和当初的浪漫形成鲜明的对比。一见钟情的恋爱始于颜值,这是肯定的,这个颜值不一定就是惊艳所有人的颜值,而是刚好长在了某个审美点上,或者说是在当时的环境氛围下,气质吸引了你。 但是接下来如何相处,很多人就忽略了其中关键。 抛开浪漫不说,尽量接近现实的说法,一眼定终生那种恋爱感觉,这种浪漫的激动名场面相信很多人都有过,先不说对方对自己有没有感觉,首先是自己一眼就沦陷了。 都说细节见人心,一两次做出来的细节不算见人心的细节,只有长时间坚持做,并且甘之若饴,成为习惯的细节才最见人品人心。正如肖迟意说的那样,有时候为身边的人让一小步,不算为难。 而那些不觉得是为难的为难,大概是送给所爱之人和家人最好的礼物。 理性客观地观察为人处世的细节,用心体会对方爱自己的心意,便是克服盲目感的最好的办法。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季节性的。 就像那盛放的花蕊,无论春天开得多么艳丽,也终会有凋零枯萎的时候。 岁月是张巨大的网,会过滤掉生命中的许多人,来年陌生的,也许正是昨日最亲的某某某。 没有背叛,无关矛盾,只是在时光里,走着走着就散了。 第一百零四章 血鸽(二) 只要展开翅膀,整个天空都是你的梦! “丫头,要到什么时候你才能明白,我所做的一切,并不是想与你为敌——我从来,从来都没有想过伤害你,我一直以来的心愿,不过是——愿你安好……” 苏靖鳞抬眼看着樱花花瓣一片片飘落,粉色的、白色的,纷纷扬扬,像碎了一地的梦。 传说,樱花是一种很残忍的花,树下埋葬的尸体越多,花开得越是娇艳。花之舞,需要亡灵的悲歌作配——风弄花满地,月影舞婆娑…… “上个月,我来找你的时候,樱花都开了,”肖迟意伸手,夹住一片落在苏靖鳞头顶的樱花瓣,看着女子眼眸里映出他手里的残瓣,叹息了一声,“真美啊……” 苏靖鳞有一双水灵的杏眼,一般杏眼都是搭配中规中矩的扇形双眼皮,偏偏她是深眼窝加内双,不说话时乖巧清新,活泼起来又灵动加倍。这样一双眼睛,搭配上紫衣红裙,美得让人心醉。 身为麒麟一族的神女,她什么都不用做就拥有麒麟神山的庇佑,生来就受到族人的尊敬。难得的是她从来不觉得自己特别,她的努力,让很多人如芒在背。 偏偏多数人忘了,自己既没有实力,也不愿努力。 他们早就已经越来越习惯了躺平。大家都想代入天降紫微星的爽文剧本,而不是靠自己努力逆天改命的升级剧本。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又败给自己,输得一塌糊涂还觉得自己只是生不逢时。 好像有一天终于发现,所谓“努力就能得到”只是一个童话。 世界上有鳞次栉比,看不见的门槛。生下来就在门里的人,云淡风轻就会被看见、被夸赞;而门槛之外的人用尽吃奶的力气往上爬,不仅爬不过门槛,灰头土脸的样子也徒惹人笑话。 既然有些人躺平的起点,就是付出努力也不一定能到达的终点,那为什么还要选择努力? 不如在哪儿摔倒,就在那里躺会儿好了! 苏靖鳞怒视肖迟意几十秒,才慢慢起身。 云麒,你到底怎么样了? 你为何迟迟没有赶来?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啊…… 要不是肖迟意说他知道小莹的下落,苏靖鳞是绝对不会与之为伍的。 这时,一个妖冶的女子走到苏靖鳞面前,粗鲁地抬起了她的下巴。 肖迟意神色微变,终究没有阻止。本来,他就不是个好人来的。 泷茵天生有一双仿若藏进江南烟雨的秋水剪瞳,不管生气还是魅笑都能第一时间锁定对方的视觉中心,让人不自觉就忽略了面纱带来的神秘感。 泷茵自小便喜爱唱歌跳舞,多年苦练加上师从高人让她周身充斥着超乎常人的气场,以致于对付起普通人来得心应手。即便是面对苏靖鳞这样一看就不寻常的女子,她也不带怕的。 面对挑衅,苏靖鳞也不生气,淡淡瞥了一眼旁边不动声色的肖迟意,又扫了一眼咄咄逼人的泷茵,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真是岂有此理。” “你……”泷茵见苏靖鳞一脸淡然,反而有些讶然。 “怎么,姑娘对我有意见?”苏靖鳞冷笑。 “那还用说,你这不知好歹的……”泷茵气急,正想动手。 “够了,泷茵,注意自己的身份!”肖迟意看不下去,终于开口了。 “她凭什么……”泷茵心有不甘地松开手,盯着苏靖鳞的眼睛依然充满恨意。 马车上的人深知泷茵的脾气,都为苏靖鳞捏了一把冷汗。可苏靖鳞并不担心,她仰着头和泷茵对视——这个一见面就想给她下马威的女子,跟她什么仇什么怨? 苏靖鳞的直觉告诉她,十有八九是与肖迟意有关,因为她自己并未得罪过泷茵。 肖迟意的手下见她如此淡定,反而有点佩服起来。 稍事休整,一行人继续上路。苏靖鳞坐在肖迟意旁边,无聊地听着底下人有一搭没一搭地低声闲聊,脸上终于显露出些许疲惫,她是该休息一下了。 “我只是有点好奇,不过,最近真是怪事连连啊,是不是又发生什么了不得的事了?” “首领带头一起去了啊,那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我听说,附近村子里有几户人家,前些日子不知何因全部暴毙身亡。” “更邪门的是,就在昨日连守灵的人都全死了,并且他们身上都有被撕咬的痕迹。” “我还听说,当晚老翁的孙子也在灵堂守夜,然后莫名奇妙地失踪了。” “老翁的确有个孙子,但是后来清理现场的人没发现他的尸体。” 苏靖鳞心不在焉地听着这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心里有些不舒服。眼下,她更担心的还是小莹和云麒,总觉得一切都在往更糟糕的方向发展。 马车继续颠簸,天色逐渐暗了下来。 一只雪白的鸽子扑扇着翅膀悄无声息落在马车顶上,歪头转动着血红色的眼睛。鸽子慢条斯理地梳理着自己的羽毛,像一个事不关己的看客,对一切都选择冷眼旁观。 旁观,兴许更容易看清事情的真相! 第一百零五章 血鸽(三) 说话之伤,都是暗伤,自带缓释效果,若无人点醒,至死不知。 马车一路颠簸,坐在车里的两个女子互看了对方一眼,都没有什么好眼色。 “你这个人真的是不可理喻,我们肖公子对你这么好了你还不领情,换做是我才不会拿热脸去贴你的冷屁股!”泷茵憋了一肚子火气,趁着肖迟意不在故意对着苏靖鳞恶语相向。 见苏靖鳞不搭理她,泷茵不依不饶,话说得更难听了:“像你这样的人,装得高高在上的样子给谁看?要是没有肖大哥帮你,别说救人了,你还得把自己搭进去。奉劝你不要太把自己当回事,免得贻笑大方。” 这回连赶马车的人都有些听不下去了,心想——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说话这么损,人家要不是看你人小不懂事懒得和你计较,肯定得揍得你满地找牙! 苏靖鳞终于抬头看了咄咄逼人的泷茵一眼,心里直犯嘀咕——她这是招谁惹谁了?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如果一个人有了什么特别出众的东西,就容易招来他人的妒忌,甚至为自己招来杀身之祸!尤其是女人的嫉妒心,一旦作起祟来将会是灾难性的。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会牵扯出数不计数的勾结阴暗。 七月的午后暑气鼎盛,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难闻的血腥味——气味来自一只被铁丝捆住四肢,丢在路边等死的狗。它的样子十分狼狈,身上布满斑斑血迹,四肢抽搐,前脚不停地挣扎,看起来非常痛苦。 它叫贝里,一只最常见不过的看门狗。 作为普通人家看家护院的工具,贝里活着的意义就是看好门,守好东西,仅此而已。 而现在,它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到哪而去,居无定所,无人认养,只知道流浪流浪…… 不知道自己来这个残酷的世界还要经历什么,饥饿严寒成了它最大的敌人。 “可怜的小东西……”泷茵看了一眼捶死的贝里,眼里闪过一丝同情。 “停下,我要救它!”苏靖鳞二话不说跳下了马车,大步来到狗子身边,挥刀砍断了贝里身上的铁丝。她给贝里喂了些水,不顾它满身血污,将它抱上了马车。 “没想到你还真是菩萨心肠,都自身难保了还要救这畜生的命,你忙得过来么你?”泷茵讥讽道,十分嫌弃地看了苏靖鳞和贝里一眼,转过头把目光移到了车窗外。 苏靖鳞依然没有搭理泷茵,只是细心地处理贝里身上的伤口。在做这些的时候,她心里十分平静。 有的人,可以为了一己私欲栽赃嫁祸。也有的人,为了保住不相干的人和动物宁愿牺牲自己。 因为在她眼里,生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现在的她已经没有年少冲动和青春懵懂,只觉得每做一件善事都是在为自己积累福报。她希望这些福报能给她在乎的人带来好运,她虽然不拜佛,却也相信因果轮回。 所以,那种喜欢搞受害者有罪论的人,一再共情罪恶,只会显得自己和罪犯一样卑劣残忍。 在苏靖鳞的细心照顾下,贝里一点点好转,那顽强的生命力让所有人都感到惊讶。最开心的莫过于苏靖鳞了,看到贝里终于能够站起来,跌跌撞撞扑到她怀里,久违的笑容又回到了苏靖鳞脸上。 这一回,连泷茵也难得的没有再说风凉话,对苏靖鳞的态度有所改观。 这两人的关系转变太快,都说情敌见面,分外眼红,你们倒好,整得我好像才是多余的那一个——肖迟意这样想着,忍不住默默地翻了个白眼! 肖迟意记得,当他还是个小屁孩儿的时候,师傅教过他一个处理坏情绪的方法——当你因为一些事情不开心时,拿出一张纸,把让自己不开心的事情用很小的字写上去。 然后再在旁边用很大的字,写上最近让你很开心或者很感动的事情。 等你写完,你的坏情绪,可能就减少了百分之六十。 人们总是会悄悄地放大失败对自身的影响,也总是忽略生活中积极的一面。比如你丢了几个铜板,比捡到银子对自己情绪的影响持续更久,等等。 但其实,当面对失败的时候,我们的情绪是被蒙蔽了的,我们当下的情绪并不是真实的,而是被惯性思维引导。 所以普通人总是会沉浸在由于惯性思维产生的负面影响里。 其实,我们完全可以通过主观意识,调整自己的心态,让自己更客观、更真实地面对自己当下的状态。当你知道这是一个认知陷阱之后,就要尝试着训练自己,积极面对生活中正向的一切。 别老是看那些鸡汤,或者听那些所谓感同身受的剧情,还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从此之后,你能更真实地面对自己,也会更快乐。 就像他爱苏靖鳞,爱得无欲无求,至此不休,甚至不需要对方知道。 真正做到了“我爱你,但与你无关”。 我从未奢望你来爱我,我从未设想你会有理由爱我,我也从未认为我自己惹人爱慕。对我来说能被赐予机会爱你就应心怀感激了。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也许世上最好的事情,莫过于你和我擦肩而过,然后一起回头…… 第一百零六章 血鸽(四) 伴童心于和煦间寻得一抹安宁,原来你是如此可爱,简单得像个孩子! 几日车马颠簸之后,一行人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你是说,云麒被关在这里?”苏靖鳞看着再普通不过的农家小院,难以置信道。 “连你都觉得不敢相信,证明他们很会挑地方不是吗?”肖迟意轻笑。 越是普通的地方越不容易引人注意,苏靖鳞不得不承认,这伙人,伪装得很成功。 “当心些!”肖迟意拉住准备破门而入的苏靖鳞,“这里绝不是看上去那样的普通农家院子,里面不知道布了多少机关陷阱,正等着我们自投罗网呢。” “就算是龙潭虎穴,本姑娘一样要闯,我必须去救云麒。”苏靖鳞咬牙切齿道——也不知道云麒现在是生是死,有没有遭遇什么非人的折磨? “你很在意他?”肖迟意看似随意地问了一句。 “那还用说吗!”泷茵嗤笑,“你看看苏姑娘这火急火燎的样子,这还能有假?” “我要他好好活着!”苏靖鳞丢下一句话,拂袖而去。 “小飞,去探探风!”泷茵手一杨,蹲在她手臂上的血鸽展翅而起,很快越过了院墙。 肖迟意招呼手下过来,低声细语,商量着对策。 苏靖鳞实在没耐心等他们商量出个所以然,干脆就飞起一脚,直接破门而入。 没有扑面而来的暗器,没有,什么也没有…… 整个院子空空荡荡,除了疯狂生长的杂草,连个鬼影都没有! “嗯,看这架势,要么是瞧不起我们,要么就是不按常理出牌……”肖迟意环视了一周,看向泷茵,“你确定,那个什么,啊对了,白虎星君真的在这个破地方?” “我相信小飞的能力!”泷茵难得地露出笑容,脸上两个梨涡越发迷人的危险。 几人不死心,直接把院子翻了个底朝天,却还是没有任何蛛丝马迹。 正准备进屋继续翻找,小飞扑扇着翅膀落到了泷茵肩上。血鸽的脚上,绑着一张小纸条。 泷茵解下纸条,念道:“如果你们看到了这张纸条,那可不是什么好消息,那意味着我要不就是死了,要不就是处于非常、非常糟糕的境遇中,不要试图来找我,除非……” 几人面面相觑,显然这是一个求救信号,可是这内容太匪夷所思了。而且,字条显然没有写完,是来不及写完,还是担心字条落入敌手? 除非……又是什么意思呢? 连苏靖鳞也不能确定,这字条是否出自云麒之手。 很难想象,堂堂白虎星君会通过纸条求救,如果是一个公主说出了这句话,我们会认为她正在试图逃离一条恐怖的恶龙。可仅凭一张纸条,根本无法做出准确判断。 小飞不耐烦地扇动着翅膀,响亮地叫了一声,转头看向窗外。 “小飞的意思是,让我们跟着它走!”泷茵激动道,她一直照顾小飞,亲手把它养大,自然心意相通。小飞不仅是个优秀的信使,必要的时候,打探消息也是一把好手。 血鸽骨碌碌转了转红宝石般的眼睛,轻盈地在半空滑翔,还不时回头看看一行人有没有跟上。 夏日里轻舞的枝条,知道风的形状,阳光下我飞扬的心,记得你的模样。 若逢新雪初霁,满月当空, 月色和雪色之间,你是第三种绝色,银河搅散一池星光,聚作一轮明月,明月打翻琉璃,化作你。 我看着你的背影,携晚风接过风筝,也不知放飞的,是谁的一颗心? “你说是就是,你说不是就不是啊?” “什么鬼,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 争吵声打断了一行人前行的脚步,苏靖鳞寻声看去,不悦地皱起了眉头。 “我不管你想怎么样,赶紧把我的孩子放下!”女人急红了眼,气急败坏地指着男人的鼻子,大有扇他两耳光的架势,可碍于情面又有些下不去手。 “你的孩子?你好意思,这丫头片子不过是你捡回来的小野种,老子这就把她送走!”男人把小丫头夹在腋下,不顾哇哇大哭的孩子,旁若无人地和女人争吵。 男子口出恶言,引来了一群人围观。苏靖鳞本不想多管闲事,但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小女孩让她想起了依然下落不明的小莹——不管怎么说,幼子无辜,大人吵架,何苦为难一个孩子? 习惯把外因放前面,内因放后面。并无对错,却没意义。就算这女人不是孩子的亲娘,但在抚养孩子上面,真的是一个值得佩服的女人! 从那小丫头看她的眼神就可以知道,这女人必定待她极好。 “我说你一个大男人,欺负女人小孩算什么本事?”苏靖鳞推开人群,语气冷冷,看着男子的眼神像千年不化的寒冰。 肖迟意一眼就看出这个男人不对劲,像是被什么东西控制了心神,眼睛红的跟兔子似的。至于他为何不拆穿,或许是从前过得太压抑,如今想找个乐子吧。 看着眼前这一幕,肖迟意突然想起来小时候,有一回,街上的一个皮小子骗他吃馊掉的面包,他咬了一口,说不好吃,那些人起哄说:“那是你傻,尝不出这东西的好。” 他也许是有点傻,可傻子更不乐意别人叫他傻子,于是他用尽全力地,把馊面包扔到了那人脸上,结果被打了一顿。人牙子、被拐、走丢等字眼,一度让肖迟意难以接受、不敢往深了想。但那些可恶的人牙子,却是无孔不入,一些骗术更是让人防不胜防。 肖迟意记得,他曾亲眼目睹人牙子当众抱娃,却反咬孩子的娘是出轨媳妇。 还好孩子反应快,大喊娘亲救命,众人才反应过来,救下了差点被抢走的孩子。 从那以后,肖迟意再也不相信大人说的话,亲眼目睹了这世间的恶意,年幼的孩子也不再单纯。 也许,给温柔穿上一层铠甲,你会发现这个世界阳光依旧,却不那么刺眼! 第一百零七章 血鸽(五) 神爱世人,可并不是所有人心中都有神。 “苏姑娘,我们不要管闲事了,眼下还是找人要紧。”泷茵虽然同情女人和孩子的遭遇,可她不喜欢惹麻烦。而苏靖鳞事事强出头的做法,泷茵并不赞同。 “锄强扶弱,不是管闲事,泷茵,这就是你不对了,”肖迟意笑道,“这种时候,你应该帮忙,而不是拍拍屁股一走了之!”边说边就站到了苏靖鳞身边,摆明了立场。 “你又是哪里冒出来的程咬金?”那气势汹汹的男人见肖迟意长得斯斯文文,白白净净,压根没把他放在眼里——乳臭未干的小白脸,也就只会嘴上逞能! 然而他低估了“小白脸”的脾气,下一秒就直接跪地求饶了! 苏靖鳞甚至没有看清,肖迟意是如何动作的,他手中的匕首直直抵着男子的颈动脉,只需一点点力道,就能立刻送他去阎王爷跟前报道! “好,好汉饶命!”男子立刻认怂了,吓得双膝跪地直喊饶命。 “我可不是什么好汉来的,不过至少比你厉害那么一点点,既然今天你倒霉被我们撞上了,还是乖乖把孩子放下吧,省得大家麻烦。”肖迟意和颜悦色道,故意稍微抖了一下手,男子脖子上立刻多了一道血痕。 “是是是,大侠您说了算!”男子点头如捣蒜,哆嗦着把小女孩交到女人手里后一溜烟跑了。 围观群众争相鼓起掌来,纷纷竖起大拇指称赞。 苏靖鳞看着肖迟意,终于露出了一点久违的笑意,一行人继续上路。 “恕我冒昧,有时候我真的搞不懂你。”苏靖鳞拿起一条烤鱼,啃了一口,看着大快朵颐的肖迟意。篝火不时“噼里啪啦”爆起火花,火光映着几张年轻的脸庞,一副岁月静好的样子。 如果不是小莹和云麒下落不明,苏靖鳞倒是打心里觉得这样的日子真的还不赖。 几个人草草解决了晚饭,苏靖鳞去河边打水。 看着走远的紫衣女子,泷茵终于忍不住问肖迟意:“属下还是不明白,您为何不告诉苏姑娘实情,如果有一天她知道了真相,恐怕不会谅解……” “泷茵,不要随便扼杀一个人的希望,那样不仅不厚道而且会折寿的。”肖迟意轻声道。 “我……”泷茵刚想辩解,又被肖迟意打断了话头。 “此番,也不仅仅是为了卖个人情给麒麟一族,泷茵你想想,我们此行不是只抓凶手,其实主谋的罪更大,”顿了顿又道,“那个人,他是主谋的徒弟,抓了他可以做人质不是。” “不管您是否正确,泷茵听你的就是,”双十年华的女子抚摸着雪白的鸽羽,不以为然道,“您是泷茵的恩人,就像这鸽子,也并不在意自己的主人是好是坏。” “泷茵你要记住,很多时候,对与错的界限本就是模糊的,做你认为对的事就好。”肖迟意说完,起身去牵马,苏靖鳞也拎着装满水的竹筒回来了,一行人连夜赶路。 直觉这个东西还是挺准的,你能察觉到的所有怠慢、轻蔑,你也能感受到所有的喜欢与关心。 并不是因为敏感,而是切切实实的存在。在成年人的感情世界里有一个潜规则,不主动就是答案,没有回应就等于拒绝,这世界上没有人闲到一天到晚围着你一个人转。 “有那个人的消息了吗?”三天后,一行人来到了一个寸草不生的地方。肖迟意一改往日的漫不经心,整个人变成了一匹机警的狼,随时准备着给对手致命一击。 泷茵正在整理装行李的木箱,被肖迟意冷不丁的问话吓了一跳。面对突如其来的打断,泷茵很快做出回应道:“小飞已经去打探消息了,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 “你说说,这一堆人有时候还没有一只鸽子管用。”肖迟意叹了口气,自顾自走了。 有人住高楼,有人居深沟,走投无路的可怜人很多。这世道,在阳间的未必都是人。 “我看这泷茵姑娘,除了养鸽子也没别的本事了,真不知道头儿为什么这么器重她?” 随行的两个嫩头青趁着休整的功夫你一言我一语地八卦起来,不巧被苏靖鳞听了个正着。这些日子相处下来,她倒觉得泷茵没那么讨厌了。 大概人都是自私的,总是觉得自己付出很多,对方却做得不够多。想得到某样东西的时候万分期待,得不到了却熟视无睹,最后只能说冷暖自知。 一个人只要有害怕的东西就好,最怕的就是他无所畏惧。 所谓人生困境,不过是胡思乱想,自我设置的枷锁。有时候,困住我们的不是困境,而是自己的思想。患得患失,会举步难行;过分在意,则注定心力交瘁。 这种内耗的感觉就如同总有两个小人在内心打架,每天什么也没做,却身心疲惫。 为了养好精神,准备接下来的行动,肖迟意特地找了一户人家借住。颠簸了数日的一行人总算有了个像样的落脚之处,不用再风餐露宿。 看着窗外绚丽的季节,最美人间四月,即将拉开帷幕。 永远记得遇见的时节,柳未绿,花未红,可依然感谢那个季冬寒渐渐散去,春暖悄悄溢出山谷,而那个人,却扮亮了整个季节,成了所有回忆的开端。 轩窗,翠竹,清风,细雨,弹一曲高山流水,抚一曲渔舟唱晚,远方有念、近处无忧,春去春又回,岁月渐老,记忆虽不如初,回忆却暖着心扉。一起走过的路、一同陪伴的时光,忆起,能让嘴角微微上扬,心中有丝丝缕缕地暖,便没有辜负时光的馈赠。 感谢我们遇见!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 第一百零八章 血鸽(六) 压死骆驼的并非最后一根稻草,而是前面不断累积的每一根。 当绝望攒的足够多时,便再也喘不过气。 离谱的背后,都是敷衍和搪塞。有时候只需回过头看看,一切就都有了答案。 作为一只鸽子,小飞的鸟生其实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不,完全算得上是惊心动魄! 羽翼未丰的它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与鸽群失散的,只知道如果再找不到食物就一定会饿死。 也罢,饿死了,也许就不用每天担惊受怕了…… 可它不想死得那么窝囊——就算死,也得做个饱死鬼! 如果可以的话,它希望死之前能见一见爹娘,好歹知道究竟是谁把它从鸽子蛋里孵化出来的,也算是给了生命一个最美的诠释。大概,也就能死而无憾了…… 它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用尽全力拍打翅膀,可惜翅膀没长硬的它已经飞不动了,只好暂时停在一处房顶上歇歇脚。然而更倒霉的是,一只黑猫发现了它,那一瞬间,它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了。 看着黑猫敏捷优雅的身手,它听到死神一步步逼近。 幸运的是,它没有成为黑猫的盘中餐,一只老鼠跑出来成功转移了黑猫的注意力。不知出于什么原因,黑猫决定先抓住那只不知死活的小耗子。 然而,好不容易逃过一劫的它又遇上了捕鸟夹,被逮了个正着。 它记得那种锥心刺骨的痛和绝望,不明白这看似美好的世界为何到处都是陷阱。 好在农户家的小女儿很喜欢它,恳求父亲留下它作玩伴,才勉强逃过了下油锅的悲惨命运。 在小女孩的照顾下,它度过了鸟生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女孩儿还给它取名叫飞羽。 再后来,女孩儿生病了,无暇照顾它,于是把它送给了偶然路过的泷茵。泷茵答应女孩儿一定好好照顾飞羽,还给了女孩儿的父亲一锭银子,治好了女孩儿的病。 经过泷茵的训练,飞羽很快学会了送信,侦查等技能,终于找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 和人相处久了,就会经常听到一些大道理。常言道人活一世,要能屈能伸,能进能退,为人谦让一点,做人大度一点,才会少走弯路,少惹麻烦,活得自在轻松。 飞羽就会想,那作为一只鸟,要怎么做才能活得自由自在呢? 只是没有人告诉它——飞鸟,本来就是属于天空的,飞翔,本就是自由的象征! “你特么非要怎么恶心人怎么来么,人招你惹你了?”泷茵一双狐狸眼桃花灼灼,灵气满满,说出来的话却十二分的不中听,旁边的人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不找到幕后真凶,你让我如何面对那些冤死的亡魂?”苏靖鳞一句话怼了回去,不发脾气不代表她没脾气。 几天的搜寻依然一无所获,直到前两天,有人说看到一只戴着银铃的虎斑猫躺在草坪上一动不动,不知是不是死了。这话碰巧被苏靖鳞听到了,麒麟一族的耳力超乎常人,说是顺风耳也不为过。 虎斑猫…… 戴着银铃的虎斑猫…… 会不会和云麒有关? 不知为何,苏靖鳞的一颗心猛的揪了起来,第六感告诉她——没错,肯定是云麒,她就要找到他了!当时,周围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可虎斑猫却始终安静地躺着,一点儿动静都没有,不管怎么喊都没有回应…… “姐姐,你要找的那只猫,我见过。”苏靖鳞被突然冒出来的小女孩儿吓了一跳。 “你,你是那个小姑娘!”苏靖鳞想起数日前救下的小丫头,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狄淇儿,好名字!”两人简单地交谈了几句,面对尾随而来的小女孩,苏靖鳞并没有下逐客令,反而佩服这孩子的勇气。 如此,甚好! 有人曾说,人类,是造物主在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杰作。然而这位冥冥之中无所不能的造物主可能也没想到的是,这个杰作的出现,对于其他生物来说,却将是一场数百万年之久的深重灾难。 至今,在人类手中被无情杀戮掉的生命相信已经根本无法计数了。 不否认,大自然残酷的生存法则原本如此,本也无可厚非,但这个法则基本的原则一切应该是建立在生存必要的基础上的。就如自然界很多猛兽吃饱后就不会再捕杀猎物。 但真正可怕的是,就在这个无情杀戮过程中,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于动物也逐渐养成了一种高高在上的主宰思维,一切动物的生命在他们眼中已经轻如尘埃。 很多人,缺乏对生命起码的尊重,也缺乏对大自然起码的敬畏,在他们眼中,每一条生命都必须服从人类的利益。他们甚至不知道或是故意漠视的是——动物也有情感,也有灵性,也有对生与死的眷恋和恐惧。 任何生命都是值得尊敬的,动物的情感不但是最真实的,也是最真挚的。 它们在被善待的时候,也会有一份发自心底的感激。在被杀戮的时候,也有一份发自骨子里的深深恐惧。它们在失去亲人的时候,也会有一种深入骨髓的悲伤,而它们在面对仇恨的时候,也会有一份执着的血性。在生命被蹂躏践踏的时候,也会有一份来自先祖血液里尊严下的不屈抗争。 如果意识不到这一点,即使满手鲜血,也不会有人觉得残忍。无惧而无畏,就成了对生命的亵渎。 第一百零九章 血鸽(七) 所以说,善良与爱都是有回应的,请不要吝啬! “这小孩怎么回事,苏姑娘,麻烦你解释一下。”客栈里,泷茵看到苏靖鳞出去一趟,竟然牵着个小丫头片子回来了,眉毛挑得老高。 仔细一看,发现这小丫头似曾相识,这才想起就是先前苏靖鳞打抱不平救下来的孩子。 “你跟踪我们?”泷茵一下子变得警惕起来,一脸黑线地看着小女孩和苏靖鳞,等着她们的解释。 苏靖鳞翻了翻眼睛,云淡风轻道:“泷姑娘未免小题大做了,这孩子跟来只是想报恩而已。” 苏靖鳞没有告诉泷茵的是,狄淇儿用来答谢她的礼物,刚好是云麒从不离身的银铃——法器,锁魂铃。 窗外毛雨霏霏,让一树黄叶瑟瑟发抖,那些曾经给大地带来收获的树木,在风雨的摧残下,留下孤独的光树枝。晚秋的忧伤,是如梦如幻的历历往事;晚秋的忧伤,是无怨无悔的义无反顾,是刻在心上永远的愁绪。 雨,悄然无声的飘落着,像是无数蚕娘吐出的银丝,密密地斜织着,凄凉幽怨早已显露出来,她的雨帘是那样的密,为天地间挂上了一道晶莹剔透的珠帘。 苏靖鳞带着狄淇儿回了自己的客房,小丫头显然是累极了,吃了些糕点就睡着了。苏靖鳞把床让给了她,此刻正盯着窗外的雨丝发呆——也不知写给狄淇儿娘亲的信,飞羽送到了没有? 不过听泷茵说,飞羽是只神通广大的鸽子,迄今为止还从来没有失误过。即使是只见过一次的人,它也能准确记住,而且不管泷茵去了多远的地方,它都能寻着鸽哨的声音找到主人。 “开饭了,快过来一起吃饭,这家店的爆炒野鸡丁可是人间美味!”难得不用风餐露宿,肖迟意点了一大桌子菜,十分热情地招呼苏靖鳞过去用晚膳。 苏靖鳞于是十分自然地领着狄淇儿过去了。 肖迟意想来是已经从泷茵那里听说了这件事,看到狄淇儿没有丝毫的讶异。好像不管苏靖鳞做什么事,他都乐见其成,从他总是挂着浅笑的表情根本看不出丝毫的不乐意。连赶马车的随从都觉得老大好像变了个人似的,看来这苏姑娘果然不是一般人。 席间,苏靖鳞突然想起小时候和阿爹去吃大姑姑家小儿子的满月酒。那时候也是一桌子的好酒好菜,她也特别喜欢姑姑炒的野鸡丁。饭后,阿爹带着她踏着云彩环山兜风,几个黑影闪过,阿爹突然消失了,身边空落落,只留下她一个人。 虽然不过是突发状况,阿爹很快又回来了,可她着实吓得不轻。很长一段时间都会做噩梦,梦到爹爹不见了,她急得不行,大声呼喊爹爹,可四下里空空荡荡,没有人回应。她总是急得想哭,然后就惊醒过来…… 后来,为了让她开心起来,阿爹送了她一只小猫作伴。 有段时间,在她每天起床的时候,看到花园的地板上总是有一些粉红色小花。起初她以为是风吹来的,还觉得挺浪漫的。直到有一天她在用膳时,看到叼着粉色小花的猫儿在她的花园中跑来,才知道,原来这些小花,是这只小猫带来的礼物。 这看似没心没肺的猫儿,其实在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对主人的喜爱。苏靖鳞捧着那些小花,心里一暖,突然觉得世间万物都是那么可爱! 那是苏靖鳞第一次与猫结缘。 不得不说,一只小猫都比有些笨蛋更懂得怎么讨女孩子欢心…… 其实,猫也分“好猫与恶猫”,有些猫很容易信任主人,并且能够跟主人快速建立起信任与好感。但也有一些猫,无论你对它多好,给它好吃好喝供着,这只猫依旧记不得你对它的好。 都说猫儿高冷养不熟,其实不然。除了猫儿的性格以及从小生活环境的影响之外,还跟是不是流浪过有关。多数流浪猫都有较强的攻击性,因为从小的生活环境,导致它们在生存的过程中,必须保持着很高的戒备心理,时刻准备着保护自己。 想到这里苏靖鳞又想起了云麒——白虎星君,算起来也是属猫的!虽然有时候傲娇又腹黑,总是一副无所谓的十分欠揍的样子,但其实性格温柔且善良。 他生死未卜的这段日子,苏靖鳞才深刻意识到,云麒对她来说,原来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可叹她真的是少根筋,才会一直把他当哥们儿对待。想来云麒说她缺心眼,并不算冤枉啊! 身为麒麟一族的神女,苏靖鳞从来不缺的就是亲人的关爱。父母之爱是无可取代的,也是人这一生中最需要的爱。可是,得到父母的爱,对肖迟意来说却是遥不可及的梦。 好像他的一生,总是在误会中挣扎,但是肖迟意天生脾气倔,他不肯向身边的人去求证,不愿解释,总觉得清者自清。可他忘了,真正的理解是站在互相了解的基础上的,没有无缘无故的信任,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只是,他选择了最错误的一种方式,就是用冷淡和疏离来保护自己,以为这样就可以不受伤害。 就像后来苏靖鳞问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肖迟意承认:“因为我爱你。” 苏靖鳞只能回绝:“不是两情相悦才叫爱吗?” 他苦笑:“相爱是很难的,更多的是像我这样的。” 苏靖鳞坦白:“可是我不爱你。” 他再苦笑:“没关系,对我来说,爱就爱了,谁还在乎有没有回报呢?” 想起泷茵曾经问过他:“你感情路上不顺吗?” 那时,他还有心情开玩笑:“顺啊,一路上都没什么人!” 时光慢慢,带着一种笃定。无论世事如何变幻,却永远笃定的相信,相信有无数美好与值得,藏在深山之后、村落之间,等着人们去探寻,去发现。 第一百一十章 血鸽(八) 你看,生活总是如此艰难,世事无常,风雨不改,唯有时间童叟无欺。 在遇到肖迟意之前,泷茵有过一段无疾而终的感情。那时候的女子,好像人生最大的意义就是嫁个好人家,相夫教子,然后平淡无奇地过完一辈子。 因为两家人是世交,从小就订了娃娃亲,泷茵一开始也没有反对。而世俗的烟火,总是能把纯美的感情熏黑,既酸了眼睛还呛得心口疼! 泷茵记得,第一次去男方家过年,大年夜全家守岁,到了凌晨才睡下。 未来的准婆婆告诉她,明天要早早起来包饺子。 泷茵不想起那么早。 可婆婆说,这是习俗。 果不其然,翌日天还没亮,婆婆便轻手轻脚过来叫泷茵起床,还嘱咐她别吵醒其他人。 泷茵这才意识到,原来婆婆只叫醒她一个人包饺子。 那可不行,凭什么她要接受这种不公平待遇! 她大声喊醒了所有人,连家里的狗,都被她一脚踢醒!整个院子鸡飞狗跳,沉浸在新春的欢乐里! 这还差不多——要讲习俗,那就全家都得讲习俗,要包饺子,就全家都得起来包饺子,那才吉利嘛。从那之后,婆家大年初一摸黑起来包饺子的习俗,莫名消失了,变成了年三十夜里,全家一起提前把饺子包好。而泷茵,自然越发的不讨人喜欢了,可她不在乎,依然我行我素。 再后来,泷茵违背爹娘的意愿搞砸了订婚礼,一个人光明正大地离家出走了。她不想做一个永远被关在深宅大院里,头发长,见识短的女人,她要找到属于自己的人生。 当遇到不公平的秩序时,无论是恭维强者,指望他们来主持公道,还是同情弱者,和他一起承受不公,都是治标不治本。只有把错误的秩序一脚踢翻,才能建立起新的秩序,结局才不会太过惨淡。 要分清真想和曲解,更加关注自己的感受,而不是执着于争辩“对”和“错”。坚持自己的价值认知,因为这个世界上真正爱你的人,是会从行动上来帮助你的,而不是打着爱的旗号来轻贱你,让你活在压抑之中。 她是那只即使头破血流也不甘心当笼中鸟的鸽子,只追寻自由的风和天空的足迹…… “苏姑娘,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又到了晚膳时间,金陵客栈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泷茵提了一壶酒,难得地坐在了苏靖鳞身边,兀自开口道,“如果你曾经很在意一个人,可是后来你发现他不是个好人,你还会……” “这世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好人或是坏人,不是吗?”苏靖鳞看了一眼面前多出来的酒杯,打断了泷茵,“用简单的好与坏来评价一个人,往往都是片面的。” “苏姑娘高见,泷茵受教了!”泷茵给苏靖鳞倒了一杯酒,十几日相处下来,她对苏靖鳞的敌意少了大半——要不是肖迟意看苏靖鳞的眼神让她觉得不爽,她可能已经不讨厌这一身紫衣红裙的清冷女子了。 命运,不是什么神秘的力量,而是自我的花开出的果。你如何选择,命运就如何发生。想要知道费了多少心,只需看树上挂了多少果实。 人生如箭,开弓无悔! 狄淇儿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着这个只见过一次的姐姐,虽然她帮过她和娘亲,可她们毕竟只是萍水相逢。她知道她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本来应该分道扬镳,各走各路。 可娘说过:“人要知恩图报,不懂感恩的人是不配拥有将来的。” 所有的一切,都要从狄淇儿听到的那声嘶哑的惨叫开始。天真善良的她在吵闹的人群中,顺着声音找去,竟然看到了懂事以来最让她震惊的画面…… 那满身是血的白衣公子,就在她眼皮子底下变成了一只猫,一只只剩半条命的虎斑猫。 在确定虎斑猫还活着时,狄淇儿就强行将他翻过身去,想检查一下伤势。好不容易逃出生天的云麒就这样被狄淇儿捡了回去,变成了一只米虫。直到他勉强能够行动,狄淇儿才松了一口气。 可云麒的眼睛依旧什么也看不见,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从堂堂白虎星君直接变成一只猫——他已经疲惫得,甚至维持不了白虎的形态了么? 又听到小丫头喊他吃饭的声音,然而云麒只是勉强地睁开没有焦距的双眼看了看,随后便不屑地扭过头去,继续闭目养神。这行为让拿着鱼汤拌饭的狄淇儿觉得不可思议——这要是换成别的猫,闻到鱼腥味的那一刻,就立马摇着尾巴上前来蹭吃蹭喝了。 狄淇儿自然不知道,被她捡回来的虎斑猫,曾经是身着白衣,只与夕阳为伴,恣意享受梨花酒的翩翩公子。更不知道,他就是苏靖鳞一直在寻找的——星君殿正主,四圣兽之一,白虎星君。 人生最苦痛的是,梦醒了无路可以走,万幸,他的梦醒了,即使看不见前进的方向,也有道路可以求索。这繁华的背后,是他自己的能力与决心。 前途很远,也很暗。然而不要怕,只有不害怕的人面前才有路。 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自由;所有的强大,都是为了不同的选择;而他所有的幸运,都是为了与她重逢。 如此,生活的重心才不至于绑定在单一的事物上。 想把每一缕归途中的晚霞,都藏起来留给你。我在星河上写下了你的名字,如果星光洒落的话,你看见的那颗星星会最闪耀。听风起雨落,笑看归途…… 第一百一十一章 血鸽(九) 人生遍布花红柳绿的诱惑,一万个人有一万种活法。有些活法,看似云淡风轻,实则历久弥新。 近来,苏靖鳞总是失眠,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更容易想起曾经不太在意的往事。想起麒麟神山,想起只去过一次的星君殿,自然就会想起云麒。 第一次去星君殿,就是被云麒花言巧语糊弄去的。好奇心作祟的她前脚踏进那白玉雕花的大门就后悔了——这地方是不错,处处透着一股非凡的气势,雕栏玉砌,典雅大方,就是十分无趣,完全没有麒麟神山的风光旖旎,活色生香。 她总算知道,云麒为什么喜欢往麒麟神山跑了——要不是迫不得已,谁愿意闷在这鸟不拉屎鸡不下蛋的大殿里没完没了的数星星,无趣,实在是无趣得很! 人们似乎想当然地认定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不公平的。很多人相信马太效应才是真相——强者越强,弱者越弱,就像滚雪球一样,一发不可收拾。 但是,世界真的不该这样的。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 人们每一次的想当然,都会让这个原本可以变得更好的世界,变坏一点点。 云麒在任何事情上都不是很慎重,他不想让那些并不了解自己的人因为太过频繁地关注他而产生厌倦情绪。作为一个逍遥神仙,他觉得是应该保持一定的距离感和神秘感。 作为星君殿有名的青年才俊,从第一次见苏靖鳞就觉得她与众不同,然后他的很多主观臆断就在麒麟神女这里碰了钉子。可他反而更加关注她,称两人是好友,没事就去麒麟神山套近乎。 于是年纪轻轻的云麒就和麒麟神山的老一辈人成了忘年交,而他的目的其实蛮单纯的,可很多人却觉得他并不简单。可惜,苏靖鳞一开始并没有把这个没事嘻皮笑脸的白衣少年放在眼里…… 千万恨,恨极在天涯。 山月不知心里事,水风空落眼前花,摇曳碧云斜。 云麒心里的惆怅,无法排解。因为那个能够一解相思的人,现在远在天涯。 那山中的月亮不知道他的心事,只是让风把片片花瓣吹落在眼前。 然后,就慢慢躲进云彩里去了。他不在她身边的这段日子,也不知道苏靖鳞过得好不好? 苏靖鳞讨厌权势斗争,也见过许多原本纯良的女子,经历了权势争斗后便香消玉殒。正如她的娘亲所言——无上的权力,看似很厉害,实则是人心的枷锁罢了。 为人处世,要尊崇本心。作为神仙,就更要把持好自己的心性,不能任意妄为。 近日,苏靖鳞和肖迟意一行离开了热闹的村子,来到了一处隐在深山里的小寨子。 根据狄淇儿的指引,她最后一次见到虎斑猫就是在这个寨子附近。当时,她和娘亲上山采药,无意中发现了这个废弃的山寨。本以为这里什么也没有,却看到了一闪而过的白影,还闻到了一股腐臭味。 接着就有一个提着扫帚的大叔从寨子里走了出来,发现她们娘俩还很热心地打了招呼。可是当狄淇儿提出想进去讨碗水喝,这满脸堆笑的大叔又百般挑剔,不让她二人进去。 大叔皮笑肉不笑的表情,还有前后不一致的态度十分让人起疑,狄淇儿于是决定不跟他硬刚,她先乖乖跟着娘亲离开,然后一个人偷偷杀了个回马枪! 苏靖鳞听到这里忍不住对小姑娘竖起了大拇指——能敏锐地发现寨子里有问题,还能闻出是腐肉的味道就算了,小小年纪就懂得迂回查探,这敏感性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于是她站起来,把烤鱼的竹棍扔到了一边,看着狄淇儿问:“你确定看到的白影是只猫吗,如果再遇到那个大叔,你能不能认出来?” “没问题!”狄淇儿拍着胸脯保证道,“那个大叔是个独眼龙,很好辨认。” “难怪。”苏靖鳞马上明白了,“走吧,带我们去那寨子看看。” “好嘞!”狄淇儿眉开眼笑,能帮上苏姐姐的忙,她求之不得。 “跟上。”肖迟意招呼了一声,带头不紧不慢跟上前去。 “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只喵,喵喵爱吃鱼摆摆,可惜抓不到!”狄淇儿哼着自己改编的童谣,一蹦一跳地走在苏靖鳞前面。紫衣红裙的女子被她的情绪感染,脚步也跟着轻快了起来。 在他们头顶上空,雪白的鸽子舒展开翅膀,像一片流动的霞,自由地在青天上飞舞…… 很快,一行人来到了竹林掩映下的山寨。有道是—— 盖地铺天茶嫩绿,漫山遍野果鲜红。 明山久已寨门空,苔蔓城墙势犹雄。 土地岭斜藤当拐,蛟龙口险雾生风。 杂花乱眼弥陈迹,野树围岩没古峒。 远却烽烟尘垢净,危巅指顾数飞鸿。 温馨拂过大山梁,万树千丛俏换装。 桃灿如妖红斗艳,梨清似雪素争芳。 铃响马驮长短句,一声回谷月初圆。 绿迷古寨吞天势,荒冢残垣掩杰雄。 “这……这么热闹!”不仅是狄淇儿,连苏靖鳞也被寨子里人声鼎沸的喜气氛围惊到了——这哪里是荒废的破寨子啊?明明热闹非凡,接地气得很! 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啊! 第一百一十二章 血鸽(十) 星光与君皆负我,也无山色也无晴。 有些遇见,就如蝴蝶遇到了花开,一个芳心暗许,一个徘徊不愿离去。 从最初的相遇,到直教人生死相许,男人情难自禁,女人红妆情怯怯,如痴如醉。即便当下里有一些无奈,不能表明心意,但还是舍不得放手。 所谓,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 情非儿戏,不是你想理智就能控制得了的。总说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其实当局者也不过迷得一时,只不过是不想和不愿的区别罢了。有些人,就是愿意在感情里当一辈子糊涂蛋! 是痴是傻,由人评说。 只可惜,在任何一种不平等关系之下,滋生出来的爱情都是畸形的,只不过是你暂时还没有意识到而已。这样的感情,注定不能长久…… “肖大哥,你为什么对苏姐姐这么好,又为什么对泷姐姐不冷不热啊?”狄淇儿自从当了苏靖鳞的小跟班,就越发的放飞自我起来——别人是十万个为什么,她就是没完没了的为什么! 肖迟意一开始还赖着性子回答她的各种问题,然后就开始头疼不已,差点没被这口若悬河的小丫头烦死。 偏偏狄淇儿仗着有苏靖鳞做后盾,口无遮拦,什么都敢问,气得泷茵想跳起来打她! 肖迟意对苏靖鳞的爱,是看到她风光无两时的欣赏,是知道她需要帮助时的毫不犹豫,哪怕她要救的人是他的情敌。如果可以,他愿意把世间的稀罕物件全都赠予她,也愿意满足她所以的要求,不管是合理还是不合理。 他既有“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洒脱,有时却也是个“众人皆醒我独醉”的笨蛋! 他对她的好,是策马加鞭为她日夜奔波,是隐于心间的无尽相思,是乱世中紧抓不放的手,是不让别人打扰她一分的仔细,是目光的寸步不离,是临行前的千叮万嘱,是拼尽其身想为其解忧,是无奈自己之于她的力不从心。 偏偏他还长了一双含情目,凝眸与你对视时,与他目光对接的人都会感觉到那眼眸里无限的深情。 要说肖迟意的五官,真是精致得让人无话可说。 当然了,肖迟意的俊美并不是那种娘娘腔的感觉,而是那种与生俱来的明朗和潇洒。说真的,他披头散发的模样,竟然也唯美的让人难以置信。 单凭样貌,谁还会说他不合适? 只可惜,在遇到他之前,苏靖鳞先认识了云麒。而这个人,现在为了她身陷囹圄,生死未卜…… 为什么要帮她救这个倒霉鬼?肖迟意自己也问过自己——救了云麒,他可能就再没有机会得到苏靖鳞,可是不救,他知道苏靖鳞的心里也会永远放不下。 所以他选择帮她,这样,至少她永远都不会讨厌他。 “本公子明明对谁都好!”肖迟意瞪了狄淇儿一眼,故意冷着脸道,“小丫头,你一天问东问西的,烤鸡腿都堵不住你这张嘴,难道肖大哥对你不好吗?” 狄淇儿冲肖迟意吐了吐舌头,终于乖乖闭嘴了。 眼前的山路十八弯已经快要到尽头,狄淇儿说的山寨近在眼前。苏靖鳞无语地看了一路拌嘴的两人一眼,只恨自己不得不与这两个话痨为伍,真是造孽啊! 一行人停下了脚步,准备商量一下接下来的行动计划。而此刻,阵阵山风载着花和树的清香,跳入他们的眼帘。 落日余晖,晚风悠长。 苏靖鳞不禁抬头一看,立刻便被群山的魅力所折服。 远处的群山是磅礴的,不是一峰独秀,不是三五成群,而是千峰万仞绵垣蜿蜒。 就算是中午,他们仍敞开衣襟,袒露着,任你日头如何的毒,大山都依旧那么从容,坚定。 这里的山是自然的,有花做胸章,有鸟做伴侣,身着一身的绿,处处彰显着生机。这绿是山的思绪与灵魂,为山中万千生灵带来无限希望。 坐落在这里的山寨有了得天独厚的环境优势,让人一看就心生欢愉,忍不住想进去坐坐。 先前看着飘起的炊烟,好像离山寨不远。哪知道上山下山,一走就是大半天。小路七拐八弯,带着你左转右转。分明是到了寨边,确是一户人家也不见。 泷茵照例派出小飞去探路,血鸽展翅高飞,很快越过了寨门。 然而,没等小飞回来,寨子里突然冒出来了一个怪人。不远不近地瞪着苏靖鳞一行人。 干瞪眼也就算了,表情还变幻莫测,要么就面目狰狞,吓人一跳,要么就眼神呆滞,像个盲人。 “你说你丑就丑吧,长得这么猥琐还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光天化日之下污染别人的眼睛!”狄淇儿被这人吓了一跳,毫不留情地评论道。 “唉唉唉,小姑娘家家的讲话能不能积点口德,长得丑怎么了?老子天生就这个样,看不惯劳烦你把眼睛闭上,最讨厌你们这些空有一副臭皮囊的人!”那人翻了个白眼,又转身走进了寨子。 一行人面面相觑,都搞不懂这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第一百一十三章 血鸽(十一) 晚霞尚未落,不觉暮色沉。 “小孩子口无遮拦,您大人有大量,别和这丫头一般计较。”肖迟意连忙上前打圆场,边说边拍了狄淇儿一巴掌,又十分谄媚地递上了一个钱袋子。 这钱袋子虽然粗布麻绳,上面却绣着红艳的梅花,绣工虽然看上去很一般,却也是花了心思的。 落雪红梅,傲立寒风。 不过,这看上去,不像一个大男人用的东西。 这应该是姑娘家的钱袋子,苏靖鳞看了泷茵一眼,心下了然。复又感叹肖迟意的不解风情——人家姑娘送你的东西,你随手就拿出来送人,真是个缺心眼儿的呆头鹅! 正大发感慨之际,一个白影踩着瓦片飞扑而来,准确无误地跳进了苏靖鳞怀里。 虎斑猫抬起头,一双失了焦距的阴阳眼定定看着紫衣红裙的苏靖鳞,眼角竟然有泪。 那眼泪竟不是透明的,泛着血色,看得人心里直发紧。 血泪! 苏靖鳞怔愣了片刻,紧紧抱着虎斑猫,喜极而泣:“云麒,云麒,我终于找到你了!” 多少夜不能寐,多少殚精竭虑,多少食不知味,在这一刻终于值得了! “这姑娘什么情况,就算你喜欢这只猫,也不至于这样吧?”大叔有些无语地看着苏靖鳞,一脸看傻子的表情,喃喃自语,“这年头,什么阿猫阿狗都找上门来了,真是奇哉怪也!” “你嘴巴放干净点!”泷茵不等肖迟意发话就先一步亮出了随身携带的兵刃,她看这大叔十二分的不顺眼——长得丑就罢了,说话还这么难听,找抽是吧! 苏靖鳞自知失态,但她此刻就是激动万分。她什么也不想管,抱着云麒找了个石头坐下,仔细查看之下,她就发现不对劲儿。云麒虽然睁着眼睛,却好像什么也看不见,而且他身上还有大大小小的伤口,有些已经结痂,但看起来依然触目惊心,还有那枚随身带着的银铃也不见了。 重点是,为什么云麒会变成这样,虎斑猫的形态一定不是为了方便——那么,难道是为了逃命? 还有,云麒的眼睛…… 他到底遇到了什么样的对手,如此狠毒? 苏靖鳞百思不得其解,万幸的是云麒还活着——她终于,找到他了! 本以为,事情到此也就结束了,并没有掀起多大风波。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她持续傻眼…… 夜深人不静,苏靖鳞抱着虎斑猫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她顺着虎斑猫失去了光泽的毛发,贴着猫耳朵低声细语:“你说过,等待是个很美好的词,如果你知道有人一直在等着你,你会觉得很暖心!” 怀里的虎斑猫睡着了,苏靖鳞不想吵醒他,继续耳语:“可你知道吗,这两个多月的等待,我有多难熬?那么好的你,明明没有错的你,却要背负那么久,怎能不让人心酸?” 梦里,苏靖鳞又见到了阿娘,阿娘说:“鳞儿,如果你的决定带给了别人影响和伤害,那你不要光说对不起,因为道歉并不能减轻伤害,你得用行动去弥补。” 她没想到这次的事件,牵一发而动全身,带给了身边的人这么多困扰,甚至伤害了自己的家人。 肖迟意看到苏靖鳞眼眶泛红,声音哽咽,这一刻,他突然想通了很多,心揪着难受…… 人活一世,将心比心,说的话,做的事,要对得起良心!一个人寻访知己之迫切,若人间期待英雄之于乱世,似困于茫沙者渴望之于水源。在自身陷于苦难与困境之际,能得知己之抚慰,实是莫大感动于潦倒时,得知己之明己心志抱负,也是快然一事于同一乐趣上,开怀畅谈,人间能得几回 我们都有亲人朋友,都有牵挂,如果无意中给亲人带来了伤害要怎么弥补? 凡事有限度,处事有原则!努力奋斗已是不易,如果可以,请阳光一些,善良一点! “苏姐姐,这个给你。”狄淇儿递给苏靖鳞一朵小花,坐在她身边,难得的没有问任何问题。 那是一朵雪绒花! 绒花,谐音荣华。 不止是繁华兴盛之意,更希望在每一个难熬的冬天,也有着茂盛的生命力。在不是良辰美景的日子里,也坚定不移地走向未来的芳华。 很可惜,绒花已被遗忘。 每到深冬,山上的岩石缝隙里就会长出一朵白绒绒的花,它的名字叫雪绒花。在山里人看来,它象征着勇敢与坚韧。 但在狄淇儿心中,雪绒花有两朵。一朵是如沙如粉的雪花落在了冬花与叶子上,如寒梅,如山茶,如翠竹。原本它们开的安静,却因雪的白香得晶莹、红得娇艳、绿得青翠,美得干净。 又一年深冬,借着飞雪相寄,送给你一朵雪绒花。愿你静静生长,也有自己的芳华,愿你日子如绒花,花永远红,你永远好! 第一百一十四章 血鸽(十二) 愿我们所有人都能顺利长大,在绝望中逆袭。 苏靖鳞终于明白,原来她能一路顺风顺水地走到现在,是因为每次遇到麻烦,总有一个人会站在身边,对她说:“不要怕,有我在!” “没关系,一切都会过去,我会陪着你。”这大概是天底下最好听的情话,那么令人心安,远比“我喜欢你”这几个字来得实在。 云麒大概从没想过,会有这么一天——他从麻木中苏醒,却无法面对自己的孤独与无助。重伤的这段日子,他真的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 什么也看不见,曾经能洞察一切的眼睛彻底失去了作用,只能凭借灵敏的嗅觉辨别周遭事物。法力尽失,连白虎的形态都无法维持,当猫的日子久了,他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从来不会同情弱者。 是谁说的猫有九条命,是打不死的小强? 他命有多硬他不知道,只知道以他的脾气,不能允许自己死得太窝囊。 猫生九命,唯一颗心! 然而,即使双眼不能视物,他还是凭感觉第一时间认出了苏靖鳞。 在那些不见天日的日子里,再见她一面,是支撑他逃离地狱的唯一动力。好在,他逃出来了,虽然九死一生,他到底还是等来了与她重逢的日子。 翌日,一行人收拾行囊准备离开山寨。眼下,苏靖鳞只想找个安全的地方,先让云麒把伤养好。 肖迟意提供了一个落脚之处,那房子位于一个筒子楼的三层拐角处,周围的房子离得比较远,所以显得有点独门独户的意思。苏靖鳞看着曲折的走廊,这地方偏是偏僻了点,一个小房,但胜在不引人注目。 早晨醒来,用白瓷的茶杯沏上一杯白毫银针,傍晚时分,用草木灰盖碗泡茶喝,看着村口的小黄狗正慢悠悠地踏着夕阳回家,老屋的窗前飘来阵阵饭菜香,那一刻,周遭的一切仿佛都慢了下来。 苏靖鳞看着炉火旁打盹儿的虎斑猫,突然有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泷茵更是不计前嫌,得知云麒重伤的消息后,亲自给苏靖鳞送来了一小碗鸽子血。虽然很对不起小飞,但鸽血确实是滋补佳品,对伤口恢复有奇效。 在不伤及性命的前提下,七天取一次血,三次之后,云麒的外伤已经基本上痊愈。麻烦的是云麒的眼睛,连见多识广的肖迟意也一筹莫展。因为造成失明的原因是中毒,也许只有找到凶手,才能找到解毒之法。 安顿好云麒之后,苏靖鳞飞鸽传书告知了远在麒麟神山的族人,告诉爹娘她的近况。好在麒麟神山近来没有什么需要她操心的事情,阿爹和阿娘也同意她暂时不回去,让她放心去办她的事情。 肖迟意自然也没有闲着,走之前他留了两个人在那个可疑的山寨继续打探消息。 仔细观察了几天后,还真的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接到小飞的传信时,泷茵正在和苏靖鳞一起洗菜。作为女子,不会下厨一直是泷茵过不去的坎,虽然肖迟意从来没有因此看不起她,可她不知从哪里听来了那句——要征服一个男人,必须先征服他的胃! 于是乎,她决定洗心革面,为了肖迟意洗手作羹汤! 然而,事情并没有她想的那么简单,不到五分钟,泷茵先打碎了一个盘子,打翻了两瓶米酒,还被碎玻璃扎伤了手。她只能无奈看着一地的碎玻璃连连叹气。 “叮呤当啷”,被打扰的云麒只能无可奈何地站起来,给她腾地方。而在云麒站立不到十分钟后,他又开始趴下休息,再慢慢回到先前的姿势。 云麒近来十分贪睡,苏靖鳞以为是他重伤初愈的原因,也就没有在意。 在一旁等待用餐的肖迟意有些看不下去了,于是便拿出一个肉骨头,试图唤醒蜷成一团的云麒。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云麒只是动了动鼻子,继续打呼! 肖迟意不死心,突然发现云麒脖子上有一根细细的绳子,由于绳子隐藏在浓密的领毛里,很不容易发现。肖迟意于是伸出手,想把绳子解开。 脖子这个部位,对于每个活物来说都是“命门”,动物互相残杀的时候,都是第一时间咬住对方的脖子的,因为这是最致命的部位。云麒于是条件反射地回过头,毫不留情地一口咬了下去…… 血从肖迟意的指尖划过,轻轻滴落。 仿佛雪落了一夜后,万里苍茫中,却有一枝红梅,凌寒独自绽放,那一点触目惊心的红! 突然想起来,一个再寻常不过的雪夜。 家乡长明寺,如往常般灯火通明。天际那轮明月,却似些许被照亮的心事,躲藏在缥缈云雾中。 “师父,夜深了…” 经徒弟的提醒,执笔抄写佛经的大师才有所回神。 正要收拾东西,却不想,那封被细心卷起的书信,却兀地绽开,随之飘落在地。 踟蹰片刻,他才准备弯腰去捡;许是匆忙,素色僧衣拂翻了案边的砚台,那封微卷的书信,晕染开墨色的花蕾。漫纸浓墨乍眼,却遮不住那苍劲有力的字迹: “听闻家父上月安详逝去,临终前自察平生最大憾事,便是伤了妻儿的心;决绝已是半生,想必小儿,亦是释然了……家安勿念,顺问安。” 这封书信,似平静湖面猝然投下的一枚石子;随着层层涟漪的散开,原本被尘埃埋藏的往事,也逐渐清晰了。肖迟意看着大师颤巍巍的双手,有些心酸…… 肖宇轩…… 这个名字,他恨了半生;可如今品咂心中万千惆怅,才知,那些往事原来早已释然了。 夜风微凉,青灯素服。 安静的禅房中,大师拨转着那串多年的佛珠,细数着年月累积的平静和释然。 那些斑驳回忆,亦如排山倒海般,历历涌上心头。 不醒来,你如何亲眼见证奇迹? 第一百一十五章 血鸽(十三) 虽然隔着人山人海,我还是一眼就能看见你! 终于,泷茵等来了小飞的传信。看完消息之后,她却破天荒的第一次没有和肖迟意说实话。她不想让这件事情没完没了地继续下去,也不想看到肖迟意想方设法的接近苏靖鳞,哪怕只是商量一下行动计划。 是的,她始终还是嫉妒的,哪怕这一路走来,她已经很清楚苏靖鳞的为人。 不过,泷茵对云麒很有好感,她也很乐意看着苏靖鳞和云麒腻在一起。 且不说情敌的追求者就是统一战线的盟友,虎斑猫全身毛茸茸,大眼睛堪比这世间最华贵的宝石,软糯可爱的样子足以萌化任何石头心肠! 泷茵本以为小猫咪的性格就是一惊一乍的,有什么风吹草动都会吓个半死! 然而她忘了,云麒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猫,人家可是堂堂白虎星君,有着一副发起威来连老虎都敢打的好脾气。事实上,云麒反而很讨厌性格不稳定、总是一惊一乍的人。 毕竟他欣赏的是像苏靖鳞这样性格稳定,不会喜怒无常的女子。 其实猫儿们群体意识和家庭观念是很强的,比如说大部分的森林猫都是一夫一妻制,它们选定了伴侣就会相守一生,共同照顾小崽儿,而小崽儿长大后,也会陪伴父母终老,这些或许很多人都无法做到。 让泷茵万万没想到的是,小飞竟然不知道躲着云麒。她本以为鸽子看到猫肯定会第一时间逃跑,可小飞不但没有跑,还成天围着云麒上蹿下跳,只差没有一起吃饭睡觉了。 果然还是猫主子的魅力太大! 天光未明,云影乍歇。 泷茵破天荒地起了个大早,还穿了一袭红裙,不再是清一色的黑白配,一改往日的素净风格。 泷茵的肤色本身就很白,虽不如血鸽的鸽羽那样白的反光,但是也白于普通人,再加上红色的对比,更加明显。通过红色的衬托,本就精致的皮肤就显得更加的无瑕粉嫩,也让整个人的颜值上升了一个层次。 天气好,苏靖鳞抱着云麒出来晒太阳,她依然是一身紫衣红裙,虽然半散着发,但搭配了精致的额饰和发簪,有种大气美人的既视感。两人碰在一起,有种姐妹花的感觉。 “泷姑娘今儿个是撞邪了吗?头一次见她穿成这样,光看背影,我还以为是苏姑娘呢!” 听到下属的窃窃私语,肖迟意目光扫过一身红衣的泷茵,眼里闪过一丝诧异,皱了皱眉,收回了视线——泷茵啊,你明明知道,你何必如此…… 要知道,就算是一样的红,美则美矣,实则不同。 不一样的,完全不一样……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虽然泷茵不知道苏靖鳞麒麟神女这一层身份,但那种手握生杀大权,睥睨众生的气质不是一般人能模仿出来的。 那是一种责任,既然活着,就担起生存的职责,不是因为执着,而是因为值得。 人生的路,谁不是深一脚,浅一脚? 悲伤在路上,希望也在路上;疲惫在路上,欢喜也在路上;失去在路上,收获也在路上。 没有谁的一生,阳光朗月永相随;也没有谁的一生,欢声笑语永相伴;总有一些困难,一些痛苦,需要我们去经受,去承担。看起来风光无比的履历,实则却是不断逆袭的人生。 “抱歉,我来迟了。”苏靖鳞看了满桌子的菜肴一眼,还有迟迟不肯动筷的肖迟意等人,心里有些过意不去——守着一桌子饭菜不能吃,确实有点不厚道。 “我最不容忍别人迟到,唯独你,迟到多久我都可以等。”肖迟意笑了笑,话里有话地看着她。 苏靖鳞只能勉强一笑,有些拘束地坐了下去。一桌子人端起碗筷,默默地开始吃饭。 酒足饭饱,肖迟意向苏靖鳞辞行,表示既然云麒已经找到,他也该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苏靖鳞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一时无话。 其实,那些经常问你抽空见一见的人,不是真的很闲,不过是单纯的想要见见你。 人啊,总是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越找不到一个可以随时聊天的人。 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大家都忙,能得经常互通有无已经是很难得的。经常会出现,在你难过无助时,依然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人。在你开心激动时,也找不到一个随时为你鼓掌叫好的人。 如果你遇到一个经常和你闲话的人,请一定要好好珍惜,别把他弄丢了,不是因为他太闲了,是因为在他心里,你比其他任何事都更重要。 这个人一定是非常在乎你,才会认真回应你的每种喜怒哀乐,哪怕只是废话,也能聊得有滋有味。 可惜…… 人世间的很多悲苦,都是个人无法掌控的。生活是一个“按下葫芦浮起瓢”的过程,没有完美的解决,只能靠熬,熬到水到渠成,熬到云开雾散。 第一百一十六章 乘黄(一) 白民之国有乘黄,其状如狐,其背上有角,乘之寿二千岁。 腊月二十三,小年夜。 此时此刻,华灯初上,本应是万家团圆的时候。 苏靖鳞抱着虎斑猫,坐在熊熊燃烧的篝火旁。火光映着一人一猫的脸,苏靖鳞用竹棍轻轻拨了一下烧红的松枝,“噼啪”几声爆起点点火花,像极了麒麟神山的无数夜晚,大家伙围坐在篝火旁啃着烤栗子听娘亲讲故事。 这一刻,苏靖鳞突然有点想家…… 云麒啃了一口苏靖鳞特地烤给他的小黄鱼,满足地“喵呜”了一声! 他的眼睛还是看不见,但他一点也不着急。苏靖鳞带着他一路打听治疗眼疾之法,听说异兽乘黄的角入药有奇效,于是便抱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心态,千里迢迢来到了传说中的白民之国。 刚好,赶上了过小年。 当地人过小年,是为了给灶王爷做糖瓜,让他“上天言好事,回宫降吉祥”。 虽然麒麟神山不流行祭灶仪式,然而麒麟一族同样欢喜小年的到来。 正如有人说:“在日复一日的时间河流里,节日就像一个个停泊的码头,人们徜徉其间,体味某种特定的情景,把情绪调到兴奋的波段,尽情释怀,使平淡的日子有了起伏。” 小年的停泊,正是年的启动。 “姑娘,帮帮忙,我家大黄被蛇咬了,我又被蛇咬了,大黄和蛇已经死了,我……”一个焦急的声音,打断了苏靖鳞的思绪,把她从麒麟神山拉回了眼前的破草屋。 苏靖鳞和云麒听得一头雾水:等等,蛇、大黄、村民,到底谁咬了谁,谁死了? “您慢慢说,好好捋一下。”苏靖鳞无奈地给着急的妇人挪了挪地方,示意她坐下慢慢说。 原来,一条蝮蛇咬了村民看家护院的大黄狗,狗子继而咬了这位大姐。一番厮杀后,狗子和毒蛇两败俱伤,全都没活下来。这,也算奇事一桩! “那,我们能帮你什么呢?”苏靖鳞满脸诚恳地看着一身粗布麻衣的大姐。 直接被狗咬,间接被毒蛇咬,这人要是倒霉起来,真是喝凉水都塞牙! 大清八早,陈大姐从自家养虾的池塘干活回到家。家里的狗狗没有像往常一样摇着尾巴迎上前,而是病恹恹地躺在地上。大姐过去一看,狗狗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它的旁边还有一条死蛇,蛇皮都被咬破了。 看来,之前院子里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蛇狗大战! 翌日,大姐起床后给狗狗喂食,发现它还是没有精神,这才意识到昨天那条蛇可能有毒。她赶紧去查看狗狗的伤口,没想到左小臂反而被狗狗嗷呜咬了两口。 “他平时都很听话的,可能是被蛇毒了性情变了。”大姐没有责怪狗狗,反而挺心疼。 可惜,过了不久,大黄就没了生命体征。 直接被狗咬,间接被蛇咬,大姐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苏靖鳞查看了一下伤口,蛇毒相对较轻,但由于缺少相应的蛇毒样本,就推荐她先敷完草药,然后寻找解毒之法进行下一步的根除,如此方可痊愈。 有些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稍不留心就会看错。 苏靖鳞看着迟迟不肯离去的大姐,眼睛下方的面中比较平,颧骨又突出,瘦了脸颊还会凹陷。加上不加修饰的法令纹,看起来就比较“显老”。 “您还有其他事儿吗?”苏靖鳞又递给大姐一个烤玉米,无语地看看云麒又看看死活不肯走的大姐——感情帮忙是假,趁吃趁喝是真的。 “你傻吗,这都会上当,真是个大笨蛋,笨蛋靖鳞!”云麒翻了个白眼,“你这么容易被骗,没有我你可怎么办啊?!” “那我能怎么办,总不能把人家轰出去吧。”苏靖鳞和云麒默默地眼神交流。 自私的人,习惯性地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与其说这是人性本能的缺失,不如说是一种没有教养的表现。人啊,丑的不是衣服,是人心。 即使套上了垃圾袋,也不会有人觉得垃圾桶干净了。 喜欢交易的人,从来不会觉得自己得到的已经够多了。 有人拿爱交易,有人拿才华交易,有人拿钱交易,没有高低之分,你情我愿就好。 一个人的生活就像童话,只是没有王子,也不是公主。 云麒本来就不是多情,多感之人,只是近来多病,偏偏又置身于人生地不熟的异乡中。同在他乡同举杯,回首当年相知,惺惺相惜成一笑,功业无成转头空。 神仙呢,其实也和人一样,总是一简单就可以快乐,一世故就会变老。 苏靖鳞是个天性乐观的神仙,生活蹒跚在前,从此以后,她只想找一个没有俗世纷扰的世界,和喜欢的人一起,走在巷弄街头,看行人如织,人影成双。 第一百一十七章 乘黄(二) 这个世界很美好,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可爱。 大姐在苏靖鳞和云麒临时落脚的破草屋里好吃好睡,大有占了便宜还卖乖的架势。 她蹭吃蹭喝,云麒忍了,吃饱喝足了还不走,这就有点过分了! “您的伤口还需要敷药解毒,我们这里没有草药。”云麒拐弯抹角地开始撵人。 “我这不是想感谢姑娘……”大姐抬头看了正背对着她准备药膳粥的苏靖鳞一眼,这才反应过来和她说话的是躺在篝火旁故意拿尾巴对着她的虎斑猫云麒。 这,这,这猫会说人话! 大姐惊得从破草席上弹了起来,不等苏靖鳞下逐客令就一溜烟跑了…… “哎呀,露馅儿了!”云麒一拍大腿,猫脸上瞪出了一个让苏靖鳞哭笑不得的表情。 “你明明是故意的!”苏靖鳞无语地摇了摇头,拿木勺盛了一碗粥,又在热气腾腾的粥里放了一条晾干的小黄鱼,把粥碗推到云麒跟前。 感情,应该是正大光明的,偷偷摸摸算什么本事,就算要博同情,那也应该是光明正大的! 大姐走后没多久,又来了两个小丫头片子,看来这地方民风开放,走街串巷串门子已成习俗。 两人看到云麒两眼直放光,硬要撸猫撸个够本! 看到两丫头一脸幸福的样子,一向不许外人靠近自己的云麒只能勉强开始一顿撒娇卖萌的骚操作。但令云麒郁闷的是,这两位靠近的小姐姐竟然都是两手空空的,而且没带吃的就算了,还在他的脑瓜子上甚是随意地摸来摸去。 看到两小丫头竟然敢白嫖自己,云麒的暴脾气立马就起来了,好在这个时候,苏靖鳞过来了。 不过,苏靖鳞还是没有直接下逐客令,毕竟大过年的,赶人出去实在不厚道。 想到明日就是除夕,苏靖鳞特意起了个大早准备大扫除。往年在麒麟神山的时候,每逢今日她都会和家人一起,早早起床,把家里上上下下打扫干净,把厄运霉气统统扫地出门,一番洗刷让家里焕然一新。 除旧,才能迎新;家净,好运才会进门! 苏靖鳞热情满满地和两小丫头片子打了招呼,又拿来瓜果零嘴和两人分享,末了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儿——按照这地方的风俗,她需不需要给人压岁钱呢? 过年为什么要给孩子压岁钱? 相传北宋神宗年间,某年春节夜晚,有个副宰相王韶的小儿子南陔,跟随大人在街头观灯游玩时,不料被歹人掠走,想勒索王韶一笔钱财。 逃跑中正巧遇朝廷车子经过,南陔大声呼救,歹人放下南陔仓皇逃跑。后来,宋神宗得知此事后,就赐予南陔一些金钱,给他压惊,从此“压岁钱“在民间流传开来。 苏靖鳞摸了摸自己干瘪的钱袋子,复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出门那么久,她已是囊中羞涩,之前肖迟意在的时候,她没觉得,现在才发现,银子是个好东西,可惜她快没有了。 好在两小丫头也没想那么多,撸猫撸够本之后,两人心满意足地离开了,走之前还送了苏靖鳞一副年画。画上是一只瑞兽,脚踏五彩祥云,狐狸一样的眼里透着睿智。 “想必这画上的瑞兽就是我们要找的乘黄了,”苏靖鳞一边贴年画一边对云麒道,“这地方的人把乘黄画在年画上,想必是十分崇拜这神兽,你觉得和他比起来……” “我觉得还是麒麟更威风!”云麒一口咬定,对着苏靖鳞露齿一笑。 “我一直很好奇,十二生肖里为什么没有猫?”苏靖鳞眼珠子一转,故意对着云麒做了个鬼脸。 “民间传说用鼠骗了猫的说法来解释这个问题,但我觉得不对,你看我这么英明神武,怎么可能为鼠辈所欺骗,”云麒煞有介事道,“真正的原因应该是那时候还没有猫,对,一定是这样。” 猫原产于埃及,何时传入中原已不可考,民间传说则由唐三藏从印度带回。 所以猫在传入中国以前,十二生肖早就排完成定论了。而且,十二生肖中已经有了老虎这只大猫,所以小猫就不用值班了。 “我也觉得你说得对,好了,年画也有了,我们就凑合着过个年吧,”苏靖鳞点着头对云麒竖起了大拇指,“这儿的人虽然有些自来熟,但都信守江湖道义,倒也不是什么呃……坏事。” “你喜欢就好,对我来说在哪都一样。”云麒舔着爪子道。 尾生抱柱,至死方休。人生苦痛的事太多了,记性好的,大概都被厚重的苦痛压死了;只有记性坏的,适者生存,还能欣然活着。所谓的记性坏,并非是对过去的人与事全然忘记,而是不再执着于过去的得与失。 倘若一个人始终沉湎于过去,就会无法自拔。 一个放不开的过往,如藤条扎根于脑海中,日复一日,越是年久,缠绕的力量就越大。 不管过去如何,让一切在清扫中清除,一人一猫齐齐整整,迈向新生活。 第一百一十八章 乘黄(三) 这世界本就这么不完美,想得到些什么就不得不失去些什么。 “你说我们在这地方已经呆了半个月了,是不是应该琢磨一下正事了?”苏靖鳞沏了一杯茶,看着正在和小黄鱼相爱相杀的云麒,寻思着这家伙是不是好了伤疤忘了疼,治不治眼睛已经无所谓了。 “正事?”云麒转过头,一脸茫然地看着她。 “你的眼睛,我们来这地方是为了……”苏靖鳞无语——这家伙果然,感情只要天天有小黄鱼吃,他并不介意当一只“瞎猫”,她还瞎操心个什么劲儿啊! “治眼睛,我知道,我知道,靖鳞你不要生气嘛,这事儿急不来。”云麒放下吃了一半的小黄鱼,纵身跳入苏靖鳞怀里,动作娴熟得苏靖鳞都要怀疑他是在装瞎。 “打听了这么些时日,这里的人好像都不知道乘黄到底住在哪个山头,虽然他们无一例外都十分崇拜他。”苏靖鳞叹了口气——毕竟是传说中的神兽,哪是那么好找的!如果打听不到有用的线索,他们这么耗下去估计半点用都没有。 “白民之国在龙鱼北,白身披发。昔人之受命者,龙龟假,河出图,雒出书,地出乘黄。”苏靖鳞拿着小莹从老族长那里专程送来的消息陷入了沉思。 “大过年的,别操那个心啦!”云麒十分淡定地从苏靖鳞手里叼走了纸卷儿,又把年糕盘子推到她面前。 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各个地方的年俗可谓五花八门。 有些是整齐划一的,比如吃饺子、放鞭炮、贴春联;也有那么一些相对独特,但很好理解的,比如烧香、祭祖、洒扫庭除。此外,还有一些让人想破头都猜不出的奇妙存在。 比如说苏靖鳞和云麒现在呆的地方,三十晚上一定要在大门里面放一根拦门棍,初一天亮以后拿掉。至于为啥,叫当地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对于这些云麒向来都是懒得掰扯,长长见识也就罢了,本来很多东西搞清楚了也就没意思了。 在风俗习惯的领域里,来回来去都可以总结为——吉利的请进来,晦气的撵出去。在这个过程中,总免不了有些无辜的家伙什风评被害。 年初二,岁岁今朝能再聚首,共话灯前,便是喜事。俗话说:“正月初二路上看,尽是小生和小旦。” 苏靖鳞偶然想起,阿娘和她说过,大年初二这一天,民间有个“走娘家”的习俗。 嫁出去的女儿们,纷纷带上礼物,领着丈夫、儿女回娘家去拜年。和许久未见娘家的亲人们一起,叙叙旧、聊聊家常。也不知今年,阿娘有没有回老家去看看? 思绪万千的苏靖鳞心不在焉地拿起了一块年糕,门外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敲门的是个戴着面具的女子,这女子的美貌不容置疑,尤其是面具里透出的那双眼睛,眼波随着目光旋转流动。虽然面具遮挡住了她的小半张脸,却挡不住那种呼之欲出的美艳。加之,女子戴的这个面具可以说是非常华丽,造型又兼具神秘感,尤其是在抬眼的一瞬间更显魅力。 虽然有些疑惑,苏靖鳞还是把人请进了屋子。大过年的,把人拒之门外未免太没有人情味儿。 女子谢过苏靖鳞后就没有过多的言语,接了苏靖鳞递给她的茶水慢条斯理地喝着,对周遭的一切显得漠不关心,也不像多数人到了一个新环境那样四处打量。 苏靖鳞不想两个人坐在一起干瞪眼,便起身准备食材去了。虽然她厨艺不怎么样,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绝活,随便弄两个小菜她还是会的,总不能大家一起喝西北风吧! 没成想,厨房里已经有人在大显身手了。 看到苏靖鳞目瞪口呆的表情,正在片鱼的白衣公子不经意间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喷嚏。 “你,你,你……好了?”苏靖鳞激动得语无伦次,经历重重难关已经处变不惊的女子一时间热泪盈眶。也不管云麒满身的鱼腥味,苏靖鳞冲上去一把抱住了他。 云麒任由她抱着,想象着她又哭又笑的表情,难得的没有出言调侃。 苏靖鳞毕竟不是小孩子了,激动了一会儿很快就平静了下来。她也没有急着问东问西,而是和云麒一起准备食材。多了一个人就是不一样,很快饭菜的香味儿就从简陋的屋子里飘了出来。 捞汁的做法做什么都不会出错,凉菜也不仅限于常用的黄瓜萝卜,他们所在的地方海产丰富,有喜欢的海菜、小海鲜都可以往里加。不知道吃什么的时候来这么一份,酸爽解腻,清凉开胃。 现捞的海鲜,扑腾扑腾在手里。被他一双巧手三下五除二洗净、剁馅儿、包上一煮,就是一盘五彩斑斓鱼饺盛宴。黑色墨鱼饺、白色鲅鱼饺、金黄花鱼饺、绿鲜虾饺…… 看的人眼花缭乱,心痒痒。海上鲜味被牢牢封存,一咬开皮,积攒了许久的鲜香一瞬间冲入心扉,只有一个“爽”字可以形容。没人能否认它的鲜美,满满鱼肉滑嫩爽口,再分别搭配南瓜、菠菜、墨鱼汁做成的筋道饺皮,真是一口鲜上天去! 苏靖鳞看着云麒用萝卜雕出的麒麟和白虎,不得不佩服地竖起大拇指。他就像个精雕细琢的匠人,只要是出自他手的作品,定是精品。 都说饺子是美食中集大成之作,更蕴含了逢年过节特有的温厚人情。尤其适合冬天,一家人煮几盘热气腾腾的饺子,一入口全身暖。 取之深海,烹之灶台,映人间烟火,将一年的心意都包进饺子里。不吃一次鲜上天的鱼饺,真的枉费此生。 上天是公平的,所有的努力都不会被辜负,只要肯努力,总有丰收的一天。 又是一年春好日,不负春光,不负时光,立定目标,大步向前走! 第一百一十九章 乘黄(四) 有些人在黑暗中追逐光明,追着追着,自己也变成了一道光;有些人从未见过神明,寻寻觅觅,终于亲眼目睹神迹;也有些人并不知道自己所求为何,走着走着,一切该来的总会遇上…… 手掌温暖,靠近火炉,握住一杯,漫话闲聊和滴答雨声,缀成声音之圈。无事重要,夜隐匿的层云,外面,寂寂的万籁,俱在梦寐或等待白日来临。 一夜好眠,晨光熹微中,一人一猫很有默契地同时打了个哈欠,伸着懒腰对视了一眼。 “云麒你,你怎么又变回来了?”苏靖鳞看着虎斑猫,有点想吐血。 “这个嘛,我也不清楚,应该是还没有完全恢复过来吧,”云麒翻着白眼道,“能变回人身给你做顿饭已经很不容易了,你就知足吧!” “你这样……你这样时好时坏的让人心里没底啊,不行,不行……还是得找到根治的法子……”苏靖鳞已经受不了这种情绪大起大落的折腾,再这样下去,会成精神病的! “我都不急你急什么?”云麒舔着爪子道,其实只要能跟苏靖鳞在一起,是人是猫他真的无所谓的。 这个地方一片祥和景象,如若真是因为乘黄庇佑,看来这乘黄确实不简单。 思虑再三,苏靖鳞决定亲自去打听打听,再这么坐着等消息实在太让人抓狂了。 她并不是不信任她的族人,但麒麟一族鲜少离开麒麟神山,消息算不得灵通。而且消息有没有用,终归还是需要实践之后才能下定论。 虽然生活的城墙重重垒起,但她不想在忙碌中迷失自己。那个人曾和她说过:“无论何时何地,都要记得捕捉快乐!”愿以诚挚之心,领岁月之教诲,有趣有盼,不负心中热爱! 春寒料峭,一枝迎春花突破栅栏的阻拦,调皮地探出头来。浅浅鹅黄,让人看着就心生喜悦。 “肖大哥,你为什么不直接告诉苏姐姐,是你一直在帮她,也是你偷偷在食材里加草药,治好了云麒哥哥大部分的伤,你不是希望苏姐姐喜欢你吗?”村子的另一头,狄淇儿一边挑拣着刚采回来的草药,一边歪着头好奇地问肖迟意。 一身黑衣的俊郎公子回头看了顶着双丫髻的小丫头一眼,没有回答。 “我也搞不懂,你偷偷做这些,真的值得吗?”泷茵把几枝迎春花插进花瓶里,洒上些水,隔着晶莹剔透的水珠盯着肖迟意,不解地问道。 值得吗? 其实,哪有那么多值不值得,只有愿不愿意…… 世间纷扰,向来不由人。若为一人慷慨,那么眼角眉梢,起承转合,都只能细细品味。 他只是突然想明白了——原来,爱从来都不是占有,而是两个独立个体的互相成就。因为一旦关心和爱护变成了占有欲,就会演变成束缚和极端,直至扭曲了爱情本来的模样。 虽然和苏靖鳞他们分开有一段时间了,肖迟意嘴里也说着放下了,毕竟感情这东西不能强求。可实际上,只要是和苏靖鳞有关的事,他根本不可能装作不关心。平日里摆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真不知道是在骗别人还是在骗自己。 肖迟意不是没想过,去过那种一个人逍遥自在的日子。一叶舟轻,双桨鸿惊。水天清、影湛波平。鱼翻藻鉴,鹭点烟汀。过沙溪急,霜溪冷,月溪明。 只要他想,他完全可以谁也不管。天大地大,想要潇洒一点其实不难,可他偏偏就是放不下。 只要是苏靖鳞的事,他就是忍不住要去管要去在意——哪怕费力不讨好。 也许,关怀与被关怀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是不可或缺的,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关心都能得到回应。 如果可以重来一次,他一定不会选择放手…… 可惜没有如果…… 早饭后,苏靖鳞独自出门打探消息。 没走几步,突然被一个风风火火的绿色身影从身后一把抱了个满怀。 “苏姐姐,我终于找到你了,你离开了这么久,小莹好想你啊!”咋咋呼呼的声音,苏靖鳞不用看都知道是谁——这丫头,什么时候能学着稳重点儿?! “好啦,好啦,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苏靖鳞无奈笑了笑,弹了小莹的额头一下。 “想你了呗,你不在人家一个人都快郁闷死了!”小莹撒着娇继续道,“还有啊,娘亲听说你遇到麻烦了,特意叫我来帮你,你看,我还给你带了好多好吃的!” “叫你来帮我!”苏靖鳞哭笑不得——你这死丫头不给我添乱我就阿弥陀佛了! 不过既然来了,多一个人也不错!两人一起边走边聊着天,苏靖鳞把近来发生的事情挑了一些重要的告诉小莹。 “快去找,一只都不能少!” 粗犷的大嗓门刺激到了两人的耳朵,小莹好奇地抬起头看向前方的人,苏靖鳞不悦地皱了皱眉。 两人本不想管闲事,可听着听着,突然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 第一百二十章 乘黄(五) 苏靖鳞拉着小莹假装不经意地往前走,经过那几个人身边时特意放慢了脚步。 兴许是小莹的到来无形中帮上了忙——谁叫小丫头满脸天真,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更容易让人放下戒心呢! 不经意间,几句话飘进了苏靖鳞的耳朵。 “抓紧时间,闹出人命来就不好了……” “可这些人的命,一般大夫可能无从下手……除非……” “你是说,乘黄?” 乘黄…… 苏靖鳞朝小莹使了个眼色,小丫头心有灵犀地点了一下头。两人继续往前走,一段路后,小莹又偷偷折返,化作一道莹光不见了踪影。 “什么,你让小不点龙杀了个回马枪?”云麒震惊了,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苏靖鳞,“你就这么放心那个丫头?搞不好一会儿我们又要去救龙了!” “你这话说的,小莹好歹也是龙族的一员,不带这样打击人的!”苏靖鳞哭笑不得——堂堂龙族,竟然被一只猫数落,还“小不点龙”,怪不得小莹那丫头每次见到云麒都没有好脸色。 人世间的是是非非,本不需评判,因为道义自在人心。当一个人过于执着自证时,往往是心中早有答案,只是不敢去面对,不愿去承认罢了。 小莹悄无声息地跟上了其中一个人,只是她不知道,与此同时,还有一只鸽子和她干着同样的事情。当然小莹也不知道,她的隐身术在血鸽面前并没有什么用。 这世间如果真的存在巧合,就如同爱情的降临,从来不由得人来定夺。 小莹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苏靖鳞又开始在屋子里来回踱步。她没想到事情会耽搁这么久,人生地不熟的,再这样下去,她就不得不做长远打算。 云麒知道她在担心什么,也知道找不到乘黄苏靖鳞一定不会善罢甘休,于是提议道:“既然一时半会儿回不去,不如我们就在此处开个铺子,养点鸡鸭鹅什么的混混日子好不好?” 苏靖鳞眼睛一亮,竖起大拇指看着虎斑猫点着头道:“这主意不错唉,我怎么没想到养点什么,免得到时候坐吃山空。我们还可以种些蔬菜瓜果什么的,你等我一下下,我这就去买啊!” 不多时,苏靖鳞就回来了,左手里拎着两只不停蹬腿的兔子,右手的篮子里是几只毛绒绒的小黄鸭,背上的竹筐里还装了一窝小鸡崽。 冷清的农家小院一下子热闹了起来,“叽叽喳喳”之声不绝于耳。 云麒也没工夫打瞌睡了,主动承担起了看家护院的工作。于是,苏靖鳞默默打消了再去搞一只看门狗的念头。她由衷地觉得,有个会变成猫的家伙在身边,真好! 是啊,只要云麒在她身边! 真的是太好了! 傍晚的时候,小莹回来了。小丫头显然是累坏了,连正门都懒得走,只见一道荧光穿过敞开的窗户,“嘭”的一声砸在了桌子上,把正在喝水的虎斑猫吓了一跳。 好在,云麒没有炸毛,他只是无语地看着东倒西歪的小丫头,阴阳怪气地开口问:“丫头,你这阵仗是准备吓唬谁啊!莽莽撞撞的,有没有外人看到?” “没有,没有,我一个人回来的,绝对没有人跟踪。”小莹显然是累坏了,一把抓起桌上的水壶,“咕咚咕咚”猛灌了一气,前襟上立刻滴上了大片的水渍。 “你没事吧,慢点喝,小心……”,云麒好心提醒。 “咳咳……” 然而,没等云麒说完,小莹就被呛得连连咳嗽起来。 “不是……我说……”云麒傻眼,只好默默地闭上了嘴! 好不容易缓过劲儿来,小莹忍不住甩给云麒一个十二分哀怨的眼神——我说大哥,你可真是个乌鸦嘴啊,白长了那么帅的一张脸,真的是! 想她辛苦了一整天,连饭都吃不上,喝口水还呛了个半死,也太倒霉了吧! 等苏靖鳞推门进屋,看到的就是趴在桌子上打瞌睡的小丫头,手里边还捏着半块吃剩的糕点。 “她坚持要等你回来。”云麒习惯性地抬头看了苏靖鳞一眼,虽然他还是什么都看不见。 “傻丫头,一定累坏了吧。”苏靖鳞把小莹抱到了床榻上,轻手轻脚地盖上被子。然后自己走回桌边,坐到了小莹先前坐的凳子上。 是旭日东升之际,阳光透过枝叶,洒在远处朱红色的城墙之上。 还是在岁末时节,带着思念翻山越岭,风尘仆仆回到家的那一刻,抬头望见那一只红灯笼,那跳动的火光,是这人世间最温暖的红。 但这世间最惊艳的红,存在这滴水成冰的季节里。常言道:五角喇叭向天冲,不逊梅花一点红! 密不透风的暗室里,有人在密谋着下一步行动计划。 如果可以,他也想用光明正大的手段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然而,名利这种东西,天生就跟道德犯冲。因为,道德是修身养性的,也是约束人性之恶的,视贪婪、好名、重利、淫乱等与名利息息相关的东西为敌人。 “你明明知道,一切来钱快的生意,都写在法典里……” “对,我知道!”那人笑了笑,继续道,“我们本来就不是好人来的,我的话或许有点夸张,但是你不要忘了,当初是你自愿跟着我的,怎么,后悔了?” “我没有……” “哈哈哈,就算后悔,也来不及了吧!”那人的笑声满是讥讽,旁边的人脸上越难看,他反而笑得越发肆无忌惮。本来名利之下,就充斥着太多不人道甚至违法的交易。 可是,利益所驱,又有几个人能抵挡住诱惑呢? 感情,又何尝不是如此? 苏靖鳞记得,娘亲的一位友人曾对她的女儿说过:“只有走在阳光底下的爱情,才能够开花结果。” 这句话对女孩子的影响,可是很大的。 很多女孩子谈恋爱后,出于个中原因都不好意思和家人说明,即便受了伤害爹娘也无从得知,想要正确引导都没有办法。要让女孩儿知道,喜欢一个人,哪怕是单恋,都没什么可以丢人的。 可人总是这样,以为自己要的是功成名就,要的是华服锦绣,要的是万人敬仰,所以,不停地攀爬,不断地争斗,不住地奔波,直到有一天猝不及防地转身,才发现,当初想要守护和分享的那个人,早已消失在人海。 第一百二十一章 乘黄(六) 一叶舟轻,双桨鸿惊。水天清、影湛波平。鱼翻藻鉴,鹭点烟汀。过沙溪急,霜溪冷,月溪明。 重重似画,曲曲如屏。算当年、虚老严陵。君臣一梦,今古空名。但远山长,云山乱,晓山青。 “月溪明,晓山青……”一身青衣的男子迎风而立,看着山脚下青烟袅袅升起的村子,嘴角浮起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是个不错的地方啊,待久了,还挺舍不得…… “大仙,大仙,有人找您!”小童跑得气喘吁吁,一个趔趄,险些在他面前摔个五体投地。 “哦?”男子有些好笑地转过身来——找他,想找他的人未免太多了点…… “还有,不要叫我大仙!”末了男子又笑着补充了一句。 昨夜一霎雨,天意苏群物。俗话说:春雨贵如油。绿意萌动,草木开始抽出嫩芽。 苏靖鳞看着在院子里啄食嫩草的鸡鸭,以及,趴在草堆上晒太阳的虎斑猫,深深吸了一口气,顿觉神清气爽。眼前的一切,让她有一种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感觉。 好像,那些彷徨无助,纠结郁闷已经离她远去了。这一刻,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子,只想守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过简简单单的小日子! 蜿蜒曲折的山道上,两个人影走得有些匆忙。 “老顾,你慢点,这山路不好走,当心你的老腰!”年轻小伙一边调侃,一边东翻西找,递了一个果子给走在自己前面,须发皆白的老者。 “不是我说你啊,大好的小伙子,怎么总是没个正形呢,一天天的,说话没大没小,前人栽的树都被你们这些后辈啃秃噜皮了!”老者嘴里一顿数落,却并没有真的生气,接过色泽鲜艳的野果,“嘎嘣”咬了一口! 此山系银龙江水系的上游,源头是一条大支沟,山谷深切,高差悬殊,主沟长六十多公里。这里五光十色,风光秀丽,被称为是白民之国的“最美山水”! 也有说此山之所以这么秀丽迷人,是得了山主乘黄的庇佑。 “草民顾氏一族之长,特来求教山主乘黄,请山主现身,不吝赐教!”老者跪在竹舍前,朗声道。身旁的年轻人也收敛了笑容,毕恭毕敬地一起跪着。 半晌,竹舍里终于传出一个声音:“求教?是有事相求吧。” 听到回应,老者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回道:“山主英明,请帮帮我们。” “进来说话。”依然是波澜不惊的声音,平静如水。 老者忙不迭地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衣衫,示意旁边的青年在外等候,然后走进了一尘不染的竹舍。 挑开竹帘,入眼是一张檀木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个小巧的香炉,青烟袅袅,印得青衣公子的面容也有些缥缈。 老者停在了一米开外,一脸崇拜地看着闭目打坐的青衣人。须臾,青衣人睁开了眼睛。 那是一双狭长的狐眼,眸子却十分清澈,没有半分魅惑之色。眸色很浅,满目冰雪之色,虽然没有什么表情,却让人不敢逼视,这是一双看不出任何情绪的眼睛。 老者自然没有勇气和这样一双眼睛对视,只看了一眼就赶紧低下头,盯着脚下的地板。虽然眼神的博弈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了,但他需要一个答复! “你吃南瓜吗?师父,您在找什么?”一身粗布麻衣的小丫头跟在焦头烂额的老者身边,杂咋呼呼的声音乍一听还很好听,“尸体都已经被姓王的给烧了,您这不是白忙活吗?” “我再找找,你别给我添乱!”老者瞪了小丫头一眼,继续东翻西找。 “师傅,您莫不是还留了一手?”小丫头一脸崇拜地看着老者,仿佛一地烧得乌漆墨黑的残檐断壁真的能给他们提供什么有用的线索。 忙活半天后,老者举着一片熏黑的瓷片走出了废墟。 虽然只是一个碎片,却仿佛凝结了千年的光阴…… 器物的诞生,在绵延千年的瓷都,看见了影青瓷的淡雅、草木灰的素朴、玲珑瓷的晶莹、青花瓷的典雅…… 两人刚要离开,废墟里突然传出了猫叫声。 这是一只十分怕人的猫妈妈,它独自出来觅食的时候,被缠在了一张渔网里。 它在渔网中拼命的针扎着,却没有摆脱困境,反而被搞得全身是伤。 庆幸有好心人见到,用剪刀剪掉了猫妈妈身上的渔网,它才得以逃脱。 但在好心人救助的过程中,猫妈妈胆小太小了,渔网都还没完全清理干净,它便拔腿就跑。 结果猫妈在给小猫喂奶的时候,渔网把它的孩子也给缠上了,才出现了这悲剧的一幕。施救的人显然很想帮猫妈妈解开它身上的渔网,但她却不敢轻易靠近。 原因是这只猫妈妈实在太敏感,对人类一点都不信任,一有点风吹草动就会随处乱窜。 再加上小奶猫挂在它的身下,一旦猫妈受到惊吓落荒而逃,那么遭罪的将会是小猫。 面对这无解的困局,猫妈妈最终只能躲起来,因为孩子是她的软肋。它也许不是生来就要流浪,她或许也曾有家有主人。只是,现在只剩下她和孩子了。 或许只有它自己才知道,它始终思念着一个人,可那个人再也不会回来宠它了…… 也给大家提个醒,当你的实力和财力不足以承担任性的后果时,还是隐忍一些比较好。 生气可以通过时间来消磨,但赔偿却要付出真金白银,要在社会上立足,就必须带眼识人。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洛香镇集市上熙熙攘攘,好不热闹。长发青年在人群中左顾右盼,寻找心目中少女的影子。突然,一个穿着少数民族特殊服装的女孩儿吸引了他的目光。那位女孩儿正和小姐妹挤在一个小摊贩面前挑选饰品。 她的眼睛深邃动人,笑容明媚,盘着侗家特有的发型,像是从山间走出来的精灵,带着不染红尘的灵气,引得周围的路人也都纷纷侧目。 人的情感,大概是很难把控的,一旦喜欢上了某个人,就会想方设法的想让其成为自己的专属。容不下一丝她与其它人的暧昧,这是对自己尊严的撼动。 凭借着热爱,在无数个日夜为之努力。岁月可摧,梦想不灭。 第一百二十二章 乘黄(七) 暖一人心匪,灼一世芳华。当岁月流逝,到了生命的尽头,蓦然回首就会发现,你将什么都带不走,除了那份美好而又真挚的回忆。 半夜时分,天降大雪,一场倒春寒席卷了整个白民之国。 无论何处下雪,总是美仑美奂,刚好可以安静的呆着,与雪相伴。 雪淡,云闲,夜悄然伏现,带来风的眷恋。那风旋转得妙伶般柔软,呼吸中曼带妩媚的音鸾,眷恋映红的山峦,眷恋静谧的炊烟。 “哇,好大的雪啊!”翌日天明,小莹推开门,立刻发出了一声惊叹。 欲为万里赠,杳杳山水隔。 寒英坐销落,何用慰远客。 “请问,我麒麟一族的神女是不是住在这里?”伴随着清脆的女声,一张明艳的脸出现在小莹面前。来人看上去比小莹成熟不少,但声音里却透着一样的天真。 从天真无邪到阴狠无情,她曾经用这张清冷又惹人怜惜的脸,缔造了一个个名场面,在兵荒马乱中,为阻拦心上人反叛,她的一个回眸冷艳而令人心碎。脸部薄薄的一层皮,牢牢裹在骨骼上,混合着烟尘,血迹,破碎的美感扑面而来。 虽然她一直是配角,她的风采却跟主角不相上下。 如果你一开始被别人赋予很高的期待,以后期待落空,她们就会责怪你,而你不可能每次都达到她们的期待。 因为人都是得寸进尺的,一次让步了,就意味着你以后的生活次次要让步。 黎尹记得姐姐曾和她说过:“真正的情,不管是友情还是爱情,都是需要心来换的。” 感情中,分手不可怕,离婚也不是一场失败。 有人曾说,婚姻是人生的坟墓,想要自由的,不要进来。但是,有一些人肯定不会同意。因为他们可以在婚姻的保护下,做自己想做的事。 可怕的是,这段错误的感情最终酿成一场巨大而持久的自我消耗。 “肖公子……我……” “泷茵,够了,不要再说了,”泷茵被打断,肖迟意看着她继续道,“我知道我在做什么。” “可是……”泷茵还想说什么。 身旁的男子大声质问说,“我们为什么不能与这些人合作,大家都是为了找到山主乘黄?” “你不觉得奇怪么?”泷茵继续问道,“她到底是怎么找到云麒的?这一路走来,疑点真的很多……” “又是谁,竟然敢对白虎星君下毒手?” “天真的人活不了多久!”肖迟意低声道,也不知是回答泷茵,还是说给自己听的。 只因一个人的成功路上总需要另一个人甚至很多人默默奉献。所以,当你觉得人生不顺时,不必着急,只需记住两句话,总会柳暗花明。 为什么,明明你是在笑,我却看得想哭? 为了早日寻到乘黄,苏靖鳞和云麒带着小莹踏上了漫漫长路。 店主:“就剩两间客房,几位打算怎么分配?” 店小二:“要不,三位小姐一间,两位公子一间?” 苏靖鳞:“行!” 云麒:“不行!” 店小二:“那要不,行的住一间,不行的住一间?” 呃…… 摘来天上月,腕间尽相思。原以为只是一次无中生有,造谣罢了,但没想到,上午肖迟意刚刚辟谣,下午就被本尊亲自推翻了。 一个月前…… 一天深夜,泷茵突然发起了高热,碰巧肖迟意和友人纯粹只想喝酒,没注意。 等肖迟意回来后泷茵终于爆发了,说自己已经忍了好几年,现在再也不能忍了,一定要离开。 “多大点的事,你至于嘛?走就走吧,何必那么生气,好聚好散不是。”肖迟意依然没有生气,只是好言相劝,以为泷茵一定会回心转意。 星月相辉,灯火点点,夜色薄寒雾浓里,灯与火在天地之间浪漫闪烁。这样的时刻,确实不适合诀别…… 说实话,对比之下肖迟意也有一点失落。 不过他反而能坐下来找人品品酒,这个时候在他们之间围绕的氛围并没有一丝紧张,反而是难得的平静,这样的感受才该是友情的样子,而且也一样的温馨。 而不管是什么样的情感,最舒服的方式是可以敞开心扉,没有什么顾及也没有什么要求,会让双方都轻松许多。于是,我们是否可以感受得到,人与人之间真正的情谊,一定是简单,且舒适的。 不露声色的付出,是包容了她人也成全了自己。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对好的评价,而能被大多数人认同的好,一定是看不见的,而是听到的。 我与旧事归于尽,来年依旧迎花开。 曾经所发生的一切不愉快都已成为过去,相信等到明年,又会是春暖花开,柳暗花明。 星月相辉,灯火点点,夜色薄寒雾浓里,灯与火在天地之间浪漫闪烁。总有一个人,会如星火一般,为你扫尽生命中的阴霾。 对于苏靖鳞来说,云麒,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需要解释的人,都是不懂你的人,真正懂你的人,不需要你的解释。 在不为人知的未来,我们平平安安就好。 第一百二十三章 乘黄(八) 再冰凉的雪也是会融化的,我相信你也会融化的。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最记仇的地方是哪儿,那么一定是赌场。 张斐然输给黎尹那天,跑到曾和她开撕的黎辛面前冷嘲热讽。 黎尹暗戳戳地乐开了花,以后再也不用听她的碎碎念,酒也可以随便喝,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离开家后,黎尹收拾完行囊,带着自己的狗就决定浪迹天涯。 约了几个朋友去聊天、喝酒,喝到通宵不醉不归。 这种自由的日子,持续了大半个月。 渐渐的,身边的朋友也被约了个遍。但每次到点他们就得回家,黎尹后来去了小姨家。 小姨三十多岁就离异,二十多年过去,至今还是孑然一人。 黎尹时常催她找个伴,享受余生,她却总是推脱。 对于曾经抛妻弃子的前夫,她似乎有着某种执念。 小姨总是喜欢给黎尹讲起前夫过去对她的种种伤害,说一次就要哭一次。 可奇怪的是,她似乎又对这个曾经伤她至深的人,念念不忘。 她记得前夫曾经给她写过的信,在一起时吵过的架,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 她女儿如今已结婚成家,但到了女儿家里,她还是对前夫的事一提再提。 女儿曾安慰她说:“就算当初我阿爹没有离开,以他的个性,你俩还是会走到这一步。在一起,你还是得伺候他那脾气,还不如现在自由自在。 小姨却说:“那也不一定,至少有个伴,很多男人也许老了就好了”。 表妹把这件事告诉黎尹,她才明白,小姨这么多年说到底,还是放不下。 她似乎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相爱的两人,可以转身就变成陌生人。 这种想不通,道不明的情绪一直裹挟着她,二十多年来,从未消淡。 二十多年的时间,可以做很多事情,可她却都拿来回忆了。 有一种关系叫做“共生”,倘若彼此分开,则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便无法生存。 这其实真的很悲哀…… “大兄弟,把你刚才说的话再说一遍。”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泷茵正在讲故事给旁边的人听。 台面上她真的很会照顾人,那人回应说:“我说,大哥真的很有福气。” “福气……什么是福气呢?”泷茵叹了口气。 “在这一点上我是对的,”这名男子继续说道,“如果是我,肯定会希望永远和你在一起。” “真的?”泷茵看了一眼不远处的身影,眼神里闪过一丝落寂。 人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死也是一刹那的事。 生而为人,如果不能选择生命的“开始”,是否可以决定怎样“结束”呢? “你们真打算和这个狐妖一起,他诡计多端,千万不要上当。”客栈门口,两个男子正在争论不休。苏靖鳞抱着虎斑猫好奇地看了过去。 “你见过哪些事情往奇怪的方向发展?”男子大声道:“对于这个问题,明明是我最有发言权。” 最近,在黑魂山临湖村,发生了一件惊心动魄的事。一只重达四百五十斤的大老虎闯进村庄。只见它凶狠地朝一名女子扑去。千钧一发之际,一辆小车从路上冲下农田,企图救出命悬一线的女子,整个过程可谓是绝地求生。 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虽然人人都愿意用最大的善意去看待世界,但身边仍潜藏着许多极度自私的人。女子获救后,非但不知道感激推车人的救命之恩,还一口咬定是对方的车惊吓了老虎,才抓伤了她。 这种自恃无辜的“强盗逻辑”会将他人的付出视为理所应当,即便有人因此受伤,对自己也毫无影响。 她告诉自己:“一切都是那人的错,而不是因为自己倒霉。”只是她忘了,如果不是那个人,她已经命丧虎口,那里还有什么运气和人家坐下来理论。 《周易》中说,正位凝命。 正位,是说心态要端正,底线要守住,不要走了邪路。 各守其位,各安其心。 心中不作非分之想,守好自己的事情,不会对别人的事情指手画脚。 凝命,是说集中精神,摒除杂念。 我们的心智、我们的情智每天都是在耗散之中,所以要把这些念头收敛起来,不作无所谓的损耗。春若不耕,秋则无望;少若不勤,老无所依。 时光不可追,岁月不等人,曾经的日子或许未尽人意,但也无法回头。 但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漫长的修行。 我们要做的,就是趁时光未老,带着新的感悟,管理好自己。 花谢花会开,春去秋会来,但是时间不会倒流,人生也无法重来。 而所谓不负此生,其实就是不负每一分每一秒,不负人生的每一个阶段。 第一百二十四章 乘黄(九) 能征服寒冬的人,势必有颗炙热的心。 有些人,大概是从来没吃过生活的苦,所以总是表现出一副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 黎尹离开小姨家后,一路游山玩水,竟然走到了传说中不通人烟的麒麟神山。 仿佛就前不久的事儿,实际上已经过去整整两年了。 两年前的阳春三月,发生了一件轰动整个南国的暴动伤民事件。受害者多到整个村子的大夫都束手无策,就算没日没夜地救人依然忙不过来。 而且,大夫也是肉体凡胎,不可能只干活不吃饭不睡觉,否则忙活到最后,救人的也逃不了被救的命运。 如若真到了那一步,估计所有人都得玩儿完。 黎尹不想眼睁睁看着事态往最糟糕的一面发展,于是决定去神山上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传说中可以救命的神草。 对于属兔子的黎尹来说,性格非常的挑剔,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主动的和陌生人交往的,哪怕是当个朋友都不会。这也是为什么她朋友非常少的原因之一,毕竟只要有一点的不协调,就会被黎尹认为是和她合不来。 云麒还曾和黎尹因为一言不合大打出手。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伴君如伴虎”,但其实猫狠起来…… 可比老虎可厉害多了!!! 在麒麟神山经历了第一个手忙脚乱的夜晚后,回忆自己踏入漫漫求药路之初到现在,好像每一步都值得细细品味。她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苏靖鳞的时候,那种一见如故的感觉。 苏靖鳞也记得,初见时黎尹的新衣是用上好的料子剪裁的,衬得她整个人都十分光鲜。 当然,苏靖鳞并没有直接告诉黎尹自己的身份,两个人在一起像普通人那样相处了一段时间。 再后来,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姐妹。 在动荡的世界中寻找和平,是两人共同的理想。 自古以来,和平都是艰难的,而争斗总是残酷的。一切关于文明的建设,都轻而易举地会在战争之中被摧毁。而对于普通人而言,战争会夺走他们所珍爱的一切。 可是人,很多时候需要狠狠摔上一跤,才能知道自己的位置。 世态炎凉,你以为你是谁? 一只骆驼,辛辛苦苦穿过了沙漠,一只苍蝇趴在骆驼背上,一点力气也不用,也过来了。 苍蝇讥笑说:“骆驼,谢谢你辛苦把我驼过来。再见!” 骆驼看了一眼苍蝇道:“你在我身上的时候,我根本就不知道,你走了,你也没必要跟我打招呼,你根本就没有什么重量,你别把自己看太重。” 苏靖鳞记得,交谈中黎尹总是和她提到一个人。 要说这慕楠雪,慕家在南国可是大名鼎鼎,尤其是很多江湖上的高手,都死在他们慕家的“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上。 慕楠雪生长在一个大家庭中,每次吃饭都是几十个人坐在大餐厅中一起吃,有一次,他突发奇想,决定跟大家开个玩笑。吃饭前,他把自己藏在饭厅内一个不被注意的柜子中,想等到大家遍寻不着时再跳出来。 尴尬的是大家丝毫没有注意到他的缺席,酒足饭饱,大家离去,他才蔫蔫地走出来吃了些残汤剩菜。 从那以后,他就告诉自己:永远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否则就会大失所望。 慕楠雪最崇拜自己的老师,对于他来说,师者如父。 可直到老师离开了慕府,慕楠雪才终于决定寻找一条属于自己的出路。 一个星光灿烂的夜晚,慕家的小姐女扮男装,独自一人离开了家。 朱红色的大门再也关不住一颗向往自由的心,她的姐姐其实看到了妹妹离开,却没有阻止。 她知道自己的妹妹,脾气上来了,谁也拦不住。 无论你处于什么地位,无论你有多重要,其实离开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选择是否出自本心。谁离开谁都照样活,比你有能力比你有才华的大有人在,所以我们不要太招摇,不要太得瑟,不要太高调,不要太目中无人,因为这样死得太快了。 谦虚做人,低调做事。飞的多高不重要,你还得记得平安着陆! 慕楠雪记得老师曾说:“小雪你要知道,就算你可能真的有点爱胡思乱想,但这也正是你这个年纪应该拥有的一切,希望你永远不要被现实打败。” 后来,也许是因为这些年被现实击中过太多次,内心也经历了无数次百转千回,这位理想主义者,才有感而发说出了那样一句评价。而那,才是黎尹认识的慕楠雪。 说起曾经的自己,谁又不会感慨呢? 人生很长,不要为一个错误的绝对,赌上所有。 黎尹喜欢麒麟神山的夜幕,那种宁静,是一种美好的境界,恬和、安宁,如一泓秋水,映着明月。 宁静不是平淡,更非平庸,而是一种充满内涵的幽远。安静,是一种美丽。安静的走路,安静的欣赏,安静的歌唱,安静的相伴…… 远离尘世的喧嚣,避开嘈杂的人海,静听鸟语花香,漫赏云卷云舒才是最享受的生活。 第一百二十五章 乘黄(十) 挥手从兹去,更那堪凄然相向,苦情重诉。眼角眉梢都似恨,热泪欲零还住。 知误会前番书语。过眼滔滔云共雾,算人间知己吾和汝…… 一个人,如果对眼前的事情看穿了,看透了,就会觉得在世界的多变中,也有能让人心情舒缓的一面,自然就会少了许多叹息和遗憾。 “山主,近日前来拜见的人越发多了,您还是不见客吗?”须发皆白的老者看着青衫男子,语气里多了些无奈——眼前这个人虽然受万人景仰,可又有谁知道他真正在意的是什么呢? 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可不管是救人还是害人,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呢…… “苏姐姐,你,你走慢一点,当心,当心脚下。”小莹喘着粗气,费力地想追上前面紫衣红裙的女子,无奈人小腿短,刚追上不大功夫又被甩在了后面。 她虽然是龙族的一员,可莹龙一族实在是龙族里比较特殊的存在,要和麒麟比速度,那是没有半分胜算的。一个是麒麟族的神女,一个是白虎星君,小莹觉得自己真的是太难了! 还有比她更悲催的龙么?虽然这两人,尤其是苏姐姐,已经格外照顾她了。 想到此处,小莹忍不住叹了口气,卯足劲追了一阵,看着没有尽头的山路,又长叹了口气。 昨日还开玩笑:“这春天比冬天还冷不少。”如今一声闷雷响破天际,惊了岁月,现了春山,桃花红,梨花白,蝴蝶纷飞蜂儿忙。暖春之下,苍鹰也懂得享受闲暇,暂时告别蓝天;布谷鸟如变戏法般接替了鹰的位置,催促着春耕的信号。 “靖鳞,你没听到小莹的话吗?”云麒甩了甩尾巴,小跑着追上去,又调侃道,“照你这个速度,是想和我们此行要去拜会的乘黄一较高下么!” 传说中乘黄是极擅长奔跑的瑞兽,可日行万里,所以才有了“飞黄腾达”一说。 似乎是嫌弃日头太盛,青衣男子有些心不在焉地皱眉瞅了一眼刺眼的太阳,扔下只啃了一口的麒麟瓜,摔着袖子找地方乘凉去了。什么鬼天气啊! 闲事,管多了不好! 捧着麒麟瓜的老者看着闭目养神的自家山主,暂时不知道自己有啥事要做,刚准备退下——寻思着也找个凉快地方呆着去。脚还没迈出去,就听到自家山主开了尊口。 “听说麒麟一族的神女也来了,倒是稀客!”良久,青衣男子嘴角浮起一抹玩味的笑,吩咐身边的老者前去迎接——怎么说,也算是贵客到访,不能失了礼数。 奔波了一上午,苏靖鳞一行决定休整片刻,用些吃食。 小莹刚准备接过苏靖鳞递来的紫米糕,白影一闪而过,紫米糕不见了踪影。 云麒偷袭得手,笑得十分阳光灿烂,让苏靖鳞看了都忍不住想揍他——那笑容,实在太欠揍了! 苏靖鳞看着小莹哭笑不得的样子,只得再拿出一块米糕,递给她,安慰她不要跟一只“病猫”计较。这大人一不小心孩子气上来,真的是拿他没辙。 病猫? 这是一只病猫该有的样子么! 生活不易,小莹叹气…… “鹅,鹅,鹅……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听到不远处稚气未退的童音,正在啃米糕的两人一猫步调一致地抬起了头,就见一个小少年赶着一群鹅朝着他们靠过来。那阵仗不大不小,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小莹呆了,苏靖鳞和云麒也跟着呆了一呆! 这群鹅仿佛是以一种憨态可掬的形象出现在他们的面前,但苏靖鳞知道民间流传着一种说法:鹅是不少动物的克星。而且较为怪异的是,但凡有鹅的地方,蛇都是不大敢轻易出没的。你说这蹊跷不蹊跷? 这大鹅的战斗力和攻击性竟然如此之强悍? 那戴着草帽念叨着《咏鹅》的小小少年看到了目瞪口呆的啃米糕组合,也十分默契地呆了一呆,目光转移到了他们手里的紫米糕上,少年没忍住,咽了一下口水! “小兄弟,想吃米糕吗?”苏靖鳞晃了晃手里的糕点,笑着道。 小少年十分诚恳地点了点头,巴巴地瞅着苏靖鳞。 “你回答我一个问题我就给你吃米糕好不好?”苏靖鳞掏出一块紫米糕,笑眯眯问道。 少年继续点头如捣蒜! “你赶着这群鹅是要去哪里?”苏靖鳞是真的好奇。 “那还用说吗,自然是去找山主的,”小少年理所当然道,“来这个山头的,不都是来找山主乘黄的吗?” “那你为什么要赶着这些鹅去呢?”苏靖鳞好奇心作祟,难得地开始刨根问底。 “这个嘛……”小少年卖了个关子,眼睛直勾勾盯着苏靖鳞手里的紫米糕。 苏靖鳞善解人意地把紫米糕塞进了少年手里,耐着性子等答案。 “因为我听说山主他喜欢吃……”小少年话还没说完,就听见“嘭”一声巨响。然后,滚滚黑烟从离他们不要太远的山头上冒了出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厨房爆炸了! “你说你,做个饭还能把厨房炸了!”不爱管闲事的山主难得没忍住脾气,恨铁不成钢地看着一地狼藉,以及战战兢兢看着他的小童子。 “我,我不是故意的……”青衣小童眨巴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可怜兮兮地开始自我检讨。 那样子,就算是石头做的心肠,也不忍心再为难他。 眼看着自己吃一顿烧鹅饭的愿望化为了泡影,不想管闲事的山主也没有心情干正事了。 不,他连摇扇子乘凉的心情都没有了! 人生最好的活法,无非是能够享受美食,学会品尝世间百味,适当掌控欲望。 口腹之欲,当然也是欲望! 什么是一山之主应该有的生活状态? 老先生总告诉他说:“生活的智慧在于逐渐澄清滤除那些不重要的杂质,而保留最重要的部分。” 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前半生都在不断地捡起,到了后半生又不断放下。 走过半生,才意识到简简单单,就是最应该拥有的一切。 寡欲,是最好的修行,也是一个人的最好活法。 大大方方处事,坦坦荡荡为人。 一年四季,岁月流转,刺骨的寒风终会被和煦的春光取代。没有一个冬天不能跨越,没有一个春天不能到来。 第一百二十六章 乘黄(十一) 我寻寻觅觅了很久,才终于找到这里。你如果不见我,我是绝对不会走的。 五湖的河山不及你抬眸的一瞬,你是那触而不得,澈而不浊的银河。 睁眼便是万象,星河云海都在你眼中流淌。世界的温柔是晚来的善意,还有远道而来的你。 “麒麟一族长女,苏靖鳞,求见山主。”紫衣红裙的女子声音清脆,掷地有声。话毕,一不做二不休,干脆直接在竹屋外单膝跪下了! 苏靖鳞向来都是能屈能伸的,虽是麒麟一族的神女,也从不自视清高。她就像一本书,哪怕你只是浅浅地读上几页,也能从中看见那桃源一般、美到仿若易碎的世界。 “姑娘何须如此,快快请起,老朽……不,我家山主有请。”老者被紫衣女子上来就下跪的举动征服了——就算只是单膝下跪,对于神族来说也是最高礼仪了,他一介小小地仙,是万万受不起的。 紫烟袅绕的竹舍内,青衣公子听着由远及近的脚步声,嘴角忍不住地上扬——能把秦老逼到这个份儿上的,倒是奇人一个,有点意思! 苏靖鳞在竹帘外停住了脚步,紫檀香的味道,让她浮躁的心情很快平静了下来。 不等她再次开口,一只修长的手轻轻挑起了竹帘,一身青衣出现在了苏靖鳞眼前,和竹叶一色的青衣。青衣公子顶着一张连女人看了都会嫉妒的俊脸,眉眼带笑地看着紫衣红裙的女子。 他虽然一言不发,苏靖鳞却觉得他应该有话要说。或者说,他知道她要来,也清楚她来的目的。 那双狭长的眼睛,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能说明很多问题。 这,就是传说中的上古瑞兽——白山之主,山主乘黄! 青衣公子看了看趴在苏靖鳞肩头的虎斑猫,也懒得弯弯绕,干脆开门见山。 “引魂铃,”青衣公子轻声道,“我听说,此物是世间唯一能够容纳灵魂的法器。” 听到“引魂铃”三个字,就连眯着眼睛打瞌睡的云麒也一下子来了精神。 “在下也只是听说,莫非……”青衣公子的声音里多了一丝玩味,还有一丝试探。 “山主想要引魂铃?”苏靖鳞没想到对方会这么直接,不由得微微挑眉——看来这青衣公子已经对她的来意十分清楚了,这样也好,省得大家拐弯抹角打哑谜。 “只是好奇,听说此物乃是白虎星君的护体法器……”青衣公子看向云麒,“不知星君可愿借在下一观?星君的眼睛在下自然会尽全力!” 不等苏靖鳞开口,云麒先猫里猫气地笑了起来:“原来好奇心害死猫并不是属猫的专利啊!” 虎斑猫从苏靖鳞肩头一跃而下,落地的瞬间已恢复成白衣公子的样子,与青衣公子比肩而立。 “一枚铃铛而已,山主什么稀奇宝贝没见过,见笑了!”边说边就掏出随身携带的银铃递了过去。 “星君倒是个爽快人!”青衣公子接过那枚刻满梵文的铃铛,手指轻轻摩挲着上面凹凸不平的刻纹。半晌才轻轻叹了口气,又把银铃还了回去。 “青昱不才,愿为星君解忧。”说罢做了个请的手势,把云麒和苏靖鳞迎进了竹帘后的内室。 山主今儿个竟然自报家门了?待在门口嗑瓜子的老秦惊呆了! 报完家门还把人请进了内室,这就更神奇了——老秦吐出嘴里的瓜子皮——不,这已经不能用神奇来形容了,简直是离谱了!自家山主如果不是撞邪了,难不成是突然转性了? 离谱吗?还有更离谱的:半山腰上,又来了一群山羊! 赶养的和赶鹅的小少年来了个狭路相逢! 还好,那群鹅已经被秦老收下了,小少年是在回去的路上遇上了赶羊的,否则怕是会比鸡飞狗跳还要热闹。小少年从秦老那儿拿到了自己需要的药草,也就不执着去于见山主了,兴高采烈地准备下山去了。 “您是做什么的?”小少年摸了摸一只山羊的弯弯羊角,好奇地问黑衣人,“我看大哥你不像本地人,也不像普通的放羊人,你这一群羊该不会是偷来的吧?” “小孩子家不要乱说,光天化日之下,你看我哪里像贼?”肖迟意眯笑着道。 “那你们要去哪里?”小少年被肖迟意的笑容迷惑了,依然好奇宝宝一样盯着他问。 “义庄。”肖迟意声音低沉,小心翼翼地左右看看:“懂了吧?” 说罢,递给小少年一个葱饼,继续赶着羊走了。 有人说,一个人过得怎样,走的多远,爬的多高,能力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抓住时机,做对选择。 想赢的欲望大多数人都会有,只是有的人他会经过细心思考,谨慎地做决定,并把准备得周全,才会去行动。 或许在欲望面前,很多人都无法分清对错,被牵引着走上一条没有归途的道路,直到越往前走越看不到希望,才会回过头来思考是哪里出了问题。 第一百二十七章 乘黄(十二) 二月二月江上行,东风日暖玉吹笙。我携南山繁花相赠,仍觉满目繁花不如你。我愿意偷偷地看着你,哪怕你永远都不会注意到,我有多么在乎你…… 精简的竹舍内,香已燃尽。 苏靖鳞注视着竹榻上的白衣公子,仿佛下一秒,他就会睁开眼睛。一旁的青衣公子收拾好药罐和银针,递了一杯茶给苏靖鳞,自己先走了出去。 “不得了啦,着火啦!”大嗓门的小少年去而复返,不顾秦老的阻拦,跳着脚在竹舍外“嗷嗷”喊,“山主,失火了啊,山火烧得厉害,您快去看看吧!” “秦老,让他进来吧。”青衣公子眼神变得犀利起来——那不是普通的山火,他感觉得到。 “公子,您要亲自去看看吗?”秦老一看自家山主的表情,便什么都明白了,“听说麒麟一族擅火,您不妨让那麒麟一族的神女一起走一趟,您也帮了她一个大忙不是?” “嗯,是这个道理。”青衣公子意味深长地笑了笑,点着头又折了回去。 刚好,苏靖鳞从竹舍内走了出来。 “看来姑娘听到了,青昱这厢正想请姑娘……”青衣公子看着苏靖鳞,轻声道,“不知……” “山主客气了,火势不容缓,这就走吧。”这一瞬间,青衣公子从紫衣红裙的女子眼睛里,看到了一族神女的杀伐果决。是了,这才是麒麟一族长女的风采。 “璃鸢,出来吧。”苏靖鳞招呼了一声,双层竹舍的楼顶上飘下来一个人影。 英气又清冷,难辨雌雄,不得不说,女子帅气起来的时候,男人也要靠边站! “其实,很多病人来找我,并不是因为他们得了不治之症,”一路上,青昱难得的和苏靖鳞聊起了自己的过往,“我常常跟他们说,你们是病人,不是罪人,真正可怕的不是病情,而是无知和偏见。” “你真的什么病都能治吗?”苏靖鳞有些好奇,身边这个人,根本不像一个大夫的样子啊! 很多时候,我们之所以活得累,就是因为一直都在向别人证明自己,证明自己的能力,证明自己值得被喜欢,就好像一旦有人不喜欢自己,就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无法接受自己不被喜欢,其实就是不能全然接纳自己的表现。 “靖鳞,你为……为什么把我一个人留在竹舍?”云麒喘了一大口气,好不容易追上了苏靖鳞和青昱的脚程——什么山主乘黄,不带这么欺负猫的! “你伤还没好,跟来做什么?”苏靖鳞放慢了脚步,无奈地看着虎斑猫。 “我,我担心你……”云麒叹了口气,眨了眨眼睛。 “你,你就不能认个怂,先把眼睛治好再来逞能?”苏靖鳞又好气又好笑地说道,“再说,灭火对我来说,不过举手之劳而已,你有什么好担心的?” “我知道,我知道靖鳞你是火麒麟,控火自然不在话下。但是,你听说过夹着尾巴做猫的?”云麒斜挑着眉眼,他的眼睛经过青衣公子的第一次治疗,已经能感知到光线,虽然只能看到一点点影像,但已经令苏靖鳞激动不已。 这至少说明,他的双眼复明有望。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翻篇了,可没想到的是,这才刚刚开始…… 苏璃鸢不是一个很少女心的女孩子,她本来也不喜欢粉红这种少女心的色彩。 可每每想起第一次看见“豇豆红小盘”时的惊艳。好像一个小娃娃的脸蛋,粉扑扑,水润得让人忍不住想捏一捏。实在很难把可爱的粉色,和总是一身青衣的白山之主联系在一起。 原以为白民之国的上位者,应该是冷酷果决,不苟言笑的。他经历过世态炎凉,而且不像上一任山主那样喜欢游山玩水。可是,青昱除了喜欢竹叶青,最喜欢的便是那一整套的豇豆红小盘。 都说“粉色生春”,苦涩的日子里,看见了几抹粉嫩,就好像多了几束春光。 所以,他不像老者,要求瓷器端正庄重,也不像青年,喜欢华丽繁复,而是藏着一颗“春心”,映照在粉瓷里。很难想象,一个总是一身青衣的人,泡茶会用粉瓷杯盘。 “没听说过吧,茶杯越是粉,杀人越是狠!”苏璃鸢想起这句玩笑话,差点没笑出声来。 撂狠话,谁不会呢。所谓美丑都是对比出来的,不是吗? 要是啥本事没有,装一辈子,有什么劲? 比起言辞,精神冷漠才是最让人感到难受的。 好比一个贼,跑人家里来偷偷摸摸,被发现了还嬉皮笑脸,说自己不小心走错了门,真不要脸! 不多时,扑面而来的热浪迫得苏靖鳞一行停下了脚步。看着冲天而起的火光,苏靖鳞立刻了然于心,不声不响就走到了火势较弱的一面。 她虽不是弱女子,但是她也不喜欢逞能。灭火这种事儿,可不是她的强项。 难了,转个弯,累了,换条路。明知道没有希望,就不要再去坚持! 第一百二十八章 乘黄(十三) 江水侵云影,鸿雁欲南飞。 生活总是不尽人意,甚至会让人遍体鳞伤。到最后,那些受伤后结痂的地方,会成为我们最坚强的铠甲。 “这不是普通的山火,”云麒吸了吸鼻子,皱着眉头道,“这浓烟的味道不大对劲……” “眼睛都睁不开还非要来,不是我说你啊,笨猫!”苏靖鳞忍不住继续念叨,“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句话任何时候都不过时,你到底知不知道?” “下去看看吧。”青昱看不下去了,青衣一杨,率先朝着火场降落下去。 “公子当心些,”一声娇喝突然想起,一袭紫衣飘然而落。 劲风吹得竹叶“哗啦”作响,紫衣女子飞身扑进了火海。虽是女子,她的身姿却透着一股矫健,别人都是在风中凌乱,而她却是在风中摇曳。 风的力量是温厚的,像小溪一样以四两拨千斤之姿,明净地冲刷着整个世界。 “璃鸢!”苏靖鳞看着紫衣女子长叹了一声——唉~这火急火燎的性子,怕是永远也改不了。 “这,我去帮她灭火。”青昱呆了一呆,这姑娘风风火火的性子,倒是让他想起一个——故人…… 苏靖鳞还没反应过来,青衣公子已经不见了踪影。 突然,背后一道寒光闪过。惨叫声不绝于耳,没有人看到云麒是怎么出手的。可他如果不出手,从云头上跌下去的人就会变成苏靖鳞。 “你,你不讲武德……”那人翻了个白眼,重重跌倒在地上。 “哼,我早就该猜到是你。”云麒和苏靖鳞一前一后跟了下去。 “说,是谁,谁指使你来放的火?”云麒冷哼了一声,“现在说实话还来得及!” 那人只是瞪着眼睛看着苏靖鳞,死活不吭一声。 “要求一只猫讲武德,你脑袋被门夹了吧!”云麒翻了个白眼,一爪子把人拍晕,一甩袖子走了。 片片落花在半空中飘落,被火蛇一卷,很快化为了灰烬。 “我说你跑哪去,也是,你的苏姑娘还等着你去帮她呢!”云麒没走几步,身后突然响起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四下里却是空无一人…… 等肖迟意赶到着火的地方时,大火已经灭了,苏靖鳞一行也不见了踪影。地上是山火肆虐之后的大片狼藉,看不到一个活物。却有一具盖着白布的尸体突兀地留在焦黑的火场中央。 思虑再三,肖迟意同意泷茵上前查探。 当泷茵把白布揭开时,凄惨万分的景象出现了,那死尸眼珠子完全冒了出来,舌头伸在嘴外,鼻子、耳朵里都是干涸的血迹,脖子底下已经没有皮肉了。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这种惨状,泷茵还是忍不住倒退了一步——难怪要用布盖起来,是个人都受不了。 肖迟意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他只是觉得奇怪——这个人,显然不是被火烧死的,否则应该是尸骨无存才对。不过在这样的山火中,是绝对不可能留下什么痕迹的。 火,世间最具毁灭性的力量之一。以温柔但有力的笔触,写遍了这世间的壮丽与疾苦,写透了人性的善良与罪恶。力量本身没有好坏之分,掌控力量的人却又善恶之别。 不等泷茵开口,肖迟意已经离开了。 他仿佛对什么都漠不关心——对活人尚且冷漠,何况是一具莫名出现的尸体。 泷茵看着他离开,眼神暗淡无光。这般冷漠无情,真让人心凉…… 这种不闻不问,比跟你大吵一架更让人难受。因为你感觉不到他爱你,但也不能确定他不再爱你。 他不暴力,也不冷暴力,只是精神上漠视你,你们不怎么沟通,你走不进他心里去。 于是你明明站在他左侧,却像隔着一条银河。 最可悲的是殊不知,他在对你冷漠时,正在为别人赴汤蹈火。 其实,每个人都很平凡,平凡的身体,平凡的生命。 她多想有个人对她好点,多想有个人会对她说“累了,别逞强,歇一会;烦了,别闷着,找些乐;困了,别硬撑,早点睡”,哪怕只是片刻的关心。 没病也要注意身体,不渴也要多喝热水,再烦也要放下释然,再忙也要休息…… 就像那个只见过一面的青衣公子说的:“善待自己的身体,它才会善待你。” 可惜那个人并不是因为关心她,只因为他是医者——医者仁心。 泷茵一直以为或者,眼睛看到的就是真相,哪怕只是一部分真相,而不是全部真相。有些话,本以为只是几句短短的威胁,但没想到…… 泷茵记得,一个女人跟她说过,丈夫出轨后,让她最痛的不是他的背叛,而是自己的遗憾。 她忽然发现,她和一个男人一起虚度了二十年的光阴,她甚至从未再为谁心动过。 她痛恨这个男人是因为他的出轨让她从梦中醒来,发现自己的人生是如此贫瘠和绝望。 痛苦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发现自己骗了自己很多年。而最终,你也没法再欺骗自己…… 去而复返的云麒忍不住揪着肖迟意的衣领,对他怒目而视。这种时候,他怎么能丢下一个姑娘自己一走了之?这心得有多大,才能让身边人孤身只影为他犯险? 站在时光的彼岸,我祈求上苍,让我站在离你最近的地方,哪怕只能是痴痴地守望。 倾尽此生…… 第一百二十九章 ?凤(一) 原来真的有那么两个人,喜欢对方到了极致,却终究没有走到最后。 爱若无声,血却在沸腾,心还在呐喊,逝去的爱如旧伤早已结了痂。 一旦撕裂,只剩下伤痛的代价…… “我本以为你是个明白人,到头来,原来没搞明白的人是我,你什么都不必说了……” “切身悔作他人妇,青春长别离。”青昱还记得,那个女子离开时的样子,还有她说过的话。 诀别诗,诀别诗,只愿与君长别离…… 如今远隔万水千山,也许时过境迁,也许相见无期,但是,他仍然愿她平安,愿她安好…… 这几日,山间的小雨淅淅沥沥,天也阴阴沉沉了。同样阴沉的,还有苏靖鳞的心情。 白明山间精简的竹舍内,难得地传出了争执的声音。 “你,你不是说只要给你引魂铃,你就一定会医治好云麒的眼睛吗?你答应过我的!”苏靖鳞难得地对着青昱发了脾气,自从接任麒麟山神女一职后,她已经很少情绪失控了。 离开火场回来后,云麒的眼睛都无法睁开,看起来像是更严重了。 虽然,云麒已经习惯了“两眼一抹黑”的日子,可苏靖鳞不会忘记——那双眼睛对云麒来说是多么的重要——那是一双天底下最最漂亮的阴阳眼,一双,能看到另一个世界的眼睛! “这旧伤还没好,又添新伤,”青昱看着再度昏昏睡去的虎斑猫,长叹了口气,“叫他不要去,非要跟着,这样耗下去,也不是办法。” 他当然有在用心医治,只是再高明的医术,也对付不了不听话的伤患啊。 “可,他并没有受伤啊……”苏靖鳞慌了神,“我们一直在一起,我并没有看到他……” “浓烟,”青昱简单直白道,“眼伤本就医治不易,而且非常容易复发,最忌……” “火场这样的地方。”苏靖鳞眼神暗了,一直小心翼翼,却没想到…… “苏姑娘,我可以进来吗?”熟悉的声音,泷茵不请自来,没等苏靖鳞同意就推开了房门。泷茵旁边,是气得吹胡子瞪眼睛的秦老。 “这姑娘非要进来,我拦不住……”秦老无奈地摇着头苦笑,想是白费了不少口舌。 “这不能怪您。”苏靖鳞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泷茵的脾气她是清楚的,她当然不能为此去责怪一个老人家。只是不知道这个时候,泷茵找上门来有何贵干? “你?”苏靖鳞递给泷茵一个疑惑的目光。 “是这样,这次的山火……”泷茵递给苏靖鳞一个“你懂”的眼神,又把目光转向云麒,“他怎么样,我想我们已经查到了凶手……” “你去吧,我会照顾好他。”青昱看着苏靖鳞,严肃地点了点头。 苏靖鳞最后看了一眼双眼紧闭的云麒,跟着泷茵离开了内室。离开前,她唤来了一直在屋顶上警备的璃鸢,交代了几句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公子,璃鸢有个不情之请。”好不容易等到青衣公子给云麒治疗完,已经到了用早膳的时候。看到青昱从竹舍内走出来,守了数个时辰的璃鸢赶紧跟了上去。 “姑娘请说。”青昱没有看璃鸢,他没记错的话,这姑娘是第一次主动和他说话。 “您医术精湛,能不能……”璃鸢有些迟疑。 “你想学?”青昱终于回头,看着手执利刃的女子。 璃鸢停住脚步,郑重地点了点头。 “姑娘为何想学医术,”青昱笑着问,“姑娘武艺精湛,应该很少受伤吧。” 青昱看得出来,以璃鸢的身手,就算遇到强敌也有足够的能力自保。更何况,天底下能与麒麟一族比战斗力的并不多,麒麟神山本就是天底下最安全的地方之一。 “我,我只是想……”璃鸢低下头,盯着自己手里的刀兵。 “帮助别人?”青昱善解人意,点着头道,“不过我这医术没办法教,因为有种本事叫做天赋!” “可是……”璃鸢没想到青昱会拒绝得如此干脆。 “还有,我饿了!”青昱故意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又饿又困!” 好好一姑娘,做什么要学医呢?又累又容易得罪人! “走走走,吃饭重要!”青昱笑得眉眼弯弯,强行把璃鸢拉走了,“我跟你说,秦老别的本事没有,做的菜可好吃了,包你满意!” 哎呦妈呀,这下误会可大了!!! 璃鸢被青昱拉着,一时没反应过来——这位山主,真是让人大跌眼镜啊! 璃鸢本以为,他应该是一位“亲切”的大夫,毫无山主的架子。没成想,他一个不小心,就在她面前呈现出了最真实的自我。这一回,璃鸢输了! 谎言,是大多数人间闹剧的罪魁祸首。 说谎的人,一边享受着谎言带来的虚假美好,一边承担着随时被人戳穿的风险。 终日活得惴惴不安,小心翼翼,畏畏缩缩。 一个谎言说出口,就要用千万个谎言来圆。 做人,就要像一杯水,清澈见底。 可璃鸢觉得,青昱像一杯加了蜂蜜和冰块的水,只要有他在,所有人便可安心。 说实话,打架他可能不行,璃鸢一只手就能把他打趴下! 可那是另一种强大,那种处变不惊的平稳心态,以及妙手回春的医术,能给人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让人忍不住的想要靠近,依赖和信任。 竹舍外的院子里,花开得正好,繁花千树。 青昱看着不苟言笑的璃鸢,蓝楹花枝接住了她,不小心染了裙摆,染了袖口,染了腰间…… 等待了千年的欢喜与向往,这一瞬间有了答案! 第一百三十章 ?凤(二) 任何关系中,懂得服软,轮流低头,就不会走散。 哪有什么天生般配的两个人,只不过,一个懂得包容迁就,一个懂得适可而止罢了。 “靖鳞,你不要生气……”云麒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夜幕上零星挂着几颗星子,偷偷看着竹舍内的一男一女。 “你……我都快被你气死了!”苏靖鳞把手里的药丸塞进云麒嘴里,赌气背过身去不搭理他。 “我……”云麒咳嗽了几声,努力把苦得人神共愤的药丸吞下,看着苏靖鳞的背影入神。 竹舍外,几日来寸步不离的苏璃鸢打了个哈欠,强打精神盯着院子里掉了一地的梨花。 “姑娘何不去休息一下?”青昱端着一盘子梨花酥,递到不为所动的女子面前。 几日没睡过一个整觉了,即便束着高高的马尾,璃鸢也显得既憔悴又疲惫,毫无昔日的灵气。 近日来山花烂漫,白明山上赏春之人络绎不绝。蜂拥去寺庙看花的人,唯恐辜负春光。 但他仍愿,有人,静静地来,轻轻地走,在心里给自己种一个春天。 人生一世,草木一春,每每看到花的时候,心中好似多了许多安慰。想起一个明媚的下午,寺门口,摆满了一个接一个的莲花小摊。 总觉得去寺庙看花,是不同的。 去别处赏花,是热热闹闹,一见好似有莫大欢喜。可寺庙的花,却让人觉得安宁,仿佛有灵性。以前不懂为何,后来才明白佛与花就有很深的因缘。 佛门叫花为“华”,献给佛像菩萨前的是“献花”,散布坛场四周的则是“散华”。佛祖拈花,迦叶尊者心领神会的一笑,“禅”便由此而生…… “谁家姑娘这么黑啊?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木炭成精呢!”小莹毕竟孩子心性,说话也直来直去。 “你小点声,活的不耐烦了么!”苏靖鳞轻轻拍了小丫头片子一巴掌,眼睛里满是宠溺——嘴这么损,小心人家听见了揍得你满地找牙! “苏姐姐,你为什么要这寺庙赏花啊?”小莹躲开苏靖鳞的魔掌,吐着舌头道,“这里的花有什么特别的吗?” “你不懂……”苏靖鳞竖起一根手指,示意小丫头安静一下。自己走到香炉前,把手里剩下三分之一的檀香插了进去——心中若无难述之苦,何须求神拜佛…… 少林寺的高僧舷悲大师,成名绝技是少林七十二绝技里的大韦陀杵,可谓江湖一流好手,前不久死在了自己的绝技之下,少林寺一直怀疑是仇家下的手,却苦于找不到证据。 白明山这座小庙,虽然比不得少林寺的声名在外,却也听说了这件事。 总之一句话,大家都希望事情尽快解决,可是呼唤的和平总是姗姗来迟。争斗仍然在继续之中,双方的损失越来越大,而受波及的平民,开始流离失所。 苏靖鳞依稀记得,第三次神魔大战之后迄今,几百年的时间过去了,整个世界也多少获取了一种不那么完美,但不失为一种良好的和平共存的方式。这场争斗,重新开启了对峙和冲突的潘多拉魔盒,它本身将如何结束,难以预料,而可以想见的是,在未来,此种以实力相要挟的方式,将会频繁出现。 夜幕降临,苏靖鳞拉着小莹踩着山间小路往回走。寺庙门口,一只小猫咪目送着她们离开。 一个善良的女孩子被这只猫咪的“斜刘海”给吸引了。 她悄悄地靠近猫咪,想近距离地欣赏欣赏猫咪如此蠢萌的盛世美颜。 结果令女孩意外的是,自己都还没有碰到它,这只自来熟的猫咪便自己主动搭讪了…… 在女孩子还没有反应过来时,这位老司机轻车熟路地抛出一记“歪头杀”,当场就把女孩给俘虏了。女孩子立刻拿出了吃的,双手递给猫咪。 寺庙里的老住持笑眯眯看着一人一猫互动,然后转身准备下山。 无轮好事坏事,都需要一个结果不是? 老主持知道,这只猫咪已经很老了——猫咪的寿命比人要短得多,有人对这件事耿耿于怀。 有人说过:你要想啊,是你把猫咪送走,所以它这一生都活在你的爱和呵护里,如果是猫咪送你离开的话,像它们那么傻的,很可能也会随着你离开了。 很多猫猫狗狗在主人去世后,都选择不吃不喝与主人同行。 猫咪的一辈子虽然没有那么长,但是它们把一辈子的时间都奉献给了主人。 感情本身就是无法用时间度量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在爱猫去世以后,一直都走不出来。更多的,是突然一瞬间的想起,以为早都忘记了,可是意识记得,潜意识记得,心脏记得。 “云麒,我们回来了。”苏靖鳞刚到门口就喊了一声,把手里的山花编成了一个花环。 开门的不是云麒,而是一张不太熟悉的脸。 黎尹长得很美,但并不是那种绝色的美,而是气质温柔,如沐春风的美,她美的让人陶醉,情不自禁的陷在她一往而深的眼眸中而不自知。 那眼睛就像一个钩子,顾盼神飞,一蹙眉、一回眸,随随便便一个动作就能勾人心魂。 苏靖鳞觉得,那双眼唯独,少了点人味儿。 云麒去哪里了?苏靖鳞把花环戴在小莹头上,然后找人,哦不,找猫去了。 你要是悄咪咪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别人或许不知道,但你的猫一定知道! 我不清楚这世上是否真的有前世今生,那或许是一种迷信,但迷信何尝不是一份坚持? 因为相信,所以也有了希望! 第一百三十一章 ?凤(三) 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绡帐底卧鸳鸯。 爱情对于有些人来讲是轰轰烈烈,是人尽皆知,是费尽心机一定要得到。 但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是成全,是不打扰,是默默的一个人喝酒到天亮。 只是,当别人提起的时候,却又欲盖弥彰…… “引魂铃,你这是?”苏靖鳞看着铃声大作的银铃,心里有些不舒服。 每次这铃铛出现,必是噩耗——因为引魂铃的力量,本身就是靠亡灵来催动的! “这些,都是被山火吞噬的生灵。”青昱的声音听不出情绪,好像只是简单地陈述一个事实。 “山主你,你该不会是想渡化亡灵,这铃铛……你一开始就知道?”不知何时,云麒醒了。 苏靖鳞也不知她和青昱的对话,云麒听到了多少。 “很久以前我就听说,引魂铃是星君殿的上古法器,可以吸收灵魂来供持有者使用,而且法器认主,除了主人之外,其他的人或者妖用这个法器都会被反噬,”青昱看到云麒下意识地点了点头,继续道,“而渡化应该是比较困难的吧,因为这还要看亡灵本身的意愿。” 白明山附近的人都知道,山主乘黄是一位不喜欢管闲事的顶级高手。高手不是指武功,而是指医术。山主妙手,从无败绩,医术之高,连有医仙之称的慕楠家家主都非常佩服。 说起来,慕楠家的女儿,还与青昱有过一段孽缘…… 青昱从不会对外人提起这段往事,如同两个曾经真正爱过的人,经历了失望、分离,又试图“破镜重圆”,可惜,再怎么努力挽回,也不过是徒劳罢了。 一个犯了错,想要拼命补偿;一个寒了心,早已口是心非。 这就像面对一段饱经沧桑的感情,哪怕已经知道摇摇欲坠,也还是希望通过自我麻痹,粉饰和维持住表面的关系,不让对方离开。为什么不愿再提——因为会时常觉得孤独;因为一睁眼发现周围都是依赖你的人,而你想依赖的那个人,却早已离你而去,根本没有机会弥补。 “楠雪,现如今,你还恨我么……” 提到恨,青昱没来由的打了个哆嗦,如今他终于懂了那句话—— 原来,爱,本是恨的来处…… “外面很冷吗,你在哆嗦什么?”小莹躺在阳光里伸了个懒腰,不解地看了青昱一眼,“不过,阳光看起来还不错啊,你要不要出去晒晒!” “是不错,不如,”苏靖鳞套上外披,“我们一起出去走走?” “好耶!”小莹拍着巴掌,立刻蹦跶了起来。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坚持陪我待在这个地方?”苏靖鳞瞅了一眼没心没肺的小丫头。 “因为我喜欢你啊,苏姐姐!”小莹闪着一双星星眼道。 “你这么长时间不回去,你娘亲不担心你?”苏靖鳞没辙了。 “不会啊,以前我也经常自己出来玩呀,自在得很!”小莹叼着一根狗尾巴草,笑眯眯道,“娘亲一开始还担心,后来也就习惯了。倒是苏姐姐你自己,每天出去到很晚才回来,让人家和云麒哥哥担心得紧呢!” “我,你们担心我做什么?”苏靖鳞心想——我这么大的人了,还用得着你们担心? “你和云麒哥哥离开了这么久,麒麟神山的族人还以为你们遇上了大麻烦,”小莹继续碎碎念,“娘亲也很想你,所以我就来啦!” 苏靖鳞没有想到自己突然成了“失踪人口”,只好解释道:“这事是我考虑不周,没有及时站出来给你们一个真相,原谅我好不好?等治好了云麒的眼睛,我立刻跟你一起回去怎么样?” “你说话算数啊,到时候你得先陪我去见娘亲,你去了她一定会很开心!”小莹扑闪着大眼睛,化作巴掌大的小莹龙飞到了苏靖鳞头顶上歇着。 小孩子不明白,并不是所有的黑暗都能被光穿透。人心的阴暗面,是阳光也无法企及的地方…… 慕楠雪记得,那些没有光的日子。她被锁在昏暗的小阁楼里面,终日生活在黑暗之中。不管她怎么哭,自己的亲生母亲都不理睬她。随着时间的流逝,从未见过阳光、全然没有自由的她变得形容枯槁、疯疯癫癫。 青昱救出她的时候,她已经奄奄一息。母亲承认了自己囚禁女儿的因素,但她不愿披露更多内容。 就在被逮捕之后不足一个月,她的娘亲死于旧疾发作。 从小缺乏母爱的她,错把怜悯当成了爱。而更多的人,认为她是痴心妄想。 而对于彼时的青昱来说,医者仁心——那种无微不至的关怀,叫做“博爱”。 于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僵持到最后,有了新的开始和新的想法,两个人就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感情的事,千万不能等冷静下来了再说,你不会知道冷静下来的同时,还冷了对方的心。 也有些些甜的吧——哪怕知道等待不过是白费,靠过往的回忆支撑着自己苦中作乐,也还觉得有一丝丝甜!苦涩的是——常常想自己如果够强大,是不是就能不依赖你? 也许有人会说血浓于水,打断骨头还连着筋,父母和孩子的感情又怎么会因为一个外人改变呢? 可事实就是,人性本来就凉薄,永远不要高估了人性。 什么事最可悲? 你遇见一个人,无心之下犯了一个“错”,你想弥补想还清,到最后才发现,你根本无力回天。 有些错过,永远无法弥补。因为其实并没有“错”,只是时机不到,就成了“过”。 更残忍的是,一开始,你曾天真地以为,一切还能回到从前。 少年恩爱,是真,人心不古,也是真。 不过,要说就此对亲情、爱情失去信心,也不至于。虽然人性难测,但人总归是要向好的。 没有人永远爱你,但是永远有人爱你。 故知情,写满离恨,谁饮下无知,不知何处是月明? 笔连意,墨哀情,斜阳暮西归,谁在荒凉余辉下,凄然着昨日的誓言? 笔墨难赋,是谁的凌乱?那寂寞的天空,是不是依然不见一丝云彩飘过? 风铃的哀怨,寂寞红尘里,闯进了月下霓裳的思念。 曾天真的以为,相爱就要相守,相守就要为对方思虑周全,就要共同面对一切。 只是后来才发现,没有谁真的离不开谁…… 后来,她在信里说:我现在过得还行,一切都挺顺利的,唯一不好的就是…… 还是很想你。 所以,有空的话,来梦里抱抱我,好吗? 人生,其实像一条从宽阔的平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结伙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挡路,情形就变了,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各人的方向。” 有些人,遇见的时候,以为是一辈子,走着走着,就四下飘散在了人海。 时间识人,落难识心。 第一百三十二章 ?凤(四) 这个世界其实真的没有想象的那般美好,在光照不到的地方,黑暗仍然肆无忌惮的存在。 乱世之下,人命如浮萍飘絮般被践踏。争端不止,就连幼童也无法幸免。 曾经的白民之国,并不像现在这般安宁富庶,一片祥和…… 时至今日,青昱依然会想起那些血色的曾经,火光映着一张张或年轻或沧桑的脸。 战歌声起,血染长空,羌笛杨柳,大漠孤烟…… 惨烈与悲壮谱写的主旋律下,却也不乏可歌可泣的传奇…… 夕阳的余晖将世界渲染成一片片斑驳的红,无边的空旷中,驼铃不再,唯有寂寞的风缓缓流动,为苍茫大地带来诗意的悲凉。头戴斗笠的女子,长刀立马,冷眼看着远方的落日。 “慕清婉啊,慕清婉——看看你如今的样子,你还是那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闺阁小姐吗?” 你可曾想过,有一天你会选择战场杀伐,以杀止战以血为殇…… 前些时日,她收到了战场传回的噩耗。阿爹的气色看上去很不好,总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也不出门打猎了,还时不时地咳上几声。 她的亲哥哥,在战场上杀敌无数,却身负重伤,险些马革裹尸。 她虽是女子,却强烈地渴望做点什么…… 她已经失去了母亲,不能再失去哥哥…… 一方娟帕递过来,轻柔的为她拭去脸上的泪痕,抬起头,被泪水洗过的眼眸晶莹清亮,映衬着眼前素衣长发的年轻女子。慕家儿女,流血不流泪! “从未见你落过泪,清婉,相信我,哥哥一定会平安回来的。”慕楠雪安慰着姐姐,哪怕说的话连她自己都无法相信。平安,只能祈祷罢了。 慕楠雪本是慕清婉的胞妹,两人一母双生,母亲却对先出生的姐姐慕清婉十分宠爱。慕楠雪生来就有些先天不足,是娘胎里带出来的毛病,娘亲却认为她是不祥之人,为此耿耿于怀。 后来更是无情地将亲生女儿囚禁,不让她见人。 慕清婉记得,她遇到青昱,是白民之国的三月节。农历三月初三,古称“上巳节”。 这一天,有神明保佑,是轩辕黄帝诞生之日,是蟠桃盛会。 这一天,天地皆风流,王羲之在兰亭挥毫写成“天下第一行书”,多少文人墨客为它写尽盛装的丽人。这一天,人间欢喜时,人们游春祈福,花间幽会。 只是如今,她再也不想过三月三上巳节…… 三月过完,花落雨来,便是清明。 本来,清明节源自上古时代的祖先信仰与春祭礼俗,兼具自然与人文两大内涵,既是自然节气点,也是传统节日。可是,她慕清婉就是不喜欢。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扫墓祭祖与踏青郊游是清明节的两大礼俗主题,也这两大传统礼俗主题。自古传承,至今不辍。她一个小女子,又能改变什么呢? 可她就是不喜欢下雨天,也很想问一句——人都不在了,搞这些花里胡哨的有什么用? 爹爹教导过她:“寡身,才有清欢。” 她不懂,也不想懂。 她只想身边人都好好的,能过自己喜欢的生活。 作为一代才女,她无疑是幸运的,他看过繁华盛世,也不负志向,年纪轻轻便有才女之名。 王公贵族与她结交,王爷家的小公子待她亦师亦友,更有大师青睐。 但,慕清婉在看遍长安花后,发觉现在的生活约束太多,人和人之间没了纯粹的来往相交关系。 于是选择远离人群,隐居竹林,享受一个人洒脱的生活,成了她的抉择。于是,她认识了青昱——那时的他还不是万人景仰的白明山之主,只是一个喜欢挖草药的年轻医师。 顶着白民之国未来主人的名头,却包揽了山庄上下大小的事务。图个啥呢? 后来,白明山发生了一些怪事。一些村民死而复生,山中精怪借尸还魂…… 再然后,就传出了山主乘黄能活死人肉白骨的传闻。 青昱默默的忍受谣言,忍受不喜欢的生活,也背负着,根本不属于自己的责任。 其实他那时候真正救过的人,也就慕家小姐一人。 只是慕家小姐为报恩而付出一切,他却觉得自己没有做什么了不起的事。 奈何,这般美好的姑娘,却经历着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命运给她设下的难关,令她遭受了太多痛苦。一生一世一双人,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结局。 只可惜,女人的命运如果全部掌握在一个男人手中,那是何其可悲啊…… 第一百三十三章 ?凤(五) 人生难免大起大落,生活总有悲欢离合。有绝路就有生路,有苦难就有突破! 转个弯,或许就是柳暗花明,心放宽,或许就是晴空万里。 没有经历一番痛彻心扉的体验,谁也不知道,啥叫酣畅淋漓的快乐! 人啊,总是在磨炼中成长,心呢,总是在委屈中坚强! 喜欢你无所顾忌地表达自己的想法,说到最幸福的事儿时眼睛都发亮了。 “如此说来,山主其实对慕家小姐有情?”苏靖鳞听完青昱的故事,低声道。 “我想,更多的是觉得亏欠吧。”璃鸢不知何时推开门走了进来。 “亏欠,也许都有吧……”青昱叹了口气,起身准备离开。 “山主留步,璃鸢此来是有事相求,”苏璃鸢抬头看着苏靖鳞和青昱,“麒麟神山,出大事了。” “什么?”苏靖鳞也跟着站起身来,一脸茫然地看着璃鸢。 “靖,不……神女,请您务必先随璃鸢回麒麟神山。”苏璃鸢单膝跪地,双手相扣,用了麒麟一族行大礼的手势——行此大礼,证明所言非虚,若有隐瞒必遭天谴! “好,我跟你走,现在,”苏靖鳞看向青昱,“靖鳞有个不情之请,可否请山主答应我,切勿将此事告诉云麒,他还是留下来养伤要紧。” “好,姑娘大可放心!”青昱回了一礼。 等到两个女子离开,房顶上的虎斑猫打了个哈欠,睁开了半眯着的眼睛。 银铃轻响,银光中幻化出一只银光闪闪的白虎。 银虎低低地咆哮了一声,追随着两个女子往麒麟神山的方向去了…… “三鲜,您这店里都有吧?”其貌不扬的女子掏出一锭银子,貌似随意地放在了布满油渍的木桌上,一缕幽魂缠绕在她手上的玉镯之上。 小二被女子犀利的眼神吓了一跳,连忙点头。 “给我一样来一盘,不要放葱。”女子一身白衣,声音也淡淡的。 “您这镯子水头真好,想必值不少钱吧?”店小二被女子清冷的容颜吸引住了目光,忍不住多看了两眼——这女子不一般,她虽然没有表情,眼神却好像会说话。 “话多,滚……”女子似乎觉得自己语气太过严厉,又加了一句,“一边儿去!” “得嘞,您稍等!”小二麻溜地滚了! 穆盈把目光移向窗外,一个小孩躺在不远处的一颗古树下。 小孩躺在大树下乘凉,本是很正常的事情,不寻常的是,小孩光着的脚丫上也戴着一个玉镯。 穆盈眯起了眼睛,正常人谁会在脚上套镯子? 更诡异的事发生了,一只黑狗跑到了男孩身边,想讨一口吃的。 随后又有一个人跑过来唤狗,那人朝着穆盈所在的客栈张望了片刻,怀里还抱着一只坛子。 突然,男子咽了一下口水,吃下去的东西全部吐了出来。随后眼睛瞪大,嘴角流血,没了气息…… 小孩子被吓到了,想要呼救。但很可惜,人已经死透了。 坛子掉在地上摔成了几块,里面是几块骨头,还有零星的几个铜板…… 有人说,世上最可怕的病,就是穷病。 穷,不仅仅是指金钱,更多的穷,是精神上的匮乏。 当一个人,长期处于缺钱的状态时,他的眼光就会变得短浅,思想会变得狭隘。心里只想着银子,什么来钱快,就干什么,而那些跟钱无关的事情,他一律都漠不关心。 一个人,一旦太在乎钱,太缺钱,就顾不上那么多了,什么感情、家庭,原则都会统统被抛在脑后。也正是因为目光短浅,价值观被扭曲,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他的为人处事,所以决策上,行为上,都会出现很多问题。 有多少男人,因为缺钱,自己却又好吃懒做,而染上了赌瘾,投机取巧,四处欠债,害苦了一家子人。又有多少男人,自己兜里没钱,却为了钱,为了少奋斗十年,而狠心抛下真心爱他的女人,转头傍上别的女人。 虽然说起来很现实,很残酷,但这就是人性。 你以为他有不得已的苦衷,但这一切,都是你以为而已。你可能因为一句玩笑,一下子就得罪了他;他也可能冷漠的看着你生病,无动于衷;也可能嫉妒你过得好,所以等着将你拉下水…… 这样的人,要多可怕有多可怕! 须臾,穆盈的菜上来了。 其中装鱼的那个盘子,是正中的“胭脂红”,穆盈眼前一亮,忍不住惊叹。 “胭脂红”要用黄金着色,而“胭脂水粉”便是让金少一点,粉嫩多一点。 看起来温软轻柔,在光下好似泛起圈圈涟漪。 淡淡的,浅浅的,像花苞初绽的颜色,像春天刚刚到来的样子。 想象几百年前,须发皆白的老者把这只小碗捧在手里,像把玩一朵鲜灵可爱的小花。不知道这一刻,有没有减少他的疲惫,唤醒了他心中一个短暂的春天。 众所周知,麒麟神山是物华天宝之地,山脚下有个村子,叫做乔家栅,几乎每家每户都养狗。 不但养狗的家庭多,对狗的态度更是好得让人牙痒痒! 十年的时间,村子里的狗命越发重要,甚至从来都没有丢弃的现象发生。 但村民也不是盲目的善良,对于恶人也从不心慈手软。 饭饱酒足,穆盈离开了客栈,站在村口,难得地露出一个笑容…… 跨过那个坎,她一个人回到了曾经的家乡。 一年,冬去春来是常态,一生,得到失去是必然。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生没有不痛的别离,注定失去,别留恋;早已走远,别伤感。 第一百三十四章 ?凤(六) 房子倒了可以重建,人心呢? “你不能对一个疯子讲道理,对吧?论伦理,因为她听不进去,也不会理会,你跟他讲道理,岂不是很尴尬!”女子一袭白衣胜雪,说出的话却十分讽刺。 “我说你这人,没有一点真才实学,却骄傲得犹如开屏孔雀,自恋又自利。”一旁的男子被她的话气笑了,毫不客气地回怼了几句,话没说完,坐在他对面的女子已经不见了。 诚然,穆盈并不是因为怼不过这人才赌气离开的,她当然不是这么没有风度的人! 她离开,是因为看到了一只猫! 那猫,看大小是一只中型猫,肌肉发达,毛发比较短,身上有点状花纹,随意分布,说是猫,更像一只“小型豹子”。猫儿行动十分敏捷,穆盈怕跟丢了,不敢掉以轻心。 云麒一觉醒来,没有看到苏靖鳞。他里里外外找了一圈,还是没有。 “苏姑娘她,上山采药去了。”青昱看着白衣公子,一脸真诚! “采药?”云麒挑了挑眉,“她什么时候拜你为师了?” “这可没法聊了,把天聊死不是每个人都擅长的!”青昱笑道。 “我去找她。”云麒说完,不等青昱搭话就一溜烟跑了。 青昱叹了口气——苏姑娘,不是我不帮你啊,我真的尽力了! 穆盈在村子里待了一整晚,没有等到她要找的人,她气得把高家人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注重细节的她离开之前,又在屋子里留了记号,这才准备去麒麟神山上碰碰运气。 想起在高家时,聪明的刘瑛姑早已经猜到了穆盈的特殊身份,所以即便一个外人在吃穿用度上要比她好得多,她也从不去争。瑛姑啊,是个让人心疼的人…… 人的一生都在与人性的弱点作斗争,可有些人却以此为借口,为自己犯下的过错找理由。 “喜欢寻欢作乐”毫无疑问是很多男人的弱点之一。与弱点相抗衡,每一步都殊为不易。 女人之别,不在相貌,而在味道。 男人面对温柔体贴的女人味,则永远没有抵抗力。 穆盈不由得感叹,瑛姑有个堂哥,丧妻之后作天作地,唯独面对堂妹的关心,被完全拿捏住。 每个人都希望这个世界上能多一个知冷知热的人关心照顾自己,却忽略了感情是彼此对等的,根本不存在没有付出,只需享受的感情。 不少人相互错过就是因为冷战,一个以为他会挽留,一个以为她不会走。 苏靖鳞许久没有回家了,云头落在麒麟神山山腰上的时候,她竟然觉得有些恍惚。 她最喜欢的那棵梅子树上又挂满了果实,树上的秋千架落满了灰尘。曾在树上做窝的鸟儿已经飞走了,只留下一个孤零零的鸟窝。她确实是离开得太久了…… 苏靖鳞喜食梅子。人生五味,酸甜苦辣咸,如果说最让人无法抗拒的,大概要数“甜”这一字了。这种充盈身心的高度满足,仿佛大步就能走进春光里。再春寒料峭的日子,也能满血复活。 她记得小时候,吃梅子糖不是一件寻常的事情。 一大块方砖般的梅子糖,会被娘亲用油纸封好,藏在米缸里。 等到春天,或煮糖水,或做糍粑,再把梅子糖拿出来,在砧板上磨切成薄薄的深褐色的诱惑。趁大人不注意时,小孩子们总会偷着用手指沾一下,抹到舌尖,就感受到糖一点点融化,甜味慢慢沁润到喉咙、心肺,一股清甜的满足感溢满身心。 多年之后,那一丝丝的甜,已经销匿于无形,踪迹缥缈。可是那份温暖和幸福感,却穿越时间留了下来。 “恭迎神女!”熟悉的声音响起,苏靖鳞这才发现早有人前来迎接自己了。 “薛长老,”苏靖鳞轻飘飘地落到梅子树前,行了一礼,“有劳了。” “长老有旧疾在身,何须亲自相迎。”苏靖鳞客气道。 “吉人之辞寡,燥人之辞多,老朽岁数大了,但该做的事情还是怠慢不得。”长老语重心长道。 苏靖鳞知道,说话慢的人,向来是最懂得察言观色,审时度势的。 说话急躁之人,一开口就滔滔不绝,没时间思考,很容易口不择言。 所以,语迟是一种智慧,语迟之人少惹祸端。 薛长老曾罹患腿疾,族中医师想尽了一切办法医治,也用上了各种珍惜的药草。但这样的治疗明显没能克服顽固的病灶,病情反而一步一步地恶化。 他的手脚愈发僵硬,险些失去了行动能力,就连对周围世界的感知能力也在逐步衰退。 后来,是苏靖鳞和云麒寻得了七彩雪莲,炼制成丹药,这才缓解了病痛。 薛长老是个恩怨分明的人,于是对苏靖鳞青眼有加,处处照拂。连带着苏靖鳞亲近之人,也十分关照。每次云麒来麒麟神山,都会去老人家那里蹭吃蹭喝! 岁月悠悠,晃眼已是经年…… 念到深处,心底便会开出花来。过往是一场花开,离别的念便是一场花落,无奈又凄凉。 六月的风即将吹过,伸手将曾经捡拾,字字无你,却又字字是你。 红尘陌上,始终以一颗感恩的心,感谢生命里所有的馈赠,感谢相遇,亦感谢离别。相遇时,彼此用最真的情,相守相伴,离别时,亦用最真的祝福,愿安暖无恙! 第一百三十五章 ?凤(七) 有些人,因为自己淋过雨,所以总想着给别人撑把伞。 “穆盈姑娘,许久未见,甚是想念啊!”肖迟意斜靠着树枝,一本正经的玩笑了一句。 “肖公子,稀客呀!”穆盈打量着眼前的黑衣男子,翻了翻眼睛,皮笑肉不笑道,“三年了,你还是老样子,从头到尾和以前一样——讨人厌!” “姑娘也和以前一样,直来直去,是个爽快人!”肖迟意好脾气道,“姑娘这样的性子,身手了得又聪慧过人,若是个男儿身多好!” “女人怎么了?难怪人说,世上的一切,男人都愿给女人,单单容不得女人太聪明!”穆盈嗤笑道,连正眼都懒得给了——她就是有话直说的性子,见不惯就离她远点! “姑娘教训得是,”肖迟意打了个哈哈,准备转移话题,“这麒麟神山乃是修行圣地,姑娘来此,莫非也是为了修行?这山处灵气汇集之地,又得麒麟一族庇护,甚是难得的风水宝地。” “修行,骗谁呢?”穆盈冷笑——若不是为了靖鳞,这里就算是九天瑶池,你肖公子估计也懒得多看一眼吧。忽悠别人还行,套路老熟人就大可不必! 靖鳞,说起来,这么多年未见了,你还记得我这个姐妹吗? 想当年…… “哇,糯米糕,我最喜欢吃了!”小女娃的声音清清脆脆,看着糯米糕的眼神亮晶晶的。 辰溪镇的糯米糕远近闻名,穆盈小时候吃过一次就再也忘不掉那个味道。 “你想吃糯米糕啊,我刚好有两块,来,给你一块吧!” 女孩儿接过糯米糕,毫不客气地咬了一大口,露出一口整齐的小白牙。 “吃了我的糯米糕,我们就是好朋友了!” “好啊好啊!我叫穆盈,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苏靖鳞,你可以来麒麟神山找我玩!” 生命是个礼物,周而复始生生不息。辰溪镇的一场萍水相逢,香甜软糯的糯米糕见证了两个小女娃的友谊!从那以后,只要看见糯米糕,我就会想起你…… 为他人撑伞,便不会于雨中独行。那些无言的陪伴还有来自于手心的温暖,胜过千言万语。 从世外桃源里走出来,转眼间物是人非,又是梅子黄时,你还记得那些酸酸甜甜的旧时光吗? 跌入时间的长河,意味着再多的深情都要面对离别。只是和爱情相比,友谊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不需要经历太多虐恋就能天长地久,不需要刻骨铭心也能坚定不移! 不明就里的年纪遇见你,是我此生最大的幸运! 抚琴问明月,流岁徒添几分感慨。希望再见之时,你的笑容一如往昔。 小孩子的世界,不谙世事、单纯、善良、干净、赤诚,有点可爱,不乏呆萌。 如果可以不长大,多好…… 麒麟神山近来不太平,自从苏靖麟回去后就一天也没有闲着,这不,麻烦又来找她了。 “你胡说八道什么,我们神女何时答应过你的无理要求?”薛长老气得不轻,权杖当头劈下,竟是动了杀机。一旁的苏靖鳞眼看来人就要血溅当场,不得不出手阻拦。 “长老息怒,无需和宵小之徒一般见识,璃鸢,赶他出去。”苏靖鳞神色恹恹,一句话都不想多说了——这些人都是自私自利的真小人,和他们一般见识倒显得她小家子气了。 “还有啊,不是我不愿意跟你去解决麻烦,”苏靖鳞表示,“麒麟神山确实有保护村子的职责,但并不是每个人遇到麻烦都可以以此为借口自己偷懒。” 这个世界,最大的无知,是不知道自己无知。 打发走了“麻烦”,苏靖鳞松了口气,决定出去走走——神女这个位置,真的不适合她。要她像个木偶一样不苟言笑地坐上一整天,简直是一种煎熬。 可现在,她不得不扛起这份责任。 山脚下,战火已经爆发整整一个月了,苏靖鳞相信,很多人都没预料到这场战争,没有想到会打成现在这个样子,更没有想到,世界秩序就此如水银泻地般变得无法收拾。 其实每一件事,都会留下痕迹。人生,或许是不断“打脸”的过程吧。 所以,千万不能轻易立志,尤其是“道德”层面的。否则走错一步,就是万丈深渊。 可是,很多始作俑者,却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哎,人生无常,大肠包小肠呐…… 只是,受了委屈还得被捂嘴不让伸冤,没有这道理。 深夜黏稠到让人心悸,窗外一丝风都没有穆。盈从梦中惊醒,她已经很久没有做噩梦了。 白衣女子深吸了一口气,尽量放缓了呼吸,凭直觉,门外有人…… 第一百三十六章 ?凤(八) 月亮是我的银币,可否换一个你的专属微笑? 夜观星河璀璨,在月光下,似乎爱与恨都变得朦胧了…… 夜深了,穆盈白衣飘飘,足尖在树枝上轻轻一点,整个人如同没有重量一般飘了出去。 她轻松避开了麒麟神山的守卫,思考着要不要给多年未见的故友一个惊喜! 不多时,一只炫丽的火凤凰轻轻落在了苏靖鳞屋顶上,收起翅膀打了个哈欠。然后用一只爪子揭起了一块琉璃瓦,一双黑曜石般的眼睛往屋子里左凑右凑,咕噜噜转了两圈! 苏靖鳞已经睡下了,忙活了一整天她累得够呛,竟然没有察觉屋顶上来了“不速之客”。 “睡什么睡,起来嗨呀!”穆盈心里念叨了一句,准备吓唬吓唬昔日的闺中密友。 幼时青梅竹马,怎比兴随兮青梅煮酒? 寻思了片刻,火凤凰隐去了身形,兴致勃勃地摘梅子去了。 作为战斗力最强的上古神鸟,摘梅子这种事情自然难不倒穆盈,很快她便去而复返。 满载而归的穆盈把刚摘回来的梅子整齐地放在屋顶上,美滋滋地先自己尝了一颗,然后挑出一颗最大的对准苏靖鳞光洁的额头扔了过去! 只可惜,梅子高估了自己的本事,而穆盈低估了苏靖鳞的本事。苏靖鳞的结界挡不住身为火凤凰的穆盈是自然,但如果连颗梅子都挡不住那就说不过去了。 那颗倒霉催的梅子被结界弹了开去,心不甘情不愿地落在了地上。 恶作剧失败,穆盈却没有气馁,刚准备亲自出马再丢一个,梅子树上突然传出了一声猫叫。 这什么情况,什么猫如此胆大包天,敢和她这个脾气暴躁的“女魔头”叫板? 穆盈自嘲地笑了一声,她真是记性越来越不济了——竟然忘了一直惦记靖鳞的人不在少数,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她这么不招人待见的! “来都来了,藏头露尾的作甚?”穆盈轻笑,又往自己嘴里塞了一颗梅子。 “你这大半夜不睡觉,在这干嘛呢?”虎斑猫从梅子树上跳下来,幻化成了白衣公子的样子。 “你管得着吗?”穆盈扔了一颗梅子给云麒,自顾自地坐在了台阶上。 “梅黄时节怯衣单,五月江吴麦秀寒。”云麒接住那颗青里透黄的梅子,不知想起来什么旧事,意味不明地笑了一下。转头看向穆盈,轻轻摇了摇头——靖鳞这几日累坏了,让她好好睡一觉吧! 苏靖鳞自然不知道云麒已经回来了,心安理得的以为他还在青昱的白明山上蹭吃蹭喝呢! “左右来都来了,星君也是属夜猫子的,不妨先去山里转转,抓些个野味回来当早餐如何?”穆盈虽然打消了恶作剧扰苏靖鳞清梦的念头,但并不打算放过云麒——总得有个人陪她打发时间不是! “古人云:人之谤我也,与其能辩,不如能容;人之侮我也,与其能防,不如能化。”云麒开启了文绉绉的话痨模式,气得穆盈掉头就走,懒得搭理他了! 其实,穆盈此来,也不仅仅是为了叙旧,而是有求于苏靖鳞。 有求于人,这对于心高气傲的凤凰一族来说,向来是羞于启齿的。 你是不是也害怕求人帮忙? 既害怕自己的请求被拒绝,又害怕自己的请求对方不好意思拒绝。每次麻烦了别人,心里都揪着好半天舒展不开。所以穆盈向来都是奉行——求人不如求己这一真理。 故友去得东风残,只恐酒冷无人问。 麒麟神山上除了苏靖鳞喜欢木屋,其他长老们住的都比较气派。而其中最神秘的地方便是议事厅,这里平日里有专人打理,闲杂人等不得进出。 当然,议事厅真正神秘的地方不是那宽敞明亮的正厅,而是位于地下不见天日的密室。 重要的是,这间密室只有三个人知道,其中一个正是苏靖鳞的阿爹——麒麟一族的族长。 翌日清晨,天光未明,苏靖鳞刚梳洗完毕,就被她阿娘叫走了,说是有要紧之事交代。 苏靖鳞走得匆忙,没注意到她屋外的梅子树上,一只火凤凰埋头睡得正香。 苏靖鳞跟着娘亲径直穿过议事厅,又穿过了数道暗门,最后来到了那扇雕刻了图腾的石门前。图腾是三只麒麟,焚风踏火而来,中间环绕着一个球形的刻着梵文的图案。 苏靖鳞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那图腾上的梵文和引魂铃上的一模一样…… 只是苏靖鳞没有时间仔细琢磨这其中的深意,密室的门从里面打开了,阿爹看着她的目光有些忧郁,甚至还带着一丝丝凉意和犹豫。 不管是忧郁还是犹豫,出现在别人身上或许很正常。但是苏靖鳞敢保证,她从未在阿爹脸上看到过这样的神情——身为一族之长,又是曾经战神坐下的第一武将,麒麟神山的山主脸上,不应该出现这样的表情。 苏靖鳞刚要开口询问,却被阿爹直接拉进了密室,示意她的娘亲关上了石门。 阿爹把不明就里的苏靖鳞带到了一面石墙跟前,墙上有一张十分老旧的图纸。 那是麒麟一族的族谱,苏靖鳞赫然发现,排在首位的正是自己的祖母。 三双眼睛都盯着这张族谱,空气仿佛凝固了…… 穆盈醒来的时候没有看到苏靖鳞,她的身边还睡着一窝毛绒绒的小鸭子! 苏靖鳞回麒麟神山时,把她先前在白民之国的农家小院里养的小鸡小鸭全部送给了邻居大婶。她压根没想到,云麒会把她最喜欢的那窝小鸭子偷了回来,养在离木屋不远的玉花溪。 玉花溪是一条天然的山间溪流,无论冬夏,河水都是冰凉冰凉的。 云麒记得苏靖鳞小时候,最喜欢去溪水里捉鱼摸虾。只是今日的玉花溪边多了很多不应景的东西,那些血肉模糊的东西已经看不出本来的样子,血水顺着斜坡流进溪水,连带着泥土搅混在一起,染得清澈见底的溪水彻底失去了透亮。 不应景,不合适,还很扎眼! 玉花溪不远处的石头上坐着一名绿衣男子,对眼前惊悚的一幕视若无睹。 穆盈记得,玉花溪附近有一个很朴素的八角亭子,风景优美,目及之处都是绿色的。她最喜欢的树屋建在亭子对面,与环境融为一体。那是她和苏靖鳞的秘密基地,藏着两个小丫头片子的无忧时光。 只是天气就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 前一秒还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的麒麟神山,下一秒就乌云密布,大雨倾盆。山色本来是青衫一般的浅,并不耀眼,却丝丝入扣。此刻,一切都被乌云笼罩了…… 在欲望的面前,红罗金迷的幻境,原来可以这么轻易。 第一百三十七章 ?凤(九) 如果此刻感到孤独,不妨抬头看看月亮,也许刚好她也在看你——虽是一样的孤单清冷,却可以学学诗人——来个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鳞儿,可知为父为何……” “阿爹,我知道,”苏靖鳞不自觉地压低了声音,“女儿这次回来,就是为了……” “其实爹爹都知道,你不是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你一直在努力,你做得很好!鳞儿你要记住,无论什么时候,爹娘都是你最坚实的后盾。”厚实的手掌拍了拍苏靖鳞的双肩。 阿爹,您终于认同了女儿,我却百感交集,很想大哭一场…… 苏靖鳞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她已经很久没有哭过了——及笄之礼后,她就不曾在爹娘面前掉过眼泪。一个合格的神女,首先要是一名战士。 战士,流血不流泪! 这种要强的个性,是父女境界的一种传承。很成功,而成功的滋味,是死也瞑目的悲喜。 阿爹,你终于说了,说:“女儿,也可以成为你的骄傲!” 父母以为一句轻飘飘的肯定,无足轻重。 却不知那一句肯定,在孩子心里,是“成功的滋味”,是“死也瞑目的悲喜”! 那一句肯定,很轻。 同时也是一份力量,很厚重。 每个孩子,都希望自己能成为父母的骄傲! 一双更轻柔的手伸过来,摸了摸苏靖鳞的头顶,像小时候那样让人暖心,娘亲笑着道:“其实为娘知道,你不喜欢当这个劳什子神女,你从小就喜欢到处跑,不愿意长时间待在屋子里,只是……” “娘,没事的,我懂……”苏靖鳞拉住娘亲的手,也报以一笑。 苏靖鳞的娘亲曾是麒麟一族最负盛名的美人,苏靖鳞虽然长得更像阿爹,但也继承了母亲一半的美貌。母亲年轻的时候,性格并不强势,便是继承了麒麟一族的神女之位后,一改先前的柔弱,变得越发成熟稳重。 麒麟一族的神女,除了掌管族中生杀大权之外,更肩负着护佑神山,振兴整个麒麟一族的责任。 麒麟一族曾是上古神兽,与龙族和凤凰一族齐名,司五行中的金、水、火三大自然之力。 五行中,金代表敛聚、木代表生长、水代表浸润、火代表破灭、土代表融合。 五行代表着世界万物的形成及其相互关系,强调整体,旨在描述事物的运动形式以及转化关系。 而苏靖鳞和她阿爹一样,真身都是火麒麟。 “鳞儿,你还记得吗,你小时候十分贪吃,食量大得惊人,还特别喜欢吃辣椒,大家都喜欢管你叫小辣椒!”苏靖鳞的娘亲每次和她聊天,都忍不住说起她小时候的事情,一说眼睛就弯成两弯月牙儿。 苏靖鳞刚出生的时候,浑身都燃烧着火苗,整个就是一团小火球。害得她娘亲不得不泡在水里给她喂奶。因为她的娘亲属性是风,是全族唯一一只风麒麟! “你爹爹找你干什么啊?”苏靖鳞刚回到自己的小木屋,小莹就急不可待地开始问东问西。 “你等会儿再问行不行?”苏靖鳞一看到小莹就头痛,刚想寻个油头开溜,门外的梅子树上突然响起了乐声。伴随着乐声,树的四周亮起来星星点点的火光,缓慢地飘向天空。 火光轻轻摇曳,色彩由黄变蓝,由深变浅,如同一个绚烂的梦境。 “?”者,火之魂也,莫非…… “穆盈,是你么?”苏靖鳞推开门走了出去。 “人呢?”来都来了,躲着她是几个意思? 眼看苏靖鳞开始心急了,穆盈终于撤去了隐身术,一袭白衣胜雪,从屋顶上飘然而下。 “阿麟,好久不见!”穆盈定定地看着苏靖鳞,嘴角微微上扬,“你,想我了没……” “你回来了……”苏靖鳞眼眶终于红了,嘴角抖了抖,险些掉下泪来。 “麒麟神山出了这样的事,我……怎么能不来!”穆盈忍住冲上去抱头痛哭的冲动,低声道。 你说走就走,想来就来,连个招呼都不打,你这样,我,我…… 苏靖鳞终于一甩衣袖,转身头也不回地走开了。 穆盈刚准备跟上去,突然被人一把抱住了,孩子气的声音满是激动:“穆盈姐姐,人家好想你哦!这些年,你都跑哪潇洒去了?”小莹咋咋呼呼的声音打破了凝重的气氛。 “小不点龙,你,你先放开!”穆盈被小莹这么冷不丁的一抱,差点炸毛——换做别人,早被她一巴掌拍飞出去了! 小莹吐了吐舌头,识趣地放开了自己的爪子! 两人刚准备去追苏靖鳞,林子里突然想起了一声尖叫。 穆盈太熟悉这种让人脑子发麻的声音了,她甚至能感觉到,那温热的血溅到了她的脸上。 “快走!”穆盈话音未落,人已经不见了。 小莹叹了口气,连忙追上去——都这么沉不住气,一个是这样,两个还是这样!转念一想,人家那是战斗力太强,又不像她,只会拖后腿——唉~真是太为难她了! 穆盈很快就追上了苏靖鳞,两人很有默契地隐去了真身,藏在一颗古树上。 尖叫声过后,林子里响起了争吵的声音。 “选在这里动手,你是不是找死?” “你怕死?” “我是不怕死,但我们又不是来送死的。” “好了好了,你小点声……” 两人警惕地看了看四周,把尸体拖到一边。其中一人掏出一个小瓷瓶,准备毁尸灭迹。 两人都明白,这种时候争吵毫无意义。那种多年情谊,错误的怨恨和绝望,会让人一瞬就濒临崩溃,可是随之而来的却是平静,那个伤口永远在那里,只是渐渐的就不再痛。 等一切尘埃落定之后,再回首那些往事时,也许会有遗憾,但更多的是可悲,毕竟什么都是假的,一切都是虚妄。他们,再也回不到从前…… 人都是要经历足够多的痛苦和磨难,才会被迫成长。对于很多人来说,也许,面对疾风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把一个人的希望亲手毁去,还告诉他这是因为爱…… 第一百三十八章 ?凤(十) 释槐来去无归期,梦回已逐浮云散。 所有我喜欢的,都可以分给你一半,两个人一起才聊得来嘛! 哪怕偶尔会走散,你要相信,未来的路我们一定会再遇见。 林子里光线很暗,但是穆盈明显感觉到,有一双眼睛正紧盯着她们。 这是直觉,而她的直觉向来很准! “你回来,我去!”穆盈一把拉住苏靖鳞,严肃地摇了摇头。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那垂死挣扎之人不过是个诱饵,正等着她们上钩呢! “一回来就这样,每次都是你护着我,我不要面子的啊?”苏靖鳞嗔笑,挑眉看着穆盈道,“而且要论武力值的话,我并不比你差好吧!” “那要不,一起上!”穆盈也忍不住笑了——苏靖鳞的脾气,她还能不了解? 而此时此刻,林子里盯着她们的,是一双瞳孔狭长的,血红色的眸子…… 圆形瞳孔具有日间活动和积极觅食的能力,垂直细长瞳孔具有夜间活动和伏击觅食的能力,而拥有水平的瞳孔的动物往往处于被捕食的劣势位置。例如马、绵羊、鹿和山羊,都拥有水平的瞳孔,而它们通常属于食草类动物。 食物链是自然法则的体现,排在顶端的,永远不会心疼排在底端的活得有多艰难。 穆盈突然想起来,她第一次遇见苏靖鳞是在辰溪镇,因为那块软糯香甜的米糕!那时候,她们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怎么写,也没有想过什么叫做不解之缘。 而她真正意义上认识苏靖鳞,并和她成为好姐妹,要从她孤身一人上麒麟神山说起。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就是在这片鸟兽繁多,生机勃勃的树林子里…… 时隔两年,她依然是个没心没肺的黄毛丫头,而苏靖鳞,也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小丫头片子。 那时候,两个人都不懂——好心是确实可以被当成驴肝肺的! 再平坦的大道也免不了有坑坑洼洼的地方,有人深陷泥淖,还可以不忘抬头仰望月光,而有些人深陷泥淖,是不忘将别人拉下来陪同自己一起腐烂。 “不知天高地厚的臭丫头,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十二岁的穆盈看着疾言厉色的老头子,心道——来都来了,我管你是什么地方! 天底下又有什么地方,是身为?凤的她去不得的?! “倔丫头,没听清楚吗,这里是麒麟神山,不是你想来就能来的,明白吗?”长老见她不说话也没有要低头认错的意思,气得吹胡子瞪眼睛——要不是看在穆盈是个小丫头的份上,估计就会忍不住揍她一顿了。 “长老莫怪,这位姐姐是我请来的客人。”奶声奶气的声音响起,一身红裙梳着丫髻的苏靖鳞朝着争锋相对的两人走了过来,对着仅有过一面之缘的穆盈露齿一笑。 “我的小祖宗,这种时候你就别来添乱啦!”龚老一看见苏靖鳞就头疼,他一向拿小丫头没辙。 “她真的是我请来的客人,我们之前就约定过的!”苏靖鳞自来熟地对着穆盈抛了个媚眼,在龚老的眼皮子底下,十分自然地拉着穆盈的手,回了自己的小木屋。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这个看上去大她一两岁的白衣小姐姐不会是坏人,虽然加上这一次,她们统共也就见了两回。记得在辰溪镇的时候,她就想和她交朋友来着。 这不,机会来了! “你为什么要帮我解围?”穆盈坐在苏靖鳞的琴凳上,盯着那把传说中的古琴发呆——凤兮,传说中的凤兮琴,竟然真的在这里,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这琴,便是她此行的目的了。 “我觉得你不是坏人!”苏靖鳞笑眯眯道,“姐姐你长得这么好看,一定不会是坏人的,再说,我们早就是朋友了对不?喏,这是专门从辰溪镇带回来的糯米糕,我记得你也很喜欢的,再分你一块!” 味蕾可以分辨酸、甜、苦、辣,世间百味,喜欢吃甜点的人大概都有一颗乐观的心。 我帮你,完全是因为想从你这里换取一份最真挚的友情! 你想要的,其实早就已经得到了——穆盈转头看了一眼身边的女子,还是和小时候一样明媚灿烂,光彩照人。凤兮,凤兮归故乡。她认定的姐妹,自然是一辈子的事! 能将凤兮琴拱手相让,十二岁的她已经对这个小自己两岁的丫头刮目相看。 后来,在朝夕相处的日子里,穆盈视苏靖鳞为生死与共的姐妹、战友,视她为需尽心帮扶的人。 但在夜深人静时,望着她在夜色中独自站立的纤细而坚挺的身影,她会想起她曾经明媚的笑颜,莫名的心疼涌上心头,她希望能够为她分担更多。 苏靖鳞看着白衣飘飘的女子,心里也是百感交集。 真好,你回来了! 第一百三十九章 ?凤(十一) 有时候,选对朋友很重要,选对敌人也一样…… 两人穿过茂密的树林,来到了玉花溪边。眼前的一幕,还是惊呆了两个算是见过些世面的女子。 这……委实太残忍了——穆盈别过头,忍不住拽紧了拳头。 而苏靖鳞的第一感觉是“悲愤交加”,眼前的一切把她拽回了曾经的噩梦——好好的溪水,现如今满是血污,再加上岸边血肉模糊的残肢断臂,这简直是对山神的亵渎! 她猛然想起害得云麒双眼失明的凶手,害得麒麟神山万千生灵尸横遍野的凶手,难道又来故技重施了? “我们来晚了,这简直是太过分了,你说我们现在还能干点什么?”穆盈眼中也有熊熊燃烧的怒火,但她知道这个时候,愤怒并没有什么用。 “也许我们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了,凶手肯定不会留在这里上等着我们来找他,”苏靖鳞努力平复着心情,“只是我真的想不明白,他们这么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穆盈叹了口气,挥了挥手,一把火把岸边的残骸烧了个干净。她只希望凤凰一族的涅盘之火能涤荡所有的戾气和怨念,让这些枉死的灵魂得以安息。 “目的,他们能有什么目的?”穆盈看着熊熊燃烧的火光,摇了摇头,“我们不妨顺着岸边到处走走,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这些人作恶多端,一定会遭报应的。”苏靖鳞点了点头,两人分头开始搜寻。 但行善,莫思恶,天地公道,昭彰因果。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不管什么时候,你若种下善良的种子,总会有善意的回报;你若种下真诚的种子,总会收获幸福和美好;如若反其道而行之,也终将会尝到恶意的苦果。 在这个世上,做人做事,都有因果定律,种什么因,得什么果,做什么人,有什么报。 欲望是一扇门,开对了,是一种希望;开错了,只留下后悔。 却总有人不加节制地打开欲望之门,最终让自己陷入无尽悔恨之中…… 没过多久,天空下起了小雨,淅淅沥沥,慢慢淋湿了整个树林。每当静静凝望着雨丝的时候,心中总是为它原始的安排感到惊奇,又为冥冥之中的偶遇无尽欢喜。 云麒隐匿了所有的气息,不远不近地跟在苏靖鳞身后。他的眼睛虽然恢复了大半,却失去了阴阳眼的功能,看不到那些穿行于另一个世界的亡灵了。 还好,引魂铃又回到了他手中——青昱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生命终将归于尘土。在能量的传递过程中,所有生物都找准了自己的定位,为了生存和繁衍寻找食物填饱肚子,自己会成为其它物种的天敌,同时也会被其它生物所猎杀。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法则,本就是众生离苦得乐之道。 都说神仙活得比凡人潇洒,不受生老病死的束缚,云麒却深觉算不得稀罕。再漫长的生命也会在岁月浪蚀中磨损中空,一旦支撑不住,立足的优势就会渐次崩落。 人们唏嘘大厦的一朝倾颓,回头望去,却会发现这些结局的到来,实际并不意外。 不知何时,雨停了,林中响起了《安魂曲》的旋律。琴声潇潇,似溪水潺潺,绵延不绝…… 琴声过处,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凤兮凤兮,风华绝代! 苏靖鳞就知道,这把琴交给穆盈定然错不了。任何器物,都需要合适的主人,才能发挥出最大的价值。很多人追求最强大的兵器,却从不考虑自己是否有能力驾驭。 穆盈曾评价过一位自以为是的琴师:“理想主义,无可救药。” 可谁又知道,这句话也许是说给曾经的自己听的。 对于凤凰一族来说,涅盘是一生中最重要的洗礼——涅盘重生,是每一只凤凰的必由之路,但并非所有族人都可以顺利通过考验,获得新生。 所谓涅盘,清凉寂静,恼烦不现,众苦永寂;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远离一异…… 涅盘之火,其威力不亚于红莲业火,就算是神鸟凤凰,也有经受不住的。 经受不住,便是飞灰湮灭。 但只要挺过来了,那涅盘之火,便成了凤凰一族最强的武器。 其实对于这些,穆盈并非一开始就那么坦然,只是她觉得:既然涅盘是她此生最大的一道坎,那就必须迈过去。就算心有戚戚,也只能倾尽全力一博! 身为百鸟之王与身俱来的骄傲,不允许她低头。 苏靖鳞无疑是懂她的,所以在她选择宿命,不得不告别的时候,送给她的都是祝福——凤兮,凤兮归故乡。带上凤兮琴,放心去吧,我等你回来! 每个人活着,都有些事情要去做,有一些特殊的使命要去完成。 那些所谓的赞美和名利,不过是过眼云烟,不是活下来的意义。而知己之情在于,可遇而不可求。 高山流水遇知音,晴空万里待君归。 人生是一场难得的修行,不能轻易交出白卷。 而现在,她终于回来了! 第一百四十章 ?凤(十二) 何故闲来种芭蕉?早也潇潇,晚也潇潇…… “是君心绪太无聊,种了芭蕉,又怨芭蕉……”比人还高的芭蕉树旁,一身黑衣的男子收了手中长剑,盯着翠绿欲滴的芭蕉叶出神。 “公子,你看这芭蕉树长得多好,花也开过了,你说过段时间会不会结出芭蕉来?”泷茵拨开芭蕉树肥大的叶片,四处张望,可惜还是没有小飞的影子。 “能不能结果,怕是老天爷说了才算,问我也没用。”肖迟意嘴角扯出一点笑意,指了指自己的右上方,小飞就停在更高的那棵古树上,嘴里叼着一只虫子。 “公子,前些日子您让调查的那件事有眉目了。”下属快步走到肖迟意跟前,单膝跪地,将手中的纸卷儿双手呈递上去。 泷茵依然瞅着树上的小飞,不想没眼色的巴巴凑上前去。她知道,人与人之间建立信任是需要契机的,不需要急在一时。自己在组织里多年积累的经验和人脉,迟早是派得上用场的。 日头西沉,穆盈和苏靖鳞正坐在溪边烤苞米。 两人沿着玉花溪找了半日,结果就是除了肚子饿得咕咕叫,啥有用的东西也没有找到。本来她们不吃不喝也决计不会饿死,但偏偏她二人都是吃货属性的。 “还记得咱两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你看着那个糯米糕的眼神,口水都差点流出来了!”不多时,苞米烤好了,穆盈递了一根金黄的玉米棒子给苏靖鳞,笑着道。 “你还不是一样!”苏靖鳞吹了吹冒着热气的玉米棒——怎么可能忘记呢,毕竟她俩,就是因为吃结缘的。两人还曾约定,要一起吃遍天下美食! 两人正一边啃玉米棒一边聊天,完全不在意暗下来的天色。周朝万籁寂静,林子深处却突然传来了琴声,还有歌声,与琴声不太搭调的歌声…… 听着幽凄的歌声,看着山外的残阳,一瞬间,两人虽相对而坐,却皆生出淡淡寂寥,心中似乎都有一曲独自吹奏的笙歌,却不知吹与谁人听。 两人抬头互看了对方一眼,继续默默地啃玉米棒。 直到手中的苞米只剩下一个光杆,穆盈才抬起头来道:“吃完了,去看看?” “你说,这次咱两谁听谁的?”苏靖鳞站起身拍了拍手,对着穆盈挑了挑眉。 “我就是那磨盘上的磨,我听驴的!”穆盈嗤笑,然后在苏靖鳞的魔爪伸过来之前一溜烟跑了。 也只有在苏靖鳞面前,向来不苟言笑的穆盈才会肆意开玩笑。 林子里却有一人抱琴而坐,乍一看去,只见一头乌发配着一身素衣,温文尔雅又心如止水,整体传递出一种质朴无华的气质。近看,又有一种笑看风云的睿智,眉清目秀,让人回味无穷。 “阁下好兴致!”苏靖鳞干脆开门见山了,“不知阁下尊姓大名,来我麒麟神山有何贵干?” 穆盈的注意力倒是没有集中在这雌雄莫辨之人身上,她的目光被横在那人膝上的琴吸引了去。 论做工和精细,那把琴远不及她的凤兮,让穆盈暗自称绝的,是那把琴上刻的字。 雅音替坏一至此,琪树相鲜昆阆里。 那要怎样的一双手,才能雕刻出那般浑然一体,自带风骨的字体——三分洒脱,七分傲岸,叫人过目难忘,连她都要忍不住拍案叫绝。 “草团风送雁归声,孤负春深雨未晴。”那人没有正面回答苏靖鳞的问题,随手又拨了两下琴弦。 “若非策蹇寻花笑,定是携诗倩鹤评。”穆盈接了一句,双手在虚空之中划过,低呵一声道,“凤来!”白衣蹁跹,凤兮琴像见了老友一般,悬空停在穆盈手边,琴弦微微颤动。 “特地飞来有意,等闲却去无情……”穆盈没有唱,只是朗声念了一句,手指在琴弦上扫过。似有疾风掠过,惊得一旁的树叶“哗啦”一声,拉开了序幕。 这是,要斗琴? 苏靖鳞乐了,她可是好久没有目睹穆盈的琴技了——这么多年了,想必是大有长进的! 道士携琴送,吟船载鹤回。这两人看上去各有所长,都是一等一的高手。 万里快超诣,岂知道路长。琴声破开了林子里稀薄的雾气,直上九霄。 “白发都门柳,清心庾岭梅。”苏靖鳞听了半晌,只觉得心潮澎湃,似要被那或悠扬或低沉的琴声吸进去一般。 交情尽付炎凉外,身计聊凭吏隐中…… “无成归未得,不是不谋归。”穆盈这一句,是特地念给苏靖鳞听的——她其实早就想回来找她了,只是迫于无奈,拖了这许多时日。 苏靖鳞自然知道穆盈要表达什么,她站起身,紫衣红裙具杨,和着琴声舞起剑来。 那人看着两个与众不同的女子,似有所感,琴音一改先前的斗志高昂,变得委婉迎合起来。 曲高和寡,或许很难被理解,但应该被尊重。 琴师的瞳仁是天然的茶褐色,像浸在清泉中的琥珀,却也像玻璃一般清脆易碎。不想争锋相对,那便握手求和。容不得,是少年意气轻三表;和为贵,才是真正的尽兴归。 生如夏花之绚烂,又何必步步相逼。 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莫过于心无牵挂、感受最敏锐、完全放松的时刻? 其实不然,虽然这些时候我们也有可能体会到快乐,但最愉悦的时刻通常在一个人为了某项艰巨的任务而辛苦付出,把体能与智慧都发挥到极致的时候。 每个人毕生都面临着不计其数的挑战,而每次挑战都是一个获得幸福的良机。“心流”是指我们在做某些事情时,那种全神贯注、投入忘我的状态。 这种状态下,你甚至感觉不到时间的存在,在事情完成之后,便会觉得非常的满足…… 终于,琴声停了,似乎就连林中鸟兽也能感受到那质朴的琴音里,蕴含着的穿透力。 苏靖鳞想起曾经翻着一整座山寻找答案的时候,山坡凶险陡峭,杂草丛生。部分坡地难以攀爬,无法靠近,可大家伙始终都没有放弃,走不通的路,族人们就在附近树干上打个支点,另一头结绳而下,一寸一寸搜遍所有区域。 黑夜来临,整座山头被星星点点的火光照得发亮。 爱一点娇黄成晕,情知点污投泥玉。 诗人随分得春风,无论是遇到了困难,还是充满自信,还是无奈落寞,都喜欢用笑容去面对。 雨后天青,是那枝头的梅子色。它们有的透着清凉,有的抚摸着安慰,有的映照着一抹宁静…… 都透露着对生活的态度与向往——人面不知何处去,青山依旧笑春风! 第一百四十一章 ?凤(十三) 风掠过树梢,那碎落一地的残瓣,是遗忘在季节的裂痕。 有人说,这世上看似放手的成全,也是追悔莫及的错过。有道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是有些人和事,一旦错过了,就是永远——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错过,错过,不是“错”,就是“过”,可叹,可惜,唯不可追…… “可叹人生太匆匆,来来往往皆过客。”末了,那人起身收了琴,对着穆盈做了一个抱拳的动作,“二位,后会有期!”说完轻轻吹了一声口哨,就见一匹骏马穿林踏叶而来。 那人飞身上马,头也不回地离去。 直到一人一马的身影消失在山林中,苏靖鳞才收回了目光,挽着穆盈的手道:“走得倒是干脆,不过今儿个尽兴就好,有缘自会再见,我们回去吧。” “你说,这人什么来头,我们光顾着在琴技上一较高下,会不会误了正事?”穆盈眉头一皱,有些懊恼——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放纵,这么多年,难道一点长进都没有? “这事急不来,我总觉得到目前为止,麒麟神山遭遇的这些祸事,恐怕只是个开头,”苏靖鳞叹了口气,对穆盈道,“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似乎有什么人在针对麒麟一族搞一个巨大的阴谋。” “说来也怪,麒麟一族避世已久,又向来与世无争,到底是怎么惹上麻烦的?”穆盈恨恨地道,“还好这次回来得及时,不然连忙都帮不上你。” “不管怎么样,我真的很高兴你回来了,特别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有你在身边真好!”苏靖鳞由衷地说道,下意识地捏了捏穆盈的手指。 都道梅花皆爱雪,沐雨梅花色更鲜;浮萍素雅草葳蕤,一把泥丸筑谊坚。 月色如银,两个身量差不多的姑娘一起踩着落叶往回走,两人耳朵上一模一样的扇形坠子随着步伐轻轻摇晃。一红一白交织着月光,有一种梦幻般的感觉。 处乱不惊,是一种看清现实后的坦然——哪怕前路坎坷,希望渺茫,就算知道难免失败,看清眼前所有皆属虚幻,也明白什么才更省时省力,但她们仍愿意追随本心。 也许只是突然明白了——世事本就无常,就算做无用功,也胜过什么都不做。 “开门啊,怎么回事,睡死了吗?这都什么时候了,还睡,一个个都是属猫的!”星君殿偏西一侧的厢房,白衣公子正双手叉腰,扯着嗓子十分没有形象地一边拍门一边大吼大叫。 云麒瞅着紧闭的房门,觉得不大对劲——他自己是属猫的没错,可子墨这家伙,明明就是属狗的,从来没见过他鸡鸣之后还睡大头觉! 想当初,两人刚到星君殿的时候,都是子墨天天叫他起床的。 正纠结着要不要穿墙进去看看,云麒突然眼前一黑,接着后背挨了重重一击,打得他一个踉跄跌了出去,两眼直冒金星。不等他做出反击,双手双脚就被一根发着蓝光的鞭子缠了起来。 鞭子上仿佛电光游走,云麒只觉得所有的力气似乎都被吸走了——捆住他的,难道是散灵鞭? 这可不是普通的法器,不仅能吸收灵力,还能转化不同属性的灵力供持有者使用。而若是被这鞭子抽上一鞭,不管是神仙鬼怪,都是十分要命的。 怪就怪在,这人只是拿鞭子把他结结实实捆了起来,而不是直接用鞭子抽打——显然,并没有下死手。只是背上结结实实挨了一下肘击,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是他大意了。 从结构上来说,手肘的前段突出部分是尺骨鹰嘴,内部的外表为肘前窝。尺骨鹰嘴是最坚硬的骨骼之一,与牙齿的硬度大致相同。好在云麒不是普通人,否则冷不丁挨这么一下,不晕过去才怪了! 云麒躺在地上装死,他有点想不通——星君殿的其他人呢,都死哪儿去了? “什么玩意儿,这家伙这么不经打?” “这小随便,长得还挺东西……” 听到这句话,云麒差点没憋住笑出声来——这声音,咋还有点耳熟呢? 感觉到有人把他拖了起来,云麒咬着牙继续挺尸。 果然这星君殿也不是什么好地方,什么狗屁圣兽也不是那么好当的!首先你筋骨要强,其次你命要够硬,当神仙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可以多折腾几次。 只是再这么玩儿下去,就算有九条命也够呛!云麒自嘲地想着——更何况,他还有不起九条命。 没想到,刚从麒麟神山回来,星君殿竟然也出了事,他绝不相信会是什么巧合。难道有人,想破坏水源来切断神山的气运?这次又偷袭星君殿,是要拿麒麟一族和四灵神君开刀啊。 胆子够大,胃口也不小啊! 所幸的是,穆盈那家伙回来了,有她在靖鳞身边,云麒倒是松了口气。 无数次,他们遇事,总说着要冷静,保持一个良好心态。可轮到自己身上时,始发觉冷静真的很难,但云麒还是强迫自己努力的保持着冷静,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没有退路。 冲动,只能让原本糟糕的事情变得更糟糕。 唯有努力去做到更好,减少不快乐的心情。想这一生中会遇到太多的人和事了,也会遇到太多难以割舍的怀念和情愫,时光飞逝也无法淡去的,是那份深入骨髓的执念与痴缠…… 第一百四十二章 血驹(一) 夜澜风静欲归时,唯有一江明月碧琉璃。 不做美的晨曦,已在东天的云朵上镶起了金钱,夜晚的星芒已经燃烬,温和的阳光也随风而来。 听微风在耳畔轻声低语,你不妨认真做你自己,像风一样自在,真正喜欢着你的人一定会懂你! 苏靖鳞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翻了个身。看来,今儿个是个好天气——不错,一天之计在于晨,希望情况能有所进展。昨晚她又梦到了云麒,也不知道他最近怎么样了? 穆盈难得亲自下厨,她起了个大早,做了一锅热腾腾、香喷喷的糯米丸子汤,正准备去苏靖鳞那儿献宝。她往碗里撒了些桂花糖霜,深吸了一口气,对自己的手艺甚是欣慰! 想当初,她做出来的东西不仅卖相难看,连她自己都不敢吃第二口。 身为凤凰一族的神女,她不怨不恨,无欲无求,清心寡欲,活得坦坦荡荡。加上火凤凰天生的神力,这样的女子,就算抓住了她的弱点,又能奈她何? 她本无牵无挂,唯独对苏靖鳞青眼有加,十分珍惜这份友情,在她眼里,苏靖鳞和亲妹子无异。 秋有月兮月有诗,不及亲人相逢时…… 和麒麟神山南北相望的另一处远山上,一树繁花从高空倾泻而下,十分壮观。这株盛开的紫藤萝依附着石室的墙体和石室旁的一颗参天古木,一路向上仿佛开到了天际。 远远望去,仿佛一道姹紫嫣红的瀑布倾泻而下。 一匹通体漆黑的骏马在树下闲庭信步,是这一树花海唯一的观众。马儿的额头上有一颗血红色的菱形宝石,红艳欲滴,仿佛有鲜活的血液在其中流淌。 奇特的是,这宝石并非戴在马头上,倒像是从血肉里长出来的一般,与骏马的额头完美契合,衬得马儿那一双黑曜石般的眼睛神采奕奕通透雪亮。 骏马甩了甩尾巴,在草地上来回踱步。绿草丰茂肥美,马儿却丝毫没有低头去尝一口的欲望。倒不是因为食欲欠佳,而是根本不能以这些生长于阳光下的植物为食。 血驹,饮忘川之水,以往生花为食,往来于阴阳两界,快如疾风闪电,寻常人不得见…… 石室里的阴暗,和那一树繁花形成鲜明的反差,像是天平的两个极端,一个令人赏心悦目,一个让人心惊胆寒。石室正厅中央有一个用血玉打造的石台,血玉自带阴寒之气,一丈之内便冷入骨髓。 “杀了他,快动手啊!”冰冷的刀刃和地面想击,发出“乒”的一声脆响。扔刀子的人面若寒霜,眼神比那刀刃还要冷上几分,看得人心里直哆嗦。 新来的下属不敢违抗命令,颤抖着双手拾起地上的长刀,咬着牙对准了毫无还手之力的猎物。 “等什么?快啊!”站在石台上的人失去了耐心,不满地呵斥。 毕竟是第一次杀人,就算刀法已经炉火纯青,最难的还是心里那道坎吧。 握着长刀的双手又是一抖,险些拿不住手里的兵刃。闭着眼举起刀,怎么办,他还是下不去手? 像是预料到了这样的局面,石台上的人示意站在身边的另一个下属。 拿刀的手被一把抓住,不带一丝犹豫地刺了出去。 “啊……”惨叫声不绝于耳,他强迫自己睁开双眼,看着刀刃上滴落的鲜血,呆愣当场,连刀都忘了松开…… “怂包一个!”石台上的人撂下一句话,转身走了。 他松了一口气,双膝一软,跌坐在地上,目光依然呆滞。许久,一双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说什么,转身把尸体拖了出去,地上留下一道长长的血痕。 有那么一瞬间,虽然知道必须要过这一关,他还是后悔了。 空气里弥漫着的血腥味让他有些反胃,强忍着想吐的冲动强迫自己站了起来——后悔,后悔又有什么用呢?倒不如学会接受这一切,然后习以为常吧。 现在他相信了,只有冷血的人,才能在这里生存…… “真是不公平啊……”离开的人一声叹息,声音飘散在风里。 这个世界真的很不公平,虽然大多数时候,没有人会主动去想这个问题。只有当身边发生了一些看不惯的事,或自己遭受不公平待遇时,才会去想这个世界,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为什么好人没好报,坏人却可以逍遥法外?为什么有人含着金汤匙出生,有些人却总是穷困潦倒?为什么别人可以幸福圆满,自己却仿佛总是被遗弃?为什么…… 没有答案。 为什么,为什么?哪来那么多为什么! 就算每个人都渴望公平,可是地球不可能围着一个人转。世界本就不公平,没有人能强求它是公平的。它的存在状态,就是合理的状态。不公平,是因为这个世界需要不公平。 去住知何处,空将一剑行。 杀人虽取次,为事爱公平。 嫉妒和仇恨,毁掉的只是某些人,而不是这个世界。 第一百四十三章 血驹(二) 来日方长,又何惧车遥马慢。有多少人,用尽全力追逐目标,达到了才发现,自己一直在做一件得不偿失的蠢事! “这么美的地方,实在不适合杀人呢!”许韵芝忍不住感慨万千:“太漂亮的东西,总觉得有点不真实,对吧阿雪,你说什么才是真实的呢?”女子转头,问身旁的马儿。 骏马抬头看着她,眨了眨眼睛,把头凑到她跟前,打了个响鼻。 女子从不怀疑马儿能听懂她的话,她甚至觉得雪儿不单单是一匹马,他比人还要聪明。人情淡薄,里面的交情向来真真假假,经不起考验。所以,她更乐意跟这个不会说话的朋友待在一起。 她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血驹的时候,是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天地间只剩下一片素白。于是她管这匹仿佛来自幽冥的黑马取名叫雪遥。 正好,“雪”与“血”同音,一白一红,都是极致的色彩。 “哎哟我的天,这,这这,这是哪里来的死老鼠?”穆盈从地板上“噌”地蹦了起来——她最讨厌老鼠了! “喵……”虎斑猫从门口探进一个猫头,盯着地上的死老鼠,一脸自豪! “我……我谢谢你啊!”穆盈翻了个白眼,手一挥,老鼠的尸体瞬间化为了灰烬,连渣都不剩。 “我说,用不着这样嘛,”云麒舔了舔爪子,“美人,还记得我吗?” “我记得你二大爷!我说,你有何贵干啊?”穆盈不耐烦地挥了挥衣袖,转身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开个玩笑嘛,别生气啊,言归正传,这个草药,你认识吗?”云麒掏出了两片有些发黄的叶子,一本正经递到穆盈跟前。 穆盈又喝了一口茶,没有搭理云麒。 穆盈心里想的是——好你个夜猫子,大半夜不睡觉,该不会是存心消遣本姑娘来了! 云麒讨了个没趣,留下叶子灰溜溜地走了。 天还没亮,朦胧胧的月光照在原野上,成为这幅写意画卷的执笔,构图一气呵成,美轮美奂。 云麒离开没多久,苏靖鳞端着热气腾腾的餐盘过来找穆盈用早膳了。 穆盈打了个哈欠,没有告诉她云麒来过。苏靖鳞也没有留意桌子上那两片干树叶有什么特别之处,她一直以为云麒还在白明山上治眼睛呢。 穆盈还未梳妆,披散着头发坐到了桌前。衣袖扫过桌面,“啪嗒”一声,一个银光闪闪的小东西掉到了地上。穆盈拾起那枚扇形耳环,用手指轻轻擦了擦,戴在了自己的尖耳朵上。 “你也还随身带着这枚扇形耳环吗?”苏靖鳞晃了晃自己耳朵上一模一样的银质小扇子,对着穆盈露齿一笑。 传说中,麒麟神山出产两种宝石——状如水银而非银者,谓之麒麟玉,而另一种,色如鲜血,谓之血玉。血驹额上的玉石,正是与麒麟玉齐名的神山血玉! “他,不管死的活的总有人会惦记……但是你,你死了,我立马休了你或者立马改嫁,你想想你丢不丢啊?你丢不丢人啊……丢人啊,丢人!” 被人指着脑门说教是什么感觉? 被自己喜欢的女人,指着脑门说教又是什么感觉? “什么破事,老子不干了!”一声怒吼之后,肖迟意头也不回地走了。 泷芯跟她的姐姐泷茵一前一后也离开了,某人再也没有力气继续骂娘,拖着重伤的身体踉踉跄跄走了几步,终于跌倒在地,痛苦地呻吟声打破了牙关的封锁。 “该死的……”小心地撕开染血的黑衣,可怖的刀口依然血流不止。 黑衣人摸出随身带着的小瓶子,准备自己上药。 一只手摁住了他,接着从他手里夺过了药瓶,低声道:“忍着点,不要动。” 夺魂摄魄的一张脸映入眼帘,宸俊生有一瞬间忘记了疼痛,整个人都僵住了。 药粉洒落在伤口上,他终于忍不住抖了一下,死死咬住嘴唇,痛得直冒冷汗。 “贯穿伤,是什么人伤的你?叫你不要逞强,就不听!”女子扶他躺下,看着他苍白的脸色,摇着头叹了口气。 黑衣人看着她转身离开,疲惫地闭上了眼睛…… 然后,他做了一个很恐怖的梦,梦里他杀人如麻,嗜血成性。他的双手染满鲜血,周围全是尸体,犹如修罗地狱。这种感觉好真实,真实得像他曾经经历过一样。 为什么,陷阱那么明显,依然有人愿意往里跳? 温柔的诱惑,真的能让人完全失去理智! 也许是那个梦的关系,黑衣人悠悠转醒之后,最先充斥内心的就是无尽的悲伤与恨意。 要不是伤重,他真的不想再待在这个地方了。当然,他也不愿意一个人离开…… 想起阿娘为了救他牺牲了自己的性命,说日后他就是整个家族的希望,可是他现在这个样子,怎么报仇?恨,他好恨,恨自己无能,恨苍天不公! 想想还不如死了算了,被自己的亲人背叛,活着的意义是什么,难道只有恨? 可是,他终究是撑不住了。 大仇未报,他不能死,他还需要找寻力量,可他不想杀不相干的人,只想找到罪魁祸首,然后亲自报仇。天涯海角,碧落黄泉,都不会放弃。 只是,他没有想到,这样的自己依然会有人愿意和他在一起,理解他,陪伴他,等他。 曾经,他狠了心离开,从未想过重逢…… “当初,是你,是你说你不会再回来了……”一滴泪自眼眶滑下,女子抹了一把眼泪,哽咽着道,“你忘了吗?是你自己说,叫我不要等你……” “可你还是等了,值得吗?” 值得吗…… 那女子也曾苦苦哀求:“你回来,不要离开,回来好不好,如果你能回来,我什么都答应你。” 可是人生很长,不仅仅只有爱情,还有亲情和友情,理想和远方。当然,也可能有仇恨…… 当有幸遇到爱情的时候,可以努力地追求,毕竟缘分来之不易。 但同样地,当没有遇到爱情,或者失去爱情的时候,也不要太过悲伤。 人与人之间,最痛莫过于:你以为的宝贵,其实可有可无,你认真的付出,却有人毫不在乎。 当你怀着真诚以待,有些人却觉得你存二心,你拿他当朋友处,别人却误会你包藏祸心。 第一百四十四章 血驹(三) 时间会告诉你什么叫逝去,回忆会告诉你什么叫幼稚。有些事,就算不喜欢,也必须要去做。 凡事都有偶然的凑巧,结果却又如宿命般必然。 “我的天,还好跑得早跑得快,不然被这群没脑子的拖累,混得惨不说,还死得快!”女子骂骂咧咧地停在路边,一屁股坐在树下,摸出包里的水袋子,仰头灌了一大口。 “一天到晚喊打喊杀,真以为杀人那么容易啊!”炎清婉叹了口气,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打量着四周。 这回是真的铁了心离开了——俊生,许姑娘…… 希望你们都好好的,后会…… 无期…… 一下子就觉得,那些个爱得死去活来的人,都是被猪油蒙了心,再看看自己,好像也变傻了,不知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也不知道俊生那个傻子怎么样了…… 整个浔龙阁里,唯一让她佩服的也就许姑娘一人,还有她最喜欢的——血驹雪遥! 这些年,她的心情可分为三个阶段——遇到许姑娘之前,所有的人和事她都好奇,遇到许姑娘之后,世间再无女子可与之相提并论,便是她自己,也自愧弗如。 然后,是和许姑娘分道扬镳…… 当然,她一直以为许姑娘常伴身边的那匹黑马,绝对是天下第一良驹。却不知道,那不是一匹普通的马。 “炎姑娘,清婉?”蒙面男子看到歪在树下的女子,有些惊讶——这做派,和名字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啊! 清婉,清婉,多么温良贤淑的名字——虽然不争不抢,但是她足够智慧,懂得识时务者为俊杰。 她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所以她追求的就是安稳地活着就好。 杀手,真的不适合她…… 一条生命就在眼前消逝,她怎么能不为所动? 炎清婉缓缓睁开了眼睛,睁眼就发现一条青蛇老老实实在地上盘着,隔她不到一米远。而在不远处,一只小猫咪无聊地揣着小爪子在地上趴着,两只眼睛盯着蛇。 而摇醒她的人,并没有看到这条小青蛇。 那蛇双眼盯着猫咪,竟然一动也不敢动。炎清婉怕蛇,也不敢动,一人一猫一蛇就这么僵持着。 最后,那条蛇寻了个空隙,迅速溜走了。小猫打了个哈欠,懒得追上去,不等炎清婉道谢就跑走了。猫儿可能压根没有意识到,它帮不相干的人解决了一个大麻烦! 炎清婉还记得,去年冬天,他和表哥陆一峰一起回老家过年。带着从小玩到大的宸俊生去邻村游玩,也就是在这一天,彻底改变了陆一峰的世界观。 在身边的好友关注什么好吃好玩的时候,他们看见了真实的“人间炼狱”,那是一个弥漫着浓重血腥味的屠宰场,充斥着动物的惨叫声和人群的喧闹声。 他们虽然没有进去,只是不远不近的路过,可那血腥暴力的场景还是足以让人过目不忘。陆一峰试图说服自己,那没什么大不了的,弱肉强食而已。可每每午夜梦回,还是会将他从睡梦中惊醒。 宸俊生当然也看到了那些鲜血淋漓的画面,像从血液里面开出的莲花。可他的反应要淡然的多,也许是因为那些堆积起来的都是动物的尸体。虽然一样的血腥,却少了一点共情。 陆一峰不知道,那些猪和牛羊在被杀的时候会不会经历极度痛苦,他只是受不了那种仿佛能穿透耳膜的惨叫声。而且他发现,屠宰场还有一些少见的动物,比如穿山甲和梅花鹿,它们本不应该出现在餐桌上。 然而陆一峰知道,他改变不了什么,就算他天天吃素,也改变不了那些小兽被杀的命运。他不吃,总会有别人吃,他不抓也会有别人抓。 因为靠山吃山,是山里人的习惯。 一开始,猎户打猎,只是为了填饱肚子,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相信了那些关于千年神兽的谣传,以为吃了山中的野味就能延年益寿。 炎清婉甚至看到一些酒楼客栈的菜谱上堂而皇之地写道:肌雪鹿肉,千岁蝠王,得而阴干末服之,可令人寿万岁。一旁还配上了逼真的兽图简介,吸引食客。 炎清婉忍不住嗤笑,就算真的有修炼了千年的蝙蝠,这种成了精的家伙怎么可能成为人类的盘中餐,那不是天大的笑话吗?但凡山中修行的精怪,多半行踪神秘,哪有那么容易被抓住。 而那些想要延年益寿而捕获野味食用的人,也不过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罢了。 换句话讲,不管是那些听信谣传的傻瓜,还是那些只为了尝鲜的庸人,最后也会因为口腹之欲付出代价。很多人,其实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样人畜无害,其骨子里就隐藏着狠毒的因素。就比如有些人,天生就喜欢血腥和暴力。 敢于下狠手的人,早晚会显露出恶毒的一面。身边的人也会慢慢敬而远之,谁也不愿意天天提防一个随时可能作恶的人。不尊重生命的人,也不会明白活着的意义。 好比一棵树上长了虫子,就会有洞,就算用再多的树叶盖住,也阻挡不了它继续腐烂。 第一百四十五章 血驹(四) 艳阳高升,草叶上的朝露很快便了无痕迹。于是痛感人生如梦,像朝露一般,愈加万念俱灰。 当失望一点一滴积累,攒够了就成了灾难。 云麒最近特别想骂娘,可他不知道骂谁! 天公不作美,走到半路又下雨了。连出去走走散个心都如此闹心,你说气人不? 云麒停住了脚步,想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可他做不到,苏靖鳞是他最大的软肋。对方显然明白这一点,故意拿话来刺激他,可悲的是,心里明明很清楚却还是控制不住自己…… 按照过去的经验,云麒知道对方很有可能是在骗他,可他不敢赌。 太过在乎一个人,究竟是好是坏呢?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麒麟神山这次要倒大霉了!” 想起那个神秘人的话,云麒就没来由的心悸,而且他最近眼皮跳得厉害,他不知道是福是祸——他只知道,他不想苏靖鳞有事。可如果麒麟神山出事的话,苏靖鳞必是首当其冲。 身为一族神女,她无论如何都不会置身事外,又怎么可能为了自保而不涉险? 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正胡思乱想的云麒被一匹黑马拦住了去路,马儿挡在他前面,不安地原地踱着步,打着响鼻。 这马来头不小啊,云麒盯着马儿额头上的血玉,感觉到随身戴着的引魂铃在振动。 想起有个人曾告诉过他——过好具体而踏实的日子,眼前的困境,在某一天,总会不攻自破。 如果真有那一天,他也愿意寻一处乡间池上,住在田边的农舍里,放眼都是稻田环绕。庭院前最好有一片平原和起伏的群峰,视野极好,日子便可以安静悠闲。 他还可以搬一把藤椅,在屋檐下看庭院的树影和鸟雀,喝初春的新茶…… 在恍惚中,一不小心就会朦胧睡去,不知今夕何夕…… “雪漪姐姐,你等等我!”小姑娘外表温润明朗、面色看起来纯然无害、眼神如鹿。但有那么一瞬间,脸上的神色却充满了与年龄不相称的杀气,一闪即逝。 苏靖鳞看着迎面而来的小姑娘,以为她认错了人,下意识地伸出手。然而,小姑娘直扑进她怀里,袖中匕首的银光刺痛了苏靖鳞的眼睛…… 电光火石间,血色蔓延开来,小姑娘看着眼前紫衣红裙的女子,笑得依然单纯! “靖鳞,靖鳞,你怎么样?”苏靖鳞最后听到的,是穆盈焦急的声音。 她难以置信地看了一眼天真无邪的小女孩,这张脸为什么看起来有些面熟呢? 然后,她的世界陷入了黑暗…… “说真的,从来没见过年龄这么小的杀手,换了我也一样得认栽!”璃鸢看了一眼昏迷不醒的苏靖鳞,担忧的神色愈发浓重——已经三天了,为什么还不醒过来? “神医来看过了,伤口已经在愈合了,应该没有大问题。我早就说过,靖鳞她太过善良,这样的性子早晚会吃亏的。”穆盈的声音很轻,生怕扰了病榻上的人儿。 “那个小丫头,姑娘打算怎么处理?”璃鸢叹了口气,转移了话题。 穆盈皱了皱眉,这个事情本来轮不到她做主,只是人是她抓来的,长老们才请她拿主意。 “我们一起去看看罢。”思索了片刻,穆盈站了起来,对璃鸢道。 狭小的牢房里,行刺的小丫头被五花大绑了起来。尽管身陷囹圄,小丫头脸上却没有害怕的表情。听到脚步声,才不甘心地挣扎起来。 “放开我。”小姑娘垂死挣扎,穆盈看她的眼神仿佛能喷出火来——如果不是知道还有幕后黑手,穆盈只需动动手指,就能让这不知天高地厚的丫头死无葬身之地。 “谁派你来的?”璃鸢忍着怒火,盯着小姑娘的眼睛。 “我,我不知道……”不管璃鸢怎么问,小姑娘只是机械般地重复着这句话。然后,三日水米未进的她晕了过去。 “这丫头倒是硬气,不能让她死了。”穆盈说着,端起地上的水碗走了过去。 “她想绝食吗?对自己也这么狠。”璃鸢接过水碗,掰开小姑娘干裂的嘴唇把水灌了进去。 苏靖鳞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月笼青纱覆美人,月光透过窗,停在女子有些苍白的脸上。试着动了动躺得有些僵硬的身体,然后才反应过来自己有伤在身。 想不到,竟然被一个小丫头片子给坑了——苏靖鳞苦笑。 然而,轻微的动静还是惊醒了守在一边打瞌睡的白衣女子。见她醒来,穆盈松了口气,递了杯水给勉强撑起身来的苏靖鳞。 “我睡了多久?”苏靖鳞接过水杯,不顾伤口袭来的痛感,皱着眉问道。 “三天了,你若再不醒过来,璃鸢就要急死了!”穆盈嗔道——其实她自己,不也是急得寝食难安? 眼下,总算可以松口气了。 “快点吃完药,咱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呢,你这样可不行。”穆盈不由分说直接把药丸塞进了苏靖鳞嘴里,准备去休息片刻,三天没日没夜的照顾,可把她累得够呛。 苏靖鳞乖乖把药吃了,接过穆盈手里的帕子洗了把脸。她知道,这一次一定把大家伙吓坏了,这个节骨眼上,真是让人头疼啊。还好云麒不知道她受伤了,不然肯定会赶回来照顾她,怎么能让一个伤患照顾另一个伤患呢? 这次幸好,有穆盈在她身边。虽然知道为了她穆盈也不怕添麻烦,苏靖鳞依然是感激的。 她和穆盈认识了那么多年,真的是比亲姐妹还要好。这么一想,又觉得自己很幸运,有人关心着的感觉,真好!很多人常常容易误会,达到了终点的大满,就能释放和满足,可往往物极必反。 恰如人们爱吃甜食,却不希望太甜,因为这样反而感受不到多大的甜度。 而小小的甜,却能不断感受到甜的快乐,虽微小,但持久又令人深刻。 疏疏绿叶起清风,屈指巡檐数不穷。幽致果然难比况,此君未必在其中。 如果有一天,所有愿望都能实现,真希望她在乎的人都能平安喜乐,万事胜意! 第一百四十六章 血驹(五) 藏舟夜半负之去,头白宫人扫影堂。 有时候,真相之所以让人难以接受,是因为谎言听起来要美好得多。 去年夏天因为操心云麒的伤情,苏靖鳞四处求医问药,自己也看了很多医学典籍。都说久病成良医,看来这句话同样适用于身边有个病患。 在一个地方呆久了,难免会觉得烦躁。太过单一的生活总会让人感觉枯燥无味,所以很多人会在适当的时候,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约上三五个好友,欣赏一下大好的河山,同时还能强身健体,对精神和心灵都有莫大好处。 出去和回归,不断的循环,是生命周而复始直至永恒的真谛。 夜,伸手不见五指。 一个身影依着树干,一身墨蓝的长衣完美地融于夜色。借着夜光,依然是位棱角分明的俊朗公子。他五官单看都只能算是清秀,但合在一起却莫名有种清冷的帅气。 生气的时候,眼神仿佛比月光还要清冷。 男子看着云麒与血驹消失在路的尽头,不动声色地跟了上去。谁都知道,在这场假意的试探中,有人等着他的挽留,也等着他的示爱…… 可最终等到的,却是他心知肚明的故意成全。通俗点讲,就是把到嘴的鸭子转送给别人。 如果说?凤是鸟类中的平头哥,长的又凶脾气又大,十分不好惹,那么血驹就是马群中的孤独者,离群索居独来独往。血驹从不认主,因为它的主人根本算不上是活生生的人…… 最重要的一点,血驹记仇!恩怨分明,有仇必报!!! 像来自暗夜的一阵风,只追求自由的脚步。 人生一世,大概总有时被困。特别是在这样的时期,大到种族战争、天灾人祸,小到情感坎坷、人事纠缠,皆有可能是“困”。谁也不喜欢被困,可是很怪,“困”字的卦象却是亨通。 说的是,在困境中,只要调整好状态,也可以找到通达开阔的自处之道。 面对无能为力的各种困境,除了摆烂,或许还可以有属于自己的解困之道。 “你说,过了今天,谁的话你都可以拒绝是吧?” “个人觉得,见都没见过你有什么好纠结的,一面之缘你不救,那这完全不相干的你做什么要管?” “到底什么样子才叫爱,我不懂,都说医者仁心,可我又不想做圣人。” “好了,我们到了。” “鸣古雅居,好风雅的名字!” “花开的时候,这里才真正当得‘雅居’之称,等这次的事处理完了,你一定记得来看啊。” “这么远的地方,我没事跑来看花?怕不是吃饱了撑的!” “人不修理不成器,花不修理不成型,我看你就是欠修理!” 虎斑猫和黑马停在木屋前,片刻后,白衣公子和黑衣女子一起走了进去。 尾随而来的男子抚摸着屋子后的一棵黄木香出神,这棵树,是他从母枝上扦插活的。因为枝干笔直且无侧枝,于是想着绑了个花球,后来偷懒几年,而且它年年病恹恹的,看着没劲,就由着它的性子胡乱长了。 没想到,这树居然还是活了下来,而且长得几乎把木屋外面都遮挡住了。 花都开到了顶上,没法欣赏了,过几天捋捋它,现在将就着看看,等花后重新造型。他后来栽下的白木香这些年一直扦插不活,不管什么方法都不好使,所以也一直是个心结。 怎么居然赏起花来了?相识一场,他本不打算回来的了……黑衣男子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莫非连他自己都没有搞明白,自己可能根本不想离开? 也许,分开的人都会有一个共识:曾经再好看的花多,都不如远方的景色精彩。 木屋里没有点灯,白衣公子和黑衣女子的脚步都很轻。 “事莫做绝,话莫说尽,你还有多少秘密是我不知道的?”黑衣女子轻笑,“有势莫要使尽,有福莫要享尽,这些话不是你告诉我的么?” “我真的不知道啊,你说这次事件发生在……” “嘘,别出声,有人来了……” 来人是慕家二小姐,在慕府这些孩子当中,她是年龄最小的。自从出生以来,她的美貌就被大家津津乐道,十几岁的小姑娘五官精致得就跟画一样,虽然她很少露面,但从她身上,也可以看到慕府少夫人的美貌。 慕楠雪跟姐姐齐名,武功自然也非同小可,特别是他已经把家传绝学休习到了一定地步,遇到江湖上二三流的高手,完全可以“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一个月前,慕府小少爷发高烧,老管家寻了无数明医,碰巧都没治好。 等老爷回家后,老夫人就爆发了,说自己已经忍了好几年,现在再也不能忍了,一定要把少夫人赶走。说她是扫把星,害得慕府上下不得安宁。 又说少夫人好吃懒做,起床晃悠,一副病泱泱的样子,总让人担心她体力不支,突然就倒下了。 老爷是重情义之人,想当初,哪怕他已经离开了那个危险的处境,他还是还守着承诺来找这个“小娘子”。眼下一家人团团圆圆,明明什么大问题都没有,说什么也不答应。 甘愿放弃拥有的一切,追随爱人的人,本就很少。 有的人囿于室内,却能透过一扇窗口,悄悄打量外面的世界。 第一百四十七章 血驹(六) 眉眼间有风沙,十指开合成花,永恒与无望之间的时差,盛夏到达,灿如朝霞。 苏靖鳞的伤恢复得很快,虽然伤口很深,好在她身体底子不差,加上麒麟神山特有的草药,很快她就可以行动自如了。为了不让族人担心,苏靖鳞刻意隐瞒了受伤一事,除了在场的穆盈和贴身护卫璃鸢,其他人都不知道这事。 想是近来发生了太多的倒霉事,为了缓解心情,穆盈决定拉苏靖鳞出去走走,散散心。 熹微的山峦中,星光点点,朦胧的月色洒下片片清辉,北斗南星横斜,虫鸣声透过纱裙,送来了第一缕暖意。两人停在一汪碧水前,准备找点乐子。 “我说,发生了这么多事你竟然一点不生气,你什么时候这么想得开了?”穆盈拾起一块光滑的鹅卵石,铆足劲对着水面扔了出去。石子跳跃着,在水面弹起三朵水花,才“噗通”一声沉了下去。 “你怎么知道我没生气?”苏靖鳞也挑了一块石头——云麒不在,她生气给谁看啊! “我还不了解你?”穆盈仔细查看着水面,想着要不要抓条鱼来烤烤。这烤鱼的滋味,她可是惦记了好久了,无奈自己技术不过关,一直不敢轻易尝试。 慕楠雪前些天去看祖母,祖母夸她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了!她为此还开心了好一阵子。直到后来阿爹跟她讲:“祖母年纪大了,可能眼神不大好!” 慕楠雪半天才反应过来爹爹在编排自己,等她追出去想找爹爹理论,门外却哪还有半个人影。 一向严肃的爹爹,竟然会拿她打趣——她恍惚觉得,原来爹爹对她的关心和保护欲一直都在。 她还一直以为爹爹重男轻女,不关心她这个女儿呢。想起月前太奶奶拉着她的手问她有没有找到了如意郎君,打算什么时候成亲时,一旁谈笑着的爹爹突然就不说话了,似乎还有些不高兴。 想来,她没有抓住重点,也许从那一刻起,在场的所有人都意识到——她慕楠雪是一个大姑娘了。 她当然思绪万千,想起心里的那个人,想着长辈们会不会成全自己一次。 那个人不常来,记得初相识那年,她也不过二八年华。那年中秋,他如清风朗月而来。一起赏花时,他也曾不经意地帮她取下落在头上的花瓣,跟她聊天时,也会不自觉地说漏了嘴。 那时候的他,就像一块刚刚被发掘出来的璞玉,没有负担,未经打磨,不通世俗…… 那时候,情窦初开的小儿女眼中就已经刻下了彼此。 慕楠雪听过许多关于彼岸花的传说,身边的小姐妹经常一起讨论那条名叫“忘川”的河。 还有一首歌谣唱道——彼岸花千翠叠,枫夕斜,一江愁绪,徐徐青眸过。 三途河畔凌苍波,曼珠如烟,无叶却招魂。游魄萦,天涯移,火照难眠,好梦随黄泉。 奈何桥,路遥迢,一步三里任逍遥;忘川河,千年舍,人面不识徒奈何。灯影桨声里,天犹寒,水犹寒。 那个人告诉她,除了忘川和彼岸花,冥界还有一座鬼城。 丰都鬼城旧名酆都鬼城,古为“巴子别都”,道家又称其“罗丰山”,说它是北阴大帝治理的鬼都,这位北阴大帝是道教的第七级中心神,专管地狱。 黑马在河边停了下来,来回踱着步…… 传说,忘川河上是奈何桥,桥头有孟婆守着,要想过桥就得喝下孟婆汤。 孟婆会问每个要度过奈何桥的魂,喝不喝孟婆汤。喝,则忘记前世的一切,重新投胎来过。但有一些不愿忘记所爱之人,不愿喝这孟婆汤,那么,他便必须跳下这忘川河,忍受千年的煎熬,才可再入轮回。 在这千年中,他们一次又一次地看到所爱之人度过奈何桥,却又无法与之相遇。渐渐地,他们忘记了本身要等待什么,渴求什么,再然后,便什么都忘了。 浑浑噩噩中,就度过了千年,等待着轮回…… 而这些没有喝孟婆汤的人,转世之后身上是会带着记号的。他们或许是脸上有酒窝,身上有胎记,亦或许是胸前跟脖子后面有痣。跳入忘川河的后果就是经历磨难,因为那里面都是不能转世超生的孤魂野鬼,要经历血雨腥风,魂魄很可能会被吞噬。 也许只有那些犯傻的人,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因为不是谁都能有勇气在忘川河中等待千年的。 偷来的浮生半日闲,苏靖鳞偶尔也会和穆盈聊起过往。 虽然穆盈隐藏得很好,相处的日子久了苏靖鳞还是感觉到她其实心事重重。问及往事,才知漫长的岁月里,穆盈一直在找一个脸上带着刀疤的人。 在穆盈小的时候,曾有一个算命先生为她占卜,算命先生告诉她,说她前世罪孽深重。 而那个人,是一切的起因。若不是私心,穆盈起初并不相信算命先生的话——说必须杀了那个人,他是她前世结下的孽果。前世,多么虚无缥缈的东西啊…… 穆盈有一块玉,藏在心里最隐秘的地方。 明月万年倾玉山,照见古今独行人。曾经,这块玉是那个人最重要的东西。倘若不是亲眼所见,穆盈都无法相信,这人对玉的雕琢竟如此登峰造极。 一块纯天然的整玉,在一根细如针的磨头下,打磨出翻飞自如的玉粉。嗡嗡作响间,那个人心无旁骛,胆大心细,专注到了忘我的境地。 嵌入、削料,打磨…… 粗糙的双手灵巧又完整的起落,不知过了许久,那人手里的青玉竟像变戏法般成了连环扣。 一抹光照了进来,玉环的中间似有水在流动,玲珑剔透,圆润饱满。千年前的美韵仿佛穿越至此,美得令人惊叹! 紫泥坛上火流红,夜半天神降竹宫。 玉器七千陈湛露,翠蛾三百舞灵风。 倾向于美的东西是一种本能,没有人能抵挡它的诱惑。 第一百四十八章 血驹(七) 彼岸花开开彼岸,奈何桥头叹奈何。三生石前无对错,是非不渡忘川河…… “明月万年无前身,照见古今独醒人。 公子王孙何必问,虚度我青春。 公子王孙何必问……和光也同尘……” 夜幕笼罩下,静谧的山野间,依稀传来唱戏的声音。苏靖鳞耳朵尖,她可以肯定自己并没有产生幻听。察觉到苏靖鳞目光所指,穆盈愣了一下,怔怔地看向远处,她也听见了。 要说这荒山野岭的,遇到什么山精野兽都不稀奇,稀奇的是竟然还有人在这鬼地方唱戏——这是想唱给鬼听呢?苏靖鳞朝穆盈使了个眼色,两人一起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瞬移了过去。 一眨眼功夫,两人已经来到了一片竹林的上空。 夜风吹得两人的衣袂飘飘然,红衣似火,白衣胜雪,俱是人间绝色。 林间有一块撒满月光的空地,一袭华服的女子仰头望着明月,水袖轻杨,眉眼间皆是风情。 都说戏子入画,一生天涯。路无归,霜满颜。暧昧散尽,笙歌婉转。 女子自顾自唱完一段,突然停了下来,朗声招呼:“奴家柳玥,见过二位姐姐,不知二位姐姐觉得,奴家唱得怎么样?”边说边甩手转了一下袖子,转头看向两人所在的位置。 遇到高人了——穆盈和苏靖鳞对视了一眼,十分干脆地落在了女子身前,抱拳行了一礼。 “二位姑娘不似凡人,柳玥这厢有礼了!”那女子落落大方,款款施了个万福。 因为学戏的缘故,她的声音很好听,空灵而又婉转,让人忍不住心生好感。 “柳玥姑娘,幸会幸会!虽然我二人不懂戏,可姑娘唱得实在精彩,只一听便忍不住想要一睹为快,叨扰了。”苏靖鳞忍不住打量着眼前的女子——她的妆容不似普通戏子那样浓厚,只恰到好处地勾勒出一双含情目,一低眉一颔首,皆是说不出的灵动。 “姑娘谬赞了,能结识两位姑娘才是柳玥的福分,只是天快要亮了,柳玥得走了,”女子看向微微泛白的天边,眼神黯淡了几分,“若有缘再见,定叫二位姑娘听个尽兴,告辞了。” 话音刚落,就见一匹黑色骏马疾驰而来,稳稳地停在了肖柳玥跟前。女子翻身上马,最后看了两人一眼,轻拍马身,风一般离去,不见了踪影。 有那么一瞬间,苏靖鳞感觉到肖柳玥的身影虚晃了一下,但不等她细想,人已经不见了。 浓妆淡抹总相宜,万般风情唱不尽。梦回断桥,入戏来。人生如戏,戏人生…… 或许,真的有些人,历经千年的煎熬之苦,只是为了能够在来生寻找到前世挚爱之人。 “可惜了……”穆盈叹了口气,弯腰拾起落在泥地上一朵小花——那是方才从肖柳玥头上飘落下来的,一朵浅紫色的重瓣小花,最外层的紫色花瓣上还镶了一道银边,美得销魂。 紫蔕梅,如此美丽,却又如此危险。 “花非花,人非人,马非马……”面对苏靖鳞疑惑的目光,穆盈又来了一句更加模棱两可的话。 这个肖柳玥……有意思! 这世间,多得是奇人异事,穆盈心里也清楚。而实际上,临场不惧,信手拈来,本就是一个戏子该有的举动。只是这个柳玥姑娘,身上有一股淡淡的不属于活人的气息…… “天亮了,我们接下来去哪里?”苏靖鳞倒是没太在意,她很少对不相干的人和事追根到底。 夏有凉风冬有酒,便是人间好时节! 临江的小酒馆里,男男女女正在吃茶的吃茶,喝酒的喝酒,用膳的用膳。地方不大,却热闹得很。 肖迟意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自饮自酌。一旁的泷茵拿了一个馒头,就着一碟子咸菜和一盘小黄瓜,吃得津津有味。邻桌坐着几个汉子,端着面条不停吸溜。 这群人跟着肖迟意九死一生,却从未想过离开。做的事情虽然十恶不赦,可最开始的时候,大家也不过为了混口饭吃。做的有些坏事追究起来,理由也是相当的充分,死在他们手里的大部分人甚至本就该死。 很多事都不是非黑即白的,追溯他们行为最初的起点,他们也都曾经是迫不得已。 “全都是骗子,老子不干了!” “你他娘的,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楼上的包间里突然大呼小叫起来,接着是一阵摔桌子砸板凳的声音,“乒铃乓啷”吵得人耳朵生疼。 肖迟意不悦地抬头看向了二楼——怎么走到那里,都有不识趣的人,吃个饭都不得安生? 他示意了一下邻桌的汉子,立刻有人站起身,准备上楼查看。 “宋大哥,不必理会这些庸人,泷茵自有办法,”泷茵喊住了那人,吹了一声口哨,窗外的树上立刻传来的扇翅膀的回应声,“以后这种事,交给小飞去干就好!” “有劳姑娘了。”那汉子对着泷茵一抱拳,又转身坐下了。 酒馆里很快就聚集了一堆看热闹的人,他们既是伸长脖子的“看客”,又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哄客”,更是围观他人苦难而沾沾自喜的“漠客”,怎么轰都轰不出去。 就在这时,门口闪进了两个熟悉的身影,吸引了肖迟意的视线。 “肖公子,好久不见啊,没想到在这里也能遇到你!”苏靖鳞最先看到了肖迟意,只好上前打招呼。穆盈不冷不淡地点了下头,径自找了张空着的桌子先坐下。 刚想叫小二上酒,就见一个人从二楼直直摔了下来,将她眼前的桌子砸了个稀烂。 出乎意料的,那被摔得七荤八素的人并没有歇斯底里,虽然疼得眼泪汪汪,却没有大声叫惨。看着围观的吃瓜群众,眼神从最初的坚定不移,一点点被瓦解,一副受了惊吓,可怜兮兮的模样。 直到穆盈实在看不下去,站起身来准备拉他一把,那人却突然看着眼前的白衣女子大声尖叫起来,然后连滚带爬地跑了。看那架势,不知道的,都要以为他白日见鬼了! 这让穆盈十分无语:你叫什么叫,本姑娘根本就没碰到你好吧! “这人脑子是不是有病,摔下来不叫,人家姑娘要拉他一把,他鬼叫什么?” “莫不是摔傻了!” “谁知道呢……” 围观群众立刻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却没有一个人愿意上前多管闲事。 冷漠,本就是世间常态。 好在,总有一些好人们,在这泥泞不堪的沼泽中希望寻找到属于自己活着的一方净土。可是最后,因为想要达到黎明,又不得不坠入黑夜。 因为有些东西,一旦失去了,真的会比死还难受…… 第一百四十九章 血驹(八) 昀息怎忍,万劫灭心起。叹无依,若相问,何忍忆。 落花堪怜,颜不老,韶华去。天籁徒将,萧声鸣故里。 水陌清泉琉璃瓦,迷离暮霭,如墨幕笼下。深红绮,镜雕花,萦伫凄时,彼岸幽语刹。 看着白衣女子三下五除二把几个闹事的人全扔出了酒馆,围观的人群先是震惊,然后齐刷刷地鼓掌叫起好来。穆盈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对她来说,收拾几个地痞无赖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苏靖鳞看着穆盈这一架打得痛快,心里也跟着叫好!两人也不管一地狼藉,拉了两把椅子干脆利落地坐了,刚想叫小二上酒,就见一美貌妇人挑起竹帘子转了出来。 女人中等身高,一身艳丽的胡裙咋一看可能会稍显突兀,但站在人群中却格外耀目显眼。而她雕刻般的脸庞、碧水深潭般的眼眸令人过目难忘。她的美是大方而热烈的,叫人难以拒绝。 “还要多谢这位姑娘仗义出手,二位今儿个的饭钱就免了,想吃什么尽管开口!”爽朗大方的老板娘亲自提了一壶酒,放到穆盈和苏靖鳞桌上,笑盈盈地倒起酒来。 “没想到姑娘竟是天生神力,来,小女子敬姑娘一杯!”老板娘边说边就端起酒杯,一口喝了个底朝天。然后一边继续倒酒一边招呼小二哥,赶紧把店里的招牌菜端上来。 “夫人客气了,路见不平,理应拔刀相助。”穆盈见状也十分爽快地抬起酒杯,和苏靖鳞碰了一下,喝了个干净。这老板娘的脾气很是对她二人的胃口,三个人当即客随主便,把酒言欢,喝了个痛快! 周遭的人本着热闹凑到底的心思,也爽快地坐下来开始点菜——来都来了,总不能饿着肚子回去吧!一出闹剧反而成了美事一桩,看着座无虚席的大堂,老板娘更是笑得合不拢嘴了。 一番推杯换盏,所有人都是言笑晏晏。待得酒足饭饱已是华灯初上,酒劲一上涌,穆盈便觉得有些飘飘然,她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放肆的喝过酒了…… 老板娘见她二人都有了七八分醉意,便着人安排了客房,招呼两人去歇着了。 夜深人未静,后半夜,苏靖鳞睡得并不安稳。 “云麒,云麒,不要……你不要死……不要离开我……” 看不到尽头的黑水河边,开满了血红色的无叶之花。 白衣公子仿佛没有听到她的呼唤,一步一步,走得决绝…… 她不顾一切地想要追上去,然而,一匹黑马拦住了她的去路…… 马儿无意伤她,只是挡在她身前,执意不让她去追那已经走远的人。黑马额头上的红宝石,有几分眼熟,苏靖鳞有些着急起来,但她实在不想伤了这匹黑马,于是捏了个瞬移的法诀。可惜她不知道,在血驹面前,再强大的术法都不起作用。 “你回来啊……”无奈之下,苏靖鳞大喊了一声,挣扎着惊醒过来。一抬手才发现泪水早已止不住,那一瞬间,她忘了自己身在何方,整个人悲恸欲绝。 “靖鳞,你怎么了?”沉睡中的穆盈被她吓了一跳,忙起身照看。 “你做噩梦了么?”穆盈看着满脸泪痕的苏靖鳞,有些不知所措。 “我……”感觉到双手传来的暖意,苏靖鳞好容易拉回一些神智,抬头看着穆盈,一脸茫然。 那真的是梦吗…… 那种整颗心都揪起来的感觉,如此真实,切切实实痛到无法呼吸…… 千里之外,也真的有人感应到了这声呼唤—— “你回来啊……” 白衣公子停住了脚步,有些疑惑地回头——谁,谁在呼唤他? 靖鳞,是你吗? 回答他的,是忽远忽近的流水声。 “真没想到,这暗道底下竟然别有洞天!”云麒感叹道,身边的女子一言不发,凝神注视前方。 “有河,这地下竟然有河!”终于有人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大声喊了出来。 “忘川河,这真的是传说中的忘川河?”几个人手舞足蹈地跑到了河边,拼命向河中看去,妄图透过冰冷的河水看到那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亡灵。 “当心!”云麒一把拉住了其中一个人的领子,避免了他一头跌进河里。 同时,云麒也感受到了来自河水的寒意和死气,他相信,这人绝对不会傻到想自己跳下去——是这一眼望不到底的河水,吸引着靠近河边的人,不由自主地迎接死神的召唤…… 临死前,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干什么…… “多,多谢公子……”那人回过神来,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赶紧离开了河边。 “大家当心,不要靠得太近。”云麒命令道,不满地看了一眼默不作声的黑衣女子。 云麒见对方无动于衷,心道:“你就真的,一点也不在乎这些人的死活?” 黑衣女子像是读懂了他的想法,终于开口道:“鬼不一定都坏,人也未必都是好人。” 她的话语如同她这个人一般冷漠,没有半点温度,可她说的话却又一针见血——来到这里的每个人,可不都是有着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和目的? 哭泣、怨恨、还有同情,只是绵软的风,虚弱而无用。 “我听说,除了血驹,持有引魂铃之人,也可以自由出入冥界,”女子看向云麒,像是验证了自己的猜想,“果然如此,看来你也不会受到河水的影响。” 云麒勾了勾唇角,不见他有什么动作。只听“叮咚”一声,引魂铃的银光从白衣公子的袖中透了出来…… 铃声和着流水声,仙乐一般动听。 不知为何,黑衣女子突然觉得,当她凝望着云麒那双不再透彻的眼睛时,仿佛能从中品尝到人生百味。 星月冷风凝无声,结魂枯守杳无音。 次方彼岸血萎靡,凌川泪眼知为谁? 那些死去的人九泉落寞,被人遗忘…… 巨大的悲痛侵袭而来,一群大活人望着平静无波的河水,莫名地红了眼眶…… 黑衣女子努力控制着情绪,却忽然闭上了眼睛,喜怒不形于色的脸上终于流露出哀伤。情绪瞬间便濒临崩溃,她圆睁着眼睛,像无法瞑目的亡灵,可眼泪却像决堤的洪水般滚落。 前尘过往恨悠悠,情终叛,泪难泣。流火燃,清影幻,如水月华,醉颜镌枝桠。 有人说,爱可以很轻,不惊不扰彼此的世界;爱也可以很静,相知的心灵是最暖的感应。 不要急,慢慢来,时间会厚待那些用力活过的人。默默地陪在他们身边…… 第一百五十章 血驹(九) 衷愿天涯的你,别来无恙,岁岁安康。 傍山的小径,浓厚的阴影,刀也割不开,针也刺不透。走着走着,就仿佛潜游在阴森的海底。而山上人家那些疏落的烛光,就像飘摇海底的磷光,忽明忽暗。 没有风声,也没有决鸣,深山中极度的幽静,让人顿觉遗世而独立。 “我就好奇,那人到底长什么样,能让你如此念念不忘啊?按理来说,不应该呀!”山道上,泷茵的声音里充满了戏谑,一旁半大不小的男孩子脸一红,气急败坏地跑了。 “小屁孩一个,就想当杀手,刀都还拿不稳吧”,泷茵摇了摇头,收敛了笑容,正准备找地方歇歇脚。赶了一天的路,大家都又累又饿。 “泷姑娘头上这花很是别致呢,我等从未在别处见过,甚是好奇,冒昧相问,唐突了姑娘,还望见谅。”一个矮个子下属抱了一摞柴禾,蹲在泷茵身边准备生火,突然看见泷茵发髻上别着一枝重瓣的紫色小花。 见他言辞恳切,眼神里是满满的好奇。泷茵伸手摸了摸头上戴着的小花,笑着道:“紫蔕梅,此花确实难得一见,是一个喜欢唱戏的美人送给我的。”说着,故意对着那人抛了个媚眼。 矮个子立刻心虚地低下了头,不敢直视泷茵的眼睛——毕竟是自己的上司,虽然是女子,却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据说,此行的目的,是为了去找一匹马,一匹传说中的黑马…… “天色不早了,今晚不妨就近找个地方住下吧。”泷茵递了几个野果子给肖迟意。 “正好,前面好像有户人家,我们去问问能不能借宿。”小个子立刻会意,先行去打听了。 “瑛子,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们的大姐头——泷茵。”不多时,一行人就住进了偏僻潦草的农家小院。 “泷姑娘好,大家进屋坐吧。”一身布裙的女子把一行人请进屋,立刻开始端茶倒水,一通忙活。 “姑娘,家里就你一个人吗?”肖迟意突然瞥见,墙角的衣柜里面透出阵阵金光。 “是的,爹娘昨天去表舅家做客去了。”瑛子笑着道。 肖迟意当下心中生疑,一个十来岁的女孩子独居,且家里有大量金银珠宝? 虽然有些怀疑,却也不好多问。一行人用了些茶点,各自歇下了。农家小院房屋简陋,除了两间厢房可以住人,就只剩下一间柴房。泷茵不介意,她只希望肖迟意能念着她的好。 人这一生,如若说有一种情感,让人既甜蜜又苦涩,那就是两个字:思念。 思念一个人,想起他来心花怒放,却因为不得见而怅然若失。哪怕天天在一起,也忍不住患得患失。思念一个人的时候,明知道不能见面,明知道不能打扰,却仍旧忍不住想念他。 人生因为有了思念而心酸,生活却因为有了思念而丰满,感情因为有了思念而真实。 自古以来,“爱”便是一个美好的词,融进了世间万物的期望和温暖。 爱又分为许多种,有“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无悔相思之爱;有“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的忠贞深情之爱;更有“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的生死相随之爱…… 也有人说,爱本是恨的来处——爱与恨,善与恶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相生相克,不可分割。 但人性的恶,远超想象。 黑山黑水梦无归,有来无回鬼门关。妖艳的红,极致的黑,传说的忘川。 据说,除了彼岸花,忘川河畔还有三生石。 云麒没有看到石头,正打算沿着河边找找,突然,有人伸手推了他一把。 “噗通”,云麒被这么冷不丁地一推,直直朝着深不见底的黑水中摔下去。 寒冷刺骨的黑水瞬间包围了云麒,虽然他不是旱鸭子,可这不是普通的河水…… 落水的瞬间,身体仿佛被万箭穿心,有什么东西在脑海里不断撕扯——该死,是他太大意了。 意识逐渐模糊,云麒强撑着不让自己晕过去——水里有人,紫衣红裙,靖鳞? 不可能,他一定是产生幻觉了…… 一阵柔和的银光包裹住了云麒,银铃引魂,亦可护主。 呜……痛,全身仿佛散架了一般…… 疼痛虽然不致命,但是疼痛可以打败意志力,而且如果疼痛剧烈,又无法缓解,就会引发一系列恶性后果。那要命的疼痛刺激着云麒敏感的神经,可他睁不开眼睛。 他倒是宁愿自己能及时晕过去,和这种疼痛相比,死亡也是一种解脱。 可如果他死了,靖鳞怎么办…… 可笑的是,如果他就这么死了,他连苏靖鳞最后一面都见不到。那个傻丫头,大概以为他还在白明山治眼睛吧。这样也好,本来他就是因为不想让她担心,才故意瞒着她的…… 这样,也好…… 第一百五十一章 血驹(十) 缘是天定,情却由心生,是缘是劫? 狂欢是一群人的寂寞,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孤独不求外物,反求诸己。 空山孤叶,追忆落沧海。心灵是包含诸多行动力的集合体,任何内心活动都会指向一个目标。 “他死了吗?” “掉进黑水河里,神仙也不可能完好无损,不死也差不多了!” “事情可以做绝,但是话不能说绝,知道吗?” 接连两声“噗通”声前后响起,就在云麒落水的时候,一人一马也同时跳进了黑水河——别说是条河,就算是鬼门关,他偏要从阎王爷手里抢人! 但是想在波涛汹涌的黑水里找个人谈何容易。直到次日清晨,等在岸边上的人也没能接到好消息。 萤火圣林森浩然,楠木玲珑锁昆仑。露天神木与瞳蛮,泼墨…… “泼墨……怎么没了,你确定,这首残诗是线索?”泷茵看着蹲在自己肩头梳理羽毛的血鸽小飞,有些摸不着头脑。辗转多日,他们依然在茫茫大山里兜圈子。 “楠木,玲珑锁……昆仑……莫非……”肖迟意反复念着诗句,“昆仑锁,看来这玲珑锁或者昆仑锁,才是其中关键,但是这锁与血驹又有什么关系呢?” 夜深了,泷茵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忽听得窗外有动静。泷茵闭上眼装睡,片刻后,窗外的动静消失了。屋子里静悄悄的,月光透过窗,停在美人身上。 “好好一姑娘,真是可惜了这漂亮的脸蛋!”泷茵掐着小姑娘水嫩的俏脸,“说,怎么回事?” “我,我是来找姐姐的,”小姑娘眼泪汪汪看着泷茵,“你,你们又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我家?” “姐姐,大半夜的你来找姐姐?”泷茵加重了手上的力道,小姑娘的脸上立刻留下了几个红印子。 “放开她。”瑛子不知何时出现在了泷茵房里,泷茵甚至完全没有察觉到她是怎样进来的。 “你们真的是姐妹?”泷茵松开了手,依然戒备着两人。 “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朋友多了路好走!泷姑娘大可不必如此。”门开了,却是几日前就分道扬镳的穆盈和苏靖鳞。 “你们,你们怎么会在这里?”泷茵下意识地退了一步,不知道为什么,穆盈给她一种生人勿近的感觉。 “我们……”苏靖鳞刚要回答,就被穆盈抢了先,“你管得着吗,姑娘高兴在这儿,就在这儿!” “我想,这应该是一场误会,几位姐姐别伤了和气。”瑛子说完,拉着妹妹的手退了出去。 穆盈二话不说,拉起苏靖鳞也跟着离开了。“真没想到,走哪里都能遇上,晦气!” “好啦,好啦,还要不要睡觉啦?”苏靖鳞打了个哈欠,冲着穆盈做了个鬼脸。 只要有穆盈在,苏靖鳞就会格外放松,好像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不会影响她的心情。 记忆中,心中充满希望的日子里,总是有意想不到的冲劲,在烈日的灼烧下也并不觉得是受苦,身在逆境中也并不觉得有丝毫慌张感。 谁都想在希望的田野上一直奔跑吧! 但是,现实的世界并不全是真善美,世有百态,人有七情六欲,也许完美并不是理想的境界,相对存在的假恶丑也是存在的一种姿态,虽然这时常惹人嫌,但确实也是真实的存在。 在隐晦的角落里,不知何时偷偷滋生了不可告人的欲望,就如藤蔓般顽强地生长着,觊觎其开出美丽的花朵,但是它仅仅是绿叶盎然,故失望由此而来。 达不到心中所想,虽然不是什么离奇之事,但是随着心中与日渐增的不快感,控制不住地沉闷于失望的情絮中。让原本绚丽多姿的世界镀上了一层灰色调,目之所及不再是透亮动人的愉悦。失望的心情,让人胸闷难受,无法言语的惆怅感总是挥之不去。 竹枝苦怨怨何人,夜静山空歇又闻。 珊瑚万树若列炬,照见山河了如许。 秋风清,深锁烟光在楼阁,旋移春色入门墙。清晨,苏靖鳞推开门,一股花香夹杂着清风扑面而来,她深吸一口气,嘴角不自觉地扬了起来。 “这人不分青红皂白欺负你,你就一点不委屈,不难过,也不愤怒吗?”对面的屋子里传来瑛子说话的声音,带着明显的怒气。 女孩子叹了口气道:“没什么,确实是我冒犯了那位泷姑娘,我只是有点想不通,后来那两位姑娘为什么愿意帮我们?” “我猜,那位泷姑娘可能脾气不好,但并不是真的想和你过不去,至于后来那两位姐姐嘛,可能比较热心肠,所以帮着你说话。”瑛子对苏靖鳞的第一映像不错,而且她相信自己的判断力。 “可我总觉得,她们好像认识。”小姑娘嘀咕了一句,从床上坐起来,接过瑛子递来的衣服。 “会不会,她们因为要借宿,才故意帮我们说话的?”小姑娘道,“毕竟姐姐你是好人,好心收留,她们也不好为难你。” “你这么说吧,也有些道理,好了,你慢慢收拾,我出去看看。”瑛子理了理自己的布裙,起身拿了个篮子,准备出门。 苏靖鳞连忙转过身,装作什么都没听到,若无其事地往回走。因为隔得远,瑛子并没有注意她,毕竟麒麟神女有顺风耳这事,知道的人并不多。 其实苏靖鳞知道,瑛子和这个小姑娘根本不是亲姐妹,但她愿意帮她们,也不是因为和泷茵不对付,她只是习惯性的把人往好处想,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她相信那个小姑娘没有恶意,毕竟冤家宜解不宜结,虽然穆盈很多时候不赞同她这样的观点。 苏靖鳞只是怕冤枉了好人,让人家寒心。因为人一旦寒了心,那么再多的后悔和道歉也挽回不了最初那颗心了。即便这个世界上有‘和好’,也不可能再’如初’了。 只是,让人遗憾的是,我们总是把最好的东西糟蹋后才开始感慨:人生若只如初见,该有多好…… 第一百五十二章 血驹(十一) 他们是相互交错的经纬,被岁月织成锦缎,与虚无的结局丝丝入扣。 云麒自认为自己不是那种矫情的人,痛苦对他来说通常是能忍则忍。所以他没有想过,忍不住了要怎么办? 虽然有引魂铃护住了元神,可他依然伤得不轻。他甚至能感受到,水里亡灵的怨念,撕扯着他的灵魂和身体,不甘心地想要吞噬他这个倒霉鬼。 而且,引魂铃虽然可以暂时保护他,但并不能助他浮出水面,离开黑水的包围。 正在云麒绞尽脑汁思考如何脱困的时候,他突然感觉到自己不再下沉了,有什么东西托住了他。水的力量不再把他往下压,他一下子觉得轻松了很多。 精神一放松,云麒终于放任自己晕了过去。 黑马驮着白衣公子奋力一跃,破水而出。水中的亡灵不甘心地发出嘶吼,却只能绝望地落回黑水中。它们被禁锢在河水里,永生永世不得超生…… 黑马回头看了一眼云麒,甩了甩身上的水珠。 然而他们出现的地方,已经不是先前落水的地方了。周遭空无一人,他们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黑马甩了甩尾巴,回头看了一眼浑身湿透的白衣公子,迅速做出了决定。 云麒累坏了,当他嘴角渗着发黑的血水,双眼紧闭,眉头微皱,狼狈不堪…… 那一刻,他的痛苦好像能够让所有人感同身受,尽管同情这种东西,他从来都不稀罕。 水满则溢,月满则亏,人啊,越到无限尊贵时,往往也就越险象环生。 黑马并不清楚应该把云麒送到哪里去,周遭的空气里透着一股浓浓的死气。马儿额头上的宝石散发出幽幽红光,试图驱散那些浓得化不开的阴晦之气。 苏靖鳞从未想过,再次见到云麒,会是如此光景…… 当黑马驮着昏迷不醒的白衣公子出现在她面前时,她甚至以为自己不过是在做梦。 为什么? 你总是这样不管不顾,让人担心——苏靖鳞紧紧抱住眼前的白衣公子,不明白为什么,每次都是这样,他好像总是在为她受伤,为她命悬一线…… 那种坦荡又克制的汹涌情愫,在互相之间的隔水守望间一览无遗——为什么直到今天,她才敢正视自己的内心?为什么,一直以来,她都在猜测、推拉,又不敢直接捅破他们之间这层窗户纸? 为什么…… “云麒你知道吗,我从来都是黯淡的人,是你给了我漫天星光!”苏靖鳞终于不再克制自己,泪水滚滚而下——你不准离开我,知道吗? 如果你就这么死了,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我说到做到。 答应我,你不要离开我…… 沧海若有因,能如影随形。 梅雨停歇吝,暮云烈如薪。 “这是什么鬼地方,怎么什么人都有啊?”小莹一把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捏了个法诀隐去了身形。 肖迟意冷笑一声,收起刚杀完人的刀,自言自语道:“活腻歪了,是你自己要找死的!” 杀人,真的如同捏死一只蚂蚁! 肖迟意,一个除了他自己,没人能读得懂他的人。 你说他坏,杀人放火,没有他不敢干的事!可是,那些人本就该杀,他不动手也会有别人动手。 你说他好,他处处挑事,从不安生,甚至不惜舍弃朋友;只有一个人,他从始至终舍不得—— 对,不是不能,而是舍不得…… “叶姑娘好走,不送!”肖迟意收刀回鞘,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嘴角勾起一抹冷笑,“下辈子投胎,记得做个好人吧,不要学我……” 偏偏,你又不是我…… 泷茵看着肖迟意的背影,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为什么,每次你留给我的,都是背影?回过头再看看这段曾经一起走过的路,只让人唏嘘…… 不过,我可以为了你心甘情愿赴死,为了你活着,又有什么好怕的? 像是被时光腐蚀的老旧铁器,那些过往终会被人们尘封在记忆中,再慢慢遗忘。 他是缔造者,也是送葬者——当然,泷茵也知道回望总不免带有美化,那是为了安慰当下的自己而构造出来的一段记忆,但并不是真的…… 或许要到很久之后才明白,“冷酷”二字的背后,也有不动声色的温柔。 在那些看不见的地方,他的体贴一点都不显眼,也不会主动去表达、去传递,甚至被你发现时,还会有点害羞、恼怒,甚至不知所措。 每当这时,不如选择当那个宽容的人,多对他说一声,“谢谢你,我喜欢你的——冷酷的温柔。” 因为这份温柔,能带来世上最美好的东西。 “我知道有一天,我也会死在这里,但我心甘情愿!” 你说,人要先自爱,才能学会爱别人——可偏偏,你不是别人啊…… 第一百五十三章 血驹(十二) 银铃引魂到忘川,三途望断天涯路。 “马儿,马儿,你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苏靖鳞抱住黑马,感激之情无以言表。 她知道,如果不是这匹黑马,她会不会连云麒最后一面都见不到…… 这个看似没心没肺的人啊,为什么总是这么不让人省心呢? “什么,掉进忘川?”穆盈惊得失去了表情管理,“怎么会这样?那,那他岂不是……” “没什么,我会救他的!”苏靖鳞斩钉截铁道。 “救他,你怎么救?”穆盈一脸生无可恋地看向苏靖鳞,“我跟你说,你可不要做傻事啊!” 世人皆知,忘川河,其水皆血,而腥秽不可近。因河上有桥,故名“奈河桥”。桥险窄光滑,有日游神、夜游神日夜把守。桥下血河里虫蛇满布,波涛翻滚,腥风扑面…… 无论是人是神,掉下去,绝对不会有好果子吃——且不说河水本身对肉体的腐蚀,那些被河水禁锢的亡灵,徘徊千年不得超生的怨念,会对完好的灵魂造成怎样的伤害? 引魂铃,辛亏有引魂铃,让她还能见到一个四肢健全的云麒! 夜深了,穆盈心烦意乱睡不着——她知道,守在云麒身边的苏靖鳞一定也是彻夜难眠——该怎么办呢?就算云麒侥幸能醒过来,她也不知道他会变成什么样子,怎么会有这么缺心眼的人呢? 苏靖鳞确实没睡,她默默盯着病榻上昏迷不醒的白衣公子,眼神是悲似喜——云麒啊,你这个大笨蛋!明明可以悠闲地在星君殿当你的白虎神君,偏偏要来麒麟神山瞎凑热闹,还背地里偷偷摸摸去忘川,你不管闲事会死啊? 好了,你搞成现在这个鬼样子,姑奶奶还得花心思来救你,还嫌本姑娘烦心事不够多吗? 现如今,你倒是躺舒服了——你要是醒不过来,姑奶奶找谁当出气筒啊? 你要是醒来忘记了一切,我要怎么办…… 那可是忘川啊,你要我怎么办…… 云麒躺得并不心安理得,他一个人漫无目的的走着,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 不觉间,儿时记忆里那个冰天雪地再也回不去,回不去了。可他知道,他唯一放不下,忘不了的——茫茫雪地里的那一身紫衣红裙…… 那是他心心念念的,肖想了无数次却始终没有伸出的手! 他叫云麒,她叫苏靖鳞——麒麟白虎,原来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肖迟意最近总是觉得有大事要发生,因为他的左眼皮老跳! 自从他加入这个组织,并一步一步成为组织的一把手,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退一万步讲,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在这样杀机暗藏,尔虞我诈的组织里生存并能笑到最后,仅靠一个人单打独斗的话,分分钟会被人秒成渣渣! 肖迟意不是傻子,他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不是单纯意义上的野心家。 就像他说的:“有没有,用不用是两回事,拥有,意味着选择权,你才能决定用还是不用。” 总执着地认为夸他的人都是好人,都是老铁!所以想骗属下?背背《彩虹屁大全》,对着一顿上天入地的吹捧!保准分分钟把人忽悠瘸了。 反过来,受众会从自己的现实出发,在多如恒河沙数的信息当中,准确地找到能够迎合自己的现实的信息。什么朋友,亲如一家,回过头来,都是赤裸裸的欺骗。 拼死拼活走到现在,依然得不到他想要的——真是可笑! 也许一开始只是想:谁当老大不是当,与其被人分去一杯羹,倒不如来个剪草除根,痛痛快快永绝隐患。可如今,他真的心满意足了吗? 人想要始终保持美好的状态,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不要付出超出自己能力的爱。 “怀念什么”是无关紧要的,因为那种怀念原本就是相对的——你以为已经够糟了,但其实还可以更糟。在失去之前,又有谁能想到连最平常的吃顿饱饭、出门遛弯、到林间散个步都是值得珍惜的? 如果下次再寻得了良人,须要记得,真情是两颗心的真诚相待,而不是一颗心对另一颗心的敲打。 我喜欢的东西,我不强求你要习惯,你也不能强求我不喜欢。 其实,要论长相,肖迟意并不比云麒差多少——他那一双偏狭长的狗狗眼,邪美加无辜;加上高眉骨带来的眉压眼态势。笑起来时绝美无比,黑化时又邪魅狂狷,令人生畏。 可偏偏,苏靖鳞先遇上了云麒! 苏靖鳞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白虎搬上了马车,送去了星君殿。一想到他落水时的无助和绝望…… 苏靖鳞就浑身冰凉。 人啊,千万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想起来要珍惜…… 第一百五十四章 血驹(十三) 死亡不意味着结束,但遗忘了,就真的结束了。若有来生,换我来保护你好不好? “云麒,你怎么这么傻,为了我豁出性命,不值得的……”苏靖鳞握着云麒有些冰凉的手,喃喃细语。他的手从来没有这么冷过——忘川之水,果然是侵蚀力惊人的。 “什么值不值得,并不是你说了算吧……”穆盈不知何时走了进来,坐在苏靖鳞身边,开门见山,“你告诉我,你打算怎么救他?”她知道不可能劝说苏靖鳞放弃救云麒,那么她只好帮她。 “我也不知道,也许……”苏靖鳞叹了口气。 “也许,这个可以帮上忙。”穆盈递给苏靖鳞一个鼓鼓囊囊的小袋子,里面不知装了什么东西,叮当作响。 “这是?”苏靖鳞接过袋子,打开一看——好家伙,满满一袋子钱币,大大小小,金银皆有。银光满目,金光闪闪!加起来怎么也得够她花上三五年的! “这可是我的全部积蓄,羡不羡慕?”穆盈点着头云淡风轻道,“放心啦,不是白送你的,这可是我辛辛苦苦攒下来的压岁钱!” “我不能要。”苏靖鳞急了,想把钱袋子还给穆盈。 “想多了,你先听我说完,”穆盈翻了个白眼,“你知道压岁钱是干什么的吧!” “你是说……”苏靖鳞拿出一枚银币,看着穆盈不说话了。 很早以前,压岁钱就是用来治退妖魔的,最早的时候,叫压祟钱。 传说,古时候有一种叫“祟”的小妖怪,黑身白手,每到大年三十夜,就出来害人。 它用手一摸熟睡的孩子,孩子就会大哭,发烧生病,等病好了,原本聪明的孩子也变成了傻子。 人们害怕“祟”出来作怪,便通宵点亮灯火不睡,这就是守祟(守岁)。 “你是说,这个钱币可以……驱邪?”苏靖鳞眼前一亮,豁然开朗! “让他试试吧,死马当活马医,”穆盈继续翻白眼,“能不能管用就看他的造化了。” “那这法子,到底要怎样才能起作用?”苏靖鳞看看云麒又看着穆盈,掂量着手上沉甸甸的钱袋子,脸上依然迷茫,她仿佛暂时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怎么起作用,等我想想……”穆盈开始搜索脑海里关于“压岁钱”的记忆。 她不记得是在哪里听来的故事了,故事说:有这么一家人,夫妻俩老来得子,年三十晚上,孩子把玩着红纸包着的八枚铜钱,直到入睡也放在枕边。 半夜,一阵巨风吹开了房门,是“祟”来了! 当“祟”要用它的白手摸孩子的头时,孩子的枕边竟裂出一道亮光,然后“祟”尖叫着逃跑了。 第二天,夫妻两人把红纸包铜钱的事告诉了大家,大家相继模仿,果然,“祟”再也不敢来了。 原来,这八枚铜钱是由八仙变的,在暗中保护孩子呢! 后来,人们就把这钱叫“压祟钱”。 又因“祟”与“岁”谐音,随着岁月的流逝,就成为“压岁钱”了。 “我们不妨照葫芦画瓢,看看这法子有没有用,”穆盈边说边就找来几张红纸,抓出一把钱币包了起来,递给苏靖鳞道,“拿去,放在枕头 苏靖鳞虽然满心的疑虑,还是照做了——她暂时想不出来更好的法子,只能默默祈祷。 若无所求,不信神佛。 对于苏靖鳞来说,求神拜佛更是一个笑话——她本身就是麒麟神女,可眼下,她却救不了她最在乎的人……她知道,她能再见到云麒,已经是上天眷顾了。 如果没有引魂铃,没有血驹帮忙,苏靖鳞不敢去想…… 死亡并非是一个好的话题,因为它意味着所有的一切都将消失,所有存在都将被抹去…… 似乎,死亡本身,就是一个蔓延着悲伤气息的词。 轻松,自在,安逸,洒脱,忘记凡尘琐事,静静地流淌在活着的每一天里,这样便是幸福。或许生命就应该需要痛过,疼过,最后才能渗入尘埃,与天地共融。 芸芸众生,不过是生命和死亡的过客,时间依旧嘀嗒;死亡是结束现有该结束的一切,而开始即将开始的一切;死亡不过是向彼生的过渡,应该愉快地祝福! 也有人说,死亡,不过是从一个世界进入到另一个世界的一次旅行,是生命的另一种方式的延续的过程。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穆盈以前想不通,云麒到底是哪里吸引了苏靖鳞——这两个人性格完全不一样,怎么就能处到一起?在她看来,苏靖鳞是绝对不会喜欢云麒这样玩世不恭的性格脾气。 放着好好的星君殿不待,整日里游手好闲,无所事事…… 也许直到今天,她才发现有些缘分,来了是躲不掉的——遇到灵魂吸引的感觉也许就是,你还没有说话,对方已经懂了。原本只有一扇窗的屋子突然开了另外一扇,你透过他的眼睛,多了一个全新的角度看世界,五彩缤纷的世界。 这种吸引是,哪怕没有相同的三观和经历,你也可以跟他分享一切,小到生活琐事大到世间万物,你们有说不完的话,在某些方面他了解你甚至超过你自己。 在你最低谷最黑暗的时候,对方会紧紧牵着你的手往前走。心如猛虎,细嗅蔷薇。光阴中的每一寸清欢,都是人之天性中自带的,恰如其分的细腻柔情。它们安静地散布在生活的罅隙里,对你告白,待你来嗅。 星河滚烫,生生世世,都只为遇见你…… 第一百五十四章 银溯(一) 如果还能遇见你,唯愿阳光温暖,举措温情。 半夜醒来,窗外又下起了雨,苏靖鳞抱着虎斑猫坐起身,倾听着窗外有节奏的雨声,心绪万千。 在这充满希望的季节,即便偶有风雨,但晴天常在,从不萧索。重点是,云麒一直都在。 阳台上各色的风信子已经抽出来饱满的花穗,或许明日就会开花了。风信子在开花时,红的就像是一团团烈火在燃烧,花语是“你的爱充满我心”。 蓝色的花语是“生命”,因为它是所有品种的始祖,象征着生命的起源。此外,它还有“恒心”和“见到你非常高兴”等花语。 苏靖鳞的父亲特别喜欢养花,阳台上左右两边各摆着一个原木的花架。风信子是苏靖鳞一时兴起买回家的,却一直是苏爸爸在照顾,因为宠物店里不适合养花,苏靖鳞也不想好好的鲜花遭遇猫儿的魔爪! 夜风微凉,风信子特有的香味透过纱窗,苏靖鳞忍不住深深吸了一口气。 水汽混合了花香,沁人心脾。 “叮咚”,虎斑猫脖子上的银铃发出轻响,在雨声里显得格外柔和动听。 苏靖鳞用指尖托住引魂铃,自从前世的记忆苏醒以来,她就再也不能控制住自己想要探知一切的欲望——过去,究竟还发生过什么,云麒到底为她付出了多少,代价有多沉重? 这枚银铃,见证了他们所有的过往,也许还会解开更多的秘密…… 灯火阑珊苦留连,望月呓语,心事竟凝咽。 都说奈何桥两相忘,知尔是善是恶;一气走通金银道,赐汝发福发财;铜蛇铁狗任争餐,永堕奈河无出路。三生石,来生望——前世,今生! 了却前世,忘记今生。 忘记,怎么可能忘记? 天亮了,阳光懒洋洋地洒在一人一猫身上,苏靖鳞迷迷糊糊中听到客厅里传来交谈声:“好吧,过后我们再谈谈,我很高兴你也这么想。” “这么早,”苏靖鳞伸了个懒腰,揉了揉云麒头顶的软毛,“我去看看他们说啥,你再睡会儿。” “起来啦,想吃什么?”一看到苏靖鳞,苏妈妈立刻笑着问了一句。 “随便啦,老妈做啥我吃啥,”苏靖鳞轻笑,“您老做什么我都喜欢吃!” “把‘老’字去掉,你妈我还年轻着呢!”苏妈妈嗔道。 一家人正吃着早餐,门铃响了。 “今天不是周末吗?”苏靖鳞疑惑脸,条件反射地起身去开门。 “不好意思打扰了,请问下,苏老师在吗?”门口站着一男一女,学生模样。 “请进。”苏靖鳞注意到,两人穿的衣服是情侣装。 看起来很般配、很相爱的两个人,原来他们听本地人说隔天是江琳县洛香镇赶集的日子,周围的年轻人都会到集市上购买东西。他们于是提前两天赶到了这里,准备第二天一大早便往集市上赶。反正有空闲时间,于是提前一天来拜访恩师。 “爸,你们聊,我先去店里啦。”苏靖鳞话不多说,准备开溜。 近些日子,苏靖鳞总觉得家里气氛有些奇怪,但凡八卦涉及到身边的人,她急性子的老妈就遮遮掩掩地岔开话题,绝不透露半句,装傻的表情颇有一些做贼心虚。 苏爸爸倒是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可是苏靖鳞感觉得出来,爸妈有事瞒着她。 前来拜访苏爸爸的小伙子李枋出生于河南,儿时家里很穷,从小跟弟弟一起长大。家里供不起两个孩子上大学,便自然而然的选择了弟弟,当时的他忘了,这个弟弟从前有多么调皮、荒唐。 如果不是苏爸爸,他可能高中就辍学了。能遇到一个好老师,真的是人生一大幸事! 弟弟李弗虽得哥哥委以重任,却并不努力,反而是辜负了哥哥的期望。他仗着是学霸弟弟这层身份,穷奢极欲,是全村出了名的花花公子。 后来弟弟惹了麻烦,求哥哥帮忙。当时他陪朋友一起给各自的女友挑首饰,一眼看中了一只手镯。 没曾想这只手镯,来历并不简单。朋友为此和李弗大打出手,闹得不欢而散。 再后来,镯子丢了,李弗被指控监守自盗,为此含冤入狱。 女友怎么也接受不了,这个和她亲吻过的男人,竟是如此龌龊! 她恶心坏了,恶心得嗓子眼都在反酸水。 这事件的伤害不大,但波及甚广,怕是要在每个人心里刻下重重的一道痕迹。哪怕时间再久,疤痕会变淡,但真的很难消失。想想都觉得累,是要有多坚强的心性才扛住了这一切? 所谓:厚德载物!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所以,有人说一个家庭幸福不幸福,百分之八十取决于女主人,看一个女主人的精神面貌,就差不多可以判断她的家庭的现状了。 在男主外、女主内的大多数社会关系里,女人的关系其实多样而复杂,同时也是最影响家庭环境的人。女人往往在家里待的时间要长一些,要处理家里的大小琐事,常常还要最直接面对老人和小孩,还要关心男人的事业什么的,真的很不容易。 忙碌容易使女人忘记自己,在平淡的生活中失去自我。而一个成功的女人,总是懂得生活,也能够一直保持自己的魅力,同时也能影响一个家庭的兴衰:旺夫、旺家、旺族! 爱一个让你变好的人,别爱一个让你哭的人。 选择一个人,实际上也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 生活已经如此艰难,如果你爱的人不能给你加点糖治愈你,反而让你陷入自我怀疑的深渊,受尽委屈,这样的人再爱也要远离。 真正的爱,是为了遇见更好的自己,而不是因为这份爱失去自己。 去爱一个让你变好的人,一段好的感情,可以让你变得自信而美丽。 在相爱的过程中,因为爱他,从而热爱生活,愿意成为更好的自己。 无论你走多远,他都会陪在你的身旁。 第一百五十五章 银溯(二) 我走过你走过的路,那我们算不算相逢? 肖迟意有时候觉得,自己真的是个一无是处的人,为人处世用他那已经没有什么印象的老爹的话来说,不过就是“缺德他妈给缺德开门——缺德到家了”! 他有时候甚至会突发奇想:如果老头子知道他现在混成这副鬼样子,会不会后悔让他来这世上走这一遭?然后自嘲地一笑——后悔,有用吗! 微叶城是一座建在山顶上的县城,没有红绿灯,也不必有出租车,一条街就是一座城。 肖迟意记得自己第一次来这里的场景。刚下过雨,空气里透着一股淡淡的,混合着青草香和泥土特殊清香的气息。虽然有些潮湿,但他的心情突然好了起来,这个地方让他觉得整个人都很轻松。 那时候,初来乍到的他并不知道,他会在这里遇到一个人,还有一只猫——更没有想过,那只看上去其貌不扬的虎斑猫会成为他此生都过不去的坎! 初见,虽然他身上的衣服只是一片浅灰,但衣服上的每个褶皱、甚至是每个针脚,都被“华丽”充斥着,微风把一袭风衣吹起来,仿佛下一秒他就要升上天和蓝天白云共舞了。 江银勋曾被困在城东的破胡同里,一心只想挣大钱的他和迫切想找点事做的肖迟意一拍即合。也只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吧。他的脸型尖瘦,颧骨突出,像是割掉嘴的秃鹫,眼白比一般人多点,有些恶相,没到一米七的个子,全是精肉。 他浑身布满佛经形状的纹身,就连脖子都是特殊的佛教图案。 “来,把图样给我,我看看怎么弄更好看。”后来,江银勋和肖迟意合伙开了一家纹身店,自学成才,在追求中创新,在追求中超越,很快结识了一群狐朋狗友! 肖迟意自然而然,成了一群混混无赖的头儿。 只不过,即使肖迟意的手段再厉害,光靠这些人也成不了大事,因为他心机重而且不够和善。 直到,他遇到泷茵。个性逆转后的泷茵,颜值不算大美女,因为脸型不精致,眼睛略小,鼻子略大,唯一好看的只有眉毛。她易了容貌,化名云先生,前往肖迟意常去的赛车俱乐部。 她决定做肖迟意的谋士,为他培植眼线,打探消息,输送情报,出谋划策,算是个美貌与智慧并存的蛇蝎美人。至于泷茵为什么选择跟着肖迟意,可能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事,后来她知道了肖迟意喜欢苏靖鳞,可她依然没有离开…… 肖迟意是怎么认识阿飞的,泷茵不知道,她更喜欢黑豹——那只与阿飞形影不离的刀条耳黑背。 认识的人越多,她就越喜欢这些心思单纯的毛孩子。 黑豹看上去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但是泷茵知道,那家伙是个和黑心老板完全不一样的乖乖娃。后来,她会和阿飞一起,带着黑豹出去玩。 在刨坑这件事上,狗狗真的很魔性,无论平时多温柔乖巧,刨起坑来都会像疯了一样。 记得前不久,他们带着黑豹去海边玩。结果,黑豹一看见沙滩就疯了—— 各种跑、各种跳、追着海浪叫…… 阿飞和泷茵都快被它逗笑得不行了,后来它终于冷静了下来,开始挖洞了。 洞挖得不错,刚好可以把自己埋起来那种! 夕阳落入地平线的时候,苏靖鳞泡了一壶花茶,谢绝了好友的邀请——吃火锅?还是算了吧,这么热的天!苏靖鳞笑了:“还有啊,我家云麒其实特别懒,根本就不想出门怎么办?总不能抬着出去吧。” 黎欣笑了笑,挂断了电话,“她怎么会忘了,老虎屁股摸不得啊!” 在微叶城的另一端,有一个大型宠物交易市场。傍晚时分,市场里已经没什么人,一只很大型的纯种阿拉斯加,失去了往日的威严,耸拉着脑袋蜷缩在角落里。 还有几只刚出生一两个月的柴犬,长相十分呆萌,圆溜溜的眼睛里,却找不到天真无邪,它们很警惕地望着零零星星的几个路人。江银勋在里面转了一圈,看中一只柯基,问了价钱,六百块。 这个价格要比城市宠物店便宜得多。 发小告诉江银勋,很多宠物店都是从北方养殖场进货的,老家这个市场里的宠物也大多都是当地繁殖的。发小还说,这里的宠物跟商品一样,明码标价,还可以讨价还价,便宜得很。 江银勋听到发小这么说,心里开始有点反感。 他想起自己也曾经养过一只狗狗,那是同事送给他的,江银勋给狗狗取了个名字,叫小酒。后来有一天,小酒挣脱狗绳跑掉了,从此下落不明。 在江银勋心中,小酒从来就不是什么商品,而是陪伴自己的家人。 发小买了一只约克夏,花了一千五百块钱,他过完年要带到老家去转手卖掉,大概能赚三千多。 他问江银勋,要不要也买一只,赚点零花钱。约克夏本身就比较贵,价差大,利润高。 江银勋无奈地摇摇头,拒绝了。 在宠物市场东北角,一位卖狗人抱起了一只拉布拉多,然后晃晃悠悠地站在了体重秤上。 江银勋看到这一幕,很是不解,就问发小这是在干什么。发小解释说,这是在卖肉狗,卖给狗肉馆的,论斤卖。江银勋听完,一股电流直冲脑门,头皮瞬间发麻。 老家的县城里,确实有几家狗肉馆,但他这是第一次看见宠物狗被当成肉狗交易。 拉布拉多,是很多城里人喜欢的宠物品种,它聪明,活泼,温顺,对小孩和善,对主人忠诚…… 可在另一个世界里,它只是很多人填饱肚子的一餐肉,等待被宰杀的肉狗? 命运如此不公! 江银勋知道他救不了这些狗,只能离开…… 纵欲之乐,忧患随焉。 对外物的渴求,是人类的本能,但欲望无穷,一味放纵,往往只能给自己招来祸患。 柳宗元写过一则寓言《大鲸》。 南海有一头大鲸,在海中掀起滔天巨浪,追逐着肥美的鱼群。 它一张口,就吞掉了几十条像船那样大的鱼。 大鲸跟着鱼群,一直往北,逐渐靠近了浅滩。 当海水开始退潮时,它却仍然贪食不停,想将更多的鱼吞进肚里。 最终海水散去,它搁置在浅滩上,再也回不去海里。 很多人也如同这头大鲸,永不知足,有了还想再有,得到了还想要更多,直到被拖进欲望的深渊,才悔不当初。可悲的是,谁都知道世上没有后悔药,又总是在做着后悔的事情…… 最后,悔不当初…… 第一百五十六章 银溯(三) 二世磐石破,摆渡姻缘桥,鸳鸯两双飞。三世玉石焚,誓守金玉盟,生死永相随。 苏靖鳞有时候会觉得,自己的人生真是太奇妙了——想她一个普普通通的神经大条女,竟然会是千万年前麒麟一族的神女,说出去谁会相信啊? 别说其他人,连她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 可她转头看了一眼正在喂猫的白衣青年,又觉得一切都是如此真实,因为云麒这只大变活人的猫此刻就在她身边。穿越漫长的岁月,历经时间的长河,他终于又来到了她的身边。 日升月落,云卷云舒,岁月如歌,他们始终会走到一起…… 中午的太阳晒得人昏昏欲睡,苏靖鳞斜靠在躺椅上,眼皮越发沉重。一个小女孩提着一个圆形的小笼子走进了宠物店,笼子里有一个不安分的小家伙在不停地上蹿下跳。 那是一只长得圆滚滚的毛孩,银白色的皮毛看上去十分柔软,尖鼻子圆耳朵像是耗子家族的远亲。 “你好!”苏靖鳞笑着打了个招呼,“需要点什么吗?” “这个,能不能把银玥放在这里几天?”女孩子把笼子举到苏靖鳞跟前,一脸忐忑不安地看着苏靖鳞,生怕她说一个“不”字。女孩儿穿着碎花裙子,小鹿般的眼神十分清澈。 “是要寄养你的小宠物吗?没问题的哦!”苏靖鳞饶有兴趣地看着笼子里的小毛团,又看着小姑娘,“你打算什么时候来接银玥呢,可以告诉我一下怎样照顾它吗?” “我……它,嗯,银玥很乖的,什么都吃,不挑嘴的!”小姑娘大概是没想到苏靖鳞那么好说话,脸上的表情立刻放松了下来,说话的语气也跟着欢快了起来。 难怪小孩子总是能击中人心中的柔软——小孩子天生有着无懈可击的信念感,而动物则是无声的天才演员。当他们凑在一起的时候,就连铁石心肠的人也免不了要败下阵来。 小姑娘摸出自己的小钱包,把里面的硬币全部抖落出来,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苏靖鳞。 云麒端着刚做好的糕点凑了过来,直接塞了一块在苏靖鳞嘴里。皮笑肉不笑地看着可怜兮兮的小丫头——他就知道,某人又要大发善心了! “吱吱,”笼子里的小毛团看到云麒,立刻感觉到了莫名的危机——猫和老鼠,那是源于血脉的压制! 虽然,她不是一只普通的老鼠…… 云麒这才注意到它,龇牙咧嘴做了个鬼脸:“我以为是什么,银溯啊,稀奇稀奇!” 这小孩子不简单啊,养这小东西当宠物! “小不点儿,嗯,说的就是你,”云麒把小毛团连着笼子一起提进了里屋,“小朋友就是小朋友,竟然把老鼠拿到猫店来寄养哎~”这和羊入虎口有什么区别? 苏靖鳞一眼就看出了云麒的心思,她知道自己本来可以拒绝的。小姑娘钱包里那几个钢镚,别说寄养费了,连伙食费都不够!不过嘛,就算是免费照顾这小东西几天,多大点的事,至于嘛? 《易经》云:“同声相应,同气相求。” 同样的声音能产生共鸣,同样的气味会互相融合。人也是一样,志趣、意见相同的人互相吸引,自然而然地结合在一起。这一点,并不受年龄限制。 所有的遇见,都是内心的感念。内心想什么,会形成一个磁场,吸引同质的人。 品德高尚的人身边总围绕着善良的人;用心险恶的人身边总是围绕着小人。 你是什么样的气质,就会吸引什么样的人。 心存善念,就会遇见贵人 《道德经》说:“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 把天下看得和自己生命一样宝贵的人,才可以把天下的重担交付与他。 苏靖鳞最近在读《三国》,她十分佩服诸葛亮有济世之才,却能隐居在南阳做一介布衣。 幸得刘备心怀天下,三顾茅庐,留下千古佳话。 刘备第一次拜访诸葛亮,门童说他出门了;第二次拜访,又说他被人请走了;第三次去,虽然没走,却躺在床上睡午觉。刘备在门前站着,一直等到诸葛亮醒来。 打动诸葛亮的并不是刘备皇室宗亲的身份,而是他生性善良、爱民如子的胸怀。 从此,他追随刘备,戎马一生,殚精竭虑,分析天下大势,刘备才有了三分天下的豪气。 正是心有善念,刘备才吸引同样心怀大志的人,开创了千秋大业。 而另一位三国名将董卓,虽然饶勇善战,凭借心机,进位相国,但他性格暴戾,满怀私欲和野心,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最终,被身边的近亲杀死。 董卓不是死在别人的刀下,而是死于自己贪婪的内心。 “我说,别这么小家子气嘛!”苏靖鳞的脸笼罩一层黄色的光晕,看上去有种淡淡的温柔。 云麒默默翻了个白眼,没有说话——他哪里小气了,他只是嫌麻烦而已。 人要学会富养自己,学会让身体、心态、圈子和灵魂都能保持轻简而自在的状态。或许,这才是在世为人首先需要注意的,他们毕竟都已经不是曾经的星君和神女了。 现在的他们,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两个“俗人”,热闹,来自孤单的底色;而绚烂,是因为活得纯粹干净。 第一百五十七章 银溯(四) 也许某些时刻,悲伤会使人格外敏锐。生命本不分贵贱,为什么总有些人狗眼看人低呢? 苏靖鳞近来有些嗜睡,干什么都提不起精神来。 云麒有些担心,却也不好明说,只能叮嘱她多休息,有什么事情跟他说一声就好。 银玥被安置在一个单独的宠物柜,云麒每天好吃好喝地伺候着。但猫大爷也是有脾气的——他看这小东西横看竖看不顺眼,每次总要给几个怨念的眼神! 隔天,又有人来寄养猫咪。 这只猫眼神高冷,一看就知道不好惹。而且这猫儿额头的眉宇之间有一个圣甲虫图案,非常容易辨认。不过这种猫身上味道很大,如果没有定期清洁,那味道可能会臭到不忍吐槽! 云麒本来想拒绝的,但转头一想——现在经济不景气,也可以试试吧! “你看他像在笑一样?但是笑得有点假!”大耳朵狐狸问身旁的小白,一边冲云麒吐了吐舌头。 “没准,他真的在笑呢!”小白舔了舔爪子,一脸天真。 正在擦桌子的白衣青年转过头,恨恨地瞪了大耳朵狐狸一眼——臭狐狸一天就知道吃和睡,还敢编排他堂堂猫大爷,皮痒痒了是吧! 云麒自从当了副店长之后,发现——做人最大的好处就是,人类上肢的肌肉在未经加强训练的情况下远不如下肢肌肉发达。但是手肘位置和腰腹距离接近,使用肘击时,人体可以借助腰腹肌肉的力量发挥出巨大的攻击效果。 比较常见的姿势是人类站立时,手肘以三十度角的屈幅平行于地面,然后旋转身体上半身,利用腰腹力量带动上肢肌肉力量对身后的对手进行攻击。 这样的杀伤力简直无与伦比! 他好长时间没有打架动粗了,正愁找不到对手试一试呢! 云麒还发现,狗子能有多粘小猫咪?那真是恨不得天天黏在一起啊。苏靖鳞最近又收养了一只流浪狗,宠物店简直是热闹非凡,但云麒却觉得有点闹心。 这只狗狗伤心失落的时候,店里小猫咪总是会第一时间跑来安慰它。 一狗一猫一起蹲在纸盒子里,仿佛与世隔绝! 都说放得久的盒子里会长猫,云麒觉得很有趣,忍不住想:“既然这么喜欢盒子,那如果在它面前摆两个一样的盒子,它会怎么选呢?” 两家伙除了喜欢盒子,还喜欢吃——为了点吃的,啥事都干! 终于知道为啥说人贪吃叫“馋猫”了!为了一口吃的,喵啊,没有啥事不能干——讨好、卖萌、偷吃……如果喵半天没了动静,不用想。十有八九又跳到灶台上找吃的去了。 听到云麒的脚步声,猫猫狗狗急忙往下跳,有时候是屁滚尿流地从厨房跑出来。还扒垃圾桶!不愧是流浪猫狗出身,对垃圾桶有着与生俱来的兴趣。 云麒拍着小白的原始袋,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应该有很多铲屎官不知道“原始袋”是什么,其实这是指猫咪肚子上凸出来的一块小赘肉,就好像是肚腩一样。若一只猫咪肚子上有“原始袋”,说明它被主人养得很好。 原始袋是猫咪把多余的营养转换为脂肪储存起来形成的,若猫咪有,说明它伙食很好。 人类的本性中就含有对美的追求,正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如果你的面前站着两个姑娘,一个姑娘面目可憎,而另一个姑娘看上去却赏心悦目,你一定会选择多看后面这个姑娘几眼。 买东西的时候也是如此,如果你面前的生活用品都是同一类东西,可他们的颜值却天差地别,相信你一定会选择更好看的那一种,从这两件事就能看出,颜值高是一件天大的好事情! 有没有什么例子能证明它的确来源于先天的基因? 经科学家研究发现,刚出生的婴儿会下意识的追踪颜色鲜艳的物品,除此之外,他们在看照片的时候,目光也会在帅哥美女的照片上停留更久。 苏靖鳞也知道,并不是每一只流浪猫都适合收养。 养猫可以缓解孤独,让你感到被需要,被爱着的感觉。而且猫咪还可以读懂主人情绪的变化,当你情绪低落的时候,它会想尽办法去安慰你。但是,有些猫在外面野惯了,总觉得家花没有野花香! 自然界中有一条基本生存法则:“如果这个东西我没见过,我就应该害怕并且远离,因为它可能会伤害我或者把我吃掉。”但这条法则在猫咪这里被啪啪打脸了,苏靖鳞新买了扫地机器人,喵总是潜行跟踪,随时准备削它! 云麒一气之下,把店里所有的成员教育了一顿,看得苏靖鳞大跌眼镜。 常言道,立德,立命,立行,立下一年好光景。希望总在未来,做人就快乐一点,让心自由地飞翔,忘记所有的痛与爱,做一个快乐的自己! 第一百五十八章 银溯(五) 爱意东升西落,浪漫永不过时。 “小和尚下山去化斋,老和尚有交代,山下的女人是老虎,遇见了千万要躲开!”女孩子一边哼着不知道哪个年代的歌一边往嘴里塞爆米花,挂在黑色鸭舌帽上的银链子随着她的动作十分欢快地来回晃悠。 苏靖鳞小口啃着热气腾腾的豆沙包子,心不在焉地往宠物店走去。 银玥已经在宠物店待了一个星期,云麒也从头到尾把它嫌弃了个遍。 银玥深刻地体会到,有一种不顺眼叫做——横看竖看都不顺眼! 没个三年五载的,这家伙估计很难对自己有所改观。 云麒干什么讨厌它呢,又没有抢他小鱼干!银玥百思不得其解…… 好在,店里其他小家伙跟它还是挺友好的,它的日子不至于太难过。 银玥记得,在来宠物店之前,一次偶然的机会,它偷偷跟着小姑娘溜出门到走廊上溜达,自此就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这里难道是天堂吗?男人,全都是男人啊!!!” 短短十几分钟,银玥看到了各种类型的小哥哥。 于是,作为一只社交牛逼症的小萌宠,不知人心险恶的银玥开始施展它的调情技巧——卖萌打滚,勾搭邻居小哥。 每天出门,它都会随机挑选对象,跑过去直接就是一个软倒:“快来摸我呀,快摸,不收你小苹果!”对了,银玥爱吃苹果,特别是那种糖心苹果,又脆又甜,它一次能吃一大个! 除了小哥哥,小姑娘家隔壁还住着两位老人,哪怕头发花白,他们依然将生活过得诗意盎然。 那份唯美浪漫,足够让所有人动容。因为人的欲望是无尽的,人的妥协也是无尽的,在这样的情绪控制下,人类的感情和需求很难被完全满足,那么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大部分人都是处于负面状态的。 所以真正强大的人,不仅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更懂得驾驭自己的情绪,抑制自己的冲动,懂得主动的“放弃”和“失去”一些东西。很多人都习惯带着面具生活,面具下,明明是心疼的神色,面具上,却是背叛的狂笑。 山云吞吐翠微中,淡绿深青一万重。 肖迟意看着眼前的小姑娘,意味深长地笑道:“你说你要跟着我?” “不可以吗?”小姑娘的眼睛亮晶晶的,看着肖迟意没有一点躲闪。 “你这不知天高地厚的死丫头,”肖迟意终于被逗笑了,“泷茵啊泷茵,你看这丫头像谁?” “泷茵姐姐,”小丫头立刻喜笑颜开,冲上去就是一个熊抱,“你可回来了,人家好想你哦!” 其实,泷茵是恨过肖迟意的。那时,泷茵被一个混混欺负。 后来,她以为肖迟意会给她撑腰,便公然叫人把那混混打了个半死。结果肖迟意却因为这事关了她一个月的小黑屋,还让她亲自去给人道歉,这让泷茵如何咽得下这口气? 只是她不知道,那人曾帮过肖迟意,在他人生的至暗时刻。 人是情感动物,只要是人,都会有情绪,而情绪又并非总是积极正面的,更多时候,它甚至是一种负荷。一个人,不管多么厉害,只要管控不了自己的情绪,就会相当地危险,甚至因此走向失败。 被情绪所操控,不能理性地看待问题的人,也会很容易消耗自己,哪怕一件小事,也会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能够自我掌控者,如泰山崩于面前而面不改色,宠辱不惊,不仅不会对自己产生过多的消耗,也会有更多的力量积极以对。 要论打架,肖迟意本来想睁只眼闭只眼的。 打架这事,还有谁能比得过阿飞和黑豹呢? 阿飞记得,有一次,老李头的猫和一群流浪狗打了起来,黑豹跑去观战。 结果那只脾气暴躁的猫以为黑豹是去劝架的,还嘲笑道:“呵,就你劝架?先留下一条腿吧……” 黑豹:“蠢猫,别想太多……”劝架?又不是吃饱了撑的! 至于这件事的结果嘛……结果就是,虽说当事猫也受了些许“皮肉伤”,但是瞅它那不服气的小样儿,估计心里正骂骂咧咧:“啧,没发挥好,下次一拳下去打十个!” 然后瞅了一眼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黑豹:“看得这么开心,你的良心被自己吃了吗?!” 确实,黑豹观战观得格外欢乐,最开始,黑豹的欢乐来源于越狱——栅栏这种东西,不仅不能拦住狗子,还能成功激发它们想越狱的心……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狗都擅长越狱,比如一只柯基猪超想越狱到另一个天地,可垮又垮不过去,钻也会被卡住,这货气得赶紧多吃了一口饭,结果…… 它只能默默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嫌弃地翻白眼了……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因太胖取消原计划! 苏靖鳞最近看了一篇文章,里面有个词叫做“心有猛虎,细嗅蔷薇”,苏靖鳞很喜欢这个词,搁笔思考了很久。然后,她准备出去走走,天气越来越热了,屋里待久了就闷得慌。刚打开门,墙角一抹亮色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那是一朵从石头缝里长出来的小黄花,小小的,看上去并不起眼。但苏靖鳞知道,它有多么顽强的生命力——这小黄花的根定是穿透了坚硬的石块,扎进了石头下的土壤去吸取养分,才能从夹缝中开出花来。 不难发现,平淡生活里,善于采撷诗意的人,内心便盛放着一片永不凋零的春天。 万物有根,将种子撒在土壤自然有机会使生命绵延。 但黄山松的根却几乎都悬浮在半空中,或扎根在岩石缝隙中,土壤只成了生长的附加条件,而迎客松更是如此。它自青狮石中破石而出,周围愣是一点土壤都没有,只能在缝隙中汲取大自然的养分,整个躯干都似悬在半空,但它就靠着这样坚韧不拔的品质活了一千多年。 古老的种子,它生命的胚芽蕴藏于内部,只是需要在新时代的土壤里播种。 第一百五十九章 银溯(六) 奥斯卡·王尔德说:回忆很可怕,快乐的回忆使人痛苦;不快乐的回忆使人更痛苦。 肖迟意并不这样认为,他确实痛苦过,但是他不害怕回忆…… 皇冠给你,那就是属于你的骄傲。自从他成为黑道上鼎鼎有名的一把手,就再也没有人敢轻视这个曾经手无缚鸡之力的穷混混。后来,更有了阿飞带着黑豹加入,肖迟意如虎添翼,很快在道上混得风生水起! 的确,只要打磨得下功夫,玻璃的光亮也能媲美钻石。但是硬度上,玻璃就是玻璃,永远不可能赶上钻石。而你需要搞清楚的是,自己究竟是玻璃,还是钻石! 是金子,总会发光;是玻璃,就会反光的! “五魁首啊,六六六啊,我赢了,你喝,赶紧的!”阿飞把酒瓶子往小弟面前一推,周围嘈杂的音乐简直太应景。那小弟不好推辞,也不敢推辞,只好提起酒瓶子“咕咚咕咚”干了。 阿飞嘴角上扬,不管是酒场高手还是传说中的千杯不倒,在他面前都得甘拜下风! 黑豹趴在桌子上一下。 湖光山色惹人醉,花香鸟语入心扉。 苏靖鳞站在船头上,迎着阵阵晓风举目远眺,一身白衬衫的云麒站在她身旁,两人脚上的新鞋子一模一样,鞋面上都缝制了一只有着漂亮阴阳眼的虎斑猫。 怎么看,都像一对热恋中的小情侣! 这是云麒第一次乘坐现代游轮,他有些兴奋,整个人神采奕奕,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衬得他更显阳光帅气。像巫山的超云暮雨,干净得没有一丝杂质和俗气。 苏靖鳞出神地看着云麒,跨越了千年时光的漩涡,眼前的白衣少年奇迹般的和梦境里的白衣公子重合在一起,虚幻而又真实。 苏靖鳞忍不住伸出手,云麒却抢先一步握住了她的手,再也不愿放开。 一群燕子飞了过来,轻轻鸣叫着,盘旋了两圈然后飞远。 苏靖鳞突然想起生物老师的科普,有一种鸟一生都在飞翔,从不落地——那就是雨燕。长期的飞行消耗的能量很高,因此它们的寿命不会很长。相关文献记载的最长时间在二十年。 二十年,那是只属于天空的一生…… 事实上不少鸟类都只需要小幅度的睡眠就可以恢复精神,并且身体机能也不会遭受损害。 例如鸽子可以几个礼拜不睡觉也能保持清醒,但同样的事情放在哺乳动物身上通常是致命的。 海燕也会在睡觉前尽可能地向高处飞行,然后以较长时间的滑行状态来让自己进入睡眠。 当然,以这种状态进入睡眠的时间并不会太长,通常只有几秒钟。 但是对于它们而言已经足够了。 自由,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云麒,再跟我说说以前的事呗。”苏靖鳞杵着下巴骨,像个等着听故事的孩子。 难得出来玩,云麒不想扫了她的兴,笑着道:“你想听哪个部分?” “我,我想知道结局,为什么你记得那么清楚,所有的事情,而我却……” 我却忘记了那些本该刻骨铭心的事情——苏靖鳞心里一直诸多疑惑——如果她前世真的是麒麟一族高高在上的神女,和身为白虎星君的云麒有着诸多纠葛。 远古神族不死不灭,她和云麒为什么会转世为人,云麒更是变成了一只猫咪? 这中间到底还发生了些什么? 如果他们会相遇真的是因为缘分未尽,为什么她第一次见到云麒的时候,真的以为他只是一只普通的猫?为什么她现在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而云麒却依然拥有法力?为什么…… 苏靖鳞脑子很乱,这些问题她早就想问了,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 也就是说,云麒到底跟她是不是一路人——她不曾怀疑过云麒,她怀疑的是她自己…… 苏靖鳞的好闺蜜黎欣曾告诉过她:“怎么判断一个人跟你是否有缘,看你朋友们跟他相处会不会尴尬,是不是所有人都排斥他,有意无意提醒你你们不合适……” 可她和云麒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不管是人是猫,她都自然而然接受了。至于别人的想法,她倒是从来没有在意过。想到这里,苏靖鳞突然蔫了——有几个正常人,能接受一只猫大变活人这种事? 为了遮人耳目,也为了眼不见心不烦,他们大概只会选择避而不见。 可有些遇见,本就是冥冥之中注定了的。就算是一生都不能停歇的雨燕,也不愿意形单影只,顾影自怜。只要有另一半陪在身边,又何惧山高路远! 苏靖鳞和云麒不在,宠物店又轮到了苏爸爸坐镇。 看着一屋子的宠物用品,苏爸爸难免会有些感慨——自家闺女这么喜欢宠物,该不会打算和这些猫猫狗狗过一辈子吧?虽然喜欢宠物没什么问题,但是物极必反啊! 末了又觉得自己有些杞人忧天,闺女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该自己拿主意了。 都说儿孙自有儿孙福,他这个当爹的还是少管闲事吧! “邦邦”,敲玻璃的声音吸引了苏爸爸的注意力。银玥看着眼前年过半百依然精神矍铄的人,心想:这人和那丫头什么关系?长得还挺像! 苏靖鳞的长相完美继承了苏爸爸的所有优点——双眼皮,大眼睛,高鼻梁,还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苏靖鳞由衷的觉得,自家老妈别的不说,看人的眼光倒是一流水平! 苏爸爸年轻的时候确实很帅,他也很幸运。那时候,他不需要买房子,也不需要买车子,更不需要给彩礼,去讨好女方的父母,因为苏妈妈对他一见钟情,非他不嫁! 而苏靖鳞的母亲,也的确是无怨无悔地为苏爸爸付出了自己的一切。 她将最好的年华,最完整的自己都给了那个时候一无所有的男人。 即使自己看上的人并非真的一无所有,但那个时候的女人满脑子装的都是爱情,认为跟男朋友在一起就是幸福,为他洗衣做饭就很甜蜜。在那一刻,她们好像卑微到了尘埃里。 好在,苏爸爸也用行动证明了——他值得。 日落而息,日出而作,春播夏锄秋收获,顺天应时总没错。水到渠成,瓜熟蒂落。 急什么? 人生,真的没有什么捷径可走。你想要拥有多少,你就必须得付出多少。 有些捷径走得快,但根基不稳,未必走得远走得久。 有些人走得慢,但稳扎稳打,每一步都是前进的路。 第一百六十章 银溯(七) 人生最大的遗憾不是错过,而是遇见了却无法拥有。 上蹿下跳敲玻璃的银玥成功地引起了苏爸爸的好奇心——老人家还从来没有见过长得这么富态的“耗子”,一身白毛溜光水滑,泛着银光,毛茸茸的尾巴尖还是分叉的。 银玥大概对自己只是只宠物这件事特别没有自知之明,也从不把“卖萌可耻”这句话当回事,心想:没见过世面的老人家,这么盯着人家看,人家不要面子的啊! 苏爸爸盯着银玥看了一会儿,寻思着是不是应该给这小家伙拿点吃的。自家闺女走的时候确实交代过,店里有个新来的小家伙喜欢吃苹果——嗯,苹果,他放哪儿了? 人老了,记性真不好! 年少不识愁滋味,中年方知万事辛。 认清了生活不易,所以在命运的刁难中愈发坚强;习惯了单枪匹马,于是在角色的变迁中逐渐成熟;看遍了人情冷暖,最终在岁月的无常中学会坦然。 诚然,作为顶梁柱的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家庭、事业更需一担挑,时常会被压得喘不过气来。 回望半生,才逐渐明白:中年人最好的活法,不过是拥有扛事的勇气,具备处事的能力,修炼翻篇的格局。没有人生来特别能扛事,每个人都在自己人生课题之中,寻找成长最快的答案,直到在社会摸爬滚打之后,才明白一个人最大的能力,是能扛事。 苦要自己吃,事要主动扛。而高逆商,是能扛事的关键。 在心理学中,能扛事被称作逆商。就像鸡蛋,从外打破是食物,从内打破是生命;而人生,从外打破是压力,从内打破是成长。只有主动扛起人生必经的苦楚,在黑暗与泥泞之中脱胎换骨,才能坦然应对生活的每一次考验。 银玥看着转身走开的苏爸爸,不甘心地想:有本事你放我出去,人家不想待在这里,太无聊了啊! 那个臭丫头到底几个意思,把它扔在这里就不管了么? 它要去找小哥哥,帅气迷人的小哥哥,才不要跟这些傻狐狸和蠢猫待一起! 于是,银玥开始思考怎么越狱…… 前些天,和苏靖鳞家一个小区的李家老两口不在了,留下一条三岁的狗狗乐宝无人照管。苏爸爸不忍心看着乐宝被迫变成流浪狗,毅然决定收养了它。 要知道,苏爸爸其实对猫猫狗狗并不感冒,只是因为自家闺女喜欢,才会爱屋及乌。 乐宝一开始对苏爸爸还是戒心满满,不让靠近。在老人家的不懈努力外加鸡腿攻势下,好不容易放下了心防。但乐宝最喜欢的还是小奶狗时李大爷给它买的一个猴子玩偶。 不过看着猴子玩偶这炸毛的样子,就知道它这一年过得也不容易! 而这只布猴子已经是家里最长寿的玩偶了,就是不知道它还能经受多少摧残…… 毕竟曾经那个少年! 已经长成了小霸王! 这“惊人”的变化,简直令人叹为观止呀! 乐宝天生一对黄金瞳,还自带眼线,唯一不满的就是它的毛天然卷曲,总给人一种凌乱的感觉。每当看到别家狗子毛发柔顺又有光泽的时候,就很羡慕。 一般情况下,苏爸爸是不会带乐宝上宠物店的,搞不好就会上演猫狗大战! 而不管猫咪还是狗狗,一旦受伤就会因为疼痛食欲减退,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苏靖鳞和云麒下了船,登上一个风情万种的小岛。 岛上有一片花海,刚下过雨,花苞初绽的水灵晕染上缤纷的色彩。那一刻,曾掩埋于灰土里的花苗邂逅了阳光雨露,绽开出绚丽的华花。 花海边有一所小木屋,木门上挂着一个渔网,已经十分破旧了,很多地方不补的话,根本就网不住鱼了。苏靖鳞突然就觉得,住在这木屋里的人一定十分浪漫。 “云麒你看,火烧云哎,真漂亮!”苏靖鳞指着天空远处的晚霞,开心得像个小孩子。 “是很漂亮,”云麒看着她手指的方向,点着头问,“可流云飞渡,不可捉摸,美则美矣,靖鳞你真的喜欢这样稍纵即逝的东西吗?” 苏靖鳞回头看着他,笑容依然灿烂:“为什么是晚霞?因为晚霞过后有星星,有月亮。而朝霞过后……只剩光天化日下的现实了。” “云麒你知道吗?云彩就像是天空的表情。”苏靖鳞的目光又回到了那一片霞光之上。 特别是夏天傍晚的云,总是会发生千奇百怪的变化,再加上落日的映照,美得更加如梦如幻。 前些天的傍晚,天空惊现一朵使劲“凹造型”的浓积云,不少人兴致勃勃地拍下这一幕。有人说是哥斯拉大战,有人觉得像一只慢慢张开嘴的鳄鱼…… 最大气、最有氛围感的晚霞,那一定是夏日的海边。 选个晴朗的傍晚,踩着沙滩鞋到海岸边随处一站,很容易能看到宽阔的海面上空,有一大片透光高积云。也就是常说的“鱼鳞云”,层层叠叠地铺开,越来越火红。 漫无边际的天空,任你自西向东慢慢观赏:这边是头,那边是尾巴,扑扇的翅膀大开大合,分明就是一只涅盘重生的“火凤凰”嘛! 如果说,云彩是我们仰头就能看见的美好,那么晚霞就是夏天做的一个最美的梦! 第一百六十一章 银溯(八) 三书六聘,十里红妆, 目之所及,皆为喜欢! 夜幕星河,晚风吹起女子的长发,波西米亚风的红色长裙在风中翻飞,像一团燃烧的火焰…… “靖鳞,”云麒看着眼前的女子,心中百般滋味,“这就是他苦苦追寻,千回百转,哪怕魂飞魄散也不愿放手的……”这一次,他一定不会再错过…… 苏靖鳞没有听到云麒的心声,她只是站在那里,仰头望着漫天璀璨的星子,那是钻石也无法媲美的梦幻!难怪喜欢看星星的诗人会写“星汉灿烂,若出其里”,一起看月亮数星星,本就是人间极致的浪漫! 眼见得四下无人,云麒心念一动,转眼就换了一身广袖白衣,长发倾泻而下。只见他抬手遥指星空,一枚流星划过夜的幕布,落在他手中。 苏靖鳞终于回过头看着他,云麒冲她招了招手。 云麒摊开手掌,一枚戒指出现在白衣公子手中,流光溢彩,美轮美奂。 苏靖鳞呆了。 “星河为戒,天地为媒,姑娘可愿……”云麒突然有些词穷,一双阴阳眼定定看着苏靖鳞,眼里的希冀浓烈得如同化不开的万年寒潭,只一眼,几乎就能让人落下泪来…… 没有人…… 没有人能拒绝这样的眼神…… 苏靖鳞受到蛊惑一般,朝他伸出手去…… 戒指发出一道耀眼的光芒,紫衣红裙的女子从七彩流光中醒来。引魂铃发出柔和的银光,一缕残魂从银铃中飞出,化作一点星芒,没入女子体内。 这一刻,麒麟的咆哮声振聋发聩——六魄齐聚,魂兮归来,记忆的闸门轰然洞开…… 苏靖鳞觉得自己好像天生不适合站在高位,处理那些复杂的人事。她天生比较一根筋,不喜欢拐弯抹角,理解不了族里那些喜欢卖关子的长老们一句话只说半句的玄机。 可她偏偏生来就是麒麟一族的神女,不得不站在那个位置上,处理那些令人头疼的事务。好在有阿爹阿娘的帮助,也还算应付,没出过什么大的差错。 苏靖鳞记得自己就是在那个时候,有幸去了一次星君殿。 她虽然认识云麒的时间不短了,但基本上都是云麒来麒麟神山找她插科打诨。倒不是说她需要遵守那些闺阁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奇葩规矩,而是她从未想过要去踏足星君殿。 星君殿,总觉得和那些神庙圣殿并无区别,都是气氛严肃的地方,待久了会让人喘不过气来。 只是她忽略了一点,那就是什么人住什么样的地方。于是,前脚刚踏进星君殿的苏靖鳞打消了后脚退出去的念头——这和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啊! 云麒居住的星君殿虽然和大多数宫殿格局差不多,一样的雕栏玉砌,空锁三十六离宫。但是大殿里并不是空空荡荡,庄严肃穆。相反,大殿里很是热闹,几只奇珍异兽正在追逐打闹。 顶梁上还挂了一排叮当作响的紫水晶风铃,微风一过,风铃声和鸟雀声此起彼伏,更显动听。 “青琐闼边璎珞草,碧纱窗外玲珑月……”有人一边念叨一边走进殿来,看到不请自来的苏靖鳞呆了一呆,“今儿个吹的什么风,竟然把你给吹来了,稀客呀!” “青琐闼”即青琐闱。宫门外刻为连锁文而以青色涂饰,称青琐闱。后来借指宫门。“璎珞草”即璎珞藤,可以用做装饰。长长的藤蔓垂落下来,很有格调。 “来看看九天之上的星君殿有多壮观咯。”苏靖鳞抬眸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这一笑,少了清冷、多了柔和自然,水灵灵的眼睛像藏了两汪清泉,仿佛榴花初绽。 头顶竖起的高马尾显得英气率真,垂下来的小辫与毛球又显飘逸灵动,整体装扮既俏丽又唯美,极为契合苏靖鳞那种我行我素、独立自主的风范。 出了星君殿的东门,是一个偌大的园子,有瀑布从天而降。瀑帘千仞挂绝壁,耳根风籁鸣璁珩。云麒于是带着苏靖鳞参观起来,两人一路说说笑笑,倒也悠然自在。 时无片月悬弓影,辄有流星陨铁围。瀑布边上不时有小团银光闪过,云麒告诉苏靖鳞,那是一种叫做“银溯”的小兽,喜欢邻水而居,贪食香甜的果子。 黄鹤舞高岑,清云曳徘徊这句话看起来是很有道理的,人是需要交朋友的,只有交朋友路子才能宽阔。哪怕是不喜欢凑热闹的人,也是需要知己的。 可是,怎样交朋友,何时交朋友,就大有学问,这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能力各有不同,方方面面的条件各不相同,智商情商也有差异,这就决定交朋友也要谨慎,不能盲从。 心中无挂碍,人乃有所安。 尘世纷扰,充满着未知与不确定。人如纸鸢,我们总想紧紧抓住手上那一根线,但风起时,下一刻又不知身居何处,前路何方。这时候如果有一个人坚定地牵着你的手,你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跟他走! 第一百六十二章 银溯(九) 不了了之,大概也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 “云麒,没想到你这个星君殿那么有意思,我都不想走了!”苏靖麟揉着一只小兽毛茸茸的肚皮,对着白衣公子吐舌头。总之,她玩得很开心! 云麒看着吐舌头耍宝的苏靖麟,一时傻眼…… 这真的是他认识的那个麒麟神女吗?麒麟一族高高在上的圣女,竟然会吐舌头卖萌! “话说世间生灵千千万,你为啥这么偏爱猫科呢?我看你这星君殿里的一个个看上去都虎头虎脑,长得圆滚滚的,难道是因为你身为白虎星君,所以物以类聚!”苏靖麟突发奇想——云麒的真身是神兽白虎,关于老虎的冷知识,她知道的不是很多——那如果威风凛凛的白虎剃了毛,花纹还在吗? 不知为何,有些人总是对毛发问题格外上心,那老虎要是秃了理发了,那身引以为傲的花纹还在吗? 苏靖麟瞅了一眼白衣广袖的云麒,差点被自己蠢哭——只能说,就算是神仙也免不了好奇心作祟! 想法归想法,她当然不敢拿云麒来实践,她可不想故意捋虎须,又不是吃饱了撑的! 苏靖麟玩累了,云麒又给她端来了各色点心,这让苏靖麟受宠若惊。两人一边吃点心一边闲聊起来,苏靖麟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像今日这么开心过。 “我啊,我本来就是九天白虎星转世,只要好好修炼就能位列仙班,只是后来……后来……”云麒讲着讲着突然沉默了,像是想起来什么不开心的往事。 “后来?后来发生了什么?”苏靖麟好奇宝宝一样杵着下巴骨看着他,满脸问号。 “没什么,也只不过物是人非事事休,今非昔比,只是可惜我一次都没有看到……也许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被遗落的那些人和事,”云麒看着苏靖麟,叹了口气,接着道,“那种感觉不好,迁就……我不喜欢迁就……”他说得云里雾里,苏靖麟却觉得自己懂他的心情。 人不都是这样吗,都喜欢被别人迁就,自己却不愿意换位。就像酒喝多了会醉,喝少了就会不爽! 一个不爱你的人,不会宠你,不会把你放在眼里。他不在乎你的一切,好像这与他无关似的。 当你被欺负时,他不会为你感到难过,而是不耐烦地说“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没用的。”于他而言,你是可有可无的,他不会挡在你面前,也不会保护你。 真正爱你的男人会像爱父亲一样爱你,像爱母亲一样照顾你。只要你需要他,他就会在你身边。 山海自有归期,归来却已桑田…… 两人在屋子里呆够了,决定出去走走。好久没见到小莹了,不知怎的,苏靖麟突然有些想念那个没心没肺的小丫头,想念她那阳光明媚的笑脸! 千里之外的无涯海水晶宫,一直是荧龙一族世代居住的修行之地。 “瀚海,瀚海阑干百……百丈冰,后面,后面是什么来着?万……万里悲秋……不对,愁云,嗯,愁云惨淡……愁云惨淡万里凝。”小莹抱着一本破书,磕磕巴巴念得十分头疼——娘亲真是的,非要逼着她学这些没用的东西。真是愁云惨淡的人生! 小莹长叹了一口气,把书一扔,恨不得那本被她摧残得皱巴巴的破书立马消失。 昨天她才跟娘亲说自己可能脑子缺弦,胸无点墨,希望有个师傅教教自己…… 结果,现世报这不就来了! 一本破书,却足以让她心力交瘁,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她娘亲看她读书读得辛苦,特地给她端来了一碗冰糕。小莹两眼放光,刚要伸手去接,一只手先她一步抢走了冰糕,美滋滋地挖去一大勺。 小莹急了:“你,你这一勺子下去,我还吃什么?”果不其然,就剩个碗底儿了! 小莹气呼呼地从苏靖麟手里抢回装冰糕的碗,立刻哀嚎起来:“我滴个神呐,不带这么欺负人的!苏姐姐,你学坏了,越来越像云麒哥哥了!” 无辜躺枪的云麒看着两个吃货为了一碗冰糕大呼小叫,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忍不住抬手捂脸,真是没眼看——原来塑料姐妹花并不是人间专属头衔,还好他身边没有塑料兄弟情! 端着茶盘款款而来的长公主看着两人打打闹闹,眉眼带笑,眼眶却忍不住微微泛红。不知为何,她总是很心疼苏靖麟,明明自己也还是个孩子,却坚强得让人心疼。 虽然她也知道,女子坚强是件好事,可是如果一个人只能冷暖自知,再自知,自知到灵魂深处去孑然独立,在这漫长的路途中一个人一直跑下去,跑向无谓的投奔,又无端地让人觉得心酸。 云麒难得没有调侃小莹,沉默地看着几人,不一会儿就开始走神。第一次和苏靖麟聊起自己的过往,突然觉得打开了一个心结。他从来没有和别人说过这些,哪怕他原本没有想要瞒着谁的意思,只是找不到合适的人和时机。 他跟苏靖麟不一样,不喜欢掖着藏着,爱了就不想错过。只恨苏靖麟少根筋,一直把他当成朋友。 他记得曾经的自己活在一个虚无的世界,什么荣华富贵,在那里都恍若烟尘,不过一瞬;什么恩爱情仇,在那里都灰飞烟灭、一笔勾销。 一不小心,就会在心里激起波澜。原来澄澈、纯净、安宁的内心就会变得喧哗、浮躁和功利。 什么时候能到远方去呢?因为熟悉的地方没有景色。 第一百六十三章 银溯(十) 越是轻易得来的东西,越不会珍惜,感情更是这样。 苏靖鳞自从去了一次星君殿之后,就对自己先前的看法彻底改观了。 想想也对,就云麒那样的性子,不管在哪里都不可能让自己无聊的! 回到麒麟神山之后,她把临走时云麒送给她的小兽银溯养在了自己的小花园里,并给小家伙取名“银玥”,她听云麒说了这家伙喜欢吃香甜的果子,于是变着花样搞来了各种野果,末了发现银玥对苹果情有独衷。 银玥啃苹果的样子十分可爱,两个小爪子抱着苹果,嘴巴不停地动,一下子戳中了苏靖鳞的萌点,一个堪称另类诡谲的念头“嗖”的一下子,从她的脑子里蹦出来。 苏靖鳞瞬间坐不住了,她不知道自己最近怎么了,总是会有这些奇奇怪怪的念头。 不曾想,连老天爷也向着她,她要找的人不请自来了。 云麒看着笑意盈盈的苏靖鳞,并不知道她脑子里正在打什么小算盘。他来的时候山花开得正好,就顺手摘了一把准备鲜花赠佳人,但此刻他突然觉得,与眼前紫衣红裙的女子相比,再美的山花也要黯然失色。 而且,美人正神色不明地看着他,显然不是不愿意他这么明目张胆聊闲。 难不成…… “星君来麒麟神山有何贵干啊?”苏靖鳞故作客套,生怕心里那点小九九被云麒看穿。 “闲来无事,随便走走看看。”云麒把花藏在身后,等着她走近。 “随便走走?”苏靖鳞挑眉——随便走走也能走到麒麟神山来,骗谁呢! “顺便……顺便把这个给你。”云麒把花递给苏靖鳞,故作淡定地看着她,等着她的反应。 “花!”苏靖鳞呆了一下,脸上立刻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晃得人目眩神迷! 果然女孩子都喜欢花——云麒心里想着,现在总算知道什么叫“人面桃花相映红”了。 “云麒,其实我正准备去找你来着,我跟你说,是银玥让,让我来……不是,其实是我想和你商量点小事儿。”苏靖鳞脑子里那根弦片刻的断开,又被她强行接上——苏靖鳞啊苏靖鳞,一束山花而已,有什么稀奇的! “银玥,谁?”云麒挑眉——才几日不见,这妮子就交新朋友了? “对啊,就是……”苏靖鳞刚准备故弄玄虚,就被云麒毫不客气地打断了。 “不用商量了,你说了算,”云麒酸溜溜的来了一句,“我还有事,先走了!” “唉~”苏靖鳞措手不及,不知道有人突然吃飞醋算是个什么骚操作! 银玥屁颠屁颠跟来看热闹,完全不知道云麒会拿自己作为吃醋的对象——堂堂白虎星君竟然会吃一个“宠物”的醋,简直不可思议啊! 只是吧,银玥的小脑瓜子里想的不可能这么复杂,想太多容易翘辫子的道理大家都懂! 明天就是人间的七夕了,云麒本来想约苏靖鳞去看看热闹,没曾想这姑娘根本是个不解风情的。他一个人走了,又有些后悔,不由得想起那首后世流传千古的《鹊桥仙》: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云麒挥了挥手中的折扇,正寻思着去哪里打发时间……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熟悉的声音响起,云麒挥扇子的动作顿住了。紫衣红裙的女子追上了他的脚步,笑吟吟地继续道:“我追上你了哦,云麒公子,发什么呆呢,这回要看你能不能追上我了!” 麒麟白虎,本就势均力敌,若单论速度,恐怕还是麒麟更胜一筹。有道是:麒麟一出,焚风踏火;麒麟一哭,天地同悲;麒麟一怒,九州变色! 云麒无奈地一笑,就算追不上,也得放手去追不是吗? 一道银光闪过,银玥用云麒叹为观止的速度追着紫衣女子去了。 七夕节,好生热闹啊! 大街小巷张灯结彩,有情人出双入对,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不时传来打情骂俏的声音。 “你说什么,要我挨个儿去给那堆人渣道歉?”泷茵瞪着肖迟意,不敢相信眼前这个男人会让她去做这样的事。可肖迟意偏偏是个油盐不进的主儿。 “那你呢,大过节的你有何贵干啊?”泷茵不死心的问。 “我,我和月亮公主有个约会!”肖迟意笑得别有深意。 “不好意思,怕是要让你爽约了!”泷茵气不打一处来,手一扬,一个刚啃了一口的包子对着肖迟意飞了过去。本想借肉包子打狗的典故气气自家老大,结果包子刚飞出去她就后悔了——那是她的晚饭! “多谢姑娘成全,”肖迟意笑嘻嘻地接住包子,一边大快朵颐一边走了,“我醉欲眠君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尾音淹没在他的笑声里…… “你先吃饭,我去杀个人,用不了多久就回来!”末了,泷茵听见他消散在晚风里的传音。 只有她一个人听得见…… 月下见佳人,花间醉流年! 人家说得理不饶人,可偏偏有些人是无理还不饶人。所以,其实本来是肖迟意想要亲手斩断他跟泷茵之间的情分。可是,他又舍不得——舍不得,有人和他一样,因为爱而不得伤心…… 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如果你愿意赌一把,输了时,也就只能打掉牙和血吞。 而且,大概率是会输的,毕竟人性,是赌不起的。而爱情,所谓海誓山盟,听来动人,却往往是浮萍一样的东西,相聚时欢喜,不知何时就被雨打风吹去。 可今日是七夕,不适合谈伤感的事。多少年来,人们对七夕节的浪漫想象:星汉灿烂,喜鹊搭桥,人间乞巧,天地都在祝福一对久别的有情人。 七夕,是人们对天上世界最浪漫的揣测,也是对“有情人”最诚挚的祝福。 泷茵发现,不知何时,月亮已经出来了,高高地停在悬崖顶上。她伸出手去,月上有仙人独酌。 云海深处,浪花翻滚,有大船远远经海,仿佛千里辗转而来。漫天星子是指路的明灯,让黑夜变得梦幻! 明月之下,孤影成双! 都说人生如梦,她却不希望这个梦醒来…… 第一百六十四章 银溯(十一) 有道是一场秋雨一场寒,她默默站在雨里,看着那个人一步步走远,走出她的视线。有些孤独的笑容和忧郁的眼神,原来都是最迷人的画面。 穆盈不喜欢凑热闹,也不喜欢过节。对她来说,只要活得自在就好! 大街上热闹非凡,穆盈却连门儿都懒得出,没有人约黄昏后,也没有花前月下,她宁愿一个人看看书写写字,实在不行就去喝几杯小酒打发时间。 小酒馆里今日显得冷清了些,七夕这样的日子,有几个人会闲得无聊,来喝闷酒呢? 穆盈挑了一张临窗的桌子,盯着窗外的小桥流水发呆。 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孤独,是她一个人的狂欢! “怎么这么巧?既然能在这个地方碰到。”一个不大讨喜的声音响起,穆盈回过头,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来人,终是没有吱声。并不是不善于表达,穆盈只是天生性子冷。 那人也不生气,自顾自地挪了个凳子,坐在穆盈对面,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个人喝酒没意思,多不应景啊,不如在下陪姑娘喝几杯?” 穆盈依然没有搭话,抬起杯子一仰头喝了个底朝天。 那人立刻帮她把酒满上,又让小二上了一壶酒和几样小菜。 “白松紫檀天青柳,黄衫红裙……”那人笑着摇了摇头,也拿起酒瓶子,仰头灌起来。 穆盈终于忍不住发话了:“我说你慢点喝,给本姑娘留点儿!” 两人你来我往,拼起酒来。也不多说话,一壶酒,很快就喝个底朝天。 “对了,本姑娘先前拜托你的事,你查出什么没有?”穆盈放下酒杯,难得想起点正事。 那人愣了一下,他以为穆盈已经喝醉了,下一秒就自嘲地笑了起来,摇着头道:“以姑娘的能耐,尚且查不出是什么原因,在下又哪能那么快查出眉目呢?” “你真的只是来找我喝酒的?”穆盈挑眉。 “不可以吗?”男人低下头,眼神里有明显的落寂。 “你说感情这东西到底有什么好?有些人,看似深情,不过是临时起意的戏弄和玩味,看似深爱,不过是不愿放手的占有和控制,看似真挚,不过是得不到却不放手,得到了,却不珍惜的随意……”穆盈嘴角勾起一抹笑容,那笑容很轻蔑,刺痛了男人的眼睛。 “所以你不相信感情?”男人像是突然想明白了什么,看着穆盈露出一抹苦笑。 穆盈不置可否,拍了拍那人的肩,默默起身走了出去。 月凉如水…… 也许有些人,骨子里就是凉薄的,跟这样的人谈感情,未免自讨苦吃。 其实穆盈说的不差,很多感情,看似深厚,却抵不过岁月河流随意的激荡。 穆盈离开没多久,酒馆里又进来几个人。其中一人显然是认识这个男人的,他自顾自地走过去,占了先前穆盈的座位。男人嫌弃地看了他一眼,与对待穆盈的态度大不相同。 这人穿着随意,看上去有些疲惫,甚至有点邋里邋遢,可实际上他的五官还是很好看的。五官很重要的鼻子,长得是挺拔笔直,侧面的立体度立刻就上去了。 “心情这么恶劣,肯定又被拒绝了吧?”梁怀义知道自己来得不讨巧,故意戳人伤疤。 “你是不是闲得慌想来讨打?哪壶不开提哪壶!”果然,男人立刻就翻脸无情,拳头捏得“嘎巴”响,大有你再说一句,打得你满地找牙的架势! “得得得,我不是来找你打架的,”梁怀义立刻收起玩世不恭的笑意,端起酒杯道,“是小的出言不逊,自罚三杯,还请公子息怒,不要和小的一般见识。” 三杯酒浊凭谁劝——梁怀义本就擅长插科打诨,三杯酒下肚,整个人立刻精神了。也不管对面坐的是谁,该吃吃,该喝喝,完全没把自己当外人。 原本冷冰冰的气氛立刻活跃了起来。小酒馆里本就鱼龙混杂,再加上过节,很快就热闹了起来。人们进进出出,高声谈笑,什么忧愁烦恼的,好像突然全部忘了个精光。 穆盈走的时候,酒钱还没有付,可她本就有些心不在焉,等想起这件事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罢了罢了,一顿酒钱而已,大不了下一次再请回来——穆盈心里想着,打了个哈欠。 很多事情,她都习惯了不去在意。她本是个洒脱的女子。看着身边的好友,一个个出双入对,她也不是没有羡慕过。可她自己却从未想过,要是有人想和她出双入对,她应不应该成全? 她是习惯了孤独的人,和苏靖鳞那样大大咧咧的人在一起会觉得很自在。而如果是友情之外的,太亲密了反而会不习惯。那时候她不懂,话说不出口的人都是一样的——有些话说出来,就没有意思了。 穆盈突然想起,前些日子行经流莺阁,看到墙垣上的那匹蔷薇花架,惊觉蔷薇烂然,似一帘绚丽飞红的瀑布。花叶繁茂间,似笑眼盈盈,流泻着蔷薇特有的幽微甜香。 蓦然想起那句脍炙人口的“心有猛虎,细嗅蔷薇”。一只猛虎,于掠杀征伐之外,尚有余闲,能一嗅蔷薇幽香。那些带刺的小花,何尝不像她自己呢——用坚硬的刺把自己包裹起来,外人碰上一下就会鲜血淋漓。 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其实,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猛虎,一丛蔷薇。 第一百六十五章 银溯(十二) 如果事与愿违,就相信是老天爷另有安排! “你说,我对它那么好,它为什么还一天天的只想跑?”梵漪杵着下巴骨,看着桌子上的空罐子唉声叹气,“哥,你来评评理,越狱就那么好玩吗?!” “我说梵漪啊,你何必要跟一只螃蟹较劲啊,人家天生八条腿,怎么可能老老实实给你看罐子,没准人家就是不拘放纵爱自由呢,你能怎么办!”梁怀义看着自家小妹嗤笑,但他这个当哥哥的还是宠着妹妹的。 “来来来,别难过啦,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梁怀义故意卖关子,反正梵漪就吃他这一套。 梁怀义的童年是不幸的,自幼没有母亲,少时又失去父亲,孤苦无依的他没少受人欺辱,好不容易得到亲戚接济,又因与几个表哥处不来而被送回去老家。 他的爷爷奶奶给了他久违的关爱不假,但也是让他的人生走向另一个悲剧的始作俑者。 他那大字不识几个的爷爷,给他订了一门亲——还是一门娃娃亲…… 不过说来奇怪,比起知情者的愤愤不平,梁怀义倒是在得知实情后显得十分淡定,甚至可以用“心无波澜”来形容他当时的反应。他的样子,完全不像一个受害者——在被自己的亲人强行干涉之后,他难道不应该愤怒吗? 可是他没有,他只是搬出了爷爷奶奶的家,学会了一个人自力更生。 就连他的妹妹梵漪都想不通,他的反应为何会如此不合常理? 悲剧的开端让梵漪想起一个故事——公主对讨厌的青蛙不堪其扰,把它重重地摔在墙面上,青蛙就在那个瞬间变成了王子。小时候梵漪觉得这个童话有点不合理,颠覆的地方在于:把青蛙重重地扔在墙上是个破坏性极强的动作,一点也不符合温柔善良的公主人设。 但,却是公主得到更好爱人的开始。长大之后却发现,这很像是个亲密关系寓言——在关系中,表达一些看上去有破坏性的情绪,比如愤怒,可能比你想象的还要重要。 在梵漪的印象中,哥哥总是神秘兮兮的,他有一个自己的房间,房间里的抽屉都上了锁。就连她这个当妹妹的都不知道,那些抽屉里到底装了什么东西? 只是梁怀义做梦也想不到,他的秘密会被一只其貌不扬的毛绒团子偷窥了去。 银玥其实对什么秘密的并不感兴趣,何况对方还是个与它不相干的陌生人。可偏偏打探消息是银溯的看家本领,它天生动作敏捷,善于隐藏。即使被发现了,也没有人会对一个宠物起什么疑心? 因为苏靖鳞对银玥采取的是放养政策,让它有了大把的机会去施展自己这项才能。 苏靖鳞大概也没有意识到,除了云麒,银玥也是陪伴她最久的活物。引魂铃虽然见证了一切,却终究是个没有思想意识的法器。而银玥不一样,它还有着过目不忘的本事! “麒麟神山上的果子味道虽然好,可我已经吃腻了,得找个机会换换口味。”银玥啃了一口还没熟透的野果,自言自语。它从果树上跳下来,动作轻盈得像一只松鼠。 “这天还没黑,怎么就有人说梦话了?” “什么人,别想耍花样?” 听到不熟悉的人声,银玥立刻条件反射躲了起来,竖起了耳朵。 只听一个女生继续道:“你们男人啊,都是表面上坚强,一遇到感情问题,都变成缩头乌龟。你根本不敢面对现实,我认为一切顺其自然是最好的方法,可每次你都放弃了。” 有人苦笑,却没有搭话,像是默认了。 那女声继续道:“最好的爱情,应该是互相成就的。以其感慨片片落花流水情,不如趁现在一切都还来得及,该送花的时候千万不要觉得拿不出手,更不要等花谢了才来后悔!” “说得好,有道理!”银玥心里默默表示赞同,就听到一个男声道:“你说得对,一个人能观察落叶、羞花,从细微处欣赏一切,生活就不能把他怎么样。” 他的声音很好听,波澜不惊,没有什么情绪,却如流水一般怡然自得。 银玥虽然对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没有兴趣,但在它的认知里——爱情的最终目的和意义,无非就是两个人互相陪伴依靠,共同成长进步。 就像苏靖鳞和云麒那样,旗鼓相当的两个人,才能让感情的天平保持平衡。 爱情最好的模样,莫过于和相爱的人一起进步,朝着共同的目标并肩前行,把日子过得越来越好。 而那些喜欢怨天尤人的倒霉鬼,都是又丧又怂,家里穷得叮当响,事业爱情两不顺。 事实也确实如此…… 有那么一些笨蛋,拥有的时候,不知道该如何珍惜;失去后,不知道该如何忘记;错过了,又追悔莫及。只会埋怨老天不长眼,从不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最终也只能伤人伤己。 这样的感情,看似伟大,其实一文不值。 在处理感情方面,银玥是佩服云麒的。从星君殿到麒麟神山,银玥也算是许多是是非非的见证者。 云麒知道自己对苏靖鳞的在意,可他从来不把喜欢挂在嘴上。因为不说,是爱情的一种格局,不打扰,是爱情的一种态度。他在意苏靖鳞,所以愿意用行动去证明。 站在这个世界面前,会发现生活是无比具体且繁琐的藤蔓,体会过其中的酸甜苦辣,才知道它无处不在的羁绊。人生没有捷径,要穿过这些纵横交叉的迷惘,只有不断磨炼自己。 思想是不一样的烟火,愿你始终美好,也能遇见美好! 第一百六十六章 银溯(十三) 路好不好走,那要走了才知道!世间万象,谁能暗主沉浮? 千湖千面,终将归于平静。万般皆无常,最好的生活莫过于静水流深。 “云麒啊云麒,其实我有点搞不懂你,”苏靖鳞伸手拉着白衬衫的少年,一如千万年前紫衣红裙的女子拉着白衣公子的手那样问他,“你明明可以逍遥自在地当你的白虎星君,为什么非要来趟麒麟神山这趟浑水呢?还有,你为什么非要帮我呢?” 苏靖鳞叹了口气,期期艾艾道,“最后,搞得自己一身伤病……” “我……当然是因为……”云麒眨了眨眼睛,突然想起来——是了,他的阴阳眼,曾因为苏靖鳞而双目失明……没想到苏靖鳞一直耿耿于怀…… “这还用问?当然是因为,这个,这个笨蛋他喜欢你呀。这都看不出来!”一个贱兮兮的声音插了进来,银玥跳到两人中间,几根小胡须一抖一抖,一双眼睛骨碌碌直打转! “其实,无论做人还是做神仙,有时候都挺不容易的。”苏靖鳞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往事,她就总是想要叹气。一叹气,她就觉得自己一下子老了十岁。 “如果做人容易,那些寺庙的佛门就都该关门了,谁还去求神拜佛啊?”银玥继续发表着它的见解,毛绒绒的尾巴左边晃一下,右边晃一下。 作为一个不安分的自我放养型宠物,其实,银玥悄悄到过小镇的每一片绿地,走过小镇的每一条街,偷偷收集了有关苏靖鳞和宠物店的各种传闻趣事。 然后觉得,有这样一个主人还是很不错的! “传说你们属猫的,谁也瞧不上。猫大爷你实话告诉我,你是不是看不起我?”趁着苏靖鳞去沏茶,银玥偷偷跳到了云麒的肩膀上,“当初,你那么随随便便就把我送人了,是不是因为在你眼里,我根本就没什么用——所以你才不想让我留在你身边?” “呃,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什么叫随随便便把你送人了?”云麒挑了挑眉,一本正经道,“你不是在麒麟神山过得很逍遥快活吗?难道跟着麒麟神女,还委屈了你不成?” “那倒不是,”银玥跳到云麒手心里,轻轻蹭着。“在星君殿的时候,只有你对我无欲无求,只是简单的对我好,想要真心实意和我交这个朋友,”银玥抬眼看着云麒,“我知道,你从来没有把我们当成宠物,而是真的——以友相待。” “你可能想多了!”云麒翻了翻眼皮——把你们当朋友,那可能是因为本大爷闲得慌! 银玥懒得再和云麒理论,转身跑了。再嘴硬,小心我把你的小鱼干偷光光! “云麒,云麒,野狐狸在偷吃你的小鱼干!”银玥模仿小白捏着嗓子喊了一声。 “什么,敢动猫大爷的小鱼干!”云麒炸毛了,“臭狐狸,竟敢太岁头上动土,关门,放狗!” 看来不管是人还是猫,只要沾上了吃货属性,都是一样的! “瞧瞧,德行!”大耳朵狐狸翻了个白眼,嫌弃地把银玥栽赃给它的小鱼干扔了回去。 看到这一幕的苏靖鳞暗搓搓地想:“我怎么从一只狐狸的脸上看到了倔强这两个字儿呢?” 雨季又到了,前一秒还是艳阳高照的天,下一秒也能雷声大作,暴雨倾盆。满大街的蓝花楹残花已经落尽,一季花开花落,便激发了所有生命的活力。 下雨天,大概没几个人有心情出门的,通通宅在家里,抱着零食追剧、网购、等雨停…… 下雨天,苏靖鳞也躲懒不愿动,宠物店开门的时候都推后了两小时。前两天她看到一个关于《监狱风云》的帖子,只不过帖子的主角是一只小狗。 事情是这样的——一眼看上去,狗狗监狱似乎真的是所“监狱”,关的都是不听话的狗子! 要说狗子脾气上来了,那可是千奇百怪的招数应有尽有,拆起家来毫不含糊。作为拆迁队大队长的哈士奇,就没有他拆不了的家,连砖头都能用牙给你啃出几个窟窿。 于是犯错误的狗子就被主人送进了监狱改头换面,重新做狗! 看着铁窗后一张张无辜的狗脸,苏靖鳞差点没笑岔气——铁窗泪啊! “怎么办,怎么办,这下玩儿完了!”看着碎了一地的盆栽、花瓶,甚至还有闺蜜苏靖鳞送给她的水晶摆件,黎欣心疼的不行。这下好了,这个月算是白辛苦一场。 在任何一个大城市,都可能有一个富人区是根据价格来确定的,而当地人心中的富人不一定以价格来区分。黎欣自从搬来这里之后,就只能通过手机和昔日的好友联系了。 可她不想一个人在这个没有人情味儿的地方一直呆下去,生日前一天,她特地穿上新衣服,去自己的“宝藏理发店”,理了个酷酷的发型,美得不要不要的! 出了理发店,黎欣的情绪有了微妙的变化,从兴致勃勃、到意兴阑珊,最后不知何去何从。 一个人过生日,那实在是太无聊了啊。毕竟自己的生活也是千疮百孔,又有什么值得庆祝的呢? 曾经看到这样一句话:叹气,是最浪费时间的事情;哭泣,是最浪费力气的行径。 但叹气,和哭泣,何尝不是在表达自己的委屈? 有些女人,在男人面前叹气,表示自己的哀怨和对对方的希冀。其实这种行为,是因为她还有希望,她想说出自己的心里话,让男人能够理解并且愿意多少做一些改变。 有些女人,在男人面前哭泣,其实她想要的不是男人讲理,而是伸出手把她抱在怀里。有时候叹气和哭泣,并不是矫情,而是在索要关心和照顾。 可男人明明知道这些,却不愿意给,不愿意付出关爱,不愿意对女人让步,只会不断的皱眉头,把女人嫌弃。这样的时候多了,女人心灰意冷了,便真的绝情了,会用沉默来对待男人。 退一步说,如果能一直长相厮守,也未尝不幸福。然而,一朝春尽红颜老,命运开了天大的玩笑。 我记得,第一次看到宇宙,是和你四目相对的时候。 希望好心情每天照常营业,烦心事永久打烊,每天想你不打烊。 雨欲来,风已至,局中人纷纷关上窗,撑起伞,披上衣。 第一百六十七章 斯叶(一) 缝隙幽微处升起的恶念,犹如打翻的潘多拉魔盒,里面充斥着难以言表的邪性。离真相越近,越会被震惊到冷汗直冒。杀人诛心,如此而已! 死亡是一场盛大的表演,他并不在乎观众的眼光,就算没有观众,他也会把戏唱到最后。 云麒从没想过,如果有一天,他需要放弃的东西——是他的生命…… 麒麟神山上四季都有花开,苏靖鳞于是养成了喝花茶的习惯。秋来层林尽染,泡一杯桂花茶,把秋天的桂花香喝进嘴里,浸入心田。那滋味真是美妙绝伦! 云麒虽然对花茶不太感冒,但他喜欢看苏靖鳞泡茶,看她一双纤纤玉手托着精致小巧的白瓷茶壶,将山泉水缓缓注入琉璃杯,凤凰三点头的技艺优雅而娴熟。 “凤凰三点头”是茶艺道中的一种传统礼仪,既是对茶友的尊重,也是对茶叶的最高敬意。最重要在于轻提手腕,手肘需与手腕平,便能使手腕柔软有余地。 所谓水声三响三轻、水线三粗三细、水流三高三低、壶流三起三落,都是靠柔软手腕来完成。 至于手腕柔软之中还需有控制力,才能达到同响同轻、同粗同细、同高同低、同起同落而显示手法之精到。最终结果才会看到每碗茶汤完全一致。 想当初苏靖鳞跟着娘亲学习这个动作的时候,可是费了不少功夫。 “嘿,那小孩,你过来,”云麒十分臭屁的对着一个小男孩招了招手,像猥琐大叔调戏小姑娘一样抛了个媚眼,贼兮兮地笑道,“过来大哥哥给你糖吃,好不好?” “你无不无聊啊,连小孩子都不放过!”苏靖鳞朝他扔过去一个野果子,被云麒一把捏在手里,手法精准得仿佛背后长了眼睛。他冲苏靖鳞做了个鬼脸,咬了一口野果子,酸得哆嗦了一下! “那是我堂弟家的孩子,我娘亲的心尖宠,你可别招惹他!”苏靖鳞瞅着正在和银玥大眼瞪小眼的小屁孩,心道——这小鬼怎么会跑来我这里,难不成他爹娘又丢下这小崽子出门潇洒去了? “而且,你让他管你叫哥哥的话,”苏靖鳞别有意味地看着云麒,讪笑道,“咱两就不是一个辈分了!” 云麒打了个哈欠,杵着下巴骨看着苏靖鳞,不以为意地笑了一下,像一只餍足的大猫。他当然不会在意这个玩笑话,口头上占个便宜而已,又不会少块肉! 白虎星,本是天生的煞星,注定孤独一生。万物相生相克,只有他,无法相生,只有相克…… 为什么,老天爷要这样折磨一个人? 多么不公平啊! 只是云麒天生就是个乐天派,凡事都能往好处想,从不把这些闹心吧啦的宿命啊,天机啊当回事。不是还有一句话叫做——我命由我不由天! 人生也许没有圆满的幸福,但可以拥有知足的快乐。 一个总是消耗自己的人,一定不会过得快乐。就算拥有一切,也会觉得不够,一点小事就能很轻易地影响他的心情。而总是被情绪影响,不能控制自己的人,是不会懂得在必要的时候抽身出局,研究局势,更不会深谋远虑的。 因为对他来说,眼前的事就已经是天大的事了,已经足够让他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了。焦虑会慢慢消磨一个人的精气神,值到让人心灰意冷,失去感知幸福和快乐的能力。 安于当下,即使身居陋室,也能看见“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的诗意。即使穷困潦倒,也须如颜回在箪食瓢饮,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 古语有云:“知足者,贫贱亦乐;不知足者,富贵亦忧。” 心有知足,安于当下,方有归处之感。更何况,他还有苏靖鳞! 他们曾约定,要在某个夏日,去海边看看晚霞。永远可以相信那些足够广大的事物,就像相信自己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能去任何想去的地方! “姑姑你瞧,那边有只大鸟飞过来了,好漂亮啊!”软软糯糯的童声打断了苏靖鳞和云麒的思绪,顺着阿炫手指的方向,果然有一只朱红色的大鸟飞了过来,像一团正在燃烧的会移动的火焰。 “四尾朱雀,三尾凤凰。”苏靖鳞盯着大鸟的尾巴,突然站了起来,急冲冲地跑进了屋子里。 云麒和阿炫继续大眼瞪小眼,看着苏靖鳞的背影,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下一刻,大鸟朝着他们飞了过来,准确无误地落在摆着茶台的桌子上。大鸟收起翅膀,哀鸣一声,一双黑曜石般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瞅着云麒和阿炫。 “这家伙好像有点不对劲。”阿炫伸出肉乎乎的小胖手,想去触碰那火焰一般的羽毛。 “别碰!”云麒立刻拉住了阿炫的小手,他已经看出来了,这鸟身上有伤,神智也不太清醒了,受伤的神兽警惕性太高,贸然触碰很可能会被误伤。 果然,大鸟很快就撑不住了,摇晃着在错愕中倒地不起,眼睛依然充满警惕地看着身边的两人。 云麒知道,每只神鸟的身体都很特殊,虽然伤口明显有毒瘴残留,而且只有净化之力,才能克制这种力量。但是凤凰的话,本身就有涅盘重生的机会,所以又被称为不死鸟。 生命的可贵之处,在于不可复制,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云麒曾经很不能理解那些动不动就要死要活的人——常言道“好死不如赖活着”,活着不好吗? 活着,本身就已经是一件很开心的事了! 就算要尝尽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他也是愿意的。不管怎么说,生命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只有活着,才能真真切切去感受这一切,才能无怨无悔…… 第一百六十八章 斯叶(二) 孤梦如雪,心冷如死。是谁说,只要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哪怕朝生暮死也值得? 云麒从睡梦中惊醒过来,他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如果有人问他,愿不愿意为另一个人放弃一切,包括生命?他可能不会一口回绝,大概率也不会立刻点头。他虽然总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却还是惜命的。 但如果……那个人是苏靖鳞…… 云麒长叹了一口气——他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会有这样奇奇怪怪的想法? 自从伤了眼睛之后,云麒就时不时会做梦,梦见一些不舒服的画面……甚至不乏生离死别的桥段,但他总觉得那些画面很真实,不像是无厘头的梦境…… 梦由心生,难道说他曾经真的面临生死抉择? 前世今生,他和苏靖鳞,到底还经历了些什么? 引魂铃,还隐藏着哪些秘密? 云麒印象中,苏靖鳞从小就非常聪明,学习非常好,作诗非常漂亮,对文学艺术更是热爱,怎么看,都是一位妥妥的小才女。苏靖鳞长得更像苏爸爸,性格脾气也继承了父亲骨子里的大气稳重,不骄不躁。 善良,更是这一大家人共同的品质,一脉相承,广结善缘。 都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孩子的一举一动折射出父母的家教涵养。 面对“虚假的接纳”,孩子的感受也是如此,他们觉得无所适从,不知道该怎么做才是对的。因此,这些孩子会更多的“试探”,他们可能玩更多的时间,来看看父母的感受、要求究竟是怎样的。 当反复的试探后,如果依旧“抓不住”父母的感觉,孩子就可能产生很深的焦虑感,甚至认为父母根本不爱自己,就像那些叛逆的孩子一样。 云麒记得,苏靖鳞家楼下住着一个小男孩。云麒刚来的时候,总是能听到他的哭闹声。 男孩的父母送了他一只小奶狗给他作伴,他给小狗取名叫小小灰。 小小灰很憨,它的世界里是没有光线的。男孩发现小狗的眼睛有问题之后,就不想养它了,于是小小灰被赶出了家门。还好院子里有好心人投喂,小小灰才活了下来。 云麒经常会偷偷跑出去找小小灰玩,那时候他也还是一只小奶猫。云麒很同情小小灰,试图也闭着眼睛去感受世界,然后他发现即便闭着眼他也不像小小灰,因为他看见过这个世界,对一切是有记忆的。 可是小小灰或许没有,它从出生到第一次来到院子里,就已经看不见了。或许从双眼的缝隙中,能够看到些许的光线,那是不是它的世界,云麒无从得知。 有一天,它像往常一样在院子的角落里等着好心人投喂,却突然被一张大网罩住,扔进一个铁笼子里,在一个滴滴轰鸣的四轮机器上,离家越来越远…… 从那以后,云麒再也没有见过小小灰。 那是转世为猫的云麒第一次体会到离别的情绪,体会到那种让人情绪低落却又无可奈何的感觉。只是那时的他还不懂,这种情绪能浓烈到何种程度? 说离别,不过一行白鹭上云间,欲留罢,却诉青天垂泪雨几点。说离别,不过一湾溪水自东去,欲留罢,却话花离枝头随波流。说离别,不过一句珍重赋羌笛,欲留罢,却怕人去夜晚孤寂影。 想来,他前世是体会过这种情绪的,所以才会如此敏感。哪怕还是一只不谙世事的小奶猫,就从分别中嗅到了不舍的滋味。就算对方不过是一只小奶狗,他也心心念念,为它将来的命运感到担忧。 苏靖鳞的床头柜上有一个老旧的相框,那一张照片中的两个女孩子穿着都十分艳丽,笑容分外灿烂。云麒知道,那个女孩子是苏靖鳞最好的朋友。 而现在的她们,再也不能像照片中那样靠在一起,开怀大笑。女孩儿跟随父母搬去了远方,从此断了联系。因为搬走的时候她们都还是小孩子,没有电话,没有任何联系方式。 女孩儿说将来一定会再回来,可将来的事情,谁又能够保证呢? 很多问题其实只有一个答案,就是顺其自然,返璞归真。因为外在的一切物质财富,到最后你都带不走。悲欢离合,生死无常,人生一切都是无常的变化,非常无情和残酷! 很多人都在其中自困自限,自苦自磨自救,而并非是来享受的,比如真正觉悟的释迦牟尼和老子,他们这些大圣贤开悟之后,也没有说去享受人生,而是一直坚持在向众人传道。 人生是不圆满的,是福祸相依的。不管是千万富翁,还是名门望族,还是一出生就含着金钥匙长大的王子公主,都是要经历磨难挫折的。因为每个人心性都是不净,不圆满的,都是带着种种的业力而来,人心都是需要净化的! 世界上最高贵的东西,最有用的东西是很难讲清楚的,二最世俗的东西呢,反而是大家最喜欢的。 正是这些因与果上的种种纠缠,让我们要去承受,要去觉悟,每个人的道就在我们所经历的这些业力上。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性格,做出什么样的事,都在外在上显现出你灵魂上的是非善恶。 当你经历过你走的每一条路,才能明白你的道该怎么走——怎么去改变提升,怎么去恶为善,怎么去脱离这重重的枷锁,怎么样去完成心灵上的救赎,从而真正从苦难之业力中脱离出来。这便是人生要去悟道,行道的真正的生命实义。 如果有一天,孩子问你为什么别人都闯红灯,我们却要等着? 为什么餐厅里别人吃饭那么大声说话,我们却总是很小声? 一个人是不是越有钱就越了不起? 到底什么叫做内在美? 读书究竟有没有用? 我们为什么要爱国? …… 那时候,你才能准确无误地告诉他们答案。 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答案,只是还没有智慧和勇气直面而已。人生呢,过程很重要,这过程就如在西天取真经的路上,唯自解自渡自救! 第一百六十九章 斯叶(三) 苏靖鳞闲暇之时,喜欢和云麒去河边遛弯。 云麒自从和苏靖鳞坦白了身份之后,就发现了当猫和当人的区别所在——苏靖鳞似乎还是更喜欢变成虎斑猫的他,不管是抱在怀里还是让他趴在肩头都很方便。可他却更愿意牵着她的手一起散步,更喜欢两个人并肩携手前行! 雨季刚过,河水上涨了许多,没有先前那么清澈了。几只白鹭在水里不紧不慢地抓泥鳅。云麒眯着眼睛看着它们在河面上展翅掠过,突然觉得眼前的画面似曾相识…… “星君,好生悠闲呐!”苏靖鳞一边拿腔拿调,一边捂着嘴偷笑。 云麒无奈地看着苏靖鳞——是的,在她面前,他只能认输,他向来拿她没辙! 她在闹,他在笑!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吧,谁叫他这么死心眼呢?总是被她拿捏得死死的! 两人正腻歪着,突然,一个站在河边的小女孩吸引了他们的目光。只见女孩儿一边笑一边落泪,一边抹眼泪一边笑,手里还拿着一把小铲子不停地铲着土。 苏靖鳞好奇地走近了几步,就看见姑娘旁边还有一只麻袋,袋子鼓鼓囊囊。 “袋子里是她的……”云麒动了动鼻子,立刻明白了一切,拉着苏靖鳞默默地走开了…… 有些时候,有些悲伤不可言说,不打扰是基本的尊重。 死亡到底意味着什么?也许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在云麒看来,死亡不过是他生命中不太重要的一环——不管前世的白虎星君结局如何,他已然重生,而能再见到苏靖鳞,已经是上天对他的恩赐,这辈子他已经不想再奢求什么。 重逢,才是他心中最重要的永恒。 “凭什么,凭什么,你把人打了一顿,还要来问疼不疼!” “砰”,苏靖鳞气得拍案而起,手里的琉璃盏被她盛怒之下一把摔了个粉碎! 店里的人也好,阿猫阿狗也罢,都被她这一嗓子吓了一大跳。 “怎么了,怎么了?”正在煮茶点的云麒也被吓了一跳,挑起帘子探出个头来,一叠声地追问。 “你看看这个!”苏靖鳞气呼呼地把手机递给了云麒。 云麒擦了擦自己的手,接过她的手机,好奇地看了起来。 末了他把手机还给苏靖鳞,叹了口气道:“好啦好啦,就这点事,你至于生这么大的气?” “什么叫‘就这点事’,你看完不生气吗?”苏靖鳞挑眉看着云麒,“这些人丧尽天良,你竟然不生气,证明你根本没有同情心,我不搭理你了,哼!” “你就算再生气又能怎么办,这事咱们管不了啊。”云麒一边好言安慰一边清理干净那一地狼藉,看着苏靖鳞认真道,“靖鳞,我知道你心地善良,爱打抱不平,但是你要明白,这世界本就不公平,这世间很多事我们也无能为力,而生气,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苏靖鳞被他这么一说,心情慢慢也就缓和了下来,她放下手机看着云麒道:“我知道你说得对,可我还是很生气,我是不是很没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还总是让你来帮我收拾烂摊子!” “你怎么会这么想?”云麒放下手里的扫帚,走到苏靖鳞跟前站定,双手板正苏靖鳞的肩膀,直视着她的眼睛道,“靖鳞,你是明白我的,前世今生,不管我为你做了什么,都是心甘情愿的,你如果因此而跟自己过不去的话,我会难过的……” 苏靖鳞看着云麒那双世间罕有的眼睛,突然有一种想哭又哭不出来的感觉——她要有多么缺心眼,才觉得眼前这个人没有同情心啊?他明明为了帮她,连命都可以不要;他明明为了寻她,历经千辛万苦;他明明把她看做生命里最重要的存在,不顾一切只求陪在她身边…… 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云麒最看不得别人掉眼泪,一看到苏靖鳞眼眶泛红,他就先慌了神——是他说错话了吗,如果是他把这个傻姑娘惹哭了,他要怎么哄啊? 没曾想,苏靖鳞到底把眼泪憋了回去,只是又往前走了一步,就着他的手给了他一个拥抱——你已经朝我走了九十九步,这最后一步,由不得我不走! 计划再美好,不去实践就只能是空想。 有些事情本就不值得原谅,就算无能为力也可以保留愤怒的权利。恰是因为不原谅,才是正视自己的伤害。只有正视自己的伤害,才对得起自己受过的伤、挨过的痛。 有人说,不原谅是把自己困在仇恨里,那样更没法与自己和解。 其实,与自己和解并不是以原谅别人,让自己受委屈为前提,而是伤痛还在,却不再自怨自艾。 正视了伤痛,然后勇敢向前走。最终,学会了保护自己,也学会了爱自己。想像力不会老,梦想永不停歇,如果我们有勇气去追逐,所有的梦想就会实现! 第一百七十章 斯叶(四) 夏日的晚风轻轻拂过窗帘,室内光线柔和、朦胧、幽暗,却让人觉得很舒适。 苏靖鳞把脸贴在蜷成一团的虎斑猫身上,整个人都懒洋洋的不想动。云麒弹了弹耳朵,任由她靠着自己——既然苏靖鳞更喜欢和虎斑猫形态的他待在一起,他就多满足她一下吧,果然还是四脚兽的魅力更胜一筹啊! “云麒,我想问你一个问题,”苏靖鳞继续懒洋洋地挠着猫耳朵,声音柔软,“对你来说……你真的愿意就这样简简单单的过每一天……”其实她想说的是,就这样,陪着她混一辈子会不会委屈了他? “嗯,我觉得挺好的啊,这样……有什么不妥之处吗?”云麒不知道苏靖鳞此刻心里在想些什么,大概女孩子的心思总是弯弯绕绕,难以捉摸的吧。当然,他对现下的生活确实是很满意的! 每天可以晒晒太阳,逗一逗黑猫和大耳朵狐狸,和苏靖鳞一起采购食材捣腾些新花样,把吃货精神贯彻到底。没有客人的时候,他甚至可以随心所欲,不同的身份来回切换,反正苏靖鳞已经完全习惯了他变来变去的相处模式。 平淡,简单,快乐就好! “没什么。”苏靖鳞晃了晃脑袋,她也觉得自己的问题有点无聊。 就算他们曾经是神仙,而现在只是两个凡人,那又如何?平凡,并不意味着平庸。 所谓平凡,就是任何东西有得有失,都能拿得起放得下,并且还有勇气继续往前走。用一种享受的心态,不管遇到多少坎坷,跌倒了依然能够站起来,最后,获得的是人生的智慧,而不是绝望。 光芒是光明的内心,锋芒则是坚硬的盔甲。内心有光才能看见光芒,倘若没有锋芒,再亮的光芒也会失去变得黯淡。你若好到毫无保留,对手就敢坏到肆无忌惮。 心肠太软,容易被当软柿子捏;心地太善,容易被当缺心眼看,最初的善意帮助,会变成最后的恶意后果。这一点,苏靖鳞深有体会。 想她曾经掏心掏肺的对别人好,以为这样她们的友谊就可以天长地久。何曾想,最后换来的却是误解和中伤,虽然她也已经想通了,不再为过去的事情懊恼,可当时,她真的非常难过。 除了难过,还有委屈…… 也许你日行一善,广集善德,举手之劳的小事并不会导致什么大的损失。然而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当对方所求得不到满足,反咬一口时,你也最容易成为无辜的受伤者。 没有棱角的善良,不仅不能向世界传达你的善意,反而无形中输送了你的怯弱;没有原则的善良,会让真正的朋友寒心,让不值得的人永远不懂得“不可侵犯”这四个字。 何为光芒? 光芒是你身上散发出的光,它可以是优秀的品质、善良的行为等一切吸引人眼球的东西。 何为锋芒? 锋芒是外放的刺,是对自我的一种保护,是一种尖锐的傲气。 先有光芒,后有锋芒。 有光芒而无锋芒,是软弱;有锋芒而无光芒,就是张狂。 等到天色完全暗下来,一直处于发呆状态的苏靖鳞才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准备关门回家。一个不小心,将货架上那个搭了一大半的热气球模型撞掉下来,不偏不倚,正正砸中云麒的猫头! “哎哟!”云麒结结实实挨了这一下,立马清醒了,递给苏靖鳞一个有些哀怨的眼神。 也亏得云麒挡这一下起到了缓冲的作用,那模型在桌子上滚了几下,竟然没有散架。 “哎呀,还好没摔坏,好不容易快完成了,如果砸坏了就麻烦了。”苏靖鳞一边说,一边捡起那个模型,小心翼翼地放回架子上,然后才伸手揉了揉云麒的猫头。 “砸坏本猫的脑袋就不麻烦了?”云麒委屈巴巴地瞅着苏靖鳞,语气半是抱怨半是傲娇,“真是的!刚才你竟然先心疼模型,难道这个臭模型比本猫还重要?还是你觉得我是不死之身啊?” 听到他最后一句话,苏靖鳞的脸色微微一僵,仿佛颤抖了一下,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云麒。 “好啦好啦,我皮糙肉厚,砸一下没事,啥毛病都没有,你不是要回家了吗,还不走?”察觉到自己失言,云麒赶紧转移话题。他知道,自从前世的记忆恢复了一些之后,苏靖鳞一直对“死”这个话题讳莫如深,是他嘴欠,又勾起了她不好的回忆。 有些事情,哪怕已经过去了,也很难不去计较…… 就像一个沙发,一开始崭崭新新,谁都欢喜,就会一直坐在上面,哪天一不小心呢,弄了个污点在上面,一开始谁都不计较。日子久了呢,有一天,你会突然间发现——这个沙发怎么脏成这个样子了,靠垫踏掉,弹簧坏掉,灰扑扑的,到处是斑斑点点,因为从一开始你就没有计较过。 这么大个东西,放在屋子中间,你躲也躲不开,你就会想不通——好好的一个沙发,怎么会坐成这个样子啦?丢掉,舍不得;放在那里,刺眼睛;到了那个时候,你再想往上面盖什么东西,都盖不住了。 底下的东西脏了,就算别人看不见,可你自己心里是晓得的,你知道污点在哪里,你就不可能真的做到不在意。心结打不开,就不可能真的坦然无所谓。 人生也没有绝对的顺境与逆境。某种程度上,人要习惯一种斗争的常态化,即与困难斗争,与绝望斗争,与一切不公平斗争……斗争是无穷的,只要活着,就不能过于期望所谓的一劳永逸,要习惯苦海无边,片刻领悟也是“岸”。 需要保持一颗善心是没有错,但不是对谁都好都没有底线,你没有底线,别人就没有原则,当善良失去原则的时候,就助长了恶。 有棱角的善良才是真善良,没有锋芒、没有棱角的人,是很难在这个粗鄙的世界走得更远。 一蓑一笠一扁舟,一丈丝纶一寸钩。一曲高歌一樽酒,一人独钓一江秋…… 第一百七十一章 斯叶(五) 把岁月慢慢编织成一幅画,梦就是蝴蝶斑斓的翅膀。 生命就像那一张岁月织就的空白画布,每个人都可以用不同的经历和回忆来创造出只属于自己的美好画卷。来路不由己,前路仍可期。 云麒近来很喜欢粘着苏靖鳞,见她收拾完东西准备关店门就很自然地跳到了她肩头,要和她一起回家去。苏靖鳞有些心绪不宁,她也不想一个人走夜路,便没有拒绝。 路灯把她的身影拉得很长,夜风吹起她的发丝,拂过虎斑猫的脸颊,云麒突然有些心痒痒。 眼见四下无人,云麒一个纵身跳了下来,落地已经幻化成一身白衬衫的样子,然后拉起苏靖鳞的手,接过她肩上的背包挎在了自己身上。 “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见她不说话,云麒一边牵着苏靖鳞往前走一边试探着问,“介不介意跟我说说?你这个样子我真的有点不放心,要不明天你在家好好休息休息,我来替你守店。” “我没事啊,可能是昨晚没睡好,所以有点疲倦而已,你不用担心我的。”苏靖鳞没有看云麒,她要怎么说?她其实对前世的事情一直耿耿于怀——如果真有转世之说,那云麒是怎么带着前世的记忆回来找她的? 而她,又为何忘记了前世的种种…… 如果真的有忘川和奈何桥,有那碗喝过之后一忘皆空的孟婆汤,难不成还有亡魂可以选择不喝?而打破惯例,又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这一切的一切,云麒会不会和她坦白? 她满腹的疑问,却不知如何开口相问,生怕说错话勾起一些不好的回忆。总觉得云麒那玩世不恭的笑脸之下隐藏了太多秘密,让她猜不透——不是说,一个人只有经历了足够多的坎坷,才能云淡风轻笑对一切。那这样的笑容,会不会满含苦涩? 一轮明月挂在窗外的树梢上,夜风轻轻地吹着,像在诉说着遥远时空遗落的心事。 “云麒,你等等我,你要去哪里?”梦境里,苏靖鳞焦急地伸着双手,难过得几乎要哭出来。 白衣公子回头看着她,眷恋的目光却不能一直停留在她脸上…… 终于,他转身离去,不再回头…… “云麒!”苏靖鳞声音里带着哭腔,挣扎着醒来,却见虎斑猫被一团银光包裹着,虚浮在半空中。银铃微响,光团中的身影慢慢幻化成了长发广袖的白衣公子,云麒紧闭着双眼,似乎也在做一个梦。 他那么安静,与平日里简直判若两人。此刻的他连发丝都是柔和的,眼角眉梢似乎还带着点笑意,染了一层微凉的月色,梦幻泡影般一触即碎。 一瞥惊鸿惊醒梦一场,回忆里的笑声像无形的刀刃,却斩不断思念延伸!苏靖鳞睁大眼睛看了他一会儿,终于控制不住地从床上站起身来,踮着脚尖想要靠近他。而那团光圈仿佛明白她的意思,慢慢飘落到她跟前。苏靖鳞不顾自己只穿着睡衣,伸出手紧紧抱住眼前的人,仿佛下一秒,他就会突然消失不见…… 她一直不明白自己的心事,每每一念及云麒,总是将他当作故人老友,实则内心深处,对他的眷念已经根深蒂固——只是,连她自己也不曾正视过这个问题罢了。 红尘来去散无痕,醉酒当歌思故人,不见千里万里悲欢与爱恨! 感觉到双手环在腰间的力度,云麒睁开了眼睛,呆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有些手足无措地低头看着她:“靖鳞,你,你到底怎么了?”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在睡梦中突然变回过去的样子,更不知道苏靖鳞为何会惊醒,她究竟梦到了什么?他感受到了她的不安,只是莫名地有些心疼。 见她不说话,他只好轻轻地揽着她,鼻尖萦绕着从她秀发间传来的清香。 夜已经很深了,这小小一方天地只属于两个世外之人。白衣公子叹了口气,长袖轻轻一挥,满天星光散落下来,织就一个梦幻般的结尾——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只为许你一场人间烟火! 怀里的人睡着了,多了几分安然恬静。他不知道,她只是突然感到害怕,害怕失去他而已。 圣湖边停栖的蜻蜓,水面的倒影,就像永恒的梦境一样—— 梦境里风好大,苏靖鳞有些心慌,银玥蹲在她肩头,受她的情绪影响,没来由地也跟着心慌起来。 圣湖里的无色莲花开了,以圆叶为背景,明黄色的蜻蜓显得格外耀眼。紫衣红裙的女子站在湖心岛上,目光心不在焉地追随着那几只蜻蜓,一声不吭地耐着性子等待着。 银玥不知道她在等谁,也不好多问,只好默不作声地陪她等着,哪怕等到天荒地老! 谁望谁盼等过几度春,谁悲谁欢徒留一孤灯? 明明才三个多月的时间,但对于苏靖鳞来说,仿佛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换了人间。思念会让一个大大咧咧的女子变得细腻,年少时的男男女女总是词不达意,言不由衷,有时候喜欢一个人,反倒会表现得十分抗拒,仿佛生怕别人看穿了自己的心意。 说白了,谁不曾天真幼稚? 也因为这种天真,难免做出一些错误的决定。当一切说开之后,又免不了要后悔,后悔没有在恰当的时机表明自己的心意,然后因为误会而错过了相爱的机会。 思念会让一个不懂惦记的人,变得紧张。 你,想念过一个人吗? “想”之一字,心上一个“相”。 一个字,承载着两颗心的重量。 思念,到底有多重? 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无法将就;是“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午夜梦回;是“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的黯然销魂;是“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的彻骨悲凉;更是“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的无法忘怀。 关于想你这件事,躲得过对酒当歌的街,躲不过四下无人的夜。 我依旧每天午后看着流云,夜晚看着繁星,只是内心深处再也抹不去曾经有你的画面…… 第一百七十二章 斯叶(六) 有人说,名字是这个世界上最短的咒语——天地之初,一片浑沌。 当人们开始给万物命名,日月星云,山河湖海……从此世界有了模样,有了想象。 月亮,慢慢变成了血红色…… “血月,不祥之兆……”云麒看着慢慢西沉的月亮,皱了皱眉,白衣飘然而落。 他有伤在身,不敢大意,点足轻轻落在一棵古松的树梢上,隐去了身形气息,一双眼睛警惕地注视着圣湖的水面——湖水倒映着血色的圆月,水面翻腾起来,仿佛有什么东西急不可耐地想要破水而出。 这圣湖之下,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 想来,他云麒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了,甚至掉进忘川河,他也捡了一条命回来,还有什么坎儿,是他堂堂四圣兽之一的白虎星君过不去的呢? 你别说,还真有! 云麒不记得自己掉进忘川之后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究竟是谁救了他,还大发慈悲把他送回麒麟神山。黑暗中仿佛一直有人在呼唤他的名字,声音越发的迫切,隐约带了哭腔。那是他第一次,如此靠近死亡,在那条传说中亡灵难渡的黑水河里。 “云麒,云麒……”也许就是这一声声的呼唤,让他终于能够清醒过来,睁开眼睛再次看到她…… 云麒还记得自己醒来时的情景——那是他第一次看见苏靖鳞为了他掉眼泪,他本能地想伸出手去安慰她一下,无奈他伤得实在太重,昏迷月余醒来之后,竟然虚弱得连手都抬不起来。 他只好定定看着她的眼睛,声音嘶哑地唤了一声:“靖鳞……”还好他没有忘了自己是谁,也没有忘记眼前之人,那是他心里最在意的人啊,就算忘川之水销魂蚀骨,也不能让他忘记! 然而云麒不出声还好,只这两个字就让苏靖鳞顷刻之间又落下泪来,要不是他满身是伤,触碰不得,她真的只想抱着他大哭一场——三十多个日日夜夜的担心与无措,苏靖鳞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 穆盈离开后,就剩她和璃鸢轮流照顾云麒,她真的很害怕,怕他就这样一睡不醒。 还好,老天爷到底还是垂怜他们,让云麒醒了过来。 在麒麟神山养伤的那些日子,云麒大部分时候都在昏睡,他因伤行动不便,是苏靖鳞手把手帮他更衣喂他喝水,照顾他的饮食起居,亲自给他熬药疗伤……若是没有她,只怕他云麒早已是白骨一堆。 云麒此番遍体鳞伤,触目惊心。身上被忘川之水腐蚀的伤口极难愈合,苏靖鳞几乎想尽了一切办法,甚至潜入圣湖,历尽艰辛采来了只生于湖底的玉灵芝。 那玉灵芝是麒麟神山最难采摘的灵药,与麒麟雪参不同,因为生长在水底极阴之地,需得以血做药引。苏靖鳞哪里是还他人情,她简直是在一命换一命! 整整七七四十九日,每日一碗麒麟血入药,终于治好了云麒身上那些深可见骨的伤。苏靖麟给他喂药的时候,云麒虽然依然昏迷,但他感觉得到,那鲜甜的液体流经肺腑,麻木沉重的身体似被温暖的阳光一点点唤醒,肉体的疼痛片刻便得到缓解,忘川水腐蚀过的伤口被丝丝缕缕的甜腻覆盖。 只是他不知道,那竟然是她的心头血! 女子还在耳畔温柔低语、轻抚,前尘如梦,往事反复。唇上的动作轻缓下来,似抚慰一般轻柔。 云麒记得,他终于可以勉强下地走动那天,苏靖鳞起了个大早,煮好药膳之后说要扶着他出去走走,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山花开得正好,紫衣女子搀扶着白衣公子一步一步走得分外小心。 漫山遍野绚丽多彩的山花,一丛丛、一簇簇、一层层铺满了沟沟坎坎、坡顶谷底,使春日里的原野不再孤独单调,不再寂寞荒凉,它们以不屈不挠的精神顽强地和这料峭春寒抗衡,满怀信心地迎接着春的到来。 “靖鳞,这些日子真是辛苦你了。”云麒走得不稳,大部分的重量都依靠在苏靖鳞身上。他贪恋她这样的温柔,却不能心安理得的接受。 “云麒,你知道的,只要你能好起来,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苏靖鳞轻声道,这么些日子以来,她终于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这一路走来,她终于看清自己的心! 山谷、峰顶,漫山遍野全是盛开的山花,五颜六色,层层迭迭、无边无际。白的是纯洁无瑕的云,粉的是灿烂深邃的霞,红的便是那熊熊燃烧的火,是女子那一身炫目的紫衣红裙! 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花香,忽如一夜春风来的诗句变成了现实。一夜春风催开了山花无数,大地在烂漫山花温馨的爱抚下蹙然苏醒,恢复了它应有的活力。 山花照坞复烧溪,树树枝枝尽可迷。 野客未来枝畔立,流莺已向树边啼。 璃鸢在不远处看着两人的背影,突然有些感慨…… 别驾一城聊塞北,短檠诸子自江南。 平生抱负何由见,冢上铭诗仔细参。 “我游梓州东,遗迹涪江边。”江水潺潺,白衣女子立在一叶扁舟之上,江风吹得她的发丝衣袂齐飞,“靖鳞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的。” 想起几日前,她还信誓旦旦地和苏靖鳞保证,可眼下,她却不得不先行离开。几日前她收到飞鸽传书,说族中出了大事,要她无论如何先回去一趟。 “你看看几点了?还墨迹,吃屁都赶不上热乎的!”苏璃茉喜欢看书,近来得了闲,她总是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小屋子里。虽然清苦,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却乐在其中,她终于可以心无旁骛地写自己想要的诗词。 在这期间还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有小偷盯上了她家,经常半夜前来打探,偏偏每次都窝在家里,搞得小偷无从下手只得放弃。 平生好大忽琐细,焚香读书户常闭。 扁舟木末沈红粉,拾翠霜前失素娥。 小屋后面有一片竹林,古书中就有关于竹子开花后死亡的奇特现象的记载,“竹生花,其年便枯”。因此,竹子的大面积开花枯死也是令人好奇的现象。 从前每一夜,她都渴望一夜如一瞬,一年如一瞬,一种隐居似的生活,平静宁和之下,似乎在酝酿着巨大旋涡。 第一百七十三章 斯叶(七) 在苏靖麟无微不至的照顾下,云麒恢复得很快。 能自由走动之后,云麒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嘛! 但显然,苏靖麟不是这么认为的! “如此说来,是传说中的血驹救了我,就是那匹额生血玉的黑马?”看到苏靖麟端着捣药的碗走进来,云麒勉强坐起身,皱着眉一边解开外衫一边抬头问苏靖麟,“对了靖麟,你最近脸色不大好,是不是太累了?你可别为了照顾我把自己累倒了。” 他当然不知道,苏靖麟为了救他不惜以血入药,才会把自己搞得这么憔悴。 云麒那一身伤已经好了个七七八八,但苏靖麟还是坚持每天给他敷药,毕竟那些珍贵的草药是山主青昱亲自给配制的,浪费了多可惜! 云麒一开始还不习惯苏靖麟给他上药,但时间久了也就习以为常了。 他把衣衫悉数褪到腰间,小心翼翼地解开血迹斑斑的绷带,裸着上半身,没脸没皮地盯着苏靖麟。那眼神直勾勾的,看得人脸颊发烫,实在有点欠揍! 要不是云麒身上那些伤口依然顽固的存在着,就算开始结痂也让人无法忽视的看一眼就感到心疼,苏靖麟可能就不会给他什么好脸色看了。 云麒注意到了苏靖麟的脸色,却没有收回目光的意思——他就是想看看这样的她,因为实在是太难得了!如果没有这一身伤,他又怎么会知道,原来自己在她心里也是很重要的! 虽然苏靖麟手上动作已经十分娴熟了,每次敷药,云麒还是疼得直冒冷汗,下意识皱着眉头咬紧了牙关。他不想苏靖麟担心,拼命忍着不让自己发出声音,但那泛白的指节和毫无血色的嘴唇骗不了人,这次鬼门关走一遭回来可是让云麒吃足了苦头。 “你,你还好吧,忍一忍,很快就好了,”察觉到云麒忍不住颤抖了一下,苏靖麟动作尽可能的轻柔。涂好了药,包扎好,看着他手忙脚乱地披好上衣,还是扶他躺下,有些心疼地擦了擦他头上细密的冷汗,叹了口气,“想不到忘川之水腐蚀性如此惊人,你到底是怎么掉下去的?” “我……”云麒跟着叹了口气,一时间不知从何说起——要不要告诉靖麟是有人趁他不备故意把他推下去的呢?靖麟如果知道了,一定会追根究底,一定会想要替他报仇雪恨——可他不愿她为他涉险。 药效立竿见影,痛感不多时就减轻了,云麒长舒了一口气——看来以后行事得更加小心谨慎了,这代价实在有些惨痛,差点就真的见不到苏靖麟了…… 很快又到了四月,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认知了清明,就懂得了人生! 站到祖先和逝去亲人的坟前,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将向何处! 我是谁,从哪里来,到哪儿去? 从哪来?静立茔冢默然,便会追寻到这个答案。来自父母,父母来自祖父母,祖祖辈辈,总会有根,总归有源。大小族类,开枝散叶。枝再繁,叶再茂,扎向大地的根,只有一处。 这就是融入血脉中的眷念,是我们的来处。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 生者寻根,叶落归根。 有人烟处,必有血脉传承。 “云麒,明日你留在这里好好养伤,我要离开半日,很快就回来。”苏靖麟接过云麒递回来的药碗,转身正要走,云麒却顺势拉住了她的手:“你要去哪里?” 他的眼神里有隐隐的担忧,苏靖麟回握住他的手,坐回到他身边,把他的手靠在自己脸颊上,柔声道:“明日,是麒麟神山的祭祀大典,我身为一族神女,必须要去,你好好休息,说不定你睡醒一觉,我就回来了!中间若有什么需要,我让璃鸢留下来照顾你可好?” 云麒勾唇笑了笑,手指停在苏靖麟唇边——她这样事无巨细,亲力亲为,终是有了麒麟一族神女的自觉和担当,他又怎能拖累到她? “你去吧,让璃鸢跟着你去,放心,我已经没事了,”云麒理了理苏靖麟耳边的碎发,言语轻快道,“你照顾了我那么久,也该关心关心你的族人了,不然他们会以为我把你拐跑了,我可不想被你的族人们满山追着打!” 闻言,苏靖麟哭笑不得,只能瞪他一眼,想着要不要等他好妥了再来算账! 清明时节,教做人! 清洁、清廉、清净,无非一个清白;明事、明礼、明法,无非一个明白! 清白明白之人,自有清风拂面涤心,自有明月皎洁般的真善美。 红尘滚滚、功名利禄,如果过于执着、拿不起放不下,为权、为财、为名、为情黯然神伤,不妨清明时分去扫墓。那里,自有另一种答案,让你心如止水、超然物外! 清爽做人,清白做事,足矣!岂能事事如意,但求无愧于心! 到哪去? 不管是谁,多么伟大,这世间终将忘记你的存在。 “风雨梨花寒食过,几家坟上子孙来?”这样一想,很多事自可淡然、豁然、悠然、乐然、坦然。 我是谁? 当你明白了“从哪来、到哪去”,“我是谁”似已豁然开朗! 在哪里生,就在哪里死,是对生命的一种尊崇和敬重! 他记得,父亲会在清明节前的春天,带着孩子们到麦田里放风筝。 父亲用染色的绢糊出蜈蚣风筝,用胡琴的老弦来当风筝线。因为老弦又结实、又轻,风筝总是能笔直高飞。闷了一冬天的孩子们,玩得更起劲了。 父亲还会给他们做各种漂亮的灯,比如用浅绿透明纸扎成纺织娘灯,用染色通草做成重瓣的荷花灯,或把小西瓜挖囊、雕镂花纹,做成西瓜灯…… 孩子们提着这些灯穿街过巷时,别提多开心了。 父亲也会和他们讲才子佳人的故事,比如赫赫有名的司马相如和卓文君。虽然年纪轻轻的他们不懂——这辈子都可能不是太懂,以前有你,提起来我是满满的骄傲和占有,为何后来想起全是可惜和委屈? 比如他认为的爱,都是以委屈自己为代价。 他们认为司马相如这个穷小子其实是个渣,娶了卓文君这样的大才女,居然还想纳妾,逼得卓写下了《白头吟》。他们认为,李清照其实骨子里就看不起赵明诚,要不然也不会写“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来讽刺对方,害得人家一病不起。 再比如,某某是个好丈夫,后任妻子给他生了好几个孩子,他却还天天想着前任唐婉,这对得起他现任妻子吗?总之,那些才子佳人的传奇往事,似乎总能被挑出刺儿来。 但是我们也要正视死亡,对于死亡的人生感悟,我们身边时刻在发生。 一朵花的游戏凋谢,一场戏剧的剧终,都是生命的完结,但是我们并不会感到生命的悲哀,而是会感到一种对生命的敬仰,因为死亡,让生命获得升华,这就是,死亡的力量。 因为自己的不舍,懂了一切众生的舍不得…… 第一百七十四章 斯叶(八) 有一种爱打着幌子,而这样的爱,最是不能拥有! 苏靖鳞离开后,云麒又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忘川之水,不仅腐蚀性极强,最为严重的是还能侵蚀记忆。云麒记忆能不受损,并不是运气好,而是因为带着引魂铃的缘故。 引魂铃能够抵御忘川之水的侵蚀,还能护住持有者的三魂七魄。若非如此,真不知道云麒究竟会伤成什么样子。要知道,除了血驹,还从来没有生灵能够从忘川之中完好无损的回来。 三生石上三生情,忘川河旁怎相忘?千年轮回渡彼岸,奈何桥畔奈若何! “云大哥,你快些好起来吧!”璃鸢叹了口气,代替苏靖鳞守在云麒身边。 她知道苏靖鳞为了救云麒可以不顾一切,云麒也可以为了苏靖鳞以命相搏,这样的感情让她好生羡慕。可这两个人平日里插科打诨,斗嘴抬杠,好像根本没有要认真在一起的意思! 他们是在意彼此的吧,只是在意到何种程度,估计谁也说不清楚。璃鸢出神地想着自己的心事,没有注意到窗外有个人影一闪而过。 璃茉啊璃茉,你不是说过再也不会超心别人的事?哪怕那个人是你自己的亲妹妹! 般若花,据说那株生于圣湖底的半透明琉璃花就要开了,麒麟神山一年一度的祭祀大典就是为了这朵千年未开的花。般若花将要盛放的时候,千里之外都能闻到香味——那是世间最珍贵的花香! “靖鳞,靖鳞……你不要去……”云麒闭着眼睛,突然伸出手,一把抓住了一旁璃鸢的袖子——他像是十分焦虑,无论璃鸢怎么拉扯,都不能让他松开手。 没办法,璃鸢只能看着他在梦境里着急——这是什么情况,难道是祭祀大典发生了什么事,难不成是苏靖鳞遇到麻烦了?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人是梦到什么了? 璃鸢知道,心有灵犀这种说法是很玄乎的,没准这两个人真的都在心里念着对方,所以能够相互感应?那她现在应该怎么办,是守着云麒还是去找苏靖鳞? 别说,以前不觉得,此番看到两人如此惺惺相惜的样子,还挺般配的!璃鸢继续想入非非,从长相啦,物质啦,挨个儿考量了一遍,得出结论——确实般配,简直是配一脸啊! 要说情比金坚,璃鸢觉得倒是没那么绝对,感情本就经不起折腾,随便一点风浪都能冲破这看似坚如磐石的“爱情”。但是云麒身上有一种东西,让他那一副玩世不恭的笑脸之下多了一些气质。 咋一看,这气质整个就和云麒没啥关系!你看他笑起来这贱兮兮的样子,哪有憨厚老实的样儿…… 但璃鸢知道,对于苏靖鳞,那是一种即便他不知道方向,也愿意跟着他走下去的信任和踏实,即便自己倾尽所有也要救他的义无反顾。所以,气质什么的,已经不重要了吧! 这时,睡梦里的云麒正看着一个四不像的小东西发呆。 “斯叶,什么玩意儿?”云麒心念电转,这小东西毛茸茸的,该不会是苏靖鳞养的宠物吧?别说,还挺有可能! 在希望的世界里,空气都弥漫着香甜的气息,眼睛所到之处皆是彩色,即使是下雨天,也如奏乐般美妙欢乐。可是,他的暗黑面已然被饲成了一头停不下来的巨兽,只能靠产生更多欲望去填补欲望的胃口。 “青昱,青昱……日以昱乎昼,月以昱乎夜,”璃鸢长叹了一口气,每次想起这个名字,她总会忍不住叹气。”另一边,云麒松开了手,呼吸再度平缓起来。 未见天空雪,凛寒却自生。 闲园还落叶,九月已归冬。 圣湖边上,一袭紫衣红裙的女子手执神杖,双目紧闭,不知念叨着什么。 藏在古树后的璃茉几不可查地叹了口气,下意识捏紧了拳头。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苏靖鳞以前对这句话没有太深的感触,直到…… “星君你好生悠闲啊,没事就来我麒麟神山晃悠不太好吧!” 白衣公子厚着脸皮笑道:“就是我想忍住今日不来看你,可最后还是情不自禁地来了,不知为何,看不到你就觉得仿佛失了灵魂,生活没了精气神,你说奇不奇怪?” 苏靖鳞记得,有很长一段时间,云麒没事总来麒麟神山找她,三次给她送了八幅珍贵无比的画像砖拓片,她最喜其中二幅,特地挂在书房里欣赏。 一幅五寸见方,右边及右下角已残,庆幸画像完整,是一匹马,还年轻,却有些疲倦,头弯尾垂,前双足未直立,似作踢踏。马后一人,露头露脚,马腹挡了人腹,一手不见,一手持戟。 此人不知方从战场归来,还是欲去战斗,目光注视马身,好像才抚摩了坐骑,一脸爱惜之意。 刻线简练,形象生动,一眼便知价值颇高。 另一幅是人马图的三倍半长,完整的一块巨砖拓的。上有一只虎,造型苏靖鳞生平未见。 当时初见此图,苏靖鳞正在吃午饭,遂放碗推碟,研墨提笔在拓片的空余处写道:虎之首帅在西城郡,其形伟博,便捷异常,身如白锦,额有圆光如镜。 苏靖鳞放下笔,抬头看看云麒,却愈发觉得他神似一个人。 尤其是眉眼,总感觉很像之前遇到过的某人的眉眼。 那段日子,两人走得很近,连苏靖鳞的娘亲也察觉到了。可云麒脸皮厚,就算被撞见也毫不在意、毫不知羞。每每两个人一起吃喝玩乐,云麒心情就特别好。 揉碎银河,陷入星光,我日夜兼程,只为赴你一面之约…… 第一百七十五章 斯叶(九) 一曲新腔紫玉箫,护晴檐幙窣兰桡。 柳迷远近花张锦,小泊危红第六桥。 圣湖之水清澈见底,好似一块晶莹透亮的水晶石镶嵌在麒麟神山上。此刻的水面是平静的,似一面光洁的明镜,湖水清绿,又好似一块无暇的翡翠。 苏靖麟头上戴着象征神女身份的菩提花冠,穿了一袭儒雅的白裙,飞身落在湖心岛上。长老们已经到齐了,大祭司恭恭谨谨地施了一礼,对着苏靖麟点了点头。 苏靖鳞一挥衣摆,款步上前,在大祭司身旁站定。娘亲教过她所有的仪式步骤,她只需按部就班地完成就好,就算不小心出了岔子,长老们也会在一旁提点她的。 一切都已准备妥当,在庄重而严肃的氛围当中,身着长袍的两位长老手持不同的公祭礼品,跟着大祭司整齐有序地走向苍圣殿前敬献供品,深切缅怀始祖的丰功伟绩,同时也祈福九州昌盛,佑我苍生。 苏靖鳞默默地做着这一切,换做以前,不等仪式完成她的耐心就已经耗尽。而这一次,她却没有半分怠慢,全神贯注地注视着圣湖的水面,等待着…… 仪式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时间一分一秒不曾停歇。 并非所有人都敢于面对真实,这话一点都不假。但更重要的是,并非所有人都不敢面对真实——因为真实毕竟隐藏于内部,属于自己。人们只是需要鼓励,需要破除外在的、强加于人的束缚,才能从容接受自己的真实。 有些时候,作为一个既得利益者,你想靠劝,让他放弃自己的利益,你觉得可能吗? 就好比你去和一头老虎说,你能把你的食物给我吗?它不但不会搭理你,甚至会扑上来咬你。 当初,是苏靖麟的娘亲劝说苏靖麟接受了神女一职。苏靖麟想拒绝,还被阿爹数落了一顿。 很多人都有一个毛病,明明对方要求过分,得寸进尺,但因为对方是自己的长辈,便天真地认为,只要有合适的方法去沟通去劝,那就能把问题解决了。 众所周知,就算口才好到可以舌战群儒,也没有丝毫胜算能劝得了一颗铁石心肠。 虽然苏靖麟知道爹娘是为了她好,可她还是有很长一段时间闷闷不乐。 云麒醒来的时候,天光已经开始变暗,云麒呆了一呆——难道他竟然睡过头了,一觉睡到了天黑? 苏靖鳞还没有回来,现在的话,祭祀大典应该已经结束了吧?云麒脑子有些晕晕乎乎,没有发现他并不是一个人,等他发现枕头边趴着的小屁孩,着实被吓了一跳。 小家伙长得娇憨有余惊艳不足,倒是跟小莹有几分相似。 云麒莫名其妙地看着睡在他枕边的小屁孩,脑子有些转不过来。 他记得靖鳞说要璃鸢留下照顾他,那个死丫头难道还是去找靖鳞了?云麒叹了口气——也罢,他什么忙也帮不上,难道还要继续添麻烦? 云麒刚准备起身,小屁孩突然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一把抱住了他的手。 “醒了?”云麒好笑地问了一句,然而小屁孩并没有回答他,眼睛也还是闭着的。 这小家伙,难不成还会梦游?云麒突然来了兴趣,用手指捏了捏小屁孩的脸颊,寻思着要不要把他弄醒,转念一想又放弃了恶作剧——据说不能把梦游的人弄醒,如果强行叫醒的话可能会出现意识错乱,定向障碍,甚至可能会让梦游的人感觉受到攻击而出现暴力反抗行为。 云麒于是轻轻拍了拍抱着他手指的小屁孩,哄孩子一样把小家伙捧到手心里,施施然出了门。 他不放心苏靖鳞,准备去圣湖边看个究竟。 在乎一个人有什么错呢? 提出一个问题,总要有人来回答。不管答案正确与否,总会有人接受。 如果非常在乎一个人的话,就会不由自主地去关注她,恨不能眼睛长在她身上,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不希望错过。所以有的时候你会发现,蓦然回首,那个人竟然一直在观察你,甚至在发现你在看着他的时候还会不由自主地笑起来…… 云麒点足落在圣湖边的古树上,他没有看到苏靖鳞,祭祀典礼已经结束,湖边一个人也没有。云麒不知道苏靖鳞去了哪里,猜测着她会不会回去找他,正寻思着要不要回去,湖水突然翻腾起来,有什么东西急不可耐地想要破水而出。 云麒打消了回去的念头,敛去了身形气息,静静地等待着。 白日的圣湖远不如夜晚的圣湖迷人,在夜色蒙上轻柔的黑色面纱之后,青山隐隐,碧水悠悠,萤火温柔,喧嚣远遁。如若夕阳映衬的湖面是一场华丽的招展,那么湖面上投射的点点萤火则是一场温暖的指引,不夺目耀眼,亦波光滟潋柔情尽展,为这夜添了几许浪漫几许温馨。 湖面在月光的照耀下,闪出一丝银色的光,显得格外幽静。 第一百七十六章 斯叶(十) 你和星星一起,温暖了人间和我所有的梦。 月光洒在微波粼粼的湖面,水面上却又映托着斑驳的树影。所有的山花,黑色的天幕,半月斜挂,星光闪烁,衬托着这不太寂静的夜。 云麒叹了口气,如果靖麟知道他不好好养伤,偷偷溜出来,不知道会不会生他的气? 他好像总是在惹她生气! 云麒正想入非非,湖面却终于不再平静,仿佛有人用利剑劈开了湖水,巨兽的咆哮声从湖底传出来。伴随着铁链互相撞击的声音,刺激着云麒的耳膜。 过了好一会儿,一个巨大的影子从湖底慢慢升了起来,却没有立刻破水而出。 长长的铁链锁住了这头凶兽,迫使其在接近水面的地方停了下来,无法再前行一步。巨兽在水面下疯狂地挣扎,云麒知道,如果没有那些铁链,这凶兽此刻肯定已经冲破束缚。云麒下意识屏住了呼吸,这种被捆龙索封印的凶兽,绝非等闲! 手掌一翻,云麒手中多了一把长剑,他没有立刻出手,却又不知道这捆龙索还能撑到几时。 他更不知道,这凶兽本是看护玉灵芝的灵兽,多年前因擅闯麒麟神山被苏靖麟的阿爹降服,锁在这圣湖之下。若非玉灵芝被苏靖麟取走,这凶兽也不能擅自离开。被困千年之久,一朝脱困,也不知会惹出什么祸端来? “不怕事不大,就怕不热闹,既然来了……”云麒刚打算上前,却见两头火麒麟从天而降,先他一步朝着湖面奔了过去,其中一头浑身御火,不是苏靖麟又是谁? “璃鸢,不要轻举妄动,我来打头阵!”苏靖麟吩咐道,她回去发现云麒不在就知道事情不妙,于是匆匆赶了回来,只盼云麒不要再做傻事。 为何这家伙总是喜欢逞能,吃再大的亏也不会长记性——苏靖麟一边警惕着翻腾的湖面一边东张西望,想找到云麒的踪迹。虽然知道云麒受苦受累大概率都是为了她,可她还是忍不住生气。 才刚好些就乱来,要是再受伤怎么办?真是不让人省心! 果然又生气了——云麒摸了摸鼻子,有些无奈地看着火麒麟,他实在太了解她了! 这会儿出去见她似乎不大妥当,云麒有些心虚地想——虽然这顿数落早晚躲不过去,但他不想这个节骨眼上让她分心,还是等解决了眼前的麻烦再说吧。 苏靖麟皱眉看着水面下的阴影,捆龙索虽然是上古法器,可历经千年之久威力怕是已经大不如前,而爹爹当初施加的法力恐怕也已经所剩无几。这凶兽定是察觉到了,才会想要挣脱,此刻施法加固,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 虽然有些犹豫,苏靖麟还是决定一试,如果不行再动手也不迟,先礼后兵嘛! 火麒麟仰天长啸一声,随即吐出一团浅金色的火焰。那火焰遇水却不受阻也没有熄灭,朝着水下的锁链缠绕而去。淬炼之火!云麒赞叹了一声,看着在火焰中焕然一新的捆龙索。 仿佛感受到铁锁的变化,那凶兽慢慢放弃了挣扎。 就在三人同时松了一口气,以为麻烦已经暂时解决的时候,一个飞速旋转的环状器物突然不请自来,无比精准地砸在捆龙索上。“当啷”一声,火花四溅,一击之下,锁链竟然整个断裂开来。 “不好!”云麒顾不得多想,在那凶兽破水而出的瞬间立刻迎了上去,挡在两只麒麟身前。 “云麒,你……”苏靖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住,不过她很快就回过神来,不甘示弱地纵身跳到云麒前面——她才不要一个伤患来保护自己呢,逞什么能啊! 火麒麟固执地挡在云麒前面,注视着那头龇牙咧嘴的凶兽。要打架,先过她这一关再说! 云麒哭笑不得地看着挡在自己前面的火麒麟,无奈地叹了口气,看来靖麟真是气得不轻,这会儿发起狠来,不会连他一起揍吧?看来,这头凶兽要倒霉了! 一阵狂风袭来,只听得那凶兽摇头摆尾,大吼了一声,朝着火麒麟扑过来。 苏靖麟闪身躲开,那凶兽又饥又怒,两只爪悬在湖面略使劲儿按了一按,和身望上一扑,从半空里窜将下来。说时迟,那时快,苏靖麟见那凶兽扑来,只一闪,闪到那凶兽背后。 背后看人最难,那凶兽便把两只前爪搭在地下,把腰胯一掀,掀将起来。苏靖麟还想继续躲,璃鸢看不下去了,怒吼一声加入了战局。却似半天里起个霹雳,振得山摇地动,圣湖水滔天而起,向着凶兽兜头而下。原来,璃鸢是头水麒麟,专施控制水。 圣湖之上打得不可开交,璃鸢得了天时地利,和苏靖麟配合得天衣无缝,那凶兽半点好处没讨到,眼看就要败下阵来。突然,那凶兽注意到了站在一旁看戏的云麒。 凶兽见奈何不了两头麒麟,气性先自没了一半,再吼一声,朝着白衣公子扑了过去。 云麒见那凶兽朝着自己扑过来,唇角勾起一抹冷笑,单手执剑,尽平生气力只一剑,从半空劈将下来。只听得“铮”一声响,剑气破空,迎着凶兽的面门劈下。 那凶兽咆哮,发起性子来,翻身又是一扑,云麒却退了十步远。那凶兽恰好把两只前爪搭在云麒面前。云麒收剑,平地里一声虎啸冲天而起,那只凶兽吃了一惊,急要后退,被云麒照面来了一爪,正好打在凶兽的眼睛上。 凶兽吃痛,眼睛睁不开让它战斗力瞬间弱了一半,云麒顺势又是一爪,将那凶兽扇飞出去。 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只要你按时达到目的地,很少有人在意你开的是奔驰还是拖拉机! 第一百七十七章 斯叶(十一) 三人合力很快解决了那头凶兽,将其重新封印。圣湖水恢复了平静,似一面光滑的镜子。 苏靖麟变回紫衣红裙的样子,飞奔到云麒身边,一把抓住他的手,把他上上下下检查了一遍,确定他平安无事之后,才猛然想起来自己还在生这家伙的气,于是冷哼了一声,推开云麒掉头就走。 “靖麟,你要去哪里?等等我啊!”云麒赶紧追了上去,满脑子寻思着怎么哄人。 “你管我要去哪里,左右我也管不了你!”苏靖麟赌气道,“我不过离开半日你就给本姑娘玩失踪,伤还没完全好就到处乱跑,你知不知道……” “都是我的错,靖麟你别生气了好不好,我也是担心你才……”云麒的话被突然停下脚步转身的苏靖鳞打断了,“死云麒,臭云麒,你混蛋!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苏靖鳞气急败坏地指着他的鼻子一顿臭骂,眼眶却不争气地泛红了。 “我知道,我都知道,”云麒一把拉住了苏靖鳞的手,把人拉进自己怀里,“以后我什么都听你的好不好,你叫我往东,我绝不敢往西,我保证!” “我凭什么相信你?”苏靖鳞本来想挣开他,末了还是因为担心他妥协了。她把下巴搁在云麒肩头,闭上眼睛伸手轻轻环住了他的腰。 这样亲密的举止对两人来说都是第一次,却又好像是自然而然的一件事情,情之所至,没有任何不妥。这一次,苏靖麟没有觉得难为情。 云麒抱着她不想松开,两个人缓缓落回到地面上,璃鸢识趣地自己先走了。 “你不生气了?”云麒嘴角不自觉上扬——看来靖麟还是很心疼他的,不忍心继续跟他赌气了。而且她这小鸟依人的样子,还真是可爱得紧! 苏靖麟松开云麒,还是忍不住瞪了他一眼,嗔道:“你还挺美的是不是?罢了,本姑娘大人有大量,不和你一个伤患计较,这么能打,证明你确实好得差不多了,看来那玉灵芝确有奇效。” “玉灵芝?”云麒拉着苏靖麟的手不放,两人一起往苏靖麟住的地方走去。 “玉灵芝是我族疗伤的灵药,你这次伤得那样重,伤口一直无法愈合,多亏了这玉灵芝你现在才能安然无恙地站在本姑娘面前。”苏靖麟避重就轻,只字未提自己以血入药的事,反正她根骨好,恢复得也快。 云麒知道,苏靖麟为了照顾他一定花费了不少心思,他如果再不好起来,岂不是对不起她? “你一会儿想吃什么?我给你做好不好!”云麒使出杀手锏——对付吃货,没有什么是一顿饭解决不了的!一顿不行,那就两顿!他别的本事没有,厨艺却是完全可以拿得出手的! 山间云雾缭绕,两人闲步其中,山中树山中雾,走走停停雾里看花,悠哉悠哉。 打眼望去,山腰间那一片绿郁郁葱葱。青绿色的草地,悠悠花儿点缀其中,美极了。树儿在风中静静摇摆,如那姑娘的发丝,轻轻飘动。 那无暇的太阳,就像一只温暖的手,将阳光赐予大地。再加上碧树清风的衬托,显得如此朴素、美丽。 “麒麟神山真是个好地方,无论什么时候来景致都那么美!”云麒随手摘下来一朵山花,别在苏靖鳞头顶的发髻上——从前怎么没觉得,她那么适合戴花呢! “那你干脆别走了,留下来给我……”苏靖鳞讪笑,却见云麒正挑眉看着她。 “给你什么?”云麒又抬手摘了两个野果子,十分随意地用袖子擦了擦递给苏靖鳞。 “没,没什么!”苏靖鳞不知想起来什么,笑容满面地接了果子,大步向前走去。 在麒麟神山以北千里之外的荒原,有一道道旋风呼啸,奇特的黑色气息笼罩着一切,苍黄色的枯树林里奔驰着食人的凶兽。这些凶兽是有人特意放到这片林子里的,生性残忍,会吞噬一切踏上这片土地的人。 经过百年繁衍,凶兽数量庞大,早已成了荒原的主人。 这片荒凉的原野上甚至没有一棵草,光秃秃的地面上都是滚动的砾石,在太阳下呈现出奇特的五彩光芒,石头间隙里偶尔能看到蜥蜴簌簌爬过,吞吐着赤红色的芯子。 荒原的那头便是无涯海,而在海天之间,平整的地平线上还有一座突兀的山。 肖迟意当年身陷火海,谁都不敢前去搭救,要不是泷茵不顾生死冲进火海救人,只怕肖迟意早就被烧死了。那时候的肖迟意骨瘦嶙峋,从小不被待见,一切只能自力更生。 过惯了吃不饱穿不暖,处处受人排挤,欺凌的日子,总是一副病恹恹的模样。 所以他贪念这人世间的温暖,渴望被爱,只是他忘了,一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人,又怎么会真的去关心别人呢?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又该怎样去爱别人? 泷茵轻飘飘地降落在光秃秃的树杈上,手中的利箭对准了不远处正在干架的几只凶兽。 这一箭秒杀了数十只凶兽,仿佛明白了这个对手的厉害,剩下的凶兽迟疑了一下,忽然间不约而同地后退。只是一转眼,那些密布如林的道道旋风散开了,远遁荒原。 愁云惨淡连荒漠,卷地北风吹雪落。 将军锦鞯暮还控,壮士铁衣夜犹着。 风暴散开,头顶重新明亮起来,日光从高空洒落,照在荒原上仅有的两个人身上。方圆一里地内血污狼藉,仿佛下了一场血雨。大漠上空旷而冷寂,旅人的身影都是孤单的。 第一百七十八章 斯叶(十二) 月光在他们并肩踏出麒麟神殿的刹那倾泻而下,如此的明亮皎洁,一瞬间让她目眩神迷。 苏靖鳞有些感慨,她和云麒一路追踪那名为斯叶的小兽来到神殿,不曾想却遇上了正在碎碎念的大祭司。须发皆白的老者看他二人携手并肩而来,脸上挂着一个和蔼可亲的笑容,也不说什么,点着头步履蹒跚地走了,留 “大祭司他老人家在这里做什么?”苏靖麟看着那莫测高深的老人家走远,有些不明就里。 “传闻祭司大人都是通晓过去未来的先知,麒麟一族的祭司大人应该是族中最年长的长者了吧?”云麒挠了挠头继续道,“我听闻祭司有着悠久深远的传统,跟某些正统保守的神职人员不同,祭司们所具有的神秘特质据说还催生了等级制度,以确保传承,是这样吗?” “你知道的还挺多嘛,见多识广啊!”苏靖麟点点头,笑着道,“你说的不错,祭司大人比我阿爹还要年长,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在族中很受尊敬呢。” “那你怕不怕他?”云麒挑眉看着苏靖麟,突然有些好奇——在自己面前言笑晏晏,不拘小节的靖麟,在长辈面前会是怎样一副乖乖女的样子呢? “怕他,我为什么要怕他?”苏靖麟又笑了起来,摘了一根狗尾巴草,摇头晃脑做着鬼脸道,“我小时候贪玩胡闹,还揪过他老人家的胡须呢!” “原来你堂堂一族神女,也有这么皮的时候!”云麒一边窃笑一边抬手刮了一下苏靖麟的鼻子,然后转身就跑,在苏靖麟反应过来之前溜之大吉。 无论是做人也好当神仙也罢,唯独开心快乐,才能坦然地面对生活,无所畏惧地迎接生活的挑战。 小飞蹲在古树上,瞅着紫衣红裙的女子追着白衣公子而去,血玉似的眼睛咕噜噜转了一圈,振翅而去,嘴里叼着一株结着鲜红色果实的药草。 有了莹龙血,再加上这麒麟雪参,接下来就只差……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女子小心翼翼地捻着一颗神草上摘下来的果子,纤纤玉手轻轻抚摸着洁白的鸽羽,嘴角勾起一抹冷笑——某人兴师动众也得不到的东西,在她这里也不过举手之劳而已。这么多大个子,还不如一只鸟管用! 有些人坐在井里观天,像一只大号的青蛙! 抛却物质的诱惑不谈,泷茵对肖迟意的爱,是近乎盲目的。 谈起喜欢肖迟意的原因时,泷茵想了想道:“他说话的方式,会让我想起我阿爹。” 泷茵的父亲过世很早,她从小就渴望父亲的关怀。 泷茵本就长得像她阿爹,一张圆圆的脸蛋,再加上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眼睫,简直能把人给融化了。女儿颜值高,父亲自然也长得帅气。 泷茵的父亲长像很年轻化,泷茵的五官和父亲简直如出一辙,一样的大眼睛,高鼻梁。而且,父女俩肤色都很白,挨在一起更像是“兄妹”。泷茵阿爹的友人还曾打趣说:“小泷茵要是走丢了,认识她阿爹的人去都能找回来!” 对父亲的怀念,也间接造成了泷茵对肖迟意的贪恋。可偏偏,肖迟意先对苏靖麟动了心思,泷茵一开始是嫉妒苏靖麟的——无论是身份地位,还是外在容貌,麒麟神女似乎都要更胜一筹。 在得知苏靖麟心里最在意的人是云麒之后,泷茵对苏靖麟的态度才有所缓和。 这一点,肖迟意自然也是知晓的,如果可以,他也想移情别恋——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喜欢的人心里装着别人。只可惜,感情这种东西,半点不由人…… 苏靖麟追上了云麒,举起手里的狗尾巴草凑上前,作势要去挠他痒痒。云麒被她的表情逗笑,一边左躲右闪一边往后退。他退一步,苏靖麟就进一步,那狗尾巴草在云麒眼前晃啊晃,像一只抓不到老鼠誓不罢休的猫咪挥动的小爪子! 云麒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苏靖麟身上,没有注意脚下,自然也就没有注意到隐藏在草丛中的石头。他一个不留神,绊在石头上,整个人向后倒去…… 苏靖麟只来得及“啊”了一声,整个人跟着扑到他身上,慌乱中手里的狗尾巴草直直戳到了云麒头顶上。两人以一个十分暧昧的姿势跌倒在草丛里,云麒下意识地伸手护着苏靖麟,这种投怀送抱的方式委实让他猝不及防! 苏靖麟和云麒大眼瞪着大眼,很有默契地同时呆住了!云麒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挑眉坏笑起来。 见他笑得不怀好意,苏靖麟脸上“噌”的红了一片,她立刻挣扎着想要站起来,云麒却猛然抓住了苏靖鳞想要收回的那只手。苏靖麟瞪圆了眼睛看着他,近得云麒都能看到她眸子里自己的影子,空气在这一刻凝固了。 “你,我,你松开……”苏靖麟继续挣扎。 “我拒绝,是你主动投怀送抱的!”云麒继续坏笑道,“我听闻江湖上有插草卖头一说,你这狗尾巴草都插我头上了,在下这条命就是你的了,你可不能反悔!”。 “你……”苏靖麟正要发作,却见云麒收起了坏笑一本正经道:“好了,不跟你开玩笑啦,靖麟你乖乖的,让我抱一会儿好不好?”他松了松手,眉间闪过一丝痛苦之色。 苏靖麟见他神色不对,立刻就不动了,整个人像只小猫一样趴在他怀里——她猛然想起,云麒毕竟重伤初愈,刚才冷不丁这么摔一下,很可能又扯到了伤处。 见她果然乖乖窝他怀里不动了,云麒松了口气,嘴角又勾了起来。他早就发现苏靖鳞的弱点,那就是心软——每次只要他受伤,苏靖鳞就会格外心疼他,然后对他格外的照顾。 思及此,云麒闭上眼睛叹了口气,露出一个苦笑——他倒是不介意为她受点伤,他也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可他想要的,不是她的怜悯之心…… “错,真是一步错,步步错。”云麒长叹了一声——也罢,权且将错来就错! 第一百七十九章 斯叶(十三) 一到秋天,看着漫山遍野的金黄色,不知怎么的,心里总觉得暖洋洋的。 深深浅浅的黄,是日光下最明亮的颜色:有大片大片的风吹稻浪,有菊花团团灿灿盛开,有银杏叶转着圈飘飞下来……这些温暖的色彩,带来的那种异乎寻常的喜悦,似乎从没有变过。 苏靖麟杵在一棵古松树下,抬手拉住一截松枝,扯落了一地的松针。她知道自己这个样子很可笑,可那个看她笑话的人是云麒,她又不好发作。 “莫不是,你跟这棵树有仇?”云麒走到她身后,想要抓住苏靖麟那不安分的手。 “我做了什么过分的事情吗?”苏靖麟一旋身躲开了云麒的爪子,故意挑眉瞪着他。 “你看看,你都快把这松树薅秃啦!它到底怎么得罪你了?”云麒哭笑不得——姑娘家的心思太难猜,靖麟这个样子,难不成是因为害羞了? “本姑娘乐意,要你管!”苏靖麟双手叉腰“哼”了一声,对着云麒做了个鬼脸,转身大踏步朝前走去。她知道,云麒一定会跟上来的! 一只毛茸茸的小兽从草丛里窜了出来,跳到苏靖麟肩头上,看着云麒骨碌碌转眼睛。 这些可爱的小生命,光看着都会觉得特别的美好!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 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小飞回来了?”听到泷茵轻微的脚步声,肖迟意头都懒得抬,眼睛盯着案几上缺了一角的图纸。 泷茵走到他跟前,把那株小飞带回来的神草递了上去,低眉颔首道:“公子,这是你要的麒麟雪参。” “辛苦了。”肖迟意终于抬头看了泷茵一眼,露出一个赞许的笑容。他这一笑,眉眼间便多了些许暖意,仿佛冬日暖阳,明媚却又不灼人。 泷茵很少看到他笑,呆了一呆,心里五味杂陈,抬头看了一眼又默默退了出去。在这段感情里,她永远都是卑微的那一个,只要对方的一个笑容,就能让她心绪不宁。 不记得是哪一天,从那双冷若冰霜的眸子里,看到一个不属于自己的笑容。只一眼,就再也无法忘怀,一点点靠近,一点点期待,终有一天,那个笑容会在自己眼前重现…… 云麒一直没有回星君殿,四圣兽里跟他关系最好的朱雀终于坐不住了,准备抽空去麒麟神山一探究竟。青龙是个不爱管闲事的主,独来独往惯了,虽然排在首位,却从来不喜欢和另外三人打交道。 现如今,在星君殿当差显然不算是什么好差事。正主不在,负责洒扫庭除的小仙娥也开始躲懒,院子里的花树肆意生长,无人修剪,倒成了那些灵兽们的游乐场。 当云麒推开星君殿的大门,看到的就是满室灰尘,一地狼藉,还有四处撒欢儿的小兽! 云麒叹了口气,挥了挥袖子还是走了进去,反正他也随意惯了,无所谓自己住的地方乱成一锅粥。云麒刚拉了把椅子坐下,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就蹭了过来,抱着他的大腿,贼兮兮地瞅着他。 云麒撸了撸灵兽的脖领子,把毛团子抱到自己膝盖上,笑眯眯掏出来一个红彤彤的果子。这果子还是临走前从麒麟神山带回来的,他自己都没舍得吃! 这些喜欢闹腾的小家伙们,每天不是在干架,就是在去干架的路上!云麒也很纵容它们,从来不会因为它们把星君殿搞得一团糟而生气。相反,偌大一个星君殿,如果没有这些爱闹腾的小东西,该有多么无聊啊! 落日余晖,粗布麻衣,不及你的怀抱温暖。是啊,生活向来如此,不会给你任何准备的机会。 他这次还能回来,也算是绝处逢生,大难不死,云麒看了看另外几只围在他脚边的灵兽,突然有种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感觉。只要有这些小家伙在,星君殿就永远不会冷清。无论前路如何,他都可以坦然面对。 越是困难,越是显得“真情”难能可贵,也许微不足道,却能让人在冰冷的灾难面前,感受到一丝温度;越是困难,越是激发起人们团结一致的精神,看到每个人骨子里打不败的骄傲与顽强。 忆流芳,彷徨漫步心思,往事历历在目。忆往昔,徘徊逗留心间,夕阳西下时分。 天空真是很好看啊,落日余晖,就让人感觉满是希望!一切,都会向着好的方向发展,会有那一天,破茧成蝶。把一个人创造的美好,转化为全世界的美好,这便是全世界最大的乐趣! 第一百八十章 眼蝶(一) 有人说,真爱一个人,就会变得小心翼翼,患得患失,犹豫不决…… “星君,您回来了!”一个小仙娥听到响动,探进来一个脑袋。 “对,刚回来,好久不见,甚是想念啊!”云麒傻笑着挥了挥衣袖,也不懊恼,“这星君殿,就剩你一个人了吗?”只有一个人打理的话,乱成这样也就不奇怪了。 小仙娥诚惶诚恐:“是,是这样的,星君不要怪罪他们,他们不过是以为……” “以为本君不会再回来了?”云麒挑了挑眉,转念一想——这么想也对,他此番离开了这么久,可不是差点就回不来了嘛——要不是血驹,要不是靖麟,他只怕早已化作了忘川中的一缕亡魂。 小仙娥下意识点了下头,又连忙摇头否认,低着头不敢看他,生怕下一刻某人就会大发雷霆。 云麒却并没有说什么重话,只是叹了口气,抱着灵兽站起身道:“罢了,想走的就走吧,都走了,倒也清静,左右这星君殿,也不是什么招人稀罕的好地方。” 小仙娥一听这话,头压得更低了。云麒却自顾自走了出去,依然轻笑着道:“没事了,你愿意留下来本君很高兴,本君要出去走走,剩下的事就交给你了,辛苦。”说完手一挥,一个闪闪发光的小东西准确无误地落到小仙娥手里。 “这个小玩意儿赏给你,就当是你这些日子留守星君殿的报酬吧。”云麒离开星君殿,自然而然朝着朱雀宫去了,没曾想,差点在朱雀宫门口和苏靖麟撞了个满怀。 云麒一见苏靖麟,立刻眉开眼笑,拉着她的手道:“靖麟!你怎么会来这里?你是来找朱雀的吗,我也许久未见她了,正好,我们可以一起进去讨杯茶喝。” “我,我不是来找她的,恰巧路过罢了。”苏靖麟摆着手道——没事本姑娘找她干什么,脑子有坑吗?云麒你是不是缺心眼儿,我当然是来找你的! 云麒注意到了苏靖麟的表情,半是惊喜半是惊讶地继续明知故问:“那你是来找谁的?不管了,走走走,我们先进去喝一杯,麒麟神山近来可好?我正准备过几日去找你呢!” 两人一起踏进了朱雀宫,就见一只朱红色的大鸟蹲在纯金打造的雕花架子上,正悠闲自得地梳理着羽毛。大鸟抬头看了他二人一眼,落地幻化成一身红裙的女子,笑眯眯道:“苏姑娘,稀客啊,难得你会来我这朱雀宫做客!来来来,快坐!” 苏靖麟只好和云麒一起坐下,勉强挤出一个礼貌而不失尴尬的微笑!环顾四周,相比星君殿,朱雀宫显得金碧辉煌,气派非凡——殿中宝顶上悬着一颗巨大的明月珠,熠熠生光,似明月一般。 苏靖麟捧着茶水,小口啜饮。云麒不知存了什么心思,看她不自在也没有要解围的意思,自顾自喝得挺美。朱雀憋了半天笑终于忍不住了:“都不说话是怎么回事,二位是嫌弃我招待不周吗?” “没有,没有!”苏靖麟摇头,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朱雀去麒麟神山拜访的时候,她还给人家吃了一个闭门羹! “对了,靖麟,我记得你好像很喜欢吃桂花糕?”云麒慢条斯理地喝着茶,看似随意地问了一句。 你知道的太多了——苏靖麟腹诽,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那你现在想不想吃?”云麒继续笑——是个人都能察觉到气氛尴尬了,他再装下去靖麟估计要生气了,人家姑娘难得亲自来看他,他当然得厚道一点! “抱歉,我这里没有桂花糕。”朱雀从善如流。 “那我们就先走了,有空来星君殿坐坐!”云麒立刻站了起来,拉着苏靖麟头也不回地走了。 看着两人风也似地离去,朱雀终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抬起茶杯喝了个精光。看来白虎星君这些日子过得挺美,她还瞎操心个什么劲儿啊! 苏靖鳞一头雾水地跟着云麒到了星君殿门口,却见云麒突然不走了。 “怎么了?”苏靖鳞一脸疑惑——这是到自己家门口还不好意思了? “呃,是这样,因为我才回来还没来得及好好收拾,里面有点乱你不要介意。”云麒摸了摸鼻子,还是打开了殿门,拉着苏靖鳞走了进去。 然后,云麒傻眼了——整个星君殿已经焕然一新,完全不是他先前离开时的样子。 “这还叫有点乱?”苏靖鳞看了看一尘不染的茶台,还有摆放得整整齐齐的椅子,整齐得她都不好意思拉一把出来坐下,生怕打乱了顺序,浪费了别人的劳动成果。 这小仙娥挺能干——云麒心里想着,立刻收起目瞪口呆的表情,嘴上打着哈哈道:“可能是因为你来了,我这整个星君殿都蓬荜生辉了!” 苏靖麟自然不会相信他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她又不是第一天认识这位“巧舌如簧”的公子爷!见她站着不动,云麒便拉了一把椅子做了个请的手势——只要他不说话,怎么看,都是一副翩翩佳公子的模样。 “姑娘稍坐片刻,在下去拿些桂花糕来!”云麒冲着苏靖麟眨了眨眼睛,很快去而复返,变戏法似的从袖子里掏出了一碟桂花糕。那花型的糕点上铺了薄薄一层糖霜还撒了细碎的桂花,香味扑鼻。 苏靖麟伸出纤纤玉指,刚想要拿起一块桂花糕,一只冰蓝色的蝴蝶被桂花的香味吸引,翩翩然飞了进来,扇动着翅膀落在糕点上,美轮美奂! 第一百八十一章 眼蝶(二) 小马拉不动大车,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一刻不停地改变! “云麒你看,好漂亮的蝴蝶啊!”苏靖鳞拿起那块停着蝴蝶的桂花糕,那冰蓝色的蝴蝶贪吃花蜜,不愿离去。苏靖鳞歪头盯着蝶翅上繁复的花纹,只见每一只翅膀上都仿佛有一只活灵活现的眼睛在盯着自己。 那眼睛形状的花纹非常逼真,随着蝴蝶扇动翅膀的动作轻轻摇晃。 “你喜欢就好!”云麒沏了茶,寻思着要不要留苏靖鳞在星君殿小住几日。 那只蝴蝶贪婪地吸食着桂花蜜,吃饱喝足后还不想走,扑扇着翅膀飞到了苏靖鳞手指上。 “这蝴蝶挺喜欢你!”云麒笑道,也拿起一块桂花糕,咬了一口。 “我看啊,它喜欢的其实是你的桂花糕!”苏靖鳞看着停在自己指尖的蝴蝶,笑容灿烂道。 “点心也吃了,茶也喝了,想不想出去转转?”云麒也假装盯着苏靖鳞手上的蝴蝶,笑着问。 也许这世界原本柔软,一切都像这冰蓝色的蝴蝶一般美轮美奂。 可是突然有一天,有人突发奇想,蝴蝶会不会飞走,石头会不会把我磕痛?越想越害怕。于是就让自己的肩背长出了鳞甲,让指头长出硬壳。 这样做之后,觉得安心了,他从躲藏的地方走出来。 当他走过草地时,它采烂了花朵和树枝,压碎了石头、银甲,碰伤了其他动物的眼睛和鼻子。别的东西都害怕起来,石头赶快让自己变得坚硬,花和树也长出尖刺。 于是世间万物有了三六九等之分,不同等级之间有了防备之心,动不动就咬牙切齿。 云麒拉着苏靖鳞出了星君殿的侧门,入眼是一颗开着蓝色花朵的古树,那只蝴蝶从苏靖鳞的指尖上翩然起飞,歇到了花树上。更多的蓝色蝴蝶飞了过来,似一群蓝色的精灵翩翩起舞! “真漂亮啊!”苏靖鳞移步到树下,凑上前去嗅了嗅,有淡淡的花香味萦绕鼻端。 云麒手指轻轻一点,蓝色的花簪轻轻落在苏靖鳞发间,一只蝴蝶来不及飞走,也跟着落到了女子的乌发上。花簪灵光点点,那只蝶儿眷恋起蓝铃花的美,不愿离去…… 蝶懒莺慵春过半。花落狂风,小院残红满。午醉未醒红日晚。黄昏帘幕无人卷。 云鬓蓬松眉黛浅。总是愁媒,欲诉谁消遣。未信此情难系绊。杨花犹有东风管。 “云麒,谢谢你!”苏靖鳞回眸浅笑,红色的裙摆一扬,也不知迷了谁的眼! “你我之间,永远不需要说‘谢’字!”云麒难得正色道,“你难得来星君殿,走,我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保证不比你麒麟神山差!” 叶静无风花自落,青苔微露,讪笑不识路。落樱纷纷人照坐,殿前山后情人坡。 山回路转携君去,水声应是,点滴落心头。若得繁星迎明月,君知我心犹如昨。 “靖鳞,你喜不喜欢吃螃蟹?”云麒指着一个天然形成的小池塘问苏靖鳞,有水从山石上飞流而下,落在这一方小池塘里。一只小螃蟹从石缝里探出头来,小小的身子,背上披着浅褐色的外衣。 “这么小,够你塞牙缝么?”苏靖鳞笑眯眯看着那八只脚的小不点,手拿两把大锯,威风凛凛。 小螃蟹游动的时候嘴里不停的吐着泡泡,就像正在呼吸新鲜空气! 池塘的水面绿得像一块碧玉,微风吹来,泛起鱼鳞似的波纹。紫衣红裙的女子和白衣公子一起坐在小池塘边,像两个没有长大的孩子! 水面平静的时候,小池塘就是一面宝镜,映出漫天白云的秀姿;微风吹来,水面泛起层层涟漪,像是鱼神娘娘在抖动她的锦衣。微风拂过,皱皱荷塘里一潭清水,波光粼粼,清香扑鼻,漂浮的荷花摇曳袅袅。荷叶迎风舒展,荷花翩翩起舞,玲珑而又不失优雅! 池中的荷梗忽然急促地摇动起来,接着便有一条银光闪闪的鲤鱼划破了死一样平静的水面。 苏靖麟喜形于色,高兴的心情全部洋溢在脸上,憋不住,藏不注,一有机会就要眉飞色舞。如果欲望太多,生命该如何承受重负,又怎能获得快乐呢? 因此,在人生的旅途,她愿意追求一种淡泊,坦然面对生活的赐予,包括所有的磨难与不公,用平和淡定的心态去看待沿途的一切。幸运的是,有个人打心底愿意陪在这样的她身边。 只要我们襟怀坦荡,问心无愧,大可不必事事在意。不要因为别人的眼光而心神不宁,不要因为别人的语气而不知所措,不要因为别人的态度而六神无主,不要因为别人无意之语而辗转反侧…… 第一百八十二章 眼蝶(三)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片蓝,是大海,是蓝天,是星空……是一切梦想的开端! 微风不燥,阳光正好。四溅的水花却丝毫没有影响到坐在小瀑布下聊天的云麒和苏靖麟。 “你有没有觉得,这个地方美则美矣,却显得有些小家子气?”苏靖麟瞅着水潭中的小鱼小虾,笑着问云麒——都说小水坑里养不出大鱼来,但这小池塘却给人予精致之感。 “靖麟,你有没有想过去海边看看,如果有一天注定要选一个地方了却余生,你想去哪里?”云麒不知想到了什么,没头没脑地问正在掀螃蟹的苏靖麟。 苏靖麟呆住,回头有些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下一秒,苏靖麟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拉下脸来。 “你不怕死,可我不想你有事……云麒,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对我来说……”苏靖鳞长叹了一口气——真是不长心的人啊,你对我有多重要,你到底知不知道! “我知道……”云麒知道自己又说错话了,他试图转移话题,却又突然不知道说什么。 苏靖麟却靠得他更近了一些,轻轻歪头靠在他肩上,闭上眼睛轻叹了一声。 月澹澹,云苍苍,相思难渡汉河长。载七夕尚有日,怎教凭月寄愁肠?幽怨满回廊。 满园春色多少寂寞误相思,落花春雨唯有明月照清风。 她站在密室的中心点上,用长剑支撑着身体,摇摇欲坠。血从她身上十几处伤口里流下来,染红了地面,也染红了手中的利剑。从来没有,她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不要命的对手…… 只可惜……他终究还是输了…… 泷茵,泷茵……你等着,我一定会回来找你报仇的…… “若某背叛在先,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忠诚?!”女子收起手中长剑,走得干脆。 背叛,远比离开更决裂,比欺骗更致命,比失去更痛苦。 泷茵,为何你从未想过要背叛那个人呢? 那个姓肖的,到底哪里值得你如此忠心耿耿,替他卖命? 我原本以为你一个杀手不会有什么人情味,不曾想,你也会拿真心对待一个人。你自己陷进去,还心甘情愿的授人以柄,任人拿捏,真是可笑啊! “报酬,你把事情办砸了,还好意思来找本姑娘要酬劳?你也不照镜子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能耐。”一身黑衣的女子扶了扶头上的斗笠,冷笑。 她的身后,是被屠戮一空的村子。 村子小,那破道观更小,不但小而且破败。道观的年代很久远了,和村子同期而建,数百年过去了道观也没有被修缮过,朱红色的院墙早已经坍塌,两扇大门歪倒在一旁,院内铺盖的石板已经风化开裂,踩上去不再平整。 屠村算什么?丧子之痛,蚀骨的想念,以及心有不甘却败给现实的苦楚,只能在往后的余生里,由她自己消化了。这些贱民,没有照顾好她的孩儿,全部都该死! 云麒突然想起来一个故事,一天,燕子和蝙蝠为了一个问题吵了起来。 燕子认为日出代表早晨,日落代表夜晚,但蝙蝠的观点恰好相反。双方争得面红耳赤,一时之间谁也无法说服对方。最后,它们只好去找猫头鹰给它们评理。 猫头鹰说:“你们的生活习性完全相反,如何能得出一个一致的观点呢?”燕子和蝙蝠所处环境和生活习惯的不一样,对晨夕的看法,永远都不可能统一。 苏靖麟听完也给他讲了一个故事,魔女琪琪的宠物猫吉吉从出生就跟琪琪在一起,它可以和琪琪对话,常被叫做妖猫,吉吉和琪琪一起成长,经常给琪琪提供帮助,与琪琪一起离开故乡来到柯里小村完成魔女的修行。 虽然吉吉黑乎乎的,长的既不可爱也不可喜,但当它帮琪琪伪装成普通家猫,在琪琪的第一个家里,尽心尽力地假扮普通猫咪所发生的一切,当吉吉看到庞然大物的狗狗而惊恐,满身冒冷汗,却仍然坚守岗位,一动不动,着实可爱。 后来吉吉邂逅了猫咪莉莉,并成为了家人,和莉莉有了四只小猫。最后吉吉不再和琪琪说话了,而这样的改变却让琪琪难过了很久。 正所谓:心态决定位置,位置决定看法。 吴翔,与小一是同一个村子长大的玩伴,他身材修长,皮肤黝黑,一口大白牙让人看起来十分爽朗。虽然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很阳光,但是小一的母亲却表示自己很不喜欢他。 小一的父亲多年前因病去世,她一直与自己的母亲和奶奶生活,母亲希望她能找一个靠谱的人,但是吴翔给她的感觉却十分轻佻,性格暴躁。她们居住的房子甚至被他踹坏了一条门,而他踹门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小一和母亲当时都在厨房没有听到他的敲门声,从那以后,母亲常常劝小一早日离开他。 小一认为年轻的男孩性格急躁一点也正常,一面安慰母亲,一边希望和吴翔沟通,希望他能改改脾气。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她站在海边,面朝南方,叩首三次,只为等一人从海天之间走到她面前…… 手心有暖,细嗅蔷薇。我们离回忆太近,离自由太远。有时候念念不忘,只是爱上回忆。一次犹豫,一次背叛,一次意外,足以让它枯萎。摆脱一切,烟消云散…… 一个人可以背叛父母、丈夫、家国以及爱情,但如果父母、丈夫、家园以及爱情都失去了——还有什么可以背叛呢?垂落的友谊,谁也不需要;随意出卖友谊的朋友,不必去认识;把友谊当成一种游戏的朋友,更加不能要! 既然并非朋友,就当不起“背叛“一词。 既然不是背叛,只是为了利益所作的举动,也并不是不能原谅的。纵然有无数种被欺骗的感觉,次数多了也就无感了,掉泪都是为自己的不值得,为自己太傻,以后要全心全意的爱自己…… 第一百八十三章 眼蝶(四) 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 浆向蓝桥易乞,药成碧海难奔。若容相访饮牛津,相对忘贫。 我走得不悦,但决不会走回头路…… 口口声声说原谅她不怪她,其实,自己的心里有多难受,这种感觉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 “云麒,你知道,我想要一辈子和你在一起。”苏靖麟靠在白衣公子怀里,只希望这一刻便是永恒。就像那只飞不过沧海的蝴蝶,片刻的停留变成了眷念! 云麒没有说话,他此刻心里思绪万千,不知是悲是喜——师傅说过,他身为白虎星,是天煞孤星,注定缘薄。所以他从来游戏人生,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只是不曾想,会栽在那一袭紫衣红裙之下,他倒是心甘情愿,可靖麟呢? 他如果给不了她永远,他一定会比她更后悔…… 云麒没想到,苏靖麟竟然会靠在他怀里睡着。抬头看着夜空中那一轮圆月,他突然感慨万千——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如果可以,他只想求一次圆满! 白衣公子轻轻抱起睡着的女子,转身回了星君殿。 关于女孩子的睡姿,很多人都很好奇。毕竟普通人的睡姿就已经够奇葩了,尤其是男子,大概率都很想知道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睡觉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 第一次这样静静地看着她的睡颜,云麒觉得十分满足。如果可以,他愿意一辈子守护她的睡颜。 苏靖麟睡得很安稳,有云麒的气息陪伴,她总会觉得安心,哪怕是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星夜兼程,终有尽头,如果那个人是你,我将义无反顾! 集则倒悬,脑重故也…… 肖迟意看着纸卷上墨迹未干的潦草字迹,陷入了沉思——这传说中的白色玄蝠,到底什么来头? 传闻此物会幻化为白色,在修炼的过程中,随机会开‘天眼’,开了两只‘天眼’的蝙蝠那就不是普通精怪了。战斗状态或求偶期时会出现微血管状态,此蝙蝠技能为冰冻,隐藏技能未知。性格温顺,以冰山雪莲和雪兔为食,生活环境一般在海拔六千米以上…… “冰山雪莲……”肖迟意很快抓住了重点,果然是了不得的东西! 因从来没有人见过这种雪蝠,目前还没有记载更多关于它的生活习性。很多人因为种种原因寻找这种传说中的神兽,另外……相传这种神兽还会认主…… “什么破地方连个灯都不点!”泷茵才进去,就被一双眼睛给盯上了。 小飞不安地叫了一声,朱红色的嘴亲亲咬了咬泷茵的手指,泷茵立刻警觉起来。小飞就很自觉,主动上前查探。身边的人感受到了同样的威胁,脚步不自觉就放轻了。 自从踏上这个小岛,他们已经遇到了太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不得不小心谨慎。 “泷姑娘,小心!”走着走着,一名手下突然惊声道。 随着他的话音,无数利箭迎面而来,这不起眼的小岛竟然是机关密布,陷阱重重。仿佛是为了历练登上这个小岛的人,一来就是杀招,毫不留情! 一个戴着面具的女子冷冷地看着几个不速之客,面具下,她的眼神明明是深沉的,面具上,却是淡漠如静水——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 “我都放弃你了,现在派人来是怎么回事?”女子冷哼了一声——既然你们不怕死,不想要命就尽管来吧! “大家都小心行事!”泷茵低声吩咐,小飞展翅高飞,很快就没了踪影。 “过去了,都过去了……”女子冷笑,为什么不让过去都过去呢? 因为过去,不代表放下。 第一百八十四章 眼蝶(五) 冰肌玉骨清无汗,水殿风来暗香暖。帘开明月独窥人,欹枕钗横云鬓乱。 起来琼户寂无声,时见疏星渡河汉。屈指西风几时来,只恐流年暗中换。 “想走,先问过我手中的剑!”刀剑相击,打得难解难分? “怎么,离了承影剑,你就不会别的杀招了吗?就这点出息,还敢来我这里找死!”女子冷笑,手中的飞虹剑影翻飞,一道道白色的剑气随着舞动四散开来,周围的人稍稍靠近一点便是重伤。 “这样下去可不行……”泷茵皱了皱眉,思考着脱身之法。 这些人不计艰险,一路跟着她走到这里,就算他们生死早已置之度外,她也不能不计较。这些人里更有从小跟着她摸爬滚打,风雨同舟的情谊,她又怎能不顾? 就在两人僵持不下,胜负难分之际,一个白衣女子从天而降,宛若天外飞仙,挡在了二人中间。 没想到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穆盈,竟然敢闯到这里来劫人!女子一惊,连退三步,白衣女子手中的剑绝非凡品,武功也高深莫测,硬碰硬怕是讨不了好。 看到白衣女子,泷茵心下大定。她虽然不认识穆盈,却也听说过凤凰一族的大名。泷茵抖擞精神,继续酣战。三人连斗百十余回合,竟是不分胜负。其他人见状,都不敢上前,只将她们团团围在中心。 “我说,我等虽然不请自来,但并没有得罪姑娘,姑娘为何痛下杀手?”泷茵一边格挡开致命的攻击一边心平气和地发问,她早已不是那个只会拼命的冷血杀手了,遇到苏靖鳞之后,她发现——活着,本身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曾经,她以为自己是为了肖迟意活着的,而现在,她更要为自己,为所有在乎她的人活着。 “我听闻,姑娘也是大名鼎鼎的肖阁主亲耐之人,奈何……”黑衣女子摇了摇头,面具下的眼睛神色不明。她本不想与人为难,可这小岛,她却不能让有心之人随意踏足。 “肖公子举世无双,这手下之人嘛……”她继续挖苦泷茵,乱人心智这种招数,她用起来驾轻就熟。一只蝴蝶扑扇着翅膀落下来,正正停在穆盈的剑尖上。 紫慧知道,风水学上有一种说法——蝴蝶的颜色代表不同的寓意。 黑蝴蝶或白蝴蝶等纯色蝴蝶代表不好的事情,可能是霉运或煞气,但并非逝者带来的这些,也可能是逝者想要提醒子孙后辈要注意警惕一些事情,是逝者担心子孙后辈、家人们的一种警示。 如果是花蝴蝶,可能还寓意着感情上的问题,单身的朋友可能逝者希望你早日成家,结过婚的朋友可能是逝者想要你从一而终,不能辜负彼此间的感情。 除了泷茵,谁也没有注意到那只悄然而来的蝴蝶。她呆了一呆,分神的瞬间,剑光晃过她的眼,堂而皇之地直刺向她的面门。还有人——穆盈冷笑,不再手下留情。 暗处又有人丢暗器,泷茵气不打一处来。奈何,双拳难敌四手,泷茵被逼到了石台边,眼看就要掉下去。一双手从背后抱住了泷茵,面容有些愤怒。泷茵只能狠狠咬牙,这种被人当猴耍的感觉可不怎么样! 那种喉咙里沾了苍蝇,死不了人但真恶心的感觉还真是蛮难受的。 “你们别打了,狼族的人来了。”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火急火燎的。 “你还有脸提狼族,龙汉初劫时,神兽一族族内斗得元气大伤,不关她的事。现在巫妖大战,妖族与巫族打得你死我活,仍是不关她的事。若不是为了报答青龙当年对她的搭救之恩,她本也不必参与这一战。如今参了战,功劳先不说,竟还捞得个仙君之位……”戴面具的女子一边冷笑一边毫不客气地迎了上去。 “一句玩笑般的许诺,旁人清醒后也许会反悔,但是这位仙君清醒了之后,反倒也跟着众人认真起来了……真是笑话,他姓肖的要是有情有意,又怎么会……”女子话没说完,穆盈手中之剑划过女子的面具。 断裂的面具下露出一张肌肤赛雪的脸庞,女子吃了一惊,连退三步,不再恋战,转身离去。 “穷寇莫追,多谢姑娘施予援手。”泷茵谢过穆盈,正准备转身离开,却被一个熟悉的声音叫住。 “苏姑娘,你怎么会在这里?”泷茵看着紫衣红裙的女子,有些惊讶。 “我们在这里怎么了?”云麒从树后面转了出来,看着泷茵笑道,“这地方你来得,我们来不得?”边说边走到苏靖鳞身边,自然而然地挡在她身前。 他们自然是为了雪蝠而来,日前,苏靖鳞收到手书一封,上书: 余闻荆州玉泉寺近清溪诸山,山洞往往有乳窟,窟中多玉泉交流,其中有白蝙蝠,大如鸦。按《仙经》,蝙蝠一名仙鼠,千岁之后,体白如雪,栖则倒悬,盖饮乳水而长生也。 其水边处处有茗草罗生,枝叶如碧玉。惟玉泉真公常采而饮之,年八十余岁,颜色如桃李。而此茗清香滑熟,异于他者,所以能还童振枯,扶人寿也。 余游金陵,见宗僧中孚,示余茶数十片,拳然重叠,其状如手,号为“仙人掌茶”。盖新出乎玉泉之山,旷古未觌。因持之见遗,兼赠诗,要余答之,遂有此作。 常闻玉泉山,山洞多乳窟。 仙鼠如白鸦,倒悬清溪月。 苏靖麟正想和穆盈打招呼,一只蝴蝶飞过来,轻盈地落在了她的指尖…… 第一百八十五章 眼蝶(六) 这不知名的小岛上风景秀美,即便暗藏杀机,也没有影响苏靖麟和云麒欣赏美景的心情。和泷茵一行人作别后,穆盈跟着他们两继续向前走去。 他们都是来寻找传说中的雪蝠王,目的却不尽相同。泷茵是为了肖迟意,苏靖麟自然是为了云麒。而穆盈究竟为何会突然出现?谁也不知道原因。 这传说中的雪蝠浑身是宝,不管那些传说是不是真的,能找到都算得上幸事一桩! “蔷薇花,云麒你快看,好漂亮啊!”苏靖麟指着不远处盛开的野蔷薇,兴高采烈道。 即便是风吹日晒,也无损它惊人的美好——无力蔷薇带雨低,多情蝴蝶趁花飞。蔷薇花因为雨水的洒落而微微低着头,蝴蝶也好似多情一般围着花飞舞。 花飞蝴蝶乱,桑嫩野蚕生。云麒见苏靖麟喜欢,正想去摘,却被苏靖麟拉了回来。“你别去,蔷薇带刺,摘下来作甚,这么漂亮的花儿我们看看就好了!” “我倒觉得,那几只蝴蝶更漂亮!”穆盈感叹道,“造物主真是不公平,把那些花和蝴蝶弄得如此美丽可爱却又脆弱不堪,经不起一丝风雨的摧残。” 那蝴蝶喝饱了花蜜,依然不愿离去,合起翅膀停在蔷薇花上,随着花枝轻轻摇曳…… “血玉凤凰,这是血玉凤凰翎!”幽暗的石室内,女子的声音激动得微微发颤。有了这个东西,即便是凤凰一族的涅盘之火,也伤不了她分毫了。 她已经不再年轻,一天天老去的除了容颜,还有那一颗不甘寂寞的心。 “卖了,什么?你把我前日寻回来的那颗石头卖了?”女子的声音抬高了一个八度,“你是不是想气死我?”边说边就一个耳光扇了过去。 男子挨了她一耳光,却并没有说什么,面无表情地退了下去。 “一颗破石头而已,值得你那么生气吗?”立刻有一个慵懒的身影从帘子后转了出来,披了一件披风在女子身上,男子有着一双冰蓝色的眸子,嘴角带着轻挑的媚笑。 风情万种,竟然也可以用来形容一个男子。 “破石头?那可不是普通的石头!”女子冷哼了一声,眼神随即柔和了下来。双手搭在男子肩上,一双迷离的眼睛里满是暧昧不明的挑逗意味。 “那……要不要我去给你找回来?”男子轻笑,轻轻揽住女子柔软的腰肢,贴了上去…… “你……你去干什么?”女子吻了吻男子的脸,把玩着他的一缕发丝道,“你走了,本姑娘多寂寞啊!”两人就着暧昧的姿势,倒在了一旁的软榻上。 石室外微风不燥,阳光正好,一匹黑马甩了甩尾巴,只一瞬,就不见了踪影。 “云麒,我饿了,我们去弄点吃的好不好?”苏靖鳞在一块平滑的石头上坐下来,对着云麒道。 “你想吃什么?”云麒递给她一个小竹筒,里面是清凉的山泉水。 “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去吧。”穆盈实在是不想看他们腻歪,于是提议道。这两人在她面前腻歪了一路,靖麟还好,云麒一路都拉着她的手,就好像一放手,到嘴的鸭子就会飞了似的! 晨兴临槛抱云团,极目烟衢缓辔銮。 穆盈去得快,这小岛上不缺吃的,野果小兽到处都是,一只小狐狸跟在白衣女子身后,关注着她的一举一动。穆盈知道小狐狸跟着她,却不动声色地摘着野果,她倒想看看,这不怕死的小家伙跟踪她,到底有什么企图? 云麒坐到苏靖鳞身边,手里把玩着一根野草。苏靖鳞想是有些累了,自然而然地靠在他肩上,哼着一首不知名的小曲儿。微风吹着两个人的衣摆、发丝,纠缠不休…… “靖麟,你听说过天煞孤星这种说法吗?”云麒不知想起了什么,看似随意地问苏靖麟。 “什么……”苏靖麟打了个哈欠,迷迷糊糊的发问。 “没什么……”云麒叹了口气,轻轻抚摸着女子的发丝——他们难得在一起,为什么要扫她的兴呢?天煞孤星又如何,老天爷若是有意成全,他便无所畏惧! 穆盈走到密林深处,前面是一处断崖,她听到断崖深处传来巨大的吼声,往崖底望去,原来有一只凶猛的狮子正抬头看着她。穆盈瞥了一眼那只猛兽——这孤岛上竟然会有狮子,真是奇了! 难不成这狮子是偷渡过来的? 心里有座佛,佛下镇着魔,你若推倒佛,我便成了魔。 鸣鹂叶中响,戏蝶花间鹜。调瑟本要欢,心愁不成趣。 窗外,黄鹂的叫声从树丛密叶中传来,嬉戏的凤蝶在花丛中飞舞追逐。弹琴本来是为了消遣,但由于胸中愁闷而情趣全光。女子抚了抚琴弦,起身,走了出去…… 生活跌跌撞撞,季节来来往往,身边人来人往,相信我们还是我们,我们一直都在! 第一百八十六章 眼蝶(七) 或许你不是灯火阑珊处惊鸿一瞥的绝艳,但却是回眸处一湾低眉浅笑的温柔。 于星光璀璨处遇见你,还好,不算晚…… “靖麟,你看那只蝴蝶,为什么它总是喜欢跟着你呢?”云麒低头,吻了吻苏靖麟的额头。 她难得这么安静,一改往日风风火火的行事风格,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云麒突然想起来,靖麟似乎并没有喜欢过他之外的人,这么算起来的话,他算不算是她的唯一呢? 不管怎么样,她注定会是他的此生不换! “蝴蝶?”苏靖麟打了个哈欠,“你是说,眼蝶?” “什么?”云麒一下没反应过来,“眼蝶是什么?” “就是翅膀上有眼睛花纹的蝴蝶,上次在你的星君殿也遇到了一只。”苏靖麟又想起那只美轮美奂的蓝色蝴蝶——蝴蝶,常被视为自由、美丽、纯洁、永恒以及突破束缚和重生的象征。 如果这只蝴蝶真的与她有缘,在她这里又象征着什么呢? 民间尚有化蝶的传说,那般凄美,令人神伤。苏靖麟出神地想着,如果相爱的人死去,是不是也能像梁山伯与祝英台一样,能变成一对款款的蝴蝶? 花开得正好,漫山遍野红黄粉绿一片,红的、粉的、黄的是斑斓绚烂的花,绿的是碧草、树木。 海浪拍打着沙滩,遇见大海,总会让人心潮澎湃。 “这两人准备腻歪到什么时候,还有完没完?”穆盈捧着一兜子野果,郁闷地看着靠坐在一起的两个人,觉得此刻的自己特别多余! 那小狐狸串到她脚边,眼馋地盯着她手里的果子。“你想吃啊?”穆盈递了一个果子给野狐狸,叹了口气。自从云麒重伤痊愈后,靖麟就像变了个人似的——虽然她很高兴这两个人终于光明正大在一起了,经历了这么多,有情人终成眷属。可她自己呢,突然又觉得有点孤独…… 穆盈挑了半天,挑出两个最红的果子,对着云麒扔了过去。 云麒仿佛背后长了眼睛,一接一个准,直接在衣服上擦了擦,“咔嚓”咬了一口。苏靖鳞被惊醒了,看着递到嘴边的果子,下意识地张嘴咬了一口——真甜! 穆盈抱着小狐狸落在两人跟前,拼命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她把果子往苏靖鳞怀里一塞,掉头就走:“我去找点柴火,顺便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吃的野味。” 苏靖麟一头雾水看着她的背影,转头问云麒:“阿盈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她可能吃醋了!”云麒轻笑,拉着她站了起来,“走,我们也去找找。” “吃醋?吃谁的醋啊?”苏靖麟还是一头雾水。 “靖麟,不是我说你,你有时候真是……”云麒摇着头,挑眉看着苏靖麟——真是个傻姑娘! 海岛的另一边,剧烈的火焰腾空而起,很快蔓延开来。滚滚浓烟吸引了岛上所有人的视线,穆盈扔下手里的野味,抱着小狐狸不见了踪影。 苏靖麟和云麒也扔下手里枯树枝,朝着同一个方向赶了过去。 “去,给我找一杯毒酒来,要慢性那种,不会一下子就要命的。”黑暗中,女子的声音不带一丝温度,仿佛要的不过是再普通的一杯酒。 “给。”很快,属下就毕恭毕敬地递上去一个小瓶子,这是她对自己的下的最后一个命令,原本给自己准备的毒酒,她等这一天也很久了…… 但慌乱之中,她被押到这里,毒酒自然没带在身上,但此时女子的话对于想杀她的人也是一种震慑,这毕竟是他们的岛主,曾经高高在上的宫主。 曾经的战神? “她死不足惜,不过她有自戕的觉悟,可见是真心悔过了,”男子的声音同样冷漠无情,“拿酒……”她多喝了几杯,整个人都有点发懵。 “泷茵啊,别着急,听我给你讲个故事吧!”肖迟意轻笑,接过下属递来的酒壶,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然后又倒了一杯,递给泷茵,“这个破地方,除了风景好点,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来,陪我喝一杯吧。” 泷茵下意识地接过酒杯,有些不解地看着肖迟意。 历史上,扮作乞丐的高纬到一个宫女旁边说:“行行好,给我一件棉袄吧。”那宫女出于本能直接双膝跪地说:“万岁爷,你可折煞奴婢了。”任凭高纬怎么启发诱导也不起来,因为高纬是出了名的喜怒无常,宫女害怕以后会有杀身之祸。 高纬是北齐的最后一任皇帝,也是“角色扮演”的先行者。他与大多数君王一样,出生时都有异象。其母胡皇后,在受孕的前夜,梦见有只通红的太阳,飞进了她的裙子,于是就怀上了高纬。 高纬登基后,将整个齐国变成了自己的游乐场。 高纬将雕梁画栋的华林园,改造成了荒芜的村庄,他本人则患上破衣烂衫,住在透风漏雨的屋子里。高纬给手下们也分配了不同的角色,有的当乞丐,有的当普通农户,还有的当地主。 高纬会学着乞丐那样,向行人乞讨。 某日,高纬又在华林园中体验乞丐生活,并指定了几名宫女当路人。 当时正值冬日,高纬就穿着一件破了洞的短袍,扮作富家小姐的宫女从旁边经过,高纬赶忙一把拽住她的衣角,用哀求的眼神,请她赏自己一件过冬的棉衣。 这个宫女是第一次参与“角色扮演”,没能充分的融入角色。 见皇帝如此低微,她赶忙给高纬跪下。 高纬一片玩心,并不想结束这个游戏,用可怜的语气说道:“我哪是什么万岁爷,我就是个臭要饭的,您快起来,您快起来。”宫女难为情的低着头,不知该如何是好。 高纬又说:“能赐我一件棉衣和一顿饱饭吗?求求您了,求求您了。” 不曾想,宫女竟然哭了起来,此刻的她站也不是,跪也不是。 高纬的性格多变人尽皆知,宫女若起身,融入角色,她担心高纬会以欺君罔上的罪名对其严厉惩治;可跪在地上,又扫了高纬的兴。 见宫女如此不识抬举,高纬勃然大怒,可转头又露出了狡黠的微笑。 高纬起身,恢复了平日的做派,坏笑着说:“既然这个游戏不适合你,那咱们玩另一个吧!” 说完,高纬让手下们上来脱光了宫女的衣服,又把她绑在了柱子上。 高纬继续吩咐:“把我那群宝贝,都请上来。” 高纬说的宝贝,其实是蝎子。 高绰是高纬的弟弟,他曾养了一只波斯狗,遛狗的时候发现了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 高绰夺过孩子,摔在地上,让狗将其活活吃掉。女人嚎啕痛哭,惹恼了高绰,高绰一脚把她踹在地上,又让狗把女人也吃了。高纬在官员们的施压下,不得已将高绰羁押入京。见到高绰后,高纬立刻给他松绑。 二人一同探讨“玩”的心得,高纬问道:“你在外面,见识的多,有什么好玩的给朕也说说。” 高绰想了一会儿,表示“蝎子游戏”最令人开心。 所谓蝎子,又如何毒得过人心? 第一百八十七章 有谁生来就是恶人吗?人之初,性本善——可善良的人,却未必都能善终。 也许,善良不过是一种选择,有些人从始至终不曾背弃,而有些人却始终无法拥有。 泷茵不知道肖迟意为什么突然想起来和她讲故事——这个人在想些什么,她从来都猜不透。 故事的最后说道:高纬有次为了自己玩乐,让下属连夜搜捕了两三升的蝎子,然后放在一个大浴桶里,再把一个人绑了扔在里面,看他被咬的哀嚎阵阵,他却在旁边开怀大笑。 更有甚者,在有人告发高纬的同父异母的兄弟南阳王高绰:高绰在街上抢夺小孩喂养自己的波斯狗,并让自己的狗对妇女撒裂食尽。高纬在知道后,却未怪罪,直接命人解开解开高绰身上的枷锁,并封为大将军。 而这样的昏君,穷奢极欲,宠信奸佞,使得朝廷上下怨声载道,百姓民不聊生。可以说,人性之恶在这群统治者身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肖迟意讲完之后喝了一口酒,笑着问泷茵:“泷茵啊,你觉得,当坏人容易吗?做坏事的时候你会不会于心不忍?如果有机会,你想不想当个好人?” 泷茵沉默,她不知道肖迟意为什么会这样问,他后悔了吗? 后悔自己做的事? 后悔自己的选择? 后悔自己是个坏人…… 小岛的另一边,火势依然在蔓延。苏靖麟又想起百民之国的那场山火,难道是巧合吗? “云麒,你说这个火会不会……”苏靖麟和云麒站在云头上,看着下方熊熊燃烧的大火。 “你是说……”云麒皱了皱眉,如果是上一次有心纵火的凶手,难不成还想故技重施?这么喜欢放火,真是林子大了,什么人都有! “管他是谁,下去看看再说!”穆盈是个急性子,话没说完人就不见了踪影。 “我也去。”苏靖麟急了,立刻跟了下去。 云麒无奈叹了口气,也跟了上去。 那火烧得正旺,火光冲天。苏靖麟却丝毫不慌,她幻化出火麒麟真身,一张口就把腾起的火焰悉数吸进了嘴里。穆盈降落在裸露出来的烧得焦黑的空地上,警惕地四下打量着。 云麒左右看了看,觉得好像没自己什么事,正准备当个无聊的旁观者,突然,一点蓝光吸引了他的注意力。那不是……那不是老跟着靖麟的那只蓝蝴蝶吗? “快回来……”云麒急了,听说过飞蛾扑火,这年头难不成连蝴蝶也这么想不开? 云麒正想伸手去抓那只不要命的蝴蝶,已经熄灭的灰烬里突然再度腾起火苗。这邪火诡异得紧,火焰竟然是黑色的,不似正常的火焰那般灼热,却也能吞噬一切。 “当心!”苏靖麟见状,急得大喝一声,她却不敢贸然把这诡异的黑火也吞将下去。 千钧一发之际,一团散发着紫色光芒的火焰压了过来,将黑色的火焰冲散开来,却是凤凰一族的涅盘之火。穆盈急中生智,她倒想看一看——是自己的涅盘之火威力更大,还是这黑火破坏力更强? 两股火焰纠缠在一起,竟像有自己的意志力一般斗得难解难分。涅盘之火毕竟是凤凰重生的不二法门,是这世间最特别的神火,兼具了毁灭与重生两种特性。黑火终于败下阵来,火焰慢慢减弱直至熄灭。 几人同时松了一口气,云麒定睛看去,却再也看不见那梦幻般的蓝色蝴蝶——难道说他们还是晚了一步,那蝴蝶还是没有逃过厄运?那般脆弱的生灵,已经化为灰烬了吧…… “我们先离开这里吧,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可疑之人。”穆盈提议道。 “行。”苏靖鳞说着,看了云麒一眼:“要不,我们去看看还能不能找到什么吃的,忙活了半天,竟然把这事给忘了!”云麒于是决定暂时不管那只倒霉的蝴蝶了,还是填饱肚子重要! 天慢慢暗了下来,当暮色渐渐掩去时,微弱的莹光突然亮了起来。整个小岛到处都是荧光点点,上下浮动,苏靖鳞突然想起了小莹——也不知道这小丫头片子最近过得好不好,有没有想她! “靖麟,你怎么了吗?来,这个给你!”云麒边说,边递给苏靖麟一条烤好的海鱼,自己拿起另一条小半个头的,咬了一口。苏靖麟摇了摇头,回给云麒一个浅笑。 你渐渐就会发现,若不能与自己和解,跟谁过都是一个鬼样,或许更糟糕。 谋爱先谋生,爱人先爱己,只有耐心改变自己、治愈自己,接纳对方的不完美,才能让感情的大树结满幸福的果子。最近很喜欢一句话:“你如果精神贫瘠,执着于被爱,过于渴望被认可,那无论享有什么样的能力与资源,都很难脱离现实的困境。” 很多傻傻的灰姑娘一穷二白,依然天天研究恋爱技巧,总是幻想高富帅来爱自己。直到有了儿子、孙子了,都没遇到高富帅来爱她娶她。 当你尝尽了,世间的无情,人心的险恶,现实的压力,感情的不堪……你终会,放下执念,善待自己。你终会明白,唯有强大自己,才是一个人最好的修行,前者使人不惑,后者使人不屈。 物质的贫穷,能摧毁你一生的尊严;精神的贫穷,能耗尽你几世的轮回。有智慧的人,随时从周围取得快乐;没有智慧的人,希望别人给他快乐。 除了自己,没有人能给你想要的快乐,因为快乐是一种修行,是你超然物外的洒脱,是你历尽风霜的顿悟,是破茧而出的自由…… 一个女人最好的样子,就是眼里写满了故事,脸上却不见风霜。不嘲笑谁、不嫉妒谁,也不依赖谁。只是悄悄的努力,吞下了委屈,喂大了格局,努力活成了自己喜欢的样子。 当你内心强大、安静,你会发现,小草也很坚韧,小花也很芬芳。那只消失不见的蓝色蝴蝶,某月某天的某时某刻,终会再飞回到你身边…… 第一百九十六章 赤蚁 (八) 不知道哪里看到的一句话,如果能复活,那显得牺牲像个笑话。 牺牲了就是真正的牺牲了,一切没有从头再来的机会,在我看来才是长月的立意真正值得封神的地方。 牺牲了就是牺牲了 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覆水难收就是覆水难收 一切伤人的伤心的行为都是一块消不掉的伤疤 他可以不在意那些恶 但是不能用复活来自欺欺人说他终于甜了。 昆仑山,昆仑锁,玲珑石 在生物学家看来,蚂蚁才是地球上进化得最完美的生物。蚂蚁是膜翅目蚁科所有物种的统称,全世界一共有上万种蚂蚁,这只是目前发现的,每年都有新的蚂蚁被发现,所以生物学家保守估计,蚂蚁的种类应该在两万种以上。qqxδnew 蚂蚁在地球上存活了1亿多年,最早的蚂蚁化石出现在白垩纪。bj一位重要人物,是我热爱的贵客,几次讨要此图,我婉言谢拒,送他珊瑚化石一座和一个汉罐。 亿万年的进化,让蚂蚁拥有多种技能,首先就是它们的建筑工艺。赤瞳还有每次缉毒警察牺牲时,评论下一定会柯穗毒杀成功,一党会留下一个手有残疾,对自己都能下手的狠心宫女吗? 蚂蚁的蚁穴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建筑,因为按照蚂蚁的身体尺寸和蚁穴规模,它们的建筑难度比人类的高出很多。但我也心里有苦啊,要我体谅你、关心你,但谁又来体谅我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呢? 而且,你别以为当年我和你爸离婚,能成为现在你摆烂的借口!” 没等到一句诚恳的道歉,还被生母反咬一口,这让阿春心寒。 她不明白:“欠了二十年的爱,为什么就能这样潦草地一笔勾销?” 蚂蚁的蚁穴有很多分室,每一个分室都有其不同的作用。 此外,蚂蚁还要兼顾蚁穴的通风和散热,不然蚂蚁会被自己释放的热量和二氧化碳憋死。 这其中的切叶蚁还学会了“种地”,是的,最先发展出农业的不是人类,而是蚂蚁。 切叶蚁会将叶片切成小块运送回蚁穴,起初动物学家们认为切叶蚁是吃叶子的,后来微型摄像机进入蚁穴,拍摄到了惊人的一幕。 它们采集树叶,其实是为了种蘑菇!此处马氏当面若桃花,盈盈含笑)我想,咱们把你爹给阉了吧。” 郑让顿觉心惊肉跳肝儿颤:“为啥?”你算过吗,为了家里的小猫、小狗,一年你愿意花多少钱? 根据艾瑞数据显示,在中国大概有25%的家庭养宠,超过4成把宠物当亲人。 静静观之下文静显微故事,作马孔多,编辑常新女孩称,当晚她曾带一名中年男子去过自己家,人走后,钱就不见了。猫咪在睡觉,人类幼崽却一直拱它、骚扰它,猫咪做什么了吗?还不是随便人类幼崽欺负? 马氏满脸笑意秒变正儿八经,有板有眼,掰着指头做了如下分析:术后,谢师傅回忆起自己回老家时,买过当地的鱼做了一次酸菜鱼。“为了追求鲜嫩的口感,鱼片我只用热水氽了几十秒就吃了。”谢师傅说,他们当地有生吃或半生吃鱼片的习惯,当地人称之为“鱼生”。 它放到后座吧,它又偏要跑到副驾驶来。你说副驾驶就副驾驶吧,这家伙还偏要把爪子放到副驾驶的控制器上面挡着。于是,就有了 公公正值中年,身子骨硬朗,万一哪天性致勃勃,再造出个小儿子来,这点家产还不得一分为二? 但因家人比较传统,并且一直有安放神明的信奉。 死囚在生命的最后一夜,他们最脆弱的一面,最真实的独白都记录了下来。 所以最后只能选择树葬,将吉米的骨灰给安放在了一盆花盆里。 并用爱犬的照片做了标记。 数分钟后,他们拎着一个黄色塑料袋出来,和网友说已经处理完了。 看着那个毫无生气的黄色塑料袋,网友甚至无法确认狗狗是生是死,我知道我是我朋友圈,前段时间,文文爸带女儿回老家时,在火车站看到的这一幕,吓得一身冷汗。并委托折颜上神提亲。折颜上神这英雄。那个村子里的雕像。胡萝卜积木,吉特。我想让小弟弟看电视,看电视,他后脑勺,对于缺席20年这件事,阿春也曾向母亲讨要说法。 得到的回复是:“佩服,小耳朵我跟你说,我都佩服我自己” 猫咪有二百三十根骨头,比人类还要多出二十四根,所以喵星人可以解锁很多人类做不出的奇怪姿势。在美剧《随性所欲》中,有句被反复引用出电子包浆的高光台词: 我们花一辈子的时间,等待父母给我们道歉; 父母花一辈子的时间,等待我们说谢谢,而我们都得不到想要的。冥界警局您老悠着点持支持你的话你的某人 不只是对儿子好,对女儿更好。 震动的天空看来不管你颜值有多高,熬夜脸都不会放过你。扒拉扒拉,看看能翻出什么 所以,人也好,狗子也罢,都得好好休息,多睡觉才行! 你家狗子也有过熬夜脸吗?评论区分享一下吧~ 如果看完嘎嘎乐,也别忘记在看、转发、点赞一键三连,让我更有动力给你们分享狗狗的故事鸭! 东、宋西城郡即当今安康。宋时有此虎,而后此虎无,此图为安康平利县锦屏出土魏砖画像。今人只知东北虎,华南虎,不知陕南西城虎。今得此图,白虎护佑,天下无处不可去也。 云麒送此图时,言说此 ,她知道这只过是心里安慰被发现后,转身就跑……” 可蹦迪有多嗨,第二天就有多狼狈。 熬了一夜后...后面橙子终于找到了,这不就是《杨贵妃秘史》里的寿王的扮演者:徐箭。在这儿升级无疑于狗。是的,直播复出,总有网友跑去问问他最近有没有搞多人运动。一个野、陈羽凡等人。 网络遗忘的速度很快,但总有人记得。因为优越的家世,年轻时的猊晓松有点自恋,或者说对自己的期许甚高。 “随便踹开一家的门,进去聊会天就很长知识,梁思成林徽因就住我家前面的院子。” 这位耷拉眼皮的大姐,你谁啊???“我是真的很想知道,不如你问问长辈再告诉我?” 以上的样子他都有自己刚煮好饺子,家里的二哈就趁他调酱料的功夫,框框一顿吃。 丑说着 影响着里 ?面具。这一点就要多啰嗦几句了。能精能真实戏里你的角色多变戏外你始终是那个悄悄打开掌心 当时网友要从就职的工厂离职,离开前,他提着大包小包跑去跟平日里关系最好的小黄狗告别,说他要走了。 不知小黄狗是听懂了这句话的意思,还是看到了那些行李。 只见它急忙抱住网友的小腿,死死的拽住,怎么都不肯松开。 看着它眼中含泪,网友也觉得十分不舍,于是便拍下了这样一幕,作为留念……称了一下,十九块七。 老板告诉她:“阿姨,收您十九吧!”她说:“行,帮我再加点酱和孜然!“加完酱和孜然,阿姨突然又来了句:“怎么那么贵啊,十块钱吧,不然我不要了。” 老板微笑着说:“阿姨您慢走。” 然后当着她的面,把做好的鱼用清水洗了下,倒给了天天过来的流浪狗。 莹龙一族火了之后,我两个人在家里有各自的卧室和书房,分房睡,厨房和餐厅是共用的。出门看电影,也不必在一起。各自看自己喜欢的,经常两个人去不同的电影院。 “没想过,我为什么要给她找理想的父亲?我女儿有自己的父亲,我要找的是我的伴侣。”震天的鼓号,悠扬的音乐,庞大的队伍,各式各样的特色服装,展现出一幅美丽多彩的画面。 这是被疫情打乱节奏的两年, 也是物道 她养了一只60多斤的拉猪,浑身腱子肉… 性格倒是十分活泼,爱吃爱喝爱玩爱闹,也亲人。 鉴于它平时表现良好,网友决定带它去参加自己的婚礼。于是,婚礼当天,当新郎左手挽着新娘,右手牵着狗子,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准备步入婚礼殿堂时…… 第一百八十章 眼蝶(一) 有人说,真爱一个人,就会变得小心翼翼,患得患失,犹豫不决…… “星君,您回来了!”一个小仙娥听到响动,探进来一个脑袋。 “对,刚回来,好久不见,甚是想念啊!”云麒傻笑着挥了挥衣袖,也不懊恼,“这星君殿,就剩你一个人了吗?”只有一个人打理的话,乱成这样也就不奇怪了。 小仙娥诚惶诚恐:“是,是这样的,星君不要怪罪他们,他们不过是以为……” “以为本君不会再回来了?”云麒挑了挑眉,转念一想——这么想也对,他此番离开了这么久,可不是差点就回不来了嘛——要不是血驹,要不是靖麟,他只怕早已化作了忘川中的一缕亡魂。 小仙娥下意识点了下头,又连忙摇头否认,低着头不敢看他,生怕下一刻某人就会大发雷霆。 云麒却并没有说什么重话,只是叹了口气,抱着灵兽站起身道:“罢了,想走的就走吧,都走了,倒也清静,左右这星君殿,也不是什么招人稀罕的好地方。” 小仙娥一听这话,头压得更低了。云麒却自顾自走了出去,依然轻笑着道:“没事了,你愿意留下来本君很高兴,本君要出去走走,剩下的事就交给你了,辛苦。”说完手一挥,一个闪闪发光的小东西准确无误地落到小仙娥手里。 “这个小玩意儿赏给你,就当是你这些日子留守星君殿的报酬吧。”云麒离开星君殿,自然而然朝着朱雀宫去了,没曾想,差点在朱雀宫门口和苏靖麟撞了个满怀。 云麒一见苏靖麟,立刻眉开眼笑,拉着她的手道:“靖麟!你怎么会来这里?你是来找朱雀的吗,我也许久未见她了,正好,我们可以一起进去讨杯茶喝。” “我,我不是来找她的,恰巧路过罢了。”苏靖麟摆着手道——没事本姑娘找她干什么,脑子有坑吗?云麒你是不是缺心眼儿,我当然是来找你的! 云麒注意到了苏靖麟的表情,半是惊喜半是惊讶地继续明知故问:“那你是来找谁的?不管了,走走走,我们先进去喝一杯,麒麟神山近来可好?我正准备过几日去找你呢!” 两人一起踏进了朱雀宫,就见一只朱红色的大鸟蹲在纯金打造的雕花架子上,正悠闲自得地梳理着羽毛。大鸟抬头看了他二人一眼,落地幻化成一身红裙的女子,笑眯眯道:“苏姑娘,稀客啊,难得你会来我这朱雀宫做客!来来来,快坐!” 苏靖麟只好和云麒一起坐下,勉强挤出一个礼貌而不失尴尬的微笑!环顾四周,相比星君殿,朱雀宫显得金碧辉煌,气派非凡——殿中宝顶上悬着一颗巨大的明月珠,熠熠生光,似明月一般。 苏靖麟捧着茶水,小口啜饮。云麒不知存了什么心思,看她不自在也没有要解围的意思,自顾自喝得挺美。朱雀憋了半天笑终于忍不住了:“都不说话是怎么回事,二位是嫌弃我招待不周吗?” “没有,没有!”苏靖麟摇头,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朱雀去麒麟神山拜访的时候,她还给人家吃了一个闭门羹! “对了,靖麟,我记得你好像很喜欢吃桂花糕?”云麒慢条斯理地喝着茶,看似随意地问了一句。 你知道的太多了——苏靖麟腹诽,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那你现在想不想吃?”云麒继续笑——是个人都能察觉到气氛尴尬了,他再装下去靖麟估计要生气了,人家姑娘难得亲自来看他,他当然得厚道一点! “抱歉,我这里没有桂花糕。”朱雀从善如流。 “那我们就先走了,有空来星君殿坐坐!”云麒立刻站了起来,拉着苏靖麟头也不回地走了。qqxδnew 看着两人风也似地离去,朱雀终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抬起茶杯喝了个精光。看来白虎星君这些日子过得挺美,她还瞎操心个什么劲儿啊! 苏靖鳞一头雾水地跟着云麒到了星君殿门口,却见云麒突然不走了。 “怎么了?”苏靖鳞一脸疑惑——这是到自己家门口还不好意思了? “呃,是这样,因为我才回来还没来得及好好收拾,里面有点乱你不要介意。”云麒摸了摸鼻子,还是打开了殿门,拉着苏靖鳞走了进去。 然后,云麒傻眼了——整个星君殿已经焕然一新,完全不是他先前离开时的样子。 “这还叫有点乱?”苏靖鳞看了看一尘不染的茶台,还有摆放得整整齐齐的椅子,整齐得她都不好意思拉一把出来坐下,生怕打乱了顺序,浪费了别人的劳动成果。 这小仙娥挺能干——云麒心里想着,立刻收起目瞪口呆的表情,嘴上打着哈哈道:“可能是因为你来了,我这整个星君殿都蓬荜生辉了!” 苏靖麟自然不会相信他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她又不是第一天认识这位“巧舌如簧”的公子爷!见她站着不动,云麒便拉了一把椅子做了个请的手势——只要他不说话,怎么看,都是一副翩翩佳公子的模样。 “姑娘稍坐片刻,在下去拿些桂花糕来!”云麒冲着苏靖麟眨了眨眼睛,很快去而复返,变戏法似的从袖子里掏出了一碟桂花糕。那花型的糕点上铺了薄薄一层糖霜还撒了细碎的桂花,香味扑鼻。 苏靖麟伸出纤纤玉指,刚想要拿起一块桂花糕,一只冰蓝色的蝴蝶被桂花的香味吸引,翩翩然飞了进来,扇动着翅膀落在糕点上,美轮美奂! 第一百八十一章 眼蝶(二) 小马拉不动大车,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一刻不停地改变! “云麒你看,好漂亮的蝴蝶啊!”苏靖鳞拿起那块停着蝴蝶的桂花糕,那冰蓝色的蝴蝶贪吃花蜜,不愿离去。苏靖鳞歪头盯着蝶翅上繁复的花纹,只见每一只翅膀上都仿佛有一只活灵活现的眼睛在盯着自己。 那眼睛形状的花纹非常逼真,随着蝴蝶扇动翅膀的动作轻轻摇晃。 “你喜欢就好!”云麒沏了茶,寻思着要不要留苏靖鳞在星君殿小住几日。 那只蝴蝶贪婪地吸食着桂花蜜,吃饱喝足后还不想走,扑扇着翅膀飞到了苏靖鳞手指上。 “这蝴蝶挺喜欢你!”云麒笑道,也拿起一块桂花糕,咬了一口。 “我看啊,它喜欢的其实是你的桂花糕!”苏靖鳞看着停在自己指尖的蝴蝶,笑容灿烂道。 “点心也吃了,茶也喝了,想不想出去转转?”云麒也假装盯着苏靖鳞手上的蝴蝶,笑着问。 也许这世界原本柔软,一切都像这冰蓝色的蝴蝶一般美轮美奂。 可是突然有一天,有人突发奇想,蝴蝶会不会飞走,石头会不会把我磕痛?越想越害怕。于是就让自己的肩背长出了鳞甲,让指头长出硬壳。 这样做之后,觉得安心了,他从躲藏的地方走出来。 当他走过草地时,它采烂了花朵和树枝,压碎了石头、银甲,碰伤了其他动物的眼睛和鼻子。别的东西都害怕起来,石头赶快让自己变得坚硬,花和树也长出尖刺。 于是世间万物有了三六九等之分,不同等级之间有了防备之心,动不动就咬牙切齿。 云麒拉着苏靖鳞出了星君殿的侧门,入眼是一颗开着蓝色花朵的古树,那只蝴蝶从苏靖鳞的指尖上翩然起飞,歇到了花树上。更多的蓝色蝴蝶飞了过来,似一群蓝色的精灵翩翩起舞! “真漂亮啊!”苏靖鳞移步到树下,凑上前去嗅了嗅,有淡淡的花香味萦绕鼻端。 云麒手指轻轻一点,蓝色的花簪轻轻落在苏靖鳞发间,一只蝴蝶来不及飞走,也跟着落到了女子的乌发上。花簪灵光点点,那只蝶儿眷恋起蓝铃花的美,不愿离去…… 蝶懒莺慵春过半。花落狂风,小院残红满。午醉未醒红日晚。黄昏帘幕无人卷。 云鬓蓬松眉黛浅。总是愁媒,欲诉谁消遣。未信此情难系绊。杨花犹有东风管。 “云麒,谢谢你!”苏靖鳞回眸浅笑,红色的裙摆一扬,也不知迷了谁的眼! “你我之间,永远不需要说‘谢’字!”云麒难得正色道,“你难得来星君殿,走,我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保证不比你麒麟神山差!” 叶静无风花自落,青苔微露,讪笑不识路。落樱纷纷人照坐,殿前山后情人坡。 山回路转携君去,水声应是,点滴落心头。若得繁星迎明月,君知我心犹如昨。 “靖鳞,你喜不喜欢吃螃蟹?”云麒指着一个天然形成的小池塘问苏靖鳞,有水从山石上飞流而下,落在这一方小池塘里。一只小螃蟹从石缝里探出头来,小小的身子,背上披着浅褐色的外衣。 “这么小,够你塞牙缝么?”苏靖鳞笑眯眯看着那八只脚的小不点,手拿两把大锯,威风凛凛。 小螃蟹游动的时候嘴里不停的吐着泡泡,就像正在呼吸新鲜空气! 池塘的水面绿得像一块碧玉,微风吹来,泛起鱼鳞似的波纹。紫衣红裙的女子和白衣公子一起坐在小池塘边,像两个没有长大的孩子! 水面平静的时候,小池塘就是一面宝镜,映出漫天白云的秀姿;微风吹来,水面泛起层层涟漪,像是鱼神娘娘在抖动她的锦衣。微风拂过,皱皱荷塘里一潭清水,波光粼粼,清香扑鼻,漂浮的荷花摇曳袅袅。荷叶迎风舒展,荷花翩翩起舞,玲珑而又不失优雅! 池中的荷梗忽然急促地摇动起来,接着便有一条银光闪闪的鲤鱼划破了死一样平静的水面。 苏靖麟喜形于色,高兴的心情全部洋溢在脸上,憋不住,藏不注,一有机会就要眉飞色舞。如果欲望太多,生命该如何承受重负,又怎能获得快乐呢? 因此,在人生的旅途,她愿意追求一种淡泊,坦然面对生活的赐予,包括所有的磨难与不公,用平和淡定的心态去看待沿途的一切。幸运的是,有个人打心底愿意陪在这样的她身边。 只要我们襟怀坦荡,问心无愧,大可不必事事在意。不要因为别人的眼光而心神不宁,不要因为别人的语气而不知所措,不要因为别人的态度而六神无主,不要因为别人无意之语而辗转反侧…… 第一百八十二章 眼蝶(三)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片蓝,是大海,是蓝天,是星空……是一切梦想的开端! 微风不燥,阳光正好。四溅的水花却丝毫没有影响到坐在小瀑布下聊天的云麒和苏靖麟。 “你有没有觉得,这个地方美则美矣,却显得有些小家子气?”苏靖麟瞅着水潭中的小鱼小虾,笑着问云麒——都说小水坑里养不出大鱼来,但这小池塘却给人予精致之感。 “靖麟,你有没有想过去海边看看,如果有一天注定要选一个地方了却余生,你想去哪里?”云麒不知想到了什么,没头没脑地问正在掀螃蟹的苏靖麟。 苏靖麟呆住,回头有些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下一秒,苏靖麟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拉下脸来。 “你不怕死,可我不想你有事……云麒,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对我来说……”苏靖鳞长叹了一口气——真是不长心的人啊,你对我有多重要,你到底知不知道! “我知道……”云麒知道自己又说错话了,他试图转移话题,却又突然不知道说什么。 苏靖麟却靠得他更近了一些,轻轻歪头靠在他肩上,闭上眼睛轻叹了一声。 月澹澹,云苍苍,相思难渡汉河长。载七夕尚有日,怎教凭月寄愁肠?幽怨满回廊。 满园春色多少寂寞误相思,落花春雨唯有明月照清风。 她站在密室的中心点上,用长剑支撑着身体,摇摇欲坠。血从她身上十几处伤口里流下来,染红了地面,也染红了手中的利剑。从来没有,她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不要命的对手…… 只可惜……他终究还是输了…… 泷茵,泷茵……你等着,我一定会回来找你报仇的…… “若某背叛在先,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忠诚?!”女子收起手中长剑,走得干脆。 背叛,远比离开更决裂,比欺骗更致命,比失去更痛苦。 泷茵,为何你从未想过要背叛那个人呢? 那个姓肖的,到底哪里值得你如此忠心耿耿,替他卖命? 我原本以为你一个杀手不会有什么人情味,不曾想,你也会拿真心对待一个人。你自己陷进去,还心甘情愿的授人以柄,任人拿捏,真是可笑啊! “报酬,你把事情办砸了,还好意思来找本姑娘要酬劳?你也不照镜子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能耐。”一身黑衣的女子扶了扶头上的斗笠,冷笑。 她的身后,是被屠戮一空的村子。 村子小,那破道观更小,不但小而且破败。道观的年代很久远了,和村子同期而建,数百年过去了道观也没有被修缮过,朱红色的院墙早已经坍塌,两扇大门歪倒在一旁,院内铺盖的石板已经风化开裂,踩上去不再平整。 屠村算什么?丧子之痛,蚀骨的想念,以及心有不甘却败给现实的苦楚,只能在往后的余生里,由她自己消化了。这些贱民,没有照顾好她的孩儿,全部都该死! 云麒突然想起来一个故事,一天,燕子和蝙蝠为了一个问题吵了起来。 燕子认为日出代表早晨,日落代表夜晚,但蝙蝠的观点恰好相反。双方争得面红耳赤,一时之间谁也无法说服对方。最后,它们只好去找猫头鹰给它们评理。 猫头鹰说:“你们的生活习性完全相反,如何能得出一个一致的观点呢?”燕子和蝙蝠所处环境和生活习惯的不一样,对晨夕的看法,永远都不可能统一。 苏靖麟听完也给他讲了一个故事,魔女琪琪的宠物猫吉吉从出生就跟琪琪在一起,它可以和琪琪对话,常被叫做妖猫,吉吉和琪琪一起成长,经常给琪琪提供帮助,与琪琪一起离开故乡来到柯里小村完成魔女的修行。 虽然吉吉黑乎乎的,长的既不可爱也不可喜,但当它帮琪琪伪装成普通家猫,在琪琪的第一个家里,尽心尽力地假扮普通猫咪所发生的一切,当吉吉看到庞然大物的狗狗而惊恐,满身冒冷汗,却仍然坚守岗位,一动不动,着实可爱。 后来吉吉邂逅了猫咪莉莉,并成为了家人,和莉莉有了四只小猫。最后吉吉不再和琪琪说话了,而这样的改变却让琪琪难过了很久。 正所谓:心态决定位置,位置决定看法。 吴翔,与小一是同一个村子长大的玩伴,他身材修长,皮肤黝黑,一口大白牙让人看起来十分爽朗。虽然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很阳光,但是小一的母亲却表示自己很不喜欢他。 小一的父亲多年前因病去世,她一直与自己的母亲和奶奶生活,母亲希望她能找一个靠谱的人,但是吴翔给她的感觉却十分轻佻,性格暴躁。她们居住的房子甚至被他踹坏了一条门,而他踹门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小一和母亲当时都在厨房没有听到他的敲门声,从那以后,母亲常常劝小一早日离开他。 小一认为年轻的男孩性格急躁一点也正常,一面安慰母亲,一边希望和吴翔沟通,希望他能改改脾气。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她站在海边,面朝南方,叩首三次,只为等一人从海天之间走到她面前…… 手心有暖,细嗅蔷薇。我们离回忆太近,离自由太远。有时候念念不忘,只是爱上回忆。一次犹豫,一次背叛,一次意外,足以让它枯萎。摆脱一切,烟消云散…… 一个人可以背叛父母、丈夫、家国以及爱情,但如果父母、丈夫、家园以及爱情都失去了——还有什么可以背叛呢?垂落的友谊,谁也不需要;随意出卖友谊的朋友,不必去认识;把友谊当成一种游戏的朋友,更加不能要! 既然并非朋友,就当不起“背叛“一词。 既然不是背叛,只是为了利益所作的举动,也并不是不能原谅的。纵然有无数种被欺骗的感觉,次数多了也就无感了,掉泪都是为自己的不值得,为自己太傻,以后要全心全意的爱自己…… 第一百八十三章 眼蝶(四) 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 浆向蓝桥易乞,药成碧海难奔。若容相访饮牛津,相对忘贫。 我走得不悦,但决不会走回头路…… 口口声声说原谅她不怪她,其实,自己的心里有多难受,这种感觉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 “云麒,你知道,我想要一辈子和你在一起。”苏靖麟靠在白衣公子怀里,只希望这一刻便是永恒。就像那只飞不过沧海的蝴蝶,片刻的停留变成了眷念! 云麒没有说话,他此刻心里思绪万千,不知是悲是喜——师傅说过,他身为白虎星,是天煞孤星,注定缘薄。所以他从来游戏人生,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只是不曾想,会栽在那一袭紫衣红裙之下,他倒是心甘情愿,可靖麟呢? 他如果给不了她永远,他一定会比她更后悔…… 云麒没想到,苏靖麟竟然会靠在他怀里睡着。抬头看着夜空中那一轮圆月,他突然感慨万千——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如果可以,他只想求一次圆满! 白衣公子轻轻抱起睡着的女子,转身回了星君殿。 关于女孩子的睡姿,很多人都很好奇。毕竟普通人的睡姿就已经够奇葩了,尤其是男子,大概率都很想知道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睡觉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 第一次这样静静地看着她的睡颜,云麒觉得十分满足。如果可以,他愿意一辈子守护她的睡颜。 苏靖麟睡得很安稳,有云麒的气息陪伴,她总会觉得安心,哪怕是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星夜兼程,终有尽头,如果那个人是你,我将义无反顾! 集则倒悬,脑重故也…… 肖迟意看着纸卷上墨迹未干的潦草字迹,陷入了沉思——这传说中的白色玄蝠,到底什么来头? 传闻此物会幻化为白色,在修炼的过程中,随机会开‘天眼’,开了两只‘天眼’的蝙蝠那就不是普通精怪了。战斗状态或求偶期时会出现微血管状态,此蝙蝠技能为冰冻,隐藏技能未知。性格温顺,以冰山雪莲和雪兔为食,生活环境一般在海拔六千米以上…… “冰山雪莲……”肖迟意很快抓住了重点,果然是了不得的东西! 因从来没有人见过这种雪蝠,目前还没有记载更多关于它的生活习性。很多人因为种种原因寻找这种传说中的神兽,另外……相传这种神兽还会认主…… “什么破地方连个灯都不点!”泷茵才进去,就被一双眼睛给盯上了。 小飞不安地叫了一声,朱红色的嘴亲亲咬了咬泷茵的手指,泷茵立刻警觉起来。小飞就很自觉,主动上前查探。身边的人感受到了同样的威胁,脚步不自觉就放轻了。 自从踏上这个小岛,他们已经遇到了太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不得不小心谨慎。 “泷姑娘,小心!”走着走着,一名手下突然惊声道。 随着他的话音,无数利箭迎面而来,这不起眼的小岛竟然是机关密布,陷阱重重。仿佛是为了历练登上这个小岛的人,一来就是杀招,毫不留情! 一个戴着面具的女子冷冷地看着几个不速之客,面具下,她的眼神明明是深沉的,面具上,却是淡漠如静水——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 “我都放弃你了,现在派人来是怎么回事?”女子冷哼了一声——既然你们不怕死,不想要命就尽管来吧! “大家都小心行事!”泷茵低声吩咐,小飞展翅高飞,很快就没了踪影。 “过去了,都过去了……”女子冷笑,为什么不让过去都过去呢? 因为过去,不代表放下。 仟仟尛哾 第一百八十四章 眼蝶(五) 冰肌玉骨清无汗,水殿风来暗香暖。帘开明月独窥人,欹枕钗横云鬓乱。 起来琼户寂无声,时见疏星渡河汉。屈指西风几时来,只恐流年暗中换。 “想走,先问过我手中的剑!”刀剑相击,打得难解难分? “怎么,离了承影剑,你就不会别的杀招了吗?就这点出息,还敢来我这里找死!”女子冷笑,手中的飞虹剑影翻飞,一道道白色的剑气随着舞动四散开来,周围的人稍稍靠近一点便是重伤。仟仟尛哾 “这样下去可不行……”泷茵皱了皱眉,思考着脱身之法。 这些人不计艰险,一路跟着她走到这里,就算他们生死早已置之度外,她也不能不计较。这些人里更有从小跟着她摸爬滚打,风雨同舟的情谊,她又怎能不顾? 就在两人僵持不下,胜负难分之际,一个白衣女子从天而降,宛若天外飞仙,挡在了二人中间。 没想到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穆盈,竟然敢闯到这里来劫人!女子一惊,连退三步,白衣女子手中的剑绝非凡品,武功也高深莫测,硬碰硬怕是讨不了好。 看到白衣女子,泷茵心下大定。她虽然不认识穆盈,却也听说过凤凰一族的大名。泷茵抖擞精神,继续酣战。三人连斗百十余回合,竟是不分胜负。其他人见状,都不敢上前,只将她们团团围在中心。 “我说,我等虽然不请自来,但并没有得罪姑娘,姑娘为何痛下杀手?”泷茵一边格挡开致命的攻击一边心平气和地发问,她早已不是那个只会拼命的冷血杀手了,遇到苏靖鳞之后,她发现——活着,本身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曾经,她以为自己是为了肖迟意活着的,而现在,她更要为自己,为所有在乎她的人活着。 “我听闻,姑娘也是大名鼎鼎的肖阁主亲耐之人,奈何……”黑衣女子摇了摇头,面具下的眼睛神色不明。她本不想与人为难,可这小岛,她却不能让有心之人随意踏足。 “肖公子举世无双,这手下之人嘛……”她继续挖苦泷茵,乱人心智这种招数,她用起来驾轻就熟。一只蝴蝶扑扇着翅膀落下来,正正停在穆盈的剑尖上。 紫慧知道,风水学上有一种说法——蝴蝶的颜色代表不同的寓意。 黑蝴蝶或白蝴蝶等纯色蝴蝶代表不好的事情,可能是霉运或煞气,但并非逝者带来的这些,也可能是逝者想要提醒子孙后辈要注意警惕一些事情,是逝者担心子孙后辈、家人们的一种警示。 如果是花蝴蝶,可能还寓意着感情上的问题,单身的朋友可能逝者希望你早日成家,结过婚的朋友可能是逝者想要你从一而终,不能辜负彼此间的感情。 除了泷茵,谁也没有注意到那只悄然而来的蝴蝶。她呆了一呆,分神的瞬间,剑光晃过她的眼,堂而皇之地直刺向她的面门。还有人——穆盈冷笑,不再手下留情。 暗处又有人丢暗器,泷茵气不打一处来。奈何,双拳难敌四手,泷茵被逼到了石台边,眼看就要掉下去。一双手从背后抱住了泷茵,面容有些愤怒。泷茵只能狠狠咬牙,这种被人当猴耍的感觉可不怎么样! 那种喉咙里沾了苍蝇,死不了人但真恶心的感觉还真是蛮难受的。 “你们别打了,狼族的人来了。”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火急火燎的。 “你还有脸提狼族,龙汉初劫时,神兽一族族内斗得元气大伤,不关她的事。现在巫妖大战,妖族与巫族打得你死我活,仍是不关她的事。若不是为了报答青龙当年对她的搭救之恩,她本也不必参与这一战。如今参了战,功劳先不说,竟还捞得个仙君之位……”戴面具的女子一边冷笑一边毫不客气地迎了上去。 “一句玩笑般的许诺,旁人清醒后也许会反悔,但是这位仙君清醒了之后,反倒也跟着众人认真起来了……真是笑话,他姓肖的要是有情有意,又怎么会……”女子话没说完,穆盈手中之剑划过女子的面具。 断裂的面具下露出一张肌肤赛雪的脸庞,女子吃了一惊,连退三步,不再恋战,转身离去。 “穷寇莫追,多谢姑娘施予援手。”泷茵谢过穆盈,正准备转身离开,却被一个熟悉的声音叫住。 “苏姑娘,你怎么会在这里?”泷茵看着紫衣红裙的女子,有些惊讶。 “我们在这里怎么了?”云麒从树后面转了出来,看着泷茵笑道,“这地方你来得,我们来不得?”边说边走到苏靖麟身边,自然而然地挡在她身前。 他们自然是为了雪蝠而来,日前,苏靖麟收到手书一封,上书: 余闻荆州玉泉寺近清溪诸山,山洞往往有乳窟,窟中多玉泉交流,其中有白蝙蝠,大如鸦。按《仙经》,蝙蝠一名仙鼠,千岁之后,体白如雪,栖则倒悬,盖饮乳水而长生也。 其水边处处有茗草罗生,枝叶如碧玉。惟玉泉真公常采而饮之,年八十余岁,颜色如桃李。而此茗清香滑熟,异于他者,所以能还童振枯,扶人寿也。 余游金陵,见宗僧中孚,示余茶数十片,拳然重叠,其状如手,号为“仙人掌茶”。盖新出乎玉泉之山,旷古未觌。因持之见遗,兼赠诗,要余答之,遂有此作。 常闻玉泉山,山洞多乳窟。 仙鼠如白鸦,倒悬清溪月。 苏靖麟正想和穆盈打招呼,一只蝴蝶飞过来,轻盈地落在了她的指尖…… 第一百八十五章 眼蝶(六) 这不知名的小岛上风景秀美,即便暗藏杀机,也没有影响苏靖麟和云麒欣赏美景的心情。和泷茵一行人作别后,穆盈跟着他们两继续向前走去。 他们都是来寻找传说中的雪蝠王,目的却不尽相同。泷茵是为了肖迟意,苏靖麟自然是为了云麒。而穆盈究竟为何会突然出现?谁也不知道原因。 这传说中的雪蝠浑身是宝,不管那些传说是不是真的,能找到都算得上幸事一桩! “蔷薇花,云麒你快看,好漂亮啊!”苏靖麟指着不远处盛开的野蔷薇,兴高采烈道。 即便是风吹日晒,也无损它惊人的美好——无力蔷薇带雨低,多情蝴蝶趁花飞。蔷薇花因为雨水的洒落而微微低着头,蝴蝶也好似多情一般围着花飞舞。 花飞蝴蝶乱,桑嫩野蚕生。云麒见苏靖麟喜欢,正想去摘,却被苏靖麟拉了回来。“你别去,蔷薇带刺,摘下来作甚,这么漂亮的花儿我们看看就好了!” “我倒觉得,那几只蝴蝶更漂亮!”穆盈感叹道,“造物主真是不公平,把那些花和蝴蝶弄得如此美丽可爱却又脆弱不堪,经不起一丝风雨的摧残。” 那蝴蝶喝饱了花蜜,依然不愿离去,合起翅膀停在蔷薇花上,随着花枝轻轻摇曳…… “血玉凤凰,这是血玉凤凰翎!”幽暗的石室内,女子的声音激动得微微发颤。有了这个东西,即便是凤凰一族的涅盘之火,也伤不了她分毫了。 她已经不再年轻,一天天老去的除了容颜,还有那一颗不甘寂寞的心。 “卖了,什么?你把我前日寻回来的那颗石头卖了?”女子的声音抬高了一个八度,“你是不是想气死我?”边说边就一个耳光扇了过去。 男子挨了她一耳光,却并没有说什么,面无表情地退了下去。 “一颗破石头而已,值得你那么生气吗?”立刻有一个慵懒的身影从帘子后转了出来,披了一件披风在女子身上,男子有着一双冰蓝色的眸子,嘴角带着轻挑的媚笑。 风情万种,竟然也可以用来形容一个男子。 “破石头?那可不是普通的石头!”女子冷哼了一声,眼神随即柔和了下来。双手搭在男子肩上,一双迷离的眼睛里满是暧昧不明的挑逗意味。 “那……要不要我去给你找回来?”男子轻笑,轻轻揽住女子柔软的腰肢,贴了上去…… “你……你去干什么?”女子吻了吻男子的脸,把玩着他的一缕发丝道,“你走了,本姑娘多寂寞啊!”两人就着暧昧的姿势,倒在了一旁的软榻上。 石室外微风不燥,阳光正好,一匹黑马甩了甩尾巴,只一瞬,就不见了踪影。 “云麒,我饿了,我们去弄点吃的好不好?”苏靖鳞在一块平滑的石头上坐下来,对着云麒道。 “你想吃什么?”云麒递给她一个小竹筒,里面是清凉的山泉水。 “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去吧。”穆盈实在是不想看他们腻歪,于是提议道。这两人在她面前腻歪了一路,靖麟还好,云麒一路都拉着她的手,就好像一放手,到嘴的鸭子就会飞了似的! 晨兴临槛抱云团,极目烟衢缓辔銮。 穆盈去得快,这小岛上不缺吃的,野果小兽到处都是,一只小狐狸跟在白衣女子身后,关注着她的一举一动。穆盈知道小狐狸跟着她,却不动声色地摘着野果,她倒想看看,这不怕死的小家伙跟踪她,到底有什么企图? 云麒坐到苏靖鳞身边,手里把玩着一根野草。苏靖鳞想是有些累了,自然而然地靠在他肩上,哼着一首不知名的小曲儿。微风吹着两个人的衣摆、发丝,纠缠不休…… “靖麟,你听说过天煞孤星这种说法吗?”云麒不知想起了什么,看似随意地问苏靖麟。 “什么……”苏靖麟打了个哈欠,迷迷糊糊的发问。 “没什么……”云麒叹了口气,轻轻抚摸着女子的发丝——他们难得在一起,为什么要扫她的兴呢?天煞孤星又如何,老天爷若是有意成全,他便无所畏惧! 穆盈走到密林深处,前面是一处断崖,她听到断崖深处传来巨大的吼声,往崖底望去,原来有一只凶猛的狮子正抬头看着她。穆盈瞥了一眼那只猛兽——这孤岛上竟然会有狮子,真是奇了! 难不成这狮子是偷渡过来的? 心里有座佛,佛下镇着魔,你若推倒佛,我便成了魔。 鸣鹂叶中响,戏蝶花间鹜。调瑟本要欢,心愁不成趣。 窗外,黄鹂的叫声从树丛密叶中传来,嬉戏的凤蝶在花丛中飞舞追逐。弹琴本来是为了消遣,但由于胸中愁闷而情趣全光。 生活跌跌撞撞,季节来来往往,身边人来人往,相信我们还是我们,我们一直都在! 第一百八十六章 眼蝶(七) 或许你不是灯火阑珊处惊鸿一瞥的绝艳,但却是回眸处一湾低眉浅笑的温柔。 于星光璀璨处遇见你,还好,不算晚…… “靖麟,你看那只蝴蝶,为什么它总是喜欢跟着你呢?”云麒低头,吻了吻苏靖麟的额头。 她难得这么安静,一改往日风风火火的行事风格,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云麒突然想起来,靖麟似乎并没有喜欢过他之外的人,这么算起来的话,他算不算是她的唯一呢? 不管怎么样,她注定会是他的此生不换! “蝴蝶?”苏靖麟打了个哈欠,“你是说,眼蝶?” “什么?”云麒一下没反应过来,“眼蝶是什么?” “就是翅膀上有眼睛花纹的蝴蝶,上次在你的星君殿也遇到了一只。”苏靖麟又想起那只美轮美奂的蓝色蝴蝶——蝴蝶,常被视为自由、美丽、纯洁、永恒以及突破束缚和重生的象征。 如果这只蝴蝶真的与她有缘,在她这里又象征着什么呢? 民间尚有化蝶的传说,那般凄美,令人神伤。苏靖麟出神地想着,如果相爱的人死去,是不是也能像梁山伯与祝英台一样,能变成一对款款的蝴蝶? 花开得正好,漫山遍野红黄粉绿一片,红的、粉的、黄的是斑斓绚烂的花,绿的是碧草、树木。 海浪拍打着沙滩,遇见大海,总会让人心潮澎湃。 “这两人准备腻歪到什么时候,还有完没完?”穆盈捧着一兜子野果,郁闷地看着靠坐在一起的两个人,觉得此刻的自己特别多余! 那小狐狸串到她脚边,眼馋地盯着她手里的果子。“你想吃啊?”穆盈递了一个果子给野狐狸,叹了口气。自从云麒重伤痊愈后,靖麟就像变了个人似的——虽然她很高兴这两个人终于光明正大在一起了,经历了这么多,有情人终成眷属。可她自己呢,突然又觉得有点孤独…… 穆盈挑了半天,挑出两个最红的果子,对着云麒扔了过去。 云麒仿佛背后长了眼睛,一接一个准,直接在衣服上擦了擦,“咔嚓”咬了一口。苏靖鳞被惊醒了,看着递到嘴边的果子,下意识地张嘴咬了一口——真甜! 穆盈抱着小狐狸落在两人跟前,拼命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她把果子往苏靖鳞怀里一塞,掉头就走:“我去找点柴火,顺便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吃的野味。” 苏靖麟一头雾水看着她的背影,转头问云麒:“阿盈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她可能吃醋了!”云麒轻笑,拉着她站了起来,“走,我们也去找找。” “吃醋?吃谁的醋啊?”苏靖麟还是一头雾水。 “靖麟,不是我说你,你有时候真是……”云麒摇着头,挑眉看着苏靖麟——真是个傻姑娘! 海岛的另一边,剧烈的火焰腾空而起,很快蔓延开来。滚滚浓烟吸引了岛上所有人的视线,穆盈扔下手里的野味,抱着小狐狸不见了踪影。 苏靖麟和云麒也扔下手里枯树枝,朝着同一个方向赶了过去。 “去,给我找一杯毒酒来,要慢性那种,不会一下子就要命的。”黑暗中,女子的声音不带一丝温度,仿佛要的不过是再普通的一杯酒。仟千仦哾 “给。”很快,属下就毕恭毕敬地递上去一个小瓶子,这是她对自己的下的最后一个命令,原本给自己准备的毒酒,她等这一天也很久了…… 但慌乱之中,她被押到这里,毒酒自然没带在身上,但此时女子的话对于想杀她的人也是一种震慑,这毕竟是他们的岛主,曾经高高在上的宫主。 曾经的战神? “她死不足惜,不过她有自戕的觉悟,可见是真心悔过了,”男子的声音同样冷漠无情,“拿酒……”她多喝了几杯,整个人都有点发懵。 “泷茵啊,别着急,听我给你讲个故事吧!”肖迟意轻笑,接过下属递来的酒壶,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然后又倒了一杯,递给泷茵,“这个破地方,除了风景好点,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来,陪我喝一杯吧。” 泷茵下意识地接过酒杯,有些不解地看着肖迟意。 历史上,扮作乞丐的高纬到一个宫女旁边说:“行行好,给我一件棉袄吧。”那宫女出于本能直接双膝跪地说:“万岁爷,你可折煞奴婢了。”任凭高纬怎么启发诱导也不起来,因为高纬是出了名的喜怒无常,宫女害怕以后会有杀身之祸。 高纬是北齐的最后一任皇帝,也是“角色扮演”的先行者。他与大多数君王一样,出生时都有异象。其母胡皇后,在受孕的前夜,梦见有只通红的太阳,飞进了她的裙子,于是就怀上了高纬。 高纬登基后,将整个齐国变成了自己的游乐场。 高纬将雕梁画栋的华林园,改造成了荒芜的村庄,他本人则患上破衣烂衫,住在透风漏雨的屋子里。高纬给手下们也分配了不同的角色,有的当乞丐,有的当普通农户,还有的当地主。 高纬会学着乞丐那样,向行人乞讨。 某日,高纬又在华林园中体验乞丐生活,并指定了几名宫女当路人。 当时正值冬日,高纬就穿着一件破了洞的短袍,扮作富家小姐的宫女从旁边经过,高纬赶忙一把拽住她的衣角,用哀求的眼神,请她赏自己一件过冬的棉衣。 这个宫女是第一次参与“角色扮演”,没能充分的融入角色。 见皇帝如此低微,她赶忙给高纬跪下。 高纬一片玩心,并不想结束这个游戏,用可怜的语气说道:“我哪是什么万岁爷,我就是个臭要饭的,您快起来,您快起来。”宫女难为情的低着头,不知该如何是好。 高纬又说:“能赐我一件棉衣和一顿饱饭吗?求求您了,求求您了。” 不曾想,宫女竟然哭了起来,此刻的她站也不是,跪也不是。 高纬的性格多变人尽皆知,宫女若起身,融入角色,她担心高纬会以欺君罔上的罪名对其严厉惩治;可跪在地上,又扫了高纬的兴。 见宫女如此不识抬举,高纬勃然大怒,可转头又露出了狡黠的微笑。 高纬起身,恢复了平日的做派,坏笑着说:“既然这个游戏不适合你,那咱们玩另一个吧!” 说完,高纬让手下们上来脱光了宫女的衣服,又把她绑在了柱子上。 高纬继续吩咐:“把我那群宝贝,都请上来。” 高纬说的宝贝,其实是蝎子。 高绰是高纬的弟弟,他曾养了一只波斯狗,遛狗的时候发现了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 高绰夺过孩子,摔在地上,让狗将其活活吃掉。女人嚎啕痛哭,惹恼了高绰,高绰一脚把她踹在地上,又让狗把女人也吃了。高纬在官员们的施压下,不得已将高绰羁押入京。见到高绰后,高纬立刻给他松绑。 二人一同探讨“玩”的心得,高纬问道:“你在外面,见识的多,有什么好玩的给朕也说说。” 高绰想了一会儿,表示“蝎子游戏”最令人开心。 所谓蝎子,又如何毒得过人心? 第一百八十七章 眼蝶(八) 有谁生来就是恶人吗?人之初,性本善——可善良的人,却未必都能善终。 也许,善良不过是一种选择,有些人从始至终不曾背弃,而有些人却始终无法拥有。 泷茵不知道肖迟意为什么突然想起来和她讲故事——这个人在想些什么,她从来都猜不透。 故事的最后说道:高纬有次为了自己玩乐,让下属连夜搜捕了两三升的蝎子,然后放在一个大浴桶里,再把一个人绑了扔在里面,看他被咬的哀嚎阵阵,他却在旁边开怀大笑。 更有甚者,在有人告发高纬的同父异母的兄弟南阳王高绰:高绰在街上抢夺小孩喂养自己的波斯狗,并让自己的狗对妇女撒裂食尽。高纬在知道后,却未怪罪,直接命人解开解开高绰身上的枷锁,并封为大将军。 而这样的昏君,穷奢极欲,宠信奸佞,使得朝廷上下怨声载道,百姓民不聊生。可以说,人性之恶在这群统治者身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肖迟意讲完之后喝了一口酒,笑着问泷茵:“泷茵啊,你觉得,当坏人容易吗?做坏事的时候你会不会于心不忍?如果有机会,你想不想当个好人?” 泷茵沉默,她不知道肖迟意为什么会这样问,他后悔了吗? 后悔自己做的事? 后悔自己的选择? 后悔自己是个坏人…… 小岛的另一边,火势依然在蔓延。苏靖麟又想起百民之国的那场山火,难道是巧合吗? “云麒,你说这个火会不会……”苏靖麟和云麒站在云头上,看着下方熊熊燃烧的大火。 “你是说……”云麒皱了皱眉,如果是上一次有心纵火的凶手,难不成还想故技重施?这么喜欢放火,真是林子大了,什么人都有! “管他是谁,下去看看再说!”穆盈是个急性子,话没说完人就不见了踪影。 “我也去。”苏靖麟急了,立刻跟了下去。 云麒无奈叹了口气,也跟了上去。 那火烧得正旺,火光冲天。苏靖麟却丝毫不慌,她幻化出火麒麟真身,一张口就把腾起的火焰悉数吸进了嘴里。穆盈降落在裸露出来的烧得焦黑的空地上,警惕地四下打量着。 云麒左右看了看,觉得好像没自己什么事,正准备当个无聊的旁观者,突然,一点蓝光吸引了他的注意力。那不是……那不是老跟着靖麟的那只蓝蝴蝶吗? “快回来……”云麒急了,听说过飞蛾扑火,这年头难不成连蝴蝶也这么想不开? 云麒正想伸手去抓那只不要命的蝴蝶,已经熄灭的灰烬里突然再度腾起火苗。这邪火诡异得紧,火焰竟然是黑色的,不似正常的火焰那般灼热,却也能吞噬一切。 “当心!”苏靖麟见状,急得大喝一声,她却不敢贸然把这诡异的黑火也吞将下去。 千钧一发之际,一团散发着紫色光芒的火焰压了过来,将黑色的火焰冲散开来,却是凤凰一族的涅盘之火。穆盈急中生智,她倒想看一看——是自己的涅盘之火威力更大,还是这黑火破坏力更强? 两股火焰纠缠在一起,竟像有自己的意志力一般斗得难解难分。涅盘之火毕竟是凤凰重生的不二法门,是这世间最特别的神火,兼具了毁灭与重生两种特性。黑火终于败下阵来,火焰慢慢减弱直至熄灭。 几人同时松了一口气,云麒定睛看去,却再也看不见那梦幻般的蓝色蝴蝶——难道说他们还是晚了一步,那蝴蝶还是没有逃过厄运?那般脆弱的生灵,已经化为灰烬了吧…… “我们先离开这里吧,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可疑之人。”穆盈提议道。 “行。”苏靖鳞说着,看了云麒一眼:“要不,我们去看看还能不能找到什么吃的,忙活了半天,竟然把这事给忘了!”云麒于是决定暂时不管那只倒霉的蝴蝶了,还是填饱肚子重要! 天慢慢暗了下来,当暮色渐渐掩去时,微弱的莹光突然亮了起来。整个小岛到处都是荧光点点,上下浮动,苏靖鳞突然想起了小莹——也不知道这小丫头片子最近过得好不好,有没有想她! “靖麟,你怎么了吗?来,这个给你!”云麒边说,边递给苏靖麟一条烤好的海鱼,自己拿起另一条小半个头的,咬了一口。苏靖麟摇了摇头,回给云麒一个浅笑。 你渐渐就会发现,若不能与自己和解,跟谁过都是一个鬼样,或许更糟糕。 谋爱先谋生,爱人先爱己,只有耐心改变自己、治愈自己,接纳对方的不完美,才能让感情的大树结满幸福的果子。最近很喜欢一句话:“你如果精神贫瘠,执着于被爱,过于渴望被认可,那无论享有什么样的能力与资源,都很难脱离现实的困境。” 很多傻傻的灰姑娘一穷二白,依然天天研究恋爱技巧,总是幻想高富帅来爱自己。直到有了儿子、孙子了,都没遇到高富帅来爱她娶她。 当你尝尽了,世间的无情,人心的险恶,现实的压力,感情的不堪……你终会,放下执念,善待自己。你终会明白,唯有强大自己,才是一个人最好的修行,前者使人不惑,后者使人不屈。 物质的贫穷,能摧毁你一生的尊严;精神的贫穷,能耗尽你几世的轮回。有智慧的人,随时从周围取得快乐;没有智慧的人,希望别人给他快乐。 除了自己,没有人能给你想要的快乐,因为快乐是一种修行,是你超然物外的洒脱,是你历尽风霜的顿悟,是破茧而出的自由…… 一个女人最好的样子,就是眼里写满了故事,脸上却不见风霜。不嘲笑谁、不嫉妒谁,也不依赖谁。只是悄悄的努力,吞下了委屈,喂大了格局,努力活成了自己喜欢的样子。 当你内心强大、安静,你会发现,小草也很坚韧,小花也很芬芳。那只消失不见的蓝色蝴蝶,某月某天的某时某刻,终会再飞回到你身边…… 第一百八十八章 眼蝶(九) 都说蝴蝶飞不过沧海,如果永恒太难,那就灿烂瞬间! 有些时候,与其费尽心思让讨厌你的人喜欢你,还不如让喜欢你的人,更加喜欢你。qqxδnew 小岛被浓密的树冠笼罩着,远远望去,像一个深浅起伏的绿色草球,郁郁葱葱。草色清浅,遍地都是不知名的野花。风一吹,花瓣与蒲公英的种子随风飘落,像一把把小伞,野花也带着露水的芬芳。 桂影微澜,心系温柔,今宵明月挂枝头。 辉染眉尖,斜入西楼,一枕伶仃愿不休。 几许相思,几许离愁,孤灯再挑不成眠,爱也无由,恨也无由! “云麒,我想问你一个问题。”苏靖麟用小树枝拨弄着篝火,突然转头看着云麒。 “哦,什么问题?你尽管问,在下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云麒坏笑着道。 “你……”苏靖麟犹豫了一下,纠结着怎么措辞。 “我怎么了?”云麒往火堆里丢了两根树枝,有些好奇地问。 “你……你能不能答应我……”苏靖麟话还没说完,一个不协调的声音突然传了过来。 “瞧瞧,好一对神仙眷侣,真真是羡煞旁人呢!”那声音阴阳怪气起来,听得人十分火大。 云麒没有听到苏靖麟的下文,十分不爽地站了起来——什么人这么无聊,找茬也不知道挑一下时候,没见人正忙着呢吗,真是没礼貌! 苏靖麟也跟着站了起来,她倒是没有受到太大影响,气定神闲地等着对方出手——她倒要看看这些阴魂不散的家伙,又想躲在暗处耍什么阴招? 按道理来说,他们来这个小岛上寻找雪蝠王的事应该不会有外人知道,却为何总是能不期而遇?如果不是消息泄露,除非对方和他们的目的一样,也是有备而来。 双方僵持了一会儿,却没有大打出手,那人像是存心找茬,却又不想与他们正面冲突,躲在暗处就是不现身。云麒和苏靖麟不敢大意,又不好贸然出手,干脆布下了防御结界。 穆盈是个急性子,生平最恨背地里耍阴招之人。她本打算休息一晚,然后和苏靖麟他们分头行事,却不曾想有些人如此沉不住气,这么着急冒出来挑事! 对手既然要来阴的,她穆盈也不是吃素的。?凤一族除了涅盘之火,最擅长追踪声音,穆盈很快寻着声音锁定了目标,隐藏了气息跟了上去。 穆盈瞥了一眼草地上一大一小两个浅浅的脚印,看来对方不止一人。既然来了,又不肯现身,安的什么心呢?和他们玩捉迷藏吗!合着有功夫耍人,没胆子承认自己是谁? 穆盈正要继续追,耳朵里突然响起苏靖麟的声音——别追了,回来吧,当心有诈! 穆盈却心有不甘,传音回复道——放心,我自有分寸,不会乱来的。 苏靖麟收到消息叹了口气,她清楚穆盈的脾气,也相信她的能力,只是仍觉得不放心——他们在明,对手在暗,这就使得他们的处境变得被动起来。然而,不管几路人马怎么乱来乱入,那传说中的雪蝠王却始终不见踪影。 这神秘的小岛处于远海,遥望晴日咫尺的彼岸,此刻已被烟雨蒙上了一层水帘,让人仿佛置身于虚空之中,四处是一望无际的银白。原本与世无争的孤岛,却因为那些虚无缥缈的传言引来一众不速之客。 清晨,一缕曙光首先冲破岛屿的阻隔,迸发而出,在树荫下留下明暗对比的光带,在海面上留下波光粼粼的光影。紫衣红裙的女子睁开双眼,长长的眼睫如同破茧而出的蝶翼,轻轻扑扇了两下。 被她倚靠着的白衣公子还没有醒,正歪着头打盹儿。他的手下意识地揽着身旁的人,即使在睡梦中也没有松开。一只蝴蝶歇在他的白衣上,像是遗落天涯海角的孤梦…… “能不能劳烦这位漂亮的姐姐,把你的……”软软糯糯的声音,还带着点撒娇的意味。下一秒却遭到了无情的拒绝,“不行,我这里头装的不是水,你一个小孩子家不能喝!” “不给就不给,难道我还能跟你抢不成!”小孩儿撇了撇嘴,瞪了穆盈一眼。她古灵精怪,一双大眼睛超级灵动,好像你一看见到她,就能被她的快乐感染。就算她经常犯错惹事,也都能被巧妙化解,让人情不自禁地喜欢上她。 日常生活中,谁不喜欢和这样开朗快乐的人一起相处呢? “你要上去干什么?上面一个人都没有,黑漆漆的。”看到小莹想要单独行动,穆盈忍不住提醒她。两人虽然都和苏靖麟很熟,先前却阴差阳错没有见过面。 小莹只觉得这偶遇的白衣姐姐有几分眼熟,又正好顺路,也就没有多想。 山花浥露靓晨妆,着向行边自在香。遥想艳阳三二月,多应勾引蝶蜂忙。 大门,稳实地卡在小岛与礁石之间的沟口,比一般的城门更为雄壮,更为宽大高上。 门有三层,青石板为顶,青砖墙面布满了青苔,似乎是古物。清晨的薄雾中,一个女子的身影独自站在门前的礁石上,盯着门上的麒麟图腾出神。 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消金兽。不多时,有人从海水中浮出,低声唤道:“璃鸢,该走了……” 太阳还没有出来,估摸着也快要冒头,大海在宁静中呢喃。 兰花手,蝴蝶梦,夜来衾冷不成眠,霜轻人去后,隔云烟。蒲公英老雁声残,浮生多聚散,只无缘。飘絮沾尘过小园,脱身宜远遁,堕檐前。风持刀斧月弓弯,旧伤犹未愈,又新添。 第一百八十九章 眼蝶(十) 让过去的过去,是和现在的自己和解。 春花秋月,晚嗅清香,对于一只蝴蝶,生活其实比想象的更简单。从破茧成蝶的那一天起,晓看湖光山色,夜来眠花闻香,多么惬意! 作为一只蝴蝶,本该是这样平淡无奇,如果,她不曾遇见那个人的话…… 其实,蝴蝶的生命周期很短,它们的一生和蚕一样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卵。雌蝶会在叶子上产卵,每个叶子上只产一枚,卵会在三到十二天内孵化。 第二阶段是幼虫。卵孵化成幼虫后就变成了毛毛虫,饥饿的毛毛虫十分贪吃,它们会一直吃东西——首先他们会吃掉自己的卵壳,然后它会吃掉自己所在的那片叶子。毛毛虫长得很快,他们的皮肤却不生长,所以毛毛虫的皮肤会裂开,剥落。毛毛虫会蜕皮四到六次,而它们会生长三周左右的时间。 当幼虫长到足够大后,它就会倒挂在树枝上,完成最后一次脱皮。新皮肤是靓绿色的,然后皮肤会变硬,就变成了一只蛹。它将在蛹内停留一到两周的时间。 最后,当成虫从蛹里出来之后,它就成为一只蝴蝶,但是这时候它的翅膀,是湿的,必须倒挂着等翅膀晾干,否则就不能飞。三四个小时后,太阳和空气使蝴蝶的翅膀变得干爽,它就可以飞出去,寻找自己心仪的那朵玫瑰花! 所以蝴蝶的寿命大概只有二到六周,然后雌蝶又开始产卵,新的生命周期便又继续循环。 “云麒,你说老天爷是不是很不公平,这么美好的花中精灵,生命却如此短暂。”苏靖麟看着歇在指尖的蝴蝶,轻轻叹息着,没注意到云麒的脸上闪过些许异样。 “我倒觉得——短暂,不一定就是遗憾,”云麒也看着那只蓝色的蝴蝶,若有所思道,“有些生命,长久却不圆满,老天爷或许不公平,但如果天意难违,身在其中的我们又该怎么办?” “天意……我曾听人说天意弄人,但我也知道有个词叫逆天改命!”苏靖麟脸上有坚定的神色。 如果你犹豫不决,说明你其实还有办法,只是不愿意使用罢了。 “说起来,我们来这个岛上也有些时日了,你就不担心星君殿无人照管?”苏靖麟挑眉看着云麒,想缓和一下气氛。星君殿,他云麒什么时候认真照管过?云麒也挑了挑眉,丢了一个野果在自己嘴里,讪笑着道:“你舍得我走?”他站起身甩了甩衣袖,摆出要走的姿势。 苏靖麟有些好笑地看着孩子气的白衣公子,伸手拉住他的袖子,也十分孩子气地摇晃了几下。 “前面有个山洞,我们进去看看吧。”穆盈探路回来,招呼两人准备出发。 洞口很隐蔽,她好不容易才找到。蝙蝠喜欢居住在少有人骚扰的老楼屋檐、老树树洞、以及幽深的洞穴之中,从来不会主动亲近人类,算是一种极尽避开人类的隐居动物。从某种角度来说,蝙蝠一点也不喜欢人类。 然而,许多蝙蝠隐居的洞穴现在已经有人进入。 这些地方可能以前几百年中,都不曾有人类的打扰。这些不见天日的洞穴,是最原始生活习性蝙蝠的栖息地,随着人类探奇的步伐,以及先进的探险装备器械辅助,很多洞穴地形被克服。 这些永远都不会有阳光照到的洞穴深处,隐藏着很多秘密,就像潘多拉的魔盒一般。 进入这些幽暗的洞穴之后,谁都不知道会发现和打开什么,可能会发现新物种、新的地质奇观,也有可能遇到不可知的危险,那些古老的被尘封的毒物…… “苏姐姐!”小莹一看到苏靖麟,立刻扑了过去,像一只见到了肉骨头的小馋狗! “你怎么来了?”苏靖麟无语地看着抱着她不放的小屁孩,还嫌她要操心的事情不够多吗? “得,又多了一个保护对象!”云麒扶额长叹。 “还走不走?”穆盈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也有些头大! 云麒二话不说,带头进了山洞。 第一百九十章 眼蝶(十一) 四野的风声与花海,送来时光岁月的祝福。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看着几人消失在洞内,蓝色的蝴蝶在洞口徘徊了一会儿,歇在洞口的一株藤蔓上,合起了蓝色的双翼。不多时,又有一伙人进了山洞,谁也没有注意到那只蓝色的蝴蝶,也没有人知道它最后去了哪里。 小飞收起翅膀蹲在泷茵的肩头,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摇晃着,一双血玉似的眼睛咕噜噜转个不停。 随着潮湿的斜坡不断深入,最高处天开奇境,一洞空明。云麒赫然发现石洞中供有一尊观音像,那美玉雕琢的石像栩栩如生,惟妙惟肖,精致到每一根头发丝。 “这孤岛上的石洞,怎么会有玉石观音像?这观音坐莲的玉像连接着石壁,雕刻之人手法之精湛世所罕见!”云麒靠近那尊观音像,感叹道——罗纱轻遮伊人面,眼目含情似无情。 “观音像,那就说明……”苏靖麟心念电转,“这个地方有人来过!” “靖麟,你来看,这玉像的肩头竟然雕了一只蝴蝶!”云麒指着那观音像,只觉不可思议。 “真的耶,好奇怪啊,观音像上为什么会雕蝴蝶呢?”苏靖麟也凑上去看了看。 “没准……雕刻之人有什么特殊的癖好?”穆盈也忍不住凑上去扫了一眼,她习惯了冷眼旁观,很少对什么事物表现出兴趣,但她却有着极强的观察能力。 “这可不是普通的蝴蝶,你们看,”穆盈发现,那雕刻得栩栩如生的蝴蝶竟然是一个活动的机扩,“这洞中有机关,大家伙小心了。” 听了穆盈的话,所有人都提起精神,小心翼翼地继续往前走。周围怪石嶙峋,千姿百态,苏靖麟却无心观赏,找不到雪蝠王,他们这一趟岂不是白来了。 自从进入洞穴,云麒的一颗心就揪了起来,上次受伤就是在类似这样的地方,他八成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了。苏靖麟察觉到云麒的异样,下意识地靠他近了些,她绝对不会再让他受伤了! 洞外已是霞光漫天,晚霞似一团熊熊烈火,燃烧起漫天五彩斑触的云锦。 璃鸢记得,在一个雨后的中午,水晶蓝的天空扯着几缕云,淡淡的阳光穿透了云,柔和地照在她身上。清澈透明的天空上呈现出一道彩虹。 那是她第一次看到彩虹,她仿佛占有了它——仰望彩虹,或许可以得到更多的幸运吧。 她也希望苏靖麟此行能够顺利,她会替她守着麒麟神山,等她回来…… 雨过天晴,碧空如洗,彩虹就在这时飘飘然出现在天边,柔软的身躯宛如一条瑰丽的丝带飘洒地舒展开来。璃茉出神地看着彩虹,她记得,妹妹很喜欢彩虹,所以她觉得这么美好的事物看上去很扎眼! 只要是璃泫喜欢的东西,璃茉都喜欢不起来,甚至觉得讨厌。 可是,彩虹依然会在雨后出现。不仅是天空,连接收到它们亮光的屋子也充满了情趣,黑黑的屋子在靠近窗子的地方,瞬间被染成了彩色。 窗子的形状,投射在了地板上,有点不规则,像两座小山;这两座小山的周围,镶着一道镀金的边儿,金光闪闪,格外耀眼,整个屋子里,有了一种富丽堂皇,蓬荜生辉的气息。 璃茉坐在屋子里,突然觉得堵得慌,她想去海边走走,听说,大海的宽广,能让人忘记一切烦恼。 离海边还有些距离,是时候了,不只是璃茉,大家都感到有些饿了。 “丁玉,你过来一下。”女子开口轻唤。 一身青衣的青年立刻跑了过去,询问璃茉想吃什么。 “这附近有什么我们就吃什么,你去看看吧,我在前面沙滩上等你。”璃茉说完,对着丁玉抛了个媚眼——只要是你做的,我都喜欢。 苏靖麟一行人走得很顺利,他们不知道——并不是他们运气好,而是洞中的机会已毁。 只因小飞被暗箭射伤,泷茵一气之下便毁了所有的机关,来之前她还专程向肖迟意请教过,对付机关暗器的方法,没成想,当真派上了用场。 “墨兰,你去前面探探路,我们在此休整片刻。”泷茵吩咐身边的侍女,轻轻抚摸着小飞受伤的翅膀。不想,墨兰没走两步,竟然撞上了正在接水的穆盈。 穆盈也不管那岩壁上的水了,立刻对着墨兰亮出了兵刃。 “你不要过来!”墨兰吓了一跳,连退三步,和穆盈拉开距离。听到动静,泷茵立刻赶了过来。 苏靖麟和云麒担心穆盈,放下手中吃了一半的糕点,也匆匆赶上。 穆盈正要冲上去,跟泷茵他们对峙,苏靖麟赶紧制止她,好言相劝:“先别动手,有话好好说!” “苏姑娘,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泷茵轻笑,又偏头看着云麒,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来。 墨兰也跟着她看向云麒,不知为何,眼前的白衣公子让她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只听他略带戏谑地开口说道:“狭路相逢,这不很正常吗?” 穆盈二话不说,扭头就走,她可没有心情跟这群人在这里拉家常!趁着苏靖麟和云麒拖住了这些人,她要先去办正事——雪蝠王,绝不能落在这些人手里。 敲碎离愁,纱窗外、风摇翠竹。 人去后、吹箫声断,倚楼人独。满眼不堪三月暮,举头已觉千山绿。 但试将一纸寄来书,从头读。 相思字,空盈幅;相思意,何时足? 滴罗襟点点,泪珠盈掬。芳草不迷行客路,垂杨只碍离人目。最苦是、立尽月黄昏,阑干曲。 天边的云彩,不时地变着颜色,由灰红变成紫红,又变成朱红,最后变成血红色。 这血红色越变越深,越变越浓,逐渐缩小着范围,收集着光线。璃鸢走过小桥,穿过了静静的树林,再透过那密密的树枝向西眺望,那红红的晚霞就像即将熄灭的火一样跳动着。 等她走出树林的时候,灰色的天边只剩了一线暗紫色,那大概是太阳已下落至山的尽头吧,远近的景物都融入一片苍茫的暮色之中。只见一道彩虹从深壑中跃出,在天际间画了一个弧线,有堕入另一个深壑,如同一座桥梁在蔚蓝的天空中;又如一条彩带在蓝色的裙子上,煞是好看,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吸引着她的视线。 虹桥横跨天空,当太阳快沉没的时候,它又射出了更加绚丽的色彩,天空中的色彩快速变幻。时而红,时而淡蓝中夹杂着紫色;时而又在红色中有着蓝金两色,太阳已经完全下沉,可天空中的余晖仍未散去。直到月亮升起老高才渐渐变淡。 就像晚霞一样,那些故事看似美好,却永远不会有永恒…… 第一百九十一章 眼蝶(十二) 你可以努力做一个智者,但是不可能成为算法精准的机器。只能说在一次次关键选择的十字路口,不要在不开心的时候做决定,也不要在愤怒的时候做决定,更不要在深夜一个人做决定。 由于山洞内的空气湿度较高,岩壁上的水滴会不断滴落,形成一层薄薄的水膜。云麒吸了吸鼻子,闻到一股淡淡的咸味。又往前走了一段,两条岔道出现在众人眼前。 苏靖麟指着左边的岔道,看向云麒:“要不,我们走这边,云麒你怎么看?” 云麒没想到苏靖麟会让他拿主意,也有些犯愁。一直默不作声的泷茵看了两人一眼,带着下属毫不犹豫地踏上了右边的岔路。小飞已经迫不及待地前去探路了,她很快就能得到消息。 “要不,我先去探探路?”云麒看了看苏靖麟,又看了看已经走远的泷茵一行——谁也不知道,前方会等着他们的会是什么。这地方看似没问题,实则危机四伏,他们先前走得太过顺利,云麒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你留下照顾靖麟,我去探路。”穆盈二话不说,撂下话走了。 “还是急性子,真是!”苏靖麟看着风风火火离去的女子,摇着头笑道。 “靖麟,你饿了吧,要不你和小莹在这里休息一会儿,我出去找点吃的回来。”云麒看着无所事事的苏靖麟,提议道。小莹在一边点头如捣蒜——苏姐姐饿不饿她不知道,但是她的肚子已经咕咕叫了半天了! “那你小心些,快去快回。”苏靖麟不疑有他,叮嘱道。 云麒点头拍了拍她的肩,起身往反方向去了。 只剩下小莹在身边,苏靖麟这才觉得山洞阴森,黑暗中透着神秘。洞内阴风阵阵,似乎有各种神怪鬼魅,四周都是石头,却看不大真确。 苏靖麟等了半晌不见人回来,有些着急起来——该不会出什么事了吧?想了半天,她决定不坐着干等了,她找到一块尖利的石头,在石壁上刻了记号,沿着穆盈离开的方向追了上去…… 不远处是一块空地,借着夜明珠微弱的亮光,依稀是两个人正靠在一起。 苏靖麟看着那一袭熟悉的白衣,吃了一惊——云麒? 他不是出去找吃的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身边的人又是谁? “云麒,她是谁?”苏靖麟看着靠在云麒肩头的女子,有些惊讶。 “云麒哥哥,这位姑娘就是你说的麒麟神女?”一身蓝衣的女子轻轻抬头,对着苏靖麟眨了眨眼睛。她的声音软软糯糯,甜得苏靖麟直起鸡皮疙瘩。 “靖麟,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墨兰,是个很好的姑娘!”云麒边说边又勾唇一笑,当着苏靖麟的面亲了亲蓝衣女子的额头,故意挑眉看着苏靖麟的反应。 苏靖麟不想与他置气,这地方处处透着古怪,穆盈到底去了哪里?苏靖麟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这样的石洞中有什么精怪也不奇怪。尽管如此,看着云麒和别的女子故作亲热,苏靖麟还是有些火大! “云麒,你……”苏靖麟难以置信地看着举止亲昵的两人,不敢相信,“你……你不是云麒,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却见那蓝衣女子抬起头,挑衅地看着苏靖麟道:“你有没有想过,云麒他身为白虎星,乃是天煞孤星的命格,你和他在一起,注定不会有好结果。” “天煞孤星?”苏靖麟冷笑——就算云麒是白虎星在世,凭什么说他是天煞孤星? “既如此,不如把他让给我,”墨蓝轻笑着道,“墨兰闲人一个,不介意这些。” 白衣公子站起身来,他确实和云麒长得一模一样——玉冠发带,一样的眉眼,一样的白衣…… 眉宇舒展,眼神有种“安静”、“不浮躁”的气质,一种美人的出尘脱俗之感。可就是没有云麒身上特有的那种玩世不恭的感觉。苏靖麟更加确定自己的判断,打算不和这两个拦路的纠缠,先找到穆盈要紧。 “别着急走啊!”白衣公子见苏靖麟要走,终于收敛了笑容,伸手想要拉她。 “你不是喜欢她吗,没关系啊,哼!我走就是了!”苏靖麟故意气鼓鼓地道,“你们继续,本姑娘把地方让给你们,就不在这里继续碍眼了!” 紫衣红裙灵动俏丽,眼神清澈如水。白衣公子呆了一呆,下意识地放下了手——他终于知道,这女子为什么招人喜欢了。不仅仅是容貌,还有这样洒脱的性情! “苏姐姐,你真的不生气吗?”小莹不明就里地坐在苏靖麟肩上,忍不住一边问一边回头看那白衣公子和蓝衣女子——云麒哥哥怎么这样啊,朝三暮四的负心汉! “小丫头,你不懂!”苏靖麟笑着道,“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从前啊,神山的湖边住着一只傻青蛙,还有两只大雁。湖水慢慢干涸,大雁就想搬家了。 他们就来向青蛙辞行,青蛙就想了个办法,让两只大雁咬住棍子的两端,他咬着棍子的中间,这样呢,他就可以跟着大雁一起搬家了。 他们飞到一个村子,村民看见了,激动地大喊:“快看啦,大雁叼着青蛙在飞,大雁真聪明!” 青蛙心想,这个点子明明是我想出来的。 又经过一个村子,青蛙再一次听到那句话。这次他不高兴了,他大声嚷道:“是我,是我想出来。”还没说完,他就掉下去了,因为他咬着棍子的一说话,他张嘴不就掉下去了吗?因为他是只傻青蛙呀! 后来狐狸听说了这件事,就去给大雁拜年。他说青蛙是个大傻瓜,要是聪明的话,他就不应该张嘴,他不张嘴他就不会掉下去呀,对不对? 大雁觉得狐狸说的对,就把狐狸请到家里做客,你猜后来怎么着? 小莹摇头表示不知道,苏靖麟笑着道:“其实真正傻的还有大雁,把狐狸请到家里,那不就完了吗?狐狸才是天底下最聪明的动物!” 小莹挠着头道:“是不是狐狸想吃大雁啊,所以才故意夸大雁聪明!” 苏靖麟笑而不语,打了个哈欠道:“该睡觉了,剩下的明天再讲。” 睡梦中,云麒还是没有回来……qqxδnew 的确,可以等价交换,可以明码标价的东西,都不是人最需要的,也可以说不会成为无解的事情,只有那些无法标出价格,不可以放在秤上去反复称重的东西,才是最美好最珍贵的东西。 比如,爱情不是你说一句我爱你,你再还我一句我爱你,就可以成就真爱的;比如,情义不是你给我一个桃子,我回你一个李子,就可以成全友情的;比如,亲情不是你给我生命,我给你养老,就可以周全孝道的。 这些都是抓不住摸不到的东西,却也是人性中最为光芒闪耀的东西,也是最为渴望的东西,陪伴、欣赏、认可都是只可以凭心用心做,不可以权衡算计的。 第一百九十二章 眼蝶(十三) 我最大的遗憾,就是你的遗憾与我有关……得到了再失去,原来,竟比从未得到过更残忍…… 眼蝶,施幻化之术,可随意变化自身形态。 待苏靖麟和小莹走远后,依偎在一起的白衣公子和蓝衣女子逐渐变得透明,最后散作点点灵光消散了。两只蓝色蝴蝶翩翩而起,不见了踪影…… “靖麟,我回来了,你看这是什么!”云麒左手提着两只野兔,右手提着两条鱼,笑眯眯道。虽然,多花了些时间,好在他这一趟收获颇丰! “你还有脸回来?”不等苏靖麟开口,小莹先指着云麒的鼻子开骂了,“你……你不是说要和我们分道扬镳了吗,你当着苏姐姐的面和别的女子亲热,你,你……你气死我了!” 小莹骂完还不解气,飞到云麒面前指着他的鼻子准备继续数落,她可见不得苏靖麟受委屈。 “我,和别的女子亲热?”云麒一头雾水,看向苏靖麟,“开什么玩笑,我忙着找吃的东西,哪有那闲工夫?再说,靖麟你相信我的对不对?” “可是,我们明明看见……”小莹还要指责,却被苏靖麟打断了:“眼睛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云麒我相信你!来来来,我们先烤鱼吧! “你们到底看到了什么?”云麒一边生火一边好奇地问苏靖麟,就见苏靖麟俏脸微微一红,气鼓鼓地瞪了他一眼。感情他离开的功夫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我偏不告诉你!”苏靖麟从云麒手里抢过一条鱼,赌气道——她已经确定那和蓝衣女子在一起的不是云麒,可她还是觉得有点心塞,难不成,她吃醋了? 苏靖麟又看了云麒一眼,低头专注烤鱼。一头雾水的云麒只好和她一起烤鱼——不管了,先填饱肚子再说!小莹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突然觉得气氛有些诡异! “你说说这现在都是些什么事啊?这么热,顶着这么大的太阳去干啥?”洞外也没有闲着,说话的是刚从山洞里飞出来的两只冰蓝色蝴蝶。 “主上交代的事情还没有办完呢,你说我们能闲着?”另一只蝴蝶语气不耐烦了,扇着翅膀自顾自飞走了——谁说蝴蝶不能有脾气,真惹急了,变脸给你看! “喂,说话注意点,别逼我发火啊!”被他撇下的同伴只好铺开翅膀追上去,“急三火四的干什么,你小心着点儿,这些人都不是善茬,一个都不好对付!” 雨后的阳光分外灿烂,而他们不过是两只弱小而又美丽的蝴蝶,过惯了花中翩翩起舞的逍遥日子。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为什么要去参合那些本来与他们无关的事情呢? 为什么美好的,总是短暂的?正如此时依偎在你身边的我,如果时间可以停留在这一刻该多好。 “云麒,我想问你一个问题,”苏靖麟啃了一口烤鱼,转头看着白衣公子,“我知道你对我很好,可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对我好?” “啊?”云麒被她绕口令似的问题问住了,“为什么?”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喜欢一个人,当然就会想要对她好啊! “那你会不会……”苏靖麟欲言又止。 “你到底想问什么?”云麒放下手里的烤鱼,拉过女子的纤纤玉手,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 “我其实想问,除了我之外,你有没有……有没有喜欢过别人?”苏靖麟终于一口气道,“我想知道,你会不会喜欢上别的女子?” “啊……”云麒终于搞明白了苏靖麟的担忧,忍不住笑了起来,“我说呢,原来你在担心这个!” “你不许笑,回答我的问题!”苏靖麟锤了他一拳,自己却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 云麒好笑地捏了捏她的手指:“你说呢!”他揣着明白装糊涂,就是不愿意张嘴好好回答问题。 “好了,我累了,睡觉去吧!”云麒拉住了她,指着前方道,“穆盈回来之前,我们可以抓紧时间补一下瞌睡,那块空地上有干草,正好!” “你放开我,谁要和你一起睡觉!”苏靖麟嗔道。 云麒微微笑了一笑,似是不介意地点点头:“好啊,放就放!”这个口是心非的傻姑娘! 云麒一边笑,一边继续拉着苏靖麟往前走,他终于发现,她有些不一样了,尤其是现在她看他的眼神,多了魅惑、不羁、风情……她本不是一个媚骨天成、美艳无双的神女,是谁把她变成了这样? 思及此,云麒忍不住又勾起了嘴角。 美好的时光总是显得那么短暂,总想去停留,但往往流逝,就像抓不住的流沙。好在,总有一些记忆,作为彼此可以终生的回忆。如果蝴蝶终究飞不过沧海,我愿只为你一人停留! 第一百九十三章 雪蝠(一) 大概是昙花那短短的一刹惊艳了时光,才会让人那么念念不忘。 美好的事物,总是不会停留太久。时间会带来很多东西,好的、坏的、永久的、短暂的,只希望最后的是你想要的。南风又轻轻地吹送,相聚的光阴匆匆…… 幽深的峡谷之中,升腾着神鬼莫测的氤氲山气,如一副神奇的轻纱帷幔,精致而婉约地绘成了一副山水画卷。傍晚时分,一群蝙蝠从石洞中飞出,开始属于它们的狂欢。 它们不是这个洞穴唯一的居民,却是山洞中令人惧怕的存在——而雪蝠王,毫无疑问是它们之中唯一,也是最为特别的。其实它全身雪白,长得甚至有点可爱! 当然,不会有人觉得外表可爱的雪蝠王真的可爱…… “云麒,我们这次如果找不到雪蝠王怎么办?”苏靖麟拉着云麒的手,“你的眼睛,虽然看东西不成问题了,可是……你的阴阳眼……” “原来你都知道了……”云麒叹了口气——他的事,向来是瞒不过苏靖麟的,“没事的,其实能看见鬼怪,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情。”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的,靖麟,就算雪蝠王的血真的能让阴阳眼复生,那也只不过是传闻罢了。” “就算只是传闻,我们也……”苏靖麟的话被堵了回去,云麒低头吻住了她。 他吻得那般小心翼翼,不等苏靖麟闭上眼睛他就先垂下了眼睫。苏靖麟却没有反抗,呆愣了一瞬,反手圈住了云麒的腰——两个人靠得更近了一些…… 风温温柔柔地吹着,白衣和红裙交相辉映,像极了雪中的一支红梅! “小心,他,他要是把你的手挠了,那就会,那就,那就很疼,而且会出血的,你怕不怕?你看他在亮爪子啦,表示他生气啦,你可别逗了!” “小莹呀,你这个是什么东西呀?小雪,给我让个地方,注意你的爪子!” “哎哟!”穆盈缩回手,看着气急败坏的小兽咯咯直笑。 种菜到底有多快乐?谁种谁知道! “你都流口水了好吧!吃完这个我给你讲个故事吧。”白衣女子笑着道。 故事要从年前说起了…… 这是被疫病打乱节奏的两年,也是困惑、焦虑、不懈思索的两年。 今天,本也可以谈点别的事,但我更想与你聊聊三次美好的遇见,以及将来想做的事情。 “你看这个,亚稀褶红菇,是火炭菌的一种,和“头上带帽腰间系裙脚上穿鞋”的鹅膏菌,俗称白罗公、黄罗伞等菌类都含有剧毒,绝不能碰。”穆盈笑着道,蘑菇这种美味啊,辨不清的绝对不能采更不能吃。qqxδnew 它们曾是青梅竹马,曾是少年夫妻。 二十年的困境扶持,乐乐终归是没有等到回家的时刻。 它用自己的生命,为憔悴疲惫的妻子换来了回国的一张机票,为瘦骨嶙峋的妻子换来了一个回国安度晚年的机会,代价何其惨烈!何其悲壮! 如今,它躺在冰冷的冷冻仓内,伴随着心中千疮百孔的妻子,离开那个困了它们二十年的囚笼,想必,它是开心的吧,终究是一种真正的解脱啊。 生活短暂而美好,没时间纠结,没时间计较。一抹阳光,一段午后惬意的时光,愿生活不再拥挤,笑容不再刻意! 第一百九十四章 雪蝠(二)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 “靖麟,我们在这岛上待的日子也够久了,这雪蝠王本就可遇不可求,不如……”云麒叹了口气,他真不是个称职的星君,也不知他不在的这些日子,星君殿怎么样了? 他一叹气,苏靖麟就觉得堵得慌——平日里总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明明也是个装不了心事的。 “你是不是有什么要紧事?我这么相信你,你总不能瞒着我吧!”苏靖麟挑眉看着云麒,拉着他的手轻轻摇晃,她这种小女儿家的姿态,别人可不曾见过。 有那么一瞬间,云麒只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看着眼前娇俏可人的女子,他的心一下子漏跳了好几拍!原来老天爷还是眷顾他的,让她能够留在他身边! “我能有什么事情瞒着你,我只是想回星君殿去看看,你不也应该回麒麟神山去看看了,一天天的陪着我在外面东奔西跑,就不怕你的爹爹娘亲骂你不着家?”云麒笑着道——倒不是他不愿意陪着她到处跑,而是他知道苏靖麟肩负神女之责,不想她太过辛苦。 “我回不回去不打紧,有阿爹在,麒麟神山出不了什么乱子!”苏靖麟老神在在地继续道,“阿娘嘛,她顶多操心我野惯了嫁不出去!”边说边就咯咯笑了起来,歪着头斜眼看云麒,“我要是嫁不出去,星君你负不负责?啊!” 云麒被她逗笑了——这还用问吗,他自然是要负责到底的! 苏靖麟记得,阿娘曾说:“婚姻啊,不一定非要讲究门当户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是凡人的宿命论。她们是神仙,应该有更高的追求!” 花谢花会开,春去春又来,就算是不起眼的山间野花,也能灿烂整个春天! 嫁人嘛,苏靖麟不着急!就是她麒麟一族的老祖宗啊,总结出来一套婚嫁经验,觉得女孩子不能拖——毕竟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 深夜万籁俱静之际,云麒睁开眼睛,低头看了一眼靠着他熟睡的女子,嘴角不自觉地勾起一点儿笑意。银铃微响,引魂铃划出一道银光,形成一个半透明的结界。云麒轻柔地抱起怀中的女子,在她额头上印下一吻,然后把她放到铺了他大氅的草堆上。 “星君倒是会心疼人!”一个声音笑着道,“看来这个女子,便是星君放在心尖上的人了!” 云麒敛了笑容,又回头看了苏靖麟一眼,冷笑着道:“你知道的倒是不少,不要以为是个女人本君都会手下留情,说吧,你找我何事?” “星君说笑了,小女子如何能与麒麟神女相提并论!”来人依然眯笑着道。 黑暗中冷光一闪,云麒知道,那是暗器反射出的光。女子却没有立刻出手,叹了口气道:“我们本来无冤无仇,我也不想伤你性命,你要是乖乖把引魂铃交出来,我也不想为难你。” “不想为难我!”云麒冷笑了一声,“谁为难谁还不一定呢!” 话音刚落,就听到“叮”一声轻响,是暗器被击落的声音。云麒依然镇定自若地凝视着黑暗,他的眼睛天生自带夜视能力,即使受过伤,要在黑暗中视物也不成问题。 “星君真是好眼力!”女子的声音里透着几分赞赏,手上却丝毫没有留情,更多的暗器向着云麒招呼过去。云麒干脆利落地召唤出结界,将暗器全部挡了回去。 不想再多做纠缠,云麒手中幻化出长剑,对着黑暗中的人刺了出去…… 第一百九十五章 雪蝠(三) 冷月花魂,半生残雪,梦醒之后,青丝已成灰…… 云麒本想速战速决,那一击没有丝毫犹豫,直接对准了来人的命门。电光火石之间,胜负已分。 女子虽然勉强避开了要害,依然伤得不轻。见她负伤离去,云麒也懒得去追,他回头撤了结界,出神地看着苏靖麟的睡颜——既然她决定跟他在一起,他一定会保护好她的! 就算这段感情不被身边人看好,他也不会放手了! 此时此刻,障在心头的杀意一去,他才突然体会到,原来自己对她的关心竟如此深切。 为了她,他不介意冲入敌阵去以命相搏。而苏靖麟不也为了救他,拼尽全力?想到这里,云麒的眼神变得温柔起来,哪怕集齐天底下最难得的奇珍异宝,也不比她的一个笑容来得珍贵! “云麒哥哥,你们怎么还在这里,让我好找!”小莹赶到的时候,苏靖麟刚好睁开了眼睛。 “发生什么事情了吗?”苏靖麟揉了揉眼睛,转头看着云麒。 “没什么,我们走吧。”云麒拉着她站起来,却见小莹的眼神里透着一些得意,似乎急于表达什么,却又不想直接告诉他们——毕竟是小孩子,藏不住事,什么都写在脸上。 “死丫头,你是不是有话要说?”云麒挑眉看着小莹,没好气道——就你会挑时候来,没事总黏着你苏姐姐,不知道自己是个电灯泡吗?你就不能让我们清净地过一下二人世界! 小莹不敢吱声了——她是不是来得不是时候,要不要告诉他们雪蝠王的事情呢?虽然她和穆盈姐姐见到了那只全身雪白的蝙蝠,可她们并没有抓住那只凶巴巴的小兽。 雪蝠王并不好对付,而且他们需要的是活血,也不能伤它性命。 小莹本打算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不用武力解决。可惜,雪蝠王很快识破了她的目的。毕竟孤岛上人迹罕至,而他们这一行人实在是太惹眼了。她和穆盈暂时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她便先来找苏靖麟拿主意,而穆盈则留下看住雪蝠王,防止这来无影去无踪的家伙跑路。 泷茵一行人走错了方向,吃了个大亏,被洞中的机关暗器耽误了不少时间。 泷茵憋了一肚子气,踢了踢脚边的尸体向左右望去,左边的兄弟右臂上插着一支箭,却用不熟练的左手死命地砍着,面目狰狞;右边的兄弟杀红了眼,大声的吼叫,嘴角甚至流出血来。 一群窝囊废——泷茵在心里暗骂了几句,只好停下了照顾伤患。这些人都是跟着她来的,她不能完全不顾他们死活。她虽然冷血,但对自己人还是不错的,不然这些人也不会死心塌地跟着她。 泷茵还记得,二十岁那年,她像往常一样,上街采买,新兴的村落蒸蒸日上,她一遍挑选新鲜的瓜果,一边和小摊贩砍价。突然过来几个小混混想要白吃白拿,见泷茵长得眉清目秀便动了邪念。 泷茵一气之下正准备动手教训一下那些混混,却见肖迟意从转角处走了出来,跟在他身边的黑豹只一个眼神,就把那些人吓得落荒而逃。 泷茵愣神了片刻,才想起来自己还没有付钱。然而下一秒,肖迟意走到她身边替她付了钱,随手拿了一个果子转身走了。泷茵下意识地想跟上去,却发现那个谢字她也说不出口。 类似这样的琐事,在她和他的生活中一直持续。对于肖迟意来说,偶尔和泷茵分享自己的生活片段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可他又总是若即若离,忽冷忽热,让人捉摸不透。 也许,就算想过厮守一生,最终也会分开,人生百年,飘忽而逝,谁又能能理解——尘缘就这么多,不是谁都能拿得起放得下。 原来,终有一天,只是提起他的名字,她也会感到心疼…… 第一百九十六章 雪蝠(四) 杏花村,一个杏花开的时候特别美的小村庄——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自打记事起,泷茵就知道自己是奶奶养大的,所以在泷茵的记忆里没有爹娘的影子。 泷茵一直认为,爹娘可能是因为重男轻女,所以不喜欢自己这个女儿,才会狠心抛弃自己。 看着村子里那些年纪和她相仿的男孩子们吃着糖葫芦,拉着爹娘的手蹦蹦跳,她除了羡慕还是或多或少有那么一点嫉妒恨,可那时候的她从没想过要去争或去抢…… 直到遇见肖迟意,她才明白——很多事情,也许错不在她,老天爷本就不公平,有些东西你不去争不去抢,就只能眼巴巴瞅着。羡慕嫉妒有什么用,靠自己争取得到岂不是来得更痛快! 离开家的时候,奶奶又语重心长的对她说:“我可怜的孩子,无论如何都不要记恨你的爹娘,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是公平的……”她给泷茵梳头挽发,那双布满老茧的手,在她头顶轻柔地抚弄。 泷茵轻轻点了点头——对于自己素未谋面的双亲,恨,又有什么用呢? 只盼来生,不要再有任何血缘上的牵绊…… 到得还来别无事,庐山烟雨浙江潮。 苏靖麟和云麒默默跟在小莹身后不紧不慢地走着,云麒难得没有催促,小莹松了口气——只要找到穆盈姐姐,她的任务就完成了,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顺利拿下雪蝠王? 穆盈不远不近地盯着那歇在洞顶上的雪蝠,等了苏靖麟他们半晌,结果等来了乌泱泱一大批人——这是什么情况,唱大戏吗?穆盈隐去了身形,看着那一群人没头苍蝇似的瞎转,皱紧了眉头——难道这些人和他们一样,也是来寻找雪蝠王的? 只见那些人清一色的素衣长剑,像是某个门派的弟子,全都赶着进洞寻宝似的,一个个神色激动不已。穆盈嗤笑,一群乌合之众,到这里来也只会添乱罢了。 “前面就到了,我们……”小莹话还没说完,就被云麒一把捂住了嘴巴。 “有人,快躲起来!”云麒低呵道,迅速拉着苏靖麟和小莹藏到了石壁的侧面,同时隐去了三人的身形和气息。这个时候,云麒霸气的形象是树立起来了,小莹可就难过了,挣扎了半天才逃离云麒的魔爪。 小莹揉了揉被云麒情急之下一把抓红的手腕,叹了口气。眼下却不是赌气的时候,前方脚步声越来越近,三个人同时屏住了呼吸,看着那一群人熙熙攘攘地从他们藏身之处经过。 “呼,还好没发现我们!”等脚步声走远,小莹长舒了一口气,从石头后面跳了出来。 “这些人什么来头?”苏靖麟一脸问号地看着云麒,这么多人,看上去不好对付啊。 云麒摇了摇头,眼下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三人继续向前走去。 “你们终于来了,本姑娘等得花儿都快谢了!”穆盈一看到他们三个人,立刻撤了隐身术,指着洞顶压低声音道,“那小东西还藏在那上面,你们有没有什么好法子?” “可别惊动了它,这家伙要是跑了,我们可就功亏一篑了。”苏靖麟抬头顺着穆盈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凹凸不平的石洞顶上露出一小撮白毛,雪蝠王果然在这儿。 “既然找到了这家伙,接下来就好办多了。”云麒抖了抖衣袖,露出自己的手腕。 “你要干什么?”苏靖麟一把抓住云麒的手,难以置信地看着他。 “雪蝠王也是蝙蝠嘛,想必对鲜血比较感兴趣!”云麒不以为然道,“我放点血试试,看能不能把它吸引下来,不打紧的。左右我们不好直接上手抓,万一被它跑了就麻烦了。” 云麒说着,就准备动手划自己的手腕,却被苏靖麟抢先了一步。 “靖麟,你……”看着从苏靖麟指尖滴落的鲜血,云麒的心莫名一紧,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有阻止。 鲜血滴落在石头上,很快散发出血腥味。 麒麟血不同于普通人的血液,带着一股特殊的香味。洞顶上的雪蝠王动了动,探出一个头来。 底下的三个人再次隐去了身形,云麒替苏靖麟包扎好伤口,满脸都是心疼,握着她的手半天不肯松开。“下次不许这么做了,听到没?”云麒摇着头低声道。 苏靖麟却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她可不是那种娇滴滴的弱女子,只会寻求庇护。她只是不想再看到云麒受伤。几滴血而已,比起云麒受过的苦根本不算什么。 原来,终有一天,只是提起他的名字,她也会感到心疼…… 第一百九十七章 雪蝠(五) 风住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 “物是人非……事事休……”女子叹息着,拢了拢自己的衣袖,从微微摇晃的秋千上轻轻跳下来。 “苏璃鸢,你在干什么?”女子摇了摇头,自嘲一笑——人家都已经明确拒绝过你了,你还想他作甚?有功夫在这里伤春悲秋,不如去找几本医书来看看,说不定有一天,那个人也会对你刮目相看! 思及此,璃鸢立刻想到了麒麟一族的藏书阁,只是苏靖麟不在,也不知道那个固执的老头子会不会给她开门?不管怎么说,璃鸢还是决定先去碰碰运气。 再说,青昱最近闲得慌!自从云麒和苏靖麟离开白民之国后,天下太平,人丁兴旺,连他这个白山之主也沾了光,前来拜会的人络绎不绝,把秦老忙得够呛。 一段时间后,该来的人都来过了,青昱也就不再躲着不见客了,偶尔来个人喝喝茶,聊聊天,日子也算悠哉。只是他没想到,那个被他拒绝了一次的姑娘,并没有放弃…… 盛事垂千载,华年阅九龄。 而远在海外的孤岛上,寻找雪蝠王的人依然络绎不绝,纷至沓来。 “也不知道,这雪蝠能治顽疾的消息是怎么走漏出去的?”青昱喝了一口茶,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来。对面的女子看不懂他的笑容,只好低着头喝自己的茶。 青昱手指轻轻叩着茶杯,脑子里突然跳出来一个想法——有机会的话,他要不要也去凑个热闹呢?青昱放下茶杯,起身走出了竹舍…… 远方的海岛依然弥漫着雾气,成群结队的海蟹蜂拥上海滩寻找着食物。它们不会知道,不久之后,来到这座岛上的人们会把这里搞得天翻地覆! “快看,是雪蝠王,没想到真的管用!”小莹激动得蹦跶起来,然后,她被云麒的结界弹了回来。 “我说你这咋咋呼呼的性子,什么时候才能改改啊,声音这么大,要不是有我这引魂铃的结界挡着,雪蝠王一准被你吓跑了!”云麒没好气地瞪了小莹一眼,把注意力转到了雪蝠王身上。 只见那雪蝠王被麒麟血吸引,终于没忍住飞了下来,贪婪地舔舐着石头上的血液。 “好机会!”穆盈和苏靖麟异口同声道,正准备动手,却见一只利箭破空而来。 “嗖”,电光火石间石头被箭头击得粉碎,雪蝠王受惊,展翅而起,顷刻不见了踪影。 “靖麟你等等,”云麒一把拉住准备追上去的苏靖麟,摇了摇头道,“别追了,外面情况不明,贸然出去太危险了,这射箭之人显然来者不善,我们还是从长计议吧。” “可是……那可是……”苏靖麟气得语无伦次,这到底是些什么人?存心找事来的吗! 然而,穆盈到底没沉住气,一跺脚幻化出凤凰真身,展翅追了上去。云麒叹了口气,他的结界自然拦不住身为?凤的穆盈。小莹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只觉得特别无语——找了这么些天,结果还是功亏一篑。qqxδnew 叹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 第一百九十八章 雪蝠(六) 风吹着红花乱飞,蜂蝶狂舞,还有初生的野蚕,吃着桑树的嫩叶。一切都是生机勃勃的样子,如何舍得离开?原来,不想死,是舍不得一个人的意思啊…… “云麒,你说,我们现在要怎么办?”苏靖麟还在气头上,要不是云麒拦着,她一定会不顾一切地追上去。不过,穆盈已经去追了,她确实应该好好考虑下一步的计划了。 反观云麒,倒是一脸淡定,许是因为经历过了生死存亡的考验,他已经能够冷静面对一切突发状况。也许对于现在的他来说,珍惜眼前人才是最重要的! “靖麟你听我说,我觉得这事不太对劲,你一定……”他一开始以为这些人都是来找雪蝠的,现在看来也极有可能是冲着他们来的。云麒话还没说完,就听到黑暗中传来一声冷笑。 “什么人,来都来了还偷偷摸摸作甚?”苏靖麟冷声道,如果说为人处事理应行为端正,不做偷鸡摸狗的事情,但在有些人面前,讲道义只会让自己吃亏。 “偷偷摸摸怎么了?”那人继续笑道,“你们倒是光明正大,可又有什么用啊?还不是被耍得团团转!”这声音雌雄莫辨,听起来阴阳怪气,很是欠揍。 苏靖麟继续跟她对峙:“你这人忒不识好歹,我们到底哪里得罪你了?” 就听那人哈哈大笑起来,云麒凭着笑声确定了方位,掏出袖中的捆仙锁甩了过去。就听见那人“哎呀”了一声,显然是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暴露了。只可惜捆仙锁不是什么高端法器,没受伤的话其实很容易挣脱,云麒当初要不是身受重伤也不会着了道。 云麒却没有心思再管那人,拉着苏靖麟和小莹头也不回地走了。等那人挣开捆仙锁,三人已经不见了踪影,只能气急败坏地骂了声娘,灰溜溜离开了洞穴。 云麒拉着苏靖麟落在一颗古树尖上,小莹看到旁边的椰子树上结了果,立刻闲不住了,飞身扑过去摘椰子去了。云麒举目远眺,发现海面上多了一艘大船,想来这些人是乘船出海的。 “不如我们到船上去看看,说不定能摸清这些人是什么来头。”云麒对苏靖麟道,他暂时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法子来,一切还要等穆盈回来才好做决定。 苏靖麟点了点头,招呼了小莹一声,让她一会儿去船上与他们汇合。 一道银光闪过,两人出现在了大船的甲板上。云麒再次召唤出结界,隐去了两人的身形和气息。 船上此刻空无一人,想来都上岛去了。奈何云麒不会开船,否则倒可以把船开走,断了那些人的后路,气一气那些不识好歹的家伙。云麒溜达着进了船舱,发现里面生活用品一应俱全,由此可见,这些人是做好了一应准备才来到这里的。 竟然放冷箭,使出这一狠招,惊走了雪蝠王,显然是不想让其他人捷足先登。 正在苏靖麟东张西望的时候,角落里突然传出来微弱的“喵喵”的叫声。 “云麒你看,这船上竟然有只猫唉!”苏靖麟话还没说完,云麒就把猫儿拎了起来。于是,前一秒还是一腔愤怒,宁死不屈,看见坏人只能嗷嗷叫的倔猫,下一秒,就被云麒的眼神征服了。 云麒也没有多想,把猫儿轻轻放下,起身环顾四周。老旧的烛台上插着一支烧了一半的蜡烛,桌子上还有几个空了的酒壶,除此之外,都是一些乱七八糟的杂物。 苏靖麟在架子上找到一个竹简,上面用娟秀的字迹工整地写着一首诗: 借屋暂移家,当门亦舣槎。贪顾休轻冀野马,祖行亲钓汴河鱼。 归来筑室洞庭原,十二峰峦正绕门。万姓每思文彦博,三边犹惮寇莱公。 她刚想开口叫云麒过来看,就听到暗器破空而来的声音。 当白衣公子倒下去的时候,苏靖麟只觉得,周遭一切都寂静了…… 第一百九十九章 雪蝠(七) 如果你死了,我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这世界那么大,我要去哪里找那一袭翩翩白衣…… “云麒!”苏靖麟飞奔过去,接住了那一袭跌落的白衣。 “云麒,你怎么样,你不要吓我!”苏靖麟盯着白衣上慢慢透出的血迹,只觉得整颗心都揪了起来——为什么,她永远都在看着云麒受伤,而她永远都只能后悔莫及…… “是谁?”苏靖麟抬手抹去脸上的泪水,站起身挡在了云麒前面——无论是谁,她一定不会放过! “哎呀,我道这白虎星君有多大能耐,真是没用!”又是那个阴阳怪气的声音,苏靖麟沉住气道:“我们与你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你究竟为什么下毒手?” “这个嘛,我为什么要回答你?”那人嗤笑,“你们技不如人,还好意思偷偷摸摸来我的船上乱翻东西,我难道不应该教训你们一下?” 闻言苏靖麟也懒得再和这人耗费唇舌,拔出随身携带的长剑道:“你说我们技不如人,那就别废话了,既然你存心伤人,那我也就不客气了,来一较高下吧。” 话音刚落,手中长剑已经挽起三个剑花,如灵蛇吐信般刺了出去。 那人却不擅长近身搏杀,一把暗器又甩了过来,被苏靖麟翻手转剑全数击落。“叮呤当啷”,弹开的暗器正好有一枚落到了云麒手边。 只见前一秒还不省人事的云麒突然睁开了眼睛,拾起拿枚暗器甩手扔了回去。那人猝不及防,反被自己的暗器所伤,只能闷哼一声先行撤退。 原来云麒早有预料,提前护住了自己的心脉和周身大穴,所以那要命的暗器只造成了些许皮外伤。而云麒将计就计,假装自己重伤,就是为了引得那人放松警惕。 “云麒,你没事?”苏靖麟也没功夫去追那人,奔回到云麒身边,“你,你吓死我了,你知不知道?”虽然有些生气,还是扶着云麒站了起来。 “靖麟,适才情况紧急,你不会怪我吧?”云麒一边问一边抬手擦了擦嘴角溢出的血迹,那其实是他为了把戏做足,自己咬破舌尖弄出来的。 “你没事就好,过来让我看看你的伤。”苏靖麟太了解云麒了,那白衣上晕开的血迹可做不得假,他身上一定有外伤。只要在她面前,这家伙总是喜欢逞强! “我真的没事,靖麟我们还是先离开这里吧。”云麒虽然很高兴苏靖麟主动关心他,但是非之地不可久留的道理他还是懂的。苏靖麟点了点头,二人相携离去。 “要不我们先回星君殿,你这个样子我不放心。”苏靖麟一路上都在观察云麒,发现他并不是真的一点事都没有——他的手再次变得冰凉,就像忘川河的水。难不成,那暗器上有毒?还是说新伤引发了旧伤——苏靖麟百思不得其解,不行,她必须要看一看云麒的伤。 云麒倒是没有察觉到身体有什么不适,而且,她已经习惯了认可苏靖麟的决定,于是,两人一起落在了星君殿内。直到苏靖麟扶着他坐下,伸手要解他衣服,云麒才反应过来她要干什么——虽然吧,但是……云麒还是有点儿纠结,虽然苏靖麟不是第一次给他上药疗伤,但是扒衣服这种事,一个姑娘来做总是不太好的吧! “你怎么了?”苏靖麟见他脸色不对,更加确定他伤得不轻,不由得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靖麟,你……”云麒想抓住她那双不安分的手,速度却慢了半拍。 白衣从肩头滑落,云麒身上交错的疤痕再次闯进苏靖麟的眼帘,暗器造成的新伤撕裂了旧伤,虽然鲜血已经凝固,看起来依然触目惊心。 “还痛不痛?”苏靖麟忍不住颤抖着手轻轻碰了一下那些疤痕,感觉到她指尖的暖意,云麒突然觉得自己仿佛触电一般,这种感觉前所未有——上一次,难道是因为伤得太重了? 云麒克制着自己,努力保持着一动不动的姿势。等苏靖麟给他涂抹药膏,包扎好伤口,他已经满头大汗。那些已经结痂的旧伤不知为何,突然让他觉得有些痒痛难忍。 “很痛吗?”苏靖麟抬手擦了擦他那一头汗,看着他,“痛的话要不要我……” 看到女子娇艳欲滴的红唇,云麒突然明白了这些异样的感觉是怎么回事,而他只需要低下头,就能品尝那令人心醉的滋味。“你想怎样……”云麒吻住那诱人的红唇,带着鼻音低声问 我还能怎样——苏靖麟在心里回了一句,放下抵在他心口的手,避开伤口轻轻环住了他的腰……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第二百章 雪蝠(八) 愿和你,慢品人间烟火,闲观浮世岁月。这世间,酸甜苦辣,若长良川,既然时间留不住,那就多存点美好。一世浮生一刹那,一程山水一年华! 云麒醒来的时候,天光微亮,云影徘徊。 缩在他臂弯里的女子呼吸轻柔,纤长的睫毛像两把小扇子。未曾想,她有一天也会这么乖巧地在自己怀里睡着,云麒只觉得这个梦太过美好,他愿意沉醉其中,不要醒来。 他侧过头,吻了吻苏靖麟光洁的额头,盯着女子的睡颜发呆。 在麒麟神山的时候,他其实是见过她的睡颜的,只是从来没有像这一次,靠得这么近!她呼出的温热气息扫过他的脖子和锁骨,带着女子特有的香甜,比最醇厚的酒还要诱人。 到底还是舍不得吵醒她,云麒按捺下自己的思绪,和怀中人一起,享受着这一刻的安宁。 片刻之后,怀里的人动了动,搭在他腰上的手不安分地上移了几寸,睫毛微颤,睁开了眼睛,对上他的视线。下一秒,一抹红晕爬上了苏靖麟的脸颊,她移开目光,有些不知所措。 云麒忍不住靠过来,额头贴着她的额头道:“你在想什么?现在还早,要不要再睡一会儿?” 苏靖麟没有说话,手指无意中碰到了云麒身上的绷带,她这才想起他身上还有伤,仰起头低声问:“你的伤,还痛吗?”她的声音带着刚睡醒的鼻音,像一把小勾子,挠得人心痒痒。 “这个时候,你还关心我的伤?”云麒勾唇笑了起来,抚上她的唇,闭着眼睛吻了下去。 正是日月交替的时候,不管过去怎样新的一天依然要继续开始。流水东逝,我心唯你,不悔今世! 远在海外的孤岛上,收到苏靖麟传音的小莹叹了口气——这是什么情况,船上遇阻,苏姐姐叮嘱她不要涉险,留在原地等消息。小莹敲了敲手里的椰子,有点郁闷——那她得等到何时? “小丫头,你在这里啊,让我好找!” 正愁眉苦脸跟椰子较劲的小莹抬起头,俏脸上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璃鸢姐姐,你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小莹塞给苏璃鸢一个椰子,笑眯眯道,“这个给你,可好喝了,尝尝吧!” “自然是你苏姐姐不放心你,特地让我过来寻你。”璃鸢接过小莹手里的椰子,拉着小丫头落到地面上。再一棵树上待这么久,她都有点佩服这小丫头了! “苏姐姐去哪里了?”小莹一边东张西望,一边随手将喝完的椰子壳扔了出去,就听到一个带着戏谑的声音道:“哪来的小丫头片子,你娘亲没教过你乱扔东西是不对的吗!”一身青衣的公子把玩着小莹扔出去的椰子壳,眉眼弯弯地看着两人。 “山,山主!”小莹万万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这位妙手神医,惊讶得嘴巴里都能塞进去一个拳头! “不懂礼数的小丫头,有你这么打招呼的吗?”青昱失笑,手里的椰子壳被他三下五除二变成了一顶瓜皮帽子,扣回到小莹头上。虽然只见过一次,他还是很喜欢这个没心没肺的小丫头的。 “青,见过青昱公子。”璃鸢规规矩矩地施了一礼,不知为何,每次见到青昱,她都会觉得自己的心漏跳一拍。这个不肯教她医术的人,为何总能激起她内心的波澜呢? “难得在这里遇见,我们不妨同行,相互也有个照应不是。”青昱倒是泰然自若,完全没把自己当外人。他此番前来,一是在山里待久了想出来走走,二是想看看传说中的雪蝠王究竟长什么样子。 卜算词中算,卦象分爻象。海岛专寻知友来,堪把扶风唤。 莫怪频磨难,只要分明灿。决定坚心没恼愁,永结长生伴。 天蒙蒙亮,远处玲珑的小岛在雾气中若隐若现。海风很大,海水能见度高,海底世界五彩斑斓,非常适合潜水。岛上的风景的确很美,沙滩白得耀眼,海水蓝得炫目,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青衣公子一改往日沉稳大气的做派,赤着脚在沙滩上玩起沙子来,看得两个姑娘目瞪口呆! 难怪青昱非要先来海滩上散步,原来是为了捡贝壳。小莹很快被这种快乐轻松的气氛感染,追逐着浪花奔跑跳跃,甚至显露出莹龙真身,潜入海里抓起鱼来。 璃鸢看着两人玩闹,拾起一枚浅紫色的贝壳,拿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不多时,小莹龙从海水中破浪而出,扔给璃鸢一个漂亮的海螺,爪子里还抓着一条活蹦乱跳的翻车鱼。 “丫头不错啊,可以烤鱼吃了!”青昱接过小莹甩给他的鱼,立刻眉开眼笑地准备烤鱼去了。 自你出现,日月倒转。朝夕幻梦,尽是水灼火淹。 第二百零一章 雪蝠(九) 只要飞到月亮上去,整个天空都是你的梦! 穆盈抬头望着天边的明月,看着那个白点幻化成一颗星星消失不见。这雪蝠王没看出有多大能耐,逃跑确是第一名,穆盈追了一天一夜没追上,有些泄气。 也不知靖麟那边怎么样了,她要不要先传个消息回去?这么追下去可不是办法,无奈这家伙总与她保持着距离,她又不能出手伤了这家伙,要不然,她就不信涅盘之火治不了这小怪物! 正在穆盈思考着,要怎么做才能在不伤害雪蝠的情况下将其抓住时,一片乌云遮天蔽日,顷刻间狂风大作起来,穆盈突然有不详的预感。 难道这雪蝠王还能呼风唤雨——穆盈停下脚步,有些难以置信。 温柔的海风带来神秘的气息,是专属于那片蔚蓝海岛的神彩。 山与歌眉敛,波同醉眼流。 游人都上十三楼。不羡竹西歌吹、古扬州。 菰黍连昌歜,琼彝倒玉舟。 谁家水调唱歌头。声绕碧山飞去、晚云留。 “这鱼不是这么弄的,苦胆要取出来,不然没法吃!”璃鸢看着青昱简单粗暴的烤鱼法,满头黑线。感情这家伙并不擅长做吃的,秦老不在真是为难他了。 “那要不,你教我烤鱼。”青昱把手里的倒霉鱼递给璃鸢,一脸认真道。 “那作为交换,你是不是也得教我点什么?”璃鸢一边掏出匕首准备处理那条鱼,一边趁机打探青昱的口风。青昱被她的表情逗乐了——这姑娘,还真不是一般的执着! “还真是一个敢教,一个敢学!”小莹无语地看着两人,寻思着自己要不要去摘些野果来充饥——等这两人把鱼烤好,她非得饿死不可! 青昱看着璃鸢熟练地处理好了那条鱼,起身拿到海水里洗了洗才用树枝穿起来架到火苗上。 趁着璃鸢烤鱼的功夫,青昱拾起一根树枝,在沙滩上信手乱画起来。他画得随意,却并非完全不讲章法。一根树枝也如同行云流水的画笔,他手法熟练地或扫或勾或点,不住变化,竟将眼前这一片大自然鬼斧神工的风光尽数展现了出来。 “哇,没想到你这么厉害!”璃鸢凑过头来,由衷地赞叹道。 “要不要我教你?”青昱笑着道,“这个可比医术有趣多了!” “可我还是想……”璃鸢话没说完,就被一个野果子砸中了,小莹欢呼了一声,更多的野果朝着两人飞了过来。青昱一抓一个准,他知道,如果璃鸢不是因为他分了神,以她的身手是不可能被野果子砸到的。 就在几人玩得不亦乐乎之时,烤鱼的香味越飘越远,很快吸引来了不速之客。 “小丫头,快过来,你听,那是什么声音?”璃鸢最先察觉到了危险,她奉苏靖麟之命而来,就是为了保护小莹的。会遇到青昱,完全不在她计划之内。虽然她也像所有情窦初开的女孩子一样,对自己心仪之人有着本能反应。 就算想要亲近他,璃鸢依然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作为麒麟神山武艺最为出众的女子,她还有着一颗不输男儿的心。长年守卫麒麟神山练就了这个女子直面一切危机的勇气,也练就了她敏锐的感知力。 青昱闻言,也立刻站起身来,几人一个瞬移,落到树林子里藏了起来。若大的海滩上顷刻间没了人影,涌上来的海浪卷走了一切痕迹。青昱举起手里的烤鱼,得意地咬了一大口。璃鸢不得不佩服这家伙,紧要关头还惦记着吃的! 小莹一看到烤鱼,立刻凑上前去,眼疾手快地扯下了一块鱼肉塞进自己嘴里。夸张的吃相看得璃鸢哭笑不得,她真的是服了这两个吃货,为了一口吃的不管不顾,能长点出息不! 璃鸢决定不再管这两个贪吃鬼,把注意力集中到不明响动传来的地方。 然而,那奇怪的声音却突然消失了,突然得像是一个错觉。 天空还是一片浅蓝,颜色很浅。转眼间天边出现了一道红霞,慢慢地在扩大范围,加强亮光。小莹知道太阳要从天边升起来了,便不转眼地望着那里。 沙滩上,一排排椰子树,树下还爬着不同规则的螃蟹,几只海鸥飞了过来,吸引了青昱的视线。只有璃鸢依然没有放松警惕,虽然这个海岛很美,可她毕竟不是来看风景的。 而对青昱来说,走过的路终会成为背后的风景,不能回头也不能停留。保持一份平和,一份清醒。享受每一刻的感觉,欣赏每一处的风景,就是他的人生。 如果世间万物能跨越能相爱,也能成全云与海,是不是就能忘了,他们的爱而不得…… 第二百零二章 雪蝠(十) 天平的两端,你总要站一边不是?如果不知道怎样抉择,那就站中间吧。 “这些人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天天追着不放,他这是招谁惹谁了?”一身雪白绒毛的小兽兀自骂骂咧咧,飞了一天一夜,可把他累得够呛! 不过,想来追他的人也累得不轻,趁着对方还没有追上来,赶紧找个地方躲一躲。 他其实不知道,追他的人并不想伤他,否则以穆盈之能,要取他性命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他也知道,自己与众不同,是族中的异类,这世上再没有第二只像他这么好看的蝙蝠了!所以那些灰不溜秋的同类奉他为王,以他为尊——可这些又有什么用,在他遇到麻烦时,谁也帮不了他。 原以为那座海岛人迹罕至,是个不错的栖身之所,不曾想还是逃不过被找到的命运。 避世而居也这么难吗?等等,那是什么——雪蝠停了下来,瞪圆了眼睛瞅着月亮下的大鸟——那是,凤凰?错不了,那纯金色的羽毛根根璀璨夺目,连天幕上的明月都要黯然失色! 竹叶在夜风中发出“沙沙”的轻响,雪蝠王停在一颗高耸入云的翠竹顶端,呆呆看着沐浴在月华之中的百鸟之王。这一刻,他突然有点儿自卑。 他的同类从来不受欢迎,除了长相丑陋不讨喜,更多则是因为“吸血蝙蝠”臭名昭着的名声。其实,并不是所有的蝙蝠都靠吸血为生,它们中的很多族类以昆虫为食;部分种类以植物的果实、花粉或花蜜为食;个别种类也捕食小兽、小鸟、蜥蜴、蛙、鱼等。 如果站在捕食者的角度看,捕食害虫的蝙蝠甚至是有益的。只可惜,因为大部分人的认知都停留在蝙蝠吸血这一观点上,加之还能携带病毒,传播疾病,它们从来不受欢迎。 想到这里,雪蝠叹了口气,他作为这个特殊种群中最最特别的存在,长相上其实已经算是相当惊艳的了,只是和凤凰比起来,依然相形见绌。当然,他并不知道这璀璨夺目的凤凰就是紧追他不放的女子所化。如果知道的话,他大概就懒得逃跑了! 别说只是要他几滴血,就算要他慷慨赴死,他也是愿意的。 至于他为什么崇拜这百鸟之王,那就得从很久以前说起了…… 相传盘古开天辟地之初,在天地开辟之前就存在的生灵被称为太古遗族,其中以元龙、初凤、始麟为三方巨头。其中初凤便是凤凰一族的先祖。 《大荒西经》下文:“西有王母之山、壑山、海山。有沃之国,沃民是处。沃之野,凤鸟之卵是食,甘露是饮。凡其所欲,其味尽存。爰有甘华、甘柤、白柳、视肉、三骓、璇瑰、瑶碧、白木、琅玕、白丹、青丹,多银、铁。鸾凤自歌,凤鸟自舞,爰有百兽,相群是处,是谓沃之野。” 凤凰者,太阳之精也。 而蝠族,却是见不得光的一族,它们会飞,却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鸟类,走到哪里都受排挤,只能隐居于人迹罕至的石窟洞穴。 传说某日,凤凰寿,百鸟朝贺,唯蝙蝠不至。凤责之曰:“汝居吾下,何踞傲乎?”蝠曰:“吾有足,属于兽,贺汝何用?” 一日,麒麟生诞,蝠亦不至。麟亦责之。蝠曰:“吾有翼,属于禽,何以贺与?” 麟、凤相会,语及蝙蝠之事,互相慨叹曰:“如今世上恶薄,偏生此等不禽不兽之徒,真个无奈他何!” 雪蝠知道自己一族的悲剧源于不伦不类,可拜寿一事其实还有后续。凤凰最终原谅了蝠族的不敬之过,认为它们情有可原,体谅它们的苦衷,下令鸟族不再排挤蝠族,让它们有了更广阔的栖身之所。 所以,对于凤凰,即使身为雪蝠王,他也是心存感激的——是非恩怨何足道,远害全身诚得计,一生幽暗又如何。 而蝙蝠血明目的说法,医典中确有记载,只是雪蝠王的血究竟能不能让阴阳眼复生,到底无法考证。医术精湛如青昱,也不好打包票——只是不尝试过,又怎么知道不行呢? 而这一切的正主,此刻却压根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云麒,等等,你要带我去哪?”苏靖麟一头雾水地左看右看,这是什么地方,云麒急匆匆拉着她来干什么?自从回到星君殿之后,云麒就不大对劲儿! 好吧,是自从她……嗯……对,她以身相许之后,他就不大对劲! 难不成,他后悔了?苏靖麟又觉得不可能——她都不后悔,云麒怎么可能会后悔!又转念一想,这事到底算是谁占了谁的便宜,他要是敢后悔的话,哼…… 苏靖麟正满脑子胡思乱想,压根没注意脚下。 “当心!”云麒只好一把将她拉到自己怀里,防止她和迎面走来的人撞个满怀。 “二位匆匆忙忙的,这是要去哪里啊?”小仙娥一袭水灵灵的蓝衣,看着两人亲密的举止,忍不住捂嘴偷笑起来,她虽然没有见过苏靖麟,却一眼便知她身份不一般。 “本星君为什么要告诉你!”云麒又恢复了一贯的作风,拽兮兮地回了一句,拉着苏靖麟头也不回地走了。苏靖麟顿觉有些过意不去,回头对着小仙娥露出一个带着无奈和歉意的笑容。 玲珑石,这二人想必也是奔着那块石头去的——小仙娥在心里感叹,她什么时候也能遇到一个意中人呢?七窍玲珑生此心,安得桃花拜无忧! 奕奕九成台,窈窕绝尘埃。 苍苍万年树,玲珑下冥雾。 第二百零三章 雪蝠(十一) 巨浪洗苍玉,一峰飞我前。 凿开混沌窍,窥见沧浪天。 苏靖麟被云麒搞得一头雾水,被他拉着走了半天她才反应过来——他们为什么要用走的? “云麒,你到底要带我去哪里?”苏靖麟已经开始怀疑,这家伙是在暗搓搓的秀恩爱了——这一路走过来,不少神仙都看到他们两在一起了——有装没看见的,也有捂着嘴在那儿偷笑的,甚至还有一边走一边和身边人窃窃私语的! 至于说些什么,不用脑子也能猜个大概! 云麒卖足了关子,终于笑着对苏靖麟道:“听说过玲珑石吗?”边说边继续拉着她往前走,他的掌心温暖,整个人神采奕奕,完全不像受过伤的样子了! “玲珑石,你是说那块昆仑山孕育的神石?”苏靖麟好奇宝宝似的瞪大了眼睛。传闻中这块石头可是大有来头——昆山玉碎凤凰叫,芙蓉泣露香兰笑。这诗句中的“昆山玉碎”指的其实就是昆仑山的古玉玲珑石。 传说玲珑石乃昆仑山山神钟爱之物,那玉玲珑呈青黝色,外形犹如一支万年灵芝草,玲珑剔透。石中百窍相通,据说从石顶倾倒一盆水,会孔孔汩汩流泉;从石底洞内焚一炉香,则窍窍袅袅出烟。 世人皆知,昆仑山乃灵气汇聚之地,且有山神庇佑,是得天独厚的修仙福地。 “难不成,我们此行是要去拜会昆仑神君?”苏靖麟更加好奇了,她还隐约记得第一次去昆仑山的时候,她还是一个小丫头片子,跟着阿爹前去参加祭山大典。 她那时候什么也不懂,只感叹于昆仑山的气势磅礴,钟灵毓秀,那是和麒麟神山完全不同的另一种气势。昆仑山巅终年积雪不化,寒风凛冽,好在她是火麒麟,天生不畏严寒,还能心无旁骛地观赏雪景。 那一次,她也如愿见到了传说中的昆仑山之主——山鬼昆仑君! 山鬼,即山神,因未获天帝正式册封到正神之列,所以也被称为山精。但其实,所有山神都是天地自然孕育的天神,地位不言而喻。只是他们大多喜欢隐居仙山琼阁,寄情山水,懒得去与天帝争论权势地位这些无聊的事情。 自古以来,山神都是以正义、高大的形象存在,民间以山鬼纹饰、铭文的各种器物也多被赋予护佑和辟邪的作用。其中的山鬼花钱,以其小巧轻便、易于佩戴的特点,成为最喜闻乐见的一种配饰。 山鬼花钱,始铸于元末明初,清代铸行极盛,民间行用甚广。是清代道士用来施法以降魔除妖的载体,也就是法器。经道士开光后,百姓请回挂于家中镇宅或随身携带保平安。 在山鬼花钱流传最广的时期,很多人都将其佩戴在帽子、腰带上,一来其美观的形象可以作为一种饰品,二来也可以满足驱鬼辟邪的心理。除此之外,山鬼花钱也多被用在屋角、影壁之类的地方,作为镇宅之物,而带有八卦图案的山鬼花钱,更是其中的上品! “就算要去昆仑山,我们也不可能走着去吧?”苏靖麟不自觉放慢了脚步,把云麒拉了回来,“照这速度,那得走到猴年马月去啊!” “我何时有说我们要走着去,不过是先带你去见一个人,怎么,不相信我啊?”云麒好笑地看着她,“左右你都是我的人了,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苏靖麟被他的话噎住了,一抹红晕爬上脸颊——也不知道爹爹娘亲如果看到她现在这个样子,心里会作何感想,会不会怪她太过草率——毕竟是终身大事,她竟然没有提前跟长辈打个招呼! 幽怀不语锁丹霞,千丝妙绪融秋水,万缕悠思寄海涯。 那沉默中暗自流传的眼波,莫名躲闪的神情,比一万句我爱你更加动听! 云麒看着表情变幻莫测的苏靖麟,琢磨着她此刻心里在想什么——姑娘家遇到这种情况,肯定是会害羞的,可为什么苏靖麟的表情里,还有些许担忧? 她在担心什么? “你放心,我一定会永远……”云麒话没说完,就被一阵突兀的笑声打断了,他这才发现,他们已经走到了青龙居住的凌云殿前。 来人正是和云麒同为四圣兽之一的青龙,两人虽然平日里很少来往,遇到要紧事却从不推脱。青龙的性子不像云麒那么大大咧咧,话也不多,但是笑起来也十分爽朗。加之他对云麒和苏靖麟的事也有所耳闻,此时见到他二人在自己门前郎情妾意,倒也没觉得唐突。 昔日的同袍得偿所愿抱得美人归,他理应祝贺,于是便笑着将两人请进了凌云殿。 第二百零四章 雪蝠(十二) “二位这是,准备私奔!”青龙关上门,挑眉看着云麒煞有介事道,“早知道你这家伙心怀不轨,竟然敢明目张胆地拐走麒麟一族的神女,还这般招摇过市,不是我说你啊,当心引火烧身!” “唉,打住!”云麒也挑眉看着锦衣公子,正色道,“什么叫拐走?麻烦你搞清楚啊大哥,我们明明是光明正大地私奔,呸,什么私奔,谁要私奔?饭可以随便吃,话不能乱说啊!”云麒大概从来没听过青龙这一本正经的家伙开玩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苏靖麟乍一听“私奔”这个词儿,也有点无语——她怎么就莫名其妙地跟人私奔了?这叫什么事儿,她一清清白白的姑娘,说出去谁信啊! 苏靖麟只能满头黑线地看着两个不靠谱的公子哥儿,忍住冲上去一人赏一巴掌的冲动! “我们明明是光明正大的在一起,有什么问题吗?”苏靖麟毫不客气地回了一句,“再说,就算我们真的要私奔,也不可能跑你这凌云殿来私奔,除非脑子有问题!” 云麒怎么听都觉得这话有点不对劲儿,靖麟是不是气糊涂了!连忙转移话题道:“别开玩笑了,说正经的,你还记不记得我刚认识你的时候……” “兄弟,如果你是来叙旧的话,抱歉啊,我现在真没空,”青龙泡了茶,人手一杯递给他二人,收起笑意对云麒道,“我刚接到消息,东海出了点乱子,我好歹是龙族一员,正准备去看看,招待不周,还请二位见谅啊。在下先走一步了,告辞!”说着就把自己手里的茶一口喝了个精光,站起身来抱了抱拳,化作一道青色光盲消失了。 他堂堂青龙才不要杵在这里吃狗粮呢,这两人眉来眼去,光看着就撑得慌! “溜得倒是够快!”云麒翻了个白眼,站起身来对苏靖麟伸出手道,“这家伙真是扫兴,得,我们也走吧,过两天我还得跟你回一趟麒麟神山,去找你爹娘提个亲!” “提亲!”苏靖麟拉住他的手站了起来,一不小心把桌上没喝完的茶水打翻了。 “这有什么好惊讶的,你难道不愿意?”云麒好笑地看着苏靖麟——该说她缺心眼还是少根筋呢?寻常人家的女子不是都很看重自己的婚姻大事吗!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这话难道是说着玩儿的? 然后,云麒突然明白过来——苏靖麟确实不是寻常人家的女子——堂堂麒麟一族神女,大概是不会纠结儿女情长这种“小事”的,倒是他小瞧了她! 就见苏靖麟对他做了个鬼脸,没好气道:“这事儿,不是我愿意就能成的,你还是准备好应付我阿爹阿娘吧!到时候,别怪我没有提醒你啊!” 云麒摸了摸鼻子,可怜兮兮地看着苏靖麟:“那要是你爹娘不同意,你打算怎么办?” 见苏靖麟低头抿着嘴唇不说话,云麒忍不住又笑了起来,厚着脸皮继续道:“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只好带着你私奔了,你可不要后悔啊!” “那你就要当心被我那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阿爹满世界追杀了!”苏靖麟哭笑不得,抬起头故意板着脸对云麒道,“真到了那时候,本姑娘也救不了你,你就自求多福吧!” 云麒立刻脑补了一下自己被愤怒的麒麟追着四处跑的画面,然后一头黑线地看着苏靖麟:“你阿爹……脾气这么暴躁的吗?本公子还想多活两年呢!” “我阿爹的脾气嘛……你去见了不就知道了!”苏靖麟嫣然一笑,提着裙摆跑开了! 殿外天光大好,云影徘徊,正是良辰美景奈何天! 而此时此刻,被遗忘在千里之外海岛上的无聊三人组正在考虑,接下来该去哪里探险? 有青昱在,璃鸢也不着急带小莹离开了,她要借这个机会再努把力,看能不能说服青昱教她医术。就算不愿意收她当徒弟,她偷个师学到个一星半点也不错! “也不知道穆盈姐姐抓没抓住雪蝠王,她都去了这么久了,怎么还没有消息?”小莹两手捧着腮帮子,望着远方蔚蓝的海水发呆。这个地方比无涯海更漂亮,可是,这里没有娘亲…… “丫头你怎么了,是不是想家了?”璃鸢善解人意地摸了摸小莹的头,“你要是想家了,不如我先送你回去吧,免得你娘亲和族人们担心。” 不想被两个姑娘无视,青衣公子凑过来道:“你们有没有想过,就算真的抓住了雪蝠王,没有我出手,你们谁知道治疗方法?”青昱继续笑着对璃鸢道,“不过嘛,看在你教我烤鱼的份上,我自然会帮你的!” “如此说来,你知道怎么治?”璃鸢大喜,两眼亮晶晶地看着青昱。 “如果连我都不知道怎么治的话,你觉得这世上还有谁能治?”青昱拍着手站了起来,对着璃鸢眨了眨眼睛,“对了,你手上这个,是山鬼花钱的形制吧,这手串好生别致,你哪里得来的?” “这个啊,我不大记得了,好像是我小时候一个得道高人给的,我听收养我的阿娘说的。”璃鸢取下手腕上的铜钱手串,只见那用红神串起来的山鬼花钱正面是密密麻麻的楷体阳文: “山鬼,雷霆杀鬼,降魔斩妖,辟邪永保神符,奉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敕!” “五雷猛将,火车将军,腾天倒地,驱雷奔云,队仗千万,统领神兵,开旗急召,不得稽停。急急如律令……” 相传道教源于汉代,“律令”是周穆王时期一个人的名字,这个人的特长就是跑得飞快,死后,此人变成雷神。传说古代西北一种神兽,形状如马,跑的特快,就是律令这个人变的。 “急急如律令”意思就是,希望太上老君解救人们苦难时的速度,来的如律令那样快。 “无论是谁给你的,我想一定是希望你能够平平安安,一生顺遂。”青昱知道,开过光的东西是不能随便乱碰的,他叮嘱璃鸢戴好这个手串,不要再轻易地取下来。 璃鸢注视着青衣公子眸色清浅的眼睛,轻轻点了点头…… 潮水如蓝鸥鸟飞,新枝添绿又春归。清风岸上听莺语,忘了红尘有是非。 第二百零五章 雪蝠(十三) 外表艳丽的东西,往往充满了致命毒素;而越是让人欲罢不能的东西,往往越有可能是陷阱。 本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雪蝠王又飞回了那座孤岛,毕竟这个地方于他来说,便是家一般的存在。虽然近来总有不速之客慕名前来,他还是舍不得离开。 浮天沧海远,去世法舟轻。水月通禅寂,鱼龙听梵声。 只要有机缘,随时随地都可以自由来去;一路雾霭茫茫,船只象在梦中航行;天海浮沉,小船驶张那遥远的边际;超脱了世俗,自然会感受到法舟轻盈。心境凝定清寂,一切都如水月虚幻;海内鱼龙,也会出来听你诵经之声。最难得的是,有字盏照亮心田的灯;航行万里,眼中永远都是灿烂光明! 而穆盈的追踪术,也是个中翘楚,察觉雪蝠王的意图之后便又跟了回来——穆盈的倔脾气一上来谁也没辙,非得分出个高下不可,看谁耗得过谁! “咦,是穆盈姐姐回来了。”看到白衣飘飘的女子由远及近,眼尖的小莹立刻蹦了起来。 穆盈落在小莹身边,看了看青衣公子,丢了个问号给璃鸢:“这位是?” “在下白民山,青昱,见过姑娘。”青昱一眼便看出穆盈的身份不凡,抱拳行了一礼。 “穆盈,见过白山之主。”穆盈也立刻回了一礼,眼前之人原来便是大名鼎鼎的山主乘黄,先前听靖麟说过此人医术精湛,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穆盈姐姐找到雪蝠王了吗?”小莹迫不及待地看着穆盈追问道,“正好青昱哥哥在这里,如此一来,云麒哥哥的眼睛就能完全恢复了!” “我听说,雪蝠乃剧毒之物,其血确实有以毒攻毒之效,”青昱点着头道,只是,“这雪蝠王身为毒物之首,想必不好对付吧!”连百鸟之王都空手而归,这一点显而易见。 穆盈颔首道:“诚如公子所言,雪蝠王极少主动现身,找起来确实颇费功夫,而且我们要抓活的,不能伤他性命,不知山主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虽然是第一次见面,穆盈并不了解青昱之能,但有一点穆盈很清楚——自古医毒不分家,对于身为医者的青昱来说,掌握这样的力量,就等于握住了死神的镰刀! 青昱倒是没有仔细想过这个问题,对于他来说,能不能抓住雪蝠王本就无关紧要,他纯粹就是来凑热闹的!但穆盈这么一问,他不得不认真思考一下了,总不能丢了妙手神医的面子不是! “等我想想啊!”青昱礼貌而不失尴尬地笑了笑,避开了白衣女子的目光。 其实这件事情上,最无辜的两个人,一个是小莹,一个就是璃鸢,他们两人本是完全不相干的纯善之人,却因为苏靖麟而被卷了进来。这海外孤岛风景虽然不错,待久了其实也没多大意思。 而苏靖麟和云麒,此刻正站在昆仑山的山腰上。眼见层峦叠嶂,云雾缭绕,脚下覆盖着厚厚的野草,苍劲翠绿的松树,高傲的挺立在野草中。山风扑来,松涛阵阵,拍打着心扉,舒畅开怀。 苏靖麟深吸了一口气,风里有野果的香甜气息,宛如痛饮了一杯香浓的葡萄美酒,清冽醉人。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叫人大梦初醒,飘忽其中。 “云麒,你知道我现在最想做的是什么吗?”苏靖麟抬眼看着云麒,勾唇笑着道,“我想要你,陪我喝酒!”一边说一边抬手指着不远处开满野花的草地,“我觉得,那个地方就很不错,你说是也不是?” “喝酒?现在,你确定么?”云麒挑眉看着身旁紫衣红裙的女子——她眉眼弯弯,朱唇含笑,云麒只觉得,光是看着她的笑容,他就已经醉了,这大概就是诗人说的“酒不醉人人自醉”了吧! “好像,是不妥!”苏靖麟撇了撇嘴——虽然,没有人规定不能在昆仑山上饮酒,但他们此行,可不是来游山玩水的。算了,还是回麒麟神山再说吧,苏靖麟在心里盘算着。 “对了,云麒,你还没有告诉我,你要这九曲玲珑石做什么?”苏靖麟一脸疑惑,拉着云麒的手轻轻摇晃了两下。连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这个下意识的动作多像在撒娇! “你猜猜!”云麒继续卖关子,拉着她落在那片花海中,笑着道,“猜对了我就陪你喝酒,如何!”他总不可能现在就告诉她——他准备用一块石头来当聘礼! 兰舟昨曰系,今朝结丝萝。这世界上最好的聘礼,大概就是一生的迁就! 第二百零六章 火蚁(一) 你看,晚霞把光洒在神山上,便成了宝石! 一直以来,昆仑山似乎就被重重迷雾包裹着,鲜少有人能看清它的真容。而昆仑山深处频发的怪事似乎也印证了这座山确实不简单。那么,作为世界十大禁地之一的昆仑山,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呢? 其实,昆仑山被称为“禁区”是有原因的,首先,昆仑山地形极其复杂,磁场强度大,很多电子设备都会出现故障。其次,人进去后很容易迷路,因为昆仑山会改变人的生物磁场。此外,昆仑山中的野兽较多,容易伤人。种种原因,让人们对这座传说中的神山敬而远之。 当然,有关昆仑山的未解之谜其实也不少,但是其中最出名的还要数“昆仑山死亡谷之谜”。 许多人说,在昆仑山的深处有着地狱之门的存在,不论什么生物进入其中都难逃一死,最终会被拖入地狱之中。之所以会有这样绘声绘色的传说,主要是因为在死亡谷当中确实发生过许多奇怪的事情。 昆仑山死亡谷的本名叫做那棱格勒峡谷,主要位于青藏高原的昆仑山区。这一死亡谷的全长为一百零五千米,宽度为三十三千米,海拔则在三千米以上。 虽然名为死亡谷,但是却不像人们想象中那样的“破败凄凉”,相反由于位于那棱格勒河的中上游地带,这里的牧草生长得不错,湖泊也如明镜般清澈见底,更像是一片仙境。 一白一红两个身影很有默契地同时扣了扣眼前的石门,然后又互看了对方一眼,默默等待着。要说这山上真的有神仙居住,那便是传说中的山圣——昆仑神君了。 据说这位大人物来头也不小,万年前盘古开天辟地诞世间万物,亿万年后盘古开山斧幻化不周昆仑二山——不周通天路、昆仑生山圣。 自混沌初开万年后,青衣长发的少年昆仑君游走大河荒山,此时天命初始,这个与三皇比肩的少年还未知后世深重,懵懂间道破天机,一语成谶。此后天道轮回沿着宿命的方向运转,连混沌之初诞生的神魔们也无一能幸免。 究竟是大功德还是大罪孽,先圣们以大无畏之心扛起天道,先有女娲炼石补天、伏羲魂镇大封,后有神农尝百草,唯有这大荒山圣昆仑君冷眼旁观。 天道自有天命归、恶鬼自有恶人磨。就算神圣全都消散,天地间也会诞生新神明,再历百世千劫护佑这天下苍生。谁的天道才是真的天道、谁的了悟才是真的了悟。只是不久的将来,洒落如昆仑君也走向了自己的天命。 经神魔大战,救妖族灭巫族,重封天地四柱,魂镇后土大封,往昔的青衣少年终不负天命一肩挑起了天地重担,神农参透了混沌之死,昆仑则参透了挣扎之生。 而后种种,皆成传说…… “这就是传说中的九曲玲珑石,好生别致!”苏靖麟瞪大眼看着昆仑神君手中那块晶莹剔透,嶙峋冰清,体态飘逸的神石,啧啧称奇。 这九曲玲珑石,系昆仑山石英脉在晶洞中长成的晶簇体,整体呈网脉状,晶莹洁白,剔透玲珑,是少见的大材。虽说玲珑石并不稀奇,但昆仑山确是独一无二的神山,这里的玲珑石又被称为昆仑玉,也是打造昆仑锁的首选材料。 “二位千里迢迢来我昆仑山,就为了一块石头?”一身青衣墨发的山神脸上挂着意味不明的笑容,十分客气地招呼两人坐下喝茶。他其实不常在昆仑山上待着,这次算他们运气好! “据在下所知,这九曲玲珑石可不是普通的石头,不知昆仑君可愿割爱?”云麒喝了一口茶,笑着道,“当然,在下也不会白拿昆仑君的东西,只要是我星君殿有的东西,能入得了昆仑君法眼的,皆可用作交换。” “星君倒是坦荡,一块石头而已,送给你又何妨!”青衣公子笑着道。 “如此,倒是在下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云麒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他本就喜欢跟爽快之人打交道,因为成与不成都会很轻松。 青衣公子又笑了起来,目光转向苏靖麟道:“听闻麒麟神山风景秀美,四时变换无穷,不似昆仑山这般天寒地冻,有机会倒想去看看。” 苏靖麟有些惊讶地抬起头,随即放下手里的茶杯,大大方方道:“若昆仑君肯大驾光临,我麒麟一族定会好生招待,小女子这厢有礼了!” 青衣公子将玲珑石递给云麒,又自顾自喝起茶来。云麒收好那块难得一见的石头,便准备起身告辞。 为了一睹神山风采,下山的路上,两人便用走的。 没走几步,就听云麒“哎呀”了一声,从袖口抖落了一只山蚂蚁。那火红色的蚂蚁毫不留情地在他手上咬了一口,留下一个血红色的小点。 两人以为那不过是普通的蚂蚁,也没当回事,溜达着下山去了。 其实在生物学家看来,蚂蚁才是地球上进化得最完美的生物,是膜翅目蚁科所有物种的统称,全世界一共有上万种蚂蚁,而这只是目前发现的。因为每年都有新的蚂蚁被发现,所以生物学家保守估计,蚂蚁的种类至少应该在两万种以上。 蚁族在地球上已经存活了一亿多年,最早的蚂蚁化石出现在白垩纪。 亿万年的进化,让蚂蚁拥有多种技能,首先就是它们的建筑工艺。 蚁穴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建筑,因为按照蚂蚁的身体尺寸和蚁穴规模,它们的建筑难度比人类的高出很多。蚂蚁的蚁穴有很多分室,每一个分室都有其不同的作用。 此外,蚂蚁还要兼顾蚁穴的通风和散热,不然蚂蚁会被自己释放的热量和二氧化碳憋死。 这其中的切叶蚁甚至还学会了“种地”,是的,最先发展出农业的不是人类,而是蚂蚁。切叶蚁会将叶片切成小块运送回蚁穴,起初动物学家们认为切叶蚁是吃叶子的,后来微型摄像机进入蚁穴,拍摄到了惊人的一幕。 谁敢相信,它们采集树叶,其实是为了种蘑菇! 天边的云彩,不时地变换着颜色,由灰红变成紫红,又变成朱红,最后变成血红色。这血红色越变越深,越变越浓,逐渐缩小着范围,收集着光线。 两人穿过静谧的树林,再透过那密密的树枝向西眺望,那火红的晚霞就像即将熄灭的火一样跳动着;等他们走出树林的时候,灰色的天边只剩了一线暗紫色,那大概是太阳已下落至山的尽头了吧。 举目远眺,远近的景物都融入一片苍茫的暮色之中。 第二百零七章 火蚁(二) 有些人一转身,就是一眼万年。 “好了,现在玲珑石拿到了,你真的准备跟我回麒麟神山吗?”苏靖麟一脸认真地看着云麒道。 “自然是真的,丑女婿也得见老丈人不是!”云麒挑眉看着苏靖麟,拼命忍住笑道,“怎么,你不放心我去?靖麟你放心吧,我跟你保证,一定会好好表现,不会惹你爹娘生气的!”转念一想,又有些忧心忡忡地道,“对了,你爹爹是不是真的像你说的那样不好相与,那我要不要再准备一些见面礼啊?” 他难得这么认真地对待一个人一件事情,瞻前顾后,生怕考虑得不够周到,倒显得有些不像他了。 这回轮到苏靖麟憋笑了,她还从来没有想过自己阿爹知道了这事儿会是什么反应——虽然吧,阿爹之前也见过云麒,也从不反对他们两玩在一块儿,但是婚姻大事毕竟不是儿戏,其实苏靖麟自己心里也有点忐忑! 而且,不知为何,她总觉得现在和云麒讨论嫁娶之事有点怪怪的——虽然她并不是不愿意和他过一辈子,可就是觉得有点儿别扭——难不成是因为彼此太熟悉了?又或是因为云麒总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才导致和他谈论这件事显得有点儿违和? 苏靖麟出神地想像着她和云麒手拉手站在爹娘面前,然后她郑重其事地告诉阿爹,这就是她打算携手共度余生之人——阿爹会是什么反应呢?会不会说她太草率了呢! 而且,就像云麒先前说的——如果……万一,哪怕是千万分之一,假如爹娘真的不同意他们在一起,她要怎么办?真的要和他私奔吗! 这一刻,苏靖麟总算明白,那些爱做春梦的闺中女子出嫁前夕为什么会这么纠结了! “你又在想什么?”云麒见苏靖麟突然停住了脚步,有些好奇地问她。 “没,没什么……”苏靖麟收回游离的思绪,然后,她忘了他们此刻在驾云,要不是云麒反应快,一把将她拉了回来,她险些一脚踏空,从云头上栽下去,那可就贻笑大方了。 “你明明就在走神,还想骗我!”云麒挑眉看着她,“快点告诉我,你究竟在想什么?” “我,我偏不告诉你!”苏靖麟笑着瞪了云麒一眼——这要她怎么说得出口啊? 云麒没想到苏靖麟竟然这么快也学会了在他面前卖关子吊胃口,只能感叹一句——什么时候自己的“坏”毛病,竟然被这小妮子学了个十足十,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啊,他要不要收点儿学费什么的! 而且,苏靖麟说完就跑,完全没给他继续追问的机会。 他二人忙着解决人生大事,已经把雪蝠王的事完全抛诸脑后。也不知道穆盈如果知道自己这一通“皇帝不急太监急”,完全是在“瞎操心”,会不会再也懒得搭理这两神经大条的损友! 朋友多了有一样好处,就是当你分身乏术的时候,一定会有人把你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儿! 好比他云麒没把自己的眼睛太当回事,青昱却难得对这事儿上心了——毕竟能让阴阳眼复生,不是谁都能做到的,对于一个医者来说,也是一个挑战自我的好机会。 当然,青昱从来不会死要面子活受罪,但他偶尔也会较真一次。大概每个行医之人都会对伤患有一种执念——好歹也得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不是!要不然,怎当得“医者仁心”这四个字? 于是,他们当着雪蝠王的面上演了一出“苦肉计”,先让璃鸢假装坏人,伤了小莹。小莹假装逃命误闯了雪蝠王的地盘,然后不由分说,拉上雪蝠王一起逃命。 再然后,青昱顺理成章地从“大坏蛋”璃鸢手里救下了雪蝠王和小莹! 原本到这里,戏就演完了,那没怎么见过世面不知人心险恶的雪蝠王也上钩了,莫名其妙的把青昱当成了救命恩人——既然救了你一命,取你两滴血作为回报不过分吧?于是雪蝠王也痛痛快快地给了! 雪蝠王离去后,青昱把玩着手里的小瓷瓶,对着小莹竖起了大拇指。 璃鸢带着小莹回到麒麟神山的时候,刚好遇见苏靖麟和云麒,她于是立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两人。本以为苏靖麟会即刻叫上云麒和她一起去找青昱,没曾想云麒却抢先一步说这事不着急,让她把这事先放一放,他们有更要紧的事情要解决! 什么事情能比自己的眼睛更重要?璃鸢懵了! 然而没等她追问,云麒就拉着苏靖麟跑了,这让一头雾水的璃鸢呆了——这到底是唱的哪一出,难不成麒麟神山又出什么大事情了?一头雾水的璃鸢只好传信给青昱,麻烦他等上一等。好在青昱也还有其他几味辅助药材需要准备,便十分爽快地应允了。 一向爱凑热闹的小莹见状,立刻和璃鸢道了声再见一溜烟跟了上去,她已经迫不及待了! 果然,人生的路就像心电图,没有蜿蜒曲折可不是什么好事! 第二百零八章 火蚁(三) 情绪总是来来去去,反反复复,留下不变的才是属于自己的! 神殿的中央,长老看着携手而来的苏靖麟和云麒,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要说苏靖麟也算是他看着长大的丫头,有些事,他自然要替她爹娘多把把关。 “您说什么,我阿爹阿娘出去云游了,什么时候的事儿?”苏靖麟一听长老的话,脸上的笑容立刻就消失了——不会这么巧吧,早不去晚不去偏偏这个时候去,难不成是故意的! “也就两天前的事,你阿娘还特地交代老朽,如果你回来了就知会你一声,让你照顾好自己,他们怕是短时间不会回来了。”长老又看了看云麒,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表情。 云麒没有说话——他就知道,事情不会那么顺利。不管苏靖麟的爹娘是不是真的去云游了,这大概就是老天爷为了考验他故意跟他开的玩笑! 果然,苏靖麟刚转身走出大殿,长老就叫住了云麒,意有所指道:“老朽知道公子用心良苦,只可惜公子所图之事非同小可,不知你的师傅是否知晓?” 闻言,云麒顿住了脚步,转身笑着道:“师傅他老人家向来不管这些闲事,长老的话晚辈明白了,您的好意晚辈心领了,等见了师傅一定会代为转达。” 果然,那个预言并非只有师傅他老人家知道——云麒苦笑,这是应验了吗? 在这一瞬间,云麒突然有一种被宿命击中的深深的悲哀。他原本是不相信宿命这种言论的,在摆脱不了命运注定的轨迹,走向所产生的终点或者是感觉到事情一定会产生的结局是自己不能控制的。这是软弱的人才会产生的悲观厌世情绪,而他,从来不是认命的人。 师傅曾经告诉过他:“一切众生在过去无数次的轮回中,要经历各式各样的生命形态。一切都是早已被注定了的,这个注定并非简单的指规律性的东西,比如人总是要死的,一切都会消亡,它潜在的含义本就高深莫测,难以参透。因果循环,是芸芸众生都不得不遵守的法则。” 遇到苏靖麟之后,这种理性与感性的撕扯,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悸动,是只属于彼此间的共鸣,是本没了后来,却还会重逢相伴的笃定…… 这样的缘分,其实是不多见的。 都说性格决定了命运,其实这句话是很对的,做出自己的选择,并努力实现,你终会发现:原来你并非不快乐,只是你一人未发觉而已。 他曾以为,逃避是很好的保护伞,只要不在意,就不会难过。但其实云麒心里也清楚,逃避并不是解决方法。在他心里,那个名叫爱情的本该温暖和煦的地方,曾经是一片狼藉。 最坏的结果,也无非就是没有结果,痛也不是没有体验过,又有什么好怕的! “你们这话里有话的打什么哑谜?”出了神殿,苏靖麟就抓住了云麒,咄咄逼人地问道。 云麒苦笑,看来也没有隐瞒的必要了,他拉着苏靖麟落在圣湖边上,盯着湖水里两人的倒影开口道:“靖麟,你听说过天煞孤星这种命格吗?” 不等苏靖麟回答,云麒又自顾自讲了下去。他一脸云淡风轻,仿佛说的是别人的故事,苏靖麟却越听越是心惊。云麒一口气说完,看着苏靖麟露出一个苦笑,又转头盯着湖水出神。 苏靖麟怔怔地看着云麒,他孤独的背影,让人揪心般的疼。天煞孤星,这是什么诅咒,他为什么要背负这样的命运?她不相信,她既然选择了和他在一起,早就已经不惧命运! 想起云麒平日里总是笑得没心没肺,苏靖麟莫名觉得心酸——要把自己所有的坏情绪隐藏好,在所有人面前表现出一副很开心的样子。云麒啊,你何苦为难自己呢? 你那一脸习惯性的笑容,又有几分是发自内心的呢? 没有丝毫犹豫,苏靖麟走到云麒身后,双手环住他的腰,整个人靠在他背上。她的脸颊贴着他的长发,有风从湖面吹过来,她便闭上眼睛,任由两人的发丝纠缠在一起。 云麒回握住她的手,心里说不清是何种感觉,这个秘密压在他心底那么久,说出来之后他只觉得整个人一下子轻松了不少。原来只要自己在意的人不介意,他就可以无所畏惧。 他这样想着,就听到苏靖麟语气坚定地道:“你放心,无论如何,我都不会离开你的!” 这句话似乎有着某种魔力,让两颗孤独的心紧紧联系到一起——从此以后,一路上有你,哪怕风雨兼程,泥泞不堪,我也可以笑着走到最后! 云麒转过身,如他所愿,收获了一个大大的拥抱。这一次,他脸上的笑容是真实的,发自内心的! 第二百零九章 火蚁(四) 爱一个人可以付出所有,被一个人所爱却可以享受幸福! “云麒,云麒,这么冷的天,你抱着个陶罐在这做什么呢?” “你猜猜!”雪松下的白衣公子回过头,勾起嘴角看着她。 “我才不要猜来猜去,你直接告诉我不行吗?明天,我们就要去白明山找山主青昱了,我相信,你的眼睛很快就能完全恢复了。”苏靖鳞团了个雪球,摇晃着脑袋看着云麒,心里盘算着小小的恶作剧! 你这么关心我!云麒抱着罐子走到苏靖麟身边,笑着道:“听没听说过棠梨煎雪?我们要不要试一试,这可是今年麒麟神山的第一场雪,错过了多可惜!” 我有何郎樽,清江酝玉饼。 还书及斗数,与君酌楠瘿。 小屋里有袅袅的几缕炊烟,用采来的新鲜棠梨果融入去年枝头之雪,一起酿酒。 有曲唱道:旧岁采得枝头细雪,今朝飘落胭脂梨叶。 轻挼草色二三入卷,细呷春酒淡始觉甜。 依旧是,偏爱枕惊鸿二字入梦的时节,烛火惺忪却可与她漫聊彻夜。 早春暮春,酒暖花深,便好似一生心事只得一人来解…… 云麒拉着苏靖麟将装满积雪的罐子埋在了一株梨树下,只等来年春暖花开,便可采得梨花酿酒。待到棠梨果熟蒂落,也许他们还可以温酒夜话,一醉方休! “云麒,我们来堆个雪人好不好?”苏靖麟举起手里的雪团,笑得眉眼弯弯。 “好啊,那不如就堆在这棵梨树头道。下一秒,苏靖麟突然拉了一下他们头顶上的树枝,然后飞快地跑开了。 树枝上的积雪洋洋洒洒,落了云麒满头满身,微凉的感觉,他也不恼,继续堆雪人。于是苏靖麟又小心翼翼地回到了他身边,把手里的雪球放在云麒堆起来的雪人身上。 “靖麟别动,你肩上有只蚂蚁,马上就要爬到你脖子那里去了。”云麒替苏靖麟拍掉了那只不识好歹的小虫子,拉着苏靖麟的手站了起来。离开麒麟神山之前,他打算再给苏靖麟做一顿大餐,不知道他们这次去白民之国又会耽搁多久…… 他把那块难得一见的昆仑玉放在了苏靖麟的梳妆台上,他相信金城所致金石为开,终有一天,整个麒麟一族都会为他们祝福的。而这块九曲玲珑石,将会是这段天缘的见证。 岁岁花藻,檐下共将棠梨煎雪,自总角至你我某日辗转天边。 天淡天青,宿雨沾襟,一年一会信笺却只见寥寥数言。雨中灯市欲眠,原已萧萧数年,似有故人轻叩再将棠梨煎雪,能否消得你一路而来的半生风雪…… 很多人心里都有一个关于理想的样子,失落之时曾经给予莫大的宽慰。然而,或许正因为它如此正确,缺乏生活与人的那种矛盾、模糊这样的多重特质,才透露出虚构的实质。 生活本就有它神秘莫测以及喜爱捉弄人的特点,会弄得你啼笑皆非。 就像那一只误打误撞的蚂蚁,并不知道自己惊扰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只是个无足轻重的过客。 从某种意义上说,很多人喜欢的确实是那种完美的人设,不是真实的某个人。累了不爱了,那换一个就是。当然,这也是公平的交易:既然你通过满足别人的情感需求而名利双收,那么你就不能打破这种期望,无权随心所欲地“只做自己”。 说到底,这恐怕是因为,在不尽如人意的生活海洋之上,人们浮浮沉沉,找不到什么美好的东西可以立足,因此加倍地希望能有一个人,满足自己的所有寄托。他就是所有美好愿望的道成肉身,象征着自己所缺乏的所有东西。 那当然是一个梦,但问题不在于梦本身,而在于你是否愿意从这个梦中醒来。 第二百一十章 火蚁(五) 风前蚁,池中鱼,倏生死,长太息。人生似花瓣碾尘泥,长夜雨,雷霆疾,一笑一颦踏绝地…… 《史记》中有云:“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 为人父母者,用尽半生心血将子女抚育成人,自然希望儿女能常怀感恩之心。 “要我说,咱们家麟儿一向是个孝顺的孩子,我这当娘的只希望自己的孩儿一生顺遂,如果她真的遇到了有缘人,咱们是不是应该成全他们?当家的你倒是说句话呀!”风姿绰约的妇人挽着身边的中年男子,气质优雅,语调不失稳重。 苏靖麟的爹娘向来对自家孩儿一视同仁,苏靖麟虽然是长女,却从不恃宠而骄。 这世上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任何的爱都是相互的,即便是骨肉至亲之间,亦是如此。 父母与子女之间,若是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尽心尽责,自然会建立牢固而深厚的感情。 待到孩子成家立业以后,也会以同样的方式,回报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 而若是父母没能给予儿女关爱,也未曾尽到自己的责任,甚至有抛家弃子的行为。 那等到自己垂垂老矣之时,还想奢求子女尽孝养老,必然会招致对方的反感与排斥。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无论是何种感情,一旦有了裂缝,就很难恢复如初。 白圭是战国时期的魏国人,他因善于修堤筑坝,水利经验丰富,而成为魏王手下专管治水的大臣。 那时,魏国的都城大梁城距离黄河很近,而黄河时常泛滥,城中常遭水灾。因此,白圭就在城外修筑了高高的河堤和拦水坝,之后,他要求手下的人整天沿着堤坝巡查,寻找堤坝上蚂蚁的洞穴。只要见了蚂蚁的洞穴就必须立即清除掉。 很多人不解,就问他:“这么长的堤坝,住几只蚂蚁能怎样呢?为什么非要把蚁穴都清理干净呢?” 白圭回答说:“千里长堤,要想固若金汤,就不能有一丝的松动和缝隙。别小看了那些小小的蚁穴,它们虽然微小,但聚少成多时就会使得长堤崩溃。为防患于未然,必须见一个蚁穴就要清除一个。” 韩非子赞叹说:“白圭巡视长堤,清除蚁穴,防微杜渐而使堤坝坚固以防水患;有经验的老人会在做完饭后封好炉灶,检查烟囱里残留的火星以防火灾。所以白圭治下没有水灾,有经验的老人家里不会遭遇火灾。” 其实,在蚂蚁的社会中,等级制度非常严格,每只蚂蚁都必须遵守自己的职责和等级,才能保证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而不遵守自然法则的个别异类,注定会被无情淘汰。 蚂蚁的等级制度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工蚁、兵蚁和女王蚁。 工蚁是蚂蚁社会中最普通的一种蚂蚁,它们的主要职责是为整个社会提供食物和维护蚂蚁巢穴的清洁。工蚁的数量最多,它们的身体大小也最小,但是它们的工作非常重要,是整个社会的基石。 “靖麟,我们要不要先去镇上吃点东西?”白衣公子拉着身边的红衣女子,另一只手里摇着一把浮夸的金边折扇。苏靖麟哭笑不得地看着云麒,这家伙难不成还讳疾忌医? “为何每次你都这样,不把自己的病痛当回事儿?”苏靖麟嗔怪,“你那双能看见鬼的眼睛这么厉害,你自己不在意,别人可宝贝得紧呢!” “这个嘛,不是我不在意,都说求人不如求己,但这眼睛治疗起来有点麻烦,那啥,对吧!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云麒文绉绉地道,边说边就拉着苏靖麟落在了他们之前居住的农家小院子里。 院子里空空荡荡,就见一群蚂蚁沿着破旧房门的缝隙进进出出。 是寒冬腊月,这些生命力顽强的蚁族从不停歇。也许对于数量上占据绝对优势的族群来说,个体的力量虽然微不足道,但只要团结一致,就没有战胜不了的敌人! 每个人都很辛苦,你凭什么要求别人理解你的辛苦? 第二百一十一章 火蚁(六) 你看,雨快要停了,你要找的人,可能就藏在彩虹尽头! 静夜,竹林幽寂。穆盈看着面前浓眉大眼又威猛的男子有一刻的恍惚。 前尘凡世里她与这人的过往飞速闪现,那些爱恨交错的日子原来还是这么清晰地藏在心底,她没有丝毫忘记过!她是九天之上最骄傲的凤凰,不会为了任何人抛弃尊严! 只是现在,她真的不想再计较了。 越计较越痛苦,这一生,有多少计较,就有多少痛苦;有多少宽容,就有多少欢乐。 计较的心如同口袋,宽容的心犹如漏斗。复杂的心爱计较,简单的心易快乐。痛苦与欢乐都是心灵的折射,就像镜子里面有什么,决定于镜子面前的事物。 心里放不下,自然成了负担,负担越多,人生越不快乐。 “姑娘认得在下?子墨能识得姑娘这样的人物,三生有幸!”一身墨色长衫的男子按了一下琴弦,抬眼看着一身白裙的女子,这姑娘的眼神——杀气腾腾! “穆盈姐姐,你怎么会来这里?”一身粉嫩嫩的软萌小女娃扑了上来,一把抱住了白衣女子。 “小丫头,你还记得我!”穆盈捏了捏小女娃的脸颊,笑眯眯道。 小丫头点着头温顺地道:“那是自然,姐姐此番前来是要问凤玲琴的事吗?哥哥他……” “你脑子里到底养了几条鱼啊?”子墨毫不客气地打断了妹妹的话,脸上闪过一丝苦笑。 穆盈回神,看着小姑娘的眼神多了几分怀疑,这丫头和子墨一点都不像,真的是亲兄妹吗? 穆盈不动声色地继续盯着小姑娘:“你哥哥……当年不是……对了,后来你是怎么找到他的?” “我……我是……”小姑娘的话再次被打断,一个从天而降的男子不请自来,正正落在穆盈跟前,笑着对三人点了点头,递了一个袋子在穆盈手里。 “你,你是……”穆盈接过男子手里的袋子,一脸狐疑。 “姑娘不认得我了?”我们见过的,男子抓了抓那一头束着高马尾的乱发,有些尴尬地笑了笑。 穆盈绞尽脑汁也没想起来这号人物,只能先看看袋子里的东西,没曾想,那袋子里竟然是活物。 “这,你给我这个作甚?”穆盈手一抖,差点将袋子掉在地上。 “这个问题问得好!”那人一听,眼里闪现出得意的神色,“这可是我好不容易找来的药材,姑娘只需准备一坛子好酒,把这袋子里的东西泡进去,自然有人知道它的妙用。” 男子收起了笑容,虽说青龙他也喜欢这个神女,可危急关头还不是只能他亲自出马。 “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我并不认识你。”穆盈依然满脸狐疑地看着眼前这个自来熟的男子。 “我不拿你当人!”那人笑着道,“你不是神仙吗?” 穆盈刚想发作又有些忍俊不禁,抬手的手尴尬地放了下来——这人的行事做派倒是跟某个一天围着靖麟打转的家伙很像,会不会他们认识? 半边山的遗憾,也许半片海也无法填平,谁来告诉我,我要怎么办? 写下没人懂的话,也许多年以后你会问,为何离开你?没有过客留人间,夜半梦回倚残月。 此身此心安何处?再无良辰盼归去,荒凉枕上恍隔世,断肠你我…… 而此刻的云麒,被青昱无意间说出来的话惊呆了。 “你说什么?”云麒呆呆地看着青昱,“我身体里有麒麟血?怎么可能!” “错不了,我的银针不会说谎!”青昱把变成赤金色的银针递给云麒,“你自己看!” “难道说,是靖麟……”云麒把银针还给青昱,心口的位置突然一热。 “你是不是曾经掉进忘川?”青昱继续不咸不淡地问云麒,“你身上这些疤痕,是忘川之水留下的吧,你就没有想过,这些伤是如何痊愈的?” “我……”云麒猛然想起那些日子,苏靖麟每天都在熬药,他以为那些药不过是麒麟神山上的灵草一类,却不成想,那些药竟然是以血为引。 这个傻丫头,为什么要瞒着他?是怕他担心还是怕他知道了不肯乖乖喝药? 他当然相信,她定是可以无怨无悔地为他付出一切,就像他也可以为了她豁出命去!人生无悔便是道,无怨便是德,得到的一定要好好珍惜。 云麒苦笑,这下好了,他又欠她一条命——他们之间,怕是再也算不清楚谁欠谁更多一点了…… 第二百一十二章 火蚁(七) 我贪念的人间烟火,不偏不倚全都是你。 “你的眼睛已经无碍,眼力说不定更胜从前,看来这雪蝠王的血确实有奇效,也不枉大家伙千里迢迢辛苦这一趟。只是以后一定要留神注意,我可不想再为此耗费心力。”青昱收起银针,笑着对云麒点了点头。竹舍外秋风萧瑟,秋意已然浓得化不开了。 一声梧叶一声秋,一点芭蕉一点愁,三更归梦三更后。落灯花棋未收,叹新丰孤馆人留。 枕上十年事,江南二老忧,都到心头。 云麒喝了一口青昱递给他的竹叶酒,砸吧着嘴道:“这酒不错啊,这竹叶的清香入酒还真是妙不可言!大恩不言谢,山主以后若有什么用得着在下的地方,尽管开口便是。” 青昱笑着应了,抬起酒杯和云麒碰了一下。 浅秋的风,藏着几分夏末的余温,山花不语,流水却懂,漫山嫣红被风拂成一首诗的芬芳。她悄然而来,片片秋叶舞动着希望,花瓣一地,落入尘埃。 酒足饭饱,云麒起身告辞,院门外已经有人等着他了。看到那一身紫衣红裙,云麒也不管青昱和秦老还看着,快步走过去,直接将人拉进了自己怀里,半天不愿松开。 苏靖麟愣了一下,脸上染了一抹红晕。 青昱看着他二人这般温存,记忆里一些画面一闪而过,曾经那个女子,也是这般羞赧模样。只是有些缘分,终究是抵不过宿命…… 强求不来,只好放手。 “这么说,你的眼睛已经完全恢复了?”下山的路上,苏靖麟握着云麒的手,笑着道,“青昱不愧是神医,这么难治的眼伤也能药到病除,你想不想再去看看我们上次来时落脚的院子,突然有些怀念呢。” 云麒把玩着一片红透的枫树叶,心道:我能活着,还不全是你的功劳?心里这么想,嘴上却没有说破,他只知道,无论苏靖麟想做什么,他都会陪着她去做的。 两人一起落在农家小院的院门前,篱笆墙的影子里躺着一只正在打瞌睡的小狗,院子里的枣树已经挂满了果子。阴凉的树荫下,摆放着木制的桌椅,一切似乎都没有太大变化。 “我们要不要进去看看,不知道这里还有没有人住?”苏靖麟转头问身旁的人。 云麒看着她笑了笑,直接扯着嗓门喊了一声:“屋里有人吗,能否讨碗水喝?”就见一个姑娘从屋子里奔了出来,兴高采烈地打开了破旧的柴门。 “狄,狄淇儿!”看着眼前又长高了半个头的少女,苏靖麟惊讶得瞪大了眼睛,万万没想到,能在这里与故人重逢,看来她这一趟是来对了。 “苏姐姐,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看我,快进来说话!”狄淇儿把两人拉进了院子,笑容满面地端来了茶水点心,还有一篮子刚摘下来的新鲜蜜枣,说她娘亲去集市上卖枣子,应该很快就回来了,让他二人稍作休息,一定留下来吃晚饭。三个人有说有笑,简陋的农家小院子里又热闹了起来。 苏靖麟其实很怀念这样的生活——简简单单的小日子,在自家的小院里晒晒太阳,喂喂鸡鸭,这种无比享受的日子是一种没有任何负担的恬静! 云麒似乎也有同感,那时候他虽然眼睛看不见,却也觉得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看不见花开,却能嗅到花香,山间的茉莉,荒径的野菊,整齐的田畴,潺潺流动清水的小溪,或聚或散的牛羊,隐约的鸡犬声。清宁恬适的农家小院,畅谈农事的老农,这淳朴的田园风光能让人忘却种种忧烦。 即使看不见月亮,心中也要是一片皎洁。生活虽然普普通通,却也乐在其中。慢也好,步子小也好,只要确定自己是在前行就好。温柔的人,会细数每一道时间的纹路,人群的脚步,灰尘的漂浮。 本来就没什么特别的,天空依旧很蓝,饭菜依然很香,撒欢的小狗也还是很可爱。身旁有你,我亦可贪恋烟火,殷实人家,几间瓦房,四方小院,守着流年,幸福安康。 日子就是这么的庸常,却有细碎的事物,如太阳碎碎的光芒,洒落其上。 对待自己温柔一点,你只不过是个长不大的孩子,与植物、星辰没有什么两样。 有些时候,比起诗和远方,还是更喜欢市井气,人间烟火气,喜欢朴实清淡的生活。喜欢努力向上不逃避生活的人。有时候,三三两两的日常,也是最想回去的曾经…… 第二百一十三章 火蚁(八) 尘中见月心亦闲,况是清秋仙府间。 凝光悠悠寒露坠,此时立在最高山。 秋夜,月儿圆,风儿轻,这是一个安静而优雅的时刻。在这片静谧的夜色中,一袭白衣的公子抬头看着天幕上的明月发了一会儿呆,那双一蓝一金世间罕有的异色双瞳奇异而又澄澈。 “云麒你瞧,今晚的月亮真圆!”苏靖麟端着一盘子圆形的糕点走了过来,笑着道,“听说八月十五是人间的中秋,阖家团圆,要吃这种叫做月饼的糕点。” 云麒伸手拿起一块月饼,看向苏靖麟的眼神里满是温柔:“既要阖家团圆,你是不是应该回麒麟神山和族人待在一起,而不是在这一方小院子里陪着我这个不相干的‘外人’,你若想回去,现在走还来得及。” “你对我来说可不是外人,再说我麒麟一族也不看重这个节日,想必阿爹阿娘还云游未归,我急着回去作甚?”苏靖麟把月饼盘子放在小木桌上,挑眉看着云麒,突然撇了撇嘴,“难不成,你不希望我留下来?” 云麒连忙摇头,放下只咬了一口的月饼,双手扶着苏靖麟的肩头道:“胡思乱想什么呢,我当然希望你留下来陪我,于我而言你就是最好的安排。”你就是我心里最重要的人啊! 正在这时,狄琪儿提着一篮子瓜果和她娘亲一起从后屋走了出来,篮子里依稀还放了一壶酒。 有酒,云麒立刻来了兴致,掏出折扇“唰”一摇,嘴里念念有词:“清风借我一壶酒,醉卧花间月满楼。举杯试问云间月,可许相思到白头。” “云大哥好雅兴,快来尝尝这新酿的桂花酒!”狄琪儿兴致勃勃地给每个人倒了一杯酒,所有人举杯同饮。她真的很开心,苏姐姐能来陪她和娘亲过节。 中秋节是由天子夕月、秋社、赏月以及月宫的传说等多种风俗事项汇合而成的,起源于先秦,最后定型于唐朝。夕月即古代天子秋分祭祀月亮。 《周礼·春官宗伯·典瑞》郑玄注:“天子常春分朝日,秋分夕月。”《史记·孝武本纪》裴骃集解引应劭语曰:“天子春朝日,秋夕月,拜日东门外。朝日以朝,夕月以夕。”现在BJ的月坛,原名夕月坛,就是明清皇帝秋分祭月的场所。 由于秋分的晚上不一定有月亮,有月亮也不一定圆,未免大煞风景,于是民间渐渐把秋分祭月放到中秋了。八月中秋正是收获季节,古人便要举行祭祀土神的仪式,叫作“秋报”“秋社”。 《白虎通·社稷》载:“仲秋之月,择元日,命民社。《援神契》曰:‘仲春祈谷,仲秋获禾,报社祭稷。’”夕月、秋社,可视为中秋节的渊源。 酒过三巡,狄琪儿扶着她娘回屋休息去了。云麒和苏靖麟也有了几分醉意,二人却不急着睡觉,那么美的夜色,怎能辜负?两人提着剩下的酒飞身上了屋顶,靠坐在一起盯着月亮半晌没有说话。 中秋之夜,月光透过斑驳的树隙丝丝缕缕地挂下来,在地面上铺了一层碎银。月光照得树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婀娜多姿的柳树稀疏的倩影,朦胧一片。 中秋赏月,赏的是漆黑夜空中那一抹明亮的光芒;亲人赏月,赏的是琐碎人间里难得的一时宁静安详;有情人赏月,赏的是悠长岁月里那一份守望相助。 苏靖麟看了一会儿月亮,视线慢慢转移到云麒脸上——不知何时起,眼前人的笑容就已经刻进了她心里,挥之不去。印象里的他,永远是温润如玉,永远风趣幽默,永远善解人意。 苏靖麟枕着云麒的腿,十分惬意地眯起了眼睛——万里清光不可思,添愁益恨绕天涯。 月有阴晴圆缺,虽然无法永恒,中秋月却象征着团圆、圆满、平安等美好寓意。她不追求完美,只想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身侧有良人相伴! 暮云收尽溢清寒,银汉无声转玉盘。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何处看。 第二百一十四章 火蚁(九) 远别秦城万里游,乱山高下出商州。 关门不锁寒溪水,一夜潺湲送客愁。 “你说,我们此去要经过武关?”告别了狄琪儿母女,苏靖麟挽着云麒的胳膊,兴致勃勃地问道。既然爹娘云游未归,他们不防也去游玩一番,免得回去麒麟神山干等。既然她和云麒已经决定好了要一辈子相守,早一天晚一天告诉爹娘她觉得并不重要。 “听说是个好地方,神女愿不愿意跟在下一起去看看?”云麒任由她靠着,笑得眉眼弯弯。 “带路吧,我的星君大人!”苏靖麟毫不淑女地大笑着道——这还用问吗! 武关是从楚地通往秦地的关口,真正的武关在秦岭深山里,距他们所在之地二百余里,进入武关,就突破进入关中的咽喉。眼前的武关显系“后人制造”。 城门直脊单檐,方门方窗,暗黑粗犷。中国建筑史上,房子的屋脊变成曲翘状是唐代以后的事,城门符合秦汉建筑的章法。两千多年前,刘邦项羽打赌“先入咸阳者王”,刘邦取武关道而捷足先登。 进入“武关”,又开始上坡。十几米宽的青砖大台阶横在眼前,连续四五级台阶又间断出一个小平台,两人手牵手走过石台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天色不早了,我们去找个地方歇脚吧。”云麒捏了捏苏靖麟的手指,这是他跟她说话时为了吸引她的注意力最常用的小动作,他的手总是很温暖,两只手握在一起的时候就显得特别暖心。 “嗯,你决定就好,我听你的。”苏靖麟柔声点头,好容易小鸟依人一回,她把难得的温柔体贴都给了身旁的白衣公子。云麒带着她找了一家客栈,两人相拥而眠。 “云麒,你的手怎么这么烫?”躺了没多久,苏靖麟从某人怀里抬起一只手,有些担忧地想去碰他的额头,“你……你没事吧?” “我没事,我只是在想……”云麒闷闷地咕哝着,拉住了苏靖麟不安分的手,低头盯着他的眼睛,“青昱告诉我,是你用自己的麒麟血入药,我身上的伤才能这么快恢复。” “你都知道了,其实我……”苏靖麟话音未落,嘴唇上就是一片温热,这个吻充满了柔情,细细的在她唇上辗转着,周围一切都安静了,仿佛时间静止了一般,只剩下他的深情,她的柔软。 我这条命都是你的,只要你想,天煞孤星又如何,命数什么的都见鬼去吧——云麒心里默默承诺,他浅浅地吻着她,轻轻地贴着她的唇,然后,更深入地探索。搂着她的手也变得不老实起来,苏靖麟有些羞涩地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微微抬起头闭上了眼睛——若问情深深几许?只一个吻,你就知道了我所有沉默的心事。 缘分是件很奇妙的事情,很多时候,已经遇到,却不知道,然后转了一大圈,又回到这里。不得不相信,一切的一切都是机缘,亦或是定数。 云麒只觉得,一路行来,他可能与许多缘分擦肩,所拥有的也渐次失去,并非因为不懂珍惜,有些缘分注定了长短。来时如露,去时如电,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 窗外夜风轻拂过古树的枝丫,室内月色撩人,苏靖麟躺在云麒怀里,缓缓睁开眼睛,手指轻轻抚摸着云麒身上深浅不一的伤痕,止不住地又心疼起来。 “你身上这些伤,还会不会……”想起那些日子,云麒因为疗伤吃尽苦头,而自己恨不得替他受过——不曾想原来在她心里,会如此在意一个人的安危。 “傻瓜,都过去这么久了,这些伤啊,早就不会痛了,靖麟你完全不用担心我,因为你的血,我的身体已经痊愈,力量甚至更胜从前!”云麒一边说一边搂紧了怀里的人,只希望时间可以停留在此刻。 “云麒,你答应我,再也不许孤身犯险了。”苏靖麟盯着他的眼睛,那双好不容易才复明的阴阳眼,此刻他的眼神那么温柔,眸子里倒映出的却是她的脸。 “我答应你,以后不管去哪都告诉你。”云麒叹息着道,忍不住再次低下头去,以吻封缄! 小小的客栈里,夜风诉不尽人道沧桑,道不尽世态炎凉,唯有你是我身边仅有的一丝温存。温存有时不免嫌少,但它是会发酵的,久久酝酿就溢满了胸腔,终致于缠绵徘恻、不能自己,这也是为什么最感动的总是马车远去的一刻,而不是马车驰来的时候…… 天刚亮,云麒动了动有些僵硬的四肢,才发现自己的手已然成了某个贪睡懒虫的枕头。他不想吵醒她,只是静静地看着她,搭在她腰上的手转移到她身后,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像哄孩子一般轻柔。 看她睡得香甜,云麒忍不住嘴角上扬——眼下他们的关系越发亲密,他只想尽快准备好一切,给她一场难忘的洞房花烛,想到她会成为他的妻他的娘子,云麒只觉得自己在做一个不可思议的梦——如果与你相遇是缘,哪怕是孽缘,我也不会后悔! 来往悲欢万里心,多从此路计浮沉。 皆缘不得空门要,舜葬苍梧直到今。 多少宿命,多少缘分,铺陈一尘不染的风骨,那些洁白的底色,不骄不躁的微笑,莲香依依。缘是十字路口的相逢,是红尘陌上的牵手;缘是万朵春花一齐绽放,是两枚秋叶一起下落;缘是山和水的对话,是日与月的交集。 缘分或许与你擦肩而过,或许就在你的身边。有情天地的缘分生活中无处不在,缘是天注定,分就是有情天地了。缘分就是在一起相偎相依,希望天下有缘人都能珍惜缘分! 第二百一十五章 火蚁(十) 如果有一天,我们之中有一个必须要先离开,我一定不会放开你的手…… “云麒,你醒了,现在是什么时辰了?”苏靖麟打了个哈欠,从床上坐起来,接过云麒递来的衣裙。见云麒盯着她看,苏靖麟突然有些脸红,想起那些深深浅浅的吻,只好把目光转到自己的鞋袜上。 “不着急,你要是困的话还可以再躺会儿。”云麒又递过去一杯茶,依然盯着女子羞红的俏脸。 “还不是怪你,力气使不完可以去找个人过两招,干嘛可着我一个人折腾!”苏靖麟没好气道,抖开衣裙开始往自个儿身上套。云麒被她说得哑口无言,突然有些自责起来,他本来打算正式迎娶她之后才行周公之礼,可现在——到底是美人在怀,总叫人心猿意马,绕是谦谦君子,也难以把持住自己。 “是是是,美人教训得是!怪我怪我,是我不好,你想让我怎么补偿你?”云麒接过苏靖麟递回来的杯子,讪笑着道。他虽然一贯不正经,但对着苏靖麟他也会很认真——天上人间,你是例外,是首选,是我唯一的偏爱! “补偿我?可是你并没有亏欠我什么啊,相反,你总是在为我受伤,为了我险些堕入永无止境的黑暗,甚至还掉进忘川吃尽苦头,差点丢了性命……”苏靖麟拉住云麒的手,“若说亏欠,那真正应该得到补偿的人,其实应该是你!” 苏靖麟双手环住云麒的腰,踮起脚尖吻他。云麒受宠若惊,只能回抱着怀里的女子——他知道,从此以后他二人的命运将会紧紧连在一起。如果老天爷要为难他,他也会为了苏靖麟想尽一切办法保全自己——我可以为了你不惧生死,也会为了你保全自己。 苏靖麟松开云麒,拉着他的手坐到梳妆台前,笑着问道:“云麒,你会不会画眉?” 云麒拿起妆台上的螺子黛,看来是老板娘特意给他二人准备的,没曾想这偏远地方还有如此贵重的物品,这上等客房贵是有道理的。“我可以试试。”云麒凑到苏靖麟跟前——眼前人眉目如画,其实根本不需要怎么描摹。 “画好了,我们下楼用膳吧。”云麒放下手里的东西,退后一步欣赏着自己的杰作。 女子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抿嘴笑得像个刚吃了蜜糖的孩子。“云麒,你真好,能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苏靖麟站起身来,转身又抱住了白衣公子。 “也许没有我,你也能寻找到更好的。”云麒半开玩笑地抱起紫衣女子,原地转了几个圈。 “对我而言,你就是最好的!”苏靖麟笑容明媚,“对了,接下来我们去哪?”也许她不够温柔,但对于喜欢的人,她也会竭尽所能。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云麒轻轻松松放下她,“你想不想去江南水乡看看?” “江南,和你一起,我当然愿意!去年花里逢君别,今日花开又一年。”苏靖麟心道——以后的年年岁岁,只愿与君共赏花开花落。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所谓眉间挑烟火,心中无尘埃! “你是我的人,从此以后,你我甘苦以共,无论悲喜,前路漫漫,我都一定会在你身边,永不言弃!”云麒紧握着她的手,他给的不仅仅是承诺和誓言,更是他的一颗真心。 花开花落花有期,人来人去人随意。莫问花开几许,只得花香如故。人生走到最后,都是要回归朴素与简单的。将日子过成一杯白开水的味道,一碗清粥的简单,才能品尝到真正的味道,幸福才会不期而至。 勉强接受的感情,往往经不住时间的考验,怦然心动那些往事,会永远封存在记忆深处。 白天怕晒,他二人也不着急赶路,加上第一天来,两人干脆在客栈里喝茶下棋,等傍晚天凉了,才手拉手出去逛。云麒给苏靖麟买了新的发簪,满意地看着玉兰花在女子的发间盛放,蝴蝶珠花点缀其间,雅致又不失灵动。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实现自己的梦想更重要的事情了。 云麒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务实的神仙,相信通过不断地努力和奋斗,一定能获得真正的成就和满足感。他曾惧怕命运的磋磨,害怕自己注定孤独一生。直到遇见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他才发现,原来他真正害怕的,是失去…… 爱情就是这样,没什么道理可讲,有时候,你最想给的,却不是她想要的。纵然你有千万优点,偏偏他只贪恋另一人的缺点。爱情这种东西,合得来就合,合不来就散,委曲求全的都是笨蛋。 有人喜欢你绑着头发的样子,有人喜欢你披头散发的样子,于是你犹豫到底该绑着还是披着,可是你忽略了,真正喜欢你的人喜欢你所有的样子。感情真的就是两个人的事,扯再多的人进去起哄撮合,不合适的终究不合适,最后还徒惹几分尴尬。 而在看清彼此这个过程中,也会收获很多美好的回忆和经历,让我们的人生更加充实和有意义。 第二百一十六章 火蚁(十一) 不是每一种错误,都配得到原谅。说几句无关痛痒的道歉,能挽回什么呢? 夜风很大也很冷,苏靖麟看着裂开的麒麟神山,还有裂口里着急逃命的蚁族,只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是一个噩梦。麒麟神山之下,竟然封印着上古巨兽,为什么爹娘从来没有告诉过她这些? 缠绕着火焰的铁链已经断裂,挣脱束缚的巨兽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声。锈迹斑斑的铁链突然席卷而来,缠住了苏靖麟的四肢。只一扯,紫衣红裙的女子就朝着深渊跌落下去。 看到她遇险,云麒没有丝毫犹豫,紧跟着就要飞身下去救她。而他要面对的,是刚刚脱困的巨兽积攒了千年的怒气。绕是云麒现出原身白虎,在巨兽面前也犹如蝼蚁撼树。 “云麒,你快走,不要管我了,你走啊……”梦里,苏靖麟急得眼泪一连串地掉下来,一边撕心裂肺地哭喊一边让他快走,她怎么能眼睁睁看着他陪她一起赴死? 她宁愿他好好活着…… “靖麟,靖麟,你这是怎么了?你别哭,你看着我,我在这里!”云麒惊醒过来,有些手足无措地看着苏靖麟,她那长长的睫毛上挂满了泪珠,犹如出水芙蓉般清丽。 “云麒!”苏靖麟泪眼朦胧地扑到他怀里,抱着他放声大哭,那种悲伤与绝望,只有紧紧抱着他才能让她舒缓过来。“云麒,你不要离开我,如果你不在我身边,我真的不知道……” “靖麟,我不会离开你的,绝对不会!”云麒抱紧怀里的人,轻轻吻干她眼角的泪——她一哭,他的整颗心仿佛瞬间被击碎,他要怎么做,才能让她安心呢? “云麒,你抱紧我好不好,”苏靖麟把脸埋在他颈窝,哽咽着道,“那个梦……我做了一个噩梦,梦到麒麟神山出事了,梦到我,我们……” “靖麟,那是梦,不是真的。”云麒抱得她更紧,像要把她整个人禁锢在怀里。 “为什么,我会做这样的梦?”苏靖麟哭了一会儿,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云麒。 “靖麟你别担心,麒麟神山不会出事的。”生怕她再胡思乱想,云麒干脆坐起身来抱着她,像哄孩子一般哄她入睡。苏靖麟窝在他怀里,然后又有些不好意思,这样一来,云麒就别想睡觉了。 “我已经没事了,你赶紧睡吧,不然我们明天哪里也别想去了。”苏靖麟轻声道,边说就要从他怀里挣脱出来躺到枕头上去,她一冷静下来,就为自己孩子气的行为感到些许难为情。 云麒却没有松开她的意思,手指顺着她的秀发柔声细语:“我抱着你睡,这样就不会做噩梦了吧!我本来就是夜猫子,一晚不睡觉根本不算什么,你放心好了!”云麒吻了吻女子的额头,忍不住嘴角上扬,“而且,抱着你根本不会影响我睡觉!” 苏靖麟拗不过他,心有余悸的她此刻也确实眷念那个温暖的怀抱,于是苏靖麟不纠结了——就让她做一回小孩子吧,在云麒这里,她可以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依赖他、被他照顾、被他保护。 月光仿佛是一种宿命,在这静谧的夜晚,月色袅娜,雾气氤氲,风总会把所有的心事都轻轻翻动,静静聆听来自旷野的风声。云麒看着睡熟中的女子,狭长的睫毛仿佛两把小扇子,覆盖着一片淡淡的阴影。盘丝系腕,巧篆垂簪,玉隐绀纱。 苏靖麟嘴角微微上扬,呼吸平稳,脸颊上还有一抹淡淡的红晕。没有了噩梦的侵袭,她的睡颜分外恬静。云麒静静地看了她一会儿,自己也心满意足地梦周公去了。 静谧的夜晚,白衣公子的睡脸透着一股温柔无比的气息,似乎能够让人忘却所有的烦恼和纷扰。 回眸星辰,一片繁凉。微光倾城,恍若隔世。半夏透凉,泪过无痕。梦不复词,逾期不候。义无反顾,浅笑深思。遥望星之眸,忽闪忽灭,若即若离。 愿思念与守护一路相伴,愿爱与孤单相辅相合。 第二百一十七章 火蚁(十二) 远处的云雾轻拂过黛山,初生的朝阳点缀其间,有风经过暂时停在窗边。 女子长如黑翎似的睫羽在白皙如玉的脸上轻微颤动。苏靖麟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但偶尔偷个懒也不错!她轻轻敛眸,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投下一排淡淡的阴影。 身边少了熟悉的气息,苏靖麟愣神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云麒不在,心情不由得暗淡了几分。 “大清早的,这家伙跑哪儿去了?”苏靖麟嘀咕了一句,环顾着空空荡荡的屋子,然后盯着敞开的窗户发了会儿呆——难不成,还是翻窗户出去的?倒是符合那家伙的做派! 是遇到什么要紧事了么?苏靖麟又忍不住有些担心,也许她自己也从未想过,有一天,她会如此牵挂一个人——只是片刻不见,就会觉得不安。 可是,你本就无法决定明天是晴是雨,爱你的人是否能永远留在身边,你此刻的坚持能换来什么……但你能决定今天有没有准备好雨伞,有没有好好爱人,以及是否足够努力。苏靖麟又想起那一句:葡萄很酸,烟火一般,但你应该把人间看遍再决定要不要离开。 她当然知道,人心都是慢慢打开的,那是建立在足够多的陪伴和信任上。但人心也是一瞬间关闭的,有过任何一次失望,就再也不会如一开始那样无条件信任了。 也有人提醒过她——在这个世界上别太依赖任何人,因为当你在黑暗中挣扎的时候,连你的影子也会离开你。因为一个人的时候,往往是怕什么就会想到什么,信什么就会听到什么——让你恐惧的,不是外面的世界,而是自己的内心。 不过,苏靖麟相信,云麒不会无缘无故玩失踪。曾经的他也许会,但现在的他一定不会。正当她穿戴整齐犹豫着要不要出去找人时,云麒提着一个篮子回来了。 “你去哪儿了,我正准备去找你呢?”苏靖麟噌道,一颗心这才彻底放松下来。 “我去给你买这个了!”云麒晃了晃手里的篮子,献宝似的送到苏靖麟手里。 “甜枣!”苏靖麟接过那一篮子还带着露水的新鲜果子,惊讶得瞪大了眼睛。 “我记得你很喜欢的,听到有人叫卖,就忙着去买了,”云麒笑着拿起一颗红透的枣子,塞进苏靖麟嘴里,“尝尝看怎么样,有没有麒麟神山上结出来的甜?” 苏靖麟难得做出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点着头道:“甜!甜得像蜜一样,简直甜到心坎儿里,甜得本姑娘牙都受不了!”一边说一边也拿起一颗枣儿,却没有直接放到嘴里,而是往上一抛,然后准确地一口叼住,仿佛周遭空气中都弥漫着甜味。 云麒被她的话逗乐了,立刻打蛇随棍上:“难怪,我总觉得手里的枣肯定不如你嘴里的甜!” 原来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只要一点点的甜就能晕染开一大片幸福。 甜之一字由舌与甘组成。其实,不止舌头能品尝到甘甜,只要用心感受,甜,无处不在。既有味蕾尝出的可口味道,沁人心碑;也有心情的甜,它是一种情绪,一种态度。一种积极乐观的情绪,一种热爱生活的态度。 人生百味,就在这味蕾的跳动中,我们欣然接受多变的风格,或心酸,或辛辣又或者品味泪水的咸淡。但最让人欢喜的是甜,因为甜味总能让人提起嘴角,连心也是向阳的。 两人腻歪了一会儿,却是云麒先转移了话题:“靖麟,我想知道,昨晚你那么伤心,是因为我还是因为麒麟神山出了事?”云麒拉过苏靖麟的手,等着她的答案。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突然想起这个问题来。 “你这算哪门子的问题?”苏靖麟白了云麒一眼,这种时候提她的伤心事干嘛,真是不解风情! “我只不过是做了个梦而已。”苏靖麟避而不答,打算蒙混过关。 “这怎么不算问题,你回答我好不好?”云麒故意拉了拉苏靖麟的袖子,像小孩子撒娇一样。 苏靖麟一看便知他在模仿谁——他这个小动作和小莹不能说十足的像,简直就是一模一样! “我以为你知道的……”苏靖麟低声道,抬起头看着云麒的眼睛,“不管是你还是麒麟神山,都不能有事,因为我,我都会一样伤心,你难道还不明白?”如果是从前,苏靖麟一定不会思考这样的问题,可现在,她心里已经清楚答案。 云麒几乎立刻就后悔自己多嘴了,看看他问的这是什么蠢问题!正当他思考着怎么再换个话题时,目光不经意瞟向墙角,眼尖的他突然发现有几个小黑点在动。 细看之下,密密麻麻的小黑点还在源源不断地顺着窗沿爬上来。 “怎么会有这么多蚂蚁?”苏靖麟成功地被转移了注意力,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不解地问。 云麒突然觉得手背有点痒,电光火石间,埋在心里的记忆猛然复苏,云麒突然想起来,他们去昆仑山的时候,他曾被一只山蚂蚁咬了一口。 “难道这些蚂蚁是来报信的?”云麒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 仿佛为了证明他的想法,那些小黑点开始有规律地移动起来,片刻后组成了歪歪扭扭的字样。 “它们在干什么?”苏靖麟看着那些不停移动的黑点,依然没有看出什么端倪。 “灵山?”云麒的目光却是骤然一凝,有雪亮的锋芒。 苏靖麟也总算辨别出了蚂蚁组成的字迹,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它们竟然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传递消息,真是不可思议!”两人继续盯着那些小黑点,片刻后,地上出现了一个“危”字! 第二百一十八章 火蚁(十三) 落花飞絮满山岗,灵山丹青如翰墨。 那些小黑点依然在不停地移动,要不是它们数量如此之多,确实很难注意到。 “灵山……危……”云麒重复念叨了几遍,皱起了眉头,“很明显,是说灵山有危险,会是什么危险呢?”而且,他真正担心的是——为何费劲心思用这样的方式传信,又为何偏偏找上他和靖麟? “灵山不是佛祖修行之地吗,就算真的有难,也轮不到我们操心才对啊?”苏靖麟也觉得蹊跷,难不成是有人恶作剧,故意假传消息诓骗他们,所以才采取这样莫名其妙的方式? “靖麟你忘了,灵山并非只是一座山,很多灵气充沛的山都可以称之为‘灵山’,很多神仙也喜欢称自己的修行之地为灵山,古语有云‘山不在高有仙则灵’嘛,也许我们不该局限于佛祖所在的灵山。”云麒发表自己着的“高见”,完了却发现这样一来,更摸不着头脑了——那这灵山到底是指哪座山? 苏靖麟听他这么一说,脑中突然灵光一闪:“灵山,麟山……有没有,该不会是指麒麟神山?”这么说,麒麟神山很可能有危险,联想起她的梦境,苏靖麟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了——怎么办,她是不是应该立刻赶回去看看? “你要是担心的话,我陪你一起回去吧。”云麒拉住苏靖麟的手,只希望可以永远不松开。 一件事情的发生究竟是好是坏,眼睛看到的能有多少,仅凭猜测又能预知多少?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千万不要只凭主观去臆断。 可怜相思比梦长,念念不及伴此生…… 万里清江万里天,一村桑柘一村烟。清澈的江水倒映着万里晴空,种满桑柘的村庄弥漫着袅袅炊烟。那是一幅宁静而温馨的田园画卷,令人感受到大自然无穷的魅力和乡村生活的宁静与和谐。 墨发青年站在河边,手里握着书卷,看得入神。 “鹅湖山下稻粱肥,豚栅鸡栖半掩扉。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他轻声念叨着书卷上的诗句,心也犹如眼前平静的江水,在天影映波的飘渺中,轻轻荡漾。山水温软,青碧透蓝,总是这般柔情。 花影淡逸萦书简,竹叶扶疏映砚池。 一片昏晓读书日,正是人间最乐时。 不远处前来浣衣的姑娘们,抱着木盆来到河边,把衣裳放在光滑的石头上,倒上水,用棍子有节奏地敲打起来。江水流春去欲尽,江潭落月复西斜。 烛盏绛帘,竹梢探枝,忆梦苦,旧日甜,唯有轻绡做嫁裳。谁将你的眉目绣成一副绢帕,别在岁月的裙襟上,清风一过,满是桂棠香。 晨曦中,河面上还泛着丝丝的白雾,刚刚长出来的柳叶被露水湿润了,晶莹透亮,空气中没有一丝的尘埃,沁人心脾。空旷的田野成片成片,色彩斑斓,绝美芬芳。有人不由自主的停住了脚步,彻底陶醉其间。 那是一个绝色的美人。鬓间染花簇,雕翠雀金蝉,绛紫长衫何飘飘,轻裾随风舞动。金步摇冠垂,钿璎累佩珊。秋瞳暗藏水,眉间落妩媚,与山花斗艳。 不知为何,美人纤秀的娥眉却始终淡淡的蹙着,在她细致的脸蛋上扫出浅浅的忧虑,让她原本美得出奇的容貌更添了一份我见犹怜的心动。或许是因为那个曾经给她制造惊喜的人不在了,她从此也拒绝了惊喜。 想当初,有人如守一宝,玲珑剔透、心细如流、处处呵护,也如驯服了溪只小野猫般,柔情以化,缓缓卸去了美人对他的戒备。现如今,却留她一人独自徘徊…… 不多时,马蹄声打破了山野的寂静。 马儿可能颠累了,速度慢慢减下来。先前还一鼓作气,低头猛冲的马儿此刻放慢了步子,优哉游哉地东张张西望望,好不逍遥自在,偶尔还低头闻闻野花,弹弹耳朵,惊走停在花上采蜜的蝴蝶。 马背上的人见它跑得慢了,就腾出一只手,轻轻地抚摩着马儿光洁的额头。 璃茉一身也打扮得很庄重,她穿着扁襟水红撒虞美人花亮缎褙子,粉紫镶边上绣着玉兰花,流云髻上簪着一支赤金蝴蝶簪,一头垂下一颗珍珠到颊边,显得肌肤若水,凤眸清若秋水,庄重中又不失少女的青春。 女子舒眉一笑,眼波盈盈,樱唇翘弯,俏丽若三春之桃,清素若九秋之菊。 两个女子相视一笑,寡欢的心情终于平复,眼里尽是释然——既然无处可逃,不如喜悦。既然没有净土,不如静心。既然没有如愿,不如释然。或许走了很久之后回头望望,仍然会泪湿眼角,但是脸上也会挂着微笑。 人生,再也没有比释然更高的境界。在成长的过程中,谁不曾经历伤痛?吃过几次苦,遇到几道坎,失去几个重要的人,便觉得人生从此无望。但回头看看,那些成长的伤痛,早已随着内心的强大,慢慢得到了治愈。 忆怀往事过眼烟,记忆犹新情未淡。 或喜或泣或寒暖,如今追昔已释然。 昨日之深渊,今日之浅谈。那些曾经以为过不去的坎,等熬过去了,再蓦然回首,心中已过万重山!愿有一日,能拭去覆在往事上的尘埃,轻弹箜篌,等一个人来。 第二百一十九章 孤凰(一) 所有人,都应该先好好活着,再好好生活。 有人即便薄衣也不失贵气,有人穿金戴银却生怕被人看出底细。他无助的躺在那里,无法动弹,无法张口说话,甚至不能呼吸。此时此刻,只觉得自己全身力量正在加速流失…… 没曾想,自己有朝一日竟然也会遭人暗算,沦落至此,真是风水轮流转。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男子自嘲地一笑,强撑着逃到这里,他早已精疲力竭。一个不小心,绊倒在草丛中的一块石头上,重重摔了出去,这下重伤的人彻底晕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有人发现了晕倒在草丛里的人。 “阿姊,你快来看,这里有个人,他受伤了吗,怎么会睡在这里?”小少年大着胆子探了探他的鼻息,确定人没断气,便想伸手把他扶起来。 “小晖等等,先让我看看。”女子快步走上前,打量起昏迷中的男子。 郑潇涵五官深邃,天然卷翘的睫毛在眼睑处投下淡淡的阴影,即使在昏迷中也不损他风流儒雅的气质。几片海棠树叶打下的阴影斜斜覆在他的脸上,半掩不掩的有些模糊,那身玄色夹暗金绸纹直缀长袍,边角隐有些损旧。 “阿姊,我们帮帮他吧。”小少年心思单纯,最是容易心软,边说边又忍不住伸出手去。 “这人救不得,小晖,我们不要多管闲事了,天色不早了,爹娘还等着我们呢,快走吧。”年长些的女孩子一眼就看出了问题,立刻拉住弟弟的手,不由分说直接把小少年拉走了。 山遥水远遗墨间,彼岸花开意连连。 行笔走墨书流年,墨笔丹青意无憾。 如行云流水绕素笺,展瀚海崇山依旧颜。怎奈何无论画什么,好像都缺那么点意思。他搞不明白,明明宣纸上的人像已经画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却依然没有那人的神韵和气质。到底是哪里的问题呢? “一幅画而已,你已经画得很好了,何必如此在意。”师傅摸了摸他的头,笑得别有深意。 “一幅画而已……”他喃喃自语,果然,这就是问题所在——画得再像,也不过是一幅画而已。而他心中日思夜想的那个人,一颦一笑都是那样鲜活,又怎是一幅画可以替代的? 师傅见他依然愁眉不展,语重心长道:“近来灵山谣言不断,为师有些担心……” “师傅是想让徒儿去一探究竟?”他向来对自己的师傅敬爱有加,对老人家言听计从,闻言立刻转过身,对着师傅行了一礼,准备下山。 “且慢!”正说着,一名韶龄女子从阁楼之内袅袅迈出。她容貌极美,眉目深刻,宛如雕刻,秀发不束,任其凌乱,仿佛纯金细丝,长可委地,金色细眉斜飞入鬓,自然流露出勃勃英气。 “师姐。”听到女子的声音,他顿住脚步,惊讶地回头。 至从师兄离开,师姐已经许久不曾露面,更不愿见他,终日待在小阁楼里,不知在研究些什么。丝丝幽恨,痛在心,伤了神,那些花间月下,神态妖娆的风情,注定不是他能及的。 “你……”女子看了他一眼,又转过身去,泪水渐渐模糊了双眼,轻浅晶莹的泪滴如同窗外淅淅沥沥的雨淋漓不尽,点点宛若凄然的雨中花绽放在窗台,残落了一地的花瓣一如无疾而终的思念,凄然无助,孤寂飘零。 “师姐放心,我下山,只是去灵山看看就回来,不会有事的,我保证。”承诺,是为了不让自己退缩,更是为了驱除心中的恐惧和贪念。 世间无奇不有,只有孤独的人才能感受到。 多想把春风揽入怀中,伸手去探,一地的碎影。伤了心,湿了衫…… 苏靖麟和云麒落脚在麒麟神山脚下的村子,准备用些吃食再上山。 “什,什么,你说我是神棍?你再说一遍!”云麒声音抬高了一个八度,眉毛挑得都能飞上天去,斜眼瞅着眼前的两个小屁孩,眼神里闪着十二分不友善的光芒! “难道不是吗?”小屁孩叉着腰瞪着云麒,丝毫没把高出他一大截的白衣公子放在眼里,颇有点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转了转眼珠子继续道,“如果你所说没有问题,你就当我刚才在放屁!” “算了,本公子不跟小屁孩一般见识!”云麒怒极反笑,拼命忍住把小屁孩胖揍一顿的冲动,一把拉起苏靖麟的手,头也不回地走了,他们还有正事儿要忙呢! 上苍赐予你一双能看清世态炎凉的瞳眸,却忘了舍给我一对能为你拂去阴霾的双手。我只能牵着你的手往前走,无论前方是深渊还是地狱…… 第二百二十章 孤凰(二) 一人入心,其他都是浮云…… 空余叹,念岁暮盼相伴。心事短,寻梦影渐成繁。烛影摇星为盏,再慕几处朱砂沾。 醉倚西楼,玉笛声悠寒。空余叹,念岁暮盼相伴。心事短,寻梦影渐成繁。 爱过的人不会忘,即使分开也不会忘,但你有没有想过,当你独自等待,任凭时光飞逝而不悔的时候,你等回来的那个人,还是你心底的那个人吗? 雁过无痕风有情,生死两忘江湖里。 在寒冷的深夜,君静静地走着,泪水挂在眼角,已经成冰。偶尔落下,会有“啪”的声响,砸在自己的心头,十分清晰,清晰的让人难过。君没有了哭,泪水已被伤心带走…… 冬天已去更新季,转眼春光满户庭。 久念高松常漾绿,初来细柳似含青。 花因乐事看山老,暖到闲游赏月亭。 莫负佳时勤习作,心恒自有美言铭。 冬去春来,草原上的草长高了,随风摇摆,连绵不断,似海浪起伏。 更美的是到处开满了各色小野花,远远望去,像碧绿的大地毯上绣着五彩的花朵。草原到处翠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像清泉涌出石涧,像微风拂过山岗,像蜜蜂在花心逗留,像小鸟在清晨鸣叫,像情人在耳边呢喃,温暖包裹着心灵,却忍不住泪下脸庞。 青昱难得离开白民之国,准备去灵山避暑! 有道是:事不可以拖,话不能多,人不可以做。与你无关的事,别问,别想,别多嘴。 不要瞧不起你手头上所做的每一件琐碎小事,把它们干漂亮了,才能成就将来的大事。不要去焦虑太远的明天,因为焦虑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只会令现状变得更糟糕。 “为什么我每次遇到你,你都挺倒霉?”青昱扶起嘴角流血的白衣公子,有些无语。 “你别说,还真是,我也想知道原因!”靠在路边直喘粗气的云麒抹了一把嘴角的鲜血,抬眼看着青昱,“你来的正好,帮我把伤口处理一下,我还要赶回星君殿去取东西。” “肖迟意,又是你,伪君子一个,还想迷惑我和靖麟!”云麒嘴角轻轻上扬道:“你就算杀了我,靖麟也不可能喜欢你,而且,你怎知星君殿不会留有后手?” “杀你?”肖迟意叹了口气,“你说的不错,为了她我一开始确实想除掉你,可我现在改变主意了,我要留着你的命,让你亲眼看着我得到我想要的东西!” “你……”云麒怕伤口撕裂,叹了口气,不想这种时候和肖迟意拼个你死我活。算了,不和小人一般见识,看来,是有人故意算计他,让他落入了肖迟意的圈套。 “你身负天煞孤星的命格,怎么还敢对她生出觊觎之心!”肖迟意冷笑。 “你怎么会知道?”云麒一惊,不小心扯到伤口,闷哼了一声,一个踉跄,险些跪倒在地。 那些传信的蚂蚁,根本就是有心之人训练好的信使,还好靖麟没有跟他一起回星君殿,至少麒麟神山目前是安全的。他又想起曾经在神山裂口里看到的铁链,难不成…… 他的一生,就如他自己在接掌星君殿时所说那般:“男儿到死心如铁,看试手,补天裂!”皆是为了热血和豪情,至死难休。本以为,天煞孤星一说是无稽之谈,可他父母早亡,身边,也没有几个真心朋友,“天煞孤星,寡亲缘,情缘……”原来是真的,可是,他遇到苏靖麟! 他已经想开了,生活里先苦后甜,生死轮回,看淡,想开,才能品尝到生活的乐趣。烦恼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一切来源于心境,心静风光自然无限好。 “你看,我一不会阿谀奉承,二不会拍马溜须,唯有你这个朋友,是值得我永远信赖的港湾!”云麒笑着对青昱道,“这次,你又救了我一回。” “星君其实是个爽快人,既然你把青昱当朋友,青昱又怎么会拒绝,”青衣公子笑得如沐春风,“在下除了医术别无长物,星君的眼睛已经治好,不知还有什么用得着在下的地方?” “山主过谦了,山主妙手回春,多亏了山主才能令阴阳眼复明,起死回生之能,在下佩服得紧!”云麒笑着道,“在下本以为,山主要引魂铃为报酬,不想,山主最后却什么也没有要。” “那是因为,苏姑娘也帮了我不少忙。”青昱笑着道,而且我只是想看看引魂铃,也已达成所愿。 “靖麟,她……”云麒叹了口气,他永远会为她不顾一切,反之亦然。 丝丝幽恨,痛在心,伤了神,那些花间月下,神态妖娆的风情,注定不是我能及的。多想把春风揽入怀中,伸手去探,一地的碎影。伤了心,湿了衫。 “苏姑娘确实对你极好,不辞辛劳,亲自带着你四处求医问药,你最应该感谢的人不是在下,而是苏姑娘。你此番回去星君殿,也是为了苏姑娘吧?”青昱笑得云淡风轻。 “无论如何,都要谢谢你!”云麒也顾不得伤痛了,他回星君殿是为了拿占星石,那块可以预测未来的石头。他想请靖麟帮忙找大祭司算上一卦,毕竟事关他和苏靖麟的未来,他不能儿戏。 不曾想,肖迟意竟然会在半路上设伏,暗算于他,原来他对靖麟并未死心。感情,真是让人欲罢不能的东西。事到如今,他也不可能放手了! 第二百二十一章 孤凰(三) 天上人间何处去,旧欢新梦觉来时,黄昏微雨画帘垂。 不是每一种错误,都配得到原谅。说几句无关痛痒的道歉,能挽回什么呢? 深冬的一个夜晚,窗外寒风呼啸,小木屋里却温暖如春。坐在木桌子旁的两人正准备开个茶话会议,或者说睡前会议。云麒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苏靖麟,懒洋洋开口了。 “本猫掐指一算,你五行缺我!”云麒笑眯眯道,“你看,我说对了吧,你就是喜欢和猫待在一起,那还有什么好纠结的,我们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嗯哼,我看你是五行缺心眼吧!”苏靖麟翻了翻眼睛,瞎说什么大实话呢! “我有吗?”云麒一边说一边就幻化成了虎斑猫的形态,直接跳上苏靖麟膝头,拿头去蹭她的手。 “说起来,你的眼睛到底完全恢复了没?”苏靖麟盖上茶杯,看着云麒的眼睛。 “你不相信我,还是怀疑青昱的医术?”云麒挑眉,“你每天重复这个问题不下十遍,问得我耳朵都快长茧子了!”云麒眨巴眨巴眼睛——看来光说没有用,他得找个机会证明给苏靖麟看。 “你知道,我指的是你阴阳眼的能力,能看见我并不能证明你完全好了。”苏靖麟执拗起来,谁也没辙,云麒算是领教了,虽然她操心的都是他的问题,但太过较真终究不是一件好事情。 “这要怎么证明呢?”云麒无语地抬爪挠头,阴阳眼最基础的能力就是能看见鬼魂,他总不能去找个鬼魂来作证吧!可是除此之外,他暂时也想不出什么好法子。 “是啊,怎么证明呢?”苏靖麟也陷入了沉思,“就算找来一个鬼魂,云麒能看见,可是她看不见啊!”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了,只有一人一猫轻微的呼吸声。 屋子外,不请自来的青衣公子碰巧听到了他二人的对话。 “竟然敢怀疑本公子的医术!”青昱哼了一声,收回正准备敲门的手,“早知道就不管你们了,要让被毒瞎的阴阳眼彻底恢复难如登天,普天之下除了本公子,还有谁有这个本事?” “你怎么不进去?”看到青衣公子犹豫不决,急性子的璃鸢从屋顶上飘落下来,不解地问。 “怕打扰了某些人的二人世界呗,你希望本公子做那不解风情之人吗?再说……”青昱翻了个白眼,“你怎么就那么确定,我是来找他们的?”青昱看着璃鸢,突然起了捉弄人的心思。 “不是来找他们,那你来麒麟神山作甚?”璃鸢不解。 “难道,我不可以来找你吗?”青昱挑眉看着璃鸢,满意地看到对方惊呆了的表情。突然觉得这个姑娘惊讶的样子有点儿可爱——还有点呆呆的,不似平时那般冷漠了。 “找我?”璃鸢指着自己的鼻子,“怎么可能,我又没病,你就不要骗我了!” “怎么不可能,我记得,你一直想跟我学习医术来着!”青昱笑着道。 “这么说,你同意了!”璃鸢转惊为喜,忍不住一把拉住了青昱的袖子,两眼放光地看着青衣公子琉璃色的双眸。觉得自己冒昧,又有些尴尬地松开了手。 “不过,本公子从来没有收过徒弟,学不学得会就看你的本事了啊!”青昱调侃道。 “师傅在上,请受徒儿一拜!”璃鸢立刻单膝跪地,对着青昱行了拜师礼。 “好了,快起来,跟我上山采药去吧。”青昱很不习惯被一个姑娘行这样的大礼,赶紧把人拉起来,自己转身故作镇定地走了。麒麟神山真是个好地方,灵气充汇,物华天宝,想必有不少别处没有的珍贵药材。 璃鸢连忙整理了一下衣衫,兴致勃勃地跟了上去。 学着对自己好点,这一生不是很长;对身边的人更要好点,因为下辈子不一定还能遇上! 他二人前脚刚走,屋子的门就开了,云麒拉着苏靖麟的手,笑眯眯道:“大半夜的采什么草药,花前月下还差不多,夜色正好,不如,我们也出去走走!” 苏靖麟点了点头,两人一起朝着月光明亮的地方走去。 万影皆因月,冬夜寂静的神山中,银河繁星如明珠般镶嵌在漆黑的夜空,照亮了茫茫大地。树影斑驳陆离,层层叠叠,即使有草药隐藏其中也根本不可能看清楚。 可惜一溪明月,莫教踏破琼瑶。冬夜的星空也格外清澈,在月光柔和的普照下,地上留下了一道道闪光的足迹,仿佛是冬夜的诗篇。 总有一些看似无关紧要事情,你现在不去做,以后很有可能永远也做不了。 不是你没时间——就是因为有时间,你才会一拖再拖,放心让它们搁在那里,凭风吹雨打,铺上厚厚的灰尘。而你终将遗忘曾经想要做的事,还有那个想要抓住的人。 第二百二十二章 孤凰(四) 旅馆寒灯独不眠,客心何事转凄然? 故乡今夜思千里,霜鬓明朝又一年。 “我听说,叶家的外孙得了天花,女儿跑来向他求救。谁料,叶天士竟摇摇头说“晚了!”女儿以为父亲见死不救,拿起剪刀就要自刎。叶天士无奈之下,将外孙锁在满是蚊虫的房间里,就去打牌了。 城南叶家是本地名门望族。虽然家世显赫,但叶家一直重视培养子弟的读书和医学知识。 叶天士作为叶家的一脉,从小就显示出惊人的聪明,得到祖父的精心培养,掌握了医道的精髓。经过多年的刻苦钻研,他早已成为当地有名的神医。 一天,叶家二房的女儿带着不满一岁的儿子急匆匆地来求诊,孩子高烧不退,神志不清,很明显是天花症状。叶天士无奈地表示,情况已经晚了,天花发作超过一日,毒发心肺,难以救治。这一话未完,女儿却举起剪刀欲自尽,情急之下,叶天士制止了她。女婿跪求,叶天士决定采取一种不同寻常的方法。 叶天士命人将病童抱至一间充斥着蚊虫的阴暗房间,随后亲自去书房思索对策。过了一会儿,他吩咐人们在东侧备好蚊虫多的空屋,并匆匆赶去。 女儿和女婿不明所以,但在叶天士的安排下,病童被剥光衣物,置身于房间中的破旧衣柜里,门窗严密关闭。女儿试图跟进去,却被叶天士拒绝。他留下病童,自己则去客厅与友人下棋聊天。 家人焦急地在外面等待,一片漆黑,一点声响也听不到。女儿以为孩子已经不治,悲痛万分,正要嚎啕大哭,却听见屋内传来微弱的啼哭声,终于松了口气。一个时辰后,叶天士吩咐开启门窗,衣柜内再无声息。女儿和女婿担心孩子已去世,但当抱出病童时,发现他虽面色苍白,却呼吸平稳,身上还长出了红色的天花痘。 原来,叶天士有意将病童置于蚊虫繁多的暗房中,借助蚊虫叮咬促使天花迅速爆发,以排除体内毒素。他明白若再延迟,毒气将在体内聚积,病童难以幸免。叶天士稳定了女婿和女儿的情绪,并给予解毒药物。 几天后,病童痘疤结痂,病情逐渐好转,脱离了生命危险。 女婿和女儿终于明白了叶天士的用心良苦,感激涕零。从此,全家更加尊敬叶天士的医德。叶天士将这次治疗经验记录下来,以供将来参考。他原本就以高超的医术而着称,这次成功治愈了棘手的病例,更让他的声名传扬开来。各地前来求医的人络绎不绝,甚至有远道而来的官员前来求诊。 叶天士对此毫不计较报酬,只求病人能够康复。 有一天,一位满面春风的书生前来拜访,表示看过叶天士的医案后,不远万里而来求教。这位来自湖北襄阳的书生,自幼聪颖,利用假装病情学习医书。叶天士听后大喜,收他为入室弟子,传授医术奥秘。书生努力学习,终成大医,回到家乡以医济世,成为湖北李氏名医世家的奠基人。 叶天士在当地享有盛誉,被尊称为神医。 他至七十几岁高寿辞世,但城中百姓至今传颂他的医德,将他的善行传诵不衰。 在困境中展现出非凡的智慧和医术,叶天士不仅挽救了一个儿童的生命,更为后人树立了高尚的医德典范。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医者仁心,不计名利,医道精深需付出极大的努力和奉献。这种医者精神与人性的关怀,不断启迪着后人,永远值得我们敬仰和传颂。 越穷的家庭,大家各顾各的,年轻人被孩子牵绊不能工作挣钱,老人只顾自己生活,不为晚年做打算,等自己老了病了,才想起自己的孩子。 一个家庭没有一个德行高、格局大的老人坐镇,注定不和睦;优秀的家庭,都是几代人接力式的努力,造就而成的。一家幸福三代拼,重担莫压一代人。祖上不思多铺路,后辈儿孙累断魂。 艳阳时节又蹉跎,迟暮光阴复若何。 花有花期,人有时运,要努力,但别着急,繁花似锦,硕果累累都需要过程。 岁月深长,山河远阔,愿怀爱与诚,深情于烟火,执着于远方,落笔人间,纸短情长。对春花、秋月、夏雨、冬雪,对友谊,对人间一切美好的事情,仍然是非动真感情不行的。对有些人来说,这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云麒最近迷上了各类石头,青昱敲门进来的时候,他正在研究一块石头。那怪石是诞生于世间的一块纯天然神石,而被当作异类,不仅仅是人不被容纳,石头也一样。 “稀客啊!”云麒看了一眼青衣公子,笑得眉眼弯弯。青昱则是一脸嫌弃,盯着他的眼睛不说话。 “我来看看你的眼睛。”青昱也懒得拐弯抹角,开门见山道。 “先别管我了,托你的洪福,我的眼睛好着呢!”云麒把手里的石头递给青昱,“你看看,这块石头可是个好东西,我正在研究能不能……” 青昱翻了个白眼,一块石头而已,能是什么稀奇宝贝? “走,我带你去个好地方!”青昱把石头还给云麒,不由分说,拉着白衣公子出了门。 池塘边上种有无数垂柳。它那枝条婀娜多姿,一阵风吹拂过来,垂柳轻轻地摇曳着,此刻又披上了晚霞的艳装,活像穿着彩裙的仙女,翩翩起舞…… “一个破池塘,你带我来作甚?”云麒跟在青昱身后,一脸茫然。 “破池塘?”青昱拔高了音量,懒得和云麒争论。此处有洞,传说有观音大士在此显灵,因称观音洞,从这里放眼望去,只见群蜂竟秀,气象万千,真使人如登仙界,疑非人境了。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第二百二十三章 孤凰(五) 精神濒临崩溃的状态之一,就是相信自己非常重要。 常常吃的东西,再美味,吃久了也会腻;常常等更的漫画,看久了也会倦;总是待在一个地方,待久了就会想要出去走走。我们好像眷念天空的飞鸟,为了生活被困在小小的一方天地里,或许经历了一些事、长了一些年岁,才知道要把握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云麒,你在吗?”冷清惯了的星君殿,今日可谓是热闹非凡,一改往日里门可罗雀的景象。 青昱刚喝了两杯茶,就见苏靖麟好整以暇地出现在了星君殿大门口,手里似乎还牵着什么东西。 两根金光闪闪的绳子牵在她手里,另一端却连接着虚空。 “神女这是?”青昱一脸问号,他没有阴阳眼,自然除了绳子什么看不见。 “山主也在啊,巧了不是!”苏靖麟自来熟地走到二人身边,接过云麒递给她的茶盏,直截了当地坐在了云麒身边。她和云麒的关系虽然还没有人尽皆知,但青昱却是再清楚不过,她也就大大方方的坐了,扭扭捏捏毕竟不是她的做派。 “你哪里搞来的……”云麒却是目瞪口呆地看着苏靖麟手里牵着的神兽,有些难以置信。 “你看得见,太好了!”苏靖麟将手里的绳子递给云麒,喝了一大口茶,“看来你的眼睛确实恢复了,我这一趟没有白跑,原来传说中的孤凰真的只有阴阳眼能一睹其尊容!” “孤凰!”青昱放下茶杯,也是一脸的难以置信。 这可是与凤凰一族齐名的神兽,和凤凰一样尊贵,唯一的差别就是,寻常人看不见。孤凰生于暗夜,体质多少有些像幽灵,只有天生阴阳眼的人才能看到这种传说中的神鸟。 “靖麟,你真是神通广大,无所不能!”云麒伸出手,想摸一摸孤凰头顶的凤羽。 “这可不是我的功劳,是前日阿爹带回来的。”苏靖麟意有所指。 “这么说,你阿爹阿娘云游回来了?”云麒立刻反应过来,挑眉看着苏靖麟。 “看来二位这是好事将近,青昱这厢先恭喜二位!”青昱立刻明白了,站起身来抱拳道。 “到时候,一定请山主来麒麟神山做客!”苏靖麟还了一礼,几人言笑晏晏,只有被冷落在一旁的神鸟懒得搭理他们,把头埋到翅膀底下打起了瞌睡。 这时,门又开了,进来了妇人蓝白色花纹长衫搭配,显得英气十足,让人难以分辨其性别。 搭配上帽子与隶属于男性的鬓角接法,使她此刻更具说服力。她眼中透露出的自如和自信,宛若贵族子弟。这一气质使得旁的姑娘们都要为之倾倒,连苏靖麟都表示无法辨认出她到底男女与否。 “你是?”苏靖麟一脸问号。 “我,我是刚上来的小仙,听说……”女子并不觉得自己唐突,笑着做了个自我介绍。 “小仙,您都……”云麒“一把年纪”四个字还未出口,就见苏靖麟瞪了他一眼,识趣地闭上了嘴,然后礼貌性地递了一杯茶过去。 如果长相和技能是云麒的加分项,不错,但云麒最厉害的地方在于,他会察言观色,而且他很会沟通,尤其是善用沟通技巧维系亲密关系。 有些人是内向或害羞的人,他们可能不愿意与他人交流或分享自己的感受和想法。这种行为并不是消极的,而是因为他们不擅长表达自己或不愿意暴露自己的内心世界。 苏靖麟其实信任感不强,要她打心眼里认同一个人并不容易。有些人可能是因为不信任或不信任感强,他们对别人保持谨慎或警惕,不愿意与他人交流或分享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方更加敏感和理解,尽可能地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信任。 还有一些人可能是因为沉默寡言或思维深刻,他们可能在内心深处思考着自己的人生和价值观,不愿意轻易地与他人交流或分享自己的感受和想法。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内心世界和思考方式,通过适当地引导和交流,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和想法,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 如果你仔细看苏靖麟和云麒相处的细节,就会发现,他们情感账户里的余额是不断丰富的。 苏靖麟永远不会忘记,云麒对她的好。云麒也会永远记得,那些共患难的日子,他们相濡以沫,彼此安慰,终于熬到了雨过天晴。吵架的时候,都会下意识的各退一步。 说好了,你为蒲苇,我为磐石,磐石无转移,蒲草韧如丝。谁都知道情关难过,遇到爱情时,总也忍不住。古往今来,多少文人墨客更也写下那些咏颂爱情的诗篇——句句不提爱,却句句都是爱。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唤起思量,待不思量,怎不思量! 愿人间天上,暮云朝雨长相见。 愿为西南风,长逝入君怀。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 愿人间天上,暮云朝雨长相见。 红笺小字,说尽平生意。 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晓看天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 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 凤求凰,琴歌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 如果可以,云麒愿意把所有的诗句都写下,只希望苏靖麟一个人能够读懂! 第二百二十四章 孤凰(六) 一剪闲云一溪月,一程山水一年华。一世浮生一刹那,一树菩提一烟霞。 人生的终点,不是在山水踏尽时,亦不是在生命结束后,而是于放下包袱的那一刻。当你真的放下,纵算一生云水漂泊,亦可淡若清风,自在安宁。 青昱和前来拜访的妇人刚走,苏靖麟就坐不住了,拉着云麒就要往外走。 “你这么着急忙慌的,是在担心什么?”云麒把人拉回到自己怀里,坏笑着问道。 “担心?我哪有!”苏靖麟嗔道,却并没有挣脱,而是靠在云麒怀里,难得的小鸟依人了一回。 “你爹娘知道我们的事情了,对吧?”云麒交叉手臂环着怀里的人,用下巴摩挲着苏靖麟头顶的发丝。苏靖麟没有说话,微笑着轻轻点了点头。 那一身金色羽翼的神鸟不耐烦地看着两人秀恩爱,没好气地别开头去。 又来了,真能腻歪,烦死个人了——孤凰自己解开了那根金光闪闪的绳子,铺开翅膀跳着出门去了。她的动作还有些不协调,要不是受过伤,她又怎么会那么轻易的被苏靖麟的阿爹抓住,真是掉了毛的凤凰不如鸡,倒霉到家了! 也许每一个在世间跋涉的人,身上都背了一个厚重的行囊,叫孤独。 而身为孤凰的她,行囊,尤为沉重。因为正常人根本看不见她,年少时,她便经历了父亲离世的孤苦;成年后,他又因深陷领悟,一生仕途坎坷,最后孤身一人客死异乡。 虽然在这段坎坷的命途中,她也曾得到过贵人的照拂,也曾收获过刻骨的深情。 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藏着一个特殊的人。没有在一起,也没有多少的联系。就算这个人看似普通、平凡,但是在你的心里,一直有着不可动摇的位置,也一直如当年一样的明媚、阳光。 你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不自觉的想起,他也会在梦境中与你悄然的相遇。即使你们好久都没有联系了,很多年都没有见面了,但依然会让你念念不忘,让你深深地惦记着。 一往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 人情世故的阻路栅栏无非就两个词:回头、改天。一回头就是杳无音信,一改天就没了下文。见或不见,思念不减;联不联系,从未忘记。 忙碌的生活,让彼此少了问候;肩上的责任,让大家各自拼搏。曾经有过的欢乐,一起丈量过的岁月,也终究成为过往,一去而不复返了。 如今的他们,就像是互不干扰的陌生人,各有各的生活。但是心底的眷恋和思念,从未停止过。 当年的她,光芒万丈;当年的他,热情四溢。碰撞,摩擦出难以忘记的花火。 简单、纯粹的他们,笑声中都带着幸福的模样。 总有一段岁月,想永远的去铭记;总有一段感情,想一直的去拥有。但是谁也无法左右缘分,谁也无法对抗错过。青春年少的日子里,独自成长,也渐行渐远。 其实,她知道有很多事情必须要自己去处理,去完成。但是不联系,不代表忘记了;不问候,不代表不关心了。好久不见,牵挂仍在;联系不多,关心不断。 有一种惦念,不在口中,而在心间;有一种情谊,不在远近,而在真心。有一种在乎,叫不去打扰;有一种珍惜,叫不再联系。心底留有这样一份情谊,不会因为时间而冲淡,也不会因为身份而变质,更不会因为距离,而出现隔阂。 她遇到麻烦的时候,总有个人不会吝啬自己的援手。在思念的时光里,说一声想念。在乎一个人,未必就一定要在一起。默默地关心,真诚的祝福。岁月会催老一个人的容颜,却不能催淡一个人的真心。真正的情谊,不会因为时间而搁浅,不会因为不见而疏远。感情,可以历久弥新;真情,可以与日俱增。很多时候,不打扰,是一种在乎,只要你幸福,我便会心安;不联系,是一种珍惜,只要你开心,我便无他求。? 从今天开始,做个不好相处的人。尽情尽兴的给讨厌的人甩脸子,光明正大给喜欢的人说情话。情愿少活几年,只想痛快一点。哪怕繁华落尽,空余悲凉。 聪明的女人会保护自己,避免成为他人嫉妒的目标。 孤凰很有异性缘分,但她从不会炫耀自己在爱情中的优越地位。因为炫耀,可能会吸引错误的人,导致情感出现问题。真正的智慧女子懂得如何维护人际关系的平衡,即使在恋爱中也能保持独立性。 尽管拥有昂贵的物品可以带来短暂的心理满足,但过度展示可能会导致他人的负面反应。真正的智者明白,内心的富足比外在的物质更重要。 她还记得,那天,她躺在冰冷的地上,沉重的身体犹如千斤重,没有力气睁开眼睛看看,身体冰冷如坠冰,感觉自己生命正在慢慢流逝,耳边传来脚步声,却是停在自己的身旁,她感觉到一只温暖又粗糙的手掌抚上她的脸颊,鼻间似闻到有清冷荷花气香,但已很难辨别这到底是不是我的幻觉,她挣扎开口道:“是你么,哥哥。” 只感觉那只停留在她脸颊上的手颤了一颤。她眼睛紧闭,脸色苍白几近透明。长长的睫毛垂在脸上,没有一丝丝血色的唇,湿漉漉的头发贴在脸上,像一条一条的墩布条,手臂上青筋暴起,很难受的样子。 只一瞬间,她感觉温暖了一些,有人把重伤的她搂在了怀里。她听到几枚铜钱滚落的声音,陵山一别,他们终于重逢了,难道是老天爷听到了她的祈求? 眼前又是一花,似乎是刀光闪过,那喷涌的鲜血霎时染红了眼前的整片视线。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片血雾之中,她却能够清楚的看见那个无比熟悉的身影,正无声的冷漠的站立在她身前。这一瞬,时间几乎静止,她的呼吸,他的心跳,她模糊的视线,他无情的刀刃,她的肆意流淌的泪水,他身上鲜红的的血液……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 第二百二十五章 孤凰 (七) 画堂晨起,来报雪花坠。高卷帘栊看佳瑞,皓色远迷庭砌。 盛气光引炉烟,素草寒生玉佩。应是天仙狂醉,乱把白云揉碎。 她又开始做梦了,梦境里风雪交加,山川大地迅速变成一片白茫茫的样子,积雪厚达四五厘米。 那漫天飞舞的雪花,气势逼人,好像蒸腾的炉烟一般,等它落到地面,覆盖万物,让那些发着寒光的枯草都变得晶莹剔透起来,就像凭空生出了许多玉佩似的。 云麒拉着苏靖麟出了星君殿,驾云往麒麟神山的方向去了。 很快,两人就到了神山上方,山顶上白雪皑皑,反射着太阳光,银装素裹,分外妖娆!看着厚厚的积雪,云麒突然玩性大发——只见白影一闪,苏靖麟身旁的人不见了踪影。 “我说星君大人,你到底知不知道‘卖萌可耻’这四个字怎么写啊!”苏靖麟对着一言不合就变成虎斑猫的云麒翻了个白眼,看着某人在她面前打滚卖萌无所不能,还是忍不住伸手挠了挠他覆盖着软毛的肚皮。 这可是软肋,云麒立刻十分享受地哼哼了起来,恬不知耻地伸出两个爪爪抱住了苏靖麟的手! “好了好了,你该不会准备以这副模样去见我爹娘吧?”苏靖麟好笑地捏了捏虎斑猫爪子上的肉垫,那爪子上柔软的短毛甚至比周遭的雪地还要白上几分。 “而今何事最相宜,宜醉宜游宜睡。”云麒懒懒地念叨着一句词儿,在阳光下舒服地眯起了眼睛! “你赶紧给我变回来,别整那些没用的!”苏靖麟放开他山竹儿一样雪白可爱的爪子,转身团了个雪球准备堆个雪人。云麒却以为苏靖麟团雪球是想要打他,立刻一个翻身脚底抹油,溜得比兔子还快! 他突然觉得,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见家长这种事儿,急不来! “你给我站住!”来都来了,临阵脱逃算什么本事?苏靖麟吼了一嗓子,起身就要去追。 忽听得身后传来两个熟悉的声音:“麟儿,别追了。” “爹爹,阿娘!”苏靖麟转惊为喜,立刻收住了脚步。 “放心,他会回来的!”貌美的妇人莞尔一笑,拍了拍苏靖麟的肩,拉着她的手语重心长道,“难得见你这么紧张一个人,在他回来之前,不如,先陪为娘去那边走走,为娘我啊,刚才看到有一树梅花开得正好!” 雪和梅花,是冬天赠予大地的礼物,更是冬天赐予人类的大礼,这样的礼物奢华无比,却又美妙非常。说它奢华,是因为在一年之中,她只在冬天降临。南国的冬天,甚至有些地方一年终了都难得见到一场雪。 说它美妙,是因为雪来的时候,它如揉碎的碎银,在苍茫万顷的苍穹,飘飘洒洒,覆盖了万里江山,简直就是美之神的化身。而落在梅树上的雪,沾染了梅花一缕香,便有了魂! 如果…… 就算你真的不值得,我也无怨无悔…… 苏靖麟喜欢听阿娘讲故事,于是母女两一边散步一边开启了民间话本模式! 故事里的那个他叫钱福。 这名字喜庆,既有钱又有福。 所以,他是明代孝宗年间的状元。不用太羡慕,因为他就没活过五十岁。 而且也羡慕不来,毕竟人家祖上出过帝王。 吴越国开国国君钱镠,就是他的祖上。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说的就是钱镠,正所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钱福参加会试时,主考官是李东阳,考完之后李东阳就对别人说,可惜了,钱福没中解元。 当时人们纷纷唏嘘,觉得钱福不过尔尔,徒有虚名罢了。 等放榜之后,大家才明白李东阳的话中之意。 因为钱福接连中了会元和状元,李东阳可惜的是他没能连中三元。 “麟儿,你相信天缘一说吗?”讲完故事,苏靖麟的娘亲看似随意地问了一句。 “天缘,上天注定的缘分吗?”苏靖麟歪着头问。 “天缘,和天命一样,意味着不可违!” 天意难违! 云麒并没有跑远,他很快就停了下来,等着苏靖麟追上来——只要你相信,我就一定来;只要你需要,我会一直在;只要你选择,我就是你的信徒! 只是云麒没有想到,这回跟来的不是苏靖麟,而是一个情理之中,意料之外,他不得不面对的人。 山间简易的小屋里,炉子霹雳吧啦冒着火光,炉子上有一个简易的支架,上面穿着一只烤得滋滋冒油的羊腿。云麒看着跳动的火光,心里直打鼓,那稳重内敛的中年男子坐在他对面,无端给人一种若有似无的压迫感。 “想必你已经知道,我找你来的目的了,”苏靖麟的父亲说话一向是开门见山,就事论事,也懒得弯弯绕,他直视着云麒的眼睛继续道,“麟儿不仅仅是我的女儿,她还是我麒麟一族的神女,也就是麒麟神山的守护者。” “我知道。”云麒下意识地点着头,在苏靖麟的父亲面前,他突然深刻地意识到一种责任感。曾经的他只知道苏靖麟于他而言是与众不同的女子,是他想要守护一生的人,而现在坐在他对面的这个人,给苏靖麟的却是最无私的爱! 也只有在这个男人面前,他会觉得相形见绌,自愧弗如;他甚至无法直视对方的眼睛,会觉得自己做得还远远不够;哪怕不是承诺,他也会觉得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都重愈泰山! 诚然,时间会见证很多东西,也会吞没很多东西,爱情自然也不能例外。比如,世间流传的“七年之痒”,歌里传唱的“日久见人心”,无一不昭示着这一残忍的真相。 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会使人忘记爱情,但亲情不会,时间,只会增加它的厚度! 第二百二十六章 孤凰(八) 酒杯太浅,敬不到来日方长,巷子太短,走不到白发苍苍。摘来桃花酿做酒,万杯不及你温柔! 苏靖麟不知道那天云麒和她阿爹见面的事,更不知道他们谈了些什么。她阿娘说对了,云麒确实回去找她了。看着踏雪而来的白衣公子,她阿娘却什么话也没有说,折下一枝梅花径自离开了。 云麒默默走到她身边,也折了一枝梅花放在她手里——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 “你娘亲,她……”云麒回头看向苏靖麟她娘离去的方向,心里依然有些忐忑。 “我阿娘说,你一定会回来找我的!”苏靖麟把玩着那支含苞待放的梅花,又看了看云麒疑惑的表情,突然踮起脚,一把搂住了云麒的脖子。 爱情,就应该是爱情本来的样子不是吗? 为什么会变成亲情…… 如果真的爱一个人,就不应该有什么保质期,让爱永保新鲜真的那么难吗? 心有所属,永远专情一人,无论世间纷扰,心甘情愿为你建一座围栏:隔绝一切花红柳绿的诱惑,做你的唯一。你是那雪地里一枝独秀的红梅,入眼入心,自然无可比拟! 孤凰在星君殿溜达了一圈,直觉无所事事,正寻思着要不要离开这个鬼地方出去找点乐子,“啪嗒”一声,一颗果子从敞着的窗户外面飞了进来,落在她面前的盘子里。 “谁?”孤凰看了看那颗饱满圆润的野果子,准头不错,难不成,这家伙能看得见她? “你是新来的?”就见笑盈盈的一张脸从窗户探了进来。 “你看得见我?”孤凰更加疑惑了,这女子是什么来头? “那是自然,看不见的话我干嘛要和你说话!”一身华服的女子歪头看着孤傲的大鸟,干脆直截了当从窗户翻了进来,拍着手继续道,“白虎星君不在吗,肯定又是去麒麟神山当混混了,”边说边叹了口气,“唉,来的真不是时候!” “混混?”孤凰递了个问号过去。 “混吃混喝啊!”朱雀理所当然的答道,“我跟你说,你别看那家伙白衣翩翩,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实际上啊,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到处骗吃骗喝……” 朱雀突然不说话了,她感觉到一股杀气从背后传来! “真是冤家路窄啊!”云麒挑眉看着正在说自己坏话的女子,没好气地哼了一声。 “我,我还有事,那个,我先走了!”朱雀一拍脑门,准备开溜! “你不是特地来找我的吗?来都来了,着什么急啊!”云麒一甩袖子,立刻有一道蓝光扩散开去,封死了星君殿的所有出口。朱雀心里暗暗叫苦,她这是出门没看黄历吧,怎么说句坏话就能被正主撞上,完了,这下真的是插翅难飞了! “你,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就当刚才什么也没听见行不行?”朱雀不自觉地退后了几步——瞧她这记吃不记打的毛病,好端端的跑来星君殿作甚,吃饱了撑的! 其实朱雀自己也有点儿搞不懂,像她这种老好人性格,究竟是怎么当上神仙的? 想当初,就是这么只会讨好、不敢打扰,才害得自己白白错过了发财的机会。她原本以为,当了神仙运气会有所好转,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好运气”这三个字好像还就是喜欢跟她绕道走。 “你怎么了,我这还没动手呢,你怎么跟吃了败仗一样。”云麒不怀好意的笑着揶揄道,他这要是再晚回来一分钟,不知道这家伙嘴里还会说出什么来——幸好,他回来得及时! “拜托,用不着这样吧!”朱雀哭笑不得地看着步步紧逼的云麒,很想挖个地洞钻下去! 此时此刻,那张古典的鹅蛋脸上不见了笑容,流溢着满满的可怜,突然很有故事感,不是简单的作悲作喜,而是顾盼、惊起、欲语还休,云麒差点被这一眼万年的眼神迷惑了心智。 “在我面前,你就用不着装可怜了吧!”云麒移开视线——朱雀这家伙,竟然对他使用摄魂术,要不是戴着引魂铃,还差点着了你的道! 朱雀无奈地又叹了一口气,撤了摄魂术,直视着云麒的眼睛道:“对不起,我也不想这样,你真的准备和我动手吗?”她倒不是害怕自己打不过云麒,只是觉得有点尴尬罢了。毕竟旁边还有人,不,还有只鸟看着呢! 越长大越明白,并非所有的关系都值得经营,也并非所有的人都能一如往昔。 很多人在岁月和世事的打磨之下,会变得越来越凉薄势利,也配不上我们再付出真心。 尤其是那些经常看不起他人的人,骨子里的高高在上令人鄙夷,日常生活中的虚伪嘴脸令人作呕,此时你最应该做的就是及时远离。一般来说,经常这样对你的人,多半就是看不起你,不要深交了。都说死亡不是“终点”,遗忘才是。看透了世间为功名利禄互相倾轧甚至你死我活的闹剧。 回望人生,蓦然醒悟,这些身外之物实在不值得耗尽一生时光,于是抛开世间扰攘,超然地走进四季、走进自然,徜徉于林间草地,寄情于山水花鸟,实乃人生快意事。 寂寞吗? 在空山破寺听雨,在炉边听寒雨敲窗,烧枯叶、烹鲜笋。美味当前,哪有时间寂寞! 名利呢? 斑竹半帘,我的心早已清净如水;人间万事如黄粱一梦,冷暖是非早就不再挂念。在我的眼中,大地亦是虚幻,何况那些世间微尘! 甘心吗? 每天赏画、弹琴,品茶、作书,在小园幽径散步,赏花、观鸟,戏水、弄拳,闲适的生活,充实的心怀,快活似神仙。 随自己的心意栽花种草,以自己的性情饲禽养鸟,不必在意别人的是非,不再烦恼于人事纠纷,欣赏四季的美、自然的秀,尽情享受生活乐趣,快乐地享受人生。 抛开名利,心灵会得以沉静;看透生死,灵魂便得以升华! 第二百二十七章 孤凰(九) 旅馆寒灯独不眠,客心何事转凄然。 故乡今夜思千里,霜鬓明朝又一年。 云麒原本也没想和朱雀在星君殿大打出手,好歹是自己家,打坏了东西他还心疼呢!于是没好气地做了个鬼脸道:“罢了,好男不跟女斗,本公子不跟你一般见识!”边说边就没事人一样走了开去,烧水准备泡茶。 一旁正准备看好戏的孤凰无语望天——前一秒还剑拔弩张的两人,下一秒就自动和好了,这变脸的速度简直了!得,好戏看不成了,她还留在这里作甚,左右她也不喜欢喝茶。 云麒看了孤凰一眼,大概读懂了她的眼神,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着道:“抱歉啊,怠慢了!” 见孤凰不想搭理他,撤了结界继续道:“我知道你不喜欢这里,在下也不愿强人所难,你若不想留下,可以自行离开,天大地大,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咱们有缘再见吧!” “你愿意放我走?”孤凰终于抬头看着白衣公子,想读懂他的眼神。 “你我往日无怨,近日无仇,我干嘛要为难你?”云麒沏好茶,自己先喝了一口,又递了一杯给朱雀。他心情好,自然不和两个女子计较,眼下,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解决呢。 孤凰何处卧,凤山琴未歇。 余生叹花落,直道相思了。 云麒小时候想不明白,节日的作用是什么?长大了才懂得,节日,无非是让幸福的人更幸福,孤独的人更孤独。转眼又到了年终岁尾,不同以往,这一次他可得好好准备一下了——他答应了靖麟,要给她一个惊喜的! 苏靖麟此刻还在继续堆她的雪人,云麒走后小莹和璃鸢不请自来,三个人便一起堆起了雪人。 “你堆的这个,怎么看着不像人,倒像一只狐狸啊?”小莹凑到璃鸢身边,贼兮兮地笑道。 “不是,这不是狐狸!”璃鸢手一抖,刚放上去当做狐眼的黑色珠子掉了下来,没入雪地里不见了踪影。璃鸢心虚地看了看小莹,又看了看苏靖麟,脸颊突然有些发烫! “不是狐狸,难道是……”苏靖麟看了看“雪狐”那两条雪白的尾巴,了然于心——看来璃鸢这丫头,果然是喜欢上那个人了!可是一想到那身青衣,苏靖麟又忍不住摇了摇头,只怕这二人的情路也不太好走…… “大小姐,您就饶了属下吧!”璃鸢最怕苏靖麟露出这样的表情,小莹或许不知道,但她那点小心思,怎么可能瞒得过苏靖麟,她可不想自己喜欢青昱这件事这么快就人尽皆知! “快说快说,我想听!”小莹最喜欢这种八卦了,立刻兴高采烈地缠上了苏靖麟。 “小屁孩,大人的事你少管!”璃鸢对着小莹龇了龇牙。 小莹回敬了一个鬼脸:“我偏要管!”你能奈我何! 苏靖麟摇了摇头——果然,再厉害的女子,在喜欢的人面前,都无一例外地败下阵来。她自己,又何尝不是呢?曾经有人说过:“爱情呢,就像是抓住一把沙子,越是用力去握紧,它就越是从指缝中溜走。” 难怪阿娘会提醒她,哪怕情关难过,也永远不要迷失了自我! 有时候,爱情不需要言语的烘托,而是在默默的付出和理解中达到最深刻的共鸣。爱情就像是海底的珍珠,需要经历重重波折,才能闪烁出最绚烂的光芒。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一种无法言说的爱,那是如此沉重,它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才能够得到最完美的诠释。所以,珍惜眼前人,用心去感受那份沉甸甸的爱,打从心里将彼此视作最珍贵的存在。 在爱情的海洋中,或许我们都是彼此的救赎,而最美好的爱情,往往不是那些声势浩大的誓言,而是在平凡中发现的那份陪伴和理解。 再说孤凰离开了星君殿,独自一人却又不知道去哪里,总不能像朱雀那样,随便踹开别人家的门,进去逮着谁都聊会天吧!刚找了个酒肆坐下,就听到一旁喝酒聊天的人大着嗓门道:“凤毛麟角,知道吧,据说都是世间千金难求的宝物!” 这些凡人自然看不见孤凰,不然穷乡僻野,突然进来个美人,怕是没有人会无动于衷! 孤凰正打算离开,一只手突然准确无误地抓住了她:“我说美人,这么着急忙慌的,是准备去哪里啊?”她吃了一惊,抬起头呆呆地看着眼前的白衣女子。 “这地方不适合你,走,我带你去个好地方!”暮吟笑着道,轻轻一拉孤凰的手。 暮吟身上有一种难以抗拒的魔力,虽是第一次见面,孤凰却鬼使神差地跟着她走了。 这个世界上总有很多人不被理解,而“误会”并不是坚持这条路的最大敌人,放弃才是。 这世间能让你温柔的人,肯定是给了你极致的爱;能让你沉默的人,肯定是给了你极大的伤害;能让你变暴躁的人,肯定让你受尽了委屈;慢慢的,你会发现,一个好的伴侣,真的可以减轻一半的人间疾苦。 水月通禅寂,鱼龙听梵声。 她们停在一处仙境一般的地方,充满宁静与神圣之美,仿佛传达着世人对禅境的向往和虔诚,让人感受到一种超脱凡尘、与神明共舞的灵动与美好。 她看着眼前笑意盈盈的白衣女子,突然有些恍惚,只觉这样的笑容似曾相识——哪怕只剩满地的荆棘,她在暴风雨过后依然干净如初,温柔到没有任何敌意。 原来有些遇见,真的是上天注定的巧合! 第二百二十八章 孤凰(十) 少年自负凌云笔。到而今、春华落尽,满怀萧瑟。 有些男人的心就像那历经风雨的山川,被雕刻出深情与薄情的双重面貌。 他们会在寻求爱情的旅途中,以最真挚的面孔靠近,用温柔和关怀解除对方内心的防线,承诺着深情的誓言。然而当他们收获了对方的心,却又可能以各种理由悄然离去,或是彻底消失在你的世界。 曾经的孤凰不懂,为什么普通人都看不见她,而那些极少数能看见她的人,却又不是她想要拥有的。她渴望有一个人,不仅眼睛能看见她,心也能看见她! “你要是个男人多好!”孤凰看着眼前的白衣女子,突然有些感慨。 “男人?”穆盈停住脚步,回头看着眼神落寂的女子。 “我想尝试一下,互相喜欢的感觉……”幻化成女子模样的孤凰叹了口气——没什么,她只是太寂寞了。没有人能看见的话,长得再好看又有什么用? “喜欢一个人,并不难啊,”穆盈皱了皱眉,“为何一定要是男人呢?”穆盈一跃而起,从树上摘下一朵凤凰花,戴在穿着金色羽衣的女子头上,“你可以喜欢任何一个人,只要这个人真心对你好就值得!” “真心?” 看着依然满脸疑惑的女子,穆盈只好耐着性子解释:“对啊,如果遇到负心汉,一定不要心软,这样的男人,他们的行为就是他们过往情感经历的印记,在他们的世界中,爱情或许只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而你若是踏入他们的圈套,便要准备好面对落幕的寂静。” 这样的男人,举手投足往往会表现得很吸引人,只是在他们的世界里,没有谁是不可替代的。 在两个女子身旁,凤凰花犹如热情的火焰,在绿叶间燃烧,绽放出无尽的生机与活力。那鲜艳的色彩,如同画师手中的杰作,令人目不暇接。花朵呈五瓣状,紧密而饱满,犹如繁星点点,热烈而又不失优雅。 “你看那盛开的凤凰花,如同夏日的焰火,极尽华美之能事,你也可以像凤凰花一样如火如荼,宛如凤凰展翅,燃烧青春的热情,散发绚烂的光彩!” 月静春色三更灯,凤凰莲池月依旧。 十八壮士矜夸艳,天下美人都谢颜。 休言今人风流贵,一种美梦九流镌。 落叶临水摇翩跹,凤凰花院芳艳难。 花瓣零落不把闲,香风送来微凉端。 朱颜翩跹开春诗,长卿歌舞歌罢竿。 孤凰离开星君殿后,云麒开始琢磨该准备怎样的贺礼正式去拜会苏靖麟的爹娘。 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既不能太过刻意,又不能太显小气! 麒麟神山本就是灵气汇集之地,物华天宝,麒麟一族可以说是什么都不缺。 有什么宝物,能入得了苏靖麟爹娘的法眼呢——云麒懊恼不已,先前去昆仑山的时候,怎么没想着讨教一下这件事呢?罢了,这事儿还是问问靖麟比较妥当! 云麒于是不纠结了,溜达着出门找苏靖麟去了。 想见你,永远都不会在意天色已晚,心里总有一些冲动,连老天爷都不得不成全! “云麒,你跟我说说,你最喜欢吃什么?” “你猜!”猫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对于每一只馋猫来说,耽误吃饭,绝对是罪大恶极! 只也是说是比特…… 先收起你们的大刀,别走啊。为什么男装纽扣在右,而女装纽扣在左呢? 纽扣最初问世时,只有富人的外套才钉纽扣。紫的像晶莹剔透的宝石,黄的像翩翩欲飞的蝴蝶。从此跟这个发小断绝了往来。新有所以肖迟意的身边有敢爱敢恨、雷厉风行的泷茵,有刚毅果敢、爱憎分明的,当然也有心思单纯、忠心耿耿的是呢,害怕的很。对呀,你自己也难过,而且关键是万一真的撞着你呢,反正那个心情。以前我在小区里面,我还想着吗? 是利益使然啊,但是你看为什么有些团队。很有凝聚力呢。那有些团队他就是一,你等我说完,你能不能不要每次都打断我,烦死了,这样跟你聊天。那比如说像我们公司就存在很多这样的团队。比如说你要干一个。图片那个乌龟是龟。头拔不掉吧,拔掉就死翘翘了好吗?你们怎么这么残忍啊?好啦好啦,别摸啦。差不多得啦。还有嘛,再拿一只出来嘛。玩完了,再放回去。没事儿,哥哥不要你的。 而不是用来讲道理的。 ” 懒惰是属蛇者最明显的特性,虽然这是他在行动力上必须克服的问题,但是在钱财方面,他吸引人的魅力与媚力却弥补了这一缺陷。 感情中强势,不容易妥协在爱情的海洋里,有些男人的心早已波澜不惊。 他们的感情之路上,留下的不仅是回忆,还有对爱的淡漠。他们对待感情如同过客,得到时相伴一程,失去时也能立刻抽身而去,心之所向,无波无澜。对于感情的态度,如同对待一场游戏,可以轻松地参与,也可以毫不留恋地退出。 在他的世界里,爱情不再是心灵的归宿,而是一种可以随意取舍的体验。他能够满足女人的小愿望,但一旦这些愿望超出了他心中的界限,他便会毫不犹豫地拒绝。他可以谈论感情,却不愿意为爱情付出更多。 第二百二十九章 孤凰(十一) 掬水月在手,弄花香满衣。 飘着落叶的小池塘边,两个女子正在晒着太阳打发时间。 孤凰低头一看,碧绿的水塘像个葫芦形的大宝石。晚霞把彩色的柔光洒在水面上,就像给碧水插上了一朵朵绒花。波光粼粼的池塘里,鱼儿三个一群,五个一伙,悠闲地游动着,一只乌龟慢悠悠地爬上岸来。 “你看,你看,它真的把头缩回去了!”女子本想用指尖戳一下乌龟的脑袋,只是没等她碰到,那乌龟就迅速把头缩了回去。她只好敲了敲乌龟壳,等着那小东西再把头探出来。 “要不然怎么叫缩头乌龟呢!”被太阳晒得直犯迷糊的穆盈打着哈欠咕哝了一句。 “这地方好有趣,你是怎么找到的?”女子还想继续问,却没有人回答她的问题了。孤凰转过头,才发现穆盈在草地上睡着了。那一身白衣铺开在绿草上,宛如一朵白色的睡莲。 孤凰于是靠得近了些,杵着下巴骨打量起白衣女子的睡颜。 她们明明才认识,为何会有这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呢?同为女子,为何眼前的她可以活得这般恣意潇洒?她们都拥有凤凰血脉,一为凤一为凰,却又是如此不同…… 其实,她也有名字的,只是曾经唤她名字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阿馨,阿馨,你听我说,我真的没有背叛你,你相信我!”她不会忘记,那些可笑的誓言。 恨——她其实早就已经不恨了,只是依然无法原谅罢了。 “忘了告诉你,伊威,我其实从来没有怀疑过你,”孤凰看着那只乌龟慢悠悠地爬进水潭里,自嘲一笑,“是你,从来没有信任过我啊!” 他唤她阿馨——晨馨,多么美好的名字啊,晨光中一袭金色羽衣的她,比太阳光还耀眼!那时的她虽然羽翼未丰,却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她是天之骄女,降生之时就有百鸟朝贺。 喜欢她实在太容易了,凡是见过她的人无不为之倾倒! 那时候他说:“傻丫头,你只需往前走一步,剩下的九十九步,我来走!”这句话如同誓言,宣告了他们之间的坚定和执着。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心情应该是很复杂的吧? 是悲愤交加,是痛心疾首,还是委屈跟心力交瘁…… 她记得,他给她讲过一个故事。 在古老的唐朝时期,有一位仁德之君,就是皇帝李世民。在那个“贞观之治”的时代,百姓们安居乐业,享受着岁月静好的生活。然而,有一天,一封奏章却让这位明君震惊不已。 清晨,李世民坐在龙椅上,批阅奏章,突然间,他怒不可遏地说:“难不成真是我这皇帝做的失职吗?”这一天,天下风平浪静的日子被一封奏章打破。这份奏章揭示着一桩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三百九十个死囚等待着在秋天被处死。 这些人都是犯下死罪的罪犯,证据确凿,却在李世民的心中引起了波澜。 于是,他决定亲自去大牢一探究竟。在大牢里,哀嚎声、呼号声、抽泣声汇聚成一片混乱的交响曲。面对那些即将面临死刑的囚犯,李世民的心软了。 “带我去看看。”他对刑部尚书说。刑部尚书劝阻着说:“陛下,牢里蛇鼠混杂,怕有损您的龙体呀。”李世民却摆了摆手,毅然踏入了牢狱之地。 牢中,一位老者引起了李世民的注意。这位老者因为偷窃杀人而被囚禁,但李世民在他眼中看到了岁月沧桑和家的思念。“老人家,临死之前,你有什么愿望吗?”皇帝询问道。老者跪地而谢,乞求能回家看望年幼的孙子。 李世民的心动摇了。于是,他决定做出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决定:放了这三百九十个死囚,给他们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这个决定让整个朝廷为之震惊,也让百姓们惊叹这位皇帝的仁慈。 一年后,秋天的脚步悄悄来临。 死囚们按照约定纷纷回到了大牢,这时人们开始质疑李世民的决定,认为这是一场皇帝自寻烦恼的赌局。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回来了,包括那位老者。 老者拄着拐杖,缓缓走向李世民,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草民回来了,皇上,草民回来了。”李世民高兴地笑了出来。按照他的承诺,这些死囚们获得了自由,而这一切成为了李世民执政时期一段浓墨重彩的历史篇章。 在这个故事中,李世民展现了他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和仁慈之心。 他的决定不仅让死囚们获得了新生,也让整个国家感受到了一位君主的仁爱之风。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性充满复杂,而理解、宽容和给予机会,可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就如同一句古语所言:“宽以待人,信以成事。” 在李世民的执政下,唐朝的历史上又添上了一抹亮丽的色彩。 孤凰,她那时候不懂这些为君之道,满脑子都是自己喜欢的人。万幸的是,在经历了上一段失败的感情后,她并没有放弃自己。她是受了伤,但却并没有因此丧失爱与被爱的能力。正如她自己所说:“我未来一定会碰到新的爱情的。” 小院回廊春寂寂,山桃溪杏两三栽。为谁零落为谁开! 第二百三十章 孤凰(十二) 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里柔情。 “云麒,你陪我去个地方好不好?”苏靖麟看着云麒的眼睛,那双一蓝一金的眸子,终于又恢复成了最初澄澈的样子。她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不会再让这双眼睛失去光芒! “好!”云麒没问她要去哪里,只是点了点头。无论她想去哪里,他都会陪着她的。 那地方不远,却是个鼎鼎有名的地方。苏靖麟拉着云麒从云头上落下,正正落在园中一处亭子前。亭台楼阁流水新,梅吐香蕊迎客宾。放翁题词述怀处,钗头凤落孤鹤鸣。 “凤头钗,云麒你听说过吗?”苏靖麟轻叹,转头看着空寂的园子,又叹了口气。 “总是叹气做什么,会变老的!”云麒不喜欢苏靖麟唉声叹气的样子,却也不知她为何叹气——大概女儿家的心思总是绕来绕去让人猜不透的,他只好等着她自己解开心结了。 “我们进去坐会儿吧。”苏靖麟来这里本就是为了等人,有云麒陪她一起等自然是更好。 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藏着一个特殊的人。不管有没有在一起,也无所谓有多少的联系。就算这个人看似普通、平凡,但是在你的心里,一直有着不可动摇的位置,也一直如当年一样的明媚、阳光。 你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不自觉的想起,他也会在梦境中与你悄然的相遇。即使你们好久都没有联系了,很多年都没有见面了,但他依然会让你念念不忘,让你深深地惦记着。 那一年陆游赴京参加科考考试,因受秦桧排挤而落榜,归家后于沈园借酒消愁。正在郁苦之际,迎面走来了前妻唐婉和她的现任丈夫赵士程。 在征得丈夫的同意后,唐婉走进亭内,敬了陆游一杯酒,并劝他春寒天凉,不要贪杯。 还是昔日的温婉、还是昔日的容颜,可是此时此刻,她为人妻,他为人夫。这条界线就像是一道大山横亘在他们之间。 所以望着唐婉远去的背影,陆游取笔在沈园的墙壁上,写下了那首着名的《钗头凤》: 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禹迹寺南有沈氏小园序》曰:“禹迹寺南有沈氏小园,四十年前尝题小词壁间,偶复一到,园已三易主,读之怅然。”诗中并有“坏壁醉题尘漠漠”之句。 那时沈园已有很大变化;而现在又过七年,更是面目全非,不仅“三易其主”,且池台景物也不复可认。诗人对沈园具有特殊的感情,这是他与唐氏离异后唯一相见之处,也是永诀之所。这里留下了他刹那间的欢喜与永久的悲,他多么渴望旧事重现,尽管那是悲剧,但毕竟可一睹唐氏芳姿。这当然是幻想,不得已而求其次,他又希望沈园此时的一池一台仍保持当年与唐氏相遇时的情景,以便旧梦重温,借以自慰。 但现实太残酷了,今日不仅心上人早已作古,连景物也非复旧观。 城墙上的画角声仿佛也在哀痛,沈园已经不是原来的池阁亭台。 令人伤心的桥下春水依然碧绿,在此曾见她的倩影如惊鸿飘来。 陆游一生最大的个人不幸就是与结发妻唐琬的爱情悲剧。据《齐东野语》等书记载与近人考证:陆游于二十岁时与母舅之女唐琬结琴瑟之好,婚后“伉俪相得”,但陆母并不喜欢儿媳,终迫使二人于婚后三年左右离异。 后唐氏改嫁赵士程,陆游亦另娶王氏。绍兴二十五年春,陆游三十一岁,偶然与唐赵夫妇“相遇于禹迹寺南之沈氏园。唐以语赵,遣致酒肴。陆怅然久之,为赋《钗头凤》一词题壁间。唐氏见后亦奉和一首,从此郁郁寡欢,不久便抱恨而死。陆游自此更加重了心灵的创伤,悲悼之情始终郁积于怀,五十余年间,陆续写了多首悼亡诗。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生离死别对于夫妻来说是最残酷而又最无力的。 《齐东野语》曰:“翁居鉴湖之三山,晚岁每入城,必登寺眺望,不能胜情,又赋二绝云……盖庆元己未也。”据此可知,这组诗创作于宋宁宗庆元五年己未《钗头凤》,抒写出“东风恶,欢情薄”的愤懑,“泪痕红浥鲛绡透”的悲哀,“错,错,错,”的悔恨。唐氏和词亦发出“世情薄,人情恶”的控诉,“今非昨,病魂常恨千秋索”的哀怨。 虽然已过了四十余春秋,而诗人“一怀愁绪”,绵绵不绝,但“玉骨久成泉下土”,一切早已无可挽回,那照影惊鸿已一去不复返了。然而只要此心不死,此“影”将永在心中。 “凤头钗,原来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沈园!”云麒总算是明白了苏靖麟为何叹气,自己也跟着叹了口气,又忍不住问,“那我们来这里,是要等什么人呢?” 苏靖麟却没有立刻回答他的问题,转头看向园中一角,那里有梅树已经含苞待放。有人闲庭信步来,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漫天飞舞的雪花中,但见一双坚毅的眼睛。唇红齿白,加上宽带的抹额,莫名有种我见犹怜的感觉。只要你愿意等,该来的总会来! 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 这种命运的捉弄无法抵抗,也是无法预防的。那么我们能做的就是抓住和爱人在一起的每一天。 有些夫妻他们总是会把浪漫留在以后,把爱意藏在心底。他们总觉得以后有的是时间可以互诉衷肠,有的是机会可以共享甜蜜。但是却不知道这一切的平静会在什么时候戛然而止,不知道命运的巨手会怎样搅弄人生。选择相伴终身的伴侣,一定要坚定且慎重,既然选择去爱,那就用心呵护,认真经营好这段感情。 有一句话说,伸手摘星,就算一无所获,但至少也不会满手淤泥。 当你心中珍藏着美好的情怀,你眼中所见的四季,你所看到的一花一草,自然美妙无穷。 第二百三十一章 孤凰(十三) 夜深沉,秋潇洒。风筛槛竹,雾锁窗纱。绣幕垂,朱扉亚。霜落梧桐雕阑谢,月明天啼杀宫鸦。 香锁宝鸭,帘敲玉马,灯谢瑶花。 海棠娇,梨花嫩。春妆成媚色,柳眉颦翡翠弯,杏脸腻姻脂晕。 款步香尘双鸳印,立东风一片巫云。淹的转身,嘻的喑哑,参的销魂。 木犀风,梧桐月。玉人娇一晌欢,碧酝酿十分悦。断角疏钟淮南夜,撼西风唤起离别。 凤凰朝,麒麟见。明君天下,万乘尊,诸王宴。四海安然朝金殿,五云楼瑞霭祥烟。 苏靖麟不喜欢等人。 等待,本就是一个漫长而心酸的字眼。在等待的过程中,谁都可以满怀期许,却又无法保证结果不会是空欢喜一场。但这一次,她却破天荒的没有觉得无聊。 “云麒,谢谢你陪我来这里。”苏靖麟很自然地靠在云麒肩头,脸上终于浮起一抹笑容来。她曾听说过关于沈园的故事,真的来到这里,心情难免有点复杂。此时此刻她突然深切的体会到,自己喜欢的人陪在身边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情! “我猜,你要等的人已经来了。”云麒环顾四周,却没有看到半个人影。 “不着急,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苏靖麟懒洋洋地闭上了眼睛,有云麒在她身边,她就会不自觉的放松心情,不知何时起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云麒低头看了靠在自己肩上闭目养神的女子一眼,嘴角溢出一抹笑容来。他就是喜欢她这种慵懒的样子,也像一只眷念阳光的小懒猫,只要晒着太阳,便什么都不会放在心上。 “二位真是好兴致啊!”有些清冷的声音响起,苏靖麟睁开了眼睛,却没有看到一个人。 “是你啊。”云麒却是一眼看到了一袭金色羽衣的女子,忍不住感慨,原来会笑的女人运气都不会太差。他不知道孤凰的特殊体质,自然不会知道他是为数不多的能看见孤凰的人之一。 “是不是小女子来的不是时候,打扰了二位!”孤凰话音未落,苏靖麟就眉开眼笑地站了起来,看着一袭白衣的女子从天而降——这才是她此行要等的人。 穆盈轻轻落在孤凰身边,同样笑意盈盈地看着苏靖麟。 “凤凰台上凤凰游,你二人倒是般配!”云麒笑着道,手一挥,石桌上凭空冒出来一套茶具和两盘点心。靖麟和穆盈定是有话要说,他要不要回避一下呢? 云麒泡好了茶,只说要去园子里四处转转,好好参观一下,便起身走了。 穆盈端起冒着热气的茶盏,却没有立刻喝上一口,她盯着杯子里的一片茶叶,若有所失…… 云麒在沈园里走走停停,他只知道——世界很大、风景很美、若岁月静好,那就要颐养身心;面对人生的无奈,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选择时干干脆脆,不犹豫,选择之后,坦坦荡荡,不后悔。现下无法触碰的难过,终将可以当作笑话去讲。时间不能改变你的故事内容,却可以改变你的叙述方式。 不那么好过的日子里,要学会每天给自己找一个开心的理由,哪怕只是阳光很暖,花还未落。 第二百三十二章 雾鸦(一) 博尔赫斯曾这样写猫,“由于无法解释的神圣意旨,我们徒然地到处找你;你就是孤独,你就是神秘,比恒河或者日落还要遥远。”遥远,却又触手可及! 你知道吗?不管你贫穷还是富有,高矮胖瘦,美丑不论,你的猫都瞧不起你! “一只乌鸦口渴了,到处找水喝……”简陋的小房间里,爷爷正在给小孙女讲乌鸦喝水的故事。 “百奚,你看,这只乌鸦聪不聪明?”头发花白的老人合上书,慈爱地看着自己的小孙女。 “爷爷,我也口渴了!”小孙女跳起来,“我要喝水去了。” “你慢点儿,别呛着!”老人也跟着站起身来,视线依然跟着小女孩儿,目不转睛。 死寂的牢房里,昏暗、阴冷。有人打趣这里的人如果长时间不动,都会变成呆头鹅。 「死刑犯」这个称呼,放在哪都是让人吐口水的存在。从犯案的那一刻起,他们就成为了被全社会痛恨的恶魔。但在临刑前,他们大多会回归到最原始的身份——人。 一个拥有喜怒哀乐,身后藏着故事的人。 即便对方戴着脚镣和手铐,欢镜听依旧浑身战栗。 欢镜听将纸放在铺盖上,双手却忍不住颤抖,笔尖划破了好几张稿纸。 时钟滴答的声音,就像催命符。 这时死刑犯却开口说话了:“大哥,你害怕什么?明天要死的人又不是你,是我啊。” “你不害怕吗?”欢镜听好不容易控制住自己的双手,不解地开口问。 “害怕,害怕又有什么用……” 狭小的窗棂上停着一只乌鸦,好奇地听着牢房里的对话。它刚从讲故事的爷孙那里离开——不错,它是一只喜欢听故事的乌鸦。它听过很多故事,除了《乌鸦喝水》,还有《乌鸦和狐狸》,《狐狸和葡萄》等等,它喜欢那个狐狸和葡萄的故事,原来并不是所有狐狸,都是都狡猾,有颜值的。 它认识狐族的人,那时它还小,它的爹娘告诉它要离那些四脚兽远一点。那是情有可原,理所应当啊,因为爹爹就差点儿命丧狐口。 后来,阿鸦发现,它们一族其实很不招人待见,可能是因为生的不好看,黑黢黢的一身毛,和那些毛色艳丽的鸟儿完全不一样。阿鸦自卑了一段时间,后来也就习惯了,不好看就不好看吧,破罐子破摔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再后来,爹娘离开后再也没有回来,它以为爹娘不要它了。 它突然觉得一天的时间很短,短暂地迎接清晨,便要拥抱落日的黄昏;一天又一天组成一月。一月的时间也很短,短暂地感受月初的朝气,便要和当月说“再见”,一月又一月组成一年。一年的时间仍然很短,刚感受到春天的温暖时,眨眼间就是夏天;刚抚摸过金黄的落叶,萧瑟的寒风便已侵入骨髓,一年又一年组成一辈子。 它想不通,为何一生的时间也那么短,它看着那些小娃娃,从呱呱坠地到咿呀学语,从少年意气到白发苍苍,还没活成想要的样子,垂暮便猝不及防地来到。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它知道无法回到过去,更没有意料未来的能力,所以只能珍惜当下。往事如过眼云烟消散不见,记忆如白驹过隙翻涌而去。 族里的长者告诉它,世间所有的事情,除了生死之外,都是小事。很多事情经历过后才懂,山水一程,放下过去,珍惜当下,展望未来。 第一次目睹死亡,是在一个大雾弥漫的天气。它看着那将死之人,和她的爱人一样,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在他面前失去一切生命体征,哪怕他说不让她死,不让她去任何地方。 那个女子,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有时笨呼呼的,直来直去,其实她心里跟明镜似的。 “他跟她说,当日断崖之上如果她没有背叛我,那么她就是我的好妻子,可是她什么都没有说,我看见了她眼里的疼痛,可是,她为什么什么都不说呢?” 错过,就是一辈子…… 在面对此类诱惑的时候,阿鸦也会想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何甘于顶着“第三者”的身份,对不喜欢的人百依百顺,温柔无限?除此之外,就好像中风了一样,慢慢地连一个字吐露不出来,只能通过情绪示意。 而她的心上人,眼看周围的人都加官进爵,他却无封赏也没升官,便心有不甘。一次,有朝廷使者到访,交谈中,贺若涵心直口快,没多做考虑,抱怨脱口而出。 后来这些怨言传到了晋王耳里,贺若涵因此被逼自杀。 阿鸦很心痛,这些人,为什么那么傻呢?为了那些名啊利啊的,可以连命都不要! 不仅有那些,它还发现人心才是天底下最丑恶的东西! 都说人心险恶,可是人心又很温暖,比如在小孩子这里。 阿鸦看到,一个小女孩儿被妈妈批评后,说了这样一段话:“妈妈你知道吗?其实我爱你的时间,比你爱我的时间要久。你二十几岁的时候才开始爱我,而我从一出生就开始爱你了。” 它也看到一些小孩子,小时候,想让爹爹陪自己玩,爸爸骂一声“滚”,转身就去睡觉了。 上小学时,经常挨打,被辱骂。初中时,自己偷偷看课外书,有些是借的,爸爸发现后,一本本撕掉。曾因为赖床,被父亲拖到地上骑着打,那孩子后来整整两年没跟父亲说过话。 种种行为,让孩子觉得父亲不爱自己。 别人劝她,他是你爸,对你还是可以的,有钱也都给你花。但是孩子却始终无法真的亲近他。 想告诉为人父母的人,并不是棍棒底下出孝子,棍棒底下都是伤心的孩子。 心理治疗师苏珊·福沃德指出:“暴力对孩子的威慑作用只是暂时的,它引起孩子的愤怒情绪、复仇心理以及自我仇视却异常强烈,挨打带给他的焦虑、紧张、痛苦将会充斥他整个童年,被暴力对待的孩子很难重新获得信任感、安全感。” 暴力从来与爱无缘。暴力的行为只会让孩子恐惧,并成为心理问题的来源。 阿鸦不懂什么心理学,但它能读懂孩子眼睛里的悲伤…… 终于明白,很多当时以为过不去的坎,再回首时发现不过小事一桩;做人、处事要学会释怀,真正的智者,从来都不会和自己过不去。 人这一生,看似有一百年的光阴,实际上一眨眼就过完了;我们总以为人生还长,结果在日复一日的蹉跎下,浪费了人生大好的时光,也让很多任何事一去不复返。 作家村上春树说:我们总以为人是慢慢变老的,其实人是一瞬间变老的。 人生就是生生不已,一个人的一生很短,但却可以无限延续。生活可以是甜的,也可以是苦的,但不能是没味儿的。睡前原谅一切,醒来便是新生。 也许就在某次大彻大悟之后,也许是在某次痛心疾首以后;人生没有什么来日方长,过好今天比什么都重要。一天很短,我们只能兼顾眼前事;一月很短,匆匆忙忙间就已过去;一年很短,刚觉夏深,便已秋凉;一生很短,珍惜当下,少留遗憾! 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未来的事情未来再说,最好的时光就是当下,最好的生活就在眼前。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一辈子,父母安康、知己在旁,三餐四季,人生大喜! 第二百三十三章 雾鸦(二) 恨君不似江楼月,南北东西。南北东西。只有相随无别离。 恨君却似江楼月,暂满还亏。暂满还亏。待得团圆是几时。 “再找不到引魂铃,你就不要回来了。”刚收起翅膀的阿鸦被这透着杀意的声音吓了一跳,透过有些模糊的窗玻璃,转头往屋子里瞅了一眼——引魂铃? 它记住了这三个字,扑打着翅膀飞走了。 阿鸦知道,人生在世,和“自己”相处最多,打交道最多,但是往往悟不透“自己”,虽然它不是人类,总是道听途说,却也懂得了很多为人处世之道。 人啊,走上坡路时,往往把自己估计过高,似乎一切所求的东西都能唾手可得,甚至把运气和机遇也看作自己身价的一部分而喜不自胜。而在不得意时,又往往把自己估计过低,把困难和不利也看作自己的无能,而实际上是被怯懦的面具窒息了自己鲜活的生命。 悟透自己,就是正确认识自己。 也就是说要做一个冷静的现实主义者,既知道自己的优势,也知道自己的不足。 做人可以憧憬,但期望值不能过高。因为在现实中,总是会打折扣的。可以迎接挑战,但是必须清楚自己的方向。也就是说,人一旦有了自知之明,也就没有什么克服不了的困难,没有什么难关是过不去的。 要悟透自己,还要学会自我欣赏。只有学会了认真欣赏自己,才能够拥有一个真正的自我。 蓝花楹大街转角处刚刚重新装修好的宠物店里,传出一阵阵烤饼干的香味儿。 “云麒,云麒,看我!”苏靖麟举起老爸刚买给她当做生日礼物的数码相机,招呼正在烤小饼干的云麒。想她上大学的时候还上过专业摄影课,可惜那些知识点都忘得差不多了。 “行了,别闹了!”一身白衬衫,外面系了个围裙的青年转过身来,无语地看着她。 “哇,帅呆了!”苏靖麟对着云麒抛了个媚眼,后者十分无奈地看了她一眼,下一秒就跟着笑了起来。这样的日子是云麒做梦都不曾想过的,简单而又温馨。 只想把每一寸时光,透过镜头,对你诉说。 “从今天开始,我要把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收藏起来!”苏靖麟笑眯眯道。 当你心疼一个人的时候,爱,就已经住进了你心里。爱是一种心疼,只有心疼才是发自最内心的感受。苏靖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这种感觉的呢? 大概是从前世的记忆复苏以来,她就有些明白了——说到底,她能和云麒重逢,一定是云麒付出了难以想象的代价。因为真正找到她的人,是云麒! 引魂铃,不过是一个契机罢了,如果不是云麒的执念,就算有引魂铃,估计也是无济于事。 云麒告诉过她,引魂铃是世间唯一能够容纳和保存灵魂的法器。如果没有引魂铃,她的记忆也不可能恢复。可是云麒却没有告诉她,寻找她的过程中,他经历了什么。 那想必是一段很不好的回忆,云麒没有主动提起,苏靖麟也就没有问。他们很有默契的不去想那些难过的事情,既然已经发生过了,那么让它过去就好,他们只要珍惜当下在一起的每一天。 春暖花开,宠物店里的猫崽子们也都活力满满起来。 苏靖麟记得,那个在她店里抱走了小白的女孩儿告诉过她:她每次出门的时候都会握着猫咪的爪子,跟它说一句,“我要走了”或者“我回来了”。那么在猫咪眼中,主人摸它的爪子,就是在跟它打招呼。这时候猫咪也会对着你喵喵叫两声,表示自己知道了。 “云麒,你看最近天气不错,一会儿关了门我们要不要出去走走?”苏靖麟放下捣鼓了半天的相机,猫到云麒身后,伸出手自然而然地环住了他的腰,整个人靠在他背上。 “你想去哪里?”云麒没有停下手上的动作,苏靖麟最近特别喜欢这样粘着他,这让他很受用。 若有一卮芳酒,逍遥自在无妨。 这大概就是他一直希望的那种生活,找一个宁静而舒适的居所,平野上飘荡着云彩,竹篱茅舍被茂密的植物掩映。这个居所安静而隐蔽,不管是谁身处其中都会感到悠然自得。绿嫩的植物和艳丽的花朵在此处盛开,给人以愉悦的感觉。 不要再陷入任何琐碎的争斗和纷争之中,远离现实中的尔虞我诈。如果有一杯芳香的美酒,就可以放纵自己,尽情享受自在的生活。追求宁静和自由,摆脱纷扰和功利的困扰,寻找内心的平和与满足。 那是对宁静、自由和舒适生活的向往。 这样的日子,曾经也是有过的吧。云麒的思绪慢慢飘远,飘回到遥远的星君殿…… “云麒,你快回来吧,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苏靖鳞叹了口气,得知云麒已经离开星君殿,她那悬着的一颗心就没有放下来过——天大地大,这家伙到底去了哪儿呢? 正胡思乱想着,突然,一双手从背后蒙住了她的眼睛,她听到来人拼命憋笑的声音。熟悉的触感透过手心传来,苏靖麟立刻勾唇笑了起来。 “我说云麒公子,光天化日之下,你这是想干什么呢?”苏靖麟抓住某人不老实的手,坏笑着问。 “光天化日怎么了,反正这里又没有外人,你怕什么!”云麒一脸奸笑,反握住苏靖麟的手,把她拉到自己怀里。苏靖麟刚抬起头想要数落,云麒却低下头直接了当堵住了她的嘴,毫不客气地吻了上去。 苏靖麟没想到他会突然这么霸道,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只得任由他“胡作非为”,她以为云麒会很快放开她,不曾想这家伙像是吻上了瘾,丝毫没有要松开她的意思。 不多时,苏靖麟便觉得有点喘不上气来,抬手想要推开他,云麒却将她勒得更紧了些。苏靖麟想起两人在圣湖边许下的承诺,心头一热,手上推着他的力道慢慢消失了,她不再抗拒,双手环住了云麒的脖子,开始回应他的吻…… 感受到她的主动,云麒笑得更加肆无忌惮起来,他闭上眼睛,双手变得不老实起来,在苏靖麟的腰上游走。苏靖麟本来就很敏感,她怕痒,平常是绝对不会让人碰她的腰的,此时此刻,她却没有躲闪,整个人依在他怀里,任由他施为。 云麒甚至觉得,哪怕他做点更过分的事,苏靖麟也不会拒绝…… 他们第一次紧紧相拥,恨不能永远都不要分开! 第二百三十四章 雾鸦(三) 明月清辉倾泻下来,天地间仿佛只剩下她和云麒,苏靖麟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的人,看得那样认真,看得仿佛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只剩下他和她…… 不远处,一位红衣老人牵着一只德牧。 起初德牧只是和哈士奇面对面的嗅闻。 德牧摇着尾巴,似乎一片和谐、相安无事。 与此同时,一只未栓绳的柴犬站在德牧身后,一直汪汪汪地叫唤个不停。 德牧被挑衅自然不乐意了,就在这时一只乌鸦飞了过来,同时吸引了两只狗的注意力。 而真正吸引阿鸦的,并不是这两只笨狗,而是不远处抱着一只虎斑猫的女孩子。 那只虎斑猫,脖子上挂着一枚银铃!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阿鸦记住了这只有着一蓝一金异色瞳孔的虎斑猫,扑扇着翅膀飞走了,如果那枚银铃就是传说中的引魂铃,那么接下来就需要帮手了。 近来,关于大熊猫的新闻牵动着所有国人的心。 大熊猫乐乐用自己的生命,为憔悴疲惫的妻子换来了回国的一张机票,为瘦骨嶙峋的妻子换来了一个回国安度晚年的机会,代价何其惨烈!何其悲壮! 如今,它躺在冰冷的冷冻仓内,伴随着心中千疮百孔的妻子,离开那个困了它们二十年的囚笼,想必,它是开心的吧,终究是一种真正的解脱啊。 乐乐丫丫回来了,可是,美香一家子,添添,小奇迹...... 它们怎么办? 看着视频里的美香病痛缠身的样子,它还能等到十二月七日吗?难不成还要再来一个冰冷的代价才能换回她家人的回归?原来回归,真的是如此困难的一件事情。 “你能回来我身边,想必也不容易吧。”苏靖麟把头埋在虎斑猫身上,喃喃自语。 云麒眯着眼睛,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当然不容易了,只是为了她,一切都值得! 想当初,他还以为再也见不到她了,心如死灰…… 原来哀莫大于心死是真的,那种整颗心都被撕裂的感觉,云麒至今不愿再去想起,他这一生,来来去去似乎匆匆忙忙,从来不知道要追求些什么,怎奈何为一人心忧? 那些不知名的心思,愿它们像一池流动的春水,唤醒你世界里的繁花盛开。 又到了春暖花开时节,苏靖鳞想把小平米阳台利用起来,设计成一个简单的小菜园,第一时间既能品尝到零距离的新鲜,又能从中得到“有机”的收获,美好生活从脚踏实地种菜开始。 种菜到底有多快乐?谁种谁知道! 云麒睁开眼睛看了一眼窗外的大太阳,心想——天没黑,还早呢,再睡一会儿,起床太早会变傻的!猫和人一样,都是需要睡眠的嘛!然后,他满足地又闭上了眼睛! 梦中,他又回到了冷冷清清的星君殿,他忘了自己是怎么离开麒麟神山,又是怎么回到这里的。师傅让他好好活下去,但他空洞的眼神出卖了内心:活下去的意义是什么? 他曾见过这么明亮的世界,以前不觉得自己幸运,现如今,命运却把那唯一的光源打碎了。 爱不会消失,但是会转移啊! 受苏靖麟的影响,云麒也开始关注起了大熊猫。只是他不能理解,同样是大猫,这熊猫为什么就那么受欢迎呢?卖萌,谁不会,可人家就能火遍全世界! 云麒拿着刚买的新手机,兴致勃勃地浏览着世界各地的大熊猫新闻。自从福猪猪从公主变贫民。现在都叫代号了。福宝搞得动静太大害爱宝不能休息。 爷爷过去就说201的邻居,你要安静点! “哈哈哈,家庭地位从第一跌到第四啦!”云麒一边看一边忍不住笑出声来。 他看着抱着饲养员爷爷撒娇的大熊猫福宝,这娃娃更像是两个爷爷自己生的! 你看看,爷爷都笑得合不拢嘴了! “云麒,你在看什么?笑得这么开心!”苏靖麟凑到他身边,双手搭在他肩头,笑眯眯问道,“怎么样,新手机用着还趁手吗?想当初你连怎么接电话都搞不清楚呢!” “那还不是靖麟你的功劳,我能再次找到你,真是上辈子积了大德!”云麒转头,吻了一下女孩子的侧脸。他确实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才能和她在一起。 “我有个想法,你看啊,我从小喜欢看漫画,很多故事都被画成了漫画,画的很形象,我也想试试。”苏靖麟脑子里打着小算盘,有云麒这个现成的模特在,她一定能画好的。 “你会画画吗?”云麒打了个哈欠,表示有些怀疑,“我可没工夫陪你瞎折腾!” “你怀疑我的能力还是怀疑自己的长相?”苏靖麟忍不住翻白眼,“你听说过双商吗?就是智商和情商,懂吗?”苏靖麟气急败坏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你知不知道,结果你竟然跟我说,你很忙,没工夫陪我瞎折腾?” “情商,我觉得我不需要啊!”云麒装傻充愣,笑得一脸欠揍。 “你要不连智商一起扔了吧,我看你都不需要!”苏靖麟翻着白眼道。 “我有你就够了,其他东西对我来说都是多余的!”云麒自然不想惹苏靖麟生气,连忙转移话题。 “你倒是会拍马屁,以为这样就能哄我开心了吗?可以你个锤子可以,云麒我告诉你,本姑娘性格凶、个性强、难伺候、还挑食,跟我在一起,你可要想清楚!”苏靖麟故意凶巴巴瞪了云麒一眼。 “你就是我上辈子的红颜知己,这辈子我都不可能离开你的!”云麒放下手机,将苏靖麟拉到自己怀里,“其实你想做什么只管去做就是了,我一定会支持你的。” 朋友再多,抵不上知己一个;梦想再美,抵不上现实一回;来日再长,抵不上情深一往;容貌再娇,抵不上莞尔一笑;嘴巴再甜,抵不上善事一件;思念再急,抵不上问候一句;运气再佳,抵不上和睦一家;家况再殷,抵不上良缘一份;收获再丰,抵不上精神一种;环境再优,抵不上安心一宿。 人生百味,繁华万千,终是过眼云烟;知足常乐,才活得潇洒;淡然于心,才优雅自在! 第二百三十五章 雾鸦(四) 今日是立春,二十四节气中的第一个节气。?立,开始之意,春,和煦生长。 一直身处寒冬的人,此刻开始活力满满!抖落一身寒气,慵懒的身体随春风舒展开来。 立春,就如河冰渐化,不破不立。 今年立春来得比春节早些,立春又迎春,苏靖麟心里的小鸟已经开始蹦跶,雀跃起来。?歌谣里唱到“一二三四五六七,万木生芽是今日。” 在北回归线及南一带,风里有了早春的气息。杨柳轻佛,吹面不寒;三两桃枝,粉中带白;溪泮游鱼,负冰前行。虽然冰还没有完全解冻,但春风并没有停下来,迎春花率先开放,樱桃、望春紧随其后,天地如梦初醒。 花都开了,仲春还会远吗? “走走走,我们出去赏花!”苏靖麟把正在看手机的云麒从沙发里拽起来,迫不及待的准备出门。 “相机,别忘了你的宝贝相机!”云麒也被她的雀跃心情感染,忍不住再三提醒。 “带着呢,忘不了!”苏靖麟眉开眼笑,对着云麒竖起了大拇指——她本身就是一个不喜欢主动的人,虽然灵魂有趣,但不爱表达,死倔,也慢热,遇到懂她的人是幸运,遇不到也是正常了。 到底是要怎样的缘分,才能让老天爷再次把云麒带到她身边呢! 我有点疲倦了,但我总要还有勇气,在狗一样的生活上做出神仙一样的事! “这位姐姐,能帮我们拍张照吗?”苏靖麟礼貌地和一个身着旗袍的女子打了招呼,看对方笑得友善便不疑有他地把相机递了过去,拉着云麒站到了一树梅花 没有人注意到,梅树上一只乌鸦正歪头看着他们。 阿鸦看着云麒——引魂铃就在这个人身上,要怎样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搞到手呢? “靖麟,我们去那边看看。”云麒拉过苏靖麟的手,这是他一辈子都不想放开的手。 一年四季,人间的气温,和人的感觉总是迥异的。苏靖麟总说,他们居住的这个地方,四季太过分明,好像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某些疆域与壁垒。 人生总是一天一天过的,谁也不多,谁也不少,时间最是公平。接纳始料未及的失去,珍惜不期而至的惊喜。当情绪低落慵懒无力时,把情绪收到别人看不见的地方,一个人学会坚强。 黑夜像一群幽灵,被晨曦驱赶之后,余下的,就是光了。 总有那么一些人,他们深爱着彼此,却又无法在一起,命运让他们不得不做出艰难的选择。其实女人对于另一半的要求并不高,她只是希望那个人在看透她的欲言又止,言不由衷,甚至是矫揉造作之后,依然还是会一如既往地怀揣着一颗是真心偏爱她。 但爱情对于很多人来说,往往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以为遇到的是能跟自己相守一生的人,可是这条路还没开始走,两个人便因为各种矛盾各分东西。 但对男人而言,他们最怕的就是女人在任何事情上都跟他绕弯,从来都不会直接地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可是对女人来说,那些拐着弯子的话,无非是为了不让彼此尴尬,所以才没有直接说出口罢了。 跟踪了云麒一整天也没有寻着机会偷东西的阿鸦泄气地飞回了树洞,那是它临时落脚的地方。树洞里有许多闪闪发光的小东西,阿鸦喜欢那些会发光的东西,像天上的星茫一样,寄予人间希望! 李晓昱推门进来的时候,女孩子正看着窗外发呆。他有些心酸地走过去把她抱起来,放到小床上。他们互相道了声晚安,女孩子便乖乖闭上了眼睛睡觉。 这个叫沫沫的女孩子,终于又回到了他的身边。是心怀愧疚的吧,以为不见她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她,结果却让她每天都担惊受怕,害怕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他。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真正有格局的人,既能享受最好的,也能承受最坏的。 有时费尽唇舌,争执一个不易化解的问题,还不如来一个简单的行动容易。这样的话,你就能化解敌人的攻势于无形。谁都认为自己会是例外,在后悔之外。谁都认为拥有的感情也是例外,在变淡之外。 然而最后发觉,除了变化,无一例外。 一早起来,李晓昱一定会先给沫沫准备好早餐才出门,他已经告别了阿飞那个身份,现在的他只想陪在沫沫身边,陪她安静地长大。他早该这么做了,既然放不下那就别轻易放手了。 阳台上的黑背看着主人忙前忙后,开心地摇着尾巴。 阿鸦的树洞正对着这个阳台,这里的一砖一瓦它都十分熟悉。阳台上曾经放着一个巨大的鱼缸,里面养了一条鲨鱼。阿鸦不喜欢鲨鱼,它曾听过关于鲨鱼的故事。 1996年,一名美女潜水员在海里游泳时,遇到了一条嘴里含着挂钩的鲨鱼,好心的女子上前帮助受伤的鲨鱼燃眉之急,却不曾料到,被救的鲨鱼竟然带着一帮小鲨鱼朝潜水员游去。 在那一年,深海潜水员克里斯蒂娜经历了一段惊心动魄的故事,一场与鲨鱼的奇遇改变了她对海洋生物的看法。克里斯蒂娜一直对大海怀有浓厚的兴趣,常常潜入海底,寻找与海洋生物的奇妙交流。每次下潜都是一次新的冒险,而那一天的冒险超乎她的想象。 她来到心爱的海域,阳光透过清澈的海水,将色彩斑斓的珊瑚照得如梦似幻。然而,突如其来的一条巨大鲨鱼打破了宁静。初时的恐慌很快被同情所替代,因为克里斯蒂娜发现鲨鱼嘴里咬着一根大鱼钩,痛苦的表情让她不能袖手旁观。 没有丝毫犹豫,她小心翼翼地接近,试图传递善意。通过一番努力,成功地取出了那根鱼钩。鲨鱼似乎感激地围着她转了几圈,然后悠然游走。然而,克里斯蒂娜没想到的是,当她再次来到这片海域时,那条鲨鱼竟然带着一群小鲨鱼向她游来,仿佛在表达感激之情。 克里斯蒂娜顿时明白,这群小鲨鱼可能是那只大鲨鱼的亲戚,前来感谢。为了回报鲨鱼的友好,她发现这些小鲨鱼身上也缠着鱼钩,于是决定耐心地为它们清理伤口。这个经历让她重新审视鲨鱼,原来这些海洋掠食者也懂得感恩,与人类和平共处是有可能的。 从此以后,克里斯蒂娜不再害怕鲨鱼,反而成为它们的亲密伙伴。 她常常游到鲨鱼群中,与每一条鲨鱼互动,为它们清理伤口。然而,她深知鲨鱼正面临来自人类滥捕滥杀的威胁。积极参与国际自然基金会的工作,呼吁各国政府采取更严格的法规来保护海洋生物。此外,她创建了一个海洋救助站,每年拯救数百条受伤的鲨鱼。 三十年来,克里斯蒂娜拯救了数百条伤残的鲨鱼,为每一条取了名字,成为这片海域中最亲近鲨鱼的人类之一。她组织志愿者进行海洋清扫,减少鱼钩和塑料垃圾对海洋生物的危害。为了唤起更多人对海洋生态的保护意识,她记录下了这些珍贵的经历,制作了一部纪录片。 克里斯蒂娜的努力逐渐改善了鲨鱼的保护状况,曾濒临灭绝的鲨鱼种群数量开始回升。她为自己的成就感到欣慰,将继续以实际行动呵护海洋的脆弱生命。 人类与自然界应该和谐相处,而不是相互伤害。每个人都应该珍惜这个星球,守护海洋的生命。克里斯蒂娜的经历是一个激励,让人们意识到每个人都有责任为环境和生态平衡做出贡献。 人活着应该有几分温柔遇事不慌,慢条斯理地安排好自己的生活一生一世,不求过得多好但求自己问心无愧温柔半两从容一生! 第二百三十六章 雾鸦(五) 你失忆了我却还记得你,那多不公平!人世间的悲情亘古不变,了无痕迹。 阿鸦记得每一张它见过的脸,这是它与生俱来的天赋。 大雪封山之前,她又回到了久别的家乡。推开门的那一刻,女子愣住了,屋子里空空荡荡,已经很久没有人居住的样子。爹娘呢?她本以为,阿娘会出来给她一个拥抱,结果却什么都没有了…… “是二丫头回来了么,你爹娘啊,都已经走了,你来晚啦。”邻居的阿婆看到她,摇着头直叹气——好好一姑娘,非要嫁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图什么呢? 是啊,图什么呢? 想当初,她那么相信那个人,不惜远嫁。在繁华的都市,她确实发现了很多有钱男人,可那些男人不是大肚子就是秃顶,年纪大,还相貌平平,她实在看不上眼。 直到那天,她在咖啡厅遇到一个男人,他的手白皙光滑、笔直有力,充满了诱惑力。手上的线条感明显,手掌有力度并且看不出粗糙感,关节衔接自然无厚重感。对于一个手控来说,这双男友手养眼十足。 她一眼就被这个人吸引,按照她在闺蜜那里取经得来的教科书般的做法,脑海中制造了一场偶遇。幸运的是她的一见钟情没有翻车,这个男人也成功被她吸引,离开之前两人交换了联系方式。 有些时候,爱就是一个非常嘻哈的事情,一个人永远无法把控,是需要两个人的共同守护和不改变。因为人都是贪心的,除了浪漫还想要拥有幸福! 只是这看似不经意的相遇,却犹如石投湖面,立即激起了她内心深处的波澜。 后来她才知道,这男人身份不一般,与她简直是天壤之别。年纪轻轻早已被视为公司的金字招牌,其强势的领导能力和巧妙的处事手腕令人赞叹不已。喜欢他的人实在太多了,不管是因为颜值还是陷于才华! 在处理感情问题上,他的聪明才智再度得到了展现。 女人终于明白,有一些男人看似老实,似乎在现实当中很容易遭受到他人欺负一样,事实上,他们从来都是富有能量和能耐的,他们身上的优点之一就是耐心,进而此类人对生活和感情也始终保持着小心翼翼的心态。 另外,他们憨厚和真诚,却并非真的很容易遭受到欺负,相反,一旦触犯了他们的底线,很有可能就迎来他们狠心辣手的报复。而在关键时刻,他们也总能凭借着个人的实力和能力,一鸣惊人。 比如这个看上去文质彬彬的男人,多年来,一直以来都秘密地策划着自己的政治防线,布置着无数让人瞠目结舌的布局。谁能想到,初来乍到的他就能在集团埋下一条不为人知的内线——这个拥有特殊地位的私人研发公司,一直在政治舞台上扮演着隐匿、暗中出击的角色。 而她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女子,作为他忠诚的追随者之一,竟然成为了他策略中的棋子。 他们的关系公开之后,她一直小心翼翼地保持着距离,毕竟亲密关系有些时候也是会带来麻烦的。 再后来,公司人员变动,他身为董事会成员之一,对于更换高级秘书始终持保留态度。他希望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手的错误,否则将很难作出替换的决定。 若审查经过筛选合格,他便可东山再起,继续怀揣着为国为民服务的使命;若审查结果不如预期,那只能被迫下岗甚至退役。这一时刻,成败命运的归宿全掌握在审查的评判中,他的一切未来将因此而触手可及或被彻底截断。 俗话说:“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有祸。” 为人处世,若是狂妄自大、目中无人,必定会得罪人,迟早要惹祸上身。曾经被你看不起的人,可能会一朝得志,飞上枝头变凤凰;曾经被你嘲笑的人,可能会平步青云,得财又得势。 《醒世恒言》有言:“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人生在世,总会遇到各种挫折,要想有一千个好日子是很难的;就像花儿一样,它的美不能持久,最久也不过百日。做人,容人短处,念人好处,越是谦卑,越有福气。 阿鸦默默地注视着一切,它是一个冷漠的看客。不去在意也懒得评价,世间事与一只鸦又有什么关系呢?除了把它带到这世间的那颗鸟蛋。 阿鸦信奉的原则是:永远不要为谁改变,只向往天空的高度! 因为,没有人值得你委曲求全,活在这个世上,有多少人喜欢你,就有多少人厌恶你,即使被人讨厌,也别随意翻脸,心中的苦,自己懂,眼角的泪,偷着咽。 事事周全,人人称赞,经历了人情冷暖,看清了丑恶嘴脸,慢慢的放下心中不必要的执念,不理会别人对你的敷衍,不争辩别人对你的污言,行得正,才走得稳,心放宽,才笑得甜。那些放不下的事,其实很无趣,一些忘不了的人,其实已看淡,与其把别人捧上天,不如对自己多关怀。 人啊,不要为了经济富有的朋友疏远了精神富有的朋友,慢慢你会明白,经济上富裕的朋友可以带你吃喝玩乐,也可以带给你复杂纷乱的世俗烦恼,精神富有的朋友也许只能带你去田野里,去溪流畔,没有美酒佳肴,没有香槟、咖啡、没有舞池,可是她能陪你一起奔跑、一起笑的像傻子! 心有灵气,就做一只自在逍遥的飞鸟吧!纵身入蓝天,抟扶摇而直上! 第二百三十七章 雾鸦(六) 当秒针“嘀嗒”跃过表盘,当第一缕阳光洒过地平线,温暖地映在孩子红扑扑的脸上。时间是一趟永不停留的列车,带领我们走过那些深深浅浅的岁月…… 窗外冷风阵阵,宠物店的窗玻璃上全是雾气,就连眼尖的云麒也无法看清窗外有什么了。 苏靖麟捧着冒热气的茶杯靠在云麒身边,忍不住问道:“这么冷的天,你要不要贴个暖宝宝?” “暖宝宝,什么玩意儿?”云麒满脸的问号。 “呃,暖宝宝就是,”苏靖麟拉开抽屉,翻出一个四四方方的暖色包装袋递给云麒,“喏,你把这个贴身上,就不会觉得冷了。”苏靖麟言简意赅。 “你冷啊,你怎么不早说!”云麒翻了翻眼睛,直接变成虎斑猫跳到苏靖麟怀里,“你有我这个恒温暖宝宝不知道利用,真不是我说你,那玩意儿就是个智商税,以后别用了!” “云麒,我怎么觉得,你越来越霸道了?”苏靖麟抱着虎斑猫,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捂不热的男人就别要了,像我这样又能暖手又能当抱枕的,你就偷着乐吧!”云麒一边享受着苏靖麟的挠痒痒服务,一边哼唧着道。 “不仅霸道,还越来越自恋了!”苏靖麟弹了一下猫耳朵,笑着道。 好不容易过节,关了店门,苏靖麟带着云麒回家蹭饭。云麒纠结了半天,还是决定以虎斑猫的形态跟着苏靖麟回去。倒不是他不愿意换个身份,而是担心苏靖麟不习惯。 既然他们已经天天在一起了,公开处刑也不过是早晚的事! 回到家,苏靖麟立刻接手了剥豌豆的活儿,云麒依然赖在她怀里,眯起眼睛打瞌睡。 苏靖麟的娘亲忙活了半天出来一看,又好气又好笑地问正在往自己嘴里丢嫩豌豆的苏靖麟:“数清楚有多少颗了吗?等你这死丫头把豆子剥完,黄花菜都凉了!” 没等苏靖麟回话,又叉着腰补了一句:“事没还敢偷吃,你忙哪头呢?!” 几颗豆子而已,您老人家至于吗——苏靖麟忍不住腹诽! 看着母亲大人转身进了厨房,苏靖麟拼命忍住翻白眼的冲动,迅速抓起一把豆子,三下五除二去了壳扔进盆子里,又晃了晃袋子,嘟囔着道:“马上,马上就好了啊,别催了!”说着,又忍不住往嘴里丢了几颗嫩豆子,故意嬉皮笑脸看向正在聚精会神看比赛的她家父亲大人道,“再说,我哪有偷吃,我明明是光明正大地吃!” 第二天,看到苏妈妈又拎着一袋豌豆进屋来,苏靖麟忍不住唉声叹气:“又是豌豆!”心想着,再好吃也用不着天天吃吧,她要是现在开溜还来得及吗——虽然吧,但是,她就不应该在家里呆着! 于是乎,苏靖麟挑了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拽着云麒去逛野生动物园。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苏靖麟哼着刚学会的民谣,看着一群斑马在他们面前悠哉悠哉地吃草。 “我听说这些家伙脾气不好,同样是马,却从来没有人敢骑斑马的!”云麒边说边举起相机,给苏靖麟和被当做背景的斑马群拍照。然后把相机递给苏靖麟,没等苏靖麟反应过来,云麒已经变作虎斑猫跳到了一匹斑马的背上,对着目瞪口呆的苏靖麟挥了挥爪子! “我真的是服了你了!”苏靖麟无语地瞪了他一眼,还是举起相机迅速按下了快门。 接着,两人来到了兽园,看到饲养员正在兴致勃勃地喂一只花豹。她紧紧抓住牛肉块,像是在逗小猫一样,让那只花斑豹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表演,从而赢得了大家的喝彩。 阿鸦歇在一旁的古树上,一双黑曜石般的眼睛斜瞅着苏靖麟和云麒,它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追踪者。 想起那个梦境,阿鸦有些不解地晃了晃脑袋——难道说一只乌鸦也会做梦吗? 阿鸦一直想不通,如果说梦不是真实存在的,梦,大部分源于内心,那么人又为啥会做梦呢? 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很多人应该都有梦到过已经去世的亲人或者朋友,梦醒以后,心情会十分低落。如果白天频繁地想起一个人,晚上这个人也会以梦的形式,出现在我们的脑海中。 其实这是因为你对亲人太过思念,而梦是一种成全,为了安慰你思念的情绪,或者是这段时间思念的集合。在民间有这样的说法,如果梦见去世的亲人、朋友,说明他们在天国过得不好,所以才会托梦告诉你。 可谁都知道人死不能复生,便安慰自己,其实就是因为太想念他们了! 人之所以活得累,不是拥有的东西太少,而是想要的东西太多。知足天地宽,贪得宇宙隘。 最后,苏靖麟和云麒溜达着到了熊猫馆,两人又忍不住聊起来了旅韩大熊猫爱宝。苏靖麟特别喜欢那两位把大熊猫当孩子宠的爷爷,只因她也是把宠物店里的毛孩子们当孩子一样的宠爱。 宋爷爷在爱宝坐月子的时候,就因为觉得小福宝太可爱,总是忍不住亲亲抱抱举高高,这还不够,他还经常给福宝开小灶,这也导致福宝常常夜里睡不好,所以白天疯狂补觉。 突然好心疼福宝,小小年纪,就要熬大夜,太不容易了,难怪从小就那么多乱七八糟的睡姿。 宋奶爸没事就研发吃的,只是他做出来的东西实在有点为难熊! 视频里的爱宝只吃了一口就整个熊呆住了——咋这味?现在装中毒还来得及吗? 唉,算了,看在宋奶爸这么可怜的份上…… 吃下去的都是人情世故啊! 爱宝一边吃一边纠结,两眼含泪默默吃下,真是一个特别懂事的女儿,熊猫界的孝顺代表,爱宝终究还是一个熊扛下了所有——做的很好,但是麻烦下次别做了,真是吃出了一种视死如归的感觉! 看着这些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画面,每每觉得暖心。世间万物都有灵性,实在不应有高低贵贱之分。 世界那么美,万物皆可爱! 第二百三十八章 雾鸦(七) 你一句等我,我哪敢再去爱别人! 有人说,等待是一个不讨喜的词,如果没有可以期待的东西,也就不会有等待惊喜到来的那份激情。所以,再深厚的感情,再浓烈的爱情,在时间的推移下,都会随着仪式感的淡忘而渐渐消逝。 可等待到底值不值得,在当下却是未知的,只能把一切交给时间…… 看着日头西沉,苏靖麟挽着云麒依依不舍地准备离开。素颜的她同样明媚,她的笑容仿佛带着一种魔力,令人觉得无比幸福。苏靖麟的美,来自于由内及外的与世无争,这种淡泊带来了一种不经修饰的少女感——真的是人淡如菊! 只有云麒知道,曾经一身紫衣红裙的麒麟神女,是怎样的气质出众,耀眼夺目。明媚、热烈、大方、自信等美好的词汇形容她都不为过。 无论什么样子的她,都能第一眼吸引他的目光! 这一世,他愿意陪着她,用心甘情愿的态度,去过随遇而安的生活。 两人刚走到动物园大门口,忽听得高音喇叭里传来一个焦急的声音:“各位游客注意了,紧急通知,就在刚才,由于饲养员的无心之失,导致虎园里的一只成年东北虎成功穿越护栏,逃离园区。动物园现已启动紧急预案,请各位游客迅速离开,确保自身安全!” “这是什么情况?老虎跑出来了!” 消息一出,人群一下子炸开了锅,所有人纷纷往大门的方向奔去,场面瞬间乱做了一团。也有一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出了大门就停了下来,等着看好戏——只要所有游客离开了,大门一关,老虎总不可能逃离动物园吧。 “老虎,这么戏剧化?”云麒皱了皱眉,或许他们不应该多管闲事,还是赶紧离开的好。 苏靖麟拉着云麒的手紧了紧,她当然不会忘记,云麒的真身也是一只白虎。虽然云麒总是以虎斑猫的形态陪着她,可他毕竟是白虎星君转世。 难怪他们去到虎园的时候,那些老虎都显得格外兴奋,都说万物有灵,这虎园的老虎会不会也感应到了云麒的到来,所以才一反常态,居然还溜了一只出来! 周遭人声鼎沸,人们在离开的路上议论纷纷,也有人庆幸老虎没有提前跑出来。如果不是大家都准备离开了,那必然免不了和老虎正面遭遇,后果不堪设想。 “靖麟,你在想什么?”云麒拉着苏靖麟走到公交车站,见她不说话忍不住问她。 “没什么,我只是在想,这件事真的只是巧合吗?” “车来了,我们走吧。”云麒拉着苏靖麟准备上车。 “等等,我东西丢了!”苏靖麟晃了晃自己的手腕,“就是你送我的那根千纸鹤的手链,我一直戴着的,可是它不见了。”苏靖麟又翻了翻自己的衣服口袋,越发着急起来。 “靖麟你别着急,会不会是落在宠物店或者家里了?” “不会的,出门之前我还确认过。” “那十有八九是掉在公园里了,算了,下次我再重新给你买一条吧。”云麒安慰道。 “可是我真的很喜欢这一条,好可惜,都怪我自己不小心。”苏靖麟叹了口气。 “那要不,你先回去店里,我去帮你把手链找回来!”云麒边说边就推着苏靖麟上了后面的一辆公交车,然后冲她点了点头,“放心,一定帮你找回来!” 既然动物园已经封闭,云麒找了一个隐蔽的角落,变回虎斑猫,一溜烟不见了踪影。 还是当猫方便——云麒一边想着一边喜滋滋地跳上了围墙,迈着猫步,灵活地避开了围墙上的障碍物。这些东西防止人翻墙没问题,在猫咪面前完全形同虚设。 云麒准备沿着他们走过的地方先找一遍,如果找不到再想其他办法,只是他忘记了可能会遇上一只在逃猛虎这件事,当然,他也没把它当回事儿! 老虎与猫,同为猫科动物,虽然猫究竟是不是老虎的师傅他不能确定,但如果遇上了,打一架也不是不可以!老虎的体型使其能够兼顾力量和敏捷性,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捕捉并击倒猎物。此外,老虎有着优秀的夜视能力和卓越的听力,这些特征使得它们在夜间的狩猎中具备极高的成功率。 云麒看着眼前的拦路虎,只道是冤家路窄! 作为天生的顶级掠食者,老虎凭借强大的力量,速度和敏锐的感官,捕食其他大型动物。云麒也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和一只老虎意外相遇,而且还是在他变成一只猫的时候。 那大猫盯着眼前的虎斑猫,发出一声低沉而威胁性的吼声,和云麒保持着差不多三米的距离。 云麒没有后退,一双阴阳眼死死盯住眼前的大猫。几秒钟之后,大猫像是感应到了什么,突然在云麒面前趴了下来。这是表示心悦诚服的意思,云麒哼了一声:“算你识相!” 云麒正寻思着要不要把这大猫带回虎园去,一只乌鸦叼着一根银光闪闪的链子飞了过来。 第二百三十九章 雾鸦(八) 山花烂漫时,谁会想到秋风落叶飘黄金? 当盛夏还在继续,谁又会意识到凛冽的寒风与冰天雪地即将来临? 然而,在这看似一片失意的景象中,却有一些东西在悄然崛起,正蓄势等待黎明的曙光! “靖麟你看,手链我给你找回来了!”云麒把挂着千纸鹤的银链子重新戴到苏靖麟手上,眉眼带笑地看着她——虽然不全是他一个人的功劳,但他至少占一半不是! “我就知道,你最厉害了!对了,那只老虎呢,你没有碰上吧?”苏靖麟从头到脚检查了一遍,确定云麒没有受伤,这才放下心来。 “你别忘了我本来就是白虎星君,普通的老虎奈何不了我的。”云麒没有告诉苏靖麟乌鸦的事,他怕苏靖麟多心。不管那黑不溜秋的家伙到底安没安好心,在这件事情上,云麒还是感谢它的。 如果没有阿鸦,那么细小的一根手链他一个人不知要找多久。只是那家伙的眼神,看得他有些不舒服,还有它话里有话的临别箴言:“你不必谢我,只不过是一场交易罢了。” 这话又是什么意思呢,交易,对方想从他这里得到什么呢? “照你这么说,你们还是遇上了?”苏靖麟一听这话,眉毛挑得老高。 云麒收回杂乱的思绪,轻轻摆弄着桌子上的茶杯,安慰苏靖麟根本不需要担心他,然后把公园里发生的事大概讲了一遍,示意苏靖麟他啥事没有,就是肚子有点饿了,有功夫瞎操心还不如给他拿点吃的! 听到云麒肚子发出的“咕噜”声,苏靖麟好笑地把饼干盒子塞到他手里:“馋猫,快吃吧!” 这饼干还是前些天他们俩一起烤的,苏靖麟泡好花茶,递了一杯给云麒,双手杵着下巴骨看着云麒吃饼干。水汽袅绕中,那熟悉的面容便有些不真确起来,只那双眼睛,她永远都不会认错。 茶桌上还有一本翻了一半的书,苏靖麟用自己的杯子压住了正在看的那一页。 这是一本诗集,翻开的那一页上写着:而今尘尽光生,照破青山万朵。直到有一天,去除了物欲尘劳层层的覆藏,佛性明珠的智慧之光熠熠显现,放光动地,照破千山万水。 释心月,字石溪,号佛海,既是诗人,更是一位悟道修行的僧人。 也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颗智慧却蒙尘的明珠,这颗明珠就是人人与生俱来的佛性。只是岁月蹉跎,让它被物欲尘劳所蒙蔽、禁锢住了原本的模样。 吃饱喝足后,云麒拿起了一根蓝色羽毛做的逗猫棒,看着小白和黑猫在这东西面前暴露出本性,玩得忘乎所以,他不经有些感慨——想当初苏靖麟拿这玩意儿逗他的时候,他是不是也傻乎乎地陪着她瞎起劲呢! 正想着,就见小白一个猛虎扑食,直接把黑猫撞得飞了出去。 “你明明知道它傻你还要逗它,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苏靖麟添好猫粮,看云麒玩得开心,忍不住自己也拿了一根逗猫棒。不过她的目标不是小白和小黑,而是正在一旁看热闹的大耳朵狐狸。 两人正玩得不亦乐乎,宠物店里又来了新客人。 “两位老板好,我,我想要……”那是一个有着一头栗色卷发的男孩子,看上去有些腼腆。 “你好,需要什么,随便看看。”苏靖麟立刻挂上招牌笑容,热情地和男孩打了个招呼。 “我,我想要一袋狗粮,嗯,还要一根牵引绳。”男孩板着手指头道,眼睛依然东张西望。 “你养的大狗还是小狗,狗粮在这边,你跟我来吧。”苏靖麟把男孩子领到了放狗粮的货架旁,指着大包小包介绍起来。男孩子依然好奇地瞅着货架上的东西,时不时拿起他感兴趣的小物件,见苏靖麟看着他笑又不好意思地放回去。 “你看看,需要什么自己拿就好。”苏靖麟也不是没有见过像他这样性格偏内向的孩子,耐心地等着他自己挑选。最后男孩子挑好了狗粮和一根蓝色的牵引绳,又细心地拿了一包磨牙棒。 苏靖麟收了钱,递了一根棒棒糖给男孩子,笑着道:“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谢谢姐姐!”小男孩十分开心地接过棒棒糖,给了苏靖麟一个大大的露出八颗牙的天真笑容。 殊不知,那样阳光明媚的样子,从七岁的时候他就几乎不再对外人展露。那么迷人却从此不见。 其实啊,人最傻的行为就是急着想要结果,得不到便又急又闹。殊不知,老天爷安排的,其实比你自己选的更好、更周到。冥冥中自有天意,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这世上,好饭不怕晚。 但人这辈子,却总是急。 急着干大事,急着出成果,急功近利讨要结果。 却往往忽略了,着急来的,大都不是好结果。 你看自然界中,那些来得快的,骤然发生的自然变化,如飓风、海啸、地震、洪水,哪个不是灾难?而那些好的,带给人希望的,却总是缓慢的。 就如太阳总是一点点升起,又一点点落下,树叶总是一片片发芽,又一片片落下。 稻谷总是春天播种,经过除虫、施肥,走过春天,走过夏天,到秋天才能收获果实。 时机未到,再急,也没用! 所谓好饭不怕晚、良缘不怕迟。 越是美好的东西,越需要时间去酝酿,去等待。 做任何事,人最不可或缺的,是耐心。 这天下万物的来去,都有它的时间,不是人力能轻易改变。 然而,大道至简,无欲则刚,当你什么都不执着的时候,反而天地都是你的。 但又有多少人愿意相信,有些事,上天让你做不成,是在保护你呢? 这世间万物的运转,都有定数,得到未必是福,失去也未必是祸。 很多时候,人再怎么精心策划,也抵不过一场命运的安排。 所以,无需抱怨生气,也不必纠结难平,更不用刻意去改变什么。 凡事顺其自然就好,别操之过急,拔苗助长。 只管耕耘,不问收获,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人生说穿了,就是个不断在“拿起”和“放下”间交错的过程。 这世上所有的势运,都讲究一个时机。 时机未到,莫怨,莫念,莫琢磨,而要去忍,去容,去坚定; 时机到了,莫贪,莫傲,莫自大,而要能稳,能静,能随缘。 一个人只有跌入从未经历过的谷底,才能站上从未达到过的高峰。 生活,总是一半烟火一半情欢;幸福,需要一半争取一半随缘。 一辈子,人最好的活法,就是努力活好当下,把当下该做的每一件事都做好,耐心打下扎实的基础。其余的其余,都交给时间。 时机成熟,自然水到渠成;把耐心留住,惊喜自会慢慢酝酿而出! 第二百四十章 雾鸦(九) 有些东西,只有在你失去的那一刻,你才会意识到有多重要! 如果有时间,你会来看一看我吧,看大雪如何衰老的,我的眼睛如何融化……晚星就像你的眼睛,杀人又放火!你什么都不必说,夜风惊扰我。可是你,惹怒了神明,让你去,还那么年轻……都怪你,眼神冷冰冰,尘封入海吧…… 如果有时间,你会来看一看我吗? “云麒,你听这首歌,听说是根据一个真实的故事改编的呢。”偷来的浮生半日闲,苏靖麟摘下一只耳机,递给正在整理照片的云麒。那些照片是他们上次在动物园拍的,刚从相馆拿回来。 “是吗,你别说,还挺好听的,歌名叫什么?”云麒听着耳机里有些哀伤的旋律,将手中的照片依次放到相册里,抬头看着苏靖麟,“什么故事,你给我讲讲呗。” 苏靖麟于是讲起了关于《漠河舞厅》这首歌曲的创作背景,故事中的原型人物,是一位在舞厅中央独自跳舞的老人。三十多年前,他的结发妻子在一场火灾中不幸离世,从此他未再婚,他与妻子无子无女,孑然一身孤独终老。 而老人的妻子生前很爱跳舞,他们甚至常常在旧仓库里,点起灯一起舞蹈,这个习惯也一直保留至今。只可惜妻子离世后,再也没有人陪他跳舞,双人舞于是变成了独舞…… “听起来,这是个忧伤的故事……”云麒把神色黯然的苏靖麟拉到自己怀里,轻声道,“靖麟你看,我有的东西不多,一双阴阳眼,一个引魂铃,你要,都拿去!”云麒仍然笑着道,视线却一直在苏靖麟身上,难得的认真。 “我有你就够了!”苏靖麟双手环住云麒的脖子,刚准备吻上去。 “欢迎光临”,自动门铃响了。 苏靖麟立刻条件反射地松开云麒,站了起来。 云麒满头黑线…… 谁啊?真会挑时候!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 “姐姐好!”小男孩却完全无视云麒的存在,自顾自和苏靖麟打起了招呼。 “你好,这次需要买点什么呢?”认出是先前来买狗粮的小男孩,苏靖麟笑眯眯问道。 “这小屁孩怎么又来了,一天到晚姐姐长姐姐短的,该不会打什么歪主意吧!”云麒看着小男孩的眼神越发不友善起来,如果他现在是虎斑猫的形态,估计已经龇牙咧嘴,马上就要亮出利爪打招呼了! “你嘀咕什么呢?”苏靖麟没有听清楚云麒的话,只是看他一脸嫌弃的表情觉得有些缺德。 “没,没什么,靖麟你先忙,我出去透透气。”云麒端出招牌假笑,试图蒙混过关! 苏靖麟看着他的背影,忍不住捂着嘴笑了起来。 真正的爱情不是为了让另一方得到幸福而牺牲自己的所有,也不是你心中所设想的为她好,或者说是为了她的幸福去做一些违背她意愿的事。因为幸福,需要两个人共同奔赴,无论山海还是战场! 八风卷地翻雷雨,万甲从天骤雪騣。 我们往往固执自己的想法,其实很多事情没有对与错,存在即合理。杯子,一定要完整的,因为水流走了,就永远不会回头;鞋子,一定要合脚的,因为日子很长,还有很远的路要走;爱人,一定要知心的,因为孤独的心,需要温暖的默契和依靠。 身体,只有你善待它,它才会善待你,谁也替代不了。而健康的身体,是一切幸福与快乐的基础。 充满文艺气息的熊猫馆,掩映于鲜嫩欲滴的郁金香花丛中,带有一丝中式风情。 草地上,大熊猫福宝可怜兮兮地哭了,泣不成声…… 用毛茸茸的小手擦着将要掉下来的泪水,姜爷爷急忙给福宝擦擦泪,喂她吃爱吃的小零食。陪小福宝说说话,安慰几句,看着小福宝这表情,心都熔化了。 这黑白小马夹里也是感情丰富啊,肉肉是最有辨识度的,除了脸最大,还有发黄的毛色,尖尖的嘴巴,真像只小狐狸。肉肉的脸蓬蓬的有点炸毛,和花花的美有一拼,但不同的是福宝还有大大的小鸟眼圈,喜欢翻白眼,好像是不屑一顾似的。 原来无论物种、体型、大小,只要在一起的时间久了,牵挂都是一样的。 牵挂一个人比思念一个人更深,思念是在分别之后,而牵挂是在无形之中。 牵挂,是心灵的回应,让人倍感亲切;牵挂,是心灵的呼唤,让人深深感动。牵挂,让亲情多了一份温暖;牵挂,让友情多了一份真诚;牵挂,让爱情多了一份珍惜。 有了牵挂,感情更稳固,因为牵挂,关系进一步。亲情,是血浓于水的感情,友情,是久处之后的真情,爱情,是刻骨铭心的深情。不管是哪种感情,都少不了牵挂。 一份牵挂,让多少真心被在乎;一份牵挂,让多少泪水止不住;一份牵挂,让多少思念放心中!牵挂,是世间最真的情,不需要甜言蜜语,不需要金钱物质,只是一个眼神,一句问候,只是一个举动,一声祝福,就足以证明,心有多真,情有多重! 茫茫人海里,谁是牵挂你的人,谁又是你牵挂的人! 无论是牵挂人,还是被牵挂,都是真情的流露,都是真心的见证。友情也好,爱情也罢,亲情亦如此,你牵挂的人,你要好好疼惜,牵挂你的人,你要用心珍惜! 牵挂更是一种说不出的痛,但痛中有乐;牵挂是一种改不了的痴,但痴中有甜。真正的牵挂是一种苦苦的忍耐,真正的牵挂是一种酸酸的无奈,无奈中更有一份切切的期盼。这个世上,有一个人牵挂着是幸福的,在心中牵挂着一个人是幸运的。愿你牵挂的人,同样也牵挂着你! 苦难已过,世界大好,相信我们很快就会再相见。 第二百四十一章 雾鸦(十) 真正拥有爱情或者最有资格恋爱的人,是他同样有能力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生活。 只有这样的人,他才有能力辐射出去温暖,既不会成为别人的压力和负担,也不会没有爱情就惶惶不可终日。我们这一生,无论和谁过,其实到头来都是和自己和解。 你如果没有能力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生活,那么即使步入婚姻,即使年过半百,也照样无法获得幸福与快乐。想要爱别人,首先得学会爱自己! 云麒最近心情不好,倒不是因为和苏靖麟闹了什么矛盾,也不是宠物店生意不够好之类的琐事。 那么,究竟是谁惹得猫大爷不高兴呢? 云麒拉长了脸,看着没事就跑来和苏靖麟套近乎的小屁孩,憋了一肚子闷气,不知道该不该发火! “云麒,你帮我看一下水烧开了没?”苏靖麟忙着招呼客人,压根没注意到某人的黑脸。 云麒没好气地瞪了小男孩一眼,起身进了里间——罢了,眼不见心不烦,他堂堂猫大爷,怎么能跟小屁孩一般见识?这小孩今天还带着自己的狗狗过来了,靖麟一定是喜欢那只小狗才和他亲近的,没错! 一边倒水云麒又想起了师傅和他说过的话:“无论人生上到哪一层台阶,阶下有人在仰望着你,阶上亦有人在俯视你,你抬头自卑低头自得,唯有平视才能看见真实的自己。” 人也好,神仙也罢,活这一世,为的是自己。 看不惯一个人,不必与他人争出个高低对错,不用为不值得的事浪费口舌,更无需因不值得之人影响心情。这一辈子,会遇见形形色色的人,最高明的处世方式是不争,以退为进! ?就像苏靖麟最近一直在读的《杨绛语录》里说的: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想说:愚者只争高低,智者以退为进。不争,不是一种懦弱,而是一种智慧。面对流言蜚语最好的反击,就是不理。 俗语说的:“一怒之下踢石头,痛的只有你的脚指头。” 生活中要是容易被人左右情绪,最后受伤的往往只有自己。不理,不是一种逃避,而是一种格局。不理无理取闹的人,就不会患得患失;不理胡编乱造的人,就不会伤肝伤肺。 仔细想想,这一生,所有的道理,都抵不过一句“随便你”;所有的解释,都抵不过一句“无所谓”。因为有些人,越争论他越是胡搅蛮缠。对于看不惯的人,不欣赏的人,无视是最好的办法,不理是最明智的决定! 云麒脑子有点乱,倒水的时候竟然走神了,滚烫的开水漫出来他都没有察觉,直到苏靖麟的惊呼声响起,他才回过神来。然而,已经来不及了,漫出来的开水顺着桌子淌下,透过布鞋烫伤了他的脚背。 “哎哟!”云麒后退了一步,撞到了冲过来扶他的苏靖麟,手中的水壶还没来得及放下,他只好用尽全力保持平衡,免得两个人一起摔倒在地。 “你没事吧?”两人异口同声,看着对方的眼神里都是焦急。 水壶在桌面上危险地晃了晃,被云麒眼疾手快地扶住,这才避免了二次伤害。 云麒穿的帆布鞋上满是水渍,忍不住摇了摇头自嘲:“真是布袋换麻袋,一代不如一代!” “快把鞋子脱下来,让我看看你的脚严不严重。”苏靖麟几乎是气急败坏了,一把拉着云麒坐到了沙发上,伸手就要去脱他的鞋袜,却被云麒拉住了手。 “我自己来就好。”云麒看着苏靖麟焦急的样子,却没来由地想笑——果然,她最在乎的那个人永远都是自己,可笑他还身在福中不知福,乱吃飞醋! “你笑什么?”苏靖麟懊恼地看着云麒红肿的脚背,还好没有起泡,宠物店里没有烫伤膏,看来她得去趟药店了。苏靖麟正准备起身,已经出了店门的小男孩去而复返,正一脸担忧地看着她。 “姐姐,要不我去帮你买药吧。”小男孩一眼看出了苏靖麟的意图,主动提出来要帮忙。 “那就麻烦你了,”苏靖麟边说边就递了一张毛爷爷给小男孩,“钱你拿着,多退少补!” 云麒叹了口气,这下,轮到他欠这小屁孩一个人情了。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这么大人了,倒个水还能烫到自己!”苏靖麟还是忍不住数落云麒。 “好了好了,姑奶奶你别生气了好不好,我只不过是走了个神而已,以后不会了。”云麒求饶似地看着苏靖麟,难得委屈巴巴了一回。 苏靖麟立刻心软了,又好气又好笑地白了云麒一眼。 不大会儿功夫,小男孩就带着药膏回来了。苏靖麟接过烫伤膏,小心翼翼往云麒脚背上涂了一层。“好了,你最好老实待着不要乱动,我去给你找双拖鞋先将就一下。”苏靖麟收好药膏起身去柜子里找拖鞋。 “大哥哥,你还好吧,脚还痛吗?”小男孩自然而然地坐到了云麒旁边,十分陈恳地问道。 云麒十分糟心地看了他一眼,没有回答,他突然想起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这句话。 人性的弱点,就是常常看到别人的缺点,却看不到自己的不足;然而,世间万物都是相互的,给人多少,人会回敬你多少。人,永远是相互的!一个人只有付出,或者只有索取,就不能和他人建立长久融洽的人际关系。世间万物都是相互的,给人多少,人会回敬你多少。 你爱别人,别人会爱你;你帮别人,别人会帮你。 你施与别人,别人会回敬于你。你给世界几分爱,世界会回你几分爱。 人心是相互的,你让别人一步,别人才会敬你一丈。人心如路,越计较,越狭窄,越宽容,越宽阔。人,生来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不要轻视身边的任何人,每一个生命的存在,都有非凡的价值。 用心对待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不管我们曾经遇见还是错过,总有些人和事让我们难以忘却。 一份温暖;一份希望;一份爱心。其实,善待他人就是善待自己! 相信目中有人才有路,心中有爱才有度! 正所谓你敬人一尺,人敬你一丈,做人就该这样。 一个人有一颗宽容的心,才会被人宽容和善待;才会被世界温柔以待! 愿我们都能在这个薄情的世界中释放一点温情,温暖彼此。漫漫人生路,愿我们心存善良,多点微笑,宽容,理解和尊重。人都是相互的,当善良遇到善良,就会开出世界上最美丽的花朵! 第二百四十二章 雾鸦(十一) 在一个盛夏的正午,天气热得让人烦躁,突然发现丁香花开了。 云麒不关注花,但他被丁香花的气味吸引了——那是一种浓烈却又不失温和的香味,让他想起星君殿后面的小花园。那时候,他喜欢在花园里午休,阳光懒洋洋地洒在一袭白衣之上,他半眯着眼睛,整个人也懒洋洋的…… 而在麒麟神山上,与星君殿风格最像的神殿名为——落星! 紫阁丹楼纷照耀,璧房锦殿相玲珑。落星阁矗立于神山之巅,以其典雅别致的外观引人注目。高耸的塔尖直指天空,象征着古老文明的智慧与精神。 楼阁的四周,雕花的门窗和精致的雕刻装饰让人赞叹不已。造型别致,外观古朴,以檐角高跷的造型,亭亭玉立,犹如一位优雅的少女。楼阁则雄伟壮观,每一砖每一瓦都透露出庄重的气息。 落星阁是占星之地,族中大祭司便常居于此。 苏靖麟小时候贪玩,好几次偷偷溜到落星阁里,好奇地东瞅西瞧。那些占卜用的龟壳、蓍草、铜钱、竹签在小丫头眼里都是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当然,苏靖麟是个听话的小姑娘,娘亲告诉过她要懂规矩,所以她从来不会乱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偶尔一次碰巧遇到大祭司,苏靖麟便当起了好奇宝宝,大祭司也乐意回答她的一些问题。 “占卜,能看见什么?”好奇宝宝苏靖麟双手杵着下巴骨,歪着头问大祭司。 老者揉着她梳了丫髻的乌发,笑呵呵道:“丫头,眼睛看到的东西其实是很有限的,占卜,意指以小明大、以微见着,通过观察星像等手段和征兆来推断未知的吉凶祸福,是一门很高深的学问呢。” 苏靖麟听得一知半解,歪着头继续问:“吉凶祸福可以通过星星看出来啊,好神奇的说!您看,这么复杂的东西,我能学得会吗,您能教教我吗?” “那就要看你想知道些什么了,你爹爹前些日子还来找我指点迷津呢!” 不懂装懂,是无知;懂而装傻,是睿智;不分场合乱说话,被别人耻笑;看穿之后不揭穿,是为人低调。聪明的人,宁可沉默,也不多说,不让自己逞能,不让他人尴尬。适时保持沉默,是一种修行,也是一种睿智。 苏靖麟一时半会儿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兀自看着大祭司把玩起一只红腹乌龟。 大祭司摩挲着龟壳上的花纹,依然笑眯眯地看着她。大祭司其实有一个徒弟,只是这个入门弟子不是个好相与的。苏靖麟记得第一次见面那家伙嫌弃的眼神,便也没有主动搭话。 大祭司也从不像普通夫子一样给徒弟授课,因为天赋异禀的人根本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占星并不是预测未来,而是不断探索自己的潜力和命运,使之成为更好的自己! 在这个充满变数的世界中,每个人都需要更多的指导和预测。通过占星,或许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命运和周围的世界,从而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人生在世,每个人都有他的苦和难,但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霞光洒落在静谧的山巅,山色空蒙,晕染出诗意的朦胧美。远山如画,绵延起伏,蔚为壮观。青衣人站在山脚下,抬头仰望,山峰层峦叠嶂,仿佛一个个巍峨的巨人,矗立于大地之上,展现出自然界鬼斧神工的无尽魅力。 青衣一晃,再次出现在落星神殿的最高点。遥远的山峰如诗如画,披着朝阳的霞光,层层叠叠,宛如一幅巨大的画卷。山巅之上的树木葱翠欲滴,如同披上了一层绿色的绒毯,使得整个远山都显得异常的鲜活和灵动了。 在晨光的照耀下,远山的轮廓愈发清晰,仿佛是大地苏醒的象征。 “你知道我有多蠢吗?她死的时候还告诉阿鸢,她把自己的首饰分给她一些,她还天真的以为天香阁会留着一个嘴巴不严实的人呢!” “她离开之后,去了哪里?”黑衣女子叹了口气,她能感觉到,那个人也不会再回来了…… 从前,他们比邻而居,她隔三差五总能见到他。可她从来没有主动和他说过话,她好像总是差那么一点点勇气,只好趁着四下无人,灯火隐隐,远远地看上几眼。 谁都希望能够遇到可以一直陪伴在身边的人,期望两个人的感情始终如一。 然而,现实常常事与愿违。有些感情,并不是永远,而是会随时间变得面目全非。有时候,你以为他会一直暖你,爱你,可其实他已经计划着离开你。离别,如同一杯烈酒,灌醉了心灵的柔肠,却也留下深深的痕迹,难以磨灭。 有句话说,相遇总是措不及防,离别都是蓄谋已久…… 那个人走了,连他门外树上的乌鸦都跟着他一起走了。她曾经以为,他总有一天会回来,直到她发现,连那只在古树上筑巢的乌鸦,也再也没有飞回来过。 她不知道乌鸦是否也懂得人的感情,也许是她想得太复杂了。 她还记得他走后的第一个冬天,雪中的远山宛如一个梦幻世界。山脉都裹上了一层厚厚的白雪,像是穿上了银装。树梢上挂满了雪淞,仿佛是自然界为远山披上了一件洁白无瑕的外衣。踏上雪地,脚下咯吱咯吱作响,仿佛是大地在低语。 可惜,少了那个人,美则美矣,犹如空心美人,无聊无趣。 说话做事不考虑对方感受是自私,用自己的尺子丈量别人的人生更是自讨没趣! 她于是强迫自己不要再去想那个人,以为终有一天,可以遗忘。 离别,是岁月的一声轻叹,只留下那些渐行渐远的身影,在流年的光阴里逐渐模糊…… 第二百四十三章 雾鸦(十二) 平明江雾寒,客马江上发。扁舟事洛阳,育育含楚月。 初春的江水透着些许寒气,江边几艘渔船在江风里轻轻摇曳,荡开一圈圈波纹。 “云麒,你听说过飞贼吗?”苏靖麟盯着窗外飘落的花瓣,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什么飞贼,你东西丢啦?”云麒闻言,皱了皱眉。 “没有,我没丢东西,我是听璃鸢说起过,居然有一些人专门训练鸟类来帮忙偷东西,真不可思议!”苏靖麟像是想起了什么好玩的事,眼睛一转,“要不,我们也找一只鸟来试试!” “你确定?”云麒看着苏靖麟跃跃欲试的表情,心情有点复杂。 有句话说:每一个人都是利己主义者,只有在自己爱的人面前,才会化身为利他主义者。 的确,人性难免自私,但遇到认定的人,便会不由自主地为对方付出。 尤其是女人,一但认定了你,便会越来越贴心。她会想要照顾你的衣食起居,忍不住关注你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忍不住把自己所有的想法都告诉你。 因为在她的心里,你的一切都变得和她息息相关,出门在外,她会担心你是否吃得好,穿的暖;闲事在家,她会好奇你在做什么,需不需要她搭把手。 如果日子过得不顺心,她便会想要去替你周全。这样的周全,不伟大但暖心,也许只是口渴时的一杯水,寒冷时的一件衣,失意时的一句关心,晚饭间递过来的一张纸巾。 一举一动间,满是对你的在意和关心;一言一行中,是藏不住的爱意和贴心。 苏靖麟虽然脑子里默默打着小算盘,一时半会儿却也没有想好去哪里弄只什么鸟来养。用云麒的话来说,她这个就叫做剃头挑子一头热! 春色正好,二人相约去江边踏青。 江边除了新抽芽的柳枝,还有几树新开的桃花。 一只只蜜蜂在花间忙碌着,无暇顾及那些赏花的游人。一阵微风吹过,花枝摇曳花雨纷飞,落在女子的发间衣上,如梦似幻。白衣公子在花树下席地而坐,看着女子低眉浅笑的脸,如花般娇艳。 “好久没有出来玩了呢!”苏靖麟走到花树下,闭目嗅了嗅。 看着眼前的女子——举止优雅,容光焕发,活得自在漂亮,云麒只觉心乱如麻。她是从天边飘来的那根金丝带,华丽而又飘逸,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古木阴中系短篷,杖藜扶我过桥东。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远处有人看到了他们,忍不住咬耳轻声窃语,偏偏他二人都是顺风耳,耳力绝佳。 苏靖麟还好,她的注意力全部落在了景色上,压根没注意那些不相干之人的言语。云麒就不一样了,他不仅耳力好,眼神也极好,很难装作不在意。 “阿姊你看,那边有船,不如我们去看看船家在不在。” “船有什么稀奇,小妹,你看那边那位白衣公子,可以啊!” “姐姐,你瞎说什么,人家可不是一个人来的,你没见旁边那位紫衣红裙的姐姐吗?” “看见了又怎样,那女子的姿色和妹妹相比,也算不得什么!” “姐姐莫要胡说……” 云麒抬了抬眼皮,又把目光移回到了苏靖麟身上。 诚如苏靖麟的娘亲所言:“喜欢一个人是照顾,爱是让人觉得舒服,哪怕你什么都不做。” 认定一个人的女人,眉眼间皆是你的人,满心里都是你的事。 倘若有这样一位女子,曾经相处淡然,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贴心主动,照顾你的一切,让你的生活变得舒适暖心。相信你自己,那定是一份真情的流露,遇到了一定要珍惜,莫等真情淡去,错失这份既定的真爱。 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 天色渐晚,两人决定找个地方先祭一祭自己的五脏庙! 此时的江面已经换了颜色,笼罩着一层薄雾。端的是,九霄灵气下凡天,云海茫茫踏梦前。环顾以为独行客,蓦然浮现三人仙。 水雾杂山烟,冥冥不见天。听猿方忖岫,闻濑始知川。渔人惑澳浦,行舟迷溯沿。日中氛霭尽,空水共澄鲜。 兰气已熏宫,新蕊半妆丛。色含轻重雾,香引去来风。拂树浓舒碧,萦花薄蔽红。还当杂行雨,仿佛隐遥空。 月落寒雾起,沈思浩通川。宿禽啭木散,山泽一苍然。漠漠沙上路,沄沄洲外田。犹当依远树,断续欲穷天。 月亮还没有出来,苏靖麟挽着云麒的手,心情依然是雀跃的! 情绪当真是个奇妙的东西,当你心悦一人时,或害羞或故意视而不见,眼神却骗不了自己。当你怨恨一个人时,也就代表你的心里还有他,你是无法放下这段过去,他只是在那边洋洋得意,哪里管你的心情。 面对伤害你的人,你所要做的不是和他吵和他闹,而是做到视而不见,对他说的话爱搭不理,对他做的事视而不见,这样才算真正的“报复”! 你开始无视他了,他反而会感觉奇怪,不明白你为什么会这样,是不是真的不爱他了,可能还有点着急,之后开始试探你的想法。人就是这样,你越对他好,他越不珍惜,你离他而去,他反倒想不通这是怎么回事儿,还要贴上来问问你,关心一下你的生活。 内心淡然真正的放下,不是和他吵架,而是内心对这件事不再关心,始终保持淡漠的状态。 很多人以为,大吵大闹就能换来那个人的回头,或者怨恨他能让自己舒坦一些,可事实呢,只会让自己更难受,无休无止地内耗下去。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出去走走吧,吹吹别处的风! 天彻底亮起来了,经出夜风一吹,世界像新的一般迷人! 第二百四十四章 雾鸦(十三) 春山可望,往春里走,慢品人间温柔! 阿鸦停在一家酒肆的窗棱上,在微风里梳理着自己黑得发亮的鸦羽。不时抬头环顾四周,以防哪只闲得发慌的野猫心血来潮搞个偷袭。屋子里的人还没有醒,没有人知道一只鸦梳理羽毛的时候会思考些什么问题。 沿途有烛火的光一直亮着,晨曦微光中远道而来的客人驻足山前,寻思着此刻上山会不会太早了点儿。东方刚刚露出鱼肚白,如果不是为了那朵不知何时开放的山茶,他大可以待在家里大梦三生,何必天不亮就跑来找罪受。 云麒翻了个身,动了动被压得有些发麻的手臂,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睛。一夜好眠,他看了一眼臂弯里的人,又心满意足地闭上了眼睛,打算再小憩片刻。 苏靖麟却没打算给他这个机会,“噌”一下坐了起来,把玩着自己的一缕长发,转着眼珠子瞅云麒。云麒被她的眼神惊得立刻也没有了睡意——这小女子,看人的眼神怎么不对劲了呢! “你打什么歪主意呢?”云麒好笑地看着发丝微卷的女子,忍不住伸手去拉她。 苏靖麟就势倒在他怀里,支着下颌盯着他的眼睛。 “真好看!”苏靖麟伸手抚上云麒的眼睛皮,纤纤玉指轻轻拨了拨他的眼睫毛。 “别闹了!”云麒有些怕痒,正想拉住那双恶作剧的手。 “你别动!”苏靖麟难得这么强势一回,双手抵住云麒的双肩,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还有精力打打闹闹,看来这小妮子精神不错!云麒任由她施为,他就是喜欢惯着她,宠着她,哪怕她有时候过分一点儿——只要她开心,他就乐意! “哎呀哎呀,真是没眼看!”阿鸦化作一缕黑烟,从窗台的缝隙里钻了进来。 苏靖麟正准备下地梳妆,阿鸦要的就是眼疾手快,趁人不备。没等苏靖麟反应过来,脖子已经被一把小巧的匕首抵住。一身黑色羽衣的女子在她耳边吹了口气,挑衅地看着反应慢半拍的云麒。 “放开她!”云麒还没来得及束发,手中幻化出长剑,剑气震得他的发丝飞扬而起。第一次遇到这样不要脸的对手——偷窥不说,还搞突然袭击! 阿鸦却没有被云麒剑拔弩张的样子吓到,她本来也没打算和这二人硬碰硬。“你最好不要妄动,也不要指望我会放开她,我还要提醒你一下,我这匕首上可是有毒的!”阿鸦老神在在,故意动了一下手指,匕首上反射出的蓝色荧光刺痛了云麒的眼睛。 “你不要乱来,”云麒放下剑,干脆开门见山,“你想要什么直接说便是。” 阿鸦也盯着云麒的眼睛,模仿着苏靖麟的语气道:“公子这双阴阳眼,真是难得一见的漂亮!” 云麒皱了皱眉,搞不懂阿鸦的意图,就听阿鸦继续道:“这么漂亮的一双眼睛,瞎了多可惜啊!” “你到底想怎样?”这回却是苏靖麟急了——云麒的眼睛好不容易才治好,她绝不能再让他出事。 “我们鸦族生来不招人待见,本也无意开罪二位,只是有些东西,我看在眼里羡慕得很,”阿鸦意有所指地继续看着云麒,“左右我也打不过二位,明抢不成,只好这样了。” “你说阴阳眼,难不成本公子还能把眼睛挖给你?”云麒眼中冷光闪过,语气里满是挖苦。 “星君想多了,我要你的眼睛干什么,你把你袖中那枚宝贝铃铛给我,我就把美人儿还给你如何!”阿鸦笑着道,手中的匕首依然低着苏靖麟的脖子。 “又是引魂铃!”云麒冷笑,一枚小小的银铃,竟然会有这么多人惦记。“罢了,一枚铃铛而已,给你就是。”云麒没有一丝犹豫,立刻掏出铃铛,扔了过去。 “得罪了!”阿鸦收了铃铛,立刻幻化出原身,从敞开的窗户飞了出去。 “靖麟你没事吧!”云麒一把抱住发丝散乱的女子,心疼地看着眼眶泛红的苏靖麟。 “跑得真快!”苏靖麟忍不住哼了一声,靠在云麒肩头,声音闷闷地道,“你这个笨蛋,干嘛要把引魂铃给她,说不定她骗你的,没准那把匕首上根本什么也没有……” “你在她手里,我不敢赌,好了,靖麟,你没事就好!”云麒紧了紧自己的双臂,不愿松开她。 他当然不敢赌,如果苏靖麟有什么万一,别说是引魂铃,就算对方真的要他的眼睛,他也会毫不犹豫地挖出来。只要苏靖麟好好的,他就什么都无所谓! 他本来不信命,所谓命运,命里一尺,难求一丈,老话颇有道理,没有必要做无谓的抗争,老天爷早为你安排好了一切,该啥样就啥样了。 钱财乃身外之物,撑不着饿不死就得,地位什么的更是扯不上,在他心里万物平等,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有多大本事就干多大事! 春风恰似解相欺,缭乱缤纷也满蹊。 宿命沉沦花堕溷,禅心安隐絮和泥。 含情欲拾人沾臆,得意休蹂马避蹄。 姑待阴成秋陨叶,好教物论漆园齐。 他是一个逍遥自在的神仙,喜欢简单的生活,没有那么多花招,没有那么多心眼,因为简单,才心安。他心眼不多,手段没有,不为勾心斗角烦忧,不为阴谋诡计费心。心无旁骛,待人以诚,过自己的生活,做自己的事情,不想在乎别人怎么说。? 因为简单,心胸宽广,不计较得失,让人敬畏,被人信任。用一颗感恩的心看待周围,用一颗乐观的心面对一切,不算计谁,不伤害谁,给自己积赞更多的运气和福报。 如果可以,和自己喜欢的人寻一处清静小院,向岁月,讨一段素锦光年。 闲暇之时,种些花花草草,富贵竹、万寿菊,常春藤、折鹤兰…… 在花香包围的地方,开辟出一个小角落,在日光倾泻的早晨,在流萤闪现的夜晚,与她相伴,共话桑麻。春,看墙边迎春开,夏,看池中粉莲笑,秋,看梢头枫叶红,冬,看门前一地白。把简单的日子过成诗,远离喧嚣的尘世。 守着内心的安宁,守着一方专属小天地,生活,才最简单、最幸福! 第二百四十五章 琰青(一) 就算有九十九分不愿意,也抵不过那一分喜欢你…… 有人说女人的心境,会随着岁月流逝而逐渐归于平静。尤其在经历过爱情与不忠之后,她们就会紧闭心门,不再把爱情看作自己生命的全部,更不会因为男人的甜言蜜语而失去判断力。 很多女人都会奋不顾身的追求爱情,可在吃过苦头之后,她们则更向往安定与稳妥。 可悲的是,不管她们怎样隐藏心思,在遇到心仪的爱人时,还是会忍不住芳心悸动。“心如止水”不过是一种短暂的状态,永远抵不过时间,生命长河中那些悲喜才最深刻。 被伤过的人,就算心中对你动了情意,也再也不会直接告白,说“我喜欢你”这种话。但她们却会用一些“潜台词”表明自己的心意。 有些男人却喜欢揣着明白装糊涂,非要在心上人面前端着,哪怕有一肚子的话也非要装哑巴。 “大师,你说我应该积极表现,更要听懂她的弦外之音。”男子转了转手里的竹签,只觉任重道远,然而他究竟要怎么做才能挽回那个一心想要离开的人? “三个步骤,你过来,我教你!”炎青不怀好意地笑起来,勾了勾手指道。 男人立刻凑上前去,等着他的下文,像个言听计从不会思考的傻子。 一番循循善诱之后,炎青看着男子步履蹒跚地离去,把玩着手里的一锭银子。下一秒,银子在他手中幻化成一缕青烟,不见了踪影。他已经很久不曾拥有这样放纵闲暇的时光,间或遇到一两个被罚来此处思过的小仙,也没有一个敢主动和他打招呼。 “神仙这一辈子啊,也真是无聊!”炎青自嘲一笑,起身拂袖而去。 宿命须同一洞天,相逢孰处故依然。 不知堕落青衫底,何日尘泥是了缘。 “教你挽回,这有什么可教的,你自己想不通的话,别人说再多又有什么用?” “可是法师,你说过我遇到问题可以来找你的,”女子急了,又从包里掏出一个佛牌,“这个,我一直戴着,大师帮我看看,能不能再加持一下?” “佛牌?”男子拿起那块四四方方的小木牌,却像被烫到似的突然松开了手。 “怎么了?”女子吃了一惊,心里闪过一丝不祥的预感。 “没,没什么……”炎青捻了捻自己的手指,神色又恢复了平静。 “你其实不是真的想离开他对不对?” 结婚七年,无意中发现自己爱了那么多年信任了那么多年的男人居然在外面有人,从最开始的不能接受,歇斯底里,到慢慢死心,她主动回归,试图挽回…… 到最后,只觉得自己卑微,不值……她后悔自己当初眼瞎,识人不明。 她不明白到底是谁的错? 之所以结婚,本就是因为人生不易,需要找一个人同舟共济,当两个人决定组建起一个家庭的时候,就对彼此有了责任和义务。但凡有一个人只顾及自己的利益,对对方承受的压力和苦楚冷眼旁观,长此以往,再坚固的家庭也会生出嫌隙。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能走进婚姻的两个人,不知道上辈子修了多少德行,才能够遇到彼此。可是有人却打着独立的名义和爱的口号,私下里自私自利,伤了伴侣的心。 和气的夫妻,必然坦诚相待。夫妻之间坦诚地谈论大事小物,有助于彼此关系的和谐。可是渐渐的,他们越来越忙,沟通越来越少,每次说不上几句话就会起争执。吵架、冷战,几乎成了一个无解的死循环…… 尹芳知道的是,当自己还沉浸在失落和痛苦之中时,那个背叛了她的人却完全没有要道歉的意思。她自己浑浑噩噩,那个人却依然我行我素,让她觉得自己可笑。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是极为复杂的,而我们每个人一生中又总要扮演着许多不同的角色。想当初,她不过是觉得男人身世凄惨让人同情。谢家惨遭灭门,身为长子的他瞬间从云端跌到地狱。在这种情况下,谢章越刻苦努力越让人同情,更别说谢家惨剧跟她还脱不了干系。 谢章的性格一点也不像弟弟谢祥。整个谢家,除了管家这个间谍,其他人对兄弟俩都是极其顺从的,毕竟谢老爷子武功高,性格沉稳,情商又高。兄弟俩从小耳濡目染,也把老爹的优点学了个十足十。 情窦初开的小女子,看到这两兄弟心生好感是很正常的事情。加上尹家和谢家是世交,孩子们朝夕相处,自然亲上加亲。三人还是同窗,男帅女美三个青年这么天天在一起,产生感情太正常不过了。 后面谢祥学有所成,漂洋过海去国外深造,回来性格变得沉稳内敛,很受老爷子器重。 那时候,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两家人有心撮合。 谢祥是个有计划的人,有远见卓识,自然会全面思考婚姻这种人生大事,并进行周密的计划。 他刚回来,自然不会急于结婚,因为他认为自己的事业还不够成功,手头也不够宽裕。 等到他稳定下来,他自然会考虑结婚的事情。只是他们的婚姻并不单纯,还涉及到两个家族的利益。谢祥属鸡,属鸡的人通常有自己独立的想法,他希望在另一半面前保持好的形象。 真正合适的感情,就像穿在脚上的鞋子,它不一定漂亮,但一定舒适,可以陪你走很远的路,一直走到时间的尽头。记得有人说过:“相爱容易,始于五官;相处不易,终于三观。” 两个人要携手走到最后,穿越无数个清晨黄昏,是一段很漫长,很辛苦的路。所以,一定要找到合适的人。知你冷暖,懂你悲欢,陪你一日三餐,与你无话不谈。 然后,一起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一起把岁月变迁,走成一世美好。 第二百四十六章 琰青(二) 生命无贵贱,无美丑,有的只是情义相通。谁终将声震人间,必长久深自缄默。 苏靖麟近来睡眠不足,因为她总是在做梦…… 梦幻镜中影,却又如影随形! 虽然那些梦虚无缥缈,却总是让她觉得心痛。痛到无以复加之时,她总会流着眼泪醒来。 云麒看着满脸泪痕的苏靖麟,总是不明所以,只能把眼眶通红的人揽进自己怀里,等她自己冷静下来。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知道苏靖麟的梦多半和他有关。而前世他们的结局,他从来不愿意去回忆…… 苏靖麟心中如同极北之地下起大雪,寒意入骨,一片令人绝望的冰凉。 她痛苦地闭上眼睛,声音中带了些沙哑:“云麒,你到底都瞒着我做了些什么,你为什么不告诉我这些,为什么?”一滴泪从眼角滑下,心口的位置很疼,疼得她险些站不住脚。 “不管我做什么,都是心甘情愿的!”云麒轻轻擦去她的眼泪,心中五味杂陈。 关于前世,与苏靖麟相关的一切他都铭记于心,因为他是带着完整的记忆转世的,那是他付出惨痛代价换来的结局——不饮孟婆汤,忍受忘川之水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腐蚀…… 苏靖麟不应该承受这些,所以他不想让她知道。 “靖麟,你最近心绪不宁,要不我带你出去散散心?”晨曦微光中,云麒端着刚做好的早餐问苏靖麟。“你想去哪里?”见苏靖麟依然神色恹恹,云麒忍不住开启了哄人模式,一番循循善诱。 “如果国内的地方你不感兴趣,要不我们去国外看看?”云麒自从有了手机,想发越来越多,苏靖麟突然发现,他已经完全适应了当下的生活,而且还蛮享受。 “这地方如何?”苏靖麟看着云麒手机上的图片有点无语:“缅甸?你确定你想去!” “你看看这个新闻。”苏靖麟把手机递给云麒。 缅北诈骗稍有耳闻者都知道,图片上被押解回国的这些人,分属所谓“缅北电诈四大家族”中的白家、魏家和刘家三家,加之此前已覆灭的明家,缅北电诈四大家族重要头目已基本被抓获归案。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国家持续多年的反缅北诈骗行动,已经取得了极为重大的胜利,而这些曾经嚣张一时的犯罪分子,现在可要在大牢里过春节了。 近年来,缅北诈骗活动异常泛滥。后由于中国政府执法行动的严厉打击,以中国人为目标的杀猪盘类诈骗开始逐渐向缅甸等东南亚国家转移。2019年,缅甸出台《新赌博法》,允许外国人在缅合法注册经营赌场,此地的电信网络诈骗更是日渐猖獗。2021年缅甸发生军事政变后,该国当局对缅北的控制进一步弱化,缅北也由此成为电信诈骗的核心区。 由于处于执法的空白地带,再加上法律以及社会的差异,缅北在短短数年内就变成了专门针对中国人进行跨境犯罪活动的堡垒。据统计,截至2023年,聚集在缅甸地区从事电信诈骗的人数已达数10万,诈骗园区达1000个,这些无法无天的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中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光是每年的诈骗金额便高达数百亿元。 除了骗中国人的钱,这些诈骗组织手上还沾有中国人的鲜血,在进行跨国人口贩卖和实施诈骗的过程中,这些人涉嫌犯下了杀人、伤人以及非法拘禁以及器官贩卖等多种严重的暴力犯罪。 我国很早就注意到了缅北的问题,并从2021年开始严厉打击该地区对我国民众所实施的诈骗活动。这些行动取得了突出的效果,仅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我国就破获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近60万起。 但实话实说,由于犯罪地点不在中国境内,而跨国执法也一定要得到对方的配合,所以我们的打击诈骗工作不太可能和在国内一样如预期地顺利推进。 此外,缅甸内部政局不稳,该国政府未必会将打击诈骗作为优先事项,而且这些诈骗集团和当地的武装力量往往有着错综复杂的关联,利益盘根错节。 中国当然有完全消灭这些诈骗集团的实力,但缅甸是一个主权国家,作为一个充分尊重主权的国家,中国绝不可能单方面出动警察或者军队去直接抓人。 然而这些因素并没有阻止我们狠狠打击这些犯罪分子的决心。 2023年以来,我国相关部门多次和缅甸就打击诈骗犯罪等活动进行协调,并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等多种方式向相关方施加震慑。与此同时,缅甸内部局势也在风云变幻。在内外压力之下,最近几个月的缅北各诈骗集团开始呈现分崩离析之势。去年11月,明氏家族的核心头目以及其他3万多名诈骗嫌疑人被移交给中国警方。到今年1月,中国联合缅甸,终于将四大诈骗家族一网打尽。 血债一定要血偿,这些犯罪分子必须受到中国法律的最严厉审判。 打击缅北诈骗凸显了我国对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视。保护本国公民的利益不受侵害,这是中国政府的职责和义务,而中国在处理这一问题时所展现的决心和所取得的成绩,充分说明中国政府有强大的意志和实力来保护自己的公民。正如网上那句流行语所说的,中国人永远可以相信自己的祖国。 中国也充分展现了在处理跨国犯罪等活动上的影响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事实证明,中国有足够的智慧和能力来处理这类涉及多国沟通和合作的重大事件。对这些诈骗案件的成功处理,必将成为一笔可供未来参考和借鉴的宝贵智慧和经验。 此次风卷残云式的出击,也势必会给那些一度嚣张的犯罪分子带来强大的震慑。曾几何时,这些犯罪家族集团还抱有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天高皇帝远,躲在树荫下好乘凉,但事实证明他们既高估了自己和自己的保护伞,更是低估了中国。 低估一个国家保护人民的力量,这是他们所犯下的最严重的错误。 第二百四十七章 琰青(三) 爱大概就是——深爱之人藏心不挂嘴,久爱之人在梦不在眼。 人间三月芳菲尽,不负春光与时行。看着窗外一树树盛放的迎春花,苏靖麟终于坐不住了,拉着云麒去公园踏春。她要借着这迷人的春光,把所有春色尽收眼底! 河滨公园的草地上,遛狗的男男女女正陪着自家狗子晒太阳。一只小短腿跑到云麒跟前,自来熟地抱着他的大腿摇尾巴。云麒好笑地揉了揉狗子的招风耳,拉着苏靖麟往石桥的方向走去。狗子看着他走远,跟了几步便放弃了。 石桥的年代久远,桥边有一块巨大的石碑,栩栩如生的巨龙已探出了它的小爪爪,向他们招手问好。旧时人们将星象划分为二十八星宿,东南西北各七宿。东方苍龙,南方朱雀,西方白虎,北方玄武。苍龙七宿中的“角、亢、氐、房、心、尾、箕七宿”,分别是龙首、龙颈、胸膛、腹部、心,尾宿和箕宿共同组成龙尾,组合起来俨然一条巨大的“龙”,称“苍龙七宿”。 龙,作为国人崇拜的图腾,也作为一种珍贵的纹样,曾被广泛运用于各处,例如夔龙纹玉环——来自西汉时期的夔龙纹玉环,用一整块玉雕琢而成,龙身阴刻一圈祥云纹,龙头搭在龙尾上,似在乖巧地思考人生,懵懂可爱。佩戴于身,威武神气! 苏靖麟曾在博物馆见过一只青花云龙纹四系扁壶,一种少见的元青花水壶。只一眼,苏靖麟就被上面的图腾吸引——巨龙在海天之间腾飞舞动,体型壮硕、须发分明,矫健而勇猛。再配上四只龙型的“小耳朵”,象征着一飞冲天,气贯长虹。 还有葱绿地妆花纱蟒裙——这是孔子博物馆的一件旧藏,六片式马面裙。中间织着一条五爪正蟒龙、九条行蟒龙,行走时带动裙摆翩飞,仿佛群龙们在百花间穿行畅游,自在逍遥。 交龙纽攫珠编钟——乾隆时期所藏的一套编钟,顶端卧着交龙纽,腹中铸双龙攫珠,其间点缀云崖海水纹。这是皇帝大典时的礼乐器,轻轻敲响,如龙低吟,送来祝福,送来美好。 栱眼壁游龙花叶悬塑——这是永乐宫外檐墙壁的彩塑,还是立体的浮雕造型。精瘦的小龙在枝蔓间灵活游动,望见前方一朵花儿开得正好,便探出前爪跃跃欲试,想摘来一个花开富贵,凑得一个花好月圆。 剔红海水龙纹冠架——清朝时期用来置放官帽的冠架竟然也这么讲究! 整个冠架都采用剔红工艺,有朱龙盘踞其间,似在舞波弄浪,搅动风云,为自己挣个前程万里,锦绣坦途。龙,是一种与血脉相连的动物。就像我们从来都自称是“龙的子孙”,所以当我们将祖先或绣在衣衫,或篆刻在配饰,或雕琢于建筑,或装饰于乐器……所到之处,总觉得自己是被祂们所庇佑的。 从华夏诞生之初,到民族危难之际,又到环境动荡的现在,仅仅只是去博物馆多看一眼,仅仅只是轻声在心里念叨祂的名字,都能感觉自己充满了勇气,没有一种困苦是不可战胜的,没有一种明天是不会到来的。 而对云麒来说,龙图腾总会让他想起一个人。虽然他不知道当初的四圣兽现如今都去了何方,但他的直觉告诉他,他们一定还会相遇,毕竟能够入梦的朱雀已经与他重逢了。 正想着,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吸引了云麒的注意力。 那人用法术隐藏了真实容貌,衣着也是普通人的样子,云麒依然看到了一袭青衫,毕竟在阴阳眼面前,一切伪装都没有什么作用。云麒笑了一声,拉着苏靖麟不动声色地走过去。 “我很好奇,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云麒看着许久不见的青衣公子,真是说曹操曹操到啊! “想你了呗!”青衣公子笑得眉眼弯弯。 “这位是?”苏靖麟并不知道青炎的身份,还以为他不过是云麒新结交的朋友。 “你不认识我了,麒麟神女?”那人看着苏靖麟的表情变化莫测,他当然不会认错人,他只是好奇为什么苏靖麟会失去前世的记忆。 人生中,观众向来比朋友多。观众只会让人从视觉上舒服,朋友却会让你内心感动。 朋友不是天天见面,吃喝玩乐、相互吹捧;而是懂你,在精神上、灵魂上支持你、鼓励你、帮助你,在你有所不足时,指正你。肤浅的人,交的是观众;上进的人,交的是朋友。 真正的朋友,不是只给你掌声和赞美。 不要拒绝真诚的话,更不要拒绝一颗真诚的心。 人与人,一场缘;心与心,一段交流。朋友,需要的不是数量,而是质量,与有品位、人品好的人相处才能提高自己。关心,不需要甜言蜜语,真诚就好;友谊,不需要朝朝暮暮,记得就好;问候,不需要语句优美,真心就好;爱护,不需要刻意的形式,温暖就好。 真正的朋友不是不离左右,而是默默关注,或者,一句贴心的问候,一句有力的鼓励。是否友情,要看相处;能否永恒,要看时间。日子久了,与你无缘的自会走远,与你有缘的自会留下。 第二百四十八章 琰青(四) 命运,并不是一种尝试错误的游戏,如果一意孤行,难免自食苦果。 “如此说来,当年之事,还多亏了你。”云麒脑子里浮现出一些久远的画面,有些恍惚,终是庄周梦了蝶,不知梦里梦外哪个是真。世事无常,沧海桑田。现如今,他已然看开一切,只要苏靖麟依然好好的在他身边,他便心满意足了! 三个人沿着河边铺了落叶的小径一边走一边闲聊,那些枯败的叶子是去年冬天落下来的,零落成泥碾作尘,而那一排参天的古树上已经抽出新芽。生命周而复始,生生不息,结束总是意味着新的开始。 苏靖麟默默听着云麒和炎青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话,抓着一些关键词儿拼凑着脑海里那些关于前世的零散碎片。现在听到这些,她的心情反而越发平静——不再执着于过往,而是选择活在当下。 “这么说来,你现在也算是有家事的人了,如此也算是弥补了你二人前世的种种遗憾!”炎青想起这两人上一世差一点点就办成的大婚之礼,不免唏嘘。 听到这里,云麒握紧了苏靖麟的手,莞尔一笑! 不错! 家,是什么? 有段话说:作为被人呵护的儿女时,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和一人做终身伴侣时,两个人在哪里,哪里就是家。而一但有了儿女,那么家,就是儿女所在的地方。 家,是什么? 家是父母,是伴侣和儿女组成的安乐窝。 家里,有我们这一生的足迹,有生老病死,有春夏秋冬,有柴米油盐,也有悲欢离合…… 家,是什么? 家是剪不断的血脉亲情,是放不下的牵肠挂肚,家是离不开的绵绵情意。 人这一辈子,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家始终都在那里。有钱没钱,都对你不离不弃;风光落魄,都和你相伴相依;归去来兮,都愿你一世安好。 家,是什么? 家不是战场,不要动不动就吵吵闹闹,随随便便就恶语相向。这个世界,最疼爱我们的是家人,最包容我们的是家人,千万不要仗着感情深,就肆无忌惮。在这个世上,没有哪一种感情被伤了不会寒心,亲情也一样! 家,是什么? 家在,你就不是浮萍,家人在,你就不会孤单。 家是那个给你温暖的地方,是延续爱和深情的所在。恋家,是自然而然的感情寄托。 临近傍晚,苏靖麟和云麒邀请炎青去宠物店坐坐,毕竟他们好不容易才得以再见,还有很多话没有说完。请老友去家中做客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对苏靖麟和云麒而言,月下宠物店就是他们今生今世的家。 那几十平米的小店也许没有星君殿壮观,也不如麒麟神山巍峨,却有着家的温暖,有着在尘世中偏安一隅的快乐。哪怕日复一日看似单调的日子,他们也能过得有滋有味! 炎青从善如流,踏进宠物店的时候还刻意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后,然后他被收银台上那只憨态可掬的招财猫逗笑了。云麒注意到他的目光,无奈地摇了摇头,自嘲一笑。 这个点几乎不会再有客人光顾,云麒泡好了茶,又端出早上才烤好的松子小饼干招待炎青。 三个人继续闲聊,大耳朵狐狸看到炎青,仿佛看到了多年未见的老友,一纵身跳到了他怀里。 “这家伙从来不喜欢接近生人,难不成……你们认识?”苏靖麟看着帅哥怀里的小狐狸,有点儿无语——又或者,这家伙对长得帅的都有好感?她又想起云麒第一次把这大耳朵狐狸放背包里带进店的情形,忍不住勾唇笑了起来。 看到云麒拿来的三只雕花白玉杯,炎青忍不住勾了勾唇,他就知道,这家伙肚子里的酒虫又被勾出来了。酒逢知己千杯少,只是没曾想,他第一次来还得自己带酒! “快,别掖着藏着了!”云麒对他挑了挑眉,“在河边大老远就闻着你身上的酒味儿了!” “我看你是属狗的吧,鼻子这么灵!”炎青翻了翻眼睛,只好变戏法似的掏出来一只酒葫芦,把杯子倒满。那酒的色泽如宝石般璀璨夺目,酒香四溢,轻嗅一口就能感受到那浓郁的果香和那独特的橡木桶气息,光看着都能让人如痴如醉。 “这是什么酒,好香啊!”苏靖麟被那独特的香气吸引,忍不住啧啧称奇。 “这可是我亲自酿的酒,不仅口感醇正甘冽,喝了还能美容养颜,尝尝看,包你满意!”炎青拍着胸脯一脸自豪地把酒杯推到了苏靖麟跟前,然后端起自己那杯一饮而尽。 苏靖麟见他如此豪爽,也便来了兴致,端起酒杯和云麒轻轻碰了一下,喝了一口。“真的一点也不辣,好好喝!”苏靖麟感叹,一口下去,唇齿留香,整个人都觉得暖融融的。 持续被无视的大耳朵狐狸不干了,直接跳上桌子一把抢走了炎青的酒杯,下一秒,剩下的半杯酒就都进了野狐狸的肚子。小狐狸咂了咂嘴,放下杯子心满意足地撒丫子跑了! 炎青好笑地看着跑走的小狐狸,酒杯空了他也不恼,拿起酒葫芦仰头把里面所剩无几的美酒全部倒进了自己嘴里,一滴都没有浪费。那姿势当然十分潇洒,云麒仿佛又看见了千年前那个桀骜不驯的四灵神君之首——青龙举步行千里,休道蓬莱归路长! 每一个昨天,都是过去。 然,昨天的太阳,永远也晾不干今天的衣服。所以不论“昨天”给予了生命怎样的记忆或感动,心灵需要的永远都是把握眼下,展望未来,而非沉浸于那些过去的是非虚实。 心若不动,风又奈何? 你若不伤,岁月无恙。 这一生,有太多的事情要做,亦有太多的人值得去珍惜,不要浪费不必要的感情与精力在那些不必要的人与事上。学会精简人生,要明白,其实生命中所有的相遇,不过只是过客与过客的交替,你又何须执念成殇? 人之所以会烦恼,就是记性太好,总是记住那些不该记住的,而忘记一些不该忘记的。 人生总是会有很多无奈,当我们无力改变时,就选择接受或者释然。谁都无法预知明天,但我们却可以把握今天。至于那些错了的、过去的,更是不必耿耿于怀。人生,就是不断解读的过程,早晚有一天,你会明白,缘起缘落,聚散分离,不过是寻常。又何须你我去伤怀,去叹息? 有时候,珍惜,是为了更好的拥有;而放下,则是为了更好的前行。 好与不好都走了,幸与不幸都过了。人生的际遇,就像那窗外的雨,淋过,湿过;散了,远了。容不得我们许与不许,便已然不再。于是,人生,便总是从告别中走向明天。 将美好留于心底,淡淡的就好;将悲伤置于脑后,遗忘了最好! 第二百四十九章 琰青(五) 你要相信,你所热爱的东西,总有一天会反过来拥抱你! 有些时候,你所需要的,只是暂时的逃离,短暂休息一下。 那些隐居山海的人,不过是为了追寻田园牧歌般的理想生活。 炎青其实是个不大喜欢凑热闹的人,虽然和同为四圣兽的其他三位都有交情,平日里却也不大走动。要不是云麒那游手好闲的性子,加上炎青那一手酿酒的绝活,两人也不会因为好酒成为朋友。 青龙,又称苍龙、孟章,为“天之四灵”之一的东方之神,对应“四象”中的“东方七宿”。‘青龙’的由来与自然天象有关,主要源于上古时代人们对星辰运行的认识以及农耕文化。 二十八星宿中,古人将东方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等星星的组合想象成龙的形象,按阴阳五行给五方配色之说,认为东方为木,属青色,故称其为“青龙”或“苍龙”。 东方七宿的出没与降雨相互对应,古人认为是龙掌管着降雨,而降雨又决定着农耕收成,农耕的收成则决定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于是龙成了农耕社会最主要的“图腾”之一。 据《星经》记载,青龙形态生有羽翼。《文献通考》《丹铅总录笺证》《道园学古录》记载,青龙身体由二十八宿中的东边七星宿所组成,状似龙形,其中包括头长双角、身上披鳞,因五行中东属木而色青,且有颈部和颈根、肩膀和胁骨、心脏及尾巴。 青龙代表东方,白虎则代表西方。 《楚辞·惜誓》记载:“苍龙蚴虬于左骖兮,白虎骋而为右騑。” 《尚书·尧典》记载:“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孔传:“火,苍龙之中星,举中,则七星见。”《墨子·贵义》记载:“且帝以甲乙杀青龙于东方,以丙丁杀赤龙于南方,以庚辛杀白龙于西方,以壬癸杀黑龙于北方。” 根据对殷墟出土卜辞中天象资料的整理与研究的考证发现,在殷商早期的甲骨文上已有青龙等四象的形象产生。随后西周早期也有记载青龙形象的墓葬文物出土,但当时只有青龙、白虎、朱雀、神鹿四象,后世“玄武”一象还未成型。 西汉时期,到了汉代时的五行学说中,青龙的象征含义又多了甲乙与春季。《淮南子·天文训》记载:“东方,木也,其帝太皞,其佐句芒,执规而治春,其神为岁星,其兽苍龙,其音角,其日甲乙。” 东方是木星,它的天帝是太嗥,辅佐大臣则是句芒,句芒执规尺而治理春季。东方的护神是岁星,它的代表兽物便是苍龙,代表的音是角音,日干用的是甲乙;“天神之贵者,莫贵于青龙,或曰天一,或曰太阴。 青龙所居(一作太阴所居),不可背而可向,北斗所击,不可与敌。”(天神中最尊贵者,莫过于青龙,或称之为天一,或称之为太阴。太阴所处某辰,所对应的区域的人不能违背它,而只能顺应它。北斗斗柄指向区域的对应国家,不能与之对抗。 《淮南子·地形训》记载:“偏土之气,御乎清天,清天八百岁生青曾,青曾八百岁生青澒,青澒八百岁生青金,青金八百岁生青龙,青龙入藏生青泉,青泉之埃上为青云,阴阳相薄为雷,激扬为电,上者就下,流水就通,而合于青海。” 意思是东方偏土的气息上升到天上变成青天的云气,这云气再经过八百年的孕育就变成青曾,青曾再经过八百年的孕育就生成青汞,青汞再经过八百年的孕育就变成铅,铅再需要八百年的孕育就变成青龙,青龙理伏在地下变成了青泉,青泉的精微气尘往上升腾成为青云。阴气和阳气在相互的压迫下生成了雷鸣,激烈撞击就生成了闪电,高处云气遇到低处的云气,冷热气流相互交接就形成了雨水,落回大地,便汇聚到河流中,最后流进青海。 《史记·封禅书》记载:“秦始皇既并天下而帝,或曰:“黄帝得土德,黄龙地蚓见。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一作生于郊,草木畅茂。” 东汉时期,《灵宪》记载:“苍龙连蜷于左,白虎猛据于右,朱雀奋翼于前,灵龟圈脊于后(一作首于后),黄龙(一作黄神)轩辕于中,则是轩辕一星。”《三辅黄图》卷三记载:“苍龙、白虎、朱雀、玄武,天之四灵,以正四方,王者制宫阙殿阁取法焉。” 《白虎通义·卷三·五行》记载:“少阳见寅,寅者,演也,律中大蔟,律之言率,所以率气令生也;卯者,茂也,律中夹钟;衰于辰,辰震也,律中姑洗。其日甲乙者,万物孚甲也;乙者,物蕃屈有节欲出。时为春,春之为言蠢,蠢动也。位在东方,其色青,其音角,角者,气动耀也,其帝太皞,皞者,大起万物扰也。其神勾芒,勾芒者,物之始生,芒之为言萌也。其精青龙,阴中阳。” 《论衡·难岁》记载:“且太岁,天别神也,与青龙无异。龙之体不过数千丈,如令神者宜长大,饶之数万丈,令体掩北方,当言太岁在北方,不当言在子。” 《通占大象历星经》记载:“角二星,为天门寿星金星,春夏为火,秋冬为水,苍龙角也。东方首宿南左角名天津苍色为列宿之长。”以角为名的两个星宿是青龙的双角,是位于室女座天区的寿星和金星,春天与夏天的属性是火系,秋天和冬天的属性是水系,象征苍龙头上的角,东方七宿星为龙形、属木而色青的朝南左角宿是首个带头的列位星宿。 古语云:“成名每在穷苦日,败事多因得意时。”人生在世,冷暖自知,有些幸福,不宜拿出来炫耀。因为你的成功与幸福,如同镜子,会照出别人许多的心酸与不幸。 第二百五十章 琰青(六) 百花生日是良辰,未到花朝一半春。 万紫千红披锦绣,尚劳点缀贺花神。 一开始,春天是从凛凛寒风中的第一点梅花里漫出来的。然后从山茶,从水仙,从迎春,从桃李梨杏的花蕊中迫不及待地往外涌。当这春意完全占领了九州的时候,花朝节就到了。 比起元宵和中秋,花朝节的名声在今天已经不那么响亮了。但它由来已久,早在春秋的《陶朱公书》中就有记载:“二月十二日为百花生日,无雨百花熟。”? 古时人与花亲厚,在他们心里,这些默默无语的娇嫩生灵,可相伴朝暮,可结为亲友,自然也应有生辰岁庆。这样孩童一样纯真的设想,让花朝从一开始就裹着浪漫的气息。 也有传说认为花朝节是为了庆祝花神诞辰,虽然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曾经不可一世的神族早已分崩离析。现如今各路神仙隐居的隐居,陨落的陨落,几乎都成了不知所踪的独行侠。 炎青并不想入世,他一开始选择了隐居深山,做一个逍遥散仙。也曾在山花烂漫的时候,想起那比山花还要娇艳的一张脸。那朵开在极地冰渊中的上古龙莲,已被时间遗忘…… 那时候,人们喜欢将“花朝月夕”并称:“花朝月夜动春心,谁忍相思不相见”。 两个节日,一为春序正半,百花争望,最堪游赏,一处清秋之中,明月皎皎,诗酒谈欢,在一年中遥遥辉映,让人对柴米油盐的生活有了期待。这是古人对于自然恩赐最由衷的信奉,正因为有所期待,有所信奉,这场春天的邂逅总是被格外珍惜着。 每到花朝节,就会忍不住幻想古时候的雅集:少女们在花魁树下就地设席,甚至褪下红裙以为宴幄,圈出一方只属于少女心的小天地。在这里,她们可以肆无忌惮地谈天欢笑,抽花签、飞花令、斗百草、起歌舞…… 一阵风来,落花满天,拂了一身还满,明媚的笑颜醉倒花下,这场景足以定格百年。 某一天,天空突然放起了豆大的雨滴,密密匝匝地下个不停。一位少女匆匆走在路上,头顶着狂风暴雨,不远处是一座破旧的庙宇。她毫不犹豫地冲进了庙里,希望能够避雨。 然而,她万万没想到,在这破庙里,她将要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奇遇。 这位少女名叫柳苏,家境虽不富裕,却有着一颗善良的心。她的父亲是临城的一位小官,立志为民做主。然而,因为过于正直,惹恼了上司,最终被陷害致死。母亲悲痛欲绝,家道中落,柳苏流落街头,孤苦伶仃。 就在她无助之际,遇见了一个江湖郎中。她当然不知道郎中的真实身份,只知他并非豪门贵族,却有一颗热心肠,他不仅给予柳苏温暖和食物,更是带着她寻找失散已久的母亲。在与他相伴的日子里,柳苏感受到了一份家的温暖和一份真挚的情谊。 然而,命运却总是充满了戏剧性的转折。 当郎中外出治病时,柳苏遭遇了土匪的袭击,而领头的正是害她家破人亡的远房表亲。在绝境之中,柳苏挣扎着反抗,但她却被恶徒们欺凌至极致。 当雨势愈发凶猛,柳苏心如死灰。她曾想守护宋母,但现在她却无颜面对。在彷徨中,她一不小心滑倒了,而就在这时,乔装成算命先生的炎青路过,发现了一息尚存的她。 炎青的手势中透露着一种神秘的力量,他默默地为柳苏闭上了眼睛,并在空中划出一个数字——十七,那个数字带着某种意义上的力量,没入女子的额头。 与此同时,在宋家州的另一处,一个老汉名叫宋扒皮,也被命运的捉弄。他生活贫困,心怀不轨,利欲熏心。他从未想过自己的行为会有什么后果,直到那天他在破庙里遇见了柳苏。 老汉心生歹念,企图对柳苏行不轨之举。然而,他却不曾料到,柳苏并非束手就擒。在一番搏斗之后,柳苏向老汉揭示了一个惊人的秘密——他是她遇见的第十八个,而她终于将要得到解脱。 老汉无法理解她的话语,直至最后,他才发现,自己的罪行已经堆积如山。在庙宇横梁上,挂满了十七具尸体,而柳苏也消失在了人世间。 在命运的编织中,每一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而每一次选择都可能改变整个故事的走向。正如柳苏的最后一句话:“罪大恶极者,一起下地狱吧!” 这句话不仅是对罪行的咒诅,更是对人性的深刻反思。 在这个充满荆棘的世界里,我们或许需要更多像郎中一样的善良之人,去抚慰伤痛,去引导迷途的灵魂,去点亮前行的方向。唯有如此,才能在黑暗中找到光明,才能在绝望中找到希望。 “这么说,那女子选择了一条不归路……”云麒听完炎青的故事,有些感慨。 “除恶务尽,其实没什么好后悔的,很多事情就算时间能重来一遍,以当时的心智和阅历还是会做同样的选择,避免不了同样的结果。人本来就是在失败中学乖的,与其抱着对过去的后悔,不如擦擦眼泪向前走吧。”炎青笑了笑,将杯子里的茶饮尽——人生如逆旅,茶一盏,棋一局,子曰淡然处之,泰然自若! 想想挺可笑的,仿佛是为了世俗的目光而活着一样。我们都是第一次做人,做人嘛,开心最重要。赏花、护花也好,食花、簪花也罢,体现的其实都是人们对匆匆花事的留恋和珍惜。 因为曾经珍惜,也就无惧于时光流逝,花谢花飞了。 第二百五十一章 琰青(七) 辩不如讷,语不如默。说尽千言万语,别人未必就懂一二。 被人误解也好,被人恶意中伤也罢,与其在澄清中消耗自己,不如学会修闭口禅,把时间用来修炼自己。炎青不是个喜欢辩解的人,就算是后悔,他也从不与外人言。揣着明白装糊涂,是他的处世之道。 糊涂,是一种境界,有强大的心胸忍耐,有良好的心态承受。知足,是一种悟性,看淡世间繁华,看透人情冷暖,懂得如何过自己的人生。 古书《广雅·释天·异祥》中记载:“日御谓之羲和,月御谓之望舒。青龙,天一、太阴、太岁也。”彼时的炎青,所居之处正是九明太阴殿,与星君殿隔着六重天的云雾。 “其实,你是想救她的吧……”云麒叹了口气,看着昔日的好友。他知道青龙神通广大,要救一个凡人女子其实不难——为何不救? “那是她的命数,我……”炎青没有说“无力改变”这四个字——不错,他其实是可以逆天改命的,只是那要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而炎青见多了世态炎凉,那些一开始叫嚣着要对抗命运的人,早已遗失了初心。 什么是糊涂? 耳朵里听不见是非,眼睛里看不到坏处。 什么是知足? 心里面不嫉妒,平日里不愤怒。 糊涂,不是装疯卖傻,而是装聋作哑,不该说的话不说,不想听的话不听。知足,是看淡万事,不争不抢,无欲无求。糊涂,是以退为进,远离是非,怡然自得。知足,不是胆小懦弱,而是心胸开阔,忘掉心中的烦恼,珍惜拥有的一切。 活得糊涂的人,审视自己的人生时,不骄不馁,能看到得,也能看到失。 万里思春尚有情,忽逢春至客心惊。 雪消门外千山绿,花发江边二月晴。 上次来这里,似乎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云麒广袖一甩,自顾自先坐下了,江边桃花开得正好,云麒于是盯着一树桃花开始发呆。 “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炎青走到云麒身后,重重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你谋财害命啊!”云麒立刻跳了起来,一把折扇朝着炎青的头顶敲过去,被后者一猫腰躲了开去——我怎么会在这里,你还好意思问! “说吧,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云麒懒得弯弯绕,收回折扇“唰”地打开,接住了一朵掉落下来的桃花。从炎青来星君殿找他借昆仑锁,他就知道事情不简单,这家伙可是个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主儿。 “你也知道,龙血之精,可解天下奇毒,而龙髓玉,可逆天改命!”炎青语气平淡,说出来的话却让云麒心里升起一股寒意。他不知道是什么人,让不可一世的青龙有了舍命相护的念头。 两人沿着江边慢慢走着,各怀心事。 江上春风日夜催,即看柳色上衣来。莫言美玉难酬价,定有黄金为筑台。 天色渐晚,两人找了个酒家打了一壶老酒,又就着热水烫了脚。吃饱喝足后,继续上路。 “等会儿,前面好像有人!”云麒定睛一看,月光和树影之下,确有一长发女子,似乎正望月怀远。 “烟郊游荡的,除了孤魂野鬼只是你看看那双眼睛,满眼的无辜,干净的就像是琉璃,深邃的就像星空,你让我怎么想象得出,怎么相信她是个坏蛋呢?” “两位公子,且听奴家给你们讲一个故事吧。”女子见他二人不似凡人,却也并不害怕,落落大方地施了一礼。 世间之苦,只可自渡。 很久以前,有个叫高文保的穷书生。他家可算是十里八乡最穷的了,天天就是饥肠辘辘。可这位高文保,跟别的书生不一样,他的学识可是一级棒的。 早上天刚亮就开始啃书,晚上还要去邻居家借烛光读书,为了感谢邻居,还会帮忙干活。说起吟诗作赋写文章,他简直就是个天才,十里八乡都没人能比得上他。他家里虽然贫穷,但爹娘还是好好地把他拉扯大了。 可就在高文保准备去考试的时候,爹娘突然撒手人寰了。没了爹娘,家里的经济状况更是一落千丈,高文保自己也顾不上去做工,只好把家里的房子卖了,搬进了一间荒庙。 那座庙早就破败不堪,满地蛛网,堆积着各种垃圾。高文保每天都要花时间打扫,可庙里还有几尊老旧的神像,总是挡在他扫地的路上。他就自言自语地说“鬼儿们快出去,别妨碍我扫地!”这句话一出口,神像们竟然乖乖地排成一队,自己走出了庙门。高文保看着眼前这奇怪的一幕,惊讶不已,连忙又说了句“鬼儿,回来吧,回到原位去。”神像们听话地回到了原来的位置。 就在这时,一个美女走了进来,原来是村里的村花,而且还是高文保小时候定下的娃娃亲。村花一直对高文保有好感,小时候他总是保护着她,现在见他住在这样的庙里,心里十分心疼。高文保见到村花,心里也是感慨万分。 村花回去后,将这个奇怪的事情传遍了整个村子。起初大家不以为然,但随着传言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相信了。甚至有人说,高文保可能是文曲星转世。消息传到了县城,连县里的大老爷们都想见识一下这个能让神明听话的书生。 高文保被邀请到了县城的徐老爷家,待遇可谓是相当的好。徐老爷还打算资助他赶考,甚至把自己的女儿配给了他。面对这番厚礼,高文保心动了,毕竟徐老爷的女儿也是个国色天香,何况村花也早就放弃了他。 就这样,高文保开始了全新的生活。可没想到,他的功名之路并不如意,竟然落榜了。回到庙里,发现徐老爷已经将他的一切东西搬了回来,甚至连家门都不让他进。此时的高文保才真正体会到了世事的无常。 他看着那些曾经听话的神像,心中充满了无奈与苦涩。他再也不想看到这些了,于是又喊了一声“鬼儿们快出去,现在不想看见你们!”可这一次,神像们却毫无反应。 或许,命运就像这些神像一样,听从着某种规律,却又让人捉摸不透。高文保或许并非文曲星转世,但他用自己的努力和才华,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最终,他明白了,无论是神明还是命运,都无法左右一个人的真正选择。 旧峰松雪旧溪云,怅望今朝遥属君。 共道使臣非俗吏,南山莫动北山文。 人在的时候,都以为来日方长,什么都还有机会,其实人生是减法,见一面,少一面。有时候,没有下一次,没有机会重来,没有暂停继续。有时候,错过了现在,就永远永远的没机会了。 这是一段命运的玄机,两颗纠葛的心注定要在江湖的荆棘中碰撞出火花。 北雁云难驻,南枝雪又新。莫教诗满箧,忘却寄来频。 人生这道题,怎么选都会有遗憾,但人们总认为没选择的那条路开满鲜花。凡事看太透,人间便无趣,该来的都会来,该走的也会走,别抗拒,别挽留,太注重细节的人注定不会快乐。” 要想过的快乐,活的轻松,就不能在意太多,要求太高,期待太满。这世界总会有太多不如意,但你的生活还是要继续。 人生之苦,苦于执着;人生之难,难于放下。没有完美的人生,只有最好的心态,学会看淡,学会放下,才能远离痛苦和纠结。 第二百五十二章 琰青(八) 斯须九重真龙出,一洗万古凡马空。 庭雪到腰埋不死,如今化作雨苍龙。 “说到底,你还是在乎的吧?”云麒看着默不作声的炎青,“虽然你嘴上不承认,但是却一直没有放下那个女子,看到她化作孤魂野鬼,你心里面也不是滋味吧。” “她能心平气和给我讲故事,证明她已经放下前尘往事,我只希望她喝下孟婆汤,走过奈何桥,下辈子能投胎一个好人家,安安稳稳的过完一辈子。”炎青叹了口气,抬手接住一片没有完全枯黄的落叶。 “如果她再次转世为女子,再次遇上你,你会不会……”云麒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道。 “我没有这样的执念,不像你!”炎青翻了翻眼睛,揶揄道。 “执念,我有什么执念?”云麒好笑地看着同为四灵神君的青龙——说得你好像很了解本公子似的,我有什么执念,我怎么不知道! “你的执念,你自己不清楚吗?”炎青无语望天——嘴硬不承认是吧。正要无情戳穿某人的伪装,一道红光闪过,一身紫衣红裙的女子突然从天而降,正正落在云麒跟前。 “瞧瞧,这不就来了!”炎青看了一眼目瞪口呆的云麒,忍不住朗声大笑起来。 “你们怎么知道我要来?”苏靖麟看了两人一眼,脸上写满了好奇。 “因为……因为我们能掐会算呗!”云麒皮笑肉不笑地打了个哈哈,拉过苏靖麟的手,“你找我有事?”看苏靖麟的样子,并不像是故意要拆他的台。 “没事不能找你?”苏靖麟挑眉,云麒只好赔着笑脸,心里有点发毛。 “我一会儿再告诉你。”苏靖麟卖了个关子,她当然不会告诉云麒,她只不过是几天不见有点想他了而已。 “我听说这镇子上有个不错的戏园子,你们想去听听吗?”炎青提议,他可不想一直看着这两人打情骂俏,无聊得紧。左右也不着急,他们大可以悠哉悠哉的逛一逛这繁华人间。 只道戏子唱人间,人间处处是戏子,人人一张百变脸。 不大不小的戏园子里,来自于五湖四海的人们三三两两聚在一块。 “瑶瑶,别吃了,你要上台了。”一个爱吃草莓的小姑娘提着一篮子草莓溜进了化妆间,在嘲哳的人群中穿行。被她称作瑶姐儿的女子正在练习新学的曲子:“你说戏子唱人间,怎知人间车马喧,你说戏子不知愁……” “你再不上台,拉二胡的老胡就要生根发芽了!”再三催促之下,一身贵妃装扮的女子终于不情不愿地站了起来,推开闹哄哄的众人,走到了戏台上。 戏台上摆弄乐器的人看到正主儿,立刻正襟危坐,老胡摩挲了一下手上的茧子,拉动琴弦。 台上女子以细腻的动作和婉转的唱腔,演绎着女子对君王的柔情蜜意。她的表情泫然欲泣,举手投足间全是女子的温婉和柔情,令人陶醉。 当女子唱到马嵬坡前芳魂断时,云麒动了动手指,一朵海棠从天而降,花瓣轻柔下垂,落在女子的头上。台上的女子一惊,目光定定看着台下的白衣公子。她的眉目间似乎燃起了火焰,手足动作愈发敏捷,犹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表现着人物内心的矛盾与挣扎。 当那条白绫从房梁上垂落,所有听戏的女子都忍不住落下泪来。 “云麒,我有点想哭……”苏靖麟委屈巴巴地揉了揉鼻子,莫名其妙的伤感起来。 云麒却没有多问,只是拍了拍自己的肩膀,一旁的女孩子便很自觉地歪头靠了上去。台上的女子对着云麒施了一礼,款款退了下去。戏曲的第三折,战鼓敲响,一群武生矫健的身影在舞台上翻滚跳跃,一招一式都充满力量。他们的表演让人感受到战争的激烈和热血。 苏靖麟突然发现台上有个人的身影很熟悉,这才发现一旁的炎青早已不见了踪影。 “这家伙还会这一手!”云麒摇了摇头,一时不知道说什么。 炎青手里拿着一把长剑,他的妆容很淡,在一群浓妆艳抹的武生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但他的身手不凡,舞剑的动作行云流水,看得人目不暇接。 他一边舞剑一边念念有词:“我裳敝兮,夫子释之。我名卑兮,夫子立之。我容悴兮,夫子拭之……”他的声音不大,却掷地有声,一曲舞罢,台下掌声雷动。 引至偏裨坚誓约,邀还宾佐据胡床。 苏靖麟注意到,宾客席中一位女子的目光,从始至终都注视着炎青。直到炎青回到云麒和苏靖麟旁边都不曾移开。炎青也注意到了女子的目光,女子对着炎青淡淡一笑,又有些羞涩地低下了头。 她的衣衫有些破旧,但却一尘不染,因为她不是一直邋遢着,只是出门走得急还没来得及收拾。世人都会接受岁月的洗礼,但这并不影响我们更好地生活。别把自己想的太伟大,要知道,在别人的世界里,不管你做得多好,你都只是个配角而已。最大的悲哀莫过于长大。 从此,笑不再纯碎,哭不再彻底! 人人都有精神病,只不过有的人频繁发作、有的人偶尔发作,有的人不善隐藏、有的深埋于心底。一件事情不管你怎么样做,都做不到让每个人都满意的,所以你也没有必要去达到每个人的要求,只要无愧于心就好了。 无奈夜长人不寐,数声和月到帘栊。 南无寺,三个月之后,又到了桂花盛开的季节。莫羡三春桃与李,桂花成实向秋荣。 “在这里,快,云麒,云麒,你快住手,我求你……”苏靖鳞被挡在云麒亲手设置的结界里,此时,他的一双迷人的狭长的凤眼紧闭,眼圈发墨,嘴唇没有一丝血色,浑身颤抖个不信停。 云麒浑身是伤,伤口很深,只见里面的皮肉外翻,紫黑色的血汩汩流出,竟然是黑色的,看来他是中毒了。一旁的炎青一把拽住了苏靖麟,不让她靠近结界。 “硬闯的话,会要了他的命,你不要胡来。”银光闪过,炎青指尖聚起一团青光。 “你要做什么?”苏靖麟不解,依然一脸焦急地看着云麒。 “你放心,有我在,不会让他死的!”炎青拉着苏靖麟退了一步,口中依然念念有词,手上的光团越来越亮,只见他手一扬,那团光穿过结界,包裹住了云麒…… 第二百五十三章 琰青(九) 苏靖麟想不通,为什么每次看到云麒受伤,她都只能眼睁睁看着。 她恨自己不够细致,从来没有主动去关心他。总是要等到他一身伤,甚至命悬一线,才想着怎么救治。而云麒却从来没有让她独自身陷险境。 “把他带到圣湖边去。”看到云麒依然昏迷不醒,炎青收了结界,对苏靖麟点了点头。 苏靖麟没有迟疑,三个人转瞬之间已经到了麒麟神山上空,苏靖麟撤了自己和阿爹一起设下的结界,带着云麒降落在圣湖边上。昏迷着的云麒不知感应到了什么,皱了皱眉,挣扎着想要醒过来。 “你看着他,我回去取个东西。”炎青交代完,便火急火燎地走了。“等他醒了,把他放到水里去,我去去就回。”末了,又回头交代了一句。 苏靖麟找了一个不深不浅的水洼,她本想把云麒直接抱进去,无奈云麒整个人都靠在她身上,她只好陪着他一起泡在水里。“我这是在哪里?”半晌,听到云麒虚弱不堪的问了一句。 苏靖麟一脸担忧地看着靠在自己肩上的人,“你怎么样,有没有舒服一点?” 她不知道云麒为何会晕倒在南无寺,这座庙并没有什么名头。七年前,她和云麒去昆仑山找玲珑石曾路过此地,也不过是在半空中远远看了一眼。 “哥……大哥呢……”云麒只问完这几个字便又晕了过去。他此番被法术反噬,虽然不比掉落忘川那次,伤的却是原神,比皮外伤更难恢复。 苏靖麟不知道,在云麒心目中,一直把炎青当做自己的大哥。虽然两人平日里各忙各的,可是却有着过命的交情。曾经的仙魔大战,两人也是战场上背靠背的战友。 撕裂般的痛楚席卷全身,云麒觉得自己仿佛掉进了滚滚岩浆之中。他怎么这么倒霉,上次是忘川之水,冰冷刺骨,这次是灼心之痛,苦不堪言。 尽管痛苦难以忍受,云麒却没有放弃。他深呼吸,聚集内力,身体逐渐适应了圣湖水的洗涤,明台一片空灵。苏靖麟不敢放松警惕,虽然这里是麒麟神山,保不准会有外敌乘虚而入。 怕什么来什么,熟悉的声音突然响起。“哟,这大白天的,二位在这里鸳鸯戏水吗?”一身雪衣从天而降,仪态翩翩的女子莲步轻移,声音里满是戏谑。 苏靖麟抬眼看着不请自来的雪衣女,手中幻化出长剑,站起身挡在云麒跟前,冷冷盯着对方。 “姑娘还是火急火燎的性子,奴家可不是来找你打架的。”雪衣女看着浑身湿透的两人,突然掏出一个瓶子丢了过去。“本姑娘不会乘人之危,这瓶药乃是奴家采天山雪莲制成,可以缓解伤痛,姑娘先拿去用着。”说完转身要走。 “你等等,”苏靖麟取下一块腰牌,扔给了雪衣女,朗声道,“有了这个,以后姑娘来我麒麟神山,就再也不必偷偷摸摸上山了!” “那小女子先谢过了!”雪衣女接住那块雕刻着麒麟纹的腰牌,学着苏靖麟的样子抬眸一笑,这一次,她终于觉得自己不再低人一等了。 “云麒,来,这个,吃了你应该会好受一些。”苏靖麟抖出一颗散发着幽香的药丸,塞进云麒嘴里,鞠了一捧水帮他咽下去。看着他眉头逐渐舒展开,一颗心才终于略微放下。 天色已晚,炎青还是没有回来,苏靖麟调整了一下坐得僵硬的身姿,感觉靠着他的人已经不再全身发烫。“云麒……”苏靖麟试探着唤了一声。 没有回应,但是苏靖麟能明显感觉到,云麒的呼吸已经十分平缓。这家伙还不会是睡着了吧——苏靖麟开始纠结,他们还有必要在水里泡着吗? 夜风悠悠地吹着,虽然不冷,但是再泡下去也没什么必要了吧。苏靖麟正准备站起身,把云麒挪到岸上去,脚底一滑,整个人就倒了下去。“啊!”苏靖麟本以为会摔进水里,结果却是结结实实摔进了一个怀抱里。 “呃,云麒,你醒了?”苏靖麟有些尴尬地看着下意识接住她的白衣公子。 “刚醒!”云麒的声音依然很虚弱,双手却是牢牢圈着怀里的人,“靖麟,不是我说,投怀送抱应该挑时候,你这样,万一我接不住你怎么办?” “那你放开!”苏靖麟赌气想要挣开站起身来,却被云麒圈得更紧。 “不放!”云麒叹了口气,有些力不从心。 苏靖麟立刻就不动了,她当然不能欺负一个病人。 “乖,让我抱一会儿!”云麒将苏靖麟歪了的玉簪扶正,顺势理了理她湿透的秀发,感觉到女子的体温透过湿透的衣衫传来,他突然觉得身体又开始燥热起来。 炎青回来的时候,意识到有人跟踪,便特意绕道去了一趟南无寺,抓了一把庙里的香灰。更深露重,倒是个适合修心养性的好时机,他就不相信那跟踪之人会在寺里大打出手。 习惯了独自行动的人,也更喜欢单打独斗,必然不会轻易让自己暴露。 “我回来了,他怎么样?”甩掉尾巴之后,炎青立刻赶到了圣湖边。魂魄上的伤很难修复,必须以龙麟护住两个人的原神,然后通过法器的加持慢慢疗愈,所以他才会急匆匆赶回去取龙影灯。 云麒睁开眼睛的时候,苏靖麟趴在他身上睡得正香。他突然深刻体会到,心爱之人睡在自己的身边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内心会很踏实很满足,会睡得很安心,每晚都会有美梦,甚至都会在梦里笑醒。 如果心爱的人不在身边,自己便要一个人面对黑夜,就会被夜的黑吞噬,就感觉到很孤单,很落寞,很凄凉。心里会更加思念心爱的人,更会想起曾经的那些美好的点滴,整个人都会被思念的情绪包围,而无心睡眠。 即使睡着了,也是迷迷糊糊,根本就睡不踏实,一直在想着,什么时候可以见面,然后对见面的日子越来越期待。如果可以,他只希望苏靖麟能永远陪在他身边,陪他度过所有的白天黑夜。 一个灵魂淡然的人,不是无欲无求,而是懂得在生命的各个角落,收获美好。 人世间,千百人便有千百种活法,我们无从断言孰好孰坏。 但有一点应是共通的:你越淡然,便越从容,也越优雅。 仁者乐山山如画,智者乐水水无涯。从从容容一杯酒,平平淡淡一杯茶。 一个灵魂淡然的人,喧嚣处从容,山水间清欢,一草一木皆成风景。 第二百五十四章 琰青(十) 情绪,是一个人觉知幸福的晴雨表。 心情若好,生活中再多的不如意也有精力去面对,轻松化解;心情不好,再小的挫折都能成为洪水猛兽,人便会不堪重负。有句话说:“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困住你,只有你能困住自己。” 人活着,只有摆正心态,人生才会顺利前行。因此,把心情照顾好,比什么都重要! “你说只要是本座吩咐的事,上天下地入海,你泷茵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报仇,真是想得容易啊!”肖迟意叹了口气,看着一脸不服气的泷茵,有点儿无语。 “我没跟你开玩笑,你要是不想报仇,本姑娘自己去便是!”泷茵却破天荒地拉长了脸,气鼓鼓地瞪了肖迟意一眼,转身便要走。她知道肖迟意压根没把那些傻子当回事,可她忍不了。 “你去把那些人揍一顿,或者杀了都可以,与我来说,人命本来就不值钱!”肖迟意淡淡道,“只要你不要一身伤地回来麻烦我就行了,本座不喜欢照顾伤患。” 泷茵猛地抬头看了黑衣公子一眼,这对肖迟意来说就算是难得的关心了吧! 泷茵又回头看了一眼神情淡漠的肖迟意,有些疑惑地走了。 其实有些结果你一开始就知道了,只不过是你不甘心,你想赌一把,你以为你能改变结果,殊不知一开始你就错了。不得不说,时间真是个好东西,可以冲淡一切。以前拼命想要得到的,后来就发现也不是特别想要了。 她终于明白——得不到的就不要,不是最好的就扔掉,每个人都应该学会,在这个薄情的世界里,深情地活着! “泽萝儿,你来了!”泷茵拉开门的瞬间,门口的人便眉开眼笑地给了她一个拥抱。 问苍天薪之火季,纵不是随心而欲,恨当时流水无情。 泷茵离开后,肖迟意唤了一个新来的女子,有些心不在焉地看着小姑娘战战兢兢地端着茶杯走到他跟前。就在小姑娘弯腰的瞬间,一缕香窜进了肖迟意敏锐的鼻子。 怎么着,这姑娘竟然是熟人的…… 肖迟意面上不动声色,接着道,“我知道你是对的,不过,在本座这里对错并不重要。” 见对方不说话,肖迟意脸上多了一丝不悦之色:“你也别着急走了,等会儿和我谈谈怎么样?” “主上,这是您要的吃食,请慢用!”不等小姑娘开口,一名男子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进来,打断了两人的谈话。托盘上摆着六个大小不一的盘子,装着的食物色香味俱全,很是诱人。 “你等等,”肖迟意看着正准备退下去的人,突然觉得有些眼熟,“抬起头来。” 男子眼看躲不过去,袖中寒光一闪。然而,肖迟意比他更快。 惯着你?肖迟意眉毛一挑,不等那人有所反应,出手如电“喀啦”一声,直接捏碎了他的骨头。 “啊~”,小姑娘吓得大声尖叫起来,她终于意识到眼前的不是人,而是一个魔鬼! 肖迟意却没有搭理被吓得险些昏厥的小姑娘,起身离开了。 罪恶滋生罪恶,每每这时候,人性这叶扁舟就会失去平衡,摇摇欲坠。这时,有些人总会选择牺牲那个最善良的人,来换取风平浪静。这是肖迟意对泷茵说过的一段话,如一个冷静的医生,用手术刀切割开了人性的丑陋之处,将其一览无余地展现出来。 人性的丑陋,犹如一只躲藏在黑暗中的怪兽,时时刻刻准备着吞噬一切美好的事物。当我们面临选择时,总是会选择保护自己,而将善良的人推向深渊。 我们总是苛求别人大度,而自己却紧紧地,抱着自私。 这就像一朵娇艳的玫瑰,虽然自己带着刺,却要求别人伸出双手拥抱。这其中,我们不能忽视那些谎言的存在。它们像一把锐利的剑,杀人不见血。 麒麟神山的小木屋外,山花依旧烂漫。 “云麒,你看看这个,我总觉得哪里不对。”苏靖麟推开门,发现躺了三天两夜的家伙终于醒了。 “靖麟……”云麒的声音有些嘶哑,苏靖麟赶紧递了一杯水过去,看着他喝下才放心在他身边坐下。云麒很自然地握住她的手,“你又救了我一回!” 苏靖麟刚想开口,云麒就把她的手拽到了自己心口处,笑着柔声道:“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小生只好以身相许了!”这样的场景多么熟悉啊,每次他身受重伤醒来,似乎都能看到她的脸。就是这张脸,能治愈他所有的痛! “没脸没皮,我说你啊,什么时候能有个正形!”苏靖麟俏脸一红,却没有抽回手。 “我没有跟你开玩笑,我是认真的,靖麟,事到如今你应该明白,我……”云麒收起了玩世不恭的笑容,抬手抚上苏靖麟的脸颊,轻轻叹道。 “蛋汤,你们谁要喝蛋汤?”小莹再次不请自来,打断了屋子里暧昧的气氛。 云麒已经懒得跟她生气了,接过汤碗两口喝了个底朝天,用眼神示意她可以滚了! 小莹前脚刚走,一身青衣的公子便施施然走了进来。“在下没打扰到二位吧!”青昱递给云麒一个小瓷瓶,“汤喝完就赶紧把药吃了,你这个样子怎么好意思跟人家姑娘自许终生!”边说边摇着头走了出去。 这一个两个,大清八早的闹什么!云麒无语地拔了瓶塞,抖出一颗药丸塞进嘴里。 “你想不想出去走走?”苏靖麟心情大好,她从不自诩痴情之人,她只希望她心里在乎的人都能好好的,尤其是云麒,这个总是拿命护着她的人,她又怎能装作漠不关心。 “你这里好生热闹啊!”苏靖麟刚打开门,炎青就笑着打了个招呼,示意云麒晚些时候单独去找他。第一次来麒麟神山,炎青不由得心生好奇,正打算四处走走。 “正好,我们也准备出去走走。”云麒与苏靖麟相视一笑,三个人一起沿着山间小路往山顶上去了。 四月,人生之春,在苏靖麟眼中,四月是一树一树的花,开在眼中;四月是旷野里的故事,一阵一阵的春风得意;四月是一坡一山,茂盛又欣荣。一声声,所有啼鸣奏响今天,请别打扰,我已搭上春天的列车,只想和她策马相见! 四月,岁月有春,人生更有春! 四月,人生之春! 山青了,草绿了风暖了,花香了谁能波澜不惊不去闯进天朗气清的春四月春山攒了一万种新生等红尘中一万种思念。 第二百五十五章 琰青(十一) 榄子烧香云母火,樱桃行酒水晶盘。老夫亦有鹅溪绢,也欲相从看写兰。 三个人走了一段,炎青便找了个由头单独走了,他知道云麒想单独和苏靖麟在一起,自己又何必做那不解风情的呆头鹅。云麒的反噬已经被他借助法器强行压制,只要好好调息暂时不会有什么大碍。 “想不到,堂堂青龙也会有觉得自己多余的时候!”女子的笑声三分不屑七分嘲讽,在幽静的林子里显得尤为突兀。她跟了三人一路,直到炎青落单,才现身。倒不是她害怕以一敌三,而是不想与麒麟一族起冲突。 相较之下,得罪炎青或者云麒并不打紧,这二人都是独来独往惯了的,实在打不赢她还可以跑。而苏靖麟背后是整个麒麟一族,她是无论如何得罪不起的。 “你倒是悠闲得很,没事竟然玩跟踪这种小把戏,这可不像你。”炎青其实早就察觉到了有人跟踪,一直没有说破不过是因为他知道这小妮子并没有恶意。 “跟踪怎么了,明明很好玩啊,尤其是……”女子话没说完便捂着嘴笑了起来。 “跟踪我很有趣?”炎青也跟着笑了起来,确实,能跟踪他本身就是一件需要勇气的事情。堂堂四灵神君之首,可不只是因为长得帅! “你为什么不戳穿我?”女子见他一脸戏谑,不依不饶道。 “戳穿你,就不好玩了。”炎青一笑,将手里的野果子扔给了一身水蓝衣裙的女子。 “奴家这身新衣服怎么样?”女子接住野果,开心地提着裙摆转了一圈。 “我觉得,还是天青色更适合你!”炎青认真道。 “天青色等烟雨,你又在等谁?”女子轻轻叹了口气,看着炎青的眼神变得有些缥缈。 “等谁……”炎青也跟着叹了口气,“既然注定等不到,又何必在乎?” “你要是不在乎,又怎么会做这样的决定?”炎青啊炎青,你当我是傻子吗! 女子话音未落,炎青已自顾自走了开去。 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 苏靖麟拉着云麒再次来到圣湖旁,苏靖麟担心云麒的身体,脚步放得很慢。不多时,细雨飘落下来,两人便找了棵古树避雨。青蓑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云麒,你跟我说说,你这个反噬到底是怎么回事?”苏靖麟忧心忡忡地看着云麒,忍不住追问。 “这个……”云麒叹了口气,他该从何说起呢? 一滴雨滴从扇形的叶子上滴落下来,苏靖麟条件反射的伸手接住,没有让那一点清凉沾染到云麒。那些雨水打破了湖面的平静,发出淡淡的荧光,苏靖麟知道,那是圣湖的净化之力。 “等雨停了,我带你去个地方。”云麒摩挲着苏靖麟柔软的手指,食指与拇指上有细小的茧子,那是研习剑法的时候留下的。苏靖麟点了点头,盯着湖面发呆。 苏靖麟不在,一身青衣的公子只好在院子里亲自煎药。 “青昱公子!”璃鸢背着一篓草药,走到青衣公子跟前。 “刚挖回来的草药吗,我看看,”炎青很自然地接过璃鸢背上的竹篓,查看着被雨水洗得翠绿欲滴的草药,“麒麟神山真是个好地方,这里的草药种类竟比白明山上的还多!”青昱竖起大拇指赞叹。 “公子可以教我辨别草药吗,我只知道这些药材的名字,却不清楚它们的用途。”璃鸢低声道。 青昱点了点头,一边讲解一边把所有的药材分类放好。 “大眼瞪小眼,互看不顺眼!”一旁的小莹百无聊奈地翻着一只乌龟,不知道自己应该帮谁。 “青昱大哥,我问你个事儿啊,”小莹凑到青昱跟前,“云麒哥哥最近怎么总是一副病恹恹的样子,你开的这些药难道不管用吗?” 局青昱叹了一口气道:“大病之人,脾胃虚弱,消化力差,所以这喝下去的药物,也和吃下去的饮食一般,并没有真正被身体吸收,发挥它的药效。” “那要怎么办?”小莹继续问,她发现,只要云麒哥哥一生病,苏姐姐就整颗心都挂在他身上,也没有功夫陪她玩了,所以她只好求老天爷保佑他们都不要生病。但是,云麒哥哥好像总是在生病,小莹长叹了一口气,看着药罐子发呆。 “你把这个加进去!”炎青不知何时溜达着回来了,递了一个天青色的瓷瓶给青昱。 “这是……”青昱打开木塞,瓶子立刻发出幽幽的荧光。 “我的血!”炎青点着头道,“你只管加进去就是,不要告诉那个呆子,不然他估计不愿意喝。” 龙血,自古以来就是疗伤圣药。多少人都幻想着长生不老,而上古残卷中记载,龙血正是炼制不死药的必需品。只是真龙在天,又岂是凡夫俗子可以妄想的! 炎青一向是不愿多话的人,他的决定青昱自然不会有意见。他们都是一样的人,对自己在意的人和物有点死心眼子,却不知道怎么表达。 如若说话,一张嘴就被人笑话,就不要随便说;如若说话,说几句就让人尴尬,不如多听少说。有时候话说多了,会把自己暴露的一干二净,对无知的领域夸夸其谈,会让人觉得为人浅薄。有时候太过牢骚,一点小事就喋喋不休、翻来覆去的说,只会让人觉得你啰嗦,负能量太多。 做人,宁可不说,也别话多。 有时候,你自以为是说话直一些而已,殊不知对他人而言,就是伤害,冥冥之中因为多话而把他人得罪。《礼记》里有一句话说得好:君子不失足于人,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 路过你,万念无情,此处无声,照见古今独行人。 心情好了,人就不累了?! 生活中,总有些鸡毛蒜皮,让人烦恼;总有些得到失去,让人阴郁;总有些事与愿违,让人惋惜;总有些不平待遇,让人委屈!这一生,活的就是心情,想开了会幸福,想不开成负累。 人活一辈子,只有安顿好自己的那颗心,日子才能轻松愉快。 不要满身戾气,也别紧皱眉头,当你喜笑颜开,生活自会清风徐来。 心情好了,痛苦就少了?! 你或许,因为一句话,郁郁寡欢;也或许,因为一件事,唉声叹气。 情绪这东西,其实是最难把控的,因为我们只要活着,就有爱憎悔,就有伤别离! 人都是被逼出来的!每个人都是有潜能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所以,当面对压力的时候,不要焦燥,也许这只是生活对你的一点小考验。相信自己,一切都能处理好,逼急了好汉可以上梁山,时势造英雄。穷者思变,人只有压力才会有动力! 如果你简单,这个世界就对你简单! 简单,才能幸福生活,人要自足常乐,宽容大度,什么事情都不能想繁杂。 心灵的负荷重了,就会怨天尤人。要定期对记忆进行一次删除,把不愉快的人和事从记忆中摈弃。人生苦短,财富地位什么的都是附加值,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简简单单的生活,就是快快乐乐的生活! 第二百五十六章 琰青(十二) 假想美好里自欺自伤,镜花水月里痴心妄想。 当一碗水端不平的时候,只有牺牲那个最善良的,才能风平浪静。一旦那个最善良的不愿意再牺牲了,就会被扣上一个破坏和睦的帽子,别不信,有不少人正在经历。 “人性的丑陋之处在于,明明自己揣着私心,却苛求别人大度,有些谎言杀人不见血,有些伤害足以诛心。”炎青说完,看了一眼一知半解的小莹,又看了一眼连连点头的璃鸢,嘴角微微上扬。 璃鸢本以为,温暖娴静,淡泊这些词儿跟她这样的女子注定是不搭调的。她从小就被当做男子来训练,负责整个麒麟神山的守卫任务,她是一名战士,从来不懂得温柔二字的含义。 她当然也有欲望,可作为一个守卫,她早已经学会了压制自己的欲望。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牺牲,每每遇事忍字当头,她不想身边人因为她的疏忽或是耍横而付出血的代价。 麒麟血也是神族的血脉,是十分珍贵的,任何一滴血,都不能白流。 所以苏靖麟总是非常心疼璃鸢,心疼这个总是冷着一张脸,不苟言笑的好姐妹。直到遇见青昱,她才发现原来璃鸢也是会笑的,而且她笑起来,和姐姐璃茉一样好看一样温暖。 璃鸢从不主动提起璃茉,她记得姐姐离开时的话,她不相信姐姐是因为一无所有,所以才能走的毫无留恋。“一无所有”,那她这个妹妹算什么? 既然姐姐不要她,她只好学会独立,所有的事情都自己解决。她越来越强大,强大到可以一个人处理所有的事情,自她承担起麒麟神山守卫一职,不知解决了多少来犯之敌,威名远播。 很多人在不如意的时候都会觉得自己很可悲,就像白活了一场,不知道自己辛辛苦苦图个什么? 人生最郁闷的事情就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道理谁都懂,偏偏就是要去争去抢,最后在欲望的深渊里越陷越深。总觉得自己得到的还不够多,拼了命地去索取,最后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在这一点上,云麒觉得自己一向是比较看得开的。哪怕身负天煞孤星的命格,哪怕有人告诉过他不要白费力气,他注定会失去一切,他还是尽量让自己过得开心。也因为明白自己终将一无所有,所以,哪怕所有人都说他很好,说老天爷会善待他,他也不会当真。 他只希望他在乎的人能比他活得更开心,哪怕生命不堪重负,云麒也至始至终不曾改变这一决定。毕竟谁也不是谁的救世主,人也好神仙也罢,都要学会爱自己,才能看到不一样的世界。 “我有的,也就这些而已,你要,拿去就是!”云麒双手一摊,满脸带笑地看着苏靖麟。 “你诓我呢,你手里明明什么都没有!”苏靖麟忍不住拍开了云麒的手,撅起嘴翻了个白眼。 “那美人儿你不妨说说,你想要什么,”云麒戏谑道,“只要是你想要的东西,我就一定有!” “你又来了,这么大人了,就不能学得正经点?”苏靖麟本来想佯装生气的,结果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这个心大的家伙,总是在她面前装出一副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好像就算天塌下来,他也能笑着当那个高个子! “太正经的人容易老,靖麟你听我的,没事别老板着个脸,笑一笑,十年少!”云麒用两根手指戳了戳苏靖麟的嘴角,“而且,你笑起来真的很好看,来,给爷笑一个!” 其实像苏靖麟这样慢热型的性子,在感情上很难交心,因为内心比较敏感而缺乏直接的表达,很难将自己的想法直接告诉别人。这样的人往往更注重思想和灵魂的交流而不太善于表达情感。 还好作为神仙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云麒有时候也会想,如果他们只是两个普通人,那短短几十年的光阴,足够拿来相知相爱吗?他们如果不小心走散了,还会有殊途同归的那一天吗? 虽然他曾信誓旦旦的说过,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会放开苏靖麟的手,但天道无情,就算是神,也无法左右一切。生命本来就是一场又一场的相遇与错过,我们不断的和熟悉的人告别,和熟悉的事物告别,做一些以前不会做的事情,慢慢的接受了现在这个全新的自己。 当然也只有这样,你才能走得更远…… 麒麟神山难得这么热闹,苏靖麟突然发现了人多的好处。小莹也不缠着她问东问西了,这妞最近老是去找炎青套近乎。或许是因为同为龙族的关系,小莹很自然地把炎青当成了自己的大哥哥。 他们或许不是上天注定的缘分,只要遇到了,却总有一种默契,让人温暖,让人心安。就像大树下的小树,只要能待在大哥哥的身边,就会感到无比的幸福和安心。 “完了完了,我刚想起来,我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小莹哭丧着脸,十分懊恼地揪着自己的头发辫子,然后,她把自己好好的丸子头变成了一个鸡窝! 一只手拉住了她的,炎青好笑地看着她道:“跟我说说,什么事把你急成这样,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懂吗?”炎青说完又指了指自己,暗示自己就是那个高个子! “我,我真是个榆木脑袋……”小莹纠结了半天,不知从何说起。她竟然只顾着自己开心,把娘亲交代她的事情忘了个一干二净。 目穷淮海满如银,万道虹光育蚌珍。 天上若无修月户,桂枝撑损向西轮 第二百五十七章 琰青(十三) 水到绝境是瀑布!人到绝境是重生! 百千法门,同归方寸! 炎青还记得,自己得道飞升的那一日。起初,他还有点担心,毕竟是第一次当神仙,人生地不熟的,结果他在九重天遇到的第一个跟他搭话的神仙就是云麒。 彼时的云麒已经成功把星君殿打造成了小规模的兽园,他还很热心地邀请炎青去星君殿看几日前刚出生的小兽。 一来二去的,两人便熟络了,得知炎青同为四灵神君之一的青龙之后,云麒便改口叫他大哥。青龙殿雕梁画栋,美轮美奂;檐牙高啄,错落有致;一景一兽,栩栩如生。云麒第一次去的时候就送了一只小独角兽给炎青做见面礼,两人把酒言欢促膝长谈,很是合得来。 除了麒麟神山和自己的星君殿,云麒最常去的便是炎青的青龙殿。 星移斗转,玉蟾西下,渐觉东效向晓。马嘶人语隔霜林,望千里、长安古道。 珠宫姊妹,相逢方信,别后十分瘦了。上林归去正花时,争奈向、花前又老。 认识了云麒之后,炎青自然而然的又认识了苏靖麟和朱雀等大小神仙,拜会过天君之后,领了自己的职务,他便安安心心过起了自己的神仙日子。 炎青喜欢桃花,青龙殿外就有一片他亲手种植的桃花。 春暖花开,云淡风轻,漫步于水榭桃源之间,看花开碧水,观落英缤纷,于是,如水的心尘,便刻进了一抹淡淡的相思痕。 桃花烂漫时,朵朵娇艳欲滴的花儿从枝头喷薄而出,似一抹粉色的云彩点缀着蓝天白云,洋溢着生命的热烈。在那片繁花似锦的花海中,有一朵花儿静静地开放,那是一位优雅的女子,用她那独特的美丽和清香装点着整个春天。 云麒最喜欢的花,是麒麟神山上的菩提花,而苏靖麟最喜欢的花有两种,分别是紫藤萝和曼珠沙华。所以她总是一身紫衣红裙,美得优雅而又热烈! 紫藤挂云木,花蔓宜阳春。 密叶隐歌鸟,香风留美人。 紫藤萝的花语包含了多种含义,主要有“沉迷的爱”,“依依的思念”,“对爱的执着”和“最幸福的时刻”。这些花语共同表达了紫藤萝花所象征的深情和美好,包括坚贞不渝的爱情、对过去的怀念、执着的追求以及对幸福时刻的珍视。 而曼珠沙华,那是盛开于忘川之畔的彼岸花。苏靖麟听过关于花妖曼珠和叶妖沙华生生世世相爱却不得相见的故事,很是感慨。她不知道云麒掉入忘川之前有没有看到那蔓延到黑水尽头的艳红,她只盼着能在生命的最后和他一起走过三途河畔,一起许下生生世世的诺言! 传说中,将鲜血滴在彼岸花上,可以打开通往地狱的大门,甚至能够往返地狱。 可是又有谁愿意尝试这一过程,只为去往幽冥地界,与阴阳相隔的恋人见上最后一面? 见到了,又能如何呢…… 另一种说法是,鲜血滴在彼岸花上,会激活它的另一种能力,使人回忆起前世一生的记忆。这种记忆的突然涌现可能会对大脑造成不可承受的压力,引起痉挛,甚至可能导致脑瘫。唯一的解决办法是有人告知这是假的,才能使人醒来。 这也是云麒一直不愿意让苏靖麟尝试这个办法的原因,觉醒前世的记忆,也意味着想起曾经历过的所有悲欢离合。他只愿她记得他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那些痛苦的,撕裂的记忆,他宁愿她永远不要想起,让他一个人承担就好。 云麒不会忘记自己在忘川河畔看到的景象,如果可以,他希望苏靖麟永远不要靠近那条黑水河。彼岸花不仅妖冶美丽,还能释放孤魂野鬼的怨气,即使不戴着引魂铃,都能感知到那强大的怨力。 那些怨念甚至可以具象化,这是拥有阴阳眼的他才能看到的诡异画面。 彼岸花受黑水滋养,再加上孤魂野鬼千年的怨念侵蚀,煞气极重。只需滴上一滴血,就能释放孤魂野鬼千年的怨气,而这些怨气如果冲破了河水的禁锢,必然导致一方灾难。 黑水无涯,花魂泣血,红颜望断碧云无际。凝泪眼,恨由他,归途何处烟雨惹尘埃。 执念,有些是因为爱,有些是因为恨! 她已经在三途河边徘徊千年,因为执念太深,不愿喝下孟婆汤入轮回。为什么不愿意放下,她也在心里问过自己,她记得师傅教导过她:“冤冤相报何时了”,可她说服不了自己。如果所有的仇恨都可以轻易放下,那她岂不是死的不明不白? 想起来也觉得自己很可笑,若不是因为把她当姐妹,谁还会顾及一颗棋子的感受呢? 像她这样的人,明明活着也不轻松,哪怕白天已经很累,已经很困,夜里还就是睡不着。不是睡不着,是不敢睡,害怕一睡就再也没有机会醒来。 她忘了很多事情,却记得自己所受的伤害。她记得害她的人,也记得救过她的人。记忆的最后,定格在一个大雨磅礴的夜,她砰然倒在地上,神情恍惚地不停呢喃着,身体上的伤口还不断地冒着血,鲜红的血凝成一朵朵妖冶的血花,砰然落地,没入身下的尘土里。 这一次,那个人没有来救她…… 死亡如同夜幕的降临,带走了时光的痕迹,却留下了静谧的美。她是那朵莫名枯萎的玫瑰,依然保留着浑身的尖刺。伤人者自伤,她不够强大,保护不了自己,也原谅不了所有人…… 第二百五十八章 鹤守(一) 这世间的阴差阳错,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就算是神仙,也逃不过…… 秋天的花凋谢后,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清香,仿佛在诉说着花儿的柔情和生命的短暂。 “哇哦,你好厉害哦!”女孩子眨巴着一双星星眼,两个小酒窝笑起来更加的明显。 “你喜欢就好,走,大哥哥带你去看更有趣的!”比女孩高半个头的男孩子拉住女孩儿的小手,两人一起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成功挤到了围满人的杂耍班子前。 “好耶!”看到精彩的地方,两人忍不住一起叫起好来。 看着人堆里两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娃,玩杂耍的人也来了兴致,表演得更加卖力了!接下来,是他的拿手绝活,只见男子掏出一块方巾,蒙住了自己的眼睛。 “他要干什么?”人群中,一袭紫衣红裙的女子忍不住问站在她身旁的白衣公子。 云麒笑着递了几个炒栗子给苏靖麟,示意她耐心等待就好。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才认识的时候,也像他们这么大!”苏靖麟指着那两个手舞足蹈的小孩子,突然有些感慨起来——如果他们就像现在这样,一直长不大多好啊,可以无忧无虑的,什么烦心事都没有! “我们现在这样,不也挺好的吗?”云麒又塞了一个糖葫芦在苏靖麟嘴里,“你如果愿意,也可以永远像他们那样,烦心事我帮你解决就好!”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苏靖麟剥开一个炒栗子,塞到了云麒嘴里。两个人像小时候那样,边笑边闹。在旁人看来,他们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哇,好厉害!”杂耍人的飞刀绝技炉火纯青,精确无误地击碎了搭档头顶上的小苹果,两个小孩子带头鼓起掌来。男子解开蒙住眼睛的方巾,冲过去一把抱住了自己的搭档! 围观的人更热烈地鼓起掌来,有些时候,最珍贵的友情往往像北极星那样,遥远但却永恒。 友谊是我们哀伤时的缓和剂,烦恼时的舒解剂,是我们压力时的流泻口,是我们犹豫时的商议者,是我们脑子的清新剂。但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都应该牢记:“切不可苛求朋友给你同样的回报,宽容一点,对自己也是对朋友。” 犹记山花烂漫时,桃花酿酒待君来! 鹤舞松涛弄青丝,树树紫藤恐春逝。 “云麒,我想去看看江南水乡!”苏靖麟拉着白衣公子,语气像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江南无所有,却可以让每一个不得不坚硬的人,变得柔软。 农历三月,江南最多情的时节。 “这里的流水太清,这里的桃花太艳,这里的弹唱有点撩人。这里的小食太甜,这里的女人太俏,这里的茶馆太多,这里的书肆太密……” 江南有太多太多美好,当生活太耗能的时候,失去电力,没有力气继续强行了,就下江南吧! 那里可以愉悦每一个疲惫的身体与心灵。 苏州,是江南的小女儿,是怎么也说不完的情书。 这里是杜荀鹤的“君到姑苏见,人家尽枕河。古宫闲地少,水港小桥多”的东方水城。 如果你选择荡着小舟走进苏州,触目是一川烟草,耳畔是橹声呕哑,头戴草帽、身着褂子的船公脸上总带着笑,他探身从一弯碧水里摇出的,就是前世见过,今生梦里的江南。 “红阑干畔,白粉墙头,桥影媚,橹声柔,清清爽爽,静静悠悠,最爱是苏州。”手执折扇的公子立在船头,看到另一艘船上的一对璧人,忍不住叹了口气。 曾经站在他身旁的人如今不知所踪,孑然一身,怅然若失…… 折花逢驿使,寄与陇头人。 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 “听说江南出美人,果然名不虚传!”云麒看着那些婀娜的船娘,忍不住赞叹,就见一旁的苏靖麟对着他翻了个白眼,转身进了船舱。 “公子怎么能当着心上人的面夸别的女子呢,真是不解风情!”划船的女子笑着道。 “对了,公子是哪里人氏,见过这个东西吗?”女子掏出一串珠子,递给了云麒。 “这是上好的黑珍珠啊!”云麒把玩着那串温润的黑珍珠手串,突然发现正中央还有一颗与众不同的珠子,那光泽似玉非玉,不同于他见过的任何一种珠子。 “这一串珠子,有什么问题吗?”船娘见他神色凝重,好奇地问道。 “你等等。”云麒拿着珠子进了船舱,询问正在喝茶的苏靖麟。 苏靖麟接过那串看上去再普通不过的黑珍珠手串,刚想问云麒哪里来的,那正中央的珠子突然发出一阵柔和的红光。光华流转,映得她整个人都仿佛在发光。 “这珠子,是活的!”苏靖麟将手串还给云麒,珠子一离开她的手,那奇特的光芒便消失了。 两人的好奇心都被勾了起来,苏靖麟忘了自己还在和云麒赌气,跟着他一起出了船舱。云麒把手串还给那船娘,忍不住问:“姑娘这手串是个稀奇宝贝,不知姑娘何处得来?” “这个,是我几日前在集市上买的。”船娘看了看手里的串珠,不明白珠子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 云麒灵机一动,从怀里摸出一个元宝递给船娘,笑眯眯道:“姑娘你看,今天刚好是我家娘子的生辰,我想把这串珠子买下来送给她做贺礼,不知姑娘能否割爱呢?” 那船娘喜滋滋地接过了云麒手里的元宝,把手串递给云麒,转头看向苏靖麟,眼神里不乏羡慕之情:“姑娘真是有福之人,这珠子和姑娘这身衣裙很是般配呢,奴家在这里恭喜姑娘了!” 苏靖麟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她的心思还集中在云麒话里的“娘子”二字上。 船很快靠了岸,二人告别了热心的船娘,携手离去。 “这手串,你真的打算送给我啊?”苏靖麟踢着岸边的小石子,在“扑通”的水声里问道。 云麒把珠串直接套到了她手上,笑着道:“虽然还不知道这颗珠子到底是怎么回事,但肯定和你有缘,这注定是属于你的东西我自然乐意之至!” 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似雾非雾。 第二百五十九章 鹤守(二) 鹤去无踪迹,山僧几白头。当灵魂被夜色覆盖,那便是死亡的轻语,引导我们回到生命前的寂静之境。 没有长亭古道,没有折柳送别,在一个稀松平常的早晨,有人便永远留在了昨天…… “云麒,你这么着急忙慌的,是要带我去哪里?”苏靖麟被云麒拉着,脚下一个踉跄,险些摔倒。 云麒忙扶住她,带着歉意道:“对不起啊靖麟,不过这事一两句话说不清楚,等到地方了我再慢慢和你解释好不好。”他们已经驾了半天的云,现在又直接用走的,苏靖麟完全搞不懂云麒要去哪里,究竟要干什么。 但她本能地相信云麒,哪怕是刀山火海,她也会毫不犹豫地跟着他去。 “到了,就是这里,”云麒停住脚步,前方是一个光华流转的结界,云麒解释道,“这里已经是结界的中心,不知你察觉到没有,从我们淌过前面那条河开始,就越来越……” “我觉得,越来越冷了。”苏靖麟抱紧了自己的双臂,她是火麒麟,虽然不怕冷,却对温度变化非常敏感。她很想知道结界里发生了什么事,但结界阻隔了她的视线。 “二位久违了!”清凌凌的女声响起,一袭红裙的女子从天而降。 “朱雀!”苏靖麟记得这个风风火火的女子,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还很不客气地给对方吃了一个闭门羹!就见那女子对着她点头一笑,直接停在了结界上方。 “来不及解释了,烦请二位先帮我护法。”朱雀说完立刻开始施法,她在空气中描绘出一个复杂的法阵,随着她最后一个符号的完成,空气中骤然充满了强烈的能量。 云麒和苏靖麟依言照做,空气中传来一阵阵低沉的能量波动,三人小心翼翼地维持着阵法,同时留意着四周细微的动静,防止有人偷袭。 怕什么来什么,夜深人静,就在三人护法都有些疲倦的时候,一道强光打破了夜的静谧,“滋啦”一声,光束周围的草木全都变得枯萎。 还好光束被三人的阵法挡住,没有对结界造成影响。 “云麒,”站在顶端的朱雀招呼了一声,“我猜他们不止一个人,这里有我守着,你们先去解决对手,务必要速战速决!” 云麒点了点头,撤了阵法手势,想了想又寄出引魂铃加了一个结界保护朱雀。苏靖麟见他考虑如此周全,不疑有他,立刻幻化出麒麟真身,对准光柱的反方向吐出一口烈焰。 云麒手中幻化出长剑,剑气破空,他二人联手,很快就锁定了藏在暗处的对手。 两人一远一近,配合得天衣无缝,这种朝夕相处练就的默契,此刻派上了大用场。只需一个眼神,苏靖麟就能知道云麒的意图,配合他的招式调整自己的进攻方向。 施术者的身形变得虚幻起来,不断闪现出残影。他迅速念动咒语,召唤出结界护住本体,手中法器成功阻挡住了苏靖麟的火焰。见状,苏靖麟也不恋战,变回人身,手中同样幻化出长剑,和云麒一起迎了上去。 那人依然面无表情,身形一闪,消失在原地,出现在了朱雀的身后。 “因岑,没想到你会用这种卑鄙的手段!”朱雀脱口而出,语气中充满了愤怒和惊恐。 那人冷笑一声,没有说话,只是从斗篷下伸出一只手,手中闪烁着一团漆黑的火焰。朱雀知道此时正是护法的关键时刻,绝对不能掉链子,正打算硬扛这一击。白影一闪而过,云麒及时挡在了她身前。 轰的一声,黑色火焰在云麒身上爆裂开来。一股强大的能量从火焰中散发出来,瞬间将周围的空气冻结。云麒的身形僵直不动,口中吐出一道鲜血。 “云麒!”苏靖麟心急如焚,不管不顾地飞身上前,一剑刺向那人的背心,却被对方闪身躲开。 苏靖麟横剑挡在云麒和朱雀前面,不再轻举妄动。 云麒喘了一口气,紧紧地抓住自己的胸口,迟来的疼痛如同一把锋利的剑刺入他的心脏,让他感到一种深入骨髓的疼。他咬牙强忍着痛苦,不让自己发出任何声音,他害怕苏靖麟因此而分心。 云麒勉强支撑着自己,此刻,他的眼中是一片黑色的火海。 火海中,一片混乱的世界在他眼前展开。跳跃的火光此起彼伏,炽热的火焰似乎可以摧毁一切。燃烧的树林和跌落的火花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末日的景象。 灼热的气浪袭来,炽热的火焰如同愤怒的巨兽,吞噬着周围的一切。滚滚浓烟腾空而起,与天空中的云彩相拥,形成一幅惊心动魄的画面。 火海强大的气势使得林中的生灵无处可逃,只能目睹着它嚣张地吞噬一切。黑色的火光映照在每个活物的眼中,使他们的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和慌乱。无助的生灵在火海中哀嚎,声音如同刀割,深深地刺入每个人的心中。 就在云麒快要支撑不住的时候,鹤鸣声冲天而起,结界终于自中破开了! 第二百六十章 鹤守(三) 伴随着声声鹤鸣,云麒赫然发现自己挥出的剑气有了具象,仿佛无数只白鹤腾空而起,尖利的鸟喙如同利剑一般直插对手的心脏。云麒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了“风声鹤唳”四个字。 有了羽鹤加入,高下立判,很快那些偷袭之人便识趣地撤走了。云麒收了长剑,看着多出来的两个女子,目光转向朱雀:“这位,想必就是传说中的鹤守了吧?” “鹤守?”苏靖麟好奇地看着一身羽衣的女子,又看了看云麒。 就见那女子对着他们露齿一笑,没等她开口,朱雀就指着她的鼻子开始说教:“你还好意思笑,搞这么大阵仗,也不知道你是不是脑子坏掉了!” 女子也不计较,只是小心翼翼地扶着自己的同伴,低声道:“此番事发突然,还要感谢各位的帮忙,尤其是岚玉姐,要不是你,我估计早就没命了。” “清婉她……”朱雀看着依然昏迷不醒的女子,有些忧心地看着羽鹤。 “她会没事的,我一定能找到办法救她!”羽鹤手掌一翻,一缕香味合着血腥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随着她的手势变幻,指尖的血珠慢慢凝聚成一颗血红色的珠子。 朱雀接过那颗聚血丹,喂到了沐清婉嘴里。 “好了,她这条命算是保住了,你可以松口气了。”朱雀一早就猜到了羽鹤的想法,那颗磐石一样的心,原来也是会融化的。只是没想到,同为女子也能舍命相护。 “好了,靖麟,我们走吧。”云麒自然而然地拉住苏靖麟的手,正准备离开,一个人影从天而降,却是一身黑衣的苏璃鸢。“对不起大小姐,是属下来迟了。” “没关系的,璃鸢,你用不着道歉,”苏靖麟突然有些疑惑,“对了,璃鸢,你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她和云麒离开麒麟神山已经有一段时日了,璃鸢也很少关注她去哪里。 “是,是青昱公子让我来帮大小姐的。”提到青昱的名字,璃鸢声音明显低了下去。 “是了,青昱好像是认得这位沐家小姐的。”苏靖麟慕然想起在白民之国第一次遇见青昱的时候,那时候她虽然担心云麒,整颗心都挂在云麒的身上,但她不会忘记璃鸢看青昱的眼神。 还有青昱无意中提到的往事,尽管相思 悲伤的雨夜,无尽的阴霾笼罩天空,寒风刺骨,划破了寂静的夜。枯枝在风中颤抖,仿佛在诉说着无法言喻的悲痛。无尽的雨丝如泣如诉,让人不禁陷入深深的哀伤。 “麒麟血,你是说那颗珠子里还有我的……”苏靖麟惊呆了。 “是我的血,”一旁的璃鸢轻声道,“大小姐或许不知道,我与羽鹤是旧时,她救过我一命,我无以为报,便给了她麒麟血,还望大小姐莫要怪罪璃鸢自作主张。” “所以我说这串珠子注定是属于你的啊,”云麒把手串重新套回到苏靖麟手腕上,握住她的双手继续道,“是你的东西注定会来到你身边,这就叫缘分!” “花一秒钟就看透事物本质的人,和花一辈子也看不清事物本质的人,注定是截然不同的命运。”有时候,你被人误解,你不想争辩,所以选择沉默。 本来就不需要所有的人都会了解你,因此你也没必要对全世界解释。 做真实的自己就好。 平静 在你跌入人生谷底的时候,你身边所有的人都告诉你:要坚强,而且要快乐。坚强是绝对需要的,但是快乐? 在这种情形下,恐怕是太为难你了。毕竟谁能在跌得头破血流的时候还要做到高兴?但你至少可以做到平静。 平静地看待这件事,平静地处理该处理的事情就行。 低水平勤奋掠夺的不仅仅只是时间,更可怕的是它蒙蔽了我们的心智,将我们困在认知底层,以至于我们越努力越迷茫,越努力甚至离想要的越远。 反反复她的心跳如同在喉咙口狂跳,一股强烈的恐惧感涌上心头。她看着那道黑影在树林中移动,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她的双手冰冷,浑身颤抖着,她感到自己的身体无法动弹,仿佛被恐惧的铁链紧紧束缚。 “五哥,你要不知道,没有壁纸。历史。战神天门,杀人的欲望分为三种:分别是低级的,高级的,和顶级的。溟沣一直基于此,两人从朋友之间的友情更进一步,慢慢的上升到亲密的闺蜜情。身体像是被冻结在原地,恐惧如同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着她,让她无法做出任何反应。 “拿过来,我帮你吃!”饭什么意思两个人的名字很相似,也都是 “云麒你过来看看,我觉得这件衣服特别适合你。”苏靖麟站在服装店的橱窗前,指着模特身上的一件长款风衣。“走走走,进去试试。”然后不由分说,把云麒拽进了店里。 风流倜傥不滥情,机智逗逼有情趣,活该他游戏人间啊! 床上于的病体而言,在大补之前,真正要做的其实应该先是疏肝健脾补肺。待自身器官正常健康运转了,再用补药方剂自然事半功倍了。太郎有情,妾有意浦东江果敢 老师,弥留之际还在给他讲解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有人把夫妻之间的感情比喻成一个账户,夫妻之间每一次增进感情的互动,都像是往这个账户里存钱。如果两个人情感账户里的余额很多,在面对压力和挑战的时候,就越有机会渡过难关;反之,则感情就容易破裂。 “傻子,他说那些话明明都是醉话,你也相信啊。” 画画的比较好。他这个是就是那个茶饼的外包装吗?他上夜班些,包括他都是比较有。这些人做包袱几万块。我看他那个。这个什么多的很啊,在级别更高了以前,他只是高级高。可能。 你说你说,就算他成家了,咋个了,你可可能说是就不闻不问。我爹睡时。啊,你不要,你不要,一天说是你已经是个大人了,在爹妈眼中,你永远都是娃娃。好些人之前我抓掉以后。有个。孩子又不多。也许想那些摩卡。好。半年都撑。那种一剃头条子一头热。有些事不懂。你发装修? 没找到。只在若干年后北疆的事公我回忆这段故事时,一不小心磕在台阶上,踉跄着摔了出去 上坟是一种向死者献祭的活动,通常是在特定日期到墓前进行祭拜,以表达对死者的思念之情。而祭祀是中国礼典的一部分,是儒家礼仪的主要部分,通过一系列的宗教仪式来表达对祖先的敬意和感激,祭祀对象分为神、俗世神、人神三类。虽然两者有一些共同之处,但是它们的目的和形式都不同。 曾经有一段时间,你心情低落,甚至懒得拉开窗帘,看窗外的阳光。你当然也忘了去看窗台上那一盆每天都需要喝水的茉莉花。 不知过了多久,总算有一天,你恢复了美丽心情,同时也想起了你的茉莉花,天啊,可怜的花,还活着吗? 你战战兢兢地拉开窗帘,却见她风姿绰约,幽香扑面来。原来在过去的这段日子里,你虽然忘了喂她喝水,老天却一直没忘了以雨露眷顾她呢。 许多事物悄悄地在你的视线之外进行,而且悄悄地安排好了它们自己。 天生万物,天养万物,一切其实无须担心。 你只要做的就是做好自己,不留任何遗憾。 第二百六十一章 鹤守(四) 有时候,真爱就像鬼,听说的人多,遇见的人少。在这个充满诱惑和欺骗的世界上,唯一不会背叛你的,只有你的心。真心能不能换来真心? “璃鸢,你要明白不是所有人都会给你真心,所以,不要那么轻易的就去相信,”苏靖麟拉着璃鸢的手,继续道,“你是我最好的姐妹,我只希望你能得到你想要的一切,记住,不是所有人值得你付出,所以,不要那么傻的就去给予。” “大小姐,璃鸢能遇到你,已经是这辈子最开心的事情了!”苏璃鸢很少跟着苏靖麟外出,除非要事,她也鲜少离开麒麟神山,保卫神山是她的首要任务。 只是这一次,她也不知为何,竟然为了一个男人擅离职守。 虽然苏靖麟没说什么重话,璃鸢心里却很自责。而且她竟然帮自己喜欢的人救自己的情敌!女之耽兮不可说也,璃鸢摇了摇头,对自己的行为有些无语。 “青昱是个好人,当得你的喜欢!”苏靖麟明白璃鸢在想什么,同为女子,她太了解这种心情了。 一夜之间,冬天的寒冷侵袭而来,云麒敏锐地感受到了冬天的气息,他不想在星君殿待着了。 冬天,当然是寻梅赏雪最有诗意。如果身边有佳人相伴,那就更是羡煞旁人。 月不惜,花有缘。一片片雪花飘落,将世界装点得如诗如画,雪花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如同撒下的银粉,让整个世界都变得清澈透明。每一片雪花都是一颗璀璨的明珠,雪花如絮,翩翩飞舞,覆盖着整个世界,宛如一幅清新的水墨画。 苏靖麟喜欢雪,陶醉在这美丽的冬日风光中,整个人都轻松了。 云麒折下几枝梅花,与苏靖麟手里的合并成一束。两人随意落在一个已经荒废的园子里,残存的山石有一种不拘一格的美感。装饰方面,或是碧瓦朱檐,或是雕栏玉砌,无一不彰显出出精致的艺术之美。 “不知先前的主人家去了哪里,不过,我喜欢这里。”苏靖麟挽着云麒的手,把玩着手里的梅花。麒麟神山的雪景当然也很漂亮,年年岁岁都看不腻,也不知阿爹阿娘有没有携手赏梅? 一秒入冬,让苏靖麟不禁想起那句古诗:“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冬天的到来,给大地带来了无限的生机与希望,最幸运的是有个人陪她一起期待冬天的美好。 这漫天飞舞的雪花从何而来呢? 或许是天上的神仙喝醉了,发起了酒疯,胡乱地把天上的白云揉碎后抛向了大地吧! “师傅,你是说,这草药真的有问题?”女子将手中的虫草碾成粉末,当时拿到虫草的时候,她就觉得奇怪,凶手为什么会随身携带希芸香? “好了,别管那用不成的虫草了,你看这个!”男子变戏法似的将刚从集市上买回来的糖人递给女子,那糖画做得活灵活现,糖人的手里还抱着一只小兔子。 “好漂亮啊,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女子一手拿着糖人,跳起来给了男子一个大大的拥抱。 虽然嘴上喊着师傅,她也一直很敬重这个一身青衣的男子,可心里面,早已把他当成了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那个时候的青昱,大概已经猜到了什么…… 于是,他开始思考,他是上古瑞兽乘黄,寿命长达千岁,而这个女子不过一介凡人,只有区区几十年的光阴。他救她是出于医者仁心仁术,收她为徒也不过是希望她有一技之长,能够安身立命。 他知她所求为何,然后他发现,他给不了这个女子她想要的东西——那个东西的名字,叫做幸福!于是他退缩了,因为知道自己做不到的事,就不要给对方希望。 只是他没有想到,他的决绝,却成了阿婉的执念…… 他故意用言语中伤她,希望她知难而退,他以为,坍塌的心房终会尘归尘,土归土。 只是有些时候,在保护的同时,我们也在无形中伤害了别人。那些谎言如此冷漠,一次次撕裂别人的伤口,让他们的心如刀割般疼痛。 正如莫言所说:“有些谎言杀人不见血,有些伤害足以诛心。 凉薄的空气中,心灵在孤单中独舞,轻轻踮起脚尖儿释放心底无以表诉的心酸和哀伤,如同一只折了翅的蝶在风雨里踟躇,用力撑起的是单薄的躯壳,撑不起的却是那份相思的沉重。 她多想永远有个人陪在身边,像慈爱的长辈那样关心她。 孩子,有些事,你真别看清,看清,心痛;有些人,你真别看懂,看懂,伤情。 人生看不惯的东西太多,看清、看懂,全是自找伤心。凡事太认真,累了自己,苦了心。希望你生活的地方,天空足够蓝,阳光足够好,街边的小食干净又好吃,回到家那盏灯总是亮着的。 你可以相信,没有人永远爱你,但是永远有人爱你! 第二百六十二章 鹤守(五) 适有孤鹤,横江东来。 人生百态,世事如棋。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我们总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有的成为知己,有的成为过客。 然而,当一个人不再联系你了,该如何应对? 或许,最好的做法,莫过于一个“断”字。 断,非绝情之断,而是明智之选。 人生路上,我们会遇到许多人,他们或许曾与我们并肩同行,分享欢笑与泪水。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人渐行渐渐远,直至消失在茫茫人海中。这是人生的常态,无需过于感伤。 当一个人不再联系你时,或许是他有了新的生活圈子,或许是他觉得彼此的距离已经拉远。此时,我们应该学会坦然接受,不要强求,更不要纠缠。 “云麒,你是怎么知道有关鹤守的事情的?”苏靖麟对沐清婉没有多大兴趣,在她的第一映像里,那是一个美丽却柔弱的女子。她不想了解她和青昱的纠葛,她只觉得惋惜——不管青昱的决定是对是错,但对这个女子造成的伤害毋庸置疑。他救了她一次,却救不了她一世! “是朱雀告诉我的,说起来,羽鹤似乎也和麒麟神山有渊源。”云麒回忆着往事,眼神突然变得凌厉起来,他已经知道有人在打麒麟神山的主意,他一定不会让苏靖麟有危险,云麒在心里暗暗发誓。 “真的吗!”苏靖麟将手中的雪球抛起来,被云麒伸手接住。等他摊开手掌,那雪球已经变成了一朵晶莹剔透的冰花。冰浸染了寒冷之美,宛如水晶般耀眼夺目。 冰凌凝结着时间的秘密,那如雕塑般的美丽令人陶醉。 冰晶在阳光下闪耀,有着独特的魅力,它的肌理细腻,光泽剔透,仿佛是大自然的杰作。在日光的映照下,冰块内的气泡和杂质闪烁着微光,如同星辰般璀璨。 苏靖麟把玩着那朵冰花,看它在阳光下,折射出彩虹的光芒。 “云麒,你觉得青昱这个人怎么样?”苏靖麟把冰花放到云麒凭空变出来的透明盒子里,笑眯眯问道。如果可以,她不介意当一回媒人,毕竟璃鸢于她而言,不是一般人。 “好人啊,大大的好人!”云麒不假思索道,“难道不是吗,你不仅相信,还亲眼见过的嘛,这还用问!”其实云麒是知道青昱的事情的,只是他不喜欢评判也不想管闲事,毕竟缘分这种东西,来了挡不住,尽了也无法强留。 知足的人,虽然睡在地上,如处在天堂一样;不知足的人,即使身在天堂,也像处于地狱一般。 人生,心灵富有最重要。 若囿于物质欲望,即使拥有再多,也会觉得不够,这就是贫穷。 反之,物质生活清贫,并不影响心灵的充实,知足而能自在付出,就是真正的富有。 “大小姐,璃鸢想问你一个问题。”璃鸢很少和苏靖麟闲聊,一是碍于身份,二是因为性格。但是每每遇到难题,她还是会找机会问苏靖麟。这种亦师亦友的姐妹,她上哪里去找第二个? “大小姐,你相信出现过背叛的人还会有真爱吗?”璃鸢轻声问。 苏靖麟已经猜到她会问这个,想了想答道:“我说的也不一定对,但我可以先回答你的问题,我相信。可能在很多人看来,出现过背叛的人,首先就已经配不上真爱的勋章了,真的爱一个人,怎么会背叛、怎么忍心背叛?连最起码的忠诚都做不到,谈何真爱?所以背叛,本来就是‘不爱’的证明。但是璃鸢,我们这辈子会遇到太多的人,遇到的时机却由不得我们。” “如果你问我会不会背叛云麒,现在我可以肯定的回答不会,可是如果你问我下辈子,下下辈子,还会不会爱他,我也说不准,那么遥远的事,谁又说得清楚呢?” “你放心,下辈子,下下辈子,我也还是会找到你的!”云麒不知何时,走到了两人身后。 人活着,没必要凡事都争个明白。水至清则无鱼,人至清则无朋。 跟家人争,争赢了,亲情没了;跟爱人争,争赢了,感情淡了;跟朋友争,争赢了,情义没了。争的是理,输的是情,伤的是自己。 黑是黑,白是白,让时间去证明。 放下自己的固执己见,宽心做人,舍得做事,赢的是整个人生;多一份平和,多一点温暖,生活才有阳光。有一个人愿意默默守护着你,就应该感到庆幸了! 所有的女孩子都应该明白,当你喜欢的人告诉你他失眠了,睡不着的时候,其实就是太过于想你了,想你想到彻底今夜无眠。但他会告诉你快点睡,因为他不希望你熬夜,他希望你能好好休息,而他一个人在那头辗转反侧,盼着太阳早点升起。 “无欢”是一个不讨喜的词儿,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会充满欢声笑语。 和心爱的人在一起,总是有聊不完的话,开不完的玩笑,两个人总是打打闹闹,嘻嘻哈哈,甚是欢畅。而当你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没有那种开心的感觉,就证明你们之间开始出现问题了。 不要小看那些生活中点点滴滴的情绪问题,如果你永远选择逃避,那么总有一天会失去…… 命运或许是无情的,但人性却充满了温情。在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人,即使被命运欺负,也会勇敢地站起来,抵抗逆境,为自己和所爱的人争取一线生机。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会遭遇风雨,但只要心中有爱,就能找到那份勇气,穿越黑暗,迎接光明。 第二百六十三章 鹤守(六) 爱就像咳嗽,很难隐藏,细节处总会露出。 不爱的眼神里都是伤痕,岁月是把杀猪刀,不论是谁,都照砍不误! 人的感情和记忆是复杂的,嘴上说着放下心里却在滴血。有时候即使分手了,再次见到对方时,依然可能会被对方的某些特质所吸引。 沐清婉醒来的时候,只有羽鹤陪在她身边。她看着这个和她差不多年纪的女子,突然掩面痛哭起来。羽鹤不知道怎么安慰,只能等着她哭完,然后递了一杯水过去。 “事到如今,你还是放不下吗?”羽鹤的问题没有问出口,换做是她,遇到青昱那样的人,也会沦陷的吧。还好,她早已经断情绝爱,不会再为任何男人动心。 想当初,她在冰天雪地里倒下,身体慢慢冻僵,闭上眼的那一刻其实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期待的吧。只是太冷了,冷得她不想再继续等下去…… 一只仙鹤发现了她,问她愿不愿意成为鹤守,只为守护而生。 她答应了,这样她就可以不入轮回,还能获得强大的力量——要得到什么,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不入轮回,只为守护而生?”苏靖麟看着云麒,突然很是感慨。 云麒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他当然知道苏靖麟在想什么,执有引魂铃的他,更能理解那些孤魂野鬼的执念。那种力量有多可怕,他是领教过的。 “靖麟,其实我……”云麒拉着苏靖麟的手,欲言又止。 “我们都会好好的,你别忘了,我可是麒麟神女!”苏靖麟打断了他的话,跟他在一起,她不想有任何悲观的情绪——她当然知道就算是神仙,也会有羽化的一天,那不过是将力量归还于天地的一种形式。 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天,只要云麒在她身边,她就无所畏惧! “我会永远陪在你身边的!”云麒看着苏靖麟的眼睛,苏靖麟的眼睛很漂亮,虽然没有云麒的那么特别,却也是又大又深邃的一双眼睛。再加上火麒麟的属性,每每情绪激动的时候,瞳孔就会出现一圈血色,像跳动的火苗。 “有些人可能会对过去的人一直保持一种特殊的感情,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会再次喜欢上对方,凡事都要向前看嘛。”朱雀有时候觉得,太过理智的人都是不解风情的呆瓜,但对羽鹤这样只剩下理智的人,她却肃然起敬。 她也许从不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从得到力量的那一刻起,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软弱这个词! 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界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的宝藏。静,是一种修养,让人获得内在强大的力量。 《清静经》有云:“人能清静,天下贵之。” ?静,并非不问世事,而是万物静观,恬淡平和。?只有静下来,才能圆融通透,从容安好,自在生活。?人这辈子,守住一个“静”字,便是最好的养生俗话说:“两耳不闻窗外事。”? 喧嚣尘世中,听太多,人心浮躁,便容易移了性情。 ?耳根清静,专注自己,丰盈内心,才是修身养性的良方。?作家汪曾祺从小时候就喜欢读书,在文字中徜徉。?有次随父亲去外祖父家中,别人聚在一起说说笑笑、打牌娱乐。?他却静耳不听,躲在外祖父书房的藤椅上看书,丰富自己。 往后经年,纵使人生几经波折,身不由己被迫卷进命运的旋涡。?他仍始终沉心静耳,外界的风风雨雨他不入耳,更不必入心。?而是读书创作,研究学问,将每一个苦难的日子过得从容快活。 ?《道德经》有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与其万事入耳少有清欢,不如修篱种菊,静耳不闻。?远离繁华嘈杂,怀一颗超脱悠然的心,涵养性情,行走于红尘陌上。 “这是什么东西,好好吃的样子!”小莹拿起一块浅粉色的糕点,就要直接往嘴里塞。 “小丫头片子,手洗了没,不要随便动别人的东西知道吗!”朱雀故意板着脸,瞪了小莹一眼。 “好姐姐,我就吃一块好不好嘛!”小莹立刻撒娇卖萌,朱雀无奈,只好把盘子直接推到了小丫头跟前,腹诽,难怪这死丫头走到哪里都招人稀罕! 等沐清婉终于能够下床走动,羽鹤便搀扶着她出门散步。走在花丛中,感觉时间都变慢了下来,雨后的杜鹃花红得娇艳,特别适合带着家人或朋友一起漫步。 山腰上的西华园也是个不错的选择,那里的樱花开得正盛,一团团、一簇簇,远远望去就像粉色的云朵。园里的空气都带着花香,让人心旷神怡。还可以找个草地坐下来,享受一下野餐的乐趣。 南面的庾湘园更是别有一番风味,这里的垂丝海棠和春樱花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片花的海洋。庾湘园的建筑风格与花海相映成趣,仿佛穿越了时空,回到了上古时的仙境。 如此良辰美景,却总有人喜欢辜负! 山顶上的两人对峙在狭窄的空间内,目光如刀,似乎在互相割裂对方的灵魂。他们脚下快速移动,无声地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战斗。摆动的身形、精确的踢腿、迅猛的击打,每一个动作都包含着强烈的杀意。 了断,是了,有些事情总是需要一个了断的。 断,是为了给自己一个新的开始。 人生就像一场旅行,我们会遇到不同的风景和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朝朝暮暮不能停歇。 所有的责任,只有自己的肩膀能扛;所有的心酸,只有自己的心脏能藏;所有的疲惫,只有自己的身体能纳。很多事情经历了才能明白,生活,是有多么的不容易,人生,是有多么的不轻松,感情,是有多么的不如意,所以,你要有掌控生活的能力,才能把这短暂的人生过得精彩! 世事无常,这就是人生! 当我们与某个人失去了联系,就像是在旅途中错过了一个风景。然而,旅途还在继续,前方还有更多的风景等待我们去发现。 第二百六十四章 鹤守(七) 少年的时光如梦如幻,只是梦醒时分,谁还能记住那如花般的笑靥? “靖麟,你看这里!”云麒捏紧拳头故意在苏靖麟面前晃,“你猜猜东西在哪只手里,猜对了我就给你啊!”这是他们小时候最喜欢的把戏,苏靖麟忍不住笑了起来,并没有像小时候那样二选一,她上前一大步,一把抓住了云麒的双手。 “小孩子才做选择,我都要!”苏靖麟抓着云麒的手,故意挑了挑眉。 云麒无奈地松开了双手,那是一根流光溢彩的羽毛,上面装饰了一块紫水晶和两块蓝宝石。 “怎么样,我亲手做的!”云麒将羽毛簪在苏靖麟的鬓边,有些洋洋得意。 苏靖麟没有说话,抬手摸了摸那根雪白的翎毛,突然想起来什么:“你这根羽毛该不会是?” “不错,就是羽鹤给我的,跟你说啊,那家伙每到换毛的季节,就把自己换下来的毛收集起来,听说用途还蛮多的,”云麒笑眯眯继续道,“结果我问她有没有扎成鸡毛掸子拿去街上卖,她就不搭理我了!” 苏靖麟哭笑不得地和云麒对视了一眼,“鸡毛掸子!”亏你想得出来! “那又如何?开个玩笑嘛!”云麒似乎也觉得自己嘴有点损,人家羽鹤毕竟是个姑娘家,没有揍他一顿已经很给他面子了!只不过嘛,算他溜得够快好了! 身为一族神女,苏靖麟身上从不缺那一抹亮色。除了紫衣红裙,苏靖麟还戴着一副相思豆制成的耳环。那小巧的一点红在女子的脸颊边轻轻晃动,分外妖娆! 红,总是格外能吸引人,哪怕对于饱览天下的徐霞客来说,也不能免俗。当他历尽艰辛爬上保山时,竟在危崖之上望见石缝里嵌着“大如升,圆如球,红如朱砂,似火热烈”的南红玛瑙,一眼夺了他的心魄,令他赞叹不已。 正所谓世有真国色,唯有南红醉人心! 以至于到了沐家家主五十多岁也念念不忘,非要出发再去寻一遍珍宝的风采。 南红品种众多,有一抹红独树一帜! 它有月白之清透,亦有似火一般热烈,那一抹红聚于冰底之中,让人一眼心醉。那抹红聚集如盆,名曰聚宝盆,又被人称赞为“鸿运当头”,惊鸿一眼,一眼惊红! 羽鹤守了沐清婉几日,看着她一天天好起来,便准备带着她回沐家。堂堂沐家大小姐,整日不回家总是会惹闲话的。沐清婉却不愿意回去,那个冷冰冰的家从来没有给过她半分温暖,她也从不眷念。 天大地大,难道就没有她的容身之处? 她还记得刚被青昱所救的时候,她形容枯槁,整个人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已经连痛都感觉不到。 那个时候,青昱在她眼中就是救赎,是上天派来拯救她的神! 妙手回春的医术背后,蕴藏着的强大力量,她对这个男子深深着迷。她想当然的以为,这个男子也会对她产生不一样的感情。她忘了,在他眼中,她也只是一个病人,和他照顾过的其他人并无差别。 对于一直陪在她身边的羽鹤,她虽然心存感激,却无法为她做些什么——她,连自己都照顾不好。 后来,她想明白了一件事——这个世界上总有人不喜欢你,这是始终无法改变的事情。因为好与不好是一回事,喜不喜欢又是另一回事。?喜欢,是一种情感;不喜欢,是一种情绪。 ?甭管是喜欢,还是讨厌,其实都是一个人的选择。 ?喜欢和讨厌,都不用和谁交代。?有人喜欢你,就有人讨厌你,有人善待你,就有人算计你。无需因为一个讨厌你的人,丧失信心,失去笑容。?毕竟他于你而言,也不过是匆匆过客,但羽鹤没有离开她,这就足够了。 羽鹤也说过,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越是不喜欢你,越不用去迎合他。?当你迎合不喜欢你的人,他未必会扭转自己的态度,反而因为你的小心翼翼,更加瞧不起你。?要走的人,无需强求;心里不喜,无需讨好。? 无需迎合不喜欢你的人,无需讨好伤害你的人。 ?与其在不喜欢你的人身上下功夫,不如转过身去,和喜欢你的人谈天说地! 道理她都懂,可心里就是放不下…… 羽鹤只能继续劝她——这个世界,有些人不喜欢你,并不是是因为你做错了什么,也不是因为你身上,有惹人厌烦的缺点。就算你完美得挑不出任何毛病,他也没有义务要喜欢你。 ?也可能只是因为,生活过得不如你,感情不如你,或者脸上的笑容不如你灿烂。?当你过得顺风顺水,而他陷入泥沼之时,这种不喜欢的情绪,就会忽然冒出来。 ?因为见不得你好,所以对你说话夹枪带棒,言语讽刺,态度恶劣。? 她家中那些婆子丫鬟,可不就是这样,当着一套背着一套。对于这种人,最好的应对方法,不是改变自己扭转局面,而是云淡风轻不当回事。 做好自己就可以,不求谁都喜欢你。?有些人不喜欢你,就随他去,毕竟我们生命的过客那么多,如若谁的态度都在乎,岂不是会累坏了自己?? 有些人不喜欢你,不要问为什么,因为即便他回答了你,也多半都是敷衍和欺骗。? 不要为了改变一个人对你的态度,热忱的示好,盲目的付出! ?浪费自己大量时间,去迎合一个不在意你的人,实非明智之举!? 讨厌是一种情绪,你若在乎,就成了伤你的利器;你若放下,就成了过往的尘埃。?不要因为讨厌你的人,荒废自己太多的精力。努力深耕你自己,做最出色的自己。? 讨厌你的人,就让他讨厌吧,那是他的问题,不是你的损失。你活得越是精彩,他的讨厌,越是微不足道;你越是无所畏惧,你的余生,越是从容不迫! 当然,也没有必要去恨。如果他曾与你有恩,那更要心存感激。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第二百六十五章 鹤守(八) 倘若南风知我意,莫将晚霞落黄昏。缘起是我在人群看见了你,缘尽我看见你在人群中。 就像天边的流星灿烂划过夜空,最终归于寂静。我们的故事也是这样内的刹那,却又无法挽留。我们期待心灵的共鸣,希望这个世界上能有人懂得。那么请保持心脏的跳动,总会有个人与你共勉。 故事的结局既是一个谜,也是一个启示…… “羽鹤,你今后有什么打算呢?”沐清婉靠在一棵云杉树的树干上,身旁的女子没有实体,只能默默陪在她身边。她其实随时都可以离开,只是为了一个承诺才选择留下。 “我呀,我会继续保护小姐,左右我也不知道能去哪里。”羽鹤淡然一笑,语气里无悲无喜。 “那不如,我们就一起浪迹天涯吧!”沐清婉站起身来,脸上终于有了一抹笑意。她是决计不会再回去那个把她锁起来的家,那是她的牢笼,囚禁了她数十年的牢笼。 “这主意不错唉!”羽鹤点着头道,“说不定,你还会遇到一个和那个人一样优秀的人。” “无所谓了,”沐清婉叹了口气,“遇到了,又能怎样呢?” 我们可能经常会想:“如果当初我怎样怎样就好了;如果当初我换一个人喜欢就好了;如果当时没来这个地方就好了;如果当初再见他一面就好了…… 或许有些人就是这样,相互牵绊或相爱相杀,爱恨不间断,无止无休…… 这大概就是世间的情谊吧,纠结来纠结去,没有一段情谊是纯粹的。 “哪里有那么多如果啊,如果不愿意放手,那就随缘吧,”云麒和苏靖麟目送两个女子离去,“如若缘分未尽的话,说不定终有一天还会遇到呢,只要那个人在你心里还有一席之地,又何必在意那些关于天长地久的虚妄。” 苏靖麟不喜欢这种离别的氛围,收回视线轻轻叹了口气,她只能在心里默默祝福——那些远走天涯的人,终能找到自己的归宿。如果重逢,还能把酒言欢,再续前缘。 “别叹气啦,我觉得她们做出这样的决定也挺好的,走自己选择的路,总比一辈子困在原地来得好。”云麒很少见到苏靖麟泄气的样子,便拉着她出去散心。世间没有不散的宴席,淡然处之就好。 一向年光有限身,等闲离别易销魂,酒筵歌席莫辞频。 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 似乎未选择的那条路总是更好的,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可能你选择另一条路,大概率也是换一个新的烦恼,那些似乎必然通向好的结局也只是你的遐想。 但人生最有趣的一点就是,无论你做出什么选择,你都是在向前走。所以不要纠结和后悔,脚下的这条路就是最好的路,不要总是去美化未选择的路,不要站在现在的角度去批判当时的自己,要相信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你所错过的很可能都是上天在保护你。 “什么情况,好好的草药怎么会生虫子?”青昱扫了一眼身旁的青衣小童,心里不太舒服。 “山主,您看这草药还能用吗?”小童子翻了翻那些半干的药材,又看了一眼即将落雨的天空,心情也不再美丽——这可是他和秦老辛辛苦苦挖回来的药材,扔了太可惜。 岚山百味不知愁,岂知阴晴为风雨。 “什,什么?这碗里漂着的便是无心鬼虫的虫卵,所以说那些尸体变成了行尸走肉,是因为使用了这种古曼青的虫草?”女子的声音抬高了八度,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一旁的老者。 “古曼青生性属寒,对伤口愈合有奇效,”老者云淡风轻地回答道,“之所以那些伤患伤口愈合之后并无伤痕,就是这东西的作用,记住了没?” 女子点了点头,一脸佩服地看着秦老。山主身边的人,果然都是高手! “云麒,我们接下来要去哪里?”苏靖麟吃完手里的野果,转头问身旁的白衣公子。 “你猜猜!”云麒又递给她一个野果,笑眯眯看着她。 “这眼神,瞧不起谁呢!”苏靖麟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大步走了开去。 “靖麟,我跟你说,我瞧不上的人太多了,虽然我自己啥也不是,但这两者并不冲突!”云麒拽兮兮地又来了一句,“有些人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装的道貌岸然的给谁看呢!” 两人一起从云头上降下,那是一片蓝得深邃的湖泊。这片不熟悉的水域,仿佛是一个时间隧道,让人感受到岁月的沧桑和深度。湖水中,或许还沉睡着某些古老的传说,等待着有缘人的发现。 湖光秋月两相和,潭面无风镜未磨。那湖泊就像是大地的眼眸,深深地注视着四周的一切。湖边苍松翠柏,倒映在水中,让这湖水更显得生机盎然。阳光下的湖泊犹如一面古老的镜子,静静地躺在山谷之间,泛着微蓝的波光。 湖面如镜,温柔的微风拂过,湖面轻漾,仿佛在向人们低语着大自然的秘密。 苏靖麟原本以为,这只不过是一片普普通通的湖水,靠近湖心时却感受到湖水的黑暗和寒冷,不由得从内心深处升起一丝恐惧。湖水的黑暗在夜幕降临时尤为明显,仿佛是湖水中鬼怪的眷顾,让人不寒而栗。 这片湖泊隐藏着种种神秘之谜,让人们充满好奇,踏入其中又时时谨慎。这是一处神秘而又美丽的地方,但它的湖底却有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秘密,一个隐藏了千百年的,不为人知的秘密! 云麒看着湖水,不知想到什么,突然勾唇笑了起来。 未知,这是他脑海里首先浮现出来的一个词儿。这片湖水,就像一个披着神秘面纱的女子,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她,了解她。而面纱之下究竟是怎样一张脸孔,其实,男人在面对感情时偏向理性,女生的“恋爱脑”时刻则相对多一些。 当然这不是什么问题,还进一步说明女生对待感情更真诚,更投入。但不代表所有男人都是“铁板一块”,他们也会在动情的时候变得很“小家子气”,很缺乏安全感。 他们也怕女生有一天突然离开自己。当爱到深处的时候,有谁能做到不患得患失呢? 男人越是疼爱一个女人,越舍不得分开,所以就会想尽办法来巩固这段感情。爱到深处,也就变成了“折腾”。云麒有时候会想,生活这么无趣,有个人陪着你瞎折腾也挺好的! 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 卷地风来忽吹散,望湖楼下水如天。 第二百六十六章 鹤守(九) 五月通波草阁寒,绿阴长日此凭栏。山如碧凤参差出,江作青龙左右蟠。 这个世界并非充满苦涩,人们之所以觉得人生如同苦海,往往是因为他们经历尚浅,格局未开,使得内心自行陷入了困厄之中。只有在挫折与困苦中不断拓宽自己的视野,提升人生的格局,方能挣脱世俗的束缚,抵达心灵深处的宁静自在。 每个人的想法不同,我们没有办法照顾每一个人的心情,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自己,被误解在所难免。被人误解的滋味,有苦说不出...... 那被人误解的时候,该不该解释呢? 苏靖麟记得,阿爹年轻时特别不喜欢和狐族打交道,生怕待在狐族久了被算计。 麒麟一族与龙族交情匪浅,苏靖麟还记得小时候,阿娘带她去无涯海做客。那天,是小莹的生辰礼,她看着粉雕玉琢的小奶娃,开心得合不拢嘴。 偌大的一个宴会厅,所有人都言笑晏晏,谁也没有注意到有只傻狐狸躲在角落里,像一个不合群的傻瓜。其实当天,羽鹤也去了,莹龙一族的盛宴,自然是普天同庆。 不曾想,那样喜庆的场合,却又暗藏风波。那些不怀好意的笑容隐藏其中,各怀心思。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人生于世,命运总是身不由己,凡事常常事与愿违,没有谁能完全预料或是掌控福与祸。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在成长的道路上遇到风浪侵袭,遭到挫折打击,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了。 只是很多人在经历过困难过后,便开始变得萎靡不振,畏手畏脚不敢前行,失去了应有的勇气。 其实,这都是因为内心之中背负了太多的东西,精神上难承其重,整个人也会慢慢颓废。 正如晋代傅玄有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与凤凰同飞,定是俊鸟;与虎狼为伍,必是猛兽。 人生最大的富有,就是能够摆脱物欲的干扰。一个人之所以烦恼万千,不是因为得到的太少,而是因为想要的太多。求之不得的,从不轻言放弃;信手捏来的,仍要拼命抓住。 很多时候,越是想抓住的,越会像手中攥紧的沙般,流失得越快。 一旦过于沉沦,就会被繁芜的欲望绑架,被浮华的生活俘虏。到头来,在原地踏步,劳碌一生,却换来一场空人这一生,当所求有度,过则成灾。唯有物有所度,欲有所止,方能知足常乐,守得清欢。 都说手足齐心,其利断金,外人不敢欺! 兄弟姐妹相处好了,永远是人生的一大助力,艺术留白即活,人生留白则生。 古话曾说:万事难两全;我们之所以觉得活着累,是因为内心的包袱太重;聪明的人懂得适时放下,斩断曾经的种种羁绊,才能轻装上阵、幸福前行。聚散离合、得失与否,都是人生的体验而已;丢掉那些回不去的过往,给自己留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成全自己的幸福和快乐。 活在当下,往事翻篇,且行且珍惜! “现如今,姓肖的有了自己的小小队伍,如今又抱上了狐王的大腿,看来再过几年就可以跟龙族还有,妖族一战了。”一位仙者显然是喝多了,提着酒壶的手已经找不到准头,酒水洒了一桌。 嘴上说着最狠的话,做着对别人没好处的事,尽管如此,依然有人愿意与之为伍,这就是肖迟意的能力!长时间以来,苏靖麟都以为一个人不可能狠到六亲不认,毕竟谁也不是生来就会作恶。可是有时候,她却搞不懂肖迟意那样的人,说到底,谁又欠谁的呢? 人生就是一阵风,起了,没了;理想就是一盏灯,燃了,灭了。人情就是一阵雨,下了,干了;朋友就是一层云,聚了,散了。闲愁就是一壶酒,醉了,醒了;寂寞就是一颗星,闪了,灭了。孤独就是一轮月,升了,落了;死亡就是一场梦,累了,睡了。 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 一过千年,菩提树下,书一卷往昔,再等一世尘缘,只为再看你一眼。不和往事较真,因为没价值。不和现实较真,因为要继续。因为善良,所以宽容;因为责任,所以承担。因为看轻,所以快乐;因为看淡,所以幸福。人经不起考验,故不要轻易考验于人。 走入人心很难,走入己心更难。 心未定,故一切不定;若确定,则当下就定。心静则智生,心乱则愚起。选择平淡生活,不是不奢望繁华,因为心里明白,功名利禄皆浮云,耐得住寂寞才能升华自己。 有时候,我们应该感谢那些让我们爱而不得的人,因为他们使我们更坚强,这或许才是成长的真谛。正如《菜根谭》所言:“世亦不尘,海亦不苦,彼自尘苦其心尔。” 婉婉和丈夫离婚了,因为一束鲜花。 婉婉的丈夫是个工程师,当初追婉婉的时候,方式十分老套,不是每天带她出去吃饭,就是隔三岔五送一束鲜花。很矛盾的是,婉婉结婚后,却从来没有收到过丈夫的一束鲜花。什么情人节、生日、结婚纪念日,该送鲜花的日子,统统都被她的丈夫忽略掉了。婉婉曾经跟丈夫抱怨过,说:“为什么结婚后你都不送我花了?”丈夫只是轻描淡写地说:“都这么熟了,还送花做什么。”然而,有一天无意之中,婉婉却看见丈夫的手机里跳出一则订花订单。婉婉很惊喜,以为丈夫想通了,便按捺心绪静静地等鲜花送上门。可一天过去了,花也没送到。等晚上丈夫去洗澡时,婉婉拿起丈夫的手机,才发现,原来花被送到了另一个女孩手上。赶紧有人说:“对于一只盲目的船来说,所有方向的风都是逆风。” 未来的前路能走多远,往往取决于心中定下的目标,和愿意付诸行动的决心。 目标清晰而明确的人,往往有着更合理的规划,即便遭遇挫折,也能及时调整砥砺前行。而缺乏规划,也没有目标的人,总是过得浑浑噩噩,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迷惘而踌躇不前。 人家说站在地球上看月亮的人。觉得月亮特别漂亮。等你登上月球去看的时候,它实际上特别荒凉。哲学里面早就有人提过这个事。等你在二楼看一楼的时候,全是垃圾。那你就在三十楼,往楼下看的时候全是风景。 第二百六十七章 鹤守(十) 晚日金陵岸草平,落霞明,水无情。 空有姑苏台上月,如西子镜照江城。 作为一个无爱一身轻的女子,羽鹤觉得自己其实是幸运的。她死过一次,却得以脱胎换骨,不再为情所困。活得通透才能真正的快乐,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也许就能找到自己的归宿…… “黄金,我跟你说,那可是黄金啊!”女子的声音抬高了八度,眼睛都开始放光了。 “瞅瞅你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见钱眼开,是黄金,但是那跟你有什么关系?”男子的声音三分戏谑,七分鄙夷——爱钱如命的女人,庸俗! 女子撇了撇嘴:“你这什么眼神,有道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喜欢金子怎么了?老娘就是爱钱如命,不服你来咬我啊!”羽鹤霸气侧漏地站起身来,拉着身旁的沐清婉走了——她一个对男人没兴趣的,爱钱怎么了! “还是这么爱发脾气!”一男一女两个声音同时响起,白衣公子和紫衣女子很有默契地对看了一眼,一起笑了起来。羽鹤看到云麒和苏靖麟手挽手的样子,不知想起了什么,眼神有一瞬的落寂。 寞问乡间何处去,见自有尊前深趣。 长剑问天何足惧,鹤鸣九皋临神曲。 几人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微甜的气息在空气中弥漫开来,云麒吸了吸鼻子,皱起了眉头。 “怎么了?”苏靖麟不明所以,有些担忧地问他。 “这里的气息不太对劲……”云麒看了看周围突然弥漫的雾气,又看向走在前面的羽鹤,“皇天为上厚土在下,难不成你们来这里是为了寻找?” “不错!”羽鹤点了点头,回头看着云麒道,“不愧是属猫的,你的感觉真是敏锐,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睛,难道也是戴着引魂铃的缘故?” “我也不能确定,不过我现在感觉很不好……”云麒抬手揉着眉心,脸色逐渐苍白。 “云麒,你……”苏靖麟慌了,挥手设下一道结界,一手扶住了摇摇欲坠的云麒。 “我没事,”云麒摇了摇头,强行压制住体内翻涌的血气,“靖麟,快,带我去见青昱……”云麒说完这句话就直接晕了过去,三个女子面面相觑,还是羽鹤最先反应过来。 “青昱,他说的是白民之国的药师青昱吗?”羽鹤抽出一根鹤羽,耀眼的白光中,一袭青烟慢慢幻化出实体,青昱看了看一袭白色羽衣的女子,又看了看她身旁的沐清婉,终是把目光定格在云麒身上。 “他最近,是不是去过忘川?”青昱看向苏靖麟,然后不等苏靖麟回答便自己动手拉开了云麒的衣领,那忘川之水留下的疤痕证实了他的猜测,“运气真好,能恢复成这样,想必都是姑娘的功劳吧!” 青昱环顾四周,摘了几片草叶碾碎,放在云麒鼻端。又对着发呆的沐清婉招了招手,低声道:“你……我给你的药膏……”他话音未落,沐清婉就掏出一个青花瓷瓶扔了过去。 “这是你阿爹改良过的配方?”青昱打开瓷瓶,放到鼻端嗅了嗅,赞叹道。 “他不过是旧疾复发,苏姑娘无须担忧,先把这药膏给他涂上,尽快带他回麒麟神山,把他扔圣湖里泡个十天八天的就没事了。”等苏靖麟带着云麒离开后,青昱才看了羽鹤一眼,抱拳道谢。 “你还是老样子,救人救到底!”羽鹤叹了口气,眼前的青衣公子似乎永远都是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不知道恶人两个字怎么写。可是身边的女子望穿秋水,也没有等来他的一个回眸。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问候,只有小心翼翼的关心。有时候我们真的对爱情产生了误解,以为能相伴到老的都叫做爱。可是时间并非对每个人都公平,当你所拥有的光阴本来就更长久的时候,对你身边的人时间就显得无情了起来。 “你们一个心眼多,一个没心眼,一个缺心眼,凑一起真是欢乐多呢!”女子的声音响起,娇媚却不做作,自带一股风流韵味。雪衣女挥了挥衣袖,对着三人施了一礼。 青昱见她满脸戏谑之意,却并没有生气。漂亮的女子他见得多了,眼前的雪衣女却给他一种不染世俗之感。她绝对不是那种温婉的女子,看人的眼神自带攻击性。 “听说你是大名鼎鼎的白山之主,什么病都可以治!”雪衣女收起笑容,对着青昱抱了抱拳,“我们家公子的顽疾已经难倒了许多名医,不知山主可愿一试,如若山主能治好我们家公子,奴家愿重金相谢。” “谁告诉你我什么病都能治的?”青昱头大地看着雪衣女——虽然神医之名在外是件好事,可他怕麻烦呀!这三天两头地被人逮去治病救人,他又不是闲得慌! “奴家可是听说,那白虎星君被毒瞎的眼睛就是山主治好的,山主又何须自谦。”雪衣女莲步轻移,脸上又挂上了魅惑的笑容,发簪上长长的流苏随着她的步子轻轻晃动。 青昱见她靠近自己,也没有后退,倒是一旁的沐清婉不悦地皱了皱眉,上前一步想要拦住雪衣女。 身旁的羽鹤拉住了她,轻轻摇了摇头——事到如今,你难道还是放不下他? 清婉啊清婉,我该怎么帮你呢?守着你,却守不住你的一颗心。 都说看人不能光用眼睛,还要用心,但羽鹤觉得,用心还不够,还需要时间,日久才能见人心啊!在时间面前,一切的谎言终将破灭,一切的虚伪终将戳穿,时间见证一切,也唯有时间能证明一切。 人这一生,总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好,每个人的背后都会有辛酸,都会有无法言说的艰难。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泪要擦,都会有自己的路要走。 善待自己,不被别人左右,也不去左右别人,自信、优雅。 如果做一粒尘埃,就用飞舞诠释生命的内涵;如果是一滴雨,就倾尽温柔滋润大地。人生多磨难,要为自己而活,别让犹豫阻滞了脚步,别让忧伤苍白了心灵。 希望你,即使一个人也能活得开心! 第二百六十八章 鹤守(十一) 生命是一树一树的花开,你若盛开,美好自来。 珍惜现在,走过了就不要后悔;学会淡然,远去了就无需重捡。 湖光秋月两相和,潭面无风镜未磨。麒麟神山的圣湖一如往日的静谧,云麒醒过来的时候天光将明未明,他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身在何处。 湖水很温暖,完全没有清晨应有的寒意。云麒心念电转,靖麟是火麒麟,难不成…… “你醒啦,感觉怎么样?”云麒回过头,就见苏靖麟笑眯眯递过来一个野果子,“怎么样,泡温泉舒不舒服,我特意加热过的水,你多泡一会儿啊!” 眼看苏靖麟又要走,云麒急了:“唉,你等会儿,我为什么……”他着急站起来,结果重心不稳再加脚底一滑,整个人就摔了下去。 苏靖麟眼疾手快,飞身将人捞了起来。云麒看了一眼自己湿哒哒的长发以及……湿透了的白衣,又看了看双手抱着自己的苏靖麟,感觉这个世界有点错乱! “怎么,你还想继续在水里泡着?”苏靖麟被云麒的表情逗乐了,突然就很想捉弄他一下。 “别,姑奶奶你可千万别松手啊!”云麒看了一眼脚下的湖水,离岸边还有很远一段距离,他虽然水性不差,可他现在浑身乏力,他可不想继续当落汤鸡!苏靖麟竟然把他带到了湖心岛上,他到底昏迷了多久啊? “你放心,花了那么大功夫救你,本姑娘可舍不得半途而废!”苏靖麟莞尔一笑,带着云麒回到了岸边,“左右明天你还得继续泡,我们干脆在岸边吃点东西,然后回湖心岛住一晚吧。” “什……什么,还要泡?”云麒郁闷了,他都快泡得发霉了! “青昱说了,圣湖之水泡个十天八天的对你身体大有好处,忘川之水也是水,而圣湖水有净化之力,刚好对症,谁让你有事没事跑去忘川瞎转悠,”苏靖麟捡了一堆枯树枝,没好气道,“你能活着回来就是天大的福气了,而且你到现在都还没有告诉我,你到底去那个鬼地方搞什么名堂?” “我,我自然是想去看看传说中的三生石,看看上面有没有我和你的名字。”云麒点燃了火堆,将苏靖麟打来的野味和圣湖里抓到的鱼用细竹棍穿好架在火苗上慢慢烤。 等到烤鱼的香味弥漫开来,他的衣服也烤干了。云麒递了一条烤鱼给苏靖麟,克制住自己想要拥她入怀的冲动。没曾想苏靖麟却自己靠了过来,把头轻轻搭在他肩上,盯着圣湖的水面不说话了。 她没有再问云麒任何问题,只是安安静静的陪在他身边。云麒继续翻动着手里的竹棍,苏靖麟又贴心地递了一个装香料的小瓷瓶给他。烤肉嘛,怎么能少了这特制的调味品呢! 人与人,最短的距离叫拥抱,最长的距离叫等待,最看不见的距离叫包容,而人与人之间最可怕的距离叫——漠视你的存在!谁都喜欢和不计较的人在一起相处,不计较的人刚开始时看似失去,但长久下来却是获得。 爱占他人便宜的人,刚开始看似获得,但相处久后却会失去。 湖心岛是苏靖麟的阿爹阿娘情定终生之地,岛上的每一个地方都有麒麟一族的标志。云麒先前也陪苏靖麟来过,却不曾在岛上住过。因他还没有完全恢复,苏靖麟便催促他早早歇着。 云麒听话地进了苏靖麟给他准备的厢房,却没有立刻躺下。 苏靖麟见状,端来一壶用圣湖水泡的花茶请他品尝。“你现在不能饮酒,不如就陪我喝茶如何,这菩提花茶可是我阿娘的心头好,调理身体正好。” 云麒端起茶杯凑近鼻端,深吸了一口气。菩提花特有的香味在圣湖水的交融下更显得清新淡雅,浅酌一口,唇齿留香,云麒只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 “那你找到那块石头了吗?”苏靖麟突然有些好奇起来。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一段旁白故事,一份刻骨眷恋,就在千万次回眸中,诠释了三生石上的海枯石烂。三生石上刻下柔情风华,为你相思成疾成殇无悔,瘦辞添曲,念三千文字浮生三世青睐,终无悔! 这一世,刻在三生石上的誓言,沐浴了一世的月华与执着,只是为等你回眸一笑,哪怕花开守成花落,月缺守成月圆,哪怕,我把素颜守成迟暮…… 古风倒映了岁月,轻吟里阴晴圆缺给予悠长人生中绽放绵长悲欢。一花一草揣测着它的前世今生,来世缘由。幻想着三生石畔的相遇,还有转世相认的欣喜,旷世奇缘,佳话锦篇。 吟唱眉眼深处情愫,等待琴歌共鸣的花开! 秋天的花园里,曾经争奇斗艳的花儿们已经凋谢,只剩下枯萎的花茎和落下的花瓣,仿佛在诉说着岁月的无情。羽鹤拾起一朵落花,轻轻叹了口气。 “我以为,你见到他不会再难过了,但我错了,你可以生我的气,但是你不要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好不好?”羽鹤敲了敲门,有些懊恼。 “我没有生你的气,”门开了,沐清婉换了一身明黄衣裙,转了一圈问道,“好看吗?”她很少穿这样明快鲜活的颜色,头上配了一根银杏叶形状的发簪,言笑晏晏地拉住羽鹤的手。 相爱过,在乎过,拥有过,就是最好的结果....... 第二百六十九章 鹤守(十二) 幽含晚态怜丹桂,盛续春光识紫藤。每到花枝独惆怅,山东惟有杜中丞。 朋友,是多么美好的一个词儿! 能谈笑风生,也能无话不说,能因为一件小事拌嘴,也能立刻就和好。 虽说朋友这般亲切,仿佛是永远的生死之交,但亲切起来容易,关系破裂也很容易,所以一定不要肆无忌惮伤了对方的心,一定要有分寸。 特别是这三句话,切莫当着朋友面,随意的说出口。 第一,不要在朋友面前,说另一个友人的坏话。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通病,就是喜欢八卦共同的朋友,吐槽他们身上的缺点之类,或者说一些坏话。 这种事,多发生在女孩子身上,因为女子之间,有很多的小心思,容易引发很多的小矛盾。 而且这些话题,偶尔聊聊没什么,就当是朋友之间,一起吐槽吐槽。 但是如果经常说的话,给人的感受就很不好了,因为你口无遮拦的说得太多,这个听你倾诉的朋友难免就会想到,你是不是也在别人面前说过他的坏话。然后你们之间的关系就会产生隔阂,可能以后和你相处起来,对方会特别小心翼翼,并且对你留心眼。 除此之外,你要是遇到的是一个两面三刀的朋友,很有可能你说的坏话,一下子就被传到另一个朋友的耳朵里去了。 不过,羽鹤信任沐清婉,大概是因为沐家的前任家主,也就是沐清婉的祖父,神医沐子枫。 沐清婉的祖父,也就是现任沐家家主的老父亲,在医术上的造诣也是登峰造极。 对于沐清婉这个孙女,老人家一向是宠爱有加的。得知自家孙女为了一个男人寻死觅活,老人家颇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意思。甚至在沐清婉离开家的时候说了狠话,谁曾想,那一别竟成了永别…… 老人家也知道青昱对自家孙女有救命之恩,对自己儿媳囚禁亲女儿的做法很是愤懑。前车之鉴,他不希望家中丑事外扬,然而再得知孙女无意归家的时候,还是悄悄准备了马车和盘缠。 得知消息的沐清婉回家奔丧,整个人一下子憔悴了不少。 羽鹤毕竟是个局外人,只能默默陪着等她处理完家中事宜。 在过去的许多时光里,沐清婉的心情一直非常低落。 在她遭受自己亲身母亲囚禁之际,她曾一度失去了对生存的渴望,想要在极度的悲伤中永远沉睡,不再醒来。是羽鹤陪她走出阴暗,正视自己的人生。 百亩中庭半是苔,门前白道水萦回,爱闲能有几人来。 这就是所谓的好朋友。 咏风兰别样幽芬,更无浓艳催开处。凌波欲去,且为东风住。 忒煞萧疏,争奈秋如许。还留取,冷香半缕,第一湘江雨。 有些话,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心。 亘古今为诸佛母,昙花时现觉园春。 昙花一现只为韦陀,昙花,又称月下美人,其花瓣、花丝为白色,昙花一年可开两次花,重要的是,其是多数在晚上八点左右开放,同时其花盛开的时间亦很短暂,是在其开放几个小时后,就开始凋谢。 正是因为昙花从盛开到凋谢的时间很快,所以昙花代表的是刹那间的美丽,一瞬间的永恒。 说到昙花,自然会想到成语“昙花一现”。 “昙花一现”,所比喻的亦是美好的事物或者景象出现一下,然后很快就消失。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成语“昙花一现”中的“昙花”,所指的其实并非花木草本昙花,而是指的优昙钵花。 “昙花一现”的成语出自于《妙法莲华经》,书中是这样写的:“佛告舍利弗,如是妙法,诸佛如来,时乃说之,如优昙钵花,时一现耳。” 所以“昙花一现”中的昙花是指的优昙钵花,而非昙花。 再则,昙花并非原产于我国,其原产于墨西哥、洪都拉斯、尼加拉瓜等地。 后来于公元1645年左右,昙花引进中国,开始在我国栽培。 由于昙花从开放到凋零,时间很短,就如是“昙花一现”。 传说昙花原本是天界的花神,她掌管着花开时令,每当她看到凡间的人,爱花惜花,她就非常欣慰。有一个年轻人,每天给昙花浇水,正是因为她精心的呵护着昙花,所以花神就爱上了这个年轻人。 但天有天规,当玉帝知道这件事后,非常生气,于是就将花神抓了起来,并把她贬到凡间。为了不让花神和年轻人再相见,天庭又将花神化为昙花,同时又规定每次昙花开放,只能开一瞬间就要凋零。 玉帝处置完花神后,又把那位年轻人送去出家,并给他赐名为韦陀,同时又让他忘却前尘,忘掉花神。时间一年年的过去,后来韦陀努力修佛,终于有所成就,而他也真的把花神忘记了。 韦陀忘记了花神,但花神虽然变成了昙花,却一直忘不了他。 花神知道,每年的暮春时节,韦陀就会下山为采集朝露。 花神为了能和韦陀相见,所以昙花就选择在每年的这个时候开放。 她知道自己只能绽放瞬间,所以就积累一年的精神,在那一瞬间绽放出最美的自己,以此希望韦陀能回头看自己一眼,以便能想起自己。 然而,事与愿违,转眼百年过去了,韦陀虽然每年都在这个时候下山采集朝露,昙花也每年在这个时候绽放。但,韦陀却一直没有记起她,这让花神很伤心难过。 又过去了很多年,有一天,一个男子从昙花身边走过,男子看到花神伤心难过的样子,就问“你为什么这么难过?”花神听后,非常吃惊,没想到眼前的这个凡人竟然能看到自己的真身。 花神想不明白男子如何能看到自己的真身,于是就伤心的说“你帮不了我的”。 男子听后,就默默无言的离开了。 花神就这样又继续静静的等着韦陀。 转眼间,四十年过去了,有一天,那个男子又从昙花身边走过,他看到花神还是满脸的忧伤,于是又问“你为什么哀伤?”花神看到是四十年轻的那个男子,想了一想,就说“你也许帮不了我”。 男子听后,又默默的离开了。 又转眼过去了四十年,花神还是一如既往的静静的等待着韦陀,而当初那个从自己身边经过的男子,已经变成了老人,当老人经过花神身边时,看到花神还是忧伤的样子,于是又问“你为什么哀伤?” 花神看着眼前的老人,心中很感激,于是就说“谢谢你的关心,在你的一生中,你曾问过我三次这样的问题,然而你终究是个凡人,你能怎么帮我呢。 老人听后,笑着说:“我其实就是来了断你那段尘缘的。我送你两句话“缘起缘灭缘终尽、花开花落花归尘”,花神听后,心中很是暗伤。 老人见状,又说“昙花一现为韦陀,这般情缘何有错?” 老人说完,就拉住花神,然后就带着花神往佛国赶去。 羽鹤喜欢昙花,每当到昙花盛开的花季,当晚上满天的繁星,于夜深人静之时,羽鹤总会默默守着沐清婉亲手培育的昙花,等待花开。 刹那芳华,当人们还在梦乡之时,昙花已经从绽放优美“身姿”,到花瓣凋零了。 那早已在三生石上镌刻下千年的痴情,只为等你今生的回眸,不惧怕婆娑转世轮回的屠苏,只为等你相逢时的回首;你的美,醉了我心底的温柔,你的情,等我来牵手,如能与你今生相守,不再叹世间繁华的奢求。 那一往情深,那海誓山盟,遗忘在了三生石上。 那段流光剪影,那场盛世繁花,谁会记得?倾尽万缕柔情,只为花开彼岸的相依。 第二百七十章 鹤守(十三) 沉默,是看透后的绝望,是彻底死心的标志。 三生石,三生路,三世情缘尘归土。奈何桥,奈若何,彼岸花开叶不落。 妾相思,花开谁人顾,浮生无你空虚度;君莫负,人间有你胜无数,再见时盼亲如故。 马东在《奇葩说》中说:“一个人的情绪到了尽头,就是沉默。” 古人也常说:“哀莫大于心死。” 沐清婉一直认为自己已经心如死灰,可是她的心还在跳动。羽鹤突然想起来,诗经中有这样一句话:“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深以为然。从古至今当男人陷入感情中时,往往不会太过沉迷,他们大多都比较理性,就算不爱了也能很快走出来;当女人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她可以为爱抛下尊严和底线,赌上自己的一切,去搏一个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未来。 可惜的是,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难解释清楚的东西,不是每段感情都能走到最后,不是每一份付出都会被珍惜。感情的世界里,当女人彻底对男人死了心,她不会再用大吵大闹的方式,来吸引你的注意,反而会变得异常的沉默冷静。 因为她真的心灰意冷了,不再奢望挽回你们的关系了。 立夏,迎立风中肆意生长的力量。樱桃红,梅子青,枇杷黄,风吹麦浪青草池塘处处蛙夏天匆匆而来!她独自坐在长椅上,眼眶里闪烁着泪光,仿佛在回忆着过去的种种。 心如秋叶般枯黄,一股莫名的悲伤涌上心头。然而,感情并不是价高者得的拍卖,更不是你死我活的竞赛。她除了放手,似乎找不到更好的办法。 她也想恨,可是她恨不起来。那个人是她的救命恩人,也是她的另一个深渊…… “夭寿?此话怎讲?”女子整个人都呆住了,她抱着怀里的婴孩,不住地摇头。 “贱妇,真是晦气,信不信我立刻把你扫地出门!”一旁的男人嫌弃地看着妇人,像在看一个仇人。算命的人收了银子,头也不回地出门去了。 羽鹤看了青龙一眼,不能理解:“怎么会?那孩子明明福报好得很,你为什么胡说八道?” “嘘,天机不可泄露!”一身墨蓝衣衫的男子摇了摇头,莞尔一笑,“你不觉得,离开那个男人,是那娘俩的福气吗?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青龙说完话,化作一缕青烟不见了踪影。 羽鹤收好特意找青龙讨来的那颗龙牙,心满意足地去找沐清婉了。如此一来,她想要送给沐清婉防身用的神兵就能打造好了,也不枉她花了那么多功夫教习。 而此时的沐清婉,正在溪边打水。 她和羽鹤一路南下,去走了江南水乡的青石板路,又撑船去看了江上的落日晚霞。她突然想明白了很多,人生很短,不应该执着于某个人,而是应该遵循自己的本心。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格魅力中有一种成分叫“大气”,无论一个人的地位是高是低,事业是大是小,身份是显是微,一个人的魅力如何,关键看“大气”与否。 什么是大气? 大气是一个人做人做事的风范、态度、气质、气度,是一个人综合素质向外散发的一种无形的力量。大气是一种纳百川、怀日月的气概,一种从容大方、自然天成、胸有成竹的气量,一种成熟宽厚、宁静和谐的气度。 她虽身为女子,却不愿做一个“弱女子”,从羽鹤身上,青昱身上,她都领会到了这种气质。 终有一天,她也会成为一个大气沉稳内敛的女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活得通透潇洒! 麒麟神山除了祭祀山神和圣湖之母,最为隆重的节日分别对应五行中的金木水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夏日火舞夜星河。又到了金秋送爽的时候,云麒应苏靖麟之邀去麒麟神山过节。 不同于祭祀大典的隆重,金秋佳节更像是个大型家庭聚会。 “嗯,对,就动嘴就行了,不用动手,他只要一喊奶奶,就什么都给他解决了。”苏靖麟作为家中长女,对自家弟妹一向照顾有加,小弟反而是家中第一个成家立室的。 “那么好吃的小黄鱼,姑姑你也不吃啊?”小侄子晃到苏靖麟跟前,一手捧着小陶碗,一手不停地往嘴里塞吃的。那吃相看得苏靖麟和云麒忍俊不禁。 “你姑姑不吃没关系,我替她吃好不好?”云麒把小男孩拉到自己跟前,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摸出一个面人来,“你分我吃鱼,我就把这面人给你如何!” 男孩儿两眼放光地点了点头,直接把手里的陶碗递给了云麒,接过面人兴高采烈地跑了。 “真是个小馋猫,云麒你知道吗?这小屁孩儿从小就会吃,刚断奶可以吃东西的时候,他奶奶就一天给他炖一条鱼,一天给他炖一条啊,看得我都羡慕了!”苏靖麟回味着往事,脸上浮现出小孩子一般的笑容。 “难怪他长得那么壮实!”云麒笑着道,“靖麟你小时候最爱吃什么?” “我阿娘说我不挑嘴,给什么吃什么!”苏靖麟笑着道。 “也是,我看你那么爱吃,肯定特别好养活,”云麒意有所指,故意凑到苏靖麟耳边悄声道,“你看我厨艺也还算拿得出手,以后我养你好不好!” 其实云麒知道,挣扎和反击、矛盾和笃定、痛苦和希望,始终在他内心并存。坚持,并非永远笃定永不动摇。而是犹豫着、退缩着、心猿意马着,但还在往前跑。 但也正如泰戈尔《飞鸟集》中的那句话所说:“只有经过地狱般的磨练,才能创造出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的绝唱。” 这一生,碰到的事太多了。几乎眼睛一闭,一睁,碰到的都是事。猝不及防的打击,始料未及的挫折,从天而降的好处,唾手可得的利益,随时发生。事无论大小,不管好坏,都不要太在意,太当回事儿。切莫一见好事就喜形于色,乐颠颠兴奋得不得了,一遇坏事就愁眉苦脸,霜打茄子一样蔫头耷脑。 遇事不敢担当,怎么能成大器? 对已,要豁达,不要小肚鸡肠。 土花曾染湘娥黛,铅泪难消。清韵谁敲,不是犀椎是凤翘。 只应长伴端溪紫,割取秋潮。鹦鹉偷教,方响前头见玉萧。 你许下的那个红楼之梦,终于如烟散去,飘荡在离恨天深处的太虚幻境中。而我们的前世今生,刻骨铭心,恰便似遮不住的青山隐隐,流不断的绿水悠悠,在三生石上,刻下了永远的莫失莫忘、不离不弃…… 第二百七十一章 雪獒(一) 冻僵在雪地里的躯体感觉到了暖意,慢慢缓和了过来。 护林员动了动麻木的手指,摸到了雪獒身体上覆盖着的浓密白毛。带着体温的熟悉触感,温暖还有与生俱来的安全感,不用猜也知道是谁。他知道,这老伙计又一次救了他的命。 那一年春天,他和一帮盗猎团伙在林区遭遇,那伙人丧尽天良,正打算把偷猎来的几十只小藏羚羊以及包括藏狐在内的其他珍惜动物装车带走。 他知道自己一个人不是这些人的对手,立刻让随行的雪獒塔利回去搬救兵,自己则转到一棵大树后藏了起来。自从担任这片林区的护林员以来,他已经不止一次遇到这些大大小小的盗猎团伙,与这些人斗智斗勇,守护这个地方成了他的职责,更是他的信仰所在。 所幸,他从来不是一个人孤军奋战。除了其他护林员,还有他一手养大的雪獒塔利。 塔利是他的伙伴,他的家人,也是他最忠诚的战友。不管遇到怎样的危险,有塔利在身边他总是能够化险为夷。他们一起踏遍了雪山的每一个角落,清除了一个又一个的陷阱,风雪载途也甘之如饴。 不多时,塔利回来了,它担心自己的主人,把消息带给其他护林员之后便先行赶了回来。糟糕的是,在玲珑海的附近,塔利被那伙人发现了。 “快看,雪獒,那是雪獒啊!” 要知道,一头雪獒的价值可是远远超过藏羚羊,那伙人立刻对着塔利举起了麻醉枪,为首一人喊道:“不要伤它,抓活的,要活的才值钱!” 猎物近在咫尺,那些人却小看了雪獒的战斗力。 麻醉枪射出的针被塔利灵活闪避开,然后几个箭步不见了踪影。只是这伙人的耐心远比塔利想象的要好,而他们的贪婪更是无底深渊,为了金钱可以不择手段。 他们跟踪塔利,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护林员的家,抓走了他的妻子和孩子,威胁他交出塔利。为了救自己的妻儿,护林员只能含泪带着塔利前往…… 雪山屹立在天际,冰川融化的雪水在山脚下汇聚成清澈的湖泊,静静地映照着那壮美的风光。 雪山之巅,不停飘落的雪花轻轻打着卷儿。 描不成,见不彻,分明头戴雪山雪。那雪花犹如纯洁无暇的羽毛,覆盖在山峰和山谷之中,将整个山脉装点得如诗如画,给人一种静谧、纯净的美感。 大雪纷飞中,雪山显得更加雄伟壮观。雪花在风中飘舞,落在脸上,冰冷而清爽。站在山巅,仰望天空,仿佛可以感受到它所散发出的无限魅力。 “真漂亮啊,这地方和麒麟神山很像呢!”苏靖麟伸出双手,接住飘然而下的片片雪花,看着它们在手心融化。她抬起头,感受着雪花落在脸上的湿润,呼出的热气融化了周遭的寒意。 云麒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她,仿佛又回到了曾经在麒麟神山的日子。 也是飘雪的季节,一袭紫衣红裙的女子蹲在雪地里堆雪人,看见他来,便会有一个雪球朝着他飞过来。他如果躲不开,一定是故意的,为了逗她开心,然后他也会团一个雪球扔回去。再然后,她就会起身朝他跑过来…… 尺素欲传三署客,雪山愁送五天僧。 两人正各自回味着往事,忽听得不远处的山腰间传来凄厉的咆哮声。那声音穿透力极强,充满了不甘心和愤怒,听得人头皮直发麻。仿佛为了回应这声音,更多的咆哮声响了起来,其中甚至夹杂着几声狼嚎。 “一定发生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了,我们去看看?”云麒转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苏靖麟点了点头,正准备和他一起走,正前方突然出现了一匹雪狼。 那匹狼像是领头的,通体雪白的毛皮闪着寒冷的光泽,仿佛是雪山上的一抹积雪,凛冽又神秘。它的耳朵直竖着,时刻警惕着周遭的动静,一双冰蓝色的眼睛深邃而明亮,散发着冷峻的光芒。 苏靖麟猜的不错,那匹狼的身后很快出现了更多的雪狼。它们的四肢强健有力,爪子伸缩自如。在寒冷的雪地中,步伐轻盈而稳健。领头的雪狼远远地看了两人一眼,立刻带着狼群朝着咆哮声的方向奔了过去。 “我们不如跟着它们,快走!”苏靖麟一把拉住云麒的手,追着狼群的脚印跑了起来。 那咆哮声自然是塔利发出的求助信号,它不甘心就这样离开自己的主人,更不甘心被一伙眼里只有钱的盗猎份子挟持,离开生养它的这片大雪山。 它是雪山之子,生来就只属于这里。离开这里,它将会失去灵魂! 第二百七十二章 雪獒(二) 所谓擒贼先擒王,对龙头的打压力度必须要达到敲山震虎的目的,才能造成压迫感。 害怕并不一定都是坏事,那种不寒而栗的恐惧往往才能震慑住恶人。 心理学家荣格说:“每个人都有两次生命。 第一次是活给别人看,第二次是为自己活。而第二次的生命,常常是从开悟以后开始的。 很多人从一出生,就一直延续着第一次生命。 被裹挟在世俗的洪流中,不知道自己到底应该追求什么。 直到撞了很多南墙,碰了很多壁,才知道人生最难的修行,其实是向内求。 正所谓,静观己心,内求诸己。 想要走出内心的困顿,就得学会把目光内收。 遇事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人才能觉醒自我的意识,摆脱平庸的宿命。谁都想当英雄,可是英雄往往没有好下场!云麒就曾吐槽:“他一点也不想当英雄,因为很多人都是死了才被称为英雄!” “云麒,你觉得我们要不要暂时躲起来?”苏靖麟仿佛从漫天飞雪中嗅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下意识抓紧了云麒的手。自从前世的记忆觉醒,她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紧张过了。 “别担心,几匹狼而已,怎么会是你我的对手!”云麒安慰道。 “不是,我们不能在这里开打啊!”苏靖麟无语地瞪了云麒一眼,人生地不熟的,一来就打架,不太好吧——你这家伙怕是忘了上辈子自己做的缺德事,一天只知道闯祸! “你不用这么看着我,我也没说要打架嘛!”云麒自嘲地摇了摇头,捏了捏苏靖麟的手指。 “无忧三尺青锋,无奈世外之人!”云麒文绉绉地来了这么一句,看得苏靖麟直翻白眼。文人雅士古时常常准备着一肚子墨水,以实现自己的抱负,无论是在学术探究还是在政治斗争中,总是能够潦草地书写出壮丽的篇章。 他们不仅在正式场合下表现出才思,还会将其用于赞美爱情。古人虽内敛,却未必隐匿情感。 相反,他们会传颂那些动人心弦的爱情故事。正所谓名师出高徒,其书法作品格调清新高雅,沉着端庄,俊朗而又飘逸,古朴而又华美。 王巩是苏轼的友人,虽然年龄比苏轼大了一轮,但苏轼交友广泛,不拘年龄,因此两人可以被称为忘年交。苏轼不仅在后人中留下了深远的影响,而且在他所处的时代,也被公认为一位文学巨匠。文人们争相崇拜他,王巩作为一个家学渊源深厚的文人,自然也不例外。 因此,王巩主动找到苏轼,邀请他前往自己的家中赴宴,希望与这位文坛大家兼其上官加强关系。 在杭州相遇的时候,苏轼因为反对新法而得罪了王安石,被贬谪到了那里担任知州,而王巩则因祖荫而在那里担任一个小官,于是两人结识了。 苏轼是个豪爽的人,他欣赏像王巩这样直率的性格,因此毫不犹豫地接受了邀请,并在几天后造访了王巩的家。 苏轼受到王巩的款待,可以说是相当热情周到的。王巩不仅准备了丰盛的宴席,还邀请了当地众多仰慕苏轼的才子前来,大家一边饮酒畅谈,一边享受着诗词的美妙。 王巩为了增加宴会的乐趣,甚至召来了自己的妾室,让她为在座的客人演奏,使气氛更加优雅。 王巩家中养的歌姬宇文柔奴,因为她的美貌和才华,以及对王巩的贴心,最终成为了他的妾室。宇文柔奴受到众人的邀请,将他们的诗词演唱了起来,为这场宴会增添了乐趣。他毫不犹豫地接受了每一位的请求,在清澈悦耳的歌声中,将他们的作品娓娓道来,赢得了全场一致的赞扬。 宇文柔奴得到了苏轼极高的赞扬,这让王巩感到非常欣慰。因此,两人的交谈变得越来越亲密,逐渐发展成了至交关系。这种友谊让苏轼在被贬谪到杭州的几年里感到稍稍轻松了些。 苏轼在杭州任职的岁月悄然流逝,终于到了调离的时候,他被调往了密州。与此同时,他不得不与王巩告别,然而,两人之间的情谊仍然坚不可摧。 苏轼的官场之路并不如人意,虽然他曾希望即使无法重返中央,四处游历也能过得不错,但接下来却遭遇了他人生中最大的挫折——乌台诗案。 苏轼是一位十分坚韧的文人,仅仅因为反对新法就被逐出朝廷,对他而言,这种冤屈即使多年过去,仍然难以释怀。 因此,在向皇帝陈述职责时,难免会带有些许怨愤,但这些言辞却成了新党对他不满的最佳借口,进而加以整治。这些言辞被新党利用,对皇帝暗示苏轼目无尊上、妄自尊大。因此,“乌台诗案”爆发,导致苏轼及其二十多名亲友受牵连,被贬谪。 在这些人当中,先前与苏轼关系密切的王巩遭受的影响尤为深重,从他被贬至的地点来看,其实情况比苏轼更为严峻。王安石替苏轼向宋神宗求情,结果苏轼被贬到了黄州(今湖北)当团练使,而王巩则被贬到了宾州(今广西)监察盐酒税,两人各自境遇不同。 苏轼在被贬后依然与王巩保持书信往来,多次表达了对王巩的内疚和歉意,可以说王巩所遭遇的是完全无妄之灾。然而,王巩从未对苏轼抱怨过,每当收到苏轼的信件时,甚至会反过来安慰他,劝他不要因为这些忧虑而损害自己的身体。 王巩不仅知道苏轼喜爱养生,还在宾州寻找了罕见的养生药方,将其夹在信件中送给苏轼,嘱咐他要好好保重身体。苏轼收到信件后心情愉悦,得知王巩在宾州依然保持乐观积极的态度。他了解到宾州位于西南,气候酷热潮湿,于是主动分享了他这些年来收集到的去湿排热的药方给王巩。 他们之间的友谊不仅没有因为乌台诗案的发生和分隔天涯海角的境遇而受到影响,相反,由于共同经历困境而更加深厚。王巩这次因为乌台诗案而被贬谪到宾州,在离开之前还对家中事务做了一些安排,这是值得注意的。 王巩原本养了几个妾室和歌伎,宇文柔奴便是其中之一。在被贬后,王巩养活这些女人就不那么容易了。在宋朝那个交通不便的时代,要前往宾州简直就像是赴一趟流放之旅,地处偏远的宾州更增添了前往之路的困难,甚至可能在途中不幸丧命。 王巩身负罪责,被流放至宾州,并非为了让他享受安逸,朝廷绝不会容许他携带大批侍女随行。 王巩只能心痛地遣散了这些莺莺燕燕,托关系为她们找个好去处,在动身之前,希望她们离开自己之后也不至于活不下去。 这些宫女和歌姬收到王巩给的钱后,心满意足地离去了,唯独宇文柔奴坚持不愿离开王巩,坚决要求跟随他前往宾州。 宇文柔奴坚定不移的态度让王巩感到困惑,他明白这一去将是多么艰难,或许把钱寻个好人家,让她安享余生会更好,然而面对宇文柔奴的坚定,王巩只能被她的决心所打动,最终决定带她一同前往宾州。 宇文柔奴在宾夕法尼亚的几年里,精心照料王巩,虽然王巩本人并不专注于养生,但宇文柔奴非常重视苏轼寄来的养生秘方,帮助王巩保持身体健康。宇文柔奴每当王巩文思泉涌创作出新的诗词或文章时,都会以温柔的方式赞美或演奏,为王巩带来极大的情感满足。 三年后,王巩终于得到朝廷的命令,在北上途经苏轼所在的黄州时,特意拜访了苏轼,并举行了宴会。苏轼多年后再次见到王巩时,惊讶地发现他的精神状态异常充沛。而再次见到宇文柔奴时,苏轼也惊讶地发现经过在岭南三年的历练后,她更加容光焕发。 宇文柔奴在宾州倾注了心血照料他们,这一事实被揭示后,苏轼不禁感慨万分,他好奇地询问:“在岭南的日子,想必并不轻松,对吧?” 宇文柔奴虽然是一个柔弱的女子,却让生性洒脱不羁的苏轼感到震撼,她轻轻地笑着说:“我心所安,即为我家乡。”这句话激发了苏轼很大的灵感,因此在他们离开后,他的创作灵感迸发了,他借鉴了王巩和宇文柔奴的经历,写下了一首非常经典的《定风波》。 羡慕人间的琢玉郎,天空应该赐予他点酥娘。他自己创作清脆的歌声传达着明亮的笑容,当风起时,雪花在炎热的海面上飞舞,将其变成了清凉。 归来岁月渐少,笑靥含羞,笑时依旧飘逸着岭梅的芬芳。问及南国境况是否如愿?却答,内心宁静之处即为我家园。 世界是一个大舞台,每个人都是一本书。 读人,比读其它文字写成的书更难。 有的人,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愿意把伞借给你,而下雨的时候,他却打着伞悄悄地先走了。 有的人,在面对你倾诉深情的时候,语言的表述像一条流淌的清亮甜美的大河,而在河床底下,却潜藏着一股污浊的暗流。 有的人,在你辛勤播种的时候,他袖手旁观,不肯洒下一滴汗水,而当你收获的时候,他却毫无愧色地来分享你的果实。 有的人,注重外表的修饰,且穿着显示出一种华贵,而内心深处却充满了无知和愚昧。 而人的知识、品德和修养,却是一个人真正的内涵价值。 一起走过的日子,过得寻常且细碎,凑成一段完整的故事也没有跌宕起伏,若是戏,应该不算精彩。”没有海誓山盟,但平常的语言中都是踏实和温暖。俗世难求的幸福,也就如此了吧。 第二百七十三章 雪獒(三) 孤独的人心易碎,未曾放下的人守着回忆徘徊不前。每当花开和落叶变幻,穿越季节的风再次摇动风铃,仔细听,那是跨越时空的思念! 爱情,从来就是一件幼稚至极的事情,而幸福就是,两个幼稚的人,一起干幼稚的事情,却乐此不疲! 诗经中有这样一句话:“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深以为然。 从古至今当男人陷入感情中时,往往不会太过沉迷,他们大多都比较理性,就算不爱了也能很快走出来;而当女人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她可以为爱抛下尊严和底线,赌上自己的一切,去搏一个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未来。 可惜的是,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难解释清楚的东西,不是每段感情都能走到最后,不是每一份付出都会被珍惜。感情的世界里,当女人彻底对男人死了心,她不会再用大吵大闹的方式,来吸引你的注意,反而会变得异常的沉默冷静。 因为她真的心灰意冷了,不再奢望挽回你们的关系了。知山知水到后来,他所珍视的,都一一消散在了他生命里;他所在意的,也都尽数离他而去…… 苏靖麟喜欢李白的诗和东坡的词,集唐诗宋词的巅峰之作,读之令人心潮澎湃! 她听着由远及近的狼嚎鬼叫,突然有些心血来潮。云麒皱眉,他听到了更远处传来的藏獒的悲鸣。 他知道这是求救信号,看了看身旁的苏靖麟,又有些犹豫。靖麟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神力,他不想让她涉险。但他忘了苏靖麟骨子里的善良,不等他作出决定,苏靖麟就开始行动了。 “你有特别讨厌的人吗?”女子抱着刚出生不久的小婴儿,问身旁的雪獒。 “讨厌的人?”通灵性的敖犬摇了摇头。 “有,当然有!”女子自顾自继续道。 古人云:“逢人不说人间事,便是人间无事人。” 妹妹执意要给狗子剃毛,她劝了又劝,可是妹妹就是不听。她坚信剃毛能让狗子更凉快,更帅气。于是,她只能默默地站在一旁,准备见证这场“毛发大改造”,狗子像是感觉到了,一直躲闪不让妹妹抓到它。 倒霉的是,狗子最终还是没有逃归妹妹的魔掌。 但她并不关心,只要狗狗状况良好,她自己也会觉得好。一个女人最可贵的地方,就是干净,这种优秀的品质体现在生活的各个方面。有的女人外表光鲜亮丽,内心却污秽不堪;有的女人虽然没有华丽的外表,却有一颗干净纯粹的心! “屁股挪开点儿,你挡着我了!”云麒没好气地瞪了挡在他前面的人一眼,语气里满是嫌弃。 那人被他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挪开了位置。 敌将偷懒都是轻而易举的事,可如果偷懒的不是普通人,而是训练有素的狼犬? 盗猎团伙的头头喜欢养猎犬,他也深知要驯服敖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要知道,就算是一群狼,遇到训练有素的敖犬也不敢造次。这次得了雪獒是他最大的收获货。补觉完毕,男子来到关押雪獒的笼子前,示意属下把塔利放出来。 说时迟那时快,还戴着铁链的塔利立刻对着眼前人扑了过去。男子身旁的三条猎犬立刻迎上去保护主人。三犬一敖展开了生死搏杀!狼犬自知不是雪獒的对手,也不来硬的,只是很有默契地互相配合,围着塔利不停地打转。 那些铁链子严重影响了塔利的发挥,倒是让三只狼犬钻了空子。 塔利的主人当然不甘心就这样放弃塔利,他救回了自己的妻儿只好,立刻着手去救塔利。只是他也不知道,塔利到底被带去了何处。茫茫人海中,找一只宠物无异于大海捞针。 护林员心情不好,他的朋友请他喝酒,他便去了,谈及家人,他突然有些感慨:“我啊,人到中年,婚姻多半已死。只是困于责任、子女,以及眼前稳定的生活,被迫捆绑在一起。” 话虽有些绝对,但不可否认,再深情的海誓山盟,不加以经营,都会被生活的琐碎消磨殆尽。 中年夫妻,追求的不再是光鲜璀璨,而是踏实互助的同舟共济。 不用讨好迎合,更不用委屈忍让,彼此知根知底,有话直说,这样日子才能在风雨中扬帆远航。 随着年纪的增长,会发现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都在慢慢减少,每个人都忙着自己的生活,每个人都有了新的社交圈。至于从前的那一些朋友,倘若是不太重要的,往往会留在岁月里,倘若是重要的,也会因为没有联系而将彼此留在岁月里。 成年以后,所谓朋友,并不会像年少时那般,常常联系,但若是朋友,若是珍惜那一份友谊,至少会偶尔联系。长时间没有联系,双方对那段友谊的态度基本都是心照不宣了,珍惜过往相伴的回忆,但此后的路就各自走。 就像云麒和青昱聊天时,说起现如今的苏靖麟。“她的记忆已经恢复了一些,其实我觉得,有些事情想不起来反而更好。”云麒叹泄气道。 “夜猫子,你在干嘛?”苏靖麟算了算日子,两日之后便是七夕,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云麒。 《诗经》中曾云:“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都会经历风风雨雨,面临各种挑战。 当我们在困境中挣扎时,若有人愿意伸出援手,那无疑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寒冬里的一缕暖阳。 因此,我们必须铭记并感恩那些在我们生命关键时刻给予帮助的人,绝不能忘恩负义,伤了他们的心。 如今,生活节奏日益加快,人们的时间变得愈发宝贵。 请客吃饭或送礼虽然是一种传统的报答方式,但未必总是适用。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可以学习一些方式来表达我们的感激之情,这样不仅能够更好地维系彼此的感情,还能让这份情谊更加深厚。 杨绛先生曾说: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 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发现: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 有人说,爱情就是工作和学习的动力,每天看到爱的人,就会浑身充满力量,就会充满斗志,就会干劲十足。有爱的人在身边,每一天都会朝气蓬勃,尤其是每天早晨出门前的一个吻,会觉得一天都精神饱满。 爱的力量是伟大的,爱人一个深情的吻,一个紧紧的拥抱,一个会心的微笑,一句我爱你,就能让自己活力四射,充满激情,愿意去做任何事情,觉得一切的事情都充满了趣味。 而爱的人不能在身边,不能拥抱,不能亲吻,不能看到她的微笑,不能听到她的声音,难免会思念,思念到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精神,都无精打采,像丢了魂一样,集中不了精力,整天魂不守舍。 就连吃饭,都觉得吃得不香,吃得不带劲,做事情更没有激情,像丢了五百万一样,整天耷拉着个脑袋,什么心思都没有。云麒就曾经因为自己天煞孤星的命格耿耿于怀。 如果不是遇到苏靖麟,他也不知道,原来喜欢一个人和爱一个人是有差别的。 喜欢一个人,只是想要得到她,占有她。而爱一个人,会希望她永远快乐,哪怕陪在她身边的那个人不是自己…… 第二百七十四章 雪獒(四) 孔子有云:“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 当你感觉不顺时,不要一味给自己施加压力,主动丢弃这三样旧东西,才会越来越好。 第一就是丢掉低质量的社交。 低质量的社交不如高质量的独处,一个人与何种人交往,就会有何种人生。 “这一个个的,都魔怔呢吗!”云麒好笑地看着璃鸢,“你们当真以为,靖麟会丢下你们,自己去享清福,亏你们还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妹!” “没想到,还能在这里遇见你!”苏靖麟拉着苏璃鸢的手,兴奋得两眼直放光。 再相见,真的有一种恍如隔世之感! “属下也不曾想,还能再见到大姑娘,自从离开麒麟神山,属下就一直在等这一天。”苏璃鸢在苏靖麟面前单膝跪地,仿佛她还是那个不苟言笑的麒麟神山守卫,而苏靖麟也还是那个受万人敬仰的麒麟神女。 山高水远,她们终于再现实里重逢,她终于可以继续守护她了! 眼前的湖泊清澈见底,水中的鱼儿欢快游动,给静谧的湖面带来一丝生气。绿油油的草地如同地毯般铺满湖边,与湖水相映成趣。三人一起坐在湖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真正强大的人,谁的身上没有几处暗伤? 三月,人间最浪漫的日子。春风温柔,自四面八方而来,惊鸿一现,百花盛开。 “苏姐姐,璃鸢姐姐!”半空中灵光一闪,小莹从似的云朵上蹿了下来,扑进苏靖麟怀里。 “就知道少不了你的,怎么哪里都有你!”云麒没好气道。 “切,要你管!”小莹冲云麒吐了吐舌头,“我又不是来找你的,你那么激动干嘛?” 云麒把小莹抓回来,脸上挂着不友好的笑容,“这么着急开溜,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啊?” “这段时间你最好不要到处乱跑,以前吃的亏就没让你长点记性?”云麒松开小莹,对着苏靖麟露齿一笑。几人正有说有笑,一匹雪狼突然窜到了几人跟前,一双浅蓝色的狼眼死死盯着云麒。 “让我们去救你的朋友?”云麒读懂了雪狼的眼神,有些犹豫地看着身旁的人。 雪狼点头,眼神有些焦灼起来:“快啊,再慢就来不及了!” “那头雪獒是你的朋友?”云麒猜测。 雪狼点头,又有些焦急地用前爪刨着地面。一把造型奇特的锁出现在雪地里——昆仑锁! 云麒跳起来,伸手捡起那把名不见经传的铁锁,这便是他们此行来雪山的目的。“太好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苏靖麟也跟着站了起来,“快走,跟他去救那头雪獒!” 当黎明试着将光明带入天空,他终于张开他的双眼,一眼望去他脚下飞跃过的无垠大地。大地离他如此遥远,实在难以相信如此渺小的世界能够创造如此多的魔。 “这些魔鬼到底要把自己带去哪里?”塔利无精打采地趴在铁笼子里,轻轻贴着自己的爪子,舔了舔深可见骨的伤口。伤口已经结痂,可是依然影响塔利的正常行动。 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 赚的少了,钱不够花,入不敷出;赚的多了,花的也多,总留不下。 人啊,没钱的时候,交际少;有钱的时候,交际多。 关系,没钱的时候,很冷清;有钱的时候,很热闹。 钱有些时候,真的让你看清人心。不如父母从来不觉得生活是为自己而活的,他们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下一代。而有些子女却并不领情,自己好吃懒做,还嫌弃出生不好! 这个世界上,君子罕见,小人常有。 人活一辈子,靠什么立于不败之地? 冯骥才的一句话,给出了答案:“一个人只有守住底线,才能获得成功的自我与成功的人生。” 底线,是每个人做人的根基,更是为人处世的核心。 正所谓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 有底线,行事堂堂正正,才能受他人尊重; 没底线,做人鬼鬼祟祟,早晚被别人看穿。 因此,一个人唯有守住了该有的底线,才能久立于世而不败。应龙上岸后,尾巴没了,“活着的意义大概就是复仇吧,复仇之前先得保证自己能够真正强大。 很多时候,我们受到的伤害恰恰来自于那些曾经最信任的人,这也会使我们的人生观彻底崩塌。 尤其是你招到别人算计时,此前所有的期待都化为乌有,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的愤怒。 我们想要报复,想要让对方一败涂地,但仅凭着一腔热血是不够的,还需要讲究方式方法。 人人都不想有压力。但是没有办法,人活着,十有八九不如意,所以有外债也是常有的事。是因为理解了对方的艰辛,还是因为深深地爱着对方? 当下的时代,人们的包容度很高,对于很多事情都有自己的见解,对于美的定义,都有自己的看法。但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开始一昧地追求“白瘦美”,好像如果一个人稍微丰满一点,就成了一个极度不自律的人;尤其是女性,为了追求大众眼中的美,疯狂地减肥,瘦身。到最后,瘦是瘦了,健康没了,脸也垮了。也许在很多人眼中,瘦,才是漂亮,胖,不是一个人最好的状态;但从面相上来说,微胖,才是最有福的面相。老人常说:太瘦的女人,脸上挂不住肉,看起来没有福。所以说,微胖的女人,命最好! 被人算计了,翻脸是下策,上策是做好这几件事。他们只是用最小的成本,快速地培育一段感情,等新鲜感和激情褪去,又迅速转身投入下一段情感的旅程。只也是说是比特……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生活远比戏剧更抓马,我们每天都在发生变化,人生这条路不可能日日艳阳高照,有时风雨有时晴,看开便好。在合适的机会释放自己,别让这趟路程太过沉重。丢掉低质量的社交,让自己在独处中寻找自我;丢掉不切实际的欲望,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前行;丢掉对过往种种的纠缠,从容地面对人生的起起伏伏。 既然无处躲藏,那就迎难而上 人才都是熬出来的,本事都是逼出来的。 人这一生,谁不经历几段无比暗淡的岁月? 谁不承受几次无法承受的创伤? 甜蜜,都是从苦水中泡出来的;坚强,都是从挫折中撑出来的。再穷,不能坑朋友 人生在世,很多东西都不重要,但唯独诚信,绝不可无。 鲁迅就说:“伟大人格的素质,重要的是一个诚字。” 一个人,只有守住诚信的底线,才能守住做人的根本,也才能堂堂正正地立于天地之间。 有诚信的人,不会因为一点小事就背弃亲友,在他们的心中,良心比金贵,人品重如山。 而没底线之人,恰恰相反。 只要利于自己,他们可以背叛任何人,哪怕是最好的朋友,都可以肆意伤害。 就像一则寓言故事里讲的那样: 驴子与狐狸本是亲密好友,他们商量着一起去打猎。 谁知途中遇到了老虎,狐狸见大事不妙,立即跑到老虎面前,许诺把驴子献给它,只求让自己免于危险。 老虎答应了。 于是狐狸便引诱自己的朋友掉进了一个陷阱里,此时,老虎见驴子已经是囊中之物,扭头便把狐狸抓住吃了,然后再去吃驴子。 由此可见,算计朋友,其实是在摧毁自己的后路;伤害朋友,就等于是在刁难自己。 因此,任何时候都不能忘了:穷不坑朋友是底线。 与其为一时之利而苦思心计,不如凭一颗真诚之心处世,与人为善,认真做事,为自己累积一个良好的口碑。 第二百七十五章 雪獒(五) 浮云吹作雪,世味煮成茶。世间的沧桑和复杂,化为淡淡的茶香。 生活需要一些平淡的味道,像茶一样,不需要很浓烈,但是能够使心灵安宁。 “云麒,你快点!”苏靖麟催促道。 “快有什么用,你难不成还想跟那些歹徒硬碰硬?”云麒转了转眼珠子,他当然不介意动用神力解决问题,但是,他们的主要目的是救塔利,而不是和不相干的人大动干戈。 “当然有用,我们必须赶在那伙强盗离开之前截住他们,今晚的航班马上就要起飞了。”苏靖麟一边看手机,一边拉云麒。她虽然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是已经下定决心救人,哦不,救狗了! “有我在,你还有什么好担心的!”云麒把人拉回来,“你忘了我们是神仙吗,要救一只雪獒,我们根本不需要大费周章,你等等,我找找我的装备。” 苏靖麟对着云麒竖起了大拇指:“有道理!”凡人当久了,她竟然忘了这一层! “来来来,我们先商量一下行动计划。”云麒转了转眼珠子,不知想到了什么,露出一抹狡黠的笑来。 “你有主意了?”苏靖麟一看云麒这样的笑容,就知道他脑子里肯定已经有办法了,只是这主意是好主意还是歪主意就不好说了。不管怎么说,这只雪獒的事他们管定了! “你们过来,先听我说,”云麒对着两个姑娘招了招手,笑眯眯道,“我们可以这样……再这样……” 冰雪覆盖的山道上,一列车队小心翼翼地行驶着。暖气熏得人昏昏欲睡,车上的人打瞌睡的打瞌睡,玩手机的玩手机,聊天的都压低了声音。 “现在的年轻人啊,满脑子都是赚钱,赚钱,也不想想年轻这个借口,还能用多久。” “想赚钱不是挺正常嘛,成年人的世界,钱本就是活下去的筹码。” “要不是为了钱,谁会干这个?”男子打了个哈欠继续道,“费力不讨好,一个不小心还得进去,这冰天雪地的,应该不会有人来吧,希望这一路都能顺顺利利的。” 坐在旁边的人嗤笑道:“你也别瞎超心了,哪天真进去了,就啥也不用干了!” “想发财,哪有那么多顾虑,看开点就是咯!”男子点了根烟,深吸了一口气。进退两难的年纪真的不容易,一切都不可挽。颠沛流离的路,快让他忘了自己当初的样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坐上车眼皮就老喜欢打架。 苏靖麟换了一身方便行动的运动装,把一头散着的秀发扎成了高马尾。她这个样子,倒是跟璃鸢有几分相像。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爱美是一个女人的天性。为了美貌,女人都很偏爱于在身上佩戴一些装饰物。 比如手镯、手链,项链、耳环等等。这样小心思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属于女人的翩然气质。 但云麒发现,苏靖麟其实并不喜欢佩戴过多繁复的首饰。她身上基本不添环佩,十分的干净。 莫言说,不喜欢在身上穿戴首饰的女人往往都是这些个方面非常特别的女人。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有自然美的女人,天生就会吸引别人的目光。 《诗经·硕人》里描绘过一位令人魂牵梦萦的女子:“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字字句句,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一位女子动人心魄的美。 这份美感蕴藏在女子的一颦一笑中,是女子天生的美,而非后天妆成的姿态。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琢。这是古人对于美女最高的礼赞,古时的美各有千秋,相对比起现在“机械化生产”出来的美人更令人神往。天然的美人不用外界的珠翠点缀,也无需首饰、装饰来突出她的容貌。 不爱佩戴首饰的她们通常在生活里表现的很不拘小节,潇洒大方。 因为她们得天独厚的自然之美,哪怕时光在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但依然光彩照人。 她们纯净的内心,让她们散发着迷人的芳香,那是灵魂深处的芳香。 男人们千万不要忽略、辜负一个为你换掉金钗,解开罗裙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娶到就是福报。 “证明,你要我证明什么?”男子看了一眼坐在自己身旁的小丫头片子,突然来了兴致。 “张大哥,你怎么长得这么好看,你看你这么招人喜欢,一定也不想大家伙都怕你对不对!”小莹双手杵着下巴骨,言笑晏晏,虽然知道坐在自己对面的不是好人,依然笑得一脸无辜。 正在这时,忽听得“咯吱”一声响,车子晃了一下,然后剧烈抖动起来。 “干啥,前面的,怎么回事?”男人双手扶住椅背,他双目圆睁,青筋暴起,突然变得吓人起来。 等他回过头,却突然发现,先前坐在他身旁的女孩儿竟然不见了! “真是活见鬼!”男人心底里升起一股寒意,而且他清楚的知道,这股寒意跟天气没有关系。 “聪明人点到即止,不会戳破事实,”苏靖麟在给刚刚溜回来的小莹讲故事:“有一天啊,大王要开会了!”小猪妖被乌鸦精带去开会。原来大王想抓唐僧、吃唐僧肉。为了激励大家,又许诺:“有功的可以喝一勺唐僧肉汤”。 接着熊教头发布任务:准备一千只箭。于是小猪妖和其它小妖砍了一整天竹子。 中途,小猪妖发现粗糙的竹箭命中率很低,索性拿乌鸦精的羽毛来改装。可熊教头怒吼“你在教我做事?”还折断了所有箭。他前功尽弃,只好重新来过。 “大王要开会了!”小猪妖被乌鸦精带去开会。原来大王想抓唐僧、吃唐僧肉。为了激励大家,又许诺:“有功的可以喝一勺唐僧肉汤”。接着熊教头发布任务:准备一千只箭。于是小猪妖和其它小妖砍了一整天竹子。 中途,小猪妖发现粗糙的竹箭命中率很低,索性拿乌鸦精的羽毛来改装。可熊教头怒吼“你在教我做事?”还折断了所有箭。他前功尽弃,只好重新来过…… 正寻思着下一步计划的云麒看着两人有说有笑的样子,突然有一种养女儿的错觉! 小莹回头看了云麒一眼,冲他吐了吐舌头! 第二百七十六章 雪獒(六) 穷有穷根;富有富源。人不可能把钱带进棺材,但钱可能把人带进棺材! 涂磊曾说:金钱是现代人腾飞的翅膀,有钱与没钱的人将会飞向不同的天空。 这句话虽然残酷,但却一针见血地说出了生活的实质。 无论是谁,都要以钱作为基本的物质保障,没有钱的人生注定会受苦颇多,屡屡碰壁。 但是很多人之所以没钱,未必是因为命运不够优待,也不是老天爷不公平,还可能是他们身上有着太多问题而不自知,失去了能够赚钱的资本。 虽说富贵险中求,但是人若为了钱不折手段,坏事做绝,哪怕能辉煌一时也终会自食恶果。 “大哥,这好端端的车子怎么会突然坏了,一定是有人动了手脚。”小弟气急败坏地打开车门,冒着风雪下车去检查。车外天寒地冻,车门一关就是两个世界。 一个雪球突然飞了过来,好死不死,正正打中弯腰检查车况路况的倒霉孩子! “哎哟!”那人立刻条件反射地跳将起来,骂骂咧咧地四处张望,“哪里来的小兔崽子,敢欺负你孙爷爷,你最好藏好了不要被老子逮住,不然老子非扒了你这小畜生的皮不可!” 话音未落,又一个雪球从他屁股后面飞了过来,正中红心! 这白日青天的,还能见鬼了?男子不信邪,站在雪地里破口大骂起来。 恶作剧得逞的小莹拼命憋住笑,隐去身形坐在车顶上准备看好戏。 天边露出鱼肚白,山里人家的一天已经在鸡鸣声中拉开了序幕。 停电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男人起床,去茅房解决了废物问题,再回来,胡乱洗一把脸,再沾湿了毛巾,把脖子和胳膊等明显处擦一遍。女人开始抱柴火,提水做饭。男人则提着镰刀或扛着锄头下地去了。孩子们该上学就上学,背着书包,书包里放着柿子、元枣和炒黄豆、花生之类的小零嘴。 看到附近路过的人,要是两家没啥仇怨,就会高声说:整啥唻! 说这话的人,其实不管,也管不到人家要整啥或者不整啥。这句话,只是一个礼节性的打问。 在同乡人看来,一个人和另一个人,一个家庭和另一个家庭,都是单独的个体,哪怕亲兄弟姐妹,同族的血亲,只要各自成了家,无论啥事,都只能是某一家人的“内政”了,别人无权干涉。 是你的,永远都是你的;不是你的,不管你怎么争,怎么抢,也都不会属于你。 “苏姐姐,咱们这么干真的能行吗?”小莹表示有些担心。 “没事没事,天塌下来旁边还有高个子顶着呢!”苏靖麟笑眯眯道。 云麒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突然领悟过来——没毛病,他好像就是个子最高的那个! 没错,积德行善也要量力而行,不要打肿脸充胖子,行善也同样需要把握好分寸。 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的忙能帮则帮,超出能力的忙,别逞强去帮。 强撑着做老好人,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不仅让自己压力倍增,占用了自己的大量精力和时间,还可能事与愿违。逞强帮忙,通常会出现两种情况: 第一种:你费了很大劲帮了忙,别人却以为是举手之劳,既不会感激,下次有同样的事情还会继续麻烦你。 第二种:承诺过帮助他人,并没有很好地完成他人所托,既误了事又伤了感情,透支了他人对你的信任感。 懂得拒绝自己能力范围之外的事,也是一个人成熟的迹象之一。不帮逞强的忙,其实意味着给自己和他人都做出了最优选择:既不为难自己,又给了他人新的选择。 这才是对己对人最负责任的表现。 别让“面子工程”,拖累他人;也别让“不好意思”,伤到自己。 面对小莹这样小辈的怀疑,曾经的白虎星君和麒麟神女居然毫不反驳。因为小莹担心的就是事实,他们虽然可以拖住偷猎者,甚至可以武力解决问题,却不一定能毫发无损地救回塔利。 他们毕竟不熟悉这个地方,也不知道对手的底细,更不能对着普通凡人滥用法术,还要避免误伤,行动起来委实有些被动。云麒让小莹去恶作剧,其实也是无奈之举,只是为了吓唬吓唬对方罢了。 云麒突然发现,一朝重生,自己做事情竟然多了这许多顾虑。换做从前,他肯定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冲上去打一架再说! 也许,他是真的不想再犯同样的错误,因为害怕重蹈覆辙,害怕再度失去…… 别辜负了自己吃过的苦,别埋没自己走过的路,要让他们成为你前行的阶梯。 分享很喜欢一个故事: 苏轼和佛印禅师是好朋友。一天,他们同游灵隐寺。苏轼见大殿上的观世音菩萨手中挂着念珠,觉得很奇怪。便问佛印禅师: “世人都在念观世音菩萨的名号,希望她能保佑自己为什么她手上也挂着念珠,她念谁的名号呢? 佛印禅师说:“也是念观世音菩萨。” 苏东坡更不解了,追问:“为什么她要念自己的名号呢?” 佛印禅师解释道,因为她比世人清楚,求人不如求己,靠人不如靠自己。 很多人总想着把别人当靠山,于是费尽心机结识人脉,等落难才发现:那些千方百计想攀交的人,根本没把自己放眼里。 反倒由于把心思都花在攀关系上,依赖别人成瘾,把自己给荒废掉了,最后一事无成。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总仰仗别人,并非上策。没有人会无条件地帮助你,没有人会永远陪在身边。 能过上什么样的生活,决定权从来都在自己手上。 人呀,得自个儿成全自个儿。 余华说:“世界上没有一条道路是重复的,也没有一个人生是可以替代的。每一个人都在经历着只属于自己的生活。” 生活很多彩,有酸有甜,有光有影,有晴有雨。 同时,生活也是一场单枪匹马的战斗。 没有人会一直陪着我们,我们还是要自己提枪上马,陪伴自己,保护自己,爱自己,直到生命尽头。 第二百七十七章 雪獒(七) 聚散难,爱恨难,进退更两难! 一人一马一江湖。你是我入了心的人,见与不见,都会想念,分与不分,我都会惦记着你。 嘴可以逞强,但心却不会说谎。心疼得就像一颗晶莹的珍珠被无情地扔进了黑暗的深渊,那种揪心的感觉仿佛永远无法抚平。别把所有的委屈都照单全收,别总在暗里咬着牙独自逞强,别怕拒绝别人,别怕麻烦到他人,别让你的善良伤到了自己。 有些时候,那些随口而出看似举足无重的一句话,汇聚在一起,便揉为利刃,凌迟着受害者敏感的心。 既然我们无法改变既成的现实,那就努力做那缕撕碎夜幕的暖阳,而不是凛冽的飞雪。 “云麒,云麒快过来,我想我找到那只雪獒了!”苏靖麟蹲在一个蒙了黑布的巨大笼子前面,对着还在东翻西找的云麒招手。他们所在的大卡车上堆满了大小不一的笼子,里面囚禁着包括藏羚羊和藏狐在内的各式各样的野生动物。 一些小兽在被捕捉的过程中已经受伤,更因为无人照管而奄奄一息。卡车里血腥味和粪便臭味混合在一起,令人作呕。所有的活物眼神都黯淡无光,仿佛已经知晓了自己接下来的命运。 “真过分,这些人渣一定会遭报应的!”苏靖麟皱了皱鼻子,下意识屏住了呼吸。 “再这样下去,这些家伙能活下来的只怕寥寥无几。”云麒挥了挥手,悄无声息地打开了所有的笼子以及车门,那些动物们仿佛明白他两的意思,没有受伤的都小心翼翼站了起来,有条不紊的逃离了卡车。 雪獒塔利是第一个跳下卡车的,由于重心不稳,落地时还摇晃了两下。但它着急去寻自己的主人,即使麻醉剂的后劲十足也阻止不了它的决心。 云麒对着一步三回头的塔利点了点头,看着它猛然加快速度,消失在远处的雪地里。 “剩下这几只有伤的怎么办?”苏靖麟看着趴在笼子里无法站起来的藏狐幼崽和羚羊幼崽,那小狐狸长得方头方脑,不大聪明的样子。此刻一双双黑葡萄似的眼睛可怜兮兮地瞅着他二人,身体仍然在控制不住地发抖。 云麒正准备伸手去抱小狐狸,突然一个身影窜了过来,感激地看了他二人一眼,叼起小狐狸头也不回的跑开了。原来是母藏狐去而复返,冒着生命危险回来救自己的孩子了。 苏靖麟冲着被他们放走的小兽们挥了挥手,脸上笑意盈盈。现在,卡车上只剩下她和云麒了。 “是非之地不可久留,我们也赶快走吧。”苏靖麟拉起云麒的手,正准备离开,却突然听到了一声刺耳的枪响。下一秒传来的,是一只雪狼负痛的哀鸣声,紧接着是整个狼群愤怒的嚎叫在山野间此起彼伏…… 两人互相对视了一眼,心里都有不祥的预感。 “糟了,狼群一定出事了。”苏靖麟一把拉住云麒,转身就要走。 云麒回握住她的手,两人一起朝着枪声响起的方向赶了过去。其实云麒心里清楚,他们即使赶过去,可能也改变不了什么,不过还好,他总是随身带着引魂铃。 “靖麟,你千万不要冲动。”害怕苏靖麟和那些武装盗猎分子起正面冲突,云麒不得不一再提醒苏靖麟。虽然他也担心那些雪狼,但毕竟在他心里,苏靖麟永远都是排在第一位的。 不要妄想改变任何人,尤其是那些穷凶极恶的歹人。你以为他会悔过自新,那简直就是异想天开,因为一个成年人的价值观基本已经定型了,无论多离谱的行为他都有自己的理由。 话糙理不糙。 成年人的价值观基本已经固定在灵魂深处,扭转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若执于一念,企图改造他人,无疑是自寻烦恼。 知名主持人李静有位非常要好的朋友。 朋友辞职后一直宅在家里,过着咸鱼般的生活。 李静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三天两头打电话督促朋友早点找工作,鼓励朋友上进。 一开始,朋友还勉强应付她的热情,可时间久了,朋友直截了当地说:你可以去奋斗创业,那是你要的人生,而我要的人生,就是自在地躺着,混混日子。 这时候李静才明白,朋友的价值观已经定型了,自己善意的提醒,在她看来却是一种干涉。 两个人关系再好,也不可能想法一致。 当你想要对方按照你的价值观行事,其实早已把他推到了你的对立面。 苏靖麟有个发小,初中读完就早早进入社会闯荡。 大学时,苏靖麟突然听到他准备结婚的消息,感到十分震惊。 印象里,朋友和她一样还不成熟,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如何支撑起一个家庭的开销?于是苏靖麟赶忙劝他最起码积攒一些养家钱,再考虑结婚生子。 他却告诉苏靖麟,他打工这几年认识的同龄人大部分都已经结婚了,自己没有上学,不早点结婚生子还能干嘛呢?几次三番劝说下来,发小生气地挂断了电话。 后来,苏靖麟毕业进入社会,经历了很多才明白,发小没错,自己也没错。 她觉得先立业,给未来家庭一个保障,没有错;发小觉得先成家,不然过了年纪就难找对象,也没有错。只不过每个人的经历不同,价值观不同,吾之蜜糖,亦可能是彼之砒霜。 很多时候,我们会出于好心对别人的人生提出建议。 但忽略客观因素,一味干涉别人,不仅难以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反而会让自己陷入失望,甚至让关系破裂。经历多了就明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轨迹,都要为自己的价值观买单。 收起改变别人的欲望,尊重他人的命运,是成年人应有的清醒。 总有一个人会在路口与你相遇,久别重逢的,会告诉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素未谋面的会叫你放下执念,忘了何故在此。而后,往新的地方义无反顾地走去。 时光荏苒,春去花谢,那一抹抹凋零的色彩,是岁月无情的痕迹。 第二百七十八章 雪獒(八) 他背对着她,却能清晰感知到泪滴的坠落,细密而连绵,如同轻敲心房的芒刺,声声刺入,让人无法忽视。那种痛不剧烈却持久,折磨得人心力交瘁…… “当家的,你告诉我,你把塔利送去哪里了,你倒是说句话啊?”女人抱着尚在襁褓中的孩子,脸上写满了担忧。塔利救了他们一家人的命,是他们全家的守护神啊! “你放心,我一定会把塔利救回来的,它是我们的家人,我和你一样担心……”男人的话被突兀的敲门声打断了,他和妻子对视了一眼,起身拿着做木工用的锤子走了过去。 “砰,砰砰……”敲门声有些急促,却并不焦躁。 护林员打开了木门,却是自己的工友。看到熟人,大家伙同时松了一口气。近来因为盗猎团伙猖獗,搞得整个林区和村子都人心惶惶。上头已经派人传达了指示,一定要和这些穷凶极恶之人战斗到底,不能让这些眼里只有钱的混蛋在这片圣神的土地上为所欲为。 《韩非子·说难》说:“事以密成,语以泄败。” 很多事情本来是好事,知道的人多了就有可能成为害你的事了。 不要把什么事情都毫无保留地告诉别人,哪怕是你身边最亲近的人。就算他从来没有想要出卖你的想法,可是如果他无意中说出去了呢? 世事无常,一个人的秘密如果告诉了别人,就是在给自己“埋雷”,毕竟谁也不想身边的人变成一颗定时炸弹!其实,不是每一段关系都能从一而终的,生命那么长,跟不合适的人分开是好事,不管是不珍惜你,还是让你不开心,让你受委屈,让你迷失自己,勉强维持,后来只会问题越来越多。 向上走的路,总要经历无数次的焦虑,崩溃,眼泪,甚至是自我怀疑。但这些,也许就是我们在找到宝藏前,经历的最后一场暴风雨。咬牙再坚持一下,太阳马上就要出来了,船也会找到岛屿靠岸。 雪山上永远有治愈人心的风景,所有来到这里的人也会生出不同的感悟。而能与世间万物产生情感共鸣,也是一种修行。这大概就是在恶劣环境下的生存之道。 苏靖麟和云麒赶到的时候,刺目的鲜血染红了大片雪地。 重伤的雪狼躺在雪地上,奄奄一息。它的同伴舔舐着还在流血的伤口,却阻止不了生命的流逝。 开枪的人已经离去,想来是离开途中遇到了狼群的袭击,雪地上还有一个被撕扯得不成型的皮包,里面的杂物散落一地。云麒看着一地狼藉,心情有些复杂。 这样的场景似曾相识,这座山也似曾相识…… “你怎么了?”苏靖麟轻声问。 “你看那是什么!”云麒看了一眼早已不见踪影的泫玥宫道,“百年前我浑身是伤地从麒麟神山上醒来时,发现身旁有一块麒麟玉。麒麟玉上有靖麟你的气息,火麒麟的魂魄正在重聚,我守着麒麟玉躲在神山上,后来……” “那后来,后来怎么样了呢?”苏靖麟拉住云麒的手,这是她记忆里缺失的片段,看来云麒终于愿意告诉她了——麒麟玉,想来是与她转世相关的物件了? “后来我实在困倦,打了一个盹,再醒来时我揣在怀里麒麟玉便不见了……” 云麒喃喃道,“我以为,你……” 云麒看了一眼苏靖麟,哽咽着道:“我那时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苏靖麟心里一颤,无比的伤心,种种往事在心里显现出来,久久不能忘怀,她突然掩面而泣,捂住嘴不顾形象的大哭起来,仿佛一切都如梦,仿佛一切都还在昨天。 “没曾想,再找到你时,你已经在去往轮回的路上……”云麒把人轻轻揽进怀里,下巴摩挲着女子头顶的乌发——幸好,幸好你回来了,幸好我没有把你弄丢! 是啊,幸好,你回来了…… 有一句话叫做:“尔来二十有一年矣!”佛触手可及,又远得遥不可及。 祈求来生,无动于衷的你能明白…… 河南新乡,十五岁的男孩,半夜口渴误喝下了一口被家长放在窗台的百草枯。 情况很危急,从嘴巴腐蚀到胃,急性肾衰竭。整整做了十次血液灌肠,连续进行了十三天的血液透析,男孩仍不见好转。可整件事,更值得关注的一个点是:误喝百草枯后,整整两天的身体明显不适后,男孩才敢把事情告诉父母。 不敢去想象,是在怎样的环境下长大,在发生这样严重的情况后,他都不敢跟父母言说。 如果不是害怕。如果从小在关爱下长大。事情是不是就不会演变到如此严重的程度? 遗憾的是,这世界“如果”最没用。 多少父母喜欢沉浸在责骂式教育里。一言不合,就劈头盖脸。微不足道的事,也歇斯底里。 又有多少父母,不知不觉就陷入了“饭桌教育”的困局。明明最轻松的吃饭时间,听到的却永远是批判贬低教训。甚至,吃着吃着一筷子就敲到了头上。 以为自己充分使用了为人父母的权利。殊不知,一惊一乍的父母,从来养不出能抵风雨的孩子。 都说流浪汉招人嫌,可是想要做到街上没有一只流浪狗都很难,实在太难了! 小孩子的同情心,往往都会被大人一句话无情扼杀。 客车上,一个孩子不小心把牛奶打翻了。 “啪”,一个清脆的耳光毫不留情地落在了孩子脸上。 车里那么多的人,每个人都见证了一个孩子童年的瞬间破碎! 他只是不小心把牛奶洒到了地上,没有弄脏衣服,没有伤到旁边的乘客。一瓶牛奶也不是很贵。一句“你擦干净,妈妈再给你买一瓶”却太难。 没有人知道被打的那一刻,小孩到底在想什么。可这一刻,一定比打翻了牛奶,比刚刚失去了喜欢的东西,更让他难过。有人忍不住发出心底的疑问:教育的意义是什么? 很多人给不出具体的答案。可心里,却藏了无数个曾被“打耳光”的童年。 二十多岁的年龄,在家长面前弄坏东西,第一反应还是害怕。多年之后,他们也只能在类似的成长下,看到并试图安慰那个过去的自己。 不小心摔碎一个盛鱼的盘子,被劈头盖脸骂了一中午。不敢把柴火锅烧灭,因为轻了挨骂,重了会挨打。 如果你熬到一个人喝茶,一个人散步,一个人旅行,一个人看书,没有电话,没有邀约,没有聚会,没有一些所谓的社交。 早睡早起,善待自己,无欲无求,云淡风轻,不在乎别人的评价,只想随心而活,知足常乐,顺其自然,那么恭喜你,你已达到人生最高境界。在年轻时,我们总希望被朋友环绕,享受热闹,畏惧孤独,渴望在他人的生活中找到自我价值。 然而,随着岁月的流转,我们逐渐领悟到,人生其实是一个由繁入简的旅程。时间,这位公正的筛选者,会逐步淘汰那些不属于我们的冗余。 王小波曾言:“人在年轻的时候,觉得到处都是人,别人的事就是你的事。然而到了中年,才会意识到,世界上真正属于你的,除了家人,其实并不多。”人生,本就是一个从简单走向复杂,又从复杂回归简单的过程。 独处让我们看清了社交本质。 当生活变得不稳定时,我们就会趋向于内心的稳定,所以独处是未来的生活趋势。 当我们发现社交中大部分都是无效的,可以拒绝的,就会对社交不再热衷。 每个人的内心都是一座孤岛,是独特的,想要在茫茫人海寻找与自己心灵契合的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社交其实就是物质与价值的交换,如果交换不值得,就没必要继续。 如果一个人熬到没有人联系你,没有饭局邀约,没有所谓的社交,没有人陪你,那么恭喜你!你已经摆脱了世俗的束缚,活出自我,获得内心的自由和宁静。 尼采说:更高级别的哲人独处着,不是因为他想孤独,而是因为他的周围找不到同类。 空无一人时,是你成熟的开始一个人独处,也能心安,一个人的岁月,也能自得其乐,享受生命中的每一个瞬间。这样的心境,无论走到人生的哪一步,都能笃定前行。 不会再去苛求自己迎合什么,也不会为太多的欲望和束缚所累,回归做人简单的快乐。两个人生活,就享受两个人的欢喜;一个人生活,便享受一个人的清欢。 即使孤单,心也能够安住当下,随心而活时,就能照见自身的澄澈与明亮,激发出生命的葳蕤与蓬勃。 这烟火人间,事事遗憾,事事也值得。 第二百七十九章 雪獒(九) 深夜时分,光影摇曳,此情此景,极易让人心绪纷乱,情感迷离。 酒吧街附近的烧烤摊挤满了人,男子摇晃着杯中的酒,不知在想些什么。 这是雪山脚下唯一的一条街,也是他每次来都回来坐坐的地方。这些年来他东奔西走,为了钱几乎什么都干,一开始他还有所顾忌,可现在,他似乎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盗猎分子,这是当地人对他们厌恶至极的称呼。一开始,他没觉得有什么心理负担,自称猎手。在他看来,他们的所作所为和那些打猎为生的猎户也没有多大区别,只不过是他们装备更精良,收获更多而已。 生活已经压得人喘不过气来,还肖想什么安逸平静?只是毒蛇永远意识不到自己是有毒的,更不会因此心生不悦。他也曾遭受不公平待遇,只是想做些什么事来出气罢了,那些野兽的死活,跟他又有什么关系? 只是他从未想过,那些兽也是有感情的动物,被猎杀的时候也会害怕也会恨,当然也会报复! 这一次,他的车队遭到了雪狼群的围追堵截,好几个兄弟被咬伤,住进了医院。辛辛苦苦捕获的那些猎物也被人全部放跑,不知所踪。种种迹象表明,不止一个人在和他对着干。 只不过嘛,他不知道的实情多了去了,也不在乎这一档子破事。他有耐心也有时间,更有野心,他要得到的东西,向来逃不掉——再过两天,他就不信抓不住那只雪獒! 道不同,不相为谋。 他从不强求别人能够理解,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总得付出代价不是! 一个人,生活在现实社会中,吃亏啦,受委屈啦,想不通啦,常有的事。同事出言不逊轻慢了你,单位办事不公伤害了你,领导举止言谈没给你面子,这都算不得什么,都要豁达以对,淡然处之。 倘若整天围着自己那点儿小九九打转转,时时算计自个儿的利害得失,甚至以一已得与失作为好与坏、喜与忧的标准,心胸如此狭窄,怎么能成大器? 什么是运气? 不过是一点智慧,一点谨慎,一点处处留心的习惯,再加一点手法和技巧。 与其羡慕别人的好运气,不如去创造属于自己的幸运。现在,我们任何人都无需时间旅行,因为历史往往会重复,机会每每会降临。而在机会再次降临时,我们需要询问自己的是:我们准备好了吗? 我们的信心准备好了吗? 有这样一个小故事,说的是一个妇人和一个青年男子同在庙里躲雨,妇人看男子长得英俊,就谎说自己身上冷要男子抱她。男子渐渐不能自持,就和妇人搂在一起,没想到这一搂差点送了自己性命。 在古代,行走山间小路是一件充满危险的事情。 而在这个故事中,年轻的秀才刘伟,因为急着前往省城参加乡试,不得不在大雨中步行穿越山间。他的家境虽然清贫,但他心怀读书之志,一路上努力奔波,不料却遇上了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 在狂风暴雨中,刘伟无奈之下来到一座荒庙避雨。而在这庙里,他与一位神秘女子相遇。女子既不愿独自在此处过夜,也无法回家。两人在庙里相对而坐,相互交谈着各自的故事。 刘伟是一个秀才,家境虽然清贫,但他有着一颗向往知识的心。他告诉女子自己的身份,却意外得知女子也是因为暴雨才被困在此地。这使得刘伟对这位神秘女子产生了疑惑。 随着交谈的进行,刘伟对这位女子越发感到好奇。就在他感觉心跳加快、情感激荡之际,女子突然显露出了狐妖的本相。她原本的美貌掩盖了她的真实形态,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引诱刘伟上当。 幸运的是,正当女子准备行动之时,一位年轻男子出现在庙门口。这个男子竟然是刘伟曾经救过的一只黑狗,如今变成了人形,一直暗中保护着刘伟。 他的出现让女子感到惊慌,趁着混乱逃离了庙宇。 刘伟因为自己的善行,得到了黑狗的保护,最终脱离了险境。而这一切的发生,让他深思,行善之举或许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回报。善行虽不一定立即得到回报,但它们总会在某个时刻转化成幸运与福报,给予我们意想不到的帮助与庇护。 苏靖麟的父亲喜欢养花,可能是受父亲影响,苏靖麟也喜欢养花。只是后来,她的兴趣发展到了活物身上,于是父女两就把家里变成了花鸟市场! 说来也是,生物学涉猎甚广,几乎囊括生活的方方面面。 所以苏靖麟的生物学得特别好,水喝得多了,谁还在乎瓶子长什么样。而苏靖麟的表哥,更是医科大学毕业,小时候还带着苏靖麟上山挖草药。 表哥在研究花时,问过一个学植物的朋友:“如果含笑香味和百合一样会怎样?” 朋友回说:“那它会被淘汰了,因为它东施效颦,没有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 人生,总是有那么一些人,在你最在乎的时候,他不在乎;总是有那么一些事,在你用心维系的时候,他不维系;总是有那么一些东西,在你最珍惜的时候,他不珍惜。 很多时候,面对那些本不值得自己去珍惜的人,纵是你拿出了十二分的真诚与在意,它都依旧是那么的廉价。所以,当我们心间那些所有的真诚与热忱被善变与凉薄浸透之后,或许怀念,或许伤情,但你依然会选择转身离去,渐行渐远。 如果,我落寞孤楚的时候,你视若无睹,扮演了我的看客;那么,等到泪已落,伤已过,纵是你再多挽留,我也只能是从此过客。纵是要将一切重来,也是为之晚矣。 因为你不曾解读,那颗被凉薄的心,早已漠然! 任你如何再复制,它也早已不再是最初的模样。至少,也是不复最初的心情。 所以,一切就都变得可有,可无;可去,可留。 第二百八十章 雪獒(十) 人生短短数十载,最要紧的是满足自己,而不是讨好他人。 纵是上善若水,也要学会傲娇与独立。别让自己活得太累,太辛苦。去爱值得爱的人,去忘不该记的事。 你是否总能在街坊邻里,听到有人嚷着炫着…… 你是否总能在朋友圈里,看到有人发着晒着…… 每当此时,总会想起杨绛先生说的那句:“别晒幸福,别晒甜蜜,别晒发达,也别晒成功。物理学常识告诉我们,晒总会失去水分,藏才是保鲜的最好方式。” 幸福是养自己的心,不是养别人的眼! 是啊,生活不是活给别人的,是过给自己的;幸福也不是晒出来的,是用心养出来的。 真正聪明的女人,都该懂得少“炫”多“藏”。 《红楼梦》中,妙玉曾花五年时光,搜罗梅花上的雪水,积累下来不过一瓮。取来与宝黛等人饮一次茶,便去了十之一二。一个家中的财气,亦如这梅上雪水,攒之不易,失之旦夕。 一时飞黄腾达,难免让人得意忘形,但人的灾难,恰恰是从忘形后过度炫耀开始的。 “美人不能叹气的,会变老的!”云麒用两个手指戳了戳苏靖麟的嘴角,笑着道。 “可我还是担心,你说那些人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可恶,为了钱就可以伤天害理吗?”苏靖麟随手丢了一个松果在火堆里,忍不住又叹了一口气。 与这些歹人周旋了那么久,塔利也救出来了,按理说他们也该准备回去了。 在雪域高原、天山南北,在祖国北疆、西南边陲…… 总书记多次到民族地区调研,同各族群众面对面交流,一再重申“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我们要特别注意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尤其是生态环境的划地域保护。 苏靖麟是个很少关注政治的人,但她热衷于动物保护,年前还机缘巧合加入了动物保护协会。 之前,她就一直关注着保护大熊猫的新闻。其实前几年就有爆料称,丫丫在孟菲斯动物园过得不好,就连美国当地的动物权益组织,也曾公开质疑动物园方面照顾不周,导致它们瘦骨嶙峋、虚弱不堪,情绪欠佳,丫丫还患上了皮肤问题。 现在网上还有很多视频、图片,看上去,丫丫的状况确实让人担忧。当年活泼健康的大熊猫为何被喂成了这幅模样?它到底是不是遭到了虐待? 丫丫不会开口说话,但网上的一些公开资料,能够提供一些判断的依据。 还好,丫丫终于回国了! 有了新的环境和真正关心她的人,丫丫也脱胎换骨,重新变回了一只快乐的熊猫。 “巧玲,你怎么会在这儿?”酒吧的角落里,独自酌饮的人士沉醉在酒精的漫溢中,他的眼神中带着未曾触碰的深邃。酒的醇厚犹如世界般浩渺无边,让人忍不住沉溺其中,感受那从舌尖一路燃烧至内心的炽热。 “我……我出来散散心……”女子抬起眼眸,晃了晃手里的酒杯。 男人也不再多问,酒杯碰到一起,发出清脆的声音,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起来。 “你看有些老板,他跟你说话就喜欢画大饼啊,这个项目有多牛叉呀,那可是好几个亿呀!”女子嗤笑,“谁都知道做选择是一个好事情,可我偏偏不喜欢做选择。” “你是不是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情了?”男子试探着问,关心一下美女是他作为朋友的职责所在。 “其实也没什么,工作嘛,没必要那么较真,”女人又喝了一口酒,不屑置辩,转移话题道,“我打算找一些兼职来做,深哥觉得怎么样,你经验丰富,帮我出个主意呗!” “这个,等我想想,如果你这边方便的话,我身边正好缺个帮手呢!”男子举起酒杯和女人碰了一下,递过去一个“你懂”的眼神。他身边当然不缺帮手,但他不介意多一个美人儿当私人助理! “真的吗?”巧玲眼里突然有了光,兴致勃勃地看着男人,“我听说深哥做的是大买卖,有机会的话,我也可以向深哥讨教讨教经商之道!” 酒吧隔壁的旅馆里,苏靖麟正在收拾行李。电视机里正在播放一部武侠经典着作——《笑傲江湖》。 “云麒,你说小师妹为什么不喜欢令狐冲”苏靖麟对剧情已经滚瓜烂熟。 “不喜欢他就太正常了,”云麒自从学会用手机电脑,也开始陪着苏靖麟追剧,“我看金老爷子笔下的男主,论起不讨女人喜欢,令狐冲可以排前几!” 云麒开始发表他的高见:“你看杨过,人帅且会撩,就算不喜欢的女子,也会照顾得她们很周到。所以公孙绿萼愿意为他舍命,程英无双姐妹俩为他一生未嫁。 张无忌傻傻的但是老实,而且人品好,你永远不用担心他作奸犯科,甚至还会害羞,赵敏调戏他让他叫姐姐,他一边生气一边还是老老实实叫了,这种傻蛋戏耍起来乐趣无穷。 郭靖也傻,但是郭靖很仗义,和黄蓉初遇就舍了很多钱财,救济这个流浪小乞丐,差点把汗血宝马也送了,”云麒顿了顿,翻了翻眼睛,“但是令狐冲,我有时候觉得他很自私。他是个自我中心的浪子,很多事他知道会惹来别人不快,但还是照做不误。 他乱喝酒,在衡山“妓院”睡觉,把小师妹心爱的凝碧剑丢下山崖。现代宅男家里的手办被熊孩子摔坏了,还要大哭大闹把熊孩子揍一顿才解气。他毁了小师妹心爱的剑,就这么算了? 和采花贼结交,不清不楚。现代人论起婚配,还会说句买猪看圈,瞅瞅对方的朋友圈,要都是狐朋狗友,那这人也不咋滴。令狐冲跟臭名远扬的采花贼结交,就不招人嫌弃了? 一开始或许还有转机,但是林平之出现以后,对比之下,小师妹不选姓林的才怪!” “你说的还挺有道理,论相处模式,令狐冲随心所欲,惹怒小师妹也不管不顾。”苏靖麟点着头道。 云麒把苏靖麟拉到自己身边坐下,捧着茶杯接话道:“或者他会在心里内疚下消停些时日,但是下次还是我行我素,绝不悔改。而小林子遭逢人生大变,在华山派唯唯诺诺,对岳灵珊必定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 有个乖巧老实的小林子,让他陪自己玩耍就玩,让他陪自己逛街就逛,随叫随到毫无怨言,谁愿意找个一身反骨恶习不改的令狐冲?论长相,令狐冲身材高大,但是长相不及小林子。林平之要帅得多。 并且,林平之家教很好,笑傲开篇,就是他不忍心看余人杰调戏姑娘,仗义出手才惹来祸端。他后面逃亡路上,被村妇辱骂,以他的武功完全可以揍一顿那个村妇甚至杀了她,可是他想着不能跟人家一般见识,什么都没做。 换了令狐冲,骑马的将军也是随手就杀了。 甚至后期的任盈盈,和令狐相处,也是付出了额外的包容。小师妹枉死,是她安葬的,还采了鲜花放在坟头。”苏靖麟说到这,一边心疼盈盈,一边感叹女人之间微妙的默契。 盈盈和小师妹交集不多,也不了解她的喜好,甚至她的身份与小师妹霄壤之别,亲手安葬已经是尽了情谊。但是她很细心也很有善意,还记得采鲜花来供奉,以慰惨死的岳灵珊芳魂。 这样的真诚和善待,令狐冲和小林子俩人加起来也比不上。 那么小师妹死的时候,令狐冲在干嘛呢? 抱着尸身晕倒,然后啥也没做,要是没有盈盈,小师妹的尸身被野狗啃食了他也不知道。 他的深情是真的,但是这种深情很无用,屁事没做只顾着矫情,还要别人收拾烂摊子。他以为他自己一腔深情不被珍惜,其实都是自我感动,他的选择,从来没有真正为岳灵珊着想过。 小时候看书,觉得令狐冲好厉害,祖千秋老头子蓝凤凰等人,都对他倾心相助,真是交游广阔。 长大才知,这哪是他的魅力,是圣姑的权势压迫。 或许有人会说,他后期武功高啊,又是恒山掌门,还差点成了日月神教副教主,小师妹不嫁他不亏吗?论武功高就能嫁吗?那小师妹也可以去嫁左冷禅啊,左盟主武功也高,要是嫁了,岳不群都不敢骂她了,不然她叫老公把岳不群一顿收拾,谁顶得住? 其实,一个女人能不能得到幸福,与她的选择息息相关。选对了另一半,不说大富大贵,起码可以衣食无忧笑对生活。可人生没有后悔药,如果一个不小心看走了眼,何其可悲! 第二百八十一章 雪獒(十一) 朝云漠漠散轻丝,楼阁淡春姿。柳泣花啼,九街泥重,门外燕飞迟。 而今丽日明金屋,春色在桃枝。不似当时,小楼冲雨,幽恨两人知。 他们相约在这条雨巷的尽头,一座略显简陋的小楼,在春雨中浸出了凉意。淡淡朝云、漠漠烟雨,春色也被冲得淡了。他得走了,屋外的雨却突然下得大了,仿佛老天也在为她挽留他,哪怕只留得一时半刻也是好的。 几分痴情,几分在意。 巷子两旁的花柳如泣如诉,雨水积得重了,全都低垂着头颅,了无生趣,双宿双飞的燕儿也在风雨中摇摇晃晃。可惜他们无计可施,即便巷道泥泞难行,即便大雨倾盆如注,他们还是得抱恨而别。 他在雨中,迈着迟缓的脚步,分道而远…… 当时想不到今日,而今日却又追念当时。风雨早已停歇,他们的苦恋也终得修成正果。如今是风和日丽、金屋藏娇,曾寂寥的春景又恢复了本来面貌,桃红柳绿,生机盎然。 他们现在的幸福,旁人都能看出,不像当初小楼冲雨的幽恨,唯有彼此了然。 只可惜没人记得他的好,是非功过貌似不曾存在过,他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也没有人记得,更没有人在意。曾梦想仗剑走天涯,可如今被生活压垮。 难道他也是个失败者,注定碌碌无为孤独一生? 回答他的,只有滴答雨声…… 每个人从出生开始就会被赋予很多角色,首先是为人子女,随着年龄的增长会成立属于自己的家庭,于是就变成了某个人的妻子或丈夫,等有了孩子,就变成父母。 这些角色让我们的人生变得更有意义,让我们体会到更多的爱与温暖,以及责任和负担。 父母,伴侣和子女等,对于我们而言都很重要,这一点是无法否认的。但是我们最亲的人,其实并不是他们,而是一个很容易被你忽略,但对你而言意义非凡的人,那就是自己。 是的,只有自己才能陪着自己走到生命的终结,只有自己才能切身感受到人生的酸甜苦辣,也只有自己,能完成此生的使命,让我们明白爱与被爱,从而让生命变得丰富,变得完整。 离开雪山之前,云麒陪着苏靖麟去了她心心念念的天湖。 那个湖和记忆中麒麟神山上的圣湖极为相似,整个湖面如同一面光滑的蓝色镜子,天地倒影其中,仿佛另一个世界的缩影。两人默默站在湖边,记忆的闸门轰然洞开。 卷地风来忽吹散,望湖楼下水如天。 当紫薇花开的时候,紫衣红裙的女子再度出现在圣湖旁。见到那个曾经熟悉现又有些陌生的白衣公子时,她的眼泪夺眶而出。而整个麒麟一族也亲眼目睹了两人之间的深厚感情,默默送上祝福。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 雨滴打破了湖面的平静,激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仿佛无数个小小的音符在跳舞。湖边的植物也在雨中显得格外生机勃勃,为画面增添了一抹浅浅绿色。 被雨水打湿的一切,变得更加朦胧和神秘。 圣湖是一位仁慈的母亲,看着她日渐成熟的孩子。 静中无妄念,忙里有欢喜;上善若水任方圆,渡四季,也渡自己。 云麒注视着眼前的紫衣女子,注视着她一步步向着自己走来。拂过湖面的风是她的裙摆,滴落水中的雨是她的心弦。她慢慢向他靠近,眼神坚定而又不失优雅。 因为他们都相信时间会给出答案,在细水长流的日子里,不说永远,只说珍惜! 离开的那些日子里,他一直盼望着和她重逢。他相信只要内心希冀足够强烈,他们就不会走散——不管去到哪里,不管能不能一起回到麒麟神山,大不了就再入轮回,再用尽一生去找寻…… 雪山之巅,一片寂静,仿佛是世界之窗。风从耳边呼啸而过,诉说着雪山的神秘奇幻。大雪纷飞,给这座高耸入云的山峰披上了一层洁白的纱衣。 山腰间云蒸雾涌,冰水嬉戏潺潺,鸟儿在云杉上跳跃,青苔在紫藤上缠绵,舒缓蔓延的草甸宛如一只巨大的碧绿玉盘,托起圣洁的雪峰。冰川闪烁,融化的雪水沿着山崖滴落,化作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珍珠。 阳光照射下,雪山上的白雪犹如被点燃,发出耀眼的光芒。 雪獒塔利迎风而立,雪白的毛发犹如狂风中的旗帜,飘扬着不可挑战的霸主地位。矫健的身姿如钢铁般坚不可摧,目光犹如烈火,燃烧着无尽的威严和霸气。 狼群对这位雪山的守护神心悦诚服,早已俯首称臣。只是它们不知道,塔利此番是前来道别的。这位逃出生天的战士已经下定决心,除恶务尽——为了守护雪山,也为了守护自己的主人,绝不能让那些偷猎者有卷土从来的机会! 天使飞扬的双翼,代表着她获得平衡的能力。 她高傲而神秘,眼神充满着智慧和力量,仿佛一切都在它的掌握之中。头上的金色毫光代表智慧,与远方山颠闪耀着金光的太阳遥相辉映。身旁的水和花草象征着诱惑。节制体现出来的是舍得和自我克制。在布满诱惑自由放任的世界里,找到自我的平衡是多么必要。 这样是明智的,但也是有点乏味。节制的能量从表面看起来也许没有激情,然而它是飓风中的宁静。 一个人若是一直想着人生的黑暗面,不断的活在过去的不幸与失望之中,他就是在祈求未来,有着相同的不幸和失望。如果你认为未来只有厄运,你就是在祈求他,当然就会得到恶意。 而他有你的温热的心在他的胸口下跳动。将他的精气神融进他的肌肤。半夏时光,半支离歌。繁华已尽,空散云烟。琉璃歌,唱尽三生情。 繁星落城,漫若浮光! 第二百八十二章 雪獒(十二) 灯笼易灭,真心难寻。 一叶落寞,万物失色。 一个内心阴暗的人,会把自己的负能量和坏情绪,像传染病一样扩散到身边的人身上。 一个人有什么样的心思,就会说什么样的话。 通常,越是内心阴暗的人,越是喜欢聊一些消极悲观的怨话。浑身充满负能量的人,总是喜欢把自己的负能量全部宣泄出去,这也会让身边的人跟着不快乐。 这种走到哪里,就把自己的负面情绪传递到哪里的人,被称为“垃圾人”。 生活中,遇到“垃圾人”最好的办法其实就是远远躲开。不要妄想你能用快乐感染他,也不要想方设法去改变他,不仅费力不讨好,还可能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云麒,你看这个。”苏靖麟和云麒已经回了宠物店,又开始了平淡无奇的日常营业。 虽然两人都还惦记着塔利和大雪山上的万千生灵,却也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毕竟店里还有许多小家伙需要他们的照顾,宠物店才是他二人如今的家。 手机上是一则新闻,说是江苏南京,一男子感觉时日不多,非要让老婆把辛辛苦苦怀了五个月的孩子打掉,但老婆死活不肯。没想到,男子却立下遗嘱,把房产给了自己的父母。 男子离世后,父母拿着遗嘱上门继承房子,儿媳却不让。等她生下孩子,她要求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房子。公婆无情拒绝:这不是我们的孙子,无权分房产。女子一气之下把公婆告上了法庭。 在人生这场大戏里,有时候剧情会比电视剧还离奇。让人啼笑皆非,也催人泪下。 比如新闻里的主角梁艳和郭宁,俩人是情深似海的恋人,婚后为了大城市里的小确幸,不辞辛劳地打拼着。他们的大事小事,就像电视剧一样扣人心弦,尤其是为了那套房子,可谓是拼了老命。 可惜,命运的剧本总是峰回路转,郭宁竟然患上了癌症,这一瞬间,生命变得无比脆弱。 于是,在疾病的阴影下,郭宁提出了一个颇为残酷的建议:打掉梁艳肚子里的孩子。可梁艳却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孩子,这不禁让人感叹母爱的伟大。 无奈郭宁却另有打算,他撰写了遗嘱,将房产留给了自己的父母。这个孤注一掷的决定无疑是家庭矛盾的导火索,也让故事的发展变得扑朔迷离。 想象一下,郭宁的父母得到了这份遗嘱,兴冲冲地跑去继承房产,结果却遭到了梁艳的拒绝。两边势如水火,谁也不肯让步。而更加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公婆竟然争执道:“这不是我们的孙子,无权分房产。”这种公婆的操作简直可以出一本《霸道总裁继承战争》的小说了。 梁艳,孤身一人,怒气冲天,义无反顾地走上了法庭之路。 法庭上的辩论如同一场精彩的戏剧,紧张刺激扣人心弦。这时候,法律的利剑闪亮登场,民法典成了这场争夺战中的定海神针。根据法律的规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郭宁有了遗嘱,一半房产仍然属于梁艳。而公婆咬定遗嘱说了算,却忽略了民法典对胎儿权益的保护,法庭的判决公正无私,房产归梁艳母子所有。 在这个故事里,法律就像是一杆平衡天平,将权利和责任放在了最公正的位置。 从中不难看出,人生百态,家庭矛盾无处不在,但只有尊重法律,理性解决问题,才能让故事有一个合情合理的结局。这个案例不仅是一段家庭矛盾的缩影,更是法律精神的体现。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学会以理服人,以法治家,才能让社会更加和谐,让每个人都能在公平正义的环境中生活。就像这个案例一样,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威严,也让我们更加珍视身边的亲情和友情。 让爱与法同行,成就更加美好的世界! 苏靖麟放下手机,对着云麒叹了一口气。她想不明白的是——人心竟然可以如此的贪婪和自私,为了财产可以六亲不认。原本和和美美的家庭一夕之间分崩离析,也不知本该称为一家人的他们,在对簿公堂的时候,心里会不会觉得不舒服? “好啦好啦,不要唉声叹气的了,瞅你这一天天的,看的都是些什么新闻啊!”云麒把苏靖麟的手机充上电,知道她心情不美丽,寻思着该怎么转移话题调节一下气氛。 人生,既为过客,何须执着! 到了一定的年纪,就开始明白,有些事情,注定无法左右,总要学会放手,懂得随缘。 你所追求的,也许最后是一场空,不是你不够努力,是一开始,结局已经注定。 越往后,时间越珍贵,不能挥霍,也挥霍不起。一回头,青春不再,你所执着的人和事,早已成为往事。 人生就是一个过程,何须事事都较劲。做人,踏踏实实,心怀善良,待人真诚,问心无愧就好。 人与人,合得来就多相处,合不来,就算了了。你要和谁在一起,顺其自然。是你的,好好珍惜,不属于你的,别强求。做事,扛不住的时候,那就放下。别硬扛着,压垮了身体,弄丢了健康,不值得。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身体好好的,才有幸福的未来。 与人相处,最重要的是让彼此都感到舒服。 一个人如果说话办事,总是人前一套,人后一套,那其人品必定好不到哪里去。 表里如一,其实才是一个人最宝贵的财富,是贯穿人生的底牌。 表里不一之人,最喜扭曲事实,在人背后挑拨离间。和这样的人相处,只能把自己的生活搅得混乱不堪。我们都是世界的客人,“客随主便”,输掉了什么,都别输掉心情。 总有人让你耿耿于怀,让你气嘟嘟。但要记住,一转身就忘了吧,生气的人,是世上最傻的人,气坏了身体,但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人生就是一场过客,路过的都是精彩,留下的都是幸福。 当你徐徐老矣,钱财,名利,地位不就是“过眼云烟”。看淡一些,心就没有烦恼了;看透了,世界就简单了。人生本无事,庸人自扰之。知足,才能常乐。 其实,你越执着什么,越容易失去什么。 过分执着爱情,就把被爱的人“捆住”了,最后还是要挣脱;过分执着理想,就容易急功近利,功亏一篑;过分执着人生,总是跑步前进,那就是一口气跑到死亡的终点。 人生一世,不求大富大贵,只要衣食无忧;不求千万人宠,只要一个人在乎;但求心安自在。 人生,其实只有三天:回不去的昨天,忙不完的今天,说不准的明天。不如让一切都顺其自然,笑看风云,淡泊名利,开开心心过好每一天。 往后余生,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去看心仪已久的风景,或者听一听熟悉的歌曲。也可安静下来,听一听来自心灵的声音,如此简单,如此惬意,如此随心! 第二百八十三章 雪獒(十三) 乍暖还轻冷,风雨晚来方定。庭轩寂寞近清明,残花中酒,又是去年病。 楼头画角风吹醒,入夜重门静。那堪更被明月,隔墙送过秋千影。 节近清明,天气却仍旧乍暖还寒、阴晴不定,今天这风雨直到傍晚才停歇下来。雨后的庭院更显寂寥,潮湿得阴冷阵阵。伴着一地的落红畅饮而醉,而心头的苦闷竟仍与去年一模一样。 时间流逝,而人却仿佛不肯跟着前进。 入夜后,城楼上画角声声,借着东风猛地将我惊醒,酒醒愁未醒,园中重门紧掩,静,静得可怕,静得人心神不宁。一片冰冷的月光,隔墙送来秋千的暗影,物是人非。 苏靖麟从未想过,有朝一日她竟然会在手机上再度看到有关塔利的消息。 新闻报道,一男子醉酒之后被角落里突然串出的恶犬撕咬致死。而那只体型硕大的敖犬在咬人之后也随之气绝倒地。随后,天降大雨,那蓬头垢面的敖犬在雨水的冲刷之下露出了真容,竟然是一只罕见的雪獒! 云麒不知道,塔利离开雪山之后到底经历了什么。 他听苏靖麟科普过,只有高原雪域才能孕育出像塔利这样的敖犬。身为雪山之子,它们也只能在高海拔地区生存,一但到了其他海拔低的地方就会不适应——轻则身体机能下降,重则器官衰竭甚至死亡。 塔利想必也清楚这样的后果,可它还是义无反顾地踏上了这条不归路…… 苏靖麟看着手机上的视频和图片,怔怔地流下泪来。而远在千里之外的雪山之巅,同样有人跪倒在雪地里,失声痛哭。巍巍高山,皑皑白雪,同为祭奠!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从塔利失踪的那天起,身为主人的护林员其实早就预料到了这样的结局。只是当这一天真的来临,他依然难以接受。 “靖麟,你别哭,你忘了引魂铃吗?”云麒一边给苏靖麟擦眼泪,一边好言安慰。 “引魂铃,你是说……”苏靖麟抬起头,泪眼婆娑地看着云麒。 “不错,你先别哭,这事还有转机。”云麒掏出随身携带的银铃,闭上眼念起了口诀…… 断雨残云无意绪,寂寞朝朝暮暮。今夜山深处,断魂分付潮回去。 有人说,死亡,不是生的结束,而是未来;生活的结束不是死亡,而是没有了未来。 生死轮回,有死方有生。若无死之消亡,何来生之可贵? 百川东逝更无还,生死由来—梦间。 生死离别,是生命中不可回避的篇章。每当一个鲜活的生命逝去,心中便涌起无尽的哀思与缅怀。生命短暂如流星,而死亡却似永恒的夜空。 在这生与死的交织中,我们深刻体验到了人生的无常与脆弱,更加珍惜在一起共度的每一刻时光。 都说钱是感情的验证器,也是关系的试金石。但是在死亡面前,一切都会变得微不足道。 周国平在《人和永恒》一书中说道:“现实中,一切交往都有不可超越的最后界限,一切麻烦和冲突都起源于无意中突破了这个界限。”诚然,任何关系要想长远发展,都要在一定的边界和规则之内。尤其涉及到钱财问题,更要慎之又慎,否则到头来难免人财两失。 有句话说:“谈感情伤钱,谈钱伤感情。” 借钱本是一件救人于水火之中的事。但很多时候,你的慷慨大方或许会成为不知分寸之人伤害你的理由。正如古语有言:“救急不救穷,帮困不帮懒,借亲不借疏”。 借钱不仅可以看出关系的远近,更能看出一个人的人品。 借多少?用来干嘛?何时会还? 借钱之初这些问题更应该问清楚。所谓亲兄弟明算账,借钱过程不仅要问明原因,更要有正规手续章程。对于那些跟风搞投资,吃喝玩乐赌的,一定要果断拒绝,不再来往。否则到头来只会毁了关系,失了钱财,落个吃力不讨好的结局。 网友小刘就分享了自己的糟心事。 之前有位同事,因两人性格相似玩得来,渐渐地就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朋友。生活中,工作中经常有事互相帮忙。 一次工作上,因这位同事的协助,小刘圆满完成任务,受到领导嘉奖。为了感谢这位朋友,小刘就对他说:以后有什么事,别客气尽管找我! 后来这位同事因私人原因离职了,两人联系也就慢慢少了。 前段时间,这位同事突然电话问他借钱,而且一借就是六万,只说自己家里遇到难事急事。小刘想起之前的帮助,也不好意思再追问,就很快给他转了一笔钱,当时也没打字条。 妻子埋怨他应该细问到底什么原因,何时还,毕竟自己家也不富裕。 当时小刘还觉得妻子有点小心眼,况且大家是朋友,帮忙是应该的。但没曾想,没过几天在公司听闻这位前同事找了很多人借钱,小到一两万,大到七八万。 终于在向一个同事借十万的时候,在那个同事的逼问下,他才说出真正借钱原因——其实他借钱并不是家里出了什么难事,而是为了还赌债。 原来从公司离职后,这位同事经人蛊惑染上了赌博,直至输光了钱财,抵押了房子。走投无路之下,才想到向身边关系好的人借钱去还债。 小刘知道情况后就赶忙打电话过去询问,谁知那边早已是空号。 从小到大,父母老师就教育我们,做人要善良。但现实却告诉我们,善良之余要有底线,否则无底线的善良只会伤害自身。借钱容易还钱难,现实世界里,很多人在金钱面前已经丧失了为人底线。 当你抱怨家庭穷困的时候,应该想一想,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是不是应该换一种生存方式了。 家庭的贫富,都是有因果的,父母应该承担一大部分的责任。 教育家马卡连柯说:“没有父母之爱培养出来的人,往往是有缺陷的人。” 父母的格局,对子女的成长太重要了。只是有的父母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狭隘,还对子女的人生指手画脚,导致子女延续了父母的“穷困”,人生陷入低谷。 俗话说,好脾气都是磨出来的,坏毛病都是惯出来的,是非都是闲出来的! 一个扎心的事实就是,很多女人接近男人都是为了两样东西——精神支柱和经济支撑。 接近你,无非是希望从你那里获得情绪价值,有被爱被呵护的体验。能满足她物质上的欲望,不为金钱忧愁,生活滋润。要是你一样都满足不了她那么她也不缺一个祖宗! 人与人之间,本身磁场如若不合适,付出再多也是徒劳。纠缠不会有结果,反而会让人轻看! 并不是能聊得来,就适合在一起;并不是适合,就能够在一起;并不是能够在一起,就会永远在一起;也并不是永远在一起了,就会幸福。 走的最急的,是最美的风景;伤的最深的,是最真的感情。在风雨飘摇的岁月里,只盼能共同守护着那份珍贵的情义,愿它如初春的阳光般明媚,如夏日的雨露般清新! 雨停的时候,宠物店里再次传出嬉闹的声音。只有云麒能够看见,那威风凛凛的敖犬静静趴在玻璃门边,注视着遥远的天边。天的尽头,是绵延的大雪山。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雪山守护着塔利与主人的约定,让彼此的关爱成为永恒的纽带,温暖着每一个时光。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第二百八十四章 灵缇(一) 泰戈尔说过:当人微笑时,世界便爱了他;当人大笑时,世界便怕了他。” 保持一颗幽默的心,世间所有困难,便全都不成问题! 鉴于从雪山回来后,苏靖麟情绪持续低落,云麒于是琢磨着怎样才能让他家店主大人高兴起来——按照他们两目前的发展趋势,他是不是可以加快进度了! 云麒划拉着自己的智能手机,浏览着上面五花八门的图片和视频——要不热气球上求个婚? 云麒觉得这主意不错,想想前世,他和靖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送她一个隆重的婚礼,现在老天爷给了他重新来过的机会,他怎么可以再次错过? 当然,苏靖麟完全不知道云麒脑子里在打什么小算盘。 她心情不好,无非是因为还没能从雪獒塔利的事情上缓过劲儿来。虽然云麒确实用引魂铃召回了塔利的魂魄,并把这一缕英魂暂时留在了宠物店。 假以时日,塔利或许可以再次回到生养它的大雪山,用另一种方式与它的主人再续前缘。 “靖麟,你看好不容易天放晴了,我们出去溜达溜达好不好?”云麒把大耳朵狐狸的水碗加满,又忍不住揉了揉那对毛茸茸的大耳朵。就他个人而言,长得可不可爱其实没那么重要,手感好就行了! “就这鬼天气,你还有心思出去玩?”苏靖麟转头看了一眼窗外刚下过雨天空,云层依然没有完全散开,像是要跟太阳较较劲的样子。搞不好一会儿还会来场暴雨。 “我觉得挺好啊,这都连下了一个星期的雨了,好不容易才见着太阳,难道不值得小小庆祝一下吗!”云麒干脆直接把正在整理货架的苏靖麟拉了起来,拔腿就要走。 “等,等等,等一下下,你别拉我,生意不太好,变着花样搞!”苏靖麟用另一只手把新到的货物分类放好,这才放心跟着云麒出了门,终究是受不了某人的软磨硬泡! “嗯,这就对了嘛!”云麒把挂在大门上那个“欢迎光临”的牌子轻轻一转,背面“有事外出”几个大字难得的露了个面。大耳朵狐狸嫌弃地瞪了两人一眼,回窝睡觉去了。 江边自然永远都是散步的好去处,云麒拉着吃饱喝足的苏靖麟从小餐馆里出来,终于见这姑娘脸上有了些许笑意。两人一路闲话家常,天色慢慢暗了下来。 明月下,江风起,浪潮涌来,汹涌澎湃,远处的江面上,有乘着渔船垂钓的人和倒映在江面的明月。 江上有桥,桥的正对面就是寺庙的大门,寺里的松间小路显得很是狭窄,门槛刚好对着泉眼,清澈的水流绕着石头流过。连绵不绝的排排绿树伴着广阔的江水即将迎来天明。 “怎么这么快天就要亮了,靖麟,你想不想去看日出?”云麒打了个哈欠,晃了一下靠在他肩上的人。 “看日出,去哪里看?”睡眼惺忪的苏靖麟揉了揉眼睛——好家伙,她竟然有一天会在寺庙里迷糊着了! 夜不归家也就罢了,她要是跟家里人说她去寺庙烧香拜佛外加秉烛夜游了一番,她那身为高阶知识分子,压根不信鬼神的父母亲大人会相信吗? “你闭上眼睛,我带你去个好地方!”云麒边说边就伸出双手,蒙住了苏靖麟的眼睛…… 须臾,只见红霞弥漫着海上初生的日头,十分明朗。 遥望天边,水天交融,江面围绕着许多碧绿的山峰,有几只鸿鹄正轻盈矫捷地飞过。 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大海里水汽升腾,珠光氤氲。那是一片广袤无垠的蓝色画卷,温柔而神秘,时而波涛汹涌,时而波平如镜。云麒斜靠着沙滩上的一颗椰子树,盯着海浪不知在想什么。 苏靖麟顺着他的视线,想到他昨晚说过的话——这家伙不会受了什么刺激真的要同她山盟海誓吧! 不知是苏靖麟的触碰还是她小声嘀咕的话,云麒的心上仿若落下一根轻软的羽毛,挺直的背有了些许松动。他看着她低眉顺眼被自己哄好了的样子,眼底勾出一抹坏笑,神色微变,笑着问,“私定终身是什么意思?” 苏靖麟抬头,看着云麒那一脸故作懵懂的天真模样,一脸黑线。 云麒对苏靖麟不设防,也很直接,她说的他都会信,甚至玩笑话他也会当真。寂静的海面忽然响起爽朗的笑声,苏靖麟看见云麒笑得前仰后合,双手都在颤抖。 长久的爱情,是生活的点滴! 苏靖麟等云麒笑够了,才拨拉着他的白衬衫道:“我上大学的时候,我们教授心理学的老师说过——爱情如果不落到穿衣、吃饭、睡觉、数钱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中去,是不会长久的。” 大概年少时,我们都爱过一场梦——枯黄的树叶随风飘散,纷纷扬扬如同泪雨。凋零的景象残酷得让人心疼,恰如心爱之人离去的那一刹那。无尽的哀伤在空气中弥漫,令人窒息。 感谢你赠我一场空欢喜,那些有过的美好回忆,都让泪水染得模糊不清了。 爱是世间仅有一份的特别! “如果你给我的,和你给别人的是一样的,那我就不要了。” 忘掉一个人,时间或者新欢——或许,我们终究会有那么一天,牵着别人的手,遗忘曾经的他。 不要害怕失去,因为你所失去的本来就不属于你,也不要害怕被伤害,因为能够伤害你的也本是你的结束。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去看看大海或者天空,那些辽阔的自然奇景,会抹平你内心的创伤。 从此,波澜不惊! 清晨的海边,宁静而美丽,在这里,可以忘却尘世的喧嚣和烦恼,沉醉在这份宁静和美好之中,享受自然的恩赐。一起坐在松软的沙滩上,看阳光把海水的脸映得红彤彤的。 此时,海风吹拂面颊,海水吻着岩石,苏靖麟拾起一枚枚贝壳和海螺,一边倾听着贝壳里传来的声音,一边尽情享受着大海带来的无穷无尽的乐趣。 “云麒,你过来看呀,我找到一个鹦鹉螺,太不可思议啦!” 很多时候,命运就是如此神奇,那些你以为已经失去的,终有一天都会回到你的身边! 第二百八十五章 灵缇(二) 在不下雨的深夜里,打开泛黄的纸张,那些曾经发生过的故事,终究只剩下回忆…… “云麒……你,你听我说……”睡梦中的女子翻了个身,不知梦到了什么,喃喃细语。她的怀抱永远温暖,在下雨的深夜更显得柔软。蜷在她怀里的虎斑猫弹了弹耳朵,不愿意挪窝。 这大半夜的,说什么梦话呢?云麒努力把眼睛睁开一条缝,看着睡梦中的苏靖麟。 苏靖麟却没有继续说梦话,她像是梦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即使在睡梦中也紧皱着眉头。接着,她像个迷路的孩子一般,伸手摸索着虚无的空气,急得差点掉下泪来…… “靖麟,你没事吧?”云麒被她吓了一跳,迅速变回了一身白衬衫的样子。伸手把做噩梦的人揽进自己怀里,像哄孩子一样轻轻拍打着她的后背。 苏靖麟下意识地将手搭在了云麒腰上,整个人又往他怀里靠了靠,贴得他更近了。尽管她的动作很轻,可腰部实在是一个敏感的地方,仿佛触电一般,云麒突然觉得有些心痒难耐起来。 隔着薄薄一层睡衣,她的体温是那样熟悉。终究是不忍心打扰她,云麒强迫自己把注意力转移到窗外的雨声里,不去考虑温香软玉在怀产生的悸动。 雨停了,月光挥动云彩做的画笔,斑驳的树影交织成一幅浓墨重彩的水墨画。 四郊阴霭散,开户半蟾生。 万里舒霜合,一条江练横。 出时山眼白,高后海心明。 为惜如团扇,长吟到五更。 晨光熹微中的画面非常优美。在清晨温柔的阳光照耀下,密密麻麻的绿色紫藤叶中,夹杂着少数被阳光染黄的叶子。苏靖麟打了个哈欠,睁开了眼睛。 “等,等等,这是什么情况?”苏靖麟赫然发现,自己的头枕着云麒的臂弯——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这家伙昨晚不是以虎斑猫的形态跟她回家的吗? “云麒,你……你……”苏靖麟虽然知道这是早晚的事,可她还是有点尴尬,毕竟她还没有做好完全的准备。身旁的人被她的声音惊醒,睁开一蓝一金的双眼,看着她的眼神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我……其实……你……”云麒脑子还没有理清楚应该先说什么,习惯性拍了拍自己的脑门道,“对了,靖麟,你还记得你昨晚梦见什么了吗?”顿了顿,清了一下嗓子又道,“你一直在说梦话,我担心你,所以才会……” “哦……”苏靖麟半天才动了一下嘴皮子,又看了看穿戴整齐的云麒——感情这家伙比自己还紧张? 正寻思着要不要起来换衣服的苏靖麟刚准备掀被子下床,就听到她家母亲大人的声音从房门外边传来。苏靖麟赶紧抓起被子,把云麒遮了个严严实实! “起来了,一会儿想吃点什么?”下一秒,房门被打开了。 “想吃什么都可以吗?”苏靖麟立刻挂上了一个有些夸张的笑容,理了理自己睡得有些凌乱的头发。 “那就快起来,换好衣服陪我去买菜。”苏妈妈放下热水杯,转身出去了。 苏靖麟松了一口气,看着虎斑猫拖拉着耳朵从被窝里钻了出来。 “还好我反应快!”苏靖麟揉了揉云麒的尖耳朵,有些好笑地看着正在一边调整呼吸一边弹耳朵的家伙——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在我家随便乱来,差点露馅了吧! 不曾想,虎斑猫瞪了她一眼,在她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又瞬间变回了白衣公子:“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不能再继续陪在你身边,你要怎么办?”云麒抓着苏靖麟的手,有些艰难地开口。 “你为什么会这样想?”苏靖麟抬眼,有些紧张地看着他。 “我是说如果……没事,靖麟,你不要多想,我当然舍不得离开你。”云麒把人拉进自己怀里,下巴摩挲着她头顶的乌发。阳光从窗外爬进来,懒洋洋地看着两人说悄悄话。 “你知道,离你遥远是我这辈子最不愿意做的事!” 很多人说话,如发射“子弹”,看似是打向别人,最终伤害的却是自己。 克鲁劳说:“言语本来应当是思想的仆人,但却往往变成思想的主人。” 无意识说的“口头禅”,对自己有非常强烈的自我暗示。有些人开口,让人如沐春风,身边都喜欢跟他说话;有些人开口就得罪人,有时候自己得罪人了还不知道。 其实当我们莫名其妙被人针对或者被人讨厌的时候,很有可能是因为我们说错了话,导致别人对我们有意见。 《增广贤文》中讲到:“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 即便是在自己熟悉的人面前,也不能口无遮拦,需要把握好分寸和尺度。 吃过饭,苏靖麟和云麒在某商场里溜达,偶然间路过一家零食店,看到里面摆放着各种小零食,便忍不住走了进去。来到店内,从传统的糖果、薯片到异国风情的鱿鱼干、牛肉脯,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苏靖麟先试吃了几种,感觉味道还不错,于是她就开始挑选自己心仪的零食。 突然,一只体型细长的狗从门外溜了进来,一口叼走了苏靖麟手里的零食…… “这……”苏靖麟和云麒面面相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有个性的狗子! 凡是个性强的人,都像行星一样,行动的时候,总把个人的气氛带出来。 《为何家会伤人》一书中写道:结婚时,做选择的标准,不是激情,更非爱与恋,而常常是安全感,不仅长辈为儿女做选择时如此,年轻人自己做选择时也常是如此。 比如,女人最见不得的,就是现男友的前女友,还有前男友的现女友! 你们遇到过这样的人吗? 他们一吵架就当着你的面吵,让你尴尬至极不知所措。 关键他们不去别的地儿,还特意来你家吵…… 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奇葩?别说,这么离谱的事情就被一只叫做邦邦的狗子遇到了! 这天,到了邦邦睡觉的时间,它本来计划在自己的舒适小窝里美美睡一觉。 突然“咯吱”一声响,一只自来熟的狗子冲了进来,对着邦邦一顿狂吠。 最后,还是邦邦的主人把这只不请自来的狗子赶出了院子。 一个人面对外面的世界,需要的是窗子;一个人面对自我时,需要的是镜子。通过窗子能看见世界的明亮,使用镜子能看见自己的污点。? 其实,窗子或镜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心。你的心明亮,世界就明亮;你的心如窗,就看见了世界;你的心如镜,就观照了自我。 第二百八十六章 灵缇(三) 古人有诗云:“昼晷已云极,宵漏自此长。” 夏至日,北半球夜最短、昼最长的日子。 也是阳气达到极盛、阴气最弱的一天。 养生尤其要注重阴阳调和,才能安稳度过夏天。 青翠馥郁的山脚下,阳光洒在一排排风格各异的平房和洋楼上。整洁有序的街道上,行人车辆穿梭其中,流露出一种悠闲自得的氛围。苏靖麟拉着云麒的手,在水果摊前停住了脚步。 “姑娘,要买点什么?”热心的老板随手递了一块雪梨给苏靖麟,又递了一颗葡萄给云麒。 “嗯,好甜!”苏靖麟咬了一口雪梨,眉开眼笑。 “这个也不错,那就一样来几个。”云麒又摇着头拿了一颗甜枣放进嘴里,递给苏靖麟一个水果篮子。 “问到何时葡萄先熟透,你要静候再静候……” 一个人的味觉喜好里,或许藏着不同的个性与人生况味。 翻开鲁迅日记,初秋的九月是葡萄味儿的。 那时他正住在BJ,吃完午饭后,还不忘专门跑到果园里,去买正当时令的葡萄。那葡萄又大又饱满,清爽酸甜有回甘,惹得迅哥儿舌尖的馋虫动,直接撩起衣袍,坐在葡萄棚下吃了起来。 葡萄吃完,肚腹撑撑,他才笑着散步回家。回家后还不忘在日记里写上一句“迨回邑馆,已五时三十分”。 像是在“沾沾自喜”的打趣——我整整吃了一下午,可真是满足呀! 像鲁迅先生一样喜欢葡萄的人,还有汪曾祺。 写下《葡萄月令》的时候,他正处于低谷,却仍然存有对生活美好的感悟—— 一月,下大雪,雪静静地下着果园一片白,葡萄睡在铺满白雪的窖里 三月,葡萄上架葡萄藤舒舒展展,凉凉快快地在上面呆着 五月中下旬,葡萄开花了花很小,不钻进葡萄架是看不出的 八月,葡萄“着色”那叫好看!白的像玛瑙,红的像宝石,紫的像紫水晶,一串一串饱满琳琅…… 关于葡萄生长的琐事,他记录的很细,像是将葡萄的一切软软地怀在心里。虽然生活总有疲惫,但他却安安静静,简简单单,眼中皆是纯净与美好。之前看到过一句话,深以为然—— 通过一个人的穿着,你或许可以猜对他的工作。但只有了解了他的吃喝,你才能了解他真正的性格。 食物,看似只是寻常物事,却藏着一个人最真实的一面。苏靖麟一边挑拣水果一边感慨——她现在好像越来越听话了,以前发个脾气,牛都拉不回来。如今生个气,转眼就觉得没必要。时间渐渐磨去了年少轻狂,也渐渐沉淀了冷暖自知。 年轻的时候,连多愁善感都要渲染的惊天动地。成熟后却学会:越痛,越不动声色;越苦,越保持沉默。关于遇见第一次遇见爱情,激动地整宿整宿睡不好觉。一闭上眼睛,就开始幻想未来和他在一起的无数个日日夜夜,幻想和他手牵手,走进婚姻殿堂的那一天。或者心里还有一点小担心,担心他的家人会不会不接纳自己,担心他将来会不会变心…… 他从来不知道,安全感,是一个女人最基本的要求,无论这个女人是不是女强人,是不是内心足够强大,都希望自己的另一半可以给自己安全感,可以维护自己,不让自己受委屈,可以给自己想要的偏爱。 从古至今,男人是一家之主,是家里的顶梁柱,若是无法给妻子安全感,那么,哪怕你事业有成,在婚姻上,你也是失败的。 说起来,他们这次前来,也是为了替苏爸爸探望一位老友。 前些日子,苏爸爸年轻时候的同事常先生,因连续两晚有点胸闷、胸痛,去到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当天上午,常先生完成了采血、心电图检查。 心电图结果未见异常,常先生平素体健,当时也无特殊症状,并先行回家了,准备等抽血结果出来再找医生看看。中午一点左右,常先生手机接到一个陌生座机电话,他看着不熟悉便没有接。 过了不到一分钟,这个电话号码又打进来了,常先生以为是“诈骗电话”,仍不想接,并将手机调成了静音模式。吃过午饭后,常先生查看手机发现,一共有六个未接来电,均来自同一个陌生座机电话号码。 常先生正在纳闷,电话又打进来了,他稍有犹豫还是接通了电话,对方语气急促:“常先生,您怎么不接电话啊,我这里是南方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学检验与病理中心,您上午做的抽血检查,心肌肌钙蛋白结果达到了危急值,您赶紧到医院来!” 听着医生的话,常先生惊出一身冷汗,连忙赶到医院。 完善冠脉造影检查后发现,常先生冠脉前降支和回旋支两根大血管均为99狭窄,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还好发现得及时,才没有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再后来,常先生发现,家里养的灵缇犬总是会不定期对着他吠叫,突然想起来他感到胸闷的前一天,狗狗也有同样的行为。他突然明白过来,原来狗狗能够更敏锐的察觉到他的身体问题,提醒他注意休息,避免伤害。 回去的路上,苏靖麟突然有些伤感,她从来没有这么深刻的意识到,衰老对一个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原来,父母真的在悄无声息中慢慢老去了…… 苏靖麟记得,自己的母亲也很喜欢吃葡萄。 葡萄的浪漫,会吸引浪漫的人。文人们带着诗情画意,将它围绕—— 陈维松写“轻明晶透,芳鲜圆绽”,最是消暑。陆游念“露浓压架葡萄熟”,怀念思乡。徐渭画里借此抒怀,李白更饮一杯美酒……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浪漫写下葡萄之名的由来:“葡萄,《汉书》作蒲桃,可造酒,人酺饮之,则醄然而醉,故有是名”。 南有荔枝,东有杨梅,西有葡萄。作为古代三大珍果之一,唯有葡萄,让人“陶然”忘忧,活得浪漫且温柔。小小一串葡萄,让我们看见了鲁迅严肃之外的可爱。也了解了汪曾祺有趣之下,深藏的温柔。 有时候,你喜欢怎样的食物,就有着怎样的性格。从春夏到秋冬,一颗葡萄里,也藏着一个宇宙。 就像葡萄要慢慢成熟起来才好吃,人也一样——我不够成熟,不够圆滑,不够老练。没关系,我只不过是一个晚熟的人。 其实,一个人在走向开窍的过程,就是成熟的过程。有的人晚熟,说白了,就是晚了些才开窍。这样的人,或许一开始并不会给人一种老练,圆滑的印象。但是,却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的目标追寻,也没有停止自己的奋斗和努力。如此,越是积极阳光去做好自己,不断在现实生活当中,积累资源,强化实力。最后,就能够通过个人的觉醒,慢靠自己的双手,改变自己的命运。 如同《平凡的世界》里有这样一句话:“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觉醒期,但觉醒的早晚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所谓的开窍,所谓的觉醒,其实有的时候,并不是一次性的。 甚至可以这么说,不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就是一种觉醒,就是一种开窍。当你积累了越来越多的经验和教训之后,稍微反思和深度思考一下,就能开窍。 然后,你就会发现在这个世界上,一旦被自己摸透了某种规律,摸通了一些技巧之后,一切的一切,都会开始变得顺遂起来。 第二百八十七章 灵缇(四) 今日芒种,小暑之后有大暑,小寒之后有大寒。 而小满之后,不叫大满,而叫芒种!转身播下新的种子,新的希望,在未来的某一天,再次遇见小满。如同我们种下一颗颗储蓄的种子,收获一份满满的财富! 芒种好时节,储蓄正当时。 人生,看似绚烂、辉煌、光芒万丈,可是谁知道她的背后藏有多少心酸、卑微、恐惧、无奈? 谁也不知道那热烈的笑容背后,心里默默忍下了多少辛苦? 《龟虽寿》有言:“盈缩之期,不但在天;养怡之福,可得永年。” 从古人热衷于寻仙问道、追求长生不老,到如今长寿村、长寿老人的多次爆火,长寿自古以来就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和不懈追求。 毕竟世间如此美好,谁人不想多看看日升日落、云卷云舒?谁人不想常伴家人左右,尽享天伦之乐? 在云麒看来,其实,长寿最大的秘诀是一个字——懒。 不合口味,懒得多食。 饮食自倍,肠胃乃伤。 远离疾病的秘诀就是少食、准时、限量、七分饱三分饥,恰到好处。 万事万物都讲究适度,过犹不及。吃饭亦是如此,虽然对于吃货来说,美食的诱惑力毋庸置疑,但长期吃太饱对身体绝对是没有好处的。 最直接的坏处就是过度肥胖——吃饭吃太饱很可能会导致肥胖,特别是经常吃油腻和高脂肪类食物的人,产生肥胖的几率也会更大。 其次是影响消化——胃肠道消化能力是有限的,吃得太饱、大量进食容易增加胃肠道负担。轻则引起消化不良,严重时还会引起急性胃肠炎。 严重的还会诱发三高——长期吃饭吃太饱,食物中的糖、盐、脂过多摄入体内,会加重身体负担,从而诱发高血糖、高血压、高血脂等疾病,损伤胰岛功能。 于是乎,上了年纪的人正常吃完饭以后,都喜欢出门散步。一来为了身体健康,二来也可以呼吸新鲜空气。至于好吃懒做的年轻人嘛,如果不想待在家里发霉,找个借口出去遛遛狗也是可以的。 “枯藤老树昏鸦,空调电视西瓜。葛优同款沙发,夕阳西下,直接往那一趴!”苏靖麟摇晃着脚丫子上软绵绵的拖鞋,伸手戳起了一块某人刚切好的西瓜。 休息的时间总是过得贼快,只是一眨眼功夫,太阳就溜到了山脚下。苏靖麟不情不愿地站起身来,准备去陪云麒宵夜,好歹人家替她看了一天的店,不犒劳一下多少有点说不过去。 要说苏靖麟打小就讨厌走夜路可以理解,毕竟是女孩子嘛,胆子小点儿很正常!但是,连云麒也讨厌走夜路,这就让人费解了,他不是夜猫子吗? 夜幕下,路灯把两人的身影拉的老长。苏靖麟挽着云麒的手臂,难得的觉得心情还不错。夜风凉爽,穿过发梢拂过脸颊,整座城市那些远远近近的昏黄的灯光也显得璀璨迷人起来。 繁星点点的夜空宛如钻石撒落,静静映照着这座繁华都市的宁静之夜。街头巷尾,各色霓虹灯如梦似幻,交织成一幅绚丽多彩的画卷,令人陶醉其中,流连忘返。这都市的夜景,既有都市的喧嚣,又有夜空的静谧,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魅力。 上进的你偶尔想摆烂,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我们每个人穷尽一生,是要砸碎完美的枷锁,拥抱真实的自己。” 真实而不完美的你,有缺憾,不够好,站在阳光下,也活在阴影里;会因为病患而绝望,会因为背叛而哭泣,会因为辜负而愤怒,会因为离别而哀伤;会遭受别人的审判,但也渐渐习得被讨厌的勇气,会见识人性的糟糕,但也缓缓懂得人间的温柔。 在一路告别失散一路策马扬鞭中,历经亲情的逃离,见证朋友的背叛,目睹爱人的离去,被人爱也被人伤害,去爱人也伤害过他人,得到过鲜花和掌声的簇拥,也会在四下无人的街和孤独袭来的夜里,流泪恸哭。 会接受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不必强求完满和圆满,因为小瑕疵小缺憾也是小确幸。小告别小失去也是小拥有,而福祸本相依,失去即得到;会允许一切发生,会抱持一切事实,会慈悲一切存在;不苛责自己,亦善待众生。 请感谢你的心灵还有弹性,允许自己获得片刻的清闲与永远的自由! 除了生命,这世间的一切,都不值一提! 人生,有顺就有逆,不可能一帆风顺;生活,有甜就有苦,不可能如你所愿;感情,有浓就有淡,不可能一直浪漫;缘分,有聚就有散,不可能永远相伴! 活在这个世上,你要接受所有的不完美,你要释怀所有的不公平,你要理解所有的不如愿。 没有十全十美的,也没有样样称心的,这就是人生! 伤心的泪,谁都有,隐藏的痛,在心中,不说,不代表没有,不哭,不代表不痛。 成熟的人,哭着哭着就坚强了,坚强的人,忍着忍着就习惯了! 你要明白,人生无常,生命短暂,能释怀就别记恨,能放下就别背着。有些事该放就放,有些人该忘就忘! 放下,不是懦弱,而是选择,放下压力,才能积攒更多的动力;放下烦恼,才能看见更多的快乐;放下抱怨,才能让心情变得乐观。 忘记,不是没脑,而是释怀,忘记悲伤,才能装下更多的希望;忘记失败,才能迎接更多的挑战;忘记痛苦,才能靠近更多的幸福。 放下和忘记,不是愚蠢,而是智慧;不是逃避,而是面对;不是委屈,而是弄懂;不是演戏,而是看清。 不管以后的路上,你是被人伤害,还是与人争执,你是受到委屈,还是遭遇打击,都要提醒自己:该忘的忘,该放的放,留下时间,省下精力,去做有意义的事情! 放下吧,忘了吧! 没意义的事何必坚持,不值得的人何必惦记。 有些人忘记了,也就不想了,有些事放下了,也就不累了。 该忘的忘,该放的放,让人生不再有悲伤,让自己活得更漂亮! 第二百八十八章 灵缇(五) 再大的伤痛,睡一觉就把它忘了。背着昨天追赶明天,会累坏了每一个当下。 边走边忘,才能感受到每一个迎面而来的幸福。烦恼不过夜,健忘才幸福。 许你一世无忧,是我最大的幸运! “靖麟,你说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了,你……”云麒的声音在雨声里依然清晰,贴着苏靖麟的耳朵呢喃。 “我怎么了?”苏靖麟没有睁开眼睛,声音也是懒洋洋的。下雨天,太适合睡懒觉了! “我是说,你有没有想过……”不知为何,云麒突然觉得“嫁给我”三个字有点烫嘴! “你到底想说什么?”苏靖麟打了个哈欠,习惯性地伸手搂住了某人的脖子…… 云麒不说话了,虽然他知道这是某人惯用的小伎俩,可抵不住他就是愿意吃她这一套! 窗外雨声滴答,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杨芸还记得自己遇到麻烦的那一天,曾经教她游泳的教练救了她一命。 她很感激,觉得口头道谢不够诚意,还和对方约好一起去看画展。 再后来,两人顺理成章地开始交往起来。都说为人处事品高低,言谈举止论素质。 尊人看本质,敬人看人品! 很多时候,我们会善良的以为,一个人说话难听只是因为他心直口快,一个人满嘴负能量只是因为他日子过得不顺。其实,在交谈之中让对方觉得舒服是一个人最基本的修养。 言谈之中往往最能看出一个人的人品。如果身边的人这样说话,那就不要深交了。 可别把一个人说话难听当做是性子直、不会说话。说话难听,一次两次还可以理解成心直口快,如果次次如此,只能说明这个人情商低。 如果一个朋友日常生活的交谈之中,完全不照顾你的感受,甚至屡屡伤害你的感受,趁早敬而远之吧。说话难听的人,从来不会觉得自己过分! 你身边是不是有这样的人:你追电视剧追的正开心,她跑过来啧啧两声就开始说“你怎么看些这个东西,这是给傻子看的,又没营养又浪费时间,别看了别看了。” 你买了件新衣服刚穿出门,她就瞟了两眼开始问:“你这衣服多少买的?哎呀买贵了,真的不值这么多,得了吧,这年头挣点钱不容易,多浪费呀!“ 她总会在你兴高采烈的时候泼你冷水,在你开心愉悦的时候搅你心情,口无遮拦,出口伤人,毁人心情,还不自知。最后,你还不好说什么——怼回去吧,伤和气;忍着不说吧,自己憋屈。 雨停了,天才蒙蒙亮,云麒看了一眼自己怀里呼吸均匀的懒虫,心满意足地勾起了唇角。只要能像现在这样,每个清晨都看着她在自己怀里熟睡,他还奢求什么呢? 过去,他不知道幸福怎么定义,现在云麒觉得,幸福就是珍惜当下拥有的一切!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发现一个很玄学的异性之间的感情现象:很多时候,你越放松,越不在乎,反而更容易被他喜欢,相反,你越是担心,越是在意,结果往往事与愿违。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却在生活中屡见不鲜。 这,大概就是放松心态的魅力! 在两性关系中,放松的心态往往能够带来意想不到的魅力。 放松不仅意味着内心的平静和自信,更是一种对生活的态度。 心理学家认为,当一个人放松时,他的言行举止会显得更加自然,这种自然流露的状态会让人感到舒适和亲近。 反之,当一个人过于紧张和焦虑时,往往会给人一种压迫感,让人难以接近。 一个人在放松的状态下,更加自信和从容,不会因为过度在意对方的看法而改变自己。 你的真实的表现,总能更容易吸引异性的关注和喜欢。 感情上,在真实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关系,往往更牢固持久。 过度在意的反效果,与放松心态相反,过度在意和担心,往往会导致一系列的负面效果。 过度在意对方的看法,会让人变得敏感和多疑,常常会因为一些细小的事情而感到不安。 不仅会让自己陷入焦虑之中,也会让对方感到压力和不适。 会不会变成负面? 嗯,他用完美的心态来要求对方,对方能受得了吗?然后你呢,也同样的,你在你妈妈身上也有这样的这种叫什么心态。为什么呢?因为你觉得就是作为妈妈来讲,就是应该是是温柔的母亲,就是对孩子应该更温柔,所以在妈妈身上的那种期待也是你的,你看你写小说的人呢,很理想化的,知道吧,骨子里面就会影响。 看着很青涩,故作熟练的和身边的朋友们喝酒聊天,白皙俊秀的脸庞,眼神是黄女士早就失去的澄澈,侧脸的小酒窝随着他的笑脸不时浮现,看得出这是个阳光爱运动的学生。 黄女士确定了目标后就立刻出动,拿上一杯酒就去和那帮学生们搭话,直接的向目标男生要来微信加上好友,小男孩哪能经受熟女的诱惑,很快就和黄女士处上了男女朋友。 小龙是她的老顾客,他帅气大方,挥金如土,对她彬彬有礼,照顾有加,每天都给她送各种各样的礼物,嘘寒问暖,关怀备至,何玲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男人,她无可自拔地爱上了小龙,两个人成为了情侣,可是没想到小龙却把她带入了深渊。起初两个人如胶似漆,恩爱有加,可后来小龙就对何玲的工作很不满。 小龙不止一次劝何玲辞掉工作,还说自己可以养她,何玲对他的话深信不疑,觉得有了小龙后,确实不方便,小龙也像他说的那样,每月给她1万元,供她生活,何玲觉得这样的日子很幸福,催促着小龙和她结婚,却没想到小龙面露难色,何玲就问:“怎么了?难道你不想和我结婚吗?”小龙回答:“不,只是最近公司出了点问题。” 一个人总是怀疑对方的忠诚,经常查对方的手机,质问对方的行踪。 你的行为会让对方感到被侵犯隐私,不被信任,进而导致关系的恶化。 过度在意,还会让人变得过于迎合对方,失去自我。为了取悦对方,你常常会做出一些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 迎合讨好,却得不到对方的认可,让对方感到厌烦。 因为真正的爱情,是平等的,相互尊重的,而不是一方的单方面付出。 “患得患失,终成枷锁。” 过度在意,容易让人在爱情中变得患得患失,担心失去对方,导致情绪的不稳定。 不稳定的情绪,也给对方造成了困扰和压力,进而影响到两人的关系。 自然流露的感情,往往更能打动人心。 在两性关系中,自然流露的情感表达方式,比起刻意和做作,更加真实和动人。 自然的微笑、真诚的关心、无意间的体贴,细小的举动,都能够让对方感受到你的真心。 自然流露的情感,意味着一种不带有任何功利心的付出。 你的付出,是真正出于内心的喜欢和关爱,而不是为了得到对方的认可和回报。 一个自然的笑容和一句真诚的关心,更容易让对方心生荡漾。 纯粹的情感交流,不带有任何做作,更加真实和动人。 在与异性交往时,我们不需要刻意去表现自己,只需要做自己,用心去对待对方,就很好了。 从现在开始不要再焦虑了,学会慢慢变得快乐吧。生活如同一朵玫瑰,每瓣花代表一个梦想,每根刺昭示一种现实。 第二百八十九章 灵缇(六) 愿从今后八千年,情长似今年! 街道上,一人一路灯屹立在那里,显得很是寂静! 肖迟意看了一眼街角处已经关门打烊的宠物店,唇角溢出一丝苦笑。从此孑然一身,再也没有十里春风,从此花天酒地,闭口不谈真心实意,从此清风陪酒,长路永远一个人走…… 即使重来一世,有些缘分依然不可强求,那他还执着什么呢? 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 又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苏靖麟半夜醒来,听着窗外的风雨声,突然有些感慨。 不自觉想到一个词儿叫做“风雨同舟”,苏靖麟看了一眼窝在自己枕边的虎斑猫——云麒呀云麒,你真的是老天爷派来给我惊喜的宿命之人吗? 因为有你,岁月如歌,温暖如初! 古语有言“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真正爱孩子,就不能只顾眼前还要思以后。就像老话常说的,父母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尤其是养女儿。 因为随着岁月的流逝,总有一天女儿要出嫁,组建自己新的家庭。 尽管身为父母有一万个不舍得,也只能选择放手和祝福,毕竟孩子的人生还是只能自己走。但是父母和女儿毕竟有很深的缘分,毕竟是自己的掌上明珠,所以女儿结婚生子了,不代表自己就能不管不问了。 比如苏爸爸,就很关心苏靖麟的心理健康,虽然不像苏妈妈那么细心,却从来没有缺席过苏靖麟的人生课题。爱孩子的父母,会担心她一个人在外面过得不开心,也会担心她遇人不淑。 无论什么时候,父母都是孩子的依靠,女儿都是父母的牵挂。 真正聪明的父母,无论女儿嫁给谁,组建什么样的家庭,都会永远为女儿留一个“房间”。 可以是保留女儿一直居住的房间,条件好的可以是为女儿准备一套写她名字的房子等,只要是能成为孩子底气的东西就行。因为现实生活中,家可以是港湾也可以是战场,婚姻并不总是顺风顺水。 结婚不仅仅是两个人爱情的结晶,也是两方父母的博弈。自家父母多支持自己一些,往后话语权就更大一些,得到的尊重就更多一些。毕竟,人的本性就是挑软柿子捏。 为女儿留下一个房间,就是留下家的温暖与支持。这种安全感,会让女儿在外面更加从容和有底气。退路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支持,更多的是那份情感上的依靠。 一个人想要生活幸福,离不开独立的人格,强大的内心,和清醒的脑子。女人在婚姻里更是,这是需要每个家长要告诉女儿的道理,这比起告诉她们如何相夫教子如何讨好老公更加重要。因为这样的人,哪怕因为一时糊涂相信错人,但是清醒后也能快打斩乱麻,不会因为几句甜言蜜语就选择原谅。 苏靖麟突然想起来,再过几天,就是她家父亲大人的生日了。古文:盛旦欣逢,寿杯重举,祝公千年! 意思是:有生之年,欣喜相逢,举杯共饮,祝您千岁! 她从小床上坐起来,开始思考送什么礼物能让她家父亲大人开心。 古文:随分人问富贵,不妨游戏千龄! 意思是:他人都祝你暴富,而我祝你平平安安,健健康康! 苏爸爸有一句座右铭——人生,既为过客,何须执着! 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就开始明白,有些事情,注定无法左右,总要学会放手,懂得随缘。 你所追求的,也许最后是一场空,不是你不够努力,是一开始,结局已经注定。 越往后,时间越珍贵,不能挥霍,也挥霍不起。一回头,青春不再,你所执着的人和事,早已成为往事。 人生就是一个过程,何须事事都较劲。做人,踏踏实实,心怀善良,待人真诚,问心无愧就好。 一头断了牵绳的羊从栅栏里跑出来,四蹄在撑着,忽地撞在一棵树上,又直撑了四蹄滑行,末了还是跌倒在一个粪堆旁,失去了白的颜色。 一个穿红衫子的女孩冲出门去牵羊,又立即要返回,却不可能了,在院子里旋转,锐声叫唤,离台阶只有两步远,长时间走不上去。他们都是这平淡人生的过客,却又是岁月白纸上的一抹亮色! 槐树上的葡萄蔓再也攀附不住了,才松了一下屈蜷的手脚,一下子像一条死蛇,哗哗啦啦脱落下来,软成一堆。无数的苍蝇都集中在屋檐下的电线上了,一只挨着一只,再不飞动,也不嗡叫,黑乎乎的,电线愈来愈粗,下坠成弯弯的弧形。 一个鸟窠从高高的树端掉下来,在地上滚了几滚,散了。几只鸟尖叫着飞来要守住,却飞不下来,向右一飘,向左一斜,翅膀猛地一颤,羽毛翻成一团乱花,旋了一个转儿,倏忽在空中停止了,瞬间石子般掉在地上,连声响儿也没有。 窄窄的巷道里,一张废纸,一会儿贴在东墙上,一会儿贴在西墙上,突然冲出墙头,立即不见了。有一只精湿的猫拼命地跑来,一跃身,竟跳上了房檐,它也吃惊了;几片瓦落下来,像树叶一样斜着飘,却突然就垂直落下,碎成一堆。 池塘里绒被一样厚厚的浮萍,凸起来了,再凸起来,猛地撩起一角,刷地揭开了一片;水一下子聚起来,长时间地凝固成一个锥形;啪地摔下来,砸出一个坑,浮萍冲上了四边塘岸,几条鱼儿在岸上的草窝里蹦跳。 最北边的那间小屋里,木架在吱吱地响着。门被关住了,窗被关住了,油灯还是点不着。土炕的席上,老头在使劲捶着腰腿,孩子们却全趴在门缝,惊喜地叠着纸船,一只一只放出去…… 正如马德在《将自己活成一道风景》书中所写:“讨好了所有的人,就意味着要彻底得罪了自己,辜负了真实的内心。”表面上看,她们似乎是在努力维系感情,赢得对方的心。但实际上,她们的内心充满了对自我的怀疑与不安。她们常常自问:为什么他从来看不到我为他做的一切?是不是我做得还不够好?我还能为他再做些什么? 人与人,合得来就多相处,合不来,就算了了。你要和谁在一起,顺其自然。是你的,好好珍惜,不属于你的,别强求。 做事,扛不住的时候,那就放下。别硬扛着,压垮了身体,弄丢了健康,不值得。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身体好好的,才有幸福的未来。往后余生,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去看心仪已久的风景,或者听一听熟悉的歌曲。也可安静下来,听一听心灵的声音,如此简单,如此惬意,如此随心。 第二百九十章 灵缇(七) 我住在没有你的城市,握着飞向天空的钥匙。 雨停了,你陪我出去走走吧! “云麒,你那么聪明,你倒是说说我爸他老人家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礼物啊?”苏靖麟一边拉着云麒的手摇晃,一边踢着路边的小石子,心情有些烦躁。 马上就是她家父亲大人的六十大寿了,作为家里的独生女,她当然得表示一下。 虽说苏爸爸从来不把自己的生日当回事儿,也不喜欢大张旗鼓地庆祝,但好歹是六十大寿,还是值得好好庆祝一下的。至于怎么庆祝,苏靖麟还没纠结出个所以然来! 六十岁为什么称为大寿? 古时以六十岁为一个甲子年,又称“回甲日”,所以到了年满六十岁的人称为花甲之年。到这天,亲戚朋友都要为其祝贺生日,也就是人生的第一个大寿。 还有一个原因是古时候,医学没这么先进,人的寿命普遍高不到哪儿去,能活到六十岁已经很难得了,正如俗语说的:人过六十古来稀。所以才把六十岁作为大寿来庆祝。 当然现在社会医学发达,很多人都长寿,百岁老人都不在少数,六十岁都还显年轻了。所以现在已经不再吝求非得六十那年过大寿了。常常看到的是,五十、六十、七十等就说过大寿,以十年为一大寿日了。 人这一辈子,又能有几个十年呢? “不是你等会儿,你亲爹过生日,你问我应该送什么礼物?”云麒脑子卡了一卡,哑然失笑,这难道应了那句玩笑话——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只不过,这亲爹也是能共享的吗? 转念一想,他既然已经下定决心要和靖麟一生一世一双人,那他管靖麟的父亲叫爹不过早晚的事,有什么好纠结的!想到这一层关系,云麒突然有些感慨——想他身负天煞孤星的命格,还以为自己注定会孑然一身,孤独终老。 “你在笑什么?”苏靖麟被云麒变化莫测的表情勾起了好奇心,忍不住问道。 “没,没什么,我只是在想咱爸,不是……你爸的兴趣爱好……呃……”别说还挺顺嘴,云麒正想给自己一巴掌,就见苏靖麟“噗呲”一声笑了出来,“原来如此,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了!”边说边指着他笑得停不下来! “靖麟,你听我狡辩,不是!”云麒还想解释一下,话一出口自己也忍不住笑岔了气! 两人就着这个问题正聊得开心,就见街对面一妹子和男朋友抱着一只全身雪白的比熊犬走了过来。抱着自家爱犬散步本来没什么问题,只是那狗子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只见它全身僵硬,后腿蹬直,尽可能地远离抱着它的男子,满脸拒绝,整个狗宛如一根倔强的萝卜! 就这样走了一路,狗子既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又展现了超强的核心力量。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小情侣带着狗子出门散步,谁知走到一半,男友和狗突然吵了起来…… 双方都气坏了,先是互不搭理。但是回去的时候,狗子又不得不被男友抱着,于是先前好笑的一幕发生了。妹子举着手机,在一旁乐呵呵地吃瓜,可很快就成了炮灰,那狗子看她的眼神仿佛再说:“笑什么笑,你也别碰我,跟你俩这辈子算是直了!” 路过的吃瓜群众们纷纷表示,这不明摆着:“狗没毛病,人就不一定了!” 云麒笑够了,忍不住和苏靖麟嘀咕:“他们这样走一路,估计毛孩子腹肌都练出来了,以后别叫比熊了,干脆叫比直吧!” 苏靖麟点着头附和:“这男生简直了,女朋友都没哄明白,现在又把自家狗气成这样,人才啊!” 云麒继续吐槽:“不错,这人往那一躺就是个兵!” 苏靖麟疑惑:“所以,他两到底是为啥吵起来了?我瓜子都准备好了!” 说到养宠物的趣事,苏靖麟又想起先前自己的闺蜜吐糟,说家里的猫趁狗子不在,把它一天的狗粮都炫光了。狗子看着空空如也的饭盆瞬间急眼,追着罪魁祸首开始疯狂辱骂…… 许是自知理亏,平日里霸气侧漏的猫主子破天荒的没有还嘴,一溜烟跑到房顶上躲着去了。 但俗话说:砸人饭碗,如杀人父母。 狗子想都没多想,直接追上去开骂:“房子塌了可以再建,你是建的不能再建了!” 被逼到房檐上的小猫无路可退,只好原地挨骂。 闺蜜还吐槽自家猫儿:“但凡不是它理亏,也不至于窝囊得连狗都骂不过!”顺带发过来一张狗子剑拔弩张的照片——瞧把狗气得……请问,需要帮忙联系律师吗? 还有更搞笑的,一哥们回到家才想起自己忘了买狗粮。为了安抚自家爱犬的情绪,他承诺要亲自下厨做一顿丰盛的狗饭作为补偿……甚至给焦急等待的大金毛穿上了围裙,仪式感满分! 可没想到,整个制作过程一波三折。 先是调料不小心撒多了,小哥手滑直接倒进去半瓶! 一旁坐等吃饭的金毛咬牙切齿:“老登,你特么故意的吧!” 再是当着狗子的面,把香喷喷的鸡蛋饼直接甩飞了出去…… 眼看着到嘴的食物飞了,大金毛火冒三丈,看它的表情就知道骂得有多脏:“二货主人,我劝你最好换个星球生活!” 这还不算完,最后的最后,狗子心心念念的大餐葬送在了小哥“无心”的喷嚏上!!! “事不过三”的道理,连狗都懂。 一忍再忍,忍无可忍,无需再忍:“你真的是我带过最差的一个人类!” 还有一次,小哥见自家狗子一边吃东西一边吧唧嘴,觉得还挺可爱,就掏出手机准备记录一下,没想到……拍到了它边吃边放屁的全过程! 只听一声闷响,狗子直接愣在原地。随后,一股恶臭扑面而来。 它十分震惊,扭头闻了闻自己的屁股,发现罪魁祸首正是自己……于是整个狗更尴尬了:“完了,没人发现吧!” 第一次在狗脸上看到如此标准的大写的“尴尬”,可能实在太臭了,给它自己熏了个龇牙咧嘴! 而且小哥家还有另外一只狗,正好躺在这货后面睡觉,差点没给熏的背过气儿去! 连人带狗给整微醺了!别说,你还真别说,两只狗的表情绝了! 除了搞笑的,还有离谱的——说是一只警犬执行任务时竟然被嫌疑人给咬了! 当时警犬正在协助警员逮捕嫌疑人,谁知该嫌疑人不仅拒捕,还反过来攻击警犬,不仅咬伤了警犬的脸部,还刺伤了它的身体。好一个东西街,南北走,出门见到人咬狗! 狗咬人不算什么新闻,人咬狗才是,在场的人与狗都懵圈了:“我该怎么办,要不要报警?” 随后,警犬被送往兽医院治疗,所幸并无大碍。 嫌疑人也被逮捕,将面临多项指控,警方表示他在攻击警犬时,疑似吸了毒。 不懂就问:这种情况下,警犬需不需要打狂犬疫苗,它会不会得“狂人病”啊?!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第二百九十一章 灵缇(八) 两颗星星遥遥相顾,明明没有相遇的机会,有人却为之做了一个期许的梦。 痴儿枉想,夜看银汉,要待云车飞度。 小孩儿相信传说里的故事,在七夕这夜晚痴痴望着天上,期待一架云车,把牛郎渡过银河,奔向织女。 大人们也心怀祈愿,把巧果花生吃一半丢一半,让房屋周围的喜鹊来啄食,吃饱一点贴上秋膘好为牛郎织女搭桥。 《诗经》中说“八月剥枣”,到了八月,树上的枣子就红透啦!两三个孩童,一两根竹竿,“啪啪”几声,红彤彤的枣子就咕咚咕咚坠地了,咬上一口,是“脆若离雪,甘如含蜜”的清甜。 枣红一色,是中国的传统色。热烈庄重,温润深沉,既不失热情,又带稳重。就像八月熟透的枣子,裹着丰收的喜悦,也见证着劳作的辛勤。 那缀满枝头的枣子只是秋日丰收的序章,更多的收获与感动,还在向人们招手呢! 八月,不要有太多愁绪,继续带着春的峥嵘、夏的倔强、初秋的内敛,拥抱金秋的丰硕,驶向冬日的凛冽。冰心说:“凉夜风静,秋星灿烂小孩子满握着煮熟的蚕豆,大家互赠,小手相握,谓之‘结缘’”。 让没有可能的重逢在故事里实现,何尝不是一种人为的“结缘”。 既来自人们于心不忍,也是现实无奈。 云麒四仰八叉地躺倒在床上,只觉得浑身没劲,一动也不想动弹——怎么会感觉这么累? 然而还没等他耷拉着眼皮想明白,他就昏昏沉沉睡着了。 引魂铃微微透出银光,笼罩着他周身,形成一个半透明的结界。 苏靖麟推门进来的时候,云麒正好翻了个身,咕哝了一句什么。沉睡中的人并没有醒来,他看上去很疲倦,眉头微微皱着,即使在睡梦中也不安稳。 苏靖麟坐到他身边,想听清他在说什么梦话,却被睡迷糊的人一把拉了下去…… 没等苏靖麟回过神,唇就被堵住了。云麒一改平日里的温柔克制,近乎放肆地吻着怀里的人。他的气息有些乱,手上的力道不容抗拒,像是溺水之人抓着救命稻草一般。 惦记一个人的滋味,只有心知道。即使在梦里,他也想要得到她! 苏靖麟愣神了片刻,印象里,她还从来没有见识过这个人霸道的一面——他这是怎么了? 云麒却不知道怀里的人在想什么,他们在一起那么久了,只要苏靖麟一个眼神他就能明白她的想法。可是此时此刻,他不想管那么多,他只是凭借本能反应拥吻着自己心心念念了上千年的人。 苏靖麟一开始还没有反应,回过神来之后她突然有些心疼——不管怎么说,云麒已经为了她死过一次,她还有什么放不开的呢?思及此,她伸出手搂住了眼前人的脖子,开始笨拙地回应他。 “靖麟……”云麒本就在睡梦之中,所以才那么放得开。苏靖麟却是醒着的,所以很快,苏靖麟就占据了主动权,她虽然不知道云麒梦到了什么,但从他的反应来看,十有八九梦里的主角就是她本人。 她好笑地想象着云麒醒来之后的表情,突然很想捉弄他一下! 于是,苏靖麟伸出一只手,去捏云麒的鼻子。云麒估计做梦也想不到,有人会在这种时候搞恶作剧,呼吸不畅的滋味可不好受,云麒下意识地抓住苏靖麟不安分的那只手,不情不愿地睁开了眼睛。 梦境与现实对接,这下轮到云麒傻眼了——我去,这不是梦?云麒赶紧又闭上了眼睛,他宁愿相信自己是在做梦——这个梦也太真实了! 曾经失去过,所以才明白那种刻骨铭心的痛,所以更懂得失而复得有多可贵。 生命中的每一场离别,都是命中注定的缘。每一次的相逢,都是命中注定的佳期。 八月,收夏色,送秋声! 夜晚枕着松风入睡,梦到梧桐叶落,踏过一地金黄,醒来嗅到桂花香。 云收夏色,秋声乍起,旧绿未褪,新黄初染。暑热将散未散之际,凉风蠢蠢欲动之时,斑斓的八月翩然而至,梧桐疏桐绿。 “梧桐叶落而天下知秋”,梧桐落叶早,却不是很快落尽。八月的梧桐仍绿荫如盖,只是那绿不再是翠绿莹莹的蓬勃,而是渐浓渐暗,被风一吹,就染上秋的萧索,慢慢变浅变黄,转转悠悠飘落到你的掌中。 便拿宋人说的“疏桐吹绿”形容八月的梧桐吧!绿意摇曳中枝叶渐疏,又还秋色寂寞。别为叶落叹息,凋零是生的涅盘,来年枝繁叶茂,必有凤凰栖之。 桂花秋香郁,为禾乃登之转色,色出秋意,幽暗郁黄。桂花是秋日的精灵,是细碎的流动的金,秋风一起,便金黄满地,馥郁满城。浓郁却不刺鼻,甜软又带清冽。 风吹叶落惊秋来,遥遥一嗅桂花香。 桂花香织就的梦中,儿时的小女娃杵着下巴骨坐在老屋门口的草墩儿上,花朵洒落在外婆的肩头。记忆深处总有外婆慈爱的目光,笑容可掬地看着孩子们道:“洗净晒干,就可以做桂花糕喽……” 一树桂花,一树秋香,思念就此蔓延。 桂花让我们念及回忆的甜,栾花会让我们感悟到生命的绚烂。八月,黄色细密的花朵簇拥枝头,若金蝶展翅,又如繁星闪闪,不是含蓄的姿态,而是肆意的招摇。 它的花语是“奇妙,震撼,绚烂的一生”,如果夏事未如愿,那便祝我们秋天活得痛快、活得绚烂,如栾花一般。 难得能有一份美景给烦恼的日子添上一点滋味,黑夜很快降临,于是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别让愁绪更愁。谁能永远地靓丽,谁又能永远盛年呢! 凉风一吹,大树顶上的绿叶先是染上了黄,又跌跌撞撞飞入人间。 “相逢一醉是前缘,风雨散、飘然何处。”正是离别无常,才有七夕的相遇。 一个结字,有天意的“离”,有不期的“逢”。 无论境遇如何,人们都希望有始有终,有离别必有重逢。 第二百九十二章 灵缇(九) 生活可以是甜的,也可以是苦的,但不能是没味儿的。睡前原谅一切,醒来便是新生! 昨夜苹香熏梦醒,又添荷叶盖西风。 在夜的深处,梦境轻轻飘散,如同雾霭中的轻烟。当晨光初破,梦醒时分,与梦里的人十指相扣。心中有诗句悄然流淌,是岁月沉淀的温柔,更是生命旅程的感悟。 云麒眨了眨眼睛,动了动手指,努力想要回忆起梦境里的零碎画面。他的目光落到苏靖麟脸上时变得温暖起来,灿若朝阳。如果可以,他愿意每天睁开眼睛就看到她的脸,就这样看一辈子。 她的小房间依然如故,只是照片墙上多了很多他们的照片,完整地勾勒出一个女孩儿和她的虎斑猫相伴成长的轨迹。目光转移到挂在墙上的日历,云麒这才想起,昨天是七夕——好吧,他竟然陪人家姑娘在梦里过了个七夕——因为,他提前睡过去了! 回想起昨天,难得苏靖麟的爹娘不在家,宠物店打烊之后,云麒也就没有变成虎斑猫的样子,明目张胆的以人的形态跟着苏靖麟回了家。晚饭后,他先陪着苏靖麟追了会儿剧,然后趁着苏靖麟和闺蜜视频聊天的功夫,他就先回了房间…… 云麒自嘲地笑了笑,本打算陪姑娘去逛逛夜市的,结果他竟然一不小心睡着了,真是失策。 为了弥补自己的“失误”,云麒决定在苏靖麟醒来之前给她补上一份七夕礼物,还好他早有准备。 云麒掏出一直放在兜里的一小块紫金色石头,那是上好的天然紫金原石。 云麒脑海中浮现出火麒麟吞云吐雾的样子,只见他手掌稍微用力,手中有石屑纷纷掉落,那石头顷刻间就变成了一只栩栩如生的紫金麒麟。 紫金石为历史名石,唐宋时即负盛名。紫金石又有琅琊紫金,吉州紫金,寿春紫金之分,宋高似孙《砚笺》云:“紫金石出临朐,色紫润。” 北宋杜绾所着《云林石谱》中记载:“寿春府寿春县,紫金山石出土中,色紫、琢为砚,甚发墨,叩之有声,余家旧有风字样砚,特轻薄,皆远古物也。” 宋代李之彦、米芾等都对紫金石有高度赞誉。米芾《砚史》云:“紫金石砚,与右军砚无异,端出其下。” 郑板桥《题丁有煜砚铭》曰:“南唐宝石,为我良田,缜密以粟,清润而坚,麋丸起雾,麦光浮烟,万言日试,倚马待焉,降尔遐福,受禄于天,如山之寿,于万斯年” 云麒随手取下苏靖麟绑头发的发带,将那紫金麒麟珠穿了上去。他还从来没有给别人挽过发,只知道那是男女之间很有仪式感的一件事情。挽青丝,双环结;百合鬓边巧装点。 “抚谁青丝相绾发,执谁黛笔点朱砂。”苏靖麟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以及站在身后的云麒,光影里定格了的画面,久远却又熟悉。原来关注一个人的时候,无时无刻视线都想停留在他身上,他所有的一切都刚好具备吸引你目光的特质。 心中若有桃花源,何处不是水云间? 倚栏听风,一暼便是惊鸿,芳华乱了浮生,可叹鸿飞踏雪。误入眉眼,欢喜多年,谁是公子你镜花水月的眷念?前世今生缘,何须谈永远。 你是我今生未完的相遇,倾尽笔墨,绘一场梨花雪月,等风起,看城下烟波如你。 我与春风皆过客,你携秋水揽星河。春风尚有回欢日,星河何时来度我。愿你岁月无波澜,敬我余生无悲欢。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头。 错失了长安古意,失信与洛阳花朝,我在姑苏盛开的马蹄莲里,瞥见你绝尘而去。 烛花红换人间世,山色青圆梦里家,多情自古伤别离,更哪堪,冷落清秋节……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长街长,烟花繁,你挑灯回看。长亭短,红尘碾,我把萧再叹。用我三生烟火,换你一世迷离。 终是谁使琴弦断,花落肩头,恍惚迷离,生能尽欢,死而无憾,两杯桃酿作酒,万杯不及你温柔。 恰似人间惊鸿客,墨染星辰云水间。愿对的人最终不远万里来到你的身边,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江南的桂花开了,寂寞成片成片的香。谁还惦记着儿时桂花糕的香甜? 不知多少人读到余秀华的这句诗时,会梦入江南,看那枝生无限月,花满自然秋。 它不是成片成片地沁人心脾,而是一树一树地席卷而来,你甚至看不到花开,就被花香包裹。 从江南的这头,到江南的那头,十里单车还未骑远,一阵桂花雨,满地都是秋。 其实在古典诗词里,桂花不只可以闻,还可以食,可以观,可以品,可以叹,老少皆宜。 “桂花香馅裹胡桃,江米如珠井水淘”,桂花馅的糯米元宵,曾让符曾垂涎欲滴; “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春山夜桂的花落无声,曾让王维自得空寂安闲; “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杭州的月桂潮头,曾让白居易流连忘返; “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年少时的桂花载酒,曾让刘过叹似水流年。 而桂花能让无数文人墨客钟情,主要原因不外乎谢懋所写:占断花中声誉,香与韵、两清洁。援北斗兮酌桂浆,辛夷车兮结桂旗。 早在屈原的《九歌》里,桂树就被视为美好高洁品质的象征,将桂花酿酒,用桂花作旗。 当六十四岁高龄的张九龄,被奸臣李林甫排挤出京而贬谪到荆州,他也延续了屈原的香草美人传统。 他从遥远的岭南走到长安的繁华中心,从二十五岁进士及第到五十五岁官拜宰相,用了整整三十年。 可三十年尘与土,抵抗不了李林甫的口蜜腹剑和安禄山的狼子野心,只能眼看着盛唐衰落下去。 一代纯臣贤相,也逃不过与屈原信而见疑、忠而被谤的相同命运,到头来只能用家乡最常见的桂花表明心志。当然,与之一起的还有空谷幽兰,这春兰葳蕤、秋桂皎洁,盛开在各自最美好的时节里,如此生机盎然,又如此清雅高洁。尤其是那份由内而外的清香,山中隐士也情不自禁地心生爱慕之情,想折一段幽香,来欣赏愉悦。 可张九龄却将笔触一转,道出天下读书人的心声,“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 草木芬芳是本性使然,而诗人洁身自好、忠君爱国,也是本心所在,根本不是为了闻达诸侯、谋取高名。 此时的张九龄被贬荆州已经不被赏识重用,但依然选择坚持高洁品性,并表明这是本性使然,大有屈原“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的高情远致。 这种君子品格,正如元代杨维祯所言,“桂不以无人而不芳,君子不以无信而改德易行也。”世人种桃李,皆在金张门。 攀折争捷径,及此春风暄。 一朝天霜下,荣耀难久存。 安知南山桂,绿叶垂芳根。 清阴亦可托,何惜树君园。 李白笔下的桂花树,不只有张九龄的清雅高洁,还带着一份坚韧耿介,与建功立业的渴望。 张九龄饱受诽谤,从人生巅峰中跌落下来,坚持不以无人而不芳,是高洁清风。 而李白渴求安社稷、济苍生,但不屑以趋炎附势的不当途径获取,也是洁身自好。 李白为了表明心志,将自己比喻成南山之桂,而将那些走捷径的官僚子弟比喻成寻常桃李。 这些桃李皆出自金张门第,金、张两姓曾在汉宣帝时期煊赫一时,后世就以此代表世代权贵。 李白这首诗是为干谒而作,却不忘抨击这种仅靠世袭或趋炎附势就步入仕途的不公平现象,不失为一种耿介。 王维当初被贬济州时也曾抨击过:翩翩繁华子,多出金张门。幸有先人业,早蒙明主恩。 李白与王维皆不屑与这些官僚子弟同流合污,不只因为他们品行高洁,还在于他们坚韧不拔,并有真才实学。 那些桃李“一朝天霜下,荣耀难久存”,经不起寒霜考验。而桂花树岁寒不凋,绿叶葳蕤,自垂芳根。 李白深信自己有如此美好品质,才在结尾呼吁伯乐,“清阴亦可托,何惜树君园。 愿枕上诗书闲处好,满身明月桂花香,清欢且在暮暮与朝朝。 第二百九十三章 灵缇(十) 思往事,渡江干,青蛾低映越山看。共眠一舸听秋雨,小簟轻衾各自寒。 时光太瘦、指缝太宽,一个回眸,秋便站在了夏的肩头。秋风打窗前路过,探头望去,看见黄昏慢慢爬上树梢。缓缓飘落的枫叶像思念,我点燃烛火温暖岁末的秋天…… 于是,想被秋天卷起,卷进温柔的清风里,柔软的白云里,还有橘子味的拥抱里! 但是与秋天相关的词也不一定都是美好的,还有一个词儿叫做“多事之秋”,比如这个在很多人看来稀松平常的日子,可对于远在哥伦比亚的人来说,却是一个记忆犹深的噩梦。 就在这天,沉寂已久的火山突然间无征兆地爆发了。 没有留给人们任何反应机会,炽热的岩浆就如滚滚洪流冲向了山下的村庄。 火山喷发也引起了山体崩塌,恐怖的高温将山上常年的积雪都融化掉了,各种杂质混合在一起又化为泥石流倾泻而下。由于事发突然,山下村庄的很多居民甚至都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情况,就被泥石流所覆盖。 一瞬间,哀鸿遍野! 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迅速组织人员展开救援工作,也有很多记者到达现场为人们进行实时报道。看到新闻的每个人,都在为灾区的人们祈福祷告。 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来自不同国家的救援人员携带救援物资相继抵达。搜救过程中,一位法国的摄影记者发现了一个埋在废墟里的小女孩。生命安全大过天,他立刻联系搜救队员对小女孩进行营救。 等救援人员到达后,却发现小女孩的情况不容乐观。虽然她的头部露在外边可以正常呼吸,但是她的整个下半身都埋在了土里,再加上周围环境不稳固,一旦强行施救可能还会导致二次伤害。 救援人员不敢轻举妄动,可是小女孩的求生欲望很强烈,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满怀希冀地看着来救她的人们。即使满头满脸都是泥土,她依然顽强地睁着眼睛。救援人员不忍放弃也不愿放弃,就小心翼翼地准备挖开女孩身边的泥土,看看能否有什么好结果。 但是天不遂人愿,救援难度远比眼前看到的更要严峻。挖开上层泥土救援人员才发现,女孩的下半身全都被挤压在石块中间,稍微一动她就十分的痛苦,这也就导致救援工作难以进行。 紧接着,救援人员请来了医生先对女孩进行力所能及的检查。令人揪心的是,医生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女孩的脊椎已经被挤压变形了,正因为这样,导致她十分的痛苦。 救援工作一时间难以推进,即使强行把人挖出来,女孩存活的机率也几乎为零。 经过多次探讨,救援人员决定暂时放弃这个小女孩,毕竟还有那么多人埋在废墟下等待救援,他们不可能一直等在这个女孩身边。就算于心不忍,也要面对现实。 小女孩看到救援人员陆续撤离后,眼中任然没有丧失对生的渴望,不到最后一刻,她都不愿闭上眼睛。哪怕能再多看几眼曾经的家园,再听一听身边人鼓励和善意的声音。法国摄影记者不忍心让女孩一个人留在废墟里等死,便一直陪在她的身边跟她说话,不想让她就此沉睡下去。 “你有什么还没有做的事吗,有什么还想达成的愿望吗,亲爱的孩子?”法国记者含着泪问道。 小女孩闪动着大眼睛努力微笑着回答他:“我还有功课没有完成,等我出去了一定先把作业写完,然后,我还想陪我的狗狗出去散步,它最喜欢和我一起玩了……” 记者听到后,鼻子一酸,眼泪差点落下来。是啊,这么一个爱学习、有上进心、有爱心的孩子可能最终要永远地留在这废墟里了,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让人痛惜。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已经两天两夜了,小女孩依然被困在泥土石块里不能动弹分毫,她的身边只有一块被泡得发胀的浮木,也正是这块浮木一直支撑着她整个身体的重量。 或许此刻的她已经明白自己的生命很快就要走到尽头了,可是她依旧没有选择放弃,目光中还是透着对生存的渴望。这名法国记者于心不忍,打算给她拍张照片,作为她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留念。 苏靖麟看着新闻最后,电视屏幕上的那张照片——小女孩手抓浮木,眼神中的光芒渐渐熄灭,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她仿佛还在期盼着什么,始终不肯闭上眼睛。 没有对死亡的恐惧,却充满对生的眷念。 也就在这时,救援人员终于想出了办法,将她从危险的境地中挖了出来。 可惜为时已晚,她的脊椎在长时间的挤压下早已经支撑不住整个身体,即使最终被挖了出来,她的心脏还是停止了跳动。这一刻,所有的救援人员都落下了泪水。 秋风悲鸣,吹落最后一片黄叶,那份离别的泪水仿佛与之相伴,挥之不去。 一个小女孩,在经历了如此灾难性的变故后,仍然没有放弃生的希望。面对极端的困境,她首先没有哭闹,就像一个小大人一样从容地面对这一切,眼神中没有一丝一毫的畏惧。 正是因为她坚定的眼神感染到了周边所有的人,才被人们敬佩不已。虽然最后结果令人痛心,小女孩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但她却活在了很多人的心中。 生命的尽头,是另一种绽放,如落叶归根,春泥护花。 当死亡来临时,它会席卷走所有无法代表我们真正本质的东西,而真正的你,是永恒不变的,既不会随时间流逝,也不会因死亡而有所改变。 关于死亡与永生的思考,是人类思想中最为深邃和复杂的领域之一。 死亡,作为生命的终点,常常被视为一种神秘而不可知的存在,它既是生命的必然归宿,也是人类无法回避的终极命运。而永生,则代表着对生命无限延续的渴望,是人类对超越有限、追求无限的一种理想状态。 在思考死亡亦或是亲眼目睹死亡时,我们不禁会思考生命的真正意义。 死亡提醒我们,生命是短暂的,因此我们应该更加珍惜活着的每一刻,活出真正的自我,追求内心的满足和成长。同时,死亡也让我们意识到,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东西往往不是物质财富或社会地位,而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纽带、内心的平和与满足。 而永生,则是一个更为复杂和抽象的概念。 从某种程度上说,永生代表着人类对生命无限延续的向往和追求。这种追求可能体现在对知识的积累、文化的传承、精神的升华等多个方面。 然而,永生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比如如何保持生命的活力和意义、如何面对无限时间带来的孤独和虚无等。正是在思考死亡与永生的过程中,人类逐渐认识到生命的有限性和宝贵性。 同时,我们也应该思考如何在有限的生命里留下更多有意义的痕迹,让自己的生命在某种形式上得到延续和升华。无论是通过创造、传承还是奉献,我们都可以让自己的生命在更广阔的时空里留下印记,实现一种精神上的永生。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这是对生命的赞美,也是对死亡的尊重。 叶子,是不会飞翔的翅膀;翅膀,是落在天上的叶子…… 第二百九十四章 灵缇(十一) 万树凉生霜气清,中元月上九衢明。又一年中元节,明月寄哀思,灯下念故人。 童年的中元,是阴森神秘的。 犹记得那时,每到七月半前后,村子里的气氛就会变得与往常不同。老人们说:“晚上不宜外出,早些回家,半夜鬼门要开。”父母也早早准备好各色贡品,亲手叠的元宝,五彩纸剪的衣帽,瓜果米肉等。 中元节当晚,一家老小齐聚,画一个圆,点上香烛,以一簇火焰,将衣物、纸钱寄送给先人,也把问候传递。小叔和父亲,一边烧一边招呼着各位先祖:“天凉了,来取新衣服,不必挂念,家里都好。” “今年收成不错,孩子们都在这儿,只盼您多护佑一家老小平安健康。” 幼时,对这一切,好奇胜过纪念,害怕大过敬畏。 祭祖一结束,就赶紧躲进被窝,用被子紧紧裹住自己,生怕窗外的风把鬼魂吹进来,耳边偶尔传来的狗吠声或是风吹树叶的沙沙声,都能让心脏猛地一跳! 中元,当然也有热闹。 有的地方,会沿着河边放莲花灯,照亡魂往升西天,夜色下,粼粼水面恍如星光闪烁,煞是好看。 汪曾祺的老家高邮,是更为热闹的赛城隍,舞龙,舞狮,踩高跷,凡城隍所经的耍闹之处,瓜香果味,飘满一街,“那真是万人空巷,倾城出观”。 但对孩子们来说,鬼节的阴森更让人记忆深刻,仿佛那些舞龙舞狮里,都透着诡异的味道。 很多年后,历经人生无常,才理解中元节背后的温情。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但令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 时间留不住的人,爱和记忆可以。 苏靖麟小时候也觉得,七月半是令人害怕的“鬼节”,黑黢黢的夜幕之下看长辈燃烧香烛、纸钱,供奉瓜果、酒肉祭拜祖先,只觉神秘和恐惧——因为那时候还不懂得其中的仪式感。 而今,亲历了死别生离,才慢慢读懂中元,才明白那些令人害怕的鬼,都是别人朝思暮想的人。 余光中说:中秋是人间的希望,寄在碧落。而中元,中元属于黄泉,是另一度空间。 中元节,生者与逝者“久别重逢”,诉说对彼此深深的挂念。 死亡从来不是真正的告别,遗忘才是…… 可能因为天生阴阳眼的关系,云麒倒是从来不怕鬼——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 “云麒,你知道吗,对我来说,你的存在,就是这个世界最好的礼物。”苏靖麟注视着云麒的眼睛,蓝的是雨后晴空,金的是最迷人的秋色! 快节凑的现代生活,给人最大的感受就是忙碌和疲惫。爱是一个‘前提’,‘如何爱’则成为一个‘课题’。 爷爷离世后,苏靖麟曾希望世上有鬼,希望她能看到逝去亲人的鬼魂。 希望爷爷只是走出了现实世界的时间,住在另一个国度。七月半鬼门开了,爷爷就会一步一步杵着拐杖自黄泉路回到人间来,尝尝新鲜的稻米,吃一顿团圆饭。 想和小时候一样,再尝一尝爷爷亲手剥的核桃,同他说说这一年的琐事,问问他“在那边还好吗?穿得暖不暖?吃得是否习惯?”还有,就是介绍云麒给爷爷认识认识——这就是您未来的孙女婿! 她不再害怕中元,甚至开始期待所有的祭祀节日,因为它慈悲地给予生者一份念想。 还记得电影《寻梦环游记》里,主人公米格误入亡灵世界后,发现:真正的死亡,是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记得你。生命会结束,但爱不会被磨灭,逝去的人会永远住在心间。 贾平凹在母亲逝世三年后,一提笔便是:“三年里,我一直有个奇怪的想法,就是觉得我妈没有死……”他总觉得母亲还在这个家里,甚至有时能听到母亲在叫他,真切到他习惯性地朝右边扭过头去。 母亲住过的房间,一切摆设还原模原样,一打喷嚏,他“便想到我妈了,认定是我妈还在牵挂我哩。” 你害怕的鬼,有可能正是别人心心念念却再也见不到的亲人! 小时候不懂,所以恐惧鬼魂,长大后方明白:死亡,远不是生命的终点,遗忘才是最终的告别。 只要记得,只要还爱着,逝去的亲人就一直在。 轮回,是佛家关于生死的理念。认为人的生命不只发生在当前的这一代,而是不断循环、反复出现在许多生命形式中。由于每一次人的生命都是以有限的形式,有限的时间来利用,所以每一次的生命都是有限的,而我们也必须要付出一定的价值,以便让自己有机会进入下一个轮回,这样才能获得更好的状态。 首先我们要建立起这样一种观念,纵然我们今生没有造作任何罪业,或是想不起造过什么罪业。 可是在无始劫以来的时间里,在漫长的轮回岁月中,我们阿赖耶识中所积累的罪业也是无量无边的,因过往所积累的业因,必然会感受到不堪设想的业果。 《大智度论》中龙猛菩萨曾经说道:“大海水干竭,须弥山地尽,先世因缘业,不烧亦不尽。” 从生态学的角度来看,生命的轮回也是一种自然规律。春夏秋冬,生老病死,都是构成生命轮回的重要环节。在这种自然的轮回中,我们看到了生命的延续和更迭,也看到了生命的韧性和勇气。 过往的一幕幕全都浮现在眼前,苏靖麟从燃尽的火堆旁站起身,告诉父母说想要一个人走走,散散心。形影不离的虎斑猫跟在她身后,亦步亦趋。 确定已经离开了二老的视线,云麒变回了白衬衫的样子,正要去拉苏靖麟的手,就听见苏靖麟突然低声细语:“刚才烧纸钱的时候,我好像看见过去的事情……我看见,你离开我了,你一个人走了,头也不回,我喊你,你就是不肯回头……” 云麒有些错愕,不知道怎么接话,只好拉过她的手,紧紧的握住——还好,他又回来了,这次,他会陪她一起走,再也不会留下她一个人。 第二百九十五章 灵缇(十二) 晨起梳妆罢,芰鸾镜,细叙红颜。月似眉弯、一点嫣红。俄顷步摇鲜欲坠,素手单扶,侍儿前弄。 “你,从天而降的你,落在我的马背上,如玉的模样,清水般的目光,一丝浅笑让我心发烫……”云麒哼唱着自己刚学会的歌,满意地看到靠在他肩上的姑娘脸红成了一个苹果! 他们坐在宠物店的楼顶上,那里有一个新搭建的秋千架子。星星很亮,云麒的眼睛比星星更亮,苏靖麟看着那一圈玫瑰花瓣圈成的爱心猫咪图像,还有香薰蜡烛,很是想笑,嘴硬的吐出“庸俗”两个字,双手却很老实地环住了身边人的腰。 云麒打了个响指,两人瞬间换回了过去的模样。 紫衣红裙和广袖白衣随着秋千来回荡漾,两人的长发也被夜风纠缠在了一起。云麒郑重其事地看着苏靖麟的眼睛,手里是两根他亲自编的红绳,挂着两枚一模一样的银铃。 银铃银火系红绳,其中自有千千结! 没等他开口,苏靖麟抢先一步以打趣的口吻道:“本姑娘有车有房,肤白貌美,且正值妙龄,公子可愿娶我?”边说边伸手勾住云麒的下巴,抛了个媚眼! “什么车,自行车吗?”云麒好笑地看着她,配合她演戏。 “大风车,喜欢吗!”苏靖麟还真就变戏法似的拿出了一个彩色的风车,上面还挂了几根彩带,在云麒眼前晃呀晃。夜风一吹,“哗啦啦”直响! “喜欢!”云麒抓住她的手,突然发力将苏靖麟拽了起来,秋千架瓶香槟,她突然想要身边这个人陪她醉一场…… “云麒……”苏靖麟呢喃细语,微醺的她也变成了一只慵懒的猫儿,“你再靠近一点,我想……” “你想做什么……”云麒躺在铺了花瓣的地毯上,顺势将人拉到自己怀里,任由姑娘的手环住自己的脖子。对于苏靖麟主动献吻这件事,云麒永远都是乐享其成的。 直到苏靖麟的手指划到领口,他都没有反应过来…… 难得她这么主动,还这么放得开,云麒也就无所谓了。 衣服被扯开的瞬间,苏靖麟瞪大了眼睛——伤痕,被忘川水腐蚀过的伤口留下的痕迹再次映入眼帘,这些,就是他能带着记忆再次找到她的代价。 看着姑娘红了眼眶,云麒只是笑着摇了摇头。苏靖麟却忍不住伸出手,去触碰那些疤痕。她当然记得这些伤痕,记得前世云麒九死一生回到麒麟神山的样子,还有她隐瞒至今的,她的心头血…… 云麒身子一抖,再也克制不住地翻过身去,十指相扣,以吻封缄…… 夜风如丝,细腻且柔软,轻轻揽起两人的发丝,携带着一份深情,一份安宁,以及一份淡雅的凉意。 风起如幕,席卷着城市的喧嚣,带走一天的繁忙。一只手拂过心田,带走了所有的浮躁与焦虑,捎来一份宁静的慰藉。它从何处来,又往何处去,无人知晓,却又让人忍不住想一探究竟。 月光下,夜风微微吹动,将淡淡的月色与夜的静谧交织在一起。它似乎带来了星星的低语,将远方的故事带到耳边。你可以感受到它带来的温柔与自由,仿佛所有的忧思都被吹散在夜色之中。 梦里梦外总有一些落差,接受梦里的一切,也坦然面对梦外的一切。梦里的美好不代表梦外的现实,梦外的缺憾也不代表梦里的虚幻。多数人的痛苦来自梦里梦外的落差,于是有些人但愿长醉不醒。 有些人又从不愿做梦,其实这两者都大可不必。 慈悲不只是悲悯孤弱,也不只是助人为乐。慈悲,蕴藏在每一个生命的心中,它是一种超越感性的悲心,也是一种别于理性的智慧。慈悲,需要助人为乐而不贪着为乐的愉悦,也需要悲悯孤弱而不执着逆境的艰辛。 慈悲之心,性本空空,它脱离贪嗔,它圆满自足。 故而,放下贪着与嗔恨,心地才能显现慈悲的殊胜光明,身心才有清净的欢喜受用。 做事有做事的辛苦,清闲有清闲的苦恼,人生往往就是这么纠结。 有些人做事做得很累,巴不得找些许清闲;有些人清闲闲得无聊,设法也要弄出一些事来。生活的境遇不同,彼此的心态相异,人与人之间总有很深的隔膜,你不懂我,我也不懂你。每个人都有做梦的权利,每个人都有梦醒的时候。 时间带走了一切,唯独没有带走你我。 不要为交出去的真心感到后悔。怎么看都是失去它的人更亏才对。 身处困境的时候,坦然一笑,是一种豁达。 曾看过一篇很感人的文章《把笑容带回家》。 母子都在为上大学的学费发愁时,父亲回家笑着说“我下岗了”; 父亲出去找工作总是碰壁,但每天回家,他都笑着说“差不多了”; 父亲做工时受了伤,回家依然笑嘻嘻的,说“没事,没事”;最终,一家人就靠着一辆三轮车,攒齐了学费。 人字两笔:一笔前进,一笔后退;一笔逆境,一笔顺境;一笔付出,一笔收获。 身处困境时,先给自己一个微笑。 世上最美的风景,就在你的脸上。 被人误解的时候,微微一笑,是一种素养。这个世界总会有人说你好,也会有人说你不好,但只要做人做事问心无愧,就不必执着于他人的评判。 无须看别人的眼神,不必一味讨好别人,那样会使自己活得更累。 当有人对你施不敬的言语,请不要在意,更不要因此而起烦恼。 生年不过百,常怀千岁忧。 百事从心起,一笑解千愁。 历经千帆才明白,内心宁静才能处世不惊,想法简单才可逍遥自在,常怀笑容才会事事顺心。 林语堂说:“人生在世,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 生命太短,没时间伤春悲秋。 你若笑过,便会懂得,世间风雨琳琅,山水终会相逢! 第二百九十六章 灵缇(十三)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岁月流转,四季更迭,唯秋之美,永驻心间。 云天收夏色,木叶动秋声。在落叶纷飞中,聆听秋的私语。有这几样特征,几乎没有例外。 古老的故事淡绝了尘烟,终究是枉凝眉;曾经的温暖相依难以忘记,“举杯欲唱眉先蹙”。或许,这就是所谓“爱是常觉亏欠”吧。放弃不是随便放弃,而是知道自己真正要什么然后坚持下去。 携手踏雪,足迹深浅不一,情缘亦深亦浅。 一直相信:其实爱是一种传递。 “靖麟,你有没有想过……”醒来的时候,阳光洒在天台上,停在两人身上。 “嗯?”苏靖麟懒洋洋地哼了一声,往云麒身上蹭了蹭。 “没什么……”云麒的手紧了紧,突然觉得一切都不重要了。他惬意地眯起眼睛,感受着阳光照在眼睑上的暖意。晨光熹微,爱意满满,从不迟到! 夏池,夏意迟迟! 每到夏天,心又会蠢蠢欲动想去玩水。 或者是贪恋那澎湃的清凉,或者是追寻莲叶接天、映日芙蕖的盛景,或者是期待着抓鱼捉虾、尝尝野味,或许只是为了切身感受一下什么叫做“太阳强烈,水波温柔”。 尤其是夏日的小池塘,盈盈一洼,小巧、清浅,盛满了漫溢的夏意: 小池是清凉的。 是李重元笔下的:“风蒲猎猎小池塘,过雨荷花满院香,沉李浮瓜冰雪凉“。是风过带起的莲荷之香,是池水湃过的西瓜,一刀下去,咔嚓有声,凉气四溢,连眼睛都是凉的。 小池是彩色的。 是欧阳修口中的:“深院无人锁曲池,莓苔绕岸雨生衣。绿萍合处蜻蜓立,红蓼开时蛱蝶飞。”是青苔、绿萍、莲叶,深深浅浅的绿,是红蓼、粉黛、洛桑,重重叠叠的红,夏日的小池,应是绿肥红瘦。 小池是喧腾的。 是赵师秀兴之所至的:“黄梅时节家家雨,青草池塘处处蛙。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雨后蛙鸣阵阵,“咕呱咕呱”,伴手边落棋声声,“啪嗒啪嗒”,闹中似乎又生出了无限的静,在长夜中滋长着、蔓延着。 小池是流动的。 是施肩吾诗中的:“僧舍清凉竹树新,初经一雨洗诸尘。微风忽起吹莲叶,青玉盘中泻水银。”是细雨如丝,是雨拍青竹,是荷叶倾倒,玉珠落湖,叮咚有声,肆意地变幻着形态,在一方天地之间蜿蜒流淌,挥洒着夏的澎湃与清凉。 小池是热闹的。 是苏轼眼中的:“乱蝉衰草小池塘。翻空白鸟时时见,照水红蕖细细香。”有蝉鸣在岸歌新曲、有白鸟飞掠水涟漪、有芙蕖临水千万红、有荷香细细南风轻,用活色声香勾勒着属于小池的诗情画意。 当然了,苏靖麟最喜欢的小池,是脱下鞋袜,赤脚踩着卵石,感受着鱼儿从腿缝溜走的酥痒;是坐在小木盆里,划进池塘深处,摘下荷叶当雨帽,掰着莲蓬吃莲子;是躺在池塘边,木棍上系点小鱼饵,稍稍小憩,等着龙虾上钩,好回家打牙祭…… “嫁给我!”这三个字,云麒在心里默念了好几遍,就是说不出口。他也不着急了,反正仪式感这种东西,你说它很重要吧好像也没那么重要。 云麒转过头,苏靖麟睁开眼睛笑着问:“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云麒故意咯吱苏靖麟,想趁机转移话题。 “我想喝鱼汤!”苏靖麟打蛇随棍上,也跟着转移了话题。 “那不如一会儿我们去钓鱼?”云麒乐呵呵道。 “我不喜欢钓鱼,不过,我可以看着你钓!”苏靖麟从花毯上爬起来,脚底一滑,差点摔倒。然后,她以一个尴尬的姿势扑到了云麒怀里…… 下午,两人早早关了店门去钓鱼,傍晚,苏靖麟就喝上了云麒亲手炖的鱼汤。 嘴里咬了一口鱼发现云麒脖颈上有一道深红的伤口,可能是钓鱼的时候不小心被鱼塘边的树枝划伤的。她知道麒麟血能给云麒疗伤,但皮肤上的外伤还得用药物处理才会加快愈合。 苏靖麟嘴里含着食物对云麒道:“你,把上衣脱了!” 云麒一愣,苏靖麟见他不动,以为他没听懂,准备自己上手。 云麒还没反应过来,苏靖麟已经熟练地把他的上衣给扒下来了。看着他满身似被鞭打过的伤痕心疼不已。她一直想不明白,云麒去忘川所为何事,她更恨自己查不出凶手——到底是哪个混蛋把云麒推下水的,最好永远不要落在她手里! 云麒低头看着自己最近晒得古铜色的肌肤眼底神色生无可恋。脑海里浮现出肖迟意在麒麟神山要死不活的样子,像是濒死的猛兽在母兽面前祈求一样的画面忽然袭来,云麒的手紧了紧,如果能掐死肖迟意,他绝对不会手软。 “靖麟,鱼汤好喝吗?”云麒笑得眉眼弯弯。这笑,苏靖麟蓦地瞪大了眼睛! “好,好喝!”苏靖麟又喝了一口汤,转念一想——你能把我怎么地呀?我就凶你,不服你来打我呀! 云麒当然舍不得,他只能拐弯抹角地数落苏靖麟不会做饭:“笨死了,怎么教都不会,这都看不出来,你这些年除了体重和年龄,就没有别的长进了?” 天气热,饭桌上还放了一把折扇。云麒“唰”一声打开扇子,上书五个大字“渣男收割机”,这,这,云麒傻眼,这谁提的字?好好一把折扇,这让他怎么拿出去见人! 夜雨敲窗丝缕愁,晨曦载曜泻温柔。 有花莫怨残枝瘦,无露休嗔叶豆蔻。 没有人可以回到过去,但我们可以从现在开始书写全新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