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说完,就连不懂项目的冷锋等人都听的火冒三丈。
高铁项目完成前,不预付部分项目款,还让建设方垫资,这也就算了。
项目完成后,居然还不打算付钱,二是计划用0年运营的盈利来支付!
这意味着,建设方需要承担巨大的资金压力,而且即使高铁运营盈利,也需要长达30年的时间才能收回成本。
更何况……
就神猴人这消费能力,怎么可能每天都有人坐高铁?
莫仙现在大言不惭的想白嫖项目款,还说什么大夏赚大发了,这不是跟放屁一样吗?
这种屎一样的话,他怎么好意思喷出口的呀?
陈默憋住笑,纠结许久后,这才艰难的开口道:“行吧,您说的条件我可以考虑。
但条件是,以后神猴国高铁项目全部包给大夏国来搞,不得有其他国家参与进来。”
莫仙都没想到,陈默居然答应了!
说实话,这条件已经很苛刻了。
不过还是那句话,面对神猴人,你越是退让,他就越觉得你软弱好欺负。
莫仙觉得陈默答应的这么痛快,那一定是条件开的低了。
于是莫仙继续加码:“我们刚刚谈的只是第一期的高铁项目,如果大夏想把全部的高铁项目包圆,那在修建高铁的同时,还必须向神猴提供全套的高铁技术。
包括并不限于,在神猴国建设相关的工厂,提供列车和轨道技术等等。”
饶是已经知道神猴人很无耻了,陈默依然被莫仙如此大言不惭,堂而皇之提出如此过分的要求给气笑了。
修建高铁的同时,还必须向神猴提供全套的高铁技术?
这无疑是让建设方“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将自己的核心技术拱手让人。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来说,这都是难以接受的!
哪怕是陈默使用二桃杀三士的伎俩,为大夏国争取到高铁技术,那大前提也是给够人家企业足够的技术转让费啊!!!
好么,这他妈一分钱不出,就想让人家干项目,完事了还得把技术无条件的转让出去。
这得是多大的脸,才好意思说出这种屁话啊?
陈默虽然是想给樱花国挖坑,但也不想太被神猴国牵着鼻子走,于是道:“这个条件过于苛刻,帝主大人,我敢打赌,光是垫资这一个条件,就得劝退大部分竞标企业。
如果再加上转让核心技术这个条件,其他国家不说,起码朱鹮国和兰西帝国这四大高铁巨头中的两个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他们和我们大夏深知,一旦技术转让,就意味着失去了在高铁领域的竞争优势。
因此,我们宁愿放弃这个巨大的市场,也不可能无偿转让技术。”
莫仙眼珠子咕噜噜一转,立刻改口道:“那这样,我们买技术也可以。”
陈默摇头:“最先进的技术,肯定是不可能转让的,就算我答应了,上峰那边也绝对不会答应的。”
莫仙也不恼,抓住陈默口中的漏洞问:“那次一等的技术呢?这总没问题了吧?”
陈默挠挠头:“这个嘛……你给我一些时间回去问问。”
莫仙点头:“好,那你快去询问吧。如果你们大夏国答应垫资,还答应转让一部分技术,我可以立马签约!”
陈默点点头,这一上午的高强度谈判,算是告一段落了。
等回酒店的路上,冷锋问:“陈总,咱真的要垫资吗?”
陈默扭头骂道:“垫他大爷!1500亿霸国币,差不多1万多亿元的项目,30年能回本?且不说30年利息差不多就是本金,等于两万多亿,帝魔高铁前几天刚公布的数据,一年盈收200亿,大夏国最成熟的线路,技术后勤全有保障的情况下都得几百年才赚得到他这个钱。
他神猴国30年能赚到三分之一的利润都得谢天谢地了!
说白了就是空手套白狼!
三哥引资的时候,什么都说好,行,没问题,等你真的投资完了,要么是亏损倒闭,要么是搞成功了,拱手送给神猴国,一分钱别想从神猴这里得到回报才是神猴国的基本政策。”
虽然因为陈默重生带来的蝴蝶效应,2008年的时候,就有4g网络了,但是网络信息依然还是比较落后的。
对于神猴国的了解,尤其是品行方面的了解,很多人根本不清楚。
「神猴赚钱神猴花,一分别想带回家」这可不是一句玩笑话。
在神猴国的外企,哪怕是基金会和霸国财阀培养的寡头型外企,神猴国也都是养肥照杀不误。
上一世像克口可乐、平果、阿狸公司、ov、大米集团等等,管你是霸国企业,还是鸥盟企业或者是大夏企业,反正只要你在我们这儿赚钱了,各种税法名目强推罚款,你能赚多少,我们就能罚多少!
有人就问了,如果我没违法呢?
那好办啊,就算你没违反神猴国的任何法律,神猴没有相关法律能罚你,那也会立即立一个专门针对你的新法律条例罚你,主打的就是一个合法抢劫,你一点招都没有。
陈默可清楚的记得,上一世的神猴国在7年时间里干跑2700多外企!
薅光霸国,坑惨樱花,骗死大夏!
国际上人送外号「外企火葬场」!
就比如2012年的时候,全球最大联锁品牌超市,沃尼玛怀揣壮志进军神猴,其中一个缘由是神猴人口众多,市场广阔,想借此盈利。
起初还算挺顺的,沃尼玛在当地市场赚了不少钱,接着就慢慢开分店,等到开到第8家分店的时候,神猴政府总算决定采取行动了。
先是各种查这查那,罚了沃尼玛差不多几个亿的利润支行,眼看着已经没有理由罚钱了,于是神猴官方就又弄出个相应的法律,规定沃尼玛得有30%的商品,只能从神猴买。
实话说,这法律真让人吃惊不小。沃尼玛可是全球零售企业里的大佬,它的产品来自世界各地。要是从神猴采购些商品,这不是挺让人觉得荒唐吗?
再说你神猴那产品质量,能过关吗?
这法律一出来,沃尼玛可吃了大亏,即便压力山大,还是硬撑着。哪承想,神猴政府不打算就此罢手。过了一阵子,神猴政府又挑刺儿,说沃尼玛跟神猴合作伙伴做的交易,违反了当下的外商投资法,得起诉他们。
反正那段时间找了各种稀奇古怪的借口,到2013年的时候,神猴又使出大招,决定不准任何外资零售商在神猴搞零售业务,那些已经在神猴发展的外资零售商,也得被严格管着。
走到这一步,就表明沃尼玛没法承受了,最后只得解散合资企业,匆忙回国,再也不想在神猴市场闯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