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真的能使人面目全非!
祁宸深刻的体会到嫉妒的滋味,令人心碎,令人发狂,他恨不得慕辰立刻就死!
但,慕辰比他想象中的强大,他想要慕辰死,好像也并不容易,就像慕辰想要他死一样,若是能够动手,灭了他,相信慕辰早就动手了,迟迟未动手,就是因为慕辰其实也晓得,想要灭他并不容易。
或许毁灭一个人的肉身很容易,但是想要毁灭他的灵魂,不太容易。
祁宸压了压心中的妒忌,把好消息告诉苏轻月:“我已经学会了禁术,能够帮她修复魂魄和还魂。轻月,我也帮你找了个新的躯体,你要是喜欢就用,若是不喜欢,我再帮你找。”
他的声音充满了宠溺,一切都以苏轻月的喜欢为主。
苏轻月想说什么的时候,脑中开始疯狂的叫嚣,不要……它不要还魂,也不要新的躯体,它想要现状。
“闭嘴!”她传音厉喝,对疯狂作妖的原主魂魄说道:“你想要爱他,是你的自由,等你还魂这具躯体,你可以继续爱他,但是离无权阻碍我离开这具枷锁般的躯体。”
对于原主魂魄,苏轻月最开始的时候,是同情和理解的,包括找到魂魄的时候,看到它魂魄羸弱,快要湮灭在人世间,她对它是充满了怜悯。
但是现在,她忽然就觉得原主魂魄不太值得同情,它所有的痛苦,伤害,好像都是自找的。
不止如此,它甚至为了私欲,还想把她也拖住。
真是荒谬又荒唐。
苏轻月是个独立自主的女性,当然不会被原主的魂魄给困住。
她强行压下原主的想法,抬头看着祁宸道:“它很喜欢你,你越是亲近我,它就越会不让我离开。祁宸,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祁宸的智慧,怎能听不明白?
他火速的松开苏轻月,黑眸中划过对原主的厌恶。
他愧对原主没错,也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来补偿,但是这些都跟现在的苏轻月没有关系,原主不该打她的主意。
被松开的苏轻月,心跳恢复了正常,原主的魂魄好似突然受了打击,它低垂着脑袋,不再言语,又像个做错事的小孩。
苏轻月心中松了口气,看到原主的魂魄受到牵引般飘回聚魂灯中,她忽然做了个决定。
抬手从银月手镯的秘境中拿出聚魂灯,原主魂魄大概是没有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再次和祁宸见面,它面无血色的脸,呆怔的看着祁宸,过了一会儿,大概是回过神来,它倏然捂住脸颊,背过去对着祁宸。
仿佛这张又丑又烂的脸,是祁宸讨厌的根源。
若是……若是她的脸没有烂,像如今的苏轻月一样漂亮,祁宸……他会不会喜欢上自己?
苏轻月把聚魂灯交给祁宸:“既然你学会了禁术,又是你亏欠它的,那么我现在把它交给你。”
祁宸接过聚魂灯,目光扫在灯中的原主魂魄,也仅仅是一眼,就落到了苏轻月的身上,他信誓旦旦的说道:“好,我会处理好的,最多三日,我就能帮它还魂,届时你就能拥有属于自己的身躯了。”
“不急……”她打算帮原主把祸患都处理掉,把小轩儿救出来以后,再让原主还魂,至于她的魂魄何处安放?她会自己寻找合适的躯体,既然选择慕辰,她并不想最后离开的时候,还欠祁宸的。
原主尖利的声音打断苏轻月。
“那还不如让我灰飞烟灭!”它转过身来,视线看着祁宸,又爱又痛,她落下魂息,捂住不存在的心口,继续说道:“我不想还魂,你也不亏欠我的,让我灰飞烟灭吧!你就让我灰飞烟灭吧!我活着早已没有任何意义。”
它也不明白自己为何会这样!明明已经死活一次,该幡然醒悟的,但是它就是醒悟不了,对祁宸的爱意没有随着痛苦,死亡而减少,反而增多了,或许上辈子,它被下了诅咒吧!只能喜欢祁宸这个狗男人。
狗男人!它也知道祁宸是狗男人!
一个永远都不会爱上她,只会伤害她的狗男人。
祁宸扬手,一道封印,打在聚魂灯内的魂魄上,这道封印是禁书中能封住魂魄的禁术。
他没看原主魂魄,只对苏轻月道:“都是我的错,我会处理好的。”
苏轻月没有说话,她陷入了迷茫,是她做错了吗?原主魂魄如此执迷不悟,得不到祁宸的爱,压根就不想活?甚至不惜灰飞烟灭?
恋爱脑真是太可怕了!
除了恋爱脑,苏轻月想不出别的词形容原主魂魄。
聚魂灯被祁宸收起来的时候,原主魂魄的魂息掉的非常厉害,但全部都被封印在了聚魂灯内,并不会外泄,苏轻月甚至心中能感受到原主魂魄的绝望与哀求。
它在求她,把聚魂灯和它留下来。
苏轻月心软了,这颗心脏本就是原主的,它会心软再正常不过,苏轻月的嘴巴动了动,求情的话到了嘴边,被她生生的咽了下去。
这个情,她求不得!
原主的躯体就已经够影响她的了,原主魂魄在她身边,更容易影响蛊惑她。
苏轻月当然不想,但是聚魂灯被祁宸收起来以后,苏轻月忽然有种失落的感觉,那种感觉很怪异,就好像身上少了一块肉,是这具躯体对原主魂魄的挽留吗?
应该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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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府。
装着燕窝的碗,被狠狠的砸在地上,玉玲珑大发雷霆。
“这不是血燕,谁这么大胆,敢给本小姐服用假血燕?”
玉玲珑只要在府中,每天都会用一碗燕窝,她滋补的时候,更是用名贵的血燕窝,可谓是对血燕的味道了如指掌,然而现在这碗“血燕”,根本就不是血燕,味道就像是猪血加树胶,闻到就想吐,别说喝了。
“呵……假小姐喝假血燕,你又不是什么尊贵的胃,喝什么真血燕?”说话的是个妇人,穿金戴银,看上去十分的富足,但是她的肌肤黑黄又粗糙,一看就不是贵族人家的妇人,倒像是农家老妇人,偷穿了富贵人家的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