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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一十三章 辣手杀敌

    张浩然一动不动地蜷伏在深草丛里。

    他身上穿着吉利服,几乎跟周围的颜色融为一体,在晚上根本就发现不了。

    他也并不担心自己的呼吸和心跳会让对方注意

    因为嘴里叨有刺刀,不会吐出气息,也不会咳嗽,自然不致于吸引对方的注意。至于身上的气息,他迅速地闭住了全身的毛孔,丝毫的气息也没有透出来。

    另一高个子巡逻员看着瘦矮巡逻员站在那里,死盯着面前的深草丛,似乎草丛中藏着什么东西一样。

    他连忙看了看深草丛,深草丛毫无异状。

    他不免觉得同伴有些无聊。

    这时候,天上乌云密布,云层中时不时有闪电窜起。

    空气中更是飘起了雨丝,很显然就要下雨了。

    这时候,这个王八蛋居然还无聊地对着草丛发呆,这是要想淋雨么?老子可不赔你在这里发疯!

    高个巡逻员当即怒声催促了同伴两句,叫他赶紧离开,别盯着一片茅草灌丛发呆。

    张浩然心里有些焦急,时间对他来说分分秒秒,千金难买。

    这两个家伙待在这里不动,简直就是在浪费他的时间!

    如果这两个家伙再不走,那他不得不痛下辣手,灭了这两个家伙了!

    那瘦矮哨兵没瞧出个所以然来,只好扭头对高个子说他想方便一下,接着就开始解裤腰带。看样子,这家伙想要在这撒尿!

    这就让张浩然不能忍了。

    他怎么也不可能让对方在自己头上撒尿呀!这家伙这

    么做,不是逼得他不得不对他们下杀手么!

    哎,上赶着送死呀!

    想到这里,他心神一动,一根银针出现在手中。

    没有丝毫犹豫,张浩然伸指一弹,银针一闪而逝,瞬间就扎在了瘦矮巡逻员的头部大穴上,银针附着的暗劲瞬间就封住了这个家伙的穴位。

    瘦矮巡逻员顿时就愣住了,呆呆站着动也动不了,说话更是说不了。

    趁着将这家伙定住的一瞬间,张浩然从隐秘的藏身草丛窜出,脚尖点地,悄无声息地掩近到瘦矮哨兵身后不足两米之处。

    那厮此时全身动不了,正自惊骇欲绝,猛然看到一个黑影从草丛中窜出。

    他的眼睛瞪得天大,顿时感觉不好!

    他想要大喊警示同伴,

    可惜,他虽然发现了张浩然,却什么也干不了。

    一只手从脑后闪电般托住他下巴并捂实嘴巴,顺势向后一带。

    瘦矮巡逻守卫脚下登时不稳,上身后仰。

    张浩然用肩膀顶住瘦矮守卫的后脑。

    瘦矮巡逻守卫立时知道有人来袭,急毛窜火之下就想大声呼叫,可一来被定住了穴位,全身都动不了,二来嘴巴已被来袭之人捂得严严实实,怎么也叫不出声来。

    只听噗的一声令人心头发毛的恐怖闷响。

    一把短刀是那么狠毒,那么准确地刺进瘦矮巡逻员的右腰。

    刀子精准无比地从第三和第四根肋骨之间的缝隙深深地插进去,直截了当地透穿心脏。

    瘦矮巡逻员马上就如同泥菩萨散

    架一样瘫软了下去。

    走在前面的高个儿一听身后有异常响动,自知情况不妙。

    他闪电也似的转身过去,斜挎在肩头的ak-47冲锋枪顺手一甩,就就被他甩到前面。

    他的手刚摸到枪托,忽见一抹闪耀着蓝汪汪光华的亮线电射而来,眨眼间就消逝在他咽喉处。

    高个儿闷哼一声,抛下枪支,双手捂着喉咙。

    大股鲜血从指缝中湍急地挤冒出来,喉咙里发出难听的干咳声。

    他的脸色瞬间灰败如死,两眼暴瞪。

    恰在此时,夜空中划起一道闪电。

    借着闪电的光亮,他看到不远处有一个浑身插满草叶的瘦削人物。

    他的同伴正瘫倒在此人的怀里。

    而此人脸上涂满了伪装油彩,无法看清表情,却看得见一双煞光暴射的眼睛。

    高个子当下就知道有人要来偷袭营地了。

    他张嘴就想喊叫,可是喉咙里像被棉花塞住了,怎么也呼吸不到新鲜空气。

    除此之外,还传来一阵剧痛,意识也随之而模糊。

    他的膝盖一软,身子再也不使唤,颓然地跪了下去。

    高个子巡逻员的嘴里吐出两口血沫,重重地朝前栽下,两只手在草地上抓挠两下后就寂然不动了。

    高个儿的喉咙上插着一把锋利的短刀,若是刀上淬过见血封喉的毒液的话,只怕他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

    张浩然轻缓地放下瘦矮巡逻员的尸体。

    他走到高个子巡逻员的跟前,拔掉他喉咙的短刀,借着他的衣服

    蹭干手上和刀刃上沾带的血渍后,手脚麻利地将两具敌尸拖到草丛中藏起来。

    至于两人手里拿着的ak-47冲锋枪,被他收进了空间。

    地上的血迹很快就被雨水冲刷得一干而净,血腥气也被夜风吞灭了个精光。

    故而张浩然根本不用去在乎这些细节。

    因为这是一片暗影地带,了望楼上压根就没安装探照灯,张浩然解决两名巡夜哨兵自然不会被了望哨所察觉。

    张浩然的攻击速度太快,整个过程都没有超过三十秒。

    这让他对自己的军事战斗技能已达炉火纯青之境地感到无比欣喜。

    之前跟马克的那些雇佣兵保镖学的特种作战知识,还是极为有用的。

    而且,这些特种作战机能,以他筑基期的实力使出来,爆发出来的毁灭性的力量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至于说,杀人会不会让他感觉到不习惯!

    说真的,还真没有!

    刚才那两名巡逻员已经威胁到他的生命安全,痛下杀手是无奈之举。

    就算他成功地避了过去,放过他们。

    可他们会对他接下来的行动带来巨大的阻碍作用。

    断然将他们清除掉,也是无可厚非。

    虽说他不过是个二十来岁的阳光青年,赤子之心,涉世尚浅,有着同龄青少年一样的天真和纯朴,腥风血雨的残酷杀戮不应该是他这个年龄阶段的人所能去承受的。

    可是老话说得好,对方做初一,那就别怪他做十五。

    他确实不想杀人,可

    蒲家既然派人杀他,那他反杀到对方的基地搞破坏,杀人也是应该的。

    在争强斗狠,以命搏命的战场上,与敌人刀枪相向,生死在一念之间,一定要杀伐决断,千万不可心慈手软。

    否则的话,那就是对自己生命的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