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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伯达拉比克童谣

    伯达拉比克的居民过去有很多,但现在人口流失非常严重。

    这里曾以永远丰收的啤酒花闻名,这是一种非常值钱的经济作物,啤酒花商人们与本地领主签订了长期协议,只要让这里的土地多用于种植啤酒花,数不尽的金钱就会源源不断地落入领主的库房中,为了提高收入,城堡边的古老护城河也被本地的领主请工程队挖开,与自然的河流联通,接着从护城河延伸出的新沟渠在田野间穿行,方便农民取水灌溉。

    那时候每个伯达拉比克人都过着富庶的日子,啤酒花既可以酿酒,也是天然的发酵剂,对于饮食领域的贡献就如同鲸油对工业的贡献。

    但随着城市里的工业废气遮蔽天空,这里的水源也开始遭到污染,变得浑浊恶臭,用这样的水浇灌土地,阳光也不充足,这里的啤酒花收成也开始收到影响。

    所谓“啤酒花非成即败”,这种娇贵的植物如果照顾不周,整片的死绝也是常事。

    对于投资啤酒花的商人而言,一次好的收成相当于得到一座庄园,但若是失败,那就是失去一个庄园。

    而环境的变化对它们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因此失去财富的人越来越多。

    商人们开始离开,年轻人背井离乡寻找其他发财的希望。

    领主对这种变化当然看在眼里,他和他的生意伙伴花费了许多金钱,请了许多巫师、植物学家,甚至神职人员来治愈土地和水源,他们的手段都有效果,但无法持续下去。

    只要魏奥底的工业建设没有停止,无论领主做什么补救都无济于事。

    连续几年的啤酒花投资失败让原本签订协议的商人纷纷破产自杀,也让还在观望的商人们对这里的土地失去信心,他们收回目光,看向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再不肯为曾经富饶的伯达拉比克驻足。

    伯达拉比克的经济从此一蹶不振,本地的领主也渐渐减少了在公众场合露面的次数,和他的其他家族成员整日待在祖先传下来的古堡之中,只有大事发生才会委派一位家族成员出面。

    这已经是三十年前的事了,种植啤酒花的领主已经死去,但本地居民们去城堡边取水时总还能听到厚厚的石头墙壁之后传来若有若无的叹息声,而在夜晚,城堡最高处的窗户里也时常能看到一双发光的绿色双眼,它们在憎恨地看着这片被工业发展破坏的土地,以及魏奥底的烟囱密林,人们都说那是老领主的鬼魂,他被这份怨恨困在自己的城堡之中,永远无法升上天堂。

    在发现啤酒花无法种植后,本地的农民用那些田地改种麦子,但因为水源被污染,种出来的作物品质属于最差的一类,而做成面包,也无法改变那根深蒂固的污水气味。

    这不是农民或面包师的过错,而是以为可以凭借科技掌控一切的疯狂思想带来的诅咒。

    朱利尔斯坐在酒馆大堂的圆桌边,面无表情地抱着胳膊,听穿着土气的高个子酒保在柜台后对这段历史侃侃而谈。

    他也算是能言会道之人,但为了解释自家面包为何如此难吃而如此长篇大论、引经据典,同时发表时事批判这样的行为他是闻所未闻,乃至竟有些敬佩。

    只是一觉醒来就得吃这些口感和味道都如锯末似的东西,他无论如何没法原谅对方。

    放在往常,他会用巫术惩治贩卖这“垃圾”的黑心商人,但他现在不能惹是生非。

    朱利尔斯的指甲隔着衣服抓了抓右手臂,尽管那个鸟笼符号只是安安静静地待在他的皮肤上,但他却感到一种心理上的瘙痒——它不该在那里的。

    坐在远处的克雷顿这时候对酒保招了招手,声音划破周围酒客的嘈杂:

    “老兄,你们这儿要租船该找谁?”

    酒保停下演讲,看向这个高大的外乡人:“租船?你带了多少货?”

    “就我,还些随身行李。把我的体重往多里算,也就是三个人的分量。”

    “那你搭一辆马车去魏奥底坐火车还方便些。”

    克雷顿叹了口气:“魏奥底的治安太混乱了,人群里全是小偷,我才那里出来,现在实在不想回去。”

    看到他这样高大强壮的人居然也说出这样软弱的话,周围的人哈哈大笑起来,但没有多少真正嘲笑的意味在里面,作为最近的城市,魏奥底吸纳了许多伯达拉比克的年轻人做工,他们就是它的最大受害者。

    这座城市的混乱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他们只觉得终于有外乡人陪自己一起吃苦了。

    克雷顿也对这种笑声不以为意:“除了船,我还想问一件事,你们是否有见过这样的两个人?”

    他描述了一遍金杰和埃德加两人的长相,但不说他们是自己的帮工,而是将他们描述成一场事故的见证人,而自己则是一家保险公司的取证调查员,因为这场事故中涉及到他所属保险公司服务的对象,而其他事故亲历者都已经死去,所以希望能从他们那里得到完整的目击记录。

    “希望他们也还活着。”克雷顿最后用这句话做总结。

    酒馆里的声音忽然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看着克雷顿,也有人的眼神瞥向酒保,但最终回到克雷顿身上。

    克雷顿适时地表现出不安的神情,心底却平静下来。

    这里的人肯定知道什么。

    酒保对这种情况淡定自若,他若有所思地点头:“你问过旅馆的人吗?”

    “已经问过了,旅馆的人没见过这两个人,可能他们是在认识的人家里借宿。”克雷顿说,“我只从他们的同事那里知道他们要来伯达拉比克,其他什么都不知道。”

    “那没准是他们弄错了,或许这两个人去了别的地方也说不准,总之我没有见过他们。”

    “也许吧,我已经打算走了,这操蛋的公司,出差的旅费只肯报销四天”

    克雷顿的回答似乎让人满意,其他人又开始低声交谈起来,没几秒就恢复了他进来时的嘈杂。

    高个子酒保指了指东面:“如果你要租船,就一直往那里走,老林德就在码头那里,他有五艘快艇,可不是需要船桨的老货,都是电机驱动,只要有足够的鲸油,十天就能带你到塔林去,只是船上的食物只有鲸鱼肉罐头,如果路远,那你可能会受不了。也许你想要自己准备点别的。”

    无论酒保隐瞒了什么,这些提醒还算到位,克雷顿向酒保道谢,在将桌上的饮食清空后便离开酒馆。

    朱利尔斯在自己的位置又装模作样等了十分钟,才按着酒保之前的指向跟过去。

    伯达拉比克比热沃更热闹,代价就是地上的牲畜粪便多到令人难以下脚的地步,朱利尔斯之前急着去旅馆的时候没在意地面,健步如飞。现在精神饱满,反而每一步都小心谨慎,走路的速度慢了不少。

    只是他的走路速度虽然慢,但还是赶上了克雷顿。

    狼人雇主没有在码头等待,而是坐在路边的公共长凳上,黄眼睛聚精会神地看着几个孩子在对面的房屋门前玩耍。

    朱利尔斯犹豫着,不知道现在该不该上去和他汇合,想了想,还是隔着一段距离等待。

    那些孩子们玩耍时哼唱的童谣此刻传来,男巫细细分辨,觉得歌词实在有些古怪,但也略微明白了克雷顿为何在此驻足。

    “有个骑士爱犬狂,勤于打猎忘归房。”

    “直到胡子长过膛,骑士才记娶新娘。”

    “夫妻相处真恩爱,人人都夸好模样。”

    “忽然传来号角响,骑士猎犬征他方。”

    “血泊尸骸把腿挡,利剑犬牙竞锋芒。”

    “驱犬巡猎好痛快,骑士又把爱妻忘。”

    “饿了无须归营寨,就地填饱两饥肠。”

    “等到敌人遍地躺,骑士终于返故乡。”

    “妻子带着婴儿望,看见丈夫急前往。”

    “家人猎犬齐在旁,幸福无人比得上。”

    “抱过婴儿却失手,孩子落在猎犬旁。”

    “大狗误认是食粮,饮血食肉喜匆忙。”

    “疯癫女人叫得响,换来宝剑穿心房。”

    “骑士见血再思量,决定也来填饥肠。”

    “咬得骨头咔咔响,从此打猎不归房。”

    反复听了几遍,朱利尔斯终于还是忍不住了,他装作路过,走到克雷顿的椅子背后时用行李箱撞了一下椅背,发出彭的一声,然后径直往前走,等他到了一个没人的地方,克雷顿也跟了上来。

    “听了这么邪门的歌,你想出什么来了?”朱利尔斯问。

    “我只是在思考。”克雷顿离他远远地说话,免得两人的气味再度混淆。

    这首童谣虽然充满邪性,但也能代表一部分历史和人们对过去某些行为的看法。

    当他听到它,就意识到这或许是为当地的狼人贵族所谱写的歌谣,而随后,克雷顿也开始希望将来有人为自己的家族编那么一首歌谣,无论是好是坏。

    这个想法很突然,但克雷顿觉得这种参与历史的感觉很不错。

    “这首歌谣大概是本地人献给他们的孔里奥奈的。”朱利尔斯说:“不知道这首歌出现了多久,说不定歌词中的猎犬骑士现在还活着呢,你是在思考要不要去见它吗?”

    克雷顿摇了摇头,他现在只想要做最后一次调查,然后返回萨沙市。

    这里虽然有狼人同族,但他既然加入了长老会,就没必要专门和他们见面,狼人氏族虽然团结,但也排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