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没有人想到针对特鲁瓦城的作战居然成功俘获了伯爵本人。
伯爵裴平虽已被俘,似乎他存在的意义已经很有限了。一些战士得到留里克授意,他们针对裴平拳打脚踢,如今老家伙浑身青一块紫一块,悲惨得好似斗败的公鸡,不过除了一身淤青,体表并没有流血的外伤。
裴平依旧被当做货物仍在普罗万城的骑兵营地,被当做牲畜一般饲喂,迷茫等待着未知的结局。
留里克一时间也不知如何正确处置这位高贵的战俘,送给查理似乎是最好的方案,战斗结束已经有几天,他越是思考,越觉得手中的裴平还有别的用处。
他想到了一个人,那就是拉蒙高伯爵吉尔伯特。
吉尔伯特的领地全部在阿登山区以北,公平的说在这个没有对土地大规模改造的时代,以那慕尔城为中心的拉蒙高伯国仅有部分滨河地带适合生活,其余区域仅是多水沼泽,一到下雨就全域泥泞,之后就是蚊虫飞舞,怕是连厚实鬃毛的野猪都能叮死。
只要通过一片沼泽地就能抵达南部的圣康坦,当地土地平坦又相对干燥,十分适合农耕。那里本是苏瓦松伯爵手里的香饽饽,既然伯爵裴平已经被俘,或许……
留里克亲率一支骑兵队回到诺根泰市镇,所有缴获的船只放置于此,清点手头的小船可区区二十条罢了。它们全然没有海洋的适航性,乃至是在近海航行都能
被海浪轻易掀翻,唯有在平静内河才能保持平静。
如此船只可以输送一小支轻装行动的敢死队,至于运输再多一些的战士完全是痴心妄想。
所有船只暂时被拉上芦苇从生的堤岸,在行动之前罗斯军习惯性地检查手中的船只,确保小小驳船还能用后也不急着将之推到水里。
当远方出现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人数也越聚越多,留里克急忙上马,他组织起手头的全部骑兵,高高兴兴迎接来自己的后续部队。
见得父王高傲的立马桥头,雷格拉夫急忙下马,握住剑柄依然地快步走去。
见状,留里克示意部下都不懂,他自己翻山下马一样迎了上去。
“父亲,可能我来迟了。”
留里克满意地抚抚儿子的肩膀:“你没有耽搁时间,我原本比较担心你做事出现纰漏,显然你顺利带着一万人的大军抵达了。”
听到父亲没有责怪,雷格拉夫长出一口气:“中途还是有所纰漏,我原本可以行动得更快。”
“不必自责。既然大军已经到了,我也不想再磨蹭,是时候开启下一阶段的作战。”
留里克说到做到,他在桥头没有再做寒暄,就令麾下骑兵让开一条路,命令陆续抵达的步兵、辎重撤退立刻过桥。
从桑斯城走到诺根泰消耗量整个一个白天,纵使两地有平坦罗马古道连接,广大战士也多有疲乏。
那些善于长久走动的人自发的发现一些小招数,于是
裹脚布被故意裁减得很长,在裹脚之余继续向小腿缠绕,最终将整个小腿也捆得有些硬邦邦,直至在膝盖下方将露出的部分塞进去。
他们已经发现绑腿的妙处,奈何完全因为大大小小的车辆都堆积着各类辎重,如果车辆还有充足空位,大家当然是乐于坐在木车上行动。
就算集体做了绑腿,罗斯战士在无聊行军时也不停地调侃:“还不如下大雪呢。我们坐在雪橇上根本不会受累。”
何止坐雪橇,哪怕拥有一些长船,兄弟们将船扔到约纳河里,大家顺流而下也就轻松拐入塞纳河了。
他们在过桥的同时都注意到芦苇从中摆着一些小驳船,可怜它们太小了,夕阳之下莫名有一种凄凉感。
全军就在小小的诺根泰市镇临时扎营,一下子本来至多仅有二百人居住的小村,如今成了一万多人扎营的庞大定居点。
周遭完全没有敌人了,联军犯不着使用“篝火疑兵”战术,纯粹因为兵力实在太多,他们集体点燃的篝火于夜幕之下也照得天空一大片云朵清晰可辨,站在远处也能注意到此地非凡的光亮。
贵族们坐在篝火边,他们共进晚餐的同时交换起情报,再在留里克的主持下安排下一步的作战计划。
篝火令本就温暖的环境更显燥热,无数战士已经脱去厚实衣服,留里克也不免俗地只穿着一件单衣。
他站起身,围着篝火边走边说。
“前些日子我
带兵在北部的普罗万城打了一仗,我击败了苏瓦松伯爵的军队,又俘虏的伯爵本人。”
仅仅一个简单的描述,就惊得再做众贵族、众旗队长一阵惊呼。
“都安静,听我说。事实就是如此!伯爵裴平在我手里,此人还被囚禁在普罗万城。以我所见,丧失伯爵后的苏瓦松已经不足为虑,我们也完全有能力直接继续北上占领苏瓦松,可是这样我们就将措施攻击巴黎的机会。
到现在我们并不知道查理是否已经行动,也许我们依旧行动在前,倘若因一些事情转移了我军的注意力,那就是给查理送机会。
谁能首先站在巴黎城下呢?当然是我们!所以我不想再耽搁,休息一夜后,我们直接进军。下一个目标,默伦!”
默伦?它是进攻巴黎的必经之城。只要军队继续沿着罗马古道走,就必然抵达默伦城。倘若巴黎伯爵在当地布防,联军就不得不发动强攻。
理论上骑兵出动自然可以发动强攻,若是能按照罗斯人的传统方式,发动一场骁勇的水路突袭,不啻为一种妙招。
贵族们都能理解罗斯王对继续作战的急切,因为他们自己的急切心情不必罗斯王弱。
罗斯王居然打算使用水路突袭的招数?按照留里克的意思,岂不是明早就开启行动了?
大家才刚刚产生疑惑,只听留里克又开始手舞足蹈地描述他的美妙计划。
“我现在手里有二十条船,虽然
都是些小船,如果士兵轻装行动,每条船坐上十人不成问题。明日一早,我军可以出动二百位勇士顺流而下,也许明日傍晚就能抵达默伦。我希望这些勇士立刻发动奇袭,如果当地有守军就趁乱杀死他们,再把旗帜扬起来,再等待我们主力军的抵达。
那么,谁来做执行偷袭计划的将领呢?”
说话间,留里克已经有意无意地走到了大侄子阿斯卡德的身后。
突然间,盘腿而坐的年轻人感觉背后一阵莫名的压迫感,他稍一扭头就注意到身后站着叔父国王。
“叔叔。我?”
突然一只大手盖在阿斯卡德的头顶:“小子,当年就是你带兵参与偷袭亚琛,你对偷袭作战一定很有经验。第七旗队的战士年轻有为都渴望立功,也许你们在默伦会与敌守军打一仗,我相信你会赢。”
阿斯卡德虽不知默伦城的具体位置,他作为高级的贵族军官有资格接触到联军的具体行动计划,如果沿着大路进攻巴黎,名为默伦的定居点就是必须占领的。
一如罗斯王亲自带领精锐骑兵占领了十字路口城市普罗万。
“让我去?我愿意。”说罢,年轻人勃然而起,火光照得他的脸庞颇为狰狞。
留里克这不是在与众贵族商量,他就只是宣布自己的计划,核心计划已经定下不容许他人反驳,至于细节部分倒是许可大伙儿聊聊。
也许偷袭默伦的方案有些冒险,在同盟的法
兰克贵族、勃艮第贵族看来此举风险很大。
“大家也都来说说看法。”
留里克一副乐呵呵志在必得模样,看着就是希望大家都在鼓掌欢呼罗斯王高见呢。
吉尔伯特抬手示意。
“是尊贵的拉蒙高伯爵大人。您有高见?请讲。”
“罗斯王突然讲究敬语了?”吉尔伯特直接起身,耸耸肩直白问道:“你是否真的清楚默伦城的存在?”
“不知道。只知道那是我们的必经之地。”留里克答得很干脆。
“的确,对于你们而言那里就只是一个地名。或者说很多地方,哪怕是伟大的巴黎,对你们而言都只是个地名。”
“听你意思,当地有什么特别之处?”
吉尔伯特其实对默伦也知之甚少,他只是对当地的环境有一些宏观的了解:“塞纳河下游的村庄很多,大部分是直接效忠皇帝的。倒是默伦城是巴黎伯爵的财产,如果当地没有军队驻防,那只能说明巴黎伯爵是一个蠢货。”
“无妨,把驻军杀死就好。”
“只是,巴黎伯爵不聋不瞎。当你们大闹亚琛、梅茨、特里尔,还有欧塞尔等地时,巴黎伯爵能无动于衷么?你说你俘虏了苏瓦松伯爵,估计肯定有一些溃兵以及大量村民逃跑,几天时间里无数有关你们的消息一定已经传到巴黎。你们毕竟都是金发的战士,巴黎伯爵可能宁愿投降查理,也不会头像你们。”
一番话把留里克说住了,不得不说
吉尔伯特的话很中肯。
巴黎伯爵杰拉德是法兰克族人,在其眼里金发的丹麦人好似粪土,再考虑吉尔伯特所言,恐怕巴黎伯爵平日里肯定也瞧不上他这个丹麦女人生下的男孩。
留里克想了想,忽然开口问道:“如果……我们在战争中有机会杀掉巴黎伯爵。吉尔伯特,你下得去手么?”
“哼。你质疑我的武力?若是被我抓住机会,我就砍了那个杰拉德的脑袋。”吉尔伯特话里带着火气,其中隐情并不便于为外人说。
其实问题很简单,多年前吉尔伯特绑架公主、事后一年公主抱着一个大胖小子从那慕尔城走出,他的一系列操作吓傻了“皇帝”洛泰尔,继而遭遇了各个大贵族的唾骂。事情以皇帝妥协而结束,然后导致小公主吉斯拉彻底成了亚琛城中的金丝雀——洛塔尔生怕小女儿也被那个管不住欲望的年轻贵族绑架。
当年的杰拉德对吉尔伯特的谩骂非常恶毒,或者说触犯了贵族们口腔体操的某些禁忌。
贵族们也讲究骂人不骂娘,倘若有人骂娘,其结果多半是一场战争。
杰拉德就是嚷嚷吉尔伯特是诺曼奴隶所生,一个丹麦女人迷了拉蒙高老伯爵的心窍,生出来的孽种也继承了诺曼海盗的凶残云云。
吉尔伯特不会当众自曝家丑,事到如今丹麦王子都站在坐在这里呢。
有腿疾的伊瓦尔作为丹麦王子,倘若他留在罗斯王国的弟弟比约
恩不继承王位,下一代的丹麦王就是他了。
丹麦与罗斯已经结盟,整个北方世界联合在留里克的领导下。法兰克的荣光不再,就是罗斯人的凶残也是吉尔伯特不可回避的,战争杀戮本无可指摘,如同罗斯人这种对着平民下黑手的野蛮军队,吉尔伯特至多表面赞誉,内心里充满鄙视。毕竟吉尔伯特真的被罗斯王杀了近一万名战士,若是铁了心的赞誉,岂不是承认自己相当于一条狗。
留里克很满意吉尔伯特的说法,他也非常高兴找到了由头得以与之多谈谈。
“朋友,还有些事情我打算一会儿再谈谈。”
“哦?你是在暗示……某些事情与我有关?”
“聪明。”留里克笑道。
“呵,有什么事不能敞开说呢?诸位都在这里,就按照你们罗斯人习惯,任何话我们敞开谈。”
“倒也可以。”留里克的眼角注意到威尔芬拧巴的表情,估计那小子也有话说。
他又道:“在那之前我们继续谈谈偷袭默伦的几乎。既然吉尔伯特大人说当地一定有巴黎伯爵的驻军,我们的偷袭就该定义为强袭。奈何我们缴获的船只仅有二十条,它们都不是好船,坐上二百人也很勉强。”
“无妨。我们可以连夜制作一些木筏,只要大王下令,我的第七旗队现在就可以行动。明早,一定做好足够整个旗队行动的筏子。”阿斯卡德一副志在必得的模样。
突然间,蓝狐开
口说道:“你不要太高看自己了。”
“你这个老狐狸,是质疑我?我又不是小孩。”
“可你并不年长。当年偷袭亚琛的战争也是我带队的。”说到这里,蓝狐干脆站起来,他看着留里克的眼睛建议起来:“阿斯卡德年轻气盛,怕是要在中途遇到一些村庄就开始恋战。你要偷袭部队一个白天漂到默伦,此事还是我最有经验。我想……我可以从我的军队里组织一些勇士,再与第七旗队的一些勇士组成一支小联军。”
留里克捏着胡须想一想:“也行。蓝狐,你在内河劫掠方面非常有经验。就按照你的设想去组织军队,既然你们觉得大规模制作木筏可行,现在就去做。我希望你们组织一支三百人的队伍,第七旗队和哥德堡军各处一百五十人,明日吃过早饭就出发。”
“可以。而且……我还会带上我的乌鸫。”蓝狐微笑中带着笃定。
“她?”留里克看一眼坐在篝火边的乌鸫,作为双重意义的帝国公主,按照法兰克的礼仪她无权参与这样的军事会议,若是按照罗斯礼仪,她的资格毋庸置疑。
乌鸫一脸诧异好似受惊了。
“你害怕了?你的丈夫打算带着你去打仗。”留里克故意说道。
乌鸫咬咬牙:“我可以去。多年前我去过巴黎,我对那边有所了解。有我带路,一定成功。”
“哦?你不是洛泰尔豢养的金丝雀么?居然去过巴黎?”留里
克有意提及到。
“不要跟我提他!我没有罪,他无端的囚禁我。现在我只想毁了他的帝国。”乌鸫勃然而起,稚嫩的脸庞怒火中烧,言语也惊世骇俗。
留里克不懂她的真的愤怒还是故意表演得愤怒,可能表演的成分更多一些。乌鸫毕竟是吉斯拉公主,想在罗斯王国的体系里混出名堂,不仅仅要依靠她的丈夫,还要把自己表现得比真正的诺曼人更加战争狂热。
乌鸫的确是罗斯王国的女祭司了,若是再以女战士、向导的身份参与对默伦城的偷袭,一定能进一步鼓动哥德堡军的士气。
留里克与蓝狐都很满意她的自荐,就是一席话惊得吉尔伯特、艾伯哈特、威尔芬无话可说。
吉尔伯特都想不到自己的小姨子居然有如此强烈的战争渴望,倘若她是一个王子,肯定是一个难缠的敌人。幸好当一切尘埃落定,小姨子要随着她丈夫去北方做伯爵夫人了,与自己的拉蒙高伯国不再有瓜葛。
如果让自己的妻子知道了她亲妹妹成了乐忠于战争的女魔头,怕不是要精神崩溃吧。不如让传说继续,就假装吉斯拉在两年多前已经死在亚琛王宫的大火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