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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和两个女人比美?

    江夏和程灵素一齐愣住。

    哪怕这个女老板收费几百块,几千块,二人甚至都觉得更合理一些。

    “不收钱你怎么挣钱?”

    江夏下意识地问道。

    “我没想过指着这个挣钱。”

    “但你总不能亏钱吧?开店亏钱,这家里有金山也禁不起这样败啊。”

    程灵素拉了江夏一把。

    “少管闲事儿,有免费的早餐你吃就完了,偷着乐吧。”

    女老板指了指桌上的一个小册子。

    “两位第一次来,可以了解一下。”

    原来,这个册子上写的便是关于这个小店背后的故事。

    故事写得很文艺,很煽情,不过有些云里雾里的。

    江夏看了两遍,大概理清了重点。

    好像之前有一个歌手,得了绝症。

    他觉得既然既然治不好了,就没必要去医院糟蹋钱。

    于是把自己的积蓄拿出来,开了这家小店。

    反正想着挣了钱以后也没时间花了,便一切都免费。

    只要是喜欢他的音乐,喜欢他的歌,愿意和他做朋友的,便都可以来。

    后来这家小店便成了有着共同音乐梦、志趣相同的朋友聚集的地方。

    “这里走出过很多歌手吗?”

    老板答道:“不是从这里走出去的,而是一些歌手出名前,曾经在这里停歇过。

    或许是一时的失意,对前途、对未来、对梦想迷茫了,在这里休息休息。

    偶然又有了新的灵感,此后便一鸣惊人了。”

    江夏悠悠道:“那这个地方还真是歌手们的福地。”

    “璇璇虽然是江传的才女,不过在她出名前,也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这里的常客。”

    程灵素一脸幸灾乐祸地表情看着江夏。

    江夏只是尴尬地笑了笑。

    “只是,没有收入,这间小店怎么维持呢?总不能全靠老板倒贴吧。”

    “量力而为吧,实在支撑不下去了,便不做了呗。在我之前,已经换过两任老板了。

    不过现在好很多了,一些走出去的老朋友会给小店一些支持。平日里朋友们也或多或少地表达着自己的心意。”

    江夏心道:“也就是给多给少,全凭自觉呗。但要是脸皮厚,就是不给呢?”

    女老板说了一句:“两位慢慢享用吧,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叫我就行。二位熟悉了之后一切自便即可。”

    随即离开。

    程灵素道:“要是混不下去了,天天来这里吃白食,那倒是不错。”

    江夏瞥了对方一眼,原来这女人想法竟然和自己相同。

    二人向老板借了一把吉他。

    “你跟着学总没问题吧,咱们简单过一遍。”

    江夏一边弹着吉他一边唱,程灵素便小声跟唱。

    “盼我疯魔,还盼我孑孓不独活”

    “想我冷艳,还想我轻佻又下贱”

    “要我阳光,还要我风情不摇晃”

    “戏我哭笑无主,还戏我心如枯木”

    “赐我梦境,还赐我很快就清醒······”

    旁边看书小憩的老板,却被这奇妙的旋律吸引。

    这是什么歌?

    似乎,从来没有听过。

    这首歌的歌词很特别,像是一个人内心的独白。

    结合旋律,又有着一种大气洒脱与狂放不羁。

    一首歌的好坏,第一点便是这首歌能否表达演唱者的心情和态度。

    很显然,这首歌任务完成的非常出色。

    而且,它的这种我行我素,不顾世俗眼光的态度,肯定能打动很多人。

    虽然江夏两人只是断断续续地简单教唱,不过这其中给人的惊艳与震撼,却已经非常大了。

    程灵素一开始还有点儿嘻嘻哈哈的。

    虽然和江夏相识的时间不长,但面对这个新认识的老友的请求,她选择义无反顾地答应。

    可是,当江夏唱出这首歌第一句歌词时,她便骨头一酥。

    那种感觉,就好像是电击震撼了灵魂深处一样。

    她从来没有听过这种感觉的歌。

    既新奇,又惊艳。

    而且,不知怎得,她觉得这首歌与自己非常契合,好像这首歌就是为她量身定做的一样。

    她心底燃起冲动,恨不得马上学会这首歌曲,然后站上舞台,站在聚光灯下,肆意地演唱这首歌。

    那将是多么酣畅淋漓的表演与宣泄啊。

    这时她才隐隐觉得,江夏的话也许是对的。

    这个男人,真的有可能凭借自己的才华,让这家公司起死回生。

    而她自己,也极有可能凭借这些歌曲从此走红。

    “哇,我可爱的夏夏,我爱死你了!”

    程灵素捧着江夏的脸蛋儿,狠狠地亲了一口。

    “神金啊,你又突发什么恶疾?”

    江夏教唱结束,刚准备喝口水润润嗓子,一对红唇便亲了上来。

    “小夏夏,我决定了,加入你们公司!”

    “哈?你不是刚才就决定加入了吗?”

    程灵素摇摇头:“刚才加入只是为了你,现在,不仅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

    说话说,这首歌写得太棒了,这是你写的吧,你真的是个天才!”

    江夏自己也很喜欢这首歌,他觉得自己刚才的教唱比起陈粒的原唱差远了。

    但在这个世界,这首歌本身就是一种礼物,所以,哪怕是他唱,也足以惊艳这些人了。

    江夏之前简单听过程灵素唱歌,虽然只是简单哼哼,不过他能感觉得到,程灵素的声线非常适合演唱这类歌曲。

    而且实话实话所,这个女人有时候看起来有点儿疯疯癫癫的,可是她的唱功绝对是一流。

    也许她没有像叶子君一样从小接受专业的音乐训练,可她有天赋。

    同时,多年的酒吧表演,这种经验的积累,使得程灵素的舞台经验非常丰富。

    她的演唱,总是能够精准地展现歌曲的情感。

    这一点江夏非常感同身受。

    在刚穿越过来那会儿,他的唱功还没有得到提升。

    如果不是前世的积累,让他演唱时在情感方面加了很多分,他的演唱恐怕真的就是彻底的翻车现场了。

    此外,要想找一个人,使得他能和江夏、叶子君两人一起组成金三角。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

    那就是颜值。

    作为歌手,艺人,这种面向公众的人物,高颜值绝对能给他们带来巨大的优势。

    虽然江夏坚信,哪怕他长相平平,仍然可以凭借实力收获一大波粉丝,就像前世的一些前辈一样。

    可是,既然上天给了他这张倾倒众生的脸,他不好好利用,也说不过去嘛。

    天予不取,反遭其咎。

    他也不想长得那么帅,可已经这么帅了,又有什么办法呢?

    好在叶子君和程灵素也算得上是倾国倾城的美人,这让她们和江夏站在一起时,不至于那么黯淡无光。

    不过江夏转念又想:“我和两个女人比个什么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