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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遗失的兔子

    殷娇确实被李娟的话影响了,眼神露出些许失落。

    赖明红心里住过李娟这事,她是介意的。

    尤其是这条藕粉色的裙子,确实是赖明红先看上,她才去试穿的。

    裙子穿在她身上确实漂亮,才同意他买了。

    替身么?

    多刺耳的字眼!

    走进寝室,殷娇心中的不开心也没能消散。

    把装裙子的口袋随意扔在了床上,就去洗澡了。

    洗完澡又洗把换下来的衣服给洗好,晾在了阳台。

    看着空荡荡的寝室,殷娇也明白今日的三个室友为何没出现了。

    范金花的男朋友曾阿东被学校开除了,范金花肯定会去送他。

    陈秀丽和郭晓丽也会去帮忙,顺便安慰范金花。

    想来,她们会很晚才回寝室。

    “殷娇,你回寝室了?”

    殷娇抬头看去,就见彭鲜花趴在自己的寝室门口,眼冒金光的看着她。

    “有事?”殷娇随口一问。

    “我就是好奇,你什么时候认识赖明红的?你和他是情侣吗?”彭鲜花眼中闪过一丝嫉妒后,又一脸希翼的看着她。

    殷娇:“认识两个月了,我和他还不算男女朋友。”

    “哦,我还有作业没写完,就不和你聊了啊!”

    殷娇看着一溜烟就跑了的彭鲜花,满脑子问号。

    不明白她这有头没尾,是在替谁打探什么消息么?

    算了!

    她还是看阳戈写的那本故事会吧!

    每天为这本书增加一点阅读,也就增加一点收益。

    殷娇实在没料到,这本故事会如此受欢迎。

    时不时就能从红提作家助手里,看到别人的打赏礼物。

    金额满100就能提现,这可是一辈子的收入来源啊!

    她好歹也要看完,否则有天被人发现这本书是“她”写的,却不知书中内容,岂不是很烧脑。

    第六个故事,《遗失的兔子》。

    第一次看到‘兔子’,是在刚升入高中的那个夏天,他坐在教室左侧的第一个窗子下。

    窗外是一枝斜斜伸在窗玻璃上的桐树枝,手掌样的叶片翠绿得似乎要流淌出汁水来。

    阳光像大捧大捧的碎金子,洒在‘兔子’的满身。

    他的笑容俏皮而可爱,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可他的牙齿是真丑,长长地伸到了嘴唇外,简直可以用“獠牙”来形容。

    不过,人家一点也不在乎,照样笑得张牙舞爪。

    应该是他暴丑的大牙和毫无顾忌的笑容,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扭头,上下仔细地打量着他,试图发现他有哪点不正常。

    天知道,我怎么会把‘兔子’看成了弱智少年?

    事实上,‘兔子’比任何同学都要聪明可恶。

    等他大摇大摆坐在我的身后,并无数次把周边的人欺负得火冒三丈时,我才悲哀的发现这一点。

    其实我也是个鬼灵精,常常干些讨人嫌的事。

    诸如在别人的后背贴着写有“我是世界大笨猪”的纸条,偷藏别人课本,等令人不齿的小坏事。

    而兔子是不屑玩这些的,他总能在第一时间搞到最新上市的整人玩具。

    这没什么稀罕的,因为他家就开了间卖“恶搞玩具”的商店。

    各种各样的鬼面具,带血的大牙齿,通电后会到处爬的蛇,放屁垫等玩具,应有尽有。

    常常整得身边的同学,哀嚎不已!

    当然,兔子就是兔子。

    他特别喜欢吃胡萝卜,每天一大早就嚷嚷着:“今天吃的又是胡萝卜汤,一个字甜,啧啧啧!”

    他故意在我面前响亮的吧唧着嘴,我默不作声的看书。

    他张开五指,夸张的在我眼前晃:“咋啦,咋啦!我的小鹿儿是傻了么?你想吃美味的胡萝卜汤吗?”

    第二天,他果真用一个透明的玻璃瓶给我,里面盛满了橙色的胡萝卜汤。

    他冲我调皮的挤了挤左眼:“快趁热喝了吧!美容、养颜,尤其是对你这种小近视眼特别有好处,能消除眼袋疲劳哟!”

    那只盛胡萝卜的玻璃瓶是个无比可爱的兔子形状,我没舍得还给他。

    把它洗得干干净净后,就放在了自己的床头柜上。

    有室友提醒我,可以用来装幸运星。

    我笑笑,依然把它空空的放在那里。

    她们不知道,我只想用它来盛放如花似玉般的美好回忆。

    那时,我是稳坐年级第一把交椅的优秀女学霸,还是学校广播站唯一的学生播音员,比兔子的知名度不知高上多少倍!

    兔子各科成绩都是中不溜秋,一点拔尖的痕迹也没有。

    我常想,以他的聪明劲,只要用两三分在学习上,就能学得很棒。

    可惜,他从来不。

    他把更多的时间用在了玩耍,和捉弄人身上。

    升高三时,妈妈让我转到舅舅任教的那所重点高中。

    事情来得很突然,我甚至没来得及和任何同学告别,也包括‘兔子’。

    我在陌生的环境里,像世界遗忘的一片花瓣,孤独了很久。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兔子的来信。

    信写得很短:“开学后,我第一件事就是去班里找你,找了个遍也没有你。

    后来,我向老师打听你的消息,他们说你转校了。

    听了这消息,我的心顿时空了一大片,好朋友,那种空是你想象不到的一大片。”

    信下面画着一个头发软软,两颗硕大门牙的小人儿,一双漆黑的眼睛清澈而忧伤,双手捧着缺了很大一块的心。

    在信纸的背面,兔子用咖啡色的铅笔,浅浅写着。

    “好朋友,礼拜五放学后,我在体育教室等你。无论刮风下雨,无论电闪雷鸣,只要你没死,你就一定要来,我会一直等你到死!”

    看完这段话,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个誓言是我那时编的,在班内一时广为流传。

    只要有人约定见面,就必定会说这咒语般的几句话。

    没想到,‘兔子’还记得。

    我没有立刻回复他,因为我打算在他等待的时候,突然走出来,吓他一跳。

    礼拜五那天,我穿了那件我很喜欢的藕粉色连衣裙,梳了高高的辫子,最后穿上那双橙色的草莓凉鞋。

    鞋子的颜色,和兔子曾带给我胡萝卜汤的颜色一模一样。

    可我,终究没有见到他。

    因为老师留下我交代数学竞赛的事情,当我匆匆赶到约定地点,体育教室早已经锁上了大门。

    我想,伤心离去的兔子一定以为我早忘记他这个好朋友了,所以此后再没有和我联系过。

    兔子,有着两颗硕大门牙的兔子,爱捉弄人的兔子,就这么被我遗失在了青春的校园里。

    我们一直都是好朋友,不能言说的好朋友。

    殷娇看完这个小故事,浑身被淡淡的忧伤包裹,仿佛也带着她回到了自己的高中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