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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过敏这个梗

    唯一的问题,就是姜黎。

    他并不想培养姜黎这个临近三十岁的大小姐去当什么天后。

    简直费神费力,还不一定成功。

    最主要的是,姜黎这个女人时而聪明时而愚蠢,看似只有一个姜家做靠山。

    实际上,鑫城大大小小的富家子弟,都对姜黎这朵高冷之花,情有独钟。

    他最讨厌麻烦和不定因素。

    因此,有这时间,还不如在公司选个聪明又识趣的年轻小姑娘去培养。

    也不知殷娇是按照自己的想法,让姜黎入股公司,做个没有发言权的小股东,能任意拿捏。

    还是顺了她的意,签入公司做演员!

    【我读完了,这策划方案没问题吧?】

    ‘没有。’阳戈见殷娇竟真耐着性子一字一句,没有遗漏的读完四页策划方案。

    对她多了一丝认可。

    ‘以后,遇上无法搞定的事情,可以在心底呼唤我的名字,若没其它事,我先忙了。’

    【谢谢你,阳戈。】

    【对了,你忽然变成了我,那面店的工作还适应吗?】

    ‘辞了。’

    【什么?你辞职了,我可在试用期,面店的老板娘吝啬又尖酸,能给你结工资?】

    ‘结了。’

    ‘你还是顾好你自己,我能适应你的生活。’

    ‘我对你的要求不高,保证我身体完完整整的活着就行!’

    ‘作为回报,我替你实现财富自由。’

    阳戈也不确定自己还会不会回归自己的身体,可不希望殷娇稀里糊涂就被人弄残了。

    【钱不钱的无所谓,只要你肯好好活在我的身体里,我肯定也会好好活在你的身体里。】

    ‘有你这句话就行,我忙了。’

    【好的,我也忙了。】

    殷娇结束和阳戈的心声交流后,给郑秘书打去了电话。

    让他明天一早,带上策划方案来家里签字盖章。

    随后,离开了书房。

    来到三楼的露天阳台上。

    环视整栋豪华别墅后,抬头看着繁星点点的夜空。

    回想前世今生,殷娇感觉自己身在了梦中,太不真实了。

    客厅中。

    被四人留下来拖地的金莲,刚拖完最后一块地板,突然被管家陈列叫住。

    “金莲,忙完了,你把大少爷睡前要喝的热牛奶送上去!”

    “是,陈叔。”

    阳戈!

    我笔下的冤种男配。

    你刚被我写死,我这个作者就魂穿到了间接害死你的女佣金莲身上。

    真是无语问苍天啊!

    如今剧情从头开始。

    我该顺着剧情走,继续做女主姜黎的刽子手?

    还是救你?

    只是《黎在书中有点野》这本小说,我才写99章,后面两章剧情刚写出来,还未发表。

    就眼前一黑,魂穿成了金莲,真是讽刺啊!

    金莲感叹一番,端着一杯热牛奶,神情复杂而凝重。

    一步一步,爬上了三楼。

    看着站在阳台上的阳戈,她迈着优雅的小碎步,面色羞涩的缓缓走到阳戈面前。

    故意压着嗓子,娇滴滴地喊道:“大少爷,您的热牛奶!”

    她眼里闪烁着亮晶晶的光芒,一脸仰慕。

    “你端的,我不喝。”殷娇语气淡淡。

    金莲笑容一僵:“为什么?”

    殷娇居高临下的看着模样柔媚的金莲,这才发现自己能透过她衣领的缝隙清楚看到两个秃点。

    转过脸,“我怕你下毒!”

    艹!

    他在跟我说笑话么?

    金莲偷翻了一个大白眼:“大少爷,你的冷笑话一点不好笑。”

    阳戈一身睡袍,包裹着他健硕的好身材。

    精致的五官,让他一幅又纯又欲的样子,很是迷人眼。

    如此完美之人,是她一手写出来的。

    顿时没了恋爱的兴趣!

    “你想做我的女人?”殷娇对于金莲眼中的惊艳、爱慕很是理解。

    毕竟阳戈长相、能力,家世全占了。

    如此完美的男人,哪个女人不爱!

    金莲是别人送进来的棋子,那就把金莲变成自己人。

    金莲没料到,阳戈会说出如此直白的话,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

    “不说话,就是默认了。”

    殷娇端起牛奶一饮而尽,然后对金莲无奈一笑:“只可惜,我这个人素来无情,更不喜欢女子。”

    “砰——”

    殷娇把空杯放在了托盘上,笑容一敛,满眼冷漠:“金莲,不管你带着何种目的来我身边做女佣,我都不可能对你动情。”

    说罢,转身就走。

    却被金莲突然拉住了手。

    “等等。”

    金莲努力踮起脚尖,想与阳戈平视,可惜他太高了,“我来你身边的目的很简单,为了钱!”

    我可是本书的作者!

    本世界的创造者。

    能喜欢你个纸片人?

    殷娇回头,眼含震惊:“你可真……”

    忽然。

    她舌头一哆嗦,喉咙里的话,怎么也说不出来。

    紧接着,开始呼吸困难,仿佛周围的空气似乎被什么东西隔绝了。

    嘴巴大张,整个人不停的颤抖,意识也变得模糊起来。

    金莲见阳戈突然像似犯了羊癫疯,吓得俏脸一白:“大少爷,你怎么了?”

    听到金莲的关心。

    殷娇这才想起,作者给阳戈写了个隐疾,只要与女子有肌肤接触,就会过敏。

    没想到,这个梗是真的!

    眼见自己就要窒息而亡了,费劲吐出两字:“松……手!”

    “哦,哦。”金莲恍然大悟的放开了阳戈的大手。

    这才想起,自己为阳戈写的小癖好———与女子肌肤接触,就会过敏。

    接触时间越长,越容易休克,甚至窒息而亡。

    我的乖乖!

    这么吓人么?

    其实,设这个梗,是想把阳戈配给女主姜黎。

    可惜。

    中途自己又反悔了,便干脆把他写死,成为女主姜黎的白月光。

    这样婚姻失败,又追爱失败的姜黎,就能光明正大的广开后宫。

    找寻一个又一个和阳戈相似的顶级男友………

    “呼,呼………”金莲的手一松开,殷娇就大口大口的呼吸新鲜空气。

    缓了好一会儿,才恢复正常。

    “刚才的事,不许泄露一个字!”殷娇警告的看着金莲,主动拉开了二人的距离。

    随后想起,自己在楼下用金莲的手腕打姜黎就没事,怎么现在金莲拉一下她的手,她就犯病了?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