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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进入日光森林

    告别战赤枫之后,司迩和御北玄就踏进了日光森林。

    一进入那片森林,司迩就觉得自己全身都沐浴在了温暖的阳光之下。

    阳光虽然有些刺眼,但并不能伤到他的眼睛。

    他依然可以睁大那双明亮的眼睛,仔细地观察周围的一草一木。

    这边的一切都令他觉得舒适,森林中央似乎还有什么东西正吸引着他。

    御北玄则是微微眯了眯眼,感到了些许不适。

    这个地方有些针对暗属性,但只要他的实力够强,就可以克制住光属性给他带来的伤害。

    以他目前的实力,想要横穿外围进入中围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不过司迩还是注意到了他眯起的眼睛,担心地问道:“玄玄在这里是不是觉得不舒服?”

    御北玄摇头:“没事,一点小小的影响而已,我可以克服的。”

    司迩笑道:“要是玄玄自己进来,那当然要靠你自己的实力克服。”

    “可你现在是跟我进来的,应该让我来罩着你。”

    “罩着我?”御北玄觉得好玩,“迩迩要怎么罩着我?”

    “就是实际意义上的罩着啊!”

    司迩抬手摸了摸自己脑袋上的小蘑菇。

    “翠翠,光之变身,启动!”

    翠翠立马从司迩的脑袋上蹦跶起来,飘到了司迩和御北玄两人中间,变成了一把翠绿透明的大伞,将两人一起笼罩在了绿伞的阴影之下。

    虽然翠翠也是光属性的灵芝,但它身上的光属性明显温和许多。

    被它罩住之后,御北玄之前感受到的压制和刺痛通通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温柔的暖意,令他浑身都无比舒适,有一种就地躺下小憩片刻的冲动。

    御北玄不由笑道:“翠翠的用途还挺多。”

    “是啊!”司迩与有荣焉,“翠翠是这世上最能干的小蘑菇,我超喜欢翠翠。”

    变成大伞的翠翠在他们俩头顶开心的转圈圈,愉悦的气息也随之旋落下来。

    司迩也被翠翠的情绪感染,眼中笑意更深。

    〖翠翠真可爱啊,一点都不嫌弃我中二,还超级配合。〗

    〖真是这世上最善解人意的小蘑菇。〗

    【那我呢?那我呢?】

    瓜瓜忍不住跳出来争一下宠。

    〖瓜瓜当然也非常可爱,一点都不嫌弃我八卦,还给我分享各种有趣的瓜。〗

    〖瓜瓜就是这世上最神通广大的兔子,也非常善解人意,还接近无所不在,简直一级棒!〗

    瓜瓜骄傲地挺起胸膛,没忘了跟司迩商业互吹。

    【迩迩也一级棒!迩迩是这世上最大方的魂宠师,天天喂我们吃好吃的瓜。】

    【而且吃完之后就会立马变强,效果立竿见影。】

    【能遇到迩迩,就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

    御北玄:……

    虽然这是一人一兽,一主一宠,但能不能不要这样天天互相表白?

    明明他和迩迩才是一对啊!

    结果这一人一兽在心里互相表白,弄得他好像才是那个多余的。

    但他是迩迩的正牌男朋友,怎么可能是多余的?

    御北玄不禁有些吃味。

    他低头瞪了两眼瓜瓜,又瞅了两眼御北狼,好想把瓜瓜丢御北狼背上啊!

    可是迩迩不知道他能听见迩迩的心声,他要是忽然做出这样的举动,迩迩一定会觉得他情绪不稳定,是个喜怒无常的人。

    御北玄觉得司迩不会喜欢这样的人,所以只能默默地咽下了这口气。

    好在,司迩对御北玄还是关心的,很快就注意到了御北狼焉了吧唧的模样。

    “小狼是不适应这里的环境吗?要不要先收进魂宠空间里?”

    御北玄的想法与司迩略微有些不同。

    “它肯定是不适应的,但越不适应,越要克服吧?”

    “先让它走完外围吧,等中围的时候再让它回去。”

    司迩皱眉:“这样对小狼是不是太苛刻了?”

    御北玄笑道:“如果没有翠翠,我就让它回去了。”

    “但现在有了翠翠,情况明显好转许多。”

    “小狼的修为与我持平,我能忍耐的它也可以。”

    “它现在这副模样并不是因为它有多难受,纯粹是因为它不喜欢这样的环境。”

    瓜瓜也认同地点了点头:“是啊是啊,被翠翠罩住之后,它并没有觉得不舒服。”

    “但它不喜欢,就显得无精打采的。”

    “不过我超喜欢这里啊,哈哈哈!”

    瓜瓜叉腰大笑。

    司迩觉得不忍直视:“瓜瓜,你现在这样好像反派哦。”

    瓜瓜无所谓:“就算是反派,那我也是最可爱的大反派!”

    反正,只要御北狼不开心,它就开心了。

    谁让它们是天敌呢?

    御北玄蹲下去摸了摸御北狼的脑袋,附在它耳边嘀咕了几句。

    司迩就见御北狼眼睛一亮,然后一头虽然威风但有气无力的大黑狼瞬间变成了一只毛绒绒软乎乎的小狼崽子。

    两头身的小狼崽子,眼睛大而明亮,直接占据了半张毛脸。

    这也太太太太太可爱了吧!

    司迩一下子就被萌化了。

    此时此刻,他要宣布,御北狼就是这世上最可爱的小狼。

    御北狼高高兴兴地扑进了御北玄的怀里,毛绒绒的脑袋在御北玄怀里拱来拱去,尾巴还摇得飞起。

    司迩原本被萌呆的表情一下子裂开了。

    〖瓜瓜,御北狼真的是狼?这尾巴摇得不像啊!〗

    【是狼。】

    瓜瓜十分嫌弃。

    【但它一直都狗里狗气的。】

    〖确实啊……〗

    司迩眼睛一亮。

    〖但这样不就更可爱了吗?〗

    瓜瓜觉得无语。

    【迩迩,你是不是太爱屋及乌了?】

    〖没有啊,但是小狼真的好可爱!〗

    〖它可爱,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

    【真的吗?】

    瓜瓜看着御北狼很不能理解。

    【乌漆麻黑的,到底哪里可爱了?】

    〖御北虎也乌漆麻黑的,但你不是觉得它还算可爱?〗

    【因为小虎是名副其实的幼崽啊!御北狼它装嫩啊!它都十几岁了!它怎么好意思的?】

    但御北狼非常好意思,化成幼崽形态的它,行为举止都幼稚了不少,窝在御北玄怀里一脸满足。

    它一会儿蹭蹭御北玄的手,一会儿用爪子扒拉御北玄的手,一会儿又要去舔御北玄的手。

    不过被御北玄及时捏住了嘴巴。

    司迩不由笑道:“小狼忽然活泼了好多。”

    御北玄笑道:“异兽都这样,变小的时候经常把自己骗过去了,真以为自己还是个宝宝。”

    “不过从它们的年纪来算,它们可能确实还是宝宝。”

    司迩伸手摸了摸御北狼,御北狼也是一副很高兴的样子,不过明显没有它自己蹭御北玄的时候高兴。

    司迩不由笑了:“小狼好喜欢玄玄啊。”

    瓜瓜撇嘴:“那不是很正常,大部分魂宠都最喜欢自己的魂宠师啊。”

    “灵魂契合度越高就越喜欢。”

    “御北狼和玄玄的契合接近百分百,它能不喜欢吗?”

    “它看着玄玄,就跟看着自己的血亲兄弟似的。”

    “原来如此。”司迩摸摸瓜瓜的脑袋问道,“那瓜瓜看我,也跟看血亲兄弟一样吗?”

    “也不是,玄玄喜欢兄弟,御北狼也喜欢兄弟,所以他们俩是双向奔赴的兄弟情。”

    司迩:???

    他感觉这个说法好怪!

    “但我又不喜欢手足兄弟,迩迩对我来说就是这世上最帅气最可爱最纯洁最善良最好最好最好的人!”

    “是我最最喜欢的人,我就想一辈子都待在迩迩身边。”

    瓜瓜一边说着,一边在司迩身上蹭来蹭去,亲昵得不得了。

    司迩忽然觉得,其实瓜瓜也狗里狗气的,就是尾巴不会摇。

    日光森林对于司迩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资源采集库。

    这一路都毫无危险,森林里的资源任他取用。

    就算虫族想搞事,它们也进不了日光森林。

    对于司迩来说,日光森林就是全大陆最安全的地方。

    “这样一个好地方,感觉像是为我量身定做的。”

    “不过应该不可能,看记载,大陆分裂之前,日光森林就已经存在了。”

    瓜瓜点头:“日光森林确实存在已久,不过它这个环境应该是后天形成的,不像忘月森林那样浑然天成。”

    “是吗?”司迩不解,“这是怎么看出来的?”

    “忘月森林所有草木都是暗属性的啊,但日光森林不是。这边最古早的草木还是其他属性的,只能被什么东西改造得能够兼容光属性了。”

    “对啊,什么东西能有这么大本事?”

    瓜瓜眼睛一亮。

    “迩迩,这底下肯定有什么好东西,要是能找到的话,我们就发啦!”

    “迩迩有感觉到什么东西特别吸引你吗?”

    “有吧……”司迩想了想道,“我刚进来的时候就觉得森林中央有什么东西在吸引我。”

    “走走走!”瓜瓜爪子朝前一挥,“我们快去森林中央!”

    “行。”

    司迩将奔奔放了出来,结果奔奔一出来就被闪到了眼睛。

    它到底没有光属性,在这种地方并不是十分适应。

    司迩连忙掏出遮光镜给它戴上,但这遮光镜戴在人脸上属于均码,戴在鸵鸟脸上……

    它根本戴不住啊!

    司迩只好将遮光镜收了回来,往御北玄脸上一戴,然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哈哈哈这个墨镜磨得好圆,虽然一点也不像,但此时此刻我还是想到了盲人阿炳……〗

    〖噗嗤……〗

    司迩笑完了又在心里默默忏悔。

    〖我不该胡乱联想,这样对不起玄玄也对不起阿炳,但是玄玄戴上这个墨镜真的好好笑啊哈哈哈哈哈……〗

    御北玄默默将遮光镜摘了下来,无奈道:“迩迩这是觉得我戴这副遮光镜很好笑?”

    “没有没有!不管玄玄戴什么,都很帅气。”

    〖帅气归帅气,但好笑也是真好笑。〗

    御北玄无奈,只好转移了话题:“既然奔奔不适应这边的环境,那我们步行去森林中央?”

    “但森林中央好像有些远……”

    虽然步行也能到,他跑还更快。

    但他觉得靠自己双腿狂奔的样子好像有些傻缺?

    能用坐骑的时候,他还是更喜欢用坐骑。

    奔奔不适应这里,猛猛眠眠又还太小,但是没关系,他还可以就地取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