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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强盗上门?

    “现在你要告诉我两件事情了,一件事情是这东西哪来的?一件事情就是你为什么要发光的宝珠?”

    李茂丢下植株蹲着的身体站了起来,从宽松的短褂里掏出一颗人头大的夜明珠来。

    身后的乌虎压了上来虎视眈眈的望着那流浪野人。

    “告诉我,这东西就是你的。”

    那流浪野人总算把视线转移到了夜明珠身上,咽了口唾沫:“我说,那河谷我可以带你去,但能不能不说要发光宝珠的事情?”

    “不行。”

    李茂视线变得冷漠,将夜明珠放在了摊位上,回头对着乌虎喊到:“告诉牛二,带一千人,出任务了。”

    乌虎眼中带着兴奋,转身自己跑向集市外。

    那流浪野人面如死灰,闭上了眼睛:“是宝藏!我需要一颗发光的宝石探路!”

    “宝藏?”

    李茂有些疑惑的看着那流浪野人,什么宝藏需要发光的石头?必然是很黑暗的地方,李茂想到了地下世界,难道这家伙找到了一个地下世界的入口?

    “带我去,你放心,我保证你的安全。”

    流浪野人在整个大地上都是流窜人员,很多东西还真只能靠着这些家伙才能发现。

    不过一个能说话的野人对李茂还是很重要的,这最起码能够沟通。

    等牛二带着一千人过来后,整个集市上的人都是看着他们,眼中带着惊惧,毕竟一千个每天都在训练的乌山军伍,威慑力还是很强的。

    看着那些人被牛二带的很是强悍,一个个好像憋着火的样子,李茂点点头,野人军队,李茂也不能奢求太多,听话,能打仗就行。

    李茂让乌虎牵来他的大马,带着浩浩荡荡的队伍出了荒野,在那流浪野人的指引下朝着乌罗河下游走去。

    胡麻,正宗的名称叫亚麻。

    这东西出产的胡麻油非常的香,炸出来的麻花和花卷咬一口酥脆掉渣还好吃。

    为了这口麻花,李茂不得不当一回强盗了。

    也是希望能迅速让整个部族的军伍熟悉干仗的节奏,毕竟将来等女娲族灭了盘古族,等待他的肯定是大仗要打。

    下游属于盘古地盘,以前仗着盘古族,整个下游都被月山和牙虎两个中等部族占据,狐假虎威,但自从乌山部族出现后,这种压迫就减弱了,许多人都开始投靠乌山部落。

    他们来到的是牙虎部落的领地,一片广袤得平原上一道裂缝好像被巨斧劈了出来,硬生生的堆叠出一个高坡来,而高坡后就是一片河谷。

    按照流浪野人的说话,这就是一个拥有五百人的小部族,但他们很贪财,总是占据着许多的资源,就连周围百里的牛粪都要捡回去烧火,导致这一片地方的流浪野人没有活路。

    而这也是流浪野人们比较恨他们的地方。

    李茂嘬了嘬牙花子,向着乌虎挥了挥手,乌虎呲着黄牙狠笑一声,在李茂的安排下将十几只野兔丢下了河谷。

    很快河谷大门的地方跑出来十几个野人来猎杀野兔。

    既然要开战,那就需要理由,你瞅瞅这些可恶的野人,我好不容易养大的兔子,结果被他们给抓了回去要吃掉,太可恶了!

    李茂再一挥手,五百人人从身后下蹲的土坡后密密麻麻的跑了出来,冲下河谷,手里拿着许多武器,有铁器,有青铜,有石头制作的武器。

    而五百人迅速拿着弓箭包围整个部族,很快那河谷里也冲出了许多人,他们想要反抗,被高大的牛二和乌虎一人一脚给干翻了回去。

    李茂骑着大马排众而出,站在了所有人的中心,而那边头上戴着野兽皮的一个高大野人骂骂咧咧的喊了起来。

    “我认识你!乌山族长!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们部族并没有得罪乌山部落。”

    他和他的手下聚集的越来越多,眼睛里好像毒蛇一般的盯着李茂,对于这个敢闯入他们部族的人很是戒备。

    “没有得罪?你们的人抓了我的野兔,这还不算得罪?”

    李茂眼神带着不善,那高大的部落首领面色变换:“野兔是在我们河谷抓到的,你凭什么说这是你的?”

    李茂冷笑一声,挥挥手,乌虎抓着一只野兔走了过来,他一把抓起野兔的后大腿,那大腿内侧毛发被染上了红色。

    “这就是乌山部落野兔的标志,你不信自己查看!”

    部落首领懵了,一把抓起那被杀死的野兔,在大腿内侧竟然真的发现了红色的标记。

    “该死的乌山人,你耍诈!你这样盘古族的人不会放过你的。”

    首领面色铁青,望着李茂,手里一挥,四周得野人都抓着手里的武器凶狠的对视着李茂的部族。

    李茂却掏掏耳朵,“耍诈?人证物证俱在,到天王老子那儿我也有理!”

    “少废话,给你两个选择,要么我屠杀你们部族,要么加入乌山部落!”

    “休想!做梦!”

    那部落首领眼眶子血红,发狠的吼道,同时吼叫着部族里的人开始攻击李茂。

    李茂骑着马退后到了山坡上,随着部族首领的反抗,一场血洗正式开始!

    本来还有些内心胆怯的乌山军伍的新兵蛋子们,在正式交手的时候,发现他们手里得武器是如此得锋利,而他们训练过后的身体是如此得矫健。

    而那些整天吃不饱穿不暖得野人虽然凭借一股悍勇杀的很勇猛,但李茂可是结合着自己胡乱总结的练兵总纲训练的队伍,什么孙子兵法,阵法,三十六计早就教给他们了。

    配合!

    这种东西从一开始训练的时候,就灌注进这些乌山军伍的身体里,而学会配合的野人就不能再是普通人,而是兵,士兵!

    所以虽然一开始打了个措手不及,但很快配合的杀伤就出来了。

    一个野人本想偷袭乌山的一个兵人,手里带着锁链的石锤被一刀割断,但他迅速抓起石头朝着那乌山人的脚砸去,一声惨叫,就在乌山人喊叫的刹那,那个高大的野人刚要得手,一柄白刃从他的心脏捅了出来,血液喷溅,鲜血四溢。

    野人恍惚倒了下去,脖子被踩着,周围的混战越发恐怖,他的意识越发模糊,他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死的。

    李茂冷漠观战,也没有让弓箭手动手,这时候就是磨砺这些军伍得人手的时候。

    部队里,什么最贵?老兵!

    老兵才是部队里的宝贝,而想成为老兵,那就必须经历厮杀,才能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