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遥提议晚上去吃龙虾,李檀雅和陶奚时两人没有异议, 于是在地图上简单搜索了一番, 三人收拾了一通后便直奔最近的龙虾馆。
林遥和李檀雅先进去占座点菜, 陶奚时在对面银行的取款机取钱, 她来川市近一周, 用的都是暑期剩余的零花钱,陶母给的卡还没来得及动。
塞卡进去取了一千,退卡之前,她查询了一下余额,算上刚取出来的一千, 正好十五万整。
近些年陶父陶母的事业一帆风顺,连连升职加薪,并且在公司也赚了不少的外快,家里的条件越来越好, 吃穿用度都给她最好的。
可却不知道是在弥补谁。
陶奚时对着余额后面的几个零发了一会儿呆,尔后无声地收起银行卡, 缓步离开银行。
……
幸好李檀雅和林遥先过来占了位置, 陶奚时推门进去时已经没有空座了,还有几组客人坐在沙发区聊天等待。
李檀雅在窗边朝陶奚时挥手, 喧闹的环境里,她大声喊, “陶奚时, 这边!”
落了座后, 服务员端上几碟凉菜, 将碗筷分给三人,同时问,“请问要喝什么饮料呢?”
“一杯白开水,谢谢。”陶奚时抬头问,“你们想喝什么?”
李檀雅扭头征询坐在身边的林遥的意见,“我们喝啤酒吧遥遥?”
“行啊。”林遥爽快点头,“服务员,来一扎冰啤!”
“好的,请稍等。”
服务员拿走菜单,没多久便端了啤酒过来,但由于客多,菜上得有些慢,几人等上菜时,嗑着瓜子开始了闲聊。
一开始聊的都是些生活琐碎的小事,陶奚时大部分时间只负责听,后来林遥低头回了几次微信消息,话题又转到了陶奚时身上。
她有些为难的样子,“奚时,那个学长又找我了。”
这些天学长依旧锲而不舍,她一直在推脱,觉得对方烦的同时也有点不太好意思,毕竟开学前她也麻烦了他几次,现在这点小事都不答应,好像有点过河拆桥的意思。
“就是上次借伞给我们的那个吧?”李檀雅夹了一筷子凉拌黄瓜,“怎么这么烦呀?不是跟他说过了奚时有男朋友吗?”
提到男朋友,李檀雅恍然,“对了奚时,就是那天,下雨那天你上的就是你男朋友的车吧?”
虽然那天上车时还不是男朋友……陶奚时喝了一口白开水,点点头,“嗯。”
那晚雨大雾也大,车停得不近,李檀雅虽看不清是什么车,但也能通过车型猜测是一辆价值不菲的好车,并且还开进了学校里。
林遥闻言抬起了头,好奇道:“檀雅你看到了?是来学校了吗?”
“对呀。”李檀雅语气揶揄道,“可不是嘛,才开学几天,就急着来看奚时了。”
林遥跟着问:“哎奚时,你上次说你男朋友在附近上学,是这个市吗?下次吃饭可以带他呀。”
陶奚时心想,盛林野那个怪脾气,可能不太愿意和陌生人一起吃饭,更不太愿意来这种人多又吵的地方,而且难相处,估计一起吃饭会把气氛弄得很僵。
难伺候的时候特别难伺候,好说话的时候又特别好说话。
只是她没发觉,难伺候是对别人,好说话却只对她。
又想到上次因为避免麻烦所以随口扯的这个谎,觉得现在有必要解释一下,免得以后产生什么误会,她想了想,说,“他不在这边念书,平时待在这边的时间不多。”
三天两头飞英国飞香港,确实在内地的时间少之又少。
“他是哪里人呀?”
陶奚时思考了一会儿,“应该……是香港人吧。”
“那他是在香港念书?”
“在英国。”
“哇,那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李檀雅很感兴趣,“是香港人,又在英国留学,感觉你们像是两条平行线啊。”
平行线……
被李檀雅这样一提,陶奚时突然也觉得,缘分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听起来像是两个完全不可能有交集的人,怎么突然就扯到了一起呢。
她很有耐心地解答,“他小时候在这边长大,高考那天正好遇到了回来的他,就……莫名其妙认识了。”
“是他追你的吧?”林遥认为,陶奚时这样一个看起来清清冷冷的人,是不太会主动的。
“嗯。”
“怎么追的呀?肯定很浪漫吧?”
“也没有。”陶奚时难得愿意敞开心扉地聊天,大概是觉得林遥和李檀雅心思简单,恰好她又从没倾诉过这些,“刚认识他那会儿,对他印象挺差的。后来他帮过我不少,对我也挺好的,本来觉得他这个人特别坏,慢慢发现他的另一面,觉得挺孩子气,挺可爱的。”
一方面很厉害,一方面又很幼稚。
“怎么说呢……他出现的时机太对了,我需要有个人向我伸手时,他毫不顾忌地伸出了手。”
他愿意接受这样一个她,恰好她也不抗拒。
未来还那么长,余生有万种可能,为什么不试试呢。
……
对面两人撑着下巴听得入迷,服务员在这时开始上菜了,陶奚时说到这里就停了,“先吃饭吧。”
龙虾的香味扑鼻,林遥戴上一次性手套,“你们相处的过程一定很有意思,你男朋友家里的条件一定很好吧?”
陶奚时不置可否,盛林野家里的条件,大概不是“很好”两个字可以形容的吧……
李檀雅拿开瓶器开了两瓶酒,朝陶奚时晃了晃,“一起喝吧?龙虾配啤酒才带劲。”
陶奚时想着等会儿也没什么事,便点了点头,“行。”
林遥举起手喊,“服务员,再来一扎啤酒!”
冒着凉气的啤酒又被端上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旁铺满红辣椒冒着热气的龙虾,看得人食欲大增。
这顿饭吃了很久,一边吃着麻辣的小龙虾,一边喝酒聊得热火朝天,三人友情迅速升温。
要不是盛林野突如其来的电话,陶奚时马上就快把他给忘了,差点就要记不起答应过吃完饭要给他打电话这回事。
陶奚时是个实诚的人,又喝了点酒,所以在盛林野问她时,她很直接地说,“我差点忘了,而且……我们还没吃完。”
盛林野靠坐在酒店的床头,房门窗帘紧闭,四周黑漆漆的,只有电视屏幕里的光映出来,他看着墙壁上电视里的时间,平静地说,“三个小时四十分钟,还没吃完?”
陶奚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是啊。”
“你在哪?”
她环顾四周,“……我也不知道这是哪,就学校附近。”
这才开始第一天,吃顿饭就能把他彻底忘在脑后了,盛林野觉得这样非常不好,于是他质问:“你在吃什么?”
她如实相告:“龙虾。”
盛林野认真地问:“你是觉得龙虾比我还重要吗?”
陶奚时感觉脑袋有些晕,她倒了一杯白开水,周围喧闹声太重,她没怎么听清,问他说什么,他居然还能一本正经地重复一遍。
“阿时,龙虾比我重要吗?”
玻璃杯盛满了水,她低头喝了一口,听到他重复的话,很是惊讶,“你为什么要拿自己和龙虾比?”
果然,幼稚的时候很幼稚。
“那你为什么吃顿龙虾就能把我给忘了?”
“没有忘,是差点忘了。”
“有区别吗?”
“当然有啊,差点忘,说明我还没忘,我记着的。”
盛林野顿了顿,“你是不是喝酒了?”
她这语气软糯糯的,明显和平常很不一样。
陶奚时捧着玻璃杯,点点头,夸他,“你好聪明。”
下一秒,他把电话给挂了。
猝不及防被人挂了电话,陶奚时听着电话那端传来的忙音,茫然地想,他是不是生气了……
林遥从洗手间吐完回来,坐下来灌了一杯水,深吸一口气,趴在桌上,“不行了不能喝了……”
“遥遥。”陶奚时捏着手机问她,“你以前交过男朋友吗?”
林遥抬起眼皮,点了点头,“高中有一个。”
“那……如果你在外面喝酒,你男朋友会生气吗?”
“会啊,以前他不准我和别人喝酒的,也不准我和别人一起玩,脾气大着呢。”
这下陶奚时更确定了。
果然是生气了,而且,这位的脾气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