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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江南凌家的破事,引发雁三丰共鸣

    于是这凌老爷子苦着脸,便把他们凌家那简直可以称作烂摊子的事儿说给了雁绯苓还有雁三丰、白箫寒去听。

    当然,雁绯苓有注意在这个过程中给雁三丰还有白箫寒赐座就是了。

    只不过白箫寒是坐在了雁绯苓的左侧,而雁三丰则是坐在了凌老爷子的左侧。

    至于春兰,雁绯苓则是让她下去休息了,说是有事儿的时候会叫她来。

    毕竟这是凌老爷子家的家丑,还是不要让那么多人知道为妙。

    这凌家虽然是江南四大家族之一,但前阵子却出了一件大事。

    凌老爷子的儿子,也就是凌小姐的父亲也不知道听了谁的话,居然做上了鸦片生意。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雁绯苓也是惊了一下,心说自己果然没有猜错,原来凌小姐真的是凌老爷子的孙女不是女儿。

    当然,凌老爷子不知道雁绯苓的感慨,仍旧苦着脸讲述道——

    这凌老爷子的儿子,凌小姐的爹在做鸦片生意的同时,他自己也染上了毒瘾。

    毒瘾这种东西有多可怕想来大家都是知道的,会上瘾,抽不到就会无比痛苦,抽到了就会欲仙欲死,但就算一直有鸦片供给,但最后还是会被掏空身体死去。

    而凌老爷的儿子,凌小姐的爹,就是这么被掏空身体,癫狂着死去了。

    凌老爷子本来只是以为儿子得了什么怪病,但等儿子死了,才知道儿子是吸食鸦片才会变成这样。

    凌老爷子也知道了鸦片是个多么害人的东西

    ,于是便咬着牙把所有的鸦片给销毁了。

    但这一销毁,就等同于断了凌家的财路……

    要知道,鸦片这东西是邪恶的东西,但是也是一本万利的东西。

    所以凌老爷子的儿子,在死之前已经把家里的钱都拿出来换鸦片了,只想着捞上一笔。

    只想着把鸦片卖出去之后,再把赚来的钱还回其他的庄子和产业里。

    但现在鸦片被销毁了,那也就是等于毁了大量的钱财。

    这也就是说,这批鸦片销毁之后,凌家就直接变成了一个空壳子。

    没有可以流动的周转资金,还有许多的工人的月钱要发,还有一些庄子产业运作都需要钱,都是凌老爷子拿了自己的私房来补贴的,但是凌老爷子也没有那么多私房了,眼看着凌家就要破产了……

    江南四大家族之一的薛家提出让凌老爷子把凌家小姐嫁给他家的小儿子做妻子,这样就会拿出足够的钱帮凌家暂时躲过这一劫。

    凌老爷也不想卖孙女求荣,但是想到这薛家的小儿子人品还不错,相貌也过得去,对凌小姐也是真心的,便答应了这份婚事。

    但谁知道凌小姐却看上了一个姓王的穷书生,竟是宁死也不愿意出嫁。

    后来凌小姐不知道怎么想通了,答应了这份婚事,安稳了一阵子,提出了要去花酒节散心的要求。

    既然小孙女都答应出嫁了,凌老爷也不会不同意,便让凌小姐带着侍女仆从来了百花镇参加花酒节,甚至还给那薛

    家小公子透了信,希望薛家小公子能找机会见见凌小姐,万一两个人在花酒节中看对眼了,那凌老爷就更省事儿了。

    但谁知道了凌小姐答应嫁给薛家小公子事假,竟是直接和那穷书生私奔了,还弄出了官兵偷走凌小姐的传言来混淆视听。

    凌老爷子说的话引发了雁三丰的共鸣,或者说,那个薛家小公子的存在引发了雁三丰的共鸣。

    想当初他雁三丰也是喜欢上了长乐公主却求而不得,和如今这喜欢凌小姐却求而不得的薛小公子如何相似?

    雁三丰甚至想用权势压制,逼着凌小姐嫁给薛小公子,来圆满他那没有完成的梦想了。

    但转眼却看到了雁绯苓坐在那里,一副看透人心的样子盯着自己似笑非笑,雁三丰就不冲动了,他其实很想知道,长乐公主的转世会如何处理这件事。

    可现实注定要让雁三丰失望了。

    因为雁绯苓听完了故事之后,懒洋洋的问道:“可是,这无论如何都是你们凌家的家事,你找本公主又有何用呢?”

    见雁绯苓也没有做出义愤填膺要出面帮忙的样子,凌老爷有些狼狈,但他还是硬着头皮说:“草民想着,公主能不能想办法让草民那不争气的孙女自己回来,也能让草民那不争气的小孙女放弃那个王书生。”

    雁绯苓突然很想照照镜子,她很好奇她是不是长了一个棒打鸳鸯的脸,才会让凌老爷对自己提出这样的请求。

    于是,雁绯苓透身边

    的勺子看到了自己的脸,还是那人间富贵花的样子,怎么也不像个棒打鸳鸯的虎姑婆啊!

    那也只能说,绝对是这个凌老爷子病急乱投医了。

    这样想着,雁绯苓轻声道:“此言差矣,感情这档子事儿看起来好控制,但实际上是最不好控制的,本公主能利用凌小姐对丫头的关爱之心让她回来,却不知道用什么法子能让她舍弃爱情。”

    凌老爷听雁绯苓这样说,也知道这事儿是没戏了,便苦着脸说:“草民也知道草民是强人所难了……”

    见凌老爷这样难受,一把年纪了还要为了孙女的事儿操心也怪可怜的。

    雁绯苓便安慰道:“其实,那王书生能想到嫁祸给官兵的法子,想来也该是一个聪明人,你不如让他做上门女婿,既是成全了凌小姐和他的爱情,搞不好,这王书生还能重振凌家,力挽狂澜呢。”

    听雁绯苓这么说,凌老爷子更是苦着脸叹了一口气:“若是那王书生是个好的,草民为了孙女幸福,便是倾家荡产也愿意……只是,当初草民找到那王书生给他银钱让他离开,他收下了钱答应了离开,但更是拐走了草民的小孙女啊!”

    凌老爷的话听得雁绯苓那个无奈。

    这不就是古代的——[拿着这五百万,离开我儿子],一个意思吗?

    只不过这个王书生的表现更加让人惊喜,五百万拿了,人也给带走了。

    雁绯苓一时之间也说不清是什么心情,只能感慨道:

    “钱也要,人也要,果然是个有野心,有心计的。”

    可刚刚赞扬完,不知怎么,雁绯苓突然想起当初她假意要打死凌小姐的丫头的时候,凌小姐拼了命的要跑过来阻止,但她身边那个男人,也就是凌老爷口中的王书生不停的阻止甚至逃走未遂的样子。

    也许这个人的确是个聪明人,但却是一个自私的人,一个为达目的不折手段人。

    几乎已经确定了这个王书生是个什么货色,也发自内心的觉得凌小姐选择了一个这样的夫婿眼神一定不好使。

    我曾听过这样一句话,女人选男人的眼光,若是和她六十岁的时候一样,这个世界上也不会出现那么多伤害女人的渣男了。

    其实不管选择了什么渣男,都是女人自己的问题,也是她自己该受着的。

    但是凌老爷那老态龙钟的样子,刚刚白发人送黑发人,还险些倾家荡产,却让雁绯苓不忍心看他一把年纪还为了孙女操心……尤其是他没有拿鸦片赚那黑心钱,反而毁了鸦片,这就足够雁绯苓为他做点什么了。

    于是,雁绯苓的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她对凌老爷说:“不如我们来做个实验,若是那王书生能通过本公主的考验,凌老爷就承认了他吧……至于产业这档子事儿,本就是穷三代富三代兜兜转转又三代,又何必强求呢?”

    被雁绯苓的气场惊到,凌老爷咬了咬牙,回答道:“既然嫡长公主愿意出手,那草民便愿意搏一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