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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新店开业第三天,除了第一天开业她在坐镇,一连两日都被事情耽搁没露面,她想看看沈娘子和萧达的能力,是否应付如常。

    晌午了,萧达正抬着木桶往案台上搬,沈氏抬着一大盆米饭出来,放下后萧达还拿袖子替她擦汗。

    两个孩子一人抱着一只小碗乖乖地坐在门口吃饭,一家人看起来忙碌又和谐。

    林恬儿见两人状态都不错,萧达将门板上营业的牌子挂上,最后还拿了抹布擦了又擦。

    林恬儿见他们忙完了,这才叫喜鹊去叫人。

    “喜鹊,你叫萧达将车上的菜抬下去,告诉他们我晚上来教沈娘子做新的菜食。别忘了再打一份饭备好,我去给夫君送饭,”

    一早她就出门了,自然来不及亲手为宋宁轩做饭,好在快餐店里的饭菜味道也好,她不想做也没关系。

    沈氏听说夫人来了,跟着相公萧达一同过来给林恬儿见礼,因为才开张还没有客人,她过来时手里还拿着一个账本。

    萧达一脸腼腆地站在沈翠喜身后,一改之前大爷形象,像个小媳妇似的还有些害羞,看得林恬儿一脸诧异。

    她不过两日没来,这两人之间发生了什么?

    “夫人,这是昨日的帐。准备的吃食全部售卖一空,

    共得十一两五钱三十文,因为用的材料之前备着的有剩余,所以成本花销只有五钱银子,昨天净赚了十一两。”

    她说话时,语气里有压抑不下去的兴奋,眼角眉梢都透着开心。

    林恬儿看了一眼萧达,指着帐本,“昨日的帐是你记的?”

    萧达越发害羞了,一个大汉子,脸上黑的加红,极其别扭。

    帐本上的字体歪歪扭扭的,像小虫子爬出来的一样,但里面的内容记得非常精细,连每日用了多少米,肉用了多少两,干菜用了多少钱都列了明细。

    她看了后很是欣慰,一个大字不识一个的人记帐能到如此程度,定是下了极大功夫。

    “真没想到你能如此心细,帐记得清晰又有调理,做的非常好。”

    萧达得到林恬儿的肯定,竟比一日赚十两银子还开心,他手摸着头傻呵呵地笑。

    “都是娘子教得好,所有字都是她写下来我抄的。”

    沈翠喜心疼自家男人上进,也忍不住在夫人面前说好话,“这些他昨天记到了半夜,坚持称不让我多受累。也亏得夫人教的那个记账法子,真的太实用了,简单易学,记帐清晰真的省事不少。”

    沈翠喜说的是林恬儿教她的阿拉伯数字,虽然只学了简单的加减法

    ,却是真的方便。

    林恬儿见他们如此用心,也就越发地放心了。

    喜鹊打了四份菜装在食盒里回来,林恬儿知道这个丫头也是一心想赚钱不甘心平庸的,便让她留下来替沈氏打下手。等着铺子里活计忙完了再回去。

    沈氏他们两口子从车上卸菜,而林恬儿则带着杜鹃向文韬书院而去。

    礼叔去了城南买狗,两路人各自分开。

    文韬书院以前是临水一个旧书院改造的,房舍都有些年头了,因为经济原因办不下去被文韬书局老板买了下来。

    如今学院不到三百人,秀才四十人,童生二百零五人,到了晌午下学时,从书院高高的石阶往出走的学子也是人头攒动,很有气势了。

    书院门口摆摊叫卖的摊贩不少,这些学子出来就是奔着他们来的。

    林恬儿往书院门前一站,不知道有多抢眼,她皮肤白皙相貌出挑,那些年轻学子看到这样的年轻小娘子带着个丫鬟手里还拎着食盒,有人眼里流露出羡慕,有人眼里闪现着倾慕。

    有那自诩风流的就想上前搭讪。

    林恬儿屏蔽周围一切杂乱,一眼看到人群中的宋宁轩。

    她扬起帕子高喊了一声,“相公!”

    宋宁轩远远就见看到有人围着恬儿不安好心地打

    转,快走了几步来到她身前,用他高大的身影将予上前来搭讪的人挡开。

    “娘子,等许久了吗?累不累?”

    宋宁轩心疼地展开手中折扇,在她颈肩轻轻扇着。如此一来,那些想上前攀谈的人看到宋宁轩都打消了主意。

    一是人家夫君来了,搭讪的理由没了。

    二是宋宁轩长得太好了,二人站在一处郎才女貌太养眼了,想和人家小娘子说话也要掂量掂量自己的能力。

    三是宋宁轩外表看起来温润,可他身上有一种极强的傲气,没有点自信的人真不敢在他面前乱来。

    林恬儿拉着他的手,笑得一脸幸福,“不累,我也才到。”

    宋宁轩见她因为站久了晒得粉红小脸,心疼地道:“这里也没有能歇脚的地方,还要让你在太阳等我许久,以后的午饭就不用送了吧,我随便对付一口就行。”

    “那怎么行,读书本来就是极其辛苦的事情,再不好好吃饭将身体累垮了怎么办!”

    她想和宁轩多待一会,看到一旁有卖馄饨的小摊,她拉着宋宁轩就往摊贩处走。

    “老板,来两碗馄饨。”

    林恬儿花钱买个坐,并没有吃端上来的馄饨,而是将带来的菜一一摆上。

    她带来的菜还冒着热气,浓郁的炖柴鸡

    香味混合着辣子炒干笋的香味一下子漫延开。

    四菜一汤摆好,有荤有素,不知羡煞多少人。

    宋宁轩冲着林恬儿温情一笑,“娘子有心了,咱们一同吃。”

    林恬儿也饿了,拿了筷子陪他一同用餐,只要二人在一起,不管是在街边还是山里,感觉都像在家里一样自如。

    他们吃的太好了,坐在周围的人看着他们盘里的肉菜,都忍不住咕咚咕咚吞咽口水。

    不说那飘出多远的鸡肉香味还有他们碗里白晶晶的米饭,就说晾在一边谁也没动一下的肉馅混沌,都够让寒门学子羡慕了。

    “有娘子送饭还糟蹋粮食,真是同人不同命!”

    一名精瘦到颧骨凸起的青年男子忍不住说酸话,眼睛盯着林恬儿桌上冒着热气的馄饨,狠狠咬了一口手中的干馒头。

    “朱兄慎言!”

    他同桌的男人端起面前的白水喝了一口,将桌上的馒头一掰两瓣,将碟子里剩下的几条咸菜丝夹进去,用纸包了揣进袖子里,起身离开。

    “唉,启明兄不管到何时都如此淡然,算了算了。”那人说着一口塞下手中的干馒头,拍了拍手起身追了上去。

    林恬儿看了一眼他们留在桌上的每人各两文钱的铜板,问宋宁轩,“他们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