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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八三章 挺进北美

    纳努特的身边有一队因纽特猎人,这些人能够在北极圈内生存。

    大奴湖这里的环境对他们来说就像是夏季牧场一般。

    他们以前只会在夏季的时候才会顺着河流到这种地方找人交易,感受一下南方温暖的环境。

    并非他们不想到南边生活,只是他们的部族太小了。

    在弱肉强食的社会环境中,他们暴露在外人面前就意味着死亡。

    南边的印第安人甚至会因为他们身上穿着的海豹皮而猎杀他们。

    这些北极的土着,并非是那里的原住民,而是一群从蒙古高原上逃过去的可怜人的后裔。

    纳努特屁颠屁颠地跑到卞国臣的身边道:“队长,没问题,我带人上去试过了,冰层很厚实。狗狗们也精神饱满,养的又肥又壮,我们只要两天时间就能够穿过湖面,到达您说的那个地方。”

    加拿大的中部是由一连串的湖泊组成,这些湖泊中间还有河流相连,是不错的通道。

    与北境的驯鹿突击队不同,这支突击队以雪橇犬为主要的交通工具,他们更应该叫雪橇犬突击队。

    “那还等什么,让大家伙准备一下,将这两头马鹿处理掉作为路上的食物,我们准备出发。”

    纳努特非常机灵,执行能力强,要不然也做不了因纽特人的头目。

    他立刻召集身边的猎手去处理马鹿。

    这是他们之前在湖边的树林中猎杀的,趁着血液还没凝固必须尽快处理掉。

    因纽特猎人用小刀丝滑地划开马鹿的肚皮,就像是划开一张薄纸一般简单。

    他讨好地将驯鹿的肝脏切下一小块递到卞国臣的面前。

    卞国臣有些嫌弃,但是他已经习惯了这些北极人的风俗。

    嘴里嚼着马鹿的肝脏,卞国臣在手中摊开一张粗糙的地图。

    这份地图上有很多标注,都是卞国臣一点点标记出来的。

    他们一开始的时候只有一份缴获自沙俄人的地图。

    上面的标记非常的简单。

    他在军校中主修的骑兵科,不过他辅修了一门制图。

    卞国臣最喜欢看的书是徐霞客游记。

    在他的心中一直有一个成为旅行家的梦想。

    这次到北美,他算是过足了瘾。

    他们这支队伍总共不到五百人,与驯鹿突击队当初成立的时候差不多。

    其中华族士兵三百多人,扶桑武士一百多人,剩下几十名因纽特人。

    其中扶桑武士除了冲锋肉搏,还要担任仆从的角色。

    比如在这个时候,他们就跟着因纽特人一起在帮雪橇打包。

    而因纽特人主要负责狩猎、养狗、探路。

    队伍中的数百条雪橇犬在他们的手中像是士兵一样听话。

    没事儿的时候,它们会趴在雪窝子里静静地休息。

    晶莹剔透的眼睛滴溜溜地转来转去,打量着主人的举动。

    马鹿的肉被因纽特人切成均匀的一条条,抹上了队伍携带的香料盐巴之后挂在火堆边上的木条上熏烤。

    剩下的骨头和没法发处理的内脏则成为了狗狗们的盛宴。

    北美这里的纬度与北境差不多,但是环境却要好的多。

    从大西洋吹来的海风被洛基山脉挡住,形成了丰富的降水,这些湖泊也在调节着周围的气候。

    让这里感觉起来没有那么冷。

    这里的动物也长得更加的高大,马鹿、野牛都像是远古巨兽一般。

    突击队从陆路行进,穿过了驯鹿半岛(楚科奇半岛),越过了

    北天门海峡(白令海峡),沿着北州(阿拉斯加)的北部海岸线找到了马更些河,然后沿着河道逆流而上来到了大奴湖。

    这条路从来没有人走过,哪怕是在西方人的探险笔记中也少有提及。

    他们成了这条道路上第一支行走过的军队。

    卞国臣顺便研究了沿途的山川地理情况,一部分内容标记在地图上。

    更加详细的内容则记录在一本笔记上。

    他想着以后也可以写一本有关北极探险的书籍。

    寒冷的北极海滩上,身材有几吨重的象海豹,发出如同怪兽一般的低吼。

    海湾中如同精灵一般的独角鲸,他们长矛一般的独角,真的有奇异的功能吗?

    他曾经看到纳努特划开一头象海豹的肚皮,里面全都是白花花的脂肪。

    他们将这些海豹脂肪炼制成油,行军的时候涂抹在脸上,可以预防冻疮。

    海豹皮则被治成巨大的包裹放在雪橇上。生病的伤员可以包裹在海豹皮里,躺在雪橇上休息。

    这一路上,除了大自然之外,他们还没有遇到任何敌人。

    不过穿过眼前这个湖泊,他们将第一次遇到自己的敌人。

    史密斯堡位于大奴湖的南部,大奴河的河畔,向南五十公里便是阿萨巴斯卡湖。

    这座半军事化的堡垒,曾经是英国殖民公司建立的贸易站。

    每年都有因纽特人从北边划着皮划艇过来交易皮毛。

    后来为了防备沙俄人向这里渗透,英属加拿大省总督府向这里派了一个连队的正规军。

    北美纵队拿下温尼伯之后,这里便成为加拿大省孤悬在北边的一座前哨基地。

    这座堡垒竖在这里,那么英国人对这里就依然还处在事实上的占领当中。

    所以华族必须要占领这里。

    现在华族已经控制了北境和北州,要是再将加拿大北部占领。

    从战略上来说,华族在北方就将处在绝对优势地位。

    从经济上来说,华族现在已经控制了百分之五十的高端皮毛产地。

    要是再控制这里,全球的高端皮毛市场都将被华族攥在手中,到时候华族就可以在这一领域拥有绝对的定价权。

    这样对于当地的物种保护也是有利的。

    以前英国人、沙俄人以及北欧的小国在皮毛贸易上都已经形成了恶性竞争。

    他们依靠猎枪到处滥捕滥杀,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就像是美利坚人,他们捕猎野牛,只要牛皮,大量的野牛被扒去皮毛光秃秃地曝尸荒野。

    每年有数百万头野牛被猎杀。另外一边,大平原上的印第安人因为找不到野牛群,缺少食物而饿死。

    直到堪萨斯之战开始之后,这种情况才好转一些,人们转而相互残杀,野牛反倒是获得了喘息的机会。

    史密斯堡中,哈德孙公司的经理怀特正带着人清点仓库。

    “海豹皮1200张,驯鹿屁210张,鲸油134桶……”助理沿着仓库将数字一一报出。

    怀恩的脸色却越加地难看起来。

    “今年的收购量只有去年的三分之一不到,再这么下去的话,公司一定会撤掉我们这个贸易点。凯特,我们也许很快就要失业了。”怀恩对自己的助理道。

    助理凯特是一个长着棕色胡子的小伙子。他勤快,脑子好使,是怀恩的得力助手。

    他对怀恩道:“都是该死的华族人,自从他们控制了阿拉斯加之后,那些北极的爱

    斯基摩人就全跑到他们那里去了。他们将贸易站建到了育空河的上游,那些爱斯基摩人哪里还愿意望南边走?”

    怀恩道:“唉,算了吧,我在北美干了半辈子了,也该回本土了。倒是你们这些年轻人,要是回去了该做些什么,听说伦敦到处都是失业者,要不你去多伦多边上买块地,建一座农场吧,至少能够吃饱肚子。”

    怀恩对凯特确实不错,两人在一起搭档久了,就像是师徒一般亲密。

    凯特道:“怀恩先生,听说国内正在大规模征兵,我们要与华族人全面开战了,也许本土会派出援军过来将这些华族人赶走,到时候皮毛生意也许会好做一些。”

    怀恩向仓库外面看了一眼,见到周围没有驻军的士兵,他才说道:“打仗的事情谁说的清楚,我们都是生意人,不要想着打仗的事情,当然,作为一名英国人,我自然希望帝国能赢。到时候华族的市场也是我们的,生意自然就好做。”

    只是,怀恩知道这只是他们一厢情愿的臆想罢了。

    凯特突然关切地说道:“怀恩先生,我听克拉克上尉说温尼伯城已经被南边的华族人给占领了,我们这里向南的路已经断了,您这个年纪了,有机会的话还是撤回去吧,我在这边看着仓库就好,反正现在没有什么生意。”

    克拉克上尉是史密斯堡驻军连长,因为年纪相仿,平时跟凯特在一起玩的比较多。

    怀恩却丝毫不在意道:“温尼伯城紧挨着五大湖,总督大人是绝对不会容许这里丢失的,这个时候后方估计已经在动员民兵了。”

    怀恩说的没错,北美纵队第一师占领温尼伯之后没多久,英国人就开始发动反击。

    这个时候,东边的形势也非常严峻,储云良无法分出足够的兵力来跟英国人决战。

    温尼伯的华族军队以防守为主。

    不过英军一时之间只能组织到一些民兵,北美纵队的防线还算牢固。

    史密斯堡的围墙上,穿着红色军装,外面披着熊皮披风的士兵正在巡逻。

    这里的士兵依然带着海獭皮做成的三角帽。

    这种帽子最早从西班牙人那里传出来。

    一开始的时候,西班牙士兵嫌弃皮质宽檐粘毛会影响到火绳枪的射击。

    于是在帽子上装上铆钉,将帽檐给吊起来,形成了三角帽的雏形。

    后来西班牙人与法国人在尼德兰开战,这种样式的帽子又传到了法国。

    就这样,这种三角帽风靡了欧洲几个世纪。

    现在已经有很多英军换上了圆顶筒帽。

    这种帽子只在前方一侧有帽檐,圆筒型的帽顶可以让士兵看起来更加的高大。

    不过在北美,这种可以挡住雨雪的三角帽依然受到士兵们的喜爱。

    克拉克上尉右手放在剑柄上,雪白的脸颊冻得通红。

    照理说,一名上尉是没有佩剑的资格的,但是克拉克家族有从军的传统。

    这柄剑是他们家祖传的。

    只要在这里再驻守一年,他就可以回本土去了。

    到时候,他就应该能提升为少校,到某支军团做一段时间的参谋,随后便可以成为一名团级军官。

    听说国内正在扩军,现在陆军中应该拥有更多的机会。

    一个国家承平久了,那么底层的人想要上升就越加的困难。

    他们反倒是希望国家出现某种无法情况,去改变一成不变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