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起南在一片混沌中猛然睁开眼睛的时候,脑子里还是方成结婚两个月后喝醉酒跑来找他的样子:“小南,我想你了,我想要你。”说完便不容分说地挤进门来,带着满身酒气,不顾叶起南的疯狂挣扎,将人拖到床上,没有任何润滑措施地强上了。叶起南当晚躺在熟睡的男人身旁,身上很疼,面无表情地睁了一夜的眼,想哭,却流不出眼泪。
叶起南和方成是大学同学,他们从大二开始相恋,同居七年,突然有那么一天,方成在抽了一晚上的烟之后,摸了摸叶起南的头,跟他说:“小南,我要结婚了。”之后就在新婚一个星期前,风风火火地从他们相守七年的“家”搬了出去。他走的时候,废纸篓里残存的几个保险套还没干透。
婚礼当天,叶起南没有收到请柬,默默地站在礼堂的门口,看方成带着幸福的笑容吻他穿着白纱的新娘,在亲友的祝福和掌声中交换了戒指,突然觉得自己像一个蹩脚的笑话。他的存在显得那么多余,那么无足轻重。一直以来方成就是他生命的全部,他甚至不知道自己除了方成在这世上还有什么。但现在他连方成也没有了。
因为方成,他和家里人摊牌,被父亲打了个半死扔出来,断绝关系。因为方成,他远离家乡本土,毅然留在了人生地不熟的西北。毕业后方成要考研,他二话不说打工养他供他复习。后来方成嫌念书烦又不想考了,到公司里给人家打工,两个人都忙得要死要活,回家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叶起南又毫不犹豫辞掉已经很有起色的工作,在家专职料理家务伺候他。再后来,方成混得越来越好,离开了公司单干,小有成绩。两个人的日子终于过得好了,就在叶起南觉得他可以和方成幸福地永远走下去的时候,方成却学着人家,事业有成之后,也想娶妻生子了。
到最后,叶起南成了个一无所有的人。
已经毕业的大学同学们都回来参加方成的婚礼,在问到叶起南的时候,方成却只是一带而过。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真正关系,在外人眼里,他们只是相处不错的哥们,毕业以后一直在一起合租。
不过有一个人却是例外,便是许乃峰。
许乃峰和叶起南不是一个班,他们会认识完全是一个巧合。当时叶起南正在图书馆找一本书,在书架间徘徊的时候突然撞见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那男生似乎在躲什么人,看见叶起南之后呲牙一乐,搂着他的肩膀说了句“嘿,兄弟,帮个忙”,然后就窜到叶起南身后蹲下躲起来。叶起南正纳闷,就看见一个四十多岁穿着十分考究的男人神色匆匆地走过来,见着他便比划了两下,问有没有看到一个这样这样的男生。
叶起南手里抱着书,面不改色地看着男人,然后伸手就往对面一指:“往那边去了。”男人点点头,立刻顺着他指示的方向快步跑了过去。
等中年男人走了以后,那男生才从叶起南背后站起来,对他竖了竖大拇指,运动外套搭在肩上,背靠着书架歪头冲他乐,从兜里摸出包烟,懒洋洋地叼了一根,“欠你个人情!哪班的?”
“不谢,九班的。”
男生长得很帅气,英气逼人的眉毛一扬,更乐了,很正式地向叶起南伸出一只手:“谢谢。我是许乃峰,认识一下吧,救命恩人!”
叶起南时常想,如果许乃峰不是一个直的不能再直的直男,他会不会爱上他,毕竟他认识许乃峰的时候,和方成还不怎么熟,虽然是一个班,但话都没说过几句。
然而这世界上最没有意义的便是“如果”二字。所以许乃峰和叶起南只是好朋友,好到无话不谈,好到没有秘密,就是人们常说的死党。
许乃峰知道叶起南喜欢男人,却从来不对他抱有什么成见,这也许跟他来自北京有关。许乃峰常说,北京那边同志很多,没什么稀奇的,还经常鼓动叶起南假期跟他回北京,要帮他介绍高富帅。
叶起南隐约知道,许乃峰在四九城里也算个二代,家里虽然称不上什么厉害角色,但毕竟也有些根基。他之所以能考到这么个犄角旮旯的学校,完全是为了躲避家里人的管束,高考时极其霸气地在其中一科的答题卡上画了一只猪,出来后还滴水不漏地装模作样抱怨有一道题没来得及做,得到家里人的好言安慰。
他瞒着家里改了志愿,甚至在成绩出来那天,也喜气洋洋地宣布一切尽在掌握。他成绩一向好,那个时候又赶上换届的关键时候,家里人没工夫管他,直到录取通知书发下来,档案调走,一切木已成舟,他老爸气得直跳脚,他却早就叼着通知书,卷着铺盖无比欢乐地跑了。
他们第一次相遇那天,许乃峰就是在躲他老爸派来的秘书。
叶起南喜欢看杂七杂八的书,有时兴致勃勃跑去跟方成讨论,方成只会说他看的东西都是垃圾。但许乃峰不一样,他们总是有很多话题。许乃峰虽然没有叶起南那样沉迷文字,但文学素养极高,两人常常天南地北一顿胡扯,经常聊着聊着,不知不觉就到了天亮。
许乃峰一直看不上方成,方成也看不上许乃峰。可悲的是,友情常常会在爱情面前略逊一筹,就像白水比不上美酒,昔日形影不离的朋友,也因叶起南陷入热恋而变得渐渐疏远起来。殊不知,酒美则美矣,可惜伤身。而白水,却是人离不了的。
许乃峰听说方成结婚的消息,第一反应就是给叶起南打电话。等所有的同学都欢聚在婚宴上的时候,许乃峰却拉着叶起南,陪他逛遍了这座城市的各大小吃街,他们沿着残留的古城墙一声不响地走,叶起南在前,许乃峰在后,手里还提着一兜柿饼。夕阳倾轧于西天地平线,将两个人的影子拖在地上。
“他有什么好?你就那么爱他?”许乃峰问。
叶起南不吭声,坐在路边石头上,从许乃峰那里拿了一个柿饼,捧在手里咬了一口。这是他和方成第一次约会时方成给他买来吃的,糯软清香,上面撒着糖霜。不贵,却很甜。
叶起南吃着吃着,眼泪突然就控制不住地淌下来了。许乃峰看得直皱眉,心里蹿火,一把上前夺过他手里的柿饼,远远地扔了出去。白里透着橙红的柿饼在地上滚了滚,沾满了土,变得污秽不堪,叶起南看着那柿饼,终于放声大哭起来。
落日的余晖中,爱人的大婚日,古旧的城墙角,一个男人,就那样看着另一个男人肆无忌惮地哭,没有安慰,没有怒骂,没有嘲讽,只是那样默默地看着,沉默,在沉默中痛着,包容着。
“跟我去北京吧,你一个人在这儿我不放心。”终于,许乃峰叹了口气说,点燃一支烟,坐在叶起南身边。
叶起南疲惫地摇头,“我的记忆都在这里,放不下。等我有一天能放下了,再离开吧。”
许乃峰没说什么,只是用力搂住他的肩膀,揉了揉他的脑袋。
叶起南抹了把眼泪,努力挤出一丝笑:“放心吧,我会好的。”
许乃峰走了,叶起南留给他的承诺是他会好起来的,但是两个月后,他得到的则是叶起南投江自尽的消息。
没有人知道叶起南究竟为什么会自杀,除了叶起南自己。然而他已经死了,这终归成了一个谜。
叶起南喜欢在网上写小说,并且有一批忠实的粉丝。他的死讯传开之后,网上都是悼念他的文章,有人为他不值,有人笑他愚蠢。
叶起南承认自己是个懦弱的人。他出身于南方一个偏远的小城,那里的人们思维都很保守。他从初中时就知道自己的特殊,他喜欢男生。那个年代人们对于同性恋远没有现在这样宽容,何况又是在那样一个闭塞落后的小城。在惊恐和畏缩中,他一直小心翼翼地隐藏着自己的秘密不敢露出来,这造就了他内向孤僻的性格。
远离人群,埋头于书本,躲进自己的世界。每天除了上课,他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来看杂书,小说,史料,诗词,散文,杂记……他的家庭条件并不富裕,却把所有的零用钱节省下来,就为了到学校门口的租书店去租一本自己喜欢的书。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积累,他才无可自拔地爱上文学,时不时写点东西发在网上,最后还成为了一名同志小说家。
他从不敢反抗,甚至在高中分文理科的时候,也听从了家里的意见,没有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文科,在“学理的以后才有出息”的主流思想中,随大流去念了理科班。这样的结果就是,高考时过低的物理分数严重影响了总体成绩,这使他与一流学府失之交臂,进了西北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大学。
说不上是幸运还是不幸,他来到这里,认识了方成,也认识了许乃峰。
也说不上是幸运还是不幸,他明明已经死了,此时却躺在马路边,再次睁开了眼,在一具崭新的身体里。
叶起南意识完全恢复过来的时候,听见有人在叫他:“喂,小孩儿,你怎么躺这儿啊?家里人呢?”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这是一个新坑,坑主由于某些不可告人的原因用老坑开了这个新文,所以请大家无视专栏里的发表时间……如果喜欢这个故事要多多留言支持撒~~o(n_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