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莉迪亚不是仇恨婚姻,她只不过是觉得婚姻在她的人生里根本不算是个事。不结婚不能妨碍什么,结婚也不能保障什么。

    爱情这种东西天生就靠不住,再好的爱情处久了,也会渐渐磨没了,能坚持一辈子不离弃的,不是习惯使然,就是责任使然。

    保障情人关系的,只在于人。而不是上帝的祝福,或者一纸婚书。她可不想,爱弛情淡之后,连个属于自己的,可以安生的地方都没有。

    莉迪亚这种资深的不婚主义者,心里自有她的一套关于婚姻爱情关于人生生活的理论。如果费斯能这样就简简单单地说服她,那她就妄称什么不婚主义者了。

    在她看来,情人关系已经让她得到了最甜美的爱情果实,根本没必要给自己加一道完全无用,还很可能阻路的枷锁。只为了名声好听什么的,太不符合她的价值观了。

    说到底,莉迪亚就是个在爱情方面的悲观主义者。她相信爱情,也享受爱情,却不相信永远。所以,她对求婚说“不”。

    不过,在情人关系里,要让情人快乐,是头条大事。所以,这个“不”,莉迪亚说得很委婉。她不想吵架,不想为此而产生隔阂。况且,费斯努力表达爱的笨拙方式,也让她感觉甜蜜不已。

    所以,这婚求着求着,两人就扭成一团,被翻红浪去了。

    次日醒来,神清气爽,心里美滋滋的费斯就把求婚被拒这件事给忘了。等他想起来的时候,早已事过尽迁,提不起来了。

    基蒂结婚了,玛丽不久之后也生了个可爱乖巧的女儿。班内特太太手把手地教着玛丽怎么带孩子,这个举动让莉迪亚不由有些惊心。

    班内特太太看着慈和,可真不是会带孩子的女人,家里五个女儿能长这么大,都靠着家里的女仆够实在。不过,玛丽和班内特太太自顾自地开心,莉迪亚也就不催她回来管理她的服饰店了,虽然,服饰店现在成了莱斯莫恩一景,太太小姐们的午后茶会的固定地点,每天下午都是衣裙飘摇,香氛四溢地,不象是服饰店,倒象是花草茶馆,惹得莉迪亚有那么一刻,想把它改成下午茶餐厅。最后还是嫌麻烦,如此将就着就算了。说到底,莉迪亚并不怎么把它放在心上,她主要的精力都放在彩云出版社上了。

    冬天的时候,又一个社交季开始,乔治安娜也结婚了,只不过,这个婚礼跟莉迪亚关系不大,她没有去观礼。

    所有人都团圆美好了,伊丽莎白以姐当母地操心了这么多年,终于也可以安生下来了。至于莉迪亚么,她自己主意大,家里人都知道费斯是她明目张胆的情人,说到他,莉迪亚一点都没觉得害臊,倒叫想看笑话的旁人怪没趣的。

    伊丽莎白初也不满意,觉得有失体统。真要相爱,就结婚嘛。可是提了几次,莉迪亚都跟她打马虎眼。她以为是费斯不想结,不由有几分气恼费斯的不识相。可是没想到,和达西一说起,达西的表情很微妙,最后只说是让她放手别管。她纳闷了一阵子,见莉迪亚一如即往地快活有干劲,所幸,身家见涨,也不怕日后无靠,伊丽莎白的保护欲慢慢散去,也就撒手了。

    也许正是这放手,让她松散下来,过了第二年,她竟然查出怀孕了。这一下,再次让达西先生生平第二次失常起来。接手了伊丽莎白所有的管理工作,整个彭伯利被他神经质的命令搞得风声鹤唳,所有的仆人都被支使得团团转。看着达西先生的冷脸,不忙也要装着忙得不可开交。

    再次打破面具的达西,让伊丽莎白似乎又回到了少女与他初遇时的甜蜜又纠结的感觉。只是,这时的她已经很了解那张冷脸下的喜怒哀乐,不会再误会他了。

    伊丽莎白觉得自己突然读懂了这个男人,指望他象费斯先生那样甜言蜜语,根本不可能。以后,生完孩子之后,就算他再次回到之前的工作狂状态,伊丽莎白觉得自己也不会再象之前那样,觉得他不爱自己了。达西的爱,就是这样,沉默而坚定。

    最奇妙的转变是芬奇夫人带来的。

    自从芬奇夫人成了彩云出版社言情版块的台柱之后,身价百倍,别说从前衣食无着的生活,就是莉迪亚也没她会享受。她除了工作,其余的时间似乎就回到了少女贵族时代,家里的仆人比莉迪亚多了不只一倍,规矩也大,这样的场面让莉迪亚没个心理准备轻易不上门。最可怕的是,她还爱开文学沙龙,总有少年少女们上赶着去吹捧她,让她越发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

    这样的好处是,她不再缠着斯诺喊“约翰哥哥”了,甚至于,有些避讳见斯诺。不知是因为斯诺见过她最狼狈的一面,还是因为她更欣赏纯贵族男性的原因,总之,斯诺是从芬奇夫人的“魔掌”中逃出一命来。

    斯诺并不在意芬奇夫人前恭后倨的态度,芬奇夫人能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就是他的初衷。虽然,他没料到,事情的走向会如此的不同寻常。他过着自己快乐的单身汉生活,参加参加舞会,和美女聊聊天跳跳舞,却从不暧昧。

    兄弟们都称,斯诺先生八成是要向费斯先生靠齐了,不找到另一个莉迪亚誓不结婚。

    转眼,两年过去,受达西邀请,莉迪亚出了一套彩绘童话画册,虽然价格昂贵,但卖得比言情小说还好!照费斯的话说,“能出钱给孩子买画册的,根本不缺那点钱。”

    所以说,女人和孩子的钱最好挣呢?这真是真理。于是,彩云出版社又有了一个新有赚钱版块:童书版块。

    彩绘童话也出成了系列。格林完了,还有安徒生呢,安徒生出完了,还有一千零一夜呢,足够出到达西家的小宝贝长成小伙子了。

    莉迪亚二十六岁这一年,稚嫩全消,已经长成了丰润多汁的水蜜桃,更加吸引人了。每每出去参加舞会,与男作者男编辑男同行们交谈,常常惹得费斯哀哀嚎叫。嚎叫的结果总是在床上。

    苏珊有时候挺羡慕自家夫人和先生的,再没见过比他们更和谐的一对了。各自有事做,各自有钱花,偶尔也会各自有醋吃,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结婚。

    至于当年暗恋肯特的过往,苏珊已努力忘记。肯特现在已不是当年高洛克村的一个小小的下仆,虽然身上执拗地挂着斯诺先生的管家的名号,但做的事并不比一般少爷老爷们少,挣得也多,还买了个不小的庄园呢,很有面子身份地位,据说不少小姐们都很亲睐他,她这么个小管家可是万万配不上的。

    这天,莉迪亚主动跑到正在工作的费斯身前去,问道:“马修,你今年还去美国吗?”

    费斯眼珠一转,停下笔:“怎么?你想和我一起去?”

    “嗯。”莉迪亚使劲点点头:“什么时候出发?”

    “想去的话,再过两个月吧。”费斯思考了一番:“天气稍凉一些,比较舒服。”

    莉迪亚抿抿唇:“还是尽快出发吧,我不怕热的。”

    和莉迪亚生活了这么些年了,费斯早就摸清了莉迪亚的习性。这么反常的举动,他立刻来了兴趣,起身揽住莉迪亚的肩:“说实话,宝贝,什么原因让你突然做这样的决定?我记得前两次去美国的时候,邀你去,你还死活不肯呢。”

    莉迪亚翻了个白眼,她可并不喜欢长途航行。这次嘛,是不得已而必须为之。

    她摇了摇头,死不肯说:“行不行嘛?”只抱着费斯撒娇。

    费斯最受不得莉迪亚这样偶尔任性的孩子气,觉得可爱极了,都想把她变小了时刻揣兜里的感觉。倾下头去亲了亲,拒绝不了索性就答应下来,自己跟在身边,总不会出事。

    费斯这么想的,于是,一周后,两人带着大把行李,坐上了费斯自己航海公司的游轮,往纽约而去。

    直到四个月后,再也遮不住了,费斯才发现莉迪亚的“阴谋”,在纽约的宅子里欢喜得大发雷霆:“你!你疯了吗?!知不知道孕妇坐船很危险的?!你竟然明知道还上船!你是不是根本不想生我的儿子?!”

    莉迪亚一撅嘴:“我就是想生才跑来纽约啊,在英国我一个寡妇要是生个孩子出来,那不成了丑闻了?!我还要工作呢,哪能受这种事的影响?到这里来,有你在,谁能知道这孩子是我生的啊?”

    费斯头皮都要炸了,说到底,这个小女人就是不想嫁给他!

    明明不想嫁给他,却愿意为他生孩子!这这他这是成功还是失败呢?!

    费斯悲欣交集。

    足月之后,上天似乎为了惩罚不知足的莉迪亚,让她足足疼了一天一夜,才生出一个沙金色头发,皮肤白嫩的漂亮小子。两个月后,孩子的五官慢慢长开来,莉迪亚郁闷了,费斯就笑了起来:“这个长相,谁看到不知道这是你和我的孩子呢?莉迪,你真是掩耳盗铃了。”

    掩耳盗铃这个词还是跟莉迪亚学的,用在这里真是再合适不过了。这孩子长得就是费斯和莉迪亚的综合体,熟悉他俩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

    莉迪亚标志性的上挑的眉眼,费斯性感的唇和脸形,还有他的发色与瞳色,合在一起漂亮极了,还很活泼,谁逗都不哭。惹得伯爵这个教父常常生出为了生个如此可爱的孩子想结婚的念头。

    小马修一岁的时候,莉迪亚硬着头皮,带着两个马修回了英国。她以为会引起轩然大波,谁料到,所有人好象很有默契似地,提都不提关于非婚生子的事,一劲儿地夸小马修长得可爱。直到她参加舞会,被人称做“费斯太太”时,才猛地发现问题所在。

    “费斯!”莉迪亚一脸严肃,也不叫费斯的名字了,直接喊他的姓:“其他人为什么叫我费斯太太?!”

    费斯一点也不意外地挑了挑眉:“你不是一向不理这些虚头吗?管你姓什么,你都是莉迪亚就成了。”他自己就是私生子,可他不喜欢自己的儿子还要顶着私生子的名头过一辈子。莉迪亚不喜欢上教堂,他有的是办法。反正,两年美国之行,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还不是任他说嘛。他说什么,什么就是事实。连求婚都省了,多美妙的事情。

    “不,我的意思……”莉迪亚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费斯用唇堵住了嘴:“亲爱的,我们再生个女儿吧?马修这小孩子太皮了,我喜欢可爱绵绵的女儿……”

    “谁管你……唔……”

    作者有话要说:说一下最初去纽约的设定哈,免得大家觉得我结束得太仓促。

    1,在船上遇见了单身的布朗小姐(就是费斯以前大学期间的交际花的女儿),交谈得知,她的婚事没成,但坏了婚事,名声也不好了,呆在英国更不好结婚。正好,库珀夫人一家去纽约,她就跟着去了,听说那里遍地黄金,希望有个新的开始。

    2,费斯对布朗小姐早已仁至义尽,与她的相遇不以为然,但是布朗小姐却觉得他之前帮过她,现在也会帮她,就努力地贴了上来。

    布朗小姐如此有魄力,莉迪亚并不讨厌她,交谈之下,发现她也许是经历够多,所以既很聪明灵活,还很冷静,不是一般的贵族小姐。费斯对于她的热情也就处于可有可无的状态,一直到了伦敦。

    3,在伦敦,伯爵来接,布朗小姐与他相识了。后来,莉迪亚怀孕期间无所事事,准备把彩云出版社开到纽约来,于是,招来了布朗当下手。

    4,最后,经历了一番波折与误会,布朗和伯爵成了。

    这一段,要写的话,最少也得十几二十章。介绍一下美国比英国更加开放的风气,还有黑奴运动什么的,很费笔墨。布朗小姐和库珀夫人就是我之前留下的伏笔。没想到,最后被我划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