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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探望

    邓心兰今天起的不算早,她也跟邱婶说了最近也不需要太早去。

    她自己能够忙得过来,而且这大热天的,店里除了有少量的碎冰以外。

    没有其他可以解热的东西,只能自己用蒲扇在那边扇。

    邓心兰穿着黑格子短袖上衣,下半身可以说是一个七分裤。

    不是说邓心兰不爱打扮,只是一个干活的人没必要穿的花里胡哨的。

    像她刚刚洗完菜,就已经惹得满背都是汗了。

    豆大的汗珠浸湿了衣衫,手抓着后背的衣服不停的扯动,让空气流通。

    她的脸蛋热的通红,特别的脸颊上的那两团红晕,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

    有一滴汗水挂在了睫毛上,却没有垂下来。

    邓心兰用较为粗糙的手抹去脸上的汗水,坐在店里。

    回想起前世,那时温室效应越来越严重,气候可以说是两极分化。

    热到可以把第一大淡水湖——洞庭湖蒸干,鱼都变成了纯天然的鱼干。

    又有时突然就降下了冰雹,或者下起了雪,在夏天过渡到秋天,这个不可能的时候。

    现在这里的天气虽然炎热,但相比于21世纪的气候,那是好多了。

    她在想是否要买一台电

    风扇,虽然成本很高,但能够让自己舒服,也能够留住客人。

    这天气变热了,店里炒菜的热气都能够把人轰走,就很少人愿意来外面吃。

    “小兰姐姐!我来啦!”一句熟悉的声音从外面响起。

    邓心兰朝外看去,一辆有棱有角,方方正正的车头,加上有4.5米的车长。

    加上顶上使用帆布篷软顶,三角门的结构,整个就看起来很气派。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212吉普啊,天哪,应该有空调,有收音机这些吧。

    知道他家很有钱,可80年代的轿车可不是一两千块钱就能拿下的。

    最起码也要3万,这还只是配置费,加上七七八八的维修什么的,要近7—8万。

    什么概念呢?就是现在的一万相当于以后21世纪的百万富翁。

    “你们怎么来了?快进来坐坐,”说着就招呼他门父子俩进来。

    自己搬了一把长椅子,给它放到了靠近冰块的地方,稍微凉快点。

    王富贵挺着他那圆滚滚的大肚子,走进来说:“这不是俊哲说来看看你吗?”

    话里的意思就是儿子麻烦,非得来看你,但是从他的语气里听出了宠溺的口气。

    王富贵其

    实不想来的,因为他认为自己当初给她的那一千块钱也是足够了。

    也不想儿子再和这里扯上关系,想到那个六六两个字,就觉得不舒服。

    六六也就是王俊哲,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服,还打着领带,整个人精神极了。

    谁看得出,这人是当初在平安餐馆当服务员的小六啊。

    “小兰姐姐,我现在放暑假了,我闲着儿没事,就想回来看看你。”

    王俊哲坐到自己爸爸的旁边,然后笑着回答她。

    “诶呀,这么大热天的,来干嘛呀,城里不比这里舒服多了吗吗?”

    邓心兰很欣慰王俊哲这种怀旧的人,愿意回到曾经充满不堪回忆的地方。

    “我回来也不单单是来看你的呀,我主要是想来尝一尝你的手艺进步了没有。”

    王俊哲就把自己的探望,说成了一次美食探险,真是一个好理由。

    那邓心兰也不能闲着,就站起身来问:“那你们想要吃什么,我去买。”

    想着给他们做一次大餐,难得来一次。

    王俊哲拦住她,不让她出去道:“没事,店里有什么就煮什么吧,反正我爸也该减肉了。”

    突然被Q到的王富贵,盯着自己的肚子看,好

    像也没很大嘛,现在长得胖,才是富贵的象征好吗?

    既然这么说,邓心兰也懒得再走动了,来回一下还得出一身汗,就回来看看有什么菜可以弄。

    看着冰上的鱼肉,那倒不如煮一道松鼠桂鱼吧。

    她先将今天刚杀的草鱼切成花刀状,往鱼身上撒盐巴,胡椒粉,料酒,在用湿淀粉涂匀。

    然后锅中倒油,将鱼放入油锅中炸,至金黄色后捞出。

    最后在锅中留一些底油,加入盐巴,糖,醋,再加入西红柿酱,用湿淀粉勾芡,浇在鱼肉上即可。

    “哇,小兰姐姐,你又研究出来新菜啊,长得真好看。”

    菜一摆上桌面,就让两父子大吃一惊。

    虽然王富贵身价很高,见过的世面也不少。

    但是没有见过鱼可以这么做。

    俩父子也不等邓心兰做下一道菜了,直接就是拿起筷子夹了一小块放进嘴里。

    口感没话可说,外脆里嫩,脆皮里面包裹着细腻,甜甜的鱼肉。

    味道则是酸甜可口,和以往的菜系不一样。

    还没品尝完这道菜,邓心兰就上了另一道。

    “这盘菜就是豆角土豆炖排骨。”

    这菜一般是北方人都爱吃的炖菜,但不知道南方人

    会不会习惯。

    邓心兰用这两个人作为小白鼠,来试试水。

    一看就能够知道这道菜用的是老抽上色,豆角也不是原来的青绿色。

    已经被酱油给浸湿了,一看就炖的很软烂,土豆更不用说了,筷子一戳就留一个洞。

    王富贵想要夹起一块排骨,结果直接就是脱骨了,骨肉分离。

    骨头掉进了菜里,筷子上还停留了一大块肉,外面还泛着汤汁。

    香味浓郁,肉和菜的味道完全融为了一体,排骨软烂入味。

    到嘴里根本没有嚼不动这一说,直接就是嫩滑软烂。

    豆角和土豆就更不用说了,连肉都烂了,那菜自然是熟透了。

    最后两个人直接就是将这道豆角土豆炖排骨的汤拿来拌饭。

    狼吞虎咽的,碗和筷子都拿在手里,不停的往嘴里塞。

    在外人看来,这两个人就是已经很久没吃饭了,好不容易吃上了一顿。

    但是又看到当时两个人是骑着轿车来的,这想必是镇子上出现的第一辆小轿车吧。

    “呃~”王富贵打了一个大嗝,无不显示着他吃的很饱,并且菜很好吃。

    王俊哲已经开始上学了,吃饱喝足了,就开始在卖弄自己的为数不多的学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