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让、都让让,前面的让开……”
随着粗嘎的大嗓门儿一路喊过来,甲胄在身的禁军将堵在宫门前的人群分开,在中间开辟出了一条约莫六丈宽的通道。
众人正不明所以,就听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道:“玄甲军天字营骁骑将军沈轻舟参见王妃。
大宗人口失踪案一千七百六十八位幸存者稀疏到场,他们每个人都愿意当众阐明被拐卖和获救的全过程,请王妃检阅。”
沈轻舟话音未落,站在远处的禁军人墙迅速撤走,就露出了不远处乌压压一片人头。
陆卿菀在宫城上扬声下令,“请所有幸存者上前。”
不用陆卿菀特地吩咐,沈轻舟和玄甲军的将士、禁军将军们都自觉让那些幸存者拉开距离缓步上前。
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确保让围观的人群认出自己的家属。
林天目有心拿大宗人口失踪案做文章,趁着司凤梧不在的时候逼陆卿菀忙中出错,从而彻底动摇新朝的国本。
所以这些围观的人看似是他敲登闻鼓吸引过来看热闹的,实际上,林天目早就着人通知过受害者家属。
眼下在宫城下围观的人群中的确有单纯过来看
热闹的,可大部分却是人口失踪案的受害者家属。
此刻,无论是那些受玄甲军和禁军保护的幸存者,还是所有在场的受害者家属都心急如焚。
急着团聚,急着确定自己的亲人是否还健在。
而宫城上的陆卿菀看似气定神闲,实则一刻都不敢松懈。
离卿见她紧张的厉害,小声道:“王妃,皇城内外属下们都作了部署。
他们若是真的狗急跳墙,在这种时候杀人灭口,那就是在不打自招,弟兄们不会让他们得逞的。”
陆卿菀摇摇头,“林氏商行和慕戈土司的罪证要拿,百姓也要保护。
这是一场硬仗,不好打呀!”
正说呢,就听沈轻舟扬声道:“有刺客,保护王妃,保护人质!”
急促的喊声结束后,玄甲军迅速调转方向对着后方射击,而宫城上的神策营将士们也开始持枪对下方的人群进行点射。
突如其来的对峙中,玄甲军和神策营的防御可以说是万无一失。
可即便这样,也没想到人质中居然也有内鬼。
陆卿菀听到空间实验室的毒物警报指出的地点在人群中时还想吩咐离卿去解决。
结果听到那久违的机械音说“…
…系生物炸弹”几个字时,二话不说,自宫城上一跃而下,直奔空间实验室的毒物索引而去。
红色的身影自城楼上一跃而下,犹如一只跃跃欲飞的凤凰。
“王妃!”
离卿几个惊叫出声,紧接着,大臣们也急着喊出声。
陆卿菀的动作太突然了,所有人都始料未及。
而陆卿菀手中的绳索已经按照空间实验室的索引绑了好几个人。
听得身后一阵阵充斥着担忧的惊呼,陆卿菀扬声道:“控制林天目和他身边那几个人,全部搜身,什么东西也别留下!”
听到这话,林天目身边那个男人先是面色一震,随即着急忙慌的伸手往怀里摸。
只是他手还没伸进怀里,一道蓝色的身影从天而降,当场扭断了他的手腕。
不远处爆炸声死起,宫城外打斗声不断,林天目和他身边的几个人都被迅速控制。
彼时,陆卿菀手里糖葫芦似的抓了一串儿人,还在着急的寻找下一个目标。
却没看到宫城上一枚箭矢悄然对准了她的要害。
嗖的一声,离弦之箭稳稳的冲着陆卿菀而去,“王妃小心!”
一声声惊呼之中,陆卿菀愕然回首,就看到那枚
箭矢距离自己不过三尺之远。
躲是躲不开了,陆卿菀下意识的想避开要害,保住命再说。
却听咚的一声,一枚黑色的箭矢飞跃而来,将那枚差点要了她命的箭矢顶回去,狠狠的插入了厚实的宫墙上。
宫城上,离卿早就将那个偷袭陆卿菀的内鬼制服。
“冲啊!”
……
漫天的喊杀声中,群臣激动的喊出了声,“王爷回来了!”
南相堂堂七尺男儿,甚至激动的落了泪。
司凤梧亦是激动的想给陆卿菀一个熊抱,陆卿菀却唯恐避之不及,“你来的正好,现场交给你了,这几个人身上有传染性极强的病毒,我先带走了!”
话音未落,身旁冲过来一支马队,不由分说将陆卿菀抓起来的人丢上马背,便疾驰而去。
陆卿菀甚至都没认出对方是什么人,愣愣的看着十三匹马迅速走远,正欲问司凤梧那些是什么人,就听轰隆一声巨响。
紧接着,轰隆隆的响声接二连三的响起,火光冲天,夹杂折凄厉的痛呼声。
那支马队才冲出人群,就接连爆炸了。
特殊的助燃剂的作用下,马和人身上全都着了火。
就在不过百丈之外的
地方,那些陆卿菀连身份都不知道的黑衣人凄惨的痛呼、打滚、却始终那女官没有向陆卿菀这边靠近一步。
因为陆卿菀说过,那些人身上有病毒。
所以当陆卿菀抓的那些人想向人群中跑的时候,他们甚至还不顾自己身上也着了火,死死地抱住那些病毒承载者,生生熬着。
众人没看到陆卿菀是怎么充出去的,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只看到她手里提着一个红色的瓶子对着那些人喷一种白色的粉尘和泡沫。
很快,司凤梧也加入其中。
动作不甚熟练的往那些黑衣人身上喷着白色的泡沫。
其他人想过去,却被陆卿菀呵斥,“都别过来。
唐骁,立刻联系济慈医院,拿艾草陈醋和烈酒全城消毒。
宫里所有能用之药全都搬出来……”
陆卿菀边灭火,边面无表情的吩咐预防病毒传播的各种方法。
而司凤梧也没闲着,“闻如松、沈轻舟听令,立即带兵封城,全城戒严。
在场所有人原地待命,待济慈医院的医护人员到场,进行消毒用药后方可离开。
三司即刻审理林氏商行之案,当众审理、当众定案。当众定罪,如有人捣乱,格杀勿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