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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7章 逃出部落

    阿头一口气跑到竹林里,透过根根青竹看向屋舍,却看没看到他想看的人儿。

    “我一定会回来。”

    阿头把他藏在竹林的弓箭和大黑刀挖出来背上,爬上大树,越过奴隶围院,进入奴隶院。

    奴隶院里的奴隶全都是成年人,没有娃崽。

    娃崽都被萧瑟接到正院里去养了,那是部落的未来,所以要好好的训练他们,而不是让他们在这里腐烂。

    奴隶院里的奴隶们,白天都会听安排做事,只有晚上才会回奴隶院休息。

    所以现在这个时候,奴隶院白天除了巡逻人员,是没有闲杂人的。

    阿头避开巡逻人员,自楼梯登上城墙碉堡里,满头大汗,大口大口的喘着气:“族长,我不是故意要违背你的话出部落,我真的是去找人,你可千万别怪我。”

    他长这么大,做过三次违背族长的事。

    一事是去抢阿讲,二还是去抢阿讲,三是为了阿讲的心愿,也就是现在,没有族长的命令私自出部落。

    阿头深呼吸,拍拍自己颤抖的双腿,让自己不要害怕,不要腿软,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他小心翼翼的探出头,朝城墙前方的前大门方向望去。

    前大门的城墙上的守卫是最多的。

    正大门的城墙上,虽然也有守卫,但并没有太多,挺多算还好。

    后大门的守卫和前大门的守卫相差一点,却比正大门的守卫要多。

    整个城墙是连通的,可以自前大门的城墙,一直通到后大门的城墙上。

    所以,这也就导至城墙有个薄弱位置,就是正大门到后大门,奴隶院的这一节城墙,这里是没有守卫的。

    这里正好是塔河转角处,城墙上的族人只要不是特意往这里望来,是发现不了他的。

    这是阿头这几天与族人们聊天,问到的信息。

    上次洪灾过后,爆发病毒时,阿日救阿量他们,用的就是这个位置。

    阿头把绳子绑好,抓着绳子,小心翼翼滑下去,待到双腿落到地上时,阿头感觉自己高吊的心也落了下去。

    贴墙而站,阿头抬头看向绳索。

    这根垂下来的绳索,正好与墙的合缝齐整,看着就好像是墙的合缝般。

    阿头笑了,阿讲真聪明,这个办法都让她想到了,真好。

    他朝前大门方向望去,嘘,现在,他得小心的朝森林走去。

    城墙有三十米高,站的高看的远,却看不到贴墙而动的阿头。

    朝远方望去的守卫们,打死他们也没有想到,阿头就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慢慢移动。

    阿头背靠着城墙,看了眼紧闭的前大门,这才是最难的,不能让守卫大门的族人发现他。

    深吸一口气,阿头眼神锐利,拔腿朝前冲去。

    没有一点准备,却又迅速的很。

    守门的族人都在门里面,门又是经过了加工的城门,没有缝隙,只要不是动静很大,他们根本就发现不了。

    事实上,他们也没发现。

    阿头顺利过了前大门,小心翼翼一棵树一棵树的躲着摸到了森林里。

    原始森林的树木茂盛,只要他不是站在森林口,城墙上的族人就发现不了他。

    进入森林的阿头,躲在大树后,捂着怦怦直跳的胸口,笑容爬上脸庞,轻叹:“终于出来了!”

    说完之后,他愣了一下又说道:“不对,我能出来别人不也是能出来?等回来后,可得把这件事和族长好好说说。”

    一定要加强这里的巡逻。

    他能出来,那别的勇士定也能出来。

    阿头不敢再停留,他得赶紧去寻找阿瑟的部落,抢到神女就赶紧回来。

    他在森林边缘奔跑,这个大白天的,除了小型野兽,大型野兽都不敢往这里来。

    因为这里是青龙部落的地盘。

    阿头躲避城墙上族人们的视线,这是他们做为勇士最基本的要求,不会躲避野兽视线,那死的很快。

    直到城墙上的族人们发现不了自己时,阿头才从森林中走出来,看向前方大路。

    这条大路,是通往毛牛部落,有水部落,深渊部落等的路线,一整大片,开阔的很。

    阿头朝左手边而去,据族人说,族长是从那个方向把阿瑟带回来的,那他沿着这个方向一直走,一定能碰到阿瑟的原部落。

    想着抢到神女能代替阿瑟祭天,阿头就笑了:“嘿嘿。”

    只要阿瑟不死,夜风不死,青龙部落不死,阿讲不死,他管其他人死不死。

    太阳很大,阿头贴着树林边缘走,幸好这里有树木山峦,而不是如去他们天使部落的方向那般,空荡荡的一片。

    阿头走累了,坐下休息,顺便喝点水吃点肉干,也不知道四天时间,来不来得及赶回部落。

    不行,他都出来了,定是要赶得及,不然他跑出来做什么。

    阿头咬着肉干,起身,继续前进。

    “嗬!”

    一道野兽的声音突然响在耳边,阿头迅速躲到大树后,把肉干放回腰间,举起弓箭,双眸冷冽,朝发出声响的方向望去。

    在离他十米左右的前方,有一只野兽摇摇晃晃的走着,时不是的抽搐,嘴里滴嗒滴嗒掉着口水。

    阿头第一次见到这么笨的野兽,双眸微眯,举起手中弓箭,瞄准,松手。

    咻的一声,弓箭射进野兽脖子里,一击命中。

    阿头欢喜不已,在他的骨子里,看到野兽就要射杀,而不是等到它发现你后来杀你。

    哪怕你想躲也躲不掉,毕竟野兽的鼻子比你厉害,闻着你的肉味就追着你,你怎么还能让它先下手?

    阿头看着倒地的野兽,再次举起弓箭,警惕四周朝野兽走去。

    看着身上泛着红斑,流着暗红血的红眼野兽,阿头紧拧眉:“伤这到重,过两天怕是伤口就要臭了吧?”

    人受伤都没有草药可医,更何况是野兽。

    阿头环顾四周,见到没有其他野兽朝这里望来,才把野兽脖子上的铁箭拔出来拿在手上:“可惜了。若是不赶路,倒是可以带回部落。”

    他看看腰上的肉干,再看看已死的野兽,还是舍不得这样丢弃野兽肉,拿出大黑刀,把野兽的后大腿给割了一条下来。

    饿过的人,绝不会浪费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