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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不灭的火把

    青龙部落。

    萧瑟把石油绕着篝火倒了一圈,在夜风眼中,把火引了过去。

    轰的一声,绕着篝火的地面呼呼的燃烧起来。

    如此情形,哪怕是不露声色的夜风,也不禁喜形于色:“地面为什么会烧起来?因为石油?”

    “对。”说再多也不如做给他看来的好。

    萧瑟真是被十亿个乖宝宝给吓着了,拿起废了没用的兽皮,绑在树枝上,再倒上石油点燃,猛烈的甩来甩去,也不见火把灭掉。

    夜风瞳孔骤然眯起,不似于刚才的瞪大,声音微颤:“这……”

    以前夜里出去想要光亮,就必须带着火种,燃烧火堆才能有光亮。

    可现在,这火在手里晃着也不会灭!

    萧瑟自然知晓他想问什么,直接回答道:“这就是石油的用处。把兽皮浸湿在石油里,再绑上树枝上,可以燃烧好久都不会灭。”

    “而且,这个也可以在水里燃烧。”

    夜风垂在身侧的双手紧握成拳,他想到刚才萧瑟在河水里洗脚,石油漂浮在水面上的情形。

    “河水……只要把火种扔进去,就可燃烧起来?”夜风尽力压低声音,才不会暴露他此刻的激动。

    萧瑟点头赞成:“对。不过……”

    她靠近夜风,压代声音道:“虽然水上着火,但是水底下却是无碍的。”

    夜风想像那种画面,惊喜的直接把萧瑟扛在肩上转圈:“阿瑟最好!”

    萧瑟笑着轻拍他后背:“放下,别转了,头晕。”

    夜风这才把她放下来,捧着她的脸亲下去,很用力很用力,差点把萧瑟闷死!

    “谢谢你,阿瑟!”夜风由衷感谢。

    萧瑟把夜风耳边吹飘的头发往耳后撩去,突然想到一句话。

    如果我爱你,而你也正巧爱我。你头发乱了时候,我会笑笑的替你拨一拨,然后,手还留恋的在你发上多待几秒。

    但是,如果我爱你,而你不巧的不爱我。你头发乱了,我只会轻轻的告诉你,你头发乱了喔。

    萧瑟看着自己的动作,嘴角微扬,笑了,原来她已爱上了夜风。

    想到此,手上动作不停,继续给他撩头发:“如果真要算起来说谢谢的话,也该是我谢你,如果不是你把我捡回来,我早就被野兽吃的尸骨无存了。”

    “不会。”夜风双眸深情,语气坚定,“因为你是神女!”

    萧瑟的笑容僵了僵:“如果我不是神女……”

    “不管你是不是神女,你都是我夜风的阿瑟!”夜风单手把对于他来说小巧的萧瑟拥入怀中,声音温柔深情,“我的阿瑟!”

    萧瑟靠在他的胸口,无声叹了一声,是的,就是他的阿瑟,只是他的阿瑟,这就够了。

    今天有两件大喜事,一是铁炼出来了,二是发现了石油。

    夜风也没有藏着掖着,把黑刀现世给族人们看,告诉族人们,黑刀的厉害之处。

    “有了这种连骇鸟骨头都可以砍断的黑刀,没有哪个部落敢来攻打我们。”

    夜风双眸清冷,话落后又一刀砍断骇鸟骨头:“哪怕是遇上骇鸟,咱们也不用怕!”

    族人们看着砍断骇鸟骨头的黑刀,眼中的激动蹭蹭上涨,谁都想好好过日子,谁都不想死。

    只有强大了,旁的部落才不敢来欺负,才能让族人们过的更好。

    在他们眼中强大无比,怎么也弄不断的骇鸟骨头,现在居然这么轻松的被黑刀砍断了。

    这种激动让他们全身颤抖,脸面都红透。

    夜风微冷的双眸朝族人们望去,声音冰而冷:“但是,话我先说在前头,若是有人胆敢背叛青龙部落,下场不再是逐出部落,而是直接送你一刀!”

    话未落,夜风猛然转身,手中黑刀高举起,落下,再次砍断骇鸟骨头。

    这一刀,仿若是砍在族人们的心脏上,震上三震。

    阿达的心跳了几跳,他亲手把阿雪送走之后,是有那种想要跟着阿雪走的心思。

    况,他也做好了随阿雪走的准备。

    可萧瑟跟在他身旁,没说阿雪一句坏话,也没骂他一句,只是和他聊着青龙部落的未来。

    一幅美好的未来,所有族人都有烤肉吃,所有族人都有兽皮穿,所有族人都不会在风雪天出门去找吃的。

    那样美好的画面,正在部落里实行,他也很向往以后的这种生活。

    他真的很心动。

    可他也是真的很心悦阿雪,可他更明白,阿雪宁愿和阿炮在一起,也不和他在一起,他是没有半心希望。

    他想了很久,最终把阿雪藏在心里,放手让她去过她想要的生活。

    此时听到夜风这句话,眼角抽了抽,双手紧张的出汗,猛的握拳来告诉自己,阿雪已成了过去式。

    说完黑刀的事,夜风又把石油的事说了,当众演式石油火把的事,点上,插在篝火旁边,让族人们看着这火把并没有吹灭。

    夜里有风,风吹来,篝火摇晃没灭,火把上的火也没灭,只是来回的晃动。

    族人们盯着火把,狂欢:“有了这个,就再也不是只有篝火旁一个火了。”

    “族长,这个可以放到屋子里去吗?”

    夜风早已得了萧瑟的解释,说道:“可以,但是一定要离木头远一点,不然,烧起来了,咱们整个部落都会烧着。”

    这一点,连小阿秀们这样的小娃崽都清楚。

    萧瑟瞧了眼趴在小阿秀脚边,眯眼的小阿恐,微微笑了,这小阿恐来到部落后,和小阿秀玩的最好,天天疯的很。

    因着没有准备那么多石油,也没有那么多兽皮,今晚想要把火把拿进屋子里的事就落空了,但族人们依然是欢喜的很。

    夜风过问了部落里的事,微皱眉,部落里的人实在是太少了,想要做点事,根本就不够做。

    此时就得看他怎么安排。

    要炼铁,要弄石油,要移栽柳树,要用石灰和泥沙粉围墙,还要继续猎野兽硝皮子做靴子,盐水也不能断……

    这一堆堆的都是事,人数却不够多,哪怕收了小草部落的族人们,也还是不够。

    小草部落的族人们,虽然缺胳膊少腿,可是他们把种植弄的很好,养殖角斗鸟和远古兔也做的很好。

    跟着阿树硝皮子也挺用心,都很好,可人手就是不够。

    夜风的目光望向塔河部落,昌浑那里千人之多,有大把的奴隶可用。

    “在想什么?”萧瑟安排好阿茶和阿叶的事,走到夜风身边。

    夜风指向塔河部落方向:“塔河部落的奴隶比本族人还要多!”

    萧瑟眉眼一跳,一股不好的感觉涌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