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沈灵只觉得爷爷很威严,不够亲近,现在一看,沈军华根本就没什么祖孙亲情,孙女在他眼里就是个可以利用的工具。
直到女儿走远,沈鹏飞默默地叹了口气,才开口道,“爸,我查到一个消息。”
“什么消息?”
“叶家的金宇集团被杭城家叫天极的收购了,那是一家杭城本地的巨头,经营房地产、娱乐业、医疗美容等,不知道叶家的事和这家天极集团有什么关系。”
老爷子毫不在意,“肯定是没有关系的,我知道天极集团老总朱广坤,他是一个混子起家,三年前公司破产、被人追杀,后来借着一笔投资东山再起,成了杭城首富,这人有点商业头脑,不过和古武者扯不上关系。”
沈鹏飞点点头,然后又道,“这个天极集团,最近要向天海市发展,下面的人已经通知沈家了。”
老爷子随意道,“嗯,只要他们按照老规矩,给我们沈家进贡点东西,就让他们进驻吧。“
所谓的老规矩,就是指来天海市发展的企业,都要向沈家示好,比如交出他们在天海市年的纯利润,俗称进贡,这么说,沈家还真像天海市的土皇帝。
不过,沈家的确有这个实力,它在天海市这么几十年,不论内部还是外部,人脉关系、自身势力都很大,拿捏个外来的公司,对沈家来说很简单。
……
此时,远在杭城的天极大厦里。
叶家崩塌后,金宇集团被天极畅通无阻地吃下,庞大的产业和资金进账,下子就让天极的资产翻了三番。
这让朱广坤兴奋无比。
此时的朱广坤,虽然手臂还打着石膏,但他容光焕发、神采奕奕,从来没有状态这么好过,这可比当初他刚结婚的那股兴奋劲儿还大
。
他雄心壮志,摩拳擦掌地打算带着天极集团冲出江南省,冲到天海市里去大展拳脚。
这时候,心腹罗飞龙匆匆过来,在他耳边说了句什么。
朱广坤兴奋的脸,肉眼可见地变得凝重起来。
没多久,一身休闲装的萧尘走了进来,见朱广坤脸色不好,奇怪道,“怎么了,脸的不高兴?吞并金宇集团不顺利?”
朱广坤赶紧迎上去,然后摇头道,“顺利,很顺利,金宇集团已经被我们吞吃的差不多了,没什么大问题。”
“那你怎么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朱广坤犹豫了一下,才道出实情,“刚刚飞龙过来和我说了件事。”
“我们不是要去天海市发展吗?天海市那边的龙头沈家,要让我们交出年的纯利润,才让我们进驻天海市,否则可能会有麻烦。”
沈家?
萧尘顿了一下,想起了和他有婚约的沈家,但他没有想太多,以为只是同姓罢了。
朱广坤叹了口气,继续道,“这是老规矩了,但凡进驻天海的企业,没有家不给沈家进贡点东西的。“
“进贡?这是把自己当皇帝了啊,”萧尘冷笑了声,然后道,“沈家这么做,明显妨碍市场自由了,官家不管吗?”
朱广坤摇头,“沈家太大了,掌控了天海四分之的经济命脉,官家想管也管不动啊,不然就动摇了天海市的根基,会让社会动荡的。”
“哎,没办法,看来只能给他们了。”朱广坤不想硬刚,只能妥协。
“不,不给。”
没想到萧尘直接拒绝,“天极的利润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平白无故送给别人,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沈家想找麻烦,就让他找,我这人最不怕麻烦了。”
萧尘淡淡说着,云淡
风轻的样子。
他的确不怕麻烦,凡是给萧尘制造麻烦的,从过去到现在没有个还活着的。
朱广坤其实想开口劝句,但突然想到萧尘的实力强横,就不再说什么。
他摇了摇头,心里暗道,沈家,你找的可是个古武强者的麻烦,这个麻烦,可就大了哦。
“接下去,就是去天海市,全力发展天极集团,”萧尘道,“除去商业上问题,其他一切麻烦,我都会帮你清理掉,我要你一年之内,让天极成为天海市最大的企业,可以做到吗?”
其他一切麻烦,我都会帮你清理掉!
朱广坤心中一荡,只觉得热血激昂,他郑重点头,“定不辜负尘少所托!”
七月的夏日,天色早早就亮了。
天海市又迎来了一个灿烂的早晨,这座商业化的都市,早就喧嚣无比。
某条街头的早餐店,也迎来了一天之中最为忙碌的时候。
只不过今天不太样,今天的早餐店寂静得可怕,一辆辆蓝白相间的警车停在门口,队队全副武装的警员严阵以待,更是有条条警戒线,把早餐店戒严得严严实实。
在街角对面的高楼上,管黑洞洞的枪管伸出,那是有警员在狙击待命,随时准备枪爆头。
“大家动作要小心!不要刺激歹徒、尽量稳住歹徒,他手上有人质,我们的第目标,是保证人质的安全!”
天海市第一警局的孙警司严肃说道,面色沉重。
“孙警司,查出来了,歹徒叫高华,一个礼拜前刚刚公司破产,身无分文,他应该是想要钱来解决困境。”
一个警员上前叙述,说到这里,脸色不太好,“那个被挟持的人质,则是沈家大小姐沈婉。”
“沈家?哪个沈家?”孙警司惊。
“就是那个沈
家。”警员叹气。
“什么?!”
孙警司心头更沉,没想到在这个不起眼甚至有些破旧的早餐店里,会有沈家的那位大小姐,沈家是多大的豪门啊,沈婉怎么会到这种地方来。
孙警司目光沉沉地看向早餐店,此时的店内一片混乱。
不少客人蹲在地上,也有趴着的,而挟持着人质的歹徒,穿着身皱巴巴的西装,胡子拉碴、头发缕缕,看上去很久没清理过了,他满脸亢奋、神情激动,把明晃晃的刀子抵在了人质脖子上。
“钱,给我钱!”
歹徒吐沫横飞地叫着。
而在他手里的人质,是个气质温婉的少女,正是沈婉,即便此时惊恐至极,也强忍着没有哭出声,看着她穿的衣服,孙警司很快就知道,对方是沈家大小姐无误。
少女上身穿着白色的雪纺衬衫,手工定制,件大概就要上万,薄薄的雪纺下峰峦起伏,傲人的胸脯将衬衫都顶得撑起,下身则穿着条同样价值不菲的米色西装裤,双腿修长挺拔,脚上搭配一双浅色的gui圆头凉鞋,显出十足的贵气。
这就更加麻烦了,出事了沈家可能要闹翻天。
“里面的人听着,只要你放开人质,立马投降,切都好说……”
孙警司拿起喇叭大声喊话。
“闭嘴!”
那歹徒大吼声,“什么好说不好说,我不管,我只要钱!马上给我千万!给了我钱,我就放了她!”
“我要东山再起,我要这一千万!”
“你们给我滚远点,退出二十米!不然我宰了她!”
说着,手中刀子用力,在少女纤细雪白的脖颈上压出了血线。
“好好好!你别激动!”
孙警司气得脸发红,却不敢违背歹徒的话,乖乖往后退去。
连带着一
帮特警也只能后退。
就在孙警司慢慢往后退的时候,他忽然发现了早餐店里个奇怪的人。
那是个年轻人,穿着普普通通的恤和牛仔裤,就坐在店里的角落,认真地吃着自己的早饭。
吃早饭?
都这个时候了,还能有心情吃早饭?
孙警司感到一丝荒谬。
“你们,给我滚快点!别磨磨唧唧!”
“给我去要钱!十分钟,我只给你十分钟!”
歹徒忽然大叫起来,似乎眼看穿了孙警司他们的心理。
的确,孙警司他们退得很慢,是想给狙击手创作可能操作的空间,如果能引动歹徒出门,那就更好了。
不过歹徒显然也不傻。
“好好好,我们这就快点……”
孙警司咬了咬牙,暗骂一声混蛋,加快了撤退的脚步。
就在这时,孙警司突然瞪大了眼珠子,愣住了。
因为他看见角落里的那个年轻人站了起来,他忍不住喊出声,“喂!你干嘛,不要乱动!”
年轻人却像听不见似的,反而淡淡道,“我早饭吃完了,钱给谁?”
所有人都呆住了,不止是孙警司帮人,还有店内的顾客、被挟持的沈婉、以及歹徒。
这小子是脑子进水了吗?
不看看现在什么场合,就要吃饭给钱?!
年轻人自然是萧尘,他双平静的眼睛看向歹徒,似乎没看见他的刀子似的,“我共吃了十块,给你吧。”
他朝歹徒走去。
歹徒先是错愕,而后就是暴怒,“你别过来!你再过来,我弄死她!”
“喂,你听到了没有,你站住别动!”
“别过去!别激怒歹徒!”
孙警司是急得汗都狂冒而出,他恨不得冲上去给萧尘一巴掌,这人是傻子吗?
到底要干什么!这是要害死人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