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像!”
郑老七高喝一声。
他的手下人听到这话却都是激灵灵的打了个寒颤。
云龙看得到那些人的神情变化,便知道郑老七要录像的含义恐怕非比寻常。
郑老七的人之所以恐惧,是因为这郑老七就是个疯子,他的变态程度堪称恐怖。
他只有把人肢解了的时候,才要去录像。
而且他还喜欢让他的这些手下动手。
放在二十年前,那个时候没有天网什么的,加之犯罪猖獗,他们杀人都要躲在暗处,而今天,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郑老七竟然要让他们录像。
就算郑老七有些大能耐,也断然不能在这大白天,大街上动手把人给割了吧?
再说,他们洗白身份已经很多年了,要说把他们两个掳走了,暗地里折磨,可以,但……
一时间,郑老七的那些老兄弟们面面相觑,却是没有人敢动弹一下。
郑老七顿时大怒,猛地回头看向身后的众人,吼道:“都他妈的聋了?不听我的号令了?”
“啊!”
“快,去拿录像机啊……”
随着郑老七的一声怒吼,他的手下吓的浑身冒冷汗,一边急吼吼的叫着,一边跑去车里往外提摄像机
。
郑老七见他的这些老兄弟们都被他的这一句话给吓的魂都要没了,就十分的得意,嘴角止不住的上扬,一双小眼也眯了起来。
看看,自己才他妈的是王。
别人都应该是他的奴仆。
郑老七想到此处,走路都如公鸭子一般摇摆了起来。
他走到前车副驾驶的位置,将车门打开,随后拉出了个提包。
提包内,一把剔骨用的剔骨刀,一根磨刀棒,一根细长的尼龙绳,还有一捆扎带,黑胶带……
剔骨刀虽然磨得十分干净,锃亮,但刀往外一拿,一股血腥味却已经扑入了云龙的鼻子里。
郑老七在这剔骨刀上舔了舔。
紧接着,他享受般的身子跟着激灵灵的颤抖了一下。
“老伙计,好久没有让你开过荤了,今天让你也尝尝味道。”
……
关于这把剔骨刀,有一个很恐怖的故事。
那是二十年前的夏天。
三伏天,烈日炎炎,毒辣的太阳烤的乡村城市的街道上空无一人,唯有热浪滚滚流淌。
一个坐落在城乡结合部的小卖部却是人头攒动,生意异常火爆。
这小卖部的老板长得人高马大的,早些年头也是个混子。
后来因为打架,
把人打死了,在监狱里蹲了三五个年头。
出来之后,就开了这么家小卖铺。
因为他横行乡里,没有人敢招惹他,夏天到之前,他就去附近几个村子的小卖铺和城乡结合部的小卖铺挨家挨户的说了雪糕只能他卖。
除了他之外,谁要是敢卖类似的东西要么就要一根雪糕抽出两毛钱给他利润,要么就等着挨收拾。
雪糕本来就是薄利多销的产品,不像钟薛高这种雪糕刺客,一根普通雪糕能赚的钱最多也就五毛钱。
他要抽走两毛钱,谁愿意?
所以,众人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大家自然而然的就不做雪糕生意了。
自然,这每年夏天,混子的雪糕生意就做的相当火爆了。
但树大招风。
当时流窜到这里,作案的郑老七等人看着这小卖铺外面排着长长的队伍,馋的不行。
郑老七明白,这小卖铺排起了这么长的队伍,肯定不光是雪糕卖得快。
人多了,自然捎带着像是烟酒,食品自然也就卖的多了。
一路上他们观察着其他的店铺,发现那些店铺人烟稀少的可怜。
进门店的人都少,怎么会卖动东西?
那这混子就肯定非常有钱。
而且,这混子的女儿十八岁,正是水灵。
夏天太热,她穿着吊带。
也许是发育的非常好,她前凸后翘,雪白高耸之地,随着忙碌抖来抖去。
白嫩的画面,看的郑老七这几个亡命徒不吞吞口水。
再加上这女孩生的红唇贝齿,双眼精光迸发,一条长长的马尾辫映入眼帘,令人只觉得美不胜收。
要是放在别的抢劫犯什么的手里,可能还会怜香惜玉,可郑老七这个变态,越是漂亮的,他越是想要摧残。
于是他想到了一个残忍到无以复加的玩法。
他还给起了个名字,就叫:“鱼鳞剐。”
他把自己那变态的想法给他的弟兄一说,几个人脸色当时就是一阵惨白。
鱼鳞剐实际上就是凌迟。
他的手下都知道他杀人上瘾,但是没想到他竟然残忍到这种程度。
可是那个时候的郑老七就是个疯子,他的手下们怎么敢拒绝他?
于是,“争得”其他的人的同意之后,郑老七马上就去附近的一个杀猪摊买了杀猪刀和磨刀棒。
屠夫的刀一般是不卖的,但是郑老七出手阔绰,足够他再去买三把这样的杀猪刀了。
屠夫就卖给了他。
不过屠夫好
奇的问了他一句:“杀猪刀附近的卖刀场就有,为何要买我这把?”
郑老七神神秘秘的一笑:“因为,这杀猪刀杀的猪多了,凶,鬼魂都得被剐了。”
被他这么一说,屠夫一愣,之后就是一阵愕然。
屠夫是把他当成神经病了,不过也没有搭理他,就当他是中邪了,以为这杀猪刀可以辟邪,反正有钱赚。
而郑老七,则是提着刀回去了。
可这个畜生觉得光凌迟还不够过瘾,他还让手下人分别买了高浓度的酒精,以及生盐。
这两者沾在伤口上,会让人奇痛无比。
郑老七要做的就是这个,他要让那个女孩感觉生不如死,凄厉惨叫。
而且他还专门查了一下凌迟要多少刀,如何割。
只是一看凌迟先从R,y两个地方开始,他就气得不行。
他还要玷污这个女孩了,从这两个位置直接割,那多没意思。
而且他还想到了一个更残忍的办法,当着女孩的父母羞辱。
之后把他们一家三口都活剐了再拿钱。
当天晚上,郑老七就偷偷的潜入了这混子的家中。
因为他手上有枪,饶是那混子欺压乡里,饶是他人高马大,也断然不敢与之争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