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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旅途一起走过

    落地窗前,身穿轻薄睡衣的女孩赤着雪白的玉足注视着赤红的夕阳缓缓落入海平线,有些慵懒也有些无奈。

    姜妍搬走以后,林夕心中百感交集,又对罗英的骚扰不胜其烦,于是趁着周末便离开了学校,在滨海广场定下了这间位于30楼的LOFT公寓,这是她未来两天的落脚点。

    这间不到三十平的小屋是现在唯一能给她安全感的存在了,眼看太阳留在海平面最后一抹光芒消失,林夕无力的躺在了窗户旁的灰色懒人沙发上林夕拿出了手机。

    他之前应该很难受吧,想到他一个人面对死亡和自己的抛弃,现在的林夕的心口就犹如刀绞一般的疼痛。

    为什么会这样?明明当时一点都不难过。

    和沈洛在一起的这两年,应该是林夕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光吧,他无微不至的照顾,他无原则的宠溺,像是在林夕的心灵世界中点燃了一束耀眼的火炬。

    起身打开了房间里的灯,林夕这才有心情去观察一下这个装修风格十分简约但是能够让她一进来就十分舒适的房间。

    浅灰色的墙壁搭配米白色的木质地板和扶梯,二层只有一张大床和书桌,占据了整个房间的一半。

    从门口到房间中线,进门右手便是卫生间,没有浴池但是可以淋浴,左手则是简易的开放式厨房,再往里是一张餐桌。

    过了中线除了巨大的吊灯就是那个在落地窗前的懒人沙发和一个原形的玻璃茶几,平时看海景的时候可以放个零食或者平板。

    将衣服叠好放在了床边的书桌上,又将化妆品放到3了卫生间的洗手台,一阵小忙碌下来林夕发现自己好像并没有那么难受了。

    将iPad Pro装上妙控键盘放在沙发前的小圆桌正打算开始追剧时,林夕这才被窗外一阵轰鸣的汽笛声将她从自己忙碌的小世界中拉出来。

    抬头望向窗外,橘黄色的路灯像一排蜡烛勾勒出漆黑大海的形状,沿海的小广场上此时热闹非凡,乡村重金属风格的广场舞舞曲隔着双层玻璃都能传到林夕的耳中,形形色色的人在来了又走了,只有拿着小桶卖泡泡液的大妈不停地在广场徘徊,伺机寻找着新的顾客。

    远处的居民楼灯火通明,每一个的窗户都是一个家庭,有一家人一起看电视的,有围在一起聊天的,还有吃饭的,打麻将的,一起做俯卧撑……

    好像,结婚也并没有那么恐怖。

    林夕嘴角有些扬起,她并没有因为自己孤身一人就对万家灯火心存不满,恰恰相反,她现在看得很痴迷。

    有人说最孤单的人分两种,一种恨不得全世界都跟他一样倒霉,一种则希望别人能幸福,因为看到幸福的人,他也略略觉得温暖,林夕便是后一种人。

    “一定要学会珍惜啊,别辜负爱你的人。”

    这是对沈洛说的,也是林夕对自己说的。

    既然决定了,那就从此刻开始吧。

    一切重新开始,该断的不该断的都断了,该扔的不该扔的也都扔了,林夕此刻反而觉得自己内心无比的轻松,像是大病初愈,又像是大梦初醒。

    生活还得继续啊,浅紫色的冰丝吊带睡衣从林夕洁白无瑕的身体褪去,像剥皮荔枝一般只留下光滑娇嫩的胴体浮现在映出万家灯火的巨型玻璃上。

    林夕有些顾影自怜,正是最好的青春年华,二十岁的娇躯宛如一朵正要绽放的娇艳花朵,让林夕自己都不愿意转移目光。

    “可惜自己是个妞。”林夕撇了撇嘴想到,这样的孤芳自赏被她强行终止,再想下去那个时而冷峻又时而温和的大男孩又会像洪水猛兽一般突破自己在心中设下的钢铁牢笼出现在她的脑中。

    自己好像就是这样,给自己的不稀罕,别人捡起来又念念不忘。

    “旅途一起走过,也算无悔一生。”

    那个被她抛弃过两次的大男孩,还是没能被林夕囚禁成功。

    他又一次肆无忌惮的出现在了林夕的大脑,怎么驱散都挥之不去,双手抱着玉胸的林夕只能尽量将自己的身体缩成一团,不断用《爱情公寓》的这句台词来安慰自己。

    过往的画面如潮水一般不停地轰击着林夕脆弱的灵魂。

    “你好,这里有人吗?”

    温和而富有磁性还有些紧张的男声从正在全神贯注看小说的林夕耳边传来,惹得林夕心中莫名的一阵恼火。

    这样的事情其实她也经历过不少次,无非是有男生看着她长得漂亮,想在她的身边学习,然后找个机会要个联系方式什么的,这种事情漂亮女生并不陌生。

    往往这种事情刚进入大学的小男生往往都是尽力掩饰的,生怕自己万一被拒绝了让别人看到,所以大多数都是在人比较多的时候进行。

    林夕向来自律,无论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她总是宿舍第一个起床,没课的时候,她也往往是图书馆第一批进入的学生,就像现在,图书馆才开门不到十几分钟。

    “哪位大哥这么别致啊,整个图书馆都空着就看上了我这一亩三分地。”

    林夕心中好奇,这也是她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拒绝的原因。

    其实她从来都不拒绝,自己学习占一个位置就够了,旁边的那个座位本来就和自己没关系,人家问一下无非是给自己面子而已。

    也正是因为这样,遇到要联系方式的男生,林夕总是大方地把写着自己手机号的学生卡递过去,不就加个微信嘛,自己又没男朋友,想加就加。

    所以林夕朋友列表中,有不少的男生,不过加好友是一回事,能不能进一步发展又是另一回事,在林夕的朋友圈背景图上林夕就发出了严正声明:暂时没有恋爱打算!

    虽然她的声明也并不是一直有效,总有不死心的男生试着去追求她,但是林夕好像并没有要改掉自己谁要都给联系方式的毛病,毕竟在她看来几个红点要比她浪费口舌的婉拒耽误学习轻松得多。

    “没有~”林夕小声的回答到,同时将自己放在旁边桌上的文具往自己这边推了下。

    男生长得真好看,不是那种让无数少女尖叫的小鲜肉那样的好看,而是一种混杂这阳光,干净,又有些腼腆一般的邻家大男孩的好看,就像春天里的栀子花。

    男孩一身黑色的阿迪运动装,被汗水打湿的额发被拨拢到一边,露出带着淡淡笑意的帅气面容,拎着一个水洗灰的帆布包。

    林夕也不知道自己会用栀子花去标记他,只不过在看到那个男孩以后,林夕的心跳忍不住加速。

    林夕回答完就快速的转过头继续看自己的小说,只不过从那以后她的小说好像一个字都没有看进去。

    那个男孩应该刚刚运动完,略微粗重的呼吸以及带着不知名香气的淡淡的汗味,让林夕可以肯定他今天早上洗澡了。

    她感觉得到男孩在努力地平复自己的呼吸,只不过不知道他是为了不影响自己学习还是为了有进一步的活动。

    这不是林夕第一次如此接近一个男生,无论是运动会还是集体劳动,向来不矫情的林夕从来不偷懒干活,她也喜欢那种和大家一起劳动的场景,除了男生身上散发出来带着酸味的汗臭。

    “不可能!”林夕在心里斩钉截铁的说道,半个小时过去了,她一个单词没有记住,脑海里不断浮现男孩的面孔,只不过她好像只看了那个男孩一眼,所以并没有记住他长啥样。

    林夕觉得自己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吧,对于感情她并没有一般女孩表现出来的那种羞涩,相反在进入大学以后,她也憧憬过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只不过加了那么多男生,好像并没有能够让自己心动的。

    哪有什么一见钟情,所谓的一见钟情,钟的其实是脸,说白了不过是见色起意而已,可是自己身边的男生比他好看的并且对自己也有好感的也不少啊,所以林夕坚决不信。

    “那个……”内心正在世界大战的林夕终于等到了男生开口,下意识地将右手边的学生卡推到了男生的桌子上,还贴心地帮他翻了个面,露出了自己的手机号。

    “那个你书拿反了……”男生明显地愣了一下,憋了好久才把下半句话吐出。

    “哦,难怪我一个单词没记住,啊?啊!!”林夕的脸色瞬间成了熟透的樱桃,拿起手中的《恋恋有词》和书包拔腿就跑。

    林夕觉得自己吓死了,那个她占了半年的风水宝座,及即靠窗又朝阳的座位她再也不想回去了。

    等等,好像忘了什么?林夕突然意识到,自己的饭卡还没拿回来。

    算了,不要了,补办一个才十五块钱,这几天吃外卖就是了,让她回去,不可能。

    只要我不去想,这事就不存在。

    就这样,那个凉风一般的男孩走进了她的世界。

    月下凉风,这是林夕很长时间中对沈洛的评价,因为在那个男孩的身边,林夕总有一种在皎洁月光下吹拂凉风的感觉,让她沉迷,让她心旷神怡。

    两个人的相遇源于一次不成功的搭讪,直到如今林夕想到当初两个人手忙脚乱但却又都不愿意错过对方的样子就忍不住发笑。

    沈洛算是一个很合格的男朋友,他把两个人的窘态归结于自己不会向女生搭讪,并且挺心机地告诉林夕自己这是第一次主动去接近一个女生。

    当然,林夕也很坦白的说自己也是第一次,至于是第一次被搭讪还是第一次主动接受搭讪,那就得靠沈洛的猜测了。

    终究只剩下回忆了,在心脏传来的微微刺痛感中,林夕穿好了自己的衣服。

    六月沿海城市的夜晚,终究还是有些微凉,捎带着些许腥咸的海风打在白藕般的小腿上,有些湿润有些微痒。

    从早晨到现在林夕除了路上喝了一瓶营养快线,没有吃过任何东西,所以即便是没有胃口,林夕也感觉到自己应该吃点东西了。

    逛超市是件愉快的事情,推着购物车将自己喜欢吃的零食一件件收入囊中,三只松鼠什锦坚果包,各种口味的酸奶,内蒙古风干牛肉棒,辣条,薯片,,遇见什么拿什么,都是一些平价的小吃,之前为了保持身材很少吃,现在林夕几乎快要瘦成了麻杆,一米六五的身高只有八十斤,压根没有必要再减肥了。

    拎着满满一大袋零食,林夕的心情也终于好起来了。

    或许是今天已经没有力气难受了吧,所以这次是真的好起来了,即便看到货物架上的那一排排的锐澳,林夕就想起了自己这辈子第一次喝酒的样子,完全控制不住自己,一直在那里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而沈洛则是一脸宠溺地看着自己眼前这个脸颊坨红的小话痨,即便想到这,林夕也如同一个旁观者一般,没有任何感觉。

    “他俩应该会很幸福吧。”

    林夕低头走在人行道上忍不住想到,毕竟妹妹是个恋爱脑,而沈洛又超级会照顾人。

    “哼哼,你怎么跟个苍蝇一样啊!不要老出现在我的眼前。”

    回到酒店,林夕再一次将自己脱个精光,打开一瓶水蜜桃味的锐澳,也不管自己现在是空腹状态,一口气灌了半瓶,我现在也很幸福。

    将零食直接倒在了沙发上,林夕则是披着毯子蜷缩在另一侧,抱起平板开始刷起微博来。

    相对于其他同学,林夕的确可以说十分“幸福”,她不想升学,不想工作,甚至不想结婚生子,最主要的是她父母离婚都不差钱。

    林夕刷微博只看自己关注的博主和超话,对于饭圈,林夕向来都是敬而远之,因为她从来不是那种为了偶像可以和人对骂的追星少女

    城市的灯火陆续熄灭,窗外除了少许居民楼里还有灯光外,连路灯都停止了自己的工作。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凌晨,林夕慵懒的看了一下旁边的零食袋,现在已经消失了三分之一了。

    其实她和沈洛才分开两个月而已,过去的如胶似漆现在回想起来仿若隔世,不过这并不耽误她去怀念。

    其实在内心最深处,林夕是愿意和沈洛在一起一辈子的,她爱他,也喜欢他。

    当然前提是沈洛没有生病,并且更有“主见”一些。

    对不起啊,亲爱的。

    这句话林夕不知道在心里对沈洛说过多少次,只是沈洛已经不属于自己了。

    妹妹可以抢自己的东西,自己不能再抢回了。

    其实林夕已经后悔了,只是后悔归后悔,她什么都做不了。这半年林夕终于摸清了失恋的脾气,它不会让你一直处在低落当中,偶尔它也会让你看到一些生活的希望,甚至那个人的一条含义不清的动态,都能让你兴奋好一阵子。

    只是所谓的希望不过是这个叫失恋的坏孩子给你的一个恶作剧罢了,当度过那一小会愉悦的时光后,接踵而来的便是无尽的低沉和失落,偶尔,它还会因为一些似曾相识的小事,在你的心口用钢针轻扎几下。

    就像现在的林夕,曾几何时,她也曾经窝在沈洛的怀里,两个人静静地看着窗外,直到那条延绵到天边的光路变得漆黑一片。

    林夕很想睡去,但她只要一闭眼,沈洛那曾经让她心动的笑容就会再次出现。